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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制度

时间:2023-05-30 10:5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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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制度

第1篇

第一条

为确保公司的生产经营目标、职责、制度以及各项决策、工作措施的贯彻落实,推动公司的健康发展,同时进一步提高各部门(单位)工作效率,逐步实现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督查督办工作的主要任务与内容

(一)公司全局性工作部署和公司领导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公司工作目标、会议的精神和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各部门(单位)工作计划中列明的事项;

(四)公司合同书、协议书中需要督查、督办的事项;

(五)公司领导交办、批办、查办的事项;

(六)同级部门(单位)委托的督办事项;

(七)其它确需督查、督办及领导临时交办的事项。

第三条

组织领导

建立以行政管理部为主、其它职能部门为辅的督查工作体系,行政管理部专门设立督查岗位,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本制度的督促执行。

第四条

公司其它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督查工作岗位责任制,按各自职责和公司领导的要求,落实各项督查工作。

第五条

行政管理部通过《督查、督办工作联系单》履行日常督查督办工作。

第六条

工作程序

督查督办工作包括:督查立项与任务分解、领导批示、承办、延期、催办、反馈、审核、退办、归档等程序。

(一)督查事项立项:督查立项由行政管理部统一管理,督查事项立项的主要范围与督查督办工作的主要任务与内容基本一致。

(二)公司领导批示:行政管理部对需要列入督查督办的事项,在《督查、督办工作联系单》中列明督查事项的内容、完成期限、工作要求、立项部门等,报分管领导批准后,下发承办部门(单位)实施。

(三)承办:相关部门(单位)接受督查任务后,应按照要求迅速组织实施,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结,同时反馈办理结果。

办理情况报告要实事求是,结论准确、完整,对需要整改的问题,须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督查事项形成的文件、资料必须齐全。接受督查督办事项的部门(单位)承办完成时限为《督查、督办工作联系单》或公司领导批示中指定的时间,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如期办结的事项,承办部门(单位)要及时报告原因和进展情况。对非本单位职责范围的承办任务,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自接到《督查、督办工作联系单》之日起算,节假日顺延)及时报告并由行政管理部进行协调。

(四)延期处理:对情况特殊需要延长办理时间的督查事项,承办部门(单位)必须在规定的事项完成期限届满前,及时提出延期申请。

延期申请应写明申请延期的原因和预计完成时间,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报行政管理部初审,初审后根据具体情况批复申请人或转报分管领导审批。对承办部门(单位)报送的延期申请,分管领导或行政管理部应在2个工作日内(自接到延期申请之日起算,节假日顺延)审核批复申请人,在批复申请人时,应明确具体完成时间。

(五)督办:督办事项由行政管理部按照职责和公司领导的要求进行。

行政管理部应根据办理时限要求,采取电话催办、现场督办、会议督办、上门催办等方式进行督查,及时了解进展情况,检查督办事项的完成情况,对未按期完成的督查事项进行催办,督促承办部门(单位)及时办理。对影响全局的重大事项,集中力量督查、督办;对紧急事项,及时督查、跟踪督办;对全年性的工作,可分阶段督查、督办。对承办事项,办理落实确有困难需要协调的,由行政管理部负责协调,确需报请分管领导协调的事项报请分管领导,以促成问题尽快解决。

(六)反馈:承办部门(单位)要及时、准确的向行政管理部反馈承办事项的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行政管理部需将承办部门(单位)的反馈情况整理汇总,并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

承办事项办结后,承办部门(单位)要整理办结报告,报送行政管理部和有关领导审结,有具体时限要求的,按规定时限反馈。

(七)审核:对承办部门(单位)报送的办结报告按下列程序进行审核:

一是由行政管理部进行初审,行政管理部根据具体情况和权限,对承办部门(单位)报送的办理结果做出退办、办结存档或报分管领导审核等处理;

二是分管领导对行政管理部转报的办理结果应签署审核意见,对完成合格的事项应及时交行政管理部整理存档;对完成不合格的事项应及时进行退办,交行政管理部退回承办部门(单位)重新办理;

三是对退办的事项,分管领导或行政管理部应写明退办的原因和退办完成的期限;

四是对承办部门(单位)的办理结果,分管领导或行政管理部应在3个工作日内(自接到办结报告之日起算,节假日顺延)审核并签署意见。

(八)归档。

督办检查事项办结后,行政管理部应将查办过程中领导批示、查办原件、调查情况、处理结果和来往文件等材料组成案卷归档,以备查询。

第七条

督查督办工作要求

(一)督查督办工作要紧紧围绕公司中心工作,突出重点,抓好督促检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完善监督机制,确保政令畅通,使公司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得到有效落实。

(二)督办检查是一种领导职能,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并坚持三条基本原则:一是一切督查督办事项立项都要报请分管领导批示;

二是及时请示、定期汇报,主动争取领导和有关部门(单位)的重视和支持;三是办结报告须经承办部门(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方能报出。

(三)所有督办检查事项都要及时办理,按时完成,不得相互推诿和拖拉延误。

1.对督办检查事项的办理,凡明确规定报告时限的,要按要求的内容和时限及时报告;

2.对领导批示需要查办落实的事项,未规定时限的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3.对有特殊要求的事项,要特事特办,及时报告办理结果;

4.情况特殊需要延长办理时间的,承办部门(单位)要及时向行政管理部和分管领导汇报原因和办理进展情况,并提出书面申请。

(四)凡立项督查的事项,都必须“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确保政令畅通。

办结的承办事项,承办部门(单位)应及时反馈,有要求的还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告必须事实清楚、结论准确,对不符合要求的,将予以退回。

(五)根据督查事项内容,对需要保密的事宜,在办理过程中,应按有关公文保密规定,注意采取保密措施,违反规定者按保密工作制度的有关纪律规定处理。

第八条

行政管理部按月在行政办公会上通报督查督办事项情况,并按季制作《督查通报》,向公司各部门(单位)公开督查督办工作和承办部门(单位)的任务完成情况。

第九条

本制度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2篇

一、督查员条件

督查员是新形势下为加强干部监督工作,完成特定任务而聘用的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l、党性观念强,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2、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

