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30 10:43:4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环境破坏,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请不要破坏环境
在一个美丽的大森林里,生活着许多动物。大树伸出它的双臂就像一把巨大的伞,小动物们在树下乘凉、快乐的玩耍,真像生活在一个绿色的世界。可不久,一些人们来到森林里,开始砍伐树木,一棵棵的大树被砍到了。就这样,过了两个月,原来茂盛的森林成了光秃秃的一片。随后就刮来了一阵沙尘暴,由于树木被砍光了,无遮无掩,慢慢的就形成了一片沙漠。森林里的动物们没法生活,只好离开这里,四处流浪。
去年,小鸭子和爸爸妈妈出去游玩,今年,它兴冲冲的回来,可是一切都变样了,再也找不到自己的家了,也找不到熟悉的伙伴。
突然,小鸭子看见一只小乌龟,就问道:“我们的好朋友都到哪里去了?”小乌龟说:“没有了树木,成天刮风,没有干净的水喝,没有食物吃,大家都四处逃生去了。小狗的呼吸快要停止了,到医院抢救了一夜才脱离危险,医生说就是因为环境不好才造成的。小狗一家搬到很远的地方居住了。更可怕的是,小龙虾和小鱼因为环境污染去世了!”小鸭子哭着说:“原来河水也被污染了,那我住哪呀!”
小鸭子自言自语地说:人类真的好可怕呀!我希望人类不要再破坏环境了,还给我们一个美好的家园!
1.引言
硫酸盐侵蚀是影响混凝土耐久性的重要因素之一。长期以来,钙矾石(3CaO·Al2O3·3CaSO4·32H2O)被认为是混凝土受到硫酸盐侵蚀后造成混凝土结构破坏的主要产物。本文以自制的水泥砂浆试件为研究对象,从环境因素和材料组成两方面研究了低温环境下水泥基材料TSA侵蚀破坏的影响因素,从而为研制抗TSA侵蚀的混凝土材料及解决、防治建筑物的TSA侵蚀危害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信息。
2.试验研究
本试验原材料来源于沈阳本地,通过试验来研究混凝土的抗硫酸盐侵蚀性能,并通过其在硫酸盐侵蚀条件下外观、强度及矿物成分的变化,提供混凝土抗TSA型硫酸盐腐蚀性能定性鉴定方法的理论数据。
2.1试验材料
试验所用材料为:祁连山牌42.5级的普通硅酸盐水泥;石灰石粉末为磨细后的石灰岩,其比表面积为400m/kg,砂为本地河砂,细度模数为Mx=2.6,属中砂,表观密度为2650kg/m;侵蚀溶液为采用化学纯的无水硫酸钠配制硫酸钠侵蚀溶液。
2.2试验方案
试验所用试件尺寸为40mm×40mm×160mm,将制备好的砂浆试件1d后脱模,置于水中养护28d后,将水泥砂浆试件A-0,A-1,A-2,A-3,A-4置于5℃、5%的硫酸钠溶液中浸泡,试件B-1,B-2,B-3置于温度为5℃,浓度分别1%,3%,5%的硫酸钠溶液中浸泡,每天对溶液予以补充以保证恒定的溶液浓度,每周更换一次溶液以避免发生碳化反应,定期测定硫酸盐侵蚀后的砂浆试件的抗压、抗折强度,利用XRD等微观手段分析腐蚀矿物成分。试验配合比详见表2-2。
3试验结果与讨论
3.1水灰比的影响
水灰比分别为0.4,0.5,0.6的水泥砂浆试件A-1,A-2,A-3经于5℃、5%的硫酸钠溶液中浸泡后,从表观上看,在开始的120d内,各试件外观均无明显的腐蚀破坏痕迹,表面光滑、致密。到240d时,各试件均出现了一定程度的破坏迹象,到360d时,水灰比0.4的试件的棱角处没有明显的开裂、剥落,只有部分表面出现小的腐蚀斑点;水灰比0.5的试件部分棱角脱落、开裂,表面出现了较多的腐蚀坑、起皮现象,但没有大面积的表面浆化现象;水灰比0.6的试件整个表面出现开裂、脱落、软化现象,表现出典型的TSA破坏特征。对A-1,A-3试件取样做XRD图谱分析,结果表明,试样A-3中的衍射峰表现出了与石膏和碳硫硅钙石极为相似的特征峰(石膏的特征峰为:7.56,4.27,3.06)非常接近,进而可初步判断出试件A-3在经硫酸盐侵蚀后生成了大量的碳硫硅钙石致使试件内部水化硅酸钙解体而出现软化、掉皮等现象,而从XRD图谱物相组成来看,试样A-1则主要为钙矾石和石膏晶体,还有少量的碳硫硅钙石。
从试验的的强度变化曲线可知在开始浸泡的120d之前,3种砂浆强度不但没有下降,反而还有所增长,说明短期的硫酸盐侵蚀对试件的强度没有产生破坏影响,但随着时间的延长,各砂浆强度开始降低且很明显,到360d时,水灰比为0.4,0.5,0.6砂浆的抗折强度分别损失了3.1%,7.8%和48.2%;抗压强度分别损失了14.5%,22%和77.1%。由此可见,水灰比越高,在低温的硫酸盐侵蚀环境下砂浆越有利于发生和发展TSA,且强度变化均呈现出先增加后降低这一趋势。
3.2石灰石掺量的影响
砂浆的强度变化曲线中显示,在浸泡到120d以前,各砂浆试件的抗折强度不但没有降低都有所提高,到了240d时掺有石灰石粉的砂浆A-3与A-4的抗折强度损失率都明显低于A-0,这主要是由于早期硫酸盐侵入内部生成的钙矾石和石膏晶体填充了砂浆件表面孔隙,提高了结构的密实度,并侵蚀破坏没有对试件中间没有产生明显的破坏,因此抗折强度没有降低,这与外观破坏程度相吻合,由此可见石灰石粉的加入在短期内可提高砂浆的抗侵蚀性,这也与目前的许多研究结果相一致。但是随着时间的延长,强度损失率差距明显,到了360d时A-0,A-4,A-3砂浆试件的抗折强度损失分别为23.2%,26.1%,49%;抗压强度损失分别为58.6%,59.1%,72.9%。由此可见掺入少量的石灰石粉是有可能对抵抗长期硫酸盐侵蚀起到有利作用的,但是掺入的量较多时则会加速TSA的侵蚀破坏,强度损失加剧。
4.结论
(1)降低水灰比可使砂浆的空隙结构细化,提高密实度,强度损失减小,并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了TSA侵蚀破坏的过程,使砂浆的抗硫酸盐侵蚀能力提高。
(2)石灰石粉的掺入可改善水泥砂浆的水化产物,优化其空隙结构,因此少量石灰石粉的掺入有利于提高水泥砂浆初始强度与短期抗TSA侵蚀性能,但掺入的量较多时则会加速其TSA侵蚀破坏的过程。
(3)在同等温湿环境下,随着侵蚀溶液浓度的提高对水泥砂浆的侵蚀作用增强,致使砂浆强度损失加大,加速了TSA侵蚀破坏的发生与发展。
(4)根据材料宏观性能演变过程,将TSA侵蚀分为三个阶段:诱导期,衰减退化期,软化解体期。而在TSA侵蚀环境下水泥基材料的宏观性能通常表现为先增强、后降低的变化规律。
【参考文献】
鸟爸爸,鸟妈妈,鸟宝宝和其他小动物们一起生活在一片安静祥和的大森林里,和谐相处,非常幸福。
有一天,一辆大卡车驶入美丽的大森林,动物们好奇的张望着。只见从卡车上下来了几个大汉,他们手里提着电动伐木机器,在“吱吱”地噪音下,一棵棵参天大树纷纷倒下,小动物们只好个个弃家而逃。
终于,伐木工准备伐鸟妈妈居住的那棵大树了,这时,鸟妈妈正在孵鸟蛋,鸟宝宝个个恐慌地向鸟妈妈叫喊,鸟爸爸围着伐木公拼命地又是啄又是叫,百般阻挠,希望能阻止他们破坏自己可爱的鸟窝,好让鸟妈妈把蛋孵化成功。但是,无情的伐木工还是将鸟爸爸打死了,鸟妈妈十分难过,伤心的带着鸟宝宝逃出了大森林。
鸟妈妈发现地球上的森林被砍伐的越来越少了,无处安家。她带着孩子们不停的找地方安家,又不停的搬家。同时她发现有无数的枪口在对着它们,鸟宝宝们已经越剩越少了,它们的日子一天不如一天,不仅呼吸不到清新的空气,还要时刻提防“猎人”的袭击。
一个晚上,鸟妈妈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和孩子们又回到了安静的大森林里,森林里依然是那么美丽,鲜花遍地,绿树成荫,幽静恬静,清新凉爽,空气里到处浮荡着野草嫩枝的香味,鸟宝宝们在无忧无虑地歌唱……
我不知道鸟妈妈他们还会不会再过上原来的生活,但是我想对人们说:“地球属于我们人类,但也是属于动物的。请不要再破坏地球坏境了。”
关键词:畜牧养殖;生态环境;破坏;防治
