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股权代码  102064
0
首页 精品范文 农贸市场管理工作方案

农贸市场管理工作方案

时间:2023-05-30 10:45:4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农贸市场管理工作方案,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农贸市场管理工作方案

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塑造城市形象、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为目标,以解决农贸市场硬件设施差、档次低和环境“脏、乱、差”为突破口,坚持“以人为本,堵疏结合,建管并重”的原则,建立健全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改造硬件设施,整体提升市场档次,着力维护食品安全,更好地发挥市场在方便群众、促进流通、繁荣经济等方面的作用,为市民提供文明、卫生、有序的交易环境。

二、工作目标

1.农贸市场管理日趋优化。市场内无证照经营、欺行霸市、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商品流通秩序明显好转。

2.市场环境卫生秩序日益好转。市场及其周边的“脏、乱、差”现状和霸摊、占道经营、车辆乱停放现象基本消除,市场环境卫生秩序显著改善。

3.食品安全卫生日臻规范。市场准入制度进一步完善,农贸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初步建立。

三、整治时间与范围

本次集中整治时间为今年7月至12月,通过半年的努力,使我市城区农贸市场面貌明显改观,初步实现城区农贸市场布局合理、业态多样、环境优美、满足群众多层次需求的现代化农贸市场体系。

本次整治工作的范围为城市中心区及周边的农贸市场。江滨市场是本次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整治力争达到三星级市场的标准。

四、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为切实加强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整治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及街道参加的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以及环境卫生秩序专项整治、项目推进、规范管理三个专项行动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工商局为牵头单位,财政局、城市管理执法局、商贸办、市场总公司为成员单位。负责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整治工作的协调、督查和验收。安排专项补助资金,保证城区农贸市场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环境卫生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小组以城市管理执法局为牵头单位,公安局、建设局、卫生局、环保局、商贸办、市场总公司、工商局为成员单位。负责市场内外环境的整治工作,开展交易、占道经营和马路市场的清理整顿。督促、定期检查市场及周边的卫生保洁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秩序整治,加大对偷盗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项目推进专项行动小组以工商局为牵头单位,国土局、建设局、建管局、商贸办、供销社、消防大队为成员单位。做好城区新建农贸市场的规划工作,引导市场举办者对农贸市场设施进行改造提升,落实农批市场二期扩建。

规范管理专项行动小组以商贸办为牵头单位,工商局、卫生局、农业局、林业局、市场总公司为成员单位。负责对上市商品的监管,加强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建立进货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加强肉类产品的监管,严厉打击公母猪肉、病死猪肉冒充生猪肉销售等不法行为。加强对市场禁售商品的查处。

市场总公司、供销社、*街道、*街道、*街道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相应的工作小组,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全面承担起本辖区、本单位农贸市场的整治任务,切实抓好专项治理工作。

五、工作步骤

1.调查摸底、制定方案阶段(今年7月中旬)。市场总公司、供销社、*街道、*街道、*街道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在7月上旬对各自辖区内农贸市场进行专题调查,对各市场举办单位、各市场的摊位数、软硬件设施、市场周边情况、市场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治工作思路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一场一方案”的要求,针对各自辖区内市场存在的不同问题,制定好市场分类整治工作方案,分类整治工作方案于今年7月20日前报市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专项行动组要根据本组工作职责,应对措施的基础上,制定好各专项行动方案,专项行动方案于今年7月2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2.宣传发动阶段(今年7月下旬)。

广泛宣传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整治工作的意义、目标、步骤、政策规定等,争取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各相关市场主办单位要牵头召开市场经营者座谈会,组织学习《*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提高市场举办者、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守法意识,充分认识推进城区农贸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形成全员动员、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市场总公司、供销社、*街道、*街道、*街道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做好指导工作。

市场总公司、供销社、*街道、*街道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与辖区内各市场举办者签订《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整治工作责任书》,明确和落实市场举办者的任务。市场举办者要与经营者签订《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整治工作责任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督查工作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

3.组织实施阶段(今年8月至11月)。按照市场分类整治工作方案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集中整治。在市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专项行动组要根据专项整治方案和责任分工,开展市场软硬件改造提升和市场内外环境的整治工作。市场主办单位要切实承担起市场经营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开展市场软硬件改造提升和市场内外环境的整治工作,加强市场日常管理。通过集中整治,重点解决城区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的脏、乱、差问题。

4.巩固提高阶段(今年12月)。对照市场分类整治工作方案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对城区农贸市场进行逐个逐项评估检查。加强督查,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对工作成绩显著的市场,予以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另行制定)。对工作不到位的市场,责令限期整改。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农贸市场集中整治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具体体现,是构筑食品安全体系的重要途径,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的“民心工程”。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和强化市场经营管理工作上升到关注民生、为民谋利的高度来认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真正做到机构健全、责任到人、措施落实,务求本次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巩固成效,建章立制。各单位要通过本次各项专项整治,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存在的问题,从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着手,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制定和完善强化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监督管理的有关制度,研究落实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的具体办法,尽快建立起我市农贸市场的长效监管机制,全面提高农贸市场监管水平,规范农贸市场经营秩序,促进农贸市场健康发展。

3.落实资金,加强保障。为推进城区农贸市场健康发展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场举办单位要积极筹措资金,安排好农贸市场改造提升资金。财政部门在城乡农贸市场改造提升资金中切出150万元,专门用于城区农贸市场各项专项整治提升工作。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依法治理、疏堵结合、部门联动、注重实效”的工作方针,全面开展清理、规范非法早夜市和摊点群工作,着力营造公平有序的经营环境,提升我区市场管理总体水平。

