时间:2023-05-30 10:08:0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招投标实践总结,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条例》的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
1、《条例》细化和规范了招投标各环节的操作,是对目前我国的招投标法律体系的一次全面总结和系统提升。自2000年《招投标法》实施以来,各地方纷纷出台法规和规章、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在各自的管辖范围内对招投标活动进行了规范。然而,由于受自身行业和地域的局限性以及规章的实施力度有限的影响,这些法律法规难以起到整体的规范作用。同时招投标行业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市场环境发生了变化,行业产生了很多新问题,亟需国家在行政法规层面加以指导和规范。此《条例》的出台可谓适逢其时,它系统总结了目前住建部、商务部等相关部门为规范招投标活动颁布的各种规章制度,以及各级地方政府对于招投标的通用做法和最佳实践,加以归纳提炼,从而明确了应普遍遵循的基本原则和操作要点,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比如关于邀请招标的必备条件,《招标投标法》中只有第十一条简单规定了“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如何界定为“不适宜公开招标”一直存在较多争议,各行业的规章规定也不统一,《勘察设计条例》(发改委等令第2号)规定有三条,《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计委等令第30号)规定有五条,《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发改委等令第27号)规定有三条,而本次的实施条例将其总结归纳为两条:“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二、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既涵盖了目前各部门规章中的普遍原则,又有一定的灵活性和适用性。与此类似的还有《条例》第九条关于“可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的五条规定,第五十一条关于“评标委员会废标条件”的七条规定,兼顾了原则性和可操作性。此外,与招标投标法相比,《条例》还单独增设了第五章“投诉与处理”,进一步补充完善了这一招投标环节的相关细则,构成了完整的流程链条。
2、《条例》总结了招投标行业近年来的发展成果和良好实践,积极倡导与国际惯例接轨。伴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国入世后与国际经济的联系越来越紧密,一些国际采购的通用做法也逐步在中国得到推广。比如《条例》第三十条的“两阶段招标”,一直是一些复杂项目招标的惯常做法,也是亚洲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的主要招标采购程序之一,效益十分显著,但一直未得到国家法律法规层面的认可,此次以条文的形式固定下来后,将为两阶段招标法的进一步推广应用提供法律依据和政策指导;又如第二十七条提到的“最高限价”、第二十九条提到的“暂估价”,结合2008年颁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就能看出国家在大力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尽快与国际工程惯例接轨方面的良苦用心。
3、《条例》注重制度创新,充分发挥政策方面的带动和导向作用。比如《条例》中对于“资格预审”环节的规定,不但提出了“资格审查委员会”这一新概念,而且又明确了“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少于3人应重新招标”,对资格预审文件提出异议时间和答复时间等一系列规定,充分体现了对资格预审环节的重视;又如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这一环节,《招投标法》未提及,相关的法律文件涉及的也较少且不具有普遍性,此次《条例》第54条明确规定“招标人应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这对于保障招投标结果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都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此外,《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因故不能与第一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外,除了可以按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其他候选人外,还可以重新招标。”这就体现了对招标人定标权的尊重,赋予招标人一定的操作灵活性,有利于保证招标人采购目的顺利实现。
4、《条例》针对招投标市场上的突出问题和种种不正之风进行了相关细化规定。长期以来,招投标行业逐渐沦为滋生腐败的高危地带,招标人与投标人相互勾结,沆瀣一气,串标围标的现象屡见不鲜,屡禁不止,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败坏了行业名誉。此番出台的《条例》针对当前招标投标领域一些项目规避招标或者搞“明招暗定”的虚假招标、有的领导干部利用权力插手干预招标投标、当事人互相串通、围标串标等突出问题,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细化完善了保障公开公平公正、预防和惩治腐败、维护招标投标正常秩序的相关规定,其中最有价值的就是将各项规定细化和充实,比如第三十二条“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规定,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关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规定,第四十一条关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规定,第四十二条关于“投标人弄虚作假”的规定等,最大程度的细化了上述行为的认定标准,为下一步整肃招投标市场秩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5、《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招投标领域种种违法行为所承担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招投标领域腐败案件频发,背后是有巨大的经济利益驱使的。一方面,高利润回报与串通投标的低成本之间的巨大反差让串通投标者趋之若鹜,另一方面,现行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中原则规定多、具体细则少,禁止规定多、配套罚则少,部门规定多、适用规范少,导致一些招投标人员涉案后,用刑法又够不上,按党纪、政纪处理又不符合条件。正是由于犯罪成本如此之低,才导致违法违规现象屡禁不止。此次《条例》第六章花了整整十九条的篇幅对法律责任进行了重点描述,其重视程度可见一斑,这些规定不仅对《招标投标法》进行了补充和细化,而且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都做出了详细规定,为监管部门的行政执法提供了可靠依据,将对进一步利用法律武器打击招投标市场的违法乱纪现象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二、从《条例》看中国招投标发展的方向
从本次出台的《条例》来看,国家将进一步加快招投标市场的规范和监管,增大公开透明的力度,积极营造竞争有序、健康发展的招投标环境。在深化招投标体制改革的基础上,加强政策引导和市场管理,完善监管体系,促进中国市场与国际市场接轨。《条例》明确提出了招标机构和招标职业资格的要求,表明了国家将逐步规范市场准入和职业门槛,深化中介市场改革,提高招投标从业人员素质,建立招标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国家将大力倡导招标投标信用制度,使诚信者受益,失信者惩戒的机制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得以体现,将建立完善诚信体系与提升社会的道德伦理相结合,增强工程建设领域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性和实效性。国家还将积极探索招投标管理的模式改革和形式创新,鼓励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招标投标,借助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技术的开放性、交互性和普及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增强招标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需要。
三、条例实施过程中需注意的问题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制度设计只是第一步,《条例》的相关规定要落到实处还需要同其他相关制度或规定进行联动,后续配套措施迅速跟上。《条例》出台后,一方面要注意做好宣贯和培训工作,对相关条文和政策进行宣传和普及,强化法律意识,形成认真学习、主动执行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各主管部门及各级政府应对涉及招投标的法规、规章等进行系统的梳理,及时修改、废止并对外公布,同时加大政策的执行力度和监管力度,重点查处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插手干预招投标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
另外,从国务院法制办答记者问的情况来看,继2011年12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了第一批指导案例以后,国家已经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以来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了认真梳理和剖析,准备适时向社会公布。这些典型案例也将为《条例》的实施以及相关违法违规案件的处理提供依据,共同构成完整的招投标法律法规体系。
四、结束语
此次出台的《条例》是国家在行政法规层面对《招标投标法》做出的最直接的诠释,它将《招标投标法》中原则性规定具体化、招标投标行为明晰化、行政管理统一化、职业资格公开化,必将对中国招投标市场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如何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条例》的相关精神,将是今后一个时期面临的艰巨任务,需要社会各方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共同营造中国招投标行业美好的未来。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Z].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
