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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调查

时间:2023-05-30 10:10:1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婚姻调查,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婚姻调查

第1篇

面对这一新形势,乡民政办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基层民政优势,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婚姻家庭和社会稳定工作。结合本乡实际,就近年来的婚姻家庭做法、存在的问题、取得的成效和现状进行了调查思考。

一、基本现状

近些年来,家庭日趋小型化,多为4口之家或2口之家,子女结婚后多会采取与父母分家生活。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非婚同居、未婚早孕早生逐年增多,离婚率和赡养老人纠纷呈现上升的趋势。农村离婚现象日益突出,对传统的农村家庭产生了重大影响,给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带来了一系列问题。2004~2008年的5年间全乡结婚267对534人,离婚9对18人,如下表:

时间结婚离婚复婚

2004660

2005640

2006393

2007471

2008515

合计2679

二、存在早婚早育和非婚生育现象

早婚早育和非婚生育困扰着我乡党政相关部门。改革开放后,婚俗和传统婚姻家庭发生了变化,由于受电视、电影、小说、录像等影响,年轻人的爱情观、婚姻观念发生了极大转变,以前由父母作主或媒妁之言的婚姻转变为年轻人自己决定自己婚姻,出现了事实婚姻。还有为数不少的父母和子女法制观念淡薄,明知《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为男22周岁,女20周岁,但随着青年人性生理早熟和观、性观念、性道德的变化,婚前变得越来越多,做父母的不严加管教,这成为早婚早孕早生的直接原因。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有50%以上的女青年已怀孕,少数女青年仅18、19岁就生下了一孩,等达到法定年龄再到民政办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怪现象。

三、农村家庭离婚案件和赡养纠纷增多的主要原因

1、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大幅度提高与农村妇女经济地位的提高是农村离婚率上升的主要原因。农村剩余劳动力频繁向外流动,走出闭塞的山区环境,到外面寻找增收致富新路子,导致经济独立,人与人交往增多,新的人际关系因素很容易渗透到原有婚姻关系中,从而破坏了原有的婚姻关系。

2、家庭暴力是引发家庭破裂的重要因素之一。因家庭暴力所致,离婚案件在农村有增无减。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感情不合,或因男方喜欢赌博、酗酒等恶习,女方责骂后便经常打架吵闹,或因家庭琐事争吵而导致离婚。农村男女一般文化素质普遍偏低,夫妻间产生隔阂后不能及时沟通,若双方或家庭其他成员因意见异议而产生分歧后,导致夫妻感情恶化,一气之下就协议离婚或上诉法院,根本不考虑子女的健康成长。

3、婚外情导致农村的离婚案件逐年增多。因男女双方或一方长年在外打工,价值观、人生观、婚姻观有了巨大改变,产生了婚外情。有的是原有婚姻感情基础就不牢固,外出务工后,导致农村的离婚案件逐年增多。少数农村妇女道德观念、家庭美德、家庭责任心和法制意识淡薄,一但受到新思想、新观念的影响,就违背传统美德,不顾丈夫与孩子,离家出走,长年或几年杳无音讯。

4、农村养老纠纷增多。很多60~70多岁的老年人还自立自强地过着自给自足、无人孝敬、独立门户的日子,有部分老人养老问题主要依靠家庭子女供给,供给采取兄弟几个共同承担,约每个老年人年均得到赡养费300—600元。有些老人一生劳碌,积下了一身的疾病,由于没有钱,只好拖着疼着忍着等着生命结束。大部分老年人苦到丧失劳动力为止,只有少数人靠儿子赡养,而且赡养过程中有的家庭兄弟之间或老人与子女之间会发生矛盾纠纷。

四、对以上存在问题的思考建议

为减少农村离婚案件、家庭暴力、赡养纠纷和早婚早育及非婚生育现象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加大普法力度,加大《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山区群众的法律意识。同时,大力开展传统道德教育,让人们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法律法规。教育引导人们转变婚育观念、善待婚姻、善待老人。让更多的家庭生活得美好、幸福、和谐,从而使每个家庭充满真情与真爱。

第2篇

日前,记者了解到,甘肃陇南市康县人民法院一份调研报告显示,近年来,康县各法院所审理的农村离婚案件中,涉及入赘式婚姻离婚的案件一直居高不下,以该县云台、大堡两基层人民法庭2011年至今这5年的综合统计来看,入赘式婚姻纠纷占离婚纠纷的比例分别为48%、52.5%、41%、44%和48%;同时,该类案件92%的原告是女方,只有8%的原告是男方。

据了解,这类案件的共同点是女方家庭贫困、经济负担重,无儿子、缺劳力,而入赘的男方大多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低,家庭较贫困,个人缺乏一定的劳动生产技能等。

女方家庭期望值高,达不到要求便更换女婿 在调研报告中,记者看到这样一个离婚案例,几年前康县大南峪乡一名陆姓妇女要求与现任丈夫离婚,这已是她第三次离婚。原来这名妇女家中只有她与多病的母亲两个人,极力想通过招上门女婿来顶门立户,改变家庭贫困面貌。然而,先后找了三个上门女婿,最后都离了婚,原因主要是要求上门女婿既要兼顾家庭,改善邻里关系,从事繁重的农活,又要能出门打工,还必须挣到钱。入赘女婿无法兼顾,不堪其累,最后只得离婚走人。

据介绍,在入赘式婚姻中,因为女方家庭期望值高,要求多,女方既要男方能处理各方面的人际关系,又要男方能挣钱,男方一旦在某一方面达不到女方家庭的要求,则在家中的地位每况愈下,甚至没有地位,干什么都是错,于是女方最终也最简便的想法,便是更换女婿。

这份调研报告显示,康县农村入赘式婚姻离婚纠纷的原因复杂,根基不牢,易于因纠纷而破裂。主要原因在于:

一是女方有婚外情导致离婚。康县农村入赘式家庭大多选择子女中综合素质比较好、合父母心意的女儿留在家中招婿。女方相对于男方而言比较强势,而男方挣钱能力也相对较差。婚后女方外出打工,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久而久之,思想意识发生了变化,觉得自己与入赘的丈夫不般配,过年回来要求离婚。每年的农历年前年后,是康县法院受理此类案件最集中的时候。此类现象甚至还有示范效应,从而形成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其次,在康县,农村入赘家庭分家较少,一般不会分家甚至四代同堂。老人们婚姻观和价值观比较保守,往往认为父母长辈等作为一家之长,拥有家庭主导的权威,女儿女婿尤其是入赘女婿必须无条件地适应这种家庭环境氛围。如果入赘女婿有一定的收入,又有自己的个性,老人则认为入赘女婿不尊重他们。时间一长,矛盾激化。由于家庭观念冲突、人员结构复杂化导致的入赘式婚姻离婚的现象在康县农村入赘家庭中比较常见。

再次,对于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入赘式家庭,姓氏问题、过节问题、收入分配问题等往往是困扰他们婚后生活的一大障碍,甚至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而部分男方入赘的目的往往是尽快结束无钱娶妻或大龄无妻的状态等困境,所以入赘只是一种权宜之计。由于这种入赘婚姻必然与女方的招婿初衷产生矛盾,因此离婚往往是此类婚姻的最终结果。一些入赘男有钱后,不满自己入赘的现状,不再理会女方父母家庭成员的颐指气使,不再忍气吞声,反过来对女方父母不予尊重,对女方不予呵护,而是另觅新欢。这也是入赘式婚姻家庭离婚的原因之一。

入赘男离婚后的赡养等问题难解决,命运走向应受关注 据《康县志》记载,康县女娶男嫁的婚俗最早起源于150余年前的康县南部地区太平一带。在康县本地称这种婚姻形式为“倒插门”,也称之为“入赘”。康县人民法院的这份调研报告显示,近四年来,康县法院在受理的入赘式婚姻纠纷案件中出现了“入赘女婿离婚后生活无着落,无处可去”“入赘男离婚后的赡养问题难解决”等问题。经统计,自2011年以来,康县法院审理各类婚姻纠纷案件666件,其中入赘式婚姻离婚纠纷这5年分别为74件、50件、60件、45件、81件,共计281 件,占到将近一半的比例。

调研报告的作者、康县人民法院法官张苏康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无论是历史的原因还是计划生育后生育率的减少,女娶男嫁有助于康县农村那些有女无儿家庭发展生产和解决父母养老问题,对于维系农村有女无儿家庭生活起到了重要作用,也有利于康县当地人口素质的提高。这种婚俗由女子来传递香火延续血脉,确立女性在家庭的主导地位,既自然地了却了农村老人们所担心的防老和“续香火”问题,也体现了男女平等。

但是,作为康县主要的婚姻形式,这一婚姻类型和结构的稳定,影响着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应重视入赘女婿的命运走向,减少或消除农村家庭矛盾激化的隐患。

第3篇

[关键词]同性;婚姻;合法化研究

婚姻一般指的是得到习俗或法律承认的一男或数男与一女或数女相结合的关系,并包括他们在婚配期间相互所具有的以及他们对所生子女所具有的一定权利和义务。婚姻是基于男女两性的结合这一事实,从古至今一直牢固地埋根于人们心中。可短短数十年后的现在,这一众所周知的事实却被迫面对起一个巨大的挑战。这场风暴中,有关同性恋权利的保护,在人权界已成为一个炙手可热的话题。而当中争辩得最激烈的,莫数其权利的核心内容――“同性婚姻合法化”。关于同性之间的婚姻法律关系是在历史上找不到的,这为同性婚姻的法律化无疑增加了巨大的阻碍,那我们就该就此打住,而徘徊在这从未有过的遗憾中吗?

