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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建筑规范

时间:2023-05-30 10:44:1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住宅建筑规范,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住宅建筑规范

第1篇

宅产业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针对于目前在住宅设计相关规范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

了深刻的论述,旨在为我国住宅设计相关规范的补充和修订提供实施的参考意见。

关键词:住宅设计规范思考

中图分类号:TU2文献标识码:A

1.前言

城市化带动了房地产行业欣欣向荣的发展势态,房地产行业已经成为了国民经济支

柱性产业;目前《住宅设计规范》和《住宅建筑规范》中收纳规范和设计标准,对比《住

宅建筑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关于高层住宅规定中存在的明显差异,

从这个角度上来说,国家应形成统一的建筑设计标准来约束建筑设计的工作,这有助于

房地产行业的发展。

2.住宅设计规范的发展概况

2.1住宅的发展概况

经济的发展,带动了住宅建设市场的强劲上涨;生活水平的提高使得人们思想观念

发生了的变化,人们对住宅的不再仅仅局限于实用的居住功能,还对住宅建筑品质提出

了严格的标准。住宅产业化的发展被提上议事日程,住宅产业化能搞活住宅市场,并形

成相应的系统理论指导;在此系统理论化的指导下,能对住宅建设快速持续稳定的发展

提供有益的支撑。

2.2住宅相关建筑设计规范的修订情况

上世纪五十年代,国家从设计管理、建筑设计通则、防火及消防、居住及公共建筑、

生产与仓库及临时性建筑等方面制定了《建筑设计规范》作为建筑设计的依据,在此规

范中并没有将住宅设计规范单独罗列出来。在1987年正式推出我国第一部可依赖的《住

宅建筑设计规范》,1999年建设部主编并批准执行了新的《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

此后针对规范中问题做了修正,颁布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版),2005

年《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和《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GB/T50352―2005相继

出台,最新版是《住宅建筑规范》GB50096-2011。

3.现行住宅建筑设计规范存在的主要问题

3.1条文内容上不清晰

据统计过往对住宅设计的规范有:《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J96-86、《住宅设计规范》

GB50096-1999、《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这些已经被新的《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所取代。我们了解到住宅规范对低层低

密度住宅、小面积公寓、商住两用住宅仍关注不够,容易造成了规范体系的混乱。

3.2定义相互矛盾

住宅的更新改造目前已成为城市住宅开发的主要形式,但由于环境因素的变化和居

住机能老化,迫切需要对住宅再生的实施做出必要的安排;国家相关规范条文存在严重

缺陷,针对于住宅形式定义的不准确,使得住宅进入市场后发生变化的情况比比皆是。

如:如现行《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中6.4.2规定:“十二层及以上的高层

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而现行《住宅设计规范》另一章中“塔式和通廊

式高层住宅电梯宜成组集中布置。单元式高层住宅每单元只设一部电梯时应采用联系廊

联通”的要求,这显然是自相矛盾。

3.3规范适应性差

现行住宅相关建筑设计规范本应该建立在住宅产业化基础之上,但由于经济的快速

发展,使得住宅相关建筑设计规范滞后不能有效适应变化和发展,进而不能达到住宅产

业化要求建立完备的住宅标准化体系的要求,阻碍了住宅产业化的发展。

3.4功能空间规范不足

目前在现行住宅相关建筑设计规范中在细节方面还存在缺陷;

如:伴随起居室公共活动空间功能的强化,主卧室会客、娱乐、学习空间的功能弱

化。《住宅设计规范》5.1.2条文说明中“由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组成

的住宅套型,其面积不应小于30”中对起居室的规范不足以对功能空间的使用面积判

断是否可用,因此起居室的使用面积很难确定。

再如:开放式厨房比较美观,它把两个本来相对独立的空间――厨房和客厅连接起

来,装修风格与整个家居协调统一,目前设计当中经常用到。而且微波炉、电烤箱,洗

碗机等新型厨房电气在现代家庭中的角色越来越重要;作为储物功能的电冰箱需要回归

厨房,厨房也经常放置燃气热水器、直饮水设备等。《住宅设计规范》5.3.3指出:“厨

房应设置洗涤池、案台、炉灶及排油烟机、热水器等设施或为其预留位置。”对厨房开放

式厨房的使用度做出了要求,却未能提及对开放式厨房需要解决的防止油烟等问题做出

表述,造成厨房的使用功能丧失。

4.完善住宅建筑设计标准体系的建议

4.1明确住宅建筑规范的地位

住宅建筑规范是住宅建筑的依据,其地位必须在建筑法规中予以确认,维护住宅建

筑规范严肃性,做好宣传的力度和规范的推广普及,并且理顺住宅建筑设计规范关系,

梳理关系中所引发的矛盾,及时对细节做出明确的安排和相应处理。

4.2加强基础标准建设

住宅建筑规范需要采用标准的术语进行文本的描述,对术语概念的界定要讲求科学

性和力求规范。如:工程建设标准体系中,建筑设计专业的基础标准主要包括术语标准、

图形标准、模数标准、分类标准,占据基础性地位。

4.3建立与设计规范编制及管理机制

住宅设计相关规范的编制工作要采取实际与专业相结合的方法,要根据住宅建设的

实际情况,进行研究工作。与此同时,规范出台以后,要严格遵守规范的实施细则,明

确设计标准的时效性和溯及力,建立高效的执行机制。

4.4制定专项设计标准

时代的发展让住宅产业化的趋势已经势不可挡,我们要用前瞻性的眼光来看待目前

住宅建筑规范性的问题,及时制定有利于住宅产业化发展的细致而全面的专项标准。

4.5设计结合使用实际

住宅建筑规范应该遵循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要针对实际存在的问题和矛盾进行规

范的研究和制定,从使用的便捷性和规范性着手;如:我国目前没有可能全面淘汰砌体

结构体系,因此应该对砌体结构相关标准做出调整,使其继续发挥作用。再如:5.8.1

对高层住宅的“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低于0.90m时,应有防护设施”的规定,

并没有对解决安全疏散问题做出详细说明。

4.6提高设计自由度

住宅建筑规范约束了设计的行为,极大控制了设计的自由度造成设计的受限,而目

前建筑设计规范正向“性能规定型”转变,因此我们可以将住宅建筑规范确定为以性能

规定作为制定的基础,并且采用“性能规定型”放宽设计的自由度,以此来辅助和保障

住宅建筑设计规范体系框架结构和完整性。

结语:

住宅相关建筑设计规范的编制与修订工作要以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相对应的整改,

无论是规范的编制工作和规范的执行机制都应该要适应住宅市场化和产业化的要求,强

化和理顺各规范的从属关系,以期为住宅发展和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水平提高做出

贡献。

参考文献:

第2篇

摘要:一些相关类型的住宅在现行防火规范中的要求很明确,但关于它们的术语定义却不尽完全,本文通过对《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简称《建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简称《高规》),《住宅建筑规范》(简称《住建规》)《住宅设计规范》(简称《住规》)相关条文的对比,以及长期设计工作中的一些经验,总结出这些住宅的区分方法和消防设计要点,并为今后的设计工作提供有益的理论依据。

关键词:防火规范居住建筑单元式住宅塔式式住宅通廊式住宅楼梯间防烟前室

一、问题的提出

在现行规范中关于住宅的定义是明确的,分类是根据住宅的层数来划分,见《民用建筑设计通则》3.1.2.1:“住宅建筑按层数分类:一层至三层为低层住宅,四层至六层为多层住宅,七层至九层为中高层住宅,十层及十层以上为高层住宅;”,然而各类规范中又出现了大量的其他术语如: 单元式住宅,塔式住宅,通廊式住宅等,在《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 26-95条文说明3中还出现了“点式住宅”的术语,前三种形式在规范中出现的频率相对较高,在防火规范中的要求也很明确,“点式住宅”虽出现不多,但在日常设计中却常提到。规范在它们自身定义上不是十分明了,似乎这应是一个简单的常识问题,然而随着设计工作的日趋深入,设计人员对这些术语的的理解也存在了较大差异。比如一些设计人员认为,单元式住宅就是一梯两户,否则就是塔式,这种说法显然不够正确。还有就是认为只有一个单元的住宅就是塔式,否则为单元式,这也不尽然。另外通廊式住宅和点式住宅更是模糊不清了,他们之间的界限又在哪里呢?对于设计者来说这些似乎应该是在学校学习时就应该知道的,但现在要准确地给出定义还真是没有权威的理论依据。

二、规范中有关术语的定义:

遍查现行建筑设计规范中,有三处定义与此相关:

1、住宅单元

《住建规》的定义:2.0.3 住宅单元 residential building unit

由多套住宅组成的建筑部分,该部分内的住户可通过共用楼梯和安全出口进行疏散。2、单元式高层住宅

《住规》的定义:2.0.20 单元式高层住宅 tall building of apartment由多个住宅单元组合而成,每单元均设有楼梯、电梯的高层住宅。

3、塔式高层住宅

《住规》的定义:2.0.21 塔式高层住宅 apartment of tower building以共用楼梯、电梯为核心布置多套住房的高层住宅。

三、防火规范要求:

《建规》《高规》关于住宅部分的防火规定相对于其他公共建筑来说要复杂一些,但要点都是一样的,在设计中要把握好以下几点:

1.出入口数量的确定

2.楼梯间形式的确定

3.是否设消防电梯

4.防火门和前室问题

表1 住宅建筑防火设计要点

四、遗留问题

以上论述较为全面的概括了各类住宅防火设计的要点,应该说规范在楼梯间的设置上对单元式住宅的要求较宽,其理由应是建筑各单元可以通过屋顶联通,在紧急情况下多了一处逃生的通道。但是规范并没有对相邻的住宅单元的层数差提出要求,如果相邻的住宅单元层数差大于两层时,较高单元的顶层无法借用相邻单元的疏散楼梯逃生,那么这种情况是否应套用有关塔式住宅的规定,或者通过设置室外爬梯、消防软梯等方法来确保这一逃生渠道。总之,防火规范不可能面面俱到,也不可能一次到位,这需要广大技术工作者充分发挥聪明才智,不断提升和完善防火设计理论。

参考文献: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第3篇

关键词:通廊式高层住宅:消防疏散

中图分类号:TU241,8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0422(2010)07-0189-02

1 定义

在《住宅设计规范》中,对通廊式高层住宅的定义是“由公用楼梯、电梯通过内、外走廊进入各套住房的高层住宅。”

江苏省的标准、规范里,没有对通廊式高层住宅的定义。

2 设计探讨

现设计有一栋33层高层住宅,拟建设地点为江苏省无锡市。每层为9户设计,每户均为跃层,标准层平面详下图(图1,图2):

疏散设计问题1:本建筑的性质是塔式高层住宅还是通廊式高层住宅?

在《住宅设计规范》中,对塔式高层住宅的定义是“由公用楼梯、电梯为核心布置多套住房的高层住宅。”

塔式高层住宅,涉及到户数时,均按“每层不超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m2,限制。如《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高规》)中规定:“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m2,且设有一座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的塔式住宅”可设置一个安全出口。《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以下简称《江苏省规》)中,“10层至18层的塔式住宅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m2’,且每套户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10.00m,应设一座通向屋顶的防烟楼梯间。

本栋建筑每层9户,虽然每户为上下跃层的两层空间,每2层是9户住户,由于每户跃层所在的搂层,住户没有向公共部位开门,因此我们认为,不符合塔式高层住宅的相关规定,只能按通廊式高层住宅设计。

疏散设计问题2:楼梯间的设置:可否设置剪刀楼梯间?

在《住宅建筑规范》规定,住宅的耐火性能,疏散条件和消防设施的设置应满足防火安全要求,并提出楼梯间的形式应根据建筑形式等因素确定。

在《高规》中规定,高层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塔式高层建筑,两座疏散楼梯宜独立设置,当确有困难时,可设置剪刀楼梯间。在《省规》中规定,塔式高层住宅宜设置两座独立疏散楼梯,当确有困难时,可设置剪刀楼梯间。但均没有规定,通廊式高层建筑能否设置剪刀楼梯间?《高规》的条文解释中讲,通廊式住宅平面布置与一般内走道两边布置房间的办公楼相似,横向单元分割墙少,不如单元式住宅那样能有效阻止、控制火势蔓延。火灾范围大,不利于安全疏散,因此对通廊式住宅的要求严于单元式住宅。

通廊式建筑的楼梯间设置要求要比塔式住宅、单元式住宅严格,则通廊式建筑一般情况下均应设置独立的疏散楼梯。但是作为商品住宅,为减少公共面积,增加户型的得房率,需要尽量减少公摊面积,因此,我们认为,在满足户内最远点到户门的疏散距离以及户门到安全出口的疏散距离的前提下,可以设置剪刀楼梯间,按两个安全出口考虑。

疏散设计问题3:户门到安全出口的距离和户内最远点到户门的距离

在《高规》中,住宅户门到最近的外部出口或楼梯间的最大距离,按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房间考虑,疏散距离不超过20m。对于房间内最远点至房间门的直线距离,规定“其他房间”不宜超过15m。《住宅建筑规范》和《住宅设计规范》中没有对安全距离的相关条文。《江苏省规》中住宅中跃层套房所跨越的楼层不宜超过两层,每套户室从最远一点算起(套内楼梯的一段距离按其水平投影长度的1.5倍计算)到户门的距离不应超过20m。当超过20m时,跃层楼面应开设通向公共走道的门。

针对本栋建筑,我们理解,因为住宅规范和江苏省规范均没有住宅户门到最近的外部出口或楼梯间的最大距离的相关规定,则本栋建筑应按《高规》中的规定执行,即户门到最近的楼梯间的最大距离不超过20m。而对于户内的疏散距离,因《高规》条文解释中对“其他房间”定义为“面积较小的一般房间”,而《江苏省规》中有住宅每套户室的明确的规定,应按《江苏省规》执行,即每套户室从最远一点算起(套内楼梯的一段距离按其水平投影长度的1.5倍计算)到户门的距离按20m控制

本栋建筑每套户室均设有人户花园,户门是按入户花园的门还是进入住户内部的防盗门,我们按进入住户内部的防盗门考虑,同时进行双控制,及户内20m内部疏散距离和户外20m的公共疏散距离,合计控制为40m,即从房间内最远点至最近的楼梯间的最大距离不超过40m(套内楼梯的一段距离按其水平投影长度的1.5倍计算)

疏散设计问题4:核心筒的开窗通风设计

在《江苏省规》中,剪刀楼梯间的两座楼梯分别设加压送风系统的条件下允许设置一个前室,同时可以设置剪刀楼梯间与消防电梯合用前室,但合用前室应直接对外采光通风,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小于3m2。

在本栋建筑住户入户层的核心筒中,如果设置“三合一”前室,对剪刀楼梯间分别加压送风,需要设置2个风井,但同时合用前室外窗开启面积需满足3m2,本建筑合用前室平面布置中,一侧设计有消防管和消防箱,无法开窗,另一侧外窗平面尺寸限制,无法满足外窗开启面积3m2的要求,此路不通。于是我们对剪刀楼梯间分别做前室,设置防烟楼梯间前室和防烟楼梯问与消防电梯合用前室。防烟楼梯间前室外窗可满足开启面积2m。。而对于防烟楼梯间与消防电梯合用前室,我们设计风井,进行加压送风,满足了合用前室的消防要求

而在住户跃层的核心筒中,住户不在公共楼层开门,核心筒可以封闭不进入,也可以减少公摊面积但是因中间户型只有一个卫生间,必须做明卫,向核心筒部位开窗,同时为了避免后期住户入住后,将公共部位化为私人空间,剪刀楼梯间还是均在公共部位开门,从而形成了开敞前室和合用前室的核心筒设计。

疏散设计问题5:建筑一层的疏散设计

本栋建筑的一层设计有配套公建的裙房,地下室设计为人防车库。因人防需要,地下室部分需要2部楼梯,加上地上的2部楼梯,一层的剪刀楼梯间需考虑4部楼梯的疏散问题。

在《高规》中规定,“地下室的楼梯间,在首层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与其他部位隔开并应直通室外,当必须在隔墙上开门时,应采用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地下室与地上层不应共用楼梯间,当必须共用楼梯间时,应在首层与地下的出入口处,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与乙级防火门隔开,并应有明显标志。”

地下室的疏散设计中,其中1部楼梯疏散到一层,我们将大堂的一部分用防火墙分隔出来,作为疏散通道,直接通向室外。另1部楼梯疏散到一层,通过扩大的防烟前室,通向室外:同时满足《住宅建筑规范》中楼梯间的首层对外出口应设置在距离楼梯间不超过15m处的规定。

