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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电管理条例

时间:2023-05-30 10:19:09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无线电管理条例,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1篇

自2005年12月1日起,经江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于2005年9月23日通过的《江苏省无线电管理条例》开始施行。这是我省无线电管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为我们在新形势下加强全省无线电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无线电频率资源是国家等主体投资开发后供人们公用共享的资源。鉴于此,我国于1993年9月11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在法律上将此规定为国家资源,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开发、科学管理、有偿使用的原则。

近10多年来,我省在无线电管理机构与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使无线电频率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和利用,各类无线电业务蓬勃发展,无线电技术不断进步。截至2005年底,全省共有各类无线电发射设备3700多万部,其中专业无线电台近15万部,公众移动电话2700多万部,无线接入市话(小灵通)900多万部。无线电业务广泛应用于我省的航空导航、交通运输、广播电视、公众移动通信、公安、气象、地震、城市供水供气供电等部门和系统,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为了更有效地利用和保护无线电频率资源,维护空中电波秩序,我省颁布了《江苏省无线电管理条例》。该条例在无线电频率管理、设置电台管理、无线电设备管理等诸多方面,或对国家条例有关规定进行了细化和补充,或根据实际需要增加了新的规定,或将我省无线电管理工作中行之有效的某些规章、规定通过地方立法加以法律化,这都是对我国无线电管理法制化的有效完善,更加有利于我省无线电管理工作依法管理、依法行政。

省无线电管理局及其派出机构作为无线电频率资源的管理者和电波秩序监督检查的执法主体,首先要认真组织学习条例。我们既要组织好系统内部的学习,又要组织广大设置电台的用户和研制、生产、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单位进行学习,还要在社会上进行广泛宣传,采取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手段,让条例知识走进千家万户,使广大人民群众知晓。其次要加大贯彻实施条例的监督检查力度。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具有强制性,必须始终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我们要通过加强电波监测和执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纠正擅自使用频率、私设电台、销售未经型号核准的无线电设备等各类违法行为,使频率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利用,使电波秩序得到规范,使各类无线电业务正常开展。第三,要进一步加强管理队伍建设。我们将按照国家和省条例的规定要求,依据国家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无线电管理的行政执法制度,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确保执法人员公正执法,依法执法。按照省条例第三十三条“增加技术设施建设投入,提高技术业务水平”的规定要求,在现有技术设施和技术水平的基础上,再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积极落实全省无线电管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建设任务,使我省的无线电管理技术装备水平走在全国前列。同时,进一步开展无线电监测技术岗位演练活动,不断提高管理队伍的技术业务水平,为贯彻实施条例提供训练有素的人力资源。我们相信,《江苏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的颁布施行,必将有力地推动我省无线电管理法制化、科学化再上一个新台阶,必将有利于我们更好地管理和利用无线电频率资源,维护好电波秩序,促进无线电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我省加快实现“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作者系江苏省信息产业厅副厅长、江苏省无线电管理局局长)

第2篇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市县依法行政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及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情况:

一是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及××的贯彻实施意见(玉政发[200910号文件)精神,结合办公室实际拟定了本办的贯彻实施意见;

二是切实抓好决定和实施意见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我办及时将相关文件印发给办属各科室、中心(站),并召开主任办公会议组织了专题学习;

三是加强法制机构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做好本办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及行政执法证的审验、换证工作。按照市政府法制办的通知要求,组织了因工作人动没有办理行政执法证的7名同志参加了新办证件的行政执法培训,共培训新办证件同志7名,审验换证5名,至此,全办所有人员都有行政执法证。

(二)推行和实施重大决策听证工作情况

一是依照《××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拟定了《××市政府务信息查询制度的实施方案》(玉信产办[2009]13号)。

二是成立了市信息产业办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组织领导。

三是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对重大项目审批事项,召开项目专题论证会,听取多方意见建议,力求做到审批事项科学合理。今年5月,结合××电信申报的拟在全市新建c网140个基站建设项目,我办邀请了城建、环保、国土资源及县区无线电管理领导小组等相关部门参与对该项目进行审批前的论证会,会上,相关部门对基站征地、电磁辐射对人体的危害、及基站设置的美化等问题提出了非常好的意见、建议,为科学合理审批、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提供了有力保证。

四是我办虽已参照《××市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经制定了《××市信息产业办公室重大决策听证实施细则》,但由于我办行政职能主要侧重于服务管理,每年重大决策听证的事项很少,今年截至目前还没有依法需举行听证的事项;我办坚持按要求上报重大决策听证事项年度计划和报表。

(三)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

1、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自去年进行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结束后,我办现保留行政审批事项两项;按要求将审批时限由法定的20+10日压缩为10+5日,取消因行政审批程序不明确,依据不充分,操作性不强的事项8项。

2、按照6月4日全市深化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办实际,认真就本办(处)涉及的政府行政许可事项作了清理。根据工作会议精神,对照会上××市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附件一,在市政府实施的54项行政许可项目中,没有涉及本办(处)的行政许可项目;从2009年至今,新颁布实施的涉及本办(处)的法律法规规章总共是四部,如下表:

序号法律法规规章名称及文号生效时间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2009年5月1日

2《云南省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条例》云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3号)2009年6月1日

3《云南省信息化促进条例》云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2号)2009年6月1日

4《云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云南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6号)2009年1月1日

在新颁布实施的涉及我办(处)的四部法律法规规章中,都没有涉及由市政府进行审批的管理项目;2009年至今也没有市委、市政府发文设立的涉及本部门、由市政府进行审批管理的项目。

(四)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工作情况

1、××市无线电管理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云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经过法定机关依法成立的。有明确的执法依据和职权范围;能够以自己名义行使职权,并能够以自己名义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等。

2、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按照自己行政执法职责、程序和权限开展行政执法活动,依照国家法定政策进行收费,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规范使用行政执法文书。

(五)《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工作情况

1、坚持节假日值班制度。进入汛期以来,我办严格按照市政府办要求,严格值班制度,要求节假日必须进行值班,有领导带班,并在××网上公布我办值班电话,将本办值班表报送相关部门。非节假日期间,要求办公室干部职工24小时开机,确保有应急任务时相关工作人员能够及时就位。

2、加强防汛通信网络监测检查。每年汛期到来之前,本办都要联系防汛部门,对防汛通信网进行检修检查,确保通信网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加强防汛通信网络和护林防火通信网络监测监听,力争及早发现问题,提前处置。优先保障应急通信网络所需无线电工作频率,及时排查应急通信网络出现的各种干扰。协助防汛部门做好防汛通信网易损易坏配件储备,确保应急情况下网络通畅。

3、做好应急通信保障预案的编制工作。四川汶川大地震后,本办即加紧了应急通信预案的编制工作。本市通信应急预案现已报送市政府进行审查,通过后便可着手实施。

4、联系三大运营公司做好公众通信网络建设。按照本办职能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电信、联通、移动三大运营公司的公众网络基站建设和网络覆盖,督促三大运营公司做好应急条件下移动基站的贮备。

(六)贯彻落实《云南省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办法》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使用省无线电办公室统一印制的行政执法文书,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主要由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在年度考核中进行评查,县区没有独立的行政执法权,所以没有对县区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举报电话设立情况,在办公区和××网上设立了举报电话;自由裁量权细化工作正在开展中。

(七)依法制定和出台政府规范性文件工作情况

迄今为止,本处尚没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出台。近年来,我办执行收费政策严格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关于《无线电管理收费规定》文件的通知”要求进行征收。,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云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云南省无线电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执行。对于重大行政许可项目采取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

(八)贯彻落实《××市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暂行规定》情况

认真组织学习××市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暂行规定》精神。由于本处迄今为止未发生行政应诉案件,未发生出庭应诉方面问题。

(九)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云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体系的通知》(玉政发[2003]88号)要求,结合××市无线电管理的特点和实际,制定了《××市无线电管理处行政执法责任体系实施办法》已2009年经市政府同意实施。2009年按照市政府法制办要求、结合本办实际,制定和报送了××信息产业办(市无线电管理处)明确执法职责报送材料,明确了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种类、职权和职责。将执法的依据和条文、具体执法机构明确到科室。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的建立及实施,明确了行政执法主体的人员和资格,使得无线电管理进一步规范化,正规化。

