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30 10:45:5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发展现状
2011年以来,我区以普及学前三年教育为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为宗旨,大力实施学前教育一期三年行动计划,全区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14年底,全区共有幼儿园68所,其中公办幼儿园14所,比2011年增加13所。省级示范园1所,市级示范园3所。全区在园幼儿10732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由2011年的76%增长到9448%,“入园难”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保教质量显著提升。实施公办园集团化管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城乡学前教育均衡发展。
但从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是我区教育体系中的薄弱环节,城区及边远农村地区公办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仍显不足,普惠性学前教育覆盖率不高,集团化管理运行机制有待完善,师资队伍建设任务艰巨,投入保障机制有待加强,保教质量参差不齐,“小学化”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城乡、园际间发展不平衡,与人民群众对优质均衡的学前教育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二、发展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总体要求,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建成农村公办主体、城区公办主导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到2017年,全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9%以上,基本普及学前教育。
(一)扩大资源。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着力扩大农村公办学前教育资源,解决好城乡结合部和城区新增的居民区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不足的问题。2015-2017年,全区新建公办幼儿园9所(见附件1),全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分别达到97%、98%和99%以上。
(二)调整结构。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鼓励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扩大城乡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率。到2017年,全区乡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区域覆盖率达到90%以上;城区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覆盖率达到70%以上,其中乡镇及以下入园幼儿享受普惠。
(三)提高质量。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提高保教人员素质,提高幼儿园办园质量,消除无证办园和“小学化”现象。全区幼儿园园长、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安保人员、炊管人员等持证上岗率达100%,专任教师持幼儿教师资格证比例达75%以上。
(四)健全机制。建立政府投入、社会投入、家庭合理分担的经费保障机制,做到保安全、保工资、保运转、保发展。制定公办园生均经费标准、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完善普惠性民办园扶持政策、贫困家庭幼儿入园资助政策等。按照省定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建立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和人员补充机制。到2017年秋季开学时,全区公办园编制内园长和专任教师的数量占本园教师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三、主要措施
(一)扩大资源总量,提高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覆盖率
1、完善优化学前教育布局。将学前教育纳入全区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全区统筹,以乡镇(街道)为规划单元,制定布局规划,按照“就近、方便、安全”的要求,明确定点幼儿园,确定办园规模。
2、继续实施一批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加大政府投入,抓住国家学前教育项目建设机遇,新建公办园9所,实现公办园乡镇全覆盖,扩大城区、城郊学前教育资源。
3、认真落实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市城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宜教发〔2012〕7号),确保符合配建条件的小区幼儿园全部按要求建设到位,并在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无偿移交区教育主管部门,用于举办公益性、普惠性幼儿园。规划、国土、住建、房管、财政、地税、教育等部门要积极配合,认真履责,采取事前控制、跟踪督查整改等措施,加大对新建配套园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到位。小区配套园不用于举办公办或普惠性幼儿园的,教育部门不得为其颁发办园许可证。对于宜教发〔2012〕7号文件出台前竣工的小区,建有配套幼儿园的由区政府会同相关部门与开发商协商回购办法。
4、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修订完善《区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管理办法(施行)》,对扶持对象、认定程序、成本核算、收费管理、日常监管、财务审计、奖补政策和退出机制等做出具体规定。以政府购买服务、划拨土地使用权、安排贴息贷款、减免租金、补贴运行经费、派驻公办教师、开展业务培训和指导等方式,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予以扶持,引导和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规范办园,提升办园水平,提供普惠。区财政将普惠性民办园奖补资金纳入预算。
5、大力推进残疾幼儿学前教育发展。要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纳入当地学前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各幼儿园创造条件接收轻度残疾幼儿随班就读。
(二)落实财政投入政策,推动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1、进一步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完善以区为主、财政投入为主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等投入政策要求,区级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逐年提高。
2、建立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2016年3月底以前,区物价部门会同教育、财政部门,测算核定全区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合理确定公办园收费标准。制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办法和家庭经济贫困幼儿资助标准等,建立和完善财政、社会、家长合理分担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
3、规范学前教育资金管理。积极争取中央和省二期三年行动计划对我区学前教育发展的项目资金支持。坚持规划先行,确保学前教育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和高效性。严格执行预决算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对学前教育资金的使用监管和效益评估。
(三)推进办园体制机制改革,优化公办学前教育资源
完善集团化办园机制。继续发挥省、市级示范园的办园优势,优化公办园集团化管理运行机制。教育部门研究制定对集团管理的考核评估以及保障机制,确保集团运作规范、管理高效。鼓励全区民办园通过城乡共同体、连锁办园、强弱结对帮扶等模式实行集团化管理,提高保障能力。
(四)加强科学保教指导,全面提升办园水平
1、提升科学保教水平。贯彻实施《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施科学的保育和教育。各级各类幼儿园制定教玩具达标计划,到2017年秋季开学前,全区各级各类幼儿园的玩教具配备达到省定标准。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科学合理安排幼儿一日活动。教育部门要根据各园实际逐园核定办园规模,对幼儿园实行总量控制下的招生管理,坚决杜绝“大班额”现象。严格控制幼儿入园年龄,小班不能招收3岁以下幼儿。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坚决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小学招生时,不能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类考试。严禁给幼儿统一配备人手一册的教材(资源包)。
2、加快提档升级。依据国家、省、市有关幼儿园办园水平评估标准,定期组织办园水平评估工作,实行办园水平动态认定机制。推进“家园共建”,严格执行“家长代表入园制度”,形成“家园共建、民主管理”长效机制。引导和督促各级各类幼儿园加快升等晋级步伐,提高办园质量,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到2017年,省级、市级示范园比例达到15%。
3、健全学前教育教研网络。全区至少配备1名学前教育专职教研员,建立专兼职专家团队,为开展学前教育教科研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与经费。根据地域划分学前教育教研指导责任区,采取分层次、分类别、分区域、包片到园、指导到人等方式开展教科研工作。
(五)强化管理,着力提升学前教育教师队伍素质
1、严格幼儿园教职工准入制度。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幼儿教师专业标准,落实幼儿园园长、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和保育员、卫生保健员、炊事员和安保人员资格准入制度。从2016年起,教育主管部门对全区民办幼儿园教职工实行备案管理,凡不符合相关从业规定要求的,不允许进入幼儿园工作。
2、探索建立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核定及人员补充机制。按照省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合理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配齐配足教职工,严禁挤占、挪用幼儿园教职工编制。
3、完善幼儿园教师培训培养体系。与高校开展合作,采取定向委培等方式,为农村幼儿园培养合格教师。实施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计划,支持幼儿教师在职参加专科及以上学历教育,所需经费由幼儿园和个人共同承担,力争到2017年,全区幼儿园专任教师大专以上学历比例达到90%以上。实施幼儿园名师名园长培训计划,培养学前教育领军人物,用3年时间培训35名骨干园长、70名优秀教师。建立幼儿园名师、名园长工作室制度,推动园际教研、园本研修等活动的深入开展,全面提升幼儿教师队伍的专业水平。建立区级培训网络,培训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4、依法保障幼儿教师待遇。不断完善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对公办园在编教职工,实行工资全额预算,其工资待遇水平应与区内小学教职工基本一致,逐步实现公办园编内编外教职工同工同酬。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公办园教师,按有关规定实行工资倾斜政策。对民办园教职工,要引导和监督举办者依法与其签定劳动合同,保障其工资待遇,足项足额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深入开展集团公办园教师交流工作,合理确定区域内公办幼儿园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非在编教师和民办幼儿园教师在业务培训、职称评定等方面与公办园在编教职工享有同等地位。
