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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证券

时间:2023-05-30 10:34:4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世纪证券,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世纪证券

第1篇

一、未来几年我国证券市场进一步发展的有利条件

(一)我国加入wTo将为证券业提供新的发展机遇.中国加入wTo后,长期被政策所保护的金融服务业将不断开放.从证券业来看,加入wTo后,虽然也会受到一定的不良影响,但更主要的是将有力地推动我国证券业的发展和完善.外资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我国的证券市场交易,将活跃我国的证券市场,带来国外成熟的证券市场操作规则和管理经验,有利于推动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和完善.同时,外国银行、证券机构的大量涌入,有利于促进我国国际金融中心的建立,将为证券业创造更加美好的前景.

(二)我国证券市场已初步形成并将继续形成一个比较完善的市场体系.随着改革的不断向前推进,我国证券市场的规范化建设将会在原来的基础上迈上一个新台阶.股票、债券、基金等市场品种将不断丰富,上市公司质量将会明显提高,交易登记结算将会有新的改进.将基本建设成集中统一的全国结算体系.随着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的初步建成.证券市场信息质量特有较大提高.证券中介机构体系不断健全,将形成一批功能完备、服务优良的大型证券公司.证券市场法律法规体系也将趋于完善.由于市场规模的扩大和市场体系的完善.实现规模经营,降低交易成本,市场效率将进一步提高.

(三)我国证券市场还有巨大的发展空间.随着经济形势持续向好,居民金融资产稳步增加,金融意识、证券意识逐步加强,投资渠道日益多样化,居民购买有价证券的投资倾向将日趋加强.据有关统计资料显示.股市的总钵规模在逐步扩大。1997年底深沪股市流通市值为5024.42亿元,1998年底为5745.48亿元,2000年11月底为14980亿元.从长远来看.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空间是巨大的,是很有潜力的.

二、21世纪初我国证券市场进一步发展的对策探讨

(一)扩大股票和债券发行规模,丰富证券交易品种.市场扩容如果以企业小规模、大数量的方式进行,无疑会助长市场投机气氛,最终影响市场发展.选择大量经过改制改造具备入市条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入市,发行一定规模的股票、债券,既可以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量需求,又能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可供选择的投资品种,对市场健康平稳发展至关重要。控制服票和债券发行,关键不在数量,更要的是质量.因此,应当一方面继续推进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和规范.另一方面在企业中抓管理、抓技术练内功,提高资本盈利率.这样,如果上市公司的质量好,股票质券的风险就小。发行规模也就容易扩大.近年来国内不少企业已进行了这方面的探索.通过资产合并重组、壮大规模后上市;或者通过先上市再回头收购本地工商企业,注入优质资产,迅速壮大已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与效益,然后再增资扩股,使优质资产扰质人才优质项目向上市公司转移.这样,既确保上市公司的质量.又壮大证券市场的规模.对于证券品种,应实行发行和交易多样化、国际化.除股票质券之外,还应增加期权和期指等衍生金融品种的交易.债券要增加期限品种,多开发短期债券、可转换债券等.股票不但在境内发行上市,而且要争取在海外发行上市,近几年来,我国企业海外上市已逐步从香港扩展到新加坡纽约、伦敦等股票交易所,境外上市公司已达46家.证券融资的发展日趋国际化.

(二)加快发展证券市场的机构投资队伍.机构投资者是未来证券市场的主力军.有了庞大的机构投资者;证券市场就能健康地发展.目前在我国证券市场上,机构投资者的比重仅占20%左右,不利于树立理性投资的市场理念,因此,应该加快发展机构投资队伍,吸引更多新生力量进入证券市场.

一是发展和规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是一种体现“集合投资、专家理财”特点的现资融资制度,作为方便大众的投资融资方式和理财工具,主要通过向社会发行基金证券汇集资金.目前国际上投资基金的发展方兴未艾.据有关资料反映,资产规模已达6万多亿美元.在中国,投资基金和投资基金市场尽管姗姗来迟.但发展也初具规模。随着未来中国证券市场的不断扩容,加快发展证券投资基金,既可以解决目前6万亿居民储蓄的分流问题.又可以为我国的证券市场提供巨大的资金来源.同时.在目前国家将部分国有股.法人股报向市场的情况下,如果通过以基金配售的方法间接上市,则不会对市场造成很大的冲击.由此看来,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对促进证券市场是具有重要作用的.二是放开保险资金入市.目前保险资金进入股市已初具条件:第一,我国资本市场的规模扩大,品种增加、提供了可选择性。第二,我国证券市场己逐渐成熟.第三,专业队伍经验日益丰富.第四,由保监会和证券会实行双重监管.因此,保险资金入市势在必行.1999年10月,我国股市大门己向商业保险资金正面敞开.通过投入证券投资基金的形式间接进入股市。继同盛基金向11家保险公司配售后、巨博、长阳等基金的配售也相继进行.随着相关政策措施陆续出台,保险资金入市方面的创新步伐将加快.此项创新不仅意味着市场资金面在扩大.更标志着新型投资主体开始加盟股票市场.

(三)充分发挥投资银行在证券市场中的双重作用.投资银行主要从事证券承销、证券经纪、企业兼并、资产管理念融咨询项目融资等活动.从发展趋势看.现资银行在企业兼并、收购和重组过程中的活动越来越积极,这项业务的规模、重要性将越来越大。投资银行既是中介机构,又是投资者,具有双重身份.1999年以来,国家证券部门和中国人民银行已下发文件,为券商融资开辟渠道.包括券商增资扩股、允许券商进入资金拆借市场、允许券商参与国情回购、允许券商抵押贷款以及券商上市等措施.这一方面表明券商的金融主体地位已经确立,另一方面表明券商的外部经营环境得到改善,综合性的券商作为投资银行,应发挥自己的融资优势,壮大资本实力,帮助企业在债券、股票市场上筹措资金,并通过国际资本市场,帮助一些信誉好、发展潜力大的国有企业到海外上市,为企业提供良好的融资环境,最终扩大金融服务的领域与成效.

(四)不断推进证券市场向市场化方向发展.近几年来、我国对证券市场的改革做了大量的工作,使证券市场逐步向国际接轨的方向发展,但要实现证券市场化、国际化还必须花大力气,继续努力,逐步完善.

一是改革股票规模的有限性和分配的行政性,建立股票发行审核制度.过去,发行股票、债券.要分配额度,经过层层审批,不但手续烦琐,而且社会上对于行政干预和暗箱操作颇多微词.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对此,一定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废除额度分配和规模指标.企业根据市场情况和本身需求申请发行股票,证券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政策条件对申请股票发行的企业进行审核,把好上市申请和发行审核这第一道关,保证上市公司质量,推动证券市场的规范发展,优化证券市场环境.1999年8月、国务院批准实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条例》,标志着我国股票发行进入了一个更为国际化、法治化的新阶段,集中体现了管理部门力图改进股票发行审核工作,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意愿。这对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对广大改制企业和投资者来说,则是一种实际的利益保护.

二是实施市场股票回购,激活上市股份公司.股份回购在国际成熟的资本市场上是常见的公司行为,被作为公司正常的调控手段.在美国和英国,企业回购股票的现象非常普遍.美国公司回购股份的目的有:稳定和提高公司的股价,防止因股价暴跌出现的经营危机;回收股票以奖励有成就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等.实践证明,上市公司按照股份回购的条件、股本结构的要求,采取适当的方式回购本公司一定比例的股票是可行的.例如当本公司的股票在市场上严重背离其投资价值,而且已远低于每股净资产值,则可以实施回购,以缩减公司的总股本,提高公司每股净资产值和每股收益.使公司股票的市场价值重新显现.而在回购以后.如果公司股价较高,则可以根据需要增发新股;为公司今后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也有利于激活证券市场。

三是逐步解决国家股的上市流通问题.增强证券市场的社会监督.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中的股份有国家股、法人股、公众股三种类型,其中国家股和法人股不能流通.一方面它们已失去股票原有的意义,既不符合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也不符合国际惯例;另一方面,由于大多数上市企业的控制权牢牢掌握在国家手中,企业内部管理者主要由政府有关部门任命,而被社会投资者监督接管的压力不足以引起其对自己前途的担忧,从而缺乏有效的淘汰机制和竞争压力.使企业无法充分体现企业法人的市场行为.为此,应根据市场承受能力,用五年或者更长时间逐步解决国有股、法人股的上市流通问题,包括企业回购注销,消除法人股;适当转让上市公司中部分国有股权,增大社会资本的比重,既盘活国有资产,同时增强证券市场的社会监督,充分体现企业法人的市场行为.

