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30 10:08:1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高效流通体系,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论文摘要:本文提出了流通产业现代化的概念,指出了流通产业现代化的重点方向,阐述了实现商品流通现代化的路径。
论文关键词:流通现代化 方向 路径选择
流通现代化的重点发展方向
流通产业现代化是指伴随着工业化、城市化、信息化的到来,在商品流通领域所进行的变革、创新,以形成低成本、高效率和高效益的商品流通体系的过程。目前我国流通业(批发、零售和餐饮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不足9%,而美国、日本、英国、法国等发达国家早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就已经达到15%以上,因此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以流通方式和组织形式的改革推进流通现代化的发展。通过运用先进的流通技术设施手段和现代化流通方式、管理方式,使商流、物流、信息流建立在现代科学技术的基础上,提高流通企业的规模化程度和规范化水平,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的科技含量,提高流通企业参与全球化竞争的能力。今后应通过重点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和电子商务等大力推进流通现代化。
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努力提高现代物流业的规模化、组织化和规范化程度。连锁经营是一种商业组织形式和经营制度,是经营同类商品或服务的若干个企业,以一定的形式组成一个联合体,在整体规划下进行专业化分工,并在分工基础上实施集中化管理,把独立的经营活动组合成整体的规模经营,从而实现规模效益。连锁经营包括直营连锁、特许经营和自由连锁三种形式。连锁经营是现代流通业极具潜力的经营形式,是流通领域带有方向性的改革。应以“大众化、规模化、规范化、现代化”为目标,加大工作力度,推进连锁经营向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发展和延伸。
积极推进物流配送,不断整合现有资源,完善服务功能。现代物流是指原材料、产成品从起点到终点及相关信息有效流动的全过程,被国际上称为继降低原材料消耗、提高劳动生产率之后的“第三利润源”,是未来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目前,国外现代物流配送业发展迅猛,国内现代物流配送发展也急剧升温。要坚持“市场引导、整合资源、企业运作、政府扶持”的原则,加快物流园区、综合物流配送中心和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培育,逐步构筑设施配套、运转高效、功能齐全的现代物流配送体系。
加快发展现代批发市场,努力提高交易、管理水平。发展现代流通离不开现代批发市场建设。现代批发市场的显著特征是交易主体组织化、交易商品标准化和交易方式现代化。要按照“统一规划、加强指导、分级负责、规范管理”的原则,集中力量发展建设一批特色鲜明、集散功能强、辐射市内外、连通全国的大型现代批发市场,并逐步将其培育成一定区域内的商品集散中心、加工交易中心、价格形成中心和信息中心。要结合发展现代批发市场,对现有各类批发市场进行高标准、高起点地改造,一要提高市场交易主体的组织化程度,吸引更多的企业进场交易;二是要提高交易商品的标准化程度,特别是农产品的质量标准化和包装规范化;三是要提高市场交易的现代化程度,引进和推进竞价拍卖、网上交易等现代化交易方式;四是要提高市场的综合服务功能,积极组织开展加工、包装和配送等增值服务,走批发交易和物流配送相结合的路子。
实现商品流通现代化的路径选择
第一,信息化是构建现代流通体系的有效途径。商品流通是商品交换的发达形式,贸易流通是商品交换活动的总和,是社会再生产过程的关键环节。市场经济以需定产,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就是消费决定流通、流通决定生产。现代流通充当生产与消费的媒介,一方面面向生产者,通过价格和信息传递,引导生产;另一方面面向消费者,通过把产品便捷、安全地传递到消费者手中,服务消费。可以说,流通在整个社会再生产和国民经济运行中居于组织者、引导者和调节者的地位,现代市场经济需要一个高效的现代流通体系。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现代市场流通已经从过去局部的、断续的、国内的商品流转过程,变成了全球化营销过程,流通的全球化已经成为经济全球化的重要内容与特征;流通对象从过去只有实体商品货物的流通,发展到有形商品与无形商品、有形资本与无形资本、有形货币与无形货币、有形产权与无形产权的并存和交融;流通主体从生产与流通相对分离、相对独立,加快向日益融合的大流通状态发展。现代流通体系的复杂性对流通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当前,我国要着力扩大居民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增长由过去主要依靠投资与出口拉动向投资、消费、出口相协调发展转变,为此,必须下大力气建设一个能够适应消费、出口和投资协调发展的现代流通体系。现代流通体系是由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共同构成的,尤其是基于信息化技术支撑的信息流已经成为现代流通区别于传统流通的最重要标志。信息流通的规模越大、速度越快、被重复使用的次数越多,对经济社会的价值就越大。
关键词: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流通体系优化
中图分类号:E76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6116(2012)05—0001—05
我国是鲜活农产品的生产和消费大国,不同种类鲜活农产品的生产、流通、消费方式和结构存在较大差异。从我国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发展情况看,鲜活农产品流通尽管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总体上依然薄弱,“卖难”、“买贵”问题交替出现,给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带来极大的困扰,引发了社会公众的较多质疑和“两头叫、中间笑”等负面评价,成为各级政府高度关注的重点领域。
一、我国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发展面临的新形势
1.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推进促使鲜活农产品生产、消费和流通格局发生深刻变化
随着我国制造业的快速发展以及城市化带来的城市外延的不断扩大,尤其是由于土地级差收益和比较收益的巨大差异,许多大城市郊区的蔬菜基地逐渐变为工业园区、商品住宅以及商业地产,蔬菜绝大部分靠外地供应。而鲜活农产品的生产基地逐步向远离城市的区域集中,且出现了种植结构向专业化发展的趋势。
与此同时,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推进促使大量人口由内地向沿海等产业聚集度高的地区流动,由农村向城市特别是大城市流动,这些地区已成为鲜活农产品消费需求最为集中的区域。并且,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鲜活农产品消费总量大幅增长,品种日益丰富,即使是北方地区的居民,一年四季也要求吃上新鲜时令的蔬菜,而大量“反季节蔬菜”必须从南方调入,从而形成“南菜北运”的蔬菜流通格局。
上述生产布局、人口聚集以及消费规模和结构的重要变化,使得鲜活农产品流通面临着新形势和新要求。一是促进了大规模、跨区域、长距离物流需求的快速增长。二是客观上推动了鲜活农产品市场的加快发展。因为宽半径、大规模、长距离流通和运输必然产生对鲜活农产品通过批发市场中转、集散、分拨、储存的依赖,从而需要批发市场发挥商品集散、采购分拨、信息聚集和大吞大吐的功能。当然,在这一过程中,物流、人工成本以及损耗也在不断加大,进而客观上使鲜活农产品价格趋于上涨。三是由于鲜活农产品生产、消费、流通总量、结构和流通的变化,使得鲜活农产品流通在市场环境优化、市场秩序治理、产销信息服务、收储调节、流通追溯以及相关政策的扶持等方面对政府公共服务水平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2.现代农业的加快发展对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提出新的更高要求
随着农业产业链条的不断延伸,需要进一步发挥流通的先导性作用,引导和带动农户按照市场需求进行农业产业化经营,不断适应农业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要求。
3.扩大内需要求建立和完善高效、畅通、安全的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
鲜活农产品流通已成为连接农产品生产与消费的纽带。鲜活农产品销售不仅是农民经营性收入的主要来源,而且也是城乡居民消费的主要内容和家庭支出的重要部分。因此,鲜活农产品流通事关国计民生,高效、畅通、安全的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是构建扩大内需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
4.管理好通胀预期要求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发挥稳价保供的重要作用
21世纪以来,我国鲜活农产品价格的周期性波动更为剧烈。鲜活农产品作为居民生活必需品,消费需求呈刚性增长态势,但生产则存在典型的“蛛网效应”。因此,需要充分发挥鲜活农产品流通的价格发现、信息传递的功能,避免生产的盲目性,有效保障市场供应,缓解价格大幅波动。
二、我国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发展状况
1.流通渠道多样化,以批发市场为中心的流通模式成为主渠道
经由批发市场的多环节流通渠道(见图1)在很大程度上是鲜活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后市场自发形成和选择的结果,适应了现阶段我国农业生产分散、规模小的特点,并且不少区域中心城市的批发市场还初步具备了信息、价格形成等功能,在鲜活农产品流通中的带动和服务作用逐步显现。目前,全国70%的蔬菜是经由批发市场逐级向下销售的。
与此同时,新型流通模式大量涌现。除“农超对接”模式外,很多地方还探索了专业大户、合作社与批发市场对接,或与政府、学校、酒店对接,或直接进入超市、农贸市场设立销售专区;批发市场直接向下游零售环节延伸;平价商店及流动售卖车组织合作社、专业大户直接销售鲜活农产品等模式。这类渠道模式确实大大减少了流通环节,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流通成本,但从实践看,目前还只是鲜活农产品流通渠道的补充形式。
2.多元化的农产品市场主体快速发展
“十一五”期间,不同所有制形式的鲜活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呈快速发展态势。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发展壮大。2010年底,全国注册登记的合作社数量为37.9万个,比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初期增长了2.4倍,在组织农民统一进入市场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各类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大量涌现。截至2010年,全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总数达25万个,其中龙头企业9.9万个,对促进鲜活农产品流通的规模化、标准化等起到了积极作用。三是个体运销户、农村经纪人日趋活跃。以经纪人队伍为例,2010年已发展到50多万户,比2006年增长了近2倍,成为衔接鲜活农产品产销的重要力量。
3.现货对手交易方式仍占主导,新兴流通方式发展较快
目前,我国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大多是对手成交、现金结算的交易方式。随着交易规模的扩大和信息技术的应用,跨区域贸易、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发展迅猛。例如,不少地方探索了蔬菜的网上交易,一些大型生猪批发市场采用了拍卖和中远期交易方式,这些都促进了流通效率的提高。
4.流通设施不断改善,现代化水平有所提升
近年来,各级政府加大了对鲜活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的投入,特别是大型城市根据城市建设发展和解决交通拥挤的需要,对不少销地批发市场进行了搬迁。这些迁建的新市场在基础设施方面明显改善。除此之外,许多地方的鲜活农产品市场还建立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质量安全检测系统,部分市场还拥有了冷藏、加工、配送设施,甚至建立了垃圾分类回收、污水分流循环利用等环保低碳设施。
三、我国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存在的突出问题
1.流通体系不健全,难以适应生产消费发展的新要求
(1)流通主体发育不充分,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仍然突出
从收购环节来看,由个体运销户、经纪人收购和运输的鲜活农产品约占鲜活农产品流通总量的80%,并且多是以个体户形式存在,即使经营规模已经很大时,也很少会到工商部门注册实行公司化运作,经营行为不规范的问题屡有发生。
从批发环节来看,在蔬菜、肉类的全部经营户中,97.2%的是个体工商户,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仅占2.8%。
从零售环节来看,农贸市场和传统菜市场仍然是鲜活农产品零售的主要场所。在我国目前的发展阶段,在现有的鲜活农产品生产和流通的基础条件下,大面积和大规模推广“农超对接”还存在诸多制约因素。
(2)流通基础设施相对落后,损耗浪费较为严重
鲜活农产品市场设施特别是冷链物流设施严重不足。我国鲜活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量不足10%,与美国、日本60%以上冷链物流量的差距明显。另外,我国蔬菜产后损失率约为10%~20%,远高于发达国家1%的水平。
(3)鲜活农产品标准化程度低,附加值和质量安全水平亟待提高
我国鲜活农产品生产过程缺乏有效监控,随意性大,难以有效保证鲜活农产品的品质和安全,并且,绝大多数鲜活农产品是以初级产品的形态进入流通渠道的。2010年,我国鲜活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的比值仅为1.7,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的差距,这就使得我国鲜活农产品流通环节的利润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市场差价而非加工增值。另外,近年来频发的食品安全事件,不仅严重影响了鲜活农产品市场信誉,而且导致消费者食品安全信心和满意度偏低。
(4)信息传导渠道不畅,产销难以有效衔接
目前,鲜活农产品生产和销售往往依靠农户的主观经验,缺乏有效的信息指导。同时,由于产销之间、区域之问的信息衔接主要由市场来完成,而市场自身的局限性使得信息难以及时有效地加以收集和传递。除此之外,鲜活农产品期货交易对引导生产、规避风险的作用发挥尚不明显。
2.政府公共服务支持不足,体制政策有待完善
(1)鲜活农产品流通网络缺乏系统规划和合理布局
目前,我国许多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的鲜活农产品自给率偏低(北京的蔬菜自给率不足30%),使得日常鲜活农产品供应更多地依赖远距离运输,而现有的全国性流通体系尚不健全,物流节点布局不合理,进一步放大了流通体系的薄弱环节。与此同时,特大城市在鲜活农产品零售网络规划方面明显滞后。市政建设规划配套的零售终端网点较少,商户完全按照市场租金租用店面,以致出现“最后一公里”的流通瓶颈。
(2)公共投资和服务的供给相对不足,政策扶持方式有待改进
一是政府对鲜活农产品市场及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仍显不足。商业性投资主体在经营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中所渗透的商业利益,与批发市场作为民生公共基础设施的属性存在一定的冲突,而政府也缺乏有效手段对鲜活农产品价格进行必要的调控。
二是政府对农业信息化的投入偏低,且主要集中在硬件设施的建设上。此外,与农户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和鲜活农产品流通现代化的发展要求相比,专业培训还存在范围窄、实用性不强等问题。
三是现行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政策不明晰,专业大户和合作社很难享受到政策扶持,而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财政无偿资金的使用范围还存在偏窄的问题。
(3)鲜活农产品流通管理体制不健全,监管缺乏力度
我国鲜活农产品流通的监管涉及政府多个部门,横向多头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纵向完整的流通体系的形成,造成责任主体不明、信息无法共享。另外,鲜活农产品标准与市场、流通结合不紧,出现了标准“重制订、轻实施”的现象,鲜活农产品卫生安全方面的强制性标准也没有得到有效实施和监控。