(六)健全学前教育监管体系,保证学前教育健康稳步发展
1、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以区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积极争创省“学前教育示范区”。建立健全学前教育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办园体制、投入机制和用人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制订政策措施,着力解决全区学前教育的薄弱环节和瓶颈问题。加强学前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将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乡镇(街道)政府教育工作实绩考核。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以来,汉中市高标准建设,大力度推进,去年全市60所标准化公办幼儿园全部建成,投用38所,占64%,其余22所正在装修和配购玩具,今秋使用;投入21271.68万元,比原计划增10%。今年81所幼儿园建设进展良好,开工25所,占任务30.8%,其余56所计划5月初开工、年底竣工、明春投用。2013年计划建设81所。
强推责任落实。启动实施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和中心城区学校、幼儿园建设三年攻坚工程,市政府把标准化公办幼儿园建设作为民生工程,纳入市考县内容,层层签订责任书;市政府把县区建设情况列入督查范围,召开专题推进会。市教育局实行领导分片包抓制和建设进度月报制,加强督查落实;市、县建立质量监管机制,发挥监察、审计、安监等部门作用,全程监管规划设计、建设施工、竣工验收、资金运行等环节,着力打造“阳光工程”。
强推资金投入。把市本级学前教育专款从700万元提高到1400万元,实行每新建一所奖补20万元,改扩建一所奖补10万元;规定县区人口在20万以上的每年落实不少于500万的学前教育资金,人口在10万以上20万以下的县区每年不少于300万,人口在10万以下的县区每年不少于100万,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40%用于学前教育;明确县区每年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其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所占比例达到5%,并列入财政预算。
强推队伍壮大。去年利用中小学撤并编制空间招教99人、招聘35人,转岗中小学教师205人,今年首批“省考市选县用”选拔265人;拨付幼教培训专款,计划每年组织培训1500名幼儿教师、200名园长,去年培训教师2655人、园长315人;在汉中职业技术学院和汉中市科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开设学前教育专业,建立初中毕业起点五年制学前教育专科学历教师培养模式,目前学前教育专业学生达到1158人;实行幼儿教师进修培训、评选先进、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方面,与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强推管理科学。依法取缔139 所无办学资格的幼儿机构,强化监管社会各类幼儿培训机构和早教机构;专项整治各类私立的收费名目,停办所有“蒙氏班”、“特长班”;严格按照《幼儿园指导纲要》规范保教,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寓教于乐;市、县成立学前教育学会,配备专职教研员,加强对学前教育的专题研究和教研教改;对全市10所省级示范园、12所公办一类幼儿园,落实帮扶对象,进行为期三年的结对帮扶;开展幼儿园省级示范创建和达标升级活动,计划用3-4年,打造一批精品名园,带动整体水平提升。
来源:汉中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教育规划纲要,依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暂行办法》和《北京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等文件要求和北京市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实际需要,北京市在全国率先建立和完善了学前教育督导和监测制度,正式启动学前教育专项督导工作。
2012年5月,北京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北京市教委,依据《北京市区县学前教育工作督导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对东城区学前教育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试点。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一是在实践中验证督导思想、内容、方法设计的可行性和实效性;二是试点先行,为全市各区县学前教育督导工作的顺利开展开好头,起好步。督导组主要通过深入东城区听取汇报、召开区政府相关部门、教委相关科室、不同类型幼儿园园长代表参加的三个不同层次的座谈会、实地考察街道和不同类型的幼儿园、个别访谈、问卷调查、查看文档资料等方法,全面了解东城区学前教育工作发展情况。结合《北京市东城区学前教育发展状况监测统计表》和北京市东城区教育工作满意度入户调查的数据资料,对东城区学前教育工作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撰写专项督导反馈报告,最终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反馈给东城区政府,圆满完成了试点工作任务,取得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有效地服务和促进了东城区学前教育的发展
督导室对东城区学前教育的督导工作在以下三个方面取得实效。
一是帮助东城区全面总结了学前教育建设和发展的主要成绩和经验,在服务发展上有实效。首先,区政府将“缓解入园难问题”列入政府折子工程和实事项目,并将落实学前教育发展职责的情况列入相关部门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及年度考核范围,转变管理理念,强化过程管理,保障学前教育发展。第二,区政府在园所建设、资源配置上立足调动各方面力量的积极性,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第三,东城区在学前教育发展上注重提高保教质量和可持续发展,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价监管体系、学前教育教研指导网络体系,家长对学前教育工作满意度逐年上升。
二是帮助东城区客观分析学前教育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在建言献策上有实效。针对园所建设还不能完全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建议区政府要进一步发挥主导作用,加强资源配置与需求的前瞻性研究,加大资源整合力度,调动各方力量,积极推进园所建设年度目标任务的落实,有效缓解“入园难”问题;针对有些类型幼儿园的办园条件相对薄弱等方面情况,建议区政府继续深化经费投入机制的研究,进一步加大对街道幼儿园经费投入的力度,促进各级各类幼儿园的协调发展;针对《行动计划》落实过程中出现的园所建设未能全面完成预期目标任务的情况,建议区政府要加强《行动计划》落实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及时调整、完善,保障《行动计划》有效落实。
三是促进东城区建立边查边改,以评促建、以评促发展的工作机制,在加强薄弱环节上有实效。在落实《行动计划》过程中,东城区建立了由区政府办牵头、以教育行政部门为主体,其他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相互配合,教育督导部门发挥督促、协调、指导和服务作用的自查、自评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了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了促进学前教育建设和发展的合力,有效推动东城区学前教育的建设和发展。
通过试点,探索积累了适应学前教育的督导策略和方法
在市区两级政府制定并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过程中,开展学前教育专项督导,跟踪督导区县政府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在这种过程性督导中,我们探索积累了适应学前教育的督导策略和方法:注重督前沟通,形成市区两级督导思想、理念共识,为区县自查、自评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服务;注重发挥区县主体作用,着眼于调动区县在自评和督评过程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注重督导过程中调研,着力在帮助区县总结发现经验,提出有效建议;注重督后及时交流反馈,着力在与区县平等合作,深入研讨,共同谋划学前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一是准确定位,牢固树立为促进区县学前教育的建设和发展服务的教育督导宗旨,把服务发展和合作督导的理念贯彻于督导工作始终。督导对象定位为各区县政府,督导形式定位为专项督导。在设计专项督导的指导思想时,突出以引导区县政府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加快发展学前教育为出发点,以督促、指导区县政府全面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职责和任务为重点,着力关注发展学前教育布局规划的有效实施,着力关注学前教育“入园难”问题的有效缓解,着力关注学前教育发展体制、机制的建立与落实。在专项督导过程中,探索运用发展性督导评价思想、合作性督导评价模式,突出区县政府在专项督导过程中的主体地位,通过双方的平等合作,共同研究、分析、寻找区县学前教育新的发展点,为促进区县政府加快学前教育建设和发展提供有效的服务。
二是科学监测,把握学前教育发展状况。在学前教育专项督导过程中,我们制发了《关于做好北京市区县学前教育发展状况监测统计工作的通知》(京教督【2012】3号)和《北京市区县学前教育发展状况监测统计表》(京统函(【2012】73号),通过建立学前教育发展状况年度监测台帐,持续统计分析体现学前教育发展状况的相关数据、信息,跟踪监测学前教育发展状况,为学前教育决策提供有效支撑信息。同时,运用好社会评价机制,通过北京市区县教育工作满意度入户调查,增设学前教育工作的调查指标,及时掌握社会对学前教育发展状况的反馈信息,在区县学前教育专项督导过程中,充分运用各区县学前教育满意度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全面把握学前教育发展状况。
三是聚焦重点,准确把握学前教育专项督导的内容和导向。在设计专项督导内容时,突出学前教育外延式发展的基本要求,兼顾内涵发展的重点要求。专项督导内容涉及组织领导、园所建设、经费投入、队伍建设、规范管理和发展水平六大方面,并细化为32个二级指标。突出重点,结构简明清晰,整个指标体系力求突出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重点工作要求,督促、指导区县政府有效落实三年行动计划。在专项督导过程中,重点关注以下五个方面的导向:①北京市制定的学前教育发展的方针政策在区县的落实情况;②区县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阶段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③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扩大和发展的情况;④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和教育资源综合利用的情况;⑤来京务工人员子女入园、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无证幼儿园的分类治理和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培养培训等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情况。
