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寡头竞争

时间:2023-05-30 10:46:4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寡头竞争,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寡头竞争

第1篇

关键词: 非均衡市场;房地产寡头;博弈;纳什均衡;混沌

中图分类号:F224.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7217(2015)03-0099-08

一、引言

区域房地产寡头面临共同的区域需求市场,其产量竞争更接近古诺博弈,是信息不对称、有限理性下的动态行为博弈,且其所处市场环境可能是供需非均衡的。Jing Peng(2011)等研究了具有不变线性成本的延迟有限理性三寡头博弈,发现合适的延迟参数能够扩大系统的稳定区域[1] 。Lu(2011)等研究表明,决策状态延迟能够扩大均衡稳定域并延缓分岔[2]。易余胤(2004)等的研究发现溢出效应能增加博弈达到Nash均衡的可能性[3]。Fabio(2010)研究发现寡头的类型影响均衡的稳定性和其失稳后的复杂动力学演化,但并不影响均衡解本身[4]。Leonard(2009)研究表明,在异质混合双寡头框架下,由于环境税收与减排的影响,私有化将导致社会福利降低[5]。姚洪兴(2005)等研究发现企业加快广告投入量的调整速度,会导致博弈系统的不稳定[6]。Tnu(2006)的研究表明静态古诺博弈均衡解的存在性与参与博弈的寡头数量无关[7]。牟玲玲(2010)等分析了寡头博弈模型演化的复杂性态[8]。童光毅(2008)等针对房地产市场的非均衡状态, 以半参数(拓展)回归模型解释了我国房地产价格持续大幅上涨的原因[9]。阙彬(2011)等在聚合方程下实证分析了房地产市场非均衡状态[10]。姚洪兴(2008)等研究了均衡市场下房地产投资决策博弈模型的复杂性[11]。现有市场模型侧重于宏观方面,缺乏对其区域特性、地区差别和市场主体行为(微观)等因素的考虑;没有反映出均衡与非均衡市场共存的现状及其内在联系。本文拟从区域房产商的产量竞争决策行为及区域市场供求的微观视角,研究区域房地产市场(非)均衡状态、管控政策等与产量分配机制关系的经济规律,期望能为行业运营实践、管控政策制定提供理论参考。

二、模型建立

假设:(1)宏观经济政策、经济形势相对稳定,经济系统运行勿受突变扰动;(2)房地产市场可能呈现非均衡;(3)寡头均以赢利为目的,公益性房产供给不进入市场;(4)寡头是有限理性的,即普遍存在的“短视预期”和“羊群效应”[12]传导所致。我们定义“短视预期”为一期即项目运营平均周期上的有限理性预期,能够根据现有的信息如当期边际利润、价格预期下一期的价格水平,或者至少二者差异的方差很小,可以通过线性的决策系数加以矫正,从而决定下期产量,谓之“一阶理性”;(5)寡头间不存在合谋,产品同质或具有等价替代性,即符合古诺模型的市场结构特点[11,13] 。

从土地使用权买卖行为至房地产产品售罄(或留下一定量的尾盘,不同房地产生产者各异),有一个较长的产销期(如2~5年),但出让土地时,地方政府和房产商均不能确切知道土地未来物化至商品房中的真实价值,一般是根据当期(如t期)对未来建成商品房的预期价格pe(t+1)来决策。根据假设(4),pe(t+1)等于或近似于t+1期实际交易价格p(t+1)①。从土地交易双方关于房地产行业的知识和信息面来看,这也是切合实际的。t期交易的土地价格是t+1期房地产的重要成本,会影响到t+1期房产实际交易价格,进而影响房地产供应量。

若某区域t期房地产市场需求曲线为p(t)=a-bD(t)②,其中a>0,b>0为常系数,a表示区域房地产的最高价格;D(t)>0为t期市场需求。该区域市场上n个寡头生产可代替房地产产品,进行产量竞争。第i个房地产寡头t-1期决策生产t期面市供给量为qi(t),i=1,2,…,n,则t期房地产市场供给S(t)=∑ni=1qi(t)。若区域市场非均衡,第i个寡头t期面临的需求量为qi(t)(1+σi),其中σi≥-1,i=1,2,…,n。σi>0表示超额需求率;-1≤σi

p(t)=a-b∑ni=1qi(t)(1+σi) (1)

财经理论与实践(双月刊)2015年第3期2015年第3期(总第195期)陈迅.赖纯见:非均衡市场下房地产寡头产量竞争研究

区域t期(t-1期决策的)楼面地价为cpe(t)=cp(t),其中0

πi(t)=(I′i-γ)(a-b∑ni=1qi(t)(1+σi))qi(t)

i=1,2,…,n (2)

令Ii=I′i-γ=1-γ-c1-ri,则Ii为第i个寡头的销售净利率。第i个寡头第t期边际利润函数为:

π′i(t)=πi(t)qi(t)=Ii(a-b∑nj=1qj(t)(1+

σj)-bqi(t)(1+σi))i=1,2,…,n(3)

在非对称需求信息、一阶理性下,多寡头进行动态古诺博弈。寡头们依据其当期产量及边际利润情况来决策下一期产量的调整。第i个寡头t期边际利润π'i(t)>0,则t+1期产量qi(t+1)在qi(t)基础上调整增加,反之则调整降低[14]。

此外,寡头还会根据t期供求状况,对t+1期产量作修正:当t期存在超额供给即-1≤σi0,则超额需求自动积蓄形成下期需求,对t+1期产量不作额外修正。从而,第i个寡头参与古诺重复博弈的产量动态调整机制:

qi(t+1)=qi(t)+αi(qi(t))π'i(t)+Δqi(t)

i=1,2,…,n (4)

其中αi(qi(t))>0,表示第i个寡头产量动态调整速率;Δqi(t)=σiqi(t)σi

qi(t+1)=qi(t)+αiqi(t)Ii(a-

b∑nj=1qj(t)(1+σj)-bqi(t)(1+σi))+Δqi(t)

Δqi(t)=σiqi(t)σi

Ii=1-γ-c1-rii=1,2,…,n

D(t)=∑ni=1qi(t)(1+σi)

S(t)=∑ni=1qi(t)(5)

三、模型分析

为了简化计算过程,重点讨论双寡头的情形:

q1(t+1)=q1(t)+α1q1(t)I1(a-2bq1(t)

(1+σ1)-bq2(t)(1+σ2))+Δq1(t)

q2(t+1)=q2(t)+α2q2(t)I2(a-2bq2(t)(1+

σ2)-bq1(t)(1+σ1))+Δq2(t)

Δqi(t)=σiqi(t)σi

Ii=1-γ-c1-ri,i=1,2

D(t)=q1(t)(1+σ1)+q2(t)(1+σ2)

S(t)=q1(t)+q2(t)(6)

对于系统(6)令qi(t+1)=qi(t),i=1,2。(1)若σi≥0,i=1,2,可求得其四个均衡点:E1=0,0,E2=a2b(1+σ1),0,E3=0,a2b(1+σ2),E4=a3b(1+σ1),a3b(1+σ2);(2)若σi

J=1+α1I1(a-4bq1(t)(1+σ1)-bq2(t)(1+σ2))+sgn (σ1)σ1-α1I1bq1(t)(1+σ2)-α2I2bq2(t)(1+σ1)1+α2I2(a-4bq2(t)(1+σ2)-bq1(t)(1+σ1))+sgn (σ2)σ2

其中:

Ii=1-γ-c1-ri

sgn (σi)=0σi≥0

1σi

命题1当σi≥0,i=1,2时,即在均衡情形(1)下③,区域房地产寡头产量竞争博弈均衡和供给市场类型取决于地方政府土地价格参数c,而与市场供需非均衡程度σi无关;存在Nash均衡解且其稳定性条件与均衡市场下相似[15]。

命题2 当σi

命题3 当σ1≥0,σ2

四、数值模拟分析

(一)命题1情形博弈系统分析

1.博弈系统演化。取参数值a=10,b=0.5,c=0.3,α2=0.2,r1=0.5,r2=0.4,σ1=0.1,σ2=0.05,初值q10=3.5,q20=8.6,双寡头博弈系统动态演化过程参见赖纯见、陈迅的研究[15]。图1表明市场均衡并不是房地产寡头博弈Nash均衡的前

图1非均衡市场房地产双寡头产量竞争动态演化(命题1)

参数γ的影响

图2参数调整时双寡头产量竞争动态演化(命题1)

提条件,在市场超额需求下可以形成稳定Nash均衡产量分配。

2.博弈均衡的稳定域。根据命题1,均衡的稳定性仅取决于政府地价参数c(证明详见附录A),取参数值c∈[0.1,0.4],绘出产量博弈寡头垄断和垄断情形Nash均衡解的稳定区域[15]。

3.地价房价比、税收和供求非均衡对博弈的影响。取参数值 a=10,b=0.5,α1=0.5,α2=0.2,r1=0.5,r2=0.4,σ1=0.1,σ2=0.05恒定,地价参数c调整时,双寡头博弈动态演化呈现倒分岔形态过程[16]。图2表明税收γ和地价参数c对博弈系统的影响是相似的,所以,政府采用这两方面的调控政策的效果具有替代性。(二)命题2情形博弈系统分析

1.博弈系统演化。取参数值a=10,b=0.5,c=0.3,α2=0.2,r1=0.5,r2=0.4,σ1=-0.1,σ2=-0.05,初值为q10=3.5,q20=8.6,得到均衡解随α1的变动形态,见图3(a)。这与理论分析的情形(2)均衡解E3寡头2垄断(0

2.博弈均衡的稳定域。根据均衡稳定性条件④,固定参数a=10,b=0.5, r1=0.5,r2=0.4,σ1=-0.1,σ2=-0.05,初值为q10=3.5,q20=8.6,变动c、α1、α2可用数值分析更直观地描述,见图4。

(a)均衡状态 (b)市场需求和供给演化

图3非均衡市场双寡头产量竞争博弈演化(命题2)

(a)c∈[0.1,0.3] (b)c=0.1

图4不同地价参数下非均衡市场双寡头产量竞争均衡的稳定区域(命题2)

图4(a)是不同的地价参数c下的均衡稳定域,随地价参数c递增而扩大;但当c≥0.4时,稳定的均衡类型是垄断还是寡头垄断还要取决于市场非均衡参数σ1,σ2。取c=0.4,间隔0.1变动市场参数σ1绘制博弈均衡稳定域,见图5(a)、(b)。

3.地价房价比、税收和供求非均衡对博弈的影响。取参数α1=0.5、α2=0.2不变,只调节参数c、σi、γ的情形,见图6。图6表明参数c、σi、γ均能在不同程度上改变系统的混沌态,而图6(a)和(c)演化过程近似,表明土地价格和税负管理政策效果具有替代性。

(a)σ1∈[-1,-0.1],c=0.4 (b)σ1=-0.7,c=0.4

图5非均衡参数变动下双寡头产量竞争均衡的稳定区域(命题2)

(a)参数c的影响

(b)参数σ1的影响(c=0.09)

(c)参数γ的影响(c=0.09)

图6参数调整时双寡头产量竞争博弈演化(命题2)

(三)命题3情形博弈系统分析

1.博弈系统演化。取a=10,b=0.5,c=0.3,α2=0.2,r1=0.5,r2=0.4,σ1=0.1,σ2=-0.05,初值为q10=3.5,q20=8.6,得到寡头垄断稳定均衡解随α1调整的演化形态,见图7(a);其他参数不变,若取α1=0.5,可得该系统均衡随α2调整的演化形态,大致经历以下过程:垄断(由寡头1)E2(0

2.博弈均衡的稳定域。根据稳定性条件⑤,固定参数a=10,b=0.5, r1=0.5,r2=0.4,σ1=0.1,σ2=-0.05,初值为q10=3.5,q20=8.6,变动c、α1、α2绘制出垄断(由寡头1)均衡E2和寡头垄断均衡点E4的稳定性域,见图8(a)、(b)。

调整市场非均衡参数σ1、σ2绘制出系统的均衡稳定域,见图9。图9(a)表明,超额需求σ1变动不会改变系统均衡稳定区域;而图9(b)则反映出超额供给参数σ2的变动会改变系统的均衡稳定性,而且这种影响并不独立于地价参数c,如图9(b)和图8(a)形态近似,但稳定域空间随市场波动较大。所以,同步采取限制地价房价比和调整税负水平政策的同时,还应加强市场供需结构的管理,避免各项调控政策的施行效果将呈跷跷板现象。

3.地价房价比、税收和供求非均衡对博弈的影响。取σ1=0.1、σ2=-0.05、α1=0.5、α2=0.2,其他参数不变,调整地价参数c,发现系统呈现与命题2下类似的演化过程,见图10(a)。市场非均衡因素σ2的变动并不能使系统在均衡状态和混沌状态间转换,见图10(b)。

图10(c)与图10(a)演化形态类似,说明房地产业承担的综合税负与地价参数c对房地产系统的影响是近似的。

(a)迭代均衡( 0

(c)市场需求和供给演化(0

图7非均衡市场双寡头产量竞争博弈演化(命题3)

(a) E2、E4,c∈[0.1,0.4] (b)E2、E4,c=0.1

图8地价参数变动下非均衡市场双寡头产量竞争均衡的稳定区域(命题3)

(a)E2、E4,c=0.3,σ1∈(0,1) (b) c=0.3,σ2∈[-1,-0.1]

图9非均衡参数变动下双寡头产量竞争均衡的稳定区域(命题3)

(a)参数c的影响

(b) 参数σ2的影响(c=0.08)

(c)参数γ的影响(c=0.3)

图10参数调整时双寡头产量竞争博弈演化(命题3)

五、结语

本文建立的模型是对经典的静态完美Cournot模型进行特定的动力学改良,更符合房地产行业产量分配动态演化的实际情况。以二寡头产量竞争为例,研究区域房地产非均衡市场下动态博弈混沌态、垄断均衡、寡头垄断均衡、滞涨均衡的均衡解及其渐进稳定区域特性。研究结果论与建议:(1)房地产寡头产量竞争博弈可达成均衡,但市场的非均衡性会影响产量竞争博弈Nash均衡的存在性及稳定性;该博弈在市场均衡下的情形仅是其在非均衡市场下的一个特例;(2)区域房地产供给市场类型主要取决于市场供需非均衡程度、行业税负率和地方政府对土地价格管理,政府的行业管控措施适宜从这三方面着手;(3)地价房价比控制、税负水平管理两方面调控政策具有替代性,但均受制于市场供需结构关系。同步采用供需结构管理、地价房价比控制和税负管理的组合调控政策,效果更佳,且能够有效杜绝调控政策实施中的跷跷板效应;(4)房地产市场宏观管控政策不宜通过直接作用于供给量或需求量以实现全民普惠,谨防市场在全面超额需求和全面超额供给间来回转换,如限购等直接行政干预手段可能将市场引向更加难以掌控的反向局面。

注释:

①理论上的综合平均价格,忽略房地产类别、方位和销售时间先后等因素形成的复杂的、持续变化的销售价格差异。

② 将需求函数改变成形式为p(t)=a-bD(t)-b1D(t)2…-bn-1D(t)n的多项式,模型相关研究结论与本文一致,为简化计算,本文仅研究线性需求函数的情形。

③篇幅所限,证明过程参见文献[16],其结论完全一致,即当寡头普遍存在超额需求时,区域房地产产量竞争均衡稳定性和供给市场类型取决于地方政府地价管控参数c,而与市场供需非均衡程度σi无关,原因在于商品房供给时滞效应和运营成本中土地成本的占比差异。这也表明市场均衡条件下的该产量竞争博弈均衡仅是非均衡市场下情形的一个特例。

④证明:(1)E1处的Jacobi矩阵为JE1=1+aα1I1+σ1001+aα2I2+σ2。它的两个特征值λi=1+aαiIi+σi,其中a>0,αi>0,-1≤σi

(3)由对称性,可以相应得出E3的稳定条件。

(4)E4的Jacobi矩阵为JE4=1-23aα1I1-43σ1+2α1I13α2I2σ2-1+σ23(1+σ1)(aα1I1+2σ1-α1I1α2I2σ2)-1+σ13(1+σ2)(aα2I2+2σ2-α2I2α1I1σ1)1-23aα2I2-43σ2+2α2I23α1I1σ1,其特征多项式D(λ)=D0+D1λ+D2λ2, 其中D2=1,D1=-2+23aα1I1+23aα2I2+43σ1-2α2I23α1I1σ1-2α1I13α2I2σ2+43σ2,D0=1-23αα1I1-23αα2I2+13α2α1I1α2I2-43σ1+13αα2I2σ1+2α2I23α1I1σ1-2α2I23α1I1σ21-43σ2+13αα1I1σ2+2α1I13α2I2σ2+53σ1σ2-2α2I12α1I2σ22。根据Jury离散系统稳定性的充要条件,均衡点E4稳定性条件为D(1)=D0+D1+D2>0

D(-1)=D0-D1+D2>0

|D0|

⑤证明:(1)E1的稳定条件-2aα1

D(-1)=D0-D1+D2>0

|D0|

参考文献:

[1]Jing Peng,Zehua Miao,Fang Peng.Study on a 3-dimensional game model with delayed bounded rationality[J].Applied Mathematics and Computation, 2011,218(5):1568-1576.