近年来畜牧养殖业趋向于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方向发展,使地区环境压力逐渐增大,不可避免的污染了周围环境,破坏了生态平衡。由于畜牧养殖人员大多缺乏环保意识,加之政府管理力度不够,导致污染日益严重,畜牧养殖已成为我国主要的污染源之一。因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治理畜牧养殖业带来的污染。
一、畜牧养殖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
1.水污染
在畜禽排出的粪尿中含有高浓度的有机物、病原微生物、重金属、氮、磷等,一般情况下,养殖人员不会对其进行净化处理,经过雨水和人工冲刷作用,畜禽粪尿会流入周围河流、池塘、湖泊等水域以及渗入到地下水中。其中大量有机物的存在让水体失去自净能力,导致水质恶化,被微生物分解的有机物促进水生生物快速生长蔓延,引起水体富营养化,当溶氧被耗尽时,水中生物大量死亡,水会发臭发黑,同时病原微生物以水为传播媒介,导致疾病大肆扩散,严重影响了人畜饮水和健康。
2.土壤污染
未经无害化处理的畜禽粪污进入土壤时,微生物会对有机物进行分解,其中一部分会被植物吸收利用,一部分用于改良或净化土壤。一旦进入的粪污超过土壤自身的净化范围,就会造成有机物的不完全降解或厌氧发酵,从而产生亚硝酸盐等有害的恶臭物质,最终导致土壤成分发生变化,改变性状,使土壤失去原有的功能。此外,随粪污进入土壤的微生物、铜、铁等大量物质,会引起土壤相应物质比例失调,造成土壤自身结构的改变或破坏,同时对在这块土地上生活的人和动物的健康也是不利的。
3.大气污染
一方面是养殖场排出的粉尘中可能含有大量病原微生物,会经空气传播扩散到周围环境中,使污染范围扩大,危害性增强,进而严重威胁人类和动物的健康;另一方面是畜禽不能完全消化饲料时,尤其是蛋白质类饲料,剩余的养分会经粪便排出体外,经国一系列发酵作用,产生氨、硫化氢、甲胺等带有恶臭味的有毒气体,致使大量蚊蝇滋生,污染了空气环境和人类居住环境,还会影响畜禽的生产质量。
二、畜牧养殖污染环境的主要原因
1.畜牧养殖业规模壮大,地点选择不当
近年来的畜牧养殖业迅速发展,规模较大,而且比较集中,在管理方式上也趋向于机械化、专业化,畜禽粪便转向液态,造成污水大量增加,另外由于对畜产品需求量增大,为方便运输,养殖地点一般选择市郊,加上种植业的减少,导致畜禽粪尿不能及时用于农田,日积月累,使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
2.滥用化肥
相对粪尿等有机肥,化肥价格较低,加上缺乏相应的粪尿处理设备,导致粪尿使用日益减少,造成积压,而化肥的过度使用严重污染了土壤,引起水体富营养化,加剧温室效应,破坏了生态平衡。
3.家禽业的不当养殖和管理
家禽感染病原体的几率较大,而且病症复杂异变,加上小规模养殖户较分散,多分布民宅附近,粪污乱排乱放,对畜禽的正常生产和人类健康造成了严重威胁。还有在水禽饲养方面依然沿用落后的倚塘方式,因此含有药物和病原体的粪便直接进入鱼塘,大大威胁着水产养殖的质量,甚至危及人类健康。
4.奶牛产业和养猪场废弃物、污水和粪尿的大量堆积
奶牛在养殖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粪污、饲料残渣、垫料等废弃物,另外在大规模的现代养猪场中,不断的产生、积累污水和粪尿,这已成为很多城市郊区的主要污染源。
三、防治畜牧养殖破坏生态环境的措施
1.加大执法和宣传力度,提高人们环保意识
国家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动物排泄的处理问题等作出明确规定,使畜牧养殖管理工作有法可依,加大执法力度,同时向畜禽养殖者普及《畜牧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畜牧养殖业污染排放标准》等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畜牧养殖造成的环境污染及其严重危害,提高其环保意识和管理水平,依法办事。
2.科学生产、使用饲料,提高其利用率
饲料生产厂家应经济、环保两手抓,严格按照相关标准使用添加剂,生产合格的饲料。畜禽养殖户要以科学的方法配制饲料,在保证畜禽基本营养需要的基础上,尽量降低蛋白质的使用量,同时添加适量的矿物质、酶制剂等提高饲料利用率,以减少有害物质的排放。
3.科学、合理的选择养殖地址
在选择养殖基地时,应在保护环境的基本原则下,合理布局,选择利于生产、管理的地点。如养殖场周围要有大量的田地、苗圃、果园等,以充分利用畜禽粪尿,减少环境污染,在水源条件优越、交通便利的情况下,地址应远离城镇、风景区等人员密集的地方。
4.建立生态畜牧业
利用现代技术,以生态经济学和生态学为原理,结合动植物和微生物之间相互依存的关系,实现整个过程中没有污染和废物的产生,这就是生态养殖,即畜禽排出的粪尿通过生物发酵作用后生成沼气,将过程中产生的沼液和沼渣施入田地,或用于池塘养鱼,实现了畜牧业的良性循环。
四、结束语
防治畜牧养殖造成的环境污染,是项艰巨、长期的工作,我们应处理好畜牧养殖和保护环境之间的关系,科学、合理的发展畜牧养殖业,有效的治理已产生的环境污染,共同保护我们的家园。
参考文献:
关键词:生态环境;矿山;赣州市
中图分类号:X171 文献标识码:A
1 引言
赣州作为江西省第二大城市,辖区内矿产资源丰富,是世界重要的钨产地,有着“世界钨都”之美誉。全市已发现矿种106种,查明资源储量的有75种,现有各类矿产地1400多处。已利用矿产54种,全市保有矿产储量潜在经济价值约4000亿元【1】,境内发现的砷钇矿、黄钇钽矿为我国首次发现的矿物。其中,2011年稀土和钨及其应用产业的主营业务的收入约640亿元,较前一年度增长93.5%,尚有众多矿产点处于待开采中。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对周边的生态环境必然会造成或多或少的破坏性影响,这就需要加强矿产资源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这对于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包括矿能)、用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提高资源利用率、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
2 矿山开采对环境的影响
2.1 破坏土地资源
露天采矿、开挖以及废渣、废石和尾矿堆放、矿区道路的修建以及厂房的建设等,都会造成土地资源被大量占用,许多地方开采后的地面呈现出大面积沉降和塌陷,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严重,每年由此造成巨大土地资源浪费。2012年4月,经有关部门调查的环境报告显示,赣州18个县(市、区),设计废弃稀土矿山的有302个,遗留的尾矿(废渣)1.91亿t,被破坏的山林面积达97.34km2。
2.2 诱发地质灾害
矿山的大量开采和相关工程的开工建设会给矿区周边的地形地貌产生较大影响,长期的地下开采和边坡开挖容易导致一些地质结构复杂地区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发生。以赣州为例,2011年全市共发生各类地质灾害19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3万元,而截至2012年6月底,该市已发生地质灾害达到91起,其中矿山的废石堆、排土场等工程建设造成新的高陡边坡和不稳定斜坡的产生,也是诱发地质灾害的一大原因。
2.3 增加水资源污染程度
