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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人三级安全教育

时间:2023-05-30 10:08:4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建筑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建筑工人三级安全教育

第1篇

[关键词] 平安卡、权益、安全、稳定、和谐

一、平安卡的定义

1、建设工程“平安卡”是记录建筑工人上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相关信息的非接触式IC卡,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平安卡内写入个人资料信息,含平安卡卡号、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平安卡发卡日期、平安卡有效期、建筑企业机构代码、工程安全监督号以及紧急情况联系人姓名、地址、电话等信息)和安全生产教育等情况,该卡还和工人的劳动合同、工资和保险及该工人出勤、个人奖惩信息等一系列情况相关联。由于“平安卡”记录了从业人员丰富的个人信息,使得该卡既是建筑工人的“上岗证”,也成为建筑工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护身符”。

2、平安卡卡面印刷个人资料和相片,资料包括姓名、平安卡卡号、平安卡发卡日期、发卡机构、有效期、紧急联系人、紧急联系电话、紧急联系地址等)。

二、建筑工程平安卡系统建设

(一)建筑工程平安卡系统的定义与背景

1、建设工程平安卡管理信息系统的定义

建设工程平安卡管理信息系统由网络管理系统、“平安卡”中心数据库、平安卡读卡器、平安卡考勤机等组成,承担着“平安卡”网上申领、企业及工程项目应用、各管理部门监督等功能。系统直接于互联网上运行,形成一个统一的平台,实现“平安卡”的数据共享,便于企业内部管理,也便于各级主管部门协同管理。

2、建设工程平安卡系统产生的背景

(1)建筑施工行业应该是属于劳动密集型的一个行业,一线的建筑工人现在背景都是大部分属于农民工。城市的快速发展使城市建设规模不断地增加,建筑行业的安全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参与建筑的人员数字也是非常庞大。建筑行业里面的从业人员他们大部分是农民工,特点是流动性比较大,文化水平稍微显得低一些。

(2)建筑施工企业在开展我们的安全教育培训还有我们对工人的一些基础和安全技能的培训方面,可能效果不一,也是良莠不齐的。进入建筑行业的部分农民工他基本上有的没有经过安全教育培训,缺乏安全防护和意识的情况下,使大部分的农民工成为我们建筑施工行业安全事故的发生原因之一。

(3)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的工资现象在建设行业里面相对来说比较严峻,解决这些问题比较麻烦,建筑企业由于缺乏权威的一种考勤记录,或者是对工作信息的记录等方方面面不是很规范,他的数据很少具有非常规范的管理。在处理这些问题的时候就产生了不必要的争议,工人可能在这个工地工作了多长时间,但是没有一个权威性的举证。所以在相关部门的处理和调查过程之中,有好多的事实上合理合法的权益得不到非常准确或者是非常完满的处理,同时也产生的一些社会的动荡和矛盾。

(二)建筑工程平安卡系统的优势

通过实施“平安卡”制度达到以下工作效果:

一是进一步增强建设主管部门施工安全监管工作的主动性,及时掌握建筑施工劳务队伍分布和流动情况,推动劳务企业用工制度改革;二是推动建筑工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解决农民工初次上岗教育培训和日常安全教育培训等难题,促进建筑工人自觉遵章守法,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不断提高建筑工人整体素质,增强安全生产意识;三是建立建筑施工人员信息数据库,有效记录建筑工人上岗考勤、工资发放情况,为解决劳资纠纷,维护农民工的基本权益提供了可靠、详实的依据,切实保护工人在安全事故伤害履赔中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工人意外伤害赔偿从无经济保障向保证合理赔偿的转变;四是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施工安全监督站对在建工程的作业人员的检查,定期抽查“平安卡”培训机构的工作效能,逐步解决人的不安全行为,从而使得长期困扰我们施工安全生产的主要问题――农民工素质偏低、自我防护能力不足,能够得到有效解决,彻底扭转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

三、建筑工程平安卡系统的推行

(一)建筑工程平安卡系统试验阶段

据统计,2007年,在广东省从事建筑施工一线作业的农民工超过了200万人,但是,仅有15%的施工作业人员是接受过基本的或初级的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培训,绝大部分农民工上岗前未受过较为系统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他们的文化程度是高中以下,整体素质较差,缺乏必要的安全生产技能、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由于现阶段我国对建筑市场劳务人员没有建立从业准入制度,对农民工进入建筑施工领域没有一套有效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办法,施工一线作业人员违章作业、违规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现象十分普遍,是造成建筑施工事故多发、突发和伤亡人数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我省近年来发生的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中死亡的人员几乎都是缺乏安全教育培训的农民工。因此,农民工的安全培训和无序的流动是当前安全生产的大敌,是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一大危险源。针对这一情况,广东省建设厅经过深入调查研究,提出要把加强建筑工人安全教育培训和劳务分包队伍的管理作为今后施工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重点来抓。

(二)建筑工程平安卡系统推广阶段

2007年7月1日起,东莞所有市镇二级监督项目及房地产项目的建筑工人必须持“平安卡”上岗;2008年1月1日起,全市所有工程项目必须严格实行“平安卡”管理制度,所有建筑工人必须持“平安卡”上岗作业。2007年《东莞日报》报道,市安监站有关负责人表示,所有实施“平安卡”的工地,要实行封闭式管理,所有工人必须凭卡进出、持卡上岗,未取得“平安卡”的工人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企业如不具备自行培训的条件,也可委托东莞市建设培训中心等经市建设局认可的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平安卡”内含的芯片涵盖了建筑施工人员的基本信息、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籍贯、工种、学历、所属单位,安全培训机构、安全培训时间、卡号以及技能培训时间、等级、培训机构等。 实行“平安卡”后,工人们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持卡,卡上将对工人出入工地时间、所属单位和班组、工人离职信息全部记录;并对工人的培训情况、继续教育情况、工伤社保、医疗保险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信息进行记录;用人单位还可以根据卡内信息系统反馈的情况,利用“平安卡”直接对工人进行工资发放;也可以利用信息库内工人的工作考勤情况,对工人实行工时计价发放工资,减少劳资纠纷的出现。

通过政府部门的介入,“平安卡”系统的推广有了保障,全国部分省市也在逐步试行。

四、建筑工程平安卡系统实施的深远意义

第2篇

【关键词】市政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通过几年来从事市政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发现,当前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工人安全思想认识淡薄,凭经验、侥幸心理蛮干,而忽视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考]生产过程中经常变化的复杂因素,放松警惕,进而引发事故;二是现场的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真正落实,现场工地上虽配备了一定比例的专职安全员,但有的安全员责任心不强,业务素质差,没有真正履行职责、起到巡查纠错的作用;三是个别参建单位的安全责任不明确,对土建单位提供的脚手架、钢管、电箱等只有使用权利,没有维护管理的责任;四是现在不少施工单位将桩基施工、钢筋笼子加工、路基开挖、挡土墙施工、防撞墙施工、桥面防水及附属工程等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多个施工队伍,这些分包队伍由于人员少,工程量不大往往不按要求设置专职安全员,工人在工作中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突出,造成安全管理混乱;五是各分包队伍进入施工现场后,各自为政,安全责任不明确,造成现场混乱、隐患较多,且无人予以整改落实,普遍隐患存在如:桩基开钻后无人围护、钢筋笼子吊装时无专人指挥、碗扣支架超载使用等现象时有发生;施工用电管理混乱,多个施工队伍合用一个配电箱,造成超负荷和线路负载不均匀;有的无插头直接用电线塞入插孔,电线、电缆随地乱拖,有的不执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一锁的规定,直接从分箱接至用电设备;有的漏电保护器失灵,严重影响用电安全;现场用火管理混乱,在无任何遮挡的情况下随意气割、电焊,甚至在明火作业区存放易燃易爆品;在同一立体作业区有多个施工队伍同时作业,人手多杂,管理无序,多人不带安全帽作业。

面对上述问题,我们如何做好市政工程的安全管理呢?

