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30 10:3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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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低碳经济;碳金融;碳交易;碳排放配额;碳排放权;碳金融市场;碳金融业务;绿色金融;温室气体减排;气候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8131(2013)01-0070-10一、引言
气候变化是人类发展的主要挑战之一,近几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加剧和大众对生态环境关注度的提高,发展以限制温室气体排放为目标的低碳经济已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共识。低碳经济(Low-carbon economy)这一概念最早见于2003年英国政府的能源白皮书《我们的未来:创建低碳经济》,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二氧化碳排放为特征的绿色发展模式。此后,低碳经济引起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成为学术界研究的热点。
经济决定金融,低碳经济的快速发展必然需要发展相应的金融业务,如为碳排放权交易提供融资、理财等,这就是碳金融业务。低碳经济的发展不仅催生了低碳金融的发展,而且需要低碳金融的加快发展反过来支持低碳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低碳经济和碳金融已成为时展潮流的现实背景下,传统的金融制度与发展理念需要改变,金融体系也需要调整,以适应低碳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随着低碳经济和碳金融的快速发展,学术界对碳金融发展理论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本文将全面回顾碳金融理论研究进展,系统归纳和评介碳金融理论研究的方法和内容,并展望碳金融理论研究的趋势,以期为碳金融理论和实践的进一步研究提供参考。
二、碳金融的概念及属性
“碳金融”是指金融支持低碳经济发展并服务于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一切活动,这是现代金融根据环境金融与绿色金融延伸出来的最新提法与发展方向。20世纪90年代,为了降低日益恶化的环境问题对人类生存的负面影响,国外经济学者试图从经济理论的角度对环境问题进行思考。而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中心,如何利用“金融”手段解决环境问题也就成为理论界关注的热点,由此“环境金融”便应运而生。最先提出“环境金融”概念的是Salazar(1998),之后Cowan(1999)、Jeucken(2001)、Labatt等(2002)分别从不同侧重点对环境金融进行了阐述:Cowan(1999)侧重对环境经济和金融双方互利的角度进行界定,认为环境金融是环境经济和金融学的交叉,其既为发展环境经济提供了各种资金融通的途径,同时又能从环境经济发展中获益;Jeucken(2001)侧重对环境与金融关系的演变过程进行解释,在对银行业与可持续发展关系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将银行业对待可持续发展的态度分为抗拒阶段、规避阶段、积极阶段、可持续发展阶段四个阶段;Labatt等(2002)在《碳金融》一书中侧重从环境金融产品的角度对环境金融进行表述,认为环境金融是以市场为基础,以提高环境质量、降低环境风险为目标而设计的金融产品。2003年,英国政府在其能源白皮书中首次提出了“低碳经济”的概念,加上《京都议定书》中市场机制的设计使原本是免费环境资源的“温室气体减排量”商品化,从环境金融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延伸出的“碳金融”概念便应运而生,并得到众多学者的广泛关注。
王定祥,琚丽娟:碳金融理论研究评述与展望碳金融是指建立在《京都议定书》框架下的,为温室气体减排项目提供资金支持的机制(Meijer et al,2006),这是一个比较广泛、抽象的概念。世界银行对碳金融概念的界定则显得相对狭隘,认为碳金融是提供给温室气体减排量购买者的资源。随着低碳经济的发展,碳金融已经超出了减排量购买的范畴。Labatt等(2007)在前人的基础上对碳金融的内涵进行了梳理和拓展,认为碳金融是环境金融的一个分支,探讨与碳限制社会有关的财务风险和机会,提供和应用市场机制转移环境风险和促进环境目标的实现。总的来讲,碳金融是指在碳排放受限制约束的情况下,在一个排放二氧化碳及其他温室气体必须付出代价的世界中所产生的金融问题以及解决气候变化的金融方法和工具。可见,“碳金融”概念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可以把通过金融工具转移环境风险并实现环境目标的碳约束行为视为狭义的碳金融,而将所有应对气候变化的市场解决方式定义为广义的碳金融。
随着国内低碳经济的兴起以及受国外碳金融理念的影响,碳金融研究成为近几年国内学术界关注的热点。国内一些学者在相关著作中引入了“环境金融”的概念。部分学者,如孙洪庆(2002)、熊学萍等(2004)还用“绿色金融”“生态金融”来表示金融业与可持续发展之间的关系,其内涵与“碳金融”一词有异曲同工之处。王宇等(2008)从碳金融对环境意义的战略高度出发对“碳金融”进行了概括,认为碳金融是金融体系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机制创新,其具有减排的成本收益转化功能、能源链转型的资金融通功能、气候风险转移功能和国际贸易投资促进功能四个方面的功能。吴玉宇(2009)和曾刚等(2009)对“碳金融”概念的观点基本相似,认为凡是服务于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以及与之相关的金融活动都可以称之为碳金融。张明珅(2010)对碳金融概念的界定比较全面,认为碳金融是指与限制温室气体排放有关的金融活动,包括相关金融制度设计、金融交易和中介行为,通过金融活动和金融工具使有限资源投入低碳经济,促进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的绿色经济发展。目前“碳金融”在学术界还没有形成统一的概念界定,而本文比较认同的是郑扬扬(2012)的观点,其在借鉴国内外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将“碳金融”定义为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为目的的各种金融制度安排和金融交易活动,主要包括碳排放权及其衍生品的交易和投资、低碳项目开发的投融资以及其它相关的金融中介活动。
在对碳金融概念进行界定的同时,国内学者还对碳金融的特殊属性进行了探讨,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明确其与传统金融的本质区别。碳金融以碳排放量的交易为核心,它不仅具备在交易中形成的商品属性,而且金融在商品市场中的流通使其逐渐由商品属性向金融属性过渡。从对碳金融的内涵界定可知,碳金融实质上是“碳交易+金融属性”,碳排放权具有准金融属性,而且可以进一步衍生为具有投资价值的金融资产,通过对碳金融收益的追逐可以带来产业结构的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易霞仔等(2012)认为碳金融是社会属性、准金融属性和商品属性的集合体,其社会属性体在于其与金融衍生产品类似,是在碳排放交易机制下产生的旨在通过碳交易来转移风险的一种金融性碳契约;其准金融属性不仅在于以碳排放权为载体的碳金融具有货币性,而且碳交易以及低碳生产方式也凸显出了其“准金融的属性”;其商品属性则在于其成本收益的负相关性、依靠市场的价格信号形成对资金的融通功能以及对环境风险的转移和分化。娄欢欢(2011)从法律的角度对碳排放权的特殊性进行了分析,指出碳排放权在法律意义上成立的实质在于,无论个人还是企事业法人单位,为了自身生存发展需要而对温室气体进行排放的行为,是通过法律拟制而获得的对环境容量使用的一种特殊的用益物权,这种权利必须通过合法途径并在国家公权力的许可下获得;之后,碳排放权人必须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行使被授予的排放权能,超出规定权限将受到法律的惩罚。乔海曙等(2011)研究认为,碳排放权实质是一种新的金融形式,不仅具有金融资产属性,而且具有金融资源和金融功能属性:金融资产属性体现在碳排放权的“准货币化”特征、碳排放权作为金融资产的特殊性和广泛性等方面,金融资源属性体现在其具有稀缺性和战略性两方面,而金融功能属性主要体现在其特殊的减排成本内部化和最小化、产业链低碳转型、气候风险转移和分散功能三方面。
从以上对碳金融概念及属性的研究可以发现,学界对“碳金融”概念提出的逻辑起点以及对这一事物认识的成熟度和完善性上存在差异,尽管他们在概念表述、研究角度上各不相同,但普遍认为,碳金融是金融领域服务于温室气体排放的一种金融创新活动,为缓减气候变暖、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一个有效的途径,可见其本质是一致的。低碳金融属性的研究是对碳金融内涵的进一步延伸,同时,将低碳金融与传统金融划清了界限。随着低碳经济的发展,国内外对“碳金融”概念及属性的认识正在逐步趋向科学化和系统化,这将为未来碳金融理论的深入研究奠定坚实的认识基础和理论前提。
三、碳金融发展的理论基础
1.“绿色金融”理论
20世纪以来,环境气候的变化严重威胁到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尤其在现代社会经济领域,金融对资金和社会资源起到了“绿色配置”的作用,这将大大促进气候变化问题的解决。“绿色金融”不仅要求将环境保护观念引入金融机构内部,而且更加强调金融业为解决环境污染、为环境产业的发展提供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的支持,它成为环境保护与金融之间的绿色桥梁。Jeucken(2001)在《金融可持续发展与银行业》中分析了金融业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强调了银行在环境问题上的重要性。Gradel 等(2004)把金融与环境保护关系的研究推向了一个新阶段,他们在《产业生态学》中系统研究了金融与环境保护的内在联系,从产业与环境的视角把金融作为一种服务业纳入服务业与环境保护的理论框架中,以至于最终成为学者们研究碳金融发展的一个重要理论基础。
2.气候风险管理理论
气候环境的变化不仅威胁到人类的生存和发展,Labatt 等(2002)认为,气候变化同样也会给企业、金融服务业、投资者带来风险,他们将其称为气候风险。从企业层面来讲,气候风险主要包括企业因不遵守气候法规而遭遇法律诉讼的法律风险,而且如果忽视与碳排放有关政策、产品和生产程序等将面临声誉风险。碳排放限制政策随着气候的变化而不同,而不同企业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也不同,将会影响到其资产和资本的支出,进一步使其面临市场竞争风险,如何应对气候风险和增强对气候风险的管理成为摆在众多企业面前的一大难题。同时,他们的研究表明,尽管不同企业受到气候风险的影响程度不同,但是要想转移气候风险必须通过碳金融市场这个载体来管理和解决。随着气候风险已经成为影响金融业进行投资决策的重要因素,气候风险管理理论便成为碳金融发展的重要理论基础。
3.外部性理论
外部性最早源于马歇尔所著《经济学原理》中的“外部经济”概念,其包括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在社会生产过程中,温室气体的减排和全球环境质量的改善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容易给对社会造成一定负外部性的传统企业带来“搭便车”的机会,使私人成本不能完全内生化。针对这种外部性,特别是负外部性,科斯基于市场机制下的外部性理论为合理的碳减排提供了方法上的指导,经济活动主体拥有排放一定污染物的权力(即人均排放权),在该碳排放产权清晰的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碳排放权交易、碳基金等业务手段,可以在达到碳减排目的的同时使外部成本内部化。Barrett(1998)指出,各地碳减排成本的不同意味着《京都议定书》下的减排机制能督促全球碳减排分配产生效益。但是,不同企业由于自身创新能力不同,应对环境问题将对其成本收益产生较大的影响,对于能够通过创新将多余的碳排放指标在全球范围内交易并从中赢利的企业来说,外部成本内在化是其减排的兴趣所在。企业的经营目标不仅要追求自身经济效益,还要注重社会效益,这样企业才能保持长期竞争力。Schaltegger 等(2000)对企业环境管理投资与其金融利益相关者绩效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检验,发现两者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即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既有利于自身,也有利于金融利益相关者获得发展优势,于是碳减排交易便在该理论的基础上得以产生和运用。
以上理论研究不仅廓清了碳金融发展的理论基础,而且也为全球碳金融的实践与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指导,但是与目前碳金融应用层面的研究相比还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因此,未来碳金融理论的发展应与实践应用同步前进,并指导碳金融实践。同时,碳金融不是一门独立的学科,而是综合了环境经济学、金融学、社会学、法学等多种学科的交叉学科。因此,在未来的理论研究过程中不能孤立进行,要在借鉴其它学科知识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使碳金融理论得到进一步丰富和完善。
四、碳金融市场及其相关领域的研究
碳金融的发展离不开碳金融市场的有效运行,创新和发展碳金融市场不仅是碳金融理论研究的重要内容,更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发展绿色经济的重要内容和途径,同时还关系到金融体系的重构和金融产业的优化升级。目前,世界各国正在积极建立碳金融市场体系,旨在通过市场化的手段实现碳减排目标。国外碳金融市场已经具有相当规模,学界对碳金融市场的研究也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骆华等(2010)对国际碳金融市场的发展现状进行了研究,自2005年《京都议定书》以来,国际碳金融市场的交易额由2005年的109.90亿美元上升到2009年的1 360亿美元,年均增长184.6%。世界银行预测,2010—2012年全球碳交易规模每年可达到600亿美元。
