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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收入

时间:2023-05-30 10:37:14

国民收入

第1篇

【关键词】国民收入 分配 居民收入

2012年10月17日,国务院总理在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指出,今年第四季度将制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居民收入在各国的分配格局中历来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为此,笔者对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中的发展变化情况及其相关问题,以《中国统计年鉴》为依据,重点选取了1978、1980、1985、1990、1995、2000、2005、2008和2010年等主要年份的资料进行了研究,以期能对有关方面制订和调整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有所裨益。

一 居民家庭总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

居民家庭总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反映了家庭部门在国民收入分配中所占份额的多少,决定着百姓生活水平的高低。研究居民家庭总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关键在于取得两方面的资料,一是历年国内生产总值资料,二是历年居民家庭总收入资料。查阅《中国统计年鉴2011国内生产总值》,易得历年国内生产总值资料。居民家庭总收入则没有现成的资料,但查阅《中国统计年鉴2011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及恩格尔系数》可得历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资料和历年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资料,查阅《中国统计年鉴2011人口数及构成》可得历年城乡人口资料,因此根据:城乡居民总收入=城镇居民人口总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口总数×农民人均纯收入,可计算获得历年城乡居民家庭总收入资料,其结果如表1所示。.

汇总历年城乡居民总收入和从《中国统计年鉴2011-2-1 国内生产总值》获得的国内生产总值资料,将相应年份的城乡居民总收入除以国内生产总值,可得各年居民总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结果如表2所示。

从表2可以看出,居民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除了改革开放初期出现过连续几年的上升外,其后基本上一路走低并屡创新低。在改革开放起点的1978年,居民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45.2%,1985年上升到56.2%,其后便不断走低,2005年已经下降到与1978年基本相同的水平,2010年则已经下降到了41.8%,比改革开放起点的1978年低了3.4个百分点。

二 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占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

以上研究反映的只是居民家庭总收入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总体比较,更科学的研究应该剔除人口变化因素,从人均的角度进行深入的考察。由于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巨大,以下分别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占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占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可从表1获取。查阅《中国统计年鉴2011国内生产总值》,可得有关年份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

汇总上述资料,计算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占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占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结果如表3所示。

通过表3可以发现,剔除人口变动的因素,从人均的角度去考察,居民收入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下降的幅度更大更明显。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占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1978年为90.1%,到2010年下降到63.7%,下降了26.4个百分点,下降幅度达29.3%;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占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1978年为35.0%,2010年下降到19.7%,下降了15.3个百分点,下降幅度达43.7%。

改革开放以来的现实表明,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城乡居民收入不断增加,人民生活不断改善是不容否定的事实,但以上分析却发现,居民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却不断下滑,其中的的原因何在?答案肯定是:居民收入的增长没能够赶上经济发展的速度。这里面的差距到底有多大?本文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各自的增长速度作一个比较。

如前所述,鉴于1978~1985年,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总体上处于上升期,而其后则总体上处于下降期,因此选取1978、1985和2010年三个主要年份,并将其分为1978~1985和1986~2010两个阶段进行比较。

根据表3中1978、1985和2010年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人均居民收入,分阶段计算有关增长率(见表4)

从表4可以看出,在1978~1985年间,城乡居民收入的增长速度总体上要高于国民收入的增长速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人均国民收入的增长基本相一致,但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速度达到了人均国民收入增长速度的289%÷225%=1.28倍。而1986~2010年,无论是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还是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速度均大大低于同期的人均国民收入增长速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累计增幅仅为人均国民收入累计增幅的(2585%÷3496%=)73.9%,而农民人均纯收入的累计增幅仅为人均国民收入累计增幅的(1489%÷3496%=)42.6%。

四 居民收入、财政收入、营业盈余的累计增幅

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结果,分别为政府部门的财政收入、企业部门的营业盈余和家庭部门的居民收入,既然家庭部门的居民收入所占比重日益降低,那么钱肯定进了政府部门和企业部门的腰包。为证实这一观点,这里以2000年以来的居民收入、财政收入和营业盈余的累计增幅情况做一个比较,由于《中国统计年鉴》未“地区生产总值收入法构成项目”2004年和2008年的资料,本文仅以2000年和2010年这一头一尾的情况进行比较。

1.2000~2010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累计增幅

将表1中2000年和2010年的城乡居民总收入分别除以同年度的年末总人口,可得2000年和2010年的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分别为3706元和12472元,则2000~22010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累计增幅为:

12472÷3706×100%=336.5%

2.2000-2010年营业盈余累计增幅

查阅《中国统计年鉴2001》中《各地区国内生产总值项目结构(2000年)》,可知,2000年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企业营业盈余合计为18528.6亿元,查阅《中国统计年鉴2011》中《地区生产总值收入法构成项目(2010年)》可知,2010年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企业营业盈余合计为117456.61亿元,因此,2000~2010年的企业营业盈余累计增幅为:

117456.61÷18528.6×100%=633.9%

3.2000~2010年财政收入累计增幅

查阅《中国统计年鉴2011》中《国家财政收支总额及增长速度》,可知2000年和2010年全国财政收入分别为:13395.23亿元和83101.51亿元,同样可计算出2000~2010年的财政收入累计增幅为:

83101.51÷13395.23×100%=620.4%

将上述三项累计增幅汇总,制表(表5)如下。

从表5可以看出,居民收入的累计增幅显然低于财政收入和营业盈余的累计增幅,仅为财政收入的累计增幅的54.2%,营业盈余累计增幅的53.1%。因此,通过上述比较结果可以断言,十年来,我国的国民收入初次分配,正加速向权力部门和资本部门集中,居民所得的比重正日益下降。

第2篇

2012年,中共十报告明确指出“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就需要让居民收入增速高于财政收入增速。据《中国统计年鉴》统计,1978-2011年我国财政收入平均增速达到14.94%,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总额平均增速为18.45%,农村居民纯收入总额平均增速为12.36%。然而,20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我国财政收入增速持续高于居民收入增长速度,导致政府与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不断拉大。1978年,全国财政收入仅为1132.26亿元,1991年就突破3000亿元,达到3149.48亿元;1999年突破10000亿元,达到11444.08亿元;2011年上升到103740亿元,突破10万亿元,是1978年的90多倍。纵观30余年来,我国财政收入和居民收入的增速变动,可以以1996年为界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居民收入增速较快阶段(1978-1996年):这一时期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最快,平均增速达到了21.13%,农村居民纯收入总额的平均增长速度次之,为16.67%,均高于财政收入的平均增速11.27%。其间,除了个别年份(1983年和1985年)之外,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均高于财政收入。第二阶段为政府财政收入增速较快阶段(1997-2011年),这一时期我国财政收入和居民收入的增长速度都有所放缓,财政收入、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纯收入总额的平均增速分别为19.34%、15.23%和7.19%,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逐渐超过了居民收入的增长速度,国民财富的政府集中度不断变高,在初次分配过程中居民收入分配比重持续下降。由此可见,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后,我国国民收入总财富呈现不断向政府集中的态势,这一现象导致政府和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拉大,进而导致政府部门在参与初次分配的时候挤占居民的收入分配额度,劳动者报酬和居民收入在国民总收入中所占比重偏低。

税收是我国财政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从财政收入和税收增长的国民总收入和GDP弹性系数(表1)来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财政收入在参与国民总收入的初次分配过程中占比过高、增速过快。以财政收入、税收收入增长的国民总收入和GDP弹性系数为例,1978-2010年我国政府部门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状况可以根据增长弹性系数数值的大小大致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1978-1995年)为我国的财政收入和税收增速低于国民总收入和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速阶段,这一阶段除了个别年份,中国的国民收入和财富增长速度明显高于政府的收入,新增国民收入和财富的政府部门集中度相对较低;第二阶段(1996-2010年)为我国的财政收入和税收增速高于国民总收入和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速阶段,这一阶段所有年份,我国政府收入增速明显高于国民收入和财富增长速度,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和财富分配的比重不断上升。特别是1998年、1999年和2001年,财政收入增长的国民总收入弹性系数、税收收入增长的国民总收入弹性系数、财政收入增长的GDP弹性系数和税收收入增长的GDP弹性系数等这四个数值甚至接近或者超过2,这说明,中国政府收入的增速已经大大超过了国民总收入和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国民收入和财富的政府集中度过高,挤占了企业部门和居民部门的国民收入分配比重。国民收入总财富不断向政府集中,这一现象导致政府部门在参与初次分配的时候挤占企业部门和居民部门的分配额度,进而导致劳动报酬和居民收入在国民总收入中所占比重偏低,不利于经济的长期稳定可持续增长。

国民收入再分配过程中当前财政收支结构对居民部门的有效补偿不足

再分配指的是政府在初次分配结果的基础上对要素收入进行再次调节的过程,政府通过这一分配过程实现国民总收入在政府部门、企业部门和居民部门之间的收入比例变动。根据《中国统计年鉴》历年“资金流量表(实物交易)”的相关数据变动(图1,图略),可以对1995-2007年间再分配后形成的政府、企业和居民部门形成的最终收入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与初次分配后所占比重状况进行对比。通过对此变动情况的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995-2007年间,我国的政府部门在再分配过程中获得了比初次分配后更高的国民收入分配比例,而且还在此后十余年间一直保持上升趋势,特别是2000年以后,这种上升的趋势更加明显。1995年,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后,政府部门收入在国民收入中所占比重相比初次分配后上升了1.4个百分点,企业部门收入下降了3.4个百分点(企业部门由于需要在再分配过程中向政府部门缴纳税款,其收入所占国民收入的比重普遍出现下降的趋势),居民部门则上升了2个百分点(相比初次分配,居民部门收入在再分配过程中,可以通过政府的财政支出和转移支付等行为实现在国民收入中比重上升);2000年,通过再分配,企业部门在国民收入中所占比重相比初次分配下降了3.3个百分点,而政府部门收入上升了2.8个百分点,居民部门收入仅仅上升了0.5个百分点。2002年以后,这一状况进一步恶化,通过再分配之后,仅仅政府部门通过再分配实现在国民收入所占比重上升,企业和居民部门收入比重都出现了下降的趋势。2002年,政府、企业和居民三部门收入通过再分配后在国民收入中所占比重变动为3%、-2.9%和-0.1%;2007年则为3.6%、-3.4%和-0.2%。另,据《中国统计年鉴》历年“资金流量表(实物交易)”的相关数据,1995-2007年,中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通过再分配,企业部门出让的收入份额占国民收入的2%-4%之间,这一部分份额在2001年以前是被政府和居民部门共享的,其中政府部门和居民部门分享比例在2000年以前4∶6左右(特殊年份,1998年为18.75%比81.25%),2000年急剧上升为8∶2,2001年则达到了9∶1。而2002-2007年间,这一部分企业所出让的国民收入份额则全部为政府部门所占有(除2004年),居民部门不仅不能从企业所出让的国民收入份额中获得再分配收益,反而要出让在初次分配中所获得的国民收入分配份额,其出让比重在国民收入总额的0.1%-0.5%之间。由此可见,在国民收入再分配中,通过再分配机制迫使生产部门———企业出让的国民收入份额,刚开始,居民部门尚可以分享其中的部分份额,及至2002年后,这一部分份额不仅消失了,居民部门还开始通过再分配出让一部分收入分配份额给政府部门。#p#分页标题#e#

从财政支出结构来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用于改善民生的社会保障支出在财政支出中占比过低,而用于政府消费的行政管理费用偏高。从图2中可以看出,社会保障支出在1978-1995年间,基本保持在2%以下,而行政管理费的支出比重则持续保持比较高的比重,并且保持快速上升的趋势,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初期,行政管理费的上升趋势非常明显,从占财政支出总额的6%左右快速跃居12%以上。1996年以后,行政管理费占财政支出总额的比重呈现出平稳的态势,而社会保障费用开始快速上升,特别是1996-2000年期间,社会保障费用支出比重快速从2%左右上升到了10%。2000年以后,行政管理费支出在国家财政支出中所占的比重基本保持在12%-14%上下,而社会保障支出在国家财政支出中所占的比重则保持在10%-12%之间。2007-2009年,我国社会保障总支出金额不断上升,分别为5447.16亿元、6804.29亿元和7606.68亿元,年均递增18.2%(财政总支出的年均增速23.8%)。但是,社会保障总收入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却不断下降,2007年为10.94%,2008年降至10.87%,2009年进一步降到9.97%。由此,可以看出,1995-2007年中国的国民收入再分配,政府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不断提高,企业部门变动不大,居民部门则不断降低。再分配过程中,中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没有实现国民收入从政府和企业部门向居民部门的有效转移,居民部门的国民收入在分配格局中处于不利地位。

以财政收支结构调整优化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对策

以财政收支结构改善调整收入分配格局,首先,应当从初次分配入手,采取多种措施在稳定宏观税负的前提下,提高劳动者报酬在收入分配中所占的比重,控制政府收入占比上涨过快的趋势,扭转当前税制对收入分配的累退作用;其次,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社会保障、医疗和教育等方面的民生投入,提高转移支付力度,规范行政管理费用开支,加快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体系,即通过再分配过程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实现国民收入向居民部门的有效转移。

(一)注重初次分配改革,通过财政收支结构的调整来优化政府、企业和居民部门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的格局