矿山开采对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的影响较大,一些矿区废砂的直接堆放,以及落后工艺的使用造成大量的选矿水和选矿废水被直接排入到地表中,而对于露天矿山而言一旦遇到雨水时便容易形成大量的废水被排到周边河流湖泊中。近年来随着开采技术的提升,矿产资源的开采强度和延伸速度都较以往有大幅度提高,导致地下水资源水位下降,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
2.4 损害生物多样性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被采矿破坏的森林面积达106万hm2,草地被破坏的面积为263万hm2。矿山的开采,大量水土流失、植被被清除,加上土壤退化、水资源的缺失等等都会造成周边被废弃的土层变薄、微生物活性差,由此导致被损害的生物系统恢复变得异常缓慢。这些严重威胁了动植物生存,对矿区生物多样的维持是致命性打击,也使得矿物生物多样性的损失具有不可逆性。
3 矿山生态恢复理论
3.1 生态恢复概念
生态恢复是指对生态系统停止人为的侵扰,以减轻生态负荷压力,依靠生态系统自我调节使其朝着有序的方向演化;或者辅之以一定的人工措施,使遭受破坏的生态系统逐步向良性循环方向发展。对于矿山生态系来说,就是指矿山开采后土地的治理和恢复,是为了建立与当地自然生态相和谐的人工生态系统,恢复矿区废弃地的生物学潜力,并且有利于矿区土地的重新利用【3】。
3.2 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方法
矿山生态恢复是以生态环境恢复为核心,研究如何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因矿施治,落实矿山生态环境恢复工作,从而取得生态、经济、社会的最佳综合效益【4】。本文以露天矿山为例,就矿山生态恢复技术方法略作浅析。
露天采矿场生态恢复与重建暴露采场边坡的生态恢复与重建和采空区的生态恢复与重建【5】。在边坡生态恢复与重建中应重点做好边坡的稳定性治理恢复工作,为此可以分不同情况进行技术选择:对于那些坡度不符合设计规划要求的,比如开采面超过山顶的边坡应当采取消坡减裁的办法,而对那些不是很高的此类边坡,可以采取填方压坡脚技术方法;对于边坡处于富水区的要首先进行排水工作;对一些地质条件复杂容易形成滑坡的岩体,就需要采取抗滑桩或者是挡石坝的办法稳固边坡。做好边坡的稳定工作只是露天矿山生态环境修复的第一步,还需要对被破坏的植被就行恢复,这就需要结合矿山环境特点选择一些耐旱、耐热,以及具有美化、易采集的植被物种,然后将选取的物种根据矿山环境采取喷混播型、鱼鳞坑型、营造台阶型以及原生植物移植等绿化工艺进行恢复。对于露天采空区的生态恢复与重建,目前我国采取的主要3种技术模式【6】:即农林利用、蓄水利用生态重建模式以及挖深垫浅,综合利用等。
4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构想
矿山生态恢复是一项综合性多学科课题,它包括地貌再开发、生产能力的恢复、生态综合性、经济和美学价值等问题【7】。这就需要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工作中将可持续发展理论与恢复生态学和景观生态学理论结合起来加以运用。本文结合赣州矿山资源开采现状为例,就如何做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提出如下对策。
(1)认真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和《矿山土地复垦规定》,严格把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与开采结合起来,严格“谁开采、谁复垦”的原则,此外,矿业管理部门和企业管理者要给予重视,严格把矿上生态恢复纳入企业和单位的考评中。
(2)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既需要时间也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赣州辖区内被废弃的稀土矿区有302个,毁坏土地面积达97.34km2,2005~2022年,各级部门累计投入废弃矿山治理为1.928亿元,而要整个赣州市内稀土矿山环境恢复就高达380亿元【8】,这就迫切需要明确和拓宽矿山生态恢复的资金来源渠道。建立一个多渠道、宽领域、广覆盖、多元化的矿山环境恢复投资机制,对于那些历史中形成的废弃矿山生态环境的恢复治理可以采取:向国家或上级负责土地复垦开发的部门申请专项复垦经费,争取财政支持;或者申请国家环保与治理方面的专项经费;可以采取市场化的融资模式,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与矿山开山、矿山租赁等相结合的方式,兑现“谁恢复、谁受益”的原则扩大融资来源渠道。对于一些矿山开采时间较久,或者是那些即将停产的矿山,企业无法独自承担恢复费用的,政府应加大补贴力度,此外也要企业合理负担部分费用。政府以及科研机构也要加强对矿山生态恢复技术的研发力,建立恢复生态学方面人才培养的中长期计划。
(3)完善政策落实保障工作。赣州辖区内的所有市县要以已经出台的《江西省矿山环境保护欲治理规划(2006-2015年)》和《赣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这两个文件为根本,切实加大《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盒治理工作的意见》贯彻执行的力度。
(4)根据赣州市地质结构复杂、矿产种类繁多等自然地质环境的实际,有针对性的制定矿山生态修复的技术方案。例如对塌陷区、尾矿污染区以及金属矿和非金属矿的特征差异,采取生物修复和工程修复等相结合的办法,因地制宜地做好矿山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
(5)有针对性地选择部分矿山生态环境破坏较为严重的区域先行先试,然后将成功经验再向全市范围内推广,做到从点到面地推行效果。
参考文献:
[1]谢国华.赣州市矿山生态环境现状及保护对策.[J]江西化工,2009(3):144~146.
[2]李干杰.强调积极探索矿产资源生态环境保护新道路[EB/OL].[2010-09-30].http:///gzdt/2010-09/30/content_1713926.htm.
[3]李 礼,赵 庆.矿山污染控制与生态恢复进展研究.[J]能源环境保护,2008,22(4):13~15.
[4]卞正富,张国良.煤矿区土地复垦的理论和方法[J].地域开发与研究,1994,5(1):3~10.
[5]胡振琪.露天煤矿土地复垦研究[M].北京:煤炭工业出版社,1995.
[6]胡振琪,杨秀红,鲍 艳,等.论矿区生态环境修复[J].资源与环境,2005(1):38~43.
我是四(1)班的一名学生,因近日来从电视上看到生活周边的一些人破坏环境,并看到有关资料知道破坏环境的危害性,便非常愤恨。
我曾听过这么一件事:某工厂的老板为了省钱就把工厂里带有有毒物质的水排放进附近的江里,但他没想到这江水是工半个城市居民的生活饮用水,而导致半个市的市民都中毒,住进了医院,有百分之20的居民因抢救无效而死亡,最终,这位黑心的老板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你能想象得出这种景象吗?:那百分之20因喝了有毒的江水而抢救无效而死的人们,他们家的孩子、妻子和老人都靠他们的爸爸或丈夫养活全家,却喝了江水而死去,随之他们的家庭因此而越来越贫穷。
这一件事都表明了环保的重要性,所以请大家保护环境,共同把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建设得更美好吧!