(十)日常监管工作

一是按照省无委办的通知要求和办公室统一安排,参加了一月份在昆明防范和打击非法利用无线电设备在全国硕士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中作弊的工作,××共查获非法作弊3起,缴获用于作弊的对讲机2部笔记本电脑一台,涉案人员5名,全部移交考务办和当地公安机关。

二是按照省无委通知要求安排参加了2009年度高考无线电监测保障。

三是结合市护林防火办干扰投诉,对峨山防火办专用通讯网长期不能进行工作进行了调查,查处了影响整个通信网通信质量的原因,帮助其检测调试无线电中继站5台,对讲机、车载台33部,确保了整个防火通讯网在护林防火期的正常调度使用。

四是应广州松下空调有限公司、××移动公司申请,对移动基站拟用的变频空调进行了辐射测试检测。

五是在办公室领导下组织开展了关于阻截过滤违法手机短信活动的专项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第3篇

威海市范围内销售的无线电发射设备主要包括对讲机、船舶雷达、船舶电台三大类。根据历年统计数据看,在三大类中以对讲机的销售数量最大、社会应用范围最广。表1、图1为2010年至2012年威海市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数量统计情况。目前,威海市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商家中,已备案的共有25家。从地域分布来看,3家位于文登市,两家位于荣成市,20家位于市区。市区中又以销售电子产品最为集中的鑫城大厦附近较多。根据全市台站普查中了解到的情况来看,有不少用户反映,所使用的对讲机购自鑫城大厦。在历次执法检查中,发现未进行备案私自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商家,也多出现在鑫城大厦。从经营模式来看,两家属于专营,23家属于在经销其他电子产品的同时兼营对讲机等无线电发射设备。从销售对象来看,22家主要面向市场消费,3家主要针对政府采购。

2.威海市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的管理模式

2009年,威海市依据《山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27条的相关规定印发了《办法》,旨在对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的市场行为进行规范和管理,在山东省属首次。《办法》实施以来,威海无管办主要通过三大抓手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一是巡查。坚持每季度对经销商巡查一次,检查其证照是否齐全,是否销售无型号核准代码的无线电设备。二是备案。要求登记备案的销售商,每季度末都必须认真填写《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情况统计报表》,并报无管处备案。三是案件查办。通过集中检查,对违规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店铺和商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1)常态化地毯式排查。威海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坚持定

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市场执法检查。在检查中,逐个摊位仔细排查,对擅自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的,耐心进行《办法》宣传教育,告知尽快补办备案手续;对已办理备案手续却发现违规情节的,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妥善处置。2013年上半年,对3家备案证已过有效期的经销商提醒督促其换领了新证,发现3家无线电发射设备经销商未办理备案手续,经宣传教育,已有1家依法补办了备案手续,两家由于经营不善等原因明确表示不再销售有关产品。

(2)人性化亲情式服务。

在执法检查中,威海市无线电管理机构打出“亲情牌”,走“温情路线”,以亲和的服务态度消除用户对执法者的戒备心理,拉近用户与执法人员的距离,创造和谐的执法环境,树立无线电管理执法的亲民形象。同时,转变执法理念,探索人性化服务措施。例如,威阳电子有限公司距离市行政审批中心路途较远,办证很不方便,经营者又业务繁忙,很难抽出时间,执法人员就指导其准备好有关材料,主动代办备案手续,得到用户高度称赞。

(3)系统化溯源式管理。

在台站普查、拉网式排查等重大执法检查过程中,威海市无线电管理机构注重做好调查统计工作,掌握对讲机用户的设备来源情况。通过这种方式,一方面对无线电发射设备经销商的销售情况进行实地的数据核实,了解其是否如实上报数据;另一方面,对使用的无型号核准代码的对讲机追查其来源,上溯到经销商,做到终端反馈、源头净化。

3.当前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管理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近年来,威海市在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管理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和探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但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亟待有效地加以解决。一是部分经销商未进行登记备案。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的门槛越来越低,部分电子经销商看到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有利可图,便采取代卖、兼卖等方式私自销售。这种现象目前数量较多且不易管理。长期以来,由于宣传引导、社会心理、专业性强和人力物力限制等诸多原因,导致无线电管理社会认知度不高,尤其是在辖属县市,部分经销商以从未听说为借口,拒绝办理备案手续。目前,威海市无线电管理主要是对市区范围的销售行为进行规范,对辖属的三县仍以宣传引导为主。二是部分经销商存在违规行为。《山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27条明文规定,“销售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应当具有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核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代码。禁止销售无型号核准代码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办法》根据这一条款提出了具体的细化和落实措施。目前,有部分经销商在利益的诱惑下出售一些没有型号核准代码的设备。此外,因商业竞争等原因,部分经销商对销售情况讳莫如深,不愿意如实填写销售备案,部分经销商用虚假的销售备案充数,给监管带来了难题,影响了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数据的准确性和严肃性。三是外地流入的无线电发射设备难以监管。一方面,由于网络购物等电子商务发展迅速,网上销售对讲机等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商家越来越多,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监管起来难度较大。另一方面,由于其他地市未实行销售备案制度,从这些地市流入威海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存在缺少型号核准代码、相关标示不清等诸多问题。四是无线电管理的法规条文层次级别较低。《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30条虽然对产品质量提出要求,但并没有对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的管理手段作出明确规定。《山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27条也没有给出地市一级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管理的实施细则。威海市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管理的主要依据是《办法》,其中对违规行为并没有规定相应的处罚措施,缺乏强制性,导致违规成本低。另外,还存在管理力量不足,人员、设备等亟待充实的问题。

4.对策与建议

鉴于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管理形势和面临的问题,重点需要在以下方面予以改进和加强:

(1)加强法规宣传,做到执法与宣传相结合。

部分无线电发射设备经销商和用户对相关法规还存在模糊认识。因此,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在各类执法检查过程中发放宣传资料和讲解政策规定等,总结以往宣传工作的经验做法,加大无线电管理法规宣传力度,使广大经销商和用户了解法规、明确程序、增强依法销售意识,进一步提升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管理的规范性。

(2)加强工作创新,做到监管与服务相结合。

一方面要贯彻落实《办法》规定,严格执行各项程序,做到有销售就要有备案,销售多少就要备案多少。在新经销商办理备案登记手续时,要求他们同时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遵守相关法规,如实上报销售情况。如果发现有违规经营的情况,坚决予以查处。另一方面,以用户最大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落实承诺服务、预约服务、A-B角工作制等制度,在政策法规允许范围内,创新工作方法,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为用户提供最大便利,优化社会形象,提升无线电管理机构的认知度和认可度,赢得用户支持。

(3)加强部门联动,与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

可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活动,与工商、公安等部门一起,严打非法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的行为,营造风清气正、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形成部门间长效稳定的联动机制。通过与工商、公安等部门合作,强化行政、经济管理手段,克服单一部门处罚力度不足的缺点,对违法、违规商户加大查处力度,建立健全科学、高效、顺畅的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管理长效机制。

(4)加强法规建设,建议国家和省级尽快出台相关法规。

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是无线电管理的重要方面,由于历史等诸多因素的制约,我国目前尚未有专门的法规对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管理进行明确规范。对此,我们建议国家和省(区、市)尽快出台相关配套措施,使地市一级的执法行为有法可依。

(5)进一步修订《办法》,逐步完善政策法规。

第4篇

无线电技术作为深入推进信息化的重要手段,在两化融合过程中起着不可替代的支撑作用。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制规定》和《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进一步加强无线电管理工作,促进信息化建设和无线通信产业发展,加快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资源管理,保障两化融合频率需求

