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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建设规划方案

时间:2023-05-30 10:17:1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社区建设规划方案,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社区建设规划方案

第1篇

(一)镇区房地产开发项目

1.项目立项。

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土地挂牌出让,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聘请相关资质单位编制拟开发项目申请报告,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方可向发改部门申请项目核准,由发改部门出具项目核准文件。

2.项目前期准备。

开发企业在取得项目核准文件后,应及时向规划部门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全部缴纳到位,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并向住建部门申请施工图审查,审查合格后到规划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发企业选定工程监理单位,并到住建部门备案后,可向住建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方可进场施工。

3.项目建设。

项目建设由开发企业按照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要求实施。项目单体工程建到地面一层可由项目开发企业向县住建部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办理入网销售手续。项目竣工验收需完成建设工程全部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达到使用要求,即可向县住建部门申请验收。

4.房屋销售及售后服务。

项目竣工验收3个月内,开发企业应向县住建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登记完成后可申请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同时,项目开发企业应积极做好项目物业管理服务的合同签订工作,督促物管企业做好项目日常维护、修缮与整治等服务。

(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项目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项目应按照全县规划布点村庄布局,坚持“政府主导、科学规划、保障权益、稳妥推进”的原则,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原则上,新型农村社区项目建设用地需为集体建设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须履行农用地转用手续。非规划布点村庄一律不得建设新型农村社区项目。

1.规划审查。

由各乡镇(街道)按照镇村布局规划确定的规划布点村庄,组织进行初选,确定规划布点村庄建设范围和项目建设地点,并征求农民群众意见,初选后由县国土部门对其地类、权属、面积等进行核定,核定后报县规划部门进行技术审查。通过技术审查的规划布点村庄和新型农村社区项目,由乡镇(街道)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项目纳入村庄规划统一编制,规划报经县小城镇规划方案审查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后,应向规划部门申请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启动建设。

2.项目建设。

规划布点村庄和新型农村社区项目建设由乡镇(街道)按照县规划部门提供的《规划布点村庄房屋建设图集》或经规划部门审核认定的设计方案,牵头组织实施,并做好房屋建筑质量检测把关工作,县住建部门予以配合。农民房屋建设应以“自建、代建”的形式开展,不得进行变相开发和销售。同时,各乡镇(街道)应按照“八位一体”(“一个村民服务中心、一个卫生室、一家超市、一个幼儿园、一个文体活动广场、一个“三来一加”创业点、一个公交站台、一个银村通服务网点”)的要求,全面做好规划布点村庄和新型农村社区项目配套建设。

3.项目验收。

规划布点村庄和新型农村社区项目完成规划设计全部内容、“八位一体”配套到位后,可由乡镇(街道)牵头会同县规划、住建等部门共同组织竣工验收,项目建设档案资料同时在县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备案。

二、进一步降低镇村住房建设成本

对经县规划部门批准的镇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县权范围内实行规费、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缓、减、免等鼓励措施,并将部分费用下放或委托乡镇(街道)收取;经县规划部门批准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项目中农民自建房屋免收所有规费、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农民代建房屋涉及规费、基金、行政事业型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给予缓、减、免等鼓励措施。

三、进一步优化镇区住房建设模式

按照“统一规划,规模适度、布局合理、配套齐全”的要求,乡镇(街道)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结合乡镇(街道)总体规划,选择居民房屋质量较好、居住较为集中的保留街道,进行改造建设,采取片区开发与居民自建相结合的模式打造乡镇镇区。由各乡镇(街道)委托相关资质单位编制片区与居民自建改造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项目规划方案报经县小城镇规划方案审查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后,由乡镇(街道)组织实施。对项目片区开发部分参照镇区房地产项目相关流程和政策执行;对农民自建部分参照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项目相关流程和政策执行。

四、进一步强化镇村住房建设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小城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全县镇村住房建设工作。各乡镇(街道)是各自辖区内镇村住房建设的责任主体,要根据本乡镇(街道)的发展及居民需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建设功能齐全、特色明显、环境优美,更加具有吸引力的高品位镇区和新型农村社区。

(二)强化服务保障。

县国土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镇村建设规划,把土地增减挂钩指标优先安排用于小城镇和规划布点村庄建设。城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做到有机衔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万顷良田”建设工程与镇村建设工作要有机结合,实现资源有效整合,工作互相促进;县规划部门要制定全县镇村住房建设的详细办理流程和相关证件的办理要求,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设置要件办理程序,不得搭车审批、搭车收费。

(三)提高监管水平。

县规划部门要深入项目建设现场,定期检查项目是否按照已批准的规划方案进行建设,对存在问题的项目,及时告知乡镇(街道)进行整改,加大对无规划方案擅自开工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提高小城镇建设品位。同时,要加大项目规划公示力度,项目规划方案审查通过后,必须在项目现场树立规划公示牌,公示内容主要包括总平面图、鸟瞰图、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地点、项目性质、项目规模等;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建设项目质量安全工作,要安排专人进行监管,要重点加大对规划布点村庄建设过程中的现场安全生产、规划放线、施工指导和实体质量等管理工作。县住建部门要会同规划部门加大小城镇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力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项目,及时告知乡镇(街道)并责令其整改,保障建设项目的质量。

第2篇

关键词:农村 城镇化社^ 建设 研究

1 农村城镇化社区建设存在的问题

1.1 农村社区建设管理的现状

近几年对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由于政府和村委会的监管力度不足,建筑工程施工队伍的素质也参差不齐,施工管理人员的素质和管理水平较低,对于社区建设的质量管理观念淡薄,导致很对农村社区的建设中出现很多质量和其他方面的问题。以及在农村社区建设规划中,乡镇相关的建设管理部门等服务机构的建设管理制度不完善,缺乏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人才,在农村社区建设中无法全方位提供相关的技术指导以及社区建设的设计、施工和后期维修等质量监督,导致农村社区建设存在很多安全隐患和服务性基础设施建设不全面。

1.2 农村社区建设在设计和施工中的不足

目前我国针对农村社区的建设还处于发展和试点阶段,农村社区建设又完全不同于城市社区建设的范畴,针对农村社区工程建设和生产,缺少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施工规范要求,不论是在农村社区建设的选址上,无法根据农村人口的密度、原始地形地貌,以及各方面的因素综合分析研究,目前很多地区农村社区建设的选址上都很随意,完全不综合考虑农村的整体发展等,反而制约了农村的发展进程。其次在农村社区建设施工中对于建筑工程的管理面狭窄,局限性较大,没有严格按照相关建筑工程规范要求实施监督管理,在社区建设的原材料控制、土方基坑验槽和主体结构的施工质量,以及社区建设竣工验收不规范等方面监管力度不足,以及乡镇建设管理部门的对社区建设的管理责任不明确,导致农村社区建设中质量得不到保障,以及其他服务性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

2农村社区建设的管理措施

2.1加强农村社区建筑工程的管理

建立科学有效地社区建设管理制度,加强乡镇建设管理部门组织建设,尽量把社区建设的各个环节落实到责任人。实现与社区建设项目部联动机制,合理统筹安排社区建设管理监督工作,强化乡镇建设单位对农村社区建设的管理。其次是对于农村社区建设的特殊性,在社区规划建设中,农村社区的选址、设计和施工,以及后期的竣工验收,可以吸引农村居民参与其中,加大社区建设管理的宣传力度,调动村民监督管理的积极性。并定期针对社区建设出现的常见问题和相关技术管理要求,对乡镇相关施工管理人员和村民进行建筑施工管理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和管理水平,这样一方面实现民主管理的模式,更能加强社区建设的管理力度。科学合理地规划设计农村社区建设,农村社区建设不单是解决农村居民住的问题,还应统筹考虑农村经济发展,城镇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性设施配套,以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和改善农村住行和生活水平为目的,结合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生产生活文化、水文地质条件和交通等全方位科学规划设计农村社区,避免乡镇企业为了落实国家政策盲目建设的问题,加强农村社区建设村民的满意度。同时社区建设的规划和设计对项目建设和后期使用等都有很大的影响,直接关系到农村社区的工程质量和使用年限,以及后期农村社区正常使用和发展。首先是根据整体规划,选择多个社区建设地址,严格根据规范要求对选址地区的地质勘测,然后进行综合评判后,针对建设地区进行设计,在设计施工中针对农村村民的要求进行各类优化设计,正确处理优化设计和社区建设的经济关系,进行工程造价和技术对比分析,一方面可以有效地控制社区建设工程造价,另一方面提高设计质量。