1 同性恋的历史依据

根据《圣经》中的“原罪说”同性恋是一种罪恶,它违反了婚姻是两性的结合、违反了生育和繁衍的原则,因而它应当受到歧视和惩处。

确实如此,无论是在西方国家还是中国,很多人都会认为同性婚姻是一种可耻的、让人不能接受的行为。但是我们可以看见,同性之间的交往也并不是那么无史可依。在中国古代并没有“同性恋”这个称呼,而是使用更为隐晦的表达,例如“断袖”、“龙阳”、“余桃”、“男风”、“香火兄弟”、“龙阳癖”等来暗指女性、男性同性恋现象。在现代中文口语中,常常使用“同志”来称呼同性恋者。国外的历史也是如此,古埃及人曾把喜好男色看得很正常;古希腊人认为同性恋与武德、理智、审美及道德等方面的某些美好品质相联系,因而特别推崇,所以同性相交是在古代已有之。

迄今为止,对同性恋的接受和认可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1987年12月,在荷兰召开的“同性恋疾病以外问题会议”上,与会代表们一致赞成同性恋合法化。从此,同性恋不再被认为是一种疾病,而是一种正常的生理现象。随着这种认识的深入,我们看见不少国家和地方政府已经用法律明确了同性恋者的权利和地位。在澳大利亚产生了第一个要求用法律明确承认同性恋家庭的议案后,1988年12月,丹麦国会通过“同性恋婚姻法”,使丹麦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同性恋婚姻被法律认可的国家。该法案规定,同性婚姻中的配偶双方在遗产、继承、住房津贴、退休和离婚方面,享有与异性婚配相同的权利。法案通过后三个月内,丹麦即有600余对同性恋者成婚,其中80%是男同性恋者。除此之外,越来越多的国家加入了其中,现在世界上的一致观点基本上是赞同同性恋的合法存在,并给予相应的法律保护。

2 同性婚姻调查数据分析

对同性婚姻问题,我科研小组成员5人于2010年3月至2011年3月采用问卷的形式对乐山市市中区进行了一次随机抽样调查,以便对各种不同类型的人群对于同性婚姻合法化问题的看法进行一次多方位的了解。此次问卷涉及的人群类型很多,其中有学生、农民、白领、清洁工、商人等。我们随机发放了120份调查问卷,总共回收120份,回收率100%。

经过调查、整理、统计、分析、讨论,我们已经对乐山市市中区人群对于同性婚姻合法化这一问题的看法有了初步的了解,通过对问卷的专业分析讨论,结合当今同性婚姻发展情况,对同性婚姻合法化问题有更好的认识。

2.1 问卷回收、问答数据分析

由表1可以看出,总共13道题,只有教育程度问题有一个缺失值,意思就是有一张问卷上的教育程度问题没有被回答,其他的问题都是被回答了的。在走访调查过程中,虽然有很多人拒绝做此次问卷,但接受了做问卷的人群,还是很认真的做完此次问卷,说明这次调查的准确率还是比较高的。

2.1.1 问卷性别比率在本次调查中,总共有120人接受调查,其中女性有75人,占总人数的62.5%;男性有45人,占总人数的37.5%。见表2。

2.1.2 问卷年龄比率20岁及以下的有43人,占总人数的35.8%;20~29岁的有66人,占总人数的55%;30~60岁的有8人,占总人数的6.7%;60岁以上的有2人,占总人数的1.7%。见表3。

2.1.3 受教育程度比率受访者中,小学和初中学历的都是有2人,所占百分比同为1.7%;高中学历的有14人,所占比例为11.7%;大学学历的有100人,所占百分比为83.3%;其他学历的有1人,所占百分比为0.8%。还有一张问卷上的学历没有填,因此计为缺失值。由此表可以看出,受访者中大学学历所占比重很大,而小学、初中等所占比例很小。见表4。

2.1.4 接受同性婚姻比率在120个人中,50个人能接受同性婚姻合法化这一现象,占总人数的41.7%;有40个人不能接受同性婚姻合法化,占总人数的33.3%;而选择无所谓的有30个人,占总人数的25%。相较之下,在受访者中能接受同性婚姻合法化这一现象的占多数。见表5。

2.2 影响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因素分析

在同性婚姻合法化问题上,有很多因素对其有所影响。在此,我们从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方面,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分析。

2.2.1 性别对同性婚姻的接受程度在所访人群中,能否接受同性婚姻合法化这一问题的选择上是不同的。女性中有36个人接受同性婚姻合法化,23个人不能接受,而16个人认为无所谓;男性中14个人能接受同性婚姻合法化,17个人不能接受,14个人觉得无所谓。女性中能接受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占大多数,而男性中不能接受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占多数,女性比男性更能接受同性婚姻合法化这一现象。见表6。

2.2.2 年龄同性婚姻的接受程度年龄对于接受同性婚姻合法化是很重要的。由图1可以看出,30岁以上人群,年龄越大,对于接受同性婚姻合法化的人就越少。其中,能够接受同性婚姻合法化的人群主要集中在20~29岁之间,这是年轻人集中的年龄段。随着时代的发展,这一代人的思想较开放,对于新事物接受能力比较强。因此,对于同性婚姻合法化这一问题的接受人群比其他年龄段的要多。

2.2.3 教育程度对同性婚姻的接受程度 教育程度对于一个人的认知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由表7可以看到,教育程度越高,对于接受同性婚姻合法化这一事实的比率越高,反之,教育程度越低,越不能接受同性婚姻合法化。被调查的大学学历的100个人中,有49个人觉得能够接受同性婚姻合法化,32个人觉得不能接受同性婚姻合法化,19个人对此事持无所谓的态度。只有高中和大学学历的人觉得同性婚姻可以合法化,而小学、初中和其他学历的人都是持不能或者无所谓的态度。

2.3 同性婚姻的道德、法律合法化分析

2.3.1 社会道德与同性婚姻合法化在这之前,也有人做过有关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调查研究,结果显示大多数人依然不能接受同性婚姻合法化这一现象,

认为这一现象违反了社会道德。但是,我们由图2可以清楚的看到,在认为同性婚姻是否有悖于社会道德这个问题上,虽然还有很多人认为同性婚姻合法化与社会道德相悖,但是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与社会道德不冲突的仍然占多数,只有一小部分人选择了不清楚。

2.3.2 法律与同性婚姻合法化对同性婚姻合法化在法律上得到确认,认为有可能的有61人,占总人数的50.8%;认为不可能的有38人,占总人数的31.7%;选择不确定的有21人,占总人数的17.5%。觉得有可能的人明显占多数,已经超过了认为不可能的人数,而最少的就是不确定能否在法律上合法化。见表8。

2.3.3 社会和谐与同性婚姻合法化针对于问到同性婚姻合法化能否影响到社会和谐的问题上,我们可以看到,认为有影响的人占据了上风,选择影响不大的人比认为有影响的人少了点。在前面问到能否接受同性婚姻时,很多人选择能够接受,但当这个问题上升到是否影响社会和谐时,大多数人还是选择了影响社会和谐。见图3。

3 讨论

就以上各数据所显示出来的问题,过去的人的认识和现在的人的认识不同的原因,我们小组经过讨论及资料查询,总结如下:(1)同性恋婚姻在全球都是一种趋势,在中国,这一问题也有它显而易见的现实意义,虽然一步到位地允许同性婚姻合法化还是不可能的做法,但是现在已经有很多人能够接受这一现实。(2)我国的同性恋者也是国家的公民,他们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为国家为社会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并没有危害他人的正当利益,国家应当给予他们这个群体足够的关注和重视,保障这个群体真实的情感需求。而且,也有人认为同性婚姻也有可能减少艾滋病的传播。(3)同性之间的行为是个体自我的选择,这是在社会上必然存在的事实,我们就必须是在现代法律平等的旗帜下保护这些个体追求自我实现的权利。所以在这一认识的前提下,同性的合法化、同性婚姻的合法化在今日已经是可以实行的现实,因为现代社会的文明构建能够包容它。(4)我国《宪法》中早就规定了平等权,2004年《宪法修正案》中也规定了“尊重和保障人权”,且近些年来国家先后批准加入了二十多个国际人权公约,所有迹象都表明了我国在保护人权的问题上一直不懈地进行各种更新和变革。(5)我国有保护少数族群和弱势群体利益方面的成功经验,如在保护少数民族利益、保护妇女儿童利益方面都属于世界领先地位。对于同性恋这个处于弱势地位的少数族群的保护,将使我国的形象更为开明、进步,造成一种各社会群体之间更为宽容、和谐的气氛,有利于国家的形象和社会的稳定,免于出现西方社会中同性恋不断游行示威、与主流社会文化发生激烈冲突的局面,而和谐、宽容的做法也与中国文化中崇尚和平、和谐的精神合拍。

中国的婚姻法明确规定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对于同性婚姻虽未明确的禁止,但却把婚姻的定义仅仅限于异性之间,这使得相当一部分的同性关系者身份权利等无法被认定,处于被社会疏远的地位,这是我们不得不重视的现实。在社会上,同性恋者虽然是取得了相比以往更加大的活动机会,可我们可以看见这种不支持态度使得我国的同性恋者不得不接受更大的社会压力,甚至是来自于一个群体、一个组织的歧视,这是不能够想象的。在当今这个自我权利早已推崇的社会,我们却用着自己的力量去干涉别人的私人生活,而且不受法律制裁,我们认为这是有悖于中国法律精神,甚至是有悖于宪法基本人权精神的,更别提要能够保护同性恋者的同居、财产继承、监护、探视、抚养、领养等权利,那也就更不可能存在了。从观念上改变同性恋的看法并非易事,但如同医学上给予同性恋支持一样,从法律上给予同性恋保护则是可行的,也是必要的。因为只有当国家认可同性恋,体现其意志的法律才能引导社会大众接受同性恋,最终实现同性恋群体的权益保障。

通过一年来的走访及相应的调查,我们看到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发展前景是很可观的。当然,我们不能只因为这一次调查就断然肯定同性婚姻合法化是一定能实现的事情,但我们可以看到有更多的人开始重视同性婚姻,并有更多的人为了争取自己的权益而努力。

参考文献

1 黎尔平,同性恋权利:特殊人权还是普遍人权一兼论对同性恋权利的保护[J],法学,2005,(10):41-46

2 李银河,同性婚姻提案,http://biog.省略/u/473d5336010000u9

3 涂建新,同性婚姻的合法性研究[D],上海交通大学,2007

4 王剑辉,同性婚姻立法研究[D],吉林大学,2007

5 何东平,同性婚姻合理性的研究[J],乐山师范学院学报,2005,(8):98

第4篇

性别:( )男( )女 年龄_____ 文化程度_____

婚姻状况:( )已婚( )未婚

1、你认为找对象应采用:( )媒人介绍 ( )自由恋爱 ( )其他

2、你认为最合适的结婚年龄是:( )20~22 ( )23~25 ( )25以上

3、你认为生男生女重要吗?( )重要

( )不重要

4、如果你认为生男生女重要的话,你更喜欢:( )男孩

( )女孩

5、你身边有没有人不想结婚:( )有

( )没有

6、你身边有没有因为家庭状况不好而找不到合适的对象:( )有( )没有

7、你认为恋爱问题中"门当户对"重要吗?:( )重要

( )不重要

8、你在选择恋爱对象时考虑父母的意见吗?( )从来不考虑 ( )稍微考虑一些

( )完全听父母的

9、你认为农村经济的发展与以下哪些因素有关:( )国家政策

( )村领导的能力

( )农民文化程度的高低

10、你家的主要收入是:( )工资收入

( )副业收入

( )经济作物收入

( )打工的钱

11、你家的收入主要用于:( )购买生活必需品

( )准备盖新房子

( )用于教育

12、在你看来农村经济怎样才能尽快发展起来:( )提高主要农作物的产量

( )大力发展经济作物

( )有条件的人都去城里打工

( )掌握科学种田方法

13、你闲暇时一般都干什么: ( )找朋友一起玩   ( )看书、读报

( )看电视 ( )其它

14、你看电视时最喜欢看:( )新闻( )广告( )电视剧( )体育节目

15、你看报时最喜欢看:( )新闻( )广告( )社论( )致富信息

16、申奥成功了,作为青岛人,你感到:( )十分激动 ( )高兴 ( )与我无关

17、你认为申奥成功的好处是:( )有利于让世界了解中国,了解北京

( )有利于我国经济发展,特别是旅游业

( )有利于我国体育运动事业的发展

( )没什么好处

18、到了XX年年奥运会你打算:( )到北京看比赛( )到青岛看水上运动

( )看所有的实况转播

( )还早呢,到时再说

19、你认为你的文化程度与你家的经济状况有关么?( )关系很大( )有一点 ( )没有

20、你打算让你的对孩子受到什么程度的教育:( )大学以上( )职业教育

( )高中 ( )受完义务教育

第5篇

【摘 要】 本文基于2011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的数据,对中国一般居民的婚姻幸福感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定量分析,结果表明:中国居民的婚姻幸福感受性别、年龄、收入、受教育程度和居住地的影响;男女婚姻幸福感的影响因素有明显差异,男性主要受收入影响,女性则与受教育程度有关。

