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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萨智力测试

时间:2023-05-30 10:56:2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门萨智力测试,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门萨智力测试

第1篇

国际消费者协会第18次世界大会评出2007年度四大最差商品。日本药业巨头武田药品工业株式会社、美国可口可乐公司,美国美泰公司和美国家乐氏公司的商品名列其中。

美国可口可乐公司被国际消费者协会点名,原因是它夸大瓶装水产品质量,以此牟取暴利。

国际消费者协会说,可口可乐公司Dasani瓶装水的广告语是“高超工艺过滤,确保纯净”“特别添加矿物质,口感清爽”,人们却在批评它与自来水没有区别。Dasani瓶装水也于2004年因质量问题被迫从英国市场撤出。

协会评价说:“可口可乐公司的行为虽没有违法,但它刻意强调自己生产的瓶装水质量超群,属于误导消费者。他们将一般的水灌入瓶中,却向消费者索要高出生产成本几万倍的价钱。”

一家之言:看见没,美国可口可乐公司,那可是全球知名大公司啊,生产出来的东西应该是全世界一流的吧,可结果呢?啥也别说了,没事的时候一只手端杯白开水,另一只手捂庄兜里的银两吧!

洋快餐含盐量堪比海水品味重让儿童上瘾

英国一个组织最新调查报告称,吃一餐比萨、炸鸡等快餐食品摄入的盐分是专家建议每日最高摄盐量的两倍多,一些快餐食品含盐量甚至堪比海水。

快餐店在食品中加入过量盐分,目的是让儿童对口味重的食物上瘾,进而增加盈利。

专家建议成年人每日摄八盐量不应超过6克,6岁儿童摄入量控制在3克以下。而调查报告说,食用一份包含鸡翅、比萨、蒜蓉面包和薯条等食物的4人份比萨套餐,平均每人摄入盐分12.3克,是成年人每日最高建议摄盐量的两倍多,是6岁儿童最高建议摄盐量的4倍。

一家之言:洋快餐这事儿媒体磨玻嘴皮子了,老百姓的耳朵也快听出茧子了,可咱有事没事的还得敲打敲打它,因为:第一它圈拢我们的钞票,第二也是最重要的,它害咱们的孩子啊!

萨其玛将出台国家标准

由台资食品企业徐福记企业主推的萨其玛质量标准,日前已获国家标准主管部门正式立项。业内人士预计,不出意外,只需半年到一年的时间,我国将诞生萨其玛国家质量标准。

随着市民消费水平和口味的提高,携带方便的小包装萨其玛已逐渐走入千家万户的早餐行列。国内每年萨其玛的消费量呈两位数增长,2006年,全国消费者一年吃掉50万吨萨其玛,价格超过50亿元。

据相关人士介绍,目前,有不少违法商贩,在一些三无小作坊里面生产萨其玛,为了让萨其玛蓬松,就添加硼砂。硼砂是一种有毒物质,达到一定食用量时,可损害人的脑、肝、肾脏及皮肤黏膜;其急性中毒症状为呕吐、腹泻、红斑、休克、昏迷等。另外,制作萨其玛不换油,半年都用一锅油,也是一个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

一家之言:食品生产厂家参与制定食品质量标准,一方面是维护自身利益,给自身讨个彩儿,另一方面最主要的目的还是想把萨其玛市场做大做强,让消费者吃得放心。对消费者来说,每个标准的出台都为我们的饮食生活加了一道安全阀,我们当然要举双手赞成。

吃鱼有助于老年人保持记忆力

一项最新研究显示,多吃鱼有助于老年人保持记忆力。

此项研究在挪威进行,研究成果发表于《美国临床营养学杂志》。研究人员在对2031名年龄在70岁到74岁之间的老年人进行测试后发现,那些经常吃鱼的老年人在记忆力,视觉概念、空间运动技能,注意力、方向感和语言流畅性等测试中,表现都要好于不常吃鱼的老年人。

研究负责人A・戴维・史密斯博士说:“在这6项认知测试中,经常吃鱼的老年人表现得更为出色。”他还表示,如果每天摄入鱼类的量可以达到80克,那么效果会更明显。

史密斯博士说,他们将继续研究,希望可以探知究竟是哪种成分在起作用。他表示,起作用的可能不仅仅是已经为人们所知的omega-3型脂肪酸。

一家之言:我们现在经常说的一句话就是“食物是最好的医生”,这一次又得到了证明。相对于那些营养品呀保健品呀,鱼可谓价廉又物美,所以,老人的餐桌上不妨天天有“鱼”,这可是花小钱,防大病啊!

基因+母乳喂养=孩子更加聪明

人们通常认为,母乳是婴儿的黄金食品,“母乳喂养好”被年轻妈妈奉为金科玉律。科学家的最新研究成果为这一论点再添论据。研究发现,自身携带FADS2基因某种特定变体的婴儿,如果采用母乳喂养会更聪明。

上述研究结果刊登在日前出版的美国《国家科学院学报》上。

报告说:“遗传和营养,究竟哪一个对人类智力影响较大,100年来一直是科学家及公众争论的话题。证据表明,遗传和营养共同影响着智力状况。这个结论终于使这一争论画上句号。”

第2篇

智商过人、记忆力超强、对数字极为敏感

是世界顶级智商俱乐部――门萨俱乐部的成员

人称“亚洲记忆王”、“数字怪堋薄“全香港最聪明的人”

也有人称他为“天才”

然而,他认为

所谓的天才更多的是靠後天的努力

之後,他将训练自己记忆力、开发脑力的方法

为更多人带去好的学习方法,帮助更多人成长

他是人们口才的天才:“所谓的天才,更确的是三分天才,外加七分努力。”

从幼儿园升小学时有一场入学考试,年仅5岁的林建东坐在考场内,他一看题目,“呀,太简单了,我是全场第一位做完考卷的考生,抬头一看,大家都还在埋头解题。当时,我非常疑惑,迅速将考卷从头到尾检查了数次,答案没错啊。我又担心,‘是不是老师发错卷给我了?误以为我是考幼儿园?’我又偷看旁边考生的试卷,跟我的试卷一样啊。”从这场考试起,他发现了自己与同龄人有一点点的不同。

进入小学以後,林建东先生开始刻意训练自己的智力,因为他希望自己能变得更加聪明。从这时开始,他成为了学校图书馆的常客,借来各种书籍阅读,对一些训练智力、提升学习能力和哲学方面的书籍特别感兴趣,久而久之,他提前认识了大量的生字,当上了小学图书馆的管理员,几乎读遍了小学及中学图书馆的所有图书。

大量的阅读,令林建东先生也不断地训练自己去思考问题,也有预习的习惯。每到寒暑假,他就会自学下一学期的所有课程。正因为如此,小三时,他跳级一年,升入小五时依旧考到了全班第一的好成绩。记得当年,他的班主任是一位数学老师,教学有方,善於引导学生思考,“每一次开始新课前,他都会提出一些我们未曾学过的问题让我们思考,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我都会解出答案。”久而久之,这样的习惯令得他在不知不觉的情况下养成了很强的思考能力。

学生时代,沉浸在思考和学习中的林建东先生,偶像是爱因斯坦、诸葛亮等一类的智者,他满足於自己的独立空间K不断加强思考。

初三r,在香港政府发训囊淮沃橇Σ庋橹校原本用时3个小时的测验,林建东先生仅用了一个小时就全部完成,成绩公岩葬幔他是全年级唯一一个满分获得者。“那时令我更加清楚自己的目标和方向,那就是如何更努力让自己更加聪明。”可谓是,天才无非是三分天才七分努力,而林建东先生正是先天禀赋与後天努力的结合体。

特立独行的生意人:“我一直非常鼓励自己的朋友创业,因为我觉得创业很好玩,它就像是解破一个很难的智力题,过程中需要学习很多东西,克服很多困难,我觉得这个过程十分有趣,非常吸引我去做这件事。”

善於思考,是林建东先生的爱好与特长。成年以後,他不知不觉养成了一个习惯,他喜欢观察K研究各行各业的运作模式,因而每天外出吃早餐时他必定会带纸笔,例如如何开一家餐厅,他依照自己的观察加以了解以後,在纸上写上餐厅的运作模式及每一个具体运作步骤,出现问题时的解决方案等等,日积月累,形成一套整体方案,时间久了,他将自己撰写出的各个行业的运作方案分门别类地集中在一个本子,从而集结了许多个本子,成为了他日後进入商界的基石。

“那时,我的理想就是成为一个能活跃在各个行业的企业家。”林建东先生的理想为他的未来指明了方向。或许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也或许对未知的事物拥有十足的信心,20岁时他开始创业,开启了一家贸易公司,之後又陆续开了市场策划公司、教育机构等。

最值得一提的是,林建东先生对於创业有一股极大的热情,“我一直非常鼓励自己的朋友创业,因为我觉得创业很好玩,它就像是解破一个很难的智力题,过程中需要学习很多东西,克服很多困难,我觉得这个过程十分有趣,非常吸引我的去做这件事。”他的热情高涨到什麽程度?高到敢於在自己不熟悉的领域放手一搏且又能把控全局。

2000年左右,当电脑还不是很普及的时候,林建东先生对IT也不熟悉,这时拍档接来一档生意,即帮某家银行新设的支行设定整个网络系统。但在当时,他与拍档对此一窍不通,甚至连IT这两字其实是Information Technology的缩写都不知。不过这K未拦倒他们,林建东先生想起自己曾买过一本网络系统设立的工具书,他赶紧找到这本书,从头到尾地翻阅,从零开始学习。所幸的是,他的拍档也是一位学习能力极强的人,两人在极短的时间内掌握了整套流程,仅花了三天时间就帮客户建设起了有40台电脑的网络系统,顺利通过验收。

“每当投入学习之时,我非常地专注,完全将外面的事置之身外。”对林建东先生来说,与其说是做生意,不如说是在做[戏,挑战自己极限的[戏。又有一次,一家欧洲的百年钟表老店找到了林建东先生,因其在欧拍摄的广告片经香港某专业广告商剪辑後因格式不对、美感不足无法在香港播放,从而影响了其商业计划,所以前来寻求帮忙。林建东先生二话没说,揽下了这笔生意,但是这次又与上次情况一样,他那时还不知NTSC与PAL两大制式有什麽区别呢。

“接到这份工作,我立即J询朋友如何u作,接下来安装好相关软件,我就坐在家里十几个小时,专门弄懂这个软件,之後再按照客户的要求剪辑,力求有美感的广告片。”一个星期後,林建东先生如期交出“作业”,没想到,该百年钟表名企对他的“作业”十分满意。

又一次,林建东先生赢了。在创业这条路上,他真正是特立独行,想必没有几个人像他这般如此大胆,也没有几个人能拥有他这般超强的学习能力和动手能力,也就不可能像他这般在商场[刃有N。据了解,他近十年来陆续开设的公司没有一家亏损,十分难得。

享受最大的快罚骸耙郧埃我的理想是做一名什麽都懂的企业家,现在我的希望是能继续探索更多我以前做不到的事情,而且不以金钱去衡量成功。”

在记忆方面,林建东先生取得了几个国际上有影响力的好成绩。

2010年,他在英国参加了“威尔斯公开记忆锦标赛”,最终,以5分钟内默记42组、每组由20个以上英文字母组成的生字,创世纪记忆力赛事的亚洲记录,成为“亚洲英文单词记忆王”;同时,在世界顶级智商俱乐部――门萨俱乐部设於香港的考试,当时他虽然未曾休息好而且还迟到了,s仅用23分钟完成了所有题目,脱颖而出,是当期唯一通过的成员。据了解,半个多世纪的发展使门萨成为世界上最好的、最大的、最为成功的智商俱乐部,与其他俱乐部根本上不同的是,成为其会员的唯一标是在高难度的智商测试中获得极高的分数,而不是地位、金钱和费用,整个中国仅有数百人通过这一考试。

而在内地播出的《最强大脑》节目中,林建东先生面对难度系数攀升的题目,冷静应对,破解了密密麻麻的数字矩阵,收获Dr魏9分的超高难度系数分;多年来,他做过世界上几乎所有智力测试题,包括最经典的韦氏智力系统,不但完成快且几乎全部都是满分。

