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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思想汇报

时间:2022-10-20 22:08:3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社区思想汇报,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社区思想汇报

第1篇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通过思想改造和劳动改造,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为确保我镇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国家司法改革精神为指导,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国家现行法律框架内,探索、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刑罚执行制度。通过整合社会各方面资源,构建刑罚执行"社会化模式"。形成一个党政领导下的各方协同配合,科学有效的社区矫正工作运行机制;营造一个有利于社区矫正对象教育改造的良好氛围和环境。不断提高教育改造罪犯的质量,预防和减少犯罪,促进"平安*"、"和谐*"建设。

二、社区矫正范围

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包括(一)被判刑管制的;(二)被宣告缓刑的;(三)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即: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四)、被裁定假释的;(五)、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

三、社区矫正部门职责

1、综治办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政策和工作部署,履行社区矫正工作的协调、考核等职能。

2、司法所具体负责社区矫正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社会力量,会同公安机关,对社区矫正对象组织开展学习教育、公益劳动、思想汇报、考核奖惩、监督考察等。

3、派出所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能,与司法所密切配合,做好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处置有违规、违纪等情况的矫正对象。

4、法庭配合司法所做好矫正对象的衔接,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配套措施的研究的决定,支持社区矫正工作。

5、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检察监督社区矫正日常管理、教育改造、监督奖惩以及与之相联系的审判和刑罚执行工作;接受矫正对象及其家属的申诉、控告。

6、民政部门把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和管理之中,指导村、居委会等基层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保障矫正对象的基本生活,将符合低保条件的矫正对象纳入低保范围。

7、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积极为矫正对象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机会,帮助推荐就业。

8、财政部门将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列支。

9、共青团、妇联、关工委、企管中心、工商、税务、教育等部门充分发挥各自只能优势,引导矫正对象积极向上,服从矫正,为矫正对象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创造条件、提供帮助。

四、方法步骤

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分准备、实施、规范运作、总结完善四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10月29日-11月10日)

1、成立机构:(1)镇建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镇党委、政法委书记任副组长,综治、"两所一庭、教育、工作片负责人等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综治政法工作的镇班子成员为主任,综治办、派出所、法庭、司法所负责人为副主任,司法所长为常务副主任。(2)各工作片设立以工作片片长为站长,分管综治工作的副片长,辖区分管民警为副站长的社区矫正工作协作站。(3)各村(居)、单位建立以党政负责人为组长,治调、政教、群众团体负责人为成员的社区矫正工作小组。

2、落实人财物:镇设置矫正办公室和矫正宣告室、矫正谈话室、矫正学习室。按照20:1比例配好镇专职工作人员(聘请社工),派出所确定一名联络员,各工作片设置矫正室并确定专人负责。按照矫正对象1:1比例,少数对象2:1比例选拔建立矫正志愿者队伍。完善各类硬件(配齐电脑、一体机、摄像设备、牌子、印章、档案柜等各类办公用具,制定完善各类职责制度流程图,规范上墙)。按每名矫正对象1500元标准落实社区矫正费用。

3、宣传发动:主要通过宣传窗、宣传册、黑板报、简报及广播电视等多种渠道向广大社区群众宣传社区矫正工作,发动和组织他们支持并参与矫正工作。

4、调查摸底:以各工作片为主对所辖社区内的矫正对象进行排查摸底,掌握每个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并把摸底情况及时汇总上报镇矫正工作机构。

5、拟定镇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工作内容和具体做法。

(二)实施阶段(11月11日-11月20日)

1、召开动员培训会议;

2、做好矫正对象交接工作:(1)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法庭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核实矫正对象,协调交接事宜;(2)派出所负责做好矫正对象的一人一档工作,及时查漏补缺,完善资料,做到档案齐全,内容真实、完整,做好移交的准备工作;(3)集中举行矫正对象档案交接仪式。

3、针对犯罪类型、罪犯属性(如青少年、妇女)身体状况、认罪态度等不同情况,分别建档立卡、制定个案。实行分类管理,区别教育,提高改造成效。

4、落实"5+1"的监管措施(建立监管小组),即:工作片综治室主任、辖区民警、联村干部、村(居)单位一名监管责任人(志愿者)和矫正对象的一名亲属组成。

5、开展矫正对象集中公益劳动和过渡性就业安置基地建设。

(三)规范运作阶段(11月21日-11月30日)

1、制定完善各类日常管理制度(矫正对象报到、宣告、汇报、学习、劳动、请销假、会客、迁居、考核奖惩等管理制度)

2、组织矫正工作人员(含社会志愿者)进行矫正业务知识培训;

3、解决走访矫正对象过程中发现的就业、就学、生活、维权等问题。

4、组织矫正对象日常报到、思想汇报、学习教育、心理矫正、公益劳动和请销假、会客、迁居等监管工作(集中学习时间每月不少于1次,公益劳动每月不少于2个工作日,日常报到、思想汇报、上门走访一般一个月一次,每月开展一次考核评议。这些活动即可集中,也可以社区为单位分片开展)。并把学习教育、劳动的态度、表现记入矫正对象的档案,作为矫正对象奖惩的总体评定内容。

5、按照《浙江省社区矫正对象奖惩考核暂行办法》,抓好奖惩考核和通报。

(四)总结完善阶段(12月1日以后)

1、总结工作经验,分析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向上级社区矫正机构汇报,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建立长效循环工作机制,巩固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2、收集整理好资料,迎接县社区矫正机构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开展社区矫正,做好非禁刑罚的执行工作,有利于家庭邻里和睦、社会和谐国家文明进步,对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镇各级党政组织和社会团体都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参与、协调、配合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第2篇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刑罚执行制度,社区人员应依法做好该项工作,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管,不断提高矫正工作质量,维护街道的社会稳定。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社区矫正工作的个人工作计划,欢迎阅读。

个人工作计划为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司法局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20_年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上级文件,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和监督。

做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日常报到、汇报、请销假等,进一步规范电话汇报制度,加强电话联系沟通,以便及时了解矫正对象的最新动态。坚持按相关规定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集中教育活动,坚持周汇报、月报到制度,积极组织其参加公益劳动。在坚持遵守制度规定的同时,根据矫正对象的不同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对待,例如公益劳动和每月的交思想汇报表,如有个别矫正对象有特殊情况未及时来,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个别考虑,在给予机会的同时,也能从另一方面强化改造的思想。

二、采取多种形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

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促使其成为守法公民。采取培训、讲座、参观、参加社会活动等形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认罪悔罪教育、形势政策教育、法制教育、公民道德教育以及其他方面的教育。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经常性的个别教育。建立对社区服刑人员认罪悔罪、遵纪守法、学习劳动等方面表现情况的考核制度。尤其抓好矫正对象的入矫时教育,这样能为以后的矫正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继续广泛搜集各方面信息资料,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在就业、生活和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职业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信息,为符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最低生活保障,为社区服刑人员遇到的其他问题提供指导和帮助。目前招聘信息很多,但是没有工作的矫正对象也很多,平时继续多多观察留心,有招聘信息的及时通知没有工作的矫正对象,即使他们没有找到工作,也会心存感激,也会为以后的矫正工作埋下好的伏笔。

