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30 10:28:4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编制管理,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机构重叠设置,职责交叉。
根据机构编制管理“上下对应”的原则,目前,在机构设置中,各地普遍采取“蜂窝煤”政策,只要上面有的,下面就设,也不管是否合理,必须照抄照搬,一一对应。造成资源分散,职责交叉,推诿扯皮、推责争利。例如,多个部门中设置的培训机构、检测检验机构等。
二、编制混杂,人员管理难以区分。
编制使用不规范,一是同一单位几种编制性质的人员并存。在机关既有公务员,也有非公务员,还有占机关后勤编制的事业人员;在同一事业单位同时存在全额、差额、自筹三种性质的人员及编制。二是人员交叉使用,编制与人员脱钩。有机关公务员在事业单位任职,也有事业人员在机关执法,同一个部门人员拉通使用,形成政事不分。有的上级单位借用下级单位人员,主管部门借用下属事业单位人员,造成事业单位有编制、有岗位,不仅无人做事,而且所需专业人才进不去;不仅法人主体不合法,而且也严重影响了事业单位自身的发展。
三、人员结构不合理。
一是专业人才断层。由于近年来加强了人员编制的控制和管理,个别单位人员结构老化,专业人才断层严重,如市属某事业单位有高级人才14名、中级专业技术人员6名,而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只有1~2名,呈明显的倒“三角”分布状态,出现了严重的人才断层。二是所需专业技术人员较少,工人比例较大。据统计,某部门所属事业单位41名现有人员中,工人15名,占36.6%,已影响到事业单位正常业务的开展。三是专业不对口,用非所学矛盾突出。
四、财政负担沉重,事业发展潜力不足。
一是公益性、经营职能不分,财政统包统揽,负担沉重;二是大量收益用于人头经费,而没有真正用于事业的发展。以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为例,财政拨付经费应以事业单位承担的公益性职能的大小为衡量标准,但现实状况是将财政拨付的经费首先用在养人上,用于公益事业的费用则是寥寥无几,其养人的特征非常明显,而用于公益性建设和科研工作的经费,只能在创收中扣除使用经费自筹及留聘人员费用之后的剩余部分来解决,导致事业单位发展潜力不足,难以适应市场的需要。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三个方面抓起:
一、转变观念,创新管理,完善机制。现有的机构编制管理理念,是在长期的计划经济和高度集权的体制框架下形成的,机构编制管理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控制机构编制膨胀,减轻财政负担。当今时代,特别是处于社会经济和改革发展的时期,行政管理理念和手段也在不断更新,面对新的发展需要,要创新管理方式,注重资源的使用效益,充分发挥资源的引导作用,科学合理设置机构和配备人员,增加科学性,克服盲目性,减少随意性。切实做到资源共享,效能双赢。
一、机构编制实名制兴起的缘由
机构编制实名制的兴起,是多重因素综合作用的产物。从总体上看,它既是经济社会转型的必然结果,也是机构编制管理的现实需求,同时,它还与政府改革密不可分。
1管理环境发生巨变。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巨变莫过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从宏观层面看,市场经济是一个分散而高效的社会结构,它要求一套完整而系统的政府构架与之密切配合。就我国而言,政府一方面是市场经济体制的缔造者与推动者;另一方面,作为社会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政府无法摆脱市场经济体制而超然独存。换言之,政府结构、功能、运行均受市场经济体制的制约与影响。而就机构编制管理来说,作为政府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最初是为了适应计划经济体制而设计并运行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带有浓厚计划经济烙印的机构编制管理承受双重压力:一是要完成角色转变,努力适应市场经济的内在需求;二是要适应政府主导经济、社会发展的模式。内外部环境的巨变,一方面迫切要求机构编制管理摒弃传统思维,随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不断调适;另一方面,又不能脱离政府主导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国情。
2编制与实有人员脱节。计划经济时代,编制是分配给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挑选、使用工作人员的依据和凭证,归根结底,它是一种身份。占用行政编制还是事业编制,表明不同的身份,分属不同的序列,享受不同的福利待遇。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政府财政、人事制度的渐进改革,地方政府逐渐掌握了一定程度的财政权、人事权,因而可以在核定的机构编制之外进行自由裁量。譬如,地方政府为了完成政策性安置任务、缓解就业压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不得不行使自由裁量权,造成机关、事业单位实有人员(即财政供养人员)大于经审批的编制员额现象,超编、混编、混岗、超领导职数、底数不清等问题就随之衍生。这对机构编制管理提出了挑战,迫使它重新思考如何才能管住实有人员的非理性增长态势。
3政府运行成本不断增加。政府运行既有经济成本,又有管理成本,还有政治成本。经济成本具体表现为政府运行过程中的物质耗费。经济成本的高涨形成财政压力甚至是负担,使政府无法把大量财政收入真正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此时,精简机构、压缩编制尤其是实有人员的规模就成为当务之急。就管理成本而言,迄今为止,任何一个公共部门都无法摆脱“帕金森定律”的魔咒。现实中,随着实有人员代数级数增加,公共部门内部之间、部门彼此之间的关系数则呈几何级数增加,产生常见的诸如公文旅行、文山会海、推诿扯皮等现象,这种内部损耗带来了无形的效率损失。在通讯高度发达的时代,公共部门人员增加以及管理效率下降的负面信息和评价会快速传输给普通民众,加上其它社会不公正现象的存在,民众的不满情绪就会逐渐积贮并发酵,给社会稳定带来相当程度的风险。这就是政治成本。正是由于经济成本、管理成本、政治成本的不断增加,政府被迫循着因果链条找寻问题形成的原因,从控制实有人员膨胀上着手,以期减缓压力,提高效率,降低执政风险。
4政府自身建设的客观需求。机构编制管理是政府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理顺机构编制管理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一环。从机构编制管理的决策、执行、监督与反馈等流程来看,执行与监督环节是管住机构编制的着力点;从机构编制管理的历史和现状来看,执行与监督领域是问题的高发地带,超编、混编、吃“空饷”、底数不清等问题均发生在机构编制执行与监督阶段;从创新空间来看,控制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增长是地方政府的重要职责,执行与监督领域的创新在地方权限范围内,因而有较多的创新空间和自。机构编制实名制是联系执行和监督的桥梁与纽带,它把机构、实有人员与经审批的机构、编制一一对应起来,将机构编制管理的重心从审批(即决策阶段)向后位移,将管理触角延伸,改变了机构编制管理者长久以来扮演的被动角色。在法治社会尚未完全建立的情况下,在政府主导经济社会发展的模式中,这一从吏治入手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做法通常是积极而富有成效的。
二、机构编制实名制的内涵及实践
机构编制实名制自产生以来,众说纷纭,褒贬不一。有人认为,机构编制实名制是新瓶装旧酒;有人认为,机构编制实名制是管理方法的创新;有人则认为,机构编制实名制是机构编制领域的一场革命。那么,机构编制实名制究竟应如何界定呢?可以从内涵和实践两方面入手对其进行剖析。
(一)内涵
从宏观上看,机构编制实名制是为了控制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膨胀、落实机构编制管理方针政策而采取的一种核准使用机构编制的管理方法。实践中,它以部门协调配合为前提,以《机构编制管理证(卡)》为载体,以用编制核准为基本内容,以经审批的机构、编制和实有机构、人员名实对应为目的。从机构编制实名制的功能设计来看,它旨在达到以下几个目标:
1从身份管理到岗位管理。由于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是在计划经济背景下形成的,因而与之相应的“编制”一词带有浓厚的计划配置色彩。实际上,编制在当时是一种资格或身份,是否占用编制,占用什么编制,在很大程度上与一个人的身份、地位、福利待遇等紧密相连。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财政、人事体制的改革,地方有了更多的自,编制之下开始出现实有人员的概念,对传统编制管理形成了巨大冲击。编制数与实有人数常常无法一一对应,在岗不在编人员、编外人员、混编人员进入人们的视野。机构编制实名制的出现,就是因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实有人员大于经审批的编制数额现象,把管理从抽象的编制转向具体的岗位和实有人员,以适应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背景转换,实现从身份管理到岗位管理的过渡。
2从割据式管理到协作式管理。以管理学的角度来看,机构编制管理是一个包含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顺次环节的完整流程。但是,现实中的机构编制管理诸环节却由多个部门分别行使,机构编制部门负责审批机构的设置和编制的数额,组织、人事等部门负责录用、调配、安置人员并审批人员工资,财政部门负责编制部门预算、核拨或核减工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办理社会保障手续,纪检、监察、机构编制部门共同负责监督检查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行为。各部门之间有明确的职能界定和权力划分,机构编制部门不可能涉入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的具体业务,但是,这些部门却对能否真正管住、管好机构编制发挥了重要作用。计划经济体制下,由于财政、人事体制的限制,各部门在人员录用、调配、安置等方面没有多少自由裁量空间,因而,机构、编制一旦审批下来,各部门只能照章行事。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人事体制的改革导致各地、各部门在财政和人员管理方面有了一定的自主选择权,这给机构、实有人员大于经审批的机构、编制创造了可能。机构编制实名制的出现,试图把计划体制下相互分割的管理方式缝补、连接起来,推动机构编制管理从各自为政、画地为牢的状态向相互协调、彼此合作的状态转化。
3从阶段式管理到全程管理。传统的机构编制管理主要集中在决策阶段,即以审批方式决定机构设立和编制数额,审批之后的管理相对弱化,这种管理方法可以称之为阶段式管理。正是由于这一偏重审批阶段的管理模式,使机构编制管理流程出现了诸多漏洞,给超编、混编、混岗、吃“空饷”、底数不清等问题制造了可能。在短缺经济和计划配置时期,政府职能较为稳定,地方政府的自由裁量空间不大,因此,阶段式管理能够达到预期效应。在“市场经济+政府主导”的模式中,政府职能大为扩展,不仅肩负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任,而且有相对较大的权限来配置政府机构、编制。因而,仍然采用审批方式从事机构编制管理显然不太适应政府权力扩张的现实。机构编制实名制的政策设计,借助《机构编制管理证(卡)》的载体,楔入用编核准程序,力图把静态的编制数与动态的实有人员一一对应。换言之,它旨在延伸管理触角,把管理贯穿于机构编制的审批、使用过程及结果这一完整流程中去,以全程管理替代传统的阶段式管理,拓展机构编制管理的空间。
4从柔性管理到刚性管理。由于在管理环节上存在不足,机构编制管理权力实质上在无形中被软化、钝化,这种管理是一种放牧式的柔性管理,缺乏力度、刚度和效度。机构编制实名制的设计者深刻认识到了一次性审批的机构、编制与动态变化的机构、实有人员之间构成了激烈冲突和错位,地方或部门有可能利用这些冲突和错位做文章,在监管不力的情况下制造超编、混编、底数不清等一系列问题,使机构编制管理陷入困境。因此,政策设计者期望通过机制创新、管理方法创新把一次性审批的机构、编制数与动态变化的机构、实有人员一一对应起来,消除作弊者违规的可能性,同时严查各种违纪行为,把软化的权力强硬起来,将柔性管理刚性化。