碳交易额的迅猛增长使碳金融市场结构的划分变得不可或缺。张小艳(2012)按照碳信用来源不同,将其分为配额型交易市场和项目型交易市场。配额型市场包括国际碳排放权交易机制下的配额交易(AUU)市场、区域性碳减排机制下的配额交易市场、自愿减排交易机制下的配额交易市场三个层次;项目型交易市场包括清洁发展机制下的核证减排单位(CERS)交易和联合履行机制下的减排单位(EUR)交易。Hamilton等(2008)根据交易主体减排义务是否具有强制性,将碳信用市场分为规范市场和自愿市场两种类型,其中规范市场要受到国际、国内或区域性的强制性法规的限制《京都议定书》下的AAUs、ERUs及CRUs都可在规范市场进行交易。 ;而自愿市场不受强制法规的束缚,因此可供交易的碳信用也相对比较广泛,除了在规范市场交易的碳信用形式外,未经核准的减排量(NERs)、经核实的减排量(VERs)以及预期减排量(PERs)都可在自愿市场进行交易。从碳交易所的全球分布结构看,李瑞红(2010)认为国际上大部分碳交易所为发达国家所控制,而发展中国家所占比重较小国外已形成了欧盟排放贸易体系(EUETS)、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亚洲碳交易所(ACX)、欧洲能源交易所(ECX)等近20多个交易所;而我国自2009年山西吕梁、湖北武汉、浙江杭州、云南昆明等一系列交易所相继成立以后,碳交易体系才粗具雏形。 。乔海曙等(2011)研究认为,碳交易市场与一般金融产品市场类似,存在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之分:一级市场涉及排放权的初始分配,即产品产生核准阶段;二级市场是指初始分配后的自由交易市场,主要涉及以初始分配为基础的产品的交易流通阶段。
金融市场的组成要素是市场发展的基础,全球碳金融市场规模的扩展以及结构变迁为进一步探索碳金融市场相关要素提供了条件。市场参与主体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要素,其发展规模和类型的多元化是衡量碳金融市场发展水平的主要标志参与主体的变迁是市场结构变化的表现。在碳金融发展初期,我国市场参与主体主要是在政府鼓励下的一些金融机构,结构较为单一,市场发展缺乏动力。之后,随着人们对碳金融认识的不断深化,政府、国内外商业银行、保险机构、风险投资公司以及基金等都参与到碳金融市场的交易中来。参与主体规模的日渐扩大和种类的日趋丰富,在提高碳金融市场运行效率的同时,也为各类市场主体进行投融资提供了一种科学化的平台。 。刘英等(2010)按照交易目的的不同将碳金融市场参与主体分为通过期货买卖来规避风险套期保值且有减排任务的企业、通过碳金融产品价格的涨跌进行贱买贵卖的纯粹的投机者、作为中介代表的期货公司和保障碳市场规范运作的监管主体等。林永生等(2012)根据参与主体功能的不同,将国际碳金融市场的参与主体分为供给方、需求方和中间商三类:供给方包括转型和发展中国家以及拥有多余碳排放配额的发达国家;需求方包括资源减排市场的买方以及在《京都议定书》下承担减排任务的政府;中介商主要是指从发展中国家买入经核准的减排单位,然后将其在交易所卖出实现套利的中介机构。
碳金融产品作为市场交易的物质载体,在碳金融市场的不断拓展中走向多元化和复杂化,由初期的以配额市场中的碳排放配额和项目市场中的核证碳减排量为主的原生产品交易,向以碳排放权为基础的碳远期、期货、期权、掉期等为主的衍生产品的方向发展原生产品主要是以EUA(即欧洲碳排放配额)、AAU(即UNFCCC附件Ⅰ缔约方国家间协商确定的排放额)为主的配额市场中的碳排放配额和CER(即核证减排量)、ERU(即联合履行机制允许的附件Ⅰ国家通过投资项目的方式从另一附件Ⅰ国家获得的减排量)为主的项目市场中的碳核证减排量。2005年欧洲能源交易所(EEX)碳排放权期货市场的建立,标志着以碳排放权为基础的碳金融衍生产品的正式问世。随后Uhrig(2006)和Wagner(2006)提出了一种标准化的期权产品设计方案,旨在通过向市场引入一种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权工具来达到规避风险、实现收益最大化的目的。王留之等(2009)针对国内碳交易市场中企业开发CDM项目融资难的问题,提出进行金融创新的计划,推出了银行类碳基金理财产品、融资租赁、保险业务、信托类碳金融产品、私募基金、碳资产证券、碳交易保险、以CERs收益权为质押的贷款等八种创新产品。目前,在国际金融机构提供的碳金融产品中,比较成熟的包括绿色贷款、互换合约、环保期货、环保基金、碳交易保险、巨灾债券以及基于减排信用设计的金融产品、天气衍生产品等。目前,远期、期权在国际碳金融市场中的交易数量和金额已经远远超过基础产品成为最主要的交易工具。 。碳金融产品的多样化在最大限度满足不同企业和金融机构需求的同时,也大大地活跃了碳金融市场,激发了碳交易市场的生机和活力。然而,碳金融产品种类的创新对产品的市场定价也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因此,厘清影响碳金融产品价格的因素,并构建一套完整的包括定价、核证在内的价格体系,成为西方学者关注的重要内容。Wilfried(2007)等将碳市场中的碳配额看做是一项稀缺的输入变量,认为EU-ETS碳配额价格将在很大程度上受能源和气候变化的影响。Mansanet(2007)则持不同的观点,其通过对碳配额日价格的变动观察发现,能源资源是决定碳配额价格的主要因素,而气候只有在极端情况下才会对其产生影响。Alberola(2008)等人指出,EUA现货价格不仅受错误预测能源价格的影响,而且与未预计到的温度变化也有关。刘英(2010)认为,碳价格在与能源市场价格存在较强关联性的同时,主要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Daskalakis(2009)和Paul(2010)分别通过蒙特卡洛法和扩展的带有跳跃性的几何布朗运动模型对欧洲碳期权定价和欧盟碳排放权的现货价格进行了研究,前者肯定了模型的有效性,后者得出了碳信用现货价格具有跳跃性和非平稳性特征的结论。Camona(2009)等学者利用竞争性随机模型对碳配额价格的形成及驱动机制进行了研究,结论显示,模型的解服从最优随机控制理论。为了检验碳配额价格与相关动态因子之间的相关关系,Benz 等(2009)、Chevallier(2009)采用马尔科夫机制转换和自回归条件异方差模型以及非对称的GARCH模型对不同阶段碳排放配额的短期现货价格与收益的波动行为、宏观经济变量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分析。总体上看,目前在碳金融产品定价的研究上还处于初级阶段。
全球碳金融市场在近几年得到了迅猛地发展。但由于目前国际碳排放交易市场尚未完全统一,各类碳金融衍生产品层出不穷,加之市场管理规则的千差万别,伴随而来的是碳金融市场交易的高风险和低效率并存。因此,加强对碳金融市场的管理不仅对碳金融市场参与主体来说至关重要,而且也是未来全球碳金融市场能够持续稳步健康发展的关键。林立(2012)选取国际碳金融市场中最具代表性的期货市场,以2006—2010年的ECX期货合约为样本数据,研究了其在不同市场收益率和不同投资时间影响下的风险状况,认为碳金融市场存在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而且通过对2006—2007年和2008—2010年两个时间段的比较,发现碳金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比较平稳,而非系统性风险在逐渐减小,说明国际碳金融市场正在逐步趋于规范化。一些国外学者分析了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管理的方法,认为CDM项目存在基准线风险、政策风险、项目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政治风险以及名誉风险7大类风险,而风险管理的原则是将风险指定给最有能力承受它的一方。还有些学者,如Blyth(2009)和Li 等(2011)通过实证的方法将影响碳金融的相关因素引入模型来研究风险管理,前者引入政策因素和技术成本研究碳信用价格的风险管理;后者通过层次分析方对影响碳金融的相关因素(如工业发展背景、市场结构、商业发展状况以及基础设施等)进行实证,认为建立一个完整的碳金融评估体系是中国市场解决碳金融风险的一个迫切任务。尽管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碳金融的发展主要以市场为基础,但市场不是万能的,多数情况下存在资源配置失灵现象。张晓春等(2011)把碳金融市场无法有效运行的原因分为价格非理性波动、市场垄断和非法经营,而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在于强化政府监管,政府监管是克服“市场失灵”引发多方风险的有效手段。卢现祥等(2011)针对我国企业减排动力不足带来的问题,从经济发展的动力机制入手分析了政府职能与企业减排之间的关系,建议通过转变政府职能来激发企业的内在动力。
毋庸置疑,碳金融市场的风险监控至关重要,但其效率的管理也不容忽视。碳金融市场作为一个新兴市场,不完全竞争性以及大量不合理和非有效因素的存在成为其高效运行的障碍。除此之外,目前全球碳金融市场呈现出区域性竞争发展的特征,空间上的分割以及地区性排放额分配政策的差异,增加了碳金融市场的监管成本,降低了碳金融产品交易的效率。可见,优化碳减排量在空间的合理配置,促进碳减排政策在各地区之间的协调配合,是促进碳交易市场更加有效的重要措施。Moslener(2004)和Stranlund(2007)都强调了监管在碳金融市场效率提高中的重要性,前者通过一个交互模拟模型对EU-ETS成员国碳排放额分配方案进行各种设计,认为减少管制成本以及资源在转移过程中的浪费可以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Daskalakis(2008)和Markellos(2008)运用现货和期货市场的部分数据进行实证分析,结论表明政府对短线投资和碳配额融资的限制将带来碳交易市场的弱有效性。Vrnokur(2009)也对EU-ETS施加配额融资和申请的限制提出反驳意见,认为提高碳交易体系的效率必须解除限制并增加信息公开的透明度。
总之,碳金融市场的产生是碳交易达到一定程度的产物,与碳交易存在密切的关系。通过国内外研究对比发现,国际碳金融市场规模化和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在市场参与主体、碳金融产品种类及其定价、市场风险识别和管理上都已经比较成熟;而我国碳金融市场由于多种阻碍因素的存在还停留在初级阶段,市场结构、运行机制和风险管理体系都不完善。可见,在结合中国特殊国情的基础上,借鉴国外已有理论成果促进我国碳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将任重道远。
关键词:离岸金融市场;金融监管;监管特点
中图分类号:F830.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392(2008)01-0029-03
离岸金融市场相对于传统的国际金融市场而言是一种全新的资金运作模式,作为国际资本转移的场所,其在推动国际贸易的发展,促进国际金融紧密联系的作用是其他国际金融市场和转移渠道无法相比和无法替代的。本文力图通过对离岸金融市场的特点和其监管内容的分析,探寻到离岸金融市场监管的特点。
一、离岸金融市场的两个特点
离岸金融市场,是不同于传统的国际金融市场和国内金融市场的一类新型市场?熏它在不同的阶段有着不同的定义。按照传统的概念,是指有关货币游离于货币发行国之外而形成的通常在非居民之间进行的各种金融交易或资金融通。在美国IBF和东京离岸金融市场创设的背景下,离岸金融市场是指在货币发行国国内金融循环系统或体系之外,采取与国内金融市场隔离的形态,使非居民之间在筹集资金和运用资金方面基本不受市场所在国税收和外汇管制及国内金融法规影响,同时享受一定优惠待遇的独立的可进行自由交易的市场。虽然两者对离岸金融定义的表述不同,但都把握了离岸金融的特点。
首先,离岸金融市场具有“离岸性”。从交易资金运行的方式来看,在传统概念中,指出所交易的货币在货币发行国以外进行各种金融交易,例如:欧洲美元市场、亚洲美元市场和拉美美元市场,它们都是在美国之外所形成的以美元进行交易的场所。在第二个概念中,将“岸”的范围扩展到一国国内金融的循环系统,在这个系统外进行的金融活动为离岸金融。
其次,离岸金融具有“两头在外”的特点。从交易主体来看,在离岸金融市场中,主要是境外债权人与境外债务人的交易,资金的供给者与需求者均为非居民。这一特点揭示了,在离岸金融交易中,资金的来源主要为国外资本,资金的运用也为国外筹资者,可以说是一国金融市场的延伸。
二、离岸金融市场监管的内容
各国根据其离岸金融市场的类型不同,对离岸金融市场监管的侧重点不同,但都体现在三个方面的监管,即市场准入的监管、业务经营的监管和退出市场的监管。前两个方面可以归结为预防性监管,后一个则是事后补救监管。
准入监管是监管的第一道防线,是根据法律的规定筛选出合格的机构进入市场进行金融活动。因此,各国政府对于进入离岸金融市场的机构设置了较为严格的标准,例如:在新加坡对申请开办离岸业务的金融机构按照它们的管理水平、信誉状况和资本实力颁发三级银行牌照有着不同的经营范围和服务区域,即普通执照银行、全面执照银行和离岸执照银行。
业务经营的监管是对业务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进行监管。例如:其中一项是对交易货币的监管,即将全球离岸金融市场分为像美国和日本那样本币作为交易货币和其它国家本币不能作为交易货币两类。另外,各国管理当局会在准备金、外汇管制和利率等方面采取相对宽松的政策。例如:在东京离岸金融市场中对法定准备金和存款保险金没有要求,不交利息预扣税,不受利率管制。
退出监管是在金融机构的潜在风险变为现实风险时采用的监管措施,是监管目的最终实现的手段之一。例如:1933年在美国成立的联邦存款保险公司起到了保护存款人的利益目的;美国联邦金融机构监管委员会于1979年建立了统一预警机制制度对金融机构加强监测。
三、离岸金融市场监管的特点
(一)离岸金融市场受到来自多方面的监管
考察和认识离岸金融监管的前提是要搞清楚离岸金融市场是否有监管、监管的程度和特征。在有关论著中,通常可以见到有人认为由于离岸金融市场从事的是非居民的境外货币的借贷,所以是不受任何一国国内金融法规管制的市场。相反,由于离岸金融的特性,它不仅有监管,而且受到多国监管,接受多国法律和有关机构规则的约束。具体体现如下:
1.市场所在国的监管
一是对准入的监管。尽管有关国家对离岸金融市场准入限制较少,但都制定有规则并由有关机构监督实施。例如:美国国会于1991年通过的《加强对外国银行监管法》中规定外国银行在进入IBF或扩大其业务时,须事先征得联邦政府的审查和批准;美联储对经营IBF的外国银行在美国设立的所有分支机构每年至少要检查一次。因此,外国银行除非经过授权,否则将难以开展在美国的业务。