(一)规范频谱资源使用。频谱资源是国家稀缺战略资源,要坚持无线电频谱资源“统一规划、合理开发、科学管理、有偿使用”的管理原则,依据《省150MHz、400MHz频段专用对讲机频率分配方案》,科学制订全市150MHz、400MHz频率指配计划,大力引导集约共用,及时收回闲置频率,提高频谱资源利用效率。

(二)加大对信息化所需无线电频率资源的支持力度。对于国家和省管频率,要提前谋划,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尽量满足用频单位需求;对于市管频率,要组织开展频率需求调研,制定频率使用和储备计划,全力保障好“信息”、“无线”建设的频率需求。

(三)强化对专用频率使用的管理。公安、民防、海关、海事、机场、铁路、海洋渔业、广播电视、卫生救护等专用频率使用单位,要与市无线电管理部门加强沟通联系,按照无线电台执照属地管理的要求,规范使用无线电频率,办理无线电台站设置手续,接受无线电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二、强化台站监管,确保无线业务有效运行

(一)加大对无线电传感网络、调度网络、监控网络、服务网络、定位网络等无线电系统建设的服务保障力度,重点保障公安集群通信系统、人民防空警报系统、民用航空导航系统、电力负荷遥控遥测系统、医疗服务数据传输系统、水上船舶交通管理系统、交通气象预报系统、城市交通指挥系统、抢险救灾应急调度系统等专用通信网建设,组织好组网论证,根据需要进行专业维护,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二)实施台站设置使用的全程有效管理,联合工商部门开展对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行为的监督检查,完善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管理制度,引导销售商规范经营,查处无证生产、无证销售、无证使用的无线电“三无”设备,从源头上净化电磁环境;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规范无线电管理许可行为,科学合理审批设置无线电台站;对全市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整治违法行为。

(三)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运营商新建、改建、扩建公众移动通信基站要科学合理、程序规范,在建设前期要主动向市无线电管理部门征求意见,着力推进公众移动通信基站共建共享和景观美化工作,有效避免基站间的相互干扰,提升城市形象;在建设后期要主动将基站技术参数报送市无线电管理部门,及时办理设台手续。

三、发挥平台优势,助推无线产业健康发展

(一)加强无线通信产业方向性、前瞻性研究,引导、培育和鼓励无线通信产业的发展。对无线电发射设备研发生产企业申报项目,市级审核事项要随到随办、特事特办,全力协助企业设备送检、型号核准进程;对已投资项目,要通过资源引导、技术支持、宣传推介等方式,引导企业快速发展;对论证引进项目,要主动宣传相关政策,帮助分析市场前景,介绍技术发展动态,尽力解决技术难题。积极引导各大科研院所和具有独立设计能力的企事业单位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无线电模块,帮助提高我市先进无线电设备的自主创新能力,全面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二)充分利用无线电管理服务平台优势,大力促进无线电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推动产、学、研融合,推进管理和服务领域的转型升级。跟踪掌握无线传感技术、无线传输技术和移动计算技术的应用研究,务实推进物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新业务的应用示范,促进各类无线智能终端、移动计算终端的普及使用。抓住国家在我市开展三网融合试点的契机,加大对无线电信息安全的保障力度、无线电信息技术的引导力度,发挥好无线电技术在三网融合中的技术支撑作用。

(三)全力推进新一代移动宽带网、第三代和第四代公众移动通信网建设,积极引导电信企业拓展无线服务新领域,开发无线服务新业务;推广应用多种技术体制的宽带无线接入,统筹协调推进地区“无线城市”项目建设;协调电信运营商按时完成第三代移动通信扩展频段的清频,重视做好PHS系统的退网监管工作。

四、夯实工作基础,提升安全保障技术水平

(一)全面推进市无线电监测机房、检测机房、网络机房和仪器设备室等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强电磁频谱监管分中心的运行管理,完善全市无线电管理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做好新设固定监测站的选址和建设,充分发挥新一代技术设施效能,不断提升无线电技术监管水平。

(二)全面发挥市无线电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大学生教育实习基地和无线电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的作用,加大无线电管理工作宣传力度,加强对各类无线电新技术、新业务的学习培训,积极探索无线电管理新方法、新手段,不断提升无线电管理综合水平。

五、加强组织领导,形成融合发展整体合力

(一)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无线电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研究解决无线电管制中的重大问题,市政府已调整了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线电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定期检查和交流贯彻落实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方案,共同推进全市无线电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5篇

提高频谱使用效率

ITU日前在无线电通信会议上已经通过决议,为5G标准的发展制定了路线图,提出了“IMT-2020”工作计划。新一代标准将为移动设备用户带来更加普及、自动化和高质量的应用服务。国际电联计划于今年完成5G目标声明,并从2016年初开始逐步定义5G的技术性能要求。根据ITU的预计,5G网络的空中接口将支持带宽20Gbps的信道,5G网络将能够在1平方公里的范围内为超过100万台物联网设备提供超过100Mbps的平均数据传输速度。

“工信部正考虑在未来移动通信的频率资源分配上引入市场化机制,借鉴国际经验,推动频谱资源市场化配置和电信市场改革同步进行。”李恒帅表示。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我国正在依托科研机构,积极推进移动通信领域频率资源使用的市场化配置的研究,推进我们国家频率资源市场化配置与电信市场改革的同步进行。

动态频谱共享与审计制度

多年以来,我国无线电频率资源的分配一直沿用行政审批的单一模式,政府统筹规划,制定统一的频率资源分配计划。不过,随着各种无线电新技术和新业务的发展,这种单一的行政分配模式已经不适合新技术、新业务的需求。李恒帅提出,在5G时代,我国将建立动态频谱共享机制和频谱审计制度。

所谓的动态频谱共享机制,从政府层面而言,将实施频率的精细化管理,对频率使用的条件进行进一步的限制,这样能够更好地提高频谱的使用效率。从客户角度来讲,类似现在停车位一样,每辆车一个固定的停车位,即便这个车位你暂时不用,别人也不可以停泊。李恒帅还表示,针对一些频段也将开展相应的试点工作。

另外,政府也在考虑逐步引入频率的审计制度。目前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已经明确规定,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可以在对无线电使用情况进行评估的基础上调整无线电频率分配方案,争取提高无线电频率资源的使用效率,建立定期的评估机制,及时收回落后或者使用率不高的频率。

高频段是发展趋势

在移动通信系统,无线电技术的应用主要解决了覆盖问题、容量问题、通信性能以及连接问题。随着技术的发展,早期的技术受技术本身的限制,无法顾全覆盖、性能、容量等问题,在频率传播的过程中,往往满足了覆盖便无法保证容量,而5G技术则统筹考虑覆盖、容量、性能及连接的问题,在频率的规划和指配上进行高低频率的带宽搭配。

第6篇

随着无线电技术发展,我国无线电事业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时期。在无线电台数量迅速增长的同时,相互干扰的情况也不断发生。特别是一些未经审批的私设台站,滥用频率、擅自设置发射参数等现象,对民用航空、广播电视、公众通信、抢险救灾、大型活动等重要无线电业务造成有害电磁干扰,存在严重不安全隐患。为了规范无线电频率的使用和台站的设置,维护空中电波秩序,根据《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无线电频率台站清查活动的通知》要求,区政府办公室定于2012年4月至9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无线电频率台站清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范围

未批准设台的单位(以下称“新设台单位”)使用的各类短波、超短波、微波电台及需要实施电磁环境特殊保护的收信台均在清查范围之列。主要设备包括无线电对讲机、中继台、基地台、车载台、广播电视发射台(含数字移动电视、CMMB、MMDS、校园广播等)、数传电台、集群系统、视频传输设备、雷达、微波传输设备、无线电遥感遥控设备及卫星接收干扰器等。

免办电台执照的微功率发射设备不列入清查范围。

二、实施办法

区政府办负责全区清查活动的统一组织,各街办和区级部门具体实施,按以下五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4月10日至4月15日)。各街办、各部门要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专人,夯实责任,安排部署好清查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深入宾馆饭店、旅游景点、娱乐场所、小区物业、建筑工地、厂矿企业等进行深入动员,使各设台单位充分了解开展无线电频率台站清查活动的重要意义,主动配合清查活动。