四、继续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档案资料的管理。

建立专门的矫正对象档案资料库,为每个矫正对象建立个人档案,做到一人一档。认真对矫正对象个人档案资料进行管理、维护。根据区矫正办要求,做好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的日常录入、维护工作。有的矫正对象年限比较长,为了更好的管理,在平时保存好个人材料的同时,每一年结束时把当年的纸质档案材料做出来,一方面可以及时有纸质材料信息,另一方面也为矫正对象结束矫正时不用一下子做那么多的纸质材料,这样不仅及时掌握情况,也给自己的工作带来便利。

五、进一步加强与派出所的沟通协作。

第3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维护辖区和谐稳定,进一步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和警示,近日,文登区宋村司法所“四举措”落实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 

一是积极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宋村司法所组织社区服刑人员认真学习了市、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指示精神,重点讲解了“扫黑除恶”的对象,告知他们举报黑恶势力的途径和方法,并重点宣传《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社区服刑人员对扫黑除恶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并随后写了学习笔记和思想汇报。 

二是严格加强落实社区矫正各项制度。实现社区服刑人员安全监管的全方位、全天候。告诫社区服刑人员要认清形势,遵规守纪,多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要积极主动,定期汇报情况,尤其是要随时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接听.积极提升社区服刑人员的社会责任意识,预防阻止社区服刑人员被黑恶势力引诱、拉拢,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

三是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将扫黑除恶与矛盾纠纷排查相结合,发挥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信息资源优势,及时上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形成多部门联动机制。争取将矛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是形成强大宣传攻势。将扫黑除恶作为司法所法治宣传的的一项重要内容,利用赶集日现场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接受群众咨询的方式,以《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为主要普法宣传内容,让群众明确涉黑涉恶犯罪类型以及社会危害性,详细解释扫黑除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规定。在镇中心街张贴《致全区人民的一封公开信法》等,动员群众踊跃举报涉黑、涉霸等违法犯罪行为,从而形成群众共同参与扫黑除恶,共建共享社会安全稳定的良好局面。

 

第4篇

入党积极分子年终思想汇报

再过两个月。,我到平房乡就一年了。在这段期间,让我懂得了很多,让我知道了很多,让我明白了很多。在单位同事们的关心下,使我无时无刻都感受着家庭的温暖,他们给与我的关爱,就像一面镜子,让我懂得要学会感恩,要学会回报社会,回报他人。

时光飞逝,雅城里的房子租期即将到了,民政科为我选定了一套新房,租期为一年。张科长还亲自带我去看了新房,问我还需要什么,到时候告诉他。我把需要的东西,一一记下,9月16日,乡政府开始为我搬家,由于东西较多,用了三次才彻底搬完。姚家园是一个较新的小区,配套设施齐全,楼内装有电梯。我家在三层,卧室是个落地窗,向外看去,使人豁然开朗。说句心里话,这里的环境比我原来的小区强多了,我也发自内心的要感谢乡政府的领导和同事们。

在平方地区将近一年的工作生活中,使我在思想上有了很大进步,在我的工作单位里,多数都是党员,他们的言行,时刻都在影响着我,让我懂得工作不仅仅要认真,而且要有一种服务他们的态度,全心全意为人们服务的工作精神。因此,我在为社区残疾人按摩的同时,也不忘记追求工作的尽善尽美。只有认真服务每一位残疾人,才对的起党和政府对我的培养,才对的起平方地区领导和同事们对我的关心和帮助。

我搬入了新家,也代表着我要开始新的人生规划,更要把思想上的进步放到新的高复上来认真对待。态度决定一切,我会用实际行动体现我的真实想法,与同事们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虚心向他人学习,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第5篇

根据*街道工委《关于认真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的精神》的通知精神,四平街社区党委根据社区的工作安排,分不同时间段组织、贯彻、学习全会精神,共有72名党员参加了学习。

一、10月26日至28日,社区党委分别对158名社区党员进行了《关于认真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的精神》通知的内容宣传,并针对全会所做出的八项决定,结合国际国内的形势进行了学习和贯彻,使大家深刻领会学习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意义。

二、10月28日下午,召开了社区党员及非公企业党小组以上的党员扩大会议,学习讨论了十七届四中全会的精神,共有38名党员参加。社区党委根据实际情况将11支部划分成6个学习小组,党员们对这样的学习方式很满意。

三、结合社区的工作安排,组织社区广大党员学习贯彻街工委《关于认真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的精神》的通知,利用报纸等学习材料将会议精神传达给社区的党员,使党员们能及时了解党的政策和精神。

四、党委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教育阵地,在传统学习方式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政治学习新途径,充分调动了广大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学习积极性。

(1)观看视频。为了提高大家的学习热情,组织党员观看了十七届四中全会在线视频,使大家充分了解十七届四中全的内容。

(2)学习社论。并在专题学习会上向党支部分发了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议》学习辅导百问、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读本,组织开展学习报告、社论大讨论活动,帮助党员与入党积极分子更加深入、更加全面地理解全会精神。

(3)宣传竞赛。在内部宣传学习初见成效的同时,社区党委发动全体党员积极投身到“三个一”的宣传竞赛活动中,即出好一期专题宣传栏、办好一场文艺汇演。搞好一次演讲。通过这些活动,不仅扩大了宣传覆盖面,提高了普通群众的知晓率,也发挥了党员的宣传特长,拓宽了大家的学习渠道。

(4)参观学习。十七届四中全会全面总结了党的建设的伟大成就,10月27日下午,我社区党支部组织辖区党员群众共30人前往政治部俱乐部。观看“恭喜发财粗粮馆”为群众展现民历史与现代的时空交错,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大家都仔细看、认真听,纷纷表示不枉此行,令人鼓舞,倍感振奋。通过这次活动,使党员更加坚定了跟党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亲民爱民之路的信念、跟党走“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先进之路的决心,也更加坚定了跟党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科学发展之路的信心,同时,进一步激发了党员干部积极投身经济社会建设的激情和干劲。

(5)建言献策。在学习的基础上,每个党员与入党积极分子进一步领会十七届四全会的精神。支部还组织全体党员撰写了学习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心得体会和思想汇报,发动大家为社区党建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建言献策。