2.2加强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和服务性设施建设

新农村城镇化社区建设不同于传统的行政村的房屋建设的区别在于有健全的基础设施和服务性设施,但乡镇建设管理部门往往容易忽视农村社区的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道路、天然气、供电、自来水和绿化、健身设施和道路照明、以及通讯等设备的建设是农村社区建设的重点,提高村农生产生活水平的重要设施。因此乡镇建设管理部门要正确认识基础设施和服务性设施对于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性。根据农村社区的建设规划和现有的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和建造,一方面极大的改善了农村交通状况,就近与国道和省道连接,促进农村和城市交流,另一方面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为村民生产生活提供便利的条件。因此合理规划社区道路,结合就近的城市道路连接贯通,根据农村社区的地理分部特点,设计多级道路,在主干道的建设中,根据社区的设计规划,加强管线综合工程内容包括给水、雨水、污水、电力、路灯、电讯和有线电视等管线的设计和施工,预埋配电线路应社区主要干道采用PVC管进行敷设。同时对于干道和社区照明和楼道照明设计用尽量选用节能性灯具。还应在主要道路上设置交通标志、路牌和警示牌等、道路两边设置绿化带和景观设计等,提高农村道路的景观艺术。其次就是农村社区室外工程的建设,一般对于农村室外工程建设中多采用雨污分流和污废合流的方式,雨水通过雨水管道就近排放到河流和水库等,生活用水等经过化粪池等设施处理后集中排放到收集池作为以后村农生产用有机肥料或建造大型沼气池等,提高农村经济效益。以及在社区消防设施的设计中,由于农村社区人口密度较大,村民防火和用电意识较差,因此在设计规划中应考虑室内外消防系统,可以选择单独建造蓄水池供给消防或者直接由市政给水管网供给室内外消防。

2.3加强农村社区施工队伍的管理

对于农村社区建设中,乡镇政府建设单位在选择施工单位时未严格对施工单位的资质和施工力量进行筛选。在施工单位的好坏直接影响社区建设的施工质量。因此对于施工单位应公开招标的形式,择优选取。减少施工成本。要求施工单位针对农村社区建设编制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计划、材料采购方案和人员计划等,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照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避免出现豆腐渣工程等现象,确保农村社区建设的质量安全。

总结:随我我国城乡发展的趋势,对于农村经济和基础设施的发展比较缓慢的特点,以及结合我国农村人口众多,居民居住较为分散的特点,加快农村社区建设,不能实现加快农村土地资源的整合优化,合理分配和利用农村土地资源,改善农村居民的居住环境,改变过去农村脏乱差的问题。因此对于我国发展新农村城镇化社区的建设是国家发展的重点,在这个方面我们需要不断探索研究,借鉴国内外农村社区建设成功的案例,根据目前农村地区城镇化社区建设试点的实施经验,加强农村社区建设的施工质量,全面推进农村城镇化社区建设。

参考文献:

[1] 张颖举. 《中部地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以河南省为例》[J]. 贵州农业科学. 2011(02).

[2] 徐勇.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推进农村社区建设》[J]. 江汉论坛. 2007(04) .

[3] 于晓东. 《新型城镇化背景下乳山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与管理问题研究》[D]. 山东大学.2014.

[4] 王正男. 《新乡市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问题研究》[D]. 山西师范大学.2013.

第3篇

一、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必须坚持规划先行

(一)各县区要按照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域镇村体系规划、乡镇总体规划等紧密结合,与农田保护、生态涵养、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等空间布局有机衔接,科学高标准编制新型农村社区规划。以乡镇为单位,未编制新型农村社区规划或者新型农村社区规划未经审批的,一律不准开工建设。

(二)各县区政府要把新型农村社区规划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规划经费筹集机制,建立健全市、县、乡规划组织体系和规划执法无缝隙、全覆盖的运行管理机制,切实提高城乡规划的科学引导和综合调控水平。2012年月底前,各县区优先完成开展试点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新型农村社区空间发展规划及详细规划和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规划费用由县区财政负担。

二、规划编制的原则

高标准、科学编制新型农村社区规划,要按照《市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标准(试行)》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立足当前,适度超前。以各行政村的人口与经济社会现状为立足点,综合考虑各行政村在引导发展、聚集发展、整体搬迁和限制发展等方面的不同要求,划定社区应兼顾可操作性和前瞻性。

2.坚持人口规模和地域范围适度。按照有利于农村居民就近就便得到服务,合理设置新型农村社区。

3.坚持公共服务资源有效配置。统筹民政、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及现有的村级办公服务设施,建设社区服务中心。

4.坚持以产业为基、就业为本。新型农村社区规划要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与产业集聚区专业园区相结合,使新型农村社区成为农业、工业、服务业发展的有效载体。

5.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发挥比较优势,选择各自的发展模式,尊重和保护地域特色和文化传统。

三、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

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包括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新型农村社区空间发展规划和新型农村社区详细规划三个部分。

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是指在新型城镇化引领下进行的新型农村社区选址布点规划,主要包括新型农村社区的位置、人口规模、用地规模、建设引导等,也包括支撑新型农村社区发展的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应以县区管辖的行政范围为规划的地域范围,乡镇也可以在行政管辖的地域范围内编制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但应纳入乡镇总体规划同时编制。

新型农村社区空间发展规划是指在新型农村社区规划范围内,对产业发展、产业布局及土地利用空间、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作出的安排。新型农村社区空间发展规划应以行政村范围进行规划,若是多个行政村合并的,应以规划合并调整后的行政村范围为规划范围。新型农村社区详细规划是指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兼有控制性详细规划内容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主要对规划范围内除生产用地外的住宅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道路广场用地、绿化用地等四类进行详细安排布置。

新型农村社区规划标准按照《市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标准(试行)》执行。

四、规划编制的实施

(一)编制主体

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辖区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的编制,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辖区新型农村社区空间发展规划和详细规划的编制。

(二)审批主体

县区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由市人民政府审批,新型农村社区的空间发展规划和详细规划由县区人民政府审批。规划审批前,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的技术评审,县区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新型农村社区空间发展规划和详细规划的评审。

(三)编制单位

编制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的单位,应取得城乡规划乙级以上资质;编制新型农村社区空间发展规划和详细规划的单位,必须取得城乡规划丙级以上资质。

(四)成果要求

严格按照《省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导则》进行编制。

(五)保障措施

1.成立市新型农村社区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新型农村社区规划编制的督促、指导、协调及考核奖惩工作。

2.提供优质规划服务。各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一是加大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调研工作力度,认真了解农民最急需解决的问题,摸清农民实际需要,切实解决农村新型社区规划编制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二是制定新型农村社区住宅图集,指导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三是加大技术对口帮扶力度,开展“送规划下乡”活动,组织城乡规划管理和技术人员与一些村庄对口联系“结对子”,免费为农民提供农村住宅建筑设计方案。四是努力推进规划服务从城市向农村延伸,积极组织规划设计单位深入村镇和农民当中,为农民提供规划知识普及和咨询服务,增强农民的城乡规划意识,让农民关心规划、理解规划、支持规划,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当主人、唱主角,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

第4篇

江安镇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公众参与、公众受益”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员参与、共筑共建”的工作机制,将安全社区创建工作与“和谐社区”、“平安示范社区”、“文明社区”等建设紧密结合,努力营造社会安定、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和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广泛宣传,在民众中确立安全社区的理念,营造全面关注、全民参与安全的氛围,贯彻执行世界卫生组织社区安全标准、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以及《南通市安全社区创建基本要求》,积极推进安全社区创建活动,逐步提高社区安全促进和伤害预防水平,使全镇各村(社区)公众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安全环境明显改善,各类安全事故不断减少,公共安全体系作用充分发挥。2014年以联络社区为试点,确保全镇30%以上的社区达到南通市级安全社区创建基本要求,并力争1个以上社区达到国家安全社区的基本要求。

三、实施步骤

安全社区创建是一个系统、长期、持续的过程。我镇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坚持高标准起步,稳步推进,力争尽早、尽多的社区达到国家级安全社区的要求。具体工作分为动员部署、创建试点、全面推进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4月)

一是做好安全社区创建准备工作,制定下发《江安镇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二是学习宣传安全社区理念和创建标准,学习外地安全社区创建经验,对试点社区等各级相关人员进行全面的宣传动员,促进试点社区尽快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三是调查摸底,了解社区建设的总体情况,研究、协调安全社区建设与社区建设的关系、安全社区建设与平安建设的关系等,摸清相关的人文资源,为启动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打好基础;四是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积极营造安全社区创建氛围。

(二)创建试点阶段(2013年5月—2013年12月)

一是选择联络社区先行启动创建安全社区的试点工作;二是建立安全社区创建试点工作指导和交流平台,定期开展创建工作交流活动,促进试点社区间经验和信息共享;三是加强试点社区基础管理;四是申请验收,对符合安全社区创建基本要求的试点社区,经市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合格的;上报南通市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验收。

