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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履职报告

时间:2023-05-30 10:08:0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纪委履职报告,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纪委履职报告

第1篇

一、突出监督重点,在参与并保证企业重大决策落实中充分发挥作用

积极有效参与企业重大决策,并在实施过程中强化监督,保证重大决策精准贯彻,是企业纪检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是积极有效地参与企业重大决策。为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振兴矿老工业基地的战略部署,矿纪委主动介入,搞调研、提建议,对干部职工进行垞“城的发展和希望在外部”的主题教育,引导和激励职工走出去创业。矿领导班子通过实践反复论证,进一步明晰了“内稳外扩、内精外强”的发展思路,主要领导拿出相当的精力放在异地项目的拓展上。经过艰苦努力,先后拿下了托管两个矿井、产能达到300万吨的承包垞生产合同,实现了城矿史上第一次成建制综采、综掘队伍走出去创业的突破。目前,设计年产120万吨的甘肃酒钢集团裕源煤矿、日产已达6000吨、月进600米左右的山西新都综采、综掘队等异地项目进展顺利。

二是围绕企业安全生产重要问题实施监督。我们狠抓了管理人员安全履职考核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强化履职过程的检查监督。根据集团公司关于管理人员安全履职考核的相关规定,专门研究下发了《某矿管理人员安全履职考核补充规定》,新增了12条内容,矿纪委专门设计印制了干部下井带班作业、必知必会知识抽查、每月下井工数以及隐患排查整改等四个表格,由部门负责日常考核,纪委月度汇总形成考核报告,考核结果与干部履职绩效挂钩。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就“三违”治理、动态工程质量、干部跟值班等,每月至少进行两次动态监察,凡没有完成任务的,一律停班追究,20*年管理人员共有98人次因敷衍应付等不尽职或不履职受到责任追究。通过强势督查,各级管理人员安全履职的积极性、主动性明显增强,较好的夯实了安全工作基础。

三是积极开展企业重点工作的有效督查。棚户区改造是加快振兴矿老工业基地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参与制定棚户区改造方案、工作规划的基础上,为防止操作简单化和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真正把惠民工程办好,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矿纪委参与、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实施了政策入户宣传、层级接待和集访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全矿352户棚户区24291平方米居民人人懂政策,个个知步骤,保证了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积极稳妥推进。在跟踪督查《节能减排管理办法》、《节能减排管理制度》等文件规定落实的基础上,形成了由规划发展科每天调度会通报主要能耗消耗情况、每旬进行分析、每月工作例会等制度,保证了各项指标任务的完成。20*年矿被*市环保局、经贸委评为“清洁生产合格”单位。

二、抓住监督关键,在强化教育惩处中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业

企业重大决策能否得到精准贯彻,关键在各级领导干部。为此,我们始终把党员干部和人、财、物管理岗位人员作为监督重点,通过开展教育引导、廉洁论证、查办案件等途径,促使各级干部自觉贯彻落实企业的各项决策,规范从业行为。

首先,努力营造强势本廉宣教氛围。垞为规范党员干部贯彻企业各项决策的行为,推进“本廉城”创建,矿在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想法设法投入7万余元,对集学习、电教、网络、谈话等功能为一体的多功能廉洁文化室进行了软硬件补充,将人工湖进行重新布点和改造,发动党员干部取名,使之赋予具有群众基础的、较为丰富的廉洁内涵,建成了具有观光、教育、休闲等功能的“莲湖”。与此同时,我们还积极开展构建家庭“护廉网”、党员干部七项规定主题教育、举办廉洁讲坛、廉洁教育周、召开典型案件通报会等十多项活动,使廉洁文化渗透到了企业工作的方方面面。

其次,积极开展制度廉洁论证活动。围绕易发生违规违纪的重要规章制度进行督查,20*年矿纪委对《关于实行基层活动金制度》的文件进行廉洁检测和评估,通过调研发现,活动金制度规定中的使用范围的科学性、合理性不够以及各单位在执行中比例悬殊较大,且无明确规定。经过立项和充分论证,矿专门下文,明确了9项使用范围以及使用的数额规定,与此同时,我们还健全了“开放式二次分配”和区务公开等一系列制度,促进了党员干部廉洁从业,维护了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在监督企业重大决策贯彻落实过程中注意发现案源,惩处违法违纪行为,先后排查出物业公司负责工资工作的李某、王某利用工作之便涉嫌贪污的案件和物业公司煤炭营销业务员孙某挪用公款的案件,为企业挽回了经济损失,维护了企业和职工利益。对克扣截留的2名干部、吃拿卡要的1名机关管理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20*年,共受理群众24件次,处理23人,立案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一起,通过惩处,教育警示了一大批党员干部,保证了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落实。

三、建立监督体系,在规范管理行为中推进反腐倡廉治本工作

第2篇

 县纪委:

    根据清组发〔2012〕85号《关于对全县干部职工出勤及履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我院党组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确定纪检组、政工科负责本次专项检查工作,确保此项活动顺利进行。

一、清理结果

截止2012年6月,我院在册职工49人(公务员45人,工人4人),经清理:

1.按照县委政策,我院男年满53周岁,女年满50周岁,改任主任科员6人,机关工人1人年满59周岁,以上7人一直坚持上班,至2011年9月中旬,先后因身体不佳,请病假住院治疗。