[2]Lu Yali.Dynamics of a delayed duopoly game with increasing marginal costs and bounded rationality strategy[J].Procedia Engineering,2011,15(4):4392-4396.

[3]易余胤,盛昭瀚,肖条军.具有溢出效应的有限理性双寡头博弈的动态演化[J].系统工程学报,2004,19(3):244-250.

[4]Fabio Tramontana. Heterogeneous duopoly with isoelastic demand function[J].Economic Modelling, 2010,27(1):350-357.

[5]Leonard F.S.Wang,Jean Wang.Environmental taxes in a differentiated mixed duopoly[J].Economic Systems,2009,33(4):389-396.

[6]姚洪兴,徐峰.双寡头有限理性广告博弈模型的复杂性分析[J].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2005,25(12):32-37.

[7]Tnu Puu. On the stability of cournot equilibrium when the number of competitors increases[J]. Economic Behavior & Organization,2006,16(3-4):1606-1618.

[8]牟玲玲,陈立文,张俊玲. 非均衡房地产市场博弈行为复杂性研究[J].系统工程学报,2010,25(6):824-828.

[9]童光毅,刘星.我国房地产价格的非均衡性[J].管理世界,2008,(1):175-177.

[10]阙彬.房地产市场供求非均衡[M].成都: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2011.

[11]姚洪兴,王国栋.一类房地产投资模型的复杂性分析[J].统计与决策,2008,253(1):56-57.

[12]陈林,朱卫平.基于二手市场与理性预期的房地产市场机制研究[J].管理科学学报,2011,14(2):61-70.

[13]侯文宇.古诺线性模型与中国房地产[J].首都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8,29(5):1-6

第2篇

关键词:混合寡头;国企私有化;污染物排放;环境税

中图分类号:F276.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2670(2012)01-0059-06

收稿日期:2011-09-26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青年项目“中国频繁遭遇反倾销的政治经济学研究”(11YJC790217);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国频繁遭遇贸易摩擦与争端的形成机理与对策研究”(ZR2011GQ005);中国人民大学新教师启动金项目“中国遭遇国际贸易摩擦的新动向:特点、成因及应对”(10XNF062)

作者简介:谢申祥(1978-),男,湖北荆州人,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博士后,山东财经大学国际经贸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王孝松(1983-),男,天津人,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讲师,经济学博士,研究方向: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商龙燕(1976-),女,山东齐河人,中国重汽集团设计研究院会计师,研究方向:贸易与会计关系。

①根据历年《中国统计年鉴》公布的数据计算而得。

②凤凰网,“江西地税官员称正向国务院申请环境税开征试点”, finance.省略/news/20100810/2493614.shtml。

一、引言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GDP以年均近10%的速度快速增长。与此同时环境问题也日趋严重,1995年我国工业废气的排放量约为12万亿标立方米,而到了2008年,我国工业废气的排放总量超过40万亿标立方米①。协调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就显得尤为迫切。正因为如此,开征环境税的呼声日益高涨,根据媒体报道,江西省正向国家申请开征环境税,而湖北、湖南、江西、甘肃四省则有望成为首批开征环境税的试点地区②。可以预见,我国开征环境税指日可待。

由于国有企业承载着部分政府的职能,许多国有企业经营效益较差,常被大众所诟病。而以股份制改造为核心内容的国有企业经营目标转换改革在中国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希望借助股份制改造,转变国有企业的经营目标,进而提高经营效益。不过,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对环境质量的影响似乎很少引起人们的注意。本文试图讨论在一国开征环境税的背景下,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进程对污染物排放和社会福利,以及环境税可能造成的影响。因此,就我国而言,本文的研究既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又具有很强的现实性。

一般来说,企业在生产产品的过程中,会排出废水,排放废气,同时还会产生固体污染物,生产的产品越多,排出的污染物也会越多。经典的产业组织理论认为,当国有企业从以社会福利为目标的取向转向以企业自身利润为目标的取向时,国有企业的产量将会下降,污染物的排放量也将降低,因而环境质量会得到改善。但是,这种情况可能只在一定条件下成立。Beladi和Chao[1]的研究表明了这种可能性的存在。在只有一个国有企业的经济里,如果社会的需求函数很凸(需求曲线十分凹向原点),尽管开征的环境税随着国有企业私有化程度的提高而降低,但是较低的环境税导致污染物的排放量增加量超过国有企业由产量降低而减少的污染物排放量,最终导致污染物排放量的增加。因此,文献[1]从需求的角度论证了国有企业的私有化并不一定会导致环境质量的提升。

而Wang L和Wang J[2]则在一个混合双寡头模型下,引入产品差异因素,通过比较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竞争的两种极端情况,即国有企业百分之百为国有时和私营企业的竞争以及国有企业百分之百私有化为私营企业时与私营企业的竞争,研究结果表明,当产品的差异化程度较高时,国有企业完全私有化时的环境污染会超出国有企业完全为国有时的环境污染。因此,文献[2]的研究侧重的是产品质量差异,同时也发现产品质量差异这一因素会导致国有企业私有化时污染物的排放增加。

国内学者就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与环境污染之间的关系研究似乎并不多见。徐有俊等[3]在一般均衡框架下,分析了发展中国家的国有工业企业在部分私有化后,政府征收环境税对企业产量、劳动力就业以及社会福利水平的影响。其研究表明,当政府能够决定环境税税率和国有控股比例的情况下,部分私有化和环境税将通过资本租金和工资率的变化来影响企业的产出量。工业企业产量的变化会进一步引起城市就业水平的变化,从而对社会福利水平以及农业企业中工人工资水平的变化产生影响。

山东财政学院学报2012年

第1期谢申祥,王孝松,商龙燕:混合寡头竞争、污染物排放与环境税

本文沿袭文献[2]的混合双寡头竞争框架,在相对更加现实的设定国有企业目标函数的基础上,发现国有企业最初的私有化水平确定了污染物排放量和社会福利与国有企业私有化方向的关系。因为国有企业不仅关注自身的利润,同时也关注社会中其它微观经济主体的经济利益,因此国有企业最初的私有化程度影响了国有企业继续私有化时的产量,进而影响污染物的排放量,同时政府为平衡微观经济主体的经济利益和污染物排放量,致使其在国有企业私有化进程中降低环境税。这样环境税的下降又会反过来对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的污染物排放产生影响,由于这些影响不是单调的,因此决定了国有企业的私有化对环境和社会福利的影响也不是单调的关系。因此,本文的研究从另一个视角论证了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并不一定导致环境质量的改善。这也正是本文的创新所在。

二、理论模型与分析结果

假定本国市场有两个企业1和2,其中,企业1为国有企业(public firm),企业2为私营企业(private firm)。两个企业生产同质产品。代表性消费者的效用函数为:

U(q1,q2)=(q1+q2)-12(q1+q2)2(1)

qi为企业i的产量。因而,消费者剩余可以表示为:CS=U-∑2i=1pqi,其中p表示产品的价格。由消费者剩余最大化的一阶条件,我们得到市场的需求函数为:

p=1-q1-q2(2)

两个企业的生产成本函数相同,均设定为:

C(qi)=F+cq2i

为分析和计算的简便,不失一般性,我们限定F=0,c=1。需要说明的是企业成本函数通常设定为关于产量的线性或二次函数形式。尽管更为常见的是采用递增的线性形式[4-7],然而为了与文献[2]进行比较,我们将成本函数同样设定为二次形式。

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私营企业,它们在生产过程中均排出污染物,假定其污染物的排放和产量之间的关系为ei=qi-ai,其中ai为企业自身的减排量,ei为企业的最终排放量。企业的减排成本为a2i/2。污染排放物对环境造成的损害和其排放量有关,按照通常的设定方式为:D(ei)=m•(∑iei)2/2,m为损害的技术参数,同样为便于计算,我们设定m=1。另外,政府为保护环境,限制企业的污染物排放,特征收环境税,其标准为每排放单位污染物征收t元税。

因此,两个企业的利润表达式为:

πi=pqi-q2i-tei-a2i2, i=1,2(3)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已具有高度自,其所要实现的目标已和计划经济时的国有企业发生了很大变化。尽管在许多方面仍会和国家保持高度一致,但是毕竟作为企业,它有追逐利润的本性,同时对一些负的外部性问题不会像计划经济时试图去内部化,典型的如企业的环境污染问题。根据2010年中国国家环境保护部公布的《关于限期完成上市环保核查整改承诺的通知》,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冷轧薄板厂因“周边富浩小区居民对宝钢薄板厂的异味问题仍投诉不断,新的酸洗机组工程尚未建设完成,无组织排放扰民问题尚未彻底解决”,再次被要求限期整改。与此同时,还有大型的国有控股企业,诸如青岛啤酒、中国石油、和江西铜业等业内知名企业腾讯网,“宝钢陷排放门 环保部发通牒”,finance.省略/a/20100601/000631.htm。。正因为如此,我们参考文献[1],将国有企业的目标函数设定为:

V=kπ1+(1-k)Wp(4)

其中:Wp=p1+p2+CS,表示国家所关注的微观经济主体利益,Beladi、Chao称之为私人经济部门利益(private welfare),k(0≤k≤1)表示国有企业被私人持有的份额。当k=0时,企业1为百分之百的国有企业,而当k=1时,企业1则为百分之百的私营企业,因而此时称企业1仍为国有企业似乎不合适,不过,为了表述方便,我们仍然称企业1为国有企业,只不过此时的份额全部为私人所用。

本国的社会福利表达式为:

W=π1+π2+CS+t(e1+e2)-(e1+e2)22(5)

本文的博弈时序如下:在博弈的第一阶段,政府为控制污染物排放,特制定征收标准为t的环境税率;在博弈的第二阶段,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进行产量竞争,同时确定产量和污染物减排量。根据处理这类问题的常规做法,我们采取倒推法进行求解。

首先,我们分析产量竞争阶段的情况。在这一阶段,国有企业1和私营企业2共同决定各自的产量和污染物减排量。由国有企业目标函数的一阶条件,我们有:

Vq1=1-2q1-kq2-t=0, Va1=t-a1=0(6)

由私营企业目标函数的一阶条件,我们有:

π2q2=1-q1-3q2-t=0, π2a1=t-a2=0(7)

联立(6)、(7),我们求得:

a1=a2=t, q1=2(1-t)5+3k, q2=(1+k)(1-t)5+3k(8)

由(8)可知,企业的边际减排成本正好等于政府征收的环境税率。

回到政府制定环境税阶段,在这一阶段,政府根据社会福利最大化原则确定环境税。将(8)代入(5),我们得到:

W=7+76t-233t2+k(14+56t-250t2)+k2(3+12t-69t2)2(5+3k)2(9)

由(9)的一阶条件,容易求得:

t=38+28k+6k2233+250k+69k2(10)

进一步由(10),得到:

tk=-48(62+51k+9k2)(233+250k+69k2)2

命题1:在混合双寡头竞争条件下,政府的最优环境税随国有企业的私有化程度增加而减少。

命题1的直观经济学解释是:因为随着国有企业的私有化程度提高,国有企业关注企业的利润程度增加,其产量相应降低,企业的减排量下降,边际减排成本下降,因而环境税率也相应降低。

将(10)代入(8)、(9),我们求得:

q1=78+42k233+250k+69k2, q2=3(1+k)(13+7k)233+250k+69k2(11)

进一步,可以求出:

π1=2(1882+5212k+4027k2+966k3+9k4)(233+250k+69k2)2

π2=6007+16168k+16954k+7896k3+1359k42(233+250k+69k2)2(12)

CS=9(39+34k+7k2)22(233+250k+69k2)2

两个企业最终污染物的排放总量E:

E=e1+e2=41+46k+9k2233+250k+69k2(13)

对(13)求一阶导数,有:

dEdk=-12(77k2+122k-39)(233+250k+69k2)2,也就是说当k0;当k>k*时,dEdk

命题2:在混合双寡头竞争条件下,社会的污染物排放量与国有企业的私有化程度呈倒U形关系。

直觉上企业的私有化程度越高,其产量越低,因而污染物的排放量越少,从而整个社会的污染物排放也将越少。然而命题2显示,仅当国有企业的私有化程度达到一定水平以后,整个社会的污染物排放量方才随企业的私有化程度上升而下降,相反,当国有企业在私有化程度很低时,整个社会污染物的排放量反而会随企业的私有化程度增加而增加。

图1E和k的关系图

事实上,在双寡头市场结构下,尽管国有企业会随其私有化程度的上升,产量会降低,因而自身的污染物排放量会下降,但是由于国有企业生产的产品和私营企业生产的产品间的替代关系,在国有企业产量下降的同时,私营企业的产量会上升①,因而私营企业的排放量会增加。当国有企业私有化程度很低时,国有企业的

①因为:dq2dk=6(705+734k+185k2)(233+250k+69k2)2>0

产量降低较小,而私营企业产量增加较多,因此,所引致的污染物的净排放量反而增加,而当国有企业的私有化水平达到一定程度之后,随着国有企业私有化程度的继续提高,国有企业的产量将降低的较多,污染物排放量也将减少的较多,而私营企业污染物排放的增加幅度将低于国有企业的污染物排放的降低幅度,因而污染物的净排放量将下降。

尽管Beladi和Chao在垄断市场结构下,发现较凸的市场的需求函数会导致私有化的提高反而会增加污染物排放量的结论,不过,在双寡头市场结构下,由于国有企业初始的私有化程度较低,国有企业的进一步私有化也会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反而增加的情形。

我们可以进一步求得本国的社会福利为:

W=3(41+46k+8k2)466+500k+138k2(14)

将(14)对k求一阶导数,我们得到:

dWdk=-18(77k2+122k-39)(233+250k+69k2)2,同样,我们发现当k0;当k>k*时,dWdk

于是,我们得到下述命题:

命题3:在混合双寡头竞争条件下,本国的社会福利与国有企业的私有化程度也呈倒U形关系。

本国的社会福利由五部分构成,即国有企业的利润、私营企业的利润、消费者剩余、环境税收入以及环境损害,前四项对社会福利的影响为正,最后一项对社会福利的影响为负。因为国有企业的产量随企业的私有化程度增加而降低,引致产品的价格增加,不过在国有企业的私有化程度不太高的情况下,国有企业的产量较高,市场对国有企业的产品需求弹性较低,因而国有企业的利润反而随企业的私有化程度增加而上升,而当国有企业的私有化程度较高时,国有企业的产量较低,此时,市场上国有企业的产品需求弹性较高,因而国有企业随企业私有化程度的进一步提高,利润反而下降。这样从整体上看,国有企业的利润随企业的私有化程度提高而呈现倒U形。对于私营企业来说,由于价格提高和产量增加,私营企业的利润增加。因为国有企业的产量在私有化进程中下降的幅度要超过私有企业产量增加的幅度,因而消费者剩余是逐步下降的。而就征收环境税而形成的税收而言,在国有企业私有化程度较低的情况下,尽管污染物排放量随企业私有化程度的提高而增加,不过这种增加的幅度要远远低于环境税率的下降幅度,因此,从整体看环境税随着国有企业的私有化程度是下降的。对于环境损害来说,因为污染物的排放量是先增加而后下降,因此环境损害也是随国有企业的私有化程度提高而先增高后降低。上述五部分对社会福利的综合影响就是随国有企业私有化程度的提高而呈现倒U形。

从命题3我们很容易推知,一味地将国有企业私有化可能并不会提升一国的整体社会福利。

三、结论性评述

在文献[2]的研究中,他们将国有企业的目标函数设定为国有企业的利润和国有企业利润与消费者剩余之和的加权函数,然而,由于国有企业作为代表政府的经济行为主体,除了关注消费者的利益以及自身的利益以外,还会关注其他经济主体的经济利益,因此,将其他微观经济主体的利益排除在国有企业的目标函数之外,显然并不能反应国有企业的本质。因此,尽管本文和文献[2]研究所使用的理论框架基本一致,但是由于我们基于国有企业在各国经济运行中所承载的作用,采取了更接近现实的设定,进而我们发现了私有化影响污染物排放的又一重要因素。

自巨变后,一些转型经济体纷纷掀起了国有企业的私有化浪潮。同时,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使得我们更加清醒的意识到,在保持经济健康发展的过程中,必须注重环境保护。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国有企业的私有化会通过降低国有企业的产量,从而可能达到降低国有企业污染物排放的目的。

然而,本文的研究结果显示,在多种所有制成分共存的经济体中,国有企业的私有化可能会通过替代效应,致使私营企业的污染物排放增加,进而使得整个社会的污染物排放量上升,恶化环境。因此,借助将国有企业私有化的途径达到控制污染排放的目的可能并不可行。同时,本文的研究也表明国有企业的私有化在一定条件下会恶化一国的社会福利,所以,我们必须更加审慎的对待期望借助将国有企业私有化以提高社会福利的策略。

参考文献:

[1]BELADI H, CHAO C C.Does privatization improve the environment?[J].Economics Letters, 2006,93:343-347.

[2]WANG L,WANG J.Environmental taxes in a differentiated mixed duopoly[J].Economic Systems,2009,33:389-396.

[3]徐有俊,江旭,沈悦.发展中经济部分私有化、环境税及其影响[J].商业经济与管理,2010(7):36-41.

[4]谢申祥,黄保亮.产业安全视角下的外资并购[J].统计与决策,2009(1):131-132.

[5]李长英,谢申祥,王孝松.异质产品、中间品贸易与最优研发政策[J].制度经济学研究,2009(4):191-202.

[6]谢申祥,王孝松.技术外溢、国有企业并购与FDI[J].世界经济研究,2009(4):63-69.

[7]KATO K.Can allowing to trade permits enhance welfare in mixed oligopoly?[J].Journal of Economics, 2006,88:263-283

.

Mixed Duopoly Competition, Pollutant Emission and Environmental Taxes

XIE Shenxiang1,2, WANG Xiaosong3, SHANG Longyan4

(1.Institute of Quantitative &Technical Economics,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Beijing 100732, China;

2.Schoo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s and Trade, Shandong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Jinan 250014, China;

3.School of Economics, 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 Beijing 100872, China;

4.Institute of Design and Research, China National Heavy Duty Truck Group Corp. Ltd, Jinan 250100, China

第3篇

关键词:最终产品市场;转移定价;混合寡头竞争;完全信息;不完全信息

中图分类号:F275; F22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16)05003705

一、引言

管理学和会计学的相关文献认为转移定价是为了实现企业集团内部的权利分散、资源合理配置、下属部门绩效考核和企业特定战略等而设定的内部定价机制。Gx和Schiller[1]将转移定价研究概括为以下四类:一是不对称信息下的转移定价问题,一般称为逆向选择问题;二是不完全契约条件下的转移定价模型,该模型假设企业的分部可以垫付某些特定投资,这些投资能够提高内部交易的价值,但不能增加与外部伙伴间交易的价值;三是在不同税收管辖权下运营的企业内部转移定价模型,该模型假设企业的分部位于不同的税收管辖地,分析转移定价如何影响税后利润;四是战略转移定价模型,主要探讨转移定价和市场竞争间的相互作用,一般假设企业在最终产品市场上进行产量竞争或价格竞争。

按照上述分类,本文属于战略转移定价的范畴,该研究领域最早由 Alles和Datar[2]提出。他们认为转移定价决策不是孤立的价格选择,而是在充分考虑竞争对手策略的基础上做出的战略决策。他们的研究改变了转移定价理论仅考虑单一企业的传统研究模式,将企业转移定价决策置于产业环境中,考察了最终产品市场存在两家垄断企业进行价格竞争的转移定价问题。研究表明,两家企业均可以通过制定高于中间产品边际成本的转移价格提高各自的利润。Gx[3]进一步讨论了最终产品市场存在价格竞争并且转移价格不可观测情况下的均衡策略。慕银平等[4]对国内外关于关联企业内部交易转移定价的研究进行综述,指出战略转移定价研究具有广阔的前景。慕银平等[5]分析了非对称竞争结构下企业集团下游企业关于产品价格进行竞争的转移定价决策。张福利等[6]研究了企业集团下游企业关于差异产品进行产量竞争的转移定价决策。进一步,张福利等[7]研究了企业集团面临上下游独立企业竞争的转移定价决策,提出了部分非中心化结构的转移定价策略。Chang和Ryu[8]在一般需求函数的条件下考虑价格和产量等四种竞争模式下的最优转移定价策略。

关于转移定价的传统文献一般假设所有企业采取相同的竞争策略。但现实中企业采取的竞争策略未必相同,即一家企业采取价格策略,而另一家企业采取产量策略,这种竞争模式被称之为混合竞争[9-10]。经验观察和理论研究表明,混合竞争策略对市场均衡具有显著影响,对混合竞争模型进行研究有助于深化对寡头垄断市场的理解。万寿义和王静[11]首次对混合竞争结构下多部门企业集团的转移定价问题进行了讨论。在竞争者为垂直一体化企业和仅生产最终产品两种情形下, 分别研究了企业集团在产量―价格竞争和价格―产量竞争两种模式下最优转移价格的确定, 并对两种模式的转移价格和集团利润进行了比较。在上一研究的基础上,本文进一步研究混合寡头竞争下企业集团的转移定价决策。在非对称和对称两种竞争结构下,探讨最终产品市场在完全信息和不完全信息两种情形下的转移价格、均衡产量和均衡利润,并对两种情形下的均衡结果做比较分析。

二、非对称竞争结构下的均衡分析

假设企业集团F1由一个上游企业(母公司)和一个下游企业(附属子公司)组成,上游企业生产一种中间产品,销售给其下游企业进一步加工成为最终产品。假设生产中间产品的边际成本为c>0。不失一般性,假设生产一单位最终产品需要一单位中间产品,并且最终产品的边际成本标准化为零。

企业集团F1的下游企业在最终产品市场存在一个竞争对手F2,假设其边际成本为c′>0。最终产品市场的逆需求函数为:

pi=b-qi-rqj,i,j=1,2,i≠j(1)

其中,pi和qi分别表示下游企业(i=1)和竞争对手F2(i=2)在最终产品市场的价格和产量,参数r∈(0,1)表示最终产品的差异系数。当r0时,两种产品相互独立;当r1时,两种产品同质。由式(1)可得需求函数:

qi=(1-r)b-pi+rpj1-r2, i,j=1,2,i≠j(2)

假设下游企业和F2采取不同的竞争策略。若下游企业采取产量策略而F2采取价格策略,称为CB竞争(Cournot-Bertrand竞争)。反之,若下游企业采取价格策略而F2采取产量策略,则称为BC竞争(Bertrand-Cournot竞争)。由于两种混合竞争模型的分析方法类似,本文仅考虑CB竞争的情形。假设c

企业集团的目标是集团利润最大化,即上游企业和下游企业利润之和最大化。下游企业的目标是在最终产品市场利润最大化。显然下游企业的利润依赖于上游企业所提供的中间产品的转移价格,记为t。企业集团F1和竞争对手F2的博弈顺序分两个阶段进行:F1确定中间产品的内部转移价格t且该价格可以被外部市场观测到;下游企业和F2在最终产品市场进行CB竞争。

为了避免混淆,通篇约定:非对称竞争结构下,完全信息和不完全信息两种情形下的相关变量分别加注上角标AF和AP;对称性竞争结构下,完全信息和不完全信息两种情形下的相关变量分别加注上角标SF和SP。

1完全信息下的转移定价策略

假设在最终产品市场具有完全信息,即下游企业和竞争对手明确了解对方分别采取产量策略和价格策略。根据式(1)和式(2)可得:

pAF1=b(1-r)-(1-r2)qAF1+rpAF2(3)

qAF2=b-pAF2-rqAF1(4)

采用逆向归纳法进行求解,对于给定的转移价格t和竞争对手的策略变量pAF2,下游企业选择qAF1使其利润最大化:

maxqAF1(pAF1-t)qAF1(5)

将式(3)代入式(5),由利润最大化问题的一阶条件可得:

qAF1=b(1-r)+rpAF2-t2(1-r2)(6)

竞争对手F2在已知pAF1的条件下,选择pAF2使其利润最大化:

maxpAF2(pAF2-c′)qAF2(7)

将式(4)代入式(7),由利润最大化问题的一阶条件可得:

pAF2=b+c′-rqAF12(8)

联立式(3)、式(4)、式(6)和式(8)可得:

qAF1=(2ξ-r)(b-c′)-2(t-c)4-3r2(9)

qAF2=(2-r2-ξr)(b-c′)+r(t-c)4-3r2(10)

其中,成本率参数ξ=b-cb-c′>0。回到博弈第一阶段,企业集团F1决定使其利润最大化的转移价格t:

maxt(pAF1-c)qAF1(11)

由最大化问题的一阶条件可得:

tAF-c=r2(2ξ-r)(b-c′)4(2-r2)(12)

将式(12)代入式(9)和式(10)可得最终产品市场的均衡产量分别为:

qAF1=(2ξ-r)(b-c′)2(2-r2)(13)

qAF2=(4-r2-2ξr)(b-c′)4(2-r2)(14)

由式(13)和式(14)可得完全信息情形下下游企业和F2均衡产量同时为正的条件为:

r2

若式(15)不成立,则必有一方选择停产退出最终产品市场,寡头模型演化为垄断模型。尽管垄断模型也有其自身的研究意义,但本文仅考虑双方企业均参与市场竞争的情形,即完全信息情形下成本率参数ξ的有效区间为式(15)。

根据式(12)和式(15)可得如下命题:

命题1:非对称竞争结构下,当最终产品市场存在完全信息时,企业集团F1提供给下游企业的中间产品的转移价格高于边际成本。

将式(12)和式(13)代入企业集团F1的利润函数可得如下命题:

命题2:非对称竞争结构下,当最终产品市场存在完全信息时,企业集团F1的均衡利润为:

πAF=(2ξ-r)2(b-c′)28(2-r2) (16)

2不完全信息下的转移定价策略

假设最终产品市场的信息是不对称的,即竞争双方都不能充分观测到对方采取何种策略。在此情形下,假设两家企业都认为竞争对手和自己采取同样的竞争策略。具体地,下游企业假定其和F2进行产量竞争,F2假定其和下游企业进行价格竞争。在给定转移价格t和产量qAP2的条件下,由利润最大化问题maxqAP1(b-qAP1-rqAP2-t)qAP1的一阶条件可得:

qAP1=b-t-rqAP22(17)

根据式(2),竞争对手F2已知pAP1,由利润最大化问题maxpAP2(pAP2-c′)(1-r)b-pAP2+rpAP11-r2的一阶条件可得:

pAP2=(1-r)b+rpAP1+c′2 (18)

由于式(17)和式(18)是在不完全信息下获得的,现实中下游企业采取产量策略而F2采取价格策略。为了得到真实的目标函数qAP1和qAP2,将式(3)和式(4)分别代入式(17)和式(18)可得:

qAP1=[(2-r2)ξ-r](b-c′)-(2-r2)(t-c)4-3r2(19)

qAP2=(2-ξr)(b-c′)+r(t-c)4-3r2(20)

将式(19)代入式(11)可得:

tAP-c=r2[r-(2-r2)ξ](b-c′)4(1-r2)(2-r2)(21)

将式(21)代入式(19)和式(20)可得最终产品市场的均衡产量分别为:

qAP1=[(2-r2)ξ-r](b-c′)4(1-r2)(22)

qAP2=[4-3r2-r(2-r2)ξ](b-c′)4(1-r2)(2-r2)(23)

由式(22)和式(23)可得不完全信息情形下下游企业和F2均衡产量同时为正的条件为:

r2-r2

根据式(21)和式(24)可得如下命题:

命题3:非对称竞争结构下,当最终产品市场存在不完全信息时,企业集团F1提供给下游企业的中间产品的价格低于边际成本。

将式(21)和式(22)代入企业集团F1的利润函数可得如下命题:

命题4:非对称竞争结构下,当最终产品市场存在不完全信息时,企业集团F1均衡利润为:

πAP=[(2-r2)ξ-r]2(b-c′)28(2-r2)(1-r2)(25)

3完全信息和不完全信息的比较

对于r∈(0,1),不等式r2

命题5:非对称竞争结构下,完全信息情形下的转移价格大于不完全信息情形下的转移价格;两种信息情形下下游企业的均衡产量间满足如下关系:当ξ=1r时,qAF1=qAP1;当r2-r2

证明:由命题1、命题2和ξ>r2-r2可得tAF>tAP。由式(13)、式(14)、式(22)和式(23)可得:

qAF1-qAP1=r3(1-rξ)(b-c′)4(1-r2)(2-r2)(26)

对于r∈(0,1),不等式r2-r2

上述结论与直观感受稍有相悖。直观上,由于tAF>tAP总是成立的,转移价格大意味着下游企业成本高,从而导致其在最终产品市场的竞争力减弱,进而使得其所占市场份额减少。但产量除了依赖转移价格外还与成本率参数ξ密切相关。F2的边际成本c′对完全信息和不完全信息两种情形下的均衡产量的作用效果不一致,所以均衡产量随ξ取值的不同而变化。

最后,我们对两种信息情形下企业集团F1的均衡利润进行比较。

命题6:令ξ1=1-1-r2r,ξ2=1+1-r2r。非对称竞争结构下,完全信息和不完全信息两种情形下企业集团F1的均衡利润满足如下关系:当ξ=ξ1或ξ=ξ2时,πAF=πAP;当ξ∈(ξ1,ξ2)时,πAFπAP。

证明:由式(16)和式(25)可得:

πAF-πAP=r3(b-c′)28(2-r2)(1-r2)(rξ2-2ξ+r)(27)