通过学习,使社区广大党员对此时召开这次大会的重要性有了更深的认识。也使广大党员深刻领会,进一步提高了自身的素质

第6篇

按照区委办、区府办[20__]*号、*号文件下发的《实施办法》和《实施意见》精神,____镇委、镇政府对本镇社区矫正工作十分重视,于20__年6月28日,在镇社区矫正领导小组会议上对该项工作在我镇的铺陈作了研究和部署:首先对全镇拟纳矫对象按照要求进行摸排;其次,以政府文件形式下发《关于成立____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和《____镇社区矫正实施方案》,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协同配合、稳定有序推进本镇社矫工作的开展。在领导的充分重视下,各有关职能部门及村级社矫组织的通力配合下,我镇社区矫正工作完成现定目标任务,按程序纳矫在册对象*名,实时帮教、耐心矫正,无一人脱管、漏管及重新犯罪或受治安处罚,总体情况良好。其中2名社区矫正对象因在社区矫正期间,表现良好,已按期予以正常解矫。整个05年的工作规范、有序、稳妥,切实体现了“社矫为本、以人为本”的工作要求和精神。(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基层基础,明确工作思路,积极稳妥推进工作开展。为了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符合区社矫办的相关要求,根据区委办[20__]17号文件精神,及时成立了____镇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金国平镇长为组长,李尧平书记为副组长,镇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财政统计办、综合治理办、司法所、妇联、镇团委、派出所等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司法所内,负责日常全面工作的开展。6月28日召开了本镇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会议,明确本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意义,各职能成员单位的职责及本镇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的总体安排,按照镇矫正办的统一部署:一是明确工作思路。对我镇社区矫正工作作了多次的专题研究,制定并转发镇委红头文件,提出工作安排日程表,为整项工作合理开展,稳妥推进提供制度上的保障;二是摸清底数,了解现实状态,为开展社区矫正相应工作奠定扎实基础。[找文章还是到文秘站网,更多原创!]镇司法所会同派出所对本镇拟纳矫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摸排,按照法律文书等确定执行根据的文书齐全以及受矫期限大于三个月的要求,确定符合诸项条件的10人纳为拟入矫对象,并分别对10人的资料进行备档以及完成相关法律文书的移交。三是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除按照区里要求,于5月19日派人前往区委党校参加区社区矫正的培训外,还于05年7月6日,对镇属各行政村(社区)开展了集中的社区矫正业务培训,对村治保主任和志愿者全面介绍社区矫正相关事项,让村级社矫工作者对我镇即将铺陈的该项工作能有一个总体性的把握,明确相关工作目的、任务、要求以及工作中的注意事项。

(二)抓好抓实拟增社矫对象的矫前教育工作。为了能正确掌握每名纳矫对象的动态心理反映以及社会表现,制定出切实有效的矫正措施,我镇对每名拟纳矫对象均开展了必要的矫前教育。在矫前教育中,主要开展:相关社区矫正知识的宣讲,使其明白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树立正确的身份的意识,积极配合镇社矫办开展工作;预留相关联系方式,便于镇社矫办能及时通知其宣告以及相关活动的开展;填写《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了解相关罪错,关键的是加深其社会服刑意识,能在社矫期间切实约束言行,真正做到认罪服法。截至目前,我镇社矫办共对纳矫对象开展矫前教育6批18人次,分别是05年7月29日一批10人次;9月3日一批3人次;9月27日一批1人次;06年1月4日一批1人次;2月5日一批1人次;2月18日一批2人次。此外自06年后,还按照区矫正办新的要求,对新增矫正对象详细做了首次谈话记录。从工作实际开展以及所取的效果来看,矫前教育对社矫对象纳 矫后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教有着积极的影响。

(三)改善办公条件,加强社矫硬件建设,为社矫活动的开展提供物质性的保障。为确保社矫工作规范开展,镇政府斥资5万元,添置档案柜两只,配置电脑,添置办公桌,并重新调整办公室布局,特意腾置出办公用房两间,作为社矫办公室以及谈话室。同时根据区矫正办的要求,将相关制度上墙,明确社矫工作职责、社矫制度、社矫纪律等。

(四)循章按序,做好常规衔接和宣告工作,确保社矫工作开展的严肃性。本镇于8月5日,在区矫正办的业务指导下,完成了首批共计10名社区矫正对象的社矫宣告仪式。在衔接仪式上严格按照相关程序,促使纳矫对象能正视社矫工作,主动配合社矫活动地开展,增强其自身身份意识。此外,本镇还根据区矫正办关于对3人以下的社矫对象适用简易宣告仪式的精神,分别于05年9月6日,永乐村戴某等3人;10月31日,葛巷村张某1人;1月10日,葛巷村张某1人,2月8日,高桥村管某1人以及2月23日朱庙平某等2人,共5批8人次进行简易宣告,对相关制度进行宣讲、明确,与监护人及志愿者签定协议书,明确监护及监督帮教责任,建立监督考察小组9个,并制定体现个性的社区矫正方案,并为每个矫正对象建立了专档,专人管理。

(五)建立健全村级社矫小组建设,加强与派出所以及村(社区)的沟通,形成联动网络。本镇社矫办在做好日常考核外,大量相应工作依托村级社矫小组的开展。目前,我镇已在所辖的10个村和一个社区均建立的社矫小组,并委托村(社区)治保主任负责村级社矫工作的开展。在社矫对象相对较多的永福村(共有3名)、永乐村(共有3名)、葛巷村(共有3名)、高桥村(共有3名)等4个村,由村支书、村民主任担任社矫志愿者,加强了村级社矫在村务工作的受重视程度,带动村民代表、村民组长,共同监督社矫对象,及时敦促其严格遵守社矫相关制度。如:葛巷村村民副主任在获悉该村一应纳矫对象,长期未来报到,接受矫正,主动前去其家中交代相关事情,并去其所在厂,责令其回____受矫。在纳矫后,该村社矫组织严密关注其动态,并定期提醒,时刻敦促。现该社矫对象已能按时按期报到,积极配合社矫组织开展工作。其次,为了及时掌握各社矫对象现实表现,我镇社矫办还充分利用综治中心每月举行的治保主任联席会议之机,由各村治保主任总结当月本村社矫对象的受矫情况,梳理社矫难、疑点,分析相应对策,开展针对性的社矫工作。如:宋家山村社区矫对象许某,其能按规定进行报到,参加公益劳动,也能按期按要求递交思想汇报,司法所在日常考核中认定其表现良好,并准备按照相应规定将其处遇升级。但该村社矫组长反映许某未经允许私自建造违章建筑以及未经允许在禁倒地私自倒放塘渣,村里及村镇建设办已多次发出告知,但其仍有私自建造以及私倒现象的发生。根据反馈信息后,镇社矫办及时请示领导,所长和李书记亲自多次做思想工作,镇社矫办也晓之大义,并决定暂缓其处遇升级,每周约访一次,敦促其停止倾倒行为以及自拆违建。再次,加强与公安派出所部门的沟通和联系,与镇派出所定期进行沟通,实行零报告制度,“有事报事,无事报正常”,实时控制社矫对象活动,协调相关工作有序、规范的开展。

