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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知语言学

时间:2023-05-31 08:55:51

认知语言学

第1篇

关键词:认知语言学;认知科学;语义;语法

中图分类号:H0-125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23-0206-03

现代语言学的研究表明,认知与语言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语言的认知研究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却是20世纪70年代末兴起的,80年代中期以后其研究范围扩展到了语言学中的许多领域,包括句法学、语义学、音系学、篇章分析等。1989年在德国召开的第一次国际认知语言学会议以及l990年创刊的《认知语言学》杂志,标志着认知语言学的学科地位得以确立。此后,认知语言学的发展非常迅猛,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从认知的角度来研究语言。

一、认知语言学的基本观点

(一)认知语言学是认知科学发展的产物

认知语言学是认知科学的一部分,而认知科学是一门综合科学,由心理学、语言学、人类学、哲学、计算机科学等多学科组成的交叉学科,从多角度来探索思维的奥秘。人类思维的结晶是语言,语言是人类表达观念和思想的方式之一,是认知系统的一部分,是人类体验、文化、社会、风俗、环境等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认知语言学一方面运用认知科学的理论和方法来探讨语言现象,另一方面又通过语言现象来揭示人的认知能力,把语言认知作为人的整体认知过程的一部分来把握。

(二)认知语言学研究中的范畴理论

“范畴化”(categorization)可以说是人类最重要最基本的一种认知活动,是指人类在演化的过程中对外界事物进行分类或归类,使无序的世界变成有序的、分等级的范畴体系。这个过程(即范畴化的过程)就是认知,或者说是认知的第一个环节。范畴化使人类从千差万别万事万物中看到相似性,并据此将可分辨差异的事物处理为相同的类别,从而形成概念。在此基础上人类才能完成更复杂的认知活动,包括判断和推理。认知的发生和发展是一个形成概念和范畴的过程,它是一种以主客互动为出发点对外界事物进行类属划分的心智过程[1]。正如Lakoff所言:“没有范畴化的能力,我们根本不可能在外界或社会生活以及精神生活中发挥作用。”[2]

范畴化的现象很早便引起哲学家的注意,亚里士多德在《范畴篇》中系统论述了自己对范畴的观点,经典范畴观便是在此基础上形成的。20世纪60年代以来,心理学和人类学研究对传统的经典范畴观提出了大量的反证。维特根斯坦在《哲学研究》中提出了“家族相似”[3]的概念。维氏认为, 无法用一种共同的属性来描述一个范畴中的全体成员,只是在成员与成员之间存在部分的相似性,并以这种相似性的交织联结成范畴的整体;范畴的边界是模糊的、开放的;范畴内的各个成员的地位是不平等的。

维氏的“家族相似说”否认范畴的各个成员之间存在任何共同的本质, 向经典范畴观发起了强有力的挑战。20世纪70年代起,“家族相似说”被引入语义范畴研究。触发了哲学界、心理学界、语言学界对范畴化问题的重新审核。语言学家Labov和Rosch先后发表了他们对自然范畴的试验研究结果,把具有“家族相似”的这些自然范畴称为“原型范畴”[4-6]。一事物是否属于该范畴, 不是看它是否具备该范畴成员所有的共同特性, 而是看它与其原型之间是否具有足够的“家族相似性”。范畴化研究的巨大发展成为认知语言学得以产生和发展的重要基础。

(三)认知语言学的哲学基础

Lakoff和Johnson按照哲学的承诺和信念把认知科学划分为两大派: 第一代认知科学和第二代认知科学。第一代认知科学产生于20世纪50年代。客观主义的认知观代表了第一代认知科学的基本观点,可概括为“所有的理性思维牵涉抽象符号的操作,这些符号只有通过与外界事物的规约才能获得意义”[7]。思维仅是对抽象符号的机械运作,不受人体感知系统和运动系统的制约。人类的心智就是自然的一面镜子,是外部世界的内部表征, 对自然作出客观的、镜像的反映。乔姆斯基的生成语言学是第一代认知科学在语言学领域的典型理论形态。

第二代认知科学出现于20世纪70年代, 信奉的是所谓非客观主义的哲学,以体验哲学为基础。第二代认知科学坚决反对第一代认知科学的基本观点,认为客观主义认知观忽视了人类认知最重要的一个特征,即人的生理基础在形成概念和语言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体验主义认知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8-9]:思维是不能脱离形体的。概念、范畴、心智来自身体经验,那些不是来源于经验的概念是运用隐喻、转喻和心理意象的结果。认知语言学的基本观点与第二代认知科学一致。认知语言学家认为,语言能力是人的一般认知能力的一部分,其描写必须参照认知过程。语法、句法都不是独立的,而是与语义、词汇密不可分。语义不只是外部世界的客观反映,还与人的主观认识息息相关,是通过身体和想象力获得的,而这种想象力也是不能脱离形体的,因为隐喻、转喻和心理意象都是以经验为基础的,这与客观主义语义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验哲学是第一代认知科学与第二代认知科学的分水岭, 两者的划分具有深远意义, 能使我们更清楚地理解认知科学理论, 不至于将其间的不同流派混为一谈。”[10]

二、认知语言学的主要流派

认知语言学不是一种单一的语言理论,而是代表一种研究范式,是多种认知语言理论的统称,其特点是把人们的日常经验看成是语言使用的基础,着重阐释语言和一般认知能力之间密不可分的联系。这些语言理论虽不相同,但对语言所持的基本假设都大同小异,都不同程度地认可上一节提到的基本观点,只是在讨论和关注的具体语言现象上有所差别。认知语言学主要理论方法有:Fillmore的框架语义学 (Frame Semantics),Langacker的认知语法(Cognitive Grammar),Lakoff等人的认知语义学(Cognitive Semantics)。

(一)框架语义学

框架语义学是认知语言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词义及句法结构意义的一种方法。Fillmore指出:“框架语义学提供观察词语的一种特别方式,同时也努力描写一种语言新词的产生和已有词语里新意义的增加,或将一段文章中各部分的意义组合到一起,从而形成整篇文章的意义所需要遵循的原则”[11]。在框架语义学中,词义是用框架来描写的,框架是一种概念系统或认知结构,要理解词语的意义,就必须先具备概念结构即语义框架的知识。“一个“框架”作为在对语言意义的描写中起作用的一个概念, 是跟一些激活性语境相一致的一个结构化的范畴系统”[11]。以Fillmore著名的“商业交易”框架为例。这一框架涉及的概念包括: 拥有、给予、交易、钱。这样一个场景图式中的元素包括:钱、商品、买方、卖方。其他元素还包括:价格、时间、找钱等。根据这些概念, 我们就可以对一系列词语的意义、用法及语法结构进行对比描写。例如,英语中的buy, sell, spend, cost, charge, price等等。如果我们把商业交易框架与其他框架进一步结合起来, 那么我们就可以进一步描述和解释像tip, bribe, fee, honorarium, taxes, tuition这样的词语。由此可见, 框架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认知结构。语言框架为词义的存在和使用提供了背景和动因。要理解词义必须将其放置于人们的经验与社会文化的习俗框架中,理解人们的经验与社会习俗。

(二)认知语法

认知语法是Langacker的语言学理论及其研究方法,最初称为“空间语法”(Space Grammar)。该理论为语法研究提供了一个迄今为止最全面详尽的认知语言学的理论和描述框架。认知语法对语法和语言意义的本质提出了新的理论[12]:

1.语言能力是人的一般认知能力的一部分,因此语言不是一个自足的系统,对语言的描写必须参照人的一般认知规律;

2.语法结构(或句法)并不构成一个自足的形式表征层次,它在本质上是象征性的,是语义结构的规约象征化(conventional symbolization);

3.句法不是语言的一个自足的组成部分, 句法(和词法)在本质上和词汇一样是一个约定俗成的象征系统,句法分析不能脱离语义;

4.基本真值的形式逻辑用来描写语义是不够的,语义不仅仅是客观的真值条件,还跟人的主观认识密切相关。显然,这些基本假设跟乔姆斯基生成语法的基本假设是针锋相对的。

认知语法认为语言中只有三类单位:语音单位,语义单位,象征单位。语音单位和语义单位是构成象征单位的两极,两极之间的联系是象征联系。例如,英语单词cat 作为一个象征单位就是[[CAT]/[cat]],其中大写字母代表语义极,小写字母代表语音极。象征单位是一种音义结合体,一定形式代表一定的意义,而且这种代表是约定俗成的。各种语法范畴和语法结构式都是象征单位,只有具体和抽象程度上的差别。语法研究不可能脱离语义。因此认知语法打破了词汇和词法、句法的界线,认为词汇、词法和句法构成一个连续体(continuum),可借用象征关系对这一连续体作穷尽性描述。也就是说象征关系高度概括性使得认知语法能对语言不同层次作出统一性解释。

(三)认知语义学

认知语义学的主要代表人物有Lakoff & Johnson,Langacker及Talmy等。Lakoff & Johnson着重研究“隐喻”(metaphor)在语义学和认知过程中的重要作用;Talmy集中研究一般认知能力与语言之间的具体联系;Lakoff 在1987年出版的Women, Fire, and Dangerous Things奠定了认知语义学的学科基础。Wikipedia百科全书对认知语义学的定义为:认知语义学是认知语言学的一部分,它否定传统形式语言学的语音、句法及语用模式,将语义学视为有意义结构的认知表示法。

根据Talmy的论述[13],认知语义学研究概念内容及其在语言中的组织方式。概念内容不但包括意念(ideational)内容, 还包括情感、感知等体验内容。意义结构是概念化的,也就是说,某一词语的意义等于听话者大脑中被激活的概念,而概念与感知经验和世界经验相关,不同的说话者可以用不同的方式对相同的经验进行概念化。意义既不是完全客观的, 也不是完全主观的。意义被认为是词语和大脑之间的一种关系,而不直接是词语与世界之间的关系。例如,根据传统语义学词典“单身汉”指“未婚成年男子”,但在特定的文化下,人们在大脑中形成的语义概念与此定义并不完全吻合,因为像“和尚”、“道士”等根据教义规定是不能结婚的。尽管和尚、道士完全符合单身汉的定义,我们几乎不把他们称为“单身汉”。

三、对认知语言学不足之处的思考

任何一门学科都有它的适用范围,也有它的局限性,像所有语言理论一样,认知语言学也是如此。认知语言学是传统语言学、特别是乔姆斯基转换生成语言学的反动,它弥补了这些学派的一些缺点,提出了许多解释语言的新思路, 对语言理论做出了重大发展。同时它也走向另一个极端,抛弃了其他学派的合理的地方,而且我们不能期望它解决语言学中的一切问题。认知语言学存在的不足之处,值得我们进一步思考。

语言世界及其规律是认知语言学研究的对象,其目的在于揭示认知对语言的影响。我们应该辩证地看待认知与语言的关系。语言认知是人的整体认知过程的一部分,但语言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会影响到人们的认识世界的方式。例如对现实世界认知的不同,会导致不同民族语言的语法范畴也不一样,那么就会影响语言使用者观察、认知世界的方式。英语的语法中有单复数标记,复数在名词后加-s,单数为零标记不加-s。以英语为母语者,他们使用语言表达自己的时候,必须符合语法的要求。久而久之,在认知世界时候就会关注事物的数量特征,因此他们在单复数的使用上可以完全不犯错误,而我们中国学生却经常在这上面犯错误,原因是我们的语法中没有这个数量范畴,所以在认知世界时,就不会去关注数量的多少。

在家族相似性上建立起来的原型范畴理论认为: 范畴中有一个中心义项,即原型义项[14],其他非中心义项则是依据这一中心义项向外延伸而形成的。在一个范畴中,特别是在有多个义项的范畴中,如何确定一个中心义项?应该是概念形成时的最初义项,还是后来语言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中心义项?我们不能确定一个中心义项是中心意义、基本意义、或者原始意义,也就说不上其它成员都是以一个原型义项为中心向外延伸而成的。各语言中都有很多同义词,它们是属于同一范畴,还是属于有相同原型义项的不同范畴?另外,在语言中有反义同词现象例如twilight (曙光;也可意为:暮色),overhear(无意听到;也可意为:有意偷听),sanction(批准,授权,支持;也可意为:制裁,禁止船出入港口)。相反的义项一般说来不可能置于同一范畴中,那么在反义同词语言现象中,相反的义项是属于同一范畴,还是不同范畴?原型范畴理论似乎对此尚未作出合理的解释。

四、结语

认知语言学是现代语言学的新兴学派,仍有不完善的地方。但它提出了一整套自己的理论体系和研究方法,其理论基础极具挑战性,并逐渐被世界大多数语言学者所认同。随着研究的深人,理论体系的完善,认知语言学对语言规律的揭示会更加全面,人类语言的奥秘会一点一点地被揭示出来。

参考文献:

[1]王寅.解读语言形成的认知过程――七论语言的体验性:详解基于体验的认知过程[J].四川外国语学院学报,2006,(6).

[2]Lakoff, G. Women, Fire and Dangerous Things [M]. 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87:6.

[3]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M].陈嘉映,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37-38.

[4]Labov. W. The Boundaries of Word and Their Meanings[A].Bailey & Shuy. New Ways of Analyzing Variation in English [C].

Washington: Georgetown University Press, 1973.

[5]Rosch, E. Cognitive Representation of Semantic Categories [J]. Journal of Experimental Psychology, 1975: 4.

[6]Rosch, Eleanor & Barabara B. Lloyd. Cognition and Categorization [C]. Hillsdale: Lawrence Erlbaum Associates, Inc., 1978.

[7]Lakoff, G. Women, Fire and Dangerous Things [M]. 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87: preface.

[8]Casad, E. Cognitive Linguistics in the Redwoods [C]. Berlin: Mouton de Gruyer, 1996.

[9]Johnson, M. The Body in the Mind [M]. 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87

[10]王寅.认知语言学的哲学基础:体验哲学[M].外语教学与研究,2002.

