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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于不见

时间:2023-05-30 10:10:1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见于不见,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第1篇

如郭店简《老子释文注释·说明》所指出的:简本《老子》甲包括今本《老子》的十九章、六十六章、四十六章中段和下段、三十章上段和中段、十五章、六十四章下段、三十七章、六十三章、二章、三十二章、二十五章、五章中段、十六章上段、六十四章上段、五十六章、五十七章、五十五章、四十四章、四十章、九章。简本《老子》乙包括今本《老子》的五十九章、四十八章上段、二十章上段、十三章、四十一章、五十二章中段、四十五章、五十四章。简本《老子》丙包括今本《老子》的十七章、十八章、三十五章、三十一章中段和下段、六十四章下段。

《老子》甲、乙、丙这三组竹简的关系如何,是我们所要讨论的主要问题。

二、甲组与丙组有一大段基本重复,其文分别如下:

甲组:

为之者败之,执之者远之。是以圣人亡为,故亡败;亡执,故亡失。临事之纪,慎终如始,此亡败事矣。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教不教,复众人之所过。是故圣人能辅万物之自然,而弗能为。

丙组:

为之者败之,执之者(失)之。圣人无为,故无败也;无执,故。慎终若始,此无败事矣。人之败也,恒于其且成也败之。是以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是故圣人能辅万物之自然,而弗敢为。

这种现象作何解释 ,最合理的解释是甲组与丙组是两个不同的传本。那么,乙组是否与甲、丙这两组之一是同一传本呢?如果与其中一组是同一传本,何以不用相同的简长与形制呢?郭沂将此甲、乙、丙三组《老子》解释为是内篇、外篇和杂篇,但杂篇内容怎么可以同内篇内容大段重复,而且存有异文呢?这种解释似较牵强。合理的解释是,乙组当也是一种不同的传本,正补甲组与丙组所未备。看来,这三组《老子》有不同的来源,而曾为墓主生前所收藏和珍爱。

三、简本《老子》甲、乙、丙三组文字全加起来,只相当于今本《老子》的五分之二。那么我们是否应将简本《老子》看作原始祖本,而将今本《老子》看作它的增益本呢?或者认为原始祖本已经是五千言的全本,而只相当于其五分之二的简本《老子》是它的一个节选本?

如果是节选本,那甲组与丙组雷同的一段为什么要重复抄写,而不加节略呢?

而若将此简本《老子》看作原始祖本,那它究竟早于何时,早于《吕氏春秋》?早于《韩非子》?早于《庄子》?还是早于《墨子》?

1.《吕氏春秋·君守》暗用《老子》之言曰:“故曰:不出于户而知天下,不窥于牖而知天道,其出弥远者,其知弥少。”此在今本《老子》四十七章作:“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知天道,其出弥远,其知弥少。”此条不见于简本《老子》。

2.《韩非子·难三》引老子曰:“以智治国,国之贼也。” 此在今本《老子》六十五章作:“以智治国,国之贼。”此条不见于简本《老子》。

《韩非子·解老》引《老子》:“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上德无为而无不为也。”“上仁为之而无以为也。”“上义为之而有以为也。”“上礼为之而莫之应。”“攘臂而扔之。”“失道而后失德。失德而后失仁,失仁而后失义,失义而后失礼。”“礼者,忠信之薄也,而乱之首乎。”“前识者道之华也,而愚之首也。”“大丈夫处其厚不处其薄,处其实不处其华。”“去彼取此。”

以上所引在今本《老子》三十八章作“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上德无为而无不为。(下德为之而有以为。)上仁为之而无以为。上义为之而有以为。上礼为之而莫之应。则攘臂而扔之。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前识者,道之华也,而愚之始。是以大丈夫处其厚,不居其薄。处其实,不居其华。故去彼取此。”此条也不见于简本《老子》。

《韩非子·解老》又引《老子》:“道之可道,非常道也。”此在今本《老子》一章作:“道之可道,非常道。”此条也不见于简本《老子》。

《韩非子》之《解老》篇与《喻老》篇所引《老子》之文,而不见于简本《老子》者,其例尚多,恕笔者不在这里一一列举。

3.《庄子·天下篇》引老聃曰:“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谿。知其白,守其辱,为天下谷。”此在今本《老子》二十八章作:“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谿。……知其荣,守其辱,为天下谷。”此条不见于简本《老子》。

4.《太平御览》卷三二二《兵部》五三:《墨子》引《老子》曰:“道冲,而用之有弗盈。”此在今本《老子》四章作:“道冲,而用之或不盈。”此条不见于简本《老子》。

四、 学者多认为郭店一号墓约下葬于公元前300年左右,假使其年寿八十,

其生年当推至公元前380年左右。

据钱穆先生考证:

墨子生卒年约为:公元前478-前392年

庄子生卒年约为:公元前368-前289年

韩非生卒年约为:公元前281-前233年

吕不韦生卒年约为:公元前289-前235年

如果钱穆考证大致不误,则郭店一号墓墓主稍早于庄子,而远晚于墨子。《吕氏春秋》和《韩非子》所引《老子》之文而不见于简本《老子》者,可以理解为郭店一号墓墓主之后的道家学派所增益。但《墨子》、《庄子》所引《老子》之文,在郭店一号墓墓主时代应该可以见到。然而简本《老子》中却没有。这其中的可能性有两种:一是简本《老子》原也有其文句,而在竹简出土前随竹简的残损而失落。一是此简本《老子》根本未载其文。

五、我们前面提出这样一种可能性:《老子》原始祖本已经是五千言的全本,而只相当于其五分之二的简本《老子》只是是它的一个节选本。然而当我们作进一步考察的时候,会发现这种可能性根本就不存在。《战国策》卷二十二《魏一》:

知伯索地于魏桓子,魏桓子弗予。任章曰:“何故弗予?”桓子曰:“无故索地,故弗予。”任章曰:“无故索地,邻国必恐。重欲无厌,天下必惧。君予之地,知伯必骄。骄而轻敌,邻国惧而相亲。以相亲之兵,待轻敌之国,知氏之命不长矣。《周书》曰:‘将欲败之,必姑辅之;将欲取之,必姑与之。’君不如与之,以骄知伯。君何释以天下图知氏,而独以吾国为知氏质乎?”君曰:“善。”乃与之万家之邑一,知伯大说。因索蔡、皋梁于赵,赵弗与,因围晋阳,韩、魏反于外,赵氏应之于内,知氏遂亡。

今本《老子》上篇第三十六章有“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之语,可知《老子》此语乃取之于《周书》之中。任章引语称《周书》而不称《老子》,说明当时即使有《老子》一书,可能其中尚无此语。依钱穆《先秦诸子系年》考证,智伯围晋阳在周贞定王十五年(公元前454年),任章所言《周书》云云,当在此前一年。此条不见于简本《老子》,也说明简本《老子》之时,此语可能尚未被纳入其中。

又:《列子》卷一:“《黃帝书》曰:‘谷神不死,是谓玄牝,玄牝之门,是谓天地之根,绵绵若存,用之不勤。’” 此语见于今本《老子》上篇第六章。《列子》书中引老子之语,则称“老子曰”或“老聃曰”,而此处所引称“《黃帝书》曰”,是《列子》成书之时,今本《老子》尚未成书。今《列子》成书年代难以确考,一般认为成书较晚。此条亦不见于简本《老子》。

六、综上所述,我的推测是,在郭店一号墓墓主时代,大约《老子》传本还相当原始,不仅不似后世五千言之大备,即求一相对完整的原始本也不可得。换言之,郭店一号墓墓主时代,可能尚处于《老子》传本的广泛搜罗而有待整合的阶段。因此《老子》甲、乙、丙三组可以视为郭店一号墓墓主人的三种不同的搜罗本。

春秋战国时代,教育以游学的方式进行,孔子、墨子皆无完整写本以课学生。孔子、墨子的言论往往由其后学搜罗汇编而成,而其后学又分为不同的学派,他们所称为孔子、墨子的言论不免有后人添加的因素。这种汇编先师著述的风气与当时的经学发生思潮有关,史称,魏文侯时期李悝(公元前455-前395年)“撰次诸国法,著《法经》”。大约在此后二百余年间有诸子百家各家(如墨家、儒家)经学酝酿发生的情形,而道家经学的发生,可能是较晚的。

马王堆帛书《老子》甲本据考证大约抄写于公元前195年至前168年,是《德经》在前,《道经》在后,不分章的。此时《老子》的完备程度已经与今本《老子》大致相当。《韩非子·解老》也是《德经》在前,《道经》在后。虽然我们不能从《韩非子》那里看到《老子》全本,但可能的情况是,在韩非的时代,《老子》一书的完备程度已经与今本《老子》大致相当。而今本《老子》的成书或在郭店一号墓之后与韩非卒年之间,即公元前300年至前230年的七十年之间。

第2篇

关键词:蒲松龄;日用俗字;俗字;方言字

中图分类号:H146 文献标识码:A

一、《日用俗字》中“俗字”的性质

《日用俗字》是蒲松龄的重要著作之一。蒲氏在该书《自序》中说明了编写目的:“每需一物,苦不能书其名。旧有《庄农杂字》,村童多诵之。无论其脱漏甚多,而即其所有者,考其点画,率皆杜撰。故立意详查《字汇》,编为此书。……虽俗字不能尽志,而家常应用,亦可以不穷矣。”由此可见,这是一部解决农村日常用字问题的实用性著作。蒲氏明确指出当时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能说而不能写的问题。口语用词多为方言,一般人常常不知道该用什么字来书写(“苦不能书其名”)。这种现象其实在现代也仍然是个问题。二是旧有的农村通俗字书错误太多。其错误之一是“脱漏甚多”,这其实仍属于第一方面的问题(其“脱漏”者自然“不能书其名”);之二是“其点画率皆杜撰”。所谓“率皆杜撰”,可以理解为两种类型:一是自造土字,二是错用现成的字。前者字形不见于字书,为土俗之字,难登大雅之堂;后者虽然字形非自造,但音义差讹,仍是对正字的错误使用。蒲氏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是“详查《字汇》”,也就是说,他要根据权威的字书来确定方言词语的正确写法。还有一点蒲氏没有明言,但实际上是做到了——蒲氏这部书共计31章,也就是将农村日常用词分为31个意义类别,包括了当时农村生活涉及到的方方面面,几乎是一套完备的封建社会农村生活的百科词表,从蒲氏的初衷来说,这样正是为了解决“脱落甚多”的问题、以达“家常应用亦可以不穷”的目的。而蒲氏当时没有预想得到的是,正因为《日用俗字》所收录词语的完备,该书在全面反映清代早期农村生活、反映当时鲁中地区方言词汇方面就具有了其他文献所不能及的独特而重要的价值。比如蒲氏的聊斋俚曲篇幅要比《日用俗字》大若干倍,然而具体反映农村生产活动的词语就很少见。

明了《日用俗字》一书的编写目的和编撰方法之后,我们对其书名中的“俗字”就不能用文字学意义上的俗字来理解了。文字学中的“俗字”是与正字(即规范字、通用字)相对而言的,指民间通俗流行而不合规范的汉字,也叫俗体字。如“着”作为“著”的俗体,早在唐代就出现了 ①,但明末的《字汇》、《正字通》,清初的《康熙字典》都不收录②,只有《字汇》在首卷中提到“著”“俗作‘着’”。而蒲氏恰恰是针对当时的日常用字错讹太多而编写此书的,他“详查《字汇》”的目的就是要避免“率皆杜撰”,他所要提供给读者的是正字而非与正字相对的俗字。所以,《日用俗字》的“俗字”,其实是方言“俗”词的正确写法而非俗写,即“日用俗词正字”。或者说,《日用俗字》之“俗字”,应该理解为“俗常用的正字”。下文为了区分这两种“俗字”,将蒲氏书中所说的“俗字”加引号标志,而文字学意义上的俗字一概不加引号。

蒲松龄正字的标准是当时的权威字书——《字汇》和《正字通》。蒲氏在《自序》中除说明“详查《字汇》,编为此书”外,还提到,“土音之讹,如‘豭’读为‘脚’,‘种耜’读‘种使’之类,悉从《正字通》。”《日用俗字》全书的最后两句“诸门俗字多遗漏,难在全掀《正字通》” ①,更是明确提出,“俗字”的正确写法应该到《正字通》中去找。《字汇》成书于明万历43年(1615),是明末至清初最为通行的字书。而《正字通》则初刻于清康熙九年(1670年,时蒲松龄30岁),对《字汇》多所补苴,在《康熙字典》问世(康熙55年,1716年,时蒲松龄已殁)之前也很有影响。据我们的考察,蒲松龄基本上是依据《字汇》进行编写的,这说明蒲氏“详查《字汇》”的说法确为诚实之言(此容另文介绍),而建议大家去“掀《正字通》”,只是因为《正字通》是最新字书而已。《字汇》按部首排列,要根据日常用词的音义到字典中查找正字,工作量是相当巨大的,由此可以想见,蒲氏当年为编写此书应该是花费了非常之多的时间和精力。我们由衷地对蒲氏为农村文化所做的艰苦努力表示钦敬之情!