国民收入初次分配格局是在市场力量的主导下形成的,是由影响劳动、资本等生产要素市场交易机制和劳动力市场内部劳动关系的制度安排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人口众多,劳动力资源丰富是我国的基本国情,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劳动力市场的供需结构失衡,劳动报酬偏低。然而,当前我国初次分配过程中居民部门收入占国民总收入比重偏低、政府收入占比上涨过快还受包括企业内部劳动关系制度的不完善、财政税制结构的不合理等制度安排因素的影响。因此,在市场力量起主导作用的前提下,初次分配过程中也不能忽视政府主导的财政收支结构调整的作用,在稳定宏观税负的前提下,控制政府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占比上涨过快的趋势,优化政府、企业和居民部门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的格局。

1.通过对企业税收减免和推进工资制度改革,提高劳动者报酬在国民收入分配中所占的比重。工资收入是我国劳动者报酬的主要组成部分,但是由于我国劳动力供需结构的失衡和企业内部劳资关系制度安排的扭曲,在初次分配领域,劳动者工资增长速度长期低于企业利润,社会财富明显向资本倾斜。因此,要提高劳动者报酬在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中的比重,一方面应当加强立法工作,从法律上规范劳动力市场的平等交易关系,改变一直以来普通劳动者工资报酬长期被低估的现状,降低企业税率,减少重复征税,通过对企业部门的退税、减税措施鼓励企业提高劳动者报酬,进而提高劳动者报酬占地区国民总收入的比重。另一方面应当建立工资支付的制度保障机制和与地区经济同步增长的长效机制,从体制上实现工会组织独立进行劳动报酬集体协商和谈判的作用,民主监督企业确立合理的工资水平和保证工资的及时发放和调整,进而维护普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等。工资制度的改革目标并不是单纯地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或者不定期调高名义工资水平,而是通过政府财政收入体系的变动和对企业行为的规范,真正从制度安排的角度实现劳动者报酬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不断上升。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国民收入初次分配格局的有效调整,否则只会造成工资水平和物价指数的螺旋式上升,催生通货膨胀,无助于普通劳动者在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中地位的改变。

2.积极推进财政收入结构调整,纠正初次分配过程中的市场失灵。根据收入来源的不同,除了税收,财政收入还包括国有资产收益、国债收入和收费收入等,其中国有资产收益是指国家凭借国有资产所有权获得的利润、租金、股息,红利、资金使用费等收入。从目前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状况看,市场失灵的存在导致部分国有垄断行业的定价偏离正常价格,垄断利润偏高。特别是土地、矿产等资源品行业,由于所有者权利的缺位,导致资源有偿使用的价格偏低,长期忽视其造成的环境污染成本,使得开采和利用这些资源的企业获得巨额的垄断利润。这些垄断利润的存在,使得本应当由全民共享的财富多数留存在了行业内部,一方面造成了财政收入的流失,另一方面也加剧了初次分配过程中行业收入差距的拉大。但是从根源上说,这些利润并不是企业正常经营所得,而是由于政府对国有资产收益管理的不规范和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不公造成的。因此,政府应当利用财政收入结构调整这一手段进行调整,纠正初次分配过程中的市场失灵,譬如通过征收“特别收益金”[4]和进一步完善税制,降低垄断因素对国民收入分配初次过程中的不利影响,平衡行业利润。

3.加大财政支出在职业教育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投入,降低结构性劳动力供需失衡。实现充分就业是缓解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不公的关键因素之一。当前,我国劳动力市场供需失衡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市场机制不完善所造成的结构性失业。教育支出是我国财政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教育投入的增长连年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的速度,但是长期以来我国财政支出中的教育经费投入都没有给予职业教育充足的重视,职业培训教育的投入在教育投入中所占比重偏低,劳动力市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滞后。这种财政支出结构的不合理一方面造成职业技术人才的缺乏,大量劳动力因缺乏相应技能无法满足企业发展的需求而失业;另一方面劳动力市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缺位造成大量职业技术人才由于就业信息不通畅,无法找到合适的工作,加剧劳动力市场结构性失业。因此,要实现国民收入初次分配格局的优化,必须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支出对职业技术教育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投入。#p#分页标题#e#

(二)加大再分配调节力度,通过财政收支结构的调整实现对居民部门的有效补偿

要实现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优化,再分配是政府作为的关键环节。在这一过程中,政府可以充分发挥主导作用,通过财政收支结构的调整实现对居民部门进行有效补偿,推动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优化,真正体现政府收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初衷。

1.改革财政收入中的税制结构,提高我国税收制度的收入再分配效果。当前,我国的税制结构中,流转税占比较高,所得税和财产税占比较低,这导致税收对居民之间收入分配调节的作用不明显,弱化了税收对公平收入分配的功能。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流转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基本维持在70%左右,所得税不足30%,财产税则基本保持在2%以下。当前,流转税比重过高、所得税和财产税比重过低以及个人所得税制度不完善等税制结构缺陷是造成当前我国税收制度难以有效发挥国民收入公平分配的调节作用的重要原因。[6]因此,推进财政税收结构的调整,能够有效地提高我国税收制度的收入再分配效果。具体来看,由于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发展水平和税收的征管水平决定了短期内扭转流转税在税收体系中占主体地位的状况是非常困难的,只能通过对流转税内部结构的调整和所得税和财产税体系的完善对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进行优化。如通过提高奢侈品的消费税征税力度,降低生活必需品的增值税率,调节不同收入阶层的收入差距;通过个人所得税征收模式的改善和征管方法的改变,进一步完善财产税体系,加大对高收入群体财产征税力度,提高所得税和财产税对收入调节的累进效应等。

2.加大财政支出中对民生领域的投入,实现再分配过程中对居民部门的有效补偿。当前我国处于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时期,但同时也处于一个各种社会利益矛盾凸显的时期,财政支出对国民收入的再分配调节能够有效地弥补市场机制的缺陷,实现对居民部门的有效补偿,缓解社会利益矛盾,实现经济的长期稳定可持续增长。近年来,虽然我国财政支出在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等民生领域的投入快速增加,但是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后形成的居民部门最终可支配收入份额仍然出现逐年下降的状况。因此,必须大力推进“民生财政”的建设,继续加大政府财政在社会保障、[7]医疗、卫生和教育等民生方面的支出比重,提高政府的转移支付力度。特别要加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不断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保障标准,逐步实现城乡居民的基本保障权利无差别;针对目前房价高涨的状况继续加大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投入,完善基本住房保障制度,从根本上解决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问题等等。

3.严格规范财政支出中行政管理费用的支出,加快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体系。由于我国财政管理体制的不完善,政府部门行政管理费用支出随意性较大、浪费严重,行政管理费用居高不下且呈现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逐年上升的态势。公共经济学研究认为,政府存在的功能之一就是为了节约公众决策的交易成本,倘若政府的决策过程产生的非生产性费用过于庞大且不断挤占用于基本建设和改善民生的财政投入,则从根本上违背了建立政府财政制度的初衷。因此,必须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建立行政支出预算体系,提高政府支出的透明化程度,减少无序开支,减少行政管理费用在政府财政支出中所占的比重,[8]集中主要财力保证基本经济建设和社会保障支出。不仅如此,针对我国当前存在的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现象,还要保障政府财政的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可及性和均等化程度。

第3篇

中国在1980年代出现过一次普遍加薪,许多中国人对那个时期记忆犹新,告别了三十七块八毛的工资,物质生活开始不断丰富,彩电、冰箱和洗衣机等三大件陆续走进平常的家庭,人民的生活质量得到了一个根本性的提高。

新一轮加薪会带给我们什么?不出意外的话,更宽阔的住房、私家汽车和高档文化类消费将进入千家万户。同时,原有各类消费的质量也将大大提高,向更加舒适化和个性化的方向发展。

中国能不能通过加薪打造一个相当规模的中产阶层,改造他们的消费习惯,使他们的消费上档次,这是一件举世瞩目的事情。

变化一旦开始,就将以浩荡之势奔腾向前,涨薪之潮,已经开始在以劳动力成本低著称的中国内地蔓延,教师加薪了、军队加薪了,就连一些大型私营企业也都开始为员工增加薪水。在浙江,一家大型袜厂一次性把工人的工资提高了25%。老板把其中的道理说得非常清楚,因为他的工人现在每年回乡以后都有一大批留在了家里,第二年不出来打工了。就算是工厂给他们免费食宿,也吸引不了他们――连续数年的中央政府对农业的优惠政策,已经使得在中国务农慢慢变得有利可图了。

加薪浪潮的汹涌伏流所至,关于中国的“国民收入增收计划”也呼声日高。

略微研究一番我们的近邦日本和韩国的发展进程,可以发现,国民收入增加带来的商业繁荣和产业升级,最终造就了这两个国家的经济崛起。

1960年底,日本池田内阁宣布实施为期10年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其第一项措施,就是提高国民收入,并且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1967年,日本提前完成这一十年计划。

“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在日本发起了一场消费者革命,并成为日本经济起飞的转折点。从1950年代末期到1980年代初期,日本先后发生了三次消费革命,由“生活合理化”向“更加舒适化”、追求“实现物质需求欲望”发展,日本国民的消费水平和消费质量得到极大提高。在1965~1974年间,日本迎来了“3C”(空调、汽车和彩电)时代,彩电、空调当时的平均价格为20~25万日元,约为当时职工2~3个月的工资,小汽车的普及则出现在1970年代后期,此时制造业工人工资在20~25万日元,而每辆普通型轿车的售价平均为100万日元,大约等于一般工人5个月的工资。

消费升级,也同时促进了日本的产业升级,并帮助企业打开了巨大的利润空间。以汽车行业为例,在国民增收的大背景下,日本的汽车销售在1960年代显示出了前所未有的增长势头,1967年国内产销量达到300万辆,超过了当时的西德,成为世界第二大汽车大国。

1980年代,韩国针对经济发展战略进行了系列变革,提出了“安定化、开放化和自律化”的“三化”方针。其中一大根本措施,就是普遍提高国民收入。在实行了这一改革之后,韩国经济进入一个前所未有的高速增长期。

得益于这一政策,韩国人均收入在8年内增长了两倍,国民购买力的提高,为其本土品牌的成长提供了肥沃的土壤,作为韩国企业标志的现代汽车,就是在此时期异军突起,迅速成为国民普及消费品。

第4篇

关键词:国民收入;分配格局;问题

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代表国务院向大会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分好社会财富这块“蛋糕”,促进社会公正和谐,让人民更幸福、更有尊严地活着。这里的社会财富可以理解为国民收入。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收入高速增长,1978~2008年间,平均增长率达到了15.32%,2008年国民收入总额达到了302853.36亿元。这些数据说明蛋糕已经做得足够大,我国现今的首要任务不再是做大蛋糕,而是怎样将蛋糕合理的进行分配。如果如果一贯的鼓励做大蛋糕,总有一天不仅没有人作蛋糕,可能会有人起来和砸烂这个蛋糕铺的。因此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优化收入分配格局,促进收入分配的公正合理,是我国政府当前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我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存在的问题

(一)初次分配存在的问题

1.劳动收入在国民收入中所占比例低

1978年至2008年的31年中,我国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4.99%,而职工年均实际工资增长率为7.8%,职工工资总额年均增长14.71%。特别是近来年,我国财政收入每年都大幅增长,而职工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则相对缓慢。2005年至2008年间,与财政收入增长率相比,职工平均实际工资增长率一直处于较低水平;08年与07年相比,增长率甚至下降了2.6。

2.工资收入占居民收入的比重较低

工资收入占居民收入的比重比较低。2000年我国城镇职工工资收入占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36.96%,2008年为35.51%,2000至2008年总体呈先下降后上升的趋势,但总的比例依然比较低,一直维持在35%左右,这就意味着职工的非工资收入大约占65%的比例。

3.劳动要素在企业内部分配比例比较低

我国国有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增长率及制造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与劳动要素在企业内部分配比例不完全对称,但大体能够反映企业内部要素分配比例的变化。2003年至2006年,企业利润增长率都远远高于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2007二者增长率差距缩小,但其主要原因并不是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的增加,而是企业利润增长率由于经济原因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这一趋势一直延续到2008年,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企业利润增长率10年来首次低于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

(二)再分配中存在的问题

1.所得过高,居民所得过低

上述已经说明了此问题,此外从支出法国内生产总值的构成中也可以反映这一点。2000年至2008年我国居民消费支出在最终消费支出中的比重呈现出下降的态势,而与此相对应的是政府消费支出所占的比例逐年提高。

2.在居民所得环节中,少数居民所得过高,而大多数居民所得过低

据福布斯公布的数据,目前我国个人可支配收入超过100万美元的已经超过47万个,可支配财产超过1亿元的已经不在少数。目前我国富翁的数量已经仅仅次于美国,位居全世界第二位。而与此同时,我国还有相当多的贫困人口。到2008年底,我国农村还有年人均年纯收入不足1196元的贫困人口4007万人,城市依靠低保生活的人口有2200多万,也就是说我国至少有6000多万绝对贫困人口。

3.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大

改革开放之后,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水平都有了很大提高,但城市居民收入增加得更快,而农村居民相对缓慢,导致城乡收入差距城乡不断扩大的趋势。2008年我国可统计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达到3.31倍,是改革开放以来也是建国以来的最高点。如果加上城市居民享受的不可统计的待遇,这一差距会更大。

4.行业间收入差距大

国家垄断性质的行业凭借其特殊地位,收入水平远远高于职工平均收入水平,而收入本身不完全成比例,从而扭曲了行业间的收入,导致行业间收入差距过大。

二、调整优化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战略举措

(一)完善要素市场

1.完善生产要素市场,通过市场发现价格

在初次分配中,收入分配过分向非劳动要素倾斜一个重要原因便是生产要素市场不完善,导致土地收益、资本收益、部分企业家收益不规范甚至过高,从而损害了劳动者利益。要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完善生产要素市场,由市场决定价格。

