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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

时间:2023-05-30 10:54:29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文化遗产,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文化遗产

第1篇

语言文化遗产保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少数民族语言和河北方言被同化

2010年11月1日河北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河北省是一个以汉族为主体,并有多个少数民族居住的省份,但少数民族人口仅约占总数人口的4%,地理位置位于华北平原的北部,兼跨内蒙古高原。可见,河北省的语言环境属于典型的北方话,加之河北省环绕首都北京,使河北方言在语音、语调及词汇方面较其他方言区与普通话更接近。所以,河北人学起普通话来比较容易,且足够标准。普通话的推广减弱了少数民族语言和方言的活力,尤其是在分散的方言区和民族语言地域。

(二)传承体系缺乏规范性和连续性

语言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要靠人去做,人的作用显得越来越突出和重要。在河北省四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录中,语言和以语言为媒介的“非遗”传承人多数是高龄者,有的年老体弱,有的心有余而力不足,部分项目甚至面临“人亡艺绝”的困境。第一批国家级“非遗”名录项目中的河间歌诗,现在传承人年事已高,有难以为继之虞。青龙满族自治县约10万人口,但会讲满语的人极少。文化遗产传承渠道不畅,出现了家庭传承链脆弱、绝技面临失传,人口大规模迁徙、群体传承链断裂,教育趋于同质化、专业人才匮乏的局面,使得一些依靠口传心授方式承传的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

(三)方言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否应该保护

是否应该保护方言在社会上一直争论不休。方言作为一种独特的文化遗产,是语言分布区域民众所采用的交际工具,是传承文化、维系民族认同感的文化资源。一种语言一旦消失,将不可再生,与之所承载的文化资源也随之殆尽。这不利于世界文化多样性的发展,从文化遗产保护的角度看,对方言的保护不容置疑。但反对保护方言的声音也很强烈,往往强调语言的一致性,语言一致可以有效地同化异族文化,维护国家的统一,却忽视了语言的文化价值和历史价值。两种不同的观点势必影响语言政策的制定和相关问题的研究,甚至造成某些语言社群放弃方言的选择,使方言处于濒危状态。

语言文化遗产保护发展策略

一种语言的活力取决于三个因素,即制度支持、经济力量和人口。多种语言方言是国家宝贵的社会经济文化资源,均应有各自的生存发展空间。为此,应制定相应的保护发展策略。

(一)制定语言政策,保护语言多样性

语言政策是一个国家通过立法或政府手段制定的关于本国使用某一语言或某些语言的政策,包括国语、官方语言、少数民族语言和区域性语言使用的政策。政府应把制定地方、区域、国际的语言政策作为整个政策规划和资源管理的一部分给予重视。建立濒危语言、少数民族语言和方言保护与发展机构或语言中心来记载及保存语言,广泛征求专家学者、少数民族语言和方言使用者等各方面意见,合理制定《少数民族语言法》、《方言法》、《双语教育法》等法律规范文件,促进语言的维持保护和发展工作。向符合条件的各类社会团体、学校、少数民族自治政府提供专项基金用于少数民族语言和方言,尤其是濒危语言的保护和抢救工作。地方政府还应根据各省市具体情况补充和完善有关法律条文。目前河北省“非遗”四级名录中没有专门独立的语言类项目,虽然通过“非遗”名录中的民间文学、传统戏剧、曲艺等文艺形式可以作为间接表达和传承语言的载体,但语言不等同于口头艺术,势必会导致其失去生命力。河北方言中保存着大量珍贵的历史信息,即便不能列入国家“非遗”名录,至少应从本地保护开始,将其列入河北省级“非遗”保护名录。

(二)推动语言文化遗产进入国民教育体系

语言教育同一个国家的语言政策和民族的语言态度紧密相联。少数民族语言及方言是一种资源和财富,故应在教育体制中有所体现。如可以让不同层次、不同社会方式的教育都参与进来,包括幼儿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高等教育、党校的干部教育、扶贫中的扫盲教育以及社会教育等,推进语言文化遗产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开展普通话作为母语的教学,同时开展民族语言和方言作为第二语言的教学,双语和双文化教育有利于挽救处于濒危状态的语言。鼓励所有小学、中学以及高等院校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以开设外语同样的方式开设少数民族语言和方言的课程,与外语一样给予同等的学分。向少数民族语言和方言课程教学中获得相应流利程度的学生颁发与外语教学相等的水平证书,高等学校将少数民族语言和方言水平证书作为外语水平证书同等证明予以承认。

(三)培养对语言文化多样性价值的认同

一门语言是一个文化类型的表述。所以,失去语言就等于失去文化,保护文化就必须保护语言。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多元文化、多语言、多方言的国家。保护少数民族文化和方言地域文化的关键在于保护少数民族语言和方言,以维护中国多元一体文化格局。对于少数民族居住比较集中的地域,开展双语和双文化教育相对容易一些,而对于像河北省少数民族人数较少且方言使用者倾向于说普通话的地域,可以通过提高民族语言和方言使用者在整个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及社会声望,以提高其母语和方言的保护程度。河北方言见证了河北人民在数千年的历史长河里的锐意进取,承载着丰富的历史价值和燕赵文化,方言使用者应充分认识自己的历史、传统和文化,增强文化自觉性。同时,在多元文化世界里,提高方言使用者的政治和经济利益,使他们对优秀传统文化发自内心地去热爱和追求。

第2篇

媒体(WeMedia)又被称为私媒体、草根媒体、公民媒体、参与式媒体或第五代媒体,是一个伴随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发展起来的概念。其内涵与外延尚未在学界完全形成共识。本文拟结合我国实际,将其限定为:在互联网和个人电脑、智能手机等终端设备构成的信息技术平台上出现的网络论坛、个人主页、博客、微博等个性化传播形式。它与书籍、报纸、广播、电视、机构(组织)门户网站等大众媒介相比,具有自发性、自主性、互动性等特征。互联网虚拟社区早已进入人类学的研究领域,音乐学界也有学者提出关注基于互联网平台的音乐田野的倡议。笔者认为,近年迅猛发展起来的自媒体平台,如同互联网上的“民间社会”,与承载传统音乐文化遗产的民间土壤具有诸多相似性,所以探讨在传统音乐文化遗产研究中如何对待和使用自媒体平台是一个更具必要性和针对性的问题。

一、自媒体平台是传统音乐文化遗产栖身的虚拟家园

自录音技术问世后,音乐艺术的传播和发展就开启了新纪元,音像同步技术的出现和成熟再次强化了它的传播和发展。虽然这些技术也给音乐艺术的发展带来了许多负面的影响,但时至今日,数字音像化仍是保存和传播音乐最合适的方式。对已列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统音乐文化品种而言,将其数字音像化在目前看来更是迫不急待的事。但无论是专门机构还是专家学者,需要做的事似乎都很多,而时间、精力、财力等也都很有限。传统音乐文化体量丰富,分布面广,对其进行收集更非专业机构和专门人员所能完成。在当代信息化进程中,互联网、个人电脑、智能手机,无论在山寨水乡还是牧区渔村,都已不再是遥不可及的梦想。各地、各民族中已有而且还会有不少接受过现代教育又关心家乡和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与发展的局内人(当然也还有一些造访他们的旅行者),他们无论是身在故园,还是离散他乡,都可能随时利用手中的设备拍下一个个携带“我文化“”我特色”信息的视频在互联网上。这样,自媒体平台实际上就成了一个展示“我眼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广阔空间。以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某省传统乐种①为例,仅通过360和百度这两个搜索引擎,我们就可以看到若干视频。通过对上传者资料的粗略考察,我们可以发现这类视频大多来自局内人和造访他们的旅行者的自媒体。这些数据肯定不精确,但也不是全部无效。其间可能有重复的,也有名实不一的,当然因文件名与搜索关键词不同还未被统计进来的。但总的来看已具备一定的规模,且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尽管良莠不齐,可也不乏珍品。20世纪70年代,集真实直观、声像兼容、传播广泛、易于保存等影视特点和理论性、学术性等人类学特征于一体的影视人类学已发展为人类学的一门分支学科。我国音乐学界也早有专家学者发出过尽快摄制“影视音乐民族志”之类的倡议。但若聚焦传统音乐研究领域,我们不难发现,尽管大众传媒中出现的介绍宣传传统音乐舞蹈文化的影音作品不少,可是能作为影视音乐民族志的作品在我国似乎还并不多见。当许多各具特色的传统音乐文化在消亡前还未能被我们本已拥有的技术留下音像的时候,我们也只是留下遗憾。不过我们发现,有了自媒体平台和局内人及其他热心人士的参与,大众媒体、专门机构和专家学者还来不及顾及的许多传统音乐遗产正在互联网上不断现身,甚至可以说得以重生。

