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30 10:09:4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公民道德,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今天我读了《公民道德》,觉得对我们很有帮助。
我国是一个文明古国,自古就有“天下为公”、“国而忘家、公而忘私”、“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传统美德。而爱国守法,就是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等。明礼诚信,指有礼貌、诚实守信。团结友善,是讲对人要友善,团结在一起克服困难。还有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等基本道德规范。培养了许多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的合格公民。
公民道德读后感对你们小学生很有用
阳光小学三年级:高***
摘要:社会公正是现代社会公民道德建设的基石。社会不公正现象严重影响公民道德建设的顺利实施。应从大力发展生产力、完善制度环境、提高公民公正意识等方面来改善社会公正的环境,促进公民道德水准的提高。
关键词:社会公正道德道德建设
“从现代伦理学意义讲,社会公正是指对一定社会结构、社会关系和社会现象的伦理认定和道德评价,是对社会权利和社会义务的公平分配,它包括社会基本制度和秩序的公平合理以及由此形成的对社会成员的普遍公正要求和行为规范。”(李萍:《公民日常行为的道德分析》,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84页)可见,社会公正在现代社会已经成为直接影响人们的道德水平和社会整体道德状况的重要社会因素。因而,探讨社会公正对公民道德建设的影响,努力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对于现阶段我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社会公正是公民道德建设的基石
社会公正是一个复杂概念,它涉及多个领域,就公正类别来看,有政治公正、经济公正、法律公正、道德公正等。但任何一个公正都蕴含着道德的意义,因此,本文从这个角度来探究社会公正与公民道德建设的关系。尼布尔认为:“社会将公正而不是无私作为它的最高的道德理想,它的目标是为所有人寻找机会的均等。”(尼布尔:《道德的人与不道德的社会》,贵州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28页)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把公正看成是社会的第一德性。当代美国公共行政学者库柏认为:“公民的品德的总则是‘正确理解的自我利益’。广泛的公共精神和公民品德不可能仅仅是一种道德境界的倡导,也不是对自我利益的简单超越和否定,而是一种在恰当的机制下达成的公共和个人的‘双赢’。”(王云萍:《库柏对公民品德的研究及启示》,《厦门大学学报》(哲社版),2002年第3期)而麦金太尔则直接把公正理解为是一种美德。从上述理论路径思考,我们不难得出社会公正乃是人们道德观念形成的基础。社会公正对于一个人的道德人格形成和社会美德的产生起着重要作用,公正观念一开始就塑造着人们是非善恶的观念。一个缺乏公正观念的人,也必然缺乏是非善恶观念,没有友谊、情感和信赖,往往唯利是图,因而也就从根本上失去了道德人格的基础。公正作为一种社会的力量和道德力量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一种纠正和激励,作为观念的社会公正并不是苍白无力的,相反,它对人们的生存世界常常具有扳道者的功能,它对人们行为动机的形成、价值观念的选择和道德目标的达成是有直接的浸润作用。现实生活诸多事例已经表明,由公正体现的正义感,是道德人格的脊梁。其实,公正不仅是人们道德观念的生长点,同时也是建立社会道德新秩序,即公民道德建设的着力点。纵观人类历史,我们也不难发现,社会伦理的秩序往往因公正的衰退而式微,社会道德秩序的建立始终与公正观念的确立和公正制度的建立联系在一起。可见,从人们伦理道德观念形成的角度看,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是现代社会公民道德建设的基石。
二、社会不公正现象影响我国公民道德建设的顺利实施
从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来看,社会公正程度以及人们对社会公正的认可程度与社会成员普遍的道德发展水平是相一致的。如果说社会公正最能体现社会的文明程度的话,人们的道德水准就是社会公正及其文明程度在人们心灵上的投射和印记。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我国在经济、政治、文化、科技、教育诸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社会公正的物质文化基础大大提高,但社会不公正问题也以更加复杂的形式表现出来。在社会不公正现象的刺激和影响下,人们的道德认知、道德评价、道德水准出现不稳定、迷乱、失衡甚至扭曲。许多典型事件所表现出来的仇富心理、求官骂官心态、借名人一夜成名的动机、以暴露个人隐私来自我表现的欲念,以及平均主义情结、恋旧于计划经济的心态等,无不是社会不公正现象刺激作用的结果。至于那些因社会不公而报复发泄、因生活压力而抱怨敌视社会、因贫困而堕落等负面道德反映,更是社会不公正现象在道德领域的极端反映。可见,社会不公正现象的广泛存在正严重侵袭着我国公民道德建设领域,影响公民道德建设的顺利实施。当然,我们不能把消极的或负面道德思想和行为的出现,都归结为社会不公,还必须分析和探究其他因素和根源。但是,我们必须承认并重视社会不公对人们的道德心理的挫伤和不良刺激。
1、遵守社会公德,弘扬文明新风。
2、倡导文明新风,构建和谐家园。
3、树立道德风范,做好文明示范,争当先进模范。
4、讲文明、促和谐,知荣辱、树新风。
5、播下一个习惯,收获一种性格。
6、以道德立身,以诚信兴业,做文明公民。
7、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
8、创文明城、树文明风、做文明人。
9、深入开展公民道德养成教育集中活动。
10、今年9月20日是全国第九个“公民道德宣传日”。
11、争创文明城市,争做文明市民。
12、播下一个性格,收获一种命运。
13、践行“八荣八耻”基本要求,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14、提高公民道德素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15、播下一个行动,收获一种习惯。
