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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狗资源

时间:2023-05-30 10:09:4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疯狗资源,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疯狗资源

第1篇

××*年10月以来,××县逐步在全县村镇实施村级警务战略,在74个行政村建起了警务室和警民联系点。一年多来,全县74个行政村有69个实现了“无刑事案件、无群体性事件、无重大灾害事故、无越级非法上访、无×××等xx组织”的五无目标,可预防性案件同比去年下降41%,群众满意率在95%以上。农村警务战略的实施,为构建和谐新农村、保持农村治安的持续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其主要做法是:

一、搞好试点,以点带面促进村级警务室建设

××县是典型的山区林业县,县域面积1377平方公里,人口13.8万,设有11个乡镇74个行政村。XX年10月,该县在2个社区和10个相对偏远、人口相对集中、治安相对复杂的行政村进行试点,建起了标准化中心警务室。每个中心警务室设有纠纷调解室、民警休息室、办公室;统一设置了警民联系箱、宣传栏、公示栏和醒目的警务室外观标识;将驻村民警照片、联系电话、警务承诺等张贴上墙。按照“诚实可靠、办事公道、业务精通、反应敏捷、谦虚心细”的用人思路,选调了23名群众基础好、服务意识强的民警驻村开展工作。通过一段时间的运行,试点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警民关系明显改善,社会治安明显好转。在此基础上,该县在其余64个村也都建立了警务室和警民联系点。

二、规范运作,“四项机制”确保农村警务运转畅通

一是工作机制。先后制定出台了《警务室工作规范》和《警务室民警工作职责》,建立健全了《纠纷调处登记簿》、《群防群治队伍登记簿》和《警务工作登记簿》等一整套工作台帐,明确农村警务工作以“入户走访调查和组织治安巡防”为主要形式,要求民警每周驻村工作3天以上,每月走访30户群众和1次重点对象,及时收集各种情报信息,发现治安热点问题,把握工作主动权。二是考评机制。把熟悉辖区程度、信息收集情况、辖区治安状况、群众见警率和群众满意率作为考核主要内容,采取每季一评、半年一考、年终总评的方法,排出名次,并与政治、经济待遇直接挂钩,及时兑现奖惩。三是培训机制。采取集中培训和民警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县公安局领导和相关业务人员轮流授课,让警务室民警真正掌握收集信息、盘问查缉、巡逻防控等实战技能,提高民警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四是保障机制。全县有23名驻村民警兼任辖区村委会副书记(党员民警)或村主任助理(非党员民警),为警务工作的全面铺开奠定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县财政按人均1.9万元标准落实公安公用经费,基层一线民警人均公用经费达到1.5万元。提高驻村民警津贴、补助标准,配齐警用装备。各乡镇、村也都从财力、物力上大力支持村警务室的建设。

三、注重实效,全面推行“五勤五小”工作方法

驻村民警始终坚持“认门头、熟人头、暖心头”的工作思路,以“进得了门、说得上话、交得了心”为工作要求,全面推行 “五勤五小”工作方法(五勤,即勤走、勤看、勤问、勤记、勤做;五小,即做小辈、转小巷、帮小企、办小事、进小学),保证在群众最需要的时候有民警在身边,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积极开展“四个一”活动:每人结对帮扶一户困难群众,每周为辖区群众做一件好事、实事;开展一次为群众上门办、送证服务;在辖区开展一次警情、社情通报活动。村级警务战略实施以来,驻村民警先后走访群众7800多户,和群众谈心24000多人次,结对帮扶困难群众54户,捐赠钱物价值26000余元,为群众办好事实事317件,上门办送证7608件(身份证等),开展警情、社情通报516期,使群众切实感受到了民警进村给他们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好处。今年4月20日,该县仁首镇棠港村发生疯狗咬人事件,先后有8名村民被咬伤,引起群众恐慌。驻村民警发现该情况后,立即组织人员迅速查清疯狗分布情况,在最短时间内,将村内6条疯狗全部捕杀,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辖区群众拍手称快。在近期组织的两次民意测评中,群众对驻村民警工作满意率都在98%以上。

四、整合资源,着力构建“六位一体”的基层治安防控网络

在农村警务工作实践中,该县从加强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出发,整合村综治工作室、警务室、治保会、调委会、民兵应急分队等综治资源,实行统一办公、统一调配,使之形成合力,初步构建了一张遍布乡村、以“治安、调解、普法、帮教、巡逻、消防”为主要内容的“六位一体”的群防群治防控网络。

一是通过对当地治安实行24小时动态控制,使违法犯罪分子看到警察无处不在,不敢违法犯罪。二是加强对村级“治保、调解”会的工作指导,发动群众落实防范措施,组织开展纠纷排查、治安巡防活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了各类案件的发生。半年多来,驻村民警与村“两会”成员一道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65起,收集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深层情报信息16条。协助当地党委、政府预防和化解群体性事件苗头9起,有效发挥了农村警务工作服务和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积极作用。三是组织指导农村群防群治队伍积极开展活动。驻村警务室成立以来,组织开展了各类巡逻防范活动375次,抓获现行盗窃犯罪嫌疑人6人,擒获流窜诈骗犯罪嫌疑人2人。今年4月初,安徽籍犯罪嫌疑人赵某、冯某骑摩托车流窜至该县中源乡寺下村实施诈骗犯罪时,驻村民警在当地村民协助下,当场将他们抓获,使群众免遭财产损失。四是在边界乡镇建立打防联动机制,布建治安防哨卡11处,做到一方有事四方联动。今年8月15日,在该县三爪仑乡和璪都镇山区公路连接处,发生一起摩托车撞人致死逃逸案,社会影响极坏。为迅速追捕肇事者,全县驻村民警紧急动员,全面布控,进行地毯式摸排,在8月23日历时短短一个星期该案便成功告破。山区群众交口称赞,树立了驻村民警“立警为民”的良好形象,有力地维护了农村的和谐安定。

第2篇

我想从今以后我会和思达一样称呼自己的父母为家长,而不是爸爸妈妈。我会称呼她为女人。

我想我真是作茧自缚吧。我很害怕。可我又那么勇敢的终于走出我的第一步。尽管我知道或许我明天就在为我今夜的行为而受惩罚我也无所谓了不是么。我要什么没什么。我活在虚伪中。自己把自己埋在其中不愿意醒来。

{这世界多么肮脏。我没有资格说悲伤。}

可想想我又觉得很不甘心。我不甘心自己的命运为什么会是这样。我想使劲冲破黑暗。可最终我还是无可奈何的败给了“人言可畏”。不管我如何假装坚强或是逞强,今天所发生的事情他向巨大的黑夜宣告着我的失败。我失败了。这多可笑。呵。

我用我仅有的高度和唯一的姿势去仰望我说能看到的每一个人和每一件事情。听着他们的理由。他们所谓的生活。

最后剩下的我只看到我满脸的绝望。我无奈的摇摇头。笑着自己的可耻可悲。无人理会角落里的我是否还有一丝微弱的气息。更别说我是否曾哭过。那都与他们无关不是么。

活在这个物质资源匮乏的世界每个人都要保护自己。为了仅有的温度不择手段。

他们还振振有词地说那些值得他们现在不死总有一天会死的我是帮他们提早结束痛苦。呵。你们为什么不来帮助我。

我知道自己多么厚颜。可比起你们。我的远远是那么的的卑微。不是么?

有时候我常想。如果当初上天没有眷顾我让我取得让家长值得骄傲的成绩,是否我现在就不会活得那么痛苦。活得那么忍气吞声。活得那么黑暗。

如果我曾经不被戴上“好学生好孩子”的乖乖女称号我如今也不会如此堕落。也不会遭人唾弃和谩骂。更不会有同却无法说出口。只能沉默。那么我现在的成绩就算烂到要死家长老师也不会多说一句。我会更加心安理的无情挥霍着我的青春我所拥有的一切。

是否我该埋怨你们今天这一切都是你们上辈子欠我的或是我自己上辈子作孽太多今生要守着轮回之苦。

我厚颜的替自己找很多客观缘由。把自己看的那么多哲学道理摒弃。我突然觉得自己是如此的苍白。连一个替自己辩护的理由都无法找到。苍茫空旷。在争斗中我往往保持沉默。

我此刻多想大吼一句,就让我在沉默中死亡吧。

可是如此简单的行为我却也不能去做。我做了只会让人把我当作一条疯狗看待。我突然有些羡慕电视剧电影中那些受尽磨难的人在城市的边缘中间放生怒吼,叫喊。把自己的不满说出来。而我却不能。因为我怕。我怕遭到报复。

我是如此的悲哀。却没有人为我撕心裂肺的哭一场。包括我自己。

呵。我只能一笑,却不能一笑而过。只要我存活于这个世界上一天痛苦就不会消减。

曾想过去死。可毕竟只是想想。是什么压得我喘不过气。我的贪婪吧。

我突然想起《奋斗》里面华子喜欢的那个女孩露露的跪在地上想自己的父亲诉说自己的罪行的时候虔诚的模样。

我多么想那样虔诚的忏悔自己的罪行。

我是一个罪人。无法洗清自己的罪孽只能由那些毒液侵蚀我的每一寸肌肤直至死亡。

假如时光倒流,我能做什么。

在乱世中演绎我的优雅坠落。

无人知晓我的过去与未来。

生死各安天命。

我上演一场又一场没有结局的对白。

周围的人读不懂我不怕。

什么什么都已经不再重要。

我已经不再需要理解。

那只是对我的亵渎不是么。

可怜我么。不需要。

请收好你的同情。

虔诚。念安。

非诚勿扰。谢。

Yao.

亲笔。

第3篇

我们从《如梦之梦》的精神内核开始,谈到台湾和大陆的剧场文化,以及两岸社会背景和文化创作环境的对比,也不时穿插赖声川早年在此的求学生活,或是和夫人一起端盘子的有趣回忆。坐在30年前求学期间曾经光顾过的位子上,望着熟悉的风景,如今人称“赖老师”的他怀旧之情油然而生:心目中最好的唱片店、电影院消失了,曾住过的宿舍将要拆掉,昔日热闹的旧书店变得冷清,往日生活的痕迹一点点被抹去,街上多了功利的味道。小城伯克利的变化意味着什么?他思索了几秒,又回到平和的语气:它的变化其实就是这个世界的变化,这个时代的变化。

人物PORTRAIT = P

赖声川 = L

个人改变才能改变这个世界

P:13年后把《如梦之梦》搬到大陆,在内容上作了哪些调整?