二、自媒体平台是进入传统音乐文化田野的新路径

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说,研究也是一种保护手段。从目前来看,田野调查仍然是研究传统音乐文化的一个主要方法。不过,由于各地特别是承载大部分传统音乐文化遗产的乡村都已出现了频繁的人口流动、传统族群的离散、成员生产关系的改变等诸多现象,传统田野结构已发生了变化。在这个现实面前,采用新的技术,开辟新的路径,启用新的范式,是减少、克服传统调查方法的受限和缺陷的一个思路。自媒体的发展,为这一思路的实践提供了可能。在此,笔者列出以下几点:1.通过自媒体发现田野。在学术界,有学者将学术调野点分为“熟地”和“生地”两种。通常来说,如果需要到已有多轮学者研究过的田野点,也就是所谓的“熟地”进行研究,一般较容易找到进入的线索。但要去发现一个无人或少有人涉足过的田野点,也就是所谓的“生地”,可能就需要一些特别的信息或“机缘”了。今天的自媒体平台,提供了许多“熟地”“生地”的信息。2.通过自媒体沟通田野。自媒体有定向传播的特点,通过自媒体音乐遗产信息的网友往往是认同该遗产的局内人或旅行者、研究者。自媒体信息在互联网上的某一个平台(比如个人主页、博客或论坛)时,都会留下者的信息。有真名,亦有网名,但网名在现实中都有对应的主体。所以就一般而言,尽管这些网友的真实身份可能一时不明,但大多能通过他们留在个人主页、博客、论坛等平台上的信息,联系上现实中的本人,在与他们的交流沟通中,由生变熟。3.通过自媒体鸟瞰田野。随着自媒体的普及与发展,越来越多的资料正源源不断地被上传到互联网,有的关联信息在量上已接近甚至远远超过一个具体田野点的材料,如上表统计的“芦笙音乐“”侗族大歌”等视频资料,在现实的地理空间中恐怕没有哪一个具体的田野点能收集到这个量。另外,自媒体也不只有视频这种内容和形式,还有文字、图符、超文本等内容,这实际上已构成一种新的虚拟的“数字化田野”。通过自媒体平台,研究者可以鸟瞰拟调查的田野。

三、利用自媒体平台做“田野调查”

自媒体平台既是一个存现音乐遗产的空间,还是一个由个人以信息为媒体主动自发形成的虚拟真实社会。这里有音乐文化研究所需的音、图、像,还有网民的许多相关言论。对于研究者来说,它既是获取研究材料的路径,也是体验音乐文化遗产的“田野”,而且是可以让许多音乐文化遗产得以延年益寿,甚至开枝散叶的新“田野”。只不过与传统意义上的实地田野相比,它有相似,也有相异。所以在这个“田野”上做研究,也需要传统方法之外的一些新方法。

(一)自媒体“田野”调查的理论基础自媒体平台是一个音乐文化遗产的虚拟“田野”,同时它也提供了进入现实田野的路径。传统的田野调查方式通过自媒体平台和即时的视讯软件(如QQ、微信)和通讯工具(如手机、电话),也可以实现对自媒体田野的一些调查工作。但自媒体毕竟是有自身特点的“田野”,所以还需要探索更为适用的理论。1.马库斯的多点民族志理念1984年,乔治E.马库斯(GeorgeE.Marcus)在《现代世界体系中民族志的当代问题》(ContemporaryProblemsofEthnographyintheModemWorldSystem)一文中,提出了“多点民族志”(multi-sitedethnography)的理念。1996年,他又在“Ethnographyin/oftheWorldSystem:theEmergenceofMulti-SitedEthnography”一文中进行了总结性阐述。②马库斯认为,传统的民族志研究通常是单点的(single-sited),即研究者在一个固定的地点进行长期的田野研究。但在全球化时代,无论是大都市还是小乡村,人口的流动、信息的交流、文化的融合都已成为普遍的事实,故全球化背景下某一地点的社会文化研究,应拓展单点民族志研究法,对研究对象进行多角度的追踪和关系探讨,进而揭示更为宏大的社会文化结构变迁。③2.舍恩伯格的大数据思维方式英国学者维克托迈尔-舍恩伯格(ViktorMay-er-Sch觟nberger)与肯尼思库克耶(KennethCukier)合著的《大数据时代:生活、工作与思维的大变革》(BigData:ARevolutionThatWillTransformHowWeLive,Work,andThink)一书于2013年面世。该著提出,我们所处的时代已是一个被互联网,尤其是社交网络、电子商务与移动通信带入的以“PB”(1024TB)为单位的结构与非结构数据信息的新时代。面对“大数据”,信息分析将出现三个转变:一是信息分析“更多”,研究者将面对全体数据而非随机样本;二是信息分析“更杂”,它要求研究者在扩大数据规模时要学会拥抱“混乱”;三是信息分析“更相关”,需要研究者善于找出原本毫无关系的数据间的“关联性”。其中第三个转变,也即对信息分析“更相关”的认识最为重要。④马库斯的“多点”理论提醒我们对传统音乐文化研究要注意进行多角度的追踪和探讨。舍恩伯格提出的“大数据是一种资源,也是一种工具”。“拥抱混杂”“寻找关联”等思维方式在音乐遗产的自媒体平台研究中也是有启发性的,可借鉴的。这一思维方式与马库斯“多点”理念的结合,即为利用自媒体平台做“田野调查”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提供了理论依据。

(二)自媒体“田野”调查的方法1.蹲点与追踪蹲点调查法即指长期在一些相对具备规模(有一定文化空间意义)的论坛或虚拟社区进行调查。与在现实田野中的住居式参与观察方式相似,研究者可以对与研究对象相关的虚拟社区进行长时期的关注。不同的是,对于一个研究个体而言,通常只能在一个现实的田野中进行考察,而面对自媒体平台,则可以同时以“会员”(虚拟局内人)的身份对若干虚拟社区进行实时关注。追踪调查法即指研究者对与研究对象相关的信息进行“多点式”或“环链式”考察。这种方法在我国传统音乐的调查中早已使用,只是由于研究目标和研究者的时间、精力、财力等各种原因,一般都没有做得如理想中那样系统。但有了自媒体平台,追踪调查法在很大程度上可让研究者摆脱时间、精力、财力等因素的制约,像马库斯所提出的那样更大范围、更宽视野、更深层次地考察音乐文化遗产。另外,自媒体平台上的超文本,即用超链接的方法,将各种不同空间的文字信息组织在一起的网状文本,本身就是基于“追踪”的思维设计的功能,为追踪调查又增加了一个便捷的通道。2.辨伪与遴选众所周知,科技是把双刃剑。自媒体平台为传统音乐文化遗产研究提供了便捷通道和丰富资源的同时,也因为这种不设底限的便捷性和鱼龙混杂的丰富性而给调查研究带来了新的难题。相比实地田野调查,信息的辨伪和遴选在自媒体“田野调查”中显得更加重要。从实际情况看,自媒体平台上的文字、图片、音频等信息都会存在不同程度的讹误,辨识难度较大。以视频信息为例,常见的不实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1)假名托古。者为资料标注了传统音乐文化遗产类的标签,但实际上可能是假借传统名义以突出其特色。(2)张冠李戴。即者资料标注的是此地、此民族、此乐种或此乐曲等信息,而实际可能完全不同。(3)攀龙附凤。即者有意或无意将资料标注为某一知名度较高的乐种,但其实不是。(4)移花接木。即者或制作者利用蒙太奇技术从不同的音(视)频素材中剪辑组合而成的资料。针对上述情况和信息,可以采用不同的辨伪方法。笔者认为,一般可以通过以下几条途径:(1)文献印证。借鉴我国传统学术研究中实物与文献印证的“物文印证法”、文献与文献互证的“文文互证法”等方法,利用文献与视频、视频与视频相互印证的方法来辨识资料。(2)音声鉴别。利用已有的音乐经验,辨别视频中音声信息的真伪与价值。(3)图像鉴定。视频图像暗含着拍摄技术与场景的信息,通过光线明暗、景深倒影、场景转换、影音同期、穿帮镜头等技术细节可以识别出视频资料的一些摄制信息。(4)网民言论。具有公开性、即时性的自媒体平台信息,不只有研究者在关注,还可能为其所标称文化的局内人和其他知情者、关注者所获悉,这些局内人和知情者、关注者可能会针对信息发言,这些言论可以为研究者对信息的辨伪提供有意义的佐证。(5)实地调查。自媒体平台毕竟是一个几乎没有准入机制和质检员的信息集市,对于严谨的学术研究来说,重要的、关键的信息还需要研究者亲临实地调查,予以确证。

四、利用自媒体平台传播传统音乐文化研究成果

自媒体平台使用的便捷性、自主性、互动性、即时性和低成本等优点为专家学者传播传统音乐文化、推广自己的科研成果和学术主张提供了理想的空间和渠道。站在一个传统音乐爱好者和学习者的角度,笔者还期望能通过更多专家学者的自媒体平台,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信息:1.来自田野的,在公共媒体上鲜见的传统音乐音像。每位从事传统音乐文化研究的专家学者都有自己关注的对象和收集的音像,希望专家学者们从中遴选出一些音像资料特别是那些珍稀的,当下已很难听到、见到的传统音乐音像资料在自己的博客、日志或其他自媒体平台上,并最好针对普通的传统音乐爱好者配上专业的解说或介绍。2.经专家学者系统整理的对某一地域、民族或乐种、乐人等传统音乐文化事象的研究成果。希望专家学者利用自己的身份影响、专业视角和通过音、谱、图、文、像等各种形式对某一传统音乐文化事象相关研究成果的立体呈现,引起相关音乐文化主体对本地区、本民族或本族群传统音乐文化的重视,帮助他们树立文化自信心,激发文化自豪感,从而促进他们主动传承传统音乐文化的意识和行动。当然,由于现有的法律规约对基于自媒体平台的信息传播还有许多未及之处,学者在使用自媒体平台时,要有科学和伦理的自律意识,要顾及知识产权、主体心理、文化信仰和禁忌等问题。