论文关键词:畜禽养殖业环境污染污染治理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我国的畜禽养殖业发展迅猛,从而导致了畜禽粪尿及废水的污染负荷超过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总和,成为城市郊区的污染大户…。养殖小区和养殖场的污染,不仅影响到农村经济,特别是畜牧业经济的健康发展,对农民的身体健康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为了控制畜禽养殖造成的污染,我们必须对其进行调查和评价,并将其纳人环境保护规划中。因此,必须全面认识畜禽养殖污染的性质才能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治。
l我国畜禽养殖业概况
因其丰富的自然资源和市场需求,我国畜禽养殖规模增大,分布比较集中。国家环保总局最近公布的在全国进行的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情况调查结果表明,规模化养殖主要分布在广东、山东、河南河北和湖南等地。对环境影响较大的大中型畜禽养殖场80%集中在人口比较集中、水系较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和诸多大城市周围。
由于多种原因,我国许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分布于居民区内,8%一10%的规模化养殖场距当地居民水源地的距离不超过50m,30%一4o%的规模化养殖场距离居民或水源地最近距离不超过150m。养殖场选址不当不仅构成了对周边地区的环境压力,还在许多地方造成了畜禽养殖场主与周围居民的环境纠纷。
过去一些地方将规模化畜禽养殖作为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人的重要途径加以鼓励,环境意识相对薄弱,污染治理严重滞后。我国长期以来又把环境工作重点放在工业污染防治上,对畜禽养殖场的污染治理缺乏相应的管理经验。畜禽场的宏观环境管理水平普遍较低,全国90%的规模化养殖场未经过环境影响评价,60%的养殖场缺乏干湿分离这一最为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另外,养殖场环境污染投资力度明显不足,80%左右的规模化养殖场缺少必要的污染治理投资。
由于上述畜禽养殖点多面广,污染物排放量大,处理水平低下等原因,迅速发展的畜禽养殖业严重影响了城郊环境和居民健康。
2畜禽养殖业引致的环境问题
畜禽养殖业带来的污染物主要有畜禽养殖场有机废水、病原微生物、饲料添加剂中的抗生素、畜禽产品中的药物残留,以及将来可能出现的转基因生物污染。目前,畜禽粪便集中、量大,同时污染治理没有跟上,造成城市郊区环境污染。畜禽养殖业对水资源、土壤和大气环境造成的污染已相当严重。
2.1畜禽排泄物的污染
畜禽排泄污染物包括从畜禽体内排出的有害气体、粪便及其分解产生的臭气以及体表掉落的毛屑、绒毛(羽毛)等。1999年我国畜禽粪便产生量约为l9亿,是我国固体废弃物产生量的2.4倍,河南、湖南和江西等地甚至超过4倍。中国畜禽粪便的总体土地负荷警戒值已经达到0.49(<0.4为宜),北京、上海、山东、河南、湖南和广东等地已经超过0.49,达到较严重的环境压力水平。畜禽场大量的粪便和垫料分解产生的H:S、NH等有害气体不仅影响人畜健康,而且污染大气、水和土壤环境。
2.1.1对大气环境的污染
畜禽排泄物迅速腐烂发酵,产生HS、NH3、胺、硫醇、苯酚、挥发性有机酸以及吲哚、粪臭素、乙醇、乙醛等上百种有毒有害物质。氮沉降是构成当前环境危害的重大因素,它可造成酸雨、水体富营养化,甚至导致同温层臭氧浓度的变化。据测算,在饲养100头母猪的猪场内,一年通过蛋白质给猪饲喂14氮,其中7.5t会随粪便排出而成污染物。1992年英国NH,排放量达630万t/a,其中畜禽养殖业占85%。由此可见,畜禽养殖业排放的氮最多,它已引起了世界的关注。
2.1.2对水环境的污染
畜禽粪便淋溶性极强,若不及时处理,便通过径流污染地表水,进而通过土壤渗滤污染地下水。畜禽粪便和废水中含有大量的有机物、N、P、K、ss及致病菌等污染物并有恶臭。
未经处理的高浓度有机废水的集中排放,大量消耗水体中的溶解氧,使水体变黑发臭。水中N、P等营养物促使水体富营养化,或使地下水中的硝态氮或亚硝氮浓度增高,例如北京市集约化畜禽养殖废水中BOD含量每年为3O万t,为该市工业和生活污水中BOD含量(1O万的3倍;仅有不足3%的粪尿等废弃物在排放前经过无害化处理,绝大部分就近排入水渠汇入河道或渗入地下;一些养殖场距地面100m地下水中的氨、氮含量已超出正常值的2—3倍,严重危及养殖场周围地下水水体的质量和居民的健康,也影响了养殖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2.1.3对农田环境的污染
当前畜禽粪便主要的消耗途径是作为有机肥料直接还田。畜禽粪便中含有的N、P、K是作物生长必不可少的营养元素,但是如果不加限制地还田,反而起不到肥田的效应,作物会“疯长”,使产品质量下降,产量减少。对上海市郊207个乡和l5个农场关于使用畜禽粪便负荷量的调查表明,约有27.3%的使用地区,其负荷超出了农田环境的消化能力,对环境构成了污染威胁。
2.2畜禽场废物的污染
由于废物管理不科学,畜禽场中的洗刷用具、场地消毒和畜禽饮用后的污水,死的畜禽、孵化残余物(蛋壳、死胚、绒毛、胎粪)以及屠宰场的废物、污水、下水、废气等随意丢弃或排放,造成养殖场周围臭气弥漫,污水四溢,滋生大量蚊蝇和各种有害疾病,直接危及居民的健康,也造成畜禽发病率和死亡率的上升。
2.3畜禽体和畜禽产品中残留的有毒化学物质
我国对于畜禽饲料的质量很难进行控制和检测。南方一些地区,经常用发霉的粮食喂养畜禽;一些农产品生长环境和水源受到严重污染的地区,饲料和饮水中的许多有害物质会残留在肉、奶、蛋中。其次,养殖场为预防某些传染病和疾病的发生,对畜禽进行疫苗的免疫和抗菌素的服用,这些药品的残留物会部分地存在于畜禽体组织内。这样畜产品中有害的和残留有毒化学物质可通过肉、奶、蛋转移到人体内,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3控制畜禽养殖业污染的对策
要解决养殖业对环境的危害,单纯依靠终端治理方法,无论在经济上、土地上和技术上皆不堪承受。必须针对畜禽粪尿的特性,遵循综合利用优先、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的原则,充分开发利用废弃物的肥力、能量资源,开拓一条资源开发和废弃物处置相结合的道路。
3.1加强立法与管理。增强养殖户的环保意识
俗话说:“解铃还需系铃人”,因此,最根本的是要提高养殖户的环境意识。同时应广泛宣传,切实做好畜禽养殖污染的整治工作,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帮助养殖户解决实际问题。
另外,建章立制,严格按章办事是解决畜禽污染问题的重要手段。针对禽场建设管理、禽畜粪便和污水的排放等方面规范畜禽养殖,合理布局,控制发展速度和饲养密度,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原则。
3.2通过营养调控降低禽畜排泄物的污染
为获得高生产性能而给畜禽提供过量营养是造成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通过营养调控来最大限度地提高动物对营养物质地利用率是解决问题的重要手段。饲用酶制剂是一类高效、无毒副作用和环保型的饲料添加剂。在畜禽养殖中应用饲用酶制剂既能提高饲料的消化率和利用率,又能减少畜禽排泄物中氮、磷的排泄量,保护水体和土壤免受污染。
3.3改善畜禽养殖业的饮水方式和粪便收集方式
采取清污分流和粪尿的干湿分离等措施,实现清洁养殖,可减少地下水的开采,改善畜禽养殖场的生产环境,减少畜禽的死淘率。同时可以减少对地表和地下水的污染,提高水资源的重复利用率。养殖场还应给畜禽定下用水额度,如每头猪每天5kg水,尽量节省资源。建立粪便收集池,定点收集垃圾;设置畜禽废渣的储存设施和场所,采取对储存场所地面进行水泥硬化等措施,防止畜禽废渣渗漏、散落、溢流、雨水淋失、恶臭气味等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采用雨污分流、固液分离等污染防治措施,达到减量化的要求,做到达标排放或零排放。
3.4研制畜禽养殖业废弃物资源化技术
畜禽养殖业污染严重,治理工程利润低,风险大,因此不能像工业污水、生活污水防治那样,走单纯治理的路子。粪便绝对是放错了地方的宝贵资源,畜禽粪尿含有丰富的N、P、K成分,经合理处理后,可制成优质、高效的有机肥料,而且还可经厌氧发酵成沼气作为能量来加以利用,因此,资源化利用是治理畜禽污染的首要原则。畜禽养殖场应采取将畜禽废渣还田、生产沼气、制造有机肥料和制造再生饲料等方法进行综合利用。
应用生物技术与生物工程,综合利用畜禽排泄物,通过厌氧发酵,走沼液、沼渣及沼气利用之路。在畜牧业高度发展的英国,畜禽粪便经过处理后,全部作为肥料,既避免了环境污染,又提高了土壤肥力。对于牲畜养殖场,实现废弃物的资源化处理有两种基本工艺方案:一是高温堆肥;二是沼气发酵。
3.4.1高温堆肥。
粪尿厌氧发酵处理后,气体部分可提供能量,固体部分进行高温堆肥。许多有先见之明的养殖场已经走在前面,把畜禽粪便经过处理后卖给农户当肥料,取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当前国内的堆肥发酵技术、粪肥还田实用技术等已经成熟,有的还超过国外。把污染物通过无害化处理,加工生产有机肥,这正是目前我国农业发展的大方向。通过对粪便高温烘干灭菌及高压膨化除臭,添加N、P、K及多种元素,制成适合小麦、玉米、蔬菜、瓜果和花卉等高效有机肥。超级秘书网
3.4.2沼气发酵
防治畜禽养殖废弃物污染的重要手段之一就是沼气综合利用。推广沼气处理技术,利用沼气对畜禽粪便进行厌氧发酵,发酵产生的沼气成为廉价的燃料,用于燃料、仔猪舍保温等;沼渣、沼液则成了优质肥料,不但保护了环境,而且提高了经济效益。进行广泛的国际、国内沼气生产的技术、企业管理、项目开发、工程安装、系统设计及运行维护方面的经验等技术经济信息交流。许多实践与研究证明,猪、鸡粪厌氧发酵能使寄生虫卵灭活,减轻土壤污染与水污染,将沼渣与无机肥制成复合肥,能增加土壤有机质、TN及碱解氮、速效磷及土壤酶活性,使作物病害较少,降低农药使用量77.5%,提高农作物产量和品质。沼液含有17种氨基酸、多种活性酶及微量元素,可作为畜禽饲料添加剂。此外,沼液养鱼,能提高鱼的成活率。
3.5畜禽废水的终端人工处理
当代生物技术完全可以将畜禽养殖废水处理到排放标准,但是,采用生物技术清除相当于数千万人口当量的废水中的有机物及N、P,其所需费用之巨可想而知。但是因地制宜地采用一些净化系统,如稳定塘、养鱼塘、水生生物塘及土地处理系统等进行处理,是非常经济可行的。
人们常说:“保护环境,从我做起。”但是,全球环境不断恶化的事实却还不能改变,这到底是为什么?