L:我重写了第九幕,也没有重写太多。我的戏,像《暗恋桃花源》,也没有时间问题,在今年演人家也不觉得是1986年的作品。我大部分的戏都没有什么时间限制。很奇怪,我最近在把《台湾怪谭》翻译成英文,然后我一看,自己在笑,这是1991年的作品,20多年了,它讽刺的一些社会现象跟现在是一样的。那《如梦》更是没有问题,因为《如梦》探讨的是更永恒的一些事情。

P:你早期的作品充满了对政治的讽刺和探讨,对社会问题的思考也有直接的呈现。《如梦之梦》却是一个转折,你的戏剧从关注社会转移到关注内心体验,从早年集体认同的塑造变为更加个人化的情感表达。这是一个必然归宿,还是某种妥协?

L:不是必然,个人巧合吧。有的人也从个人转到社会去,我是从社会转到个人。但我这个个人不是自私的。我觉得你所谓的一个个人,如果说社会要有什么改革,那你个人还是先改革才是,应该说改革内在的一些价值观念。这里绝对没有妥协这件事,应该说我反而觉得更开阔了,我反而觉得过去可能有更多妥协,因为你要牵涉到好多社会、政治,然后我觉得走进内心世界反而是海阔天空的,反过来是这样子。

其实我觉得蛮难分的吧,你就说可能有一个比较隐约的大的动作,从比较正视社会关怀,走向一个比较个人的,就像《如梦之梦》里面就走向个人心灵上的追寻,那可能就是我个人的成长里面,会有一个转变。本来以为政治跟政策可以改变很多事情,那确实它是可以改变很多事情,可是讲到今天我会说,可能唯一只有靠个人,个人的改变才能够改变这个世界。政策改变只是政策而已,它还是没有改变个人,还是个人要对生命和世界有一个更深的体认,才能够有改变。

P:有人评价说你的作品是在反映当下台湾,但是缅怀过去的中国。

L:如果这些答案能让你安心,那你就相信它吧。我觉得我的戏就是谁看都会有他的不同的感觉,我们也不去追说哪一个答案是标准答案,像你说《暗恋桃花源》讲到外省,可是很多人看了它远远超过这个定义。我最近发现,就是我们大陆的所有见面的都是从这方面,什么主题呀,看一个戏要看什么主题,其实我们做戏从来不是这样的,你知道吗?就是有点像一个厨师他做东西给你吃,你问的问题并不是他做的那个东西。

P:你很早就信佛了,而《如梦之梦》是你第一次通过《生死书》把佛法放进去,但你也说怕产生传教的意味。

L:学佛,我们不讲信佛,信佛意味着有什么迷信在里面。可能就是长期学这个东西吧,因为你越学你就越尊敬它,你就越觉得它不能随便去讲,因为你讲错了是很严重的事情。当然作者很怕给人家感觉他要传教,而佛教是不去拉人信佛教的,佛法就是很随缘,你有这个缘分你自动就来了,我不需要拉你。那个时候会担心有这样的,后来发现完全没有这个问题,因为演出,我的呈现方式很自然,大家都很接受。它是很自然地就形成这样一个情况,就算我不用《生死书》,自自然然佛法也会跑到我戏里面去,从《暗恋桃花源》开始人家就在问它和佛教的关系是什么了。

在佛法里面闭关是经常要做的事情,就是要把世界隔离掉,然后让你可以更安静地面对自己。这么喧闹的现代社会,我觉得每个人都应该有这个机会来闭关,不管你在学什么都无所谓,就是能够静下来,停下来。有的闭关是很有目的性的,要做很多功课,有的闭关是完全没有目的性的,就是你必须学会do nothing, just be,这是非常难的一件事。我做过一个长期的功课,就是静坐,没有指示的,就是just sit。跟静不静无关,就是请你单纯地去坐着,然后说完了,你试试看(笑)。问老师任何问题,他就说不要问,just sit。这跟佛教的参禅不一样,你参你就已经在想了。什么都不想真的很难。我当时用了几个月,每天做。我觉得它是很微妙的一个练习,就是让你彻底地意识到,你心中的一种意识流一直在跑,然后你就可以有一种技巧,开始“观”,能够看到自己的意念。在佛法的修行里,这可能是一种重要的本事,因为我们通常都意识不到自己在想什么。你能不能看到意念起的那一刹那,它怎么起,那个过程是什么,我觉得这个在佛法的哲学里面就变得很重要了。

P:你已经到这个境界了。

L:你这样讲我就很惭愧,我学了几十年,才知道一点点。

其实我的创意学大部分灵感是来自佛法,因为里面最主要的概念,就是佛法里面讲的智慧跟方法。现在都只教方法,也就是技巧,智慧都不见了,没有人知道智慧在哪里。所以我就把它分开了,就是说方法是你个人的意识领域学习的,所以你学音乐你是在学技巧;智慧是要在生活的领域里面,要把它分开来,这个教育就是完全,所以这个概念完整的根本是来自于佛法。然后怎么去取得智慧,我也是借用很多佛法的(道理),因为最主要是在创意上你要去除概念。如果这个你认为这是一杯咖啡,那它就是一杯咖啡了,如果你去掉这个概念,it can be anything。

我觉得学佛是一件事,看世界是另外一件事。世界其实是很动荡的,也许我们学佛的,可以透过一个动荡的世界来做一个反差吧,你就可以从这个反差里面看到说,也许我们需要的是更多的平静,而不是更多的愤怒和愚昧。

剧场的角色是社会论坛

P:《如梦之梦》在台湾刚推出时,您在一个访谈中谈到,“整个剧场的重量变得越来越轻。《如梦之梦》一出来,我觉得它会引出一个新方向,那就是剧场在台湾会走向小众”。这10年来的发展真是如你所料吗?

L:不太记得说过这样的话。我觉得轻这个东西一定是有,我到现在还是有这种感觉,就是台湾的剧场偏轻,就是小,电影也是一样。而且小东西掌握得好,《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我觉得很好呀。小题目他可以处理得很好,大题目我就觉得有点困难,不知道为什么,这一代的导演们不太知道怎么去处理大题目。我认为这个跟台湾政治很有关系,因为政治的对立,两党对立的激烈程度,让一般年轻人根本懒得碰政治。你懂不懂,其实那是台湾一个最大的问题,所有的艺术家不敢碰它,为什么?因为它太烫了,没有人知道怎么掌握这个东西,就是它是一群疯狗,你一碰到疯狗就咬过来,那什么人能够去治这些疯狗,谁都治不了,所以就算了,不闻不问,然后它就这样继续下去。所以台湾就会缺少一种社会良心,因为艺术没办法成为社会良心,没有人敢碰这么激烈的一个话题,这么明显的一些漏洞跟问题。

台湾其实在艺术方面是最自由的地方,就是任何表现都可以,可是它现在自己限制了自己。现在年轻人,我不敢说他们不敢吧,我只能说现在的政治现状让艺术家觉得很难去面对政治,因为你怎么做都会被放在框里面。那个对立太激烈了,所以你不敢碰它,因为你碰了,你会被归到一边,然后你会被另外一边咬死。

P:但是台湾很开放。

L:我现在指出来,台湾当然是比大陆开放,但是它的开放又有什么用呢?因为当没有人愿意去面对议题的时候,没有人敢去面对议题的时候,(就没有意义)。

这就是整个社会往下走的一个象征——这是我很深的一种感受,当你综艺节目跟八卦新闻当道,别人都不去看别的,然后你政治新闻也都只在报YouTube上的一些事情的时候,媒体已经不能做社会良心了。媒体上10年以来早就没有正义了,那媒体是干什么的?媒体只是在刺激一些消费,刺激一些八卦话题,那这个社会怎么一回事,当然是堕落了,这个社会是走下坡了。

P:台湾的剧场,很长一段时间里充当了社会论坛的作用,台上台下对社会问题有许多互动,目前大陆的情况是不是类似当年的台湾呢?

L:我觉得现在已经是了。社会论坛不一定很激烈的。其实我觉得大陆已经有非常大的空间是开放在那的,可以谈论生活呀、价值观呀,非常非常多的空间可以谈,所以我觉得这个论坛应该已经形成了吧。大陆现在的创作环境,很多年轻人都怪在审查尺度,其实还是有很多的素材。我们坐在伯克利聊天,这就是一个素材,难道不是吗?

每一个时间点有不同的,我觉得“”也不算,很多小说啊、电影都在讲“”,没有什么问题,只是没有人正式宣布说你现在可以写“”了。总体来说,你必须承认,最负面的批评人都必须承认,这些年一直都在开放,当然有时候会临时性退化,但整体来讲,我认为官方也理解到文化的重要性。官方没有要压制文化,我不觉得是这样,他当然希望文化蓬勃。

前段时间有机会做一个乌镇戏剧节,我们觉得这个事情很好,因为我觉得如果中国能够有一个乌镇戏剧节,它是可以跟法国阿维尼翁戏剧节,或者是爱丁堡这样的戏剧节相抗衡。结果我们一做出来,有些不懂的人就说,这是什么意思?为什么把旅游跟戏剧放在一起,全世界没有这样子的,这就很好笑,因为全世界最棒的就是这样子。

P:很多人说,大陆这30多年的物质积累导致了极大的精神空虚,我们的文化很苍白。

L:很明显,在大陆大都市看得到,到了所谓二三线城市更明显。二三线城市都是任何一个国家的最大都市了,但我去了都觉得很沮丧,1000万人的城市,一年有几场好的戏剧演出?你不要说有剧场你才看戏,没有剧场也可以有戏呀。但是没有呀,就是没有呀,他就是没有。那怎么回事,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很奇怪吧?我觉得你更看得出一个空虚跟一个心灵上失去灵魂,我真的觉得失去灵魂。当你把唯物论变成跟资本主义结合在一起的时候,其实是很可怕的。那LV就是你的神,真的,大家人生的意义就是累积财富嘛。就是累积物质。鲁迅当年反对的物质文明当道了。人生唯一的目标,就是累积物质。有没有别的选择?没有了,没有别的选择。好像现在大家有一种模糊的感觉,文化可以作为另外一种选择,那文化当然不敢当,我们哪里敢说你失去了灵魂,我们就是灵魂,当然不是啊。

其他的工作我做不了,我只能带头,然后给大家指一条可能性。至少你会开始看到一些可能性,就是大家会更去选择你的价值观到底是什么。20多年来,我们算是可行的一条路吧,那大家能不能发展出更多的路,这是我的期望。

那个时代,每一个人都比较有理想

P:你怎么看大陆这30多年在话剧舞台艺术方面的发展,有什么可以向台湾借鉴的?