这次会议是在年初县招管委全体成员第一次会议上决定召开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会前,我们对今天会议的议程和内容都作了认真研究,相关部门也作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刚才,梅农同志代表县委、县政府作了一个很好的工作报告,北城办等4家单位分别作了交流发言,出台了《县加强限额以下项目招标采购管理工作意见(试行)》,进一步明确完善了全县的招投标体系、队伍、机构和工作责任,对于在全县上下形成一个完整的招投标工作系统,整体推进各项招投标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都要认真贯彻执行。省、市招投标中心对我县召开这次会议高度重视,市招管办陈华副主任亲自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对进一步做好招投标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指导性、针对性、操作性都很强。请大家根据这次会议和各位领导的讲话精神,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近几年我县发展势头很好,在全省的位次大步跃进,连续三年进入全省动态十佳县、十快县,其中05年是全省动态十佳县的第2名,06年是第4名,07年是第1名,08年从初步统计的结果看,主要经济指标在全省的排名都比较靠前,预计固定资产投资总量在全省的位次是第6位,财政收入和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位于全省的第12位。总的来看,在继续保持较好发展态势的基础上,经济总量上了一个较大的台阶。过去我们的经济总量在全省处于中等水平,人均水平在全省位次一直靠后,现在总量接近或已经进入全省前10位,人均指标也进入了全省前20位,这是很了不起的成绩。从财政收入指标来看,无论是全口径的人均水平,还是财政供给的人均水平,在三县中我们略低于肥西,与肥东相比在伯仲之间,不相上下。从规上企业数来看,08年我们达到172户,接近肥东县07年的水平,和肥西县差不多。在经济发展的同时,社会事业、社会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都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县纪检监察系统被评为全国先进,这在全国范围内县一级中是不多的。计划生育工作连续多年保类进位,近十年没有进入重点帮扶县,更没有进“笼子”,从这方面来看,我们比其他县要好。我们在改革创新方面也有很多领风气之先之作,在金融领域,最早成立了全国注册资本最大的农村村镇银行,注册资本1个亿,去年全年共吸纳存款3.21亿,放贷1.57亿,存贷比48.9%。组建了农民生产发展互助资金组织和农村合作银行,争取获批了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在全市三县中率先成为省担保集团再担保体系成员,搭建了一个全县统一的投融资平台,注册资本13.86亿元,工作成效明显。同时,在机构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招投标改革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好的成绩,特别是招投标工作,我们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认真学习借鉴了先发地区的经验,结合实际,在条件十分艰苦的基础上,在各方认识不尽统一的背景下,强力推进招投标改革,组建了全县统一的招投标中心。经过近两年的实践,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得到了省市各级部门的肯定,省外的一些县区也慕名前来取经。可以说,这几年是全面发展、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几年,成绩来之不易。下面,在梅农同志报告的基础上,结合刚才陈华主任对招投标工作提出的要求,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成绩,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做好招投标工作,努力做到人民满意、组织放心、干部安心、社会认可
我们之所以强力推进招投标工作,这是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和教训的结果。过去县的招投标工作和其他县区一样,散落在各个部门,应该说各个部门为规范和完善招投标工作都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工作成效也不容讳言,招投标工作中的确存在着一些问题,无论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都给我们很多工程造成了损失,有些干部也因此受到了处理,大家对招投标工作存在很多非议。所以组建一个统一的招投标中心,变多头招投标、多头监督为统一招投标,变多数人监督多个部门为多数人监督一个部门,监督更有成效,运作成本更低,工作效率更高、效果更好。通过近两年的工作,我们在实践中更加体会到做好招投标工作有多方面的好处。一是取得了经济效益。我们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招投标工作的要求,实行国际通行的有效最低价中标,前提是有效,标准是最低价,大大降低了工程和采购成本,节约了大量的资金。据初步估算,自07年招投标中心组建以来,我们至少节约1.5个亿以上,相当于我县2001年的全年财政收入,可以基本解决我们教师队伍的基本工资问题。我们要看到,在节约了大量资金的同时,也切实提高了工程的质量。通过公开进行招投标,开放招投标市场,吸引了很多专业力量参与的建设,工程质量、建设进度、监管水平都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二是取得了社会效益。自招投标中心组建并成功运作以来,社会各界对招投标的负面议论基本上没有了。从媒体反映和人民来信投诉的看,反映情况的当事人很多都是利益的相关方,并不是一般的群众,由于没有中标而怀疑不公正。虽然在招投标的过程中有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但这里面有一个动机和目的的问题,有个立场问题。从人民群众这个角度来讲,不是利益相关者反映招投标工作问题基本是没有的,这就是社会效果,也是我们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持风清气正氛围的重要支撑点。三是取得了政治效益。由于我们在招投标工作中坚持公开运作,规范管理,切实加强监督,近两年来没有一个干部在招投标工作上犯错误,这就是党风、政风好的具体体现。衡量一个地方党风、政风好不好,干部出不出问题是一个最起码的标准,一个地方干部经常出问题,党风廉政建设抓的好是不可能的;一个地方干部没出问题,党风廉政建设不能说没有问题,但至少问题还没有暴露出来,问题没那么突出,没那么严重。党风正、政风就正,政风正,民风就正。四是取得了法治效益。依法治国,就是要通过依法治县的法律实践来强化社会各界的法律意识。2000年国家出台了《招投标法》,对招投标的程序、要求和结果作出了明确的法律规定。从这两年的实践来看,招投标工作更重要的是体现了现代政府的执政理念,就是依法执政、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体现了现代政府的阳光运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体现了现代政府在市场经济背景下政府职能的转变。可以设想,如果我们还继续引用过去的那种做法,一个乡镇盖一栋楼、修一条路,一个县直单位盖一栋楼、买一些家具,都要主要负责人去拍板,都要安排一帮人去采购,去管工程,必然要出现问题,那么政府的职能就不是运用在公共服务上,而是用在小团体谋利益上。现在我们实行招投标中心统一管理,项目实行政府代建制,摆脱了日常部门利益的困扰,使公务人员腾出更多的精力履行公共服务职责,为纳税人服务,为公民服务,这是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很重要的成绩。所以我觉得,招投标改革通过这几年的运作,的确有很多成功的经验值得总结,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政府的运作规律,符合政府职能转变的方向,符合人民群众的期待,要坚定不移向前推进。
二、正确把握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把招投标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我们在看到招投标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县直单位和乡镇在县里规定的招投标限额以下的部分项目运作不规范。优亲厚友、,甚至在一些工程实施上出现了豆腐渣工程、“胡子”工程,干部的主要精力没有放在工作上,而放在谋一点蝇头小利上,由此而带来班子的不团结,有的群众和干部对此就有反映。有的单位领导买一个照相机、摄像机没有经过政府采购,擅自去购买,开一张发票直接去报;车辆定点维修发票一开就一大沓子;有一些工程自己亲戚不出面,委托别人出面,搞人,自作聪明;工程款、采购款支付不规范,财务管理有漏洞,等等问题仍然大量存在。二是在思想认识上缺乏协调配合意识。主要表现为招投标项目中标后监管不到位,建设方和施工方相互衔接不够,业主单位监管不力,把所有工作责任都推给招投标中心。这种认识不仅是停留在一般干部层面,就是在我们领导干部这个层面都有这样的错误认识,将责任一推了之。三是招投标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缺乏计划性、有序性。编制的文件粗制滥造,对一些项目设计漏洞百出,这一方面反映了县直和乡镇很多干部不懂工程,专业知识上不精通;另一方面也是不负责任的体现,说明招投标的前后都存在很多问题。四是一个单位多次中标,影响了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这说明县招投标市场的开放性还不够,开放性不够的主要原因是我们前期准备工作做得不充分,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串标、围标的问题,还存在建设市场不规范、不文明、不合法的问题。我们在座企业中就有贪多不烂的,一个企业如果要想成为一个“百年老店”,那么就要把每一项工程都做成精品。县的建设市场、招投标市场是对全社会开放的,我们既鼓励本地的企业依法合规拿到项目,享受同等成长的机会;也要吸引更多的、更强的、更好的公司来参与建设,这就是优胜劣汰的市场规则。我们鼓励企业成长,但你成长不起来,那么就被市场无情地淘汰。所以我专门和梅农讲,要邀请更多的省市包括国家“央”字头的企业参加今天的会议。过去县的工程大家都知道,修砂石路三米五宽,一公里6万元,一条路三公里也就十几万元的工程,各类人员都想干,人人都能干,工程量小标准低。现在不同了,没有几个企业能把双向八车道的城市快速通道拿下来,我们要看到自己能力的不足,千万不要还搞过去串标、围标行为,要更多地提升企业自身的资质和能力。
三、关于几项重点工作
依法推进招投标统一平台建设、规范招投标交易活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效率意识和法律意识,把推进招投标统一平台建设作为本单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积极配合、全力推进。
第一,要进一步健全招投标工作体系。全县各级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做好本地区本部门招投标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领导。要把招投标工作作为本部门本地区在经济工作领域的主要任务之一,明确专人专司其职。各乡镇、开发区都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招投标领导组,按照县里实施意见的要求,狠抓落实,强力推进招投标组织体系建设,做到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有人监督。县直单位、各乡镇都有政府采购的需要,其中很多单位都有建设任务,都涉及国有资产处置。要把招投标工作作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内容之一,作为对乡镇、开发区和县直单位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强化对各单位项目招投标的工作管理。
