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股权代码  102064
0
首页 精品范文 办事处会议纪要

办事处会议纪要

时间:2023-05-30 10:44:2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办事处会议纪要,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办事处会议纪要

第1篇

一、城中村改造责任主体

各街道办事处作为本辖区城中村改造的责任主体,组织实施本辖区的城中村改造,并指导各有关管理处和试点村村民理事会做好城中村改造的各项工作。

二、拆迁补偿原则

集体土地上的城中村改造的拆迁补偿,按不高于市政府规定的城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予以补偿。

三、安置标准

集体土地上的城中村改造安置标准由改造实施单位按“一村一策”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超过人均安置建筑面积110M2;或每户控制在市政府规定的三套以下。

四、安置房成本

(一)安置房成本应包括安置房建设成本、村庄改造规划设计成本及公用设施建设成本。

(二)所有安置对象分配安置房时必须承担安置房成本。

五、安置房建设要求

(一)安置房建设必须由改造实施单位通过公开招投标,选定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统一施工、统一建设,并完善工程监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

(二)坚决制止村民借城中村改造之名变相自建房屋。

(三)安置房建成后,由改造实施单位统一进行外墙涂料,安装玻璃门窗,保持小区美观、整洁。安置房分配由村民理事会在街道办事处和管理处的指导下,按本村改造方案规定进行统一分配。

六、公共设施建设

(一)改造村(组)的公共设施建设按照城市小区的建设标准进行。

(二)改造村(组)的公共设施建设资金按每套安置房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由安置户统一缴纳,不足部分可以在本村出让土地收益或其它集体收益中解决。

(三)公共设施建设由改造实施单位统一负责施工建设。

(四)各户安置房内的通水、通电、通气(三通)费用自理。

七、村民安置用地以外的土地

(一)在确保村民安置用地的基础上,其他土地由办事处提交区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土地出让和分配的具体办法,用于改造村所属办事处范围内或全区范围内的城中村改造整体安置和资金平衡工作。

(二)土地出让由区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进行。出让净收益的90%用于弥补城中村改造资金缺口,10%用于区政府组织开展城中村改造工作。

第2篇

一、考核基本情况

本次考核工作采取自下至上的方式进行评分,通过从街道(含区直有关部门)、各考核小组、区安委办和区防火办逐级对各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人进行考核评议,区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汇总研究形成考核意见上报区政府审定。一是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各街道办事处和区直有关部门全部达到良好以上的评定等次,其中石炮台等9个街道办事处被评为“优秀”等次(以第一责任人为主,下同),金厦等8个街道办事处被评为“良好”等次;区安监局等7个区直部门被评为“优秀”等次,区文广新局等8个单位被评为“良好”等次。二是消防安全工作情况:东方街道等8个街道办事处被评为“优秀”等次,金砂街道等9个街道办事处被评为“良好”等次。

二、工作成效

2012年度,被考核的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能够自觉履行职能,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制,把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隐患整治和事故预防上,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使各自辖区范围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主要体现在: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被考核的各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以及区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来抓。一是职责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消防安全会议进行贯彻落实,并形成了会议纪要记录存档。二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层层分解工作目标任务,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不留死角”的安全工作网络局面;三是加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监督考核制度的管理,制订了监督考核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有效的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加强督查,排除隐患。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检查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定期、不定期地带队检查辖区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特别是在重大节假日前后和重要会议召开期间等特殊时期,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大检查。做好现场检查记录,责令整改、跟踪复查等文书规范、统一。

(三)集中力量,做好整治。去年,根据省、市的工作要求,全区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市中心城区重点场所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治理工作、百日督查“回头看”专项行动以及在建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等治理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按照上级精神及时贯彻落实,积极配合,做到有传达、有检查、有整改、有反馈、有总结。同益街道等单位还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制订行动方案,通过专项治理工作总结经验,逐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四)加大投入,完善应急救援保障体系。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在原有制定应急预案基础上,积极做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应急救援保障工作,安排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不断改进、完善应急救援机制,组织演练,建立健全了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事故应急指挥、保障和预防控制体系。东方街道、东墩街道设立了社区消防办公室、器材室,购置灭火器、消防水龙、消防绳等;石炮台街道在长厦经联社、石炮台居委建立了两支消防队,配置消防服、消防专用压力泵等。

(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安全意识。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多层面、多角度、全方位地传播安全文化知识,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加强对各级领导、企业负责人的安全教育,督促企业强化职工尤其是农民工的安全意识、知识的教育培训,督导企业进行安全文化工程建设。去年安全生产月期间,各街道办事处分别印发了安全生产月宣传资料,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6月6日“安全生产月”咨询日,石炮台街道和同益街道还分别设立咨询台,接受社区居民群众、企业职工等的安全问题咨询。

(六)树立典型,积极创建示范社区、示范街。为使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能够全面系统地得到开展,各街道办事处按照“统筹安排、分步实施、先易后难、稳步推广”原则,积极做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示范社区、示范街的创建工作,选取辖区内具有一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基础的一个社区、一条商业街或步行街,作为示范创建单位,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创建活动,并将创建的示范社区、示范街作为示范典型,广泛开展创建达标活动,逐步推广,带动全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全面开展。金砂街道办事处安排4.5万元专项资金协助金华示范社区开展创建工作建立“一企一档”工作,制订了金华社区居委安全生产、社区消防责任图,并将社区划分为4个责任区,明确巡查人员、重点监控对象、消防器材位置,在新厦路“示范街”建立2块公约广告牌,在沿街各门店张挂安全警示牌等。

三、存在问题

(一)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专项资金保障不足。从考核中发现,大多数街道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资金投入力度不够,缺乏安监站的安全巡查设备配置。

(二)安全生产文书填写不规范。个别街道的检查人员出具对现场安全生产检查文书没有按照要求规范填写,对发现问题表述不准确具体。

(三)挂牌公示制度落实不到位。个别街道对重点隐患的挂牌公示制度落实不到位。

(四)“一企一档”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已建档的企业未能全面反映出生产经营企业的生产情况,企业工作台帐只能反映企业的基本概况等静态状况,未能体现街道对企业的动态管理。

第3篇

【范文一:学校办公室工作计划】

根据学校新学期的工作思路,发扬团结协作、敬业奉献精神,以促进学生发展、教师发展、学校发展为根本,加强信息工作,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推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坚持以为我校教育教学及全体师生服务为宗旨,以争创国家级名校为工作目标,以促进学校快速发展为动力,全面贯彻落实学校各项工作计划。充分发挥办公室的参谋、协调和服务职能,努力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使办公室工作达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努力提高办公室成员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意识,创设良好的服务育人新环境。

具体工作:

一、协助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做好重点工作。

1、配合学校抓好本学期重点工作的组织安排,推进学校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学校工作政令畅通。

2、办理上级及校外来的公文、函件等日常公文处理工作、来访接待,完成各项临时工作,构建协调和谐的运转机制。

3、协助学校各部门搞好各级各类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保证各级各类活动的圆满成功。

4、安排好学校周工作日程,使全体教职工明确学校近期的工作和任务。

二、加大学校对外宣传工作的力度、速度、宽度。

1、加大学校宣传力度,选拔思想素质高,写作能力强的教师进行培训,组建信息宣传员队伍。建立信息上报制度,各级部、处室开展活动后及时上报信息,建设一支思想素质高,写作能力强的信息员队伍。

2、加大对宣传的人力财力的投入,拓宽宣传渠道,及时做好学校新闻的宣传发送,让社会了解学校,支持关注学校。积极宣传学校的办学经验、办学成果,提升学校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认真做好各种会议的筹备工作。