定义函数f(ξ)=rξ2-2ξ+r,则二次函数f(ξ)的两个根分别为:ξ1=1-1-r2r,ξ2=1+1-r2r。对于r∈(0,1),不等式r2-r2

三、对称竞争结构下的均衡分析

假设F2和企业集团F1具有完全相同的结构,即F2也是由上下游企业构成,下游企业依赖于上游企业生产的中间产品生产最终产品,并且在最终产品市场与F1的下游企业进行混合寡头竞争。不失一般性,假设F2生产中间产品的边际成本也为c。企业集团Fi的中间产品转移价格记为ti(i=1,2),其他条件同上。

由于两种竞争结构下讨论的方法类似,所以将略去部分具体的推导过程。首先考虑完全信息情形,博弈第二阶段的最大化问题为:maxqSF1(pSF1-t1)qSF1,maxpSF2(pSF2-t2)qSF2。由两个最大化问题的一阶条件可得:

qSF1=(2-r)b-2t1+rt24-3r2(28)

qSF2=(2-r-r2)b+rt1-(2-r2)t24-3r2(29)

博弈第一阶段的最大化问题为:maxt1(pSF1-c)qSF1,maxt2(pSF2-c)qSF2,由两个最大化问题的一阶条件可得:

tSF1-c=r2(4-2r-3r2+r3)(b-c)16-20r2+5r4(30)

tSF2-c=r2(-4+2r+r2)(b-c)16-20r2+5r4(31)

由式(30)和式(31)可得如下命题:

命题7:对称竞争结构下,如果下游市场具有完全信息,则企业集团F1(F2)的转移价格大于(小于)边际成本。

证明:定义多项式函数l(r)=16-20r2+5r4,l1(r)=4-2r-3r2+r3,l2(r)=-4+2r+r2。计算可得,当r∈(0,1)时,l(r)>0,l1(r)>0,l2(r)

由式(28)、式(29)、式(30)和式(31)可得完全信息情形下的均衡产量分别为:

qSF1=2(4-2r-3r2+r3)(b-c)16-20r2+5r4(32)

qSF2=(2-r2)(4-2r-r2)(b-c)16-20r2+5r4(33)

由式(32)和式(33)可得,对于任意的r∈(0,1),竞争双方的产量均为正。计算可得企业集团F1的均衡利润为:

πSF=2(2-r2)(4-2r-3r2+r3)2(b-c)2(16-20r2+5r4)2(34)

最后,我们给出不完全信息情形下的市场均衡结果。计算可得不完全信息和完全信息两种情形下的均衡结果有如下关系: tSPi=tSFj,qSPi=qSFj,i,j=1,2,i≠j 。

上述结果主要是由于市场结构的对称性导致的。可以验证,在对称竞争结构下,不完全信息情形下的CB竞争等同于完全信息情形下的BC竞争。由命题7可得如下命题:

命题8:对称竞争结构下,如果下游市场具有不完全信息,则企业集团F1(F2)的转移价格小于(大于)边际成本。

进一步,企业集团F1的均衡利润为:

πSP=2(2-r2)(1-r2)(4-2r-r2)2(b-c)2(16-20r2+5r4)2(35)

命题9:对称竞争结构下,企业集团F1在完全信息情形下的转移价格(均衡利润)大于(小于)在不完全信息情形下的转移价格(均衡利润)。

证明:我们只需要说明对于任意的r∈(0,1),均有πSF0,所以l5(r)在r∈(0,1)上为单调递增函数。又l5(0)

四、结论与展望

混合寡头竞争是完全的产量竞争和完全的价格竞争的一种中间结构,广泛存在于现实经济中。经验观察和理论研究表明, 混合竞争策略对于市场均衡具有显著影响。本文研究了企业集团在最终产品市场存在混合寡头竞争的中间产品转移定价决策。在非对称和对称两种竞争结构下,分别讨论了最终产品市场在完全信息和不完全信息两种情形下转移价格、均衡产量和均衡利润的表达式,并对两种情形下的均衡结果做比较分析。结果显示,非对称竞争结构下,完全信息情形下的转移价格大于不完全信息情形下的转移价格,均衡产量和均衡利润随成本率参数取值的不同而变化;对称竞争结构下,完全信息情形下的转移价格大于不完全信息情形下的转移价格,均衡利润小于不完全信息情形下的均衡利润。本文的研究结果可以为企业集团的转移定价决策提供理论支持和参考。

基于本文的分析方法,可以进一步研究混合寡头竞争下的其他战略转移定价问题。在模型方面,研究具有外部供应的转移定价决策,探讨企业进行分权管理的行为动机;在更加宏观层面背景下,考察转移定价和市场竞争间的相互作用,以此来探讨市场竞争对企业集团内部转移定价形式和社会福利的影响;在模型中加入如生产成本、国际运输成本、持有成本和汇率等市场因素,使模型更具实际指导意义;在应用层面,通过统计分析等技术完成模型辨识、验证和有效性分析,为模型的预测功能提供保证。

参考文献:

[1]Gx, R F, Schiller, U An Economic Perspective on Transfer Pricing[A] Chapman, CS, Hopwood, A G, Shields, M D Handbook of Management Accounting Research[C] Oxford: Elsevier, 2006673-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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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Tremblay, CH, Tremblay, VJ The Cournot-Bertrand Model and the Degree of Product Differentiation [J] Economic Letters, 2011, 111(3):233-235

第4篇

关键词:双寡头垄断;广告策略;动机;进入壁垒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20-0149-02

一、寡头垄断市场及双寡头厂商广告博弈分析

寡头垄断市场是指少数几个企业控制整个市场的生产和销售的市场结构,这几个企业被称为寡头企业。由于市场中这类企业数量极少,它们之间的决策会相互影响,任何一家企业的决策结构都取决于对手的反应,因此,在寡头垄断市场上,企业间的竞争就更加激烈。而在市场运行中,这种竞争包括价格竞争和非价格方面的竞争。价格竞争往往由于其形式过于明显,极其容易引起较大的波动,商家在运用时都极为谨慎,尽量不用或少用。因此,以广告、技术研发、并购和战略投资行为等为手段的非价格竞争逐渐受到青睐,而且,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经济社会的不断进步,广告竞争已成为现代市场的主要手段,在寡头市场上,广告策略也经常被寡头企业所使用。

显然,无论对厂商A还是B,做广告都是其占优策略,因为做广告的收益始终大于不做广告的收益,那么,该博弈的纳什均衡解就是(做广告,做广告)。然而,这只是一次静态博弈的结果,现实中,两寡头厂商会进行长期的反复博弈。

对于两寡头厂商的重复博弈过程,杨勇(2006)在其寡占市场下的广告成因探究一文中引入了后一阶段收益折算成当前收益的贴现系数这一变量来加以阐释:令δ=1/(1+r)为贴现系数,即未来一元钱的现值。其中,r是某一阶段的市场利率。他假定双方选择如下策略:(1)开始选择不做广告;(2)不做广告直到另一方选择做广告,然后一直做广告。这样,我们就可以通过建立一个不等式,来比较两种选择的收益,令下面的不等式成立:

现在的问题是,既然双方都选择不做广告是占优策略,那么为什么现今社会广告的发展趋势愈来愈强劲,为什么这些厂商还要不惜重金投资广告?这就让我们联想到了广告的作用。

二、广告的壁垒效应及厂商投资广告的动机分析

(一)广告策略有利于形成进入壁垒

寡头垄断市场上厂商的定价和市场出清远低于完全竞争市场,这决定了他们会有较大的利润空间,因此,必然会有潜在竞争者想要进入该市场,而广告恰是垄断厂商阻止第三方进入的一个有效手段。广告是企业向消费者传递产品差异化信息的一个强有力手段,它能够为商家创造忠诚、稳定的商标偏好,使厂商占据一定的市场需求份额。这对准备新进入的厂商来说无疑是一道进入时必须跨越的壁垒。因此,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间的竞争日益加剧,广告的作用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强化。

(二)广告策略有利于形成产品差异化壁垒

产品差异化使得不同企业的产品不能完全相互替代,从而这个企业在市场上就更具有竞争力,垄断性也就越强。这种产品间的差异包括真实差异与假性差异。真实差异是指产品间存在的客观差异,包括产品质量、生产工艺、技术以及使用的原材料等实质差异。而假性差异则是由于厂商的广告宣传,是消费者在心里上认同产品差异的存在,事实上,产品本身可能并无实质性差异,这一定程度上也是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真正决定消费者最终购买行为的是其心理预期。通过广告宣传,可以创造一种产品差异化的假象,诱导消费者的购买行为,从而形成产品差异化壁垒。

(三)广告策略有利于形成规模经济壁垒

规模经济是指,在既定条件下厂商在特定区间内生产某种产品的单位平均成本递减,那么,就存在规模经济。广告的规模经济一方面体现在,广告的促销作用带动产品的大量生产,从而降低平均成本;另一方面,企业大规模投资与广告时,也会从媒体获得一定的折扣,从而使得平均总成本降低,形成规模经济。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广告的壁垒效应能够帮助厂商提高自己的销售量,增强自身的垄断优势,从而阻止潜在竞争者的进入,这也就是为什么双寡头垄断厂商要违背重复博弈的纳什均衡解,而选择做广告。广告壁垒的形成机制可以通过下面的二阶段斯坦伯格模型的解释。

三、广告壁垒的形成机制

(一)模型构建

在此,沿用前文假设:在位两个寡头企业控制着市场,他们在价格和广告上形成串谋。因此,我们可以将二者看成一个整体,设为厂商1,潜在进入者为厂商2,构建二阶段的斯坦伯格模型如下:

令两厂商面临相同的线性反需求函数:

也就是说,当潜在进入厂商的市场渗透成本并没有比在位企业低时,在位寡头企业可以抢先进行广告投资来阻止新企业的进入,此时,在位厂商的最优广告投放量为:

(二)模型结果分析

通过上面的模型分析,我们知道,在位的双寡头厂商可以联合起来抢先进行广告投资获取先动优势,以增加潜在竞争者的进入成本,从而使他们放弃进入。此外,广告为厂商带来的商誉是一个存量,这就会产生商誉折旧的问题,因此,寡头厂商不能通过一次性广告投入就做到一劳永逸,而是需要持续不断地进行广告投资。从这一层面来看,广告不单单是寡头厂商争夺市场份额的一个工具,而且是在位寡头阻止新厂商进入,从而形成进入壁垒的一个长期投资行为。

在位厂商如何通过广告维护自身垄断地位

上述广告的壁垒效应以及广告壁垒的形成机制表明,广告是在位寡头厂商阻止新厂商进入的一个有效手段,那么双寡头厂商应怎样维护这种广告带来的壁垒效应呢?对此,笔者在此给出两点拙见。

第一,在广告战上要注重对市场整体的广告宣传,注意加强商标意识、专利意识和创新意识,充分加强广告宣传的系统性,杜绝零敲碎打的广告行为。此外,厂商还要充分维护和利用先前广告累计形成的企业商誉、以及由此带来的消费者偏好和忠诚度优势,借此创造自身产品的主观差异化优势,形成品牌效应,加强进入壁垒。

第二,在位的双寡头厂商可以强强联合,增加广告投资规模,宣传自身品牌,当广告投入达到规模经济后,就可以降低产品的平均成本,创造价格竞争优势。使欲新进入该行业的厂商被迫承担一定的机会成本,当他们觉得新进入这个行业无利可图时,便会主动放弃进入的决策。这样,在位厂商就能够有效地维护自身垄断地位。

结语

本文通过构建二阶段的斯坦伯格模型,分析了双寡头垄断市场下,广告壁垒的形成机制,对广告策略的实施提供了有效的理论支撑,并对寡头厂商进行广告宣传的动机做了深入分析。但是,本文是在假设市场上只有两家寡头企业的前提下进行的分析,面对复杂的市场结构以及瞬息万变的经济社会,从经济学的角度对广告行为的解释有待进一步深入和完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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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杨勇.寡占市场下广告的成因研究[J].经济与管理,2006,20(3).

第5篇

在寡头垄断市场中的每家大公司都知道,它在与其他少数几家大公司进行竞争,自己采取的任何行动(如降低价格、增加广告或引进新产品)都会促使竞争对手做出反应。将这种寡头公司间的相互依赖关系模型化为博弈,可以使我们更好地对其加以理解。我们考虑一个应用博弈理论进行分析的简单的例子。设两家居于市场主导地位的公司间的竞争事态由这两家公司选择的竞争策略所决定,两家公司都可以选择是采取进攻型竞争策略(例如降低价格或大量做广告)还是采取保守型竞争策略(如高产品定价或适度地采用广告),博弈的结局取决于两个公司采取何种策略。使两家公司都获得最佳结局的条件是两家公司都抑制其竞争行为,此时两者都可获得大量的经济利润。然而,如果它们不能相互合作,博弈的结果将是双方均采取进攻型策略。如果一方决定采取保守型策略,那么,另一方将通过采取进攻型策略而占有更大的市场份额,进而获取更高的利润。此时,前一家公司不但不能获利,反而还会遭受亏损。因为双方都知道对方会采取进攻策略,因此谁也不愿意采取保守策略,其结果是双方都采取进攻型策略,双方都获得很低的利润。它们陷入了所谓的“囚徒困境”。其出路自然是双方寻求某种方式的合作,以共同限制其竞争行为,进而使双方都取得高利润(而不是低利润)。这种合作可以是某种正式的协定(尽管这在美国以及其他很多国家是非法的),也可以是基于对共同利益和历史形成的行为方式的认识而心照不宣。遗憾的是,对于比上述简单的两公司博弈更为现实、更为复杂也更为动态的寡头垄断来说,不存在一种最优的游戏方式。因此,博弈论在寡头垄断中的应用是有其局限性的。然而,博弈理论已经揭示了,在寡头垄断格局中,与竞争对手进行合作是可能的(尽管不是有保证的)。寡头垄断中的厂商可以获得经济利润,而且,在竞争受到约束的情况下,这一利润还可以是很大的。

在此,我们对完全的寡头垄断和贸易理论提出一些看法。如果某些产品的生产存在巨大的规模经济效应,其生产将集中于少数国家以获取这一规模经济收益。这些国家将出口这些产品,而其他国家则进口这些产品。这一贸易模式是如何建立起来的?历史在发挥作用。厂商对生产位置的初始选择出于多种原因。一个重要原因是这些地方拥有生产所需要的投入要素,在这些地方进行生产可以获得由地生产成本带来的比较优势。然而,尽管这些地方在开始时的确拥有比较优势,但这一点是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的。一旦生产位置被选定,大规模的生产已在这些地方实现了规模经济收益,生产及贸易模式便会延续下去,尽管其他国家可以以更为低廉的成本进行生产。生产可能不会在一个有更大成本优势的地方进行,因为必须有足够的生产规模才能实现规模经济效益,而较小的生产规模会导致更高的平均成本,这会抵消掉该地区所具有的成本优势。在新的生产地进行大规模的生产,意味着新的生产者必须占有很大的市场份额。而对于新的市场进入者来说,不经过相当长一段时间的亏损是不可能做到这一点的。这是因为:(1)供给的增加会使价格降低;或者(2)原有的厂商可能会以多种竞争行为打击新进入者。为此,生产可能不会在这些低成本地区发展起来。具有进入潜力的厂商和国家所面对的这一问题便是幼稚产业所面临的情况。在哪些国家进行生产(或更为准确地说,哪些国家应该拥有寡头公司),这是否真的很重要?回答是对于各国的福利是重要的,当寡头垄断公司通过出口获取经济利益(或净利润)时尤其如此(全球垄断公司的国家位置和国家所有权同样重要)。这些净利润取决于其向国外购买者索要高价的能力,这种能力可以改进国家的贸易条件(净利润还可以被直接看做是来自外国购买者的附加的国民收入)。

综上所述,我们看到,全球寡头垄断的现实国家分布格局有一定的任意性,如果出口厂商从出口中获得净利润,那么其所在的少数国家便从外贸中得到了附加的收益。因为拥有高额利润的寡头垄断厂商而得到国民福利,是各国政府利用各种政策影响寡头垄断公司布局(或全球市场份额)以利于本国生产的原因所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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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胡振华,胡东滨.寡头垄断市场古诺模型的研讨[J].中南工业大学学报,1997.

