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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作管理办法

时间:2023-05-30 10:57:0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信息工作管理办法,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信息工作管理办法

第1篇

关键词: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成人高校;档案管理

《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简称新《管理办法》)是以1989年10月的国家教委第6号令《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简称原《管理办法》)为基础修订的,共七章四十三条,2008年9月1日正式实施。修订后的新《管理办法》,从高等学校档案工作的定义、适用范围等方面有了新的论述,对高等学校档案的管理体制、制度建设和工作要求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充分体现国家对高等学校档案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档案工作在高校管理中的地位,为高校档案工作的发展和成人高校档案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一、新《管理办法》的几点变化

1.扩大适用范围,把成人高校纳入办法适用对象

21世纪的高等教育事业蓬勃发展,除普通高校外,成人高等学校、高职高专学校和民办学校也不断得到发展,而且日益成为高等教育体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很显然原《管理办法》中只针对普通高等学校已经不能适应高等教育的发展现状和要求。所以新《管理办法》扩大了适用范围,涵盖了各级各类的高等学校,有利于促进所有高等学校档案工作的发展。

新《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本办法适用于各类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特别把成人高等学校列出,这为成人高校档案管理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方向,有利于规范成人高校的管理。根据新《管理办法》,成人高校可以重新修订本学校的档案工作管理办法,这为提升学校的管理能级、规范档案管理工作和促进学校更加科学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明确了高校档案的管理体制和学校领导的机制

新《管理办法》规范了高校档案工作的领导体制,规定“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高校档案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高校档案工作”,“国家档案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对高校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确定了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高等学校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职责,明确了高校档案工作的领导关系和业务指导关系,领导体制层次清晰、责任明确,操作性强,有利于高校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

档案管理工作既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又是一项服务性工作。要做好这项工作,学校领导必须加以重视。新《管理办法》明确了高等学校校长是高校档案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强化了学校主要领导在高校档案工作中的责任,《管理办法》还规定“遇有特殊情况,应当立即向校长报告”。这些规定的推出有助于高校领导更新观念,增强档案意识,了解本校档案工作的现状,统筹全校档案事业发展规划,把档案工作作为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事情来抓。

3.规范了档案管理制度和档案人员的职责

新《管理办法》重新划分了适应于学校档案工作的11类归档范围,这样可以使学校档案工作朝着规范化的目标发展,使学校档案的归档内容更加全面。新《管理办法》提出: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档案工作的检查、考核与评估制度”,以评促进档案建设;“高等学校实行档案材料形成单位、课题组立卷的归档制度”,强化学校各部门立卷制度。

《管理办法》要求“立卷人应当按照纸质文件材料和电子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对文件材料系统整理组卷、编制页号或者件号,制作卷内目录,交本部门负责档案工作的人员检查合格后向学校档案机构移交”,规定了各部门负责档案工作人员的具体职责,保证学校各项管理活动中形成的档案材料和科研研究材料的完整、齐全。

4.增加了“学生类”档案管理内容

高等学校的主体是教师和学生,原《管理办法》片面强调了学校管理、教师和教学,而忽视了学生和学习。教育以学生为本,学生以学习为本,新《管理办法》对此进行了修订。在新《管理办法》中归档范围里增加了“学生类”档案的保管内容,具体内容“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培养的学历教育学生的高中档案、入学登记表、体检表、学籍档案、奖惩记录、党团组织档案,毕业生登记表等”。学生类档案要求从学生入校开始到学生毕业结束,档案中的记录要伴随学生在校学习的整个过程。把学生类档案正式写进档案管理办法中,把学生、学校和对社会有价值的档案并列起来,充分说明了学生管理档案在学校档案工作中的重要性,体现了学校对学生的人性化管理。

5.从经费、文件的管理和档案利用等方面提出档案工作的信息化建设

随着社会信息化的发展,数字校园的建设、数字档案馆建设势在必行,新《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高等学校应当设立专项经费,为档案机构配置档案管理现代化、档案信息化所需的设备设施,加快数字档案馆(室)建设,保障档案信息化建设与学校数字化校园建设同步进行”。

新《管理办法》在档案机构的管理职责上明确规定:“组织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提出了高等学校档案包括“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载体的历史记录”,突破了高校档案原来所涵盖的以纸质、录音带、录像带、实物等传统档案载体的局限,突出了电子或数字载体在新时代档案物理载体中的重要地位,这符合时展的要求。在档案的利用方面规定:“应当设立专门的阅览室,编制必要的检索工具,提供开放档案目录、全宗指南,档案馆指南、计算机查询系统等,为社会利用档案创造便利条件”。

6.从职务聘任、待遇补助等方面彰显对档案工作者的人文关怀

新《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高校档案机构中的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或者职员职级制,享受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同等待遇。”这个规定可以从根本上改变目前成人高等学校档案机构工作人员,因待遇低、工作累、地位低等原因造成了档案工作人员学历层次低、工作积极性差等不利于成人高校档案工作发展的局面,为成人高校档案工作发展的人才需要奠定了基础。

对长期接触有毒害物质的档案工作人员,“保障其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待遇及其他有关待遇,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助”,这使得多年来高校档案界极力呼吁的对因为长期接触有毒害物质的高校档案工作人员建立职业保障和依法取得补助得到了落实,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档案科学发展观以及对高校档案工作者的人文关怀。

二、新《管理办法》对成人高校档案管理的影响

目前,成人高校档案管理工作的发展与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特别是随着成人高校工作能级的提升和成人高校深入开展的教育、科研、管理等方面的实际相比,成人高校的档案管理带有明显的滞后性。针对新《管理办法》提出的规定和新要求,加强成人高校档案管理的基本思路有以下几点。

1.改变档案管理模式,适应成人高等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需要

在当前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知识经济和信息化浪潮日益发展的背景下,成人高等教育学校建设开始出现新的局面,使原有的档案门类、数量和内容远远不能满足教育发展的需要。随着成人教育改革和发展形势的需要,档案工作重点应由以往收集、整理、保管为主转向以开发、利用和服务为主,提高档案的利用,扩大服务功能。成人高校的档案工作是成人教育的信息资源,只有重视开发利用,不断拓展业务范围和服务领域,才能充分发挥信息资源的优势。

     2.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提高档案人员的业务素质

要实现成人高校档案的科学化管理,关键要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首先要注重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使之能热爱档案管理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同时,要加强对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不断为其提供接受继续教育的机会、更新档案专业知识,通过系统学习,使之在专业的深度与广度上都有较大的提高,在管理实践中能够具有进行信息收集、加工、存贮、传递的能力,能够积极开展档案利用工作,为成人高校的发展和评估提供详实的材料资源。只有这样才能满足新形式下成人高校教育发展与改革工作的需要。

3.大力加强电子档案管理,不断探索档案管理现代化的新途径

随着人类进入信息时代,档案的形式和载体、档案信息的传播方式和途径等发生了根本变化;随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成人高等教育档案资料呈现出复杂、繁琐、量大的特点,这对高校档案机构提出了新要求,必须应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对成人高校档案的管理,实现档案资源和档案管理的信息化。针对网络和计算机的普遍使用,成人高校可以利用教育主管部门的专门教育教务管理软件,从录取新生开始,将学生的姓名、性别、照片等基本信息录入数据库,将在读学生的学籍信息输入到互联网以便于检索,将学生在校期间的学科、专业、成绩档案等信息化管理。同时,成人高校要适应档案管理发展的趋势,对形成的重要文件建立纸质文本和电子档案双备份,减少纸质档案的使用,努力做好档案信息管理系统的使用、维护和安全工作。

总之,成人高校的档案是衡量学校教育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科研的重要信息来源与决策的依据。因此,作为成人教育档案工作者,要按照法制化的要求不断走上正规,不断加强档案管理意识,加强档案的开发和利用,实现档案的数字化管理,充分发挥成人教育档案功能,为推动成人高等教育档案事业的发展和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

参考文献:

[1]魏小寅.高校成人教育档案管理的几点思考[j].绍兴文理学院学报,2006,(12):136-137.

