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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审

时间:2023-05-30 10:46:19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职称评审,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职称评审

第1篇

一、高校职称评审制度的改革现状

(一)职称评审权改革目前,对于省重点建设大学的教师初级、中级职称评审权及部分学科副高级职称评审权早在20世纪90年代就已下放到各高校,对于新成立的本科院校高级职称的评审工作仍完全由省职能部门组织实施。福建省于2005年开始试点正高级职称评审权的学校自主评审工作,6所省重点建设大学的62个学科专业获得了自主评审资格[1]。因此,目前除这6所省重点建设大学的部分学科由各自学校自主评审外,全省高校大部分的职称评审仍然是以省职能部门组织的职称评审机构评审为主。对于高校教师高级职称的评审,学校自主评审与省职能部门组织评审的主要区别在于:学校自主组建学科评议组与高级评委会;评审专家库由学校负责建立。

(二)职称评审工作程序改革近年来,虽然在学校推荐与组织代表论文送审这2个环节的先后顺序上有所调整,但总体的工作程序并没有太大的变化,其主要工作依然包括代表论文送审、职能部门组织预审、学科评议组评审、高级评委会评审等几个部分(图1),在职能部门组织预审、学科评议组评审、高级评委会评审中的任意一个环节未能通过的均视为当年评审未获得通过,而代表论文送审结果则是学科评议和高级评委会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职称评审制度现状及评审文件改革福建省现行的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依据(即职称评审文件)主要指1997年制订的《关于一九九六学年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有关规定和安排》。文件在职称评审的对象、政策导向、任职条件、评审组织和程序等方面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是随着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化以及本省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这一评审制度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当前高校人才评价的发展要求,如仅在论文的规定方面就存在:评价体系不完善,各系列职称学术论文规定单一化,时间要求的规定不够合理等几个问题[2]。而且评审中还普遍存在对学科差异重视不到位、认识不深入的问题[3]。因此,福建省于2010年9月组织修订了《福建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征求意见稿),主要在论文级别认定、教师工作量、科研课题、学科评价分类、破格要求、奖项界定等几个方面作出了新规定,尝试对福建省高校教师的职称评审制度做进一步的改革和完善。

二、高校职称评审制度改革的制约因素

随着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特别是高校岗位设置改革的进行,对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进行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但无论是职称评审文件改革还是高校聘任制的试点改革都或多或少受到各方面的制约,给改革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阻力。

(一)旧制度形成的固有认识自1986年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改革以来,高校教师职称由评审组织评审的观念已深入人心。如“教授”这一专业技术头衔必须由一个组织给予认定这一观念也已在人们的潜意识中形成。因此,若突然取消高校教师的职称评审而采用学校自主聘任制,会对人们的传统观念造成很大的冲击。在职称评审文件改革方面,现行的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文件自1997年实施以来,已经在福建省实施了10余年。无论是职称的评审条件,还是职称的评审组织、评审程序,都已在高校教师中留下了固有的认识,如果突然间发生了改变,也会使相当一部分教师以及对高校职称评审制度有所了解的人在一定时期内产生心理不适应,从而容易产生排斥心理。

(二)来自教师的制约因素来自教师的制约因素主要存在于职称评审文件改革方面。职称评审文件改革所涉及最直接、最敏感的群体无疑就是要参加职称评审的高校教师。在现行的高校人事制度中,职称评审是关系教师切身利益的大事,教师的工资、待遇、福利都与职称相挂钩。因此,若新的评审文件出现不利于某些教师职称晋升的情况,势必使这一部分教师对新文件产生抵触心理。心理学研究也表明,人作为认识事物、改造事物的主体,具有主观能动性,其认知、习惯、安全和经济等因素会对包括制度在内的组织变革形成阻力[4]。而教师的抵触心理就有可能促成教师通过个人、单位或是社会的手段阻碍改革进程的推进。

(三)来自高校的制约因素对于评审文件的改革,由于各高校的综合实力存在差别、教师职称结构也不尽相同,造成了不同高校对评审文件的条件规定看法不一:综合实力较强的高校认为评审条件应该提高,而综合实力较弱的高校则希望降低评审条件以利于学校教师职称的晋升。高校内部学科的差异也对职称评审文件改革持不同态度:强势学科担心职称评审文件改革缺乏高端引领容易导致晋升的高级职称人员水平的降低,从而影响本学科的发展;而弱势学科则担心提高职称评审条件会加大高级职称晋升的困难而影响学科的发展。各高校对改革中的职称评审文件从各自的视角加以衡量、解读,对职称评审改革存在种种顾虑,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对完全下放职称评审权的顾虑。全省各高校由于自身的发展状况不同,学科发展也存在很大差异。对于学校的优势学科,组织本学科专家评审或者组织专家鉴定比较容易完成;而对于学校的弱势学科.由于,学校本来就缺少相应学科的专家,因此组织学科专家评审就成为摆在学校职称评审工作中的一个现实难题。

2.对取消资格评审采用直接聘任制的顾虑。在全省高校岗位设置完成以后,高校必须以省职能部门核定的编制数设置各级别的岗位。在已有的高级职称岗位数的限制下,在高校岗位聘任制度、聘后考核管理制度还不完善的情况下,取消职称评审,高校势必受困于高级职称岗位的分配问题。另外,直接聘任取消了职称评审对聘任资格的一个基本认定功能,增加了高校对聘任资格的认定成本,这一方面给了高校更多的自,但另一方面也使部分可通过职称评审化解的聘任矛盾转移到高校的岗位聘任工作中。

(四)来自社会的制约因素目前高校教师的职称评审改革要以评审的社会化为目标,必须充分考虑职称评审改革中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制约因素,逐步转变政府在职称评审中的组织角色。

1.逐步转变政府在职称评审中的组织角色,制约政府职能部门角色转变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中国社会传统的权力观念,如何使政府从一个参与者变为监督者,从一个组织者变为管理者是制度改革一个十分关键的环节。

2.高校的职称评审改革也不能脱离当前其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制度的现实状态,如何实现社会化评审,如何与其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制度协调发展也是制约高校职称评审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因素。

3.实行直接聘任制、取消职称评审还受到现行与职称相挂钩的人事政策的制约。如高校教师转评其他系列职称以及工作调动、退休时的身份认定、与职称有关的干部保健待遇和奖项申报、课题申请等有关问题。同时,这一系列问题有关的政策、制度调整以及在聘任制改革后与原有职称评审制度的衔接工作也直接影响聘任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三、高校职称评审制度改革的出路

高校职称评审制度改革并不是彻底否定现有的职称评审体系,而应该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有选择、有目的地进行调整,逐步改变当前“职称即职务,评职称就是评待遇,能上不能下”的状况[5],使职称评审逐步从一个政府行为过渡到一个社会行为,为最终实现高校的用人自主以及人才选拔奠定基础。现阶段,在通过职称评审制度改革推动高校人才队伍建设的过程中,要努力克服职称评审改革的各种制约因素。在职称评审制度改革中既要充分考虑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又不能为个人利益而使整体利益受损,要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前提下稳步推进高校职称评审制度改革。笔者认为改革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优化职称评审的定量化指标

对于职称评审条件量化的优缺点,有的学者认为量化少容易造成论资排辈的现象[6];有的学者则认为数量化的学术评价体系导致高校教师岗位聘任的不公平[7],对学术评价定量化的诟病也引起了广泛共鸣[3]。但笔者认为,高校教师职称的社会化评审与高校岗位直接聘任必定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除了不断优化定量化的指标以加强职称评审的导向性外,在设置定量化指标时还应注意在定量评价指标的基础上增加对教师实际能力进行定性评价的手段。因此,职称评审指标的量化工作必不可少,量化评审指标最主要的好处在于:指标量化后,提高了职称评审的可操作性;根据量化的指标评审,有助于体现职称评审的公平原则;量化的指标可作为高校自主评审时的基本依据。当然,定量化并不是简单的数学累加,定量化还要改变当前评审指标多重视量的积累,而对质的把关不足的缺点,在大学教师技术职务等级评审中利用能力最大模式正确处理绩效替代性问题,形成技术职务等级“能者上、庸者下”的灵活激励格局[8]。

(二)逐步下放评审权,引入社会化评审功能

评审权的下放工作是进行社会化评审的基础,而评审权的下放工作应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只有在高校学科发展达到一定程度才能够将相应学科的自主评审权下放给学校。通过评审权的下放逐步降低省职能部门职称评审的比重,最终去除职称评审的行政化体制。在现阶段,应根据学校发展逐步下放省重点建设大学各个学科的高级评审权,对新建本科院校试点下放正高级职称评审权、逐步下放副高级职称评审权,最后将下放评审权的学科范围不断扩大,逐步将政府的评审行为过渡到学校自主或社会化的评审过程。组织高校弱势学科的社会化评审,协调科研院(所)及其他社会机构对高校弱势学科的评审,统筹不同高校强、弱学科之间的互评。

(三)做好与高校职称评审有关的制度建设

职称评审制度与高校的岗位设置及聘任制改革密切相关,在高级职称岗位职数核定后,如何设岗及对岗位聘任如何管理和考核,是高校建立人才能上能下的流动机制最为关键的要素。而职称评审制度改革则与岗位设置与聘任制改革相辅相成。要打破现行的重评审轻聘任的职称评聘模式,高校应进一步完善岗位设置及聘后管理的相关制度建设。各高校应根据自身学校在首次岗位设置聘任中出现的问题,调整完善岗位设置聘任方案,及时出台聘后的管理、考核方案,逐步将职称评审与岗位聘任结合起来。对于有自主评审权的高校应进一步完善本校自主评审的职称评审相关制度建设,根据省职称评审的有关文件不断修订本校自评部分的职称评审条件,并在省有关文件改革的基础上拟定符合自身学校办学特点的自主评审条件。