四是着力建设,突出学前教育督导队伍的专业化发展,完善学前教育督导工作。组建了以线联平主任为组长,关国珍副主任为执行组长,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综合处专兼职督学、市教委相关处室负责人、市教科院早期教育研究所研究人员、特约教育督导员和市人大、市教育学会、市教科院、北师大有关专家组成的专业化督导队伍。注重在督导调研、督导文件和工具的研制、专项督导过程中,充分发挥团队的智慧,更新督导理念,创新督导方法,提升督导能力,促进督导队伍的专业化发展。同时,通过督导试点来检验、完善《北京市区县学前教育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和《北京市区县学前教育工作督导评价指标体系(试行)》是否科学合理、导向正确;检验测评工具是否科学合理、操作性强;检验评价方法是否科学合理、实效性强,不断完善学前教育督导工作。
督导与调研相结合,几个需要值得关注和研究的问题
第一,需要加强学前教育的法制建设,依法保障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需要尽快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学前教育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北京市学前教育条例》,通过立法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健全和完善学前教育管理和经费投入的体制与长效机制,为社会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稳定非教育部门举办的幼儿园,依法保障学前教育资源不再流失。
第二,需要市区两级政府进一步加强资源配置与需求的前瞻性研究。需要市区两级政府共同努力,系统做好适龄儿童人口现状调查和未来变化预测,尤其是外来适龄儿童人口数量和分布的现状和变化预测;进一步充分发挥市区两级政府主导作用,加大资源整合力度,调动各方力量,破解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难点问题,积极推进园所建设年度目标任务的落实;在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过程中,关注解决办园条件的不均衡问题,促进区域、城乡、园所之间的均衡发展。
第三,需要市区两级政府继续加强《行动计划》落实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及时调整、完善,保障《行动计划》有效落实。
链接 区县学前教育动态
东城区:构建“覆盖全区、布局均衡、优质多样、特色鲜明”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
东城区紧密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适龄人口分布、变化趋势,以扩大学前教育规模,缓解“入园难”问题为切入点,努力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公办园为基础、公办民办并举,各类型园所协调发展的办园格局;积极构建“覆盖全区、布局均衡、优质多样、特色鲜明”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
该区2011年设立1个亿学前教育专项资金,用于统筹各类型园所发展与建设。根据园所布局制定整体规划,对2011年度7所新建改扩建幼儿园的基建工程、设备购置、人员配备及招生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同步推进。增加新生学位700个左右。同时,通过内部挖潜扩大学位300个左右,总计增加学位近1000个。2012年,正在继续推进5所改扩建幼儿园建设。
在扩大园所数量的同时,东城区积极探索名园办分园、小幼衔接园、品牌输出园及托管街道园的四元模式,开拓多种形式办园新途径,最大限度地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覆盖面。同时,充分调动各类园所的积极性,稳定非教育部门办园数量,促进其可持续发展。
2011年相继开展了市立园年度综合质量评价、单位园自主发展评价及民办园年度考核工作,促进各类型园所均衡发展;市级立项课题《幼小衔接一体化教育模式的实践研究》在部分小学和幼儿园中稳步推进;召开6次园本教研工作现场会和园本课程实践研讨会,深化以园为本教研制度建设,强化教育特色,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全面提升保教质量;深入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区教委与计生委合作,建构“跨部门联动、多资源整合”早教进社区的新模式。
搭建有利于人才成长的高位平台。选派干部赴东北师范大学参加首批国家级园长培训、赴新疆支教;开展市区两级幼儿教师“半日评优”活动及市级骨干教师现场教学展示交流活动。开展不同层级干部教师的专业培训及研修活动。
丰台区:多措并举,创新机制,
破解幼儿入园难题
第一,加大统筹力度,增加园所数量。根据统计,2011-2013年,丰台区年均达到入园年龄的本市户籍幼儿有8700名左右。区内每年可提供学位约1.2万余个,户籍儿童入园率基本能达到95%。但因外来人口因素,每年尚有部分学位缺口。为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区政府力争未来三年新增25所幼儿园。主要做法:一是新建一批幼儿园。新建小区配套园原则上举办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鼓励各街道建设1所街道中心园,各乡镇建设1-2所乡镇中心园,力争全区公办园数量达到70%以上。二是改建一批幼儿园。在学前儿童密集地区,通过合并改造学校或改造学校闲置教室,开办优质幼儿园分园或小学附属幼儿园,缓解特殊地区入园难问题。三是鼓励建设一批优质民办幼儿园,落实北京市有关“小规模办园”政策。2011年以来,共审批3所民办园、3所小规模办园,4所民办幼儿园正在受理审核,积极破解入园难问题。2011年就新增了15所幼儿园。
第二,开展内部挖潜,扩大园所容量。全区现有各级各类独立幼儿园125所,其中公办园84所占67.2%,民办园41所占30.8%。在园幼儿3万多名,本市户籍幼儿占69.3%。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在籍人口、城区外迁人口和流动人口不断增加,入园压力较大。丰台区坚持整合优化资源,挖掘潜力增加学位,努力解决入园问题:一是采取一园多址方式,通过优质园举办分园,增加园所学位数量,如丰台一幼从一园三址发展到一园五址;二是采取小学办附属园方式,增设了丰台一小远洋分校、王佐学校、南宫中心小学等6所附属学校幼儿园,盘活闲置教育资源;三是通过扩大班级容量,在遵循幼儿教育规律的基础上,适当增加班级幼儿人数,扩大183个班级学位数量,满足幼儿入园需求。
第三,健全评价体系,提高总体质量。一是建立保教质量评价监管体系、学前教育指导网络体系,形成学前教育发展服务体系,推动园所优质、健康发展。二是加强质量管理。加强园所视导、管理,以考核、验收、培训、评比为手段,不断提高保育、教育质量。三是开展优质园创建。鼓励争创优质园,指导4-5所幼儿园所争创市级示范园,培育一级一类幼儿园15所,一级一类幼儿园比例突破50%,大力提高办园质量。四是建立奖励机制,扶持部门园、街乡园、企业园、民办园上级上类,逐步提高全区园所整体质量,实现区域学前教育均衡发展。
石景山区:改革创新,精细管理,
开辟区域特色发展之路
建立“高校—区域—幼儿园”合作模式。2010年区教委与北京师范大学合作共建“石景山区绿色教育发展实验区”,借力高校资源,发挥教育行政部门作用,组建“领导小组—专家团队—核心小组—行动小组”研究机构,33所幼儿园成为绿色教育项目实验园,形成“高校—区域—幼儿园”合作共建模式。在7位北师大学前教育专家引领下,形成5大领域学科研究共同体,通过调研现状、制定方案、组织培训、指导实践等途径,初步形成绿色活动课程框架,促成“品牌园引领—全区域跟进”的发展态势。
以精细化管理提升办园质量。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注重精细化的过程管理,不断提升办园质量,编写《石景山区幼儿园科学管理手册》。一是运用目标管理手段,引领园所建立明晰的目标体系,制定系统的长、中、短期工作计划。二是将管理智慧融入制度建设,要求幼儿园在建立17项重点制度外,结合自身实际形成促进自主发展的制度体系。三是注重常规管理的精细化,提高园长检查工作效益,实施5级24项档案管理。各园所加强过程性管理与指导,园长检查工作目的明确、分析深入、建议可行,以幼儿一日生活质量折射管理细节;发挥档案资料信息资源作用,提高收集、分类、目录建立等各环节的科学性,为教育教学提供服务。
大兴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保障
一是依法保障幼儿园教师的地位和待遇。根据《新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从2011年起,由区财政每学年投入约1800万元承担了公办园合同工的基本工资、保险费用和工资补助,实现了合同工工资及待遇问题的突破,为公办幼儿园、特别是农村幼儿园的发展解决了根本问题。严格落实幼儿园岗位设置工作、大兴区非义务教育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和大兴区非义务教育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将教师的创新实践和工作成效纳入教师职务晋升、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逐步形成以师德为核心、绩效贡献和能力水平为导向的教师考评机制,促进了幼儿园教师队伍的更好发展。
二是采用幼师与非幼师相结合的方法补充师资。2011年共招聘了152名幼儿教师(其中学前教育专业56人);2012年共招聘了129名幼儿教师(其中学前教育专业48人)。同时,该区根据公办园实际情况,制定幼儿园合同工招聘标准及流程,2011年和2012年分别完成全区900名和990余名公办园合同工的招聘,及时充实我区公办园保教队伍。
三是不断创新幼儿教师队伍补充与建设机制。该区在招聘指标向幼儿园大幅倾斜的基础上,2011年,与北京汇佳职业学院签订三年幼教师资培养协议,每年定向培养40名幼儿教师,为本区幼儿园输送专业化教师。
昌平区:典型引路,
促进学前教育质量整体提升
昌平区紧紧围绕提高教育质量这条主线,按照“打造昌平教育品牌,创建一流城市教育”的要求,不断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辐射力度,促进整体办园水平提升。
一是参加市级示范园评选和上级工作。教工幼儿园、机关幼儿园、工业幼儿园先后以优异的成绩成为北京市示范幼儿园。2009至2011年,政法大学幼儿园等9所幼儿园先后被评为北京市一级一类幼儿园。加强镇中心园管理,已有91%的镇中心园纳入级类管理,提高了农村学前教育质量。
二是开展“昌平区示范幼儿园”评选活动。北海昌房等16所幼儿园先后被认定为昌平区示范幼儿园。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完善体制,加大投入,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与当地总体规划相结合,与校舍安全工程、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相结合,与城中村改造和新民居建设相结合,大力调整幼儿园布局。整合各级各类教育资源,改善办园条件,提高综合防灾能力,提高标准化办园水平,缓解适龄人口入园压力,满足人民群众享受优质教育的强烈需求,努力兴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实施原则
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建立“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原则;坚持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的原则;坚持把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作为基本职责,为群众提供灵活多样、多种层次的学前教育服务。
三、目标任务
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形成以实验园为示范,街道、镇中心幼儿园为骨干,村(居)办园为主体,民办园为补充的办园格局。到年,公办幼儿园资源进一步扩大,民办幼儿园发展规范有序,农村幼儿园办园水平明显提升,保教质量显著提高,师资队伍日趋优化,教师工资待遇逐步提高,学前三年适龄幼儿入园率达到85%以上,为全区幼儿提供高质量的学前教育,保障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1、园舍建设:三年内新建、改扩建公办性质幼儿园31处,并对存在隐患的幼儿园进行撤并,使我区公办性质的幼儿园及在园幼儿数分别占总数的65%以上。城区改扩建2处幼儿园,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城区新建居住区教育设施配套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建设、收归、管理好城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在街道、镇按照“大村独办,小村联办”的原则,优化调整布局,确保幼儿就近入园。充分利用空置校舍,扩大教育附设园,优化幼儿园结构,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形成一个街道、镇建有1-2处独立设置的公办中心幼儿园,下设若干个幼儿园和教学点的农村学前教育服务网络。
2、幼儿入园率:三年内,全区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85%以上,经济发展好的农村适龄幼儿入园率达到90%以上,学前一年入园率达95%以上。