(三)全面推进阶段

2013年起,在总结安全社区创建试点的基础上,在全镇全面推进,逐步达到总体目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扎实推进安全社区创建工作。

安全社区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加强推动和协调,是搞好安区社区建设的组织保证。经研究,成立江安镇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孙福才镇长任组长;唐晓星副镇长任副组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村(社区)负责人为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由镇安委办负责牵头和协调,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创建工作。各村(社区)要建立安全社区创建领导组织,积极组织指导本地区创建工作,并发动村(社区)内的各方组织、单位和居民共同参与安全社区创建活动。

(二)完善措施,建立规范高效的安全社区建设管理和运行机制

安全社区建设具有较强科学性、规范实践性,涉及区域诸多方面,社区与相关部门要采取有力的保障措施,建立起规范高效的安全社区建设管理和运行机制。一是要建立安全社区投入机制。各村(社区)应落实安全社区建设专用资金,加大对安全社区建设的投入,同时,要广泛发动社会各界支持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要建立安全社区建设促进安全评估机制。根据安全社区建设的规划和阶段性目标,制定实施针对安全社区建设规划和预定项目的考核评估机制。三是要建立安全社区建设咨询服务机制。结合社区内外的人才资源,聘请热心安全社区建设并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专业人士,建立专家型志愿者队伍,为安全社区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咨询和指导,保障安全社区建设在科学指导下拓宽领域、快速发展。安全社区的创建工作实施时间长,需持续1-2年才能达到评定条件。其中国家安全社区的创建时间更长,一般至少要3年时间。经评定认可后,还需要坚持持续改进。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在建立管理和运行机制的基础上,更要注重长效建设,不断改善改进措施,保障运行持续有效。

(三)强化宣传,提高公众的参与程度和居民的安全素质。

各村(社区)要加大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标语,进行广泛宣传,积极营造安全社区创建氛围,逐步提高公众的参与程度,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的安全科学素质、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切实将安全社区的理念渗透到社区单位和居民。

第5篇

村镇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载体,是推进城镇化建设的重点、难点,科学谋划村镇建设是纵深推进新型城镇化、改善民生、建设“幸福台儿庄”的重要举措之一。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更是村镇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也是新型城镇化建设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积极探索我区村镇建设工作的新思路、新模式,我对全区的村镇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情况如下:

一、村镇建设基本现状

(一)村庄建设基本情况。台儿庄区地处山东省最南部,下辖5镇1街,辖区内设有211个行政村(居)、336个自然村。全区土地总面积53179.12公顷 ,其中耕地 33013.08,城镇及工业用地1816.92公顷,村落占地4517.22公顷(农村总户数65158户)户均1.04亩。近几年,通过开展文明生态村建设、村村通油路工程和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等活动,基本实现了村村通柏油路或水泥路,条件好的村庄甚至达到了户户通,其他基础设施也得到了一定改善。

(二)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村庄规划缺失,村民建房散乱无序,随意性很大,占压耕地建房日趋严重,空心村现象十分突出。二是建设标准不高,缺乏地方建筑风貌和特色。三是“三大堆”现象十分突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随处可见。四是厕所大部分是露天的,住宅与禽畜圈舍混杂,禽舍的粪便、污水露天排放,晴天苍蝇满天飞,雨天臭气熏天,严重影村民的生产生活,环境卫生状况令人堪忧。五是基础配套设施严重缺失,比如绿化、路灯、自来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

二、村镇建设工作的有益探索和工作措施

针对村镇建设存在的问题,2011年台儿庄区结合“土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村容村貌综合整治和城乡一体化活动,重点对全区5个乡镇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进行了有益探索。

(一)工作措施。一是科学规划,注重节能减排。按照“规模适度、功能齐全、节能环保”的原则,对新建的5个农村新型社区进行统一规划,新建住房的选址、功能配套及户型设计,充分考虑农业生产实际,建筑模式为四层楼房前后带院,用于存放农耕机具等杂物。结合生态示范小区建设活动,推行“四节一环保”的标准,全面推广应用太阳能、秸秆气化等可再生能源和节能环保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二是生态建设,完善污水、垃圾处理系统。在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注重绿色、环保,重点做好小区的绿化美化工作。以小区道路两侧、文化健身广场作为绿化重点部位,见缝插绿、建造园林小品,使居民的生活环境实现了三季有花、四季常绿。依托小区的物业管理模式,结合全市实施的城乡环卫一体化活动,在小区内定点投放垃圾收集设施,对社区居民生活垃圾实行定时收集处理,有力促进了我区“户集、村收、镇运、区处理”垃圾处理模式的建立。同时,按照“同步建设、同步交付”的要求,根据居民需求,为5个新建社区同步配套建设了社区污水处理设施,进一步完善了社区环保功能,营造了整洁优美的小区环境。三是综合配套,完善社区服务。在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过程中,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分区、留足(活动、发展)空间”的原则,对农具存放、家庭养殖、供水供电、道路亮化和绿化、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统一进行综合配套功能,实现农民集中居住与集约服务的一体化。涧头集镇李楼、泥沟镇红东等社区,配套建设了社区服务中心、老年房、文化健身广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小区内家家户户通有线电视、通电话、通宽带,实现了“信息网络化”的全覆盖,有力改善了村民的居住环境。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我对已入住社区的村民进行了问卷调查和入户走访,通过调查走访,大部分村民的意见是:一是房屋质量不好;二是楼间距太小;三是公共卫生清理效果不好;四是认为原村庄确实需要改造,但住楼房不习惯,向往二层独家独院的户型。

四、村镇建设工作的思路和构想

通过对村庄和社区的调查,可得出如下结论:一是单纯的通过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已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村庄脏、乱、差等问题,必须标本兼治,从根源解决问题,实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势在必行。二是要抓住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有利契机,充分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通过兼并临近村、撤并弱小村、改造空心村,进行合村并居,新建大型农村社区,提升村民居住环境。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始终把维护村民利益放在首位,充分尊重村民意愿,依法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收益权,真正让村民得到实惠,让他们满意。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要首先听取村级两委班子和村民代表的意见,确保村民有效参与,做到整治前村民同意,整治中村民参与,整治后村民满意。各级各部门不能用命令代替民意,擅自上报试点村。项目规划设计、住宅设计、回迁安置方案等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必须履行公告、听证、论证、公示等程序。

(二)坚持因地制因,分类指导的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情况,实行分类指导、梯次推进,不搞“一刀切”。 根据各村区位优势、生活习惯、经济条件、村民意愿等情况合理规划建筑模式,可以是多层楼房(原则上不超过4层),也可以是二层小楼,城乡结合部、镇驻地的村庄可以考虑多层,其他村庄应该以二层为主,也可以二层多层兼有,老年人住二层、年轻人住多层。我们以1000户的村庄为例,对规划建设二层独家独院户型的节地情况做了测算:目前全区村落占地4517.22公顷,农村总户数65158户(以上数据均不含运河街道办事处和各镇驻地村),户均占地为1.04亩。依据《山东省村庄建设规划编制技术导则》的要求,新村人均建设用地不超过100平方米,按户均人口3.5人计算,户均占地350平方米,约0.525亩,每户节约的土地为0.515亩,则该村庄通过旧村改造可节约土地515亩。如按现行的每亩16万元的补偿标准,补助资金共计8240万元,户均补助6万元,节余资金2240万元加上整合其他部门的补助资金可用于新村路、水、电、绿化、污水和垃圾收集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通过调查,有80%多的村民同意在新村统一规划建设二层,然后将原有住宅无偿的交给村集体复垦;如果能再给予适当的补助资金,将有90%的村民同意这种方式。

(三)坚持“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要借助外力驱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发展,本着“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通过招商引资吸引外来资金参与城镇建设。比如靠近镇驻地的村庄,村庄占地比较大,某大型工矿企业想落户或扩大企业规模苦于无地可用时,可以通过土地置换的方式来实现。先建安置房,村民全部回迁后,在把旧村复垦,这样该企业可以使用原村占地面积减去安置区占地面积这个土地指标,用于厂房建设或扩大经营规模,复垦后的土地交给原村民耕种,这样既增加了耕种面积又解决了企业用地难的问题。

四、有关建议

(一)合理确定安置区容积率和住宅高度。土地挂钩项目要严格执行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的有关要求:项目区内节地率原则上不超过50%,安置区容积率原则上不超过1.0。社区住宅原则上不高于4层,要突出农村特色,避免盲目建高楼。科学划定生活区、生产区和服务区等功能区,强化社区基础设施配套。