不过,我们在对《日用俗字》用字与《字汇》、《正字通》一一比较之后,发现书中还有少数字不见于《字汇》和《正字通》。目前能够确定的有50字。为行文方便,我们先根据蒲氏的标准,把这些不见于《字汇》和《正字通》的字都算作俗字。这些字情况不一,有些属于真正的俗字,有些则不然,请参看后文的分析。本文分类胪列这些俗字,分析其不同类型和性质,希望能够弄清《日用俗字》选用这部分俗字的原因,以全面认识《日用俗字》一书的特点和蒲氏的编写特点,并供研究清代鲁中地区俗字者参考。

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所谓不见于《字汇》和《正字通》的字,不包括因为抄写致误的形讹字。如《庄农章》“垡垡压去要深的”的,尽管各字书均无此字,但其实是“的”的形讹 ①。也不包括个别字义不详而无法断定其是否形讹的字。如《裁缝章》“绢线缝来脚似虮”中的“绢”,《字汇》、《正字通》均无此字,《汉语大字典》亦未收此字,今方言也不说,意义不详,因而无法确定其是否形讹,也就无法确认其为俗字。

还需指出的是,《字汇》和《正字通》对“正”“俗”字的标准并不相同,后者要严苛得多,《字汇》中有许多字被《正字通》指为“俗字”。如果按照《正字通》的标准,那么《日用俗字》中的俗字就要多得多。例如第二十五章《衒衏章》的“衒衏”(行院,即妓院)二字,《正字通》认为都是“俗字”,蒲氏显然并未采纳《正字通》的观点。蒲氏并非文字学家,他只是根据当时的权威字书来确定正俗,我们也不能对他苛求。既然蒲氏主要是根据《字汇》来确定正字的,所以,我们也遵从蒲氏的标准根据《字汇》来确定正俗,而不把《正字通》认作“俗字”的字包括在内。

本文讨论的《日用俗字》字形以路大荒编《蒲松龄集》为基础,并参考了盛伟编《蒲松龄全集》。

二、类型之一:蒲氏承用前代已有之字

《日用俗字》不见于《字汇》和《正字通》的字中,有一些据《汉语大字典》、《汉语大词典》的引例来看,出现于比蒲氏更早的年代。蒲氏是承用了前代已经出现的字。

1、耳朵。《身体章》:“耳耳朵与腮作近邻。” ① 即“耳朵”的“朵”。《字汇》、《正字通》均未收此字。《汉语大字典》:“耳耳朵,即耳朵。”引例为元代佚名《谢金吾》第二折:“揪耳耳朵”。可见该字为元明以来民间俗字。

2、勃。《身体章》:“勃倉頁脊梁腰骻骨。”勃倉頁,指颈椎。今写作“脖”。“勃”字不见于《字汇》和《正字通》。据《汉语大字典》,“勃”同“脖”,引例为《水浒传》第十五回“勃项”,即“脖项”。

3、犋。《庄农章》:“索头穿绠才上犋”。又同章:“地少无牛合大犋”。“犋”今为农村常用字,“上犋”指为牛马等佩戴上索头等用具、繋好连着农具的绳索,做好拉犁、耙等农具的准备。《字汇》、《正字通》均无“犋”字。《汉语大词典》和《汉语大字典》所引最早用例为明代徐光启《农政全书》,可见《字汇》等字书失收。

4、锕。《庄农章》:“镰剆麦秸锕亚刂穗”。又见《僧道章》“攛锕攛席还搫棹”。今写作“铡”,铡刀。《字汇》无“锕”字,有“锕”:“查辖切,绽入声。切草具。”《正字通》以为“锕”为讹字,并引《篇海》“今作锕”,称“并非(都不对)。”由《篇海》来看,此字在民间已经流行。

5、晾。《养蚕章》:“风中晾晾桑方冷”。晾指将物品放在通风或阴凉的地方使其干燥,今为常用字,但《字汇》、《正字通》均未收此字。《康熙字典》引《字汇补》:“音亮。晒暴也。”《汉语大字典》则引元代和明代用例。看来“晾”字当时已经通用。

6、撁。同“牵”。《养蚕章》:“紬疋绫罗任意撁。”《字汇》、《正字通》均无此字。《汉语大词典》例引宋代赵彦卫《云麓漫钞》、元代郑光祖《老君堂》、《水浒传》等。当为宋代以来民间俗体字。

7、鲫。《饮食章》:“鲫子煠焦真脆美”。今写作“鲅”,鲅鱼。《字汇》、《正字通》均无此字。《汉语大字典》:“鯸鲫,鱼名。”引例为潘岳《沧海赋》。

8、酉希。《饮食章》:“煠祭蜜贵糖酉希省。”糖酉希,麦芽糖浆。《字汇》和《正字通》无此字。《康熙字典》在《备考》中收此字:“《搜真玉镜》音希。”

9、正。《菜蔬章》:“正的辣菜能下酒”。一种加工方法,用东西覆盖使其改变味道或性质。《字汇》、《正字通》均无此字。《汉语大字典》引例有约作于宋初的《物类相感志·果子》、明代周履靖《群物奇制·衣服》、徐光启《农政全书·农本·诸家杂论下》等。可见该字《字汇》等失收。

10、缽。《器皿章》:“木榨榨来雷瓦缽接”。为“钵”的异体字。《字汇》未收此字。《正字通》:“钵,俗作缽。”

11、饝。《饮食章》:“饝饝上笼忌出犯”。今写作“馍”。《字汇》、《正字通》均无此字。《汉语大字典》:“也作‘馍馍’。面制食品,常指馒头。”引例有元代杨显之《酷寒亭》、蒲松龄聊斋俚曲。可见元代起已有此字,《字汇》等失收。

12、蹅。《器皿章》:“蹅棍蹬来轧车忙。”蹅棍,即踏棍,轧车上用脚踩动的一个部件,通过连杆使轧车的碾轴转动。今鲁中方言仍称踏、踩为蹅(音渣)。《字汇》、《正字通》均无此字。《汉语大字典》引例有元代关汉卿《王闺香夜月四春园》、《西游记》等。

13、正。《杂货章》:“正髻梳妆如冠冕”。正髻:古代妇女用假发做成的髻。《字汇》、《正字通》均无正字。《汉语大字典》:“正髻,发髻或假发。”引例为《西厢记》。《汉语大词典》作“鬀髻”:“假发髻。鬀,通‘髢’。”髢,《字汇》:“大计切,音第。发髲也。发少则以髢益之。……亦作‘鬀’。”《正字通》略同。

14、穿。《泥瓦章》:“穿屋全凭缝对齐。”穿屋,用瓦覆屋顶。今方言仍说,一般写作“瓦”(读去声)。《字汇》、《正字通》均无此字。当为俗字。《汉语大字典》引例有明代陈铎词和蒲松龄《日用俗字》,以及清代阮葵生《茶余客话》卷十六:“俗字……泥坐瓦曰穿。”

15、齄。《疾病章》:“齄鼻黯皰损容颜。”齄鼻即酒糟鼻,也叫“酒渣鼻”。“齄”字《字汇》、《正字通》均无。为“齇”字异体。齄,《汉语大字典》:“同‘齇’。”引《魏书》例。齇,《字汇》:“庄加切,音查。鼻上疱。”《正字通》以为“俗字”。

16、篫。阻塞,堵住。《疾病章》:“奔犭屯直上篫心间。”《字汇》、《正字通》均未收此字。《康熙字典》引《集韵》“张六切,音竹,以手篫物也。”

17、笞。《僧道章》:“笞筝管哨一齐响”。《字汇》、《正字通》均无此字。《康熙字典·备考》:“《搜真玉镜》:‘七姓切,请去声。’”无义释。《汉语大字典》音qín:“古乐器名。如筝,有七弦。”引例有宋代张元干诗、《元史》、明代沈榜引文等。

18、矁。《赌博章》:“矁就傻瓜放利债”。矁指盯,用力地瞧。今方言仍说,音“丑”。《字汇》、《正字通》均无此字。《汉语大字典》:“同‘瞅’。”引例有元代关汉卿《单刀会》、明代刘侗、于奕正《帝京景物略》、《西游记》等。不过今鲁中方言中另有“瞅”一词,音“秋”,指一般地看,瞧;而“矁”则是有意地、用力地看,两者读音不同,意义有别。

19、羯。《走兽章》:“羯鲎 ① 烹之肉不香。”《字汇》、《正字通》均无此字,当为“臊”字俗体。《汉语大字典》:“同‘臊’。腥臭味。”引例有明代冯惟敏曲、明徐霖剧等。

20、餵。《走兽章》:“广刂犭屯也用泔水餵”。今写作“喂”。《字汇》、《正字通》无此字。《汉语大字典》:“同‘餧(喂)’。喂养。”引例有《齐民要术》、唐代孟郊诗等。可见该字早即通行。

21、蝻。《昆虫章》:“虫布蝻虸蚄使脚距 ② ”。虫布蝻为蝗的幼虫。《字汇》、《正字通》均无“蝻”字。《汉语大词典》释为蝗的幼虫,引例有宋代《太平广记》、宋代梅尧臣诗等。

三、类型之二:只见于或首见于《日用俗字》

《日用俗字》不见于《字汇》、《正字通》的字中,有些是各种字书均未收录,这种要算是纯粹的俗字;有些是后代字书有收录,但首见于《日用俗字》,起码在蒲氏的时代要算作俗字。

1、倉頁。《身体章》:“勃倉頁脊梁腰骻骨。”意义见上文。各种字书均未收此字,当为俗字。

2、腚。《身体章》:“腚腄屁骨即。”今山东及邻近地区称臀部为“腚” ① ,当为方言字。《字汇》、《正字通》均未收此字。《汉语大字典》指“腚”为“方言”,引例最早为蒲松龄的《聊斋志异》。

3、堐。《庄农章》:“垞道垞堐防作蹋”。堐指堤岸。《字汇》、《正字通》均无。《汉语大字典》:“地名用字。洛河堐(在山东省沂水县)。”此当为“涯”的俗字,指“河涯”,即河岸。

4、精。《庄农章》:“麦子拔精穗粒圆。”精指植物的细长秸秆。《字汇》、《正字通》均无。《汉语大字典》引例即为《日用俗字》本句。可见该字为俗字。其本字似应为“莛”,《字汇》“唐丁切,音亭。草茎。”《正字通》略同。

5、精。《饮食章》:“碗盛精精尽复添。”精精,一种食品,即面疙瘩。各字书均无此字,当为俗字。

6、笞。《器皿章》:“笞箩新笞细罗张。”笞箩,即笸箩。今方言“笸”音“勃”,所以蒲氏不用“笸”而用“笞”字。不过各字书均无此字,当为俗字。

7、爝。《器皿章》:“夹口爝底不成腔。”爝指向外分开,今方言仍说。《现代汉语词典》写作“裂”(liě),为方言词,“东西的两部分向两旁分开”。《字汇》、《正字通》均无此字。《汉语大字典》同“烈”,引例为《儒林外史》第十六回:“那火轰轰爝爝……”,与此处意义无关。

8、戥。《器皿章》:“称锤戥子较低昂。”戥子,《聊斋日用俗字》本作“戥杆”。戥子为称量药品或金银珠宝等用的小型杆秤,而戥杆指戥子的杆。戥,《字汇》、《正字通》均无,为当时俗字。今通用。《汉语大字典》引例有《红楼梦》、《儒林外史》等。

9、纟冓。《杂货章》:“惟有弓鞋须自纟冓。”“纟冓”字蒲氏注音“勾”,今方言称编织衣物为“勾”。《字汇》、《正字通》均无此字,《康熙字典·备考》引《篇韵》“音邕”,无义释。此为俗字,与《康熙字典》音“邕”者不同。

10、榧。《杂货章》:“山果市头只论榧”。该字蒲氏自注音“炮”。各字书均无,当为俗字或讹字。今方言买卖蔬菜、水果时二十市斤为一“炮”,当即此字。

11、榧。《木匠章》:“榧杺要直不求弯。”榧杺,今方言称竖立在碾盘中间、石碾通过椁绕着转的圆木轴为“碾管心”。榧,各字书均无。当为俗字。

12、衤 。《铁匠章》:“狗皮遮衤 扎腰下”。遮衤 ,指铁匠打铁时用的护裙。该字《字汇》、《正字通》均无。《汉语大字典·补遗》称“音义未详”。当为“护”的俗体。

13、衤祭。《裁缝章》:“零剪几块衤祭荷包。”《现代汉语词典》作“缉”(音“七”),“缝纫方法,用相连的针脚密密地缝”,举例如:“缉边儿”、“缉鞋口”。各字书均无衤祭字。当为俗字。