3、队伍建设:合理配置公办幼儿教师,幼儿教师学历达标率90%以上,专业达标率85%以上。
4、办园质量:通过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大幅度提升各类园所的办园标准和条件。到2013年,建成省级实验、示范性幼儿园2-3处;街道、镇中心园全部达到市一类园以上办园标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职责。建立“以区为主,区、街道(镇)两级共管”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成立推动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组长和成员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和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街道、镇负责本辖区学前教育发展和管理,科学规划本辖区学前教育的发展目标和任务,积极筹措经费,改善办园条件。
(二)多措并举,加大投入。加大政府投入,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区、镇两级财政,确保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大力举办新建幼儿园,加大改、扩建幼儿园力度,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富余的校舍和乡村闲置公共资源举办幼儿园。有条件的学校可按照“园舍独立、经费独立、人员独立、教学独立”的原则附设幼儿园。严格落实公建配套幼儿园建设,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其用途。鼓励事业单位办园、村队办园,支持民办园,鼓励社会资金举办幼儿园。
(三)规范管理,确保安全。建立幼儿园动态监管机制,严格执行幼儿园审批、年检制度。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卫生等部门审核幼儿园办园资格,对审批、注册的幼儿园定期年检,分类管理。建立以各级政府牵头组织,教育、公安、卫生等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体系,对未经审批、达不到办园条件的非法办园进行取缔。
(四)配备师资,提升素质。增加公办、专业幼儿教师的配备数量和配备比率。完善园长、教师培养培训体系,提升园长、教师的学历及专业水平。三年内分期分批对园长、幼教辅导员进行全员培训,对青年教师及骨干教师进行专业理论及专业技能提高培训,提高全区幼儿教师的综合素质。
摘 要: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基础,是国民教育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推动学前教育发展、提高学前教育水平,是政府需要履行的责任。近几年来,政府加强了对学前教育的重视,加大了财政投入,监督管理的执行力度也不断增强,但是“入园难、入园贵”、幼儿园“小学化”、幼儿安全等问题依旧存在。文章从法律和理论等多个角度对学前教育投入机制中的政府责任进行分析,进一步明确政府在学前教育投入机制中的责任,解决学前教育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而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普及进程,促进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学前教育;投入机制;政府责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做出了战略部署,提出了“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确定了教育改革发展的攻坚方向和重点举措,明确要求“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近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公布《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对学前教育的质量和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种种艰巨的任务和现实的挑战,政府需要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一、政府承担学前教育发展投入责任的依据
(一)政府承担学前教育发展投入责任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的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2003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了《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以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为主体,公办与民办、正规与非正规教育相结合的发展格局”的学前教育改革总目标。2010年3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出台,再次明确了政府在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的责任。2010年11月,国务院了《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把发展学前教育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多种途径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等多条建议和要求。为进一步落实《意见》,促进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2011―2013年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完毕,《2014―2016年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相继出台。综上所述,承担学前教育投入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二)政府承担学前教育发展投入责任的理论依据
学前教育具有准公共产品属性。经济学领域一般将产品分为公共产品、私人产品和准公共产品。政府对不同类别的社会产品依据其公共性程度分别承担不同的保障与发展职责。其中,纯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由于其受众的普遍性和受益的公共性,应纳入政府保障的公共服务体系。众多研究表明,学前教育具有显著的公益性,它不仅能促进个体全面健康发展,同时能有效地提高教育的整体效益和家庭生活的质量,维护并增进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对社会、政治、经济和教育的可持续发展产生长期而巨大的影响。政府由此应当承担学前教育发展投入的责任。[1]
学前教育具有公共外部性。在经济学中,外部性分为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正外部性是某个经济行为个体的活动使他人或社会受益,而受益者无须花费代价,负外部性是某个经济行为个体的活动使他人或社会受损,而造成负外部性的人却没有为此承担成本。当存在显著的正外部性时,政府需作为公众的代表对外部性的实施者予以补贴。学前教育不仅能使受教育者本人受益,而且也能使整个社会受益,即存在明显的正外部性。所以政府应承担学前教育发展投入责任,以财政投入的方式补偿学前教育带来的社会收益。
二、学前教育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难题
(一)“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
“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依旧困扰着很多家庭。农村家庭收入普遍较低,很多家庭在“伙食费”、“保育费”、“管理费”等费用面前倍感压力;城市幼儿园更是有“普通园”、“双语园”、“贵族园”之分,一年收费从一万多元到五六万元不等,这对城市普通家庭来说,也并非是一笔小支出。
相对于私立幼儿园而言,公立幼儿园能得到政府足额的公共财政支持,基础设施齐备,师资力量强,收费标准相对低。这种差异的存在使得很多家庭费劲心思去争取公立幼儿园的名额,“找门路”、“批条子”等寻租现象便由此产生。[2]经过一期行动计划,全国公办园增加1.7万所,但总体占比仅33%,难以满足公益普惠学前教育的需求。
(二)幼儿园“小学化”的防控任务重
“严禁幼儿园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是个老生常谈又一直得不到妥善解决的问题。很多家长都坚持“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的观点,小学课程也就不自觉地被放到了学前教育课堂。但是幼儿园如果不教小学教育内容,那么应该教点什么呢?“幼儿园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但玩什么游戏?怎么玩?因此,严禁幼儿园小学化,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的任务极具挑战性。
(三)幼儿安全保障体系亟需健全
近年来,校车事故频发、教师殴打体罚、集体食物中毒、擅自喂食抗生素……各种安全问题在幼儿园屡屡发生。作为公共利益的维护者、提供者,政府亟需明确各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幼儿安全保障体系,使监管不缺位,守护不放松。
三、学前教育发展中的难题化解
(一)明确责任
加强各级政府对学前教育的重视,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各级政府应将学前教育发展列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结合三部门印发的《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制定并出台与本地实际情况相适应的行动计划,对学前教育的发展目标、经费投入、队伍建设、评估考核以及相关的政策保障做出明确规定;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学前教育财政经费保障机制,努力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并加大对弱势群体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资助力度,将家庭投入成本控制在合理范围。
(二)优化资源配置结构
1、合理分配资源,促进公平发展
政府一方面要逐步放开公立幼儿园的招生门槛,加大公办幼儿园监管力度,另一方面要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如根据普惠性资源布局和幼儿入园需求,认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生均经费补贴、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等方式支持其提供普惠。这样,一手抓扶持,一手抓监管,在增强办园活力的同时,不断规范办园行为,引导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2、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机制。定期对幼儿园教师进行业务指导,形成科学的导向。引导教师教学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从社会与情绪发展、体育运动发展、创造性表达、认知发展、社会性学习发展行为等几个方面来确保幼儿的全面发展,防止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确保小学一年级坚持“零起点”教学。[3]
(三)健全监督管理体系
各级政府应加大学前教育管理力量,加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进一步落实对各类幼儿园的行政与业务管理。健全监督管理体系,及时发现和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教育、卫生、公安、质检、安监、食药监等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完善动态监管机制,切实加强对幼儿园保教质量、卫生保健、安全等方面的监管。以二期行动计划启动为契机,让相关规章制度得到有效实施,监管和问责切实推进,为学前教育公平、高效、健康的发展撑起一片蓝天。
(作者单位:湖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
项目编号:湖南农业大学教务处创新性实践项目XCX13008
参考文献:
[1] 徐振华.论学前教育投入机制中的政府责任[J].广州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1-12-11.