地上的剪刀楼梯间疏散到一层,其中1部剪刀楼梯,通过扩大的防烟前室,通向室外。而另一部剪刀楼梯间疏散到一层,需通过合用前室、扩大前室,在距离楼梯间不超过15m处疏散到室外,楼梯间及前室的门均为乙级防火门,扩大前室的两个出口安全距离满足5m・针对本楼梯的疏散,本人还是存在很多疑问,如果这部楼梯在合用前室能直接通向室外而不是再通过另一个扩大的前室,规范上可能更合理一些,但因为平面布局的限制,只能借用另一个扩大前室的疏散口通向室外。

第4篇

空调机房内墙上全嵌入消火栓,箱体耐火时间达不到2h,不符合《高规》5.2.7条。

中小报告厅走道宽度尺寸漏标,大报厅中间走道和右走道宽度尺寸漏标。其宽度尺寸应符合《高规》6.1.11.1条。

地下层平面中,水泵房、高压室、变配电室的门均直接开向楼梯前室,不符合《高规》6.2.5.1条。

影视厅的安全疏散门未设乙级防火门,不符合《高规》4.1.5A条。

防火分区仅有一个安全出口,不符合《高规》6.1.1条。

公共建筑未做无障碍设计,不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5.1.2要求。

地下室楼梯间不具备封闭楼梯间的条件,未设置防烟楼梯间,不符合《高规》6.2.2.1条的规定。

住宅公共部位通道的净宽小于1.20m,不符合《住宅建筑规范》5.2.1条。

(来源:文章屋网 )

第5篇

【摘 要】结合工程设计,对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征求意见稿中若干条款进行分析思考,对新规范编制提出自己的观点和认识。

【关键词】居住建筑分类;高层建筑裙房商业疏散;高层塔式住宅核心筒防火疏散

一、概述

我国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分为两本,一是《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以下简称《06建规》),适用范围包括低、多层民用建筑及厂房、仓库等工业建筑;另一本为《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 2005年版) (以下简称《05高规》),适用于高层民用建筑。上述规范也分别经过了多次修订,特别是近年来,我国高层建筑及大型商业建筑发展迅猛,各地在设计实践中出现许多适用规范条文不清晰或无准确适用条文的新问题,有些按规范设计实施困难甚至严重影响建筑使用功能,还有些设计案例究竟适用《06建规》还是《05高规》各地图纸审查机构意见分歧较大。鉴于上述原因,公安部会同住建部组织专家将《06建规》、《05高规》合二为一,重新编制修订后统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并于2010年7月5日下发合并后的规范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新建规征求意见稿》)。笔者现结合设计案例谈谈对《新建规征求意见稿》中的若干条文的理解与思考,愿与同道分享。

二、分析与思考

1、居住建筑分类更科学合理。《新建规征求意见稿》第5.1.1条建筑分类表中对居住建筑按高度确定其类别较《06建规》、《05高规》中按层数分类更为科学。设计实践中也确有部分业主要求将层高设至5.0 m以上甚至6.0m,按《06建规》、《05高规》层数分类法,9层居住建筑不属高层,实际其高度已接近50m,按多层设计消防及疏散,其火灾危险性可想而知。为规避这一风险,2005年版的《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第9.1.6条注解2中规定:当建筑中有一层或若干层的层高超过3m时,应对这些层按其高度总和除以3m进行层数折算,余数不足1.5m时,多出部分不计入建筑层数;余数大于或等于1.5m时,多出部分按1层计算。《新建规征求意见稿》中的这一分类方法与上述规范相统一,避免了实际设计中的执行矛盾。

2、商业建筑疏散计算更明确。《新建规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商店疏散宽度的计算方法。近年来,沿街高层建筑裙房做商业用房的例子屡见不鲜,且商业类型不同疏散要求

第6篇

中图分类号: U223.6+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本人有幸参与了北京华润新镇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橡树湾项目,此项目位于海淀区清河镇内,原为清河毛纺厂用地,东临安宁庄东路,南临清河镇南路,西临清河镇西路,北临小营西路。根据“规划意见书”内容,该区域规划总用地面积约27.35公顷。地区总建筑面积约101万平方米,包括住宅楼、非配套公建、幼儿园、消防设施等配套公建。根据计划进度,此项目分两期共六个地块分期开发,其中一期最后一个地块已经结构封顶。此项目可谓是清河地区领军性住宅项目,很有代表性。在与开发商合作时,多有讨论,本人颇有心得,现整理几点与大家分享。

一、高层住宅自行车库应急照明灯具及控制形式的选择。

有关应急照明的设置,不同的规范间基本上没有矛盾,但有关应急的控制,不同规范间有很大的不同。《住宅设计规范》及《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中规定:“高层住宅的应急照明不需设置节能自熄灭开关。”在《住宅设计规范》的条文说明第6.5.3条中,还明确指出:“应急照明不能采用节能自熄开关。”而《住宅建筑规范》却以强制性条文的形式规定:“住宅的公共部位应采用节能控制措施。”并存的规范间有这样大的反差,是节能和观念成为主流意识的结果。设计和审查应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对住宅公共部位的应急照明采用节能控制措施。

对何为“节能控制措施”,有关规范都没有明确的规定。节能控制措施通常指对灯具节能自熄开关控制。节能自熄开关市场上常见的有:触摸延时开关,声光控延时开关和人体自动感应开关。已经有厂家开发出带消防线(消防触点),并能带节能灯负载的节能自熄开关。但根据《住宅建筑规范》第10.1.4条的条文说明,对于有天然采光的场所,在照明系统中设置定时或光控设备也是节能控制措施。并且,根据《住宅建筑规范》第8.5.3条的规定,仅当应急照明采用节能自熄开关时才必须采取应急时自动点亮的措施;若采用其他控制措施(如在照明系统中设置定时或光控设备),则对应急照明的自动点亮不作要求。

根据上述分析,可以得出结论,高层住宅公共部分的应急照明适用的节能控制措施有两种:一种为在灯具旁设置就地节能自熄开关,配以火灾时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控制将应急照明自动点亮措施。有些设计师认为采用声光控延时开关或人体自动感应开关可以认为已具有火灾疏散时自动点亮的功能,不需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但是这种作法在有关规范的技术措施中均无据可查,是否可行尚无定论。第二种为对于有天然光采光的场所,给照明系统设置定时或光控设备,这种方式的特点是:白天应急照明关闭,白天发生火灾时,依靠天然采光窗作排烟和人员疏散;夜间应急照明常亮,保证火灾发生在夜间时人员的安全疏散。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节能专篇》中电气部分有如下规定:“照明设计时,应尽量减少白炽灯的使用量。一般情况下,室内照明不应采用普通白炽灯,在特殊情况下需采用时,其额定功率不超过100W。一般可采用白炽灯的场所为:1、要求瞬时启动和连续调光的场所,使用其它光源技术经济不合理时;2、对防止电磁干扰要求严格的场所;3、开关灯频繁的场所;4、照度要求不高,且照明时间较短的场所;5、装饰有特殊要球的场所。”

综上所述,本项目自行车库应急照明采用白炽灯并采用带消防强起接线柱的声控开关控制,这样既满足开发商尽量降低开发成本的要求,又满足规范关于应急的强起控制要求,并节约能源降低物业的维护成本。

二、漏电保护的设置

凡住宅建筑,一般装设两级漏电保护,第一级漏电保护器在电源进线处装设,第二级漏电保护器在每户的插座分支回路上装设。这是因为接地故障有两种:电弧性接地故障和金属性接地故障。后者的危害是当设备可导电的金属外壳有危险的接触电压,其后果是可产生人身电击事故,而用户的电源插座回路常有带金属外壳的固定式、手握式及移动式家用电器,当此类家电设备发生漏电时,人体遭受电击后往往不能脱离漏电的家用电器,从而导致被电击者由于发生心室纤维性颤动而造成死亡事故。所以第二级漏电保护器一般采用高灵敏度、能瞬间快速动作的30mA的RCD,其目的是让人体迅速脱离开带电的可导电金属外壳,可避免电击事故的发生。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第6.5.2条第4款是这样说的:“除空调电源插座外,其他电源插座电路应设置漏电保护装置”。有人据此认为空调回路不应装设漏电保护装置,这样说并未真正理解规范。首先,规范并没有禁止空调回路使用漏电断路器。规范仅仅给出一种起码的、基本的要求,设计人员完全应当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做出更优化的做法。其次,规范的条文说明是强调了一定条件下的规定:“……空调机不是手握式电器,一般为绝缘外壳,且安装位置较高,故不必设置漏电保护装置。”显然,此种情况仅限于壁挂式空调机,对于柜式空调机并不适合。柜式空调机为落地式安装,且为金属外壳,故存在电击事故的潜在危害。当前城镇居民的经济情况大为改善,并且家用空调机价格大幅下降,住宅客厅使用柜式空调机的现象已经相当普遍。显然,居民使用哪类空调机是不确定的,那么在电气设计上就应有比较完善的考虑。第三,在不设置封闭阳台的地区即使是壁挂分体式空调机,笔者也看到有很多将室外机安装在阳台上的情况,此时,室外机在人身可触及的范围内,同样也存在电击伤人的潜在危害。由此,本项目户内所有空调电源插座回路均设置漏电保护器。当绝缘导体发生电弧性接地故障时,故障电弧(电火花)由于本身阻抗较大,故障电流较小,而断路器因为受灵敏度的限制,一般不能及时的切断电源。电弧的局部温度很高,达到2000多摄氏度,极易引燃附近可燃物质。所以第一级漏电保护器安装在电源进线处,其额定动作电流约300~500mA,并带有规定的延时。当住宅建筑任何一点发生电弧性接地故障时能够及时动作,切断电源,从而避免电气火灾的发生。所以,我们经常把这一级漏电保护器称作“防火漏电断路器”。因为它只是在塑料外壳式断路器基础上加装了漏电动作附件而已,但其功能是在线路发生接地故障时经过一定的时限切断电源,有效的防止电气火灾的发生。

