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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务档案管理办法

时间:2023-05-30 10:55:3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企业税务档案管理办法,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企业税务档案管理办法

第1篇

一、分析档案管理现状,充分认识税收征管档案资料信息化的必要性

1、从税收档案资料管理的现状分析,税收征管档案资料信息化是减轻国税机关档案管理工作强度,节约档案管理成本,实现档案信息资源共享的有效途径。现行税收资料管理过程中,整理工作量大、时间跨度长、资料查找难、利用效率低等问题逐渐暴露出来。一是工作效率低。从收集整理到装订,全是手工操作,费时费力,消耗资财。后期调阅也以手工为主,劳动强度大,手工检索速度慢,调阅效率低。二是综合利用程度低。现行税收资料的档案管理在查询分析核对和执法责任检查落实等综合利用方面效果不佳。三是共享程度低。由于存档的纸质资料移动性能差,不能直接为国税机关各岗位、各环节提供信息来源和执法依据。四是存贮成本高。纸质资料存贮成本高,占用空间大。五是管理不规范。税收资料多头受理、重复归档,且归档标准不统一。

2、从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的角度考虑,税收征管档案资料信息化是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办税成本,方便纳税人的重大改革。为了加强税收管理,国税机关要求纳税人办理的各项证件和填报的涉税资料十分繁杂,同样的资料,在不同的岗位和不同的时间要反复提供和查验,少一样都可能办不成事情,既增加了纳税人的办税成本,又影响了税务机关的工作效率。税收征管档案资料的信息化,可以做到了一次采集归档,多环节、多层次的反复利用,可以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也减少了国税机关内部资料传递的麻烦。

3、从税收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出发,建立一户式纳税人电子档案成为必然趋势。近几年的税收征管改革,在征管体制、征管机制、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但是税收资料档案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征管基础工作,还停留于手工操作的状态,其管理的信息化水平还比较低。随着税收信息化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征管软件不断应用升级,同时申报方式电子化以及办公自动化等信息技术的广泛运用,税收征管档案资料信息化已成为必然趋势,同时也是《国税系统基层“三化”建设三年规划》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注重信息的深度开发,提高档案信息利用价值,创新档案管理电子化的新举措。

4、从税收执法责任制落实的客观需要,税收征管档案资料信息化是强化执法责任和加强执法监督的重要手段。从长远看,税收整个操作过程的电子化和信息化,是税收征管改革的方向。实行税收征管档案资料信息化是加强“两权”监督,减少执法随意性,增强税收执法责任的重要手段。要坚持依法治税,提高征管效率和水平,就必须对纳税人税务登记、一般纳税人认定、防伪税控认定、纳税申报情况、涉税事项变更和注销等各项涉税行为进行实时监控,而通过税收征管档案资料信息化不仅能做到注重结果的监督,而且实现了过程的跟踪管理,谁是责任人,一目了然。

二、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实现税收征管档案管理规范化基础上的信息化

1、统一采集对象,资料种类规范到位。在税收征管过程中,纳税人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供的以及税务机关向纳税人发出的资料文书品种繁多,全部列入电子档案资料的采集对象,既不需要,也不可能。因此,我们必须从有利于“明确纳税人纳税义务和落实税务机关执法责任”为原则,可以确定户籍管理类、减免退税类、调查执行类、登记备案类、税收处罚类和统计备查类等基础资料,作为我们电子化采集归档的对象。

2、明确资料来源,文书格式规范到位。为了确保采集资料的真实可靠,应当明确资料采集的来源。当前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纳税人在办理税务登记、一般纳税人和防伪税控企业认定时所提供的各类资料原件;二是上级国税机关对纳税人申请事项进行审批、资格确认时形成的各类资料原件;三是江苏国税管理信息系统形成的各类调查执行和处罚资料原件;四是根据税务机关管理工作需要,按年度从江苏国税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中导出的统计备查表格(如纳税申报情况明细表、发票发售分户明细帐等)。

3、落实岗位职责,收集责任规范到位。档案利用价值的大小在于资料是否齐全,而档案齐全的关健环节在收集。因此,基层主管国税机关要有专门的档案工作小组,负责检查各项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落实情况,明确各责任区主岗人员为档案资料收集工作第一责任人,凡规定实行电子化归档的资料,除由档案管理员从现有存档资料库中直接调取归档外,其他一律由主岗人员负责收集并形成电子文档,上传档案管理员,凡收集不全的,列入个人岗位考核扣分。

4、简化流转环节,资料传递规范到位。为了适应江苏省国税管理信息系统运行要求,在实现税收征管档案资料信息化的过程中,我们必须打破思维定式,在简化合并现有征管资料的基础上,作出硬性规定,凡是作为电子化收集归档的原始资料在国税机关内部不再作为附报资料进行纸质流转,一律由各岗位进入系统进行实时查核。如上级规定必须附报的资料,由最终上报审批的业务科室统一打印上报。

5、及时采集资料,归档办法规范到位。为了保证税收征管资料信息在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中及时的发挥作用,主管国税机关应当对税收征管资料收集责任人提出明确的工作要求,落实具体资料采集归档环节:要求纳税人提供的各类原始资料在调查环节由调查人负责在上报调查报告前采集归档;对上级税务机关审批核准的原始资料在主管国税机关登记分发前由档案管理岗直接采集归档;对纳税人涉税事项进行调查执行的原始资料在调查执行完毕后当日由执行人负责采集归档;对纳税人年度纳税情况明细表等统计备查表格由责任区主岗人员在年度终了后规定的时限内采集归档。

6、实行资源共享,档案利用规范到位。实行税收征管资料信息化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要让档案信息超越时空的限制,实现多岗位、多层次的资源共享。因此,我们应当利用现有国税系统统一的局域网为支持,使档案信息资源利用不再受时空的限制,在国税系统的内部办公网的任何一台工作站上都可以实时查询到相关的档案信息。只有这样,才能使档案信息的增值利用成为现实。

三、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推进税收征管资料档案信息化管理工作进程

1、根据档案管理要求,研究制定税收征管资料档案信息化的业务需求。当前税收征管资料信息化建设的工作重点是要立足现实,实事求是,按照投入少、见效快的原则,将分散信息实现集中存储管理,实现对纳税人有关涉税信息的综合利用。因此,该系统应当具备的主要功能有:采集功能,利用基层主管国税机关现有的电子扫描设备,对纳税人的涉税信息资料(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等)进行电子扫描;存储功能,以基层主管国税机关为单位,由专职的档案管理岗人员对采集到的各类涉税信息的扫描文件或数码图片在系统内进行集中存储;查询功能,对主管国税机关有权使用档案信息的人员进行系统维护(如登录国税内部网站方式),确保各个岗位人员在需要时查询纳税人的基础信息,可以多人同时查询;维护功能:主管国税机关档案管理岗人员要能够及时对档案信息库的信息进行添加和删除,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备份功能,按照税收档案资料管理办法,现行的征管档案资料至少保存三年以上,因此,该系统应当可以按年度将档案资料进行备份存查,确保安全。

第2篇

2006年上半年,xx地税局办公室结合工作职能,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认真做好2006“管理年”活动组织协调工作。“管理年”活动是今年全局工作的重点,办公室作为牵头部门,根据局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协调相关科室,就“管理年”活动的组织实施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先后制定了《xx地方税务局2006“管理年”活动实施意见》、《xx地方税务局2006年基层单位目标管理暨“管理年”活动检查评比办法》、《机关目标管理暨“管理年”活动检查评比办法》、《xx地方税务局机关日常考核及“管理年”活动检查评比项目和标准》、《星级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确保了我局“管理年”活动的顺利开展。

“管理年”活动中,按照局党委的要求,坚持高标准,组织协调相关科室结合我局实际抓亮点,搞突破,并积极主动地做好与市局管理年活动办公室的工作联系,及时提报我局的亮点工作,我局的星级管理考评制度、重点税源企业纳税申报直通车管理、稽查提醒制度、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均被市局管理年活动办公室列为创新性工作项目,受到xx市局领导的关注和肯定。结合“管理年”活动的开展,牵头对以前的涉税事项、工作流程及制度、办法进行梳理整合和修订完善,完成了《xx市地方税务局岗责工作规范(试行)》初稿撰写工作。原创:《岗责规范》共分六大类,内容涵盖纳税申报、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纳税服务、减免税管理、纳税评估、社会综合治税、重点税源监控等税收工作各个环节,共六十余个岗位,对每个岗位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标准、工作要求都进行了明确和规范。

2、做好星级管理考评工作。根据局党委的要求,创新管理考核体系,牵头制定了《星级(岗位明星)管理暂行办法》、《岗位明星评选办法》,明确星级单位和个人的考核评选标准及程序。上半年,结合目标管理考核,先后组织了三批星级单位考评,并下发了通报。通过单位推荐、考试选拔、公示等程序,组织评选了二季度岗位明星。

3、强化政务督查工作。为使督查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进一步充实完善了《督查工作制度》。从督查工作任务、督查工作程序、督查方式及权限、督查组织实施等五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范和明确,建立健全了督查立项登记、督办、反馈和检查制度、督查专报、通报等一系列督查工作制度和办法,有效地保障了政务督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今年以来,围绕全局工作重点、每月份重点工作、局务会确定的重点工作事项、局党委的重大工作部署和决策等,加大督查广度和深度,全面做好日常督查、目标督查、专项督查及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的督查催办。半年共下发督查通报12期,督查专报1期,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到位。

4、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根据局党委要求,明确分工,专人负责,结合实际,在广泛征求局党委和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对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使我局的目标管理考核工作与青岛市局考核办法更加科学合理,切合市局考核要求。同时,把目标管理考核与“管理年”活动考核相结合、日常管理考核和上级各项考核相结合、单项考核和综合考核相结合,认真做好全局日常管理考核和“管理年”活动考核,努力做到全面细致,规范周到,以考核管理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5、加强档案管理和资产管理。在档案管理上,立足高起点,坚持高标准,继续加强了对全局各类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我局的档案管理工作水平。