拥有记忆上的天赋,林建东先生多年前就将这份天赋转化为服务社会的能力,他与另外两位朋友共同创建了香港最早成立的记忆学会――香港记忆学总会,一直本着推广普及记忆法的使命,与各机构、学校及媒体合作推广教授记忆法,“记忆力,对任何类型学习有着重要的作用,尤其是现今教育制度与考试模式更是如此。但记忆力绝对可以经後天训练而成,任何人都可以拥有很强的记忆力。”

另外,林建东先生还关注社会弱势群体,以他的方式为社会带去温暖。2016年,由广东狮子会星梦同航委员会发起,砚都服务队、希望服务队、羊城服务队等20多支服务队参与u作、林建东先生主演的自闭症公益微电影《纸飞机》公映,讲述了一个感人的自闭症小孩家庭的故事,“希望借此引发社会对自闭症群体的关注,号召更多人能参与到自闭症服务中来,令得自闭症人群融入社会的梦想早日实现。”

第3篇

尽早唤醒孩子的求知欲

早教,在当下父母眼中真的是再熟悉不过了。

相信大多数父母都能自信地说,俺家孩子的教育启蒙绝对不晚,胎儿期我们就有针对地进行了音乐、颜色、语言、文字等启蒙胎教;孩子才几个月,就开始进入亲子班,有针对性的学习各种技能;孩子两周半就读国际幼儿园了……

这些父母在子女教育方面,确实做到了“早”,这是一个值得欣慰的事实。然而更多家长却忽视了“教”。要知道,早期教育不完全是一个向孩子灌输知识的过程,而是应该在向孩子传输知识的同时,让孩子逐步掌握获取、发现知识的方法,早教的根本在于使每个孩子的潜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要知道孩子的潜在能力具有一定的发展期,而且每种能力的发展状况不同,某些能力的发展期很长,而某些能力的发展期很短。

比如语言。科学家认为,孩子学习语言不是慢慢地一字一句地学习,而是存在突然的“语言爆发期”:2岁之前他们对语言的把握很模糊,但2岁之后某一天就能够很容易地掌握各种很复杂的表达技巧。这个年龄段,孩子从无意识的状态过渡到有意识的状态,而且已经建立了他所在的生存群体所特有的心理结构和语言表达机制。然后到5~6岁的时候,孩子们又开始学习新的单词,逐渐完善语句的表达。

因此,如果在特定的发展期内相应的能力得不到开发,过后便事倍功半,甚至会被埋没。

0~3岁是儿童大脑高速发展的时期,是儿童多方面能力(感知觉、记忆、思维、个性等)发展的关键期。这些孩子学习的关键期有:

 出生后6个月,是婴儿学习咀嚼和吃干食物的关键期;

 2〜3岁是计数能力(口头数数、按物点数、按数点物、说出总数)发展的关键期;

 2〜3岁是学习口头语言的第一个关键期,5岁左右是口头语言发展的第二个关键期;

 3〜5岁是教育孩子遵守行为规范的关键期;

 3岁左右是培养其独立生活能力的关键期。

美国心理学家布鲁姆通过研究指出,如果把人在17岁时测得的智商定为100%,那么其中50%在3岁前发生。

尽管很多父母对以上观点表示认同,现实生活中也在为孩子积极地付出行动。然而大部分父母却因此陷入误区,为了挖掘孩子的潜能,竟陷入不断给孩子灌输各种技能的填鸭式教育。其结果不仅没能将孩子的潜能得到充分发挥,反而增加了孩子的逆反心理。

谈到早期教育的成功范本,我们不能不谈到卡尔・威特的传奇故事,一个刚出生时曾被公认为有些痴呆的孩子,居然在其父的早教引导下,后成为法学界的知名教授,卡尔・威特的名字亦成为早期教育的代名词。威特父亲早在200年前便意识到儿童的潜能会随着他的成长慢慢减弱甚至消失,但如何才能阻止这种潜能消退?威特父亲的成功秘诀就在于唤起孩子的求知热情,让他们主动地学习和提问。

放任与限制,这是艺术

通过上面测试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处于哪个分数区间的家庭,有个共同的事实就是,每个家庭现在至少都已经具备了培养天才儿童的条件之一。但为什么现实中还是有那么多父母苦于子女教育,甚至为孩子的成长大为苦恼呢?其实,天才的认定并不一定局限于眼前的分数,每个孩子都有自己独特的一面,找出属于孩子自身的潜能,将之尽可能得到充分地发挥,调动起孩子自己的主动性,你的孩子一定会是最棒的。

有人说,一位聪明的母亲在语言方面定是一位艺术家,因为任何人都不喜欢被命令和强迫。所以,要想出不需要讲大道理孩子就能乐意去做的沟通方式。在孩子教育方面,放任与限制的把握,更是一门独到的艺术。要尊重他们,从内心认识到儿童成长需要“试误”,孩子从生活中汲取的经验与教训,比家长们口头讲一百遍的道理都印象深刻。

除此,放任给孩子自由的同时,更要注重对孩子各方面行为习惯的限制培养,放任不等于任由性情发展。诗人海涅曾说,“如果我们从未得到什么东西,我们就不会觉得不满足。”同样的道理,对孩子的行为坚持始终如一的态度就不会让他感到痛苦。

同时,我们还要注意教育孩子时父母的意见应该统一,否则孩子会无所适从,不知道应该听谁的才好。

养育,没有终点的赛程

古语有云,“10岁神童,15岁才子,20岁以后是凡人。”

天才儿童要比资质平常的孩子更难教育。克服骄傲自满和狂妄自大,是对一个从小智力超群的孩子的最大挑战。这也是家长们容易忽略的: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将关注点放在如何让孩子“赢在起跑线”,可孩子的成长不是百米赛跑,关于赛程的成绩更没有标准的评判。

当然,在这里我们并不是要否定前面提到的早期教育在唤醒孩子们更多潜能的巨大作用,更没有否定赢在起跑线对孩子成功成才的影响力。毕竟,从小表现突出的孩子,更有自信,在克服困难面前会表现得更勇敢、更积极。只是,在这一论点下,很多家长机械地为赢而赢,而忘记了除了智能以及各种特长技能的培养外,更重要的心智培养。

只有品德、健康、智慧三位一体的人才是完美的。孩子的心是一块奇怪的土地,种上思想的种子,就会收获行为;种上行为的种子,就会收获习惯,种上习惯的种子,就会收获品德;种上品德的种子,就会收获命运。

养育孩子的过程,不是家长的一时冲动,养育孩子是没有终点的赛程,需要家长们保持足够的耐力和信心,不断地为孩子的成长付出自己的爱心!如此之下,相信你的孩子是最棒的!

参考案例

“奥巴马式”家规

奥巴马夫妇对两个女儿,10岁的玛莉亚和7岁的萨莎,制定了几条看似简单,但操作性极强的家规:

1.不能有无理的抱怨、争吵或者惹人讨厌的取笑。

奥巴马是聪明的,一个人如何成为成功的人,首先就必须是有教养的,宽容的,豁达的,与人为善。

2.一定要铺床,不能只是看上去整洁而已。

真正地让自己从起床那一刹那开始整洁起来,是对自己和别人的尊重。

3.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比如自己冲麦片或倒牛奶,自己叠被子,自己设置闹钟,自己起床并穿衣服。

自立,多么简单而明确的要求,但却又是多么的难以做到。

4.保持玩具房的干净。

要有自己的责任心。拥有自己的玩具房,这是很好的主意,哪怕我们的房子再小,我们也努力为孩子开辟一块自己的天地,没有玩具房,就用隔断等弄出个玩具场所。

显而易见,奥巴马是非常注重卫生习惯的,而对于孩子来说,又有什么比这一生存要领更重要呢。

5.帮父母分担家务,每周1美元。

给予孩子一定的参与意识,同时让他明白有付出就有回报。这无疑是极好的生存教育。

6.每逢生日或是圣诞节,没有豪华的礼物和华丽的聚会。

7.每晚8点30分准时熄灯。

时间观念,作息习惯,这是一个人最初的生存需求。只有让孩子准时睡觉准时起床,他才有夜晚和白日的概念,才有学习工作和休息的区分,才有严谨而有序的生活的节奏,才有更好的适应能力。

8.安排充实的课余生活。

玛莉亚跳舞、排戏、弹钢琴、打网球、玩橄榄球;萨莎练体操、弹钢琴、打网球、跳踢踏舞。

第4篇

当今,人们的学习与工作任务有很大一部分是在室内进行并完成的,办公室、教室等封闭的室内环境成为人类活动的主要地点,而人类在室内的学习或工作效率除了受个人因素影响外,室内的环境因素也会对人类的活动产生较大影响。

20世纪30年代,在芝加哥西部电子的霍桑工作组开展了一项在心理学界非常著名的经典研究。这项研究考察厂内灯光及其他环境布置方面对人们行为产生的影响。尽管当时的研究结果主要是研究劳动与组织心理学的专家们感兴趣的焦点,但在后来又引起了二战后英国研究者的研究。环境影响行为,就是说人们在环境控制的范围内所进行的与环境相关的行为。

目前国内研究方向更多倾向于对大型环境与人类行为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比如家庭环境、社会环境、校园环境等,国外的研究方向也多倾向于室内空气质量。室内环境在人类行为中所起到的作用并没有进行大量量化而系统的研究。可以看出,大部分国内外学者将关注点更多地放在了室内环境对人类工作学习效率这个研究方向但是忽略了这个方向在现实中的实际意义。因此,本实验通过对光线、温度、噪声等室内环境因素进行控制,来探究其对学习效率的影响。

此次实验假设是:1.在光照较亮、温度较高、噪声较小的实验环境下,学习效率更高。2.在上述的环境下,词语识记比逻辑计算成绩更好。

二、方法

1.被试

此项实验分为三组(光、温、声),分别每组随机抽取90名被试,共计270人。男女比例均衡,男140人,女130人,均为长江大学大二在校生,年龄范围在19-22岁之间。

2.实验材料

编撰有学习效率测试量表,该量表为研究者自行编制,包括两个部分:识记部分与逻辑部分。

识记部分由30个汉语成语和13个英文单词构成。前者均为四字常用成语,后者选自专八词汇。逻辑部分由40道简单的综合运算题与5道逻辑判断题组成。

3.实验设计与程序

本次试验采取被试内设计中的小样本设计,每组被试人数为90。

(1)实验中额外变量的控制

为了确保实验中被试的均衡,此项实验会在学校内随机抽取实验被试,并控制每组被试的男女比例。因为实验材料为识记(单词及词语)与逻辑(计算及图片),为了控制先前知识经验对实验结果的影响,本研究选取了非语言与非数学专业的被试,并确保每组被试性别比例、平均年龄无显著差异。

与明适应过程相比,暗适应过程要持续更长的时间,因此在光线实验中我们的实验顺序由暗到明。

根据有关人体对温度感觉的反应时差的研究,我们在温度实验中将温度由高到低进行控制。而在噪音实验中,为避免差异延续效应,我们将噪音分贝由静到噪进行控制。

为消除被试个人智力因素对实验数据的影响,我们采用匹配法及随机化技术将被试进行分配,并在实验前用听音乐看娱乐视频的方法使被试保持轻松愉悦的心情。在进行实验之前将有身体疾病或心情不佳的被试排除,以免影响后期实验数据的处理分析。在整个实验过程中,我们采取恒定法对实验室内环境进行有效控制,进而确保自变量与因变量之间的关系更加明确。

(2)实验程序及过程

学习效率量表具体呈现方式为:包括30个四字汉语成语(1分/个)、13个8―9字英语单词(2分/个)、40道数字计算(0.5分/道)、5道图形逻辑(4分/道),各项分布均为25分,共计一百分。识记部分乘以40%加上逻辑部分乘以60%获得总分。

识记部分:四字汉语成语均选自常用成语,并用PPT进行呈现,每幅PPT中呈现10个汉语成语,共三幅。每幅呈现50s的记忆时间,2min的书写时间。每幅PPT汉语成语难度保持同一水平线。英语单词选自专八词汇(一共选用50个英文词汇:8字母20个、9字母20个、10字母10个)。同样用PPT进行呈现,每幅在50个词汇中选用5个单词,共三幅,每幅50s记忆时间,1min书写时间。