(4)鲜活农产品流通税费政策亟待调整和完善
作为鲜活农产品在流通环节最主要的税种,增值税现有税率的安排不利于大公司大企业参与农产品流通。此外,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设施的房产税政策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一些地方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的水电气热价格较高,冷链物流企业的电费负担过重。
四、优化我国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的政策建议
1.加大对鲜活农产品流通的财税扶持力度
切实落实“对物流企业自有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政策优惠,给予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流通企业所得税、营业税、房产税等减半征收优惠,进一步规范流通环节收费。
2.创新农产品流通的金融扶持政策
由财政出资、地方配套设立针对鲜活农产品生产流通的金融扶持基金,完善农户融资担保体系,充分发挥市场调控和政府引导的优势,探索建立蔬菜价格保险机制,创新合作社金融服务的监管方式。
3.落实并加大对鲜活农产品流通和网点建设的土地保障优惠
在城市规划、住宅建设和商业网点规划过程中,为鲜活农产品流通设施预留土地。对于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物流配送中心等具有公益性的流通设施,优先予以规划并给予保障,在土地作价出资(入股)方面,简化办理手续和缩短审批时间,同时加强土地使用监管。
4.保障大城市等主销地郊区留有必要的蔬菜种植面积
制定城市居民蔬菜消费自给率,保障城市叶类菜等不易长途运输和储存的蔬菜供应。另外,可根据城市土地供给实际情况,跨省建立对接蔬菜基地,促进产销对接。
5.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鲜活农产品流通的体制机制
建立以商务部门为主体,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参与的鲜活农产品流通管理体制,消除多头管理,提高流通效率和行政管理效率,积极调动全社会广泛参与,提高监管透明化程度。
6.健全鲜活农产品生产流通的标准体系
针对主要蔬菜品种,制定符合国情的国家标准,健全鲜活农产品流通的分级分类、质量、检验检测等相关标准,逐步扩大标准的覆盖范围。加快推动城市鲜活农产品流通的信息化,发挥电子商务对中小鲜活农产品流通企业信息化和标准化的带动作用。
[关键词] 农村 流通体制 改革
流通业在引导农村生产、拉动农民消费、稳定物价、吸纳就业等方面的作用日益突出,已成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先导性产业。通过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工程”、“双百市场工程”,辽宁省初步构建起以县域商业网点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覆盖全省范围的新型农村流通网络。目前全省乡、村连锁店铺已经发展到了6000多个,建设改造农村商品配送中心70多个,引导3万多农民从事商品流通业。2006年,辽宁省农村消费市场全年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562.2亿元,同比增长15.9%,有力地拉动了辽宁省的农村消费。
一、深化辽宁农村流通体制改革的必要性
由于“重生产轻流通”思想观念和计划经济体制的长期影响,流通业在新农村建设中仍缺乏应有的重视,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及城市发达的流通业相比,辽宁农村流通业的发展依然落后,因此,农村流通体制改革任务艰巨。
1.流通基础薄弱,流通设施不足
农村市场功能不完善,仓储设施简陋,尤其缺乏贮藏保鲜设施、农产品质量检测设施。1990年农业基建投资占辽宁基建总投资的3.1%,到1995年该比重降至0.6%,虽然“八五”以来该比重逐年提高,但到2001年仅恢复到1.4%的水平。承担70%以上农产品流通的批发市场,政府投入和配套投资很少,多数市场设施简陋,功能不全,辐射力低。诸如鲜活农产品的专业工具、专业仓库、冷藏库、保鲜库等设施和专业大宗农产品物流中心等设施的建设和布局均不能满足农产品流通发展的需要。各种环节的农产品物流成本较高,缺少集约化的流通链条。
2.流通组织发育滞后,流通效率低下
由于供销社主导农产品流通的功能逐渐弱化,到目前农村中介组织的发展仍处于农民经纪人、专业协会等初级水平,龙头企业、各种合作社和农户紧密联结的高级中介组织形式的发展还相对不足。据课题组对锦州、朝阳、阜新三市近百个农户的调查,35%的农户自销农产品,60%的农户卖给个体商贩,仅4.5%的农户通过订单进行销售。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零售企业与农产品生产基地还没有建立长期的产销联盟。由于连接生产与市场之间的农产品流通组织化程度低,农民销售农产品的成本高、效率低。同时,由于流通力严重不足,一些农产品,特别是蔬菜、水果等产品因不能及时销售或冷藏而腐烂,造成大量经济损失。
3.农村市场管理滞后
部门分割、行业垄断、地区封锁依然严重,社会信用体系缺失,市场秩序不规范。由于缺乏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健全的商品质量检测制度和必要的检测设备与手段,农产品质量认证和质量检测体系不健全,农村市场中假冒伪劣商品危害程度远远高于城市。无论是农产品、工业消费品还是农业生产资料,不合格率高、假冒伪劣问题较为严重,销售渠道混乱,严重危害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同时,农副产品生产过程中诸如农药化肥的残留等问题在农村产地市场不能及时准确检出,流向城市市场也给城市居民的食品安全造成危险。
4.经营业态单一、流通方式落后
虽然辽宁农村商业网点的建设获得较大的发展,但农村零售业态结构仍较为单一,绝大多数农村消费品的零售多以小型农贸市场和小杂货店为主,连锁超市发展缓慢。特别是农贸市场长期停留在出租铺位的简单物业管理层次上,信息传递、价格形成、加工、配送等各种辅助非常薄弱。会员制、竞价拍卖、远期合约交易和期货交易方式仍处于萌芽阶段。
二、辽宁农村流通改革的目标体系
1.构筑农村消费品流通体系
以县城和中心城镇为重点,以连锁超市、便利店为主要流通业态,形成以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新型农村消费品流通体系;疏通日用消费品进入农村市场的渠道,通过示范引导、自愿进入的方式,逐步以连锁经营、统一配送等现代方式改造、整合农村传统的流通网络,促进农村地区流通设施的升级,把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日用消费品销往农村市场,为农村居民提供更加丰富的日用工业消费品、更加舒适的消费环境以及更加完善的服务,让农民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样高质量的商品与服务。
2.构筑农业生产资料供应体系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加快推进国有及供销合作社农资流通企业公司制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更好地发挥农资流通主渠道作用;构建以规模联购为基础、配送服务为支撑,横向联合、纵向对接、上联工厂下联农民、辐射能力强、网络覆盖面广的新型农资经营体系。建立健全全方位为农服务的新型农业生产资料服务体系,农资流通企业要将农资销售与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开展配送、加工、采购服务和技术服务及农机具租赁等多样化服务,为农民提前、产中、产后技术服务。
3.构筑农产品流通体系
大力发展农产品零售市场。以推进城乡市场双向开拓为重点,积极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到城市开办农产品超市,逐步把网络延伸到城市社区。提高农产品在连锁超市、便利店等业态中的经营比重。
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完善和提升其市场交易功能与服务功能,重点建设一批跨区域、辐射力强、各具特色的产区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以农产品拍卖、经纪人、网上交易等新型交易方式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建设,将其打造为商品集散中心、信息交流中心、价格形成中心和资金结算中心。
构建多层次的物流配送体系。积极引导现有农产品物流企业改造升级,推动其向专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加强冷链系统、物流配送、市场信息、检测检验、废弃物及污水处理、仓储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以形成示范和带动作用。
多形式、多途径健全和完善农产品流通服务体系。推动订单农业和产销直接见面,提高农业市场组织化程度,通畅农产品进入市场的通路,促进农产品增值。同时在农产品交易中积极探索电子商务的推广和应用,提高流通效率,降低交易成本。
4.构筑农村市场运行监控服务体系
要把农村流通设施纳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进一步健全农村市场供求、价格等信息网络,为农民提供及时准确的市场信息。加强对农村市场的执法监督,规范农村市场秩序,防止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农村,健全市场投诉受理机制、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建立统一高效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制定合理的农产品铁路运输价格,降低公路运输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杜绝对农产品运输的乱收费、乱罚款。
三、辽宁农村流通改革的主要内容
1.农村流通组织创新
创新农村流通组织,就是要大力发展农民流通合作组织和农村经纪人队伍,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宣传,提高农民对建立各类流通合作组织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完善服务功能,通过体制和机制创新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自己的合作组织;着力培育一批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和农产品流通带头人,按市场化原则规范和发展农村以产品为联系或纽带的各类协会、商会等自律性组织,发挥它们在参与政策制订、信息交流、价格协调、资质认定、专业培训、市场营销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使之真正成为广大农民利益和行业利益的代表。
2.农村流通方式创新
推进流通方式创新,就是要重点发展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贸工农一体化、制等现代流通方式和组织形式,优化供应链体系,推进超市、便利店、折扣店、专业店、专卖店、无固定地点销售等新型业态的发展,加大对传统流通服务业特别是杂货店和农村集市的改造力度,创新农资流通方式和经营业态。推广先进流通技术,加强流通信息化建设。搞好商业网点规划,合理布局,有效整合社会商业资源。加快发展农产品流通、加工和物流业,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到城市开办农产品超市。建立适合农村市场发展特点的分销渠道,充分发挥“一网多用”功能,开展采购、配送、销售、加工、租赁和技术推广等多样化服务,实现工业品和农产品城乡间双向顺畅流通。进一步完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以农家店为载体送邮政、电信、药品、报刊、文化用品等下乡。
3.农村流通政策手段创新
加快政策创新,就是要加强法制体系及标准体系建设,为农村商品流通体系的建设和运行创造良好的政策、法律和经济环境。为此,应针对农村商品流通体系建设中市场主体和客体准入、市场载体功能缺失、中介组织定位等问题,加大农村市场流通体制改革和政策协调力度,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政策、法规,消除不利于农村商品流通体系建设的各种体制性和政策。
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和日用消费品农家店的资金扶持力度。重点支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双百市场工程”、“三绿工程”、“科技兴商工程”、“品牌战略工程”等。同时,在解决国有商业企业历史包袱、改造大型批发市场、鲜活食品质量检测、建立重点商品储备、构建中小商业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等方面给予支持。
加快制定、实施技术标准与技术规范,规范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秩序,保障农产品质量,维护农产品流通及消费安全。建立种子、农药、化肥、农机具等产品经营的市场准入制度,健全农资损害赔偿机制。商务主管部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落实农家店药品、书报杂志、烟草等商品零售及通讯、邮政业务资格。尽快形成适合农村特点、规范的市场准入制度和监管办法,促进农村市场发展的规范化。
4.农村流通管理体制创新
创新农村流通管理体制,就是要健全和完善流通管理职能,积极整合流通管理资源,构建农产品生产与流通有机结合、符合国际通行做法的新型流通管理体制。因此,必须按照建设大市场、搞活大流通、发展大贸易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政府的职能应定位于实施行业指导、监督、管理和服务,主要是做好流通发展战略、产业政策、行业规划、行业标准的制定和组织实施,以及信息的引导和应急调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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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食品流通;安全追踪;流通体系
中图分类号:F252文献标识码:A
Abstract: Safety tracking is essential to ensure safety in food circulation. In Japan, there have been a better method of safety tracking in food circulation. This paper describes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status quo of safety tracking system in Japan, analyses the core idea of food safety system and conditions of building food safety circulation. At last combined with the status quo of our country, some suggestions about the development of food safety circulation system are given.
Key words: food circulation; security tracking; circulation system
0引言
食品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人体的健康和社会的稳定,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自我保护意识的加强,消费者在选择食品时越来越注重食品的品质和安全性。特别是近年来,三鹿奶粉事件、含有三氯氰胺的毒鸡蛋和添加了“瘦肉精”的猪肉事件等食品安全事件频频发生,使得人们对食品安全性的重视程度上升到了一个新的历史高度。因此,如何控制食品在流通过程中的安全性,实现有效的监管就成为了构建和谐社会所不可忽视的课题。日本在食品安全方面,形成了较完善的安全监督体系,尤其在食品流通过程中的安全监控方面,值得我国借鉴。
1日本食品流通中的安全追踪
1.1日本食品流通安全追踪体系产生的背景
近年来,随着日本相继发生了1996年的O157大肠菌中毒和2000年的雪印乳业公司金黄葡萄球菌污染奶品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日本进一步改进了食品生产和检测技术,修改和完善了《食品卫生法》、《食品安全基本法》和《关于食品制造过程管理高度化临时措施法》等法律以强化食品监控。与此同时,日本政府还意识到食品的物流过程监控和生产过程监控的同等重要性,加大了食品物流过程中的监控,以保障食品在流通过程中的安全性和效率,并在《综合物流措施大纲》中明确提出了“利用信息记录的自动化和简便化,加快开发和导入食品安全跟踪体系”的食品物流发展方向。
1.2日本食品安全追踪的概念及实施现状