组织好学校各类行政会议,做好会议材料的起草、打印和装订工作,安排好会场,及时记录学校工作纪要,做好会议的记录,认真整理会议纪要。

四、认真搞好档案管理工作。

1、按照要求认真整理好各类档案,对上级下发的文件要认真、规范、及时处理,做到文件传送不拖延、无积压、无遗漏和丢失,收集整理各项档案资料并装订成册。做好人事管理工作,掌握基础数据,按要求及时上报信息。

2、做好学校文字材料的撰写和整理工作,及时做好公文的处理,做好各种会议的记录和整理存档,加强学校档案管理工作,及时完善、健全学校综合档案,确保学校档案材料完整齐全。

五、认真做好校长办公室的事务性工作。

1、健全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努力保障制度的落实。

2、积极反映师生的要求,当好校领导的参谋助手。

3、协助校领导搞好对外联络与接待来访工作。

4、积极完成学校工作的计划、总结,平时注重积累、提炼,积极推广学校办学经验。

5、按照上级的部署认真完成各种报表材料的填报工作,及时为教职工办理好各种上报工作,要做到及时、准确无误。

6、处理好、服务好学校交办的其他事务工作。

7、加强办公室自身建设,记录好工作日志,积极健全完善工作规范,不断提高办事效率,争创文明办公室。

8、做好各种临时性工作。

【范文二:行政办公室工作计划】

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全区“平中见奇、勇创卓越”的平房精神,办事处要求我们解放思想、勇于创新,找出差距、提升能力。这为我们行政办公室2010年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求我们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扎扎实实地搞好学习,全力以赴地做好工作,努力开创2010工作新局面。

一、综合协调,规范运作,高质量的完成办公室常规工作。

行政办公室的工作范围较广、头绪多,这就需要在主管领导的指导和帮助下,加强与各科室及区政府等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赢得更大的支持和配合,高质量的完成办公室常规工作。

一是做好文件的接收、传送、催办及机要文件管理工作。对来文的传阅、领导批示的督办、接听电话、收发传真、打印文件等日常工作,做到严谨有序,不出差错。特别是在文件的传阅方面,要进一步细化常规文件与信息类文件的分类传阅并进一步把工作做细,将有借鉴意义的有效信息及时传送给相关科室。

二是做到节约化办公。到批发市场统一采买办公用品并严格执行办公用品的发放制度。同时要及时做好公用设施的检查维修和维护,有效节能。

三是加强室内外环境卫生的管理,尤其是加强对厕所、楼梯、走廊等公用部位的清洁管理工作。

四是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除做好日常的防水、防电、防漏、防盗的工作外,还要加强平时及节假日的值班值宿的安排工作,确保办事处的安全万无一失。

五是做好领导的参谋助手,认真做好机关干部的福利发放工作。

六是加强对食堂的管理。严把卫生关,使机关干部吃的安心,吃的放心,并尽力提高食堂的伙食质量,科学的制定营养用餐食谱。

七是抓好财务工作,及时为领导提供财务收入支出情况报表,方便领导做好财务工作的预算安排。

第4篇

一、组织机构

经市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原平市打击非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协调组,由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成员单位组成。

二、工作职责

协调组:负责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学习传达政府及上级相关部门的文件、会议精神;交流信息、交换意见,分析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安全监管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疑难问题,统一部门意见,增强共识,形成部门联合决议;对各个阶段的专项整治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协调专项整治联合行动,对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综合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人员通知、会议记录、发放文件、资料;收集、和上报相关信息;起草、转发有关文件、会议纪要和会议决定;联络、协调部门之间的工作;完成协调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烟花爆竹缉查队:根据协调组的安排部署,组织力量开展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的缉查行动,依法打击非法加工、储存、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活动,打击烟花爆竹黑窝点、黑摊点;没收非法加工、贩卖、运输、燃放的烟花爆竹、假冒伪劣产品和违法经营烟花爆竹商品。

三、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任的态度,从实践科学发展观、实现安全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极端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贯彻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把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作为当前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加大工作力度,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实现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按照职责分工,精心组织,密切配合,依法查处各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二)严格落实基层监管责任。

针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主要集中在农村,以家庭作坊式生产为主,以及分散、隐蔽等特点,要重点落实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安全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基层监管力量,真正把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落实到实处、落到基层。在烟花爆竹传统产区、重点产区和非法生产问题突出的地区,要设立专门的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协调小组,明确由乡镇、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并指定一名负责人牵头负责。要经常性地组织开展重点排查,对重点村实行包村监督;村民委员会要充分发挥作用,对重点户和重点人员进行有效管理。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不力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构成渎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认真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检查

当前,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是扰乱烟花爆竹市场秩序,诱发烟花爆竹事故的重要因素。市公安、安监、工商、质监等相关部门将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从销售、储存、运输、产品质量等各个环节,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打击力度。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认真查清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原料来源和烟花爆竹产品的销售渠道;对经营非法烟花爆竹产品的,深入追查产品来源,查出非法生产窝点;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和非法制造、买卖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药料的,发现后在责令其立即停止非法活动的同时依法处以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物品及违法所得;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真正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同时,继续采取有效措施,抓好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其它工作。

第5篇

为加强对辖区内食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建立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协调工作机制,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特制订沂城街道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工作制度

(一)沂城街道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职责

统一领导、统筹协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研究审议食品安全监管政策和发展规划;审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和措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要活动和专项整治;协调解决食品安全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辖区以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等情况。

(二)沂城街道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负责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日常工作,承办、督办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决定事项;指导各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重大问题的专项督查;协调有关跨地区、跨部门食品安全重要事项;筹备组织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各类会议;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对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进行查处。

二、会议制度

(一)协调委员会会议制度

1、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协调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其他参加会议的人员根据会议内容和工作需要确定,特殊情况可由主任或副主任决定随时召开。

2、会议内容: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协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讨论审议有关食品安全监管政策和工作计划,协调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督查工作;各成员单位汇报食品安全监管情况,提出存在问题及建议;检查会议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3、根据食品安全工作的需要,不定期召开部分成员单位工作协调会,研究协调专项工作。

(二)协调委员会联络员会议制度

1、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协调委员会联络员会议(联络员为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科室负责人),由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召集。特殊情况可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决定随时召开。

2、会议内容:研究落实协调委员会交办的工作任务和日常监管中的协调工作,讨论决定需要上报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

上述两种会议均须有专人做好记录,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会议纪要发送范围根据会议内容和工作需要确定。

三、案件举报受理与查处制度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加强食品安全案件举报受理工作,设立举报电话,确定专人认真记录,按照首接负责的原则,及时处理投诉举报的案件。对涉及其他部门或多个部门职责的案件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成员单位接报后要及时报告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由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协调处理。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接报后应立即报告协调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并及时做好组织和查处工作。

四、信息收集、及报告制度

(一)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和分析整理食品安全信息及时向成员单位传递。

(二)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都要确定一名专职食品安全信息员(信息员由本单位指定),负责本系统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汇总、整理和报送工作。信息实行审核报送制,由成员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单位盖章后报送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三)食品安全信息报送的内容包括: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划、工作计划,制订出台的食品安全监管政策和重要监管措施,专项整治方案和实施情况,工作总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情况和质量抽验计划及结果等。上述有关内容各成员单位要按规定及时报送,各成员单位每季度末必须单独报送一条综合性的食品安全工作动态信息。

(四)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不定期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内容主要包括:全街道食品安全监管政策、监管措施、专项整治方案的实施情况,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情况,重大节日和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状况、全辖区范围内食品安全检测结果和预警信息,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经验做法和抽验结果等,信息报送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成员、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五、宣传培训制度