[11]Fillmore Charles J. Frame Semantics [A]. Linguistics in the Morning Calm [C], 1982:111-137.

[12]Langacker, R. W. Foundations of Cognitive Grammar: Volume I [M].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7: 2-3.

第2篇

论文摘要:认知语言学的发展离不开特定的哲学基础,随着研究的深入,认知语言学也提出了新的哲学观点,本文综合论述了认知语言学的哲学基础,旨在进一步强调哲学对认知语言学发展的重要性及对语言教学的指导作用。

0 引言

认知语言学是近十几年来国际理论语言学界新兴的一个语言学学派或一种新的研究方法,其成熟的标志是第一次国际认知语言学会议在德国杜伊斯堡的召开和1990 年《认知语言学》杂志(cognitive linguistics)的出版。认知语言学是在反对以生成语法为首的主流语言学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在哲学基础和工作假设上都与主流语言学有很大差别。传统的客观主义哲学观与人类对范畴的认识不相符合,也无法建立起一个有效地解释人类认知和语言的意义的理论,因此认知语言学家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之上要提出自己的新的哲学观点——经验现实主义。

1 认知语言学哲学基础

客观主义认为,人的语言和思维中所运用的符号对应于外部世界的实体和范畴,符号通过与外部世界的事物之间约定俗成的对应关系获取意义。这样形成的符号体系是外部世界的再现(representation),是客观现实的映射。客观主义这还将人的心理活动中包含想象色彩的成分全部剔除在外,比如隐喻、借代、主观意象(mental imagery)等都不应该进入人的概念领域(realm of concepts)。总之,客观主义者认为人的理性虽然来自对物质世界的感知,但理性不受人自身的生物功能和外部世界特性的制约,人的思维和推理是大脑中概念和理念(ideas)之间的关系运算,是绝对抽象的,无形体的(disembodied)。他们错误地将主观的东西和客观的东西截然分开,认为理性、思维、观念、理解是自主的,不受人的生理和物理环境的制约,人类心智是脱离主体的,超验的,不依赖认识主体的身体经验及其与客观世界的相互作用。

近年来,随着认知科学研究的深入,人类学、心理学、语言学等对“概念范畴”(conceptual categories)进行了广泛和深入的研究,并提出了关于范畴、意义、思维和推理与以前不同非客观主义(non-objectivism)的观点。他们称之为经验现实主义或简称经验主义(experiential realism, experientialism)。这里的经验是指由人的身体构造以及与外部世界互动的基本感觉——运动经验和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有意义的范畴结构和意向图式。经验主义认知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思维是不能脱离形体的(embodied),即用来连接概念系统的结构来自于身体经验,并依据身体经验而有意义;(2)思维是想象的(imaginative),因为那些不是直接来源于经验的概念是运用隐喻、转喻和心理意向的结果,这种想象力也不是脱离形体的,因为隐喻、转喻和意向都是以经验为基础的;(3)语言符号不是对应于客观的外部世界,而是与认知参与下形成的概念结构相一致。意义与推理也是基于以上概念结构与认知模式;(4)思维具有完型特征(gestalt properties),学习和记忆的认知过程依靠完型结构,而不是抽象符号的机械运算。

在经验现实主义哲学观里,意义被视为是最关键的,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词语(linguistic expression)和词语所传达的概念是怎样获取意义的。经验现实主义认为,意义和意义的结构都产生于我们的生活经验,包括身体经验、社会经验和文化经验等。我们生活于其中的世界和我们作为生物体的特殊身体构造决定了有些经验是先于概念的产生就有自己的内在结构的。概念之先结构主要包括两类:一为基本层次结构,一为意向图式结构。认知模式与这两种概念之先结构相映衬,并由此获得自己的意义。

这种映衬构成人类知识的基础。经验现实主义还认为,我们通过理想认知模式icms(idealised cognitive models)来构建知识,icms是一个有内在结构的复合体,其内在结构可以是命题性的,意向图式性的,也可以通过隐喻投射和借射建立起来。在那些没有清晰可辨的概念之先结构的域,尤其是抽象域,我们通过隐喻借来此种结构。这样一来,隐喻就为我们理解那些抽象域提供了途径。经验主义因此特别重视隐喻对人类认知体系和语言形成的作用,因为隐喻将理性(reason)和想象结合起来。

2 认知语言学哲学基础与语言教学语言作为一种认知模式,不可避免地受到其哲学基础的影响。语言教学是一种调动学习者主观思维的活动,要求学习者在学习过程中充分运用自身的经验、想象、脑海中已构成的图式模式。如上所诉,语言教学者在教授语言的过程中要重点解决的词语和词语所传达的概念是怎样获取意义的。而意义和意义的结构都产生于我们的各种生活经验中。语言教学因此更要重视对学习者在语言学习过程中经验的运用,以获得语言内容的最大吸收和语言意义的最深理解。哲学是语言学的基石。认知语言学把经验现实主义作为哲学观。经验主义承认客观存在的现实性,但认为对客观世界的认识不是来自于外界实体的对应,而是来自对现实世界的经验。语言是人类一般认知活动的结果, 其结构与功能是人类经验的产物,与客观世界之间并没有直接对应关系,语言的中介是人类经验所促动的人类概念。人的身体构造、身体经验及社会经验会对人的人之产生重大影响。

参考文献:

[1]f. ungerer & h. j. schmid an introduction to cognitive linguistics[m]. beijing: 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arch press, 2001.

[2]janssen t. & g. redeker (eds) cognitive linguistics: foundations, scope and methodology [c]. new york / berlin: mouton de gruyter, 1999.

[3]johnson, m. the body in the mind: the bodily basis of meaning imagination and reason[m].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87.

[4]lakoff g. women, fire and dangerous things [m].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87.

[5]lakoff g. and m. johnson philosophy in the flesh[m].new york: basic books, 1999.

[6]langacker r. foundations of cognitive grammar. vol. 1.[m].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87.

[7]langacker, r assessing cognitive linguistic enterprises[j].in janssen, t & g. redeker (eds),1999.

[8]tomasello, m. the new psychology of language [c]. hillsdale nj: lawrence erlbaum associates, 1998.

[9]张辉、祝良 认知语言学概述[j].外语研究,1999(2).

第3篇

    关键词:认知语言学;认知科学;语义;语法

    现代语言学的研究表明,认知与语言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语言的认知研究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却是20世纪70年代末兴起的,80年代中期以后其研究范围扩展到了语言学中的许多领域,包括句法学、语义学、音系学、篇章分析等。1989年在德国召开的第一次国际认知语言学会议以及l990年创刊的《认知语言学》杂志,标志着认知语言学的学科地位得以确立。此后,认知语言学的发展非常迅猛,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从认知的角度来研究语言。

    一、认知语言学的基本观点

    (一)认知语言学是认知科学发展的产物

    认知语言学是认知科学的一部分,而认知科学是一门综合科学,由心理学、语言学、人类学、哲学、计算机科学等多学科组成的交叉学科,从多角度来探索思维的奥秘。人类思维的结晶是语言,语言是人类表达观念和思想的方式之一,是认知系统的一部分,是人类体验、文化、社会、风俗、环境等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认知语言学一方面运用认知科学的理论和方法来探讨语言现象,另一方面又通过语言现象来揭示人的认知能力,把语言认知作为人的整体认知过程的一部分来把握。

    (二)认知语言学研究中的范畴理论

    “范畴化”(categorization)可以说是人类最重要最基本的一种认知活动,是指人类在演化的过程中对外界事物进行分类或归类,使无序的世界变成有序的、分等级的范畴体系。这个过程(即范畴化的过程)就是认知,或者说是认知的第一个环节。范畴化使人类从千差万别万事万物中看到相似性,并据此将可分辨差异的事物处理为相同的类别,从而形成概念。在此基础上人类才能完成更复杂的认知活动,包括判断和推理。认知的发生和发展是一个形成概念和范畴的过程,它是一种以主客互动为出发点对外界事物进行类属划分的心智过程[1]。正如Lakoff所言:“没有范畴化的能力,我们根本不可能在外界或社会生活以及精神生活中发挥作用。”[2]

    范畴化的现象很早便引起哲学家的注意,亚里士多德在《范畴篇》中系统论述了自己对范畴的观点,经典范畴观便是在此基础上形成的。20世纪60年代以来,心理学和人类学研究对传统的经典范畴观提出了大量的反证。维特根斯坦在《哲学研究》中提出了“家族相似”[3]的概念。维氏认为, 无法用一种共同的属性来描述一个范畴中的全体成员,只是在成员与成员之间存在部分的相似性,并以这种相似性的交织联结成范畴的整体;范畴的边界是模糊的、开放的;范畴内的各个成员的地位是不平等的。

    维氏的“家族相似说”否认范畴的各个成员之间存在任何共同的本质, 向经典范畴观发起了强有力的挑战。20世纪70年代起,“家族相似说”被引入语义范畴研究。触发了哲学界、心理学界、语言学界对范畴化问题的重新审核。语言学家Labov和Rosch先后发表了他们对自然范畴的试验研究结果,把具有“家族相似”的这些自然范畴称为“原型范畴”[4-6]。一事物是否属于该范畴, 不是看它是否具备该范畴成员所有的共同特性, 而是看它与其原型之间是否具有足够的“家族相似性”。范畴化研究的巨大发展成为认知语言学得以产生和发展的重要基础。

    (三)认知语言学的哲学基础

    Lakoff和Johnson按照哲学的承诺和信念把认知科学划分为两大派: 第一代认知科学和第二代认知科学。第一代认知科学产生于20世纪50年代。客观主义的认知观代表了第一代认知科学的基本观点,可概括为“所有的理性思维牵涉抽象符号的操作,这些符号只有通过与外界事物的规约才能获得意义”[7]。思维仅是对抽象符号的机械运作,不受人体感知系统和运动系统的制约。人类的心智就是自然的一面镜子,是外部世界的内部表征, 对自然作出客观的、镜像的反映。乔姆斯基的生成语言学是第一代认知科学在语言学领域的典型理论形态。

    第二代认知科学出现于20世纪70年代, 信奉的是所谓非客观主义的哲学,以体验哲学为基础。第二代认知科学坚决反对第一代认知科学的基本观点,认为客观主义认知观忽视了人类认知最重要的一个特征,即人的生理基础在形成概念和语言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体验主义认知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8-9]:思维是不能脱离形体的。概念、范畴、心智来自身体经验,那些不是来源于经验的概念是运用隐喻、转喻和心理意象的结果。认知语言学的基本观点与第二代认知科学一致。认知语言学家认为,语言能力是人的一般认知能力的一部分,其描写必须参照认知过程。语法、句法都不是独立的,而是与语义、词汇密不可分。语义不只是外部世界的客观反映,还与人的主观认识息息相关,是通过身体和想象力获得的,而这种想象力也是不能脱离形体的,因为隐喻、转喻和心理意象都是以经验为基础的,这与客观主义语义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验哲学是第一代认知科学与第二代认知科学的分水岭, 两者的划分具有深远意义, 能使我们更清楚地理解认知科学理论, 不至于将其间的不同流派混为一谈。”[10]

    二、认知语言学的主要流派

    认知语言学不是一种单一的语言理论,而是代表一种研究范式,是多种认知语言理论的统称,其特点是把人们的日常经验看成是语言使用的基础,着重阐释语言和一般认知能力之间密不可分的联系。这些语言理论虽不相同,但对语言所持的基本假设都大同小异,都不同程度地认可上一节提到的基本观点,只是在讨论和关注的具体语言现象上有所差别。认知语言学主要理论方法有:Fillmore的框架语义学 (Frame Semantics),Langacker的认知语法(Cognitive Grammar),Lakoff等人的认知语义学(Cognitive Semantics)。

    (一)框架语义学

    框架语义学是认知语言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词义及句法结构意义的一种方法。Fillmore指出:“框架语义学提供观察词语的一种特别方式,同时也努力描写一种语言新词的产生和已有词语里新意义的增加,或将一段文章中各部分的意义组合到一起,从而形成整篇文章的意义所需要遵循的原则”[11]。在框架语义学中,词义是用框架来描写的,框架是一种概念系统或认知结构,要理解词语的意义,就必须先具备概念结构即语义框架的知识。“一个“框架”作为在对语言意义的描写中起作用的一个概念, 是跟一些激活性语境相一致的一个结构化的范畴系统”[11]。以Fillmore着名的“商业交易”框架为例。这一框架涉及的概念包括: 拥有、给予、交易、钱。这样一个场景图式中的元素包括:钱、商品、买方、卖方。其他元素还包括:价格、时间、找钱等。根据这些概念, 我们就可以对一系列词语的意义、用法及语法结构进行对比描写。例如,英语中的buy, sell, spend, cost, charge, price等等。如果我们把商业交易框架与其他框架进一步结合起来, 那么我们就可以进一步描述和解释像tip, bribe, fee, honorarium, taxes, tuition这样的词语。由此可见, 框架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认知结构。语言框架为词义的存在和使用提供了背景和动因。要理解词义必须将其放置于人们的经验与社会文化的习俗框架中,理解人们的经验与社会习俗。

    (二)认知语法

    认知语法是Langacker的语言学理论及其研究方法,最初称为“空间语法”(Space Grammar)。该理论为语法研究提供了一个迄今为止最全面详尽的认知语言学的理论和描述框架。认知语法对语法和语言意义的本质提出了新的理论[12]:

    1.语言能力是人的一般认知能力的一部分,因此语言不是一个自足的系统,对语言的描写必须参照人的一般认知规律;

    2.语法结构(或句法)并不构成一个自足的形式表征层次,它在本质上是象征性的,是语义结构的规约象征化(conventional symbolization);

    3.句法不是语言的一个自足的组成部分, 句法(和词法)在本质上和词汇一样是一个约定俗成的象征系统,句法分析不能脱离语义;