二是对经营活动的监管。例如:美国对国际银行业务单位的规定十分严格,其规定将国际银行业务单位账户上的美元与国内美元严格分账,单位所能吸收的存款也必须符合美联储D条例的规定,其中主要是向非银行的外国居民提供的大额定期存单,向若干特定对象主要是境外美元的持有人和经营者发行票据,且吸收存款的最低金额不能低于10万美元。对于IBF的贷款,D条例规定由IBF向非银行外国居民提供的贷款,只能用于这类借款人在美国境外开展的业务活动。因此,离岸金融机构要想开展经营活动就要遵守市场所在国的这些管理制度。
2.离岸货币发行国的监管
从目前离岸金融的实际状况来看,离岸货币发行国对离岸金融市场的影响至少有两方面。一是离岸货币发行国通过清算渠道对以其货币进行的离岸金融交易行使有效监管和控制。由于离岸货币的特殊性,即它只是在货币发行国外或货币发行国金融循环系统外的账户做出与货币发行国在岸金融机构的账户相对应记载和反映,是账目,而有形货币并没有离开发行国,因此,离岸支付不得不通过具有能够收取和清算有关货币的货币发行国清算系统进行。二是离岸交易必须遵守货币发行国的货币法令。货币是各国经济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如果离岸金融交易违反了货币发行国的货币法令当然会招致发行国的干预,从而可能导致交易的无效。有鉴于此,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第8条第2款(b)项规定,任何涉及会员国货币并与该会员国外汇管制相抵触的外汇合同在其他会员国领土内均为不可履行的合同。例如:在离岸银团贷款协议和离岸证券发行的文件中都包含有对违法行为的约束,它们都规定违法或违反公共政策的合同无效。
3.离岸金融机构母国的监管
商业银行、投资银行等离岸金融市场中介是连接资金供给者和资金需求者的桥梁,在离岸金融市场上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从巴塞尔委员会的两份文件的规定中,可见离岸金融机构母国对离岸金融市场监管的重要性。一是巴塞尔委员会推行的跨国监管所遵循的两项基本原则:任何外国银行机构都不能逃脱监管,而监管必须是充分的。这两条分别从监管的广度、责任和监管的深度、标准进行阐释。二是1992年巴塞尔委员会的《国际银行监管最低标准的建议》规定由能够行使并且监管的母国监管当局对国际银行行使并且监管,银行跨境设立机构要经母国监管当局同意,母国当局有权收集跨境设立的银行机构的信息。母国当局有权对其海外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等安全稳健经营标准进行监督、检查和实施。
值得一提的是,美国在作为离岸金融机构母国时还加强了对市场中介经营活动范围的控制。1933年美国在银行法的四项条款中规定美国银行在海外离岸金融市场的分支机构能否参加离岸证券的发行、销售、交易等,都取决于美国监管当局。
4.投资者母国的监管
投资者母国的监管对离岸金融市场影响是很大的。例如:美国1933年《证券法》、1934年《证券交易法》、1939年《信托契据法》以及美国SEC根据联邦证券立法的授权制定的大量规则,将离岸证券包括在证券的定义中且美国证券法一直被美国法院和SEC认为是域外适用,因此,美国证券法对离岸证券市场的潜在影响是很大的。此外,投资者母国有权规定本国投资者是否能够投资于离岸金融产品以及投资的类型、品种。
5.筹资者母国的监管
筹资者母国的监管对离岸金融市场的影响也是十分巨大的,同时也是离岸金融市场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例如:外汇管制、对外债规模管理、借贷期限及利率的管理。离岸金融交易的各方若想使交易在合法下进行,就必须遵守上述管理的规定。为此,筹资者在签订离岸银团贷款协议和离岸证券发行协议时都要先取得有关授权、许可、批准等,以免违反这类规定,从而造成不应发生的风险。
6.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管
在离岸金融市场特别是离岸证券市场上,最为重要的自律组织是国际证券市场协会(ISMA)。IS-MA于1969年成立,约有成员800个,主要是规范离岸二级市场。1988年ISMA获得了在英国投资交易所的豁免地位,为解决ISMA规则与有关国家和国际组织的规定的关系问题铺平了道路。由于其规则被广泛认可,在离岸二级市场上的交易,无论是ISMA成员之间的交易还是非ISMA成员的交易,几乎都在遵守着ISMA制定的规则。
7.国际组织机构的监管
在国际上,对离岸市场统一监管的机构是离岸银行业监管集团。该机构于1980年成立,较为广泛的覆盖了世界上主要离岸中心,其宗旨是提高离岸金融市场的监管标准,增进对跨国银行的有效监管,一直致力于在离岸市场上实施巴塞尔委员会所确定的标准。该机构对离岸银行业市场进行监管的积极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离岸金融市场是监管宽松且不受单方面完全控制的市场
上面提到离岸金融市场是一个受到来自七方面监管的市场,可以说是从离岸金融市场是否有监管的定性角度进行的分析。下面则从离岸金融市场受监管程度的定量的角度进行阐释。从表面上看,离岸金融市场受到多方面监管会造成监管交织、重叠,这样可以更好的规范离岸金融市场。但是,离岸金融市场的参与者正好利用各国管理体制的套利从而达到降低成本、监管宽松和高效率运作的目的。离岸金融市场监管的宽松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离岸金融市场受到来自于离岸金融市场所在地国将原本适用的一些监管标准、办法免除适用的优待。例如: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对D条例和Q条例作了若干次重要修改,最终取消了对IBF存款利率上限的制约并将存款准备金率降为零,IBF还可不受美国政府适用于其他金融领域的税收政策的限制。在日本离岸金融市场不提交存款准备金、不缴纳利息、预提税、法人税、进行存贷款交易不受利率管制和存款保险制度的约束。在巴林离岸金融市场也受到在类似方面的优惠。
第二,离岸金融市场监管的宽松得益于其他有关国家法令中的豁免性或例外性规定。虽然这些规定适用范围广、执行严格,但是在复杂多变的形势下又具有一些灵活性和例外性的变通。例如:美国在信贷方面于1963年通过的条例规定了存款利息的最高限额,但这项措施不适用于境外银行,境外银行的离岸美元存款利率完全由市场供求规律决定,不受任何法规监管。另外还有M条例,其规定了美国银行对国外银行的负债必须缴存存款准备金,但国外机构离岸美元存款则可以不用缴存任何存款准备金。正是由于离岸金融市场所在地国将原本适用于国内金融的规则免除适用于离岸金融市场,使得金融机构在离岸金融交易的设计运作上利用这些优待,从而达到在宽松的经营环境下经营的目的。
第三,有关国家在监管上的冲突和矛盾在客观上也使得离岸金融市场难以实现完全、有效监管和控制的原因之一。一方面,离岸金融市场具有国际性,与离岸金融交易有关各国都在此交易中有着重大的利益,它们都有行使监管的权利和合理根据,但是对由哪个国家对离岸金融市场行使完全管辖并承担责任就很难达成共识。另一方面,由于各国监管机构之间、金融机构之间、跨国公司之间、其他市场参与者之间以及它们相互间进行金融交易的作用,使得离岸金融市场变为一个具有复杂的国际间连锁关系的市场,因此,要想在其中分清责任,实行严格监管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
因此,通过上述分析和论证,可以得到以下结论,离岸金融市场具有“离岸性”和“两头在外”两个基本特征;离岸金融市场是一个虽然受到多头监管但经营环境依然宽松、自由且不受单方完全控制的市场。
参考文献:
[1]张忠军,1998:《金融监管法论》,北京法律出版社。
关键词:金融工程;金融创新;应用;策略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27-000-02
前言
世界经济的高速发展,使全球经济运行环境日新月异,只有不断快速发展的金融工程及创新的金融工具,才能适应经济环境变化的速度,因此金融参与者对金融工程及金融创新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对比与传统金融学科,金融工程尚属新兴学科。但其在运筹学理论、数据分析技术的基础上,结合了现代化信息技术,能够比传统金融学科更有效地推动金融技术的发展与创新,不断涌现的新型金融产品能更好地适应当今的金融环境。因此在这样的背景下,加快金融工程建设应作为金融市场发展有序发展的重要手段,运用现代化的信息数据分析手段推动金融创新,以此来规避金融市场中的风险、跟上经济环境变化的步伐、提升金融产品的收益率,最终实现我国金融市场快速、稳定的发展。
一、金融工程概述
(一)金融工程概念
金融工程兴起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与传统的金融学不同,该项新兴学科结合了工程学、信息技术分析等相关理论,更加注重于对于金融手段的创新、设计与开发,提高金融市场的效率。金融工程的概念也存在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金融工程是指在金融技术开发过程中,结合各种工程化手段,并以此解决一些传统金融工具无法解决的问题,主要包括新型金融产品设计、金融交易风险规避、金融产品定价策略等[1]。狭义的金融工程则是利用先进的数学和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手段,对现有的金融产品进行拆分重组,开发出新的金融产品用以满足不同客户的个性化需求。
(二)金融工程的功能
1.推动金融市场的完善
全球金融市场参与者数量相当庞大,不同的金融参与者对金融工具总有着各式各样的个性化需求。然而传统的金融工具由于其本身的局限性因素,无法有效地满足参与者不断变化的需求,因此限制了部分金融参与者无法完全融入到金融市场中来。这一情况将不断加深金融工具的垄断效应,使整体金融市场的两极分化越来越严重,最终将导致金融市场的无序化发展。而金融工程的发展,能够不断产生创新型的金融产品,以此来满足不同金融参与者的需求,进一步扩大金融市场的规模、降低金融市场整体的系统性风险。如此金融市场就能在不断完善中平稳、快速地发展[2]。
2.降低金融成本
金融成本一直是金融市场发展中不可忽视的一个关键性因素,只有有效地降低金融成本,才能使更多参与者加入金融市场,并提升整体金融市场的收益率。金融工程以其对先进通讯技术的应用,有效地节省了交易的时间和费用成本,如采用远程互联网交易代替传统的金融交易手段,大大加快了资金的流通速率,使投资融资速度不断加快,金融市场效率不断提高;同时,金融工程所应用的现代化数据分析手段,能够根据瞬息万变的金融市场进行自我调节。其自身的调节机制能够有效地降低金融市场交易中的信息不对称,减少因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金融成本的增加,使金融产品收益率进一步地提高。同时,也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了更加公平的投资环境,提升了金融市场活跃度。
3.促进金融产品的流动性
金融参与者在选择金融产品的过程中,往往不仅关注金融产品的收益率,同时也十分在意金融产品的流动性。不同金融参与者根据自身不同的资产配置,对金融产品的流动性也有各式各样的需求,但是总体而言,在相同收益率的基础上,参与者总是喜欢流动性较高的金融产品。然而,传统的金融产品往往无法兼顾金融产品的收益率和流动性。因此,只有通过对金融工程的不断发展,才能不断开发出新型的金融产品,满足不同参与者对金融产品流动性需求。同时,此举也能吸引更多闲置资金流入金融市场,提升金融市场整体流动性[3]。此外,金融工程的发展对于标准化金融产品的不断涌现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而标准化即意味着交易效率的不断提高,产品、资金的流动性增强。以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为例,金融工程利用证券化将流动性较差的住房抵押贷款转换成市场上流动的证券,这一金融创新极大地提升了金融市场整体流动性,促进了金融市场的活跃程度。
二、金融工程在金融创新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金融市场中无序竞争现象明显
受到我国传统市场发展的影响,在我国金融市场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政府的过分干预以及相关的监督管理体系不完善等现象。上述原因导致我国的金融市场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着显著的无序竞争问题,因而在金融市场的发展中难以形成真正的均衡价格。同时由于我国金融市场中的现货市场发展比较滞后,金融市场还未能对其提供比较完备的市场支持,因此就严重的阻碍了相关金融工具的衍生品的有效开发。在金融市场发展不完备和缺乏有效支持的条件下,金融衍生品缺乏良好的发展和创新空间,所以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过程中应该着力加强法制化建设,完善我国金融市场中的监管制度等。同时金融市场管理部门应鼓励和支持相关金融活动的创新,促进我国金融资产的运作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有机整合[4]。
(二)金融市场中存在理性套期保值者缺乏的问题
由于我国企业制度改革的实施,我国许多的企业中均存在着公司内部法人的相关治理结构不完善以及市场参与者的行为不规范等问题,这些问题导致了我国的金融市场中比较缺乏具有理性套期保值感念的参与者。上述原因导致金融工程的运行与发展的市场基础还比较薄弱,为此我国必须深入实施企业制度改革,在企业发展与改革中遵循企业制度的相关发展规律,结合企业实际发展需求,将传统企业中的生产经营模式转变成为企业自主经营和自负盈亏的发展模式,让企业真正的参与到市场竞争当中,面对市场的挑战,进而给予金融市场中套期保值与风险控制等相关的金融活动更为充分的发展环境,促进金融工程作用的充分发挥。
(三)金融市场中高级金融管理人才缺乏
金融工程中对于参与人员的金融素质以及金融实践操作能力都有比较高的要求,而由于我国的金融市场发展比较晚,在金融人才的培养与储备方面还比较滞后,极大的阻碍了我国金融工程的发展与创新。为了促进我国金融工程的发展,应该更加重视金融人才的培养,在培养过程中将传统封闭的教学模式转变为开放式教学,培养学生的分析能力,提升学生的创新意识。通过高素质金融人才的培养与储备为我国金融工程的创新和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三、金融工程在金融创新中的应用
(一)金融工程中分解与重组的应用
金融工程可以利用现有的金融产品,在其基础上通过分解、重组,进而创造出新的风险及收益关系。例如将国债当中的息票从原本的本金当中进行剥离,进而进行单独的销售,创造出了新的SRITPs,而又将SRITPs同掉期实施有机的融合,又能创造出新的SRITPSWAP[5]。又比如美林公司推出的“TIGR”的零息债券,有效地降低了投资者在投资中长期付息债权时,及时取得每期利息并再次进行投资时所产生的高昂交易成本。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锁定了投资利率,减少市场利率波动对投资者投资收益带来的风险。由此可见,金融市场通过金融工程中分解与重组的应用进行金融创新,创造出新的金融产品,降低金融产品风险,保证金融产品收益率。