本项目进行设计时,刚开始应甲方节约成本的要求,此级漏电保护设置在光柜进线开关处,但在与现场配合的时候,总包反映,前面已经交房并开始装修的地块次漏电开关经常跳闸,经了解多半都是小业主经装修安装灯具时,不小心短接造成的。由于一个光柜供电面积比较大,造成很多小业主误认为供电质量有问题,降低对该楼盘的满意度,所以笔者在后面地块的设计中,把次漏电开关设置在光柜的出线开关处,在一定程度上能降低停电的影响面。不过,由于户内照明回路不设置漏电保护,由于这种装修造成的停电总不会避免,所以,笔者建议在电表箱的出线开关处设置漏电保护,这样就可以避免出现因为一家之误,而让邻居遭受停电之苦的状况。

第7篇

这是由Mavarq 设计的Datri & Dasa 住宅。这座建筑由两个相叠合的体块组合而成,并将建筑物和谐的融入地理环境和城市环境当中,延续了自由项目结构的精神。

从项目用地和布局上看,项目现场拥有两块宽14 米,长36 米(面积504 平方米)的用地。用地背面朝北,有一个前高后低,高差4 米的连续斜坡。俯视周边环境,该项目在建筑规范上还有些限制,前方临湖一侧要退让6 米,后方毗邻高尔夫球场一侧要退让7 米,沿侧边墙建筑要相隔5 米。

建筑采用了钢筋混凝土结构。外部墙体设计构思是使用未作加工处理的材料,裸露的混凝土用在一些细节处,并且将大量的玻璃用在立面上。有限的建材本身颜色和其他色彩在营造光线和使用方面有一种整体的节制感,达到简约大方的审美效果。这座建筑的垂直线条设计让整块外墙流畅脱俗,富有设计感,视觉冲击力强,独特的体块使得建筑在大环境中脱颖而出。

在设计之初,DASA 住宅设想拥有一个不仅自由而且连续的空间,能与外界达到物理上和视觉上的完美交流。独立入口的卧室和楼上的休闲娱乐区与房子的其它空间流畅衔接。灵活地使用空间,让空间功能性突出且卧室极具私密性。

另一方面,DASA 住宅与相邻的Datri 住宅应该形成浑然天成的完美一体,但是空间之间有分割和区别。当人们从通幽的小径穿过,应体验到不同凡响的空间转换。这种变换,不显突兀,反而多角度展现了建筑的流畅线条和美感。

Datri & Dasa 住宅他们共享室外空间,具有社交功能。DASA 住宅会分享出露台的部分——烧烤区,而DATRI 住宅则会分享游泳池和酒窖。

如果为品位和要求不同的两座建筑设计各具千秋但是视觉相通的周末度假屋,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这也是考验建筑师是否能把建筑进行可持续性地建造。

在此前提下,设计的出发点是将自然光照、盛行风、地形和共享区域进行生态整合,把游泳池和露台作为主要的变量。共享区位于两地块中间。与此同时,建筑师选择了山墙屋顶的传统房屋作为方案体量的参考。

在分析了多个变量后,建筑师决定将建筑体量对称分开。然后每个体量移到各自的用地红线上,空出中间建立庭院。

因此,为了设计出符合各自的需求和品位的房子,建筑师对两个房子进行细化。并用非常简单的手法(拉伸、剪切、分离、错位)来尽量减少对初步方案的修改,但是要达到赋予体量特征和创造空间体验的结果。

这些手法不仅塑造了房子内部空间的不同特点,还塑造了它们之间的共享空间(共同区域)。这是通过二层悬挑的体量和巧妙利用地形产生4 个顺应自然坡度的平台来实现。

第一层平台是入口和车库,第二层是冥想沙漠花园,第三层是两个房子的共享区域。这是个连续的平台组成了两家各自的露台,并由中间同种石材覆盖着的泳池连接,实现从一个房子到另一个房子物理和视觉上的连续,有意地模糊掉游泳池的边界。最后一层,是房子后面的花园,它形成了高尔夫球场到住宅的绿化延续性。

第8篇

关键词:有机成孔芯模;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耐火性能;影响

中图分类号:TU3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306-1499(2014)12-

1、.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的发展及技术优势

随着现代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生活的提高,公共建筑和居民住宅也日益趋向大跨度、大开间、大荷载发展,以满足用户在布置灵活、装修方便和使用多功能等方面的需要。空心楼盖的出现,解决了建筑物现浇混凝土楼盖中结构和构造之间的矛盾,有效地解决了传统建筑结构无法满足的技术要求。空心楼盖是一种现浇钢筋混凝土空心楼盖,也被称为现浇空心大板,是近十多年国内发展起来的楼盖结构新技术之一,该技术为建筑现代化提供技术上的支撑,是一种性能和价格比较优越的高技术水平的结构体系[1]。在建筑设计方面,在保障原有设计的净高不变的情况下,能将建筑物的层高平均可以减少400mm以上(图1,未使用成孔芯模的楼盖;图2使用成孔芯模的楼盖);在结构方面,采用钢筋混凝土空心无梁楼盖,楼面荷载相应减少,结构自重减轻,抗震效果明显强于层高较大的梁板结构体系的建筑物;造价方面,此种楼板完全平整,无需吊顶,减少了吊顶更新等经常性开支,水电、空调、消防管道施工中使用桥架数量可以减少将近13%;施工方面,钢筋混凝土空心无梁楼盖现场安装非常方便,可有效降低建筑工人的劳动强度,大大提高劳动效率;节能方面,楼板中封闭的空腔可大大增强建筑隔热、隔音效果,而对医院、写字楼、商场、大型冷库等,节能效益尤其明显。

现浇钢筋混凝土空心楼盖技术是通过成孔芯模来实现的,有机成孔芯模(图3,方箱有机成孔芯模在楼板中的应用;图4,柱形有机成孔芯模在楼板中的应用)因其质量轻、强度好、运输成本低等特点应用最为广泛。目前常用的有机芯模材料包括聚苯乙烯泡沫、聚氨酯泡沫以及聚烯烃空心圆柱体和方箱等,这些材料填充在楼盖中,改变了混凝土结构作为“不燃烧体”的性质。本文从住建部颁布的行业标准《现浇混凝土空心结构成孔芯模》(JG/T352-2012)[2],探讨了有机成孔芯模对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燃烧性能和耐火等级的潜在影响。

图1 未使用成孔芯模的楼盖 图2 使用成孔芯模的楼盖

图3 方箱有机成孔芯模 图4 柱形有机成孔芯模

2、.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相关技术标准

2000年以来,由于现浇空心楼盖结构的应用范围和数量不断扩大,为了规范现浇空心楼盖结构的技术管理,2004年7月,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根据中国工和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2002)建标协字第12号文《关于印发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2002年第一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编制了《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结构技术规程》(CECS 175:2004),对现浇空心楼盖结构的设计、施工及验收做出了规定,并解决了应用中的一些具体问题。该技术规程规定了用于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芯模的规格尺寸、外观质量、物理力学性能和芯模形状等。同时要求房屋高度、抗震等级和结构分析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抗震设计规程》(JGJ140)的有关规定。但作为“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中现浇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楼盖的设计、施工及验收”的技术规程,并没有对空心楼盖的耐火等级做出规定。2012年3月,住建部批准《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T268-2012[3],并于自2012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也没有涉及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耐火等级的要求。