二、工作目标

取缔非法早夜市和摊点群,进一步限制和缩小早夜市数量和规模,重点保证城市主干道以及年进行升级改造的北方综合市场、华农贸市场、农贸市场、商城路市场、农家超市海伦路店等规范农贸市场不受周边非规范经营的干扰。

三、实施原则

1、以闲置场地安置和就近市场吸纳早夜市业户分流。利用闲置场地安置迁址经营的早夜市业户,充分利用农贸市场空置摊位吸纳周边早夜市和摊点群业户分流。

2、依托农贸市场开办早夜市。依托部分农贸市场开办早夜市,将市场周边特定路段指定农贸市场使用管理。

3、依法取缔一批非法早夜市和摊点群。重点对城市主干道两侧及影响农贸市场合法经营的早夜市和摊点群依法进行取缔,确保城市主干道和升级改造的农贸市场周边无非法经营业户。

4、全面规范早夜市管理。对保留的早夜市由市场主办者按照管理规定全面加强管理,并负责处理好与周边农贸市场的关系。

四、工作措施

1、采取不同措施清理规范现有早夜市。保留人民一路夜市、路夜市、路早市,根据主办单位申请和所提报的材料,经区政府同意后报市备案审批;适度扩大人民一路夜市规模,合并周边夜市;对一路夜市、河早市压缩规模,重新选址安置或向周边农贸市场分流;暂时保留宣化路早市,加强管理;取缔位于主干道两侧的兴隆路夜市、人民路夜市、南路-路夜市、南路夜市,对原经营业户进行分流或由主办单位另寻空置场地安置;组织对华农贸市场周边路段游商浮贩进行清理取缔,对周边经营业态进行规范,减少非法经营对农贸市场的冲击。

2、依托部分农贸市场开办早夜市。为便民利民和规范农贸市场周边违法经营,选择北方综合市场进行试点,将市场周边特定路段指定给农贸市场使用管理。

3、加强早夜市收费管理。政府部门主办的早夜市所收费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开办者要落实收费管理两支队伍,使用规范合法的收费凭证,按规定进行备案,对摊位费收入要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不允许市场主办单位将早夜市承包给其它单位或人员经营代管和委托收费。区财政局制定出台规范早夜市收入收支管理办法,市场主办单位从返还的收入中按财政规定的比例留出用于市政设施维护、卫生清扫和行政执法补助等费用。

4、加强早夜市环境卫生整治。早夜市主办单位负责早夜市环境卫生管理,对经营场所环境维护负责。不允许设置早夜市固定经营设施,市场卫生要统一委托区环卫公司进行清扫和保洁,确保经营环境整洁卫生。

五、实施步骤

1、11月15日前,各早夜市主办单位和有关责任部门,根据本《方案》,完成清理规范具体方案的制定。保留的早夜市,由主办单位向区服务业发展局逐个提报管理措施、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组成以及详细电子布局图(含四至范围、摊位业态设置、摊位数量)等材料。

2、11月17日前,对要求审批的早夜市,由主办单位向区服务业发展局递交开办申请和报批材料,

3、11月20日前,对要求审批的早夜市,经请示区政府同意后,由区服务业发展局向市申请审批。

4、11月30日前,确定迁址和取缔的早夜市主办单位完成早夜市迁址和原址经营清理工作,城管和街道负责完成对非法早夜市和摊点群的清理规范任务。

六、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落实属地管理、部门分工监管、市场主办单位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要求,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加强早夜市管理。

1、早夜市主办单位。早夜市主办单位为清理规范工作第一责任人,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收费、谁管理”的权利义务相统一的原则,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早夜市迁址、清理和取缔相关工作,对保留的早夜市按照规定强化管理,切实做到不影响农贸市场正常经营、不冒市、不扰民、不影响交通和安全、不占路经营生鲜和餐饮。主办单位应统一经营设施,与环卫公司签订卫生清扫和保洁委托合同,按规定缴付公共资源占用成本,负责处理好与周边农贸市场的关系。

2、政府及相关执法部门。

区委宣传部:负责早夜市清理、规范工作的媒体宣传。

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牵头对清理、规范工作进行督查。

区服务业发展局:负责制定早夜市整治方案,将区政府同意拟审批保留的早夜市上报市政府备案审批,会同规划、建管、城管等部门对市场建设进行布局规划,牵头做好早夜市划范围、定标志,做好早夜市清理、规范的牵头工作。

区城管执法局:制定出台具体的对非法市场及游商浮贩的清理取缔工作实施方案,负责对违反规定开办的、政府确定取缔的早夜市和摊点群依法组织清理取缔,对保留的早夜市不按规定时间开闭市和超越四至范围经营等行为,根据相关法规责令主办单位整改或予以行政处罚,查处无照商贩在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场地违法经营的行为,并负责查处经营业户损坏人行道板等公共设施的行为。

区卫生局:负责对保留的早夜市符合要求的业户办理健康证,加强早夜市卫生监管。

区财政局:制定规范早夜市收入收支管理办法,确定合理比例用于市政设施维护、卫生清扫和行政执法补助等费用,规范早夜市收费凭证。

区建管局:加强对早夜市环境卫生的检查考核。协调相关部门,将现海泊河早市改为停车场,根据需要进行部分封闭。

区文化局:负责对早夜市内符合条件的图书、音像经营者办理经营许可证,并对办理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进行管理监督。