(二)金融工程中指数化与证券化的应用
金融市场中的利率波动对金融产品的收益率往往会造成极大的影响,而传统的金融产品对这种波动往往缺乏相应的抵御能力。金融工程则可以将传统的金融产品与股票指数相结合,创造出新的金融产品。在金融市场利率变动时,通过指数化对冲抵御市场利率波动对金融产品的影响,保证金融产品的稳定性,减低其风险。另外,金融工程的证券化应用,能将部分流动性较差的金融资产通过证券化进行流通,上文所提到的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即为最有代表性的金融创新产品。金融资产证券化极大地提升了金融市场整体流动性,促进了金融市场的活跃程度[6]。
(三)金融工程中保证金制度的应用
传统的金融产品缺乏杠杆作用,无法有效扩充金融市场规模,而金融工程中的保证金制度却恰恰弥补了这一点。合理的保证金制度充分第发挥了杠杆作用,极大程度上降低金融机构实际的资金储备率,促使更多资金能够自由地在金融市场中流动,保证了金融市场的活跃性,有“四两拨千斤”之效。同时,保证金的存在也对市场投机者的行为做出了相应约束,降低了整体金融市场交易中所存在的交易风险。保证金制度即体现了金融工程在金融创新中所发挥的杠杆效应,同时也体现了其对降低交易风险所产生的作用 [7]。
(四)金融工程中业务表外化的应用
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往往会带来各级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强,金融机构如何在保证自身盈利的基础上,满足监管方的需求成为了急需解决的问题。然而,传统的金融产品不能很好满足金融机构调节自身资产负债结构,达到监管要求的需求,此时就需要金融工程来开发新型的金融产品来满足这一需求。例如期货、互换、期权、远期合约等金融工程创新出来的金融产品,不仅使得金融机构的盈利性进一步增强,同时由于其作为表外业务的特殊性,有效地调节和改善了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结构,很好地满足了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指标要求。
四、我国金融工程的优化发展策略
完善、成熟的金融市场环境是我国金融工程发展的先决条件,只有金融市场制度的完善,金融工程才能更加迅速地发展起来。由于历史原因,我国金融市场发展起步较国际金融市场晚,但是也正因为如此,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过程中,可以不断吸取国际金融市场发展经验,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符合国情的金融市场发展之路。同时,应深化金融市场改革,改变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在整体金融市场中的角色,从控制者向监管者转变,降低控制职能的作用,转而充分发挥监管者的职能。建立健全金融监管制度为基础,创建一个良好、自由开放度较高的金融发展环境,鼓励金融创新。再者,应该加快现代企业改革,强化金融市场参与者理性化思维,创造出良好、有序的竞争环境,保持企业活力。另外,借鉴国际金融机构的发展模式,促进有中国特色的投资银行的发展,充分发挥其在金融产品开发、创新过程中的主体作用,不断加快金融工具的创新步伐,为金融市场提供更多元化的产品,满足不同金融参与者的需求。最后,还要注重金融工程高端人才的培养,改变传统教育模式,提升金融从业者的创新能力,通过高素质金融人才的培养与储备为我国金融工程的创新和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五、结论
金融创新和金融工程存在密不可分的联系,想要保证我国金融市场不断快速稳定发展,金融工程发展和金融创新的脚步一刻也不能停。为此,首先要营造一个良好、稳定、自由开放的金融市场环境。对于当下金融市场中存在的诸多限制、缺陷,应该加快金融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努力完善。在此过程中,可以借鉴国际金融市场发展的经验,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走出中国化的金融市场发展之路。另外,还应从转变政府监管职能、深化企业改革及注重人才培养等方面,推动金融工程建设和金融创新的发展,以保证我国金融市场平稳、快速、有效地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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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概念界定
(一)低碳经济概念
低碳经济一词最早来源于英国政府的白皮书(2003年),它认为低碳经济就是对环境的污染较少、对自然资源的消耗更低,同时获取的经济收益更多。且在英国政府出台的白皮书中制定口前将2050年的英国发展为低碳经济国家,自此低碳经济便在世界范围内传播开来。随后,又有学者对低碳经济提出了更为详细具体的定义界定。我们认为,低碳经济是一种全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它最主要的也是最基本的特征就是低污染、低能耗、低排放,与此同时低碳经济还兼具高效益、高效能、高效率的基本特征,低碳经济在保证了经济建设的健康快速发展的同时,也能保证环境和生态的可持续发展,实现能源和资源的高效利用,在开发新能源或者利用能源的过程中,降低碳排放量,甚至做到无碳开发。低碳经济展现了一条全新的发展理念,重点突破是低碳技术的创新,同时也离不开制度的创新。低碳经济最根本的口的就是有效控制碳排放量,降低温室效应,缓解生态危机,最终保证经济社会、自然环境、生态资源以及全人类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碳金融概念
碳金融(Carbon Finance)是指一系列的用来管理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相关投资融资活动以及金融制度,又称低碳金融。碳金融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关于碳排放权以及其相关的衍生品的交易。(2)关于商业银行以及相关中介提供的信贷服务以及有关活动等。(3)关于风险投资等的投资融资活动等。碳金融是一种金融创新,主要是为了应对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气候变化应运而生,是低碳经济发展的产物。
二、我国发展对策建议
通过对低碳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的相关计量检验可知,只有将金融发展转变为碳金融发展模式,才能从根本上促进低碳经济的全而健康的发展。下而针对我国口前低碳经济发展的具体情况,结合金融对低碳经济发展的支持的相关理论,提出对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的一些建议,主要表现在政策、服务以及金融市场三个方面。
(一)构建相应的碳金融市场
为了促进金融支持低碳经济的健康全而有效发展,首先应该构建与之相应的碳金融市场,并且采取各种有力措施进行碳金融产品的开发和创新利用。我国是能源大国,碳排放资源在世界范围内都是较为丰富的,我国的碳排放权供给在世界范围内也是名列前茅的,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对清洁发展机制项口进行供给。这是我国口前存在的独特优势。但是我国的碳金融市场就口前而言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与国外先进国家尤其是一些碳金融市场较为发达的欧关国家,我国的碳金融市场无论是从碳金融市场的功能方面而言,还是从碳金融市场的规模而言,都存在着不小的差距。我国只有区域性的交易试点,就全国范围而言,还没能形成较为系统全而的碳金融市场交易平台。我国的碳交易市场发展较为滞后,还基本是起步阶段,碳交易市场的交易量小,也达不到理想的价格。这些都是我国碳交易市场中存在的弊端,也在很大程度上导致我国始终处于碳排放权交易的价值链低端。正因为如此,我国应该极力学习和借鉴国外先进的碳金融市场国家的经验,学习他们在碳金融市场的区域规划、制度设训一以及交易平台的建设方面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地方,同时结合我国碳交易市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规划和布局。就口前而言,我国已经形成了不少一部分区域性的碳排放权交易所,但是这些已经成立的碳交易所都是各自为营,相对独立,它们之间并没有统一的、系统的、全而的可以跨越不同交易所的市场规则和体制,因此急需要我们构建统一的碳交易市场机制,完善我国的碳交易市场,加强我国的碳交易市场的核心竞争力和综合竞争力,促进我国快步融入世界碳交易市场高端价值链,成为国际上都屈指可数的碳交易平台。
(二)完善服务体系
为了促进金融支持低碳经济的健康全而有效发展,除了应该构建与之相应的碳金融市场,发展和创新碳金融交易产品之外,还应该建立和健全一套完善的、合理的、行之有效的碳金融服务体系和机制,通过培养一些碳金融中介机构,来很好地服务于碳金融交易市场。碳排放权交易产品及其衍生产品的交易流程比较复杂,交易过程中涉及众多交接事项,而且交易历时较长,且常常涉及到境外客户进行交易,对整个交易场所和交易管理人员的综合专业要求较高,因此,应该大力发展具备相关的交易执行能力和相关项口开发能力的专业性机构来服务于碳金融市场的交易。我国的碳金融市场还处于起步阶段,相应的碳金融中介机构也还存在很大的提升空间,不仅缺乏必要的交易专业知识和经验,而且相关的碳金融交易中介规模和数量也存在很大的劣势,远远形不成规模和系统的服务机构体系,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低碳经济的金融支持发展。为此,我们应该在开展碳金融交易的同时,加强开发和发展中介交易机构的力度,培养专业碳交易服务体系,促进我国碳金融快速高效健康的发展。可以加强专业咨询机构的参与力度,加强其对碳交易活动的指导,同时加大相关评估机构的参与力度,并加强一些基金公司、碳金融业务相关的银行以及碳金融业务相关的保险行业等进行介入,以达到有效降低碳交易成本,降低碳交易活动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保证碳交易市场高效健康持续的发展的目的。
(三)健全法律政策
我国的碳金融市场口前而言还处于起步阶段,碳金融交易相关的法律制度和政策还几乎是处于一片空白,为了促进金融支持低碳经济的健康全而有效发展,除了应该构建与之相应的碳金融市场,发展和创新碳金融交易产品,构建与之相应的中介服务机制体系之外,还应该从宏观上对碳金融交易活动进行调控和管理,为碳金融市场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政策保障,保障其能在一个健康有效的大环境中快速发展。
关键词:农村金融;市场竞争;资源配置;新农村建设
一、问题提出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基本上形成了以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信用合作社为主体的正规金融体系。在我国农村的金融体系中,正规金融包括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1】。在当前的农村金融领域市场竞争中,寡头竞争成为一种趋势【2】。农村信用社是当前农村金融机构的核心力量,在农村拥有最多的分支机构,并且唯一与农户具有直接业务往来,逐渐形成了在农村金融市场的垄断地位。
本文试图对国内外有关文献进行梳理,从而把握国内外农村金融市场研究脉络和最新动态,以求对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研究有所启示【3】:
国内农村金融研究的主要观点有:一些经济学家提出,农村金融是主要涉及货币与信用关系,涉及农村范围的各种金融活动,和农村的经济活动有密切关联。周志祥认为,农村金融是指一切与农村货币流通和信用活动有关的各种经济活动。丁邦石认为,农村金融是农村货币流通和信用活动的总称【4】等。
近年来,国外关于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农村金融市场状况、供求关系,以及农村金融的管理体制等几个方面。较新的研究有:Schmidt, Krupp and Weirs将农村金融定义为所有农村储蓄、借贷、融资和减少风险的机会以及相关的准则和制度【5】。 Gonzalez Vega和Zeller et al的研究发现,农村金融服务供给与贫困之间的关系非常复杂【6】【7】。Zeller et al.还发现,农村金融服务会影响农户食品安全.Meyer也认为,世界银行2000~2001年世界发展报告中提出的新贫困概念改变了人们对金融在发展中作用的理解,农村金融服务除了促进生产和投资的良性循环外,还可以平滑消费和增进食品安全【8】。
二、农村金融市场竞争的现状与特点
当前农村金融领域的市场竞争总的来说比较混乱,带有明显的寡头竞争阶段的特征。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
竞争的主体多而混乱。农村金融市场上参与竞争的主体众多:一类为国有商业银行;二类为区域性的金融机构,如农村信用杜等;三类为基金、股金服部等组织【9】。这些主体本不能参与金融市场竞争,但往往公开修建门面,挂出办理存贷款业务的招牌。
存在非公平或非法竞争。农村金融市场上的竞争最恶劣的特点就是进行非公平竞争或非法竞争,突出表现在存款业务上的直接高息竞争和变相高息竞争。
缺乏金融服务品种的创新。目前农村金融市场金融服务缺失比较严重,基本都没有往乡村延伸。特别是消费性的金融尚未推向巨大的农村市场。
三、形成农村金融市场竞争现状的原因
一是政策失控。国家对农村金融市场的政策失控主要表现是:对农村金融市场的准入缺乏严格控制;对机构设置缺乏严格控制,农村金融市场资源的承载力有限。
二是监管乏力。近年来农村金融领域的违规违法经营普遍存在,但央行监管乏力,主要原因首先是金融企业经营艰难,央行抱有同情心理;其次是对国有商业银行的处罚,罚来罚去都是国家的钱;第三是对地方性经营机构的处罚,怕引起社会动荡;四是违规经营活动的面积比较大,无从下手。
三是立法滞后。我国的信贷政策变化多而快,相应的法律约束机制少而不全,如农发行作为政策银行,已经成立10多年了,目前还没有相应的法规【10】。
四是不当干预。国家采取的一系列措施,改革农村金融体系,要求有关金融机构收缩或退出农村金融领域的改革措施,但是,一到基层就受到了来自部分党政领导的不当干预。
四、农村金融市场竞争的负面影响
农村金融市场竞争的负面影响一方面扰乱了农村金融市场,另一方面增加了金融企业的不良包袱,潜伏了金融风险。具体表现为:
(一)抬高金融机构的经营成本
存款的高息竞争或变相高息竞争,直接抬高了金融企业的付息率,增加了负债成本.此外人海战术和机构扩张带来了较高的工资费用支出和固定资产的闲置浪费.