五、结语

第3篇

1、完美真实地将祖先留下的杰作传给子孙后代,是华夏儿女的责任。

2、穿越时空的魔法武器——文化遗产。

3、有历史才有现在,唯遗产才知兴衰。

4、尊重历史,憧憬未来。

5、宇宙好汉,生命短暂;传承文明,文化遗产。

第4篇

1.1自然条件和历史文化调查

1.1.1地理位置五通庙,位于南宁市新阳雅里村永和大桥东侧江北大道北面。新阳雅里村隶属南宁市西乡塘区新阳街道,成立于1980年,分为上坡、中坡、下坡三部分,村委办公地点位于北际路13—1号。辖区总人口2691人,其中,常住人口1395人,流动人口1296人。

1.1.2文化意义五通庙位于五通庙渡旁,因渡而生。古时,五通庙渡是南宁邕江边上一个水上交通的重要渡口,过往的客商从此渡口经过,通往南北做生意;而生活在邕江边上的水上人家则“靠江吃江”,成为南宁渡江短程货运、客运和横渡的主力,他们在邕江两岸开设了五通庙渡、县门渡、府门渡、老口渡等近百对渡口,日夜摆渡,服务于两岸的物流、人流。因此,彼时五通庙渡的繁盛促成了五通庙的香火鼎盛,而五通庙则保佑了水上往来的船只和生薏人家的平安。一个地方的寺庙文化是一个地方文化传承的重要构成部分。时至今日,五通庙仍香火旺盛,许多老南宁人和经商人士十分信奉,是南宁人节日拜神的重要去处之一,每到农历初、十五,五通庙的往来香客众多,场面壮观颇为壮观。

1.2构成要素调查

1.2.1管理维护五通庙管理现状不佳,保存的历史资料很少。一方面,从五通庙的历史由来看,五通庙多为民间所建,一直都没有得到正规庙宇的待遇;另一方面,由于土地归属和收益权属的问题,五通庙现由当地的人(水上船民和雅里村的村民)集资重修,政府并没有出资进行修建管理,所以庙宇外观不佳。

1.2.2建筑构成五通庙共有三间平房庙宇和一个后院,坐北朝南临江,前庭有水泥砌成的香槽,黄色墙上绘有八仙过海、唐僧西天取经和一些纯粹抽象的涂鸦,还有一块让求子心切的香客抱得光滑可鉴的观音石,供奉着如来、观音、管水三界的神、龙母和代表官运和财运一身的关公。

1.2.3周边环境五通庙位于邕江河滩地,受河道防洪影响,周围是新阳雅里村村民的菜地,有菜园、鱼塘以及香蕉等果树。

1.2.4文化活动五通庙后院有施粥的粥亭,平时有放生、放河灯等祈福活动。南宁传统的水路法会、师公戏也会在佛祖、观音诞辰时在此上演,可谓是最原始的地方性法会场所。

2评估

2.1建筑历史评估

明朝时候五通庙曾进行扩建,规模达到最大,民国时改作小学,毁于“”期间,重建于20世纪80年代,2000年以后重新修建。

2.2文化价值评估五通庙是一个草根宗教地方性朝拜场所,其性质基本不出或者民间信仰的范围。就建筑本身而言,其美学价值、历史考古价值和科学价值乏善可陈。但是作为地方宗教朝拜的遗址,五通庙对本城市居民的文化心理影响十分重要。从日常活r、广on西st城ru镇c建tio设n动的规律性和规模可见,其获得许多城市居民的认可。作为一种地域文化心理的象征性地标,可视为地方居民保持地域性自然或文化系统的精神层面的延续,在保护地方文化心理作用上意义重大。

2.3保存现状评估

(1)建筑功能需保留,空间形式需作改善。

(2)建筑外部环境较特殊,处于城市防洪线以下,并有菜地、鱼塘等原始农田景观,需在防洪安全的前提下维护河漫滩的生态状况。

(3)仅有观音石可作古物保存。

2.4居民意愿评估

目前由村民自发经营,并不愿意接受政府统一管理

3保护和利用

3.1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在城市发展建设中,领导干部首先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具体到在对待宗教建筑遗产问题上,要采取更加积极的态度和政策,要把宗教建筑当作城市的珍贵历史财富和重要文脉加以保护,尤其是在确定宗教建筑是否需要保护时,必须慎重。要经过文物部门鉴别,确无保存价值的,才能放弃保护。不能把宗教建筑遗产当作新建筑的障碍来看待,以免具有价值的宗教建筑被毁。

3.2加强对宗教建筑遗产的保护力度为使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宗教建筑真实、完整地流传下去,将其列为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保护是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尤其是要及时对有保护价值但尚未公布为保护单位的宗教建筑提请有关部门进行评估,在保护方案成熟后,包括在建筑风格保护区的紫线范围内严禁建设任何新的建筑等,报政府审批公布和加以严格控制保护,使历史建筑及其生境能够得到根本的保护和延续。

3.3制定保护性规划首先要编制文化保护规划。一方面,五通庙尽管带有一定迷信色彩,但可以引导成为积极健康的民俗文化场所。民俗活动的行动主体是村民和市民,需恢复及重新界定五通庙的文化含义,但应与精神文明建设方向协调一致。另一方面,修建庙宇先要经过宗教局批准,然后经过土地管理局颁发土地使用证,经过建设规划部门批准设计图。这其中面临两大困难:一是由于五通庙的集体土地性质,在行政审批和管理程序上有一定的困难;二是五通庙属于民间信仰,不是合法的宗教需要。因此,在规划定位前必须要做好文化规划,理顺现阶段的矛盾。其次,在文化定位的前提下,编制实体规划设计,重点根据规划定位布局功能空间,并且协调好城市防洪与渡口文化景观、河道景观的关系。

第5篇

关键词:洛阳;文化遗产;保护;利用

一、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

物质文化遗产是洛阳文化资源的外在表现,是古都文化建设的前提。洛阳拥有石窟、古人类遗址、古城遗址、古建筑、古墓葬、名人故里等物质文化资源,这些资源具有不可再生性,如果只追求短期的经济利益而以牺牲文化资源为代价,必然会使人类文化资源遭到严重的破坏,到那个时候再去拯救,文化资源已难以在短期内恢复。因而应对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科学合理地保护和开发,以最小的投入,发挥其最大的价值。近年来,洛阳古都文化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资源破坏,古遗迹风貌丧失等问题。文化资源是发展旅游产业和提升洛阳经济实力的基础,只有文化资源的持续存在才能保证经济的发展,必须保护这些文化资源,决不可无限度地进行开发。

反映洛阳古都文化的物质文化资源主要包括古代都城遗址、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及石刻等,其价值就在于它们是历史的载体和见证,它们身上的斑驳陆离,甚至是破旧残缺,正是历史的印记,游客看到这些遗迹,才能更好的感受到浓厚的古都文化。所以对文物古迹的保护与利用要尽量保持其原始风貌,遵循“整旧如旧”的原则,而不应采取现代化的外观表现对其“修葺一新”。随着市场经济的冲击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近年来洛阳的城市风貌和空间环境形态逐渐发生变化,如何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成为洛阳城市发展不可逾越的命题。洛阳古都文化保护是贯穿城市发展始终的主题,知识经济时代,面对时代文化精神的要求,应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使城市现代文化与历史文化相得益彰。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

(一)洛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情况。洛阳著名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有河洛大鼓、唐三彩烧制技艺、真不同洛阳水席制作技艺、关公信俗、洛阳牡丹花会、洛阳宫灯、平乐郭氏正骨和河图洛书传说[1],另外还有杜康酿酒工艺、大里王狮舞、面塑、洛阳海神乐、通背拳、木偶戏、剪纸技艺、旧县背装等等,项目涵盖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曲艺、体育竞技、手工技艺、消费习俗、民间信仰等省级和市级文化遗产,整体上具有数量多、项目全、价值高等特点,然而目前洛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也面临着严峻的形势。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是农业社会的产物,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化、数字化、人口流动等使曾经在人们生活中占据重要地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空间越来越狭小,生存环境越来越恶化。

(二)洛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存在的问题和发展

对策。洛阳非物质文化遗产数量多、项目全,对其保护具有难度,保护与利用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理念上重保护轻开发,缺乏保护与开发的统筹;二是制度不完善,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保障;三是体制机制不健全,没有充分利用市场,保护方法和渠道单一;四是资金投入不足。[2]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方法不可以简单的挪用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方法,应该认真贯彻文化部关于“抢救第一,保护为主,合理利用,继承发展”的方针,保护与利用相结合。