近些年来,全世界人民所面临的环境问题不计其数,气候变暖、森林锐减、大气污染、土地沙漠化……,人类和各类动植物的生存环境都受到了极大的威胁。
先说说气候变暖问题吧。全球的气温在不断的升高,至使南极和北极的冰川消融,海水水平线不断上升,海面这一上升,便可将一些小形岛屿淹没,如此下去,还会有许多海拔低的地区先被淹没,造成人类生存史上的大劫难。另外,冰川消融又会使南北极的一些在冰川上生活的动物无法生活,最后遭到灭绝。
可怕的还远远不止这些,森林的锐减会使土地荒漠化,又会使许多动物无家可归,加速灭绝。唇寒齿亡,人类和动物有着那么多千丝万缕的联系,所以这就是等于在破坏生物链,破坏我们自己的生存空间。
我国的生态环境也不容乐观,全国已有2/3的河流被污染,1000多万公顷农田被沙漠化,渔业和城市污染也在不断加剧,工业发达城镇附近的水域受到的污染程度尤为突出,情形令人忧心。
所以,我们大家应该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一起来保护环境,一起来爱护地球。首先,我们要从小事做起,节约每一滴水,不要乱扔垃圾,停止制造白色污染,不能随意排放污水,同时,还要多种树木,停止破坏有限的森林资源,。不让土地沙漠化或者减少土地沙漠化的速度及程度。只有这样,地球才可能绿意葱茏,我们居住的环境才能越来越好。否则,日益恶化的环境将使用我们人类在其他领域所取得的一切成就全部黯然失色。
同学们,严峻的环境形势迫使我们不得不做出选择:是任其环境随意被破环,还是从现在开始保护环境?毫无疑问,我们应当刻不容缓的选择后者。因为,保护环境也就是在保护我们的生命。
五年级:贾辰宇
论文关键词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刑事立法 刑罚
一、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在立法中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飞速发展的市场经济和人口大幅增长的压力,导致我国的生态环境形势日益严峻,环境破坏问题已经成为阻碍经济社会发展、制约公众生活质量提高及影响社会稳定的关键因素。为保护日趋恶化的生态环境,法律手段在我国环境保护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因此,在1997年修订的《刑法》分则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别设立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对各种严重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此外,《刑法修正案(二)》、《刑法修正案(四)》、《刑法修正案(八)》也分别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中的一些犯罪进行了修改。但是和发达国家比较,根据我国保护环境资源的现实情况和基本要求,我国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刑事立法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刑法立法体系设置不科学
我国刑法分则对于犯罪的分类标准是犯罪所侵犯的同类客体;对各类犯罪以及各种具体犯罪的排列主要采取了社会危害性标准。据此,我国刑法分则将犯罪依次分为十类: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罪。其中,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以亚类罪的形式规定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而不是按照同类客体的标准在刑法分则中独立成章。由此看来,刑法分则对于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设置,显然与我国刑法分则对犯罪分类的标准不相符。
(二)刑法中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刑罚体系不够完善
我国刑法对于环境污染犯罪的规定之所以存在一些缺陷的主要原因是立法价值取向的偏离,这一立法价值的取向是重视惩罚而轻视预防。具体来讲,重惩罚轻预防的立法价值取向首要表现为刑事立法观念上对一般污染环境行为或破坏环境行为的危害性缺少足够的重视。正是因为这一点,导致了刑法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的惩罚力度偏轻;其次是在刑事立法思想上重视刑法的惩罚功能而轻视了预防功能。在这种思想的引导下,刑事立法注重犯罪行为的结果而轻视了犯罪行为的本身,从而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规定为结果犯罪而非行为犯罪;另外没有从预防犯罪的角度去健全刑事处罚的手段和方式,导致在刑事处罚手段上的单一性。
(三)刑法对于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处罚范围狭小
我国刑法涉及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罪名仅有15个,虽然我国1997年刑法在很大程度上扩大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行为所涵盖的范畴,但是与发达国家的刑事立法相比较,我国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行为的范围依然很狭小。《刑法修正案(八)》第四十六条对《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所规定的罪状进行了修改,降低了犯罪成立的标准,扩大了刑法对污染环境行为的调控范围。在美国诚如学者Yingyi Situ和David Emmons所言:“所有的环境刑事立法都将危险视为一种重罪而适用严厉的刑罚。”澳大利亚和日本等国家的刑事立法都同时惩罚环境污染犯罪的危险犯。我国刑法的这一规定对于生态环境的保护很不利,必然会造成很大一部分可能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得不到应有的刑事处罚,最终使刑法在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方面的特殊功能难以得到充分发挥。
(四)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刑罚力度较轻
罪行均衡是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同时也是刑法调控体制最基本的要求。意大利的刑法学家贝卡里亚曾指出“犯罪公共利益的危害越大,促使人们犯罪的利益越强,制止人们犯罪的手段就应该越强有力。这就需要刑罚与犯罪相对称。”但是,我国刑法对于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处罚却明显偏轻。比如严重污染环境罪和过失致人死亡都是过失犯罪,如果都只造成一人死亡的结果,前者适用的法定刑幅度是拘役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后者的法定刑是有期徒刑六个月以上七年以下。从这一点来看,在危害程度同等甚至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危害程度更大的情形下,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所施予的刑事处罚显然轻于刑法对过失致人死亡的处罚。
二、我国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完善的立法建议
正是由于我国刑事立法在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设置上存在的问题,导致刑法在环境治理中的功能未能充分发挥。在当前人类社会面临严峻全球性环境危机的形势下,我国在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治理过程中应该积极借鉴发达国家在环境刑事立法方面的经验并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通过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刑事立法的完善,充分发挥刑法调控机制在环境治理过程中的功能,从而保障人类社会与环境的持续协调发展。在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刑事立法中,首先需要确定的是生态效益大于经济价值,应该重视环境刑法的生态本位。自然环境是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侵害的直接对象,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只是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间接后果。此外,虽然一般环境污染或破坏直接结果的危害性看起来并不严重,但是其潜在的危害却是我们不可估量的。假如忽视了对一般环境破坏或污染行为的刑事处罚,就很可能会产生一系列环境破坏或污染行为,最终给人类环境造成的重大危害。此外,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立法价值关键在于犯罪预防,应当注重通过对环境污染或破坏行为的刑事处罚实现犯罪预防,才更有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
(一)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在分则体系中独列成章
我国学者对于环境刑事立法体例的设置问题存在不同的主张,有学者认为在刑法典外特别立法,也有的学者认为在刑法典内独立成章。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客体是生态环境利益,这一类犯罪客体具有特殊性,是整个刑法分则中所没有的客体类型,因此应该把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独自作为一类犯罪,跟刑法分则的其他十类罪并列;此外,从社会危害程度上看,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社会危害性是仅次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和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把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置于公共安全罪之后,既能够体现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社会危害性程度,又能够体现我国环境刑事立法对于生态价值的重视。
(二)完善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刑罚体系
完善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刑法体系,首先应该增加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刑罚的处罚方法。因为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刑罚种类的完善受到刑罚体系的牵制,加之我国目前刑罚种类较少,并且没收财产刑和罚金刑在功能上存在一定的相似性,重复适用不符合法律原则,因此应该通过修改刑法扩大资格刑的范畴,对与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增加试用资格刑。此外,我们应明确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罚金刑的相关规定。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以贪利形犯罪为主,所以只有以判处罚金刑剥夺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所得的经济利益,才能够有效预防和惩治这类犯罪行为。
(三)扩大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调控范围
环境污染导致的全球性气候变暖日益严重,这就迫使我们必须拓展刑法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范围,应该要求将所有坏境因素都纳入到刑法所保护的范围。此外,必须规定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危险犯。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危险犯的规定在于某些危害环境的犯罪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结果非常严重,当这种危害结果实际发生了,定将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为了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未当危害环境的实际损害结果发生,刑法就把这种足以造成环境破坏和污染的行为规定为犯罪。