16、加强社会公德建设,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17、公民道德二十字方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18、兼爱包容、诚实守信、开放创新、敢为人先。
19、倡导基本道德规范,提高公民道德素质。
20、与文明同行,建和谐、宁静、健康、快乐古城。
21、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22、强力推进“六城同创”,全民共建美丽滕州。
23、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
24、和谐社会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
关键词:道德教育;法律支持;公民
公民道德就是围绕公民权利义务关系,反映公民对待个人与国家、与社会、与他人关系的道德观念、价值取向、行为规范等。公民道德教育的实施可以极大地提高人们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感,强化人们对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法律制度的认同。法律与道德教育息息相关,公民道德教育离不开法律的支持。
一、公民道德教育中法律支持的必然性
法律与道德相辅相成,辩证统一。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稳定来说,法律具有重要作用。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必须加强道德教育,运用法律的手段来规范人们的行为,公民道德教育需要法律的支持。
(一)公民道德教育中法律支持是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条件
道德教育是传播先进文化的重要载体和重要内容,是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条件。随着经济全球化时代的到来,社会文明呈现出健康向上的良好态势,为道德教育迈出了新的步伐。但是,目前道德教育存在着许多问题,在某些地方和某些领域还存在着道德沦丧、是非混淆和极端个人主义等现象。这些问题若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必然损害正常的经济和社会秩序,损害社会发展的大局。当前,我们进行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就必须在法律的支持下,大力加强道德教育。法律作为规范化、制度化、客观化、权威化的社会意识,对道德教育有着强大的支撑作用。而道德教育通过法律的不断支持,逐步形成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与法律相配套的道德体系,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二)法律支持是公民道德教育向广度和深度发展的要求
道德规范是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逐渐凝聚而成的,是一种软性调节,具有明显的非强制性特征。在一个充满复杂利益关系的社会里,只有道德存在是绝对不够的,社会需要另外一些约束机制来明确道德规则的内容和范围,这些约束机制就是法律。法律以明确性、制度性和威严性弥补了道德教育的不足,它把基本的道德义务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下来,将其系统化、具体化、明确化,使道德原则成为易于遵循且带有法律权威的广泛行为准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道德规范的实现。目前,社会正经历着多方面的变革。面对世界范围内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的局面,面对人们对精神文化需求不断增长的形势,面对市场经济体制带来的某些负面效应,道德教育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矛盾。这些问题的解决要通过立法活动使一部分最基本、最重要的道德规范制度化、明确化,再通过司法活动使这部分明确化了的道德规范取得国家强制力的支持,以法律来推进道德建设。否则,没有一个有效的约束与奖惩机制,公共服务意识无以确立,道德高尚者最终只能成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其结果或被同化,或归于消亡,道德教育也就无从谈起。
二、公民道德教育中法律支持的表现与特点
法律和道德都是规范人们行为的重要手段,但二者又有着各自不同的特点和作用。法律体现着统治阶级的意志,它对社会关系的调节,主要是以国家机器(警察、法庭、监狱等)为后盾,靠法律制裁这种强制手段起作用的。道德则是诉诸人们内心的道德信念,通过教育的手段,形成广泛的道德舆论及良好的道德环境,来增强人们的道德责任感,提高社会成员的道德觉悟。
(一)公民道德教育中法律支持的表现
法律对道德教育的支持是在道德教育过程中,通过法律所包含的精神、规范、制度、环境、文化等内容,对人们的行为产生规范、引导、确认、限制或保障作用,来培养人们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责任感,建立与社会经济相适应,与法律相配套的社会道德体系的社会实践活动。法律对道德教育的支持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法律直接把社会道德中最低限度的义务法律化,使之取得全社会一体遵行的法律强制;二是法律通过奖励或惩戒等手段促进道德水平的提高;三是法律的实施过程也是对社会价值观进行道德整合的过程。
(二)公民道德教育中法律支持的特点
