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30 10:56:4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中学生法律知识,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中学;法律意识;现状;措施
引言
众所周知,法律意识是一个国家法制建设的根本所在。法律意识的培养,必须具备较为理想的全面性特点,不仅仅需要针对成年人的法律意识进行全面详细的培养和宣传,对于我们中学生来说,同样需要进行法律意识的培养和教育。中学法律意识水平直接关系到国家法制建设的落实效果。
1中学法律意识现状
基于当前我国现阶段中学法律意识现状来说,虽然大部分的中学生已经意识到了法律的重要性,也通过多种途径了解了具体的法律知识,从整体来看,中学法律意识得到了较好的提升和优化,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当前我国仍然存在着一些中学生法律意识淡薄,或者说在某一方面存在着一定不足的问题。详细分析可知,当前我国中学法律意识的现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初步认识到了法律的重要性
当前绝大部分中学生已经逐步意识到了法律的重要性——具体到日常生活中法律的决定性意义。在用法和守法方面,这种意识正在不断提升,并且对于法律规定的相关权利和义务也具备了较为详细全面的了解,能够有效指导实践。
1.2法律教育途径主要是学校
当代中学生对于法律的了解和接受,主要途径就是学校。在学校的相关教学和宣传中了解法律的具体内容和重要价值,进而不断提升自身的法律意识,尤其是在中学思想品德课教学中,“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等理念不断得到强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家层面的价值取向包含“法治”;而对于其他途径来说,涉及的比较少,比如在家庭和社会团体中,对于中学生的法律意识培养几乎起不到相应的积极作用。
1.3对不法行为的鉴别越来越高效
在当前中学生日常生活中,法律意识的提升还表现在相应的不法行为鉴别和抵抗方面,这种不法行为的鉴别和抵抗主要指当中学生自身遭遇到一定的尤为法律规定的事件时,能够做出准确的选择判断,并且能够最为及时高效地采取正确的手段进行正当防卫,对于自我保护起着越来越理想的效果。
1.4对法律知识的渴求越来越明显
当前中学生随着其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对法律知识的渴求也表现的越来越突出。相当多的中学生想了解各方面的法律知识,当前的法律接受途径已经不能满足中学生对于法律知识的诉求,需要在今后的相关工作中进行完善和弥补。
2中学法律意识培养措施
从当前我国中学法律意识的基本状况来看,其整体的水平确实得到了较好的提升和优化,但是当代中学生的法律诉求也是越来越突出的,除了中学生自身的法律诉求之外,结合当前存在的各种法律接受途径较为狭窄和其他问题来看,在今后的相关工作中,尽可能的培养中学生的法律意识,拓宽法律接受途径仍然是必不可少的重要举措。
2.1结合德育工作进行法律意识的培养
中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重点结合德育工作是一种重要途径。针对当前现阶段的中学教育问题来说,德育工作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这种德育工作也获得了中学生的普遍欢迎。因此,把法律意识的培养工作和中学生的德育工作结合在一起也就显得极为有效。这两方面的结合主要就是依托于两者之间的共同点来进行。德育工作的进行过程中,法律意识的培养是不可或缺。而法律意识的培,其还和德育工作存在着密切的联系,提升了中学生法律意识,也就能够提升其道德修养水平。在具体操作中,可选取趣味性较强的方式化枯燥为兴趣,比如开展法律知识的竞赛就是多种手段之一。
2.2结合课堂教学进行法律意识的培养
作为中学生接触法律知识的一个重要途径,重点结合相应的教学过程也是比较关键的一项基本措施。法律意识与课堂教学过程的结合主要涉及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结合思想品德课程教学进行法律意识的渗透。在思想品德课程中,涉及大量的法律知识,教师通过合理设计,使中学生能够把这些法律知识融入到自身的法律意识中去,避免留于形式的思想品德教育课程出现。另外一方面,还应该在其它学科的教学过程中,有意识地去引导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比如在语文教学过程中就可以结合一些相关的内容进行延伸,保障中学生的法律意识得到有效加强。
2.3充分借助于家庭教育手段
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单位,对于正处于青少年时期的中学生有潜移默化、深远持久的教育作用。家庭教育中法律意识教育的引入对于提升中学生的法律意识水平来说意义重大。因为在学校教育过程中,教师不可能针对所有学生的问题进行一一解答,很多学生也都存在着自身的一些法律困惑,这些困扰的有效解决可以依托家庭环境来进行。很多法律知识对于家长来说是比较熟悉的,因此,家长可以把这些法律知识较好地传授给中学生。
3结束语
综上所述,当代中学法律意识培养,已经得到优化和完善。在具体的法律意识强度和普遍性方面,都具备了较为理想的水平,但是拓宽法律意识培养途径,开展多样化的法律意识培养活动仍然是今后中学法律意识培养的一个重要工作任务,也是中学生的基本诉求所在。
参考文献:
[1]武磊.关于中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J].法制与社会,2011,35:248.
[2]张计彪.论思想政治课教学对中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J].品牌,2015,02:252.
[3]周伟.浅谈中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J].读与写(教育教学刊),2013,08:145.
[4]黄红梅.探究中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J].黄河之声,2014,07:109.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希望,广大还在求学阶段的中学生是我国构建法社会的后备军,中学生的法律意识健全与否一方面对中学生的自身健康成长有很大影响,另一方面,从长远考虑,中学是否具备健全的法律意识将在未来影响着我国构建法治社会的进程。
为什么一部分中学的法律意识非常淡薄?教师们应该怎样培养出执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中学生可以怎样获得健全的法律意识?是本文要探讨的主要内容。
关键词:法治;青少年;法律意识
一、由一起欠下巨额赌债三名中学生故意杀人案件引发的思考
2003年9月24日上午,贺兰县新平村附近的一个排水沟里发现了一具男尸,贺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很快确认这具尸体系该县9月20日失踪的某企业职工马某,用了14个小时将涉嫌及此案的中学生铁某、方某和杨某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铁、方、杨3人均为贺兰县某中学高中学生。3人于今年6月至8月份,多次到马某家“诈金花”赌博,马某以记账形式给3人“放板”,致使3人共欠其赌债13.2万元,其中杨某一人就欠赌债11万元。因为3人都是中学生,没有能力偿还巨额赌债,他们便开始躲避马某。据铁某说,马某让熟人给他们捎话或打电话,催他们尽快还钱。今年秋季开学后,马某在校门口堵过他们两三次,威胁如果不还钱,就将他们赌博欠债的事告诉家长或学校。于是3人便密谋杀掉马某,以彻底抹去赌债。
9月15日,铁某让方某在市场上购买了一把斧头,自己又准备了一把军刺。9月19日晚,铁、方二人上完晚自习课后,将马某骗至一僻静处,将其杀害,并将尸体抛掷3公里外的新平村附近的一排水沟。此案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反响。[1]
虽然本案已事隔多年但本案所反映出的社会现象却令人深思。本案中的青少年们由于不懂法,不懂得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导致发生这起血案的主要原因。想想如果本案中的青少年们稍稍有一定的法律常识,他们就能明白赌债是属于非法所得不受法律的保护,他们完全可以通过司法程序的合法途径维护自身的权益,不必付出血的代价。
实际上,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并不仅仅局限于本文提到的这则案例,当今,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呈现出“数量多、危害大、蔓延快”[2]的特征。从数量上看,全国约2.5 亿学生,其中违法犯罪青少年约占青少年总数的万分之六。大城市更高,达到万分之二十点六。其中青少年犯罪占刑事犯罪的比例达70%左右;从危害性看,由于青少年生理尚未成熟,思想单纯,易于冲动,不计后果,其犯罪危害极大;从蔓延性看,青少年犯罪模仿性强,其犯罪行为、手段相互传播,结帮成伙,同一类案例在某一地区迅速蔓延开来,重复发生。团伙犯罪愈演愈烈。[3]
当前,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特点有:①犯罪呈低龄化趋势。据有关部门统计,80年代初,青少年初犯的平均年龄为16岁,到90年代,初犯的平均年龄已降低到14-15岁。③在校学生作案逐年递增,其中以初中生居多,约占青少年作案人数的18-22%。④犯罪的类型复杂,他们或敲诈勒索,或盗窃抢劫,或聚众斗殴,或残害亲人,或吸毒,有的甚至是计算机犯罪。[4]
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是多方面原因引起的,中学生法律意识淡薄是造成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最重要原因之一。在本文的第二部分笔者是从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这两个方面分别论证中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
二、部分中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
法律意识是人们对于法(特别是现行法)和有关法律现象的观点、知识和心理态度的总称。法律意识是一种观念的法律文化,对法的制定实施是非常重要的。它表现为探索法律现象的各种法律学说,对现行法律的评价和解释,人们的法律动机(法律要求),对自己权利、义务的认识(法律感),对法、法律制度了解、掌握、运用的程度(法律知识),以及对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等。[5]造成中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既有主观方面的原因也有客观方面的原因。
造成中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既有主观方面的原因是因为部分中学生认为法律离自己的生活很遥远,他们认为法律是司法执法人员以及律师维权的武器,与自己无关。许多中学经常发生这样的事情:学生被社会青年敲诈、殴打,他们本应理直气壮地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伸张正义,可是,他们都不懂得法律知识,或忍气吞声,或采取极端措施报复,有时糊里糊涂走上犯罪道路。某项调查表明,中学生中认为法律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的不到一成;认为遇到不法伤害、被敲诈几块钱是小事不必计较的近一半。这不能不给我们深刻警示。[6]