(六)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实行制度化管理、人性化矫正,体现“以人为本、矫正为本”理念。一是认真落实监督管理制度,镇社矫办针对社矫对象认真落实各项基本制度,并将相关记录在案。二是有针对性的开展矫正教育措施。截止目前,共组织集中教育8人次,主题内容清晰,教育意义深刻,分别开展了《社区矫正资料汇编》、《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以及适时开展节前安全教育;组织个别教育104人次,听取其思想汇报,详细记录相关谈话记录,作到有针对性以及体现阶段性原则;在公益劳动方面,鉴于本镇实际,采取定点自助的方式组织矫正对象开展公益劳动,实现行为矫正,并委托村级社矫组织负责考核;三是切实做好帮困解难工作,以解社矫对象的后顾之忧,使其能安心受矫。诸如对无一技之长且年事已高并因交通肇事而已经先期赔付大量款额的矫正对象,以安抚帮教为主,多方寻求关系,为其解决工作问题,缓解其家庭负担;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矫正对象,则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为其寻求帮助;对住房上有困难的矫正对象,与村委、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切实解决其居所问题等等。四是规范考核工作,严格按照省、市、区矫正办的方针、政策,根据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表现情况,予以相应的考核,及时将相关处遇升级,改变考核方法,目前纳矫的18名社区矫正对象已有9人处遇升为一级宽管,另有4人处遇升为二级宽管。五是认真做好解矫准备工作,指导矫正对象完成个人总结,及时对其进行期满合议,并报上级机关审批。经过相关考核,镇社矫办根据矫正对象的日常表现情况以及现实社会反映,对符合要求的对象及时组成合议机关,对其期满合议,现已有2人经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批准,予以期满解矫。六是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在严肃制度的同时,想社矫对象之所想,坚持人性矫正,保证相关制度能更好的落实。诸如,鉴于本镇在册社矫对象中有相当一部分有固定工作,且不易请假,为避免矫正对象产生逆反心理,各项制度得以落实,经镇社矫领导小组同意,将该批对象的集中教育和个别教育允许采用先请假再补课的形式接受相关教育,时间安排在其下班后。截止目前,该8人均能主动按时按要求报到,未有脱管现象的发生;在顽化对象的改造上,除了建立传统的“四位一体”的监督考察小组外,还充分动用社会其他力量参与帮教,比如发动表现较好的社矫对象帮带,在一定程度上能实现矫正目的与期望的双赢,并且能够避免不良倾向的相互传染;此外,还根据派出所的分片原则,将辖区内行政村分片,由能自觉遵守矫正,且在对象中有一定号召力的社矫对象当“片长”,负责督促自己片内矫正对象的日常报到、学习教育、思想汇报、公 益劳动等相关制度的执行。

(七)注重信息报送,及时汇报相关工作,倾听上级领导指正,逐步完善工作理念,改进工作方法。我镇社矫办能注重信息的报送,定期报送相关信息,在得到区矫正办反馈后,能及时改正工作上的不足,完善工作,深化矫正工作的开展。

二、20__年社区矫正工作要点

20__年我镇社区矫正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提高社区矫正质量为核心,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社会化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依法规范、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的创新和发展,为建设和谐社会,“法治城区”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进一步深化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一是加强专职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学习。尤其是对社区矫正相关业务开展以及国家有关部门关于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规范要求和省、市有关社区矫正工作文件的学习,深化对社矫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将思想统一到村、镇两级社矫的决策和部署上来,正确把握社矫工作的原则性与独创性的统一,坚持“制度化”和“人性化”并重,积极稳妥、不断创新、扎实有序地推进本镇社矫工作的开展;二是加强对治保主任与志愿者等义务社区矫正工作者的业务培训。尤其是在社矫对象相对居多的村(社区),要将培训办到村里,采用灵活机动的培训方式,加强相关人的工作责任感,确保社矫对象不脱管、不漏管。三是充分利用一切会议举办契机,开展“以会待训”工作。诸如在联席会议上分析难、疑点,解决社矫出现的新问题。

(二)完善村级社矫小组的各项制度和台帐,夯实基层基础。及时与区矫正办沟通,对村级社矫小组工作制度等进行商定,并按要求予以上墙,做到村村对社区矫正工作责任明确,任务明确。完善村级社矫基础台帐备录工作。要求各村社矫小组将本村社矫对象的日常活动情况、表现详细记录,做到工作台帐规范、细致,全面正确反映工作开展情况。

(三)继续抓好社矫正对象的档案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余矫办[20__]10号文件精神,规范档案管理,规范记录,规范存档,做到一人一档,一事一记。此外,适时根据区矫正办的要求,做好建立社区矫正对象的电子档案工作,逐步完善和规范档案管理。

(四)进一步加强沟通,完善协作机制,逐步理顺衔接工作。继续认真贯彻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协调配合,特别是加强与派出所的沟通协作,在材料移交,初次谈话中,明确相关事项,合力促进我镇社区矫正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五)健全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考察网络。根据实际,确保衔接一名社矫正对象,相应成立一个社矫监督考察小组。在社矫对象相对较多的村,要注意培养新的志愿者,注意志愿者的素质要求和工作量的平衡问题,合理培植监督考察小组成员,提高实际监管能力和水平。同时,在监护人没有形成主动反馈的前提下,主动联系,加强走访,经常性地对监护人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充分发挥监护人的作用,加强监护人对矫正对象的帮教。

(六)继续抓好各种的形式的教育活动。在集中教育方面,加强对各类法律、法规的宣讲和解读,结合实际,开展阶段性且具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在册社矫对象的法律素养和法制意识,努力达到“认罪服法”的矫正目的;在个别教育,针对不同社矫对象开展个性化矫正教育,做到“术人有专工”,以便能开展对口性矫正,形成矫正长效机制。

(七)尽快确定公益劳动基地,集中组织开展行为矫正。在继续抓好我镇目前公益劳动开展的同时,尽快与相关职能科室的联系,确定公益劳动基地,集中组织开展行为矫正工作。并积极探讨在企业中,建立归正、矫正人员过渡性就业基地。

(八)深化奖惩考核工作。严格按照《浙江省社区矫正对象奖惩考核暂行办法》的规定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对象的奖惩考核工作。坚持“抓两头、带中间”的办法,树立正反两方面典型,增强教育矫正效果,尤其是对表现良好的社区矫正对象在公益劳动以及相关学习教育方面在不违反相关政策的前提下,有所倾斜,起到激励效果,努力构建“在希望中矫正、在矫正中进取”的社区矫正氛围。认真做好涉及奖惩的调查、取证、原始资料积累以及报批等各项基础工作,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与沟通,依法规范、及时准确地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奖惩考核工作。

(九)依法做好社区矫正终止相关工作。今年我镇在册矫正对象中将有7人期满。故此,须严格按照《浙江省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指导期满对象撰写社区矫正个人总结,组织社区矫正对象的期满合议,进行期满鉴定,办理材料报批手续。矫正对象矫正期满,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文书确定的时间按时解除,终止解矫,发给期满宣告书,配合派出所向矫正对象发放由公安机关签发的相关文书及证明材料。

第7篇

一、社区矫正工作

为健全社会服刑人员监督治理机制,提高非监禁刑罪犯教育改造质量,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确保社会长治久安,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进程,今年协调有关部门抓好积极社区矫正工作。

(一)建立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管理机制。年初调整了乡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制发了《****乡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计划》,对乡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有条不絮地开展。

(二)开展对全旗社区矫正对象的摸底调查工作。今年开展了2次对我辖区社区矫正对象的摸底调查工作。经调查,我辖区社区矫正对象1人。此社区矫正对象为缓刑,真正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

(三)建立社区矫正人员的信息档案工作。我所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工作职责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信息建档工作,按照一人一个档案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社区矫正人员信息档案,对我辖区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范化管理。