法律的制定与实施过程,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公民进行自我道德教育的过程。法律对道德教育的支持,不仅表现在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方面,而且还表现在表扬和奖励先进,树立先进典型方面。因此,道德教育的法律支持,主要是以法律自身高度的思想内容和崇高的道义精神,以它对人们行为的规范作用,来培养人们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责任感的。可见,道德教育中法律支持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法律对道德支持的强制性。法律把社会道德的基本原则和要求确认下来,使之具有法的属性,成为法律上的义务,要求全体公民一律遵行,没有例外,体现了法律对支持道德建设的强制性。第二,法律对道德支持的创新性。道德和法律同属于上层建筑,各有其独立的理论体系。道德建设的法律支持则是在理论上对二者的嫁接,是优势上的互补而不仅是简单的叠加和罗列,体现了在科学理论上的创新性。第三,法律对道德支持的先进性。社会发展到现阶段,一方面多元的文化环境和思想意识使得社会环境空前活跃;另一方面,社会的良性运行对个体成员的道德要求越来越高,时代呼唤合适的制度和理论指导。道德建设的法律支持正好是社会所需,体现了社会的发展要求和先进性。第四,法律对道德支持的目的性。在法律实施过程中,通过肯定合法行为,表彰、奖励先进典型,惩罚违法行为,打击犯罪活动,可以教育人民遵守法律,改恶从善,起到了道德教化的作用。第五,法律对道德支持的辩证统一性。道德建设的法律支持体现了事物之间联系的必然性。道德和法律虽是不同的治理手段,却可以在道德建设的法律支持上达到二者的辩证统一。
三、法律支持公民道德教育的途径
道德教育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在坚持道德教育的同时辅以法律手段,强化法律的支持作用,结合道德的软约束和法律的硬控制。
(一)在普法过程中宣扬和表彰高尚的道德行为
关键词:社会公正 道德 道德建设
“从现代伦理学意义讲,社会公正是指对一定社会结构、社会关系和社会现象的伦理认定和道德评价,是对社会权利和社会义务的公平分配,它包括社会基本制度和秩序的公平合理以及由此形成的对社会成员的普遍公正要求和行为规范。”(李萍:《公民日常行为的道德分析》,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84页)可见,社会公正在现代社会已经成为直接影响人们的道德水平和社会整体道德状况的重要社会因素。因而,探讨社会公正对公民道德建设的影响,努力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对于现阶段我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社会公正是公民道德建设的基石
社会公正是一个复杂概念,它涉及多个领域,就公正类别来看,有政治公正、经济公正、法律公正、道德公正等。但任何一个公正都蕴含着道德的意义,因此,本文从这个角度来探究社会公正与公民道德建设的关系。尼布尔认为:“社会将公正而不是无私作为它的最高的道德理想,它的目标是为所有人寻找机会的均等。”(尼布尔:《道德的人与不道德的社会》,贵州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28页)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把公正看成是社会的第一德性。当代美国公共行政学者库柏认为:“公民的品德的总则是‘正确理解的自我利益’。广泛的公共精神和公民品德不可能仅仅是一种道德境界的倡导,也不是对自我利益的简单超越和否定,而是一种在恰当的机制下达成的公共和个人的‘双赢’。”(王云萍:《库柏对公民品德的研究及启示》,《厦门大学学报》(哲社版),2002年第3期)而麦金太尔则直接把公正理解为是一种美德。从上述理论路径思考,我们不难得出社会公正乃是人们道德观念形成的基础。社会公正对于一个人的道德人格形成和社会美德的产生起着重要作用,公正观念一开始就塑造着人们是非善恶的观念。一个缺乏公正观念的人,也必然缺乏是非善恶观念,没有友谊、情感和信赖,往往唯利是图,因而也就从根本上失去了道德人格的基础。公正作为一种社会的力量和道德力量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一种纠正和激励,作为观念的社会公正并不是苍白无力的,相反,它对人们的生存世界常常具有扳道者的功能,它对人们行为动机的形成、价值观念的选择和道德目标的达成是有直接的浸润作用。现实生活诸多事例已经表明,由公正体现的正义感,是道德人格的脊梁。其实,公正不仅是人们道德观念的生长点,同时也是建立社会道德新秩序,即公民道德建设的着力点。纵观人类历史,我们也不难发现,社会伦理的秩序往往因公正的衰退而式微,社会道德秩序的建立始终与公正观念的确立和公正制度的建立联系在一起。可见,从人们伦理道德观念形成的角度看,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是现代社会公民道德建设的基石。
二、社会不公正现象影响我国公民道德建设的顺利实施
关键词 城市 空间 公民道德 异化
中图分类号:B822.1 文献标识码:A
Citizens' Morality Research in Urban Space
CHEN Yuanyuan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Public Administration, Soochow University, Suzhou, Jiangsu 215006)
Abstract The process of modernization of urban space production not only promoted the development of economic and social change, and change social and human spirit ideological and moral qualities. With the development and changes of urban space, urban space of civic morality gradually presented to moral failure, ignoring the trend is characterized by alienation. Through the correlation between the production of urban space and civic morality research, and seek solutions to urban space countermeasures civic and moral issues, an important reference significance for the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of urban space.
Key words city; space; citizens' morality; alienation
1 城市空间与公民道德
传统城市起源于城邦,亚里士多德认为,“城邦是自然进化的产物,是人类社会由低级向高级即家庭―村社―部落―城邦逐步演进的结果。”在他看来,城邦是一种伦理共同体,是为实现某种善业而建立的,是所有共同体中最崇高、最有权威,最追求至善的。