实际上,法律与人们的切身利益是密切相关的。如果把法律比喻成一座大厦的话,那么,权利与义务就是这座大厦的基石。人们生活在社会中最基本的两件事情就是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举个例子来说吧,比如某个人去商店买件日用品,他(她)必须要付钱。用钱买东西就是中很简单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合同行为。很多人对合同的理解局限于书面合同因此日常生活中的许多法律行为被忽视了。由于部分中学生忽视了法律的学习使得他们认为法律很神秘,法律离自己的生活很遥远以至于当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却不懂得如何通过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的人甚至是“以暴制暴”,以身试法,造成了很多让人悔恨的悲剧。要是这些违反犯罪的青少年能懂得法律,知道怎样通过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很多悲剧将会得到避免。
此外,当今部分中学生对我国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认识较为肤浅,他(她)们对法律的认识更多的来自于港剧中英美法系制度的律师的法庭辩论。社会主义法系法律制度与英美法系法律制度有着很大的差异,由于许多中学生主要是从自己的兴趣出发学习法律,他(她)们遇到一些法律基础理论通常有一定的畏难情绪,加上港剧中对律师法庭辩论的生动刻画,使得许多中学的法律意识今停留于港剧中律师们的法庭辩论阶段这就阻塞了中学生们对中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认知。
部分中学生在思想上不能正确地认识我国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是有一定客观原因的。造成中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客观原因有,第一:在应试教育仍呈如火如荼之势的今天,德育本身就受到极大冷落,作为德育一部分的法制教育更是接近忽略不计。虽然初中阶段开设了法律常识课,可中考应试内容中比例很小,高中又不再开设,高考时只有文科考生才少许涉及一些法律方面的内容,很明显,中学生法制教育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7]第二:虽然现有的教材体系,在初二就已经开设了“法律常识”课,法律常识课的首要功能是要对中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法治教育,然而部分中学的许多老师却简单地将法律常识课与其它“文化”课划等号,教学中讲授灌输、强记硬背,在最后的考试中用一个分数来界定学生的好差。没有教会学生在理解必要法律常识的基础上,用法律知识去规范自己的言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学会用法律去分析身边的事。因为部分教师自己在思想上对法律常识课的教学产生误解,造成许多学生没有形成健全的法律意识,导致许多中学生面对侵害的时候并不懂得运用法律捍卫自己。第三:部分学校缺乏开展法治教育的组织和人力保障。法治教育没能做到常抓不懈,没能根据法治教育的需要,配有兼职或专职的“法治辅导员”。对中学生进行新法规的教育,进行义务法制宣传的力度还不够,造成了部分中学生体现不到法律的威慑、引导教育等作用。
三、培养中学生健全法律意识的方法与途径
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法律意识不同于一般的思想观念,它不会凭空产生,也不会自发养成,高度的法律意识内容需要经过长期的培养才能形成。[8]结合中学生自身的主观因素与客观因素,笔者认为可以通过以下三个途径对中学生进行法治教育:
培养中学生法律意识的方法与途径之一是重视青少年的家庭教育。“家庭是孩子与社会接触的第一站,是各种综合能力培养的基地”。中学生的思想、行为虽然已有一定的独立性,但家长的管教和言行对他们仍然起着重要作用。这不仅是由于他们从小生活在家庭、养育在家庭,与家庭之间有着天然的亲缘关系,而且还在于他们仍处于未成年、未完全自立阶段,生活仍依赖于家庭,学习也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家长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其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必然有着浓厚的家庭烙印。通常情况下,中学生在校由老师管,在家由家长管,家长算得上是子女最重要的启蒙老师。家长的行为习惯、思想作用、法制观念以及监护力度、管教方法等都在潜移默化地塑造着子女的内在素质和外在形象,有时甚至能够决定子女的前途命运。因此,法制教育也应是家庭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家长的言传身教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有很大的影响,良好的家庭法制教育可以抵御社会不良风气对未成年人的影响。这方面,目前大部分家长是能够注意做好的,但许多家庭同时又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如有的父母思想意识不健康,自身就缺乏法制意识,甚至家人中就有违法乱纪现象;有的家庭感情不和,父母离异,孩子缺少家庭温暖等等。而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要由家长、学生、学校几方面共同努力搞好配合。目前一些地方行之有效的方法是:(1)开办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的教研活动;(2)学校与家庭建立联系制度,定期家访或开家长会,互相通报和交流学生表现及教育情况;(3)开展学生与家长之间的互相帮助和监督活动,相互检点日常行为;(4)开展对特殊家庭学生的特别帮教活动。[9](5)希望家长能有意识地引导青少年们观看《今日说法》、《社会与法》等栏目在观看这些节目过程中家长应向青少年们讲解社会的稳定需要正义,法律是捍卫社会正义的重要武器。实践证明,这些活动如能很好开展起来,对增强中学生的法制观念是能起到积极作用。
增强中学生法律意识的方法与途径之二是思想品德课老师要力争上好法律常识课,努力提升中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笔者曾经听过一位资历很深的思想品德老师讲授的财产属于谁这节法律常识课。这位老师在导入新课的时候问同学们说:“你们认为身边有价值的东西有哪些?”同学们显然对这么个提问很感兴趣于是便有很多同学发表了自己的想法。法律对一部分中学生而言是专业性较强,难度较大的知识,然而这位老师的导入提问使得同学们摒除对法律的畏难情绪,很好地让同学们感受到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在上课过程中这位老师举出许多就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事情如她通过展示“某位农民伯伯拥有的一辆拖拉机”这段视频让同学们在愉快的氛围中掌握了所有权的四项内容:“占有、使用、受益、分配”。课后有许多同学围住这位老师问问题,从这么个热烈的场景我们可以看出同学们对法律是非常的感兴趣,这位老师和颜悦色地为同学们解答疑问,由于法律常识具有一定难度这就需要老师在课后要帮助同学们解答疑问以消除同学们学习法律的畏难情绪。有位女同学问了这么个让人感到很可喜的问题: “如果有位好朋友送我一件礼物,后来这位好朋友又想把礼物要回去,我该怎么办呢?”一个初二年的学生能较为深入地思考民事法律行为中的赠与行为是很难能可贵的。由这则事例我们可以看出教师能否以饱满的热情讲授法律知识,教师能否调动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调动学生学习法律的积极性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中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前文提到初中思想品德有部分内容已经涉及到法律常识,这些法律常识对于中学生而言是喜闻乐见的,教师要上好法律常识课。就必须自己懂得法律,由于法律本身的专业性很强,这就要求教师们要广泛阅读法律书籍。要阅读的法律书籍有法条与司法案例。弄懂法条为的是能准确地为学生们讲解司法案例,通过司法案例的讲解能让学生感受到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有助于学生澄清对法律认识的误区。另外,通过讲解司法案例有助于学生提升自我学法、知法、守法和用法的能力。要是思想品德老师都讲授好法律常识课相信会有更多的中学生获得健全的法律意识。
提升中学生法律意识的方法与途径之三是在各个学科教学当中教师们要有意识地渗透法律思想与法律知识。法治教育不能仅仅满足于法律常识课,还要将其有机渗透到学生平时的学习生活之中,形成教育网络。法治教育不单单是法律教师的职责,更是全体教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教学中应结合学科的自身特点,不忘法制教育。例如,在化学教学中教师可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宣传;在地理教学中,教师可加入对水土资源保护、环境保护等有关法律知识的介绍;上生物课时可贯穿珍稀动物保护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在语文教学中,也可结合课文人物性格分析,进行法律知识教育。[10] 以语文课中的《祝福》为例,教师可以提出这样的设问:“假如祥林嫂生活在法治健全的社会中她会有怎样的命运?”通过这样的提问引导学生思考法治社会的优越性,让学生体会法律的价值。当然,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切忌生搬硬套,应该做到水融,恰到好处。
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有机结合是提升中学生法律意识的重要途径,希望家长们与老师们能把对中学生进行法治教育落实到实处,积极将法治教育的方法付诸于实践。
四、小结
培养中学生的法律意识对广大教育工作者们而言是件任重而道远的事情,但我们有信心也有决心相信通过有意识地对中学生进行法治教育,通过多种方法与途径的综合运用,会有更多的青少年拥有健全的法律意识,会有更多的中学生成为知法、守法和用法的好公民。(作者单位:广西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
注释:
[1]百度.有关中学生违法犯罪的案例、视频、图片、问答.案例二十.
[2]黄冈中学广州学校网页.法制教育.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3]黄冈中学广州学校网页.法制教育.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4]黄冈中学广州学校网页.法制教育.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5]百度.法律意识.
[6]黄冈中学广州学校.法制教育.强化中学生法制教育.
[7]黄冈中学广州学校.法制教育.强化中学生法制教育.
[8]谷春德.法学概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43.
