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期刊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首页 精品范文 双减政策解读

双减政策解读

时间:2023-05-30 10:44:1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双减政策解读,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双减政策解读

第1篇

【双减政策推出的根本原因】

双减政策出台的根本原因可能是新增人口的减少,出台相关政策是为了提高出生率。而提高出生率又分几个方面,比如说增加大家生孩子的欲望,比如降低生孩子和养孩子的成本。

【对教育培训行业的影响】

教育是养孩子的成本,当然现在打击的只是供给侧,需求侧的需求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还是存在的,所以短时间来看,估计会往1对1和公立学校培养方向发展。这可能是根本的东西。

双减政策表象上是打击了供给侧,政策要求已上市机构退市或者改为A股市场,没上市的不再允许上市,注意是不再允许上美股,港股A股都是可以的,所以短时间来看教育股票会大幅下跌,并且会持续下跌。

美股教育股票下跌对于利益方来讲是严重受损的,也就是财团们。财团们受损失是一定要找到制衡的方法,也就是目前看到的大批量卖出,可以说是不管什么类型的股票,这也就是表象上我们看到的股市血崩,一绿到底。

短时间内会如此,但一定会恢复的,同理教育机构也不会彻底死掉,需求还在,也一定要解决。

【教育的未来,可能正在向德国模式转变】

至于未来解决的方向,建议大家可以去研究德国的教育体系。粗略说的话是在高中分流,一半上本科研究生方向,一半上中专大专就业,或者再转本科。也就是50%的学生会去学技能方向。另外就是大家毕业后去学习技能培训,也就是现在口头说的职业教育。

总之教育的减负根本是实现教育资源的平等,实现真正的普惠教育。无论是供给侧还是需求侧,奔着这个方向提前做准备吧。

【这个行业被影响最深的的本质】

先说,为何出台“双减”等相关政策打击校外培训。任何行业的商业化的最终目的是行业的普惠化,拿医疗来讲,医疗的商业化会让医疗更加的普惠,行业成本大幅降低后让大部分人都看得起病,行业的快速发展能够引进最新的医疗技术,让更多的疑难杂症有更针对性的治疗。

同理,教育的商业化的最终目的,促进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会带来教育的普惠化,但同时会带来两个致命的问题:

第一,当井喷发展时会造成教师资源的不足,而补充教师资源的最快方式是“掠夺”公立学校的优秀教师,这点上会导致公立学校与私立培训机构(和私立学校)的双方对立。有同学说了,私立学校不是一直存在吗,也没听说严重对立的情况啊?!私立学校一直从公立学校抢优秀教师,这事儿在各地都有发生但没有上升到如此严重的局面,直到近几年在线教育的发展,加速了对立的严重性。

第二,教育的商业化会导致部分家长和孩子通过商业教育,也可以直接说是花钱报各种补习班的方式,达到培优,达到“掐尖”中的尖子生。而苦苦通过常规学习是完全达不到的,进而会引发出我们通常所说的阶层固化的程度。这点不再多谈了。而另一个大家经常讨论的“焦虑”在上头的层面上来讲不是最重要的,所以算不上致命问题。

另一个点是,教育井喷发展这事儿是近几点的事情,为什么现在才颁布相关政策呢?

第2篇

按照《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现将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监督,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一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对新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严格审查是否存在地方保护、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等条款,确保民营经济“法无禁止即可进入”,从源头上保护民营经济跟其他所有制经济公平竞争。二是对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全县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对存在限制民营经济发展内容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或废止,为民营企业提供平等法治环境。三是制发政策规范性文件认真听取民营企业的意见建议。对新制发的规范文件,起草单位一律征求企业行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意见,增强规范性文件的执行力。今年以来,为县政府常务会合法性审查218件,其中招商引资协议91件,督促催办备案规范性文件7件,继续有效的59件,拟修改的2件,失效的43件,没有出现与上级政策法规相违背及违反公平竞争的规范性文件。

(二)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一是完成行政执法“两主体”清理。开设法律大讲堂,组织各级领导干部200余人集体学法,强化干部法治思维。完成了行政执法主体与执法人员清理,完成全县245执法人员证件办理。8月14日,在县中学举办2020年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县考点),全县乡镇部门共234人参加,提高执法人员的水平和能力。强化执法实务培训,邀请专家集中开展执法实务培训2次,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加大对重点执法领域的监督检查,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重大行政处罚备案17件。二是落实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县级部门开展行政处罚、强制权力事项网上运行。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切实提升行政执法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透明化水平,避免过多扰企。三是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开展证明事项清理,严格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通过日常检查、接收举报、专项检查等形式,认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整治市场监督管理行业乱点乱象,规范217家企业、商户经营活动。及时办理涉及民营企业的行政复议案件,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三)整合法律服务职能,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一是完善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制定工作指引,提升担任民营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律师的专业素养。发挥律师、法律工作者作用,积极掌握企业法律服务需求,帮助民营企业提升防范法律风险能力,推动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体系,引进绵阳3家律师事务所为企业提供法律支持。二是组建涉企专业服务组织。依托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参与涉企重大项目洽谈,起草、审查、修改重要法律文书及合同协议。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深入民营企业靠前服务,帮助企业防范和化解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以“法律政策八进”活动为载体,持续开展“法律政策进工地”“法治体检”等活动,在宜居县城、漳扎魅力小镇、九绵高速(LJ3、LJ6标段)、川九路等重点建设工地,组织律师为工地项目部提供“点对点”的一站式法治体检服务,审查劳动合同120余份,提出法律意见20余条。三是健全公证法援服务机制。创新民营企业法律援助机制,为民营企业涉及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维权指引等法律服务。加大对劳动争议法律援助案件协调沟通力度,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深化公证机构服务市场功能,主动为民营企业技术创新和投资保护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助力民营企业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今年办理涉企公证6件,法律咨询150人次。四是防范化解涉企矛盾纠纷。打造“调解进企业”矛盾纠纷机制,拓展涉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渠道,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行政复议及行政执法监督等多元投诉协调处理机制,开展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全力化解涉企特别是民营企业矛盾纠纷。今年各级调解组织受理涉企纠纷8件,调处成功8件。

(四)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引导民营企业依法经营。一是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将打造优质营商环境与推进“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有机结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定期服务民营企业典型法治案例,教育引导企业经营者和职工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营造浓厚的民营企业营商法治氛围。二是开展企业法治体检活动。扎实推进对民营企业的法治体检活动,为民营企业开展政策解读和法治宣讲活动,加强民营企业的政策解读,构建风险防范和纠纷解决机制,健全企业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开展“法律大讲堂”法治宣讲活动。邀请知名律师围绕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劳资纠纷等涉企案件深入剖析解读,并进行现场法律咨询。今年开展法治进工地13次,发放宣传资料1800份,解答法律咨询72人次。

(四)主动监管,确保安全生产。一是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坚持把安全管理作为服务保障工作的重点,严格按照“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必检”的要求,定期开展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此外,专管民警还深入各重点项目建设工地开展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法律知识、安全管理常识教育培训,并与施工单位签订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责任书、治安管理责任书,全面落实治安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安全稳定。二是强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和特殊人群管控,切实过滤危险因素。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切实增强风险理念,结合灾后重建治安维稳工作实际,主动进攻,以“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为主线,牢牢抓住“管人”这个关键点,坚持以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规范实名制采集和特种行业管控工作,全面掌握流动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全力防范消除各类不稳定因素和隐患。

二、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整体法治意识不强,营商法治氛围不足。当前我县依有部分群众“不信法、信上不信下、信利不信理”,导致缠访、闹访现象偶有发生,影响了政府权威和营商环境。部分企业依法经营、诚信守约意识还不够强,导致有不依法经营现象出现。

(二)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较少。经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县县域内聘请律师法律顾问的企业仅6家,企业法律顾问的作用主要集中在提供法律咨询和诉讼事务等方面,极少参与企业决策论证,为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甚少。

(三)调解员素质不平衡,影响工作效率。随着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提高,涉企人民调解工作的难度越来越大,对人民调解员的依法调解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我县仅有85名兼职人民调解员,素质能力存在参差不齐,导致有的调解工作质量不高,效果不理想。

(四)执法人员素质不齐,营商环境还需优化。部分执法人员在执法的过程中,还是有选择性执法和滥用自由裁量权,“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如果没有得到彻底解决,营商环境大打折扣。

(五)部门服务欠优。职能部门服务质量有待提高。职能部门在服务意识、质量方面还有所欠缺,存在态度冷漠、推诿扯皮等现象,办理手续过长,甚至还出现某部门的股室遗失企业相关资料的情况。政务中心未完全发挥职能。目前,政务服务中心将各职能部门的部分窗口单位整合到一起办公,仅实现了办公地点的整合,还未能搭建能够沟通各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部门之间办理情况等信息共享无法实现,企业办理相关手续仍然步骤多、时间长,无法做到多证合一、并联审批、一站式服务等目标。

三、下一阶段工作举措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分析我县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剖析问题根源,及时整改问题,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不断壮大我县民营经济发展。

(二)要积极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建立健全涉企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一窗多办事”。推进律师参与调解工作,完善诉讼与仲裁、调解、公证的有机衔接。推进民营企业纠纷调解仲裁,在矛盾纠纷多发的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专门服务窗口,并选聘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进驻调解联系点。组织引导律师积极服务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企业决策论证提供法律咨询,为重点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开展民营企业公司律师试点工作并发挥作用。坚决查处影响行政效能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各类行为。

(三)要扎实推进多元化民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加快推进多元化民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改革,鼓励和引导当事人选择成本较低的协商、调解、仲裁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县、乡(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民商事纠纷预防和化解能力建设,提供必要的公共财政支持,促进民商事纠纷解决组织的发展。鼓励社会力量为解决民商事纠纷提供公益,为建设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多服务。

第3篇

一、贯通落实宏观政策与“放管服”改革举措

1.贯彻落实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加强直达资金日常监控,确保资金落实到位、规范使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简化税费优惠政策适用程序,加强非税收入退付管理,确保取消、停征、免征及降低征收标准的收费基金项目及时落实到相关企业和个人。(县财政局、县税务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深入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对公用事业、港口物流等领域涉企收费开展检查,整治部分园区、楼宇、商业综合体等转供电主体违法加价等行为。清理规范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不合理附加费用,加强银行服务项目和收费公示,建立健全银行业违规收费投诉举报机制。2021年3月底前对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自查、退还违法违规所得等情况开展检查,确保乱收费问题整改到位。(县市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人行及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3.鼓励商业银行优化再造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发放流程和模式,推行线上服务、“不见面”审批等便捷信贷服务。探索建立水电气、纳税、社保等领域信用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充分运用各类信用信息平台,强化信用信息共享和信用应用场景,加强相关信用信息共享以及在信贷发放方面的应用,支持普惠金融更好发展。〔县发改局(金融办)、人行支行、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税务局、县市管局、县医保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持续稳定和扩大就业,破除影响就业特别是新就业形态的各种不合理限制。简化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加强教育、人社、公安等部门业务协同和就业信息共享,在户籍、医疗、社保、住房、配偶安置、子女教育等方面做好就业保障和服务。清理对职业资格培训和技能培训类民办学校在管理人员从业经验、培训工种数量等方面设定的不合理要求。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互联,加快推行“一点存档、多点服务”。(县教体科技局、县人社局、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优化审批服务,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清理取消疫情防控中恢复或新增的审批事项,落实助企纾困政策。(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及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进一步简政放权,放出活力和创造力

6.持续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做好划转承接事项的流程再造,全面实施“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不断提升审批服务效率,加大事项划转和人员配备力度,建立健全审管联动机制。依据中省市编制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对县级现有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进行调整,落实中、省、市关于规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相关规定,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县行政审批局、县委编办牵头,各镇、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认真做好中省市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政策解读,确保放得开、接得住、管得好。(县行政审批局、县市管局牵头,相关行业部门及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8.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探索创新投资管理服务方式,不断精简优化审批程序、审批事项和申报材料。(县发改局牵头,各镇、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9.进一步压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和条件,精简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涉及的技术审查、中介服务事项,压缩审批时间。(县住建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0.严格控制强制性认证目录,推动将强制性认证目录中适用自我声明方式的产品种类扩大至30%,进一步整合划分过细的认证单元。增加指定的认证机构数量,对不涉及产品安全的变更无需申报,压缩认证时间和成本。(县市管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及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11.优化药店开设审批,对申请开办只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零售企业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推动取消零售企业筹建审批,清理对开办药店设定的间距限制等不合理条件,同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县市管局、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及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12.依据中省市公布的行政备案事项清单,编制公布本级行政备案事项清单,规范实施备案程序,严防以备案之名行审批之实。(县行政审批局牵头,相关行业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3.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2021年底前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分类改革。(县市管局、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及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范围、适用对象、工作流程和监管措施等。对具备条件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实行告知承诺管理。(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局、县住建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根据国务院修订的《企业注销指引》,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强化税务、社保、金融、市场监管等部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扩大简易注销范围,让市场主体进得来、退得出。按照中省市安排部署,探索开展长期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工作,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退出效率。(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人社局、人行支行、县税务局、县市管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进一步公正监管,管出公平和质量