第2篇

《管理办法》、《价格目录》述评

《管理办法》共七章三十八条,包括:总则、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制定和调整、市场调节价的制定和调整、服务价格信息披露、内部管理、服务价格监督管理和附则。与《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相比,《管理办法》内容更为丰富,具体要求也更为详细。

《价格目录》共涵盖13项收费内容,包括:个人、对公跨行柜台转账汇款手续费、个人现金汇款手续费、个人异地本行柜台取现手续费,以及支票、本票、银行汇票的手续费、挂失费和工本费等。其中:政府指导价7项,政府定价6项。此外,《价格目录》还明确退休职工个人基本养老金异地取现收费问题,并部分免除银行个人客户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和年费。

《管理办法》、《价格目录》的主要特点有:

明确服务价格制定和调整流程,推动商业银行规范定价。在《暂行办法》中,商业银行价格分为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类,并规定了两类价格的制定主体和定价原则。《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则不仅更为具体,且增加了定价流程的要求。第一,将商业银行定价进一步区分为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类,明确对于“对客户普遍使用、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银行基础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第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的流程如下:首先,组织商业银行进行成本调查,虽未明确具体调查内容,但对银行成本核算提出了更高要求;然后,征求客户、银行和有关方面的意见,以平衡各方利益;最后,做出决定并公布。第三,对于市场调节价,《管理办法》要求按照制定价策略和原则、成本及收入测算、价格决策、形成说明和宣传材料、网点及网站公示的步骤进行。如果客户因商业银行调整服务价格或变更服务合同,要求终止或变更银行服务,商业银行应依法及时终止或变更。第四,取消银行就市场调节价向银监会报告的要求,促进服务价格市场化。《暂行办法》中规定商业银行制定服务价格“应至少于执行前15个工作日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并同时抄送中国银行业协会,而《管理办法》对此不再作出要求。第五,新增商业银行总行报送服务价格工作报告的要求,但未明确报送对象和报送周期。《管理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向有关部门报告,内容包括组织架构和管理总体情况、项目设置及收入情况、免费项目设置及社会责任承担情况、收入结构和评估情况、信息披露情况、投诉处理情况、客户意见采纳情况等。

突出强调服务价格披露,推动商业银行收费透明化。在《暂行办法》中,仅有两项条款涉及服务价格披露,具体为:商业银行应按照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在其营业网点公告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服务价格标准;商业银行应至少于执行前10个工作日在相关营业场所公告。而在《管理办法》中,服务价格信息披露被列为单独一章,涉及八项条款。具体内容概括如下:第一,要求披露的信息更为多样,渠道有所增加。《管理办法》详细规定了信息披露的七要素,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价格、适用对象、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的文件文号、生效日期、咨询(投诉)的联系方式。同时要求,设有网站的商业银行也应在网站公示相关信息。第二,公示时间大为延长,以保障客户知情权。《管理办法》规定“商业银行提高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价格,应当至少于实行前3个月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公示,必要时应当采用书面、电话、短信、电子邮件、合同约定的其他形式等多种方式通知相关客户”。公示时间较此前规定的10个工作日大为提前,并对保障客户知情权提出了进一步要求。第三,提高收费透明度,加强客户权益保护。《管理办法》要求:信息披露醒目、及时、准确;适用电子银行等自助渠道提供服务的,在收取服务费用之前提示客户相关服务价格;明确界定各分支机构同城业务覆盖的区域范围(规定同城的范围应当不小于地级市行政区划,同一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应当列入同城范畴),并告知客户;提醒客户提供真实有效联系信息,以便商业银行调整服务价格时按照合同约定方式及时告知客户;明确标注优惠措施的生效和终止日期;开展业务收费时,将委托方相关信息告知客户,并在确认单标注;收费前告知相关信息,并取得客户明确的同意意见;对需要签署合同文件的银行服务项目,在合同文件中明示服务项目或服务内容、服务价格、优惠措施及其生效和终止日期、与价格相关的例外条文和限制性条文、咨询(投诉)的联系方式等信息。

提出内部管理要求,推动商业银行经营水平提升。《管理办法》首次对商业银行服务价格内部管理提出要求。第一,侧重体制机制建设。要求商业银行按照审慎经营原则,建立健全服务价格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建立清晰的服务价格制定、调整和信息披露流程,严格执行内部授权管理,明确价格行为违规的问责机制和内部处罚措施,建立服务价格投诉管理制度。第二,强调职能管理。要求商业银行指定一个部门牵头负责服务价格管理工作,建立服务价格内部审批制度,适时对服务价格管理进行评估和检查,及时纠正相关问题,并组织开展服务价格相关宣传、解释、投诉处理等工作。第三,加强对服务价格投诉管理。《管理办法》非常重视服务价格投诉问题的处理,专门用三项条款对服务价格投诉管理提出具体要求。如要求商业银行建立服务价格投诉管理制度,设立统一的投诉电话、书面投诉联系方式等渠道,并在营业场所和网站醒目位置进行公示,认真处理和及时答复客户投诉。在此基础上,《管理办法》进一步要求商业银行应当建立相应的投诉自查机制,对投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投诉处理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自查,以提高商业银行对投诉的重视。

构建三位一体的监督管理架构,加大对商业银行收费的监督力度。首先,细化商业银行服务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规定。《暂行办法》仅要求对“擅自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的服务价格”、“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不按照规定明码标价”以及“其他价格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管理办法》对违规行为的界定随管理幅度的扩充而更加细化,由原来的四项增至九项,且均为各章节中的核心条款。如:要求对“提前或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擅自对明令禁止收费的服务项目继续收费”、“未按照规定程序制定和调整市场调节价”、“分支机构擅自制定或调整市场调节价”、“未按照规定进行服务价格信息披露”、“未按照规定开展服务价格相关内部管理工作”的行为进行处罚。然后,鼓励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管理办法》首次提出鼓励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商业银行服务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并对侵害客户合法权益的问题采取法律措施或投诉;要求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充分发挥自律协调作用。

对部分基础金融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定价管理,推行普惠金融。首先,对投诉较多、社会反响强烈的养老金异地领取问题,要求商业银行免收每月前2笔且每笔不超过2500元(含2500元)的本行异地(含本行柜台和ATM)取现手续费。其次,对银行客户账户中(不含信用卡)没有享受免收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和年费的,要求商业银行根据客户申请,为其提供一个免收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和年费的账户(不含信用卡、贵宾账户)。然后,对个人跨行柜台转账汇款手续费、对公个人跨行柜台转账汇款手续费、个人现金汇款手续费、个人异地本行柜台取现手续费四项收费设定了政府指导价。除对公个人跨行柜台转账汇款手续费最高200元外,其他收费均最高不超过50元。

银行应对建议

为确保《管理办法》、《价格目录》相关监管要求能够在8月1日前落实执行,有效避免违规风险或客户投诉及纠纷,进一步提升银行经营管理水平,提出以下工作建议:

进一步梳理完善服务价格管理架构,完善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机制。一些银行虽已明确服务价格管理工作的牵头部门,但对各部门间的职责界定仍不清晰,尚需予以进一步梳理,并在涉及价格管理的中间业务管理办法、中间业务定价管理办法、中间业务收费减免管理办法、客户投诉管理办法等规定中予以明确,以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与合作。

