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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银行

时间:2023-05-30 10:26:1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互联网银行,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互联网银行

第1篇

两家互联网银行开始领跑

中国首批“互联网银行”备受瞩目。2014年以来中国银监会批准了5家试点民营银行的筹建申请,目前已经有两家在互联网上线了APP,分别是网商银行和微众银行。

其中,网商银行注册资本40亿元,由阿里巴巴旗下的蚂蚁金融服务集团与其他5家股东发起设立,以互联网为平台,面向小微企业和消费者开展金融服务,模式是“小存小贷”,主要提供20万元以下的存款产品和500万元以下的贷款产品。

《经济》记者从网商银行获悉,截至2014年底,其累计服务了160万小微企业客户和网络创业者客户,累计放贷超4000亿元,网商银行发放一笔贷款成本不到两元,而传统银行线下单笔贷款的成本则在2000元左右。

对此,招商证券银行业分析师肖立强向《经济》记者评论称,网商银行目前尚处于内测阶段,社会用户尚不能使用该APP进行开户等操作,所以互联网银行仍需完善整体的技术布局,同时,网商银行的未来之路应该是以同传统银行合作为主。此外,在阿里平台上存在着不少类似于刷单的数据造假,纯粹地通过大数据把控风险未必能做到百分之百可控。

微众银行则是我国第一家上线的互联网银行,由腾讯投资,用一个开放的平台把客户和传统的银行连接在一起。2015年1月4日,国务院总理在深圳敲下电脑回车键,卡车司机徐军就拿到了3.5万元贷款,这是微众银行作为国内首家互联网民营银行完成的第一笔放贷业务。仅仅在2015年6月这一个月内,微众银行便成功发放贷款6亿元。与网商银行不同,微众银行使用的是针对个人消费者和小微企业客户的“个存小贷”模式。值得关注的是,微众银行的贷款利息比P2P等金融机构低很多。

肖立强表示,业内对微众银行本有更多期待,但现实却不得不令人担忧。

腾讯的优势在于微信和QQ平台,庞大的客户基础带来的信息优势,以及资产端的金融变现能力是微众银行的亮点。但由于微众银行之前没有建立起可靠的自有第三方支付平台,也就是说其力推多年的线下手机支付,尚未发展成用户认可的平台,因而导致微众银行相较于阿里巴巴投资的网商银行而言,在渠道方面未来会更加依赖传统银行的合作,比较容易受制于人。例如微众银行“微粒贷”,其贷款收付、结息等资金结算都要在财付通体系内完成,从这个意义上而言,该产品并非是一款纯粹的银行产品。

互联网银行借政策东风

互联网银行的竞争优势不容小觑。国金证券分析师郑宏达称,基于成本的降低以及交易的线上化,互联网银行可以触及到传统银行难以触及的领域。例如成本优势,互联网银行相较传统银行而言节省了大量的人力、渠道、地租、设备等成本。节省下来的成本则可以转化为更好的服务或福利以吸引客户。

“互联网银行就像一家有牌照的技术公司,在降低整个银行成本运营方面,技术能够起到很大的作用。”郑宏达表示,一个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核心应该是风险控制,互联网银行成熟应用大数据进行风控的能力不可低估,经验也值得推广。

由于政策所限,我国的互联网银行业务尚处于试点阶段,虽然还没有完全放开,但很多机构已经完成了互联网银行业务的系统开发及内部测试,正在等待牌照的下发。

对此,杨斌表示,国家应该尽快出台监管细则,发放互联网银行牌照,让广大金融公司组建互联网银行,并视自身规模,按比例进行吸储和放贷业务。这样可解决小微企业贷款难的问题,也可以在保证存款人利益的同时,通过升级改组成为互联网银行,令原本处于灰色地带的金融公司合法化、正规化。“2013年坊间传闻国家有意放开民营银行牌照时,每天都有人跑去咨询政策,甚至有人先行着手将公司升级规范,焦急地等着政策东风吹起。如今两家作为试点的互联网银行推出了APP,令无数金融机构又重燃了希望。”

互联网银行亟需监管

从我国刚刚起步的互联网银行来看,不论微众银行,还是网商银行,都尚有两道坎要迈:一是不能远程开户,互联网银行难以施展;二是基于数据开放共享的信用体系建设尚未完成。

其实,不仅仅是这两家互联网银行,如何将互联网中的社交信用有效转化为互联网借贷信用,依然是整个行业的难题。线下商户的真实性,也时刻影响着互联网银行在用户心中的信誉度。

“互联网银行需要监管”,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韩复龄对《经济》记者表示,风险控制和信用体系建设是互联网银行无法避开的两道门槛。“目前,中国用户对互联网银行的信心尚未建立起来,在规则还不明确的时候,总有人打着各种旗号干一些违法的事儿。”

“在保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推动公共数据的逐步开放,帮助互联网银行识别客户身份,降低信用风险,才能切实提高普惠金融的效率。”韩复龄表示。

韩复龄认为,互联网银行尚不能替代传统银行。由于规模相对较小,互联网银行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依靠同业合作、搭建平台谋求发展,“可以看到两家网络银行都正在和传统银行保持着积极的合作关系”。

互联网银行毕竟尚处于建设初期阶段,很多业务都需要在已经具备一定的风险准备、体制流程的机制下开展,这样才能真正依托于互联网大数据的批量化和高效化,但对很多互联网银行而言,这个过程需要建立业务标准并试错。韩复龄称,监管层未来或将适时介入并指导互联网银行的信用卡、消费贷款等业务。

此外,互联网银行资金实力有待加强。韩复龄称,远程开户的问题解决不了,就很难真正实现互联网银行的全部功能。目前,互联网银行由于没有线下网点供用户存钱,只能通过传统银行的网点来完成存钱步骤,但是如果现在让互联网银行广泛建立实体网点,其互联网轻资产运营的优势又将大打折扣。

另外,在资金来源方面,互联网银行也不能太随意。“尽管通过同业拆借或者信贷资产证券化都可以获得资金流动性,但在现有的银行业监管标准下,纯网络化银行依然将面临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指标和拨备覆盖等考核的挑战。未来对网络化运作的民营银行,监管层能给予多大空间,业内还将拭目以待。”韩复龄说。

互联网银行要自我突破

在严酷的金融竞争环境中,互联网银行若想生存下来,甚至不负众望地起到普惠、倒逼改革等长远作用,需要国家政策的长久扶持,需要外部的有效监督,更需要不失谨慎的自我创新及突破。

“现有互联网银行的缺陷是整个行业未来都要面对且积极修补的重点。”上海混沌投资有限公司总监司阳向《经济》记者表示。

第2篇

关键词:互联网银行;破坏性创新;低端进攻

一、引言

2015年可说是中国互联网银行发展元年。2015年1月在总理的见证下,中国第一家真正的互联网银行深圳前海微众银行(简称微众银行)开业。紧随其后,2015年6月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作为第一股东的浙江网商银行(简称网商银行)开业。互联网银行开启了中国金融业的新篇章。尽管互联网银行在中国刚刚兴起,但在美国、加拿大、德国、英国、肯尼亚等国家早有先驱。美国互联网银行的发展,形成两种模式:一是发展全面金融服务的。如世界上第一家纯互联网银行美国安全第一网络银行(SecuritiesFirstNetworkBank,简称SFNB)、印第安纳州第一互联网银行(FirstInternetBankofIndiana);二是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的。如康普银行(CompuBank)、荷兰国际集团美国直销银行(INGdi-rectUSA)、美国互联网银行(BankofInternetUSA,BOFI)(陈一稀,2014)。除美国先驱外,以云计算增进核心竞争力的德国FIDOR银行、以客户为首要驱动因素的英国FistDirect银行、通过移动支付创造辉煌的肯尼亚M-PESA银行的发展也颇有特色(克里斯•斯金纳,2015)。国外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模式,为我国提供了参考和借鉴。但从国外经验看,迄今互联网银行尚未能对传统金融机构形成重大威胁。一是因资产规模小,二是受发展阶段所限。中国互联网银行起步虽晚,但背靠大树,互联网基因显著,微众银行的最大股东是腾讯公司,而网商银行则留有深刻的阿里烙印。展望未来,我国的互联网银行会对金融竞争格局产生什么样的影响?人们认识不一:有“补充说”,认为互联网银行是对传统金融的补充;有“竞合说”,认为互联网银行与传统商业银行是竞争合作关系(《2015年中国互联网银行发展报告》,2015;邱峰,2015;张爱军,2015);亦有“颠覆说”,认为互联网银行会对传统金融竞争格局产生颠覆性影响(张力军,2014;谢平,2014)。为寻求正确答案,可从破坏性创新视角进行分析。

二、互联网银行是一种破坏性创新

破坏性创新与不连续创新、根本性创新、突破性创新等概念,词义有重叠。破坏性创新最早由著名创新经济学家熊彼特(1912)提出,他认为,破坏性创新需要企业家把生产要素进行重新整合,构造一种的新的生产函数。在这个过程中,将破坏旧的经济结构,建立新的经济结构。1997年,美国哈佛商学院的克莱顿•克里斯坦森教授在《创新者的窘境》一书中把这一理论发扬光大,并明确提出判断破坏性创新的两种标准:是否出现技术不连续、是否出现市场不连续。技术不连续,指基础研究取得重大突破,技术不再沿着原有路径演进,发生了跳跃(不连续);市场不连续,则指原有的主导产品与市场标准不再生效(不连续),被新的市场主导设计和行业标准取代。技术不连续与市场不连续,正是创新“破坏性”的来源。从技术看,互联网的出现,颠覆了现实世界,技术系统与社会系统交互作用,改变了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这种全新技术,前所未有,技术不连续性显而易见。互联网技术与金融深度融合发展,孕育出崭新的金融业态———互联网银行,业态之新,甚至需要监管部门重新制定监管规则。尤其在中国,互联网银行的互联网基因显著,是以大数据和云计算为基础进行征信和放贷,与传统商业银行征信模型截然不同,出现了技术上的跳跃。传统商业银行虽然也致力于发展网上银行,并号称使用大数据,但网上银行是由网站单方面提供信息内容并采集数据,而互联网银行则是采用UGC(usergeneratedcontent)网络数据———用户基于情景制造的数据,这才是真正的大数据。从第二个标准———市场不连续看,新的金融业态也演化出新的主导设计与市场标准。若原有的金融服务应用于新的市场,而不是传统主流市场,市场就出现跳跃。传统商业银行服务的对象主要是大型优质企业,即市场中的“头部客户”———“二八效应”中带来80%利润的那20%的客户。而互联网银行则把金融服务转向了长期未被覆盖的小微企业,即市场中的“长尾客户”。新的市场规则是以长尾理论(克里斯安•安德森,2006)与利基文化为基础的。单个小微企业给银行带来的利润薄,且风险大,但无数小微企业集合在一起带给银行的利润会形成新的“百分之八十”,且风险分散。在信息科学技术、互联网、大数据与云计算出现之前,银行难以大批量、规模化地有效调查小微企业的信息与数据,所以致力于发展关系型业务,提供复杂的金融产品给主流用户。但在互联网金融时代,互联网银行除了从公安系统与中国人民银行收集征信数据,还可以从电商平台、社交网络、游戏网络等获取结构化交易数据与非结构文本数据———这使批量获取个人与小微企业的数据成为可能。因此,定位普惠金融,提供简单、快捷的金融产品,发展交易型业务,成为银行业新的主导设计,为互联网银行的发展树立了市场标准。有人提出,互联网银行只是渠道创新,没有改变金融的本质与功能。但破坏性创新研究中,诸多经典案例表明,哪怕只是性能的重新组合,只要能以全新方式满足“非消费”(克莱顿•克里斯藤森,2004)———某种从未被好好满足的需求,创新产品或服务也会具备不连续性,对旧产品、旧服务产生破坏性冲击。与传统商业银行相比,互联网银行金融专业能力弱,提供的金融产品较单一,甚至有一定的网络安全风险,但其满足了消费者一种从未被好好满足的需要———便捷获取金融服务的需要。比如,无论是微众银行还是网商银行,发放的贷款都是信用贷款,依托大数据和云计算,极大地缩短了审批时间,使潜在信用合格的个人或小微企业快速获取了亟需的金融服务。牺牲功能的齐备,对性能组合的内部结构重新布局,把从未被很好满足的某种需求置于性能完善的首位,这是破坏新创新的重要表征。从定义与特征判断,互联网银行确实是破坏性创新,理应对旧有的金融格局产生巨大冲击。