14、熘。《铁匠章》:“莫笑火熘如灰鬼”。意为烤。今方言仍常说,音“歇”。各字书无此字,当为方言俗字。

15、革登。《皮匠章》:“革登起生皮铲净干。”蒲氏自注音“挣”。指用手或工具使布、皮、纸等因受力而张开。今一般写作“挣”。《字汇》、《正字通》无“革登”字,当为俗字。《汉语大字典》释为“同‘镫’,马鞍两边的脚踏”,有唐代例,但与此处音义均不同。

16、衤舀。《皮匠章》:“遂将狐嗉为衤舀领”。衤舀字各字书均无,蒲氏自注音“搯”(“搯”为“掏”的异体)。其义不详。今方言称套袖为“掏袖”,疑衤舀领指套在领子外面的毛领。狐嗉也叫狐嗉子,指狐狸脖子底下的毛皮,是狐皮中最贵重的部位,因为狐狸身上的毛以这里的为最长且最轻。以狐嗉作毛领无疑既保暖又显富贵。如此则该字为俗字。

17、扌甯。《皮匠章》:“革龙头结罢又扌甯鞭。”各字书均无“扌甯”字,当为“擰”字俗写。“寕”“甯”民间多通用(今简化字均作“宁”),所以“擰”被写作“扌甯”。

18、趏。《疾病章》:“距遪丫去趏趏还。”从文意看,“趏趏”当为象声词,即“呱嗒”,指走路时脚板着地呱嗒作响,形容行走自如的样子(本句描写行路不便的病人经高明医生诊治后回来时便行走自如)。趏,《字汇》:“古滑切,音刮。走貌。”(《正字通》以为“俗字”)趏,各字书均无,当为俗字。此字蒲氏未注音,当按声符音“答”,因“趏”字从“走”而写作“走”旁。

19、軍夋。《疾病章》:“擘軍夋磨眼不相干。”即“皴”,为俗字。皴,《字汇》:“七人切,音亲。皮细起也。”《正字通》:“七均切,音逡。《说文》:‘皮细起也。’”此处字形蒲氏从方言俗写。

20、俜。《争讼章》:“揠腿扌犭木毛还俜命”。蒲氏自注音“聘”,“俜命”当即今“拼命”。俜,《字汇》、《正字通》均无此字。当为俗字。

21、窀。《衒衏章》:“粉糊赤赯窊窀脸”。“窊”字蒲氏自注音“凹”,“窀”字蒲氏自注音“茶”。窊窀脸,指内凹的脸型。今方言仍说。《字汇》、《正字通》均无“窀”字。《汉语大字典》音tú:“‘窊窀’,也作‘窊窀’。深貌。清蒲松龄《日用俗字·衒衏章》:‘粉糊赤赯窊窀脸,花满肥长倒踊鞋。’按:《广韵·麻韵》作‘窊窀’。”今按:蒲氏已经明确注明该字音“茶”,但《汉语大字典》却音tú,且未说明根据何在,误。窀与窀字形不同,此作为仅见于《日用俗字》者处理。

22、辶。《走兽章》:“距马一辶知好歹”。蒲氏自注音“倘”。“辶”字各字书均无,当为“逿”字的俗写。逿,《字汇》:“徒浪切,音宕。失据而倒。……又平声徒郎切。张平子《思玄赋》:‘烂熳丽靡,藐以迭逿。’”《正字通》:“杜浪切,音荡。行不循道也。又失据而倒。……又养韵音倘,义同。”

23、抝。《走兽章》:“铁普革龙头治牯强。”“牯”字蒲氏自注音“抝” ① ,“抝”字《汉语大字典》同“拗”(引例为《封神演义》和《镜花缘》),而《字汇》、《正字通》均无此字形而有“拗”。可见蒲氏写的是俗体。

24、瓜鸟。《禽鸟章》:“老瓜鸟群巢更吉昌。”“老瓜鸟”今写作“老鸹”,乌鸦。“瓜鸟”字各字书均无。当为俗字。

25、鲫。《鳞介章》:“海中鲳鲫下甜糟。”“鲫”今写作“镜”,镜鱼即鲳鱼。各字书均无“鲫”字。当为俗字。

26、虫步。《昆虫章》:“虫步蛐如蚕不作茧”。虫步蛐,一般写作“步蛐”、“步曲”,即尺蠖,尺蛾科昆虫幼虫的统称。身体细长,行动时一屈一伸,故名步曲。《字汇》、《正字通》均无“虫步”字。《汉语大字典》亦未收录。当为俗字。

四、类型之三:字虽见于《字汇》但音义无涉

《日用俗字》中有些字字形虽见于《字汇》、《正字通》,但其音义与字书毫无关系,这些字其实只是字形与字书所收的字偶合而已,也应该视为俗字。

1、片倉。《泥瓦章》:“片倉瓦不漏始稀奇。”指将瓦逐个压着边缘摆放在屋顶。今方言仍说,片倉音“呛”(去声)。各字书均无此字。当为俗字。《字汇》有与之形近的“牄”字,“千羊切,音锵。《说文》:‘鸟兽来食声。’”《正字通》略同。然而与此处意义不合,字音声调不同。

2、劄。《泥瓦章》:“任他多刂劄便吃亏。”多刂劄,当音“多答”,今方言指随意地用泥摔打,这里指不用心做泥瓦活儿。劄,《字汇》:“竹洽切,斩入声。劄子。”(今简体字作“札”,普通话音zhá,即所谓“斩入声”)《正字通》释为“笺劄,用以奏事,非表非状者谓之劄子”。此字音义与方言均不合,只是蒲氏因为“多刂”字有“刂”旁而与其联绵的“劄”也用了“刂”旁,于字书无据,亦当视为俗字。

3、唯。《鳞介章》:“鯚 ① 花无刺放心唯。”该字《字汇》以为“啖”字之讹,“同啖”。啖,“徒览切,谈上声。噍也。食也。……又去声徒滥切,义同。”《正字通》以“唯”为“啖”的本字。今按:声符“舀”谐声的字今韵母均为ao、iao一类,不当音an、ian(啖,dàn);况且,此处为韵脚,“唯”字韵母当为ao、iao,声调为平声,也不当音去声或上声。所以,这里的“唯”并非“啖”或“啗”,而应当读yao或dao、tao之类。今山东不少地方称用筷子夹菜为“刀”,疑该字即此音义。

五、蒲松龄采用部分俗字的原因

根据《自序》,蒲氏既指斥《庄农杂字》之类“率皆杜撰”,又自称“详查《字汇》,编为此书”,那么就不应该出现字书无载的字形;可是书中却确实出现了《字汇》、《正字通》所无的字,尽管数量很少,但也值得我们关注。这些字到底说明了什么呢?

第一,蒲氏所谓“详查《字汇》”并非指书中所用每个字都是查检《字汇》而来。如果蒲氏认为是通用之字,就无需详查字书而径直写下(举个极端的例子:“日用俗字”四字就无需查检字书)。反过来说,书中不见于《字汇》、《正字通》的字,应该是蒲氏认为通行用字或其他原因而无需“详查《字汇》”的字。因此,有些《字汇》所不收的字,应该是当时已经通行的字。如“犋、晾、正、齄、餵、蝻”等。

第二,《日用俗字》所用的一些字形,可以明显看出是蒲氏有意选用的并非通用的字,包括专义专用的分化字、追求本字本义的非通用字、非多音多义字等。《日用俗字》中有许多字其实在蒲氏自己的聊斋俚曲里也不采用。下面举几个例子:

《身体章》“耳朵”写作“耳耳朵”。“耳耳朵”的写法古书中少见,“耳朵”字本来就是“朵”上加“耳”旁而形成的专用于“耳朵”的俗字(文字学上称之为分化字)。蒲氏可能因为“朵”平常表示“花朵”而在有正字之用的《日用俗字》中用了“耳朵”字。换言之,这是有意为了避开多义的字形而采用分化字。俚曲中“耳朵”凡12见,无一写作“耳耳朵”者。

《身体章》“脖”写作“勃”。“脖”字古代非指颈部,而指“脖胦”(脐或脐下一穴位)(可参看《日用俗字·身体章》“腋折脖脐连小腹”),后来才指“脖子”(《汉语大字典》和《汉语大词典》的最早引例都是元曲)。蒲氏既以“脖”为“脖脐”的正字,于“脖颈”义便采用了“勃”字。换言之,蒲氏是有意避开流行的俗字而为之。俚曲中“脖”字凡42见,41例表颈部,1例表“脖脐”,无一作“勃”者。

《走兽章》“臊”写作“羯”。“羯”本为“臊”字俗体,蒲氏或许因为“臊”有平去两读而选用了只读平声的“羯”字。俚曲中“臊”凡7见,未见用“羯”的例子。

第三,有些是方言字,字书中没有收录。方言字是记录方言独有的词(或语素)、在方言区内流行的字 ① ,如粤方言字“啲”、“冇”、“塱”、“佢”,吴方言字“覅”、“咋”,北方话的“咋”、“啥”。这些方言字在共同语中没有对应的词(或语素),所以也没有相对应的正字。要记录方言词,必然会用到这些方言字。其中最典型的是“腚”字,此为山东及附近地区的方言词,指臀部(见上文)。蒲氏实际上在书中提到臀部时用的是共同语词“屁骨(屁股)”:“腚腄屁骨即”,但方言词“腚腄”(臀部肌肉)没有对应的共同语说法,就只能用方言字“腚”了。再如“戥”,《现代汉语词典》中“戥”和“戥子”都不视为方言词,说明是近代以来出现的北方方言词,现代已经较为普遍使用。其他如“堐、精、纟冓、榧、矁、窀、咋”等。

第四,有些确应认为是俗体字。其中情况比较复杂。有些是由于偏旁写成异体而成为俗体,如“扌甯”、辶。有些是由于方言读音有异而选用了表音更准的声符形成俗字,如“笞、俜、瓜鸟”。还有些是为更准确表意而加上了形旁或更换了形旁,如“趏、榧、虫步、衤 、鲫”。最让人疑惑的是“軍夋”字,共同语中其实有相应的字“皴”,为形声字,从皮夋声,而“軍夋”字更换意符“皮”为“军”,让人不明所以。笔者记得小时候在家乡(寿光)即跟从父辈将此字写作“軍夋”,多年后才知道应该写作“皴”。由此可见该字尽管写法怪异但流传却既广又久。这些俗体字我们尚难以断定系蒲氏自造还是前有所承。

参考文献:

[1]董绍克.聊斋俚曲俗字释例[J].蒲松龄研究,2007(1).

[2]路大荒.蒲松龄集[M].北京:中华书局,1962.

[3]盛伟.蒲松龄全集[M].上海:学林出版社,1998.

[4]梅膺祚.字汇(据清康熙二十七年灵隐寺刻本影印)[M].上海:上海辞书出

版社,1991.

[5]孟庆泰、罗福腾淄川方言志[M].北京:语文出版社,1994.