空间是一个城市的表征存在,是一个城市经济、社会、文化等各种活动的综合结果,人类透过空间来认识城市客观事物和历史发展。列斐伏尔认为,空间不仅是人类生产的场所,也是人类改造的对象。他从“物质空间、精神空间和社会空间三方面对城市空间进行了建构”。他认为,“物质空间是被感知的空间,精神空间是被构想的空间,社会空间则是生活的空间”。因此,“物质空间是在一定范围内可以进行准确测量与描绘的空间,是一种具体化的、社会生产的、经验的空间”。精神空间是城市主体之于物质空间的心理认知和价值反应,是形成人们的存在和归属感的本源;社会空间是“主体所占据与型构的城市空间及其所表现出来的社会属性,进而引导和约束人们心理空间的建构”。因此,人类在对自己生活的物理空间进行改造的同时也改造着自身的精神世界,在生产各种物质产品的同时也创造着各种社会关系。
城市空间的塑造反映了一个城市的政治、经济、文化水平的发展。物质空间的发展是城市现代化进程的见证,影响着公民价值观和道德意识的形成;社会空间引导和约束着公民的道德行为;精神空间的建设为公民道德的提升指明方向。
而公民道德水映着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进程,对推动城市空间的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公民作为城市主体,创造着城市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文明,没有稳定提升的道德素质,就没有城市空间的发展。由此可见,公民道德提升与城市空间优化两者相辅相成,共同推进着城市的现代化发展进程。
2 空间变迁下的公民道德异化
随着城市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空间结构不断变迁。随着空间的不断变迁,城市社会结构呈现出分化、重组的复杂特征,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社会改革都推动着社会的不断转型和变迁,原本以血缘和地缘维系的公民道德逐步被业缘所取代,加之城市结构成分的复杂性以及社会分工的扩大与专业化,公民之间缺少了维系彼此关系的共同纽带,从而形成了以“陌生人”为主基调的社会结构。城市人只在有限的事业范围内进行合作,缺乏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从而使得道德情感变得更加冷漠、隔阂,导致道德意识淡薄、情感缺失以及道德行为漠视。
哈贝马斯认为,“由私人构成的公共领域是一个松散但开放和弹性的交往网络。”然而在新一轮的城市空间发展与规划中,资本主导的工商业发展占据了城市的主要空间,而本应作为优先设置的公园、剧院、图书馆、文化广场等却被长期搁置。同时,部分城市公园、文化广场实行的收费制以及不断添加的商业元素都限制了市民的使用权利,丧失了其本应具有的公共性、共享性,逐渐转变为私人性,从而导致了城市公共空间不断减少,几近消亡。这都使城市人不能更好地去理解城市文化和城市文明,导致其精神空间的缺失。
“由于人及其活动在时间上和空间上过于分散,几乎每个单项活动都没有机会相互交汇,以形成更大、更有意义和更富于激情的一系列活动。这就产生了一种负效应过程:没有活动发生是由于没有活动发生。”公民的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的塑造源自于公民的空间活动。由于公共空间的逐渐减少,人们缺乏足够的空间进行社会往与公共表达活动,导致精神空间得不到扩充完善,甚至趋向畸形发展。
同时,由于城市资本的主导性,市场资本与政治权力共同推动空间的生产与改造,城市景观(建筑与文化)逐渐表现出资本的逐利性,城市人对金钱、享乐变得更加渴望,对物质变得更贪婪。人们内心缺少一股自我约束的力量,缺少一种自我约束的章法,从而导致人生观、价值观、择业观的巨大偏差。空间的“复杂性”和“去人性化”发展使得民主政治丧失公正,低俗文化滋生,信任缺失,人际关系隔膜,难以协调。空间的强制性压迫使得城市人无法适应其变化,不能正确定位自己的空间角色,更不能普遍自觉地参与到城市空间建设与发展中。
总之,城市空间的发展变迁,使得社会结构呈现前所未有的复杂性,而这些都制约着公民整体素质的提升,甚至刺激着公民道德嬗变。
3 以城市空间优化促进公民道德提升
(1)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手段优化公民道德的城市空间环境。政府应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和法规来促进道德规范,引导公民教育,学习的方向,助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通过规范城市管理和城市空间规划,使城市空间发展与公民道德相协调。
(2)充分发挥市场经济为提升公民道德水平的核心运作渠道。加强对市场机制的引导和调控,使其维护自身的公平、公正、诚信,从而使各方利益得到平衡,并形成良好的经济秩序,以保障和满足城市人的物质利益,促使其精神需求,来重视和提升自身道德修养,从而为整个社会道德的提升奠定基础和指明方向。
(3)积极鼓励公民参与城市空间建设,推动公民道德的主体性意识。“城市空间是由人类的劳动实践活动生成的区域”,城市空间的建设与改造需要公民的普遍参与,通过使其见证城市空间发展历程的方式,维系其空间建设者和使用者的双重身份。以此来促进公民注重个人的品行修养和内在人格的提升,增强社会责任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使其不断得到进步和发展,并从深处去认同公民道德,形成自觉的道德意识,实现自我价值,共同营造出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相协调发展的空间环境。
参考文献
[1] 亚里士多德.政治学[M].商务印书馆,1997:7.
[2] 王开泳.城市生活空间研究述评[J].地理科学进展,2011(6):691-698.
[3] 赵海月,赫曦滢.列斐伏尔“空间三元辩证法”的辨识与建构[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2(2):22-27.
[4] 高春花.列斐伏尔城市空间理论的哲学建构及其意义[J].理论视野,2011(8):29-32.
[5] 李西杰.城市空间中的公民道德[N].中国社会科学报,2012-12-14:392.
[6] Merry,MichaelS.Segregation and civic virtue[J].Educational Theory.Aug2012,Vol.62 Issue 4:465-486.22p.
[7] [德]哈贝马斯.关于公共领域问题的答问[J].社会学研究,1999(3):35-36.