在资产管理方面,根据市局《财务管理办法》,修订完善了我局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固定资产购置、大项固定资产处置等审批程序,严把入口、出口关。建立了固定资产管理动态流程,杜绝管理上的漏洞。同时,加强后勤行政管理,按照高效、节约的原则,积极做好车辆管理、卫生管理、办公用品采购、政务值班等服务工作,为全局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后勤保障。

6、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搞好信息调研工作。围绕局党委中心工作,发挥办公室在信息调研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对全局信息调研工作的指导和协调。上半年,组织召开了信息调研工作会议,邀请市局信息调研工作人员,以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全局信息调研员进行了培训。制定了《信息调研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调整充实了兼职信息调研员队伍,及时做好全局信息调研文章的筛选、整理和上报工作。特别是加强了对全局经验性、创新性工作的对上提报力度。上半年,xx市局、省局等信息简报先后对我局星级管理、重点税源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六子工程”、稽查提醒制度等重点、亮点工作进行了介绍。上半年共上报各类税务信息80多条,被省局、市局、xx市政府及xx市委、市政府等上级部门采用30多条,采用调研文章8篇,比去年同期增加6篇。

7、加大税收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平度地税社会形象。主动加强与有关媒体的联系配合,积极主动的做好全局税收宣传工作,上半年全局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发表宣传稿件50余篇。在人民日报、中国税务报等中央级媒体发表税收宣传稿件四篇。五月份,在《人民日报》发表了《xx地税局以“三化”促进税收管理》的稿件,较好地宣传了我局“管理年”活动,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反响。

二、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第3篇

1 会计档案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实现会计电算化后,会计档案的范围扩大了,管理的内容也增加了,除了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对纸质会计档案进行管理外,还要对电子会计档案进行管理。电子会计档案管理需要档案管理人员不仅懂会计知识,还要具备较高的计算机软硬件操作技能。目前,我国绝大部分企事业单位都实现了会计电算化,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比以前更加繁重,管理成本也提高了,具体表现在会计档案的内容增加,管理难度加大,需要的管理人员也相应增加,并且对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也提高了,会计档案所占用的库房面积也增加,生成、打印和保管会计档案的机器设备投入更大。也就是说,实现电算化后,会计档案管理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等相应增加,管理范围增加了,难度加大了。会计电算化只是将会计人员从繁重的会计核算等工作中解放出来了,会计档案管理的工作不但没有减轻,反而更重了,难度更高了。

目前的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存在哪些问题?我们如何才能减轻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任务,提高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呢?

1.1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规定不切实际。1999年1月1日施行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了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3年~25年的定期保管和永久保管。现在的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很多企业存续的时间很短,根据2013年8月份国家工商总局的统计数据,中国企业的平均寿命6.09年,60%的中国企业平均寿命仅5年,中小企业的寿命就更短,平均寿命仅2.5年。而我们目前的法规规定会计档案要保管15年、25年乃至永久,其实际意义究竟何在?作为法律责任的主要承担者的企业已经不复存在,档案留着还有什么用?即使有法律责任要追溯,向谁追溯?这一规定显然与目前的经济形势不符,特别是对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更是不切实际。国有企业和大型的企业集团存续时间稍长,平均寿命也不过7年~8年,当然也不排除像“同仁堂”、“六必居”这样的百年企业,但这样的企业在中国屈指可数。

同时,《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很多中小企业没有业务主管部门,那么,这些已经终止的中小企业的会计档案应该由档案馆代管,或者由财产所有者代管。但保管这些会计档案是需要成本的,这个成本由谁来承担?档案馆的人员和空间也是非常有限的,已注销企业的会计档案全部由档案馆来代管显然是不现实的。财产所有者通常认为企业已经没有了,与企业有关的法律责任也应该终止了。会计档案“是扔还是留”也是很多业内人士的困惑,实际情况是,随着企业的注销,很多企业的会计档案也就慢慢散失了。

1.2 会计档案管理方式不统一。尽管很多会计人员都知道纸质会计档案和电子会计档案应该并存,但是究竟哪些会计档案需要纸质保存,是原始凭证?还是会计报告?或者是全部的纸质会计档案?实际的情况是,有的企业保留了所有的纸质会计档案和对应的电子会计档案,有的企业只保留了电子会计档案,当税务部门来检查时,再把所有的纸质会计档案打印出来。但是,有的企业又反映税务局查账的时候根本不看打印的账本,只看手工账。还有电子会计档案要定期备份,哪些电子会计档案需要定期备份?用什么介质备份?多久备份一次?众说纷纭,这就给企业的会计人员造成很大困惑,不知何去何从。

1.3 会计档案销毁工作不及时。《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可以进行鉴定后销毁。但是在实践中,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进行鉴定销毁的企业寥寥无几。以郑州市的二十几家大型企业为例,厂龄40年左右的有6家企业,超期保存的会计档案占所有会计档案的60%左右,厂龄在30年左右的12家企业,超期保存的会计档案占所有会计档案的40%左右。这些占用了大量库房和档案管理人员的档案平时也很少被利用,被调查企业都希望销毁这些期满的会计档案以节约管理成本。但是会计档案的销毁要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在销毁前要申请、造册和鉴定等一系列繁杂的程序,特别是鉴定工作,不仅工作量大,而且没有统一的鉴定标准,如果会计档案一旦鉴定不当而销毁,法律责任谁来承担?这一系列问题不仅使期满会计档案不能及时销毁,占用大量库房,而且使得查找和利用会计档案也变得十分困难。

1.4 会计档案管理成本过高。一张张的光盘、磁盘等电子会计档案日益增加,并且还要定期备份,这些电子会计档案的保管对库房环境和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更高。另外,还要再把这些电子会计档案打印出来,不仅耗费电脑、打印机、纸张,劳力费神,而且厚厚的纸质会计档案也占用大量的库房。特别是那些公共服务行业,比如银行、保险公司和通讯行业每年的业务量巨大,需要大量的纸质会计凭证。仅以中国人保财险为例,仅2012年其资金支出业务量就超过3000万笔,使用发票数量超过7000多万张,再加上相应的纸张、仓储、运输、打印装订和人工成本,管理成本超过千万元。推及开来,整个保险行业的会计档案管理成本会有多高,整个中国企事业单位的纸质会计档案管理成本又有多高呢?耗费巨大的财力、物力和人力,而这一切与我们目前一直倡导的“低碳会计”、“绿色会计”背道而驰。目前,会计档案管理存在上述诸多问题,那么,会计档案管理该何去何从?会计档案数字化将解决以上这些问题,是会计档案管理的未来趋势。

2 会计档案数字化的优势

会计档案数字化就是将所有的原始凭证通过影像扫描、电子签名、OCR等先进的技术手段转化成电子文件,通过会计软件而随之生成的记账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档案都以电子文件的形式出现和管理。只保留极少数重要的原始凭证纸质档案,原始凭证也不再附在记账凭证后面作为附件来装订,不需要打印纸质会计档案。即从原始凭证的输入开始一直到最后的财务报告的生成,整个流程都通过电脑来完成,全程实现数字化采集和数字化处理。日常活动也都通过计算机和网络来获取、查找、利用和管理会计档案。会计档案数字化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数字化的会计档案节省空间。会计档案实现全程数字化后,每年的会计档案只有几张光盘(或磁盘等)和一本原始凭证,数字化前每个月的会计档案都比这个要多不知多少倍。以一个小型企业最低限度来估算,每年至少也需要12本凭证,一本总账,两本日记账和一本活页式的明细账,财务报告几十页吧。相比之下,是不是节省了很多存放空间,这里只是列举了一个小型企业,那么大中型企业的会计档案更多,可能是小企业会计档案的几倍到几十倍。数字化会计档案为我们节省了巨大空间,一间库房存放几十年的会计档案都绰绰有余,不像现在很多企业的会计档案室爆满,需要好几间甚至十几间库房来存放,而且成堆的档案,很难查找和管理。

2.2 数字化的会计档案方便查找和管理。会计档案实现数字化后,一切会计档案都可通过计算机和网络进行查找、统计分析、计算和管理,实现了资源共享,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也提高了档案的利用率,同时也避免了纸质会计档案因翻阅和借阅造成的磨损和丢失。比如需要查找一张2年前的原始凭证,我们只需要通过计算机设定查找内容,就可以看到这张凭证的具体内容和存放地点,只需几分钟的时间便可做到。同样,对于保管到期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可以先在电脑上进行销毁前的鉴定,不需要一本本地翻阅纸质凭证和账本,节省了大量时间和劳力。

2.3 数字化的会计档案大大节省了管理成本。数字化会计档案不但节省存放空间,方便查找和管理,而且也节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由于土地资源的稀缺,房价不断上涨,在这个寸土寸金的时代,节省了存放空间就等于节省了资金。会计档案数字化可以减少大量纸质凭证、账簿和报表的打印、传递、装订和保管成本,也符合国家“十二五”规划提出的绿色、低碳发展理念。2012年底,中国电信广东省分公司和中国联通两家企业率先开展了会计档案数字化管理的试点工作,中国电信广东省分公司已从中尝到了甜头,每年带来直接经济效益约1000万元,众多企业都翘首以盼实行档案数字化管理。2013年12月,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从2014年1月开始实施,这一法规的实施也加快了会计档案数字化的进程。

3 会计档案数字化需要解决的问题

3.1 数字化会计档案的安全性。会计数据的保密性、安全性非常重要,试想,正在传输数据突然出现死机,内部会计信息对外泄露,未经授权的人可以轻易获取、篡改企业的会计档案,计算机遭受病毒侵袭,这对企业将是多大的损失。目前,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已经鼓励中国联通等企业开始了这方面的尝试,我们也可以借鉴各商业银行的经验,银行系统已经在会计档案数字化方面先行了一步,取得一定的成绩,可以采取统一身份认证、设置权限、密码保护、数据监控等措施确保数字化会计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同时还可以尝试建立“灾难恢复中心”确保会计档案数据万无一失。