第2篇

这是世界领域的微观一体化。在当前金融创新不断的背景下,制度的创新成为主流,传统的银行机构已经转变为新型的金融服务,更确切地说,银行机构正向金融超市发展。

一、银行体系进行大规模的重组与扩张,国际金融机构并购达到

20世纪,国际银行业经历了5次规模较大的并购浪潮。前4次并购浪潮分别发生在20世纪初、20世纪20年代、20世纪60年代、20世纪80年代。20世纪90年代中晚期,全球银行业进入了第五次并购期,并一直延续到21世纪初。但受2000年全球股票市场大调整的,银行业并购也进入低估。不过,2004年以来,在沉寂近4年之后,银行业并购又成为潮流。(参见表1-3-1)

表1-3-1二、业之间的混业经营成为主流

混业竞争是未来金融竞争的主流,以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为基础,以表外业务(OBS)、证券化、新巨型机构投资者、衍生金融工具为载体的全球激烈竞争成为必然的趋势。世界主要国家金融业混业经营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如美国、英国、日本、德国等(参见表1-3-2)。而且,监管模式也出现混业趋势。

这种混业经营的态势表现为:(1)银证合作。许多国家的银行正加大从事证券业务,不再严格区分商业银行业务与投资银行业务,许多银行设立附属证券机构;(2)银行(业)已经进入保险领域。银行所从事的保险业务大多是国内业务,而且多是向零售顾客提供保险产品,如欧洲市场的“银行保险”。美国上一直对保险业实行严格管制,但由于近几年开始放松管制,银行成为养老金保险和人寿保险基本业务中增长最快的经纪人;(3)银行通过设立自己的资产管理机构和兼并独立的资产管理,全面进入资产管理业;(4)银行所面临的竞争促进了北美、欧洲和日本等国银行业的大规模重组,以此增加其在国内和国际市场上的竞争优势;(5)非银行金融机构如共同基金、退休基金和保险公司,与银行展开激烈的竞争:一是非银行金融机构逐渐在银行传统资产方面获得了竞争优势,其主要竞争手段是为融资证券化提供条件以及从事原来仅由银行经营的金融服务。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共同基金、财务公司,甚至电脑软件公司等都已开始从事金融服务;二是,基于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以更好地分散风险,降低税负的背景,居民纷纷绕过银行存款和证券公司,将资金存入其他金融机构。于是,代表居民利益的专业投资机构的规模和投资总额在全球范围内大幅度增长。

表1-3-2

第3篇

上世纪日本战后崛起时,经济增速、经济政策与中国极其相似,甚至也出现了“山寨”经济。证券市场也有相同的轨迹可循……

市场的变化总是出人意料,熊市的阴霾还没散尽,新一轮的牛市似乎又强势开局……中国股市到底发生了什么?未来又将走向何方?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与其在现实中迷茫,不如到现实背后去洞察他的前世今生。我国股市从建立到现在不足20年,既是新兴市场,又是转轨经济中的市场,与国外成熟市场相比是“小朋友”。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回顾周边市场的成长过程,也许会给我们带来一些启示。

上世纪50-70年代是日本经济崛起的时期,其发展轨迹与中国的改革开放有同曲同工之妙。在1956-1973年的18年中,日本国民生产总值平均年增长9.7%,有10年的增长率是两位数。到70年代初,日本GDP总量跃升至世界第二位。这和中国改革开放后的经济增速极为相似。1980-2000年的20年间中国经济年均增长9 5%,是同期世界平均增长水平的2.7倍,预计今年年底中国GDP,总量也将超过日本,排名全世界第二。

更为巧合的是,当时的日本也积极承办各种国际活动。1964年在东京举办了第18届奥运会,1970年在大阪举办了万周博览会,这些世界级的大型活动都为当时日本经济发展注入了动力。同样,2008年的北京奥运会和2010年即将在上海举行的世博会,也都会为中国经济的发展增添活力。

日本经济起飞时期的经济政策与中国现行政策也有很多相似之处。上世纪60年代,日本经济结构不平衡状况较严重,政府为了实现经济快速增长、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和实现充分就业,采取“增加收入、刺激消费、拉动内需”的经济路线,年均经济增长高达10%以上。这期间的经济高速增长是以投资为主导力量,迅速增长的民间企业投资成为经济高速增长的主力军。事实上,上世纪50-70年代日本居民的投资消费观念比较保守,储蓄性存款占个人金融资产比例的60%-70%,高于中国现在50%以上的储蓄率。现在的中国,同样是采取宽松的货币政策,鼓励消费和投资,努力实现经济结构调整转型,从出口拉动型增长转变为需求投资推动型增长。

近年来,中国各种花样百出的“山寨”产品、“山寨”文化充斥着互联网和我们的日常生活,当时的日本也存在着“山寨”经济。上世纪70年代,日本部分产业发展的重点转移到通过多品牌来增加市场份额。日本企业之间也流行产品的相互模仿,例如M&M巧克力进入日本市场后,仅6个月日本国内就出现了25种仿制产品。只不过在跨越了早期的模仿阶段后,日本的主要产业就走上了自主创新的道路。

经济腾飞时期,日本的证券市场也得到长足的发展,其轨迹似是中国的预演版本。1955-1961年,日本证券市场经历了两次繁荣,东京证券交易所股价平均指数从1955年的374点上升到1961年的1549点。由于投机过度,1962-1965年,日本证券市场经历了一场前所未有的危机,日经平均价格从巅峰时期的1800多点跌落到1000点左右,下跌了约40%,这个时期被日本投资者称为“证券恐慌”。为应对证券市场体制上的缺陷和股市萧条,日本管理当局开始大幅修改证券交易法,为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和现在中国一样,当时日本金融市场采取的是严格的外汇管制,与国外市场基本处于分割状态,以保护国内金融市场不受海外因素干扰。

第4篇

作为信贷资产证券化的一种,不良贷款证券化的产生和发展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信贷资产证券化相关法律法规的与完善、成熟的信贷资产证券化土壤,以及经济体中较大规模的不良贷款。

1 不良贷款证券化在美国的诞生

资产证券化诞生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1968年,美国最早的抵押贷款债券诞生,之后得到迅速发展。20世纪90年代时,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的规模已达到万亿元级别,种类也非常丰富,其中房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规模最大。

不良资产证券化则出现得较晚。20世纪70年生的世界性金融危机使美国经济增长陷入困境,具体表现为低增长、高通胀。美国为了应对高通胀水平而采取的一系列货币紧缩政策使利率大幅攀升,同时由于金融市场竞争加剧,银行利润骤减。为了应对压力,银行不得不提高对房地产等高风险行业的贷款比例,以寻求更大的利润。此后,由于经济持续不景气,美国银行业对于高风险行业出现了大量不良贷款,其中房地产贷款占比最大。随着不良贷款规模的持续攀升,美国大批储蓄机构倒闭。为了应对规模不断增长的不良贷款,1989年,美国了《金融机构改革复兴和实施法案》,并成立了重组信托公司。

重组信托公司是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的下属机构,其设立就是为了清理银行系统危机过后的大量不良资产,最大限度地回收资产净现值,以减小这些不良资产对于整个经济的危害。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在此过程中应运而生,并最终成功处理掉了大量的不良资产,为美国金融系统的稳定做出了巨大贡献。

从诞生的过程可以看到,《金融机构改革复兴和实施法案》的为不良资产证券化搭建了法律框架,1968年开始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为不良资产证券化提供了成长的土壤,而银行业大量不良贷款的解决需求则是不良资产证券化的直接成因。

2 我国不良贷款证券化的诞生背景

我国不良贷款证券化诞生的背景主要有两点: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开始,以及20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商业银行系统高企的不良贷款率。

我国的信贷资产证券化始于2005年4月,央行与银监会联合《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标志着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正式拉开帷幕。4个月之后,证监会紧随其后,推出企业资产证券化试点。

2005年12月中旬,“2005年第一期开元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建元2005-1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相继发行,在随后的3年里,银监会主管的信贷资产证券化项目共发行17单产品,规模合计667.83亿元;证监会主管的资产证券化项目共发行9单,规模合计294.45亿元。信贷证券化的开始,为不良贷款证券化打下了基础。

20世纪90年代至今,我国商业银行系统高企的不良贷款率是不良贷款证券化诞生的直接原因。央行2003年的一项调查显示,我国四大国有银行的不良贷款中,30%来自于中央或者地方政府的干预,30%来自于对国有企业的强制信用支持。正是由于我国商业银行扮演的双重角色和承担的双重职能,导致20世纪90年代至今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达到了非常危险的水平,甚至一度超过30%。为解决高企的不良贷款率给整个银行系统带来的风险,我国从2000年开始对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进行剥离,并成立4大资产管理公司接手并处理这些被剥离的不良贷款。作为处理不良贷款的一种方式,重整资产支持证券在此过程中应运而生。

此阶段中诞生的不良贷款证券化产品一共有4单,规模总计约116亿元。在产品结构的设计上,我国已发行重整资产支持证券和国外的重整资产支持证券有所差异,所发行的4单产品均采用资产池模式设计;在信用增级方面,采用了低抵押率、发行人认购全部劣后级证券等方法来提高产品评级,最后其评级全部达到了AAA级;在票面利率上,最终的发行利率都相对较低,仅有建元2008-1重整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利率达到了6.08%的较高水平。此后由于次贷危机的影响,出于对潜在风险的担忧,我国停止了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

3 不良贷款证券化发展现状

自2008年我国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被暂停后,直到目前,我国尚未有新的不良贷款证券化产品发行。然而,目前不良贷款证券化所处的历史环境与2006年其最初诞生之时非常相似,在这样的历史环境下,不良贷款证券化产品恢复发行成为必然。

3.1 相关法律法规的与完善

2012年5月,央行、银监会、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宣布信贷资产证券化重启。此后,监管层不断提高试点额度,国内资产证券化开启了大发展时期。今年以来,国内信贷资产证券化领域发生了两件影响力重大的事件:一是银监会开办资产证券化业务资格审批,获得资格后,发行新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将不需要再审批,只需备案即可,发行时间由40个工作日缩短到15个工作日;二是5月1日,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为深化金融改革创新,盘活存量资金,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更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会议决定新增5000亿元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规模,继续完善制度、简化程序,鼓励一次注册、自主分期发行,规范信息披露,支持证券化产品在交易所上市交易。

3.2 信贷资产证券化的高速发展

2012~2014年,以成功招标为统计口径,国内共发行77单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总额合计3170.16亿元,实现了爆发式增长。其中,公司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占比较高,此外还出现了个人汽车抵押贷款、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个人消费贷款等多种类型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这些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的成功发行,为不良资产证券化提供了产生与成长的土壤。