应尽快形成内部统一的定价审核、监督和检查流程,尤其要避免总行相关业务管理部门未经必要的内部审查、审批流程而新增相关收费项目、提高费用标准或以其他形式擅自增加客户费用成本。

银行各业务管理部门定价过程中应按照《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定价策略、指导原则、成本和收入测算等环节,科学、规范地提出定价建议,全面规范定价流程。

根据新的监管要求,结合涉企收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尽快完成各银行价目表的修订并确保其贯彻执行。各银行的现行价目表多是2012年4月,无法满足《管理办法》和《价格目录》的相关要求,应尽快修订并确保相关收费项目名称、功能描述、具体操作等既兼顾质价相符原则和客户需求,又便于基层执行。还需同步做好新价目表的执行培训和外部宣传,并建立价目表动态更新机制,以满足业务快速发展和创新的需要。

银行应由相关业务部门结合各分行区域经济特点,从服务对象、服务项目、服务内容等角度,在价目表和相关管理办法基础上,拟制更为细化的收费标准或指导意见,以避免同一地区不同分支机构间服务收费同质不同价,甚至同一分支机构的服务收费同质不同价等问题。

银行应将依法合规收费纳入企业文化与员工手册等制度规范,探索将价目表执行情况纳入到分支机构内控合规评价考核。以使总分支行上下深刻认识到,价目表是银行向社会公众做出的郑重承诺,如执行不力或落实不严,既会引发客户投诉或纠纷,又会导致监管处罚。

梳理整合相关业务系统,提高服务收费合规的刚性管控水平。积极推动收费标准化及规范化建设,探索将监管部门及总行服务收费核心要求纳入系统硬控制,逐步实现进账单、客户发票等重要凭证所载收费项目名称,能通过系统从价目表中抓取,确保相关要素名称一致。

各银行可探索将中间业务收费入账与相关上游系统有机衔接,尤其对于按比例收费的项目,探索将客户类型、客户级别、收费费率等重要参数纳入系统刚性控制,并使入账科目与收费专业、具体项目等有效联动,避免柜员超标收费及不合规入账等操作风险。

配套修改完善相关业务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及服务协议文本等文件,确保服务收费合法合规。各银行现行涉及服务收费、价格管理的中间业务管理规定、中间业务定价管理规定、中间业务收费减免管理规定、客户投诉管理办法以及各相关业务管理部门的规章制度、操作流程等,均有必要根据《管理办法》、《价格目录》予以相应修订,以确保银行能够在制度层面充分履行各项新设义务。

第3篇

[关键词] 高职院校; 档案工作; 科学化; 专业化

档案工作的建设与发展不仅对于高职院校的建设与发展十分重要,而且对于高职院校档案工作的人员以及相关发展也是非常重要。为了适应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规范高校档案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保护和开发利用档案资源,教育部和国家档案局联合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笔者将在分析《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对高职院校档案工作以及对从事高职院校档案工作人员要求的基础之上,讨论高职院校档案工作的建设与发展。

一、高职院校档案工作的基础性以及所需明确的建设

高职院校档案工作是高职院校教学和日常管理以及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依据及体现,也是高职院校可持续发展不可或缺的信息资源,这是高职院校档案工作基础性的体现。《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中强调了档案工作在学校中的重要基础性地位,进而强化各级学校对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促进高职院校档案工作的建设与发展都具有重大作用。因此,高职院校档案工作在新形势下,所需明确的建设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进一步理清高职院校档案工作的管理体制

《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学校校长负责领导学校的档案工作,并进一步明确校长的主要工作职责。一是学校校长要确保国家在宏观层面上出台的相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的有效贯彻落实;二是根据学校档案工作的实际情况,批准并制定学校档案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三是为了促进学校档案信息化的建设能够与学校其他各项工作保持同步发展的进程,应当在学校的整体发展规划中明确档案工作的地位和重要性,便于今后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四是重视学校档案机构的岗位设置、人员编制、馆库建设、经费保障等方面的建设和发展,确保学校档案机构能与学校的整体发展规模相协调;五是明确方向,做好学校档案工作的重要奖惩和其他一些重大问题的决策。

2、明确高职院校档案工作的管理范畴

根据《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高职院校应当对纸质文件档案料和电子文件档案材料同步归档。归档范畴主要有:党群类、行政类、教学类、学生类、出版物类、外事类,此外还有科研类、基本建设类、仪器设备类、产品生产类、财会类等,这一些范畴都必须归于档案工作的管理范围。高职院校档案工作管理范畴的明确,是新时期国家重视档案工作基础性的重要体现,有利于进一步加快高职院校的建设和发展,便于提高档案工作在学校中的地位作用,对促进高职院校档案工作的快速发展和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3、明确高职院校档案机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素质要求

随着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现代化的逐渐深入,学校档案工作的研究性和学术性日益上升,从而对高职院校档案机构负责人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在第二章第九条中明确规定:“馆长、副馆长和综合档案室主任应当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精神”。由此可见,作为高职院校档案机构的负责人,必须具备较高的专业技能,才能胜任管理与组织开展档案工作,也只有具有创新的思维和开拓的意识,才能做好新时期档案建设与发展工作。

其次,对高职院校档案人员的素质要求进一步提高。档案工作发展的关键在于人才,《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高等学校应当为高校档案机构配备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因此,专职档案工作人员是高职院校档案工作的基本力量,只有配备了相应数量和较高专业水平的专职档案人员,才能保证高校档案工作的正常、有序推进。同时《办法》还对学校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文化知识以及管理技能等进行了明文规定,如档案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档案业务知识理论,具备较为宽泛的科学文化知识面,要精通现代办公设备的使用方法,特别是当前档案信息化水平要求日益增高,提升对现代化信息技术的研究是非常重要的业务素质。

二、高职院校档案工作建设与发展的机制

高职院校档案工作在教学、科研、管理育人等各项工作中发挥着直接服务的作用,不仅是高职院校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且还是高职院校办学过程和增强办学实力的重要财富,对高职院校的可持续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因此,只有不断完善高职院校档案工作建设与发展的机制,才可以在新形势下建设高职院校档案工作的管理体制和管理范围,不断提高高职院校档案工作人员的素质要求。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构建高职院校档案工作管理体制的科学化

在现行高等院校档案工作领导体制的基础上,《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进一步对学校档案工作的领导体制进行了划分,并明确规定“高校档案工作由高等学校校长领导”,“分管档案工作的校领导协助校长负责档案工作”。这一规定为高职院校档案工作领导与管理体制的科学化提供了实施的依据和方案。众所周知,高职院校的管理工作任务繁重复杂,校长作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不可能直接管理学校的一切工作,高职院校可以由副校长分管档案工作,由该副校长承担第一责任人校长的责任,并对校长负责。这样可以使高职院校档案机构有明确的直接负责人,而且也能够确保《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校长负责制”真正落实到位。当高职院校档案工作职责纳入到校长的管理职责中,就转化成为校长应尽的义务,并相应地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从而构建科学化的高职院校档案工作管理体制。

2、高职院校档案工作管理范畴的细分化

高职院校档案是国家档案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学校在建设中、发展壮大中的见证。为了加强高职院校档案资源建设,更好地为学校中心工作服务,应该坚持集中管理为基础,在保证学校档案信息、资源完整、齐全的前提下,需要研究档案网络分级管理,进一步加快学校档案工作的现代化、信息化建设。也即实行分级管理制度是高职院校档案工作发展的需要。