第2篇

北京市职称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内容全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 职称评审专家的选聘、管理及评审行为,维护公平、透明的评审环境,保证科学、公正的评审结果,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参加北京市职称评审工作的评审专家,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职称评审专家(以下简称专家),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和要求,被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聘任,以独立身份从事和参加北京市职称评审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专家管理坚持社会征集,分级使用,随机抽取,严格监督原则。

第二章专家的选聘

第四条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素质,在评审活动中能够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

(二)精通本专业业务,熟悉行业人才队伍的发展现状和方向,了解职称评审有关政策,具有一定的人才评价工作经验,在其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

(三)具有所评审级别职称3年以上,或具有更高级别职称;

(四)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70周岁以下,特殊情况可以适当放宽;

(五)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从事和参加北京市职称评审工作,并自觉接受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相关专业职称评审服务机构的监督与管理;

(六)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七)各评审服务机构要求的其它条件。

第五条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公告,向社会统一征集专家。专家候选人主要采取组织推荐、专家推荐或自我推荐的方式申报,各评审服务机构负责受理专家候选人申报的具体工作。

第六条专家候选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通过报名程序生成,经单位审核的申报表;

(二)学历、学位及职称证书;

(三)研究或工作成就的证明材料;

(四)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五)本人所在单位、专业学会(协会)或3名以上具有正高级职称的行业内知名专家出具的推荐意见。

第七条各评审服务机构对候选专家进行资格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经核准获取资格的专家,其信息录入北京市职称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专家库中的专家按学科领域和专业方向进行分类。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也可根据评审需要直接遴选专家进入专家库。

第八条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建全市职称评审委员会,并根据系列、专业分类,组建职称评审专业委员会,对专家统一颁发聘书,实行聘期管理。每届聘期3年,可以连聘。聘期届满,进行换届调整,专家库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时调整和补充。

第三章专家的权利、义务与纪律

第九条在职称评审工作中,专家享有以下权利:

(一)受邀参加北京市职称评审,接受评审业务培训;

(二)对有关评审制度、政策以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

(三)了解评审人员具体情况,并可要求查阅与评审有关的材料;

(四)在评审过程中,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干预,充分发表个人意见;

(五)作为评委参加评审会议过程中,独立行使投票表决权;

(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十条在职称评审工作中,专家承担下列义务:

(一)积极参加职称评审工作,提供客观、公正、具体、明确的评审意见,并对所签署的意见负责;

(二)如在评审活动中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向评审服务机构反映情况;

(三)积极参加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评审服务机构组织的职称工作咨询、研讨、论证活动;

(四)专家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所在评审服务机构;

(五)自觉接受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评审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

(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十一条在职称评审工作中,专家应遵守以下纪律:

(一)不得违反有关廉洁自律规定,私下接触申报人员或收受财物、礼品;

(二)不得违反保密规定,向外界透露有关评审情况及信息;

(三)不得违背公正、公平原则,影响和干预评审结果;

(四)不得违反回避制度,干涉自己亲属或有利益关系人员的职称评审工作;

(五)不得以职称评审专家名义从事有损职称评审工作的其他活动。

第四章专家的使用与管理

第十二条北京市职称评审采取组建评审专家库,每年从专家库中按照专业类别随机抽取专家,参加职称评审工作。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各评审服务机构的申请,于评审答辩前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专家抽取工作。

在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前提下,评审服务机构按照抽取结果的先后顺序,排列递补确定专家人选。专家抽取结果及通知情况应当场记录备案,以备后查。

遇有特殊情况,库内专家不能满足评审需求时,经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评审服务机构可按照有关规定确定使用专家人选,并报送备案,向专家库中补充人选。

第十三条专家库成员分为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评审委员三个层级,每年担任评委会主任委员人选在主任委员层级中随机确定,担任评议组长人选在副主任委员层级中随机确定,评审委员人选在评审委员层级中随机确定。未被选中的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可向下层级延伸使用。

第十四条主任委员负责主持评委会会议,把握会议进度、平衡评价尺度;副主任委员负责主持答辩评议,参加评委会会议并向评委会汇报本组答辩评议情况,进行投票表决;评审委员负责对本组申报人员的具体评价考核。

评审专家应以公正、负责的态度参加北京市职称评审工作,在评审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专家接到评审服务机构通知,并确定能够参加评审工作后,应及时对评审服务机构提供的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核,从信息真实性、工作业绩、专业能力等方面对申报人进行初步评价,并根据申报人的岗位、经历、工作业绩、专业能力等内容,按照所评审职称级别的标准、要求,进行答辩命题。

在答辩评议环节,专家应对申报人的专业技术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的考核。对于申报人在回答问题时新出现的或未阐述清楚的问题,专家可以追加提问。

在评审表决环节,专家应在对所有参评人员进行详细了解和充分评议的基础上,独立行使表决权。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约定参加职称评审工作的,应及时与评审服务机构联系,避免影响整体工作。

第十五条专家在参加评审工作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回避:

(一)与申报人员有亲属关系。

(二)与申报人员存在利益关系。

(三)与申报人员存在纠纷尚未解决。

(四)存在其它可能影响公正因素。

第五章专家的监督与考核

第十六条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专家监督考核的宏观指导;评审服务机构负责对专家监督考核的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监督考核主要内容:

(一)监督专家在评审工作中是否遵循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考核专家的评审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和义务履行情况等。

第十八条对专家监督考核的主要方式:

(一)评审服务机构对专家评审工作进行旁听并评价;

(二)评审服务机构对专家评价结果进行分析、评价,对于量化结果与主观评价不一致、评价结果与其他专家评价意见差异明显的情况进行重点分析,形成考核意见;

(三)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评审结果验收对评审质量进行评价。对于申报材料所反映的业绩、能力情况与评审结果出入较大的,向评审服务机构提出质询,并由评审服务机构进行调查、分析,形成调查报告。

(四)评审服务机构综合上述3方面意见,设置合理权重比例和标准,对专家提出综合考核意见,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第十九条对于工作认真、业务精湛且连续2次考核优秀的评审委员,可调整为副主任委员人选;对于在业内知名度高,能够发挥领军作用,且连续3次考核优秀的副主任委员,可调整为主任委员人选。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专家,予以降级使用直至解聘。

第二十条对于违反第十一条所规定的职称评审工作纪律或通过弄虚作假骗取评审专家资格的,取消其北京市职称评审专家资格。专家有下列违规行为之一的,将作为不良行为予以批评或记录,并暂停评审专家资格。

(一)已接受邀请参加评审,未按规定时间出席且不及时通知评审服务机构,影响整体工作的;

(二)在评审工作中,有明显倾向或歧视现象的;

(三)未按规定履行职责,对职称评审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六章附则

第3篇

1999年上海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率先建立符合专业技术人员特点的评聘分级分类管理的社会化评审体系。疏通了社会化人才评价的渠道,实现了专业技术人员由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转变,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专业技术职务的社会化评审使职称评审工作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

社会化职称评审是专业技术进步的催化剂,是专业技术人员成长的一个社会因子。社会化职称评审促进了专业技术人才的发展与提高,促进了专业技术的发展与进步,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与国力增强。

一、社会化职称评审促进了专业技术人才的发展

1、加快了专业技术人才的发展

通过社会化职称评审的激励作用,上海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发展迅速,逐步形成了一支专业门类齐全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2007年上海市专业技术人才社会化职称评审202.99万人,到2010年,上海市专业技术人才有社会化职称评审237.02万人。

2007年,上海市企事业单位中专业技术人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有61.60万人, 2010年,上海市企事业单位中专业技术人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有81.94万人,占专业技术人才总数的34.6%,同比上年增加4.66万人,增长6.0%。具有高级职称的有21.09万人,占8.9%;具有中级职称的有60.85万人,占25.7%;具有初级职称的有87.65万人,占37.0%;未聘职务的有67.43万人,占28.4%。形成了初、中、高三个层面的人才“金字塔”。

2、体现人才的公平与公正

社会化职称评审是职称改革的一个方向。较好体现公平与公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打破体制内外界限,变“小作坊式”为“流水线式”。采用统一评审要求,避免了“松紧”程度把握,杜绝部门利益、感情关系等主观因素的影响。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操纵评审全过程,局外人更无法参与意见、干扰程序,消除了职称评审过程中弊端。并专门设置由社会上学科技术带头人组成的评委专家库,并加以评审纪律之约束,重者追究其刑事责任,确保其公平与公正。

3、助推了研发专业技术人才的发展

研发对于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事业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价值和意义。而社会化职称评审助推了专业技术人员从事高尖端技术项目的研发愿望,进而获取高一级职称,取得社会承认。改变了对研发的主被动角色自觉转换,助推了研发人才的发展,在专业技术人员中形成正能量。使专业技术人员、单位和社会都成为利益的获得者,成为研发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研发与实现愿望的一个助推平台。

同时要防止有些单位对专业技术人员有刚性的需求,形成“剃头挑子一头热”,没有从根本上激发对研发与创新的热情和动力,成为一部分人只是被动应付。具体表现为:专业论文是七拼八凑、“花钱买发表”、“病急乱投医”,还有的则干脆网络下载,成了自己的“研发成果”。使职称评审产生不良效果。