【关键词】 婚姻幸福感;来源;实证研究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元素,而婚姻幸福则是家庭幸福的源泉。但近日由民政部的《2014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显示,自2003年到2014年间,中国的离婚率已连续12年出现增长,2014年的离婚人数达2003年的3倍!离婚率的快速增加表明中国居民的婚姻状况堪忧,如何提高婚姻质量便成为社会各界一个共同关心的话题。在这中间,婚姻幸福感作为婚姻质量最直接的度量指标之一,得到了较为广泛的探讨和关注。

与国外学者对(外国居民)婚姻幸福感所做的大量实证研究相比,国内学者对(本国居民)婚姻幸福感的研究大部分以理论探讨为主,定量分析或实证研究并不多见。尽管近年已有学者尝试利用中国的调查数据进行相关分析,但一般仅关注某一类人口,如老年人、[1]青年、[2]留守妇女、[3]流动人口等,[4]缺乏对中国居民婚姻幸福感影响因素的一般分析。为此,本文拟基于2011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的数据,对中国居民婚姻幸福感的来源(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以期对以往的研究进行补充。

一、中国居民的婚姻幸福感状况

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hina general social survey,CGSS)是我国最早的全国性、综合性、连续性学术调查项目。在2011年的调查中(以下简称CGSS2011),关于被调查者的婚姻幸福感状况,主要通过自陈报告的方式进行测度,即询问被调查者“总的来说,您对您的婚姻/同居生活感到满意吗?”,要求被调查者从数字1到5之间进行选择,1至5分别表示“非常不满意、不满意、无所谓满不满意、满意、非常满意”,依次对应于由低到高的婚姻幸福感的程度,受访者婚姻幸福感的分布如图1所示。

图1 婚姻幸福感的分布

从图1可以看出,选择4和5的被调查者分别占到有效样本总数的61.75%和23.50%,表明大部分被调查者对婚姻生活的状况感到满意或非常满意。尽管整体状况良好,但仍有4%左右的被调查者处于未离婚且对婚姻状况不满意(非常不满意)的状态,理论上说,这部分人也是更可能离婚的群体。

二、婚姻幸福感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

统计分析仅能了解婚姻幸福感的概况,为进一步考察婚姻幸福感的影响因素,本文将利用CGSS2011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参照国内外已有研究,[5-6]实证分析所考虑的影响因素包括性别、年龄、收入、受教育程度、居住地和社会交往频率等,实证分析的模型为:

上述模型中,表示被访者i的婚姻幸福感状况,sex、age、income、education、residence、relationship分别表示被访者i的性别、年龄、收入、受教育程度、居住地和社会交往频率等变量,α为待估计参数,μ为随机误差项。

由于婚姻幸福感以序数数值表示,不是连续值,因此我们采用有序概率模型(Ordered Probit)对上式进行估计,估计结果如表1所示。表1中,第(1)列为不包含年龄的平方项的全体样本的估计结果,第(2)列在进行模型的估计时加入了年龄的平方项age2,作此处理的原因是根据国外学者对婚姻幸福感的研究,婚姻幸福感随年龄呈U型曲线变化,在婚后数年达到最高值,随后呈下降趋势,婚后20年左右到达最低值,此后逐渐回升,直到老年阶段,因为不再有工作及抚养子女的压力,婚姻幸福感又处于较高水平,我们希望检验中国居民的婚姻幸福感是否也有此U型变化趋势。[7]第(3)列和第(4)列分别对男性子样本和女性子样本进行估计,以期发现不同性别的个体婚姻幸福感的来源是否有所不同。

表1 婚姻幸福感影响因素的回归结果

解释变量 (1) (2) (3) (4)

sex -0.242***

(0.060) -0.245***

(0.060)

age -0.006**

(0.002) -0.023*

(0.012) -0.002

(0.003) -0.008**

(0.003)

age2 0.0001

(0.0001)

income 0.050**

(0.022) 0.050**

(0.022) 0.120***

(0.038) 0.016

(0.027)

education 0.044***

(0.014) 0.044***

(0.014) 0.014

(0.020) 0.068***

(0.019)

residence_0(参照组)

residence_1 -0.027

(0.095) -0.027

(0.095) 0.122

(0.139) -0.182

(0.130)

residence_2 -0.209***

(0.072) -0.210***

(0.072) -0.223**

(0.107) -0.204**

(0.098)

relationship 0.023

(0.028) 0.022

(0.028) 0.005

(0.042) 0.040

(0.037)

LR检验 77.26 80.26 20.14 39.70

Pseudo R2 0.0074 0.0076 0.0047 0.0071

样本数 4965 4965 2219 2746

注:上标“*、**、***”分别表示在10%、5%和1%的显著性水平上显著;由于只考虑回归系数的方向,有序自变量education、relationship均视为连续变量处理。

表1第(1)列全体样本的估计结果显示,的确存在婚姻幸福感的性别差异,对中国居民而言,女性的婚姻幸福感要显著低于男性。年龄变量age的系数估计值为负,且在5%的统计上显著,意味着随着年龄的增长,中国居民的婚姻幸福感有降低的趋势。收入income和教育education的系数估计值均为正,且分别在5%和1%的统计上显著,这说明随着收入的增加,人们的婚姻幸福感会提高,平均而言,受教育程度高的居民的婚姻幸福感要高于受教育程度低的居民。从居住地看,整体而言,乡镇居民的婚姻幸福感与农村居民相比并没有显著的差异,但城市居民的婚姻幸福感要显著低于农村居民。对于社会交往,虽然变量relationship的系数估计值为正,但在统计上并不显著,意味着社交频率的增加并不能显著改善人们的婚姻体验,从而增加婚姻幸福感。

第(2)列与第(1)列相比,除年龄相关变量外,其他变量的系数估计值无论是大小、方向还是显著性水平均没有太大的变化,估计结果表现了较大的稳健性。加入了年龄的平方项age2后,虽然age2的系数估计值为正,age的系数估计值为负,但由于前者在统计上并不显著,这说明中国居民的婚姻幸福感并不似西方国家那样呈现U型变化,而是呈现出随年龄缓慢下降的趋势。

第(3)列对男性子样本的估计中,收入income的系数估计值为正,且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显著,这一估计值无论是在大小和显著性水平上,均高于基于全体样本的估计,这说明收入的增加,对男性的婚姻幸福感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意味着对男性而言,适量收入是其婚姻幸福的必要条件。除收入外,居住地对男性的婚姻幸福感也有影响,城市男性的婚姻幸福感要低于农村男性。

第(4)列对女性子样本的估计显示,与男性不同,女性的婚姻幸福感与年龄有关,且随着年龄的增长,女性的婚姻幸福感有下降的趋势。对女性而言,收入income的系数估计值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上并不显著,即女性的婚姻是否幸福与金钱无关。但度量受教育水平的变量education的系数估计值为正,且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显著,说明知识越渊博(受教育程度越高)的女性,其婚姻也越幸福。男女婚姻幸福感影响因素的差异似乎表明,男性的婚姻幸福与否更多的与物质因素有关,而女性的婚姻幸福感则更多的来源于非物质因素。与男性类似,城市女性的婚姻幸福感也显著低于农村女性。

三、结论

本文基于CGSS2011数据,对中国居民的婚姻幸福感状况及其影响因素进行了定量分析。统计分析的结果表明,尽管中国近年来的离婚率逐年上升,但大部分被调查者仍对婚姻状况表示满意。

实证研究的结果表明,整体而言,中国居民的婚姻幸福感并不像西方国家那样呈现U型变化,而是具有随年龄缓慢下降的趋势,教育和收入对婚姻幸福感均具有正向影响,社交频率则没有显著影响;分性别看,男女婚姻幸福感的影响因素有所不同,其中男性主要受收入的影响,女性则主要受教育程度的影响,但无论男性还是女性,城市居民的婚姻幸福感均低于农村居民。

【参考文献】

[1] 陈华帅.老人婚姻满意度的影响因素研究[J].人口与经济,2009(06)67-72.

[2] 蔡玲.青年婚姻满意度影响因素研究[J].当代青年研究,2013(03)56-62.

[3] 农村留守妇女婚姻幸福感的影响因素―基于广东五市的数据分析[J].南方人口,2008(04).50-57.

[4] 王玲杰,叶文振.流动人口婚姻满意度实证分析[J].人口学刊, 2008(02)32-37.

[5] 王存同,余姣.中国婚姻满意度水平及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J].妇女研究论丛,2013(01)25-32.