为深入贯彻落实《JJ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公民道德宣传月”暨“学雷锋”活动的通知》,强化学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弘扬雷锋精神,孝敬父母,落实学校“学雷锋,做文明XX人”和“感恩”的教育活动,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活动目的
为了强化文明礼仪教育,引导学生树立健康的人生观、世界观,切实开展德育教育工作,特以三月五日“向雷锋同志学习”题词纪念日、“三、八节”、“三月十二日植树节”为契机,我校广泛开展向雷锋同志学习、孝敬父母、保护环境、做文明的安海人系列活动,以提高学生思想素质,掀起精神文明建设。
二、活动内容
(1)各班以文明礼貌教育为主题开展的班队会。
(2)各班以礼仪常规教育、孝敬父母教育为主题办一期黑板报。
(3)以学习植树节和礼仪常规教育为主题办两份手抄报。
(4)在队员中开展“一言一行见公德”的道德实践活动,结合“小学生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加强队员的常规教育,培养全体队员做习惯良好、文明守纪、遵守道德规范的“公德小雷锋”。
(5)开展《雷锋精神在我身边》系列活动:(1、主题班会;2、主题黑板报;3、主题手抄报;4、开展“一帮一”活动,成立学习互助小组5、立足校园做好事,净化、美化校园。6、开展学雷锋服务社区实践活动。)
为认真开展第四个“公民道德建设月”宣传活动,不断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引向深入,县教科系统党委根据麦党办[XX]7号文件精神,认真部署并积极组织广大师生员工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教科系统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公民道德建设,及时召开各乡教育办、乡中学、县直学校领导和局机关全体干部参加动员大会,认真部署各项工作,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教科系统欢庆诺鲁孜节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全县各校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总体要求抓三月,促全年,一以贯之地将公民道德建设和法制建设贯穿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始终,在广大师生中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20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并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力求实效。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个月来,教科系统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各学校在二月底、三月初都先后召开了动员会,挂横幅200多条,办板报、墙报近500期,参加面对面宣传的师生达2万余人次,并通过校内广播等形式,广泛宣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动员全县广大师生员工和各族群众积极参与“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为各项活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广泛开展各项活动,注重实效
1、抓好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全县各校都利用政治理论学习时间,认真组织教职工重点学习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内容。为开展宣传活动提供了扎实的理论基础。同时,各学校还利用政治课、团队活动、班会课等有利时机,对学生大力开展了道德教育和礼仪教育,并突出“诚信”教育。通过学习和教育,使广大师生员工的道德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增强。
2、掀起“学雷锋,见行动”。阳春三月,万木吐绿。全县各校校外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无论是县直中小学,还是农村中小学,各校师生都利用每周六、周日高举团旗、队旗、校旗,排着整齐的队伍走向街头,展开了声势浩大的“从我做起,树立社会公德,维护美化环境,为建设文明城镇增添一抹新绿”的文明教育和便民服务活动。县一中、二中、二小、幼儿园组织师生在文化路为市容环境整洁尽一份力,精心清理沿街绿化带中的垃圾,打扫街道卫生,增强了学生和市民的环保及社会公德意识,有效发挥舆论工具的作用,宣传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和公民道德建设主要内容,并为各族群众修理、擦洗自行车和充气。县一小、三小、四小师生则在英买里路和英巴扎路两侧展开清除路障,劝止摊点乱摆乱放等活动,使街道面貌焕然一新。围绕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县一中、三中在结合有关部门规范学校沿街门市的管理活动,清理校门口流动营业点和非法张贴物。还利用喇叭、书画、快板书、表演唱宣传公民道德行为规范,县职专、三中沿环城路打扫道路卫生,清理垃圾,得到过路群众的称赞。
3、认真组织师生参加县上举行的大型系列活动。按照麦党办[XX]7号文件要求,我们一是组织了全县各校举办了中小学生公民道德建设演讲比赛;二是组织县直学校制作公民道德建设知识宣传教育板报,并送到县文化广场让各族群众观看;三是组织全县学生开展了以公民道德建设为主题的知识竞赛。为欢庆诺鲁孜节,我们积极配合县上,认真组织学校师生参加迎“诺鲁孜节”盛会,师生们表演的节目受到了各族观众的好评。同时,我们组织了县直学校健美操比赛,并对优胜者给予了表彰奖励。
与本篇 “公民道德建设月”工作总结 内容有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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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公民道德;培养;方法
公民道德是一种社会现象,它既是人们行为的规范,反过来又是人们分析善恶的尺度、评价是非的标准。公民道德培养是发展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全民素质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对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促进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全面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小学阶段是道德培养的最佳期。要培养小学生的公民道德习惯,也要使他们能区分善与恶、光荣与耻辱、诚实与虚伪等。如果错过教育培养的重要阶段,很可能会影响他们的一生,甚至对他人和社会造成不良的影响。