16.提高监管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按照中省市安排,严格规范行使裁量权。(县司法局牵头,县市管局等相关部门及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与跨部门协同监管等监管方式融合。将随机抽查的比例频次与被抽查对象的信用等级、风险程度挂钩,提升监管效能。大力推行部门联合审查,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管机制,持续完善联合抽查事项清单,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将更多事项纳合抽查范围,基本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县市管局牵头,各镇、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8.依法依规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信用信息采集机制,推动监管信息互联互通,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强化失信联合惩戒和信用修复工作。(县发改局、县市管局、人行支行牵头,县政府信息中心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与省上系统对接联通,推动形成统一规范、信息共享、协同联动的“互联网+监管”体系,不断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县政府信息中心牵头、县行政审批局配合,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0.规范城市管理部门执法行为,制定公布城管执法标准和要求,加大对随意执法等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行为的查处力度。(县住建局、县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及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守好安全和质量底线,对疫苗、药品、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领域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的严格监管,对相关企业、环节实行100%巡查抽查。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现和惩处力度,对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领域,建立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等制度。(县应急管理局、县市管局、县经贸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等相关部门及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探索监管新标准和新模式,发挥平台监管和行业自律作用,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施柔性监管、智慧监管、开放兼容监管等。探索开展“沙盒监管”、触发式监管等新型监管模式。(县发改局、县教体科技局、县经贸局、县市管局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3.优化互联网医疗发展环境,鼓励支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拓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应用,积极开展互联网问诊、健康咨询、远程辅助诊断等服务,探索实现线上咨询与线下诊疗衔接,推动依托实体医院的“互联网医院”建设。(县卫健局、县医保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进一步优化服务,服出便利和实惠

24.以建设数字政府为引领,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采取电子认证、“快递+政务服务”等方式,全面推行“不见面”办事。进一步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24小时不打烊”的在线政务服务。除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事项外,原则上都要做到网上全程可办。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高频电子证照标准化应用,在更大范围实现“一网通办”。同时,兼顾好老年人、视障听障残疾人等群众的需求,采取必要的线下补充手段,有针对性地提供人工指导和服务,绝不能出现歧视现象。(县行政审批局、县政府信息中心牵头,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25.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2021年底前基本实现企业办税缴费事项网上办理、个人办税缴费事项掌上办理。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扩大将涉税资料事前报送改为留存备查的范围,减轻企业办税负担。(县税务局牵头)

26.优化水电气网等公用事业服务,清理报装过程中的附加审批要件和手续,加快实现报装、查询、缴费等业务全程网上办。优化外线施工办理流程,对涉及的工程规划许可、绿化许可、路政许可、占掘路许可、物料堆放许可等环节实行并联审批,探索实行接入工程告知承诺制。(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行政审批局、县供电分公司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7.持续优化公证服务,加快推进高频公证服务事项“一网通办”,逐步实现申请受理、身份认证、材料提交和缴费等各环节全程网上办。(县司法局及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28.优化医疗服务,参保群众可自主选择使用社保卡(含电子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就医购药。推进居民健康档案、身份识别、基本诊疗信息在医疗机构间的共享互认,优化就诊流程、提高诊疗效率,落实安全责任、保护患者个人隐私。(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人社局及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29.按照中省市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协调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和数据信息跨省共享互认,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各镇、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0.加强县、镇政务服务大厅规范化建设,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充分发挥政务大厅等“一站式”服务功能,加快实现一窗受理、限时办结、最多跑一次。推进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向镇(办)、村(社区)延伸,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对多个关联事项探索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减少办事环节和所需证明材料。深入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让企业和群众成为监督者、推动者和受益者。充分发挥12345热线优化营商环境“总客服”作用,畅通企业群众咨询、求助、建议、投诉、举报渠道,实现企业群众诉求“一号响应”。(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31.加强不动产抵押贷款和登记业务协同,在银行等金融机构推广应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便利企业和群众融资。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2021年底前实现不动产抵押登记线上线下同步办理。(县自然资源局、人行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32.进一步简化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保参保、转移接续等手续流程,扩大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覆盖面。全面实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一地办理”,简化工伤保险领域证明材料和事项,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建立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畅通困难群众求助热线,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救助。(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医保局、县扶贫局、县残联等相关单位及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33.严格执行外商投资法及配套法规,按照中省市安排部署,清理与外商投资法不符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确保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落实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清单之外不得设限。采取有效措施吸引外资,进一步做好安商稳商、招商引商工作。优化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利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对外商投资项目实行“一口受理、在线审批、限时办结”,提升外商投资便利化水平。(县发改局、县司法局、县招商服务中心、县经贸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市管局等相关部门及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统筹协调,增强改革工作合力

34.各有关部门要突出“勤、快、严、实、精、细、廉”要求,以良好的工作作风推动改革任务高质量完成。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按照任务分工要求,分阶段细化重点工作,制定可量化、可考核、有时限的目标举措。对于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要加大研究协调力度,及时督促解决,提升“放管服”改革的整体成效。(县政府办牵头,各镇、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5.鼓励支持各镇、各相关部门大胆创新,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难题。充分调动和发挥推进改革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推出一批有含金量的改革举措,形成更多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以点带面推动全县营商环境更优。(县政府办牵头,县发改局等相关部门及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第4篇

一、注重简效同步,简政放权经得起三大作用的衡量

按照总理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的“三大衡量作用”要求,潍坊市按照“改革后企业申请办理的时间压缩了多少,投资项目审批是否及时,群众办事方便了多少”的衡量标准,同步提升简政放权的力度和效益,不断实现简政放权与提质增效的同频共振。

(一)注重放权的数量与效益同步提升。基层放权既要“放得下”,也要“接得住”。“放得下”就要以取消或简化前置性审批或法律法规依据不足事项为重点,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并依法依规主动下放。经过努力,潍坊市级审批事项由915项压减到287项,压减比例达69%;政府部门结合权力清单制度,主动“削权”5360项,占总数的62.9%。通过“政府瘦身”还权于市场和社会,让利于群众和企业,以政府的减权、卸权换来市场的活力和社会组织的释放。“接得住”就要对上级下放的审批权限做好衔接,防止缺位断档;对放给市场、放给社会、放给基层的权力及时接转并放开,不变相保留。潍坊市通过建立“一口受理、专题研究、政府发文、统一调整”的集约化管理模式,杜绝了审批部门以任何形式、任何方式调整审批事项。三年以来,潍坊市共承接国家和省取消、下放审批事项6批156项,全部纳入审批目录,并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确保上级下放审批事项承接落实全部到位。

提质增效要比聚焦成绩更重要,“简政放权”改革渐入深水区,靓丽的成绩单背后,仍有很多“硬骨头”要啃。按照“三大作用”的衡量标准,持续推动简政放权向纵深拓展,依法再取消下放一批企业发展最急需、“含金量高”的行政审批事项。认真研究承接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配套措施,提高承接能力,及时解决放权不同步不协调不到位问题。直面县级编制配备不足、专业人才、经费、技术、装备缺乏等影响因素,探索事项调整与财权、人员编制的联动调整办法,对取消、下放事项及时跟进指导,确保落实到位、坚决管到底,打通简政放权的“最后一公里”。

(二)注重简政的质量与效益同步提高。简政就要删繁就简,再造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加快项目落地。潍坊市以规范运作流程、联办机制和会审机制为核心,创新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将从企业设立到投产运营的纯审批时间由原先的至少60个工作日压缩到现在的29个工作日,提速50%以上。一是全面推行建设工程项目模块化审批,将建设工程项目涉及的14个部门50余项审批事项,合并为6个审批模块,实行“一口受理、并联审批、内部流转、限时办结”,项目有效审批时限提速近50%。二是创新开展非制造业建设工程项目告知承诺制,将立项前耗时较长的水评、环评、能评、震评等4类评价报告,由立项前提报延迟至施工许可前提报,项目审批时限缩短4个月以上。三是探索实行“五证合一、一证一码”登记制度。去年,潍坊市在山东省率先推开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基础上,探索将涉及企业的社会保险、统计登记证纳入登记范围,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证一码”登记制度。

对照“三大作用”的衡量标准,面对行政审批“时间长、收费多、盖章多、中介多、提供材料多”的“一长四多”问题,还需要更加注重精简优化行政审批环节带来的实在效益。全面推行建设工程项目“模块化”审批,大力精简审批要件和报建手续,压缩前置审批环节,减少申报材料和不必要的审批流程。探索推行建设项目区域化评估评审,实行“一次评估、全区共享”,逐步实现区域单体建设项目“零评估”、“零收费”。不断扩大告知承诺制实施范围,将工商登记后置审批等事项逐步纳入,平均节省项目落地时间3个月以上。全面推开行政审批否定报备制度,提高审批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

(三)注重政府管理变量与效益同步强化。“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加强政府监管和依法用权的重要推力,通过加快政务信息公开,发挥人民群众和企业对行政审批制度的监督作用,倒逼政府管理方式转变,确保简政放权落到实处。一是晒出权力清单,推动政府权力阳光运行。厘清政府权力边界,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改革思路,潍坊市在山东省率先编制完成市县两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梳理行政权力事项3163项、服务事项305项,逐项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通过政府网站、编办网站、部门网站,毫无保留地向全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晒出责任清单,推进政府部门依法履职。延伸“权力清单”效用,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划定职责边界,潍坊市在山东省率先编制公布市县两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明晰主要职责4035项、具体责任16470项、追责情形16141项,配套制定并落实专门的责任追究办法、内部督查落实机制和第三方民意调查评估机制,推进政府部门依法履职尽责。三是晒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约束政府审批自由裁量权。按照摸清底数、规范要素、集约管理的工作思路,审核编制潍坊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晒出行政审批事项287项,并逐项编制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路线图、明白纸”,真正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审批流程有规范”。

清单越合理,越清晰,越公开,放权改革的效率也越高,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就要以更大的决心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全面梳理市县镇三级公共服务事项,积极清理各类证明材料和盖章环节,编制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公共服务指南。加大决策公开力度,对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重大决策,采取听证问政等方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充分利用新闻、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等形式和政府网站、政务媒体等重要载体,及时快速准确跟进政策解读,让企业和群众更好地掌握政策、用好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效用。应用物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等技术,搭建覆盖市县镇的三级网络体系,打破“信息孤岛”,形成“一网式运转、一体化协作、一站式服务”的网上审批运行平台和投资审批监管平台,进一步规范政府部门的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减少权力寻租的空间,进一步提升经济建设软环境。

二、注重放管结合,政府监管经得起社会公平的检验

按照“推进政府监管体制改革,增进社会公正,增进人民福祉”的要求,改变过去“以批代管”的管理模式,潍坊市坚持放管并重、宽进严管,推动管理方式由管制、粗放型向服务、精细型转变,管理手段由分散、封闭式向集约、协同化转变,不断寻求社会的公平正义。一是避免监管“缺位”和管理“真空”。坚持突出重点与全面覆盖相结合,潍坊市通过建立“3+X”监管体系,对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环境保护等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3大重点领域,坚持先立后破,制定并落实80余项具体监管措施,着重提高监管效能。对其他所有领域依托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强化执行落实,分别明确7类内容和9项监管措施,逐步实现市场监管全覆盖。不断延伸监管链条,在监管全覆盖的基础上,加快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和格式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整合案件管理系统,实行案件和执法信息的统一管理,把监管链条贯通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二是创新和加强政府公正监管。政府放权不是放任,而是为了腾出手来加强监管,只有管得好管到位才能放得开减得多。潍坊市不断创新转变监管方式,推动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有效衔接、全程贯通。一方面,推进部门内部综合执法和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市级把农业、卫计、城管、文化四大领域的9个执法机构整合为4个;县级把工商、质监、食药3个部门整合为市场监督管理局,合并相关职能,提升监管效率。理顺市区职责权限,明晰了土地管理、城市建设、市政管理、城管执法等4个重点领域14个方面权责边界。今年,结合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综合监管机制,推动行政执法资源高效利用。清理整合各级各类行政执法队伍,全面推进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把几个“大盖帽”合成一个“大盖帽”,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加快推进市区只保留一个层级的行政执法队伍整合,实现行政执法资源的高效利用。另一方面,加大在监管工作中的科技投入,整合监督抽验、风险监测、信用体系、稽查执法等级各类信息建立“大数据库”,运用物联网、云计算、“互联网+”推动监管方式向专业化、智能化转变。今年,在市直47个有执法权的部门制定随机抽查方案的基础上,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改革,同步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充分体现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简洁性。探索建立大数据监管体系,构建协同监管平台,推进部门间监管信息共享,实现相关领域的多部门联合监管。三是发挥信用监管、协调监管、督查问责和社会共治能力。充分发挥各方尤其是信用监管、协调监管、督查问责的监督作用,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督,健全完善齐抓共治的监管格局。通过运用监察、审计、督查、行政复议等方式,加强对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以罚代管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问责,确保了各项审改政策的有效落地。整合24条政务服务热线,搭建了“12345”一个号码管服务的综合性政府公共服务平台,提高监管工作透明度。建立定期回访和第三方评估机制,去年以来,共调查回访600余人次,解决问题85个,调动了社会参与的积极性。今年将加大各方协同力度,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落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披露、诚信档案和黑名单制度,构建跨部门执法联动响应及失信约束机制。强化执纪问责,结合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修订完善政府部门“三定”规定,调整完善部门职责,优化整合部门内设机构,提高行政效能。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强化行业自律管理,发挥舆论媒体监督作用,加快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自治、公众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

三、注重供需平衡,政务服务经得起群众满意度的评价

第5篇

Abstract: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Business Tax to Value-added Tax policy related to construction industry, real estate industry, financial industry, life service industry, focuses on understanding the policy of Business Tax to Value-added Tax points, real estate income tax instalment deduction Interim Measures and other tax policy enterprises concern, to help enterprises timely and accurately grasp the new tax policy, and actively guide enterprises to make good use of tax policy to accelerate the development of enterprises.