(二)降低信贷资产质量
农村金融领域存款竞争过度而信贷竞争较弱,致使在信贷工作上普通存在等客上门求贷的官商作风,致使各金融企业囿于原有的信贷载体和范围,粗放经营【11】。
(三)融资门槛高,导致农民和企业贷款难
在农村,农民和企业普遍反映贷款难,原因有三点:一是资金总量不足,农村资金外流,进一步加剧了农村资金紧张问题。二是体制问题,如中央和各级财政的支农资金和国债项目都是直接投资,没有按照市场化运作。三是贷款抵押担保机制还不适应农村经济的发展。
五、改进农村金融市场竞争的途径
改进农村金融市场竞争必须从治乱和创新两个方面人手.所谓“治乱”是指中央政府和行要加强对金融市场的治理. 主要有【12】:
(一)规范竞争主体
第一,把农村金融市场的股金会、商会服务部切实变为面向单位内部职工或会员的内部融资机构;第二,严格限定企业集资的范围,不得向社会集资;第三,将农村合作基金会撤并入农村信用社;第四,按合作制原则严格规范农村信用社。
(二)规范竞争手段
一是坚决制止一切高息揽存或变相高息揽存行为;二是制止一切在营业场所外的揽存行为;三是制止可能引起非公平竞争的金融企业行为;四是规范宣传行为;五是规范垄断行为等。
(三)加大查处力度
首先,央行在对金融业经营活动的监管要放下包袱,加大查处力度。一是加大基层央行的监管职能;二是制定央行日常监管制度;三是发现问题按规定处理。其次,加强对农村金融市场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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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金融消费者;金融保护;维权;金融领域教育
一、引言
无论什么样的年代,都会存在着金融经济的问题。从古至今,我们从未离开过物质价值等比例的交换这种金融方式。人们会采用一种他们所习惯的方式来表达着自己的金融消费观念,例如劳资等合法或非合法的行为。所以自然而然的,我们就会针对这种金融消费的方式给予一定的法律保护。为了加强我国的金融消费者的自身利益安全,我们正式提出了对金融消费者的一种保护对策。首先我们要对金融消费者保护存在的问题进行探究分析,究其原因,对症下药,才能药到病除。
二、目前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措施所存在的一些问题
目前来看,伴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将带动我国的金融市场的大力发展,在金融市场上也出现了琳琅满目的金融商品。消费者也逐渐的踏入到金融的领域进行自我的消费。不在局限于拥有百万资产的富翁,金融消费领域几经踏入了寻常的百姓人家。像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光大银行等银行领域,以及各种的财务公司,证监会等部门在开展金融消费产品的同时也对金融消费者进行里权益的保护,保证公平公正,不使消费者的隐私受到侵犯。保证金融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目前存在于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措施的问题一个就是思想问题,立法的思想问题。我国是一个法治的社会,公民的一切权利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也同样受到法律的制约。金融这样的经济领域主要进行的财产能金钱上面的交易,所以自然而然的我们需要考虑的就是这样的金融机构是否安全以及是否能够盈利。但是在盈利的前提下也不可以忽略掉消费者的权益,所以在建立金融消费者保护法的同时要考虑消费者的自身利益外还要考虑金融领域的安全问题。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法律法规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作为立法的基础的。要保证其专业性与特殊的特性。第二个问题是在机构的设立上。并未有一个完整的机构来真正的只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我们要合理的安排这样的监制机构,方便金融消费者的投诉以及对金融消费者的利益保障。第三个问题就是我们虽然已经再一些监制机构渗透了关于金融消费者的保护,但是并不纯粹。多多少少的都会有政治色彩的加入,这样不是从个人利益的出发,就无法在严格意义上去处理关于金融方面的纠纷问题,也无法真正的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问题。
三、对金融消费者保护法的修改与完善
因为我们不是专业的金融相关人员,所以广大的消费者对金融知识的了解就是少之又少。很容易在进行金融消费的时候走入误区,甚至被一些非法分子所蒙骗。为了我们自身的财产利益安全,我们开始了对金融消费者保护法的一个系统完善。
1、我们要明确落实有关于金融消费者这一概念,并确定其作用范围
就目前我国的形式来看,大多数的金融消费者不在只看准银行的存取,理财,投资这一金融机构了。越来越多的金融消费者加入到金融市场中,也让整个金融市场变得一体化。在我们开始颁布新的法律法规的同时,我们要在其中明确的指出金融消费者这一概念,让其明确化,而不在只是百姓口中的模糊概念。给金融消费者一个明确的认知后,我们还应该为其划定明确的范围,这样会更好的依照法律法规对金融消费者实施保护措施,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安全利益。
并且,我们在提出有关金融消费者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同时,还要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连接。
2、我们要明确金融消费者保护法的中心思想,明确作用范围,不能只依靠一纸合约来进行法律判决,这样对金融消费者是不公平的。
金融消费市场是一个特殊领域的消费市场,金融消费者也同样是一类特殊的消费者。在我们进行金融消费的时候,我们所对抗的有时不仅仅是个人,很有可能是一整个金融机构,这样的我们就会势单力薄。面对不断更新的技术与飞速发展的经济。在金融市场条件下,我们更要明确的指出我们立法的依据,如何的保护我们的金融消费者的正当利益,而不是偏袒任何一方,我们怎样做到真正的公平公正。有时候我们会利用一纸合约来进行约束金融消费者的行为。这样会让金融消费者变得被动。而失去了主动权。在提高国民的法律认知的同时也要适当的宣传有关金融的法律知识以及专业知识,毕竟我们能对金融消费者进行保护的范围是有限的,我们能做到公平公正的地方也同样是有限制的。所以大多数的时候还是需要我们金融消费者的自身判断,合理做出选择。
四、进行对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意义所在
1、有利于维护金融市场的消费制度
让国民得到更好的福利一直是社会多努力进行发展的目标。而维护消费者的利益也是其中的一步重要环节,无论是哪个角度,我们每个人都是可以被看做是消费者的,所以一个国家是否强大,也同样可以在这个国家对消费者保护的程度进行分析。
2、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安全利益,可以让金融消费市场更长久的发展下去
我们在金融市场消费的同时,其实也是带动了整个国家的经济产链,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不受到侵犯,也同样是保护整个金融市场的和谐。没有了协调发展的市场基础,就像是鱼儿没有了水一样。整个范围都会受到波及一点点走向衰亡。
3、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可以更加促进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
如果一个国家没有了一个统一的制度标准,那么这个国家就会乱做一锅粥,又怎么能够更好的发展国家的基本经济呢,又怎么能带动这个国家的国民生活的更好呢。这就可以看出一个良好的制度是多么重要的,更何况是在金融市场下的金融交易制度。维持一个良好的市场制度,才能够更好的发展金融市场。(作者单位:山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参考文献:
[1]谢平等,《金融危机后有关金融监管改革的理论综述》,《金融研究》,2010 年第 2期。
关键词:金融数学;现代金融市场;市场应用
一、引言
时代的发展带动了金融市场的进步,而在长期的实践探索中,相关金融理论也日益完善,如金融数学。当前,在金融市场发展过程中,金融数学充分发挥了完善市场信息、提供精确指导的作用,其已经成为促进金融市场深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金融数学学科概述和前景阐述
(一)金融数学的学科含义阐述
金融数学多数应用在金融市场中,是一种基于数学优势构建的金融模型,以此分析金融市场发展趋势的多领域交叉理论学科。由于金融数学的主要功能,其也被称为数据分析金融学和数理金融学,深受金融领域从业人员青睐。例如,很多相关领域从业人员都利用金融数学研究金融市场的内在变化规律,以此为实践活动提供科学指导。综合来看,金融数学是一门融合数学与金融领域的尖端经济学科,其不仅具有数学学科的基本特征,也广泛涉猎金融领域,还通过现代化科技手段将金融理论和数学建模紧密结合,以此精确分析金融市场的发展情况。从金融领域来看,金融市场中传递的信息数据庞大,各项信息内容烦琐复杂,这给市场分析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挑战。同时,结合当前金融市场发展形势,科学利用数学建模工具构建模型,分析金融市场信息成为新的重点课题之一。基于此,我国各大高校也结合市场发展需求,开设了金融数学专业,以此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关注金融领域发展,从而为社会培养更多专业化人才,并且该专业的开设还有助于促进金融数学学科应用范围的扩大[1]。
(二)金融数学学科的前景
在20世纪90年代,数学学科在金融领域的应用成为现实,这是数学学科和金融领域融合的萌芽时期。1995年,美国的经济学教授刘遵义最早利用数学模型思考金融问题,其通过实证比较、数量分析及模糊评价等数学手段,成功对马来西亚等地区在当时经济背景下可能出现的经济危机及由经济危机引发的金融体系崩溃与重塑情况进行预测。自此之后,数学科学对金融市场的预测可行性得到验证,相关领域人员开始关注这种利用数理方法与金融信息结合预测金融市场的方式。在长期的发展实践中,这种方法逐渐发展为成熟的体系,并得到大范围应用,如今更是形成了金融数学学科,深受相关领域人士的关注。金融数学学科的形成不仅将数学与日常生活进行有机融合,也简化了原本烦琐复杂的金融行业入行流程,降低了经济领域入市门槛,这为我国金融行业的迅速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持。同时,金融数学学科的发展可以有效指导经济领域学者和专家利用数学模型等工具强化数据分析精确度,构建更为全面的风险防控体系,并且有助于提升我国金融市场稳定发展的保障系数,为经济市场实现稳定发展提供更坚实的保障。另外,金融数学学科具有难以替代的重要作用,是保障我国经济市场平稳运行和发展的关键,研究前景极为光明。
三、现阶段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现状
(一)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程度不断加深
我国金融市场在运行发展过程中一直遵循安全可控、互赢互利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安全、稳定发展理念,对金融开放时机和开放力度等进行充分把控。同时,我国也一直积极推动金融市场对外开放,以此为国内金融市场增添生机,而这一举措的实施也为金融市场的发展质量提升提供了支持。现阶段,金融市场在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规范下,已经形成更为完善的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这为外资金融企业提供了更为优质的投资环境,增加了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国金融企业的吸引力。同时,随着金融市场发展成熟,我国逐步取消了外资金融机构的超国民待遇。另外,在日益完善的金融市场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指引下,金融市场监督管理方式逐渐呈现专业化、规范化发展,尤其是引入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等国际通行的监管标准体系后,我国的金融管控体系更为完善。此外,金融市场的开放程度是我国金融经济发展壮大的根本原因。随着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程度不断加深,越来越多的海外金融机构开始对内投资、开展金融活动,并与我国金融机构深化国际合作,金融市场大门彻底打开[2]。
(二)金融市场运行机制持续发展完善
近些年,我国积极推动金融市场对外开放,为外资金融机构提供了更为丰富的可参与交易的市场品种,使我国金融市场在国际上的影响力不断增强,这对我国金融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当然,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离不开安全、完善的运行机制,如金融市场中的利率汇率会随着发展不断革新,这为国家金融市场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更好地发挥了市场供求关系在人民币汇率形成中的基础作用。另外,金融市场运行机制的不断完善,有效改善了外汇储备管理机制,推动了外汇市场的有效发展,为金融市场开放创造了良好条件。因此,加强金融市场制度建设是强化发展的根本,运行机制持续完善发展是保证市场自律性、透明度的关键,不断完善金融市场运行机制发展是保证市场秩序的基础。
(三)金融机构顺应形势不断深化改革