3、熟悉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监督工作。

4、在职的县处级领导干部或县处级的离退休干部,年龄一般不超65岁。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督查员职责

督查员在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督查任务时,应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l、了解各县(区)、市直机关各部门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贯彻执行《条例》、《关于对违反<条例>行为的处理规定》、《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范》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干部制度改革的有关制度的情况。

2、受理反映领导干部严重违反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对市委和市委组织部责成有关单位和部门调查核实的重要问题,负责督促查办。

3、对严重违反《条例》规定、在用人上搞不正之风的重要案件进行调查了解,提出处理意见;针对产生问题的原因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建议。

4、针对新形势下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管理监督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5、完成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6、督查任务结束后,及时向市委组织部汇报督查情况,并写出书面报告。

三、督查员工作方法

督查员在执行督查任务时,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采取以下工作方法:

1、听取被督查单位、部门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汇报。

2、列席被督查单位、部门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讨论干部人事工作的会议及其他有关会议。

3、约请被督查单位、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谈话;召集有关人员座谈或个别谈话了解情况。

4、查阅被督查单位、部门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讨论干部人事工作会议的记录和干部考察、任免、干部个人档案等有关材料。

5、深入实际,深入基层,联系群众,认真听取各方面的反映和意见。

四、督查员工作纪律

1、严格执行职责范围内的任务,督查工作中遇到重要情况,应及时向派出部门请示报告,不得干预被督查单位和部门的人事任免工作。

2、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

3、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保守秘密,不得泄露被督查单位、部门选拔任用干部的情况。

五、督查员的管理

督查员由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确定。市委组织部干部调查审理科负责督查员的日常联络、协调和督查情况的综合工作,定期向督查员通报有关情况,提供有关学习材料。

1、督查员由市委组织部派出执行督查任务,必要时可派人协助其工作。

2、督查员实行聘任制,聘期二年。任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见,决定是否继续聘用。

3、督查员执行督查任务所需费用,可申请专项经费解决。

第3篇

一、监督检查的范围

县级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贯彻落实《新干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精简县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情况,各地各部门承接省、市下放、委托行政审批事项的工作情况,以及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落实情况。

二、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

重点监督检查各级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正确履行职责、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兑现缩减审批项目承诺、兑现改进审批方式承诺、兑现缩短审批时限承诺,以及行政审批职能归并、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制度等情况。

具体监督检查内容为:

(一)保留项目执行情况

1、信息公开方面:保留项目是否及时向社会公开;是否重新进行流程再造;有关审批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是否对外公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是否依法公开等。

2、实施程序方面:是否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制度;是否履行“一次性告知”;有关印章和书面凭证使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实施审批项目是否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实施行政审批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是否依法举行听证;行政许可变更与延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办理期限是否符合《决定》要求;实施行政许可程序是否符合法律特别规定;是否依法告知救济渠道和方式;行政审批案卷是否立卷归档等。

3、许可费用方面:法定收费项目和标准是否依法公开;实施行政许可是否依法收取费用;收取的费用是否全部上缴国库;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是否收取费用等。

4、监督检查方面:是否建立相关监督检查制度,是否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能;许可核实工作人员是否持有效行政执法证件;撤销、注销行政许可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对被许可人违法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是否依法予以处理;监督检查案卷是否立卷归档等。

(二)精简项目执行情况

1、取消、暂停实施项目执行情况。取消、暂停实施项目是否停止执行,是否存在明放暗收、改头换面的现象。

2、合同项目执行情况。合并实施的项目是否合并执行,是否存在明合实分的现象。

3、转变管理方式项目执行情况。转变管理方式的项目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建立相应操作规程和运行监督机制。

(三)省、市级下放管理层级、委托实施项目执行情况

是否及时承接下放管理层级、委托实施项目;是否重新进行流程再造;有关审批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是否对外公示;有关印章、书面凭证和格式文本使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实施行政许可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和要求;是否建立相关监督检查制度;是否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能;行政审批案卷是否立卷归档等。

(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落实情况

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窗口的单位是否按照县政府和县编办文件要求,归并整合行政审批职能,组建行政审批服务股;是否成建制集中到县行政服务中心办公;行政审批事项及其相应的服务事项是否落实在窗口集中办理(要求受理和出件两个环节必须在中心),办理事项时的收费是否在窗口统一缴费,是否有乱收费和搭车收费现象;窗口工作人员是否按要求配备到位,且保持稳定在一年以上;窗口授权是否到位;“一个窗口对外”(即窗口受理、内部运作、限时办结、窗口出件)、“一次性告知”的办事运行机制是否建立。

三、监督检查的步骤

监督检查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方式进行。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6月1日至6月13日)

各地各部门对本地本部门贯彻执行《决定》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落实有关情况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自查自纠总结材料请于6月13日前分别报县监察局和县效能办。总结材料内容要详实,材料要充分,有关数据要清晰准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自查自纠的基本情况;《决定》公布的保留、精简的基本情况;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落实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意见建议等。

(二)重点检查阶段(6月14日至6月25日)

由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县效能办、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组织人员对各地各部门开展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有关材料、调阅审批案卷,查看办事大厅、询问被许可人的方式进行,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安排暗访检查。

(三)整改巩固阶段(6月26日至7月15日)

重点检查结束后,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县效能办、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要及时将督查结果报县政府和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对工作任务完成好的地方和部门将予以通报表彰,对存在问题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有关单位认真整改;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督查结果将作为全县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几点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充分认识开展这次监督检查活动对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创业服务年活动部署和要求、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现实意义。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狠抓工作落实,确保监督检查活动取得实效。

第4篇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的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__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创新督查考核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督查考核工作的服务质量,强力推动各项重点工作高效落实,为全县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督查保障。