第6篇

关键词:婚姻质量;婚姻满意;积极的夫妻互动

中图分类号:c913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23x(2013)01-0012-06

一、 婚姻质量和相关研究

成功婚姻一直是婚姻和家庭学者关注的核心问题,多通过婚姻的稳定性和婚姻的幸福感来测量和分析。婚姻的稳定性是配偶的结婚时间及其看待其婚姻关系能够持续多久的程度;婚姻的幸福感是情感关系中配偶的主观感受,多是有关婚姻满意度或婚姻质量的研究。社会学对婚姻满意度或婚姻质量研究积累了大量重要的研究成果。

婚姻质量多通过婚姻满意度来分析,它是指已婚夫妇对其婚姻关系满意程度的主观感觉和评估。西方社会学者对影响婚姻质量的定量研究可分为综合模型和控制模型两种。综合模型是通过对各自变量影响强度的相互比较,确定与婚姻质量关系最密切的变量。控制模型通过控制某些变量,如家庭生命周期、婚龄、子女数、女性就业、社会角色、家务分工、夫妇同质性等因素,看哪些因素对婚姻质量产生影响。例如,家庭生命周期视角下的婚姻满意度是随着孩子的出生和孩子成长离家呈倒u形曲线;控制教育、结婚年龄及个体因素后,婚龄与满意度呈负相关。[1][2]

有关影响婚姻质量的理论解释大致分为四类:一是夫妻互动理论,这一理论继承了戈夫曼的符号互动理论,认为婚姻的满意度和幸福感是一种主观感受,因此情境定义非常重要。[3]只有配偶将对方的语言和非语言的互动定义为积极的,并认定自己是被爱的,才会有令人满意的婚姻。这是配偶间界定的关系,不能通过简单的指标加以衡量;二是本质主义的理论,认为令人满意的婚姻是性生活的质量,具有想象力和愉悦的性生活,彼此即使意识到双方存在差异,但依然有安全感和“我们”的意识;三是交换主义理论,这一理论认为,双方交换的频率使彼此都满意。交换是复杂多样的,有经济的、政治的、性关系的等等,但核心的概念是对交换频率的满意;四是结构功能主义理论,认为夫妻相爱并能够一起为子女和彼此提供身体和情感的照顾,由此物质和经济生活的状况将会对婚姻质量有影响。

从诸多西方研究婚姻满意度的文章里可以发现,宗教、经济状况、夫妻调适、性生活等都是极为重要的影响因素。[4][5]而研究对象主要是跨族群的群体、特殊行业的群体等,对中国的研究也多从整体上进行分析。此外,有台湾学者通过对家庭关系、居住格局、资源分配的研究发现,在依旧重视家庭整体利益和孝道的台湾地区,代际关系对已婚子女婚姻满意度的影响较大,尤其是从夫居模式的影响更明显。[6]国外的相关研究也有从理论层面来探讨婚姻质量,如从生命周期视角,运用心理学上动态目标的理论寻找影响婚姻满意度的因素,研究发现生活方式、价值观、沟通类型、贡献分配都会影响婚姻质量;这其中不同年龄群的夫妇对于婚姻满意所达到的子目标如个人发展、伴侣发展等的重视程度也有差异。[7]

我国社会学界同样重视婚姻质量或婚姻满意度的研究。从定量研究看,有学者从物质生活满意度、躯体愉悦满意度、夫妻调适满意度、人格及行为满意度四个方面对我国当前婚姻状况进行分析。[8]一项利用全国综合调查(cgss2006)的数据进行的多元回归分析指出,权力基础(教育差、年收入差)、权利过程(互诉烦恼等)、权利结果(家务差、家庭事务决定权)对婚姻满意度有影响。配偶向被访者诉说烦恼和对钱的不同意见频率都对婚姻满意度有显著影响;权利基础中教育差对婚姻满意度虽也有显著的负向影响,但其影响程度较小;夫妻年收入差以及权利结果对婚姻满意度无显著影响。[9]

鉴于本文是对北京市婚姻质量的研究,重点集中对北京市婚姻质量研究的回顾。1983年,卢淑华运用北京市婚姻调查资料,对婚姻质量进行研究,指出,无论是感觉“美满”的婚姻,

或是“一般状况”的婚姻, 平时人们最烦恼的都是三件大事:“收入少、住房挤和教育子女”; 物质条件的艰苦没有影响人们美满婚姻的建立,并推论金钱与物质都不是人们衡量婚姻美满的标准,确立了以夫妻感情好是美满婚姻的主要标志。[10]1988—1989年,潘绥铭通过对北京市婚姻家庭调查的977份问卷资料的分析发现,第一,客观条件,如年龄、学历、健康、收入和住房对夫妻满意度几乎无作用;第二,婚姻基础,如择偶的方式等对婚姻的满意度作用不大;第三,子女的作用比夫妻协调还大;第四,性关系和谐的作用特别大。[11] 卢淑华在对北京、西安等地抽样调查资料的研究中发现,婚姻满意度是影响家庭生活质量的主要因素,而影响婚姻质量的主要因素有家务劳动、经济活动支配权、配偶的理解和夫妻有事商量。[12]尽管还有其它因素未被囊括,但其方程解释力达70%,是拟合较好的模型。刘娟则从夫妻感情交流、家务分工和家庭决策权三个方面来研究北京市的夫妻关系。研究发现北京市城区大部分家庭中的婚姻、夫妻关系处于满意状态;夫妻关系更趋向于平等并且夫妻间的沟通对家庭很重要;但是在婚姻满意度、夫妻交流、感情沟通以及在家务分工、家庭决策权方面,妻子的满意度都低于丈夫的满意度。[13]

通过上述研究发现,对北京市婚姻质量或婚姻满意的研究多是在20世纪90年代,其共同的发现是物质因素对婚姻质量的影响不大,而夫妻的情感沟通或性生活的状况会影响婚姻质量。那么,随着人们生活诸多方面的市场化,特别是住房的商品化,人们的婚姻质量和影响婚姻质量的因素会发生改变吗?我们的研究假设是:(1)夫妻间的积极互动是影响婚姻质量的重要因素,而性生活亦是夫妻互动的重要内容,即夫妻积极的互动包括性生活和谐、情感的沟通和共同的日常生活,具有积极互动的夫妻对婚姻满意的可能性加大,婚姻质量会较高。(2)在考察夫妻积极互动的变量后,控制个体特征和家庭特征等变量来验证假设(1)看哪些因素还影响或不影响夫妻的婚姻质量。

二、 调查资料

(一)样本的基本情况

本研究的主题是北京市居民婚姻质量及其影响因素,使用的资料是2011年北京市婚姻家庭研究会对北京市城区进行的“北京市区婚姻家庭问卷调查”的数据特征等变量来验证假设本次调查由北京市婚姻家庭研究会组织进行,得到北京市妇联和北京市社会科学联合会的资金支持。佟新主持课题,参加人有:周旅军、马冬玲、陈慧萍、姜艳、戴地等。。问卷主要从个人状况、婚姻与夫妻关系、子女养育、养老状况和家务劳动五大方面进行设计。问卷调查对象为北京市城区家庭户内18~70周岁有过婚姻经历的家庭成员。抽样方法是使用概率与规模成比例(pps)方法分阶段(区、街道、居委会)选取样本单元,最终户则是采取系统抽样方式获得。由于抽样所依据的统计资料为2008年人口信息,因此执行方案按城八区的行政格局制定(调查时,北京市已经做了行政改革,将崇文归于东城区),总样本量定为2500份,选中的城区为海淀区、朝阳区、东城区和西城区,样本分布于24个居委会。按关键变量进行初步清理后,调查数据中有效问卷共计2268份,即有效回答率为91%。

为研究婚姻质量的状况,我们除去了未婚、离婚和丧偶者及缺失值(比例极低),已婚人数共计1908人。其中女性比例约为67%,男性约为33%。被访者的基本人口特征为:最小年龄为22岁,最大年龄为70岁。以10岁年龄差为一组,男女分年龄组存在差异。男性20~29岁占037%,30~39岁为477%,40~49岁为666%;50~59岁7706%,59岁以上1027%。女性20~29岁占121%,30~39岁为770%,40~49岁为1153%;50~59岁2406%,59岁以上2238%。从被访者就业情况来看,目前是否从事有收入的工作或劳动的男性比例为717%,女性工作的占555%。入户调查带来调查对象性别比例和年龄比有些失调,这意味着在推论上一定要慎重。

(二)变量选择

本研究的因变量是对婚姻现状评价中的主观自评变量,即“您对自己的婚姻生活感到满意吗?”我们将婚姻生活主观自评变量“非常满意(125%)、满意(469%)、还行(362%)、不满意(20%)、非常不满意(03%)”合并成二分类次序变量,头两类合并为“满意”(1),后三类合并为“不满意”(0)。鉴于“还行”是一种勉强和凑合的状态,我们将其归于“不太满意”之列。由此夫妻婚姻满意

的比例为6072%(1133人),不满意的比例为3928%(733人)。分性别的婚姻满意状况无显著性差异。通过筛选所有纳入分析框架的自变量,将有缺失值的删掉,最终纳入分析的变量共计1097个,占有效样本的57%。

通过对问卷的变量进行再赋值等工作,得出新的自变量(括号内为参照组)。我们定义的积极的夫妻互动包括:(1)分歧次数,从不、偶尔、频繁分歧(频繁);(2)一起外出活动频繁(较少);(3)性生活满意(否);(4)对方理解自己的内心感受(否)。

控制变量包括:(1)个人:性别(女)、收入、年龄、是否受过大学教育以上的水平(否)、自评经济状况(困难)、身体健康状况(不好)、从不或很少内心孤独状况(总是)。(2)家庭:住房所有权(家人所有)、最后一个孩子年龄(20岁以下)、家庭常住人口、有无用过保姆(否)。

三、夫妻积极互动与婚姻质量的关系

(一) 夫妻积极互动有高质量的婚姻

每个社会个体都在扮演着某种角色,而扮演者通过呈现的那些符号行为来表明自己。所谓夫妻间的互动或者沟通,即双方之间信息和感觉的交换过程,即包括语言和非语言信息的内容,也包括互动过程。所选变量有反映夫妻间正向沟通,也有负向沟通的情况,以及个体对于情感和生理上的满意状况。即夫妻间分歧的频繁状况是从不、偶尔dquar(频繁)、性生活满意状况dslife(否)、配偶是否了解内心感受dfeel(否),其中括号内为参照组。

从模型一,我们发现夫妻积极的互动能够带来更高的婚姻质量(详见表2模型1)。

1配偶能够理解内心感受有利于夫妻间的情感交流,相比于那些认为配偶无法了解自己感受的,能得到配偶理解的人对婚姻满意的可能性高出096倍。

2夫妻经常一起外出活动增加了机会沟通和交流。经常一起外出活动的夫妇对婚姻满意的可能性要高于夫妇一起外出活动较少的113倍。

3夫妻意见分歧的状况对婚姻质量有影响。的确,分歧较少的夫妇对婚姻更满意,夫妻间从没有意见分歧的夫妇对婚姻满意的可能性要比经常有分歧的高出109倍,而偶尔有意见分歧的夫妇对婚姻满意的可能性要比分歧频繁的夫妇高出607倍。这可能意味着偶尔有意见分歧的夫妻是有较好沟通的夫妻。科塞的“安全阀”机制强调冲突的功用;分歧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让夫妇双方增加沟通,有助于情感关系健康发展。[14]

4 性生活满意的夫妻其婚姻满意的可能性高出性生活不满意的夫妻192倍。

上述四个方面的夫妻互动都对婚姻质量有影响,积极的互动会带来更好的婚姻质量。四类互动方式中,依次的影响顺序为:夫妻偶尔有分歧、性生活的满意状况、经常一起外出和配偶能够理解自己的内心感受。