逻辑部分:数字计算由三个百内数字进行混合运算,共40道题。图形逻辑选自门萨智力测验。共同编撰此量表,共5道题。一共15min书写时间。

实验共计进行两轮,在分别改变物理量温度、光照、噪声的条件一一进行实验,实验材料前后两次的副本信度为0.502。

三、结果

实验结束后剔除极端数据和无效数据,并进行实验数据的处理与分析得出实验结果,如图表1和图表2。

表一,三种环境因素对测试成绩的影响

注:总分一为在低噪音、低光照、低温度环境下被试测试成绩,总分二为在高噪音、高光照、高温度环境下被试测试成绩。

在光照试验中,总分上被试在光照较弱的测试答题成绩明显好于光照较强的时候,而sig显示p

表二,三种环境因素对识记与逻辑成绩的影响

注:环境一对应表一中总分一的室内环境控制条件,环境二对应表二中总分二的室内环境控制条件。

从上图来看不同环境给识记与逻辑造成的影响,可以分析出:光照试验中,在识记测验里,结果与总分结果保持一致,光线较弱成绩好于较强成绩,p

根据以上数据我们可以看到,在光照、温度、噪声三个不同变量控制下,前后两次试验呈现出截然不同的结果。无论是在识记方面还是逻辑方面,光照较弱、温度较低、噪声小的环境下,被试反而有更好的试验成绩。

四、讨论

从结果上来看,实验结果与我们预期结果有些不同。在我们的一般认知中,较为舒适安逸的环境更适合学习,所以此次实验的假设为在温暖、明亮、安静的环境下学习效率会更高。但是实验结果却是在温度较低、光线较暗、安静的环境下学习效率更高些。为了找出实验结果为什么和我们预期的不一样,我们对实验数据重新进行处理分析后发现依旧如此。

为此我们查阅了大量相关文献,并得出了预想原因。从环境心理学上讲,温度有两个指标:一个是周围温度,即周围环境或大气的温度,属于客观温度,在本次实验中即为被控制的温度;另一个则是有效温度,即个体对周围温度的知觉,属于个体的主观感受。一些研究表明,低温环境下人们更容易达到较好的心理状态。此外,如果室温和户外温度相差较大也会引起身体和心理上的不适。因此室内温度最好控制在个体能知觉的有效温度范围内。

我们根据其他研究者对温度与行为的相关研究进行推测,不太低的温度增加了唤醒,又不会给躯体适应机制造成负担,这有利于人们进行作业。而本次实验中的温度实验是在冬季进行的,室内低温控制与室外温度是相同的,即在8℃~10℃之间,高温则控制在18℃~20℃之间,在冬季,这个高温范围人体对其感知为温暖舒适。因此在实验中被试在低温环境中的学习效率高于在高温环境中的学习效率。

五、本研究的不足和未来研究的展望

人们在舒适环境即我们之前预期的温暖、光线充足、安静的环境中进行学习,往往更容易产生疲惫感,或者说因为环境的过于舒适,人们的心理容易处于放松或松弛状态。而学习是需要集中精力的行为,这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冲突,在这种冲突环境下人们的学习效率自然不会太高。这些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才能证明是否正确。

第5篇

月饼宜和粥一起吃吗?

NO

一年一度的中秋节到了,家里的月饼很容易变成全家人的早餐,尤其是喝粥的时候,吃块月饼,既可以充当主食,清淡的白粥又能抵消月饼的浓重味道。其实,这种吃法是错误的,原因在于月饼和粥都是可以迅速升高血糖的高升糖指数食品,不仅对血糖异常或糖尿病患者不适,对健康人来说,也会对大脑细胞不利,还会降低脂肪代谢。 吃月饼的时候,应该多喝点绿茶。在绿茶中掺放少许花茶,饮起来香甜可口,效果更佳。此外,吃月饼最好是在早上或中午,晚上应少吃或不吃,特别是老年人更应如此。

大蒜――健康

吃大蒜方法有讲究吗?

YES

大蒜具有很多保健功能,但经不起“热”考验。营养专家指出,大蒜生吃最好,最佳食用方法为捣成蒜泥。大蒜素是大蒜发挥功效的主要活性成分,也是大蒜特有的辛辣味及刺激味来源。新鲜的大蒜是没有气味的,一旦被碾碎,蕴藏的蒜氮酸与蒜酶两种成分互相接触,就形成大蒜素,并散发出强烈的刺激气味。因此,如果想达到最好的保健效果,食用大蒜最好捣碎成泥,而不是用刀切成蒜末,并且要先放10至15分钟,让蒜氨酸和蒜酶在空气中充分结合产生大蒜素后再食用。

母乳――奶粉

母乳可用奶粉代替吗?

NO

据日本媒体报道,日本研究人员通过研究,在母乳中发现了有利于双歧杆菌增殖的物质,这一发现将可能有助于改良奶粉营养。据报道,双歧杆菌是典型的对肠道有益的细菌,它具有维护肠道正常细菌菌群平衡、抑制病原菌、防止便秘以及增强免疫机能等功效。同进食奶粉的婴儿相比,母乳喂养的婴儿体内双歧杆菌更多。

生活方式――基因活动

调整生活方式可使基因活动出现变化吗?

YES

美国研究人员称,改善饮食习惯,增加运动量不但有助于增强体质,而且还能使基因活动出现有利的变化。研究人员挑选了30名不愿接受手术、放射治疗、激素疗法等传统治疗手段的前列腺癌患者,以他们为对象展开了3个月的研究。研究期间,这些患者大量食用水果、蔬菜、未经精加工的谷类食品、豆类及大豆制品等健康食品,而且每天适度运动,用散步、冥想等办法缓解压力。研究人员对比患者调整生活方式前后的前列腺活检样本,发现他们体内大约500种基因的活动出现变化,其中48种基因被“激活”,453种基因则被“关闭”。这其中变得活跃的是对预防疾病有帮助的基因,而对前列腺癌、乳腺癌等有“催化之功”的基因活动则受到抑制。

蚊子――孕妇

蚊子更愿意叮咬孕妇吗?

YES

南京市妇幼保健院皮肤科主任马巧铃说,夏天孕妇的确更容易受蚊虫关注,首先,孕妇在妊娠后期呼气量比非妊娠妇女大21%,呼出的潮湿气体与二氧化碳对蚊子具有相当的吸引力。其次,孕妇腹部温度比非妊娠妇女高,腹部温度越高,皮肤表面所散发的挥发性物质就越多,这种由皮肤细菌产生的化学信号很容易被吸血蚊子嗅到而成为叮咬目标。马巧铃建议,孕妇要尽量避免去杂草丛生的地方散步,傍晚后外出最好穿上长衣长裤。在床上防蚊最好的办法是用蚊帐,尽量不要用蚊香等化学品驱蚊。

白领――西洋参

白领一族宜食西洋参吗?

YES

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中医心身医学科主任赵志付教授建议,白领一族宜吃点西洋参来“防火”。都市白领一族,平时工作忙碌、生活不规律、精神压力大,而且睡眠往往不足,很容易使脏腑功能受损,导致气阴两虚。炎热的夏季本来就容易耗气伤阴,普通人都可能有上火、食欲不佳等不适,对于气阴两虚的人来说,感觉则更为强烈。西洋参在这时可以起到很好的“防火”作用。与其他参类不同,西洋参是一种“清凉”参,其味苦、微甘,性凉,具有滋阴补气、生津止渴、除烦躁、清虚火、扶正气、抗疲劳的功效,很适合夏季“清补”。

激光――艾滋病

激光能杀死艾滋病病毒吗?

YES

美国一项最新研究表明,激光能摧毁试管中的艾滋病病毒。对艾滋病患者,这种疗法可能比现有的鸡尾酒疗法更有效、更安全。据美国《发现》月刊网站报道,病毒的外壳有振动频率。研究者利用近红外激光刺激病毒的外壳,并使振动的力量大到足以破坏病毒的外壳。而激光不仅可以消灭烟草坏死病毒和M13噬菌体病毒,还能摧毁试管中的艾滋病病毒。研究者认为,这项技术可能有助于消灭艾滋病病毒和预防艾滋病。

凉拖――皮肤癌

穿凉拖不会增加患皮肤癌风险吗?

NO

英国《每日邮报》援引伦敦脚病科医生安东尼・康托斯的话说,凉拖时下相当流行,但这种鞋使得足部大面积皮肤直接受到阳光曝晒,而一般人通常不会记着在脚上抹防晒霜或作定期检查,因此在不知不觉中增加了患皮肤癌的风险。康托斯说,足部的癌症表现为足部肿瘤,通常形成于脚底,脚趾间或脚趾甲下。由于这类肿瘤不会产生痛感或不适,因此难以被患者察觉。此外,医生还提醒,如果在儿童时期皮肤长时间暴露在阳光下,形成恶性皮肤瘤的几率更大。

孕妇――电脑

孕妇用电脑时间不必限制吗?

NO

对这一社会关注的问题,目前学术界尚无定论,有关解释也尚未得到权威机构证实。前不久,北京大学生育健康研究所根据10年追踪调查做出分析报告认为,电脑的电磁辐射量对人体包括孕妇在内都是安全的,对、卵子、受精卵、胚胎、胎儿也是安全的。专家建议,准妈妈使用电脑一周不可超过20个小时,每小时要离开1O分钟,同时尽量减少其他电器产品的使用。怀孕之后的前3个月,孕妇尽量不要接触电脑,因为这3个月是胎儿发育最敏感的阶段,器官发育尚未成形。稍有不慎便会抱憾终身。无法停止与电脑打交道的孕妇应穿上防辐射背心或防辐射围裙,并给电脑加上一个视保屏。

社交――记性

社交活动越多记性越好吗?

YES

想拥有惊人的记忆力吗?那就多参加社交活动吧!据美国新闻网报道,社交活动多的人记忆力更好,平时与家人朋友联系密切的人年老后出现记忆力减退的几率更低。这一研究成果发表在最新一期的《美国公共卫生杂志》上。哈佛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人类发展与健康系的利萨・伯克曼博士领导了这项研究。他们用6年时间跟踪了16638名美国人,这些人的年龄在40岁~80岁之间。6年后研究人员再次测试了这些人的记忆力,结果发现,与社交频繁的受试者相比,社交少的人记忆力下降的速度要快两倍。

运动――乳腺癌

热爱运动的女易得乳腺癌吗?

NO

美国华盛顿大学的一项最新研究

表明,女孩从发育阶段(12岁)起多运动,可以有效预防成年后乳腺癌的发生。研究人员对65000名年龄在24岁~42岁之间的护士进行了调查,内容主要为她们12岁以后的运动情况。在长达6年的调查中,有550名女性在更年期前被确诊为乳腺癌。数据显示,如果女性在青春期及刚成年后多运动,她们在更年期患乳腺癌的几率比那些久坐不爱运动的女性要低23%。其中,患乳腺癌风险最低的女性,平均每周运动时间为3小时15分钟,运动方式以跑步为主。

坏情绪――身体

坏情绪不会影响身体健康吗?

NO

现代人生活压力越来越大,而在我国目前又没有庞大的心理医生队伍来帮助人们缓解这种压力,心态调整不好,就容易生病。事实上,情绪和工作压力,尤其是不良心态对免疫系统有较大的打击。不少人在得知自己感染了乙肝病毒后,恐惧,抑郁,整天不思茶饭,用手抚摸肝部,有时一摸就摸上两三个小时,担心肝炎会癌变。假如这种情绪长期持续,就会导致一系列的神经,内分泌和免疫功能的变化,使血液中的抗癌细胞明显减少,癌变就会真的发生。因此,正确的做法是要尽可能减压。

智力――周期

智力没有波动周期吗?

NO

每个人从诞生到死亡,身体内的各项机能如体力、智力、情绪、血压,代谢、发病等,都有一定周期性变化。上世纪初,德国柏林内科医生威尔赫姆・弗里斯和奥地利维也纳心理学家赫尔曼・斯瓦波达,通过长期临床观察发现了病人的病症、情感以及行为的波动奥秘:通常情况下,体力从旺盛到疲惫的周期是23天,情绪波动周期则为28天。后来,奥地利的阿尔弗雷特-泰其尔教授,在研究了数百名高中和大学学生的考试成绩后,发现人的智力波动周期为33天。

午睡――健康

人人都适合午睡吗?