(二)最大限度降低安置成本。在优先满足社区各种发展建设用地后,经批准将节约的指标调剂给城镇使用的,其土地增值收益必须及时全部返还农村。省政府规定:“为提高土地收益,最大限度地支持新农村建设,挂钩指标用于土地收益高的经营性用地的比例不得低于40%”。建议适当提高这个比例最大限度降低安置成本。

第6篇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为目标,坚持“城乡统筹、科学节俭、群众参与、建管并重”的方针,按照“因地制宜、分层推进,完善机制、合力共建,量力而行、注重实效,集中整治、长效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加力度,丰富内涵,提升水平,整体推进村庄和农村集镇环境整治,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强化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面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改善农村生产条件,加快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

(一)目标任务

到2012年,全市农村实现村镇环境大改观、基础设施大改善、公共服务大提升、新农村建设大推进。以“改水、改路、改厕、改线”为主要内容,全面完成村庄环境整治。按照“布局优化、道路硬化、村庄绿化、路灯亮化、卫生洁化、河道净化、环境美化、服务强化”的要求,建成200个以上“规划科学、环境整洁、设施配套、服务健全、安居乐业、生活舒适、邻里和睦、管理民主”的农村新社区。按照规划科学、建设有序、设施完好、服务配套、生态良好、镇容整洁的要求,全面完成全市小城镇、乡集镇的环境综合整治,改善集镇面貌和整体功能。

(二)工作重点

1、全面提升村庄环境整治水平。以行政村为单位,对尚未整治的自然村实行扩面整治,对已整治但标准相对较低的自然村,以通村和村内主要道路建设、生活污水治理为重点,实行整治提升。加快整乡整镇整片整治,到2012年,全市农村除近期要撤并的村庄外,全面得到较高标准的整治。继续对交通要道沿线、主要门户、景区等重点地区实施定点整治,把主要区域建设成为洁美、和谐的乡村景观带(区)。

2、积极推进农村新社区建设。以中心村、全面小康示范村为重点,按照体现科学发展、方便生产生活、突出乡村特色、彰显文化底蕴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村庄建设规划,引导农村人口有序集聚,着力强化农村社区服务功能,积极推进农村新社区建设。

3、有序开展小城镇环境整治。以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为突破口,开展以增添环卫设施、增添污水处理设施、增添道路面积、增添绿地面积“四增”为主要内容的环境设施建设;开展以乱停车、乱设摊、乱搭建、乱张贴“四乱”为重点的环境专项整治,进一步深化完善城镇规划,配套基础设施,优化公共服务,提升管理水平。

4、全面实施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继续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彻底清除农村陈年垃圾。加快市、县垃圾焚烧厂建设,完善乡镇垃圾中转站、行政村垃圾收集房、自然村垃圾箱(筒)等环卫设施,建立保洁员、清运员、养护员、监督员“四大员”的农村环境卫生维护队伍,落实市、县(区)补一点、乡镇贴一点、村集体拿一点、农户企业出一点“四个一点”的农村垃圾清运费用筹资机制。到2009年,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覆盖全市所有的行政村和已整治的自然村,做到“日产日清”。

5、大力整治农村水环境。制定和实施农村污水处理专项规划,因地制宜地采用多元化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模式,到2012年,全市60%以上的村庄开展生活污水治理。深入实施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大力推进畜禽养殖的污染治理,力争到2010年前,全面完成生猪存栏100头以上规模场的治理任务和禁养区规模养殖场搬迁任务。加快推进温室养殖、外河网箱养殖治理,加强农药化肥的使用管理。扎实推进河道清淤工程,到2010年,全面完成村庄内河道清淤任务。加快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逐步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

三、工作措施和工作保障

(一)工作措施

1、统筹城乡规划。以城乡一体化规划体系为基础,逐步深化完善村镇规划,全面完成中心村建设规划,着手开展村庄整治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推广农民住宅通用图集使用,到2010年,所有行政村达到规划全覆盖。进一步加强村镇规划与土地、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规划的衔接,按照村镇规划与土地利用“两规合一”的要求,解决规划落地难问题。加强村镇规划的实施管理,进一步明确各级职责,发挥乡镇、村主体作用,健全村镇规划管理队伍,增强规划监管力量。

2、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开展通组达户的农村道路建设,村内道路路面硬化率达到95%以上。深入实施“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程,基本完成全市行政村的电气化建设工作。加强农村信息化建设,实现村村通电话、宽带、有线电视。加大对农村网络、广电、电力“三线”交越、搭挂现象的整改力度。

3、完善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按照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配套完善社区医疗、教育、就业、文化、购物、福利、保洁、治安、管理等社会服务事业。全面开展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创建。加快农村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加快农村文化体育事业的发展,加强文化活动场所和体育健身场地建设。深入开展“千镇连锁、万村放心店”工程建设。

4、开展村庄宅基地整理与置换。积极探索农村人口向中心镇、中心村、中心点集聚的有效途径。中心镇镇域范围内的村庄按照城镇社区要求进行整理改造。强化规划引导和政策激励,通过村庄整理与宅基地置换,推动自然村落的整合与农户的相对集中居住,提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资源的共享水平。

5、提升农民群众文明素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农民群众主动参与村庄整治建设。深入开展以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讲法制和改陋习为主题的“四讲一改”活动,拓展乡风评议,完善乡规民约,增强农民群众的社会公德意识、环境卫生意识、民主法制意识。大力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思想教育和道德、科普、法制、文化、健康等教育,提高农民整体素质。

(二)工作保障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关键在县区、责任在乡镇、基础在村庄”的工作体制,县区、乡(镇)要及时制订今后五年计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并有明确的保障措施和责任制度。市“百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农办、市规划与建设局联合牵头负责,县区和乡(镇)也要充实和加强“百千”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力量。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2、切实加强政策扶持。切实加大财政投入,今后五年,市“百千”工程专项奖励扶持资金要在目前的基础上有较大幅度的增加,主要用于村庄规划编制补助、小城镇及村庄整治以奖代补、示范村建设奖励、生活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区域性重点建设项目补助。各县区、乡镇也要增加对“百千”工程的投入。要切实保证实施“两规合一”的村庄建设规划所需的用地指标,建设用地复垦指标原则上专项用于新农村建设和农民建房。鼓励农村宅基地依法流转,提倡在中心村按规划建设农村新居。积极探索“宅基地有偿选位”。对已在城镇居住的农户自愿退出原宅基地的,可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

3、切实加强部门协作。各级各部门要把有关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系列工程与“百千”工程进行整合配套,做到规划衔接、资金整合、项目对接;简化审批手续,降低规费收取标准,原则上能免则免,能减则减。认真落实社会力量支持新农村建设的税收优惠政策,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村庄整治建设。网络、广电、电力等项目单位延伸农村业务、开展“三线”治理,要“优质服务、惠民利民”,确实减轻基层负担。

第7篇

一、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落实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开展全国社区红十字服务示范活动的意见》,通过“分层选点、分级申报”的方法,评选先进,树立典型,引导和推动“红十字关爱进社区”活动的进一步开展,为推进我区社区建设发挥红十字会的助手作用。

二、创建活动的目标

(一)总体目标

各街道将红十字会工作列入社区建设规划,广泛开展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并逐步实现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的规范化和网络化。

(二)基本目标

各街道红十字会积极开展“红十字会关爱进社区”活动。以现有的服务站、工作站、活动站、卫生站等为基地,开展保健、咨询、登记、募集、租借、义卖、帮困、扶老、助残等项服务;利用社区资源,进行红十字会基本知识传播,开展群众性的卫生救护培训和造血干细胞捐献宣传工作,参与无偿献血、艾滋病预防、遗体捐献等科学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扩大服务队伍,增加服务项目,拓宽服务范围,增强服务技能,提高服务质量,发挥红十字会在社区的救灾、救护、救助等人道主义的服务作用。

三、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

创建省级社区红十字服务示范区,是区红十字会今年的重要工作之一,为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推进,区红十字会成立“创建省级社区红十字服务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各街道红十字会要切实加强领导,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职责,抓好落实;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措施,确保创建各项工作按照进度要求及时完成。

四、创建活动的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1日?8月15日)

1、成立区红十字会创建省级社区红十字服务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创建工作专班,综合协调全区创建活动。

2、召开全区创建省级社区红十字服务示范区动员大会,根据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评估参考标准将任务进行分解,努力做到软件不丢分、硬件得高分。

(二)创建自查阶段(8月16日?8月31日)

区创建工作专班各街道红十字会依照工作职责和工作规范,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人员,全面落实创建任务,针对创建和自查中暴露的薄弱环节进行突击整改,查漏补缺,巩固提高。

(三)创建迎检阶段(9月1日?9月15日)

