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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费合同

时间:2023-05-30 10:5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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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费合同

第1篇

乙方(使用单位):_________

乙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委托甲方提供劳务。根据《劳动法》和《_________省劳动力市场治理条例》等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合同:

一、合同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租赁输出内容

1.甲方按乙方用人需求,推荐符合条件的租赁员工供乙方择优使用。

2.甲方输出给乙方的人员,为甲方员工,由甲方与租赁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为其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工伤、生育、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

三、劳务费用结算

1.劳务费用的构成:租赁员工劳务费、社会保险费、公积金和输出劳务服务费。

2.劳务费用各项目标准:

租赁员工劳务费_________元/月至_________元/月(或细目见附件);

社会保险_________元/月(或细目见附件);

甲方按租赁员工每人每月_________元收取的输出劳务服务费;

公积金_________元/月;其中:单位_________元/月;个人_________元/月(或细目见附件)。

3.结算时间和方式:乙方每月_________日前从银行足额划付到甲方账户,并提供各项费用结算清单。租赁员工工资应由甲方于每月_________日前支付。

4.乙方支付给甲方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甲方必须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

四、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要根据乙方的用工需求,提供适合人选供乙方考核,对乙方确定的用工对象,甲方在_________日内办理好劳动合同签订和社会保险缴纳手续。

2.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发放租赁员工劳务费(代扣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缴纳社会保险费。

3.租赁员工的工伤、生育事宜,由甲方负责向劳动部门申报。

4.乙方辞退的租赁员工,由甲方办理退工手续。

5.甲方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了解把握乙方使用租赁员工的情况,乙方应予配合;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租赁员工的治理工作,协助乙方教育租赁员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乙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6.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拖欠各类应付资金以及违反劳动政策法规损害租赁员工合法权益行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义务并按实际损失的情况向乙方索赔。

五、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使用租赁员工必须与其签订《上岗协议书》,明确劳务内容及要求和劳务费标准等。

2.乙方应为租赁员工提供基本的劳动条件和岗位劳动保护,并对租赁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租赁员工发生因工作伤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伤害事故(经有权部门认定),乙方要配合甲方处理,有关处理办法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乙方需按本协议规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劳务费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权按照规章制度对租赁员工进行考核奖惩,租赁员工经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劳务关系并退还甲方,对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其赔偿。

5.乙方有权查询甲方发放租赁员工劳务费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情况,甲方如有截留租赁员工劳务费和社会保险费等情况,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纠正,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给予乙方赔偿。

六、劳动争议处理

与租赁员工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均有权提起仲裁、。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有关内容如与国家新颁发的法律、法规和劳动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规定执行。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约定。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第2篇

乙方: (劳务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根据甲方施工生产需要,为确保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得到落实的同时,降低工程成本,提高企业的综合经济效益。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共同拟定以下条文,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址:

三、工程概况

1、结构形式:框架结构;

2、层数

3、建筑面积:

4、施工工期:365天,从XX年 9月 日开工至从XX年 月 日竣工。(工期的要求,以总合同承包为准,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四、承包形式、内容、结算单价:

1、承包形式:本工程采用人工费单价包干的形式结算,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计算,工作量以现场工长每月的收方结算单为依据,人工费单价按四川省估价表sgd5-XX定额中基价人工费× 的系数作为结算价。

2、承包内容:强弱电、给排水、弱电预留预埋、雨水管、地下室消防预留预埋等系统,以甲方提供施工图中应包含的一切内容。

3、劳务费结算单价:

(1)劳务费:按四川省估价表sgd5-XX定额中基价人工费× 的系数×工作量;劳务费总额 万元(暂定)祥见人工费单价汇总表(双方核定)。其费用包含下列内容:

a)定额中的章册系数以及超高系数和脚手架搭拆费不另计。在所乘系数中已综合考虑。

b)劳务公司对现场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管理费用在所乘系数中已综合考虑。

c)乙方指派专职人员负责施工期间的材料、机具及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和楼层守护工作费用;但卫生洁具和线、缆的保护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2)其它费:非工程用工(如临时水电用工等),量大时按四-3-(1)条执行;量小时则按现场零星计时用工计费。

零星计时用工发生,则按每工 元计算。

工程各分项和子项的人工费单价清单汇总表在签订劳务承包合同时,作为合同附件。

五、履约保证金:

1、为保证该合同的正常履行和该工程质量的保证,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自愿将人民币 万元存入甲方帐户内,作为对合同的履约担保。如果该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正常履行完成,达到了整个合同内容要求, 竣工验收合格,并与建设单位办完书面工程移交手续(要求盖建设方、施工方印章)后,由甲方质量员、安全员、项目经理、签署意见后上报经理审签,次月30日前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如果违反了施工现场管理条例中扣款部分和本合同第六条至十四条之规定由项目部质量员、安全员、项目经理签字后,在发生扣款费用的当月扣除。如超出履约担保金部分直接从劳务费中扣除。

2、若没有约定履约保证金,则甲方支付乙方的劳务费用不得超过当月实际完成劳务费用的80%;且乙方在施工中违反了施工现场管理条例中扣款部分和本合同第六条至十四条之规定由项目部质量员、安全员、项目经理签字后,在发生扣款费用的当月直接从当月劳务费中扣除。

第3篇

劳务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用工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用工工程项目

2、用工方式

3、工期

按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及生产计划执行。

4、劳务费用

4.1本工程项目的劳务费用详见附件:《劳务费用一览表》。其单价已综合包括了完成该作业项目所需全部劳务用工费用,单价不做任何调整。

4.2劳务费用计算以现场实际发生的工作量为准。

5、施工作业标准

5.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作业指导书及有关技术资料进行施工作业。

5.2乙方的施工作业,必须满足甲方提供的技术文件要求和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本项目执行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见附表。

5.3施工作业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质量验收标准合格后。

6、甲方责任

6.1及时为乙方提供作业指导书和相关技术资料。

6.2甲方在乙方施工作业前必须对乙方按规定进行技术交底,下达该工程的安全、质量措施和工程技术标准。

6.3及时组织测量和交桩

6.4及时按建设单位要求进行隐蔽工程检查及办理签证手续。

6.5对本工程的施工作业质量、安全、技术、物资采购、作业进度进行全方面的管理、控制。

6.6负责需要安装设备和所有材料的采购供应。

6.7负责提供本工程所需的工程施工机具。

6.8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劳务计价手续,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劳务费。

6.9监督乙方对劳务人员的持证上岗、培训、考核、待遇等的实施。

7、乙方责任

7.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作业指导书和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施工作业

7.2乙方必须按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工期要求,及时组织满足劳务作业所需的劳动力,按甲方同意的开工时间施工作业。

7.3乙方必须确保进场施工作业人员的身体状况及相应的业务素质,满足相关工作的要求。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稳定,调动更换时,必须经甲方同意。

7.4乙方必须树立良好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作业,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

7.5按规定办理特殊工种上岗操作手续。进场时向甲方人事部门报送名单及相关上岗证明。

7.6乙方的施工作业人员按当地政府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7.7乙方负责为施工作业人员交纳国家规定的应交的各种税金,并及时支付劳务人员费用。

8、施工作业的检查

8.1为有效控制工程质量,乙方在施工作业时应随时接受甲方检验,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乙方根据甲方通知书,限期返工或整改。