3.3 金融体系中不良贷款的解决需求

在经历了长期的高速发展后,我国经济逐渐下行,今年上半年,多项经济数据均到达历史低点,转型迫在眉睫。在经济下行和转型的强大压力之下,我国经济内部存在的许多风险逐渐暴露,不断推高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数据显示,一季度我国商业银行体系中不良贷款余额为9825亿元,同比增长52%,虽然目前不良贷款率仍较低,但如此高的增长速度给商业银行带来了极大压力。此外,更为严重的是目前我国存在的影子银行问题。由于监管存在空白,以及影子银行自身的风控问题,我国影子银行体系内的不良贷款率远高于商业银行体系。而其中有22%~44%的不良贷款会转移至商业银行体系,据相关机构估算,这将导致我国商业银行体系中的不良贷款最多提高4.3%。由于商业银行原有的政策性任务已经交由新成立的3家政策性银行承担,因此未来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将主要依靠自身来消化。在利率市场化不断推进的今天,商业银行的利润增长率普遍下滑,甚至出现负增长,如何消化快速增长的不良贷款,对于商业银行来说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而不良贷款证券化无疑是其中的一条出路。

3.4 权益及固定收益市场自身存在问题

6月15日开始,A股市场出现了惊人的断崖式下跌。如果说从5月28日开始,仅持续两天的震荡是A股市场降温的开端,那么6月15日开始的断崖式下跌则让整个A股市场的投资者如坠冰窟。大跌之下,前期参与场外配资的资金纷纷被无情平仓,由此产生的连锁反应使得大盘一泻千里,甚至央行在6月27日的超预期“双降”也没能阻止大盘的下跌趋势。截至6月30日,仅半个月的时间里,A股个股跌幅中位数达到37%。A股市场的急速降温对于部分低风险承受能力的资金有极大的挤出作用,而这部分资金在离开风险凸显的A股市场后,必定会进入固定收益市场,因此固定收益市场在未来一段时期内必将得到长足发展。

然而,目前我国的固定收益市场尚存在一些结构性问题。首先,非标类信托产品收益过高,风险较大。今年以来,我国金融市场已经出现多起非标类信托产品违约,甚至是多方均拒绝为违约的信托产品托底的现象,未来市场中占比较大的非标类信托产品的收益率必将出现大幅下降,且发行数量也将减少。其次,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的类型较为单一,大部分为企业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再次,我国目前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评级普遍偏高,收益率偏低。这是管理层及发行方出于试点期间对风险控制的考虑,但从长期来讲,并不符合市场发展规律。最后,我国目前的固定收益市场存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市场相割裂,各发行方激励制度不完善、规划不合理的问题,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固定收益市场的发展。

第5篇

一、公司治理的趋同化

(一)公司治理结构的差异

公司治理在全球的表现形态存在很大差异。概括地说,有两种较为突出的典型治理结构:股权分散型和股权集中型。在股权分散型公司治理体系中(最典型的是美国式治理结构),公司控制权基本落入职业经理手中,外部股东往往通过代表其利益的董事会对经理实施监督和控制;另外,还通过活跃的接管市场和严格的证券管制制约管理层的行为。而在股权集中型公司治理体系中(典型的是德日式治理结构),投资者集团往往能产生一个或若干个大投资者(股东或债权人),他们能对公司经理实施有效控制,而中小投资者的声音通常很弱;而且,往往也缺乏有效的外部治理机制控制内部大投资者的行为,因为没有活跃的接管市场(实际上,在大股东持有足够多的股份时,接管市场也难以发挥作用)和严厉的证券管制。

上述两种公司治理结构,不仅在形态上存在显著的差异,而且在目标和价值取向上也存在根本的分歧。美国式的公司治理目标,从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角度而言是股东价值最大化。股东价值目标也体现在董事会的构成和职能上:董事会代表全体股东的利益,执行公司决策控制职能;这些职能包括对高层经理的聘用、解雇、监督和报酬设置。股东价值的公司治理链条可以概括为:股东选择董事会,董事会选择经理。股东价值目标的公司治理观决定了经理与股东之间的受托责任关系,尽管这一目标并不总是能够实现。德国的公司治理结构体现了股东与职工的合作精神,这决定了其目标不仅仅是股东价值原则。德国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是监事会;公司法规定:监事会必须有一半或者1/3的成员是公司职工。对于存在银行关系的日本公司,由于作为债权人身份的主银行对公司事务的非正式参与,其治理目标更多地倾向于债权人利益最大化。当然,非股东价值取向的公司目标并不意味着德日公司完全不追求股东价值的增加。

(二)公司治理的趋同化趋势

过去十年来,公司治理的改革引起了西欧、东欧、拉美乃至亚洲国家和地区的广泛兴趣。自亚洲金融危机之后,关于公司治理改革的讨论更为深入。越来越多的观点倾向于构建一个“全球性的金融工程”。

面对日益激烈的全球性竞争,不同的公司治理形态开始相互。大量的德国,陆续改变公司的财务揭示政策,以期获得美国资本市场的准人许可证。日本企业也在积极采用更为透明的会计实务,并效仿美国企业的管理报酬结构(如经理股票期权计划)。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前后的西欧公司治理改革运动则主要表现为:鼓励广泛持股,允许敌意接管和银行股份的减持。公司结构的趋同化趋势似乎更多地朝向美国式治理模式演化。

同时,美国公司也在向西欧大陆和日本学习,一个最典型的特征就是:20世纪90年代起,美国机构投资者不断上升的。尽管早在1942年,SEC就颁布了14A-8规则——《股东建议规则》,但美国企业的公司章程一直在极力压制外部股东参与公司控制的权力和活动:直到20世纪80年代末,情况才有所改观。随着接管市场在80年代末的消亡,公司治理制度开始从市场导向的模式转变为政治导向的模式,机构投资者的地位开始崛起。1992年,SEC通过新的规则:允许股东相互之间的直接沟通。随着沟通限制的放松,投资者不再依赖昂贵的人建议与其他股东进行交流,致使创立股东联盟以争取支持的成本大大降低,甚至备受限制的美国商业银行,也开始成为积极的投资者。

二、公司治理改革的背景和动因

(一)公司治理改革的背景:金融逆转

随着贸易一体化的深入和国际资本的流动,尤其是20世纪七八十年代的经济增长所带来的巨大投资机会刺激了对国际资本的全球需求。而且,银行模式所固有的且日益恶化的制度缺陷(如,日本银行的大量坏账和公共证券市场的严重萎缩)也迫使西欧大陆和日本开始考虑对金融制度的改革。终于,在20世纪80年代,西欧大陆和日本陆续开始了以金融市场自由化为主轴的金融大逆转。到1999年,西欧与美国的金融市场化程度已渐近趋同,例如,法国的股票市值占GDP的比重已接近美国。始于80年代的金融自由化,动摇了以机构为中心的金融模式和公司治理基础;资本市场所要求的对投资者利益的尊重,成为以“投资者保护”为核心的公司治理改革的催化剂。

(二)公司治理改革的动因:资本市场竞争

始于20世纪80年代的以金融市场自由化为主链的金融逆转,不仅引入了资本市场的全球竞争,也引入了公司治理的全球竞争。贸易一体化和资本全球化加深了产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竞争程度。按照Kole-Lehn(1997)的达尔文主义观点,巨大的竞争压力驱动追求生存的企业选择最有效率的治理制度。Bebchuk-Roe(1999)指出:90年代末的跨国投资驱使公司治理迈向美国式的趋同道路;因为最活跃的并且积极推动公司治理改革的国际投资者大多是美国人。Licht(1998)也谈到:鉴于美国证券市场的影响和发达程度,国际金融家们更青睐美国式的证券管制(包括美国式的会计准则)。为了在资本市场获得竞争优势,采取美国式的证券管制策略成为全球证券市场的普遍趋势。

全球范围内的自由化,一方面削弱了银行模式中关系投资者(如德国和日本的主银行)的传统垄断力量;另一方面促进了公司治理、证券管制和准则国际化的改革。原子式的市场结构有利于大规模融资,并避免外部投资者对家的干预。分散化的股权结构免除了外部大投资者对内部经理人力资本的剥削,从而激励经理进行企业专有性的人力资本投资;但却造成了投资者的权力弱势。匿名式的投资者结构难以培养经理对投资者集团的责任感和忠实感:而且,分散化的投资者无法形成与经理相抗衡的力量。因此,流动性和原子化的金融市场要求注重投资者保护的公司治理结构。

三、公司治理改革的目标

Shleifer-Vishny(1997)在其性的回顾中,将公司治理表述为:最小化冲突的控制机制。他们认为,投资者权利的保护机制是公司治理的基本要素之一。公司治理的目标就是:建立强有力的投资者保护机制,以确保投资者得到其应得的投资回报。为了保证投资者对应于企业资产的权利,投资者应该拥有获取关于企业资产变动的财务信息的权利;同时,也应该从上(或管制上)确认企业控制者对企业所有者的受托责任。因此,要建立一个强有力的投资者保护机制,首先要建立高质量的会计准则,鼓励和迫使企业选择公允透明的会计政策。

普遍存在的贫乏的投资者保护机制,已经引起越来越广泛的关注。Johnson et al(2000)指出:亚洲公司的治理状况加大了金融危机的危害程度。在出现金融困难和动荡时,对未来前景的悲观会激励公司内部人加速对外部投资者的掠夺。因此,当宏观出现恶化的先兆时,缺乏投资者保护意识的公司治理制度会动摇公共投资者对未来的信心,并加剧股市和汇市的波动。Hellwig(1999)认为:几乎不受限制的银行会与经理合谋侵占其他投资者的利益。而银行的被保护地位(缘于其绝对控股地位),使得其不利于其他投资者的不良行为难以被扼制。Weimstein-Yafeh(1998)发现:关系银行会利用其垄断地位,榨取产业企业的经济租金;另外,作风保守的银行时常会反对客户企业从事高风险但有利可图的投资项目。银行的这些行为通常会导致企业利润率和成长性的降低。在公司披露政策方面,由于信息搜集上的比较优势,私人信息较多的大股东比私人信息较少的小股东更倾向于不充分的公司披露。