    4.基本真值的形式逻辑用来描写语义是不够的,语义不仅仅是客观的真值条件,还跟人的主观认识密切相关。显然,这些基本假设跟乔姆斯基生成语法的基本假设是针锋相对的。

    认知语法认为语言中只有三类单位:语音单位,语义单位,象征单位。语音单位和语义单位是构成象征单位的两极,两极之间的联系是象征联系。例如,英语单词cat 作为一个象征单位就是[[CAT]/[cat]],其中大写字母代表语义极,小写字母代表语音极。象征单位是一种音义结合体,一定形式代表一定的意义,而且这种代表是约定俗成的。各种语法范畴和语法结构式都是象征单位,只有具体和抽象程度上的差别。语法研究不可能脱离语义。因此认知语法打破了词汇和词法、句法的界线,认为词汇、词法和句法构成一个连续体(continuum),可借用象征关系对这一连续体作穷尽性描述。也就是说象征关系高度概括性使得认知语法能对语言不同层次作出统一性解释。    (三)认知语义学

第4篇

关键词:认知语言学;认知科学;语义;语法

现代语言学的研究表明,认知与语言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语言的认知研究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却是20世纪70年代末兴起的,80年代中期以后其研究范围扩展到了语言学中的许多领域,包括句法学、语义学、音系学、篇章分析等。1989年在德国召开的第一次国际认知语言学会议以及l990年创刊的《认知语言学》杂志,标志着认知语言学的学科地位得以确立。此后,认知语言学的发展非常迅猛,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从认知的角度来研究语言。

一、认知语言学的基本观点

(一)认知语言学是认知科学发展的产物

认知语言学是认知科学的一部分,而认知科学是一门综合科学,由心理学、语言学、人类学、哲学、计算机科学等多学科组成的交叉学科,从多角度来探索思维的奥秘。人类思维的结晶是语言,语言是人类表达观念和思想的方式之一,是认知系统的一部分,是人类体验、文化、社会、风俗、环境等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认知语言学一方面运用认知科学的理论和方法来探讨语言现象,另一方面又通过语言现象来揭示人的认知能力,把语言认知作为人的整体认知过程的一部分来把握。

(二)认知语言学研究中的范畴理论

“范畴化”(categorization)可以说是人类最重要最基本的一种认知活动,是指人类在演化的过程中对外界事物进行分类或归类,使无序的世界变成有序的、分等级的范畴体系。这个过程(即范畴化的过程)就是认知,或者说是认知的第一个环节。范畴化使人类从千差万别万事万物中看到相似性,并据此将可分辨差异的事物处理为相同的类别,从而形成概念。在此基础上人类才能完成更复杂的认知活动,包括判断和推理。认知的发生和发展是一个形成概念和范畴的过程,它是一种以主客互动为出发点对外界事物进行类属划分的心智过程[1]。正如lakoff所言:“没有范畴化的能力,我们根本不可能在外界或社会生活以及精神生活中发挥作用。”[2]

范畴化的现象很早便引起哲学家的注意,亚里士多德在《范畴篇》中系统论述了自己对范畴的观点,经典范畴观便是在此基础上形成的。20世纪60年代以来,心理学和人类学研究对传统的经典范畴观提出了大量的反证。维特根斯坦在《哲学研究》中提出了“家族相似”[3]的概念。维氏认为, 无法用一种共同的属性来描述一个范畴中的全体成员,只是在成员与成员之间存在部分的相似性,并以这种相似性的交织联结成范畴的整体;范畴的边界是模糊的、开放的;范畴内的各个成员的地位是不平等的。

维氏的“家族相似说”否认范畴的各个成员之间存在任何共同的本质, 向经典范畴观发起了强有力的挑战。20世纪70年代起,“家族相似说”被引入语义范畴研究。触发了哲学界、心理学界、语言学界对范畴化问题的重新审核。语言学家labov和rosch先后发表了他们对自然范畴的试验研究结果,把具有“家族相似”的这些自然范畴称为“原型范畴”[4-6]。一事物是否属于该范畴, 不是看它是否具备该范畴成员所有的共同特性, 而是看它与其原型之间是否具有足够的“家族相似性”。范畴化研究的巨大发展成为认知语言学得以产生和发展的重要基础。

(三)认知语言学的哲学基础

lakoff和johnson按照哲学的承诺和信念把认知科学划分为两大派: 第一代认知科学和第二代认知科学。第一代认知科学产生于20世纪50年代。客观主义的认知观代表了第一代认知科学的基本观点,可概括为“所有的理性思维牵涉抽象符号的操作,这些符号只有通过与外界事物的规约才能获得意义”[7]。思维仅是对抽象符号的机械运作,不受人体感知系统和运动系统的制约。人类的心智就是自然的一面镜子,是外部世界的内部表征, 对自然作出客观的、镜像的反映。乔姆斯基的生成语言学是第一代认知科学在语言学领域的典型理论形态。

第二代认知科学出现于20世纪70年代, 信奉的是所谓非客观主义的哲学,以体验哲学为基础。第二代认知科学坚决反对第一代认知科学的基本观点,认为客观主义认知观忽视了人类认知最重要的一个特征,即人的生理基础在形成概念和语言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体验主义认知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8-9]:思维是不能脱离形体的。概念、范畴、心智来自身体经验,那些不是来源于经验的概念是运用隐喻、转喻和心理意象的结果。认知语言学的基本观点与第二代认知科学一致。认知语言学家认为,语言能力是人的一般认知能力的一部分,其描写必须参照认知过程。语法、句法都不是独立的,而是与语义、词汇密不可分。语义不只是外部世界的客观反映,还与人的主观认识息息相关,是通过身体和想象力获得的,而这种想象力也是不能脱离形体的,因为隐喻、转喻和心理意象都是以经验为基础的,这与客观主义语义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验哲学是第一代认知科学与第二代认知科学的分水岭, 两者的划分具有深远意义, 能使我们更清楚地理解认知科学理论, 不至于将其间的不同流派混为一谈。”[10]

二、认知语言学的主要流派

认知语言学不是一种单一的语言理论,而是代表一种研究范式,是多种认知语言理论的统称,其特点是把人们的日常经验看成是语言使用的基础,着重阐释语言和一般认知能力之间密不可分的联系。这些语言理论虽不相同,但对语言所持的基本假设都大同小异,都不同程度地认可上一节提到的基本观点,只是在讨论和关注的具体语言现象上有所差别。认知语言学主要理论方法有:fillmore的框架语义学 (frame semantics),langacker的认知语法(cognitive grammar),lakoff等人的认知语义学(cognitive semantics)。

(一)框架语义学

框架语义学是认知语言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词义及句法结构意义的一种方法。fillmore指出:“框架语义学提供观察词语的一种特别方式,同时也努力描写一种语言新词的产生和已有词语里新意义的增加,或将一段文章中各部分的意义组合到一起,从而形成整篇文章的意义所需要遵循的原则”[11]。在框架语义学中,词义是用框架来描写的,框架是一种概念系统或认知结构,要理解词语的意义,就必须先具备概念结构即语义框架的知识。“一个“框架”作为在对语言意义的描写中起作用的一个概念, 是跟一些激活性语境相一致的一个结构化的范畴系统”[11]。以fillmore着名的“商业交易”框架为例。这一框架涉及的概念包括: 拥有、给予、交易、钱。这样一个场景图式中的元素包括:钱、商品、买方、卖方。其他元素还包括:价格、时间、找钱等。根据这些概念, 我们就可以对一系列词语的意义、用法及语法结构进行对比描写。例如,英语中的buy, sell, spend, cost, charge, price等等。如果我们把商业交易框架与其他框架进一步结合起来, 那么我们就可以进一步描述和解释像tip, bribe, fee, honorarium, taxes, tuition这样的词语。由此可见, 框架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认知结构。语言框架为词义的存在和使用提供了背景和动因。要理解词义必须将其放置于人们的经验与社会文化的习俗框架中,理解人们的经验与社会习俗。

(二)认知语法

认知语法是langacker的语言学理论及其研究方法,最初称为“空间语法”(space grammar)。该理论为语法研究提供了一个迄今为止最全面详尽的认知语言学的理论和描述框架。认知语法对语法和语言意义的本质提出了新的理论[12]:

1.语言能力是人的一般认知能力的一部分,因此语言不是一个自足的系统,对语言的描写必须参照人的一般认知规律;

2.语法结构(或句法)并不构成一个自足的形式表征层次,它在本质上是象征性的,是语义结构的规约象征化(conventional symbolization);

3.句法不是语言的一个自足的组成部分, 句法(和词法)在本质上和词汇一样是一个约定俗成的象征系统,句法分析不能脱离语义;

4.基本真值的形式逻辑用来描写语义是不够的,语义不仅仅是客观的真值条件,还跟人的主观认识密切相关。显然,这些基本假设跟乔姆斯基生成语法的基本假设是针锋相对的。

认知语法认为语言中只有三类单位:语音单位,语义单位,象征单位。语音单位和语义单位是构成象征单位的两极,两极之间的联系是象征联系。例如,英语单词cat 作为一个象征单位就是[[cat]/[cat]],其中大写字母代表语义极,小写字母代表语音极。象征单位是一种音义结合体,一定形式代表一定的意义,而且这种代表是约定俗成的。各种语法范畴和语法结构式都是象征单位,只有具体和抽象程度上的差别。语法研究不可能脱离语义。因此认知语法打破了词汇和词法、句法的界线,认为词汇、词法和句法构成一个连续体(continuum),可借用象征关系对这一连续体作穷尽性描述。也就是说象征关系高度概括性使得认知语法能对语言不同层次作出统一性解释。

(三)认知语义学

认知语义学的主要代表人物有lakoff & johnson,langacker及talmy等。lakoff & johnson着重研究“隐喻”(metaphor)在语义学和认知过程中的重要作用;talmy集中研究一般认知能力与语言之间的具体联系;lakoff 在1987年出版的women, fire, and dangerous things奠定了认知语义学的学科基础。wikipedia百科全书对认知语义学的定义为:认知语义学是认知语言学的一部分,它否定传统形式语言学的语音、句法及语用模式,将语义学视为有意义结构的认知表示法。

根据talmy的论述[13],认知语义学研究概念内容及其在语言中的组织方式。概念内容不但包括意念(ideational)内容, 还包括情感、感知等体验内容。意义结构是概念化的,也就是说,某一词语的意义等于听话者大脑中被激活的概念,而概念与感知经验和世界经验相关,不同的说话者可以用不同的方式对相同的经验进行概念化。意义既不是完全客观的, 也不是完全主观的。意义被认为是词语和大脑之间的一种关系,而不直接是词语与世界之间的关系。例如,根据传统语义学词典“单身汉”指“未婚成年男子”,但在特定的文化下,人们在大脑中形成的语义概念与此定义并不完全吻合,因为像“和尚”、“道士”等根据教义规定是不能结婚的。尽管和尚、道士完全符合单身汉的定义,我们几乎不把他们称为“单身汉”。

三、对认知语言学不足之处的思考

任何一门学科都有它的适用范围,也有它的局限性,像所有语言理论一样,认知语言学也是如此。认知语言学是传统语言学、特别是乔姆斯基转换生成语言学的反动,它弥补了这些学派的一些缺点,提出了许多解释语言的新思路, 对语言理论做出了重大发展。同时它也走向另一个极端,抛弃了其他学派的合理的地方,而且我们不能期望它解决语言学中的一切问题。认知语言学存在的不足之处,值得我们进一步思考。

语言世界及其规律是认知语言学研究的对象,其目的在于揭示认知对语言的影响。我们应该辩证地看待认知与语言的关系。语言认知是人的整体认知过程的一部分,但语言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会影响到人们的认识世界的方式。例如对现实世界认知的不同,会导致不同民族语言的语法范畴也不一样,那么就会影响语言使用者观察、认知世界的方式。英语的语法中有单复数标记,复数在名词后加-s,单数为零标记不加-s。以英语为母语者,他们使用语言表达自己的时候,必须符合语法的要求。久而久之,在认知世界时候就会关注事物的数量特征,因此他们在单复数的使用上可以完全不犯错误,而我们中国学生却经常在这上面犯错误,原因是我们的语法中没有这个数量范畴,所以在认知世界时,就不会去关注数量的多少。

在家族相似性上建立起来的原型范畴理论认为: 范畴中有一个中心义项,即原型义项[14],其他非中心义项则是依据这一中心义项向外延伸而形成的。在一个范畴中,特别是在有多个义项的范畴中,如何确定一个中心义项?应该是概念形成时的最初义项,还是后来语言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中心义项?我们不能确定一个中心义项是中心意义、基本意义、或者原始意义,也就说不上其它成员都是以一个原型义项为中心向外延伸而成的。各语言中都有很多同义词,它们是属于同一范畴,还是属于有相同原型义项的不同范畴?另外,在语言中有反义同词现象例如twilight (曙光;也可意为:暮色),overhear(无意听到;也可意为:有意偷听),sanction(批准,授权,支持;也可意为:制裁,禁止船出入港口)。相反的义项一般说来不可能置于同一范畴中,那么在反义同词语言现象中,相反的义项是属于同一范畴,还是不同范畴?原型范畴理论似乎对此尚未作出合理的解释。

四、结语

认知语言学是现代语言学的新兴学派,仍有不完善的地方。但它提出了一整套自己的理论体系和研究方法,其理论基础极具挑战性,并逐渐被世界大多数语言学者所认同。随着研究的深人,理论体系的完善,认知语言学对语言规律的揭示会更加全面,人类语言的奥秘会一点一点地被揭示出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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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fillmore charles j. frame semantics [a]. linguistics in the morning calm [c], 1982:111-137.

[12]langacker, r. w. foundations of cognitive grammar: volume i [m].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7: 2-3.