8.2隐蔽工程的作业未经监理工程师及甲方检查签认,不得自行隐蔽而转入下道工序作业。乙方如因自身原因,发生安全及质量事故,甲方将根据企业管理的相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处罚。

9、安全责任

9.1 在施工中,甲方应贯彻执行jgj59-99标准及公司制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严禁违章指挥,有权制止施工现场的违章操作、违章作业。

9.2在施工中,乙方应遵守国家、行业安全生产法规。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杜绝违章操作、违章作业。对施工现场的违章指挥、安全隐患,有权暂缓实施,并提出改进意见。由于甲方的疏忽,发生的安全事故并不能免除乙方的安全责任和承担相应经济损失的责任。

9.3乙方必须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专业安全教育,作业中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认真组织调查,乙方自理并承担相应经济损失。

10、工程材料

10.1甲方按定额消耗量,根据施工组织和进度情况,供给乙方材料,材料经双方验收签单后,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派专人对材料的使用进行旁站监督。

10.2在施工中,材料实际消耗量超出定额消耗量的部分,按市场价在乙方劳务工费中扣除。(其中钢材按定额量节余5%以上,水泥按定额节余7%以上,未达到者视同超耗。

11、劳务费的结算

11.1每月25日前由甲方按设计要求组织现场质检人员、技术负责人和施工员签认完成的合格作业量。

11.2按项目预算人员核准的作业量及附表单价结算劳务费。

12、劳务费的结算和拨付

劳务费按月结算,根据本工程资金情况及时拨付。甲方根据施工任务书(代结方单)进行劳务费结算,结方单应由项目有关人员核定签认,项目经理签批后,于当月28日报送财务处审核,作为甲方拨款的依据。现场临设完成后可结算付款,基础施工期间不付款,基础工程完成,验收后结帐,付款80%。主体工程,乙方除了交保证金外,二个月不付款,从第三个月开始,结帐后付当月款项的70%~80%。工资中的优质价在工程质量评定后再付给。

13、环境和文物保护

13.1乙方应在施工作业中保护施工作业现场环境,避免和减少由于施工方法不当引起的环境污染和破坏。如有违反甲方及上级下发的有关环保条例的行为,甲方按有关规定严格处罚。

13.2在施工作业中发现文物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及时与建设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协商处理意见。

14、违约责任

14.1甲方按合同要求应及时拨付劳务费。

14.2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要求进行组织施工作业,并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施工作业任务,乙方不履行合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无条件的在24小时内让出工作面与临设,否则视为违约。

14.3因一方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提前7天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对已完工作量进行盘点,并据此进行末次结算。

15、争议解决

15.1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裁定或约定通过诉讼解决。

16、合同生效与终止

16.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工完帐清后自动失效。

17、补充协议

17.1在合同执行中情况变化时,甲乙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8、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19、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项目部一份,乙方二份;报送公司人力资源处、财务处、工程管理处三份备案。

附件《劳务费用一览表》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负责人: 法人代表: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工程管理处:

人力资源处: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第4篇

中学食堂劳务承包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中学

乙方:______(家庭住址:______,身份证号:______)

甲方将学校师生食堂的劳务工作承包给乙方,双方达成并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负责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监督、管理和培训。

2、向乙方人员提供宿舍和满足烹饪必须的设施设备及用品。

3、提供安全合格的食材。

4、在每月20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劳务费。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按照烹饪工作要求,自行招聘思想好、身体心理健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富有爱心、热爱烹饪工作、热情大方、初中以上文化水平、烹饪技术好的人员从事餐饮工作。

2、对所聘人员进行培训和全面管理,负责员工的安全。

3、与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共同制订饭菜谱,负责拟订原材料采购单,及时按需填写原材料领用单。按照食品卫生标准加工烹饪菜谱所列的菜肴及主食。

4、按规定做好食品留样、餐具洗消并做好记录。负责餐饮楼操作间及室内外的环境卫生。

5、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售饭。服务周到,热情大方。保证售饭刷卡,满足全体师生的就餐需求。完成学校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6、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三、其他约定

1、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劳务工作,甲方每月付给乙方劳务费(含保险费)贰万捌仟元整(28000元)。一年按9.5月计算,计贰拾陆万陆仟元整(266000元)。此费用中已包含乙方及其聘用人员的各种保险费用。

2、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少于18人。每少一人将扣发壹仟贰佰元(1200元)劳务费。

3、所有员工的劳动关系隶属乙方,薪金由乙方支付,不与甲方直接发生劳资关系。乙方及其招聘的所有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意外保险等各种保险,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责任。

4、乙方人员工作期间应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及机械操作安全工作。若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5、乙方在饭菜制作过程中未按照卫生标准操作(如制作熟食的刀或菜板与制作生食的刀或菜板混用等行为),造成师生发生食源性疾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及其员工出现违纪违规行为者,按照《______中学食堂从业人员违纪违规处罚规定》执行。

7、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情况,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如乙方因故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应当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应当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8、合同期限为一年,从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食堂劳务承包合同范本

甲 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食堂劳务承包事宜,在平等友好、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达成以下合同:

一、合作方式

(一) 乙方提供3名厨房工,为甲方制作工作日的早餐、中餐、晚餐、每年5月至9月的清凉饮料,并提供售饭、厨房和餐厅的卫生打扫、清洁等服务,具体分工由乙方负责。

(二) 甲方每月支付给乙方劳务费作为劳动报酬,劳务费计算方式为:

劳务费 = 5500 ×(80% + 20% × 食堂月度工作绩效考评得分%);

食堂月度工作绩效考评办法见附件一;各月的劳务费为税前工资,具体由乙方负责人自行分配。

在双休日或单休日(双休或单休以公司通知为准),休息日的工资以食堂当班人员的双倍日薪计酬,法定假日按当班人员的三倍日薪计酬。

(三)所制作早餐花样不限、中、晚餐为二荤二素一 汤(供选择的为四荤二素一汤)、清凉饮料为一粥一汤,米饭任食。各餐食物要求菜谱、样式翻新,每周周内不重复。

(四) 甲方提供厨房、餐厅、全套厨房设备、厨房员工劳保用品(包括衣服、口罩、帽子,每人两套),并负责水电和燃料;乙方负责厨房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五) 设备的数量、质量,在乙方接收前进行盘点,交接前签字确认;此后盘点工作随公司管理规定执行,若财产发生人为损坏、丢失,乙方需照价赔偿。

(六) 甲方于用餐当日的前1日下午4点钟前,提供用餐日的用餐人数给乙方,乙方应在知晓次日用餐人数后半小时内提供次日菜谱及原料数量给甲方,由甲方负责采购食物原料。

(七) 采用刷卡售饭方式,员工凭饭卡用餐,用餐时由乙方工作人员相应刷扣餐费。

(八) 需添置或更换厨房设备,由乙方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由甲方负责。

二、 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1)按合作合同监督乙方履行合同,做好各项协调工作。

2) 按照《食堂月度工作绩效考评表》对乙方各项工作进行考评,根据考评结果核算乙方月度劳务费,对不足之处,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3) 甲方应协助乙方维持食堂治安秩序,并加强对员工的教育。

4)次月28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的劳务费。

(二)乙方权利及义务

1) 组织食堂员工学习掌握《食品卫生安全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卫生条例》,并严格遵守。