分级管理可以采用实体分级管理和流程分级管理两种模式,即分别以档案实体和档案工作流程为划分依据,进行分范围、分阶段的管理。在实际工作中,各高职院校可以根据学校具体实际情况灵活采用。分级管理遵循国家制定颁布的档案法规和学校制订的有关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坚持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对档案工作集中管理,并辅助于分级管理;同时,分级管理还应坚持纸质文档与电子文档同步归档的原则,保证归档材料的齐全、完整、安全和利用。而针对高职院校,分级管理的机构主要由各院系、部门成立的档案分级管理机构组成,统一管理院校所形成的档案。因此,高职院校需要制订出各类档案管理办法与细则,以及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为各院系、部门顺利开展档案工作提供指导依据,从而更好地构建高职院校档案工作管理范畴的细分化。

3、培养高职院校档案工作人员的专业化

高职院校档案工作伴随着信息化、数字化时代的到来,已经呈现出新的发展态势。档案信息化己成发展的必然趋势。高职院校档案工作急需要档案信息化人才以及复合型人才,同时己在岗的档案工作人员对信息技术手段的掌握程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档案管理信息化、数字化进程的快慢与否。因此,拥有专业化的档案工作人员是高职院校档案工作发展的关键。一个专业的高职院校档案工作人员首先要具备良好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精通档案工作各个业务环节的同时,还要具备一定的信息挖掘、分析材料及编研能力。特别是要学习掌握计算机等信息技术,对电子环境下产生的信息进行搜集、加工、整理,逐步提高档案工作的现代化管理水平。其次,服务与沟通意识也是高职院校档案工作人员不可缺少的素质。

总之,在新形势下高职院校档案工作应当继续保持蓬勃向上的势头,为了在根本上满足建设高水平、特色鲜明的高职院校需求,应不断通过协同创新,适应社会发展和高等职业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扎实推动新形势的高职院校档案工作向前发展的科学化与专业化。

参考文献:

[1]熊欢欢,高校信息公开与高校档案提供利用的差异化与整和性研究[J].档案管理,2011(03).

[2]王玉玲,高校档案机构职能延伸的困境与出路[J].档案学通讯,2013(02).

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深入贯彻落实《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酒类商品批发、零售经营管理规范为核心,在全区推进酒类管理法制化和酒类消费科学化,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酒类市场,维护国家利益,保护酒类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区酒类市场流通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及范围

酒类流通管理工作重点是实行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和溯源制度,逐步推行商务部颁布的《酒类商品批发经营管理规范》和《酒类商品零售管理规范》的行业标准。酒类流通管理的范围是指酒类批发、零售、储运等经营活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所称酒类是指国产白酒、啤酒、葡萄酒、黄酒、果露酒、配制酒、食用酒精、其他含有乙醇的饮料及进口酒。

三、方法步骤

按照市酒类流通管理工作通知的要求,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按属地管理原则,区发改局负责全区酒类流通管理工作,区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我区酒类流通管理工作分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4日至6月15日)

各街道办事处要利用各种手段,采取印发宣传资料、办宣传橱窗等形式,大力宣传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标准,并将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程序、登记要求、办公地址、联系方式、联系人等予以公示,为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提供便利条件。

(二)调查摸底阶段(6月18日至6月30日)

开展酒类行业调查是进行酒类流通管理的基础工作,各街道办事处税源办负责辖区内酒类经营者的调查摸底。办事处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与工商等部门的协调,确保调查数据完整、真实、准确。摸底调查表于6月30日前报区发改局汇总。

(三)建立备案登记制度阶段(7月2日至9月15日)

1、备案要求

在**年4月1日以前已经取得营业执照的酒类经营者,应当在**年9月30日之前办理备案登记。**年4月1日后从事酒类经营的,必须在取得营业执照后60日之内办理备案登记。

《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由企业或办事处到国家商务部网站下载(国家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信息系统),用A4纸一式三份打印填写,汇总后每月5日前报区发改局。

2、建立溯源制度

建立溯源制度,就是酒类商品自出厂至销售终端全过程流通都应有《酒类流通随附单》(以下简称《随附单》)。凡是批发销售的酒类商品,都应填制《随附单》,做到单随货走,单货相符。《随附单》为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存根,第二联为售货单位留存,第三联为随货同行。《随附单》由市经贸委按照商务部统一制定的格式和统一编号印制。

3、索取证件

酒类经营者采购酒类商品时,应向首次供货方索取《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有关证照、单、书、表等复印件和《随附单》。区发改局会同工商部门对酒类经营者使用《随附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酒类备案管理制度具体要求

1、建立健全酒类经营购销台帐制度。酒类经营者应按照《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酒类经营购销台帐,购销台帐记录应包括品名、规格、计量单位、购销存数量、产地、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采购对象(限购货方)、销售对象(限供货方)等信息内容并保留3年。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对酒类经营者的购销台帐进行督促检查。

2、加强散装酒的销售管理。酒类经营者销售散装酒,应按照《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进行严格管理,并应在办理登记备案时注明经营散装酒。销售散装酒的应在固定场所标明生产者、生产地址、开启日期、有效销售期和执行标准,禁止流动销售散装酒。市、行业主管部门对销售的散装酒不定期进行抽检。

3、加强酒类商品的储运管理。酒类经营者应按照《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储运酒类商品。储运酒类商品包括仓库储存、货架陈列、展示陈列和装载运输的酒类商品。装载运输的酒类商品应有《随附单》。

4、依照《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并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谢绝未成年人买酒”的敬告条幅。

5、禁止酒类经营者批发、零售、储运以下商品:

(1)使用非食用酒精等有害人体健康物质兑制的酒类商品;

(2)伪造、篡改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酒类商品;

(3)侵犯商标专用权等知识产权的酒类商品;

(4)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超过保质期等酒类商品和非法进口酒;

(5)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酒类商品。

6、鼓励酒类经营者建立现代流通网络,发展现代营销方式,自觉执行酒类商品批发、零售经营管理规范两个标准,提高现代经营管理水平,推动酒类商品大流通。

7、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对《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视其情节轻重和危害程度,依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五章法律责任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查处。对举报、投诉违反《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行为的,及时调查核实并依法依规作出相应处理。

(五)督查考评

1、每月5日前,各办事处将上月的工作进展情况和《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酒类流通企业备案登记信息汇总表》报区发改局。

第5篇

互动网站:域名经济•中国

1.《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2004年12月20日修正版

《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第30号令)自2004年12月20日起施行。

作为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的部门法规,它就是目前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的“基本法”。在这部5年前施行的部门法规中,它由总则、域名管理、域名注册、域名争议、罚则、附则共六章组成。其中: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域名注册服务及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定义了“域名”、“中文域名”、“域名根服务器”、“域名根服务器运行机构”、“顶级域名”以及本文有关两个机构: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和域名注册服务机构。

2.相关条款的责任界定

2004年《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中,有3条是界定域名相关机构责任的:

域名注册管理机构:是指承担顶级域名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的机构(目前有两个中心:CNNIC和CONAC)。

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是指受理域名注册申请,直接完成域名在国内顶级域名数据库中注册、直接或间接完成域名在国外顶级域名数据库中注册的机构(即“注册商”)。

原信息产业部负责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的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一)制定互联网络域名管理的规章及政策;(二)制定国家(或地区)顶级域名CN和中文域名体系;(三)管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置并运行域名根服务器(含镜像服务器)的域名根服务器运行机构;(四)管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和域名注册服务机构;(五)监督管理域名注册活动;(六)负责与域名有关的国际协调。

3.工信部电管局角色缺陷

从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查出原信息产业部负责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的管理工作是划归电信管理局负责。