第5篇

关键词:认知模式;命题形式;隐喻和转喻;心理空间理论;概念整合理论

认知模式这一概念频繁出现在各领域中,如哲学、医学、经济学、法律学、认知科学、认知心理学、认知语言学。因此,对其定义也不一,但总的来说认知模式是一种涉及心理的信息加工模式或处理模式。本文从语言学视角探讨认知模式的定义、本质和组成,希望能科学地认识认知模式。

一 认知模式的语言学定义及组成

1 定义

lakoff(1987:126)指出认知模式是对世界的一种总的表征,它提供一种规约化的、过于简单的方式理解经验,这些经验可以是真实的也可以是虚拟的。lakoff认为,人的认知模型是以命题和各种意象的方式贮存在大脑中,认知模型在人与世界的交往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它不仅贮存信息,而且还对输入的信息进行重组。理想化认知模型的价值在于它对我们生活的经历和行为方式高度概括,为我们认知世界提供了一个简约的、理想化的认知框架。也就是说,它能为我们的言语活动和行为提供一个参照,告诉我们世界是什么样,我们要怎样行事。交际双方只有拥有相同或相似的icm,交际才能顺利进行。

2 组成

认知模式的观点主要来源于一下四个方面:

框架语义学(fillmore ), 认知语法(langacker’s cognitive grammar ),隐喻和转喻理论(lakoff and johnson ), 心理空间理论(fauconnier )。

(1)命题形式(fillmore’s frame semantics )

它表明概念与概念之间关系的知识结构属于命题模式,如一个描述关于“火”的知识的命题模式包括“火是危险的”这一命题。这些知识包括特定对象的成分、属性及其之间关系的认知,数个认知域中的知识形成知识网络。人类一部分知识是以命题形式存在的,这也是以前的语言学研究最多的。(赵艳芳,2001)

(2)意象图式模式(langacker’s cognitive grammar)

意象图式最初是在概念隐喻理论中提出来的(lakoff and johnson,1980)。johnson(1987)定义其为一种感知互动及感觉运动活动中的不断再现的、我们的经验以连贯和结构的动态结构。它是在对事物之间关系的认知的基础上所构成的认知结构,是人类经验和理解中的一种联系抽象关系和具体意象的组织结构,是反复出现的对知识的组织形式,是理解和认知更复杂概念的基本结构,人的经验和知识是建立在这些基本结构和关系之上的。johnson(1987)提到了20多种意象图式:部分-整体图式、连接图式、中心-边缘图式、起点-路径-目标图式、上-下图式、前-后图式、线性图式、力图式等。

既然意象图式是从概念隐喻理论中提出来的,brugman(1988)的研究表明over的意义可用意象图式及意象图式图式来解释,且这些意象图式间是基于相似关系的,即基于隐喻,所以意象图式和隐喻两认知模式间有着密切的联系。

(3)隐喻和转喻(lakoff and johnson)

隐喻和转喻都是认知模式的基本类型,两者都以经验为理据,并用于某些语用目的。把隐喻和转喻作为“模式”强调了它作为稳定的“认知装备”(cognitive equipment)的一部分,即隐喻和转喻应是我们人类范畴系统的稳定成分。认为转喻和隐喻都是人类重要的思维方式,是人类认识客观世界的重要手段。它们根植于人们的基本经验之中,构成我们日常的思考和行动方式(lakoff & johnson, 1980:37)。

(a)隐喻模式

隐喻是一个认知机制,在这一机制中,一个认知域被部分地映现(mapped)于另一认知域上,后者由前者而得到部分地理解。前者叫来源域(source domain), 后者叫目标域(target domain)。也就是说隐喻是从一个概念域(conceptual domain或称认知域,cognitive domain;ungerer & schimid 称之为“认知模型”)向另一个概念域(或认知域)的结构映射。

argument is war(论争是战争)

1)敌对双方的初始位置:they drew up their battle lines.

2)进攻:she attacked every weak point in my argument.

3)防御:they defended their position ferociously.

4)撤退:he withdrew his offensive remarks.

5)反攻:i hit back at his criticism.

6)胜/负/停战:ok, you winhe had to succumb to the force of her arguments.let’s call it a bruce.

由此可知人们通常把较为熟悉的、具体的概念映射到不太熟悉的概念域上,这样有助于对后者的理解。隐喻是一种认知模式,其认知力基于相似或相关而创造相似,创造途径是从来源域向目的域的单向映射。

(b )转喻模式

传统的修辞学和认知语言学都认为转喻是基于邻近性的。ullmann(1962)认为转喻基于三种邻近性:空间邻近性、时间邻近性和因果邻近性。lakoff 和johnson (1980)提出邻近性的认知观。gibbs(1994: 319)指出人们能推断出有关整个情形的一些东西的能力依赖于相关的转喻模式。gibbs还提出了转喻表达式加工理解的两个重要原则:意义构建(sense creation)和意义选择(sense selection)。这两个原则都是与邻近性相关的。radden & kovecses(1999:21)把转喻定义如下: 转喻是一个认知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一个概念实体或载体(vehicle)在同一icm内,向另一概念实体或目标(target)提供心理可及。也就是说转喻是在同一理想化认知模型中一个概念实体为另一个概念实体提供心理通道的认知操作过程(李勇忠,2005)。如:

one waitress says to another,“the ham sandwich just spilled beer all over herself.”

(lakoff,1980)

例(2)中,名词ham sandwich代表的是吃ham sandwich的人,用转喻的定义就可解释为:三明治的意义提供了对吃三明治的人的心理可及。

kovecses(2002)根据同一认知域或理想化认知模型中转体与目标的关系,将转喻分为两大类:一是整体icm与其部分之间的转喻关系icm有:实物模型、构造模型、等级模型、复杂事件模型、范畴-属性模型等;二是一个icm中部分与部分之间的转喻关系是以整个icm为背景:行为模型、感知模型、使役模型、产品模型、控制模型、邻属模型、容器模型、地点模型、修饰模型等。

(4)心理空间理论(fauconnier)

心理空间理论是fauconnier (1985)在其著作《心理空间》中提出的,该理论系统地考察人类认知结构和人类语言结构在认知结构中的体现。心理空间理论是意义建构的理论,它研究自然语言意义的构建过程的一种新模式,包含句子意义是如何被分割成心理空间。心理空间是心理空间理论的核心概念,它指人们进行交谈和思考时为了达到局部理解与行动的目的而构建的概念集合(conceptual pocket),它不是语言形式本身或语义结构本身的一部分,而是语言结构中相关信息的“临时性容器”,是语言使用者(话语双方)在语言交际过程中分派和处理信息的虚拟概念框架。这些虚拟概念框架就是研究言者或听者在语言交际中所构建的域, 即心理空间。当我们思维和谈话时,在语法、语境和文化的压力下,随着话语的展开,我们创造出一个心理空间网络。由于每个空间都来自于一个母空间(parent space), 而每个空间又有许多子空间,所以空间网络将是个二维点阵(two dimensional lattice)。在这个空间网络中,我们可以从子空间到母空间,也可以从母空间到子空间。心理空间的各种连接或映现可使我们使用词语作为触发词(trigger)去指称其它心理空间中的另一目标实体,这些连接或映现包括语用功能(pragmatic function),转喻、隐喻和类比等。语用功能可把两个心理空间连接起来,例如作者名字可与该作者所著的书对应起来。 由此可见,心理空间理论(虚拟概念框架)与理想化认知模式紧密相连,因为理想化认知模式为我们认知世界提供了一个简约的、理想化的认知框架。

(5)概念整合理论(fauconnier & turner)

随着心理空间理论的发展, fauconnier和turner(1994,1999)发现了反映许多语言现象中的一条重要的心理空间的认知操作:概念整合(conceptual blending )。概念整合理论提供了一个意义构建的总的模式,在这一模式里,有类比、隐喻、转喻及语义、语用因素在运作。fauconnier和turner(1999)还指出合成空间理论描述了心理空间网络里认知模式的动态运作(魏在江,2007)。因此可用以下两个例子证明概念整合理论也是一种认知模式:

everybody has their horns pulled in.

解释:在牛群活动的输入空间里,牛无法收回其牛角。在金融的输入空间中,投资者没有牛角,但它们能收回其投资。在整合空间中,投资者成为具有可缩回牛角的牛。这一突生结构是无法直接通过来源域和目标域的隐喻映现获得的。 从上例可看出,概念整合是隐喻这一认知模式的进一步应用,因此概念整合是一种间接的认知模式(张辉,2003;王文斌,2004)。

maybe romeo is in love with julit.

maybe, romeo and juliet's names are really dich and jane.

(fauconnier,1994)

词语maybe是一个触发语,它建立了一个与基本空间相关的可能性的心理空间。第一句话中的romeo和juliet转喻的是第二句话中的dich和jane。

(6)其他模式:俗模式和科学模式

无任何专业技术知识的普通人们对他们生活的各个重要方面有潜在或明显的理论。人类认知学家称其为俗理论或俗模式。据所知,这些俗理论或俗模式已逐步发展成为范畴化的典型理论。尤为重要的是要意识到什么是俗模式以及专业知识所建立的领域如范畴化、指称、意义等。

三 模式间的联系与不同

综上所述,认知模式是建立在事物之间的关系的基础上的对事物的一种认识。icm 是代表说话人的概念知识(包括他们的语义知识)的语言结构(魏在江,2007)。且各模式间紧密联系,如意象图式模式与隐喻模式、隐喻模式与转喻模式。当然,各模式有其自身的特点:命题模式表明概念与概念之间的关系,意象图式模式是在对事物之间抽象和具体的关系的认知的基础上所构成的认知结构,隐喻模式基于相似或相关而创造相似关系的基础上认识事物,转喻模式是基于邻近性的关系,心理空间理论及概念整合理论是隐喻模式和转喻模式的综合运用或进一步运用。此外,认知模式与文化模式息息相关,因为我们认识事物都是在一定的文化语境中且认知模式随着文化模式的变化而变化,正如dcruse(1991:389)指出:“在认知发展过程中的范畴典型显然受到熟悉度和经验的影响;在南极长大的人对于鸟的典型的认识在亚麻逊河流域或者在撒哈拉沙漠长大的人就不一样。”

四 结语

人们在认识世界、建立范畴概念的过程中,使用了很多认知模式。每一种认知模式都是一个结构性整体,一种完型结构。简单的范畴可能只涉及一种认知模式,但复杂的范畴可能涉及多个认知模式,如感情范畴。但对认知模式的研究本文提出以下几个观点:

(1)认知模式的研究潜力巨大。认知模式是一个心理学中的术语,但如同文章开头所述,它在众多领域中广泛应用。

(2)认知模式在各门学科的研究中很不平衡。它已深入到了医学、经济学、法律学、认知科学、认知心理学、认知语言学等多个学科,但对其的研究只是皮毛。

(3)认知模式作为一种认知方式如何在人们日常生活中发生作用在认知语言学这门学科内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

(4)认知模式与文化模式紧密相关,但在进行跨文化的交际(包括翻译)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5)认知模式在外语教学中的应用和体现还未成系统, 只是粗略的在听力、阅读理解等中有所提及,但未深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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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李福印意象图式理论[j]四川外语学院学报,2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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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王文斌概念合成理论研究与应用的回顾和思考[j]外语研究,2004(1)

[13] 魏在江概念整合、语用推理与转喻认知[j]四川外语学院学报,2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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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赵艳芳认知语言学概论[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1

第6篇

论文摘 要:生成语言学的领军人物乔姆斯基始终把语法看作是语言的基础,始终遵守句法是独立于语义的,句法研究不应以语义为基础,形式必须独立于意义之外进行描述。认知语言学以语义为中心,将语义等同于概念化,认为语言的意义是一个认知结构。认知语言学认为语义才具有生成性,认为词法、句法不是自主的,是受功能、语义和语用因素支配和制约的。 

一、乔姆斯基——重句法轻语义 

乔姆斯基对“语义在语言研究中的位置”这个问题的看法前后是不一致的。最初他是把注意力集中在句法上,将语义排除在他的语言体系之外。乔姆斯基在其成名著《句法结构》(1957)中明确指出:“语法是独立发挥作用,不依靠意义的。”这种“语法独立论”实质上把语法视为纯形式的东西。他把意义比作头发的颜色,认为研究语法不需要研究意义就像研究语法不需要了解说话人头发的颜色一样。他的这种观点遭到很多学者的反对。反对者认为,语义必须包括在语言学之中,研究语言不考虑语义就如同研究牛奶可以不考虑奶牛一样站不住脚。 

乔姆斯基本人也发现他建立的语法规则并不能解释所有的句子结构,从而感到以前的观点过于绝对,应该进行修正。乔姆斯基接受了反对者的建议,在其《句法理论面面观》(1965)一书中考虑了语义因素。他说:“事实上,我们没有必要作出句法考虑和意义考虑可以截然分开的假设。”乔姆斯基不再坚持语法独立的观点,不再认为先由句法生成深层结构,然后由深层结构进入意义,而是认为语法和意义共同发挥作用。他提出了一套解决语义问题的理论,即标准理论。标准理论分为语法、语音、语义三个部分。尽管乔姆斯基对其以前过于绝对的观点进行了修正,但他却没有赋予语法、语音、语义这三者以同等的地位,在句法和语义的关系上,乔姆斯基主张句法自主,认为句法研究可以不必依赖语义概念而独立进行。他认为,“句子的意义是建筑在其基本成分的意义以及它们的结合方式的基础上的,表面(直接构成成分)结构提供的结合方式一般跟语义解释几乎全然无关,然而在抽象的深层结构上表达的语法关系在许多情况下却决定句子的意义。” 

乔姆斯基认为,语法的基础部分生成句法表达式,然后在语法的语义部分中通过一定的语义规则对句子的深层结构作出解释。语法系统中只有句法部分才具有创造性、生成性,语义部分只有解释性,没有生成性。尽管乔姆斯基后来对自己的理论又做了几次较大的修改,但是语法和语义的基本关系并未变动,他始终把语法看作是语言的基础,仍然遵守句法是独立于语义的,句法研究不应以语义为基础,形式必须独立于意义之外进行描述。 