4、为高新技术类专业人员开辟了专门通道

在科技创新型企事业单位的或从事高新技术的专业技术人员,市政府在1998年5月31日了《上海市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沪府发(1998)23号),“第十六条、市政府组建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1999年组建了“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委会”。充分发挥了社会化职称评审的功能。统计到2011年底累计通过高级职称的人数为1330人。涌现出了一大批中青年优秀创新型人才,对人才的培养、技术的进步、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5、提升了社会公信力与监督力

社会化职称评审其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其申报条件、程序、标准、结果等都接受了社会的监督。

评委专家库受职称主管部门的监督,评委会办公室对评委专家进行综合评价,按照一定比例淘汰和充实,保证评审工作的科学性和严肃性。

评审过程实行封闭式的管理机制。执行评委确定后,遂即进行评审工作,设主、副专家审阅与评价,强化答辩与学科组专业评审,形成互相监督的制约机制,最后由评委会进行集体审议投票决定。避免个人意见左右评审结果。

在召开评委会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知名专家学者等以社会监督员身份列席评审会议,对评审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监督机制落实到位。

社会化职称评审实行责任追究制。首先要明确责任,形成有效的责任书;其次要进行责任追究,对违反评审程序和规定的,职称主管部门要视情况收回评审权和取消评委资格。对在评审中,严重违反评审纪律的有关人员,提请有关部门给予严肃处理。

二、社会化职称评审促进了专业技术进步与经济的发展

上海市对创新技术的研究者、开拓者,早在1999年为其专门设置了“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委会”,鼓励了一大批专业技术人员去从事高、精、尖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研究、技术推广。从而带动了传统技术进步,开拓了新的技术领域。确立了以生物医药、新材料等8大领域的政策倾斜,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初步思路和相关规划,带动了整个经济快速发展。2007年上海市专业技术人才202.99万人,GDP10366.37亿元,到2010年专业技术人才发展到237.02万人,GDP增长到15046.45亿元,除去政策等各种因素外,人才总量和GDP呈正向发展。

三、专业技术人员在高新技术和战略新兴产业发挥重要作用

1、社会化职称评审推进了重点高新技术产业化

上海多年来大量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地投入到科技创新研发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第一线, 加快了专业技术进步,促进了经济发展,推动了高新技术产业化。据统计,2011年高新技术产业化(制造业部分)完成工业总产值7326.32亿元,比上年增长12%。

2、专业技术人员在国家级创新平台,新兴产业起到重要作用

2011全年战略新兴产业总规模达到10925亿元。

上海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计划和要求:到2015年,上海要成为我国综合领先、在若干领域跻身世界前列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

3、专业技术人员在技术重点领域取得了较好的成果

2011年,中国首台代表国际尖端水平的薄膜太阳能电池关键生产设备……等离子体增强型化学气相沉积设备(PECVD)在理想能源下线,这被视为中国在新能源高端装备领域的新突破。此前,国内的PECVD均依赖进口,每台高达上千万美元。理想能源正是上海战略性新兴产业蓬勃发展的一个缩影。这个由留美博士归国创立的企业,三年内产值有望突破数十亿元。

4、专业技术人员在建设与服务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做出贡献

按照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的整体框架,上海、浙江、江苏、安徽四地科技部门联合建立了“长三角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公共网”等公共科技基础设施,集聚区域内多家单位11244台(套)科学仪器加盟(其中上海6508台)。上海向浙江、江苏、安徽输出技术总计达10635项,累计成交金额达98.42亿元。

研发平台实施“科技114工程”,发挥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特长,向社会开放。上海研发平台注册用户36.6万人,累计对外服务4420万次。

5、创新型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全市累计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7831项。其中,2011年经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616项,已拥有受理中或授权的各类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等累计1415件。总投资64.66亿元,预计到三年后将增产662.43亿元。

2011年处于政策享受期的4367项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动态跟踪数据显示,其中4073项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2011年实现销售总额达1431.03亿元,利润274.22亿元,同比增长19.3%,纳税额75.53亿元。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年产值占上海市工业总产值4.23%,占上海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14%,已成为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支撑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的重要力量。

6、专业技术人员在专利申请与授权起到了重要作用

第4篇

【关键词】职称评审;改革;弊端

自改革开放后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制度以来,已有整整二十余年的时间。回顾这二十年职称改革工作的实施情况,不仅增强了专业技术人员在科学技术和经济建设中的责任感,也提高了专业技术人员的社会地位,稳定了专业技术队伍。通过对学术、技术、专业水平及成就的考核和评价,调动了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促进了人才的成长和科技、教育、文化等各项事业的繁荣和发展,并为全社会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提供了积极的意义。但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原有的政策,特别是职称评审制度所暴露出的弊端也逐渐显现出来,论资排辈、降低标准、扩大评审范围和片面强调学历、论文等问题在评审过程中日益突出。在这个过程中,人事部已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如部分职称系列由评审改为参加统一的资格考试,一部分职称系列过渡为考评结合,但大部分职称系列仍采取评审方式。2000年,中科院率先取消职称评审,改评为聘,按需设岗,按岗聘任,岗位与职称挂钩。距中科院实行改评为聘已整整九年,九年前当中科院首先举起这面职称改革的大旗时,许多学校在深受职称评审所引进的诸多矛盾和问题的困扰的同时也争相效仿,改评为聘一时方兴未艾。作为国内一流大学的代表北大也对职称评审工作做了大胆的改革与探索,一些管理机制灵活的民办高校的职称管理模式几乎都由聘任取代了评审,但时至今日,改评为聘仍然存在着较大的争议,其中的利和弊怎样看待?如何权衡?始终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职称评审与聘任相结合仍然是各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的主要方式。那么,改评为聘的现实弊端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下面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和探讨一下:

一、目前缺乏取消职称评审制度的社会环境和条件

职称改革作为我国社会体制改革的一部分,要与国家劳动人事制度、工资制度、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相衔接,取消职称评审,只能与聘任职称挂钩。

对于方式相对灵活、动态管理的聘任职称来说,必须建立相应完善的配套政策才能够更好的应对改评为聘的职称管理模式。许多政策和制度的颁布与实施,是依据社会发展和进步,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取消职称评审,现在是不是最好的时机?各方面承受能力和相应的保障措施是否完备?在哪一级的单位、部门实施?都是目前需要探索和解决的问题,如果职称评审在未实行任何过渡政策的前提下取消,势必会挫伤许多人的积极性。

二、评审获得的职称资格较聘任取得的职称在社会人才评价中的认可度更高

目前,职称评审已经逐渐规范到对专业技术人员相应的等级有较完善、全面的规定和条件,特别是一些硬指标作为职称评审的规则、规定,客观上对少部分庸才、南郭先生有一定的防范、过滤作用。尽管职称评审仍然存在着各种矛盾,但不容置疑,评审获得的职称资格较聘任取得的职称在人才评价中的认可度更高,人们习惯认为聘任职称仅仅是对一个人阶段性能力的评价和认可,而通过评审获得的职称资格才是对一个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水平和能力的综合评价。因此,即便实施聘任制的单位,一些专业技术人才仍然希望争取到相应评审组织的职称资格认可。在人才流动频繁的今天,通过一级评审组织评审的职称资格在人才市场中的人才评价中普遍能得到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成绩的广泛认可。职称评审在长期的实践中,已经成了衡量知识分子贡献大小、学识多寡和勤恳程度的一台心理天平。

三、取消职称评审更可能被主观人为因素左右

从大家所熟悉的钱钟书先生所著的《围城》中,我们可以看出,早在解放前我国大学的职称就已经实行了岗位聘任制,由校长根据个人的经历、才智直接聘任教授、副教授和讲师。从方鸿渐一行应聘三闾大学的过程,我们不难看出岗位聘任制仍然存在着相当大的问题,从资历、学历、人情、能力综合因素的考虑,有可能并不能杜绝庸才得聘,人才落聘的陋症,优秀人才的价值同样不能得到应有的认定。社会现状是在现有的体制下,人情、关系在社会方方面面都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职称聘任制使人为的作用比重加大,更容易产生暗箱操作和腐败,任人唯亲、任意拔高或降低条件这些人为的因素左右聘任结果都在所难免。最后还有可能走向两个极端:一是在规模有限的高校内,同专业、相近专业及学科对同行的评价存在同行是冤家的说法,条件苛刻。二是本着抬头不见低头见,怕得罪人的想法,随意放宽条件,显然这两种做法都有失公正。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实施至今的职称评审制度如果一旦被取消,势必要暴露出其他更大的矛盾,改评为聘的公正性必将受到很大的置疑。由于缺乏评审条件的制约,监督机制差,职称对于专业技术人员来说,不仅起不到激励作用,一定程度上反而还会挫伤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

四、聘任制更有可能滋长科学研究的学术短期行为

职称聘任管理是岗位管理的延伸,因而决定了在聘任制度、办法和条件的制定上,较职称评审管理周期相对更短,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多出成果快出成果,由此,不可避免地造成科研工作的短期行为。有一些学科需要做大量的实验、深入的研究和长时间的思考才有可能形成有价值的科研成果,有一些科学研究不仅需要长时间沉下心来去尝试去探索去钻研,而且有可能奉献了毕生的精力和智慧,最终都没有得到预期的收获有些甚至是失败,但尽管是失败都为之后的研究和后人留下宝贵的经验,还有一些科研成果需经历相当长时间的考验,才能证明其价值所在。如果改评为聘,必然会引导专业技术人员过分关注业绩成果,违背科学研究的客观规律性,就其长远发展战略来说,对基础性科学研究的影响更大,难以做到科学研究的厚积薄发。如今的职称评审已经滋生了大量科研造假、论文拼揍抄袭、相互挂名、等学术腐败现象,许多论文论著的发表与出版,不是为了传播学术观点,展示研究成果,而仅仅是为了评职称,改评为聘,只会让这种情况愈演愈烈。

职称评审的公正性、客观性不仅仅依据一种办法、制度,而是建立在一种机制和环境下,单纯地改革、改良,其作用微乎其微。职称评审并非象现在许多业内人士所说的几乎起不到激励作用,而是如何把握、如何操作在评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把职称待遇由终身制转变为一定监督下的与考核相结合的制度。取消职称待遇的终身制,而不是取消职称评审,毕竟在一种新的科学合理的评价制度建立以前,这还不失为一种衡量标准。

参考文献:

[1]刘万英。对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思考[J].经济技术协作信息,2009。19.