作为日本食品物流监控的核心,“安全追踪系统”的本质体现在“在食品进入消费手中之前检验出不良品并将其处理”和“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原料、加工和物流等信息”两点,即通过该系统,极大地防止食品事故发生,并具备向消费者提供食品的产地、生产加工和物流等信息查询的能力。此外,在流通层面上,当食品事故发生后,可以通过流通渠道记录迅速地回收同批食品,查究事故原因,调整现有的流通渠道,让食品绕过有问题的节点继续流通,确保其他食品流通渠道的安全,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扩大。食品安全追踪的实施还明确了食品流通渠道上各企业的责任,使得食品供应链上的安全管理更加透明化。最后,通过食品信息的传递和保管不断的规范化,能够提高在库管理和品质管理等效率,利于企业管理,进而节约整个食品供应链的总费用。日本食品追踪体系流程图如图1所示。
在日本,由于食品追踪体系的食品事故预防、事故原因追踪、食品整个生产和流通过程透明化等多个优点,该体系的实施备受人们关注。2005年农林水产省的调查结果显示,90%以上的民众认为十分有必要实施该体系。该体系的具体实施情况则如图2所示,从图中数据可发现,食品制造业和食品零售业中引入了食品安全追踪体系的企业比例都呈明显的上升趋势,到2007年,已经有近三分之一的食品制造业和食品零售业引入或部分引入该体系。可见,食品安全追踪体系正在日本食品界内逐步普及化。
2食品安全追踪体系的运作特点
虽然不同种类的食品在流通过程中的安全追踪的运作形式也有所不同,但总的来说,日本食品安全追踪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商品进入流通前严把质量关。众所周知,日本国民对食品的鲜度和品质的要求很高。因此对于生鲜食品,特别是对于日本国产的蔬菜、水果、鲜肉等保质期短且加工程序简单的食品而言,经常要在产品采摘和加工后的第一时间送往消费地,以免丧失最佳的消费时机。对于蔬果等几乎不需要加工的食品,经常采取直送的方式处理,即将采摘下的蔬果送到当地农协的拣货场经一些简单的分拣和包装后立即运往销售地。
然而,这种快速的直送方式是以进入流通环节的食品全为合格品为前提的。为此,日本的农家在收获农作物的前两周左右必须参加由当地农协组织的抽样化验检查,只有检验合格的农产品才能取得进入市场流通的资格,在流通至零售商时只需简单验货即可。此外,这类食品的包装纸箱上除了印有产地等信息之外,还印有刻有生产者姓名的印章,这样在销售地,消费者可以通过纸箱上记载的信息查询产品出自于某地某农家。
(2)将食品的最终检验推向流通末端。对于便当等生鲜加工食品的流通方式多以午夜零点为最终包装期限,并经物流中心短暂分拣后再送往零售店,但也有部分商品生产后直接配送至零售店等情况。这类生鲜加工食品的流通过程如图3所示,从原材料的检查到整个制造工程都处于严格的HACCP(Hazard Analysis and Critical Control Point危害分析的临界控制点)管理状态,在食品的加工过程保证质量和无次品。日本国民对食品的新鲜度要求十分严格,不仅是生鲜食品,即使是加工食品,如果不能在食品保质期限的前期售出,也将极大地影响该食品的销售。因此,为了争取更多的销售时间,食品不能在上架前的流通环节和检验阶段花费过多时间,在重视食品鲜度和时效的低温食品物流中更多的做法让其先行流通,商品的检验则推迟到商品上架时,根据之后的检查结果回收次品。如发现次品则立即回收,避免造成食物中毒等危害事件发生。
这种先行发货的物流模式缩短了提前期,大大确保了食品的鲜度。但这种方式的重点和难点在于配送过程中的温度管理,一旦无法按照要求进行温度管理,食品的品质会在物流的过程中下降。
(3)流通中以制造批量为基本单位追踪管理。食品追踪的本质之一在于,将不合格品阻止在进入最终消费者之前的某环节。然而,食品具有量大且包装形式多样的商品特性,要在流通过程中对每件零散商品逐一管理几乎不可能。当前,虽然可以利用在单件包装上贴附IC芯片的办法来实现追踪管理,但是对于大宗、多品种、低价格的食品类商品在成本上很难实现。因此,如图4所示,在商品从发货到消费者过程中实施全程中,一些保质期相对较长的加工食品的入库、储存和出货管理等都有必要以制造批量为单位来实施。
以制造批量为基本单位追踪管理实际操作情况如图5所示,首先托盘和纸箱等为单位实施,制造批量的信息用条形码表示,通过扫描条形码来将物流信息读取到物流信息系统,并以该信息为基准管理库存、发货,食品保质日期及发货日期等信息数据。这一点对于以少量多品种多频度发货的商品十分不易实现,需要加强各企业间的交流和强大的信息系统支持。
(4)客户端的商品信息查询。在单件商品方面则利用二次条码等来记录原料和生产的相关信息来实现追踪,消费者在任何时候能通过商家提供的扫描器或者手机等提取商品信息。这种追踪方法落实情况较好,目前已经有一些厂家实施并将该方法作为强有力的品质保障手段。
3实现食品追踪体系的条件分析
综上分析,可以发现,对于食品追踪体系的实现,以下4个条件是必不可少的:
(1)企业间的合作与协同。食品追踪体系的实现是整个食品供应链上生产者、制造加工者及批发业者的合作的过程,尤其是生产、加工和流通企业间的合作显得十分必要。食品供应链上各企业结成合作伙伴关系,明确各个企业在食品追踪体系中的位置和职责,每个企业派遣专门负责人管理。
(2)企业间信息系统标准化。为使食品信息能在食品供应链上高效的传输,各企业的信息系统能否实现对接显得至关重要。在供应链上建立通用的信息系统和通信系统,规范条码型号和电子标签等信息表示的标准。共同构建信息系统,不但有利于食品信息的收集和共享,也降低了单家企业的投资额和风险,而且在事故发生时能迅捷地应对食品安全事故,节约不合格食品的逆向物流费用。
(3)严格的生产加工管理。由于一些生鲜食品的具有先行流通和后阶段检验等特点,食品的生产和加工过程的要求十分严格。在原材料的生产阶段,主要采用GAP(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方法控制食品安全性和品质。而对制造和加工企业则要求在HACCP管理下作业,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流通环节。此外,还要求一部分企业取得ISO9001和ISO14001认证。
(4)食品原材料生产监控能力强的农协组织。组织机构完善的农协组织在食品原材料的生产阶段已对农产品的生产实施严格监控,收集每批产品的化肥、农药等使用信息,并在丰收前组织农产品的安全检验。此外,农协作为食品供应链中最上游的关口,具有很强的集货能力,大部分的农产品是在农协汇集后再流向市场。农协严格的监控简化了食品流通初级阶段的安全控制,确保了进入市场流通的食品安全性。
4日本食品追踪体系对我国食品安全流通体系构建的启示
日本作为对食品品质高要求的发达国家,其食品流通过程中的安全追踪方面有一定的借鉴性。通过探求日本的食品安全追踪系统的运作及实现的必备条件让我们看到,在加强食品原材料监管的同时,构建高效的食品流通体系也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我国的食品流通体系中存在安全监控法制法规尚不完善、物流作业环境差、流通成本高和信息反馈比较滞后等问题。结合对日本食品安全追踪系统的分析,对构建我国的食品安全流通体系提出以下建议。
(1)加快食品物流的相关政策和法律的完善。我国目前把对食品的安全监控主要聚焦在原材料及加工环节上,对流通过程中的信息在物流过程中对食品安全控制和安全信息追踪的物流政策支持力度不足。构建安全的食品物流体系投资大、回报周期长,需要政府明确的政策法规支持。
(2)加快食品流通机制构建和完备。高效和安全的食品流通体系必然得有强有力的食品流通机制支撑。特别是日本的农协组织在其食品流通扮演了第一道安全关口的角色,发挥着极其重要作用。而在我国的食品流通体系中,尚缺少这种在食品流通初级阶段中对食品的出货和安全检验全程监控的非盈利组织。
(3)加快食品物流基础设施的建设。目前我国食品物流设备相对落后,大型的冷藏车和专用冷库等专业物流设施尚不普及。规范的物流设备可以降低食品在流通过程中品质下降和货损等。故应加大对物流基础设施的投入,规范食品物流工具的专业化和标准化。
(4)加快专业食品物流企业的发展。食品物流企业作为食品物流的实施主体,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要构建完善的食品安全流通体系就必须发展现代的专业食品物流企业。食品作为大宗和人类必须的消费品,其货源充足。此外,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对食品安全的需求与日俱增,以往粗放型的食品物流模式将逐渐从历史的舞台淡去,发展现代的专业食品物流企业具有市场前景且顺应时展潮流。
(5)加快食品物流信息系统的开发和普及。从日本的食品追踪模式可以发现食品安全系统在食品流通中起神经中枢的作用,贯穿于食品流通过程中各环节。而且,现代的食品物流信息系统,便于用户查询商品信息的同时,还能间接起到对原材料和加工企业的监管作用。
5结束语
食品是人们的日常生活必需品,食品安全关系到国计民生,对国家稳定和社会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在食品流通过程中的运作尚不成熟,若能在结合我国国情的基础上,有比较有选择性借鉴日本食品流通过程中的安全追踪模式的先进经验,能有效、快速地改善我国食品安全领域的问题,对加快构建和规范我国食品安全流通体系,创造食品安全的社会环境有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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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蔬菜流通体系 建设 思考
我国是一个蔬菜生产大国,2006年以来我国蔬菜产量逐年增加,2012年我国蔬菜种植面积达到3.01亿亩,产量达到7.02亿吨(见表1),比1991年的2.04亿吨增产4.98亿吨,比2006年增产1.61亿吨,2011年蔬菜产量和产值超过粮食产量和产值(农业部,2012-11-28)。我国也是一个消费大国,13.47亿人口的蔬菜消费是一个需求价格弹性较小的产品消费,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需要多品种、高质量的蔬菜消费,而且消费量还会逐年增加;同时我国也是一个蔬菜贸易大国,不仅国内贸易量大,而且出口贸易量也很大,2011年我国蔬菜进出口贸易量达到989.7万吨,2012年1-11月为851万吨,因此完善我国蔬菜流通体系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纵向五大流通体系建设
从纵向来看,蔬菜流通体系包括流通组织体系、渠道体系、市场体系、管理体系和宏观调控体系,这五大体系能够加速实现蔬菜流通的现代化、市场化、标准化、国际化(见图1)。
(一)流通组织体系
蔬菜流通组织体系主要指蔬菜流通的国有、集体、个体、私营、外资等参与的流通组织体系。
第一,发挥龙头企业的作用,鼓励龙头企业进行内部各环节(如生产组织、物流配送组织、不同的分销组织)整合优化,积极引进和借鉴发达地区和国外流通企业的管理、技术和经验,充分利用运输、商业企业在市场信息、销售网络和运销经营等方面的特长和优势,组建自营流通企业。同时也能充分实现蔬菜产业化一体化的经营战略,使各产业链结合的更加紧密。
第二,扶持农村营销大户、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经纪人,支持、鼓励农民开展蔬菜加工、销售服务和自办购销组织,发挥其在蔬菜流通中的作用,鼓励各组织之间的联合,运用管理和信息技术将它们连接在一起,兴办第三方物流,使其更加有效地服务于蔬菜流通过程。
第三,鼓励外资零售商在农村建设基地,用现代流通引导蔬菜商品化、规模化、规范化、市场化、国际化、生态化经营与管理。
(二)渠道体系
蔬菜流通渠道体系包括直接流通体系和间接流通体系,仅就蔬菜流通“对接”渠道而言,包括农超对接、农餐对接、农社对接、农校对接、农网对接、农基对接、农销对接、农批对接等多种渠道,而多渠道有利于活跃城乡市场。
1.农超对接。2011年,商务部、农业部联合印发《商务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进农超对接工作的指导意见》,部署农超对接工作。农超对接指的是农户和商家签订意向性协议书,由农户向超市、菜市场和便民店直供农产品的新型流通方式,主要是为优质农产品进入超市搭建平台。“农超对接”的本质是将现代流通方式引向农村,将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对接起来,构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产销一体化链条,实现商家、农民、消费者共赢。即农产品与超市直接对接,市场需要什么,农民就生产什么,既可避免生产的盲目性,又能稳定农产品销售渠道和价格。
推进农超对接有利于减少流通环节和降低流通成本,有利于稳定市场价格和保障供应,有利于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和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保障食品安全和改善民生。通过推进农超对接,打造安全、高效的流通链条和舒适便捷的消费环境,使超市成为城市居民购买农产品的主要场所之一。
抓好农超对接三大主要任务:一是积极搭建对接平台,畅通农超对接渠道。通过组织开展农超对接推广活动,如洽谈会、展销会等形式,创造供需双方见面和沟通的机会;加强农超对接信息化建设,鼓励通过农超对接信息系统供求信息,开展网上签约和交易试点。二是培育对接主体,提升农超对接水平。加强对连锁经营企业的培训和指导,帮助建立现代经营管理制度;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和扶持,形成规模效益;开设农超对接培训班,为超市和合作社人员提供专业知识和技术培训。三是加强指导监督,规范农超对接行为。降低合作社鲜活农产品进入超市的门槛,鼓励对接双方建立长期对接合同;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流通,支持品牌建设,实现质量可追溯;支持农超对接冷链、配送中心、检验检测等方面建设,对农超对接税收、信贷、用地等方面给予优惠;要加强总结宣传,扩大农超对接影响力,加强工作总结和交流。
2.农批对接。农批对接是指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批发市场设立临时“卖难蔬菜专区”,鼓励有条件的农产品流通企业以保护价积极收储“卖难”蔬菜。通过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批发市场与当地农产品销售企业建立投资合作关系,利用合作企业在销地的销售网络,搭建销售平台,促进产地集配中心与销地企业的稳定对接,将原来松散型的合作关系转变为紧密型战略合作关系,极大地稳固了产销对接关系。当产地市场价格低迷、农产品销售困难时,销地企业按照合作协议保证采购数量,提供稳定的销售渠道;当销地市场货源紧缺、产地采购价格高企时,按照合作协议保证销地市场货源供给,稳定产地市场的价格,避免价格大幅度波动。
3.其他渠道。除了农超对接、农批对接外,还有农餐对接、农社对接、农校对接、农网(三网融合)对接、农基对接、农销对接,以及其他多种流通渠道,也就 “1个直接流通渠道、6个间接流通渠道”(洪涛,2007),使不同的交易当事人自主选择相应的交易形式。
(三)市场体系
1.期货市场。农产品期货市场具有的主要功能有:发现价格、套期保值。我国现有大连、郑州、上海三个期货交易所,现有农产品期货品种12个,没有蔬菜期货交易品种。农产品期货市场能为广大生产者、贸易商、消费者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服务;为众多生产者、贸易商加工商提供更多盈利机会,实现套期保值功能,化解各种市场风险;全面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利益,形成公平、公开、公正的交易机制,可以防止现货市场蔬菜价格暴涨暴跌。如果能够上市蔬菜期货交易品种,有利于促进果蔬商品的标准化生产与标准化贸易;能够合理有效地配置我国果蔬资源,为我国的果蔬产业融入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市场提供一个崭新的电子商务平台,对于建设国际级的果蔬信息中心、交易中心、定价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具有重要意义。
2.批发市场。至今我国有各类农产品批发市场3600多个,其中2011年亿元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有1722个,交易额达到18920.37亿元,其中综合市场有702个,专业市场有1020个,交易额分别为6325.1亿元、12595.26亿元(国家统计局,2012)。随着现代果蔬等农产品种植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区域集中种植优势的体现,大量果蔬等农产品的生产将集中在具有自然资源优势和经济资源优势的地区。
当前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承担着大部分果蔬的周转流通,对城市的果蔬产品供应起主导作用。然而,我国数目庞大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多数仍停留在批量集中进货、零星批发销售阶段,多种类混合贮藏,重销售、轻技术管理。按照建立现代农产品流通体系的目标,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步伐,改善市场硬件设施,盘活地区农产品资源,促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健康发展。
在市场建设出发点上,要在坚持农产品商品性的同时,坚持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公益性,一方面充分发挥市场在生鲜产品的运营方面的作用,另一方面,政府应加大农产品流通的公共产品建设。合理规划布局批发市场和零售网点,整体规划、统筹建设,将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改造和建设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加以保障。在市场硬件建设方面,要改善蔬菜流通设施条件,加快推进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安排专项资金加强产地蔬菜预冷设施、批发市场冷藏设施、大城市蔬菜低温配送中心建设,推广节能环保的冷链运输车辆及相关配套设备,重点推进主产区建设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主销区建设农产品综合物流园区以及与储藏保鲜需要相适应的农产品冷链系统。