二、乔姆斯基——语义内在论 

自20世纪60年代开始,生成语言学理论成为西方语言学界最有影响的语言学说。建立在理性主义哲学基础上的生成语言学采取了与以往的语言学研究截然不同的理论和方法。它感兴趣的不再是实际存在中的外表化的语言,而是人类“内在”的语言能力。因此,生成语言学理论已经不是狭义的语法,而成为认知科学的一部分。但从语言学角度看,生成语言学实质上是广义的句法理论,旨在研究人类特有的生成无限句子的能力,其中也包括人类能够理解各种句子意义的内在能力。因此,句子语义研究就成了生成语言学理论体系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 

乔姆斯基认为语言能力是存在于大脑中的一个先天机制,语言具有自治性、生成性,强调心智上的内指性,提出了语义内指论的观点。 

意义内在论的理论要点可以概括如下:1.人类有创造和使用语言的能力;2.意义独立于外界的感知刺激,意义先于词语,即在没有词语形式表达之前就已经存在于人脑之中;3.意义无法从别人身上用归纳、类推或演绎的方式学得;4.意义是一种个体的心理/认知事件,具有人类种属属性;5.个体之间关于意义的心理感受大体相同又相通。 

乔姆斯基为证明意义先于词语的看法,给出了下面一些例证(宁春岩,2000:243~244): 

1.任何人都有“心里有话说不出来”的情况,有许多意义和思想我们没有词语表达,意义的数量远远大于词语的数量。 

2.幼儿可以凭借一句话的句法信息辨认出母语中不存在的词语的意义。 

3.儿童能够识别父母话语所表达的意图、信念和意义,尽管他们尚无法用语言描绘出来。 

4.颜色词的意义在盲人与正常人的头脑里是一样的。 

5.哑语的语言结构及语言习得同正常人口语的语言结构及语言习得完全一样。 

6.大面积感觉器官的损伤对语言习得没有多大影响。 

7.新生儿对于出现在任何一种人类语言中的“对照”同样敏感。 

乔姆斯基(1995)认为在意义问题上存在内在论与外在论之争,指称论和真值论的语义观属于外在论;语言被视为人脑的一种属性,意义存在于心智中,因而持内在论语义观。乔姆斯基认为语言是先天的、普遍的,一种心智自治能力,独立于任何与外界相连接的东西,与身体经验无关,并认为语言一定具有一个使其成为语言这种东西的本质,内存于语言之中。 (王寅,2005:194~195) 

三、认知语言学语义观 

认知语言学是以意义为中心的语言学。语言意义的理解始终是语言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课题。但对于如何研究语言理解的模式,语言学家、哲学家、心理学家以及其他对语言理解感兴趣的研究学者有其各自不同的理解。有的认为语言的意义存在于客观现实,语言只是表现客观现实的符号,语言意义的理解就是建立语言符号与客观世界现实的联系。当代认知语言学家则对意义的理解有不同的看法:他们认为语言的意义不完全存在于客观现实中,而存在于一种复杂的认知活动中,是一种心理和现实相互作用的结果。人们对语言意义的理解不是客观现实在头脑中的简单投射。 

认知语言学是一种全新的语言研究范式。它采用了经验主义的哲学主张。经验主义认为,感性经验是知识的唯一来源,经验的内容是客观世界,一切知识都由经验产生。认知语言学的经验主义观点体现在它的语义观上,即语义以概念为基础,词汇或言语的意义是说话人和听话人脑中被激活的概念。概念的形成植根于普遍的体验,特别是空间体验,这种体验制约着人对心理世界的隐喻性建构。词义的确立必须参照百科全书式的概念内容和人对这一内容的识解。(刘宇红,2006:22~23) 

认知语言学认为,意义是种认知结构,一般说来我们只有在其对应的认知结构中才能理解一种语言形式的意义。意义是词义的非常抽象的最简表征。由于认知语言学中的语义结构并非直接等同于客观的外在世界结构,而是与人在同客观现实互动的过程中形成的身体经验、认知策略以及文化规约等密切相关的概念结构对应,因而就涉及到范畴化理论、隐喻系统、意象图式、句法象似性等方面。虽然认知语言学尚未形成一个统一的理论框架,但研究不同课题的认知语言学家有着几个共同的理论假设,具体要点如下(束定芳,2008:27): 

1.意义就是概念化。某一词语的意义等于说话者或听话者大脑中被激活的概念。因此,大脑可看作是词语和大脑之间的一种关系,而不直接是词语和世界之间的关系。 

2.词语和更大的语言单位均是进入开放型的知识网络的入口。要完全解释某一词语的意义,常常需要考虑可视与不可视的意象、隐喻联想、思维模型和大众对世界的理解。因此,一个词的意义一般无法通过星星点点的词典定义之类的形式来解释。 

3.范畴不是通过标准—特征模型或者是由必要和充分条件决定的成员身份而确定的。相反,范畴是围绕原型、家族相似和范畴内部成员之间的主观关系而组成的。 

4.是否合乎语法的判断涉及范畴化,因为说话者认为某一话语是某一公认的语言模式可以接受的成员之一。因此,合乎语法性的判断是激进的,不是非此即彼的情况。这种判断依赖语境的微妙关系和语法规约。 

5.认知语言学家在一般认知方面寻找语言现象的对等物。心理学方面有关人类范畴化、注意力、记忆力等的研究成果被用来直接武装语言理论。

6.句法被看作是语音赖以传达意义的规约模型。因此,句法不需要自身特殊的原始形态和理论架构。语法知识通过设立说话者凭借接触实际出现的话语获得的规约化或已确定的符号模型得到描述。 

语言理论中最基本的问题是对意义本质的看法以及意义研究的方法。lanacker认为意义是一种认知现象,因此最终必须从认知的角度对此进行分析。(束定芳,2008:27) 

四、认知语言学——语义等于概念化 

意义是存在于认知模式中的概念。“在认知语言学中,语义是一种心理现象、认知结构,它并不反映客观实体,而是等同于概念化,即心理实验的各种结构和认知过程:一个语言表达式的语义就是在说话人或听话人的大脑里激活的概念,具体地说,语义存在于人类对世界的识解中,它在本质上具有主体性,体现了以人类为宇宙中心的思想,反映了主导的文化内涵、具体文化的交往方式以及世界的特征。”(文旭,2007:36) 

概念化是广泛的,既包括抽象的概念,也包括一个人对外部的、社会的、语言的、环境的意识,概念化实际上就是认知处理;形式逻辑难以用来描写语义结构,因为它具有主观性。langacker指出,概念化这个词应该从最宽泛的意义上去理解,它几乎包括了各种大脑活动,其中重要的有:1.原有的和新的概念;2.抽象的或智力概念,以及直觉的感觉、运动和感情经历;3.非即时的、逐渐展开的概念;4.对物理、社会和语言语境的完整把握。简言之,语言意义被看作是物理体现、以社会—文化为基础的人脑的心理活动的结果。(束定芳,2008:105) 

认知语言学的基本出发点是:语言表达基于人们对外界现实的感知体验和认知加工,语法结构取决于人们的认知系统和语义结构,因此要将其描述清楚,必须从概念、语义描述着手。语义不只是客观的真值条件,还与人的主观认识息息相关。语义结构不但反映了所观察到的情景的内容,而且也反映了这个内容是怎样建构和解释的。语义是人们关于世界的经验和认识事物的反映,是与人认识事物的方式和规律相吻合的。认知语言学对客观真值条件的描写与对认知概念的建构统一起来,不区分语言意义和语用意义,而是探索意义在大脑中是怎样建构的,研究原型理论、范畴化、概念形成的过程及机制。 

五、认知语言学——语义为中心 

语义研究是语言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但语义研究历来是语言研究中最薄弱的环节。“意义问题是当今人文科学研究的核心问题。对人类而言,人类世界从本质上讲就是意义的世界。一个没有意义的世界,绝对不是一个‘人’的世界。语言是人类认知能力的一种体现,语义是认知语言学研究的焦点,这已成为认知语言学家的共识。”(文旭,2007:35) 

认知语言学以语义为中心,将语义研究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认为语言的意义与认知有着最密切的关系,而词法、句法是受语义制约的。认知语义学认为意义不是直接反映外部世界,而是反映人对外部世界的认识。认知语言学以语言所传达的语义为起点,并以语义贯穿始终。在认知语言学家看来,所谓的语义实质上是语用或广义的包容语用的语义,不同于乔姆斯基仅限于与句法接口的语义。他们认为语义部分才是句法生成的基础。 

认知语言学将语义分析放在首位是因为它认为,如果语言的主要功能是范畴化,那么,意义必将是最主要的语言现象。语义之所以包罗万象,是因为如果语言是一个对世界范畴化的系统,那么,就没有必要再设立一个不同于将世界知识与语言形式联系起来的语义结构层次。 

认知语言学认为,语义不是基于客观的真值条件,而是对应于认知结构。表层形式的句法结构又直接对应于语义结构。语法是词语概念内容的结构化。这深刻揭示了语义和语法之间的“血肉”关系,也可以理解为语义在一定程度上决定语法。这也是揭示一种语言共性和个性的重要窗口。认知语言学认为语义才具有生成性,认为词法、句法不是自主的,是受功能、语义和语用因素支配和制约的。这一点与生成语言学的语言观形成了鲜明的对立,乔姆斯基认为,句法是一个自足的系统,是人类的一种先天机制,后天的语言习得是代入一些参数,主张语义跟句法脱钩,语义是语言表达在某一阶段代入的东西。 

六、认知语言学——语义内在论 

认知语言学家对意义的研究也是沿着内在论方向进行的,与乔姆斯基一样都认为语言和认知存在于人们的头脑里,语义必须按照心理现象来描写。认知语言学家的一个重要口号是“meanings are in the head(意义在人们的头脑里)”(王寅,2005:195),这一观点就明确表明他们对语义的基本态度也是基于内在论的,与乔氏的内指性有某些共识。 

认知语言学的最基本观点是:在世界与语言之间存在认知这一中介,语言形式是体验、认知、语义、语用等多种外在因素促动的结果;同时还认为意义是基于体验和认知的心理现象,不能脱离人们的身体特征和生理机制、神经系统。对于意义的看法,他们还有一个口号:“meanings are on the embodied basis(意义基于体验)”(王寅,2005:197)。语言的语义是一个从语言表达到某些心理实体的映射。 

认知语言学认为,人类语言是后天习得的;语言不是自治的而是基于体验和认知基础上形成的。因此,语义虽是存在于头脑之中,但其根源不是天赋的,而是来源于身体经验,人与客观世界的互动认知,来源于使用者对世界的理解,在推理过程中人的生理构造、身体经验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认知语言学还认为,语言的意义不限于语言的内部,而是来源于人与客观世界互动的认知,来源于使用者对世界和文本的理解。意义取决于理解,产生于解释者主体与文本之间的辨证关系。在认知语言学家看来,人类这一最重要的认知特点正是他们与乔姆斯基理论在意义内在论上的根本差异之所在。 

认知语言学说虽与乔姆斯基理论都研究心智,表面上看同属内在论,但对于心智的来源、表征的方法、研究的内容、得出的结论等方面存在一系列根本性分歧。尽管两者都持语义内在论,但认知语言学家与乔姆斯基所主张的先天的和自治的内在论存在巨大差异。前者的最基本观点是:在世界与语言之间存在认知这一中介,语言形式是体验、认知、语义、语用等多种外在因素促动的结果;同时还认为意义是基于体验和认知的心理现象,不能脱离人们的身体特征和生理机制、神经系统。乔姆斯基那种先天的、自治的内在论正是认知语言学批判的靶子。 

七、结语 

生成语言学认为,句法是自主的,可以独立于语义而运行;语法就是形式的运算,可以由系统规则来描写,而语义是次要的附加特征。恰恰相反,认知语言学认为,语义是语言的主要成分,以感知表征的形式出现,早在语言完整进化之前就已经存在。语义图式的结构制约着可能的语法结构形式。 

生成语言学认为语义只有解释性,语法是自主的,具有生成性,所以完全撇开语义因素而研究语法的转换规则。生成语言学假定句法是自足的,语义和交际功能对句法规则进行干预的可能性从一开始就被排除,这与生成语言学的研究目标是一致的,即“用符号操作的数学系统来描述语言,这种数学系统的主要对象是抽象符号的运作,至于符号的意义和系统外的其它因素都不予考虑”(蓝纯,2001:16~17)。在乔姆斯基看来,语义学是附着于语法规则系统之上的从属性的独立部分。(卢植,2006:256) 

认知语言学家认为语义不能在语言系统内部的聚合和组合关系中去寻找,语义根植于语言使用者的知识及信念系统之中。语言的意义是一个认知结构,一般说来,我们只有在人的认知结构中才能理解一个语言形式的意义。 

认知语言学认为语义不是基于客观的真值条件,而是对应于认知结构,表层形式的句法结构又直接对应于语义结构。语言的意义不限于语言内部,而是根植于人与客观世界的互动的认知,根植于使用者对世界的理解和信念。语义不仅仅是客观的真值条件,还跟人的概念结构及其形成过程有直接的关系。例如“横看成岭侧成峰”,客观上是同一座山,由于人的观察角度的变化就形成两个不同的心理意象,也就形成两个不同的概念。 

 

参考文献: 

[1]chomsky,n.syntactic structure[m].monton:the hag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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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chomsky,n.aspects of the theory of syntax[m].cambri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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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homsky,n.language and nature (mind,vol.104,413)[m]. 

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5. 

[4]蓝纯.认知语言学:背景与现状[j].外语研究,2001,(3). 

[5]刘宇红.认知语言学:理论与应用[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 

社,2006. 

[6]卢植.认知与语言[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6. 

[7]宁春岩.关于意义内在论[j].外语教学与研究,2000,(4). 