2.积极发展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要素市场,多途径扩展居民收入来源

当前我国居民的收入来源仍以劳动报酬收入为主,财产性收入比重较低,因此要积极发展和完善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要素市场,扩展居民除劳动者报酬以外的其他收入来源,提高居民收入总量。

(二)不断提高劳动报酬

提高劳动报酬,既要提高国家财政供养机关、单位职工的劳动报酬,还要提高企业职工的收入,更重要的是提高农民收入。今年的国家一号文件又是关于三农问题的,说明国家也是把提高农民收入放在首要地位的。要提高农民收入,应当做到以下几点:1.加大扶贫力度;2.提高农民素质;3.促进农业产业化;4.不断提高农产品价格,消除剪刀差;5,放开农村宅基地市场,推动农村宅基地流转,盘活农村闲置的土地,吸纳更多的资金建设新农村。

(三)限制行业垄断,减轻企业负担

限制行业垄断,提高市场竞争活力。清除各种市场进入壁垒,鼓励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进入以往只有国有企业的行业,加快电力、石油、电信、交通等行业改革步伐,增强市场竞争,充分发挥市场竞争调解机制的作用。

加强对垄断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的监管,限制收入水平过高的垄断企业工资水平的增长。短期内,可以对垄断企业设定最高工资标准,从长期来看,则需通过引入竞争,改善垄断企业公司治理结构,来解决垄断企业分配问题。

参考文献:

第5篇

关键词:人均国民收入;国际比较;消费

中图分类号:F12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7685(2014)01-0023-07

一、人均国民收入的分类与国际比较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巨大成就,按汇率法计算的国内生产总值(GDP)已居世界第二,占全球经济份额已达10%以上。但由于我国人口众多,从人均国民收入水平(表现为人均GNI,有时也使用人均GDP,一般在具体数值上不会有太大差别)看,还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从世界银行公布的一部分国家和地区的人均CNI看,2011年我国人均GNI为4940美元,在列入统计的213个国家或地区中排名第114位,比2010年的排序提前7位(见表1)。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我国已取得很大进步。2003年,我国人均GNI为1100美元,世界排名第134位,仅比排在135位的菲律宾高20美元,而2011年菲律宾人均GNI为2210美元,从表面看翻一番,但排序变成152位,下降17位,而中国则提前了20位。显而易见,高速的经济增长在改善中国经济总量的同时,也使人均水平的国际排名明显提高。

从表1可以看出,世界各国人均GNI差异巨大。人均GNI最高的摩纳哥为18万美元,而最低的刚果民主共和国只有190美元,相差近1000倍。在这些国家中,排名居前的国家和地区主要有三类:一类是发达经济体,包括美国、西北欧国家、日本和大洋洲国家。二是资源输出型国家尤其是石油输出国,但近年来,这些国家由于增长缓慢,世界排名开始后移。三是新兴工业化国家或地区,包括新加坡、中国澳门、中国香港和韩国等,尤其是韩国,其经济规模远远大于“亚洲四小龙”中其他经济体,仍能保持经济持续增长,人均GNI已达20000美元以上,2011年居世界第53位。排名靠后的国家主要是亚非拉发展中国家,亚洲有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柬埔寨等国,拉丁美洲有海地等国家,非洲则是贫穷国家最多的地区。我国曾经也属于这一集团,改革开放初期人均GNI不到200美元,但经过30多年的发展,现在人均GNI已超过中等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进入排序居中的国家行列(现在排序正好位于200多个国家和地区居中位置)。排序居中的国家主要是一些拉美国家、中南欧国家、东南亚国家和北非国家。

世界银行把对人均GNI水平的分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并将其作为一项最重要的分类。这种分类和世界银行的工作内容有关,他们认为较低收入经济体在得到世界银行的经济支持时,和较高收入经济体的待遇(包括贷款利率、贷款额度及评审过程等)应有所差别。1987年以前,世界银行只是把所有经济体分为工业化经济体和发展中经济体,而从1987年开始,则开始使用细化分组并提出相对标准。2011年的分类及其标准为:低收入组,少于1025美元;下中等收入组,为1026~4035美元;上中等收入组,为4036~12475美元;高收入组,高于12476美元。2011年,进入分类的经济体包括188个世界银行成员以及人口超过3万的其他经济体,共214个国家和地区。按照目前标准,凡是人均收人在一定贫困标准以下(原来为每天2美元,现已调整到接近3美元)的国家或地区为低收入经济体,而超过这一标准、占世界人口三分之一的国家或地区则被视为中等收入国家。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共有10个国家(包括中国、埃及等)由低收入国家发展成为中等收入国家。显然,这里所使用的“中等收入”,不是算术平均数而是类似于中位数的概念。

二、不同收入水平经济体的分布情况

根据世界银行公布的2011年世界发展指数,当今世界低收入经济体有36个,下中等收入经济体有54个,上中等收入经济体有54个,高收入经济体有70个。这种分类为世界各国开展经济发展水平的研究和国际比较提供一个很好的基础,而国际统计标准的建立和世界各国政府统计工作的发展,为世界银行完成这项工作提供了统计数据支持。虽然这种比较受各国统计工作的完善程度及各国具体情况影响,仍然存在各种争议,尤其很多人认为用汇率法反映的结果不能完全真实地反映各国发展水平的差别,因此,世界银行还发展出一套用购买力平价(PPP)来进行分组比较的方法并公布相应数据。但由于购买力评价涉及各国货币实际购买力之间差别的评价,很难得到唯一的共同标准。如,不同的团体按购买力平价(用国际元反映)计算中国的人均GNI,可能出现很大差别,而且从历年研究结果看,汇率法和PPP方法得出的结果,虽然在数值上可能存在较大差异,但在排序上往往没有显著差别。因此,汇率法计算的结果得到广泛认可。

三、世界银行划分标准及我国地位的变化

由于随着各国经济增长、价格变动和汇率变化,按三年汇率法计算的世界平均收入水平不断提高,所以分类标准也在不断调整。表2列出的是世界银行1987年以来提出的收入标准及中国人均水平和所处组别的变化情况。

从表2可看出,按照世界银行标准,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前后,我国属于低收入国家,经过14年的发展,到2010年,我国跨越了下中等收入和上中等收入国家的临界值,成为上中等收入经济体。进入这个组别,标志着一个国家开始由中等收入向高收入国家迈进。从表2的分组标准看,1997年开始我国不再是低收入国家,成为广义中等收入经济体(即包括下中等收入和上中等收入)中的成员,也可以说成为广义中等收入国家。这与我们提出的中国式现代化目标及其实现的经济增长是相关的。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指出中国式现代化就是要实现小康社会,而经过20年左右的努力,在上世纪末,我国基本实现了总体小康或者是初步小康。而这一时期,恰好是我国人均GNI完成由低收入向下中等收入跨越的时期。中共十六大提出在2020年实现全面小康的目标,而且指出2000~2010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10年,对2020年实现全面小康具有重要意义。从人均GNI变化看,在这关键10年,我国确实取得实质性进展,由下中等收入国家发展成为上中等收入国家,人均GNI超越中等收入国家平均水平。而从未来发展看,中共十再次重申要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把这一过去的长远目标转化成当前的现实目标,并且提出一系列实现这一目标的方针、政策和措施。在数量指标上,提出2020年GDP比2010年翻一番。由于我国人口变化已趋于稳定,而GDP与GNI之间的差额在国际收支平衡的条件下也是稳定的,这意味着这一时期经济总量如果实现翻一番,那么按照可比价格计算的人均GNI也会实现翻番。由于按汇率法计算的人均GNI受到经济增长、购买力平价、通货膨胀和汇率等多重因素影响,从长期发展的角度看,人民币汇率还有可能进一步升值,在实现中共十提出的增长目标的情况下,按三年平均汇率法、以现行价格计算的经济总量及其人均水平将会提高更多,经济总量将有可能接近甚至达到美国水平,而以人均GNI反映的经济发展水平也将会完成由上中等收入向高收入的转化。这说明了世界银行分组的合理性,它与我国各历史发展阶段的经济发展水平之间表现出明显的相关关系。显然,按照低收入、下中等收入、上中等收入和高收入来对各国和地区进行分类,既说明了各国和地区处于哪个发展阶段,也能说明它的发展水平。

如果用一个区间来更好地说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发展阶段,那么用标志性数值则能更好地说明它的发展水平。世界银行在每年发表的《世界发展报告》中,在发表各国人均GNI数据的同时,对应地公布相应的标志性数值(见表3)。

表3中各数据反映各收入组的平均水平。以2011年为例,当年世界人均GNI为9511美元,其中,低收入经济体的平均水平为569美元,中等收入经济体的平均水平为4144美元(其中下中等收入经济体的平均水平为1764美元,上中等收入经济体的平均水平为6563美元),将低收入和中等收入经济体合为一组,人均GNI为3648美元,而高收入经济体的平均水平为39861美元。

从表3还可以看到,直到2008年,我国人均GNI都在中等收入经济体的平均水平以下,而2009年发生转折,我国人均GNI(3620美元)超过中等收入经济体平均水平(3400美元),但如果从表2的分组标准看,我国仍然属于下中等收入国家,而2010年,我国人均GNI(4240美元)则进人世界银行上中等收入经济体的分组中。这就是我国30多年经济增长取得的历史性转折,不但人均GNI超越中等收入经济体平均水平,而且进入上中等收入国家行列。虽然早在1998年我国已成为下中等收入国家、列入中等收入经济体的大分组中,但直到2010年,我国才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中等收入国家,并开始由中等收入国家向高收入国家过渡。因此,从2009年以来,关于我国成为中等收入国家和有可能遇到的发展难题的讨论(如“中等收入陷阱”等)开始迅速增加,“中等收入陷阱”成为我国甚至是世界经济增长论坛中的一个热门话题。由于我国人口众多,经济发展对世界人均GNl分布格局有很大影响。从2009~2010年,中等收入经济体人均GNI平均水平由3400美元提高到3764美元,但下中等收入经济体和上中等收入经济体的人均GNI水平都出现显著下降,其中,下中等收入经济体平均水平由2310美元下降到1658美元,而上中等收入经济体平均水平由7523美元下降到5884美元。出现这一现象的基本原因是在下中等收入组中,人均GNI较高和权重很大的中国离开了这一分组,导致其平均水平下降,而在上中等收入组中,也由于权重很大但人均GNI较低的中国的加入,导致这一组的平均水平明显下降。从平均意义看,无论与世界平均水平相比,还是与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相比,我国仍然存在很大差距,但如果与上中等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相比,差距已经不大(中国为4940美元,上中等收入国家平均水平为6563美元),从目前世界经济格局变化看,大约在2014年前后,我国就有可能达到这一收人组的平均水平。再下一步,就是向更高的水平发展,首先超越世界平均水平,然后再进入高收入经济体的行列,这是我们经过努力有可能实现的。

四、世界主要国家人均GNl分布

在众多国家中,经济大国对世界经济的发展发挥主导作用。从表4看出,世界上最大的20个独立国家经济体在数量上虽然不到世界银行所列出的国家和地区的十分之一,但其经济总量所占比重已达近80%,而且随着中国、印度、巴西、印度尼西亚等人口大国的经济发展,主要国家占世界人口的比重也在上升,世界经济发展不均衡格局正在改变。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后,20个主要国家占世界经济总量的比重只有很小的变动,从79.7%提高到79.8%。但不同国家的份额发生变化。我国的份额变化最大,提高3.1%;美国次之,降低1.8%;日本份额虽然提高,但年均实际经济增长率是负数,份额提高主要是由于汇率变动。其他主要发达国家,尤其是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等国,份额大多下降。而巴西、印度、印度尼西亚、韩国等新兴国家,份额则在提升,排序也发生变化,如我国超过日本,巴西超过英国,印度超过加拿大,印度尼西亚超过荷兰、土耳其和瑞士。

如果从人均水平看,由于发达国家、新兴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水平之间存在较大差距,虽然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的人均水平近几年有很大提高,但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仍然很大。表5列出了20个主要国家人均GNI的分布情况,可以按数据相邻的情况大致分成三组,第一组是人均GNI达到3万美元以上的发达国家,包括美国、日本、德国、英国、法国、意大利和西班牙等最大的发达经济体,也包括人均GNI水平很高的中小国家(如瑞士、荷兰等),第二组是人均收入在1万美元到2万美元之间的工业化国家(墨西哥略低于1万美元,也可以归人这一类),第三组是人均收入在5000美元以下的发展中国家,包括中国、印度尼西亚和印度。

从表5可以看出,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开始提升。尤其是人均GNI在2万美元以下的主要国家,近几年的经济表现都比较好,其中收入最低的三个国家是近10年经济增长在世界上表现最好的国家,而这个表中排序较前的国家,近年来经济普遍呈现徘徊态势。表4中的后几位国家,都属于人口大国,这些国家人均GNI虽然偏低,但一旦出现较快增长,由于人口权重的作用,就会对世界人均GNI产生较大影响。近20年来世界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加速经济增长,正在迅速改变世界经济由欧美发达国家主导的格局。而中国正是这一变革中最积极的力量。