三、互联网银行发展的路径特征

互联网银行将最终发展为一种颠覆性力量,还在于它对传统金融的进攻是从低端开始的,具备很强的隐蔽性和拓展性,这使其破坏性创新的本质未能被主要对手及时、充分地辨识,为其拓展市场空间赢得了时间。1.隐蔽性克里斯坦森•克莱顿的《创新者的困境》、詹姆斯•阿特拜克的《把握创新》、理查德•福斯特的《创新:进攻者的优势》与《创造性破坏》,都令人信服地描述了原有的行业领先者是如何猝不及防就被破坏性创新的浪潮吞没。这是温水煮青蛙般的过程,危险似乎很弱,却一点点增加,直至无药可救。为何无法及时察觉?因为破坏性技术有以下特点:①更简单、价格更便宜,而且性能更低;②利润率通常更低;③能带来最大利润的客户通常不会使用,也不接受;④首先应用的市场是不重要的或新兴的市场。这四大特点使得破坏性技术的发展不易受到主流厂商的强烈关注,进攻悄然从低端发起。一个经典案例。当3.5英寸磁盘开始被应用于个人电脑,5.25英寸磁盘的生产商不会觉得有很大威胁,刚兴起的个人电脑市场太小,产品利润率低,他们的主流用户是大型计算机制造商。起初,小尺码磁盘的制造商处于价值链低端,“小体积+小容量”让他们无法满足主流市场的需要,只能暂时在一个利基市场(nichemarket)求生存。但很快,随着个人电脑市场的蓬勃发展,小磁盘制造商的客户迅速增加,利润不断增加。这为技术改进奠定了坚实基础,小磁盘容量很快得以提升。小体积+大容量,使低端进攻成为可能,小磁盘制造商也开始为价值链上游的大型计算机制造商提品,最终,把原有的5.25英寸的磁盘商全部赶出了市场。纵观历史,除磁盘驱动器行业,在挖掘机、钢铁和零售等行业,相似的故事不断发生,破坏性创新从低端发起进攻、直至完全改变行业竞争格局。相同的故事,正发生在互联网金融领域。浙江网商银行的成立,引起广泛关注,但普遍认为不会对现有银行业格局造成重大影响。真的如此吗?浙江网商银行注册资本40亿元人民币,与中国四大行的千亿级注册资本、股份制银行的百亿级注册资本相差甚远。尽管如此,网商银行并不缺钱,实力雄厚的大股东可随时增资,同业合作也保障了网商银行的资金来源。何况,网商银行的经营范围本身就含有存款业务,只是碍于技术和时机,尚未开展而已。为获取政策支持与规避竞争,网商银行定位发展普惠金融,“小存小贷”,聚焦服务小微企业,设定5年服务1000万家企业的发展目标。“网商银行永远不会去碰那20%的高价值客户群”(俞胜法语),不做500万以上的贷款业务。网商银行宣称客户目标是“长尾客户”,这些客户不是传统商业银行的主流客户,发展此类客户不会引起主要银行机构的强烈戒心与猛烈反击。但,大企业都是从小企业发展起来的。这些小微企业有千万家,若获得足够资金支持,哪怕是以百分之一、千分之一的比例活下来,成长为大企业,亦将成为浙江网商银行的稳定客源与利润源泉。且,浙江网商银行不会只服务于小微企业,在累积了客户服务经验、完善金融服务功能后,它自然会向价值链的上游发展,向主流市场发起进攻。同样的低端进攻,也可能由微众银行发起。微众银行注册资本30亿元,宣称目标客户是低净值的客户,但当发展了占客户总数80%的长尾客户之后,积累了足够的资金实力和用户口碑,它难道不会向高净值客户或者企业客户伸出橄榄枝吗?2.拓展性互联网银行从价值链低端向上游拓展的动力,源于大数据。互联网核心创新就是大数据,但互联网并不天然等于大数据。大数据是随着Web2.0、UGC网络的兴起,发展形成的。典型UGC网络包含社交网络、咨询共享网络等,阿里巴巴的电商网络是其中一种类型,提供的数据是结构化的交易型数据,而腾讯的社交网络与游戏网络则是另一种类型,提供的数据是结构化的文本型数据。互联网银行可以围绕UGC网络提供的大数据进行征信,逻辑是“场景-导流-大数据-征信并授信”,即:围绕客户需求,创设应用场景,鼓励用户在自身平台上踊跃互动;将数据转换成能够用于征信的有用信息;多渠道收集数据的来源,使大数据尽量“大”;梳理征信信息,建立授信模型,海量、快速地进行授信、放贷(《2015年中国互联网银行发展报告》,2015)。微众银行依托QQ与微信创设的社交情景、游戏情景与生活情景,累积了大量非结构化的数据资源;此外,还充分利用多渠道收集数据信息,建立了公安数据模型、央行征信数据模型、手Q社交模型、微信社交模型、财付通支付数据模型和资金饥渴度模型(晨灿,2015),并根据这六大模型的综合测算决定信贷额度与相应利率。网商银行则通过阿里电商平台设计的交易情景,收集了千万家小微企业的经营数据与数亿个人消费者的交易数据,这些交易型数据,相较文本数据,更易转换为有效的征信信息。加之众多合作公共机构与合作伙伴提供的数据,网商银行可从用户信用历史、行为偏好、履约能力、身份特质、人脉关系五个维度,构建水文数据库,为借贷者评分、授信。由于网商银行的交易型大数据比微众银行的文本型大数据更易被征信系统直接采用,网商银行的大数据征信优势更明显(见表1)。阿里巴巴的电商交易数据以及支付宝的互联网金融数据,余额宝、招财宝、煤电水气等生活缴费和信用卡还款等支付宝业务数据,央行与公安网等提供的公共数据,根据个人用户的信用历史、行为偏好、履约能力、身份特质和人脉关系构成的水文模型征信大数据,不仅使互联网银行能精准获客、海量授信、严格风控,还优化了其成本结构。中国四大行员工人数超10万,而业务覆盖全国的网商银行员工仅300人。传统银行信贷员的数量在人员构成中占比最大,而互联网银行依托大数据征信,信贷员为零。据测算,国内大银行每个账户1年的IT成本大概在50元上下,小银行则在80到100元之间,而网商银行这一成本则在1元以下(李倩,2015)。另外,因无人工干预,通过机器和大数据判断用户信用,互联网银行每笔订单的成本不到2元,而传统银行获得一笔订单的成本是2000元。每一个价值网络,都会形成独特的成本结构。与成本相对应,传统银行在所处的价值网络需要更高的利润率才能维持生存,而互联网银行在低端价值网络仅需更低的利润率就可赢得竞争优势。尽管传统银行发展网上银行业务较早,也试图发展大数据与云计算,但不擅创设情境引导用户生成数据,始终未能真正积累与运用大数据,而互联网银行则背靠电商网络或社交平台,共享大数据资源,精准获客、严控风险、优化成本结构,这使其拓展市场边界、从价值链的低端向高端发起进攻成为可能。