[2]杨咏梅。张东.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工作的探讨[J].管理观察,2009。19.

[3]谢村。兰华荣。夏卧武.浅谈高校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03。5.

第5篇

为了统一填表请求,使申报者正确控制填表方法,根据区教育厅职改办的有关规定,联合历年填表中遇到的问题,对评审表的填写做出以下说明: 一、填表时要注意表格下方的“备注”说明,相关表格按照“备注”说明及本填表说明请求填写。填写内容必须具体、真实。 二、表格从网站下载填写后用16开纸(封面和封底在)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原表式样。 三、评审表封面拟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栏填写这次拟申报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 四、本说明以高级评审表为例,中级评审表参照说明填写。 2、表二:重要经历 (1)“重要经历”栏:从初中起按时间次序填写。 (2)在同一单位,但岗位(部门)不同的,或脱产学习3个月以上的,应分段填写。 (3)“任何职”栏:重要填写专业技术职务。3、表三:国内外学习、培训、进修经历 填写本人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相关的学习、培训、进修情况。并提交相应证件原件给学院职改办验印后复印。

4、表四: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该表是评审表的主体内容,是基层单位推荐和评委会评审的重要根据,请根据评审条件请求来写,请求全面、真实地反应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实绩,表述详略得当,并兼顾与提交的其他材料的呼应关系。在结尾要写上诚信保证,如“本人慎重逞能,所申报材料完整属实,否则愿接收处分。”若经核实,有弄虚作假者,两年内不得申报职称(含当年)。5、表五:任现职以来重6、表六:任现职以来完成教学工作情况 (1)本表仅限评审教师职务资格的人员填写。 (2)一般填写任现职以来完成教学工作的情况,如任现职年限较长,已超出提升职务资格所必备的资格年限,报高级可填写近五年(2002.01——2006.12)中级可填近四年(2003.01——2006.12)的教学工作情况。 (3)讲解课程和学时数是指在国家计划内招生的班级所授课程及授课干学时数,不包含计划外班级(如助教班、培训班、短训班等)授课和社会兼课。授课班级须在第二栏内注明。 (4)不需将课时数换算成教学工作量,只填实际课时。带实习或指导毕业设计,填写带(指导)学生人数和时间(天或周数)即可。教学研究、监考、批改作业之类不要填入表中。 (5)要把任现职以来的总学时数和年均学时数计算出来并填上。计算年均学时数时,经组织批准或工作需要参加脱产学习、支教、扶贫等,该段时间不均分课时,以实际在岗教学时间计算。 (6)完成教学工作*情况必须经过学院教务处审核并加盖公章予以确认。 (7)“指导研究生情况”和“指导教师进修进步情况”栏:要写明白指导研究生、进修人员的人数,讲解课程名称、学时数、时间,指导其完成科研及其他任务的情况和成绩等。 (8)“对学校德育工作的贡献”栏:填写包含班主任、辅导员工作、学生教育工作方面的成绩。8、表八:测验成绩及答辩情况 (1)“测验种类”栏:指专业进修测验、职称外语测验、职称计算机测验等。 (2)“测验科目”栏:填写具体的测验科目,职称外语须写明测验语种。 (3)“测验成绩”栏:填写分数。职称外语测验、职称计算机测验填写合格。 (4)“组织测验单位”栏:填写举办单位名称。职称外语测验、职称计算机测验组织单位填写“百色市职改办”。 11、表十一:自我鉴定 应按照《试行条例》中的政治和业务条件的请求填写,落款处须亲笔签名。

 

第6篇

广东省中级职称评审公示查询方法:

1、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网站;

2、进入页面后点击上方条栏里“发证通知”;

3、进入发证通知页面后,寻找自己的专业资格证书即可,若有发放证书通知则表示评审通过。

申请者条件:

1、只需要提交篇公开发表过的论文;

2、在社保局窗口打印个人最近半年的社保明细清单,加盖社保局的业务公章;

3、聘书是指你的工作 单位聘请你担任现有的专业技术资格的证明;

4、要提交最近的连续3年的

(来源:文章屋网 )

第7篇

关键词:卫生事业单位;职称量化;人力资源;人才

1职称量化评审概述

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是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较为重要的一部分。目前,多数单位都采取量化测评的形式开展职称申报工作。量化测评,即对拟申报取得更高级别职称人员的项目指标逐一计算分值,再通过公式形式算出总分值。项目指标,一般分为基本指标和评价指标两类。前者涵盖了学历、工作年限、职称外语成绩、计算机成绩、水平能力测试成绩、论文分值、科研分值、荣誉奖励等可直接统计的项目;后者则根据单位要求不同,设置思想素质、职业道德、学术委员会等测评项目。

2职称量化评审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方法

2.1指标设置缺乏动态管理意识 一些事业单位为了保证职称评审工作的稳定性,不接受员工信息反馈,或者拒绝更新评判标准,导致量化标准僵化落后,不具备适应性。职称工作应定义为人才工作的一部分,人才储备、培养与成长都是一系列动态发展过程,同样,作为评判人才专业技术资格的职称评审工作也应当呈变更发展。

对处于初建时期,较偏远、落后地区,或者人员层次结构较低的事业单位,在确定量化指标时可侧重于基本指标中的学历分值和论文分值,以职称晋升作为手段之一来吸引高学历人才,并鼓励员工发表文章、投身科研。而对于人才充盈、内部竞争激烈的单位来说,则可在量化指标设置时秉持适当控制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调高标准,例如依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规定开展逐级申报,或者提高的门槛等,既可选拔出优秀人才,又可减轻超岗的负担。

2.2评价指标的操作指引性不强 评价指标包括了学术委员会测评、工作业绩、业务水平等主观打分项目。为了灵活把握申报职称工作,很多单位都会设置评价指标用于弥补基本指标不足,旨在通过评价的方式对申报职称候选人的业务能力进行综合评判。但在操作中,评价指标往往缺乏指引。以学术委员会为例,委员会成员多数由医院专家组成,成员通过打分或者勾选的方式选出人选。现实中,不少医院的学术委员会在打分过程中缺乏明确指引,评价标准是什么、评价内容包括哪些、分值如何划分等都处于模糊、不清晰状态,由此导致学委会打分(或者叫业务能力测评)流于程序,既无法真正对候选人专业能力进行考察,反而还易变成"走人情、靠关系"的"灰色地带"。

建立明确的评价指标体系是规范职称量化评审工作的重要步骤之一。该体系包括人员范围、衡量标准和结果核实三部分。①人员范围是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人员选择上可采取全方位选择模式,包括申报人的上级、同事和下级,而不是单纯的由科主任或中层干部组成。将与申报人日常工作相关联的人员纳入到评价体系中来,听取意见,多角度对申报人的业务能力做出评估。②衡量标准是评价指标体系的核心,该标准可包括日常医疗质量考核、病例书写规范、医疗纠纷率等,依各单位实际情况不同而设定,但必须是清晰的、具有实际操作性的标准。通过设置明确的指引性条款,杜绝"凭印象、靠关系、论亲疏"的不公正评价方式。③结果核实是对评价指标体系的一种监管,即通过明确的评价标准测评出的结果与基本指标有明显出入时, 需要以追踪调查的方式对申报人进行再次评判。例如申报人的基本指标得分较高,但评价指标得分很低,反映出申报人业务水平能力仍有所欠缺;若基本指标得分较低而评价指标得分很高,则说明申报人在科技创新部分较为薄弱。出现以上两种情况时,都需要由医务科、护理部、科教科等相关科室再次对申报人个人情况进行追踪了解,若情况属实,则不建议推荐申报人参加职称评审。

2.3量化评审数据库建设发展缓慢 目前,市级、省级职改部门已率先实现了职称量化评审的数据库建设,但各事业单位在量化时还是仍是采用人力资本统计的方式。随着量化评审指标日益科学化、精确化,人力资本测评的误差性弊端逐渐显现。基于此,加快建设与本单位实际情况相适应的量化评审数据库是今后发展趋势之一。

数据库可包含评审条件库、必填库和选填库三类。评审条件库为职称评审的政策依据;必填库包括了学历、考试(外语、计算机、水测等)、学分和年度考核四类,是所有参评人员都需具备的基础条件;选填库包括了论文、科研、奖励等。当参评人员输入信息时,各项分值也自动计算出并直接在页面显示。建立数据库的优势如下:①以各子数据库为支撑、以下拉框的设计为主,减少文字叙述内容,排除主观干扰和误差,便于高效率而又客观、准确统计各指标。②申报人在填写数据过程中,可通过自动生成的分值估算得分,改变了过往完全由人事部门工作人员手动计分的工作方式,利于实现职称量化工作的公平与公正。③量化评审数据库建立后,不局限于为职称工作服务,其包括的各类子数据库信息可作为年度考核、院内院外荣誉奖励评选的依据。

3职称量化评审工作的发展趋势

随着传统人事管理工作向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转化,需要以发展的眼光看待职称量化评审工作。与人事工作孤立的强调完成任务不同,人力资源管理更重视工作的动态性、反馈性和协作性。职称量化评审是事业单位构建高、中层次人才工程的一部分,除了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能力评估外,还应反作用于单位的人才机制。这种反作用体现为:以量化评审工作为主轴,以其反馈出的各种常见问题为切入点,根据单位不同时期发展的侧重点不同,通过调整量化评审政策来间接优化人才制度。同时,将职称量化结果视为人力资源工作的一个枢纽, 发散式的与绩效考核、年终考核、各类优秀人才评选和培训制度等关联,由点及面的建立交叉式动态工作流程。简言之,事业单位的职称量化评审是人才工作中重要一环,但又不局限于此,人资部门需要以全新的眼光重新审视职称工作,并以其反馈为契机,优化人力资源工作其它环节。

参考文献:

[1]王秀娟.浅谈卫生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J].中国药物经济学,2013(5).