一、抓好安全教育,从思想上认识到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一)安全教育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安全教育我们喊了许多年,也有不少规定,而建筑劳务市场的现状就像一个多嘴的漏斗,不同环节的流转是自由的和多向的。首先,所有的安全教育都忽视了一个现实情况,在蓬勃发展的建筑业,普遍反映“劳务工荒”,供求市场的失衡注定上述的教育变成一种形式。其次,目前劳务工的安全教育由企业买单,由于劳务市场具有很强的流动性,这就严重冲击了企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往往是为了应付政府的监督才不得不去做,变调的目的注定不会收到好的效果。再次,农民工走入建筑业,对建筑安全的风险知之甚少,思想上的轻视造成主观上对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的漠视。第四,安全教育的形式单一,内容肤浅,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二)安全教育实施措施

针对这种现状,应彻底改变安全教育的现状,实行分级负责分级教育。(1)政府应勇于挑起对农民工的安全基础教育的责任。农民工应有一个准入制度的约束,从农民工转化为建筑工人也应有一个过程。输出劳务的当地政府作为受益者理应负起这个责任,对输出劳务进行初级培训教育。建设主管部门应负起监管和指导的责任,要达到两个目的:一是了解建筑业的安全风险;二是掌握防范安全风险的基本技能,达到初级滤网和规范的作用。(2)大力培育专业劳务公司,把零散的农民工纳入有序的劳务公司,对劳务公司进行资质评定、资格评审。通过劳务公司使得劳务工达到第2级的安全教育,使劳务工掌握专业的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政策法规等。(3)建筑施工企业在招募劳务工或选择劳务公司后,对其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强化工程特点所带来的安全风险和具体作业安全要求。(4)改进安全教育的形式,利用多媒体技术和平面宣传手段相结合的多种形式,起到主动自我防护的目的,并认识到伤害别人的严重后果。

二、建立安全预警机制,做好安全防护和重点管理

首先,建筑施工企业应针对不同的项目特点和不同的施工阶段分析安全风险,做出评估,下达安全隐患通知书到不同的项目。其次,每个项目要根据企业下达的安全预警书进行具体化,并做安全防护和重点管理。

1.分区域规划现场存在的安全风险。图中标明安全风险级别,并以颜色区分风险级别。现场按照平面图进行防护,并根据不同的风险进行安全标识和警示。

2.建立安全动态防护和检查制度,项目在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安全防护需要,防护的重点和措施也不同。在同一施工阶段安全防护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尤其是碗扣支架与道路交叉施工时,随着工序的穿插,往往需要临时拆除防护,这就要及时跟进恢复。

3.根据动态防护的特点,要求项目安全员的检查必须是动态的,应根据动态防护平面图进行定时检查、记录和跟踪落实。

三、严格市场准入,保障安全生产投入

对于安全事故的分类及处理,国家有明文规定,但安全事故仍然居高不下,究其原因就是市场准入的门槛太低了。通过对安全事故的统计,发现现在项目施工时在安全防护措施的投入上不能实现同步。建筑业市场竞争比较激烈,压低造价是主要的手段。固定的生产成本是必需的。只能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费、利润中压榨,这就影响了生产中安全措施费的投入,使得安全防护不到位,不仅不能防止事故的发生,而且如果事故发生了也不能起到教育和警示的作用。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如何在实施中不变样,不流于形式。首先,建设主管部门要保证安全防护费用的投入,并从源头抓建设单位。在项目报价时,按照规模、类型、投资额等计算出安全防护费并上缴到政府主管部门,等到项目施工承包企业确定后,再返到施工承包企业,并通过定期检查施工企业安全费用台账监督施工企业的安全投入。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总体部署和各项要求,以建筑施工人员为主要对象,以宣传贯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为内容,普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建筑安全文化建设,有效防控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推进我项目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时间及安排

XX年6月1日至30日。第一周为“安全生产宣传周”,重点宣传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等。第二周为“安全生产科技周”。第三周为“安全生产咨询周”,进行安全生产咨询活动。第四周为“应急预案演练周”,由安全科安排人员施工现场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三、活动内容

1、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要开展送安全知识到基层、安全施工宣传进班组活动,开展建筑施工项目“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活动;工程项目部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场地或空间,采用标语、海报、横幅、广播、影像、实景模拟、实物展示、图片展览、工地安全生产宣传专栏等多种形式,向建筑从业人员传播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营造良好的宣传教育平台和舆论氛围。工程项目部要统一开展安全教育日活动,组织一线建筑工人,结合“三级教育”,开展施工安全应知应会知识讲座,将防护救护、逃生自助、基本操作技能等作为重点内容,采取案例教学、影像等喜闻乐见的方式,使农民工安全教育真正取得实效。

2、组织开展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6月份是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排查整治阶段,要按照省市建设主管部门关于开展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通知的精神,加强自查和整改,促进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实现安全生产;各地要按照治理时段、内容要求,对所辖范围内建筑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排查,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进行治理。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方案》的要求,开展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使用为重点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4、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文明工地创建活动。

项目部要对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XX)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标准》,组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文明工地创建活动。

第4篇

关键词:施工现场 建筑机械设备管理 问题及对策

机械设备是建筑施工企业至关重要的施工工具,也是企业的外部形象之一。确保机械设备资源的过程使用能力,以良好的设备经济效益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服务,是机械设备管理的主题和中心任务,也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对象。因此,如何加强建筑施工企业机械设备的管理力度,充分发挥机械设备效能,挖掘机械设备的潜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施工现场设备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设备管理工作中存在着潜在的安全隐患

由于目前建筑市场还不甚规范,管理制度还未完全到位,一部分企业的领导为了追求利润和政绩,千方百计降低成本,必须的设备更新改造资金舍不得投入,致使设备异常陈旧、老化现象较普遍的存在,设备中存在着隐患,埋藏着诱发事故的祸根。

2.企业的设备管理工作逐步弱化

企业内不重视设备管理工作这种现象尤其在非公有制的中、小型企业中更为普遍地存在。首先在企业诸多管理工作中,生产经营、安全无疑是被摆在最重要位置上的,而设备管理则成了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下等”工作。其次,许多企业中缺乏真正既有专业技能,又具备管理协调能力的专项人才。第三,资质高、管理能力强的建筑施工企业目前大都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出现,客观上退出了设备管理工作的一线,这也是该项管理工作正在弱化的重要原因。

3.建筑工人队伍发生了变化,给做好设备管理增加了难度

我国的建筑工人由原来企业自有的1—8级技术工人,变成了绝大部分是未参加过任何培训的、游兵散将似的临时工、农民工。这部分人流动性大、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对机械设备的性能、操作规程、维护保养等基本常识知之甚少。再加上他们的工作内容大部分属承包性质等客观条件,决定了本该由这部分人来完成的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不会被完整地进行,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也只能停留在表面上。

4.租赁的设备使用期间,租赁双方在设备管理上还有脱节的地方

据调查,目前建筑企业的施工设备主要来自三个渠道:1)施工企业自有设备,2)施工人员自带设备,3)从租赁公司租赁来的设备。租赁物体的管理,我国的《合同法》和《安全生产法》清楚地界定了租赁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对于像电梯、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5条规定: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目前租赁市场中,各承租企业比较注意对大型设备的管理,租赁合同也将双方的责任义务划分得比较清楚,但对一些小型设备、专用设备,就不那么重视了,由于这些设备小,使用频率高、周期又短,设备的所有权、使用权分属不同的企业,所以施工单位的有关人员在设备使用中主动维护保养设备的动力明显不足,设备只要能将就着用就可以了。而租赁公司则认为:设备是你施工企业用,日常的维护当然该你负责。设备的管理在此出现了无人管的真空地带。

二、加强设备管理工作的建议

机械安全是从人的需要出发,在使用机械的全过程(使用、维修、保养)的各种状态下,达到使人的身心免受外界因素危害的存在状态和保障条件。针对以上几个难点问题,结合施工过程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几点解决措施。

1.正确选型,合理调配

任何一种机械由于自身的性能、结构等特性,都有一定的使用技术要求。如能严格地按规定合理使用机械,就能充分发挥机械效率,减少机械磨损,延长使用寿命,降低使用成本。对于各项目之间的机械调配问题,做到提前及时的掌握各个施工项目的工程进度与机械设备方面的需求、退场信息,安排好机械设备调用过程中的二次保养维护工作,解决好使用与保养的矛盾冲突。