督查工作要始终坚持把推动党委、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重要部署的落实,作为服务发展大局的切入点,把保证政令畅通作为推动工作落实的着力点。为此,我们主要围绕以下五方面做工作:一是突出抓县主要领导批(交、会)办事项的落实,确保政令畅通。按照“小事不过夜,一般事项不过周”的工作标准,全面落实 “日督查、周考核、月推进”工作机制,确保工作落实的时效性。二是突出抓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落实,确保惠民到位。对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全面推行建档立项式管理,制作《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督查备案表》,倒逼推进计划并细化到月和周,全面建立电子数据库,实行项目定位督查,全程跟踪、适时掌握进展情况,推行督查结果定期通报制度。三是突出抓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确保助推有力。在全面对接市目标考核体系的同时,科学制定我县目标考核体系,并及时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县各相关责任主体,确保目标事项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有跟踪,推动督查性考核与考核性督查的综合运用。四是突出抓重点建设工程的推进,确保推进有序。继续推行周建设进度履约保证金制度,将施工单位工程建设进度的诚信履约情况与履约保证金挂钩,督促各建设主体诚信履约,严格执行建设推进计划,加快工程建设步伐。同时,大力推行工程流程图督查法,确保工程从立项到建设完工,实现全过程无缝跟踪督查。五是强化日常工作制度的执行,确保规范常态。在突出抓重点工作的同时,不放松日常工作制度执行的常态化督查,确保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要求均能得到扎实、持续的落实,消灭工作落实的“死角”。

一是强化能力建设。通过定期研读领导讲话、学习政策文件、专业知识培训等途径,使全体人员及时了解上级政策导向,全面把握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提高督查工作的全局性、针对性;同时,进一步强化督查人员专业知识储备和组织协调能力,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强化作风建设。坚持把“实”作为督查工作之本,查实情、说实话、献实策,增强工作主动性和前瞻性,优质高效做好督查工作。同时,强化自律意识,严格遵守督查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树立良好形象。三是强化规范建设。充分发挥《__》、《__》、《__》等工作载体作用,推动督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升督查工作的权威性。同时,严格各项管理制度,确保领导批件有登记、有备案,办理事项件件有结果,事事有落实。

为提升督查工作整体活力,不断推动督查工作由被动型向主动型、现场型向考核型、事务型向参谋型转变。一是加强联合督查与会办督查相结合。充分发挥县督查室牵头组织作用,协调相关部门进行联合督查;对涉及多部门的督查事项,由县督查室牵头召集督查会办,对推进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解剖,提出要求,确定完成时限,各责任主体抓好落实,提高督查推进的合力。二是加强专职督查与条线督查相结合。在县督查室推动督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县分管条线督查的推动力度,形成从县主要领导到县分管领导都重视工作督查,形成齐抓工作落实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强制度创新与推动工作相结合。工作机制创新是督查工作的动力。面对新任务、新要求,既要着眼于研究新情况,更要着力于解决新问题。在不断完善已有督查工作机制的同时,针对新出现的问题,不断健全新的督查制度,使督查机制与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让督查机制更加规范、推进措施更加严密,逐步形成用事实来说话、用制度来管事、靠机制来裁决的良性督查氛围。

第5篇

按照市粮函[20*]45号和*府办[20*]88号文件“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为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治理年”活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有效遏制和防范重特大事故,县局决定从4月28日—8月6日在全系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现将工作方案印发各企业,请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好督查活动。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通过“百日督查行动”,推动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和安全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基础管理,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一步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加强应急管理,提高防范和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坚决防止各类事故发生,为确保今年奥运会、残运会、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活动成功举行,促进粮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二、督查内容及重点

(一)督查的主要内容

1.企业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分解和落实20*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情况。

2.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电[20*]15号),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台帐,汛期除险加固,落实防范易由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灾害的各项安全措施情况。

3.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等情况。

4.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精神,健全、完善应急管理机构、机制和规章制度,完善预案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建设,针对重大危险源、重大安全隐患及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应急准备情况。

5.购销企业严格执行储粮化学药剂管理规定的情况。规范采购、储存、运输、使用和销毁等制度。要重点检查药剂与器材混存、药剂保管制度不落实的情况,严防事故发生。

(二)专项督查的内容主要是

储粮化学药品、建筑施工、消防设施设备、储粮仓库防爆、面粉厂的防尘、防爆,罐区的避雷设施,闲置仓库、厂房及出租房的安全,车辆,职工住宅区的用电、用气安全,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制度等的制定和贯彻执行情况。

三、组织领导及部署

县局成立以局长肖胜安任组长,分管安全的副局长李星万任副组长,办公室、安保股、业务股负责人为成员的督查领导小组。各企业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主要领导担任“百日督查行动”组长,负总责并亲自抓,把“百日督查行动”摆到当前工作的突出位置,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切实抓紧抓好。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督查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动手具体抓落实,要积极宣传开展“百日督查行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动员从业人员参与督查的各项活动。

四、督查方法

这次“百日督查行动”主要由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县局专项督查,接受政府的综合督查。各企业要结合工作实际,确定督查的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确保“百日督查行动”不留死角。

五、工作要求及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这次“百日督查行动”是国务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北京奥运会安全的重大举措,是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的不断深化的载体。各企业一定要高度重视,把“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重要议程,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认真部署,组织开展好企业的自检自查工作。对“百日督查行动”组织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突出重点,强化督查。“百日督查行动”要突出重点,坚持“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互相促进。督查要善于发现问题,敢于直言提出问题、查出问题、解决问题,保证督查效果。

第6篇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36号)和《*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通知的意见》(*府发[*]21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全省就业再就业工作,完善就业再就业工作机制,确保就业再就业政策落到实处,决定建立就业再就业政策落实情况督查评估工作制度,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以全面贯彻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为目标,通过就业再就业政策落实情况督查评估工作,全面掌握各地就业再就业政策执行情况,督促、指导各地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机制制度,强化责任措施,确保各项就业再就业政策得到充分落实,取得切实成效。同时,总结各地的新经验、新做法,进一步推动就业再就业工作深入开展。