(二)实践
近年来,针对机构编制管理过程中出现的超编、超领导职数、混编、混岗、吃“空饷”、底数不清等问题,各地因时度势、因地制宜,对实名制管理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和实践,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的实名制管理模式:一是以《机构编制管理手册》为依托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模式。《机构编制管理手册》记录机构名称、机构性质、机构规格、主要职能、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当出现机构设立、合并或撤销,或者入编、出编、编制变更等情况时,相应机构或用人单位需到机构编制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全国目前大约有10多个省级行政区域实行了这一管理办法。二是以《机构编制管理证(卡)》为载体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模式。实行这一模式的有内蒙古、山西、四川等省级行政区域,这一管理模式进一步明确了当《机构编制管理证(卡)》所列内容发生变化时,持证单位办理相关手续的具体流程。比如新增人员,用人单位如果不先到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核准和入编手续,人事部门不予审批工资,财政部门不予核拨人员经费和统发工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不予办理社会保障等。与此同时,机构编制部门一方面加强日常的监督检查工作,另一方面,每年定期对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证(卡)》进行审核,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三是湖北省实行的财政与编制公开模式。建立机构编制监督管理信息网,定编定岗到人,将行政事业编制、机构设置、人员结构、工资人员名单等在互联网上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与此同时,将编制号、档案号、身份证号锁定在财政供养人员名单中,使机构编制监督管理工作公开透明,杜绝违规操作。
从上述三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模式中,我们可以发现一些共同特点:如登记建册,明确并规范人员入编、出编、编制变更等具体流程,建立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层层把关,加强机构编制审批后的日常监管等。总体上看,这些先期探索为机构编制工作转型开辟了新视野,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透析实名制与机构编制管理转型
机构编制实名制自问世以来,取得了一定成效,备受各方关注,并被写入国务院文件中。但是,从实践来看,机构编制实名制并非完美无暇,它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之处。从问题视角透析机构编制实名制,可以发现:机构编制实名制不是包治百病的万灵丹,归根结底,它只是对以往的管理程序进行了修改,同时重构了部门协作机制。各地实践也表明,在实施机构编制实名制的过程中,仍然面临一系列深层次问题亟需解决。
一是职能部门之间存在权力分割的冲突。实施机构编制实名制,改变了以往的管理程序,延伸了管理权力,推动了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之间从各行其政、画地为牢的状态向配合协调、监督制约状态的转化,修补了机构编制管理过程中断裂的管理链条。在此过程中,机构编制部门处于管理的上游位置,它通过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准程序规范了管理过程,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人事部门从事综合计划的职能。如果人事和机构编制部门没有分开,这种矛盾还不至于表面化;倘若二者分开单设,则冲突就会成为实施机构编制实名制的拦路石。缺乏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机构编制实名制将形同虚设。
二是难解编外控制人员的悖论。所谓编外控制人员,是指地方政府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动用本级财政供养的、不占用编制且履行社会管理或公共服务职能的人员。对这一特定人群进行清理、规范是必要的,但是,不能简单地否定编外控制人员的合理性,更不能一刀切予以全部清除,而是要理性对待。实施机构编制实名制的目的在于,将机构、人员与经审批的机构、编制一一对应起来,以节约财政开支,降低行政成本。从严格意义上说,机构编制实名制实际上对编外控制人员没有任何约束力,于是,机构编制管理的“悖论”产生了:一方面,机构编制实名制旨在管住、管好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另一方面,却有大量人员游离于机构编制管理之外。这是实施机构编制实名制过程中迫切需要重新慎重思考的新课题,是对传统机构编制管理的新挑战。
三是拘泥于机构编制的狭隘视角,容易走入舍本逐末的歧途。从管理学的视角看,机构编制实名制的制度安排主要是通过程序设计和管理流程变化控制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的不合理增长态势。在很大程度上,实施机构编制实名制的目的在于控制机构编制膨胀,减轻国家财政压力,降低行政成本。这一目标定位——精简、控制,与计划经济和高度集权体制下的机构编制管理一脉相承,没有跳出就机构论机构、就编制论编制的传统思维定式。显然,这与我们建设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的现实需求存在一定差距。如果止步于精简、控制的目标定位,而不拓展和深化机构编制管理的领域,仅仅管住机构编制远远不能满足经济和社会变迁的需要、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沿此路径走下去,可能最初尚能取得一些成绩,但最终会被锁定在无效率甚至负效率的状态之中。
四是无法有效回应科学配置执政资源的客观需求。机构编制实名制是对已审批的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进行严格控制和规范管理,并不涉及审批行为本身。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步伐,现实已不再满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管理,而是呼唤机构编制管理能科学配置执政资源。这就牵涉到如何明晰政府各部门的职能,怎样界定部门相互之间的责任、权力和利益,如何科学、合理地确定不同地区和部门的编制总量、结构,如何随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实行动态调控等等。机构编制实名制的着力点重在严格控制和规范管理上,是向管理的下游拓展空间,而不是积极改造机构编制审批的源头,因此,它只能从事后管理出发进行部分修补,不可能对机构编制管理进行根本性重构。换言之,机构编制实名制是一项基础工程,但如果仅仅满足于基础的构建而忽略质的提升,终究无法完成机构编制管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转型。
从实践来看,实施机构编制实名制,是为了努力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机构编制管理面临的新情况和新形势,而以上问题视角的分析也表明,机构编制实名制其实只是机构编制管理转型的前奏,它通过构建一个新的协作机制,为整个体制转换准备了必要条件。实名制的根本目的在于管住底线——现有的机构、编制和人员按既定规则运行,而不是追求理想境界——科学配置执政资源。鉴于此,在实施机构编制实名制的基础上,我们尚需进一步重理机构编制管理,以完成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自我改造与转型。具体来说,其转型路径可从如下几方面进行定位:
1从模糊行政控制向总量动态控制拓展。模糊行政控制是传统编制管理方式,它一方面表明机构编制缺乏系统、科学、合理的界定标准,没有一个明确的总体限量,是模糊的、不明晰的;另一方面,它具有强烈的政府干预色彩,即所有机构、编制的产生、变更和撤销都是政府意志的体现。与之相反,总量动态控制是指机构编制既有一套完备的、科学的、合理的配置依据和程序,又有一个总体额度,而且还能根据情况变化适当增减,动态调控机构、编制的具体构成。相比之下,后者显然更加契合我国目前正在进行的经济社会转型。换言之,实行总量动态控制势在必行。
向总量动态控制拓展包含两个层面的内涵:一是机构编制实行总量管理;二是对其进行适当的动态调控。就总量管理而言,首先应确定选择哪几个因素作为生成机构编制总量的依据。根据我国国情和管理实践,行政编制总量事关公共权力的运行及成效,因此要优先考虑国内生产总值或地区生产总值、人口、财政收入、面积、行政区划等因素,要按先后顺序、有比例确定一个综合系数以配置全国和各地的行政编制总量;事业编制具有一定的灵活性,既受制于事业自身的发展,又与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紧密相关,因此,可以优先考虑财政收入、人口、面积以及事业发展的需要等因素,以确定符合各地实情的事业编制总量。就动态调控而言,机构、编制的总量不能全国一刀切,搞绝对平均,应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区别对待,对不同时期的机构在编制总量配置上要体现其职、责、权的变动情况。在总量管理的前提下,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职能变化状况,对需要弱化或取消职能的机构,要稳步减少编制甚至撤销机构;对需要强化或新增职能的机构,要在总量控制范围内适当增加编制,整合资源,挖掘潜力。换言之,动态调控意味着在市场化、国际一体化的大背景下不断调适,找到最适合的机构编制规模。
2从收放循环向结构调整拓展。由于缺乏行之有效的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机构编制管理主要依赖行政手段进行政策性调控,因此,以往的机构编制管理常常随政策变化走入“一收就死、一放就乱”的循环之路。现实操作中,“收”意味着对机构编制实行严格的冻结,不管是缺编还是超编,一视同仁。客观地看,它对超编机构是合理的,但对缺编机构来说,由于一些合理的机构编制需求遭到行政调控遏制,使政府应有的职能难以正常发挥,造成政府缺位的种种不良后果。“放”则是指由于对超编、混编、“吃空饷”等弊病缺乏有效治理手段,导致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短期内急剧膨胀并超过经济社会发展的承受能力,增加政府运行的经济成本、管理成本和政治成本。收放循环的直接影响就是,机构编制陷入“膨胀—精简—再膨胀—再精简”的轮回而无法解套。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轮回现象实质上是传统机构编制管理合逻辑的自然延伸与结果。
向结构调整拓展,就是要努力跳出“一收就死、一放就乱”的循环,注重职能设定的合理性、机构设置的科学性、编制配备的合理性、政府运行的协调性,推动政府人力资源最大限度地挖掘和释放自身潜能。换言之,对机构编制管理进行结构调整,意味着对诸如“收”、“放”等政府管理行为进行根本改造,构建以经济手段、法律手段为主体的全新管理机制,以程序化的、可预期的、稳定的管理方法取代运动式的、不定期的、大起大落的管理方法,优化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稳步推动国家政权建设进程。
3从经验管理向科学管理拓展。机构编制管理部门自成立到现在,既缺乏一部权威系统的法律,也缺乏一套成熟完善的制度。因此,在很多情况下,机构编制管理依靠的是以往的经验积累和惯例对照,没有一个科学的工作定位。这种管理的现实表现形式就是粗放式管理。众所周知,在经济社会快速变迁的转型期,粗放式管理容易导致错误的判断,提高管理成本,降低管理绩效。