为促进全区学前教育健康发展,提升基础教育整体水平,5月份,区政协组织文化委相关委员对全区学前教育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采取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委员座谈、个别访谈等形式,在了解掌握全区学前教育基本情况、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区教体局坚持把学前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克服种种困难和不利因素,统筹管理,深化改革,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全区学前教育取得了积极进展。截止目前,全区共有登记注册幼儿园96所,其中政府办园1所,占1%;企事业单位、集体办园31所,占32%;个人办园64所,占67%。从达标情况看,省级实验幼儿园1所,省级示范幼儿园1所,市级十佳幼儿园3所,市级示范幼儿园9所。全区0-6岁学龄前幼儿10440人,在园幼儿9568人。其中学前一年在园幼儿3838人,入园率100%;学前二年在园幼儿6953人,入园率97%;学前三年入园率96%,发展规模基本满足了社会需求。
(一)科学规划,建章立制。按照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和省、市文件精神,出台《博山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的实施意见》等,对全区学前教育的管理机制、发展目标、重点工作、保障措施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统筹推进,提高质量。有针对性地发挥各类幼儿园的主动性和能动性,抓引导、抓规范、抓品牌,通过开展各类教育教学交流和创先达标活动,有效发挥公办园的龙头带领作用;加强公办性质幼儿园的管理,严格实施对各幼儿园达标活动;保障民办幼儿园健康发展,做到在各项评优树先、业务指导、工作考核中一视同仁。
(三)强化职责,扎实推进三年行动计划。把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列为重大民生工程,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努力落实重点工作任务:一是加大学前教育资金争取力度。20__年以来,共争取中央学前教育专项资金786万元,用于农村学校教学点增设附属幼儿园和农村闲置校舍改建工程建设;二是大力推进镇中心幼儿园建设。目前,各镇、街道、开发区努力克服各种困难,扎实推进各项工程建设,其中白塔镇投资1000万元、建筑面积3300平方米的中心幼儿园工程主体部分已完工,预计9月份投入使用;三是建立并实施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设立学前教育资助专项经费,根据区域实际科学确定资助标准,按在园孩子总数的10%进行资助,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孤儿、残疾儿童等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20__年,共资助988名困难幼儿,总资助金额达118.56万元。
(四)抓好队伍,提升形象。为提高全区幼教质量,采取多种措施,着力在加强幼教师资队伍建设上下功夫。一是实行园长岗位资格证制度。目前,全区所有幼儿园园长均取得《园长任职资格证》。二是对在职幼儿教师有计划地进行培训。通过继续教育、个人进修、优秀幼儿教师事迹报告会、优质课评选等活动形式,不断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目前,全区在岗专任教师686人,其中公办幼儿教师28名,从学历层次看,本科以上37人,专科300人,中专271人;学历达标教师601人,占87%;学前教育专业教师550人,占80%。
(五)加强监管,优化环境。高度重视对无证幼儿园的清理整顿,在全区范围内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实行分类治理,妥善清理整顿无证幼儿园26所,分流安置幼儿605名、教职工48名。对13所已经具备办园条件的幼儿园进行审批,并发放《办园许可证》;对不具备办园条件的13所无证幼儿园依法取缔关停。
二、存在问题
(一)公办与民办幼儿园比例严重失调。一是公办幼儿园数量少、规模小。全区公办幼儿园只有实验幼儿园1处,且规模偏小,原定规模为4个班,招生120人,但目前办园规模已达到11个班,在园幼儿420人,形成了幼儿园人多地少的局面,不符合省市关于幼儿园建设的要求。特别在近几年的招生中更出现了报名人数严重超过招生计划的问题,如2013年该园计划招生60人,但目前已经报名400余人,现有办园规模难以满足社会的需求,社会意见较大。二是小学附设幼儿园不规范。我区小学利用学校资源附设幼儿园,多项工作不符合上级关于幼儿园管理的规定,违背了儿童正常的身心发展规律,影响了小学教育的健康发展。20__年9月,区教体局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小学及附设幼儿园的通知》文件要求,对全区小学附设幼儿园进行了整顿,在目前公办性质幼儿园数量较少的情况下,为规范发展秩序,仍关停了实验小学幼儿园、五岭路小学幼儿园 、石炭坞小学幼儿园3处不符合标准的学校附设幼儿园,并对其它小学附设幼儿园提出了整改意见。小学附设幼儿园的整顿工作,降低了全区公办性质幼儿园比重,增加了幼儿入公办幼儿园的困难,也加大了实验幼儿园的招生压力。同时,个别民办幼儿园乘机提高收费标准,增加了群众负担。根据上级要求,既要扩大公办幼儿园的数量和规模,也要规范办园行为,所以做好公办性质幼儿园的规范与发展,成为我们当前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三是镇中心幼儿园发展滞后。市教育局要求20__年60%以上镇(街道)中心幼儿园通过省级认定,2013年所有镇(街道)中心幼儿园达到省级认定标准及相关任务指标,市政府也将此项工作作为对区县政府考核的一个重要依据。这是一项刻不容缓、非常艰巨的任务,就目前情况来看,由于经济和其它各方面的原因,工程进度缓慢,差距很大。
(二)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不足。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公办幼儿园经费不足。实验幼儿园因公办教师不足,聘用了33名幼儿教师,需为其购买社会保险、支付工资;教学楼有近300平方米产权不属幼儿园,需要每年缴纳2.5万元的租赁费用,这种状况导致管理协调难、安全隐患大。目前,全区各公办及公办性质幼儿园所收费用均需上缴财政,但区财政难以及时拨付幼儿园,实验幼儿园的伙食费上缴财政后也不能及时拨付,严重影响了幼儿园的正常运转和发展。二是公办及公办性质幼儿园收费较低。按照市财政局、物价局和市教育局要求,公办及公办性质幼儿园实行按类别收费,其中类别最高的实验幼儿园每月仅收取管理费220.5元,其他公办性质幼儿园均低于该标准;而民办幼儿园实行收费申报政策,有较大的灵活性。三是我区与其他区县在学前教育投入方面差距越来越大。据了解,张店区2013年投资1200余万元新建三所公办幼儿园,每年公开招考10余名公办幼儿教师。临淄区实行了生均拨款制度,每个学生每年补贴300——500元不等。周村区将镇中心幼儿园调整为全额事业单位,每年投资200余万元用于幼儿园建设。桓台县每年拨付150万元作为学前教育专项经费。沂源县投资20__万元建成档次规模一流的公办幼儿园。高新区共投入1130万元实行了生均拨款制度。我区目前未招聘公办幼儿教师,未实行生均拨款制度,更没有学前教育资金的专项投入,这些困难的存在,直接影响到全区学前教育发展,2013年前完成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十分艰巨。
(三)教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全区学前教育师资素质不高、数量不足、待遇偏低、队伍不稳的问题较为突出,公办园教师老化现象十分严重。一些民办幼儿园和农村幼儿园教师没有受过正规培训,专业水平和综合素养不高,他们对幼儿的身心发展不了解,对幼儿教育规律把握不准,教育方法单调,教育内容单一,不利于幼儿综合素质的培养,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全区幼教质量的整体提高。另外,民办园教师待遇差,流动性大,直接影响师资水平的提高。
三、几点建议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提高重视程度。一是各级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应把学前教育纳入公共服务范畴,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民办形式为辅、多种形式并存的办园格局。二是建立由政府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如教育、规划、土地、建设、财政等部门相互协调、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例如,在房地产开发方面,政府要有硬性规定,要为学前教育预留建设用地,土地出让招拍挂要附加条件,引导开发商真正负起相应社会责任。三是认真落实教育普惠性均衡发展政策,努力实现国家基础教育均衡、同步、协调发展,积极调整相关政策,使学前教育向义务教育靠近、衔接。四是在经费上加大投入,政府出台具体政策措施和相关具体实施细则,整合社会资源,激活民间资本,努力改善幼教办园条件。
(二)加大科学管理力度,规范办园行为。要认真履行学前教育的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能,加快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推进全区学前教育有序发展。一是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学前教育的规定。当前要着力把《博山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的实施意见》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坚持政府统筹、分级管理、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教育管理体制,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促进各类幼儿园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三是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管理力度。继续实行幼儿园年检制度,对不符合办园条件的民办幼儿园要限期进行整改,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坚决取缔。