NO

人们普遍认为,夏天人人都应该午睡,尤其是上了岁数身体又不好的老年人,感觉午睡可以帮助恢复身体的疲劳。专家说,其实,并非所有人都需要午睡,有三种人不太适合午睡:一是65岁以上或体重超标20%的人,午睡会增加血液黏稠度,容易引起血管堵塞;另一种人是血压很低的人,夏天的闷热天气对血压低的人本来就不利,再加上午睡时血压会相对降低,呼吸就更困难了:第三种人是血液循环系统有严重障碍,特别是那些由于脑血管变窄而经常头晕的人,因为午饭后大脑的血液会流向胃部,血压降低,大脑供氧量减少,如果这些人在这时午睡,很容易因大脑局部供血不足而发生中风。

海产品――生猛

海产品吃“生猛”的更好吗?

NO

专家指出,很多年轻人营养过剩,肥胖,早上不吃东西,晚上暴饮暴食,喜欢睡懒觉,这些都是危险因素。对于现代人来说粗茶淡饭不仅是节俭美德,更重要的还是健康。但大部分年轻人却不这么想。专家认为,年轻人吃得太豪华,喝酒吃肉,还有猎奇心理,什么新鲜吃什么,生猛海鲜、生鱼、生肉大吃特吃,却不知不少海产品由于污染,可能会含有各种肝炎病毒,一旦食入,有可能导致急性肝炎的发生。这也是我国东南沿海一带是肝癌高发区的原因之一。

喝酒――成瘾

初次喝酒的年龄与成瘾无关吗?

N0

初次喝酒的年龄与酒精依赖是否相关?最近有研究表明,1944年后出生的女性开始饮酒时间越早,对酒精上瘾的几率越高。该项研究发表在近期的《酒精中毒:临床与实验杂志》上。华盛顿大学医学院流行病学家RIchardA・Grucza解释说,以前有研究表明,17岁之前开始饮酒的人当中,有大约1/3的人发现对酒精上瘾。21岁以后初次饮酒的人当中,对酒精有依赖的只占到1/1O。也就是说,17岁之前就开始喝酒的人日后对酒精上瘾的可能性是21岁之后才开始喝酒的人的3倍。

绿豆汤――水

宜将绿豆汤当水喝吗?

NO

传统医学认为,绿豆性凉、味甘,有清热解毒、消暑止渴的功效。有些人甚至由于急于清火,将绿豆汤当水喝。但专家说虽然喝绿豆汤没有明显禁忌,但是体质虚弱的人,还是不要多喝,最重要的是,不要当饮料来喝。属于寒凉体质的人,例如有四肢冰凉、腹胀、腹泻和便稀等症状者,不适宜太频饮用,吃了绿豆反而会加重症状。还有,要避免绿豆吃得过于寒凉,不一定要喝绿豆汤,可以选择另一种吃法,也就是吃绿豆粥。如果要单独用绿豆煮甜水饮用,必须煮烂绿豆才不至于吃得太凉,因为绿豆刚刚煮得开花时吃了最凉。

吸烟――记忆力

吸烟可以增强记忆力吗?

YES

据《流行科学网》消息,近日科学家发现给人类健康带来巨大危害的尼古丁或许能使老年痴呆症患者多保持长达半年的记忆力,甚至在动物实验中发现,尼古丁还可以提高动物的记忆力和注意力。研究表明,动物在进食含有尼古丁的食物后,能更精确的完成复杂的任务,并且能比没有进食的含有尼古丁食物的动物更加集中注意力。但是,科学家提醒我们,尽管尼古丁很可能会有增强记忆力和集中注意力的作用,但吸烟所带来的危害远远大于这一益处,还是奉劝人们远离烟草。

揉眼――散光

老揉眼睛应小心散光吗?

YES

香港养和医院眼科专科医生张叔铭在临床调查中发现,人们大都知道患近视眼的人大都伴有散光,这是由角膜弧度改变引起的。但人们却不知道揉眼睛也是导致散光的重要原因。他在调查中发现,一些人眼睛不舒服、患过敏症感到眼睛痒时,会大力揉搓,“揉眼睛时通常会闭上双眼,这时眼球会向上移,揉眼的压力便会聚在眼球下方,造成角膜下方的弧度发生变化。角膜弧度不均,便会出现散光。”

酸果汁――尿路感染

喝酸果汁可防尿路感染吗?

YES

芬兰研究人员最近进行的一项研究表明,女性如果每天至少喝一杯不加甜味剂的新鲜果汁或者浓缩果汁,那么她们发生尿路感染的几率比那些很少饮用果汁的女人会少34%。如果能在性生活后马上喝一杯,起到的效果更加显著。研究还发现,一些特别酸的果汁,尤其是用浆果榨成的果汁,对防止女性尿路感染的经常性复发有很好的疗效。此外,性生活后饮用酸奶,每周至少食用3次含有乳酸菌的奶制品,也有助于帮助女性避免尿路感染。

牛奶――防晒

夏天牛奶不需“防晒”吗?

NO

夏天,牛奶经8小时光照,就会使牛奶中的维生素A受损60%,若受24小时光照,还会使牛奶中维生素B2减少8%至14%。所以牛奶最好“选择”无菌包装的枕型与砖型产品,它不仅能对96%的有害光线进行隔离,而且利用瞬间超高温灭菌法进行消毒处理。六层复合包装不仅可以抵御病菌、病毒、氧气、杂味、紫外线、水分等对新鲜牛奶的污染,而且不含防腐剂,可在常温下保持一个月并可以保证包装过程中牛奶营养成分及香味不变。

倒刺――缺水

长倒刺与皮肤缺水无关吗?

NO

湖北省中医院皮肤科主任皮先明教授介绍说,一般情况下,倒刺是由于皮肤干燥引起角质层开裂形成的,所以,加强手指皮肤的护理是杜绝倒刺的根本。对于已经长出的倒刺,拔掉是最不明智的。正确的处理方法是先用水或护肤品软化指甲及周围皮肤,然后用剪刀将倒刺剪掉,还可按时用含维生素E的营养油或鱼肝油擦指甲四周。但如果给皮肤补了水,较长时间内倒刺问题还是不能解决,就可能是缺乏维生素或微量元素导致的皮肤长期干燥。

生蚝――女人

生蚝是女人的上选食物吗?

YES

面对鲜美的蚝,没有人能抗拒得了它的诱惑,而且美女“蚝客”也不用担心吃蚝会使自己的体重增加,因为蚝中富含微量元素锌及牛黄酸等,尤其是牛黄酸可以促进胆固醇分解,有助于降低血脂水平,吃蚝不但不会增胖反而能达到吃蚝减肥两不误的效果。

菜花――吃法

菜花炒吃更好吗?

第6篇

关键词:21世纪;创造力;视觉认知能力;创意人才;美术教育

中图分类号:G640文献标识码:A

一、21世纪是创新教育的时代

21世纪初,创新(innovation)和创新教育(innovate education)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政府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话题。这是因为,自工业革命以来以科技为主导的理性思维已无法应对21世纪的多元需求,逐渐失去了凌驾一切的主导地位。面对充满挑战和变革的世界,人们发现国家和人才的竞争力不仅蕴藏在尖端的科技中,也蕴藏在每个人内在的创造力与美感能力之中。这股富有创意的深邃智慧的力量蓄势待发,终将成为推动人类进一步发展的真正动力。

在此背景下,2004年,美国竞争力委员会发表了《创新美国:在挑战和变革的世界中达至繁荣》的研究报告。报告中,对创新和创新教育给予了极高的评价,明确指出:“创新精神是决定美国在21世纪成功的唯一的最重要的因素。”①加拿大、英国等国政府相继出台了有关创新的战略报告,探讨如何通过创新和创新教育使国家的经济和社会生活保持在世界前列。

在有关如何开展创新教育的探讨中,作为创新教育重要一环的美感教育受到了空前重视。人们认识到科技(理性)与美感(感性)相结合才是社会发展的出路,未来的科技创新将以深厚的文化积淀为基础。因此,现在的儿童与青少年将来无论从事何种工作,都必需具备审视美和创造美的素养。

2006年3月6日至9日,在葡萄牙里斯本市的艺术文化中心召开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球艺术教育大会”。世界各国教育部的代表和艺术教育领域的代表500人参加了这次大会。这次大会的主题是“构建面向21世纪的创造力”(BuildingCreative Capacities for the 21st Century)。代表们围绕艺术教育(视觉艺术、音乐、舞蹈、戏剧、诗文)的价值、意义以及在学校教育中的位置展开讨论并发起提案。

为了开展优质的艺术教育②,代表们一致认为,在艺术实践中强化创造力培养,提高社会和经济地位低下地区学生的能力。在大会宣言中,提出艺术教育的实践是重要的学习课题,发展青少年的知性和自主学习的能力,与此同时强调从伦理角度发挥艺术教育在社会中的广泛影响。会上提出了“艺术中的教育”与“通过艺术的教育”相结合的观点,前者是指艺术各种形式内的特定发展,后者是指通过审美和富有创造力的方法去学习。大会中反复出现“创造力”、“学科间的互动”、“学校与社区”、“文化理解”、“协作”等关键词,反映了21世纪艺术教育的发展方向。

二、创造力研究的发展轨迹

早期从事创造力研究的学者,认为解决问题的过程就是创造力的表现。20世纪70年代,塔夫特(Taft)对上述观点提出了批评和修正,他指出创造力是一种可以培养的技能和潜能。③霍华德•格鲁伯(Howard Grubb)对艺术和科学领域中具有创造力的个体进行了长期深入的研究,揭示了创造性思维的特征。首先,一个具有创造力的人寻求把自己所关注领域的各种散落的事实和理论联系在一起,从而产生一致性的综合理念。其次,一个具有创造力的人在很长一段时期里保持好奇并进行探索,能够创造出一个事业网络。④

20世纪80年代⑤,很多教育人士支持以创造力测试来筛选美术学习的资优生。这些研究以测量个人的创造性成就为指标,包括观察学生在学校参与美术创作活动所取得的创造性成就。一些研究结果表明,智力、学业成就和美术三方面的良好表现呈现正相关的关联。⑥但也有一些学者提出批评,认为这类研究缺乏信度和效度的基础。而这一批评本身也被认为过于强调以科学或教育测量方法作为研究的基础,只强调创造性的工具价值,未从创造力的本质进行探讨,受到了严厉的批评。⑦

同一时期,加德纳(Howard Gardner)提出的多元智能理论对创造力研究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到了20世纪90年代,创造力的研究聚焦于个人的创造性人格与创作潜力上。加德纳指出,根据心理测量研究方法发展出来的创造性测试,比智力测验更不可靠,如果一个人在某一领域内提出解决问题或设计产品的思路和方法,开始往往被人们认为不可思议,最终却被认可,得到赞赏,他就应被认为有“创造性”。多元智能理论促使这一研究转向探讨心智发展与教育的关系以及创造力所需具备的素质及其复杂的发展过程和方向上。

2000年,安德森(Anderson)等结合后现代社会现象,提出“文化创造力”的概念。他们认为人类能重新拾起灵性精神,分享从日常生活上感知的文化价值,并尝试借助创造力寻回普世通用的、实际的、具有固有价值的灵性原则。⑧这是一种在后现代主义生态环境中重建现代主义价值观的观点。

2005年,佛罗里达(Richard Florida)提出结合经济发展的创造力的新观点,认为支撑新经济的并非科技和组织,而是作为人力资本的人类创造力。⑨这一观点结合当代社会经济与城市发展的议题,以人类创造力的价值来定义经济生活的新时代,取代以往单纯依靠经济发展和组织发展驱动社会发展的观点。

2007年,我国大陆地区学者肖鹰指出,“创新”一词最早出现在北齐史学家魏收(公元505-572)撰写的《魏书》中。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创新观念不以人的主观意图为出发点,不是为了满足自我实现的需要,而是以生命意识为核心,保持和发展事物本身的内在生机和统一性。⑩作者对中西文化中不同创新观念进行了比较,在此基础上,对当前我国文化领域中以个体生存利益的无限扩展为创新目的的现象进行了严厉的批判。