从经验管理向科学管理拓展,就是要建立一套系统、权威、完善的规则体系,确保编制管理有法可依,有制可循。目前,最迫切需要解决的有三个问题:一是把“编制就是法律”现实化,使机构编制管理走出人治的困境,走上依法管理、依制运行的轨道。二是要向标准管理转变,根据部门职责、法定权限、工作方式等规定,抽象、提炼出核定机构、编制的客观要素,使机构、编制配备有确定的、量化的标准可供参考。三是要尽快建立一套科学系统的绩效评估标准,考核“三定”内容是否落到实处,机构内部、机构彼此之间是否协调,人力资源是否发挥了最大效用等。总而言之,就是要以科学化的手段推动机构编制管理从无形向有形转变,从主观判定向客观判断转变。
一是探索建立宏观管理机制。近几年,临朐县印发了《关于贯彻厅字〔2011〕22号文件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县直部门职责分工协调办法》、《关于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的意见》、《事业单位印章制发和收缴规程》等文件,为工作开展提供了依据。根据不同行业、不同性质、不同类型单位实际,对中小学、医院、水库、林场等单位核定了编制和领导职数,对92个事业单位的职责和内部机构进行明确,基本实现了机构编制的无缝隙管理。
二是健全完善科学决策机制。近几年,我县出台了《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编办主任会议议事制度》、《机构编制事项审批办法》等文件,并制定工作流程图,进一步规范了机构编制事项的报批程序。充分发挥编委会议事决策作用,重大事项及时提交编委会研究,对单位呈报的机构编制报告,坚持做到“四不受理”(没有法规政策依据的不予受理;上级党委、政府没有明确要求的不予受理;不符合实际,条条干预、左右攀比的不予受理;要求设立承担行政职能或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的不予受理)、“三不提交”(不符合程序的不提交编办会议研究;没有进行调查研究的不提交编办领导审核;未上编办主任会议的不提交编委研究)。
三是健全完善实名制管理机制。我县在原数据库基础上,启用了全省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推行机构编制管理台账和个人卡片管理制度,建立了信息系统、台账、个人卡片“三位一体”的实名制管理体系。建立机构编制联络员、信息实时动态调整、台账年度审验等制度,为机构编制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工作基础和保障。去年,组织对人员编制不够细化的县直派驻镇街机构、镇街中小学等单位进行定员定岗,进一步提升了精细化管理水平。
四是建立用编前置审批机制。为进一步加强编制使用管理,临朐县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编制使用管理的意见》、《县直部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借调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建立了年度用编计划申报、日常增人用编许可、使用中层干部职数核准、满(超)编停止进人告知等制度。凡增加或调整人员必须由机构编制部门前置审批,编办下达用编计划后,有关部门再办理招考或调整手续。用编计划附带用编条件,保证了新进人员既符合编制结构又符合用人单位需求。
五是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机制。近几年,临朐县出台了《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管理办法》、《机构编制与财政经费配套管理办法》、《事业单位法人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文件规定,并注重从不同层面加强衔接配合。如实行“两办把关”制度,凡涉及机构编制问题,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提出意见,不予列入会议议题,领导不予签批具体意见;凡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会议,都邀请机构编制部门参加。建立事业单位法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将法院、质监、公安等17个部门列为成员单位,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必须查验法人证书,未取得法人证书或年检不合格的,不能以事业单位名义参加社会活动。
二、立足科学管控,推进机构编制优化模式创新
一是事前调研,切实提升科学决策能力。近几年,县编办提出“调研立办”的工作思路,撰写的《临朐县机构编制管理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加强部门职能管理的实践与思考》等文章纳入了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决策;黑松林景区的淌水崖水库验收为中型水库后,应收归水利部门管理,但由于土地、山林为村集体所有,景区和水库在开发建设上又不可分割,经过深入调查研究,确定了景区和水库两管理机构合署,按“属地”原则委托九山镇管理的设置模式,确保了机构运转顺畅。
二是突出重点,科学配置机构编制资源。我们抓住改革契机,按照“只要有人做事,不求上下对口”的原则,对职能相近的机构进行综合设置,实现了职能衔接、分工合理的扁平化管理。如县政府金融办、老龄办、知识产权办等机构,分别隶属县政府办公室、人社局和科技局,民宗局在县委统战部加挂牌子,均未单独设置。而对职责需要加强的单位,则尽量予以保留或加强,如针对我县为林业大县、旅游大县、砂资源管理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县的实际,保留了林业局、砂管局,将旅游局调整为直属县政府的事业单位。同时,机构调整一般采取“化学整合”,如新组建的住建局、经信局,将原房管局、信息产业局的职责分别并入,实现了完全融合。
三是围绕中心,不断加大优化整合力度。近几年,县机构编制部门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加大优化整合工作力度,实现了机构编制规模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当和“编制为人才所用”的良好运行态势。如去年积极推进“大政法”体制改革,将县委防邪办、群工办调整为挂靠县委政法委,组建了社会管理服务中心,调剂编制12名,为创新社会管理打下了基础;将妇幼保健院与计划生育服务站调整为合署办公,实行婚检、孕检、计生“一条龙”服务;设立了龙山高新技术产业园管理服务中心,调剂编制40名,同时撤销了职能弱化的青临铁路指挥部办公室。另外,对人员编制适时进行调整优化,近三年来共内部调剂编制336名,撤并机构人员分流或“人随职能走”等调整人员86名。
四是拓宽思路,破解人员编制不足难题。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和“以事定费”等方式发挥行政功能,提高行政效率,以市场化改革推进机构编制的精简高效。如环卫处、弥河风景区管理服务中心实行“花钱买服务”办法,所需人员编制大大减少。去年参照公立医院改革的有关精神,推行能进能出的用人新机制,允许部分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制总量内自主招聘160名专业人员,缓解了我县编制使用计划不足的矛盾。规范编外用工管理,制定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编外用工统一由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指标,按计划进人。
三、强化工作落实,推进机构编制监管手段创新
一是建立督查长效机制。近年来,我县出台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办法》、《关于严格执行编制使用纪律严肃查处违纪进人问题的通知》、《关于加强纪检机关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在查处案件中协作配合的通知》等文件,县编办设立了督查调研科,配备了专职人员。工作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和研究督查事项,形成了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如开展的“三定”规定执行情况、清理清退借调人员等专项督查,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较好地发挥了整体工作合力。
二是探索跟踪评估机制。我县于2011年出台了《临朐县机构编制评估暂行办法》,将评估结果与机构编制日常管理、下达用编计划、绩效考核、干部作风奖惩结合起来,实现了机构编制工作由重审批、轻管理向审批与管理并重转变。评估机制建立以来,先后对62个单位进行了跟踪评估,其中对8个评估分值不高的单位作出了调整机构编制或年内不予审批用编计划的处理,进一步严肃了机构编制纪律。
三是畅通信息公开渠道。“神秘是掩盖,明白即公开”。我县出台《机构编制政务信息公开办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在不涉及国家秘密的前提下,对机构编制管理政策、程序、内容及事业单位登记信息等进行公开,落实群众对机构编制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着力打造“阳光编制”。同时,设立举报电话、聘请了社会监督员。近几年,采纳意见或建议6件,较好地发挥了社会各界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监督作用。
四是实行年度目标考核。临朐县于2011年出台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考核实施办法》,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纳入了县委、县政府对镇街、县直部门工作实绩目标考核体系,与经济、党建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增强了各部门遵守机构编制纪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一、坚持“三原则”,把握标准不突破
(一)贴紧中心,服务大局。工作中,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加快建设中国北方生态旅游度假岛的中心任务,通盘考虑,保证重点,加强了旅游、海渔、文化、港航、城管等领域的机构编制保障,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深入部门,加强调研,摸清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听取部门的意见建议,切实研究提出相应的机构编制调整意见,满足事业单位工作发展需要。
(二)总量控制,动态调整。对事业单位编制的核定,严格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的原则,实行总量内动态调整。针对我县事业单位编制现状,明确了调整的三个重点:一是收回职能消失、弱化和生产经营职能单位的空余编制;二是将有限的编制资源优先满足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等方面的需求;三是规范事业单位存在的超编、未定编制等问题,实现了编制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三)精简效能,从严核定。根据中央和省、市机构编制管理的规定要求,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结合我县实际,研究拟定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核定(以下简称“九定”)标准和要求,严格控制编制、领导职数、内设机构等数量,重点把握职责、机构、编制、职数的有机匹配,在满足工作需要的同时,做到精简、效能。
二、严把“四关口”,深入调研解难题
(一)严把职责界定关,理顺职责不清的问题。目前,核定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没有统一明确的规定和依据,事业单位一般都未正式核定过职责,而且不少事业单位承担着行政机关部分职责。针对这一问题,我们以调查了解事业单位机构沿革为重点,查阅历史档案,摸清单位成立的背景、近年来履职情况;以查找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突破,分清职责审核的依据,将事业单位分类进行审核。审核中,重点把握了三个方面:一是严格审核依据材料。对涉及行政执法、行政管理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必须提供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文件,严格审核界定可承担的行政职责。二是重点审核职责任务交叉、重复的问题。三是注重审核职责用语。