金融机构不断提高竞争力可以明确展现深化体制改革的重要价值。而结合时展形势不断深化改革,则是有效预防与化解金融风险,为新时代金融企业安全发展保驾护航的重要举措。同时,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金融机构通过找准金融市场定位,大幅度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巩固金融机构在市场中的地位。另外,在改革支持下,金融市场的创新力度在不断加大,并且逐渐形成了以市场为导向的发展趋势。金融机构结合市场需求改革的局面,有效促使金融市场以现代化经济发展为标准进行创新,并对现有的金融工作流程进行完善,以此为金融市场良性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并开创更多具有贴合实际需求的新产品和新业务。目前,在科技力量的支持下,越来越多的先进金融工具、技术理论转化为具体成果,为金融市场提供了充足动力。因此,顺应时展形势积极深化改革是推动金融市场向高端方向发展的有效途径[3]。
四、常用的金融数学模型
(一)现值公式模型
在金融行业中,投资者要想提高投资成功率,必须要了解待投资事物的具体价值,科学落实资产评估。只有投资者正确计算出想要投资事物的具体价值,才能得出正确的报酬率,然后再依据折现率和现值之间的关系利用现值公式完成计算。现值公式需要利用复利公式进行推导,复利公式为:F=P(1+r)n(其中,P代表本金,r代表年息,F代表最终值)。在此以下述内容为例进行阐述。在电子商务普及的今天,网络购物成为流行的购物模式,为激发大众的购买欲,获得更多的客源,大多数网上购物平台开始推出分期付款服务。
(二)线性规划模型
线性规划模型可以实现模拟计算和评价,也可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的目标,并能够为实现资源合理配置提供科学指导。该模型主要是通过minZ变量函数公式(Z:决策变量;x1,x2:非负),结合目标函数计算出最大值和最小值,并以线性等式作为函数的约束条件,从而最终确定决策变量的取值范围,得出可行解。同时,以ST函数公式为约束条件,Z为最优值,求得最优解。若无最优解,则说明该线性规划为无解。在财务活动中,决策是支持活动落实的基础。因此,可以结合财务相关约束条件和优化目标,构建线性规划模型,计算出最优解,并结合获得的结论指导财务活动实现资源最优配置,这是促进投资活动实现科学决策、降低投资风险的有力保障[4]。
(三)金融风险效用函数模型
财务投资是一项风险较高的经济活动,在开展相关活动时,有效规避风险是所有参与人员关注的重点。在投资活动开展过程中,科学评估未来收益决定着该项投资活动是否具有投资价值。同时,此项环节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如时间、政策等都会对最终的评估结果产生影响。为精确评估投资活动,掌握投资存在的风险,可以根据风险效用函数模型中收益和期望值之间的偏差程度进行判断,如果偏差程度越大,则代表风险越大,反之,则风险越小。
五、金融数学在金融市场中的创新应用和优势
结合上文关于当前金融市场发展现状的分析和常见金融数学模型的分析可知,如今金融数学与金融市场联系日益紧密,并且在金融市场中创新应用金融数学是应对当前金融市场发展不足、为其提供动力的关键。结合时展形势,现阶段国内金融市场中金融数学的创新应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立金融数据库
金融市场基于金融数学学科理论,以精准、真实为原则构建大数据库,可以为其发展提供有效支持[5]。而金融领域积极引用先进技术,可通过信息收集整合及建立数据库的方式为其发展进行有效背书,并通过科技化手段有效促进金融数据实现精确化应用。同时,在建立金融数据库之后,其可为银行等一系列经济主体有效开展相关金融活动提供坚实的数据基础,从而在真实可靠的信息数据支撑下,增强业务的安全性。另外,通过数据库中的数据信息,还可更为直观地展现金融行业的发展趋势,形成金融行业整体发展曲线,便于金融市场参与者浏览、分析相关信息,从而激发参与者的积极性。
(二)优化金融业务处理
随着信息化、科技化成为时代主题,在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技术体系支持下,传统复杂烦琐的经济交互和金融手续处理模式得到优化,并且处理效率得到大幅度提升。同时,随着社会中数学技术和计算机的普及,电子化金融业务处理模式逐渐成为主流趋势。此时,各类企业主体及民众进入金融市场的手续不断简化,门槛逐渐降低,为金融市场发展提供了更多活力,并且技术的支持有效提升了金融业务反馈及处理效率。因此,在金融数学手段助力下,金融业务处理电子化逐渐普及,实地办公层面对金融业务的处理效率得到有效优化。
(三)数学模型分析
金融数学在不断发展应用中,获得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为金融市场发展提供了更多的参考依据,并且金融数学的普及也加快了金融市场的资本化发展进程。在金融市场秩序建立过程中,金融数学的应用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股票行业、保险行业等传统金融行业在新时期适应发展变化、实现健康有序的发展目标。具体来看,通过构建金融数学模型,可实现精准分析及预测金融市场在未来一段时间内的运行规律和发展方向,也就是借助金融数学模型,可为金融市场参与者提供更多可参照的真实指导信息,由此可知,金融数学可以为促进市场健康发展提供支持。另外,金融数学模型获得的分析结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助力金融风险防范体系建设,有效降低金融市场崩盘的风险概率,还可以为金融领域相关政策的推行提供准确的保障和反馈。因此,利用金融数学构建数学模型,分析模型运行机制,是促进金融市场平稳发展的有效保障[6]。
六、结语
在当前金融市场发展过程中,金融数学为金融领域的稳步发展提供了有效支持。例如,结合现代计算机技术和金融数学领域知识内容,搭建金融数据库和数学模型,可实现精确化分析、预测金融市场发展的目标。同时,借助金融数学的支持,原本烦琐的金融工作流程得到简化,促使传统单一的金融领域逐渐向股票行业、证券等领域拓展。除此之外,金融数学在金融市场中的应用也可以助力风险管控体系更加完善。由此可知,金融数学在金融市场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本文基于金融市场发展现状,阐述了常见金融数学模型,并探究了金融数学在金融市场中的创新应用方法,以期为金融市场发展提供更多支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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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薛博文.浅谈金融数学在市场层面的创新应用[J].商讯,2021(26):106-108.
[3]陈白露.金融数学对现代金融市场的影响及推动研究[J].商讯,2019(28):81-82.
[4]赵梓竣.探讨金融数学对现代金融市场的影响及推动[J].现代国企研究,2016(22):94.
[5]张凯.金融数学对现代金融市场的影响及推动[J].环渤海经济瞭望,2020(6):162.
关键词:金融工程;金融创新;基本功能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5-0-01
在世界经济高速发展的背景下,经济发展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金融创新受到人们的高度重视,在这样的经济发展环境下,金融工程也应运而生。作为一门新兴学科,金融工程可以凭借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手段,运用运筹学、数据分析技术等理论知识,实现金融技术的创新,开发出更多具有创新性的金融产品。在当前的经济发展环境下,我国金融管理部门必须重视金融工程的建设,不断总结金融工程建设的方法和技术手段,妥善解决各类金融工程建设问题,合理地规避风险,提高收益,促进我国金融市场的平稳、较快发展。
一、金融工程概述
对金融工程这门新兴学科来说,是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兴起的,充分结合现代金融学和工程学的相关理论,并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推动了金融领域的工程化,促进了金融产品的创新与发展。一般认为,金融工程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上是指运用工程化的方法,利用一定的金融技术来解决面临的问题,包括产品设计、金融交易和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内容。狭义上是指通过通讯工具和数学手段的使用,对现有的金融产品进行组合分解,在结合客户需求的基础上,开发出更具适应性的金融产品。在本文的研究中,主要是从广义的概念出发,对金融工程和金融创新进行研究。在实际的操作中,金融工程的建设需要经过以下几个过程:首先,要对金融产品的目标客户进行分析,准备把握客户的需求或目标,预测金融工程建设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予以解决;其次,在金融产品的开发环节,要结合市场的实际情况和相关的政策法规,运用先进的金融理论和技术手段,设计出具体的金融产品开发方案,合理地转移和分散风险,为客户开发出更好的产品,并合理地对金融产品进行定价;最后,在后续管理环节,要通过信息的搜集和整理,分析产品运行的实际情况,对产品面临的风险和整体状况进行了解,根据实际的市场情况对产品进行适当的调整。
二、金融工程的基本功能
在金融市场不断发展的背景下,金融工程的建设可以更好地为参与者服务,为他们提供效益更高的金融产品。具体说来,通过金融工程的建设,可以发挥以下几个方面的功能:
(一)完善金融市场
根据相关金融理论,金融市场中存在着很多不完全参与者,有交易意图的人由于门槛的限制等因素,被排斥在金融交易之外,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构成了金融工具的垄断。在这种情况下,会导致很多不完全金融工具的产生,人们不能有效地实现金融交易,财富的分布呈现出不合理的现象。但是,金融市场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不可能做到金融市场的绝对完备,但只有克服这些破坏因素,才能吸引更多有金融交易需要的参与者,使金融工具能够真正发挥作用,使金融市场不断发展和完善。在这方面,金融工程可以为金融市场提供新金融工具,这样金融交易的空间就被拓宽了,金融风险也随着降低,人们可以满足自己的金融投资需求,使闲置的资源得到重新的优化配置。
(二)减少交易成本与成本
在金融市场的交易过程中,交易成本的过高往往会影响到交易的顺利进行,也会影响到金融政策的有效实施。例如,很多商业银行不断开发出新的业务和项目,但由于业务需要的成本太高,致使这种计划最终失败。因此,在金融交易市场中,必须尽量减少交易成本,而金融工程可以充分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手段,可以提高交易的效率,进而降低交易成本,推动了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
另一方面,成本也会对金融交易的正常运行带来很大的影响。利用金融工程的手段,可以有效解决金融交易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更好地对人的行为进行监控,这样就会大幅度地降低成本,也能够使管理者和股东获益。
(三)增强资产的流动性
金融资产的变现一直是经济主体关心的重点问题,经济主体能否顺利获取现金体现着资产的流动性。很多客户都会对资产的流动性做出要求,由此,很多的金融产品和技术也陆续地被设计出来。通过金融工程的建设,可以充分吸纳更多的现金进来,也能够降低金融产品变现的难度,这是金融领域中的一种创新。另外,金融工程也可以增强市场深度,使金融产品更加的标准化,也降低了交易的难度,吸引更多的人进入到金融市场中来,也推动了金融资产的流动。
三、金融工程在金融创新中的应用
通过运用工程学、金融原理和信息技术等方面的理论,金融工程可以为客户设计出具有高效益、规范化和整体性的金融产品,完善了金融市场的服务。在具体的金融服务中,可以将金融产品的的服务内容进行细化,尽可能规避金融市场中潜在的风险,符合客户对金融产品的需求。但在发展金融工程的同时我们也需要注意,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风险无处不在,在设计金融产品的过程中,如何能够提高产品的流动性,使产品交易市场更加的完善,这些都是金融工程师需要考虑的重点问题。因此,我们必须应用金融工程的相关理论,对客户的风险等进行科学的评估,有效地帮助客户进行分解风险,重组金融交易市场中的风险收益关系,并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对金融市场进行有效的约束和控制,使金融市场能够规范化的发展,建立起完善的金融工程体系。
在具体的应用中,金融工程师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更好地将金融工程应用到金融创新之中:第一,要把握金融产品的剥离和杂交等特点,将息票和本金区分开,经过剥离之后再单独出售;第二,要促进金融产品的指数化与证券化,使金融产品具有更强的流动性,这也是金融工程的发展趋势;第三,要充分应用保证金制度,对交易活动进行约束,有效降低交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违约风险,在相关制度的规范下,确保交易过程的顺利进行。第四,要在金融机构中推广业务表外化的策略,使开发出的产品不再资产负债表中,这样一方面可以改善盈利状况,使很多金融机构获利,另一方面也可以改善负债结构,这样能够使金融产品更好地为客户所接纳,也能够减少交易成本,加快产品开发速度,从而实现金融市场的不断拓展。
为了进一步推动金融工程的发展,必须要为金融工程构建稳定和成熟的市场发展环境。目前,我国的金融市场还不够完善,存在着很多不规范、不科学的地方,因此,必须充分借鉴和参考其他发达国家在金融市场管理中的经验,不断完善我国的金融市场。政府相关部门要在此过程中转变角色,对金融市场中的行为进行有效的调节与控制,促进金融工程的不断完善与发展;要建立健全金融市场管理的制度,运用现代金融的理性思维,促进良好金融市场环境的形成与确立。在具体的实行过程中,要充分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管理经验,重视投资银行的建设与发展,利用投资银行的开拓性与创造性促进金融市场的发展。最后,要加快金融工具的研究与开发,实现金融工具的不断创新,提高金融市场的运行效率。
参考文献:
[1]叶望春.金融工程与金融效率相关问题研究综述[J].经济评论,1999(04):76-84.
[2]赵何敏.金融创新、金融工程与金融可持续发展[J].中南财经大学学报,2000(03):62-66+126.