2.正确使用,及时保养,“用养修”相结合

在机械设备的使用过程中,操作人员与指挥人员一定要按照相关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该设备。

同时,应在保证机械操作人员与施工现场指挥人员正确使用机械设备的基础上,为了进一步的预防机械事故的发生,管理部门在“管好、用好、养好、修好”的同时,推行机械设备的风险评价工作。

3.做好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测

特种设备就是与人身、财产安全,人体健康密切相关的承压和载人设备的总成,在生产过程中,比一般性生产设备具有更大的潜在危险性。由于特种设备是属于危险性较大的设备,易发生事故造成操作者本人或他人的伤害,以及机械设备,公共设施等重大的财产损失,为保证其正常运行必须进行定期和巡回检测检验,以避免机械事故的发生,保障生产安全和生命安全。

4.人员培训,持证上岗

人员培训包括作业技能的培训与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针对性:一要抓好施工项目机械操作人员的准入关,将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做到位;二是编制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与安全操作规程手册,发给现场的每一位作业人员;三是做好机械设备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同时,对相关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树立“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的理念。无论什么人,只要直接或间接地参与机械设备相关生产活动,就必须受到安全教育培训,上至领导,下到一般工作人员,甚至包括生产者的家属,要让他们知道所从事的生产劳动其安全的重要性和防护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方法,让他们从思想上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从而达到从源头上控制机械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5篇

关键词:土建工程现场优化管理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土建工程项目现场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工作质量的高低直接决定工程主体项目的建设质量,关系建设安全和影响工程整体造价的高低。土建工程施工现场是建筑工人直接从事施工活动的场所,施工进度的快慢、工程质量的优劣以及成本的高低和能否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都与施工现场管理水平密不可分。同时,由于土建工程施工现场高空露天作业多,多工种立体交叉联合作业等特点,必须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才能有效地降低事故发生率。另外,有效改善施工现场的人、物、场所的结合状态,减少或消除施工现场的无用功,降低施工材料的消耗,可以为施工企业增收节支。那么,目前国内土建工程项目现场管理存在哪些问题?如何进行优化管理呢?

一、 我国土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模式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一)专业技术人员短缺 目前在我国建筑从业人员大约有3500万,其中有近2500万是农民工。相比之下,建筑方面培养的本科生、专科生每年约3.3万人,而技校生每年只有近3万人。由此可见,我国建筑业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是相当稀缺的。

(二)对国家法律法规意识淡漠 施工现场的设计方案、工艺措施,没有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项交底和安全教育走过场。存在施工现场不符合施工方案,专项安全技术方案不到位等安全隐患。其次是搭设为施工专用的脚手架时,缺乏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指导,搭设不规范,甚至是错误的和不完整的。脚手板搭设过于简易或者脚手板上堆放大量杂物、材质差和不牢靠、无排水措施等违规做法,是导致重大事故的直接原因。

(三)施工现场缺乏严格的监管 土建工程项目现场操作具有劳动密集的特性,投入的劳动力较多,从业人员文化程度参差不齐,对每个操作人员实现有效控制和管理比较困难。存在施工工具、材料随意放置,施工现场缺乏科学合理的施工步骤和计划,不按照标准和规章制度,随意操作的混乱现象;此外,还有施工人员组合松散,随意搭配,相互之间没有严格的组织和严明的纪律的约束,缺乏协同合作的精神。 (四)质量控制过程中的隐患 土建工程项目现场施工操作工序多、专业面宽、工作量大,对每一个层面控制和实现全面检查的难度大。采取抽检的方法,会导致一些质量问题的漏检。现场缺乏对施工过程实时的、科学的、合理的全面控制,即对施工是否符合质量标准进行检查、对不合格项目引起的返工返修损失及对加强预防控制而增加的费用,没有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的手段。

针对以上问题,下面我们来探讨如何进行优化管理。

二、土建工程施工现场的优化管理

一个高素质的质量管理核心和一个高素质的职工队伍建设,是企业成功的关键所在,也是实施土建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良性循环的关键所在。 因此,我们应该从以下入手来进行优化管理:

(一)加强进场教育。对新入场的员工和调换工种的员工,上岗前应对其应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建立对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制度。

1、 一级教育。企业对新员工的安全教育包括:劳动保护意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的教育。

2、 二级教育。二级单位对新员工的安全教育包括: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操作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程施工特点和现场环境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教育。

3、 三级教育。班组对新员工应进行工作前的安全教育: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班组安全生产基本要求和需要遵守的劳动纪律;对本工种容易发生事故的环节和部位应重点进行教育,对机具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提出要求。

(二)健全管理组织体系 建立高质量土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模式,即按照标准化、规范化的思想和科学化的管理要求,建立科学合理的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以及一整套严格的现场管理规章制度和切实可行的管理程序,实现土建施工现场分工合理、协作到位,最大限度的满足工程设计要求和提高企业经济的效益

(三)科学编制施工方案 施工组织方案是指导土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以及施工全过程的技术文件,其内容因工程的性质、规模、复杂程度及自然经济条件等的差异而不同。一份好的施工设计方案能够将人力、物力、财力合理搭配和利用。因此,施工前应组织技术人员、质量管理人员、施工单位和部门、材料准备部门、施工人员等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共同研究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经反复斟酌、优化和论证,形成施工实施方案,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实施。

(四)加强施工安全管理 因为施工现场存在着大量的、不确定性的不安全因素,严重影响和威胁着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不仅会给人民带来人身和财产的重大损失,还会阻碍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并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所以,必须打破传统观念的束缚,在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的同时,分析研究并制定一整套适合本企业的科学合理、具有指导作用的、操作性强的安全管理方法。

(五)加强施工组织的协调管理 土建工程施工现场专业覆盖面广,应全面掌握工艺流程对各专业的工序特点和设计的要求进行分析,综合考虑各专业、各工种之间的最佳配合,保证施工的每一个环节有序到位。建立由管理层到各个班组逐级的责任制度,并加以考核。各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进行严格的、不定期的检查,预先诊断、超前控制,将质量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第6篇

【关键词】安全培训;针对性;动态管理

从建筑企业需要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群体来看,我们大致可以把它分为二类。第一类群体,指我们常说的“三类人员”(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与特种作业人员;第二类群体是指一线作业人员。按现行安全教育培训机制,前者基本由行业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组织培训、发证、继续教育、年审等工作,后者则由企业自行组织培训,员工自我提升为主。虽然两类群体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抓得很努力,有成绩,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本文就从这二类群体的安全教育培训现状与对策进行探讨。

一、第一类群体的安全教育培训现状分析

1.集中受训难

该群体安全教育培训虽然能分批分时段进行,但培训时段的设置不够灵活,缺乏弹性,时常会跟日常确实紧要的工作相冲突,会挤不出时间来接受再教育。而且该群体工作岗位分布大江南北,需要返回企业注册地受训,会带来诸多不便。特别是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与塔吊司机、指挥、司索等特种作业人员,基本不可能连续数天脱岗培训。

2.培训内容缺乏“针对性”

不难理解,若培训内容单一,讲解内容缺乏深度,参与培训人员得不到有效的教育,想再次参与培训的热情、自觉性就会明显降低,培训工作极有可能陷入“走过场”。如“三类人员”中各自需要接受的安全教育侧重点肯定不相同,像项目负责人来说,经过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结合日常项目管理经验,就基本不需要继续深化对一般的法律法规的重复解读,可能更需要一些比较前沿的项目管理经验、富有创新的施工技术和行之有效的应急准备与响应预案的实施经验总结,等等。但这些若跟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来讲,就又会显得略超前了,与实际岗位不配套,对安全管控帮助不大。所以不切实考虑需求,不细分专业,而实施培训教材相同,培训内容相同,培训学时相同,且采用统一集中授课的方式,虽然培训组织工作简单了,但培训效果出不来。