关键词: 营改增;四大行业;双扩

Key words: Business Tax to Value-added Tax;four major industries;double expansion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6)35-0062-03

0 引言

2016年3月5日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5月1日起,全面实施营改增,并承诺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全面实施营改增,是我国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着力点。当前实体经济较为困难,为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在设计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时,按照改革和稳增长两兼顾、两促进的原则,作出妥善安排,所以,全面推行营改增政策后,税收中的流转税将由原来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四个种类改成三个,即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营业税从此将推出历史舞台,这将进一步规范税收体制,促进税制改革,降低纳税人税负,振兴经济建设,有着重要意义。营改增试点从制度上基本消除货物和服务税制不统一、重复征税的问题,有效减轻企业税负。从前期试点情况看,截至2015年底,营改增累计实现减税6412亿元,无论是试点纳税人还是原增值税纳税人,都实现了较大规模的减税,这充分证明营改增的制度框架体现了总体减税的要求。

1 全面推开营改增,基本内容是“双扩”

第一,扩大了行业范围。营改增范围新增加了生活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建筑业四个行业,从此以后,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其中,生活服务业和金融业适用6%税率,房地产业和建筑业适用11%税率。第二,扩大了抵扣范围。本次改革把不动产纳入到了抵扣范围,如此一来不仅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能够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也可以。原则上延续新增试点行业的原营业税优惠政策,为了确保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达到所有行业全面减税、绝大部分企业税负有不同程度降低的政策效果,对老合同、老项目以及特定行业采取过渡性措施。

2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意义

通过试点营改增发现其对于促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具有积极意义,在试点中取得了不错的成绩,效果显著,若能够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受益范围和地区将更大,意义重大。第一,是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几乎杜绝了重复征税,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了社会分工协作,有力地支持了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第二,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完善了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比较完整地实现了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有利于扩大企业投资,增强企业经营活力。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后,各类企业购买或租入上述项目所支付的增值税都可以抵扣。第三,进一步减轻了企业税负。这是财税领域打出“降成本”组合拳的重要一招,用短期财政收入的“减”换取持续发展势能的“增”,为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打下坚实基础。第四,创造了更加公平、中性的税收环境。有效释放市场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和活力,在推动产业转型、结构优化、消费升级、创新创业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将发挥重要的促进作用。

3 以扬子江投资发展集团为例谈谈营改增对企业的影响

扬州市扬子江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18日,是扬州市政府出资设立并授予国有资产投资主体资格的国有独资企业集团,注册资本金为 6.8亿元。主要从事市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转让、投资,企业托管,资产重组等业务。截至2008年底,集团总资产达22亿元,净资产达12亿元,现有员工1800余人,是个综合性的大型企业,包括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这次营改增覆盖的内容,该集团都有,下面就谈谈扬子江投资发展集团下属的四大行业的影响。

3.1 对企业会计处理的影响

3.1.1 房地产开发公司

①计税依据:商品房的售价扣除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按无形资产类处理的)。

②税率:11%。

③房地产公司应缴纳的增值税=不含土地使用权的售价×11%-进项税额。

其中进项税额是指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即取得所有构成房地产建安成本增值税专业发票上的增值税额,须经税务机关认证的,不包括取得的财务利息发票和业务招待费发票的金额。

这部分业务,营改增后对税收的影响较大,主要是房地产建安成本中取得的增值税专业发票上的增值税额可以抵扣。

案例1:2016年5月,该集团下属的房地产公司销售商品房一批,价款20 00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2 200万元。相关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222 00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 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2 000 000

凡取得税务机关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增值税都可以作为进项税进行抵扣。

3.1.2 建筑业

①计税依据:建筑物的转让价扣除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属于无形资产转让处理)。

②税率:11%。

③建筑业应缴纳的增值税=建筑物的转让价×11%-进项税额。

其中进项税额是指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即取得所有构成建安成本增值税专业发票上的增值税额,须经税务机关认证的,不包括取得的财务利息发票和业务招待费发票的金额。

这部分业务,营改增后对税收的影响较大,关键是购进建筑材料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案例2:2016年5月10日,该集团下属的建筑公司从南京建筑材料公司购进建筑材料,支付价款120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204万元。相关会计处理为:

借:工程物资 1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04

贷:银行存款 1404

5月12日,开具发票收到首次工程款3000万元(含税),以存款支付邗江建筑公司分包工程款20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80.18万元,增值税额19.82万元。相关会计处理为:

收到发包方工程款3000万元

借:银行存款 3000

贷:工程结算收入 2702.7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297.30

支付分包工程款200万元

借:工程施工 180.1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 19.82

贷:银行存款 200

在项目地预交增值税税额为:(2702.70-180.18)×2%=50.45万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 50.45

贷:银行存款 50.45

同时应按预交的增值税预交城市维护建设税(该地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

借:应交税费――城建税 3.53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1.51

其他应交款――地方教育费附加 1.01

贷:银行存款 6.05

本月应纳税申报增值税额为:297.30-204-19.82-50.45=23.03万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 23.03

贷:银行存款 23.03

同时应按企业应交增值税计提和申报相应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297.30-204-19.82)×7%=5.14万元

教育费附加=(297.30-204-19.82)×3%=2.20万元

地方教育费附加=(297.30-204-19.82)×2%=1.47万元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8.81

贷:应交税费――城建税 5.14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2.20

其他应交款――地方教育费附加 1.47

补交未交税费

借:应交税费――城建税 1.61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0.69

其他应交款――地方教育费附加 0.46

贷:银行存款 2.76

其中,凡是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规定或不属于抵扣范围的,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3.1.3 金融集团,包括所属的典当公司

①计税依据:该金融机构取得的收入额/(1+6%)。

②税率:6%。

③金融集团应缴纳的增值税=该金融机构取得的收入额/(1+6%)×6%。

这部分业务,营改增后对税收的影响不大。

案例3:2016年5月,该集团下属的汇宝典当公司取得收入180 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10 800元。 相关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190 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8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 800

3.1.4 生活服务业

①计税依据:该生活服务业取得的收入额/(1+6%),其中生活服务业包括餐饮业、旅游业、酒店业等现代服务业。

②税率:6%。

③生活服务业应缴纳的增值税=该生活服务业取得的收入额/(1+6%)×6%。

这部分业务,营改增后对税收的影响不大。

案例4:2016年5月,该集团下属的花园国际大酒店取得收入7 200 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432 000元。 相关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7 632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7 2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32 000

3.1.5 因为扬子江投资发展集团的各个下属公司是首次交纳增值税,须购买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这对各个下属公司的影响也较大。首次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按期计提折旧,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同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案例:2016年5月,房地产公司首次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设备,支付价款1416元,同时支付当年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技术维护费370元。当月两项合计抵减当月增值税应纳税额1786元。

①首次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

借:固定资产――税控设备 1416

贷:银行存款 1416

②发生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技术维护费

借:管理费用 370

贷:银行存款 370

③抵减当月增值税应纳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1786

贷:管理费用 370

递延收益 1416

④以后各月计提折旧时(按3年,残值10%举例)

借:管理费用 35.40

贷:累计折旧 35.40

借:递延收益 35.40

贷:管理费用 35.40

3.2 对会计人员的影响

由于原先会计人员从事的是营业税的工作,属于地税局征收的税,没有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所以会计人员的工作比较简单,首先计算方法简单,其次到地税局交税过程也简单,只要把营业税的税票交纳后取回回单就结束了。但营改增之后,会计人员的工作就复杂了,交税要上国税局网在网上交纳,还有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抵扣的进项税额须由税务机关认证后符合要求的税票才能予以抵扣,所以增加了纳税的环节,计算方法也不一样,难度增加了。

3.3 企业须添置硬件设备和软件设施的要求

企业添置硬件设备和软件设施,须增加企业负担,还有由于营业税的计算和交纳比较简单,所以一般会计人员在操作时不成问题,但现在就复杂多了,原来的老会计人员在操作时由于不熟悉操作环境,存在许多操作问题,增加了会计人员工作人员的工作量,而且在操作时速度慢,占有了税务局网络空间,造成税务网上网十分缓慢。

4 针对以上营改增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4.1 规范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过程中票据的管理,以便进项税额的抵扣

由于企业以前缴纳的营业税,是以营业额作为计税依据,不存在税款抵扣事项,所以平时收集的发票比较随意,但营改增后,实行的税款抵扣制度,进项税是可以抵扣的,而税款抵扣必须是税务部门认证的发票才可以抵扣,不符合税务部门要求的发票是不允许抵扣的,这就要求我们会计人员要对经办经营业务的办事人员提出要求,购进货物时,必须从规范的企业购进货物并取得规范的税务发票,这样才能使得具有一般纳税人的企业享有税款抵扣的好处,但由于很多企业之前的工作很多的都已形成习惯,特别是房地产和建筑行业,取得的发票不规范,所以作为财务人员要通过多种方式改变经办人员的习惯,以规范经办人员在工作中所取得的票证。

4.2 添置税务设备,提高会计人员网上纳税的操作技能

由于营改增前交纳增值税单位的纳税工作比较规范,各单位会计人员通过税控系统在网上购票和网上纳税比较熟练,所以在网上办理涉税事项比较顺利,但原先实行营业税的单位,在营改增后,由于缴纳增值税的单位增加了几倍,出现了办税场所拥堵、等候时间较长、网上纳税遇高峰期都上不了网等情况,即使上了网,由于有些会计人员操作不熟练,会占用很多时间而影响其他人报税,所以,纳税人应主动联系税务部门,比如提前预约,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高峰期,同时提高会计人员纳税的操作技能,熟练掌握纳税申报客户端的操作流程,提高网上办税效率。

参考文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第6篇

按照“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的要求,加强全市10个重点工业园区建设,指导各工业园区制定完善总体发展规划,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以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基础性工作。协调各工业园区搞好产业特色定位,开展包括土地一级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在内的整体招商,引进战略投资者。重点推进河北昌黎干红葡萄酒产业聚集区、山海关临港产业园、青龙满族产业园三个工业园区建设。

河北昌黎干红葡萄酒产业聚集区谋划实施起步区包装建设,以葡萄酒风情小镇为依托,集中建设一批产权式特色酒庄群,同时配套实施干红酒培训基地、博物馆、酒吧一条街等文化廊道设施工程。

山海关临港产业园以装备制造业为重点,依托首秦公司及山船重工正在实施的造船设施改造、修船扩建、海洋工程模块及分段配套等项目,有效整合岸线和相关企业资源,突出发展船舶配套产业,打造船舶修造基地。加快龙门吊、舾装码头、钢材组装场地等配套设施建设进度,推进园区内船舶配套产业发展,力争年底船舶配套产业初步形成规模。

青龙满族产业园重点推进大巫岚冶金循环经济和山神庙循环经济两个片区发展,重点发展铁精粉深加工、冶金压延、焦化、制氧、优质新型建材等循环经济产业。加强与河北钢铁集团的沟通联系,争取更多领域的合作交流,推进实施山神庙循环经济园综合项目建设,力争200万吨氧化球团项目在上半年建设完工。

推进产业协作配套,一方面加强中小企业与装备制造、葡萄酒等市内大型企业在产品、技术和项目方面的合作,举办2-3次不同范围、不同规模、不同行业的关联产业或关联产品对接活动;另一方面引导昌龙工业园向配套工业园发展,与曹妃甸工业区、天津滨海新区搞好衔接,提供装备制造、石化等配套产品。

培育卢龙机械制造产业集群、开发区汽车及零部件2个产业集群,对8个省级重点产业集群进行分期分批规划论证,完善葡萄酒

研发检测中心、玻璃检测服务中心、铁路配件研发中心服务功能,成立汽车零部件检测研发中心和卢龙机械制造研发检测中心。

4、发展新兴产业

壮大支撑“两化融合”的产业基础,推进河北(北戴河)信息产业基地、河北(××)软件产业基地、××数据产业基地三个平台建设,重点发展数据服务业,配套发展数据软硬件研发制造业,大力发展以数据服务、呼叫中心、数字技术、数字网络、新媒体、创意动漫等为主要内容的相关高端、高效、高辐射力的现代新兴数据产业。