3.2 会计档案数字化的IT人才。会计档案数字化不仅需要专业的会计知识,还需要较高水平的计算机技能,而我国目前这方面的人才非常短缺。全国各大高校至多设置了会计电算化这样的常规课程,仅仅具备这一知识还远远不够,在一般的企业中,基本没有这方面的人才,只有很少数的大型企业通过自己研发,才培育出会计档案数字化的专业IT人才。不过我们可以通过社会培训等方法来培育这方面的人才,为会计档案数字化的早日实现铺平道路。

第4篇

关键词: 会计信息化;会计造假;内部控制;防治措施

以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和感测技术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的相继问世及其在会计信息处理中的广泛应用,不仅减轻了会计人员的工作强度,加快了会计信息的处理速度, 提高了会计信息的效益和质量,更重要的是它拓宽了会计的研究领域、深化了会计理论探索的内涵和外延,同时,为会计实践提供了有利条件,也为加强会计内部控制提供了便利的方法。但是随着会计电算化事业的长足发展,在中外企业、上市公司实行会计信息化的过程中,利用计算机会计系统客观存在的安全缺陷进行的违纪、违法和犯罪活动也有所增加,给企业和社会造成了严重的损失。信息化条件下财务造假与舞弊更具有隐蔽性和欺骗性,那么,如何有效地预防和治理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一、会计信息化过程中的舞弊和主要作法

会计信息化过程中的舞弊是指某些人员为了达到个人或小团体的目的,在使用和管理会计信息系统时,利用业务便利或者不按操作规程或未经允许上机操作, 对会计电算化系统进行破坏、恶意修改、偷窃等故意违反会计职业道德的行为。

会计信息化过程中的舞弊作法主要包括: 非法篡改业务数据, 在经济业务数据输入计算机之前或输入过程中, 通过虚构、修改、删除会计数据等手段来达到舞弊目的;非法篡改财务软件应用程序或数据文件;非法修改、截留、销毁输出的财务报表;其他非法手段, 如冒名顶替、盗取密码或利用网络黑客程序非法进入、拍照、拷贝、仿造或利用终端窃取会计信息等。

二、会计信息化过程中舞弊现象产生的原因分析

(一)财务软件自身并不完善, 存在着一定的技术缺陷

由于各单位所使用的财务软件开发方式不同,种类繁多,给会计信息化的舞弊行为创造了便利条件。就通用商品化会计软件而言,目前市场上就有数百种之多,开发水平参差不齐,功能结构和用法各不相同,其内容设计和售后服务存在诸多问题。尤其是网上交易、网上会计还存在一些漏洞,容易造成会计信息外泄或财务系统遭到攻击。有些单位自行开发或委托开发的财务软件在系统的安全性和保密性上更是存在很多不足和隐患,如:系统源程序缺少必要的加密措施,容易被修改和盗用;财务软件系统功能不全,很多都缺乏完整的操作日志,权限混乱、责任不清等。

(二)会计信息化过程中的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缺陷

一是单位领导对会计信息化工作认识不足。很多单位领导也知道会计工作信息化的优越性和必然性,但是对具体的信息化过程不甚了解,对会计信息化给单位财务工作带来的新方式、新问题认识不足,甚至有些领导认为,会计信息化也是换汤不换药,不加改革,还用以往的财务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结果使财务工作一团混乱,漏洞频出。二是缺乏有效地系统操作管理制度和系统维护管理制度。财会部门不能做到专机专用,财务人员不能正确操作计算机,造成系统内部数据的破坏或丢失, 影响整个会计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三是财务人员岗位分工不清, 没有严格的授权制度。实行信息化后, 一些传统的核对、计算、存储等内部会计控制方式均被计算机和程序所替代, 应该及时调整,按照软件的要求和单位需要,重新设置会计人员的岗位和权限,做到分工明确、权责清晰,否则就会给别有用心的人以可乘之机。由于内部控制制度薄弱, 操作人员可能超越权限或未经授权的人员有可能通过计算机和网络浏览全部数据文件, 篡改、复制、伪造、销毁企业重要的数据, 以达到舞弊目的。如总账和明细账都由计算机根据审核后的会计凭证自动登记和归集, 取消了手工条件下两者的核对工作等等。而不少单位没有及时建立与之相配套的新的内部控制制度对此加以约束。四是会计信息化档案管理制度不完善。信息技术条件下的会计档案管理有其特殊方式,应该建立完善地管理制度,采取新的保密措施。常见的会计信息备份不及时,存储会计档案的磁盘和会计资料不能及时归档, 或已经归档的内容不完整, 或没有及时制定相应的会计信息化档案保管人员职责等, 都可能造成会计档案被人为破坏和自然损坏,乃至单位会计信息泄密。

(三)财务人员计算机和网络知识欠缺

会计电算化事业发展到今天,会计信息的获取与传递大多以网络形式进行,这要求财务人员既要掌握一定的会计专业知

识, 还要掌握相应的计算机和网络知识、财务软件的使用技术以及保养和维护技术。而目前一般会计人员对财务软件的应用方法掌握的不够透彻和熟练, 对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认识不足, 对财务软件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故障不能及时排除, 对违规行为不能及时发现、这些都为舞弊提供了便利。

(四)内部审计监管不力

单位内部审计人员工作疏忽大意或对系统了解不透, 不能及时发现软件操作中存在的问题, 使会计工作中存在的隐患不能及时解决。尤其是上市公司或集团公司,由于组织庞大、系统繁杂、会计信息来往频繁,更容易出现舞弊现象。主要体现在审计人员对会计电算化、信息化工作本身不是太了解, 对计算机系统的运行不熟悉, 或对远程审计等手段陌生,因此对出现的问题无法做出正确的职业判断。

(五)财政、税务机关等业务主管部门监管不力

目前看来,一些业务主管部门对会计信息化及其带来的一系列问题缺乏有效的管理办法。以税务机关为例,只是利用现代化手段部分地实现了网上或远程报税,却没有启动远程监管或远程稽查,对网上交易、电子商务和网络会计存在的问题缺乏有效的管理办法,对一些单位的舞弊行为不能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提醒和警告。

三、会计信息化过程中舞弊的防治措施

现代信息技术在企业管理、财务管理中广泛应用,给组织带来更多发展机遇的同时,利用ERP系统或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的舞弊现象必然会有所增加,甚至花样翻新。虽然这些舞弊手段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且有较高的智能化, 但是只要我们采取正确的防治措施, 就可以起到提前预防和控制的作用。

(一)选择适合自己单位特点的财务软件

在购买财务软件或管理软件时,结合本单位自身的特点和国家的有关规定, 尽量购买市场上开发比较成熟的通用商品化软件。 购买后, 应先进行一段时间的不间断试用,尤其注意整个系统的权限设置、初始化设置、安全性和保密性等关键因素,进行系统完善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与商家联系解决。

(二)提高组织领导对会计信息化工作的认识

财务部门应该利用一切方法,向单位领导说明会计信息化给单位财务工作带来的新方式、新途径和新问题,以及这些问题的解决办法和防治建议,让领导对会计信息化实施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积极调整管理模式和管理思路。

(三)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防范与控制能力

财政部制定的《会计电算化基本工作规范》中指出:“开展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 建立健全包括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计算机硬软件和数据管理制度、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的会计电算化内部管理制度。”这就要求各单位在实现会计信息化的过程中,要针对专业特点,不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既要有严格的授权控制,如通过对不同人员权限的分配、设置密码等手段对上机操作和动用系统资源加以控制,必须对计算机软件开发人员操作权限进行严格的限制, 不允许软件开发人员有会计记账、修改、出纳等权限等;又要有完善的内部牵制制度,如按内部牵制原则实行职务分离控制、业务程序控制等合理分工、明确责任、互相制约、互相监督, 从而防止工作差错或故意舞弊等现象的发生。

此外,制定有关的操作管理制度、系统维护管理制度和加强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等保证系统安全、数据安全、信息完整准确也是必不可少的。

(四)着力培养复合型的财会人才,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

会计信息化条件下,为了更好地发挥会计的管理职能,全社会都应着力培养精通现代信息技术的会计专业管理人才,即“会计——计算机——管理”型的复合型人才, 以促进会计电算化事业的顺利发展。同时,财会专业人才的职业道德建设仍需要进一步加强。既要有良好的职业能力,也要有良好的职业操守,是对现代化会计人才的必然要求。

(五)加强审计监督,尤其是内部审计监督

加强审计监督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对会计信息系统的监督,这要求审计人员对会计电算化、信息化系统本身的每一个环节进行核查、监督, 并审核和评估其程序的合法合规性。二是审计监督组织内部控制制度是否严密,第一时间发现内部控制系统的弱点,完善内部控制与牵制制度;三是要提高审计人员的职业素质, 加强对舞弊手法的甄别能力, 同时要加快审计电算化、信息化的研究、开发和应用, 以加强对会计信息化系统审计和全面监管的要求。

(六)加强外部监督

第5篇

近日,xx市xX局组织中层以上干部集中学习xx局长在全市xXXX工作会议上讲话精神,现将学习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准确把握XXX局长在xx全市xXXX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在学习中,我局局长xX首先传达了x x局长在全市xXXX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总结了全系统在组织收入、提高征管水平、信息化建设和税收宣传等九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突破。