[3]杜传忠.寡头垄断市场结构与经济效率——兼论中国市场结构调整[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

作者:李班 单位:辽宁大学经济学院

第6篇

【论文摘要】近年来,中国商业银行传统盈利模式逐渐没落,金融业综合经营的趋势日益增强,各商业银行都积极发展投资银行业务。其中企业并购业务以相对高收益低风险的优势成为新的利润增长点,竞争逐渐升温。通过运用古诺模型和斯坦克尔伯格模型.对目前中国商业银行求索企业并购业务的竞争现状和发展策略选择进行经济学分析,并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一、引言

近几十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迅速崛起和改革开放的逐层深入,金融市场发展不断完善,投资方式和融资渠道日益多元化,银行存贷款已不是个人和企业的唯一选择,拓展业务渠道成为中国各商业银行的当务之急。特别是在加入WTO之后,国际金融集团凭借其混业经营模式、科学完善的产品结构、高端专业的人才队伍等优势,为客户提供综合性的金融服务,给中国国内商业银行带来了激烈的竞争和严峻的挑战。国际一流银行的业务结构中,投资银行业务基本占总收入的3O%以上。资本市场及中问业务的发展水平和潜力正日益成为国际投资者对上市银行估值的一个重要指标。寻求在投资银行业务领域的突破创新成为各家的发展重点。其中,企业并购中介业务作为一项低风险高收益的投资业务备受关注。商业银行凭借其优质客户资源和雄厚资金实力,在并购业务领域具有天然优势,该业务市场发展潜力巨大。

经济学家根据市场竞争强度将市场结构划分为四种类型:完全竞争、垄断竞争、寡头垄断和完全垄断。在寡头垄断市场上,少数几个厂商生产行业中的绝大部分产量,因此每一个厂商的行为都会对市场产生举足轻重的影响IlJ。从目前市场状况来看,虽然企业并购中介业务早已被提出并引人市场,但市场竞争的充分度远不如存贷款等传统业务。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为代表的几家商业银行在企业并购业务领域中占取了先机并形成了一定的寡头垄断,而多数银行仍在研究和观望,等待进入的时机,所以我们将其视为一个多寡头垄断市场。就目前情况看,企业并购业务虽然在具体实施上有所差异,但在主体业务结构和内容上具有一定程度的同质特征。本文的研究借助古诺模型和斯坦克尔伯格模型,利用多寡头市场环境下的利润比较,分析在该业务市场上,中国各商业银行竞争策略选择的原因,并在发展路径选择方面尝试给出一些合理化建议。

二、基于古诺模型的竞争分析

古诺模型由法国经济学家古诺提出,用以考察一个行业中仅有两个生产厂商的所谓双寡头垄断市场的情况。基本的古诺模型假定寡头市场仅有两个生产同质产品的厂商,他们以相同的成本生产,在所能涉及的产量范围内单位成本固定不变。两个厂商同时掌握市场需求状况.面临共同的线性需求曲线。根据对手的行动并假设对手继续如此行事来做出自己的决策。在此基础上,还可以扩展得到多寡头的古诺竞争模型:多个厂商同时行动并且在行动时互相并不了解其他厂商的产量决策,然后做出自己的产量战略选择,使利润最大化。具体到企业并购业务市场,即两家或多家商业银行同时提供并购财务顾问或贷款服务,互相并不沟通具体业务量及规模,做出自己的战略选择,投入一定规模的资源,以求获取最大利润。为了对商业银行开展并购业务进行利润最大化分析,首先需要根据多寡头古诺模型的原理做出基本假设:

1.单位产品成本即开展并购业务的单位成本都为常数c,企业i的产量即业务量为qi时,成本函数为:

2.市场需求呈线性,则市场价格即业务收费定价为:

在多寡头古诺模型中.n家银行均谋求抢先开发市场,获取更大的市场竞争力,则各寡头的利润函数为:

而每个寡头均达到利润最大化的一阶条件是:

三、基于斯坦克尔伯格模型的竞争分析

产量竞争的古诺模型是针对众寡头同时采取策略的静态博弈情况。更为现实的情况是企业的行动有先后之分,而且在两个企业之中都有一个领头企业首先选择产量,另一个企业作为追随者,在观察领头企业的产量之后再选择产量。这是一个完全且完美信息条件下的动态博弈,即斯坦克尔伯格模型。同样的,在双寡头斯坦克尔伯格模型基础上也可以扩展得到多寡头的斯坦克尔伯格模型:多个厂商参与,而厂商先行动进行生产,该厂商行动时并不了解其他厂商将采取的产量决策;其他众多厂商后行动,然后根据观察厂商的产量决定自己的产量,但并不知道他们之间任何一方的产量:每个寡头厂商需要在产量上做出战略选择使得利润最大化。再具体到并购业务市场,即一家银行首先开展该业务,其他的银行在观望研究之后确定自己的投入规模以及可以开展的业务量,参与市场竞争。基于斯坦克尔伯格模型的分析结果与上文基于古诺模型原理分析所做出的基本假设结果相同。在双寡头斯坦克尔伯格模型中,银行1作为领头者,首先进入市场选择其业务量q,其他银行根据银行1的业务情况选择自己的业务量q,则此时银行1的利润为:

此时我们先考虑其他银行的策略选择,假设已给定领头企业银行l的产量q其他银行据此选择最佳业务量,n则其最大利润函数为:

根据利润最大化条件下求一阶导数的原理,可以得到其他银行的最优业务量:

此时再考虑领头企业银行1的策略选择:由于银行l对其他后动银行的数量反应函数是给定的。也就是说银行1预测到了后动银行的选择q:,所以银行1的利润为:

四、中国商业银行积极求索企业并购业务的原因分析

金融市场竞争的核心是金融商品的竞争,金融商品是商业银行打开市场和占领市场赢得客户的关键。金融商品的竞争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就是指业务创新创收的竞争,即商业银行运用新思维、新方式和新技术,通过在金融产品和服务、交易方式、交易手段及金融市场等方面的创造性变革,实现经营利润最大化的一系列经济活动和过程翻。企业并购业务对于中国商业银行来讲就是一种业务创新。中国传统的企业并购业务一般是企业完全依靠自己策划来实施的,也有一少部分企业会聘用专业的金融顾问即投资银行。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程度的加深,国际大型金融集团特别是一些著名银行的新业务种类及高度的专业性强烈震撼了中国的商业银行界,其中企业并购业务给银行带来的巨大收益和其相对的低风险性更是具有极大的诱惑力。在看到中国企业并购市场的广阔前景和巨大发展潜力之后,中国国内众多商业银行都开始蠢蠢欲动,以积极参与企业并购、充当并购中介、提供融资安排以及财务顾问服务的方式从而获取收益。

由于此处考虑的是多寡头模型,所以n≥2,进而可以分析得到以下结论:

1.t。>O,即斯坦克尔伯格模型领头企业的利润大于古诺模型下企业的利润,也就是说先进入市场的寡头银行利润大于寡头同时进入市场时各行的利润。2.当2≤n≤12时,t2O。即在银行数不大于12个时,古诺模型中同时进入市场时的各银行的利润大于斯坦克尔伯格模型下后进入市场的跟随者的利润;而当银行数达到l3个及以上时,结果相反。3.t>0,即斯坦克尔伯格模型下领头企业的利润大于跟随者的利润,这也证明了先动优势的存在:先进入市场的寡头银行利润大于后进入市场的寡头银行利润。

根据上述对多寡头古诺模型和斯坦克尔伯格模型下两种市场竞争方式的比较分析,不难得出一种较优的市场进入策略:当参与竞争的寡头数量不多时,存在先发优势,积极的进入市场参与竞争符合利益最大化的要求;而当参与的寡头数目达到一定量时,斯坦克尔伯格模型下的跟随者能够获得相对大的利润。根据这一结论,可以分析得出中国商业银行目前积极求索企业并购业务的原因所在。就目前中国商业银行开展企业并购业务的情况看,个别几家银行已占得先机.但是寡头数量远未达到临界点。在这样一个新业务领域采取积极介入的市场进入策略,突出重围,成为领头企业,带给企业的利润和附加效益都是非常可观的.因此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很早就涉足了企业并购业务.并取得了一定优势。领先企业为巩固其寡头垄断地位,努力培养专业人才队伍。主动争取客户,积极进行财务规划,在创出品牌之后努力扩大目标业务群体,从而提高业务量以获取更多的利润。扩大品牌市场影响力及掌控先发优势.相对也就抑制了潜在竞争对手的发展。在巨大利益的驱使下.其他银行也看到了这种新业务的好处,积极寻求开拓。所以该业务的发展逐渐完善,整体市场竞争也越发激烈。特别是2008年末《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的正式出台,允许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开办并购贷款业务,更大程度上拓展了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和盈利空间,为其深入开展企业并购业务提供了更有利的政策支持,愈加刺激了中国各商业银行在企业并购这一业务领域的竞争。

五、求索企业并购业务的路径选择及风险控制

对于中国商业银行来说,企业并购业务这一新市场前景广阔,利润拓展空间大,且寡头数量少,所以各商业银行都想分得一杯羹。但是如何有效开展这项新业务.提高竞争力,最大幅度提升业务量则是摆在面前的难题。

开辟一项新的业务首先要完全理解这项业务的内在精髓,学习和借鉴是必不可少的。从国际市场来看,欧美一些大银行在企业并购业务方面的发展是非常成熟和完善的,也牢牢掌控了全球主要的业务市场。根据ZEPHYR2008年度并购报告显示,全球前20大并购金融顾问中银行占据了半壁江山。美国银行作为中介机构在并购重组业务中的角色类似于电影拍摄中的导演,协调各方关系从而推动并购重组进程,其作用包括:制定企业并购战略,筛选并购目标或寻找战略投资者,参与交易谈判并向交易双方提出交易的价格、非价格条件的建议,协助企业完成并购后的整合,提供反并购帮助等等。

第7篇

    一、引言

    伴随着用户的快速增长和电信市场的变革,中国移动通信市场经历了完全垄断、双寡头垄断和多寡头垄断竞争等阶段。2008年至今呈现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三家网络运营商共同分享中国移动通信市场的三寡头垄断局面。关于移动通信产品定价问题,很多学者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大部分学者运用博弈理论分析运营商在竞争过程中的定价策略,根据应用的博弈方法不同,可以分为三类:第一,应用完全信息静态博弈中的支付矩阵分析双寡头移动通信市场中运营商的定价策略(张会新,2008;傅四保,2006;张洪渊、江承金,2003;潘文文,2005),得出运营商不断降价,最后陷入“囚徒困境”的结论。第二,运用动态博弈对移动通信市场的产品定价问题进行研究,得出子博弈的纳什均衡解。吴永涛(2002)运用Cournot模型和Stackelberg模型,求解两种博弈状态系的纳什均衡常量,并进一步构建战略式博弈,认为先入企业具有“先动优势”,具有较低的边际成本,能获得更多的利润,占有较大的市场份额。新进入的企业需要大规模募集资金,快速构建并扩大通信网络,而新进入企业要扩大市场占有率需要一个相当长的时间。第三,运用完全信息静态Bertrand价格竞争模型对双寡头的移动通信市场中运营商的产品定价问题进行研究(彭英,2006;廖红伟,2009;柳学信,2003),指出当两寡头达成价格联盟时的均衡价格和利润高于两寡头竞争时的均衡价格和利润,但由于企业的非对称性等原因的存在,价格联盟很难实现。随着中国电信的进入,2008年至今,中国移动通信市场呈现三寡头共享市场的垄断局面,传统的双寡头博弈模型已经不符合中国移动通行市场的实际竞争情况,因此,应采用三方参与的博弈模型分析中国移动通信市场的竞争问题。由于三寡头竞争博弈无论在其博弈结构还是在完全信息条件下的纳什均衡求解都比双寡头博弈复杂和困难得多,在现有的价格竞争理论研究中,关于三寡头价格竞争博弈较少,而针对移移动通信市场的三寡头博弈研究则更少。目前发现的只有两篇,LivioCricelli(2002)在完全信息动态条件下,通过构建含有代表生产体系、规模效率、资本折现等因素的利润函数,结合最优控制理论求取纳什均衡解,估计新运营商进入市场对利润、均衡价格和分享竞争对手市场份额等方面的影响[11]。FangChen、JunHaiMa、XiaoQiangChen(2009)通过构建三个线性差分方程,建立基于有限理性的Bertrand模型,并使用动态系统的分支理论求解系统的稳定均衡解,运用数值模拟来显示Lyapunov指数对初始条件敏感性和依赖性。在LivioCricelli(2002)中忽视了产品之间的可替代性,而FangChen、JunHaiMa、XiaoQiangChen(2009)中没有考虑移动通信产品的互联互通问题。本文沿用了LivioCricelli(2002)关于网络运营商之间互联互通率的假设和产品价格选择问题博弈分析方法,通过研究产品间的替代效应,修正了产品的需求函数;在完全信息静态条件下进行单期博弈,剔除规模效应、折现率等因素的影响,简化了成本函数;运营运用完全信息静态Bertrand模型对三方参与的产品价格选择问题进行研究。

    二、中国移动通信市场现状分析

    长期以来,移动通信市场作为电信市场中增长最快的市场之一,一直倍受关注。中国移动电话用户数从1994年的156.8万户发展至(2002年20600.5万户)2010年12月底的85900.3万户。本文以中国电信产业的几次拆分重组为分段,对中国移动通信市场进行分析。

    1.中国移动通信市场的发展1987年至1994年的垄断时期。1987年11月,第一个TACS制式模拟移动电话系统在广东建成并投入商用,标志着中国移动通信服务正式起步。1988年中国移动电话用户数有首批的700户,突破为3000户,1990年达到18万户,1994年迅速增加到157万户,但由于供给和效率等方面的约束,使得移动通信市场运行初期,相对于固定电话,移动通信服务的价格较高,主要用于满足商务等高端需求。1994年7月,中国联通正式成立,中国电信产业进入双寡头时代,也开启了中国移动通信市场双寡头垄断竞争的开端。双寡头竞争使得效率得到改进,入网费和资费大幅下调,移动用户数1994年起,以每年91%的速度快速增长,中国移动通信市场进入高速发展阶段。1999年至2002年期间,信息产业部推行了非对称的发展战略,对中国电信企业进行了两次比较大的拆分重组。将中国电信的移动通信业务归中国移动经营管理,大力扶持新成立的中国联通,中国的移动通信市场呈现双寡头垄断竞争格局。两次拆分重组,一方面,促进了电信业务的快速发展,服务质量大幅改善;但另一方面,优势企业和弱势企业之间仍存在较大差距,并没有实现有效竞争的市场格局。中国移动相比于中国联通在用户数和市场占有率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并具有不断扩大的趋势。2008年5月,以第三代移动通信服务进入市场为契机,中国电信业进行了第三次拆分重组,至此形成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共同分享中国移动通信市场的局面。