五、对我国人均收入水平的展望

第6篇

关键词:国民收入 分配格局 政府 企业 居民

问题的提出

随着扩大内需保增长的政策出台,从各个角度来研究内需不振问题已成为当前经济学研究的重要课题。许多学者从理论和实证的角度深入探讨了新世纪以来我国居民消费长期低迷及其对经济增长的影响等相关问题。一些学者认为,我国近十多年来居民消费的减少可能存在两个重要原因:预防性储蓄和因金融抑制等原因而存在的流动性约束;从逻辑分析,预防性储蓄理论显然使用了收入流既定这一隐含假定,从支出结构出发,仅考虑影响储蓄的一个因素—不确定性预期来分析即期消费及其变动;流动型约束理论也同样是从收入流既定这一隐含假设出发,仅仅考虑由于金融工具欠缺使消费所受到的延期抑制。而对国民对宏观的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这一更基本的问题的研究却相对不足。本文试图从分析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化趋势入手,找寻居民消费需求久扩不振的根源,并给出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扩大居民消费需求的政策建议。

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动趋势

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的变动趋势:

从总量的变动趋势来看,本文认为政府、企业和居民初次分配收入都有大幅提高,其中企业份额增速最快,居民份额增速较慢。在1992-2007年,按当年价格来计算,政府部门收入增长了9.36倍,企业部门收入增长了10.36倍,居民收入增长了7.66倍。

对增长速度比较分析,政府初次分配收入增长速度在上世纪90年代和本世纪以来均超过总收入平均增长速度和其他主体收入增长速度;企业收入增长主要是本世纪以来比较快,超过了平均增长速度;而居民初次分配收入增长速度在两个时期都是最慢的,且低于平均增长速度。政府、企业和居民收入增长速度的不同导致主体间初次分配结构发生变化。在我国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政府部门所占比重和企业部门所占比重处于持续上升的态势,而居民部门所占比重则处于一个递减态势。

政府部门在初次分配中所占比重呈现小幅波动,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测算可知,从1992-2007年总体上升了1.52个百分点,从1992年的15.53%上升到2007年的17.05 %。企业部门所占比重从1992年的19.06%波动上升到2007年的22.95%,上升了3.89个百分点。而居民部门所占比重则从1992年的65.41%波动下降到2007年的60.00%,下降了5.41个百分点。自1999年以来,部门间分配格局发生显著变化,居民部门收入增长速度不仅大幅落后于企业部门,而且还慢于国民总收入的增长速度。

国民收入的再次分配的变动趋势:

在初次分配的基础上,各收入主体通过多种形式、多个环节从其他收入主体那里获得一部分转移性收入,同时也要将初次分配收入的一部分转移出去,包括收入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等,从而实现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形成再分配格局,再分配格局是各收入主体掌握的可支配收入份额,能够最充分和准确地代表一个国家一定时期国民收入分配状况。根据对历年统计数据测算的结果可以得出,在1992至2007年的16年间,经再分配后形成的可支配收入,政府部门所占比重稳中微升。

企业部门所占的比重持续上升,而且升幅很大,而居民部门可支配收入所占的比重则呈现持续下降趋势,从66.31%下降到57.71%,下降幅度在8.60个百分点,比初次分配中居民收入比重的下降幅度还多2个百分点。

1999年以后,居民部门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大幅落后于企业部门和政府部门,也落后于国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速。这表明,1999年以来的收入再分配机制,未能将企业收入向居民部门做适度转移,而是进一步强化了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比重下降的趋势。

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趋于不合理的原因

(一)企业高利润侵蚀

企业抑制了居民劳动报酬主要通过两方面实现的:

一是我国农村劳动力长期过剩,经济改革以来大批的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使得劳动力市场一直处于供过于求的买方市场局面,导致低端产业工人的劳动报酬被压低到生存工资水平。而在以承接发达国家低端产业为特征的工业化进程中,农民工总数成倍增长,占全国就业人口的比重提高了近15个百分点(从约5%提高到20%)。由于非农产业就业人口比重持续提高,使得低工资就业人口在总就业人口中的比重升速更快,劳动报酬中低工资的权重也越来越大,进而导致劳动者报酬整体水平较低且呈相对下降趋势,实际上就是企业部门变相侵占居民部门的劳动报酬。

二是我国工会组织并没起到它应有的作用,企业内部没有形成工资议价机制,企业所有者处于强势地位,加之,政府监管的“缺位”,一些地区相关法规的执行明显向资方倾斜,劳动者正当权益未能得到有效保护。可见,利润侵占工资已成为居民收入分配所占比重降低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政府高税收过高

宏观税负的持续上升也是造成居民分配份额下降的主要原因之一:

第7篇

论文关键词:居民收入,城乡,东中西部,行业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取得飞跃发展,但是也不可避免带来一些问题城乡,其中居民收入差距大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如果解决不好这个问题,就会影响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

一、居民收入差距问题主要表现

我国居民收入差距问题主要表现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大、东中西部居民收入差距大、行业居民收入差距大论文参考文献格式。

(一)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居民收入取得飞跃的发展,中新网10月31日电据中国国家统计局31日发布的报告显示,1978年,中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只有133.6元城乡,到2007年达4140.4元,比1978年增长近30倍,年均增长12.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年均增长7.1%。然而我国目前仍然是典型的城乡二元结构的国家,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大。“尽管在国家多种惠农政策密集出台的情况下,2004年以来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很快城乡,走出了此前的‘八年徘徊’,但城乡差距依然在扩大。2008年全国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 781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为4761元,城乡绝对差距首次突破万元。城乡收入比也达到3.31∶1,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这一比率不过1.5∶1论文参考文献格式。” [1]

(二)东中西部居民收入差距大

个省(市)。由于经济基础和条件的不同,我国东中西部居民收入差距大,“我国东、中、西部地区收入差距不断扩大。若中部地区为1,则东中西部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比从1978年的1.28:1:0.88扩大到2005年的1.57:1:0.80。而东中西部城镇居民收入比例也从1978的1.10∶1:1.01上升到 2005年的1.52∶1:0.997。若考虑东中西部居民享有的教育、医疗、住房、社保等社会福利因素,实际上东中西部居民生活水平差距会更大论文参考文献格式。”[2] (三) 行业收入差距大

我国居民收入差距另一个突出表现就是行业差距,按照马克思的平均利润观点城乡,各行业的利润应该趋于一致,但是目前我国由于垄断和各行业之间的发展不平衡等原因,不同行业的居民收入差距很大。“根据2006、2007年《中国统计年鉴》的统计数据,我们可以得出,2006年行业职工平均工资排名前5位的行业分别为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它们的工资分别为平均工资的2.13倍、1.87倍、1.52倍、1.37倍、1.24倍。排名后5位的行业分别为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它们的工资分别为平均工资的0.45倍、0.72倍、0.77倍、0.78倍、0.84倍。”[3]

二、中国居民收入差距问题成因解析

我国居民收入差距问题形成的原因是很复杂的。下面就问题主要表现进行简单的分析论文参考文献格式。

(一)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

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问题,一个突出的原因是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的问题。我国在建国后,由于资金薄弱,为了实现工业化城乡,压低农产品的价格,而抬高工业产品的价格,也就是工业产品的价格高于其价值,农产品的价格低于其价值,从而形成工农业产品价格的剪刀差问题。“据有关研究表明,从1950年到1978年,国家通过剪刀差从农业取得了5100亿元收入城乡,平均每年176亿元,是同期农业税收978亿元的5倍。1979年到1994年,国家通过剪刀差又从农业提取了15000亿元收入,平均每年937.5亿元,是同期农业税收为1755亿元的8.5倍。90年代以来,每年剪刀差都高达1000亿元论文参考文献格式。”[4]

(二)经济基础和条件不同造成东中西部居民收入差距大

在古代,中原地区是我国的经济中心城乡,可是由于中原地区战乱和对生态的破坏的影响,到了南宋以后,长江三角洲的江南地区成为我国的经济中心。建国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政策加强了对东部地区的政策扶持,这样造成了中西部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尽管九十年代以来城乡,我们实行了西部大开发政策,但是由于地理位置、交通、教育、经济基础等各种原因的影响,东中西部的经济和居民收入差距仍然很大。

(三)垄断是造成我国不同行业居民收入差距大主要原因。

我国行业收入差距大,除了有些新兴行业是高技术行业,例如: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行业,但是造成我国不同行业居民收入差距大一个主要原因是垄断。“目前的高职工收入行业大多是属于垄断性质的行业,如航空运输业、邮电通讯业,以及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这些行业职工过高的收入并不是由于劳动者的劳动素质、劳动强度、工作积极性造成的,而是凭借垄断特权、不合理的定价机制实现的垄断高利润的结果论文参考文献格式。”[5]

三、居民收入差距问题对策探究

对于居民收入差距问题的解决需要对症下药,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废除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

马克思主义的价值学说城乡,揭示的价值规律是:商品的价值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交换依据价值进行。马克思对农产品价格的看法是:农产品按社会生产价格出售,农产品的社会生产价格由劣等土地的生产条件决定。在建国初期,为了进行工业化建设,实行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让农业补给工业也是迫不得已,但是目前我国工业已经取得飞跃发展城乡,是应该到了逐步废除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实行工业反哺农业,缩小城乡差距的时候。

(二)加强对中西部地区的开发建设

为了缩小东重西部居民收入的差距,必须继续实现西部大开发政策,同时也要加快中部发展,国家应该从政策方面扶持西部和中部的经济发展,在财政投入方面城乡,我们更多地应该雪中送炭,而不是一味地强调锦上添花,不能为了东部的效率,而减少西部的公平。

(三)逐步解决行业垄断问题

垄断必然产生垄断利润,垄断必然妨碍公平,对于目前行业垄断问题,国家应该逐步让社会资本进入相关垄断行业城乡,实现公平竞争。当然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对于那些涉及到国家经济命脉和安全的行业,我们应该加强监督,适当降低员工的工资使员工收入合理化。

目前,我国社会处于由小康迈向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同时也是一个矛盾多发期,在这个时期我们必须面对收入差距问题,妥善解决这个问题,这样可以有效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有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

参考文献:

[1]赵伟.中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问题的回顾与思考[J] .井冈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55.

[2]吴红伟.当前我国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现状及对策思考吴红伟[J]. 商场现代化 2008 ,(19):315.

[3]伏帅、龚志民.中国行业收入差距的成因及其经济增长效应山西财经大学学报[J]. 2008, (12) :22.

[4]彭腾.论消除“剪刀差”与增加农民收入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J]. 2007, (2):11.

[5]张成.中国行业收入差距研究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学报[J]. 2009, (6):60.

第8篇

关键词:城乡居民收入;居民旅游花费;影响机制;差异分析

中图分类号:F590 文献标识码:A

城乡居民旅游消费需求主要是指城乡居民为了满足旅游消费需要,并且具有货币支付能力的支出,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城乡居民收入因素,由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纯收入及收入类型与结构来衡量;二是非收入因素,如城乡居民旅游消费需求习惯、旅游产品价格、旅游消费环境、旅游消费政策等。收入因素是影响城乡居民旅游消费需求的主要因素,而收入的水平、收入的类型、结构等对城乡居民旅游消费需求产生了不同影响[1]。1995-2010年间,城乡居民人均旅游花费比从1996年的7.58逐步降低到2010年的2.89,而同期城乡居民收入比在3.00左右徘徊。1995-2010年间,我国城乡居民收入绝对差异持续扩大,但在中国城镇化率持续上升及乡村人口数持续下降背景下,农村居民旅游总花费水平持续提升,出游总人次仍保持一定的增长速度。城乡居民收入变迁及其旅游消费影响机制的分析有助于正确认识收入变化对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旅游消费的影响差异及其内在机制,这对优化调控城乡居民旅游消费结构与潜力,及如何提升城乡居民、尤其是农村居民旅游消费水平具有一定价值。

一、数据来源与研究方法

(一)数据来源

本文数据主要有城镇与农村居民旅游消费支出、城镇与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城乡居民人口、城镇与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支出、城镇与农村居民旅游总花费等指标,数据年限为1995-2010年共16年时

间序列数据,这些数据来源主要是1996-2011年各年《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农村统计年鉴》、《中国旅游统计年鉴》、《中国国内旅游抽样调查资料》(2009年后为《中国旅游抽样调查资料》)。

(二)数据分析方法与步骤

本文使用EViews6.0统计分析软件,对时间序列数据进行分析的方法与步骤如下:

1.对数据序列进行ADF单位根检验。ADF单位根检验对于检查时间序列的平稳性非常重要。时间序列只有同阶单整才能进行OLS估计,如果ADF统计量为负,且数值大于0.05显著水平上的临界值,则拒绝单位根假设而表明时间序列是平稳的。如果一阶差分不包含单位根,它就是一阶单整,如果一阶差分是非平稳的,可以继续对二阶差分进行检验[2]。

2.对数据序列进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小树长成参天大树的过程与GDP的增长过程可能存在高度相关关系,但两者未必存在因果关系。格兰杰因果检验的基本依据是将来不能预测过去,如果某变量的变化是由另一变量引起的,则另一变量的变化应该发生在某变量之前[3]。格兰杰因果检验统计量F服从标准的F分布,若检验统计量F的值大于F分布的临界值,则拒绝零假设。

公式(1)表明yt变动既受ΔXt的影响,又受上一次误差ecm影响。α为短期调整系数,反映了变量在短期波动中偏离它的长期均衡关系的程度及短期调整方向,若这一误差是负值,说明该变量在本期就应该做相应的正修正。