[2]易少华,唐月红,姜小明.新形式下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的思考[J].中国医院管理,2011,4,31(4).

[3]汪文新,范明,卢组洵.新医改背景下卫生技术人员岗位等级设置研究[J].重庆医学,2012,9,41(27).

第8篇

【关键词】软件自主开发 无纸化办公 提升水平

1 软件开发目的、意义

职称评审是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公司职称评审工作一直以来都是采用手工方式进行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很低。申报人员需要填写多份表格,以书面方式反映他们的各项水平以及实际工作能力,并且需要将反映其水平的各种证明材料一并上交。使用电脑的只是实现word排版、Excel制表等基本功能,没有充分利用网络资源;评审工作的信息化应用水平很低 ,申报人员上报的材料信息量很大,各级管理人员和评审人员只能对众多的申报材料进行手工审核,开评审会议时占用时间较长,投票打分表决结果还要靠人工计算。这都制约了申报信息处理的效率,无法从横向纵向等方面去考量称申报人的技能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数据安全患,也相应的降低了在职称评审过程中的公开透明程度,不利于数据的分析与统计工作。

每年申报中级职称人数的都在不断增长,中级职称的人数占全公司百分之四十之多。如此众多人员需要上报的信息量也是巨大的,职称管理人员的管理工作压力越来越大。此项工作的信息化可以使其在职称评审工作中大量重复性的工作通过计算机做自动处理和有序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无纸化办公,使职称管理人员从大量繁杂、重复性的工作中解放出来,可以通过笔记本电脑、手机等移动终端进行材料的审核处理、投票操作、查看人员情况统计分析、打分情况汇总等。从而达到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将更多的精力放在提高工作质量上,提高政策评审工作的高效性和规范性。

2 前期可研及工作基础

目前,全公司尚无统一的中级职称评审系统,同行业兄弟单位虽有自己的中级职称评审系统,由于填报要求、评审条件标准、业务流程等与我单位有很大差异,且属于定制系统无法适应我公司的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需求。经过反复的业务需求调研、可行性分析等工作,决定开发适合本单位自身特点的一套基于B/S模式的信息管理系统。此系统是为提高我公司人力资源部职称评审管理信息化效率和水平并且实现数据、评审工作流程统一的系统。

本次开发平台我们选择了金富瑞公司的UCML应用框架开发平台,此平台是以C#开发语言和JAVAScript为基础的。UCML开发平台与微软公司Visual Studio平台相比,可以直接使用标准模块,快速开发高效部署,更贴近业务需求,功能强大便于系统日后的维护和升级。硬件方面我们配备了Web服务器、开发平台专用服务器、防火墙等设备,满足开发需要。

本系统整个设计阶段遵循思想和原则如下:

(1)在一定程度上实现无纸化办公,降低人力、物力的消耗。充分发挥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特点,为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做出新的贡献。

(2)自顶向下、逐步细化、模块适当。系统模块之间遵守低耦合高内聚的原则。模块规模适中,尽量分解成具有单一功能的模块。

(3)适应性、灵活性和可靠性。WEB应用系统满足不同的运行环境;充分体现出定制开发的特点,满足业务要求。系统还需要具有很好的可扩展性,能依据系统要求的变化,完成系统的扩展。

(4)系统在运行的过程中,一旦出现异常情况,应该及时做出解决方案并迅速解决问题,保证系统的正常工作。

(5)确保系统的安全性。提供不同数据访问权限的设置,操作的权限限制。身份认证、数据备份、防火墙等安全措施保证系统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3 业务流程模式梳理

3.1 申报人员资格申请

职称申报人员首先进行资格申请,填写本人的基本情况信息、现任职称、现任职称时间、工作年限等;选择拟申报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类型专业组(港航、机电安装、铁路等)中的一个系列。经本单位系统管理员审核确认申报资格后,批准登录系统。

3.2 申报人员资格审查

本单位管理员对本单位申报人员资格申请情况进行查阅,并对其进行审核。申报人符合申报职称的基本条件、资格的即为审核通过。

审核不通过的情况包括:信息填写错误需要进行退回修改;不符合申报基本条件即为不通过两种情况。

3.3 材料填报

申报人员的账户被审核通过后就可以登录系统进行在线的申报操作。进入系统后,申报人员按要求逐项录入个人申报信息、工作经历、培训经历、工作业绩、个人业务总结等,上传证明材料:外语证书或免试证明、计算机证书、获奖证明、论文等,以供专家评委评审时审阅。保存后可以进行整体查看,确认无误后提交给本单位职称管理员进行审核。

3.4 审核阶段

首先由申报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对其基本信息等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呈报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对申报人员的参评资格进行审查。

审核通过的填写《任现职期间历年考核登记》、《考核鉴定》、《呈报单位意见》等并进行批量上报给公司总部人力资源部。

公司总部人力资源部经过对材料的审核、汇总,经过初审、再审后,组织评审工作。

3.5 评审阶段

分组评审中,评委会各专家对分配给其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填写评议组或专家意见。对材料的审核完成并通过评审会审核后,专家评委进行小组投票表决。根据投票的结果,系统自动计算出通过的人数、得票率、不通过人数等数据,供评审小组长参考并宣布结果。

通过小组投票的人员在全体专家评委的最后表决会上再进行大组讨论,对所有申报人的材料进行投票,根据投票的结果,系统自动计算出通过的人数、得票率、不通过人数等数据,供评审委员会组长参考并宣布最终结果,并形成最终决议填写评审组织意见,至此本年度的评审工作就完成了。

4 主要开发功能

本系统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有:用户注册、用户登录、填写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上次、修改密码、在线审核、专家投票、搜索、结果统计、用户管理等。

根据系统要完成的目标以及对中级职称评审业务流程的梳理分析,确定了系统的主要有5个模块:用户管理、申报管理、审核管理、评审投票管理、系统管理。

4.1 用户管理

整个系统的用户分为系统管理员、申笕嗽薄⑸蠛巳嗽薄⑵郎笞家四个类别。

系统管理员负责管理系统的所有资源并对其他用户进行授权。

申报人员进行资格申请,通过后进入系统提交基本信息、获奖情况、培训经历、工作业绩经历、论文等。

审核人员包括:申报人所在单位的部门负责人、本单位人力资源部职称审核推荐小组人员、初审员和公司总部人力资源部职称评审管理人员。

评委专家:登录系统后对申报人员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和业务水平深度等进行评定,填写审核意见。

4.2 申报管理

申报人员使用的功能模块,从此处提交自己详细的职称评审需要的各项信息如:基本情况、业务情况、获奖情况,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4.3 审核管理

本模块的作用是实现在上报到评委评审之前,对申报人员的评审资格做出预审,对满足评审条件的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考核意见等,汇总后进行上报。对材料不完整、有错误的可以退回,由申报人员进行修改后再提交。

4.4 评审投票管理

此功能模块由专家评委成员进入,根据分配给的申报人信息、材料、业务水平及推荐意见、考核意见等材料在小组评审会进行讨论、投票表决并填写评审意见。经全体专家评委对所有申报人员材料进行评阅并进行投票表决后,组长填写评审组织意见形成最终评审决议。

4.5 系统管理

系统管理员对系统的一些参数或功能进行设置如申报年份,申报开放时间等。还为职称管理人员提供投票结果汇总、查询,不合格原因统计汇总,各专业职称汇总、查询、占比情况展示等。

5 软件运行效果

在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大力支持下今年的职称评审工作中对此系统进行了全面的试运行,操作的易用,功能满足业务需求,数据结果准确、快速得到使用人员的充分肯定,缩短了评审会期,提高工作效率。

系统主要在企业内使用,同一时间使用该系统的用户不会很多,一般是参加本年度评审工作的人员使用。系统的可用性方面,中级职称评审系统能够达到信息处理功能强大,具有导出功能,生成格式统一的报表,统计分析图表,材料呈现直观;可以在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手机等设备上直接操作,界面简洁风格统一,可以让绝大部分管理人员不经培训或稍加培训便可以使用该系统。

对于系统的可靠性,故障发生低于1次/2月,且没有不可恢复的故障。系统能够对数据进行定期备份,数据库使用双机热备方案,当一个数据库服务器发生故障后,数据可以从另一个服务器中进行恢复,并且数据不丢失。一般操作系统的时间小于5秒。

参考文献

[1]Karli Wason,Marco Bellionaso等.C#入门经典[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04).