第二,要打造一支一流的专业队伍。的干部吃苦耐劳精神和政治服从意识都很强。但是我们这支队伍是在农业社会环境下成长起来的。农业社会一个特点就是人情关系较重,有时候讲人情、不讲原则;另一个特点是长期以来没有大的工程类建设实践的磨炼,没有经过大建设的洗礼和锻炼,我们干部的能力不可能得到提高。招投标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有严格的规范和要求,所以一定要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要做到“两手”。即一手要牢固树立开放的人才观和柔性的人才观,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引进大量的优秀人才和专业人才为招投标工作服务;另一手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的培训。
人都不是生来就知道的,是学而知之,不是生而知之,每个人学习能力的提升,是他终生都需要的,有了学习能力,才能做好事。要通过加强培训教育、加强实践锻炼、加强检查评比来推动招投标工作,把这支队伍锻炼好。县直各单位和乡镇的同志,特别是建设任务重的单位和所有乡镇、开发区都要有专业力量来做这件事情,要有建设工程方面、财务管理方面、监理方面和法律方面的人才,使依法行政成为我们一个良好的从政习惯。
第三,要采取法律手段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要对那些采取恶意围标、恶意串标、低价中标、反复变更合同内容等手段套取非法利润的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要加强招投标工作的系统化管理,建立标后考核、评价制度,在招投标结束后及时跟踪监督,检查中标单位是否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施工。招投标中心、监理方和业主单位三方要共同监督,形成合力,把非法转包、恶意降价、无序变更、没有严格履行保证金制度等纳入法治范围。要坚决惩处违反合同协议者。首先要清理出县的建设市场,永远不允许再进入,要规范到人,把公司和人坚决清理出市场。同时,要依法没收保证金。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法律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县检察院要研究出台一个依法追究责任的处置意见,保证招投标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
建筑市场环境内,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占有重要的比重,招投标是成本管理中的首要阶段,能够在整体上调控好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利用自身的真实性,控制招投标与建筑造价分配,体现出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建筑工程要规范好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满足建筑工程的基本需求,更重要的是把控好招投标与合同管理,预防经济与施工风险。
1关联性分析
(1)建筑工程的招投标是指在建筑市场的竞争状态下,规划好工程工程承包与发包的形式。招投标的过程中,政府部门起到监督的作用,其可要求发包方,提供与建筑工程相关的招标因素,包括价格、期限等,邀请施工单位进行投标操作,各项招投标的内容,均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经过秘密报价后,实行公开、公正的竞争,发包方会自主选择比较优质的合作单位。招投标的过程中,涉及到多项实践项目,要规划好招投标的过程,完善招投标的操作。(2)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是指承包与发包双方,在建筑项目建设之前,通过合同的形式,规划好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协调并商议好相关的事宜[1]。建筑工程合同具备法律效应,而合同管理能够确保合同条款的有效实施,建筑合同管理的内容有:①评估承包与发包双方的主体资格,审核文件中的各项条款;②监督好合同文本,合同管理的过程中,要求承包与发包双方均要履行合同的内容;③定期检查建筑工程是否履行合同条款,及时解决建筑工程现场出现的合同纠纷问题,利用合同指导参建单位的各项行为。(3)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机构,明确两者之间的关系,在监督招投标的过程中,规范合同管理的过程。首先建筑招投标的过程,也是施工合同谈判与签订的过程,承包与发包双方,按照商议当事人的提议,在协商的过程中,确定出合同的内容;然后在建筑市场的交易角度上分析,招投标属于交易的范畴,交易双方并没有构建合法的交易关系,所以招投标的过程对合同管理有很大的需求,利用合同管理的法律形式,规范双方的关系,促使招投标的过程能够处于法律保护的状态下;最后是合同管理能够检查招投标的内容,提高招投标的成功率,而且招投标文件内,包含了合同管理中的基本条款,合同内容需依照招投标拟定条款项目,表明了招投标与合同管理不可分割的联系。
2合同管理在招投标中的实践运用
(1)审查招标文件。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方法,可以审查交易活动中的招标文件,配合招投标中的各项审查工作[2]。招标文件审查的过程中,需要遵循国家与行业的相关规定,利用合同管理的途径,发挥招标文件审查的基本职责,避免影响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同管理在招标文件审查工作上,起到规范与约束的作用,能在监督的状态下,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杜绝潜在经济风险,表明合同管理对招标文件的控制作用。(2)监督招标过程。合同管理参与了招标的全部过程,在招标全过程中起到监督的作用。一般情况下,建筑工程要求合同管理配合招标活动,尤其是大型的开标、勘察工作内。投标企业要掌握投标书的内容,由发包方宣布标价信息,这些内容中,大多反馈了后期合同的内容,也是招投标参与方信息的真实表达[3]。合同管理人员监督招标过程时,会积极参与到现场监督内,由此才能掌握招投标的真实资料,便于审查合同的内容,保证合同管理行为合法、真实。例如:招标活动的现场勘察行为,需要了解活动现场的情况,要求合同中的很多条款,都要符合建筑工程的实际需求,要在招标活动现场总结条款的内容,更重要的是合同管理人员需在第一时间掌握招标全过程的所有信息,积极了解招标过程内,参与方的意见,协调后制定合同管理的内容。(3)参与后期管理。合同管理部门,会参与到招投标的后期管理过程内,积极配合招投标的运用,还要在后期安排回访工作,专门了解承包与发包方对合同管理及政府职能的意见,以便要求参建双方能够遵守合同管理的内容,履行合同义务,确保招投标后期工作的稳定性。回访是合同管理后期的工作,按照招标、投标等资料,也要检查合同中的内容,构建出考核制度,调节并处理合同管理期间出现的纠纷问题。合同管理在参与招投标后期管理时,主动树立合同管理的意识,加强内部管理与约束,提升合同管理的效率和水平[4]。例如:建筑招投标后期管理中,实行合同检查,专门利用合同管理中的考核制度,保障参建方能够履行合同中的内容,提高履约率,合同管理部门跟踪招投标的实际管理,促使招投标后期管理与合同管理均能顺利的进行,管理的过程中,评估招投标的活动,要求参建方遵循合同管理中的条例。
3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完善措施
例举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完善措施,如:①完善合同管理的组织,依照招投标的需求,组织合同管理的内容,积极培训与合同管理相关的内容,落实责任制度,以免影响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业务项目;②完善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促使建筑工程的交易活动中,参建方均能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运营,降低外部环境条件对建筑工程招投标或合同管理的影响,维护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联性。
4结束语
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均具体较高的实践价值,规范了建筑施工的市场状态,加强管理与监督的控制力度,保障建筑工程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建筑工程在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方面,落实完善的措施,确保建筑成本管理及造价控制的积极性,以此来提高建筑工程的经济和效益水平。
作者:张勋 李鸿材 刘辉 于洪广 单位:中油管道物资装备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科学研究院科研生产部
参考文献:
[1]李海晓.建筑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关系的探讨[J].中国城市经济,2011,(17):224-225.
[2]董治.建设工程招投标规范化研究[D].华南理工大学,2012.
招标办公室工作总结
在区建设局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局属单位的支持帮助下,按照上年制定的工作目标,努力工作,热情服务,依法管理,顺利进行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现先将2009年全年工作的基本情况总结如下:
今年招标办共办理招标工程5个,报建率100%,投标率100%,总中标价1800万元,建筑面积2.16万㎡,招标工程项目分别是区公安分局技术大楼、区消防应急救援中心、凤凰湾中心学校教学楼、医院、九龙计生楼。
强化制度,规范招投标工作程序。建设单位提出招标申请,经招标办审核后,招标公告,同时招标人委托具备资质的招标机构进行招标。
投标企业在开标会上唱读同时送达密封完好的商务标书,定标由从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的评委根据投标企业的报价、工期、质量、社会信誉和施工方案及保证措施等综合评价、择优选择。
招标办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及时按市招标办要求合同备案。
加大监管力度,切实提高招标工作服务水平,今年我区所有的招标工程均由招标公司进行操作。
每次招标都邀请区检察院、监察局对招投标全过程即编制标底、开标、评标、定标,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标后监管。今年,我办在完成日常监管外,把工作重心放在标后监管上,对中标单位是否按投标文件派驻工地项目经理、五大员等技术管理人员进行重点监管,增加挂靠单位施工成本,从而进一步杜绝挂靠施工,促进我区建筑正常发展。
明年工作打算:
(一)以贯彻落实《招标投标法》和我区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为重点,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招标投标市场为目标,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和完善有效监管机制和运行机制。
加强社会监管,强化监督管理职能,继续开展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搞好招标投标专项执法检查,继续推行施工合同审查备案制度。
以区纪委、监察局的专项招投标检查为契机,不断加大招投标宣传力度,积极拓宽招投标管理覆盖面。
(二)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加强监督管理和宏观调控,实现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开发市场秩序,围绕开发建设、房屋销售等环节,继续查处违法违规问题。
