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30 10:44:2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教师合作协议,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当代社会,校企合作早已经是非常常见的一种情况,那么相关的合作协议书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校企合作协议书模板,欢迎大家参阅,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能带给大家启发。
校企合作协议书模板1甲方:
乙方:
双方就共同建立校企合作关系,建立__科技学院“校外实训与就业基地”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意向。
一、合作总则
为大力发展高等教育,实施以职业能力培养为中心的教学模式,为企业培养既有良好职业素质又有很强的操作技能的应用型人才,双方同意建立校企合作关系,甲方在乙方选定的会员单位挂牌建立“校外实习与就业基地”。
根据高等教育有关校企合作,走“产、学、研”相结合道路的发展要求,本着双方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根据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在不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的前提下,派遣学生到乙方实习,乙方根据学生实习期的内容、项目和课题给予安排到协议单位,以保证学生能顺利完成实习教学内容,为毕业后服务于企业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
1、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初步确定每次实习的时间、内容、人数和要求,提前一个月与乙方联系,与乙方共同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和安排。
2、确定基地名称和牌匾的制作,并负责在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扩大企业知名度。
3、选派责任心强、有实践经验的教师作为实习指导教师,组织好学生实习。
4、加强对实习人员管理,甲方指定带队老师,配合乙方做好实习管理工作。
5、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和要求,提供信息服务和项目合作研究。
6、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发生事故,由甲乙双方共同分析事故原因,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7、教育实习学生严格遵守乙方协议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劳动制度。
8、根据乙方要求,积极推荐优秀毕业生供乙方挑选。
9、在职业培训等方面优先安排乙方协议单位的技术、管理人员到甲方进修和听课。
10、对乙方协议单位业务水平比较高、带教工作认真负责或长期担任带教工作的人员可根据实际需要聘为兼职教师,或开展讲座活动。
(二)乙方
1、按照相关要求,选定部分企事业单位与甲方共建“校外实习与就业基地”。
2、充分利用合作企业的行业优势和影响,根据自身需要与甲方进行项目合作研究。
3、与甲方共同安排实习计划,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尽量满足甲方的实习要求,安排学生实习内容、指导实习过程,培养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和职业素质。
4、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的技术人员配合甲方指导教师担任带教工作,并参加对学生的实习考核评议。
5、尽量为实习学生提供充分的实习条件,为实习人员参观学习提供方便。
6、根据学生的综合表现和素质,可优先选择优秀毕业生就业。
7、在尽可能的情况下,为甲方提供相关课程实习或教学参观考察。
三、合作时间
合作时间 年,从 年 月 日起生效。根据双方合作意愿和实际情况,可长期合作,共同商议形成新的合作意向。
四、其它
1、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作协议一经双方代表签、盖章即生效,双方应遵守有关条款。
2、未尽事宜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校企合作协议书模板2甲方:__x职业技术学院
乙方:
为了充分发挥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的功能,加强高校教学、科研及人才培养工作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紧密联系,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同时借助于地方和企业的优势,为校企合作提供更大空间,以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江门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同意建立合作关系,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原则
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建立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
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根据乙方对人力资源的需求,甲方应为乙方优先推荐相关专业的优秀毕业生;
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科研的前提下,应乙方要求,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人力资源方面的支持。
2.应乙方要求,甲方选派优秀教师和业务骨干承担或参与乙方科研项目开发、技术改造、技术援助和学术研讨,科研产权归双方共同所有,双方可另签具体的合作协议。
甲方的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向乙方转让。
3.应乙方要求,可在甲方挂牌设立“人力资源培训基地”、“校企合作实验室”、“校企合作生产性实训车间”和“产品研发中心”,为乙方提供技术讲座、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考证、资料翻译、产品研发及生产等方面的服务,双方可另签具体的合作协议。
4.乙方有对甲方的“订单式人才培养”或“企业员工培训”等培养方案提出改进意见的权利。
甲方以产学结合、工学交替、顶岗实习等现代人才培养模式,按照企业人才规格要求设置、开发课程、组织教学,保证乙方人才培养质量。
5.根据乙方生产经营的需求,为乙方提供企业规划、发展、管理、经营和科技信息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
6.甲方在组织教师和学生参与科研合作、专业实习、人员培训等活动的过程中,严格遵守乙方的相关规章制度及其他合理要求,严守企业的商业秘密。
三、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根据甲方的教学需要,可在乙方挂牌设立“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校外实训基地、就业基地或产学研合作基地”,为甲方相关专业学生的见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设计及社会实践等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
2.乙方应优先满足甲方学生在专业实习、毕业实习、就业等方面的需求。
及时向甲方提供人力资源需求方面的信息,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用甲方的毕业生。
3.应甲方教学改革需要,乙方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选派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担任专业带头人或兼职教师,参与甲方人才培养过程;
参与甲方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教学改革、教材编写等工作,成果归双方共同所有。
4.应甲方科学研究需要,乙方选派工程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参与甲方科研项目开发、技术援助和学术研讨,科研成果产权归双方共同所有,双方可另签具体的合作协议。
5.乙方应根据行业和企业的发展,对甲方的专业设置、课程设置、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工作提供建议和咨询。
6.甲方定期派遣一定数量的专业骨干教师到乙方及其下属相关企业挂职锻炼,培养“双师”队伍。
挂职期间乙方提供相关食宿条件和工作岗位,保证挂职效果。
四、附则
1.为加强沟通和联系,甲、乙双方应明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通过不定期的会面研究解决合作过程中的问题。
2.双方的具体合作项目可在本协议的基础上另签协议;
双方合作过程中因实习、培训、技术开发和咨询、生活安排、劳务等发生的费用,由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加以解决。
3.本协议有效期年,协议期满可根据双方需要确定是否续签。
4.本协议履行中出现纠纷,双方应尽力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提交江门仲栽委员会仲栽。
5.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江门职业技术学院
乙方:
签字代表:
签字代表: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校企合作协议书模板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良好愿望,为增强企业创新能力,促进学校教学和人才培养,决定共建产学研示范基地。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可按照双方商定名额派学生在乙方进行相关专业的实习。
2.甲方可邀请乙方参与甲方专业建设及进行学术讲座。
3.甲方优先向乙方转让乙方所需的、甲方拥有的科研成果,帮助乙方解决在项目开发中遇到的问题。
4.甲方根据乙方申请,安排合适时间配合乙方在甲方校园举办有关文体、宣传活动。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校企合作协议书1.乙方支持甲方的产学研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根据自身条件与甲方进行产学研教学示范合作。乙方为甲方的学生提供相关专业的实习场地及岗位并进行相应的指导。包括确定实习内容,指导实习学生,安排学生参加企业的项目开发和生产实践等。
2.乙方派人员在适当时间为甲方作学术讲座。
3.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向乙方推荐优秀毕业生,乙方优先聘用甲方推荐的学生。
三、学术、科研合作
1.甲乙双方利用各种学术会议、行业会议和有关推广资源,推荐介绍对方,以提高双方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甲乙双方就有资源互补优势的研发项目开展联合攻关,并联
合向政府各级管理部门申请相应的科学技术研究经费。
3.乙方科研通过立项方式委托甲方开发软件产品或技术模块。
所开发的产品或模块,其产权归属和所涉及的费用可以另行商定。
4.甲方学生在乙方实习期间,参与乙方项目开发所取得的成果,其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
乙方根据实习学生对成果的贡献,适当给予经济补贴。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其他
1.首次合作时间为三年,根据双方合作意愿和实际情况,可长期合作。
首期合作结束后,双方可共同商议形成新的合作意向。
2.本协议一式三份,乙方执一份,甲方执两份(专业学院与学校教务处各执一份),合作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即生效,双方应遵守有关条款。
3月5日,全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南京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以下简称“南京高职校”),与国际地铁协会NOVA组织成员――南京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长期战略合作协议,实施“订单”培养,为南京都市圈提供优质的轨道交通人才。目前,南京高职校是唯一与南京地铁集团签订合作协议的五年制高职院校。
“与南京地铁集团签署长期战略合作协议,标志着我校校企合作进入了新时代,合作的深度和广度大大加强。”南京高职校校长张荣胜告诉记者,此次与南京地铁集团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南京地铁集团不仅延续以往向学校提供实习就业岗位的支持,而且双方在人才培养、共建基地、共建师资、科研合作、技术交流等方面达成共识。
增设“地铁专业”,校企共育专才
早在2012年,南京高职校就与南京地铁集团开展了良好合作,三年来共有150名优秀毕业生进入南京地铁集团工作,成为科研、运营、维修、巡检和驾驶的“主力军”。
“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后,学校将定向为南京地铁集团培养专业型人才。今年,学校计划首次开设地铁类专业,专门培养轨道交通人才。”张荣胜校长说。据了解,今年将增设的“地铁专业”为五年制专业。由于专业名未定,今年下半年先设立一个“地铁”订单班,其规模不超过45人。计划在五年学习期内,前三年上地铁基础课,后两年再分具体的专业方向,并增加核心课程。
张荣胜告诉记者,目前南京地铁集团招聘的新员工,都要进行为期一年的培训才能正式上岗,南京高职校将增设的“地铁专业”就是为企业需求“量体裁衣”,将员工的岗前培训、岗中培训全部前移至学校学习。“地铁”订单班的学生从入学开始,五年全程跟踪培养,学生除了学习文化知识、专业理论和职业技能外,还要熟知南京地铁集团的企业文化和精神,提前融入南京地铁集团的企业氛围,成为“准企业人”。
此外,协议还明确规定,南京地铁集团将安排专家和技术能手为南京高职校提供兼职培训师,参与技能鉴定,开展授课、指导实训、编写教材等教学活动。校企双方成立专业指导委员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共同开展人才培养工作,共同进行专业建设,共同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估检查。同时,校企共建企业教师流动工作站,也是此次战略合作的一大亮点。
企业招聘严把关,倒逼学校拓发展
南京高职校就业办公室主任胡怀冠告诉记者,2012年11月,南京地铁集团第一次在南京高职校举行校园招聘动员会,当时双方还没有合作协议,是校方从2011年开始与南京地铁集团多次沟通争取到这次校园招聘动员会。招聘动员会结束后,有157名学生报名应聘。南京地铁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亲自来到学校,通过查阅学生的班主任评价以及学生成绩单来筛选进入面试的学生,最终筛选出126名学生进入第一轮笔试。笔试内容是100道心理测试题,笔试结束后则是南京地铁集团的考官与学生一对一进行面试。进入体检的名单只有55名学生,体检不仅要查常规项,而且还要查遗传史,最终挑选出38名优秀毕业生进入地铁集团。
09级高职电气自动化工程技术专业毕业生孙铭阳,如今是南京地铁集团研发中心的一名电子维修员,他经历了招聘的全过程。孙铭阳自小就喜欢发明,多次获得省职业学校创新大赛一等奖,并获得“南京最年轻的发明家”称号和“国际发明协会金奖”等,这些耀眼的“光环”让他在招聘会上被一眼相中。
企业严把招聘关,使得学校意识到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性,因而下大力气发展职业教育。此次,南京高职校与南京地铁集团签订长期战略合作协议,不仅可以推进校企双方的深度合作,加大培养轨道交通专业型人才的力度,为南京地铁集团培养“良驹”,而且还为学生在学习实践中提升技能和增加竞争筹码铺平道路,真正实现了学生、企业和学校三方共赢。
[关键词]校企合作 “订单式” 人才培养模式 烹饪专业
一、职业学院烹饪专业的现状分析
1.对烹饪教学现状的分析
烹饪属于以手工技术劳动为主的产业,所以对从业人员的技术素质要求很高。但是,在烹饪教学活动中还存在着教材陈旧,理论教学内容多,强化职业技能教学不足,实用性的实训教学少,教学设施不完善,课程配置不合理等种种不足,所以造成所培养的烹饪专业的学生会说而不会做,难以胜任行业工作,与市场脱节。烹饪专业最大的特点就是技能操作,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在黑板上做菜的现象仍然存在,保证不了专业课程和技能训练的实施。从教师这个角度来看,烹饪专业教师应走入市场,提高专业技能,做一个“双师型”教师。从教学方面来看,只有改变专业教学模式,教学与实践紧密结合,突出技能培养,才能提高教学质量,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2.对烹饪专业学生现状的分析
从近几年烹饪专业录取的生源来看,文化课成绩好的同学很少,高中生也很少,大部分学生成绩较差。有一部分学生对理论学习的理解、接受能力较弱,有一部分学生怕吃苦,学习钻研精神不够。但也要承认,在动手能力学习方面,这些学生并不差,所以,加强专业教学中的实践与动手能力的培养,更容易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积极性,增强成功意识。但是,目前的教学模式由于技能培养不足,学生走向社会还需要很长的一段时间进行实践学习和环境适应,给学生的就业带来很多困难。这不仅体现出学生在实践动手能力方面有所欠缺,也体现出学生综合素质方面的欠缺。
3.对烹饪专业人才需求的分析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市场规模的扩大,酒店餐饮企业也在不断扩充和提高,这对人才的需求也不断增加。现有的烹饪人才远远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提别是高素质、有创新能力的烹饪人才十分抢手。
酒店餐饮企业人才的稀缺,不仅表现在人才的数量上,而且突出地体现在“质”的差距上。其中最被看重的是有文化、专业强、厨德好、会管理、敢创新、忠于企业的厨师。
二、“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的实践与探索
通过以上现状分析,我们需要和企业合作,需要对校企合作“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进行实践与探索,最终实现企业、学校和学生三方共赢。
1.校企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
作为校企合作“订单式”人才培养,这种模式主要环节包括:学校自主招生,双方达成合作协议,企业选拔,培训,录用上岗等。(1)学校自主招生。学校根据餐饮行业及相近行业的用人需求,在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下自主招生。(2)双方签订合作协议。校企双方签订合作协议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企业提出要求学校给出解决方案,双方达成合作协议;另一种是学校主动分析合作企业的状况,提出方案并获得企业认可。无论是哪种方式,双方达成合作协议后,由校企双方共同制定人才培养计划。(3)实施教育与培养。以烹饪专业两年制为例,第一学期进行基本的基础素质教育和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的教学,第二学期进行专业课教学和基本功(如:刀工)的学习和训练,第三学期进行基本技能(如雕刻、烹调等)的学习训练,并到实训基地进行实习,第四学期深入合作企业进行实习或顶岗实习。学校和企业联合形成培养团队对学生进行培养,让学生接受多元化的实践教学,校内在实习教师指导下实习、实训,校外在企业尽可能的以师傅带徒弟的方式实习,达到一定标准可顶岗实习。除了对学生的专业技能进行培养,还要对学生进行企业文化及管理制度方面的培训,保证他们在能力和价值观上能满足企业的人才需求。(4)企业录用。学生毕业前夕,由企业和学校根据岗位技能和素质需要对学生的职业能力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合格的可与企业签订正式合同录用上岗,不能通过考核的再进行强化训练,直至通过考核。