问卷共有24道选择题,一道开放性问题。此外,结合问卷调查,还选取20名同学进行了访谈。调查对象中,包括中心城区(南开和河西)两所高中的高中生80人,三所环城区(津南、西青和东丽)学校的高中生30人、初中生90人。通过对问卷调查结果的统计分析,大致描绘了天津市普通中学生对学校开展法制教育的真实感受。
1.学生对暴力犯罪相关法律知识的认识
由表1可见,被调查学生中,仅有6%的同学选择对关于青少年暴力犯罪的法律知识非常了解,68%的学生选择比较了解。不容忽视的是,有26%的学生对于相关法律知识并不了解,其中完全不了解的占到5%。调查数据显示:当遭遇暴力侵害时,57%的同学选择报告学校或老师;20%的同学选择告诉家长;22%的同学选择积极反抗;仅有1%的同学选择怕别人报复,悄悄忍受。
2.学生对学校法制教育的感知
如表2显示,对于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活动的频率,20%的学生选择经常开展,38%的学生选择定期开展,42%的学生选择只是偶尔有。对于学校开展的法制教育,22%的学生认为非常有用,39%的学生认为比较有用,28%的学生认为几乎没用,还有11%的学生认为根本没用。调查结果显示:当自己跟同学有了矛盾时,56%的同学选择找同学倾诉,得到同学的理解;仅有15%的同学选择找老师交流,请老师帮助自己解决困难;还有29%的同学选择找家长倾诉,寻求父母的安慰与鼓励。对于学校目前开展的法制教育,13%的学生认为教育内容老套,不符合社会发展和学生成长的现实需求;31%的学生认为教育形式太死板,引不起自己的兴趣;19%的学生选择教育领域具有狭隘性,有待拓宽;还有,29%的学生选择教育课时比重较少,甚至被视为无关紧要的“副科”,课时被其他科目占用。
二、中学生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
1.法制教育依附于德育,学校的重视度仍然欠缺
当前,我国中小学校都积极开展法制教育。但是,中学生的法制教育都是涵盖在德育课程中,法制教育并未得到足够的重视,而是仅仅把法制教育作为德育的一个相对次要的组成部分。学校并不单独开设法制教育课,除初中开设的《思想品德》、高中开设的《思想政治》中含少量法律知识外,并没有正式的法制教育教材。学校法制教育不系统、不全面、无规律,缺乏内在连续性。例如,《全日制普通高中思想政治新课程标准》中明确课程设计主要包括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两大部分,而必修课程的4个模块,即经济与生活、政治与生活、文化与生活、生活与哲学中并不涉及专门的法制教育,只在选修的6个模块中有“生活中的法律知识”。同时,通过访谈发现,高中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对学生难以产生真正深刻的影响,他们认为思想政治课仅仅是一门“课”,特别是理科生,高一、高二学两年,会考结束后就再也不用学了。学这门课就是为了考试,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2.法制教育内容枯燥乏味,偏离中学生实际生活
中学德育课程中相关的法制教育内容枯燥,脱离中学生生活实际。如,人教版全日制普通高中《思想政治》教科书,在高一教材中讲授了《税法》、《银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这些法律主要以三种形式出现在教材中:一是教材正文,如第四课“劳动合同制度”,在讲述劳动合同基本原则时,还直接引用了《劳动法》的相关条款。第五课“税收及其基本特征”,在讲述税收征收管理时,也引用了《税法》和《刑法》的一些有关条款;二是教材辅助文,如第一课“纸币的产生和发展”,在讲述爱护人民币时,辅助材料中介绍了《银行法》的有关条款规定。第五课“依法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在讲述不同税种时,教材介绍了《税法》中有关具体税率的规定;三是资料卡或语录式的附件,如第三课“企业经营者的素质”,教材在讲述反不正当竞争时,列举出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资料。第七课“依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讲述消费者合法权益时,也列举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资料。其中,《税法》、《银行法》中都引用了相应法律的原文条款,但是这些法律知识并没有密切结合高一学生的生活实际,作为“非纳税人”的学生,对于这些生硬的法律知识,只会觉得枯燥乏味。
3.法制教育教材编排缺乏系统性,忽略学生认知发展规律
新课程实行三级课程管理体制,教材由各地自行编订,有的德育教材中,法制教育相关内容的编排缺乏系统性。如,从法制教育的视角,比较山东人民出版社与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的《思想品德》教材。在三大法制教育主题下涉及的17项基本内容中,仅有8项基本内容的年级分布相同,而过半内容存在年级分布上的差异。通过对比可以发现,在法制教育主题和基本内容的年级分布上,山东人民教育出版社的教材编排要比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的教材更适应初中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和一般规律,更能突出法制教育的层次性。
4.法制教育形式单一,教育实效性不如预期
调查中,31%的学生认为法制教育形式太死板,引不起自己的兴趣。对于学校开展的法制教育,39%的学生认为没什么用。反观当前学校的法制教育,基本上都是采用说理教育法、示范教育法、情感陶冶法、对比教育法等方式来进行,而且普遍将法制教育简单等同于法律知识的教学。因此,大多是通过传统的课堂教授模式来灌输学生知识的,都是以既定的法律规范为中心,并使学生去适应这个中心,而没有充分地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因而,这种法制教育只是强调外在的灌输、检验,很少让学生自觉主动地去接受,教学停留在让学生知法这一层次上,往往忽视了对学生进行法律情感的陶冶和法律行为习惯的培养,法制教育的实效性有待提高。
5.法制教育局限于学校,家长普遍缺位
中学生法制教育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学校教育的孤立性,家庭没能积极参与到学校教育中,社会与学校又相隔离。虽然学校在开展法制教育活动中,也有聘请有关司法部门的同志进入校园,但这些形式的活动只是偶尔为之,缺乏持久性,很难形成深刻、长期的影响。另一方面,学校之外的有关部门也有专门针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宣传,但各部门大多是按照本部门的需要,根据本部门各自的计划单独进行。调研中发现,当前多数中学都有专门的法制副校长,大多都是由学校所在片内公安派出所的干警担任,学校也设置有专门的安全机构,但学校与社会或相关部门并没有真正建构起一个成熟完善的协同教育机制,对学生的法律影响更多的还是片断的、零散的。家庭教育现状堪忧,家庭与学校缺乏密切的沟通与合作。被调查对象都属于“90后”,推算其家长年龄区间大致居于1965年至1975年间,而我国特殊的历史背景,这一时期出生的家长正处于时期。因此,家长自身接受正规教育就受到很大影响,调查也显示,家长的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家长的教育方式直接导致孩子个性品格的形成。所以,当孩子在学校遇到学业困难或与人交往的困惑,仅38%的同学选择找家长倾诉,寻求父母的安慰与鼓励。访谈中,同学们都非常渴望家长能够多像朋友一样与自己相处,多与自己进行沟通和交流,希望得到父母的尊重和理解。可见,孩子们都极其渴望良好的家庭教育。此外,通过调研发现,家庭与学校间非常缺乏密切的沟通与合作。有的家长忙于自己的工作,极少与孩子进行沟通交流,对孩子在学校的表现一概不知,学校也没有很好的方法与家长进行有效沟通。
三、提高中学生法制教育实效性的对策建议
1.学校重视法律教育的地位
学校必须把法制教育同文化教育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对于法律教育课的课时应该给予充分保障,或作为单独课程实施教育。为了便于学校法制教育的开展,教育部门应当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编印《中小学生法制教育丛书》,循序渐进地进行法律基本知识教育。此外,还应加强法律专业教师队伍建设,如果没有接受过系统专业训练的专业教师,就无法树立起法律意识和专业思维方式,也就无法培养出有正确法律意识、法制观念的学生。
2.重视隐形教育,提高学生法制意识
学校应积极构建适于学生遵纪守法、健康成长的环境。如,美国教育界历来十分重视隐形教育对加强学生法律品格教育的功能,除了开设专门的法治教育课程,其内容还分散于历史课、政治课、职业道德课等课程中,进行渗透式教育。另外,美国校园的一些学术活动、庆典活动也发挥着法治教育的功能,传达美国社会的法律价值观,在日常生活中无孔不入。教师应加强对学生法律意识的教育,减少法律知识的灌输。法律知识只是法律意识的前提和基础,传授法律知识是手段,树立法律意识是目的,法制教育的最终目的应是努力使学生将法律知识内化为自身的一种法律观念法律信仰,从而转化为守法、用法、护法的行为。同时,法律意识的培养还应从学生日常的行为规范中逐渐渗透,学生应注意从日常点滴小事中培养一种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通过行为不断巩固、强化法律意识,并形成守法、用法和护法的行为。学校要通过完善规章制度和严格管理,要通过经常性的校规校纪教育,及时纠正学生小的不良行为,做到防微杜渐,使学生能够主动约束自己的日常行为。
3.学校为主,家庭社会为辅,共同承担法制教育的任务
学校是实施法制教育的主阵地,在中学生法制教育中发挥主要作用。但是,家庭在法制教育中承担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社会同样承担着教育功能。因此,学校应加强同家长、社会团体的沟通,尝试建立制度化的联系,真正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共同承担法制教育的任务。如,学校可以通过举办家长座谈会加强家庭教育的宣传,并切实有效地通过家长座谈会或参观教学日活动等促进学校与家庭的联系。重点加强指定学生的辅导老师主动与学生家长定期取得联系,及时沟通他们的最新动态,有效监控他们的异常表现。
4.充分发挥社区教育的作用,给中学生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关键词:法律生活体验教学;含义;特征
学校作为对中学生进行法律意识培养的重要阵地,应把法律意识培养作为学校德育工作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科学规划不同年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具体内容,把法律意识教育渗透到以中学思想政治课教育教学为中心的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思想政治课法律课堂要立足于现实的法律生活,着眼于学生的发展需求,通过体验,构建中学生生命成长与法律生活世界有机联系起来的课程模块,以提高中学生法律素质,培养与时代相适应的法律意识。