我们来参考一下全球互联网域名、地址资源的管理机构ICANN的职能:ICANN成立于1998年,是由来自全球范围的合作伙伴参与的非营利性机构,致力于保持互联网的安全性、稳定性和互操作性,该机构促进竞争并制定互联网唯一标识符的相关政策。I-CANN不会控制互联网上的内容,它无法阻止垃圾邮件,也不处理与互联网访问相关的事宜。不过,通过在互联网命名系统中进行协调,ICANN对互联网的发展和进步产生了实实在在的重大影响。

因此,我们也可以看到ICANN声明自己不负责什么,接着,再看一下ICANN近两年来的两个公告:

在2008年10月3日,ICANN给北京新网互联等两家公司发出违约通知书,要求他们“限期15天解决域名数据库(Whois)调查工作”。这两家注册商违反了ICANN注册商认证协议RAA中的第3.7.8款,这个条款要求注册商“……接到任何人有关已注册的域名的联系信息不准确的通知后,相应的域名注册商要对投诉的不准确问题采取合理的步骤进行调查。如果注册商掌握了被投诉域名信息不正确后,注册商应该采取合理的措施进行修正。”如果北京新网互联等两家公司无法修正上述通知中违反合同条款行为,可能采取包括终止合同的措施。

2009年11月25日,三家注册商失去了ICANN的认证资格,ICANN公告说终止了与三家认证注册商的协议。

ICANN的CEO兼总裁在《2009年――域名界历史性的一年》一文中回顾2009年工作中两项有关本文主题:

2009年5月份ICANN董事会批准经修订的注册商资格协议(RAA),新协议增加了很多新的条款。

加强了注册商合同履约监督工作。一年来处罚、解约的注册商数量是近年最多的,解约原因包括:违反Whois规范,数据代管违规,未支付ICANN费用,企业破产和“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UDRP)”违规等。

从ICANN的角色定位及近两年来它修订的注册商资格协议(RAA)、处罚、解约的注册商例子,再看一下《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中实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域名注册服务及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的执法(规)机构自2002年《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第一版)颁布以来的首份罚单,是2009年3月13日执罚的《工信电管罚字第1》。那么是不是《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界定的处罚事项,从2002年以来注册商就从来没有发生(或者没有人向工信部电管局举报过)呢?事实并不是如此。而且,笔者在2009年12月16日参加工信部在北京召开专项行动工作会议上,向王安平处长询问“为何工信部电管局不学习ICANN,直接把注册商除名”这个问题时,他说,《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没有写上这个权限。因此,《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中工信部负责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的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主要职责其实都是不可操作、虚设的东西。

工信部是隔着CNNIC和CONAC两个机构,在“监督管理”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的管理工作,这就是工信部电管局角色缺陷,所谓:是可为,实难为也!

NIC角色含糊不清

CNNIC承担的主要职责包括:互联网地址资源注册管理、互联网调查与相关信息服务、目录数据库服务(Whois)、互联网寻址技术研发、国际交流与政策调研等工作。本质上CNNIC就是一个域名注册局的角色,类似美国的VeriSing公司(负责管理.com、.net两个域名及A根服务器)。回顾一下CNNIC域名的审核历史,看一下CNNIC作为域名注册管理机构角色,这么多年来它都在干什么事:

前置审核,有限商制阶段(2002年9月1日之前):由用户或联网注册域名,将申请表和身份证明寄至CNNIC。CNNIC人员联机对信息进行校对,按照审核标准对域名名称进行审核。

后置抽查审核,放权注册商审核制阶段(2002年9月1日至2009年12月13日止):域名的注册端给注册商,用户通过这些端口联机注册并开通域名缴费、CNNIC后置审核,变更信息由注册商进行管控。

政府专用域名严格审核制(2005年11月14日至今):所有申请政府机构专用域名注册,必须提交申请表和身份证明,严格审核申请者身份,变更则由注册商进行管控,CNNIC不进行审核。从2009年8月开始,政府机构专用域名的注册审核开始进行网上验证代码证、通过第三方查询申请者电话号码、进行电话回访的方式确认实名制注册。

笔者太太王秀玉从1999年进入CNNIC工作以来,主要从事域名审核工作,曾有不少海内外关注.CN域名审核工作朋友问她:何为域名审核工作?为什么不良网站还是可以通过审核?她的解释就是:CNNIC审核域名,仅对域名的名字本身进行审核,对其用途、网站内容不进行审核和监控。但不理解的人太多了,因为只有CNNIC他们自己知道职责是什么,外界根本不知道,以为CNNIC的域名审核工作既是“法官”又是“警察”。

每年花很多费用做域名推广的CNNIC一直没有公布它的审核标准或申明,它是遵循ICANN基本原则工作的,它未能让公众明白它的审核工作能做什么,审核什么?也未通过大众媒体将自己严谨的审核流程公开介绍给公众,使公众对它的域名审核工作一无所知、外人由此会产生CNNIC的审核工作是“不作为”或者“乱审核”的猜测和臆断。这就是CNNIC域名注册服务体系对外宣传深度不够造成的结果。

全部前置审核,有限注册商制阶段(2009年12月14日起):从这个阶段起,所有中国域名注册商都依一系列公告被剥夺了域名审核权及Whois更改权。

可以见到,这时的CNNIC已经承担了“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应尽的责任;“域名注册服务机构”部分责任;工信部电管局(备案审核)部分责任。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CNNIC已经有了一个新的历史角色,在这个阶段,它已经忘记了自己应该依照《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赋予的法律责任去做好自己应该做的工作,而不应该含糊不清“越俎代庖”,这将在法律上出现行政违规的危险阶段。

5.注册商法律责任不作为

正如上面所描述,由于CNNIC从2009年12月14日起的一连串由域名审核制度变更而剥夺了注册商在中国域名申请、审核中的权限,造成了注册商法律责任不作为的问题越来越严重,包括:

无法给用户解释申请的域名为何审核不通过。

不鼓励用户申请中国域名,甚至人为制造由CNNIC审核不通过的假象。

以审核成本上升为借口,任意涨价,打击用户申请中国域名购买、续费欲望。

鼓动域名商、域名终端用户直接向CNNIC投诉审核不通过现象。

凡此种种问题,其实都是由于CNNIC近期角色含糊不清、在理解工信部电管局〔2009〕672号文件而采取的一些具体措施上,缺乏依法办事这个关键原因造成的。再加上在实施全部域名申请注册前置审核阶段,标准解释不清,缺乏调动公众力量及注册商资源及人力优势积极性,造成恶性循环。

6.现法规设计上的缺陷

综合以上事实,笔者认为《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存在下列设计上的缺陷:

第一,工信部电管局的行政作为权限不足。例如,没有赋予可以把注册商直接解约的权限。

第二,工信部电管局存在过度授权。例如,把域名备案问题加进CNNIC及注册商工作中,这是属于IDC同注册商合同条款的监管责任,从全球互联网治理的经验看,让CNNIC做此前置审核工作,既不符合《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赋予CNNIC的法规责任,也不符合网站建设的流程,更不符合域名的应用不仅仅是建立网站(难道开通邮箱专用域名也必须申请ICP备案吗?)的事实。

第三,注册商一直存在有疏于职责现象。从媒体已经公开的近几年钓鱼、诈骗、传播病毒、手机作案及破案过程披露案情看,域名注册商在遵守ICANN《注册商认证协议(RAA)》中的第3.7.8款及CNNIC一直要求的域名注册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准确”原则方面存在不足。这也是2009年12月9日CCTV“焦点访谈”《失控的域名》节目标题基本属实,而责任主要来自注册商疏于监管的原因。如何在《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框架下,让注册商遵守ICANN的《注册商认证协议(RAA)》及CNNIC《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申请书》及《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协议》条款,是值得各方面探讨的。