二、督查评估内容

(一)再就业优惠证发放和管理情况;

(二)基层工作人员政策掌握情况;

(三)各项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实情况;

(四)基层服务窗口就业再就业工作情况;

(五)就业再就业资金落实、配套和使用情况;

(六)就业再就业目标任务执行和完成情况。

三、督查评估制度方式

根据工作需要,督查评估以各级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为主体,组织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相关机构人员,对下一级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或劳动保障部门及下属单位的工作,采取定期督查评估指导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形式,全面或局部掌握和评估就业再就业政策落实情况和实际效果,下级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劳动保障部门每年应按季度对口向上级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上级劳动保障部门报送季度就业再就业政策落实情况(报表附后),上级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季报情况,随机确定督查评估单位和内容。重点加强政策落实过程的督查和政策落实效果的评估,要求各设区市每年对下级督查评估单位总数不得少于县(市、区)数的30%,督查评估项目总数不得少于政策落实项目总数的20%。督查评估主要方式有:

1、听取汇报,了解工作情况。听取督查评估单位对就业再就业目标任务执行情况的全面汇报或专项汇报,了解掌握情况。

2、深入基层,检查基础工作情况。以随机抽查方式深入基层社区、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有关职介、培训机构及企事业单位,通过考察现场,查阅工作台帐和统计报表,以及企业、社区和下岗失业人员申请扶持政策的凭证等,检查基础工作到位情况。

3、分类抽查,掌握重点工作情况。重点抽查小额贷款发放、社会保险补贴、培训补贴、公益性岗位开发、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再就业资金管理、收费减免等政策落实情况。

4、直接访谈,核查工作实际效果。分别召开下岗失业人员座谈会、职能部门基层工作人员座谈会和企业街道社区代表座谈会,直接进行访谈,核查就业再就业政策的落实情况和有关工作的实际效果,听取意见和建议。

5、评估整改,提出督查意见。在每个地方的督查工作完成后,督查组对督查情况进行评估,并向被督查单位及主管部门通报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及时处理意见和进一步整改的建议。

督查评估根据工作需要可采取设区市互查,设区市内县(市、区)之间互查的方式进行,各设区市、各县(市、区)也可对本级本部门内下属工作机构相关工作情况进行相关督查和评估。相关工作制度要求,各设区市自行制定。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就业是民生之本,促进就业再就业,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客观要求,是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建立就业再就业政策落实情况督查评估工作制度,是进一步完善就业再就业工作的一项制度措施,各地要把督查评估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制度,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督查评估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为加强就业再就业政策落实情况督查评估工作,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成立督查评估工作组,负责对全省就业再就业政策落实情况督查评估工作的指导、协调和对设区市的督查评估工作,各设区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相应的督查评估工作组,负责对县(市、区)就业再就业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评估和指导工作。

第7篇

一、督查目的

通过督查,全面掌握34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具体了解每项民生工程项目实施进展及运行管护等情况;及时发现民生工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民生工程实施效果。

二、督查形式

此次民生工程督查分为综合督查、专项督查和重点督查三种形式。综合督查由县市场监管局、司法局、教育局、卫计委、文广新局(体育局)、水务局6个部门牵头,分成6个督查组,每组由1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带队,组员从民生工程部门联络员中抽取。专项督查由各牵头部门按照年度工作需要自行组织实施。重点督查由县政府督查室、县民生办根据民生工程项目推进及各督查组督查情况择机开展。

三、督查分工

综合督查由县民生办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制定具体督查方案;6个督查组根据督查方案要求,认真开展督查,及时形成督查报告报县民生办;县民生办根据各组督查报告,汇总形成综合督查通报。专项督查由各部门根据民生工程进度,自行组织实施,并向县民生办报送督查情况。重点督查由县民生办会同县政府督查室组织开展。

四、督查内容

(一)综合督查

1.民生工作开展情况。全面了解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民生工程协调机制建立、项目监管、政策宣传、资料归集等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评价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对民生工程重视程度及相应工作开展成效。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

2.民生工程推进情况。及时掌握各项民生工程实施进展情况,确保达到上级要求的序时进度。补助补偿类项目低于序时进度发放的、工程类项目实施进展较慢的、软件资料没有按“十制”要求规范存档的,督察组要帮助牵头部门和乡镇(开发区)查找原因,制定对策,及时整改。

3.运行管护落实情况。实地调查了解建设类民生工程投入使用情况,评价已建成项目运管成效。对部分已建成项目存在的未投入使用、运行管护未落实、制度不完善、所列经费未到位、运行维护记录不完整、使用效率不明显等问题,督察组要及时发现,尽早提出整改措施,督促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4.清单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是否建立民生工程清单管理台账、是否严格按照任务清单要求推进、是否严格履行责任清单事项、是否认真落实问题清单整改和销号等。对发现的问题,督查组要配合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认真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有效、可行的整改措施,并督促整改到位。对责任未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要及时通报;对造成影响,妨碍全县民生工程考评位次的,要追究项目实施责任人和督查责任人的责任。县政府督查室要定期到民生工程项目实施现场进行重点督查,了解各民生工程督查组工作开展情况,并及时汇报。

5.开展社情民意调查。各督查组要按照要求,深入基层,走访群众,开展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社会问卷调查,并根据问卷调查结果,评价民生工程宣传成效。对群众知晓度、满意度不高的项目,要及时向县民生办反馈,并提出整改措施,督促项目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尽快落实。

6.进行民生工程考评。各督查组要按照县民生办制定的评分标准,认真对乡镇(开发区)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由各督查组长签字后报县民生办。县民生办要将每次督查结果作为年终民生工程考评重要依据。