(一)协调委员会统一协调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相互配合,采取多种形式,动员社会参与,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在协调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各成员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培训,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沂城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

主 任: 刘洪达

副主任: 程 悦

委 员: 刘宝军 张在营 段希运

牛 雍 马继艳 吴琳U

郝长城 杜正磊 牛庆军

石立宝 韩 国 窦伟谭

刘 洋 张玉霞 张 波

于然龙 孟海鹏 铁新泉

王 磊 王 迪 田成友

段培公 公丽萍 王文田

王 伟 闵祥东 孔令军

韩 燕 武玉波 李秀杰

庄宿顺 江海洋 武善勇

第6篇

会议纪要范文格式

一,概说

在会议过程中,由专门记录

人员把会议的组织情况和具体内容如实地记录下来,就形成了会议记录。

会议记录有记与录之分。记又有详记与略记之别。略记是记会议大要,会议上的重要或主要言论。详记则要求记录的项目必须完备,记录的言论必须详细完整。若需要留下包括上述内容的会议记录则要靠录。录有笔录,音录和影像录几种,对会议记录而言,音录,像录通常只是手段,最终还要将录下的内容还原成文字。笔录也常常要借助音录,像录,以之作为记录内容最大限度地再现会议情境的保证。

二,格式

会议记录的格式分为记录头,记录主体,审阅签名三个部分。

记录头的内容有:

1。会议名称;

2。会议时间;

3。会议地点;

4。会议主席(主持人)

5。会议出席,列席和缺席情况;

6。会议记录人员签名。

三,要求

会议记录的要求归纳起来主要有两个方面,一个是速度要求,一个是真实性要求。

(一)速度要求。

快速是对记录的基本要求。

(二)真实性要求。

纪实性是会议记录的重要特征,因此确保真实就成了对记录稿的必然要求。

真实性要求的具体含义是:

1。准确。不添加,不遗漏,依实而记。

2。清楚。首先是书写要清楚,其次,记录要有条理。

3。突出重点。

会议记录应该突出的重点有:

(1)会议中心议题以及围绕中心议题展开的有关活动;

(2)会议讨论,争论的焦点及其各方的主要见解;

(3)权威人士或代表人物的言论;

(4)会议开始时的定调性言论和结束前的总结性言论;

(5)会议已议决的或议而未决的事项;

(6)对会议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言论或活动。

如何写好会议纪要

1、会议开始前要熟悉会议参与人,如若是客户,可以索要名片(此步骤也可会后要),之后可制成Excel表格,方便公司里其他人使用

2、会议过程中,要特别注意领导的思路形成过程,对于提出的要求决策一定要明确记录。在汇报中可用词汇:会议认为,会议强调,会议指出,会议号召,会议决定

3、会议纪要中的主要内容和关键字,要用红字、黑体标识,方便审阅人审阅

4、会议中提到的需要跟进的事项(一般有时间限制),需要注明,并且设置时间提醒(红字提醒),按专人分类,到时提醒

5、会议结束之后,要就任务事项进行总结,与专人核对确认。

6、按照项目进行分类,制作Excel,注明该项目的第几次会议,会议结束后工作的进度情况

7、会议开始之前需要回报前次会议跟进的事项和完成情况,下一阶段的进度目标及落实措施

8、书写过程思路要清晰,分条罗列事项。

会议纪要开头范文一2月28日下午,县委委书记***、县长***召集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文化旅游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就20xx年高考工作及县各普通高中教师编制、债务、学校发展环境等问题进行研究,现将形成的意见纪要如下:

一、教育部门要进一步调整师资结构,首先保证教学一线的需要,要澄清目前不能胜任一线教学工作且占教师编制的人员底子,人事劳动部门要尽快澄清高中教师编制情况,并就今年高中招聘教师问题拿出具体方案你好3月15日前要拿出方案妥善解决县一高、二高新聘的36名教师的编制问题你好

二、县财政局、审计局对县一高、县二高、县三高、县四高的债务进行全面核查,3月底前拿出方案。今后,各高中确需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要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后方可进行。县财政局于3月底前拿出县二高、县三高、县四高三所高中的择校费调控意见。

三、文化、工商部门要严格执法,加强检查,创造良好校园周边环境;公安部门要尽快办理在我县就读并申请在我县参加今年高考的县外学生的临时户口,同时要加强学校治安,并于3月10日前在县一高成立两个治安室,积极做好高考前的服务工作。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县一高、二高、三高、四高四所高中进行任何形式的检查,确需进行检查的,要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对私自进入学校进行检查,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教育部门要迅速召开各高中校长会议,将此次会议精神进行传达,此外,要加大对各高中的管理力度,在精力投入上要向高中倾斜,并积极借鉴外校好的管理经验、管理方法。提高管理人员和教师搞好教学的积极性,同时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积极做好高考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完成今年县委、县政府下达的高考目标任务。

六、县委、县政府两办督查室要做好本次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

与会人员:

xx年xx月xx日

会议纪要开头范文二根据中央书记和国务院的指示,康世恩同志于7月7日至7月9日,召集山西省、铁道部、国家经委和北京、太原铁路局的负责同志开会,对改革北京、太原铁路局管理体制,保证山西煤炭运输问题,认真作了研究。

山西省是我国重要的煤炭基地,组织好山西煤炭的运输,对国民经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山西煤炭的外运,主要由北京、太原两个铁路局承担。北京铁路局每天安排给太原铁路局的运煤空车占太原铁路局所需空车总数的95%左右;太原铁路局运出的煤炭有2/3是在北京铁路局管辖区域卸掉,其余大部分也要经由北京铁路局转运。

但目前由于两个铁路局分管主要运输干线,把煤炭运输中的装、运、卸、排等环节分割开来,不能集中统一指挥,影响铁路运输能力的充分发挥,与山西煤炭外运任务很不适应。与会同志认为,必须按照经济区划和运输规律,对两个铁路局的管理体制进行改革。经反复协商,一致同意铁道部提出的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一、建立北京铁路管理局,下设北京、太原、天津、石家庄四个铁路局,撤销铁路分局。

这样做的好处是:第一,北京铁路管理局可以统一调度指挥太原、北京两个铁路局的运输力量,形成一个整体,把煤炭运输中的装、运、卸、排各个环节紧密衔接起来,又把煤炭生产和运输紧密衔接起来,充分发挥运力效能,使运输线路畅通,更好地完成煤运任务。第二,有利于加强铁路基层工作。分局撤销以后,铁路局直接领导站、段,便于加强基层工作,搞好机车、车辆、线路、通讯等设备的维修和技术改造,组织好职工的技术培训工作。

铁道部要立即着手制定北京铁路管理局和四个铁路局的职责范围和具体工作方法。

二、为了搞好生产与运输的衔接,加强北京铁路管理局与山西省的联系,决定由北京铁路管理局派驻联络员,在山西省经委办公。其任务是,代表铁路管理局向省里请示汇报工作,办理、转达省里交办事项,及时沟通双方的情况,协调生产与运输的关系。

三、北京、太原两个铁路局在北同蒲线的分界点,定在宁武。这样便于北京铁路局全面安排大同和雁北地区统配矿与地方矿的煤炭外运。

四、铁路管理局、铁路局机构设置要精干,太原铁路局保留原建制,干部原则上不要变动,各项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分局撤销前对干部要作好安排。临汾、大同分局撒销后,可分别设立调度分所,必要时也可分设小型办事处,协助铁路局统一安排当地的车、机、工、电、检等项工作。