一、法律生活体验教学的含义
1.体验及体验教学的含义
在教育类的《大辞典》上这样写道:“体验、体察,在实践中认识事物。”而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对“体验”的解释是“通过实践来认识周围的事物;亲身经历”。
站在哲学的立场上,历史上伽达默尔、海德格尔、狄尔泰等生命哲学家对体验阐述较多、研究较为深入。如,伽达默尔曾经认为“如果某物不仅被经历过,而且这种经历还获得一种使自身具有继续存在价值的特征,那么这种东西就属于体验。”海德格尔也曾经认为,“体验是一种在场方式,即一种存在方式。体验把意念聚集于它的本质之中。”狄尔泰则认为体验是生命存在的一种方式,体验不是一种形式性的、外在的东西,而是一种内隐的、唯一的和生命、生存相关联的行为,是对生命和生活的感悟。
站在教育心理学的立场上,体验包括“人们在知识习得及行为变动过程中的心理感知、情绪体验及自省内化等心理活动。”教育界有些专家认为:“体验是以实践活动为基础,又是对实践活动中的感受、认知和经验的升华,这种升华是对感受的再感受,对认知的再认知,对经验的再经验。”所以体验是认识并感知外界和自己的一种方式,也是对生命主体性的彰显,洋溢着生命的色彩,体验引领体验者进入更高的境界,实现智慧的诞生和情感的充盈。
体验教学,也称为体验式教学。从哲学上看,体验式教学经历了一个“从实践到认识,再回归到实践”的过程,这个过程是真理的唯一来源,也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方法。体验式教学法是以促成学生的自主学习自动生成的一种教学方式,体验的本质是实践,能够引领学生通过体验来感悟人生,感受成败得失、是非善恶、酸甜苦辣,从而实现知、情、意、行的平衡发展。这与“灌输型”的教育有着本质的不同,昭示着学生的主体地位。
2.法律生活体验教学的含义
早期建构主义哲学家杜威认为,学习是基于真实世界(真实情景)中的真实体验。对生活的体验是个体对现实生活情况的主观感受。体验是人带有强烈感彩的对生命意义的感性把握。生活体验体现个体实际生存和精神生活的现状,同时也体现出个体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因为每个人总是在指导下去体验生活,根据自己内心的尺度来做出价值判断和选择,同时一定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也是在相应的生活体验下形成的。所以体验教学能够让学生回归生活,以一种真实的状态让思想教育充分融入生活,并以学生的感受、体验为基础,使学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得到内化和强化。
笔者认为传统的法律意识培养是以法律知识为起点,漠视了中学生对法律现象的认知规律,以法律知识和法律法规取代了生命本身的内在运动。只有中学生的心灵对法律生活有所体验感受时,才能对其产生认同,才能真正建构中学生的法律意识。中学生法律意识培养只有以法律生活体验为逻辑前提和实践起点,才能使中学生对法律生活保持健康良好的、积极开放的态度,使其乐于过法律生活,逐步认同、信赖和崇敬法律。可见,法律生活体验是培养中学生法律意识的桥梁。
二、法律生活体验教学的特征
法律生活体验教学是通过体验来连接中学生生命和法律生活世界的,这使得中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将不同以往,这种教学方式有以下几个特征:
1.主体性
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即把学生的学和教师的教统一起来,学生毫无疑问是主体。当然不是一般主体,而是教师指导下的主体。体验其实就是个体的自我与生命、外界碰撞的亲历过程与收获,也正是在这一亲历过程中明确、显现、创新着自我的生命。思想政治课中的法律生活体验教学则顺应了新课程改革的要求。思想政治课中的法律课堂教学不只是法律课程传递和执行的过程,更是课程开发的过程,是教师主体与学生主体、学生主体与学生主体交往与互动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中学生是有着独立生命展示形态的完整的人,具有生命的独立性和发展的能动性。只有当学生能动地、自主地去体验知识经历,认识事物并获得自己的感悟,才算是获得了真正的体验,才能在此基础上进行自我建构。因此,法律生活体验教学不仅要强调课程的目标、内容与法律生活环境的适当性,还要在活动方式上以中学生主体体验为中心,关注中学生主体的感受以及价值取向,强调主体间的参与。
2.亲历性
它包括:表象层面的亲历和心理层面的亲历。表象层面的亲历中,主体会通过实际行动去亲身经历生活,如模拟参与某个角色、体验真实的生活等;心理层面的亲历,是指主体通过表层的亲历在心理上产生感悟和意识。体验是主体亲历的,“体验必须是体验者自身的事,是体验者从自己的需要、已有认知、价值取向、曾经的经历等完整的‘自我’去感受、去理解、去建构,从而生成自己对事物的特别的领悟和感觉。”法律生活体验教学需要学生结合自身的具体情况中与他们的生活、学科、社会等密切关联的问题进行分析、探究,最后得出自己也认同的结论,因为“体验的内容——情感、态度、价值、信念和技能、技巧等隐性知识经验隐含于生活世界的具体情境和人的直接经验之中且难于言传。”每个人自己的精神世界,都是他独一无二的自主创造的结果,不会简单地复制外界对他的影响或者别人的意见,必须亲自经过理解、体验,才能形成自己内化的精神世界。法律生活体验教学整个过程都需要学生亲身参与和经历,从表层的亲历到心理层面的亲历,需要他们自己在体验中概括总结,产生感悟和意识。
3.意会性
意会是主体对事物的一种潜意识的、情感性的理解和把握状态。意会性即潜隐性、不可言传性。体验式教学是一种有目的、有意识,一般情况下主动参与的活动,通常以个体为单位进行的一种由内向外的活动,可以说,体验的实质是人的主观内省活动。它是个体自身独特的感受。对其他个体而言,有些是可以用言语表达的,而有些只能意会不能言传。法律生活体验教学不仅需要人脑内部的感悟活动,更需要通过探究性和师生、生生互动性的实践活动,来体验法律意识的生成过程。因此,在法律生活体验教学中,中学生只有依靠自己的感官和心灵去直接感受和深入把握外显的法律现象或者法律生活情境,才会自然而然意会出法律情感、法律态度等隐性东西。
因此,法律生活体验教学,是指中学生在法律课堂中通过体验这个中介,亲身介入法律生活体验实践活动,在体验过程中对法律生活现象真切感受和理解基础上,积极提升中学生生活质量和生命质量,建构法律意识,提升法律素质的教学过程。只有改变以法律知识培养为起点的中学生法律意识培养观,而以法律生活体验取而代之,才能让作为体验者的中学生领悟法律精神。也只有重视法律生活体验教学,中学生掌握法律知识,滋生法律心理,生成法律观念,树立法律信仰,才能使之逐步建立法律意识。
参考文献:
[1]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M].洪汉鼎,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4:78.
[2]马丁·海德格尔.林中路[M]孙兴周,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7:191.
[3]谢树平,李宏亮,胡文瑞.新编思想政治(品德)教学论[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105.
[4]陈小容.中学生道德价值取向与生活体验的调查分析[J].上海:教育科研,2006(08).
中图分类号: G632文献标识码: C文章编号:1672-1578(2012)03-0145-01
在思品课中渗透法制教育是以教学内容为依托,充分利用思品学科中固有的法制内容、教育契机和教学便利在思品课的教学活动中,有意识、有计划、有机适度地渗透相关法制知识和法制理念的教育,以增强学生法制意识,从而激发学生法制情感,培养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习惯和能力。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他们的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抓好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特别是思想品德教师更应该发挥自己的学科优势,利用学科渗透,加强法制教育,帮助学生提高法律意识,养成良好道德品质。那么在思品教学中如何创设渗透点?渗透什么内容?渗透到什么程度呢?现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以把握。
1 教师要具备一定的法制知识,才可能抓住教学中固有的渗透契机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要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渗透,教师必须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新课改后,整个初中思想品德教材的改编,特别是人教版很符合学生的年龄特点,其内容共分四大块:心理、道德、法律、国情。特别是法律这部分,在七、八、九每个年级的思想品德教材中都有内容穿插。这些法律知识都是根据学生的认知水平来编写的,它并不是空洞的理论条款说教,而是设计了许多案例、情境、图文资料等来帮助学生认识,使学生能够容易接受。因此,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我们思想品德教师就要注意了解和搜集一些典型的案例,尤其是那些贴进学生生活的具体案例和材料。我们就可以及时把这些案例、材料制成电脑课件,在教学中以案说法,为学生提供活生生的法制宣传教材,帮助学生了解和掌握这些法律知识。
2 教师要善于在相应的教学内容、环节、形式中发现契机
单纯地讲解法律条文,空洞的理论说教,不能真正落实法制教育。将法制教育融于课堂教学活动中去,丰富学生们的法律知识,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是思想品德教师的一个主要任务。因此,在课堂教学中渗透法制不能简单化,也不能牵强附会,要找准“渗透点”。法制教育在思品学科中的渗透必须依托教材,离开了教材就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我们在课堂教学中要善于在相应的教学内容、环节、形式中发现渗透契机,把握渗透时机的目的是为解决什么时间、怎么切入的问题。同时,又要掌握“渗透度”,这种渗透如果“透”得不够、不到位,则会功亏一篑,效果不佳。