四、传统银行防御低端进攻的组织障碍

美国的伦塞勒创新小组研究发现,成熟企业(maturecompany)在破坏性浪潮中常因组织障碍而失败(RichardLeifer,2000)。金融领域,传统银行是成熟企业,而互联网银行则是新侵入者。作为进攻者,互联网银行已发起挑战,而作为防御者,传统银行试图发展网上银行业务进行防御,却可能因路径依赖、需求约束、利润增长与成长需求错配而失败。1.路径依赖资产专用性导致了路径依赖。资产专用性,指用于特定用途后被锁定很难再移作他用性质的资产,若改作他用则价值会降低,甚至可能变成毫无价值的资产。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威廉姆森认为,资产专用性有五类:人力资产的专用性、物理资产专用性、完全为特定协约服务的资产、地理区位的专用性以及名牌商标资产的专用性。传统银行在漫长生产经营过程中,在全国铺设了大量网点和ATM机,招聘并培训了大批专业人才,设计了众多复杂金融产品,累积了大量关系型客户,形成了独特的价值网络与成本利润结构。若要像微众银行与网商银行一般竞争,那么需要重新招聘人才———特别是数据专家,铺设类似阿里云这样的网络基础设施,按照互联网思维设计产品,更为艰难地是,要想改变成本利润结构,需要大量解雇员工和减少门面租金———这几乎不可能实现。资产专用性与路径依赖,使传统银行彻底转换技术轨道与经营方向困难。2.需求约束主流用户的需求,亦抑制了成熟企业对破坏性创新的兴趣。围绕客户需求重塑流程,是组织理论的进步,并上升为组织设计原则,被奉为组织管理中的圭臬。这里所指的客户,不是一般的客户,而是为企业贡献80%利润的、保持着长期稳定关系的主流用户。主流用户会青睐性能尚未完全成熟的创新产品吗?主流用户不是极客,不是领先用户,他们也存在资产专用性与路径依赖,他们的需求在既定方向上延伸,对于创新性强的产品,他们好奇,但不会轻易大规模尝试。主流用户的需求,决定了企业的变革动机与创新偏好。比如,大型企业客户,为传统金融机构贡献了最多的利润,也喜欢金融触网带来的便利性,但不会对规模较小、结构设计简单与功能单一的互联网金融产品与创新服务趋之若鹜,他们在观察、在等待,却不会站在变革的潮头,于是,为之服务的机构也踌躇不前、创新动力不足。3.利润增长与成长需求错配破坏性创新带来的利润增长,与成熟企业的成长需求并不匹配。破坏性创新首先发生在一个小型的新兴市场,市场规模决定了收入与利润短期较少,难以满足增长导向型成熟企业增长与盈利的要求。互联网银行开启的新兴市场,起初也很小。开业几个月来,微众银行向QQ“白名单”客户发放贷款超过8亿元,网商银行则向小微企业发放贷款约30亿元,这与传统银行的贷款规模不可同日而语。尽管如此,我国互联网银行的注册资本只有三四十亿元,新市场的规模与产生的利润,与它们的成长需求相匹配。而1000万元的利润,对于新兴互联网金融企业,可能是一个大数字,但对于盈利规模以万亿计的老牌金融机构,仅是杯水车薪,难以满足其增长需要。利润增长与成长需求错配,也使得传统银行发展网络创新业务动力不足。五、直面破坏性创新:鼓励、约束与平衡1.中国互联网银行的低端进攻,是一种创造性破坏中国互联网银行,定位于服务中小微企业、个人消费者与“三农”,改变了原有交易方式,提供了更加便捷的交易渠道,加速了金融脱媒,降低了交易成本,促进了普惠金融的发展。同时,还有利于发挥民间资本的作用,引导民间金融走向规范化。因此,应大力鼓励互联网银行健康发展。针对互联网银行发展中遇到的典型问题,如弱实名电子账户与远程开户难,应积极给予政策支持。考虑到互联网银行发展初期规模有限,建议其存准率参考农村信用合作社或村镇银行。2.要警惕硬币的另一面互联网银行在创造性破坏过程中,可能引发威胁整个金融系统安全性的风险。一是互联网银行是新事物,风险的曝露尚需时间。二是互联网银行的本质还是金融,具有金融经营风险的隐蔽性、传染性、广泛性和突发性特征。三是监管还不能完全跟上互联银行发展的实践。2015年7月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互联网金融的主要业态与监管主体,却没有把互联网银行作为一种独立的金融业态,这可能与互联网银行才兴起有关。对互联网银行加强监管,已迫在眉睫,但监管难点颇多,比如,如何预防远程开户和人脸识别过程中的欺诈?这亟需创新监管机制。考虑到网络信息安全与信息科学技术对金融风险的影响,应推进工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与银监会对互联网银行的协同监管。3.传统银行要在网上业务与互联网银行竞争、实现金融竞争格局的再平衡,须突破组织障碍,构建二元化组织如前文所述,传统金融机构历史包袱重,资产专用性强,路径依赖明显,主流用户需求约束导致创新动能不足,而且即使进入新市场也难以满足成长需求,因此,在原有组织内部发展网上银行业务,很难有效适应新的竞争态势。建议传统银行构建二元化组织,成立独立组织发展新型网上业务,与传统业务相隔离,摆脱原有制度与文化的束缚。国外成功经验之一是,建立与原有组织完全分离的直销银行。追随国外先驱的步伐,我国商业银行也开始成立直销银行。2013年,中国第一家直销银行———北京银行直销银行正式上线(张赟、刘欣慧、朱南,2015),随后,直销银行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截至2015年9月底,国内已有近30家直销银行平台上线。这些直销银行以独立法人的资格参与市场竞争,既能摆脱传统组织的束缚,也能利用关联企业的品牌优势占据独特的竞争地位。4.伴随互联网银行的快速发展,民营企业在金融业的力量可能过于膨胀当前金融竞争格局,是国有企业一枝独秀,但随着互联网银行发起低端进攻,将改变力量对比,民营资本在金融业的地位将显著提升。国有资本主导的传统金融机构在未来如何能保持对金融业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是须谨慎考虑的问题。历史经验表明,依靠成熟企业的自我改造、自我升级,是很难适应竞争变化的。外延式扩张是更好的选择。传统金融机构参股、控股或并购部分新兴互联网金融企业,是保持未来竞争优势的有效举措。

作者:任 静 朱方明 单位:西南政法大学管理学院 四川大学经济学院

参考文献:

1.[美]阿特拜克著,高建译:《把握创新》,清华大学出版社1900年版。

2.陈一稀:《美国纯网络银行的兴衰对中国的借鉴》,《新金融》2014年第1期。

3.李倩:《网商银行何以不一样》,《浙江日报》2015年6月25日。

4.[美]福斯特著,王宇锋、韩丽华译:《创新:进攻者优势》,中信出版社2008年版。

5.[美]福斯特、卡普兰著,唐锦超译:《创造性破坏》,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6.光大证券、艾瑞咨询、平安证券、工商银行:《2015年中国互联网银行发展报告》,《资本市场》2015年第5期。

7.[美]克莱顿•克里斯坦森著,胡建桥译:《创新者的窘境》,中信出版社2014年版。

8.[美]克莱顿•克里斯坦森、迈克尔•雷纳著,容冰译:《困境与出路》,中信出版社2004年版。

9.[美]克里斯•安德森著,乔江涛译:《长尾理论》,中信出版社2006年版。

10.[英]克里斯•斯金纳著、张建敏译:《互联网银行———数字化新金融时代》,中信出版社2015年版。

11.邱峰:《新兴金融业态———纯互联网银行模式研究》,《吉林金融研究》2015年第4期。

第3篇

关键词:互联网民营银行;机遇;挑战

中图分类号:F4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6.11.026

“互联网+”自提出以来,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同时也让所有行业为之一热。关于“互联网+”的言论层出不穷,各行各业都在寻求创新与转型。如“互联网+集市”产生了淘宝,“互联网+聊天”促成了腾讯等等。金融领域也不例外,也在经历着“互联网+”浪潮的冲击,颠覆和重建。在互联网金融的浪潮中,民营银行也不甘示弱,搭借着互联网的东风登上了舞台。2014年12月,饱受金融界关注的微众银行正式上线交易,成为首家开张运营的互联网银行。2015年1月4日,在总理的亲自操作下,微众银行完成了具有历史意义的第一批贷款业务,互联网银行开始走入大众的视野中。2015年5月,浙江网商银行正式启动上线,到目前为止,国家首批试点的五家互联网银行全部开门营业。

1互联网银行概述

在2014年的“中国电子银行年会暨中国移动金融发展论坛”上,清华大学金融管理学院廖理教授指出:“互联网银行是利率市场化和互联网技术共同发展的产物。”

互联网银行是指通过互联网技术、现代数字通信,通过云计算,大数据等方式在线为客户提供全方位无缝、便捷、安全、高效的互联网金融服务机构,因此互联网银行也被称为“3A银行”,即可以不受时间和空间的制约,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以任何方式为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满足客户的需要,达到客户的需求。

当前,我国的互联网银行的发展形式主要有二种模式。一种是“银行+互联网”,即在传统的商业银行的基础上,通过互联网进行传统的银行业务服务。这种模式以工行“融e行”为代表,依靠的是大银行的信誉和资源优势。另一种是“互联网+银行”,即全部网络化的银行,也就是互联网民营银行,以微众银行、浙江网商银行为代表,没有银行大厅和营业网点,依靠的是大数据和互联网。这两种发展形式既相互补充,又相互竞争,而新生的互联网民营银行正在倒逼着传统的银行发生变革。

2互联网民营银行的特点及优势

2.1无纸化交易

互联网民营银行不同于传统银行的区别之一就是全面实行了无纸化交易。这里没有柜员,也没有纸质的单据和票据,取而代之的是电子收据。只要有一台可以联网的计算机或移动设备就可以办理银行范围内的业务,甚至可以足不出户,非常的方便快捷。

2.2低成本化

互联网民营银行没有实体网点,对人员的需求较少,经营成本和人工成本大幅度降低,通过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技术优势,直接降低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解决了小微企业融资的成本高的难题。低成本化不仅体现了互联网民营银行为中小客户服务的特点,也实践了普惠金融的重任,体现了普惠金融的包容性和可持续发展。

2.3目标定位明确

传统商业银行的目标客户定位是以大客户、大企业和大项目为主,即使是个人贷款,起主要对象也是机关事业单位员工、国企员工等。而互联网民营银行,起目标客户明确定位为小微企业和普通个人,如微众银行推出了适合普通大众的“微粒贷”,浙江网商银行则专注于提供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

2.4业务办理速度快

互联网民营银行的业务办理,可以通过网上系统实时处理,不需要去银行排队等待办理;同时业务办理的手续更简单方便,如微众银行的“微粒贷”只需15分钟即可发放贷款,相比之下,传统商业银行的手续要繁琐的多,一般最少要几个工作日才能处理完成。

3互联网民营银行发展的机遇

3.1降低了企业的成本

通过大数据技术,使银行业务与电商相结合,线上控制模式的实现使得贷款的安全性和效率大幅提高。民营银行重视信用贷款,轻资产抵押模式,降低了民营银行的经营成本,同时,由于规模架构比较简单,为降低客户的贷款成本提供了可能性。

3.2改善了银行的服务

互联网民营银行通过在线数据分析和挖掘,可以发现潜在的目标客户和客户的潜在需求,开发出金融产品和服务来满足客户需要的,尤其是在小微企业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方面,可以主动向客户提供一系列配套的服务和相关的信息。同时,24小时不间断、全方位的互联网时代在时空上拓展了银行服务的便利性。只要你有移动设备,在任何地方,任何时间都可以享受到银行提供的各种产品和服务,进一步提高了社会资金的流动效率和使用效率。

4互联网民营银行面临的挑战

4.1互联网理念的挑战

互联网民营银行与传统银行有着显著的差异。在大数据时代,互联网民营银行首先面临的是观念转变的挑战。旧的观念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新事物的产生。如一些习惯了传统银行的产品和服务的客户可能就无法适应信息时代下的互联网业务的办理,这时就需要银行进行引导和辅助,否则客户容易产生抵触心理,阻碍互联网银行的进一步发展。

4.2互联网金融人才紧缺的挑战

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相比,透明度更强,参与度更高,协作性更好,操作更便捷。因此互联网银行对专业性人才的要求更高。互联网银行的发展不仅需要银行业务经验丰富的,还需要计算机技术娴熟的双栖人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快速精确地把握市场脉搏,并做出积极回应。但目前,我国的互联网民营银行并没有形成一支专业的人才队伍,复合型人才的需求得不到满足。员工的互联网银行知识水平比较滞后,制约了互联网民营银行的纵向发展。

4.3创新性不足的挑战

互联网民营银行虽然融入了全新的理念和科技,但其主要业务与传统银行相比,并没有多大变化,其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性不足,如微众银行,开业几个月以来,只有两款产品上线,即 “微粒贷”和微众银行APP,后者仅涉及普通的理财产品和转账功能,产品和服务比较单一,与传统银行的差异性不大。

参考文献

[1]山成英.互联网民营银行的发展及影响[J].青海金融,2015,(6):12-14.

第4篇

2015年11月18日,中信集团与百度达成战略合作,中信集团旗下的中信银行将与百度共同设立直销银行,名称拟定为“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至此,BAT已经全部布局银行业务,只是方式有所不同。腾讯、阿里是参与创建纯互联网银行,百度则选择了与传统银行联手成立直销银行。直销银行是指银行不依托实体网点和物理柜台,不发放实体银行卡,主要通过电脑、电子邮件、手机和电话等远程渠道向客户提供银行产品和服务。当然,直销银行也不是纯做线上,也可以线上线下相融合。那么直销银行与互联网银行是何关系?百度联手中信在直销银行上的业务布局有何新意?直销银行在我国的发展前景如何?