(二)个人特性对婚姻质量亦有一定影响

控制个人特征,如是否受过大学教育以上水平dedu(否)、收入自评状况dincom(不好)、身体状况dbody(不好)、是否经常有孤独感dlone(从不、偶尔,参照组为总是)后,统计发现:

1 在控制个体特征后,夫妻积极互动带来的对婚姻满意的作用略微减小,但积极的夫妻互动作为核心变量依旧显著,只是回归系数略为减小。

2 在控制个体特征后,“配偶是否理解自己的内心感受”的回归系数略有增加。

3性别、是否受过大学以上教育、是否感觉孤独对人们的婚姻满意状况没有显著影响。

4自评身体健康的个体对婚姻满意状况有显著影响。自评身体健康的人比自评不健康的人对婚姻满意的高出131倍。即人们自我感知的健康状况会作用于婚姻质量。

5 收入状况对夫妻的婚姻满意状况有一定影响。由于收入与收入自评有明显的因果关系,最终选择了使用主观指标,即自认为收入处于富裕、一般、困难的状态。自评收入状况富裕的人相比于困难的人来说,对婚姻满意的可能性更大,高出112倍。自评状况一般的相比于困难的人来说,无显著影响。

(三)家庭因素对夫妻婚姻满意状况影响不大

将家庭层面的控制变量加入模型,这些变量包括:住房所有权dhome(参照组是家人所有,另两组为租用或单位等所有)、最后一个孩子年龄kdage(20岁以下)、家庭常住人口a6、是否使用保姆dnurse(否)放入模型。研究发现:(1)衡量夫妻积极互动的核心自变量依旧非常显著,各回归系数都略微减小,即对婚姻满意的可能性有小幅下降。(

2)控制家庭层面的变量后,配偶理解自己内心感受的人相比于那些配偶不理解自己内心感受的人,和夫妻性生活满意的人对婚姻满意的可能性稍有增加。(3)家庭住房的所有权、最后一个孩子的年龄和家庭人口数对婚姻满意状况没有显著影响。(4)家庭是否使用保姆对婚姻满意状况的影响有显著性。用保姆的夫妻比不用的夫妻更容易对婚姻满意,其婚姻满意的可能性增加了127倍。可能是保姆分担了家务劳动,减轻了夫妻双方的劳动负担,增加了人们的婚姻满意状况。

(四)详见模型四

控制个人和家庭因素,做出第四个模型(见表2)发现:(1)控制个人和家庭因素后,夫妻互动的核心自变量依然很显著,其中夫妻意见分歧、一起外出活动和性生活满意的回归系数略微减小,但是“配偶理解自己的内心”对婚姻满意的可能性略有增加。(2) 是否受过大学教育水平、家庭常住人口数、住房所有权、自评的家庭收入状况等对夫妻感受婚姻满意的状况皆无显著性影响。(3)性别因素变得有一些显著,男性比女性对婚姻满意的可能性高出043倍;年龄对婚姻满意的回归系数在控制后呈负向影响,也就是说年龄越大,对婚姻满意的可能性也就越小。(4)身体自评健康的回归系数略有增加,身体健康的个体对婚姻满意的可能性更大。(5)最后一个孩子的年龄是否为20岁以上的影响有显著性。这与家庭生命周期理论相一致,最后一个孩子的成长和离家会影响婚姻满意度,即倒u型曲线。对婚姻满意的可能性相比于孩子没离开家的要增加118倍。(6)家庭中是否使用保姆对婚姻满意的影响显著性略有影响,但显著性降低,即在控制个人和家庭因素后,保姆分担家务对婚姻满意的影响可能性有所减小。

四、结论和理论讨论

通过利用北京市城区婚姻家庭调查数据,对婚姻满意状况进行定量分析,分析发现:(1)北京市已婚人口且有配偶的人群中,有61%的人对婚姻满意,占了近三分之二,有36%的人认为自己的婚姻是“还行”的一般状态,只有3%对自己的婚姻不满意,总体婚姻质量较高。(2)通过对因变量婚姻是否满意的二分logit分析,基本证实了研究假设,夫妻间积极互动是影响婚姻满意状况的核心因素,这些积极互动因素包括:夫妇经常一起外出活动的、偶尔有意见分歧、配偶能够理解自己的内心和性生活满意的。(3)控制个人和家庭诸因素后,这一组夫妻积极互动的变量与夫妻对婚姻满意的状况有显著性关系;而且,配偶理解内心感受的回归系数一直在增加。这说明,在影响婚姻质量的夫妻互动关系中夫妻间能够成为“知心人”是重中之重的因素。(4)人们自评的身体健康与对婚姻满意的可能性有显著关系,即使控制个人因素和家庭因素,身体健康状况依然有显著性。这对未来的研究有重要意义,可以进一步假设人们自我感知的身体健康状况与人们对生活状况的评价间有强相关,身心之间相互作用。(5)在控制个人和家庭诸因素后,“家里雇了保姆”对婚姻满意有显著关系。(6)控制个人因素后,个人收入自评富裕的人与婚姻满意之间略有显著关系。(7)控制个人和家庭诸因素后,性别与婚姻满意状况间显示出弱显著关系,男性比女性对婚姻满意的可能性略大。(8)控制家庭因素后,“最后一个孩子的年龄”会对夫妻的婚姻满意状况产生影响。(9)值得关注的是:人们是否接受高等教育、 个人的孤独感、住房所有权、家庭常住人口对人们婚姻满意的评价没有显著关系;控制家庭因素后,收入等物质性因素亦无显著关系。而控制个体和家庭因素后,个人的年龄对婚姻满意状况的负向作用显著,也就是年纪大的人对婚姻满意的可能性更小。

毫无疑问,在北京这样的大城市,随着人们观念的现代化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影响人们评价婚姻质量的因素不再是物质性因素,而是情感性因素和性关系的因素,特别是积极的互动关系成为人们评价婚姻质量的重要因素。这些积极性的互动关系包括:积极的意见沟通(夫妻间偶尔有意见分歧时的交流)、相互陪伴(经常一起外出活动)、有满意的性生活和知心(理解对方的内心感受),其中夫妻间的相知和默契是影响人们评价婚姻质量的最重要因素。

[参考文献][1] 徐安琪,叶文振.中国婚姻质量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

[2]叶文振,徐安琪.婚姻质量:西方学者的研究成果及其学术启示[j].人口研究,2000,(4).

[3]欧文·戈夫曼.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呈现[m].冯钢译.

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4]jose orathinkal and alfons vansteenwegen. religiosity and marital satisfaction. contemporary family therapy,2006.

[5]lukas r. dean, jason s. carroll,chongming yang. materialism, perceived financial problems and marital satisfaction. family and consumer sciences research journal.,2007.

[6]wen-chun chang. family ties, living arrangement and marital satisfaction. journal of happiness studies,2012.

[7]li, tianyuan, fung, helene h. the dynamical goal theory of marital satisfication,review of general psychology.,2011.

[8]孙丽岩,王建辉,吴友军.当前我国婚姻满意度的状况分析[j].学术探索,2002,(4).

[9]陈婷婷.夫妻权利与婚姻满意度关系研究--基于2006年全国综合调查的数据分析[j].西北人口,2010,(1).

[10]卢淑华.北京市家庭、婚姻调查的社会统计分析[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84,(5).

[11]潘绥铭."北京市婚姻质量调查报告"北京婚姻问题探讨,1994.

[12]卢淑华.中国城市婚姻与家庭生活质量分析[j].社会学研究,1992,(4)

[13]刘娟.北京市夫妻关系研究[j].人口与经济,1994,(3).

第7篇

关键词:留守妇女;婚姻质量;影响因素

中图分类号:C913.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9166(2011)0014(C)-0316-02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深刻变革,大量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由此在广大农村地区产生了一个特殊的群体――留守妇女群体。农村留守妇女是指因丈夫长期(通常半年以上)离家进城务工、经商或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而留居家中的农村已婚妇女。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劳动力的需求越来越旺盛,外出务工人员也越来越多,由此导致留守妇女的数量也在增加。因此关注留守妇女的生活现状及其困境非常重要,丈夫在婚姻家庭中角色的暂时缺失,让我们更应该关注留守妇女自身对于婚姻质量的看法和评价,了解她们内心的想法和意愿更为重要。了解留守妇女婚姻质量对于研究农村留守家庭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有很大帮助。本文通过分析影响留守妇女婚姻质量的各种因素,希望可以对提高她们的婚姻质量有所帮助。

一、概念界定

婚姻质量作为家庭质量的核心是当代婚姻家庭研究中经常使用的一个术语,但目前尚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西方学者中对于婚姻质量的研究有两个基本的流派,一个是个体感觉学派,他们认为婚姻质量更倾向于从主观上来评价,所以从个体那里得到的婚姻质量评价是一种主观感知到的质量。与其相对的另一流派是调适学派,它们主要强调婚姻质量的客观性,他们认为已婚者在婚姻关系中所做出的实际行动及其后果是婚姻质量的基本内涵,所以调适学派所研究的婚姻质量可称之为调适质量(Glenn,1990)。本文所采用的婚姻质量的定义是前一种,即是一种与社会发展相一致条件下的人们对自身婚姻的主观感知和评价。本文分析的因素和得出的结论都是基于对冀南地区留守妇女的主观问卷调查和访谈,即使她们充分发挥自身态度对于婚姻质量的看法和评价。

二、调查对象基本情况统计

本次调查选取了农村劳动力较为集中的河北省南部某县进行实地调查,全县总人口37万(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外出打工人数约14万,因此农村留守妇女情况比较突出。本次调查随机抽取2个乡镇,在两个乡镇中随机抽取4个村,每村抽取25个留守妇女作为调查对象。本次调查的基本情况如下:(一)年龄构成。此次调查显示,农村地区留守妇女在年龄分布上主要以中青年为主,25―35岁年龄段的占45%,35―50岁的占35%,25岁以下者占13%。(二)文化结构。农村地区留守妇女的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小学文化程度的占34%,初中文化程度占40%,文盲占2.5%。因此,农村留守妇女的普遍文化水平低下成为阻碍其自身发展的重要因素。(三)身体素质。大部分农村留守妇女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有足够的体力应付农活和家务活。但她们一般本着节省的原则,认为有些小病痛就忍着,实在支撑不住了就买点便宜的药来吃,由此看来她们的身体健康状况也是很令人担忧的。