首先,要解决渗透什么?法制教育不是简单的法律知识教育,而是要切实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增强学生法律意识,弘扬法制思想。教学实践中,笔者特别要求学生关注新闻上连续报道的坍塌、爆炸事故、车祸、打架斗殴事件,近期央视“今日说法”“法制频道”“与法同行”,“焦点访谈”等内容,通过合理引导,组织学生以多种学习方式,讨论分析,明辨是非,引起他们心灵上震撼;开展的“法制知识竞赛”、“法制教育作文竞赛”、“法制教育手抄报竞赛”,更使他们认识到“法盲”会让他们走上犯罪的道路,只有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才不会让法盲的悲剧发生在自己的身上。只有认真选择好自己的生活道路,珍惜好今天,把握好明天,才能做一个让家长放心,对社会有用的人。关注社会热点、渗透社会热点,不仅让学生受到了深刻的法制教育,增强了学生的法制观念,还促使学生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其次,就是要处理好渗透到什么程度的问题?每学期开学上新课前,笔者均要布置有条件的学生,每天在家中收看CCTV-1中午12:38的“今日说法”、CCTV新闻频道12:35的“法治在线”和CCTV-12晚上19:30后的“中国法治报道”“天网”“大家看法”“法制讲堂”“庭审现场”等法制类的节目,既为完成教学任务做好了前期服务,又让学生在欣赏节目中感受法律知识,接受法制教育。在教学实践中,用好每堂课的第三个环节10分钟,思考、消化、训练,教师走下课堂,有针对性地解答学生疑难,了解学生反应,把握教学效果,笔者采用了学生喜闻乐见的“辩论会”、“我做小法官”、“法律知识竞赛”“小品表演”等形式进行法制教育,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例如:在讲人教版八年级《公民依法继承私有财产》时,笔者就通过开展模拟法庭活动来传授相关的内容;在讲七年级下册《特殊的保护,特殊的爱》时,笔者通过课前调查和课堂合作探究,使学生认识到在我们的周围还存在着来自各方面的不法侵害。通过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学习,感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通过对身边案例的搜集,进一步感受到来自身边的保护,增强守法的自觉性。
3 关注生活,以小事为契机渗透法制教育
教育无小事,要想减少青少年犯罪就要从预防入手,真正做到防微杜渐,让他们懂得法律知识,自觉地远离罪恶。我们思想品德教师要善于抓住小事契机,适时利用板报、墙报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充分利用课余时间让学生收集整理法律知识和案例资料,使他们收集、整理的过程中提高法律意识。针对发生在学生之间、师生之间的小事,适时适地的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如针对学生上课迟到、上课不注意听讲、不完成作业、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等现象,教师要抓住学生中存在的小问题,帮助学生分析这些问题的危害性和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法,让他们认清“大错不犯,小错不断”这种错误认识的危害性。正是由于这种“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错误想法使他们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使自己堕落为差生或走上犯罪的道路,让他们明白要想使自己远离犯罪,必须时刻记住“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告诉学生在积累美德的同时,还要预防和清除腐朽思想和不良习惯的侵蚀和污染,这对于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是十分有益的。
总之,在中学思想品教学中融合和渗透法制教育是社会主义法制教育的重要环节,是搞好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工程,是时展的必然要求。尽管它任重而道远,是一项艰苦的系统工程,但思想品德课成为中学生法制教育主要渠道的现实地位毋庸置疑。只要我们提高了对中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认识,并结合思想品德教学的学科特点进行创新和探索,找准有机渗透的切合点,让法制教育走进课堂,学生就会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并规范其自身行为,学生就会从小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公民,我国建立法治国家的目标就会早日实现。
关键词:法制教育;中学生;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
近些年,我国中学生犯罪的比例不断增加,这与我国缺乏法制教育具有直接关系,因此,加强法制教育具有紧迫性和时代性。在对学生开展法制教育的过程中,学校是前沿阵地,具有核心地位,但是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同样重要,只有三者共同开展合作,才能有效提高法制教育的质量。因此,我国一定要充分重视法制教育,并且构建以学校为核心的教育体系,强化学生的法律意识,并且遵守法律,规范自身行为,进而减少犯罪行为的出现,为构建社会和谐奠定基础。
一、强化学校法制教育
(一)提高思政课堂教学质量
思政课堂教学是开展法制教育的关键渠道,因此,学校一定要充分重视思政教育,在遵循中学生特点的前提下,创新教学手段和方式,有效激发学生兴趣,强化学生的法制思想,传授法律知识。首先,在思政教学中,教师要有意识的渗透相关的法制内容,由于法律知识相对枯燥和乏味,对学生的积极性和热情带来一定影响,因此,教师要为学生创设教学情景,通过模拟教学的方式,让学生在课堂中扮演不同的角色,并且运用所学知识进行辩论,在尊重学生课堂主体地位以及个性的同时,激发学生参与课堂的热情;其次,教师要在课后作业中渗透法律知识,并且适当的选择法制内容,例如让学生观看一些法制节目,并且写下认识和随想,法制节目包含了大量的法律知识,可以让学生将实际生活与理论知识充分结合,进而将知识转变为正确的价值观念和思想观念。
(二)加强法制实践教学
当前,我国学校开展法制教学主要以理论知识传授为主,严重缺乏实践教学,生活与知识脱节,没有起到相应的教学效果,因此,学校一定要加强法制实践教学,通过实践活动,让学生将知识转化为观念、思想、素质以及能力。法制实践教学主要分为校外实践以及校内实践,首先,在校内实践中,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种教学资源,开展不同形式的实践活动,例如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开展主题班会、手抄报、黑板报等,强化学生的法律知识,同时,学校也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以及宣传标语进行法律知识的宣传,组织学生观看文艺节目或者知识竞赛,建立网络法律园地以及法律专项基金,拓展学生的知识视野;其次,学校要针对一些具有人格障碍以及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针对教育,设置咨询室,开展针对性辅导,组织教师编写图文并茂以及通俗易懂的读本;最后,在校外实践中,学校要与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局进行深入合作,利用上述机构的教学资源,针对学生特点开展相关的宣传活动,例如组学生参观法院的庭审,参观公安局等活动,起到良好的教育和宣传作用。
二、发挥家庭法制教育
(一)家长要提高法制观念
家庭教育是学生的第一课堂,因此,家长的法律观念以及知识水平对子女具有重要影响,要求家长在平时要提高自身的知识水平,家长还可以参与法制知识讲座,或者经验交流活动,更新教育观念,充分了解孩子的心理特点和成长规律,并且学会相信孩子、尊重孩子,在日常生活中渗透法制教育,积极阅读有关心理学和教育学有关的书籍,通过科学手段提高法制教育的质量。
(二)转变教育观念
每个家长都有 望子成龙的心态,但是传统的教育模式束缚了家长的教育观念,忽视学生的发展规律以及个性特点,导致学生出现心理问题。因此,家长一定要充分重视学生的个性,关注孩子的成长和心理,如果发现学生出现心理和思想问题,要及时给予纠正,通过交流规范孩子的行为和习惯。家长要传授给孩子相关法律知识,引导孩子利用法律解决交往、学习以及生活中遇见的问题,在生活中,家长要成为孩子的典范,在潜移默化中开展法制教育。
三、利用社会法制教育
(一)设立法制校长
学校要充分重视法制教育,并且加强与社会相关部门的合作与交流,由司法工作人员担任学校的法制校长。由于司法工作人员在司法一线长期工作,具有十分丰富的法律经验和知识,并且长期与青少年犯罪进行接触,对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具有深层的认识和理解,因此,由司法人员担任法制校长,可以利用其真实经历和实践知识对学生开展法制教育,让教育更加具有震慑力和说服力。学校在选拨校长的过程中,一定要选拨具有丰富实践经验以及理论知识的司法人员,同时还要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表达能力,并且具有相关教育经验。我国教育部门要对法制校长开展相关的培训,帮助其掌握相关的教育方法和经验。同时,司法机构要完善对法制校长的考核和评价机制,避免出现敷衍了事的情况,对一些没有履行教育职责的人员给予处罚和处分,让法制校长真正发挥作用。
(二)净化法制环境
学校要与相关机构和部门共同建设法制环境,学生的主要生活环境包括街道环境和城市环境,因此,学校要与公安机构、社区以及居委会等机构,共同举办法制知识宣传工作,为学生创设科学的法律氛围,与社区举办文艺演出、才艺展示等文艺活动,并且组织学生深入到社区中,参与各种公益慈善活动等,进而起到法制教育的目的和作用。
四、结语
总而言之,我国在中学生法制教育方面依然存在很多不足和缺陷,想要提高法制教育的质量,社会教育、家庭教育以及学校教育需要密切合作,以学校为核心开展教育,发挥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的作用,进而提高中学生的法律意识,完善法律知识体系,帮助学生树立科学的价值观、人生观以及世界观,进而成为一名合格 的社会公民。
【参考文献】
[1]胡媛媛.谈以学校为核心构建中学生法制教育体系[J].辽宁师专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06):89-90.
[2]汪君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体育权利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及福建省实证研究[D].福建师范大学,2011.
[3]陶一丁. 新世纪以来中学教师职业道德现状分析及建设路径研究[D].中国矿业大学(北京),2013.