1、各街道红十字会对照《省社区红十字服务示范区考核标准》进行自查打分,边整边改,进一步完善创建工作。

第8篇

市政府召开这次全市农村低保、社区建设和救灾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省农村低保、社区建设和救灾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当前我市农村低保、社区建设和救灾工作。刚才万春同志、忍厚同志和平祥同志分别结合各自职能作了具体的安排部署,我完全同意,请大家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全面推进农村低保工作,确保年底前按新标准实现“应保尽保”

按照省市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低保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完善制度,健全机制,规范管理,全面推进,把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稳定、持久、有效地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今年的任务是,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提高保障标准,扩大保障范围,将上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93元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农村低保人数达到7万人,月人均补差25元,共支出保障资金1050万元。当前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重要举措,也是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做好这一工作,对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差别,维护社会公平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市区政府要充分认识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其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引起高度重视,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统筹协调,抓好落实,确保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顺利实施和不断完善。

二是要科学制定保障标准。我市在农村低保制度建立初期,遵循保障标准与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支付能力相适应的原则,全市的保障标准确定为上年度国定贫困线,即年人均纯收入625元。在实际运行中,由于受经济条件和财力的限制,多数县市区没有严格按照这一标准,部分地区还存在平均主义现象。根据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从今年10月份起,全市农村低保执行新的保障标准为不低于国家公布的上年温饱线,即年人均纯收入693元。为此,各县市区要依据维持当地农村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吃饭、穿衣、用水、用电等费用,结合本地区物价水平、消费水平和财力状况,按照不低于上述标准的原则合理确定保障标准,报上市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同时,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随着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综合考虑物价水平变化等情况,适时、适度对保障标准进行调整,逐步建立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保障标准评价体系。

三是要合理确定保障对象。据统计,去年全市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93元的大约有24.7万人。各县市区要迅速对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录入微机,为搞好农村低保工作提供基础性资料。要在进一步细化家庭收入项目、提高收入核实准确性的基础上,首先从保障最困难的群体做起,合理确定保障范围和人数,做到既保证政府对缺乏劳动力的农村贫困家庭的有效救助,又鼓励和支持有劳动能力的农村贫困群众积极创收增收、勤劳致富。

四是要严格落实资金投入。要继续坚持省、市、县三级财政负担的原则,建立良好的资金筹措机制。今年,中省财政对我市农村低保的补助资金达2000多万元,市财政安排680万元,为农村低保实现“应保尽保”奠定了基础,减轻了县级财政的压力,但应该看到,我市农村低保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总体上讲保障标准仍然较低,保障范围仍然很小。因此,借鉴城市低保工作的成功经验,市政府决定,从明年起,市、县两级财政预算分别按上年可用财力的1%安排农村低保资金,以刚性政策保证各级对农村低保的投入,建立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资金投入自然增长机制,确保农村低保工作稳定有效地开展。

五是要注重加强规范化管理。农村低保制度是群众普遍关心、社会高度关注的一项惠民政策,事关广大农村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也直接影响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各县市区要借鉴城市低保及其他社会救助工作已经取得的成功经验,在工作中注意不断规范和完善机制,在规范和完善机制中全面推进工作。农村低保对象的申报、审核,必须严格按照家庭申请—村组评议—乡(镇)初审—县(市、区)民政局审定的程序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坚决防止平均主义和优亲厚友等问题的发生。要严格实行动态管理,县市区民政局和乡(镇)每半年对低保家庭收入情况审核一次,切实做到“低保对象有出有进,补助水平有升有降”。

六是要做好各项制度的衔接配套。农村低保制度是农村社会救助体系中基础性的“兜底”制度,与农村五保供养、灾民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司法援助等救助制度相比,在救助对象和保障功能方面有明显的区别,既不能相互替代,又需要衔接配套。只有以农村低保制度为基础,把各项救助制度有机结合,才能形成针对农村贫困人口的多层次、全方位的救助体系,构建保障农村贫困群众基本生活的“安全网”。

二、着力抓好城市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提升城乡社区建设工作的整体水平

社区是基层民主管理最基本的单元,与城乡居民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加强城市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搞好农村社区建设试点,逐步健全社会服务体系,不断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是当前民政工作的重要任务。

(一)加快城市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按期完成今年的建设任务。近年来,我市利用民政部实施的“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多方争取和筹集资金1200万元,为全市84个社区建起了办公和活动用房,建立了6个社区服务中心,并配备了电脑等办公设备。各县市区特别是秦渭两区采取多种措施,在改革社区管理体制、强化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社区服务功能、加强社区民主自治、扩大社区扶贫济困和再就业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由于各种原因,目前社区建设仍存在两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方面是发展不平衡,地区间差距较大。另一方面是投入不足,公共服务设施滞后。目前全市还有52个社区没有办公和活动用房,超过二分之一的社区达不到国家规定的200平方米办公和活动用房的最低标准,大部分县市区和街道没有综合性的社区服务中心,服务网络化建设滞后,工作经费较少,工作人员待遇偏低。这些问题不同程度地影响了政府服务的向下延伸,制约了社区建设的进一步发展。当前要抓紧做好三项工作:一是要加快启动步伐。各级民政部门要抽调专人,尽快落实规划选址和建设资金,抓紧动工,抢抓速度,加快进度,确保在年底前全面完成。二是要提高规划层次,做到“功能齐全、经济实用、美观庄重、科学超前”。三是要保证工程质量,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力争建精品工程。

(二)抓好试点示范,推动农村社区建设稳步发展。为了适应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趋势,省政府在今年上半年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对今、明两年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在开展计生卫生服务、警务司法调解、社会救助服务、文化科技培训以及发展商业网点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县市区要注意把农村社区建设与发展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制定规划、政策引导、资金扶持等措施,推动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积极探索全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成功经验。

三、妥善安排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全面完成灾区恢复重建工作任务

今年以来,全市发生大风、暴雨、冰雹、低温霜冻、干旱等自然灾害8次,造成全市13个县市区的124个乡镇不同程度受灾,受灾人口215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268万亩,绝收面积17.5万亩,倒塌房屋14425间,损坏房屋16681间,因灾死亡6人,受伤5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7亿元。由于灾情点多面广,灾害损失巨大,今冬明春困难群众生活救济任务十分艰巨。当前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要以受灾群众生活安排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为重点,切实抓好落实。

第一,要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灾区各级组织要在前段救灾工作的基础上,对受灾群众的生活安排要逐户检查,主要检查转移灾民是否得到妥善安置,需要救济的灾民是否得到及时救助,各种救灾措施是否得到有效落实,务必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地方住、有干净饮用水、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能够安全过冬。

第二,要抓紧重灾户的倒危房修复重建工作。今年中央将因灾倒房补助标准从每间600元提高到1500元,从资金上加大了对灾民建房工作的支持。各级要结合新农村建设规划,着眼于避灾、防灾、抗灾,尽快组织受灾群众搞好倒危房恢复重建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安全过冬。

第三,要组织实施好“农民安居工程”。目前农村仍有一少部分困难群众无力自建或改造房屋,现有住房安全隐患多、抗灾能力差。为了彻底改善这些困难群众的居住环境,省政府确定,将各级民政部门组织的减灾安居工程和发展改革部门的以工代赈易地搬迁项目、扶贫部门的扶贫移民搬迁项目、水利部门安排的库区移民项目、林业部门安排的生态移民项目等统一规划,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农民安居工程”,计划利用5年时间,彻底消除农村居民无房户、茅草房和危房以及在地质、洪涝灾害易发地带建设的居民房屋。省政府对这项工程的组织实施非常重视,将其作为“扩大公共服务,解决民生问题”的重点工程来抓,目前正在作具体的规划。待省上的规划确定后,我市各级要按照省市的统一要求,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制定优惠政策,在木材、宅基地管理费、建房手续费、土地占用税、土地复耕费、土地划拨费、施工单位税收等费用给予减免,确保“农民安居工程”的顺利实施。

四、在全市乡镇、街道建立民政工作站,为基层民政工作搭建一个新平台

近年来,随着政府职能的逐步转变,撤乡建镇和社区整合工作的完成,乡镇和社区管辖范围的增大,担负着社会专项事务管理和救助保障服务工作的民政部门工作量越来越大,任务越来越重。全市约有各类民政工作对象55.7万多人(其中优抚对象22万人,农村低保对象24.7万人,城市低保对象9万多人),平均每个县区约有5—6万人,每个乡镇也约有3—5千人不等,平均每个民政助理员要管理14个村、社区居委会和3—5千人的相关事务。因此,各县市区要抓住我市取消、免征“两税”,乡镇不再催粮要款,工作人员“富裕”的机遇,遵循乡镇工作体制改革的总体原则,在不增加编制、不加拨经费的情况下,统一和规范设置相对独立的基层民政机构。按照市委、市政府咸字〔2006〕48号关于《彬县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的批复精神,在全市乡镇、街道建立新的民政工作站,编配4—5个人。通过组织选聘和个人竞争上岗,隶属乡镇政府和县市区民政局双重领导,确保民政工作在基层得到全面落实,确保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任务的全面完成。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农村低保、社区建设和救灾工作的顺利开展