2)遵守甲方各项管理规定,服从管理。

3) 严格按照《食堂月度工作绩效考评表》的要求开展工作,接受甲方的月度工作绩效考评,及时按照甲方整改要求进行整改。

4)负责食堂的管理,具体包括食堂人事、考勤、餐饮器具及各种设备。

5)若发生食物中毒等事件,经法定机关核定属于乙方责任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三、合同期限:

试行 3 个月,合同期定为一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试行期满,若双方均无修改或终止要求,则直接进入正式合同期。合同期满,双方如无异议,自动续约。

四、合同终止条例

若甲方有意终止合作关系,须提前15天通知乙方;乙方有意终止合作关系,须提前30天通知甲方;

五、违约责任:

(一)甲方无故未按时结清乙方劳务费超过15日的,应按5500元的0.3%每天的标准,额外支付给乙方费用。

(二)一方有意终止合作而没有按此约定提前通知对方,须一次性赔偿对方5500元 。

六、 其它: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第5篇

地 址: 联系电话:

乙 方(实际用工单位)

地 址: 联系电话:

甲方根据乙方的生产(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劳务派遣人员和劳务派遣相关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协议:

一、 劳务派遣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二、劳务派遣内容: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乙方用人需求的相关劳务派遣人员和劳务派遣服务。(乙方具体需求劳务人员条件详见乙方〈岗位人才需求表〉);

2、甲方输出派遣给乙方的劳务人员,为甲方员工,由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各项有关保险福利待遇等其他相关事宜。

三、劳务费用结算与支付:

1、劳务费用的构成:

(1)劳务人员的工资报酬(基本劳务费、考核劳务费)(标准不低于苏州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劳务管理费:每人每月 元;

(3)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商业保险费:每人每月 元;

(4)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社保费:每人每月 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实际缴费基数调整);

(5)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农保费:每人每月 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实际缴费基数调整)

2、结算时间和方式:乙方应在每月 日前将实际产生应付的劳务费用等一并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并提供各项劳务费用结算明细清单。劳务人员工资应由甲方在每月日前支付。

3、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相关劳务费用,甲方必须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给乙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乙方的用人需求,在本协议签定后 天内为乙方输送派遣达到法定用工年龄、体检合格、持有岗前培训合格证并经乙方确认合格的劳务人员赴乙方工作,甲方在天内办理好相关上岗手续并提供劳动政策指导服务。

2、乙方将实际产生应付的相关劳务费用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后,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时间为劳务派遣人员发放工资、缴纳相关保险费用(劳务人员个人应承担税费部分由甲方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3、甲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服从乙方的工作岗位安排,委派专人负责协助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生产管理、岗位调动、劳务考核,遵守乙方制订的安全生产、劳动纪律、操作规范、岗位责任制等乙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完成乙方布置的劳动(工作)任务。

4、甲方负责定期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有效的劳务跟踪和劳务管理,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情况,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协助乙方教育劳务派遣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工作。

5、甲方应负责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职业道德培训,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指导,并如实介绍乙方情况。

6、甲方应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健康体检和岗前培训,取得体检合格和岗前培训合格证者方可输送派遣给乙方,体检和培训费用由负担。

7、甲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录用、退工、退保费手续,协助乙方处理劳务纠纷以及劳务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处理劳务派遣人员因在乙方工作期满或因违反乙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被终止劳务工作的事宜。

8、劳务派遣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职业病、死亡等事故的,乙方应及时通报和配合甲方处理。发生的相应费用以及办理处理手续由甲方负责处理……

9、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拖欠应付劳务费用以及违反劳动政策法规损害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行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义务并按实际损失的情况向乙方索赔。

10、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经甲乙双方认定或相关机构认定后,由责任人员负责赔偿,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追偿。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必须明确其告知劳务工作内容和要求以及劳务工资报酬等。

2、乙方应为劳务人员提供基本的劳动条件和岗位劳动保护,并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必要的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作伤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伤害事故(经有关权威部门认定),乙方应协助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3、乙方需按本协议规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相关劳务费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权按照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考勤考核奖惩等综合劳务考核,乙方可对劳务派遣人员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5、乙方有权查询甲方发放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劳务费)和缴纳相关保险费等情况,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纠正,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给予乙方赔偿。

6、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实行每天八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的工作制度,乙方因生产需要劳务人员加班的应按有关国家规定支付劳务人员加班费或给予调休。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甲方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遣返退回甲方,涉及经济处罚或经济赔偿等问题时,按照乙方相关规章制度由甲方负责处理后返还乙方。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录用工条件的;

(2)严重违反乙方劳动纪律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乙方造成 元以上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派遣劳务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乙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派遣劳务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被派遣劳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考核,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根据本协议第五项第7条(1)至(5)款,乙方遣返劳务派遣人员退回甲方的,应向甲方提供或传真有关书面材料或有关部门认定事实材料经甲方确认后处理;根据本协议第7条(6)(7)款,乙方遣返劳务派遣人员退回甲方的,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处理。

9、除法律规定和本协议有约定外,,乙方不得随意遣返退回本协议期间的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如有按《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六、其他约定事项:

1、因乙方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或因其他客观原因乙方的确需要裁减用工或不能继续用工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确定乙方需裁减或不能用工的,乙方应按《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相应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协议有关内容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劳动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3、本协议遇到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变化等原因致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双方认为需要修改、补充时,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4、甲方所输出派遣给乙方的劳务人员,在乙方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录用工条件而遭到乙方遣返退工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支付的被遣返人员的体检费、岗前培训费、资质证书费、劳务管理费、相关保险费。

5、甲方因乙方需要本市城镇劳务人员,有关用工手续办理等费用,由甲方垫付后向乙方收取。

6、甲方在办理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事务中遇有重要事项需要乙方决定的,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方能实施。

7、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本协议期满前,双方均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本协议是否继续履行,是否继续履行由双方协商处理。

七、协议纠纷处理: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事项:

1、乙方〈岗位人才需求表〉和劳务费用结算明细内容为本协议有效组成内容部分。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补充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内容有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3、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人:

或委托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6篇

    1、 合同当事人不同

    2、 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不同

    3、 合同内容不同

    4、 劳动合同关系所涉及的只是劳动行为,一般不涉及到物;劳动者只需要按规定参加企业的共同劳动

    5、 适用的法律不同

    二、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劳务合同是单位与单位(包括公民与单位、公民与公民)之间由于劳务问题成立的契约。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 当事人的性质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就是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例如,一方为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位的行政,另一方为劳动者);而劳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是经济流通关系的双方当事人。

    2、 合同的内容不同。劳动合同的内容规定了劳动者被单位录用为职工后,因完成工作任务 而明确的双方权利和义务。劳务合同主要规定劳务合同当事人之间,由于一方向另一方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3、 劳动者在履行劳动义务场所的身份不同。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是合同关系的主体,参加单位工作,成为该单位的职工,享受该单位职工的权利,履行该单位职工的义务。

第7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本项目的_____工程的劳务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力与义务,特签订如下协议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与地点

该工程为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在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式与要求

该工程甲方采取分工种,单价组合成总价的形式,以包税、包工、包食宿方式承包给乙方。要求承包队伍具备劳务承包资质,主要工种要有上岗证书,并且编制人员花名册交甲方存档备查。

三、工程承包单价与内容

经双方协商,该_______工程按_______元/(m2、m3、t)的承包单价由乙方进行承包,其承包单价包括以下内容:完成建设方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交底纪要、变更的有关施工的全部内容;现场规整与清理;200米范围内地面水平运输;制作设备的维护、保养;材料的节约;与其他队伍配合等内容。