L:我觉得过程中变化挺大。钢铁工厂市场化没什么大问题,可是一个剧团要市场化是很大的问题,是有点难为这些剧团。因为你必须有思想开放,你才能够做这个。另一方面他已经习惯了,看戏的票价是一块钱、两块钱,现在突然变成500块钱、600块钱,这个期待差距很大,这是不公平的。所以现在很多原来属于国营的剧团,并没有很多的作品,我其实蛮同情的。我觉得它人才是有,但就是找不到一个方法来面对这个新的事情。

因为台湾我们开始就是面对市场,也可以说创造这个市场,所以我们比较了解这个东西。我的目的是要把戏做好,让这些戏可以和观众有所连接。现在很多国营的团体,就忙着想办法在钱方面维持平衡,所以它会做一些可能要去拿奖的戏,拿到这些奖之后就可以拿到制作费,就可以养一个团体。这个我也没有意见,就是真的很辛苦,而且这些作品做出来没有人会看到。

在台湾,我们觉得最重要的还是在剧场里面那一刹那,观众碰到戏的时候,那个感觉才是重要的,那个超过任何一个奖可以给你的满足感。我觉得你的目标不能放在那些东西上。表演工作坊这么有影响力,可是你真的去看我们在台湾的办公室,简简单单的十几个人,一个人当10个人用,都是很厉害的,都是精英,然后他们薪水不高不低,应该是合乎一般上班族的薪水。我们的员工都有这个热忱,你没有这个热忱你不要干这行,很简单,要不然你会疯掉,就像你做新闻,你没有热情你怎么干,疯掉了。我跟你讲,这个就是在大陆所不能理解的一件事情。

P:你的戏票价是什么样的?

L:台湾票价比大陆便宜,台湾大概最高票2000多台币吧,平均1000块一部戏,250元(人民币)吧。我不管别人怎么做,我的目标就是把大陆票价降到这个程度,做到我的平均票价绝对要低于250元。《如梦之梦》这么大的一种,没办法,里面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是跟我无关的,我也控制不了。好比现在在旧金山看演出,网上的公司抽你多少钱你知道吗?最多5%,最多就是票价之外算一个手续费,大陆你知道票务公司抽多少?20%以上—请问他做了什么?你知道在百老汇人家跟我谈合约,一个编剧跟导演拿多少?编剧加上作曲,最多拿演出票房的6%,演员最多3%。在大陆,票务公司已经拿了20%,请问你这游戏怎么玩?你觉得他有那么重要吗?那你场地要不要钱?这些人要不要穿衣服?开玩笑,对不对?我觉得很荒谬。我们面对的就是这样一个极为不合理的市场。所以两个礼拜前我们在南昌演出会出现1000多的观众,有500多位子是重叠,然后观众席就打起来了。我们制作人去问是怎么回事,后来去了解是票务公司自己印了500张假票,一样的位置。我们台上在演《暗恋桃花源》,台下在打,写了都不会有人相信。完全不专业的,然后文化创意产业就居然沦落到这种程度。当这些事情不解决,你怎么往前走呢?我们的戏如何去做更好的演出,我怎么把票价降低呢?我的目的是所有想看我的戏的人都能够有这个能力来看,这是我的愿望,我有一天一定能够做到。

现在在台湾勉强可以算做到(目标票价)了,但台湾还要再低才行。我们还不够creative,好比说学生票300块台币,就必须坐在最上面最差的位子。我想建立的制度是说,学生也好,或者可以有折扣的人,他买任何票都可以差不多半价,可是据说有很多技术问题。我觉得应该要想办法,而且一定有办法。我们的目的不是赚钱,但是我们不能赔钱。我这辈子不是一个很重视金钱的人,如果我是的话,我想我不是今天这样子的一个状态。我觉得我们的戏能够持续演出,我就很开心,其他都没关系。

P:这次重回伯克利有什么新鲜的感觉?

L:新鲜感觉就是一切都变了吧。这个(咖啡馆)没变,这个(风景)真的,我这样看过去是一模一样。但是我老家已经要拆了,在山上走到顶,就是结婚学生宿舍,很棒,可以看日落,我家可以看到三个桥。我觉得它的变化就是这个世界的变化,这个时代的变化,真的,就是变得比较功利。

这次回来觉得好一些,90年代真的很可怕。我2000年来教课,很多人选我的课做《如梦之梦》,然后有一个学生他就爱来不来的,后来我在路上碰到他,我说你不来我无所谓,但是你影响别人了,我在编一个剧,你不来我要把你的角色分配给别人,你知道他说什么?他说知道你来的时候,我在网络上搜寻你,然后没有你个人的网站,所以你不是一个“人物”。这个男生,已经在外面做stock broker(股票经纪人),然后他说,后来我听见你讲课,觉得你还可以,所以我可以来。结果他又没有来,后来我就把他“杠”掉了。这个人就反映了那个时代的态度:我要看我上你的课,对我有什么好处,对我个人有什么价值。斯坦福也这样,我觉得斯坦福每一个人都是在想在我身上能够得到什么,看能够在我身上挖到什么让他赚钱,差不多就是这样的。我觉得现在稍微好转一点,我昨天去上一堂课,22个人选编剧,我觉得这是很值得鼓励的,很大的一个课,这么多人要学创作,这个是好事情。美国社会的态度的转变,是整个世界在转变,一个轮回,我看到我的小女儿这一代,她是1989年(出生),开始在想一些事情了,真的,就是在想世界的资源呀,还有战争呀,会开始想,1990年、2000年那时都不管这些的,就是尽量花吧,花完为止。

第4篇

一、分析现状,发现资源。

多年的教学生活中,常与同行们交流上课时孩子们的表现情况。别看那些小调皮们下课时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可上起课来,经常很多孩子守口如瓶,金口难开。尤其是到了高年级的作文课,经常看到多数孩子作冥思苦想状,却迟迟不敢举手发言;两节课过去了,孩子们也都完成了“任务”,但很多孩子写出的文章,存在着多种毛病:内容空洞、词汇枯燥、语序不清等等。通过与众多教师交谈,知道了许多班级存在相同特点:老师要跟得紧,家长要盯得牢,许多孩子才做做样子,读读书,不能自觉地把学习当作自己的需要。在这样的情况下,要孩子有效地迁移课内学过的阅读方法,进行大量课外阅读,加强语言的吸收、积累,那是不可能的。更不用谈灵活运用积累的词汇、句子,写出文通字顺、内容具体、语句优美的文章了。每场考试下来,语文基础知识平均分数常常高于作文。由此我发现了孩子们对有压力的作业,还是比较勤于背诵识记的,我何不利用有限的资源去挖掘那潜在的无限资源呢?我要改变现状!营造浓厚的读书氛围,让孩子沐浴在书香中,培养读书的兴趣和习惯。在小学阶段记忆的黄金时期,作为知识的开拓者,孩子的领路人,我们有责任帮助学生充分利用这份时光,在人生的道路上跨出最有意义、最坚实的一步。

二、家校联手,激发兴趣。

《语文标准》为我们提出的阅读目标,第一要关注的问题是阅读中积极健康的情感、态度和正确的价值观导向。就情感态度而言,“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对阅读有兴趣,就为学生持续阅读和提高阅读能力提供了内因条件。不管怎样,要让孩子先知道书的魅力,犹太人的做法就是要让每个孩子都知道“书是甜的”,从小喜欢上书。我从孩子喜欢看的电视剧《西游记》,动画片《海底总动员》说起,孩子脸上喜悦的表情抑制不住。让他们与同学交流观看时快乐的感受,评价剧中的角色,喜、怒、爱、憎又写在孩子那充满爱心的脸上。我最后告诉孩子:“书中描绘的更加精彩。”孩子“啊——”的一声,期待中充满神秘感。“看什么书”和“怎样看?”又是首当其冲要解决的问题。没有解决好这两个问题,孩子的阅读将会失去目的性,要欣赏什么,积累什么,采取“精读、泛读、赏读、浏览、摘抄、背诵……”不同的方式对待不同的书报。我结合学校的安排向孩子推荐了100种读书书目,如童话类《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郑渊洁童话集》……科普类《科学改变人类生活的100个瞬间》、《昆虫记》、《科学发现》……同时把这100种书目和发动家长与孩子一起读书的《致家长一封信》发给家长,并在家长会上大力宣传课外阅读的好处,让家长与孩子一起走进书的世界,让家中也充满书香。发动家长做好孩子秋季订阅书报杂志的工作,并定期与孩子交流读书心得,一起逛书店,挑选阅读书本。刚在班级建立“图书角”的一两个月,我每天中午2:00准时进入教室与孩子一起阅读。每生准备一本《采蜜本》,除了摘抄名言、成语、好段佳句外,我还在《采蜜本》里设了个“心灵驿站”,谈谈对著作中所描写的景物、人物形象、故事情节等留下的深刻印象,“提出自己的看法和疑问”,“作出自己的评价”,“说出自己的体验”等等,对于这种题目,可以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发表自己的创新想法,既锻炼了思维,又发展了语言表达能力。如:对《西游记》中的主角孙悟空更多的是欣赏他的惩恶扬善、活泼好动、聪明智慧,也有同学提出自己的疑问:“为何能上天入地的孙猴子能大闹天宫,但在西天取经的路上斩妖除魔时还要借助天上神仙的力量,是不是前后矛盾?”这个问题在班级掀起了一阵小风波。