    2.第三次重组后移动通信运营商的竞争力分析重组前,中国移动通信市场上主要是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两家运营商相互竞争。在中国移动通信市场上,中国移动无论在用户数量还是市场占有率方面都占有绝对优势,处于主导地位。在重组后的一段时期之内,中国移动将继续占据市场优势,中国联通由于历史等原因处于弱势,再次进入移动通信市场的中国电信则表现出较强的竞争势头。下面从三个方面对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的竞争力进行分析。首先,在3G业务推出后,运营商的业务定位方面。中国移动自3G牌照发放起,推出以“引领3G生活”为口号的“G3”品牌。依靠2G时期积累的巨大优势,中国移动拥有全面的客户品牌,即全球通、神州行和动感地带。3G业务对于中国移动而言,是对原有业务的延伸和提升,不需要依靠3G业务去吸引新客户而推出独立的客户品牌。因此,中国移动将“G3”作为业务品牌与“全球通”、“神州行”和“动感地带”三大客户品牌融合。(见表2)中国联通在合并网通后,借助网通的固网业务,依靠原有的移动业务着力打造“沃”3G品牌。3G业务对于中国联通而言,是吸引新客户、提升企业形象、扩大市场份额的关键。中国联通的3G业务采用全球超过70%都在使用的WCDMA技术,成熟的WCDMA产业链、WCDMA手机以及国外成功的商用经验都是中国联通的优势所在。中国电信作为移动通信市场的新进运营商,大众对中国电信的移动业务没有充分的认知。因此,中国电信利用以往的固网、宽带优势,提出“互联网手机”概念,打造“天翼”移动业务品牌,突出自身在宽带和移动融合方面的优势,重点宣传“天翼”在宽带、移动互联网融合应用上提供的服务,走差异化之路,没有特别强调3G概念。其次,在移动通信业务规模方面。从表1所知:中国移动的用户数遥遥领先于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几乎是中国联通与中国电信移动用户数总和的三倍;中国移动的通话总分钟数为24413亿分钟,中国联通与中国电信的分别为3766、263.7亿分钟,三家运营商的业务规模相差10倍多;对比中国联通只有246分钟/户/月的MOU值,中国移动的MOU达到492分钟/户/月,且显示出较大的增长空间;中国移动的ARPU值几乎是中国联通的两倍。综上分析,在移动业务规模方面,中国移动远远超越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业务成熟度也与后两者拉开了距离。最后,在盈利能力方面。从表3所知:2008年,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三家全业务运营商的经营收入分别为:4123亿元、1489.1亿元、1868亿元。中国移动的净利润为1128亿元、利润率为27.36%;中国联通剔除C网出售、小灵通资产减值等因素影响,持续经营业务利润为143.3亿元,利润率为9.7%;中国电信剔除小灵通减值等因素,净利润为200.66亿元,利润率为10.7%。就发展质量而言,除中国移动外,其他两家运营商都低于国际综合运营商15%左右的利润水平。可见,在2008年第三次重组后,虽然中国电信业的竞争结构得到优化,但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与中国移动仍存在较大差距。

    三、中国移动通信市场的博弈分析

    本文沿用Bertrand思路,主要研究完全信息静态博弈中三寡头的单期决策,即以当期利润为目标的厂商决策,此时厂商的决策包括产品的选择、价格的制定、权衡定价策略等问题。厂商决策面临的消费者分为多种类型,本文将消费者定义为匀质消费者。匀质消费者是指厂商面临的消费者只有一种,消费者的偏好特征、收入水平等都比较一致,对于产品性能、消费数量的价值评判和支付意愿等较为相同,因此,厂商具有单一的需求函数。

    四、结论

    本文回顾了中国移动通信市场的发展,并利用2006年—2008年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移动业务主要数据,对中国移动通信行业第三次重组后各运营商在业务定位、业务规模、盈利能力等三个方面进行了分析。指出在今后的一段时期之内,中国移动在市场占有率、业务成熟度、产品价格等方面将继续占据优势。通过建立运营商的收益函数,将完全信息静态Bertrand模型扩展为三方参与的价格竞争模型,运用博弈方法得出纳什均衡解,通过分析影响纳什均衡解的外部变量,得到如下结论。(1)当博弈各方处于均衡状态时,由于需求弹性E*d>1,均衡价格较低的厂商可以获得更多的收益,同时,率先降价的厂商也将提高原有收益。(2)厂商可以通过扩大市场份额,降低产品成本等方式降低产品的均衡价格,此外,厂商也可以牺牲当期利润,制定低于均衡价格的产品价格,获取价格优势,扩大市场份额。(3)由于厂商之间均衡价格的差异与厂商之间市场份额的差异成比例。因此,厂商在实施降价战略时,应重点关注与竞争厂商之间价格差异的变化,若没有采取有力的措施加大价格差距,那么厂商的降价行为不仅不能提高市场占有率、获取更高收益,反而会造成利润流失。

第8篇

关键词:房地产;寡头垄断;博弈

中图分类号:F830.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2(5)-0039-03

一、房地产行业的特点

(一)房地产行业的区域性。房地产市场是一个区域性的市场。首先,由于土地位置的固定性,使得每一处房地产都被固定在特定的位置上无法移动, 因此,房地产不能形成全国性或世界性市场。其次,由于房地产尤其是住宅是人民生活的必需品,而消费者购房更多选择临近区域,所以,一个地区的房地产商更多的是同本地区的房地产商存在竞争关系。不同区域的房地产产品由于无法根据自身的市场供求状况及时流进流出,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房地产产品的供求范围。因此,房地产市场具有鲜明的区域性。

(二)房地产行业的垄断性。首先是土地的垄断性。我国于2001年开始推广实施的土地储备制度以及2002年实施的土地招标拍卖制度,决定了我国土地市场的卖方垄断特征。这两个制度意味着在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土地供给方只有一个——政府,形成土地供给的垄断;而土地需求方却有许多个,形成需求的竞争。

其次是房地产产品的垄断性。由于土地的固定性,使得房地产的每个项目都占据着一个独特的位置。位置对房地产具有极端的重要性,房地产位置除了其所处的地理位置外,还包含经济、社会、文化、教育等人文环境因素。房地产位置的不同,使房地产产品具有差异性。位置不同的楼盘,或者同一栋楼不同层次朝向,给房地产商带来的利润差异都是明显的。这些差异性使得房地产产品形成了自然垄断。

最后是房地产行业的进入壁垒。目前我国房地产行业在经济、技术和信息等方面的经济性壁垒几乎不存在。土地资源的固定性和有限性以及我国目前实施的土地出让方式,构成了房地产行业的进入壁垒。此外,由于品牌形象以及品牌所代表的实力,使得进入房地产行业具有一定的品牌壁垒。

综上所述,土地的固定性以及房产的弱流通性,使得特定地区内通常仅有较少的房地产商。此外,房地产市场存在着较高的进入壁垒。上述因素完全符合寡头垄断市场的特征。因此,我国的房地产市场是一个典型的区域性寡头垄断市场。

二、房地产商实行合谋的动机分析

(一)现实分析。在需求一定的前提下,假如房地产商之间竞争激烈,房价必然会下降。房价下跌会压缩企业的利润空间,这样的竞争是房地产企业不愿看到的,因此开发商之间存在价格合谋动机。在合谋利润的分配方面,如果企业是类似的,合谋企业共分利润就十分容易,只要平均分配利润即可。如果企业异质性较大,合谋企业在如何分配利润方面意见就不一致,从而导致合谋破裂。也就是说,合谋行为通常会在少数相类似的企业间容易达到,并得到维持;反之,如果企业在成本、市场力量方面差别较大,就不易形成合谋。房地产企业在开发和经营上的手段基本一致,成本构成也十分相似,因此房地产企业较容易形成价格合谋。

在房地产行业中,所有的企业都将卖不掉的房屋作为退出行业的首要壁垒。这是因为一旦房屋卖不掉,开发商的巨额投资就无法收回,这部分投资就会转变为沉淀成本。巨额沉淀成本迫使房地产商认识到,当同一区域内只有少数几个竞争者时,自己的行为对其他房地产商有相当大的影响,打价格战可能会遭到报复。因此,房地产商需要互相比照定价,实现一种非正式的隐性价格合谋。

(二)理论分析。在房地产业中,假设房地产企业间的行为存在三种情况:古诺竞争、完全竞争、合谋。现通过比较房地产企业在三种情况下的产量、价格、利润等分析房地产企业的行为动机。

1、古诺竞争。现假设房地产业有两个寡头企业,其行为及相关条件为:①两个寡头企业的产品是同质的;②每个企业都根据对手的产量来确定自己的产量;③每个企业的边际成本为零,它们共同面临的需求曲线是线性的;④两个寡头企业都是在已知对方产量的情况下,各自确定能给自己带来最大利润的产量;⑤两个企业不存在任何正式的或非正式的合谋行为。

用qi表示第i个企业的产量(i=1、2);Ci(qi)表示第i个企业的成本函数;P=P(∑qi)表示价格是两个企业产量之和的函数;πi表示第i个企业的利润函数。

假设Ci(qi)=qic,P(∑qi)=a-∑qi,πi=qi*P(∑qi)-Ci(qi),其中i=1、2,a为常数,c表示单位成本。

可得π1=q1*(a-∑qi)-q1c (1)

π2=q2*(a-∑qi)-q2c (2)

式(1)、(2)的最优化一阶条件为:

■=a-∑q■-q■-c=0 (3)

■=a-∑q■-q■-c=0 (4)

由此方程组可推出q■=q■=■;π■=π■=■

2、合谋。假定房地产市场上两个寡头企业通过合谋如同一个垄断企业一样采取行动,以使两个企业总得利润最大。

我们用q■表示总垄断产量,π■表示总垄断利润。

假设C■=q■c,P=a-q■

可得π■=q■P-C■=q■(a-q■)-q■c (5)

式(5)的最优化一阶条件为■=-2q■+(a-c)=0 (6)

可推出q■=■;π■=■

单个垄断房地产企业的垄断利润为■。

3.完全竞争。现假设两个寡头房地产企业进行完全竞争。厂商利润最大化条件为MR=MC,又因为完全竞争厂商存在P=MR,因此,完全竞争厂商的利润最大化条件为P=MC,即当寡头企业的价格等于边际成本时,各寡头厂商的利润最大。

因为企业边际成本为零,即P=MC=0,所以π■=π■=0。

比较三种情况下寡头房地产企业的利润可知,完全竞争时利润为零;合谋时利润最高;古诺竞争时利润介于中间。由此不难看出,作为区域性寡头垄断性质的房地产企业在利润最大化的驱使下,有强烈的合谋动机。

三、房地产商合谋的博弈过程

假定市场中只有两家房地产开发商,即开发商甲和开发商乙。如果两家开发商合谋,则收益均为4;如果开发商甲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率先采取不合谋策略,届时,开发商甲收益为6,而开发商乙的收益为-2;如果两开发商一开始都采取不合谋策略,则两者收益均为0。如表1所示。

当开发商之间只进行一次博弈时,对开发商甲来说,如果开发商乙选择“不合谋”,则自己选择“不合谋”的收益为0,而选择“合谋”的收益为-2。因此,在开发商乙选择“不合谋”策略时,“不合谋”是开发商甲的占优策略。如果开发商乙选择“合谋”,则开发商甲选择“不合谋”的收益为6,选择“合谋”的收益为4。所以,在开发商乙选择“合谋”策略时,“不合谋”还是开发商甲的占优策略。类似的分析对于开发商乙同样适用,因此,“不合谋”也是开发商乙的占优策略。如此,(不合谋,不合谋)策略成为两开发商的纳什均衡。在一次静态博弈的情况下,每个寡头都出于自己的占优策略来进行选择,却导致了从整体利益而言最坏的结局。

再采用逆推法来分析开发商之间进行次数为n的有限次重复博弈。由于第n轮博弈是最后一轮博弈,以后不会再有重复博弈,因此第n轮博弈和一次性静态博弈没有差别,在第n轮采取不合谋策略是不会被报复或者受到惩罚的。于是单个的寡头开发商会出于自己的占优策略而选择不合谋。逆推到第n-1轮,在第n-1轮每个参与者都知道第n轮双方都会采取不合谋策略,因此,每个参与者在第n-1轮就会采取不合谋策略。如此一直逆推到第一轮。也就是说,在有限次重复博弈中,一开始第一轮每个参与者就会采取不合谋策略。因此,在有限次重复博弈中,占优策略纳什均衡仍为(不合谋,不合谋)。因此,在一次性静态博弈或有限次重复博弈的情况下,房地产市场上合谋的每个寡头企业都面临着囚徒困境:每个寡头企业出于各自的占优策略进行选择,却导致了从整体利益而言最坏的结局,即在占优策略均衡中总体利益下降。

但是由于房地产市场的区域性特征,所以开发商之间的博弈可视为无限次重复博弈。于是,此时一方撕毁协议的“不合谋”行为必然引致另一方“不合谋”的“以牙还牙”策略。虽然在某次博弈中,假设开发商甲采取“不合谋”行为为它带来的暂时收益为6,但开发商乙在以后的博弈中将一直采取“不合谋”策略。这样一来,开发商甲最终的损失必然超过“不合谋”的暂时收益。因此,在房地产市场的无限次重复博弈中,“不合谋”策略对谁都不是最优的,(合谋,合谋)才是使整体利益最大的纳什均衡。

四、建议

对于房地产开发商来说,获得超额利润、降低巨额沉淀成本的风险等因素是合谋的主要动力。这种合谋行为不仅加剧了国内房地产市场的垄断,降低了企业的效率水平,而且也成为房价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因此,政府应发挥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作用,确保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一方面,应着力完善并有效执行《反垄断法》,并通过设立一定的激励机制,使房地产企业或其职员向反垄断机构提供企业之间达成合谋协议的违法事实。另一方面,应提高土地拍卖的计划性和透明性,控制大规模地块的整体出让,可将地块切分为若干规模适中的地块由不同房地产企业开发。此外,房屋预售制度为房地产商合谋创造了便利条件,因此也需要对相关制度进行完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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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周杰.非对称信息下房地产市场博弈问题研究[D].西南交通大学硕士论文,2006。

[5]周小梅,边旭.我国房地产企业的合谋行为与反垄断政策[J].价格理论与实践,2010,(1):32-38。

The Analysis on Pricing Game Behavior of Real Estate Enterprises

SHI Chao1 CHENG Hongliang REN Jian2

(1 School of Economic and Management of Yunnan Normal University, Kunming Yunnan 650500

2 Yulin Municipal Sub-branch PBC, Yunlin Shaanxi 719000)

第9篇

这是我所认同的一种逻辑,但认为其不够全面,这个逻辑只能代表市场中好公司形态的一种,却有所偏颇。

我认为选择好公司应选兼顾细分行业的龙头与凤尾,而这所谓的头与尾,也是相对不同的行业状态而说的。

龙头,意味着行业地位,这种地位体现在要么拥有相当的市场份额,使其对细分市场产生举足轻重的影响,如白酒的贵州茅台;要么是其拥有良好的美誉度或口碑,使其成为行业代表,成为行业代言人,如家电连锁的苏宁。但归根结底,龙头地位必须具有提高公司价值或附加价值的效用,才是真正具有价值的地位。比如说,作为龙头,占有了足够的市场份额,行业集中度很高,则对下游提价能力强,对上游压价能力强,不仅能提高毛利率,还能规避其上游风险,转移成本。再比如,其作为明星,除商誉价值提高外,其本身具备了提价的隐性空间,因为消费者愿意为品牌付出额外的成本,而对于名气小的品牌,则小气的多。

这些龙头地位价值的市场体现则在于投资者往往愿意给龙头企业一定的溢价,溢价程度随龙头地位的提高而提高,比如市场份额提高到形成寡头地位甚至垄断,则溢价最高,比如贵州茅台,产量是基本固定的,对其品种来说,它是寡头甚至垄断,因为没人会拿五粮液代替它,虽然五粮液也是高档白酒。因此它拥有最高的溢价,而茅台的溢价体现在一是它每年都会提价,而市场基本没有还价能力。二是它诡异的被赋予了金融属性,很多人认为其有保值增值功能。三是其口味及品牌积累,使其不可替代。这些因素共同促使茅台的估值要比普通白酒高出一块。