(二)严把编制调剂关,用活用好编制资源。针对部分事业单位现编制不适应实际工作需要等问题,我们做了如下几项工作:一是做好调研工作。梳理全县事业单位现有编制和近年来实有人员配备情况,建立了《事业单位编制情况一览表》,对各事业单位超空编情况进行分析。重点从单位承担的职责任务、人员流动等实际情况入手,在与部门沟通的基础上,分析了近三年来事业单位超编或空编的原因,为提出合理的编制调剂意见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二是加大调剂力度。在审核部门意见时发现,很多部门都提出增加事业单位编制的要求,很少有部门按规定核减有关单位编制,这给核定编制工作带来了困难。为了解决这一难题,我们按照“编制总量不突破”的原则,主要采取了两种方法:一在本部门事业编制总量内调剂,将职能弱化或空编比例大的单位空余编制收回,用于本部门内职责任务重或超编单位,充分盘活部门内事业编制资源;二在全县事业编制总量内统筹考虑。为了增强编制资源盘活力度,我们重点与有关部门进行了政策解释,争取部门的认同和支持,集中收回了生产经营性、职能明显弱化且多年空编10名以上的事业单位编制,作为全县机动编制,用于加强涉及全县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维护稳定等有关事业单位,充分发挥编制资源的使用效益。这次编制调剂,共核减收回了39个单位304名编制,为34个单位增加了272名编制,从根本上解决了个别事业单位超编、未定编制等不规范问题。
(三)严把内设机构审核关,优化内部分工。一是调整理顺已设的内设机构。撤并了2个职责任务单一的、编制5名以下的事业单位内设科室,调整了7个职责变化的事业单位内设科室名称及职责,理顺了10个内设科室职责分工不清的问题;二是严格审核新增内设机构。坚持股级事业单位、编制5名以下事业单位不设内设科室,坚持内设机构数与编制数相匹配,可不设的不设;坚持内设科室以业务职责分工为主,除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一般不设综合性科室;坚持内设科室职责是单位主要职责的分解,能合并的合并。
(四)严把领导职数核定关,规范职数管理。一是严格控制科级领导职数。依据职责任务和编制数量进行审核,一般控制在2―3名。同时,从全县经济发展大局和实际工作需要出发,在充分考虑与编制相匹配的情况下,加强了旅游、海渔、社会保险等职责任务重、分工多的单位领导职数,保障了重点领域工作推进。二是严格控制内设中层职数。在精简内设机构设置的基础上,一般各科室配备1名职数,对职责任务重或实行领导带班制等特殊岗位的,予以增配,切实规范领导职数核定。
三、做好“两结合”,同步推进重规范
(一)建立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信息库,规范基础资料管理。在推进事业单位“九定”工作中,我们与加强机构编制基础工作相结合,建立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信息库。由于现事业单位中不少是历史沿革下来的机构,还有不少是80年代成立的机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数据、机构沿革文件查找比较困难,为了规范事业单位基础资料整理查询工作,我们在着手研究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核定方案同时,开展了基础资料整理工作。将事业单位“九定”前编制、职责、隶属等机构编制事项内容录入《事业单位“九定”前后情况对比表》,并重点查找核实了事业单位自成立至今所有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文件依据,将各阶段机构编制调整的时间、文号、内容录入《机构沿革表》,全面准确掌握事业单位机构沿革情况。目前,已按部门形成了完整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信息资料库,切实规范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基础资料,同步推进了机构编制基础信息管理工作。
对于铁路部门,基层机构需要首先确定各自的职责定位,将加强自身建设作为工作过程中的重点内容,做到在研究的过程中参与实践,在实践的过程中深入的思考,有效的解决铁路编制机构具体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做到不断地进步和改革,推动铁路机构编制管理逐渐向科学化以及规范化的方向不断发展。
一、加快铁路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制度的建设
通过对铁路行业多次实行的机构改革的分析和研究,每一次的改革工作并没有做到位,始终停留在由精简到膨胀到再精简到再膨胀的恶性循环中,深入的研究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最主要的还是我国铁路机构内部的编制工作仍然没有比较健全、与时俱进的制度作为发展基础,多部门协作力欠缺,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权威性不够等造成的。铁路机构内部的编制管理工作其实是一项非常复杂非常严肃的工作,坚决不能出现朝令夕改的情况。在如今社会的体制下,建立相关完善、全面、与时代要求相符的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建立业务部门与编制部门沟通渠道,消除其他部门都相互推脱对编制管理需要承担的责任;加强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的统一管理,细化日常的管理工作,逐渐引导铁路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是现代铁路企业发展的必需。
二、加强铁路机构编制管理科学手段的改进
在如今社会的新形势下,想要实现现代化的管理需要利用科学的管理方式。铁路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需要我们定期进行机构内部的编制统计。然而,由于传统报表系统的落后的技术手段,统计需要花费的时间也比较漫长,人工统计的过程经常会出现较大的统计误差,这也降低了统计工作具有的重要意义。而铁路机构内部的编制管理工作,对动态管理目标掌握的需求量日益增大,相关部门要随时掌握机构编制具体的情况和准确数据,以便对铁路企业改革与发展做出准确的分析。机构编制相关部门应该改进以往管理监督具体的手段和方法,针对铁路机构具体的实际情况,编制比较适合机构的管理软件,建立编制人员具体的信息资源库。利用网络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将机构编制管理相关的工作归为机构编制建设的项目,减少行政成本的支出,有效的提高工作效率,拓宽编制管理相关工作监督检查的渠道,实现机构编制管理相关工作绝对的透明性、科学性。
三、加强铁路机构编制管理监督机制的建设
管理工作属于一种有机的整体,一旦失去了监督的环节,铁路机构内部的编制管理工作也不会达到预期的理想效果。想要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相关的监督工作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考虑。第一,遵守机构编制工作具体的程序以及制定的相关制度。只要是涉及到机构编制相关的工作,都需要通过机构内部具体的编制部门全部承办,进行严格的审批,有效的提高机构内部的规格控制管理。同时,除了企业规定的相关程序以及制度外,不应该随意增减编制机构。如果需要成立一些机构,首先应该对现有的所有机构进行合理的整合,需要增加一定的编制,需要首先在系统的内部做好调整。严格坚持从严从紧的原则,避免出现机构编制的加速增长。第二,需要建立完善的标准管理制度与考核干预相互配合相互约束的机制。加强对机构内部的管理工作,避免出现因人设岗、因事设岗等现象。第三,不断完善铁路机构动态监督制度。加大对铁路所有内部整合的力度,对于职能比较相近的部门采用合并的方式,有效的提高资源的利用。组织进行定期的人员调整,对于一些工作量萎缩的部门和岗位进行调整或整合。积极的响应机构编制管理相关工作具体的战略部署,做好及时监督管理的工作,不断拓宽编制管理监督的各种渠道,及时清理一些超编人员。
四、强化铁路机构编制管理核定标准的相关研究
对铁路机构内部进行了科学的部门职能规划,科学合理的设计各个职能部门,不断优化工作人员的基本结构,使铁路机构核定编制具有较强的科学性。根据具体的职能确定工作岗位,根据具体的岗位确定编制计划,这也是核定编制的新方向,结合铁路机构内部的具体情况,根据职能分解最终确定需要岗位的具体数量,针对岗位具体的工作量对人员编制进行科学的核定。同时,结合铁路机构内部不同职能存在的差异,编制工作具体的核定标准需要针对具体的情况区别制定,确保铁路机构编制核定工作能够按照规律进行,满足机构内部具体的工作需求,增强机构核定标准具有的科学性以及合理性。此外,国外大部分国家都采用了机构编制管理与机构内部的财政干预相互结合的方式,促进机构编制工作与机构内部具体的财政经费建立较强的依赖性,有效的缓解自由膨胀的相关问题。铁路企业可以借鉴国外成功的工作经验,对机构编制管理相关的工作做好创新和改革,并针对目前铁路机构内部编制管理相关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想要实现铁路机构内部的编制管理工作逐渐向科学化以及规范化发展,首先需要加快铁路机构内部的编制管理工作的制度建设,利用制度作为维护机构编制具体管理工作的有效保证,使管理的工作更具有权威性,有利于对机构膨胀以及工作人员超编等问题的解决,从而不断完善铁路企业机构编制的管理体系,避免机构编制管理中出现人治的情况,加快铁路机构内部编制管理工作的不断改革和发展,实现科学化以及规范化的管理,最终推动企业和谐稳定的发展。
今天在市召开全省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现场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交流前一阶段各地实名制工作情况,学习市等市县编办的经验和做法,贯彻落实全省机构编制工作会议的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责任,加快推进实名制工作,确保今年上半年完成任务。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全省实名制工作总体进展情况
去年月26日全省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电视电话话会议召开后,各地积极贯彻会议精神,行动迅速,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全省实名制工作总体进展顺利,基本按时间节点推进各层级工作。但是,各地工作进展不平衡。截至2月底,全省乡镇一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实名制信息数据录入工作完成了99.5%,只有个别县的部分乡镇事业单位尚未完成;县(区)级机关完成了37%,事业单位完成了21%;市级机关完成了18%,事业单位完成了11%。市进展最快,市县乡三级的实名制信息数据录入工作已全部完成,初步建立了统一的实名制信息数据库。蚌埠、芜湖、铜陵、等市的工作进度也比较快。
工作进展较快的市县(区)的经验和做法可以归纳为: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等市和所属县编办都成立了推行实名制工作领导小组,编办主要领导任组长,把推行实名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市编办专题向市委、市政府和市编委汇报,市长、市编委主任亲自签发了实名制工作的实施意见。马鞍山市编委领导就实名制工作专门做出批示,要求按时保质完成任务。二是精心组织,制定方案。、芜湖、等市以市编委或编办文件形式印发了本市推进实名制工作的实施方案,对本地区推行实名制工作分阶段做出具体安排,对每一阶段的任务、工作标准、完成时限等提出明确要求。市将实名制工作完成情况列入年政府目标考核范围。三是集中力量,多措并举。各地结合实际,召开会议,组织培训,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明确政策界限。马鞍山市集中人员力量采集信息数据,对各单位报送的信息实行三级联审,即经办人、单位负责人和机构编制部门共同审核后确认,保证信息数据真实、准确。
二、进一步增强做好实名制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