2008年,我国香港地区学者刘仲严以微型流行视觉文化社群中的同人志社群为对象,研究这一社群与创造力的关系。他认为,流行视觉文化的创造力更需要社群才能发挥,让图像生产者和观赏者凭借特殊的美学建立属于特定社群的身份认同和价值观,对未来的视觉文化、艺术教育的发展以及本土身份认同的追寻均具有深远的意义。这一研究结果与索亚(Sawyer)于2007年提出的“团体天赋”(Group genius)的观念相吻合,即将协作看作创造力的关键因素,创造力与团体协作有着密切的关系。这一观念为我们提供了理解创造力的新视角。

综观上述研究成果,可以认为有关创造力的研究始终处于一种动态的、网状的研究过程中,研究范畴由个人潜能发展研究扩展为社会文化发展和经济发展的研究。其中,部分研究揭示了学生的美术能力与创造力发展的关系,但从视觉认知能力(个体)发展、创意产业(社会)发展等角度出发,探讨美术教育与创造力之间相关性的研究则有待于向纵深方向发展。

三、视觉认知能力与创造力发展

视觉认知能力是人类学习美术(亦称“视觉艺术”)的生理基础。视觉认知能力与创造力关系的研究与许多学科相关,生理学、心理学、美术学、教育学等均对视觉认知能力与创造力关系的研究产生影响。

20世纪90年代,乔治•布什(George H.W. Bush)总统正式颁布的“开发大脑十年方案”,促使这项研究有了重大的进展。如今在电子技术的辅助下,人的大脑活动可以用脑电图的形式记录下来,“我们在近五年对大脑的了解要比过去一百多年来对大脑的了解增加了许多。”B11

21世纪初,英国的神经生理学家们的研究证明,“睁眼就看”的说法是错误的,视觉接受世界中的一切均需要脑力。视觉系统分为两大部分,一是引导手接触世界的部分,二是识别事物的部分。第二个部分需要的脑力更多,是视觉系统的重要部分,将“识”转化为“知”。B12脑科学家们还提出了“脑视觉”的概念,即“不是用眼,而是用脑看事物”的观点,揭示出美术鉴赏活动和创作活动不仅仅涉及心和手,更重要的是思考和展示思考过程的一种途径。英国脑科学家塞莫•萨基(Semir Zeki)明确提出“美术的目的在于延长脑的功能”的观点,从生理学的角度揭示了美术教育在促进大脑机能方面所具有的独特功能。

思维研究的焦点应该是革新和创造。B13这些研究成果帮助我们从生理学层面理解视觉认知特点和规律以及创新思维的产生过程,为美术教育与创造力的相关性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哈佛大学的“零点项目”(Project Zero)是美术教育与创造力的相关性研究中最具代表性的研究项目。加德纳和他的同事们通过观察儿童参与一系列美术活动时的行为表现,发现探究儿童美术的关键在于理解儿童全面发展的总模式。一些学者将美术的发展描绘为“U形曲线”图式。U形的前部分指学前儿童身上的高度创造力;槽型部分为想象力匮乏时期;最后又重新升起的曲线代表了一个全新的、更高层次的美术成就(至少某些青少年身上有此表现)。虽然加德纳认为儿童与成年人的艺术创造力之间有着明显的区别,但所有儿童和成年人天才艺术家之间也存在共性,那就是他们都享受不断探索带来的快乐,不畏他人的种种看法。此外,对于两者而言,美术媒介提供的是应对各种重大意义和情感的方式,是一些难以言表、无法通过普通语言交流得来的方法。B14

齐默曼(Zimmerman)等研究者通过对美术资优生的研究,发现其艺术进展与美术教师的指导具有密切的相关性,从而得出这样的结论:创意的艺术发展,不是发育成熟后自然而然的结果,而是通过学习获得的复杂能力,深受文化及教育机会的影响。美术教师的角色、美术教师对学生视觉认知能力发展的影响,绝对不能轻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技巧是可以教导的,富有创意地进行思考以找出新的解决问题渠道的能力也是可以培养的。B15

英国创意集团主席约翰•霍金斯(John Howkins)指出:“在某些圈子里,创意被认为艺术家独享的特权,其实,这种想法是不对的。创意是一种普遍的智能,你可以从孩子们身上发现,我们也都人人拥有。”B16事实的确如此,多项研究证明,人人都具有创意B17能力,视觉认知能力的提高与创造力的发展是并驾齐驱的。学生通过美术学习,在提高视觉认知能力的同时,发挥创意并根据自己的创意选择相应的美术语言、美术表现手段和方式加以表达,促进自身创造力的不断发展。

四、培养创意人才的有效途径

20世纪90年代,学校美术教育被认为具有提供燃料,点燃心灵,激发愿望,并照亮所有的生命,帮助我们认识内在自我和周围世界的作用。进入21世纪之后,随着创意产业的兴起,创意人才成为21世纪社会急需的人力资源,美术教育与就业之间产生了高度的相关性,原先美术教育游离于就业之外的现象已大为改观,美术教育开始承担对国家做出独特贡献的重任。

英国是最早提出“创意产业”的国家。1998年英国政府出台了《英国创意产业路径文件》,明确提出了“创意产业”(Creative Industries)的概念,并积极采取措施以推动创意产业的发展。同年,英国创意产业特别工作组在《英国创意产业路径文件》中首次对“创意产业”进行了定义:创意产业是“源于个人创造力与技能及才华、通过知识产权的生成和取用、具有创造财富并增加就业潜力的产业”。创意产业包括13个核心门类:广告、建筑、艺术和文物交易、工艺品、设计、时装设计、电影、互动休闲软件、音乐、表演艺术、出版、软件和以及电视广播等。创意产业的3个外延领域是旅游、博物馆和美术馆、遗产和体育。B18

如今,英国的创意产业已超过金融业,跃升为一个具有强劲上升趋势的新型经济增长点,帮助英国实现了从“保守绅士”到“创意先锋”的成功转型。英国创意产业的显著成效为许多力求发展文化产业的国家树立了一个典范。美国、法国、丹麦、芬兰、瑞典、澳大利亚、新加坡、日本、韩国等国纷纷发展创意产业,并均取得了显著成效。发展创意产业已成为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新潮流和众多国家的战略选择。B19

综观各国创意产业发展的历程,可以发现推动创意产业发展的因素有很多,但成功的关键就在于是否拥有一支创意人才的队伍。近年来,我国在北京、上海、深圳、杭州等城市相继建立起创意园区,但由于缺乏创意人才,因此造成了“有园区,但缺乏创意”,“有文化产业,却难见文化创意产业”的现象,严重阻碍了创意产业的健康发展。

由于创意产业中大部分门类与美术有关,因此培养具备美术素养的创意人才的教育任务迫在眉睫。其途径主要有两条:一是通过专业美术院校培养;二是通过学校美术教育培养。而通过第二条途径不仅有利于未来创意人才的培养,还有益于未来创意产业消费者的培养,从而为促进文化产业的繁荣打下坚实的基础。我们认为,以创意为本的美术教育是培养创意劳动力、创意人才和创意阶层的有效途径,是一把开启未来之门的金钥匙。因此,在学校美术教育的环境中,美术教师应该注重激发学生的创意,加强表达创意方法的指导,真正达到提高学生创造能力的目标。

五、学校美术教育缺乏创意

“教育是创意经济中最为重要的要素。……然而,当我们提‘教育’时,我们必须非常谨慎关注其寓意。只有在能够帮助人们学习的时候,教育才会有用。……一个仅仅提供单向的、传递事实现象的教育体制对培养创造力毫无益处,我们需要的是一个倡导交流、对话和思考的教育体制。”B20在此,霍金斯一针见血地指出了指令性教育的弊端。目前,在我国学校美术教育中也存在着类似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学生创意的发挥,阻碍了创造能力的发展。

具体而言,缺乏创意的学校美术教育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学生缺乏想象与创作的空间和时间。

许多中小学美术教师为每一堂只有35-45分钟的美术课制订三维目标,既要让学生掌握知识和技能,又要引导学生体验过程和方法以培养创造能力,还要激发学生的各种情感。为此,他们设计了诸多教学环节,而分配到每一环节的时间只有几分钟,学生根本无法充分展开思维活动,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方式仅仅停留在表面,怎能产生创意呢?学生缺乏足够的练习或创作的时间,又怎能在掌握美术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充分表达自己的创意呢?

第二,美术教学示范和评价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方面,部分美术教师难以把握技法示范与创造能力的关系,阻碍了学生创新思维和创造能力的发挥,学生往往模仿范例进行描绘或制作,作品与教师的示范或教师所提供的范例雷同。另一方面,许多美术教师仅仅注重对学生作品的题材、构图和色彩进行评价,而忽视对学生作品中创意部分的分析与评价,学生的创意得不到及时的肯定或鼓励,抑制了创新思维与创造能力的发展。

第三,尚未充分利用创意园区的资源。

2008年11月至2009年1月,我们以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的青少年为对象开展了《青少年对文化创意产业的认知与美术学习情况的问卷调查》,其结果显示,去过创意园区的学生人数很少。而以三地美术教师为对象开展的《美术教师对文化创意产业的认知及其教学情况的问卷调查》的结果表明,约占调查总人数30%比例的美术教师很少或几乎不去博物馆、美术馆或参观艺术展览,而占调查总人数70%以上比例的美术教师尚未参观过创意园区或创意市集。虽然学生和美术教师均对创意产业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和认识,但了解和认识的程度都比较低。这显然对提高学生的创造能力、培养创意人才是不利的。

究其根源,其关键在于美术教师尚未真正理解学校美术教育对个体和社会的独特贡献。《青少年对文化创意产业认知与美术教学的问卷调查》和《中小学美术教师对文化创意产业认知及其美术教学的问卷调查》的结果显示,青少年普遍认为美术学习对现在和未来的发展有帮助,因为通过美术学习可以提高“绘画能力”、“创造能力”和“动手能力”等,但美术教师所认同的教学目标却并没有集中在这几方面。特别值得指出的是,与青少年普遍持有创意具有“改变生活”的作用的认识相比,大部分美术教师并没有认识到创意具有这一方面的作用,由此可见美术教师对“创意”作用的认识低于青少年的认识程度。

另一方面,美术教师自身缺乏创意也是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其实,美术创作需要“创意”,美术教学同样需要“创意”。在产生“创意”的过程中,人们发现问题并围绕问题积极主动地开动脑筋,进行探究,并通过这样的过程亲身体验产生“创意”方法。而部分美术教师却很少充分展开思维活动以产生“创意”。试想一位不知如何产生“创意”的美术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又怎能激发起学生的创意呢?当然,我们不能仅仅追究美术教师单方面的原因,在这一问题的背后所暴露的则是师范院校美术教育课程(职前)的问题与美术教师培训(职后)的问题。

六、构建面向21世纪创造力的学校美术教育

“地平线上已经出现了我们无法想象或理解的思想、发现和事件。虽然将是未知的并且是以前没有过的,但我们可以开始看到并追踪其轮廓,并开始准备第一份蓝图。”B21如今,创意劳动力、创意人才和创意阶层已成为社会急需的人力资源。与其他阶层的人才相比,创意阶层的人才特征表现在两方面:第一,具备某些方面的艺术技能;第二,具有创意思维和创造能力。

根据21世纪创意人才需求的标准,针对学校美术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在此,提出开展以“构建面向21世纪的创造力”为目标的学校美术教育的建议:

(一)勇于迎接新世纪的挑战

在第32届InSEA国际美术教育学会世界大会上,大会主席日本学者福本谨一指出:“为提高各国的国际竞争力,培养创造性、提高文化水平是必不可少的。以这一认识为基础,重视美术教育中创造性的开发与产业的关联,美术教育承担着作为国策的基础教育的一翼的任务,这已成为世界的潮流。”B22因此,美术教育工作者应勇于迎接挑战,提高对学校美术教育在创造力培养方面具有独特价值的认识,凸显培养学生具备面向21世纪的创造力的教育目标。