2.关注市场,促进校企互动
为了保证“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能够跟上社会发展的需求,一方面,学校应投入人力资源和资金对市场信息进行收集和利用,加强与合作企业交流。这样学校可以根据不同专业的需要定期收集到相关方面的信息,通过对收集的信息的分析,预测市场的需求与变化,另一方面,学校通过与合作企业的交流了解当前的要求以及未来的需求。甚至新的岗位的人才需求,学校可以根据这些信息适时调整培养计划,专业设置,力求人才培养专业设置和社会需求同步。
3.将素质教育融入到教学中
从长远来看,在培养学生过程中,忽视基础理论知识的学习和基本素质的教育而过分关注技能的培养,将会导致培养的学生缺少系统地理论知识与创新能力低下,难以完成离开学校工作以后的自学或者说自我知识更新的任务,很难再上一个层次,也有可能逐渐跟不上环境的变化而被淘汰。所以学校培养的“订单式”人才应具有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为此学校应将基础理论、基础素质和技术能力融入到教学中。
4.实例。淄博市技师学院与绿洲生态园签订“订单式”人才培养计划,校企双方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定向培养烹饪专业学生,学习时间为两年。绿洲生态园与淄博技师学院共同设计学生在校期间的订单培养课程,包括基础理论课程、专业课程和实训三个模块,通过两年的学习与实践,考核评价合格,企业录用。
一、旅游管理专业校企合作的必要性
旅游管理专业主要为旅行社、旅游景区以及旅游行政单位和外事接待单位培养专业操作技能熟练、适应面较广的专业管理人才。在实际的人才培养和毕业生就业中,旅游管理专业学生存在着旅游人才建设与行业发展不适应,人才培养滞后于市场需求的现象。
校企合作是一种可使学校、企业、学生三方受益的培养模式。“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实施一方面解决了学生理论脱离实践的问题,保证了学生具备从事旅游业基层工作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增强了适应市场需求的能力,确保就业渠道的畅通;另一方面企业也因此从学校获得了大量优秀的人才,同时,企业员工亦可接受高校的培训或到高校进修,解决了旅游市场专业人才匮乏的难题。
二、校企合作的类型分析
校企合作的实现方式是多种类型,不同形式的。高校和企业应该结合自己的情况,谨慎的选择合作的机构,构建科学合理、真正三赢的校企合作方式和类型。
(一)按合作时间分类
按照校企合作时间长短来看,分为短期合作和长期合作两种类型。
短期合作是指校企双方仅仅在较短(3个月以内)时间进行合作。这种合作方式适合于企业旺季的临时抽调人手,可提供学生短时间的直接对客服务机会。
长期合作是指校企双方签订了合作协议,有较长(3个月以上)的合作时间。这种合作方式可使校企双方有机会进行深层次的交流合作,并可搭建实训基地或者企业员工培训基地等多形式合作。
(二)按照合作深度分类
按照校企合作深度来看,分为浅层次合作和深层次合作两种类型。
浅层次合作是指校企双方仅限于学校派遣学生到企业实习,企业接纳学生并安排实习岗位这种形式的合作。
深层次合作是指除了提供人力资源,吸收人力资源的实习以外,校企双方还进行多方面的资源和信息的共享,开发出的其它合作。比如成立专业指导委员会,校企双方共同探讨人才培养方案,企业专家参与专业授课,教师到企业进行挂职锻炼,教师为企业员工授课等等。
三、旅游管理专业校企合作的具体形式分析
(一)坚持市场调研,找准人才培养方向
学校要形成系统的调研制度,长年不断地对旅游企业进行调研。一是专业建设调研。通过调研了解旅游职业岗位对该专业的能力、知识、素质要求,确定专业建设改革方案,调整课程设置,使毕业生更加符合社会的需求,为企业所欢迎。二是对该专业毕业生进行跟踪调研。收集他们对学校教学内容、对企业用人标准等方面的反馈信息,以便于指导学校的教学改革。三是加强对旅游企业的人才需求预测调研,及时地掌握本地区经济发展对旅游企业人才的新要求,便于积极推进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
(二)成立旅游专业指导与合作委员会,参与教学全过程
校企合作机制的正常运作,可通过双方建立旅游专业指导与合作委员会来运作。委员会的成员由学校、旅游管理部门、酒店、旅行社、景区等单位的负责人、学者和专家共同组成。旅游专业指导与合作委员会的成员定期到学校来研讨学校旅游专业建设与发展,为专业改革、课程改革、校内外实训基地的建设提供决策咨询。经过与旅游企业的反复磨合,旅游院校培养出的人才上岗后才能获得旅游企业的欢迎。
(三)积极探索多层次的校企合作方式
校企合作没有固定的模式,可以根据专业的特点和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校企合作形式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进行。
1.浅层次的纯实习合作
学校在旅游饭店、旅行社、旅游景区等旅游企业建立实习基地,与他们签订短期或长期实习合作协议。一是学生可利用“黄金周”和寒暑假的时间与旅游企业签订短期合作协议,让学生到旅游企业去从事一些简单的工作,让他们对旅游企业的运作有所了解。二是学生学完全部课程后与旅游企业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到合作企业进行为期几个月的实习。
2.中层次的教学、实习与就业的合作
从教学环节就开始合作,学校与企业共同确定培养方案,共同制定教学计划,共同实施教学过程。学校把企业人员请进来,聘为学校教师,参与学校教学、科研等工作,把企业经营管理的经验教训以案例的教学形式引入课堂。同时组织教师到合作企业进行实操、挂职进修。通过教师参与企业管理,指导企业经营,提高他们的实践能力,同时又获得了实习环境,提高了教学的实践性。学生在学校学完主要课程后,直接进入合作企业进行实习。这一实习要与就业相结合,可以让学生与企业进行首次双向选择。选择后双方共同商定和实施培养方案。最后,企业优先选拔留用优秀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既给学生提供了实习基地,又解决了一部分学生的就业问题。
3.高层次的订单式教育合作
学校主动与旅游企业联系,实施“订单式”培养模式,即由用人单位根据其对人才的需求情况,提出订单,由学校按照用人单位提出的要求进行培养。这种培养模式已经得到了许多企业的认可,而且还可以实现学校、企业、学生三赢。订单式培养模式,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既解决了学生的实习基地,解决了学生的就业问题,并且能够使学校的人才供给与企业的人才需求相吻合,又为企业培养了高素质的人才,提高了企业的竞争能力。
四、总结
“比什凯克将在乌市建立比什凯克商场和设立商务、旅游代表处,还将邀请比什凯克政府、工商会、企业采购商组团参加在乌市举办的乌洽会、服装节、建材博览会。”比什凯克第一副市长克里明科・伊利亚・彼得洛维奇(下称克里明科)今年3月来乌鲁木齐时说。这意味着,很多吉国人将在他们的国家享受到乌市的购物环境。
在乌鲁木齐购物时,克里明科注意观察中吉两国的商品差异,他发现同样的家具在乌市卖200美元,而在吉尔吉斯斯坦的首都比什凯克的售价为1000美元!克里明科承认,它们的材质可能略不同,价格却相差得很离谱,而且这并不是个例,总体而言,新疆华凌商贸城的家俱比吉国比什凯克的中国家俱价格便宜50%左右。这个发现让克里明科将乌市商场“搬”到比什凯克去的想法更加强烈。而作为有绿色食品优势的吉国完全可以在乌市开起比什凯克商场。
3月6日,他代表比什凯克市政府与乌鲁木齐市政府签订了合作备忘录和协议书,明确了两城市商贸、教育、房产等领域的合作设想。
把吉国蜂蜜卖到乌市
记者:《2006年-2007年乌鲁木齐市与比什凯克市合作协议》(下称《合作协议》)第一条提出:比什凯克市尽快启动实施在乌市建立比什凯克商场和设立商务、旅游代表处计划。那么比什凯克商场将提供哪些商37谁来经营?
克里明科:比什凯克有很多自己本民族特色的地方产品,在充分研究乌市市场需求的情况下,我们想组织一些有针对性的能够让消费者满意的产品在乌市销售,比如中国市场及权威机构检验认可的初加工的中草药、还有吉国的蜂蜜,商场的经营人士应该是以吉国商人为主。
而我之所以首先想到蜂蜜,是因为“蜂蜜是吉尔吉斯斯坦的骄傲!”,吉国的生态环境非常好,空气质量好,鲜花没有污染。我们出产的蜂蜜出口日本,俄罗斯曾想用其汽车与我们开展蜂蜜的易货贸易。此外,还有奶制品,吉国与食品相关的产品均是绿色产品,没有任何人工添加剂。
在《合作协议》第二条已经有“比什凯克市提供生物制药、钻头生产、矿产资源开发等项目的合作”的字眼,这也与吉国中草药资源相关。在第十五条“双方卫生部门共同努力促成在比什凯克合资建成制药厂。乌市对本市药品生产企业去比什凯克市开办药品展览会予以支持。”克里明科强调,《合作协议》二十条,都会逐条落实并实施,此行带来了相关单位和人。协议条款均来自他们的市场调研,都被认为是可行的。
将华凌商贸城搬到吉国
记者:我曾去过比什凯克,知道那里有个国英中国商品城,还有大唐商品分拨中心。目前,在乌市开设比什凯克商场进展如何?与这些商场比,新建的乌市商场会有哪些特点?开设商务、旅游代表处的意义与作用有哪些?
克里明科:我们现在对比什凯克商场在乌市的具体选址尚未确定,但在比什凯克建乌市商品城,包括选址工作都已在筹划之中。其规模应该与其它中国商品城有所区别,至少比大唐商品分拨中心的规模还要大,经营商品的档次还应该更高一些。
开设代表处主要着眼于未来的合作。中国人有中国人视角,吉国人有吉国人的视角。通过吉国在中国设立的代表处,可以让吉国人从中国市场的视角去发现商机并提供信息,这将为乌市与比什凯克市双方的经贸合作铺路搭桥。
吉国应建中文学校
记者:《合作协议》条款明确除了组织两城市教师和优秀学生的互访外,有一条这样约定“由乌鲁木齐市教研中心提供或派专家编定图文并貌的中文教材或其它中文资料,以支持比什凯克市的中文教学”,贵国早就有这样的想法吗?
克里明科:吉国经贸代表团到北京访问期间就设想在比什凯克建立教中文的中学。按照常规,吉国学生应该到中国来学中文。但是,正是由于吉国没有一所中文学校,大大限制了中学毕业生到中国来进修的可能性,这也是为什么要办中文学校的原因。
比什凯克有许多外国语教学的学校,比如美国、土耳其等,但没有一所中文教学的学校。现在已初步选定几个地方用于建中文学校,这种双语(中俄文)学校有很多好处,建成后白天可以正常上课,而晚上则可面向社会,向社会青年培训中文。
欢迎到吉国盖高楼
记者:在《合作协议》中,比什凯克市政府对房产的关注同样引人注目。涉及此方面内容的条款一共有四条,除了双方交流房地产贷款经验、立法信息及吸引投资发展房地产措施外,乌鲁木齐市将适时组织房地产、建材、建筑施工企业赴比什凯克考察、交流经验,这都是因为比什凯克的房产需求量很大?