第6篇

转眼之间,加入公司已经半年有余,见证了公司从无到有的过程。 自公司筹备成立到现在,我积极主动地完成本职工作并积极配合其他各部门相应工作,现对从公司成立至今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第一、配合财务部领导进行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财务制度是财务工作的基础,必须用制度对财务工作进行规范,这样才能保证日后各项财务工作顺利进行。我部门已经初步拟定的制度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管理办法、备用金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财务印章管理规定、费用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税务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办理税务登记。公司营业执照办理后,我部门于2018年12月上旬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了税务登记,并于同月参加了李沧税务局举办的新设企业税务知识培训。

第三、开立银行账户。公司于2018年12月在中国银行青岛中央商务区支行办理了基本户开户,2019年2月在中国银行青岛市北支行办理了人民币资本金开户。

第四、建立会计账套。参考中资中程及中国交建的会计核算科目,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设置了我公司的会计科目,并根据核算需要对部分科目进行了辅助核算设置。

第五、编制各类财务表格,主要有原始单据粘贴单、费用报销单、差旅费报销单、财务专用章使用登记表、人名章使用登记表等。

第六、对筹备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进行了收集整理,完善了费用报销手续。

第七、就“个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税务知识向同事进行了宣讲,并引导部分同事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了填报。

第八、编制了“费用报销注意事项”,对各位同事日常报销中容易出现的一些小问题进行了宣讲,以便减少日常工作中的麻烦,提高工作效率。

第九、对公司前期的各项其他类合同进行了整理了,登记了合同台账,主要包括房屋租赁合同、装修合同、办公设备采购合同、办公家具购买合同等。

第十、对各项合同类支付,整理完善了手续流程,并根据资金情况进行了部分支付,登记了支付台账。

第十一、完善了固定资产报销流程,对所有的固定资产进行了验收登记,并完善了固定资产台账的登记工作,方便以后盘点。

第十二、在各部门的配合下,结合公司的现有情况及经营目标,编制了2019年度管理费用预算及2019年度预算报告。

第十三、日常工作主要有审核同事提交的报销单据、月底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工作、月初进行增值税申报工作及个人所得税申报工作。另外,配合党群人事部对工资表进行审核,并通过中行工资系统进行工资发放工作。

第7篇

财会系统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信息系统,为确实做好财会系统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必须研究其安全风险特征,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

(1)服务范围广。根据《财务会计管理信息系统专项规划》(2010年修订版),财会系统包括会计核算、资金管理、收入管理、运输清算、成本管理、财务监管、财务预算、物资管理及会计从业资格9大系统33个子系统,涉及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局(含有关合资公司)和站段(含非运输企业)财会管理工作,系统用户遍布全路。

(2)安全要求高。财会系统起步较早,经过多年的建设,系统深度应用,与业务工作高度融合,相关各业务工作对系统依赖性较高,一旦系统出现问题,工作效率会大幅度降低,甚至影响业务的正常开展。以资金管理系统为例,资金管理系统涉及全路资金集中结算、资金统筹调度、资金安全监控和账户管理等内容,特别强调系统的安全性,资金管理系统的安全性要求达到乃至超过国内金融机构的水平。

(3)关联影响大。资源共享是财会系统开发建设过程中的重要内容,资源共享不仅包括系统软件、应用程序、硬件设备、网络通道等的共享,也包括各应用系统中生成的信息资源本身。共享范围既包括了财会系统内部各子系统之间的共享,也包括财会系统与其他运输业务系统之间的共享。以财会系统有关参数字典为例,一个参数字典产生错误,会导致有关系统数据同步产生问题。

(4)风险环节多。财会系统安全风险环节较多,各有特点,对于子系统而言,既有中国铁路总公司集中的运输清算系统和资金管理系统,又有铁路局集中的会计核算和收入管理系统;对于业务工作而言,既涉及核算工作、收入工作,又涉及清算工作和资金工作;从对外沟通角度,既需要和财会管理相关部门紧密联系,同步工作,也要和统计、运输等其他部门协作交流,还必须时时得到信息化部门的具体支持;从具体问题看,既有技术层面的,又有管理层面的问题。

(5)工作难度大。财会系统庞大而复杂的特点,决定了其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的难度。财会信息化管理部门在具体面对安全问题时,应根据系统特点,针对人员、能力、职责等诸多具体问题结合不同业务要求开展工作。

二、财会系统安全风险管理策略

针对财会系统安全风险特征,分别采取规避、预防和分散3种管理策略,以应对财会系统安全风险,确保财会系统持续平稳的运行。

2.1风险规避策略

规避风险是策略性地回避风险,但并不能完全消除风险。一般而言,规避风险策略包含2个方面:一是降低风险后果发生的概率,主要是采取事先控制措施;二是降低风险损失程度,主要包括事先控制、事后补救2个方面。根据工作实际,风险规避策略主要是指采取技术手段,应对硬件平台方面存在的风险。

(1)事先控制措施。一方面采取各种措施,如采用数据库压缩技术和各种临时措施(如删除历史数据的索引,以腾出空间,需要时再建),暂时缓解运输清算存储空间不足问题;暂时启用报废旧服务器临时作为单机运行设备的备用机;加强对不达标机房的巡视和管理,力争提前预警风险;遇有突发性、临时性工作需要,临时借用其他办公用计算机,或者减少设备数量,以增加工作量和降低部分工作效率来换取基本工作要求的保证。另一方面,立即启动硬件平台应急补强工作,从根本上解决硬件平台方面存在的问题。

(2)事后补救措施。一是对运输清算历史数据分内容、分时间进行逻辑备份,一旦清算存储空间严重不足,导致日处理流程无法进行,则按预案要求,根据内容重要性、时间远近,删除部分已备份内容,腾出空间;二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确保有关人员在岗在位,遇有设备故障,立即抢修。

2.2风险预防策略

风险预防所采取的措施都是事先性的,主要是指管理措施,其内容与风险规避的内容相近。采用风险预防策略主要为应对新功能开发、日常运行维护、在线运行系统升级等方面存在的风险。

(1)严格按照《铁路财会系统信息保密管理办法》、《铁路财会系统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财会系统运行维护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加大财会系统运行维护管理的规范化工作力度,并适时进行落实检查,切实预防信息系统风险的发生。

(2)根据财会系统实际,逐步制定《铁路财会系统总公司硬件平台管理办法》、《铁路财会系统维护管理办法》、《铁路财会系统开发管理办法》、《铁路财会系统维护人员管理办法》、《铁路财会系统信息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工作,预防风险发生。

2.3风险分散策略

财会系统风险分散策略主要关注数据存储方面。

(1)在磁带库日常备份基础上,进一步以各个系统为基本单元,对关键时段数据单独备份。

(2)对各系统单独备份数据分别存放在有关服务器及移动存储介质上,确保单独备份数据实现“同地异介质保存”。

(3)在资源共享的原则下,进一步研究利用铁路局设备实现“异地异介质保存”。在上述所有风险规避、预防和分散措施均已经完全落实到位之后,若仍然出现安全问题,则必须严格按照《铁路财会系统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处理。

三、结束语

第8篇

【关键词】制定办法;明确责任;与经济挂钩;创造效益

新强煤矿是以生产焦煤为主的大型矿井,原设计年生产能力90万吨,现核定130万吨。为立井分水平开拓方式,采煤方法采用走向长壁后退式和局部仓储式两种。侏罗系上统城子河组地层平行不整合于滴道组之上,为本区主要含煤地层,共含煤80多层,其中可采和局部可采32层,为多薄煤层区。

几年来,我矿坚持合理布局,正规开采,充分利用资源,加强资源的监督管理,较好地解决了安全生产与资源回收的关系,取得了显著效果。尤其是在采煤工作面的浮煤管理方面,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办法,提高了工作面的回采率,也激发了干部和工人珍惜资源的自觉性。