其次,我局认真学习了会议提出了今年xx全市xX工作的总体要求,并就会议提出了实现“四个明显提高”的基本目标结合我局实际作了深入的讨论。

同时,我局着重学习贯彻xx局长就今年xX工作作的以科学发展观统领xX工作,认清形势,狠抓落实,确保完成今年的地方税收收入任务等九点指示。

学习中,大家认为xx的讲话总结很全面,很贴近实际,并对2005年的xX各项工作作了详细具体的布置,我们要以xx的讲话精神为指导,团结拼搏,努力工作,争取完成好今年的各项任务。

二、深入贯彻xx的讲话精神,结合实际,部署2005年我局各项工作

大家认为,2005年,我局要以xx的讲话精神为指导,结合实际,科学考量,统筹规划,部署好今年xX的各项工作。大家广泛深入讨论后,逐步形成了我局2005年的工作思路: “围绕一个中心,做到两个加强,实现三大提高”,即继续坚持以组织税收收入为中心,加强队伍建设和稽查工作,实现征管水平、信息化建设和基层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围绕组织税收收入这个中心,服从和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组织收入是我们税务机关的中心工作,我们xX的各项工作都必须围绕这个中心工作开展,无论社会如何发展,都必须坚持这个中心工作不动摇。目前,虽然区局和政府方面的任务尚未正式下达,但从xx市经济工作会议了解到,今年xx全市财政收入确定在12%以上。从当前形势看,制约、影响地方税收增收的不利因素较多,要完成今年上级下达的收入任务,将面临不少问题和困难,如政策性减收估计将达1000万元,经过多年大力清缴欠税,“清欠”空间已经非常有限,新办企业划归国税部门管理等。但也存在着一些有利条件:高速公路、洛湛铁路等重大工程相继开工,我市“百个项目”建设将继续进行,这些都有利于我们组织地方税收收入。总的来说,困难是有的,但我们要因势利导,乘势而上,把挑战转化为机遇,并配以合理、有力的措施,我们就能完满完成今年的税收任务。

(二)继续加强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二是继续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三是要以党的先进性教育为重点,强化“两权”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确保队伍不出问题的前提下,争取今年树立一两个党风廉政方面的典型。

(三)加强稽查工作,进一步规范税收秩序。要加大涉税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对某些管理基础薄弱、税收秩序比较混乱的区域,集中力量开展税收专项整治。继续与国税、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各项专项治理。加强案例分析和专项检查总结,查找管理漏洞,完善管理办法,以查促管。加大清缴欠税力度,建立健全欠税档案,认真执行欠税公告制度。

(四)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去年,我们做了大量的征管基础工作,并已得到xx市局的肯定,但今年我们要在巩固原有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上做文章。

一是要强化税源管理,加大对重点税源、重点行业、主体税种的监管力度。完善重点税源台帐,加大建筑安装业、房地产业和交通运输业的征管力度,重点抓好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落实税源管理的各项措施,切实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问题。

二是继续完善征管流程,进一步完善征管查三分离和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各分局要继续实行征收组、资料管理组和税务管理(检查)组三分离的管理模式,按照征收组负责税款征收、发票管理及税务前台受理等;资料管理组负责资料收集、审核、录入、归档和档案管理;税务管理(检查)组在片区内既管户又管事,负责清理漏征漏管户及有关纳税资料收集、欠税催缴、法律文书送达、日常检查和交叉检查的原则进行分工负责,明确各类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确保责任到人,管理到户,并在实际操作中不断进行优化。同时健全征管资料档案管理,加强纳税人户籍管理。落实税务登记管理办法,清理漏征漏管户。

三是要完善考评机制。扩大考核范围,从目前仅对各职能股室和基层征收单位的集体考核拓宽到对个人的具体考核。新的岗责考核体系着重解决职责不清、奖罚不明等问题,以“定岗定责”为中心,具体考核到每一个干部职工。同时要提高执行规章制度的力度,增强岗位目标考评办法的刚性,严格按制度进行考评,奖优罚劣。四是加强小税种的征收管理。征管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征收单位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等税种的征管业务指导,有针对性地制订小税种的管理办法,加强与交警、征稽等部门协作。五是要改进纳税服务,提高服务水平。加强纳税咨询辅导,实行公开办税,加强集中征收后的纳税服务工作,定期到边远乡镇开展领购发票、政策咨询和办理涉税事宜。

(五)加快税收信息化建设步伐,进一步提高我局信息化水平。继续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征管数据录入率,充分利用现有信息资源、提高应用系统运行质量,强化信息数据管理,提高信息应用水平。加强信息系统安全工作,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六)继续推进基层建设,进一步提高基层建设水平。我们要在去年加大基层建设力度的基础上,有计划、有重点地抓好基层建设工作。今年要在抓好基层硬件建设的同时,着重加强基层征收单位的班子建设,解决向心力不强、队伍涣散等问题,实现基层单位的集体战斗力和凝聚力的明显提高。

第6篇

一、我国当前出口退税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1出口退税管理的程序性法规不完善

实行新税制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既包括了政策内核,又包含了日常规范。在随后出台的诸多文件中,几乎都是有关税政方面的内容,而对出口退税管理的规范,则散见于以上文件中。由于没有一部成型的程序性、管理性法规,出口退税操作出现了很多管理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反过来又影响了出口退税政策的准确实施,使出口退税政策不能达到预期效果。出口退税管理的程序法规不完善导致的后果是: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审批流程而仅仅根据《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中的有关条款来确定审批流程,势必产生诸多责任不清、岗位不明现象,也会使审批退税没有强有力的内部制约机制,从而在管理上出现很多漏洞,也给骗税以可乘之机。因此,如果出口退税管理没有明确的职责分工,不按业务属性建立内部制约机制,而是实行粗放管理,那么各种隐患将长期存在。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检查规程,使各地出口退税检查的内容、方式、手段及事后处理等不尽相同,随意性很大,从而使检查效果大打折扣,产生导致骗税的隐患。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清算规程,使各地出口退税清算业务多种多样,有些地区甚至只对出口退税清算走过场。而实际上清算业务是出口退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严把出口退税关的重要环节。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计划分配方法、档案管理制度及统一明确的财务规范,使出口退税日常管理工作受到很大影响,也使出口退税管理的公正性、规范性和高效性不能很好实现。

2管理手段落后,电算化管理水平低下

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是大势所趋。尽管自l990年开始国家税务总局就在探索和研究如何运用计算机来进行出口退税管理,国务院还将出口退税计算机管理系统列为国家“三金”工程中的“金税工程”,但部门之间运用程度参差不齐,衔接配合问题较多。目前税务总局推广应用软件在实践运行中以暴露出诸多问题:

首先,信息应用不全。现除海关电子信息可以进行对碰稽核外,其他如企业财务核算信息、外汇管理局的结汇信息和专用发票信息等都还不能被退税部门所采用,电算化稽核功能还不能充分发挥。

其次,软件设计内容跟不上新出台的政策要求,由此带来操作难问题。

再者,交叉稽核信息滞后且变化无常。大量申报数据因信息滞后,只好撤单。单证回收和电子信息是互补的,有时信息传递渠道不畅,造成人为退税滞后及退税计划难以把握,既影响退税质量,又难以有效防范和打击骗税。

还有,功能不齐全,缺乏清算及检查功能。现行的申报系统和审核系统其基本功能主要是数据登录、编报和数据核对,但缺乏管理功能,给退税管理工作带来极大不便。另外,该系统也未将检查功能列入其中,使退税检查游离于系统之外,既不利于规范统一,又不利于数据的相互衔接。

3部门协调配合不够,管理上存在失控、脱节现象

出口退税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既涉及税务机关内部的退税、征收、计财、信息等部门,同时还涉及到海关、外管、外经贸等部门,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对出口退税工作必须协调一致。但目前国家涉及此类文件不多且执行起来有较大折扣。有些具体问题在协调上无明确要求,致使一些工作协调极其困难。如一些地方海关往往对税务机关的函调报关单不能及时复函;有些海关要求退税部门发函调查必须附报关单原件;有的明显制单错误,企业要求改单,而非要退税部门出具证明才予改单,从而影响退税进度。另还,管理手段落后,既造成部门之间工作推诿,也造成管理失控、脱节,给不法分子的骗税活动留有空隙。

4退税单证申报滞后现象严重

生产企业实施“免抵退”税后,只要产品一报关出口并在财务入账后,就可以向税务机关申报免抵税,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出口企业的资金压力,但也使企业放松了对单证收集和报送的重视程度。

另外,实行免抵后还带来一些弊端,有可能产生导向性问题,如有些企业将内销收入虚报为外销收入缓税。单证回收滞后,使“免抵退”税得不到最后确认,易造成漏洞,直接影响到税收计划和退税计划的实施,对地方财政造成压力。对企业而言,单证回收期限超过六个月,国税部门将予以补税,这对出口企业来说无疑是个沉重的负担。

二、解决当前出口退税管理上存在问题的对策

1征、退税统一管理,废除两套申报、两套清算办法

目前生产企业同时实行增值税纳税申报与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不仅给企业和税务机关增加了大量的工作量,也不利于正确贯彻税收政策。建议把“免抵退”税的申报、审核和汇总、清算与增值税统一起来,在报表制度、计算依据的确定和计算结果的认定上统一办法。要以规范、统一为前提,真正实现两套申报办法的合并。要以统一的思路重新设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两套办法合而为一,每月统一申报纳税。年底将征税清算与“免抵退”税清算统一管理,把增值税清算表与《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年度清算表》合二为一。这样把“免抵退”税管理纳入增值税的管理架构中是比较合理。建议统一开发免抵退税管理软件,将企业申报、税务部门内部各部门审核审批流转及清算检查纳入其中,可以提高效率、明确责职。

2加快出口退税单证回收速度

尽快出台出口退税单证管理办法,提高单证回收速度,这对税务机关组织税收收入(免抵调库)和企业加速资金周转带来很大的作用。具体可推行以下做法:

一是单证申报时间先后与退税指标分配挂钩;

二是单证回收与出口退税办税员考核挂钩。

三是严格审核,及时辅导、抽查,落实责任制,通过同类同行业回收率对比分析,及时发现问题。

3建立完整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

建立完整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矫正不规则的外部行为。在目前的出口退税机制中,仍存在着失去统一性的现象,这种现象主要是由于涉及出口退税的有关部门单纯从部门利益出发而形成的不协调行为。外部行为不规范,我国出口退税就难以形成一个良好的、协调的外部环境,甚至使出口退税政策产生负效应。另外也正是这种外部行为的不规则性,致使出口骗税屡屡发生,造成国家税收损失。

因而创造良好的出口退税的外部环境,必须规范外部行为。通过立法,建立全国性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

4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网络化进程

要加强对出口退税凭证的有效管理,在全国范围内组建各级票据计算机管理机构,实现票据信息共享,加强交叉稽核力度。

第7篇

关键词:会计档案;管理

Abstract: In this paper, the problems in financial and accounting records management, and to explore countermeasures, intended to promote the integrity and standardization of the management of financial and accounting files.