2.2009年 7月我院1人去市中院挂职交流一年六个月,后又被市中院遴选,目前只有调令手续未办。

二、整改意见

1.对请假治病的7人,按县委统一政策办理;

2.挂职交流1人督促市中院及时办理调令手续。

特此上报,请审查。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日

第3篇

自__年8月__县纪委监察局派出的5个纪工委、监察分局正式挂牌成立以来,积极探索派出机构有效履职、顺利开展工作的体制机制、方式方法,派出机构的职能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增强了人员力量。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成立以前,派驻部门的纪检组只有纪检组长1人,人员分散,监督力量薄弱。将分散在派驻部门的派驻人员进行整合,集中了人员力量,整合了人力资源,增强了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的力量。自2009年以来,5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积极受理群众举报,按时按质办结县纪委监察局交办的举报件36件,立案查处违纪案件13件,给予纪律处分13人。

二是明确了职能职责。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成立前,派驻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由驻在部门的纪检组负责。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成立后,明确了纪工委、监察分局与监督检查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纪工委、监察分局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主体,各单位是责任主体,负责本单位及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职能职责进一步明确。2009年以来,5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累计督促所负责的监督检查单位和联系部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1670人次,大力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在监督检查单位和联系部门营造了以贪为耻、以廉为荣的浓厚氛围;督促指导57个监督检查单位查找廉政风险点456个,制定防范措施456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70余项,一定程度上堵塞了腐败漏洞。

三是提升了监督效果。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成立前,派驻到县直单位的纪检组长是一个“兼职”的纪检干部,既要按照分工抓好业务工作,又要抓好纪检监察工作,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纪检组长监督的是本单位的班子成员,遇事时,避免不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成立后,明确了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是所负责单位的监督主体,原来兼职的纪检组长成为了专职的纪检干部,专门履行监督检查、案件查办和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等工作职责,工作独立性进一步增强,监督检查职责得以更好发挥,监督效果得到了有力提升。2009年以来,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共对57个归口负责监督检查部门的“三重一大”事项及各种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县委和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等开展监督检查750余人次,提出整改意见建议230余条;采取问卷调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明察暗访、民主测评等,对所有监督检查单位和部分联系单位开展综合巡查,发现问题98个,纠正违规行为7起。

四是延伸了监督触角。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成立后,将所有县直部门的反腐倡廉工作统一由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具体负责监督指导,监督范围实现了由部分县直部门到所有县直部门全覆盖,拓宽了监督检查的范围,延伸了监督触角。同时,通过参与监督检查单位和联系单位的重要工作、列席有关会议、实施明察暗访、召开联席会议、开展巡查等多种方法,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三重一大”事项执行情况、工作作风等方面实施监督,克服了过去监督范围狭窄、方式单一的情况。2009年

以来,5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共列席57个归口负责的监督检查单位“三重一大”会议、民主生活会等345次,提出意见建议300余条,协助57个单位制定完善了112项制度,指导57个单位建立党务公开栏80余个。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成立以来,在县纪委、监察局正确领导下,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实际运行中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是运行机制不够完善。一方面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与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各室、乡(镇)纪委、县直单位纪委之间的工作协调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工作上存在职能交叉。日常工作中,初核、案件调查等由县纪委监察局统一部署分工,一般不存在工作任务重复问题。但在其他一些工作上,派出机构与委局机关各室和乡(镇)纪委、县直单位纪委等存在职能交叉、履职重叠问题。另一方面,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对所负责的监督检查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考核机制不健全,没有一套系统的考核办法。

二是监管双方沟通联系不够。少数单位认为接受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对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越多,被发现的问题也就会越多,不愿接受监督,讨论“三重一大”事项时不按规定告知纪工委监察分局,重要会议不通知纪工委列席,工作情况不上报,造成纪工委与其负责的监督检查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系较少,信息不对称,了解掌握的情况不多,影响监督工作成效。

三是全程监督难。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因无法参与县委、县政府召开的涉及相关职能部门并由其具体承办实施相关工作的工作会议和接收相关文件,无法掌握相关政策信息和工作安排,事前监督、过程监督方面存在较大的空白区域,免疫不及时,导致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对监督检查单位的监督往往是事后监督,存在监督滞后的问题。

四是监督上存在盲区。5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要负责监督检查57个部门、联系41个单位,而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人员只有16人,人员少,负责监督的部门多,业务范围涉及宣传教育、监督检查、案件查办、纠风治乱、执法监察等方方面面,而且单位与单位之间的性质和工作职责不同,派出机构人员难以全面掌握各行各业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存在外行人监督内行人的情况,难以全面发现深层次问题。

四、发挥好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作用的意见建议

(一)摆正三种位置,明确各机构的责权利

一是摆正派出机构与联系单位的位置。派出机构的主要职责是监督联系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协助联系单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联系单位党委(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要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纪工委、监察分局与所联系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是监督主体与责任主体。二是摆正派出机构与委局机关各科室的位置。纪工委和机关科室的位置处理重点就是在于合理分工,把联系单位的思想教育、制度防范、督促检查和服务经济等基础性、日常性的工作从机关各室剥离下移到各纪工委负责。纪工委侧重于工作监督检查、督办指导,加强事前事中监督,抓实思想教育,制度防范,督促检查和服务性。三是摆正纪检监督与服务中心的位置。纪工委、监察分局的纪检监察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通过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推动中心工作的有效落实,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二)构建三个平台,畅通派出纪工委与单位的交流渠道