探索工业创意产业发展路径,谋划建立××工业创意产业中心,举办工业创意与企业发展论坛,围绕工业设计、品牌策划、管理咨询等,策划并培育5—10个工业创意产业项目。

成立市葡萄酒产业发展中心,举办第十一届中国·××国际葡萄酒节,组织葡萄酒产业发展论坛、葡萄酒庄园和葡萄酒瓶设计大赛、葡萄酒摄影和绘画大赛等。谋划与法国波尔多建立友好城市关系,争取加入意大利葡萄酒城市协会,组织葡萄酒企业参加意大利“葡萄酒城市评选”活动。

编制全市工业旅游发展指导意见和重点工业企业旅游规划,建立工业旅游资源目录,组织工业旅游示范点认定,引导10家以上企业开发工业旅游项目。

推进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及环保等产业发展,重点在生物医药工程技术、风力发电机组、光伏太阳能电池等领域强化政策扶持、引导培育和指导服务。

(二)狠抓存量提升,推动产业升级

大力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进一步创新经济运行调节方式,加大生产要素调控和综合协调服务力度,开展行业和企业对标行动,促进工业生产稳步增长、经济效益大幅提升、运行质量明显改善,努力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1、加强企业技改

开展全市技改项目摸底调查,论证、优选200个以上技改储备项目,建立企业技改项目库。启动技改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健全技改投资统计报告制度,加强动态监控,实行动态管理。重点实施50个节能技改项目、50个减排技改项目和50个企业信息化改造项目,完成技改投入15亿元以上。

推进能效电厂建设,提高工业企业电能利用效率,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规模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电量消耗下降6%的节能减排目标。

加快高能耗、高物耗等落后工艺、设备的淘汰步伐,拆除河北武山水泥4条机立窑生产线,淘汰河北钢铁集团庙沟铁矿210立方米高炉1座。

装备制造业选择中铁山桥、山船重工、戴卡轮毂、秦冶重工等企业,推广cad、cam、cims、pdm等设计生产先进技术,提高企业的新产品设计生产能力,加快产品更新换代。

粮油食品业选择中粮鹏泰、金海粮油、华夏长城等企业,推广erp、scm等管理信息技术,加强企业对资金、物料等生产过程的管理,降低消耗,提高产品附加值。

港口物流业实施港务集团无线秦港项目,运用协同作业、宽带数据接入、移动定位和移动视频等多种形式,提高港口作业协同和生产效率。

2、强化运行调控

进一步完善和创新监测调度方式,完善工业企业数据采集系统,每月监测50家重点监控服务企业、百家成长型中小企业、丰收促进中心会员企业运行情况。抓好一季度开门红、二季度双过半、三季度再督办、四季度结硬帐等几个关键时段调度分析通报和新增长点的跟踪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对策和措施。

做好工业基础工作,与统计部门沟通,适时开展全市工业经济普查。组织开展县区工业经济发展评价工作,把评价结果纳入县区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目标。

建立煤、电、油、汽、运、土地、资金等要素的保障联动机制,实行要素保障联席会议制度,搞好各种生产要素的综合协调,统筹做好重点企业原燃材料和产品运输保障工作。继续实行24小时值班电话和工业企业问题交办卡制度,帮助协调解决生产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加强电力资源配置审查,强化电力供需预测管理和调度,编制2012年有序用电方案,投入运营孟姜、港东两个110kv变电站,增设负控系统终端设备,监测新上项目负荷,确保重点企业的生产用电。

3、扶持重点企业

鼓励企业争创知名、驰名商标,形成具有一定品牌效应和区域影响力的龙头企业,推动产业整体提档升级。重点支持山桥铁路道岔、天业通联大型盾构机械、海湾公司消防系列产品、康泰医学个人健康远程医疗服务系统、心电监护仪器等产品列入国家名牌。

实行一线工作法,建立困难企业台帐,对镁铝渤海铝业、首秦公司、首钢板材、哈电重装、安胜矿业、耀华集团等亏损额超亿企业和特困企业予以重点帮扶,实行市领导一对一联系重点企业制度,促进企业扭亏增盈。

4、开展对标行动

着眼于实现有内涵的发展,制定全市工业企业对标行动 (三)完善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效能

按照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以及突出服务性的原则,制定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搭建融资担保、集成服务、人才培训、技术支持和网络信息五个服务平台,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技术力量不足、转型升级缓慢等方面的问题。

1、融资担保平台

建立完善政银企合作长效机制,推动企业诚信建设,建立企业融资需求信息库,增进银企间信息交流,指导企业做好项目包装,不定期向金融机构推介项目。

联合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和市内各金融机构,举办2次全市银企对接洽谈会,会同各金融机构,对签约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实行季调度。

推进担保机构建设,扩大担保规模,放大担保倍数,争取国家和省专项资金。待省政府有关融资性担保机构行政许可办法出台后,协助顺驰担保、金财担保、嘉盈贷款担保、鑫龙担保4家资本金超亿元担保机构完成注册登记,并促其与银行进行合作。

2、集成服务平台

依托××丰收企业发展促进中心,把提供管理资源、财务资源、 (四)提高信息化水平,加快“两化融合”

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构建 实施典型引领战略,开展第三届××市创业先锋评选、民营企业20强评定等活动,通过举办创业事迹报告会、县区巡讲和创业先锋访谈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2、完善政策措施

第7篇

一、着眼于当好改革的牵头者和推进者,稳妥有序地推进承担的各项改革任务

充分认识当前机构编制部门牵头推进和承担的改革越来越多、越来越重的新形势,按照简政放权政府职能转变、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事业单位综合改革三大类牵头推进,每个大类分别明确一个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理顺推进改革的体制机制,形成了全员想改革、议改革、抓改革的良好氛围。

1、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简政放权政府职能转变深入推进。既履行好牵头部门的责任,调动各部门(单位)积极性,又率先垂范,积极履行好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职责。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与市政府办公室和相关部门沟通,明确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提出具体思路。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今年以来召开联络员会议2次。二是继续削减行政审批事项。2014年以来,已连续5轮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共取消70项,下放32项,承接中央和省政府事项148项。三是动态调整清单。开展权力事项目录“回头看”,根据《山东省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结合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动态调整行政权力清单、中介服务收费清单等。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开展审核,涉及的55个市直部门(单位)共拟调整事项1028项,其中拟新增321项、削减174项,变更事项要素533项,目前已发文公布36个部门(单位)的788项,其中新增179项,削减78项,变更权力事项要素531项。

2、重点抓好新泰市与市水利和渔业局的改革试点,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起步良好。在市直和县市区层面分别选取水利和渔业局、新泰市作为试点,专门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盯上靠上指导。新泰市组建了2支跨部门跨领域的综合执法队伍和6支专业执法队伍。跨部门跨领域的执法队伍,一是整合原城管、城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等8个领域执法权,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局;二是整合市场监督管理、商务、粮食3个领域的执法权,组建市场监督综合执法大队。6支专业执法队伍主要是在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卫生计生、交通运输、农业等6个领域。考虑楼德镇的地理位置和经济实力,探索实行区域综合执法,设立楼德镇综合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城市管理、城乡规划等15个领域的执法权,探索“一支队伍管执法”路子。在执法重心下移方面,各乡镇(除楼德镇外)都设立了综合管理执法办公室,与派驻执法中队联合办公。市水利和渔业局将原有市水政监察支队及河道管理局内设的河道联合执法支队整合为一支执法队伍,并将水资源科、水土保持科、防汛抗旱办等科室单位的执法职能调整至整合后的水政监察支队,实现了“一个部门一支执法队伍”的目标,人员也按照“编随事走、人编同调”的原则完成了调整。

3、坚持综合施策,多点开花,事业单位综合改革渐次推进。根据不同类别事业单位的特点和改革要求,制定相应的改革思路,切实把握好节奏和力度,稳妥有序推进。一是顺利启动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认真学习上级政策和指示精神,明确改革的方向和路径。目前已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希信任领导小组组长,起草了改革方案,到中央编办进行了对接,下一步将根据中央编办要求对方案进一步修改,待方案成熟后加以推进,争取在全省创出经验,趟出路子。二是教育体制改革方面。发挥牵头部门作用,积极推进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和去行政化改革,印发《泰安市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职级制的实施范围,提出了职级评审认定、薪酬发放、校长选聘管理等五个方面的14条具体办法。三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面。研究制定了泰安市关于创新公立医院编制管理的具体办法;按照标准对市直公立医院的人员控制总量进行了核定备案,共备案5986名。四是法人治理结构试点方面。目前,教育、卫生、文化系统的20家试点单位已全部印发了实施方案,召开了第一次理事会议,通过了理事会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着眼于理顺优化经济社会发展体制机制,用足用活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

发挥机构编制部门的战略性、上位性和协调,履行好“设计者”的角色,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调整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合理的体制机制,释放体制活力和发展动力。

1、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体制机制调整。一是按照严实的标准将乡镇“四领域”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到位。按照鲁政办发〔2016〕6号文件要求,对88个乡镇(街道)四领域安全监管机构统一进行了批复。建立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台账,采取电话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核查,确保人员力量到位。截止6月12日,全市88个乡镇机构设置、职责调整和人员已经全部到位。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2013年,泰安市就已经整合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和交易系统,建立统一规范的交易平台,组建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府文件下发后,根据文件精神,对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了规范。三是巩固扩大省级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经验,研究开展市级扩权强镇试点。指导宁阳县进一步向磁窑镇下放县级管理权限,计划放权104项。在抓好省级经济发达镇试点的基础上,下一步考虑探索市级的扩权强镇试点。

2、加强经济发展和民生事业的机构编制保障。一是加强机构的设立调整。为更好地服务泰安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批准设立了泰安高新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心等机构。二是加强编制的动态使用。在省编委批复的用编进人计划内,坚持优先保证重点领域和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需要,优先保障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民生等重点领域紧缺型人才的需要,加强扶贫、教育、卫生、安全生产、环保等机构和其他一线人员力量,不断优化人才队伍机构。三是重点加强教育“大班额”问题编制保障。将解决教育“大班额”问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在各县市区提报数据基础上,成立专门的核查小组,采取现场提取学校学籍数据,核查教师名册、课程表、工资单以及个别座谈等方式进行了重新核编。出台《中小学教职工临时周转编制专户管理办法》,督促指导县(市、区)建立临时周转编制专户,在事业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教育编制需求。今年共批复教育系统用编计划1536名,占全市事业编制用编计划的76.5%。

3、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总量控制和规范创新。一是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始终贯穿总量控制红线,严格控制行政机构编制,从严审批事业机构编制,确保了“两个不突破”。进一步规范县市区机构编制管理,截至目前,共批复县市区机构编制事项56项,其中新设事业单位14个,撤销事业单位25个,核增事业编制132名,核减事业编制148名,机构和编制总量均得到了有效控制。二是进一步创新机构编制管理。鼓励部门单位更多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满足事业发展需求,为市教育局、市房管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单位批复了“大班额”建设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104国道改建项目等政府购买服务事项3项。三是加强机构编制信息化建设。借助中央编办政务和公益域名注册管理中心技术力量,对“泰安机构编制网”优化升级,打造机构编制网站群,提高机构编制工作信息化水平。

三、着眼于提升政府效能和服务水平,开展部门单位职能修订和评估考核

针对机构编制部门“三定”制定、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等部门职能,以评估考核为手段,以提质增效为目标,不断完善考核评估指标体系,促进部门单位充分履职,发挥作用。

一是落实“四个到位”,扎实开展政府部门“三定”规定修订工作。打破科室界限,实行团队化作战,组成4个工作组,在培训指导、力量调配、质量把关、督查落实等方面做到“四个到位”,集中开展审核,切实将“转理念、调职责、优结构、控总量”等落到实处。注重用好近几年部门履职评估成果,自2013年已累计评估部门单位26个,结合这次修订,对职责界定以及存在的问题一并作出调整和解决。

二是强化绩效考核,深入开展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圆满完成2015年市直199个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共确定36家A级单位和 159家B级单位,并首次确定了4家 C级单位。对考核结果,以市考核委员会文件的形式予以公布,抓好奖惩措施的兑现。同时,向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书面反馈问题,切实抓好整改。总结前几年开展绩效考核的经验,对2016年绩效考核的指标体系进一步优化,并已印发实施方案。同时,按照要求部署开展了法人异常信息备案制度和双随机抽查工作。

三是用好考核杠杆,促进机构编制工作整体提升。第一,将省里对市级编办的考核内容全部纳入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并结合实际将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事业单位绩效管理等重点工作一并纳入,建立起考核的倒逼机制。第二,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及执行情况的审计。加强与审计部门的协调配合,探索了“两明确三跟进”的覆盖审计全过程的工作机制,明确审计部门与机构编制部门的职责,审计前提供基础数据,审计中提供政策支持,审计后对违规违纪问题进行移交,并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督促整改。今年以来,共审计1个县市区和14个市直部门(单位)。第三,完成对县市区2015年度机构编制工作的年终综合评价工作,并及时通报给各县市区。第四,部署开展了控编减编专项督查,积极开展“机构编制法规进党校”活动,构建起违规预防机制。