克里明科:是的,我们此次来乌市也是为了吸引更多投资者到比什凯克建高楼。目前,比什凯克市居民每户住房面积仅60平方米,很多人想住大房子,想换家俱。而从1993年以来,比什凯克几乎没有建过高楼,现在这个城市只有10座18层高的楼。
现在,美国、德国、韩国人都在与吉国商议投资建宜,吉国法律对所有的外国投资商一视同仁,我们虽然没有更加优惠的政策,但我们保证各国待遇都按相关法规来。
3月24日,政府将对比什凯克市北部2000公顷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招标,这个地方空气好、生态环境好,已经吸引不少投资商的关注。
现在比什凯克市有28家银行,每家贷款利息都有所不同,但已经有银行开展30年分期付款购房业务。外国投资商一般用自有资金在吉国建房,比如韩国房地产开发商在吉国的韩国银行存款、贷款,既取得房地产利润,又得到利息。
记者赴吉国考察时曾从有关政府报告中获悉,房建问题正成为吉国最关键的问题之一。吉国超过16.6万个家庭需要解决和改善住所,1.6万个家庭居住在自然灾害多发区。吉国的目标是,2010年,利用国家的房建基金建设住房面积达到7800万平方米,即建筑总量的增长要达到27%,人均住房面积要达到14平方米。吉国将通过对房建计划的大量融资、发展建材工业和拓展担保业务来实现这项任务。
针对外国企业投资吉国房地产业,吉国还专门成立了5人委员会,负责管理到吉国投资房地产的外国公司。目前,比什凯克市高层楼盘的价格为每平方米480美元。
关键词:独立学院 校企合作 产教融合 观念内涵 双师双能 实验实训
产教融合是应用型本科院校发展的大趋势,总理在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推动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其核心就是“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做为独立学院,发展快,基础弱,要想在经济的新常态中有所作为,有所成绩,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学校需要把“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做为发展战略,下大力气推动落实。
目前我院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现状是层次低、领域窄,注现象、无实质,有数量、无质量,思想保守,未理解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本质含义,错把与企业所签校企合作协议当成是产教融合的内涵,把学生的实习、就业当成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成果。在学院官网上,时不时有双体系、就业指导中心、教学系部等部门,成批成批地与企业签订了校企合作协议,但其工作大部分是停留在为学生提供就业。规模很大,但与校企合作的内涵、实质还有可供努力发展的空间。
独立学院的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必须根据独立学院的办学特色及现状,根据所开设的专业,针π幸档姆⒄剐枨螅找准切入点、创新点、增长点,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找准符合自己身份的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与企业真正做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一、 转变观念,开放办学。
学校二级教学机构是产教融合的主体,必须要转变观念,送出去,引进来。从系主任到普通老师,都要主动走出校门,走向地方政府机关、行业、企业以及各类行业协会等,一方面广泛了解人才市场动向和人才结构需求,另一方面和这些部门、行业企业探讨各种合作的可能,开放办学。在具体方法上,每个教学部门可以选择某个专业率先突破,探索路子,积累经验,找准发力点,不必要所有专业同时开展。
二、正确理解,提升内涵。
产教融合的核心是“融合”,即我中有你,你中有我,深度合作,互惠互利,校企共赢,提升内涵,绝不是简单的学生实习,包括几个方面。
1.平台的融合。包括实验实训平台的融合、校企职工培训平台、科研合作与技术成果转化平台等的融合。加强实验实训实习基地建设。从学校层面,选定系部、专业,一个二级学院一年与合作企业建立一个实验实训的实习基地。按照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要求,根据生产、服务的真实技术和流程构建知识教育体系、技术技能训练体系和实验实训实习环境。实验实训的平台建好后,邀请企业技术骨干人员,到学校进行理论的加强及指导学生的实训。学校可选派教师到合作企业进行实战技术及新技术的学习与培训。企业可将目前行业的最新技术及技术改良的项目邀请学校教师参与,成立项目研发团队,达到科研合作与技术成果转化。
2.团队融合。学校根据自己的专业,分类、分层与行业、企业实行共同组建教育集团,也可以与行业企业、产业集聚区共建共管二级学院。企业大学,体现在学校老师主动走入企业、政府部门,提供管理决策咨询、市场调研、员工培训,同时邀请企业高管、高级工程师等进入课堂,承担某些专业课程的授课,规划项目及科研项目的研发。对于工科专业来说,校企合作要立足于为企业解决新技术应用、生产过程中技术攻关、专利转换甚至集成技术开发、联合进行科研立项等,可以是一个专业老师带领一个学生团队,也可以是一个专业老师团队带领几个学生团队,与企业进行深度合作,达到双赢,才能合作长久,才能在校企合作之路上走得更远。
3.专业与课程的融合,专业、课程建设必须有一定程度的企业参与,企业全方位全过程参与专业建设、课程设置、人才培养和绩效评价。最终要实现专业与职业、课程与岗位、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的高度联接。
以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为本,加强“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通过产教融合,从人力资源管理的角度,调整教师结构如:科研型、学术型、实战型、教学型等的比例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修正。改革教师聘任制度和评价办法及培训方案。对于独立学院,教师年轻化,从学校到学校,不仅是教学无经验,而且专业知识的的积淀也是不够的,因此对年轻教师的培训工作也显得特别重要,对学校教师的招聘要求也可进行相应的微调。积极引进行业公认专才,聘请企业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作为专业建设带头人、担任专兼职教师。通过教学评价、绩效考核、职务(职称)评聘、薪酬激励、校企交流等制度改革,增强教师提高实践能力的主动性、积极性。这样的校企合作,才能既锻炼老师,让老师积累实践经验,了解企业需求,找到人才培养的实际差距,也能让学生在实践中提高动手能力,适应岗位要求。
三、制定规划,落实资金。
校企合作、产教融合需要提前精心做好规划布好局,不能无目的碰运气,基本前提是门当户对实现共赢。大企业看不上我们,小微企业我们看不上,找什么企业、为企业解决什么问题、企业能帮助学校提供什么?一切要从解决双方的实际问题出发,要有真正意义上的校企合作,才能实现所谓的产教融合。当然,校企合作产教融合能否开展,还需学校给予部分经费支持,做为这项工作的主体,系部要主动思考、探索,实际执行协议中,肯定会有一部分支出的,比如平台建设、队伍融合、专业融合等,都需要提前做好规划,列入下一年度的教学预算中。
四、加强考核,完善监督。
一、考察行程
第一天(5月8日),北京时间17:10的航班从上海浦东出发前往加拿大多伦多;当地时间19:20分到达多伦多(当地为周五)。
第二天(5月9日),上午:参观多伦多大学;下午看望了在多伦多大学读书的苏州学子、会见多伦多江苏商会会长,及现旅居多伦多的原苏州中学老师(当地为周六)。
第三天(5月10日),上午:9:00的航班从多伦多飞往蒙特利尔;下午:1:30,与道森学院中国项目负责人荣萌见面,详细商讨了11日访问道森学院的具体安排。之后,游览了蒙特利尔市容(皇家山公园,市政厅)(当地为周日)。
第四天(5月11日),上午:9:00,由道森学院-理工学院wilson wong副院长陪同,考察团参观了理工学院的机械系和电机系。中午12:00,举行了午餐会:双方相互介绍,与道森学院教务长robert kavanaght和国际开发部部长、课程设置发展部部长、商学院院长、理工学院副院长、机电系主任、市场管理系主任、中国项目部主任等,会谈来访目的及合作意图。下午1:30,与道森学院国际开发部部长唐沃科、课程设置发展部部长barbara freemen、商学院院长diane guvian及中国项目部主任荣萌等商谈具体合作项目——“量身定做式”师资培训。下午4:00,黄莉萍副院长与道森学院李飞龙院长签订合作协议。
第五天(5月12日),考察团由蒙特利尔上午10点航班飞往多伦多。下午13:15,由多伦多飞往东京。
第六天(5月13日),当地时间下午6:00,到达成田机场。
第七天(5月14日),上午9:00,与日中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嫕见面,商量合作事宜及15日访问日本工学院大学的具体安排。下午:沿途游览东京风光,准备15日的会见内容。
第八天(5月15日),上午:9:00-11:00,前往日本工学院大学参观并会谈合作事宜。对方理事、教务长及国际交流负责人参与了接待。
下午:14:30的航班飞往上海虹桥机场。
二、主要体会
1.通过对加拿大道森学院的学习参观,亲身体验了在职业教育理念、专业建设、课程设置和人才培养方面的不同,特别是加拿大道森学院在学生学业指导、师资队伍建设方面的“量身定做式”培训,给我们以很大的启发,探寻到双方合作进行师资培训的有效途径。
加拿大的职业教育均为高中后的专科以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也是紧密结合生产需要。在加拿大70%以上25岁——45岁的职业者,都接受了职业技术教育。我们访问的道森学院创建于1969年,是加拿大魁北克省第一所英语大学预科学院。道森学院位于蒙特利尔市中心,有700多名教师和300多名教辅人员,是魁北克省最大的英语学院。全院有7400名以上的全日制学生,在25个不同的专业领域学习;另外学院还开设许多非学分的晚间课程和专业。
重视学生创新能力培养和团队打造。5月11日上午9:00,我们在道森学院-理工学院wilson wong副院长陪同下,参观了理工学院的机械系和电机系的“教学工厂”化的各大实验、实训室,各专业配套设施设备齐全,维护管理完好。该校在课程设置上紧贴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既有高端的设计研发类课程,又有加工制造类课程和营销服务类课程。特别重视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大力开展co-op教育(即工学结合),通过组织学生自筹经费参加各类技能大赛,加强创新团队建设,设立工作室性质的工场,老师作为顾问参与其中。在学生毕业设计环节,以团队为单位进行设计,毕业答辩是一个开放式的情境,学生自己宣介毕业设计作品,专业教师组成评审组打分,还可邀请企业专业、亲朋好友一起观摩。
设立课程设置发展部加强对师生发展的指导。道森学院设有课程设置发展部这样的专门机构,用于对学生的学业指导、教师进修规划和学生评教中有问题的教师的培训,以及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系部发展需要,帮助系部进行课程开发指导。在下午的洽谈中,我们与道森学院国际开发部部长唐沃科、课程设置发展部部长barbara freemen、商学院院长diane guvian及中国项目部主任荣萌等,就师资培养专题进行了深入探讨。确定了我方提出培养规格要求,道森学院课程设置发展部设计培养方案,商学院和理工学院具体操作的“量身定做式”师资培训。下午4:00,黄莉萍副院长代表我院与道森学院李飞龙院长签订合作协议。
2.通过对日本工学院大学的学习参观,了解到在办学理念、技能教师培养、课程设置等方面的特色做法,给我们的学校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师资培养等工作以很好的启发。
日本工学院大学创建于1949年,毕业生数约90000人。现在校学生6102人,教职员总数1131人。设有机械系、电气系、化学系、信息系和建筑系等五个系部,培养本科以上学历人才。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化工大学等十多所院校建立了合作办学关系。
5月15日上午9:00,在日中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嫕的陪同下,我们参观了日本工学院大学,与该校常务理事杉崎贵义、教务部长管村昇教授、事务部部长川村寿志和国际交流负责人等进行了会谈。市教育局副局长袁迪致辞,表明了来意和寻求合作的意向。双方互相介绍了学校情况,并就课程设置、人才培养、教师培训等进行了商谈。之后,在杉崎贵义等的带领下,我们参观了工学院大学的种类教学场所。该校开放式的工作与讨论用的工作室、学生实习课题的选择、技能教师培养和“打好基础,应对新技术变革的要求”的办学理念和思路等,给我们很大的启发。
关键词:地方高校;服务;地方经济建设
中图分类号:G5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1573(2012)03—0083—05
地方高校能否赢得地方政府、企业和人民的赞誉,关键在于是否立足本地、办出特色。探索地方高校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策略与途径,拓展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的空间与渠道,对提升地方高校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一、地方高校服务地方经济建设能力现状及成因
(一)地方高校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现状分析
1. 高校服务机制不够健全。由于受计划经济传统教育观念的影响,一些地方高校仍然是“关门”办学,缺乏主动服务与合作互惠意识。在管理机构设置上,只考虑与上级主管部门相对应,在职能与功能定位上,只考虑满足自身教学科研和学生管理的需要,尚未设置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的组织机构,为经济建设服务的职能难以发挥。