五、北京铁路管理局要切实安排好山西省地方物资的运输。要给太原铁路局保持足够的运用车。对流向固定的大宗散装物资,可采取固定车底组织直达循环拉运。对山西省的统配煤、经济煤、出口煤、协作煤、自拉煤等,要根据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一视同仁,保证运输。

六、当前晋东南的煤炭绝大部分通过京广、陇海两条铁路线外运,装煤的空敞车全部靠郑州铁路局排送,因此太焦线五阳至孔庄一段线路,仍由郑州铁路局管理。铁道部要对太焦线进行技术改造,提高运输能力。为加强郑州铁路局与山西省的联系,郑州铁路局要在山西省派驻联络员。

改革铁路管理体制是一项复杂的工作,步子一定要稳妥。北京、太原铁路局管理体制的改革,作为全国铁路管理体制改革的试点,今年下半年作好准备,明年初开始实行。铁道部和有关省市要密切配合,加强领导,注意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把这项工作扎扎实实地搞好。

会议纪要开头范文三时 间:XXXX年XX月XX日

地 点:XXXX办公室

参加人员:全体销售部人员

主持人员:XXX(销售副总)

会议记录:XXX

纪要内容:总结XX月份工作内容,分析现存问题,制定XX月份工作计划

本次销售会议由XXX(销售副总)主持,会议用时共计约1个小时,现将会议讨论内容及主要事项整理如下:

一、为与公司财务、人事等部门工作更好的接轨,也为销售部日后工作分工更加规范合理, 张总首先提出了对销售部人员档案归档整理与完善的要求。

二、由XXX开始,各销售人员就XX月份工作内容一一做了详细总结,对于上月所参与的几次投标工作,分析了未中标原因,指出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改进措施: 1、关系要跟进 2、产品要熟知 3、信息要广泛 4、思想要灵活 5、XX月份开始要加大市场开发力度,利用公司新的资质获得销售大单子。6、加大和水泵厂合作力度。

在此基础上,各销售人员都制定了XX月份各自的详细工作计划,以期在XX月份的工作中有更好的提升。

三、会议听取了网络营销部各销售人员的发言,网络营销部于今年XX月份组建,大家各抒己见,基于自身特长提出了很多利于公司网站优化及网上营销的建议。最后X总提出网络营销部由XXX牵头,在部门内部形成统一网络营销思路与方案,报X总审阅。

四、制订部门内部召开早会制度。会上X总提议,网络营销部和工程营销部每天召开内部会议,时间控制在半小时以内,主要总结一下昨天工作、分析当天主要事务并制订明日工作计划,网络营销部与工程营销部每周召开两次碰头会,交流探讨工作进展,及时反馈市场信息与客户需求。销售部是一个整体团队,只是分工不同,大家应抱团合作,做到精心、精艺与精神。

第7篇

网上审计,即在审计机关所在地点和被审计单位之间建立起可靠的网络连接,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管理、对外投资、财务收支等数据进行实时采集和分析,在对被审计单位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及业务管理等相关信息系统进行测评和高效率的数据采集与分析的基础上,实现对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进行适时、远程检查监督,做到动态审计与静态审计、事中审计与事后审计相结合,为被审计单位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及时提供审计监督服务,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一、审前调查全面了解企业信息情况明确审计目标

网上审计依赖于被审计单位的信息化水平,其信息化水平越高,实施网上审计的效果就越好。SDJC及大部分下属单位财务系统采用ORACLE软件,业务系统有收入结算系统、资金管理系统等。与SDJC联网后,可以采集并浏览这些数据,通过非现场审计完成一部分审计工作。

对一个集团公司来说,全面掌握它的信息并不容易。不管是财务数据,还是业务数据,它只是众多信息中的一部分。审计组在审前调查中采取多种渠道大量获取各种信息,一是从国际互联网和企业内部网上获取与SDJC有关的重大事项,了解企业对外展示资料和披露情况,为审计提供有益的参考;二是获取企业基本信息的手册,了解各下属企业的股份组成从而明确企业性质,为审计事项的定性等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意见;三是获取三年财政部报表软件及基本财务数据,全面了解掌握企业基本情况;四是通过审计署法规软件等查阅并综合被审计单位所适用的行业政策、法规;五是查阅被审计单位基础资料、党组会议纪要、董事会会议纪要、总经理会议纪要等,与相关人员座谈。我们认为,在今后的审计工作中,可以在审前调查中抽出一周时间来进行上述工作,这是现场审计需解决的内容。

取得上述资料后,由审计组组长和各审计小组负责人统一查阅,从中分析出有价值的线索,再将资料拷贝给每个审计人员,并在审计组内结合有关财经法规进行必要的讲解,使大家都能很快熟悉有关资料,在审计中就能随时关注这些线索,如对外投资过大和委托理财等问题线索就是通过此方法分析而得。

二、确定审计实施方案明确现场和非现场审计内容

网上审计对我们来说还是一个新生事物,应如何操作还在探索之中。这就要求我们要有一个科学的、具体的、可行的审计实施方案。网上审计的审计方案应该与常规审计不同,应该突出网上审计的特点。审计方案中除了应明确审计目的、审计风险、重要性水平、审计方法、人员安排、分工以外,还应合理分配现场审计和非现场审计的任务,明确现场审计和非现场审计的内容、时间安排、目的等。

我们认为,现场审计和非现场审计是网上审计密不可分的两个部分,在审计和审前调查阶段都需要确定。比如,在审前调查阶段,现场审计需要完成的是搜集内部控制资料、进行内部控制测试、取得被审计单位承诺、查阅被审计单位会议纪要、取得会计报表及辅助资料等,非现场审计需要完成的是对电子资料进行分析整理、建立基础性中间表和分析性中间表并进行总体分析和类别分析、进行初步个体分析等。在审计阶段,现场审计需要完成的是对数据分析报告的线索进行核实并完善个体分析、完成观察座谈盘点等必须现场完成的任务、核实原始凭证等并进行审计取证、完成审计报告等,非现场审计需要完成的是结合审前调查和现场审计情况完善数据分析并加强进一步总结等。非现场审计中可以结合电话询问和网上信件等方法进行事实核实。

在组织安排上,可以考虑建立分别适应现场审计和非现场审计的组织管理。一是审前调查分现场审计和非现场审计,分电子数据组和综合信息组,电子数据组由计算机业务人员和若干审计业务人员组成;综合信息组以审计业务人员为主。各组人员具体组成由审计组长会议讨论决定。现场审计时,电子数据组负责电子数据变化情况了解和相关数据调整等;综合信息组负责了解企业制度、会议纪要、会计报表资料等。非现场审计时,电子数据组负责数据检查,保证从网上审计软件生成审计必需的总体分析和类别分析图形;综合信息组负责对图形进行总体分析和类别分析,提出分析结论和问题线索;二是审计时分现场审计和非现场审计,分电子数据组和延伸调查组。电子数据组由计算机业务人员和若干审计业务人员组成;延伸调查组以审计业务人员为主。各组人员具体组成由审计组长会议讨论决定。资料整理组负责针对延伸结果和个体分析模型修改软件有关情况,并针对软件适时情况及时向延伸调查组沟通;延伸调查组负责对具体问题线索进行核实取证,并针对延伸情况进行个体分析。

此外,非现场审计要保证审计地点和审计时间,审计地点可安排在联网审计室,审计时间安排和审计管理视同现场审计,并与现场审计一样给与相应的后勤经费保证。各小组方案和各人的审计计划、审计数据需求说明书、审计数据说明书、数据分析报告和延伸建议书作为重要附件,共同形成审计实施方案。