三、影响农村留守妇女婚姻质量的因素分析

(一)留守妇女自身因素与婚姻质量的关系

1、年龄对农村留守妇女主观婚姻质量存在着显著的影响,30岁以上的农村留守妇女主观婚姻质量水平明显高于20―29岁的农村留守妇女主观婚姻质量水平。2、文化程度的高低对农村留守妇女主观婚姻质量的影响也比较显著,通过调查发现,小学或不识字的农村留守妇女主观婚姻质量水平明显高于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农村留守妇女的主观婚姻质量水平。可能文化程度越高思维及想法越复杂对幸福指数的追求更高。3、农村留守妇女对主观婚姻质量在自评健康状况上存在着差异,自评健康状况良好的农村留守妇女主观婚姻质量水平高于自评健康状况一般的农村留守妇女。可能身体健康对家庭对丈夫的依赖没有身体欠佳的妇女依赖强烈,因此这方面不会影响自身对婚姻质量的评价的降低。

(二)因留守现象造成的各种因素对婚姻质量的影响

1、夫妻分居与婚姻质量。丈夫打工地区距离本地的远近是影响婚姻质量水平的重要因素,据调查如果丈夫在本市及以内的地区打工,那么留守妇女会觉得其婚姻是幸福的,相反,丈夫在本市以外地区打工的婚姻质量水平值严重下降。当这种空间距离在留守妻子的心里被认为是可接受的,她会倾向于认为丈夫并没有离自己太远,就好像夫妻仍然生活在一起一样,而当这个空间距离超出她内心可承受的范围之后,她可能更会倾向于认定丈夫离自己很远,由此导致其婚姻质量的负面评价。在被调查的留守妇女中,留守3年以下的人占总体的35%,留守4年至5年的占总体的13%,留守6年至9年的占总体的10%,留守10年以上的达37%。44.3%的外出务工丈夫每年回家一次,一般在春节期间回家,停留10天左右,最多一个月;近四分之一的丈夫每年回家两次,多数是在农忙时回来,少数在厂矿企业务工的人在“五一”或“十一”黄金周假期回家。所以这种长期分居的生活模式对留守妇女的婚姻质量有严重影响,空间的距离越远,归属感越差,失落感和不安全感越强烈;时间距离越长,沟通越少,距离感越强,感情会越来越淡薄。因此,由丈夫外出打工造成的这种长期的远距离的分居生活模式,严重影响留守妇女的婚姻质量。2、丈夫外出打工后,生活负担对婚姻质量的影响。在留守妇女家庭中通常留守妇女会承受更重的生活负担。而这种负担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即子女的抚育和老人的照料。如果留守妇女自身条件素质足够应付在丈夫缺席情况下对子女的教育,那么这种抚育子女的满足感可能会转化成对婚姻质量的肯定,至少我们的研究显示那些认为教育子女没有困难的留守妇女其感觉的婚姻质量的水平值是那些认为教育子女有困难的妇女的2倍,从这也可以看出抚育子女对于留守妇女的婚姻质量有极其重要的影响。对于老人的赡养,大致分为两种情况,一部分留守妇女认为有老人在家里,大家可以相互照应,不会觉得那么孤独,有事情的时候不会觉得那么无助,所以有这种想法的留守妇女对于赡养老人之一负担不认为是一种负担,所以也不会影响到她对婚姻质量的评价。另一部分留守妇女真的认为丈夫不在,与老人在一起相处是一种负担,包括婆媳关系的不和谐,或者对老人的照料太麻烦,似乎觉得老老小小都得靠自己照顾,所以,这样就会非常影响其对婚姻质量的评价。

结语:通过以上对留守妇女自身因素因和留守现象造成的各种因素的分析,长期分居的生活模式可以通过各种通讯方式的交流和互动来弥补,只要相互之间的互动做得较好,那么分居对于婚姻质量也不会有明显影响,而对于留守家庭来说,丈夫外出打工可以带来更多的经济收入,或者说可以改善以前的经济状况,得到生活物质的基本满足,所以丈夫选择外出打工是在家庭现有资源条件下做出的最佳选择。只要丈夫的务工收入能保证家庭正常运转,妻子在家能照顾好其他家庭成员,完成农业生产的工作,这个家庭就是幸福的,夫妻之间就是相互体谅与满意的,婚姻关系也是良性的,婚姻的质量是令她们满意的。

通过本次调查可以提出相关建议:1、城市用工单位尽量提高打工人员的工资,可以真正改善农村家庭的生活质量。从而使家里老人和孩子的照料能有物质保障,减轻留守妇女的物质和心理负担。2、城市的户籍制度能做出相应改变,在丈夫有能力的情况下,可以让全家移居城市,从根本上改变长期分居的生活模式。3、在加快乡镇建设的社会背景下,当地兴办乡镇或者村办的企业,让丈夫和自己可以就近打工,使他们在正常的家庭模式下生活。总之使留守家庭不再留守,使他们能生活在一起,无论是留在城市还是回归乡村,都可以是长久之计。

作者单位:西北民族大学

参考文献:

第8篇

婚前性格体检,

测算未来婚姻前景

所谓“婚前性格体检”,就是在结婚前,情侣双方通过心理测试,来预测婚后的生活,以便更恰当地处理婚姻关系。在济南市的一家心理工作室,刚刚和男朋友做完测试的叶小姐说,她和男友感情不错,可由于彼此在一起的时间并不多,总感觉对男友的了解还不够。身边很多朋友婚后因为性格不合而导致婚姻危机,这使她对婚姻更加谨慎,所以就做了个性格测试。“测试的结果显示我们的性格是互补型的,这样我就比较放心了。”

心理专家认为:“婚前性格体检”的真正意义在于情侣们通过求教于心理医师,了解彼此的性格特点,以便在今后的婚姻生活中能够扬长避短,减少矛盾和摩擦。性格测试的结果只是提供一种参考,不能绝对相信。

家庭调查:

工作压力成为生活阻力

如果婚姻幸福指数最高是100,您觉得您的婚姻幸福指数会是多少?在本次调查中,一半的被调查者认为自己的婚姻幸福指数在80―100之间。近三分之一的被调查者对性生活质量“很满意”,也有7.6%的人对自己的性生活“不满意”。调查显示,30.9%的被调查者认为令他们性生活减少的直接原因就是“工作压力”,压力成为他们生活的阻力。

目前,事业、子女教育和高额的房贷车贷是大多数中国家庭所面临压力的主要来源,成为家庭生活的新三座大山。中国人心中幸福家庭的特征并没有随着时代的变迁而发生太大的变化,高品质家庭生活的主要特征排名前三位的分别是:“家人健康”、“家庭幸福”、“经济富裕”。

幸福之家:

78年婚姻之道:每天吵一架

他已是98岁的老头子,她也是97岁的老太太。平时,他就唤她老太太,她就叫他老头子。除去恋爱的时间,他们走过了78年的婚姻之旅。他叫福兰克・米尔德福,她叫安妮塔,他们是全世界在世的“最长婚姻夫妻”,打破了吉尼斯纪录。他们合作写了一本畅销书,书的名字很简单――《米尔德福夫妻》。

米尔德福夫妻的婚姻之道就是“每天吵一架”。原来,他们吵得你死我伤,吵到最的时候,总有一个人先安静下来,闭上嘴巴,任另外一个人大吵大闹歇斯底里,静下来的这个人甚至还会喝可乐、看电视、做美食――就像把耳朵丢掉了一样,只管自己享受生活的乐趣。一场也许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战争变成了儿童般的游戏。

所以,夫妻一旦吵起架来,当一个成为麦芒的时候,另外一个不妨变成面团,任他(她)扎任他(她)刺,棋不逢对手,哪里还有嚣张和斗气?再锋利尖锐的麦芒和针尖,也会瘫软,也会妥协。

域外传真:

人生必不可少的八种朋友

《美国社会学评论》最近刊发的一项调查报告结果显示,现代人真正的朋友越来越少了,1/4接受调查的人甚至认为没有任何人值得信任。

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社会的浮躁和功利,人与人之间有着太多分不清的是非真伪,以至于我们对“朋友”的称谓产生了畏惧。那么,真正的朋友究竟是什么样的,人的一生到底需要什么样的朋友呢?美国作家帕尔指出,“不要指望一位密友带给你所需要的一切。”另一位作家汤姆・拉思则认为,以下八种朋友是必不可少的。

成就你的朋友:他们会不断激励你,让你看到自己的优点。

支持你的朋友:一直维护你,并在别人面前称赞你。

志同道合的朋友:和你兴趣相近,也是你最有可能与之相处的人。

牵线搭桥的朋友:认识你之后,很快把你介绍给志同道合者。

给你打气的朋友:好玩、能让你放松。

开阔眼界的朋友:能让你接触新观点、新机会。

第9篇

[关键词]老年人;幸福度;调查分析

人口老龄化是世界人口发展的普遍趋势,是科学与经济不断发展进步的标志。目前,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超过人口总数的10%,并且每年将以3%的速度增长,在不久的将来,老年人将占总人口的25%,预计至2010年,将超过2亿,约占总人口的14%。据预测,到2050年我国老年人口将接近发达国家水平,达到29.7%。所以老龄问题已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也是当今世界重视的热点之一。如何促进老年人心理健康,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因素。婚姻质量和主观幸福感的好、坏是反映老年人生活质量的重要心理学指标。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本研究采用分层、整群随机抽样方法,抽取黄石地区(包括黄石港区、西塞山区、铁山区、大冶市、阳新县等)常住人口中60岁及以上有行为能力的978例老年人。排除精神病、长期卧床躯体功能障碍、脑卒中、明显智力障碍者。

1.2 方法

1.2.1 工具与方法根据在黄石市6大城区调研所掌握信息的基础上,由课题组成员编制了人口学问卷。①“黄石地区老年人心理健康状态的调查与分析问卷”,包括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婚姻状况、退休前的职务、退休后的经济收入、兴趣爱好、居住情况、身体健康状况、人际关系等。②纽芬兰纪念大学幸福度量表(MUNSH),MuNSH在许多国家已广泛应用,总分作为评定老年人心理健康状况评定的间接指标,我国于1985年首次引进并应用于老年人心理卫生的研究。该量表包括正性情感(PA)和负性情感(NA)各5题,正性体验(PE)和负性体验(NE)各7题,共24个条目组成,采用3级计分,总分为PA-NA+PE-NE+24,全量表总分范围0~48,以总分作为衡量老个人心理健康水平的指标。如以主观幸福度总分<30分(x-s)视为不幸福,即心理健康水平较差,总分≥30分为幸福,即心理健康水平良好。③Olson婚姻质量问卷是美国明尼苏达大学Olson教授编制的。它能从多维的角度准确的分析出婚姻是否幸福及婚姻冲突的所在,现已广泛地应用于婚姻咨询与治疗领域。该问卷条目内部一致性平均相关系数0.74,重测信度为0.87(样本1344名)。该问卷包含12个因子(其中过分理想化因子未纳人常模,本研究亦未采用),124个条目,各条目均为5级评分制(条目为“负性”,1~5分计分、“正性”,5~1分计分),将124条各个单项分相加,即为总分,得分越高则婚姻质量越高。由经过培训的多名心理咨询师、专业人员采用统一指导语进行说明,不记名,由被调查者按要求独立完成。对于文化程度低者,由专业人员逐项念出并讲解,被调查者自行选项。问卷当场收回。