(四)认真抓好社区矫正人员的监控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对社区矫正人员签订监护协议,听取思想汇报,对重点人员进行排查监控,及时掌握矫正人员的思想动态和人员去向。我辖区的社区矫正人员没有脱管、漏管,没有从新犯罪,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实施,维护社会稳定。

二、安置帮教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使我辖区安置帮教工作落到实处,我乡及时调整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各嘎查建立了“两劳”人员接待工作站,明确了职责,使安置帮教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将xx年至今年回归的“两劳”人员信息资料进行登记造册,进一步规范了我乡“两劳”回归人员信息资料。

(二)加强衔接,掌握动态。一年来,我乡安置帮教办公室收到监狱刑释解教人员通知书1份1人,收到通知后立即进行登记造册,及时通知嘎查委员会和家属,并与派出所联系,将其纳入重点人口管理。现有4名安置帮教对象,刑满释放人员4人。为预防和减少“两劳”人员的脱管、漏管现象,司法所及时向公安派出所、嘎查委员会了解掌握“两劳”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的情况,并多次走访安置帮教对象所在的嘎查,了解其思想动态和行为动态。

(三)增添措施,做好安置。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把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一年来,“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都由乡司法所接待,登记造册,并建立了个人档案。确保“两劳”人员安置帮教情况家底清,去向明。对在家养牛和打工的“两劳”人员,进行跟踪排忧解难,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对他们不嫌弃、不歧视、不纠缠罪过,政治上一样对待、经济上一样支持、生活上一样关心,让全社会对刑释解教人员伸出温暖之手。对我辖区回归的“两劳”人员5人均进行了帮教,其中1人顺利的解除了帮教。

第8篇

 自2012年省委组织部重启选调生招录工作以来,我市已经接收三批共计14名选调生,分别供职于铁力市和嘉荫县所属乡镇。随着选调生队伍人数的不断增加,按照省部调配处的相关要求,结合其他地市好的经验和做法,在广泛征求选调生意见的基础上,就如何进一步做好选调生培养、管理和使用工作思考如下:

一、    强化选调生初任培训制度

初任培训是为了让新考录的选调生对基层乡镇的工作特点、组织纪律有所了解,明确自己的工作内容和职责范围,初步掌握即将从事的工作所需的基本知识、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每一批选调生到岗之前,都参加由省委组织部组织的统一培训工作,但是由于时间较短,选调生所属地区差异等原因,培训内容主要是从宏观上或者全省通盘考虑。因此建议对我市选调生在工作前进行二次培训,培训可以单独组织,也可以会同当年省考公务员共同进行。内容针对我市市情讲授,如发展林下经济、旅游产业、社区扁平化管理等,以此帮助新入职的选调生更好的了解伊春和融入基层,同时增加实训环节,例如12年选调生由省部统一组织到三个县实地考察,通过亲眼所见,亲身感受,更能够增加选调生对基层工作的热爱和熟悉程度,同时也开阔视野,对我市的选调生而言,基层林场所的工作同样有很大的借鉴价值。在初任培训方面,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等地市都是对选调生进行再培训。

二、    完善选调生入职制度

到目前,选调生工作重启只有三年时间,很多环节仍不是十分完善,在选调生报道、落编、批工资、补工资,获得公务员身份、提职任职等工作的过程中,没有能够像省考公务员一样制度化,同时缺少明确的负责人。由于新入职的选调生并不能够清楚了解自己工作后需要办理什么,基层人事工作人员也没有处理选调生工作的经验,不清楚如何办理,只能在缺少什么时候补什么。建议市部能够对每一批选调生专门下发文件,特事特办,将入职过程中涉及各环节制度化,明确此项工作的负责部门和负责人。

三、    健全选调生培养制度

一是传帮带制度。在选调生报到后考虑以书记、镇长助理身份参与工作,应明确由所在乡镇党委书记或镇长专门负责,既要交任务、压担子,又要传授经验、提供方法;既要注重增长其才干,又不能放松其品德培养。要主动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做到政治上关心,生活上照顾,工作上点拨,,这样可以保证选调生在思想上不迷茫,在工作能力上得到迅速提高。

二是汇报制度。选调生应经常性同帮带责任人进行思想汇报;每半年向县(市)委组织部提交近期工作心得体会,每一年向市委组织部提交工作、思想等方面的书面汇报。乡、镇负责人应定期向县(市)委组织部汇报选调生成长锻炼情况。

三是定期学习培训制度。建议市委组织部将选调生培训纳入整个干部的培训规划,每两年选送选调生到市以上党校培训一次,加强对选调生的理论培训和业务知识培训,有助于选调生更新知识结构和开拓视野。同时增加选调生纵向和横向挂职锻炼的机会,纵向上挂市县两级相关部门进行短期学习,例如黑河市将选调生上挂到团市委作为团市委书记助理,以此帮助任镇团委书记的选调生更加了解共青团工作;横向挂职到基层林场所了解林区林业工作,有助于全面了解市情市貌。

四是定期座谈制度。今年由省部组织了两个座谈会,分别是省部调配处同12届选调生和12届选调生同14届选调生进行座谈,12届选调生结合两年的基层经历,将工作收获和遇到实际问题、困难,分别向省部调配处进行了汇报,同时,向14届选调生介绍工作心得体会,并积极回答14届提出的问题。两个座谈会,既为省部提供了下一步完善选调生培养工作的依据和参考,也起到选调生传帮带的作用。建议市委组织部每年召开一次全体选调生座谈会,如可能也可邀请一些早年的选调生前辈讲授成长经历,既可以为新人鼓劲加油,也可以为他们成长提供借鉴。

四、 建立选调生考核奖惩制度

一是业绩考核制度。建议市委组织部据选调生的特点,探索建立一套选调生业绩考核办法,科学评价选调生的德、能、勤、绩,重点评价选调生完成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的情况,以及在作风方面的情况。同时,建立选调生实绩档案,将每人的思想工作汇报、谈话记录、工作实绩、考察情况等及时归档,以此来记录选调生的成长历程,作为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是建立合理的激励、选拔制度。建议在选调生的选拔使用上,坚持标准,适度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选调生,对于应享受的政策要积极按时给予落实。要从政策上给予选调生一些优惠,如学习培训优先参加、生活困难优先解决等,保证他们能够优先得到组织照顾,安心本职工作,促进他们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目前哈尔滨、绥化两地将四名工作满一年的研究生任副乡(镇)长,本科生在4-6个月进入乡镇党委班子,主要以组织和宣传委员为主。

第9篇

一、工作汇报

自20xx年4月加入XX工作以来,我认真完成工作,积极将自己掌握的经验用于工作,同时努力学习,积极思考,工作能力逐步提高。伴随着XX事业的蓬勃发展,特别是20xx年又开展了等公益活动,我所工作的会务部作为公司形象传播的其中部门之一尤为重要。组织的每一项活动,主持人说的每一句话都代表着公司的形象。所以,我在实际工作中,时时严格要求自己,做到谨小慎微。

此外,火车跑的快还靠车头带,由于XX的文化底蕴极为丰厚,作为我本人刚参加XX的工作,无论从会务策划能力,主持风格,还是从思想上都存在许多的不足。在这些方面我都得到了公司领导的正确引导和帮助,使我工作能力提高,方向明确,态度端正,对自己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思想汇报