一、金融安全概念的界定
从现有资料来看,国外学者对金融安全的概念尚无统一的界定。这表明,对金融安全的概念进行具体和明确界定较为困难。同时也表明,经济安全的内容涉及到与一国经济发展所需要的众多的要素的安全,金融安全是经济安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在经济安全中金融安全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国外学者通常都将金融安全放在国家安全战略和国家经济安全的系统中来探讨。我国学者对金融安全的研究和探讨是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应当说相关的研究仍在起步阶段。我国学者对金融安全的界定主要有两种类型,即从金融的实质角度界定(王元龙,1998)和从国际关系学角度界定(梁勇,1999)。
1.从金融的实质角度界定
从金融的实质角度界定金融安全的观点认为,所谓金融安全,简而言之就是货币资金融通的安全,凡是与货币流通以及信用直接相关的经济活动都属于金融安全的范畴。一国国际收支和资本流动的各个方面,无论是对外贸易,还是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借用外债等都属于金融安全的范畴,其状况如何直接影响着经济安全。
对金融安全概念的上述界定,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首先,根据金融的实质对金融安全概念进行界定。金融可以理解为凡是既涉及货币,又涉及信用的所有经济关系和交易行为的集合。把金融安全的概念界定为货币资金融通的安全,并强调凡是与货币流通以及信用直接相关的经济活动都属于金融安全的范畴,这实际上是根据金融的实质对金融安全概念的界定。
其次,反映了金融安全概念的广泛性。要进行货币资金融通、从事信用活动,就需要有一个健全、完善的金融体系。金融体系是由五个基本的要素所组成:一是金融制度,具体包括货币制度、汇率制度、信用制度、银行制度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制度、利率制度、金融市场的种种制度,以及支付清算制度、金融监管制度和其他;二是金融机构,通常划分为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两类;三是金融工具,是指信用关系的书面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契约文书等,其包括的范围极为广泛,从传统的商业票据、银行票据,直到期货、期权和种种金融衍生工具的标准合约,金融工具可以在金融市场上进行交易,是金融活动的载体;四是金融市场,是金融工具发行和流转的场所,金融市场主要包括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外汇市场及衍生性金融工具市场;五是金融调控机制,是指政府进行政策性调节的机制,金融调控机制的内容包括决策执行机构、金融法规和货币政策。既然金融安全是货币资金融通的安全,凡是与货币流通以及信用直接相关的经济活动都属于金融安全的范畴,毫无疑问,在金融安全概念中理所当然包括了整个金融体系和金融运行的安全。
再次,将金融安全的概念置于金融全球化的大背景下讨论。金融全球化的影响具有两重性,金融全球化在大大提高国际金融市场效率、有效配置资源、促进世界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众多负面影响,突出表现为加大金融风险和引发金融危机。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为人们重视金融安全问题不断地敲响了警钟,也为人们在金融全球化潮流中维护金融安全提供了极其重要的经验教训。正因如此,从金融的实质角度界定金融安全概念时特别强调一国对外金融的安全,认为一国国际收支和资本流动的各个方面,无论是对外贸易,还是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借用外债等都属于金融安全问题的范畴,其状况如何直接影响着经济安全。需要指出的是,强调对外金融的安全,并不意味着忽略内部金融的安全,正如一些学者指出的:对目前的开放经济体而言,内外部经济往往是交织和融合在一起的。过分强调外部均衡的能力和状态而忽略内部均衡的状态来谈金融安全可能有失偏颇。其实,这种对金融安全概念的界定中本身就已经包含了内外部金融安全,因为货币资金融通既可以是在国内金融市场进行,也可能是在国际金融市场进行。
2.从国际关系学角度界定
从国际关系学角度界定金融安全的观点认为,从概念的源泉看,安全本来是国际关系学的概念,因此需要从国际关系学基本概念出发,结合经济学的思维方式给金融安全下定义。抽象地说,金融安全是对“核心金融价值”的维护,包括维护价值的实际能力与对此能力的信心这两个紧密相关的方面。梁勇博士认为可以从三个层次来理解“核心金融价值”和该价值所维系的金融安全。
首先,“核心金融价值”是金融本身的“核心价值”,主要表现为金融财富安全、金融制度的维持和金融体系的稳定、正常运行与发展。这意味着金融安全是金融本身(当然包括王元龙所说的货币资金融通)的稳定和金融发展的安全,这也是对金融安全最普遍的理解和最常见的金融安全问题。
其次,“核心金融价值”是受金融因素影响的国家的“核心价值”,表现为国家的经济、政治和军事等领域的安全受金融因素影响(包括危害和维护两种情况)程度。这意味着金融安全是金融领域对国家经济、政治和军事等领域的安全的维护,即把金融的正常运行和发展看成是对国家安全的支撑。
第三,“核心金融价值”是国际金融运行中本国的“金融价值”,其内容除了避免金融财富外流、外来冲击危及国内金融制度与体系进而危及经济、政治和军事安全外,主要是“金融主权”。这种“金融主权”是控制金融体系的力量,保持对国内金融运行和金融发展的控制。这是前两个层次的自然延伸,既包括金融本身的安全,也包括金融对其他领域安全的影响。之所以在前两个层次之外特别强调对金融体系的外来冲击,这是在金融日益全球化的今天,外部因素冲击国内金融体系所产生的不利影响日益突出,并且金融全球化赋予金融安全以更大的紧迫性。
根据对“核心金融价值”的解释,这种观点认为,国家金融安全是指一国能够抵御内外冲击保持金融制度和金融体系正常运行与发展,即使受到冲击也能保持本国金融及经济不受重大损害,如金融财富没有大量流失、金融制度与金融体系基本保持正常运行与发展的状态,维护这种状态与能力和对这种状态与维护能力的信心与主观感觉,以及这种状态和能力所获得的政治、军事与经济的安全。
郑汉通博士和雷家骕博士对金融安全的概念也作了类似于从国际关系学角度的界定。郑汉通认为,所谓的金融安全,即一国金融利益不受侵犯,金融体系的正常运转不受破坏和威胁,金融体系能抵御各种金融危机对其的侵害。反之,当一国金融利益受到侵犯,金融体系不能正常运转,面对各种各样的金融危机毫无抵抗能力,就是金融不安全。
雷家骕认为,所谓金融安全,主要是指金融领域能够通过利用各种手段抵御和消除来自内部及外部的各种威胁和侵害,以确保正常的金融功能和金融秩序。
3.对金融安全概念的再认识
从国内外学者对经济安全和金融安全概念已有的解释来看,要准确界定金融安全的概念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一是金融的含义与主要内容。金融是既涉及货币,又涉及信用的所有经济关系和交易行为的集合,金融运行需要有一个健全、完善的金融体系,而金融体系则是由金融制度、金融机构、金融工具、金融市场和金融调控机制所组成。
二是安全的含义。安全是指在宏观上不存在威胁,在主观上不存在恐惧。安全是一种状态,也是一种行为,如安全措施与安全机构。
三是国际经济环境的变化。对经济安全问题的研究始于冷战结束之后,而对金融安全的研究和探讨是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金融安全观是特定历史发展阶段的产物,是国家安全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提出与国际经济环境的变化,特别是经济金融全球化的发展有密切的关系。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可将金融安全的概念进一步界定为:金融安全是指在金融全球化条件下,一国在其金融发展过程中具备抵御国内外各种威胁、侵袭的能力,确保金融体系、金融主权不受侵害、使金融体系保持正常运行与发展的一种态势。
二、金融安全概念的内涵
为了准确理解金融安全的概念,还需要进一步探讨金融安全与金融风险、金融危机之间的相关性及重要区别。
1.金融风险与金融安全
同样,2014年以来,国内央行货币政策所形成的新常态,即定向降准、有针对性调整货币政策工具等,这些政策推出之后,叫好者多,但认真分析的少;肯定者多,但指出其问题及风险者少,更谈不上有人对这些政策进行认为反思了。实际上,今年以来央行所推出的货币政策新常态同样面临着巨大的风险。我们应该认真反思。
首先,今年央行所采取的货币政策一个基调是,就是在不改变当前货币政策稳中从紧的态势下又针对性或定向适度的让货币政策宽松,以此来保证金融市场的流动性适度,鼓励银行信贷流向中小企业和农业等弱势产业,鼓励银行信贷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无论是定向降准还是存贷比统计口径的调整,其目的都是如此。这些政策既可让市场观察到央行稳中从紧的货币政策还在坚持并没有改变,也可灵活有针对性加大对农业等弱势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大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
不过,无论是定向降准还是存贷比计算口径的调整,尽管这些政策针对性强,也有好的调整理由,但是其覆盖范围都是十分小(即这些政策所起到作用在市场中的占有率很低),从而使得实际效果不大。比如,存贷比计算口径的调整,实际效果是很小的。
因为,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商业银行存贷比为65.9%,这与《商业银行法》所规定的75%的上限尚有不小的距离。当前受到存贷比限制只是那些较小的农村合作银行及城市商业银行。这些银行本来其信贷业务的风险就很高,如果让其贷款业务更加扩张,那么其风险可能只会增加。还有,对于国内几大国内银行银行来说,不仅这些银行占有国内整个银行市场过高比重的存款业务,而且这些银行存贷比调整对其根本上就没有影响。因为这些银行要达到《商业银行法》所限制的存贷比上限还是较远的事情。如果出台的政策对整个银行市场影响极小,其政策看上去是很好,但意义不大。
还有,无论定向降准还是存贷比的计算口径调整,其目的都是要增加一些银行信贷的扩张程度。对于这些信贷扩张,政策当然要求支持实体经济,但这些信贷扩张一定会流向实体经济吗?一定会流向政府所认可的产业及行业吗?其实是相当不确定的。银行都可避开相关监管,那么企业获得这些资金后,要改变流向同样是易如反掌的事情。
其次,当前国内金融市场所面临的许多问题及风险,很大程度上都是国内金融体系改革严重滞后的结果。因此,十八届三中全会就要求加大中国金融体系改革的力度,并把金融改革的重点放在利率市场化及汇率形成机制的市场化上,就是要全面地理顺国内金融市场的价格机制。这样才能保证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过程中起决定性作用。
但是,无论是定向降准还是调整存贷比的计算口径,其政策之思路只是动用数量型工具而不采取价格型工具,是在强调政府对资源严重的数量管制不改变的前提下对这种管制些许的放松,甚至于把这些管制进一步用法律的方式固化。比如当前国内《商业银行法》对存贷比的约束,这应该是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产物。因此,在经济环境与条件已经发生根本性变化之后,这种法律约束早就不适应已经发展了的市场形势了,通过修改相关法律改变这种约束限制也是大势所趋,而强调存贷比计算口径的调整只是会固化这种法律关系而不容易修改既有法律,从而增加金融体系改革严重滞后的风险。
第三,我们为何不问中国的存款准备金率会这样高?央行为何对该制度安排会情有独钟呢?同时,存贷比上限约束为何要用法律的方式固化而不修改呢?其实,对于两个概念或工具,发达市场国家都是很用的。即使这几年发达国家都在竞争式推出量化宽松货币政策,也不是这两个概念或工具。也就是说,货币政策的新常态最要做的就是要对这两个政策工具进行审查。如果说,我们对当前的《商业银行法》关于存贷比的法律进行修改,银监会进一步放开商业银行的存贷比限制,那么当前国内银行间市场大量的“无意义”存款竞争也就不会存在,商业银行就可以根据自身的资产负债表来调整利率水平。这样不仅有利于整个国内银行业的风险定价,有利于实质性地降低企业的借贷成本,更加有利推进整个国内金融市场的利率市场化进程。
可以说,要让国内银行真正地来支持实体经济,就得建立起有效的价格机制就得加快当前中国金融市场的利率市场化改革,就得真正地减少政府对市场的干预与管制,无论是对市场价格管制还是规模管制,政府都得全面放开这些管制,其中包括修改《商业银行法》等。如果仅是如当前货币政策新常态那样只是把这些管制进一步固化,这不仅不利国内金融市场发展,也会增加国内金融体系运行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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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加入WTO以来,随着市场的持续开放化,商品与劳务发生国际性转移,资本发生国际性转移,外汇的买卖,黄金的输出输入,这样就会导致国际货币体系运营的方方面面跟国际金融市场有密切关联,因此在国际领域里,国际金融市场变得非常重要。本篇文章简述了国际金融市场的意义、作用、特征,并分析了在国际金融市场中容易发生的风险还有国际金融市场发展导向。
【关键词】
国际金融市场;基本特点;发展趋势;风险分析
一、引言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国际经济贸易逐渐频繁起来,在国际的经济领域中,国际金融市场的作用至关重要。一般就是国际资本的转移、国际劳务的输送、国际商品的买卖、黄金及外汇的买卖和国际资金货币体系运转等各方面都依赖于国际金融市场来完成。国际金融市场上,融资手段、投资机会和投资方式不断创新,而且各种各样,金融活动同样也是建立在传统的经济之上,金融活动是促进全球经济发展的主要导向因素。因此,国际金融市场在促进世界经济的繁荣发展方向上起着主导地位,对于我国来说,做好国际金融市场变化的研究具有重大意义。
二、国际金融市场的含义及作用
(一)国际金融市场的解释所谓国际金融市场,它是用于进行开展各种国际方面的金融业务活动的场所。这些活动,包含居民与非居民两类人群之间的活动,还包含非居民与非居民两类人群直接的活动,一般而言,我们讲的概念是指它的广义解释。