加强对房地产开发行业的管理,严格控制开发企业的数量。
完善房地产信息系统,逐步完善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备案系统。
(三)我们要继续做好工程造价信息工作,为政府投资决策和建筑市场服务。
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任务艰巨而繁重,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为我区建设事业健康发展服务,努力开展全区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招标办公室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镇限额以下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直接领导和市招投标管理中心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项目建设,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和上级招投标条例、管理规定,结合本镇实际,不断探索新方法,及时、有效地实施各类申报项目,圆满地完成了职能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截止11月25日累计完成招投标项目106个(其中:工程类84个,物资采购类6个,资产出售、出租类16个),中标成交额913.54万元,节资增效256.64万元(其中:建筑类222.89万元,物资采购类0.82万元,资产出售、出租类32.93万元)。回顾全年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突出工作重点,在务实高效上有了新突破
在服务基层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办实事过程中,把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和农村四级水泥公路建设,贯穿全年招投标工作的全过程,全镇面广、量大,面临着时间紧、任务重的工作实际,对此在项目安排上,我们坚持早建议、早计划,高起点,巧安排的工作思路。一是及时与水务站、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取得联系,落实工程测量队伍、设计施工方案,提出具体要求;二是及时拟订招标文件,完善切合本镇实际的招标方案;三是及时与有施工设备的单位和个人联系。多方争取施工队伍和有限的专业人员,确保了全镇两大工程在省和盐城规定的时间内,得以圆满完成。全年共完成河道整治41条,33.7公里 ,31.25万方土;第二期农村公路 条,7.589公里。
在安排招标项目上,坚持重点优先,急事急办。今年9月,我们密切配合政府有关部门,成功组织实施了农村广播线路整治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放弃国庆假日休息,组织领发各种材料,为推进广播线路整治工作,为广大村民、居民收入听到高质量的广播节目尽了一份力。在组织各类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努力克服人员少、工作量大、项目内容多等困难,坚持高效运转,加班加点尽力为招标单位做好服务工作,为投标单位提供方便,以实际行动和工作实绩,使招投标办公室成为镇政府勤政廉政、高效务实的一个窗口。
二、突出方法创新,在评标定标方式上有了新突破
在实施招投标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待每一个项目,加强了对重点项目的管理,特别是土建工程农村路道、河道整治等大型建筑类项目,在坚持规范运作,依法评标的前提下,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为了防止少数投标人串通投标或恶习意竞争,我们采取三种方式动作在招标文书拟订时及时明确本工程采取的办法,使各类投标都有所认识和理解,操作时由评标领导小组在招标会现场确定其中一套方案。即:一是依照投标单位在商务标书中的综合报价,直接确定合理最低价中标。
二是在低于招标单位预算价的85%范围内确定有效报价的平均值为评标标底价,以最接近评标标底价者中标。三是现场竞价,在不低于施工单位个别成本范围内实行最低价中标。以上评标定标方法的推行使我镇招投标工作在更高层次上得到健康发展。
既保证了各类项目的招标效果,又有效防止和遏制了少数人串标或恶意竞争现象的发生,招标单位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都得到了较好保护,从而得到了招标单位和投标人的一致认可,受到了较好效果。
三、常规管理,在落实制度上有了新突破
在落实制度上:一是加大宣传和力度积极引导基层建设单位参与市场竞争,把招投标纳入综合考核指标;
二是不断提升招投标工作操作水平;坚持实事求是、科学操作、一把尺子的工作标准;
三是坚持做到管理、服务、监督三到位,坚持做到每个工程项目都能事前有交待,事中有检查,事后有验收总结报告;四是突出工程增加量的申报审批、结报程序,凡工程项目有变更的招标办均能到场参加验收;五是坚持做到四不,即一是应公开招标而未招标的项目一律不予拨付资金;二是没有质量验收报告的项目不予拨付资金;三是验收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项目在质量问题未纠正之前不予拨付资金
四是结算时未经招投标办公室登记、审核的不予拨付资金。通过过有效管理,使我镇招投标工作既坚持了勤政廉政,又为招商引资营造了良好环境,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一、中小施工企业的特点
相比于大型施工企业,中小施工企业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其鲜明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一是企业资质等级较低,多为三级资质;二是经营策略单一、承揽的工程业务单一;三是技术力量、设备装备、人才储备、资金实力、管理水平相对落后和不足,涉足的工程领域有限,在参与招投标的时候显得比较被动,获得工程项目的实力较弱。
二、中小施工企业参与招投标的困境
中小施工企业在发展的同时先天不足日益显现,在招投标方面面临困境:第一,建设单位出于工程建设安全质量工期等方面考量,在招标时刻意提升资质条件,把较低的三级和专项资质排除在外,从而使其失去参与机会,资质问题制约企业发展。第二,企业资质单一、业务单一,市场开发滞后,不能满足投标需要,也给开拓市场带来不便。比如,同样是供水管道工程,一般情况下市政专业资质即可投标,但是归口水利单位时就要求水利资质。第三,投标管理制度不完善,主要表现在:信息渠道狭窄、忽视信息管理;招投标人员不固定、临时拼凑现象严重;工作缺少程序化。第四,招标组织工作重视不够,忽视现场勘踏、方案缺乏针对性,为中标盲目压价。第五,对投标项目事后管理不够。既不总结失败教训,也不总结投标技巧,缺乏经验分享和项目延伸管理。
三、加强中小施工企业投标管理的几点措施
1、打破瓶颈,为开拓市场打开通道
住建部在2016年1月开始实施的《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着力打破市场壁垒和地方保护,为施工企业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面对城镇化建设、一带一路带来的新机遇,施工企业要抢抓机遇,寻求扩大业务的突破口,通过充实专业技术人员、提高装备程度、开辟资金渠道,从解决资质单一入手,尽快实现资质升级,从而为开拓工程业务打开通道。
2、拓宽思路、改善结构,适应新的市场需求
企业经营要不断创新,拓宽思路,把主业做专做精做强,同时加强横向联系,与其他单位联合投标,形成优势互补;要以质量、信誉、形象巩固已有市场,改善施工结构,开辟新市场新领域,形成主辅结合格局,通过调结构来适应新的市场要求,为企业发展注入活力。
3、建立完善的招投标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企业经理层要亲自抓投标工作,建立起相应的招投标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第一,建立强有力的招投标工作小组,由主管经理牵头,配备思想素质高、有奉献精神,业务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具备实践经验的优秀员工组成投标工作小组,保持相对稳定。同时建立奖惩机制,对中标项目予以奖励,对人为失误进行过错追究,增强参与人员的责任感、获得感。
第二,要建立工程招标信息管理系统,从信息来源、收集、跟踪、评审到选择投标,要形成一定的工作程序,安排专人落实到位。特别要重视对邀请招标项目的跟踪。
第三,建立招投标工作程序,做好人员的协调和分工,对涉及招投标活动的每一个细节,做到格式化程序化,使投标工作紧张有序,忙而不乱。
第四,不断更新装备,适应投标新要求。在互联网+的时代,利用平台投标已成为趋势,要适应变化的市场环境和要求,及时投入相应的软件和硬件设施,适时升级投标工具,为投标工作提供物质保障。
4、精心组织好招投标实施过程
精心组织好投标工作是保证投标质量的关键。要落实好人员分工、明确责任和工作要求,同时要做到及时反馈信息、及时沟通协调。重点做好现场勘踏、标书编制、风险评估、投标报价工作。
第一,研讨招标文件,认真勘踏现场。招标文件是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在拿到招标文件和图纸后,要全面研讨文件精神,积极响应文件要求。任何疏漏都会导致投标失败,所以要组织项目班子认真勘踏现场,了解工程环境条件、核对设计图纸,对招标文件的不明确或有歧义的情况,要及时与和业主沟通,要求及时补充和澄清。
第二,编制合理可行的施工方案。技术方案既是指导施工的总体设计,又是投标报价的重要依据,因此要对技术难点、施工方案、组织技术措施等方面高度重视,利用已有的成熟技术和经验,精心编制出“技术先进、措施可行、经济合理”的技术方案,为商务报价提供依据。
第三,确定合理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是评标的重要环节,往往分值较高,因此在进行工程量核算、清单组价时,要准确吃透定额文件规定、合理套用,对于现行定额缺少的,一定要调查研究合理控制,同时要合理运用施工方案,根据评分办法把握好分部分项和措施费之间的均衡。在预算造价形成后要立即进行造价分析和成本预测、风险评估、然后在对竞争对手分析的基础上确定最终投标报价。
第四,投标文件后期工作要严谨。标书制作、密封、提交是一项非常细致的工作,任何小纰漏都会导致前功尽弃,致使投标废标,这个教训具有普遍性,因此要精心做好文件校对制作、签字、密封、提交工作。
5、抓好投标项目的延伸管理
工程投标完成后,不论是否中标,都有必要进行工作总结和分析,包括造价高低、技术标得分、资格文件、以及和竞争对手的差距,或者是分享中标项目的经验和技巧,不断积累实战经验。特别要说明在中标后,对于可预见的工期等风险要及时在合同中予以补充。对于中标项目在实施当中,要认真履约兑现承诺,以施工质量、企业信誉形象赢得客户认可,为今后招投标创造有利条件。
【关键词】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管理;对策措施;评价体系
0.引言
义乌市于1999年4月成立义乌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003年4月,更名为义乌市工程招投标交易中心。通过几年的运行的实践来看,一些影响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因素仍然存在,导致工程招投标的实践中出现串通作弊、地方保护、资质挂靠、低价中标、转包分包等不良现象,引起工程量变更,建筑质量低,要我们义乌实际出发,积极探索,不断总结开拓创新招投标体系,完善管理措施,从而切实提高工程招投标管理水平,促进义乌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1.义乌市工程招投标中存在问题
1.1 资格预审形式化