[6]张自烈、廖文英.正字通(据清康熙九年序弘文书院刊本影印)[M].中国工

第3篇

【关键词】《卜居》;太卜;卜尹;汤炳正;姜亮夫

对于《卜居》之“往见太卜郑詹尹”一句,自王逸为《楚辞》作章句始,各家的注解虽各有异同,但都未怀疑此句之“太卜”二字系后人伪加。直至现代,楚辞学大家汤炳正先生首执歧说,认为楚国无太卜官,《卜居》此句之“太卜”二字系后人伪加,屈原之原作本无。他说:“‘占尹’盖‘卜尹’之异称。‘郑詹尹’盖官‘占尹’而姓郑者……浅人或在‘郑詹尹’上加‘太卜’二字认为官名……其实‘太卜’之官,只见于《礼记》、《周礼》,乃中原殷周官名,不见于楚国。”[1]

对于“太卜”二字是否为后人伪加的问题,古之学者没有相关的论述,但与汤先生同时代且同为楚辞学大家的姜亮夫先生对此有所论及。姜先生的观点和汤先生的观点恰好相反,他认为楚国之“卜尹”即中原各国之“太卜”,“太卜”二字非系后人伪加,郑詹尹或是姓詹名尹的郑人,或是时人对郑人善卜者的通称。虽然姜先生通过《望溪文集・史记注补证》、《文选》等考证指出“詹尹可能即占尹”[2]157,但他并不相信这种可能性,他接着说“就文意论之,上言乃望见太卜。则太卜自是卜官,不当重出更曰占尹也,考下文云‘詹尹曰’、‘詹尹乃释策而谢’,则叔师以为工名者是也”[2]157。接着他又通过考证《谷梁》进一步认为郑詹尹当是姓詹名尹的郑人。不过,姜先生还给出了一种假设:“然屈子所指,未必即《谷梁》所言,恐春秋战国以来,郑人善卜者,皆称曰郑詹尹”,他还举了出两个佐证:“钱氏枚云:‘疑是郑之詹氏尹于楚者’;《左传》郑有叔詹,亦是一例。”[2]157而对于“太卜”二字,姜先生也认为文献中缺少关于楚国是否有“太卜”的记载,楚国可能没有名为“太卜”的官名,但他并不以此认为“太卜”二字系后人伪加。他根据《史记・楚世家》贾逵的注认为“则太卜即卜尹矣”[2]667,并认为《卜居》中的“太卜”是“屈子盖用当时通名”[2]667。

细考两位先生的观点,笔者以为姜先生的观点更为可信,姜先生的考证较为翔实,令人信服;而汤先生所说全属臆测,并无文献资料佐证,其说不足为据。但姜先生关于“太卜”的考证,笔者认为犹有不足之处,姜先生虽指出太卜即卜尹,但却也未给出令人信服的理由,难逃臆断之嫌;且对于汤先生的错误观点,也还有可驳之处,现一并陈述如下:

其一:“太卜”本殷周官名,亦称“卜正”,为卜官之长。《左传・隐公十一年》云:“滕侯曰:‘我,周之卜正也’。”杜预注曰:“卜正,卜官之长。”又孔颖达正义曰:“《周礼・春官・叙官》:‘太卜,下大夫二人。’其下有卜师、卜人、龟人、筮人,大(笔者注:大、太古通)卜为之长。正训长也,故谓之卜正。”汤先生认为“‘太卜’之官,只见于《礼记》、《周礼》,乃中原殷(下转第5页)周官名,不见于楚国”,其实不然。首先,“太卜”之官非只见于《礼记》、《周礼》,《左传》、《晏子春秋》、《战国策》等皆有载;也非只是殷周官名,诸侯国袭周制,亦设此官,如齐、宋、赵等国就设有太卜官,且与周之太卜职司相同。《左传・闵公元年》:“卜偃曰:‘毕万之后必大……’”后杜预注云:“卜偃,晋掌卜大夫。”,太卜是大夫官,为卜官之长,故杜注之掌卜大夫即是太卜,再如《战国策・赵取周之祭地》:“郑朝献之赵(赵国)太卜” ……皆是其证。

其二,“太卜”之官非“不见于楚国”。楚之“卜尹”即中原各国通称之“太卜”,楚人多称“卜尹”而少称“太卜”,但少称并非不称。楚国偏离中原,官制自成体系,具有浓厚的地方特色。其官制中,有一类官职多以“尹”命之,“如芋尹、陵尹、清尹、连尹、卜尹、乐尹、门尹、宫厩尹等等,中原各国,这种官不称尹,而称正”[3]。这种对应关系虽然不是绝对的,但大多数的确如此。如楚有“工尹”,而此官职在中原各国称“工正”:《左传・文公十年》云:“(楚成)王使(子西)为工尹”。杜预注曰:“掌百工之官”;又《左传・庄公二十二年》:“(齐桓公)使(敬仲)为工正。”杜预亦注曰:“掌百工之官。”可知“工正”与“工尹”是同一官职在不同国家的不同称呼。再如,楚有“王尹”,而在中原则称之为“宫正”:《左传・昭公二十七》:“楚莠尹然、王尹麇帅师救潜。”服虔云:“王尹主宫内之政”;又《周礼・天官・宫正》:“宫正掌王宫之戒令、纠禁。”。亦可知“王尹”与“宫正”司同职。再如:楚有“县尹”,中原则有“县正”:《左传・襄公二十六年》:“此子为穿封戌(笔者注:穿封戌,楚人),(楚)方城外之县尹也”;《周礼・地官・县正》:“县正各掌其县之政令征比。”……其实,此类以“尹”命名的官职楚人有时亦称“正”,只不过很少这样称呼罢了。“工尹”偶尔亦称“工正”就是其例,如上文提到《左传・文公十年》杜预称楚之工尹为“掌百工之官”;而《左传・宣公四年》:“J贾为(楚之)工正”,杜预仍注曰:“掌百工之官。”杜谓楚之工正、工尹皆“掌百工之官”,可知楚之“工正”、“工尹”乃一职之二称。通过以上杜预的注,不难看出楚之“工尹”即中原各国之“工正”,且楚人有时亦称“工尹”为“工正”。杨伯峻先生也赞成这种说法,他说:“工正之官,各国多有,齐有工正,见庄二十二年传;宋有工正,见襄九年传;鲁有工正,见昭四年传。庄二十二年传,杜注谓工正掌百工之官。楚又有工尹,见文十年,宣十二年,成十六年,昭十二、十九、二十七年,哀十八年传。”[4]总之,从以上的论述及例证可知:楚国以“尹”命名的官职,在中原多称“正”,且楚人有时也称“正”。

同理可推,楚人有时亦称“卜尹”为“卜正”或“太卜”。首先,“卜尹”与“太卜”的职司和官阶相同。《左传・昭公十三年》云:“召观从,(楚平)王曰:‘惟而所欲。’对曰:‘臣之先佐开卜。’乃使为卜尹。”贾逵曰:“卜尹,卜师,大夫官”。应注意的是,有人遂据此认为楚之“卜尹”即相当于《周礼》之“卜师”官。此属误解,如果贾逵真意如此,当有所交代,不至如此突兀。贾逵是以“师”释“尹”,其注中之“卜尹”为大夫官,而《周礼・春官・叙官》:“卜师,上士四人”之“卜师”为“士”官,其不同可知。贾逵此注的本意是谓“卜尹”乃卜官之长:“师”可训为“长”,如:《尚书・益稷》:“州十二师”,《释文》引郑玄注云:“师,长也”;“卜尹”即卜师,也即“卜长”。但杜预对“卜尹”的认识与贾逵的看法却不大一样。本来杜预的注,对《左传》多有补充,应引起我们的重视,但其对“卜尹”的注,却前后抵牾,谬不可信:他在《左传・昭公十三年》:“乃使为卜尹”后注曰:“佐卜人开龟兆”。从此注中我们可知:卜尹不直接从事占卜活动,只是在占卜过程中起辅助作用,处于从属地位,官阶当不高。而在《左传・哀公十八年》:“初,右司马子国之卜也,观瞻曰:‘如志。’”后他又注云:“观瞻,楚开卜大夫观从之后。”又说观从之“卜尹”官是开卜大夫。开卜大夫,位大夫列,且从其名称上看,其职也不似“佐卜人开龟兆”那么低级和不重要。其注前后相乖不可信可知。杜之所以误解,当是过分依文解经,不考虑实际事实所致。考“乃使为卜尹”之上下文,前平王云“惟而所欲”,观从乃述其先之职,暗示他愿为与卜占相关的官职,故平王使之为卜尹。而杜误以为观从之先司卜尹之职,故误。并且,用类推的办法我们同样可以证明贾正而杜误:以工尹为“掌百工之官”、王尹“主宫内之政”、乐尹为掌乐工之官(《左传・定公五年》:“以妻钟建,以为乐尹”,杜预注云:“司乐大夫”;又《左传・僖公二十一年》:“实司大与有济之祀”,杜预注云:“司,主也。”司乐大夫即掌乐大夫。)等推之,亦可知卜尹应为掌卜者之官。总之,卜尹是大夫官,为卜官之长。而前面我们说,卜正亦是大夫官,亦为卜官之长。则可知楚之卜尹即相当于中原各国之卜正。

以上考证分析可知,《卜居》文中之“太卜”二字非系后人伪加,“太卜”本中原官名,楚人多称此官为“卜尹”,但有时亦称“太卜”。汤炳正先生之说谬矣!

参考文献

[1]汤炳正.楚辞类稿[M].成都:巴蜀书社,1988:402.

[2]姜亮夫.楚辞通故(第二辑)[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2.

[3]赵光贤.中国历史研究法[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1987:25.

[4]杨伯峻.春秋左传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1:680.

第4篇

关键词:《说文解字》 汉代 郡国 行政区划

行政区划是国家根据一定的原则,将国土划分为若干不同层次、范围大小不一的行政区域系统,并在各个不同层次的区域设置相应的各级地方国家政权机关和行政机关,行使国家权力等,它是国家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而且随着国家的发展,行政区划在不断演化。中国行政区划的演变又是有规律的:行政区划的变化是绝对的,稳定则是相对的;非行政区划单位向行政区划单位的转化多是由于军事、经济原因;行政区划有发生一发展一消亡的规律;高级行政区划单位易变、基层行政区划单位相对稳定。中国的行政区划形成与演变又是经济、政治、军事、文化和自然地理条件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最经常、最重要的是经济性原则和政治性原则,这点在两汉时期的行政区划中体现得较为明显,《说文解字》中出现的行政区划名称也符合这种经济性和政治性原则。

《说文解字》(以下简称《说文》)是东汉许慎编撰的中国第一部按部首排列的字书,虽然它是一部字书,但也保留了汉代及汉以前的各类地理资料。有关《说文》地理资料的学术讨论,前人已经做了一些工作,如:王霞(2009)《(说文解字)与古代地理》从古文字学的角度探讨了古文字与古代地理情况的关系;高列过(2001)《试论(说文解字)所收方言词的区域特征》、任晓彤(2007)《浅析(说文解字)中所收方言词的地理层次》则从方言与地理的关系入手研究方言分布情况。以上这些文章都是从语言文字角度研究《说文》,但是从政区地理角度研究《说文》,至今尚未见有专著或论文论及,本文试图从历史地理学的角度考察《说文》中涉及的郡国级行政区划,并与《汉书·地理志》、《续汉书·郡国志》(以下分别简称《地理志》、《郡国志》,并称“二志”)相关内容进行比较,分析《说文》中郡国级行政区划出现的时间,以便进一步了解某些郡国级行政区划的沿革变迁。

《地理志》记载了郡级行政单位103个,其中户籍是平帝元始二年(公元2年)的资料,而郡国是成帝元延、绥和(前12-前7年)年问的资料(周振鹤1987:20)。《说文解字》成书于汉和帝永元十二年(公元100年),经修订于汉安帝建光元年(121年),由其子许冲献给皇帝,由此可见,《说文》中所记地理资料的下限最晚可到建光元年。《郡国志》的断代大约是在顺帝永和五年(公元140年)(李晓杰1999:14~15)。通过《说文》、《地理志》、《郡国志》三种文献的对比,可以分析部分郡国级行政区划的变迁情况。

从以上对比可以发现,在郡国级行政单位中,《说文》所记行政单位名称数量可观,限于篇幅,本文仅就郡国级行政区划做一初步研究。

众所周知,行政区划在不同朝代之间有损益,就某一朝而论,行政区划也并非一成不变。因为中央和地方权力的争夺,郡、国的势力不断调整,出现了郡、王国之间的改易、省并等。这种行政区划的调整在汉代尤为突出,无论是汉景帝时期的削藩政策还是汉武帝时期的推恩令,都使得许多王国所辖支郡归入汉郡,东汉时期郡国废置也颇为复杂。《地理志》和《郡国志》所记载的内容也只是汉代某一时期的全国政区情况。《说文》成书于两者之间,其记录的一些郡国级行政区划名称从一定角度反映了这些郡国的沿革变迁,因此对其做一番梳理研究是有意义的。

一、见于《说文》而不见于二志的郡国级行政区划

(一)见于《说文》而不见于《地理志》者

《说文》中出现而《地理志》中没有记载的郡国有二,即吴郡、济北国,它们在《说文》中分别见于卷十(下)矢部:“吴,姓也,亦郡也”;卷一(下)艸部:“茬,济北有茬平县”。其可能原因分析如下:

1.吴郡:

《地理志》正文中无吴郡条,但“会稽郡”下有班固自注曰:“秦置,高帝六年为荆国,十二年更名吴,景帝四年属江都。”《汉书·高帝纪》记载了荆国建立的原因,高帝六年“春正月丙午,韩王信等奏请以故东阳郡、鄣郡、吴郡五十三县立刘贾为荆王……”,颜师古在《地理志》中也有注释,日:“荆、吴,同是一国也。”可见吴郡的前身是秦代置的会稽郡,汉高帝十二年(公元前195年)荆国更名为吴,会稽郡《郡国志》载:“秦置,本治吴。立郡吴,乃移山阴。”荆国虽然在高帝十二年(公元前195年)更名吴,但是景帝三年(公元前154年),以吴王刘濞为首的吴楚“七国之乱”爆发,景帝平乱之后,吴国国除,以东阳、鄣郡置江都国,封刘非为江都王,吴郡之地属于江都管辖。直到东汉顺帝永建四年(公元129年)分会稽郡置吴郡,吴郡才又重置。