区物价局:加强对早夜市收费标准公示和经营者销售商品明码标价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公安分局:加强对早夜市的治安管理,依法查处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

交警大队:负责对早夜市周边交通违规行为进行治理,查处乱停车等违反交通法规行为。

工商分局:负责对经市审批保留的手续完备的早夜市的监督管理工作。

质监分局:对早夜市的度量衡器具加强管理,督促市场开办者设置公平称,查处计量违法经营行为。

食药监督分局:负责组织协调食品安全整治和食品安全事故查处工作。

环保分局:负责与早夜市有关的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对潜在危害的监控工作,对场内乱排乱放进行监督查处。

街道办事处:负有属地监管责任,负责辖区早夜市清理、规范的宣传发动和牵头工作,对早夜市主办单位履行职责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游商浮贩非法经营,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负责辖区内早夜市和非法摊点群的整治。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为加强清理、规范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区整治早夜市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区政府区长任组长,分管区长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公室等18个单位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由区服务业发展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场建设服务中心主任兼任副主任。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清理、规范工作的综合协调,原则上每半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清理、规范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以提高城市长效综合管理水平和群众满意度为目标,调动全区各级各部门共同参与城市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区域环境面貌和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努力把打造成为洁美靓丽、舒适宜居的现代化湖湾型城区。

二、工作目标

以城市市容环境管理热点、难点、重点问题为抓手,通过整合全区各级城市管理资源和力量,确保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置问题、第一时间解决问题,着力构建集服务、管理、执法为一体的,上下联动、问题联处、齐抓共管的城市管理工作新机制。

三、组织构架

按照“指挥统一、权责明晰、快速反应、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原则,在全区范围内搭建城市管理的四级联动平台。

一级联动平台(组织指挥平台):在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立一级联动平台,负责全区城市管理“大联动”工作的决策指挥。主要职责为:(1)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将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相关区级职能部门和各镇、开发区、街道,落实责任,监督实施。(2)指导镇、开发区、街道做好城市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确保城市管理“大联动”工作落到实处。(3)及时协调相关区级职能部门和镇、开发区、街道,解决职能交叉、推诿扯皮等问题,确保城市管理“大联动”工作责任全面覆盖、不留盲区。(4)对城市管理“大联动”过程中出现的难点、热点问题,定期召开联系会议,组织多方研判,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联合专项整治,切实增强对市容顽症问题的解决和处置能力。

二级联动平台(归口管理平台):在经贸、民政、建设、交通、水利、卫生、环保、房管、城管、公安、交巡警、工商、规划、国土等区相关职能部门设立二级联动平台。主要职责为:根据“大联动”管理内容,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城市管理工作职能职责,对一级联动平台下达的各项“大联动”目标任务,牵头制定联勤联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三级联动平台(联动处置平台):在各镇、开发区、街道设立三级联动平台。主要职责为:按照“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原则,对各项城市管理“大联动”工作任务,根据实施方案,会同相关部门落实联动处置,自觉承担起职责范围内的城市管理“大联动”属地责任。

四级联动平台(巡查监管平台):按照“四级网络、重心下移”的原则,将全区所有村(社区)作为四级联动平台,具体负责城市管理日常工作的巡查监管。主要职责为:做好日常巡查监管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反馈情况;动员居民群众和辖区单位参与城市管理,提高居民的文明素质,共创文明社区。

四、联动内容

结合全区实际情况,将农贸市场管理、背街小巷管理、村容村貌管理、道路桥梁管理、城区河道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小区物业管理、社区(村道)日常保洁、建设工地和建筑垃圾运输管理、违法建设整治、废品回收站和洗车场点管理、城市交通管理、五小行业管理、城中村和老新村环境综合改造治理、环境保护管理等15大类项目,纳入城市管理“大联动”管理主要内容。2012年,率先对农贸市场、建设工地、违法建设三项内容实行“大联动”管理试点,具体实施意见由区城管委办公室另行发文。

五、推进措施及相关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施城市管理“大联动”工作,是区委、区政府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机制,提升城市综合管理长效化水平的一项创新举措。各镇、开发区、街道以及区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城市管理“大联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把城市管理“大联动”工作纳入本单位、本部门重点工作,切实抓出成效。

2、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城市管理“大联动”一级联动平台,要切实加大对“大联动”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和考核力度,加强对问题整改解决情况的督查督办。各镇、开发区、街道及区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大联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配齐人员、落实经费;分管负责人作为直接责任人,要切实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确保指挥平台下达的各项任务及时处置、有效解决,真正形成行之有效、常态互补的条块联动新格局。

3、完善方案,稳步推进。区城市管理“大联动”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的城市管理职能职责,围绕“大联动”管理的各项内容,按照市、区有关要求,牵头制定年度具体实施意见和操作办法,并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开展集中整治,及时处置、化解各类显见性的市容难点顽症,确保区域市容环境面貌整洁有序。