20xx年是我真真正正感受到工作责任重大的第一年,对于工作或者说事业,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认识和感受,我也一样。对我而言,我通常会从两个角度去把握自己的思想脉络。

首先是心态,套用米卢的一句话“态度决定一切”。有了正确的态度,才能运用正确的方法,找到正确的方向,进而取得正确的结果。具体而言,我对工作的态度就是选择自己喜爱的,然后为自己的所爱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我一直认为工作不该是一个任务或者负担,应该是一种乐趣,是一种享受,而只有你对它产生兴趣,彻底的爱上它,你才能充分的体会到其中的快乐。我已经通过我的工作努力探索和发现到工作的乐趣,也只有这样才能毫无保留的为它尽我最大的力量。可以说,懂得享受工作,你才懂得如何成功,期间来不得半点勉强。

其次,是能力问题,又可以分成专业能力和基本能力。对这一问题的认识请允许我用一个简单的例子说明:以一只骆驼来讲,专业能力决定了它能够在沙漠的环境里生存,而基本能力,包括适应度、坚忍度、天性的警觉等,决定了它能在沙漠的环境里生存多久。具体到人,专业能力决定了你适合于某种工作,基本能力,包括自信力,协作能力,承担责任的能力,冒险精神,以及发展潜力等,将直接决定工作的生命力。一个想在事业上成功的人,必是两种能力能够很好地协调发展和运作的人。我相信通过努力,我能够很好地运用我所掌握的知识和发挥我的潜能。

20xx年,我将以崭新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工作当中,努力学习,提高策划、主持能力。积极响应公司加强管理的措施,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三、主要活动及成绩

1、4月,学营销模式,了解XX文化底蕴,如饥似渴地读完了《思想力》,收获颇丰,迅速将自己的工作状态调至XX的营销节奏,参与洛阳公司大型活动的策划、主持

2、5月,调入XX集团河南省公司,负责河南省二级市场会务管理工作,任会务部门主管,承接总部孝心工程方案,策划联谊活动方案并亲自在二级市场推广,配合二级市场开展孝心工程的启动及孝心进社区后续活动

3、6月,除继续帮助二级市场启动孝心工程外,策划了父亲节、端午节、建党节、大连国际DNA节活动会议营销方案,内容涉及会前资源的收集,会中流程、串词,会后售后服务等细节问题,并在河南二级市场推广

4、7月,在炎热的夏季,保健品销售进入低销量的季节,河南省公司会务部策划了以主推提升企业形象和文化形象的方案,包括纪念胜利活动、世界人口日活动、“生命健康和谐”主题活动和迎建军节活动等

5、8月,设计为爱国主义宣传月,为了热烈庆祝胜利60周年,拉近与老年朋友的距离而开展了一系列活动,极大地提高了XX的企业形象,为销售做了良好的伏笔,同时,结合开展七夕情人节“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精品联谊活动,拉近与顾客的距离,促成销售

6、9月,伴随《疯娘》即将来到河南公演,策划了一系列小型活动宣传《疯娘》,作为孝心工程的一项内容,极大地渲染了珍奥的企业文化和公益形象,同时结合教师节、中秋节策划大型活动方案进行销售

第10篇

关键词 : 社区矫正;法律制度 ; 完善;

社区矫正是一项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在降低刑罚执行成本、解决监狱拥挤状况、加强实际行刑效果方面有着很重要的意义。贵州省作为全国第二批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地区,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大力协助配合下,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从我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情况看,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却与国内其他省区是无法相比的,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和较多亟需解决的问题,可见对于我省社区矫正工作法律制度体系完善势在必行。

一、贵州省社区矫正工作试点经验

截止目前,贵州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基本健全,机制基本形成。全省99%的县(市、区)、乡(镇、街道)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及办公室,82%的县级司法局设立了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其中,贵阳市云岩、南明两试点区均建立了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网络,组建了一支以基层司法所、派出所民警和社区矫正辅助人员及志愿者构成的工作队伍,并已初步摸索出一套"分类管理、因人施教、有的放矢、注重实效"的矫正工作模式。贵州省司法厅创新社会管理能力和水平,制定下发了《贵州省社区矫正衔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编印了《贵州省社区矫正工作手册》,并先后在思南县、贞丰县召开现场会,全省社区矫正工作成效初步显现。截止11月底,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1225人,累计解除矫正2314人,在册8911人。其中,贵阳市云岩、南明两个试点区共接收、管理五类服刑人员139人,已有25人期满解除矫正,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道真县14个司法所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21人,截止2011年8月底解除矫正32人,现在册89人,其中城镇籍19人,农村籍70人,在校就读5人,就业73人,无业11人。从接管社区矫正工作以来,通过规范管理和帮助教育,使得矫正对象能够服从管理,接受教育,遵纪守法,表现良好,无一重新违法犯罪。芩巩县全县共有社区矫正人员97人,通过社区矫正,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帮扶97人,目前已解除矫正28人。

二、贵州省社区矫正工作法律制度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专门的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工作的执法主体和工作主体在一定时间内还将继续并存。由于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都是政府的组成部门,公安机关不可能按照司法行政机关的要求来监管社区服刑人员,加之协调、沟通不及时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必然造成权责不清、监管工作脱节等情况发生,导致刑事执行权力不能产生效益,不利于国家权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权力效用的发挥,最终的后果就是导致监管效率低下。

(二)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中,由于司法所人员不足,该项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加之从事社区矫正的工作人员专业知识的匮乏,又无现成的经验可循,只在形式上进行了管理和教育矫正,重在监督管理、谈话、思想汇报和公益劳动,类型单一,只做了一些表面的工作,对服刑人员的矫正效果,没有一套明确、规范的考核标准,也无人进行考核,因而对于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方面存在极大的欠缺,也容易重新犯罪。

(三)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开展后,由司法所负责教育矫正,公安派出所负责监督,执法主体交叉管理容易出现衔接工作空挡,反映出统计不全,情况不实,人册不符且核对不清的问题,加之社会转型时期人员流动大,社会面控制难度大,客观上存在脱管、漏管、失控的现象,各相关部门工作不衔接。

(四)社区矫正工作主要由司法所承担,工作量大,矫正工作人员配备严重不足。基层司法所作为实施社区矫正的一线工作力量,大都是一人所,大所要辖十余平方公里,几万户,小所也要辖两三平方公里,几千户,职能工作繁多,普遍感到人手不足,任务太重。

(五)社区矫正制度没有专项财政作为保障,经费成为社区矫正制度深入发展的瓶颈。“受财政实力影响,基层司法行政部门只能从自有资金中加以解决,但只是杯水车薪。另外,由于各个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有的贫困地区连公务员工资都保障不了,致使经费不能够完全到位”。我省作为全国第二批社区矫正试点省(区),尽管已经开展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近6年,但迄今仍未建立社区矫正工作专项经费全额保障制度,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经费多为自筹,这种状况与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客观需求显然不适应,影响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