1.2.2 统计学方法用SPSS11.0软件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采用t检验和方差分析。

2 结果

2.1 一般人口学资料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1690份,收回有效问卷978份,有效率57.9%。978例中,男474例(48.5%),女504例(51.5%);年龄:60~70岁725例(74.13%),70~80岁224例(22.90%),80岁以上29例(2.97%)。文化程度:小学以下包括文盲、小学336例(34.36%),中等学历(初中、高中、中专)506例(51.74%),高学历组(大专、本科)136例(13.9%)。婚姻状况:有配偶923例(94.37%),丧偶36例(3.68%),离异19例(1.95%)。退休前的职业:干部320例(32.71%);工人382例(92.92%);农民89例(34.36%);无职业187例(19.12%)。经济收入:100~400元424例(43.35%),500~800元416例(42.54%),900~1200元126例(12.88%),1200元以上12例(2.04%)。兴趣爱好;散步436例(44.58%),球类183例(18.71%),娱乐、书法359例(36.71%)。居住情况:与子女同住426例(43.56%),与父母同住79例(8.07%),空巢473例(48.36%):慢性病患者:高血压、心血管病352例(36.09%),老慢支、肺气肿126(12.88%),消化系统慢病125例(12.88%),糖尿病89例(9.10%),乙肝25例(2.56%)。人际关系:与子女关系和睦642例(65.60%),关系一般342例(34.97%),关系紧张12例(1.23%);与配偶关系和睦660例(66.47%),关系一般309例(31.60%),关系紧张19例(1.94%);与邻居关系和睦607例(62.07%),关系一般335例(34.25%),关系紧张36例(3.68%)。

2.2 不同学历老年人主观幸福度比较分析见表1。

2.3 老年人婚姻质量不同学历间评分与美国常模比较见表2。

3 讨论

3.1 黄石地区老年人的总体幸福度较低我们认为幸福感与婚姻质量密切相关“家和万事兴”,婚姻质量极大地影响着人们对幸福的体验。我们首先分析了黄石地区60岁及以上老年人的总体婚姻质量水平较低。11个因子总评分值均低于美国常模,差异有显著性意义。说明老年人对自己的婚姻存在诸多不满。婚姻质量问卷能从多维的角度准确的分析出婚姻是否幸福及婚姻冲突的所在,在国内应用广泛。由于我国目前尚无针对婚姻质量调查的常模,所以可能存在不能客观判断本组老年人婚姻质量真实水平的情况。但大学学历者评分值接近美国常模。说明,本调查还是可以反映黄石地区老年人总体婚姻质量的。社会的政治、经济状况、文化传统及习俗信仰不同,婚姻质量的内涵和标准也有所不同。因此有必要深入进行适合我国国情的老年人婚姻质量的研究。

本次调查,主观幸福度量表评分结果显示:高学历:总分36.79±8.47。中等学历:总分25.08±8.40。低学历:总分30.03±8.30。从表1可见高学历老年人正性情感和正性体验的得分远远大于负性情感和负性体验的得分。如以主观幸福度总分<30分(x-s)视为不幸福,即心理健康水平较差,总分≥30分为幸福,即心理健康水平良好。结果表明高学历老

年人群的主观幸福感的满意度较高,心理健康水平明显高于中、低等学历老年人群。这可能是因为,他们大多是社会阶层较高者,往往拥有更多的经济、知识资源。有研究表明,高学历组老年人群的心理健康状况总体良好,这与他们注重人际交往、身体健康、夫妻和谐、富有生活情趣、与子女关系融洽、适当参加一定工作等密切相关。本文研究结论与一些研究一致。

3.2 影响幸福度的因素分析本次调查发现,主观幸福感大致与社会认同,健康状况,经济状况,家庭和谐状况,婚姻满意度等方面有关。这些也是影响婚姻质量的重要环节。说明良好的家庭环境,为身心健康的平衡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必将形成良好的心理状态,进而促进婚姻个体主观幸福感的增强。在调查中发现低学历人群,以退休工人、社区妇女居多,他们大部分来自于我市周边农村地区,文化水平较低,退休后收人相对较低,有的以前不是国家正式职工,没有退休工资,年老体弱多病,劳动能力逐渐丧失,靠社区低保补助维持生活。有部分家庭子女下岗、上有父母、下要继续养育子孙辈,在家庭中担当着受虐者与控制者双重角色,得不到家人的关爱与理解,可能是导致此次调查主观幸福度总评分较低的结果。

不同文化程度因认识水平不同,对婚姻质量及幸福度有显著性差异。由表1、表2结果提示,高学历组老年人群婚姻质量在各因子总评分十分接近常模分,评分与美国常模比较无差异(均P>0.05)。说明高学历组老年人群的婚姻满意度好于一般低学历组老年人群。中、低学历组老年人群婚姻满意度较低,评分与美国常模比较,差异有显著性意义(均P<0.01)。中、低等学历老年人幸福度的正性情感和正性体验的得分远远小于负性情感和负性体验的得分。中等学历组老年人婚姻满意度及主观幸福感较低,可能是因为他们的期望值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他们的满足感,而对未来的憧憬也可能强化幸福感,另外随着经济发达程度的提高,经济条件的改善,视野的开阔,将导致人们的需求更加提高,更加多元,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也更为苛刻。而低学历组老年人群在婚姻满意度及主观幸福感水平高于中等学历组,这是因为社会弱势群体由于处境低下,为了防止向上比较带来的痛苦,更倾向选择与自己处境相同的人比,或选择比自己更差的人比。自我保护性比较,让低学历人群感受到婚姻满意度及主观幸福感均较高。其中包含着弱势群体的悲哀和无奈。

在调查中还发现,高血压、心血管病352例(36.09%),老慢支、肺气肿126(12.88%),消化系统慢病125例(12.88%),糖尿病89例(9.10%),乙肝25例(2.56%)。这些疾病都属于身心疾病范畴,也是社区老年人高发病。本组老年人群主观幸福感较低与患躯体疾病有关,有研究表明健康状况对老人主观幸福感有很重要的作用,当一个人身体较健康时,他能较多体验到生活的快乐,婚姻满意度及主观幸福感也较高,而当一个人身体不健康,处于病痛折磨之中,他更倾向于体验生活中的不幸,主观幸福感会明显下降。据美国的一项研究结果表明,随着文化教育程度的提高,全死因比值也随之降低,说明教育程度有助于提高人们的整体健康水平。总之主观幸福感受诸多因素影响,如人际关系,空巢等相关原因有待今后进一步研究。

3.3 建议

3.3.1 老年科协及社区应积极开展科普知识宣教老年科协应该广泛普及如何正确赡养老人的知识。如对老年人的赡养,从精神上、心理上关心照顾,让老人时时刻刻感受到快乐和温馨是最重要的,也是老人最需要的,是任何高档的物质享受与昂贵的保健品不可替代的。社区应加强对老年人心理卫生科普知识的宣传,使老年人学会自我心理调节的技巧,比如如何正确评价自己,如何协调好各种人际关系,尤其是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保持情绪的稳定和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根据自己的特点和身体状况多参与一些社交活动,如何减少对身体疾病过度关注,缓冲对疾病、死亡的焦虑、恐惧感,以消除和避免各种不良的社会心理因素的影响;同时,在社会和家庭中要为老年人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形成爱老、尊老、敬老的社会风气。这对提高老年人心理健康水平必将起到积极作用。

第10篇

广东、福建等省司法厅(局)多次来文提出如何解释和公证婚姻状况问题。经与有关部门研究,现通知如下:

一、关于婚姻状况的解释问题

我国实行登记婚姻制度。凡符合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条件的男女,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领取结婚证后,即确立了夫妻关系。登记时间为结婚时间。

由于我国是一个经历过长期封建统治的国家,经济和文化较落后,解放后三十多年来,虽然两次颁布婚姻法,多次大张旗鼓地宣传婚姻法,但历史上遗留的某些封建传统习惯对于婚姻家庭问题的影响,还一时难以完全消除。至今在一些地方,特别是偏僻地区的农村,仍有一些人结婚时没有按婚姻法的规定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就以夫妻相待共同生活,有的已生儿育女,形成了事实上的夫妻关系(所谓“事实婚姻”)。对于这种不符合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情况,一般应通过宣传教育,动员他们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登记时间为结婚时间。他们在登记前所生育的子女,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

以上问题,如外国驻华使领馆向我提出询问,可据此精神予以口头答复。

二、关于婚姻状况的公证问题

1.对于第一部婚姻法公布施行前(即1950年5月1日以前),按当时当地风俗习惯结婚,且为群众公认的,经调查核实后,给予办理夫妻关系证明。

2.对第一部婚姻法公布施行后结婚的(即1950年5月1日以后结婚的),公证处凭申请人的结婚证,经调查核实后,给予办理结婚证明,出具公证书。

3.对于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的所谓“事实婚姻”的当事人,申请办理有关婚姻状况公证书的,公证处应动员教育他们先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然后凭他们的结婚证,经调查核实后,给予办理结婚证明,出具公证书。登记时间为结婚时间。不得凭其他证明文件办理结婚证明,出具公证书。

第11篇

一、调查时间:20xx年x月。

二、调查地点:网络调查

三、调查对象:中国适婚网民

近日,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婚介行业委员会与百合网联合《20xx中国人婚恋状况调查报告》,其中的最不受欢迎的职业排行榜中,空姐、导游、记者入围,被戏称“没人要”的职业。昨天下午,记者采访郑州多家婚姻介绍所得知,公务员、教师最受郑州单身人士欢迎,而空姐、导游也确实存在恋爱难的情况。

谁来执掌家庭财政大权

五成多女性想让男性婚后上交工资卡

《20xx中国人婚恋状况调查报告》采用互联网线上调查方式,共收集有效问卷5074x份,覆盖全国,河南省占3.7%,主要涉及大众关于婚姻、恋爱、择偶的态度。

调查中,“谁来执掌财政大权”成为新婚夫妻婚后面临的重大分歧之一,53.2%的女性认为男人婚后应该上交工资卡,但仅有x7.9%的男性持此看法。

值得注意的是,相比有车有房,“男性收入稳定”更易获得女性青睐。调查中,8x.8%的人认为男人有稳定收入就可以结婚,89%的女性把“有稳定收入”排在最前。不少受调查女性表示,“男人可以没房没车,但必须是潜力股”。