三、充分利用审计结果,实现审计档案数字化

审计档案作为审计活动的真实记录,直接记载和反映了审计工作的全过程,既具有重要的鉴证作用,又是衡量审计工作质量的重要依据。我们积极推进网上审计档案资源开发利用工作,适应网上审计的现状,加强电子档案管理。从单纯的保管档案,转向开发利用审计档案,不断总结档案利用工作的成功经验,以业务流程文件资料为载体,设计档案流程图,使审计档案发挥了价值。

纳入电子档案管理的电子文档包括:审计方案(含审计实施方案)、审计报告、工作底稿、审计日记、被审计单位与财务管理有关的电子数据等。在网上审计现场结束时,我们注意完善和规范与财务管理有关的电子数据、电子工作底稿等电子文档,以适应电子档案的要求。

四、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探索的几个方面

第8篇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统一着装的通知》(**府办[20**]18号)和省财政厅、省监察局、省纠风办《关于做好整顿统一着装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财行[20**]50号)要求,我市已于5月份对全市各镇区及各系统的统一着装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反映的主要问题有:(一)没有列入国务院批准的着装范围,却根据国家有关主管部委的要求着装的单位(包括扩大范围),具体有知识产权、物价执法、环保执法、司法公证、农业税征收、水政执法、劳动监察、交通执法、国土执法、林业执法、农业执法、屠宰管理等部门或类别;(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经省批准统一了着装,且着装时间较长,在群众的心目中已形成了执法标志;(三)部分特殊行业或工作岗位需要有统一的着装,但很难判定是否与人民警察制式及标志相仿的服装,如:保卫人员、经警、保安人员的着装问题。结合全省整顿统一着装工作汇报会精神和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组织领导

我市清理整顿统一着装工作由市财政局负责,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参与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市属各有关着装主管部门和各镇政府(区办事处)负责本系统、本镇区的清理整顿工作。各部门、各镇区要相应成立整顿统一着装办事机构,专人负责,各尽其责,把此项工作做好。

二、清理整顿范围

(一)未经国务院批准的着装部门及人员。

(二)经国务院批准着装的,部门擅自扩大着装范围的人员。

(三)凡统一配发与国务院批准的统一制式服装颜色、式样雷同的行业标志服或工作服的行业及人员,其中重点清理整顿社会面警服“三乱”现象即保卫人员、经警、保安人员等穿着“99”式警服或仿“99”式警服的现象。

三、整顿办法

(一)由市属有关着装主管部门和各镇政府(区办事处)采取自上而下,条块结合,自查自纠为主与重点检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市属有关着装主管部门和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对本系统、本镇区存在的违规着装问题进行自查自纠,社会面警服“三乱”现象整顿由市公安局负责。

(二)对于未经国务院批准的着装部门及人员,在20**年8月31日前必须脱装。经自查自纠收回的制式服装、库存服装及帽徽、臂章、肩章、大沿帽等制式标志须于8月31日前,交市属各系统主管部门的整顿着装办事机构专人保管,由市级整顿统一着装办事机构予以封存,并按省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或销毁。新晨

(三)市属有关着装主管部门和各镇政府(区办事处)于9月3日前将自查自纠及处理结果总结材料以书面形式连同《整顿统一着装情况统计表》报市财政局,同时抄送市纠风办。具体报送办法:凡属于市级以上主管部门要求着装的部门,由市主管部门将本系统清理结果统一汇总报送市财政局和市纠风办;凡属于镇区有关部门要求着装的,以镇为单位将清理结果汇总后报送市财政局及市纠风办。

(四)9月30日前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纠风办等有关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重点部门和镇区进行检查和抽查。

四、工作要求

第9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orchidw”为你整理了这篇关于存在用地手续不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针对深圳市审计局在《深圳市2018年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情况审计报告》中指出我街道华一学校存在用地手续不完善的问题,我街道高度重视,认真对照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华一学校用地为原沙井镇政府自征地,用地面积约48530.62平方米,现状有12 栋建筑物,建筑面积约58820.19平方米,主要包括教学楼(初中部)、学生宿舍、华一幼儿园、小学部教学楼、高中部教学楼、体育器材室、学校门卫室、教师及外籍学生宿舍等。该学校建筑于2009年9月参加宝安区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信息普查登记,申报用地面积48530.62平方米,建筑面积31190.17平方米,共5栋建筑物,主要包括教学楼(初中部)、学生宿舍、华一幼儿园、小学教学楼、教师及外籍学生宿舍(现状为住宅华瑞阁)。由于土地和房产存在历史遗留问题,截止目前尚未完善土地和房产手续。

二、整改情况

根据《区研究上级审计机关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专题会议纪要》,要求通过“三规”处理完善手续,我街道按照“三规”处理流程开展整改工作:

(一)已完成该校区现有建筑物 “三规”处理核查的前期工作,包括建筑物规划预审、建设时间和用地情况等。

(二)多次与属地上星股份合作公司协商通过“三规”处理该校土地和房产的历史遗留问题。由于进行“三规”处理必须经过股东大会审议才能办理后续环节,上星股份合作公司担心把此事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会再次引发群众上访等不稳定的情况,因此,以该途径处理进程缓慢。

鉴于该校用地属于原沙井镇政府自征地后调配给第三方使用的土地,存在历史遗留问题,难以通过“三规”处理,且民办学校用地进行历史遗留处理在政策上难以突破。下一步,我街道将与区教育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区土地规划监察局和区公共物业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再行研究处理路径。

第10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96号《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国资委3号令《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和市政府36号令《市产权交易市场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本区企业改制和产权交易工作,充分体现“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产权交易原则,现就进一步规范本区国有(城镇集体)企业改制、产权转让的程序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出申请

1、拟定改制的国有(城镇集体)企业向主管部门书面提出要求改制的申请和改制设想。

2、企业主管部门决定企业改制后尽快向区国资办提供以下材料:(1)改制书面申请和改制设想;(2)工商执照复印件;(3)改制基准日的财务报表;(4)上年年度财务报表;(5)改制单位简介;(6)房地产权证复印件;(7)涉及房地产在镇区或工业区的要提供符合规划要求的有关部门证明。

3、区国资办经全面审核,对符合改制条件企业单位进行批复。

二、明晰产权、核准资产

根据企业改制实际情况确定改制基准日,进入改制程序后,应抓紧落实、尽快完成产权界定、清产核资、不实资产核销、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工作。

(一)产权界定

如企业产权有纠纷不明晰的,在区国资办指导下,按有关产权界定文件规定进行产权界定,明晰产权关系:

1、企业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企业的主管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向区国资办提出书面申请;

2、区国资办在5个工作日内向改制单位的主管部门作出批复;

3、区国资办指定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产权界定查证,具体时间为8个工作日;

4、企业主管部门根据中介机构产权界定查证的结果,在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区国资办提出产权界定结果确认的请示;

5、区国资办在5个工作日内对产权界定结果作出确认通知书。

(二)清产核资

企业在区国资办(清产办)和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和市有关规定进行清产核资,也可委托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清产核资;对企业的资产进行全面的清查工作在12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不实资产核销

企业如有不实资产的应按有关不实资产核销的文件的要求程序进行核销:

1、企业向主管部门提出核销不实资产的书面申请,并填报不实资产核销申报审批表及不实资产明细表;

2、企业主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向区国资办提交如下材料:(1)核销不实资产的书面申请;(2)企业填报的不实资产核销申报审批表(由企业的主管部门负责人同意签字并盖章);(3)产生不实资产的原因分析报告和处理意见。