更具透明性的会计实务会增加公司内部人榨取私人利益的成本,从而发挥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功能。而一个有效的投资者保护机制可以激励公共投资者的私人投资。20世纪90年代,成立于德国的新板市场,作为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的分部,专门用于新上市公司的交易。德意志交易所强制在该板上市的公司,全面采用国际会计准则揭示会计信息。由于较充分的公司披露以及对企业家较严格的检查,新板市场大大加快了德国企业公共上市的步伐。Coffee(2000)考察了90年代波兰和捷克的私有化、公司治理和证券改革,其中一些经验教训很值得借鉴和吸取。波兰和捷克几乎同时进行证券改革。波兰政府引进了美国式的严格的证券法,强调上市企业的重大披露,其改革推动了证券市场的快速。相反,捷克政府在私有化进程中,既没有引进严格的证券法,也没有创造强有力的市场管制者。结果,剥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财富转移行为泛滥于捷克股市;随着数百家公司的下市,捷克股市陷于停滞状态。

对外部投资者利益和权利的保护,首先在于解决内部人与外部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这决定了高质量的会计准则必须是投资者保护机制的一个关键构件。而从全球的金融自由化趋势来看,它应该是全球性的会计准则。因此,高质量全球会计准则的广泛执行是维护国际投资者权利和利益的一个根本保障。

四、结论与展望

第6篇

华泰客户号是指投资者在开通资金账号时券商给用户的账号,账号前几位是开户营业部的代码后几位是有效数字,具体的含义可以拨打华泰证券客服电话咨询。用户在华泰证券营业厅办理开户时需要提交个人有效身份证、银行卡和手机等材料。

华泰证券全称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它前身为江苏省证券公司,1991年5月26日在南京正式开业。华泰证券是中国证监会首批批准的综合类券商,是全国最早获得创新试点资格的券商之一,现为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大型企业。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位于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经营范围包括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证券投资咨询,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等。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企业有华泰紫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宝优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双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智传动大业广告有限公司、江苏欧佩日化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航凯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来源:文章屋网 )

第7篇

进入21世纪以来,全球的房地产行业都进入了“地产资本”时代。全球的有识之士早已看清,房地产业只有通过资本运作,满足日益增长的巨额资金需求,才能获得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早在1990年,诺贝尔奖获得者威廉・夏普和默顿・米勒两位教授,就在实证分析和逻辑推导的基础上预言,不动产证券化是21世纪全球金融业的发展趋势。现在,中国的许多房地产企业在经济结构调整中,把相当的精力转到融资,特别是证券化的融资方面,希望能增强资本实力,抢占竞争的制高点。我认为,在开辟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和方式中,最有前途、最能解决问题、最有战略意义的融资手段,是设立和发行房地产信托基金(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s,以下简称REITs)。

我国自20 世纪90年代以来,房地产市场和证券市场就成为两个快速发展的市场。从房地产市场来看,房地产业从20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迅速发展,年均增长率高达37.8%,而且,由于中国居民对房屋的刚性需求,以及城市化建设进程加快, 在今后许多年仍将有很大发展空间。目前房地产业发展遇到的问题是房地产贷款在银行贷款中的比重过高,银行为了降低风险, 提高了房地产项目的贷款条件,而且房地产区域市场出现严重泡沫,房价不合理上涨。因此,房地产行业迫切需要开辟银行外的融资渠道,以解决项目开发和经营的资金来源问题,同时需要改变传统的“建房、卖房”经营模式,形成“建房、经营”的新模式,以解决房地产企业的商业模式创新问题。

从证券市场来看,目前我国证券市场面临着产品结构不尽平衡的问题,即风险结构不合理。在可交易的投资产品中,大约80%为风险较高的股权类产品,只有约20%为债券类低风险产品。如何发展新的风险较低的投资品种,完善证券市场的产品结构,满足投资者的需求,是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

REITs不再是一个陌生的金融名词

REITs是近几年来中国房地产金融创新的热点议题,也是中国房地产企业和境内外投资者合作的重点。REITs自从1960年在美国诞生以来,已经成为一种成熟的投资基金模式。REITs实质上是一种证券化的产业投资基金,通过发行股份或收益单位,募集社会大众投资者的资金,并委托专门的机构进行经营管理,且这种REITs的股份或收益单位在证券场所挂牌交易。REITs不仅为房地产业的发展提供了除银行外的融资渠道,而且为投资者提供了收入稳定、风险较低的股权类投资产品。

从2005年下半年开始至今,我国的金融业和房地产业对开发REITs产品进行了许多探索,许多房地产企业与境外的REITs建立战略伙伴关系,联手对国内的房地产项目投资。这些境外REITs主要采取私募股权基金的方式进入中国大陆,与境内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新项目合资,然后与房地产开发商按持股比例分享利润。有的境外REITs对境内房地产开发企业直接投资参股,或合资成立新的投资公司;有的境外REITs在境内直接成立投资公司,进行项目投资和开发。在境外REITs看好中国房地产市场,纷纷主动“走进来”的同时,中国境内的房地产企业也试图“走出去”,到香港或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上市,以获得境外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资金。例如,越秀投资采用红筹股等方式于2005年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成为内地首家在香港发行REITs的上市公司。越秀投资作为广东省在香港设立的“窗口公司”,打包其旗下的内地物业,在香港发行REITs上市,具有里程碑意义。

中国发展REITs的敏感问题

我们相信,随着房地产业和金融业的不断发展,可能在不久的将来,中国将会诞生具有完整意义的REITs。

中国发展REITs,需要开通两条发行上市途径: 一是发展本土REITs;二是开通境外发行上市渠道。只有利用境内境外两个市场、两种渠道,才能疏通房地产企业资金循环通道,从根本上改变房地产业融资过度依赖银行的问题,使中国房地产企业真正走上健康发展之路。

第8篇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的股票市场虽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仅用了10年左右的时间,就走完了西方某些发达国家需要几十年才能走完的路程,但倘若我们全面客观地审视,则不难发现,我国目前的股票市场还存在着若干急待解决的问题,需要我们对这些问题作系统、深入地探索。

一、股票市场究竟是一种单纯的融资或帮助国有企业脱困的工具,还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长期以来,股票市场在我国的作用更多地体现在融资或帮助国有企业脱贫解困上,而很少有人将其上升到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高度上来认识。之所以如此,是因为经济理论界和实际部门对于股票市场有一传统的偏见,即认为股票市场是一个高投机和具有高度风险性的场所,不宜作为一个产业,更不能作为一个支柱产业来看待。对此,我的观点是:(1)无论从哪个角度来分析,围绕股票投资事实上已形成了一个庞大的产业(更准确地说,证券业已成为一个支柱产业)。首先,从政府来看,股票投资是一个产业。如1990~2000年仅股票交易印花税一项所创造的税收就达1500多亿元,其中,仅2000年一年所创造的税收就达450多亿元,占当年财政收入的比重达4%以上。其次,就企业而言,股票投资已成为其产业经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表现是:股票投资收益在其营业收入和利润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于有些企业而言,甚至超过了其主营业务收入。再次,就居民而言,股票投资已成为其职业的一部分。到2000年底为止,我国居民开户人数已突破了5500万,按照我国国情,每一个投资者背后通常有一个家庭支撑,这就意味着我国目前直接间接介入股票市场的人数已有2亿人左右。股票市场的发展还带动了两个相关行业的发展:一是带动了投资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信评估公司、投资咨询公司等股票市场中介的发展,目前仅股票市场中介业的从业人员就已超过了10万人。二是带动了传媒业的发展。时下,各新闻媒体对股票市场的报道可谓是铺天盖地,仅在上海,目前己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类或开辟了证券类专栏的报刊、杂志就达30种之多,5家电台、电视台每天累计播出证券类节目超出24小时,使股票市场信息成了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项内容。(2)股票投资不仅是一个产业,而且是一个朝阳产业。首先,从全球来看,股票市场是一个朝阳产业。一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股票市场呈现出超速增长的势头。如1990~2000年全球股票市值年平均增幅为13.8%,不仅远远超过了2.7%的GDP的增幅,而且超过了8.3%的劳务出口增幅和7.9%的商品出口增幅。二是金融市场融资股票化已不再是某一个领域或某一个国家的现象,而是一个世界性的普遍性现象。如1999年和2000年连续两年全球股票市场的市价总值分别超过了全球居民货币性金融资产(包括手持现金和存款)规模、银行贷款规模和国民生产总值规模等重要的经济指标,这说明金融市场融资股票化已不再是少数发达国家的特有现象。三是20世纪90年代美国的统计资料显示,增速最快的三大产业排名是:电脑芯片、生物制药业和证券业。其次,从国内来看:一是以市价总值计算,由沪深组成的中国内地股票市场目前已经成为仅次于日本东京的第二大亚洲股票市场,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21世纪是中国股票市场大有作为的世纪。二是2000年中国内地股票市场的升幅位居全球榜首,其稳定性和成长性不仅对国内投资者产生了极大的兴趣,而且也对国外投资者产生了巨大的吸引力。三是股票化率(股票市值占GDP的比率)发达国家一般为100%,发展中国家为67%,而我国目前不到30%,即使考虑60%左右不流通的国有股和法人股,股票化率也只有50%左右,这说明我国的股票市场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二、在股票市场改革中证券交易所可以置身度外吗?