(二)清查阶段(4月16日至5月4日)。按照自下而上的方法进行。

自查上报:各街办、各部门组织各设台单位对在用无线电设备名称、型号、数量、技术参数进行全面清查登记。由各设台单位填写《无照电台清查登记表》和《新设电台申请表》,于4月24日前报各街办或有关部门。

检查核实:各街办和各部门根据各设台单位报表,深入各设台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在核实电台数量及技术参数的基础上,汇总填写《无线电频率台站清查统计表》,于5月4日前报区政府办(附电子版),区政府办汇总于5月10日前报市无委办。

(三)整改阶段(5月11日至6月30日)。区政府办根据市无委办的审查整改意见,督促各设台单位落实整改要求,完成整改工作。审查合格或经整改符合条件的电台可办理电台执照,允许继续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条件的,将说明情况,禁止使用。

(四)抽查阶段(7月1日至9月30日)。迎接市无委办牵头的市级部门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宾馆饭店、旅游景点、娱乐场所、小区物业、建筑工地、厂矿企业、电信企业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对讲机、中继台、数传电台、微波传输设备,广播电视行业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及整改工作不落实单位进行的重点抽查。对隐瞒未报和继续非法使用者,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依法查处并予以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无线电频率台站专项清查行动,对于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和社会安全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街办和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组织清查、检查核实等各阶段工作。要指定专人,落实责任,深入基层,扎实排查,认真填写有关报表,做到数字准确、内容翔实,不出纰漏。

(二)突出清点。各街办、各部门要对所辖单位进行全面清查。同时,重点清查以下台站:广播电视、防汛防火、气象探测使用的大功率电台和收信台;电力、公众移动、城市供水、天然气输送使用的数传电台、微波传输设备;宾馆饭店、大型商场、小区物业、旅游娱乐场所、建筑工地及厂矿企业使用的对讲机等(责任分工见附表1)。

第7篇

关键词:作弊 无线电管理 防范

中图分类号:TN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05(b)-0040-01随着高科技的迅速发展,利用高科技作弊和反作弊已成为人们议论的热点话题,作弊手段呈高、精、尖的趋势,而作弊的方式更是隐蔽。目前,我们配备了一定频段的干扰器、屏蔽器、探测器等设备,均可在一定的频率范围内发挥干扰和屏蔽作用,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我们在考场里放置信号屏蔽器,但是它的频率范围只有800MHz~2300MHz,各个干扰器的覆盖面积不是很大,如果将整个学校屏蔽又会影响周围的居民。再者,我们利用技术手段,启用大功率干扰设备,干扰这些信号的传输,考点多,设备少,另外对于合法的无线电台(站)又会造成干扰,可想而知,我们无线电管理部门还是不能完全应付利用无线电考试作弊的,无论是在设备上还是技术上都有一定的差距,虽然是如此,我们无线电管理部门在相关考务部门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充分发挥无线电管理部门的技术优势,通过健全机制、加强宣传、采取多种技术手段等方式积极协助考务部门对利用无线电设备考试作弊行为进行严密防范和打击,工作卓有成效。

经过多次的考试安全保障,目前无线电管理部门面临的处境是,其一,现行的国家《无线电管理条例》对非法使用无线电台用于此类活动,处罚力度不大;其二,无线电管理部门没有对销售市场的管理和处置权,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全面开放,各类无线电台通信设备随意销售,价格低廉且频率连续可调;其三,无线电管理部门没有人身限制权和入户检查权,查处考场作弊只能从技术角度进行,其力度可想而知。所以,要搞好此项工作:一是新的无线电管理法规尽快出台;面对新形势、新技术、新课题增加新的管理办法;二是必须由公安、教育、工商、技术监督局等多个执法部门配合行动,发挥各部门的特长,理顺关系、统一协调、齐抓共管,效果才能显著;三是应该进一步加强技术力量,层出不穷的作弊手段与作弊方法反而使无线电管理部门有时无以应对,有时只能用采用信号屏蔽、大功率干扰设备,使作弊信号中断;四是要进一步加强无线电监测力量,一般考试作弊都是从考场外传递答案的,无线电监测人员只能从无线电发射源查起,利用无线电监测仪器、仪表和定位技术,查找无线电信号,固然是一种有效的解决办法,而且全国不少城市的无线电管理部门已经查获了多起此类案件。利用高科技技术手段对付作弊并非全策,只是辅助手段,还是要从各个方面来解决。

1 要多措并举,加强宣传攻势

无线电管理部门要制定预防和打击利用无线电设备作弊的宣传方案,预列专项经费,安排分管专人。要利用电视、网站、报纸开辟专家访谈、法规讲座、无线电作弊处罚等专题专栏;采用流动宣传车,标语横幅,传单册子,行业简报等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教育考生自觉抵制无线电作弊行为。定期联合教育、公安等单位,组织重点群体参加学习,专题宣讲无线电法律法规和违法违规处理措施,强化重点人群的守法意识。以高考为例,考前一周和开考前,均向广大考生宣传防范无线电作弊的技术措施和参与无线电作弊的严重后果。强大的宣传威慑攻势,有效地提升了考生的守法意识,遏制了无线电作弊行为的发生。

2 要惩防结合,狠抓源头管理

要注重从源头预防利用无线电设备作弊等违法行为。通过组建无线电联合执法小组,加大执法巡查力度,联合国安、工商、公安、质监、广电等部门,对无线电设备的生产、销售、使用环节进行全程监督、重点监控、随机抽查。对无线电违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擅自使用无线电设备的行为,既罚又纠,从源头上防范了使用无线电设备作弊等违法行为的滋生。

3 要加快建设,完善基础设施

要多投入资金更新设备,配备具备数字解调和信号识别功能的监测设备,配备各类无线电频谱分析仪、无线电信号追踪仪、无线电干预系统等。截止目前,我市已建成1个无线电监测控制中心、2座固定监测站、1辆移动监测车和多套便携式监测仪组成的无线电监测网;建设了具备无线电管理台站信息、监测调度功能于一体的远程培训与视频会议系统,为无线电管理、信息监测提供了支撑平台。虽说有这些比较先进的设备,但还是不够的,考试时考点又多,分布地又广,比如说高考,县城分布的也有考点,无线电管理部门根本就无暇应对,对多个考点进行监测根本就不够,无线电管理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为无线电管理工作创造了最基本的硬件条件,能够极大地提高了考试作弊信号源的查找处置能力。

4 要内修素质,注重技术练兵

无线电管理部门要注重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其岗位技能。监测站除硬性规定工作人员必须要持证上岗外,还要坚持每月提供2次集中培训,定期要举行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经验交流等活动。在每次大型考试前进行的无线电安全保障预演中,监测站技术人员要会查找不足、分析重点,有针对性地补充提高业务技能,特别是对考试前后考场周围电磁环境测试比对、可疑信号甄别捕捉、违规信号监听等重点方面。深入持续的技术练兵,能显著提升无线电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针对考试作弊无线电信号的时间短、移动快的特点,监测站技术人员要通过不断实践,总结出一套扩面缩点的干扰源排查方法,大大地提高作弊干扰信号的捕捉能力。

5 要常抓不懈,勤于日常管理

要注重日常管理,坚持群策群力,要发挥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不断探讨各类无线电作弊行为的新特点、新情况,不断总结提高;优化工作流程,建立健全无线电作弊违法行为处置快速反应机制;要重视考前考场周围的无线电环境数据库建设,对重要部门、重点业务、重要场所、重点活动的无线电频率进行保护性监测,不断充实各类无线电信号频谱特征库,要在考试期间出现的异常信号有很快很准的判断能力。

现在,无线电管理部门无论是从技术手段还是从管理水平切实提升了快速处理考试作弊等无线电违法违规行为的能力,履行了“空中警察”的职能,为创造和谐社会、维护法律尊严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第8篇