青少年处于人生如花多梦的季节,他们既有青年人的朝气,又有少年的稚气。他们一方面思维逐步走向成熟,另一方面充满青春的躁动和思想的波动。他们渴望了解和认识这个丰富多彩然而纷繁芜杂的大千世界,也渴望融入社会并得到社会的理解。他们对世界因好奇而不免有时盲从、盲动。外界隐藏在美丽外表下的诱惑,社会转型时期产生的各种阴暗现象,常常使他们在困惑、迷惑中随波逐流,甚至于在不知不觉中受到伤害。那么,如何去引导和规范青少年的思想和行为,提供维护他们合法权利的方式、方法?我们怎样才能帮助他们去学习法律知识进而形成基本的法律意识,培养他们对法律规范的内在信仰从而自觉遵守,遏制日益严重的青少年违法犯罪?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今天,加强中学生法律意识培养,就是要求中学生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树立必要的和相关的法律思想观念,具备健康的法律心理,做到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对人才素质的要求。
在现行的初中政治课本中,仅有一些法律条款,孩子维权途径不够有实效,作为一名政治课教师,如何真正把法律意识教育的任务落实到课堂中去?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考虑:
一,创设开放式的学习情境
在教学中运用案例分析法,将有助于达到创设开放式的学习情境的目的。这些来自现实生活的具体、典型的案例在教学中非常实用。通过案例的分析引出浅显的法学道理,正符合中学生的认知规律和水平,也非常有利于“案例教学法”的实施。比如,在讲《继承法》之前,教师可引入一个案例:某位老人退休多年,身体每况愈下,她有两个孩子,都在老人的照顾下,上学、工作、成家。关于如何赡养老人的家庭会议上。二儿子提出“不要遗产,不尽赡养义务”的观点。针对这一观点,老师设置问题“不要遗产,可不可以不尽赡养义务?”同学根据学过的法律内容,如新《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父母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负赡养费的权利。”此时,老师要进行点拨:我国刑法还规定,针对拒不承担赡养义务情节严重恶劣的,应当予以法律制裁。学生经讨论一致认定:成年子女必须尽赡养义务。接着可以质疑:是不是不要遗产就可以不尽赡养义务呢?激发同学进一步研究新问题的兴趣,需要了解什么是遗产,遗产继承的原则、方式等相关问题。明确继承遗产是我国公民的权利,有的权利是可以放弃的,但义务必须履行。针对本课内容,教师要注意鼓励学生质疑、问难,对于学生提出的问题,能解答的要尽量予以解答,本次课不能解答的问题,也一定要在下节课上给予解答。同时,要鼓励学生自己来解答,要鼓励学生充分发表不同意见,进而培养学生敢于怀疑和求知的精神,达到增长学生知识,发展学生能力的目的。
二,问题教学法
在思想政治课教学中,如何落实新课改理念,进而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我酝酿、探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教学指导方法,即“三问教学法”。所谓“三问教学法”主要是指我们在认识社会现象、分析法律问题时,指导学生围绕“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这一基本思路来展开。说到它的由来其实是很简单,一方面是受研究社会科学一般方法启发,另一方面也是在教学实践中结合学生实际总结摸索出来的。社会学科的研究中最一般的办法就是围绕“提出问题”(是什么?)、“分析问题”(为什么?)、“解决问题”(怎么办?)的思路来进行的。运用“三问教学法”,旨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确立学生“主体意识”,着力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培养学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教育学生学会运用全面、发展的眼光看待社会实际问题。思想政治课教学中要对大量的社会现象、社会热点问题,如人口、资源、环境、和平与发展及粮食问题等世界面临的普遍性问题,还有我国亟待解决的三农问题、食品安全问题、民工欠薪问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问题、诚信缺失问题和和谐社会建设问题等。这些问题都包含各种法律关系,都需要运用法律知识来去伪存真、抽丝拨茧。我引导学生进行分析和讨论。如何学习和把握这些问题?我们同样可以引导学生围绕“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这一认识和解决法律问题的一般思路来进行。如果指导得当,分析到位,思考得法,就能取得事倍功半的实效。
在教学中我曾选取了保护智力成果权的案件。案情:2006年7月21日,一度备受关注的“刀郎”与“西域刀郎”侵犯著作权及姓名权纠纷案有了结果。北京市一中院终审判定,“西域刀郎”侵权成立,飞乐影视、潘晓峰立即停止制作、发行、包装装潢与刀郎专辑《2002年的第一场雪》相似的潘晓峰专辑《2004年寻找玛依拉》,另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74万元。我引导学生围绕“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来分析案件中的法律关系。同学们热烈发言。得出结论:“是什么”是智力成果权被侵犯,“为什么”是我国法律对保护公民特别是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权积极明确的态度。“怎么办”是依法维权,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活动讨论法
以活动为突破口,创设良好的课堂气氛,以活动为形式,注重行为活动与思维活动的结合,重视认知活动与情意活动、教师主导活动与学生主体活动、学生个体活动与群体活动的协调。促使学生由消极被动的学习向积极主动的学习转化,使认知和情感得到和谐的发展。在教师的指导下,使学生自己动手、动口、动脑。采用比较自由、不拘形式,以学生为中心的学习方法。其重点是让学生自己活动和思索去获得知识。学生在活动中充分调动多种器官参加学习,兴趣浓厚,情绪激昂,思维积极,感知丰富,乐学易懂。学生对法律材料产生了兴趣、激情,生理上往往会伴随着血液循环的亢进,能使大脑皮质得到营养,活化整个神经系统,能把注意、思维、记忆、想象等心理因素都调动起来,使之积极化。它是教师帮助学生越过思维障碍,突破知识难点,培养思维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
总之,中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是中学思想政治课教学的重要任务之一,是提高公民法律意识的重要环节和关键,其途径与对策也是多样的。因此,要求广大教育工作者,“要经常地在学生中开展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增强他们的纪律法制观念,使他们懂得遵纪守法的道理。”让我们在课堂教学活动中,不断探索培养学生法律意识的新方法、新途径,使他们的法律知识不断丰富,法律意识逐步增强,人文素养日益丰富。在对学生实施德育工作中,通过各种方法和途径,加强法律意识培养的力度,以适应社会、国家发展的要求,保证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关键词: 法制教育 初中思想品德课 青少年违法犯罪 法制意识 教材资源 积极性 社会责任感 自身素质
法制教育已成了学校德育的重要内容,成为教师“既注重教书,更注重育人”的一项常规。中学思想品德课是对中学生进行思想塑造的重要实现方式,在教学中加强法制教育,是思想品德课的功能性需要,也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客观要求。作为一名初中思想品德教师,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提高学生法律意识是义不容辞的职责。现将我的一点做法浅谈如下:
一、充分利用好教材的现有资源
在日常教学中培养法律素养是中学生全面素质的重要内容之一。青少年正处于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培养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促使他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好习惯。
人教版思想品德课本编写的很符合学生的年龄特点,分为四大块内容:心理、道德、法律、国情。教材中有许多法律的内容,如《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当然它并不是空洞的理论说教,而是有许多案例、情境帮助同学们认识法律,提高同学们的法律意识。通过学习使他们知法、学法、用法。
1、知法
要想增强中学生的法制观念,首先要让学生知法。首先让学生知道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并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一种行为规范,理解我国法律是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同时让学生明白法律通过规定公民的权利与义务规范人们的行为。知道法律对我们具有保护作用,国家的治理离不开法律,我们的日常生活离不开法律,我们享受法律的同时需要法律的保护。
我在讲《维护受教育权时》就充分利用了课本中的小梅受教育权受到侵犯的事例来引导同学们思考,假如你是小梅,你打算采用什么方式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学生讨论从而得出:当我们的受教育权被他人剥夺或受到侵犯时,可采用非诉讼方式或诉讼方式加以维护。再如在讲《特殊的保护 特殊的爱》时,我收集视频未成年人被人贩子骗到山西黑砖窑打工的事例,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点出学生需要社会保护。
2、学法
中学思想品德课本中,让学生学习法律规定人们可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应当做什么,是评价人们行为是否有效的准绳,学习违法行为的分类。学习《刑法》中有关的规定,认清犯罪的危害,让学生在心灵深处憎恶违法犯罪,行为上远离违法犯罪,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制定的目的及其对我们的保护作用。学习善用法律保护自己,教材通过多个事件首先让学生了解能够在我们困难是给予我们帮助的机构有哪些如: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妇女联合会等机构。
其次,再让学生学习时我们遇到困难时可以运用非诉讼手段和诉讼手段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在与违反犯罪分子做斗争时即要勇敢,又要机智,力求在保护自己的前提下巧妙地将不法分子抓获。在2011年讲法制优质课时《善用法律保护自己》时我选用大学生杨济源勇斗歹徒牺牲的案例,教育学生要加强自我保护。
3、用法
学以致用是大家都明白的道理,中学思想品德关于法制知识的单元就有这样的编写目的,让学生知法,后学法,最后会用法,真正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让学生对我国的法律有一定的了解后便加以学习,对一些常用的法律知识能运用到实际的问题中。
二、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的积极性
思想品德课是法制教育的主阵地。而现在的学生对传统的说教式的教学普遍不感兴趣,甚至十分反感,在课堂教学中,如何激发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兴趣,使学生系统掌握法律理论知识,提高遵纪守法的意识。
例如在讲《善用法律保护自己》一课时,为了让学生更清楚的认识打官司是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最有效的途径,我就组织了同学们进行一场辩论。正方:认为打官司是坏事甚至事丢脸的事,而不愿意打官司。反方:打官司是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最有效的途径。学生们辩论的热情很高,争论激烈。结果学生自然就我们要敢于打官司。辩论不仅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而且通过辩论他们的理解更深刻,指导他们的行为。
在讲述法律知识时,为了让学生进入状态,组织一次“法学博士”的模拟演练。我告诉学生你们每个人都是一名法官。学完咱们就要开庭审理相关案件,我看谁是一名好法官,并要给予口头嘉奖,学生的积极性还真高,有的还上网查找资料,教学效果很好。
“小品表演”形式很受学生欢迎,让学生在我给他们创设的情景下,自排自演小品,热情很高。比如我在2011年讲法制优质课时《善用法律保护自己》时和学生探讨“当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时,应该怎么办?”选取了这样一则案例:用小品情境的教学方法,李智面临对陌生人抢劫,他应该怎么办我发动学生展开系列讨论:假如此时你是李智,你会怎么办?学生兴趣盎然,讨论激烈,在不知不觉中法律知识潜入脑海、深入人心,本节课获得了2011年河南省法制优质课一等奖。
时政热点渗透。我经常搜集一些人们关注的时政热点,如小悦悦事件、关注校车安全事件、关注最美女老师张丽莉事件组织学生进行分析讨论,让他们围绕《今日说法》、《焦点访谈》、《经济与法》等节目中的热点问题发表个人观点。我紧贴教学内容和生活实际,寓教于乐,用学生喜闻乐见的方法引导广大青少年积极向上,长大以后做个遵纪守法、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才。
一个个生动活泼的案例,一场场精彩分层的法制节目,增强了他们的法律意识,使他们在不知不觉中明白了自己要做一名学法、守法、护法、用法的好公民。
三、把握学生心理特征,强化社会责任感
当前,中学生的思想状况总体上呈稳定、积极、向上的趋势,大多数的中学生能够遵纪守法。但是,由于中学生们思想还不成熟,人生观正在确立,造成了中学生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一是社会上各种不正之风、腐败现象对他们的直接侵蚀;二是近年来一些学生在选择上忽略了奉献性、趋向功利性,强调个人的利益;三是严峻的就业形势加重了学生的心理负担,导致他们看法偏激;四是有的学生不懂法,法律意识淡薄而走上犯罪道路。以上种种因素都会对学生的思想产生负面影响,我们既要肯定学生思想主流健康的一面,又要看到他们矛盾的一面。因此,必须要把握青少年心理特征,有针对性地抓好法制教育。教育学生从这些最基本的规范做起,逐步树立法治意识、法制观念,用法约束自己的行为,培养遵纪守法的习惯。