3、.现浇混凝土空心结构成孔芯模相关技术标准

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技术主要是通过成孔芯模来实现的,为了规范成孔芯模材料和技术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2月批准《现浇混凝土空心结构成孔芯模》为建筑工业行业产品标准,编号为JG/T352-2012,自2012年5月1日起实施。《现浇混凝土空心结构成孔芯模》根据材料将芯模分为了无机成孔芯模、有机芯模和无机与有机复合成孔芯模三类。其中对有机芯模的燃烧性能亦做了规定,即5.5条“成孔芯模不应采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制品和聚氨酯泡沫制品”。然而,该标准自2012年5月实施以来,在全国各地现浇空心楼盖行业引起了较大反响,特别是针对5.5条,为此,住建部标准定额司、标准定额研究所、建筑制品与构配件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部门突破该标准对产品准入的限制,组织业内专家紧急召开了《现浇混凝土空心结构成孔芯模》部分条文讨论会,与会专家一致通过将该标准第5.2条原内容改为“有机成孔芯模的原材料采用再生塑料时,应符合HJ/T231的规定”,第5.5条原内容改为“有机成孔芯模采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制品和聚氨酯泡沫制品时,其性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导致目前该标准在同一个标准号下针对相同的有机芯模材料居然有两个相反的使用标准,这也反应出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有机芯模使用方对有机材料潜在的火灾危险性的担心。

4、.有机成孔芯模燃烧性能对现浇空心楼盖耐火性能的影响分析

修改后的《现浇混凝土空心结构成孔芯模》,将第5.5条原内容改为“有机成孔芯模采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制品和聚氨酯泡沫制品时,其性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实际上,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制品和聚氨酯泡沫制品作为建筑材料,由于其使用场合不同,对其功能要求亦不相同,国家目前对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制品和聚氨酯泡沫制品作为保温材料使用时,对其燃烧性能有相关标准规定,而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制品、聚氨酯泡沫制品和其它有机材料作为现浇混凝土空心成孔芯模使用时,对其燃烧性能并没有相关标准规定,特别是它们作为芯模材料大体量填充在具有防火分隔作用的楼板中时。但对现浇楼盖在不同的使用场所,国家有相关的标准规范规定,如《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程》GB50045-2005[4]和《住宅建筑规范》GB50386-2005[5]对住宅建筑的耐火等级做了规定(见表1、2)。

表1 建筑分类

名称 高层民用建筑及其裙房 单层或多层

民用建筑

一 类 二 类

住宅建筑 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 建筑高度大于27m,但不大于54m的住宅建筑 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建筑

其他民用建筑 l. 医疗建筑、重要公共建筑

2. 建筑高度24m以上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的商店、展览、电信、邮政、财贸金融建筑和综合建筑

3.省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和防灾指挥调度建筑、网局级和省级电力调度

4.藏书超过l00万册的图书馆、书库

5.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其他民用建筑 除一类外的其他高层民用建筑 1. 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

2. 建筑高度不大于24m的其他民用建筑

表2 不同耐火等级民用建筑相应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h)

构件名称 耐火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墙 防火墙 不燃烧体

3.00 不燃烧体

3.00 不燃烧体

3.00 不燃烧体

3.00

承重墙 不燃烧体

3.00 不燃烧体

2.50 不燃烧体

2.00 难燃烧体

0.50

非承重外墙 不燃烧体

1.00 不燃烧体

1.00 不燃烧体

0.50 燃烧体

楼梯间、前室的墙

电梯井的墙

住宅建筑单元之间的墙和分户墙 不燃烧体

2.00 不燃烧体

2.00 不燃烧体

1.50 难燃烧体

0.50

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 不燃烧体

1.00 不燃烧体

1.00 不燃烧体

0.50 难燃烧体

0.25

房间隔墙 不燃烧体

0.75 不燃烧体

0.50 难燃烧体

0.50 难燃烧体

0.25

柱 不燃烧体

3.00 不燃烧体

2.50 不燃烧体

2.00 难燃烧体

0.50

梁 不燃烧体

2.00 不燃烧体

1.50 不燃烧体

1.00 难燃烧体

0.50

楼板 不燃烧体

1.50 不燃烧体

1.00 不燃烧体

0.50 燃烧体

屋顶承重构件 不燃烧体

1.50 不燃烧体

1.00 燃烧体

0.50 燃烧体

疏散楼梯 不燃烧体

1.50 不燃烧体

1.00 不燃烧体

0.50 燃烧体

吊顶(包括吊顶搁栅) 不燃烧体

0.25 难燃烧体0.25 难燃烧体

0.15 燃烧体

从表2可以看出,现浇混凝土空心结构作为楼板使用时,耐火等级一、二、三级必须满足“不燃烧体”和耐火时间“1.5h、1.0h和0.5h”两个条件。国家相关规范规定“不燃烧体”是指由金属、砖、石、混凝土等不燃性材料制成的构件,这种构件在空气中遇明火或高温作用下不起火、不炭化。显然,聚苯乙烯泡沫、聚氨酯泡沫和其它有机材料制品填充的空心楼板已经突破了规范关于“不燃烧体”由“不燃性材料制成”的规定,此外,该构件在空气中遇明火或高温作用下是否会起火、炭化还必须基于GB/T 9978.1《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6]的试验结果来判断。

5、.关于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技术及其有机芯模材料的几点建议

一、(1)制修订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防火性能检测标准。既然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是一种新的楼盖技术,如果按照GB/T 9978.1《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已经不能够反映出该技术的先进性,应对这种新型楼盖技术,特别是以有机材料为芯模的楼盖技术的防火和耐火性能检测标准和规范做出相应的制修订。

二、(2)对现有的有机成孔芯模材料进行阻燃改性。目前使用最广泛的三种有机成孔芯模材料是聚苯乙烯泡沫、聚氨酯泡沫和聚烯烃管材或箱体等。必须对这些有机材料进行阻燃改性,提高其燃烧等级,确保这类芯模材料受热分解产生的气体不会对破坏楼板结构。。

三、(3)加强消防监督管理。消防监督管理部门需加强对现浇混凝土有机成孔空心楼盖的防火监督管理,特别是现场抽样管理,对不符合燃烧等级要求的有机芯模绝对不能准入市场。

四、(4)消防科研院所应对这种新型楼盖技术防火和耐火性能进行系统研究,在提高有机芯模材料燃烧等级的同时,还应对这种楼盖的设计进行研究,确保这种楼盖技术即使楼盖技术即使在立体火灾时也不会对整个建筑结构产生影响。

(五、5)开发无机或无机有机复合不燃性轻质芯模,从材料设计的角度出发,利用现有的原材料,开发无机或无机有机复合不燃性轻质芯模,确保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始终是“不燃体”,才能根本解决这种楼盖技术的防火问题,特别是在大空间,大跨度建筑和高层建筑中。

参考文献

[1] 邱则有,《.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

[2] 建工行业标准,JG/T352《现浇混凝土空心结构成孔芯模》,2012

[3] 建工行业标准,JGJ/T268《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技术规程》,2012

[4] 国家标准,GB5004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程》,2005

第9篇

关键词:住宅建筑;安全防护;设计

前 言:笔者简述了住宅建筑安全防护设计的分类,并结合相关设计规范中的强制性条文和实际经验,对不同类别的防护设计措施进行简要分析,以供借鉴与参考。

1住宅建筑安全防护设计分类

住宅建筑的安全防护设计可以分为一般防护设计、防火防爆设计和防盗设计3种类别:1)一般防护设计:避免因设计考虑不周全而产生人身安全隐患、从人体科学出发、兼顾居民生活习惯,从而制定和采取的相关措施。2)防火防爆设计:避免因设计不合理产生火灾、爆炸隐患,或火灾、爆炸发生时尽量减小火势蔓延区域及如何将居民尽快疏散到安全地方的措施。3)防盗设计:防止盗窃发生、盗窃发生时能及时报警以阻止盗窃的进一步实施、留下盗窃证据等措施。

2住宅建筑安全防护设计详述

2.1一般防护设计

2.1.1外窗

外窗发生危险的主要因素有2种:1)框料的强度不够,遇到瞬间强大外力可能造成窗户破损、坠落,从而伤人;2)窗台的防护高度不够,在风大或者其他因素干扰下,有可能使人跌出窗外。关于框料的材质,设计中有明确要求,不同等级的建筑对抗风压强度、侧向压力等都有指标控制,无需赘述。