由此可见,《地理志》成书之时的行政区划已经不见吴郡,彼时吴郡已经归江都管辖。《说文》此处“亦郡也”的“郡”是指西汉时期的吴郡,因东汉时期设置吴郡时,已经是汉顺帝永建四年,《说文》早已成书并献于汉安帝。

2.济北国:

按《说文》体例,述及某县时一般为“某郡(国)有某县”,此处的“济北”应是指济北国(郡),而非济水之北。

第5篇

山公虽见无多子,社燕何由恋塞鸿。

(昔与巨源、刘贡父、刘莘老相遇于山阳,自尔契阔,惟巨源近者复相见于京口。

)高才晚岁终难进,勇退当年正急流。

不独二疏为可慕,他时当有景孙楼。

(巨源近离东海,郡有景疏楼。

)漱石先生难可意,(谓巨源。

)啮毡校尉久无朋。

(自谓。

)应知客路愁无奈,故遣吟诗调李陵。

(谓李君也。

)云雨休排神女车,忠州老病畏人夸。

诗豪正值安仁在,空看河阳满县花。

(盛为邑宰。

第6篇

关键词: 宋咸注本 《孔丛子》 古本 改变

今所见《孔丛子》版本较多,但尚无较好的精校精注本可兹借鉴。《四部丛刊》本《孔丛子》本据宋宋咸注本所定,为今所见最古的《孔丛子》定本,且其注此本时又多参古本,因此我们研究《孔丛子》即以《四部丛刊》本为据。其脱落部分,则参照《续修四库全书》宋咸注本和吉林大学出版的明程荣《汉魏丛书》本。皇甫谧《帝王世纪》,郦道元《水经注》,欧阳询《艺文类聚》,虞世南《北堂书钞》,以及《文选》李善注,《太平御览》所引《孔丛》文字,有很多并不见于宋咸注本《孔丛子》,《玉函山房辑佚书》辑录《小尔雅》佚文数则,亦为此本所无。结合上文所证此书唐、宋志中所载书名的变化可知,宋咸以后的《孔丛子》版本,与当时他所见到的版本及其以前的版本,应是有所不同的。故《孔丛子》在流传过程中必有版本上的变化。为研究方便,我们将宋咸注本前各书所引的《孔丛子》版本称为古本,而宋咸注本后的各《孔丛子》版本统一称为今本。我们在将唐、宋类书所引《孔丛子》与今本进行比较时,发现古、今本有许多差异之处,由于宋咸最早注《孔丛子》,且以后历代翻刻板多据此本,故我们有理由认为此古今变化必为宋咸所为。下面让我们尝试探讨宋咸对古本《孔丛子》的改变情况。

一、删削

《水经注》云:

“《孔丛》曰:‘夫子墓茔方一里,在鲁城北六里泗水上,诸孔邱封五十余所,人名昭穆,不可复识,有铭碑三所,兽碣具存。’”

《艺文类聚》和《北堂书钞》皆引伍辑之《从征记》云:

“《孔丛》云:‘夫子之墓方二里,诸弟子各以四方奇木来植之,今盘根犹存。’”

而今本《孔丛子》并无此段文字。熊会贞在《水经注疏》中考证:

“《提要》云:‘《水经注》所引与全书不类,且不似孔氏子孙语,或道元误证,抑或传写有讹,以他书误题《孔丛》欤?’然《书钞》九十四引伍辑之《从征记》:‘《孔丛》云:“夫子之墓方二里,诸弟子各以四方奇木来植之,今盘根犹存。”’《类聚》四十引《从征记》同,足见《孔丛》有叙夫子墓说,而与此证所引互有详略。此但至泗水止,诸孔氏封以下,乃别有依据,郦氏连言之,若与《孔丛》言为一条耳。”

《太平御览》卷九五二引书云:

“《孔丛子》曰:‘夫子墓方一里,诸弟子各以四方奇木来殖之。’”

如果《太平御览》所引《孔丛子》不是采自《从征记》,则宋人所见版本或与伍辑之所见版本同。因此,熊会贞在《水经注疏》中的考证无疑是正确的。《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怀疑《水经注》所引此佚文或为误引,但《水经注》卷六又引《孔丛子》却见于今本,因此证明《水经注》所见《孔丛子》应该不同于今本。由此足证唐人所见《孔丛》版本,与今本《孔丛子》必有所不同,即今本《孔丛子》在内容上已发生了一定的删削。这种版本上的前后变化,始作俑者应是宋咸无疑,而宋咸自己对此也毫不隐瞒,如在今本所见的《进〈孔丛子表〉》中,宋咸云:“因以史隙,辄然管窥。取诸史以究寻,用群经而忝验。即指归而斯得,复删定以无繁。”在《注〈孔丛子〉序》中有言:“所得本皆豸亥鱼鲁,不堪其读。臣凡百购求以损益补窜,近始完集。然有语或浅固,弗极于道,疑后人增益乃悉诛去。义例繁猥,随亦删定。”结合上文所证看,宋咸表、序中所言不妄,亦足证今本《孔丛子》即出宋咸删削。而由《孔丛子序》宋咸云此书“非诸子之流”看,其所删削标准可以想见。

试以《后汉书》、《太平御览》和今本《孔丛子》所见相同材料比较而观,以进一步考察宋咸对宋本的改变。

《太平御览》卷四五七《谏木孔丛子》“又曰”条引《孔丛》佚文:

越饥请食于吴,子胥谏曰:“不可与也。夫吴之与越,仇雠之国,非吴丧越,越必丧误。若燕、秦、齐、晋,山处陆居,岂能五湖九江、越十地以有吴哉?今将输之粟,是长仇雠,财匮民怨,悔无及也。”

此材料不见于今本《孔丛》,但今《吴越春秋》卷第九却见此文,原文远较《太平御览》所引《孔丛子》佚文为长,故只能略引一二比较之。如《孔丛子》佚文“越饥请食于吴”一句,《吴越春秋》为:

十三年,越王谓大夫种曰:“孤蒙子之术,所图者吉,未尝有不合也。今欲复谋吴,奈何?”仲曰:“君王自陈越国微鄙,年谷不登,愿王请籴,以入其意。天若弃吴,必许王矣。”越乃使大夫种使吴,因宰皮求见吴王,辞曰:“越国下,水旱不调,年谷不登,人民饥乏,道荐饥馁,愿从大王请籴,来岁即复太仓。惟大王救其穷窘。”

《孔丛》佚文一句话,而《吴越春秋》却铺衍成一大段文字,更具故事性与曲折性。因此,《孔丛子》所记肯定不是采自《吴越春秋》。《吕氏春秋・长攻》与《说苑・权谋》亦皆记此事,与《吴越春秋》相仿,可知此材料的最初来源当为先秦无疑。现在比较一下四书所记伍子胥的进谏以考察《孔丛子》佚文的最初来源。《吕氏春秋》中子胥谏曰:

“不可与也。夫吴之与越,接地邻境,道易入通,仇雠敌战之国也,非吴丧越,越必丧吴。若燕、秦、齐、晋,山处陆居,岂能五湖九江、越十七厄以有吴哉?故曰:非吴丧越,越必丧误。今将输之粟,与之食,是长吾雠而养吾仇也,财匮而民怨,悔无及也。不若勿与而攻之,固其数也,此者吾先王之所以霸。”

《说苑》中子胥谏曰:

“不可,夫吴越接地邻境,道易通,仇雠敌战之国也,非吴有越,越必有吴矣。夫齐、晋不能越三江五湖以亡吴越。不如因而攻之,是吾先王阖闾之所以霸也。”

《吴越春秋》所记子胥谏言不仅更加详细,而且加上了子胥与伯的争辩,以及吴王采纳伯建议同意与越粟的细节。由结构的缜密与情节复杂看来,《吴越春秋》当然比《吕氏春秋》与《说苑》更为繁复。而由记叙材料的风格看,《孔丛子》佚文显然与《吕氏春秋》更为接近。因此,《孔丛子》此条佚文应由《吕氏春秋》简略脱化而来,此不惟证《孔丛子》佚文所记材料实采自先秦,而且或许因为此佚文所含王霸之气不合儒道,故而为宋咸所删,因为《太平御览》编者尚见《孔丛子》中有此佚文。今本《孔丛子》虽不见此文,但由今本相近的材料叙述风格看,此佚文前或后当有孔氏之评论应是无疑的。我们可于《后汉书》中找到其蛛丝马迹。《后汉书・儒林传》有孔僖与崔评论吴王夫差事:“因读吴王夫差时事,僖废书叹曰:‘若是,所谓画龙不成反为狗耳。’”由崔答语“及后恣己,忘其前之为善”,以及孔僖“书传若此多矣”看,二人所论必为夫差前兴后衰之事,即与此条佚文关系极大。故此佚文当系于孔僖下。孔僖曾为汉东观兰台令史,一代名流,今本见记季彦事极多,续《连丛子》者决无对其父孔僖事弃而不录的道理。此文见于《太平御览》而不见于其后的宋咸注本,故此佚文必为宋咸所删。

再如《太平御览》卷四五七:

智伯欲伐仇由,而道难不通,乃铸大钟遗仇由。仇由君大悦,除道将内之。赤章曼枝谏曰:“不可。此小之所以事大,而今大以遗小,卒必随之,不可内。”不听,遂内之。曼枝因以断毂而驰至齐,十月而仇由亡。

《韩非子・说林下》亦录此文:

知伯将伐仇由,而道难不通,乃铸大钟遗仇由之君。仇由之君大悦,除道将内之。赤章曼枝谏曰:“不可。此小之所以事大也,而今大也以来,卒必随之,不可内也。”仇由之君不听,遂内之。曼枝因以断毂而趋至于齐,七月而仇由亡矣。

比较二书所引此材料,似乎《孔丛子》佚文更合春秋叙事古义,如其云“不听”,而《韩非子》却云“仇由之君不听”,可见《孔丛》佚文省略了主语,此用法多见于《韩非子》前的先秦史书。可见称引此文的应为韩非之前的孔氏子孙。

又《太平御览》卷四八九引《孔丛子》佚文:

窦皇后弟广国曰:“姊去我西时,与我诀于传舍中,沐我而去。”

《汉书》卷六十七《外戚传》亦见此文:

曰:“子去我西时,与我决传舍中,丐沐沐我,已,饭我,乃去。”

又《太平御览》此卷又引《孔丛子》佚文一则:

成帝遣定陶王之国,王辞去,上与相对涕泣而诀。

此则亦见《汉书》卷九十八《外戚传》:

(王凤曰:)“宜遣王之国。”上不得已於凤而许之。共王辞去,上与相对涕泣而诀。

比较可知,《孔丛》佚文非袭于《汉书》,而实为局外人闻而转述口吻。如此看来,必是东汉孔氏子孙将此事系于孔氏后人而缀补之。结合《孔丛子》内容看,最有可能是《连丛子》之《叙世》篇中的佚文。《御览》所引《孔丛子》材料,还有很多并不见于今存宋咸注本。如《太平御览》卷四五七所引“智伯欲伐仇由”事、“秦穆公以女乐二八与良宰遗戎王”事、“越饥请食于吴”事等,皆不见于今本《孔丛子》。此足证《水经注》与《从征记》中所引《孔丛》之文字,虽不见于今本,然决非误证所致,而实为古本《孔丛》的原始材料。这就证明一个问题:今本《孔丛子》显然经过了后人的加工润色甚至删削,此加工显然是《太平御览》成书之后的事情。成书早于宋咸《孔丛子》注本不足百年的《太平御览》,其所录《孔丛子》与宋咸《孔丛子》注本文字上的差异,足以证明《孔丛子》版本在此期间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历代史书或目录书中,皆未见宋咸前有人校注《孔丛》的记载。因此,今本《孔丛子》与《御览》所引版本比较所见的变化,必出于宋咸之手无疑。

二、修改

《太平御览》卷八十三所引皇甫谧的《帝王世纪》云:“太甲修政,殷道中兴,号曰太宗,《孔》所谓‘忧思三年,追悔前愆,起而即政,谓之明王’者也。”今本《孔丛子》则云:“忧思三年,追悔前愆,起而复位,谓之明王。”古今文字稍有差异。《太平御览》引于《帝王世纪》,故其必不会对此引文作简引或缩引的改变,则此必为宋咸对古本的修改。此为宋咸对古本《孔丛子》的又一改变方式,如《文选》卷二七王仲宜《从军诗五首》引《孔丛子》:

赵简子使聘夫子,夫子将至。及河,闻鸣犊与窦准之见杀,回舆而趣。为操曰:“翱翔于卫,复我旧居。从吾所好,其乐只且。”

《孔丛子》卷二《记问》:

赵简子使聘夫子,夫子将至焉。及河,闻鸣犊与舜华之见杀也,回舆而旋之。息邹,遂为操曰:“周道衰微,礼乐陵迟。……翱翔于卫,复我旧居。从吾所好,其乐只且。”

《文选》李善注:吾与狼狈见圣人之志。

今本《孔丛子》:于狼跋见周公之远志所以为圣也。

《文选》注所见《孔丛子》版本,显然较今本近古,且有春秋史书简洁、凝练之风格。以上所举二例,皆为诗歌或诗评,它书转引不会有改编引用的可能,这种语句与文词的修改只能出自宋咸之手。

《文选》李善注引《孔丛子》,与《艺文类聚》、《太平御览》所引《孔丛子》有的基本相同,未见有较明显的变化。《太平御览》成书早于宋咸《孔丛子》注本成书,《太平御览》所见《孔丛子》本当与唐本大致相同,因此,我们将《文选》注与二书一块比较,也可以看出唐本《孔丛子》的情况及宋咸对它的改变。《文选》卷一引《孔丛子》:

古之帝王功成作乐,其功善者其乐和,乐和则天下且由应之,况百兽乎?