(二)专项督查

1、督查项目组织实施情况,重点是否严格按程序规范操作。

2、督查项目进展是否按省市民生工程要求的序时进度推进,工程质量是否合格。

3、督检查项目软件资料是否按要求整理归档,工程类项目“十制”管理是否落实到位。

4、督查已建成建设类项目运行维护情况,重点是是否按要求及时投入使用等。

5、督查项目清单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三)重点督查

1、督查各督查组工作开展情况,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2、随机抽查部分民生工程实施进展情况,查看是否按照省市民生工程序时进度要求推进,工程质量是否达标等。

3、督查项目软件资料归档情况,已建成项目是否按要求投入使用等。

4、走访群众,了解群众对民生工程政策知晓度和满意度,听取群众对实施民生工程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等。

五、督查方法

一是查阅资料。看各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在实施民生工程中相关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软件资料整理归档情况。二是走访群众。直接征询有关民生政策的落实情况,了解民生工程政策宣传情况。三是实地察看。对工程类民生工程项目,每个已建设项目都要现场察看,非建设类项目要了解政策执行情况,有无优亲厚友等损害群众利益现象。

六、结果运用

根据综合督查、专项督查、重点督查结果,县民生办要按月收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同时与市民生办每月33项民生工程打分及皖西日报媒体公示情况相结合,每月对县直牵头部门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综合排名。根据全县财税暨民生工程会议精神,20xx年民生工程实施实行“红”、“黄”旗循环发放制度,县民生办要根据市民生工程每月排名情况,适时提请县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调度、约谈,对排名第一、第二的牵头实施部门给予“红”旗表彰,对后两位的给予“黄”旗惩戒。

七、督查时间

综合督查从5月份开始,原则上每月开展一次,必要时开展不定期督查。专项督查由各单位根据情况安排,原则上每月不少于2次。重点督查根据项目实施及督查组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开展。

八、督查组职责及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督查组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到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真实全面调查核实项目具体实施情况。

二要严格奖惩。凡在民生工程督查工作中态度端正、认真负责,督查整改工作成效明显,在各级民生工程督查、暗访、检查考评中没有新的问题出现,年终考评时将予以适当奖励。同时,在民生工程督查工作中态度消极,对督查发现的民生工程问题不能及时整改,在上级民生工程督查、暗访、检查考评中有不同问题出现,影响全县民生工程考评位次的,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8篇

一、充分认识对基层税务机关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督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是一项重要的系统而长期的工程,没有督查机制,没有必要的督查手段,不开展相应的督查工作,行政效能建设是很难取得成效的,也很难达到预期目的。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十分重要,直接影响整体税务机关的形象。基层税务机关担负着直接完成税收任务的重要职责,是直接接触纳税人、服务纳税人的基层行政机关。加强督查工作也应引起高度重视,因此,我们必须从思想上提高对行政效能督查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一是要充分认识到:加强督查工作是确保行政效能建设取得成效的重要举措。大家都知道:一项工作如果光部署,只安排,忽视了检查,放松了督查,能否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是要打一个问号的。因此,只有附之严格的到位的督查、检查工作,才能使之正常进行,顺利开展。我们的行政效能也是如此,必须要有督查,事实上也离不开督查、检查。实践证[本文转载自[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最终的目的是提高整体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而贯穿这项工作的始终是检查、督查工作,只有通过这必要的督查工作才能使之达到所要达到的目的和效果。

二是要充分认识到:加强督查工作,是约束和规范“行政效能”建设中主体因素——“人”的行为有效手段。人是提高行政效能最基本、最活跃的决定因素。良好而有效的督查体制和机制,能进一步规范人的行为,能进一步激发人的积极性,能进一步增强人的工作责任心。有效、可靠而严格的督查机制,就能有利于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就能有利于激发人的创造性,就能更好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因此,我们要教育广大基层税务干部,必须要认识到督查工作对行政效能过程中人这个主体因素的约束作用和规范功能,是指导人、督促人发挥应有的才能,激发人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的有效手段。最终为推动和促进行政效能建设工程起到主体性作用。

三是要认识到:加强督查工作是对“行政效能”不断“纠偏消错”,使之按照正确目标行进的有效方式。在推进和加强行政效能建设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偏差、失误,甚至错误,而克服和避免这些偏差、失误、错误的有效方式就是不断的督查,经常的督查。通过开展督查,及时发现不足,及时纠正偏差,及时发现失误、错误,分析原因,采取措施,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避免失误,最大限度地杜绝错误行政行为的发生,使整体行政效能建设发挥出最佳效果。

二、明确加强基层税务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督查工作的主要内容

加强基层税务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涉及方方面面,督查工作的内容也是很多的。所谓督查工作的内容主要指行政效能建设的重点方面和主要环节。我们必须要明确这些方面和环节,才能开展好督查。归纳起来,基层税务机关加强行政建设督查工作的主要内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督查基层税务机关干部是否有创新意识。重点督查基层税务干部是否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作风;是否从“老传统”、老模式、老方式的工作机制中解脱出来;是否存在因循守旧、不思进取意识;是否增强发展观念,创新意识,与时俱进,积极、主动支持各项税收改革。

(二)督查基层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情况。重点检查、督查基层税务干部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有无高高在上,脱离纳税人,是否政务公开、透明,是否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变通执行税收政策,违反规定收税,擅自减免税,侵害纳税人和国家利益。

(三)督查基层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作风。督查基层税务机关是否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和贯彻上级工作部署,保质保量地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是否存在作风飘浮、工作不实,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工作,对工作浮光掠影、流于形式,大作表面文章;是否随心所欲,自搞一套,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一套。版权所有

(四)督查基层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外服务”。重点督查基层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对纳税人漠不关心,服务态度粗暴,工作方法简单,甚至有意、故意、肆意刁难纳税人的情况,是否存在应落实的税收政策不落实,应兑现的税收政策不兑现,侵害纳税人的自身合法权益,影响和妨碍纳税人自身发展。