2. 校企合作缺乏良好环境。个别地方政府对校企合作不重视,不少高校与地方企业签订了校企合作协议,而这些书面协议大多只是应付上级检查的作秀凭据,既无实质意义上的校企合作办学,更无合作共享的核心技术和经济共同体。高校与地方政府、企业间缺乏信息交流与沟通机制,企业缺乏与高校合作的动力机制。
(二)影响地方高校服务能力的外部原因
1. 高校服务社会的政策法规不完善。地方政府对国家有关校企合作的相关政策、法规贯彻落实的不够,地方高校社会服务缺乏完善的法律保障,在进行社会服务时无章可循,不仅影响了地方高校开展社会服务的积极性,也阻碍了地方高校服务社会的顺利开展。地方政府没有将地方高校社会服务列入地方经济发展规划,政策导向不够清楚、不够明确,对如何开展社会服务缺少实质性规定。地方政府财政扶持产学研的政策很难到位,缺乏鼓励企业支持高校的激励措施,产学研结合的社会环境与高校服务地方的诉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2. 企业对地方高校缺乏了解和信任。由于企业对高校了解渠道不通畅,许多企业对地方高校科技服务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缺乏信赖感,加之受“品牌”意识的影响,宁愿花高价、舍近求远去寻求大城市或外省高校,也不愿意接受本地高校“方便快捷”“物美价廉”的技术服务。一般大型企业科技研发力量较强,都有自己的技术研发中心,接纳技术服务的外需量较少,“屏蔽”了与外界的科研协作。一些中小企业由于产品的科技含量低,研发与创新需求小,加之受经济条件的限制,缺乏与高校合作的期望与项目。由于校企双方需求信息不畅、资金缺乏、中试风险大而导致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难。“高不成、低不就”的现状制约了地方高校社会服务职能的发挥,导致高校科研与产业的脱节,影响科技成果推广的产业化与商品化。
3. 现行地方高校的评估指标欠科学。就地方高校来说,上级评估主要考核有多少立项课题、与地方企业签订了多少合作协议、开办了多少“订单班”,而合作项目的投入与产出、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却无具体评价指标;所签订的合作协议是否具有真实性却不进行实地考察;企业参与合作办学的程度与校企融合的深度缺乏具体的量化指标。对高校教师而言,以主持或完成项目的多少、级别、成果获奖和数量等指标作为评职称的硬件。因此,校企合作只是在玩弄花架子,只看重项目对职称评审的作用以及所发表的论文数量,至于经济效益与社会需求则放在其次,存在明显的功利性。
(三)影响地方高校服务能力的内部原因
1. 缺少专门的管理机构。地方高校大多设有教务处、科研处、学工处、财务处、人事处等二三十个管理机构,却缺少行使服务地方职能、推进校企合作、广泛联系社会和争取社会资源的职能部门,社会服务还没有上升到高校的组织目标上来,没有作为一个重要的战略目标列入学校的战略发展规划。有些高校社会服务仅仅注重表面,重计划、轻落实,有口号、无行动,为应付检查和评估而“做材料”。也有些高校社会服务队伍缺乏组织领导,集体合作攻关少、单兵散兵作战多,教师的个人行为还没有上升为高校的社会职能,致使社会服务的能力不强,客观上造成社会服务难以有效开展。
2. 缺乏激励服务的政策。有些高校没有出台规范社会服务的政策和配套措施,缺少相应的激励政策和分配政策。考核教师参加社会服务的管理机制不完善,只对教师的授课课时、科研成果进行量化,而教师是否进行了社会服务、社会服务质量的好坏、创造的经济效益、受益者的评价等,都没有列入绩效评价指标而给予合理的、科学的评价与奖励,伤害了教师开展社会服务的积极性。
3. 高校办学定位不准确。不少高校存在“攀高”、“求全”“贪大”,以追求升格、发展为综合性大学或教学科研型大学为目标,丢弃了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为依托的办学特色。地方高校的定位准确与否,能否适应当地经济发展的需要,决定于高校人才培养的规格与质量。不考虑地方高校的实际情况,造成教学与就业的脱节,从而影响地方高校内涵式的可持续发展。
二、提升地方高校服务地方经济建设能力之策略
关键词:高职;生产性实训基地;运行;实践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5)14-0050-02
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文件指出高等职业院校“要积极探索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的校企组合新模式,由学校提供场地和管理,企业提供设备、技术和师资支持,以企业为主组织实训;加强和推进校外顶岗实习力度,使校内生产性实训、校外顶岗实习比例逐步加大,提高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校企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是指在校企深度合作的基础上,由学校提供场地和管理,企业提供设备、技术和师资支持,校企双方合作共同建设的具有真实产品生产能力的实训基地[1]。目前各高职院校纷纷与企业合作建设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但是许多学校的校企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的研究和实践还停留在基础理论和初步建设阶段,生产性实训基地并没有科学、成熟的运行机制。校企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是由校企双方共同投资,在运行中必须同时兼顾双方的利益,如何让校企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良性运行是一个需要研究的问题。
2011年,大连职业技术学院与大连德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共建了生产性实训基地“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德豪光电LED封装实训基地”。实训基地建筑面积560平方米,分为LED封装生产区、LED检测区、备件库及员工学习区四个主要区域,配有LED封装及检测的整条生产线,设备总价值310万元,建立了运行管理机制,经过三年的实践,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建立管理委员会议事机制
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校企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是生产、教学和社会服务三条线运行。三线同时运行势必会产生一些矛盾,因此必须成立管理委员会,建立决策议事机制。管理委员会由学校和企业双方代表组成,全面协调和统筹基地的建设与管理。管理委员会负责制订实训基地运行管理制度,建立校企双方周例会制度,针对下一周的教学、生产及社会服务等细节问题进行议事沟通,协调解决校企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矛盾。比如我校生产性实训基地“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德豪光电LED封装实训基地”管理委员会主任由我校电气电子工程学院院长担任,副主任由是电气电子工程学院主管实践教学的副院长和大连德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担任。大连德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派遣两名员工,作为协调员常驻生产性实训基地,协助管理和方便及时沟通。
二、建立责权利明晰的管理制度和责任机制
要想保障校企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能够正常运作,必须通过制度进行约束。实训基地管理委员会要协调校企双方利益,经过沟通与协商后,在校企合作协议书的基础上,再签订校企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合作协议书,在协议书中必须约定校企双方在生产性实训基地运行中的责任和利益分配。校企双方在实训基地合作协议书的基础处上建立管理制度和责任机制,一方面要明确实训基地的生产性,保障企业生产的产量及工期,确保企业的利益以推动生产性实训基地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要保证实训基地的教学性,明确校企双方在实训基地教学中的责任,确保生产性实践教学的效果;除此以外还要约定校企双方在实训基地承担社会服务时的责任及利益分配。管理制度和责任机制可以规范校企双方的行为,推进校企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的平稳运行。
三、建立财务管理机制
生产性实训基地的财务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能否正常运营[2],实训基地管理委员会必须根据校企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合作协议书制订生产性实训基地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对生产耗材、设备维护以及企业专家课时费、管理费等项目进行约定。所有实训基地的项目必须经过经费核算,双方协商后分别投入资金或人力进行落实。耗材由学校和企业共同进行管理,严格执行出入库登记制度,在生产中多方面节约耗材,降低成本。
我校生产性实训基地“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德豪光电LED封装实训基地”在财务管理方面取得了一定的实践经验。第一,实训基地的生产设备是由大连德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出资购买,校企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合作协议书规定生产设备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统一管理,使用五年后设备完全归学校所有,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费用由学校负责。第二,双方投入实训基地的工作量采用“互抵”的管理方式,即学校学生在生产性实训基地承接企业生产加工的工作量与企业派管理人员到学校协助管理生产性实训基地工作量等量转换。转换标准是每十个学生参加生产一个工作日的任务量相当于一个企业管理人员管理生产性实训基地一个工作日的任务量。第三,建立基地财务账目。基地用于生产的耗材、场地的水电等费用计入企业成本账目;而学校学生使用基地进行的非生产性实训项目的耗材、企业专家参与实践教学的课时等费用计入学校成本账目;生产性实训基地也会产生一定的收入,包括产品生产的利润、社会服务创造的效益等,这些收入都要计入基地财务账目。校企双方就根据基地财务账目平衡生产性实训基地的成本及收入。
四、建立校企人才交流机制
校企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应该建立校企人才交流机制,充分利用实训基地为学校打造一支专兼结合的“双师型”师资队伍。一方面规定学校的专任教师定期到基地锻炼,通过基地的真实生产,提高教师的实践能力;另一方面企业的技术和业务骨干可以纳入兼职教师队伍,共同实施教学,充分发挥兼职教师丰富的企业管理及实践经验的优势;此外,学校可以聘请企业的专家和技术能手,成立实训基地大师工作室,专门解决生产技术难题,并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及课程建设等。
五、建立学生选拔培养机制
校企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是需要真实生产的,因此对进行生产的学生素质要求很高。通常在校企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之初,企业会有很多顾虑,比如,学生能有积极性进行生产性实训吗?如果用学生进行真实产品生产,能保证产品的质量以及生产效率吗?学生进行生产会不会出现安全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生产性实训基地需要建立学生选拔培养机制。
我校生产性实训基地“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德豪光电LED封装实训基地”的运行实践中,由校企双方共同组成的实训基地管理委员会制定了优胜劣汰的学生选拔培养机制。实训基地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学生进行动员及生产技能和安全培训,并对学生的培训效果进行测试考核,根据测试结果把学生分成两组,成绩比较突出的学生被分到生产组,生产组的学生会被优先安排到实训基地的生产岗位。没有被选中的学生被分到培养组,培养组的学生可以继续努力学习,争取在下一轮的考核中被选。实训基地管理委员定期对有资格在实训基地进行生产性实训的生产组学生进行技能水平测试,如果一个学生连续两次测试都没有达标,则他就会被淘汰到培养组。相反实训基地管理委员会对工作认真、产品合格率高、技能水平测试成绩高的学生给予一定的奖励。生产组的学生们经过企业化真实生产的训练,普遍感到收获巨大,切实地感受到了生产性实训在职业技能和职业素质方面上给他们带来的提高。他们会主动地将参加生产性实训的经历和收获分享给还未被选拔上的学生们。学生们都将能够进行生产性实训视为一种荣誉,所有学生都非常渴望进入到实训基地进行生产性实训,这样极大地激发和调动了学生进行生产性实训的积极性,也保证了产品的质量和生产效率。
经过三年的实践,我院光电子技术专业所有的毕业生都在基地进行过了生产性实训,一方面企业完全消除了合作最初的顾虑,对学生的生产情况表示满意,另一方面学生通过生产实训也提高了职业技能和职业素质,增强了毕业后的就业竞争力。
参考文献:
第一条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以下简称《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规范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教育机构同外国教育机构(以下简称中外合作办学者,教育机构含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合作举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办学项目的设立、活动及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是指中外合作办学者依照《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的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实施职业技能培训的公益性办学机构。