3、由区国资办先初审后,再由区审计局(或由区审计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不实资产进行专项审计,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计工作;由区审计局对所审计的不实资产作进一步审核后由区审计局负责人和区国资办负责人在不实资产核销申报审批表上分别签字并盖章后,向区国资委提出核销申请;

4、企业将不实资产核销情况在本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以上,并在公示结束后在2个工作日内将公示情况报区国资办;

5、根据金府[]13号文的审批权限分别由区国资管理的分管领导和区国资委审批;区国资管理的分管领导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意见;区国资委在10个工作日内召开专题会议予以审定,并形成会议纪要;区国资办根据区国资管理的分管领导审批意见和区国资委会议纪要意见在3个工作日内向改制单位的主管部门作出批复;

6、企业应在收到批复后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核销的不实资产移交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处置。

(四)财务审计

1、企业应委托由区国资办指定的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并完成财务审计;对不实资产的专项审计可以在财务审计时一并进行,但审计报告中须专项说明。

2、如企业经营层受让企业产权的须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在财务审计、不实资产的专项审计时一并进行,但审计报告中须专项说明。

(五)资产评估

1、区国资办按规定程序选择具有资质的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在20个工作日内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2、企业对本单位的资产评估结果情况在本单位公示10个工作日以上,并将公示情况报区国资办;

3、区国资办对符合要求的评估报告,在7个工作日内对评估结果进行核准备案,并出具核准通知书;

三、改制方案的制订、审议和审批

1、企业应及时召开总经理专题会议对改制方案、职工安置方案进行酝酿讨论,并形成企业改制专题会议纪要;

2、企业主管部门、区国资办、区体改办、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总工会及有关部门应及时共同商议制订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并进行会审;

3、企业改制方案要提交职代会讨论,充分听取职工意见;职工安置方案要在企业公示7个工作日以上,提交职代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企业主管部门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企业改制和职工安置方案上报区国资办,委托指定的律师事务所出具对改制单位改制的法律意见书;

4、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报区政府审批,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意见。

四、产权交易

根据审批权限经区政府分管领导审批或区政府常务会议审批后,委托有资质的产权交易中介机构按规定实施上网挂牌,挂牌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征集到一个受让意向人的,可以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征集到两个以上受让意向人的,根据产权交易标的具体情况采取拍卖、招标或者竞价方式确定受让人和受让价格;产权交易的办理时限按市产权交易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办理产权和工商等部门的变更

1、产权交易后,由企业主管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到区国资办办理国有(集体)产权注销或变动登记等相关手续;

2、企业或主管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到工商、税务、房地产等部门办理权证变更登记手续,将有关变更资料交区国资办备案。

第11篇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体现为民、便民、利民的城市管理理念,按照“各级政府组织实施,职能部门全程监管,行业系统监督指导,属地乡镇(街道)全面管理,责任单位自行看护,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的原则,严格落实“制订方案、宣传发动、安全监管、查缴非法、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措施,努力实现“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重大危险源场所、销售点、燃放点安全,全县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伤亡事故”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县政府组织机构和职责

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副县长副主任,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工商局、县供销社、县交通局等单位抽调专人集中办公。春节期间,县烟花爆竹“打非办”和县燃放办合署办公。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全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全县各乡镇(街道)和县级有关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办公室主要职责: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级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全县性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烟花爆竹专营办法统一采购、储存、配送和销售烟花爆竹;开展“打非”工作;落实县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责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监管”、“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本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经费,搞好动员部署;组织督促有关部门按照《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科学合理划定禁放、限放区域,严格销售网点设置和安全监管,加大各类非法烟花爆竹行为查处力度,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巡逻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组织本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及考核。

(三)部门职责

根据《条例》规定,县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制订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等环节实行全程安全监管,为燃放安全创造条件,确保市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林业、园林绿化、文物、民政、电力、公交、国土房管等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各基层部门、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组织部署、宣传发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特别是在春节期间重点时段,要明确责任领导、组织巡逻力量、准备应急措施,对单位内部开展巡逻检查。

三、工作时间及步骤

第一阶段:制订方案(年12月上旬至2012年1月上旬)。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研究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具体安排和保障措施。

第二阶段:查堵整治(2012年1月上旬至中旬)。公安、工商、安监、交通等执法部门开展综合执法,严格生产、经营源头监管,打击非法生产、运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查堵烟花爆竹非法流入渠道。

第三阶段:宣传教育(2012年1月中旬至下旬)。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利用各种传媒强化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做到宣传工作多层次、全覆盖,使烟花爆竹安全常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第四阶段:全面看护(2012年1月下旬至2月上旬)。2012年1月22日(农历十二月二十九日)至2月6日(农历正月十五日),每日上午7时至次日凌晨1时为允许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对禁放点建立行业主管部门、看护责任单位、周边协防力量联动机制,落实守护力量部署,加强对限制燃放区域烟花爆竹燃放秩序的安全管理,强化对重点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严防死守,确保绝对安全。

第五阶段:总结表彰(2012年2月10—28日)。对全县2012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总结、考核(考核办法另发),对工作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四、工作措施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通过落实“六个一”工作(即制订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订一份责任状、形成一个会议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达到“四个有”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安排有部署、部署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检查,严格执法,防止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流向市场

安监、公安、工商、交通等执法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坚持“三条战线”协同查处,即坚持点上缉私售、线上堵私运、面上查私存,从生产企业防止违法烟花爆竹流出,从运输路线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入,从储存仓库防止非法烟花爆竹私存,从零售网点防止非法烟花爆竹销售,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确保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

1.查堵非法烟花爆竹产品流入渠道。从即日起,公安、交通等部门要组织执法力量,在进入我县的边界要道、高速公路出入口及进入主城区的主要交通路口,设立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站,采取定点检查与巡逻查控相结合的方式,加大进出车辆及人员的盘查力度,禁绝非法产品流入流出渠道。对有《爆炸物品运输证》的,认真核查烟花爆竹运输车辆、人员资质,并重点检查运输的品种、数量、路线、时间等,是否与运输证相符。春节前,公安、安监、工商、城管等部门要加强对商场、市场、村镇集贸市场以及车站的巡逻查控力度,及时发现、查处非法销售、兜售和携带烟花爆竹行为,确保非法产品不流入群众手中。

2.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春节前,有关部门要开展烟花爆竹集中整治,加强对集贸市场、出租房屋、闲置的厂房、库房、养殖场等重点场所的清理排查,对无证、无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安监、工商部门要坚决予以查处取缔,没收其非法烟花爆竹产品,行为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公安机关要依法予以处罚。对销售单位和零售网点采购、销售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一经查实,安监、工商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进行严厉处罚。公安机关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执法工作,依法查处、打击暴力抗法行为。对各部门查处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产品,不符合本县规定品种和规格的烟花爆竹,交由公安机关统一组织销毁,不得再流入社会。