第4篇

4月份,经镇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集镇环境卫生进行了专项综合整治,4月13日,专门召开了动员会议,动员会议后,全镇相关职能部门迅速落实行动,并召开了五次专题协调会议,经过村镇办、农村办、城管、交警、派出所、工商、环卫、交管、农贸市场管理办公室等各相关部门一个多月的联合综合整治,集镇环境存在的十三个方面,四十三个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振胡路侧石完成改造、车辆基本有序停放、环境卫生保洁到位、外地大型车辆全部按规定停放指定地点、农贸市场相关设施改造到位、乱设摊、摊外摊整治到位,集镇环境面貌有了较大改善,但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集镇的环境管理工作,与上级的要求相比,与老百姓的愿望相比,还存在着不少不可忽视的薄弱环节,保持长效管理的任务还很艰巨。

从刚才检查的情况来看,还至少存在着五个需要进一步整改的地方:一是商贸街的路侧石还没有改造到位;二是集镇主干道路两侧车辆有序停放还需进一步加强引导;

下阶段,要进一步从一下五个方面

一是重视程度不够。相关职能部门缺乏实施管理力度,存在重突击轻经常,重治标轻治本的思想。二是存在畏难思想。要保持好的环境卫生状况,就要坚持不懈,没有一劳永逸的措施,这就是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年年搞的原因。我们的干部普遍存在着怕的思想,怕麻烦、怕动手。三是存在松劲思想。认为环境卫生状况管好了没有多大实效,群众也得不到多大实惠,所以能拖则拖,认为松一松、歇一歇无关大局。思想上总认为群众素质意识差。搞环境卫生管理,动态性大,再要加上高标准就无法无力了。四是存在怕花钱的思想。大家都清楚,要使环境变优变美,必须要用人工,要添设施,要花钱。有的单位认为要用钱的地方很多,不值得在卫生上花费大量的资金,即使花了钱也起不到多大效果,没有积极性,不舍得投入。五是群众的卫生意识不强。由于没有受到系统的卫生教育和引导,不少群众没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懂得珍惜环境资源,随地吐痰,乱丢纸屑烟头,乱倒垃圾等不文明、不卫生的行为时有发生。这些问题是导致环境卫生状况差的主要原因。要彻底改变我镇的环境面貌,必须要克服上述存在的问题,但这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完成的,特别是提高群众的文明素质更需要长期不懈的努力。我们要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扎扎实实搞好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而当前的首要任务是开展“集镇环境综合整治活动”。

三、实施方案

集中整治时间为一个月,从3月13日至4月13日,具体分三整治。

第一阶段为调查摸底阶段至3月10日为,各职能部门结合自身特点,排查本单位在集镇环境整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摸清和掌握第一手资料,拟出整治方案。此项工作已从从3月初起全面展开,目前已基本结束,各部门也已拿出了各自的整治方案。

第二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按照整治要求,全面开展整治工作。此项工作从今天动员会议起正式展开,时间到4月7日,共25天。

第三阶段为验收提高阶段,由镇农村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完善,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时间到4月13日,共6天。

四、工作措施

1、明确工作纪律:各职能部门要把集镇环境综合整治摆上重要位置,并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要集中物力、人力、财力,坚决杜绝推委扯皮,做到统一部署,相互配合,集中整治,有效提高集镇环境卫生工作新水平。

2、明确分工,明确职责:各职能部门内部要落实责任包干区和包干路段,责任区域包干范围内要立责任公示牌,形成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对集镇沿街门前“三包”的落实,要与私营业主和户主签订集镇环境卫生责任书。

3、工作例会:根据集镇环境卫生整治的工作部署,镇成立镇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小组(名单附后),并实行每周三、五下午4:00工作例会制度,所有参与部门共同参加,并对照集镇整治的工作方案,认真排查难点、重点,谋划对策措施,明确阶段性目标任务。通过工作例会制度,在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寻求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圆满完成集镇环境卫生整治的工作目标。

4、工作督查:镇建立以督察办等职能部门为主的督查领导小组,督查小组的职责主要是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集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并按照整治工作的要求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就是计奖依据。

5、奖惩制度:镇设定集镇环境卫生整治奖励基金。通过考核对责任到位、工作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工作不力、推委扯皮、效果较差的年终要与发放工资相挂钩。

6、确保有效投入:镇积极筹措资金,并由财政排出专项资金,为集镇基础设施建设、相关设施添置提供资金保障。同时,运用市场化运作方式,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集镇建设,形成多元投资机制,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第5篇

(一)消费品市场活跃。1—3月,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预计达到6.5亿元,同比增长18%,占“开门红”目标的100.5%。

(二)外贸平稳发展。1—3月完成外贸出口额150万美元,占“开门红”目标的107.1%,同比增长1400%。

(三)商贸物流项目投资增长明显。1—3月,预计完成商贸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1500万元,同比增长4.5%。

(四)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步伐加快。建设提升“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日用品购物店10个。

二、主要工作

一季度以来,我局克服人少事多,任务艰巨等困难,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以扩大内需为抓手,创新工作理念,努力做好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开展多形式的刺激消费活动。认真开展2012年迎春购物月活动,依托城区五家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开展了以“送货下乡、服务大众、拉动消费”迎春购物月活动,活动消售总额达到8500万元,同比增长16%。

(二)做好家电下乡工作结束后的检查工作。会同财政等部门对本地区原备案销售网点家电下乡标识清理情况的全面核查,督促备案销售网点在家电下乡惠民政策实施到期后,全部撤下“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和撤掉店内所有家电下乡有关宣传材料,撤掉店内所有家电下乡有关宣传材料,取消家电下乡专区(专柜)。