3.培训师资力量参差不齐

参加培训的人员知识需求不尽相同,但要按照材与培训大纲要求,保证教学质量确实勉为其难。另外,师资人员选择局限性较大,有经验、标准与政策解读能力强、善于授课的专家或学者很忙,不愿来。更多的授课老师是遵循教学大纲,照本宣科,按部就班地完成给予的教学任务,很难有互动沟通,加上标准理解不统一,缺乏权威性,疑义之处得不到解答。

二、第二类群体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现状分析

1.安全培训经费投入不足,缺乏有效跟踪监管

我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规定: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在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费用使用范围中也单列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虽然安全费用提取有总体额度要求,但涉及单列的项目支出没有测算相应的比例。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费用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房屋建筑工程为2.0%,但涉及具体项目支出比重不明确。在实际经营活动中,企业更加乐意增加业务经营费用的开支,往往会忽视人员安全培训经费的落实,会更注重眼前可见、短期利益,而往往不会注重潜在的安全效益。

2.教育实施情况缺乏监督,从业人员呈现“被教育”趋势

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由企业自律完成,反映在项目现场安全管理中,就需要通过安全教育台账来体现。通过日常安全检查中,不难发现,现场作业人员未受岗前安全教育与未完成年度安全培训的情况相当普遍,到工程后期装饰装修阶段,受教育情况更加不容乐观。一些列入教育台账中的受教育者,也纯粹只完成了签字流程,没有切实受到培训,变成虚假记录,成了“被教育”对象。也恰好迎合了部分监督人员“轻现场、重台账”的检查作风。

3.群体流动性太强,很难实施系统性教育培训

从业人员普遍来自偏远农村,一些人员今日放下锄头,明日就到现场上工,农田与工地两头奔走,就业不稳定。外加工程施工任务繁重与缺少连续性,与亲人异地分居等种种缘由,建筑施工企业劳动用工的现状及特点就明显表现出短期性、流动性、分散性、阶段性、穿插作业、流水作业、农民工等。由于这些客观原因存在,“半工半耕”短期内没法改变,使得农民难以完成向职业工人的彻底转变。工作的不稳定性或高流动性决定了教育培训工作很难进行合理规划、完成系统培训。

4.实施教育培训缺乏有效载体,教育质量得不到保障

一线作业人员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和其他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班组讲评活动等常规性教育活动通常由区域(分)公司、项目部、班组来完成,教育者基本由公司分管工程管理成员、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作业班组长构成,授课场所基本局限于现场食堂或会议室。因建筑企业安全教育培训体系不完善,教育者综合素质不优秀,缺乏教育培训实施平台,教育成效如何,也无从评价,基本只停留在安全台账的记录上。

三、第一群体的解决方法与措施

1.创建合理、弹性的培训方式

为了更好紧扣企业经营活动,立足于培训实效,可以根据培训对象集中受训难、难以脱产学习等客观情况,创建视频课件进行网络远程授课,同步由指纹考勤改为实施网上脸谱视频考勤系统,教育学时允许间断累加。这样,就可以有效地借助网络优势,让安全再教育更趋灵活,也可以较好地纠正“代教育”现象。

2.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教育

由于受教对象需求不同,根据现有材与大纲,短期内要做到内容细化,贴近需求,确有难度。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发挥主导作用,有时间也有能力调动社会资源来做此项系统性工程。特别是针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再培训内容,可以委托资质机构或权威专家对现有在实施的标准规范进行细化、解读,编制配套的可视化、形象化的教学课件,让内容深入浅出,通俗易懂。

3.组建一支权威性较强的专业队伍,创建统一

免费的网络答疑平台若安全标准、规范的制定滞后,可能会带来灾难性后果,但对现有的标准、规范理解不统一,解读不权威,不充分考虑地区的差异性,轻率宣贯实施,轻则带来财物损失,重则造成生命殒落。这里,我们可以参照招投标市场领域的专家库的建立模式,充分吸纳安全研究领域权威的专家或学者,更可通过一套流程来筛选出一批实战经验丰富的现场型专家加入,组建一支权威型、现场型的授课队伍。也可以依托网站同步建立统一免费的答疑平台,实现有效的互动解答,让安全条款尽可能无疑义,实施起来更畅行。

四、第二类群体的解决方法与措施

1.加强安全培训专项经费提取和使用管理

第一类群体由于市场准入条件限制,并以政府为主导在组织实施,安全培训基本可以得到保障。难点就集中体现在第二群体上,由于现阶段我国对建筑市场劳务人员没有建立从业准入制度,对农民工进入建筑施工领域没有一套有效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办法,施工一线作业人员违章作业、违规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十分普遍,是造成建筑施工事故多发、突发和伤亡人数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加上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取和使用也没有明确的制度依据。在此,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委托权威机构就安全教育培训费用比例进行测算,参照《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相应条款要求,明确安全教育培训费用总额,并将费用计划列入办理项目安全监督手续的前置条件,并在后期施工过程中强化监督检查。未提交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项目安全监督手续。

2.借助计算机辅助技术,实现被教育者的动态管理

可以借鉴《关于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实行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的指导意见》(浙建建[2011]68号)文件精神,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来统一开发务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信息系统,推出“务工人员教育卡”或“平安卡”等,有效利用计算机、互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建立能动态反映施工现场一线作业人员实际教育情况的数据库。更可以与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考勤进行整合、优化,推出“务工人员实名考勤教育卡”,建立人员花名册、考勤册、工资册、教育单等实名管理台账,实现施工现场人员底数清、基本情况清、出勤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时间清、安全教育培训清“六清”目标。可以逐步改变省区域内建筑施工作业人员流动无序、管理难度较大的局面,使一线作业人员的流动走向有序,管理能够得到落实。

3.持续推广民工学校办学经验,充分发挥载体效应

深入贯彻实施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关于在全省建设工地推广建立民工学校的指导意见》(浙建管[2006]23号)文件中相关标准的建设工程工地,要建立民工学校分校,到2012年,所有施工企业都要建立民工学校总校。2012年12月24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人[2012]200号)文件,更是要求尽快培养出一大批适应产业转型和发展的有理想、讲文明、懂技术、会操作、出业绩的新一代建筑产业工人,积极探索和推进“政府主导、企业主办、工地建校、社会参与”的农民工业余学校建设管理模式,丰富农民工业余学校内涵,更好地发挥综合载体作用。现在,民工学校办学经验已经非常成熟,覆盖面逐步得到推广,宁波市区还建立了建筑业民工培训教育网,实现网络平台教学情况可视化查询。还可探索成立公益性志愿者教师队伍,充分发挥公益力量。也可在原有统一的民工教育培训教材基础上,逐步改变以往说教授课方式,形成教学课件视频化、形象化、图像化,做到寓教于乐。

五、结束语

第7篇

一、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

今年上半年,在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稳定,趋于好转。截至6月30日,全省建设系统未发生三级及以上重大施工安全事故。今年上半年,全省共发生建筑施工伤亡事故26起,死亡27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10起,下降了27.8%,死亡人数减少16人,下降了37.2%。事故起数、死亡和三级重大事故情况均为近几年的最好水平,汕头、东莞等12个市没有发生1起四级及以上施工安全事故,广州、佛山、茂名、肇庆、云浮、河源等6个市伤亡事故一直保持下降态势。广州市与去年同期相比施工死亡人数下降了72%,由去年同期死亡22人降为死亡6人,少死亡16人。

二、全省施工安全主要工作情况

上半年,我厅紧紧围绕总书记、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安全监督站和建设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进行认真学习,从思想和观念上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要求全省把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的认识统一到总书记和总理的讲话精神上来,并用于指导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上半年,我厅主要突出抓好七个方面工作:

一是抓安全生产死亡人数控制指标的分解,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年初,我厅制定了“全省建筑施工事故死亡人数比20__年下降10%的控制目标”,并在全省建设工作会议上我厅与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建委)签订了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强化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的层级责任。