三、持之以恒,厚积薄发。

《语文标准》要求我们要“加强朗读教学,有创意地阅读,培养语感,注重积累。”古人云:“得之在俄顷,积之在平日”,谈文艺创作时说过:“长期积累,偶然得之。”我除了用自己的行动告诉他们爱书的好处,大肆鼓励他们少花零用钱,攒起来送给自己一本新书,为班级图书角捐书……等等,支持他们读下去的一股巨大的力量——我把课外阅读挤进课内阅读教学的课堂,按部就班,循序渐进。中午上课前20分钟的课外阅读,教室里一片悄然,每节语文课前5分钟,作为我们的阅读交流会时间,雷打不动。想起来容易,做起来可没那么简单,经常会影响到正常的教学进度,正因为这个原因,许多老师没能坚持落实下来。心理学告诉我们:小学生对新鲜事物容易产生兴趣,成功和兴趣伴随着良好的情感体验,推动儿童智力道德情感的发展。《课标》要求我们“面向全体”、“关注每个孩子的成长”。举办交流会意义重大,除了落实孩子对课外阅读的数量、质量如何重要的一条,短短5分钟,可以给每个孩子创造成功的机会与体验,在老师的一声声表扬中不断感受到快乐,看到成长。尤其是几个在其他课堂得不到肯定的后进生,他们也会重新感受到学习的兴趣。这是他们天天把书看下去的理由和动力。当然,这5分钟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发展,交流的内容、层次,要求应由浅入深,由低到高,由简单到复杂,孩子表现出来的语感、口头表达能力、情感的发展在发生着质的变化。

(一)成语、名言交流:在阅读、摘抄的基础上,争取每星期内,每个孩子都能有机会交流,用一个成语说一个句子;能结合自己的理解或经历把名言背诵出来。

(二)好句、佳段:这一阶段的交流内容结合每组课文的“主题”进行。要求能把优美的一句话或文质兼美的一段话动情地朗诵出来,选好评分委员,做好评分记录,并纳入期末成绩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在这一环节的交流中,散文集成了许多同学青睐的书本,朱自清、余秋雨、徐志摩……孩子们都不在话下,甚至还有同学拿来鲁迅的作品也读得一本正经。既丰富了课内知识,又提高了语言的敏感性。

(三)作品评价:《语文标准》第四学段阅读目标提出了综合性要求:“对作品的思想感情倾向,能联系文化背景作出自己的评价;对作品中感人的情境和形象,能说出自己的体验;品味作品中富于表现力的语言。”学生结合自己的生活经验,个性化理解作品描述的角色、故事梗概、充满哲理的语言等提出自己的看法,综合体现孩子的道德修养、语文素养。如:一位孩子说:“我最喜欢这本书。它由名人所经历的事情领悟出做人的道理,指引我们走正确的道路。有的人不喜欢这样的书,比较乏味,但文中增加了幽默笑话,沉思过后有娱乐,松紧结合,张弛有致。我认为这本书是为这个年龄容易犯错的我们量身定做的。”有的下决心要向汤姆交朋友,学习他智慧、勇敢、正义的精神。可是他也有一些缺点老改不了,比如不听大人的话,整天像疯狗一样到处乱跑,不想念书……我们可不能像他一样。有的还对《恐龙未解之谜》侃侃而谈,有的为《爱的教育》中的主角而泪流满面……

第5篇

妻子比他能干,有错吗?

他很努力却事业平平,有错吗?

但最终他却残忍毒死好友,这其中到底是哪里出了错?

幸福表面下的暗涌

2010年3月中旬的一天,夜色阑珊之时,忙碌一天的李桐十分疲惫,步履匆匆地往家赶。

37岁的李桐是吉林人,在一家化工企业当合同工。妻子郑小娜是一家公司的出纳员,温柔美丽。儿子一直由李桐的父母带着,一家人过得很幸福。但随着时光流逝,身边朋友们要么升官加爵要么经商成功,而李桐的工作却毫无起色,他内心越来越不平衡。

这天推开家门,好友郭中季正坐在沙发上,和郑小娜有说有笑地聊着,茶几上还放着插着牙签的水果。见李桐回来了,郭中季站起来说:“以为你在家呢,想和你商量咱俩生意上的事。”李桐却将脸一沉。因为郭中季事业有成,李桐总觉得妻子对他另眼相看,这让李桐的自尊心很受伤。

郭中季看李桐脸色不对,以为他想早些休息,就说:“太晚了,改天再说吧……”说完起身告辞。

郭中季下楼时,围巾落在衣架上,郑小娜马上拿起围巾追出去。以往李桐如有东西落下,郑小娜都直接用塑料袋裹上扔下楼。看着郑小娜“呼哧”“呼哧”喘着粗气爬上6楼,李桐心里很不是滋味。朋友比他有钱有能力,妻子在各方面也胜他一筹,这让李桐心里很自卑。

郑小娜给他揉着背,说:“吃点水果吧,是不是连班太累了,以后别为了那点钱替班了。”李桐憋了一肚子气,妻子从来没有给他往水果上插牙签,伺候外人却挺周到的,于是生气地说:“吃吃吃,就知道吃!”

郑小娜并不知道李桐的心理活动。因郭中季是丈夫的好友,两人还合伙做建材生意,出于礼貌,郑小娜才对他如此客气的。丈夫出言不逊,郑小娜虽然有点莫名其妙,但性情温柔的她也没有说什么。

4月初,郑小娜生日,郭中季替他们夫妇订了酒店,并赠送给郑小娜一个上万元的包。郑小娜十分欣喜,两眼放光。郑小娜早就心仪这款包,但李桐觉得经济条件还没好到可以买奢侈品,就没同意她买。他曾跟郭中季说过此事:“这女人哪,就是物质动物,死要面子……”

郭中季是个有心人。有一次,他们进货资金周转不开,李桐的亲戚就赊给他们。郭中季心里过意不去,分红时想多给李桐分些钱,但李桐拒绝了。所以无意中知道郑小娜的生日后,郭中季就借机买下她喜欢的包,以示对朋友的感谢,却没有发现李桐眼中暗藏的“飞刀”。

5月的一天,李桐正在单位忙碌,突然接到郑小娜带着哭腔打来的电话:“你快回来吧,卫生间的水龙头关不上了,怎么办?”“闭水阀。”“水阀坏了。”“找人修吧,我走不开。”

郑小娜赶紧给物业打电话,但物业的维修工暂时来不了。此时,水哗哗地淌着,她急得想哭。情急之下,郑小娜给家住附近的郭中季打了一个电话,郭中季开车赶过来,把水龙头换了,水阀修了,又帮郑小娜打扫战场后才离开。

晚上回家,李桐第一件事就是查看水龙头,随口问道:“物业修好的?”郑小娜正在厨房烧菜,没听清他的话,就随口答了一句。

洗手时,李桐突然发现在洗脸池排水阀下有一个男式戒指,再仔细一瞅竟是郭中季的。他气愤得血似乎都涌到了头部,脸变成了猪肝色。郑小娜笑盈盈地端上了饭菜,李桐斜眼看着妻子,想要发作,但忍住了。他把戒指藏了起来,觉得这是一个证据。

不久后,郭中季因父亲生病住院,忙得抽不开身,就把自己的一单生意介绍给了李桐。李桐跑到长春和客户见面,不费力气挣了近3万元。郑小娜让他别独吞,李桐很反感,想试探一下妻子。当着郑小娜的面,他打电话告诉郭中季利润是两万元。

郑小娜指责他:“你赚钱是通过人家,可分账时却匿钱,以后还怎么做朋友?”

李桐默默点燃了一支烟,胸腔里瞬间储满了恨,搅得五脏六腑一阵绞痛。郑小娜以为他在犹豫,就劝他:“做生意贵在诚信,你赚了,就想多揣点,可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别因为占便宜伤了朋友,将来掰了,后悔都来不及。人不能只看眼前那点蝇头小利。”

听着这话,李桐心里的火再也压不住了。他咆哮起来:“你这个吃里爬外的家伙,你和我在一起过日子,心里想的却是别人,你是不是跟他有一腿?我早就看出他不安好心,跟你眉来眼去的。”

郑小娜被丈夫的话激怒了:“你血口喷人,因为他是你的朋友,又是你的合作伙伴,我是为你想,为这个家想,才让你和人家搞好关系。你的事我以后再也不管了,由着你去吧。”

说完,郑小娜委屈地大哭起来。听着老婆的哭泣,李桐心里异常烦乱。他想把那个戒指拿出来,摔在她面前,但又想看一看郭中季还会玩什么花招。他在心里恶狠狠地说:“等我抓着证据,决饶不了他。”

好意之下带来的扭曲

李桐虽然满腹怨怼,但没有去证实,因为要和郭中季合伙做生意,对方的人脉和客户资源是他离不开的。他想先忍着,等把对方的资源一点点弄到手时,就一脚踢开他。

8月中旬,李桐出差去沈阳。一个星期后回来,他约两个同学一起喝酒,酒过三巡之后,同学大孟坏笑着说:“哎呀,你可真大方啊!”李桐没明白对方是讽刺他,得意地摆了下手,却瞥见旁边的同学张林骁示意大孟打住。李桐心里狐疑,怒冲冲地喊:“让他说,有屁就放别憋着……”

大孟反倒吞吞吐吐起来,李桐生气地揪着对方的衣领说:“存心是不?有种的你说出来。”同学被他勒得上不来气,就说:“你老婆被人搂了……”

李桐的眼睛立马红了,张林骁赶紧劝道:“你别听他酒后胡说。小娜是个好女人,我们都清楚。”李桐问道:“怎么回事?”张林骁说:“你不在家时,大孟上医院看望病人,在门诊处看到一个人正搂着你家小娜。不过,我想是小娜病了,你又不在家,她的亲戚或者朋友带她去看病。”

“够了!”李桐狮吼道,心想:“肯定是姓郭的趁我不在家下手了。”他扔下酒杯,跌跌撞撞地走了。

回家后,李桐带着满嘴酒气扑向郑小娜:“你是不是给我戴绿帽子了?在大庭广众之下和姓郭的搂一起了?”