(三)以重点项目为抓手积极推动商贸服务网络建设。大酒店、首座国际大酒店、专业建材市场等重点建设项目按倒排工程计划有序推进,项目折迁工作有序推进,各项工程建设进度都达到形象进度。

(四)做好商贸服务业统计常规工作,大力夯实基层统计。一是认真做好统计常规报表工作,按照省、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督促企业按要求做好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月报、年报。二是与统计局沟通交流,确保上报的统计资料与提供给上级主管部门的资料相一致,逐步做到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的信息共享。三是新入库限上商贸流通企业统计人员业务培训,2月23日,会同区统计局联合召开2012年区商贸流通业统计培训会,进行了新增限上商贸流通业网络直报业务知识培训。四是做好了商贸流通业分行业统计工作,召开了商贸流通业统计工作会议,进行了统计知识培训,商贸流通业分行业统计于3月中旬结束。

(五)抓外贸出口和招商引资工作。根据市政府下达我局的目标任务,我们组织召开了外贸企业工作专题会议,将全年外贸出口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到相关企业,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制定措施,多次深入企业座谈了解实际困难和工作进度,掌握工作情况,加强出口任务指导,及时提供相关信息。

(六)抓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一是抓好专项整治。采取集中整治和部门专项整治等方式,围绕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问题、重点商场加大整治工作力度,深入开展以打假治劣和打击商业领域欺诈行为为中心的联合执法,配合区内相关部门开展了对酒类市场、粮食市场、肉食品市场等为重心的专项整治活动。二是制订保障人民群众生活必须品供应的工作预案。建立和完善了市场监管机制和信息反馈机制,应急保障机制等。三是紧紧抓住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反映强烈的生猪肉食品、粮油副食品等进安全监督,规范市场运行秩序。

(七)强化生猪屠宰管理,确保肉食品安全。一是认真做好屠宰场升级改造清查工作,联合经信、财政、工商、环保、畜牧等九个部门下发了《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资格审核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指导督促屠宰场(厂)完善内部管理和硬件设施,建立健全了检验、检疫、屠宰加工、台账登记和服务管理等各项制度。二是坚持日常检查,特别是春节期间肉品安检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1-3月共印发宣传资料400余份,出动执法车辆17台次,执法人员50多人次,有效遏制了私屠滥宰和注水肉、病害肉上市。

(八)抓酒类流通市场管理和打击非法经营。一是按照《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省酒类专卖条例》对全区酒类流通企业进行了广泛宣传和清理整顿工作;二是依照《条例》、《办法》规定对不办理酒类备案登记的流通企业依法进行了处理;三是对批发、零售、餐饮等企业坚持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四是严厉打击了制造销售、贩运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行为。加强了酒类市场管理,保证了广大群众喝上放心酒。进一步规范了我区酒类生产、销售经营秩序。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抓好商贸重点工程建设。继续推动大酒店、首座大酒店、家居市场等商贸重点工程建设,加大督促和协调力度,确保工程建设按要求如期完成。

(二)扎实推进乡镇农贸市场改造升级。逐步解决长期以来我区部分乡镇市场设施简陋、以路为市的现象。培育发展农村市场,活跃商贸流通,推动新农村建设,为城乡环境综治服好务。

(三)继续抓好商贸惠民工作。一是搞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资店建设和日用品店的升级改造;二是按照财政部、商务部有关“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的工作要求,做好两项惠民工程结束后的后续监督和管理工作,特别是售后服务工作。

(四)努力抓好限上流通企业的培育和培训工作。积极培育、排查新的流通企业,做到及时上报,及时入库。认真搞好限上流通企业的业务培训,加强对限上企业资料报送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力争2012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达到16%以上。

(五)努力抓好城市配套服务能力建设。加大星级酒店的建设力度,继续搞好国贸美食街的升级改造,认真做好住宿餐饮业服务人员的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我区住宿餐饮业的档次和水平。

第6篇

市委、市政府把卫生城市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民心工程来抓,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解决创建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各街道办、工业园、市直各相关部门把创建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开展卫生城市创建。

根据省卫生城市标准的要求,我市按部门职责将各项创建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相关单位。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谁主管,谁负责”和“纠建并举、综合管理”的原则,明确了各类责任主体在创建工作中的管理责任。我市还建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听取各相关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分析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并及时加以研究解决。

创建卫生城市,硬件条件是基础,加大投入是保障。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城市基础设施投入,改善城市设施条件和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不断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2006年以来,我市致力于打造城市圈西翼中心城市,加快推进新区建设和生态宜居城市建设。目前,南城新区主干道路网络已基本形成,一个平方公里的城市新区初现雏形。市域基本建成“三横五纵”公路主网架,二级以上公路通车里程达到.公里;日供水能力达到万吨,市区污水处理率达到%以上;市区建成面积达到平方公里、人口达到万人,城镇化水平已达%;中心城区绿化率达到%。大力解决市民生活实际困难和问题。近年来,针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道路不畅、环境不好等突出问题,不断加大基础投入。先后投入多亿元,对中心城区内的个村居进行改造,共拆迁房屋处、万平方米,新建住宅面积万平方米;投资亿多元,改造背街小巷条;投资亿多元,全面改造中心城区住宅小区的环卫、安防等设施;投资亿元新建城东、城南污水处理厂;投资万元新建座污水提升泵站;投资余万元,改造农贸市场座;投资万元新建座压缩式密封垃圾中转站;此外,市区新增个垃圾箱,配套完善了公厕、垃圾站点及给排水等市政设施。今年,我市把投资亿元、日处理垃圾吨、填埋年限年的垃圾填埋场项目纳入了全市重点工程项目范畴,目前该项目工程正在紧张建设之中。实行环卫规范化管理。道路保洁方面,对城区条主次干道保洁实行市场化、社会化运作,推行道路两旁“墙到墙”管理,实现了无缝隙覆盖。目前,中心城区共有保洁人员人,清扫保洁面积约万平方米,日清扫垃圾约吨,城区所有垃圾基本能够做到日产日清。在垃圾清运方面,将原有的敞开式垃圾站改建为密封式地下垃圾中转站,垃圾清运车全部采用多功能密封垃圾压缩车清运,实现了垃圾密闭收集、密闭运输、无害化处理。公厕管理方面。对中心城区现有的座一类公厕、座二类公厕,均按照“六无六净”标准,实行定人、定岗、定责管理。在城中村卫生方面,实行统一聘用保洁人员、统一发放工资、统一监督考核、统一垃圾清运的“四统一”管理模式,基本实现了城村一体化。