第一,应对洛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普查,建立档案制度。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的保护重点往往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或者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已经比较知名的遗产,而大量有特色的传承民间文化艺术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容易被忽略,因而应该对洛阳市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全面的普查,进行归类整理,摸清家底。除利用传统的文字、录音、录像进行记录外,还可以借助现代网络技术,用数字多媒体对洛阳市域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全面的记录和展示。第二,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专业队伍,促进保护。目前洛阳市域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的多为老人,且平均文化程度不高。针对这种情况,应该建立专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队伍,对具有历史文化价值或人文、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尤其是处于濒危边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重要的高龄民间文化传承人,更应该进行有效的抢救性保护。第三,建立传承人制度,促进传承。在现代市场经济的冲击和影响下,人们的思维和生活方式与农业社会都有很大的变化,人们对学习非物质文化遗产兴趣不大,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工作或者谋生手段的更是少之又少,归根结底是在现在的社会环境下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不能为人们创造好的生活条件,甚至不能满足温饱。因此应建立传承人制度,明确传承人体系,对传承工作进行物质奖励或者荣誉授予,以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吸引力。同时应当明确作为传承人的权利和义务,使传承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自觉传承。第四,营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活态空间,扩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示舞台。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植于民间,是长期以来人们生活智慧的总结,并通过歌舞、戏曲、体育竞技、民俗等多种形式表现出来。农业社会人们为了庆祝丰收即可载歌载舞,多种艺术形式也是人们进行感情交流和休闲娱乐的重要方式,然而现在快节奏的生活方式使得人们的关系相对疏远,农村的民众性和亲缘关系也不如农业社会影响大,人们聚在一起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的机会就少了,加上现在现代化机械引入农业,农业的丰收也已不能带给农民更多的喜悦,非物质文化遗产正渐渐失去其传承空间。没有文化的民族是僵死的民族,没有传承空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只有形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因而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像倡导广场舞一样,引导民众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使非物质文化因此回归民间,回归其活态空间,而不是只作为一些演出的节目,如此,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拥有了更广阔的展示舞台,更有活力和魅力。第五,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现代化的改造和创新,保护与开发并举。非物质文化遗产因为现代市场经济和城市化的冲击而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是经济和社会的进步是无可厚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应该在保持自身内涵的基础上,进行现代化的创新,在实践中重新迸发生机和活力。如洛阳的皇家秋千现在依然采用人工进行秋千搭建,由于秋千有的高达十几米,只前期的搭建工作甚至都要用上两三个小时,同时采用的也多为人工摇秋千的方式,十分费力。工作人员也较少热情宣传,只等顾客上门,这也限制了其客源。因而非物质文化遗产要与现代科技相结合,改进道具、装备、工具等,同时要加强宣传。洛阳水席是洛阳市代表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它在菜品创新、现代化经营和多样化宣传等方面很值得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借鉴。最后,改善体制机制,加强立法。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管理和参与体制,明确政府、企业、传承人、学界、群众等的责任和义务,在社会上形成合力,共同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行动中来。洛阳市已经出台了《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应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立法工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范围和对象、传承人的保护和资助制度、规范政府和公民行为、正确处理保护和开发的关系等提供法律依据。

参考文献:

第6篇

一项具有经济价值的战略从制定到实施,必须依据一定的标准定期地对其结果予以评价,以确定相关人员履行责任的情况。从文化遗产的内容来看,进行价值评价需要依靠定性与定量指标的相互结合。

一、对现有文化遗产价值评价标准的分析

(一)传统价值评价指标的缺陷

传统价值评价指标诸如实行价值评估,即仅对历史文化遗产中的含金量进行测评,完全依赖财务核算资料信息,测算权益资本的“利润幻觉”,忽略了历史文化遗产本身价值所无法计算的传承性价值、科学研究价值,其结果必然导致评论价值与追求利润最大化目标的背离,甚至限制文化遗产项目的科研开发。

(二)“平衡记分卡”的缺陷

“平衡记分卡(BalancedScoreCard,简称BSC)”法也是目前流行的历史文化遗产评价的另一种方法。不过BSC存在以下缺陷:

1.难以定量化。基于BSC的鉴定、评价、管理研究都只是停留于定性描述上,并没有给出定量化的框架来进行科学评价,且BSC并没有定量地综合形成指标体系。

2.缺乏反映文化遗产价值多样化的整体目标的相关指标,违背文化遗产价值体系的价值规范。BSC涉及成本、效益、内部业务流程、社会认同度等四个方面的评价指标,具体指标可达20多个,如果每个指标都成为被测评的目标,将会在这些指标出现冲突时无所适从。此外,多目标的评价压力会分散测评关键点的追踪,影响价值评价质量。

3.包含了抽象的评价指标,如社会满意度、史料完好保持率等。这些指标由于技术难度和一些其他因素很难得到客观公正的结果。因此,盲目地应用BSC以后,往往会陷入指标难以分解甚至根本无法分解的困境,或者进行指标分解的时候,无所适从。目前国际上对遗产经济价值的研究偏向有形的文化遗产,而忽略遗产的双重价值,即经济价值和文化价值两个方面。例如一座教堂,如同博物馆里的艺术收藏品一样,它的存在价值会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升值。它通过文化价值体现潜在的经济价值,通过它的社会影响力铸就它的知名度,都是要从经济和文化价值两个方面加以衡量的,不能像某些经济学家那样,认为文化遗产像机器和自然界物品一样更适于作为资产来进行评估和考虑。

其次,文化遗产的经济价值可以说是文化价值的延伸,它是文化遗产的物质内容。19世纪伟大的经济学家和艺术批评家约翰•罗斯金(JohnRuskin)就曾强烈抨击古典经济学家用商业价值衡量任何东西,他强调艺术超越了世俗的衡量手段。经济学家常常无法估算文物的独特文化价值,这就是需要艺术史学家、考古学家等专业人士参与遗产文化价值的确定,从而有利于文化遗产的挖掘与研究的健康发展。从形式上区分,遗产的经济价值涵盖了直接使用价值和非直接使用价值两方面。具体体现在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中。1972年联合国颁布的《世界遗产公约》,主要针对的是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那时,人类对文化遗产内涵的认识还不完整。只看到了遗产的物质性,还没有看到非物质的文化遗产。物质文化遗产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是静态的,是实体。比如文物器物,经典古籍,大文化遗址、重要的历史建筑等等;相比较而言,非物质文化遗产呈现得更广泛,这中间包括民俗、民间文学、民间艺术、民间技艺等均有直接传承价值。如古琴艺术、苏州的昆曲等

由于非物质文化大多是老百姓创造的,具有共识性,它是养育人们生活的一种文化,每个人都是在这共同的文化中成长起来的。因此它直接表达着各个民族的个性特征,还有各自的认同感、亲和力与凝聚力。比如中国人的民族性情,没有表现在颐和园和故宫上,而是深邃、鲜明地体现在春节的民俗之中。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最能体现各个民族的本质,也最能体现人类文化的多样性。由此可知文化遗产可以归为不可交易型产品,普通经济规律在该领域中也难以发挥作用。

文化遗产的历史传承价值的独特文化个性和崇高的民族精神是世代相传沉积下来的民族的思想精髓。文化理念、心理结构、气质结构等是民族文化的本质和核心,不能在市场交易中变卖。然而,当文化遗产有直接的使用价值时,市场经济手段则可以刺激消费。人们的“文化消费”构成了遗产的直接使用价值。通过这些直接的使用价值,市场就会筹集资金来维护世界各地的文化遗产。对美术馆、博物馆和文化遗址的游客收取门票就是一例。其实,非使用价值或非市场效益是不能进行交易的,它可以分为这么几种:存在价值,例如人们通过旅游观光,目睹梵高的画和泰姬陵的存在,云南拉祜族原生态歌舞等就会感到“外边的世界真精彩”;选择价值,例如人们对历史崇尚,至今传承的、风情人性,婚丧嫁娶的形式的变迁,不含有延续或禁忌等社会历史文化结构的选择与取舍。

例如民族传统历法,如果能较好地解决计时和指导农副渔业生产的问题,就一定具有相当的科学内容和价值。我国传统历法——农历,就较好地解决了计时和指导生产生活两大问题。农历又称阴历,实质是阴阳历,它早在秦汉时期就已形成。农历根据天体运动规律计时,安排大小月、闰月、平年和闰年,有良好的实用性和极高的科学性。农历中二十四节气的划分综合考虑了天文、气候、季节、物候、农作物生产等情况,反映了古人在与自然的交往过程中,对自然界发展运行规律一定程度上的科学掌握和认识,以及人作为自然界的一部分对这些规律的合理运用,因而长期以来很好地指导了农、副、渔业生产。

二、EVA价值评估法

文化遗产评价运用EVA指标,可以克服传统评价指标和BSC的上述缺陷,更加符合文化遗产价值体系的价值利用与经济开发价值的要求。

(一)EVA指标体系的涵义

美国斯腾斯特公司(SternWtewart)1982年提出EVA概念,同时建立了EVA的管理模式,并于1991年提出EVA指标,它是以经济价值的创造为核心,衡量经济增加值的关键性指标。如果EVA为正值,则表示经济价值获得的收益高于投入的资本成本,即创造了新加值;相反,如果EVA为负值,则表示现存的经济加值在毁损;如果EVA值为零,则说明价值升值的空间不大。EVA其本质是衡量投资资本收益超过加权评价资本成本部分的价值,即经济学家所称的“经济增值”。

(二)EVA的计算过程如下:

经济增加值(EVA)=经济增值的净利-开发成本

=经济增值的净利-投资总额*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1、文化遗产最本质的属性应该是文化资源和知识资源,其价值主要体现在社会教育、历史借鉴和供人研究、鉴赏上,至于经济价值,则是以上这些价值的衍生物。评价文化遗产的价值增值的净利的多少应当建立在其基本价值的基础上。因此,对文化遗产的开发和保护,运用EVA计算其“经济增值”,必须遵循五项基本原则:(1)体现代际公平(即维护世代间继承)原则;(2)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的原则;(3)城市建设规划与历史文化完善相和谐的原则;(4)旅游开发与文化遗产保护管理配套的原则;(5)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协调开发的原则。

2、投资总额是指用于开发文化遗产的投资总量所获得的权益与有息负债之和。在实际计算时可以采用期初与年末投资总额的平均值。

3、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率=开发资本比例*开发资本成本率+债权资本成本比例*债权资本成本率*(1-所得税税率)。

(二)EVA价值评估的优势

1、真实反映价值增值情况。EVA既考虑了文化遗产开发成本,又考虑了权益成本,从经济学角度分析,历史文化遗产无论是从使用价值、文化价值、历史价值,还是潜在的利用价值方面都基本是无边际替代性,在供应方面则具有完全的刚性。

2、可准确获得数据指标,公平的衡量EVA计算的相关数据即可准确获得,比BSC指标更容易客观量化。它给予文化遗产价值评价的信息只有一个,就是从文化遗产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角度出发,最大限度地增加EVA。

3注重文化遗产经济可持续发展。EVA指标不鼓励以牺牲文化遗产的原真性为代价来获取短期经济效益,而是着眼于历史文化的长远发展,精神物质带来长远利益的投资决策,如崇高民族精神研究和独特的文化个性开发等。

三、EVA价值评估法在文化遗产经济价值中的应用

(一)EVA绩效评估标准的建立

我国决定从今年开始,每年六月的第二个星期六定为“文化遗产日”,从一定手段上促动了文化遗产价值与经济发展,但是这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价值评价指标体系,予以落实和保障。将EVA经济评估法应用于文化遗产价值评价中,就是有益的尝试。通过EVA价值评估法使历史文化遗产的资源得到合理配置,不断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通过预测文化遗产经济后的EVA评价来评价文化遗产的经济的可行性;通过执行过程中不同时期的EVA值来评价文化遗产的附加值的适当性;通过执行后的EVA值来检测文化遗产的体验性情况进行总体评价,EVA只能科学有效的监督和评价任何时间段的文化遗产价值评价,因此,建立基于EVA的价值评价指标体系,以EVA值最大化为标准,这对我国文化遗产价值评价标准的建立和完善有着重大的意义。

(二)运用EVA价值评估标准的时机

作为文化遗产价值应该在什么时候运用EVA指标来评价?一般来说,用EVA指标进行文化遗产价值评价的时机有:

1.当文化遗产项目确定为目标时。用EVA指标进行预测目标的可行性,通过EVA预测值选择较优的类型。

2.当文化遗产功能在挖掘过程中,定期对EVA指标进行考核,通过EVA指标增长是否异常来观察支撑功能实施过程是否沿着既定的方向进行。

3.对文化遗产市场前景从而检验市场占有率的有效性,为下一步的市场战略打下基础。总的来说,EVA指标体系可以应用于获取文化遗产经济效益的各个机会,作为衡量文化遗产原生性与价值增值的评价标准。

(三)EVA价值评估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第7篇

文化遗产旅游资源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能够为旅行者提供学习的平台,更加深入地了解历史文化、古代文明。可以说,历史文化是文化遗产旅游的的本质,遗产只是文化的载体。换而言之游览者通过对文化遗产的游览中在不对文化遗产造成损坏的基础上,依旧可以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文化遗产资源,都能成为文化遗产旅游资源。这些资源特征如下:

(一)稀缺性

文化遗产旅游资源具有稀缺性,因为它们是历史积淀的成果。正因如此,它们不可能被大规模复制、生产。文化遗产旅游资源以其自身的历史厚重感,反映着当时历史时期的审美特征、建筑风格、社会民俗等文化信息。这些都是它们弥足珍贵之处。比如说,江南的苏州园林代表着我国明清时期古典园林的特殊风味,这些都是无法复制的古色古香。这是在其它资源中无法体会到的历史风味。这也说明了文化遗产旅游资源的稀缺性。

(二)不可复制性

文化遗产旅游资源的稀缺性决定了它的不可复制性。它们一旦受到破坏,几乎再也无法修复。比如说,我国北京的古城墙遭到拆除之后,很多就再也不见了,北京的历史韵味就稀薄很多。因为受到空气污染影响,泰姬陵由白变黄,美感大减。2001年,世界文化遗产巴米扬大佛被炸毁,一座1500年的文化遗产就这样消失不见。这些惨痛的事实都在告诉我们,文化遗产旅游资源的不可复制性。

(三)美学性

文化遗产旅游资源具有独特的艺术造型,也深受特定历史年代的审美趣味、建筑风格的影响,这些都是古代文化的样本。比如说,秦始皇陵兵马俑具有规模宏大,动静结合,形态逼真的艺术特色,表达了秦代威武宏大的文化气魄。它的美学性还因为不同地理区域造成的差别。比如说,同样是古典园林,北方园林更加富丽堂皇,南方苏州园林更加精致婉约。这些不同提高了我国文化遗产旅游资源的美学性。

(四)传承性

文化遗产旅游资源具有传承性。只要保护得当,避免人为破坏,它就能够传承多年,成为子孙后代的财富。我们今天能够观赏的故宫、长城、孔府、布达拉宫等都是经过历史风尘保留至今的文化遗产旅游资源。我们应该在开发这些旅游资源的同时,更要注重保护。毕竟,它们记录着发展和变迁,是先人留给我们的财富。

二、文化遗产旅游资源价值含义及其价值研究

文化遗产旅游资源是旅游活动的客体,旅游者是旅游活动的主体。他们通过参观客体资源,通过各种媒介用来收获旅游价值。这种价值多种多样,可以是娱乐休闲、探亲访友,也可以说商务考察、学习文化等等。针对文化遗产旅游资源价值会有很多研究标准,而资源要素层面划分是最常见的划分方式。本文针对文化遗产旅游资源要素进行价值划分,结合众多学者划分标准,将资源要素价值划分如下:

(一)历史价值

文化遗产旅游资源本身就是历史文化的一部分,是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因此具有非常高的历史价值。它是特定历史时期形成的产物,携带着那个时期特有的建筑风格、服饰礼仪、民风民俗、审美特征的文化信息。举例来讲,比如河南安阳殷墟就是我国第一个有文献记载并有甲骨文和考古发掘的商代都城遗址,从这里我们可以甲骨文和商王朝遗址,为了解商王朝提供良好的窗口。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能够让我们领略到盛世大唐的风范,对唐朝时期的礼仪制度、建筑风格都能够有所了解。

(二)观赏价值

文化遗产旅游资源吸引游客游览,因此具有观赏价值。它主要表现在精湛的艺术工艺,别具一格的美学特征,巧夺天工的表现手法。比如说,秦始皇林兵马俑,每一个兵马俑都形态各异,栩栩如生,让每个参观者都赞赏不已。比如安徽古村落宏村、西递,它们以别具一格的空间布局,清新淡雅的艺术格调,都能让游览者在观赏过程中感受到我国明清时期的哲学思想和审美追求。

(三)科教价值

文化遗产旅游资源能够为现代人提供一个了解历史的窗口,因此它具有科教价值。科教价值主要包括科学考察和教育科普两方面,前者指的是科学考察和研究,后者指的是历史文化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比如说,安徽明清古村落宏村的“牛”字结构造型,具有非常高的科学研究价值。而我国的、延安窑洞等旅游资源能够作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四)社会价值

文化遗产旅游资源是先人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是特定历史时期才有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结晶。我们可以通过参观游览来感受前人的智慧,从而让我们更加具有民族归属感,提高对中华文明的认同感。从这个意义上讲,文化遗产旅游资源具有社会价值。比如说,我们去山东曲阜游览孔庙,能够感受到孔孟之道,仁义道德,儒学思想等。在构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今天,这些思想无疑也有很高的借鉴意义。