前些年,因重视差管理不善,工作面浮煤丢失严重,有的采煤队丢煤厚度达0.3米以上,个别工作面每月丢浮煤达到1000余吨,矿月累计达到4000多吨,针对这种情况,为加强我矿煤量管理,加大井下浮煤管理力度,减少乱扔乱丢浮煤现象发生,制定了新强煤矿采煤工作面浮煤管理办法:

一、矿成立浮煤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矿长 书记

副组长:采煤矿长 总工程师 总会计师

成 员:矿副总以上领导

地测科长 办公室主任 工资科长 财务科长

井区管理小组

采区以(井)区长为组长,生产副区长、段长为成员。

二、明确具体职责

1、生产矿长:负责全矿浮煤日常管理工作,安排各采区浮煤管理工作。

2、总工程师:掌握全矿浮煤管理工作及生产检查,组织有关部门解决浮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3、总会计师:推进浮煤管理工作的落实。

4、地测科:负责全矿各工作面浮煤工作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切实做到实事求是、公平合理,保证浮煤管理工作正常有效的开展。

5、工资科:兑现浮煤管理奖罚,以保证浮煤管理工作的开展。

6、(井)区浮煤管理小组的职责:

各(井)区的(井)区长根据本采区的实际情况,抓好本采区的浮煤现场管理,配齐浮煤管理人员及管理工具,配合地测科人员搞好本采区的浮煤管理工作。

三、浮煤管理办法

1、采区设专职人员清浮煤,特别是上下两巷,上下出口的浮煤,列为浮煤管理工作的重点,工作面和上下出口浮煤要做到班班有人清,采后要在缩溜子之前和缩溜子之后将浮煤清理干净。

2、地测浮煤检查人员不定期对井下浮煤进行检查、抽查,每五天按最厚的一次扣工作面、上下出口、两巷的浮煤。

3、工作面浮煤要以最后面一排柱以外为基准量,取平均值从净产量中扣出一倍浮煤量,如浮煤厚度超过0.06米,按二倍从净产量中扣出。

4、工作面丢顶落底按实际丢煤厚度从净产量中扣出。

5、上下出口浮煤量按三倍从净产量中扣出,上下巷道采后要清理见煤层底板,无浮煤为止,如有浮煤按六倍数量从净产量中扣出。

6、工作面及下巷采后备巷道内必须有相应数量的耙子、扫帚等清浮煤工具。

四、奖罚办法

1、地测浮煤检查人员要认真学习此管理办法,严格按此办法执行,如出现浮煤检查不到位现象,视情节轻重对检查人员处以50元--500元罚款,同时矿里将对浮煤检查人员按扣浮煤(经考核后)进行奖励,奖励标准为:1.00元/吨,每月工作面浮煤确实减少,扣浮煤量不足3000吨时,按3000元给予奖励。

2、工作面浮煤管理不到位,检查和验收时,发现如下情况:机采工作面浮煤厚度超过40mm,炮采工作面超过60mm,连续长度超过二节槽的,罚行政区长200元,采煤区长100元,队长200元,班长100元;采后两巷浮煤厚度超过50mm,长度超过2米的,每米罚区长、副区长、队长各100元。罚款用于奖励浮煤检查人员。

浮煤管理办法一经实施,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工程技术人员积极向采掘工人宣讲提高资源回收率的意义。每逢工作面开工前或在贯彻作业规程的同时,利用班前班后时间,向全体采煤工人讲解怎样提高单产及减少丢煤等情况,并讲清浮煤标准是多少,丢浮煤给资源损失和安全带来什么影响等等。这种宣传活动确实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使采煤工人明确了资源回收的重要性和自己的责任。

新强煤矿采煤工作面浮煤管理办法从2007年1月1日实施以来,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当,有力地推动了浮煤管理工作。又因为奖惩分明,与工资、奖励挂钩,使工作面回采率平稳上升。

该办法的实行,为新强煤矿每年多回收原煤五万余吨,六年来,累计回收三十余万吨,产值1.2亿元,为节约煤炭资源做出了贡献。

参考文献

[1] 韩凤霞:提高薄煤层回采率的方法,山东煤炭科技,2011.2

[2] 孙伟:勃利煤田地质特征及找煤方向,煤炭技术,2006.3

[3] 徐涛:浅谈我矿煤质质量管理,黑龙江科技信息,2009.5

第9篇

XX供电公司政务信息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合肥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政务信息工作,适应公司信息化发展和管理的需要,实现政务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及时传递企业重大活动、重大事件信息,反映基层各单位、关联公司工作情况,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准确、及时和系统的信息服务,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政务信息工作”范围包括公司对重要政务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和工作;公司内部政务信息报送和交流工作;公司对外政务信息报送和反馈工作。

第三条各单位要加强对政务信息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明确责任,完善制度,保证政务信息渠道畅通。

第四条政务信息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简洁准确、及时高效、交流共享的原则。

第二章机构职责

第五条公司办公室归口管理公司政务信息工作,并接受省公司总经理工作部的业务指导。

第六条公司办公室管理政务信息的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订政务信息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完成政务信息收集、分析、加工、传递等日常工作。

(三)组织政务信息工作交流,指导所属单位的政务信息工作。

(四)组织政务信息工作培训。

(五)对政务信息工作进行考核奖励。

第三章队伍建设

第七条公司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政务信息工作。信息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思想品德好,事业心强,善于学习,勇于创新,工作认真负责,遵纪守法。

(二)熟悉电力行业的方针、政策,熟悉本单位、本部门的业务工作。

(三)思维敏锐,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并能运用现代化的政务信息网络手段加工、处理和传递政务信息。

第四章政务信息报送

第八条公司每周至少向省公司报送政务信息一次。重要政务信息要做到随时报送。公司向系统外报送的重要政务信息要报送省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备查。

第九条公司要与地方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建立固定的政务信息交流渠道,加强横向政务信息沟通。

第十条向省公司和市政府报送的政务信息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同志审核后报出。重要政务信息要报送公司有关领导审阅后报出。

第五章政务信息内容

第十一条政务信息质量要求:

(一)要客观真实。重大事件上报前,核实准确,万无一失。

(二)政务信息要有实用性,要有充实的、有价值的内容,主题鲜明,言简意赅,注重质量。

(三)要力求在内容和形式上不断创新。

(四)要加强调查研究,加强政务信息加工,提高政务信息价值。

第六章工作方式

第十二条合肥供电信息网是公司政务信息工作的核心载体,负责及时选登各单位报送的政务信息。

公司重大活动、事件信息由主办部门和宣传部门负责报送,部门政务信息由各部门负责报送。

同一政务信息多人报送的,择优录用。

第十三条公司将适时召开政务信息工作研讨交流会,交流公司政务信息工作。每年适时组织信息工作人员开展学习和培训。

第七章考评奖励

第十四条公司办公室负责对公司各单位政务信息工作进行考评奖励。考评的主要指标包括:政务信息的数量、质量、网络建设、人员培训、制度建设、采用情况等。

政务信息分数按每采用一条得3分计算,半年公布一次。重大信息漏报的,责任部门扣50分。

政务信息稿费按得分计算,1分1元。

第八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合肥供电公司各单位,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第十六条公司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政务信息工作守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10篇

一、指导思想

通过完善制度、规范流程、严格监管,规范物资采购行为,促进烟草行业平稳健康发展

二、工作思路及目标

依据国烟办[200]135号文件精神,从完善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入手,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流程,建立规范采购管理的长效机制。组织开展物资采购专项调查;通过全面推行水松纸网上交易探索建立公开透明采购管理机制;完善卷烟用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出台《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卷烟用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要求各省通过完善制度、注重检查、促进整改的方法,建立加强物资采购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三、工作安