三、完善贵州省社区矫正工作法律制度体系

(一)完善法律体系

从当前社区矫正的发展前景和我国司法实际来看,对社区矫正进行专门的立法是十分必要的。这项法律的内容,著名学者吴宗宪已经提出了比较具体的建议,“认为这项法律起码应当包括总则、社区矫正对象、社区矫正机构、社区矫正工作者、社区矫正工作程序、社区矫正工作内容、社区矫正工作保障等7章。应该包含社区矫正的概念定性、矫正对象的分类机制、矫正对象的权利和义务、矫正对象权利救济机制、矫正对象罚则、矫正主体资格制度、矫正主体权利义务、矫正主体罚则等基本内容”。S社区矫正作为国家的刑罚执行工作,需要调整的关系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必须要有相应的法律作保障。社区矫正工作最直接的法律依据,必须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与颁布的专门性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与《监狱法》一道组成我国的刑事执行法,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使刑事法律体系更加完善。同时,应尽快对刑法、刑事诉讼法和监狱法进行修改和补充,明确社区矫正的判决、裁定、决定、诉讼、执行和监督的法律依据,并与规划中的社区矫正法相配套、协调、吻合,以实现社区矫正机构设置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保证社区矫正乃至整个刑罚执行活动得以有效运行。

(二)建立完善的社区矫正组织机构

明确社区矫正属于刑事司法体系,是非监禁刑和暂缓监禁的刑罚执行方式。行刑权就其本质而言,是一种司法权和行政权的统一。由司法行政部门统一行使是较为合适的,这有利于解决目前行刑权主体过于分散及行刑权的非均衡性等问题,从而实现刑事司法权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将省司法厅成立的社区矫正工作处改为社区矫正管理局,与监狱管理局并列。作为职能部门,负责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把公安机关作为非监禁刑和监禁社会执行的执行主体资格转入该局。要尽快建立专门的社区矫正职业队伍,各级机构应确定编制、确定岗位、确定职责。同时招募一批社会志愿者协助帮教社区里的服刑人员。这些志愿者中,既有原先就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的退休干部、退休教师、企业主、厂长、经理及社区服务人员,也有在校的大学生等。

(三)建立完善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

1.尽快制定出台《社区矫正工作细则》、《社区服刑人员分类管理办法》、《社区服刑人员档案管理办法》和《社区服刑人员考核奖惩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明确社矫机构的工作格局、组织体系和职责分工,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报到登记、入矫教育、日常管理、考核奖惩、解矫以及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规范,为社区矫正机构对服刑人员实施严格、科学的管理教育和监督考察提供依据。要建立工作会议、请示报告、教育培训、责任追究、考核奖惩制度,逐步完善社区矫正制度体系。对社区服刑人员实行管控措施,每个司法所都要明确专人负责社区矫正工作,服刑人员有矫正志愿者帮教,形成社区矫正工作者监督管理、掌握行踪,志愿者了解思想的综合管理体系。

2.在矫正执行中,司法所在服刑人员入矫之日起就要建立矫正档案。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认真填写各类表格,认真审核每个服刑人员的矫正期限。在档案管理上,采取了市(州、地)、县(市、区)、街道(乡镇)三级管理模式,即市(州、地)司法局掌握社区矫正工作者名册和社区服刑人员总体情况;县(市、区)司法局掌握社区服刑人员名册、奖惩情况、服刑人员请假、迁居、脱逃、下落不明、重新犯罪人员情况及社区矫正工作者、矫正志愿者名册等;街道(乡镇)司法所掌握社区服刑人员全部档案。

3.构建社区矫正制度应遵循人道、公平与正义、平等、保障人权等现代刑罚理念。“人道主义要求法律制度应当体现出对人的人文关怀,表现出对人的基本权利、人格尊严、自身发展的尊重”。根据社区矫正对象年龄、性别、犯罪原因、工作家庭情况、现实表现的不同,因人而宜制定个人矫正方案。规范教育管理,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每个月汇报一次、每个月走访一次、每季度考察一次、每半年考评一次,组织矫正对象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严格执行矫正对象外出请假、迁居申报等手续。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日常管理,使社区矫正对象自愿接受社区矫正、真心悔改。立足帮扶解困,巩固矫正成效。在对矫正对象心理和行为进行矫正的同时,结合实际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走访帮扶活动,协助矫正人员解决低保,帮助解决就业问题。

参考文献:

[1]阎志江.贵州99%县乡成立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载于省略. 2011-12-30 .

[2]司法行政工作调研文章:《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强化司法行政职能》,载于httP://jsf.cq.省略.

[3]康树华.未成年人立法新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6.

[4]邱兴隆、许章润.刑罚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5]张天星.社区矫正走入百姓生活[N].上海法治报.2003-8-13.

[6]丁寰翔、余建明、陈立峰.社区矫正理论与实践[M].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9.

第11篇

【关键词】缓刑;适用条件;适用范围;社区矫正

中图分类号:D9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2)05-099-01

一、缓刑制度概述

缓刑制度一种刑罚执行制度,是一种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而放在社会上改造的刑罚制度。 我国刑法第72条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1.犯罪情节较轻;2.有悔罪表现;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缓刑制度在我国有着完善的立法和明确的规定。就理论而言是比较完善的,应该是能够发挥出它的社会效果和司法效果。

二、缓刑制度本身存在的问题及解决之道

(一)缓刑适用条件过于原则

我国刑法第72条的规定已经明确的将缓刑的实质条件和主客观条件明确的提了出来。缓刑适用条件的实质中最重要的就是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如何进行判断就落在了法官的肩上,法官必须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且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才能适用缓刑。但司法实践中,由于没有统一的衡量标准,很容易出现许多应缓未缓,不应缓却缓了的情况,其根源在于缓刑适用条件的笼统性。此外,在现今的法院系统中,很多法官自身水平有限,过分的使用自由裁量权,让自己的意志左右了案件的判罚,这也是原因之一。

这里我们可以通过两种方法来加以解决:一是明确缓刑适用的条件,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的滥用。二是加强对司法人员,尤其是法官的专业知识教育。

(二)累犯缓刑适用问题

刑法第74条:“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虽然根除了对于累犯适用缓刑的可能性,但这条规定不可一概而论。

累犯确实具有很深的主观恶性与危险性,不符合缓刑适用的条件,可我们还得关注他们的犯罪过程。对于一部分累犯而言,不得适用缓刑是合理合法但不合情的,他们的第二次犯罪并没有表现出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这种情况就具有明显的可原谅性,且不具有严重的人身危险性。对这样的累犯,是否可以同等的适用缓刑,这是值得思考的一个问题。

(三)有前科但不构成累犯的是否适用缓刑

对有前科但不构成累犯的犯罪分子能否适用缓刑呢,我们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缓刑的判罚是由人民法院决定,对于这种情况是否适用缓刑也应当由法官根据具体情况而决定。但是,法官在决定是否适用缓刑时必须秉承一个原则,即有前科的罪犯如果认为其确不致再危害社会,其犯罪行为具有明显的可原谅性,其本人不具有人身危险性,那么便可以对其适用缓刑。这一做法符合缓刑的本质,也符合司法实际,同样也符合扩大缓刑适用范围的发展趋势。当然,这一做法也对法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其不但应当具有高水平的专业知识还应当具有很高的道德水平。