四、文明施工与奖罚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遵守文明施工手册,在自己承包的范围内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严格把好材料节约关,不准乱锯、乱丢、浪费材料,如发现在分清责任后给予罚款。同时,乙方负责人必须管好自己的队伍,长沙市以外的人员,进入现场前,办好“暂住证”,严禁有“非典”疑似病人进入施工现场,严格遵守治安管理条例,违者予以罚款,乙方人员必须服从管理人员指挥,遵守工地一切规章制度。将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报甲方。未满法定年龄,不得来工地做工。如所有违反规定者,参照项目部相关规定处罚。

五、工程质量与安全

根据业主要求,该工程质量要求达到优良,因此单项承包必须确保优良,如本工程质量被评定为优良工程,甲方适当给予奖励,如承包单项评定为不合格,由乙方进行返工修理直至合格,其返工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并从乙方劳务结算中扣回。

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为使工人增强安全意识,带队及班组负责人每天安排工作量,要进行安全交底教育,强调安全操作,带好安全帽,装好安全网系好安全带,做好各项安全防护工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

六、付款方式与工期:

该工程乙方队伍进场后,其先期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借给乙方一定数量的生活费,主体封顶付至劳务费的50%.工程竣工付至劳务费的70%.办完工程结算付至劳务费的90%.留10%待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由于该工程工期紧,而且业主奖罚严励,为确保工程按工期竣工竣工,故乙方进场须交纳工期保证金_______万元。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工期控制点,认真组织,精心施工,保证工期目标的实现,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除扣工期保证金外,将根据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给予处罚。

七、双方权力与义务

(一)甲方

1.甲方根据工程要求,安排乙方实施工程承包内容,乙方应无条件遵照执行。

2.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资格审查,对乙方违反合同条款内容实施处罚,经济赔偿及辞退的权力。

3.甲方提供给乙方尽可能方便的施工条件,并按劳务合同约定和业主付款情况支付劳务费。

4.甲方对乙方提供来的施工作业人员实行实名制,建立健康状况档案,对有残疾及智力障碍的作业人员一律清退,不得入场施工。

(二)乙方

1.乙主必须按甲方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乙方不得擅自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对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出现的人身伤害及死亡事故,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2.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符合承包资质并有权对甲方提出合法要求,主动承担合同内容的全部工作,确保工程质量。

3.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指令,并提出自己的见解,供甲方参考。

4.乙方不得使用残疾及智力障碍的作业人员,不得瞒报,私自使用。同时乙方应提供人员名单、身份证。

5.为确保工期,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保证工程足够的劳动力,不得消极怠工。

6.乙方要管好自己的队伍,不得在工地及之外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如赌博、、等。一旦造成的犯罪的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八、违约责任与其他

1.以上条款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违反或造成工程停工,必须追究违约方责任。

2.如因乙方原因损害公司信誉、现场设备及对工程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并从承包劳务费中扣除。

3.属于乙方自备设备,自带工具用具等,乙方必须自己保管,不得因此对甲方提出其他要求,更不得找借口影响开程质量和进度,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甲方: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

第8篇

关键词:绿化施工企业 营业税 纳税筹划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绿化倍受人们的关注,绿化施工企业在美化环境,创造新城市景观中发挥重要作用。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绿化施工企业的利润空间越来越少,企业通过各种途径增加经营收入,减少成本费用支出,来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而税收支出作为构成影响企业利润的重要因素,被越来越多企业所重视,其金额多少将直接影响企业实际收益。因此,企业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进行纳税筹划就显得尤为重要。

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符合国家税收法规的前提下,按照税收政策法规的导向,事前选择税收利益最大化的纳税方案来安排自己的生产、经营、投资和理财活动的一种企业行为。纳税筹划不仅有利于企业减轻税负,增强企业活力,提高竞争力,还可以促使税务当局及早发现现行税收法规中存在的缺陷与漏洞,然后按法定的程序进行更正、补充或修改,促进税法不断健全和完善,不断提高税务机关的征管水平。绿化施工企业中涉及税种比较多,而营业税是绿化施工企业的主要税种,本文就针对绿化施工企业营业税进行分析筹划。

一、关于承包合同的纳税筹划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工程承包公司承包建筑安装工程业务,即工程承包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的建筑安装工程业务,无论其是否参与施工,均应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适用税率为3%;工程承包公司不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建筑安装工程合同,只是负责工程的组织协调业务,对工程承包公司的此项业务则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适用税率为5%。对同一项目,因发生经济业务方式不同,而适用不同税率,这为企业纳税筹划预留了空间和机会。例如:A绿化施工企业承揽B建设单位一项绿化工程,总金额为95万元,C企业绿化施工做得比较好,且与A施工企业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在A施工企业的协助下,由C施工企业承接B建设单位的绿化工程,C施工企业与B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为95万元,A绿化施工企业只负责工程的组织协调业务,C施工企业支付给A绿化施工企业20万元的服务费,则A施工企业应缴纳营业税为1万元(20×5%)。如果A绿化施工企业直接与B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为95万元,然后再将该工程分包给C施工企业,分包工程款为75万元,则A施工企业应缴纳营业税为0.6万元[(95-75)×3%],少缴纳营业税0.4万元(1-0.6)。

二、关于混合销售的纳税筹划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由于主管税务机关核定金额有可能与实际发生额有所偏差,导致企业多缴纳税款,这就要求绿化施工企业在提供绿化施工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苗木,应将提供绿化施工劳务和销售自产苗木分开,并分别核算施工劳务费和自产苗木的销售额,以达到节税的目的。例如:甲公司是从事苗木生产和提供绿化施工劳务的企业,承接乙单位一项绿化工程,总金额200万元,其中苗木价款150万元,施工费50万元,双方约定,甲公司提供其自产苗木同时负责绿化施工劳务。甲公司将苗木价值和施工费合并与乙单位签订价值200万元绿化承包合同,合同中未注明苗木价值和施工费各是多少,由于甲公司未分别核算,而被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苗木销售收入120万元,绿化施工收入80万元,那么甲公司应缴纳营业税2.4万元(80×3%)。如果甲公司与乙单位签订合同中分别注明苗木价值150万元,施工费50万元,并分别开具苗木销售发票150万元和施工劳务发票50万元给乙单位,则甲公司应缴纳营业税1.5万元(50×3%),由于销售自产苗木免征增值税,那么甲公司可以少缴税款0.9万元(2.4-1.5)。

三、关于营业额的纳税筹划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即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时,无论是包工包料还是包工不包料,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因此,绿化施工企业承接建设单位发包的绿化工程时,应尽量规避由建设单位提供苗木,主动提出苗木由施工企业提供,进而达到节税的目的。因施工企业提供苗木的来源不同,将分为两种情况进行分析:

(一)施工企业苗木外购,同时提供绿化施工劳务

例如:A绿化施工企业承包B建设单位一项绿化工程,总金额180万元,其中苗木价值120万元,施工劳务费60万元,B建设单位自行提供苗木,A施工企业只负责绿化施工劳务,A施工企业与B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劳务费合同,合同金额为60万元,则A施工企业应缴纳营业税5.4万元[(120+60)×3%]。如果A绿化施工企业与B建设单位协商,苗木由A施工企业提供,由于A施工企业没有自有苗木,需要外购苗木,A施工企业利用与苗木供应商长期合作关系(能以低价买到优质苗木)以100万元购买苗木,则A施工企业应缴纳营业税4.8万元[(100+60)×3%],少缴税款0.6万元(5.4-4.8)。