一、成立工作机构

为做好县域内无线电频率及台站的管理工作,成立县无线电频率台站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韶辉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长助理、公安局局长刘志耀同志担任,成员由县政府办、公安局、教育局、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文体广电局、工商局、质监局、泾河工业园管委会、商业局、城管执法局及各乡镇(管委会)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清查期间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办公室主任由赵伟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李静同志担任,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清查结束后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负责对县域无线电频率台站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清查范围

未经批准设台的单位(以下称“新设台单位”)使用的各类短波、超短波、微波电台及需要实施电磁环境特殊保护的收信台均在清查范围之列。主要设备包括无线电对讲机、中继台、基地台、车载台、广播电视发射台(含数字移动电视、CMMB、MMDS校园广播等)、数传电台、集群系统、视频传输设备、雷达、微波传输设备、无线电遥感遥控设备及广播电视、气象、证券交易行业使用的地面卫星接收设备等。免办电台执照的微功率发射设备不列入清查范围。

三、实施办法

按照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的安排,我县负责清查新设台单位,按以下五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阶段。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及培训会,安排部署清查工作。在县电视台、门户网站清查公告,在县域内重要地点张贴公告。邀请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开通纠察电台,对非法电台实施空中警告。

(二)清查阶段。按照行业进行分工,自下而上进行清查。各单位按照统一格式下发清查通知,在规定时限内收集自查情况,并对无线电使用单位上报的自查情况进行检查核实,确认无误后统一报县政府办公室。具体分工如下:

1.县教育局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的清查工作。

2.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负责全县建筑企业、工地、小区物业的清查工作。

3.县文体广电局负责全县旅游娱乐场所、公众移动、数传电台的清查工作。

4.县商业局负责全县大型商场、超市的清查工作。

5.园区管委会负责泾河工业园区内企业、宾馆饭店等的清查工作。

6.工商、质监部门负责清查县域内无线电设备销售门店及企业。

7.各乡镇(管委会)负责配合各部门做好本辖区内的清查工作。

8.县政府办负责全县党政机关各部门的清查工作,并汇总各责任单位报送的清查情况上报市无委办。

9.县公安局、城管执法局积极配合各单位进行清查,如有需要按照有关法规联合进行执法检查。

(三)整改阶段。县政府办将各单位上报清查情况报送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经审查合格或整改符合条件的电台可办理电台执照,允许继续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条件的,将说明情况,禁止使用。

(四)抽查阶段。县无线电频率台站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县公安局、城管执法局、文体广电局等部门对县域内的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小区物业、建筑工地、厂矿企业、电信企业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对讲机、中继台、数传电台、微波传输设备,广播电视行业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广播电台、电视台及整改工作不落实的单位进行重点抽查。对清查阶段隐情不报和继续使用者,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规定,依法查处,并全县通报。同时做好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到我县开展抽查验收的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五)总结阶段。全面总结清查活动开展情况,召开总结会,表彰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无线电频率台站专项清查行动,对于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和社会安全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制定一名具体的工作人员,切实抓好组织清查、检查核实等各个阶段的工作。

(二)突出清点。重点清查以下台站:广播电视、防汛防火、气象探测使用的大功率电台和收信台;电力、公众移动、城市供水、天然气输送使用的数传电台、微波传输设备;宾馆饭店、大型商场、小区物业、旅游娱乐场所、建筑工地及厂矿企业使用的对讲机等。

第9篇

关键词:水上无线电;干扰监测;VHF无线通信

中图分类号:TN98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9599 (2011) 19-0000-01

Tianjin Area Water Radio Interference Monitoring System Construction Analysis

Li Jianying

(Tianjin Maritime Safety Administration,Communications and Information Center,Tianjin300456,China)

Abstract:VHF radio communication system,water safety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communication flow is directly related to the rescue ship distress communications and the success of distress related to state property and the lives of the crew.In this paper,Tianjin area maritime radio interference monitoring system construction were analyzed.

Keywords:Water Radio;Interference monitoring;VHF radio communications

一、概述

VHF无线通信是水上安全通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IMO规定的专用于沿海近岸水域的船与岸、船与船之间的遇险报警和遇险通信的手段,是保障港口通航管理和船舶调度的不可或缺的通信手段。特别是VHF CH70、CH16频道系国际遇险频率,其通信的畅通与否直接关系到船舶遇险通信和遇险救助的成败,关系到国家财产和船员的生命安全。在天津港,VHF CH9、10、14是日常船舶通航管理频道,其通信的畅通与否直接关系到船舶航行的安全。天津海岸电台使用VHF CH25、26,用于港口船舶调度及船舶管理等方面的通信,是水运生产不可或缺的通信环节。VHF频道的电磁环境直接关系到海上通信的质量。据不完全统计,大部分水上无线电干扰发生在甚高频(VHF)频段上,干扰源的频率主要集中在VHF频段的国际海上遇险频率和港口通信频率上。随着船舶数量的大幅增加和我国水上无线电资源的密集使用,这种情况正在变的越来越频发,严重影响了水上频道的正常通信秩序。

二、干扰监测必要性分析

人为干扰是形成水上无线电干扰的主要原因,一般有非法架设的电台占用频率形成的干扰和合法电台的违规通信形成的干扰两种情况,其中后者占大部分。

通信操作人员必须遵守无线电使用规范,不长期占用公共频道和遇险频道。但是由于一些船员素质低下,经常做出一些恶意的通信干扰行为,如在16频道上开演唱会、聊天、对骂等,这种现象在夜间时尤为恶劣,严重干扰了水上频道的正常通信秩序。个别航运公司由于没有申请核发的专用VHF频道,擅自在遇险、安全、调度等专用频道上进行通信联系,直接造成了无线电干扰。

无意识的干扰行为近年来也时有发生。因船舶或航运部门的通信设备故障或操作失误,其VHF设备长期处于占用状态,造成对某一信道的通信阻塞,特别是对船舶通航管理和遇险频道的阻塞,严重影响了正常的通信工作。如2009年2月9日9时,天津港交管中心报告VHF9频道受到一个常发信号干扰,而且干扰信号电平较高,严重影响了VHF9频道的正常工作,直到2月10日10:30时才发现干扰是天津港务局通信导航公司一VHF电台故障造成的,此时VHF9频道已被占用超过24小时,对通航指挥造成极大的阻塞和混乱,给船舶航行安全及遇险通信值守带来重大隐患。

但由于目前没有有效的无线电监测定位设施,无线电委员会虽然有无线电执法职能,却一直无法对其进行监测和查处治理,使无线电管理条例也无法执行,更造成了人为干扰行为的肆无忌惮。为严肃法纪,保障船舶及人命财产安全,保障水上无线电的正常使用和信息的可靠传递,就必须建立一套无线电通信监管系统,维护天津辖区的无线电通信秩序。

另外,无线电检测定位也是海上遇险安全通信及搜救的需要。通过对遇险、求救信号的监听和检测,可以在短时间内直接确定遇险船舶的位置,节约宝贵的应急反应时间,可以为海事救助、保障人命和财产安全提供辅助支持。

三、系统方案

(一)监测技术

根据不同无线电监测定位的原理,通常有幅度测向法、相位测向法、空间谱估计测向法等。这些技术从单点都只能测定出干扰源的方向,不能确定具置。目前的无线电检测一般都采用多点交叉测定系统,即从不同的两点或多点对干扰信号通过一定时间的监听分析,测定方向,其交叉点即为干扰源位置。

(二)系统要求

由于天津港水域范围小,船舶分布密度大,距离近,单个监测站点很难实现定位干扰源的功能。本系统建立多个固定监测站、一个移动监测站对干扰源进行交叉定位,一个控制与信号分析处理中心进行处理和控制。