Keywords: accounting files;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F406.7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05-0020-02

一、财务会计档案意义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会计档案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单位的重要档案,它是对一个单位经济活动的记录和反映。

二、财务会计档案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 .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缺乏充分的认识,意识淡薄,导致会计工作与会计档案管理相脱节。许多单位只重会计业务,轻会计档案管理,没有专职的财务档案管理人员。会计人员上岗前,很少进行会计档案基本知识与操作技能的培训,大多数是由会计人员兼职,缺乏档案管理工作经验,不懂得档案的基本操作规程,对财务档案的归档范围和标准不清楚,导致整理出来的会计档案达不到规范要求,更谈不上科学管理。

2.财务会计档案缺乏完整性的管理

从整体来看,档案管理的完整性包括:公司应该依法保管所有的会计核算数据;公司的会计档案应当包括全部的会计资料。而现在的公司经常出现故意或无意的忽视某些数据,造成账务混乱,收支记录与实际不符。甚至有些公司财务人员故意销毁档案材料,致使有些重要的历史资料消失,无法查证。

3.对原始凭证的审核与监督不够

原始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发生情况的重要资料和证据,原始凭证的真伪、经济信息是否全面等决定着会计信息资料的正确性和准确性。由于目前社会上存在大量的制贩假票据现象,市面上流通的票据鱼龙混杂,真票、假票有时很难区分;另一方面,对于发票、收据等票据的使用范围没有严格的界定,只要是正式票据(有税务监制章或财政监制章),不论票据上记载的内容是否属于票据适用范围,一律按照正常、合法、合规票据处理;另外,会计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责任心等的差异,对于原始凭证构成要素的审核与处理不够严谨。上述审核与监督不到位等因素都导致不合法、不合规原始凭证在会计信息资料中普遍存在。

4.会计凭证填制、档案装订、整理不规范

虽然财政部1996 年颁布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多数人对于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已经逐渐淡忘,甚至有的财务部门领导认为规范要求的有些内容没有太大的实际意义,尤其对会计凭证、档案的装订整理工作认识不够,认为流于表面形式,装订整理规范对工作的意义不大。另外,由于对规范要求理解不够深入,没有全面具体的讲解等原因,也造成各单位对于规范的使用与执行存在误解或曲解。如此种种,导致会计凭证填制不规范,档案资料装订松散,档案标准不统一等现象普遍存在。

5.纸质会计档案与存储会计数据的磁介质档案管理不同步。有的单位将会计信息存人磁性介质后,对磁盘、光盘中的会计信息疏于管理,造成会计信息的丢失;由于会计电算化软件的升级换代很快,许多单位没有把会计软件的,版式及软件系统很好地保存,从而造成会计电算化档案无法调阅

6.档案管理职能缺失

目前财务部门由于人员限制、职能分配、电算化软件的应用等,普遍存在一人多岗现象。对于财务档案管理职能,通常由专职会计人员兼任。这样,在人员精力、主要工作职能与档案管理发生冲突时,往往会以弱化档案管理职能、降低档案管理质量为代价。这种现象,必然使得档案质量下降,不能严格按照财务会计档案管理规定收集、保管、使用等现象存在。

三、解决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对策针对上述会计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才能有效改进档案管理工作,下面分别进行阐述: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提高档案管理的重要性的认识,规范管理。《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五条指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加强对本单位档案工作的领导,保障档案工作依法开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四条则更加明确地规定:“各单位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由此可见,是否重视对会计档案的管理,是一种严肃的法制行为。各单位的领导一定要提高依法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的意识,从法律的高度来依法加强管理,切实把会计档案管理列入领导工作的议事日程,使会计档案管理走上法制化的轨道

2.提高对会计档案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要抓好会计档案管理这项工作,高校的分管领导、财务处及其他有关部门领导、必须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充分认识会计档案是所提供的史料和证据对学校制定事业发展方针和战略,预测经费收支,查证经济问题,防止贪污舞弊所具有的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将会计档案管理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布置、落实,常抓不懈。

3.建立健全财务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

要使财务档案规范化,必须将档案管理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的总体,制定档案工作管理目标,明确责任,并建立健全一套档案管理制度,如《财务档案工作人员职责》、《财务档案保管制度》、《立卷归档制度》、《财务档案保密制度》、《财务档案移交、销毁制度》等,规范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存、利用等各项工作程序、使财务档案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4.加强岗位技能培训,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

在会计人员定期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同时,结合国家经济形式,针对经济活动中出现的新事物、新问题、新情况等开展专题的业务学习、培训与讨论,找出符合政策、法规的业务处理流程与方法,找出解决问题的途径,找出不同情况下的业务处理规范。只有不断组织学习和培训,才能让会计人员及时掌握业务的新形式,新特点,并有针对性的提高业务水平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5.进一步明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严格按照规范标准执行

组织会计人员定期学习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并把规范的要求结合单位实际落到实处,制定出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凭证取得、填制、装订、整理、保管等方面的标准,在工作中严格按照标准执行,使标准落到实处、深入人心,成为会计必须遵守的原则性要求。只有这样,会计档案的整体状况才会有所提升。

6.制定详细的会计档案管理岗位职责,设置专人进行档案管理

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制定会计档案管理岗位职责。在职责中明确岗位责任、制定岗位标准,提出岗位要求,在做好档案管理职能、档案服务职能的同时,进一步挖掘档案中具有指导意义的数据,并将数据充分运用,指导当前及以后的会计核算与管理,真正把档案用活、用细、用充分。

第8篇

【关键词】 出口退税问题 对策

一、我国当前出口退税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1出口退税管理的程序性法规不完善

实行新税制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既包括了政策内核,又包含了日常规范。在随后出台的诸多文件中,几乎都是有关税政方面的内容,而对出口退税管理的规范,则散见于以上文件中。由于没有一部成型的程序性、管理性法规,出口退税操作出现了很多管理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反过来又影响了出口退税政策的准确实施,使出口退税政策不能达到预期效果。出口退税管理的程序法规不完善导致的后果是: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审批流程而仅仅根据《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中的有关条款来确定审批流程,势必产生诸多责任不清、岗位不明现象,也会使审批退税没有强有力的内部制约机制,从而在管理上出现很多漏洞,也给骗税以可乘之机。因此,如果出口退税管理没有明确的职责分工,不按业务属性建立内部制约机制,而是实行粗放管理,那么各种隐患将长期存在。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检查规程,使各地出口退税检查的内容、方式、手段及事后处理等不尽相同,随意性很大,从而使检查效果大打折扣,产生导致骗税的隐患。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清算规程,使各地出口退税清算业务多种多样,有些地区甚至只对出口退税清算走过场。而实际上清算业务是出口退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严把出口退税关的重要环节。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计划分配方法、档案管理制度及统一明确的财务规范,使出口退税日常管理工作受到很大影响,也使出口退税管理的公正性、规范性和高效性不能很好实现。

2管理手段落后,电算化管理水平低下

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是大势所趋。尽管自l990年开始国家税务总局就在探索和研究如何运用计算机来进行出口退税管理,国务院还将出口退税计算机管理系统列为国家“三金”工程中的“金税工程”,但部门之间运用程度参差不齐,衔接配合问题较多。目前税务总局推广应用软件在实践运行中以暴露出诸多问题:

首先,信息应用不全。现除海关电子信息可以进行对碰稽核外,其他如企业财务核算信息、外汇管理局的结汇信息和专用发票信息等都还不能被退税部门所采用,电算化稽核功能还不能充分发挥。

其次,软件设计内容跟不上新出台的政策要求,由此带来操作难问题。

再者,交叉稽核信息滞后且变化无常。大量申报数据因信息滞后,只好撤单。单证回收和电子信息是互补的,有时信息传递渠道不畅,造成人为退税滞后及退税计划难以把握,既影响退税质量,又难以有效防范和打击骗税。

还有,功能不齐全,缺乏清算及检查功能。现行的申报系统和审核系统其基本功能主要是数据登录、编报和数据核对,但缺乏管理功能,给退税管理工作带来极大不便。另外,该系统也未将检查功能列入其中,使退税检查游离于系统之外,既不利于规范统一,又不利于数据的相互衔接。

3部门协调配合不够,管理上存在失控、脱节现象

出口退税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既涉及税务机关内部的退税、征收、计财、信息等部门,同时还涉及到海关、外管、外经贸等部门,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对出口退税工作必须协调一致。但目前国家涉及此类文件不多且执行起来有较大折扣。有些具体问题在协调上无明确要求,致使一些工作协调极其困难。如一些地方海关往往对税务机关的函调报关单不能及时复函;有些海关要求退税部门发函调查必须附报关单原件;有的明显制单错误,企业要求改单,而非要退税部门出具证明才予改单,从而影响退税进度。另还,管理手段落后,既造成部门之间工作推诿,也造成管理失控、脱节,给不法分子的骗税活动留有空隙。