资格预审是招投标过程中的第一道关口。由于义乌资格预审体制起步晚、招标人意识不强、投标人造假舞弊等原因,不规范的资格预审已成为招投标违规现象的重要原因之一。表现为:一是执行文件随意性。招标人未充分认识资格预审的重要性,使资格预审成为“走过场”程序或干脆不审查,形同虚设;二是资格审查的倾向性。招标人在招标信息前,与个别投标人达成初步协议,为其“量身定做”,使实力强大的潜在投标人纷纷落选;三是审查内容的盲目性。招标人对资格预审内容缺乏科学合理的编制依据,对于投标企业的资质、业绩考察仅看表面,无法对企业经营状况作综合评价,使资格预审流于形式,给项目建设留下极大隐患。
1.2 评审时间短
按照招投标法的规定:“招标工程的有效投标单位不能少于3家。否则,专家可否决投标结果,要求重新进行招标。”因此,在义乌招投标实践中,工程有效的投标文件有的多达10个以上,评标时间仅为半天至一天,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作评审显然是不够的。评标专家仅有四人,对于如此多的投标文件,以及建筑工程复杂情况,四位专家要对企业情况,工程量清单,建筑情况等一一进行核实,可想而知,是不可能的。
1.3 工程量变更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建设项目的投资投标人的报价施工过程中资金的拨付以及工程结算。目前,工程量清单普遍存在项目特征描述不清,工程量不准,漏项严重,以及与清单规范的计算规则不相吻合的现象。投标方在招标前,发现工程量清单问题的存在,不及时指出,反而在报价上大作文章。在施工时想方设法通过工程量变更来获取最大利益。相关各方均站在各自的立场对工程量清单予以不同的理解,协调起来非常困难。
1.4 挂靠、串标、围标
义乌建筑业起步晚,企业资质普遍不高,为达到标书资质要求,一些中小企业通过挂靠形式参与招投标。在义乌中小项目中采用摸乒乓球招标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也滋生了挂靠等情况发生,以提高中标几率。
1.5 低价竞标
最低价中标是义乌常用的招投标方式。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切中了招投标制度关于竞争性的要害,减轻了评标专家主观因素的干扰。但易造成施工偷工减料、扣克或拖欠民工工资、挪用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等严重损害工程质量和民工利益情况发生,以及串标陪标现象的泛滥。在实践过程中,由于对招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很高,需要建筑工程专业方面的知识外,在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计价模式的确定,合同条款以及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的具体条款的协商等环节中都严格把关,这使一般业主可能感到力不从心。
2.义乌市工程招投标管理要素研究
2.1工程量清单
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确定了政府宏观调控,形成市场价格的工程造价管理模式,实现了由传统量价合一的计划模式向量价分离的市场模式的重大转变。工程量清单报价的优点在于工程量一致,子目一致,非常便于评标人员对各投标人的报价进行分析对比。工程量清单编制准确与否,直接影响投标人报价,这就需要编制人对工程情况非常熟悉,较强的专业知识,专业素质。
2.2 资格预审
招标单位根据建筑工程情况,制定切合义乌建筑行业实际的资质要求,在招标前对投标单位逐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投标单位的业绩、信誉投标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对于有关联关系的单位同时投标的,招标单位可以采取措施,有效防止投标者之间的串通投标。
2.3 评标
在义乌市工程招投标中,对大型项目进行综合评分法,先施工单位资质,业绩以及本项目施工技术、方案、工程量清单等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入围企业,再进行商务评分。
2.4 合同管理
合同风险管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提高风险意识,进行风险识别,降低风险事件发生的概率。招标工程应在投标之前,对招标文件深入研究和全面分析,正确理解招标文件,全面分析投标人须知,详细勘察现场,审查图纸,复核工程量,分析合同条款,制定投标策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合同的圆满实现。
3.创新义乌市工程招投标管理对策
3.1 全过程管理
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建立防范机制。招标管理机构应成为独立的行政管理和监督机构,将目前其具体的实物性监督管理转为程序性监督,大力开展招标投标法规的宣传。加大执法力度,狠狠打击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的不正当竞争者,该绳之以法的决不心慈手软,姑息迁就。加大打击力度,建立惩戒防线,使人不敢违法。
3.2 施工单位量化考核机制
施工单位的注册资金、业绩、业主评价、在建设工程等情况,进入施工单位考评系统,进行系统评价,打分,量化施工单位,对在建设工程多于2个的施工单位不予以参投标等,将有效避免挂靠,串标等现象的产生,规范施工单位行为。对中标施工单位进行项目质量、服务量化考核,建立评价体系,记入考核结果,为作为今后考核、评标依据。将违法违规信息及时录入信用评价管理系统,通过信用评价成果向社会公示。
3.3 创新工程招投标评价体系
建筑市场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办事环节多,管理部门多,管理难度大。义乌现有的工程招投标体系,重招投标过程,对事前工程量清单审核,事后合同履约管理相对较少,缺少相应的监督机制。因此,规范建设程序,加强管理部门为各方主体服务的意识,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使之成为程序规范、功能齐全、手段多样、质量一流的服务型的有形招标投标市场,有效避免了人为因素对招投标活动的影响,有效遏制违法违纪行为和腐败问题的出现。完善工程招投标信息公开制度,将招标公告、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审查结果、评标定标办法、招标控制价、评标结果、中标情况共七项内容向社会公布。
3.4 强化诚信体系,重合同管理
建立以诚实信用为核心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和秩序,是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秩序的治本之策。我们可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联网,对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投标行为以及中标后的履约情况包括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管理等,建立评价机制。根据招投标各主体单位的实际行为表现,录入诚信系统进行信用评级,对主体行为规范的单位,记录良好行为记录,并为其创造更多更好地参与工程招投标与建设的机会,相反,则记录不良行为记录,限制其参加工程招投标与建设的资格,甚至是清出建筑市场。同时,成功的合同管理能促进项目和企业的平稳发展,能推动建筑市场的不断规范,也对我国经济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4.结束语
义乌的经济发展有目共睹,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也应开展的有声有色。随着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的推进,建设工程上马也将越来越多。目前,程序性监管工作基本到位,招投标市场竞争秩序明显好转,有效防止了暗箱操作。我们也认识到,现有的程序性监管往往作用在事物的表层,机制上还缺乏必要的深度。虽然招标按程序到位了,也公开操作了,但还是有一些突出的问题,给招投标平台的公正性和公平性留下了隐患,迫切需要向专业化监管转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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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因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不够规范而引起的一系列问题日益突出:工程招投标中“违规操作”已经漫延到招投标活动的各个环节,违规行为从公开到隐蔽,从个别人“一锤定音”到整个招投标过程不正当的“系列操作”,使招投标程序形同虚设,鉴于工作中出现的上述错综复杂的问题,为了更好地实现工程建设投资效益,军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规范化势在必行。针对招投标工作实践所暴露出来的各个不足之处,提出如下几点规范化途径:
一、加快立法和普法,规范执法
一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招投标法规制度和操作规程,加速立法,严格执法,真正使招投标工作在法规的基础上运行。
二要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和案件的查处力度。无论是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还是无标底招标法,办法本身应该说是科学的、合理的,但如果搞弄虚作假、违规操作,再好的制度也将会失效。因此,对不按规定招投标,搞“明招暗定”,利用工程发包营私舞弊、收受贿赂、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应依法查处。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不断校正工程建设项目中畸形的招投标运行机制,规范招投标活动秩序。
三要实行招标负责人终身责任制。招标负责人应对项目招投标行为终身负责,如果工程在招标活动中有舞弊寻租行为,或因招标不当违规暗定劣质施工队中标,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应追究其法律责任。通过加大对招投标活动的检查、监督及执法力度,依法规范招投标行为,减少工程中的腐败现象,杜绝“豆腐渣”工程。
二、提高认识,规范预审环节
资格预审作为公开招投标程序中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其重要性应该引起建设单位的足够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严格监控。资格预审工作的好坏会直接影响到招投标活动过程的公正性和结果的合理性。因此在招标阶段一定要重视资格预审工作,决不能流于形式。同时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招标,确保招标工作既合法,又便于日后的工程管理。对承包商进行严格的考查,主要包括:①是否具备接受该工程施工的资格;②是否具有施工必需的机具设备;③审查其承包商的思想、技术素质和应有的工程技术人员,④审查其是否具备必要的流动资金。
三、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推进项且招投标市场化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由有编制招标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依据《计价规范》、招标文件要求和设计图纸等,编制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拟定的措施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按企业定额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消耗定额及市场价格,结合市场竞争情况,充分考虑风险,自主报价,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计价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形成了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对建设项目共担风险的机制。施工企业在承揽工程项目时,必须考虑自身的技术、管理、装备、成本水平及材材料采购渠道,评估建设项目风险水平及自身承受能力,凭实力去竞争项目,根据自身的能力、特点去选择或舍弃项目。这样有利于对项目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有利于施工企业的优胜劣汰,有利于工程项目招投标市场的规范运作。