二、城乡居民收入与旅游消费数据稳定性与因果关系分析

(一)农村居民收入与旅游消费指标稳定性检验与因果关系分析

根据AIC最小原则,本文使用EViews分析软件,对农村居民旅游消费及农村居民年纯收入、工资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财产性与转移性收入等指标进行ADF单位根检验(表1)。由表1观察以上指标均是二阶稳定性数据,农村居民人均旅游花费与年纯收入、工资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财产性与转移性收入之间存在协整与长期均衡关系,可进行OLS估计。

(二)城镇居民旅游花费与收入数据稳定性检验(ADF单位根检验)

本文使用EViews分析软件,根据AIC最小原则,对城镇居民旅游花费、年人均纯收入、工资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财产性与转移性收入等进行ADF单位根稳定性检验(表2)。由表2观察以上指标均是二阶稳定性数据,城镇居民人均旅游花费与人均可支配收入、年人均纯收入、工资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财产性与转移性收入之间存在协整与长期均衡关系,可进行OLS估计。

(三)城乡居民收入与旅游消费分析

1.农村居民收入与旅游消费因果关系分析。本文把农村居民旅游消费设为因变量Y1,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等设为自变量X1,村居民工资性收入X2、农村居民家庭经营性收入X3、农村居民财产性与转移性收入X4。格兰杰检验的基本依据是将来不能预测过去,如果Y的变化是由X引起的,则X的变化应该发生在Y之前。

本文使用EViews6.0,通过选择滞后期2、3、4,对我国农村居民旅游消费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农村居民家庭经营性收入、农村居民财产性与转移性收入进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结果如表3。由表3可见选择滞后期为2,在0.05显著水平下,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工资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财产性与转移性收入均为农村居民人均旅游花费的格兰杰原因。

2.城镇居民收入与旅游消费因果关系分析。通过使用EViews6.0进行运算,本文选择滞后期2、3、4,对我国城镇居民旅游消费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性收入、财产性与转移性收入进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结果如表4。由表4可见选择滞后期为2,在0.05显著水平下,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城镇居民人均旅游花费的格兰杰原因;工资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财产性与转移性收入与城镇居民人均旅游花费,在0.05显著水平上,不具有格兰杰因果关系。

三、城乡居民收入与旅游花费水平回归分析

(一)中国农村居民旅游花费与年纯收入及类型之间的回归分析

1.中国农村居民人均旅游花费与年纯收入回归分析。据本文第三部分分析,农村居民旅游花费、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财产性与转移性收入等均是二阶单整序列,且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是旅游花费的格兰杰原因,可以借鉴EG检验法来检验它们之间是否存在长期均衡关系。本文使用EViews6.0分析软件得出农村居民旅游花费与年纯收入之间的回归方程及表3、表4。

经过测算,现进一步对估计方程(2)的残差序列进行平稳性检验。根据AIC最小原则,选择滞后期1时的单位根检验形式,残差平稳性检验的ADF统计量(-3.417419)小于0.05显著水平下的临界值(-3.098896),说明残差序列稳定,估计方程(2)不存在伪回归,序列Y1和X1线性关系显著。农村居民旅游花费与人均年纯收入之间存在着长期均衡关系,1995-2010年间农村居民旅游边际消费倾向为0.0382。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增长促进了农村居民人均旅游花费的增长,且在其他不变的条件下,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每增长100元,可以平均实现3.82元的人均旅游花费增长。姚丽芬等(2010)认为旅游消费和居民收入为长期均衡关系,居民收入每增加1%,可以使旅游消费增加1.144%;农村居民旅游消费的长期收入弹性系数为1.175,短期弹性系数为-0.924;居民收入对旅游消费促进作用明显[7]。中国农村居民经济收入直接影响中国农村居民的旅游人均花费和旅游购买力,但对出游率影响不大。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每增加1000元,人均花费大致增加161元[8]。黄秀娟(2004)认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 000元为我国居民旅游消费的一个重要临界点,超过这一临界点,居民旅游消费将会以很快的速度增长。但是,从我国当前的经济收人来看还有大部分居民,尤其是农村居民的人均收人没有达到这一临界点。刁宗广(2009)认为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是提高旅游消费水平的重要因素[8]。中国农村居民旅游消费还受到城镇化率、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农村社会保障水平等因素影响,1995-2010年我国乡村人口比重持续下降,人口数量持续减少,而同期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第一产业总产值、政府财政用于农业的支出、农村固定资产投资等农村、农业社会经济、农村居民出游率等指标均以较快速度增长,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农村居民旅游总人次、年人均旅游消费支出及中国农村居民旅游总花费。因此,需要采取加大农村财政支持力度、发展农村经济、加大农村居民社会保障水平等措施,有效降低农村居民负担,提升其收入水平,这样才能有效提升收入对旅游消费的促进作用。

2.农村居民旅游消费与年纯收入误差修正分析。根据协整方程(1),运用EViews软件得到农村居民旅游花费受年纯收入影响的短期波动误差修正模型为:

估计方程(4)拟合优度R2为67%,表明被解释变量变化的67.0%可以由解释变量的变化得到解释,F统计量均满足显著水平为5%的统计显著性检验。如果其残差序列是平稳的,则说明其不存在伪回归现象。根据AIC最小原则,现进一步对估计方程(4)的残差序列进行平稳性检验,经过测算选择滞后期1时的单位根检验形式,结果如表3所示(使用EViews6.0分析软件)。由表3可知残差平稳性检验的ADF统计量(-3.866761)小于0.05显著水平下的临界值(-3.098896),说明残差序列是I(0)平稳的,可以认为农村居民旅游消费支出与其家庭经营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与转移性收入之间存在协整关系,存在长期均衡关系,且协整方程不存在伪回归,序列Y1和X1、X2、X3线性关系显著。

估计方程(4)表明:(1)农村居民年人均工资性收入的增长促进了农村居民人均旅游花费的增长,且在其他不变的条件下,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每增长100元,可以平均实现21.7元的人均旅游花费的增长;(2)农村居民年人均家庭经营收入的增长促进了农村居民人均旅游花费增长,且在其他不变的条件下,农村居民人均家庭经营收入每增长100元,可以平均实现3.0元的人均旅游花费增长;(3)农村居民年人均财产性与转移性收入的增长抑制了农村居民人均旅游花费的增长,且在其他不变的条件下,该项收入每增长100元,将会抑制56元的人均旅游花费增长。黄秀娟(2004)认为我国居民收入对居民的国内旅游消费起着决定性作用,居民旅游消费的多少不仅与居民收人的绝对值有关,还与收人的增长率及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收人增长的相对速度有关。因此,在分析我国居民旅游消费时不仅要考虑居民的总体收人增长情况,还要分析居民的收人增长结构。

(二)中国城镇居民旅游花费与年可自由支配收入及类型之间的回归分析

1.中国城镇居民旅游花费与人均可支配收入回归分析。本文使用EViews6.0分析软件得出城镇居民旅游花费与人均可支配收入之间的回归方程为:

估计方程(5)的F,t统计量均满足显著水平为5%的统计显著性检验,如果其残差序列是平稳的,则说明其不存在伪回归现象。现进一步对估计方程(5)的残差序列进行平稳性检验,根据AIC最小原则,使用EViews6.0分析软件经过分析,选择滞后期1时的单位根检验形式,残差平稳性检验的ADF统计量大于0.05显著水平下的临界值,小于0.10显著水平下的临界值,说明残差序列是稳定的,估计方程(5)不存在伪回归,序列Y2和X5线性关系显著。城镇居民旅游花费与人均可支配收入之间存在着长期均衡关系,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促进了城镇居民人均旅游花费的增长,且在其他不变的条件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增长100元,可以平均实现2.3元的人均旅游花费增长。陈敏(2011)研究表明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增长1元,其中仅有约2.22%部分用于旅游消费,我国城镇居民的人均旅游消费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较小,旅游消费市场还有很大的潜力可以开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对人均旅游消费支出的影响较弱,即在可支配收入较快增长的情况下,个人旅游消费增幅并不是很大[9]。

2.中国城镇居民旅游消费与可支配收入误差修正分析。根据协整方程(1),运用EViews软件得到城镇居民旅游花费受可支配收入影响的短期波动误差修正模型为:

估计方程(7)的F统计量均满足显著水平为5%的统计显著性检验,工资性收入、财产与转移性收入t统计量不满足显著水平为5%的统计显著性检验。如果其残差序列是平稳的,则说明其不存在伪回归现象。现进一步对估计方程(7)的残差序列进行平稳性检验,根据AIC最小原则,经过测算,选择滞后期1时的单位根检验形式,结果如表3显示,残差平稳性检验的ADF统计量(-4.016165)小于0.05和0.01显著水平下的临界值(-3.098896,-4.004425),说明残差序列是I(0)平稳的,协整方程不存在伪回归,序列Yt和X6、X7、X8线性关系显著,城镇居民人均旅游花费与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财产性与转移性收入之间存在着长期均衡关系。

估计方程(7)表明:(1)城镇居民年人均工资性收入的增长促进了城镇居民人均旅游花费的增长,且在其他不变的条件下,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每增长100元,可以平均实现3.21元的人均旅游花费增长;(2)城镇居民年人均家庭经营收入的增长抑制了城镇居民人均旅游花费的增长,且在其他不变的条件下,城镇居民人均家庭经营收入每增长100元,将会抑制32.79元的人均旅游花费增长;(3)城镇居民年人均财产性与转移性收入的增长促进了农村居民人均旅游花费增长,且在其他不变的条件下,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与转移性收入每增长100元,将会促进11.61元人均旅游花费的增长。

四、结论与讨论

第一,收入水平与旅游边际消费倾向对城乡居民旅游花费影响差异明显。随着我国城镇化率提升,虽然我国城乡人口比逐渐升高,但2001年以来城乡居民旅游总花费一直在均值2.52左右波动,一方面源于农村居民人均旅游花费逐步提升,另一方面也与农村居民出游人次增长迅速有关。本文研究结论再次证明提升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水平,对旅游消费水平提升及我国旅游经济发展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第二,提升城镇居民旅游边际消费倾向与农村居民纯收入水平,是提升我国城乡居民旅游总花费的关键。从促进我国旅游发展视角,增加农村居民收入对促进我国旅游总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培育城镇居民旅游消费理念,优化旅游消费环境,促进旅游消费水平,提升城镇居民旅游边际消费倾向,对促进我国旅游业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对农村居民来说,提升农村居民收入水平是促进农村居民旅游发展的关键要素之一。

第三,城乡居民旅游消费对收入过度敏感性均过低。本研究表明农村居民、城镇居民旅游消费过度敏感性分别为0.023449、0.013403,城乡居民旅游消费对收入的过度敏感性系数均较低。相对于其他生活消费支出,旅游消费属于精神性非必需品消费,只有收入达到一定水平后才会考虑旅游等精神消费需求。在我国农村居民年纯收入不到1 000美元及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尚未达到3 000美元前提下,以2010年城镇居民生活消费结构为例,居住、食品、医疗保健、交通通讯等花费占到总生活花费支出的87%,文教娱乐花费只占12.1%,且教育花费占到文教娱乐花费的75%,旅游消费水平比较低。城乡居民旅游消费对收入过度敏感性均过低,这对促进城乡居民旅游等精神消费或发展、享受型生活消费需求的增长是严重障碍。城镇居民消费过度敏感性系数比农村居民还要低,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我国城镇居民旅游消费对收入的依赖性,或收入增长对旅游消费增长的促进作用很微小。旅游消费在城镇居民收入得以持续提升背景下持续徘徊不前需要多方面思考,尤其是城镇居民的民生社会保障力度问题,如住房价格过高、教育负担过重、医疗成本过高、食品价格持续上扬等对居民收入实际提升的影响。农村居民消费变动呈现出对收入变动的过度敏感性;农村居民消费表现出了显著的内部习惯形成,即消费存在着棘轮效应,城镇居民的消费行为对农村居民具有示范效应[10]。

第四,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城乡居民食品、住房、医疗、教育等生活消费支出,提升城乡居民旅游消费对收入过度敏感性水平,促进旅游消费水平提升。增加农村居民收入能有效提高农村居民收入对旅游消费的影响力,提升过度敏感性系数,增加农村居民旅游消费额,提高农村居民旅游消费水平。对于城镇居民来说需要在提升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的基础上,有效解决住房、医疗保健、城镇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制度改革,有效减轻城镇居民生活消费负担,以避免城镇居民节省支出以增加储蓄来应付不确定性大额支出,从而影响城镇居民消费能力。

第五,城乡居民收入结构对城乡居民旅游花费影响具有较大差异,其中城乡居民财产性与转移性收入对城乡居民旅游消费影响相反。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的增长对旅游花费的促进作用差异较大,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的增长能显著促进旅游消费的增长(100元增长促进21.7元旅游消费),而城镇居民则影响甚小(100元增长促进3.21元旅游消费)。因此,加大农业产业化及发展乡村经济,提升农村居民就业与工资性收入水平对促进农村居民旅游消费及我国旅游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城乡居民财产性与转移性收入的增长对旅游花费的促进作用相反。农村居民财产性与转移性收入的增长能显著抑制旅游消费的增长(100元增长抑制56元旅游消费),而城镇居民则影响为正向(100元增长促进11.61元旅游消费)。中国的城镇化发展需要充分重视农村居民土地流转及土地征用过程中对土地价值的补偿水平提升,使农村居民在城镇化过程中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得以有效提升;需要为农村居民利用宅基地自建住房能办理房产证,使农居房不仅具有实用价值,也具有价值,而不是利用较多资金兴建的住房不具有财产性价值。此外,还需要加大对农业、农村、农民的财政性转移支付水平,使农村居民财产性与转移性收入的增长具有质量。只有采取与城镇居民财产性与转移性收入相等同的措施,才能使农村居民财产性与转移性收入的提升对其旅游消费或其他生活消费的正向影响水平。