(四)加强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处罚力度
依照我国刑法有关规定,大部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刑罚比财产犯罪的刑罚要轻,一般的侵犯财产罪最高法定刑达到无期徒刑更甚至于死刑,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刑罚大多在有期徒刑3年以下,最高的也只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这样低的刑罚设置明显轻于财产性犯罪的刑罚设置。然而,我们从犯罪社会危害性的程度上对比,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社会危害程度远远大于财产性犯罪。所以应该加大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处罚力度,只有当犯罪人所受到的刑罚与其对环境的破坏程度相对等,才能够有效的预防和惩治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行为。
为了科学、规范、有效的预防和应对环境污染事件,特别是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突发事件的发生,并在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发生的同时,确保有效控制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和《**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的
(一)预防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的发生,做到有备无患;
(二)一旦发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能迅速、有效、妥善地予以处置;
(三)及时调处环境污染纠纷。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强化预防措施,尽可能减少和避免污染事故的发生。对已发生的污染事故要力争最大限度减轻污染危害,做到事前预防、事中应急、必要时作出安全评价。
(二)有备无患、反应快速原则。建立机构,落实人员,做好技术储备,明确应急程序,一旦发生污染事故,能迅速进入应急状态,启动应急监测和处置系统,妥善处理污染事故。
(三)统一指挥、协同作战原则。环保、水利、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必须相互协调,统一行动,分工明确,职责到位。
(四)平战结合、积极兼容原则。应急监测和处置系统,在发生污染事故时能迅速有效发挥作用,平时能为环境保护提供技术支持,并可将应急监测系统应用于污染纠纷取证和其它环境事件评价。应急处置系统的技术储备服务于建设项目的环保“三同时”管理。
(五)突出重点、量力而行原则。立足于本市实际情况,突出重点,优先考虑风险度大的污染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制定场内场外应急预案;充分发挥现有机构和装备的作用,量力而行建立应急监测和处置系统。
(六)分级管理,以县区区域管理为主原则,实行污染事故处理区域责任制。
三、工作目标
(一)建立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应急响应程序及其保障系统;
(二)建立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应急监测组织机构、快速测报方法和应急监测程序;
(三)建立潜在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装置的黑名单资料库及其中高风险装置的场内场外应急预案;
(四)建立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预防、处置和评价的技术储备系统;
(五)加强公众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的宣传教育,提高污染事故防范意识。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本市发生的需要由市政府负责处置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本预案所称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性事件,是指可能会使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后果严重的人为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意外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引发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
第二部分事故判定与分级
一、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的判定
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程度进行判定,以便有效采取相应级别的控制措施。事故判定共分: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
(一)一般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
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不含10万元)。
(二)较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较大事故:
1.由于污染和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不含50万元);
2.人员发生中毒症状的;
3.因环境污染引发一般性的;
4.对环境造成一定危害的。
(三)重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事故:
1.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不含100万元);
2.人群发生明显中毒症状、辐射伤害或可能导致伤残后果的;
3.人员发生严重中毒症状的;
4.因环境污染引发,影响社会安定的;
5.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的。
(四)特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特大事故:
1.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的;
2.人群发生大面积中毒症状或辐射伤害的;
3.发生人员中毒死亡的;
4.因环境污染引发重大,严重影响社会安定的;
5.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的。
二、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应急预警的分级
根据环境污染、人体危害、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的程度,将上述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的四个类别,划分为三个预警等级:
三级预警(黄色预警):一般或较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
二级预警(橙色预警):重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
一级预警(红色预警):特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
第三部分组织管理
一、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级有关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一)组织体系
根据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的预警等级,建立相应的组织体系,成立应急处理指挥部,按照事故等级启动相应的组织体系。
1.三级预警(黄色预警)的组织体系
成立以分管县区长为组长,县区环保局长为副组长,县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处理指挥部。
2.二级预警(橙色预警)的组织体系
成立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环保局长为副组长,县区政府及市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应急处理指挥部。
3.一级预警(红色预警)的组织体系
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县区长及市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应急处理指挥部。
市应急处理指挥部常设市应急处理办公室,负责市应急处理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环境保护局。
(二)组织职责
1.市应急处理指挥部
(1)负责针对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的危害程度,确定预警等级。
(2)负责制定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的应急方案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动用应急队伍做好事故处置、控制和善后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政府和上级环保局报告。
2.市应急处理办公室
市应急办公室是应对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的常设机构,主要负责:
(1)组织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防范和应急计划的编制和修订工作;
(2)检查和报告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防范和应急计划的落实情况;
(3)建立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应急响应制度;
(4)建立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应急技术储备;
(5)建立潜在高风险度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装置的黑名单资料及其场外应急预案;
(6)协助黑名单单位建立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防范和场内应急预案;
(7)接收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应急报告,及时将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并负责把应急指挥部的命令及时通知到各有关应急组织;
(8)配合应急指挥部组织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的应急响应行动;
(9)受应急指挥部委托,负责处置重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
(10)负责涉及跨县区或超出县区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的应急处置;
(11)召集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预案实施单位和有关应急组织,以年会形式交流情况,修改技术资料和有关制度;
(12)负责对公众环境污染应急的宣传教育。
市应急处理办公室下设九个专业组,负责对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防范、应急技术支持和具体实施的组织。