专项整治,优化环境。深入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近年来,我市坚持以春季爱国卫生月活动为载体,动员全民参与,集中治理环境脏乱差。对城市出入口、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农贸市场、建筑工地、平房区及“五小”行业等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实施联合执法,专项治理,有效地改善了卫生现状。今年以来,以省级卫生城市复查和“两灭”复查为契机,再次掀起了新一轮卫生创建。先后组织了市容联合执法及城中村、农贸市场、“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切实解决了一大批卫生热点难点问题,城市环境卫生得到了切实改善。认真开展食品卫生安全整治。重点部署了农村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早点店、夜市以及餐饮业、学校食堂的整顿与规范,解决了项老大难问题。农村食品批发市场秩序得到规范,多家商户办理了证照,完善了索证索票、进销台帐、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食品商场、超市、大型集贸市场开展了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及信息公示,正确引导消费;超市、集贸市场食品统一制作了卫生防护罩;早点店、夜市摊点形成了集群,强化了管理;餐饮店、学校食堂%实行了量化分级管理。与此同时,全市先后组织开展各种不同类型的专项整治活动多次,出动执法人员万多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万多户次,取消无证无照生产经营户余家,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起,移送司法机关查处起,严厉打击了各种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优化了创建环境。全方位开展“四害”杀灭活动。市爱卫会每年制定下发除“四害”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部署和指导各级各部开展工作。在今年城区两灭活动中,累计投放克包装灭鼠商品毒饵、克包装灭蟑商品毒饵各包,通过开展集中的化学杀灭工作,有效控制了城区老鼠、蟑螂密度。

按照《湖北省卫生城市标准》要求,我市健全制度,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各级政府议事日程,各项工作及指标基本达标。

我市把健康教育工作作为爱国卫生、文明卫生城市创建和提高市民素质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市健康教育所人员、设备、经费和任务落实,市、街道、社区(村)三级健康教育网络健全。中小学校普遍开设了健康教育课,开课率达%,中小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健康行为形成率%、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医院开展无烟单位创建和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晓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镇卫生院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中健康教育服务规范要求,开展健康教育服务,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城区公共场所和企业开展职业卫生、疾病预防、卫生保健等方面健康教育活动,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达%。

我市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各级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管理规范,经费落实。有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市容环境整洁,街道路面平整,普遍硬化,单位门前三包卫生责任制落实;主城区无卫生死角,无违章饲养畜禽;城市照明设施完好,路灯亮化率达.%。建成区清扫保洁制度落实,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清运率%,道路机械化清扫率%。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标准要求。城市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分别为%和%。生活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果皮箱等环卫设施布局合理,数量足够,管理规范。农副产品市场管理规范,有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设施齐全,给、排水设施完善,有活禽、水产销售的相对独立的区域,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建筑工地施工现场清洁,建筑垃圾管理规范。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绿地率达.%,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平方米。城市河道水面清洁,无飘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

大力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在保持经济较快增长速度的基础上,促进城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六项主要指标全部达标,其中:全年空气API指数≤的天数占全年天数的比例,近五年分别为.%、.%、 %、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近5年均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近5年分别为.分贝、分贝、分贝、分贝、分贝;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近5年均为%;建成区内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近5年分别为.%、.%、 %、.%、%;近3年内未发生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认真贯彻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和《省艾滋病防治办法》,卫生监督机构单独设置,设备、编制、经费满足工作需要,依法开展各项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公共场所监管工作有计划、有检查;卫生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各类公共场所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市政供水、自备供水管理规范,检测资料齐全,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有水污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成立了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食品药品监督、农业、质监、工商、卫生、商务、教育、市场管理等个部门,各部门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计划和总结,各项监督、监测工作落实;制定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工作规范,连续3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年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授予“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市”称号。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证照齐全,卫生管理制度健全,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生产经营活动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场所布局合理,卫生设施齐全,环境卫生整洁。餐饮业、集体食堂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达标率达%,大中型餐饮业普遍实行责任监督岗管理。饮食摊点集中设置,统一管理。食品生产者按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全市实现生猪定点屠宰,无注水肉和病毒肉上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设有专门现场检测机构,适时开展监管和检测工作。主要集贸市场卫生管理符合《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要求。