(二)施工企业销售自产苗木,同时提供绿化施工劳务

例如:甲企业是从事苗木生产和提供绿化施工劳务的企业,承接乙建设单位一项绿化工程,总金额100万元,其中苗木价值70万元,施工劳务费30万元,乙建设单位自行提供苗木,甲企业只负责绿化施工劳务,甲企业与乙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劳务费合同,合同金额为30万元,那么甲企业应缴纳营业税3万元[(70+30)×3%]。如果甲企业与乙建设单位协商,由甲企业提供价值70万元的自产苗木,并同时负责绿化施工劳务,甲企业与乙建设单位签订合同中分别注明苗木价值70万元和施工劳务费30万元,并分别开具苗木销售发票70万元和施工劳务发票30万元给乙建设单位,则甲企业应缴纳营业税0.9万元(30×3%),少缴税款2.1万元(3-0.9)。因此,合理运用混合销售行为的规定,改变提供苗木的主体,可以达到良好的节税效果。

四、关于优惠政策方面的纳税筹划

根据福建省地方税务局(2011)闽地税劳函字第001号的规定,(一)对纳税人从事造林工程作业取得的收入免征“建筑业-其他工程作业”营业税;(二)纳税人提供林木抚育劳务属于营业税服务业征收范围,其取得的收入中属于提供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劳务取得的收入,按《营业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免征营业税。基于此规定,绿化施工企业从事造林绿化工程施工和林木抚育时,应合理利用此优惠政策,以达到既能享受减免营业税的目的,又能促使政府扶持民生项目政策目标的实现。例如:厦门A绿化施工企业承接B建设单位2011年山下非规划林地甲造林绿化工程,包工包料,总金额85万元,其中苗木价值50万元,同时A绿化施工企业也承接B建设单位乙绿化工程(非造林工程),包工包料,并与B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合同金额30万元,其中苗木价值20万元,施工费10万元。甲造林绿化工程所用苗木中有价值20万元的苗木和乙绿化工程所用价值20万元的苗木在品种、规格、数量和质量等方面均相同。A绿化施工企业提供价值50万元自产苗木用于甲造林绿化工程,由于自产苗木不够,A绿化施工企业从其他企业购买20万元苗木用于乙绿化工程,则A施工企业应缴纳营业税为0.9万元(30×3%+0)。如果A绿化施工企业与B建设单位协商,双方在乙绿化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由A施工企业提供自产苗木,同时负责绿化施工劳务,并在该合同中分别注明苗木价值20万元和施工劳务费10万元。A绿化施工企业提供价值20万元自产苗木(这价值20万元自产苗木和乙绿化工程所用价值20万元的苗木在品种、规格、数量和质量等方面均相同)用于乙绿化工程,并分别开具苗木销售发票20万元和施工劳务发票10万元给B建设单位。另外A绿化施工企业将自行采购20万元苗木和自产价值30万元苗木用于甲造林绿化工程,则A施工企业应缴纳营业税为0.3万元(10×3%+0),从而可节税0.6万元(0.9-0.3)。

总之,绿化施工企业营业税纳税筹划方法较多,但都应在合法或不违法的前提下进行。企业纳税筹划既要适合本企业、合理、切实可行,又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导向。一方面企业可以达到减轻税负,实现企业税后利润最大化的目的,另一方面政府可以引导企业遵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优化产业结构,资源合理的配置,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有序的发展,实现国家和企业的双赢。

参考文献:

[1]张存江.科学筹划让园林绿化企业纳税更“绿色”[J].科学与财富,2010;2

[2]肖太寿.纳税筹划.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M].2010;1-2

第9篇

中国工商银行____________(乙方)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一、甲方委托乙方向__________办理委托贷款,用于______

项目,资金总额_______万元,期限__年,即从年月日至

年月日,利率___‰。

二、甲方委托乙方对贷款项目的可行性、偿还能力及经济效益进行调查,对担

保单位的资信情况和担保能力进行审查,由乙方写出书面报告,并以乙方名义与借

款单位签订借款合同。

三、乙方负责对贷款的使用进行监督和了解项目经济效益实现情况,按甲方要

求填写《委托贷款情况检查表》,并报送甲方。

四、___________(单位)若因经济效益问题和其他意外经济损失,

到期无力偿还贷款,乙方不承担经济责任。

五、如借款单位到期不还贷款,乙方负责从借款单位开户银行的存款帐户或从

担保单位银行帐户上扣收。发生延付,按延付总额按日加收____的罚息。

六、乙方同意签订本协议后,在“委托贷款项目审查表”上签注同意意见,

连同借款合同、借据、调查报告等材料及时寄送甲方;甲方将贷款资金汇到乙方

帐户后,乙方当即拨交借款单位。

七、劳务费按月贷款余额的‰按季从利息收入中扣收。劳务费收入甲方得

%,乙方得%。

八、委托贷款资金按借款合同从甲方汇出之日起息,乙方负责按季把贷款利息

和甲方应收的劳务费以及到期应收回的本金及时汇往甲方帐户(____万元以上

用电汇),并开列清单(见清单样式。若电汇请在资金汇出时同时将清单寄往甲方)

九、本协议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业务终了资金结清,协议自动终止。

十、本协议正本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章)法人代表:(签章)

开户银行:

帐号:

签约日期:年月日

第10篇

摘要劳动派遣作为一种新的用工形式,在实践中还存在着许多的问题。本文通过对劳务派遣的付款方式以及劳务派遣中的用工企业、派遣单位、劳动者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来探讨劳务派遣是否应计入用工企业的职工薪酬,以及作为用工企业计提其他费用的依据。最后针对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相关的对策,来不断地完善这种新的用工形式在企业账务上的处理。

关键词劳务派遣关系职工薪酬劳务费

一、劳动派遣的定义及我国劳动派遣的现状

(一)劳动派遣的定义

劳务派遣,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也称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实际上为用工企业(也称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工作。其目的是为了降低用工成本、规避用工风险,以及便于用工管理。

(二)我国劳动派遣的现状

1.劳务派遣机构繁多,资质良莠不齐。

2.被派遣员工的稳定性差,员工流失率较高。

3.劳务派遣中的同工不同酬问题。

二、针对劳动派遣的现状提出完善我国劳务派遣制度的建议

(一)从法律层面上对劳务派遣制度做一个详细明确的界定

规定劳务派遣的适用范围和岗位,并做出明确的工种细分,规定法制工作时间。明确规定用工单位的责任,要求企业为劳务派遣工购买社会保险,对于用工合同的期限必须要有明确的时限,明确规定劳务派遣企业的责任,规范他们对于派遣员工的培训与管理,规范他们对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的保障。

(二)劳动监管部门应加大对劳务派遣企业和劳务用工单位的监督与管理

劳动监管部门应定期对辖区内的劳务派遣企业和用工单位进行检查,了解企业对于政策是实际执行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存在侵害劳务派遣员工合法权益的情况,了解劳务派遣所遇到的新问题和新困难,及时做出相应对策。

(三)保持劳动维权渠道畅通

劳务派遣员工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并向劳动监管部门申诉时,劳动监管部门能及时有效介入快速解决劳动争议,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四)建立劳务派遣员工工会或者行业工会