本办法所称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是指中外合作办学者依照《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不设立新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而是通过与现有中国教育机构合作设置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专业(职业、工种)、课程的方式开展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
第三条国家鼓励根据经济发展和劳动力市场对技能劳动者的需求及特点,引进体现国外先进技术、先进培训方法的优质职业技能培训资源。
国家鼓励在国内新兴和急需的技能含量高的职业领域开展中外合作办学。
第四条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国家给予民办学校的扶持与奖励政策。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发展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五条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管理工作。
第二章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设立
第六条中外合作办学者应当符合《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规定的条件,具备相应的办学资格和较高的办学质量。
第七条中外合作办学者应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合作各方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
(二)拟设立的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名称、住所、培养目标、办学宗旨、合作内容和期限;
(三)合作各方投入资产数额、方式及资金缴纳期限;
(四)解决合作各方争议的方式和程序;
(五)违反合作协议的责任;
(六)合作各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合作协议应当为中文文本。有外文文本的,应当与中文文本的内容一致。
第八条中外合作办学者投入的办学资金,应当与拟设立的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层次和规模相适应,并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且出具证明。
中外合作办学者应当按照合作协议按时、足额投入办学资金。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存续期间,中外合作办学者不得抽逃办学资金,不得挪用办学经费。
第九条中外合作办学者为办学投入的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以及其他财产,其作价由中外合作办学者双方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或者聘请双方同意的社会中介组织依法进行评估,并依法办理财产权转移有关手续。
中国教育机构以国有资产作为办学投入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定,聘请具有评估资格的社会中介组织依法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合理确定国有资产的数额,并报对该国有资产负有监管职责的机构备案,依法履行国有资产管理义务。
第十条根据与外国政府部门签订的协议或者应中国教育机构的请求,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邀请外国教育机构与中国教育机构合作办学。
被邀请的外国教育机构应当是国际上或者所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教育机构。
第十一条设立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由拟设立机构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设立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分为筹备设立和正式设立两个步骤。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
第十三条申请筹备设立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当由中国教育机构提出申请,提交《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规定的文件。其中申办报告应当按照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制定的《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申请表》所规定的内容和格式填写。
申请筹备设立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还应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有关条款的规定,提交中外合作办学者的注册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证明文件,其中外国合作办学者的有关证明文件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批机关不予批准筹备设立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并书面说明理由:
(一)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历史文化传统和职业培训的公益性质,不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职业培训事业发展需要的;
(二)中外合作办学者有一方不符合条件的;
(三)申请文件不符合《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本办法要求,经告知仍不改正的;
(四)申请文件有虚假内容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批准情形。
第十五条申请正式设立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当由中国教育机构申请,提交《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规定的文件。其中直接申请正式设立的,正式设立申请书应当按照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的《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申请表》所规定的内容和格式填写,并提交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资格证明。
第十六条正式设立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当具备《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
设立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达到以下设置标准:
(一)具有同时培训不少于*人的办学规模;
(二)办学场所应符合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职业(工种)安全规程。建筑面积应与其办学规模相适应,一般不少于3000平方米,其中实习、实验场所一般不少于1000平方米。租用的场所其租赁期限不少于3年;
(三)实习、实验设施和设备应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有充足的实习工位,主要设备应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具有不少于5000册的图书资料和必要的阅览场所,并配备电子阅览设备;
(四)投入的办学资金,应当与办学层次和规模相适应,且固定资产5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并具有稳定的经费来源;
(五)校长或主要行政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热爱祖国、品行良好,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高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
(六)专兼职教师队伍与专业设置、办学规模相适应,专职教师人数一般不少于教师人数的1/3。每个教学班按专业应当分别配备专业理论课教师和生产实习指导教师,其中理论教师应具有与其教学岗位相适应的教师上岗资格条件,实习指导教师应具备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具有相应的教师上岗资格。但是,聘任的专兼职外籍教师和外籍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设立中外合作技工学校,参照技工学校设置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设立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当按照《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的规定制定机构章程,载明下列事项:
(一)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名称、住所;
(二)办学宗旨、规模、层次、类别等;
(三)资产数额、来源、性质以及财务制度;
(四)中外合作办学者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五)理事会或者董事会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权限、任期、议事规则等;
(六)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和罢免程序;
(七)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形式;
(八)机构终止事由、程序和清算办法;
(九)章程修改程序;
(十)其他需要由章程规定的事项。
第十八条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只能使用一个名称,其外文译名应当与中文名称相符。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名称应当按所在行政区划、字号、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依次确切表示。
名称中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不得违反国家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十九条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不得设立分支机构,不得举办其他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第二十条审批机关受理正式设立中外合作技工学校的,应当组织专家委员会评议,由专家委员会提出咨询意见。
专家委员会对申请人申请材料按照分期分类的原则进行评审,所需时间由审批机关书面告知申请人,不计算在审批期限内。
审批机关认为必要时应当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主要内容进行核查。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批机关不予批准正式设立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并书面说明理由:
(一)不具备办学条件、未达到设置标准的;
(二)理事会、董事会的组成人员及其构成不符合法定要求,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教师、财会人员不具备法定资格,经告知仍不改正的;
(三)章程不符合《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本办法要求,经告知仍不修改的;
(四)在筹备设立期内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直接申请正式设立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除前款规定的第(一)、(二)、(三)项外,有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审批机关不予批准。
第二十二条批准正式设立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由该审批机关颁发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统一印制、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编号的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