3.零售市场。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超市和便利店的数量在大中型城市增长迅速。许多消费者开始习惯于在超市和便利店购买新鲜和干净新鲜蔬菜、加工蔬菜和包装蔬菜产品以及水果产品,同时原来用于蔬菜销售的露天菜市场和杂货店也仍然继续发挥着作用。蔬菜露天销售市场在我国仍然是许多地方销售水果和蔬菜的主要场所,许多个人消费者和餐馆购买蔬菜仍然选择这些场所。由于水果和蔬菜生产规模小,从而造成了蔬菜零售市场仍然比较分散,这就严重影响了大型零售链保证大量供应蔬菜的能力。
目前我国的蔬菜销售方式主要还是以菜贩子为主体的市场结构下,通过菜农-菜贩子-菜运户-菜贩子-消费者这样的交易链,蔬菜通过产地批发市场经过经销商到达销地批发市场,然后通过销地市场批发给零售商,在自由市场和固定零售市场中进行销售,这种销售方式显然使菜农和消费者必然处于不利的市场结构地位。蔬菜零售市场的市场结构决定了蔬菜销售的效果,必须改进以菜贩子为主体的市场结构。
遵循产业化模式,由农业企业按照市场规律进行产供销纵向一体化经营,最大限度地节约交易成本,最大程度的把生产、加工和销售紧密衔接在一起,可以节省大量的交易成本和生产成本,降低蔬菜价格,提高蔬菜品质, 并且可以使传统的批发利润部分地内部化,从而获得较为明显的规模效益,转变生产者和销售者两头亏,而中间营销商赚取大部分利润的局面,有利于蔬菜零售市场的健康发展,对未来蔬菜的生产起到有益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四)管理体系
蔬菜流通管理体系是指政府职能部门对蔬菜流通的管理组织,如涉及蔬菜流通管理的组织中央政府职能部门有:商务部、发改委、农业部、质检总局、工商行政总局、工业与信息化部、交通部等,以及地方政府职能部门,这些职能部门形成参与蔬菜流通的政府管理组织,这就需要政府职能管理部门的分工协作、协调管理、统一管理。
(五)宏观调控体系
蔬菜宏观调控体系即国家对蔬菜流通宏观管理的法律手段、经济手段、行政手段等,具体包括蔬菜流通的主体法、客体法、交易法、行为法等;经济手段包括财政、税收、金融、保险等经济杠杆;行政手段包括政府依法行政所采取的行政手段,如指令性、指导性价格管理。
横向十三类蔬菜流通体系
我国是蔬菜生产大国、消费大国、贸易大国,蔬菜品类较多,不同的蔬菜品类具有不同的流通渠道模式及其特点,按照不同的蔬菜品类如:瓜类、绿叶类、茄果类、白菜类、块茎类、真根类、葱蒜类、甘蓝类、豆荚类、多年生菜类、水生菜类、菌类、其他类(包括根菜类、茎菜类、叶菜类、花菜类、果菜类)等,可以分为十三种蔬菜流通体系(见图2)。甚至某类蔬菜中的某种蔬菜也可以形成特有的流通体系,如辣椒就有其特有的流通体系。此外横向的蔬菜流通体系也可以从地方、区域、全国、国际等来划分不同的流通体系等。
六大保障体系建设
(一)财政体系
一是加大对重点蔬菜生产基地建设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提高蔬菜生产水平和重要时节的应急供应能力。加强蔬菜良种研发推广和蔬菜品种改良中心、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支持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建立健全发展高产、高效、优质、安全的蔬菜产业约束机制和标准园质量安全检测及追溯机制。
二是改善蔬菜流通设施条件。加快实施《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规划》,加强产地蔬菜预冷设施、批发市场冷藏设施、大城市蔬菜低温配送中心建设。加快产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升级改造一批大型蔬菜批发市场,支持城市菜市场建设改造。加强产销地铁路专用线、铁路冷藏运输车辆及场站设施建设,促进大批量、长距离蔬菜的铁路运输。
三是提高蔬菜产销组织化程度。大力扶持蔬菜生产合作社发展。引导大型零售流通企业和学校、酒店等最终用户与产地蔬菜生产合作社、批发市场、龙头企业等直接对接,促进蔬菜产区和销区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
(二)税收体系
一是对政府投资建设的农产品市场,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将摊位费纳入定价目录,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管理,由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核定收费标准。加强对涉及农贸市场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社团收费的清理整顿,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偏高收费标准。
二是对没有列入定价目录的摊位费,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在清理高额经营权承包费或者提供政府补贴的前提下,推动市场投资主体降低摊位费标准。对摊位费标准过高的,要及时采取引导、劝诫、公布参考收费标准、公开曝光等多种手段,推动降低收费标准。必要时,对农贸市场的建设运营成本和收费情况进行调查,并公开成本情况。
三是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农副产品市场经营户示范合同,列明经营户位置、经营品种以及摊位费标准和收取形式等内容。水电费、供暖费、税金、垃圾处理费、污水处理费等必要的代收费也要一并列明项目和标准,并在市场醒目位置公示,接受监督。除合同列明的摊位费和代收费项目外,严禁农贸市场等投资主体利用市场优势地位,随意变更收费标准或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四是落实和完善“绿色通道”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扩大“绿色通道”政策覆盖的蔬菜品种范围。
(三)金融体系
鼓励银行金融机构加大对蔬菜生产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开辟农产品平价销售区域和本地菜农直销区域,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对农副产品生产、流通和销售领域的蔬菜大棚和温室、冷库和平价商店等公益性基础设施给予信贷优惠支持,降低蔬菜生产流通费用;支持建立蔬菜市场和价格信息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提高蔬菜价格调控的前瞻性、预见性。
(四)保险体系
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积极与当地农业、保险监管部门协调,推动开办基本蔬菜品种的政策性保险业务,完善蔬菜保险产品,积极引导菜农投保。基本蔬菜品种要根据本地蔬菜生产和消费实际确定。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研究测算基本蔬菜品种种植成本,为合理确定保险费率和赔付标准提供支持。对于缴纳基本蔬菜保险费用确有困难的,应协调财政或利用价格调节基金予以一定补贴。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支持发展订单农业,引导和鼓励农产品生产基地、菜农与客户签订远期购销合同,确定蔬菜品种、数量和价格,降低蔬菜种植的风险,平抑蔬菜市场价格波动。
(五)信息体系
强化蔬菜信息体系建设应着手于,抓紧建立覆盖主要蔬菜品种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的信息监测、预警和制度,强化对蔬菜生产、市场和价格走势的分析预警,引导蔬菜种植户、经营者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活动,严肃查处捏造、散布虚假价格信息行为。
(六)应急体系
一是制定完善蔬菜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完善城市蔬菜储备体系,确保重要的耐贮存蔬菜品种5-7天消费量的动态库存,提高城市蔬菜应急供应能力。
二是实行更严格的占补平衡和补偿机制,稳定和增加大城市郊区蔬菜种植面积,实行菜地最低保有量制度,切实增强本地应季蔬菜的自给能力。加强城市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店等的建设、服务与管理,在特定时段为流动菜摊开辟专门销售区域。
三是支持农超对接、农批对接、大型连锁商业企业直接与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长期购销关系;支持农产品生产基地与大型工矿企业直接签订购销合同,减少蔬菜生产供应的中间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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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村市场;流通体制;商品流通体系;政策支持体系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9)33-0026-03
一、开拓农村市场与创新农村流通体制的战略意义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经济的发展直接关系到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随着中国农村商品化、市场化、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农村市场将是中国最大、最具潜力的市场。搞活农村商品和劳务的流通,不断开拓农村市场,对于促进农民增收、引导农村消费,保持农业和农村经济稳定发展同样具有重要意义;在农村市场不断扩大的同时,增大了流通企业的发展空间,促进流通企业为了适应农村市场的不断开拓,而不断创新流通体制,提高组织化程度,创新农村商品流通组织与流通渠道,健全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努力搞活农产品流通,进而提高农产品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覆盖率。可以看出,农村市场与流通体制是相互影响、相互推动的。
因此,以创新流通产业为先导带动优势农产品生产与消费,加快建立与现代农业发展相适应的农产品流通体系和流通方式势在必行。尤其是加入WTO之后,中国农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应该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积极搞活农村商品流通,促进农村市场开拓,发挥区域优势实现农业资源的有效配置,促进专业化、规模化、区域化农业的发展,发展农村综合产业,加快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农村市场的不断开拓与其流通体制的不断优化,能够加快农村市场经济繁荣,有效扩大内需、拉动国民经济增长,这对中国市场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完善与实现全面小康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当前中国农村流通体制存在的问题
经过近三十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农村基本实现了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正在完成从自然经济向现代商品经济过渡,市场机制逐步成为农村资源配置的决定性因素,并且随着中国加入WTO,中国的流通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加快了市场化进程,逐步形成多层次、多类型、多主体的农村流通体系新格局,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但随着农村市场的不断开拓,一些问题的复杂程度呈现综合性的特点,解决问题的难度增大。
1 农村商品流通的组织化程度较低,限制农产品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开拓。目前农村市场化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广大农民合约化、组织化程度较低。农产品流通主体多为个体经营,缺乏与城市大型流通组织相融合的衔接点,同时城市大型流通组织也缺乏进军农村市场的动力,降低了农产品竞争力;同时,农村商品流通主体是由小规模、分散的广大农户构成,这将引起农产品流通过程中许多难以控制的因素,影响到整批农产品的质量,以致出口贸易和在国内市场流通受阻;小生产与大市场的连接不够密切,农副产品的销售风险、价格风险仍很太,难以迅速开拓国内外农产品市场;在农村市场交易中存在欺诈行为,小规模农户为了避免这种风险就会选择地方性市场进行交易,很难获得国内外市场大流通带来的效益。
2 农村现代流通方式发展缓慢,影响了农业现代化的发展。中国目前农村现代流通方式发展方向为构建连锁经营与现代流通渠道。然而,从中国农村整体上看,农村现代流通方式发展还未达到理想状态,表现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全国农村日用品的连锁经营发展很不均衡。中国大部分地区的农村日用品连锁经营还几乎是空白。比如“十五”末,亿元以上农用产品成交额,东部地区占全国的78.9%,而中部和西部地区仅占12.4%和8.7%。第二,农村商品市场存在着地域广阔和网点分散与政府实施有效监管之间的矛盾,突出表现在政府监管部门难以保障农村市场在公平竞争基础上的有序经营环境。
3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阻碍了农村商流、物流、信息流的发展。目前,中国未将农村流通设施建设纳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安排,多年国家投入不足、建设滞后问题严重,致使广大农村市场不仅设施简陋,这成为制约农村商品流通的一个主要障碍。表现在:一是农村存在商品流通网络薄弱、商流不畅的局面。商业网点布局散乱、缺乏规划,同时未形成流通主体之间的资源共享和良性竞争。二是农村商品物流基础设施落后。农村道路建设滞后,交通运输线路短小,物流专用线配备欠缺;农产品运力发展滞后,农业运输专用机械设备落后,导致农产品多以初级产品形式进入流通或终端消费,不少农产品的附加值收益丧失。三是农村缺乏高效信息流平台。农业信息资源的建设绝大部分还处于搜集、整理、保存、交换和初加工阶段;农业信息流通渠道不畅通,农业信息部门各自为政,行政“割据”地区封锁现象依然存在;垄断信息和行政干预时有发生,劣质信息、虚假信息不时坑害农民。
4 统一的大市场环境尚未形成,限制农村经济向市场化、国际化的发展。中国目前各地之间经济发展水平很不平衡,尚未完全形成全国统一大市场,市场经济的国际化水平也不高,使得商品流通的体制环境在适应市场化、国际化方面无法达到理想状态。首先,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明显,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立与完善。城乡收入、消费水平差距显著,城乡市场间梯度转移机制没有完全建立。其次,农村市场管理滞后,行政分割,地区封锁依然严重。地方保护与部门保护主义的存在,阻碍了外地有竞争力的产品进入本地市场,叉限制本地资源、资金合理流动;管理行为及管理标准地方化,适用期和适用范同受到限制,不能形成一个具有内在联系和法律约束力的流通体系,进而限制了大市场、大流通局面形成。
5 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不健全,阻碍农产品流通效率。从长期来看,农产品流通的生产先导功能和价值实现功能最终将对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村社会分工的推进以及农村工业化程度的提高起到促进作用,因此,中国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不健全,会严重阻碍农产品流通效率,阻碍农村市场开拓,最终阻碍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市场流通体系不健全表现为:农产品批发市场、零售市场发展缓慢;农产品出口贸易严重受阻;农产品流通服务体系滞后等。
二、创新流通体制开拓农村市场的对策
针对上述农产品流通体制现状及面临问题的分析,通过创新流通体制、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和流通业态,培育多元化、多层次的市场流通主体,构建开放统一、竞争有序的农村市场,强化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以不断开拓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可从市场建设及宏观调控两个方面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
(一)农村市场建设方面的对策
市场是农产品流通的载体,发达的市场体系是农产品得以顺畅流通的前提条件。市场建设包括两层含义:第一是交
易场所的建设,第二是参与交易的市场流通主体的培育。