(五)督查基层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为不当”。重点督查、监察基层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是否存在“越位”、“错位”、“缺位”现象。具体指:督查是否违反政务公开规定和服务承诺的行政行为,是否存在拖拉扯皮、失职、渎职行为,以及管理混乱造成工作质量低下、工作效率低下的行为;督查是否存在应作为而不作为的行为;督查是否存在行政审批不规范的行为;督查是否因人为原因和管理不力造成重大事故和重大损失的行为。

(六)督查基层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重点督查基层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廉洁从税、廉洁从政方面的情况。具体督查是否存在利用手中的权力,以税捞“利”的现象;是否存在对纳税人吃拿卡要报的现象;是否存在廉政规定、纪律执行不严现象;是否存在忽视对干部教育的现象;是否存在没有建立社会监督网络体系。

(七)督查基层税务机关不断改善行政环境。具体督查的方面,就是要监督和检查基层税务机关是否按照上级的要求,创造条件,进一步改善办税环境,充分运用现代化税收管理技术装备,不断提高行政工作效率,不断简化办事环节,缩短办事程序,更好地方便纳税人,服务纳税人。

三、对基层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开展督查工作的方式方法

对基层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加强行政效能建设中,必须要采取适当的督查方式,务必采用必要的督查方法,形成有效监督和考核机制,才能使行政效能建设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是要建立督查工作组织机制。为保证对基层税务机关效能建设督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必须要建立督查机制和工作机构。如:上级税务机关可成立对基层税务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下设工作办公室,作为开展督查工作的常设机构。以加强督查工作、指导督查工作,开展具体督查工作,从而为行政效能督查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二是要加强督查工作制度建设。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在摸清基层税务机关实际情况基础上,建立一系列“对基层税务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督查工作制度”,包括效能督查日常工作制度、督查投诉工作制度、反馈工作制度、备案制度。通过这些制度来规范督查工作人员的操作程序和工作纪律,从而使督查工作建立在规范化、制度化之上,避免督查工作随意性太强,无章可循,保证不了督查效果。

三是坚持开展“实地”督查。开展“实地”督查,就是针对基层税务机关是否依法行政,是否围绕上级机关布置的中心工作、重大决策以及明确基层税务机关要办的重要事项来开展督查,这也是督查的核心环节。这样的督查要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实地”,深入基层,深入现场一线,开展真实的督查、检查,以取得第一手资料,体现督查的真正目的,而不能停留在只听取表面汇报,注重查看一些书面材料。在“实地”督查中要认真作好督查工作记录。对相关工作要采取定量与定性分析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针对工作目标任务进度情况、完成结果情况以及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等内容,进行进行科学评价。

四是坚持开展明察暗访式督查。要通过组织人员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查看基层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办税、文明办税情况;暗访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情况;检查内部管理、税收环境改善情况。并将明察暗访情况进行通报,相关情况计入年终岗位考核之中。通过明察暗访推动全系统行政效能建设工作。

第9篇

一、行动目的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督促各单位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工作部署,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及时发现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消除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事故隐患,为成功举办北京奥运会和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百日行动”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刘云副局长任组长,曾进崧任副组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科,负责“百日行动”日常工作,由沈保光担任办公室主任。

三、专项督查内容

主要检查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等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等情况,具体包括:

(一)督查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一是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二是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合理分解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情况;三是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结果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内容情况;四是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情况;五是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以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等情况。

(二)督查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重点督查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工作进展情况;主要是各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情况。

(三)督查各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一是今年一季度安全生产完成情况;二是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建立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情况报告建档制度的通知》情况;三是本单位去年以来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查处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情况以及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采取有针对性措施、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四)督查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制度的情况。一是建立驾驶员档案、车辆技术档案;二是定期组织召开驾驶员安全会议;三是监督检查制度,每月对重点部位、人员等进行检查,并及时纠正不安全因素,限期整改事故隐患;四是车辆安全监管制度。

四、时间安排和督查方法

(一)时间安排。*月*日起各单位开展自查,从6月初开始至7月初,市交通局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单位开展安全督查专项行动。

(二)督查方法。一是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听取各单位关于隐患排查治理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汇报,认真查阅日常管理的相关记录和资料。二是现场督查。深入客运站场、停车场等,进行实地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加强对“百日行动”的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落实,明确责任人,严格工作要求,全力抓好此项工作。

第10篇

园区建设指挥部是项目最多的一个指挥部,园区督察组的工作也是最繁重的。2013年12月,接到县委要求其出任园区督查组组长的通知后,__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他第一时间召开了粮食局党委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决定全力做好督查工作,一切向督查工作倾斜,成立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亲自挂帅、亲自参与。

为了做好督查工作,经局党委研究,__从粮食局把副局长徐水保抽调出来脱产到园区专驻督查,还从各科室共抽调年富力强、工作积极性高的骨干人员组成7人督查小组,另外调配2部工作用车、解决督查经费3万元,添置了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确保督查工作有序顺利开展。

“督查组全体成员,包括我自己,以前都是从事粮食工作,对于项目督查不是很熟悉。”刚刚开始项目督查的时候,__既兴奋又有几分担忧,重任在肩,容不得半点马虎。“好在我们的同志都很年轻,学习能力强。我们一边学习,一边工作。按照“行动早于一般干部、标准高于一般干部、要求严于一般干部”的要求,潜心研究督查政策业务,做到不当外行人,不说外行话,很快就熟悉了督查工作的要领,工作迅速走上了正轨。”

自从开始园区建设督查工作,督查组的同志工作日中午从来没有休息过,大家都是加班加点,按照“一天一督查,三天一专报,一周一调度,半月一分析,一月一总结”的督查制度,以及“一张表、三张函、六分制”的督办制度认真进行督查。所有的项目每周至少上门督查一次,重点项目每两三天就要去看看,甚至随时走访,随时督查。