直销银行与纯互联网银行在本质上相同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曾表示,国际直销银行模式可分为纯互联网银行模式、全球性直销银行、作为子品牌的直销银行和作为事业部的直销银行几种。由此可见,纯互联网银行是直销银行的模式之一,在本质上二者是相同的,都是通过互联网渠道向客户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如果非要说二者有什么区别,那么放在当下语境,我们通常提到的直销银行一般是由传统银行发起的,大多作为银行下面的一个部门而存在,可视为传统银行发展互联网银行的一条途径。而纯互联网银行则是指那些具有互联网基因的民营银行,比如浙江网商银行、前海微众银行。

早在2013年,北京银行就与荷兰ING Direct开展了直销银行合作,随后国有大行、股份行与城商行纷纷上线直销银行业务。传统银行发展直销银行的主要动机是为了应对互联网金融带来的冲击,通过线上渠道延展零售业务,为银行盈利寻找新的增长点,探寻经营模式创新。各地城商行热衷发展直销银行还有一个更为现实的原因,就是突破地域限制给规模发展带来的桎梏。过去城商行在发展客户及拓展业务过程中,受线下网点资源的制约比较大,而直销银行提供了通过线上渠道获客的途径。

百信带来了哪些新意?

直销银行在我国已不是一个新业态,但中信与百度的合作还是给我国的直销银行发展带来了一些不同。过去直销银行大多作为银行的一个部门而存在,比如放在电子银行部下面的二级部门。百信银行则采取了独立法人模式,作为中信的一个子公司去运营,在运营管理模式上取得了创新。另外,百信银行不是从传统银行内部生发出来的,而是传统银行与互联网公司共同孕育的结果。用李彦宏的话来讲,“百信银行的发起成立有它的独特性――第一次由一个主流银行和一个主流互联网公司,一起准备合资成立一个直销银行,这不仅在中国是第一次,在全球也是第一次”。百信银行在发起方式上的独特性或许有助于它免受一些来自银行内部体制上的制约,能够独立运营、放手发展。

百信银行有着优质的线上线下资源背景。百度拥有基于亿万网民搜索行为的大数据资源,对用户金融方面需求的挖掘能力比较强。场景化是互联网金融一个重要的发展趋势。百度搜索业务时时刻刻面对的就是网民对所需信息和服务的搜索,这些搜索行为的背后就是一个个潜在的消费场景,未来百度或许会针对这些潜在的消费场景,向用户推荐相匹配的金融产品与服务,实现“连接人与服务”的目标。直销银行的核心特征不是线上渠道,仅从线上渠道来说,它同过去的网上银行、电子银行都无太大差异,其核心特征还是利用大数据资源通过在线渠道高效地获得用户、了解用户,并针对性地提供相关产品和服务。李彦宏就表示,一直以来百度每天都会接受海量的金融服务搜索请求,这充分说明用户的金融服务需求非常庞大,同时金融需求呈现显著的多样化特征。

除了流量引入和洞察网民金融需求,百度也可以为直销银行提供技术支撑。做好远程开户面临的不仅是政策监管的问题,还面临技术问题。成熟的人脸识别技术是做好远程开户的关键技术之一。百度近年来在人工智能技术的研发上投入巨大,在语音识别、图像识别技术领域都有一定的技术积累,这有助于百信构筑远程开户的技术优势。

在监管层还未放开远程开户的情况下,百信银行则可以利用中信银行的线下网点优势来拓展客户。而中信银行手中的优质资源并不只是那些可以看得到的线下网点资源,那些看不到的资源尤为可贵。安信证券金融行业首席分析师赵湘怀认为,传统金融在信用级别、风险控制、对监管意图的深刻理解等方面的核心能力,形成了金融行业的壁垒。除了赵湘怀谈到的这些优势外,中信银行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资源,那就是大数据。现在提到大数据动辄都会联想到互联网公司,其实那些主流银行在多年经营中也积累起了海量的金融大数据,未来要做的是充分发掘这些大数据的宝贵价值。

远程开户――“成长中的烦恼”

获客成本低、覆盖范围广、有效满足用户碎片化的金融需求是互联网金融的一大优势。直销银行一大卖点就是由于不依赖实体网点,减少了网点经营费、管理费等运营成本,从而把省下来的钱用来为客户提供更有竞争力的存贷款价格和更低的手续费率。然而目前我国直销银行在客户拓展和吸收存款上还存在一些困难。

远程开户是直销银行拓展客户的一大利器。由于监管部门还没放开远程开户,所以这一利器目前还没“利”起来。根据央行公布的《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远程开立人民币银行账户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远程开户指银行通过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通讯通道、开放性公众网络以及银行为特点自助服务所建设的终端设施受理客户开立人民币银行账户的申请,并在完成客户身份信息核实后,为客户开立人民币银行账户的行为。我国银行账户大致可以分为强实名账户与弱实名账户两种,二者在开户的方式和所能享受的金融服务上有着明显差异。强实名账户需要客户本人到银行柜台办理。对于未在银行柜台“面签”开立的电子账户,央行界定为弱实名电子账户。弱实名账户只能用于购买该银行发行、合作发行或代销的理财产品,不能转账结算、交易支付和现金收付,账户中的留存资金按活期存款计息,资金进出都只能通过绑定的银行结算账户。所以弱实名账户所能享受的银行产品与服务是很有限的,这也决定了纯线上的互联网银行不能向弱实名账户办理存款业务。然而如果一家银行不能吸收公众存款,那么它就不怎么像银行了。

远程开户给了互联网银行的发展带来了很大的想象空间,然而由于远程开户还未实现,所以互联网银行的发展尚不尽兴,还基本处于“只放贷,不吸蓄”的阶段。互联网银行目前还无法自己给用户开户,需要依靠其他银行的银行卡给用户做身份验证,提供给用户的也只是弱电子账户。弱电子账户不能存款,仅仅支持同名账户的转账和购买理财产品。用户购买理财产品时,资金将直接从绑定的他行直接扣款。不能吸收公众存款制约了互联网银行的资金来源,也让其贷款业务面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难题。如果互联网银行主要依靠同业拆借获得资金来放贷,那么它在实现规模发展上的难度就比较大,而规模效应则是银行所追求的。

直销银行期待产品创新

直销银行是“互联网+”在渠道端的运用,但在金融产品端的创新还不够。从欧美那些比较成功的直销银行来看,比如ING Direct,他们的主要产品包括存款、转账汇款、网上交易支付、按揭贷款和理财投资等几大基本银行业务,和传统商业银行的产品基本一样,主要区别在于费用低廉、重点面向年轻客户群体。所以从产品层面来看,直销银行相比传统银行并没有太大创新。我国直销银行刚开始发展,外加监管层面的因素,相比传统银行不仅没有多少创新性的金融产品,而且还不能提供传统银行已经在做的一些产品,产品丰富度上的问题更为突出。不过随着我国相关监管政策不断完善和放开,以及传统银行、互联网公司等各方力量的不懈探索,相信我国直销银行在产品创新上会不断取得成果。

第5篇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反洗钱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5年3月27日

随着互联网信息应用技术的蓬勃发展,依托互联网而兴起的互联网金融也如雨后春笋般的发展壮大起来,互联网金融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近年来,洗钱犯罪呈现由传统支付工具向信息化支付工具转移的趋势,犯罪分子利用网络交易洗钱已成常态。目前,互联网金融中的洗钱行为主要有七类:利用网上银行实施地下钱庄违法犯罪活动;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转移、清算网络赌博、非法集资等犯罪资金;网络炒汇、炒金;网络传销;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活动;银行卡犯罪;网上制假售假。关注互联网金融洗钱风险,加强监管、堵塞漏洞是当前必须着力解决的现实问题。

一、互联网金融反洗钱工作难点

(一)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目前,在互联网金融反洗钱领域尚未建立较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还处于无监管状态,极其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从事洗钱活动。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部门作为反洗钱工作的执法者,在互联网金融反洗钱领域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以及相关的监管标准和要求,较难发挥其应有的职能。

(二)客户身份识别难。传统支付交易行为过程中,银行等服务机构会要求客户提供真实身份证明,并可以提供直观的交易物证,这使洗钱犯罪的取证相对容易。而在网络环境中,客户可以在任何地方进入在线金融账户并实现资金转移,且没有直观的身份证明,很难找到可以进行追踪的切入点;即使找到了电子证据,也可能因为出现密码、身份证号码等被窃取的情况,难以确定不法分子的真实身份。

(三)可疑交易发现难。银行对涉及网银业务的可疑交易人工分析存在诸多困难。一是网银交易信息多以电子备份方式保存,不保留纸质凭证;二是网银交易可以在短时间内实现快速、多笔资金转移,交易数据量巨大,交易行为复杂。不法分子通过将资金小额、多笔转入转出,或者在多个账户间转账等操作,达到逃避监管的目的;三是由于网上银行缺乏完善的客户身份识别体系,核实伪造虚假身份证件和利用虚假注册公司开户等还存在一定困难;四是目前还没有针对网上银行业务的特点,开发出一套跟踪监测比对发现可疑交易的系统,这就使得目前网上银行可疑支付交易的发现和甄别困难重重。

(四)资金流向追踪、监控难。互联网实现资金转移,它不仅减少了客户与金融机构的直接接触,而且不受距离远近的限制。在现有条件下,每天从大量的交易数据中甄别可疑交易已非易事,在远距离甚至跨国资金转移的情况下,即使涉嫌洗钱行为被发现,也为时已晚、鞭长莫及。相比传统业务,资金通过网络交易更难被追踪和控制。一是网络交易不受时间、空间限制,资金能够被瞬间转移,线索很容易被切断;二是不法分子可通过网络频繁转账、频繁更换交易对象、多次存取等手段割裂资金链条,将资金转移到安全的地方;三是通过网银业务,只要在账户余额不透支的情况下,客户通过互联网可以随意自主地汇划资金,而且也无须注明用途。

二、政策建议

(一)完善反洗钱立法。互联网金融的反洗钱工作应贯彻“风险为本原则”,加强反洗钱法律制度建设。一是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反洗钱立法,尽快制定适用于互联网金融的法律规范和行业指南。将移动支付、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服务商纳入反洗钱法报送主体范围,并建立反洗钱相关制度;二是建立和完善互联网金融参与方的反洗钱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督促金融机构完善其线上业务的内控制度,禁止通过其系统进行非法在线支付,关注可疑账户资金异动,及时提交相应的可疑交易报告;三是对互联网金融服务商设立前置性审批条件,如发牌照进行从业资格认证。