字串2

我国迄今为止的股票市场改革,其矛头主要是指向筹资者、投资者和券商,而很少触及到证券交易所,笔者认为,证券交易所的重整与改革也是我国未来股票市场改革的重头戏。之所以如此,一是由提高证券交易所服务质量所决定的。要提高证券交易所的服务质量,就必须对现有的证券交易所运行体制进行彻底的改造,只有这样,才能将证券交易所的服务工作做深做细。二是由提高证券交易所运行效率所决定的。我国现有的证券交易所内无动力,外无压力,只有通过改革,才能增强其竞争意识和市场意识。那么,如何才能提高证券交易所的服务质量和增强证券交易所的竞争意识?我认为,整合和股份化改造是我国证券交易场所未来改革的必经之路。具体来说就是:1.证券交易所要由分散走向集中,即要将上海与深圳两家证券交易所加以归并,形成一个统一的证券交易所,即上海证券交易所。近年来,理论界不少学者从证券交易所层次多样化的角度,论证了在我国天津、武汉、沈阳、成都、重庆等地建立第三家证券交易所、第四家证券交易所乃至多家证券交易

所的必要性。然而,从全球范围来看,证券交易所集中化的呼声和行动已远远超过了分散化的呼声和行动。为了争夺全球最大、成交最活跃、网络最发达的首要证券交易所的地位,世界各国不仅对国内原有的分散的证券交易所加以归并,而且还通过竞争和合作,试图对证券交易所进行全球范围的整合,目前已清晰的形成了三大势力范围:一是以纽约证券交易所为首的GEM(GlobalEquityMarket,GEM)阵营。2000年6月7日,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的倡导下,分布于欧洲、美洲和亚太3个主要时区的纽约、巴黎、东京、阿姆斯特丹、布鲁塞尔、澳洲、香港、多伦多、墨西哥、圣保罗等10家证券交易所联合宣布他们已经开始就建立一个交易蓝筹股的全球股权市场展开了多边谈判。据统计,在这10家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市值超过了19万亿美元,约相当于同期全球股票市值的53%,如果该计划能够得以实施,则不仅意味着证券交易所巨无霸时代的到来,而且意味着24小时不间断进行股票交易的人类梦想得以实现。其中,巴黎、布鲁塞尔、阿姆斯特丹三家股票交易所已于2000年9月22日宣布正式合并,组成了欧洲股票市场的航空母舰Euronext,该市场在欧洲仅次于伦敦证券交易所,拥有上市公司1860多家。二是以英德为首的IX阵营。在GEM的强大竞争压力之下,不甘于寄人篱下的伦敦和法兰克福两家证券交易所,拟另起炉灶,2000年5月初就联合建立IX证券交易所展开了艰苦谈判,该交易所规划的挂牌公司的总市值为4万亿美元;以欧元报价;垄断欧洲股票交易额的53%和高科技股的80%.该计划因面临着内忧(两家证券交易所的资源整合和规章制度难以协调)外患(先是瑞典斯德哥尔摩证券交易所最大股东OM集团拟出资12亿美元收购伦敦证券交易所,后是英国路透社声称斥资130亿美元收购伦敦证券交易所),故至今尚未变成现实。三是以纳斯达克为首的创业板市场阵营。纳斯达克高举“全球数码股市”的大旗,先后在日本、加拿大、欧洲开设了纳斯达克海外市场,其中,由美国纳斯达克与日本软银公司合作成立的日本纳斯达克已于2000年6月19日在大阪开张。同时,美国纳斯达克还与中国的香港以及澳大利亚、墨西哥等交易所结成相互挂牌的联盟,其中,7家纳斯达克上市公司在香港挂牌的试验已经开始。纳斯达克现任主席萨博雄心勃勃地预言:美国的纳斯达克能够与分布于欧洲、亚洲、美洲等的纳斯达克联合起来,最终发展成为一个全球性的交易市场。在此情形下,我国证券交易所要想应付未来的挑战,并在未来的全球竞争中赢得一席之地,所应采取的正确对策不是设立多家证券交易所,而是要尽快将上海与深圳两家证券交易所加以归并,形成一个统一的证券交易所,以提高效率、加强监管和增强我国证券交易所的整体竞争能力。2.证券交易所组织形式要由会员制走向公司制。比较而言,公司制的证券交易所组织结构拥有会员制证券交易所结构所不具有的两大优势:第一,通过公司这种组织结构可以促使证券交易所建立高度清晰的战略导向;第二,通过公司制的组织结构有助于证券交易所培育核心竞争力。正因为如此,近年来证券交易所股份化改革浪潮席卷全球,世界上大多数著名的证券交易所,如斯德哥尔摩证券交易所、德国证券交易所、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哥本哈根证券交易所、米兰证券交易所、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等都已经改组成了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有不少著名的证券交易所,如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市场、多伦多证券交易所、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等正在实施股份化上市计划。有些证券交易所,如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瑞典证券交易所集团等更是先行一步,已经成功地挂牌上市。为建立高度清晰的战略导向和培养我国证券交易所的核心竞争力,也必须将证券交易所的组织结构股份化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力争在3~5年内完成我国证券交易所的股份制改造和上市计划。同时,随着证券交易所性质的变化,证券交易所传统的不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的经营理念也要发生相应的改变。而要实现利润最大化,证券交易所必须在如下三个方面多下功夫:第一,要突破传统的服务对象。即证券交易所的未来服务对象除了形形的投资者、经纪商、上市公司以外,还应包括银行、信息供应商、金融网站等。并且,还可以在交易对象细分化上做些文章,如可以像伦敦证券交易所那样将174家已上市的技术创新企业提升为一个整体概念,定义为技术市场(TechMark)。第二,要大力开拓新的增值业务。第三,监管职责要走向单一化。为避免盈利导向和自律监管之间的矛盾冲突,特别是为避免证券交易所为增加盈利而放松监管现象的出现,有必要在发挥公共监管在股票市场监管中的主导作用的同时,将证券交易所原来所承担的部分自律监管的职责移交给法定监管机构——证监会。

第9篇

关键词:金融混业、模式选择、发展方向

一、金融混业和分业的概念

所谓金融混业,是相对分业而言的,实质上是指金融业内部的分工与协作关系。金融业的功能是以金融工具为载体实现的。依据金融工具的不同特点,在金融业内部可划分不同的子行业,如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基金业、信托业等。不同的金融工具可实现同一金融功能,因此,金融业内的各子行业在功能上有重合之处,正由于金融本身的这种行业分类的特点,所以在金融业就形成了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概念。金融分业、混业既涉及经营层面又涉及到监管层面。就经营层面而言,即人们所说的金融分业经营与金融混业经营问题,这是金融业经营模式的内核;就监管层面而言,即分业监管与统一监管的问题,它涉及金融监管体制的选择。

而金融分业经营是从机构职能方面理解的,与混业经营是相对的,指的是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信托业各自经营与自身职能相对应的金融业务。这种模式下,法律上禁止银行与证券业务的混合,一个金融机构不能同时经营两种业务。其出发点是维护货币银行体系的稳定,把存款保险及央行最终贷款者的功能限定在银行业内,手段是通过法规隔离来防止证券业的风险传递到银行体系。

二、美国金融业经营模式的转变历程

在20世纪30年代以前,美国的金融服务是通过“全能银行”即混业经营来提供的。1929-1933年,资本主义世界发生了一场空前的经济危机,期间美国共有11000多家金融机构宣布破产,信用体系遭到毁灭性的破坏。当时,人们普遍认为,银行、证券的“混业经营”是引发经济危机的主要原因。为防止危机的进一步发展对金融体系造成更大范围的破坏,美国国会于1933年通过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将商业银行业务与投资银行业务严格分离。规定任何以吸收存款业务为主要资金来源的商业银行,不得同时经营证券投资等长期性资产业务;任何经营证券业务的银行即投资银行,不得经营吸收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商业银行不准经营证券发行、包销、零售、经纪等业务,不得设立从事证券业务的分支机构。这一规定迫使绝大多数商业银行退出了股市。接着,美国政府又先后颁布了《1934年证券交易法》《投资公司法》以及《1968年威廉斯法》等一系列法案,进一步加强了对银行业和证券业“分业经营”的管制。从20世纪30年代初到70年代末,是美国金融业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阶段。

20世纪80年代初到90年代初期,是美国金融业的逐步融合阶段。大型金融机构在推动混业经营上积极性最高,它们推崇“金融超级市场”、“金融百货公司”,认为这种超级复合体既能分散风险,又能增强金融竞争实力,提高市场效率,同时也能给消费者带来实惠。至于金融监管当局迫于国际竞争压力,也不断改变对金融管制的态度,或明或暗来鼓励金融机构的多元化经营,在严格限制商业银行业务和投资银行业务的同时,已开始允许商业银行可以对美国政府及其他联邦政府机构发行的债券进行投资或买卖,也可以动用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进行股票、证券的投资和买卖,还可以为客户的证券投资进行活动。经过“80年代金融改革”,美国金融业“分业经营”的经济基础逐步消失,“分业经营”的制度也已经不断被现实所突破。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美国金融业开始进入完全意义上的“混业经营”时期。