一是建立纪检联络员定期例会制。为充分发挥各联系单位联络员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强化工作职责,每月28日定为联络员例会日,进行工作交流和业务学习,不仅加强了纪工委与联系单位的工作沟通,另一方面也将形成单位与单位之间“学、比、赶”的工作氛围。二是建立月工作台账制。要求各联系单位对照各自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每月确定一件重点工作任务,全年十二件事,建立工作台账,每月一了结,跟踪督办。对工作中还存在故意不落实以上这些文件要求、有意回避监督的单位和领导干部,纪工委将对该联系单位采取领导约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措施严肃处理。三是建立工作考核机制。按照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意见的要求,加大对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考核。

(三)完善三项机制,确保派出机构工作运行取得实效

一是要完善日常工作报告制度。建立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督促各联系单位按时向纪工委、监察分局报告本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时报告本单位的重大事项,自觉接受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监督。二是完善派出机构列席会议制度。除各联系单位研究重要决策、重大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三重一大”事项时,及时邀请各派出纪工委派员列席,研究决定的结果,必须报县纪工委备案。同时,要畅通与纪委机关信息渠道,及时掌握领导决策,便于开展监督。三是完善联系单位纪检监察工作考核制度。各纪工委、监察分局根据监管工作项目,对联系单位日常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监管,建立独立的工作考核机制,并将考核成绩并入全县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评估中,使纪工委、监察分局年终考核有“地位”、有“发言权”,不断提升派出机构的监督效能。

第4篇

全镇有12个行政村,1个街道社区,全部配备了专兼职纪检小组长12名。12名纪检组长中大专文化的1人,高中、中专文化的3人,初中文化的8人。年龄结构:50岁以上的5人,40至45岁的4人,30至35岁的3人。文化程度,年龄结构较为合理,有一支比较适合农村基层特点的纪检队伍。

二、工作推进机制建设情况

为充分调动村级纪检小组长和成员的工作积极性,镇纪委按县纪委要求健全完善村级纪检组织的管理机制,明确工作职责,理顺工作关系。一是实行垂直管理。村纪检组长、成员直接对镇纪委负责并报告工作,镇纪委对各村的工作进行指导,指出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二是实行目标管理。将村纪检小组长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量化打分,年终镇党委、纪委结合村干部考核一并进行,对考核合格的按时发放补贴,对考核优秀的进行奖励,充分调动了村纪检小组长的工作积极性。三是实行联系群众制度。各村纪检组长,成员每月走访党员群众,及时了解村里的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一些案件信息的收集,并在每月20日前向镇纪委汇报。四是对村级财务实施有效监督。凡村上的各种开支,村主任签字后,必须有村纪检小组长签字后才能入账,并在公示栏内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五是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镇纪委采取以会代训、专题培训等方式,对村纪检小组长分别进行了业务培训,并安排纪检小组长协助村委会做好、调解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使村纪检组长在工作实践中提高业务能力,为村干部队伍培养了后备力量。

三、村纪检组织作用发挥情况

村级纪检组织运作近两年时间,为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起到了促进作用,对村级财务,村、社道路硬化,农村低保的调整、核实,救灾救济物资的发放,惠农资金的落实、发放,房屋受灾、各种农作物受灾面积的核查,山坪塘整治的专项资金,血防经费的落实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协助处理厂、社纠纷9起,调解边界、赡养等纠纷15起,整治沟渠4500米,对特殊党费援建村委会修建全程进行监督,对道路质量安全,新农保的实施,村上的“一事一议”,城乡环境治理,村级纪检小组主动介入,对村上的重大项目,财务开支情况进行公示,督促村干部廉洁从政,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不留空白,不留死角;配合村支部做好新党员的发展工作,对发展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进行监督,按照程序要求发展。对村上的上访户做好疏导工作,对他们在上访中反映的问题进行逐条疏理,帮助解决具体问题,协助转化上访户2户,为促进我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群众对村纪检工作的满意率达92%以上。

一是参与民主管理:完善村级管理制度,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改变以往开支由一人说了算的现象,村上的开支村主任签字后,必须要有村纪检小组长认可,交村民监督委员会审核,并将开支内容,金额进行公示。确保在村级资金用在公益事业上,杜绝用公款吃喝、私分、挪用等现象。

二是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宣传力度,按时组织村社干部、党员学习《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央、省、市、县有关规定》精神,促进村干部廉洁自律,村纪检小组对村、组干部的从政行为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活动,对村组干部违反廉洁自律的行为,及时制止,无法解决的报镇纪委处理。