第六,在中国城乡居民收入翻番背景下,城乡居民、尤其是农村居民旅游消费水平将得到大幅度提升,并将在国民经济增长中发挥重要作用,但与收入水平翻番、实现农村居民旅游消费翻番,还需要采取有效措施才能实现。城乡居民旅游消费与城乡居民收入之间存在着长期均衡关系,城乡居民收入翻番会对其旅游消费产生积极影响,但收入提升对城乡居民旅游消费水平提升促进作用不大。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村医疗、养老、教育、农业等财政投入力度,有效降低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支出中的住房、医疗、教育、食品等支出,才能提升农村居民人均家庭年纯收入对旅游等休闲娱乐消费正向影响力度,惟有大力发展中低收入层次的农村居民收入水平,才能最大限度发挥农村居民对我国旅游经济发展水平提升的促进作用。

影响农村居民旅游消费水平的主要因素不是农村居民的绝对收入水平,而是农村居民收入的增长量。中国农村居民消费不足是经济转型过程中长期积累的结果,要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必须从深层次上建立增加农村居民收入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各种保障制度,尽最大努力解决城乡二元结构问题。只依靠短期政策调整刺激农村居民短期收入的增加,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居民消费不足的问题[11-12]。因此,需要保持农村居民收入水平持续增长是促进农村居民旅游消费的主要因素。就中长期来看,只要中国政府致力于加快推动城乡居民基本权利平等化的进程,城乡居民收入必将进一步缩小。正由于农村居民消费基数较低,农村居民旅游消费增长必将在中国经济增长中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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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ffects of Income of Chinese Urban and Rural Residents

on Tourism Consumption

ZHOU Sun-fang, BIAN Xian-hong

(School of Tourism and City Administration, Zhejiang Gongshang University, Hangzhou 310018, China)

第9篇

关键词:收入分配;格局演变;阶层;人口比重

收入分配是一个古老而又永恒的话题。居民收入分配既是生产和劳动的结果,又是交换和消费的前提,其承上启下的重要性不仅是经济学和管理学研究的主要理论问题之一,而且对于维护国家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居民收入分配格局究竟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各个阶层又发生了哪些分化与重组,谁将成为未来的中产阶层?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论文。

一、文献评述

国内外关于居民分配格局的文献对于我们的研究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首先来看格局研究对象。收入分配领域对于格局的研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政府、企业和个人收入分配格局,二是地区、行业、城乡收入分配格局,Ⅲ三是收入水平与人口比重格局。国内外大量文献重点研究前两者格局,而对于最后一种格局的研究则相对较少,本文重点研究中国居民收入水平与人口比重格局。对于这一格局的研究,国内只有少数学者针对居民收入分布进行了统计研究,但对数据要求过高,以至于每一年的格局刻画都需要大规模的调查数据支撑,这样既浪费人力、物力和财力,又难以进行不同阶段格局演变的对比研究。故此,本文采用新的刻画方法进行探究。

有关阶级和阶层的研究。马克思依据资产的有无将人类划分为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中国改革开放前依据政治身份的不同,在农村划分了雇农、贫农、下中农、中农、富农和地主;在城市划分了工人、职员、工商业兼地主、资产阶级、分子和反革命分子等。改革开放后,中国分化出新的阶层,朱光磊(2001)、杨继绳(2006)、阎志民(2002)、吴波现(2004)和李拓(2002)等人依据职业和行业的不同,分别列出了十来种不同的阶层,并分析了各个阶层的构成和特征等。但未能将各个阶层的规模和收入水平整合为一体,进行阶层格局变动分析。

有关中产阶层划分的研究。阶层划分受多种因素影响,一是经济收入划分,二是消费分层,三是职业决定,四是社会经济地位量表,五是主观认同,六是综合判定,七是贫困线和净财富综合确定。”中产阶层必然具有其相应的消费水平、生活方式、财产积累程度、拥有各种要素的能力,甚至思想观念。但这些都是派生的结果,只有收入水平才是综合性、根本性的指标,是划分中产阶层的决定性条件。故此,本文按照经济收入划分,划分标准则依据世界银行和发改委给出的数据。

从总体上来看,我国很少有学者针对中国居民整体收入水平和人口比重这一基本格局进行系统的刻画研究,更少有人对格局的变迁进行系统的研究,对于格局变迁与阶层变动的结合分析,则属空白。本文将在这些方面进行初步的尝试。

二、研究思路

基于对居民收入分配格局相关文献的梳理,通过对《中国统计年鉴》居民收入分配数据的整合处理,绘制出以3000元(人民币)为组距,从1956年到2007年中国居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图样。同时,为保证数据的连续性和可观测性,按照人均GDP递增的原则选择上海1996-2008年数据为中国居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富裕阶段的后续替代样本,绘制出其格局图,进而构成了中国居民收入分配格局连续变动的全部影像。除此之外,还根据中国居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化规律,将其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56-1977年):收入差距减小,收入水平降低;第二阶段(1978-2005年):收入差距拉大,收入水平提升;第三阶段(2006年至今):收入水平增加,中产阶层扩大。

为了进行阶层变动分析,本文选出16个社会群体,经过搜集、整理,匡算出以阶层为主体的收入分配格局,即各个阶层的收入水平①一与人口比重的对应关系。进而通过对比中国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和中国阶层收入分配格局,从阶层视角,剖析中国居民收入分配格局两次变迁过程中阶层的分化、重组与变动。在此基础上,估测出现阶段和未来中国下产阶层、中产阶层和上产阶层的构成和发展趋势。最后结合中国实际情况,提出加速推进中国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变迁的政策建议。

三、中国居民收入分配格局的阶段划分与中产阶层的界定

课题组对于新中国60年来中国居民收入分配格局进行刻画,根据格局的不同结构,将中国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56-1977年):收入差距减小,收入水平降低。与该阶段相对应的中国居民收入分配格局由明显的“点横结构”演变成为“条形结构”。第二阶段(1978-2005):收入差距拉大,收入水平提升。屿该阶段相匹配的收入分配格局如图1所示。

经过一系列的发展变化,中国居民收入分配格局由“点横结构”,经历“条形结构”、“金字塔绢构”、“倒钻石结构”、“菱形结构”,最终演化为“橄榄型结构”。其演变的规律是:占据人口比重的最大层由下到上逐层推进,该层之下各层的人口比重逐步减少,呈现递减形式,该层之上各层人口比重也逐步缩小,呈现递减形式,最终演化为“橄榄型结构”。

国内外不同学者和组织对于上、中、下三个阶层的划分各不相同。2002年,世界银行公布的全球中产阶层的人均GDP下限为3470美元,上限为8000美元。中国统计局经过三重换算(人均GDP和人均收入之间的换算,美元和人民币之间的汇率换算,购买力评价标准换算)后,认为中国中产阶层家庭年人均收入下限约为14500元(人民币,下同),上限为35000元。上述数据经过物价调整(2002—2007年)和家庭平均人口(2002年)折算后,2002年中产阶层家庭年均收入的下限和上限分别为61152元和147608元,约等于60000元和150000元。在农村,家庭年收入达30000元就可以过上不错的生活;而在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达到60000元也只能维持基本的生活。综合城市和农村,中产阶层家庭年收入在60000元和150000元之间与现实比较吻合。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课题组(2006)公布的数据,认为中产阶层下限为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5000元。@结合统计局和发改委数据,本文界定中产阶层为家庭年人均收入在15000元~35000元的人群,低于14500元的人群为下产阶层,高于35000元的人群为上产阶层。

四、中国阶层收入分配格局的刻画

为进行阶层变动分析,本文选出公务员、经理人员、私营企业主、白领工人、国有企业职工、城镇集体职工、其他企业职工、民营企业职工、乡镇企业职工、个体劳动者、军人、农民工、农民、离退休人员、自由职业者和失业、半失业共16个阶层进行分析。经过搜集、整理及对个别数据的匡算,本文得出了以阶层为主体的收入分布,即各个阶层的收入水平与人口比重的对应关系,如表1所示。

五、阶层变动分析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居民收入分配格局由点横结构演变为金字塔结构,又进一步演变为倒钻石结构。为便于比较分析,我们同时给出2003、2005和2007年基于等分数据测度的中国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如表3所示。

对比表3和表2,我们发现,2003、2005和2007年中国阶层收入分配格局和中国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存在两方面差别。一是计算结果,即阶层格局和居民格局各个层次的人口比重不同;二是断层情况,居民格局的人口比重层层有数据,而阶层格局的个别层次没有数据。对于这些差别,我们认为是合理的,因为两种格局的计算方法和原始数据是不同的,居民格局的人口比重采用的是区间估测,而阶层格局的人口比重则采用点估计,故此产生上述两方面区别。

然而,即使存在区别,我们还是发现了它们的内在一致性,即格局整体走势相同:人口比重最多的一层都是3000元-6000元的人群,且由最多层向两端的变化基本上都呈递减的趋势。这种一致性不仅再次论证了中国居民收入分配格局结构的正确性,而且也为格局变动的阶层分析奠定了基础。

改革开放前,中国社会主要包括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三大主要群体,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大约占总人口的95%,收入基本都处于3000元以下,只有少数工人阶级和知识分子的收入处于3000元~6000元。居民收入较为平均,不分下产阶层、中产阶层和上产阶层。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政治发展,经过三十多年的分化与重组,由表3可知,农民阶级分化出农民工、私营企业员工、乡镇企业职工、个体劳动者及私营企业主等阶层;工人阶级分化为部分白领工人、个体劳动者、国有企业职工、其他企业职工、离退休人员、民营企业职工、城镇集体职工和企业经营者等主要阶层;知识分子则发展为企业经营者、自由职业者、公务员和部分白领工人。各个阶层的收入和规模如表l所示。而这正是第一次格局变迁的结果。

从2003年到2007年,中国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再次发生变化,即次底层人口比重超出最底层人口比重。从阶层角度来看,由表1可知,2003年,最底层包括农民、农民工、失业和半失业三个阶层,次底层包括乡镇企业职工和军人;2005和2007年,最底层包括农民、失业和半失业两个阶层,次底层主要包括乡镇企业职工、农民工和军人。在军人数量不变甚至是减少的情况下,正是由于农民工数量和收入的增加,促进了农民的分化与提升,实现了格局的质变。除此之外,不难发现,2003-2007年格局中,农民,农民工、乡镇企业职工和民营企业职工都处于较低收入的分层中,其中,民营企业职工和乡镇企业职工分列倒数第四层和倒数第三层,他们早在2003年之前就实现了收入的增长和阶层分化。由此可见,这两个阶层是早期从农民中分化出来的,他们为格局的变化进行了前期的量变准备,对格局的演变同样具有重要作用。

按照中产阶层的划分标准,2003年失业半失业、农民、乡镇企业、乡镇企业职工、民营企业职工、城镇集体职工、离退休人员、军人、其他企业职工和国有企业职工10个阶层属于下产阶层,个体劳动者、白领工人和公务员三个阶层属于中产阶层;上产阶层则由自由职业者、企业经营者和私营企业主三个阶层构成。2007年失业半失业、农民、乡镇企业、乡镇企业职工、民营企业职工、城镇集体职工、军人和离退休人员八个阶层属于下产阶层;其他企业职工、国有企业职工、个体劳动者和白领工人四个阶层属于中产阶层;上产阶层由公务员、自由职业者、企业经营者和私营企业主四个阶层构成。第二次格局变迁过程中,其他企业职工、国有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先后进人中产阶层范畴,公务员则进入上产阶层。其他企业职工多为外资或中外合资企业员工,外资企业的薪酬明显高于国内同类行业员工;随着市场化进程的加快,竞争行业多转化为非国有企业,国有企业则主要属于掌握国家经济命脉的行业,且多为垄断行业,而垄断行业员工的薪酬在现实中的确较高;个体劳动者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凭借劳动报酬和资本收益,也获得了较快的发展;基于以上原因,其他企业职工、国有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过渡到中产阶层。公务员不仅获得正常收入,还可以凭借手权取得灰色收入,即使不是高级公务员,他们也可以获得很多福利和各种社会保障,还可以依靠人脉关系享受非常待遇,故此中国的公务员阶层已经进入到上产阶层。

按照表2的结果予以统计,发现2003年下产阶层、中产阶层和上产阶层的比重为83.32:13.27:3.41,2005年为75.41:20.67:3.91,2007年为67.24:28.18:4.58。下产阶层的人口比重在减少,中产阶层和上产阶层在增加。进一步深入观察可以猜测,今后中国的城镇集体职工和民营企业职工可能会逐步进入到中产阶层,而个体劳动者和白领工人可能会进入到上产阶层。但这仅仅是数据上的增长可能,现实中也许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实现。

六、结论与政策建议

中国居民收入分配格局经历两次重大变迁。第一次变革使得中国社会的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三大主要群体发生了分化;第二次变革促进了乡镇企业职工、农民工、民营企业职工阶层的数量和收入的逐步增加,尤其以农民工的分化临界质变为特征,促使次底层人口比重超出最底层人口比重,实现格局的重大演变。更重要的是,第二次格局变迁过程中,其他企业职工、国有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先后进入中产阶层范畴,公务员则进入上产阶层。现阶段,其他企业职工、国有企业职工、个体劳动者和白领工人四个阶层属于中产阶层;上产阶层由公务员、自由职业者、企业经营者和私营企业主四个阶层构成。