1.监测评价组
由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和市疾病与预防控制中心的技术业务人员组成。其职责:
(1)制定和实施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应急监测计划;
(2)建立应急监测快速测报方法和技术储备;
(3)负责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的应急监测;
(4)评估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污染程度,及时提出应急措施方面的建议;
(5)受市环保局委托,按应急监测程序协助环境污染纠纷的监测取证和评价。
2.技术咨询组
由市应急指挥部组成单位的业务技术骨干组成,并请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预案实施单位,事故单位的技术人员参加,必要时可聘请上级业务部门的专家。其职责:
(1)对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防范和应急计划作出技术评价;
(2)协助市应急办公室建立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预防、处置和评价的技术储备系统;
(3)协助市应急指挥部或市应急办公室,作出突发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的性质、涉及范围、危害程度的判断分析,并对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意见。
3.公安消防组
由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消防支队等组成。其职责:
(1)负责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应急期间的交通管制,提供应急通行证;
(2)维护社会秩序和安全警戒;
(3)消防救护;
(4)参与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审定。
4.医学救援组
由市卫生局和市各大医院工作人员组成。其职责:
(1)负责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中伤亡人员的救治;
(2)参与大气、饮用水和食物的染毒程度评估,提出应急处置办法;
(3)对应急响应人员提供安全防护指导。
5.水文气象组
由市水利局、市气象局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其职责:
(1)负责提供应急所需水文资料,协助做好重点水域污染防范;
(2)负责提供应急污染气象资料和气象预报。
6.公众宣传组
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各新闻媒体组成。其职责:
(1)协调各新闻媒体做好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防范和应急知识的日常宣传;
(2)应急期间,协助市应急指挥部和市应急处理办公室应急信息。
7.工程抢险队
在发生应急环境污染与生态突发事故时临时组建,由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组成。其职责:
(1)抢修水、电设施,保障应急消防工作的正常进行;
(2)抢修污染事故设备,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减少污染物泄漏;
(3)其它工程应急措施。
8.通信保障组
由市各通信部门组成。其职责:
保障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处置时通信畅通。
9.督查组
由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等有关部门组成。其职责:
负责对应急预案职责履行、工作效能等情况及应急资金、物资等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二、相关部门职责
(一)市政府办公室
协调各部门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上报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二)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负责制定应急救援物资供应保障预案。负责组织应急所需器材和物资的调配。
(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承担对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督管理,制定可能发生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的重点企业黑名单,协助其制定应急预案。
(四)市环境保护局
承担建立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应急监测计划及技术储备;评估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与生态破坏程度,及时提出应急措施和建议;协助环境污染纠纷的监测取证和评价;做好事故现场控制,承担环境执法工作。
(五)市卫生局
承担制定受伤人员治疗与救护应急预案;负责事故现场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的调配,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评估事故发生对大气、饮用水和食物染毒程度,提出应急处置办法;对参与应急行动人员进行自身安全防护指导。
(六)市公安局
承担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应急期间的交通管制,提供应急通行证;维护事故现场的秩序和安全警戒,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提供消防救护等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七)市农业局
承担建立完善种植业、养殖业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评估农业污染事故破坏程度;及时提出应急补救措施和建议;协助农业污染事故的监测和评价;做好事故现场控制,防止损失扩大。
(八)市水利局
承担事故应急所需水文资料,协助做好重点水域污染防范,参与水域污染预防和处置工作。
(九)市交通局
承担环境污染应急期间的水上交通管制,组织船舶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市气象局
承担事故应急所需气象资料和气象预报工作。
(十一)市财政局
承担制定经费保障方案及其相关政策,保证事故应急的设备、医疗救治、交通工具等所需经费;保证市应急处理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所需的日常工作和运行经费。
(十二)市委宣传部
做好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防范和事故发生时的应急知识宣传;强化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的新闻舆论监督;做好事故现场的报道和应急信息的。
(十三)市监察局
承担对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应急工作的监督检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督办。
其他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积极配合事故应急工作,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突发事件的发生。
第四部分事故的应急处置
一、应急预案的启动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按分级应急组织体系开始工作,启动应急预案:
(一)本市范围内的工业企业违法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的;
(二)本市范围内的工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等突发性事故,导致生产原料、产品外泄,造成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的;
(三)本市范围内贮存化学品的仓库发生火灾、爆炸等突发性事故,导致化学品外泄,造成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的;
(四)运输化学品的车辆、船只等交通工具,在本市范围内发生交通意外,导致化学品外泄,造成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的;
(五)其他造成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的情况。
二、事故的处置程序
(一)迅速报告
在接到事故报警后,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向市环境监察支队报告,市环境监察支队立即向市环保局领导报告,根据情况成立事故应急现场指挥组。发生严重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时向省环境保护局和市应急指挥部报告。
(二)快速出击
接到报告后,市应急办公室指令各应急组携带污染事故专用应急监察、监测等设备,立即赶赴现场。
(三)现场控制
应急专业组到达现场前,公安、消防部门尚未对现场进行处置的,应急专业组应进行现场控制和处理,尽可能减少污染物产生,防止污染扩散,根据现场勘验情况,配合划定警戒线范围,禁止无关人员靠近。
(四)现场调查
应急专业组到达现场后,应迅速展开现场调查,判明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污染物种类、性质、数量,已造成的污染范围、影响程度及事发地地理概况等情况。应急专业组应分工协作,组长负责与当地县区、乡镇政府协调,与监测人员沟通,确定现场监测布点;组员在组长的领导下,负责现场调查、勘验调查。
对涉及工业企业和危险品重点监控单位的污染事故,应立即与该单位的应急事故处置小组联系,指导其进行事故处理。
(五)情况上报
应急专业组组长将现场调查情况及拟采取措施报告应急现场指挥组,6小时内速报,24小时内确报。应急现场指挥组负责报告市应急处理办公室及上级部门。根据事故影响范围大小,应急现场指挥组决定是否增调有关专家、人员、设备、物资前往现场增援。
(六)污染处置
应急专业组根据现场调查和查阅有关资料并参考技术组意见,向应急现场指挥组提出科学的污染处置方案,责令、监督、指导有关责任单位、人员或专业处置单位对污染物进行处置,减少环境污染。涉及大气污染事故的,现场调查或查取有关空气动力学数据(气温、气压、风向、风力、大气稳定度等);涉及水污染事故的,现场监测人员要测量水流速度,估算污染物转移、扩散速率。对事故发生地周围环境(居民住宅区、农田保护区、水流域、地形等)做初步调查。
(七)污染警戒区域划定和消息
根据污染监测数据和现场调查,应急专业组向应急指挥组建议建立污染警戒区域(划定禁止取水区域或居住区域)。应急现场指挥组向市应急处理办公室报告后可受市政府委托警报决定。
应急现场指挥组要组织各应急专业组召开事故处理分析会,并及时向应急处理指挥部报告情况。
(八)污染跟踪
应急专业组要对污染状况进行跟踪调查,根据监测数据和其他有关数据编制分析图表,预测污染迁移强度、速度和影响范围,及时调整对策。每24小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一次污染事故处理动态和下一步对策(续报),直至事故污染消失,警报解除。
(九)调查取证
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收集相关证据,确定事故责任人,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十)应急终止
应急现场指挥组组织专家论证调查后,确认突发事件具备应急终止条件,报告市应急处理指挥部后,由市应急处理指挥部决定并向社会应急终止信息,即警报解除信息。
(十一)结案归档
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处理完毕后,形成总结报告,按时上报并存档。
四、事故的恢复处理
(一)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警报解除后,指挥部要做好人员抢救及安抚、设施恢复等善后工作。
(二)要对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基本情况进行定性和定量描述,并进行评估。进行决策记录、信息分析等相关资料的汇编。