4退税单证申报滞后现象严重

生产企业实施“免抵退”税后,只要产品一报关出口并在财务入账后,就可以向税务机关申报免抵税,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出口企业的资金压力,但也使企业放松了对单证收集和报送的重视程度。

另外,实行免抵后还带来一些弊端,有可能产生导向性问题,如有些企业将内销收入虚报为外销收入缓税。单证回收滞后,使“免抵退”税得不到最后确认,易造成漏洞,直接影响到税收计划和退税计划的实施,对地方财政造成压力。对企业而言,单证回收期限超过六个月,国税部门将予以补税,这对出口企业来说无疑是个沉重的负担。

二、解决当前出口退税管理上存在问题的对策

1征、退税统一管理,废除两套申报、两套清算办法

目前生产企业同时实行增值税纳税申报与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不仅给企业和税务机关增加了大量的工作量,也不利于正确贯彻税收政策。建议把“免抵退”税的申报、审核和汇总、清算与增值税统一起来,在报表制度、计算依据的确定和计算结果的认定上统一办法。要以规范、统一为前提,真正实现两套申报办法的合并。要以统一的思路重新设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两套办法合而为一,每月统一申报纳税。年底将征税清算与“免抵退”税清算统一管理,把增值税清算表与《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年度清算表》合二为一。这样把“免抵退”税管理纳入增值税的管理架构中是比较合理。建议统一开发免抵退税管理软件,将企业申报、税务部门内部各部门审核审批流转及清算检查纳入其中,可以提高效率、明确责职。

2加快出口退税单证回收速度

尽快出台出口退税单证管理办法,提高单证回收速度,这对税务机关组织税收收入(免抵调库)和企业加速资金周转带来很大的作用。具体可推行以下做法:

一是单证申报时间先后与退税指标分配挂钩;

二是单证回收与出口退税办税员考核挂钩。

三是严格审核,及时辅导、抽查,落实责任制,通过同类同行业回收率对比分析,及时发现问题。

3建立完整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

建立完整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矫正不规则的外部行为。在目前的出口退税机制中,仍存在着失去统一性的现象,这种现象主要是由于涉及出口退税的有关部门单纯从部门利益出发而形成的不协调行为。外部行为不规范,我国出口退税就难以形成一个良好的、协调的外部环境,甚至使出口退税政策产生负效应。另外也正是这种外部行为的不规则性,致使出口骗税屡屡发生,造成国家税收损失。

因而创造良好的出口退税的外部环境,必须规范外部行为。通过立法,建立全国性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

4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网络化进程

要加强对出口退税凭证的有效管理,在全国范围内组建各级票据计算机管理机构,实现票据信息共享,加强交叉稽核力度。

我国出口退税计算机的应用应朝着网络化方向发展,实现退税机关与海关、外管、银行、工商、技监、外贸主管部门以及征税机关之间的计算机联网,形成政府电子口岸执法管理系统,实行资源共享(包括报关单信息、核销单信息、专用发票信息、专用税票信息)。

要进一步规范并完善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系统,软件设计及时补充有关功能,如新出台的政策操作、检查、清算功能等,在能有效防范骗税的前提下,尽可能简化出口退税操作手续。

在税务部门内部应加强出口退税人力资源配置,各部门更应通力协作、信息共享,加强对出口货物的控管,严防骗税发生。如建立协调会议制度、信息传递制度等。

5加强出口退税法制建设

1994年新税制实施以来,出口退税的法律依据比较薄弱,基本依据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款中表述的“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中表述的“对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这两句话。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出口退税工作的最基本规章就是1994年的《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国税发[1994]31),但这个文件中有相当一部分已经失效。

目前我们法制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出口退税没有一个基本的法律或法规。二是现有的法律级次过低。三是现有的规章过于散乱,缺乏系统性。四是有关出口退税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使权限不够明确、系统,不利于依法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违法行为。

加强税收法制建设,就要加强税收立法,规范税收执法,强化税收执法监督。认真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全面清理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税务行政许可。继续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严厉打击各种涉税违法活动。加强税收法制教育。

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加强减免税管理。针对薄弱环节,加强各税种管理。狠抓税收征管基础工作,强化税源管理,严密防范、严厉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违法行为。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

6有针对性的防范和打击出口骗税

严格区分外贸出口企业的自营与业务,必须从以下方面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和退税审核工作:

第9篇

关键词:出口退税问题对策

一、我国当前出口退税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1出口退税管理的程序性法规不完善

实行新税制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既包括了政策内核,又包含了日常规范。在随后出台的诸多文件中,几乎都是有关税政方面的内容,而对出口退税管理的规范,则散见于以上文件中。由于没有一部成型的程序性、管理性法规,出口退税操作出现了很多管理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反过来又影响了出口退税政策的准确实施,使出口退税政策不能达到预期效果。出口退税管理的程序法规不完善导致的后果是: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审批流程而仅仅根据《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中的有关条款来确定审批流程,势必产生诸多责任不清、岗位不明现象,也会使审批退税没有强有力的内部制约机制,从而在管理上出现很多漏洞,也给骗税以可乘之机。因此,如果出口退税管理没有明确的职责分工,不按业务属性建立内部制约机制,而是实行粗放管理,那么各种隐患将长期存在。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检查规程,使各地出口退税检查的内容、方式、手段及事后处理等不尽相同,随意性很大,从而使检查效果大打折扣,产生导致骗税的隐患。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清算规程,使各地出口退税清算业务多种多样,有些地区甚至只对出口退税清算走过场。而实际上清算业务是出口退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严把出口退税关的重要环节。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计划分配方法、档案管理制度及统一明确的财务规范,使出口退税日常管理工作受到很大影响,也使出口退税管理的公正性、规范性和高效性不能很好实现。

2管理手段落后,电算化管理水平低下

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是大势所趋。尽管自l990年开始国家税务总局就在探索和研究如何运用计算机来进行出口退税管理,国务院还将出口退税计算机管理系统列为国家“三金”工程中的“金税工程”,但部门之间运用程度参差不齐,衔接配合问题较多。目前税务总局推广应用软件在实践运行中以暴露出诸多问题:

首先,信息应用不全。现除海关电子信息可以进行对碰稽核外,其他如企业财务核算信息、外汇管理局的结汇信息和专用发票信息等都还不能被退税部门所采用,电算化稽核功能还不能充分发挥。

其次,软件设计内容跟不上新出台的政策要求,由此带来操作难问题。

再者,交叉稽核信息滞后且变化无常。大量申报数据因信息滞后,只好撤单。单证回收和电子信息是互补的,有时信息传递渠道不畅,造成人为退税滞后及退税计划难以把握,既影响退税质量,又难以有效防范和打击骗税。

还有,功能不齐全,缺乏清算及检查功能。现行的申报系统和审核系统其基本功能主要是数据登录、编报和数据核对,但缺乏管理功能,给退税管理工作带来极大不便。另外,该系统也未将检查功能列入其中,使退税检查游离于系统之外,既不利于规范统一,又不利于数据的相互衔接。

3部门协调配合不够,管理上存在失控、脱节现象

出口退税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既涉及税务机关内部的退税、征收、计财、信息等部门,同时还涉及到海关、外管、外经贸等部门,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对出口退税工作必须协调一致。但目前国家涉及此类文件不多且执行起来有较大折扣。有些具体问题在协调上无明确要求,致使一些工作协调极其困难。如一些地方海关往往对税务机关的函调报关单不能及时复函;有些海关要求退税部门发函调查必须附报关单原件;有的明显制单错误,企业要求改单,而非要退税部门出具证明才予改单,从而影响退税进度。另还,管理手段落后,既造成部门之间工作推诿,也造成管理失控、脱节,给不法分子的骗税活动留有空隙。

4退税单证申报滞后现象严重

生产企业实施“免抵退”税后,只要产品一报关出口并在财务入账后,就可以向税务机关申报免抵税,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出口企业的资金压力,但也使企业放松了对单证收集和报送的重视程度。

另外,实行免抵后还带来一些弊端,有可能产生导向性问题,如有些企业将内销收入虚报为外销收入缓税。单证回收滞后,使“免抵退”税得不到最后确认,易造成漏洞,直接影响到税收计划和退税计划的实施,对地方财政造成压力。对企业而言,单证回收期限超过六个月,国税部门将予以补税,这对出口企业来说无疑是个沉重的负担。

二、解决当前出口退税管理上存在问题的对策

1征、退税统一管理,废除两套申报、两套清算办法

目前生产企业同时实行增值税纳税申报与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不仅给企业和税务机关增加了大量的工作量,也不利于正确贯彻税收政策。建议把“免抵退”税的申报、审核和汇总、清算与增值税统一起来,在报表制度、计算依据的确定和计算结果的认定上统一办法。要以规范、统一为前提,真正实现两套申报办法的合并。要以统一的思路重新设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两套办法合而为一,每月统一申报纳税。年底将征税清算与“免抵退”税清算统一管理,把增值税清算表与《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年度清算表》合二为一。这样把“免抵退”税管理纳入增值税的管理架构中是比较合理。建议统一开发免抵退税管理软件,将企业申报、税务部门内部各部门审核审批流转及清算检查纳入其中,可以提高效率、明确责职。

2加快出口退税单证回收速度

尽快出台出口退税单证管理办法,提高单证回收速度,这对税务机关组织税收收入(免抵调库)和企业加速资金周转带来很大的作用。具体可推行以下做法:

一是单证申报时间先后与退税指标分配挂钩;

二是单证回收与出口退税办税员考核挂钩。

三是严格审核,及时辅导、抽查,落实责任制,通过同类同行业回收率对比分析,及时发现问题。

3建立完整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

建立完整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矫正不规则的外部行为。在目前的出口退税机制中,仍存在着失去统一性的现象,这种现象主要是由于涉及出口退税的有关部门单纯从部门利益出发而形成的不协调行为。外部行为不规范,我国出口退税就难以形成一个良好的、协调的外部环境,甚至使出口退税政策产生负效应。另外也正是这种外部行为的不规则性,致使出口骗税屡屡发生,造成国家税收损失。