另外,对于暂时没有条件和能力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的建设单位,可以采用无标底评标法进行招标。具体办法是在各有效标书最终报价中去掉最高和最低价后与标底的算术平均数作为标底。必要时也可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标底,分别对投标报价平均值、招标人委托咨询机构编制的工程造价确定权数进行加权计算平均值。采用无标底招标即动态标底招标增大了招标活动的透明度,更能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实行此种办法后,在招投标活动中找关系没有用,就是知道了标底也不一定能中标。因此,拄标人不用再去拉关系套标底,招标人不用担心标底被泄露,建设单位领导也可以免去受人之托的烦恼。当然采用无标底法要谨防投标人含伙哄抬标底,损害招标人利益。其弥补的办法:一是严格考察施工队伍,选择综合实力强、信誉好的施工单位,防止有关联及其他非正当关系的施工队参与投标,二是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报价上限,对造价加以合理限制;三是适当增大招标人编制造价所占权数。
关键字: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工程造价;招标
中图分类号:F407.9文献标识码:A
正文:本文结合笔者多年工程、造价、招标、政府采购、投资评审、工程决算审计实践工作经验,针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做出下文全面阐述,我国工程建设的发展,总结可以有效的分成三个主要阶段:首先是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令性分配工程任务阶段;其次是由招标办主持招标阶段;最后是由建设单位自行招标或者委托招标单位进行处理阶段。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中,各个不相同阶段中所体现出来的作用和职能,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也相应的发生了很多的变化,然而于此同时也在整个进行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存在很多急需要解决的问题,下文阐述与大家共同探讨。
一、招投标监督管理的现状
《招标投标法》的颁布实施,进一步明确了对招投标的监督管理作为其重要的职责,同时对应招标工作的范围和程序都提出了具体而明确的要求。在此情况下,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入,招投标的监督管理也由过去的行政审批制变革为现今的备案审核制,实行了现行的“一核查、四备案、一公示”。现阶段招投标管理部门在工程招投标阶段的监督管理工作仅限于备案后的资料审核和招标投标报名、开标、评标、定标阶段的直接监督,以及对于招投标各方主体违法和违规招投标行为的查处。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法规体系需进一步完善
在我国现行招标投标领域,同时存在规范招标投标的两部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两者在内容上存在储多的相似和交叉,导致在全国各地实际执行过程中产生各种各样的矛盾。同样一个招标投标项目,有时会遇到按照两部法律能得出废标与不废标的两种截然不同的结论,且各自都有法律依据,从而产生质疑与投诉,不利于招标投标领域的健康发展,急需要协调统一。
(二)造价、质量取胜原则体现的不充分
现阶段的工程招标投标,相当一部分还不是真正的市场经济的竞争,没有充分体现质量、工期满足招标文件条件下工程报价最低这一招标的根本目的,制约了招投标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所追求的还仅限于形式上的公开,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正。投标单位获过什么奖、干过多少优质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如何、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证章是否齐全等问题成为中标的主要因素。真正能体现企业竞争实力的个别成本即“低价”都未能得到很好考虑,有时不可避免地掺进了太多的人为因素。
(三)招标机构的行为有待于进一步规范
首先,招标机构委托组织招投标活动,应该是属于特别重要的职业和岗位。限于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方面的因素,极有可能利用自己特殊地位帮助业主有倾向性的选择中标单位。
其次,对于招标机构的工作成果,还没有一个很好的可操作、量化的评价标准。通过响应近几年在全国开展的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活动,在一个行政区招标工程调查显示,对于一项工程的施工发包招标,采取传统的“综合评估法”与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评标办法相比。
最后,由于招标机构之间目前尚未形成良好的竞争机制,加之其自身的市场信用度不高,导致了招标机构为了承接招标业务而互相恶意无序竞争,对招标费用一降再降,甚至出现“免费”招标,一些招标人为减少招标费用而实行“假”。
三、解决问题的途径
(一)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颁布,2000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02年颁布,2003年实施,两者在内容上达到50%的相似与一致,建议两者统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与采购法”,从源头上统一法律依据,为招标投标行业的健康发展创造条件。
(二)招标应在“价格”、“竞争”方面做文章
近几年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控制价的实施,促进了建筑市场有序竞争和企业健康发展。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是今后建设工作招标的主要方式。此外,还要加快履约担保和工程保险等配套措施的实施。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是国际通行的做法,同时大力提倡企业诚信投标,根据自身实力报价。
(三)规范招标机构、业主及管理机构行为
首先,积极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招标机构应当拥有一定数量的取得招标职业资格的专业人员”的规定,实行职业准入,将招标机构拥有一定数量的注册招标师列为机构成立的必要条件,提高招标机构准入的门槛,从源头上提高招标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
其次,加强对招标单位的约束,促其规范从业。要依法加强对招投标程序和过程的监督,同时还要加强对招标文件及其他备案资料的审核。
最后,严格落实《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在各级发改委的指导和协调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总结】:总而言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共同大力支持,通过有力的协作和齐抓共管,促进招投标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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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电子招标;建设工程;应用
中图分类号: TU7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建设工程中的招标投标工作是当前社会建设行业中的热点问题,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的建设招标投标工作已经获得了巨大的成绩,通过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一方面能促使企业内部改革,推进企业内部进行合理的调整,使企业引进更成熟的管理体制,提高自己的内部实力。另一方面能够更大程度的使企业与市场相融合,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但是,在传统的建设招标中存在着一些不足,本文重点介绍电子投招标的应用及注意事项,对企业建设工程中的电子招投标问题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2、传统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探讨
缺乏规范行为
在很多的传统建设工程的招投标过程中,缺乏规范的行为是一大不足。在建设工程招标中,由于缺乏规范的行为准则,会出现一些不合理的现象,例如,建设单位会通过某种方式干扰招标过程,甚至会运用邀请招标来替代公开招标,影响招标的公平性,造成公司的损失,影响招标企业的效益。
违规插手招投标
在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 有些单位为了招标成功,采取许多不合理的行为,例如给招标企业送礼、虚报自己的实力、打击诬陷竞争同行等。有的企业甚至与借助政府的力量,强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事项,破坏了企业招标的原则,达不到招标的目的,严重影响招投标行为,对企业单位造成不利的影响。
招投标运作缺乏科学的规划
目前,我国很多建设工程招标单位缺乏科学的规划,一些招投标事项并不是通过法律专员或者合同专员来确定的, 而是由企业的财务来做决策;有些单位甚至由人事部门来进行操作,这样会产生很大的危害。由于对招投标业务的不是很了解,对制定建设招投标的细则往往会考虑不周到,有时候会产生一些明显的错误,不能够保证建设工程招投标运作机制的完善性。
3、采用电子招投标的优势
随着建设工程的复杂程度越来越大,在建设工程招标当中,需要评审的招标项目要求更加严格,尤其是对各项招标项目中的材料价格清单、实施可行方案设计、招标项目的总报价清单等都要做详细的分析比较,这样就导致了建设工程工作量比较大。要求建设工程投招标评委做更多的准备工作,消耗了巨大的财力、物力和人力。由于计算机技术的迅速发展,电子招投标在建设工程得到广泛的应用。电子招投标给建设工程招标带来了一场新变革,它能够利用计算机辅助系统节省劳动力,提高评价质量,对投标市场的公平性能起了很大的作用。下面将进行简单的概述
电子招标能够实现阳光操作
在建设工程中采用电子化投招标,能够为建设工程的各方提供规范、公平的交易平台,在很大的程度上避免不法因素的产生,同时还能够提高电子招标效率,实现建设工程投招标的“阳光操作”。借助于电子商务平台,各个相关部门能够实现投招标信息的共享,时刻了解招标的信息动向,更加有利于政府的管理。
(2) 电子投招标能够提高社会工程建设运行效率
电子投招标的各方具备统一的规范,他们之间可以通过电子数据文件方便的进行沟通,了解各方的进度以及信息的交流,节省各方的时间,同时也能够达到信息交流的目的,实现多方的互赢。通过电子投招标,还在很大程度上方便信息的修改保存,尤其是对于招标工程复杂的情况,需要经过多次的修改才能最终确定投招标书的内容。在这方面,电子投招标具有较大的优势,大大的提高了建设工程运作的效率。