再说明星企业,其市场美誉度达到成为唯一的程度,则溢价更高。比如买家用电器,或许大家直接想到苏宁,以前或许还有国美,这就是美誉度的价值。这里的差别在于,知名度与美誉度是不同的,美誉度是正面的知名度,这里的反面案例就是国美电器,它现在的知名度多是负面的,这样的知名度不但不会增值,反倒会伤害价值。还有一个新的案例就是双汇,瘦肉精事件提高了知名度,却几乎摧毁了美誉度,现在已经有人开始用净资产估计其价值了,说明负面知名度对其价值的伤害之深。

我们再回头继续讨论寡头,因为这是我所说行业属性的关键所在。寡头地位的获得途径分为两种,一种是被权力赋予的,这种权力在中国主要来自所有制属性,政府需要通过此种安排保持对国民经济的影响力或控制力,比如中石油、中石化、中移动、国家电网等。另一种是自然获取的,自然遵循的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在市场中进行充分竞争,最终存活并壮大,这样的企业满身伤痕,却异常顽强,其寡头地位更多的与市场经济相关联,虽然通过这两种途径都获得了寡头地位,但其获取的定价能力却不同。权力赋予的寡头地位,却往往并不能获得相应地位的定价能力。如燃油不能随意定价,电价、水价不能随意提升等,其被赋予了寡头地位,代价却是丧失了经营上的自,这无论对于选择成长型还是价值型投资者来说,都是个噩梦,因为其成长速度缓慢且不会超预期,所以成长型不喜欢。因为其资产收益率不过是平均收益率甚至低于平均,同样吸引不了价值型投资者。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则是,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形成的寡头,则拥有了与地位相对应的定价能力。

因此在具有寡头地位的龙头中,我们也要区分其地位是何种途径而来,权力赋予的,权力总要剥夺一些其他东西作为对价。市场竞争获得的,它也要为其竞争的损失获得对应的补偿。所谓能量守恒吧。

在我们的投资过程中,无疑在市场竞争中形成起来的,拥有定价能力的企业才是我们的首选。此为龙头,再说凤尾。

我们在研究企业的过程中,不免发现不同的细分行业,都有其不同的生存法则。比如苏宁电器,其法则在于市场占有率,有了这个才有可能压迫上游低价出货,它才有可能以较低的价格吸引消费者,才能巩固或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这应该是连锁行业的基本生存法则。但对比一下京东商城,会发现便捷、低价的虚拟商城成为新的连锁业态,其开始具有更低的开店成本、更低的人工成本,更适合年轻人消费习惯这样的生存法则。再比如摩托罗拉、诺基亚原本是移动电话的绝对龙头老大,但在智能时代,则迅速被踢出主流之外;手机软件平台理所当然的老大应该是微软,但事实却是它不得不屈居与苹果与安卓系统之下。再比如柯达原本是胶卷行业的绝对寡头,但数码技术将其推到了历史之外。

第10篇

关键词:寡头市场费率协议竞争模型市场效率

尽管车险费率改革作为一项保险制度改革不同于车险价格改革,但它毕竟是围绕车险价格这一市场的核心要素展开的,而且必将带来车险价格的竞争.尽管车险费率管理体制改革不同于市场化,但此项改革毕竟有助于加速车险市场化进程的步伐。为了防止车险“价格大战”,尽量降低改革对车险市场乃至整个保险市场的“负面”影响,维护保险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各地财产保险公司纷纷组织起来,签订车险费率协议。然而,车险费率协议不可能持续下去,更不能给各保险公司提供一个公平竞争和合作的平台,把车险市场真正导入一个有序持续的发展道路。

车险费率协议的形成

我国保险业虽然具备了竞争性市场的基本特征,但总体上看仍然属于寡头市场,这是车险费率协议形成的市场背景。

首先,车险市场的竞争主体的寡头特征明显。尽管目前有几十家财产保险公司,2004年保险市场集中度有较大幅度下降,但人保、平安财产两家产险公司的市场占有率仍在60%以上,加上太保财产,三家公司的市场占有率仍然在70%以上。因此,中国保险市场属于典型的寡头市场。

再次,“串谋”是寡头垄断市场独有的特征。现代经济学的奠基人亚当斯密认为:“同业中人甚至为了娱乐或消遣也很少聚集在一起,但是他们谈话的结果,往往不是阴谋对付公众便是筹划抬高价格”。从表面上看,我国车险费率协议的形成是行业的自发行为,目的是为了加强各财产保险公司之间的“协作”和“合作”。但从本质上讲,这种费率协议带有明显的“串谋”特征,是一种公开的价格“串谋”形式。一方面,各家产险公司就像一家保险公司一样联合行动,希望与其他同类公司开展合作,并对获得的利润进行瓜分;另一方面,各产险公司又害怕其他公司的行为对自己不利,明里暗里进行竞争。

我国车险费率协议的持久性分析

车险费率改革后,车险市场的竞争将在一个更高的平台上展开,而且竞争的手段更趋多样化,竞争的内容更丰富,程度更加激烈。为了减少由于竞争带来的多败俱伤,各保险公司不得不达成协议。但在寡头市场结构下,这种“默契”能否持续下去值得深思。

从“囚徒困境”这一简单博弈原理看,我国各产险公司都是车险市场博弈的局中人,而且它们都是理性的,同时知道竞争对手也是理性的,每个产险公司都试图使自己的报酬最大化。如图1所示:

图中左上三角形中的数字为A寡头垄断产险公司的利润,右下三角形中的数字为B寡头垄断产险公司的利润。从上图可见,保险公司之间通过“串谋”(签订费率协议),其收益是巨大的:利润翻了一番,从5万元增加到10万元。然而这种状态不会进行下去,因为两个寡头垄断财产保险公司为了自身的市场份额仍然会相互竞争。A公司认为:如果B公司不降低费率,自己也不降低费率,则双方都能获得10万元利润;但如果自己单方面降低费率,那么就可获得13万元的利润。显然单方面降低费率比“串谋”(遵守费率协议)要划算得多。如果自己的竞争对手(B公司)降低费率,而自己保持原来的费率,则自己的利润为4万元;但是如果自己也降低费率,那么,利润将增加到5万元。因此,不管竞争对手(B公司)是否降低费率,自己降低费率的境况总是更好。同样,B公司也会做相同的思考,其结果是,A、B两家产险公司都降低费率,这时每家公司的利润均为5万元,比串谋时减少了一倍。

在这场简单的博弈中,如果A、B两个产险公司都根据自身的利益行事,结果两家公司的处境都比较糟糕;如果他们能够聚在一起并达成协议,并“威胁”对方不要偏离协议,那么两人的处境都会更好。由此可见,在寡头垄断型市场结构下,我国车险费率协议实际上就是参加协议的各产险公司之间的一场博弈。尽管费率协议对各产险公司有明显的好处,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利于整个保险市场的发展,但因存在较强的竞争,这种费率协议要维持下去并不容易。

车险费率协议对保险市场的影响

我国车险费率协议面临的最大困难是自觉执行问题。现假设由A、B两家产险公司构成的一个双寡头车险市场,其中每个产险公司都可以通过“串谋”(费率协议)来限制降价或进行竞争,那么,根据上面的分析,费率协议面临的主要困难是任何一个协议成员公司进行欺骗都是划算的。因为长期以来,我国车险费率属于政府垄断型的高费率,在寡头垄断市场结构下,存在车险费率协议的成员进行欺骗的激励因素——价格与边际成本之间的巨大差额(如图2所示)。这种价格与边际成本之间的巨大空间为车险费率协议的每个成员进行欺骗提供了很强的激励。由于保险商品基本属于价格高弹性商品,如果费率协议的所有其他成员公司都维持车险费率不变,余下的这个公司就会从较低的车险费率中获得更多的好处;但如果参加费率协议的许多成员公司都采取相同的欺骗行为,那么费率协议将难以发挥作用,甚至自动解体。各财产保险公司之间的竞争模型如图2所示:

上图中,假设所有加入车险费率协议的产险公司都面对相同的固定的边际成本。图中给出了车险市场需求曲线和参加车险费率协议的财产保险公司的联合利润最大化的车险商品服务量QC和费率Pc——即参加车险费率协议的成员公司作为一个整体的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但整体的边际收益并不等于任何产险公司的边际收益。任何一个产险公司都认为它可以欺骗参加协议的其他公司并且不会被发现。如果它降低车险费率,使之略低于Pc,并且由此增加市场份额(车险商品销售增加),那么该公司从额外增加的一单位车险商品中将赚取接近Pc减去边际成本的利润。我国车险价格由于长期实行国家定价(几乎是垄断价格),以至于车险费率(价格)大大高于边际成本(车险费率改革后各公司下调费率的空间就足以说明这一问题)。由于各财产保险公司的经济处境不同,而对各公司应该占有多少市场份额,协议并没有规定一个原则,这样,那些自认为受到了不公平待遇的公司最有可能对“费率协议”进行欺骗。

由此可见,车险费率协议对保险市场的影响应该说是十分明显的:

费率协议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各成员公司能否自觉执行的问题。如果政府和保险监督管理当局没有一套完整的法律法规来规范或约束各保险公司之间的“串谋”行为,那么,各保险公司很可能利用“费率协议”作掩体,共同抬高车险价格。另一种情况是,参加费率协议的某些成员往往通过广告等媒体承诺其价格不高于任何其他公司。这对车险消费者来说似乎是一件好事,但实际上可能导致更高的费率,甚至在高利润的驱使下有可能冒违法的风险而进行合谋,阻止其他公司进入本地市场,限制竞争,不利于推进保险市场化进程。

随着我国保险市场的全面开放,中外保险公司之间的竞争并不在同一水平,像我国这样一个保险潜在资源丰富的国家,国内产险公司最有可能对费率协议进行欺骗。因为维持车险费率协议必须支付大量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成本,必须具备对违反协定者严厉而行之有效的惩罚机制。在都缺乏完善的组织系统的情况下,根本无法获得作为核定所谓行业平均成本之基础的成员公司的真实成本信息,而且其内部更加缺乏严厉有效的制裁手段。另一方面,车险费率协议可能将车险市场显性问题“隐蔽化”,给保险监管部门带来一种失真的信息——有行业自律把守,以至于在履行监管任务时有可能被有意或无意地放松警戒。

费率协议扭曲车险价格信号,导致严重的激励问题。有效的保险费率应该是能够反映承保风险的预期损失成本、承保人的费用率水平以及适当的利润率。然而,车险费率协议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费率根据不同投保人、不同地区、不同时间损失成本预期的不同而变化的可能性,是不同投保人、不同地区以及不同时间费率水平的一种平均,导致了低风险投保人以及低风险地区对高风险投保人和高风险地区的保险费补贴。这一方面使得高风险的投保人所缴纳的保费低于其损失成本,即从事高风险的成本没有完全内部化,有一部分由其他人代为承担,这就会激励其进行高风险活动。另一方面,低风险的投保人也没有从其较低的损失成本中获得适当的奖励,其收益也没有完全内部化,这就会减弱其加强成本控制的激励。上述两个方面的效应组合是社会损失成本的进一步增加,保险在降低社会总风险成本方面的效率被大打折扣。而成本上升带来的费率进一步上升又加重了交叉补贴,激励机制的扭曲程度更严重。对产险公司来讲,费率协议使车险费率难以随不同时间损失成本以及自身经营成本的变化而变化的特征,大大削弱了降低保险成本和进行产品创新的激励作用。

车险费率协议可能会造成消费者的福利损失。费率协议旨在维护较高的车险费率,这对保障消费者未来可得性赔款利益,促进保险业稳定、健康发展固然有一定作用。但车险费率协议往往使费率监管更多地站在保险公司立场上和协调消费者与保险公司的利益冲突的立场上维持较高的费率,过分强调保险公司的稳健经营和发展,造成保险消费者保费支出的增加和福利的损失。

车险费率协议降低了社会福利和经济效率。车险费率协议形成过程中较高信息搜集成本必然会降低效率,也就是说存在费率形成机制的帕累托改进。同时,费率协议给人造成产险公司具有无限理性的错觉容易引发道德风险——消费者总是相信产险公司的理性化和同质性,不去认真努力辨别车险市场上保险公司的优劣,保险公司也不具有为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努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降低成本的外在压力。从而导致更加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使社会福利和经济效率进一步下降。

车险商品属于高弹性商品,各产险公司如果想赢得更多的市场份额,就必须采取降价的方式。由于各财产保险公司所处环境迥异,对那些状况较好的公司来说,如果没有行政力量的支持,车险费率协议是明显不划算的。这必然降低保险行业的整体福利和效率。

综上所述,在保险市场尚不成熟,车险市场法律和保险监管模式尚不确定,保险企业制度尚不完善的情况下,费率协议具有调和过度竞争和市场矛盾的短期效应。但长期看,费率协议的效率也值得研究,更不能代替法规的作用,毕竟费率协议是与保险市场化相违的。

参考资料:

第11篇

关键词:审计市场 市场特征 本土事务所 寡头垄断

一、引言

审计市场结构就是指构成审计市场卖方主体的会计师事务所与买方主体的被审计客户各主体内部以及两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及特征。目前国内学者大多从事务所角度对审计市场结构进行研究,很少从事务所和被审计客户两个层面分析审计市场结构。本文认为,要了解审计市场结构,不仅要从事务所层面,还要从被审客户角度进行分析,特别要对事务所和客户之间相互作用形成的特征市场分别进行分析,这样才能对整个审计市场有一个更清晰的认识,才能探索当前审计市场竞争状况以及判断市场是否有效。

二、卖方、买方审计市场结构分析

(一)卖方审计市场结构分析

卖方审计市场结构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会计师事务所的分类。目前在我国审计市场中执业的会计师事务所一般可以分为:强势会计师事务所,由国际“四大”在我国执业的会计师事务所组成(在下面的描述分析中简称“四大”)。这类事务所规模大,竞争力强;优势会计师事务所,由证券执业资格的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构。都是本土事务所,一般规模都比较大,共同的特征就是具备证券、期货市场执业资格;劣势事务所,由不具备证券执业资格的本土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构成,由于受到市场准入条件的限制,它们执业范围小,竞争力最弱。(2)审计市场集中度。审计市场集中度是从特大型事务所在整个市场的重要性角度来反映市场结构。目前国内外测量集中度的指标非常多,如集中率(ConcenlxationRadioCRn)、赫芬达尔指数(HerfindahlInde~HHI)等。本文选用集中率(CRn)来计算测量卖方审计市场集中度,以年收入作为市场份额衡量指标,选取了从2002年至2006年年间的前100家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样本。虽然每年进入前100强的会计师事务所不一致,但由于排在前4位的会计师事务所在2002年至2006年年间始终居前4名,分别是普华永道中天、安永华明、德勤华永、毕马威华振“四大”会计师事务所。这4家会计师事务所总收入占前一百强总收入的比重在50%以上。(3)卖方审计市场策略集群的概念及竞争特征比较。为了便于研究卖方审计市场中不同类别事务所的竞争状况,本文引用“策略族群(StrategicgrOUp)”概念。策略族群概念最早由Hunt于1972年提出,后来在Porter挪里得到了推广。Porter发现,同一产业内部,有些企业的表现类似,有些企业的表现却大相径庭。于是,把整个产业细分为一些不同的族群。这些族群在某一战略方面采用同样或者类似的行为,所以把它们称为策略族群或者战略集团。在卖方审计市场,策略族群倾向比较明显。上文提到的强势类的“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优势类的拥有证券执业资格的本土会计师事务所,还有处于劣势的无证券执业资格的本土中小会计师事务所,这三类会计事务所中强势类与优、劣势类在市场竞争策略和竞争行为方面差异明显。优、劣势类虽然在竞争行为等方面有差异,但总的竞争策略还是相似的,为了便于分析,这里将它们归为一类,即本土会计师事务所类。这样就形成了“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和本土会计师事务所两个策略族群,其竞争策略特征如下:一是市场的主体会计师事务所载体层面的比较。“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它们所占的市场份额高,具有良好的品牌声誉,同时还拥有良好的人才资储备和强大的市场开拓能力。本土会计师事务所,虽然它们也占据一定市场,但由于会计师事务所数量很多,因此单个会计师事务所的市场份额比较低。它们成立时间短,合并和变更名称的隋况又时有发生,有些甚至没有固定的经营地点,因此这些会计师事务所几乎没有品牌声誉。二是竞争目标层面的比较。会计师事务所既然是企业组织,必然是以最求利润最大化为最高目标。“四大”长期以来依靠技术革新、声誉的维持、行业专长参与审计市场竞争。在人才培养方面,四大的理念即是找到最有潜质的人,然后把其培养成最优秀的人。从这些做法来看,“四大”把追求长期利润最大化作为它们的目标。相比之下,本土会计师事务所并不注重审计能力的培养,没有声誉培养意识,追求短期利益。在人才培养方面,本土会计师事务所不愿意自己培养,而倾向于“挖墙脚”,总想找到有经验的人才,认为审计经验与个人身价成正比,最有执业经验的人就是最优秀的人。因此,本土会计师事务所几乎都把追求短期利润最大化作为它们的目标。三是竞争手段层面的比较。有研究证明“四大”也存在竞争,这种类型的事务所之间的竞争是柔性竞争。其主要表现为:通过声誉维护、技术革新、培养审计特长来增强竞争力,很少通过价格手段来提高其竞争力。相反,本土会计师事务所中的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一般采取刚性竞争手段。主要原因在于它们处在竞争激烈的低端市场,它们之间一般通过价格等刚性手段来招揽客户,有的甚至不惜用牺牲独立性手段留住客户。从而可以看出,它们的在竞争方式上也是截然不同的。四是竞争对象的范围方面比较。在竞争对象的范围方面来讲,“四大”之间主要争夺的是特大客户市场和在海外上市的或正准备海外上市的客户,其次是与具有证券审计资格的国内优势会计师事务所互相竞争在国内上市的规模大的优质客户。而本土事务所中的大型事务所的审计对象主要是在国内资本市场上市的客户,本土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争夺的非上市的中小型客户。由于进入壁垒、自身条件等因素限制,“四大”和本土会计师事务所各自有自己的竞争领域。