(一)开展专题调研。

通过下发调查表和现场调研对现行物资采购管理流程进行摸底,了解采购管理现状。

(二)探索建立非专卖品物资网上采购管理模式。

以水松纸为试点,探索网上交易模式,建立价格信息披露机制,提高采购过程的公开、透明度

(三)完善采购管理长效机制。

在采购流程调研和非专卖物资网上交易试点基础上,针对目前物资采购管理中存在的共性问题,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从宏观管理层面提出加强采购管理的措施和办法,研究拟订《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卷烟用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对物资采购管理的管理重点、管理程序和管理目标予以明确,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管理的良性机制,杜绝违反制度和程序问题的发生。

(四)开展监督检查和评价。

根据《关于加强卷烟用物资采购的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抽查省级工业公司采购管理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针对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通过典型示范作用,带动行业物资采购管理整体水平的提升。

(五)时间安排。

1.6月底完成物资采购调研。

2.推行非专卖物资网上交易。7月份在行业内全面推行水松纸网上交易。在水松纸试点的基础上,力争用2年左右时间实现主要卷烟用物资的网上交易。

第11篇

1制订规章制度,强化基础工作管理

会计基础工作在整个会计核算中,是数据最原始的积累,是核算的开始、结束,没有严格的规范化管理,势必影响整个核算流程,因此,涟钢财务部制订了《涟钢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细则》、《ERP会计业务操作细则》、《涟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涟钢财务部会计凭证管理办法》、《会计报表编制及要求》、《票据管理办法》、《内部结算管理办法》、《资金收付内部控制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强化基础工作管理,建立《财务检查考核办法》,由会计科实施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将错误消灭在萌芽中。

2做好凭证制单人与审核人衔接,搞好成本费用归口管理

涟钢在2003年实施ERP,会计核算由二级成功转换为一级核算,原来成本费用划分到二级单位控制。实施ERP后,统一由财务部各科室分类控制管理,驻二级单位财务人员制作凭证必须由相应主管科室审核,各主管科室将成本费用细分工落实到人。成本类由成本预算科审核控制,费用类由费用科归口控制,福利、工资、资金等由会计科汇总审核。做到成本费用专人专科控制管理。实施ERP后成果显著,2006年1~2月涟钢生产成本较年度目标计划降低22706万元,在同行业排名21名。

3统一采购付款,加强明细帐管理

涟钢实施ERP前,采购付款是由驻采购部财务科、驻进出口部财务科根据所在单位计划付款。有的供应商在几个部门都有业务,既是供应商又是销售客户,信息没有沟通共享,造成付货款给供应商,供应商又欠公司销售货款,浪费资金资源。实施ERP后,在系统内将信息资源共享,同一客户应收应付款抵减,随时可查客户余额情况。在实际操作中,根据财务部《采购物资承诺付款管理办法》,由资金科按计划统一审核支付,避免重复或应抵减销售货款款项支付,相应节约了资金资源和财务费用,财务费用1~2月较年目标计划节约2189万元。应收应付明细帐由销售结算科、采购结算科专门管理,账目清晰,差错率为0。

4规范凭证制作、传递,保障原始单据完整、真实

涟钢在ERP系统中,会计人员按岗位职责给予权限,由专人负责管理,严格规定凭证摘要、科目设置、附件说明等,使系统按照凭证科目归集成本费用、应收应付明细帐,确保明细帐与总帐相符。涟钢财务部每月凭证约有2000份之多,翻阅查询不便,凭证摘要描述简洁明确是查询的基础,因此根据《涟钢财务部会计凭证管理办法》,要求凭证制单人按照规范填写摘要、附件说明,使附件完整,查询快捷,减少时间浪费。由于会计凭证号是系统内自动连贯生成,凭证汇集需各个科室协助完成,涟钢财务部实际操作是:付款凭证由会计人员直接送到资金科出纳柜,以免凭证及附件遗失。银收、银付、现收现付凭证由资金科银行核算会计整理,造具清单送档案室,记账凭证由各科室专人归集造清单送档案室,最终由档案管理会计装订成册。避免了原始单据丢失、凭证缺号,保障原始单据完整、真实。

5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规范报表

在现代企业中,以计算机为中心,加强信息沟通,已成为规范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要手段。会计报表是会计核算工作最终总报告,是企业经营成果的浓缩反映,是决策层决断的依据。涟钢下属11个子公司,在合并报表中占有重要地位,财务部会计科利用计算机区域信息网络,规范子公司报表格式、报出时间,使数据信息共享,加快报表报出时间,提高合并报表数据准确率,为领导决策赢得时间。

6完善档案体系,保障会计核算成果真实性、完整性

会计基础工作贯穿整个核算过程,从原始数据、票据取得到报表报出、档案归档,涉及面非常广泛,如采购经办人员、销售人员、班组核算员、成本数据获取人员、基础数据录入员、成本费用会计、资金收付会计、报表会计等等,只有明确分工,衔接到位,既分工又合作,才能将会计基础工作有始有终完成。

第12篇

一、总则

为及时识别、监控公司保密潜在风险及其发生概率,确定公司保密风险承受能力及限度,认定该等风险所可能带来的损失,根据《上海市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单位保密风险评估工作细则》和《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保密标准》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职责分工

1、公司保密风险评估与管理主管部门为风险管理部。

2、各部门、各经营单元协助风险管理部实施本管理办法。

3、公司各涉密经营单元是保密风险管理的第一道防线,负责本经营单元和公司内纵向归口管理事项的保密风险管理工作。

4、公司保密风险评估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是保密风险管理的第二道防线,接受保密管理办公室的监督(以下简称保密办),负责指导和检查保密风险评估工作的开展。

5、公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是保密风险管理的第三道防线。作为保密风险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监督保密风险评估工作的开展,负责组织建立完善保密管理的持续改进机制。

三、工作内容及流程。

1、领导小组授权风险管理部组织成立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保密工作的公司领导担任,成员由保密办、风险管理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应组织对评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结果做分析和研究,查找出在保密管理的制度、流程和执行等方面的问题,组织对制度和流程进行修订和完善。

2、工作小组至少每半年开展一次保密风险评估,使用“上海市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保密风险评估及自查自评系统”开展保密风险评估工作,按照业务流程对保密风险进行识别、分析和评估,评估的范围包括项目、人员、资产、场所等主要管理活动在保密方面所面临的威胁、存在的弱点、造成的影响,以及三者综合作用所带来风险的可能性的评估。

3、工作小组至少每年对《保密管理风险点识别及防控措施》评估一次,从人员风险、涉密载体风险、涉密计算机、涉密场所、投标、项目实施等,对每个风险点进行低、中、高等级识别,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4、工作小组在评估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保密风险评估报告》形成后,应向领导小组报告评估情况。向相关涉密经营单元和人员通报评估情况,监督防控措施的落实。

5、工作小组不定期组织开展评估业务培训,使相关人员了解掌握保密风险形式、评估方法、评估工具、防控措施等知识。保密风险管理纳入保密教育培训,以增强涉密人员防控保密风险的意识。

6、《公司保密风险评估报告》以及《公司保密管理风险点识别及防控措施》由风险管理部保存,作为年度审查申请的附件材料报市国家保密局资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四、奖惩机制

将评估工作履职情况纳入部门和员工的年度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由领导小组对工作小组成员的保密工作进行考核评价;由工作小组负责对相关部门和人员的保密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对发现并上报重大保密风险的部门和人员给予奖励。对瞒报或未发现明显保密风险而导致发生泄密事件及严重违规行为的部门、人员给予重罚。

五、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