[8]束定芳.认知语义学[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8. 

第7篇

一传统的熟语观

1熟语意义的不可组构性

很多学者认为熟语具有不可组构性,因为整个熟语的意义不是构成该熟语的单个单词意义叠加而来。如构成熟语kick the bucket各个单词的语义与该熟语整体意义毫不相关。另外熟语的不可组构性还表现为一旦对熟语进行不同的句法操作,它就会失去其非字面意义。如把John kicked the bucket变成被动结构The bucket was kicked by John,它的语义就不再是“约翰死了”[1]。

2熟语意义的任意性

从熟语意义具有不可组构性出发,我们无法从构成该熟语的单词的意义来猜测该熟语的意义。也就是说其意义具有不可预测性。正如单词与词义之间具有任意性一样,熟语作为一个整体就好像是一个较长的单词,其语言形式与意义之间的关系也是任意的、约定俗成的。因此熟语的意义独立于概念系统,储存于人的心智词库中,像一个单词的意义被列入词典中一样,我们见到一个熟悉的熟语,头脑中就能自然地反映出它的意义[2]。

3熟语为死隐喻观

学者们认为熟语曾经是隐喻性的,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失去了其隐喻性。把熟语看作是死隐喻的观点似乎与认为熟语不可组构的观点相一致,因为熟语似乎在词汇层面上具有凝固性,具体表现为一旦对熟语进行不同的句法操作它就会失去其非字面意义,这方面一个经典的例子是kick the bucket(实际上这个熟语来源于转喻),如把John kicked the bucket变成John kicked the pail就无法保持其比喻意义。因此频繁地用熟语表达非组构性的比喻意义,使对于熟语进行非字面解释高度规约化、凝固化,似乎熟语与其比喻意义之间的联系是任意的,这就使人们似乎可以不去分析字面意义而直接理解熟语[1]。

二传统熟语观的不足

认知语言学的观点认为,很多学者之所以持有上述观点是因为他们把研究限定在少量的熟语上,不能对熟语特征进行全面的理论概括。近来的研究结果表明构成很多熟语的单个单词对于解释整个熟语的意义起到重要作用,这一观点正好与熟语意义的非组构观相反。如心理语言学家通过实验对语言分析的结果显示,人们认为熟语spill the beans是可分析的,因为beans指“想法”或“秘密”,spill指“泄漏”秘密。再如熟语lay down the law也是可以分解的,因为构成它的单词的意义可以用来解释整个熟语的比喻意义。所以,熟语意义并非是任意的、不可组构的,而是有理据的、可分析的。当然也有部分熟语是不可分解的,如kick the bucket和shoot the breeze等[3]。认为熟语为死隐喻的观点,混淆了常规隐喻(conventional metaphor)和历史隐喻(historical metaphor)的概念。常规隐喻是人们概念系统的一部分,而历史隐喻则是指已经长时间消亡的隐喻。认为熟语为死隐喻的观点的错误在于把认知中最活跃的事物看成是那些有意识的事物。反之,那些真正活跃、强大的隐喻是那些自动到无意识的隐喻。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普遍把“爱情”看作是“旅程”,因而在理解LOVE IS A JOURNEY这一隐喻时几乎是无意识的[4]。

三熟语的理据

与传统上认为熟语的形式与其特殊的整体意义之间的关系具有任意性的观点正好相反,认知语言学认为熟语的意义不是任意的,而是有理据的。熟语不是具有特殊意义的表达式,而是人概念系统的产物,产生于人们概念系统中对于世界的一般知识。换句话说,多数熟语具有概念性,熟语的理据来自于人的概念系统中的认知机制,这些机制包括隐喻、转喻和常规知识等[5]。毫无疑问,掌握熟语的认知机制有助于熟语的教学与学习。

1隐喻

概念隐喻可以把两个不同知识域联系起来,那么概念隐喻是如何为熟语提供理据的呢?以After the row, he was spitting fire.为例,这里fire(火)这一知识域被用来理解anger(愤怒)这一知识域。也就是说,anger这一抽象概念用ANGER IS FIRE的概念隐喻来理解。句子The fire between them finally went out.中概念隐喻LOVE IS FIRE在起作用,这里两个人之间的爱情之火已经熄灭,标示着他们之间爱情的终结。再如,在The painting set fire to the composer’s imagination.一句中的概念隐喻IMAGINATION IS FIRE,作曲家的想象力是火被画点燃;在The killing sparked off riots.一句中CONFLICT IS FIRE,冲突(暴乱)是火由杀人事件而引发;在Don’t burn the candle at both ends.中ENERGY IS FUEL FOR THE FIRE,人的精力被喻为燃料因两端燃烧而过渡消耗,所以本句意思是“不要过渡操劳”;在The team played so well that the crowd caught fire.中ENTHUSIAM IS FIRE,球队打得好点燃了人们的激情。仅从字面意义上,上述各句中熟语的意义难于理解。而在概念层面上,上述各句中不同的抽象概念如愤怒、爱情、想象力、冲突、精力、激情等通过人们的概念系统与“火”联系在一起,这样概念隐喻把本来相互独立的两个概念域联系起来,使人们可以用一个概念域(如“火”)来谈论另外一个概念域(如“爱情”、“想象力”等)。因此,许多熟语(尽管不是所有的熟语)的整体含义取决于概念系统,也就是说在概念层面上是有理据的,理解它们时需通过隐喻这一认知机制。

2常规知识

作为一种认知机制,常规关系是指某一特定文化中人们关于一个概念域(如“手”)的共有知识。这种共有的常规知识既包括由它所构成的比它更大的部分(手是胳膊的一部分),还包括手的组成部分,形状,大小,使用,和功能等在内的标准信息。以have one’s hands full(忙[得腾不出手])为例,他的熟语意义应如何解释呢?如果我们的手里在拿着东西,我们就无法再拿其他的东西或用手从事其他的活动。熟语with an open hand的意思是“慷慨地”,如在She gives her love to people with an open hand.一句中一个人张开手把东西给他人的形象所隐含的知识是“对任何事物都毫无保留,可以随意获取”。这一形象与一个人在给他人东西是却握紧拳头的形象形成鲜明的对比。实际上,难以想象这样一个人如何能够给出任何东西,因为with an open hand表明愿意付出,而tight-fisted则意味着不愿付出。这里主要是常规知识为熟语意义提供了理据。

3转喻

下面以与手相关的熟语为例来探讨转喻如何成为熟语意义的认知理据。为下列熟语提供理据的转喻是THE HAND STANDS FOR THE ACTIVITY(手代表活动)这一概念转喻的基础是许多典型的人类活动都是用手来做的。如put one’s hand in one’s pockets的意思是“有意地什么也不做”;be able to do something with one hand behind one’s back的意思是“做某事很轻松”;join hands with somebody的意思是“与某人合作”。THE HAND STANDS FOR THE PERSON是关于转喻的一个很好的例子,它是转喻THE PART STANDS FOR THE WHOLE的一个例子,在“We need more hands”中“hands”指的是“人(手)”。这一转喻同样适用于“a factory hand”(工厂的工人)、“from hand to hand”(直接、从一个人到另一个人)等。“手”既可“代表活动”,又可代表“人”,因此有些涉及到“手”的熟语具有“控制”或“权威”之意。如“gain the upper hand”(较某人有优势,占某人上风)、“rule with an iron hand”(以高压手段[铁腕]统治[人或国家])、“keep a strict hand upon a person”(完全掌控某人)等。因此这些熟语的概念转喻基础是THE HAND STANDS FOR CONTROL(手代表控制),它又是由THE INSTRUMENT STANDS FOR CONTROL(工具代表控制)这一转喻而来。

4多重理据

实际上,很多时候熟语的理据不仅仅是某一种认知机制,而是多种认知机制共同作用的结果。以gain the upper hand为例,这里hand一词用于转喻THE HAND STANDS FOR CONTROL(“手”代表“控制”)。而upper一词的理据却是概念隐喻CONTROL IS UP(“控制”为“上”,如I’m on top of the situation一句中on top of表示控制的意思)。再如熟语have clean hands中hand用于转喻THE HAND STANDS FOR THE ACTIVITY(“手”代表“活动”),clean可以从隐喻的角度理解为ETHICAL IS CLEAN(“道德的”为“干净”),因此这一熟语的意义为“清白;行事磊落”。而在熟语have blood on one’s hand中,hand被转喻为activity,根据常规知识blood(血液)被看做unclean substance(不干净的事物),又因为从隐喻的角度而言MORAL/ETHICAL IS CLEAN,故unclean(不干净)意为immoral/unethical(不道德的),因此在转喻、常规关系和隐喻的共同作用下,这一熟语的意思是“手上染血,导致他人死亡或不幸”。

总之,传统的观点认为熟语由两个或两个以上词语构成,其意义不能从其构成成分的意义预测,因此熟语意义具有任意性。认知语言学承认熟语的意义并非可以完全预测,但是认为熟语意义大部分是有理据的,熟语的认知理据主要有隐喻、转喻和常规关系等认知机制。因而,如果学生在学习时能弄清楚所学熟语的意义是由某种或某几种认知机制作用的结果,就能提高熟语学习的速度和熟语运用的准确性。

参考文献

[1]Gibbs, R. Why idioms are not dead metaphors. In C. Cacciari & P. Tabossi (Eds.), Idioms: Processing, structure, and interpretation. Hillsdale, N.J.: L. Erlbaum Associates, 1993.

[2]Nunberg, Geoffrey, Ivan A. Sag, & Thoma Wasow. Idioms. Language, 1994(3).

[3]Gibbs, R., Nayak, N., & Cutting, C.. How to kick the bucket and not decompose: Analyzability and idiom processing. Journal of Memory and Language, 1989(28).

第8篇

【关键词】认知语言学;英语教学;积极作用;方式

在英语教学过程中,一味坚持应试教育的功能,传授和讲解英语知识,不仅会降低英语教学的质量,而且会挫伤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所以,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根据英语教学的实际情况,运用科学的教学策略和有效的教学方法,不断提高英语教学的质量,成为广大英语教师教学工作中的重点。

一、认知语言学对英语教学的积极作用

词汇和语法是英语学习中的重点,是学生掌握英语的关键,但是,在学习过程中由于英语词汇量丰富、语法复杂,很多学生难以理解和运用词汇和语法,从而导致学生的英语运用能力不强。所以,在英语教学过程中,运用认知语言学,帮助学生理解和掌握英语知识,可以培养学生的英语学习兴趣,提高英语教学的有效性。英语词汇是学生具有听、说、读、写能力的基础,利用认知语言学,突出词汇教学中的重难点部分,强化学生的记忆,可以提高学生的英语知识水平。而且,通过认知语言学,培养学生的理解能力,帮助学生建立完整、系统的英语知识体系,可以增强学生的学习信心,提高学生学习的热情。同时,在英语语法教学活动中,运用认知语言学,训练学生的口语和句型,培养学生的英语语感,可以提高学生的英语应用,促进学生的全面协调的发展。

二、认知语言学在英语教学中的有效应用方式

1.通过认知语言学开展英语词汇教学

英语词汇教学是英语教学中的基础环节,主要包括特定范围内的词语、固定短语,所以,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英语教师需要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合理开展英语词汇教学活动,帮助学生建立系统、完整的英语词汇体系,以培养学生的英语学习能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例如,在学习“withdraw”时,英语教师可以适当讲解“cancel”这个单词,然后联想到与其含义相近或者相似的词汇,比如:“repeal 、annul、retract、recall、abolish、rescind、overrule”等单词,让学生灵活掌握新旧知识之间的联系,促使学生深入理解和掌握词汇意义,以巩固学生的基础知识。同时,一词多义是英语学习过程中常见的一种现象,由于使用场合、语气等的不同,单词的词义也可能会发生很大的改变,所以,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英语教师需要在详细讲解单词基础意义的同时,适当引入其引申义,促使学生能够灵活、准确的使用英语单词,以提高学生的英语水平。例如,单词“bar”的本义是木栅栏,但是,因为在法庭上,律师所站的地方一般会特意用栏杆围住,因而,“bar”衍生出律师的含义,随后,由于栏杆具有阻拦的作用,所以,“bar”又具有了妨碍、阻碍、把门关住等含义。因而,在词汇教学活动中,英语教师可以运用认知语言学,帮助学生学习和掌握词汇的多种意义,以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

2.运用认知语言学开展英语语法教学

作为英语学习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语法教学一直是师生教学中的重难点问题。英语语法知识过于复杂、抽象,经常会给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造成很大的困扰,所以,在教学过程中,英语教师可以运用认知语言学,合理开展语法教学活动,引导学生准确理解和掌握固定句式和句型,不断增强学生的语感,以提高英语教学的质量。英语语法具有概念性和语义功能,能够充分展示使用者的英语水平和英语能力,因此,在语法教学中,英语教师需要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适当讲解语法知识,不断增强学生的英语学习信心,以实现英语教学的目标。例如,在讲解时态时,英语教师可以结合日常生活经验,详细讲解“before、after、ago”等句式、句型的特点,引导学生充分理解和掌握不同时态的句式特点和时态变化,以提高学生的英语综合能力。

三、总结

总而言之,语言的形成具有一定的规律性,在教学过程中,详细讲解语言的发展规律和形成过程,帮助学生建立完整的知识体系,可以加深学生的理解,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所以,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英语教师需要根据学生的学习需求,合理运用认知语言学,不断提高英语教学的有效性,以提升学生的英语水平,促进学生英语学习能力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彭小武.认知语言学在英语教学中的应用[J].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04:101-104.

[2]王铁梅.认知语言学在英语教学中的应用[J].宿州教育学院学报,2013,03:96-97.

[3]李会丰.认知语言学在英语教学中的应用[J].开封教育学院学报,2015,01:92-93.

[4]王梦莹.认知语言学在英语教学中的应用[J].知识文库,2016,10:244.