三、金融混业经营的优势

1.信息优势

在与企业建立联系的过程中,在做出贷款决定之前,银行会大量收集与企业及其投资机会有关的信息。贷款决定做出后,银行会进一步收集相关信息以便对于企业进行有效的监管。在这种体制下,全能银行比专业银行有优势。全能银行可以比专业银行提供更多的金融产品,同时从多方面,多角度,多层次收集企业的相关信息,并在此信息优势的基础上与企业建立起更为广泛和长期的联系。这种银企关系的加强可能给双方带来极大的利益,它使银行通过观察企业与更多种金融工具有关的行为,对企业作更深入的了解;同时利用收集到的信息,以多种业务形式而不仅仅是贷款的形式对企业的活期存款帐户进行监管。而且由于提供的服务种类更多,在设计金融合同时,全能银行可以使用更多的工具对企业的管理决策施加更多的影响,从而节约了成本。

2.规模经济

全能银行的规模经济,可以从金融服务的生产中产生,也可以从金融服务的消费中产生。从服务的生产来看,全能银行可以将管理与某一客户关系的固定成本(物资与人力)分摊到更广泛的产品上;其次,它们可以利用自身的分支机构和其他全部销售渠道以较低的边际成本销售附加产品;再次,全能银行可以通过调整系统内部财务结构,更容易地发现和面对产品需求状况的变化;最后,由于信誉外溢效应的存在,它可以利用在提供一种服务时获得的信誉向客户推荐它的其他服务。从服务的消费来看,与向不同提供者分别购买相比,向单个提供者购买一定数量的服务组合,可以使购买者节省研究和监管成本。

四、我国目前金融分业经营存在的问题

(1)金融分业经营制度不利于金融业的规模经营、国际竞争力提高及传统金融企业向现代金融企业的转变。现行制度对银行业务、证券业务经营的严格区分和限制,抑制了市场资金供给来源,人为地割裂了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融通渠道,不利于资金之间的相互融通。银行、证券、保险的业务品种有限而单调,使行业素质及竞争力不断下降。

(2)入世后,外资银行的进入对中资银行形成了巨大的竞争压力。其业务涉及银行、保险、证券、信托等多个领域。资金实力雄厚,管理经验丰富,人才储备全面,服务产品齐全,创新能力强,具有许多中资银行短期内无法比拟的优势。中国银行业将面临生存的威胁。

(3)现行金融分业经营制度限制了金融创新。在分业经营制度下,由于银行参与证券业务受到限制,一些具有转移风险及套期保值功能的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无法在市场立足,由此影响到证券机构的市场运作及策略,表现出很强的短期投机性和不稳定性。银行业和证券业都缺乏创新机制和创新能力。

五、中国金融业现阶段经营模式的选择

虽然金融混业经营是大势所趋,但我国金融业目前尚未取得混业经营的“资质”。从美国金融混业经营制度发展看,要实施混业经营必须满足以下基础条件:一是金融机构必须具备有效的内控约束机制和较强的风险意识;二是金融监管能力较强,有完备的金融监管法律体系和较高的金融监管效率。

而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改革还没有完成,商业银行的内控制度还不完善,自我约束能力较差;我国金融监管的政策法律不健全不完善,金融监管体系不完备;混业经营所需要的优秀的复合型监管人才十分缺乏。正如中国银行副行长华庆山在2002年11月的“世界资本论坛”上发表演讲时所强调的,如果不顺应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模式转变的趋势,中国金融业服务质量、竞争力就难以提高,如果顺应这种趋势,又可能由于巨大的系统风险及道德风险而使整个经济面临危机,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正面临着“两难境地”。因此,在一种重要的制度选择面前,现实性是重要条件。对于中国金融业而言,分业经营是现阶段的权宜之计。

六、中国金融业未来经营模式的走向

综上所述,金融混业经营制度的比较优势及其在美国等西方国家的发展状况,说明该制度是金融业经营制度变迁的最终选择。但是,中国金融分业经营制度是宏观金融政策需求和金融市场稳健发展内在要求合理作用的结果。所以在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我国金融业必然是混业和分业经营并存的“交叉经营”模式,突出表现为银行业、信托业、证券业、保险业之间的业务划分日益模糊。

第一、目前,商业银行可以进行包括金融衍生业务、各类投资基金托管、证券业务、保险业务等。这些业务与证券、保险业务密切相关,并具有一定的替代性。同时,证券公司股民保证金账户在一定程度上具有银行储蓄存款的功能。此外,在保险业方面,新的险种不断涌现,诸如投资连结保险、养老金分红保险等。这些保险业务,既具有投资功能,又具有储蓄功能。银行、信托、证券、保险之间业务的趋同性和可替代性,削弱了分业经营的业务基础。

第二、尽管我国实行分业经营的模式,但是部分企业集团公司控股下的银行、信托、证券、保险之间的业务往来,形成了事实上的混业经营。如光大集团控股光大银行、光大证券公司、光大永明保险公司、光大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这些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之间业务关联非常密切,事实上已经存在混业经营。此外,中国金融业的主力——四大银行也加紧了构建金融控股公司的步伐。早在1995年,中国建设银行就和境外投行摩根士丹利合资成立了中金公司,如今中金公司的多项指标已居国内证券公司首位,很多大型国企海外上市都有中金公司的参与。中国银行在1998年用10亿美元在香港注册中银国际,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收购英国信诚保险公司,从事寿险业务。去年4月,中银国际“返乡”,中国银行高层在不同的场合也表明,中行的目标就是金融控股,最终实现混业经营。

第三、虽然全能性银行是我国金融业今后发展的方向,但并不是所有的商业银行都要向全能发展,一些中小银行尚不具备发展多种业务的能力,也可以集中专项发展为特色银行。全能性银行与专项小银行协调发展,互为补充,构建完善的金融体系,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条件。

参考文献:

[1]蔡浩仪,《抉择:金融混业经营与监管》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2.6

[2]陈越峰《关于金融混业经营的一个综述》,中国经济学教育科研网,2004.3

第10篇

关键词:价值投资;安全边际;金融市场理论

一、价值投资策略的产生和发展

美国的本杰明·格雷厄姆和大卫·多德在1934年出版了《证券分析》一书,证券市场价值投资理论及策略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该理论的基本假设是:尽管证券的价格波动很大,其内在价值稳定且可测量。短期内证券市场价格会经常偏离其内在价值,但市场存在自我纠偏的机制,长期来看内在价值与市场价格趋同。价值投资的精髓是在市场价格明显低于内在价值时买人证券,在显著高出时卖出。内在价值与市场价格间的差额——安全边际越大.投资风险就越小。预期收益就越高。从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出发,通过分析资产价值、盈利价值和成长性价值来计算投资对象的内在价值。关于备受争议的公司成长性价值,格雷厄姆指出,唯一能给投资者带来利润的成长是那些资本回报超过资本成本的增长,只有具备经济特许权(企业受壁垒保护,对手难以进人该行业)的成长性才是有价值的。格雷厄姆投资思想是价值投资理念的启蒙和经典,其实质便是选择买人被市场一定程度低估的股票并且在其被高估时卖出。

《证券分析》出版之际,正值1929年-1933年美国股灾结束,华尔街处于历史性的熊市,市场中充斥着股价跌破净资产的股票,是价值投资的大好时机。此时,通过大量收集上市公司财务数据,格累厄姆及其追随者找到无数符合价值投资理念的股票,并在随后的反弹行情中获得巨额收益。但是此后数十年,随着公司财务信息日益透明,投资者素质提升,想在美国证券市场找到被严重低估的优质股票已经日趋困难。到20世纪70年代大牛市中,市场中已很难找到传统价值型股票,格雷厄姆本人也宣称随着市场越来越有效,投资者运用传统的价值投资策略很难再获得超额利润。然而此时及以后的数十年间,沃伦·巴菲特等价值投资者继承和发展了格雷厄姆的投资理念,并创造出一系列极其成功的投资记录。巴菲特认为选择股票的本质是选择上市公司。他的投资策略便是以合适的价格购入具备持续竞争优势的超级明星企业股票并长期集中持有。在权益证券评估方法上,只认可现金流量贴现模型,即任何证券的内在价值取决于其未来现金流量以适当贴现率贴现的现值之和。

经过大半个世纪的发展,虽然价值投资方法的本质依然是通过判定证券内在价值与市场价格的偏离而寻求投资机会,但具体的投资策略却有着极大发展并各有特点。证券的基本面分析成为了价值投资方法的核心。由此逐步形成了从宏观经济、行业研究到公司分析和证券定价的三步定价法。从过去仅仅侧重于公司财务报表分析,到关注报表数据之外的因素(如品牌、技术领先程度和管理层品质等);从过去地关注上市公司历史和现状分析,发展到现在兼顾公司未来成长性分析;指标分析上亦从侧重于市净率和分红派息,到现在对一揽子指标进行综合分析(市盈率、价格销售额比率和经营性现金流量等)。上市公司的价值评估方法逐步得到优化,内在价值的内涵和外延不断地得以扩大,分门别类的价值投资也有着以下共同特征:(1)安全边际的留存,使得买入的股票相对比较便宜,市盈率、市净率等指标值相对较低,因此在熊市中操作较多,在股市泡沫中操作较少;(2)更倾向于中长期投资,对于证券市场的短期波动相对不敏感;(3)投资组合相对集中;(4)更适用于相对成熟的证券市场。

二、金融市场理论对价值投资策略的解释及争议

金融市场在整个20世纪有着长足的发展,分门别类的金融理论和投资策略亦层出不穷,各有发展。时至今日。证券市场的主流投资方法主要包括基于基本面分析理论的价值投资和成长投资、基于空中楼阁理论的技术分析和基于有效市场假设的指数化投资。而行为金融学自20世纪80年代诞生起便逐步异军突起,成为极具发展前景的新兴金融理论。