百合网首席婚恋专家周小鹏向大河报记者分析说,当今时代,女性在婚姻中有很强的不安全感,掌握“财政大权”会增强女性对婚姻的保障性。“女性更重视男性有稳定收入,可能与新《婚姻法》出台有关,房、车属于男方婚前财产,稳定收入在婚后则是共同财产”。

不过,昨天下午,记者采访郑州多家婚姻介绍所后得知,有房仍然是郑州单身男女重要的择偶标准,“结婚不是为了离婚,郑州不少单身女性还是将有房放在和有稳定收入同等重要的位置”。

哪些职业最不受欢迎

空姐、导游、记者,“忙”丢爱情

在报告的“最不受欢迎的职业”排行榜中,娱乐圈工作位列榜首,其次是空姐和导游,记者也入围榜单。

对此,该婚恋报告撰写人之一、北师大心理学院王治国表示,公众可能根据自身的认知,对一些职业产生刻板印象,进而把这些职业标签化,比如娱乐圈比较乱,媒体忙等。他建议不要用刻板印象去全盘否定某个职业,因为每个具体的工作岗位存在差异。

对于导游入围“最不受欢迎的职业”,河南中国国际旅行社导游张婉琳表示理解:“我们公司200多个导游中,单身的大概占到七成,很多员工是到30岁才结婚”。

她表示,导游要经常出差,缺少时间谈恋爱,并且越是节假日越是忙碌,“当别人休息的时候,我们在工作,‘时间差’也让我们很少有机会谈恋爱”。

她还说,导游因见多识广,择偶标准也会比较高,这也是原因之一。

不过,记者昨天采访的郑州多家婚姻介绍所普遍表示,在郑州,公务员和教师最受欢迎,而普通私企工人、商场导购相对来说找对象比较难,“女教师比较受男士欢迎,男公务员比较受女士欢迎”。

对于导游和空姐的婚恋,陇海路上一家婚介所琴女士坦言,成功率不太高,“导游要经常出差,而空姐经常三五天才回来一次,手机经常处于无法接通状态,安排一次见面都很难,这直接影响了成功率”。

周小鹏也分析说,婚后双方需要安定,希望有一人能够照顾家庭,榜单上很多职业因为工作原因,在家庭上投入的时间相对会少,常会被认为很难顾家。

你有异性知己吗

异性知己越多,越难找对象

所谓异性知己,是指比朋友近一点,比恋人远一点的关系。调查中,近五成的单身男女在现实生活中有异性知己,其中有“蓝颜知己”的女性占47.4%,有“红颜知己”的男性占45.7%。其中,男性更多与异性知己分享自己遇到的感情困惑,而女性更多地与异性知己分享工作问题。

异性知己越多,越难找到恋爱对象?周小鹏表示这种情况确实存在,“在婚姻或恋爱中,有一项很重要的功能是分享,但异性知己常充当这样的角色。因为不牵涉经济因素,异性知己常成为无条件沟通的对象,起到感情支持,还无需承担婚姻、恋爱中的责任”。

国家一级心理咨询师蔡劲林长期在郑州从事心理咨询工作,他就有不少遇到异性知己导致婚姻或恋爱矛盾的案例。他建议,有异性知己的男女要学会把握好“度”,不能超越界限,一般要把婚姻或恋爱对象放在前面,不能因为异性知己而影响婚姻或恋爱。

【说法】

婚恋报告,不必太在意

在不少人印象中,婚恋报告层出不穷。的确,去年xx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与世纪佳缘网站联合了《20xx至20xx年中国男女婚恋观调研报告》;一个月后,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婚介行业委员会与百合网携手的《20xx年中国人婚恋状况调查报告》又出炉了。

各种婚恋报告让人眼花,还存在结论相左的情况,因此有人质疑,不是“婚恋报告”而是“婚恋广告”,看完一笑置之,不必太过当真。

婚恋报告究竟对单身男女的婚恋观起着什么样的作用?对此,蔡劲林认为可作为参考,但不必太在意。

同时,他认为不能无视报告的商业气息,“婚恋报告多是为婚恋网站服务,有一定的商业目的,如果太在意,某种程度上反而会加剧‘单身焦虑’”。

中国人婚恋状况变化

2019年

我们曾单纯而感性

《2019年中国人婚恋状况调查报告》显示,在择偶指标中,77%的被调查者认为人品性格是择偶中的最重要标准,经济实力只占3%。

2019年

婚恋开始混沌

《2019年中国人婚恋状况调查报告》显示,近70%的被调查者开始认为“门当户对”是婚姻首要考虑的问题;74%女性不接受薪水女高男低,4x%女性认为择偶对象必须有房。中国人的择偶标准开始挂钩于物质经济,房子、存款,同性格、人品并驾齐驱。正在择偶中的“剩男剩女”,开始迷茫不知所措。

2019年

爱情变复杂

2019年各大婚恋网站都经历了一次会员注册量的迅猛增长。诸如“猎婚”、“裸婚”、“隐婚”、“婚活”等新词蜂拥而出。

2019年

房子成障碍

2019年关于女人对结婚前男人需要具备的经济条件的看法,92.8%的女性认为,男人有一份稳定的收入再结婚比较好。同时有超过70%的女性认为,跟有房男结婚比较靠谱。同时,近50%的男性也认为,有房是结婚必须的经济基础。

20xx年

继续剩下or裸婚

20xx年楼市迎来了史上最浓重的观望期,婚恋业也出现了两个极端:要么两眼一闭索性裸婚,要么继续高标准严要求地剩下。

调查数据

53.2%的女性认为男人应该上交工资

仅有x7.9%的男性持此看法

相比有车有房,“男性收入稳定”更受青睐

89%的女性把“有稳定收入”排在最前

有“蓝颜知己”的女性占47.4%

有“红颜知己”的男性占45.7%

第12篇

如今,这个人们耳熟能详的概念,泛指过着较长时间共同生活的夫妻,他们当中的一方或双方往往会感到单调、乏味而失去了往日的浪漫与激情,于是他们有时会蠢蠢欲动,试图追求婚姻之外更加新鲜的对象和新奇的刺激,婚后七年往往是关键时期是个“坎儿”。

“七年之痒”是否是婚姻过程的必然规律?如果说,在婚姻过程中男女双方的情感变化特别是新鲜感的减少和厌倦感的增加在所难免,那么这种感情变化的根源何在?人们又该如何面对感情和婚姻危机而使婚姻生活永远充满快乐与活力呢?

爱恋与激情能坚持多久

几十年来,人们围绕“七年之痒”是否存在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最早的相关资料见于五十年前金西的性学调查报告,在2 000名已婚男子中有40%的人声称他们在第一次婚姻中便开始寻求婚外性关系,其中大部分人发生在婚后第5年,有20%的已婚女性承认有婚外性关系,其中半数是在婚后第7年之前。

有资料说,在联合国一份涉及62个国家、地区和民族的统计年鉴显示,结婚的第4年是离婚的高峰期。美国婚姻学家、《女性的性本质》一书的作者说,婚后4~10年是婚姻生活最脆弱的时期,在这段时间的任何时候婚姻危机随时都可发生。

最近一份由美国宾夕法尼亚州某大学进行的调查,共访问了4 000对夫妇并跟踪了20年之久,结果显示:婚后14年是夫妻或情侣感情生活的重要关口,不少男女是在共同生活了14年后分道扬镳的。至于那些成功度过“十四年之痒”的夫妻,他们之中也有不少人曾经想到过离婚,只不过因为子女、经济等问题以及对婚姻的责任感,才使他们留在了婚姻生活中。

在我国虽然尚未见到与此相关的调查报告,但是有句俗语“拉着老婆的手,好像左手握右手”,却已成为几乎无人不知的笑谈。

随着婚姻生活的延续,特别是对那些过着单调、乏味夫妻生活的人来说,对现有婚姻生活特别是性生活失去应有的兴趣和激情乃至感到厌倦的情况,似乎会或迟或早地到来而难以避免。而这种感情变化就是当今的婚姻大敌,它有可能给人们的婚姻生活带来严重危机,使夫妻双方精心构筑的爱情大厦顷刻坍塌而毁于一旦。而这种情况,也许正是七年之痒这种婚姻概念所包含的真正意义。

婚姻中的厌倦之情溯源

人们(起码是相当一部分人)何以会对原本充满甜情蜜意、浪漫温馨的婚姻生活心生厌倦呢?又何以厮守在自己的爱人身边却又见异思迁,甚至寂寞难耐而蠢蠢欲动呢?过去对这个问题可能只有一个答案,即归结于人的思想品质。现在看来,如果把这样一个极其复杂的婚姻现象统统归结为人的思想品质则是把问题过于简单化了。其实这种比较普遍的社会问题,早已引起了国内外众多婚姻学家、心理学家、性学家甚至人类学家和生物学家的广泛关注,并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

在婚姻生活中夫妻双方朝夕相处,彼此之间的接触越多、越真实、越全面、越细致,而神秘感却随之逐渐消失。加之人们疲于应付诸如社会、人际、职场、家庭和子女等方方面面的实际问题乃至家庭生活的日常琐事,这些都会使日常的夫妻生活变得平淡无奇而黯然失色。这时原本可能是新奇浪漫、如醉如痴的性生活,也会因长年坚持同一位置、同一姿势和同一动作而变得单调、乏味而毫无新鲜感可言,以致变成了例行公事,甚至成了一种义务和负担。这些在长期婚姻生活中出现的情况,都可导致夫妻感情的淡化并使婚姻关系面临潜在的危机。而这时性格不合,经济纠纷、异性介入和配偶的暴力倾向等,都可在其中发挥着促进作用。

有些著述的作者认为,所谓七年之痒的原因其实很简单。他们说,无论巧克力冰淇淋的味道有多么好,紫丁香花开得有多么香,某个知名旅游景区的山山水水有多么美,我们最终对它还是会失去强烈的兴趣而变得冷淡起来。而人对爱与性的感受往往也会如此,即随着时间的流逝使一切都变得习以为常、变得迟钝麻目了。

美国某大学的研究人员认为,对于女性来说,4年之痒已作为一种程序编进了女性的基因,而这完全是生物进化的结果。另一份研究资料说,两性在爱恋时在其脑干会产生一种叫做苯异丙胺的化学物质,这是一种神经兴奋剂,它能使人变得眷恋多情、热烈冲动,但是在一次爱恋中苯异丙胺的分泌会越来越少,而一般可延续4年之久。俄罗斯性学家发表文章认为,在两性亲昵过程中,女性的性器官可产生一些特殊的化学物质而对男性的性能力有兴奋作用,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对这种化学物质的敏感性会逐渐降低,这可能成为一些男性见异思迁的原因。

百年恩爱事在人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