三是开展转化,维护农村的社会稳定。纪检小组人员是纯粹代表群众利益的人,深受群众信任,而且他们最了解上访户的具体情况,镇纪委利用对村纪检小组提供的基本情况,准确选择转化工作的切入点,可以有效的开展转化工作,使村纪检小组成为有效缓冲矛盾,解决矛盾的重要载体。四是宣传党纪、国法,监督惠农政策落实。村纪检小组在走访别注重对党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宣传,并通过深入各家各户走访,逐项、逐笔核对资金的到位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镇纪委报告,确保党的惠农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千家万户。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村级纪检组织的管理机制不健全,没有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存在对基层纪检工作重视不够,支持不力。镇纪委存在畏难情绪,个别村干部,特别是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认为抓此项工作是来束缚他们的手脚,对村纪检小组履行监督权、参政议政权时不支持,不为村纪检小组长履职创造条件。二是个别村纪检小组长因自身素质,村领导重视程度等因素的影响,工作积极性、能动性不强,影响了村级纪检工作的均衡发展。三是个别村纪检组长长期外出,只有通知开会或村上有事才回来,没有将主要精力放在纪检工作上,平时的工作应付了事,工作责任心不强。四是村级纪检小组长待遇偏低,去年省委组织部对村干部的待遇进行了调整,但未提到村纪检小组长,在管理上没有统一,工作积极性不高,影响了村纪检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今后改进工作的主要措施及建议

(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镇党委将村级纪检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统一部署。

(二)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镇纪委要健全机制,完善措施,加强对村纪检组织的监督、管理,对村纪检组织作用发挥不平衡、个别纪检组长工作主动性差、业务素质低、村党支部重视不够、工作指导不到位等问题,采取积极措施予以解决。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村纪检小组的群众知晓率。一是推行镇纪委委员联系村制度,让村民了解村纪检小组应发挥的作用。二是利用党委会、社长会、村民代表会,宣传村纪检小组的职能、职责,提高纪检小组的群众影响力。

2、进一步加大对村纪检小组成员的培训力度。一是对纪检小组成员在提高自身素质上下功夫,加强法律法规等有关知识的学习,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镇纪委要加大培训力度,采取以会代训和专题培训等方式。对工作较差的村通过个别指导督促改进,着重提高村纪检小组长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3、统一将村纪检小组长纳入村干部统一管理,实行目标考核,对工作责任心不强、作用发挥不突出、工作不在状态、群众不认可的纪检小组成员及时调整。对工作突出、群众公认的纪检小组成员,在换届时推荐到村支书或村主任岗位。认真执行工资管理与绩效挂钩,进一步调动村纪检小组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能动性。

第5篇

尊敬的领导:

按照局党组分工,我负责XXX及XX相关工作,现按照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成员责任清单,结合工作实际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切实履职尽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按照我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经常研究、部署、检查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将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紧盯廉政风险岗位和风险部位,定时听取机关纪委督查报告,及时化解风险。

(二)认真组织学习,筑牢思想防线。带领分管单位(股室)学习内部管理条例,要求大家严格遵守条例规定,从严从实管理队伍;强调工作纪律和守住底线,进行廉政正正反两面的教育,使干部职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三)强化环境卫生,营造良好环境。为保障我县垃圾转运工作高质量开展,积极协调个单位,完成花园路生活垃圾中转站改造升级项目的立项和财评工作,为中转站的改造升级奠定基础。

二、存在问题

一是还存在有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落实党建责任同岗位职责结合不够紧密。二是党风廉政建设有些规定落实得不够,开会谈业务多,谈廉政建设问题少。

三、下步打算

进一步加强教育、监督和惩处的力度,从讲政治的高度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地引向深入,进一步强化落实。

第6篇

通过主审法官的选任,推行法官员额制,把具有较强审判业务能力和水平,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进取精神的法官选拨到主审法官这一重要的岗位上来,充分挖掘现有审判资源的潜力,调动法官的工作积极性,实现责权利的有机统一,进一步提高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形成新的公正、高效、有序的审判运行机制。

二、选任主审法官的基本原则

1、依法实施原则;

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

4、优胜劣汰,动态管理的原则;

三、主审法官的任职条件

主审法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和本院规章制度,严守审判纪律,严格依法办事,秉公执法,清正廉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已通过国家司法资格考试并符合法官任职条件,或者系本院审判员。

3、有较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能够运用所掌握的法律专业知识解决审判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能够熟练主持庭审活动,并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能够规范、熟练地制作法律文书。

4、所承办案件无重大差错,无违法违纪行为。

5、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审判工作。

6、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四、领导机构

主审法官选任工作由本院党组统一领导、组织、实施,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县人大、县纪委,县组织部、县政法委的参与、指导、监督下开展工作。

五、主审法官的职数

按县人民法院所担负的三大审判任务,主审法官分为刑事主审法官,民事主审法官,行政主审法官三类;全院设主审法官的职数为8名,其中刑事主审法官2名,民事主审法官6名,行政主审法官由主审法官选任领导小组从民事主审法官中指定一人兼任;院长、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庭长、副庭长非经考试任命,不享受主审法官待遇。院长、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庭长、副庭长担任主审法官的,每年承办案件数不得低于同类主审法官的平均办案数。

六、主审法官的选任程序

1、设立第一任主审法官选任领导小组。由院长业宁州任组长,政治处主任周明全任副组长,副院长王洪波、周汝康、王海明任组员,组成第一任主审法官选任领导小组。

2、确定主审法官员额并公布。第一任主审法官的职数为8名,分为刑事主审法官和民事主审法官两类。其中:刑事主审法官2名,民事主审法官6名,行政主审法官由主审法官选任领导小组从民事主审法官中指定一人兼任。