《太平御览》卷六二四则曰:

古之帝王功成作乐,其功善者乐和,乐和则天下且犹应之,况百兽乎?

今宋咸注本与《文选》注引完全相同,可见今本的确保留了古本的某些风貌。然而,如果进一步比较看,有的材料已经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如《文选》卷五十四:

苌弘语刘文公曰:“孔子仲尼有圣人之表,河目而隆颡,是黄帝之形貌也。”

《艺文类聚》卷十七引:

苌弘语刘文公曰:“吾观仲尼有圣人之表,其状河目而隆颡,是黄帝之形貌也。”

《太平御览》卷三九六:

苌弘语刘文公曰:“吾观仲尼,有圣人之表,其状河目而隆颡,是黄帝之形也。”

而今宋咸注本则为:

苌弘语刘文公曰:“吾观孔仲尼有圣人之表,河目而隆颡,黄帝之形貌也。”

唐前本较唐本与今本较为简练,如唐前本无“吾观”、“其状”等限定修饰语。而今本同唐前本“形貌”者,亦证唐前本在今本中的痕迹并未完全消失,而唐本无“貌”者,证宋咸校《孔丛子》时,必据古本对唐本中的舛误又有所修正。当然,唐人对古本《孔丛子》也有修改,如《文选》卷一与卷三十五引《孔丛子》中的遗谚为“尧饮千钟”,而《艺文类聚》卷二十五、卷七十二等与《太平御览》多次引此条皆为“尧舜千钟”。《文选》注中二次引用皆为“尧饮”,可知并未误引,而今本亦为“尧舜”,因此“尧舜”必为唐人所改无疑。再如《文选》卷五十八注引:

鲁人有仪公潜者,砥节厉行,乐道好古。

《太平御览》卷四O二引:

鲁人有公仪潜者,厉节行道,恬于荣利。

今本所见与《文选》注引同,而续修四库本则为:“鲁人有公仪潜者,砥节厉行,乐道好古,恬于荣利。”由此比较所知,《太平御览》所引必将“砥节厉行,乐道好古”二句合为“厉节行道”,则其所见本已有较多脱落或舛误。今续修四库本与《文选》注本的相同,则说明唐本材料曾以不同的方式流传至今。入唐后《孔丛子》版本的变化,多为古书流传中的脱落、误刻等常事,而宋咸注本中虽有不小的变化,但也的确保留了古本《孔丛子》的许多风貌。又《太平御览》所记《孔丛子》文字,多见于今本《孔丛子》,有的篇段大同小异,然有的篇段文字上的变化也是显而易见的。如《太平御览》卷三六九:

《孔丛子》曰:“子高游赵,还鲁,平原君客邹文李节与子高别。文节流涕交颈,子高抚手而已。”

《艺文类聚》卷二九云:

《孔丛》曰:“子高游赵,平原君客有邹文李节者,与相友善。及将还鲁,诸故人诀既毕,文节送行,三宿。临别,文节流涕交颐,子高徒抗手而已。”

《孔丛子》卷四《儒服》:

子高游赵,平原君客有邹文季节者,与子高相友善。即将还鲁,诣故人诀既毕,文节送行,三宿。临别,文节流涕交颐,子高徒抗手而已。

《太平御览》所记《孔丛子》之文字,远较今本《孔丛子》所记简洁、精炼;于情节曲折,则今本显远胜于《御览》所录之《孔丛子》。这其中的异同当然有转引者的改变,但也不能排除宋咸改变的可能性。再如今本《孔丛子》卷一《记义》篇,有“孔子昼息于室而鼓琴”事,曾子答孔子“汝二人孰识诸”问时,今本为“曾子对曰:‘是闵子。’”而“是”作为判断系词出现,应是较晚的事情,孔子时尤不当有此用法。如《论语》、《孟子》中的“是”皆未有此用法即可证。而《御览》卷五七九引此段文字时为“曾子对以闵子”,无判断系词“是”。可知《御览》所引较宋咸注本近古,而今本《孔丛子》中的文字显然已被宋咸窜入了宋人语气。当然,也不能排除由于宋咸所见《孔丛子》已为残本,他才有於改编之余又有整理、修饬的可能。如《毛诗正义》卷一之三孔颖达注疏:

《孔丛》云:“唐虞之世,麟凤游於田。”

今本《孔丛》:

(孔子)乃歌曰:“唐虞世兮麟凤游,今非其时来何求,麟兮麟兮我心忧。”

孔颖达所引古谣谚,至宋本已成为格式工整的楚歌体,这种变化肯定出于宋咸的改编。《毛诗正义》卷五至二:

《孔丛子》云:“卫人钓於河,得鳏鱼焉,其大盈车。子思问曰:‘如何得之?’对曰:‘吾下钓,垂一鲂之饵,鳏过而不视。又以豚之半,鳏则吞矣。’子思叹曰:‘鱼贪饵以死,士贪禄以亡。’”

今本《孔丛子》卷三:

卫人钓於河,得鳏鱼焉,其大盈车。子思问之曰:“鳏鱼,鱼之难得者也,子如何得之?”对曰:“吾始下钓,垂一鲂之饵,鳏过而弗视。更以豚之半体,则吞之矣。”子思喟然叹曰:“鳏虽难得,贪以死饵;士虽怀道,贪以死禄矣。”

今本显然不如孔颖达所见唐本凝练、古朴。《毛诗正义》卷十七之一:

《孔丛》云:“魏王问子慎曰:‘往者中山之地,无故有谷,乃云天雨,反以亡国,何也?’曰:‘自古及今,未闻天下谷与人。《诗》美后稷能太教民种谷,以利天下。若中山之谷,妖怪之事,非所谓天降祥也。’”

今本《孔丛子》卷五:

魏王问子顺曰:“寡人闻昔者上天神异后稷而为之下嘉谷,周以遂兴。往者中山之地,无故有谷,非人所为,云天雨之,反亡国何故也?”答曰:“天遂至神,自古及今,未闻下谷与人也。《诗》美后稷能大教民种谷嘉以利天下。故《诗》曰‘诞降嘉种’,犹《书》所谓‘稷降播种,农植嘉谷’。皆说种之,其义一也。若中山之谷,妖怪之事,非所谓天祥也。”

子慎即子顺。此处比较易知,宋咸非仅删改而已,文字的脱落或补加在此是有迹可寻的。如“周以遂兴”与《诗》、《书》所引,定为宋咸以己意妄补。而“《诗》美后稷能大教民种谷嘉以利天下”后半句不仅有增补的痕迹,而且有文字错乱的迹象,《汉魏丛书》本《孔丛子》为“种嘉谷以利天下”可证。另外,今本“非所谓天祥也”与孔颖达引比较,显然脱落了“降”字。

三、调整

宋咸对《孔丛子》的文字或章节还作过重新的调整和布排,宋咸在其《序》中亦对自己调整古本章节的行为供认不讳。如《孔丛子》卷一《论书》题下宋咸注曰:“《论书》者,盖仲尼与诸侯弟子析白《尚书》之义。然自子张问圣人受命、有鳏在下、子夏问书大义凡三事,旧在《嘉言》篇,臣咸今易之于此,首庶一贯焉。”其次,上篇之《叙世》记述孔氏子孙由孔鲋至子丰,与下篇所记子和、季彦、仲渊等正好承代相继,此证上篇中《叙世》与《连丛子》下本属同卷,后来编书者将《与子琳书》与孔臧赋并列,而将记子和、季彦等之事别列成为《连丛子下》。如宋咸《孔丛子后序》云:

详孔臧续《连丛子》二篇,至《与子琳书》而止。自《叙世》而下逮季彦卒,悉孔氏之后人术。

由宋咸之语可知两点:一是《连丛子》非孔臧作之而为其续之,且至《与子琳书》止;二是季彦卒事本来是在《叙世》中的,且《叙世》为后人又续。另由今《连丛》皇甫威明与仲渊问答时有“今观《连丛》”语,仲渊时既已有《连丛》书,则有关仲渊材料必为后人又有增益。这样看来,今所见《连丛子下》完全可以归入《叙世》内,《连丛子》成书过程就可由此而见:古《连丛》亦为二篇,东汉孔臧续之,至《与子琳书》止;其后孔氏后人又续《叙世》,内容至季彦卒。这样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孔臧续《连丛》至《与子琳书》,则次续篇应在《连丛》最末;《叙世》又为后人续之,则此篇又在《与子琳书》后,今所见《连丛子》章节排列,必为宋咸注书时调整无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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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陈奇猷校注.韩非子集释[M].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

第7篇

【关键词】中医辩症;银屑病;护理

【中途分类号】R2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484(2012)13-0019-01

因情志内伤、饮食失节所致。以皮肤上起红色斑片,上覆多层白色皮屑,抓去皮屑可见点状出血为主要临床表现。病位在皮肤。白因其”肤如疹疥,色白而痒,搔起白皮“而得名,是一种常见的易于复发的炎症性皮肤病。特点:在红斑上有松散的银白色鳞屑,抓之有薄膜及露水珠样出血点。病程长,反复发作,不易根治。

1 临床表现

1.1血热内蕴型:多见于进行期。皮疹不断增多,疹色红,鳞屑较多,瘙痒明显;伴有怕热,心烦,口渴,小便赤黄,大便干燥;色质红,苔薄黄或腻,脉弦或滑数。

1.2血虚风燥型:多见于静止期。病情稳定,皮疹不再扩大,基本无心皮疹出现,旧皮疹也不见消退,皮疹色淡红,皮肤干燥、瘙痒;可伴有头晕眼花,面色无华;色质淡红,苔薄白,脉沉细。

1.3瘀滞肌肤型:多见于静止期或退行期。皮疹肥厚浸润,色暗红,或见色素沉着,肌肤甲错,时有瘙痒,病程长,反复发作多年,经久治不愈;色质紫暗,或有瘀斑,脉涩或细缓。

1.4湿热蕴结型:多见于脓疱型银屑病。好发于皱皮部位(腋窝、腹股沟),浸渍糜烂流滋,或掌跖部有脓疱,阴雨季节加重;伴胸闷纳呆,神疲乏力,肢沉,或带下增多、色黄;舌苔薄黄腻,脉濡滑。

1.5风湿寒萆型:多见于关节型银屑病。皮疹红斑不鲜,鳞屑色白而厚,抓之易脱;伴关节疼痛、活动受限,甚至僵硬畸形;舌淡,苔白腻,脉濡滑。

1.6火毒炽盛型:多见于红皮病型银屑病。全身弥漫性潮红,皮肤灼热,大量片状脱屑;伴壮热,口渴,便干,溲黄,心烦;舌降红,苔薄或无苔,脉滑数。

2 临证护理

2.1护理常规

2.1.1按中医皮肤科护理常规进行。

2.1.2重症患者需卧床休息,如出现大量脱屑、皮肤潮红等症状时,宜安排单人房间,严格床旁隔离,做好生活护理。

2.1.3观察皮疹分布的部位、颜色、大小、鳞屑多少、瘙痒程度、有无出血点及同形反应。,患者突然出现全身弥漫性潮红、大量脱屑、伴高热或痒痛剧烈、烦躁不安者,及时报告医师并协助处理。