现在,督查人员每天早上九点以前就到园区上班,碰头分工,按照分组到各项目一线进行督查。中午集中吃工作餐,不休息加班整理材料,每天工作九小时以上。节假日经常加班加点,任劳任怨、无怨无悔,督查组人员做到铁面无私、严格督查、认真负责,有力推进了园区项目建设的快速推进。

督查组的每位同志都清楚地记得,江联重工项目是园区建设打响的第一枪。以每天保证150台以上的机械设备、日完成3万立方的土方量的超常速度,快速推进“江联重工土方平整”工程,以往需要3个月以上时间完成的工程量,只用了短短的24天时间,创造了“__速度”。成绩的取得,也有督查组人员的一份功劳。

这么大的工程,推进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在所难免。针对一度出现的罗溪镇部分村民阻工的现象,__带领督查组的同志天天跑工地,多方协调,督促尽快化解矛盾。罗溪镇党政领导班子敢于担当、勇于作为,不分昼夜,分片包户深入农户家中做群众工作,仅利用两天时间,就化解了村民阻工难题,为江联重工工程项目有序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1月29日是农历腊月二十九,按照农村风俗,家家户户都放起了爆竹,开始过大年了。为了江联重工项目电力线路的迁移问题,__带领督查组的同志,约请供电、城建、交通以及罗溪镇等各方面到现场协商,终于达成了电力线路迁移设计方案,既保证了项目的顺利推进,有保障了沿线村民春节期间用电。虽然时间已到了中午1点半,__到园区指挥部匆匆吃过午饭,又紧张地开始整理材料,向督查指挥部报告,一直忙到晚上6点多才回家。

__说:“园区项目推进责任重大,我们不敢有半点懈怠。有时候,为了协商一份督办函或者分析报告,我和专职督查的徐水保副局长要来回打多次电话,甚至一打就是半个多小时。”

园区指挥部的项目推进责任人有的是县领导,有的是老同事、老朋友,严厉的督查是不是会得罪人呢?__说:“按制度操作,就不会得罪人;用制度管事,才能办成事。我首先做好督查组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让大家认识到督查工作的重要性,放下思想包袱,做到激情参与,无情执行,友情配合。”

由于制度执行公平公开,督查组的工作得到了项目指挥部的高度重视和积极配合。督查的第一个月,督查组共向园区项目指挥部下发提示函13张,督办函6张,通过倒逼加压,实现责任传递,很好地完成了督查任务,推动了园区建设各项目的快速推进。

短短的一个多月,园区招商引资“大会战”初战告捷,园区发展“大框架”已俱雏形,干事创业“大氛围”日渐浓厚。全县共收集到招商信息178条,已筛选出5000万元以上有效信息72条,其中5亿元—10亿元的重大招商信息10个、1亿元9个。目前,除江联重工落户动工外,投资10.2个亿元的深圳赛尔佳电子项目也签订了投资意向协议,江西亚欧生物科技、上海豪利来金笔、江西奕博通风设备等3个10亿元、5亿元的项目也即将签订协议,另外9个1亿元的项目也将签约准备落户温圳新型工业基地。与此同时,__西大道建设、土地征用、标准厂房清理、工

业闲置用地清理、细化入园项目管理办法以及配套设施建设等重点项目快速推进。截止目前,共征用土地2000亩,清理标准厂房16万平方米,清理工业闲置用地2612亩,完善园区配套管理办法12条。成绩来之不易,这中间饱含着__和他的同事们大量的心血,无私的奉献。

__的母亲身患癌症,父亲也因中风卧床不起。但是为了督查工作,为了园区发展,他却很少有时间去照顾患病的双亲,大部分时间都托付兄妹去医院护理住院的父亲,一直到大年二十九才把父亲从医院接回家中。

在__的影响带动下,督查组的同志们都舍小家顾大家,全身心的扑在督查一线。司机叶国顺父亲突发脑溢血去世,他只请了三天假,安葬完父亲后,立即回到督查一线。2013年刚刚到粮食局上班的女同志李亚琴不顾体弱多病,经常冒着严寒到项目现场督查,一边打针一边写督查报告。徐水保的孩子住在临川,原来每个周末他都要去临川看儿子。自从到了督查组,他一连40多天没有和家人团聚。

__说:“正是有了这批无私奉献,倾力督查的好同事,督查工作才能做得一丝不苟,才能落实好县委的决策,才有项目推进的喜人形势。”

第11篇

检查目的

督促各部门切实履行职责,严格责任追究,切实解决机关工作人员作风不实、纪律不严、为政不勤的“慵、懒、散”等突出问题,及时发现和纠正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等行为,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切实改进机关作风,促进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提高,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检查对象

镇直各部门

工作职责

1、镇督查组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明察暗访要制度化、规范化,注重针对性、时效性。对发现的问题,要坚决限期整改,做到真督实查、真查真改、真见成效;

2、督察组按照部署和要求,按季度组织开展督查,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加大督查力度,防止流于形式,走过场。及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做好跟踪落实,将情况及时反馈镇效能办;

3、镇效能办开展日常检查和专项督查,组织协调和接受区效能办培训,做好材料准备、情况汇总等工作,提出处理意见,进行通报,建立日常督查台账。

4、各相关部门加强配合,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树立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增强各部门抓效能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新性,形成上下合力。

检查办法

(一)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

根据《关于要求各单位加强管理开展自查自纠的通知》的要求,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和问责,对机关作风建设、贯彻落实《海西规划》工作情况、新城建设、“五大战役”、重点项目、行政处罚、窗口建设及办事效率、“12345”诉求件办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开展常态化自查自纠,通过日常自查、镇效能办定期或者不定期督查等方式,确保落实到位。

(二)镇效能办加强日常督查,形成督查台账

成立镇效能督查小组,开展日常效能督查,督查结果形成台账,对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分析、督促协调和检查评估,督促整改,严格问责,全镇通报,将结果纳入绩效管理。效能督查内容主要包括:

1、围绕镇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对新城建设、重点项目和“五大战役”工作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抽查落实情况;