郑小娜一头雾水,在仔细询问后,她解释道:“你别像疯狗似的乱咬,我病了,看病时碰到小郭,人家好心带你老婆看病,你还怀疑人家。”“看病搂着你干啥?”“我烧得迷迷糊糊的,都快昏倒了,人家搀扶我一把……”

无论妻子怎么解释,李桐都听不进去。他想找郭中季算账,但一旦撕破脸,生意就没法做了。自己赚钱的途径断了,靠厂里的那点工资,日子会很窘迫……思来想去,李桐恨得牙根痒痒,但并没有冲动。

9月末的一天,郭中季兴冲冲地给李桐打电话:“又找到一个销售渠道,‘十一’长假前我们俩一起去鸡西市。”李桐不动声色地答应了。26日,到了鸡西办妥生意上的事后,由于水土不服,两人都患上了急性肠炎。郭中季的岳母有病,妻子离不开,郑小娜赶来照顾他们。

两人不在一个病房,李桐总觉得妻子在郭中季房间里待的时间更长。而且,郑小娜还用病友的小电热杯给郭中季煮了鸡蛋。煮鸡蛋是李桐最厌恶的,但郭中季最爱吃,而且吃煮鸡蛋既能充饥又能止泻。给郭中季送过煮鸡蛋后,郑小娜给李桐喂水,心绪烦乱的李桐一翻身,把水弄洒了。郑小娜赶紧给他擦拭,李桐暴躁地推开她的手:“你心不在焉,净想着别人吧。”

郑小娜特别生气,但丈夫还病着,她就轻声劝着:“好好休息吧。”李桐一挥手就把水杯打落在地,目光像把刀狠狠戳向妻子。郑小娜拾起碎落一地的玻璃片,眼泪无声地滑落。抹眼泪时,手上的玻璃碴竟划破了眼皮。郑小娜越想越委屈,丈夫的无理与猜忌,令她伤心不已。她躲到走廊里失声痛哭。

李桐浑身无力地躺在病床上,猜测妻子跑到郭中季那边了,愤愤地想着:“哼,这笔账一定要算,我饶不了他。”

积怨之下点燃的疯狂

两天后,李桐和郭中季的身体好些了,郑小娜就把他们带回家。

李桐的肠胃本来就不好,这一病,他的身体比较虚弱,在家调养。一天,郑小娜接了一个电话,就出去了。回来之后,她神情黯然。趁郑小娜上卫生间时,李桐查看了她的手机,发现是郭中季的号码,他的火“腾”地蹿了上来。

李桐咆哮着说:“你和姓郭的怎么回事?”郑小娜不明就里地说:“什么怎么回事?”“你是不是和姓郭的约会去了?”“没有!”“我看你是不见棺材不落泪,这是谁的号码?”李桐把手机摔在妻子面前,郑小娜张了张嘴,却没有说出口来。李桐气疯了,抓着她的头发吼道:“你和他在密谋什么?”

郑小娜疼得眼泪都掉下来,也吼着说:“还不是为了你!你和小郭的一笔买卖出了问题,客户嫌质量不好要退货,小郭只好降价给人家,才算压下来。他怕你担心,不让我告诉你。”

“真没想到你是这样一个心胸狭隘的人!”郑小娜最后忍不住用鄙视的眼神盯着李桐。这更加剧了李桐的猜疑,更相信他们联合起来欺骗自己。李桐恶狠狠地说:“哼,敢算计我,我一定杀了姓郭的。”

以为李桐是在说气话,郑小娜没太在意。她想着,等丈夫彻底康复后,就把小郭找来,三人把事摊开,当面说清楚,让丈夫彻底安心。实在不行,那也只能拆伙。

但她的心愿还没有来得及实现,悲剧却先发生了。

2011年2月5日,李桐从单位偷偷地弄了小半瓶剧毒化工原料―丙酮氰醇。这种液体进入人体后会导致血凝,当地人用它来毒野鸡。2月7日上午,李桐用买来的一次性针管把毒液注射进易拉罐啤酒中。

当天下午1点10分,郭中季给李桐打电话:“你嫂子和侄子都出去了,你上我家聚一聚,咱哥俩儿好好喝酒聊聊……”李桐心中暗喜,爽快地答应了。他把那两罐毒酒拿出来揣进口袋里,由于恐惧,他的心狂跳不已。

心怀恶念的李桐,借酒壮胆陪郭中季喝起来。酒酣耳热时,郭中季家的酒喝没了,他张罗着下楼去买,李桐拉住他:“我正好从家里带来了两罐啤酒。”

李桐把易拉罐打开,递给他。那一刹那,他的手微微地颤抖着。不过,复仇的烈焰将李桐的理智焚毁。

郭中季并未察觉,美滋滋地喝了一口,觉得不对劲:“这啤酒怎么这么苦?”他把酒递给李桐,说:“你尝尝。”李桐慢腾腾地端起那罐酒,为了打消郭中季的疑虑,不得不用舌尖舔了舔,当时,他的舌头就麻了。这时郭中季跑到卫生间哇哇地呕吐起来,李桐也装作恶心的样子去吐。吐后,郭中季回到酒桌旁,脸色惨白,连说话的力气都没了。看着郭中季的样子,李桐心里涌起一阵。他还装模作样地问:“不舒服吗?喝点水吧。”

郭中季不吭声,很快“扑通”一声倒了下去。李桐这时才害怕起来,甚至有些后悔。但开弓没有回头箭,只能豁出去了。李桐开始伪造现场,将郭中季拖到卧室,将罐里剩下的毒酒倒入厕所。然后,他来到厨房把水壶里装满水,炉具四周洒上水,打开液化气罐,想制造煤气中毒的假象。做完这一切,李桐把剩下的那罐毒酒揣在怀里,溜出了郭家。

回家后,他不无得意地跟郑小娜说:“老子今天终于把他做了!”郑小娜以为他酒后说瞎话,并没当真。随后,李桐就到卫生间把剩下的那罐毒酒倒进了厕所。郑小娜问他:“你倒的是啥啊?”李桐也没搭理,内心既充斥着报复后的,又悔恨后怕不已。头疼欲裂之中,他索性借着酒劲昏头大睡。

郭中季的妻子回家后,发现屋里弥漫着呛人的煤气味,丈夫已死在卧室。她马上报警,并指出李桐有最大的嫌疑,因为丈夫曾说过今天要和李桐喝酒。很快,警方将李桐抓获。

目前,李桐已经被吉林市龙潭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他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专家说法

一个人活在世界上,不仅有他的生理性别,也有社会性别。社会性别即社会对男女两性关系的规范、要求和评价。长期以来,存在着不平等的社会性别观点,比如,要求男人事业有成、男主外女主内。

受社会性别的影响,a很多男性会将赚取财富当成自我价值的重要支撑,甚至是唯一的价值支撑。如此一来,如果所赚取的财富没有达到自己或是周围人的期待,价值支柱就变得很脆弱,导致自卑心理产生,比如故事中的李桐。

面对比自己能力强的朋友,李桐产生了深深的自卑。正是这种自卑,让他变得敏感、多疑,对妻子照顾好友的行为吃醋。其实,不仅仅是李桐,在生活中,吃朋友醋的男人大有人在。

然而,李桐的怀疑之所以不断升级,最终导致惨剧的发生,除了他自卑敏感外,与妻子郑小娜的应对方式也有很大的关系。李桐不仅一次发出了吃醋的信号,但是,郑小娜并没有意识到要消除丈夫吃醋的心理,而让误会一步步加深。比如,在发生“送包”、“修水管”、“医院看病”等一系列误会之后,郑晓娜又背着李桐,独自和郭中季商量解决生意上的纠纷。虽然是出于好意,但她却没有读懂李桐心胸狭窄背后的自卑,最终激起了李桐强烈的醋意及愤怒,导致惨剧发生。

第6篇

关键词:蒙古族;卫拉特法典;民商事习惯;规则;历史;影响

中图分类号:C9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681(2013)02-0064-09

《卫拉特法典》(以下简称《法典》)是在巴图尔汗统一了卫拉特各部,把喀尔喀、准葛尔、青海、西伯利亚、伏尔加地方的蒙古族置于他的势力之下。为了维持各民族之间的和平及防御外部敌人,于1640年公布执行,称作新《察津毕其格》或《卫拉特法典》。该部法典的特点之一,就是汇集了蒙古族民商事习惯规则的内容。所以,对其研究不仅可以看到蒙古族民商事习惯法的起源,而且可以看到许多民商事习惯规则现在仍然在蒙古族地区被普遍的、有效的遵守和执行。

为此,本文采实证的研究方法,在对青海蒙古族的主要聚居区,即德令哈、乌兰两市县蒙古族民商事活动进行广泛调查的基础上,就《法典》中涉及的有关民商事习惯规则的条款以及对现在海西蒙古族牧民社会生活的影响进行具体的、现实的分析,以期为我国民商事立法有所裨益。下面,分六个方面就《法典》中有关民商事习惯规则及其对青海海西蒙古族牧民社会生活的影响进行概要性的分析。

一、家庭财产取得的习惯规则

以畜牧业为主的草原游牧经济决定了蒙古族的家庭财产主要是以牲畜为主,也就是说,无论蒙古族家庭的生产经营还是生活资料是以马、骆驼、牛、羊等牲畜为主要手段或来源。为此,以牲畜为家庭财产所有权制度的习惯规则是蒙古族家庭财产的主要特点。依《法典》的规定,家庭牲畜所有权的取得可分为:其一,原始取得,即家庭成员通过生产、劳动等合法方式取得;其二,继受取得,即因子女婚姻、父母死亡等原因取得;其三,立功受奖取得。即因保卫国家、救助他人等行为而得到的补偿或赏赐。需要说明的是,在上述三种家庭牲畜所有权取得方式中,第三种方式在蒙古族家庭财产取得中别具特色。这一方面说明当时蒙古族社会畜牧业比较发达,另一方面,说明以财产方式承担法律责任的可行性、有效性及警示性。在此,以家庭、婚姻习俗为例说明财产罚及其财产取得。

(一)违反伦理习俗的财产罚及子女对父母的孝敬

亘古至今,在蒙古族社会中,子女对父母的尊敬被作为社会问题以法处理。《法典》第15条规定:“与自己的师傅或父母格斗或有下流行为的人,罚牲畜三九;轻者罚二九;再轻者罚牲畜九头。儿妇反抗翁姑时,法庭应由她征收牲畜三九儿媳殴打婆婆时,除上述处罚外,还应笞打三十、二十,最少也要打十下。”第14条规定:“因闹着玩或轻率而冒渎别人父母的人,罚马一匹。”第17条规定:“丈人为了教育女婿出于善意鞭打时,无罪:但无正当理由只是出于暴行而欧打时。应罚牲畜九头;如系丈母娘这样欧打,则罚牲畜二九。见有反抗双亲的儿子,应立即[将儿子]扭送王公处告发;其子如系成人且已通情达理时,应罚交纳同等阶级的一个士兵所用甲胃一领,并罚牲畜九头,并令其完全离开双亲。”由此可见,把家庭问题当做社会问题,把以法治家和以法治社会两者紧密结合起来,是蒙古法的一个重要特征。并且,至今子女对父母的尊敬和父母对子女的关爱仍然在蒙古族的日常生活中清晰可见。