总理在2010年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体现。中国不仅要通过发展经济,把社会财富这个“蛋糕”做大,也要通过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把“蛋糕”分好。要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兼顾效率与公平,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为进一步推动中国居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变迁,加快阶层重组与变动,扩大中产阶层,一方面是促进社会阶层流动。在市场经济社会中,人们主要通过市场竞争获得职业地位和社会地位,实现社会流动。但在市场之外,还需要政府发挥作用,建立一些必要的配套体制,促进和规范社会流动,实现并加速格局变迁。具体举措有:一是加强义务教育的财政支持体制,使得所有的子女都能够接受优质教育,实现教育公平;二是放松户籍制度管理,建立人事和档案管理新体制,使每个人成为自由的、独立的和靠能力素质立足的社会人;三是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降低农民流动成本,保护他们的合法权利,并建立形式多样、层次分明的专业培训体系;四是推进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体制,建立一个保障水平虽低但覆盖广泛的社会保障制度。

另一方面是调节各个阶层的收入。格局变迁过程中,有些阶层跃动是合理的,有些则是不合理的。产业(蓝领)工人和白领工人诚实劳动、合法经营,依靠勤劳和才能致富,对于这些阶层,政府应积极鼓励,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提高他们的收入。个体劳动者、企业经营者和私营企业主是依据要素占有和机遇不同而形成的收入差异,政策上应作适当调节,但不宜作抹平处理,创造条件让更多民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以垄断为主的国有企业,是由于体制性“明规则”、“潜规则”不周全、不合理造成的收入差异,政府在明确有所调节、有所抑制的同时,关键是以政策和制度建设推动深化改革、机制转变追求制度合理化、规范化,限制垄断性收入。部分公务员违法乱纪的“黑色收入”,政府必须坚决取缔、惩处,并注重从源头上加强法治和制度建设,以消除违法乱纪、腐败行径的滋生土壤与条件,坚决打击非法收入。农民收入低微,政府应加大农业财政支出,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以提高农村居民纯收入。

注释:

1各阶层收入水平均为家庭年人均收入,如果参考文献中是月收入,则首先将月收入乘以12得出年收入,再由年收入除以赡养系数,最后通过物价指数调整得出家庭年人均收入。

2为便于纵向比较,本文将《中国统计年鉴》和《新中国50年统计资料汇编》中的居民消费价格环比指数进行换算,统一为2007年物价指数。

3中国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反映的是不同收入水平下各个层级的人口比重变化关系。本文纵轴为以3000元,人年的人民币为组距的收入水平,横轴为左右对称的人口比重,各层级总人口比重为该层正向人口比重加上它的镜面反射,即2倍关系。

4由于篇幅限制,部分图表省去,此处仅选择代表性的年份以示全貌。

5具体参见蔡静诚,对中国中产阶层的初步研究[D],武汉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

6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课题组,进一步扩大中产阶层比重[J]_红旗文稿,2006,(12)。

7公务员包括国家机关干部、党派干部、军队干部、公有或集体企业管理干部、事业单位干部、社会政治团体与群众团体干部。其收入和规模参见朱光磊,当代中国社会各阶层分析[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126-140页。

8根据企业经营者在中国各类所有制企业任职的实际情况,企业经营者主要包括董事长、董事、党组书记、首席执行官、总裁和总经理等职位,其收入和规模参见朱光磊(2007)第394-411页。

9私营企业主就是私营企业的投资者和所有者,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已经注册私营企业的人员。二是戴“红帽子”的假集体企业负责人,三是戴“小帽子”的个体工商大户。其规模参见朱光磊(2007)第352—353页。其收人参见中国私有企业研究课题组、2004年中国私营企业调查报告[N],中国工商时报。2005-02-03。

10白领工人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和私营企业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文事管理人员、办事人员和医生、教师及其售货员,其收入参见黄永杰,中国白领阶层收入大改观,继续教育与人事[J],2002,(9):30-32;规模参见朱光磊(2007)第68-80页。

11其他企业包括股份合作单位、联营单位、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内资、港澳台投资单位和外商投资单位。

12胡小燕,浅论民营外贸企业用人与工资策略[J]经济师,2006,(1)。

13国有企业职工、城镇集体职工、其他企业职工、民营企业职工、乡镇企业职工和农民的规模和收入参见2008年《中国统计年鉴》。

14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人经营、合伙经营和雇工经营,其收入和规模参见朱光磊(2007)第312-317页。

15军人收入和规模参见朱光磊(2007)第415-433页。

16农民工收入和规模参见朱光磊(2007)第285-288页。

17退休人员包括离休人员、退休人员和退职人员,其收入和规模参见朱光磊(2007)第89-97页。

18自由职业者包括自由撰稿人、自由经济咨询职业者、自由文体工作者、自由承包者和自由高科技信息技术工作者,其收入和规模参见朱光磊(2007)第422-482页。

19失业和半失业是指在规定的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无业并以某种方式寻找工作的人员,包括失业人员、待业人员和下岗职工,大学生不包括在内。中国官方统计城镇失业率为4.2%左右,年收入在3000元以内。20上述阶层不包括社会有害群体(如女,吸毒者和社会犯罪组织),社会休闲人士,游民、乞丐、未成年的学生、子女和部分农民作为家庭赡养对象通过赡养系数调整到各个阶层之中,赡养系数为各年家庭平均人口的一半(假设一家两口工作),家庭平均人口数参见2008年《中国统计年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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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钟茂初,宋树仁,许海平,中国收入分配格局刻画及其“倒钻石型”现状[J],经济体制改革,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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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杨继绳,中国各阶层的分析[M],广州:花城出版社,20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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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吴波现,阶段中国社会阶级阶层分析[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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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钟茂初,宋树仁,许海平,中产阶层的定量界定及其中国收入分配格局演进趋势[J]未来与发展,2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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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钟茂初,宋树仁,孔元,中国居民收入分配格局的测度及其演进趋势分析[J],上海经济研究,2010,(2)。

[11]宋树仁,李玲,梅立群,中国居民基尼系数的测度与计量[J]统计与管理,2010,(6):50-51。

[12]王展祥,劳动力转移、人力资本投资与新农村建设[J],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08,(5):58-62。

第10篇

论文关键词:居民收入,城乡,东中西部,行业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取得飞跃发展,但是也不可避免带来一些问题城乡,其中居民收入差距大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如果解决不好这个问题,就会影响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

一、居民收入差距问题主要表现

我国居民收入差距问题主要表现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大、东中西部居民收入差距大、行业居民收入差距大论文参考文献格式。

(一)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居民收入取得飞跃的发展,中新网10月31日电据中国国家统计局31日发布的报告显示,1978年,中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只有133.6元城乡,到2007年达4140.4元,比1978年增长近30倍,年均增长12.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年均增长7.1%。然而我国目前仍然是典型的城乡二元结构的国家,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大。“尽管在国家多种惠农政策密集出台的情况下,2004年以来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很快城乡,走出了此前的‘八年徘徊’,但城乡差距依然在扩大。2008年全国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 781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为4761元,城乡绝对差距首次突破万元。城乡收入比也达到3.31∶1,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这一比率不过1.5∶1论文参考文献格式。” [1]

(二)东中西部居民收入差距大

个省(市)。由于经济基础和条件的不同,我国东中西部居民收入差距大,“我国东、中、西部地区收入差距不断扩大。若中部地区为1,则东中西部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比从1978年的1.28:1:0.88扩大到2005年的1.57:1:0.80。而东中西部城镇居民收入比例也从1978的1.10∶1:1.01上升到 2005年的1.52∶1:0.997。若考虑东中西部居民享有的教育、医疗、住房、社保等社会福利因素,实际上东中西部居民生活水平差距会更大论文参考文献格式。”[2] (三) 行业收入差距大

我国居民收入差距另一个突出表现就是行业差距,按照马克思的平均利润观点城乡,各行业的利润应该趋于一致,但是目前我国由于垄断和各行业之间的发展不平衡等原因,不同行业的居民收入差距很大。“根据2006、2007年《中国统计年鉴》的统计数据,我们可以得出,2006年行业职工平均工资排名前5位的行业分别为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它们的工资分别为平均工资的2.13倍、1.87倍、1.52倍、1.37倍、1.24倍。排名后5位的行业分别为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它们的工资分别为平均工资的0.45倍、0.72倍、0.77倍、0.78倍、0.84倍。”[3]

二、中国居民收入差距问题成因解析

我国居民收入差距问题形成的原因是很复杂的。下面就问题主要表现进行简单的分析论文参考文献格式。

(一)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

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问题,一个突出的原因是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的问题。我国在建国后,由于资金薄弱,为了实现工业化城乡,压低农产品的价格,而抬高工业产品的价格,也就是工业产品的价格高于其价值,农产品的价格低于其价值,从而形成工农业产品价格的剪刀差问题。“据有关研究表明,从1950年到1978年,国家通过剪刀差从农业取得了5100亿元收入城乡,平均每年176亿元,是同期农业税收978亿元的5倍。1979年到1994年,国家通过剪刀差又从农业提取了15000亿元收入,平均每年937.5亿元,是同期农业税收为1755亿元的8.5倍。90年代以来,每年剪刀差都高达1000亿元论文参考文献格式。”[4]

(二)经济基础和条件不同造成东中西部居民收入差距大

在古代,中原地区是我国的经济中心城乡,可是由于中原地区战乱和对生态的破坏的影响,到了南宋以后,长江三角洲的江南地区成为我国的经济中心。建国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政策加强了对东部地区的政策扶持,这样造成了中西部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尽管九十年代以来城乡,我们实行了西部大开发政策,但是由于地理位置、交通、教育、经济基础等各种原因的影响,东中西部的经济和居民收入差距仍然很大。

(三)垄断是造成我国不同行业居民收入差距大主要原因。

我国行业收入差距大,除了有些新兴行业是高技术行业,例如: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行业,但是造成我国不同行业居民收入差距大一个主要原因是垄断。“目前的高职工收入行业大多是属于垄断性质的行业,如航空运输业、邮电通讯业,以及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这些行业职工过高的收入并不是由于劳动者的劳动素质、劳动强度、工作积极性造成的,而是凭借垄断特权、不合理的定价机制实现的垄断高利润的结果论文参考文献格式。”[5]

三、居民收入差距问题对策探究

对于居民收入差距问题的解决需要对症下药,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废除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

马克思主义的价值学说城乡,揭示的价值规律是:商品的价值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交换依据价值进行。马克思对农产品价格的看法是:农产品按社会生产价格出售,农产品的社会生产价格由劣等土地的生产条件决定。在建国初期,为了进行工业化建设,实行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让农业补给工业也是迫不得已,但是目前我国工业已经取得飞跃发展城乡,是应该到了逐步废除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实行工业反哺农业,缩小城乡差距的时候。

(二)加强对中西部地区的开发建设

为了缩小东重西部居民收入的差距,必须继续实现西部大开发政策,同时也要加快中部发展,国家应该从政策方面扶持西部和中部的经济发展,在财政投入方面城乡,我们更多地应该雪中送炭,而不是一味地强调锦上添花,不能为了东部的效率,而减少西部的公平。

(三)逐步解决行业垄断问题

垄断必然产生垄断利润,垄断必然妨碍公平,对于目前行业垄断问题,国家应该逐步让社会资本进入相关垄断行业城乡,实现公平竞争。当然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对于那些涉及到国家经济命脉和安全的行业,我们应该加强监督,适当降低员工的工资使员工收入合理化。

目前,我国社会处于由小康迈向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同时也是一个矛盾多发期,在这个时期我们必须面对收入差距问题,妥善解决这个问题,这样可以有效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有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

参考文献:

[1]赵伟.中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问题的回顾与思考[J] .井冈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55.

[2]吴红伟.当前我国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现状及对策思考吴红伟[J]. 商场现代化 2008 ,(19):315.

[3]伏帅、龚志民.中国行业收入差距的成因及其经济增长效应山西财经大学学报[J]. 2008, (12) :22.

[4]彭腾.论消除“剪刀差”与增加农民收入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J]. 2007, (2):11.

[5]张成.中国行业收入差距研究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学报[J]. 2009, (6):60.