成长投资和价值投资同属于基本分析范畴,二者都强调严谨的独立分析,在理论的内在逻辑上趋于一致,但实际投资风格差别较大甚至完全相反。前者看重企业的发展潜力,认为股票价格不断上涨的动力来自于企业持续快速发展,盈利高速增长,当前股价的高低并不是考虑的第一要素,所选择股票往往市盈率较高。在成长投资者看来,价值投资利用市场波动在安全边际下购入股票。P/E、P/BV和P/S等指标值较低,风险固然相对较小,但投资风格显得保守单一,得不到高增长企业带来的超额回报。从美国股市运行的实证分析结果来看,在过去的25年间,价值投资和成长性投资各有其风行周期,呈现周期轮动的态势,各自在其风行周期中的表现均好过对方,但从长期回报来看。价值投资收益要明显高于成长投资,而收益波动却小于对方。

相对于基本面分析理论,空中楼阁理论认为证券的价格波动是由大众心理预期的变化所决定,聪明的投资者所要做的仅仅是购入大众认定可以涨价的股票,并以更高的价格卖出即可。在此理论依据下,技术分析方法仅从证券的市场行为来分析证券价格的未来变化。技术分析师认为价格变动受长期趋势影响,对新信息并不是立即做出精确的反应,而是逐渐反应,因此投资者只需计算未来的趋势,没有必要进行基本面分析和价值投资分析。但大多数对欧美证券市场弱有效性的检验结果证实,证券价格并不按照一定趋势变动,技术分析的前提假定条件难以成立。

基于有效市场假设的现资理论认为,在所谓的半强式有效市场中,证券市场价格能够迅速反映公开市场已有的全部信息,因此价值投资分析不能为投资者带来超越市场的额外收益。然而在欧美市场上的大量实证研究并不能证明证券市场完全有效,市场上存在着大量的非有效性证据,包括风险溢价的时间序列相关性、市盈率效应、账面价值/市场价值比率和日历效应等。同时沃伦·巴菲特、彼得·林奇等价值投资群体的长期超额业绩回报也从实践上对半强式有效市场进行了极其有力的反驳。

在统计分析实证研究对现资理论提出挑战的同时,行为金融学理论于20世纪80年代诞生。该理论以心理学对人类决策心理的研究成果为依据,以人们的实际决策心理为出发点,研究投资者非理性决策对证券价格变化的影响。行为金融学认为,投资者并非如有效市场理论假设的那样完全理性,而是有限理性的,有一种偏差会使人们更注重最近的消息,存在着“过度反应”,从而导致证券价格的非理性波动,证券价格偏离价值是不可避免的,投资者身上出现的类似认知偏差还有:过度自信,反应不足和损失厌恶等等。这个发现验证了价值投资理论的前提假设:从短期来看,市场只是一个投票机,股票价格不仅决定于基本面因素,还受影响于投资大众的心理认知偏差。证

券价格的非理性波动,使得价值投资策略利用市场波动寻求套利成为可能。来自基本面的逻辑因素决定了股票的内在价值,而心理因素则影响其短期的市场价格。

三、价值投资策略的实践效应

价值投资方法所具有的科学性和稳健性使其逐渐成为欧美成熟证券市场的主流投资理念和投资策略,美国华尔街90%的证券分析师都声称自己是基本面分析者。随着证券分析业的不断发展和走向成熟,欧美证券市场上越来越难以发现内在价值被明显低估的股票,特别是在几波大牛市中,市场中多数股票都被严重高估,此时价值投资者只能选择有所不为。难以分享证券市场空中楼阁所带来的超额投机收益。当证券价格普遍达到甚至超越其内在价值,股市若长期处于高涨状态,坚持价值投资策略的机会成本也较大。

另外,在买人证券之前的价值评估环节中,由于上市公司信息来源有限,信息可信度有时也不高,已有信息中,无形资产等项目的价值也难以确定,由此造成其资产价值难以判断;另一方面,企业未来的盈利和增长更是不易预测,很多复杂和随机的因素都会导致原先的预测结果和实际值相差极大,未来充满不确定性。价值投资者虽然在单个股票上所花工作量巨大,精确度却未见有多高,因此,保留足够的安全边际在抵消风险和获得盈利上显得尤为重要。然而如此一来,一些未来成长性极佳上市公司便很容易被忽略掉。一些能力和精力均有限的投资者往往只能选择那些低市盈率和市净率的股票,近似达到和实现价值投资的效果。彼得·林奇曾将利润增长率指标结合考虑,提供一个新的价值指标公式:K=增长率/市盈率,K值愈大,投资回报愈大,这样能够兼顾分享到成长型公司的业绩回报。

来自欧美、日本以及新兴证券市场的实证研究表明,从长期来看,坚持价值投资方法是能够获得超额收益的[(JosefLakonishok和AndreiShileifer(1994);Fama和French(1997);Hart和Slagter(2001);Chan,Hamao和Lakonishok(1991)]。我国学者对于内地A股市场的实证研究也得出了相似的结论(郝爱民,2006)。价值投资的业绩不仅超越纯粹的技术分析投资,也明显超越了成长投资和指数化投资。与此同时,其遭遇风险而损失的可能性却小于成长投资,稳健性更是明显好于对方,尤其是在熊市中,价值型投资组合能够表现出更强的抗跌性。

第11篇

1.资产证券化的起源。

20世纪60年代末以前,银行从本质上可以看作是将贷款持有到期的贷款人。随着时间的推移,存款已远远不能满足日益高涨的信贷资金需求。当时,承担美国大部分住宅抵押贷款业务的储蓄金融机构,在投资银行和共同基金的冲击下,储蓄资金被大量提取,从而流动性出现严重不足。为摆脱这一困境,美国政府决定启动并激活住宅抵押贷款二级市场。1968年,美国国民抵押协会首次公开发行“过手证券”,开创了资产证券化先河;1985年,美国又推出了汽车贷款证券化业务。资产证券化这一金融创新产品的推出,改变了传统商业银行“资金出借者”的角色,使银行同时具有了“资产出售者”的职能。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世界的迅猛,资产证券化的内涵和品种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它不再被仅仅理解为商业银行解决流动性不足的手段,而是在更重要的意义上逐渐发展成为一种丰富的理财观念和方式。

2.资产证券化的基本内涵。

资产证券化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预期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流的资产,通过重新组合,转变为可以在资本市场上转让和流通的证券,进而提高金融资源(主要是信贷资源)的配置效率。资产证券化的整个过程较为复杂,涉及发起人、SPV(Special-purpose Vehicle,特别目的载体)、信用评级机构、投资者等诸多方面。其过程大致如下图所示:

发起人将待证券化的资产组合成资产池,并以销售的方式转移给SPV作为其基础资产;然后,SPV以该基础资产预期所产生的现金流入作为支撑,向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撑证券(ABS,Asset-based Security),并用发行收入向发起人支付购买基础资产费用,并最终以基础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入偿还投资者。

在上述过程中,SPV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一方面,它在其与发起人之间构架了风险隔离机制。这样,在发起人破产时,被出售的资产池内的资产不作为发起人的破产财产参与破产清算,从而达到了破产隔离的目的。破产隔离机制使得资产池的质量与发起人自身的信用水平分离开来,投资者就不会再受到发起人的信用风险。另一方面,SPV对所取得的基础资产通过外部信用增级(如证券保险等)或内部信用增级(如超额抵押等),以提高证券化后资产的信用等级,吸引投资者。

二、资产证券化对我国商业银行所具有的现实意义

资产证券化使贷款成为具有流动性的证券,有利于盘活金融资产,化解初始贷款人的流动性风险,改善资产质量,降低融资成本,增强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对商业银行的竞争和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1.资产证券化为商业银行提供了有效的风险控制手段,使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能力大大增强。

商业银行的负债以中短期存款为主;而资产,尤其是贷款资产则出现长期化倾向。对此,我国商业银行也不例外:住房抵押贷款、汽车贷款在银行资产中的比重不断提高,同时,普通贷款项目也出现长期化的趋势。这使得商业银行本金回流期限被长期合约所框定。资产与负债期限结构的不匹配使得处于整个市场与经济波动中的商业银行经营风险加大,并在一定条件下可能危及整个金融体系的健康运行。为解决这一矛盾,传统商业银行只能严格限制中长期贷款的投放,其结果是中长期资金需求不能得到满足,进而影响社会和经济的发展速度,对商业银行本身的盈利能力也将产生不利影响。

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出现,则为解决上述矛盾提供了一个较为圆满的办法。商业银行可以根据自身战略规划,积极开展各种贷款业务;同时,针对利率风险、汇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管理需要,将原来不具有流动性的中长期贷款转化为证券,并销售出去,从而有效缓解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压力。因此,资产证券化过程实际上也是商业银行的风险分散过程。

2.资产证券化可以扩大商业银行的收益来源,增强商业银行盈利能力。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金融创新的兴起和表外业务的发展,西方国家和地区的商业银行竞相发展中间业务,且已形成一股新兴的国际金融潮流。对于它们而言,中间业务已成为主要业务品种和收入来源,在总收入中的占比达到40%—50%,有的甚至超过70%.而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起步较晚,目前尚主要集中在结算类和类,并且,中间业务收入占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大约只有6%—17%.也就是说,我国商业银行的收益仍严重依赖利差收入。为应对银行业日益激烈的竞争,我国商业银行必须积极利用其专业化优势发展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并以此作为新的利润增长点。

资产证券化的推出,给商业银行扩大收益来源提供了机会。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原贷款银行在出售基础资产的同时还可以获得手续费、管理费等收入;另外,还可以通过为其他银行的资产证券化提供担保及发行服务等而获得收入。