(二)着力推进反洗钱能力建设。反洗钱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它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配合,除了银行类金融机构外,承担反洗钱义务的责任人还应包括互联网支付机构和互联网服务提供商。一是建立和完善反洗钱监测系统,采用科技手段加强网络交易监控识别。及时根据网络交易特征设置识别参数和标准,对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进行自动、及时监测和记录,使数据甄别分析智能化,并与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实行联网,以利于及时监测和甄别洗钱线索;二是加强对用户的身份认证。提高网络支付的真实性,减少虚假交易;督促互联网金融机构开发更智能化的数字认证技术,如指纹、视频等识别技术措施,实现对交易确认介质的交叉认证,解决账户控制人和开立人非同一人的问题。

(三)强化反洗钱业务管理。一是加强开户管理。严格控制网银业务的准入。银行应对经审查认为客户申请使用网银业务理由不合理的,拒绝受理其申请,从源头上缩小洗钱活动的生存空间;二是要做好客户尽职调查工作。要通过回访,实地查访,向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核实等多种渠道进一步核实客户的身份,调查了解网银客户的住址、职业、经营状况等真实情况,对调查中发现的身份不明或代办开户的客户,坚决予以取缔;三是对网络资金账户设置交易限额。根据单位、客户的注册资本和经营规模设定网络支付的限额。对难以进行真实交易身份识别、难以判断真实交易是否存在的资金支付,也要限制在一定规模以内;四是建立客户风险等级识别制度。根据客户等级设置支付单笔限额、单日限额和跨境支付限额,将资金流与信息流加以匹配和管控,通过规模控制实现对风险的有效防控。

(四)加强反洗钱监管协作。一是建议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部门加强对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协作监管。建立互联网金融网站备案制,严格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加强洗钱风险提示和反洗钱系统建设等;二是建立人民银行账户管理、征信系统与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帮助确定客户身份,并利用账户和征信系统采集相关资料,为异常交易的识别提供基础信息。

第6篇

新网银行随心存安全,它是新网银行联合陆金所推出的一款银行理财产品,虽然属于5年定期存款,但支持随时支取,资金灵活且本息均有保障,基本零风险。

据了解,新网银行作为银监会批准设立的正规互联网银行,主要业务为网贷存款,而陆金所作为平安银行旗下的互联网P2P平台,实力、背景也很强,强强联合推出的理财产品自然是安全的。

(来源:文章屋网 )

第7篇

互联网网金融余额宝第三方机构一站式服务;

一、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创新性

(一)在金融产品模式方面的创新

2013年6月,余额宝作为第一支互联网基金面世,推出不久就受到违规争议。支付宝公司为规避监管风险,在余额宝的设计上把基金销售行为定义为直销,并严格按照直销来设计业务流程,支付宝收取提供交易平台的管理费,这样就成功地规避了监管风险。证监会对余额宝在第三方支付业务与货币基金产品的组合创新给予肯定和支持。余额宝的另一大产品创新亮点在于将即时支付(T+0)融入客户消费场景,为客户提供账户增值的同时,丝毫不影响客户所有的支付体验,支付宝客户可以使用余额宝资产在淘宝网站进行实时支付或转账到他人的支付宝。

(二)在营销途径方面的创新

余额宝在营销渠道上开创基金公司在大电商平台直销基金的模式。目前,天弘基金是余额宝服务的唯一产品提供者,增利宝也是唯一与余额宝进行对接的产品。增利宝利用支付宝的渠道优势,在零推广成本下,将产品直接显现在近八亿的客户群体面前,独享规模近200亿的市场。公司正是利用互联网的营销渠道优势创造了奇迹;余额宝在营销流程开创互联网一站式销售模式。

(三)在技术应用方面的创新

支付宝客户的备付金具有小额性和流动不定性的特点,特别是在“节日促销”期间有流动性爆发的特点。基金公司要吸收支付宝的备付金,难点在如何化解备付金流动性爆发而带来的风险。货币型基金虽然相当安全,但突发性大规模赎回容易导致基金的流动性不足,而迫使基金出售未到期的资产而发生亏损。随着信息科学技术的发展,天弘基金公司委托金证公司,利用大数据技术,锁定支付宝客户,把握客户购物支付的规律,对“大促”和节前消费等影响备付金流动的因素进行事先预测,有效的解决了备付金的流动性风险,保证增利宝产品的低风险。

二、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一)商业银行中介角色弱化

商业银行是商品经济的产物,是经营存款、放款、汇兑、支付等金融业务,承担信用中介的机构。商业银行作为支付服务的中介,主要依赖于在债权债务的清偿活动中人们在空间上的分离和在时间上的不吻合,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打破了时间与空间的限制,在相当程度上冲击着商业银行的支付中介地位。

(二)商业银行传统经营服务模式面临深层次改革

互联网金融不是将金融产品互联网化,而是结合互联网和金融进行创新。以网银为例,传统网银只是一个或几个特定的业务应用,传统网银后,其功能是固定的。而新一代网银将是一个平台化战略构建的服务体系,当前的互联网金融具有尊重客户体验、强调交互式营销、主张平台开放等新特点,且在运作模式上更强调互联网技术与金融核心技术的深度整合,这在一定程度上都明显比传统的电子银行具有优势。

(三)商业银行的收入来源受到冲击

随着我国对各领域改革的深入,我国商业银行在传统业务的垄断局面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一批以阿里巴巴为代表的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对金融业逐步渗透,加快金融业的政策和制度不断调整和创新,对商业银行传统业务造成了显著冲击。以第三方支付业务发展为例,商业银行的支付业务地位就已经被边缘化。如今,支付宝公司与合作天弘基金公司合作推出余额宝,已经开始争夺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和活期存款业务的利润。

贷款利息少,存款利息大,网络借贷因能为没有得到正规金融机构覆盖的个人或企业筹措资金,而深受草根阶层的欢迎,未来将在小微企业和个人借贷领域与银行形成竞争。与此同时,以支付宝、财付通为首的互联网第三方支付企业获得牌照后,得以参与互联网及移动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货币汇兑等众多业务支付环节,在第三方支付下POS收单业务一旦成熟,将影响银行的POS刷卡手续费收入。

三、互联网金融的高速发展对商业银行的启示

(一)以客户为中心,变革创新产品设计

客户资源是银行业务的一切根本。互联网技术突破了时间与空间的限制,改变了客户的消费习惯和消费结构,催生了新的产品和服务需求,传统的以账户为中心的金融服务已无法满足客户日益增加的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银行应该顺应时代潮流,加快转型,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和银行经营管理经验,打造创新型银行,重塑业务流程,高效配置资源,敏锐洞察引领客户需求,不断提升客户体验,为客户提供随时、随地、随心的金融服务。

(二)制定大数据经营战略,打造联盟电商平台

在庞大的电子商务交易中,银行的角色正在弱化,处在支付结算的最末端,与消费者的沟通仅限于在消费者付款的时候,银行最需要的客户交易信息以及中间产生的结算均被第三方支付平台屏蔽,尤其是快捷支付的推出,使银行更加远离交易核心。在大数据时代,谁能掌握数据谁就能抢占先机。因此,银行要在互联网金融方面大展拳脚,必须掌握数据通道来源,建立自己的电商平台,通过商务流掌握信息流,最终形成大数据。

(三)推进与战略伙伴的深度合作,搭建一站式金融服务平台

互联网金融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单个行业无法为整个互联网产业链提供全部的金融服务。商业银行要增强与客户的联系,就要不断创新业务模式。一方面,要推进与战略伙伴的深度合作和业务联盟,聚合信息服务提供商、支付服务提供商、电子商务企业等多方资源,打造一站式金融服务平台,满足客户多样化金融需求;另一方面,要整合上下游资源,打通全流程的业务链条,为客户提供资金流、信息流服务以及全场景金融解决方案,建立合作共赢、互补发展的共生关系。

余额宝等产品的推出得到了客户的极大认可,也进一步加快互联网对金融市场的重构步伐。商业银行必须充分重视互联网金融带来的变革,并积极主动创新,采取相应的措施适应市场的变化,在激烈竞争中存活下来。

参考文献:

[1]谢平.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J].金融研究,2012,(12).

第8篇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模式;大数据征信;长尾效应;垂直化发展

一、引言

互联网金融在国内外发展迅猛,但是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市场地位,尤其是对于其是一种借助于互联网技术、移动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业务的新兴金融模式,还是将互联网渠道与传统金融简单加和的“伪”新金融,学界对此众说纷纭。

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定义,国内学者中,谢平等(2012)认为,互联网金融模式是既不同于商业银行间接融资,也不同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第三种金融融资模式。吴晓求(2014)则强调了互联网平台在互联网金融中起到的关键性作用,认为互联网金融指的是以互联网为平台构建的、具有金融功能链且具有独立生存空间的投融资运行结构。从更广泛的角度来说,谢平等(2014)认为互联网金融是一个具有前瞻性的谱系概念,涵盖受到互联网技术和互联网精神影响,从各类金融中介和市场,到瓦尔拉斯一般均衡对应的无金融中介或市场情形之间的所有金融交易和组织形式,是一个弹性很大、极富想象空间的概念。

总体而言,国内学者普遍接受互联网在互联网金融中起到的渠道作用,但是对于这种渠道作用的地位,却并没有形成一致意见,这也是造成互联网金融市场地位争论的主要原因。本文旨在从互联网模式入手,探究互联网金融是否是一种“新”金融,还是仅仅只是互联网与传统金融的叠加。

二、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

互联网金融模式主要可以分为信息化金融业务、第三方支付业务以及互联网信用业务。

1.信息化金融业务

所谓金融信息化是利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为金融企业提供较传统的软、硬件系统更为互联网化、高效化的技术服务,并在此基础上衍生出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传统意义上的商业银行、证券、保险、个人财富管理、资产管理等金融机构通过信息化实现新的业务形态。

传统金融业务互联网化主要包括3个方面:一是互联网技术与传统金融业务的融合,是对原有金融业务的信息化升级,比如网络银行、ATM业务等;二是传统金融业务通过互联网渠道进行的创新发展,比如互联网货币基金(余额宝)等;三是为传统金融业务提供服务的信息化平台,比如基金网。

2.第三方支付业务

第三方支付指的是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第三方独立机构提供的交易支付平台。第三方支付的主要业务类型包括网络支付、预付卡发行与受理、银行收单。

网络支付是指电子交易的当事人,包括消费者、厂商和金融机构,使用安全电子支付手段通过网络进行的货币支付或资金流转。网络支付又可以分为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和数字电视支付等模式。从目前第三方支付市场结构来看,互联网支付业务占比增速显著放缓,而移动支付业务占比则呈现激烈扩张的趋势。未来第三方支付的蓝海仍然在于移动支付领域,其市场前景依然广阔。如果说电子商务的崛起成就第三方支付的黄金十年,O2O商业模式或将成为移动支付飞速发展的最大推动力。

预付卡是指发卡机构以特定载体和形式发行的,可在发卡机构之外购买商品或服务的预付价值。预付卡购物是继信用卡之后出现的交易形式,是先付费再消费模式。预付卡的商业模式使得预付卡在销售和使用完毕之间存在一定的时间差,于是就形成了一定的在途资金,即备付金。