教师是改革的中心。“虽然富有创造性的教育改革的设想来自许多方面,但是,只有教师才能提供来自于教室本身的深刻的、有直接经验的洞察力。他们还能为改革提供别人所不能提供的知识,这些知识涉及学生、教学技巧和学校文化。”B23通过美术教师教育课程,帮助美术教师真正认识到学校美术教育对青少年现在生活和未来发展所起的作用,即创造力是时代的需求,也是国家和个人成功的关键,而美术教育正是激发创意、提高创造力的有效途径。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引导美术教师勇于超越自我,迎接挑战,学会针对所面临的问题开展专题教学研究的方法,提高开展以激发创意、培养创造力为重点的美术教学活动的能力,在发展学生创造力的同时促进自身专业化的持续发展。

(二)主动进行跨领域思考与学习

《创新美国》中指出:“每一点创新都包含多学科的知识。它来自不同学科领域的交叉学习。”创新的途径之一是“增强新的学科和方法。创新的本质在于多学科的交汇处会出现创新,并在基础知识转换时期,创新会在全新的领域、新的课程结构和知识的新结构形式中出现。”B24

我们要融入创新,而不仅仅是“进行创新”。B25在创意产业迅速发展的背景下,增设与创意产业相关的系列课程,通过现行中小学美术课程中“综合•探索”学习领域的教学,引导学生以多元的、网状的思考模式改变以往单一的、线性的思考模式,理解美术与更广阔的领域中思维和行为之间的互相联系,学会跨领域思考与学习的方法,并逐步树立起为发展我国的创意产业、建设创新型国家作贡献的志向。

(三)积极开展新媒体艺术的教学活动

20世纪90年代以来迅速发展的新媒体艺术,是艺术与科学的交汇处出现的富有创新性和挑战性的艺术。新媒体艺术作品打破时间与空间的限制,其互动性、参与性使“人人都是艺术家”的理想真正得以实现,并从各个方面深刻地影响着观者。与以往艺术家单独完成一件作品的创作过程不同,新媒体艺术作品的创作通常由一个团队集体完成,凸显“团体天赋”的特征。

近年来,笔者主持华东师范大学“基于新课程改革的教育实习指导研究”项目,以大学教师、师范生与教育实习基地学校教师组成研究团队,以新媒体艺术作为教育实习的内容,探讨如何指导师范生根据教育实习基地学校的特点融入新媒体艺术开展美术教学活动的途径及方法,取得了很好的教学效果。研究证明,开展新媒体艺术的教学活动,有利于学生了解艺术与科学的有机联系,拓展想象的空间,激发探索未知领域的欲望,灵活运用各学科的知识设计跨学科活动的方案,发展综合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团队合作的精神。今后,在北京、上海、广州等都市的中小学美术课程中应陆续导入新媒体艺术,积极开展教学实践活动,总结经验后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四)加强教育环境与公共空间的联系

澳大利亚学者格里尔逊•伊丽莎白(Grierson Elizabeth)指出:革新是美术与产业之间的桥梁,应将美术作为在公共领域中进行革新实践的力量。教育环境与公共空间相联系的实际案例证明了创造性、设计、技术革新的有效性。在构建与将来有关的文化足迹的过程中,为促进与美术、教育和文化遗产相关的产业振兴,有道德地配列创造性和技术革新的模型,这才是今日追求的焦点。B26

如今,在北京、上海、广州、杭州、深圳等都市中有许多创意园区。这些园区中设置着许多美术作品,还设有画家、雕塑家、新媒体艺术家和设计师、工艺师、建筑师的工作室。这些都是学校美术课程的资源,而有些园区就在中小学校或学生的住宅附近。美术教师可以充分利用这些美术课程资源,在课堂教学中介绍当地的创意园区及参观方法,组织或鼓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走进创意园区,观赏美术作品,与艺术家对话,调查创意产业的现状,探究其发展的趋势。

(五)不断开拓新的研究领域

“真正的发现之旅,不在于是否找到新大陆,而在于能否以新的眼光去观察。”B27在开展《文化创意产业与当代学校美术教育的研究》的过程中,我们将不断进行反思,针对新出现的问题,寻求新的解决途径及方法,提供在我国各地学校美术教育中可供推广的培养创意人才的多种途径和具体方法,并提出学校美术课程与创意产业相结合的进一步发展方向,

另一方面,我们将通过多种途径,如通过互联网、参加国际美术教育学会、邀请各国美术教师和美术教育学者来访等渠道,进行国际比较、分析和研究,开阔视野,促进美术教育创新,真正达到以美术教育构建面向21世纪创造力的目标。

七、结语

我们未来的社会、未来的城市是多维的,人、建筑会和植物一样自由地伸展、自由成长和自由地交往。过去那种固定的关系、直线化和平面化的表达方式、思维习惯和建筑空间都将受到巨大的冲击。

在充满挑战和变革的21世纪,培养创意人才,形成创意阶层已成为许多国家创新教育的重要战略目标,这正是学校美术教育发展的绝好时机。通过优质的美术教育活动,我们鼓励每一位孩子开发和利用自身的大脑,在成长的每一个阶段都为他们提供发展创新性潜能的机会和途径,促使他们成为创意人才,以此构建面向21世纪的创造力,为我国的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作出杰出贡献。这正是学校美术教育的独特价值之所在,也是21世纪学校美术教育的灿烂前景。(责任编辑:陈娟娟)

① 赵中建《美国“创新潮”透视》,《故乡(home.省略)》,日期为2007年4月26日。

② 本论文中的艺术教育是指包括美术(亦称视觉艺术)、音乐、舞蹈、戏剧、诗文诸门类在内的教育。

③ 刘仲严《微型流行视觉文化社群的自主创造性创造力》,载于《艺术教育研究》,2008年第15期,第8页。

④ [美]霍华德•加德纳著,齐东海等译《艺术•心理•创造力》,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334-335页。英文版原著发表于1982年。

⑤ 20世纪70年代起,用以测量一般的问题解决技巧及发散性思考能力的创造力测试开始盛行。

⑥ 克拉克(Clark)曾以美国四个不同族裔的社区1200多名三年级学生为对象,采用克拉克绘画能力测验(Clark's Drawing Abilities Test,CDAT)方法测量绘画能力,采用托伦斯创意思考测试(Torrance Tests of Creative Thinking,TTCT)方法测量创造力,结果发现学生的绘画能力与创造力、全州成就测验成绩之间成正相关。

⑦ 批评者们指出,TTCT所测量的似乎是天生的能力,不受后天经验的影响;CDAT似乎评估了学生的视觉艺术经验和学习过的技巧,其成绩往往随着年龄而提高,但TTCT的得分却并没有什么变化。

⑧ 刘仲严《微型流行视觉文化社群的自主创造性创造力》,载于《艺术教育研究》,2008年第15期,第11-12页。

⑨ 刘仲严《微型流行视觉文化社群的自主创造性创造力》,载于《艺术教育研究》,2008年第15期,第11-12页。

⑩ 肖鹰《创新患上“强迫症”》,载于《社会科学报》,2007年第5版。

B11 [美]艾尔•赫维茨、迈克尔•戴著,郭敏译《儿童与艺术》,湖南美术出版社,2008年版,第13页。

B12 英国广播公司(BBC)于2006年推出记录片《人体科学系列》(Human Series)揭示了视觉认知的奥秘。

B13[美]霍华德•加德纳著,齐东海等译《艺术•心理•创造力》,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页。英文版原著发表于1982年。

B14 [美]霍华德•加德纳著,齐东海等译《艺术•心理•创造力》,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78-80页。英文版原著发表于1982年。

B15 [加]依尼•兹莫门《培养新思维需要心力与时间:创造力与艺术教育》,载于《国际艺术教育学刊》,2005年第三卷第2期,第80页。

B16 历无畏著《创意改变中国》,新华出版社,2009年版,“序二”部分。

B17 根据维基百科(Wikipedia)的定义:“创意是一个思考的过程,能够产生新的意念或概念,又或是重新联系原有的意念或概念。从科学的角度来看,创意思维(亦称为发散思维)的产物通常具有原创及恰当性。简单而言,创意就是创新事物的行为。”

B18 历无畏著《创意改变中国》,新华出版社,2009年版,第3-4页。

B19 历无畏著《创意改变中国》,新华出版社,2009年版,第7页。

B20 历无畏著《创意改变中国》,新华出版社,2009年版,“序二”部分。

B21 [澳]理查德•沃特森著,张庆译《未来50年大趋势》,京华出版社,2008年版,第253页。

B22 第32届InSEA国际美术教育学会世界大会于2008年8月5日至9日在日本大阪国际交流中心召开。

B23 [美]美国科学促进学会著(1998),中国科学技术协会译《面向全体美国人的科学》,科学普及出版社,2001年版,第182页。

B24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编《世界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趋势》,2006年7月,第3辑,第54页。

B25 [美]汤姆•凯利、乔纳森•利特曼著,刘金海等译《创新的十个面孔》,知识产权出版社,2007年版,第15页.

B26 Grierson Elizabeth在第32届InSEA国际美术教育学会世界大会上的发言。

B27 [美]汤姆•凯利、乔纳森•利特曼著,刘金海等译《创新的十个面孔》,知识产权出版社,2007年版,第18页。

Abstract: The 21stcentury is an Building Creative Capacities

for the 21st Century by Art Education

QIAN Chu-xi

(Art School, East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Shanghai, 200062)

第7篇

【出处】《法商研究》2013年第1期

【摘要】在我国,私人可以被授权者、被委托者、行政助手以及私法主体的身份参与执行警察任务,国家需要针对这四种不同身份完善行政组织法制。在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的过程中,公安机关应当确保实现国家担保责任,对参与执行警察任务的私人进行准入监督和行为监督,行政行为法制需要围绕契约监督和绩效监督模式加以展开。就司法救济而言,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呈现多重法律关系形态,行政诉讼应当在相关行政争议的解决中发挥作用。行政法制保障体系的构建,有助于我国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改革的顺利推进。

【关键词】私人;警察任务;法律身份;政府规制;司法救济

【写作年份】2013年

【正文】

依据传统的行政法学理论可知,警察任务是专属于国家的职能,必须由警察机关亲自执行,私人不得染指。然而,近些年来,外国行政法制的实践表明:私人正以灵活多样的形式参与到各种警察任务的执行之中。[1]在我国,除私人承包特定区域的治安巡逻任务外,招录治安辅助人员及交通协管员协助人民警察从事治安及交通管理工作,成立民营消防队提供消防服务,鼓励公民拍摄交通违章并向公安机关提供相关的证据,吸收民间社会力量参与戒毒及社区矫正等“更多依靠民间机构,更少依赖政府来满足民众需求”[2]的民营化举措正在当下警察任务执行的过程中得到广泛推行。虽然这些改革具备相应的法理基础和社会现实需要,但仍有必要将这一新形式的警务改革及时纳入行政法治的轨道。[3]正如有的学者所言:“真正的民营化政府责任是不能被转移的,所转移的只是透过民间功能所表现出来的绩效;且真正的民营化并不会造成政府角色的消失,而只是减少而已。民营化的成功,是建立在一个健全的政府功能基础上的”.[4]因此,在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改革的过程中,作为主导者的公安机关必须努力扮演好多重角色,合理地运用多种规制手段对私人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控制,进而确保民众的基本权益不因私人执行警察任务而受到损害。基于这一考虑,笔者通过对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的法律身份、政府规制及司法救济的研究,试图从组织法、行为法及救济法的三重维度构建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的行政法规制体系,希望能够对处于争议之中的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的推行有所助益。

一、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的法律身份

从我国目前的实践看,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的最大困惑是“身份”问题。[5]特别是种类多样、名称各异的辅助警察,几乎参与执行了所有的警察任务,但其法律地位却始终没有明确。这种状况不仅无助于私人更好地参与执行警察任务,而且还极易引发辅警滥用权力侵害民众合法权益以及辅警自身执行任务遭遇侵权的恶果。因此,在考察行政任务民营化实践的基础上系统梳理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的法律身份就很有必要。法律身份的确定能够清晰地展现私人在执行警察任务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法律关系,进而通过完善行政组织法制为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的推行提供保障。