系统应具有如下功能:(1)全频段监视。全频段进行自动搜索,对截获到的信号与当地分配的频率信号相比较,分别将其测量到的参数加入到新信号数据库中,同时测定其参数。(2)对制定频率信号的方位测定。(3)远程控制。各检测站的所有功能都能通过控制中心用遥控指令进行控制,包括可疑信号检测和设备状态查询、设置等命令。监测数据传回控制中心,控制中心对监测到的信号进行分析和处理,为检测站实施有效的信号监测和测向定位。(4)与现已应用成熟的电子海图、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相结合,能够直观地给出干扰船舶的位置、船舶资料等信息,方便对违法行为进行制止、查处违法船台等。(5)日志记录系统应建立工作日志,自动记录新情况,使辖区内信号频谱、发射功率等情况有据可查。另外,整个系统同时具备较好的可扩展性,可以随时根据需要增加新的站点和设备。系统可以根据任务的具体要求以及检测区域、检测对象的位置分布特点和系统组网的技术条件,通过多种方式进行联网,从而更有效地实现多站联合检测任务。

第10篇

1为高效快速地处置突况,建立了民航无线电安全保障应急机制

为提高处置突况的效率和能力,该处与固原机场建立了民航无线电安全保障应急机制,明确无线电管理部门和民航部门在保障民航无线电专用频率安全工作中的职责,建立了指挥有力、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的应急处理机制。当危害民航无线电通信、导航安全的干扰事件发生时,该机制能够协调双方统一行动,及时有效地予以查处。案例一:某日,该处接到固原机场的干扰申诉报告,称自凌晨3时起机场的备用导航频率XXXMHz受到干扰,严重影响该频率的正常导航通信。接到申诉后,该处立即启动“固原民用航空专用无线电频率干扰应急处置方案”,利用机场小型监测站监测,未发现干扰信号,随后立即驱车赶赴机场开展排查。工作人员利用无线电监测车再次对机场进行了监测,仍未发现干扰信号,但干扰依然存在。随后,工作人员携带便携式监测设备进入机场的调度指挥机房,将其备用导航台的天线连接到便携式接收机上,此时频谱图中出现了XXXMHz的干扰信号,最大电平值为28dBμV,用FM方式解调出清晰的电视伴音。通过对比中国电视频道伴音频率表得知,XXXMHz为增补某频道的伴音频率,又与电视画面对比发现,该频率正是某电视频道的伴音。由此判断,该干扰信号很可能是机场内部电视信号泄漏造成的。工作人员自楼顶的卫星电视接收天线处开始,沿着天线馈线一路查找,干扰信号越来越强。最终在一楼机房的一个机柜中,工作人员找到了干扰源——一部电视信号放大器。在机场工作人员关闭该放大器后,干扰信号消失。案例二:某日,该处接到固原机场干扰申诉报告,称机场内一安检门受到不明信号干扰,持续触发警报,严重影响机场正常安检流程,请求协查。虽然未影响到民航导航通信安全,但此事涉及乘客安检的重要环节,该处依然启动应急处置方案,及时赶赴现场展开排查。通过对现场电磁环境初步监测,排除了设备自身故障和其他相邻安检设备电磁干扰因素后,技术人员初步判断干扰由安检通道北侧附近发出。经过技术人员周密细致的对比分析以及对周边设施电磁环境的反复测试,最终将干扰源锁定在机场2号安检通道北侧墙体之内。在与机场相关技术人员及施工部门沟通后,技术人员确定该干扰源为墙体内部管线出现异常所致,故障管线产生电磁波,使得安检门感应部件一直处于该电磁辐射环境之中,不断发出感应报警。通过机场工作人员检修墙体内部管线,安检门恢复正常工作。上述事例充分体现了建立这种快速、有效、长效的应急处置机制的重要性,不仅保障了民航专用频率的通信安全,维护了机场的正常运行,更重要的是捍卫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加强对电磁环境保护区域的监控,有效隔离干扰源和辐射源

为加强对固原机场民航安全飞行电磁环境保护区域的监控,该处定期对该区域进行保护性监测。当保护区周边有高压线、无线通信基站、广播电视发射台等电磁辐射和无线通信设施影响到保护区域电磁环境安全时,该处对电磁环境评估严格把关,从源头保障了民航无线电的安全与畅通。案例一:2012年,由于市政工程建设需要,固原市广播电视台站址需要搬迁,由此可能会对固原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的安全造成影响。该处及时组织当地广电局、机场等单位召开搬迁论证会,就广电台站搬迁涉及的航空无线电导航安全事宜进行分析论证。与会专家对拟建台址布局的科学性、合理性及电磁兼容性进行了科学分析,对可能造成干扰的因素、降低干扰的程度,以及快速准确排除干扰的方法进行了技术论证。通过电磁环境测试以及EMC电磁兼容分析等技术论证后,再次进行协商达成共识:第一,从技术层面而言,原则上同意固原市广播电视台台站搬迁的方案;第二,台站搬迁完毕后,由无线电管理部门在试运行时间段内组织开机测试,并分别在机场和台站新址进行试运行期间的电磁环境比对测试;第三,试运行期间,一旦出现干扰民航导航等正常无线电业务的信号,广播电视台听从无线电管理部门的指挥,无条件立即停止发射,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干扰。此次会议对加强广播电视业务的无线电管理、高度重视搬迁中涉及的航空无线电导航安全、充分保护民航安全飞行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具有重要意义。案例二:2013年,由于固原市规划建设西南新区,固原市供电局需全部迁改规划内的33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出线工程,而该输电线路距固原机场跑道南端仅6.1km,该区域正好在机场起飞爬升面内,考虑到《民航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划定规范与保护要求》的规定,固原市供电局来函申请该处就此进行电磁环境评估。为此,该处与固原机场对输电线路改造工程可能造成的民航电磁环境保护安全隐患进行了充分全面的论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从民航飞行安全和电磁环境保护安全考虑,最终在技术层面上不予认可固原市供电局的迁建方案。通过此事,该处与固原市规划部门建立了联系,商定以后在一些重要的电磁环境保护范围内,要规划、审批、建设通信设施或能产生辐射的设施时,应当先向无线电管理部门申请进行电磁环境评估。这两个案例说明,建立民航飞行安全电磁环境保护区,可将安全隐患隔离在保护区外,防患于未然的保护措施可以有效地保护民用航空的电磁环境安全。

3强化无线电台审批程序,定期检测设备,确保民航无线电台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2014年3月,固原机场无线电台执照到期。该处严格按照行政审批流程,为其重新换发了电台执照。在此过程中,技术人员结合台站数据库对每一部无线电设备都进行了检测和审验,确保电台执照上数据的准确性,并对检测合格的设备粘贴了年审标签。从无线电行政审批的环节确保了民航无线电台的合法性,使每台设备都能“有照经营”。近几年来,该处每年都会对民航无线电台进行定期检测,当检测发现有设备发射指标发生偏差时,及时要求民航部门对设备进行维护,消除干扰隐患,使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不符合指标的设备“带病”工作。

4以多形式、多样化的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民航无线电安全的认识

该处重视与机场联合做好民航无线电相关宣传工作。在“2·13”世界无线电日、“5·17”世界电信和信息社会日、“9·11”《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颁布日,均就民航无线电导航通信、民航飞行安全、民航电磁环境保障等方面,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向公众散发传单、调查问卷,讲解民航无线电知识等形式,多方位、多角度地开展宣传活动,使社会公众能够直观、形象地了解民航无线电台的重要性和安全性,了解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对民航无线电通信安全造成的危害性,充分认识到无线电通信安全对民航飞行安全的重要性。综上所述,民航无线电台的通信安全决定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历来都受到国家和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是重点防范和保护的对象。作为无线电管理工作者,笔者深感责任神圣而重大,使命任重而道远。无线电管理部门应当联合相关单位,共同建立属于民航无线电波的安全畅通的“空中绿色长廊”。