第8篇

人类共同遗产

“人类共同遗产”理念缘于人类为保护自然生态,解决各国在海洋等自然资源方面的争端时,反思何为“共同利益”的收获之一,以及在维护世界和平的行动中取得的共识[2]。这一理念体现出对全体人类共同利益的关注,渐渐地成为国际社会保护自然和其他文化的支配原则之一。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月球协定》《南极条约》等国际法规,联合国提出的“人类共同遗产”理念涉及以下原则:第一,人类共同遗产不属于任何个人和国家,而属于全人类,任何私人或国家都不得独占,应实行国际管理。第二,以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为前提,确保人类共同遗产的非军事化。第三,坚持可持续发展政策,注意环保,坚持相关收益可以公平地分配给当代世界所有国家以及全人类的后代。1954年,吸取二战教训,为避免战争期间文物被毁,UNESCO在荷兰海牙通过了《关于发生武装冲突情况下保护文化财产的公约》(简称“海牙公约”)。由这份国际法,“人类共同遗产”理念在文物保护领域占据了一席之地,产生了法律效力。1960年,UNESCO应埃及的请求,发起了努比亚遗址国际保护运动[3],不仅改变了公众对物质遗产保护合作的认识,还推动了“人类共同遗产”理念与文化政策的有力结合,在世界范围内调动起人们保护文化遗产的积极性。1962年,国际社会又发起了保护纪念文化遗产的行动,即保护威尼斯。1968年通过了《关于保护受公共或私人工程危害的文化财产的建议》,1970年通过了《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1966年,UNESCO大会通过了著名的《国际文化合作原则宣言》,这份宣言是值得人们注意的,宣言第一条开明宗义地指出:每一文化有其尊重和价值,必须受到尊重和保存;每一个人都有权利和责任去发展自己的文化,这些丰富而多样,并互为影响的各类文化,是人类共同遗产的组成部分,属于全人类。严格地讲,《国际文化合作原则宣言》并没有从法律角度使用文化遗产概念,但“人类共同遗产”理念已成为UNESCO文化政策领域的关键要素②。1972年公约的保护目标与联合国维护世界和平的宗旨具有一致性,这一公约的制定受到“人类共同遗产”理念的很大影响,从1972年公约前言我们可以看出:7、考虑到现有关于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国际公约、建议和决议表明,保护不论属于哪国人民的这类罕见且无法替代的财产,对全世界人民都很重要;8、考虑到部分文化或自然遗产具有突出的重要性,因而需作为全人类世界遗产的一部分加以保护。”前言这两段清晰地表明1972年公约下规定的文化遗产属于全体人类,享有文化遗产的主体不仅包括当代的全体人类。文化遗产学者阿特尔•奥姆兰德认为1972年公约的核心理念就是文化遗产属于公众,亦即1972年公约下的世界遗产委员会指出的,世界遗产的核心特质是普世性,即世界遗产地属于全世界所有人,不论它坐落在哪个国家或地区疆域内[4]。世界遗产委员会认为:文化遗产来自过去,是当代送给未来的礼物。这句话就把文化遗产的过去、现在、将来有机地联系在一起,融入了“代际平等”思想,视世界遗产为“全人类共同继承”,值得人类珍惜并好好保护下去,具有很强的伦理意义,日益成为共识,产生了巨大的国际影响。但这一理念也与国家和利益发生了冲突,为此1972年公约在文化遗产归属权、所有权、《世界遗产名录》评选、文化遗产地国家和国际社会利益共享等方面不断进行探索,寻求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人类共同利益的紧密结合,并与国家责任感联系起来,使文化遗产得到各国妥善的保护和管理。除1972年公约外,UNESCO1989年《关于保护传统文化与民俗的建议案》也沿用了“人类共同遗产”的提法:“考虑到民间创作是人类的共同遗产,是促使各国人民和各社会集团更加接近以及确认其文化特性的强有力手段。”2001年《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把文化多样性也视为“人类共同遗产”,第1条“文化多样性是人类的共同遗产,应当从当代人和子孙后代的利益考虑予以承认和肯定。”2005年《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简称“2005年公约”)延续了这一思想,前言中“认识到文化多样性是人类的共同遗产,应当为了全人类的利益加以珍爱和维护。”2005年,欧盟委员会起草的《文化遗产社会价值框架公约》将文化遗产视为特定社会群体认同,并继承了来自过去的资源,体现、反映了他们持续的价值观、信仰、知识和传统的演进,包括人与时空的互动中形成的所有方面。在此基础上,界定出了促进欧洲稳定、凝聚欧洲文化共同感的“欧洲共同遗产”的内涵。这表明,“人类共同遗产”意味着全人类应该树立这种价值观,保护“共同遗产”是人类需要履行的道德责任。在国际法作用下,“人类共同遗产”在文化层面正不断获得承认和贯彻。在我国,从法学层面对文化遗产保护与“人类共同遗产”理念关系的研究也正不断深入,内容侧重于人权、自然生态、文物保护等方面。我国虽然已经加入1972年公约、2005年公约,但还没有“人类共同遗产”的立法意图,而国内文化遗产法规和保护实践为此已经做出哪些调整,还需进行哪些调整,是文化遗产研究的重要议题之一。

文化遗产“资源”观

方李莉认为,在我国,文化遗产被理解为是前代人的遗留物,来自过去在当代不再发挥效用的,至少是不再完全发挥效用的传统文化,曾被视为阻碍社会发展遭到贬损与否定,冠以我们极为熟悉的“落后文化”、“旧的传统”、“保守”、“封建”、“迷信”等刻板符号,这源自中国近代受侮辱与殖民的历史语境。在经济得到长足发展之后,人们把这些遗留物“China”(谐音“拆呐”)完之后,怀旧成为人们保护传统文化的原因。她认为非遗始于UNESCO的提倡,保护理论体系来自国外,很多人不知道文化遗产保护是怎么一回事,惯常的反应是发展旅游。所以,我国也许只有文物保护体系,而没有文化遗产保护体系[5]。著者的上述观点指出了因历史原因,我们没有自己的文化遗产保护理论,更谈不上文化遗产在知识层面的传播,使得我国公众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普遍缺失。在此基础上,方李莉沿用先生“人文资源”①的思路,着重从“资源”角度阐述了文化遗产保护。她认为文化遗产不仅是来自过去的文化表现形式,更是当今社会发展的宝贵文化资源,能不断提供给人们精神和物质上的需要,强调文化遗产的资源意义和价值。目前人们对文化遗产的理解并不能充分体现当代赋予“文化”的多重意义,因此视文化遗产为资源时,就是要文化遗产融入当代生活。而“创新”一词在现下非遗保护实践中不断遭到滥用时,方李莉指出“民众有时比我们更知道,他们应该如何生活,如何创造新的文化。……创新也是一种保护方式”[6]。这一观点,贯穿于她西部人文资源的一系列研究著作中②。在法规层面,响应2003年公约,我国官方正式法规文件把非遗与文化资源联系起来,“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世代相承、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是历史发展的见证,又是珍贵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资源。③”结合方李莉的讨论,笔者认为,视文化遗产为“资源”,重点在于“利用”和“受益”于当代人,其背后蕴含着人类学关于“文化再创造”的理论视角,侧重于那些被我们视为非遗的文化形式在当代的重新发现和创新,但把发现和利用的主体转向了“民众”,但民众是哪些人,在理论层面又如何对非遗“创新”做出内涵上的诠释。上述文化遗产的“资源化”观点如何在理论层面得到发展,这都是十分值得观察的,沿着这个思考下去,或许将形成基于我国国情的文化遗产理论。在我国当下人的发展主要用于为经济服务的社会语境中,把“文化资源”和文化遗产尤其是非遗联系在一起有其必然性的一面。当我们使用“文化遗产”时,表明它是与特定群体相联系的,较之这一内涵,文化资源则包容了当代文化产业盛行背景下“利用”的内涵,追求更多人来共享、消费它们,这点也是为我国公众所津津乐道的。如起用云南草根舞蹈演员但在商业票房上获得极大成功的《云南印象》,被视为非遗在当代传承的典型样本。再有河南的少林武术产业,1982年电影《少林寺》公映后,此后逐渐带动起旅游、教育、电子游戏、表演等文化产业。1984年260万人到河南登封县旅游,2004年到少林寺的游客按每人消费200元计算,登封的经济收益为2.2亿元;少林寺周围的武校有5万学生,按每人每年消费1万元计算,是5个亿。2005年,经少林寺授权,由台湾开发的大型网络《少林传奇》游戏举行公测;2005年,舞剧《风中少林》在北京保利剧院上演[7]。

作者:钱永平 单位:晋中学院

第9篇

2003年10月17日联合国科教文组织第32届大会上通过的《公约》还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五个方面:1、口头传说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2、表演艺术:3、社会风俗、礼仪、节庆: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5、传统的手工艺技能。

为了便于了解和实际应用,我想,把非物质文化遗产分为这样三种形态是不是便于掌握些:第一种,是相对独立的、非物质属性的,如传说、故事、语言等;第二种,是必须依附于物质属性的,如工具、实物、工艺品、文化场所等:第三种,是物质属性和非物质属性相互结合作用的,如表演,不仅需要词曲唱腔音乐等,还需要服饰、道具等,再如手工艺技能,不仅需要软性的知识,也需要硬性的工具和生产过程。

二、视角视野的交叉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有时会出现学科交叉的情况,但我们又要避免交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是以文化部门为主的,工作也涉及到各行各业。因为,很多东西是跨学科跨领域的。比如,中国古代建筑上的“庑殿顶”、“飞檐”、“斗拱”、和上面的“chi吻”、“五脊六兽”以及“琉璃瓦”的颜色,还有“门钉”、和门环上的“淑图”等,不仅都分别代表着中国古代的建筑等级,还包含许多神话故事与传说,表达着中华民族向往平安吉祥,人尽其才,物尽所用的人文理念。这些古建筑上所附加的内容,具有非物质文化遗产属性。但是,它是依附在有形的中国古典式建筑之上的。

因此,我们要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来通盘考量,把物质性和非物质性这两个方面,都要纳入我们工作视野之中。以此为例,就需要把中国古典式建筑,从设计,到建材,到施工等技术问题进行每个细节的记录,以达到能够复制再现的水平。这样,跨行业跨领域的工作就会出现。对超出了文化部门能力与专业范围的工作,需要进一步统筹规划做好配合与协调。