充分利用中国工会的作用,在劳务派遣企业或者劳务派遣行业建立工会,将单个员工组织成为一个整体,扩大会员成员和集体力量,改变单个员工在与劳务派遣企业或者用工单位谈判中的弱势地位,保障劳务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对劳务派遣员工的政策宣传与教育

宣传国家和地方的劳务派遣政策,让派遣工了解自身所承担的义务和享受的权利,培养广大就业者维权意识,积极、合理、有效的引导劳动者的正确维权意识。

(六)明确政府部门行政处罚的标准,加强监管力度

确定劳务派遣单位与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在履行三方关系的过程中,《劳动合同法》仅仅指明了劳务派遣单位与用人单位的权利与义务方面的连带责任。而在实务当中,往往就三方各自的权利义务问题会发生很多的纠纷与争议,派遣单位与用人单位的相互推诿,劳动者的权利主张对象难以确定。

三、劳务派遣中的用工企业、派遣单位、劳动者三者之间的关系

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但这种劳动关系并不由派遣单位实现,派遣单位只是承载劳动者的主体单位,劳动者实现劳动要通过派遣单位与用工企业签订相关协议达成用工意向,即由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到用工企业劳动,由用工企业支付相应报酬给派遣公司,劳动者的工资由派遣单位发放或用人企业直接支付工资给劳动者,并支付一定的管理费给派遣单位。这是一种比较规范化的劳务派遣实现方式,具体到事务中,也有企业直接支付劳务费用给劳动者,劳动者“挂靠”在派遣单位。不同的实现方式,对成本核算将产生影响,这也是本文探讨的重点问题。

四、劳动派遣员工的工资是否应作为用工企业职工薪酬的探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规定: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一)2015年第34号《公告》与会计准则规定的区别

1.按照2015年第34号公告规定,工资由用工企业发放,就属于接受用工企业员工工资,作为用工企业的工资薪金和福利费。如果工资由劳务公司发放,就作为劳务费支出,不作为用工企业的工资支出。

2.在会计准则上,根据2014年7月1日修订后的职工薪酬准则,劳务派遣人员的薪酬在会计核算上应作为用工企业的工资、薪金核算。

(二)针对2015年第34号《公告》提出的质疑

从会计核算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出发,单纯靠区分工资发放主体作为判定标准,笔者认为缺乏合理依据。

首先,不论采取何种支付方式或用工形式,劳动关系的两个基本主体实际上没有变化。人为加以区分,势必影响某些财务信息的对称性。举例言之,如果航空公司的空乘人员采用的是劳动派遣方式,由劳务公司来发放工资,假设当年航空收入很高,但计入工资薪酬的部分却很少,外界的信息使用者是否会质疑收入和费用的合理性?其实我们知道这家航空公司的很多空乘人员都是通过劳务派遣方式,用工企业将这部分人员支出放入了劳务费中,没有在职工薪酬中披露。

其次,就是以职工工资为计提依据的职工福利费的确定。我们知道有些企业是提供食宿的,那么劳动派遣人员的食宿是否应作为用工的福利费?或是作为劳务公司的成本呢?如果作为用工单位的福利费,那这一部分的费用用工单位该如何在税前列支?

(三)解决方法的探讨

在2015年第34号《公告》未出台前,可能企业会计核算会出现既在用工单位计算福利费基数,又在劳务公司计算福利费基数的双重计算情况。所以,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造成国家的税款流失,2015年第34号《公告》就规定了按工资发放的形式来决定工资及福利费的计算去向即工资由用工企业发放,就算接受用工企业员工工资,就作为用工企业的福利费扣除依据,如果工资由劳务公司发放,那就算劳务公司工资,作为劳务公司福利费扣除基数。那试想如果用工企业支付这部分福利费给劳务公司,劳务公司会自己掏腰包来发放劳动者的福利吗?这样,我们劳动者的权益就会受到侵害。所以笔者认为不能用这种简单的方式去处理。

根据财税[2003]16号文中规定: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凡用工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交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下同)以及住房公积金统一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以劳务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其实就已经解决了这一问题。我们知道很多地方的地税机关都要求劳务派遣公司在给用工企业开具劳务发票时,必须在发票上注明:工资多少,代缴社保多少,服务费多少。同时,地税局还会审核劳务公司实际发放的工资和实际扣缴的社保,才能允许劳务工资全额开票,差额征税。所以,国家在流转税管理上已经给企业把好了关即如果劳务公司开具的发票上没有写工资,就是劳务费。那么劳务公司就是直接提供劳务,用工企业就作为劳务费。此时我们的劳务公司就必须全额缴纳营业税,不能扣除人员成本。

总结,针对以上情况,税法对企业所得税只要规定:在劳务派遣中,劳务公司对于开具的劳务发票中注明的工资不允许作为劳务公司的福利费扣除基数就可以了。这样处理既符合了会计上的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又避免了劳务工资在两边重复作为福利费计算依据的问题。

参考文献:

[1] 《企业会计准则》(2015),立信会计出版社2015年版.

[2] 财会[2014]8号.

第11篇

关键词:环保;课题经费;使用与管理

中图分类号:F27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7-00-01

为进一步推进环保科技创新,近年来国家允许各类企业申请环保课题,开拓环保科学技术研究的新途径,而国家经费的使用面临审计问题,在使用管理中需要按照各项规定执行,本文对使用中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探讨。

一、课题经费申请条件

企业申请环保课题需要满足如下条件:1.符合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环保事业的发展方向;2.符合环保综合规划、专项规划规定的重点工作任务;3.符合环境保护部项目申报指南支持方向、内容;4.有明确的项目目标、科学合理的组织实施方案和详细的经费测算,并经过充分的研究、论证;5.具备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资金条件、设施条件及其他相关条件等。

课题经费实行项目负责人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项目预算,实施方案详细说明开展项目工作目标、工作内容、技术路线、预期成果、验收指标、进度安排、人员分配、组织形式等,项目预算按照环保部相关规定编制,预算批复后按照基本预算执行。

二、课题经费科目设置

课题经费科目主要有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其他交通费、差旅费、维护(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信息网络购置费以及其他等科目。在上报课题时需要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按照每个科目费用的用途,根据项目实际工作人员和工作时间折算一年所需的经费。

1.办公费:用于公司承担项目课题活动中,购买日常办公用品的费用。

2.印刷费:用于印制反映项目工作过程和成果的项目文件、报告等各类印刷费用。

3.会议费:指课题组举办的与课题任务有关的会议(如咨询会、交流会、验收会等)支出,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房租费、伙食补助费以及文件资料的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

4.差旅费:反映单位项目工作人员出差的住宿费、旅费、出差补助费、杂费等。

5.咨询费:用于支付给项目工作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专家的评审费、咨询服务费等。

6.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等。

7.培训费:反映各类培训支出。

8.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9.委托业务费:反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主要指委托中介机构咨询、服务,委托软件公司开发等有收费标准的支出。项目协作经费应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测算,不在本科目里反映。

10.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主要包括环境现场监测用试剂、材料,实验室用品等方面的支出。

11.专用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环境监测设备、执法设备等。

12.信息网络购置费:反映用于信息网络方面的支出。如计算机硬件、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建的计算机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13.其他费用:其它费用指项目开展过程中发生的与项目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

三、各科目使用注意事项

1.办公费:财务凭证报销单据需附有采购用品明细和发放清单,办公费不超4000元/人年。

2.会议费:一般开会地点需要是政府定点会议场所,会议费标准不超过400元/人天,人数按照项目工作人员和参会专家、相关人员。在财务报销凭证需附有会议结算明细单和会议通知,业务资料需有会议纪要。