第11篇

关键词:农村金融发展;农民收入;经济增长

中图分类号:F832;F323.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35-0027-03

一、文献综述

关于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民收入的关系,国内有许多学者进行了研究。例如,温涛等(2005)认为,中国金融发展对农民收入增长具有显著的负效应;王虎等(2006)认为,中国金融发展对于农民收入有促进作用,但却加剧了城乡收入差距的扩大。此外,关于农村金融与农民收入的实证研究中,谭燕芝(2009)认为,农民增收促进了农村金融发展,但农村金融发展却不利于农民增收;杨小玲(2009)基于农民收入来源结构的基础上的研究表明,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民家庭经营纯收入之间不存在 Granger 因果关系,而农村金融发展结构会提高农民的工资性收入水平,农村金融发展效率是农民工资性收入的 Granger 原因。

综上所述,大部分文献均只研究了中国整体金融发展与城乡收入差距的关系,即便是关于农村金融与农民收入关系的研究,各个作者之间对于这一问题的看法也不统一。对于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更是众说纷纭。但是根据现有中国的经济状况,笔者认为,农村金融的发展对于农民的收入有着正向的关系,且二者之间互为因果关系。

二、农村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检验

(一)指标选取、数据来源及研究方法

1.指标选取与数据来源

选取反映我国农民收入状况、农村金融发展状况、投资水平和财政政策三组指标。为得到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民收入之间存在的准确关系,将衡量投资水平与财政政策的指标作为控制变量,以剔除二者对于农民收入的影响。具体指标分析如下。

(1)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lNCOME)。该指标反映我国农民收入状况。“农村居民纯收入”指标与“农村居民总收入”指标相比,扣除了农村居民从事生产和非生产经营费用支出以及缴纳的税费,是可以直接用于生产性投资、非生产性投资、生活消费和储蓄的收入。因此,“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可作为衡量农民收入水平的变量。

(2)农村居民储蓄比率(FS)与农村金融信贷比率(RF)。该指标反映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状况。这里参考温涛等(2005)所选择的指标,选择“农村居民储蓄比率”与“农村金融信贷比率”两个指标来衡量农村金融发展水平。其中,农村居民储蓄比率是金融机构农业存款总量与农村总产值之间的比值,以FS表示;农村金融信贷比率是金融机构农业贷款总量与农村总产值之间的比值,以RF表示。

(3)投资水平(FI)与财政政策支农(PF)。该组指标反映我国其他影响农民收入的因素,将其作为控制变量,加入计量模型。其中,描述投资水平的变量是利用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与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率,以FI表示;衡量财政政策支农的变量是利用支农财政支出占财政支出总额的比率,以PF表示。

以我国1990—2011年的数据为样本进行分析。为了消除物价上涨的影响,以1978年为基期,利用CPI指数对“农村居民年收入”(INCOME)指标进行了调整,同时为消除数据的剧烈波动和异方差,对其进行了对数化处理,处理后的指标以LNRI表示。而反映农村金融发展状况的指标和控制变量均为相对值指标,物价因素已相互抵消,无须进行调整。

2.研究方法

采用实证分析方法进行研究。具体步骤如下:第一,为了避免出现伪回归现象,利用单位根检验说明变量的平稳性及单整阶数;第二,如果变量的单整阶数相同,则进行协整检验,分析变量之间是否存在长期稳定关系,即协整关系;第三,利用格兰杰因果检验,讨论变量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二)实证分析过程及结果

1.单位根检验

对变量及变量的一阶滞后差分项进行ADF检验时,检验形式根据变量趋势图确定是否包含常数项和趋势项。而检验的滞后期则由Eviews6计量软件根据AIC和SC准则自动确定。检验结果见表1。其中,DLNRI、DFS、DRF、DFI和DPF分别表示相关变量的一阶滞后差分项。

由表1的结果可以看出,原始变量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下仍是不平稳的,而一阶差分后的变量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均显示平稳。所以,原始变量都是一阶单整的,符合进行协整检验的前提条件,即可以进行农民收人与农村金融发展之间协整关系的检验。

2.协整检验

协整理论在研究非平稳时间序列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协整检验主要可以分为两种:Engle-Granger两步检验法和Johansen协整检验。Johansen协整检验以VAR模型为基础,具有非常好的小样本特性,是一种进行多变量协整检验的较普遍的方法。因此,这里采用Johansen协整检验验证变量之间的协整关系。

由于协整检验对于滞后阶数的选择非常敏感,因此,在进行Johansen协整检验前首先要确定模型的最优滞后阶数。无约束VAR模型的残差序列相关性分析表明,VAR模型残差序列不存在序列相关的最小长度为2个滞后期,因此可以确定最优滞后阶数为2。表2为Johansen协整迹统计量和最大特征值统计量的检验结果。由此表可以看出,LNRI、FS、RF、FI和PF之间存在一个协整关系。

标准化后的协整方程如下所示:

LNRI=-11.49135FS+0.408055RF+6.957627FI-29.98015PF

通过协整检验,可以确定我国农民收入与农村金融发展水平之间存在稳定的相关关系。进一步考察方程我们可以看到,1990—2011年间我国农民储蓄比例与农民收入呈反向关系,农民储蓄比例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农民收入则降低11.50个百分点,而农村金融信贷比例则与农民收入呈正向关系,农村金融信贷比例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农民收入提高0.41个百分点。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与农民收入之间虽然存在着相关关系,但是衡量农村金融发展水平的两个指标对农民收入的影响是完全不同的,农村金融信贷比率的提高总体上会促进农民收入的增长,而农村居民储蓄比率的提高则会阻碍农民收入的增长。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可能是农村金融机构出于提高收益的考虑,往往将农村资金转移到城镇地区,这就造成了农村储蓄越多,农村资金的流失也越多的状况。

同时我们可以看到,投资水平每提高1个百分点会使农民收入增加6.96个百分点。投资水平与农民收入之间的正向作用与金融发展理论的一般结论是相同的。

财政政策变量与农民收入之间成反向关系,即财政支出中的支农部分不仅未能促进农民收入的增加,反而会对农民收入的增加起到阻碍作用,这一结果与预期并不符合,出现这一情况的原因是由于农民的财政负担过重。由于我国财政对农业支出的比重较少,同时农民的税赋过重,这就导致了农民实际获得的财政性收入很少,农民收入也因为缺少财政政策的支持而增加缓慢。近几年,我国取消了农业税,增加了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为农民收入的增加提供了强有力的财政支持。

3.格兰杰(Granger)因果性检验

协整检验的结果表明,我国农村金融发展水平与农民收入之间存在着长期的均衡关系。但是变量之间相互促进的因果关系却并不明确,需要对其因果关系进行格兰杰因果检验。采用VAR模型下的格兰杰因果检验,结果如表3所示。

由表3可看出,在10%的置信水平下,农村金融信贷比率是农民收入的格兰杰原因,农民收入也是农村金融信贷比率的格兰杰原因,二者之间有双向的因果关系;而农村储蓄比率不是农民收入的格兰杰原因,农民收入是农村储蓄率的格兰杰原因。

这一结果表明:一方面,我国农民收入的增长直接推动了农村金融机构信贷规模的增加,而信贷比率的提高也促进了农民收入的更快增长,农民收入与农村金融信贷之间的双向促进作用为农民收入的增加提供了重要的途径,即鼓励金融机构向农村地区扩大信贷规模,增强对农民的金融支持,通过这一方式,可以有效地增加农民的收入水平。另一方面,我国农民收入与农村储蓄比率之间并不存在明显的因果关系,说明虽然二者在样本区间之内存在着稳定的相关关系,但是这种关系并不是明显的因果关系,通过农村储蓄比率的提高,并不能对农民收入产生直接的影响。

三、结论与政策启示

实证结果表明:1990—2011年间我国的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民收入之间存在着显著的相互作用关系,但无法得出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一定可以促进或一定会阻碍农民收入增长的结论。农村金融从不同的方面对农民收入产生着影响,农业贷款的增加可以促进农民收入的增长;农村居民储蓄的增加却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对农民收入的增长起到负面效应;而财政支出的支农部分并没有起到促进农民收入增长的作用。

如何可以有效地促进农民收入较快地增长,无疑是当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课题。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农民增收是重中之重。根据实证分析结果,可以得到如下政策启示。

第一,增加农业贷款的支农力度。金融机构的农业信贷可以有效地促进农民收入的增长,因此,在对现有的农村金融机构,如农村信用合作社、邮政储蓄机构等改革的基础上,扩大面向农业、农村的贷款规模应是促进农民增收的可行措施。农业贷款等金融信贷的支持,能够有效地满足农民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科技含量的需求,同时也为广大农村地区改善农业生产和生活条件提供了必要的资金保障。农村金融机构应积极探索金融工具创新,根据各地农村经济发展的不同特点,设计不同的农业贷款方式,在必要的风险控制前提下,从贷款期限、贷款额度、贷款方向等角度满足农民的信贷需要,促进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

第12篇

金融危机好像一个契机,把中国改革开放30年来最大的隐疾完全暴露了出来。那就是内需疲软。

内需不振关键在收入太低

关于拉动内需的说法,早在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时期就已经提出。然而时至今日,GDP的蛋糕越做越大,但内需依然没有被真正拉动起来。数据显示,我国经济结构的变化是始于上个世纪90年代,特别是在亚洲金融危机后消费占GDP的比重出现迅速下降。从过去接近60%的水平逐渐降低,到2007年居民消费率仅为35.4%,这一水平比发达国家低了30个百分点,也达到了改革开放30年来的最低点。

究其原因,无外乎两点,一是百姓“有钱不敢花”,二是百姓“没钱可花”。

过去不少观点认为,问题主要出在“有钱不敢花”。并痛斥国家在医疗、住房、教育、养老等公共服务领域内着力不够,导致老百姓背负“四座大山”,轻易不敢消费。然而,深入的调查却显示,“不敢花钱”虽然是内需不振的重要原因,但还不是真正根源。

问题的根源在于尽管国内经济总量增长迅速,但是收入分配格局中的失衡问题导致大部分老百姓“没钱可花”。我国目前劳动者收入增长与政府税收收入增长、物价增长不成比例,提高劳动者收入呼声频起。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从2002年到2006年,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呈持续下降的趋势,2002年为62.1%,2006年为57.1%,下降了5个百分点。与此同时,企业的收入比重从20%上升为21.5%,上升了1.5个百分点;政府收入比重从17.9%上升到21.4%,上升了3.5个百分点。政府收入比重的不断增加直接挤压了居民收入的增长。到了2007年,全国职工平均工资增长仅为12%,而同期税收增长却高达31%。悬殊巨大。

与此同时,城乡收入差距、地区收入差距和不同阶层之间的收入差距也正在飞速扩大。根据世界银行公布的数据显示,中国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已由改革开放前的0.16上升到2007年的0.47,不仅超过了国际上0.40的警戒线,也超过了世界所有发达国家的水平。由于部分群体隐利的存在。有专家认为中国实际收入差距还要更高。

显然,政府税收的过快增长以及贫富差距的迅速拉大,直接导致大部分老百姓手上没钱可花,在金融危机背景下,这种情况显得特别突出。

因此现在摆在政府面前的正确道路只有一条,那就是要减轻居民税收负担,这样才能提高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同时还要调整税收结构,大幅降低工薪阶层的税负比例,这样来提高普通劳动者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只有让老百姓而非国家财政和企业占有社会财富分配的大头,内需才能真正提振,整个国民经济才不会患上“出口依赖症”,“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才能不落为一句空话。

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助力日本腾飞

中国今天所面临的内需不振的困境,邻国日本也曾经遇到过。

1953年,日本国民生产总值已经超过了二战前的水平。在新技术革命的条件下,电视机等家用电器已经大量生产,但由于政府财政收入远远大于国民收入增幅,导致储蓄、投资大过消费,造成经济不平衡,进而出现产品积压,失业率增加。1958年3月日本的完全失业者高达92万人,导致日本社会动荡不安。

1960年,日本政府开始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被视为日本经济起飞的基础和转折点。计划规定:国民生产总值和国民收人年平均增长速度为7.8%,人均国民收入年平均增长速度为6.9%。引入了“最低工资制”,同时扩展了社会保障计划,完善养老保险金,提高健康保险付给率。政府还增加了公共投资,制定了从1961年开始的公路建设五年计划、国有铁路的柴油机化和复线化,上世纪60年代初日本政府公共开支平均每年增加25%左右。在减税方面,计划从1961年开始,每年在个人收入调节税和企业税上共减税1000亿日元。

结果在“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执行期间(1961~1971年),日本GNP年均增率达10%以上,最高达到16%。实践证明,当一国经济基础达到一定条件时,国民消费与生产同步增长才是社会快速发展的动力。

知易行难 陷入死结

无论是从经济学理论上说,还是从日本的历史经验上看,在我国人均GDP登上3000美元的这个历史关口,都应该选择“藏富于民”,更确切地说是“还富于民”的税收政策。历史上许多出现过经济奇迹的国家在发展到这一阶段后,都停滞不前了,关键原因就在于没有正确处理好政府和国民之间以及国民与国民之间的收入分配问题。

然而“两个比重”的增长目标在执行过程中会遇到许多阻碍,眼下我国税收负担不减反增就是证明――理论上说,经济危机时期,国家要减税来刺激居民消费,激发企业活力,但在实际生活中,政府又选择了凯恩斯主义,也就是带头增加政府投资来带动民间投资。显然,在这两者之间,政府口头上选择了前者,但行动上却不自觉地选择了后者。

可问题在于,是不是只有通过增加税收的方式才能解决政府投资资金不足的问题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因为日本的经验证明,其“国民收入倍增计划”不但大幅降低了居民的税收负担,同时也大幅增加了政府在社会保障、公共投资等方面的支出。那么日本政府的钱是从哪里来的呢?

答案其实并不难找,那就是日本政府选择了“开源”的另一面――“节流”,也就是缩减一切不必要的行政性开支。事实上,中国近年来大幅增长的财政收入这块大蛋糕中,行政性开支的比例越来越高,反而是用于社会保障的支出比例在不断下降。哪怕是降低每年数以万亿计的公车消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中的一部分,都足以大幅提高居民的社会福利保障水平。

政策落实需要大智慧

财经评论员马红漫认为,借鉴国外的经验,结合中国当下内需增长乏力的具体问题所在,实现国民财富收入分配结构改革的关键就在于重新构建财政、企业、居民三者间的利益合理分配机制。政策思路的关键在于,要把“藏富于民”作为长期发展战略,而不只是应对跟下金融危机的短期行为,彻底扭转居民收入增长速度落后于财政收入增长速度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