电子招投标评价结果更加透明化
工程建设招投标需要进行严格的审查和评估,对各家企业都要进行评价分析,确保招投标取得最有效的成绩。如何提高评价的效率,实行自动化是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必然趋势。电子投招标的应用,很好的解决了这一难题,能够实现招投标的自动化评价,减少了人为干预的行为。尤其是面对技术招标时,要求投标单位要匿名,同时对投标信息文件打乱顺序,确保评分专家对投标单位公正的打分,消除了地方保护主义招标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4、采用电子投标的论述
4.1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细则
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要求招投标各方通过在统一电子交易平台,按照规定的格式编写电子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最后借助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读取各方的电子招标书和投标书,通过统一的招标评标方法,对各方投标单位进行评价分析,确定最合适的投标单位。电子投招标的整体业务流程如图1所示。
图1 电子招投标系统整体业务流程图
4.2电子招投标注意事项
(1) 提高电子招投标的信息安全性与真实性
明文传送仍然是目前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网上与传送信息和数据的主要方式,这种方式具有很大的潜在信息安全隐患,所以电子招投标的明文传送过程必须保证其运行环境的安全性。由于在电子招投标的信息与数据的传输的过程中,很有可能被不法分子篡改、删除、窃听等,所传送的信息及数据就失去了其完整性和真实性。因此,网络的明文传送信息和数据传输须经过加密才能保证其过程的安全性及信息的真实性。
加强电子招投标的软硬件的保护,防止信息的破坏
软硬件出现问题或发生故障也可导致信息及数据的丢失、删减或出现错误,由于支持互联网的硬件和互联网所应用的软件都容易遭受恶意程序或病毒的侵入和破坏,因此,要想确保网络电子招投标信息及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保证信息不遭受破坏,必须加强计算机硬件及软件的保护,加强网络安全性。
加强电子招投标的身份认证,确保交易双方身份的真实性
招投标的身份认证,主要是用户的身份认证,它主要包括中介机构的认证和交易对象之间的认证。身份认证是保证电子招投标过程中信息安全性与完整性的重要方式也是必要措施,它主要是通过确认信息传输者身份的真实可信性的方式来保证信息及数据在传输和存储过程中不被删改,以确保其完整性及真实性。传统的电子招投标方式具有很高的安全性及可靠性,以为其使用的通信网络主要是专用网和增值网,这两种网络使用的身份认真技术和方法较为复杂,这样可以在信息的输入和存取中保持较高的安全性。但这在互联网中就很难保证,因为较之传统通信网络的传输方式,互联网具有较高的开放性。进行电子招投标的双方都急需确认交易对象的真实身份,交易双方必须通过有效的身份认证才能成功登录服务系统或交易系统。进行电子招投标的身份认证对其可靠性具有很高的要求。
进行身份认证的交易系统本身必须具有一定的权限限制和信息保护功能,避免用户的非法进入。另外,进行电子招投标的双方须保证自己信息的真实可靠性,不能否认已发送信息。
增加客户端的安全保障
在互联网这种开放网络中进行信息及数据的传输的过程中,由于用户程序和信息的安全性没有根本保障,用户的客户端就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这样,就使得用户缺乏基本的信息安全感,而得不到用户的信任。而这种安全隐患的存在很大程度上归咎于用户缺乏对密码进行精细处理的能力。因此,密匙就成了客户程序的一个重要部分,必须将其输入客户程序,以使客户程序能独立完成大部分的信息确认工作。对于存在安全隐患或缺陷的客户程序,不法者可以很容易的获取密匙,从而获得用户在该系统下的其他权限;对于密匙,其本身也存在安全隐患,一般情况下,用户需记住密匙,但是,恶意的客户程序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客户程序仍可获取用户的密匙,因此,用户要完全信任其所使用的客户程序仍存在极大的安全风险与隐患。
5、小结
随着电子商务的广泛运用,电子招投标必然会成为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的主要模式,而新生事物必然伴随新的问题。本文对电子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阐述,并就进行电子招投标的优势及其系统实施细则进行了介绍;对电子招投标实施过程中的注意事项进行了初步总结,重点阐述了电子招投标的安全性、真实性及完整性的保障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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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建筑工,招投标,对策
招投标机制在建筑工程承包与发包过程中广泛使用。在上世纪80年代我国在建筑行业引入了招投标机制。但由于目前该行业发展方式尚不规范,管理机制和经验有待进一步提升,因此目前我国招投标机制在建筑工程领域还存在很多问题。
一、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建筑工程领域使用招投标过程中主要有规避招标、施工单位不正当竞争、单位违规、监管乏力等问题。
(一)建设单位规避招标
(1)肢解工程。目前存在工程肢解为若干个小项目,使得小项目都达不到招投标标准;同时也存在只将工程主体招标,其他非主体工程采用制定工程的方式[1]。
(2)以邀代招。找各种方法采用邀标的方式减少投标公司,或者招标广告性降低以此缩小投标人。
(3)度身招标。个别企业领导利用自身的权利,背后对招投标进行操纵,在招投标过程中设置相关条件,让某一个公司更有优势中标。
(二)施工单位不正当竞争
(1)弄虚作假、收买贿赂。弄虚作假是不少企业进行竞争的主要手段,通过伪造业绩或资历等虚假信息,来骗取招投标资格或者中标;有些公司则通过贿赂相关人员,合谋中标。
(2)围标、陪标、串标。投标人通过招投标人之间事前商量,形成一个联盟,通过围标、陪标或串标等方式中标。有些企业则通过分包转包等方式赢得中间差价。
(三)招标单位违规
在招投标运作过程中,某些招投标单位利益为重,不正当竞争,或是听从投标单位的意见,许诺人保证能够中标。有些招标单位从业素质较低,管理较为混乱[2]。
(四)监管乏力
招标工作专业性强且业务繁杂,而相关行政部门人员较少,力量薄弱,存在管理缺位或监督乏力等问题。
二、建筑工程招投标问题原因分析
(一)建筑产品特性决定
建筑工程期货商品,因此招标单位对投标人员的资质、以往的项目经验和业绩对是否中标具有决定性作用。
同时目前的建筑产品所包含的项目清单非常多,在各个项目实施以及各个项目的结算都具有一定的弹性,成本控制方面有一定的伸缩性,黑色利益普遍存在,这对于招投标进行暗箱操作提供了“机会”。
对于建筑产品而言,其建筑工程利润较高,排斥竞争的内在动力较强,这就导致了很多投标公司为了获得能成功,不惜采取行贿、给回扣等非法手段以获取更多建筑工程。虽然我国相关法律都规定了违规中标无效的规定,但由于地方保护主义或利益,很多违规现象并没有严格执行处罚,更多的是罚款解决[3]。
(二)制度体系有待完善
目前我国建筑工程体制条块分割,各个法人单位承担项目,并由相关行政部门进行监督。通过引入招标机制来解决项目招标单位素质不一的情况;在施工阶段引入监理单位来解决施工可能出现的问题。从目前的实践来看,目前招标机制并没有严格执行第三方的中立原则,主要原因相关体制的问题。现有的体制下,项目的法人并不是真正的法人,而是政府的委托人,这就是使得他们在资格评审、选标等工作中仅仅有道德的约束,指导相关机构。从经济学上看,他们可以以体制给予的权利,以较小的风险获得较大的汇报,道德的约束就显得非常乏力。在现实中,容易出现项目业主不干预而招标人干预的情况。
同时对于招投标场内出现的违规交易,更多的是通过场外违规交易的结果,但是场外违规交易往往取证较为困难,其交易隐蔽,在现有的法律体制下很容易搪塞过去。而且现有的相关政府部门之间的配合协调机制较弱,这也导致了管理环节出现了较多的漏洞,给予违法人员可乘之机。
三、建筑工程招投标对策建议
(一)加大监督管理力度
①目前在招投标过程中频繁出现的围标、串标等现象,相关部门应依据现有发现的案例,总结相关特点,讨论其应对方法,完善招投标管理制度,加大招投标监督力度,使得相关围标、串标现象依赖滋生的土壤丧失。
②对招投标公开制度需更加完善,特别是政府工程建设项目中,需要对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所有信息进行公开,以此更好让社会进行监督。
③强化招投标预审机制,对于明显不符合招投标入选资格的投标人进行筛选,加强不合理投标人的排除机制,并坚决予以纠正。
④完善相关举报制度,将招投标监管部门或办公室相关联系方式,包括邮箱、电话、传真等公开。对举报事项予以重视,并进行详细调整,对确定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并进行信息公开。
(二)发挥市场监督作用
①规范和完善现有的市场运行机制,严格执行市场公告、开评标等全过程程序以及相关管理办法。
②落实评标专家相关管理制度,完善专家评价机制,建立和完善相关评价体系,对专家违规评标事件严格处理。
(三)完善网上招投标方式
未来网上招投标是未来发展的趋势,其具有自身的优势,第一,招投标两人并不需要见面,该特征可以降低围标串标的概率;第二,投标人之间并不需要见面,对方都无法得知竞争者是谁,只能进行公平竞争;第三,招投标成本可降低,减轻招投标相关的费用,增加经济与社会效益。
(四)健全招投标奖惩机制
建立健全招投标信用机制,对相关信用记录及时记录并公示。同时加大投标企业和相关机构的违法成本,在原有罚款和无效中标的情况下,还可以增加更为严厉的处罚,包括限制未来招投标等措施,使其违法成本大大增加。
参考文献
[1] 龚建锦,王曾迪.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今日科苑,2010(4):112
关键词:案例教学;建筑工程;招投标
案例教学法起源于1920年代,由美国商学院(Harvard Business School)所倡导,当时是采取一种很独特的案例型式的教学。它是在教师的指导下,根据教学目标和内容的需要,采用案例组织学生进行学习、研究、锻炼能力的方法。它能创设一个良好的宽松的教学实践情景,把真实的典型问题展现在学生面前,让他们设身处地地去思考、
去分析、去讨论,对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创造能力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极有益处。案例教学较其他教学方法,具有一些明显的优点,如有助于学生生动活泼地学习,培养和发展学生主动参与课堂讨论,培育学生独立思考、分析、推理和表达等能力。因此,针对建筑工程招投标课程进行教学改革,实行案例教学,让学生既学习到基本的理论知识,又得到一定的实践,还可以培养创新意识和提高能力。
一、 建筑工程招投标课程案例教学的必要性
1 案例教学是建筑工程招投标课程人才培养目标的需要。建筑工程招投标课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从培养目标来看,要求培养学生的基本预算和招投标技能。要求学生具有分析、判断和推理的能力,这正是案例教学与常规教学方法的不同之处。
2 案例教学是提高教师教学和业务能力的需要。案例教学比传统教学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案例教学中,教师要付出更多时间和精力研究实际问题,深入现实社会经济生活,编写出更为完整与详细的讲义,同时,还要了解本专业理论水平的最新动态,将其应用于案例的操作过程中,这些都有助于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
3 建筑工程招投标课程案例教学是社会对创新人才要求的需要。案例教学所涉及的教学内容,一般来说都没有标准答案,其结果随着条件的变化而变化。案例教学的过程中,学生置身于错综复杂的现实环境中,独立自主地、根据自己的知识和见解分析问题,他们将面对任课教师临时提出的各种假设条件,制定相应的措施,修订自己的方案。这种教学方法有助于创新人才的培养。