对于窗台高度的规定:住宅窗台低于0.90m时,应采取防护措施。低窗台、凸窗等下部有能上人站立的宽窗台面时,贴窗护栏或固定窗的防护高度应从窗台面起计算;窗台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时,防护高度从窗台面起计算;可开启窗扇窗洞口底距窗台面净高低于0.90m时,窗洞口处应有防护措施,防护高度从窗台面起算不应低于0.90m。目前采用低窗台或落地窗的住宅越来越多,尽管有些设计者认为采用安全玻璃固定窗的方式进行防护满足规范要求,但依然存在安全隐患,务必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护措施。

另外还要加强对净高的控制。住户装修后地砖的高度,或者榻榻米装修的高度等方面都会影响到实际的窗台尺寸。部分展示样板房为了追求展示效果,在封闭阳台、房间临窗部位设计了榻榻米、固定靠椅等个性化的构件,给后期业主装修及空间利用作了展示引导,但此时的防护并未根据装修完成面进行抬高,也未张贴风险提示牌,如业主在后期按样板房进行装修,并造成安全事故,将会产生纠纷。因此,无论从设计角度还是后期销售上都要多方面去考虑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设计中能避免的坚决杜绝,后期住户装修产生的安全隐患需要物业公司对其进行提醒整改,同时更重要的是每个人都应该更加提高安全意识,避免悲剧的发生。

2.1.2阳台

封闭阳台的栏杆,不可采用普通窗台的高度。GB 50096-2011《住宅设计规范》规定:封闭阳台栏板或栏杆也应满足阳台栏板或栏杆净高要求。阳台栏板或栏杆净高,6层及6层以下不应低于1.05m, 7层及7层以上不应低于1.l m。因此,封闭阳台的栏杆或栏板需要高于窗台护栏要求的0.9m。规范编制的初衷是,阳台往往三面临空,是全家向外眺望活动比较集中的地方,对栏杆的防护要求应该高些。

2.1.3楼梯

楼梯的危险隐患主要存在2处地方,一处是防护栏杆高度,GB 50096-2011《住宅设计规范》规定:室内楼梯扶手高度自踏步前缘线量起不应小于0.90m ,梯段水平段栏杆长度大于O.5Om时,其高度不应小于1.O5m。另一处是梯井宽度、栏杆间距等缝隙尺寸,GB 50096-2011《住宅设计规范》规定:楼梯栏杆垂直杆件间净空不应大于O.llm;楼梯井净宽大于0.11m时,必须采取防止儿童攀滑的措施。以往的设计中常常出现大梯井,也并未对大梯井采取防护设计,现在都在采取补救措施。

近年来,儿童自行玩耍出现安全事故的案例越来越多,楼梯间的窗户也成为其中一大隐患。很多儿童玩耍时会站在楼梯踏步的第一级台阶上倾斜身体至窗台,这种行为很有可能酿成悲剧,因此楼梯间处应尽量避免开启扇开在楼梯踏步一侧,同时尽可能做好防护设施。

2.2防火防爆设计

2.2.1楼梯间外窗与住宅套房外窗的间距要求

楼梯间作为人员疏散的途径,保证其免受住户火灾烟气的影响十分重要。为防止楼梯间受到住户火灾烟气的影响,GB 50368-2005《住宅建筑规范》规定:楼梯间窗口与套房窗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间距不应小于1.Om。

2.2.2住宅建筑相邻套房开口部位防火要求

适当的窗槛墙或防火挑檐是防止火灾发生竖向蔓延的有效措施。于2015年5月1日开始执行的GB 50016-2014《建筑防火设计规范》中做了更为严格的规定,建筑外墙上下层开口之间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实体墙或挑出宽度不小于1.0m、长度不小于开口宽度的防火挑檐。住宅建筑外墙上相邻户开口之间的墙体宽度不应小于1.0m,小于1.0m时应在开口之间设置突出外墙不小于0.6m的隔板。

2.2.3燃气

燃气发生泄漏从而引发爆炸,是危害住宅建筑安全的巨大隐患。因此,设有燃气炉及燃气热水器的厨房,必须保证直接的自然通风。这里容易忽略的一个情况是起居厅或者卧室与厨房共用阳台,这种情形下厨房的燃气很容易通过阳台进人起居厅或卧室,尤其当夜里外窗关闭时很容易发生中毒或爆炸,危害很大,必须在设计中避免。

2.2.4出入口

当住宅建筑地下室或首层有其他使用功能时,各个功能用房必须设置独立的疏散出口,不仅要满足在火灾等极端情况下逃生的要求,也避免人流交叉给住宅带来不安全因素。

2.3防盗设计

防盗设计的重点部位就是对外开口部位,小区围墙、单元门、户门、阳台门和各个窗户等部位。“建设部、公安部关于在住宅建筑设计中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的暂行规定”中规定:1)居民住宅的分户门应设置钢质或铁质等抗破坏性能高的安全门,并于门上安装双面“三保险”锁具;2)未设置院子的住宅底层的外墙窗、阳台,通往外廓公共走道的窗以及外墙窗窗口下缘距相连屋面高差小于2m时必须设置钢条直径不小于0.012m、钢条间距不大于O.llm的防护栅栏;3)住宅底层院子的围墙高度应不低于2m;阳台和雨篷的设计应采取防止攀登或邻户跨越的措施;4)与楼通高的竖向管道不宜露出户外;5)户外电闸箱设计要考虑加锁的可能;6)通向阳台的门、窗及楼道的分户门的周边墙体设计要考虑用户自行装设防护装置的可能;7)屋面和管道沟的检修口不得设置在室内或底层院内;8)在单幢高层住宅楼或楼群院落设计中要考虑至公寓式管理的需要,根据条件在住宅底层或院落内设置治安执勤、报警监控值班室。在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前提下,楼群院落可考虑设置不低于2米的围墙。

3小结

综上所述,安全防护设计对住宅建筑安全是非常重要的,在住宅建筑的设计中,起到了一定的指导性作用。所以只有不断完善住宅建筑的安全设计,才会保证整个建筑的质量。安全因素在这里是最基本的一个因素,同时也是最重要的因素,为此,希望在以后的施工设计中,住宅质量能得到很大提升。

参考文献

第10篇

【摘 要】保障性住房;设计;阶段;成本;控制

保障性住房是政府为收入困难的家庭在特定的标准中限定其价格或者租金的住房,它是与商品房是相反的概念,分为廉租、经济和政策性租赁住房几部分构成,在我国的建设中加大对保障房的保障建设,从而群众可以在住房方面获得较好较高的水平,也同时对房地产的发展有较好的控制,使其健康的发展。

政府在建设保障房的过程中,降低了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所得到的利润,把利润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不得超过,这使得建设单位不得不在建设的时候控制工程造价,其目的是获得更恰当的利润。通过数据统计,工程的造价中设计费用只有1%左右,虽然只是占了1%但是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却为70%,这些都说明了在建设项目全过程的设计阶段进行成本控制的重要性。笔者在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过程中站在业主的角度上对设计阶段加强保障性住房的成本控制提出一些方法以供参考。

1.推行设计招标制度

只有在竞争中才会展现出最好的设计方案,所以需要充分的吸收外界先进事物,推广施行设计招标,使其把建筑和经济方案相结合,在方案的竞争中通过专家的专业评选,选出优秀的设计单位,通过这样的竞争还能加强设计方案在整体的布局中对各个细节的要求,例如对建筑的造型以及对在使用功能上的创新,在项目规划方面的设计质量有着很大的提高。在经过评委对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方案是否设计的合理,在建设中是否经济,设备是否先进等众多方面都进行了细致的评定。在评定的过程中有必要将工程造价、工程管理和房地产营销专家邀请来对方案进行评定。

2.实行限额设计

限额设计是按照投资或造价的限额进行满足技术要求的设计。它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方面是项目的下一阶段按照上一阶段的投资或造价限额达到设计技术要求,另一方面是项目局部按设定投资或造价限额达到设计技术要求。限额设计是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一项关键措施。在整个设计过程中,设计人员与经济管理人员密切配合,做到技术与经济的统一。设计人员在设计时以投资或造价为出发点,做出方案比较,有利于强化设计人员的工程造价意识,优化设计;经济管理人员及时进行造价计算,为设计人员提供有关信息和合理建议,达到动态控制投资的目的。初步设计的限额设计目标是在初步设计开始前,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投资估算确定的;同样,施工图设计的限额设计目标是在施工图设计开始前,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及其投资概算确定的。限额设计分为两类:(1)经济性技术指标:即为保证设计成果的经济性而制定的技术上不应突破的限制值,如建筑结构钢筋含量、砼含量。(2)造价指标:即为满足投资或造价的要求限定的成本限制值,如平米造价、单方造价。