1 创新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开拓国内、国外两个市场。(1)建设大型批发市场和大型物流企业主导的快速通道。农产品批发市场在农产品市场体系中起着关键作用,因此要完善批发市场的设施,强化其功能,健全其制度,推进市场管理现代化。鼓励有实力的批发市场采取收购、兼并、联合等方式创建跨区域的批发市场中心的形式,方便广大的农民经纪人与销售商在区域市场的集聚,从而扩大市场购销网络。同时,对于创建的大型批发市场中心应配置大型的物流中心,从而加速农产品流通。大型物流中心以规模效应表现其优越性,可以结合当地的交通地理环境以及供需等方面因素,由多个经销商联合起来,建立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完善的农产品配送中心网络,实行联合配送。并且遵循“前伸后延”的原则,向“前”则是伸人到农产品基地,配送车产销地直达运输,缩短农产品运输链条、减少成本;向“后”则是面向消费者需求,有针对性的拓展农产品配送直销。(2)在较发达地区超前发展适应现代消费习惯的超市连锁配送。根据当前的消费与流通形势,农产品新利润空间的开拓主要来自于连锁超市、便利店等新型业态的加盟。发展农副产品连锁超市,形成专卖及特许农产品品牌,打造具有规模化、集群化的农产品连锁超市群。当前的“绿色”、“生态”食品为广大群众所需求,对于绿色农产品进行精细加工、清洗,以净菜、包装上柜,达到品牌化超市经营。(3)创新具有农产品价格“航标灯”作用的期货市场。农产品期货市场具有独特自钮价格发现和避险功能。前者反应未来农产品供求和价格的基本趋势;后者为农民和农产品生产、流通、加工企业提供规避价格风险,实现稳健经营的机制。扩大期货市场规模,不断增加国外市场农产品交易数量,并且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发展多样化主题的期货市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参与农产品期货市场,使用套期保值交易手段,在回避价格风险时提高企业经营和管理水平。同时,粮食期货交易品种的多少,决定农产品期货市场规模及其功能的发挥。因而中国应培育和发展更多的粮食生产、加工和贸易企业参与期货市场,通过交易信息国际化,与国外大型农产品期货市场接轨,进而减少农产品出口价格风险,增大农产品出口数量。
2 建立专业化的合作组织,提高组织化程度。积极培育农产品流通主体,建立专业化的合作组织,提高组织化程度,逐步解决中国小规模分散的农户与市场的连接,促进中国农产品市场的发育以及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
一是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村流通合作组织,支持农民建立跨区域的农产品产销合作组织,对农村流通合作组织尽量给予便利。建立与发展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和税收优惠。二是创新农村流通合作组织的方式。合作组织包括:农民经纪人、农产品运销专业户和农村各类流通中介组织。第一购买商应该扩大个体经营规模,达到规模经济,加强农户与运销大户的联合,形成多种形式农产品运销大户联合体,向前延伸与农户形成稳定供销关系,改善运销手段和交易手段;可以是农民自发组建专业合作礼;可以使一些协会、研究会吸收农民入股发展成合作社;也可以是龙头企业吸收农户入股,组建股份合作之企业等。与此同时,加强培训和业务指导,支持其与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建立合作关系。三是积极培育和引导一批具有品牌效应和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流通企业,以直接投资或特许加盟的方式,将现代流通方式由城市延伸到农村,并且使农产品流通从国内市场参与列国际市场竞争中。四是发展以龙头企业为主体的一体化流通渠道,在自愿互助的基础上建立各种行业协会和社会性中介组织,带领农民走出国门,到国外市场销售农产品并建立种养基地。在市场准人、信用担保、金融服务、人才培训、技术改造等方面给予扶持,加强对于农产品质量检验以及有关农产品质量信息,这样有利于生产者通过生产优质的农产品活的良好的经济效益,并且也增强了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供销合作社应该推进开放办社,发展联合与合作,提高经营活力和市场竞争力。
(二)市场宏观调控方面的对策
农产品流通,需要政府通过不断创新财政、金融等多种经济手段对农产品市场进行有效的宏观调控。
1 加大政策对农村流通设施建设支持力度,促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鉴于当前农村商品流通领域存在的问题,要创新农村商品流通机制体制,开拓农村市场,政府需要采取实质性的措施,制定优惠政策,财政政策是一种直接的政府扶持手段。针对当前情况,财政支持对象是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进而促进批发市场升级改造的建设。
农村流通基础设施主要涉及交通、通讯、仓储等领域,这些设施具有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的属性,财政投入及相关政策的实施在此类的建设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加大对流通设施建设的支持,促进流通企业高度重视先进技术在企业运行中的作用,应用POS系统、EOS系统、MIS系统,进一步推进信息技术在农产品流通中的运用;中国除了采取传统的税收、信贷等传统手段,应该利用一些商业化运作方式。比如,由国家出资兴办专门的机构,以租赁的方式向企业提供信息化设备和有关技术,并对企业信息化建设给予技术指导。对农村市场的流通基础设施的投资方向,应从商流设施转向物流设施。吸引民间资本介入,在农村商品流通枢纽中心建设大型物流中心,由地方政府在地区农产品集散地兴建区域性的物流中心,形成统一有效的物流网络系统。流通基础设施投资的另一个重点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除继续做好公共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外,还应有计划地进行流通和商业的专用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为农产品创建一套具有电子商务特色的现代流通基础设施,达到促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的目标。
2 加快政策创新、完善法制体系及标准体系的建设,促进农村市场向国际化发展。(1)创新贸易政策调节农产品供求。一是要努力提高农业投入比重,力争尽快将国家财政用于农业的投资比重由现在的8%提高到10%以上。应整合项目,突出建设重点,主要是农村等级公路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和农产品贸易条件,特别是农产品市场体系、质量标准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研发和引进农业先进技术;二是用足“黄箱”政策,“黄箱”补贴对提高农民竞争力具有直接作用。建立一套以有效的农产品价格支持体系、国家税收支农、农用生产资料价格补贴为主体的有效的“黄箱”补贴机制,构建农民收入安全网;运用技术性措施推动农产品出口,建立健全出口农产品质量保证体系;遵循比较优势理论,在国内市场,引导农产品生产结构调整,鼓励农产品大流通的形成,扩大优势农产品出口,中国的蔬菜、水果、花卉等园艺产品、水产品及部分畜产品等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要采取优惠政策措施,努力扩大出口。(2)完善法律、法规制度,优化农产品流通市场环境。推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制度改革,就是要立足长效,着重治本,建立农产品质量监管的长效机制。建立并执行农产品质量查验登记制度,履行农产品质量把关义务,树立良好的农产品信誉;政府有关部门应建立类似美国农业部信息系统的监测预警系统,建立粮食生产、消费、库存信息制度,为政府宏观调控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引导农产品生产和经营。同时,成立重要农产品调控综合协调机制,进行科学地决策和宏观调控。在价格上涨过快和下跌过猛的情况下,运用储备、进出口、价格引导等手段进行调控。尤其是在当前信息全球化的情况下,中国更应该建立快捷、权威的市场信息体系,为农产品市场交易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市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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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现代流通体系 农产品物流 发展措施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加快进行,加上现代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使得农产品物流的发展面临着越来越高的要求。农产品物流发展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一部分,不仅关系到广大农村人民的日常生活,也会对我国社会的整体建设产生很大的影响。通过促进农产品物流的发展,可以更加深入的开拓与挖掘农村市场,不断加快农产品的流通速度,增强农产品的竞争力,使农产品质量得到更进一步的保障,切实提高农村地区的生活水平。当前,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而言,我国在农产品运输与储藏等物流环节与其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我国农业生产资料数量庞大,有着非常巨大的农产品物流量,不仅供应十分分散,而且物流成本非常高,这些都是阻碍我国农产品科学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也就要求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一个完善科学的现代流通体系,为农产品物流的发展创造一个有利的环境,实现农产品物流的又好又快发展。本文就是关于如何建立现代流通体系来促进农产品物流发展的分析。
一、加强现代化储运设施的建设,为农产品物流的发展提供完善的设施保障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产品种类十分多样,产量也十分庞大。农产品是一类比较特殊的产品,其与工业产品之间有着很大的不同,是具有生命的植物性与动物性产品,包装难度大、装卸难度大、储存难度大等都是影响农产品物流发展的重要因素。由于农产品具有的特殊属性,其对物流也有着比较高的要求。首先,季节性农产品的生产必须要保证物流的及时性。其次,为了保证农产品物流运输的安全还要实现农产品物流绿色发展。最后,必须要满足一些比较特殊的农产品特种物流方式,比如水果的冷藏运输、水产品的鲜活或冷冻运输、分割肉的冷冻运输以及牛奶制品的恒温运输等。此外,部分农产品的进出口物流还必须要满足国际相关标准。当前,影响到农产品物流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运输保鲜技术。农产品的价值以及生命是由其新鲜度来决定的,由于大部分鲜活农产品都具有非常高的含水量,加上保鲜期非常短,在短期内很容易就会发生腐烂变质的问题,使得农产品运输的交易时间与运输半径受到了极大的限制,对此也就要保证农产品的运输效率以及保鲜条件必须要过硬。据相关统计资料显示,我国蔬菜、水果等农副产品在采摘、运输与储存等环节上的消耗率在三成左右,严重降低了这些农产品本该具有的价值。而纵观西方发达国家,以英国为例,其果蔬运输在物流环节上的损失率不到2%。两者相比较,我国落后的程度十分惊人,必须要对此引起重视。因此,我国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以及科研机构要加大对与农产品物流设施相关课题的研究力度,对一些实用价值比较高的科研成果的产业化与市场化进行重点扶持。
二、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构建稳定的农产品物流发展平台
从目前的发展情况来看,我国农产品交易模式采取的仍旧是传统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流通方式,只有少部分农产品是以新兴流通渠道进入到社会消费市场的,所占的比例非常低。而且在空间上常常将零售功能与批发功能混为一谈,引起物流与人流的杂乱五章,也造成了不小的环境污染问题。在农产品流通方式中,农产品物流的电子化是其中一个不可获取的重要方式。我国农产品物流的电子化发展起步较西方发达国家比较晚,信息化基础相对来说比较薄弱不稳定,这样一来也就使得农产品物流不论是管理方式还是运作方式都具有一种非常传统的特点,引起运行效率低下、管理效率落后等问题,难以满足现代物流发展的要求。自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我国农产品物流发展的这种情况面临着更多的挑战。先进科学并且充分利用了网络技术的农产品物流系统成为了整合农产品物流行业现有资源的重要途径,可以实现农产品物流行业运作效率的有效提高。对此,也就要求我国相关政府部门要结合当前农产品物流发展的实际情况与特点,为农产品的运输设计并搭建一个电子式的交易平台,让农民以合作组织或者协会组织为单位积极参加到农产品交易中。这样做主要可以起到两个方面的作用,首先,政府在人力资源以及资金等方面具有很大的优势,有利于让农产品电子式交易平台以非常快的速度搭建起来,在搭建起来之后便可以投入使用。其次,鼓励农民以合作组织或者协会组织为单位有效组织起来能够进一步扩大农产品物流的发展规模,并且还能够有效增强农产品的竞争力。此外,从当前我国农民文化素质不断提高与农产品物流市场持续发展的情况来看,未来五年内电子式交易平台将会成为我国大宗农产品主要的网上聚集地,届时会有更多的国内外农产品交易客户被吸引到这个平台中来,并在此平台上进行各种交易。到了那时,农产品电子式的交易平台可以开始向市场化经营发展,通过广告收益或者收取会员费来维持平台的稳定持续运营。政府还可以将次平台转交给相关组织来负责经营与管理,比如农业协会就是可以负责该平台经营管理的单位。对于农产品物流经营单位来说,也要根据国际惯例通过拍卖方式来进行农产品交易,不断提高农产品物流发展的国际化水平。
三、加强对农产品流量的监督与管理,为农产品物流的高速运转奠定保障
当前,我国主要有三家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但是这三家生产基地在农产品生产环节与管理环节呈现的还是传统农业生产管理的运作特点,使得农产品物流的精确化跟踪与管理实现有着很大的难度。每年我国很多出口农产品都会因为质量检测超标被退货甚至是被索赔。针对这些时有发生的问题,必须要制定一个系统的解决方案,有效防止或者追查在农产品物流环节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比如,在遇到与农产品物流投诉相关的问题时,可以通过农产品的唯一编号来确定其产地以及经过的流通渠道,从而以倒叙的方式对出现的问题进行追查,辨别究竟是在生产环节还是销售环节出现了问题引起客户的投诉。这也就要求要加快建立一套完善健全的农产品物流全程监控体系以及可追溯系统,为农产品的生产方、消费者以及监管部门提供有效的管理工具与手段,让农产品物流中心、农产品协会、农民合作组织等都成为这个系统的用户。而且,通过积累系统数据,还可以为农业灾害的预警以及监控提供有效支持,可以为农业的优质、绿色、高效发展提供一个更加有利的环境,从而也就可以促进农产品物流的快速发展。
四、结语
综上所述可知,在新时期环境下,要想让农产品物流的发展取得更好的效果与进度,需要多方面的努力来保证农产品物流的效率与质量,加大对农产品物流中关键环节的科技与资金投入,充分发挥出政府法制部门与监督部门的职能,为农产品物流的发展创造一个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明确相关规范与要求,实现农产品物流的安全与绿色发展,让我国从一个农业大国成为一个农业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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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生鲜农产品流通体系 物流联盟 应用研究
2007年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明确地提出了“坚持把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构建与新农村建设和农业服务体系发展相适应的农村流通体系的战略布局。因此,培育农产品流通领域中的微观经济组织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了,本文尝试从这一角度阐述在建设新农村背景下,物流联盟在我国生鲜农产品流通体系中应用的可行性和重要意义。
一、物流联盟―市场化的组织和组织化的市场
1.物流联盟形成机理分析
物流联盟是两个或几个各自从事商业活动方面具有较强核心能力的企业,以满足消费者需求为目标,把产品的加工包装,储藏配送装卸信息等环节进行一体化综合,共同组织产品的流通,共用对方企业的物流资源和信息,使产品安全便捷高效地从生产环节进入消费环节,形成完整的供应链,为用户提供多功能一体化的综合的,建立在互相信任基础上,通过契约形式形成优势互长、要素双向或多向流动的中间组织。换言之,物流联盟是一个供应链的集成商,它对各个企业内部和具有互补性的联盟内的企业所拥有的不同资源、能力和技术能进行整合重组和管理,并提供一整套供应链解决方案。
2.物流联盟的规制结构及契约特征
物流联盟契约是建立在互相信任的基础上,是关系性缔约活动,这种契约具有长期性特征;同时,物流联盟企业运作依据物流项目而定,合作对象也因项目而定,物流联盟企业运作的契约关系户又具短期性特征。换言之,物流联盟企业运作的契约兼具长期性和短期性(居于企业与市场之间)的特点。
纵观以上分析:为增加其运营效率,增强核心竞争力,减少物流成本,联盟作为一项有效的制度安排而产生。而且,物流联盟是能有效利用组织和市场双重优势的一种组织创新。
二、我国生鲜农产品流通体系分析
与工业产品和一般农产品相比,农产品具有独特的自然属性和供求特性,从而使生鲜农产品物流表现出明显不同于工业品和一般农产品的特性。这种不同决定了生鲜农产品物流的理论研究与实践运用都应有自己的特点。
1.生鲜农产品的物流特性分析
农产品物流即为以脱离农业生产领域的农产品为中心而发生的一系列物质活动过程和相关的技术信息和组织、物流管理等活动。生鲜农产品物流水平的提高及物流方式的选择受到以下三个因素的影响:①农业生产的特殊性及由此产生的生鲜农产品供给主体的特殊性;②生鲜农产品在满足消费的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供给与需求特性;③生鲜农产品本身的物理特性。