前不久召开的全省机构编制工作会议是在“十二五”开局之年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深入分析了“十二五”时期全省机构编制工作面临的新形势,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统筹谋划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机构编制工作。王三运省长和罗昌平主任在会议的讲话中,都专门就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工作提出要求、做出部署。三运省长强调:“今年尤其要加快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从根本上改变机构编制部门只管编制审批不管编制使用、只管编制数量不管实有人数的状况,努力实现机构设置与审批的机构相一致、实有人员与审批的编制和领导职数相对应的目标”。三运省长的讲话,既充分揭示了实名制管理的本质,也提出了实名制工作的目标,这是省委、省政府对实名制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昌平主任在工作报告中,把推进实名制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提出了更加具体的目标任务,要求今年建立省市县乡机构编制和人员信息数据库,探索机构编制网上管理和信息数据实时更新,实现编制数、实有人员数、财政供养人数相对应的实名制管理目标,进一步畅通与相关部门的沟通渠道,实现实名制信息资源共享。
机构编制实名制是机构编制管理的一项创新,是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切实管好管住机构编制的重要方法和手段。推行实名制是机构编制部门履行职责、服务大局的需要,是推进机构编制科学化、规范化的迫切要求。三运省长在全省工作会议上对实名制工作提出明确的要求,充分说明了这项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在实名制管理问题上,各级编办要有明确、清醒的认识,编办不仅要管编制,而且要管人,管编制使用,离开了对人的管理,编制就仅仅是一张皮、一层纸。希望大家认真学习三运省长的重要指示,学精学深,弄懂悟透,高度重视实名制工作,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上来,统一到会议的工作部署上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折不扣地抓好实名制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确保这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采取措施确保按时完成全省实名制工作
为确保在月底全面建立省、市、县、乡机构编制和人员信息数据库,初步建立全省机构编制实名制网络管理系统,各地要切实担当起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从工作进展较快的市县经验来看,领导重视是做好这项工作的关键。编办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亲自抓,要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和编委汇报实名制工作情况,争取支持;要把实名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分解任务,明确要求,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要强化工作措施。实名制信息数据采集工作面广量大、任务繁重、技术要求高,市县编办要强化工作措施,统筹安排各项工作,集中必要的人员力量和技术力量,明确内部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落实责任,实现任务、人员、时间三落实。市级编办在做好本级机构编制实名制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对县(区)编办机构编制实名制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强化监督检查。各市编办要按照省编办《关于报送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进度情况的通知》(皖编办明电[]1号)要求,每月15日和30日报送《工作进度表》。为督促各地抓好落实,下一步我们将把实名制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对各市县编办机构编制管理的奖励考核中。
三是要严格把握时间节点。去年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将全省实名制信息数据建库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这是根据中央编办的统一部署,按照完成时限的要求倒推做出的安排,市县编办务必按时间节点推进工作。我再强调一下:第一个时间节点是,年底前完成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实名制管理的信息数据采集、审核和录入工作。这个节点的工作在大家的努力下已经基本完成。第二时间节点是,年3月底前,完成县区信息数据采集、审核和录入工作。目前,这一时间节点与工作任务的完成,尚有较大差距,各地要花大力气,攻坚克难,加速推进。第三个时间节点是,年6月底之前,完成市信息数据采集、审核和录入工作,并完成省市县乡四级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的信息数据汇总,建立全省实名制管理信息数据库。目前县区的信息数据采集录入工作正在进行,从机构编制管理的实际情况看,县区的编制和人员情况比较复杂,是工作的难点和重点。各市要对照进展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实行倒排工作时间表,按月、旬、周提出工作要求,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
(一)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的职责
1、加强统筹规划,合理调整布局,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学校办学效率;推行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赋予学校办学管理自。
2、加强对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
3、加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提出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制定全市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落实教育体制改革政策和拟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和步骤。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指导全市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及成人教育等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负责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教育系统职称改革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五)统筹协调全市招生、自学考试工作,负责中等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和省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实施全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离校前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六)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教学、思想政治、体育卫生、劳动技术教育、信息技术教育、国防教育、教学研究、教学仪器配备、勤工俭学、学生管理、教育教学督导评估及教育目标责任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教育系统基本建设规划及投资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筹措教育经费,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实施教育援助、教育贷款;依据审计工作法律法规,对全市教育系统内部经费情况进行审计。
(八)负责全市教育宣传和教育系统外事工作。
(九)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
(十)检查监督县(区)、乡(镇)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及省、市的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及有关法规的情况。
(十一)指导全市推广普通话、普通话师资培训、普通话水平测试和规范社会用字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教育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了解全市贯彻教育方针、政策的情况和工作的动态;规划并起草综合性教育政策文件;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文件运转和管理;负责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和局级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并督办会议决定事项;负责教育宣传、文秘、信息、档案、保密、、保卫、计划生育、爱国卫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工、青、妇等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和接待工作;管理局机关财务、车辆、固定资产。
(二)人事科
负责全市教师队伍宏观管理和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工作,统筹规划和协调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职业学校和大中专院校的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并指导全市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和中小学校长、教师培训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市教育系统职称改革和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工作;指导全市学校人事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特级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的评选推荐及教育系统各级评先选优工作;负责省、市骨干教师的评选、推荐和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师德建设工作。
(三)发展与计划财务科
编制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负责全市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编制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小学、特教学校、幼儿园年度招生计划;指导全市教育基本建设工作,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基建项目;负责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统计并监测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和执行情况;编制直属单位经费的预算和决算;统一管理和监督使用教育专项经费、教育援助、教育贷款财务事项;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帮扶、救助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有关工商税务、财务检查等方面的协调工作。