第9篇

一、认知心理学理论

认知心理学理论认为人们运用一项技能时,要同时处理各种信息。但由于人脑在一具体时刻处理信息的能力有限,如果对一些信息的处理不够熟悉,就会导致整项技能的运行受挫。因此,学习一项技能就要通过大量的实践,增加各个环节的熟练程度,从而使各环节协调运行。语言与其他知识技能一样,同属于人类知识的范畴,因此二语习得过程同样也可由认知心理学理论来解释。语言学习者如何掌握新的语言信息,理论界有两种描述:一是控制处理与自动处理;二是陈述性知识与程序性知识。

(一)控制处理与自动处理

信息处理模式认为人在处理信息时,受两种因素影响:一是人给予一项任务的注意力;二是处理信息的熟练程度。McLaughlin区分了两种信息处理方式:(1)自动处理,通过大量的实践形成,信息的处理几乎不需要注意力;(2)控制处理,信息的处理需要使用较大的注意力资源,而且相对较慢,但可以向自动处理转化。控制处理只能短暂激活记忆中选择出来的信息节点,通过不断练习,控制处理转变成自动处理,这时自动化的技能程序才能被储存在长期记忆中。当环境需要提取他们时,人们无需注意力的参与很容易就能把它们提取出来。McLaughlin认为,一旦习得这种自动化的技能,它就很难消失或被改变。第二语言的学习就是不断地练习,由控制过程向自动化过程转变。Brown试图把McLaughlin控制处理、自动处理和注意力这一模式应用于解释二语习得的诸多方面.Brown将这些最小的基本单位描述为人们对语言形式(语法、语音、语言规则等)的处理和注意,并认为儿童二语习得完全是由集中于语言形式上的,即无意识的注意(基本单位C和D)构成。而多数成年二语习得者在课堂内的语言形式学习需要经过基本单位A与B和C的组合后,再过渡到D。因此,语言学习的过程就是使大量的控制处理向自动处理转化的过程。

(二)陈述性知识与程序性知识

Anderson指出陈述性知识是“知道是什么”,具体形式如单词、事实、规则、一系列时间的记忆等,可以陈述出来。程序性知识是“知道怎么样”,属于潜意识范畴,能积极地促进以陈述的方式储存的数据与事实进行重组。根据Anderson的理论,可以将语言学习过程分为三个阶段。(1)认知阶段:语言学习者参与有意识的活动,获得的知识在本质上是典型的陈述性知识。(2)联结阶段:人脑努力编辑加工陈述性知识,使之逐渐程序化。(3)自动阶段:语言学习者的表现依赖于潜意识,完全或更加自动化。Anderson认为一语习得与二语习得的差别之一就是语言学习者所达到的学习阶段不同。一语习得者达到的是自动化阶段,而二语习得者一般只达到联结阶段。虽然一些二语习得者经过练习习得了很高程度的程序性知识,但他们并没有完全达到自动化阶段。如果第二语言教学中只是把有关的语言规则,即陈述性知识,告诉学生,并不算是完成了教学任务。因为第二语言习得的关键往往还在于如何训练和培养程序性知识。口头表达的过程就是说话者运用背景知识和语言知识向听话者提供有意义的信息的过程。通常情况下,说话者说话时几乎没有准备的时间,说话者必须在有限的时间里决定说什么、怎么说,这一切是在潜意识里进行的。如果说话者不能迅速做出反应,即使已掌握了大量陈述性知识,整个交流也无法顺利进行。因此,培养口语能力不能只停留在陈述性知识的层面,而应更多地使陈述性知识逐渐程序化。因为程序性知识可以直接操作执行,不需要解释和思考,即不再需要从记忆中提取有关陈述性知识,记忆的负担减轻了,操作也就熟练了。

二、认知心理学理论对口语教学的启示

认知心理学理论充分肯定了语言学习者大脑内部处理语言的积极作用,有力地说明了二语习得是学习者逐步提高信息处理能力的过程。这种阐释也同样对口语教学有所启示。

(一)尽可能多地创造学生进行口语表达的机会

认知心理学理论揭示了提供足够练习机会的重要性。语言知识的自动化与程序化要求语言学习者必须通过大量实践,逐渐使控制处理向自动处理转化,陈述性知识向程序性知识转化。因此,要改变传统英语口语教学中以教师为中心和语法讲授为重点的教学方式,在课堂上组织多种多样的活动,让学生以个人或小组的方式参与,尽可能多地增加口语表达的机会,通过大量的口语实践,逐步提高学生实际运用语言的能力。

(二)采用任务型教学法

在口语教学中,教师应联系课文,设计一些符合学生生活实际的教学活动,创造相对真实的语言环境,如描述某个生活经历、旅行活动或兴趣爱好,提出某种社会问题的解决方法等。在实施过程中,要以学生为活动中心,学生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不再是被动地接受语言知识,而是把已学得的陈述性知识转化为程序性知识,用于实际交流,主动地开动脑筋,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大大活跃了课堂气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发挥学生的潜能,提高了学生综合运用语言进行交际的能力。

(三)在口语教学中加强语块运用

语块是英语中一种特殊的多词词汇现象,介于传统的语法和词汇之间,通常是固定或半固定、模式化了的块状结构,是以整体形式习得并长期保存在记忆中的范例,在使用时直接提取、无需语法生成和分析。如在表达意思“信不信由你,他的梦想成真了。”如果学生每个单词单独表达,必然会反复加工思考,延长句子生成时间。但如果学生记忆中已经有了Believeitornot/cometrue等语块的存储,在使用时直接提取,那必然会提高语言学习的自动化程度,缩短句子生成时间,提高交流效率。

三、结语

第10篇

一、语言理据性与二语词汇教学

生成语言学注重语言的特殊目的功能,从而与人类认知和语言的使用相脱离,CL的出现主要就是为了弥补生成语言学在这方面的不足。CL把语言及其习得看作是基于用法的(usage-based),是能让我们与客观世界互动的一般认知能力的反映(Langacker,1987)。在这一思想的影响下,具体语言现象就体现出了理据性(motivation)。在语言中,人类对某些表达方式的选择主要是因为其与我们的感知认知经验更接近。如,我们通常不认同Thetablewasbeingrunaround这样的句子,主要原因就是它与我们习惯用来感知场景的图形—背景结构不一致,因为在这一结构中,我们倾向于把最能引起我们注意的,即运动的或“鲜活”的事物作为图形。又如,Aglassofalcoholcontainingwine,please这句话也会使我们感到困惑,原因是这句话中的特指信息与我们以原型成员来组织范畴的方式相矛盾,后者的主要特点则是界限分明。Alcohol是它所在范畴的中心而非边缘成员,因而不需要做进一步的说明。此外,在给别人提供帮助时,我们为何不说ShallIgiveyouafootwiththat?因为语言的理据性告诉我们,在我们的认知经验中,通常是用双手去处理事务而不是用脚,这种人类共有的联想能力使我们能够运用转喻理论去理解大量非特指信息。再者,由语言的理据性我们知道,通常情况下健康快乐的人都是积极向“上”的,从人类体验认知来看,他们微笑时嘴角总是向上的,所以我们总是把快乐心情和“上”(up)而不是“下”(down)联系起来,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我们不会用到Allthisgoodnewsisgettingmedown这样的句子了。Lakoff&Johnson’s(1980)在其奠基性著作MetaphorsWeLiveBy中有力地证明了大部分日常语言都具有比喻性,即语言使用中有很多约定俗成的隐转喻表达方式。随后提出的概念隐喻理论(参见Lakoff1987)也指出,人类正是通过隐喻性思维(在不同经验域之间建立类比关系)才使其在第一时间能对抽象的经验域进行推理和表达。CL提出语言是有理据的,但并不意味着它是可预测的(predictable)。我们能推理出对某个特定信息的思维方式为何在语言中能被常规化,但这并不等于我们能正确预测语言中的哪些话语能被常规化,正是语言的不可预测性才突出了其个性,也正是由于在多数情况下学习者没有充分意识到语言的理据性,CL才提出把它作为词汇习得的前提,以此来促进二语词汇教学。介词和语言的理据性也有着紧密关系。它表现为同一个词表面上“新”的用法与其原型用法共同形成一种放射性网络,即从中心原型范畴向扩展(参见Brugman,1981)。其中某些意义扩展是和其字面义相关的,如,某个介词通常指“临近性”的话(thebookonthedesk;theclothoverthetable;thebulgeundertheblanket),那么它有可能具有某种相对应的“旋转”意义(rotatedsense)(thepictureonthewall;theveiloverherface;theskinunderhisshirt)(Boers,1996)。介词的某些扩展用法也能通过隐喻来突显其理据性,如,介词beyond在Whysheevergotmarriedtohimisbeyondme和He’dchangedbeyondrecognition中的用法就来源于与它字面义相关的不可及性概念,如,Theballfellbeyondthehedge(andsoitwasbeyondourreach)。此外,情态动词的多义性也受到了认知语言学家的关注(Sweetser,1990)。如,我们习惯的情态动词must的用法(Thelightison,sohemustbehomenow)就是由其强制性意义(Youmustcomehomebeforemidnight)扩展而来的,其中的关键条件就是基于推理,即如果你强制某人做某事,那么这件事就很有可能做成。作为CL的一个重要理论,概念隐喻揭示了人类如何把生活中具体的、熟知的知识投射到抽象域中以使对后者的理解更清晰。随着始源域在结构上向目标域转移,相关的词语也产生了比喻义。如,我们可用生活中的“吃/喝”这一始源域来表达学习中的思考或互动:Janehasagreatthirstforknowledge;Thesestudentsareexpectedtoswallowalotofnonsense;Goodteacherstrytospiceuptheirclasses;Icannotdigestsomuchinformation和Don’tjustregurgitatewhattheteachersaid等。基于语言教学的CL倡导者们用各种方法把上述对多义词和多词单位的论证用到了二语词汇教学中,下节将归纳出较具代表性的研究方法。

二、基于CL的二语词汇教学方法

学者们就如何在二语词汇教学中应用CL(尤其是概念隐喻)的理论做了大量的研究(如,Danesi,1992;Maclennan,1994;Scott,1994)。还有学者基于CL理论为学习者(Rudzka-Ostyn,2003)和教师(Lindstromberg&Boers,2008)研发了相应的教学资源。总的来看,基于CL的二语词汇教学方法具有两个方面的特点。

首先,在掌握某个多义词基本用法的前提下,通过联想的方式来使学习者更好的掌握其非基本用法,即遇到某个词以约定俗成的意义出现时,他能根据该词的字面义进行推理。如,根据rake的字面义推理其在Thebankswererakinginalotofprofits中的意义;根据dodge的字面义推理其在ThePMdodgedallthequestionsaboutthewar中的意义等。此外,我们还能通过让学习者对隐喻性用词的意义进行推测来提高他们的认知参与度(cognitiveengagement)。如,推测Afledglingdemocracy中的fledgling,前提是他们了解该词的字面义——表示幼鸟。这些都属于较为基础的介入研究方法,在CL的教学模式中也是很常见的。但CL对高频多义词的处理方式更为复杂,首先需要识别其原型意义;然后对该原型的意义扩展进行逐步的说明;最后是建立由该词主要用法构成的语义网络(参见Tyler&Evans2004对介词over的解释;Lindstromberg2010从教学角度对介词进行的分析。

其次,CL教学模式的第二个特点是通过分析习语和动词短语例证概念隐喻的方式来讨论更为有效的词汇教学方法。如,Jackdown;Heblewupatme;He’shotunderthecollar;Shewasfuming;He’sblowingoffsteam和Don’taddfueltothefire等表达式都可被范畴化为THEBODYISACONTAINERFORTHEEMOTIONS和ANGERISHEAT等隐喻的例证。习语也能被范畴化,前提是了解其字面义使用中体现出来的始源域(经验域)。如,Clearthedecks;Onanevenkeel;Givesomeoneawideberth;Walktheplank;Takeonboard;Outofyourdepth和Aleadinglight等短语都能和“航海”建立类比关系。此外,教师也能通过提供其他刺激来提高学习者的认知参与度。如通过引导来让学习者思考某个特定概念隐喻“有意义”的原因。比如引导学习者体会人类经历激烈情感时特定的心理变化,让他们理解我们为何要把诸如愤怒等情感和“热”这一概念联系起来,以此来加深他们对该概念隐喻范畴内习语的记忆程度。学生还能通过把目标语词汇表达与他们的母语相比较,从而思考二者间是否具有隐喻共性,以此来促进词汇记忆(Deignan,Gabrys&Solska,1997)。教师也能在教学中引导学习者去思考某个始源域在目标语中使用频率很高的原因。如英语中大量有关航海的表达就可以和英国历史上曾经是航海大国相联系。学习者也能思考如何对某个隐喻概念下的不同表达进行分类或是去识别它们共同的始源域。如,通过Setthestageforsomething;Bewaitinginthewings;Takecentrestage:Inthelimelight;Playtothegallery:Behindthescenes和Thecurtaincomesdown等一系列表达来识别“戏院”这一始源域。另外还有学者提出通过对习语字面义进行图片说明能够加深学生的记忆能力(Boersetal,2009;Szczepaniak&Lew,2011),前提是该图片应和习语表达的隐喻意义相关。此外,通过对习语表达的意义进行有根据的猜测也能提高学生的认知参与度,如,学生能通过始源域“拳击比赛”来猜测Beingontheropes的意义。基于CL的词汇教学法认为要让上述教学模式对学习者目标语词汇的记忆产生积极影响需满足三个前提。首先,刺激并提高学习者对目标语词汇学习的认知参与度需要和记忆的处理水平模式(Cermak&Craik,1979)相关联。该模式认为对深层信息(包括词汇)的处理有助于提高记忆,对该信息的语义阐释也应包含在整个处理过程中(Craik&Tulving,1975)。其次,CL教学模式下的语义阐释包括心智意象(mentalimagery),该意象能促进对词汇的记忆主要是借助于记忆的双码模式理论(DualCodingmodelsofmemory)(Sadoski,2005),即把抽象词汇与心智意象联系起来,使前者更为具体,从而有助于记忆的巩固和提高。再次,以认知方式把词汇呈现给学习者能使他们认识到词的系统性,从而增强学习信心。如果能把所学词汇以某种方式组织起来,那么提高记忆的可能性就会越大。如反映相同概念隐喻的不同短语动词或共有相同始源域的各种习语表达等。