那么,具体应该怎样去培养小学生的公民道德?什么样的方法才能最有效、最迅速地进行公民道德培养?笔者于2004年4月和7月对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13所小学的600余名学生进行了问卷测验和访谈测验。
一、自然和社会环境中公民道德培养方法的探索
(一)自然环境
环境潜移默化法。小学生的生态和环保意识很强,教师和家长要抓住小学生本身具有的这一优点,对他们进行深化教育。问卷结果显示,39.6%的小学生认识到环境和生态问题应该引起人类的注意。43.8%的小学生表示要从自身做起。针对学生已达到的环境和生态问题上的认识程度,应采取:
(1)利用课堂时间进行教育。例如,表演短剧《请关注大自然》。让小学生扮演森林中遭受伤害的动植物,并自编台词。让他们知道大自然的痛苦心声。(2)随时进行口头教育。(3)在学校或社区的宣传橱窗内设置环保专栏。(4)维护小学生的学习生活环境。(5)开展“绿色环保周”活动。(6)带领小学生走出大门,用城市已遭破坏的环境和美好的环境教育他们。(7)买一棵小树苗,和孩子一起种上,定期带孩子去照顾它,让孩子和小树苗一起长大。(8)经常带孩子到动物园,看到可爱的小动物,孩子会萌发怜爱之心。(9)多宣传环保的重要性,曝光破坏环境的人与事。(10)每一个人都要保护环境,加大管理力度,尽量不要让小学生看到破坏环境的丑恶现象。(11)组织环保和拯救大自然的志愿活动,吸引小学生参加。
(二)社会环境
1.树立权利意识法。长期以来,社会各方面对孩子的责任与义务的教育太过成功,大大忽视了对权利意识的培养。访谈结果显示,29.1%的小学生买到假冒伪劣商品不会要求退换。问卷结果显示,平均有78.6%的小学生在遇到问题时,会选择牺牲自己,取悦他人。为了弥补对权利教育的缺陷,追求权利和义务协调发展,应采取:(1)老师和家长利用媒体和周围发生的事情教育小学生。(2)生活中,大人以身作则,积极维护自我权利。(3)社会上的各因素各尽其职,激起小学生的权利意识。
2.重点时机培养法。各种重要的节日、纪念日,蕴藏着宝贵的道德教育资源。例如“五一”、“十二”;民间传统节日、重大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纪念日。问卷结果显示,在节日或自己的生日时,只有少数小学生愿意参加有意义的活动,大部分小学生只是在家里和父母过。建议老师和家长要带领小学生参加各种有意义的活动,社会的相关部门也要多为小学生提供参与的机会,以增加他们对国家、对家乡、对大自然、对生活的热爱,陶冶道德情操。
3.爱国主义教育法。小学生具有强烈的爱国主义情感。问卷结果显示,80.1%的小学生对2002年中国足球出线怀有积极的态度,无论怎样,他们都为自己的祖国感到骄傲。以此良好状态为基础,应采取:(1)老师和家长要经常带小学生参观历史革命纪念馆等有教育意义的场所。(2)利用“七一”、“十一”等重要节日,开展活动。(3)老师在课堂上进行教育。例如,歌颂祖国的大好河山,让小学生说说祖国好在哪里。(4)学校宣传橱窗内设置“祖国好”专栏,以文字和图片的形式向小学生展示祖国的壮丽与秀美。(5)进行国旗、国徽、国歌的教育。(6)利用新近发生的国际大事教育小学生。
关键词:社会转型:公民道德;道德失范;民族复兴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力度的不断扩大,在经济领域率先赶超发达国家的背后,却是道德领域建设的参差不齐,道德建设短板日益突显出来。市场经济的发展不但需要社会实行法治,而且迫切需要与之相适应的伦理道德。[1]公民道德建设俨然已成为新时期阻碍我国文化走向自信的一把锋利的“匕首”。近些年来,诸如毒奶粉事件、楼歪歪事件、扶老人事件屡见不鲜,成为了影响社会成员之间关系的一道难以逾越的道德鸿沟和思想底线。新时期,如何处理好这些公民“道德失范”问题已经走上了迫在眉睫的紧要关头。公民道德建设关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力度、传统思想的光芒再现、甚至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因此,处理好当下这些难题便显得尤为重要了。在我们拼命抓经济、促改革、求财富的强烈欲望下,“道德失范”现象日趋严重,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刻反思。
一、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离不开对公民思想道德领域的多层次建构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符合中国国情、体现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满足人民群众热切期望的必然结果。公民道德教育的关键在于激发公民的道德需要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必须解决国家道德和制度伦理与公民社会发展和公民道德建设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2]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如潮水般地奔涌而来,影响到人们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人们热衷于追逐利益、一切向前看的背后,却是人们道德底线的滑坡愈演愈烈。历史上哥们儿讲义气、重感情、讲诚信的道德观开始渐渐离世俗远去了,市场经济似乎已成为罪恶的代名词。目前,一串串损人利己的行为一浪高过一浪,如潮水般的映入人们的眼帘而令人们目不暇接。“碰瓷”现象已成为当下最为典型的道德失范行为。碰瓷,一词原为北京方言,泛指一些投机取巧,敲诈勒索的行为。例如故意同机动车相碰撞,从而昧着良心攫取他人钱财等一系列不良行为。伴随着这些危害社会秩序行为的发生,人们之间也变得更为陌生,以免出现“好心没好报”的情形。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一个全民参与的过程,更是一个全民共治、共建、共享的美好社会。一个良性社会的发展现状除了要有强大的经济基础之外,稳定的道德底线更是不可或缺的。
二、传统道德体系在社会主义新时期重新绽放光芒是时展的需要