造成特大损失的事故发生后,按事故管辖权限逐级上报。
(三)事故发生后,各级环保监测机构对事故现场及周围大气、水环境进行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向指挥部提出恢复方案。
第五部分督查与责任追究
一、工作督查
(一)督查的范围
各县区要成立督查组,对本地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实施分级督查。
市应急处理办公室下设的督查组要负责全市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监督检查,查处违反本预案规定,导致突发事件加重的单位和人员,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督查的程序
根据不同时期的重点工作和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发生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督查工作,预防事故的发生。
1.根据本预案的要求,由各级督查组制定工作方案;
2.实行现场督查;
3.分析评估反馈检查情况,形成督查意见;
4.对存在的问题,下达督办单并依法监督执行;
5.检查督办单落实情况;
6.将督查、督办有关情况上报市应急处理指挥部。
(三)督查的方法
1.听取汇报;
2.实地查看。
(四)督查发现问题的处理
1.督查时发现可能发生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的紧急情况时,要及时向当地应急处理指挥部报告,并实地做好预防和应急工作;
2.督查时发现一般问题,要进行分析整理,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应急处理指挥部,并提出有关建议。
二、责任追究
凡违反本预案的规定,导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不能及时控制和处置,造成事故影响扩大,损失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刑事责任。
第六部分保障
一、各职能部门和专业人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按要求完成应急处理任务。
二、采取有线、无线和计算机网络的方式,确保通讯畅通(包括公休日)。
三、专业队伍要做好必要的应急准备,包括车辆、检测仪器及有关防护用具、药品等。
四、后勤保障部门要按照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第七部分其他事项
一、各县区应参照本预案,从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应急预案。
一、破坏性旅游行为的对象归类
根据破坏性旅游行为实施对象的不同,可以将其归为以下三类。
(一)破坏旅游景区景观的行为旅游者可能在参观游览的过程中,不经意地甚至故意地或不明原因地对游区内的景观进行破坏性地改变或者损坏,使旅游景区的景观暂时或者长久性地失去为其他游客提供欣赏或者服务的功能。
(二)破坏景区环境的行为游客破坏景区环境主要表现在给景区带来大量垃圾,给环境带来严重的破坏。旅游活动是一个包含了衣、食、住、行在内的过程,尤其是其中的食,会产生许多食物包装、果屑等废弃物,如果游客不遵守环保规则,在景区内随手乱丢垃圾,就会造成各类垃圾污染,从而破坏景区环境。这些废弃物通常需要景区管理者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来收集和处理。
(三)破坏游览氛围的行为这种旅游氛围破坏主要是大声喧哗、制造烟尘和噪音等。这种行为的破坏性对整个景区来说是趋于隐蔽的,因为这种行为产生的后果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影响是比较小的,而且景区自身也有自我吸收和消化的能力。但对其他旅游者而言,会影响他们游览观光的心情,降低他们的旅游质量。
二、依据破坏性旅游行为而采取的环境保护方法
(一)实行有效的旅游景区管理方法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前提下,旅游景区管理者应该承担起有效管理景区的执行任务,号召和鼓励旅游者重视旅游景区的环境保护。
1.合理利用环保袋,使其成为游客随身携带的垃圾处理工具。在规定的景区界限内,向进入的游客发放垃圾环保袋,并提醒他们积极进行景区环境保护,可以在环保袋中注明景区环境保护需注意的事项,结束游览时,可回收的垃圾连同环保袋一并收回。
2.短信群发提示游客注意景区环境保护。借助科技现代化和信息化的手段,利用短信群发系统的优势和游客手机建立连接并向其发送消息,也可以安装电子屏幕显示设备,或者在景区内进行广播,向游客播报景区环境保护的注意事项,如不要随手乱扔垃圾、不得破坏景区环境等。
3.设置合理的、标志明确的垃圾回收装置系统。虽然所有的景区都放置有垃圾箱或垃圾桶,但由于其放置位置不合理给游客处理垃圾带来不便,间接助长了随地乱扔垃圾的风气。对此,需要分级别对垃圾回收装置摆放实施比放、多放、可放或者少放的制度。依据景区内游客到达和停留歇息的概率或者景点的吸引力等数据参考,设置科学、合理的垃圾放置点,并明确提示顾客垃圾回收装置的位置,可以在景点分布图上标志垃圾装置位置或者在景区地图上面提示,让旅游者随时随地知晓垃圾收集和装置的位置信息,保护景区环境。
(二)发挥导游的监督作用在旅游过程中,导游是与游客接触最密切的人,有责任保证旅游者的安全和维护其权益,同时导游在景区环境保护中也有间接的责任。导游是旅游活动现场的参与者,也是见证破坏的第一时间反应人。在工作过程中,如果发现游客有潜在的对旅游景区实行破坏,导游应当快速反应并及时制止,教育旅游者要认识景区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导游应该从监督、制止、引导和教育等方面发挥自己的作用,减少破坏景区环境的行为。除了导游自身保护环境的努力之外,旅行服务管理机构或旅行社有责任定期对导游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不断提升他们的专业知识和业务素质。
(三)鼓励公众共同监督对旅游行为在没有导游的情况下,在潜在的破坏发生时引起第一反应的是其他旅游者。因此,应该让公众参与到监督旅游行为的工作中。另外,景区管理处还可以搭建破坏违规举报信息平台,向公众公布举报号码,利用电话、照片、短信、彩信、视频等媒介记载旅游者的不文明行为,交由景区管理者采取相应的措施。
(四)采取先进的预警技术和监控手段进行防范景区管理者很难在所有时间都能防范破坏的发生,那么就需要利用现代通信监控技术,动态、全天候地监控景区。如利用视频监控网络观察所有景区,管理者无需进行空间位移,只需要切换监控装置,就能够对全部景点的情况进行监控;构建无线传感器网络控制重点保护区域,利用无线传感技术提前对顾客潜在破坏发出警报,并报告景区管理部门;结合视频监控和无线传感器网络,对旅游者破坏进行记录并自动通知景区管理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破坏性旅游者的法律责任。
(五)加强环境保护教育教育是提高人们解决环境与发展问题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现在旅游逐渐成为人们的一种生活方式和生活需求,可以把环境保护教育纳入正规教育渠道,让学生从小就树立环境保护的意识。不但要加强环境保护的宣传,还要注意辩证地审视教育和惩处之间的关系。从长远角度来说,主要是为了树立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使他们在内心里尊重环境,从而由阻止和控制旅游者行为向旅游者自发自觉保护环境转变,使旅游者由客观上去做变成主观上应该做,最终在旅游环境和旅游者之间建立起和谐融洽的关系。
矿山的开发,不仅带来了巨大的生产效益,也造成了生态环境破坏与环境污染。它不仅产生大量三废,而且破坏原有地形、地貌和地质结构,引起一系列严重的矿山环境问题。根据甘孜藏族自治州环境监测站历年来对全州区域内的矿山企业监测数据显示,目前甘孜藏族自治州主要存在的矿山环境问题主要有资源破坏、矿山灾害及环境污染三类。
(一)资源破坏矿山开采是以矿山地质条件为背景的,以矿产开发为诱发因素,受矿区构造特征及与之相关的区域地壳稳定性和人类经济活动等因素控制。矿山开采由于采矿回采率低、贫化率高和选矿回收率低;综合利用率低,许多共生、伴生矿产资源白白流失无回收;乱采乱挖现象严重存在,破坏矿产资源的埋藏条件,使许多矿山的开采寿命急剧缩短等原因,矿产资源流失现象相当严重,使许多矿山迅速贫化枯竭,导致环境的严重破坏和资源的流失。同时,矿山资源开采导致土壤结构以及地表植被的完全破坏,并且其造成的土壤环境破坏几乎不可恢复。由此而引发的水土流失加剧,淤塞污染水体,增加扬尘,导致植被破坏、地质遗迹破坏、自然景观及人文景观影响破坏等,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资源。
(二)矿山灾害无论是地下采矿还是露天开采,都要剥离覆盖岩层,开掘大量的井巷,将会产出大量的废石、排土和尾砂(露天开采一吨矿石通常削离5-10吨覆盖的岩土),堆存它们将需占用大量的地表面积。因此,矿山的长时间开采,累计开采厚度的增大,废石和尾矿的堆存不当和矿山开采不当极易造成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水土流失、尾矿库溃坝、矿井突水等灾害,更有可能因为堆存不善,治理措施不合理而导致土地荒漠化的危险。如地下开采常引发地表沉陷,其主要特征是地表下沉、产生附加坡度和裂缝等,导致地下水被疏干,地表水漏失;高潜水位矿区常常由于地表下沉引起土地盐渍化和沼泽化,导致土地丧失耕种能力。
(三)环境污染由于生产技术水平的限制,矿山开采的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三废”,会对地表水、地下水、土壤、植被和大气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矿山的固体废弃物(尤其采矿的围岩废石和选矿的尾砂尾矿)由于经营管理以及生产地理位置的限制,废石的堆场和尾矿坝选址的不合理,会经过渗滤、扬尘等途径污染土壤、地下水和大气环境;同时,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粉尘、烟尘和SO2、CO、氮氧化物等废气,如不经过很好的处理以达标排放,会对矿区造成严重的大气污染;采、选、冶生产过程产生含悬浮物、盐类或矿业废水中的COD、悬浮物、化学盐类油类物质、氰化物、砷、汞、铅、镉、六价铬等有毒、有害物质,如不经处理,任意排放,会对矿区周边水、土壤造成严重污染,危害矿区周边的农牧业生产。
防治对策
矿山环境问题的不断加剧,不但成为制约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也是诱发矿山企业与当地群众矛盾的主要原因,严重影响了矿区的安定团结和可持续发展。矿山环境的脆弱性和矿业活动的持续性决定了矿山环境问题必然长期存在。因此,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来防治矿山环境问题的进一步恶化。
(一)加强矿山环境保护立法建设要建立环境保护和资源保护之间的有机联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行矿山主管部门和本地区政府严格的矿山环境保护责任制,绩效考核与问题责任追究制;健全矿山环境保护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许可证制度、三同时制度、矿山生态环境恢复的标准制度等,加大矿山环境保护力度,以坚持从源头上防治破坏矿山环境和扭转矿山生态恶化的趋势。
(二)完善矿山环境保护监管机制合理有效的矿山环境监管机制是矿山环境恢复的基础和保证[4],通过对环境监管机制的探索与研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明确矿山环境监管工作模式、职能分工,以确保矿山环境保护工作高效、有序的进行。在严格审查矿山开采方案的同时,注重对矿山环境影响报告、环境保护和恢复工程计划的审查,有效控制矿产资源开发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对因审批不当,造成的矿山环境污染和破坏,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严重损失和恶劣影响的,追究有关人员的民事、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
(三)促进建立企业自身的环境保护机制,增强矿山企业的社会责任督促矿业开发公司建立环境管理系统,把对矿山环境管理的承诺落实到组织战略和日常规划的运作中,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在矿山企业内部建立环境目标评估程序和决策模式,鼓励企业发扬主人翁精神,对自身的环境保护行为进行评价和反思,优化资源配置,积极治理矿山环境,恢复矿山环境生态系统。大力提倡清洁的投入,清洁的生产过程和清洁的产出,注重绿色科技在环保和资源开发中的作用,从根本上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