3.加大非法燃放行为查处力度。公安机关要严格依法查处在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方式燃放烟花爆竹以及在文化娱乐场所非法燃放烟花、“冷烟花”、“舞台效果剂”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对焰火晚会燃放活动的监管,各地举办焰火燃放活动必须按照《条例》和《大型焰火晚会燃放安全规程》(GB24284—2009)的有关规定,提前20日向公安机关申报,取得许可后方可实施。未经许可举办焰火燃放活动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4.积极受理各类举报线索。县燃放办要公布举报电话,积极受理人民群众举报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并现场督办有关部门及时进行核查和查处。经查证属实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三)广泛宣传,深入发动,提升市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意识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应将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与“平安”建设和创建和谐环境迎接“十”召开相结合,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共建平安,喜迎十召开”为宣传主题,突出政策法规、燃放知识、安全措施、注意事项、提升素质等内容的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资源,引导市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切实提升市民的安全意识。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通信等媒体和手段,以播放《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宣传片》、专题片、新闻报道、公益广告、发送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温馨提示短信及在单位内部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全县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村(社区)等基层组织、驻梁部队、市驻梁单位和物业小区,要采取悬挂标语、横幅,设立板报、橱窗、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宣传工作要坚持“九进”,即进单位、进学校、进工地、进农村、进社区、进部队、进禁放点、进公交、进影剧院;做到“十有”,即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报纸有篇幅、网络有点击、街面有活动、公路有横幅、小区有展板、手机有短信、单位有提示、禁放有标识;强化“四个禁放”提示,突出对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禁放品种、禁放行为的宣传,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节前要以重点宣传打击非法、禁放区域为主,节中要以宣传安全文明燃放、维护燃放秩序为重点,节后要以宣传禁放、回收剩余产品为重点。特别是节前应加大对非法生产、销售、存储、运输烟花爆竹行为查处打击工作的宣传力度,做到查处一起、宣传一起,对典型案例进行专题报道,以教育群众,震慑违法行为。2012年1月15日为全县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集中宣传日”,全县各乡镇(街道)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开展宣传活动,使烟花爆竹安全常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依法划定禁放和限放区域,设立禁放标识

2012年1月4日前,县燃放办、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地划定县城、本地区禁放、限放区域,并向社会公布。所划定的限放区、燃放点要远离城区环境监测点。年1月10日前,车站等交通枢纽及铁路安全保护区,可燃、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医疗机关、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苗圃重点防火单位和文物保护单位、重要军事设施以及小区化粪池等禁放区域、场所、部位的产权或使用单位要完成醒目的禁放标识设置、张贴工作。各单位不得擅自更改划定的禁放范围,也不得变更统一的禁放标志。

(五)严格市场监管,确保燃放产品质量安全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烟花爆竹专营管理“六统一”要求,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严把产品质量关,控制燃放总量,严禁礼花弹、超标准和不符合市规定的产品流入市场,有效降低燃放烟花爆竹的本质风险。公安、安监、交通、质监、供销等部门和单位要严格生产许可、经营许可、运输许可、车辆许可、品种许可,落实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等全环节监督管理。

1.允许销售、燃放的品种。按照“安全性能好、环保污染小、质量合格、观赏性佳”的原则,我县限制燃放区2012年春节期间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为: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线香类、旋转类、造型玩具类、爆竹类(“土火炮”、“大夹小”和“炮中炮”爆竹产品除外)、升空类、组合烟花类(飞行轨迹与地面小于70°夹角的品种,即扇形、V型、W型、Z型、S型等特殊造型烟花及在空中爆炸后有垂柳、雷、金属漂浮物、漂浮物带等燃烧效果的组合烟花产品除外),共7大类164个品种;具体品种、规格由市燃放办于年11月30日在烟花爆竹网上向社会公布。

2.允许储存数量。对具备安全储存条件的销售网点,面积在20—4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量为100件;低于2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量为60件。

3.运输许可与安全监管。公安机关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时限、条件等,严格审查托运人提交的供货单位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资质证明材料,对不符合条件的,不得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证,并加强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对烟花爆竹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资质进行审查和监管。

(六)开展隐患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做到“五个坚决”,即发现隐患要坚决,整改措施要坚决,复查结果要坚决,逐级反映要坚决,盯住进展要坚决。坚决防止发现隐患不排查、不整改,整改不了不上报,上报以后没跟进,必须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1.排查建(构)筑物隐患。春节前,县级有关部门要开展可燃物清理专项行动,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重点是清除城乡棚户区、露天平台、开放式阳台、防盗窗护栏、建筑施工工地、外墙装饰防护网、农村房前屋后等重点部位的可燃物,准备数量充足的消防器材,保持消防器材完好及消防通道畅通。市政管理部门要组织力量,对城市地下管线、检查井、下水道、化粪池进行专项检测、维护、清理,做好防燃、防爆排查和防范工作。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确定整改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及整改时限。

2.排大危险源隐患。2012年1月10日前,县级有关部门和行业单位完成对本行政区域内加油站、加气站、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储存仓库、油气管道、电力设施等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工作,摸清其责任单位、所处位置、危险性质、安保措施、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制订严密的安保方案和处置预案,明确每个重大危险源、禁放区域的责任人、责任单位、责任区域和控制措施。

3.排查销售点隐患。对经许可的销售网点,安监、公安、工商、供销部门要采取联合检查的方式,对销售网点的安全设施、灭火器材、禁放标识、专营标识、销售品种等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同时,安监部门要加强对销售网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七)强化现场监管,落实应急救援措施

1.维护限制燃放区域燃放秩序。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社区燃放秩序自治组织,组织社区志愿者维护燃放秩序。特别是除夕、初一、十五等重点时段,要组织党政机关干部、村(社区)委会、内保单位的治保积极分子及其他社会力量,划定维护力量责任区域,开展街面、小区、大院巡逻监控,保证维护力量责任区无缝对接,真正做到每条街道、每个小区、每个大院、每栋楼都有干部、群众看守。各地禁放区域和禁放场所由各单位组织力量进行严防死守,要明确看护责任单位、责任人、责任区域和防范措施。要制订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准备,确保禁放区域和禁放场所绝对安全。

2.强化重大危险源守护。2012年1月22日至2月6日,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场所)实行一个安全督导组包一个危险目标的工作责任制,采取“一对一”24小时守护,确保守护目标绝对安全。

3.严密销售网点安全防范。安监、供销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销售点安全监管,每个销售点必须落实1—2人专门看护,尤其是除夕、初一、十五等重点时段,要做好周边燃放秩序维护工作,防止因燃放引燃销售点内的烟花爆竹。

4.落实消防灭火和伤员救治措施。县公安局消防大队要针对春节期间集中燃放烟花爆竹容易导致火灾事故的情况,组织开展灭火演练,做好灭火准备。一是制订详细、全面的消防灭火方案。二是监督燃放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区组织自备消防力量,并组织进行消防灭火演练。三是在除夕、初一、十五等重点时段,启动二级战备方案,派出消防车在各主要道路上进行巡视,在烟花爆竹储存仓库、重要目标驻地周边等重点地区部署消防车现场备勤。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要在巡逻车上配备灭火器、灭火毯等消防设备,随时扑灭发现的火情。县卫生局要组织各级医疗机构,制订伤员救治工作预案,确保因燃放烟花爆竹致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

、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确保安全”这个核心,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保安全、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保证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在本区域、本部门得到全面认真的贯彻落实。

第12篇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格局,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安全生产法》、《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3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发〔〕39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监管责任及事故调查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发〔〕160号)以及《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的实施意见》(市政发〔〕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新城区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实施意见:

一、实施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的重要意义

(一)实施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实现安全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实行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有利于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有利于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安全生产新格局,有利于建立“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标本兼治、重在预防”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实施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制度,是有效控制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需要,是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责任意识的需要,是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的需要。

(二)实施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就是要建立健全各街道、区政府部门领导班子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其他副职领导既要履行分管业务工作职责,又要履行分管业务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工作机制。各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含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机构,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以及由区政府任命负责人的企事业单位,下同)负责做好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的具体内容

(一)区政府主要领导是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区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

2.监督、检查、指导区政府各副职领导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存在的重大问题。

3.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政府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的基本任务,把安全生产规划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对各级领导和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4.每季度召开1次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亲自主持或委托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领导召集有关部门正职领导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5、建立健全全区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和工作责任体系,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人员、经费等落实到位。