作者简介

李冰(1981-)女,大学本科学历。研究方向为信息化管理。

作者单位

第9篇

关键词: 人力资源管理;职称评审;建议

中图分类号:C9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17-0183-02

0 引言

职称评审工作实施20多年来,在激励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刻苦钻研、促进企事业单位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这一制度的制订和实施毕竟是基于20年前的企事业单位现状制订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这一制度对于规范当前的职称工作显得有些力不从心了。至今仍是一项相对复杂、矛盾的工作,仍然存在一些值得重视的问题,本人结合职称评审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提出改进职称评审工作的几点建议。

1 人力资源管理中职称评审工作存在的问题

1.1 职称评审条件不符合实际,不利于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 现行各系列职称的评审针对具体岗位的考核标准还没有形成客观的考评标准,往往把参评人员的资历、学历、业绩成果、著作论文、计算机及外语考试等各方面综合起来作为评审条件。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参评人员就会把主要精力放在提高学历、或科研成果上,所以有一些实践能力和业绩一般,并且对自身职务工作积极性不高的专业技术人员较早的获得任职资格。而那些评审条件由于缺少论文和科研成果的专业技术人员,尽管实践能力强,业务水平也较高,但仍不能获得任职资格,这样一定会使一些优秀的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受到影响。因此目前的职称评审条件和标准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很大的问题,对企事业单位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和造就产生很大程度的制约。

1.2 工作岗位设置不够科学、合理 目前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主要采取结构比例和最高职务档次控制的办法,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只能按照上级规定的设岗比例实行岗位总量控制,难以真正做到“以事定岗,因事设岗”。正因为如此,给职称评审工作带来一些困扰和负面影响,在专业技术人才相对密集的科研、教育等单位,一些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可能受到岗位职数限制,不能及时评审相应职称资格。

1.3 职称评审的评价机制阻碍优秀人才的培养 一评价标准相对落后。比如晋升职称资格条件,这些限制条件,就成为限制有突出贡献人才、积极上进人才的依据,从充分激励人才的角度看,这些限制条件,明确规定必须达到相应的学历、任职年限等要求,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人才的选拔。二是评价考察的内容僵化单一。这一要求限制了部分基层单位技术人员晋升评审高级职称,按现行政策,统一要求外语、计算机考试,才能参加评审,另外目前职称评审中对专业知识及能力考试,造成各专业技术系列之间评审条件差异很大。三是评价方法相对落后。目前职称评审中工作创新能力,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很难用量化测评、评审答辩准确地考察。

1.4 职称评审后续管理方面存在诸多问题 虽然按照政策规定专业技术职称已实行了评审分开,但由于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相对滞后,不少单位还不同程度存在着一聘定终身、聘约管理弱化、竞争聘任力度不够、任期考核简单等现象,致使竞争聘任机制未能真正形成。

1.5 政工职称评审政策缺乏连续性 除了企业化管理的企事业单位以外,其他企事业单位政工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已经停止,对于多年从事党群等政工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来说,转评其他系列职称自然处于劣势,即使能顺利转评到其他系列,晋升高一级职称也比其他同等条件人员晚了一年,这样不可避免地将影响他们工作的积极性。

2 职称评审对策和建议

针对以上具体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2.1 改进职称评审方法 ,调整评审条件和标准 目前,会计方面的职称评定就是把考试和评审相结合范例,职称的参评人员要统一进行业务方面的知识考试,并且伴随着客观合理的评审。通过实践可得出,职称评审工作只有将考试和评审二者有机地结合,才能解决单一情况下存在的不同程度的局限性,才能得到更加客观公正评审结果。

2.2 严格实行评审分开,科学设岗、竞争上岗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遵循专业技术人员评审分开的有关规定,建立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企事业单位要根据自身的职责任务,科学设置工作岗位,合理定编、定员;要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制,人员竞争上岗,择优聘任,建立动态的激励机制,对岗位和人员进行动态管理,使人才资源得到优化,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从而增强企事业单位的竞争力的发展,让专业技术队伍充满生机和活力。

2.3 加大聘后管理力度,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创造性 考核内容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的思想品质,客观量化考核业务能力水平和业绩成果等,在聘用期满时专业技术人员要实行重新严格的考核,要结合岗位工作目标进行公正客观的考核,要全面公开考核的标准、程序和结果。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终身制要废除,进行续聘要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同时,考核工作要把量化考核、平时考核、领导考核为主,并且把定性考核、定期考核、群众考核作为辅助。对专业技术职务要根据考核结果进行重新聘任,使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最大程度的调动。

2.4 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新机制,促进复合型人才成长 把培养高素质、复合型专业技术人才作为主要目标。新形势下人才评价机制要以能力和业绩为主要价值取向,对各系列、专业间的不同性质和特点进行结合,并围绕能力和业绩两个方面,对专业技术人员提出明确的有针对性的要求。

2.5 企事业单位政工人员转评职称问题要妥善处理

对待这一历史遗留问题要妥善处理,要遵循逐步到位循序渐进的原则。在企事业单位中,政工人员贯彻执行着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政工人员在转评其他职称时,要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在评审标准和条件上给予倾斜,帮助其获得职称资格,减少由于政策变化给政工专业技术人员带来的影响,进而促进企事业单位各项事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张玉珍.浅议事业单位职称评聘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人力资源管理,2011-02-08.

[2]黄慧.现行职称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措施[J].现代农业科技,2010-08-20.

第10篇

关键词:教师 职称评审 文化意识

通过长时间关注我国高校教育教师职称评估制度的变化,以及对其的不断研究,深切地感受到我们的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在一些地区已经进入了一个误区。如果教育部不尽快进行一项重大改革,那么随着时间的推移,将会使一个公平、公正的教师职称评估体系失去信誉,严重使人才成长的环境恶化,影响社会和谐。

一、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主要问题

1.缺乏现实标准和定量指标。现如今,随着我国高校教育的普及,教职人才也越来越多,但是高校教师的晋升条件并不明确,不仅缺乏现实标准和定量指标,而且其中还夹杂着很多人为因素的影响。目前的规定是要晋升到什么样的职位就要发表多篇论文,还要包括多篇权威学术期刊文章。由于很多权威期刊的数量并不足,导致很多教师根本不能满足学术的需要,教师晋升为教授职位也就困难重重了。这充分表明,这样的规定本身就是不现实的。这一要求在一个特定的评估过程中大多只能降低标准,最终成为几乎没有严格的标准,导致很多高校教师达不到这些条件,这使得通过职称大大贬值。

2.观念落后, 宽严失当。目前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的想法还是有着这样那样的问题,例如,对待那些不够条件的人或条件不过硬的人,考虑会通过一些原因对其进行通过,而对那些条件充分破格申报并且十分出众的教师通常就会比较挑剔,尽可能地对其进行过多的阻碍。对于破格申报的人,会找出他各种各样的问题,比如他的资历、学历、职位等等诸多方面都能找出很多的不足之处。很多单位,被淘汰更多的反而是破格申报条件出众的人。

3.评审过程草率,亵渎了职称工作的严肃性。在教师职称评估期间,高校教师为了能够评估通过,会花很长的时间做出充分的准备,但是往往结果却不尽人意,评审人员草率地做出结果,让教师评估失去了意义。十几名甚至几十名教师的鉴定材料在半天时间内就能够被学科评议成员评审完毕。数百位教师的资料审查也是在半天的时间内由职称评委会审查完成。也就是说,评审人员并未仔细核对资料,并且认真进行投票,只是根据学科水平简单地进行投票,整个评审过程是如此的简单,如此的随意,已经完全失去了教师职称评估的真正意义。

二、教师职称评审体系的构建

1.制定科学的评审机制。我国目前高校教育的侧重点都是不同的,但是高校教师职称却是全国通用,这样就会出现高校教师去其他学校但是并不能做好教学的现象,所以,目前主要就是要尽快取消高校教师全国通用系统。假如一名教师原来是在一所注重教学的高校任教,但是后来去了一所注重实际研究的学校教学,就会出现教师和学生的不适应,对于教师来说研究就显得有些陌生了,而学生刚已改变教学模式,也会不明所以,很难适应。所以说,不同高校的教师是不能全国通用的,这样对高校的优势发展是有弊端的,高校除了注重培养学生,还要有自己的教学特点。这样才能体现出各所高校的学术优势。

2.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目前的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已经失去了其本质,职称评审工作展开的目的是给人才提供一个机会,营造一个环境,让人才能够快速地成长并且脱颖而出。而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做出改变,要改变本质就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尤其是对于破格申报并且优秀的人才,我们过去会以各种各样的条件来约束他,让他不能晋升,但是往往这些约束条件,很多都是一些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要求。现代社会,我们需要的是人才,而不是符合条条框框的书呆子,如果破格申报的人具有过硬的专业知识,优秀的教学水平,能够教育好学生,那么还要在乎那些资历、学历吗?这些不能完全证明一个人的能力,现代社会看中的不是这些,而是真正的能力。

3.制定和完善激励机制。高校中涵盖了各个学科、各个领域、各个专业,在这涉及广泛的环境内,高校教师也有着自己的喜好和目标,他们能够在不同的领域发挥自己的特长和优势。所以,每一所高校内都有不同专业的教师,在不同的岗位上,不同的教师会以自己的方式来对学生进行教育,都努力将学生在自己这一专业上培养得更加优秀。在高校的整体正常运作过程中,每一位教职人员都是不可或缺的,都有着其自己独有的作用。有了激励机制,高校教师就会对于教学更有动力,也会更加努力地做专业研究,不断地提升自己,无论是在教学水平还是在科研研究方面。这样一来,高校的整体教学水平就会有显著的提升,教学水平等就会有一个质的飞跃。