银行卡收单业务是指签约银行向商户提供的本外币资金结算服务。收单业务的主要参与方包括发卡机构、收单机构和转接清算机构。2013年央行颁布的《特约商户手续费惯例表》对银行卡收单手续费率进行了指导定价,根据商户类别餐娱类、一般类、民生类和公益类,按照1.25%、0.78%、0.38%和0%的手续费率进行定价。从POS终端的覆盖率来看,我国人均拥有POS机数量远低于国外,市场空间广阔。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欧美发达国家已经实现200台POS机/万人的保有量水平,而我国在2014年这一保有量水平仅为 50台/万人。

3.互联网信用业务

互联网信用业务指的是使资金需求方和供给方基于网络信任机制在互联网上完成资金融通的网络贷款、众筹等新兴互联网金融业务。

P2P是广为大众所知的一种互联网信用业务模式。作为普惠金融的主要参与者,P2P 切实填补了小额借贷的市场空白,但风险控制及业务模式是核心问题,P2P亟待转型。

互联网信用业务的另一代表是互联网银行。互联网银行是指持有银行牌照的互联网企业通过在线(即没有或仅有很少的线下网点)为客户开立银行账户提供贷款、转账汇款、存款以及理财等服务。2015年12月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中开始允许尝试网上开立银行账户以及采用生物识别技术进行身份核查,但是仍然没有允许电子网络渠道可以开立具备存取现金等功能的账户,因此我国的互联网银行暂时仍不具备吸储能力,这也是制约互联网银行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因素。长期依靠资本金、股权融资以及同业资金始终会对互联网银行的业务规模形成限制,若网上开立银行账户政策能够完全放开,其便捷的开户体验、低廉的吸储成本(几乎没有线下实体网点)将允许其通过提高负债成本(存款利率)吸引小微企业及个人客户。再通过在自己“能力圈”与战略合作的互联网平台通过场景、信息及数据共享投放信贷等金融产品并进行多维度交叉风控。

三、互联网信用业务的关键在于业务的平台化。

业务平台化是指在海量用户基础上,构建多种类金融服务的无缝对接,其前提是用户海量,其表现形式是可以叠加多元金融产品,实现用户价值最大化,即赚平台的钱。早在2013年,阿里、腾讯等互联网巨头就已经开始发力互联网金融领域,我们认为互联网金融是在原有生态发展到较为成熟阶段进一步完善生态体验、吸引新增流量、刺激流量的价值转化与变现的必然选择。当阿里、腾讯、京东等互联网巨头的核心平台(淘宝天猫、微信、京东商城)发展到当前的已经较为成熟的阶段后,通过提供金融服务(消费金融、支付、理财等)可以更好地满足客户日渐增长的金融需求改善客户体验,吸引新客户并通过提供短期信用影响用户的时间偏好刺激其进行消费(流量的价值转化与变现)。互联网金融是一种新金融

互联网金融在大数据征信、覆盖长尾客户、垂直化发展模式这三大方面与传统金融有很大差别,从而赋予了互联网金融“新”的闪光点,互联网金融是一种新金融。

1.大数据征信

2014年底,央行个人征信系统收录的自然人数有8.57亿,而有信贷记录的人3.5亿,仅占四成左右,数据主要来源于银行信贷信息、养老保险缴费、公积金缴存信息三大主要维度。而在互联网时代,通过网络支付工具与通讯软件,购物需求、出游偏好、交友圈等海量生活化信息也能成为重要数据源,帮助更全面分析个人信用。

成熟的互联网大企业,如BAT、京东、腾讯等,服务范围含括电商、通讯、支付、理财、信贷等多个领域,可以便利地收集多元数据,而其用户数量又具备基数大、粘性高、增长快等优势,满足征信系统对大数据量的基本要求。显性登记如个人注册信息,与隐性记录如网购数据和浏览记录两方结合,协助全方位的评价用户信用等级。除了自身业务的协助,通过多端口对接,数据来源还可快速连接外部信息源,如神州租车、证、法院的信用黑名单、婚恋网站等。

2.有效覆盖长尾客户

我国金融市场存在着大量的长尾客户,例如中低端零售客户和中小企业。尽管国家长期鼓励传统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但是传统金融仍将中小企业排斥在客户范围之外。究其原因,银行服务中小微客户在成本收益上不匹配。同时,我国高度管制的金融体系导致民营资本很难获取传统的银行、券商和保险牌照,尽管2014年以来有放开态势但是国资仍占绝对主导地位,这就为传统金融机构天然减少了竞争。而直接融资的核准制、间接融资的抵押担保制度(本质是征信体系的缺乏与落后)、利率及汇率的不完全市场化体制(基准利率的存在、国家对外汇、利率市场的干预)、信贷资源或多或少的政策化属性都导致我国传统金融机构天生就偏好重资产、大规模客户的批发资金业务。对信用风险识别难度更大(因为缺乏抵押担保物)的中小企业和新兴产业的零售资金业务有很大的排斥心理。

互联网金融利用精准的场景定位和客户定位,借助互联网的快速扩散能力、大数据风控、产品设计的便捷性、灵活性为中小企业、个人客户提供针对性强的金融服务(如小贷、理财、消费金融等),掘金被传统金融“拒之门外”的长尾市场。

3.垂直化发展

传统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其业务往往是大而全的,发展模式是水平化扩张而非垂直化发展。而互联网金融,必须要进行垂直化发展,基于以下两点原因:首先,避开平台型互联网巨头BAT的锋芒,实行差异化定位,构筑藩篱防止巨头携流量优势“模仿―超越”。其次,垂直化更容易切中细分行业要点,与客户联系紧密,同时通过新技术、新使用场景、风控技术极度优化,更为有效地防范业务风险。

参考文献:

[1]Hou X, Gao Z, Wang Q. Internet finance development and banking market discipline: Evidence from China[J]. Journal of Financial Stability, 2016, 22:88-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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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马轶群. 互联网金融[J]. 港澳经济, 20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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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周宇. 互联网金融:一场划时代的金融变革[J]. 探索与争鸣, 2013(9):67-71.

第9篇

【关键词】网上银行 风险 防范

一、网上银行概述

(一)网上银行概念

网上银行又称网络银行,其实质是银行运用互联网技术,以高科技、高智能为支持,通过网络向银行客户提供电子支付、结算手段等服务的网络电子银行,具有方便、快捷、跨时空、低成本的特点。

使用网上银行可以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只要有电脑和网络服务,可以在任何时候(Anytime)、任何地点(Anywhere)、以任何方式(Anyhow)享受银行的服务,避免了客户去银行网点办理业务排队的麻烦,节约了银行客户的时间和精力,极大的提高了银行业的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网上银行的优势

与传统银行业务相比,网上银行在客户连接、技术方法上具有更多优势,主要有以下几点:

1.低成本和价格优势。现代商业银行面临的是技术、价格、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等全方位的竞争。使用网上银行可以降低成本,降低银行研发和维护费用,使客户操作更加生动和友好。(1)组建成本和业务成本低。一般而言,网上银行的创建费用只相当于传统银行开办一个小分支机构的费用。就银行一笔业务的成本来看,手工交易约为1美元,ATM和电话交易约为25美分,而网银交易仅需1美分,只有手工交易成本的1%。(2)价格优势。由于网上银行组建成本和业务成本比较低,可将节省的成本分享给客户,自然降低了客户成本,使网银业务具备了价格优势,可以为客户提供较高的存款利率、低收费、部分服务免费等优惠。据调查,由于利用了互联网,减少了柜台服务人员,网上银行的服务费用仅为普通营业费用的10%。

2.能提供互动性与持续。有了网银业务,客户可以通过e-mail、账户查询、贷款申请等途径,实现实时在线互联网沟通,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通过任何方式就能得到银行的金融服务,也就是所说的3A服务。而且,网银还能够提供比ATM、电话银行和早期的企业终端服务更灵活生动、方式多样的金融服务。

3.能提供私密性与标准化服务。网银业务是拓展银行服务空间、提供新的金融服务的一种方式。网上银行通过私码与公码两套加密系统对客户隐私进行保护。与银行网点相比,网银业务提供的服务更加规范化标准化,可以避免因银行工作人员的情绪影响及业务素质高低带来的服务质量的差别,能更好地提高银行的服务质量。

4.业务全球化。传统银行是通过设立分支机构或行业务开拓国际市场的,而网银业务借助于互联网,是一个开放的体系,是全球化的银行。只要有网络,便可以将银行服务和市场延伸到全球的其他角落,为银行开拓国际市场创造了条件。

(三)网上银行的现状及特征

近年来,随着网上银行的快速发展,它越来越广泛地影响人们的生活与工作,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现代网上银行具有以下明显特征:能以客户为中心,以技术为基础,体现品牌效应;对信息系统的管控能力和集成性要求高,强调信息管理与知识管理;需要良好的软硬件基础设施与客户网银应用意识的支持;网银服务不需要银行分支机构,它具有人员少,费用低,无纸化操作的特点,可有效控制成本,竞争力强;强调信息共享与团队精神;跨时间跨区域的持续等。

(四)网上银行的发展趋势

1.强调个性化服务。进入21世纪,以人为本的理念越来越深入人心,人们也逐渐追求个性化服务。但是传统银行提供的服务是一成不变的,满足不了不同人的需求。另一方面,客户面对太多金融产品需要选择,这就要为每个人定制不同的产品组合。网银业务就可以满足不同客户的个性化服务要求。

2.真正随时随地的服务。网上银行产生以来,已经实现了真正意义的高科技,高智能的3A银行,即在任何时候(Anytime)任何地点(Anywhere)任何方式(Anyhow)可以为客户提供服务的银行,这样的网银服务已经能提供真正的随时随地的金融服务。

3.依靠标准化产生规模效应。网络的特点是相互开放、兼容与联接。统一的标准技术是网络化时代的基础。国际上著名的标准化组织要数ISO,国内则主要由政府牵头制定一系列标准。网上银行应尽早实现行业标准的统一。在软件方面主要统一系统平台,网络协议数据库应用软件等;在硬件方面主要统一网络接入的设备,包括服务器、客户端、网络连接设备。目前ATM机的统一终于实现,一卡通的实现避免了浪费,加强了客户使用银行卡的积极性。

我国应该由人民银行牵头,加强金融电子化发展全局的各种标准,规范和制度的制定颁布和实施工作。积极借鉴国际标准的制度和先进国家标准,统一银行业务信息传输格式标准,银行卡技术标准,网上业务和电子商务相关标准等,为我国金融电子化向深层次发展创造必要的条件。

4.安全性要首先考虑。如今,网上银行越来越普及,网银功能越来越丰富,价格也呈现下降趋势,但是人们在享受网银便利性的同时,对网上银行的安全性也感到担忧,网银安全仍然是客户最关心的问题。资深专家指出,只有同时满足安全、功能、操作、服务和技术五个要素的才是最好的网银产品。

另外,目前网银系统的另一问题是,用户安全性非常依赖客户自身的素质和安全观念。所以真正的安全问题在于如何引导客户正确认识网上银行,掌握基本的安全使用常识。与此同时,改善网银用户体验,则成为网银业务必须解决的核心问题。