农村低保、社区建设和救灾工作事关农村困难群众切身利益,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统筹安排,有序推进,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

第一,要迅速行动,精心部署。各级政府要把以上三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切实抓好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分管领导要拿在手上,具体抓好组织实施。要把三项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评内容之中,明确任务,明确时限,明确责任,严格考核。

第二,要阳光操作,专款专用。救灾救济款、农村低保资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等,必须坚持专款专用、专户管理、封闭运行,绝不允许挤占挪用,弄虚作假。市上有关部门在下拨各项资金时,对不按有关规定落实配套资金或挤占、挪用、滞留专项资金的,可视情节调整项目计划,调减资金额度。要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资金安全运行,最大限度地发挥应有效益。

第9篇

[关键词]基本情况 规划方案 投资估算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29-0218-01

一、基本情况

西团镇为盐城市级新型农村社区试点镇,大龙村为大丰市级新型农村社区试点村,另外还有北团、众心和黄浦等3个新农村中心村。西团镇区(含大龙区)及北团、众心、黄浦等3个新型农村社区,部分区内地势低洼,水利基础设施滞后,基本无配套动力,防洪排涝阵地相当薄弱。

二、规划方案

(一)西团镇区水利基础设施规划方案

西团镇区(含大龙村)规划范围东至镇东路和鹏程路、南至三十里河和农垦河、西至沿海高速公路、北至北排碱河和一卯酉河,以老斗龙港为界又分为西团镇区和大龙村。

1、西团镇区

西团镇区规划范围为老斗龙港以东、一卯酉河以南、镇东路和鹏程路以西农垦河以北区域,面积约2.2km2。老斗龙港作为外部排水河道,现状内部保留有四排河,可作为汇水河道,从西端排入外河老斗龙港。该区域地势较高,地面高程3.0-3.2,可自流排涝,故不需按圩区规划建设。四排河现状标准为底宽3m,底高程-1.0,边坡1:2,在镇区规划建设过程中,要保证四排河水系畅通,严防堵塞,定期疏浚,条件许可时,其两岸可作景观带治理建设。另外建议建筑物竖向标高3.5以上。

2、大龙村

大龙村规划范围为老斗龙港以西、三十里河以北、沿海高速公路以西、北排碱河以南区域,面积约5.3km2。大龙村地形较为复杂,拟以牛湾河和南二中沟为界分为3块区域规划建设。

(1)牛湾河以东、一卯酉河以南、老斗龙港以西、三十里河以北区域,面积约0.9km2。这块区域地势低洼,拟按圩区规划建设,内部河道南北中心沟现状情况良好,满足汇水流量要求,不需疏浚,河道敞口已建封闭涵洞,只需施筑圩堤,增加排涝动力。

①圩堤工程。增高加固老斗龙港西岸、三十里河北岸、牛湾河东岸河堤3540m,圩堤建设标准为堤顶高程4.0(指圩堤沉降稳定后达到的高程,施工时必须达到4.5,待自然沉降、风吹雨淋、耕翻种植后达4.0。下同。)顶宽4m,边坡1:2,北侧利用通白公路作为圩堤,通白公路路面高程4.0,宽8m。

②固定排涝站工程。一般汛期时使用固定泵站排涝,将南北中心沟北端排涝机口改建为排涝泵站1座,安装苏排Ⅱ泵1台,排涝动力达到2m3/s,使这块圩区排涝模数达到2.22m3/s・km2。

③拓浚南北中心沟。拓宽标准底宽5m,底高程-1.0,边坡1:2,以满足苏排Ⅱ汇水要求。

(2)牛湾河以西,南二中沟以北、沿海高速公路以东、北排碱河以南区域,面积约2.8km2。这块区域地势较低,拟按圩区规划建设。内部河道南三中沟、新龙河和东穿心河予以保留、保护,定期疏浚,确保汇水畅通,与外河相通处新建封闭建筑物,这块区域目前无配套动力,需新增排涝动力。

①圩堤工程。增高加固牛湾河西岸、北排碱河南岸河堤6720m,圩堤建设标准为堤顶高程4.0,顶宽4m,边坡1:2;南侧利用通白公路作为圩堤,通白公路路面高程4.0,宽8m;西侧利用沿海高速公路作为圩堤,沿海高速路面高程6.0左右。

②封闭工程。在南三中沟西端高速公路下和东端接牛湾河处各新建涵洞1座,涵洞孔径1.5m,底板高程-1.0。在新龙河南端接南二中沟处新建封闭闸1座,闸宽2m,底板高程-1.0。在东穿心河南端接三十里河处新建封闭闸1座,闸宽2m,底板高程-1.0。

③固定排涝站工程。在新龙河北端和东穿心河北端各新建排涝泵站1座,新龙河北端泵站安装32寸轴流泵2台,新增排涝动力2.8m3/s,东穿心河北端泵站安装苏排Ⅱ泵2台,新增排涝动力4m3/s,共新增排涝动力6.8m3/s,使排涝模数达到2.43m3/s・km2。

(3)南二中沟以南、沿海高速公路以东、三十里河以西以北区域,面积约1.6km2。排水外河为三十里河,内部汇水河道为南一中沟和新龙河,内部涝水汇入南一中沟后,通过新龙河排入外河三十里河。该区域由于地势较高,地面高程3.0左右,可自流排涝,故不需按圩区规划建设。南一中沟现状底宽3m,底高程-1.0,边坡1:2;新龙河现状底宽4m,底高程-1.0,边坡1:2,在镇区规划建设过程中,要保证这些河道水系畅通,严防堵塞,定期疏浚。另外建议建筑物设计竖向标高3.5以上。

(二)北团新农村中心村社区水利基础设施规划方案

北团新农村中心村社区规划范围南至新中村界址、北至五排河以北340m,总面积349601m2。

规划区内地面高程一般3.0-3.2,该区域由于地势较高,可利用大圩区排涝,不需另建圩中圩。规划区内现有4条南北向小条沟汇水,涝水通过中间东西向的五排河,向西排入生产河,向东排入小洋河。条沟现状底宽1m,底高程1.0,边坡1:1.5;五排河现状底宽3m,底高程-1.0,边坡1:2。在新农村中心村社区规划建设过程中,要保证五排河水系畅通。另外,南北向的条沟至少要保留1条,严防堵塞,定期疏浚,条件许可时,五排河两岸可作景观带治理建设。另外建议建筑物设计竖向标高3.5以上。

(三)众心新农村中心村社区水利基础设施规划方案

众心新农村中心村社区规划范围东至养殖场、南至南界大沟、西至南北中心路、北至二中沟,总面积253479m2。这块区域地势较低,需按小集镇规划圩中圩,提高排涝标准。

(1)圩堤工程。在西穿河东岸、北二中沟南岸、东侧规划区边界处新筑圩堤2150m,圩堤建设标准为堤顶高程4.0,顶宽4m,边坡1:2,南侧圩堤利用南界大沟河堤,现状为堤顶高程3.8,顶宽2.5m,边坡1:2。

(2)封闭工程。在二号沟北端接北二中沟处,新建涵洞1座,涵洞的孔径为1m,底板高程-1.0;一中沟西端已有坝埂,东端在规划区的东边界处新建涵洞1座,涵洞孔径1.5m,底板高程-1.0。

(3)固定排涝站工程。在2号沟南端新建排涝泵站1座,安装20寸轴流泵1台,与大圩区排涝不相矛盾,新增排涝动力0.55m3/s,使排涝模数达到2.17m3/s・km2。

(4)河道工程。规划区内部4条南北向的条沟,自西向北编号为1至4号沟,保留并拓浚2号沟作为内部汇水河道,拓浚标准底宽2m,底高程-1.0,边坡1:2。疏浚北一中沟,疏浚标准底宽3m,底高程-1.0,边坡1:2。

(四)黄浦新农村中心村社区水利基础设施规划方案

黄浦新农村中心村社区规划范围东至农田、南至南四中沟、西至分界河、北至南五中沟,总面积347291m2。这块区域地势较低,需按小集镇规划圩中圩,提高排涝标准。

(1)圩堤工程。在分界河东岸、南五中沟南岸、东侧规划区边界和南四中沟北岸新筑圩堤2890m,圩堤标准为堤顶高程4.0,顶宽4m,边坡1:2。

(2)固定排涝站工程。在中间斗沟西端新建排涝泵站1座,与大圩区排涝不相矛盾,安装20寸轴流泵2台,新增排涝动力1.1m3/s,使排涝模数达到3.17m3/s・km2。