参考文献

[1]樊思.高校教师职称评审代表作制度研究[J].湖北大学,2012

第11篇

编者的话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为全力营造有利人才发展的环境,构建首都新闻出版行业人才之都,根据中央提出的“人才强国”的战略部署,把人才工作列为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在吸引、培养、评价和用好人才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初步建立了行之有效的人才工作机制。人才评价的导向,决定着人才发展大局。因此,该局加强了新闻出版版权人才评价体系的建设,用制度规范工作、创新工作,初步形成了一套规范有序的人才评价机制。去年,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和北京市人事局共同推出了新闻和出版专业技术资格社会化评审,他们工作非常认真、细致、公正。为了使今年职称评审工作做得更好,他们通过本刊向大家指出几点需注意的问题。

自1999年至2005年,新闻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出版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全部统一由北京市新闻出版局进行评审,通过历年来评审的情况看,主要应注意如下几方面:

(一)相关材料的准备要完备

外语考试必须于前一年11月份由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报名,在第二年的4月份参加考试;计算机考试目前以季度进行划分,必须保证在参加评审之前拿到合格证书。新闻专业考试要特别关注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和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公布的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同时要注意平日的本专业成果、业绩的积累,如论文的发表问题和工作成果的留存等。对于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问题,也是新闻出版专业技术人员普遍欠缺的方面,特别是在本专业新知识、新技术的学习方面,要密切关注北京市新闻出版局网站和北京新闻出版人才网的相关培训内容,及时进行知识更新。对于需要参加高级专业资格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要对本人的工作业绩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即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冲击国家级或省部级的新闻出版专业奖励,这些大奖能较大幅度地提高评价的分值。特别是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对其发表的学术成果、论文、工作成果、获奖情况等都提出了一定的要求。具体要求可参看北京市新闻出版局网站(bjppb.省略)进行查询。通过专业业绩的要求,目的是最大限度地调动起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撰写学术成果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新闻出版领域的专业水平。

(二)申报材料的填写要认真细致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必须要填报申报表,而申报表的内容又是最直观地反映出本人的基本情况,往往又是专家评委评议评价的直接参考物。这就要求参加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填写申报时,必须做到每个表格不漏填,不乱填。做到认真细致、实事求是地反映自己的真实水平。

(三)答辩准备要充分

根据北京市人事局的统一要求,新闻专业技术资格中、高级及出版专业技术资格高级评审都必须增加答辩这一环节。应该说这对新闻出版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是有利的,但在实际答辩评价过程中,我们一些名编辑、名记者不能很从容地面对答辩,甚至有在答辩过程中答非所问的情况发生。主要原因是过于紧张,没有答辩的经验。其实,我们采取的答辩形式是比较放松的,主要是对于新闻出版领域的基础性的知识、热点问题以及针对申报的论文的一些针对性较强的问题。这就要求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在答辩前进行一些必要的专业理论、专业实践问题和自己的论文的主要论点的熟悉。答辩过程要尽量放松。

2005年,为适应首都新闻出版产业发展的需要,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和北京市人事局共同推进了新闻和出版专业技术资格社会化评审,实行个人申报、社会评价、评聘分开,评审范围由原来的北京市扩展到北京地区的新闻出版从业人员,只要符合申报条件,不论户籍档案、身份,均可自主申报参加评审。同时打破职称评审中论资排辈的现象,出台了不拘一格的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新举措:对于申报新闻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不再要求必须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只要符合学历及从事专业工作年限的要求,即可直接申报。同时也对破格申报提出了新的措施,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工作年限、学历资格、下一级别专业技术资格任职时间的限制:A、获得国家、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及以上奖;B、独立撰写20万字以上专业著作并公开出版;C、获得全国“五个一工程”奖;D、获得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及以上奖;E、获得中国新闻二等及以上奖、范长江新闻奖(含提名奖)、邹韬奋新闻奖(含提名奖);F、获得国家图书奖、中国图书奖、中国韬奋出版奖、音像制品奖、国家电子出版物奖。通过这一措施,进一步推动了我市在专业技术领域不拘一格降人才的战略方针。

第12篇

根据国家、自治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和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精神,以及职称评审管理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对2021年职称改革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围绕“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要求”,支持各行业做好人才评价。聚焦重点领域,发挥人才评价的先导作用,对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人才、扶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一线专业技术人才、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疫情防控一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实施倾斜措施。

(二)继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自治区正在组织新一轮职称评审条件修订工作,对于已完成评审条件修订工作并正式下发的职称系列(专业),可按新修订的评审条件执行。

(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各旗县区、主管部门和单位要对现行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政策措施进行全面系统梳理评估,查找出不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妨碍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政策措施,积极稳慎地进行调整,巩固发展民族团结大局。

(四)突出思想政治和品德评价。坚持把政治合格、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用人单位可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综合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思想政治、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五)拓宽各类人才职业发展空间。在更多领域贯通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有效衔接职称和职业资格,促进人才融合发展,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二、申报评审范围

(一)我市所属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高技能人才。

(四)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

三、申报评审时间

(一)材料截止时间。职称申报评审的学历、资历年限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论文、奖项和荣誉等各项业绩成果、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到申报时间。申报工作结束后,不再补报相关材料(申报材料目录见附件)。

(二)进度安排。市直部门和单位(含自主评审单位)要及时做好组织申报工作,按规定的时间进行报送(见附件时间安排表)。各旗县区在6月20日前完成高级职称组织申报工作,自评地区和单位在8月30日前完成评审和公示,11月31日前完成核准备案工作,原则上不得跨年度评审。

四、申报评审渠道

(一)为规范职称申报评审及推进电子证书工作,所有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首先在内蒙古人才信息库(nmgrck.cn)中注册,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并完成线下填写申报工作。申报材料按照隶属关系及相关要求申报。

(二)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将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汇总。

(三)中央和其他省区驻包头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参加评审的,须经本单位同意并由中央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或其他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委托函,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进行申报评审。

(五)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按照属地原则,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把关后,可通过以下任一单位(部门)推荐报送。

1.存放档案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2.工作单位所在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3.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社会组织。

4.有条件的旗县区可以在非公有制专业技术人才密集的创业孵化基地、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区等地设立职称申报受理服务点。

5.包头市考务中心社会化服务科

五、政策规定

(一)完善评价标准

1.各单位在开展职称评审时,要体现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克服“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等倾向,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导向,注重考察各类人才的专业性、创新性和实际贡献。

2.继续设置论文条件的系列(专业),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研究成果、业绩贡献及作品创作质量,淡化论文数量要求。其人员范围是:盟市及以上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在评定自治区高校、党校、社科、卫生、农牧林业科研、会计、经济、统计、审计、新闻、出版、档案、图书、文博系列副高级以上职称、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不再将论文作为限制性条件的系列(专业),侧重考察实际工作业绩,探索以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教案、病历等成果替代论文要求。其人员范围是:上述人员范围以外的系列高级及以上职称;各系列中级及以下职称;在旗县(市、区)及以下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3.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确需评价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的,由用人单位或评审机构自主确定。

4. 继续教育有关要求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包头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习的通知》(包人社办字〔2020〕227号)执行。

(二)创新评价方式

1.实行考评结合。卫生、经济、会计、审计、统计等系列高级职称,实行考评结合的评价方式。其他系列待条件成熟后逐步推行。

2.实行以考代评。计算机、外语翻译职称,卫生、经济、会计、审计、统计、出版、通信等系列中初级职称,按国家统一安排实行以考代评,不再进行相应的评审或认定。

3.实行面试答辩、量化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采取讲课说课、面试答辩、量化评审、专家评议、民主测评等多种评价方式,对中小学教师的业绩、能力进行有效评价。自主评审地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推行面试答辩、量化评审的评价方式,提高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4.推行网上申报评审。自治区经济系列正高级经济师、统计系列高级统计师等部分系列职称评审,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

(三)继续下放评审权限

 1.下放高职院校、包头广播电视大学高校教师系列中、初级职称自主评审权;

 2.下放中专(技校)、市委党校教师系列中、初级职称自主评审权;

 3.下放农牧业科学研究院农牧系列中、初级职称自主评审权;

 4.向旗县区下放中、初级职称评审权及考核认定。

自治区将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等15所骨干示范高职院校高校教师正高级职称自主评审权下放到学校,由学校自主开展评审。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盟市,由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组建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

(四)破格申报条件

1.破格申报正高级职称。获得下列奖项和荣誉之一的专业技术人才,经单位推荐,可直接破格申报正高级职称。考评结合系列,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可不参加考试,直接参加评审:

(1)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2)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3)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突出贡献专家、国家其他人才计划入选者;

(4)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获得者;

(5)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含原“自治区深入工农牧业生产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

(6)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引进人选;

(7)自治区321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

(8)科技成果国家级奖额定获奖人员,或科技成果自治区(省部)级一等奖额定获奖人员。

2.破格申报高一级职称。获得下列奖项和荣誉之一的专业技术人才,经单位推荐,可破格申报高一级职称。其中考评结合系列,需按要求参加考试并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方可参加评审:

(1)在旗县(市、区)及以下地区工作,获自治区科技成果二、三等奖的额定获奖人员,或者自治区行业一等奖(含原盟市科技科技成果一等奖)两项以上的额定获奖人员;

(2)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获得者;

(3)自治区321人才工程二层次人选;