(二)买方审计市场结构

买方审计市场即为被审计客户市场。按审计客户自身规模、融资场所等因素划分,把买方审计市场细分为三种类型子市场:一是高端市场,这个市场中的客户主要是在美国、香港和新加坡上市的公司,以及那些国家控股的特大公司,如中石油、中国工商银行、中铁建等。整个高端市场被“四大”所垄断;二是中端市场包括国内大型企业、沪深上市公司和优质的高科技企业,这是“四大”和国内具有证券审计资格事务所争夺的市场;三是低端市场是指民营中小企业、审计风险大的大型企业,这种市场被国内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控制。在前文中,为了分析卖方审计市场结构,我们引用了“策略族群”概念。在买方审计市场结构中,三种不同类型的的客户群市场仍可以被看作三个策略族群。因为,每个族群在选择会计师事务所时采用了不同的策略,而在每个族群内部,采用的策略趋向一致。首先。高端客户策略族群的行为特征。在高端市场,被审计客户几乎都是在国际资本市场融资的优势企业。要想吸收国际资本市场的游资,就必须向投资者提供它们所需要的会计信息,且这些会计信息应具有可靠性、充分性。本土会计师事务所几乎没有国际资本市场的审计经验,不能担当此重任。况且即使本土事务所具备这种能力,由于规模小,没有“四大”所拥有的国际声誉,不为国际资本市场投资者所知,必

然影响融资效果。因此,被审计市场的高端客户在海外融资或计划在海外融资时,都不约而同的抛弃本土会计师事务所,改为具有国际经验的“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来审计。其次,中端客户策略族群的行为特征。中端客户审计市场是由一些国内大型企业、优质的高科技企业组成,它们都为沪深两市的上市公司。这些公司所面对的是国内投资者,必须为它们提供充分可靠的会计信息。由于“四大”和本土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收费方面有很大差别,提供同样的审计服务,“四大”比本土会计师事务所收费要高得多(张立民、丁朝霞等,2006)。因此,中端客户没有必要非雇佣“四大”来对其进行审计。现在,由于“四大”采取有差别的审计收费政策来吸引中端被审计客户,且部分客户是上市公司,它们需雇佣具有证券市场审计资格的本土会计师事务所来审计,没有证券执业资格的被排除在这个市场之外。因此,这个市场是“四大”和具有证券审计资格的本土会计师事务所激烈争夺的市场。最后,低端客户策略族群的行为特征。低端市场由民营中小企业、审计风险大的大型企业构成。其行为动机是既要满足审计要求,同时又要节约审计费用。从审计费用角度来看,“四大”审计收费远比本土事务所高,因此它们一般不会选择“四大”。由于它们的许多客户为非上市企业,无须雇佣具有证券资格事务所进行审计。

三、“三元”制审计市场的形成及其特征分析

(一)“三元”制市场的形成

以上是从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客户角度分别对审计市场结构进行分析,从中可以看出,不论是在卖方审计市场,还是在买方审计市场中,都存在不同的策略族群。由于不同的策略族群所实施的策略行为是截然不同的,每―个体不会在不同的族群之间随机游走,每个族群都具有相对稳定性。因此,买方市场中的策略族群和卖方市场中策略族群相互结合便产生了三类不同特征的审计子市场:一是寡头垄断市场。寡头垄断市场是由“四大”和高端客户结合形成的市场。在以海外融资为目标的高端客户市场中,只存在四大间的竞争,是一片本土寡头垄断市场事务所无力攫取的市场。由于国际资本市场的投资者对我国本土会计师事务所不太了解,加上本土寡头垄断市场寡头垄断市场事务所没有国际审计经验,在海外上市或准备海外上市的公司纷纷换掉本土寡头垄断市场寡头垄断市场事务所改为“四大”来审计。二是垄断竞争市场。垄断竞争市场是具有证券执业资格的事务所与中端客户形成的市场。近年来,“四大“的审计业务向下延伸,在中端客户市场经常看到“四大”的身影。中端客户市场中的客户都是在国内证券市场上市的企业,证券从业资格是一道制度性壁垒,不具备证券资格的事务所被排除在外。因此,该市场存在激烈竞争但同时又具有垄断色彩。三是完全竞争市场。完全竞争市场是由本土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与低端客户市场构成,由于“四大”竞争目标是大客户市场,追求的是高额利润,且执业成本较高,因此很少涉猎低端市场。在这个市场执业的会计师事务所主要是本土会计师事务所。由于各子市场是由不同的策略族群结合形成的,策略族群又比较稳定,因此,形成的各个子市场也具有相对稳定性。不同的市场之间的构成要素不会随意游走,其主要原因是各个子市场都存在市场进入壁垒。从(图1)中可以看出,寡头垄断市场和完全竞争市场是完全割裂开的,只有垄断竞争市场市场要素与之相联系。

(二)审计市场各子市场特征分析其各自的市场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寡头垄断市场特征。由“四大”和高端客户构成的市场,被认为具备典型的垄断或者寡头垄断的特征。寡头垄断市场形成实际上是―个寡头博弈各方形成“Nash均衡”的博弈过程,其市场特征是:“四大”几乎完全垄断了整个高端市场。该市场存在非常高的进入壁垒,本土会计事务所短时间内很难进入;目前虽然“四大”垄断了高端市场,但在整个审计市场只是轻度垄断,应该尚未达到“共谋”。因此,它们之间是相互影响的;“四大”长期中可以获得可观的垄断高收益。在寡头垄断竞争的环境中,审计市场环境是相对稳定的且存在高额利润。在这个稳定环境中,由于会计师事务所对损失的敏感往往大于对获得的敏感。所以保持良好的执业质量和降低风险往往成为寡头会计师事务所的自愿选择。(2)垄断竞争市场特征。市场存在较为激烈的竞争。(表1)给出2002年至2006年年间年收入排在5~10名的会计师事务所年收入排名,它们都具备证券执业资格。从(表1)中可以看出除了上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以外,其余5家会计师事务所位次不断变化,换位率比较高,本土率比较高,本土事务所的竞争比较激烈。由于“四大”审计争夺目标下移,使得这个市场的竞争变得更为激烈。“四大”的市场份额2002年至2006年逐年攀升。本文认为,主要原因是“四大”挤占了中间市场的缘故。不存在垄断超额利润。由于本市场竞争激烈,不会形成垄断超额利润。不少学者发现,在这个市场中“四大”采用有差别收费政策。会计师事务所有寻求审计品质倾向,很少采用低价揽客(Box-lowing)竞争策略。会计师事务所极力寻求规模扩张。会计师事务所合并频繁就是很好的证明。(3)完全竞争市场特征。会计师事务所竞争异常激烈。由于完全竞争市场的客户市场是低端市场,市场进入壁垒非常低,各类事务所可以轻松进入该市场,加上小型会计师事务所数量较多,因此竞争非常激烈。单个会计师事务所可获得利润更多的会计师事务所加入到审计行业会使得事务所的利润趋于零。对风险的态度被降低到所能容忍的最低限度。事务所没有提高审计品质的内在市场驱动或规避风险的空间选择,单个事务所提高审计品质或规避风险态度,可能存在被逐出审计市场的危机,即所谓“劣币驱逐良币”。因此,在该市场出现审计失败的概率要比前两种类型的市场高很多,经常出现事务所违规受罚的情况。

四、结论与建议

(一)研究结论通过对寡头垄断市场、垄断竞争市场、完全竞争市场的市场特征分析,可以看出,尽管目前审计市场整体结构比20世纪90年代有了较大改观,但仍然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在寡头垄断市场中存在垄断高额利润。目前“四大”与高端被审计客户形成的寡头垄断市场存在垄断高额审计利润,且没有相关的证明说明“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市场上的审计质量高于非“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研究也没有发现“四大”提供了更高质量审计服务的证据(刘峰等,2004)。在同样的法律环境下,“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是没有动力去提高审计质量意愿的。因此,这种高额的审计利润将会带来社会福利的损失。(2)存在较高市场壁垒。在本文阐述的三类不同的审计市场中,存在着市场进入壁垒。而且不同的市场审计市场进入壁垒的高度不同。完全竞争市场的市场进入壁垒最低,垄断市场和垄断竞争市场进人这个市场非常容易。由于存在证券审计资格等制度型壁垒,因此不具备证券审计资格的被拒之“门”外,因此,垄断竞争市场的进入壁垒稍高。寡头垄断市场的壁垒最高,既有制度方面的还有技术专长等非制度方面的。特别是在国际审计经验方面的壁垒是本土会计师事务所短时间不能逾越的。由于审计市场壁垒的存在,从而各审计市场的竞争激烈程度不同,因此也也就形成不同层次利润率。(3)完全竞争市场的竞争无序。在完全竞争市场,由于所在市场的市场进人壁垒很低,进

入此市场比较容易,况且在这个市场中的事务所的数量很多,因此竞争非常激烈。本土中小事务所为了争夺被审计客户,采用低价揽客的办法,进一步降低审计利润率。为了招揽客户,有的事务所不惜丧失其审计独立性,使得整个市场处在竞争无序的状态。

第12篇

随着蛇年的到来,中国电商代运营行业已经进入了第六个年头。在过去的2012年中,大量的行业淘汰者和新入者向我们揭示,这个行业已经进入了剧烈的转型期。通过行业和产业链的选择之后,2013已经不再是人人可以赚钱的蓝海市场,更不是单一竞争优势可以左右胜败的草莽市场。

伴随着行业剧烈的转型期到来,行业资源开始向部分企业集中,使得竞争优势单一,服务能力不专业的企业加速被淘汰,用一句话来概括,电商代运营行业的发展,已经从机会主义的发展模式,变成了战略驱动发展模式。

所以我认为在2013年最终能够立足并有所发展的不外乎三种模式:服务价值链细分模式、服务价值链一体化模式、高度的行业聚焦模式。

1、服务价值链细分模式,也就是专业细分模式。这个模式最为特殊,因为在行业资源普遍向寡头企业集中的时候,没有完全掌控产业链上下游服务能力的公司,势必要在专业性上得到巨大提升才可以生存。

这些企业大部分都是“小而美”的企业,即规模不大,但是专业度较高,普遍利润率较高。这些企业聚焦在服务价值链的细分环节,包括拍摄、质检、营销、客服等环节,依靠足够专业细分价值点的专业度为客户和合作伙伴提供专业服务。

通常,能够在细分领域取得专业优势的企业,往往具备对传统零售和实体企业服务的经验。比如营销企业都具备多年的线下营销投放和营销策划,比如部分呼叫中心转型做在线客服。这些企业的知识复制性较强,可以在专业细分快速复制,实现企业的高速成长。

但是这些企业的弱势在于,专业性的领先并不是不可超越,万一有行业寡头具备了和他们一样的专业能力,而他们在行业资源等其他优势上却又无法与寡头相比,势必会对其自身造成威胁,另外,这些企业的另一风险在于,如果进行价值链延伸,可能会快速丧失竞争优势。

2、与小而美对比,更具优势的是目前在行业中如鱼得水的寡头企业。与服务价值链细分模式不同,寡头或在整个价值链上有更广泛的渗入,或在某个领域内有着能吃透的本领。

服务价值链一体化模式,是我要说明的第二种能够在2013年活的很好的电商代运营模式。这些企业,他的价值链延伸性在不断增强,强调增值服务。未来的代运营企业会在视觉设计、店铺营销推广、产品管理、客服管理等基础上不断延伸出核心增值服务,包括以CRM和BI为核心的信息化服务,以电商化整合营销为代表的社会化营销服务,以产品生命周期管理为核心的供应链管理。

一句话,以服务价值链一体化模式,做出了精确严密的电商管理体制,对于价值链的把控熟练,其优势在于其综合竞争力,对于整个价值链有着极强的渗透能力,有着强有力的“入侵性”,不会被某一品类的品牌商限制住,通过全方位的一体化来努力,可以将木桶的短板变高,是将来最具优势的一种模式。

但是大而全的优势也是其缺点,价值链中,不能有一项失衡,否则就会应验木桶原理所说的“短板决定未来”。这对于整个公司的运营挑战非常之大。另外,电商代运营如果做大而全,则整个价值链同时发挥高效才有结果,选择客户、选择客户服务模式、双方对接模式就是最重要的。很多项目的失败和成功都不是因为企业和服务商单一造成的,而是综合结果。

此类企业的另一典型特点,就是其作为寡头的资源优势,决定了该企业必须寻求较为大型正规的品牌商作为合作伙伴,因此此类企业对于客户的选择有非常严格的要求。因为寡头类企业一旦投入,势必是大投入大产出,若合作伙伴不具备足够的实力和契约精神,对自身则会造成较大的损失。

在过去的2012年,瑞金麟在前后端服务、产业链把控等方面的优势显得尤为突出。在今年的战略中,瑞金麟明确表示不是行业中的优质品牌和企业不做,抱着试水电商态度的企业不做,没有营销投入和产品保障的企业不做,不认可服务价值的企业不做。

3、另外一种模式,是高度的行业聚焦模式。此类企业的特点是业务集中在某一个专注领域内,并且在该领域不断垂直深入,其优点在于能够吃透一个行业,但缺点却很明显,他的诸多业务会被自己所在的领域限制,不能够形成链条化,对于其他行业没有丝毫的入侵性,而且,当行业发生变动时,其自身定位则必须随时被迫做出改变。

这类企业以某化妆品TP为典型代表,其在淘宝化妆品行业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向化妆品产业链的深层进入,目前已经转型成为渠道品牌,多个化妆品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