四、着眼于为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提供坚强保障,倡树具有机构编制部门特色的工作理念和方法制度

一是倡树部门理念。结合机构编制部门的工作性质,提出“严谨、公道、服务、创新”的部门理念,并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树牢四种理念,争做四个模范”,即“树牢严谨的理念,严守纪律规矩,争做遵规守纪的模范;树牢公道的理念,处事公道正派,争做秉公用权的模范;树牢服务的理念,主动履职尽责,争做担当奉献的模范;树牢创新的理念,推动体制改革,争做促进发展的模范”。还结合当前承担的改革,创新开展了“三深入”“四做好”活动,即“立足简政放权走机关,深入了解权力运行情况;立足事业单位综合改革进单位,深入了解改革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立足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下基层,深入了解来自基层的反应和呼声。引导党员干部主动自觉地为服务对象解读好一项政策,化解好一个疑惑,协调好一件事情,解决好一个难题”,最终解决律己修身不严、精神状态不佳、厚此薄彼办事不公、服务不到位等8个方面的问题。

二是创新方式方法。在部门理念的引领下,对具体开展工作提出了具体需要把握的问题,即充分调查研究、主动搞好服务、加强协调配合、注重提升手段等。注重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调研,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开展集中调研。要时刻牢记服务于党委政府的工作中心和大局,服务于部门单位的高效运转,服务于各个层面的改革和创新,服务于基层和群众的工作生活方便。注重协调配合好三个方面的关系,即处理好与上级部门的关系,与市直部门特别是组织、人社部门的关系,与各县市区的关系。更多地运用信息化手段特别是大数据的方式解决当前工作中面临的问题。

第8篇

本文立足于当前我国教育领域的变革简略阐述了该课题的研究背景,并从美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手段以及美育是素质教育中组成部分两方面内容着手,对美术教育中美育同素质教育之间的内在关系进行了详细分析,旨在为相关教师提供参考,更好地推动美育的优化实施,为素质教育的持续平稳开展创造良好的条件。素质教育是教育领域比较关注的热点问题,其主要目的便是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开展,而美术学科则是实施美育的主要渠道,但美育并非是独立于其他内容而独立存在的,其与素质教育中的其他内容之间还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但从目前来看,部分教师在实施美育的时候面临着同其他教育相脱离的问题,基于此,有必要对其展开更加深层次的探索。

1研究背景

近些年来我国社会发展水平逐渐提升,各个领域较之以往都呈现出了较大的变化,尤其是在教育领域,当前与以往所采用的教学体制相比更能够同当下时展对于人才培养的要求相适应。以往初中所使用的教学模式大多是应试教育下的产物,这便导致其在实际实施的过程中面临着较多的不利因素,从目前来看,应试教育也难以同当前现代化发展过程中教学需求相适应,所以目前开始由原本的应试教育逐渐向素质教育转化。双减政策的进一步强调了素质教育的重要性,而美术学科对于素质教育的开展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能够有效实现对于学生审美能力的培养,并促使其形成良好的价值观。基于此,初中阶段的美术教师应当充分意识到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重要性,进而梳理好素质教育各个内容的要点,在梳理其各自之间内在联系的基础上将其有机联系起来,共同助力素质教育的高质量实施。

2美术教育中美育同素质教育之间的内在关系分析

2.1美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手段

2.1.1优化学生心理结构若想提升初中生素质教育水平,势必要强化开展美育,美育的灵活开展能够起到优化学生心理结构的作用。素质教育的根本目的便是充分将学生的知识能力以及思想品德通教育教学高质量融合起来,在此基础上形成其自身的素质。美术教育过程中所进行的美育在实践中能够有效突破功利主义的狭隘性,用更为自由的形态展现出来,这样一来便能够充分将其与各种教育形式互相渗透和融合起来。美育本身有着较强的带动作用,可以更好地发挥出其他教育的功能和作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从实际情况来看,美育规律同美术欣赏规律之间具有一定的一致性。在欣赏艺术作品的时候,其欣赏的重点内容便在于判断其中所蕴含的价值理念的思想道德能不能真正被学生所理解和内化,进而作用到其自身的思想境界提升当中,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因此,在正式开展教学活动的时候,教师需要充分同学生的具体情况相结合,从其自身的知识水平以及年龄特点出发,事先做好系统的规划,更加高效地落实美育,并深化其与素质教育中其他教育的有机融合,让初中生能够在潜移默化的过程中学会发现、鉴赏以及创造美,最终实现对于其人格的培养。2.1.2提升学生思维能力对于美术作品来说,创新是其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美术教育本质上其实是对于学生兴趣爱好的培养,目的是让学生在掌握美术知识技能的基础上实现其审美能力、美术素养以及创造能力的提升,学生形成审美能力的过程中美术教育始终都有着重要作用。相对于初中阶段的其他学科来说,美术教育是学生形成创造思维能力的重要环节,一般来说,人类主要是通过逻辑思维以及形象思维两种方式认识事物,与此同时,上述两种思维是相互交融的。为了能够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思维能力,初中阶段的美术教师在进行教学的时候需要加强对于形象思维教育的重视。人本身所具有的道德修养以及知识水平和其个人思维能力水平有着之间的联系,同时还需要具有健康的心理,才能够支撑道德和知识向智慧的进一步转化。2.1.3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初中生在进行美术学习的时候需要不断提升其实践能力,这样便能够切实调动起其创造意识以及创造精神,更好地作用在学生自身人格以及审美能力的完善和提升上,这对于其健康成长有着重要作用。通常情况下来说,学生多以集体或者是个人的形式参与到美术活动当中,并使用相关美术材料和工具进行学习实践。教师在组织教学活动的时候应当对学生的美术欣赏和美术评述加以引导,尽可能强化学生自身的审美体验、触觉感受以及视觉感受,在此过程中对美术活动本身的价值产生更为明确的了解,更有动力地展开后续的学习,同时,对美术语言有更为深入的认识和解读,在美术创作的过程中灵活使用美术语言,阐述自身的想法和观点。以往在教育领域大多都是应试教育,尽管现如今应试教育已经逐渐淡出历史舞台,但其仍然有着极为深远的影响,为了能够消除其负面影响,教师势必要通过美育缓解学生的心理压力,切实展现出美术教育中美育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推动作用。2.1.4强化培养新型人才人的自身条件和其所生活的环境直接影响着人个性的形成,而良好的个性是人获得成功的关键要素,所以若想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则势必要考虑到其个性发展,将二者有机结合起来。在初中阶段的美术教育中开展美育要求教师充分尊重学生本身的个性,切实展现出其自身的引导作用,强化推动学生的全面发展。对于教育来说,其最关键的内容便是启迪学生的智慧,并实现对于学生创新精神的培养,智慧本身便是人最重要的素质之一,是其自身情感、经验以及知识等的有机结合。在当前时代飞速发展的背景下,只有学生有着良好的审美和美学知识,才能够更好地投入到其本职工作当中,所以,初中阶段的美育能够与时展对于人才的要求相适应。美育的重点便在于帮助学生实现心灵的塑造,与此同时,在进行美育的时候更加关注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由此可见,美育可以充分将人的理想以及本质要求展现出来。而在当前大力开展素质教育的过程中,美术教育在提升学生素质层面有着较高的价值。

2.2美育是素质教育中组成部分

美育主要指的是审美教育,是初中阶段美术教育的重要目标,具体需要通过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升其感性,并达到完善其人格的效果。在美术教育中落实美育能够帮助学生更好地鉴赏美和创造美,并构建起良好的审美观念以及审美情趣,相对于劳动教育、智育以及德育教育来说,美育更加侧重于人同现实之间的审美关系,旨在帮助学生在鉴赏美的过程中实现其审美情趣的提升,同时,强化学生对于美的欣赏以及创造能力,美育本身作为素质教育的关键内容之一有着自身独有的规律和特点,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初中阶段的素质教育涉及到的德智体美劳,若想真正处理好素质教育的各项事宜,应当对其内在关系产生更加明确的认识,笔者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内容着手,分析美育与素质教育中其他内容之间的关系,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美育和素质教育的内在联系。2.2.1德育美育和德育都是初中阶段素质教育的关键内容,二者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在美术教育中道德意义本身是比较重要的题材之一。无论是美术教育还是美术作品都需要采用相应的美术形式,对作品形式背后所具有的意义内容进行反映,美术作品所呈现出的内容大多都是能够对社会产生积极影响的题材,而其背后的道德价值和意义便是其正面价值最基本的体现。例如:那些以红色为主题的绘画作品,其本身仅仅是一件美术作品,但其中往往蕴含着更加深层次的历史和英雄事迹,学生在欣赏美术作品的时候能够在潜移默化中接受相应的爱国主义教育。道德教育的开展需要将美术作品作为载体。研究人员表示,在开展学校教育的时候不仅要发展学生的视觉空间智能,同时,还需要实现对于当前社会上正确价值观念的有效渗透。在绝大多数的美术作品中都涉及到道德内容,针对学生的道德情操所展开的教育活动基本上是利用美术作品形体美来进行感召的,真正展现出作品本身的审美价值,通过对于学生的美感熏陶强化品德以及情操教育的实效性,相对于那些只进行思想道德内容灌输的方式要更加灵活和高效,由此可见,美术教学中的美育在原有的基础上,实现了对于道德教育方式和内容的进一步拓宽和丰富。对于初中阶段的美术教育来说,若想真正实现德育和美育之间的有机结合,则应当加强对于自然景物之美的运用,当前,初中美术教育中便包含着一些自然景观的课程内容,这些内容的灵活运用能够加深学生对于自然世界的认识,并在此过程中形成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对于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以及价值观的形成有着重要意义。2.2.2智育智育的开展更加侧重于对于学生智力方面的开发,而美育的实施则能够起到对于智育的辅作用,进一步激发学生的潜能,而这一点也是受到人自身大脑特点的影响。研究人员指出,人的大脑主要分成两个半球,尽管二者都有着高级智力的功能,但其各自的功能都有着一定的差异性,与此同时,人所开展的活动对大脑的开发也各有不同,而美术教学能够为学生右脑功能的提供助力。大脑的左半球主要是对右侧肌体的运动和感觉进行控制,在人的计算、抽象以及分析等活动中有着较强的控制力度。所以在人所开展的智力活动中,左半球主要是控制其理性思维,而右半球则是对人的形象思维进行控制。美术教学本身具有一定的独特性,所以其在右脑智力开发方面有着较高的价值,从实际情况来看,美术教学并非仅仅局限在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教授层面,更在于强化引导学生对社会和事物产生更为全面的认知和解读,并采用美术作品的形式将其对于社会和事物的直观形象地展示和表达出来,学生在这一过程中可以在极大程度上得到其创作潜能的激发和锻炼,进而达到开发学生智力的效果。学生的智力水平能够充分展现出其自身的能力和智慧,具体涉及到创造力、记忆力、想象力、观察力以及感受力等内容,而在美术教学中能够有效锻炼学生的上述能力,所以无论是从人脑还是美术教学内容的角度出发都需要肯定美育对于学生智力开发和拓展的重要作用。2.2.3体育对于初中阶段所开展的教育活动来说,美育和体育分属于各自的体系,但二者之间又有着相辅相成以及相互影响的关系。美育主要是将美术教学最为其手段,体育的主要特征则是运动锻炼,二者在初中阶段所进行的素质教育中呈现出了极为密切的联系,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内容上。一方面,体育对于美育来说有着重要作用,结合实际情况来看,美育本质上是人体的心理活动,而生理结构式人心理结构的重要基础,所以在进行什么教育之前需要尽可能优化学生的身体条件,为审美教育的高效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科学合理的体育锻炼能够优化学生的身体素质,并为学生审美能力的形成以及发展提供充分的保障。充足的体育锻炼对于学生的大脑发育有着一定的提高和促进作用,可以支撑后续美育的高质量进行。另一方面,在体育教学中融入美术教育主要是在于,对于学生技巧美、精神美以及身体美的培养,美术教育在体育教育方面存在着强有的指导性作用。体育活动的优化开展需要具有良好的审美思想作为指引,因此,美育思想需要实现在体育各个环节中的高效渗透。在体育活动中涉及到运动动作、运动造型、运动技巧以及成员之间的配合度等多方面内容,而美育的实施可以充分将其高难度性、艺术性、协调性以及默契性有机结合起来,提升体育活动的实施效果,由此可见,美育同体育之间具有密切的联系。2.2.4劳育作为社会成员,热爱劳动本身便是一种美,这也是美育和劳育之间关系最直观的体现,在当前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型的过程中,教师所开展的教学活动不能仅仅是进行知识和技能的传授,更要加强对于劳育的重视,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劳动意识和习惯。马克思认为劳动创造美,这也充分展现出了劳动和美之间的关系,即人类的劳动不仅仅是将创造美作为目的,其实施过程也同样是创造美的过程。劳动教育的开展可以将美用一种更加形象化和具体化的方式呈现出来,与此同时,劳动的创造性可以在极大程度上助力学生审美能力的进一步提升。在初中阶段所开展的劳动教育中对于学生的创造能力以及想象能力有着较强的培育作用,而美术课程则能够指导劳动教育的开展,充分将劳动课和美术课结合起来对于初中生综合能力的提高以及个性化发展有着积极意义。若想真正强化学生的上述能力,则应当加强但对于学生自身动手操作能力的重视,确保美术课和劳动课之间的相互渗透,让二者的实施过程和目的都呈现出一定的一致性,切实发挥出美术课堂培养学生动手操作能力的作用,将其所学过的知识应用在实践当中,提升初中生的知识应用能力,更好地推动学生综合素质的进一步提升。