因而创造良好的出口退税的外部环境,必须规范外部行为。通过立法,建立全国性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

4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网络化进程

要加强对出口退税凭证的有效管理,在全国范围内组建各级票据计算机管理机构,实现票据信息共享,加强交叉稽核力度。

我国出口退税计算机的应用应朝着网络化方向发展,实现退税机关与海关、外管、银行、工商、技监、外贸主管部门以及征税机关之间的计算机联网,形成政府电子口岸执法管理系统,实行资源共享(包括报关单信息、核销单信息、专用发票信息、专用税票信息)。

要进一步规范并完善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系统,软件设计及时补充有关功能,如新出台的政策操作、检查、清算功能等,在能有效防范骗税的前提下,尽可能简化出口退税操作手续。

在税务部门内部应加强出口退税人力资源配置,各部门更应通力协作、信息共享,加强对出口货物的控管,严防骗税发生。如建立协调会议制度、信息传递制度等。

5加强出口退税法制建设

1994年新税制实施以来,出口退税的法律依据比较薄弱,基本依据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款中表述的“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中表述的“对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这两句话。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出口退税工作的最基本规章就是1994年的《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国税发[1994]31),但这个文件中有相当一部分已经失效。

目前我们法制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出口退税没有一个基本的法律或法规。二是现有的法律级次过低。三是现有的规章过于散乱,缺乏系统性。四是有关出口退税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使权限不够明确、系统,不利于依法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违法行为。

加强税收法制建设,就要加强税收立法,规范税收执法,强化税收执法监督。认真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全面清理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税务行政许可。继续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严厉打击各种涉税违法活动。加强税收法制教育。

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加强减免税管理。针对薄弱环节,加强各税种管理。狠抓税收征管基础工作,强化税源管理,严密防范、严厉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违法行为。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

6有针对性的防范和打击出口骗税

严格区分外贸出口企业的自营与业务,必须从以下方面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和退税审核工作:

第10篇

    税收征管是税务机关依据国家税法规定,为保证纳税人正确履行纳税义务,在征纳过程中所进行的组织、服务、监督、检查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是整个税务管理活动的核心部分。实践证明,严密科学的税收征管体系,对于实现税收的分配、监督和调节职能,对于维护税法的严肃性具有重要的意义。但当前在我国的税收征管方面还存在问题,亟需完善。本文将根据我国税收征管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税收征管的建议。

    一、当前我国税收征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为确保国家税收,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国家在税收征管方面制定了相应的法规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目前,在税收征管方面,仍然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管理监督不到位。取消税务专管员后,由于把实行专管员管户向管事制度转变简单的理解为取消专管员,形成了管理环节的空位和断层,使税务机关失去了对纳税人的管理和监控;二是注重了集中征收,优化服务,片面强调以查代管,形成了管不细、查不全、征不足、处罚难、效率低的状况;三是征管格局中的四个系列以及各职能部门间协调不好,各自为政,多头指挥,不通信息,相互扯皮,互相推诿,导致税收征管全过程运转不正常。

    第二,管理手段应用不到位。目前管理手段主要是运用计算机管理,但其监控作用不明显,主要表现为:征管软件本身还不成熟,使用中存在一些缺陷,在一定程度上还不能满足征管要求,信息传递不通畅,影响收入的完整性,加之有少数微机操作人员责任心不强,不能按规定及时、完整、准确地录入有关信息,因而计算机不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征纳情况;部分工作人员不熟悉征管业务规程,无法对征管信息进行微机处理。

    第三,管理职责明确不到位。由于对新的征管模式认识不足,征管实践中削弱了管理,淡化了责任,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底数不清,税源不明,监控不力,漏征漏管。造成征管质量不高的原因,一是少数单位在认识上没有弄清分类管理的含义,片面理解为对一般纳税人的ABC管理;二是各单位没有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分类管理操作办法和措施,因而职责不明确,管理程序、方法不规范,管理效果不好;三是大多数单位职责虽分解到人、落实到户,但没有建立相应的制约机制,没有配套的考核办法和措施,使管理工作不能落到实处;四是普遍把分类管理和十率考核、征管软件运用、征管档案管理工作割裂开来,没有利用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理顺工作思路,使该四项工作不能环环相扣顺利开展,而这些原因造成征管质量不高,主要体现在:一是登记率不完全真实。二是申报率不准,这有计算机软件本身的问题,也有管理人员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还有没有按征管规程对非常户进行处理的问题。三是申报准确率难以掌握。由于管理未落实到位,管理人员无法掌握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不能对其纳税的准确性作出大致判断,偷逃税款不同程度存在。另外在双定户的定额核定上,由于管理的问题使核定的定额与实际销售相差甚远,造成税款流失。在对大中型企业和一般纳税人的征管中,同样存在监控不力,税款流失现象。四是在缓交税款审核上存在调查核实不严的情况,客观上让一些企业感到贷款不还不行,费不缴不行,而税款可缓,能缓就缓。五是依法治税难,在征管过程中不同程度的存在执法难的问题,一些税务机关正常的税收保全措施难以实行,或是相关部门不配合,或是存在来自各方的干预。

    由于上述征管不利,最终影响税源,不能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二、当前加强我国税收征管的建议

    第一,抓好分类管理的落实。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建立,纳税人的经济类型、经营方式、组织方式日趋复杂,能否有效地对纳税户和税源变化情况进行监控是税收征管的基础,只有打牢这个基础,才能真正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分类管理就是针对纳税人方方面面的复杂性和纳税申报方式多样化的实际设立的一种能使税收征管建立在及时掌握纳税人经营情况、经营方式、核算方式和税源变化基础的一种管理形式和管理方法。由于分类管理是从管好源头开始,所以应从各个方面加强管理,包括将所有纳税户纳入税务登记的范围内,对纳税户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发票领用存表等相关资料进行案头审计,并有针对性的开展各种日常检查和税源调查工作,切实掌握纳税户的税务登记增减变化情况、发票使用情况、产经营情况、纳税情况、减免缓退情况、违章处罚等全部纳税事宜的全过程,并能通过管理及时而准确地收集整理、传递各种涉税信息、资料,建立健全纳税户档案,真正做到底数清,税源明,所以应该把抓好分类管理的落实作为加强征管的突破口。落实分类管理应做到:(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领导和广大税务干部要把推行分类管理看作是加强征管的基础和关键,是创收的保证。要正确认识分类管理的含义及其内容。(2)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进行分类管理,以签订责任书的形式,把职责明确到人,落实到户。(3)把分类管理、征管质量(十率)考核,征管软件的运用、征管档案的管理四项工作有机结合进行,分类管理中包含了后三项工作的大部分,分类管理搞好了,其他三项基本就能水到渠成了。

    第二,完善税收征管的考核。分类管理实行后,其征管质量和效率能否得到提高,还要通过考核才能证明。建立和完善考核机制,实行奖惩分明是推动分类管理,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最大动力。因此,各单位应根据《税收征收分类管理办法》和《税收征收分类管理质量考核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即建立监督和考核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考核办法、制度、施及量化标准,保证管理落到实处,保证征管质量和效率真正得到提高。

    第三,提高征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实行分类管理要求管理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业务能力,职责分解到人,落实到户后业务能力就是质量和效率的保证。因此,必须加强征管业务的培训,努力提高税务人员自身业务素质,才能规范征管行为,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

第11篇

关键词:社会保险 档案 创新

随着国民经济的逐步发展,我国社会保险的参保数迅速增加,社会保险档案管理也将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因此做好社会保险档案管理的根本点是加强创新。只有通过对新时期社会保险档案管理创新的必要性以及现存的问题分析,将纸介档案与数字档案的转换,才是需要对新时期提出社会保险档案管理创新的途径策略。

一、社会保险档案管理现状分析

(一)社会保险的参保人数增长迅速

我国社会保险的参保数,增长迅速。2009年底,全国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23550万人,比2008年末增加了1659万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2647万人,比2008年末增加231万人。根据《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1-2012年)》指出,到2012年,中国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超过2.23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超过4亿,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超过1.2亿,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超过1.4亿,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超过1亿。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的人数逐年增长。可见,我国社会保险档案与日俱增,当今社会的发展对社会保险档案的要求也在提高,需要对社会保险档案进一步创新。

(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实施改革计划

近几年来,国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全面实施了各种改革计划,早在2009年最后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在2010年内开展全国范围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制度”。从2010年7月1日起,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可跨省转移接续。2011年11月15日,人保部就《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草案)》征求意见。根据草案,企业缴纳险种从养老、医疗、失业险三项扩至五项,新增工伤和生育险。这些政策改革都为新时期的社会保险事业的进一步发展营造了很大的发展空间以及机遇。

(三)负责社会保险档案管理的部门分散

我国公民个人社保档案分散在不同的管理部门中管理。现行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是分散型的。具体情况是:社保中心管理着养老、医疗、工伤等法定的基本保障档案;民政局管理着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商业保险公司管理着公民个人补充保障的一系列保险金。这种现状造成多头经办,政出多门,业务交叉,资源浪费,政令难以统一的局面。由于管理机构分散、不集中,使人们在利用公民个人社保档案时,存在着许多不便。例如,我们如果需要了解公民个人就业及保险金交纳情况,需要到几个不同的管理机构去了解,这样就给公民个人和组织在查询工作中带来了很大的不便;而且这种分散的管理,使整个社会保障体系出现了许多漏洞,于是就出现了一些奇怪的现象:如“涉保”人死亡以后,其所涉及的个人保险账户并未随之终结,仍有人代领保险金。

(四)社会保险档案工作缺乏硬指标考核

社保档案数量巨大,工作环节繁琐,相对于社会保障工作,社保档案工作没有硬指标来考核,也没有统一的管理办法和标准,因此让部分档案工作者放松了对工作的要求。社会保险的五个险种档案并非一个部门管理,进而导致不同的开发商参与系统建设,相互之间的互不信任以及人为设置壁垒,或者同一家系统开发商采用了不同的标准和技术架构,导致系统割裂。数据只能采用共享或交换的形式,只有极少数地区实现基本信息的共用。比如2008年1月央视报道深圳农民工的“退保潮”现象,就是因为不同的省市之间不能共享社保缴费信息,从而导致社保对于“候鸟型”的打工者来说只是带不走、挪不动的“地方粮票”。

(五)社会保险的经办效率和范围需要扩大

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经办管理效率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近年来伴随着生活中网络的普及和对税务、银行等网上业务的接受,热切期待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网际申报模式的实现,而传统性纸质档案管理约束将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参保者要求简化手续、便捷服务的利益诉求,因而我们应从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战略高度认知社会保险档案管理问题,再继续讨论介质原始性问题显然已是过去时了。现今解决档案数字化的关键是讨论如何确保数据归档前后原始性认证和原始性保证问题。

二、我国社会保险档案管理系统存在的问题

(一)对社会保险档案管理工作不够重视?