2.1.4饮食宜清淡,多食新鲜蔬菜、水果及豆制品,少食油腻食物,忌鱼腥、辛辣刺激等食物和酒类。

2.2辩证施护

2.2.1血热内蕴型:室内保持空气清晰,穿宽松衣服,多饮水,保持大便通畅。瘙痒剧烈时,遵医嘱外用中药膏涂擦。

2.2.2血虚风燥型:遵医嘱中药浴治疗,多饮动,卧床休息。可物理疗法:紫外线照水,加强饮食营养。应减少活射。

2.2.3瘀滞肌肤型:皮损肥厚,擦药前行温水洗浴,再用软毛巾轻轻搓去鳞屑,不宜硬剥。禁用碱性肥皂或热水烫洗。遵医嘱中药制剂膏外擦。

2.2.4湿热蕴结型:换药前温水洗浴,再用软毛巾轻轻搓去鳞屑,不宜硬剥。禁用碱性肥皂和热水烫洗。换药时严格消毒,防止继发感染。多顽固性皮损,擦药后宜用油纸或纱布敷贴,保持药物疗效。

2.2.5风湿寒萆型:嘱患者勿大量搔抓皮肤鳞屑,卧床休息,保持大便通畅,做好卧床护理。

2.2.6风湿寒萆型:做好心理护理,皮肤灼热时勿用冷水浴,适当饮蜂蜜水,润肠通便,室内空气流通。

3 饮食护理

饮食宜清淡,多食新鲜蔬菜、水果及豆制品(如:黄豆、绿豆、豆腐等),少食油腻食物(肥肉、各种油类),忌鱼腥、辛辣刺激等食物和酒类如(鱼、虾、螃蟹、辣椒、花椒、胡椒、八角香料、烟酒等),禁食发物如(公鸡、鱼、虾、牛、羊肉,元须、魔芋、香菜,香菇笋子等)

4 用药护理

4.1血热内蕴型:选用消风散合犀角地黄汤,宜饭后凉服,局部遵医嘱涂擦药膏,如盐酸尿素乳膏等。

4.2血虚风燥型:选用当归饮子加减,饭后温服,可局部用角质促成剂或免疫抑制剂。药浴适温。如:焦油类,硫磺洗剂等。

4.3瘀滞肌肤型:选用桃红四物汤加减,饭后温服。中药制剂膏外擦。

4.4湿热蕴结型:选用萆渗湿汤加减,宜饭后温服,静脉用维甲酸类、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有感染者抗生素治疗。

4.5风湿寒萆型:选用独活寄生汤加减,宜饭后温服,卡泊三醇乳膏外擦,注意用药局部情况。

4.6风湿寒萆型:选用黄连解毒汤合五味消毒饮,宜饭后凉服。禁用刺激性强的外擦药,静脉免疫制剂药物,如:甲氨蝶呤每周25~50MG,或肌肉注射。

5 并发症护理

5.1上呼吸道感染:注意避风寒,遵医嘱可用青霉素、先锋霉素等抗生素治疗。

5.2皮损继发感染:嘱患者勿搔抓,定期修剪指甲,勤换衣裤,保持床单位的清洁,遵医嘱合理用药,以免治疗不及时恰当引起感染。

5.3关节畸形:见于关节型银屑病。嘱患者注意休息,少活动,合理用药。适当活动关节。

6 健康指导

6.1患者讲解本病的特点、治疗过程、用药常识、预防复发措施及注意事项。

6.2向患者说明不良情绪对本病的危害,指导患者采用心理咨询和宣泄方法,以缓解紧张、焦虑、自卑等情绪。

6.3指导患者掌握疾病的演变规律,必要时加以记录,定查期复,为医师治疗疾病提供线索。

6.4指导患者合理进行体育锻炼及适当的文体活动,提高机体免疫力,增强战胜疾病的信心。、

6.5指导患者合理调配饮食,忌食辛辣刺激发物;室温宜凉爽,忌热水烫澡,避免搔抓。

参考文献

[1] 杨秀岩, 杨雪琴, 惠让松, 俞梦孙. 银屑病患者的睡眠研究[J]. 实用皮肤病学杂志 , 2012, (02)

[2] 白彦萍, 小徐. 科学认识银屑病[J]. 中老年保健 , 2012, (05)

第8篇

前一些时,上海的官绅为太炎先生开追悼会,赴会者不满百人,遂在寂寞中闭幕,于是有人慨叹,以为青年们对于本国的学者,竟不如对于外国的高尔基的热诚。这慨叹其实是不得当的。官绅集会,一向为小民所不敢到;况且高尔基是战斗的作家,太炎先生虽先前也以革命家现身,后来却退居于宁静的学者,用自己所手造的和别人所帮造的墙,和时代隔绝了。纪念者自然有人。但也许将为大多数所忘却。

我以为先生的业绩,留在革命史上的,实在比在学术史上还要大。回忆三十余年之前,木板的《旭书》已经出版了,我读不断,当然也看不懂,恐怕那时的青年,这样的多得很。我的知道中国有太炎先生,并非因为他的经学和小学,是为了他驳斥康有为和作邹容的《革命军》序,竟被监禁于上海的西牢。那时留学日本的浙籍学生,正办杂志《浙江潮》,其中即载有先生狱中所作诗,却并不难懂。这使我感动,也至今并没有忘记,现在抄两首在下面――

狱中赠邹容

邹容吾小弟,被发下瀛洲。快剪刀除辫,干牛肉作糇。英雄一入狱,天地亦悲秋。

临命须掺手,乾坤只两头。

狱中闻沈禹希见杀

不见沈生久。江湖知隐沦,萧萧悲壮士,今在易京门。螭勉羞争焰,文章总断魂。

中阴当待我,南北几新坟。

一九。六年六月出狱,即日东渡,到了东京,不久就主持《民报》。我爱看这《民报》,但并非为了先生的文笔古奥,索解为难,或说佛法,谈“俱分进化”,是为了他和主张保皇的梁启超斗争,和“××”的×××斗争,和“以《红楼梦》为成佛之要道”的×××斗争,真是所向披靡,令人神往。前去听讲也在这时候,但又并非因为他是学者,却为了他是有学问的革命家,所以直到现在,先生的音容笑貌,还在目前,而所讲的《说文解字》,却一句也不记得了。

民国元年革命后,先生的所志已达,该可以大有作为了,然而还是不得志。这也是和高尔基的生受崇敬,死备哀荣,截然两样的。我以为两人遭遇的所以不同,其原因乃在高尔基先前的理想,后来都成为事实,他的一身,就是大众的一体,喜怒哀乐,无不相通;而先生则排满之志虽伸,但视为最紧要的“第一是用宗教发起信心,增进国民的道德;第二是用国粹激动种性,增进爱国的热肠”(见《民报》第六本),却仅止于高妙的幻想;不久而又攘夺国柄,以遂私图,就更使先生失却实地,仅垂空文,至于今,惟我们的“中华民国”之称,尚系发源于先生的《中华民国解》(最先亦见《民报》),为巨大的纪念而已,然而知道这一重公案者,恐怕也已经不多了。既离民众,渐人颓唐,后来的参与投壶,接收馈赠,遂每为论者所不满,但这也不过白圭之玷,并非晚节不终。考其生平,以大勋章作扇坠,临总统府之门,大诟的包藏祸心者,并世无第二人;七被追捕,三入牢狱,而革命之志,终不屈挠者,并世亦无第二人:这才是先哲的精神,后生的楷范。近有文侩,勾结小报,竟也作文奚落先生以自鸣得意,真可谓“小人不欲成人之美”,而且“蚍蜉撼大树,可笑不自量”了!

但革命之后,先生亦渐为昭示后世计,自藏其锋镳。浙江所刻的《章氏丛书》,是出于手定的,大约以为驳难攻讦,至于忿詈,有违古之懦风,足以贻讥多士的罢,先前的见于期刊的斗争的文章,竟多被刊落,上文所引的诗两首,亦不见于《诗录》中。一九三三年刻《章氏丛书续编》于北平,所收不多,而更纯谨,且不取旧作,当然也无斗争之作,先生遂身衣学术的华衮,粹然成为儒宗,执贽愿为弟子者綦众,至于仓皇制《同门录》成册。近阅日报,有保护版权的广告,有三续丛书的记事,可见又将有遗著出版了,但补入先前战斗的文章与否,却无从知道。战斗的文章,乃是先生一生中最大,最久的业绩,假使未备,我以为是应该一一辑录,校印,使先生和后生相印,活在战斗者的心中的。然而此时此际,恐怕也未必能如所望罢,呜呼!

第9篇

二十岁时,于佳从北京回到杭州。她手持着手杖,边摸边走进了火车车厢,她找了一个空位坐下。火车开动了,于佳的脑子里不停得想像着,想像外面的世界,想像光明的世界。不知怎么,一直放在膝盖上的钥匙“嗤~”一下掉下来,于佳赶紧弯下身子摸。突然,钥匙被谁推到了手边,于佳抬起头,捡起钥匙,对着空气说:“谢谢”“你是盲人吧?你看不见东西吗?”推钥匙的人,那小姑娘,她的声音如明快跳跃的音符,看得出,姑娘很快乐。但于佳听了有一点生气,因为作为一个盲人,应该避免这种问题。“没错,一生下来就看不见。”“好可惜啊。哦,我叫于丽。”于丽的声音掺了一些惋惜。“呵,其实这也好,我还可以想象,我可以想像到外面的美丽世界。再说,要是中途瞎了,不知道以后可怎么过。”于佳说完,感到有些震惊。对于“瞎”这字,她从来说不出口的。“哎,我给你讲讲外面美妙的世界吧”说完,她便绘声绘色的说起来,于佳呆呆地听着。“你在想什么?”于丽看透了于佳的心思。“哦,没事,有点累了。”于佳微笑一下。“这样吧,我画画你吧,我就是学美术的。”于佳笑一笑,“行啊”但心里想着:唉,都看不见了,画画得在好,我也看不见,有这必要吗?于佳听见于丽在纸上“刷刷”地画着,感觉她画得是那么专注。“好,画好了,不知道你满不满意。”于丽笑着,装进自己的旅行包。于佳听得出来,于丽装的时候,很费力。火车到杭州了,于佳和于丽告别。突然车身晃了一下,于佳试图去抓于丽的手,但还是摔倒在地上,只摸到了空空的袖子。“呀,你不要紧吧,可惜我没办法扶你。“你..你,我..”于佳不知说什么。“没什么,小时候截肢,幸亏我能用脚画画。再见!”“再见!”于佳手拿着手杖,下了火车。

于佳满脑子都是那空荡荡的袖子。她记得她母亲说过:“你的头上三尺有希望,就看你有没有看到,有没有跳起来抓住。如果没跳,没看到希望,那你一生也没有希望了。”“妈,我懂了,我看道希望了,其实我也没什么不同,有不少跟我一样的呢”于佳说着,笑着,慢慢的,她的身影在茫茫人海中消失了。

没错,残疾,没什么不同,但不同的是,有人并没看到希望,并没看到别的残疾人。希望,看到你这个东西了,你整天都在活蹦乱跳呢。

第10篇

【关键词】粪便 检验 重要作用

中图分类号:R446.1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5-0515(2011)3-303-02

当前,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医学科学也取得了空前发展,使得检验医学向着机械化、自动化、简易化仪器的方向发展。为此许多医院都配备了高精度、高科技含量的仪器设备,各种实验使用试剂也向操作更加简便、快速、性能稳定的方向发展,大大提高了临床检验的效率以及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性。然而再先进的仪器设备也需要人去使用和开展工作,这就要求检验人员更应当掌握基本检验技能,不断提高数据的科学性,杜绝人为因素造成的检验差错。在二连市妇幼保健院临床检验工作多年,本人重视基本血尿便常规临床检验工作,本文对粪便的临床医学检验重要作用讨论分析如下:

1 粪便一般检查

正常粪便主要由消化后未被吸收的食物残渣、纤维素、消化道分泌物、大量细菌、无机盐和水等组成。

1.1 参考值

颜色与性状, 正常成人的粪便为黄褐色成形软便;婴儿呈黄色或金黄色不成形糊状便。

1.2 临床意义

1.2.1 黏液脓血便,细菌性痢疾粪便多为黏液脓血便,阿米巴痢疾粪便呈暗红色果酱样,以血为主,有特殊腥味。

1.2.2 稀汁样便,见于各种感染性腹泻或非感染性腹泻,尤其是急性肠炎。

1.2.3 柏油样便,呈黑色。上消化道出血50~70ml即出现柏油样便,其隐血试验为阳性。

1.2.4 米泔样便,呈白色淘米水样,见于霍乱、副霍乱患者。

1.2.5 鲜血便,见于直肠、结肠息肉和肿瘤、肛裂及痔疮等。

1.2.6 白陶土样便,见于阻塞性黄疸。

1.2.7 球形硬便,见于便秘。

1.2.8 扁平带状便,见于直肠或狭窄。

1.2.9 胨状便在坚硬的粪表面附着少量黏胨,为痉挛性便秘的特点,如溃疡病出血、胃炎出血、食管静脉曲张破裂等;某些慢性菌痢病人也可排出类似的粪便。

1.2.10 凝块样便,为脂肪及酪蛋白消化不全所致,呈蛋花汤样外观,多见于婴儿消化不良。

1.2.11 绿色便,因肠蠕动过快,胆绿素尚未转变成粪胆素所致,多见于婴幼儿腹泻。

1.3 注意事项

1.3.1 标本取材时应注意留取异样部位的粪便,采集后应立即送检。

1.3.2 注意食物及药物对粪便检查的影响,如蔬菜使粪便呈绿色,动物血使粪便呈黑色,消化道钡剂后粪便呈灰白色, 服用中药山道年、大黄后粪便呈紫色。

1.3.3 避免尿液、月经血混入粪便。

2 粪便显微镜检查

2.1 参考值

正常粪便中白细胞偶见,红细胞无,结晶少量,细菌少量。

2.2 临床意义

2.2.1 白细胞增多 见于肠炎,如痢疾志贺菌引起的菌痢,其他病原菌引起的肠道感染,以及过敏性肠炎及钩虫病、阿米巴痢疾、溃疡性结肠炎等。

2.2.2 吞噬细胞(macrophage),与脓细胞同时出现,见于细菌性痢疾及溃疡性结肠炎。急性出血性肠炎有时可见多核巨细胞。

2.2.3 红细胞,见于肠道下段炎症出血时、痢疾、下消化道肿瘤、溃疡性结肠炎、直肠息肉等。细菌性痢疾时红细胞少于白细胞,阿米巴痢疾时红细胞多于白细胞。

2.2.4 肠黏膜上皮细胞,肠道炎症时可见增多。

2.2.5 上皮细胞,大量上皮细胞出现为肠壁炎症的特征,如结肠炎、假膜性肠炎。

2.2.6 结晶,特殊结晶如菱形结晶,常见于胃肠道出血后的粪便中;夏科・莱登结晶见于过敏性肠炎、肠道溃疡、寄生虫感染、阿米巴痢疾等。

2.2.7 真菌,大量使用抗生素后引起真菌二重感染所致。如肠道菌群失调,白色念珠菌感染,假膜性肠炎;普通酵母菌引起轻度腹泻。

2.2.8 细菌,八联球菌常见于消化不良性水泻便中。

2.3 注意事项

2.3.1 粪便采集后应在l小时内及时检查,放置过久会破坏粪便中的有形成分。

2.3.2 查阿米巴滋养体应从粪便脓血部分取材或采用肛拭法采样,保温送检。

3 食物残渣检查

3.1 正常粪便中常可见到植物纤维,其他残渣少见。

3.2 临床意义

3.2.1 脂肪,有中性脂肪及脂肪酸。见于急、慢性胰腺炎、胰头癌及小儿腹泻等。

3.2.2 淀粉颗粒,有同心性线状的不规则块状物。见于慢性胰腺炎、胰腺功能不全等。

3.2.3 其他残渣,如有肌纤维、植物纤维等,增多见于肠蠕动亢进和腹泻。

4 结晶检查

4.1 正常粪便中可见少量磷酸盐、草酸钙、碳酸钙等结晶。

4.2 临床意义

夏科-莱登(Charcot Leyden)结晶为无色透明的棱形结晶,常在阿米巴痢疾、钩虫病及过敏性肠炎粪便中出现。

5 粪便寄生虫检查

5.1 临床意义

5.1.1 寄生虫卵,用于寄生虫感染的诊断,如蛔虫卵、钩虫卵、鞭虫卵、蛲虫卵、血吸虫卵、姜片虫卵、肺吸虫卵、肝吸虫卵、带绦虫卵等。

5.1.2 原虫滋养体和包囊,用于肠道原虫感染的诊断,常见的有①阿米巴原虫:用于阿米巴痢疾的诊断,在典型的酱红色黏液便中可见到大滋养体,并同时可见夏科-雷登结晶。②蓝氏贾弟鞭毛虫:主要感染儿童和旅游者,引起腹泻。③隐孢子虫:现认为该虫是引起免疫缺陷综合征和儿童腹泻的主要病原。

6 粪便隐血检查

上消化道少量出血时,红细胞被消化而破坏,在显微镜下不能被发现,称为隐血。粪便隐血检查对消化道出血的诊断有重要价值。

6.1 参考值

化学法(常有邻甲苯胺法、还原酚酞法):阳性或阴性免疫法(常有ELISA、免疫斑点法):阳性或阴性。

6.2 临床意义

6.2.1 消化道病变,消化道溃疡、肠结核、克罗恩病、溃疡性结肠炎、结肠息肉等隐血试验阳性。消化性溃疡时,呈间断性阳性。

6.2.2 消化道肿瘤,如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等隐血试验持续阳性。

6.2.3 药物致黏膜损伤,如阿司匹林、消炎痛、糖皮质激素等引起黏膜损伤使隐血试验阳性。

6.2.4 全身性病变,如血友病、急性白血病、恶性网状细胞病、紫癜、败血症等隐血试验也可为阳性。

6.3 注意事项

6.3.1 采用化学法检验时要尽量避免食物、药物造成的假阳性结果,受检者在检查前3天内禁食动物血、肉、肝脏、富含叶绿素食物和中药。另外,大量维生素C存在可呈假阴性。

6.3.2 某些药物如铁剂、铋剂等以及齿龈出血、鼻出血等造成的假阳性结果。

7 讨论

当前大便检查常常被人放弃,原因是认为取样“麻烦”、“脏”。本人从事临床检验工作多年发现小检查有大作用,大便这项检查不应忽视。大便是各种消化道疾病的“警报器”。大便的颜色、性状等和疾病密切相关:拉黑便可能是胃出血,拉血便可能是肠息肉,大便总是有一固定的位置凹陷,可能是肠癌,大便潜血:它能查出大便中极小量、肉眼看不见的出血,出现潜血的常见疾病包括肿瘤、溃疡、炎症性肠病、肝硬化、胆道疾病引起的出血、息肉等。一般的大肠癌患者和三分之一的腺瘤患者会有定期出血的现象。消化道癌症早期20%的患者可出现潜血阳性,晚期病人的潜血阳性率达到90%以上。消化道出血、消化道溃疡病人大便常规潜血试验也多为阳性,或间断性阳性[1]。白细胞:白细胞偏高说明有炎症。同时,大便检验还能了解消化道有无细菌感染以及寄生虫感染,这对爱吃鱼生的广东人来说更具意义。粪便检查要学会察“形”观“色”,正常粪便含粪胆素,所以呈黄色或棕黄色。大便颜色的形成有诸多影响因素,第一是与食物有关。有句老话:“吃猪红屙黑屎”,也就是说吃了猪血大便会变成红黑色,绿色蔬菜吃得多,叶绿素含量高,大便呈绿色。第二是与药物有关,胃病患者吃含铋的胃药,缺铁性贫血病人经常补充铁剂,大便也会呈黑色。炭剂、一些黑色的中成药吃了也会拉黑便。当大便颜色出现某些异常时,可能与疾病有关。灰白色:有可能是黄疸或由于结石、肿瘤、蛔虫等引起的胆道阻塞,导致胆黄素无法随大便排出;黑色或柏油样便:见于上消化道出血;红色:多是下消化道出血,痔疮、肛裂,或者是食用过多的西瓜、西红柿。无论是上消化道还是下消化道出血拉血便,都有一个特点,血和大便混在一起。如果血只是附在大便表面或是便后滴血,这种情况多是患了痔疮。 通过观察大便的形状也能了解一些疾病。正常的大便应为圆柱形,较软,异常的形状包括:太硬、太烂甚至黏液或水状。球形硬便:便秘时可见;粘液稀便:见于肠壁受刺激或者发炎时,如肠炎、痢疾和急性血吸虫病等;粘液脓性血便:多见于细菌痢疾;酱色粘液便:多见于阿米巴痢疾;水样、蛋花样便:可见于急性肠胃炎,大量时见于伪膜性肠炎及隐孢子虫感染。糊状便:多见于小肠疾患。因此粪便检查对许多疾病,特别是消化道疾病及寄生虫病的诊断与疗效监测都具有重要的临床意义。

第11篇

1、韦编三绝中的韦指的是皮绳。

2、“韦编三绝”是说孔子读《易》次数之多,竟把编联简策的编绳翻断了多次。此语最早见于《史记·孔子世家》。

3、新版《辞海》的解释是:“韦,熟牛皮。古代用竹简写书,用皮绳编缀,故曰“韦编。”这种说法其实是错误的。其一,今之形声字古每书作假借字,汉代文献中此例不胜枚举。汉代许慎《说文》有“经,织从丝也”。许慎所用的“从”字,即今之形声字“纵”字的假借字。我们既纵字在汉代实写作从,那么我们把汉人(司马迁)写的韦编读作纬编是合乎汉人用字常理的。纬编即编联简策的纬绳,因为古人常把纵横称作经纬,所以《说文》又称“纬,织衡丝也”。简书的竹简是纵向排列的,犹如织布帛的经线,编联简册的组绳则是横向编联的,犹如织布帛的纬线。据此,把横向编联简册的组绳称作“纬绳”“纬编”是理所当然的。其二,古代简书并非全都是用皮绳编缀的。陈梦家在《汉简缀述》中写道:“所用以编简札为册者,多为丝纶。字或作绳或作编。荀勖《穆天子传》谓汲郡魏家所出‘皆竹简素丝编’,《南齐书·文惠太子传》记襄阳古冢所出《考工记》‘竹简书,青丝编……’居延汉简册,则用麻绳”。毫无疑义,所谓“素丝编”“青丝编”都是指的丝绳。出土简册,则木简仅见用麻绳。除了“韦编三绝”的“韦”被释为皮绳外,尚不见任何关于用皮绳编联简册的记载和实物。

(来源:文章屋网 )

第12篇

有位作者,后来成了朋友。他己在美国的夏威夷定居。几个月前,我们曾在国内见面,海阔天空地闲扯,不知怎么扯到了芝麻这一话题。他说,夏威夷市场上的芝麻,不是从中国进口的,便是从日本进口的。若论外形的饱满,香味的浓郁,中国芝麻一点也不输给日本芝麻,但日本芝麻8美元一磅,中国芝麻只有2美元。价格如此悬殊,还是日本芝麻好销。

“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朋友卖了一个关子,然后自己揭开谜底:“其实原因很简单,中国芝麻里有沙子。”说到这里,他故意显出一脸的痛苦相:“……”中国芝麻做馅,吃着吃着,‘咯吱’一声,顿时牙齿发酸,汗毛直立,剩下一嘴的不爽。”所以他也宁愿花8美元挨宰,不想省6美元遭罪。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人们不是常把出版物中的差错比作沙子吗?那么,每一个出版人都应该问问自己,你的“芝麻”卖几美元?

出口芝麻里的沙子,只要你有足够的耐心,总可以一颗一颗地拣出来;而识别出版物里的沙子,这是需要专业眼光的。一位文史专家曾告诉我,同为于丹小姐的“心得”,《庄子》的“含沙量”就明显高于《论语》,因为它是在一家非古籍专业的出版社出版的。比如,“雄才大略一语多指政治军事方面的才能和眼光,书中却把醉心于“逍遥游”的庄子说成“富有雄才大略”;“心游万仞”是晋代陆机《文赋》中的句子,表现的是无拘无束的想象力,书中却说庄子曾“多次提到”;“道法自然”出于老子《道德经》第二十五章,书中也张冠李戴,说是“庄子提出”的;“杀身以成仁”见于《论语》,“舍身而取义”见于《孟子》,书中把二者拼合成了莫名其妙的“杀身而取义”。这些“沙子”,在中华书局编辑的眼中,也许会原形毕露;放在其他非古籍专业的出版社,则可能视而不见。由此看来,出版社坚持专业分工还是有必要的。

然而,如果走近一点,认真研究一下出版物以及影视媒体中的差错,你会惊讶地发现,其中大部分差错似乎并没有多少专业含量。它们和出口芝麻里的沙子一样,是光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麻省理工学院’,误为“麻雀理工学院”,难道看不出来吗?“组织土产出口”误为“组织土匪出口”,难道看不出来吗?有些差错和电脑有关,比如“收支两条线”成了“收支两面三刀条线”,“长江中下游地区”成了“长江中下游击战争地区”,这类差错为传统排版所罕见,但人脑这时在干什么呢?更有甚者,书中正文选的是李白的诗“床前明月光”,配图却是一叶扁舟顺流而下,小学生也能看出牛头不对马嘴,竟然如入无人之境,大摇大摆地出现在读者眼前。这和专业修养还有什么相干?芝麻里的沙子,是出口商没当回事;精神产品里的沙子,同样也是生产商没当回事。“非不能也,是不为也!”这才是问题的严重性所在。

“你的‘芝麻’卖几美元?”在我看来,这句话拷问的已经不是什么产品质量,而是我们对于产品质量的态度。(作者为《咬文嚼字》杂志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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