(4)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计划一层次人选。

3.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自治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可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采取网上申报、网上评审、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的方式,由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负责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各申报单位要对申报人员条件及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4.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军队转业干部调入(调整、安置)到企事业单位工作后,5年内初次申报职称,可不受职称任职资格限制,比照同等条件人员参评相应职称。其中考评结合系列,需按要求参加考试并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方可参加评审。

5.上述通过破格申报条件取得职称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五)有效衔接事业单位职称评聘

1.对于不实行岗位管理的单位,以及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档案、图书、翻译、计算机等通用性强、广泛分布在各社会组织的职称系列和新兴职业,可实行评聘分开。

2.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聘。

(1)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严格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开展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工作。

(2)其他事业单位申报职称评审,原则上按照单位正高级、高级、中级岗位空岗数推荐申报。确需超岗位职数评审的,申报总数应控制在已设正高级、高级、中级岗位数的5%以内(正高级、高级、中级分别计算)。申报比例以各级主管部门为单位统一衡量。

(3)符合“(四)破格申报条件”的人员不受岗位数额(比例)限制参加评审。

(4)为有效衔接事业单位评聘管理,对参评人员受聘时间不做硬性要求,由各盟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5)“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卫生专业高级职称申报评审过程中,基层卫生高级申报和卫生系列社会化评审申报要一并计算申报名额。

(六)实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一线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

1.对在旗县区及以下基层农牧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侧重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不作论文、科研成果要求。对苏木乡镇专业技术人才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

2.打破学历专业限制。在旗县区从事专业工作满30年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在苏木乡镇从事专业工作满20年的专业技术人才,不受学历、专业的限制,在业绩成果等其他条件符合的情况下,破格参加高一级职称评聘。

3.在苏木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2年的本科毕业生和满4年的大专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直接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全日制大学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在旗县(市、区)及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可在规定的考核认定年限基础上提前1年认定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4.经组织选派到苏木乡镇开展技术咨询、培训教育等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提供技术服务的专业技术人才,重点评价其实际工作业绩。

5.城市中小学教师、医生在晋升高级职称时,原则上要有一年以上的农村牧区基层工作服务经历,鼓励引导更多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服务。

(七)实施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

1.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职称逐级申报要求的限制,直接申报相应专业职称。大学本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或大学专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相关中级职称业绩成果条件,可以直接申报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2年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相关副高级职称业绩成果条件,可以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考评结合专业需按要求参加考试并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方可参加评审)。

2.对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的论文和继续教育不作硬性要求。

3.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到非公有制领域兼职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在批准的年限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正常申报职称,其创业或兼职期间的工作业绩可作为职称评审依据。

(八)继续实施疫情防控一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

职称申报评审时,同等条件下向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倾斜。将抗疫表现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工作实绩。在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可提前一年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或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援鄂医疗卫生人员和收治确诊病患定点医院直接参与医疗救治的一线医务人员,在高级职称评审中,可不受单位岗位职数限制,免除自治区专业实践技能考试,提前一年参加职称评审。其中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且满足职称评审业绩成果条件的,可不受现有职称取得年限限制,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具体人员范围由卫生行业主管部门确定。

(九)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

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将贯通领域扩大为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职称系列。具体评审办法另行印发。

(十)促进职称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的有效衔接

按照《关于在部分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内人社发〔2019〕20号)以及《2020年关于更新公布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表的说明》,有关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资格,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进行聘任,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十一)转系列评审

专业技术人才因工作岗位变动需参加转系列(专业)评审时,按照“先转后评”原则,在新工作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职称条件的,可转评新系列(专业)同等级的职称;转系列满1年后,符合相应职称条件的,可申报新系列(专业)高一级职称评审。转系列人员参加晋升的,过去的资历连续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予以认可。

(十二)考核认定

1.在站博士后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或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出站后继续留在企业的可直接认定副高级职称(国家规定需考试的专业,需按要求参加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再进行认定)。

2.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以考代评专业除外),经考核合格,可按照职称管理权限,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职称,不需要进行评审。其中,大学专科毕业、工作满3年的可认定助理级;大学本科毕业、工作满1年的可认定助理级;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满2年的可认定中级;博士研究生毕业,可直接认定中级。

(十三)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另行安排。

六、资格审核要求

(一)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将所有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报材料包括公示情况。

(二)主管部门复核。各级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予以报送;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三)由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时限统一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各旗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主管部门在上报材料前,要将本地区、本部门各系列申报人员花名册在相关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报材料包括公示情况。

(三)自评旗县区和单位评审结束后,通过各自门户网站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评审组织要求

(一)评委会核准备案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对全区组建的高评委会和自治区直属单位组建的中级评委会实行核准备案。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本地区组建的中初级评委会实行核准备案。未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组建的评委会不得开展职称评审,所发职称信息和颁发证书一律无效。

(二)完善专家评委库

自评旗县区和单位要充实完善中初级级职称评委库,并及时报送包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积极吸纳学术造诣深、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能认真履行职责的专家,增加经验丰富的基层一线专家以及非公有制组织专家的比例,对专家评委实行跟踪考核、动态管理、随机抽选。

(三)报送评审实施方案

自评旗县区和单位要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和申报材料的审核、整理、汇总工作,制定详尽的评审实施方案(内容须包括申报情况、评审时间、地点、评委会组建情况、评审工作程序、采取措施等情况;另附申报人员花名册、送审表、评委推荐名单等)。在开评一周前向包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同意后方可开展评审工作。

(四)评审工作要求

1.坚持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按照评审条件进行评审。控制评审质量,做到好中选优,确保评审的社会公信力,切实发挥职称评审的指挥棒作用。

2.严格按照评审权限开展工作,不得超范围、跨专业受理或评审职称,不得违反规定降低评审标准和申报条件,不得违反评审程序。

3.遵守评审工作进度要求,确有困难不能按期评审的,要提前提交书面延期申请,同时抓紧做好评审各项准备工作。

4.明确评委会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责任,不得干涉专家评审,强化评审考核,建立倒查追责机制。

5.加强封闭式入围评审管理,保证评审工作不受外界干扰;实行评委轮换制度,保证三分之一以上的评委实行轮换,已经连续三年担任职称评审工作的评委,原则上不再担任本年度的评委;自主评审须保证一定数量的非本单位同行专家评委参加;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职称评审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评审的公平公正。

6.对在旗县、苏木乡镇中小学、卫生、农牧业、林业、水利、乌兰牧骑等基层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在评委会评审时,可单独设组、单独评审、单独确定通过率。

(五)职称评审结果核准备案和发证

1.各旗县区、自评单位在评审(工作)工作结束10日内,将《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花名册》、公示期间举报事项处理情况及正式核准备案报告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同时,将评审数据上传职称管理系统(nmgrck.cn/zcps/login/index.shtml)。

2.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通过后,制发职称电子证书。评审通过人员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查询打印个人职称电子证书。

3.从中央单位、外省市和军队通过组织调动、转业安置或个人自主来我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其在区外(军队)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评委会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需要换证的,按照职称管理权限,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并统一换发职称电子证书。

八、其他事项

(一)加强监督管理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职称评审综合管理、协调落实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单位,采取随机抽查、巡查、复查等方式,加强对职称评审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对不能正确行使评审权、不能确保评审质量,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地区、部门和单位,按照有关规定限期予以纠正,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不能按期纠正的,责令停止评审工作,直至取消评审资格,追究相应责任。

(二)严肃评审纪律

1.申报人所在单位要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对把关不严、违反规定程序的,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对未履行公示程序的评审结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一律不予核准备案。

3.对公示期间举报反映的问题,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认真组织核实,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对未按计划进度完成年度评审任务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

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申报评审职称须签署《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评审工作结束后,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并归档备案。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对通过弄虚作假、学术不端、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予以撤销,并将人员信息记入失信黑名单,从次年起,三年内不允许职称申报评审。

(四)优化服务水平

1.实行“一次告知、一次申报受理”。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和用人单位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布职称政策相关文件和咨询电话,在办公场地醒目位置张贴纸质的职称申报相关工作要求,制印《职称申报评审一次性告知书》,认真履行一次告知、一次申报受理义务。经办人员要熟练掌握职称工作相关政策要求和工作流程,认真审核及时接收申报材料,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2.健全职称信息化服务体系。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做好历年职称评审信息数据采集整理,抓紧时间整理上报。依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加快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在实现职称评审信息区内互联互通的基础上,逐步实现跨省区互联互通,不断提升职称评审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

(五)严格评审收费管理

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对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与证书工本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1〕1202号)和《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与证书收费及支出的通知》(内人发〔2001〕124号)规定收取评审费用,不得另行加收费用。

(六)严格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保障考试安全,做好考试服务,及时公布考试成绩和发放合格证书。严肃考试工作纪律,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力度,维护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公平、公正。

职称制度改革事关全局,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准确领会文件精神,严格职称评审纪律,精心组织,抓好落实。要切实增强职称评审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组织和社会监督,努力营造职称制度改革的良好社会氛围。

此前的有关文件(含各职称系列评审条件)规定,凡与本安排意见不一致的,按照本意见执行。

附件1:职称评审材料目录单.docx

附件2:2021年申报人员数目统计表(事业在编).xls.xls.xls

附件3:2021年申报人员数目统计表(事业非在编).xls.xls.xls

附件4:22021年非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审核时间安排表.xls  

附件5:2021年中小学教师系列和非中小学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审核时间安排表.xls

附件6:包头市2021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花名册.xls

附件7:自评地区及单位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核准备案花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