2012年,江苏省徐州市新建幼儿园141所,现址改扩建幼儿园38所,中小学闲置校舍改、(扩)建18所,总占地面积约59.6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3.45万平方米。建设农村合格幼儿园399所。2013年再新(改、扩)建幼儿园112所,新增幼儿学位1.7万个,31所幼儿园创建成省级优质园。这些成果的取得,与徐州坚持“广覆盖、促普惠、提质量”的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是分不开的。徐州市在规范管理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满足适龄儿童就近入园需求,确保全市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7%以上。
“回顾这几年的徐州学前教育发展,三个助力加推效果显著。”徐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吴启龙处长感慨地说。吴启龙所说的三个助力,是指政府助力、财政助力、区县助力。徐州市在两年内先后召开三次政府层面推进会、出台7个政府层面的文件,学前教育首次列入民生幸福工程和政府督导考核项目。2011年,徐州市政府奖补资金1558万元,2012年考核后奖补2000万元,市、县(市、区)政府2012年学前教育建设、奖补经费突破3.8亿元。实施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的第二年,徐州市云龙区、泉山区、开发区等地已提前完成国家和江苏省提出的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有关指标要求。
扩增量不忘提质量。为了促进学前教育科学发展,徐州市专门制定了《徐州市学前教育管理条例》,对学前教育机构的卫生保健、安全防护、学龄前儿童交接、食品卫生、校车及校车驾驶技术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徐州市还大力实施学前教育质量提升工程,把内涵质量提升作为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加大省、市优质幼儿园创建力度,2013年全市计划新创省、市优质幼儿园80所。
与此同时,徐州市还着力建立完善徐州市学前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强化督导评估,完善“园园通”工程,实施特色名片“1+n”优质拓展工程,将点上的成功做法上升为面上的制度规定,推动学前教育水平整体提升。提高学前教育质量,还必须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2013年,徐州市计划新招聘幼儿园公办教师210名,并搭建平台,开展网上培训,进一步完善幼儿教职工信息化管理平台,积极推动优质园园长及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努力提高幼儿教师整体素质。
(来源:中国教育报 )
这项补助,得益于绍兴县刚刚提出的免费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此前,从中央到地方,学前教育既无困难家庭幼儿的人园免费政策,又无其他人园补助。
2月28日,在绍兴县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县长孙云耀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今年的“十件政府实事”,当讲到绍兴县将在全国率先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时候,台下出现一阵小小的震动。
孙云耀表示,绍兴县将在全国率先启动实施免费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今年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3000名幼儿给予免费。到2013年全县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将享受免费学前教育政策。
同时,绍兴县制订了三年分步推进免费学前教育的“路线图”:作为改革的第一步,2011年该县将率先对3000名低保、低收入、孤儿、残疾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补助每年2000元的保教费。
第二步,2012年该县山区四镇(平水、富盛、王坛、稽东)的2000名幼儿也将享受同样的补助。到2013年,全县的2.5万名学前适龄幼儿都将享受每年2000元的入园补助。
值得一提的是,只要符合浙江省政府免费义务教育政策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也将同样享受到这项补助。
绍兴县学前三年人园率已经达到99.6%。绍兴县教育体育局做出了测算,到2013年,全县在园符合条件的幼儿人数约为2.5万名,县财政每年将为免费学前教育投入超过5000万元的资金。
该县财政部门相关数据显示,2011年该县财政总收入预计为115亿元,出台这项大力度的政策,绍兴县显然有足够的底气。
但光有底气远远不够的,坚持人民幸福为本,把更多的钱投入到教育、医疗等民生事业,源于执政理念的转型升级。
在今年年初的绍兴县经济工作会议上,绍兴县委书记何加顺对全县的镇街党政负责人强调,从2011年起取消镇街一级对企业的奖励激励政策,今后要将镇街可用财力主要用于社会事业发展、民生改善上,并纳入镇街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优质教育是幸福人生不可或缺的一环,发展绍兴县教育,也正是为了致力于提升人民的教育幸福感。这个5000万元花在教育上,能够让老百姓实实在在受益,这样的投入是很有价值、很有意义的。”县委书记何加顺说。
在《望》周刊发起的“2009幸福中国”“教育状况最满意城市”调查中,绍兴县列全国县级市第五位。
而这份幸福感,来自于该县整体教育设施的高水平投入:“十一五”时期,该县教育经费总投入超过50亿元,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基本普及了学校多媒体设备、塑胶田径场、风雨操场和标准化食堂,省标准化学校达到97.5%,市级以上特色示范学校173所(项),县域“优质轻负”素质教育模式是浙江省“轻负担高质量”素质教育的典型。
这份幸福感,同样来自于绍兴县对弱势群体的教育保障:
2004年起,该县率先实行了从山区到平原的九年义务教育免学费,开启了全国免费义务教育的先河;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强调,发展学前教育是未来十年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一项战略任务。《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进一步要求,要把发展学前教育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将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突破口,作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任务,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民生工程,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并且要求各地统筹规划,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为了加快学前教育的发展,2011年9月国家在西安专门召开了“全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现场推进会。”国家系列发展学前教育政策的出台及各种措施的推进,学前教育展示出前所未有的良好发展势头。
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其加大投入,建设新幼儿园,改建已有幼儿园,实行准入管理,加强安全监管,完善机制,落实政府责任等等,这些都十分重要而且非常必要,但重中之重应该是多种途径多种措施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加快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热爱儿童、业务精良、结构合理的幼儿教师队伍”。如何加快建设,怎样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热爱儿童、业务精良、结构合理的幼儿教师队伍,这是各级政府、各幼儿园应重点研究和解决的重大问题,也是各级政府和幼儿园及相关单位应完成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
一、学前教育迫切需要一支高素质的幼儿教师队伍
1.学前教育在人一生的发展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学前教育对人的成长和影响最为深远,所谓“三岁看大,七岁看老”就是这个道理。规划纲要明确指出,学前教育对幼儿身心健康,习惯养成,智力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学前教育对人的社会性、人格品质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研究和事实表明,6岁前是人的行为习惯、情感等基本形成的时期,是儿童养成良好社会和人格品质的重要时期,并应影响和决定着儿童日后社会性、人格品质的发展方向。二是学前教育对人的认知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学前期是人的认知发展最为迅速,最重要的时期,在人的一生认识能力的发展中具有基础性作用,如果错过这一时期的教育,在较晚或后天的弥补上是很困难的,甚至是不可能的。三是学前教育对于整个教育事业,对于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与进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对人的全面发展和国民素质的提高产生长远、深刻的影响。
2.学前教育需要高素质的教师。学前教育的重要性与特殊性,决定了学前教育必须有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相对于中小学教育来说,学前教育对教师的要求更高,其共性的要求之外,学前教育的教师应该是多才全才的教师。健康、社会、科学、语言、艺术等方面,作为学前教育的教师都应精通并且要能融会贯通,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幼儿身心健康、习惯养成和智力发展。这就要求幼儿教师是一通才是复合型教师。作为幼儿教师要具有心理学、教育学方面的知识,健康、社会、科学、语言、艺术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幼儿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运用艺术手段组织教学的能力,还要有教学研究能力等。对于幼儿教师来说,社会的希望值、家庭期盼值更高。