二、 招投标课程案例教学实施过程
1 案例教学准备工作。
首先教师应精选教学内容。案例教学是一种先进的教学方法,但并不是所有内容都适合使用案例教学方法。通常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该内容是本课程或某章节的关键,对学生今后的工作具有很现实的指导意义;二是该内容是本课程中的重点、难点;三是该内容不便于使用其他教学方法进行教学,而又适用于案例教学的内容。如讲授建筑工程施工招投标及合同价款的确定这一章节的内容时,就将其中“报价技巧”这一内容采用案例教学的方法进行教学,原因是“报价技巧”是我国现行招投标制度下投标报价中的重要一环,正确使用各种报价技巧是增大中标机率和获得较高利润的一种途径,因此,当今各施工企业都非常注重报价技巧的应用。从培养人才的角度来讲,如果我们培养的学生能熟练掌握“报价技巧”的各种理论和一定的实践经验,对将来从事工程招投标工作就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其次教师应充分准备各种材料。由于案例教学要求学生充分发挥想象,在教学中,学生可能会提出很多问题,甚至会有一些不合常规的问题,对各种问题,教师要做充分的准备,做到随时能够答复或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另外,案例信息较大,教师应考虑采用多媒体课件教学,或者将课堂中要使用的信息复印,到时分发给学,以节约课堂时间。
再者学生应先行了解案例的相关知识。案例教学重在学生的参与。案例教学要求学生充分参与到教学活动中来。在案例教学前,教师要先简要介绍案例教学的内容,给学生一定的时间,指导学生就案例教学的内容查阅各种资料,掌握一定的素材,为案例教学作好准备。如在“报价技巧”这次课的案例教学前,就要求学生了解常用的“报价技巧”的方法、适用条件和国内外成功使用的典型例子。
2 案例介绍。
在教学时教师要对案例进行简明扼要、突出重点的介绍,并对分析问题的关键之处,要采取各种方法引起学生的注意,以便正确和积极地参与到案例教学中来。
3 案例讨论。
案例讨论是案例教学中最重要的环节。在案例讨论中,教师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角色,此时,教师应该是引导者而不是知识的权威者。教师应该用自己的知识来引导学生进行思考,以平等的身份参与和组织讨论。教师在课堂中主要起组织和引导作用,通过启发、点拨、诱导等方式,将讨论引向深人。在案例教学中,如果教师过多将自己的观点穿插到其中,则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学生思维的发挥,让大多数学生会随着教师的思路进行考虑问题。为了提高学生的积极性,可以采用分组讨论并由小组代表发言,再由同学来评价的方法,这样能够收到较好的效果。
例如在教学过程中,本人运用过这样一个案例,基本信息为:某建设单位就拟建大型工程招标,现初步确定标底价为4 500万元,其中基础和土石方程1 000万元,主体2 500万元,装饰工程1 000万元,工期2年(其他信息略)。假如你代表某公司去投标,你将采用什么投标技巧理由如何?问题提出后,本人将学生自愿分成4个小组,分别进行了模拟投标。结果第一小组采用了不平衡报价法,报价为4 480万元。其中基础和土石方工程1 500万元,主体2 300万元,装饰工程780万元。理由是报价在4 500万元附近,保证了中标的可能性,同时对工程内部各项目报价进行了调整,将早日施工的工程单价提高,从而提高了中标后所得工程款的现值,保证了中标后的企业经济效益。第二小组采用多方案报价法,他们首先按照原招标文件做了一个报价,为4 500万元。另外,他们建议,如果工期改为27个月,则报价为4 300万元。第三小组采用了增加建议报价法采用原招标文件报价而确定报价为4 550万元。另外,他们认为主体的框架设计过于保守,可以进行修改,并进行了简要论证,如果按他们修改后的方案,报价为4 350万元。第四小组采用无利润投标法,报价为4 050万元,只保证工程的成本和税金。不计利润,原因是该公司较长的时间内没有工程项目,打算通过中标,维持公司的正常运转,并为第二期工程的竞争赢得优势。
4 案例总结。
当讨论结束后,教师应对教学内容进行全面的总结,对学生在讨论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正确的分析与评价,使学生受到启示,理顺教学中涉及的知识点,使学生通过分析、讨论和总结、对知识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使学生真正掌握实际工作的方法和步骤。
三、 建筑工程案例教学的经验与体会
1 案例教学法必须从实际出发,不搞形式主义。
勿容置疑,案例教学是一种很好的教学方法,但不能过多。因为在这种教学方法的组织和实施中教师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去搜集有关信息和资料。另外,一门学科有过多的案例教学,必然会让学生投入太多的精力到该门课程上去,从而影响其他课程的学习,同时,一种教学方法使用太多也容易使学生产生厌倦情绪。
2 备课是案例教学成功与否的关键环节。
备课时,首先要把所选的案例研究透彻,在大量阅读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充分作好课前准备。比如,在谈到自己对案例中所讨论的问题的看法时,所讲的一定是自己经过反复思索、精心提炼后的几点心得。
3 案例教学活动中,必须以学生为主体,教师只起引导作用。
案例教学具有很大的实践性和客观性,实施案例教学是为了加速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进程,提高学生的实际动作能力,因此只有在教师的引导下,学生独立自主的深人案例,充分体验角色,方能达到教学目的。
总之,案例教学法体现了素质教育的宗旨,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它实质是属于研究性学习,能变被动为主动,变注入式为启发式。它提高了教师的业务水平,也培养了学生的创新能力,案例教学法是有其相当大的发展空间。
参考文献
【关键词】通信企业;施工招投标;量化管理
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工程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对于施工招投标的管理越来越严格化、规范化,本文将针对通信企业施工招投标的管理方法及量化管理情况做以简要论述,力求对通信企业施工招投标及量化管理工作提供理论借鉴。
一、通信企业施工招投标的管理情况
(一)招标准备
第一,申请招标。施工招投标不是任何情况下都可以进行的,它的全部过程都要受到政府的监督,在政府的有序管理下进行,政府对于施工招投标的资格申请存在一套完备的管理体系,所以,通信企业的施工招投标工作首先要向施工管理部门的招投标审核机构申请并获得许可以后才能正式开展。第二,选择招标方式。施工采取的招标方式必须根据施工企业的自身情况设定,因此,在具体招标开始以前,施工企业应该对自身的管理水平,企业规模,再结合施工规划的进展情况,施工项目的特殊性要求,施工工作的具体环境等多种条件综合考虑确定招标的具体方式[2]。通信企业的施工招投标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采取一次性完成还是分步化完成,在招标的项目类别较多的情况下,应该采取后者按照不同的进度独立进行。第三,划分招标合同类型。由于施工招标工作通常不是在同一时间内完成的,从招标开始到彻底完成需要经过几次的招标任务,在每一阶段的招标过程中都会分发不同的合同包,这些合同包加在一起构成了合同数量,合同数量越多就证明招标的次数越多。至于每一个合同包采取什么类型的合同,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在施工项目的特殊性、技术条件和经济实力、以及施工中对于质量、时限、投入的要求这些因素的综合考虑后,通信企业施工招投标部门可以做出相应的合同类型决策[2]。
(二)投标工作[1] 第一,资格预审。这一阶段已经是招标工作的正式开始阶段,在公开招标的情况下,必须进行招投标资格预审程序。招标预审机构会根据个单位提送的预审资源将招标单位划分出不同等级,然后根据次序确定投标候选人名单。第二,现场考察。在确定了资格名单之后,招标单位会针对候选人的具体情况做出审查,审查的方式是现场审核,通过对投标人的施工环境、施工设施、施工管理进行全面审核,对投标人的具体施工能力做出合理估计。第三,标前会议。为了解答招标单位在此次招标过程中出现的各宗问题,招标单位会在招标截止日期前举行一次标前会议。招标会议上,招标单位要根据每个单位提出的问题进行逐一细致解答,招标单位的解答过程会影响到投标人合理报价的过程。
(三)决标工作[1] 第一,开标。公开投标必须遵循平等竞争的原则,每一个投标人都有权利了解自己和其他竞争者的报价情况,形成优劣对比。具体的开标步骤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情况进行在,在招标单位的主持下并由施工项目管理部门,计划机构、当地建设银行,公正机构等监督决标工作的进行。第二,评标。评标过程需要保证共振公开、具有说服力,因此,评标工作需要组织专门的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的组成需要极其慎重的程序。需要施工领域内具有权威性的机构代表构成,比如施工监督部门,施工领导部门,施工建设部门等,还需要邀请施工管理项目的专家组合参与到评标的过程中来,确保对每一个投标人的公正合理。第三,谈判。在正式的决标之前,会针对两家以上的投标人的具体情况估计其的中标几率大小,如果中标几率超过其他投标人就会安排他们进行谈判,在谈判过程中,双方会围绕价格问题和施工问题这两个内容,在谈判中可以确定到底会将合同授予哪位投标人。第四,授标。中标的投标人会成为此次工程的总负责人和总承包商,需要和业主正式签订合同后完成投标工作。如果投标人与业主之间存在分歧致使合同的正式签订工作失败的话,投标人不会收回投标保证金,业主会向其它投标落选人通知,宣告此次招标工作的正式结束。
二、通信企业招投标的量化管理
(一)通信企业招投标的量化管理原则[3] 第一,对于价格的合理量化。低标价并不是招标量化管理的最终指标,在评标的过程中,应该根据评标价的高低来确定综合指标。低标价通常并不符合成本预算原则,会对施工的具体实施和工程质量造成不利影响。第二,不接受对于工期和质量存在疑问的投标人。这一点是根据施工后的具体工作来考虑,为了保证施工的合理进行和工程的按时完工,如果投标人没有能力在规定的条件下完成施工任务,则不能接受他的投标,并对施工安全性负责。第三,对于报价不合理的投标人不予接受。这是要求在量化管理的过程中必须以价格作为基本参照标准,并为合理价格设置等级,这个问题在具体招标管理中应该认真考虑。第四,评标委员会应该根据各项综合报价指标进行评标工作。各项环节的报价都应该成为招投标量化管理的参考因素,不能根据单一一次的报价对投标人做出不合理的估计。
(二)通信企业招投标的量化管理方法[3] 第一,综合评价只表法。把投标报价、三材用量、建设工期、企业信誉、施工经验等主要评标因素进行量化。由于个别因素绝对数表示的计算单位不同(如报价为元、三材用量为吨、工期为天),无法综合汇总计算,可把上述因素用相对数――综合评价指标表示。第二,公式积分法。在投标价,企业实力,项目经理实力,工程质量,施工组织规划,施工工期,施工经验,商品信誉和附加优惠条件确定的情况下,可以采用国际工程招标的标准公式,根据实际招标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议,这个计算公式如下所示:
P=Q+B-b/B*200+R+S+T+U+V+W+X+Y
在这个公式中,Q代表投标的报价最终得分,B表示的是标底价,b是指分析报价,R是企业的实力得分,S是项目经理的实力得分,T是工程质量得分,U是施工组织原则规划,v是施工工期,W是投标人的施工经验得分,X是投标人的信誉得分,Y是附加优惠条件得分,P则是最终结果,这些项目均有数字范围,在一定的限度内实现量化管理。
结语
通信企业的招投标及量化管理模式的建立对于通信企业的招投标工作的发展起到了相当大的促力,但也存在诸多需要优化改进之处,在未来的工作中需要不断的挖掘总结。
参考文献
[1]郭群,周建平,李泉.资格后审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中的实践应用[J].建筑经济,2011,02:4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