我国是世界上几个文明古国之一,她拥有五千多年辉煌灿烂的文化历史,形成了传统的思想文化和道德观念,新时期的思想道德建设必须植根于民族的历史文化之中,既要继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又要充分体现时代精神。[3]中国自古以礼仪之邦而享誉世界,道德建设不仅是一个家族兴衰荣辱的内在折射,更是一个社会发展状况的重要表征,其一点一滴无不反映着整个社会的文化气息和民族心理。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建设紧跟世界步伐,搭上了世界经济发展的便车,经济发展迅猛,并伴随着新思想、新风气、新气息。2009年超过德国、2010年超过日本,迅速跻身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取得了发达国家几百年所走过的辛酸历程。可在这繁荣的背后,思想的碰撞、外来文化的渗透、互联网黑客的入侵、社会风气的西化、外语的肆意抢掠,不禁让人们大声疾呼“狼来啦”。但这实质上是每一个国家发展过程中所必然要经历的阶段,无需回避,而是要正视这些情况以及由此所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中华美德则是支撑中华民族长期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重要价值基础。可以说封建社会的延续,之所以其思想历经维新变法、后仍旧难以根除,很大程度上源于封建纲常伦理体系的持续性建构,其思想根深蒂固到难以彻底消灭。
三、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切入点
中国历经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发展,综合国力迅猛增长,大国强国崛起之势已经确立。但是,大国之大,强国之强,不仅在于经济的现代化,更在于人的现代化;不仅体现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硬实力,还体现为文化与文明方面的软实力、巧实力。[4]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提到道德,人们会自然而然地想到法律。实际上,道德与法律在治理国家中相辅相成,是治理国家,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的两种重要工具。道德调整范围大,法律调整范围小,道德以教化为主重在治本,法律以其强制性重在治标。在依法治国中,更为重要的还是要加强道德领域的建设力度,发扬以德治国的优良传统。与西方形成较大区别的是,在中国,常常会有一句“法律不外乎人情”,这便造就了中国社会建设的灵活性与人性化。古往今来,人们在生意往来中,往往会将个人义气放在较为重要的位置上,这些现象无不体现着中华民族和谐包容的优良情怀。今天,我们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历史关节点上,人们生活较之过去已发生了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巨大变化。如何立足当下,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这是如今13亿中国人都无时无刻不在思考的重大问题,全世界也都在紧盯着这只“东方巨龙”如何在神州大地上再度腾飞,如何再次重返历史巅峰。因此,只要我们能够做到如此,那么笔者认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也就近在咫尺了。
参考文献:
[1]王守昌, 王海泉. 社会D型时期道德建设的思考[J]. 江西社会科学, 1996(7):26
[2]窦炎国. 中国的社会转型与公民道德建设[J]. 苏州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 2012, 29(6):1
一、以学校为主阵地开展各项实践活动。
以学校作为“双合格”小公民道德建设实践活动的主阵地,对未成年人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学校通过开展的各项思想道德教育活动及开设思想道德教育课程,使在校学生培养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学校也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家长的思想教育工作。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紧密配合,促进“双合格”小公民道德建设实践活动落到实处。
二、积极开展思想教育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教育未成年人及其家长是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根本任务;让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切实受益是“双合格”小公民道德建设实践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乡妇联整合多方资源,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各类未成年人思想教育活动,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1.以文艺活动为载体,开展思想道德教育。
今年“五四”青年节、“六一”儿童节,乡妇联、乡团委及XX乡中心学校联合举办了主题分别为“认真学习十七大精神、深入开展‘三万三讲’活动、贯彻落实‘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和“感恩、礼仪、诚信争创和谐校园”的演讲比赛,演讲内容紧紧围绕“感恩、孝道、诚信”,寓教于乐,让青少年儿童在娱乐中接受思想道德教育。
2.抓住奥运会契机,加强未成年人奥林匹克教育。
奥林匹克精神的内容为相互理解,友谊长久,团结一致和公平竞争。奥林匹克精神传传达给我们团结,协作的信息。面对竞争日益激烈的社会,未成年人容易受周围环境、事务的影响,变得冷漠,残酷。乡妇联抓住奥运会在北京召开的契机,通过开展“微笑迎奥运、文明庆城运、弘扬‘五四’精神”为主题的倡议活动,对青少年儿童进行奥林匹克教育。
3.建设关爱家园,爱护特殊儿童。
乡妇联因地制宜制定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措施:第一,发挥各方力量,在全乡形成一张覆盖到边、监护到底、关爱到位的工作网络。即:以父母亲属为主体的家庭监护网络,依法履行法定监护人的责任;以基层党政组织为主体的管护网络,把对留守儿童的管理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的一项重要职责;以教职员工为主体的学校帮护网络,着重对有问题苗头的留守儿童进行对口帮助;以群团组织为主体的社会呵护网络,为留守儿童送温暖、献爱心,予以亲人般的关怀;以政法部门为主体的法律保护网络,坚决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打击侵害留守儿童利益的犯罪行为。第二,及时调整人口管理体制,将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与城市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有机地结合起来,实行农民工“市民待遇”,适当鼓励、帮助农民工将子女带到城市上学和生活。第三,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建立