3.将学前教育教师这一职业打造成人人羡慕的职业。既然学前教育在人的一生发展中有着特殊且巨大的作用,幼儿教师又是学前教育这一特定时期有着“重中之重”的作用,就应该特别重视幼儿教师的培养培训,着力于提高幼儿教师的社会地位。这一地位应该高于中小学和别的行业,使幼儿教师这一职业全社会人人尊重,人人羡慕,人人都想当一名幼儿教师,使学前教育师资队伍经过几年的建设,有大家、名家,造就一大批学前教育家。
二、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存在的问题
1.数量不足。以陕西为例,陕西省《教育规划纲要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在园幼儿由57万人增至134万人,毛入园率从53.77%增至95.2%。按照国家规定的幼儿园编班标准及每班“2教1保”的规定,陕西要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需幼儿师资总量约为14万人。据2010年底统计数据,陕西省学前教育师资仅有2万余人,到2020年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师资缺口近12万人。当然,学前教育师资的补充是循序渐进的,但目前必须重视并谋划好培养。特别是中央提出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三年推动计划,随着新园的建成及各种设施的到位,近三年需补充一大批学前教育新师资。
2.学历偏低。陕西省现有幼儿教师中,有本科学历的11.1%,专科学历的37.32%,中专学历的34.4%,还有高中及以下学历的。学历虽然只是一个人的学习经历,但学历偏低说明当教师的起点就低,与学前教育师资的要求就存在较大差距。并且,学前教育对保教人员的要求更高,要求其文化水平不断提高,要求综合素质复合化程度更高。《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规定:幼儿的学习活动分为健康、社会、科学、语言、艺术五个方面,要求各方面均衡发展。从这一规定来说,要求幼儿教师要有多方面的专业知识。
3.质量不高。质量指学前教育师资的教育教学整体质量。质量不高重点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套用小学教育教学模式,即小学化倾向严重。学前教育与小学教育在组织形式、教育内容、活动形式、评价方式、教育表达方式等方面存在着本质的不同,小学教育以正规、正式、制度化的教育学习活动为主,而学前教育则以活动作为基本教育形式,游戏活动贯穿学前教育的全过程。二是缺乏名师。名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很不够。三是相当一批保教人员就根本不知该如何组织教学,如何开展游戏活动,显得束手无策。四是对学前教育的认识不到位。有的认为学前教育就是给家长看好孩子,有的认为就是让娃能上个好小学,特别是对学前教育的本质认识很片面。五是一些保教人员对幼儿缺乏耐心、细心、爱心。
4.队伍不稳。这里所说的队伍不稳主要是指学前教育保教人员流失或流动性大。公办幼儿园相对较好,但也留不住人;民办幼儿园保教人员流动更快更大。究其原因,主要有三方面:一是教师的身份和待遇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没有建立起完善明确的职称系列,其薪金待遇偏低;二是社会人员对幼儿园及教师的认同度不高,也有的教师认为从事这一职业低人一等;三是一些教师本就没有终生从事幼儿教育的打算,只要其他单位要人他可以立马走人。保证幼儿教育健康持续发展的关键是教师,教师留不住,要保证学前教育健康持续发展就成了纸上谈兵。
答:依据2011年9月颁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农村幼儿园建设主要以实施“中西部乡镇中心幼儿园推进工程”“县域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机制改革项目”和“广西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年”等项目工程为推动,按“一镇一园”的建设要求,新建、改建和扩建一批乡镇中心幼儿园,完成每个乡镇至少建成一所独立建制的公办中心幼儿园的目标。依托乡镇中心幼儿园在村举办分园。采取大村独立办园、小村联合办园、小学附设幼儿园或办园点等多渠道发展村级学前教育。
县域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机制改革项目主要是结合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规划,开展幼儿园管理机制、园舍建设运作机制、经费筹措机制等机制创新,以“以奖代补”方式对学前教育改革力度大、专项经费投入多、工作有基础、有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立项项目的市、县(市、区)进行重点扶持,改善其办园条件,加强乡镇中心幼儿园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乡(镇)幼儿园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促进我区乡镇学前教育的普及化、规范化、均衡化和优质化。
而启动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年项目则是要制定与颁布《广西壮族自治区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指南》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乡镇中心幼儿园办园基本条件》,按“一镇一园”的建设要求,新建、改建和扩建一批乡镇中心幼儿园,到20113年底完成每个乡镇至少建成一所独立建制的公办中心幼儿园的目标。在全区农村基本形成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为主体,以其他不同类型幼儿园为辅助的农村幼儿教育新格局。加强规范化管理,提高乡镇中心幼儿园保教质量,充分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在提高农村学前三年教育普及率,促进农村学前教育健康发展方面的辐射带动作用。
问:为扩大民办幼儿园的建设,政府将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请问有何优惠政策?
答:为加快幼儿园的建设,扩大资源,政府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对符合布点规划、提供面向大众、收费合理的普惠的规范幼儿园,各级政府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多种形式,予以扶持。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个人捐资助园,捐赠资金按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在所得税税前扣除。各级政府对捐资助园成绩突出的社会团体、企业、个人给予表彰。
政府研究制定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办园和捐资助园的优惠政策,除了扶持民办幼儿园之外,还可以把教育成本进行合理的分担。政府奖励、税费减免、金融扶持和土地优惠等政策措施,都是为了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办园。
问:学前教育的教师队伍良莠不齐一直是一个突出的问题,请问在三年行动计划中将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答:关于学前教育的教师队伍建设,主要措施是要加强配置,充实队伍。
首先,核定幼儿教师编制。自治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编制等部门研究制定幼儿园教师配备标准。市、县(区)机构编制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生师比,核定适应工作需要的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通过公开招录、富余中小学教师转岗等方式,逐步配齐公办幼儿园教职工。民办幼儿园可参照公办幼儿园的配置标准配备所需的教职工。
(一)国家对学前教育的政策支持近年来,随着人们认识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学前教育越发显得重要。市场上对学前教育的呼声也越来越多。对此,国家针对学前教育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如:《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2001)》、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2010)》、《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2012)》、《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2012)》等等。我省也出台了《贵州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以来,贵州省委、省政府每年将学前教育列入十大民生工程,明确提出“到2015年实现每个乡镇、街道办事处至少有1所公办幼儿园,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70%”的目标。我省在2011年在全省各个地区启动“三年行动计划”,分别投入了大量的建设经费,新增了许多幼儿园,这就需要大量的幼儿园教师。贵州省教育厅,先后扶持和指导41所中职学校开办学前教育专业,3所高职(专科学校)举办学前教育大专教育,13所师范学校开办学前教育本科专业。学前教育作为基础教育中的基础,是终身教育的开端,是构成中等职业教育最重要的部分,而中职学校作为培养学前教育师资的主要的教学机构,关系着幼儿园师资的数量和质量。因此,研究我省中职学校学前专业课程设置,探查现状,找到存在的问题,进而促进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中等职业学校在幼师培养上面临困境一方面,幼儿园师资的严重短缺,到2013年底,我省公办幼儿园幼儿专任教师缺额达27177人,幼儿园专任教师缺口较大。近年来虽新增了不少教师,但转岗教师的比例达到了45%,由于待遇不同、需重新报考幼儿教师资格证等问题,这部分教师不安心、不稳定。另一方面,中职学校培养出的学前教育师资不能与幼儿园所需要的幼儿教师相匹配,或者说是幼儿园在招聘幼儿教师的考量上与中职学校培育方式存在很大的差距,导致中职学校学前专业毕业的学生难就业,甚至一定程度上专业岗位就业难,导致师资的闲置和浪费。此外,转岗教师因专业局限,幼儿园的“小学化”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教师数量不足、素质不够高、队伍不稳定仍然是我省学前教育发展的瓶颈。中职学校作为培养幼儿园教师最主要的基地,在对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的培养方式上,课程设置的科学和合理显得尤为重要。因此,研究其学前教育专业的课程设置相当重要。