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将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市疾控中心经费列入财政全额拨款预算,按要求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重大疾病控制按期完成国家规划要求,全市近两年无甲、乙类传染病重大暴发疫情,无院内感染引起的重大疫情或导致的死亡事故。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行网络直报,疫情报告及时,处理规范,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率在%以内,市人民医院设立公共卫生科和感控科,其他医院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实行免费;预防接种规范,安全注射率达%。临床用血%来自无偿献血,%来源于自愿无偿献血。医疗卫生机构废物统一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医疗机构审批和日常监管资料齐全。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得到有效治理,医疗服务市场秩序良好。

第7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保障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权益为核心,以“解放思想、扩大开放”为动力,以确保奥运会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为着力点,进一步整顿和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努力解决公众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为全面落实“314”总体部署,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重点和目标

坚持集中整顿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围绕保障奥运食品药品安全的大局,加大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认真排查可能引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各类隐患,建立和维护良好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特别要对我县主城区和重点旅游景区加强隐患排查和集中整治,消除监管死角。通过整治,全面提高我县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为确保奥运期间全县人民的饮食用药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三、时间安排

此次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年5月30日—6月9日)。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要逐级建立健全领导机制,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提出本地本部门的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进行宣传动员和部署。

第二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年6月10日—8月7日)。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产品、重点环节,分类组织实施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解决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巩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县政府有关部门将不定期对各地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情况进行督查。

第三阶段为应急准备阶段(**年8月8日—9月17日)。在此期间,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在继续加强监管的基础上,重点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出现事故苗头,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妥善处置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危害程度。

四、主要措施

(一)食品方面

1、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县农业局、畜牧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1)全力抓好产业发展。全面落实全县农村工作会议的各项工作部署,做好生产指导,全力抓好“米袋子”、“菜篮子”和“果盘子”生产,全力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切实保障粮油、蔬果、肉、蛋、奶、鱼等主要农产品基本供给不脱销不断档,努力实现主要农产品市场价格不大涨不大落。

(2)规范重点基地生产经营行为。开展调查、检查,摸清辖区内生产基地、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农产品进入北京市场的有关情况,确保进京农产品安全。

(3)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加大农业标准化示范县、示范乡镇和示范产业的建设力度,重点推进粮油、枇杷、生猪和水产业的标准示范建设,增强其辐射带动能力。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推广实施农业标准化的指导和服务,大力开展农民培训,普及标准化知识和技术,增强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和管理者的质量安全责任和意识。加快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培育和认证工作,提高我县优质安全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4)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加大监测频率,扩大监管范围,增加监测项目,监测重点放在7—10月约120天的奥运食品安全保障期。突出重点组织实施农药、兽药残留监控计划,要根据实际,加强产地的农产品速测。采取措施,依法加大对生产、经营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农产品行为的处罚力度,发现不合格产品,要追查源头,督促整改。

(5)组织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定期组织对农产品生产基地落实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和农药、兽药使用情况的检查;定期组织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自检或委托检测、建立生产记录档案情况的检查,严厉打击在猪肉生产中添加瘦肉精的行为。开展严禁高毒农药的专项整治活动,组织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门点的检查,坚决杜绝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的销售和使用,依法查禁违规生产销售高毒农药的行为;继续把护农保春耕“一打三放心”联合行动推向深入;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毒鼠强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迅速行动,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或使用“毒鼠强”行为。

(6)强化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督导龙岗、棠香、龙水的农产品市场企业完善市场管理责任制度、自检制度、台账记录和不合格农产品报告制度;完善丁家坡等农贸市场的蔬菜准入制度;指导农产品超市、配送中心等农产品销售企业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建立经营记录。

(7)加强产销衔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市政府有关进一步加强鲜活农产品运输和销售工作的各项政策部署,服务于产销衔接。要立足大足,面向全国,对接北京,加强农产品生产和市场供求形势分析,及时有关供求信息,加强与流通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广大客商沟通与服务,组织余缺调剂,保障市场供应。

2、加强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县质监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1)加大对获证企业的监管力度。对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食品生产原料、工艺、检验、储运全过程进行检查,包括食品加工中使用的包装、容器等,发现企业存在不能维持发证时质量安全必备生产条件的,一律停产,限期整改,整改复查仍不合格的,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同时,加大无证查处力度,在流通领域凡发现销售无证食品、未加贴QS标志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严格进行处罚。

(2)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严格落实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督促小作坊业主认真按照承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格限制小作坊产品在本街镇乡范围内销售。加大小作坊产品监督检查频次,确保奥运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食品安全问题。

(3)加强对重点食品的专项监督抽查。采取定期监督检查与临时性的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涉奥食品、节令食品和容易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高风险食品进行监督抽查,重点检验非食用原料、食品添加剂、重要卫生安全指标和违禁药物等。扩大抽查范围,对容易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敏感的、高风险的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小麦粉、大米、米粉、瓶(桶)装饮用水、食用植物油、豆制品、饮料、调味品、酱腌菜、挂面、茶叶、白酒等食品开展专项抽查。加大后处理力度,对抽查不合格的生产企业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4)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与监控制度建设。加强质量分析,总结发掘食品质量状况变化的规律性,研究细化分析评价方法,使监督抽查结果成为衡量地区食品质量安全形势、衡量食品企业发展质量的重要标尺,为奥运会期间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供参考和指导。