(四)基础教育科
宏观管理全市中小学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和少数民族教育;负责实施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基础教育教学计划;指导基础教育教育教学改革;指导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配备工作;指导中小学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指导中小学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管理中小学教材和教学用书,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地方教材;指导有关的专业教材建设和专业师资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指导并协调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负责学校安全生产、禁毒、地方病防治工作;指导直属中小学德育工作、教学工作、学生管理和学校管理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基础教育各类学校及教育机构的工作。
(五)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指导全市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制定全市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负责各类职业学校和市内高校、中专教学计划的实施、地方性教学计划的审订工作;负责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学及成人中专学生学籍备案工作;负责市内高校、中等专业学校和职业中学教学质量检查评估工作;负责各类职业学校、成人学校和培训机构的管理工作;协调指导自学考试工作;负责学历和学位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全市各类职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绿色证书”教育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各类职业教育学校工作以及职业证书考试。
(六)审计科
依法履行审计职责,监督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下属单位、学校遵守国家财经政策法规,规范内部管理,加强廉政建设,维护自身权益,防范风险,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审计、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督促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直属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负责指导和检查本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对本部门直属单位实施内部审计,并负责向上级内审机构、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审计情况。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市教育局机关人员编制20名,其中行政编制15名、事业编制5名。
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4名、纪检组长1名,科级领导职数10名。
非领导职务职数按有关规定另行核定。
五、其他事项
(一)市勤工俭学办公室(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隶属市教育局。核定事业编制6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
(二)撤销市教育网络中心,职责划入市电化教育馆。市电化教育馆(市教育网络中心),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隶属市教育局。核定事业编制13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3名。
(三)所属其他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不变。
提高应急队伍建设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社会化水平,为进一步加强我乡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伤亡和损失,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区应急队伍建设方案的通知》府发〔〕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队伍组建目标。
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坚持立足实际、按需发展、统筹规划和突出重点相结合。基本完成乡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全面加强重点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普遍建立村(居)辖区企业、学校等基层组织和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基本形成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专兼并存、优势互补、保障有力的基层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基本满足本辖区和重点领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需要。
二、队伍担负职责。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应急法律法规。
二)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尽心尽力。忠于职守,严格履行应急救援工作职责。树立高度的工作责任感,不怕苦、不怕累、不怕牺牲,扎实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坚决完成上级赋予的各项应急救援以及其他任务。
三)主动接受应急知识培训,积极参加学习、教育和演练。不断提高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优化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的储备、保管。积极做好应急准备。
三、组建工作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二)组建工作班子:
牵头负责人:政府副乡长(分管领导)
参加工作人员:。
四、队伍编成方案。
一)队伍构成及规模:
组织10个村(社区)基层干部、基干民兵、驻片干警、医疗卫生等具有救援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乡应急队伍由机关干部、民兵预备役、警务保安、医疗卫生等具有救援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组成;分3支分队(包括防汛抗旱应急分队、森林消防应急分队、综合性应急分队)每支50人;共有150人。加强村(社区)级综合性应急队伍组建工作。分别组建50人以上的村(社区)级综合性应急队伍。
二)队伍组织领导构成。
乡政府乡长,队长1名:。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副队长1名:(综合性应急分队长)乡政府副乡长。
乡副乡长(防汛抗旱应急分队长、森林消防应急分队长)联系电话:分队长2名:
联系电话:
三)队伍人员组成(见附表二)
五、队伍运行机制。
一)组织指挥调度机制。
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全乡各级各类应急队伍由乡政府统筹调度。区政府应急指挥中心或应急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下开展救援和处置工作;一般、较大突发事件,乡政府应急指挥中心或应急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救援和处置工作(包括执行增援任务的应急队伍)村(社区)应急队伍在乡政府或应急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开展先期救援和处置工作。
服从单位常规管理;突发事件发生后,各级各类应急队伍组成人员平时在各自单位工作。根据突发事件响应等级,按照政府应急指挥中心的指令立即集结到位,开展应急处置,服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应急管理。
建立健全绩效评估制度,建立应急工作绩效考核机制。把应急队伍建设工作纳入村居考核内容。促进应急管理能力的全面提高。
二)培训演练机制。
由牵头组建部门和单位每年分别开展2期次以上专题培训和综合演练。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保障队伍根据自身特点,认真组织开展培训演练工作。各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根据承担的抢险救援任务。由牵头组建部门和单位每年开展2期次以上专题培训和专项应急演练。
三)物资装备配置机制。
完成各自应急物资储备任务,应急储备物资包括应急期间需要的处置突发事件的专业应急物资、突发事件发生后用于救济的基本生活物资及于人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物资三大类。各职能办根据各自职能。党政办负责全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人员的指导协调、组织实施和后勤保障工作,民政办负责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物资的储备调集工作,经济办负责防汛抗旱、森林火灾及动植物疫情防疫等应急物资的储备调集工作,村环所负责处置建设工程事故、突发性地质灾害和山林滑坡时应急物资的储备调集工作。
一、主要成效
(一)严格落实责任,推进阳光编制进程。为有效控制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规模,降低行政成本,减轻财政负担,建立健全了机构编制管理与人员经费管理工作制度。在受理各部门(单位)用编申请时重点把握三个原则:一是分类管理原则。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和有关机构编制文件确定的机构类型、编制性质、编制数额和结构比例管理使用编制,认真落实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严禁混编混岗。二是编内进人原则。机关事业单位各类新进人员,均须在有空编且符合单位编制结构的前提下进行。对已经超编或者满编的,不再受理增人计划及进人申请,对确需增加人员的,坚持先出后进,严格按照满编或超编单位“出一进一”、空编单位“按需进人”原则。三是合理流动原则。调整、增加人员原则上从同级次、同经费类型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中调整,严格控制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人员向财政补贴或财政拨款事业单位、财政补贴事业单位人员向财政拨款事业单位逆向流动。