二、金沙县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发展概况
金沙县中等职业学校前称金沙县二职中,从2010年开始办幼儿教师专业。主要是金沙县教师进修学校和金沙县第二职业技术高级中学,主要采取联办的方式,金沙县教师进修学校和毕节幼师联办、金沙县第二职业技术高级中学主要是和贵阳幼师联办。2013年金沙进校和金沙县二职中、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广播电视学校合并组建金沙县职教中心,并取得了幼儿教师专业的办学资格,开始招收幼师专业。至2013年迁校以来,为学前教育专业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据统计幼师专业的美术、钢琴、音乐等师资力量雄厚,成为职教中心的一大亮点。
三、金沙县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课程设置中存在的问题
本文主要采用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通过分层随机抽样以学前教育专业的在校生和毕业生进行问卷调查。在校生205人,毕业生95人。此次调查共发放300份,收回有效问卷280份,问卷回收率为93.33%,无效问卷占0.67%。根据问卷进行数据统计和分析。找到当前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课程设置存在如下问题。
(一)课程计划缺乏科学合理的参考标准学前教育专业随着国家对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的重视而不断发展壮大,各个中职学校纷纷竞相开办学前教育专业,但是学校在学前教育专业课程设置中缺乏科学合理的统一标准。课程开设缺乏相应的调查研究来取证,随意性和盲目性比较大。例如:许多中职学校在纷纷开办学前教育这一专业时,极度缺乏专业的学前教育老师,金沙县中职学校在师资方面,学前教育专业老师就1-2个;贵州省经济贸易学校、省贸易与经学校等等存在同样的问题,从事学前教育教学的多为转岗或者其它专业的老师。同时学校在对企业或者幼儿园招聘人才的就业需求缺乏有效的把握,而且课程在实施的过程中缺乏有效、及时的管理和监督。
(二)开设的课程类型之间所占课时比列严重不平衡针对金沙县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教学计划表、课程表(这里主要是针对2014级)进行采集、分析,发现开设的课程类型之间所占课时比列严重不平衡,课程之间所占课时分配落差较大。主要表现在重专业技能课程、忽视文化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主要表现有两点:第一,文化基础课程薄弱,特别是基础性课程在总体课程设置中所占比例22.5%,与发达国家基础性课程在总体课程设置中所占比例40%相比,比例明显偏低。第二,重视专业技能课程,忽视专业基础和专业核心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仅占30%左右。这些现象会造成培养出来的学生文化基础知识欠缺,在一定程度上还会影响其教育理念和对幼儿的态度是否科学,是否正确,也使学生难以内化关爱幼儿的教育理念,缺乏教育的热情。
(三)学期之间、学年之间的课程缺乏有效衔接金沙县中职学校课程结构按文化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三个模块进行课程设置。各个学年之间、甚至各学期之间课程设置时大多缺乏连续性和衔接性。比如:第一学期开设了幼儿生理学,第二学期应该开设幼儿营养与保健、幼儿护理等等课程进行有效的衔接。中职学生由于基础差,第一学前学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时难度有点大,后期可以开设与之相关的课程,使学生把幼儿教育的相关理论知识进行系统、有效的梳理和强化。
(四)缺乏实训、幼儿营养保健、手工制作、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等系列课程通过问卷分析,74.5%的学生认为应该开设幼儿园环境创设、幼儿园手工制作等课程。在实训、实操课程安排上,学生认为大多采用见习的形式,一般是见习一个周。由此了可见,见习时间较短。学生在保育、幼儿安全事故、急救处理、与家长沟通、幼儿园环境创设等方面的知识知之甚少。在问卷调查和收集课程表中发现,学校基本上没有开设与幼儿园政策法规等相关的课程,如《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幼儿园规划纲要》等课程,对学生进行访谈,85%以上的学生不知道学前教育的五大领域、幼儿园区域活动、主题活动、幼儿园一日活动、幼儿营养与保健等。
四、金沙县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课程设置解决对策
科学、高效的课程设置是为了更好的发展和完善幼儿师资,为地区幼儿教育做好保障。因此,针对金沙县中职学校学前教育课程设置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对策:
(一)制定统一的标准,参照实施课程设置课程设置可以参照《幼儿教师专业标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贵州省级示范性幼儿园评估细则》这些都是国家和我省近年来最新出台的学前教育相关政策,《标准》很好地指出了幼儿教师应该具备和需要考核的能力;《指南》则进一步明确了各个阶段的幼儿应该具备和掌握的能力。如:《标准》中明确了幼儿教师师德为先、幼儿为本、能力为重、终身学习的基本理念;在基本内容中通过三个基本维度,每个维度又进行详细的标准划分,明确了幼儿教师的专业化标准。可以通过这些文件,进一步完善和修正学前教育专业课程设置的教学计划表、课程表。使我县的学前教育课程设置有据可循、有理可查,从而培养出优质的学前教育师资品牌。
(二)调整课时比例,合理分配课程之间的课时数针对学前教育课程设置可是比例的不协调,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学生有技能缺专业理论知识和通识知识。所以应该提高专业核心课程和文化课程的比重,适当缩减专业技能课程的课时数。可以参考《贵州省级示范性幼儿园评估细则》中的部分评价指标,调整课程之间的比重,增加学生薄弱和被忽视的课程知识。见表2:表2贵州省级示范性幼儿园评估细则部分指标体系
(三)查漏补缺,及时完善课程门类课程是学校教育的载体,是教学活动的核心,科学有效的课程设置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由于幼儿教育是国民教育的基础,社会需要高水平的幼儿教师,因此,促进幼儿教师专业化发展,提升幼儿教师培养质量是课程设置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学校应该把握学前教育相关的前沿政策法规,及时更新学前教育相关课程,如:政策性课程、实践性课程、自然科学等方面的课程;加强与同行之间的合作与交流,相互取长补短,完善课程设置,及时弥补课程设置中存在的缺陷与不足。使培养出来的幼儿教师能把握学前教育的前沿政策和相关理论,真正内化为自身的教育理念,从而做到知行合一。
摘要:人民网北京7月25日电 (记者 郝孟佳)今天,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副司长李天顺做客人民网教育频道,围绕“落实政府责任,着力解决入园难”的主题,谈如何解决“入园难”。李天顺介绍,国家把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作为贯彻落实规划纲要的起步之举和突破口,主要采取了以下四大举措。
李天顺表示,第一,2010年的11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把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明确提出要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要求要落实政府在扩大资源,增加投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以及加强管理等方面的责任。
第二,按照国务院要求,各省区市在过去的一年里面,完成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编制工作。针对学前教育目前存在的一些突出困难和问题,各地都明确了未来三年学前教育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分年度的目标。而且重点围绕着如何扩大资源,如何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以及如何提高学前教育的质量,加大了财政投入的力度,重点安排了一批项目,构建了学前教育新的发展机制。
第三, 国家有关部委启动实施学前教育的重大项目。从2010年开始,“中西部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的试点项目”开始启动,当年国家投资了5个亿,重点支持像河北、内蒙、陕西、甘肃、青海等十个中西部省份的61个县来建设乡镇中心幼儿园以及村幼儿园,配备玩教具和图书。今年是第二年,投资的规模已经增加了15个亿,翻了3倍。覆盖范围,也已经扩大到整个中西部地区。同时,目前国家正在对中央财政支持学校发展学前教育的政策和实施方案进行专门的研究,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支持力度。
第四,对开展学前教育的国家体制改革试点。在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总体方案当中,学前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是十个专题改革试点的第一项。按照系统设计、统筹规划、各地申报和国家自选教育委员会评审的程序,最后在全国范围内遴选了18项有关学前教育体制改革的试点项目。着力点放在政策的创新和体制机制的改革,比如明确政府的责任,扩大普惠性资源,探索发展的途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等等一些非常重要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