3结论

综上所述,深入开展对于美育和素质教育之间内在关系的探究,能够在现有的基础上加深初中美术教师对于美育和素质教育的理解,进而真正实现美育同德育、智育以及体育等的有机结合,切实提升初中阶段素质教育开展的实效性。

作者:裴志刚 单位: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公园路中学

第9篇

一、现状解读: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的现实考量

在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农民工作为一支不容忽视的力量已逐步形成为一个新兴阶层,其社会保障权益也同样受到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2006年国务院发出《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逐步解决养老保障问题。于是,建立符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不仅是农民工自身权益的直接诉求,更是各级政府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

(一)农民工的身份厘定

农民工一词并不是一个正式的法律概念,学界和法对于农民工的内涵也没有定论。在中国现代社会学辞典上,“农民工”是指拥有农业户口、被人雇佣从事非农活动的农村人口。在我国现阶段,农民工群体呈现以下特征:第一,身份双重性。农民工持有农村户口但在城市、乡镇企业工作,其主要收入来源已是非农业收入。这使得农民工处于城镇与农村的边缘状态。第二,流动性。由于农民工与其工作单位基本没有建立相对稳定的劳动关系,其工作会频繁变动,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处在城市和农村间的双向流动过程中。第三,年轻化。当前农民工队伍日益呈现年轻化。一般来说,进城务工经商的主要是农村人口中的青壮年劳动力,其中30岁以下人口占农民工总数的51.14%,45岁以下的人口占到农民工总数的82.17%。第四,廉价性。农民工普遍文化层次比较低,社会地位比较低,他们不仅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和知识,也缺乏表达自己意见的机会和途径,在城市中受到不平等地位对待,使农民工在城市获取的工资收入水平远低于城市居民。

由于农民工自身身份的特殊性,其却正处于一个尴尬的领域。据统计,中国农民工人数目前已达到1.3亿,如果加上在乡镇企业打工的,目前农民工的总数应该是2.5亿。但是,在这个2.5亿庞大的群体中,建立拥有养老保险的却不超过3,000万人。可见,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的缺失严重侵害者农民工切身利益,已成为建设和谐社会的不和谐之音。

(二)农民工养老保险现状剖析

1、农民工养老保险的现有政策。一方面,中央出台了有关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的政策。2001年12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了《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按照《通知》规定,城镇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险,按照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办法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当农民工达到退休年龄,并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可以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个人账户部分可以有条件的接续或转移,也可以根据地方上的规定一次性支付给本人,但中央不允许城镇职工的个人账户在退休以前支取,但允许农民工在退休以前一次性支付其个人账户的个人缴费部分,这实际上是不利于农民工养老的。但统筹部分必须达到退休年龄和缴足缴费年限后,方能获得,否则就无法获得。

另一方面,地方出台了有关农民工养老保险的政策。各地方都对农民工养老保险出台了相关政策,以北京、深圳为例进行阐述。2001年8月,北京市颁布了《北京市农民工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北京农民工实行的是缴费筹资的非等额养老金计划与强制性个人养老储蓄计划的结合,分别为统筹部分和个人帐户部分,而城镇职工实行的是缴费筹资的等额养老金计划与强制性个人养老储蓄计划的结合,两者的区别在统筹部分,两者都是高低收入者缴费的数额不同,高收入者缴费多,低收入者缴费少;但是他们退休以后存在差别,等额养老金计划退休后所有职工领取的基础养老金相同,而非等额养老金计划退休后缴费多的领取得多,缴费少的领取得少,完全与缴费相关联。2000年12月,深圳市颁布了《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修正)》,2002年7月颁布了《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若干实施规定》。深圳将所有参保对象分为本市户籍员工和非本市户籍员工两部分,采取区别对待的地方保护主义政策。农民工自然是非本市户籍员工的一部分。在缴费方法和基本养老金的发放方法上二者是相同的,但是有些细节性规定是不同的,如在缴费年限上的差别、在缴费年限不够时本市户籍员工和非本市户籍员工是否享受一次性生活费的差别、不把非本市户籍员工纳入地方补充养老保险等。

2、农民工养老保险的现实状况。农民工就业不稳定,流动性强,这与基本养老保险区域统筹存在矛盾,呈现出“一低一高”的局面。一方面,农民工参保率低。据调查,当前有80%的企业主不愿为农民工购买养老保险,83.2%的农民工自己也不愿购买养老保险,有90%以上的农民工根本就没有买养老保险。由于农民工群体数量庞大,各地虽然都将农民工作为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制度扩大覆盖面的主要对象,但农民工参保率依然偏低,养老保险的总体参保率仅为15%,拥有养老保险的不会超过3,000万人。这些进城务工人员年老后,届时不想种田、没有田种的老工人就会成为新的救济对象。这不仅会加重国家财政负担,而且将造成社会安全隐患。另一方面,农民工退保率高。据新华社2006年2月15日报道,福州市10多万参加养老保险的农民工,累计“退保”达4万人次。据广东报道,广东东莞2005年有105万人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1年内就有40万人“退保”,基本上都是外来务工者。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调查显示,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者养老保险的平均退保率已达到40%。

二、利益诉求:解析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应然性

(一)构建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的理念支撑

1、社会公平理念。《宪法》赋予所有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在退休、失业、生病及丧失劳动力后基本生活得到保证。社会保障制度就是国家建立的为实现每一位劳动者的这一权利而进行的制度安排。这就意味着国家对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劳动者都应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为农民提供与其他公民同等水平的社会公共服务,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体系是政府的责任。亚里士多德认为公平就是穷人和富人“处于相同的地位,谁都不做对方的主宰”。比例是当时法哲学大师佩雷尔曼提出了“凡属同一范畴的人应受同等待遇”的形式公平正义原则。可见,公平是法永恒的价值命题。公平的意义就在于其保障社会和谐、高效运作所需的社会环境。但公平的内容也随着时代的变迁而常新。21世纪的今天,社会公平已成为社会主义社会的核心价值理念,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重要体现。社会的公平与否,直接关系着民众对政府的认同,关系着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养老保险作为收入再分配的一种重要形式,其功能是促进社会公平。但在中国,农民工作为一个防御风险能力更弱的群体,作为一个上缴各种税费直接为国家财政作出巨大贡献的群体,在生病、年老以及丧失劳动力后却并没有得到国家对城镇人口同等程度的关怀。国家把大量的物力、财力投入到了城镇社会保障建设,对农村的社会保障工作却投入很少,形成了“城乡分割”的社会保障格局。因此,在社会本为和实质公平的前提下,切实解决我国农民工的养老保险问题,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2、人权保障理念。人权有基本权利和非基本权利之分。从狭义上说,基本人权包括生存权、发展权、平等权和自由权。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的人权,是人权概念的核心内容。生存权和发展权是人们求生存求发展的要求。认为,生存权是享受其他权利的前提和基础,而发展权又是人的一项不可剥夺的权利。但由于我国当前二元化户籍制度的刚性限制等多重因素,使得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存在偏见,其制度呈现缺失,也使得农民工无法得到与城市居民享受同等的待遇,因而其养老保险也就相应得不到保障,对农民工的生存权、发展权造成威胁。保障这些基本权利是对农民工作为人的价值和尊严的承认和尊重。面对数以亿计的农民工群体的权利无法得到有效保障的现实,尤其是在我国加入WTO以后,劳动者权利保障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和关注。

(二)构建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应然考量

1、人口老龄化推进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的构建。

人口老龄化就是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不断上升的过程,也是人口年龄结构老化的过程,是近代人口再生产过程中所出现的一种人口现象。我国老年人口规模大,老龄化发展迅速。我国人口老龄化开始于20世纪70年代初,老龄化速度逐渐加快,将在2020~2030年间迎来人口老龄化高峰期。又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和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制约,政府和社会对养老资源的供给有限,这与养老的大需求量产生尖锐的矛盾。因此,构建一个专为农民工设计的系统有效的养老保险体系相当迫切。

2、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是实现农民工养老社会化的需要。

由于农产品经济附加值和市场价格的降低,农村家庭规模的小型化,以及农民工低收入的现实,使得传统养老方式的保障功能大大削弱。这样,在自给自足、自我保障的模式无能为力的情况下,农民工养老社会化就成为惟一可行的道路。农民工养老社会化是农民工待遇和保障制度的组成部分之一,必然要伴随和适应整个农民工制度体系和制度环境的变化与发展。因此,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构建则成为实现农民工社会化的有效途径。但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并非大道坦途,是一项艰巨而系统的工程。

3、建立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是实现城镇化的可靠保证。

在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工开始放弃农业生产活动,主要依靠工薪收入生活,对土地依赖程度普遍较低。正由于农民工没有纳入社会保险体系,在面临各种风险时,没有任何社会保障的农民工往往只能自找出路或被迫重新从事农业生产。这些本来就是从农村向城镇转移的剩余劳动力,再回到土地,只会加重农村失业和其他社会问题,并延缓城镇化进程。因此,建立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将其纳入新的社会保险体系,则是推进城镇化最重要的制度保证。

4、建立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

我国现有农村土地难以为包括现有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农村人口提供良好的保障,甚至无法保障全体农村人口的温饱生活。实施城镇化战略,减少农民,使大批农村劳动力主动放弃土地这一根本依托而走进城镇、走进工厂,通过建立适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促进农民工率先完成从传统土地保障到现代社会保障的过渡,解除农民工的后顾之忧,推进农业规模经营,有利于加快城镇化和农村现代化进程,为有效解决“三农问题”创造宽松的环境,更有利于实现扩大内需,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

三、制度磨合: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的现行模式剖析

(一)实践评估一国内三种典型养老保险模式之绩效评价

目前,由于我国没有专门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农民工如何参加养老保险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地政策。然而,各地关于农民工养老保险的探索尚无一个成熟的模式,在维护农民工切身权益上还存在纰漏和缺陷,有必要对典型地区的农民工养老保险模式进行可行性分析。

1、综合保险模式。综合保险模式在上海、成都都有实行,是指与商业保险公司合作,为农民工建立一套独立的制度,包括养老、工伤、住院医疗三项保险,以社会统筹为基本模式,衣民工个人不缴费,由单位按上年度所在城市职工平均工资60%的12.5%(其中7%为养老补贴)缴纳,费率仅为城镇职工的1/4,为农民工提供企业所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基本保障。农民工返乡时可以随同带走一份商业保险同,由商业保险公司按照合同履行商业赔付义务。综合保险模式的出现适应了农民工收入水平较低的特点,强调了医疗和工伤保险,为工伤事故发生较频繁、收入微薄的农民工提供了保障。但保障水平也较低,而且农民工返乡后,由于这种方式与城镇养老保险模式差异较大,两者衔接形成壁垒。此外,该模式下的缴费比例与本地居民相差悬殊,难以给农民工的市民待遇,更难以实现将来的社会保险省级统筹甚至全国统筹。

2、“统一纳入”模式。该模式是以建立全社会统一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为出发点,将农民工完全按现行城镇养老保险制度纳入,要求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大险种“捆绑”在一起参加,实行同等缴费、享受同等待遇。2000年12月深圳市出台的《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就把在特区内企业工作的外来员工的养老保险纳入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统一纳入”的社保制度虽避免了一次性支付基本养老金的弊端,但如“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低于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60%计征养老保险费”,对于每月收入甚微的农民工而言,这无疑是一笔沉重的负担。而且同样未能将农民工的高流动性实际考虑在内,一方面养老待遇要缴够15年且几十年以后才能领取,另一方面养老保险关系不能转移,农民工返乡只能选择退保,终结养老保险关系,这不仅难以真正维护农民工养老保险权益,而且企业反映强烈。

3、“双低”模式。该模式将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中,但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又略有差别。最为典型的就是所谓的“双低模式”,如2003年7月浙江省颁布的《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低门槛准入,低标准享受”办法的意见》中规定,农民工参加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参保企业和个人的缴费比例下降到12%和4%。尽管“双低”模式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其在各地的政策实践上却千差万别,是一种在缴费基数、缴费比例、领取待遇的标准上都缺乏统一性、可持续性的制度模式。