四、 坚持不懈抓好课外法制教育法制教育不能局限于课堂
法制教育不是简单的法律知识教育,而是要切实提高学生法律素养,增强学生法律意识。除了课堂上下功夫外,还需要积极参加课外活动。用黑板报、学习园地、学生小报等形式。在进行法制教育时,起到了良好的作用。同时,我还努力探索特色教育在法制教育中的作用。在平时的教育教学过程中,我都把对学生的法制教育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对待,常抓不懈。每周的校班会课,每周一的升旗仪式,都成了法制教育的阵地。特别是有些学生有违法的想法或行为,我就借助法律知识对他们进行疏导,由于这样的教育活动是在个别交流中进行,比较容易为学生所接受。使学生在学校学习期间自始至终都处于法制教育的氛围之中。
作为班主任我除了课堂教育之外,我还充分利用节日、活动日、教育日等对学生进行突击性教育。如三月为“安全教育月”;“青少年维权专题行动月”;九月为“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巩固月”;十二月为“法制宣传教育月”等。同时,每学期放假前,都要对学生进行社会治安方面的法制教育,防止部分学生受社会不良风气的诱惑或影响。这些突击性的教育,往往给学生留下比较深刻的印象,能收到较好的效果。
总之,做好思想品德课中的法制教育,是社会的需要,是时展的必然要求,任重而道远。初中阶段是青少年成长的一个重要时期。伴随着生理、心理上的变化,青少年的独立意识、自我意识逐渐增强,人生观、价值观和各种行为习惯逐渐形成。因此,在这一时期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并为其今后的成长打下基础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当然,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还需调动社会各界共同行动,形成合力。这样,学生们才能从小在民主法制的教育氛围里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参考文献】
1、《思想品德课程标准解读》教育部思想品德课程标准研究组编 2011年
关键词:中高职学生;法律常识;校园安全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非法律专业中高职学生法律常识状况与校园安全
收录日期:2012年11月8日
一、非法律专业中高职学生法律常识状况及原因分析
(一)非法律专业中高职学生在法律知识的广度和深度上存在欠缺。法律知识是法律意识的一个重要内容,一个人掌握法律知识的广度和深度是衡量其法律意识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依据。非法律专业中高职学生的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不可能像法律专业学生那样掌握得有深度和广度。但从自身的综合素质方面来讲,非法律专业中高职学生还是应该掌握多一些法律知识。虽然可以通过法律基础课和专业法律课学习一些法律知识,但这些知识还是远远不够的,整体的法律知识水平还是有一定差距。主要原因是:一是学校在课程设置时专业课设置太多,挤占了相关法律课的课时;二是学生从就业的角度上大都重视专业课的学习,而对相关法律课重视不够,学习法律课程的目的不是提高自身法律知识水平,而是为了应对考试;三是相关法律课程中有关法律的知识虽然全面,但都过于笼统概括,导致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不够系统、全面和深刻,对法律的认识一知半解,处于感性阶段,缺乏理性的认识,很难有效地掌握法律知识,内化为自身的法律意识。总之,在这种情况下,大学生不可能有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
(二)非法律专业中高职学生在生活中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欠缺。目前,非法律专业中高职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主要是通过课堂式的学习,在课堂上通过老师的讲授能够学到一定的法律知识,学完之后,学生们都知道遇到问题、纠纷应该采取法律措施,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利,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真正遇到问题时,如何维护合法权利就慌了手脚。例如,同学之间发生矛盾冲突时,有的同学就不能采取正确的方法解决,往往不假思索,就采取一些过激的方式,最终造成比较的严重后果;有的学生在购物消费时不知向商家索要发票或购物凭证;有的学生毕业找工作时不知道怎么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等等。这些情况是多种原因造成的:一是学生平时不注重维权权意识的培养;二是学校在学生权利维护方面缺少引导;三是社会对法律知识的宣传存在欠缺。因此,非法律专业中高职学生运用法律知识的实践能力还存在一定欠缺。
(三)非法律专业中高职学生基于规则行为意识的法制观念淡薄。法制观念是法律意识的组成部分,是衡量法律意识水平的依据。它与法律知识水平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由于当前非法律专业中高职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较低,法律意识薄弱,即使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问题都不关注,他们认为自己很难遇到法律问题,其实人在社会中生存,时时刻刻都与法律及其法律相关的问题紧密联系。另外,非法律专业中高职学生缺乏权利观念,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积极主动地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而是以消极的态度对待法律。这都非常容易使这些学生脱离法制的生存环境,产生错误的观点,对事务缺乏冷静、理智的判断,例如有些学生在毕业找工作时,不能明确地作出判断,曾出现过大学生上当受骗误入传销组织的现象;有些学生由于没有足够的法律意识,缺乏法律知识,有时在无意识的状态下就触犯了法律。出现法制观念淡薄的主要原因:一是学校里法制宣传活动近乎冷淡;二是学生自身缺乏培养法制意识,无论是在平时的学习中,还是在日常的生活中,学校疏于学生法制意识方面的培养;三是有些学生参与法律实践活动少,甚至几乎为零。因此,帮助非法律专业中高职学生树立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养势在必行。
针对以上分析,我们知道当前非法律专业中高职学生的法律知识还很贫乏,法律意识水平还很低,法制观念还很淡薄,因此,从多角度全方位的加强非法律专业中高职学生的法律知识教育是非常重要的。
二、通过提高非法律专业中高职学生法律常识来维护校园安全的对策
中高职院校应该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对学生进行法律常识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为学生营造浓厚的校园法制环境。
(一)高度重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提高非法律专业中高职学生的法律常识水平。《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我国普通高校开设的一门公共基础课,它以培养学生的道德修养和法律意识为核心,是提高学生法律知识最直接、最主要的课程。在课堂教学过程中,依靠传统枯燥无味的课堂说教,是难以达到让学生认识、接受和认同法律知识的,所以任课教师要根据不同的教学内容,采取一些能激发中高职学生情感的教学方式、方法,将封闭式的教学模式转变为互动式教学模式,让学生融入到法律知识中。一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是中高职生法律素质培养的根本保证。中高职学生法律情感的发展依赖于教育工作者个人的人格魅力及其与学生之间的相互关系,作为学校法律课程的教师,应首先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充分发挥自身的人格魅力,来影响和感染学生;二是在教学内容的安排上,不局限于教材内容,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善于利用典型案例对学生进行法律意识的培养;三是在教学方法上要突出案例分析法的地位和作用,以案例分析法为主,根据教学内容的需要综合运用多种教学方法(例如讲授法、讨论法、模拟法庭教学法等)提高教学效果;教学案例要具有典型性,与教学内容紧密结合,贴近生活,能引起学生的共鸣,并对提升学生的法律意识具有促进作用;四是在教学手段上,应运用多媒体技术和多媒体课件等现代化教学手段进行教学,提高教学效率,使教学过程充满动感和活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二)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及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和提高非法律专业中高职学生的法律常识。非法律专业中高职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和提高只靠法律基础课的课堂教学是远远不够的,要充分利用第二课堂以及社会实践活动等教育形式,调动学生的主动性,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在潜移默化中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
一是在课外多举办法律专题讲座。可针对学生在学习、生活以及今后就业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举办法律专题讲座,通过法律讲座解答学生所关心的疑难和热点问题,帮助学生树立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观念以及如何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对学生法律知识的提高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是安排学生通过电视或网络收看媒体播出的各类法制节目。例如,收看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经济与法》、《道德观察》等法制栏目。
三是通过举办法律知识演讲、法律知识竞赛、辩论赛、讨论会、专题论坛或利用发生在学生身边的典型案例组织学生进行专题讨论等方式来提高学生的法律常识。
四是走出课堂,旁听审判,通过这一途径取得的效果远比老师在课堂上泛泛讲解更有感染力和现实意义;庭审过程中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环节,会让学生体会到法律的神圣和威严。
五是通过模拟法庭,让学生自己模拟法官、律师、检察官、被告等角色,能更加深刻地掌握一些诉讼法程序,也通过模拟对犯罪分子的审判,对旁听的学生起到震慑作用,使得法律的预测作用得以发挥,进而促使学生提高守法的警惕性。
六是在普法宣传日,可以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到普法教育和法律宣传活动中去。如组织学生走上街头,向广大群众宣传法律知识等。这样,不但提高了中高职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也对提高其他公民的法律意识有一定的作用。
(三)学校应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为提高学生的法律知识创造条件。大学生违法犯罪是因为法律意识的贫乏,而法律意识的缺陷是由于其心理发展不成熟,因此学校要很重视学生的心理需求,经常性地开展一些心理咨询活动,设立心理辅导机构,让学生随时都能够了解自己,很好地进行解压和宣泄压抑在心中的不良情绪,从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心理健康教育使大学生具有较强的意志力、稳定的情绪、乐观向上的进取精神,从而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影响,以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根据一项研究表明:有1/4的大学生有心理障碍,尤以焦虑不安、强迫症等为主。因此,中高职院校应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来培养学生的良好心理素质,使其能够全面认识自我,并且正确掌握心理调适的基本方法,提高自身的心理素质,同时学校应积极开展心理咨询,缓解学生的心理压力,帮助其提高法律修养。
(四)学校要为学生法律知识的提高提供和谐的内部环境。一个学校的法制状况将直接影响对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效果,因此学校应从各个方面着手,努力营造一个依法治校的氛围。
一是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学生手册》的制定,不仅要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一致,而且要切实保障学生的权利。近年来,学生状告母校的事件时有发生,引起这种纠纷的主要原因是在校或刚毕业的学生因违反校规而受到学校的惩罚,包括不发毕业证、开除、勒令退学等。学生被学校处分后觉得过于严厉,于是提讼,这说明随着学生和社会公众法制意识的增强,要求学校管理进一步法制化。
二是依法管理,逐步提高学校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采取各种手段,对管理人员进行普法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使管理者能够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并自觉用法律法规来规范自己的言行;明确管理者的法律责任,避免管理的随意性和无序性,保证管理行为的合法性,从而确保学生法律权利和正当利益的实现。