由于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是一个新兴的课题,私人参与的具体方式也处于探索之中,因此有关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法律身份的研究成果比较少见。我国台湾地区学者李震山曾以参与依据为标准,将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的情形分为基于紧急状况、本于法令之义务、出于自愿及依据契约等4种情形,对确定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的法律身份具有启示作用。[6] 除此之外,其他有关私人参与经济行政、给付行政法律地位以及利用私人完成行政任务可能性的一般探讨也具有参考价值。例如,德国学者施利斯基在分析私人参与完成经济行政任务的方式时,就将其形态分为被授权人、行政协助人、服务于国家的私人、被委托人及混合形式5种。[7]我国台湾地区学者詹中原将私人参与公共事务的法律身份分为自动从事公益事务之人、行政助手、行政委托3种;[8]而我国台湾地区学者程明修在分析利用私人完成行政任务时,则提出存在行政之替代执行者、对私人人员或物资的纳用、行政受托人、行政助手4种可能的情形。[9]

以上学者的有关论述虽然表述不尽一致,但在私人参与执行行政任务中的具体角色定位上却并无明显分歧。例如,施利斯基所说的“被委托人”与通常意义上的公权力委托行使并不相同,前者指的是企业经营者的辅助机构,负责特定的监督任务,并不行使任何国家职能,但受到企业的约束,完全是一个私法上的组织机构。其实,在德国环境法中存在大量“环境保护受托组织”,它们“系依法设立于事业、企业之内部单位,为事业之所属员工,具有 环保专业之相关知识,非受行政机关委托或授权,故不属于行政机关之员额”.[10]这类情形实际上与程明修所说的“行政之替代执行者”相似。同时需要指出的是,我国台湾地区“行政法”中的“委托私人行使公权力”与祖国大陆行政法中的行政委托并不相同:后者是一个与行政授权(法律、法规授权)相对应的概念,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是否发生行政主体资格的转移;前者的委托既可以直接依据法律规定产生,也可以基于法律规定的授权以行政处分或行政契约的方式产生,但结果都是受委托人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完成任务。?[11]结合祖国大陆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改革的实践,笔者认为,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的法律身份主要有如下4种情形。

(一)以被授权者的身份

在我国,私人以被授权者的身份独立执行警察任务的情形并不多见。究其原因,主要在于警察任务一直被视为属于国家的核心任务,必须由人民警察亲自承担。不过,机长和船长是两个比较典型的例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46条规定:“飞行中,对于任何破坏民用航空器、扰乱民用航空器内秩序、危害民用航空器所载人员或者财产安全以及其他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机长有权采取必要的适当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第22条规定:“航空器在飞行中的安全保卫工作由机长统一负责”.该条例第23条规定:“机长在执行职务时,可以行使下列权力:(1)在航空器起飞前,发现有关方面对航空器未采取本条例规定的安全措施的,拒绝起飞;(2)在航空器飞行中,对扰乱航空器内秩序,干扰机组人员正常工作而不听劝阻的人,采取必要的管束措施;(3)在航空器飞行中,对劫持、破坏航空器或者其他危及安全的行为,采取必要的措施;(4)在航空器飞行中遇到特殊情况时,对航空器的处置作最后决定”.根据上述规定,作为私人的机长实际上被法律、法规直接赋予了执行航空器内危险防止任务的权力。也就是说,机长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能够在飞机上“自由裁量”行使警察权。2011年6月发生在云南省昆明市机场的“3名乘客被南航机长‘赶下’飞机事件”?[12]就与机长警察权的行使有关。与此相类似的还有船长在船舶行驶过程中享有的各种警察处置权。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36条规定:“为保障在船人员和船舶的安全,船长有权对在船上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人采取禁闭或者其他必要措施,并防止其隐匿、毁灭、伪造证据”.可见,作为私人的船长根据法律的直接授权同样可以行使警察权。

虽然目前我国法律、法规直接授权私人行使警察权的规定还不多见,但随着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改革的不断推进,特别是在警察任务日益增多与警力严重不足的矛盾日益凸显时,将警察任务中的某些纯粹服务性、技术性、辅事务分离出去交由更具实力的私人执行不失为一种有益的尝试。例如,面对形势严峻的吸毒现状,仅靠公安机关的力量显然无法完成强制戒毒任务,必须发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确立了崭新的社区戒毒模式。国务院还专门了《戒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第2条第2款规定了“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等多种措施”并举的戒毒工作模式。《条例》第15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社区戒毒工作领导小组,配备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制定社区戒毒工作计划,落实社区戒毒措施”.《条例》第21条规定:“社区戒毒人员拒绝接受社区戒毒,在社区戒毒期间又吸食、注射,以及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这些规定明确了“禁毒社工”的法律地位,为私人参与执行禁毒任务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保障。对于类似外来人口居住证办理、道路交通安全讲习、防诈骗宣传、消防知识宣讲、邻里琐碎纠纷调解等与警察强制权无关的服务性警察事务,今后完全可以通过法律、法规乃至规章授权的方式直接转交私人执行。[13]

(二)以被委托者的身份

行政委托是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的重要方式之一。不过,在我国当下的实践中,行政委托却呈现出诸多乱象,特别是将警察权随意委托给辅助警察行使之后,暴露出大量公权力肆意侵犯民众私权利的恶性事件。为此,有学者提出,对于行政委托,我国需要的不是实践中的积极推进、理论上的提倡论证;相反,我国需要的是实践中的适当收缩和明确界限以及理论上的正本清源。[1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7条的规定,人民警察所行使的具有强制性的公权力主要包括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措施权。在实践中,侵犯民众私权利的事件也集中体现在上述两类公权力的行使上。因此,对这两类具有国家暴力色彩的警察权力应当禁止委托给私人行使。事实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18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17条均对委托行使权力作了严格的限制,尤其是对后者限制更严。法律不仅规定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而且还规定“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15]?至于调查、检查等其他警察权力能否委托实施以及如何委托,我国目前并无统一的法律规定。不过,从我国第一部行政程序地方规章--《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有关行政委托的规定看,似乎也存在严格限制的倾向。[16]

由于按照祖国大陆行政法学界的通说,行政委托并不发生行政主体资格的转移,被委托者实施行为的一切法律后果都由委托机关承担,因此,在遵守法律优位原则的同时,完全可以将某些警察任务事项委托给私人行使。例如,违章停车的拍照取证任务、非机动车牌照的检查任务、养犬证照的检查任务等相对较弱的警察权事项完全可以委托给辅助警察行使。这些警察事务具有工作量大、不涉及人身自由、非属行政执法最终处理决定等共同点,具有实行功能民营化的可能性。又如,一些地方进行的治安承包改革尝试也可以归纳为广义的行政委托范畴之中,无论是纯粹的路面巡逻还是巡逻过程中必要的盘问,都可以通过签订治安承包协议的方式委托给承包人行使。当然,警察任务的委托目前存在的最大问题还在于法律依据不足,毕竟通过内部规范性文件的形式进行委托不仅无法让民众知悉,而且也无法解决相应法律责任的承担问题。为此,加快有关地方规章制定工作的步伐迫在眉睫。

(三)以行政助手的身份

行政助手是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最重要的方式,也是争议最小的一种方式。究其原因,行政助手相当于行政机关手足的延伸,其完全是在行政机关的直接指挥监督下协助行政机关执行行政任务。因此,作为行政助手的私人并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其在从事行政任务时,也不发生公权力的转移问题。警察行政领域存在非常广阔的行政助手使用空间,如在上下班高峰时段交通协管员在交通警察的指挥下协助疏导交通、纠正行人及非机动车违章,警察在处理完交通事故之后民间拖吊从业者代为拖吊事故车辆,等等。就当前各类辅助 警察实际从事的工作而言,绝大部分都是这种行政助手性质的任务。

由于行政助手是一种参与程度最浅的民营化方式,因此行政机关完全可以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形式明确私人作为行政助手的身份。当下各地纷纷制定的有关交通协管员的管理规定就是例证。例如,《安徽省公安机关交通协管员管理暂行办法》第2条将交通协管员定位为“协助交通民警从事疏导交通、维护交通秩序的专职人员”,第7条规定交通协管员“不具有道路交通管理执法权,须在交通民警带领下执行职责”.《云南省公安交通协管员管理试行办法》第1条将交通协管员定位为“协助公安交通管理的人员,在公安交通民警的带领下开展工作,不具备执法主体地位”,第4条规定交通协管员的任务是“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道路治安秩序,宣传交通安全法规,保障交通安全”.《陕西省交通协管员管理暂行办法》第2条规定交通协管员“是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一支重要辅助力量”.从这些规定看,实践中的交通协管员都是作为行政助手参与执行道路交通管理任务的。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辅助警察的地方政府规章---《苏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第5条将警务辅助人员定位为“人民警察的助手”,在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统一指挥和监督下履行职责,其依法履行职责的法律后果由公安机关承担。这一立法在国内率先以规章的形式对治安辅助人员、交通协管员、文员等警务辅助人员的行政助手地位作了明确的规定,值得在我国其他地区进一步推广。

(四)以私法主体的身份

私人除了以被授权者、被委托者和行政助手的身份参与执行警察任务以外,还可能以纯粹的私法主体身份参与相应警察任务的执行。诚如我国台湾地区学者李震山所言:“私人或民间组织,除法令有特别规定者外,皆可基于自助心理或社会责任意识,自愿贡献心力,参与警察任务之执行,此类自发性组织或个人,既不必受法律组织形态之限制,人事经费上又不受民意机关与外在压力影响,并可以选择政府力有未逮之任务,加以协助,其所提供服务,必会受到尊重与支持。政府除不断激发人民参与警察任务执行之社会责任意识之同时,应有义务提供良好的法令,以解决因私人自愿参与警察工作所衍生之法律问题”.[17]站在功能主义的立场上看,私人无论是基于自卫“被动”还是基于公益“主动”参与危险防止或犯罪追缉等活动,都能够减轻国家本应承担的警察任务。

在祖国大陆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的实践中,事实上就存在着大量私人以普通私法主体身份参与执行警察任务的实例。例如,一些地方出现的“民营消防队”,大多是由私人投资成立并按照企业模式运营的。这些民营消防队与当下很多民办养老院、民办学校一样,缓解了政府的诸多压力,满足了普通民众的需求。当然,对于农村偏远地区的民营消防队,政府应当加大扶持力度,确保消防服务均等化的实现。又如,企业内部设立的护厂队、学校内部设立的护校队对于各自单位的安全防范工作都起到重要的作用。这种自发形成的护厂队、护校队与公安机关之间并没有形成授权或委托关系,也不是在公安机关的指挥下工作,完全是普通的私法主体。此外,各类志愿者在提供治安信息、扭送违法犯罪分子、疏导道路交通、参与抢险救灾、大型活动安全保卫等警察任务的执行方面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虽然志愿者出于志愿参与执行各种警察任务,但公安机关也应当从多方面对志愿者的志愿服务行为进行规范和引导,进而在激发民众出于公益积极参与执行警察任务的同时,也能够保障参与执行警察任务志愿者的合法权益。

二、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的政府规制

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之后,公安机关并非可以推脱一切责任而撒手不管;相反,为了维护民众的合法权益不因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而遭受额外的侵害,公安机关仍应肩负监督之责。也就是说,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不但没有减轻公安机关的职责,反而要求公安机关承担决策者、监督者、谈判者等角色应该承担的职责。

事实上,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之后政府规制的理论基础正是“国家的担保责任”.相对国家的执行责任而言,担保责任是指“特定任务虽由国家或其他公法人以外之私人与社会执行之,但国家或其他公法人必须担保私人与社会执行任务之合法性,尤其是积极促其符合一定公益与实现公共福祉之责任”.[18]也就是说,国家的担保责任意味着一种官与民的合作。国家通过大致的条件设定以及相关结构性的要求而影响私人,促使与公共福祉有关的目标能够得到落实,但国家并不亲自实施。“国家的调控工具,除设定法律之框架以外,尚有咨询、提供财政诱因、持续性的观察与监督等;控制、观察、助长与咨询,系常见的国家担保责任的政策手段。”?[19]警察任务的民营化改革既要追求效率,又要追求公平。这既是警察任务民营化改革的目标,也是政府对其进行规制的正当性基础。虽然运用市场的力量可以改善公共部门的绩效,但市场毕竟不能取代政府。这突出表现在公共部门的“公共性”上。民营化虽然是公共部门治理的重要工具,但它与治理一样存在内在的缺陷---不强调公平和公正。[20]可见,在后民营化阶段,为了防止私人部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而损害普通民众的权益,政府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对其进行规制。从这种意义上讲,民营化在现代宪法国家中“绝非为国家放弃对于民营化领域之管制与监督,毋宁仅只涉及管制理论基础与方式之改变,即所谓‘管制革新’之问题”.[21]