(二)经验移植:国外土地转让制度对我国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启示

对于养老保险而言,农村土地转让制度的限制成为农民工和城镇职工实行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待遇一大障碍。一些国家在把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时,用现代社会保障替代土地保障的做法,值得借鉴。在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进程中,许多人多地少的国家向农民提供社会保障制度以鼓励农民提早退体、促使农民在退体后自愿转让土地、促进土地集中。我国应借鉴国外经验,深化农村土地转让制度改革。

一方面,日本1971年实施农民年金基金制度。农民年金分老龄年金和经营权移让年金。经营权转让是享受经营权移让年金的条件,日本农民要想获取经营权移让年金,必须在60~65岁期间实际转移了农地经营权;而且国家为鼓励农地从老一代向年轻一代转移,规定经营权移让年金金额的一半由国库提供,自1991年起,又有追加。同时,农民年金基金除了办理农民年金业务外,还采取多种办法,促进农地流动。

另一方面,法国对放弃耕地的老年农民给予补助,为农民养老提供了一定的补充保障。为防止土地因继承而细化,1962年,法国立法设立“调整农业结构社会行动基金”,作为对65岁以上领取退体金的人放弃经营农业的补助,平均每人每年可得1500法郎。那些已经领取退体金但仍在从事耕作的老年农民不能享受补助,以鼓励他们将土地转让出去。20世纪70年代后,对60-65岁接近退体的农民也发放“非退体者的补助金”,鼓励他们在达到退体年龄前的几年交出土地。法国对于那些转移了土地的老年农民,发放额外的养老金补助。

由于我国和国外国情的差别,立足我国,可以在把农民纳入社会养老保险体制的同时,注重建立社会养老保障与土地保障之间的替代关系,强迫或诱导已经被纳入社会养老保险体制的农民放弃土地保障,从而促进农地转让,防止土地细碎化。

四、模式回应:弹性养老保险制度的良性构建

(一)现行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实然困境

社会养老保险之所以无法提高农民工的积极性,关键是现行制度与农民工特点不相适应。其一,各地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不统一。国家虽然对农民工养老保险有一些原则性的规定,但目前在各地范围内政策缺乏统一有效的法律和法规政策指导,使得各地在制度设计、机构建立、基金管理等方面支出较大,制度成本相当高。其二,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接困难。现阶段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区域统筹政策与农民工跨省区流动存在着尖锐的矛盾。一方面,要求农民工必须在某地固定工作15年方能按月领取养老金,这种累计缴费15年的门槛难以逾越。另一方面又规定与企业终止劳动合同时,经本人申请可以一次性退回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终结养老保险关系。因而促成很多农民工基本上采取每年一次或分次退保的办法,将其个人账户资金取出用于当期的消费,却使得被计入统筹基金的那部分单位缴纳的费用留在当地,使退保的农民工失去享受统筹基金的权力,使得农民工即使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也很难享受老有所养的待遇。其三,农民工养老保险缴费金额过高。对社会养老保险缴费率偏高的有关规定也给农民工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带来较大的困难。所以相对于农民工的低收入来说,较高的费率也造成了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率低下。

(二)弹性养老保险制度的优势所在

弹性养老保险制度较当前城镇养老保险制度更为符合农民工的身份特殊性,也更能切合农民工自身的利益,保障其合法权益的实现。一是费率适度性。弹性养老保险制度是根据不同承受能力制定相应的弹性区间,适合不同的收入状况。弹性的缴费标准,可以满足农民工这一低收入、高流动群体对养老保险的基本需求。二是操作灵活性。采用全国统一的个人账户,又以专项调剂基金账户作为财政补贴的重要形式,既可适应农民工低收入、高流动的特点,使制度简便易行、便于操作、保障水平适度。三是权益透明性。采用完全储备积累的个人账户,权益可累计计算,透明度高。一方面有利于调动参保人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有利于保险关系的跨地区转移和接续,利于制度的进一步推广。四是制度并存性。弹性养老保险制度是与城镇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由于现在农民工群体数量庞大,其中参保人参保率却极低。建立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弹性养老保险制度,对社会和政治影响较小,改革的机会成本较大。五是身份确定性。弹性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加快城镇化进程,促使农民转化为市民,而且对“三农问题”解决也开辟了一条新路经。建立适合农民工等参保人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是降低农民工城镇化成本,为农民工城镇化提供制度保障的有效政策措施。

(三)弹性养老保险制度的制度设计

从我国城镇化的实际出发,制定与城镇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又适合农民工特点的“低门槛准入、低标准享受、职工可选择、制度可衔接”的弹性养老保险制度。该制度主要针对非正规就业的农民工,即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村户籍劳动者、不具备加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城镇居民和小城镇农转非人员。

在账户设立上,统一个人帐户,实行分类管理。弹性养老保险制度按参保人身份证号码在中国农业银行建立全国统一的实名个人账户,实行缴费确定型的完全储备积累的制度模式。政府对农民工实行分类管理。外地农民工只建立个人账户;本地农民工在建立个人账户的同时,有条件的地区可以为其缴费提供一定的财政补贴,按实际缴费时间及时累计,按略高于银行存款利率分段计息的同时,将高于计息标准的收益计入政府待遇调整专项调剂基金账户,主要用于养老金待遇的调整和长寿者养老金的缺口。而且,养老保险费用的缴纳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农民工的共同行为,以企业缴费为主,对于无用人单位的农民工则由个人缴费。

在缴费标准上,降低准入门槛,合理缴费标准。弹性养老保险制度遵循低费率,广覆盖的原则,降低准入门槛,合理确定缴费标准。建立缴费增长机制。在全国统一的基本制度框架下,缴费基数、费率或缴费额可规定在一定的范围予以选择。弹性的缴费标准可根据不同年龄阶段、不同经济发展时期、不同区域发展水平等的差异,对账户累积额规定较大的弹性空间,将单位和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明确所有权,账户可随人员流动做相应转移。这种弹性规定比较适合农民工收入偏低、流动性强等特点。在用人单位必须强制参保的前提下,农民工可在城镇养老保险制度和弹性养老保险制度之间根据自己的承受能力自由选择不同的制度和不同的缴费标准,可自由选择在输出地或输入地缴费,也可自由选择按年、季、月缴费。这样的弹性设计,有利于不同地区、不同群体、不同个人的参保,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和可操作性。

第10篇

―、探索经济社会转型下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使命和转向

  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转变并有力促进 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是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题 中之义。其中,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是职 业教育的外在功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方式 转变是职业教育的内在属性。由此,在经济 社会转型背景下,职业教育有何为与何从的问题成为学者的探索焦点。

(一)职业教育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升级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总体上处于向“工业化中后期”转型阶段,经济生产方式、社会 结构均发生了转变,职业教育亟待重塑使命 以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概而言之,学者 们普遍认为职业教育有必要重塑以下使命: 一是培养培训“知识工人”以适应我国企业发 展由“劳动密集”向“知识密集”和“技术密 集”转型;二是促进技术创新、工艺革新和技 术扩散以推动我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三是 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企业转型培养大批 掌握智能化操作技术的高技能人才;四是加 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失地农民转业 培训以及农民工职业培训以配合新型城镇化 建设。⑴

  (二)职业教育适应经济社会转型发展

  经济社会转型使得我国职业教育处于发展的“十字路口”,亟待清晰定位、自觉求变, 进而实现战略转型。

第一,宏观层面,学者们普遍认为,中国 职业教育要真正适应经济社会转型发展,须 告别传统走向现代,由外延式发展向内涵式 发展转型、增量式发展向提质式发展转型、准 人式发展向劣汰式发展转型、自主式发展向 合作式发展转型。[2]对于农村职业教育的战 略转型问题,学者认为,农村职业教育在中国 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从农业社会向工业 社会、从城乡分割社会到城乡一体社会的现 代性转型背景下发生的战略转向集中在以下 几个方面:一是确立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新 理念;二是确立城乡统筹的职业教育新思维; 三是重新定位农村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四是 逐步实施农村义务职业教育;五是加强农村 成人教育、社区教育。[3]

  第二,中观微观层面,一批以中高职院 校管理者为主的研究者在改革语境下思考了 究竟职业教育应当培养什么样的人以及如何 培养的问题,得出了这样的基本判断:一是中 高职院校要明确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以及人才 培养层次定位,明晰教育性与职业性、技术型 与技能型、中等性与高等性的边界;二是传统 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充斥着工具主义的价 值倾向而缺乏对人本价值的关怀,在发展现 代职业教育语境下,职业院校应充分考虑各 个利益主体的发展需求,以优质服务来兼顾 各种利益主体的价值诉求,进而实现自身的 可持续发展。[4]

  二、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是加快发展现代 职业教育的核心制度安排,其不仅是当前及 今后我国职业教育改革的主导战略任务,也 是近年职业教育研究的热点。近五年,研究 主要围绕什么是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如何构 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两大问题而展开。

(一)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多维解读

  学者们基于“跨界”的视角,基于对职业教育规律和本质的深人研究把握其内涵和结 构,提出以下几点:第一,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具有与经济体系紧密联系的特点,这要求处 理好职业教育与产业、学校与企业的关系,构 建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培养培训体系;第 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具有与普通教育体系 等值通融的特点,这要求处理好职业教育与 其他教育的关系,构建两者相互沟通、衔接的 体系;第三,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具有内部层次 完整、衔接顺畅的特点,这要求处理好中等职 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的关系,构建职业教 育内部相互沟通、衔接的体系;第四,现代职 业教育体系具有终身教育的特点,这要求处 理好学校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的关系,构建 面向人人的层次体系。[5]

  (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立体构建

  近年,学者们主要从四个不同的问题域出发探索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构建路径,不 同的研究进路重在实现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不同功能。

第一,构建国家资格框架。这是近年我 国职业教育研究生发的新的研究焦点。该研 究进路重在破除我国劳动制度与教育制度分 离、职业资格证书与教育学历证书分离的问 题,旨在实现学校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衔接 以及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衔接。[6]学者们大 多采用比较研究的方法,对英国、德国、澳大 利亚、欧盟、新西兰、俄罗斯、印度的国家资格 框架的制定动因、发展历程、结构要素、实践 策略以及核心特点等进行全面而深人的解 析,为我国构建符合国情的职业教育国家资 格框架提供“他山之石”。

第二,促进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中高 职衔接是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内 容,重在破解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 分离的问题,旨在实现两者之间的协调发 展。由于该领域研究已有一定的研究积淀, 近年学者主要深人职业教育课程教学内部, 从人才培养目标、课程设计、教学改革、制度 建设等具体层面出发构建我国中等和高等职 业教育衔接的立体路径。[7]

  第三,推进职业教育与区域经济协调发 展。该研究进路重在破解职业教育与区域经 济分离的问题,旨在提升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的外部适应性。近年一些学者采用实证的方 式考察了职业教育发展与经济发展方式、产 业结构的相关性问题,研究结果普遍认为两 者之间呈现显着相关性。[8]更多学者在剖析 职业教育与区域经济互动过程中暴露的问题 的基础之上提出了促进职业教育与区域经济 协调发展的立体路径和策略,其中不乏创新 之见。

第四,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该研究 进路重在祛除传统“断头式”职业教育的弊 病,力求向上延伸职业教育。对此,大多学者 肯定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必要性。但 是,对什么是本科高职学界语焉不详且未达 成共识,大多学者认为应用型本科即为本科 高职。但也有学者对此持批判性的理解,认 为应用型本科不全属于职业教育[9],且“本 科层次”的提法并不科学合理,因为其根基实 质上还是传统普通教育的学制模式和框架, 未必适合高等职业教育[10]。对于如何发展 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者普遍认为,培养高质 量的应用技术型人才以及为地方提供高质量 的应用技术研究服务是其科学发展路径,应 在培养目标、人学条件、专业结构、课程体系、 师资队伍、校企合作、实践教学、管理机制等 方面实现系统性的协同变革。[11]

  三、创新职业教育办学模式与人才培养模式

  职业教育如何办学、如何培养人才历来 是研究的核心关注点,但又是一个常议常新 的话题。经济社会以及职业教育自身改革发 展均要求不断创新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和人才 培养模式。近五年,学界对职业教育办学模 式和人才培养模式的探讨有增无减,除了延 续传统的研究话题之外,也清晰构成了若干 新的研究热点。

(一)职业教育办学模式与人才培养模 式本土经验的概括总结

  对职业教育办学模式与人才培养模式的 研究已有较多的国际比较与学理分析,但基 于实证研究对具有本土特色的办学模式和人 才培养模式进行理论抽象及特点剖析尚且不 够,以致该领域研究长期处于“有研究无模 式”的尴尬境地。近年一批学者,尤其是来自 东部经济发达地区中高职院校的研究者,结 合理论与实践,除了继续不断赋予校企合作、 工学结合、产学研一体化、集团化办学、东西 部合作办学、园区化办学、中外合作办学以及 中高职贯通等经典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 以新的内涵和经验之外,还有意识地在院校、 区域层面概括总结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 的特色经验,提出了诸如“总部一基地”办学模式[12]、“县校合作”发展模式[13]、“三层对 接”办学模式[14]、“基地+联盟”人才培养模 式[15]、需求导向人才培养模式[16]等,这对推 动我国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及人才培养模式改 革创新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二)现代学徒制的国际比较与本土实 践