作者:杨振华 单位:宁夏区无委办固原市管理处

第11篇

一、提出问题。我县地处粤东沿海的大亚湾和红海湾畔,具有较强的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近年来经济发展势头迅猛,一些大项目陆续落户__,如投资120亿元的巽寮湾旅游开发区等大项目已完成评估和前期筹建工作并即将动工。以制鞋业为主的民营企业和以黄埠、吉隆为中心的鞋材生产基地以及以电子产品生产企业为主的白花太阳坳工业区也得到快速发展。伴随这些地区经济迅猛发展,流动人口急剧增加,移动通讯需求也越趋紧迫,而我县的移动通讯基站建设年限较早,设备较为落后(尤其是通讯载波数很少),根本无法满足经济迅速发展带来的巨大通讯需求。为解决我县移动通讯的瓶颈问题,我县移动、电信、联通等移动通讯运营商大大加快移动通讯基站的建设步伐。据统计, 20__年1月至今,我县新建移动通讯基站有200多座。星罗密布的基站构筑成的移动通讯网确实很好地解决了我县民众的移动通讯需求,但同时也对老百姓的身心健康造成一定影响,尤其是高高耸立的通讯铁塔和密密麻麻的通讯线路,使老百姓形成巨大的心理压力,致使针对移动通讯基站的投诉案件直线上升。20__年至20__年移动通讯基站的投诉案件只有10宗,20__年至今移动通讯基站的投诉案件上升为50多宗,移动通讯基站的管理问题已成为当前我县无线电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为此,无线电管理部门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去处理日益繁多的针对移动通讯基站投诉的案件,并在处理过程中严格按照上级无线电管理机构规定的流程进行设备检测、出具检测报告,检测不合格的基站即时进行封存整改,检测合格的基站即时向当地群众进行多次科学的解释。我们付出巨大的努力去处理投诉案件,但是收效甚微,群众反响依然强烈,甚至出现部分群众强行拆除移动基站的事件。

一方面经济的迅速发展需要建设大量移动通讯基站进行保障;另一方面大量移动通讯基站的建设影响了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如何平衡发展和民众利益是做好移动基站管理工作的关键所在,为此我们开展了以移动通讯基站管理为主题的无线电专题调研。

二、开展调研。为了彻底解决移动通讯基站难于管理好的问题,从而节约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从3月16日开始,局分管无线电工作领导和无线电管理有关人员,通过现场察看、确认、走访等形式,就移动通讯基站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综述如下:

此次调研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是进行新建基站站址确认工作。抽取县辖区内30个已确定站址但未进行站址确认的新建移动基站进行站址确认。站址确认的步骤如下:1、确认新建基站的位置属性。主要工作是现场了解新建基站所在地点是位于居民楼、小区、政府、医院、学校、自建当中的哪一种情况;2、确认新建基站的经纬度;主要工作是使用gps确认新建基站的经纬度并填写站址确认表格;3、取证。主要工作是现场察看基站建设方有无未报先建的行为,如发现有未经站址确认就安装天线、设备或进行机房装修的行为必须进行拍照取证,以便作为日后进行处罚的证据;4、查看文件。主要是检查基站建设方是否与业主签定房屋使用合同。

第二阶段是进行新建基站的验收工作。抽取县辖区内30个已通过站址确认但未进行验收的新建移动基站进行验收。基站验收的步骤如下:1、现场察看通讯设备是否已接电源,是否已开通工作;2、进行设备检测。我股技术人员现场用专业测试设备对移动通讯基站的发射机进行测试,检查发射机的指标是否符合《无线电管理条例》规定的标准,并出具检测报告;3、进行辐射测试。主要工作是用电磁场强辐射表测试天面天线附近的电磁强度,检查电磁强度是否符合规定的一级、二级居民生活区辐射标准,并出具测试报告;4、查看发射天线是否经过美化处理或者使用隐蔽天线;5、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6、查看文件。主要是查看基站建设方是否有经专业防雷公司确认的防雷设施合格文件。

第三阶段是进行群众走访。抽取县辖区5个将进行站址确认、5个将进行验收、5个已开通工作的新建基站,对周边的群众进行走访。走访的主要内容是了解当地民众对这些新建基站的反馈意见,了解新建基站是否对居民的生活、健康和安全造成影响,主要是了解基站建设方是否与周边民众进行过解释沟通,是否与村委会或者

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委员会签定合同。三、深入分析原因。通过此次调研活动,我们获得以下几个重要情况:

一、通过对周边群众的走访,我们了解到基站建设方在建设前期并未与周边群众进行沟通和联系;建设时未向群众进行合理解释,对群众的投诉置之不理;群众对身边的基站普遍存在恐惧心理和抵触情绪。

二、通过进行站址确认,我们了解到60%新建基站未进行站址确认就已安装了设备、天线,部分甚至出现已开通的情况。

三、通过进行基站验收,我们了解到50%基站出现未验收就已开通的情况;90%的新建基站发射机测试指标合格(县城新建基站均符合条例规定的标准,只有部分边远基站为了扩大覆盖范围将功率调大,但基本符合二级居民生活区辐射标准),证明新建基站并未对周边民众的健康造成很大影响。只有10%新建基站进行天线美化或者使用隐蔽天线;100%新建基站通过防雷合格验证,证明新建基站不会对周边民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影响。

通过深入分析以上情况,我们终于明白了移动通讯基站难于管理主要成因:一、基站建设方在确定站址时未与周边群众签订相关法律文件。如在农村建设的基站,建设方只有该楼的业主签订使用合同,并未与所在地的村委会签订同意建设意向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在居民小区建设的基站只与该物业管理小区签订同意使用意向书,但都没有向小区居民进行公示,没有进行征得2/3业主同意的法律程序;部分基站甚至建设在政府大楼、医院、学校等影响较大的敏感地区;上述情况造成民众新建基站的反响较大,而基站建设方基本漠视群众的反馈意见,造成周边民众对新建基站的抵触情绪越来越大,这是造成基站难于管理的主要症结所在;二、一部分新建基站在无线电管理部门未进行相关法定验证程序前就提前进入建设,导致部分民众形成基站无人管、不需管的观念,认为无线电管理部门行政不作为,对我们的解释置之不理,对我们的处理方法不置可否,这也是造成我们的投诉处理工作收效甚微、行政成本无休止增加、工作效率不高的原因,最终导致基站难于管理;三、大部分基站未对庞大的发射天线进行美化、隐蔽处理,导致群众存在巨大的心理阴影,从而出现抵触情绪,这也是导致基站难于管理的原因之一。

四、提出解决对策措施。

一、基站建设方必须在确定站址时与所在物业的管理方签订同意使用意向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如基站所在地为村,需与当地村委会签订合同;如所在地为居民小区,需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合同,并进行公示,必须征得2/3业主同意;严禁在政府大楼、医院、学校等建筑物顶楼建设基站)。

二、基站建设必须按规定流程进行,不能未报先建,不能私自开通,如在站址确认时发现安装了天线、设备或者在验收时发现已接电开通或发射指标不合格,上述情况一经确认,无线电管理部门将即时查封相关基站。

三、基站建设方遇到群众投诉需妥善处理、解释并向群众提供合法建设相关文件。

第12篇

关键词:信号覆盖 电磁辐射 GIS 基站选址

0 引言

随着我国移动通信事业的快速发展,移动通信技术广泛渗透到社会各行各业,人们对于移动通信的依赖日益加剧,对通信速度、质量、安全性等要求越来越高。为满足社会需要,我国电信运营商无一例外的选择增站扩容,以数量的增加来扩充网络容量,达到无缝隙覆盖的目标。但是,在寸土寸金的城市中,移动通信基站的选址和建设遇到了诸多难题:一方面,移动通信基站未列入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建设中遇到来自社会各方面的阻力和压力;另一方面,三大电信运营商之间没有建立有效的共站共享机制,造成基站重复建设,增加了经营成本。移动通信基站是典型的无线电台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规定必须办理设台手续。一旦取得无线电管理部门核发的电台执照,意味着建设的基站具有了合法身份。从长远来看基站的选址和建设不单纯是运营商的事情,更需要无线电管理部门积极介入,为基站规划好在城市中的“安身立命”之处。

1 移动通信基站选址遇到的问题

1.1 城市规划中待遇不公平

移动通信基站在城市规划中仍然未被列入重点内容,与传统的供电、供水、燃气、有线电视等公共基础设施相比,地位明显“卑微”。如供电等基础设施被列入市政建设的一部分,机房、管线等基础资源在主体工程中给予预留。移动通信基站却只能自己找地方建设或租用机房、缴纳一定的费用。