3.差旅费:作为项目业务管理资料,需要有差旅调研报告,说明出差人员、时间、地点、目的地,调研内容和工作开展情况,注意出差人员与咨询人员的一致性。

4.咨询费: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要求,高级专家1000-1200元/天,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咨询人员800-1000元/天,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咨询人员600-800元/天,咨询费的发放需要有专家相关身份信息(身份证)、专家签名等信息。作为项目管理业务资料,应当对专家费说明何时、何地、采取何种方式、咨询何种内容有单独的记录,证明专家费发放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5.劳务费:支付给为项目工作的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单位须与临时聘用人员签订相关协议或者由公司签订合同,劳务费标准原则不超过合同总额的10%。

6.租赁费:按照项目工作人员占用的办公用房面积比例,折算项目需承担的房屋租赁费用,单价按照与物业签订的合同执行。租赁费不能包含水电费。

7.委托业务费: 原则不超过合同总额的40%。

8.培训费:培训费是项目工作人员开展各类培训所发生的费用,可以与会议费合并,一般为300元/人天以内。

9. 一般不能在经费列支培训费、推广费,对于包括技术成果应用推广任务的课题以及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和重大公益技术的应用示范的项目,其发生的培训费、推广费可在“其他费用”中列支 (但不得与会议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重复)。

四、经费调整相关事宜

其他支出科目,在不超过该科目核定预算10%,或超过10%但科目调整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情况下,由项目承担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执行。如果单个科目超过核定预算10%且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由项目承担单位提出调整意见,需按原申报渠道报请主管部门批准同意。

第12篇

土建工程劳务合同范文一甲方:

乙方:

一、 工程名称:清水湾E区1#楼工程

二、 工程地点:西秀区市东路中段

三、 承包方式:单包工

四、 承包单价:

五、 承包内容:按设计施工、图纸及说明、设计变更、技术交底涉及的内容,三层以上的加气砖砌砌筑和二次结构的拉结筋安放,风井、水井、电井、电梯井的抹灰、卫生清理。

六、 施工要求:

1、 墙面垂直度在8mm以内,墙面平整度在10mm以内,水平灰缝平直10mm以内。

2、 通缝,每道墙3皮砌块的通缝不得超过3外,不得出现四皮砌块及四皮砌块高度以上的通缝,灰缝均匀一致。

3、 接槎:砂浆要密实,砌块要平顺,不得出出破槎、松动做到接槎部位严实。

4、 砌块与门窗口连接:将预制好砼块安放在门洞口及窗洞口边,砼块四周的砂浆要密实饱满,安放预制门过梁要打底灰,严禁不打灰放置过梁。

七、 安全要求:

1、 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施工,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如安全帽等,严禁违章作业,如施工中不慎发生安全事故,在一般事故中除去保险赔额外伍仟元(小写:5000.00元)以下由乙方自行负责。

2、 劳务必须是年满18-55岁的健康工民并且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3、 乙方必须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内严禁酒后作业,施工场内不能发生打架、斗殴、偷盗等现象,无论任何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八、 工期安排:

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完成工作量,如乙方人手不足或不听从甲方安排的甲方有权将乙方施工停止。

九、 付款方式: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平时保证乙方工人每天基本生活费,个人开支费用不得超过人民币100.00元,拨款时按乙方的工作量的50%预支,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个星期付80%,尾款在一个月内全部结清。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结清余款后自动失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 日期:

乙方代表: 日期:

土建工程劳务合同范文二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 项目的基础工程、砌体工程、墙体抹灰、室内垫层和室外散水工程、地砖和面砖粘贴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职责、权利、义务,确保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达到协议规定的预期目标,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承包内容:

1、土建工程

1)基础工程:从基坑内余土人工清理、按图纸的混凝土的浇筑及其养护;室内地面找平。

2)混凝土工程:包括混凝土浇筑前的相关准备工作,结构工程柱,梁,板砼的施工,混凝土浇筑、养护,混凝土缺陷部位的修补等与之相关的一切工作。

3)墙体砌筑工程:包括砂浆制备、砌块砌筑埋件的设置并且包括设计及规范要求的混凝土及砌块工程。

4)地面工程:包括细石砼及砂浆找平等

5)抹灰工程:墙面养护及抹灰。

6)各项工程均包括施工过程中安全文明施工(临边防护、预留洞口封堵、施工现场清理等)、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必须满足甲方、建设方及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 施工期间出现返工等问题,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包括甲方变更)。

第二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合同价款及结算依据

1、合同价款:

1、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按实际完成的图纸建筑面积承包,综合单价: 元/㎡,(大写: 元整/每平米)。此单价为结算时的最终单价,不以市场波动、政策调整、人工涨跌等原因做任何形式的调整。

2、甲方安排零工不在合同承包范围内的,统一按元/工计取。但所有零工安排需有项目部出具的经领导批准确认的相关手续为结算依据,原则为一月一结。

二、付款方式

施工期间、乙方预支生活费,本工程完工后支付总工程款的50%。剩余工程款于20xx年12月底结清。

第三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一、工程质量及安全目标

二、工程主体结构具备验收条件,乙方应参与甲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组织

有关单位进行工程各分部及主体结构验收,对于验收中提出的属乙方承包范围的修改意见,乙方应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费用。

三、每道工序完成后,工作面必须清理干净,混凝土成型后根据湿度情况必须及时浇水养护,养护期符合规范要求。

第四条 安全施工

一、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建管局关于社会治安、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等有关法规、条例和规定,对施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负责。

二、乙方进场以前必须提供职工花名册,并附所有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做好相关的职工安全教育。

三、本工程承包价款中已含施工安全费用。乙方必须切实做好各级各类安全保护工作,由此而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四、如乙方在施工中管理混乱,质量和安全事故频出,或人员严重不足,又无法满足现场施工人员的要求,即不能再胜任本工程的施工任务,甲方可以终止本协议,对已完成的工程量,经审核后,甲方可以扣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款额后进行支付,乙方必须无条件撤场,如有无理取闹,甲方有权申诉国家相关机关,乙方自行承担由此而衍生的一切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若工程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合格标准,乙方需整修至合格,如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时间内不能按期完工的按合同总价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二、由于乙方未按协议工期执行,造成延误,则按下列执行:

1、如乙方未能按时竣工,每延误一日历天竣工,则按竣工结算造价的百分之二予以扣罚;同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退场。

2、为工期的事先及阶段性控制,减少工期风险,当乙方过程工期严重、或多次阶段性滞后,经责令调整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有权削减分包项目或中止合同。合同中止后无论乙方有何种理由都应无条件立即组织退场,并在壹个月内退场完毕。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乙方还应按已完成工程总量的10%的工程款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

3、乙方被责令退场仍不退场的,除付违约金外,还须支付因未及时退场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费用,此费用以本协议总价的2%按日计算。

4、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5、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和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六条 附则

一、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履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代表在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文本

甲方执 壹 份,乙方执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在合同履行中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日 期:

日 期:

土建工程劳务合同范文三承包方(以下简称甲方):XXXXXX

劳务方(以下简称乙方):XXXXXX

经双方协商,甲方将XXXXXX工程所有的桩基工程及土建工程委托给乙方承包施工,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资料及有关规范进行施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职责,使工程保质保量、保安全按期完成,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1 工程名称:XXXXXX