6.对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至少进行1次安全检查。监督、检查、指导各街道和区政府各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以及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查处、打击、关闭和取缔工作,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7.安排落实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督办的打击非法违法行为、隐患治理、事故协查等安全生产事项。

8.签署区政府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辖区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的指挥。

(二)区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领导是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协助主要领导履行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2.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工作会议(每季度至少一次),听取相关部门工作汇报,传达贯彻上级精神,分析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监督有关部门具体落实,并形成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纪要。

3.负责领导区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工作,组织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控制指标和落实措施,督促和指导各项任务的完成。

4.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指导区政府各部门和监管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任分明;分级建立安全生产目标控制体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5.组织、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每两个月至少检查1次。督促和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辖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

6.听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工作汇报,掌握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7.督促、检查、指导各街道、区政府各部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查处、打击、关闭和取缔工作。

8.根据主要领导的指示或委托,督促、检查各街道和区政府各部门完成好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督办的打非、隐患整治、事故协查等安全生产事项。

9.督促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指挥体系。组织制定区政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救援演练。辖区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做好应急救援、事故报告、善后处置等相关工作。

10.做好区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三)区政府分管其他工作的副职领导是分管行业和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其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分管行业或部门工作计划,做到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总结考核。

2.监督、检查、指导分管行业或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

3.根据安全生产形势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工作会议,听取分管行业或部门的工作汇报,掌握分管行业或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对分管行业或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每两个月至少进行1次检查,对重要节假日和重要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亲自带队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严防事故发生。

5.督促、检查和指导分管行业或部门采取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分管行业或领域内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及时将打非情况报告区政府主要领导。

6.根据主要领导的指示或委托,督促、检查分管行业和部门完成好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督办的打非、隐患整治、事故协查等安全生产事项。

7.分管行业或部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及时赶赴现场,指挥事故抢险救援,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8.做好区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四)各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是所在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街道办事处工作主要议事日程。

2.监督、检查、指导街道办事处副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存在的重大问题。

3.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街道办事处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的基本任务,把安全生产规划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

4.每月至少召开1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亲自主持或委托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领导召集有关人员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5.建立健全本地区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和工作责任体系,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人员、经费等的落实。

6.对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每月至少进行1次安全检查。组织、协调、配合相关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及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查处、打击、取缔和关闭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7.安排落实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督办的打非、隐患整治、事故协查等安全生产事项。

8.签署街道办事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辖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指挥和协调工作。

(五)各街道办事处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领导是所在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2.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每月至少召开1次),听取相关科室、社区和企业的工作汇报,传达贯彻上级精神,分析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监督有关科室具体落实,并形成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纪要(记录)。

3.负责领导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室工作,组织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控制指标和落实措施,督促和指导各项任务的完成。

4.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指导本单位和监督辖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任分明;建立安全生产目标控制体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保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完成。

5.组织本地区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至少检查1次。督促和组织有关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

6.听取街道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科室的工作汇报,掌握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7.督促、检查、指导相关科室和社区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查处、打击、取缔和关闭等工作。

8.根据主要领导的指示或委托,督促、检查相关科室和社区完成好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督办的打非、隐患整治、事故协查等安全生产事项。

9.督促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指挥体系。组织制定街道办事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救援演练。行政区域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配合区政府有关部门积极做好应急救援、事故报告、善后处置等相关工作。

10.做好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六)各街道办事处分管其他工作的副职领导是分管行业和科室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其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分管行业或科室工作计划,做到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总结考核。

2.监督、检查、指导分管行业或科室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

3.根据安全生产形势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听取分管行业或科室的工作汇报,掌握分管行业或科室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对分管行业或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每月至少进行1次检查,对重要节假日和重要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亲自带队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严防事故发生。

5.督促、检查和指导分管行业、科室采取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分管行业或领域内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及时将打非情况报告主要负责人。

6.根据主要领导的指示或委托,督促、检查分管行业和科室完成好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督办的打非、隐患整治、事故协查等安全生产事项。

7.分管行业或科室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及时赶赴现场,指挥事故抢险救援,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8.做好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七)区政府各部门的正职领导(或者主持工作的行政负责人)是本部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在本部门(系统)的贯彻落实。

2.组织落实区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年度控制指标,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确保责任落实、目标任务完成。

3.坚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本部门(系统)的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总结考核。

4.明确本部门(系统)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并改善其工作条件,保障必要的装备和经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5.每月召开1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系统)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通报安全生产检查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查处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情况,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形势、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6.监督、检查和指导分管副职领导做好本部门(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以及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查处、打击、关闭和取缔工作。

7.安排落实区政府和上级政府部门督办的打击非法违法行为、隐患治理、事故协查等安全生产事项。

8.对本部门(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对重要节假日和重要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亲自带队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严防事故发生。

9.及时、准确报告本部门(系统)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督促、检查和指导制定本部门(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修改完善。

(八)区政府各部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领导是本部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抓好本部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结合本部门(系统)工作实际,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措施以及落实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2.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每月至少1次)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本部门(系统)阶段性工作。

3.每月至少开展1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本部门(系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安全检查做到有方案、有重点、有记录。对群众举报或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立即研究解决,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严防事故发生。

4.检查、督促、指导本部门(系统)相关业务科室按照区政府赋予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或行业安全生产指导职责依法对所属或监管的企业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5.组织本部门(系统)的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工作。采取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更加有效地执法监督,及时发现、严厉打击本部门(系统)内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打非工作情况。

6.根据主要领导的指示或委托,督促、检查本部门完成好区政府及上级政府部门督办的打非、隐患整治、事故协查等安全生产事项。

7.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救援演练。本部门(系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救援,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8.督促、指导本部门(系统)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水平。

9.抓好本部门(系统)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10.做好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九)区政府各部门分管其他工作的副职领导是分管业务和科室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负责人,对其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落实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和落实分管工作年度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计划,并确保完成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2.每月至少召开1次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和解决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对涉及安全生产审批或者验收的事项,必须依法进行审查批准或验收。

4.每月至少组织1次安全检查,督促分管的科室认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安全检查做到有方案、有重点、有记录,对重要节假日和重要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亲自带队检查。对群众举报或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立即研究解决,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严防事故发生。

5.分管业务范围发现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组织相关人员及时进行查处、打击、关闭和取缔,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告主要领导。

6.根据主要领导的指示或委托,完成好区政府及上级政府部门督办的打非、隐患整治、事故协查等安全生产事项。

7.分管业务范围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救助,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8.做好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三、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的主要措施

(一)加大考核力度。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机制。制定考核标准,细化考核内容,坚持定期考核与平时考核、综合考核与专项考核相结合,依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各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结果将作为政府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定期监督检查。各街道、区政府各部门的主要领导要率先垂范,自觉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定期对所有副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副职应主动向主要领导汇报,真正建立起“相互支持、密切配合、齐心协力”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机制,在班子成员的共同努力下,完成好区政府交办的安全生产工作,为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本好转做出贡献。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街道、区政府各部门领导忽视安全生产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拖延不报,或者不及时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扩大的;一个考核年度内连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对辖区或监管行业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等打击不力的;对省、市、区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整治不力的,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省政府令第74号)和《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监察部、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1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安监局、市监察局关于实行安全生产行政问责意见的通知》(市政办发〔〕200号)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安全生产问责,取消其年终评优资格。

四、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的贯彻落实

(一)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各街道、区政府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共同抓的良好局面。对于分工交叉的安全生产工作,由相关领导共同负责。各街道、区政府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制度的要求,层层分解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