二是抓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创新管理方法和手段。今年以来,我厅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设部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许可工作的规章和配套文件精神,一方面认真组织实施了建筑业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和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两项工作,多次发文要求全省严格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从招投标、施工许可、专业分包、专项检查等各个环节,严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施工活动,从严查处无证施工企业。据统计,截止至6月30日,全省已有4083家企业领取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占我省建筑施工企业总数的84.3%,目前我省仍有700多家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从20__年至今,全省共有113657名建筑业企业的“三类人员”参加安全生产考核,其中91822人考核合格,取得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考核合格率为81%。另一方面,加强对违法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对今年以来发生施工安全事故的广东省腾越工程公司等15家建筑施工企业依法作出了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0至90天的行政处罚,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施工的广州市高盛隆工程公司依法作出了罚款10万元的处罚,对在我省发生施工安全事故的中建三局一公司等3家外省施工企业除责令其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整改外,按建设部规定向其行政主管部门发出了行政处罚建议,并将处罚情况向全省通报,并实行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期间,受处罚企业不得承接新的工程施工项目的处罚措施。此外,对安全生产管理后进的地区和事故多发的地区、单位的领导采取了约谈制度,帮助这部分地区或企业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问题,制定落实整改措施,督促其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上半年以来,我厅对广州、佛山、清远、肇庆、云浮等5个去年安全事故多发地区的建设局分管施工安全的领导进行约谈;对去年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突出问题的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分管施工安全的企业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工作约谈,并向全省印发了《部分外省及省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约谈会议纪要》。通过安全生产工作约谈,督促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是抓强化事故预警提示制度,提高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事故)的应急管理能力。为确保“汛期”、“两会”、“两节”、“台风”期间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我厅及时对“春节”、“两会”“五一”假期、汛期、防御今年“珍珠”台风等工作都发出了紧急通知,针对性地提出工作要求,敦促各地在上述时期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是突出重点,抓好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上半年,我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电视电话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同时坚持 每季度召开全省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突出抓好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深化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等十个方面的工作。根据建设部《关于开展20__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我厅结合本省实际印发了《20__年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今年安全专项整治的总体目标是:各地区必须进一步深化专项整治工作,用最严格的监管,最强有力的措施杜绝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施工坍塌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20__年高处坠落和施工坍塌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比20__年下降8%。通过在全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各项安全生产监管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杜绝重特大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取得较好成效。上半年以来,在春节前、“五一”节前、安全生产活动月期间组织开展全省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在3月份组织了全省安全生产许可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在6月份组织了全省大型起重设备安全使用专项检查,据统计,在今年上半年各次施工安全专项检查中,全省各地共检查工地23986项,查出事故安全隐患6484项,发出整改通知书7860份,局部停工通知书1224份。6月份,我厅组织各市建设局、施工安全监督站和部分大型施工、监理企业的负责人约400人,在广州市召开了全省预防深基坑坍塌事故现场观摩会,针对近年来我省建设工程规模的逐步扩大、大型深基坑工程数量不断增加的特点,详细介绍了广州市去年以来在深基坑工程安全监管方面所取得工作经验,要求各市要学习借鉴,做好本地区深基坑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并于7月中下旬组织对部分施工安全重点监控地区和企业开展施工安全专项督查。

五是抓建立建筑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平安卡”信息管理制度。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用工管理,强化安全教育培训,逐步提高建筑施工工人的安全素质,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劳动用工从无序管理走向有序管理,我厅在大量调研的基础上,提出要在全省范围内建立起建筑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平安卡”信息管理制度,组织编写了《广东省建筑工人安全生产知识读本》和《建筑工人安全生产维权手册》,开发了建筑工人“平安卡”管理系统。目前,“平安卡”信息管理制度已在广州、深圳、珠海等7个市开展试点工作。于6月30日在珠海市召开全省实施“平安卡”管理制度试点工作现场会暨“平安卡”首发仪式,组织全省21个地级市建设局(建委)的分管局长和相关处室负责人,以及我省部分大型施工、监理企业负责人,超过1000人参加会议和参观珠海市的建筑工人安全教育“平安卡”培训工作的执行情况。建设部、省安监局有关领导出席会议并作了讲话,充分肯定了我厅开展该项工作的社会意义。我省推行的建筑工人安全教育“平安卡”制度被广东省委列为争创“排头兵”的创新管理举措,并在省委召开的“排头兵”会议上作为工作经验进行介绍。

六是对全省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活动实施动态管理。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厅制定了《广东省建设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此管理办法作为规范性文件已由省政府进行公报,于7月1日起施行。通过对全省范围内所有在建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过程实施动态管理,进一步强化了对施工、监理企业以及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行为的管理力度,对其违法违规行为实施扣分的结果将作为对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人员从业资格等管理的重要依据。

七是组织全省建设系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组织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我厅及时向全省印发了《转发省委宣传部等五部门关于开展20__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印发20__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全面布置、指导和协调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工作。为切实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我厅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组长由省建设厅厅长劳应勋担任;副组长由省建设厅副厅长陈英松、刘锦红担任;小组成员: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处室处长(负责人)。“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厅领导带队参加了全省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接受群众的咨询,全省各市也相应组织开展有声有色的宣传咨询日 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期间,我厅先后组织举办了预防深基坑坍塌现场观摩会和建筑工人“平安卡”管理系统运用现场观摩会,组织了全省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大型起重设备安全使用专项检查。同时,在广东建设报上刊登三期“安全生产月”专刊,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力度,使整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丰富多彩,推动了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三、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上半年以来,虽然我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省建设系统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不容乐观,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归纳起来,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点:一是施工伤亡事故依然频发,事故起数仍居高不下;二是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投入不足,施工设备老化,安全监管缺位等问题仍然较突出;三是执法队伍建设、机构、编制、经费仍然与当前的建设规模和安全生产监督要求不相适应,执法力度不够,安全生产责任在基层衰减的现象仍然存在;四是高处坠落和坍塌事故多发势头,仍未得到有效控制。

(二)下一阶段我省施工安全管理和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工作打算

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1、突出重点,全力以赴抓好防范重特大事故这项安全生产的中心任务。

2、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责任为重点,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安全问题突出的企业进行公开曝光和重点监控、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动态监管系统等措施,促进企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实行专人负责。

3、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加强动态监管。进一步加大检查监督的力度,严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承建工程和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三类人员”上岗,对发生安全事故和安全问题管理突出的企业,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督促其限期整改,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4、继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突出抓好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三个方面的专项整治。一是我厅已确定了广州、佛山、清远、肇庆、云浮等5个地区作为今年我省建筑施工安全重点监控的地区,切实加大监管力度,采取有效措施,遏制事故多发势头。二是将近两年来事故多发和安全管理问题突出的施工企业列入重点监控范围,督促其全面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制定有效防范措施,控制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三是今年仍以高处坠落和施工坍塌作为施工安全监控的重点部位。下半年将组织对各地实施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8月中下旬,分别开展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实施和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的专项检查,督促施工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管理。

第8篇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公司安全生产领导班子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查出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制订整改措施。

2、项目部组织班子人员,每十天组织一次大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填写整改报告书。

3、施工班组每天坚持召开班前活动会,总结安全生产情况,分析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安排安全生产注意事项,班前班后对作业环境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4、施工现场每个工人在作业前都要对施工机具和作业环境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

5、安全员、各工种工长随时随地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6、对检查出工人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者,进行批评教育,或视情节轻重进行罚款处理。

7、对重大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并上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班子。

(二)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特别是加强施工高峰、夏季、冬季、雨季、夜间施工及节假日前后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使职工能够正确认识生产与安全的辨证关系,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安全素质及安全管理水平,防止事故发生,从而实现安全生产,制定如下制度:

1、凡新工人(包括民工、 临时工)必须经过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

2、对架子工、电工、起重工、焊工、 起重机械司机及各种施工机械操作工人,都要进行安全培训,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3、坚持每周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4、在采用新的生产方法、添置新设备、制造新产品、调动新工人工作时,应对工人进行新的操作方法和新工种岗位的安全教育。

(三)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1、为确保安全施工,提高职工的安全思想素质,加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各项目在安排生产的同时,应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2、必须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班组每天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班前交底内容主要是当天的作业环境、邻近高压线、附近建筑物地基情况、气候条件(如台风、雨季等)、当班主要工作内容、各个环节的操作、安全技术要求的特殊工种的配合等。班前检查,主要查上岗人员的劳动保护情况,现场每个岗位周围的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患、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3、上班前由工地负责人(工长)对当天的工作安排做好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并记录在案。