2.当前我国生鲜农产品流通体系现状
(1)农产品流通三级市场尚未形成现代物流体系。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农产品流通三级市场建设,即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销售地批发市场和零售农贸市场。在国家鼓励和市场调节下,大规模的农产品常温物流或自然物流正在逐步形成,但区域内农产品综合物流配送体系尚未成型,网络分布不够均衡,农产品大宗物流与连锁超市生鲜区之间不能有效衔接,农产品的冷链物流还没有出现。
(2)传统的农贸市场在竞争中仍主导着生鲜农产品流通。从我国农产品市场结构看,大规模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立,局部实现了农产品不同地域及不同季节的调剂和互补,但还停留在初始原材料性农产品的集散和销售上。由于常温状态下的初级农产品保鲜困难,损耗量大,给季节性和区域性调配带来无效物流和诸多不便。
(3)连锁超市在生鲜农产品流通中的主渠道作用日益突出。虽然批发市场仍占据鲜活农产品流通路径的控制权,但是这样的情况正在迅速地变化着。随着超市规模的不断扩大,追求利润的触角会逐渐伸展到利润量大的生鲜农产品,而实力的增强则为其投资生鲜冷藏储运奠定了基础。
三、物流联盟在生鲜农产品流通体系中的应用
我国目前的农产品物流组织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无法承担起农业产业化的重担。物流联盟在生鲜农产品流通体系中的运用,对解决以上问题提供了一个很有借鉴意义的方法。本文尝试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详细分析物流联盟在生鲜农产品流通领域应用的可行性,为国内这方面的深入研究提供一条思路(如图所示)。
图 物流联盟应用于生鲜农产品中的运作框架
1.物流联盟应用的理论可行性
供应链的组织结构的合理性有四个评价指标:①柔性(Flexibility)。供应链组织形式的构建必须以能快速响应市场要求为第一标准。②集成(Integrity)。供应链通过链中的企业加以集成的形式,使得链中企业的资源能够共享,获得优势互补的整体效应。③协调(Coordination)。供应链的协调必须建立在各方利益均衡机制的基础上;④稳定(Steady)。供应链是一种相对稳定的组织结构形式,这样才可以使得供需双方获得长久而稳定的收益。
根据这一指标体系判断,我们可以得出:物流联盟在理论上是具有可行性的,它在流通领域的优越性充分体现在这一评价指标中了。
2.物流联盟应用的现实可行性
物流联盟作为一种新型的有效的制度安排,其产生、成长和发展对市场环境必然有其特殊的要求,而当前中国物流发展的大趋势恰恰顺应了这一要求,为它在生鲜农产品流通体系中的应用提供了现实可行性的依据。
(1)制造业和商业中现代物流实践所产生的巨大效益起到了示范作用。在技术和经营的层面,物流供应链一体化、电子商务在企业管理中的应用得到重视,同时整个物流业界管理理念和经营方式的变化,同样将使农产品物流发生着变化。除此之外,物流联盟运用于制造业和商业的成功案例为其日后其引入农业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
(2)农业本身的发展达到了一定的专业化和商品化程度。农业内部的社会分工和生产专业化不断发展深化,与此相联系的农产品加工业、运输业、商业,以及农业服务型产业都逐步发展起来。农业在商品化和专业化方面的快速发展,为物流联盟在实践中的应用奠定了物质基础。
(3)大型超市和连锁销售集团等新型零售业态介入生鲜农产品经营。物流联盟中的企业具有多种属性,不仅包括农产品加工企业,也包括位于农产品零售终端的零售企业(超级市场、连锁零售企业及各种形式的餐饮企业等)。这些新型零售业态的介入使得生鲜农产品物流得以在组织上以现代化的方式进行整合。大型超市和连锁销售集团在农产品销售终端的异军突起为物流联盟在实践中的应用,提供了可操作的物流主体。
(4)中国城市居民的食物消费结构、消费方式的变化。中国城市居民的食物消费结构、消费方式的变革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第一,我国城乡居民饮食结构变化的新趋势,鱼、禽、肉、奶、水果蔬果等则持续上升。第二,消费者对农产品的需求主要在三个纬度上提高:质量、方便程度和价格,近年来又对新鲜度要求越来越高。这些新要求为物流联盟的应用提供了动力和激励。
(5)计算机技术和因特网的使用,使信息的传递更加迅速和彻底。对于生鲜农产品而言,信息化、网络化、自动化、智能化、标准化的现代物流能使信息的传递更加的迅速,这将大大降低生鲜运营的成本和风险。企业流程及信息反馈机制技术的广泛使用为物流联盟在生鲜农产品的引用提供了技术保障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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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全线封杀格力。3月11日,国美总部向全国分公司下达通知,要求各门店清理格力空调库存。由于国美是国内最大的家电零售卖场之一,格力是空调行业的老大,两大巨头在空调销售旺季前终止合作,引起了各大媒体就这一事件纷纷发表消息或言论。表面来看,国美与格力的矛盾是没有就销售政策达成共识,其实质是“新兴连锁销售”和“传统商销售”这两个新旧流通模式撞击产生的阵痛。“渠道模式陈旧、格力空调将输掉未来”,国内知名的家电营销研究专家、帕勒咨询公司资深董事罗清启这样评价,并说:“买方市场下,控制渠道的不再是厂家,而是商家。最终格力会低头。”这里的商家指的是大型零售连锁店。
国美与格力的对峙,从一个侧面折射出了我国卷烟流通体制今后变革方向。我国卷烟流通模式在上世纪90年代初期是烟厂——各分(县)烟草公司批发部——大户——各零售商,这期间有非法卷烟批发市场的存在,90年代后期是烟厂——各分(县)烟草公司卷烟批发网点——各零售商,这个时期也伴随着大户的存在,这两种模式都是零售户到供货点取烟。到了21世纪,卷烟流通企业开始建立“电话订货,网上配货,电子结算,现代物流”的现代流通体制,大户已迅速萎缩,县级公司取消法人资格,卷烟经销商(各分公司)的访销配送中心直接将卷烟配送到各零售户。但目前卷烟流通体制仍是家电业以前的“传统商销售”的主流模式,但这一模式也必将随着卷烟零售连锁业态的兴起而日渐衰落,“新兴连锁销售”将成为卷烟流通主流模式。
卷烟零售连锁业态在我国已露端倪。我国卷烟一级市场即36家重点城市中的重庆、深圳、杭州、南昌、西安、咸阳、青岛、淄博等很多重点城市的烟草公司已经率先尝试连锁经营模式,民营的卷烟零售连锁店发展也比较快,如南京的荣氏、北京物美已形成一定的规模。南京荣氏商贸有限公司创立于1998年,公司实行标准化服务、规范化管理、专业化经营的经营模式,对各连锁店进行统一店面形象设计、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核算、统一经营管理,并开通了网上订购业务,公司现已拥有40多家烟酒经营连锁专卖店,业已奠定了荣氏烟酒在南京烟草界的零售连锁巨头地位。
卷烟零售业态的兴起,必然导致卷烟流通渠道变革。家电业的今天,也就是烟草业的明天,无论是制造业的竞争,还是流通渠道的变革,均是如此。一个国家的市场化程度越高,不同产业的生产和流通模式就越接近。因为隔行虽如隔山,但隔行不隔理,市场机制会使资源优化配置,使社会资源向着效率更高的生产方式或流通方式集中。无论什么产品(工业产品除外)都要通过渠道到达消费者那里,哪个渠道能更有效地为消费者提品和服务,消费者就会选择哪个渠道,这个渠道也就会被生产企业所选择。家电业经过多轮洗牌,几大家电制造企业已经胜出,这就像烟草业目前的卷烟工业企业的联合重组一样,最后会剩下几大卷烟工业集团。家电业渠道的变化,也同样预示着卷烟渠道变革的方向。在市场经济中,竞争力最直观地表现为一个企业能够比其他企业更有效地向消费者(或者市场)提品或者服务,所谓的更有效指价格更低、更及时、更方便、更符合消费者的需求、欲望。显然“传统商销售”由于经过了经销商这一中间链条,卷烟产品生产出来到消费者手中,要经过烟厂的库房、各分县烟草的库房、零售商的库房,然后才能到消费者手中,时间延长不说,物流成本加大,供需双方信息沟通也会出现梗阻。如果卷烟产品由烟厂库房直接到达零售商库房,省去经销商(卷烟商业企业)这一环节,省时、省力、省资金,卷烟工业企业还能及时得到零售环节销售的即时信息,使产品生产节奏紧跟消费者需求节奏,使厂家、商家的竞争力都能得到提高,由于信息的直接沟通,品牌信息和需求信息能以最小的失真到达需求方,烟厂的研发更有针对性,消费者对品牌的认知也会加强。卷烟零售连锁会得到迅猛发展,建立新型的厂商关系是我国卷烟市场发展到新时期的必然进程。
随着“新兴连锁销售”成为卷烟流通主流模式,一些相关变革如厂商关系变革、各省市级烟草公司的职能变革也会随之而来。“新兴连锁销售”的特点之一就是直接从厂家进货,这样可以降低采购进价,为消费者提供物美价廉的商品,而卷烟品牌竞争激烈的压力也会使烟厂更愿意直接面对零售终端,虽然烟草专卖法规定了烟厂必须通过烟草公司进行销售,但卷烟零售连锁业态的发展,必然使烟草专卖法承受越来越大的压力,国际国内的压力会使曾为烟草行业保驾护航,立下了汗马功劳的现行的国家烟草专卖专营体制逐渐弱化,垄断功能会被逐步削弱,专卖功能会随之下降,直至消亡。“新兴连锁销售”的另一特点是规模大,靠的是规模效益,只有规模大,才能降低物流成本和运营成本,这也才是“新兴连锁销售”具有强大生命力的原因。卷烟零售连锁形成规模后,就会要求在大区域内进行卷烟配送,这势必打破多年来形成的以行政区域划分的各市级烟草公司的设置,流通体制改革势在必行。根据市场经济的“三四律”,卷烟零售连锁店经过竞争,在全国范围内会形成几个大的卷烟零售连锁集团,打破目前的以行政区域划分的卷烟配送体系也就成为了必然。在大规模的“新兴连锁销售”面前,各市烟草公司这样的依靠行政区域划分而设立的卷烟销售网络主管部门显然已不适应形势的需要,单是不准跨区经营这一行政指令就与依靠市场机制配置资源不相适应。“新兴连锁销售”是市场化的结果,是建立现代流通体制的客观要求,当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甚至阻碍生产力发展的时候,生产关系就要发生变革。卷烟零售连锁业态的发展促使各市级烟草公司打破行政区域划分,进行优化重组,形成以大经济区域的卷烟配送主体——物流中心,而物流中心还不是最终目的,形成规范的卷烟零售连锁才是终极,物流中心只是为零售连锁进行配送服务。
卷烟零售连锁现在呈现了强劲的发展劲头,未来2—3年内,在一级市场会占有至少50%以上的市场份额,直接向卷烟工业企业进货就成了卷烟零售连锁店现实而迫切的要求。这必然促使现在的卷烟经销商——各市烟草公司向两个方向转变,方向一是经营重点下移,直接掌控零售终端,就像现在的部分重点城市的烟草公司那样,进行卷烟零售连锁经营,变行政垄断为经济垄断,而将现正致力于建设着的卷烟销售网络变成为零售连锁店的物流配送体系,这也是与烟草专卖法相一致的。虽然现在的卷烟销售网络也是为零售店进行配送,但性质完全不一样,前者零售连锁店是主动,配送是被动,而后者配送是主动,而零售连锁是被动;前者是消费拉动式,后者是推动消费式,消费拉动式更能有效地满足消费需求。方向二是不直接掌控零售连锁店,卷烟销售网络演变为第三方物流,为零售连锁店进行卷烟配送。方向二显然不适合国家局提出的卷烟零售终端“由我调控,归我管理,为我所用”的原则。烟草行业习惯说的卷烟销售渠道特指各级烟草公司及建立的访销配送体系,而把卷烟零售专称为零售终端,其实,卷烟零售终端也是卷烟销售渠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目前行业正在解决的是卷烟销售渠道如何组合的问题,即访销配送体系与零售终端形成为一个经营主体,还是相对独立为两个经营主体。就目前烟草行业面临的入世的压力及烟草行业无全国性卷烟大品牌的现实,访销配送体系与零售终端形成一体更有利于建立强势卷烟品牌,从而有利于中国烟草行业在有限的时间内做大做强。因为:
一、下游渠道增值要求卷烟商业企业直接掌控零售终端。买方市场条件下,价值力量已转移到渠道下游,卷烟品牌要想做大,也要在注重在渠道增值。日本烟草在取消专卖制度后,仍能占领2/3的市场份额,是因为日本烟草拥有自己控制的1000多家零售店,不但牢牢地控制了卷烟零售终端,而且成就了七星等国际大品牌。家电现状也说明了这一切:随着大卖场、超市在我国零售业的兴起,人们的购物观念在发生着变化,家电品牌不进大卖场,就远离了主流消费群体,意味着品牌已不再是主流品牌,进入现代零售渠道,就会被主流消费群体认可,维护了品牌形象。今后的卷烟品牌为树立品牌或维护品牌形象,选择零售连锁渠道也是必然的。为了在最短时间内,花费较小的成本造就中国卷烟强势品牌,由卷烟商业企业直接建立零售连锁,是最佳的选择。
二、卷烟销售网络的发展要求使卷烟商业企业有必要直接掌控零售终端。我国卷烟销售网络经过多年的建设,已成了覆盖面最广的销售网络,形成了高效的卷烟配送体系,这为卷烟商业企业建立大型零售连锁集团创造了必要条件。如果民营卷烟零售连锁占据了强势,其必有迅捷、强大的自己的配送体系,那时,商业企业经营多年、投入甚高的卷烟配送体系,只能成为零售连锁店的一级配送,使卷烟产品由自己的库房移到零售连锁店的库房,再由零售连锁的配送体系配送到各零售店,烟草行业卷烟配送体系功能会被削弱,这不但不符合卷烟商业企业自身发展要求,也与国家烟草专卖局对卷烟商业企业建成高效的现代流通体系相违背,所以卷烟商业企业自身发展要求和行业的要求都决定了卷烟商业企业有必要直接掌控零售终端。
三、零售连锁要求的扁平化产销平台要求卷烟商业企业直接掌控零售终端。针对格力与国美的对峙,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陆刃波认为,“当务之急是建构新型厂商关系,最终形成扁平化平台。” 何谓新型厂商关系?陆的解释是“家电供应链的整合,包括信息共享、物流合作和服务的无缝衔接,最终形成消费者需求、企业研发生产到销售商销售的扁平化平台”。随着卷烟零售连锁成为主流渠道,商业赚钱的本质及本身强大的配送能力要求直接从厂家供货,如果商业企业不直接掌控零售终端,其命运也会同格力的传统的商一样,会被市场无情抛弃。如果商业企业直接掌控零售终端,烟厂直接给零售店供货也是在给卷烟商业企业供货,并不违背烟草专卖法。
四、烟草行业在过渡期内形成强势大品牌也要求卷烟商业企业直接掌控零售终端。社会反烟浪潮的高涨以及《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中国的实施,会使卷烟产品的广告宣传空间更加狭窄,由于零售终端是对卷烟产品的营销活动限制最少的渠道,卷烟品牌的竞争必然会转移到零售终端,如果卷烟商业企业不直接掌控零售终端,成为“由我调控,归我管理,为我所用”,不但不利于卷烟品牌的宣传、塑造,当大型卷烟零售连锁店在一级市场垄断50%以上的卷烟销售份额的时候,格力国美之争也会出现在烟草行业。烟草行业的市场化程度远低于家电行业,入世的压力已不允许烟草行业的竞争向家电行业那样通过自由竞争达到有序化、规范化,这就要利用专卖专营体制,在外烟大举进入中国市场之前,对零售终端通过连锁经营变行政垄断为经济垄断,在有效控制卷烟市场的同时打造强势卷烟品牌。
综上所述,直接掌控零售连锁经营,形成经济区域的大物流配送体系,是今后卷烟流通体制变革的方向。
中部地区物流产业发展的重要性
一般认为物流是指“物品从供应地向接收地的实体流动过程。根据实际需要,将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基本功能实施有机结合”。这是对物流或者物流业一个比较窄的理解,如果从“大市场、大流通”的角度来看中部地区物流业的发展,物流业的内容将更加丰富,不仅仅包括上述的内容,还应该包括一个完整的流通市场体系,如商业批发、零售和国际贸易等。
1. 中部地区物流产业发展是国家物流产业“承东启西、贯通南北”的关键环节,有利于形成完整的国家物流产业体系。
无论是狭义的物流业,还是包括商贸流通的大物流业都具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行业的网络特性,只有在形成完整的网络之后,物流产业才能发挥行业优势。而中部地区连南贯北,承东启西,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是我国经济的战略腹地和交通中心,初步建成了四通八达的综合交通网络和信息高速公路网络,是我国重要的人流、物流、商流、信息流中心。同时伴随着中部地区加工制造业的发展以及能源原材料基地的建设,中部地区将形成我国继东部沿海地区之后的又一个市场中心。
在全国物流网络中,中部地区物流业的发展是全国网络中的重要环节。根据2004年的数据,中部六省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10933亿元,占全国的20.4%,限额以上连锁零售企业从业人数15万人,占全国的14.2%,销售额516亿元,占全国的9.2%;从投资角度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固定资产投资1559亿元,占全国的20.4%,批发零售业固定资产投资282亿元,占全国的22.2%。这些数据都说明中部地区的物流产业地位的重要性。如果没有中部地区物流产业的长足发展,全国的物流产业就难以形成完整的网络,将阻碍国家物流产业的发展。
2. 发展中部地区的物流产业是促进中部地区形成大市场和大流通的主要内容。
总理指出,中部地区崛起要“开拓中部地区大市场,发展大流通”。而“大市场、大流通”就是要建设一个多层次、多形态、多品种、全方位、开放统一的市场和流通体系。多层次指在不同空间尺度上,如全国、省、市、县及广大农村地区相互衔接的市场体系;多形态的市场指有形的交易市场、无形的电子交易和信息交易平台、批发、零售、连锁经营等各种业态齐全的市场体系;多品种的市场指商品交易、金融交易、现货交易、期货交易等市场;全方位的市场是指运输、仓储、配送、销售等功能齐备,为生产和生活领域提供全方位服务的市场;开放统一的市场是指向国际、国内、省内全面开放的、打破了地区封锁和商品及要素流动障碍的市场。
中部地区物流产业的发展包括完善的交通运输和通信信息处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物流园区和物流枢纽的规划与建设以及便捷高效的商品和服务的流通体系等多方面的内容,是建设中部地区“大市场、大流通”的主要内容。
3. 发展中部地区物流产业能够有力促进中部地区商品粮基地、重要原材料基地、能源基地的建设。
按照中央的部署,中部地区将发挥其区位优势和综合经济优势,加强现代农业特别是粮食主产区建设,加强能源、重要原材料基地建设,加快发展有竞争力的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因此,未来中部地区将成为我国重要的粮食主产区和农业生产加工基地、重要的能源原材料生产基地以及具有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未来中部地区的经济和产业的发展将对现代物流业的发展有更高的要求以及更广阔的市场前景。