3.通过控制建筑含钢量等来控制造价

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情况下,建筑开发商为降低房屋造价,较以往更为重视结构含钢量。一般在设计合同内对含钢量加以限制,这就对结构设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结构设计师总是希望越安全越好,但作为投资方总是希望成本越低越好。建筑结构设计原则应该是:在安全、符合现行国家规范前提下,做到经济合理。控制含钢量须从宏观上定性掌握,有合理的建筑方案,合理的电算计算参数,在确保结构方案尽可能合理的前提下,从微观上定量控制,对各结构构件进行精细化设计,采用适度的构造措施。只有深刻理解规范条文,结合当前时代的社会情况,不断优化建筑结构设计,才能做出安全合理又经济的保障房。结构设计人员应积极介入建筑方案的设计过程,提醒方案设计人员在满足建筑功能布局要求的前提下尽量考虑到保障房成本方面的限制。

4.保障房成本控制在设计方案中的运用

4.1合理控制建筑的体形系数,减少建筑表面凹凸

建筑物与室外大气接触的外表面与其所包围的体积的比值称之为建筑的体形系数,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建筑物耗热量指标与体形系数是成正比的。在保障房建筑设计中应尽量避免建造单元过少,特别是点式平面的多层住宅。建筑的平立面尽量规整,避免出现过多的凹凸面。住宅套型设计在满足使用功能的要求下应减少面宽,增加进深,降低层高,这些均能相应地减少建筑的体形系数。

4.2 避免结构异型的建筑造型

异型建筑也有着自身的弊端。异型建筑追求外形的新、奇、特,造型非常不规则,与现行的建筑规范和结构安全规范之间存在一些矛盾,结构上存在一定的差异,而且异型建筑导致建筑成本有较大程度的提高。异型建筑因其外观独特、跨度宽、空间大等特点而越来越受到欢迎,但却无形中提高了工程的造价。保障房造价控制是异型建筑设计者要考虑的问题。

4.3 降低层高

建筑物的层高在满足建筑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应尽可能降低。因为在相同建筑面积的条件下,受到层高变化影响的主要项目是外墙、内墙、墙体饰面等,由于层高的增加还要由此引起相关项目的变化:如整体建筑高度加大其基础设计随荷载的加大而增加,外墙、内墙等垂直承重及分隔构件的增加,垂直构件的抹灰装饰量增加;采暖、卫生、空调、电气,垂直管道及管径的增加;因空间体积加大而造成的水、暖、电等等,从而造成了工程总造价的增加。可见,合理降低层高必然会降低建筑造价。

4.4 保障房住宅必须坚持有限总价

我国正处于城市化、城镇化快速推进阶段,新建住宅规模庞大。要实现低碳住宅的大规模发展,首先要考虑到的是国家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老百姓的实际支付能力,在商品住宅领域,强调运用最新技术,片面追求低碳的做法,导致造价、未来设备更新等成本居高不下,这只适合于特定阶层。在保障房住宅领域,对于节能减排指标和科技含量过高追求也会导致单位面积造价的攀升和使用成本的增加,这是现阶段我国政府和民众无法承受的。

5.保障房建筑规范

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未来五年将建设3600万套保障房、使全国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达到20%左右的发展目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同意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建立保障性住房建设材料,提高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质量和性能,降低建设成本,推进保障性住房的可持续发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具有公益的性质,充分吸收广大优秀知名住宅部品部件、材料和适用技术,为保障性住房提供质优价廉的产品。规范保障性住房建设者的采购行为,加强对保障性住房产品和材料使用的监管,切实提高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质量和性能。通过规模化、标准化等产业化方式为保障性住房降低采购成本。

综上所述,为了全面实现政府对保障型住房的社会效益中所起到的作用,其中保障性住房工程项目建设任单位的利益关键就在于对保障性住房在设计阶段进行成本方面的控制,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的时候需要充分考虑建筑的成本、面积,结构等多种方面要素的设计需求,在控制保障性住房成本的基础上实现保障房的建设要求。

参考文献

[1] 王忠伟.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成本优化控制[ J ] .开发与建设, 2006.2.

[2] 黄儒东.经济适用住房的成本控制[ J ] . 中国房地产,2001(8):40~ 42.

[3] 冯立军.冯圆圆 .基于调控保障性住房视角的住房建设规划研究.山西建筑, 2010(10).

第11篇

【关键字】老旧住宅 改造

一、概述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大中城市发展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速度,其中我国很多八十年代及九十年代初期修建的住宅,至今质量完好,还有很长的使用寿命,但由于其长期缺乏管理维护,在物质性、经济性、社会性等多种因素作用下产生综合性陈旧,在套型、住区环境等方面已不适应当代居住需求。我国规定普通建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 50 年,而在城市改造过程中所拆除的大量建筑其使用年限还不到 30 年。对这个时期的住宅是拆除重建,还是加以改造使其满足今天的居住要求?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城市更新节奏的加快,这已成为我们必须面对的十分迫切问题。

二、我国老旧建筑改造的现状及可行性

1、现状分析

在八十年代,由于政治、经济和需求等方面原因,住宅面积标准虽经不断调整,但主导户型始终以小面积、一室半为主。虽有部分两室户型,也存在室内面积小,无法做到“食寝分离,动静分区”。建筑单体多为一字型,楼幢大都行列式布局,使得建筑立面结构单调,无法与城市规划环境相匹配。这种类型的住宅,在一定时期,很大程度的解决了城镇居民的居住问题。然而在社会生活日益丰富的今天,其景观环境、基础配套设施、套型平面等方面已不适应现今的居住需求。

但由于该部分住宅所在区位较好,八十年代中小城市的住宅,基本都围绕文化行政中心建设,若大面积拆除,将带来较大的社会影响,同时也有悖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在经济上,拆除过程要消耗可观的人力、物力、运力,拆除又意味着新建,也会消耗大量的资源,是建筑资源和社会财富的巨大浪费。同时拆除产生大量的粉尘和不可降解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

综上所述,对这时期的旧住宅,若通过对其加以改造便能有效改善居住条件,这些资源将得以继续利用,做到物尽其用,尽量通过改造使其满足今天居住要求,这样既缓解城镇居民的住房压力,又符合可持续发展目标。

2、可行性分析

目前,我国大力倡导创建节约型、节能型社会,可持续发展观已经成为社会共识。广大名众也急切盼望改造居住条件,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也能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和政策鼓励。

随着普通家庭成员的增多,家庭结构变化导致每个家庭都有新购住房的刚性需求,然而房价不断上涨,普通家庭对商品房的购买力却有限。若能在花费较少的情况下,对旧房加以改造利用,提高生活品质,将会得到广大民众的大力支持。

八十年代的住宅由于成套率较高,可改造性强,同时,随着住宅建筑技术的不断提高,新型建筑材料的大量普及,为改造提供了技术保障和物质支持;结构技术的创新为套型和住宅单体改造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可能;施工技术的进步、新材料的使用能有效短工期,减少改造工程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随着信息社会的发展,西方发达国家的改造技术也能通过各种渠道进入人们的视线,其改造案例为我国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三、我国老旧建筑改造的目标

1、增加建筑面积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中,对各类建筑房间的大小有明确规定,相比《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J96―86版,在基本空间构成上除卧室、厨房、卫生间、储藏室外,明确要求每套住宅应设起居室(厅),并相应修订了房间使用面积的最低值。然而老住宅建筑往往存在多室合用,流线交叉的问题,这会给建筑居住着带来很大的困扰,居住体验很差。

2、优化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美化建筑立面

随着社会发展,建筑节能日益得到国家各部门的重视,先后颁布了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95)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05)。旧建筑墙体和屋面保温材料,外门窗传导热量要求已经远远达不到现行国家规定的节能标准。可以在外墙加做一层外保温,其上做新的外饰面并更新外门窗,住宅和整个住区面貌将焕然一新。

3、优化建筑管网设施

八十年代修建的住宅建筑,受当时社会发展条件的限制,以及城市规划的不可预见性影响,大部分建筑的排水管网设施设计理念落后。管径小,线路不合理等原因,导致既有管网与城市规划管网衔接不恰当,部分小区下水道经常发生堵塞,严重影响居住区人民的日常生活。

四、方案(经济型分析)