虽然规定国家担保责任的目的在于维护公共利益,但其内涵却随着民营化涉及的任务领域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我国台湾地区学者许宗力曾经归纳出5项后民营化阶段国家管制义务的内容:给付不中断的担保义务、维持与促进竞争的担保义务、持续性的合理价格与一定给付品质的担保义务、既有员工的安置担保义务以及人权保障义务与国家赔偿责任之承担。[22]观论者的表述,好像是以公用事业的民营化为例得出的基本结论。笔者在研究公交特许经营后的政府规制革新时,也曾提出依据公交特许经营自身的发展流程,应当依次解决好市场准入规制、特许经营合同规制、价格规制、质量规制以及市场退出规制等5个环节的问题。[23]就笔者研究的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而言,由于具体种类繁多,公安机关在监督重点上也存在差异,如对民营消防队需要给予财政扶持、对民间拖吊从业者需要进行价格管制等,因此,从总体上讲,在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的过程中,政府(主要是其公安机关)的规制责任集中体现在准入监督和行为监督两个方面。

(一)准入监督

由于民营化实际上是一个公共部门在市场上挑选合适的私人参与执行公共行政任务的过程,[24]因此,准入资格监督是私人在参与执行警察任务时政府实施规制的首要环节。面对形形的私人,作为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组织者的公安机关,就必须严格按照相应的实体条件和公开的遴选程序进行审慎选择,尽可能吸收条件最优者参与执行警察任务。与其他公共行政领域不同,警察任务属于传统国家的核心职能,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和 保密性。如果不能切实把好准入关,让一些素质低劣的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那么既会增大民众权益遭受不法侵害的可能性,又会败坏公安机关的形象甚至危及公安事业的健康发展。

正是基于对辅助警察队伍素质的重视,公安部一直强调要严把进人关。2004年9月3日,公安部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一律不得从社会上招聘治安员,对于已招聘的治安员要逐步清退。2008年4月30日,公安部印发《关于加强交通协管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从严把握交通协管员的招聘录用条件。招聘交通协管员,要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招聘对象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身体健康;思想品德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至50周岁之间;具有一定的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基础业务知识;原则上会讲普通话。聘用交通协管员,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与被聘用者签订聘用合同。公安部的多次整顿也体现了对辅助警察参与执行警察任务进行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的现实要求。

从目前辅助警察招录的实践看,虽然各地公安机关都作了一些相应的规定,但相互之间的差别非常明显。以辅助警察的招录为例,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2007年为招考30名巡逻辅助警察专门了招考简章,对招考范围、报考条件、招考办法和程序作出了十分详尽的规定,并且特别强调招考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考生“自愿报名、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录用”等程序进行。如此详细的实体和程序规定与人民警察的招录几乎等同。江苏省灌南县公安局2010年为招收600名辅助警察,也了招录简章,但其规定极为简单,尤其是其招录程序几乎无任何可操作性,根本无法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诚如我国台湾地区学者许宗力所言:“如果立法者设有关于相对人资格、条件之规定,行政机关固应遵守,即便无相关规定,以维护公益为己任的行政机关仍有义务选择一个对任务执行而言,在能力、组织、财务与信用等各方面均具备最佳条件的相对人。要找出这位‘最适’的相对人,就有赖一套适当的选定程序。选择相对人至为重要,倘所托非人,而使民营化不幸沦为‘政府卸责',乃至’‘、’利益输送‘的代名词,则推动民营化将是未蒙其利反先受其害了”.[25]

从总体上讲,准入监督包括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其中,实体方面是对参与执行警察任务的私人的资格审查,它又可以进一步细分为积极和消极两个方面。积极的方面是从正面列举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应当具备的年龄、文化、身体、品行、技能等条件;消极的方面是从反面列举不能参与执行警察任务的限制性条件,如有违法犯罪的记录、有吸毒的经历、有直系或旁系亲属正在服刑等。之所以要参考人民警察的招录标准来设置辅助警察的准入资格是因为警察任务具有特殊性。程序方面主要体现为通过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方式选择合适的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对于治安承包、清障施救等借助市场化优势提高公共服务质量的改革而言,治安承包人、清障施救业者的选择更需要借助公开招标的正当程序来完成。

由于准入监督在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监督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因此应当通过制定相关的法律规范及时将准入监督的内容记载下来,确保以正当法律程序推进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的改革。其中,信息的及时公开、意见的广泛听取和理由的充分说明是确保准入监督发挥实效的重要程序性制度。作为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的主导者,公安机关在民营化的准备、实施及善后等阶段都应当及时向社会最大限度地公布相关信息,以便普通民众知悉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的意图和具体方案,并在民营化的过程中充分表达各种意见,进而提升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可接受性;否则,就可能导致“公权力遁入私法”或“警察任务转嫁”等诸多弊端出现。[26]我国台湾地区“行政程序法”第16条规定:“行政机关得依法规将其权限一部分,委托民间团体或个人办理。前项情形,应将委托事项及法规依据公告之,并刊登政府公报或新闻纸”.《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21条第2款也规定:“委托行政机关应当将受委托的组织和受委托的事项向社会公布”.令人担心的是,目前很多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的改革还没有被民众广泛知悉,这种“只做不说”的状况终究难逃民主性、正当性的拷问。因此,加强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专门立法、明确私人参与不同类型警察任务执行的准入条件就变得相当急迫。[27]

  (二)行为监督

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的实质在于公私合作共同完成警察任务。国家的警察机关具有丰富的人力、物力资源,尤其胜任高体力、高智力的警察活动;民间力量则具有技术优势、人力优势,尤其适合从事服务性、技术性、辅警察事务。因此,在把好准入关后,针对私人履职行为的监督就成为最重要、最经常性的监督。由于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的方式不同,因此对私人行为的监督重点和控制密度也存在差异。一般而言,对私人行为的控制密度与私人参与强度及事务本身烈度成正比:私人参与程度越强或参与事务影响民众权利越明显,其行为就越要受到严格控制;私人参与程度越低或参与事务影响民众权利越轻微,其行为所受控制就越要宽松。例如,私人以被授权者或被委托者身份参与执行警察任务时,公安机关对其需要采取高密度的监督措施;私人以行政助手或纯粹私法主体身份参与执行警察任务时,公安机关对其就没有必要采取高密度的监督措施。特别是作为行政机关手足延伸的行政助手,由于其几乎完全是在人民警察的直接指挥下从事相应的辅警察工作,因此最易受到直接监督。相比之下,在被授权和被委托执行警察任务的情况下,由于人民警察不可能时时在场,因此需要灵活运用静态监督与动态监督相结合的策略。其中,静态监督是指公安机关应要求受托者向其提供与执行业务相关的书面材料,动态监督是指公安机关到场视察、进行抽检、对第三人进行访谈或在必要时指挥受托人执行业务。[28]

在行政任务民营化的理论谱系中,行为监督可进一步分为专业监督(合目的性监督)和法律监督(合法性监督)两大类。“所谓专业监督系指,受委托之私人纵使未违反法律或法律之授权规定,但其执行公权力有违行政目的时(如违反委托契约上之合意),委托之行政主体若认为违反情节重大且影响公共利益者,甚至于得终止该业务委托民间办理;在法律监督方面,则由委托之行政主体经常性监督受委托私人,于执行受委托业务时有无逸出法律规定或法律之授权。”[29]由于行政委托是实践中经常出现的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的方式,且公私双方之间往往都签有明确的委托契约,因此依据契约的监督应当成为行为监督的主要模式。同时,如同民营化决策需要广泛的民众参与一样,民营化之后的监督也不能排除民众的参与。某项警察任务交由私人执行,究竟服务质量有无提升、社会安全感有无增加、权益有无遭受侵犯,普通民众最有发言权。可见,除了依据契约监督之外,在行为监督方面还必须 建立民众参与其中的绩效监督。以下将分别就行为监督中的契约监督模式和绩效监督模式略作论述,借此能够管窥现代行政行为法如何应对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的兴起所带来的挑战。

英国有学者指出:“在一个混合式行政的时代,在一个对公权力和私权力的创造性相互作用极其依赖的时代,合同乃行政法之核心”.[30]在参与执行特定警察任务的私人遴选出来以后,公安机关就必须与其签订条文详尽的委托合同,以明确私人承担警察任务的事项范围、受托私人与委托机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委托机关对受委托私人的监督、违约责任分担及合同争议的解决等。在合同中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及监督措施,能够避免警察任务民营化过程中不必要的争执,降低公私合作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从我国公用事业等其他领域民营化改革的经验教训看,行政机关缺乏合同意识是一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在一个公私合作全面推进的时代,行政机关应该改变动辄采用命令控制型规制手段的习惯做法,学会采用谈判签约的方式实现对民间合作者的控制。以时下比较盛行的治安承包改革为例,承包合同的签订及落实就是私人参与履行治安防范任务的关键。在引起媒体广泛关注的“湖南邵东治安承包改革事件”中,虽然湖南省邵东县公安机关将城区夜间治安巡逻任务“整体”承包给保安公司的做法值得商榷,但这项改革是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的,并且双方还签订了包括承包区间、事务内容、承包费用、承包期间、奖惩规则等条款在内的较为规范的夜间治安巡逻协议书,因而是符合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契约监督模式要求的。[31]

美国学者萨瓦斯指出:“严格的监测很有必要,但可能会流于微观控制或管理;过于松散的监测则会导致服务质量的下降。两者之间须保持适度平衡”.[32]在民营化改革推行之后,如何确保警察任务的公共性不至因私人参与执行而丧失,就成为政府规制的基本目标。除保留必要的命令控制型和激励协商型规制手段监督私人执行警察任务之外,应当大力倡导可量化指标的绩效监督模式,通过行业标准的设定和操作规程的规范化提升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的质量。以我国当下较为混乱的民间力量参与道路清障施救任务执行为例,针对收费不合理、行业标准模糊、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一些地方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例如,湖北省为了规范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服务工作,满足广大司乘人员对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服务的需求,专门制定了内容非常详尽的《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服务标准和规程(试行)》,分别就清障施救服务形象标准、清障施救服务信息公布、清障施救服务操作规程、清障施救服务规范、清障施救服务监督管理等事项作了极具可操作性的规定,从而为绩效监督模式的推行提供了科学而全面的评估标准。在未来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的后续政府规制中,类似的绩效评估手段无疑值得进一步推广。

三、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的司法救济

虽然“司法审查的通病是为人熟知的”,[33]但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之后同样会出现更多新类型的法律关系,与此有关的纠纷究竟是通过行政诉讼还是通过民事诉讼寻求救济似乎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有学者指出:“……以私法实现行政目的的方式目前还是游走于公、私法的边缘,成为公、私法都不能尽心照顾的’流浪儿‘,因此应将在这类行政活动中引起的争议通过立法全部纳入行政诉讼,以防止行政’遁入私法‘而失去监督”.[34]对此,也有学者提出了不同的看法,认为“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为相对人提供一定的司法救济途径,而并不意味着对于所有的相关争议都应当通过行政诉讼途径得到解决”.[35]就我国当下正在试行的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而言,也存在不少争议,如辅助警察因待遇、退出问题与公安机关发生的争议,南航机长驱逐乘客引发的机长强制权滥用的争议等。不过,这些争议都没有诉诸司法机关。其实,在我国公用事业、社会保障等其他行政领域民营化的过程中,也没有出现过类似西方国家的司法实践。无论是从当前祖国大陆行政审判司法政策的调整看,还是从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形成的多元化法律关系上看,伴随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而来的纠纷确实不太可能全部纳入行政诉讼救济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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