3、整顿规范食品流通秩序(县工商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1)加大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执法力度。加大奥运会期间食品市场巡查力度,强化对完善和规范索证索票、进货台账制度的监督检查和分类指导,加大食品质量监测力度,强化对问题食品不合格食品退市工作,确保食品质量合格。

(2)集中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以粮食、肉类、蔬菜、奶制品、饮料、酒类、禽蛋制品、调味品、休闲食品等市场消费集中的食品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质量专项执法检查;以旅游景区、车站码头、城乡结合部、繁华街道和交通枢纽等为重点区域,集中开展查处取缔食品无照经营专项执法检查;在巩固“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成果的基础上,集中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维护和规范奥运会前及奥运会期间食品市场秩序。

(3)进一步加大食品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加强案件排查和督查督办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销售不合格食品、无证无照经营食品以及销售过期霉变、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同时,要注意妥善处理监管执法与促进奥运会期间食品流通的关系,既要严格依法行政,又要促进食品市场繁荣。

4、严格餐饮消费监管(县卫生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1)全面开展重点区域餐饮经营单位卫生许可证清查工作。规范餐饮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公开,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加强日常监管,取缔占道经营的饮食摊点,确保在奥运会期间我县主城区、宝邮沿线及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到100%。

(2)加强对中小餐饮企业的食品卫生监管,逐步建立完善中小餐饮企业监管档案。对餐饮业、自制食品的商场、超市及学校食堂重点开展对餐饮业卫生条件、餐具消毒、原料采购等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坚决杜绝使用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食用油、畜、禽肉及其制品、不合格调味品、过期和重复使用的原料、滥用添加剂等行为。

(3)切实抓好餐饮场所、学校、建筑工地食堂和其他集体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学校和建筑工地等总承包单位对集体食堂食品安全负主体责任,加强对餐饮单位、学校和建筑工地等重点单位监督检查和食堂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严格执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规范食品及原料采购进货渠道。落实食品卫生巡查制度和100人以上宴席提前24小时登记备案制度。开展学校周边小零售店、小餐饮店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购买、存放和使用亚硝酸盐等违法行为,及时排查食物中毒事故隐患。

(二)药品方面

1、加强药品安全保障(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1)强化药品流通监管。加强药械市场监管,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巩固药品专项整治成果,对专项整治期间违法违规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一律依法从严处理;进一步加强抽验工作,加大对农村地区药品的监督抽验力度,加大对高风险药品品种的抽验力度,结合评价性抽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广告监测的结果,尤其对涉嫌添加化学物质的中药制剂,开展专项监督抽验工作。加大违法药品广告整治力度,在严格药品广告审查的同时,针对重点产品和以公众人物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的产品广告开展监测,对篡改审批内容的药品广告,坚决撤销广告批准文号,对违法情节严重的,要坚决采取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

(2)强化医疗器械监管。对奥运需求量大、需求迫切的医疗器械,严格审查,认真好质量把关;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检查,根据辖区医疗器械品种特点,以与奥运会有关产品为重点品种,以生产原辅材料采购和验证、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为重点环节,组织开展检查工作;在加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根据医疗器械抽验计划安排,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检测工作,切实保障奥运会期间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安全。

2、深化兴奋剂专项治理(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根据《大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足县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足府办发〔**〕120号)要求,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县的统一部署,落实责任,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全面准确地掌握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企业及化工类企业的名单和经营情况,并及时报送至市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梳理分析兴奋剂治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检查,全面开展兴奋剂经营专项治理。

(1)规范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市场经营行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对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购销渠道,规范经营秩序,严肃查处药品批发企业超范围经营、不按照规定渠道经营以及药品零售企业违法经营除胰岛素以外的其他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行为;在对化工类销售企业的重点清查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提供企业名单,并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同开展检查工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依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检查研判意见,依法严肃查处非法销售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行为。

(2)严肃查处通过互联网非法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销售信息和网上非法销售行为。公安部门负责对县内互联网站进行监测,依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研判意见,及时查处非法销售兴奋剂的网站。

(3)严肃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案件。对发现的违法生产经营线索,食品药品监管、文体广电部门要会同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及时查实、依法处理,并追根溯源,深入打击。重大案件由公安部门组织查处;对利用互联网网站违法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销售信息的,公安部门要及时将相关互联网站注册信息通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同公安部门深挖源头,依法查处相关企业和个人。

(4)规范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以外的其他兴奋剂市场经营行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对药品零售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禁止销售除胰岛素以外的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按药品分类管理的要求,严格凭处方销售胰岛素以及允许在零售药店销售的其他兴奋剂,监督按规定标注“运动员慎用”(包括兴奋剂及含兴奋剂的复方制剂)。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保障奥运期间以及火炬传递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的重要意义,把围绕北京奥运会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之一,以强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责任落实。要继续按照“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对当地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统一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有关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从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切实予以保障;县政府有关部门在切实履行好各自监管职责的同时,要加强对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的工作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要建立和落实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地区和部门要予以通报批评,对因渎职失职引发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要按规定追究领导及当事人的行政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县奥运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总体安排,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紧紧围绕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药品安全热点和难点问题,因地制宜地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和措施,明确工作目标,逐级落实整治任务,抓好、抓实奥运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三)加强督导,务求实效

在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期间,县政府将根据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要求,组织力量对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督办,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四)注重宣传,广泛发动

要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作用,广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人人关注、人人重视食品药品安全的社会氛围。同时,注重发挥消费者协会、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维权和自律作用,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打假治劣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