例如,德令哈市尕海镇桃哈村委会书记罗布增傲赛(男,蒙古族,65岁,有3个子女)介绍说,桃哈村有蒙古族牧民71户,人口273人。现在村里许多老人都已迁至德令哈市居住,牲畜交由子女看管,年轻人的孩子交由老人照看。子女应定期为父母亲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例如,子女至少每年应向父母亲提供10只羊和一些奶制品。这些已成为该村一项“约定俗成”的习惯做法。并维系着家庭之间的和睦团结。同时,该村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年轻人大都喜欢以游牧为生,蒙古族自己放牧达到90%以上。但从牧年轻人的文化水平偏低,其中,小学文化程度占50%,初中文化程度占20%,高中文化程度占30%(个别有大学生放牧)。蒙古族青年人从牧文化程度普遍偏低至少反映出,一方面,蒙古族具有以游牧为生的习惯,并以牲畜为唯一的生活来源;另一方面,相对于城市的就业压力,放牧具有稳定、现实、自由、简单(指城市化、工业化与牧业尚缺高科技联系)的职业特性。

(二)婚嫁习俗的财产取得

蒙古族通行一夫一妻制,同姓不婚,姑表姨表兄妹不婚。旧时除扎萨克王公贵族外,一般不纳妾。蒙古族以民族内婚为准则,也有少数与其他民族通婚。笔者对德令哈市地区牧民进行走访调查,德令哈市地区的蒙古族青年男女结婚除遵守国家法律及其地方法规外,其婚姻又具有本民族自己的习惯,这些习惯归纳起来有:其一,婚姻以自由恋爱为基础(受海西特有的文化空间的影响,也就是说,青海海西地区由于受汉族文化的影响较深,有些生活习惯已适应了大民族(汉族)的习惯,青年男女自由恋爱就是表现之一,没有父母亲的包办;其二,缔结婚姻时送彩(聘)礼;其三,征求父母亲的意见(即婚姻还是遵循“父母之命,婚约之言”);四,严格的婚礼程序(求亲、订亲和结婚)。

在对德令哈市兴隆民族商店业主澳斯日(男,蒙古族,62岁,有两个子女,有多年主持婚礼、操办丧事的经验)的调查时,澳斯日介绍说,目前德令哈市地区的婚俗程序主要有:其一,求亲(或日问亲),即在青年男女在自由恋爱的基础上,男方父母亲或其他亲戚(一般是男方的舅舅、叔叔等数人带酒、哈达等前往女方父母亲家,说明来意。献上礼品(向女方父母敬献哈达不可缺),女方家设宴招待。当返回时,女方将礼品原封送还,说明婚事不允。若将礼品留下。表明已经允婚,便可择日定亲;其二,订亲,即青年男女双方父母亲都同意子女的婚事,那么,接下来就是商定结婚事宜,包括正式确定亲事、议定聘礼、确定婚期、婚礼地点及其他事宜,另外,定亲是蒙古族婚俗中重要的程序之一,日子由喇嘛算卦而定。定亲日,男方亲朋带着礼品前往女方家;其三,结婚,即正式举行结婚仪式,包括认门、迎新娘、中途欢迎和到夫家等仪式。同时,他还介绍说,蒙古族结婚十分注重婚礼,目前,在牧区婚礼所需费用大约为2-3万元,城市婚礼所需费用大约10万多元。婚礼礼品主要有:茶叶、毛毯、糖酒、哈达、被面、面油菜挂面、电器、房屋、分配牲畜。等等。

(三)入赘女婿习俗的财产权制

蒙古族自古以来就有招女婿的习俗,根据在海西乌兰县、德令哈市地区的调查,招女婿的原因可分为两种情况:其一,家庭中没有儿子,不让女儿出嫁而是招女婿入赘一起生活;其二,即便家庭中有儿子,但父母亲特别喜爱女儿,一方面父母亲愿意将财产留给女儿,另一方面,相信自己的女儿照顾父母亲周到细心,女婿说硬可以接受,但儿媳妇就不好管。招女婿有以下标准:其一,人品端正,孝敬老人;其二,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其三,能够养活家人。关于上门女婿在离婚中的财产分割。在海西蒙古族地区大体上有两种做法:其一,结婚时间不长的,则男方带走自己的财产;其二,结婚时间长的,则双方商定财产分割,如果商定不成的,由法院裁判(一般情况下,法院裁判应考虑双方父母的意见)。由于上门女婿不仅要与岳父母一起生活,而且承担着赡养老人的义务,所以,岳父母死后,女婿自然也就成为岳父母财产的继承人。需要说明的是,对于女婿因离婚离开岳父家,是否分配他与财产,《法典》并没有规定。但是,根据《喀尔喀法典》规定:“不给牲畜。女婿入赘娶妻后,自己又反悔而去者,要给十头大畜、三十只羊。愿意作入赘女婿。但其诺颜把他强行抓走的话,要给岳丈家八头大畜、二十只羊。不能由子女替换牲畜。自己反叛的[入赘女婿],其儿子跟父亲,如是女儿,每个女儿以两头大畜替换领走。可见,该条规定具有明显的契约性质,从对女婿违反入赘契约的惩罚可以看出蒙古族对招女婿的重视。

二、家庭财产分配的习惯规则

在海西乌兰县、德令哈市地区法院调查时,当地的法官介绍说,长期以来法院就没有受理过蒙古族子女因继承父母遗产的案件,究其原因是蒙古族有自己传统的分配家庭财产的习惯规则。根据《法典》第18条的规定:“做父亲的要分给儿子们以应得的财产。如果后来穷了的话,父亲还有权取得孩子们的五分之一牲畜。”这就是说,蒙古家庭中儿子如娶了媳妇,要离开父母分家另过,作为父母有义务分配儿子们足够的财产。目前在海西蒙古族地区,无论儿子结婚还是女儿出嫁,他们生活所需的物质资料,父母亲都要尽量提供,这不仅体现了蒙古族社会男女平等的理念,而且有利于家庭财产的管理、保护和传承家业。

蒙古族家庭财产分配是采取“两分制”,并以时间先后为分配顺序。具体讲就是,第一次财产分配是父母亲在全体子女中依结婚的时间先后进行财产分配,分配的财产主要是承包的草场、牲畜等生产资料。其显著的特点是财产分配男女平等。第二次财产分配是父母亲在临终前将财产全部留与和自己共同生活的一个子女,其特点是:其一,父母不会留下任何形式的遗嘱;其二,其他子女也不会主张对父母亲的继承权;其三,与父母亲共同生活的子女自然成为父母亲遗产的唯一继承人。需要说明的是,年事已高的父母对选择将来与哪位子女共同生活时是非常慎重的。一般情况下,父母亲都将选择与最小的子女共同生活,但也有例外。也就是说,父母亲也有可能在多个子女之间进行选择。且选择时考虑的因素有:其一,父母对子女的信任;其二,子女管理家业的能力;其三,传承家业的能力。由此可见,与父母亲共同生活就意味着子女负有履行对父母亲养老送终的义务,同时负有管理家庭财产、教育后代的责任,为此,父母亲百年后的遗产由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包括入赘女婿)继承也就合情合理了。

三、侵权行为财产罚或赔偿的习惯规则

纵观《法典》的条款,其显著的特点就是对侵犯他人人身权、财产权的行为普遍采取财产罚或财产赔偿的责任方式。在此,笔者仅就民事方面的有关侵权行为举例如下:其一,侵犯他人父母人格权的财产罚。根据《法典》第14条规定:“因闹着玩或轻率而冒渎别人父母的人,罚马一匹。”其二,子女有对自己父母人格权侵害的财产罚。根据《法典》第17条规定:“见有反抗双亲的儿子,应立即[将儿子]扭送王公处告发;其子如系成人且已通达事理时,应罚交纳同等阶级的一个士兵所用甲胃一领,并罚牲畜九头。并令其完全离开双亲。”其三。对解除婚约人的财产罚或财产赔偿。根据《法典》第23条规定:“想解除婚约的人或订婚后不想嫁女儿的人,按情况应法牲畜。新娘的双亲必需宣誓证明该姑娘还纯洁(没有怀孕)。结婚或接受聘礼之后,如果证明该姑娘已同其他男人发生关系怀了孕的话,女婿可从姑娘的双亲接受相当赔偿的牲畜。但是,证明青年在婚礼以前已有不轨行为时,该青年应视其资力向姑娘的双亲拿出若干赔偿。”其四,诱骗少女的财产罚。根据《法典》第24条规定:“诱骗少女的人,如果是上流姑娘,应罚骆驼七峰;中等姑娘,罚骆驼五峰;下层姑娘,罚骆驼一峰。”其五,猎狗致人伤害的财产罚。根据《法典》第25条规定:“由于没有及时处理疯狗,咬人而负重伤时,应处罚狗的主人;[狗的主人]应以全牲畜的五分之一给被害者的家属作为赔偿。其六,侵害他人身体并使他人丧失机体的具体财产罚。根据《法典》第28条的规定:“对丧失四肢的人,应按其机能及价值予以赔偿。对丧失姆指的,赔偿牲畜二头:对丧失中指的,赔偿牲畜九头;对丧失食指的、无名指的。赔偿牲畜五头;对丧失小指的,赔偿牲畜三头;对重伤肌肉的,也赔偿牲畜五头;箭未穿透衣服的伤势,赔偿马一匹。在类似上述的情况下,射死别人的马的人,应该除死马以外再赔偿活马一匹。如果被害人不要死马时,应该给比死马更好的良马一匹。”其七,侵犯他人合法婚姻的财产罚。根据《法典》第34条规定:“与有夫之妇即使合意通奸的男子,罚牲畜五头,女的应拿出四头牲畜给审判官。其八,以棍棒或石块等伤害他人的财产罚。根据《法典》第35条规定:“以棍棒或石块伤害别人的人,应罚甲胃、武器及牲畜九头;以鞭或拳头对他人施加暴行的人,没收其牲畜五头。斗殴时撕破别人衣服的人,罚马驹一匹;揪人头发的人,罚牲畜五头;揪人胡子的人,罚马一匹及羊一只。往别人脸上吐唾沫,后向别人投掷土或其他污物的人,罚马一匹。殴打斗殴对手的头,或把别人从马上拉下来的人,罚马一匹。揪妇女帽子的穗子或发髻的人,罚牲畜九头。对孕妇施加暴行致使流产的人,应罚牲畜的数目是以九乘怀孕月数。”其九,嬉戏过程中致他人伤亡的财产罚。根据《法典》第36条规定:“两个人在嬉戏中格斗,一方因过失受致命伤时,应罚对方牲畜九头。有企图隐蔽加害行为时,应加三倍处罚。嬉戏中伤害别人的眼、牙或四肢的人,如伤势轻微可以治愈时,不予处罚;但不能治愈时,罚牲畜五头。”其十,对拾得他人牲畜的财产责任。根据《法典》第38条规定:“拾得的牲畜在提出报告前死亡时,拾得人应从自己畜群中拿出牲畜补偿。但拾得人已提出合法报告时,免除一切责任。拾得别人杀死的野兽的人,应交还给正当的所有人。”其十一,过失杀死牲畜的财产罚。根据《法典》第42条规定:“因过失杀死牲畜的人,除赔偿外,还要法马一匹。”