3、报名。除院领导外,凡本院审判员均须报名参加选任;已通过国家司法资格考试并符合法官任职条件的人也可报名参加选任。

4、资格审查。由报名者填写报名表,由主审法官领导小组公布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

5、业务及综合素质考试。主审法官考试分为业务素质考试、逻辑思维和口头表达能力考试、庭审能力考试、公文写作能力考试、裁判文书写作能力考试共五场,总分100分。若报名参选人数达不到2比1的比例,在不违背《通海县人民法院主审法官选任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选任主审法官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可由主审法官选任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考试办法,对考试内容和形式作适当调整。

①业务素质考试。刑事主审法官主要考刑法、刑事诉讼法、刑事证据理论及相关司法解释;民事主审法官主要考民法通则、婚姻法、合同法、继承法、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证据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占总分的40%。由省高院政治部负责出题和评分,由市中院政治部负责监考。

②逻辑思维和口头表达能力考试。收集一定数量的题目,内容涉及案例、政治、外交、文化娱乐、同事关系、上下级关系、婚姻家庭、伦理道德等方面。由应试者抽签定题后,考虑5分钟,即席发表对问题的看法。考评组对应试者的思维敏捷性、社会生活经验、逻辑思维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作出综合评价,占总分的10%。考评组成员由市中院政治部从本市两级法院中指定五名优秀法官,会同本县人大、纪委、组织部、政法委各一名代表,共九人组成。

③庭审能力考试。选择一部分本院受理的案件,由应试者开庭审理并公开当庭宣判。法庭审理结束,由考评组对应试者主持法庭审理的能力、庭审技能、感染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进行评判,占总分的20%。考评组成员由市中院政治部从本市两级法院中指定五名优秀法官,会同本县人大、纪委、组织部、政法委各一名代表,共九人组成。

④公文写作能力考试。由应试者自定题目,写一个工作报告、工作总结或工作方案,占总分的10%。由省高院政治部负责评分,由市中院政治部负责监考。

⑤裁判文书写作能力考试。第一,选一个案情复杂、事实和适用法律争议较大的案例,制作一份判决书;第二,选一个案情复杂,但事实和适用法律争议不大的案例,制作一份判决书;第三,选一个案情简单、事实和适用法律都无争议的案例,制作一份判决书。通过以上三个判决书的综合得分,作为评定应试者裁判文书制作能力的依据,占总分的20%。由省高院政治部负责出题和评分,由市中院政治部负责监考。

6、公布考试分数。

7、根据考试、考核、考察情况,公示拟任名单。

8、公布选任结果,办理任职手续。

9、由本院院长颁发任命书。

七、时间安排

为加快推进以员额制为方向的法官职业化进程,通海县人民法院第一任主审法官选任工作定于**年9月1日起正式开始组织实施,于**年12月31日前结束选任工作,当选的主审法官于**年1月1日履职。报名及考试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第一任主审法官的履职期限

通海县人民法院第一任主审法官的履职期限为三年,从**年1月1日??**年12月31日。履职期限内的主审法官拥有主审法官职权,履行主审法官职责,享受主审法官待遇,承担主审法官责任。

九、主审法官的职权

1、独立审判权。主审法官拥有独立审判案件,不受任何非法干预的职权。在独任审理的案件中,主审法官对最终的裁判结果有决定权;在合议庭审理的案件中,主审法官有独立发表个人意见的权利;在审委会讨论案件的过程中,主审法官有保留个人意见的权利。

2、组织管理权。主审法官有权组织本审判单元的审判管理工作,有权指令法官助理完成庭前的准备工作和庭后的善后工作,有权安排书记员的工作。

3、考核建议权。主审法官有权考核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工作,并有权建议奖惩、晋升或处罚法官助理和书记员。

4、主持庭审权。独任审理的案件,一律由主审法官主持;合议庭审理的案件,一律由主审法官担任审判长。

5、签发文书权。非经审委会讨论决定的案件,一律由承办的主审法官签发法律文书。

6、建议讨论权。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合议庭意见有重大分歧的案件,承办案件的主审法官有权按多数人意见作出决定,或者依法报请分管院领导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

十、主审法官的责任。

1、独任审理的案件,由主审法官对案件的审判程序,确认事实和裁判结果依法承担责任;

2、合议庭审理的案件,由合议庭对案件的审判程序,确认事实和裁判结果依法承担责任;对于应由合议庭承担责任的,担任审判长的主审法官应承担主要责任,坚持正确意见的主审法官可免除责任。

3、由审判委员会决定的案件,独任审理的主审法官或参加合议庭的主审法官有过错的,视情况确定责任。

4、主审法官在审判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审判纪律且造成一定后果的,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有关惩戒制度的若干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5、由于主审法官对法官助理、书记员管理不严,指导不力,监督失控,致使法官助理、书记员在审判工作中犯有重大过错,除由本人承担责任外,主审法官视情况承担相应责任。

6、主审法官应按期完成分管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拒绝工作或消极应付工作的,按不履行工作职责从严论处。

一、主审法官的免除

1、因任期届满而免除的;

2、因主审法官自身过错的法定原因被免去法官职务的;

3、因违法审判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4、因在审判工作中有重大过错,并造成严重影响的;

5、因在法官年度工作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6、因身体状况难以继续履行主审法官职责的;