(二)完善工作程序,规范编制管理行为。专门制作下发了《槐荫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单位)在用编、入编、减编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和具体操作办法。具体工作中注重做到以下几点:一是明确编制审批在先原则。凡未经编制使用计划许可审批、未按规定办理编制使用审批的新进人员,一律不得列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一律不得办理相关手续。二是建立增人事先沟通机制。建立起政策性安置、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干部任职等增人事项事前沟通机制,由编办先行对用编单位的编制数额、职数配备、经费类型等要素进行审核。三是明确编制使用程序。按照申请用编计划、用编许可审批、用编许可执行、办理用编手续、核发工资经费的管理工作流程,进一步细化分解具体操作步骤和方法,不断完善编制管理的程序和人员调配流程。
(三)把好准入口关,增强编制监督实效。创新实施了编制使用审核制度,各部门(单位)办理招考、录用、聘用、调动等事宜的,先向区编办提报《槐荫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审批表》,编办定期审核汇总,报编委主任审批。经研究同意使用编制的,向用编单位下达《编制使用核准通知单》,并规定当年度有效。用编单位凭《编制使用核准通知单》到组织、人社部门办理招考、录用、聘用、调动等事宜。
(四)搭建信息平台,构建机构编制动态管理机制。区编办联合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共同下发了《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换发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单位)认真核对实名制信息数据库在编工作人员数及姓名,按照管理权限分别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审核通过后,为各部门(单位)所有人员重新换发了全市统一的《机构编制管理证》。积极探索《机构编制管理证》、机构编制台账、机构编制管理信息库“一证一账一系统”三位一体的机构编制动态管理机制,在严控总量上实行机构限额管理、编制总量控制,在盘活存量上实行编制空量集中管理、统筹调剂使用,在动态调整上实行科学合理、适时调整机制,充分发挥有限机构编制资源的最大最优使用效益。
二、困难与问题
(一)机构编制工作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编办体制调整时间短,在宣传手段和力度上相对欠缺,一些部门(单位)还停留在以往的模式,对做好新形势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和支持力度都不够到位,片面认为编办只是设立机构、增加编制等单一业务工作,难以引起各部门(单位)领导及社会各界对机构编制工作的认可。同时,由于编办工作的特殊性,长期以来习惯于“只做不说”或是“多做少说”,“重工作轻宣传”的思想仍然存在,处于一种封闭和隐秘的工作状态,其所操作的各种改革方案,即使在部门内部也并不公开,社会认知度和知情度就更不高。
(二)实名制管理“动态调整”难度较大。传统意义上的机构编制管理,只管编制不管人头,只管总量不管结构,只管编制核定不管使用效果,致使决策后的执行和监督力度明显不够。而机构编制动态管理,是职能有转有变、机构有设有撤、编制有增有减、人员有进有出的动态调整管理机制,是一种发挥机构编制资源最大效益的科学管理模式。机构编制实名制实施以来,超编混编的情况是清楚了,但要解决这些问题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名实对应”并非易事,主要是由于各部门(单位)在发生人员变动、退休等情况时调整不够及时,从而造成了实名制信息系统数据滞后。
(三)制度建设有待加强,影响了部门职能履行。虽然近年来有关机构编制工作的法规、政策规定陆续出台,但是由于人们过去的工作习惯,不少工作仍然靠着以往经验去推动,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编办职能作用的发挥。因此,如何通过制度建设强化机构编制部门职责,通过规范的程序加强同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仍是今后一个时期需要下大气力研究和探索的重大课题。
三、对策与建议
(一)提高认识,狠抓落实,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当前,区委、区政府推动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的任务非常艰巨,对机构编制资源的配置、职能的转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编办不仅要有“施工队”的实务本领,更要有“设计院”的超前眼光,以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同时,在管理对象上,更注重全方位,在管理方式上,更注重多样性,并严格按照“总量控制、计划使用、动态调整、科学管理”原则,坚决贯彻落实严控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要求,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努力发挥机构编制部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桥梁纽带、参谋助手和保驾护航作用。
(二)严格管理,深入调研,发挥好机构编制部门职能作用。根据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主要精神,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紧紧抓住群众最关心、社会最关注、涉及全局的关键问题,深入基层,加强全局性、前瞻性调查研究,使机构编制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综合研究探索机构编制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逐步建立起严格的申请、审批、核准、公示、督查、处理、反馈等递进式工作流程,并严格落实“一家承办、一支笔审批、一家发文”制度,真正做到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要求、高效能运作,以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和一流的工作业绩树立机构编制部门良好形象。
(三)统一思想,协调配合,构建机构编制管理综合约束机制。机构编制部门要充分发挥源头和基础性作用,主动去沟通协调纪检、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齐抓共管,真正形成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工作合力。下一步,在征求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并印发《槐荫区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流程》,对全区机构、编制信息调整程序,增员入编、减员销编调整等工作程序进行明确,为机构编制管理前置审批奠定基础。通过与各部门的协调配合,把管编制、管人员、管经费有机结合起来,将机构编制管理证作为机构编制调整、人员进出以及核定工资、办理养老保险、核拨经费的重要依据,为动态管理提供机制保障。
近年来,青岛市编办借“互联网+”东风,努力发挥信息化在机构编制管理中的支持作用,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推动互联网与机构编制工作深度融合,探索建立了决策科学、管理规范、运转高效的“互联网+机构编制管理”运行体系,取得较好成效。
一、“互联网+政务办公”,开启日常办公新模式。
依托青岛市政务云平台,围线优化再造政务流程,提高行政效能,降低行政成本,推动互联网与传统办公、办文、办会以及档案管理的有机结合,探索实现政务办公移动化、文件办理网络化、办内会议无纸化、档案管理电子化。一是政务办公移动化。在编办内部建设开通了办公APP,全办所有人员可以通过手机、平板电脑等终端设备访问办公系统,实现全天候实时在线办公。二是文件办理网络化。建设开通了政务督查系统,对于上级决策部署、领导批示要求、征求意见稿、会签稿等非文件办理实现全程网上办理、留痕,并对文件办理情况进行实时监控、临期提醒、超期预警、月底公示、纳入考核。三是办内会议无纸化。将多媒体技术、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讯技术集成于一体,建设了无纸化会议管理系统,实现会议签到、会议管理以及会议资料的上报、收集、分发、浏览等全程无纸化。四是档案管理电子化。依托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完善了全市机构编制电子档案库,各级编办和全市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可以根据自己的权限实时查看机构编制部门印发的机构编制调整相关文件,将机构编制文件由纸制调整为电子、由线下调整到线上、由各级编办和各部门独立建档使用调整为全市建立一个档案库。
二、“互联网+机构编制业务管理”,开创机构编制管理新方式。依托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了横向覆盖市、区(市)、街(镇)三级,纵向覆盖所有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一是促进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水平提升。启用了机构编制台帐管理、用编进人计划、实名制登记备案等业务管理模块,将机构编制日常业务办理由纸制调整为电子、由线下调整到了线上,实现了机构从设立到撤并、编制从核定到核销、用编计划从审批到使用、人员从入编到出编的无缝衔接和全程网上留痕。二是建立全方位预警机制。内部对超编单位核准用编进人计划、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信息维护更新不及时等事项实行自动预警机制,外部通过互联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形成内部与外部相结合、事前与事后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全方位、全天候、立体化机构编制监督预警体系。三是建立立体化数据分析模式。横向按区划、层级、类型、行业等,纵向按年度、月份等实时分析全市机构编制规模、人员年龄学历结构以及编制使用等数据,动态展现全市机构和人员编制资源配备情况,开展优化机构编制供给侧的前瞻性研判,为机构编制工作决策环节提供大数据分析咨询。
三、“互联网+行政审批”,形成行政审批服务新方式。
建设标准明晰、流程规范、服务高效、全程监督的网上审批体系,形成“实体大厅+网上大厅”双重集中统一的行政审批模式。一是审批效率大幅提高。网上审批系统运行后,行政审批事项办结时限比法定时限提速50%以上。其中,依托网上审批平台开发建成的企业注册联合办理系统,提高企业注册效率,平均办理时间由大厅启用时对外承诺的18个工作日缩短至实际仅需1.39个工作日,居全国领先水平。实行网上审批后,某房地产项目从拿地到预售仅用了4个月26天,较以前缩短了近1年时间,仅贷款利息就节省2000多万元。 二是审批过程更加透明。将审批事项内容(内容除外)全部公开,企业和群众可随时通过网站、微信、查询机等查阅了解办事的条件、流程、申请材料、时限要求、收费标准等。 三是群众办事更加方便。网上验证、预约、申请等,保证了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让“随时随地”“实体大厅变虚拟空间”成为现实。申请人可不受地域限制,用手机提交申请、了解事项办理信息,审批人员也可异地查阅申请人申报事项、知悉办理需求、及时办理。审批流程内、外分开,申请人只需提交申请,其余工作由审批部门完成。
四、“互联网+信息公开”,开辟信息公开新渠道。