  随着2011年国家关于现代学徒制试点 政策从酝酿到出台,现代学徒制的研究随即 成为近年我国职业教育研究的又一个热点, 相关研究存在两条进路。

第一,现代学徒制的国际比较。学者们 着重对德国、英国和澳大利亚等西方国家的 现代学徒制进行研究,发现由于各国国情不 同,其发展的形式和程度也有较大差别,但 是,学徒制中的核心要素即以校企合作为基 础、以工学结合为内容、以学生/学徒培养为 核心、在教师的专业教学和师傅的实践指导 下开展技能型、应用型人才培养等是基本一 致的。[17]西方现代学徒制的“现代性”表征 为:功能目的从重生产性到重教育、教育性质 从狭隘到广泛、制度规范从行会层面上升到 国家层面、利益相关者机制从简单到复杂、教 学组织从非结构化到结构化。[18]

  第二,现代学徒制的本土实践。如何发 展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学徒制是改革语境下 职业教育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有学者认 为,我国虽然具有学徒制的发展历史,但目前 却是世界主要国家中为数不多的、尚没有建 立现代学徒制度的国家,现代学徒制有必要 成为我国现代职业教育制度的重要补充。[19] 但是有学者提醒,受制于企业利益不大、院校 能力不强、学生前景不明和制度保障不够等 因素,在我国推进现代学徒制困难重重,我国 发展现代学徒制务必谨慎、理性,适宜选择供 给引导型的试点模式并在小范围、小规模开 展试点,适合以在校学生为培养对象并以学 校为本位,需要制定基于现代学徒制的工学 结合培养方案并转变学生考核评价方式,还 需要充分考虑制度环境、企业参与、经费投人 等保障要素。[20]

  四、现代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与评估

  提升质量既是我国职业教育改革的出发 点,也是落脚点。构建适应现代职业教育发 展需要的质量保障体系和质量评估体系是我 国职业教育改革的又一重要战略任务。近 年,针对如何进一步提升职业教育质量的问 题备受学者关注,并主要形成以下研究领域。

(一)借鉴西方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与评 估的先进经验

  一些学者研究分析了欧盟、德国、丹麦、 澳大利亚职业教育质量保障的参考框架和运 作机制,发现构建质量保障体系是国际职业 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趋势,西方教育发达国家 普遍建立了完备、透明的职业教育质量保障 体系,不但有全面科学且可操作的质量标准, 而且具备完整规范的运作机制。[21]另有学者 比较分析了英国、美国、澳大利亚、俄罗斯、日 本等国家以及欧盟、联合国等国际组织有关 职业教育质量评估的指标、过程、机制和举 措,发现国际职业教育评估体系具有以下共 同特征:重视对职业教育发展经济社会背景 的考察、把职业教育作为一个完整体系的角 度制定指标体系、重视对职业教育投人与结 果的评估、评估指标突出职业教育与行业、企 业及劳动力市场联系密切。[22]

  (二)确立我国职业教育质量保障和评 估的价值取向

  作为一种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的实践活 动,科学理性确立职业教育质量保障和评估 的价值取向非常重要,在职业教育深化改革 的情境下尤为如此。学者们认为,在价值多 元化时代,职业教育质量评估在宏观上要秉 承以人为本、教育公平和可持续发展价值取 向;在微观上要坚持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 统一,突出对教学过程中隐性要素的考查,提升院校参与评估的内在动力,推进“管、办、 评”分离,实现教育质量监控的常态化、持续 化和动态化。[23]

  (三)评估我国职业教育质量状况

  人们对职业教育质量真实状况的认识长 期处于感性经验和人云亦云的层次,这不利 于实践发展。近年来,一些学者采用实证研 究的方式,评估了我国高职学生素质能力状 况[24]、高职院校学生满意度[25]、高职院校服 务质量[26]以及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 评估绩效[27],基于证据得出了翔实结论并提 出了相应的改良方案,这有助于了解我国职 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的真实状况以及为采取 有针对性的改革方略提供实证依据。

(四)探索我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保障 与评估体系构建策略

  宏观层面,一些学者从国家、区域以及 职教集团的角度探讨职业教育质量保障和评 估体系的构建;28]中观层面,一些学者从职 业院校的角度探讨人才培养、专业建设、课程 开发、课堂教学、校企合作的质量保障和评估 体系;29]微观层面,一些学者以校长、教师、 学生的视角探讨学生职业能力、教师教学以 及校长领导的质量保障和评估体系。30]

  五、推进职业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推进职业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 化与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理念、目标一脉相承, 是当前及今后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 内容。近年来,学界围绕这一新问题展开了 积极探索,内容主要聚焦在以下两个层面。

(一)职业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 代化的本体认识

  “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进人我国职业 教育政策话语体系是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 之后,学界对其进行本体性的阐释和具化,剖 析了其内涵、特点和框架,形成了以下基本认 识:第一,职业教育治理具有特殊性,表现为 多元、全局、复杂、敏感等特点;第二,职业教 育治理体系包括内部治理和外部治理两个层 面,内部治理是职业教育机构与政府、市场、 社会多主体之间相关利益的调整和分配,外 部治理是多主体之间的关系处理;第三,职业 教育治理体系应在职业教育思想理念、制度 体系构建、管理运行机制等三个层面进行系 统设计;第四,职业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 点是设计合理的方式方法和技术手段处理好 政府、市场、社会、学校之间的关系;第五,职 业教育发达国家普遍建立了以社会多个主体 协同参与为主要特征的治理体系。[31]

  (二)职业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 代化的推进策略

  第一,国家层面。学者们普遍认为,我 国职业教育内外部发展环境的变化呼唤修订 《职业教育法》,重点应从明确职业教育法律 主体、重建管理体制、激励社会广泛参与以及 完备法律责任等方面加以完善。[32]第二,区 域职教集团层面。学者们基于多重理论视 角,剖析了职教集团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关 系,阐释了职教集团利益协调的制度安排,并 提出了相应的职教集团治理模式。第三,学 校层面。学者们普遍认为,新的发展形势要 求职业院校必须完善治理结构、提升治理能 力、构建现代职业学校制度。33]

  六、职业教育公平治理

  近年来,无论是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战 略还是从职业教育改革实践抑或职业教育理 论研究来看,职业教育公平既是热点问题也 是难点问题。有关职业教育公平治理的研究 主要存在以下两条进路。

(一)职业教育均衡发展

  第一,在城乡职业教育均衡发展问题 上,学者们普遍认为,城乡职业教育之间在核 心教育资源、结构布局、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失衡现象,而问题导致的 关键症结在于职业教育城乡二元化桎梏以及 相应的教育体制障碍。[34]针对问题,学者们 从统筹发展理念、办学管理体制、投人配置机 制、人事管理体制等不同角度提出了促进城 乡职业教育均衡发展的对策建议。

第二,在区域职业教育均衡发展问题 上,一些学者采用实证研究的范式测度了我 国东、中、西部不同省市之间的中等职业教育 和高等职业教育在人学机会、办学条件、师资 力量、经费投人、校企合作条件、人才培养成 效等要素上的均衡状况,证实我国存在比较 明显的区域不均衡现象,并据此提出了对策 建议,如分区域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整体发展 战略,实施标准化建设,加强东、西部地区的 对口支援,加强职业教育与区域经济的融合 性等。[35]

  (二)弱势群体职业教育

  让弱势群体拥有平等接受职业教育的权 利和机会是职业教育公平的重要体现。近年 来的相关研究主要聚焦在农民工(离农取向) 职业教育和农民(留农取向)职业教育层面。

第一,在农民工职业教育问题上,学者 认为,职业教育培训是促进农民工人力资本 形成和积累的主要途径,但当前农民工职业 教育与政策预期仍存在较大差距,农民工职 业教育在组织体系、课程体系、保障体系等方 面问题重重。36]学者们就此提出了不同的对 策建议。值得特别指出的是,近年来一大批 学者已将目光聚焦到了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教 育问题上,并从理论和实证等不同侧面研究 了其现实意义、发展现状、实存问题以及改良 方略,成为农民工职业教育研究新的亮点和 增长点。[37]

  第二,在农民职业教育问题上,有学者 认为,留守农民职业教育长期以来受重视不 够,尚未形成体系,不利于新型职业农民的培 养,未来有待加强建立公益性农民职业教育 培训制度、完善农民职业教育培训网络以及提高培训有效性。38]

  七、职业教育课程、教学及教师的标准化

  近五年,随着实践和研究的推进,职业 教育课程、教学、教师的标准化问题从内隐走 向外显,成为新的研究增长点,相关的研究主 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职业教育课程建设的标准化

  随着职业教育课程建设活动的不断深 化,加强规范、统一标准成为实践的诉求,学 者们普遍呼吁并提出相应解决方案。宏观层 面,国家需要承担以下课程建设行动:研究并 技术、技能型人才需求与职业院校专业 发展状态数据;开发职业教育国家专业教学 标准;建设体现国家专业教学标准的精品教 材;构建职业教育课程开发的国家队。[39]中 观层面,职业教育课程建设应当增加课程标 准中对于工作过程的动态分析,课程开发要 注重对职业活动、职业知识的深刻分析,强调 工作过程的完整性以及遵循职业成长的规律 性。[40]微观层面,加强职业能力研究,依据国 家颁布的职业技能鉴定规范在广泛调研的基 础上与行业企业专家共同制定学生职业能力 标准,并运用诸如职业能力与职业认同感测 评(COMET)等量化方法对学生的职业能力 展开科学测评。41]

  (二)开发职业教育国家专业教学标准

  自2012年教育部颁布《关于借鉴国外先 进经验,开展职业教育部分专业教学标准开 发试点工作的通知》起,我国开始进人系统构 建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新国标”的阶段。近 年,学者对此问题主要开展了如下探索工作: 第一,比较借鉴英国、澳大利亚、美国等职业 教育发达国家专业教学标准的制定主体、呈 现形式、开发过程等内容,以期为我国专业教 学标准的开发提供借鉴;第二,从理论与实证 等不同侧面分析我国职业教育国家专业教学 标准开发的理论基础、客观需求、潜在问题和应然策略;42]第三,论证开发具有国际水准、 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的必要 性、可能性以及方法途径,提出国际水准职业 教育国家专业教学标准的开发必须要有国际 化、体系性和开放式的视野。43]

  (三)构建职业教育教师专业标准

  

  针对职业教育教师专业标准究竟应当包 含哪些结构和内容、如何构建职业教育教师 专业标准两大问题,学者们主要开展了以下 工作:第一,比较借鉴美国、澳大利亚、欧盟等 西方发达国家的职业教育教师专业能力标准 的结构、执行细则、制定过程和主体以及评审 过程等内容,以期为我国制定职业教育教师 专业标准提供有益借鉴;44]第二,构建我国 职业教育教师专业标准,包括“双师型教师” 专业标准、中职教师专业标准和高职教师专 业标准,专业标准的内容基本上表征为专业 伦理、专业信念、专业理论、专业实践以及教 育实践几个维度。45]

  八、近年我国职业教育研究的特征分析

  在改革的宏观语境下,我国职业教育研 究自觉观照改革实践,开展全面深人的研究 工作,不仅着作和论文数量增加,而且在质量 上以及对学术界和决策影响力上也逐渐提 升,但仍存在不足,具体来讲,近年我国职业 教育研究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研究问题紧扣改革主题,但未形成 整体架构

  最近几年是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黄金时 期,国家对职业教育发展更加重视。结合职 业教育发展的新定位、新任务和新思路,在坚 持和深化改革的宏观语境下,我国职业教育 研究紧扣改革主题,研究热点与改革议题高 度匹配,发挥了面向改革、服务实践的功能, 彰显了职业教育研究的实践品格。但值得注 意的是,这种大规模跟随改革动态和行政指 向的研究特点,一方面容易导致超前的基础 理论研究渐行渐远,另一方面则使得近几年 我国职业教育研究较少出现围绕某一问题展 开具有逻辑层次的系统探索的学者和成果, 研究的连续性和继承性不够,这不但不利于 我国职业教育研究的整体架构,在根本上也 不利于指导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实践。

(二)研究领域不断扩张,但缺乏系统性协同

  近年来,职业教育改革使各类研究问题 不断涌现,加之我国职教学科的快速发展和 职教科研队伍的壮大,使职业教育研究的领 域不断扩张和分化,越来越走向专门化。这 种扩张和分化是“学术现代性”的内在逻辑所 致,但这也导致学者们往往在特定的研究领 域里面“跳舞”,难免视野狭窄,不同研究领域 之间缺乏必要的思想交汇,一个研究领域中 的学者对于另一研究领域中的学者的工作往 往不甚了解,不利于职业教育研究整体学术 质量的提升,更为重要的是,这种“板块式研 究”显然难以在深层次上服务职业教育改革, 因为任何改革都是系统性、耦合性、牵一发而 动全身的“网状式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