7、因本人提出辞职,并被批准的;

8、因工作需要调离审判岗位的;

9、其他不宜担任主审法官事由的;

因第2至第4项所列情况,被免去主审法官职务的,三年内不得再参加主审法官选任。

二、主审法官的补缺

1、主审法官实行三年一届,每任必考的制度;

2、因任期未满,有主审法官中途辞职、免职或调离的情形发生时,主审法官领导小组可以本届主审法官考试排名为序,依次替补;补缺的主审法官,履行主审法官职责,承担主审法官责任,享受主审法官待遇。

3、补缺的主审法官任期为本届未满的期限。

4、因特殊原因未依次替补,而由主审法官领导小组指定的主审法官,履行主审法官职责,承担主审法官责任,不享受主审法官待遇。

三、主审法官的待遇。

1、政治待遇:被选任为主审法官的,在部门领导职务空缺时,作优先考察人选。

2、经济待遇:(1)主审法官享受一切正常的工资职级待遇;(2)按《第一任主审法官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考核合格的主审法官,可享受每年1.5万元的岗位责任津贴。

第7篇

1.开展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审计机关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和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责任人:局班子)

2.开展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驰而不息纠正“”问题。(责任人:党支部)

二、强化责任,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1.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和党风廉政教育,定期向县委、县纪委和市审计局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责任人:办公室)

2.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加大问责力度、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分管股室认真履职。(责任人:局班子成员)

三、加强审计监督,确保公共资金安全健康运行

1.认真落实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对审计工作的新要求。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县党委政府重大决策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持续开展预算执行审计,深入开展民生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推进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审计。(责任人:各业务股、固投中心)

2.持续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审计监督。认真贯彻《审计署关于加强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的若干意见》,全面检查“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和楼堂馆所建设维护经费等公务支出情况,开展“小金库”、“吃空饷”和违反机构设置编制使用规定的治理,推动构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长效机制。(责任人:各股室)

四、进一步深化机关作风建设,注重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1.加强对审计干部的纪律教育,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促使涉及现场管理办法和“八不准”审计纪律执行到位。(责任人:派驻纪检组、各股室)

2.继续纠正“”,加大执纪监督力度,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责任人:局班子、派驻纪检组)

第8篇

考核范围:全体在编在职机关公务员和机关附编工作人员,全体在编在职执法支队参公人员。

考核内容:以考核对象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二、考核办法和程序

1.领导班子及县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领导班子撰写述职述廉工作报告;领导干部个人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对照年度工作目标和岗位职责考核履职情况及工作成效,做好年度总结,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填写《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公示表》,并于召开述职述廉民主测评大会前5天上传局OA。召开述职述廉民主测评大会(各项准备工作在12月24日前完成,民主测评大会初定12月25日),参会对象为机关全体公务员、各基层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执法支队副大队长及以上。

2.除县处级领导干部以外的机关工作人员的考核。由本人按照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总结,并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机关附编工作人员填写《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机关正科职干部的民主测评在县处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大会上一并进行。副科职及以下工作人员的述职述廉民主测评由局机关党总支组织进行。

3.执法支队参公人员的考核。执法支队工作人员考核由执法支队根据考核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涉及领导班子及成员考核、公益性岗位考核,按有关规定执行。

4.考核等次确定。在个人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分管领导根据被考核人平时情况和民主测评情况,按照比例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根据分管领导提出的考核等次建议,由局考核委员会汇总平衡,报局党委研究确定,定格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局OA网上公示。最后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由本人签署意见。

5.民主测评结果运用。机关科级以上干部总体评价不称职得票率超过1/3,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应当视情况分别作出免职、责令辞职、降职等组织处理;总体评价优秀和称职得票率达不到2/3,要分析原因,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胜任现职岗位的,应当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或者组织调整。

三、相关事宜

1.根据《市县处级干部学习培训学分制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和《市科级公务员能力培训学分制考核暂行办法》规定,县处级干部每年参加不少于5次“菜单式”选学讲座,累计应完成学分制考核内容规定的28个学分,对达不到学分要求,未完成年度学分要求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科级公务员每年应累计完成24个学分,对未完成年度学分要求的,或未通过脱产培训、必须科目考试不合格及“菜单式”选学未满3次的,年度考核不得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补学后完成学分的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2.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机关工勤人员的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对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需附说明材料。

3.“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在职在编)的15%以内,“优秀”等次人员应在不同职务层次中合理确定。优秀等次人数比例不得在不同编制内混用。2013年度受到中央、国务院,或省委、省政府,或部、省级主管部门与组织人事部门联合表彰的先进单位;或2012年度市委、市政府授予作风效能建设优胜单位,优秀等次比例可提高到20%,可在12月10日前汇总至纪委监察室。

4.借用人员按工资关系参加原单位考核,考核等次确定应征求借入部门(处室)负责人的意见(指办理正式借用手续的)。

5.当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可予以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可记三等功一次。

6.对公务员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按《市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处理。

7.相关表格可从局OA下载。《考核登记表》可用A4纸正反面打印(原有格式不要改动),但签名部分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第9篇

为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促进党员干部的健康成长,根据县纪委定纪字〔2013〕15号《关于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谈心提醒和关爱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本办实施方案,提出本办开展谈心提醒和关爱教育工作计划。