以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为契机,利用机构编制门户网站公布机构编制最新动态、政务公开、行政审批目录、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机构编制实名制、网上名称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开辟了信息公开新渠道。一是利用门户网站,将日常最新动态、政务公开、工作要闻等机构编制信息进行公开,并将机构编制监督举报电话邮箱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检查,增强工作透明度,提升群众公信力,打造阳光编制,坚决杜绝编制混用、违超编进人、超设机构、超核职数、“吃空饷”等问题的发生。真正做到方便百姓办事,政务更阳光。二是依托互联网,在网上晒清单,在网下进行审核,实现阳光政务,百姓办事更加方便快捷。公开透明的“清单”,包含各部门权力管理事项、履行公共服务职能事项和相应监管事项等,在实现动态管理的同时,也实现了行政审批服务的百姓监督。三是通过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上身份的认证与管理,构建网上身份证体系,提升了机构网上身份的权威与安全,为公众上网办事提供了一个安全、可靠的网络环境,为互联网政务保驾护航。
下一步,青岛市编办将进一步加强互联网与机构编制管理的融合,深挖“互联网+机构编制管理”潜力,丰富“互联网+机构编制管理”内涵,为推动机构编制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转变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
关键词:互联网+ 机构编制 融合
摘要:预算管理在高校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预算既要最大限度地利用已有财务资源,又必须充分考虑未来几年国家政策因素
>> 新常态下医院预算编制和管理探讨 基于中长期财务规划的高校预算管理研究 中长期预算体制的国际比较与启示 中国经济繁荣的中长期前景 经济中长期发展面临的三大挑战 电网企业中长期发展战略下的成本管理研究 企业中长期资金管理规划 合并报表编制中长期股权投资的调整与抵销 新常态下的预算管理创新 浅论执行中长期财政规划对预算执行的影响 经济“新常态”下的地勘项目管理探究 民办高校财务预算编制管理探讨 新制度下对高校预算编制方法的思考 新企业会计准则中长期股权投资的变化 基于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中概预算编制的探究 人民币汇率中长期变动趋势对贵州经济发展的影响 中国经济解危策:着眼于短中长期的系统调适 当前的经济形势和中长期发展展望 经济低碳化对中长期就业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电子行业在经济转型中长期受益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
[2]陆莹,钟惠骊.我国高校预算管理研究现状与展望[J].教育财会研究,2015(2):4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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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潘毓芹(1969- ),女,主要研究方向:财务管理及职业教育。
近年来,我县编办从我实际出发,按照“抓重点、创特色、争一流”的工作目标,突出机构编制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建设,加强对机构编制工作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的调查研究,为事业单位改革做好准备工作,进一步开创了机构编制工作的新局面。现将我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及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调研情况交流如下:,
一、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我县共有事业机构个,其中,全额事业单位个;差额事业单位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个;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个,全县共有事业编制名,其中,全额事业编制名;差额事业编制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名;企业化管理事编制名,实有在职人员人,其中,全额拨款人;差额拨款人;自收自支人;企业化管理人,全县事业编制空编名。
二、存在的问题
⒈事业单位机构庞大,人员过于臃肿。我县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占全县财政供养人员的,给财政带来巨大压力,与此同时,随着事业单位职能的弱化,一些事业单位人员整天无事可做,在编不在岗、混岗现象时有出现。本文出自网
⒉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不合理专业技术人员缺乏,一定程度影响了我经济、社会的发展。如:县卫生系统,在这一两年中,虽然通过面向社会招聘、经验交流等方法,使医资、医技、医质有所提高,但人员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仍旧比较突出,全县卫生系统,工勤人员就有人之多,占全系统在职人员的,特别是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缺乏,培训不足,有些卫生院中防保人员为非专业人员,使各项预防保健任务的落实受到影响,给农牧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隐患。诸如向卫生系统一样,县教育系统、文体系统以及各乡镇事业站所,也都因缺乏专业教师、专业演艺人员及技术人员等原因,使本职工作开展被动,工作效率及工作质量不高。
⒊部分事业单位政事不分。一些单位名义上是成立了事业单位,但其实是一个单位的内部科室,需要用事业单位的名义就用,这种现象以党政机关所属居多。如计生局下属的计生指导站、城建局下属的规划室等,以及一些大单位系统的培训中心(培训科)等,这些部门单位即以行政面孔行使行政权力,对社会进行干预,又以事业单位的名义进行经营,因其附属于不同政府机构的性质,造成了不同程度的行政性垄断,导致市场分割和资源浪费。
⒋具有事业单位身份却不具备事业单位资格。目前我县有部分事业单位缺乏独立法人资格,投资主体单一,不能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只能依附于行政主管部门,靠吃财政饭生存,尤其突出的是乡镇各事业站所。××年,乡镇党政机构改革进行完后,各事业站所合属分为五大办公室,由一个乡镇的分管理领导具体负责工作,没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由乡镇分管领导兼任,造成行政主管部门与事业单位财务不分、人员混用、办公地点不明确,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事业单位的社会化进程。
⒌事业单位缺少活力。事业单位本来是人才、知识、信息,最集中、最活跃的地方,但实际上没有焕发出应有的生机,没有显示充分活力。根源在于事业单位很大程度上是在靠行政化运作,政府各部门对事业单位控制死,管得过多过细,管理方式和手段单一,致使事业单位没有市场竞争力。同时,因事业单位附属于政府机构,使得大量事业单位代行部分政府职能,造成政府职能不清,效率低下,财政负担繁重。
为此,我们认为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势在必行。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的高度,深刻认识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这项改革。
三、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难点问题
⒈牵涉面广。事业单位兼具了“行政机构”与“企业”两种属性,要对其进行改革,复杂性、艰巨性都在政府机构改革和企业制度改革之上。
⒉如何科学设置事业机构的问题。由于事业单位门类太多、差别很大、范围太广、专业太复杂,划分上有一定难度,再加上历史遗留事业单位的种种弊端,使事业单位设置和布局分布不尽合理,部门、区域和学科分割,各自为政,各自为战,职能交叉,资源浪费严重。因此,科学设置事业机构,是一项科学性、政策性、难度性很强的工作。
⒊人的出口问题。机构臃肿,冗员严重,改革过程中的富余人员哪里去,今后的解聘人员哪里去,“出口”渠道狭窄,加上事业单位改革是在国有企业改革和政府机构、公务员制度改革之后进行的,其接受了大量上述改革的“包袱”,而大学生分配、干部分配时不去企业,机关编制满了,又大多往事业单位里挤。这样相当多单位不具备自我消化的能力。
四、几点建议
我们认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是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有力切入点。推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是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的需要,通过事业单位登记这一管理制度的建立,为实现政事分开,推进社会化进程的目标,提供了法制保障,是落实事业单位离开主管部门的襁褓,走向市场,进人社会,为经济建设服务,为人民生活服务,实现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的重要手段。结合我县实际,我们对推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为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做好准备工作,提出几点建议:
⒈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登记工作。确认事业单位具备,与其法人资格相适应的开办资金、从业人员、办公地点、经费来源、独立核算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确立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主体的地位,使之取得受法律保护的“身份证”。清理不符合具备事业单位资格的单位,做好统计工作,为下一步的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事业单位的富余人员分流提供准确参考数据。(截止目前,我县已登记事业单位家,登记率占全县事业单位的,占全县具备事业单位资格登记单位的。)
⒉加强对事业单位的动态管理,加大监督力度。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快速发展,事业单位的职责、人员、工作量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变化,原定的编制、经费等渐渐不适应实际情况的发展需要。做为事业单位管理部门,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大对事业单位的动态管理和监督力度。通过年度报告制度,实现对事业单位的“跟踪”管理,为建立科学的动态管理机制创造有利条件;通过证书悬挂、公告和查询等登记管理手段,将事业单位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为公众监督事业单位提供必要条件。从而使其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早日走向市场,更好地为社会、群众做好服务工作。
⒊积极探索事业单位分类管理办法,促进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对事业单位改革要坚持分类管理原则,从实际出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按事业单位不同性质、职责和任务,明确事业单位类型,找出最为适应市场发展要求的分类办法。
⒋做好新时期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要从实际出发,有的放矢地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去认识改革、理解改革、支持改革、投身改革,自动摒弃“铁饭碗”的陈旧观念,开拓创新促进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逐步走入市场化,为改革后事业富余人员的安置、消化在市场化内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