三、“硬件软”和“软件硬”

非物质文化遗产所依附的人或物,我们估且叫做“硬件”。

那么,“硬件”怎么“软”呢?那就是对不同非物质文化遗产呈现过程中艺术或技术的精确标准,要通过软件既文字、图像、声音等科技手段详细记录下来,即使在遥远的将来,这一硬件没有了,我们根据保存这些资料的软件,也能进行复制和再现。这就是“硬件软”。

比如,对赫哲族鱼皮服饰这一遗产,实物可以收藏保存;更重要的是要知道:它来源于哪一条江哪一种鱼,以及鱼皮如何扒下来,鱼皮又是如何制成皮革,怎么缝制和用什么样的线和材料,怎样镶嵌花边等等。对这些都要有详细的交代。把“硬件”做“软”,这才是给后代和人类留下一个完整的硬件。这样“硬件”放进“软件”系统保存,人类才可以世世代代认识它和再现它。

同样,对萨满教所用腰铃和单鼓等遗产,不仅要有腰铃和单鼓实物,还要有腰铃和单鼓所用材料、工艺和制作过程的交代和演示。如此等等。

利用电子、文字、声像等软件手段,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进行专业性分类、记录和整理,我们估且叫做“软件”。

所谓硬,就是说对某一具体遗产的整理中,要对其历史价值、文化价值、艺术价值,都有要记载到位和准确;同时对其物质性的一面,如所用工艺、材料等,也要有详细精确的记载。只有软件把某一项遗产中的“软”、“硬”两方面,都做出标准化专业化记录,这就是过硬的软件,即为“软件硬”。

四、价值标准认定

文化遗产应具有历史、科学、艺术三方面价值。

历史价值主要是指:某一项遗产形成产生的年代,地点及其历史环境和自然环境,也包括形成的过程以及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中的地位和作用等。

科学价值主要是指:某项遗产在相关学科或专业中的学术地位、参考价值和考古价值与研究价值等。

艺术价值主要是指:某项遗产的艺术成就艺术特点特色等。

因此,我们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整理中,要注意对这三方面价值进行详细而系统的记述。

我认为,这三个价值基本通用于所有文化遗产的记录和整理规则。

为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科学规范有效,在此建议制作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立项填报表》,在这个“填报表”里,可将项目名称、形成时间、形成地区、现存地区、不同区域的代表人物及风格特点流派、历史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资料存档级别等内容填写进去。然后,以这个“填报表”作为审批的依据,对不同地方的同类项目,加以对比综合取舍,以确定具有代表性完整性地区组织“工程”实施,或另有其他地区配合实施。

一经进入工程实施阶段,就应有“质”和“量”的终极目标管理,以确保工作有效完成。对此,可制作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工程审核表》。在这个“审核表”中填写:项目名称、产生形成时间地区、现存地区及代表人物及风格特点流派、历史及传承报告、科学研究报告、艺术价值报告、审核意见、资料存档级别等内容。

第10篇

作者:唐海欧 唐吉平 单位:湖南城市学院

制约湘西传统武术文化保护的因素

不能及时更新换代,严重制约了传统武术的传承,使其几乎处于“后继无人”的境地。传统武术其师徒之间的关系往往是父与子或是翁与婿。传承机制“血缘化”倾向导致各门派在技艺上的存在很大的区别,形成各自独特的风格和传统,并在各门派之间互为保密,处于秘密的封闭状态。并且在同门或同派弟子之间又有差别,如某一门派的“直系传人”、“关门弟子”或“得意门生”等,都属轻重不一的实际例子。对于某一技艺门派的传承来说,这种传承方式,其受体面无疑是窄小的,这就渐渐导致绝大部分的学徒学不到本门技艺的精华。缺乏对外交流与合作传统武术同其他文化艺术一样,是中国传统文化一笔巨大的财富,各民族都存在有传统武术,风格各有千秋。自古以来都有武术门派之争,而武术门派是在封闭的环境里产生的,各武术门派都希望本派功夫成为绝技,大多排斥外派武术的流入,闭门修炼,与外界交流甚少。各民族、各派的传统武术受不同地域以及门派创始人生活习性的影响,风格千差万别各有千秋,可谓是“十里不同风,千里不同俗”。湘西传统武术文化虽具本民族特色,但是并没有往外走的更远。湘西的相对闭塞的地域环境对传统武术的传播也有一定的影响,这样必定造成外界对湘西传统武术的了解。缺乏政策的指导和资金的投入目前,虽然在全世界掀起了非物质文化保护的热潮的背景下,我国各地许多组织部门也陆续加入到了非物质文化保护的队伍当中。湘西许多民俗、民间文化传承者响应全国非物质文化保护,也纷纷申请了各级非物质文化保护,场面可谓是空前热烈。因此湘西传统武术文化的保护工作也举步维艰。缺乏可行的竞赛激励机制笔者拜访过一些民间拳师,据他们介绍,他们曾参加过一些武术比赛,比赛过程中获一等奖的大多是学竞技武术的,真正有功夫的拳师顶多是二、三等奖。他们认为许多竞技套路,大多是花架子,重欣赏价值,而轻技击价值。分析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笔者认为某些武术比赛裁判大多数是学竞技武术的,并且规则是按竞技套路的评判标准执行的,对传统武术拳师缺乏肯定,许多真正的有功夫的民间传统武术拳师的积极性因此受到严重挫伤。现代体育的强烈冲击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体育作为大众生活的一种娱乐方式不断地被接受,参与体育活动的人数逐年增加,特别是青少年参与体育活动的兴趣有增无减。体育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和观念,给人们带来了乐趣和健康,使得参与体育成了与自己密切相关的事情,体育逐渐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传统的体育运动原有的吸引力正逐渐减弱,而现代体育则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以西方体育为标志的现代体育成为世界体育文化的主流,因为现代体育加强了现代人际之间的交流,成为人们日常沟通的主要方式。

湘西传统武术文化遗产的保护措施

传统武术文化对广大未成年人有传统文化熏陶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作用不可估量,要充分利用好这一优势扩大对未成年群体的影响。各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机构要积极开展对传统武术文化遗产的传播和展示,把传统武术蕴涵的各种深层价值以媒体的形式展现于大众。鼓励和支持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对传统武术文化遗产有关内容及其保护工作方针进行宣传展示,普及保护知识,培养保护意识,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共识,营造保护传统武术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选择和确定重点保护内容,积极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这样界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社区、群体,有时是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展现、表达、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制品和文化空间。”湘西传统武术的存在方式是依靠特定的人群或个体的身体动作行为过程被表现的,归结于“身体文化”和“活态的人文遗产”,如传统武术的练功方法、技法、技能、传统武术套路等,都是传统武术最最本质的行为传承,也是我们进行传统武术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内容。围绕传统武术文化遗产最本质的行为传承内容,与这些内容紧密相关的文化遗产,如练功遗址、武术器械、服装、武术典籍、拳谱、文物遗迹、民俗武风等,这些都应该包含在武术文化遗产的重点保护内容之列。确定保护区域和保护带确定湘西传统武术的保护区域和保护带,是有效保护传统武术发展的重要前提。要大面积对湘西传统武术进行保护,需要各方力量共同参与,难以准确到位,因此应从实际出发,可以将湘西武术之乡花垣县的麻粟场镇金牛村、沪溪县城浦市镇的“入云山寺”、凤凰县苗区、吉首矮寨等区域先行作为湘西传统武术的重点示范保护区域和保护带,但同时也不能忽略对其他地域的传统武术的保护,将力量略有轻重的分配,把重点保护地区的传统武术保护好,形成成熟的保护模式以后,再进一步推动其他区域的传统武术的保护。体育文化部门应积极组织相关人员挖掘、整理、改编优秀传统武术项目,使之能被普通民众所接纳的简易健身娱乐活动,让大众能有更多的健身活动供他们选择,这样保护湘西传统武术才有深刻的意义,不仅能丰富了湘西群众的娱乐生活,而且能使湘西传统武术实现活态保护。加强各种文化遗产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对于湘西传统武术文化遗产的保护来说,应全方位开展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实施文化“走出去”战略,实施文化传播工程,充分利用、有效整合各种武术文化资源,创新文化对外传播形式和手段,吸收借鉴各地武术门派、各民族的文化遗产保护成果,提升湘西文化的影响力和竞争力。加强文化领域的多层次互访,加强友好城市间的文化交流,主动开展对外文化合作。搭建湘西传统武术文化能“走出去”,外面优秀文化能“走进来”的文化交流平台,为各方文化交流奠定基础。

结语

湘西传统武术是湘西土家、苗族人们在生产、生活中逐渐积累和发展起来的优秀传统文化,自起源到发展,从繁荣再到近代社会的逐渐衰退,已经到了几近消亡的境地。随着非物质文化保护的掀起,湘西传统武术文化遗产的保护得到重视。社会的进步是历史的必然,虽然农耕文化土壤逐渐被现代工业文化所取代,这无疑给包括传统武术在内的所有传统文化的生存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但是另一方面也带来给具有深厚文化底蕴的传统武术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第11篇