(3)河道工程。拓浚中间东西向的斗沟作为汇水河道,拓浚标准底宽3m,底高程-1.0,边坡1:2。

三、投资估算

1、土方工程

(1)河道疏浚土方。拓浚南北中心沟长1400m,土方约2.1万方;拓浚2号沟长840m,土方约2.6万方;疏浚一中沟长220m,土方约0.5万方;拓浚斗沟长680m,土方约2.5万方,综合单价6元/方,需经费46.2万元。

(2)圩堤土方。施筑圩堤总长约12.44km,土方约11.8万方。综合单价5元/方,需经费59万元。

2、建筑物工程

(1)封闭涵洞。新建孔径为1m涵洞1座,每座需经费8万元,新建孔径为2m涵洞3座,每座需经费15万元,共需经费53万元;新建2m封闭闸2座,每座需经费15万元,共需经费30万元。

第10篇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三思三创”重要思想为指导,将发展社区中医药服务作为深化医药卫生改革、努力振兴中医药事业的重要抓手,以创建省级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为契机,健全基层中医药卫生服务网络,完善中医药服务功能,提高社区中医药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更好地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的健康水平。

基本原则:坚持以区域卫生规划为指导,合理配置和利用卫生资源,健全适应中医药服务要求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坚持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中西医并重,防治结合;坚持以整体推进为手段,努力建设一支掌握中医药知识和技能的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坚持以人为本,依据社区居民的需求,因地制宜地开展社区中医药服务;坚持以降低医疗卫生费用为目标,发挥中医药“简、便、廉、验”的特点,努力提高居民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

根据我区社区卫生服务整体规划的要求,结合区域内中医药工作实际,通过创建工作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体制和机制,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中医药服务。到2011年底,全区建成中医药服务设施齐备、人员配备合理、服务功能完善、运行机制科学的社区卫生中医药服务体系。将中医药服务有机融入到社区卫生服务的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六位一体的服务领域,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创建省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争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三、实施步骤

(一)筹备与启动阶段(2011年1—8月)

1.成立区创建省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创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名单详见附件1),并成立创建活动技术指导小组,充分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2.组织相关人员召开创建活动研讨会,明确创建工作思路、研究创建工作方案。

3.制订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的通知》,高标准制订《区创建省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考核标准及责任分解》(见附件2),明确职责、任务。

4.召开创建省级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动员会。

5.利用媒体进行广泛宣传。通过网络、报刊、广电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印发宣传手册等方式让市民广泛知晓,积极参与。

6.完成创建活动申报工作。

(二)创建实施阶段(2011年8月-11月)

1.2011年8月,各部门及街道(乡镇)、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考核标准》组织具体实施,分层次落实自查工作,对照自查结果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

2.2011年8月,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第一次指导性检查,反馈存在的问题。

3.2011年8月底,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检查结果,针对薄弱环节进行整改,完善各种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迎接市级指导性检查。

4.2011年9月,创建领导小组进行第一次检查。

5.2011年9月底,对市级专家指导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整改措施,重点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同时完成全部文字及重点台帐资料的准备工作。

6.2011年10月,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第二次检查,重点检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7.2011年10月—11月,完善各项工作内容,做好迎检准备。

(三)验收总结阶段(2011年11月—12月)

1.对创建工作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对创建工作进行总结。

2.2011年11月,迎接市联合领导小组初步审核。

3.2011年12月,迎接省联合领导小组审核验收。

四、各部门职责分工

区委宣传部:要对创建工作给予充分的宣传和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不断扩大影响面,提高居民对中医药知识的知晓率和中医药服务的认可度,确保创建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

区发改局:将社区中医药服务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年度公共卫生建设范畴,合理规划、协调社区中医药服务事业的发展,根据需要安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

区财政局:建立创建活动专项资金,做好创建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所需资金保障工作。

区人事局:完善人才引进政策,协同卫生部门充实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人员队伍,促进中医药人才引进。

区民政局:将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纳入社区建设规划,将开展社区中医药服务作为指导社区建设和开展社区服务的重要内容,把支持开展社区中医药服务作为考核和表彰模范街道、社区居委会的条件之一。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一步完善促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到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有关政策措施。

区人口和计生局:负责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大力推进中医药服务在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中的应用,加强中医药参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指导和管理。

区残联: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开展中医康复服务的康复器材,做好残疾人的摸底调查,并依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残疾人、精神疾病患者提供社区中医药医疗和康复服务。

区卫生局:负责创建工作的协调、指导和日常监管;制订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和中医药特色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实施意见;建立健全社区中医药服务网络,制订完善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各项管理规范;组织对社区中医药人员的培训,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服务功能。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免费提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用房,在政策和经费上给予一定的支持,确保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订创建计划,健全中医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完善中医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功能。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组织机构,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创建工作,对照创建标准,制订创建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完善台帐资料,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做好考核迎检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中医药进社区工作,是深化社区卫生服务改革的重要内

容。创建省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是适应新形势需要,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实事工程。区政府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各街道(乡镇)、各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对创建工作领导。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也成立相应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创建工作要纳入全区各街道、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议事日程,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部署,分工负责。

(二)健全组织,明确责任

区政府成立创建省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工作联席会议,定期研究解决,重大工作、重要问题,保证创建质量和工作进度;联席会议建立创建办工作例会制度,由区卫生局负责创建工作的各项具体事务。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按照创建要求层层分解指标,健全基础资料,建立严格的目标责任制,制订落实区创建方案的实施细则和创建工作时间进度表。在创建的过程中要始终贯彻条块联动、资源整合的方针,充分挖掘工作资源,完善我区社区中医药服务整体框架。

(三)对照标准,抓好落实

各街道、乡镇、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申报标准,逐项对照检查,对已达到要求的项目要进一步巩固提高;对接近达标的项目,要争取扎实有效的措施抓紧达到标准要求;对尚未达标的项目,要按照责任分工,明确工作目标和完成时间,制订达标办法,落实专人具体负责。

第11篇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必须采取综合措施,突破观念、技术、政策、体制、法制等方面的制约,建立长效机制。

一、建立健全循环经济规划体系

随着温州市生态城市建设的逐步深化,温州市已经开始逐步完善相应的生态市、县规划体系。温州市发展循环经济同样也要遵循规划先行的原则,建立温州市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体系。循环经济是一个新的经济发展模式,涉及到经济、科技、法律、政策、教育、宣传等方方面面的工作,不是环保部门一家单位的工作,需要市委和市政府从战略的高度,组织力量,系统地研究和制定温州循环经济发展的整体目标、基本原则、具体计划、实施步骤、方针政策和对策措施,以加快温州的循环经济的发展的步伐。在制定“十一五”规划时,必须将循环经济理念作为编制“十一五”规划的重要指导原则。

温州市计划发展委员会应当会同有关市级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温州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和具体推进计划。此项工作,本课题组组长与市计划发展委员会和市经济建设规划院正在开展中。其次,由温州市经济、水利、农业、商业、市政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循环经济发展的专题研究,编制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和生态农业发展等循环经济发展重点领域专项规划,制定温州市发展循环经济产业政策和工业合理布局等规划,规定鼓励、限制、禁止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确定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和推广项目,推动温州市循环经济的发展。

温州市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级以上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温州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和重点领域专项规划,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循环经济发展的具体实施方案,并积极开展循环型企业、生态工业园区、生态农业园区、生态镇乡(村)、生态服务业、家庭型循环经济模式和资源循环型社区建设试点,逐步建立和完善温州特色的循环经济规划体系。

循环经济是一种系统化的生态经济系统。制定温州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方案,就是按照生态学原理和生态系统的内在规律,采用生态设计方法,提出一系列管理和技术措施,以建立新的具有补偿作用的物流通路,即进行“补链”“补网”,改进和完善现有的经济系统,构造全新的生态经济系统。根据温州市循环经济发展的目标和指标水平,结合温州市社会、经济和环境状况,按照三级循环经济圈划分方法,提出温州市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初步方案,见表5-1  。

表5-1  温州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方案一览表

 