现代物流作为一种先进的组织方式和管理技术,运用全新的管理理念,通过对物流全过程多要素的计划、实施和控制,形成一个完整的供应链,从而完成物流业为社会生产和生活服务的快速及时和低成本的目标。从宏观上看,物流是“第三利润源泉”,可以提高社会再生产各环节的效率;从微观上看,物流要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等资源,只有大力发展物流业,提高物流效率,才能降低物流成本,最终降低各生产企业的成本。
中部地区具有优势地位的粮食、以煤炭为主体的能源、黑色有色金属等重要原材料都是运量大、运距长、金额相对比较大的货物,物流成本比较高,物流业在这些产业发展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中部地区各产业基地的建设必须充分发挥现代物流业在降低商品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提升企业竞争力、实现经济高效运行、改善地区投资环境和调整产业结构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4. 发展中部地区物流产业能够促进中部地区承接国际和国内的产业转移。
产业在国际和国家内部的转移是当前经济发展的一个突出现象,尤其是部分制造业和服务业由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移,由我国的东南沿海地区向广大的中西部地区转移,给中部地区的崛起带来了机遇。然而一个产业能否成功转移、能否扎根并成长起来,一个地区的投资环境非常重要,如交通是否便捷、信息是否畅通,也就是物流产业是否完善和配套是构成一个地区投资环境的重要因素。
我国东南沿海地区,由于土地、电力、劳动力等要素成本的上升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考虑,部分产业向中部和西部地区转移,中部地区的省份例如安徽、江西、湖南等省与长三角、珠三角地域接近,已经承接了东部转移的一些产业,例如安徽就已经充分准备承接上海比较成熟的行业如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等行业的大幅对外转移。对于中部而言,一方面是产业转移,一方面是国际、国内市场的开拓,转移进来的产业和产品要有市场,这其中的一进一出都与物流业的发展息息相关,没有中部地区物流产业的发展就不会有产业转移和市场开拓。
中部地区物流产业发展的现状与问题
1. 物资流通体系初具规模,但与其内地物流中心的地位还有很大的距离。
经过体制和机构调整,目前我国物资流通体系主要指批发业,既包括传统的生产资料批发业,也包括生活资料的批发业。2004年中部地区限额以上批发业法人企业数为2413个,仅占全国的16.2%;批发销售总额为4382.8亿元,占全国的11.5%;从业人数41.8万人,占全国的23.4%。这些指标均低于中部地区人口在全国人口中28.1%的水平,说明目前中部地区物资流通体系与沿海地区比较起来还有相当大的距离,与其内地物流中心的地位还有很大的距离。
2. 外贸流通体系建设尚处于初级阶段,进出口贸易量在全国的地位还有待大幅度提高。
中部地区发展外向型经济的条件不很优越(主要是远离国际市场),外向型经济起步比较晚,速度也不快。2004年中部地区外贸流通按境内目的地和货源地统计,进出口总额只有418.8亿美元,占全国的3.6%,其中出口额241.5亿美元,占全国的4.1%,进口额177.2亿美元,占全国的3.2%;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进出口总额为349.5亿美元,占全国的3.0%,其中出口额206.2亿美元,占全国的3.5%,进口额143.3亿美元,占全国的2.6%。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划分的进出口总额要少于按境内目的地和货源地统计的进出口总额,说明中部地区的商贸尤其是进出口经营能力要比企业的生产能力偏弱,在全国的地位还有待提高。
3. 大型有形商品市场设施的建设取得较大成果,但在全国比也是处于中等水平上,未来发展的空间还很大。
商品市场建设是构建大流通体系的基本环节,大型有形商品市场设施的建设是一个地区大流通体系建设的重要标志。2003年中部地区限额以上的商品市场数目总计达10402个,占全国的19.6%,其中消费品市场7928个,占全国的19.2%,生产资料市场2474个,占全国的21.1%;商品市场成交额5767.2亿元,占全国的12.3%,其中消费品市场成交额3274.6亿元,占全国的13.5%,生产资料市场2492.6亿元,占全国的11.1%。可以看出,中部地区商品市场数目和商品市场成交额在全国的地位处于中下水平;商品市场数目在全国的比重明显高于商品市场成交额在全国的比重,表明市场硬件建设快于市场发育的水平,商品市场交易的活跃程度还有待提高。
4. 物流基础设施与技术水平还存在差距。
① 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总体规模小,设施结构不尽合理,运输设施布局不合理,各种运输方式的市场范围交叉严重。在主要运输通道上,客货运输能力严重不足,交通运输的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
② 现代化物流集散和储运设施不足,能够有效连接不同运输方式的大型综合货运枢纽和服务于区域经济或城市内部的各种物流基地、物流中心建设明显落后。
③ 技术装备水平较低,物流标准化程度低,不同运输方式的装备和物流器具之间的标准不一致,影响各种物流功能和要素之间的有效衔接与协调发展,影响物流效率的提高。
总之,中部物流产业总体上还处于从传统的、初级的物流向现代物流阶段过渡的时期,行业的信息化、网络化水平不高,企业规模不大,高端客户的数量也比较少。
中部地区物流产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主要思路
1. 建立现代物流体系。
开拓中部地区大市场,发展大流通是建设中部地区物流产业的基本要求,中部地区的物流产业要通过流通体制改革,加快市场体系建设,将其建设成为促进中部崛起的基础性产业,充分发挥承接东西,贯通南北的区位优势,建立起现代物流体系,形成一批在全国和国际上拥有重要地位的商品集散地、出口商品基地、商品交易中心和物流枢纽基地以及完善的、网络化的区域内部物流分工协作体系。
2. 主要思路。
① 依托城市经济和骨干交通网,建立“两轴三带多层级”的物流网络。
根据中部地区的交通运输网络和城市群经济的发展,中部地区未来的物流网络应呈现为“两轴三带多层级”的格局,两轴指东西走向的长江主干航道运输线和陇海铁路中部段,三带指南北走向的京广、京九和同蒲-焦枝-枝柳线(大同-焦作-枝城-柳州),多层级则指依托城市群发展起来的重要物流基地。第一层次的物流枢纽有武汉、郑州两市;第二层次有长株潭、昌九、合肥、太原四个城市群,这两个层次的物流基地主要是面向全国和国际化的物流配送以及中转的市场需求;第三层次指省内的重要物流中心。
② 配合中部地区粮食、能源和原材料基地以及加工制造业的发展,建立多功能、多品种、多形态的交易市场。
中部地区具备了大流通发展的区位条件及资源优势,以粮食为主的农产品、汽车、钢铁、轻纺等产品的商贸构成中部物流需求的主体,需要发展多品种的物流基地和商品交易市场。既要建立有形的商品集中交易市场,也要建设无形的以电子交易方式为平台的市场。
③ 扩大开放,打破地方封锁,构造中部统一的大通道和大市场。
扩大开放是实现中部崛起的重要途径,中部地区有条件抓住机遇,拓展国际合作的领域和深度,开拓国际市场,并继续加强与长、珠、闽三角和环渤海经济圈等区域多年形成的经济技术联系,结合自身实际,迎接产业转移,抓好结构调整。同时,瞄准和挖掘中西部巨大的潜在市场,实现向西的扩张,使人流、物流、信息流在中部有效地聚合,并通过中部向西部辐射。
同时,要打破地方封锁,清除现代物流发展的体制。在基础设施、信息、人才培训、客户服务、技术支持等方面加强合作,逐步建立中部地区物流业定期协调制度,完善协作网络和机制。
④ 统筹规划物流基础设施,减少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建立现代物流体系是中部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而建立完善的物流基础设施是建立现代物流体系的重要前提,因此政府主管部门要针对各自为政所造成的物流基础设施功能单一,投资分散、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问题,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规划,特别要加强对中心城市、交通枢纽、物资集散口岸等大型物流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的统筹与协调工作,建设综合配套的物流基础设施,包括具有一定规模和区位优势的物流园区、物流基地和物流中心,对已有的运输、仓储、信息平台以及专业市场等资源进行整合。
⑤ 强化物流产业的信息化和标准化,控制要素投入成本,提高物流产业运营效率。
关键词:新零售;生鲜农产品;流通困局;改进策略;供应链
生鲜农产品主要指蔬菜、水果、肉禽、蛋奶、水产等原产品以及其他相关的初级农产品、半加工农产品和轻加工农产品,普遍具有易变质、易腐坏、时效强的特性,对流通、储存提出很高要求。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农产品市场供给关乎国计民生。根据统计局数据,2019年我国第一产业增加值为70467亿元,产业占比7.1%;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16060千公顷,总产量66384万吨,茶叶产量280万吨,猪年底头数31041万头,肉类总产量7649万吨,禽蛋产量3309万吨,水产品产量6450万吨(见图1)。可见,我国第一产业构成趋于稳定,生鲜农产品供给充足,这既得益于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也得益于智能化、机械化设备引入农业生态所催生的新的生产力与生产效率。面对庞大的生鲜农产品供给、人民日益增长的生鲜需求,以及生鲜农产品难以储存、易于变质的特性,农产品流通运作体系的压力越来越大,流通变革的呼声愈发强烈,流通体系的优化进程正在加速。2020年中国商业联合会在研判商业发展热点与未来趋势时指出,农产品流通渠道将更加多元化,农贸市场、生鲜超市、便利店以及电商等多种流通模式和业态百花齐放,从而满足消费者对生鲜农产品的多元消费需求。在此背景下,本研究将围绕生鲜农产品的流通变革,基于宏观背景条件,针对流通过程中的核心问题,从多个层面提出未来流通变革方案,旨在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突破流通瓶颈、谋求创新发展,从而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乡村振兴,更好地为“三农”服务。
我国生鲜农产品流通变革的条件—PEST分析
当前,我国生鲜农产品的发展迎来新契机,深层次、高标准的流通变革条件已经形成。借鉴“PEST”框架,本文对这些条件进行分析。首先,在政策(Politics)层面,我国部分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的制定促进了生鲜农产品流通体系的进一步改造与优化,从资金、人员、土地、技术等多层面予以扶持。2017年国务院提出要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全链条、网络化、严标准、可追溯、新模式、高效率”的现代化冷链物流体系,为生鲜农产品的流通变革确定了方向目标。2019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指出,加快农产品产地市场体系建设,大力推动农产品冷链物流的进一步完善,不断创新优化农产品流通体系,推进农产品优势区生产基地现代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其次,在产业经济(Economy)层面,庞大的生产体系提供了充足的生鲜供给。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农业生产经营人员的数量在三亿以上,农业经营单位大约两百万个。不仅如此,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受到当前全球贸易进程不断加快的影响,农业的未来发展也呈现出“全球化”的态势,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我国农产品的供给能力。再次,在社会需求(Society)层面,人口消费的结构化转型成为生鲜需求变革的底层动力。中国人均消费支出连年增长,2019年中国人均年GDP6.46万元,其中食品烟酒的人均消费支出达6084元,增长高达35%。根据国务院2020年食物消费标准,2020年全民人均生鲜消费量要达到299公斤,生鲜消费总量将达到4.2亿吨,其中蔬菜占比31%,口粮占比29%,水果占比13%(见图2),给生鲜市场提供了巨大的需求空间。最后,在技术应用(Technology)层面,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渗透为生鲜农产品流通变革提供了全新的底层支撑。现代农业基于智能化、机械化设备进行规模化生产,底层生产流通数据逐渐完善。生鲜对于在加工、存储以及运输环节中涉及的冷链物流技术要求较高,信息化网络和物联网为物流服务体系提供了革新化的能力升级。
我国生鲜农产品流通困局分析
之所以推动流通变革,是因为现存的流通模式不能满足行业要求和市场要求,陷入“困局”当中,亟需寻找新方案以突破瓶颈、破解困境。我国生鲜农产品面对的流通困局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流通主体孱弱
相比国外,我国农产品流通模式的发展仍然存在较大的完善空间,其中制约流通模式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便是孱弱的流通主体。日本生鲜农产品流通模式主要以多级批发市场长链条模式为主,农业协会在其中扮演中间合作组织,经由中央批发市场、多级中间市场、地方批发市场、零售商等流通环节到达消费者,整体而言具有流通环节多、流通效率高、物流设施完善的特点;美国生鲜农产品流通模式以发展大型配送中心的短链条模式为主,经由批发市场/或者B端配送中心到达大型连锁超市,然后直达消费者,整体而言具有流通环节少、流通效率高、物流设施完善的特点;相比之下,我国生鲜农产品流通模式更为复杂多样,既出现多级批发市场的流通体系,也出现农超对接等直供模式,整体而言具有流通环节多、流通效率低、物流设施欠缺的特点(见表1)。因此,与国外较为成熟的流通体系对比,我国生鲜农产品流通市场仍需要进一步的自我完善,尤其是要提高流通主体的组织能力。除此之外,也要加大对生鲜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的投入与建设。
(二)传统流通渠道问题凸显
国内自改革开放起正式打开生鲜农产品流通市场,流通主体的经营能力、规划化能力,流通效率、供应链基础设施等发展时间都较为短暂。在政策推动和经济发展的多重条件下,国内已逐渐形成了以批发市场为中心、零售市场和超市为基础的流通模式,且这种模式的地位难以撼动。然而,新时代下传统渠道的问题也愈发凸显:其一,销地批发市场增长快于产地批发市场,这与发达国家恰好相反,反映出我国消费爆发下市场形态发展的滞后性。其二,批零兼营普遍,交易机制发展不完善。我国市场交易以现货交易的形式为主,而发达国家批发市场更多是以期货交易的形式为主。更多的现代经营管理方式在市场中得到了应用,这也是批发市场管理发展的趋势所在。其三,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服务链条不断拉长。批发市场不仅是交易结算的场所,而且承担运输、包装、加工、存储等多项配套服务,服务压力增大、服务链条拉长。虽然传统流通渠道根基难撼,但随着问题日益凸显,流通变革的呼声越来越高。2012年来爆发了生鲜电商和新零售等多种以线上化或线上线下一体的生鲜渠道模式,无疑为解决传统渠道问题带来一种变革尝试。
(三)冷链物流效率偏低
冷链物流指在加工、运输、储藏、配送等物流环节中,以特定的温度和湿度控制环境,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与新鲜度的物流体系。我国生鲜供应市场化时间短,供应链配套设施还处于发展阶段,冷链物流的质量和效率都无法与满足未来的市场需求。根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生鲜冷链的需求规模达到1.82亿吨,其中水果冷链需求占28%,蔬菜冷链需求占比27%,其次是水产品(21%)、肉类(18%)和乳制品(6%)。而我国冷链物流水平较弱,冷链流通率较低,与巨大的需求形成了结构性矛盾,是制约供应链发展的要因之一,同时也是未来生鲜供应链发展的核心动力。与美日相比,我国农产品冷链物流尚有较大提升空间。目前我国冷链物流仍存在高物流成本、低冷链流通率等严峻的问题。不仅如此,由于我国针对冷链物流的政策环境不够宽松,致使其自动化水平也仍然具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以至于尚未形成完善的冷链物流体系。因此,种种因素的制约,使我国农产品冷链物流的发展与居民消费水平以现代农业发展等方面难以协调。而相比之下,美国农产品冷链物流具有完善的基础设施、高度市场化的物流体系、健全的物流政策和标准,对加快推进中国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具有鲜明的指导意义。例如,2015年美国肉禽、水果、蔬菜的冷链流通率分别是41%、34%和22%,均高于我国。2019年美国每千人冷藏车保有量为1.76台,日本为1.95台,而我国仅为0.15台,差距仍很大。
(四)运配安全风险较大