(二)国际金融市场的作用和影响它便于资金的国际化。原因是跨国大企业的运营手段,往往是商品出售伴随着企业生产地域的变化发生移动,这样就使得企业应该在全球来对资金进行合理的分配。国际金融市场可以提供如此功能,它可以成功增加海外企业的生产、商品流通中的流动资金的利用率,这样就可以为国际贸易往来及国际投资的顺利发展提供很好的环境。而且对国际融资的畅通化有很积极的作用。正是因为国际金融市场的自身特征,这样它就有实现国际融资。而且,全球各个国家都能够充分使用和分配这些闲置的款项,用来建设自己国家,长此以往,国际金融市场自然就成为了一个资金聚集的地方。
三、国际金融市场的划分归类
(一)按交易的不同归类根据国际金融市场中交易种类的不同,国际金融市场可划分为期权市场、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这三类。期权市场一般是指从事期权的交易市场;期货市场的交易类型,一般就是股指期货、利率期货,还包括货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现货市场即用于现货交易活动的市场。
(二)按借贷时间不同归类一般来说,资金信贷根据借贷时间的不同可划分为短期资金市场与长期资金市场,其中,短期跟长期的界限时间为12个月。资金信贷时间在12月内的交易称为短期资金市场;一旦信贷时间在12月以上或是证券发行的交易称为长期资金市场。
(三)按交易的目标对象不同归类国际金融市场的交易活动中,按照交易目标对象的各异,可以划分为传统的国际金融市场与离岸金融市场。传统国际金融市场的交易目标对象是所处地国家的居民与非居民,市场所处地国家直接对它们监督管理:但离岸金融市场的交易目标是市场所在国的非居民群体,所有的国家的法律和规章制度都不能对金融交易进行监督管理。
四、当前阶段国际金融市场的基本特征
(一)总体形势相对平稳最近两年以来,通过欧元区重债国债务问题逐渐变得缓和,还有,美国为首要代表的高风险的资本价格逐渐回升等诸如此类的信息可以预见,当前阶段,国际金融市场的大环境改善较好,它面对的环境相对来说比较稳定。然而,这些不能百分百证明形势一片大好.因为世界经济所在的位置十分繁杂,甚至存在大量国际政策有着多边形特征,这会使得向好发展的趋向相对来说较弱,政策信号有一点不利,就发生很大的变化波动。
(二)国际资本流向发生逆转当前阶段,全球经济格局发生改变,导致了南降北升的局面,主要是最新兴起的经济体股市疲软和发达经济体,因此,国际金融市场,也会发生改变,主要是由于新兴经济体发展放缓和经济发达国家自主增长力渐强而造成的。因此,随之到来的是流通资金将会倾向于发达经济体,新兴经济体朝发达经济体的方向发生转移。
(三)信贷环境发生结构性的分化全球经济体的资金货币发生政策分化,全球经济体飞速发展,全球资金利率会发生很大的结构性的分化。一般显现为两种形式的分化:第一种情况是,新兴经济体和发达经济体资金结构性分化。有一部分的新兴经济体主要手段是资金货币量化的宽松政策,进行多次降息,主要是降信贷利率。第二种情况是,发达经济体长期与短期利率的分化。尽管美联储等发达经济体声明了维护长时间的货币量化的宽松政策。即使不再进行量宽政策,短时间内很难抬高基准的利率,然而,量化宽松政策要撤离的信息逐渐明朗,主要特征是在中长期信贷利率逐渐回调,法国和德国等等欧洲国家所欠的债务有一定的提高,美国10年时间的国债利率点逐渐回到近年来的顶峰。
五、国际金融市场可能发生的风险分析
(一)价格风险将逐步转变成制度风险根据美房地产市场次贷延伸的很多金融衍生品的信用风险观察,以后会把金融市场风险转变为金融监督管理的制度方面的风险,金融市场的风险将不再是价格风险,会转变为金融信用风险。最后,会引起市场恐慌,甚至导致金融机构在信用方面失去调控。
(二)金融产品风险逐步转变成资源价格风险因为市场担心美元利率、汇率与美国股市发生变化,这样会使得那些用美元计算价值的物品贬值,由美元主导国际金融的信用问题会更加突显。这一点说明,国际金融风险已经跟资源的价格风险互相联系在一起,市场和政策的转变将变得更加复杂。美元不仅仅是国际大宗商品的报价而且还是一种计价货币,美元下跌或者是变化不定,可能会继续促进资源价格提高。从这个角度看来,各个国家的资源战略会把金融风险转变成资源价格风险,最后有可能诱发市场危机。
(三)经济全球化转变为投资全球化的风险经济全球化趋势是不能避免的,全球各经济体之间的连接将愈加紧密,由此导致资本的流动速度与期望效益同金融投资之间的关联度更为密切。价格跟收益息息相关,收益连接以及有关的政策发生改变,会发生流动性过剩的现象,还会导致投资全球化的新格局的形成。此时,各个国家的经济发展的每个阶段与背景的不同为投资博弈的提供了一定的生存环境,导致价格博弈、收益与风险平衡会使投资全球化变为溢价效应。
六、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导向分析
当前阶段,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存在新的发展趋势:欧美国家的债务问题对全球的金融稳定的有一定的影响作用,全世界的金融风险增大;金融的监督管理的国际化趋势逐渐加深;国际货币的结构多元化变得越来越明显;国际热钱的活跃程度会增加新兴经济体的负面作用。
(一)欧美国家债务问题逐步影响到世界金融的稳定性欧债危机的风险、债务上限突破等不可预见的风险因素、日本债务前景发生恶化等诸如此类的问题的出现都会对世界金融稳定性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第一方面,就是自身的“财政悬崖”给它本身的经济带来了不确定性并且影响到了全球经济,这一局面的出现使企业在投资商格外谨慎,消费者减少了。第二方面,无上限的量化宽松货币政策也给经济带来了不可预见性。主要经济体如果长期实行量化宽松货币政策,这就会导致国际金融市场发生急剧震荡。
(二)金融监管国际化趋势加强经济全球化的作用是两方面的,给各个国家提供了发展机会,与此同时,也带来了风险和挑战,由之前美国爆发的金融风暴影响了全球经济发展,可见全球金融风险跨界溢出的影响。因此为了防范这一风险的发生,应减少国家与国家之间的资金波动性,加大对自身金融业的监督管理,最终形成稳定安全的全球金融监管框架,增强国际金融安全,只有最大限度上加大全球金融监管国际化的形成才能避免金融风险的发生。
(三)国际货币结构多样化的倾向很显著美元的无约束供给,导致国际货币体系发生巨大的损失,并且对各国经济影响巨大,所以打造货币多元化体系是大众所期盼的。打造货币多元化体系不但可以使世界经济保持稳定,还可维护世界金融安全性。为完善国际货币体系,促进国际储备货币体系朝向货币币值稳定、供给有限制的趋势发展,促进国际货币体系的多元化的目的是使得未来国际经济更有秩序的进行。
七、结论
综述,在国际经济领域中,国际金融市场有极大的影响作用。然而世界经济环境复杂性和不可预见性,会使国际金融市场发展导向同样变化多端由此,对可发生的金融风险要第一时间防范,就算是有金融危机也能有抵御能力,不会发生在金融风暴中无立足之地的情况。本篇文章对金融市场的发展趋势进行详细分析,希望对有关研究人员面对金融问题有所帮助。
参考文献
[1]李建军.当代国际货币体系运行的理论框架、模式和面临的风险[J].国际金融研究,2009(07).
[2]葛华勇.关于国际货币金融体系改革的思考[J].中国金融,2009(01)
[3]谭雅玲.国际金融新动向与国内金融新问题[J].武汉金融,2008(03).
在我国网络技术不断发展的过程中,网络技术的应用范围逐渐扩大,网络已经和很多行业进行了融合,其中互联网金融就是网络技术和金融行业的强强联合。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促进了传统金融的进步,但同时其发展过程中也存在很多的隐患,鉴于此种情况,对互联网金融进行监管是非常有必要的。本文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与核心原则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监管;必要性;核心原则
互联网金融是金融行业发展过程中的创新举措,互联网金融从发展至今已经逐渐地被人们所接受,应用互联网金融的人数越来越多,此种情况既推动了其发展,同时也使其中隐藏的问题逐渐地突显出来。面对这样的情况,监管部门提高了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重视程度,并遵循核心原则来落实监管工作,以此来促使监管能够取得更好地效果。
一、互联网金融概念分析
所谓的互联网金融,就是指以网络技术和大数据为网络,利用社交网络和搜索引擎来实现金融市场中的信息匹配,以此来提升金融信息的对称性,促使金融双方可以在最低风险下获取最大的经济回报。互联网金融的出现使得人们的投资以及借贷方式有了明显的改变,投资和借贷门槛降低,从而促使我国金融市场更加的活跃。
二、互联网金融监管工作开展的必要性
1、部分参与者不服从市场管理
在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过程中,参与的人数越来越多,这样就使得互联网金融市场鱼龙混杂,在这样的情况下,为了维护互联网金融市场的稳定,就必须要开展监管工作。利用监管来使参与者能够服从管理,能够按照互联网金融市场规定的原则来参与活动,共同来维护金融市场的公平、公正,营造良好的金融发展环境。与此同时,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其自身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所以对互联网金融进行监管是非常有必要的。
2、集体参与者不理将会导致严重后果出现
在互联网金融市场发展过程中,参与者是非常重要的存在,若是没有参与者,那么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将会走向终端,可以说,参与者就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生命力,所以说,参与者是不能缺少的存在。互联网金融参与者若是集体作出不理性的行为,那么就会对互联网金融发展造成严重的阻碍,以余额宝为例进行分析,余额宝是第三方支付以及资金存储平台,人们可以通过余额宝来进行投资,然后从中获取经济回报,同时人们在开展网络购物等活动的时候,也可以使用余额宝来进行支付,由此可以看出,余额宝的出现为人们的投资以及支付提供了便利。但与此同时,一旦余额宝用户集体作出不理,比如说集体撤资,那么余额宝的发展资金就会中断,严重的话甚至会使其倒闭。所以说,为了保证互联网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对其进行监管,避免集体参与者不理的出现是非常有必要的。
3、互联网金融风险承担能力较为薄弱
金融行业的发展是利润和风险并存的,很多金融项目以及产品在给投资者带来丰厚利润的同时也潜藏着一定的风险,但传统的金融市场规避风险的能力比较强,而互联网金融在此方面的能力则较为薄弱。在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销售者在销售产品过程中并没有对产品的风险进行详细的介绍,这样就使得投资者对此了解并不深入,在投资过程中容易轻信销售者的话,这样当产品出现问题的时候,互联网金融市场无法有效应对风险,从而导致投资者只能自认倒霉,自己背负损失[1]。针对这样的情况,监管部门应该发挥自己的监管作用,引导互联网金融市场有效的规避风险,从而更加稳定的发展。
三、互联网金融监管过程中应该遵循的核心原则
1、遵循审慎监管这一原则
监管部门在对互联网金融进行监管过程中,必须要遵循审慎监管这一原则。也就是说,在实际监管的时候,监管部门不能轻忽大意,必须要严谨谨慎。同时在监管过程中应明确群众利益是第一位的,监管的时候要对参与金融活动的参与人员利益进行有效的保护,以此来实现监管的目标。另外,在监管过程中,还应该对金融市场遇到的风险进行有效的识别,然后以此为根据来采取有效的风险控制方法,确保金融市场的外部行为能够符合金融监管的原则。与此同时,监管人员还需要对互联网金融所具有的信誉度进行有效的评估,之后开展双向监管工作,以此来促使互联网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
2、遵循行为监管这一原则
在对互联网金融进行监管过程中,应该遵循行为监管这一原则,对参与金融活动的投资者的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管,以此来保护双方的利益。在互联网金融交易活动中,交易双方的利益都应该受到保护,这样金融市场才能是公平公正的。同时,监管部门在对互联网金融市场进行监管过程中,应对其内部结构进行优化,对其运营情况进行有效的督促,同时还应该对金融活动管理者进行严格的审查,以此来确保管理者不存在违法行为,管理者的思想处于良好状态中,能够对金融活动进行有效的管理[2]。另外,监管部门还应该对证券等金融行为在实际落实过程中进行监管,这样监管部门就可以及时的了解金融活动中存在的风险,确保管理者不会有携款私逃的机会。
3、遵循保护消费者这一原则
在互联网金融市场中,消费者属于弱势群体,其经济利益常常受到损害,鉴于这样的情况,监管部门在开展监管工作过程中应遵循保护消费者这一原则,以消费者的经济利益为主体来开展相应的监管工作。监管部门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应该和消费者进行及时的通话,对消费者的实际投资信息等进行有效的了解,在这一过程中,必须要确保消费者信息是准确的。之后,监管部门需要对金融结构和消费者进行双向监管,若是发现金融机构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而侵犯消费者的利益则监管部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制止这一行为,反之,若是消费者因个人原因损害了金融机构的利益,监管部门也应采取措施解决问题,以此来确保双方的正当权益都可以得到维护。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互联网金融在快速发展过程中,其中存在的问题逐渐地暴露出来,从而危害了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鉴于这样的情况,监管部门必须要及时采取措施来落实监管工作,通过有效的监管来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保护金融双方的权益。
参考文献:
[1]焉哲.浅谈美国互联网金融监管实践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J].企业文化(中旬刊),2016,(2):154-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