三、 缓刑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之途

(一)对于缓刑犯社区矫正的刑法规定及意义

“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刑法第76条也对社区矫正做出了具体规定,这意味着我国刑罚体系和执行制度上的重大变化,是我国司法改革的一项进步之处,是提高罪犯改造质量的需要,有利于合理配置行刑资源、降低行刑成本,更加凸显了刑法的人权保障以及人性化发展的趋势。

(二)缓刑犯社区矫正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目前还处在刚起步阶段,现行矫正制度包括了电话报到、思想汇报、谈话教育、学习培训、公益劳动、请销假制度等,在理论上基本涵盖了社区矫正的工作内容,但在具体实施中却受到各种制约。矫正只能做到基本的“控制”,而无法实现较高矫正水平的“教育”和“矫正”。社区矫正组织不健全,社区矫正层面单一,尚未形成全面完善的矫正网络,也是我们必须面对的问题。

(三)缓刑犯社区矫正问题的解决之道

1、增加一些禁止性或义务性的规定。为了避免社区矫正流于形式,对社区矫正应该注重通过一些禁止性或义务性的规定去落实对服刑人员的改造。这样,不仅使刑罚的力度加大,同时还可以强化社会正义感,赢得公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2、建立立体的社区矫正网络。罪犯的矫正离不开社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必须以社区力量为依托。目前的当务之急是建立起广泛吸纳社区人力、物力资源的立体社区矫正网络。

3、改进矫正方式,丰富教育手段。改进现阶段矫正手段单一、效果不显著的现状,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个别教育与分类集体教育相结合。二是专职教育与兼职教育相结合。三是思想道德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相结合。四是课堂式教育与互动式教育相结合。

参考文献:

第12篇

【关键词】缓刑再犯;严重脱管;判前社会调查。

自2010 年全省法院开展排头兵竞赛活动以来,宝安法院在非监禁刑扩大适用上一直走在深圳市法院前列。2011 年 1-10 月份宝安法院判处非监禁刑人数为 1256 人,判处缓刑人数为 1112人,非监禁刑适用率为23.13%。对推动深圳市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排头兵,化解基层矛盾,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及宝安区加快特区一体化,建设和谐幸福宝安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但从 2008 年至 2011 年 10 月份,宝安法院判处缓刑的 1931名罪犯中有 8 人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或者是在缓刑考验期内被行政拘留,被宝安法院撤销缓刑,即缓刑再犯。虽缓刑再犯人数少,比率低,在全国亦属于很低的水平。然缓刑再犯的出现,说明我们的社区矫正制度和缓刑再犯防范机制存在一定的不足,我们有必要予以全面审视并引起足够的重视。

一、缓刑再犯的特点。

通过对以上8 名缓刑再犯进行分析,笔者发现其呈现出如下共同特点:

1、上述缓刑再犯罪犯均来自广东省非珠三角地区或内地省份,均未拥有深圳户籍。

2、社区矫正办和法院尚未开展成年犯的“判前社会调查”工作。

3、上述缓刑再犯罪犯在宣告缓刑后,均继续留在深圳,绝大多数罪犯仍居住在犯罪前场所或附近。

4、上述缓刑再犯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间内,均未曾接受任何形式的缓刑监管或是社区矫正,存在严重脱离监管情形。

5、上述缓刑再犯罪犯中有 4 人宣告缓刑后,又在同一地点或附近地点再犯同类犯罪。有 3 人宣告缓刑后,虽然没有实施相同性质的犯罪,但其犯罪地点亦在首次犯罪地附近或相邻的街道办。

二、出现缓刑再犯的原因。

1、现阶段,我国包括深圳市,尚未普遍实施“判前社会调查”制度。判前社会调查制度是适用缓刑的重要参考依据,是实行社区矫正的关键环节,可以为法院提供作出判决的依据,同时也可以为社区矫正人员对罪犯进行有效监管提供参考资料,帮助社区矫正人员对罪犯进行分类,实施风险管理。但囿于多方面的主客观原因,社区矫正机构和法院尚未普遍实施判前社会调查制度。

2、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严重脱管。

人户分离是造成脱管的主要原因。

深圳是个移民城市,外来人口占大多数,他们长期在深圳工作生活,却没有深圳户籍。外地户籍被告人宣告缓刑后大多数并未回到原籍,而是继续留在深圳务工生活,户籍地的监管无法落实。

而深圳市社区矫正机构社区矫正的对象仅限于拥有本地户籍并在深圳市长期居住的人员。

所以造成外地户籍缓刑罪犯严重脱管。

3、社区矫正制度和体系不完善。

主要表现在社区矫正主体人力物力不足、社区矫正队伍职业化和专业化程度不高、社区矫正内容单一。

三、防范缓刑再犯的对策及建议。

1、建立专门的社区矫正机构,建设多层次高素质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为了保证社区矫正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使管理、矫正工作顺利开展,应改变目前基层司法所作为社区矫正主体的这一模式,必须由专职、专业、独立的刑罚执行机构来进行社区矫正的管理。建立多层次高素质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因为社区矫正工作的复杂性、专业性,所以在人员素质方面对社区矫正人员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应配备一支涵盖法学、心理学、教育学、医学、社会学等方面专业人才的队伍。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探索建立“三支队伍”,建立社区矫正人员、社工、义工的立体帮教网络。

2、建立和完善判前社会调查制度。应借鉴美国和香港的经验,设立类似的“判前评估专案小组”,作为社区矫正机构的内设部门,代表社区矫正机构进行判前社会调查,提交是否适合羁押的报告。借鉴美国的“PSI”制度,完善判前社会调查报告制度。

3、完善社区矫正内容和措施,增设社区服务刑种。目前街道司法所承担的社区矫正的内容主要是组织公益劳动、法制教育、个别谈话、个别回访、思想汇报。对矫正对象的心理健康、就业、回归社会等社区矫正的核心内容的关注尚显不足,应加强这些方面的矫正措施和内容。借鉴香港地区比较完备的社区矫正规范,探索“中间制裁”形式,如扩大适用禁止令、监督履行赔偿义务,增设社区服务刑种等。

4、探索建立缓刑听证程序。探索建立缓刑听证程序,将缓刑的适用纳入法庭辩论环节,扩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被害人、辩护人、人及社区居民代表、社区工作人员的参与,特别是保障社区居民代表、社区工作人员的充分发言权和听证权。听证主要围绕被告人适用缓刑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评估、社区矫正改造可行性评估。听证会意见和建议作为法官对于是否适应缓刑的参考。

5、探索将符合条件的非深户籍缓刑罪犯纳入到深圳社区矫正中来。有必要对社区矫正的原则进行再审视,实行以“属地管辖”为主,以“居住地管辖”为辅的社区矫正原则。将持有深圳市居住证、在深圳学习生活工作一年以上,或者是与深圳市企事业单位签署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非深圳户籍人员都纳入到深圳的社区矫正体系中来。

【参考文献】

[1]高绍先《中国刑法史精要》[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1.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