生鲜农产品的独特属性以及物流技术上的难点,为相关的运配仓储环节带来极大的安全风险。具体而言,其一,配送网络复杂,网点分布不均。当下多数运输方式是产销地之间的多级仓储模式,从而大大增加了生鲜农产品的运输装卸频次。不仅如此,由于网点之间的分布距离不统一,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运配质量,从而造成货损率较高的问题。所以,在产地直供前置仓模式中,网点区位规划是最核心的要素。其二,生鲜冷链质量体系技术要求高。生鲜农产品对于运输工具、包装、养护技术、信息监控等技术要求远高于普通物品的运输,尤其是需要冷链流通的高附加值果蔬、水产肉禽等,其运配技术体系要求更为严苛。其三,运配需承担更大风险与更高成本。生鲜农产品供应的周期性、易腐蚀性决定了在交付质量上需要承担更大风险,在交付数量上有一定的资源弹性,生鲜配送的售后风险和损耗程度较常温运输高出很多。同时市场体系不完善带来的价格波动也是国内流通市场的通病,这使得运输成本也随之波动。其四,运配范围受限,区域性强。这是由于消费的多样性、农产品生产的区域性、季节性和配送半径之间的多方矛盾所造成的,尤其对于鲜活类生鲜,其本身限制了运输范围和运输时效,导致部分生鲜只能进行区域内流通(见图3)。
破解流通困局—我国生鲜农产品流通改进策略
由前文分析可知,目前我国生鲜农产品在流通方面面临困局,主要表现为流通主体孱弱、传统流通渠道问题凸显、冷链物流效率偏低以及运配安全风险较大等,亟需创新性解决方案。为破解流通困局,结合当前“PEST”背景条件,本文提出针对性流通改进策略,以促进生鲜农产品摆脱桎梏、持续发展。
(一)强化流通主体角色:多元主体协同创新
面对我国生鲜农产品流通主体孱弱的问题,应当充分发挥政府与市场的双重调控作用,吸纳更多组织力量参与到流通链条中,强化各个主体角色责任,实现多元主体的协同合作与创新。具体而言,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变革:其一,借鉴美国和日本的成熟模式,吸收先进经验,结合中国国情进行循序渐进的模式创新,日本的农业协会、美国的合作社等流通主体模式进行有批判的参考;其二,政府要发挥重要角色作用,将多方面主体融合、串联起来,发挥引导、对接、监督、化解矛盾等职能。虽然市场具有决定性作用,但农业毕竟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政府的积极参与仍然很有必要。其三,不仅要注重流通中间环节的主体角色,也要注重流通“头尾”环节的主体角色,实现全链条的协同创新。所谓流通的“头”,是指从原产地开始谋求改变。比如,地标农产品不同于一般农产品,往往具有浓郁的地域特色,附带的文化历史价值甚至会超过使用价值,应当作为流通的重点对象。农业部要更加重视“农产品地理标志”专用标识管理,推动地标农产品向品牌化方向的迈进。生产企业、物流企业等参与者要深入生鲜原产地,协助优化生产模式,把握流通链条和增值环节,积极参与品牌建设,挖潜生鲜品牌价值。所谓流通的“尾”,是指解决流通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强化社区主体角色。随着我国城市化发展,社区将成为住户网格化管理的基本单元,社区服务站规模不断扩大。因此,社区有必要扮演好流通的最后角色,组建以社区为核心的末端配送网络,布局社区冷链配套设施,提高消费者的最终交付体验。
(二)挑战传统渠道:生鲜电商的渠道变革
传统渠道面临诸多问题,而生鲜电商的出现提供了改进策略。近年来我国生鲜电商迅猛发展,但渠道地位仍有待提高。来自农业部、商务部的数据显示,2014-2018年我国生鲜电商的交易额从274亿元增长到2045亿元,而批发市场交易额从12890亿元增长到15675亿元(见图4),两者的规模差距非常明显,生鲜电商的交易占比仅在6%左右。因此,从宏观来看,国内的流通渠道仍处于以批发市场和中间商为主的线下运作模式,线下渠道为生鲜农产品带来的品牌影响相对有限,而线上流量能给生鲜品牌化、标准化提供生长空间,通过多渠道融合来赋能生鲜品牌或将成为未来最优策略。因此,尽管当前生鲜电商的规模与线下渠道差距较大,线上模式也因个别事件而遭受质疑,但必须承认生鲜电商能够克服传统渠道的弊端,能够重塑生鲜流通价值链,是未来流通变革的重要发力点。生鲜农产品不同于其他商品交易,电子商务对生鲜农产品流通效率提升、交易成本优化、供应链品控管理优化等多个环节具有巨大价值。而且生鲜电商也在寻求电商模式背后的,包括供应链管理、标准化认证、交易金融以及生鲜品牌建设等一系列延伸价值,通过重塑消费者心中的生鲜信用标准来改变价值链。当前中国市场上已出现几家具有影响力的生鲜电商,并积极探索出差异化的流通模式,对于整个行业都具有借鉴、推广价值。本文以天猫生鲜与沱沱工社为例,将它们的流通模式对比整理在表2中。
(三)提高冷链物流效率:运输载具的升级优化
当前我国冷链物流效率整体偏低,而运输载具的升级优化可为冷链物流升级提供动能。我国生鲜农产品最早启用铁路作为主要运输工具,铁路满足大规模指向性的生产型运输。当生鲜农产品市场逐渐繁荣兴起时,灵活的公路冷链逐渐成为核心的运输载具。而随着高铁和航空业的发展,未来将以“海陆空”三位一体的运输方式为主,并会细化为多种流通模式(见图5)。同时,冷链零担运输的崛起意味着辐射型冷链网络的兴起,这将极大优化全网冷链运输的成本,通过更经济、弹性更佳的集散网络对生鲜冷链供应链进行优化与整合。2018年统计局数据显示,冷链零担在整体运输业务中的占比为25%,冷链整车为75%。冷链零担运输的崛起标志着国内冷链网络化运输能力的起建,这是搭建未来完整冷链流通体系的必要条件。
(四)应对运配安全风险:物联网技术深度契入
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强现代物流设施建设,努力大幅降低流通成本。近年来,以互联网为载体、线上线下互动的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迅速,为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提供了新的机遇。最近,我们对上海“货通天下”农商产业联盟进行了调研,发现它通过搭建集网上交易、供应链管理和社会化服务为一体的电子商务平台,构建农商企业间紧密合作的产业联盟,比较有效地整合了农业产业链,提高了农产品流通效率,并倒逼农产品标准、冷链物流、安全追溯体系等的建设,对农产品流通方式和商业模式的创新具有示范和借鉴意义。
农商产业联盟的运营模式
电子商务减少了流通环节,对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国家鼓励建设涉农电子商务平台,目前总量已有3万多家,其中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约有3000家,交易额超过500亿元。据调查,B2C模式的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已将生鲜类农产品物流成本降到25%-40%。但相对于服装、电子产品5%左右的物流成本而言,仍然较高。主要原因是:商业模式仍不完善,以信息查询和为主,在货源保障、产销对接、质量控制、物流成本和风险管理等方面存在明显短板,难以有效整合农产品供应链和价值链,严重制约了发展空间。据了解,生鲜电商市场渗透率仅为1%,市场拓展潜力极大。
农商产业联盟模式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一个解决方案。它充分借鉴发达国家构建农产品大流通体系的成功经验,强调在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基础上,以产业联盟形式建立农产品供应商、采购商、农联组织、农业协会和涉农服务机构之间紧密的利益共同体,依托集交易撮合、信息查询、委托采购、拍卖招标、网上结算、物流管理、品质评定和折扣管理、第三方审核仲裁等功能为一体的电子商务平台实现高效运作,并以多元化的社会服务为保障,从而打通了农产品流通的产业链,降低了流通成本,提高了交易效率。这种新型的电子商务模式,也被称为“BAB模式”(Business Agent Business),是互联网与传统产业深度结合的一种形式,如图1所示。
在这一模式中,产业联盟作为资源整合的重要载体,主要承担了三个方面的功能:
一是通过联盟平台组织会员,实现销售型“大企业”和生产型“小农户”的产销对接。在严格的资信认定基础上,产业联盟吸纳具有一定资源优势生产能力的农产品供应商(包括农民合作组织、专业合作社、农业生产基地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等)和占有一定市场、经营业绩良好、具有诚信声誉的农产品采购商(包括加工企业、餐饮集团和流通企业等)成为交易会员。交易会员须遵守联盟章程和相关交易规则,享有相应的交易权利和义务。产业联盟在法律性质上属于公益性社会团体,坚持非营利导向,按照“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适当收取交易服务费(每笔成交额的1-3%)并接受会员大会监督审核。产业联盟作为会员之间的交流沟通平台,组织会员开展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经济协同、项目合作、投资融资、联谊互动等活动,推动形成密切合作的战略伙伴关系。
二是通过交易平台运营管理,有效匹配农产品需求和供给。电子交易平台是农商产业联盟BAB模式的核心。与一般的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不同,农商产业联盟的交易平台运营建立在相对稳定的会员合作关系基础之上,实现了线上与线下、现货交易和网络交易的有机结合,具有连锁现货交易和电子商务展示直销平台的双重功能。在实际交易中,平台不仅能够为供需双方意向提供订单撮合、拍卖销售、委托采购、支付结算等交易服务,而且还根据销售方需求建立了一套农产品的品质标准、质量检验、缺陷折扣的交易流程。对于交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争议纠纷,以交易规则和公平合作为基准,推行联盟内的第三方评估仲裁。这些规则和流程设计,有利于规范交易行为、保障产品品质、控制违约风险,对于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特别是降低传统以庞大采购员队伍为基础的高交易成本,具有积极作用。
三是通过提供社会化服务,整合生产加工销售产业链。依托联盟会员和交易平台,农商产业联盟不断拓展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例如,在种养加工环节,产业联盟定向为会员企业提供农产品信息、种养技术、加工技术、农资保障、管理咨询等服务。在物流配送环节,产业联盟致力于打造高效的冷链物流体系,向会员企业提供标准化的仓储管理、运输管理和智能配送服务。针对农产品采购的季节性、波动性的特点,产业联盟以交易平台采购订单资金沉淀为基础,整合社会资金建立农业发展基金,面向会员企业发展短期定向融资服务,既可以解决农商企业的短期资金融通问题,也拓展了现代农业发展新的投融资渠道。
自2014年下半年“货通天下”农商产业联盟电子交易平台正式上线以来,已拥有正式会员近2000家,另有3000多家企业的会员资格待审核通过。交易品种涵盖农产品10大类2900余种,累计实现交易额3.5亿元,意向订单10余亿元。交易平台会员(包括供应商和采购商)分布在河北、辽宁、山东、浙江、安徽、上海、福建、四川、陕西、新疆及台湾等10余个省份,涉及农民联合社、民企、国企、央企及外资、台资企业,覆盖种养殖、生产加工、餐饮、内贸外贸及金融保险等五大产业链节点,包括百胜集团(必胜客、小肥羊)、海底捞、真功夫、永和大王等餐饮百强企业,以及中储粮、中农发、北大荒、卓信等粮食十强企业。目前,正在匹配的年度采购需求总额超过50亿元,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前景。
农商产业联盟的商业模式创新
农商产业联盟模式不仅是农产品流通方式的一种创新,而且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上,特别是在推动农业生产的规模化、产业化和标准化等方面,具有积极意义。具体体现在:
首先,有助于整合农业产业链、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农商产业联盟的核心在于BAB的电子商务模式。与一般的B2B模式不同,BAB模式通过企业间具有公信力、约束力的资源联盟与网络信息平台的有机结合,把身份认证、信用评估、信息服务、电子支付、物流配送等各个环节集成起来,实现了信息流、资金流、物资流“三流合一”,解决了产业链的资源整合和数据交换问题,是一种升级版的电子商务应用模式,能够为企业创造更有保障的服务环境,有助于更大程度地降低商品流通成本。在农商产业联盟模式中,作为供应商的农场、种养殖基地、农联组织、加工企业和作为采购商的餐饮、食品、贸易企业,以长期利益最大化为导向,以诚信自律、规范管理为基础,以高效运作、功能完善的电子商务平台为保障,形成了紧密合作的战略联盟,从而在一体化平台上实现了农产品种植、加工、交易、仓储、物流、配送等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有助于农商企业间的战略协作、资源共享、协同发展,形成农产品大流通格局,这是其商业模式的核心竞争优势所在。
其次,有助于推动农业规模化发展。中国农业具有“小生产、大流通”的特点,农业规模化经营发展滞后。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要在稳定家庭经营的基础上,支持种养大户、家庭农牧场、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推进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在农商产业联盟模式中,各种农业合作组织,如农场、基地、农业协会、农联组织等,是产业联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农产品供应链的基础。产业联盟按照销售商采购订单的数量、品质等需求,向农业合作组织提交订单,对接了产销双方,通过订单农业推动了农业合作组织的发展,有利于局部地区经营规模化,有利于稳定生产和价格。
第三,有助于推进农业生产的标准化、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标准化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保证。然而,农产品品种繁多、鉴别复杂,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难以全面覆盖,必须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企业的积极作用,形成协调配套的标准体系。在农商产业联盟模式中,建立农产品品质标准体系是交易平台运作的保障。产业联盟以交易会员提交的农产品品质标准为基础,结合产品特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市场需求等,制定产品品质标准,经供需双方认可后执行,并作为品质检验、缺陷折扣和争议仲裁的依据。这一农产品品质标准体系,是在实际市场交易中充分博弈、不断完善形成的,是对国家标准的有益补充;同时,通过产业联盟的影响和约束,促进品质标准在生产环节的贯彻实施,有助于农业生产标准化水平的提高,有助于加快建立健全“从农田到餐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制度。
第四,有助于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的发展。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是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生产和流通效率的有力支撑。在农商产业联盟模式中,社会化服务是其维系联盟会员战略合作关系、提高联盟运转效率、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总体来看,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为会员普遍提供的公益,如网上交易、信息、技术服务等,具有非营利性的特点,对于会员企业提高生产和流通效率、形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十分必要;另一种是增值,根据会员企业发展的实际需求,按照商业原则提供的衍生服务,如管理咨询、物流配送、融资服务等,对于提高会员企业的竞争能力、推动产业联盟的发展壮大具有积极意义。这两种社会化服务都是现阶段中国农业生产和流通发展的现实需要。农商产业联盟了解会员企业的实际需求,能够有效整合社会资源,以相对较低的成本提供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是其商业模式生命力的一个方面。
总之,农商产业联盟所探索建立的农产品流通方式,适应现阶段中国农业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比较有针对性地解决了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发展遇到的共性问题,符合现代农业发展方向,具有创新性和典型性。当然,这一模式仍处在发展创建的初级阶段,其前景和成效还有待持续观察、跟踪研究,不断总结完善。
政策建议
农商产业联盟模式的发展,对于加快构建统一高效的农产品流通体系具有重要意义。从促进农产品流通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的角度,建议:
一是重视产业联盟对整合农业产业链、提高流通效率的积极作用,给予相关政策扶持。农商产业联盟模式是随农产品电子商务不断发展出现的升级版商业模式,具有低成本、高效益、拓展性强等特点,能够依托电子商务平台,形成具有紧密利益关系的合作网络,从而加快产业链的整合进程。应充分肯定这一模式的积极作用,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流通企业依据自身优势,以产业联盟等模式整合农业产业链。建议有关部门在制定农产品流通、电子商务、物流产业等发展规划中,关注农商产业联盟BAB模式,将其作为农产品流通方式创新试点,在资金扶持、税收优惠、融资担保、物流设施建设、业务模式创新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二是明确农商产业联盟的公益性行业组织性质。目前,中国对产业联盟的法律性质界定尚不明确。从业务特点来看,农商产业联盟所发挥的作用介于政府和企业之间,是企业自愿参与而形成的一种互助协作型组织,具有非营利、公益性特点。农商产业联盟目前为一般社团法人,开展跨区域业务受到制约,公信力有待提升,履行职能的法律基础尚不清晰。建议有关部门明确农商产业联盟的公益性行业组织性质,并参照行业协会的管理办法对其进行监督管理,赋予相应的管理职能,指导其规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