二、网上银行风险及其分类

第10篇

关键词:网上银行;工商银行;客户满意度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5年11月10日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互联网的出现和高速发展,给人类生活带来了巨大变化,利用互联网的便利,人们的生产生活各方面也发生了很大变化。网上银行业务已成为商业银行之间竞争的焦点,同时成为商业银行拓展市场空间、分流柜面压力、增强核心竞争力、降低经营成本、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的重要手段。在当下信息经济时代,传统的商业银行只有充分利用信息时代带来的优势和便利,将网上银行的优势与传统金融业相融合,才能在未来的竞争中不被打败。希望通过本文研究,可以促进网上银行业务的发展,增强市场竞争力。

二、网上银行业务概述

在我国,网上银行业务是将传统银行服务在信息技术的大力支持下,通过网络提供的新业务。本文主要研究对象为在传统商业银行中开设的网上银行业务,而不是仅仅依托互联网而没有实体的网上银行。与传统商业银行相比,网上银行既可以提供传统银行服务,也可以利用互联网来研发新的服务和产品以满足客户的多元需求。目前,国内网上银行业务的具体业务内容如表1所示。(表1)

近年来,通过发展网上银行,业务覆盖率已经达到了一个很高的水平,互联网越来越受关注,也凸现了网上银行业务的优势。作为客户服务的一种新的方式,网上银行已经成为商业银行新的盈利增长点和竞争主战场。网上银行业务具有以下优越性:第一,网上银行业务的运营成本较低,使其具有传统银行无法比拟的成本优势;第二,基于互联网平台的网上银行业务能超越时间约束与空间限制,可随时随地交换信息,网上银行客户可以通过互联网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享受到银行的金融服务;第三,网上银行业务可以提供标准化、规范化的服务,同时缓解了银行职员的业务处理压力;第四,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网上银行业务创新速度远远超过传统银行业务。

三、对保定市、沧州市工行网上银行客户的调查

网上银行业务具有传统银行业务不可比拟的优势,自问世以来飞速发展,但在发展中也暴露出许多问题。本文从需求角度入手,选取保定市和沧州市两地的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客户为调研对象,通过发放问卷的形式调研客户对网上银行的评价,共发放并回收了近300份问卷,其中有效问卷为200份。通过对问卷结果的整理和总结,本文认为保定市和沧州市两地的工商银行网上银行业务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操作繁琐。为了确保网上银行业务的安全,网上银行业务的操作程序一般比较繁琐,通常需要以下步骤:(1)需要开户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和银行卡到工商银行营业厅办理网上银行业务注册,申领一个U盾或口令卡;(2)登陆工商银行官网进行个人网上银行注册,注册时需要银行卡号和对应银行卡密码登陆官网,另外再设置网银密码,一系列的密码容易使客户混淆;(3)下载安装工行网银助手软件,完成证书驱动、空间及系统补丁的安装。完成上述三个步骤,才能开始网上银行的使用,后续使用过程中也伴随着较为繁琐的密码输入、U盾使用、软件升级等问题。目前,繁琐的操作程序对客户计算机水平要求较高,不利于网上银行业务的大范围推广。

第二,网上银行业务宣传不足。从调查中看出,有效问卷中,13%的客户认为工行的网上银行业务宣传还是不够到位。其中,5.5%的客户对工行网银的安全性存在怀疑,7.5%的客户对工行网银产品不了解。这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银行对网上银行业务的宣传力度不够。一般工商银行的宣传彩页和传单只放在工商银行营业厅的宣传架上,很少有工商银行的公开媒体宣传和相关活动,作为中国最大的商业银行,这样的宣传力度显然差了很多。而且,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当今时代,第三方支付服务在业务运营模式、业务整体规模和业务发展范围方面都有了巨大的进步,与工商银行的网银业务竞争激烈。

第三,服务态度和口碑相对较差。在问卷调查中,有客户提到在不了解网银使用和操作流程而咨询的时候,会因为服务态度不好导致问题不能得到很好的解决。此外,有部分客户认为工商银行口碑不好。在有效问卷中,5.5%的客户认为工商银行的网上银行业务服务好,相比其他银行优势,认为其他银行方服务态度好的客户占16%,认为其他银行优惠服务多的客户占15%。相比较而言,本文认为工商银行的网上银行业务服务态度和口碑还是相对较差,有待改进。

第四,费用较高。有效问卷中,28.5%的客户认为工行网银费用相对较高,收费不明确,比如汇款时,只对简单的操作方式进行了提示,而没有手续费等相关资费的详情。据一些上了年纪的客户反映,现在网银服务收费名目多,收费前也没有及时提示,有时候不明不白就被银行扣了钱。如表2所示,与建行、农行相比,工行网上银行的收费标准较高。(表2)

四、对策建议

第一,保障安全的前提下,简化操作程序。为进一步发展网上银行业务,工商银行还需在不影响安全的前提下尽量简化操作程序,运用更先进的技术,及时对硬件设施进行优化升级,进一步促进网上银行业务的安全性和易操作性。另外,由于部分客户自身条件的限制不能掌握网上银行操作,银行还可以与政府合作,在村委会或者社区召集客户进行现场演示,详细地向客户说明安装和使用的细节,现场模拟展示网银、手机银行、微支付等操作流程,使客户能够准确把握网上银行操作;同时加强欺诈预防,培养广大客户加强密码保护的意识,提高主观安全性。

第二,加大推广宣传的力度。网上银行业务的发展要加强宣传,提高客户认可,通过广告、短信群发、悬挂横幅、海报、现场指导等各种方式的宣传,教育和帮助客户学会正确使用网上银行,提高客户的信任度,帮助客户逐渐接受并经常使用网上银行。通过营销扩大客户基础,带动更多的客户,并在指导中发挥主导作用。对于银行而言,要提高核心竞争力,就需不断创新金融产品,积极营销网上银行业务这种发展空间巨大的“无形服务产品”,不断丰富和完善产品功能,以利于网上银行业务满足金融市场多元的变化和个性化的客户金融需求,站在客户的角度设计、开发网银产品的种类,吸引更多的客户。

第三,开展培训加强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加强内部培训,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和职业技能。银行要牢记客户是银行的中心,不断调整自己,注重随时能与顾客联系,在重视满足顾客需要的同时,研究影响客户需求的深层因素。可以从以下几点去改善:(1)全面展开,全员参与,深入发动,加大力度宣传文明服务理念,强化员工的服务理念和服务意识;(2)明确目标,随之制定详细的计划,按计划一步步实施,将指标量化、细化,责任分解到人;(3)完善服务监管体制,制定公正、公开、透明的考核标准并严格执行,奖罚分明,以促进服务行为更加规范;(4)加强培训和优质服务教育,提高员工的业务技能,通过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整体素质,通过员工的高素质创造出高优质的服务;(5)完善投诉机制和投诉处理机制,全面并且细致地整理投诉问题,深入查找致使客户投诉的关键,分析内在原因,做好报告提示、落实责任追究、狠抓整改落实、主动解决,从源头上防范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第四,透明自费标准并严格执行。银行应该做到:(1)尽量少收或免收服务费,严格执行资费标准收取费用;(2)部分服务项目政府定价,接受国家的严格监督;(3)充分尊重客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在服务收费的地方有明确告知指示,收费信息公开透明,确保客户获得服务收费的相关信息;(4)积极改进服务,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服务水平,确保服务达标,以文明规范服务回馈客户。

主要参考文献:

第11篇

【关键词】互联网企业;商业银行;破坏性创新;维持性创新

一、引言

技术成熟和平台的普及为互联网企业向金融市场转型提供了有利条件。2012年以来,不少互联网企业布局金融市场,向第三方支付平台、互联网金融点对点借贷平台、网络众筹、大数据征信、互联网理财等领域发展壮大,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2015年初,总理在考察我国首家互联网民营银行――微众银行时提出,要在互联网金融领域闯出一条路子,给普惠、小贷公司、小微银行的发展提供经验,互联网企业金融跨界发展的热潮进一步高涨。艾瑞咨询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底全国正常运营的P2P网贷平台(不含港澳台)共计2593家,环比2014年大幅飙升64.63%。2016年2月底,全国网贷余额达到5006.37亿元,历史首次突破5000亿元大关,环比上月底增加了6.91%,是去年同期的4.02倍。

互联网企业在金融领域的迅速崛起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颠覆论认为互联网精神冲击金融精神会带来以商业银行为代表的传统金融机构颠覆性的变革(谢平,2014);细分论认为互联网企业的加入细分了市场主体和层次,但以商业银行为代表的传统金融机构的主体地位不会动摇(马蔚华,2014);融合论认为互联网企业将和商业银行在竞争合作中逐步融合形成新的金融生态圈(霍学文,2015)。这些讨论当中包含着一些非常重要的问题:互联网企业转战金融行业对于商业银行究竟意味这什么?互联网企业转战金融行业是否具有颠覆商业银行的可能和条件?互联网企业转战金融行业是否对商业银行构成了真实的威胁?

破坏性创新理论为分析上述问题提供了很好的框架,该理论原是用作解释新技术如何产生新的商业模式,瓦解原有市场。互联网作为一项新技术,形成了第三方支付、网络借贷、网络众筹等新的商业模式,与该理论的假设非常契合。

二、文献综述

破坏性创新理论由哈佛商学院的克里斯滕森教授提出,阐述了低端市场的简单商品、服务是如何占领高端市场并取代竞争对手。应用破坏性创新理论对金融市场展开的研究不多。陈基文(2013)将破坏性创新归纳为互联网金融相对传统金融发展的重要特征。刘秀光(2014)认为在支付体系中,互联网金融在提高运行效率、改变货币形式、实现无货币社会以及显现影子银行等方面体现出破坏性创新。任静、朱方明(2016)指出互联网银行的破坏性创新体现了技术和市场的不连续性,传统金融机构可能因路径依赖、需求约束、利润增长与成长需求错配而无法抵御互联网银行的破坏性创新。

以上文献均引入破坏性创新概念,但并未将维持性创新概念纳入分析,本文基于这一缺陷进行完善与充实。

三、互联网企业的破坏性创新体现

滕森教授在1997年明确了破坏性创新的判断标准――是否具备技术和市场的不连续性。互联网企业的破坏性创新主要体现为市场导向、需求导向以及技术导向。

(一)市场导向下的破坏性创新

互联网企业会将产品服务的市场定位于金融需求由于种种原因而无法得到满足的人群,也就是所谓的开拓蓝海市场。例如网络借贷平台,通过网络支持实现了点对点的借贷形式,为难以从商业银行贷得款项的中小规模企业打通了融资渠道。

(二)需求导向下的破坏性创新

互联网企业会基于原有的用户粘性,通过金融模式的创新,引导新的金融需求。以余额宝为代表的宝宝类金融理财产品,正是深入挖掘了用户零星理财、收益日享、随取随存、查询便捷的新型理财需求,通过网络支付平台对接货币基金,引发国民理财需求从传统的商业银行理财服务向简单、廉价的互联网理财产品转移,并由此造成商业银行的“存款搬家”现象。