由于社会保险档案管理工作是比较新的工作,人们还不是很重视。社会保险工作的重点都集中在扩大基本社会保险的覆盖面,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和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等方面,忽视了社会保险档案管理,使社会保险档案管理工作处于无序状态,其作用无法得到充分发挥。

(二)社会保险档案管理体制不规范

由于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险档案管理制度缺乏统一的规范和标准,造成归档范围不明确,社会保险文件材料收集不齐全,档案管理方法不健全等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社会保险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社会保险档案专职人员难落实。有些社会保险部门档案机构不健全,没有专职或兼职人员管理档案,即使有,也是临时抽调,没有经过专职培训,严重影响社会保险档案的质量。

(三)社会保险档案存档的条件差

由于场地限制和经费不足等问题无法解决,社会保险档案管理始终未能列入社保经办机构的议事日程,大多数社保经办机构至今未设立固定的场所存放档案,历年累积的社会保险档案只能由经办人员分别保管。由于没有专有的库房,只能存放在潮湿的房间里,致使社会保险档案存在诸多安全因素。这种不规范的档案管理方式不仅查阅起来非常困难,也给日常经办工作带来许多不便。

(四)缺乏专业社保档案的管理标准和规范

社保档案管理缺乏国家标准,职工档案管理仍在执行1992年劳动部与国家档案局共同制定的《企业职工档案管理规定》,而该项制度中的部分条款如适用范围、归档范围、管理形式、交接流转等规定已经不适应现实工作的需要,亟须修改。在没有统一标准的情况下,有的制订了一些社保档案的地方标准,有的地市制定和公布了医疗保险档案管理办法、低保档案管理办法,而全国许多地市则没有建立相关管理标准和规范,造成社保档案的各地管理方法不统一。在不同专业类别中,管理的规范和水平也不一致。

三、社会保险档案管理的解决办法

(一)将纸质档案转换成数字档案存档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于业务办理需要,会在办理过程中出现大量的纸质材料或证明,各类保单合同、证件扫描件以及各种需要存档备查的档案资料,是非常庞大的一个数字。纸质材料保存起来不方便,但是将这些材料进行电脑扫描储存,就可以将纸质档案转变成数字档案。根据档案工作的实际需要,可灵活运用,如目录数据适宜采用文本录人;全文数据则可以采用图像扫描录入;而一些当前常用的数据可制作成光盘。

(二)根据社保档案类别进行分类管理

根据不同档案的类型进行分类管理,方便查找、储存,可以防止档案的丢失与缺漏。应针对不同门类的档案,确定不同的归档整理方法。首先,确定立卷原则。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按社保档案不同价值性质分类,以便于保管和利用。其次,确定归档形式。根据各社保经办单位文件材料形成的类型,确定以“件”或“卷”进行整理、归档的文件材料范围。最后,根据社会保险档案的保存价值确定“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保管期限。

(三)建立全国统筹的社保管理系统,规范标准?

建立全国统筹的社保档案管理体系可以为社会保障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和不断完善奠定重要的基础。以电子政务标准体系和劳动及社会保障标准体系为指导,以投融资与运营模式和项目实施监理模式为依托,按照多层架构的模式将系统自上而下构架成为组件与业务组件、业务运作支撑平台、IT基础设施三个层次,树立以监控及管理、信息安全为主的贯穿三大层次的两大体系模式。为适应劳动者的流动和工资收入的变动,对每个劳动者按号码设立档案卡,并用计算机储存,记录公民个人历年的工资收入情况。在全国设立计算机网络,对每个劳动者的情况进行追踪记录;并建立全国范围内统一的网络查询接口,允许公民定期查询,同时也可替他们预测,比如退休时可拿到多少养老金,以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四)在全国统一管理下设分支机构

在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领导下成立一个全国统筹的社保档案管理中心,结束社保档案管理分散问题,实行高度统一的管理,改变目前政出多门、决策分散、管理混乱的局面,使其成为统一管理全国社保档案的领导和决策机构,负责拟订社保档案的发展规划、改革计划、重大决策和有关法规、规章制度,参与制定社保档案的管理标准和规范。其次,全国统筹的社保档案管理中心还可以在全国各地设置分支机构,包括地区局、地方办事处、数据处理中心和项目服务中心。负责公民社保档案内容的定期增加和更新,并送交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保管。

第12篇

第二条凡在我县境内从事房屋装修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均为本办法的纳税义务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屋装修,是指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对房屋进行装饰和装修的建筑活动。

第四条房屋装修税收主要包括营业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以下简称税收及附加)。

第五条房屋装修工程应缴纳的税收及附加由工程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负责征管,主要采取委托代征方式。

(一)街面房屋、店面装修税收委托县行政执法局代征;

(二)居民住宅区装修税收委托物业公司代征,没有物业公司的委托居委会代征。

涉及国税部门管理的装修企业时,地税部门要及时向国税部门提供相关信息,由国税部门实行查账征收。

第六条主管地税机关与受托代征人签订《委托代征协议》(受托代征单位负责人须在代征协议书上签名),并发给委托代征证书,同时指定税收管理员负责联系、监督和指导税收征管工作。受托代征人要指定专人(以下称专职代征人)具体负责税款代征、台账登记、票款解缴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第七条县行政执法局要结合城市管理责任区,按责任区明确专人,随时掌握城区沿街门面装饰装修信息,及时按照《委托代征协议》代征税款。

第八条物业公司(居委会)作为受托代征人要严格履行代征义务,管理代征居民住宅区装修税收。装修业主要认真履行协税护税义务,积极配合物业公司(居委会)做好代征工作。

第九条物业公司(居委会)收取业主的装修保证金时,要明确告知业主装修保证金同时作为业主协助征税的保证金,装修完工申请退还保证金时,需提供工程结算的发票。

第十条房屋装修施工双方订立装修合同后或在进场开工前,物业公司(居委会)要督促指导施工方据实填报《房屋装修工程项目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项目登记表》),并带下列资料到工程所在地的主管地税机关进行工程登记。

(一)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未办理税务登记的凭施工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原件(提供异地劳务时);

(三)工程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主管地税机关对以上资料和《项目登记表》审核无误后,在《项目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并留存相关资料(复印件)归档。

第十一条物业公司(居委会)要查验施工方《项目登记表》,对不能提供税务部门审验后的《项目登记表》的施工方,物业公司(居委会)不得允许其进场开工。

第十二条工程完工后,施工方须到物业公司(居委会)办理税款缴纳手续,并凭《项目登记表》及税收完税证等有关资料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第十三条施工方凭发票与业主进行工程款结算,业主须持取得的税务发票,到物业公司申请退还装修保证金。

第十四条物业公司(居委会)代征房屋装修的税收及附加,根据计税营业额和综合征收率计征。

(一)纳税人能提供房屋装修合同且合同所定价款真实的,以装修双方结算的价款作为计税营业额,依照本办法规定的综合征收率计算应缴纳的税收及附加。计算公式为:应缴纳的税收及附加=计税营业额x综合征收率;

(二)纳税人不能提供房屋装修合同或合同所定价款明显偏低的,由主管地税机关参照当地同类房屋装修价值核定计税营业额,依照本办法规定的综合征收率计算应缴纳的税收及附加。计算公式为:应缴纳的税收及附加=计税营业额x综合征收率。

第十五条税收及附加的综合征收率为4.03%(乡3.91%)。

第十六条物业公司(居委会)要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及时结报、解缴票款,按月向主管地税机关填报《委托代征房屋装修税收及附加报表》。

第十七条主管地税机关税务管理员要及时将审批归档的《项目登记表》与物业公司(居委会)上报的《委托代征房屋装修税收及附加报表》信息进行核对,防止税源流失。

第十八条主管地税机关应根据有关规定,向物业公司(居委会)支付代征手续费,同时对物业公司(居委会)指定的专职代征人给予一定数额的报酬和奖励。

第十九条专职代征人报酬奖励与其实际征收税款挂钩,由财政部门按实际征收入库税款地方留成部分的30%支付。

第二十条受托代征人要服从税务部门的管理,切实履行代征义务,不得从代征税款中坐支手续费。

第二十一条受托代征人不履行代征义务,不征、少征、截留、坐支、挪用税款,造成税款流失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主管地税机关应在辖区定期公开、广泛宣传房屋装修税收及附加政策、缴纳程序、代征单位信息,积极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最大限度的方便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

第二十三条主管地税机关应定期张榜公布税款征收信息,做到公正、公开、透明。

第二十四条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要全力配合主管地税机关做好本辖区内的委托代征工作。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税收政策调整的,按照调整后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