4、班组长在班前向职工交待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让职工了解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和管理,正确使用和发挥建筑工人“三宝”,发动职工对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积极组织落实和实施。

5、必须建立班组每周的安全活动日制度,即在平时的班前活动中,增加以下内容:小结本周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提出下周安全生产要求,特别是针对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的工作环境和特殊作业部位等,如何采用相应预防措施,分析班组工人思想动态及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表扬好人好事和吸取教训。

6、上级有关单位对工地的检查情况均应按实记录。

7、记录要齐全、详细、认真,并有针对性,签字齐全。

(四)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必须按时复审方为有效。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熟知本职工作和工作范围。

3、特种作业人员在工作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擅自把机械、机具交给无证人员使用。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服从领导的安排和指挥。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班前班后检查本人所使用的机械、机具,并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

6、严禁机械、机具带病工作。

7、特种作业人员严禁酒后操作。

8、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9、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后应附操作证复印件作为安全检查资料附件。

(五)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采取积极预防措施,防止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院第75号令《企业职工之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制订本制度:

1、严格执行国务院第75 号令《企业职工之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中的条款。

2、伤亡事故发生后,保护好现场, 积极抢救伤者,立即书面上报公司主管领导。

3、公司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再发生。

4、对事故的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不采取改进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和职工群众不受到教育不放过;对事故有关领导和责任人不查处不放过。

5、对事故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损失大小给予不同的处理,对发生伤亡事故隐瞒不报或虚报的单位,要根据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六)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制度

1、各项目部应按规定为职工发放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

2、物资部门应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计划管理,按统计的工种和性别,做好年度劳动保护用品计划,并按批准的计划进行采购,不得盲目采购,防止积压。

3、各项目部在采购劳动保护用品时,须在国家审批的劳动保护用品商店采购,所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书、产品质量安全鉴定证书等。

4、劳动保护用品入库后,必须进箱、进柜,经常检查,严防霉烂变质、鼠咬、虫害、保持清洁卫生。

5、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中,要建立发放领用台帐,实行登记管理制度。

6、职工必须按要求正确使用和保管好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七)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保管制度

1、各项目部对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储存,必须设立专用仓库或储存室。

2、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场所,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有关专业防火规范;

(2)有防雷保护措施;

(3)电气设备符合国家电器防爆标准;

(4)有防静电设施;

(5)设置有相应的通风、防爆、监测、报警、灭火等消防安全设施;

3、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核发的许可证;

(2)有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的储存、使用的场所、设施;

(3)有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含保管、使用等人员);

(4)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5)有群众性的义务消防组织。

4、运输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车辆及驾驶员必须至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申办准运证,配备的押运员也要办理押运证。

5、运输工具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6、各项目部必须严格填写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分类清单,逐级上报,报表必须经项目负责人审核、签证并盖有公章。

7、当日未使用的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必须严格按规定退库,不得在使用单位滞留,即使是明日还要使用,但也要办理退库,明日使用时,再按规定领用。

8、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必须严格入库验证、领用签证批准、退库签证确认等工作。

(八)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奖励细则

第9篇

施工生产系统是人机环境综合组成的系统,系统中的任何一个环节出现故障都可能引发事故。施工现场作业的过程是人、物、环境的直接交叉的过程,人在其中起着主导的作用,人是整个系统的核心,更重要的是人要去管理整个系统,让系统保持正常的运行,离不开人的管理。人、物、环境和管理是系统相互牵连的重要因素,其中任何一个因素发生变化,另外三个因素也跟着发生变化。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改善作业环境、科学的管理是我们实现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就是要对上述四个因素进行有效的控制,从而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关键词】建筑施工;施工安全;行业现状

我国现有建筑工人约3893万人,约占全世界建筑业从业人员的25%,是世界上最大的行业劳动群体,但是他们的劳动环境和安全状况存在很大的问题。由于行业特点、工人素质、管理难度等原因,以及文化观念、社会发展水平等社会现实,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建筑业已成为我国所有工业部门中仅次于采矿业的最危险行业。

一、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不健全

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其中一条是企业负责。企业负责的关键在于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企业法人在整个经营管理中,要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企业经营管理的目的在于提高经济效益,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就必须做到安全生产。要做到安全生产首先就要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机构是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具体执行落实者,对安全生产负有重要责任。

个体私营企业许多没有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专职安全员一般也是挂名的,平时根本不到现场,最多只是应付上级的检查。工地的现场主管既是施工员,又是技术员,还是安全员,一兼多职。安全生产制度无法落实,施工管理混乱,安全生产没有切实的保障。

国有企业安全组织机构虽然比较健全,也有必要的安全管理制度,但是公司安全部门的管理权限不够,只有建议权没有决策权。现场安全员发现安全隐患不能直接安排人员整改,要先报告,能否落实还得施工队或者项目经理对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遇到施工进度与安全发生矛盾时,总是难以摆正关系。

二、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

首先是现场操作工人的管理严重脱节。随着建筑市场的开放,大量农民工进城从事建筑施工。国有企业施工现场一般管理人员和少数工种才是正式工,操作工人都是临时招聘的农民,主要管理方式是和民工队的“飞机头”签定单项工程承包合同,以包工不包料的形式明确双方责、权、利,安全全部由自己负责,企业只是片面追求产值利润。在施工中抢速度、拼体力、拼设备,只注重一时的利益。

其次是安全教育严重滞后。按照规定,新工人进厂必须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劳动技能和安全知识两个方面,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但大多数企业招收的农民工都没有进行教育,致使这些人严重缺乏安全生产科学知识,安全操作水平低下,安全意识淡薄,自我防护能力极差。

三、是安全工作思想认识不足,措施不力

在施工进度、质量、效益、安全几方面发生冲突时,往往忽视安全生产,注重进度和效益。安全技术措施专用资金不足,有些连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保证措施也不愿花钱,他们追求的是利润最大化。这在个体、私营企业中表现尤为突出。

四、工程造价太低

以西安市为例,自2002年下半年以来,工程大部分实行低价中标。由于建筑市场是一种典型的卖方市场,僧多粥少,竞争激烈,迫使施工单位互相攀比,竞相压价,恶性循环。从目前开标的结果看,市政工程一般都低于标底的40%左右,建筑工程大都在20%~25%之间。虽然国家招标投标法规不许低于成本价,但是对于成本价的界限不清楚,实际投标中也没有顾及这一条。现在实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虽然安全措施费在招标时规定为一个固定数或者固定百分率单列,不允许竞争,但多数费用太少,加之中标价过低,施工企业要想维持正常经营,往往挤占安全费用。这种做法给安全生产带来极大隐患。

行业的特点和建筑施工安全的现状,迫切需要我们解决施工现场的安全问题,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声誉,关系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是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根据本人多年来从事施工第一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经念,本文浅谈一下如何切实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第10篇

1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1.1水利工程往往施工战线长,施工班组较多,工地之间的距离较大,交通联系多有不便,系统的安全管理难度大。

1.2水利工程多涉河道治理、水库大坝、沿海堤防施工项目,受汛期及潮汐影响,必须保证洪水和潮汐等因素侵袭情况下的施工安全,而上述因素均与气象有关,很难准确把握,对施工安全管理存在较大隐患。

1.3水利工程施工现场多为“敞开式”施工,无法进行有效的封闭隔离,对施工对象、工地设备、材料、人员的安全管理增加了很大的难度。

1.4水利工地招用民工普遍文化层次较低,且多为建筑工人,不了解水利工程建设规程,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安全适应应变能力相对较差,增加了安全隐患。