子系统 规划方案 涉及的主要领域 主要责任部门    

小型循环经济圈  重点企业清洁生产方案 第二、三产业 经贸委、环保局    

  绿色学校建设方案 第三产业 环保局、教育局    

  绿色饭店建设方案 第三产业 环保局、旅游局    

  绿色景区建设方案 第三产业 环保局、旅游局    

  绿色社区建设方案 第三产业、消费领域 环保局、社区    

中型循环经济圈  循环型农业示范区建设方案 第一产业 农业局    

  循环型工业园区(生态工业园)建设方案 第二产业 开发区管委会    

  循环型产业链建设方案 第一、二、三产业 经贸委    

大型循环经济圈  产业结构调整方案 第一、二、三产业 计划委员会    

  水资源综合利用方案 第一、二、三产业 水务局    

  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利用方案 第三产业、消费领域 市政公用局    

  循环型市(县)建设方案 第一、二、三产业 市(县)政府    

  循环型镇村建设方案 第一、二、三产业 镇政府村委会    

  生态示范区建设方案 第一、二、三产业 环保局    

  节能方案 第一、二、三产业 经贸委、环保局  

二、建立健全循环经济法规体系

温州市没有形成适合于循环经济发展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是循环经济发展缓慢的根本原因。温州市要想快速实现经济快速稳定健康的发展,温州市政府和各县地方政府除了认真贯彻执行现有的国家、省颁布的相关法律以外,必须借鉴发达国家和国内发展循环经济省市的成功经验,根据温州市的实际情况,按照省里的部署尽快进行地方循环经济立法,抓紧制定循环经济发展的专项法规。如先编制《温州市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再逐步制定《温州市发展循环经济办法》、《温州市工业建设项目使用土地和资源控制标准》、《温州市固体废弃物回收处理和再资源化办法》、《温州市废旧家电和计算机回收处理和再资源化办法》、《温州市城市生活废弃物分类处理和再资源化办法》、《温州市发展循环经济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制度办法》等等。

建立和完善主要用能设备能效标准、主要耗能行业节能设计规范、重点用水行业取水定额标准。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实行高消耗、重污染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强制淘汰制度,及重点行业新建项目、重点产品和新建建筑市场准入制度。加大执法和监督检查力度,坚决制止破坏和浪费资源的行为。

三、建立健全生态税收和经济刺激体系

现在的经济刺激措施仍以提高排污收费、减免税收、对环境保护的优先优惠贷款待遇等措施为主,建议温州市政府逐步完善末端费税、源头费税、排污许可证、贴息或免息贷款和生态补偿措施,贯彻和执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要加大财政转移支付中生态补偿的力度;加强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增强其生态补偿功能;积极探索区域间生态补偿方式,支持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逐步健全生态环境破坏责任者经济赔偿制度;积极探索市场化生态补偿模式,引导社会各方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温州政府可运用原生资源和再生资源的价格差异和利益驱动等经济激励政策来激活发展循环经济的脉搏。例如,一些亏损或微利的废旧物品回收利用产业,对于污染物无害化处理产业,可通过税收优惠和政府补贴政策,使其能够获得社会平均利润率;通过征收农业生产资料使用税的方式,控制农业生产中对于化肥、农药、饲料等生产资料的过度使用,从而逐步诱导农户发展循环经济;对于含有再生材料的商品要给予税收政策上的优惠,并在政府集团购买中享受优先权。

在增加生态、环境(污染排放)、资源使用税的同时,可对企业用于环境保护的投资税收抵扣。对污染治理、废旧物品回收处理和再利用技术的研究与开发等公用性事业,政府应加大投入力度。

进一步加强通过减税、补贴、贷款贴息等政策措施,保证从事资源循环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具有价格优势,促进本地的循环经济发展。进一步完善水、土地、矿产、森林、环境等各种资源费的征收、使用及管理办法,加大各项资源费使用中用于生态补偿的比重,并向欠发达地区、重要生态功能区、水系源头地区和自然保护区倾斜。

四、建立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

温州市要建立面向企业、生态园区和社会循环经济指标体系和监督制度。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是以循环经济的指导原则为基础的,结合所描述对象的特点,能够定量评价所描述对象发展过程的指标集合。温州市的统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努力建立健全循环经济指标体系,切实做好有关经济数据的采集和分析工作,定期公布结果,以便比较全面准确地对循环经济的发展情况做出定量描述,有效地进行监测、检查和督促。

第12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提升农村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为目标,以新农村社区建设为依托,加强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建设,筑牢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网底,进一步推动全县农村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1、从年开始,结合我县新农村中心社区建设规划,原则上每个中心社区建立一处功能完善、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环境舒适的高标准的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

2、从年开始,各乡镇每年新建3处,改建3处村卫生所,到年全县村卫生所100%达到《市规范化村卫生室(所)标准》。

3、到年,在岗乡村医生100%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到年乡村医生岗位培训率达到95%。

三、建设原则和标准

(一)建设原则。按照“合理布局、方便群众,整体安排、分期实施,优化资源、便于管理,注重公平、完善功能,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综合考虑服务人口、人口密度、服务半径、地理交通等因素,以乡镇为单位,合理确定村卫生所的设置和布局。

(二)设置标准。原则上按1500-2000人服务人口设置1所村卫生所;村卫生所服务半径以1.5公里为宜;鼓励人口较少、距离较近的行政村共设村卫生所。

(三)建设标准

1、村卫生所业务用房面积达到120平方米以上,至少做到诊断室、治疗室、药房、观察室、预防保健室、健康教育室、值班室“七室分开”,符合通水、通电、通路、通电话、通网络等条件。

2、新建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应贯彻适用、经济、美观、功能完善、布局合理、流程合理的原则,业务用房面积达到200平方米以上,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

3、配齐常用诊疗设备、消毒设施、必需急救设备、预防保健设施、健康档案柜、药品柜、健康教育设施、观察床、应急照明设施等基本设备,达到《省村卫生室基本设备配置标准》。

4、每所村卫生所原则上配有2—4名取得《省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乡村医生人员,其中必须配备一名女乡医。

四、筹资原则和扶持政策

(一)筹资原则。创造条件,建立以乡镇政府、村集体为主,鼓励社会参与、个人自愿出工或出资、各级奖补的多元化筹资机制,共同推进村卫生所服务能力的提升。

(二)扶持政策。乡镇政府和村委会依法无偿提供村卫生所的业务用房建设用地。

五、卫生所管理

1、加强乡医队伍建设。加强乡村医生准入管理,严禁不具备资质的人员在村卫生所执业。鼓励乡村医生参加学历教育。县卫生局要承担乡村医生的培训任务,乡镇卫生院要分期分批选派技术人员到村卫生室进行技术指导。逐步提高乡村医生的待遇,为乡村医生统一办理养老保险,加快建立吸引大中专毕业生到村卫生所工作的激励机制。

2、加快提升村级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一是综合服务能力。农村卫生所要按照“六位一体”的服务要求,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医疗和康复等卫生服务。要建立健全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95%以上,档案使用率达到90%以上。实行计算机网络管理,逐步建立电子档案。对辖区范围内的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妇女儿童、精神病人等特殊群体,加强跟踪随访指导,以便为农村社区居民提供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综合卫生服务。二是加强重点人群服务管理。针对重点人群出现的健康问题采取干预措施。按照双向转诊制度和处理规范,对从上级医疗机构转回的康复期病人提供连续跟踪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特色和优势,积极开展中医药治疗、针灸、推拿、养生保健、健康咨询等特色服务。三是转变服务方式,拓展服务领域,实施全天候服务,提供出诊、巡诊和呼叫服务。主动深入到户,贴近群众、送医上门,努力为居民提供迅速、及时、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3、美化村卫生所环境。加快村卫生所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年村卫生所实施“四统一”:即科室门牌统一、卫生所外观标识统一、外墙颜色统一、悬挂版面统一。室内物品表面清洁,摆放整齐;门窗玻璃明镜,墙面、地面清洁、无污迹;室外地面硬化平整,绿化合理有序、植物多样、错落有致、景色优美,营造整洁、干净、舒适的就医环境。

六、加强长效机制建设

(一)明晰产权,加强管理。对各级政府补助及卫生院投资形成的业务用房和基本设备,纳入国有资产管理;对村集体投资建设的业务用房由乡镇卫生院建账登记,统一管理,村卫生所使用;对由村集体出地,乡村医生出工或出资建设的业务用房只能用于开展医疗业务,不允许挪做他用。按照一定比例,从卫生所业务收入中提取相应资金,建立卫生所建设基金,用于村卫生所建设、修缮。乡村医生不从事乡医工作时,业务用房转归集体所有,并与集体签订协议按建设当年成本价分期偿还。

(二)理顺体制,激发活力。纳入设置规划的村卫生所全面推行乡村一体化管理,实现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所的人员、业务、药品、财务等统一监管。村卫生所所使用的药品及一次性卫生材料实行由医院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并严格执行药品价格政策,控制和降低药品费用。村卫生所要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诊疗技术操作规范,完善各种业务工作记录和财务记录。

(三)搞好对接,强化服务。要搞好村卫生所建设与新农合定点的对接,要有利于促进新农合工作的开展。经验收合格的村卫生所列入新农合定点机构,向农民提供优惠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并承担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和残疾人康复等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