“留守儿童”档案,配备“家长”,设置“亲情电话”,使留守儿童在学习之余,也能得到生活上的温暖,同时大力推进寄宿制学校建设。
节假日期间,镇妇联走访、慰问艾滋病患儿,关注他们的生活和学习,献出片片爱心。
三、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德性在所有的希腊伦理学体系中都是根本性的概念。在希腊人最初的用法中,它被用来指武士的高贵行为,比如在荷马史诗中,德性的概念几乎是等同于勇敢的。在这之后它也曾被用来指那些卓越的公民在城邦生活中表现出来的公民的美德或者品质,并且逐渐地用来指不论什么人或者生命物、器物等的拥有的突出优点。
德性是一种优良的道德品质,所以人们经常将德性伦理和美德伦理这两个概念相互交换着使用。在中国伦理思想史上,儒家伦理所追求的可以说就是德性伦理或者心性伦理,德性在儒家看来就是人之所以为人的品格。比如心性一派的儒学,常常被称为“为己之学”或者“成人之学”,它主要的追求其实就是拥有道德修养、文化教养的“君子”。
而在西方伦理思想史上,从早期的以善为中心的德性伦理体系到中世纪由于功利主义和康德的义务论开始兴起,传统的德性伦理慢慢失去了影响。到20世纪末,以罗尔斯为代表的一些西方学者使近代西方伦理学的一些基本范畴又重新成为了伦理学的主题。有些学者认为西方现代德性伦理遭到了彻底的失败,但其实当时德性伦理的社会机制已经改变。我们可以通过区分价值和正当,用以原则规范为中心的规范伦理学来支撑起现代社会人们的基本道德。那种追求人格卓越和德性修养的伦理学虽然暂时不在社会伦理的领域中起直接的支配作用,但是可以在我们的个人道德生活中发挥积极的作用。我们自身可以选择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可以充分地去发展和完善自己,让人性在自己的身上放射出灿烂的光辉。
2 公民道德的内涵
“公民道德”概念的核心在于“公民”两个字。公民这个词在西方的政治哲学领域是有着重要地位的,它蕴含的是公民德性还有社会生活目的论的一些相关的哲学思想,也体现了一种权利义务观方面的政治学概念。其实在现实生活中,公民这个词是有着强烈的道德评价色彩的,通常我们所说的好的公民其实就等同于好人。
3 公民道德动力产生的原因
人类道德的产生及发展、运作方式等决定了道德是由外在的规范到内在的自觉、再到行为再现的一个过程,也是由知到行再到知行统一的一个过程,其实就是道德内化的过程。道德内化动力的产生和发展,是受到了客观的外界条件也就是一些社会环境以及物质生活条件的影响的,同时也受到接受主体的内部因素比如人的生理以及心理发展的状况的制约,因此我们也可以把道德内化动力分为两种。
(一)公民道德的内在驱动力
“人们所奋斗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②人的需要中最基本也是最强烈的一种,即是对物质利益的一种需要。但是对物质利益的需要其实只是人的初级需要。“人的需要蕴涵着一种内驱动力,一种内升华力”。③人是在物质需要的基础上会产生安全的需要以及归属的需要等等精神层面的需要。人为了满足精神需要,从而产生了高级动力即精神驱动力,它能使个体把牺牲个人物质利益从而成全他人以及社会整体利益当成是精神利益的获得,把践行道德规范看作是一种自我精神的修养,从对他人以及社会的奉献中体会到精神的满足,而个体道德自觉性也会比单纯以物质需要为道德动力时更强,道德规范的践行也更加稳定。
(二)公民道德的外在驱动力
外在激励力是指个体预期到自己的德行会带来一定的价值,例如受到社会舆论的一致赞扬,或者得到物质利益、精神利益的回报,从中获得的外在道德动力。这时个体的道德付出是积极愉快的。
人有践行道德规范的内驱力,同时也有可能破坏道德。外在惩罚力——个体预期到其不道德的行为会受到社会的谴责甚至惩罚,迫于这种压力而获得的外在道德动力。外在惩罚力对内在道德动力尤其是层次较低的个体是很有必要的。
4 我国公民道德动力体系建构的方法
(一)道德建设内在动力的加强
道德是依靠着人的内心信念以及外在的社会舆论这两种力量而发挥作用的,个体正是依赖于这两种力量,才会接受并且践行社会道德规范的。中国古代的“性本善”、“性本恶”的争辩,其实也是分别从内在和外在两个方面去探寻和揭示个体的道德动力的。
内在道德动力受到社会、生活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因此不论是内动力层次水平较低的人还是较高的人,都要不断地进行道德教育、道德修养,时刻保持着道德自觉性。
进行道德教育、道德修养, 首先就是要学习道德知识。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才能丰富我们对道德的认识, 从而才会践行社会道德原则以及规范。个体要提升内在道德动力,需要对个人利益、社会整体利益和各种利益之间的关系有着较为深刻的理解,知识越丰富,会对道德的理解越全面、深刻,所以道德自觉性也就越强。其次是自我教育。自我教育是指个体自觉地以社会的道德要求作为标准,进行自我的认识、监督、调控和改造的过程。即加强内在道德动力的过程其实就是个体进行自我教育的一个过程。再次是道德实践。个体要在实践中去陶冶、锻炼自己,不断修正那些不符合社会道德要求的错误认知和行为的过程。个体要在现实生活中不断地磨炼自己,形成坚定的道德意志及信念,将高层次的内在道德动力变成主导个人行为的一种力量。
(二)道德外在动力的供给
内在道德动力的良好释放同时也需要良好的外部环境,对于社会而言,必须根据不断变化的社会情况来调整外在道德动力的方法,提供容易被个体认同的一些恰当的外在道德动力。
社会需要通过舆论和制度以及法律等力量,倡导弘扬奉献精神,对道德高尚者应给予物质及精神的奖励,这样在客观上道德高尚者得到了相应的尊重,也体现出在一种社会公正。因此,应建立起一种道德回报的机制,使奉献他人及社会的人得到物质及精神利益的回报。现在有的地方实行的“道德储蓄”制度也可以说是对这方面的一种摸索形式。
孔子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④但道德是一种规范,它依靠的是社会的舆论、传统习惯以及人们内心的信念和思想教育等方面来对人们的行为规范化,是一种内在自律或软约束,所以它只会对有赞成者、接受者起作用;法律却是由国家制定的并且由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必须实施的一种行为规范,它是一定要遵守的,也是对人们的硬约束,对赞成者、不赞成者都必定起作用的。
(三)内在动力与外在动力相结合
个体的道德动力是需要将内在动力和外在动力相结合的,所以在现在社会,公民的道德建设要靠教育,同时更要靠法制,法律的作用道德是不可代替的,把法律作为后盾,道德建设才会更有实效性。我们需要健全法制体系,让人们的各种行为都能够有法可依。同时还需要健全各项监督機制,例如对行政、社会以及法律的监督来有效的防止官僚和腐败现象的发生。而道德用来补充法律所涉及不到的一些方面。没有法制的社会,道德教育会变的空洞和淡化,而缺乏道德的法制也是不健全的。
参考文献
①《论语·为政》
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82页
③夏伟东《道德本质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
④《论语·为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