2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策略

2.1强化安全管理,做好安全预防。首先应使各施工单位最高管理人树立强烈的安全意识。在水利工程施工中能否坚持“安全第一”,关键取决于施工单位管理层领导和工程项目部主要负责人能否把安全作为各项工作之前首先考虑的问题,为此施工单位应明确提出把安全作为管理层领导和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并采用一票否决制;凡出现安全事故,并追究相应领导的责任,年度考核不合格,视情节扣发年度奖金,直至解聘和辞职。通过“一票否决制”,促使和激发从管理层到项目部人员抓安全的自觉性。其次,以人为本,强化广大职工,民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改变民工心中你要我安全的心态,变成我要安全的心态,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和一票否决的制度提高职工、民工对安全的责任感。

2.2制订安全制度,进行制度教育。从业主到施工单位项目部,基层班组,在统一安全第一思想的基础上,层层制订落实安全制度。安全制度的制定依据要符合安全法律和行业规定,制度的内容齐全、针对性强,具有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制度制定后,要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安全生产,并必须把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贯穿于安全管理的全过程,根据接受教育的对象和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多方法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2.3利用施工组织设计交底,进行安全施工技术教育。为了使工程建设施工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得以落实,应在项目施工前编制《安全防护手册》作为安全规范,发给全体职工进行认真学习,并利用施工组织设计或项目施工技术交底,进行本项目施工安全措施的教育,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针对工程项目特点,提出本项目应特别强调的安全隐患及应对措施,通过对安全措施的交底和教育,使施工人员和每一位工人对工程施工总的安全要求和安全措施心中有底,这将给施工中落实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奠定基础。

2.4施工队伍组建时拟安全管理,从组织上落实安全措施。工程项目一上马,工地就应立刻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管理体系,并在现场设质量安全员,赋予相应安全管理权力,包括违章作业制止权,严重隐患停工权,经济处罚权,安全一票否决权,保证其有效行使职责。在组建施工队伍、施工班组时,应选择技术过硬,安全质量意识强的人员。对于新入厂的工人和调换工种的工人应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特种作业人员,除按一般性安全教育外,还要按照行业规定进行特种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2.5做好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监控。在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中,施工过程的管理和监控是过程性的,管理的时间长、跨度大、涉及面广,同时也是考验安全管理是否有效的主要阶段。在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中,既要统筹兼顾,不留死角,又应集中力量抓好重点;既要重视施工高峰期的施工安全,又必须注意其它施工期间各个安全环节;既要严格控制关键工序安全操作规程,又要全面抓好一般工序施工的安全要求;既要抓好关键部位施工对象的施工安全,又应保证全部施工对象的安全生产。

第11篇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2009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建质函[2009]91号)精神,为确保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总体部署和各项要求,以宣传贯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为内容,以建筑施工人员为对象,普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推进建筑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推进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及范围

活动主题为:关爱生命、安全发展。活动范围是: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和本省范围内的在建工程施工现场。

三、活动时间及安排

2009年6月1日至30日。6月份的第一周为“安全生产宣传周”,重点宣传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等。第二周为“安全生产科技周”。第三周为“安全生产咨询周”,进行安全生产咨询活动,6月14日举行安全生产咨询周启动仪式,6月18日为建筑施工安全咨询日。第四周为“应急预案演练周”,由各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四、活动形式及内容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由三个层面组成。

(一)全省统一组织活动

1、6月上旬,组织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宣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等。

2、在省级媒体上办一期专刊,宣传全省建设系统近年来在安全生产方面取得的成绩,报道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

3、6月14日,省安委会组织全省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启动仪式。

4、6月18日,组织全省建筑施工安全咨询日活动,省局将联合南京市建委和南京市建工局开展现场咨询活动。

(二)市、县建筑主管部门组织活动

1、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市、县建筑主管部门开展送安全知识到基层、安全施工宣传进工地活动,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活动。

2、组织开展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6月份是我省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排查整治阶段,各市、县建设(筑)主管部门要按照《关于开展全省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建管质〔2009〕33号)的要求,对所辖范围内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进行打击治理。

3、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咨询日活动。6月18日,各市、县建设(筑)主管部门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组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长廊图片展,设立咨询台,发放建筑施工安全宣传资料,组织专家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

(三)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组织活动

1、开展全员安全教育日活动。各施工单位或工程项目部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场地或空间,采用标语、海报、横幅、广播、影像、实景模拟、实物展示、图片展览、工地安全生产宣传专栏等多种形式,向建筑从业人员传播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营造良好的宣传教育平台和舆论氛围。6月18日各施工单位或工程项目部统一开展安全教育日活动,组织一线建筑工人,结合“三级教育”,对农民工,特别是新进场、新上岗的农民工开展施工安全应知应会知识讲座,将防护救护、逃生自助、基本操作技能等作为重点内容,采取案例教学、影像等农民工喜闻乐见的方式,使农民工安全教育真正取得实效。各施工单位也可以根据施工计划安排调整安全教育日的活动时间。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结合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开展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使用为重点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3、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对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03)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标准》DGJ32/J 66-2008,组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文明工地创建活动。

4、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应急演练。进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完善相关应急救援预案,增强企业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能力。

5、组织开展“八个一”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讲座,组织职工阅读一本安全生产书籍,观看一场安全生产题材的影视宣传片,收听一次安全生产题材的广播,树立一个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科普知识展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提一条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等等。

五、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工作。各市、县建设(局)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以倡导安全文化,落实安全责任,加大源头治理,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目标,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和计划,精心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

2、注重实效,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要紧紧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论坛、知识竞赛、演讲、读书活动和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加强安全生产理论研究,积极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要认真组织好6月18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的相关活动。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要及时报道,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搞好舆论监督,努力营造全社会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氛围。

3、采取措施,加强对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各市、县建设(局)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强对建筑施工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特别是对项目工长、施工队长、班组长等农民工骨干人员的培训,发挥他们的“传帮带”作用,帮助广大农民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要加强对三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管理能力;要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促使其熟练掌握关键岗位的安全技能。要充分发挥施工企业的主体作用,督促引导施工企业结合生产实际,通过开展教育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4、强化监管,严厉打击建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各市、县建设(局)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建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尤其要认真查处未办理立项、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就擅自从事施工活动的行为和施工企业无施工资质证书、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三类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就进行建筑施工活动的行为。同时,对于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按照“四不放过”和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要求,严厉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各市、县建设(筑)主管部门要及时、认真总结“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好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2009年6月26日前报省局质量安全技术处(联系人:刘朝晖,电话:025-51868643,邮箱:)。

附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数据统计表

附件: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数据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内 容数 据内 容数 据

悬挂标语(横幅)条张贴宣传画张

出黑板报期出动宣传车台次

举办知识竞赛场参观图片展览人次

培训职工人举办演讲比赛场

安全文艺宣传场领导电视讲话次

开展安全咨询次发放宣传资料份

安全执法检查次参加检查人次

检查企业家发现隐患个

整改隐患个其它

第12篇

关键词:建筑安全;监督管理

1. 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内容

安全管理管什么?如何管?实践证明,要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要实现“政府监督与引导、企业实施与保障、员工权益与自律、社会监督与参与、中介扶持与服务”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仅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安全管理的核心是:按照《条例》的要求,检查各方责任主体执行《条例》的情况,通过“实物监督向行为监督”的转变,把施工现场安全评价与日常管理水平挂钩,把安全生产水平与市场信誉挂钩,加大处理伤亡事故的成本,让企业真正负起安全生产的责任。

2. 有所为有所不为

有人讲“安全是尊严”,施工企业应该“以人为本”关爱职工。作为管理部门就应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责任主体履职情况进行检查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的条件和秩序;至于施工安全,按照管理体系由企业负责;监督单位履行自己的管理责任,既不越位,又不错位,不能像“保姆”一样代替企业做本应该由“企业负责”的工作,事实上也做不好。企业应该严格执行安全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关爱职工、关注生命,切实地负起安全管理责任来,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履职到位,事半功倍地抓好安全工作。

我们建筑施工为什么事故高发,一个重要原因是工人素质低“,无知者无畏”,不知道危险就最容易违章作业造成事故。我们的管理部门也认识到这个问题,强调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在实施上,项目应付公司、公司应付主管部门,工人的教育流于形式。由于工人本身持证种类不齐,有的甚至无证上岗,再加上三级教育应付过关,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事故高发。作为管理部门就应该对症下药狠抓工人的教育,让教育落到实处。比如采取现场提问等形式对工人的教育情况进行检查,而不是单看项目的安全教育资料。