3.资产证券化可以促使商业银行加强管理约束,增强业务的规范化和透明度。商业银行为促使其资产(主要是信贷资产)证券化,必须全面增强信贷业务管理约束,建立健全较好的产品定价和信贷管理基本机制,将信贷产品标准化、规范化,锁定风险、简化信息含量,增强证券化资产信息的透明度,以降低SPV为基础资产信用增级所花费的成本,同时增强投资者对证券真实价值的认可程度,进而降低商业银行融资代价、提高基础资产的销售价格。

因此,可以说,商业银行实施资产证券化的过程实质上也就是促使其主动增强业务的规范化和透明度的过程。

4.资产证券化可以帮助商业银行有效进行资产负债管理,改善资本充足率。

资产证券化为商业银行有效地管理资产负债提供了一种崭新的方式。商业银行可以通过资产证券化将缺乏流动性的信贷资产,如某一揽子贷款或部分应收款,组合成资产池,转入流动性较好的资本市场,同时,转出的资产也从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上移出。于是,商业银行可以加速将资产转化为现金,资产负债结构随之得到改善,资产负债的期限也趋于合理。

同时,贷款的风险权重常常高于债券的风险权重,因此,善于管理的银行可以通过对其贷款进行证券化而非持有到期,来改善其资本充足率的大小。这对我国资本充足率普遍较低的商业银行而言,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5.资产证券化有助于我国商业银行增强竞争力,应对外资银行的挑战。

,我国处于入世的“后过渡期”,2006年,我国金融领域将向外资金融机构全面开放。为此,我国商业银行正在积极进行改革,建行、中行正在进行股份制改革试点和上市前准备工作,工行、农行也明确了在今后几年争取上市的目标。一时间,能否成功改组上市似乎成了评价我国商业银行改革的一个最重要。笔者认为,不能把注意力只集中在银行的股份制改革、上市方面——这只能说是商业银行改革成功的市场表现,银行盈利能力、风险控制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的提高才应是商业银行改革的目的之所在。

资产证券化具有广阔的空间和丰厚的收益水平,有助于我国商业银行深化改革、增强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应对我国金融领域全面开放后来自外资银行的挑战。

三、我国商业银行在开展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应注意的

目前,我国已经基本具备了开展资产证券化的条件,并已有初步尝试。2003年初,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与德意志银行签署了资产证券化和分包一揽子协议合作项目,涉及债权金额25.52亿元,被称为我国第一个资产证券化项目;2003年6月,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国内成功推出账面价值约132亿元的资产处置信托项目。

但总体而言,现阶段,我国对于资产证券化,无论是知识准备还是实际操作经验,都还十分欠缺,在环境、制度建设等方面尚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我国在开展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加以注意。

1.评级成本问题。我国国内资产在国际市场上的信用评级并不高,而较低的信用评级也就意味着较高的融资成本,同时,为评级而聘请国际专家所需成本也比较高。所以,从商业角度考虑,我国现阶段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还不适宜广泛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实施。但随着该项业务在我国的广泛开展,走出国门是必然趋势。因此,我国应加快信用体系及相关机制建设,提高及其资产信用等级,并加强商业银行风险控制,规范信贷业务操作,提高信息透明度,以应对全球化后银行业的激烈竞争。

2.、税收、问题。资产证券化过程中所涉及的会计、税收、法律等方面的问题,是资产证券化能否成功的关键所在。这些方面涉及证券资产的合法性、流动性和盈利性,与各方参与者的利益息息相关,并直接关系到资产证券化的动机和结果。因此,我国应加快对资产证券化过程中有关会计、税收、法律等方面问题的,并尽快出台相关规定,以规范该项业务在我国的。

3.风险问题。商业银行在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如声誉风险、战略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因此,我国在积极研究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过程中,还应加强对其中有关潜在风险的化解对策研究,以求得收益最大化和风险最小化。当然,上述问题的解决不可能一蹴而就。我国应加快相关问题的研究,积极完善各方面条件,边摸索边实践,正确引导资产证券化业务在我国的广泛开展。

1.陈林龙、王勇,《西方商业银行核心业务管理》,2001,中国金融出版社。

2.余龙武、郭田勇,《中国银行业的综合经营与监管》,2002,中国商业出版社。

3.吴青,“浅议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与我国的金融改革”,《国际金融研究》,1999.12.

4.程虎,“关于我国资产证券化若干问题的探讨”,《与管理研究》,2002.3.

第12篇

关键词:证券市场;效率;内涵;评价

从理论上说,科学的证券市场效率评价原则和方法,首先要建立在科学合理地界定证券市场效率内涵的基础上。从实践上说,如何制定我国证券市场效率的评价原则和方法,直接影响到各种政策的制定及其导向。因此,科学全面地理解和界定证券市场效率的内涵,结合我国实际确定证券市场效率的评价原则,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证券市场效率内涵的辨析

20世纪60年代后期,西方金融学逐步形成了以“有效市场假说”(Efficiency Market Hypothesis。简称为EMH。也称为“有效市场理论”)为主体的证券市场效率理论。1965年,法玛(Fama)首次对证券市场有效性给出了一个描述性定义:如果证券价格充分反映了可得的信息,每一种证券价格都永远等于其投资价值,则该证券市场是有效的。有效市场理论(EMH)使用市场定价的信息有效性来衡量证券市场的效率。长期以来,大部分的学者把信息有效性与资本市场效率等同起来了,认为“一个资本市场如果在确定资产价格中能够使用所获得的全部信息,它(从信息上说)就是有效率的”。

20世纪70年代后相当长的时期内,国内外学者对证券市场效率的研究主要围绕有效市场理论进行检验和实证研究。大多数检验结果表明,发达国家的证券市场符合弱态有效态和半强态有效的状态特征,我国证券市场也尚未达到中强态有效;但对于是否达到弱态有效,则存在较大分歧,有半数以上的学者认为我国证券市场已达到或接近弱态有效。20世纪70年代后期,有效市场理论不断受到质疑:即使一些学者对有效市场理论进行了修正,放宽了一些假设条件,但该理论仍无法解释市场中越来越多的异常现象。市场有效理论对中外证券市场效率状态评价结论的不确定性,加之对市场异常现象的无法解释。暴露出其理论上的缺陷和现实解释能力的不足。

20世纪90年代。国内一批学者对证券市场效率的内涵也进行了理论探讨。一般认为,证券市场效率应理解为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即资金的有效动员与金融资源的高效利用。笔者认为,无论是有效市场理论对证券市场效率内涵的界定,还是按照其他学者的观点——把证券市场效率理解为资源配置效率。都不能全面完整地反映证券市场效率的全貌。那么应该如何界定证券市场效率的内涵呢?

1.证券市场效率是“效率”的经济学内涵在证券市场的具体表现和应用。在经济学一般意义上。效率是指生产活动所得到的经济成果与投入的比较值,即收益与成本之比,比值越高,则效率越高。因此,相应地,证券市场效率可以从证券市场资源的配置利用、信息处理、资产定价、交易运行以及市场监管等多个环节的收益与成本的比值中得以体现。因此,证券市场效率应该既包括作为证券市场效率核心的信息效率,也包括以最低成本为资金需求者提供金融资源的融资效率,还包括使市场投资者高效地进行信息交换和投资交易的运行效率。

2.证券市场效率是证券市场功能发挥程度的反映。从根本上讲,证券市场效率高低就是其功能发挥程度的高低。界定证券市场效率的内涵,必须从对证券市场功能的分析人手——应由证券市场功能的构成以及影响功能发挥的因素,研究证券市场效率的构成及其影响因素。因而,证券市场由其基本功能和辅助(或附属)功能决定。

3.证券市场效率是一个多侧面的多种子效率的综合体。如果将证券市场效率内涵仅局限于信息效率和定价效率来评价证券市场,就不能全面完整地反映证券市场的全貌。事实上,证券市场效率按照不同的划分标准可以划分为多种相互联系且彼此相互作用的子效率体系。如可以从影响范围的角度划分为宏观效率和微观效率;从功能角度分为运营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等等。

二、证券市场效率的评价原则

正因为证券市场效率内涵具有相当的复杂性,评价证券市场效率应当遵循以下几项原则:

1.评价证券市场效率的根本目的在于促进实体经济效率的提升。从根本上说,由于证券市场属于虚拟经济的范畴,证券市场的效率需要通过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来实现,同时需要从实体经济中得到检验。因此,评价证券市场效率的结果,应当与证券市场的运行和功能发挥程度相一致,与其促进实体经济效率的提升效应相符。

2.评价证券市场效率应包含但不限于证券市场有效性的综合考察。证券市场效率不仅仅表现为信息效率,市场价格反映信息的有效性并不能完全替代资本市场在资本形成与资源配置方面的效率。因此,对证券市场效率的考察绝不能仅限于基于有效市场的各种信息有效性检验,还应当依据帕累托标准,包括对各种子效率状态的综合考察。

3.证券市场效率评价应当充分考虑各国国情和经济体制特征。证券市场的制度安排和产权结构是影响证券市场效率最重要的因素。我国经济体制尚处于转型期,证券市场发展到现在才不过16年的时间,正处于迅速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证券市场的部分功能受到制度性约束和内部结构不健全影响而无法正常发挥作用,但另一方面证券市场却对我国原来经济体制改革和企业经营机制转换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这是西方成熟证券市场所没有的。尽管按照证券市场有效理论,我国证券市场效率是低效,甚至是无效率的。但实际上,证券市场为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资源动员、优化配置等多元化的巨大促进作用。因此,确定我国证券市场效率的内涵和评价方法,不能简单地照搬照抄国外的做法,应充分考虑到我国现阶段的国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及证券市场的历史阶段性特征。

三、我国证券市场效率的总体评价

1.融资效率迅速提高,达到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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