由此可知,财产罚(或日牲畜罚)是当时蒙古族社会处理因侵权行为致使他人人身或财产受到损害或损失而进行权利救济最主要的法律手段。时至今日,上述做法在青海海西蒙古族地区仍然沿用。现以青海海西乌兰县铜普乡察汗河村制定的村规民约为例说明。

察汗(系蒙古语,意为“白色”)河村,因村居察汗河沿岸而得名。察汗河村是铜普乡的纯牧业村,全村共分四个社190户,总人口855人,现有劳动力475人,围栏草场99300亩,牲畜44329头(只),其中大畜3015头(只),山羊9874只,绵羊31440只,全村人均收入1970.88元。为了加强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使村民积极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村级组织各项事业顺利进行。该村于1999年制定了村规民约。总计25条。从村规民约规定的内容看,主要包括计划生育、教育、相邻关系的处理、酗酒闹事的处罚、尊老爱幼、对村干部的保护、草场和牲畜保护等等。同时,对违反村规民约的行为均规定了数额不等的罚款。具体内容有:其一,对超生的罚款。已生育第二胎的村民,无特殊情况,必须做绝育手术,杜绝超生超抱现象发生,生育二胎间隔不到四周岁的,处以700元的罚款,结扎后罚350元。超生第三胎或超抱(养)的,处以1000元罚款。生育第三胎的村民,要强制实行绝育手术,否则按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收回一至二人的承包土地。其二,不接受教育的罚款。学龄儿童不入学接受教育的,处以学生家长200元罚款,并要强行接受教育。是文盲的村民必须参加扫盲学习,如不参加者,罚款300元外,次年继续参加扫盲教育。其三,打架、斗殴、偷窃等行为的罚款。对打架斗殴、行凶滋事,盗窃财务,偷煤偷贩私盐,偷窃或损坏铁路公路设施器材并劝阻无效者,根据情节处以100-300元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其四,酗酒闹事的罚款。不准酗酒闹事,聚众无理取闹,损坏公共财产,破坏他人名誉,如发现类似行为,根据情节处以50-100元罚款,并责令其赔偿财产损失和造谣中伤费。其五,虐待、歧视和遗弃家庭成员的罚款。赡养父母,关心帮助残疾人,不准虐待、歧视和遗弃家庭成员。若发现上述情况,除批评教育外,还要处以100-2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其六,违反国家《婚姻法》的罚款。严格遵守《婚姻法》,男女双方依法登记结婚。不履行法律手续。擅自违法结婚同居的,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批评后,并处200-500元罚款。坚持反对重婚,如发现处以1000-1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其七,打击报复、污辱谩骂村社干部的罚款。村民不准打击报复、污辱谩骂村干部,若有打击、污辱、谩骂、攻击村社干部者,应批评教育本人,并责令写出书面检查而且处以50-100元罚款。其八,破坏农田水利等设施的罚款。村民要自觉维护农田水利设施,珍惜耕地,毁坏水利工程设施的除赔偿经济损失外,并处以100-300元的罚款,乱打庄廓、乱扩庄廓、私占耕地者每平方米按10-20元的罚款进行处理。其九,破坏田间管理的罚款。夏秋季节要加强田间管理,爱护庄稼,不准在田间地头放牲畜,违反本规定造成农作物损失的,当事人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处以100-300元罚款。其十,破坏林木的罚款。植树造林,绿化乡村,保护树木。不准砍伐树木,盗窃破坏国家森林资源和集体、个人林木。违者每棵树按100元罚款,并且要补栽保活10棵树。被盗伐的树木全部回收上交集体处理。其十一,偷骗电力的罚款。各村村民要加强用电管理,指派专人负责,群众监督,不准偷电骗电。一但发现偷电骗电者,处以200元的罚款。其十二,乱放牧的罚款。牛羊必须在捆子上场后,才能窜茬放牧,否则,罚款100-300元,并且赔偿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其十三,破坏农田灌溉的罚款。农田灌溉浇水期间,要安排好农户的浇水水轮,严格按水轮表规定供水浇地,不准随意挖渠偷水放水。发现擅自挖渠偷水、放水、骗水、抢水者,处以50-100元罚款。守水人员不尽职责造成被偷水、漏水的情况,处以责任人扣浇三轮水的罚款,因擅自偷水、抢水、骗水、挖坏坝渠(倒坝)、破坏田问、村间道路、处以300-500元的罚款。其十四,破坏集体自来水的罚款。保护好集体自来水装置,不准私自把自来水主管道切开为自家偷装水龙头,一经发现,予以500-1000元罚款并当场强迫当事人修复或更换新的主管道。其十五,破坏环境卫生的罚款。搞好环境卫生,美化村舍村貌。农户房前屋后种花种树。社与社、户与户之间的巷道要保持平坦整齐。不准在公共场所随意取土挖沙、乱倒垃圾、乱扔废旧物品和病死家禽家畜,防止地方病的流行和蔓延,违者,处以30-50元的罚款。

需要说明的是,在《法典》中还规定有许多因保卫国家利益、救助他人财产等行为而得到的补偿或赏赐的内容,体现了《法典》鼓励人们行善的立法思想。例如,《法典》第39条规定:“在遭狼袭击的羊群中,救出羊十只以上的人,除把狼咬死的羊只给他以外,另加一只健全的羊,作为奖赏。救出的羊不满十只时,只赏给五支箭。救出因劳累而被沙子埋没的骆驼的人,应赏给一头三岁的牲畜,救出被埋的马时赏给一只羊;牝牛则赏箭五支。从杀人凶手手中救出了人。或救了因迷路而濒于饿死的人的人,可受到被救者力所能及的报酬。”又如,《法典》第29条规定:“从水里或火中救出一个人的人,接受牲畜五头的报酬。这时营救者丧失自己性命时,其遗族可从死者所营救的人那里取得一个人份的武器、甲胃、兵器以及牲畜九头。从火中或水里救出家具或奴隶的人,可就救出奴隶、甲胃或帐篷之一取得马一匹。此外还救出家具的人,也还可取得牝牛一头。从野火中救出畜群的人,可从各所有者取得报偿;对大所有者可要求两头;对小所有者可要求一头家畜。但是由于恶意而引起野火的人,应该受到严惩。”又如,《法典》第27条规定:“营救弱者或非武装人员的人,可取得他所有的马二匹及武器一件。从困境中救出勇士或武装人员的人,可要求取得虏获品中的一件贵重品及大牲畜八头。”再如,《法典》第9条规定:“一牧群遭敌袭击掠夺时,如果另一牧群跑去救援而夺回了被夺去的牲畜时,以一半归原所有者,其余一半给前去营救的人;倘若在追击时有战死者,其全家属都应受到补偿。纵然根本没有夺回牲畜,对每个丧命的人都应给以补偿。但是,如果知道敌人袭击而不去救援或不追击敌人时,对上层分子应没收其一半财产;对中层分子没收牲畜九头;对下层分子则没收牲畜五头。”

四、草场、牲畜保护及经营的习惯规则

(一)草场、牲畜保护的习惯规则

蒙古族是一支游牧民族,草场、牲畜等是他们赖于生存的物资基础,所以,《法典》有严格地保护草场、牲畜的规定。例如,第29条规定:“由于没有很好地把火熄灭掉便跑开,那里发生了野火,别人很快扑灭时,应该负责的那个部落要赏给灭火者一只羊。从水里或火中救出一个人的人,接受牲畜五头的报酬。这时营救者丧失自己性命时,其遗族可从死者所营救的人那里取得一个人份的武器、甲胃、兵器以及牲畜九头。从火中或水里救出家具或奴隶的人,可就救出奴隶、甲胃或帐篷之一取得马一匹。此外还救出家具的人,也还可取得牝牛一头。从野火中救出畜群的人,可从各所有者取得报偿:对大所有者可要求两头;对小所有者可要求一头家畜。但是由于恶意而引起野火的人,应该受到惩罚。”另外,该法典还规定了牲畜不当得利、无因管理法律制度,例如。第33条还规定:“迷入别人畜群的牲畜,应保护三天。在此期间,在自己畜群内发现这样(迷入)的牲畜的人,应该公开表明,经过三天以后,可自由使用;如果是马可以乘骑。但是事先没有公开表明而使用这种牲畜的人,应罚三岁马一匹。把迷入的牲畜打上自家的烙印的人,应罚牲畜九头。在合法时期以前盗取别人牲畜的毛的人,应罚牲畜五头。但预先提出合法报告者,不在此限。迷入牲畜首先应该给收楞额看,收楞额在牲畜搜索使来时,提出报告。拾得许多牲畜的人,应报告首长或牲畜搜索使;不报告者,罚其牲畜的二倍;否认者,应再罚牲畜九头。为隐匿迷入牲畜而转给别人的人,应罚牲畜九的三倍。”又如,该法典补则第4条还规定:“跑掉的牲畜被人逮住卖掉时,原主一经发现即可取回。这时只给买主半价作为赔偿即可。如果跑掉一年后原主才发现时,应由原主给该畜群管理人一半饲养费。如果在这期间,有由非原主所有的种马或种牛而生的仔畜,应由后来的管理人取得。但其数额超过二九时,原主也可请求连同母畜交还超额之畜。”