在对现场的检查中,我们过去对照JGJ59-99标准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仅和项目交换意见,提出整改要求,但企业往往整改不力,致使同样的问题反复出现,管理部门成了“头痛医头”,企业的施工安全工作始终处于被动状态。安全生产成了行业管理部门的事,而不是“安全生产企业负责”制。安全工作要搞好,企业必须做到认识到位、机构人员到位、资金到位。作为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其现场安全检查主要还是查机构、查人员、查资金、查工人的安全教育、大危险源的监控等。因此在每次现场检查之前,项目经理都应该首先对现场的安全管理、防护设施、设备在自查的基础上,接受监督机构的抽查,不能以监督机构的检查代替项目的自查。监督机构应从现场的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来反查各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利用不良行为扣分、经济处罚、业绩评价等手段来促使企业对安全负责,达到实现安全的目的。

3. 抓龙头“,纲举目张”

建设单位由于在整个建设过程中的重要地位,对项目施工安全好与坏起着重要的作用。比如建设单位安全费用不到位,导致企业无安全经费;还有的建设单位压缩合同工期,致使工人长期加班疲劳作业,引发了事故。建设单位如果认识到自己的社会责任,加强管理,首先可以从施工队伍的选择开始,选择好的企业,选择重视安全生产的项目经理,可以通过经济手段来促使施工企业抓好安全;可以选择安全管理做得好的监理单位承担现场监理工作等等。我曾到一个施工现场检查,4家施工企业都积极争创安全标准化施工现场,一问才发现是建设单位作了这方面的要求。建设单位作了要求,施工单位就做得好。反之“,你松一尺,他松一丈”,许多建设单位重视工程质量,对施工安全不太重视,施工企业安全就搞不好。

另外,各地对建设单位的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约束力不足,建设单位就利用其买方市场的优势地位,把其应当履行的责任转嫁到施工单位头上,从而规避或减小了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的监督力度。作为安监机构要认真检查建设单位这个责任主体在安全经费、合同工期、提供地下管线资料和产品的选用等方面是否符合《条例》的要求,让建设单位真正懂得安全施工是我们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调动建设单位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同时,也应该尽快出台相关的配套措施,加强对建设单位的监管,形成由“龙头”牵头抓安全的好局面。

4. 查监理,构筑安全管理的第二道防线

按照《条例》要求,监理要对施工企业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批,是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对施工现场进行旁站管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责令施工企业进行整改,如施工企业未做整改的要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工作中我曾遇到有监理报告“一基坑开挖工程距原有建筑物仅50cm,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按方案施工,要抢工期乱开挖”,我立即与监督人员一起到现场处理好了这一问题,消除了事故隐患。好的监理就是要真正起到安全管理的一道防线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一部分监理单位只注重对施工质量、进度和投资的监控,对施工安全却放任自流,自身不熟悉安全的标准规范,仅仅对方案进行了审批,审批后施工企业按方案施工与否检查督促少,对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施工单位不行动也不向有关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致使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无人过问。作为安全监督机构在检查中一定要按《条例》的要求检查监理是否履职到位,对没有履职的监理应进行严肃处理,使监理做到懂安全又管安全,构筑起施工安全管理的第二道防线。

5. 抓现场,切实地让“企业负责”

当前我国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的核心是企业负责,企业如何负责应该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照工地进行检查。作为管理部门应该检查6个方面的内容:①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是否制定、落实,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制定、演练,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制定、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制定执行,作业人员及新进场、转岗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如何。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情况。④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情况。⑤施工项目安全监督手续办理情况,是否存在无证施工、分包单位有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越级承包、非法转包及违法分包等问题。⑥安全防护用具配备及使用情况;建筑起重机机械设备安拆方案制定和实施、安拆人员资格等情况;安全防护情况(包括整体提升脚手架、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吊篮、物料提升机、卸料平台、基坑与土方支护等);施工临时用电及施工机具的安全使用情况(包括三级配电两极保护、漏电保护器、电锯、电刨、钢筋切断机、钢筋弯曲机、卷扬机、搅拌机等);施工用钢管、扣件是否具有检验证明;承重支撑架体系的搭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生活区及办公区设施使用情况(包括职工食堂、宿舍、厕所、办公室等设施)以及使用临时围墙的搭设情况。

总结检查情况,应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的手段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进行严肃处理,发挥新闻监督的作用,建立健全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切实让“企业负责”。

6. “功夫在诗外”,建立从业人员的准入和退出机制

作为行业管理要管好安全,应该跳出施工现场,维护好施工安全管理的秩序。在监督中安监机构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工程要求停工整改,但对于一些管理体制长期落后的企业,可能出现的问题是“屡停屡犯”,今天按安监机构的要求整改完毕,过不了几天,同样的问题又再次出现。事实上,目前的确存在为数不少的企业或个人,对安全管理工作极不重视,其安全工作的目的是为了应付上级的检查。对于这样的企业和个人,仅靠安监机构的工作,再努力也不一定能避免事故的发生。因为安全生产是动态的,安监员不可能天天蹲在同一个工地,更不可能对工地所有的工作面、隐患点进行监督。

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建立和真正实施对企业和执业人员的准入和退出机制。通过该机制的有效运行,将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和执业人员清除出建筑市场。目前,由于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完善,存在一些只输出资质不进行管理的企业和执业人员没有受到相应的处理。要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真正得到保障,就必须“保护先进,淘汰落后”,对于长期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企业和执业人员,就要让他们退出建筑市场。只有真正建立这种准入和退出的机制,才能使机制健全、管理先进的企业得到发展,安全生产才能走向正确的方向,安全监督机构的工作才做到了“到位而不越位”。

7. 抓源头,建立新的培训体制

由于建筑施工是一个劳动密集型产业,民工素质不高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再加上建筑工人流动性强的特点,许多企业不愿投入培训经费,事故发生时才用“防不胜防”来搪塞。安全管理制度不严格、措施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不落实、不深入。要从根本上改变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扭转施工事故多发的局面,最重要的措施之一就是要提高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从源头上抓好安全培训工作。目前,国家对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虽有一些统一的要求,但安全培训的效果还不明显。

要改变这种局面,建议学习加拿大的管理体制,对目前的安全培训体系进行改革,用3~5年的时间逐步实现“中介教育培训,政府考核发证,协会劳务推介,企业用工投保”的“安全培训―劳务输出―意外伤害保险”一体化管理制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把安全培训的职能交给建筑协会,协会按照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统一要求进行培训,从业人员通过政府组织的考试合格、取得培训上岗证后,加入各建筑专业协会,企业用工由各专业协会推荐。企业在雇工的同时,强制性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从保险中提取部分经费交由各专业协会进行培训。这样一来,政府严把了考试关,民工的教育成为货真价实,培训的经费也得到解决,协会的作用也得到了充分发挥,最后形成了企业出钱培训,企业自身受益的多赢的局面。

8. 管理、引导中介机构,为施工企业服务

安全生产需要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从事中介服务工作,当前中介机构处于成长阶段,安监机构要借鉴国外和其他行业经验,培育发展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和建筑行业实际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使之更好地为施工企业提供安全生产咨询、技术培训、危险源评估等服务,推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在培育中介机构的实践中,成都市在深基坑、起重机械设备的检测、高大模板等重大危险点源的管理上引入了中介服务和专家评估,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同时,随着中介机构的迅速成长,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降低服务质量、恶性竞争的现象。这也给安监机构带来了新的课题,在培育中介机构的同时,如何进行规范、引导,让他们真正为企业提供好中介服务工作,这也是安监机构行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9. 练内功,建立“学习型”的安监机构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新兴的系统管理科学,要提高安全监督管理的能力,最重要的还是人才。安监队伍自身建设尤为重要,需要一批既懂管理又懂技术的复合型管理人才。他们既是管理的行家里手,又必须熟悉土建、电气、机械、消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目前,许多安监机构人员严重不足,人员知识结构配置不合理,人员自身的管理和业务水平,与安监工作的要求尚有一定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