一、工作原则

坚持坦诚相待、实事求是、有的放矢、教育疏导、注重实效、保密等五项原则。

二、约谈对象

全办科级以下党员、干部。

三、方式方法

结合单位实际,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约谈相结合。定期约谈是指在每季度尾旬安排约谈1次。不定期约谈是指在每季度中发现问题及时约谈。

四、相关要求

(一)坚持谈心提醒程序。首先确定谈心对象,由单位负责人召集领导班子成员、相关科室(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确定谈心对象名单;其次做好谈心准备。一般党员干部的谈心相关事宜的安排计划由本单位负责纪检工作的领导制定,并按有关要求下发《谈心提醒和关爱教育通知书》给谈心对象;第三认真组织谈心。每次谈心专门安排1名党员担任谈心人助理,负责联络协调工作、做好谈心记录,并负责谈心提醒的后续工作。谈心人要事先拟定谈心提纲交谈心对象,精心组织好谈心。对勉励性谈心对象,谈心对象要签订《勤廉承诺书》;对违反勤廉履职规定、办事效率低下等性质和情节较轻,以及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对约谈对象下发《关爱教育温馨提醒书》,要求其限期整改并如实报告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情况,约谈记录人员整理好谈心记录。

(二)建立关爱教育台帐。一般党员干部谈心对象谈心资料由本单位负责记录工作人员收集汇总交本单位负责纪检工作的科室存档备查。台帐主要内容包括:谈心对象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开展谈心提醒和关爱教育的情况、教育效果、跟踪问效情况等相关信息,同时将开展关爱教育的资料信息纳入干部廉政档案。

(三)开展跟踪问效。负责纪检工作的领导应当保持与单位谈心对象经常联系,及时掌握谈心对象的思想、工作、生活和心理动态,判断谈心提醒的教育成效,但是要注意方式方法,做好保密工作,防止造成误解,影响谈心对象的工作生活。对于改正错误、转变作风的,及时销号,解除预警。对于不重视提醒预警事项、不能及时改正错误的,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向职工通报;情节严重,构成违纪违法行为的,上报相关部门依纪依法予以查处。

第10篇

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市审计局纪检组、监察室紧紧围绕“深入解放思想、奋力进位争先,强化审计职能、推进科学发展”这一主题,以开展“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廉洁从政”党性党风党纪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按照履职要求,为审计机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提供保障。

一是为学习教育活动提供保障。融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中,持续开展理想信念、廉洁从政、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对学习科学发展观情况的检查指导,从检查学习氛围、学习质量、学习效果方面加强对各处室(支部)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情况的督查,并不断推广好的教育经验和做法,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通过发放调查问卷、查看学习记录及自查报告等方式,检查审计干部学习教育情况,着力查找和解决在思想观念方面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的问题,促进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审计、科学发展理念,全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洁从政意识,努力为审计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思想保障。

二是为健全制度提供保障。努力形成保证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的长效机制。按照中央《工作规则》、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工作规划》以及本局《实施方案》的要求,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和学习实践活动促进制度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教育审计干部树立制度精神,培养崇尚制度、维护制度、执行制度的意识和素质,促进和强化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完善审计公示、审计人员执行审计纪律、审计移送处理、经费资产管理等规范、制约、监督审计权力运行及机关内部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尤其是针对投资审计等较高风险领域及审计组现场实施审计关键部位,组织人员深入一线审计现场加强监督防范,防止不廉洁问题和案件的发生。以纪律宣传、纪律执行、责任追究为抓手,不断拓展审计机关预防腐败工作的新领域,提高审计干部遵守纪律、维护纪律的自觉性,增强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三是为落实反腐倡廉分解任务提供保障。加强对审计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检查指导,进一步发挥审计监督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整合局组织人事、机关党委、法制和督查等部门和业务处室力量,促进反腐倡廉分工任务与审计任务紧密结合,在加大审计监督服务发展、维护民生、构建和谐工作力度的同时,推进市纪委赋予我局反腐倡廉分工任务的落实。驻局纪检组加强与纪检、监察、司法等执纪执法机关的工作协调机制建设,完善案件移送、信息反馈等相关工作机制,更加充分地发挥审计机关“免疫系统”功能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四是为加强审计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提供保障。结合机关效能建设、政风行风评议和行政监察,树立审计机关良好形象。采取实时跟踪检查、绩效评估、民主评议等方式,着力解决审计干部队伍思想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力争使每个党员干部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增强党性修养提高思想觉悟的自觉行动,转化为完成好各项审计任务的动力源泉,保持审计机关的良好形象。驻局纪检组、监察室在提供保障的同时,结合学习活动的深入开展,坚持“走出去、走下去、走进去”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力争通过学习调研,真正把影响和制约“免疫系统”自身建设和功能作用充分发挥的各类各种突出问题找出来、找得准、分析透,进而有的放矢地研究解决好这些问题,进一步促进审计机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深入开展。

第11篇

一、目的意义

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精神,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重要举措。能够准确评价反腐倡廉工作取得的成就,发现和纠正反腐倡廉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及时提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定量分析依据,努力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群众满意的社会政治环境。

二、组织机构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局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执行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日常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

局党组班子成员、基层党支部书记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坚持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一起抓,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情况,将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各基层党支部