1.2 坊间议论和社会压力大

随着社会公众越来越多的关注电磁辐射,基站由于“身材高大”“相貌奇特”,容易引发人们对于电磁辐射的“遐想”。一些宏基站或直放站在选址的时候,遭遇到来自业主或者居民的反对,个别发生居民聚众强拆基站的事件,更有甚者电信运营公司因基站建设被居民告上法庭,最终无法建设,影响了区域内的通信质量。

1.3 基站的“相貌”影响了城市的“容貌”

我国大部分城市的移动通信基站因未采取“景观化”等美化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市的“容貌”。特别是因为基站发射天线个头大、造型差等设计缺陷更容易引发公众对电磁辐射的担忧和恐惧。

2 移动通信基站建设的两大关键词——覆盖和辐射

移动通信基站在建站中遇到诸多问题,电信运营商要破解这些问题,关键在于两点:一个是信号的覆盖问题;一个是基站的辐射问题。

2.1 信号的覆盖

所谓基站信号的覆盖,实际上指的是移动台(或终端)能够实现与基站应答的最大距离。由于基站发射天线具有方向性,所以在一个扇区内,以主瓣的覆盖作为衡量基站覆盖大小的标准。基站信号从发出到移动台收到,在空间传播时产生损耗,发射机与接收机之间的传播路径非常复杂,具有很大的随机性。通过大量的实验和统计,一般把无线信号的衰减分为路径损耗、阴影衰落、多径衰落三类。一个典型的路径损耗模型中,在接收点信号功率可以表示为:

(1)

式中S(r)是接收点信号功率,C是一个常数,r是基站与移动台之间的距离,a是基本的路径损耗因子(一般为2),b是附加路径损耗因子(其取值范围在2~6之间),S(t)是信号发射功率,参数g是路径损耗间断点,一般可以表示为g=(4HtHm)/λc,其中Ht是基站天线的高度,Hm是移动台天线的高度,λc是载波频率的波长。

通过以上公式可以知道,基站信号的覆盖范围除与自身发射功率、基站高度及天线增益有关以外,最大的影响在于空间的传播损耗。对于在城市中建设基站来说,只有选取合适的传播损耗预测模型来计算无线路径的传播损耗,才能达到网络投资最节省、干扰程度最小的目的。

常用的无线电波传播模型有Okumura-Hat模型、COST231-Hata模型、CCIR模型、COST231-WIM模型、SPM模型。本文认为在城市中选取SPM模型来计算路径损耗比较切合实际。其计算公式为:

(2)其中,K1为衰减常量,K2为距离衰减因子,K3为基站天线高度相关因子,K4为绕射损耗相关因子,K5为基站天线高度及距离相关因子,K6为移动台天线高度相关因子,K7为地物类型因子,LDiffraction为绕射损耗,fClutter为地貌的平均加权损耗。

SPM模型应用时需配合准确的数字地图信息,若给出当地地物类型的地貌损耗因子,就能更加准确的预测电波传播特性,因而适用于所有地物、地貌情况下的无线网络规划。

2.2 基站的辐射

基站的辐射一般来自三个方面:发射机的电磁泄露、发射天线的主波束、杂散或谐波以及高频电缆接头处的信号泄露。

2.2.1 辐射的相关标准

根据《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规定:公众照射在1d 24h内,环境电磁辐射场的参数在任意连续6min内的平均值应满足小于0.4W/m2的要求,即40μW/cm2。

根据《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HJ/T10.3-1996) 规定:公众总的受照射剂量包括各种电磁辐射对其影响的总和,即包括拟建设施可能或已经造成的影响,还包括已有背景电磁辐射的影响。在评价时,对于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审批的大型项目可取GB8702-88中功率密度限值的1/2,即20μW/cm2。其他项目则取功率密度限值的1/5作为评价标准,即8μW/cm2。

根据《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GB9175-88),将环境分为两级区域,即一级安全区和二级中间区。一级安全区:指在该环境电磁波强度下长期居住、生活、工作的一切人群均不会受到任何影响的区域,新建、改建或扩建电台、电视台和雷达等发射天线,在其居民覆盖区内,必须达到一级标准,对于微波(300MHz~300GHz)应小于10μW/cm2。

2.2.2 基站辐射的实例分析

本文以城市中2G基站为例,一般2G基站单载频发射功率为10~20W,根据《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电磁辐射监测仪器和方法》( HJ/T10.2-1996),远场轴向功率密度 S 的计算公式:

式中:S—功率密度(W/m2)

P—天线发射功率(W)

G—天线增益(倍数)

r—天线与测试点之间的轴向距离(m)

若基站发射功率为20W,天线增益为15dBi,正对天线主瓣方向不同距离下的电磁辐射强度如下图所示:

通过理论计算得出的数据可以看出,在25米的距离,电磁辐射强度就小于8μW/cm2,完全可以达到环保部门和卫生部门要求的人体可接受辐射标准。在实际的应用环境中,若考虑建筑物、树木、天气等造成的遮挡、衰落等因素,辐射的强度会更小。特别是对于宏基站来说,一般天线挂高在35米以上,根据勾股定理简单的推算,即便是站在信号主瓣最强的地面上某个区域,辐射值也远远小于标准限值。因此,人们对电磁辐射的“恐惧”无需过度,只要选址合理、建站合规并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控制发射功率和杂散辐射,基站的辐射就不会对人体造成危害。

3 基于GIS的基站选址方案设计

地理信息系统(GIS)是一种特定的空间信息系统,以采集、存储、管理、分析和描述整个或部分地球表面(包括大气层在内)与空间和地理分布信息有关的数据的空间信息系统。

3.1方案提出的背景

作为无线电管理部门来说,在基站审批工作中,主要是审核电信运营商报送的基站技术资料表,通过审查及时发现报送材料中不合格项,例如基站的型号是否经过国家无线电管理部门核准、基站的地理坐标通过电子地图核实时是否设在了河(海)中或者道路的中间等常规错误。对于基站信号能否有效覆盖特定区域或者学校、医院、居民小区等敏感地区是否存在较强电磁辐射等情况无法事前掌握。基于这些问题,设计一款能够让无线电管理部门在审批基站过程中实现事前预判、事中监管、事后可查的直观化选址系统非常必要。

3.2 方案总体结构

基于GIS基站选址系统主要是用来存储基站源数据,并对拟建站的信号覆盖和电磁辐射进行计算,并最终通过地图将结果显示出来。在该系统的结构中,涉及到几种数据的积累,需要与相关的数据库联接或者对数据进行输入。对于无线电管理部门,可以通过日常无线电监测积累其他无线电台站对移动通信频段的影响,并通过分析监测数据,逐步存入数据库中,以增加计算结果的准确性。系统的各部分关系如下图:

3.3系统的功能实现

将无线电管理部门掌握的日常无线电监测数据库和频率台站数据库与GIS系统数据库进行链接,在选址点分析计算时,充分考虑无线电台站、非无线电台站、地形地貌对信号的影响,通过系统模型计算将结果呈现在MapInfo地图上。显示时可设计为不同的颜色或层次来区别覆盖和辐射的计算情况。

3.4 方案应用展望

目前,大多数无线电管理部门在审批基站时仍以行政管理手段为主,在基站的选址上可以说电信运营商具有决定权。基于GIS的基站选址系统是一种比较方便易操作的技术监管手段,它带给无线电管理部门的不仅是监管的技能,从某种意义上更是服务的改进和提升。

4 结束语

随着第三代移动通信的广泛应用和第四代移动通信的逐步试点,城市中基站的数量将会越来越多,无线电管理的任务将越来越繁重。本文在分析基站信号覆盖和电磁辐射的基础上,提出的基于GIS基站选址系统方案,对于无线电管理部门来说或许是一种可行的理论借鉴。

参考文献:

[1]徐蓉蓉,吴海成,傅文中.移动通信基站建设新思路[J].2009.1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