三是在日常管理中,特别是对学生违规违纪的行为,要依法处理,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尤其是对学生普遍关注的奖学金的发放、优秀生的评选、贫困生的资助,学生干部的选拔和管理,要照章办事,不能因人而异,做到有法必依。
【关键词】高中生;法律意识;培养对策
进入新时期以来,我国社会法制体系的建设在不断加快,法制观念开始渗透在社会的每一个角落中,不论是学习、生活还是工作,都离不开一个完善法律制度的保障,由此也就彰显出了培养庞大高中生群体法律意识的重要性。就目前来看,我国高中生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对法律不是十分了解,导致其在日常的学习与生活中常常会因为对法律缺乏足够的了解而犯下许多错事,给高中生的成长生涯带来了许多负面影响。因此必须要正视当前我国高中生群体法律意识淡薄的现状,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强对高中生法律意识的培养,让高中生在具有丰富的文化知识的同时再形成一个完善科学的法律意识,从而为高中生今后的学习与成长创造一个更加有利的环境[1]。本文就是关于高中生法律意识培养的相关分析。
一、高中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分析
(一)法律意识比较薄弱
对于我国高中生来说,虽然其具有一定的法律意识,但是却不知该怎么践行所了解的法律概念,在维护法律的神圣与庄严等方面更是置若罔闻,整体法律意识非常薄弱,难以适应当前我国法制建设步伐不断加快的要求。高中生法律意识淡薄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其遇事非常冲动,常常都是主观行事,做出了许多过激行为,没有意识到法律是可以帮助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武器,难以将法律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二)犯罪几率逐渐升高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现代社会的物质文明更加发达,在物欲横流的世界中,法律意识的缺失导致不少高中生都过分注重物质享受,不仅自我中心意识十分强烈,而且对于权威都是持着一个蔑视的态度[2]。在这种情况下,很多高中生不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都无视规章制度,抢劫、打架、偷窃等直接触犯法律的行为在高中生群体中经常发生,不仅影响到高中生的健康成长,而且还给社会带来了许多危害,必须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培养高中生法律意识的对策
(一)在思想上对高中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引起重视,不断加强高中生的法律教育
虽然当前高中学校的教育中也包括了法律教育,但是受到应试观念的深刻影响,由于法律课程在高考中不会涉及,导致本该得到重视的法律教育工作最终只能流于形式,不仅没有引起学校教育工作者的重视,在已经进行的法律教育活动上更是片面注重爱国教育与道德教育,关于基本法律条文、法律常识的教学活动少之又少,严重阻碍了高中生法律意识的有效提高。对此,也就要求高中学校教育工作者要在思想观念上对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引起重视,对法律教育的课程与课时进行合理安排,从德育课中将法律课抽离出来,让法律课成为一门相对独立的课程,从而突出法律课具有的重要地位,让高中生对法律产生敬畏之心,为高中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奠定基础[3]。
(二)使用新颖的材料,引起学生对法律学习的兴趣与积极性
法律是没有温度的,法律课程所涉及的都是残酷无情之事物,这样一门冰冷的课程很难激起学生的学习兴趣与欲望,影响到高中生法律意识的提高。对此,也就要求要采用生动新颖的法律教育材料,对法理学与法律法规、民法与刑法、私法与公法等内容的教学进行合理分配。虽然这样教学方法无法体现出长远的发展目光,但是在这种教学下,能够使高中生对当前全国通用的法律条文形成一个更加准确全面的了解,从而才能够不断帮助学生对这些法律理论进行深入了解[4]。也就是说,如果不采用新颖生动的教学材料,也就无法让高中生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产生兴趣,进而高中生也就会对法律知识的教育产生抵触与排斥心理,要想提高高中生的法律意识也就成了空话。
(三)对法律学习手段加以创新,不断增强法律学习的趣味性
首先,在进行法律学习的时候可以将一些真实的案例加入进去,在生动真实的案例学习中,能够使学生更加深刻的领会到法律具有的约束作用,而且还能够让学生在解决案例的过程中对各种法律条文形成一个更加全面的认识,避免了法律学习的乏味与枯燥。其次,还要从身边小事做起,培养高中生在日常生活中遵守法律条文规定的好习惯,让其感受到法律对于公平正义具有的强大约束力,让其从内心深度对法律产生一种敬畏之心[5]。最后还可以创建法律宣传小组,让高中生成为法律的传授者与宣传者,通过转化角色使高中生对法律的重要性有一个更进一步的认识,从而促进高中生法律意识的提高。
三、结语
综上所述可知,当前我国正处于加上你和社会主义法制社会与和谐社会的关键阶段,我国高中生数量十分庞大,其作为构建法制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高中生所具有的法律意识强弱将会给我国和谐社会建设的进程带来很大影响。因此在今后必须要更加重视对高中生法律意识的培养,社会各界都要认真履行自身的职责,通过增加新鲜材料和创先法律学习方式等措施,让高中生形成一个更加科学的法律意识,从而为我国法制社会的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蔡秀梅,刘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与大学生规则意识培养的相关性研究———对济宁学院2007级大一学生的调查分析[J].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01:141-145.
[2]刘艳艳.新疆高职院校少数民族学生法律意识现状调查报告———以昌吉职业技术学院为例[J].经营管理者,2015,24:413.
[3]黄艺博,徐韦钰,姜昱,王誉臻,夏一帆,姚正帮.中学生(高中)法治意识和教育的现状与思考[J].教育教学论坛,2016,16:229-231.
[4]李小龙,刘文峰,赵常昊,王永辉,邹烨.关于少数民族地区校园暴力调查与研究———以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两所中学为例[J].群文天地,2012,21:288-290.
当,简单的话语,冲破人心的平衡,道德,谁还在坚守?当,错误的选择,打破以往的和平,安全,谁还在保障?当,败露的行为,破坏他人的健康,品质,谁还在重视?我,还在!守法,如此重要!童星无极限,守法在身边!遵纪守法,目标,我还在坚守!作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学生,我会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校园里,我会弯腰捡起地上的瓜皮纸屑;在生活中,我会力所能及的给予他人一些帮助;在课堂上,我会认真听讲,积极发言,做好课堂笔记;在课后,我会认真复习,及时完成老师的作业。知法守法,目标,我还在前进!作为一个中学生的我,我严格遵守《中学生法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不打架斗殴;不以大欺小;不贪小便宜;不随便拿他人的东西;不进网吧、歌舞厅;不看不健康读物;自觉遵守和维护集体纪律;遵守交通规则。我还积极阅读关于安全知识的书籍,认真听取学校举行的“交通安全知识讲座”,我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并能运用所学知识发现安全隐患。我不光自己做到,更不忘积极向同学们和家长宣传安全知识。我像爱家一样爱着学校、爱着身边的每一位同学。每天,我愉快地到校上学,和同学们一起学习、玩耍,经常以身作则做好班级的安全宣传工作:我教育同学们不要在教室旁边的栏杆上攀爬,这样既不文明更不安全;告诉同学们不能随意有手触摸开关,保护自身安全等。我还是家庭平安行动的实践者,外出活动时我总要关照妈妈要遵守交通规则;总要叮嘱送我上学的妈妈,不要喝酒开车、不要开车接打电话等,妈妈称我为“安全小模范”。
我学法,我骄傲;我学法,我自豪:
在学习中,我经常积累法律知识,现在,我已基本理解大部分法律条例,并做到严格遵守它们。不仅如此,我还善于发现他人的错误,指出他人的错误,做到真正的“你好,我好,大家好”
我,将以法护童;我,将以法成星!我将从遵纪守法的目标前进,一步步迈向知法守法的目标!我将全面认识自己,提高自己,不断在学习中积累更多的法律知识,在人生旅途上陶冶更高尚的情操,在社会实践中磨练更刚强的意志!
江苏南通通州市金郊初中初一:张孔荣
关于制定加强全乡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
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
对小学生要着重进行法律启蒙教育,运用生动形象化的教学方式,向学生普及法律的基本常识,培养他们的爱国意识,环境保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品德,对中学生要着重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观念教育,增强学生的国家意识,权利与义务意识,守法用法意识,进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使学生明辨是非,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二、基本要求
一是要确保课时到位,中小学要充分发挥品德课,在法制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同时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有条件的地方要开设法律教育专门课程。二是要提高法制课教师的授课水平,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对法制课教师进行法律知识的培训,同时要重视整个教师队伍的普法教育,使教师在学法、守法、用法等各个方面都能为人师表。三是要完善和规范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内容,各中小学校要根据学生的年龄和知识水平,认知能力,按照“四五”普法的要求,积极组织征订法制教育精品教材,进一步规范青少年法制教育内容。
三、方法与途径
1、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提高法制课质量,注重法制内容向其它学科的渗透教育,增强学习效果。
2、积极开展学法用法实践活动,通过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开展有奖征文活动,对青少年学生进行生动直观,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组织各中小学校开展中小学生带法回家活动。
3、深入开展依法治校工作,通过制定各种制度,落实责任,保证学校有一个正常的教学、育人秩序,把学校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加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和犯罪的各项措施,确保师生有一个和谐、安全、健康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4、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中小学要依托课外活动基地开展法制教育,加强青少年学生爱国主义、集体主义、革命传统教育。
5、要推进青少年学生网络文明行为,要结合青少年安全放心网吧创建活动的开展,依托学校电教职工室以及校外管理规范的网络阵地,广泛开展在校学生网络知识培训,最大限度地清除网络不良内容对青少年学生的影响。
四、保障措施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建立健全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研究分析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要强化组织协调,建立责任机制,营造领导有力,职责明确,分工协作,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要建立部门与家庭,学校社会联动机制,形成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工作网络,逐步实现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要明确工作职责,切实抓好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工作,加强青少年校外法制教育,阵地建设切实搞好有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律宣传教育活动中小学要建立法制教育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同时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使学校法制教育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确保普及法律常识的任务在九年义务教育期间完成。
三要健全工作机制,建立监督制约和激励机制增强学校,教师和学生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把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估体系,把学生学法和遵纪守法的情况纳入学生、招生、招工、参军等考核内容。
四要强化监督检查,将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实施“四五”普法规划目标责任制的考核范围,加强督促检查,要把协同开展在校学生法制教育,净化学生生活和学习的社会环境工作列为重要的监督检查内容,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