第二十三条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取得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后,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进行登记。登记后方可开展培训。
第二十四条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遗失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的,应立即登报声明,并持声明向审批机关提交补办申请,由审批机关核准后补发。
第三章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的举办
第二十五条举办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中外合作办学者应当具有法人资格;
(二)项目的办学层次和类别与中外合作办学者的办学层次和类别相适应;
(三)中国教育机构应当具备举办所开设专业(职业、工种)培训的师资、设备、设施等条件。
第二十六条举办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中外合作办学者应当签订合作协议,载明下列内容:
(一)合作各方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
(二)合作项目名称、合作内容和期限;
(三)合作各方投入资产数额、方式及资金缴纳期限(有资产、资金投入的);
(四)解决合作各方争议的方式和程序;
(五)违反合作协议的责任;
(六)合作各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合作协议应当为中文文本。有外文文本的,应当与中文文本的内容一致。
第二十七条申请举办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由拟举办项目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并报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八条举办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应当由中国教育机构提出申请,提交下列文件:
(一)《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申请表》;
(二)合作协议;
(三)经公证的中外合作办学者法人资格证明;
(四)验资证明(有资产、资金投入的);
(五)捐赠资产协议及相关证明(有捐赠的)。
第二十九条审批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举办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的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批机关不予批准举办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并书面说明理由:
(一)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历史文化传统和职业培训的公益性质,不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职业培训事业发展需要的;
(二)中外合作办学者有一方不符合条件的;
(三)申请文件不符合本办法要求,经告知仍不改正的;
(四)申请文件有虚假内容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批准情形。
第三十条批准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的,由审批机关颁发统一格式、统一编号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式样并统一编号。
第四章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的组织与活动
第三十一条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学籍和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卫生安全管理、设备管理、财务资产管理等项制度。
第三十二条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当依照《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的规定设立理事会、董事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担任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成员。
第三十三条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当聘任专职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依法独立行使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职权。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当配备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及一定的外语交流能力,并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
第三十四条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是举办该项目的中国教育机构教育教学活动的组成部分,应当接受举办该项目的中国教育机构的管理。
第三十五条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办学项目按照办学宗旨、培养目标和批准的专业(职业、工种)设置范围,自行设置专业(职业、工种),开展教育培训活动,但不得开展《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禁止的办学活动。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办学项目可以在中国境内实施职业技能培训活动,也可以在中国境外实施部分职业技能培训活动。
第三十六条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办学项目依法自主确定招生范围、标准和方式。但实施技工学校教育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办学项目应当按照招生简章或者与受培训者签订的培训协议,开设相应课程,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保证培训质量。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办学项目应当提供与所设专业(职业、工种)相匹配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和其他必要的办学条件。
第三十八条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办学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培训证书或者结业证书。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学生,经政府批准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鉴定合格,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第三十九条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依法自主管理和使用本机构的资产,但不得改变按照公益事业获得的土地、校舍等资产的用途。
第四十条举办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的中国教育机构应当依法对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的财务进行管理,并在学校财务账户内设立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专项,统一办理收支业务。
第四十一条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办学项目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第四十二条中外合作办学者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执行。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列举情形之一的,中外合作办学者不得取得回报。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取、使用发展基金。
第四十三条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政府定价的规定确定并公布。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的办学结余,应当继续用于项目的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终止:
(一)根据合作协议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
(二)中外合作办学者有一方被依法吊销办学资格的;
(三)被吊销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的。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终止,应当妥善安置在校学生;举办该项目的中国教育机构提出项目终止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交妥善安置在校学生的方案。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终止的,举办该项目的中国教育机构应当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交回审批机关,由审批机关依法注销并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管理与监督
第四十五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办学项目的监督,组织或委托社会中介组织对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办学项目的办学水平和教育培训质量,进行定期综合性评估和专项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六条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举办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的中国教育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审批机关提交年度办学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办学项目招收学生、培训专业(职业、工种)、培训期限、师资配备、教学质量、证书发放、财务状况等基本情况。
第四十七条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于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向社会公布社会审计机构对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结果,并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四十八条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办学项目应当具有与专业(职业、工种)设置相对应的教学计划、大纲和教材。自编和从境外引进教学计划、大纲和教材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四十九条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办学项目的招生简章和广告样本应当自之日起5日内报审批机关备案。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依法如实机构和项目的名称、培训目标、培训层次、主要课程、培训条件、培训期限、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证书发放和就业去向等。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审批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取他人财物或者获取其他利益,、,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者颁发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超越职权审批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违反本办法有关组织与活动的规定,导致管理混乱、教育教学质量低下,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举办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或者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举办该项目的中国教育机构限期改正、退还向学生收取的费用,并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四条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未经批准增加收费项目或者提高收费标准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举办该项目的中国教育机构退还多收的费用,并提请价格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五十五条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虚假招生简章或者招生广告,骗取钱财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举办该项目的中国教育机构退还收取的费用后,没收剩余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总额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六条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举办该项目的中国教育机构限期改正:
(一)超出审批范围、层次办学的;
(二)管理混乱,教育教学质量低下的;
(三)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财务管理的;
(四)违反规定对办学结余进行分配的。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七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教育机构与内地教育机构合作举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或者办学项目的,参照本办法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十八条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性的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管理办法,按照国务院规定执行。
第五十九条外国教育机构、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中国境内单独设立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一、项目管理在校企合作中应用的理论依据
关于项目管理的内涵,学术界和实务界的表述有所差别,但当前针对项目管理内涵最为权威的表述当属美国项目管理协会(PMI)的界定,该协会在颁布的2000版《项目管理知识体系指南》中规定:“项目管理就是将理论知识、管理技能、管理工具以及管理技巧应用到项目活动的过程,以满足项目涉及人员对于项目的各种需求。”与此同时,《项目管理知识体系指南》中还规定,项目管理主要包括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成本管理、风险管理等环节,通过对这四个环节进行严格管理,以创造出令利益关系中满意的产品或服务。具体来看,项目管理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征:一是项目管理的对象具有一定的特性,即必须是项目或被当作项目处理的活动;二是项目管理依赖的是系统理论,这也就意味着在项目管理的所有环节,都贯穿着系统工程的思想;三是项目管理采用基于团队管理的项目经理个人负责制的组织形式,项目经理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四是项目管理的过程是动态变化的,在项目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项目管理的方式有所不同。校企合作指的是学校和企业利用各自的优势,双方就人才培养展开合作的过程。从本质上来看,校企合作的目的在于顺应社会对于人才的需求,让学生在学习理论知识的同时,也能不断培养社会实践能力。在我国传统的校企合作管理模式中,高校往往在校企合作项目的管理过程中占据着主导的地位,但由于我国高校针对校企合作项目的管理机制不完善,导致我国校企合作项目最终所取得的成果十分有限,特别是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方面,并没有发挥校企合作的优势。究其原因,根源在于我国校企合作二元主体的存在,导致学校和企业在合作过程中各自对于校企合作项目的管理职责并不明确,没有严格按照项目管理的流程、方法来对校企合作过程中的各个项目进行管理。基于此,只有严格按照项目管理的流程和方法来加强对校企合作项目的管理,才能不断提高校企合作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方面的作用,进而实现我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目标。
二、项目管理在校企合作中应用存在的困境
自21世纪以来,我国高校都在积极推动校企之间的合作,以不断提高高校人才培养的水平。因此,校企合作在我国并非新鲜事物。但将项目管理理论引入校企合作的高校,目前却较为少见。由于项目管理对于学校、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使得在传统管理模式之下,项目管理在校企合作中的应用存在一定的困境,正确认识这些困境,是实现项目管理在校企合作中应用的前提和基础。具体来看,当前项目管理在校企合作中应用存在的困境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校企合作项目管理组织形式老化,不适应项目管理对于组织形式的要求。从前面项目管理的内涵可知,项目管理对于组织的依赖性强,必须由专门团队、专门的经理人负责项目管理,才能实现项目管理的目标。但从当前校企合作项目的管理组织来看,基本处于无组织的状态,只是由学校上级安排给下级,下级再安排给具体人员执行。虽然校企合作过程中有很多个项目,但针对每个项目而言,当前很多学校并没有设立专门的项目管理小组,只是由二级学院的教师或辅导员负责校企合作的相关,在组织管理上较为混乱。对于校企合作项目管理的老师而言,校企合作项目管理只是他们的兼职工作,其本职工作仍然是教学或学生工作,这导致校企合作项目管理的专业化程度较低。由此可以看出,就校企合作而言,当前高校的组织形式还不适应项目管理的要求。另一方面,缺乏详细的校企合作项目管理制度规范,不利于项目管理流程的优化与标准化。制度规范是保障项目管理各个环节顺利推进的重要支撑。但从当前校企合作的实际状况来看,很少有学校专门制定规范的管理制度对每一个校企合作项目进行管理,只是在签订校企合作协议之时,对于校企合作有大致的计划,而对于具体的校企合作项目时间管理、成本管理、进度管理,合作协议中都没有进行明确的说明。由此可以看出,在当前的校企合作过程中,还缺乏详细的项目管理制度规范,这也直接阻碍了项目管理的标准化与规范化的进程。
三、项目管理在校企合作中应用的策略
与企业的项目管理相比,校企合作过程中的项目管理将有所不同,其受到了高校人力、财力等方面因素的制约。因此,项目管理在校企合作中的应用,应从我国目前校企合作的实际状况出发,以克服项目管理在校企合作中应用存在的困境为立足点,建立起完善的校企合作项目管理组织架构体系和制度体系。一是组建校企合作项目管理团队。项目管理团队是对校企合作实施项目管理的组织支撑,只有建立了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团队,才有利于项目管理在校企合作管理中的应用。基于此,建议开展校企合作的高校建立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建议高校针对校企合作成立专门的项目办公室,在项目办公室下面,分别设立校企合作项目教学组织岗、学生管理岗、实习就业岗,并配备专职的教师负责具体的校企合作项目各项执行工作。除此之外,高校教研室、学生管理部门、学生就业部门分别对上述三个岗位的教师提供工作上的配合与支持。二是制定详细的校企合作项目管理流程。可以将校企合作项目管理分为四个阶段,即项目启动项目计划项目执行项目结束四个阶段。
(1)项目启动阶段:在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进行信息的搜集,目标企业确定,合作可行性分析。通过和企业多次联系,促成校企谈判,最终签订校企合作协议。
(2)项目计划阶段:这一阶段需要对校企合作要完成的工作进行全局安排,要做财务核算、资源准备、列出工作总表、确定工作进度,最终产生校企合作计划书。
(3)项目执行阶段:这一阶段要对建立项目团队,进行工作分工、对执行过程实施监控,并做出风险预测和应急措施,要产生项目进度报告。
(4)项目结束阶段:这一阶段要进行总结、整理成果、撰写评估报告和项目归档,最终形成项目评估报告。三是加强对校企合作项目的监控。项目管理实际上是追求的精细化管理和系统管理,要求对项目运行的每个环节都进行相应的监控,以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正确的措施加以改进。但当前我国大多数高校在与企业的校企合作过程中,往往只是注重前期的项目论证、协议签订,对于校企合作项目具体的执行过程中,却缺乏相应的监督,导致很多企业事实上并不重视校企合作,比如有的企业虽然与高校共建了就业基地,但并没有接收实习学生,其只是通过校企合作挂名,提高企业的知名度而已。这反映出当前校企合作过程中缺乏相应的监控,使得有些校企合作流于形式。对此,在成立校企合作项目办公室的基础之上,应由办公室的负责人监督整个校企合作项目的执行情况,对于在挂名的企业,应逐步取消,以切实发挥校企合作项目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
作者:王索雅单位: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
关键词:中职;数控技术;“订单培养”;校企合作
所谓“订单培养”,就是企业依据自身发展的需要,与学校协商并签订人才培养协议,由双方共同确定学生的培养方案、构建课程体系、开展管理工作、组织考核上岗等一系列教育教学活动的办学模式。“订单培养”是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形成的人才培养模式,是指职业学校、用人单位和学生在校期间签订“用人订单”,校企间人才共育,资源共享,实现“招生即招工、毕业即就业”的产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
一、“订单培养”校企合作的过程
(1)行业企业调研。为使数控技术应用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凸现职业教育的针对性、实践性和先进性,与行业企业需求实现“零距离”对接,对与专业联系紧密的机械企业进行了调研,全面了解了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企业用人需求、岗位从业人员情况和中职毕业生情况等。通过数据分析,结合学校专业优势,寻求合作企业。
(2)签订订单合作协议书。通过和企业进行深度校企合作洽谈,充分协商,学校与企业工学结合,签订订单人才培养校企合作协议书。共同确定培养学生的数目、目标、时间、过程及校企双方的责任权利及合作目标。
(3)组建订单班。学校和企业共同组建校企领导小组,制订“订单培养”人才方案、教学计划、考核评定办法等。校企共同对学生进行挑选,组建订单班,举行开班仪式,由企业对订单班进行授牌。
(4)组织实施教学计划。充分利用校企双方教育资源,实现资源共享、人才共育,共同指导学生实训实习,形成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合作机制。
二、主要成效
(1)专业人才素质整体提升。订单式人才培养推行了工学结合,突出了能力培养,实现了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实现产教结合的职业教育理念,人才培养实现了“零距离上岗”,从根本上体现了职业教育的针对性,学生进入企业能很快完成从学生到员工的角色转变,缩短了员工的成长周期,专业人才素质得到了整体提升。
(2)企业得到发展。“乐尔佳班”学生进入企业后很快成为企业的技术骨干,为企业注入了新鲜的血液。新员工的成长周期缩短,节约了企业的生产成本;同时,“订单培养”的学生进入企业后,零距离上岗,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企业的生产力,加快了企业发展的步伐。企业在参与人才共育的过程中,技术骨干的教学能力得到了增强,在和学校教师进行相互交流的过程中,共同探讨企业产品的技术问题,促成了企业技术骨干综合素质的提高,为企业的发展增添了动力。“订单培养”人才让专业人才更好地融入企业,企业得到了发展。
(3)教师素质整体提升。专业教师到企业进行实践,进一步熟悉了企业生产岗的技能,练就了过硬的技能,并不断和企业技术骨干交流,研究新产品、新技术,同时反思自己的教育教学,提升教研教改的能力。
三、体会与思考
(1)“订单培养”实现校企双赢。订单人才培养模式是典型的产教结合的职业教育形式,有利于整合社会优质教育资源,开展校企互动,充分发挥职业学校服务地方经济的功能。同时能调动学校和企业的积极性,有针对性地在人才培养方面实现学校和企业的双赢。
(2)培养类型单一。校企合作的过程中由于政府的积极倡导与国家现实的措施不完全对称等,使得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推广受到一定影响;同时,目前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的实施中,仅仅把培养目标停留在一个企业上,容易造成一味迎合企业的要求而忽视自身规律,忽视对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培养,局限了学生的持续发展能力、换岗能力。在订单人才培养的实施过程中,需要正确处理好企业培养人才与培养复合型人才的关系,要把学生培养成一名复合型人才。
参考文献:
[1]张 彬.论我国中等职业教育中的校企合作――以眉山职业技术学院中专部酒店服务与管理专业为个案[D].成都:四川师范大学,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