1、增加建筑面积

老旧住宅的改造增加面积,有并户和贴建两大类。

对于面积较小的户型,可以通过并户扩大套内使用面积,增加舒适度。但这种方案只能在一梯三户及以上的户型方案中可以实施,而且合并户数,就以为着有迁出户,会存在房屋产权的变更及迁出户的安置补偿问题,实施起来较为困难。

贴建是指在满足消防要求及日照标准的前提下,通常通过贴建阳台等措施,增加套内使用面积。这种方案不涉及产权变更,人员迁出等问题。随着建筑施工技术的发展,贴建部分可采用预制结构,施工速度快,建成后效果好,可以最大限度减少对人们生活的影响程度。

2、老旧建筑节能改造

随着新型材料的不断普及以及当今社会对建筑节能的日益重视,原有建筑墙体和屋面保温材料,外门窗传导热量要求已经远远达不到现行国家规定的节能标准。具体措施可以增加墙体外保温板材,并达到消防部门防火要求;屋面铺设保温材料,还可以把平屋面改成坡屋顶,再做隔热处理;没有地下室的一层地面建筑外墙增设保温层;更换节能隔音隔热门窗;设置中水管网系统等以达到建筑节能的目的。

3、建筑防排水改造

屋面防水材料设计使用年限为15年,因而防水材料应定期更换,设置防水保护层,增设屋面雨水管等措施。针对墙面透水现象可以增加外防水砂浆,门窗洞口漏水现象可以增加外防水节点做法来解决建筑主体漏水的现象。建筑内部管线改造更新,周边环境基础设施供水、排污、雨水、热力、蒸汽管、电气管路老化更新、管沟改造均可以提高住宅寿命。

对老旧建筑的改造过程中,可以综合考虑与周边环境的协调,通过采用新型的建筑材料,改善建筑立面,从而提升整体城市形象。

五、总结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同落后的生产力之间的矛盾日益剧烈,人民对居住环境质量要求的日益提高与自身经济水平也存在较大矛盾。合理改造居民现有旧老住宅,使他们仅花少量的钱即可使居住条件明显改善,的确是一件利国利民的事情。有着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积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白德懋.居住区规划与环境设计.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3

2.住宅建筑规范. GB 50368―2005

第12篇

关键词 燃气设计;住宅建筑;相互影响

中图分类号TU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2)72-0064-02

由于我国目前住宅建筑部门与燃气设计部门在施工时沟通不足,导致二者之间经常发生矛盾,给用户的生命财产带来了严重的损失。

1 燃气设计对住宅建筑的影响

1.1 不合理的燃气管道布置

并未从厨房使用的整体功能出发来布置燃气管道,使得其他设备的放置及装修并不符合要求。这极大地影响了室内的美观和空间的利用。一些管道即使未遇见障碍,也被刻意的设计成在墙面的中间或随意通过厨房;而有的水平管道明明可以由短边通过,可是却偏偏布置在长边,造成了管材的浪费。

1.2 使用材料等级低

我国现在燃气表具大多以铁壳表为主,而大多数的燃气管道在室内均使用的是镀锌钢管,这些材料极易腐蚀生锈进而引起燃气的泄漏,同时又影响装修的效果, 所以要尽量采用耐用且美观的新型管材与燃气表。

1.3 明设管道

燃气公司大多采用罚款加上责令恢复等措施来处理居民在装修中把燃气管道埋入墙中的情况,但是这样做根本就无法使问题在根本上得到解决。

在现代的装修格局中,室内的各种管线大都由原来的明敷改为现在的暗设于墙内。而燃气公司出于燃气安全和方便维修的考虑, 一般要求将燃气管道在室内进行明管敷设,禁止用户的埋管或将管线包在橱柜内的方式,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用户室内的装修效果。而按照2002年颁布的《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和《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相关条款,我国在建筑规范中事实上是并不禁止暗装燃气管线的。

1.4 挂表过高

现在我国的室内燃气表安装,一般都距离地面170cm~180cm之间,而室内装修橱柜的高度大都在150cm~200cm之间,这导致燃气表恰好被封闭在橱柜之中,从而带来重大的安全隐患。加之新建住宅楼的烟道高度也大约为170cm~180cm,且位置与燃气表极为接近,两者的长期接触会导致燃气表外膜及接头受热干缩,引起燃气的泄漏。

1.5 屋内挂表

将燃气表挂在室内,不仅不利于抄表,而且也给用户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同时还在很大的程度上影响了房屋装修的美观;室内挂表会导致燃气表接头容易泄漏,室内挂表的漏气点绝大多数发生在燃气表的接头与灶前阀处, 加上厨房平时不注意通风,而燃气表的接头位置又较高,导致漏气时很难被用户发现。加之入户困难,燃气检修人员也不可能定期地进行挨家挨户的检查;室内挂表会导致燃气表的校验不及时。燃气表在使用过一定时间后,就会出现停表或者变慢的现象, 若不进行及时的校验会造成燃气资源的浪费,同时会给少数的偷气者以可趁之机。这些偷气者会想方设法使燃气表走速变缓或者停顿,到燃气公司工作人员抄表的时候再将表速调回正常水平,从而达到节省燃气费用的目的;有的用户在装修时将燃气表密封在橱柜中。这样不仅不易发现漏气,也不利于燃气表的检修。

2 住宅建筑对室内燃气设计的影响

与此同时,住宅建筑对室内燃气设计也具有很重要的影响。

2.1 没有在厨房预留出进气孔

为了保证房间空气的流通,确保燃气燃烧时能够有足够的空气。我国颁布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和《住宅设计规范》,对于进气空的设置有着明确的规定:“在安装燃气热水器的房间, 应在门或墙的下部设有效截面积不小于0.02m2的固定百叶, 或距地面留出不小于30mm的缝隙 。”[1]我国每年都会发生因为通风不足而导致的伤亡事故。现在在我国的居民楼建设中,燃气热水器的安装越来越普遍, 排气量也越来越大,导致热负荷不断增大。而开启抽油烟机时候只能单纯地排出室内废气,而无法解决进气的问题。就算用户安装烟道热水器, 其燃烧时的空气仍是取自于室内,这对排风也具有很高的要求。因此从建筑设计角度来充分保证住户燃气用具使用时的方便与安全这个问题,就成为了建筑师们在设计住宅建筑中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

2.2 厨房通风不良

现代门窗的严密性,使空气的渗透能力降低。在这种情况下,用户家中安装一具双眼灶具就会导致屋内一氧化碳含量超标,再加上有些居民家中的厨房面积偏小,造成房屋内的自然换气量不足。同时通风面积的缩减也导致了通风的不足,再加上热水器的使用,会使室内的空气质量严重恶化, 甚至会影响到住户的健康与安全。所以说,厨房的排烟设计与用户的健康具有极为紧密的关系。

2.3 厨房设计有缺陷

目前我国多数住宅并没有预留出排气孔洞或者预留的空洞并不合理,我国的《住宅设计规范》中明确条规定:“安装热水器的厨房或卫生间, 应预留安装位置和给排气的孔洞。”[2]加上大多的建筑公司为了维护整体建筑的美观并不允许用户改建孔洞,而有的用户擅自改变孔洞的位置,就会使整体效果受到较大的影响。

3 两者的协调

楼房的建筑设计是由设计院统一进行设计,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所以这两者可以得到很好的沟通,但是燃气管道和燃气设施是由燃气公司进行设计和安装,它是相对独立地进行的,这就需要住宅的设计同燃气设计能够互相沟通,使相互间的不利影响能够降到最低。

第一要在楼房建筑时预留孔洞或者预埋套管,尽量避免二次开孔,因为二次开孔不仅会增加不必要的成本,还对楼房的防水层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对防水层的修补工作会相当困难,横管在室外架设时,经常会被台阶或者雨搭阻碍,从而增大了施工的难度;第二要积极与用户协商,不要对燃气管道线路进行改动,这就需要燃气公司积极主动地去了解住户的装修意图,在设计安装时尽量满足用户的需求,从而减少用户擅自改动燃气管线事件的发生。

4 结论

总之,为了使燃气设计与住宅建筑两者之间实现和谐统一,就要在设计时充分考虑到各方面的因素,例如在燃气设计时使用室外挂表、采用集中远程抄表与暗埋室内管道等技术,采用不锈钢管或者铜管等耐用且美观的管材,以方便用户住宅的装修与使用。

参考文献

[1]丁雁祥,胡春英.室外挂表与室内挂表之我见[J].城市燃气,2002.

[2]金志刚.燃气热水器与建筑[J].城市燃气,2001(11).

[3]肖久明.室内燃气管道设计的探讨[J].煤气与热力,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