1.2 工程地点:XXXXXX

1.3 工程范围内容:

根据甲方提供的XXXXXX工程土建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具体施工内容如下;

1.3.1 XXXXXX

1.3.2 XXXXXX

1.4 承包方式:乙方以纯包工、包施工机具、包施工质量、包安全及文明施工的形式承包。

第二条 工程造价及付款结算方式

2.1 合同造价(见附表一):

工程造价为人民币(不含税):土建工程人工费按建筑面积¥24.00元/㎡总包干计算,工程暂估价计:小写195000.00元,大写人民币拾玖万伍仟元整,工程完工后按实际调整;在实际施工中与现图纸的工程量有增减时,增减工程量应以现行预算定额所含的人工费、机械费为本工程工人工资的增减依据(包括收费中所含的人工费、机械费),增减的工程量应以现场签证或甲方补充的图纸为依据;如增加的工程按签工日形式现场签证的,每工日按160元/工日结算。

2.2 付款及结算方式:

2.2.1本工程乙方每月20日前把上个月的完成量以书面形式报甲方审核,甲方按每月实际完成工作量的 85% 以现金形式于七天内支付,当工程完成至 100% 并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时,支付至工程实际造价的 95% ,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方使用后十五天内完成结算并支付至结算价的

待保修期满后七天内一次性付清。

2.2.2由于材料供应不够超过5天或甲方内部原因造成停工,甲方给予乙方的工人基本工资150元/天、当月付清。

2.2.3 若工期超过原合同时间,超出时间后施工的施工内容按预算定额及施工时期季度文件规定所含的人工费、机械费作为超出部份工程的工人工资(包括收费中所含的人工费、机械费)。

第三条 工期

3.1 工程工期:本工程施工期为:XXXXXX工程于20xx年2月1日 开始施工, 20xx年9月30日竣工验收。

3.2 其他因素:在接到甲方指令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所造成工程进度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3.3 若工期超过原合同时间,双方协商解决并工期顺延。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4.1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达到质量评定 合格 等级。

4.2 工程验收以施工图及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及国家现行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4.3 工程保修:工程保修期为二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签字或交付使用方使用之日起计;

4.4 其他:保修期内,属乙方施工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无偿维修。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需维修通知之日起三天内派员到现场维修,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安排施工单位到场进行修复工作,因此而发生的维修费用及其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等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非乙方原因或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问题或使用方使用不当而造成设备损坏,可由乙方修理,但费用由甲方或使用方承担。

第五条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5.1 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5.2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甲方完成乙方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施工前向乙方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

(2)在施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在施工前向乙方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

5.3 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负责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5.4 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务费;

5.5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建筑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5.6 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不含小型工具及机具)、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5.7 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乙方责任:

5.8 乙方应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要求,及时办理劳务用工手续,依法与工人直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按国家及省市的有关规定为工人缴纳社会保险,按时支付工人工资。

5.9 乙方对与其确定劳动关系的作业工人必须认真审查,保证人员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并持证上岗。工人年龄不得低于18周岁,不得超过60周岁。

5.10乙方需将其作业人员登记造册(须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工种、级别、信息卡号码、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5.11乙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25日前提交下月与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遵守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投入足够的人力,保证工期;

5.12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乙方须服从甲方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5.13 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5.14乙方必须按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如有合理化建议应征得甲方或发包人同意,并办理书面洽商变更手续后方可改动施工。在施工中应注意保护成品、半成品,应遵守和执行甲方材料机具领用规定,对领用的材料、机具要与甲方共同清点,履行书面领、还手续,对借用的机具,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加强维修保养。

5.15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5.16乙方应对作业工人进行安全生产、食品卫生、交通安全及预防煤气中毒等方面的教育,自觉遵守甲方现场管理规定,服从甲方有关人员的指导、教育、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5.17工地现场如出现打架情况,出现第一次,甲方处罚乙方5000.00元,出现第二次,甲方处罚乙方10000.00元,情节严重者报有关司法机关处理;

5.18乙方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面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行业标准、规范及规程,符合GB/T19001-20xx、GB/T24001-20xx、GB/T28001-20xx标准,符合甲方一体化管理体系手册、程序文件、工作文件的规定。对本工程重大危险源等实施重点防护,并根据本工程重大环境因素对施工中使用的含有毒物质的建筑材料进行严格检验,保证所使用的材料达到国家规定安全标准,还要认真做好施工废弃物的收集及清运处理工作。施工中发现问题,应立即通知甲方共同商量处理。

5.19积极进行涉及本公司劳务工人的事故处理工作。

第六条、安全施工与防护

6.1乙方应遵守国家、省市及甲方的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工程承包行业安全检查人员、发包人、监理、甲方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2甲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6.3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

6.4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乙方应在施工前l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由甲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6.5乙方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达到合格标准。

第七条、施工验收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并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对施工工艺质量不合格时,乙方负责无偿修复。乙方施工完毕,应向甲方提交完工报告,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乙方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甲方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乙方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甲方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第八条、施工配合

8.1乙方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甲方应配合乙方

工作或确保乙方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甲方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8.2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甲方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乙方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乙方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劳务费最终支付

9.1全部工作完成,经甲方确认后30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费的最终支付。

9.2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结算资料后30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甲方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乙方支付劳务费尾款。

9.3乙方和甲方对劳务费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2条的约定,不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务费;

(2)甲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10.2甲方不按约定核实乙方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费或劳务费尾款时,应按乙方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劳务费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乙方支付每日 0.1 ‰的违约金。 10.3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2)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施工工艺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不超过实际结算金额5%的违约金;造成材料浪费、报废的,要承担此部分损失;

(3)违约金,乙方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4)由于乙方未按《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十四条、第八十二条、第九十条的规定办妥劳动用工手续,除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费用外,并按未签订劳动用工手续的人次,每人次罚款20xx.00元的处罚,并逐步清退。

(5)违约金在支付给乙方的劳务费中直接扣除。

10.4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索赔

11.1甲方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甲方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11.2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乙方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甲方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动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甲方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乙方。

11.3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11.4乙方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乙方索赔。

第十二条、争议

12.1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应将纠纷或争议提交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仲裁。仲裁应根据在进行仲裁期间生效的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处理。裁决依据为现行法律法规、本合同、行业标准规范。该仲裁裁决为终局,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12.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第十三条、合同解除

13.1如在乙方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甲方应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乙方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甲方应支付乙方已完工程的劳务费。

13.2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和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3.3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费。

第十四条、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费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十五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 / 份,甲方执 / 份,乙方执 / 份。

第十六条、补充条款

16.1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规范要求,符合甲方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工程项目一次交验合格率100%;顾客满意度90%以上。

16.2生产、生活用水达标排放符合标准,并持续达标;减少粉尘排放、减少运输遗撒、固体废弃物实现分类管理,提高回收率;有毒有害废弃物处理达到100%;噪音达标排放;施工安装过程保护自然环境,杜绝乱砍乱伐,提高环保意识;节约水、电能源。

16.3杜绝死亡事故,工伤事故频率≤2‰(月)、≤6‰(季)、≤24‰(年度)──机械设备主要安全防护设施完好率达到100%;杜绝火灾事故、人员伤亡控制为零,经济损失为零;文明施工达标率≥80%;确保员工职业健康和安全,对全体员工的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率为100%。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

17.1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