越地民间“舞犴龙”风俗考

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性记录研究

华阳杨府爷信仰与开垟福调查

温州杨府爷信仰的地域性神职差异

旅游经济开发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论温州杨府侯王信俗文化研究的意义

绍兴莲花落的传承现状与保护对策

非物质文化遗产利用形式刍议

论民间艺术产业化的类型及价值

我国书法产业发展述评与策略研究

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化保护的思考

阿坝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情况调查

“平湖调”在四明南词中的应用和发展

从能乐的发展看日本的家元传承机制

浅析支撑杨府侯王信仰生存发展的因素

发挥美丽非遗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作用

苍南道教文化及其生态保护区的研究

东白山七夕节习俗女性群体的传承困境

实地研究方法的经验与反思——以徽村调查为例

环境因素对阜山陈靖姑信仰的影响及其发展现状

对云南省“非遗”隆阳区甲马画的调查与研究

从北宋戏剧砖雕探寻台州南戏等戏曲发展脉络

酒香也惧巷子深——对浙江金华酒的调查与思考

基层组织在地方戏曲活态保护中的角色定位

“非遗”生产性保护视野下的文学艺术“生产”

民间文学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统性与传承力

近年来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概述

论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中的原真性保护

论婺剧戏服传统手工技艺的抢救性保护

关于贵南县藏绣产业发展状况的调查与思考

浅谈聊城市葫芦工艺品的文化价值及营销策略

昆仑文化资源的品牌建设与创意开发利用

山西大同端午民俗及其非遗传承中的节日信仰保护

传统手工技艺传承教育的思考——以雕漆技艺为例

览闻辩见,抱朴守一——罗永麟先生民间文学研究管窥

民众生活与民间戏曲——对汨罗市花鼓戏的调查研究

创意产业背景下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中的政府角色

瑞安渡头杨府爷故里考——兼论杨府爷由人而神的过程

中国传统漆工艺的传承之思——以重庆传统漆艺现状为例

风雨“道情”人——金华道情传承人现状调查与保护对策

堆砌五谷·孤独起舞——对兰溪粮食砌工艺的调查与思考

豫西门头装饰字画初探——以巩义市河洛镇寺湾村为例

从民间信仰看畲汉互动——以桐庐县莪山乡宋老爷信仰为例

加强传统戏曲艺术的“后保护”——从湖剧表演艺术的传承说起

浅析传统仪式的现状与保护——以武义社区接仙女仪式为个案

从四座“佛教”寺院看地方崇拜体系——以温州苍南蒲城为中心

民间建筑的精魂——以明清时期徽州民居中的民间信仰元素为例

第12篇

数据显示,文化遗产越来越引人关注,我国各地的保护工作也是如火如荼,但 “保护性破坏”的争议不绝于耳。《小康》带着对于这种争议的疑问采访复旦大学国土与文化资源研究中心主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驻华代表处专家杜晓帆,对此,他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小康》:近些年来,文化遗产保护的概念越来越热,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媒体都在大力宣传,中国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上起步晚不晚?我们的工作处在一个什么样的位置?

杜晓帆:“文化遗产”这一概念在中国的兴起也就是2001年左右,而真正开始被广泛关注是2004年第28届世界遗产大会,因为是在苏州举办。从此以后,这一概念就开始被频繁提及,而各地也开始积极“申遗”。然而这只是一个相对新颖的叫法,真正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保护工作可不止这么短的历史,我们原来主要叫文物保护。从古至今历朝历代,对于文物、遗址、古建的保护修缮工作从来没有中断过。现代意义上的文物保护,在民国时期,包括我们党在延安时期都进行了大量工作,建国后而且在1982年,《文物保护法》的实施,以及国务院核定了第一批历史文化名城的名单。所以对于中国文化遗产保护起步晚是一个误解。

对于整个世界来说,文化遗产保护也是在不断发展的,西方也没有普遍在认识上高于我们的地方。世界遗产公约最初形成在1972年,最早的缔约国是美国和坦桑尼亚,现在的世界遗产大国意大利、法国、西班牙当时都没有加入。而且公约成立伊始也只是一个很简单的东西,直到1978年才有了28条的操作指南出台,和第一批世界遗产的名单,再到2005年操作指南已经有了300多条款。所以说中国对于“文化遗产”概念也是在不断发展的。

在文化遗产公约建立之初,入选名录的也都是些大的遗址和纪念碑式的建筑,直到1992年,为了向亚洲、拉美和非洲推广,“文化景观”的概念被引入,这也丰富了文化遗产的概念,西方一般自然遗产就是自然的,文化遗产就是人文搭建的,但在中国、东南亚、拉美等地是讲究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所以在有山有水的地方就有人文景观。此外,还有工业遗产概念等,都是逐步引入的。

《小康》:在2004年后,对于“申遗”狂热,舆论上有支持的,认为这样利于保护,也带动一方经济发展;也有反对的,认为申遗的成本高,得不偿失,而且旅游对文化遗产有所破坏。您怎么看待?

杜晓帆:从个人的角度来讲,我不认为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是一件意义多么重大的事。很多媒体和各地方政府,都认为将文化遗产列入名录代表着一个国家的名片,意义重大,我觉得这完全没有必要。因为是否列入名录只是一个评价标准的问题,对于我们国家而言,我认为最高的评价标准就应该是“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这是我们国家和民族所认定的最高标准,而“世界文化遗产”只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推广的一个项目,因此在我们的法律体系下“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甚至还要高于“世界文化遗产”的评价标准。这是我一直强调的,在各个地方做讲座也好,演讲也罢都在反复重申的一个概念。

但是“文化遗产”这一概念越来越受到重视,其实是好事。比如1982年我们就开始核定了“历史文化名城”,但是一直都没有一个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出台,从80年代很多相关部门就呼吁这样一个法律的出台,但是住建部门和一些地方政府是不同意的。因为当时城市都追求快速发展,认为这样的条例会限制城市化进程。直到2008年,《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才出台,可以说,如果条例早一些出台,如今很多城市的面貌不会是今天这个样子,城市的同质化、大量的玻璃幕墙式建筑也不会有那么多。还有就是2006年“文化遗产日”的设立,这也标志着文化遗产保护不再只是科研机构、专家学者的工作,而是全民性的工作,每一个中国人都有责任来保护我们的文化遗产。

《小康》:的确,关注就比不关注要强,重视是保护的前提。但在专业性论坛上,您也表达过一些对于目前各地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以及申遗工作的问题。

杜晓帆:的确,虽然我们现在普遍对于文化遗产保护非常重视,政府的支持力度非常大,媒体报道十分普遍,舆论和学术的关注度都特别高。但是,问题在于我们往往忽略了一个问题,就是我们保护的目的是什么。

如今,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虽然让我们的日子好过了,但是过度关注经济利益也让我们失去了不少东西。文化遗产是什么?现在很多地方将“文化遗产”与“旅游产品”之间画上了等号。纳入世界遗产名录成了金字招牌,这就让我们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变了性质。

其实,申遗热不只在中国,出于功利目的申遗也不只是中国。日本为了一家明治维新时期的缫丝厂申遗,多年来不惜花费财力人力,直言不讳提出申遗目的是改变当地经济状况。

我认为,申遗热不是坏事,对于遗产地的宣传,对于遗产的保护、传承等,都是有好处的。老百姓想通过申遗成功改变自己的生活境遇无可厚非,难道遗产地的百姓就必须守着千年不变的生活?不否认,文化遗产有经济价值。但是,任何文化遗产都不能变相成为文化产业。

《小康》:现在文化遗产普遍形成旅游产品的趋势是很难改变的,这种环境下,怎么更好地保护?

杜晓帆:随着地区旅游的发展,遗产保护和当地人现实生活的矛盾渐渐凸显。所以我常说,在打造旅游产品的同时,要还原其真实性,保护这种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同文化之间是需要尊重、宽容和理解的,游客不是上帝,是文化的学习者;旅游是传播遗产价值的重要途径,遗产地有遗产主题的旅游产品,但是,遗产本身不是旅游产品。

最近几年,对古村落的破坏可以说是相当严重的。大量的拆旧建新工程,非常可怕。当地居民被迫迁出祖祖辈辈生活的村落,具有民俗历史价值的房屋被拆毁,建设了大量的仿古建筑,开发旅游。这是文化遗产保护么?这不是裸的破坏么?

其实文化景观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有着相通的地方,就是空间。它们都是存在于一个空间内的。当一方水土上的居民都没有了,那与它相关的民俗文化也就都消失了,就剩一堆建筑,还是仿古的,假的。

《小康》:您说的这种“保护性破坏”,之前很多城市都是这么做的。

杜晓帆:没错,之前是破坏城市,这回轮到了乡村。我到很多地方去考察,都在说,拆旧建新这不是我们搞文博和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这是规划、建筑的工作,是搞旅游的工作。我们既然要做文化遗产保护,就不能忽视我们的目的。很多人还说规划师的春天在乡村,我想问的是那些数千年历史的古村落,哪个是规划建造的?大部分是自然而然,人们根据自身需要和与周边环境的协调而不断积累建设起来的。

还有好多人说乡村的出路在旅游,一些古村落的居民一旦发现在地里劳作还不如搞旅游挣钱多,他们必然就不干了。然后政府再花钱雇这些村民表演劳作,基本上当地的文化也就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