(三)技术导向下的破坏性创新

互联网作为一项新技术,本身就具有创新的特质,给金融领域带来的破坏性创新体现在降低成本和金融脱媒。一是不同于商业银行遵从线性思维以机构部门和网点提供金融产品服务,互联网企业通常搭载开放网络提供金融产品服务,开放网络可以降低成本,提高匹配效率;二是以信息化技术见长的互联网企业谙熟信息共享技术,这对一直作为金融中介致力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商业银行的主体地位构成了威胁。

四、商业银行的维持性创新体现

作为和破坏性创新对立面存在的维持性创新应该体现为市场和技术的连续性平稳过渡。商业银行的维持性创新可以看作是商业银行为了巩固和提升自己金融服务质量而采取的各种改革,同样也可以体现在市场导向、需求导向和技术导向三个方面。

(一)市场导向下的维护性创新

商业银行为了抵御互联网企业的突破性创新会将自己的业务向其他市场进行延伸。例如,不少商业银行正在积极开展金融普惠工作,通过提高社区以及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站以及自助金融服务设备的覆盖率,起到由点向面带动的辐射作用,以填补社区和农村金融市场空白。

(二)需求导向下的维护性创新

商业银行可以深化已有客户体验,深挖已有客户需求,提高客户粘性,从而抵御互联网企业突破性创新带来的冲击。例如商业银行通过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设计出周期短、收益高、支取便捷的新型理财产品和互联网企业提供的金融a品展开充分的竞争。

(三)技术导向下的维护性创新

应用互联网技术对原有金融产品和服务进行改造升级也属于商业银行的维持性创新,因为其本质是利用技术改造实现已有产品服务体验的升级。例如网银,虽然基于互联网的底层技术,但其根本目的是为商业银行拓宽服务范围,提升业务办理体验并降低业务成本。

五、结论与建议

综上所述,互联网企业转战金融行业对商业银行的冲击程度应该取决于三个层面的问题:一是现有市场环境下商业银行与互联网企业的竞争关系;二是商业银为应对互联网企业破坏性创新所采取的维持性创新的努力;最后是政府对业态发展的态度。

(一)正视互联网企业与商业银行的竞争关系

图1构建了互联网企业与商业银行竞争关系的二维矩阵。互联网企业转战金融的一般路径表现为:针对低净值客户群研发标准化产品、服务以打开蓝海市场,然后向信用卡、理财服务、投资咨询、资金借贷等红海市场领域拓展。以阿里巴巴为例,最早从第三方支付开始介入金融业,随着用户规模扩大,后成立小微金融服务集团,以支付宝为主要工具逐步搭载各种金融服务功能向红海市场拓展:2013年余额宝上线,通过支付宝的资金直接对接货币市场基金打入理财服务领域,后相继推出阿里小贷、芝麻信用、娱乐宝、众安在线、阿里担保、浙商网银等金融服务。

然而,资金借贷、信用卡、投资理财等红海市场的主要份额一直以来由商业银行占据着,两者在红海市场遭遇竞争。但这并不意味着互联网企业和商业银行之间是绝对竞争,二者也可能产生互补市场空白的错位竞争。

按照破坏性创新理论,互联网企业在提供结构简单、功能单一的金融产品服务时具有先天优势,因此可以迅速打开低端市场。然而,资金借贷以及普惠性金融属于非标准化的产品服务,互联网企业对非标准化产品服务的提供并不具备绝对优势。换句话说,虽然互联网企业可以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减少信息不对称、降低交易成本并实现点对点的资金融通,但这并不意味着互联网企业就可以完全替代商业银行,对于大客户、大项目、大资金的配对,商业银行的机构组织优势、规模优势以及风险控制优势就会突显出来。

因此,不能简单地认为互联网企业凭借技术革新导致商业银行的颠覆,二者今后的发展方向应该是在非标准化产品服务方面展开错位竞争,在低净值标准化产品服务方面大量分流,而在高净值标准化产品方面分庭抗礼。

(二)优化商业银行维持性创新策略选择

图2根据破坏新创新理论构建了互联网企业和商业银行创新策略选择。其中,互联网企业在低端市场创造新的商品服务或商业模式,而后向需求饱和市场扩张。当互联网企业最初打入低端市场的时候,通常并不会引起商业银行的足够重视,直到双方在需求饱和市场上遭遇,此时商业银行面临两种选择:在需求饱和市场里与互联网金融展开激烈的竞争,或者将自己的产业链延伸至低端市场或向有着更高层次需求的市场。虽然无论做出哪种选择都需要维持性创新作为驱动成本,但从投入产出的效益来说,显然前者更优。

首先,消耗有限资源来打入低端市场所获取的回报是有限的;再者,商业银行在庞大的组织机构增加了应对客户新增需求的改革成本,而互联网企业却相反符合萨伊定律的核心思想,即“供给为其自身创造需求”,再加上“船小好调头”的优势,互联网企业能够在更高层次需求的市场上保持更长久的活力。

按照森滕教授的观点,维持性创新的投入是有限的,所以行业领导者需要选择最有效的创新策略来保持自己的领先地位。因此,商业银行在应对互联网金融所带来的破坏性创新时,不该寄希望于在这两个市场上与互联网企业展开激烈的竞争,而应该在考虑客户的平均需求的前提下适当对低端市场和新兴市场进行补充。而商业银行的核心任务是明确自身在需求饱和市场上的竞争优势,并不断强化这些优势(如金融风险的控制能力、相关制度的完善程度以及公信力等),在饱和市场成功抵御来自互联网企业破坏性创新的短暂冲击,待互联网企业挖掘出更多潜在需求并将业务重心转移向更高层次需求市场的时候,合力构建起多层次的新金融生态系统,实现错位竞争。

(三)妥善监管互联网企业的破坏性创新

任何新生事物都具有两面性,互联网企业给金融市场带来的破坏性创新也不例外。短期来看,互联网企业的进入会打破金融市场原有的平衡,会对商业银行效益造成冲击;但从长远发展的视角看,鼓励互联网企业进入金融市场能有效促进市场分层,进而扩大市场的可能性边界。在此过程中,监管层没有必要视互联网企业从事金融活动如同洪水猛兽而过度抑制,反而应该在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和区域金融风险的前提下,鼓励一切有利于包容性增长的金融活动。

然而,互网企业从事金融活动的本质仍然是搞金融,而风险的控制对于金融而言是一项基本命题,所以在适当提高互联网金融风险容忍度的前提下,依然要对不同类别的互联网企业按照现有的金融监管框架分部门进行严厉的监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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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克里斯滕森.创新者的窘境[M].北京:中信出版社,2014

第12篇

“三马”联手出击

2012年8月24日,在中国平安的中期业绩会上,董事长马明哲宣称将和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腾讯董事会主席马化腾共同建立合资公司试水互联网金融。“网络上的虚拟价值是存在的,可以把线下的保险搬到网上。我和马云、马化腾经过多次交流,大家同意做个尝试。”马明哲表示。

无疑,商界知名的“三马”合作让中国金融业和互联网业都为之一振。如果说互联网与零售相结合推动了电子商务的大潮,那么互联网与金融相结合将会构建一种怎样的商业图景?虽然马明哲没有进一步透露“三马”合作的具体细节,但他勾勒了一个合作的框架,即在互联网上销售的不仅是保险,而是一整套综合金融服务。不妨进行大胆假设,“三马”的新公司将在互联网上提供一站式的综合金融服务,即一个客户、一个账户、多个产品,通过阿里巴巴和腾讯两家的社交网络以及淘宝支付宝网上数据中心,尝试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毕竟,阿里巴巴和腾讯有着互联网客户的优势,而支付宝则有着庞大的客户交易量,且马云、马化腾旗下均已拥有第三方支付牌照,互联网的“二马”和金融业的“一马”互相擦出更多的火花,就是对互联网金融前景的最好注解。

京东的紧追不舍

当然,“三马”联手并非一骑绝尘,另一家电商巨头京东也不甘示弱。2012年11月27日,京东商城供应链金融服务开始浮出水面。“未来的商业竞争是供应链的竞争,而供应链金融提高了供应链的整体运营能力,通过资金流带动整个链条不断地向前滚动,从而实现供应链的有机整合。通过技术、服务、品牌和资本的全面合作,京东将携手中国银行以专业的资本运作实现产业链的繁荣。”京东商城首席战略官赵国庆表示。

目前,京东商城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结合了商城供应商评价、结算、票据处理等系统以及网上银行和银企互联等电子渠道,面向全部商城供应商开展一整套金融服务综合型金融服务平台。据赵国庆介绍,京东商城将提供针对采购、入库、结算、扩大融资4方面融资产品,涵盖广泛,类型丰富,获得了大量合作伙伴的高度认可。

从京东商城供应链金融平台的具体服务内容中不难看出,应收账款融资、订单融资、委托贷款融资、协同投资、信托计划等内容涵盖了采购、物流和结算等多种金融服务,并将触角从上游供应商延伸至消费者端,该布局使得京东商城的供应商在资金、物流上遇到的问题能在业务体系中找到解决方案。“京东商城供应链金融为京东及其供应商提供了资金支持和发展动力,盘活库存并加速资金周转,从而解决供应商资金短缺的问题。”赵国庆表示。

蓄势待发的等候

其实在2012年之前,互联网金融已暗呈藏汹涌之势,几乎得已普及的网上银行就是佐证。网银仅是金融互联网化的一个开始,金融与互联网两者的深度融合并带来的商业模式创新及金融链条的重构还远未爆发。《电子商务“十二五”发展规划》显示,2015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将翻两番并突破18万亿元。这些数字无疑传达出一个讯息,即在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电子商务引发的互联网金融仍以强劲的速度在增长。一个明显的佐证就是刚过去的2012年“双十一”购物狂欢节。2012年11月12日,阿里巴巴集团宣布,“双十一”通过支付宝完成的总销售额达191亿元,同比增260%。另据支付宝的数据,购物狂欢节当天支付宝快捷支付交易笔数占到所有交易笔数的约45.8%,鼓励用户提前充值带来的余额支付占到31%,而传统的网银支付,所有银行渠道相加也只占到23.2%。支付宝方面还透露,目前支付宝快捷支付的用户数已突破1亿,已成为国内网上支付体系的重要补充。目前支付宝快捷支付的合作银行已经超过160家,覆盖了国内所有的主流银行。

艾瑞咨询的研究报告显示,有46.7%的互联网支付用户使用过快捷支付,而同期通过第三方支付跳转网银进行支付的用户仅有41.7%。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可以说是抓住了金融的本质是信息而非真金白银的实质。

1+1>2的双赢

历史总是惊人的巧合,往往每一轮的创新都肩负着缔造与摒弃的双重任务,于是用户在感受互联网金融带来的模式革命时,也会面对新生事物催生的一系列转变。互联网金融作为后起之秀,似乎正在创造着一个新的金融业神话,它的兴旺能否发挥1+1>2的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