(二)狠抓作风建设。

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精神,领导干部以上率下,发挥“头雁效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本单位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和教育,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深入落实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等集中整治,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执法监察督查室人事股

(三)化解民生难题。

把改善民生、办好群众急盼的事作为提升社会评价的着力点,各部门要利用“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专项整治、12345热线举报、书记市长信箱、城管微信微博公众号等途径,花大力气解决人民群众突出意见和城管工作热点难点问题,严格落实“梳理整改、验收销号”机制,把每一项工作落深、落小、落实、落细。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服务中心环卫所

(四)注重宣传引导。

采用电子宣传与实体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大型户外广告位、led显示屏和路灯灯杆广告,大力宣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党风廉政建设成果。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1+10粉丝库”,定期与粉丝联系互动,让群众积极参与,提高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群众知晓率。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宣传和信息化建设股人事股

各基层党支部广告公司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治责任。

领导班子要深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思想认识,强化政治责任,认真履职。党员干部职工要进一步改进作风,切实服务好群众,提升群众对党员队伍和我市党风廉政建设的认可度。

(二)突出工作实效。

局机关各股室、基层各部门要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推动工作落实。全局党员干部职工要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群众观念,强化服务群众的工作能力,要以为民办实事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切实提升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信心。

第12篇

一、指导思想

以“讲党性、树新风、优环境、促发展”为主题,以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弘扬优良作风为核心,以加强旅游行政效能建设,优化旅游发展环境为重点,以促进旅游业更好更快发展为目标,着力解决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制约旅游科学发展、影响行政效能、影响旅游发展环境的问题,切实改进作风、提高能力、健全机制,努力使全省旅游行政机关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履行职责能力明显增强、服务和管理方式明显改进、党风政风建设明显加强,为优化北国风光特色旅游开发区建设环境提供坚强保证。

二、活动内容

(一)强化思想教育

1、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党组中心组要认真学习《》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月下旬至*月上旬要组织处以上干部进行一次以学书记关于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的重要论述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有计划地选派处以上干部到省委党校培训学习。

2、开展世界观教育。*月中旬至*月底拟请省委党校的同志授课,在局机关集中开展世界观教育,以支部为单位开展讨论。通过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关、地位观、利益观和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

3、开展正面典型教育。在全省旅游系统培养和选树一批党性强、作风硬、能干事、干实事的先进典型,以多种形式宣扬他们的事迹。组织20*年度优秀公务员代表谈经验、作报告,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形成积极向上的氛围。

4、开展警示教育。利用报刊、影视、影像等资料中总结的作风建设方面的反面典型,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从中吸取教训,认清危害,引以为戒。

5、开展光荣传统教育。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新时期深入学习和弘扬大庆精神的决定,开展发扬“大庆精神”、“铁人精神”、“北大荒精神”和“闯关东精神”的系列活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将光荣传统发扬光大。

(二)强化制度落实

1、认真落实联系群众制度和调查研究制度。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从4月中旬开始,由局领导带队以分片调研的形式组织机关干部大下基层,在广泛听取基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研究解决影响和制约旅游产业科学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北国风光特色旅游开发区建设各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2、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加大对报告事项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局党组要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成员要述职述廉。

3、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制度,对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勤政廉政等方面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干部及时进行诫勉谈话,促使当事人改正错误。

4、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按照省委、省纪委推进党务公开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旅游部门的实际,研究党务公开的方式、方法和具体措施。

(三)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1、按照“三定”方案,7月底前在新编制框架下完成局机关人员调整,定岗定位,进一步明确职责。

2、按照坚持、完善、废止的要求,对现有制度进行一次清理和审查,按照省纪委要求7月底前全面建立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权力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

3、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压缩审批时限。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缩减20%左右,单项行政审批时间在法定审批时限基础上缩短20%左右,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4、加强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加快网上行政审批平台建设,尽快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招投标,上半年开通12301旅游咨询热线。利用旅游政务网络平台推行政务公开和旅游公共服务办事公开,建立完善旅游信息制度,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5、全面落实首问责任制、收费公示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投诉问责制等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执行的力度,切实解决在岗不履职、在位不尽责,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等问题。

6、加强旅游行风建设。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11月中旬组织参加行风热线直播节目,聘请旅游行风监督员,9月上旬分片召开行风建设座谈会,力争在行风评议中排名有新的提升。

7、贯彻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追究暂行办法》,严肃认真地查处拖拉梗阻、刁难勒卡,乱收乱罚、违法行政等行为。严肃追究决策失误、治理失当、政令失畅、行为失范等行政责任及连带责任。对严重阻碍发展、破坏旅游发展环境的违法违纪案件严肃处理。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要及时召开推进大会,使党员干部明确,在全省开展以“讲党性、树新风、优环境、促发展”为主题的作风建设活动,是省委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推动科学发展、实现黑龙江全面振兴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北国风光特色旅游开发区建设,促进全省旅游产业更好更快发展的重要手段,要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部署和要求上来。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摆上党组工作日程,纳入党组总体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活动内容、时间、效果三落实。

(二)建立组织,推进落实。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薄喜如为组长,副局长刘显富、纪检组长李兵、副巡视员李大方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作风建设活动推进组,负责活动的组织与领导。推进组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综合反馈和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