目前,海西蒙古族地区对草场、牲畜的保护,主要采取的是以人大立法、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乡规民约为一体的法律保障体系。人大立法是指1985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部门规章是指国务院农业部的《草原防火条例》,地方性法规是指1990年1月1日青海省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细则、1996年5月20日实施的《青海省草原监理规定》和青海省政府实施的《青海省草原火灾处理预案》等等。需要说明的是。海西蒙古族地区的乡政府和村委会制定的“乡规民约”或“村规民约”中都有涉及保护草场、牲畜的规定。例如,德令哈市怀头他拉乡政府1994年10月1日实施的《怀头他拉乡乡规民约》第2条规定:“爱护、维护国家的、集体的、公共的、他人的财物,大力提倡靠科学致富,勤劳致富,不损坏偷拿水利、电力、公路设施,不损坏偷拿他人的树木等牲畜和其他财物,不偷电、不偷水。(1)不损坏糟蹋他人农田、庄稼树木。(2)不偷杀野生动物,不损坏固沙植被。若违犯本条款者,除原价赔偿外,加罚款原物折价的一至三倍。”

(二)草原承包经营的习惯规则

海西蒙古族地区个人承包草原始于1984年。以德令哈尕海镇桃哈村为例。当时确定个人承包草原的标准和原则有:其一,以人口数和牲畜(羊)的数目为基本依据。即一个人可分86只羊(一只羊又可分7.5分地的草场),家庭人口多就能多分草场;其二,是以木尺丈量为基本手段,经过精心测算确定;其三,根据夏秋草场原则上承包到户,冬春草场必须承包到户的精神进行合理承包;其四,乡或村为发包方,牧民为承包方;其五,承包经营草原。发包方与承包方必须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其六,由政府部门向承包草原的经营者颁发草原使用证;其七,承包经营期限50年不变。但是,随着草原承包经营的不断发展,目前在海西蒙古族地区又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即许多蒙古族牧民又纷纷将自己承包经营的草原(包括牲畜)以承包合同的方式转包于他人经营。出现上述原因有:其一,年轻人不愿意放牧;其二,老人年龄大,身边又没有子女,只能租出草原于他人经营;其三,牧区自然灾害,造成牲畜死亡;其四,一些牧民进城经商,导致无人经营草场。

根据《青海省草原承包办法》第20条第1款的规定:“草原承包者因迁出、无力经营等原因需解除承包合同或转让草原承包经营权的。必须经发包方同意。”第21条又规定:“合法租赁草原的,由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在明确租赁时限、范围的基础上,签订租赁合同,并报发包方备案。”由此可见,上述条款对转让草原经营权是以“同意”为原则,而对合法租赁草原经营权则是以“备案”为原则。

笔者在对海西乌兰县、德令哈市地区的调查后发现。蒙古族牧民以“书面草原承包合同”将自己承包的草原转于他人承包经营,但其实质上是一个集“劳务-承包”为一体的合同。因为,转承包人是为承包人放牧(指提供劳务),承包人必须给付转承包人一定的报酬,此具有劳务合同的性质;转承包人又是在承包人承包草原的基本上(即第一次承包),与承包人再次签订承包协议(即第二次承包),转承包人可使用承包人为其提供的房屋、马匹等生活、生产(放牧)的必要设备,此又具有承包合同的性质。所以,从合同法的角度讲,该类合同应是一个“无名合同”,在具体的适用上可遵循“最相类似”的原则。虽然,承包合同规定内容的各不相同,但基本上都是出租人(牧民)定期将自己承包的草原、牲畜交付他人使用、经营,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给付转承包人约定的劳务报酬,转承租人需要履行放牧义务和承担风险。

个案之一,罗布增傲赛(出租人),男,蒙古族,65岁,德令哈市尕海镇牧民。出租草原、牲畜的原因是老人年事已高,承租人为出租人的亲戚,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租赁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其一,允许承租人在自己的承包草原上放牧;其二,出租人将500只羊交由承包人经营;其三,租赁期为1年;其四,出租人一年给付承租人劳务费12000元,其中一半劳务费(6000元)在签订合同时交付承租人,剩余一半劳务费在合同期满时结清;其五,羊的死亡率控制在2%以内,产仔率应在70%以上;其六,合同期满时承租人应将500只羊返还给出租人,如有缺少则按合理的市场价赔偿。

个案之二,新兴(出租人),男,蒙古族,37岁,德令哈怀头他拉镇牧民。出租草原、牲畜的原因是在德令哈市经商,承租人为出租人的亲戚,租赁合同需有一名证人(一般是朋友或亲戚),然后经双方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租赁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其一,出租人将700百只羊交承租人在自己承包的草原上放牧,如有丢失,则一只羊按300元赔偿;其二,承租人的劳务报酬为羊羔(一般为70或80只羊羔);其三,租赁期限为3年;其四,一年10%的羊为出租人食用的羊;其五,合同期满时,如果承租人不能如数归还700只羊。则出租人有权从承租人的家中抓养,以弥补自己的损失。

个案之三,从在乌兰县铜普乡调查的情况看,牧民将草原、牲畜交付他人承包经营,具有如下共性特点:其一,出租自己的草原、牲畜交他人经营,必须经村委会同意、乡(镇)政府备案;其二,成活率不低于55%(承租人交租金保证);其三,死亡率控制在5%之内。超过部分由雇工承担:其四。雇工的劳务费为每天10元;其五,合同期为一年;其六,雇工可以是本民族人,也可以是其他民族的人(藏族、汉族等)。

五、商事经营的习惯规则

自古以来,蒙古族就以畜牧业经济为主,衣食住行,无不取给于牲畜。据德令哈蒙古族商人澳斯日介绍,解放前,海西蒙古族部落就有经商的习惯,当时是以物物交换为主,经商不仅可使生活富裕,而且能积累财富。近年来,随着海西地区城市化、工业化步伐的加快,使得许多蒙古族牧民迁居县城或德令哈市,从事商业经营活动。就经商的领域而言,主要是与卖买牲畜(羊、牛)、奶制品、民族工艺品,但是,法律禁止的买卖不做(如、贩卖人口)。除此之外,狗是不允许买卖的,因为,狗是人的好伙伴,具有看家、预防野兽、小偷的作用;就经商的原则而言,蒙古族喜欢自食其力,不愿意贷款、借款扩展业务,认为贷款是在浪费国家的钱财,自己的能力有多大就做多大的生意。经商应以诚信为第一,要卖真品不能卖假品,蒙古族的精神是“不愿意欺骗人”;就交易的方式而言,合同以口头形式为主。货到付款。通过不断接触选择交易伙伴;就交易的对象而言,主要是蒙古族,但也有藏族、回族、汉族等。

值得一提的是,随着市场对羊绒需求的增加。海西德令哈地区的许多牧民通过改良绒山羊。提高了羊绒的产量,经济效益显著。例如,1989年4月,怀头他拉乡成立了绒山羊协会,牧民可以加入协会成为会员,可获得一定数量的股金红利分配。牧民协会依靠科技发展畜牧业生产。促进了全乡牧业生产经济效益和牧民收入的不断提高。可以肯定地讲,牧民协会具有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性质,其作用在于,一方面,能使牧业生产形成产业化、规模化、信息化、科技化、管理化;另一方面,能够凝聚集体的智慧和力量,形成团队优势,避免个人单打独斗的困局。

六、财产纠纷解决的习惯规则

从历史的角度看,蒙古族社会解决纠纷的方式多以正规的审判为主。这与成吉思汗统一蒙古各部后,许多王公在各时期制定了适用本部族种类繁多的成文法有关。所以,目前海西蒙古族地区涉及的民商事纠纷,也多以诉讼和乡村行政调解方式解决为主,当然,不排除民间解决纠纷的存在。例如,草原纠纷(包括户与户、队与队、村与村、乡与乡、县与县、州与州之间),其中户与户、队与队之间的草原纠纷,就是由村民调解委员会(村长、村支书、妇联主任)、村治安联防队员和村里威望高的老人进行调解解决的。

(一)离婚诉讼财产裁判的习惯问题

根据对乌兰县法院、德令哈市法院的调查。蒙古族离婚诉讼案件的显著特点是,夫妻双方在结婚前或结婚时互送的彩礼,当事人不作为诉讼请求提出,法院对此也不作为裁判的内容。笔者以为,这一做法与蒙古族对待婚约的习惯有关,一方面,婚约具有法律约束力,禁止反悔,如有反悔则要承担毁约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彩礼为家庭(父母)提供,属家庭(父母)财产之一部分,对于因婚姻不成立或成立后又解除的,财产(彩礼)除因对不履行婚约者处罚外(归女方父亲所有),彩礼应返还予对方家庭所有,同时,婚约也侧重于对妇女的保护。

(二)债务清偿的习惯规则

根据《法典》法典第32条规定:“债务人到期没有偿还债务的意思或能力时,债权人经3次警告之后,报告上司。债务人奉到上司命令仍不偿还时,应罚马一匹。反之,对债务人擅施暴行的人,丧失其请求(还债)之权。夜间袭击债务人的人,除丧失其请求权外,还应罚牲畜九头。”可见,该条关于债务偿还的规定,一方面要遵循法定的程序性规范,另一方面,债权人在债权不能实现的情况下。罚债务人重要的生产资料马,以实现债权人的债权。

就债务性质问题,从对海西乌兰县、德令哈市地区的调查看,债务的性质大体上有三种:其一,牲畜借贷之债(主要发生于蒙古族之间,多采书面形式)。双方约定:甲借乙一只活羊或一只羊大腿,来年甲必须偿还乙同样的一只活羊或一只羊大腿,即所谓“借什么还什么”的交易规则;其二,高利贷之债(主要发生于蒙古族与回族等民族之间,多采口头形式),双方约定:甲(回族)向乙(蒙古族)借款若干元,有严格的还款期限规定,一旦乙(蒙古族)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对甲的还款义务,那么,甲(回族)就可根据双方合同的约定实现自己的债权;其三,抵押担保之债(可能发生于蒙古族之间,也可能发生于蒙古族与其他民族之间)。双方约定:当债权无法实现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拉走债务人的羊、牛、骆驼等牲畜,以实现其债权。该担保可适用于不同性质之债,具有口头约定、内容朴素、实现途径简单的特点。

因上述债发生纠纷,有些是通过“私了”的方式解决,有些是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如果当事人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法院裁判以国家法为准绳。需要指出的是,在海西地区,当债务无法偿还时,也有用草原的使用权偿付的情况。这种偿债方式在当事人之间私自进行的,与国家法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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