2、对重点难点问题、滞后项目及领导批示的效能督查件开展专项督查,采取“现场督办制、全程跟踪制、效能提示制、每周专报制”四项制度深化督查;

3、对全镇各部门严格执行“六个不准”、省政府《关于提高行政机关办事效率的十条意见》、效能建设和作风建设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4、牵头做好阳光平台(行政处罚系统)建设;

5、对效能投诉及“12345”诉求件办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6、对政务公开、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结果运用

第12篇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进一步强化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促进我市“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隐患治理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等工作部署的落实;督促企事业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基础管理,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排查治理安全隐患,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要坚持与今年安全生产“三个专项”工作相结合、与落实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相结合、与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与安全生产整顿持续攻坚相结合的原则。

二、时间安排

20*年5月至7月底。

三、督查形式

督查行动由市安委办综合指导、协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理区、工业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采取单位自查与部门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企事业单位要按照明电[20*]15号、河北省、*市“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活动工作方案和全省、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工作方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持续攻坚工作方案及本方案要求,全面深入地开展自查。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管理区、工业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确定督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场所,全面开展督查行动。市对各县(市)区开展督查,市级督查不少于1/3的县(市)区,各县(市)区督查不少于1/3的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分别组织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

四、督点和内容

(一)重点行业和领域范围

1、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冶金、石油天然气开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2、道路交通、水上运输、铁路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站点、场所、设施及城市基础设施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等。

3、建筑施工、民爆器材、国防科技工业、机械、电力、轻工、纺织、烟草、邮政、通讯等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4、渔业、农机、水利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各类设备设施。

5、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含水上游览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

6、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7、市直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范围。

(二)重点内容

1、重点督查的综合内容: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分解和落实20*年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情况;全市“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隐患治理年”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等各项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按照明电[20*]15号和唐安办[20*]16号文件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登记、整改、监控情况,特别是重大隐患公告公示、跟踪治理、整改销号情况;汛期除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加强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迎奥运和奥运会期间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瞒报事故情况这;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等。

2、重点督查的专项内容: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冶金、石油天然气开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的督查内容,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煤监[20*]93号)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协调[20*]94号)确定的内容,以及市安委办《关于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意见》和市安监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开展非煤矿山等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在机械、轻工、纺织、贸易、烟草、电力六行业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执行。

道路交通:打击超速、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货运车辆违法载人、危险品运输车辆不按照规定通行、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情况;运输经营车辆技术状况、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和客运站的安全监管情况;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交通疏导和施工安全监管的情况。

水上运输:“防船舶碰撞、防泄漏”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老旧船只安全及运行状况;船舶通信、消防、救生等安全设备保养、配备情况;渡口渡船安全整治情况;低质量船舶专项治理及长效机制的建立情况。

铁路:旅客列车“三品”(易燃、易爆、危险品)检查和防火防爆制度落实情况;铁路行车关键设备的生产制造质量及维修情况;道口设备设施、标志的设置,看守及监护人员标准化作业及平改立推进情况;违反《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非法建设建筑物和构筑物、采矿、采砂等情况;公路铁立交桥、公铁平行地段防护设施以及航标等的设置、管理情况。

建筑施工:房屋建筑和市政、铁路、公路、水利和电力等工程建设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措施情况;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长大隧道、高大桥梁及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预防建筑施工涌水、突泥、瓦斯爆炸事故等措施落实情况;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

消防安全: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文物古建筑物等单位和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防栓系统运行情况;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安全状况;经营性场所室内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单位和场所设置位置情况;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

水利: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情况;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一般中小水库运行安全管理的情况;农村水电站、电网、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和违规水电站的清查整改情况;河道违法采砂突出河段、采砂量较大河段的整治和安全管理情况;水文测验、水利工程勘测等的安全管理情况。

电力:预防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保证电力安全可靠供应情况;电力建设施工防滑坡、防坍塌、防泥石流、防设备损坏,保证电力施工安全情况;电网主要输变电设施和发电厂主机辅机设备、特种设备的安全情况;水电大坝安全注册、定期检查、安全监测、缺陷处理和补强加固情况;网络与信息安全及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情况;煤矿安全供电情况。

农业机械: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年度检验情况;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申领、换况;查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及违法载客、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情况。

渔业船舶:渔业船舶持有效船舶检验证、船舶登记证、捕捞许可证(捕捞渔船)情况;渔业船舶通信、救生、消防、信号设施设备配备和运行情况;渔业船舶进出港签证情况;渔业船舶编队生产制度落实情况;蟹笼、渔运等高危作业渔船及老旧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情况;渔业船员职业技能培训教育,渔业船员配备、持证上岗和胜任情况;渔业船舶遵守各项航行作业规则、规程情况。

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和日常维修保养情况;作业人员按规定持有效证件情况;安全附件和保护装置的检验(校验)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旅游景区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重点行业(领域)的危化品压力容器、电站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管理情况。

民爆器材:开展“四超”专项整治情况;拆除旧生产线制定停产、销爆处置和销爆处理方案的情况;新建生产线按计划实施及安全管理的情况;打击民爆器材生产、经营企业非法建设、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情况。

国防科技工业:危险作业场所“压点减员”、强制加装视频监控系统,开展危险品销毁、处理专项整治,开展外包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等的情况;军工危险品单位外部安全距离问题的整治情况。

市属以上企业: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及“一岗双责”制度的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预报预警、应急预案和治理工作制度建立情况;安全费用提取与安全投入、“三同时”制度执行、员工教育培训情况;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分包企业资质审核和作业现场“三违”现象治理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领导,成立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名单附后),具体负责督查行动的日常工作。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市安委办要充分发挥综合指导、协调作用,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开展本级、本部门、本系统的专项督查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工作特点,制定具体督查方案,细化督查内容,明确工作责任和要求。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将本地、本部门、本系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安排部署情况和工作方案于20*年5月7日前报市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