三、结语

本文从CL的视角分析了语言理据性与二语词汇教学的关系,指出基于人类的认知体验,前者在一定程度上能对后者产生积极影响。通过对相关文献进行研究,本文总结了基于CL的二语词汇教学法所具有的两个特点,并指出了在教学中有效运用这些特点所应具备的三个前提。尽管CL框架下的理据性理论给二语词汇教学注入了新的活力,但由于语言的流动性和词汇家族的庞大,词汇理据教学的局限性也应引起我们的注意。首先,在二语词汇教学中,有些语言表达是无理据的,这些形式-意义的关系本身就是任意的,所以也需要通过“硬背”去学习,教师的作用主要是引导学习者识别那些有理据的语言表达,以此来提高他们的词汇学习效率和对语言的整体感知能力。其次,由于形成语言理据性的方式各不相同,因此很难对二语词汇的理据产生模式进行准确的预测与运用。语言理据性虽然能有助于学习者对输入信息的理解和记忆,但他们的目标语输出能力却不一定能因此得到提高。所以我们必须在一定程度上接受语言的任意性,即有些成分是有理据的,而有些却是任意的,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分类记忆。

作者:马滢颖 樊宁 单位:遵义医学院外国语学院

第11篇

【关键词】认知语言学 英语翻译 应用

大学英语教学是重要的,为提高当代大学生英语能力服务,但现在企业快速发展,企业的用人标准在改变,对学生英语翻译能力有一定要求。英语翻译不仅是英语能力,同时对学生的专业知识有一定认识,专业英语翻译与普通英语翻译是不同,认知语言学在英语翻译中的应用,促使学生能更好的进行翻译,能满足用户的需求,认知语言学是一个涉及多个学科,多个领域的语言,人类的语言是丰富,语言之间是有一定的联系,必须科学的应用认知语言学在英语翻译中应用,能快速提高大学英语能力,符合现代企业对大学生英语能力的要求。

一、认知语言学简述

1.认知语言学含义。认知语言学已经发展到30多年,现在应用领域比较广泛,尤其在一些语言应用过程中。认知语言学是一门综合学科,涉及到人工智能、心理学、语言学等学科。学者对认知语言学提出是根据语言天赋,在学习与应用过程中,都需要人类文化知识进行解释,认知能力是学习知识的基础,在英语翻译中引进认知语言学,对提高学生英语的翻译能力,由于认知语言学是语言的理论总称,对学习语言有促进作用。

2.认知语言学基本原则。

(1)语法性辨别与范畴化。语法性辨别是有一定规律的,具有渐进性特征,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同一个语法与语义、语法环境有一定关系,认知语言学与其它语言的语法有本质区别,在实际应用过程中,表现出渐进性、可变性的特征,根据认知语言学特征,要实现语法学家的目标是有一定难度,必须科学的应用认知语言学语法性辨别与范畴化,掌握其基本原则,能更好的学习英语翻译。

(2)语言与其他认知。认知是认知语言的功能,必须从多个层面,多个角度去进行认知,除了常规的认知,还需要具有特色的认知,以提升认知语言学的特色。认知语言学是要在常规的认知中不断寻找语言现象的类似物。认知语言学家在实际工作中,要积极吸收心理学关于人类范畴化、注意以及记忆性的研究成果来不断完善理论,进而使认知语言学更具有活力。认知语言学在实际应用过程中不断完善,不断总结,不断提高其理论水平,能促进其实际应用的效果。

(3)句法的非自主性。句法是一种模式,英语在学习过程中有多种模式,在实际教学过程中,需要采用多元化的教学模式,根据实际学习内容,选择合适的教学模式,以适应现代企业用人的标准。句法的模式也是学生获得知识的途径,学生在获得知识的过程中,需要认识到知识的应用能力,句法有一定格式,具有一定的非自主性,根据其句法特征,可以让学生根据规则进行模式演练,对提高学生翻译能力起到促进作用。

3.认知语言学与形式语言学的区别。人类的语言丰富,认知语言学与形式语言学是两种相反的语言形式,认知语言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以句法为基本结构,语法与语义,词的结构都有一定联系,是一种有效的结合体。对语义的研究涉及到语法,还受一定语言的环境影响。

二、认知语言学翻译观的特点

1.体会性特点。体会性是认知语言的特征之一,人类的认知语言在应用过程中,展现出英语翻译观,这对英语翻译的学习起到促进作用。英语的翻译作品,翻译者与作者需要沟通,进行体会,体会翻译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认知语言学应用的能力,是否能对英语的翻译能力得到迅速提高。认知语言学的翻译观具有体会特征,在教学过程洪,要引导学生正确应用认知语言学翻译观的特点,对英语的翻译能力进一步提升,体会性特点制认知语言翻译观的体现,让学生体会到翻译中的快乐,让学生在快乐中学习,快乐中工作。

2.互动性特点。认知语言学翻译观具有互动性特点,英语翻译本身就应该具有互动性,教师可以与学生互动,学生之间也可以互动,学生在学习平台中进行英语翻译练习,遇到困难也可以与平台进行有效互动,互动是学习好英语翻译的有效方式,翻译者与作者进行互动,能体现出英语翻译作品的原创性,现在很多译文在翻译完成后,没有体现出原创的精髓,在翻译过程中改变了作品中的实际应用价值。英语文献的应用最能体现出认知语言翻译观的互动性特点,在实际应用过程中,需要及时与作者进行有效沟通,完善其实际应用意义,翻译后能体现出作品的特色,符合现代认知语言翻译观的特点。

3.创新性特点。创新性是认知语言翻译观的核心特点,对于学生的创新能力培养,是现代高校对大学生培养的目标,高校在各个层面都对学生创新能力培养,认知语言学在英语翻译中的应用,对提高大学生的创新能力起到促进作用,对英语文献作品翻译的过程中,翻译的水平能体现翻译者的创新能力,在翻译前,要对作品的思想,社会背景,应用的意义等要有所了解,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就能翻译出优秀的作品,也是对作者的创新能力的检验,符合现代大学生人才培养标准,具有一定的现实应用意义。

三、认知语言学在英语翻译中的问题

1.词汇、语句与文章含义的关系。词汇与语义是文章的终于组成部分,对提高英语文章的质量起到重要作用。认知语言学也非常重视词汇与语义在文章应用的重要性,正确应用认知语言学中的词汇与语义,对提高学生英语的翻译能力起到重要保障。英语词汇、语句的涵义主要是上下文的相关内容,是联系英语文献作品的中心思想和作者的情感、认知和态度。整篇文章相对而言是一个整体,其表述的内涵是由词汇与语句融合为展现出来的。众所周知,词汇是语句重要的组成部分,而语句是整篇文献的组成部分,这就使得语句表述的含义对整篇文章的核心思想具有深远的影响。然而,词汇、语句和整篇文章之间的含义通常不具有一致性,例如使用隐喻后,在对文章进行理解时,就不能从文字表面的意思进行理解。隐喻是一种修辞方式,在进行翻译时,就会对翻译文献的内容产生影响。在实际翻译的过程中翻译者要充分地将原有词汇进行理解,将语句所使用的修辞方式进行深人的探讨,进而明确作者想要表述的含义。并依照原有的含义在另外一个语境中重新找到适当的词汇或者语句进行代替,进而能保留和传达原英语作品的文献价值。学生要能准确翻译文章,必须理解文章的含义,才能在翻译过程中,不能促使文章偏离正确的轨道,对学生翻译起到促进作用。

2.文本含义与作者意图的关系。在翻译过程中,需要重视文本含义与作者意图的关系,翻译出来的作品不能脱离作者写作的意图,要充分了解文章的语义,是科学的翻译中重要环节,符合现代英语翻译中的实际应用效果,完善其中的应用意义,起到重要促进作用。在文献中,文本的涵义是相对孤立和机械的。通常情况下,文本自身的涵义要最大化的解释作品原创作者真实的意图,而对文本的解释要以作品原创作者实际意图为标准。但是在不同文章篇幅中以及文学创设的环境下,文本的涵义具有差异性。例如没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以及不同文化背景下的文本,在表述的过程中就会展现出不相同的涵义。在翻译过程中,文章的历史背景,文化的差异性都要考虑,这是保障翻译准确性的基本含义,文本含义与作者意图是一致的,必须深刻理解作者意图与文本含义,要科学的理解其中含义,这是保障翻译质量的关键因素。

3.翻译者文学加工和内用忠实性的关系。认知语言学在翻译中的应用,目标是提高学生的翻译能力,实际在翻译的过程中,作者不仅要有雄厚的外语理论基础能力,还必须有一定的实践能力,翻译过程中,要考虑文章的文化差异性,历史背景性,当时的社会环境等因素,要对作品有充分的认知基础上,在进行适宜的翻译,这样才能保障翻译的科学性。在翻译者对英语文献作品进行翻译时,基于翻译者对作品理解的角度和深度不同,就使得在翻译后的文献作品与原创作品的含义的有一定的出人性。很多时候翻译者为了能将作品更好的表述出来,很多情况下会对文献的内容进行加工。由于对原文内容进行加工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很好的翻译原创的文献,并非改变原文文本,这种创新后的文献,没有与原文真实性发生冲突,也可以说,对原创文献文字进行加工只是对翻译工作的一种补偿的行为。同时基于各方面的原因,如若要使文本在另一个环境中准确地展现出来,在这样的状况下就不需要对文本的文字进行加工。文字加工是对文本的有效处理,是提升语言的准确性,尤其翻译完成的作品,必须需要进行文字加工,加工过程中,提高学生文字处理能力,这能有效提高学生写作能力和英语翻译能力。

四、认知语言学在英语翻译中应用探索

1.深刻理解文本内涵。深刻理解文本内涵,是进行翻译的首要任务,翻译不是简单把英文翻译成汉语,或把汉语翻译成英文,在翻译过程中,需要充分对文章内容有所理解,不是机械的翻译,必须结合作品的实际情况,进行科学有效的翻译,保障翻译的质量。认知语言学应用在英语翻译中时,翻译者首先要对文献的内容进行深刻的了解,不要只根据文本语言文字表面的含义进行翻译,应摆脱文字表面含义的误导,通常在英汉互译的过程中会出现很对的失误,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原发于和目的语之间有很多相似语义产生的误导,这些语义相似的语言具有隐蔽性,由于文化背景、社会体制和认知方式存在差异性,这些都使得在一种语言下较容易理解的内容和思想,翻译成另一种语言进行理解就会很吃力。翻译具有整体性,认知语言在应用过程中国,需要对文章从各个层面进行了解,根据作者的意图,有效根据文本含义,科学的,有效的进行翻译,提高翻译的质量。

2.以作者意图准确重构为导向。翻译是一项复杂工作,必须从多个层面进行考虑,科学的准确进行翻译,保障翻译的质量。一作者意图就是翻译需要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翻译工作这需要以作者意图准确重构翻译的方向,引导学生正确翻译,认知语言学的应用,从各个层面进行认知,能更好的对文章进行理解,充分了解作者意图,能科学准确进行翻译,有效提高翻译的质量。

3.进行有选择性的翻译创作。在对文学类的英语文献进行翻译时,要将适应主题为翻译的第一要素,在运用修辞手法时,要服从原著所要的表述的内容和思想,同时在刊语言文字进行加工和创作的过程中,不仅要使用能辅助读者理解原著的修辞方式,同时还能有利于提高文学作品的艺术价值。

总之,认知语言学涉及多个学科,多个领域,需要从不同层面进行认知,发挥学生的发散思维,提高学生创新意识,提高其创新能力,认知语言学在英语翻译中的英语,对提高学生的翻译能力起到促进作用,翻译是一项复杂过程,需要从不同方面M行考虑文章内容,需要结合作者意图与文章含义,科学有效的进行翻译,有助于提高翻译的质量。

参考文献:

[1]姜丽.谈语域理论和图式理论在大学英语翻译中的应用[J].才智.2015(26).

[2]王晓燕.隐喻理论在英语翻译教学中的应用研究[J].海外英语.2014(21).

[3]宋薇.概念整合理论在商务英语翻译中的应用[J].梧州学院学报.2014(04).

[4]姚吉刚.象似性翻译观在英语委婉语汉译中的应用[J].西南科技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04).

[5]吴晓明.大学英语语法教学行动研究与实验分析报告――谈认知语言学在英语语法教学中的应用[J].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3(21).

[6]胡家英,闫卓琳.认知语言学翻译观及其对翻译实践的指导[J].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05).

第12篇

关键词: “很+名词”认知语言学百科知识

在现代汉语中,“很”是一个使用频率极高、语法功能非常活跃的程度副词。副词一般不能修饰名词,但是近年来“很+名词”结构在语言交际中,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及文学作品中大量出现。程度副词“很”修饰名词从出现开始就受到学术界的争论,迄今为止在理论上仍未达成统一。早期的研究侧重这种结构在语法上能否接受的问题,后来的研究侧重从名词的性状特征、名词的语义特征、细节显现的角度对其做出解释,还有学者从语用学的角度对这一语言现象进行阐释。本文将从认知语言学的角度分析“很+名词”结构。

1.认知语言学的相关理论

认知语言学把语言看作是一种认知活动,是以认知为出发点,“是基于人们对世界的经验和对世界进行感知和概念化的方法来研究语言的学科”[1]。语言的意义并不单纯地局限于语言本身的内容,而是来源于人对客观世界的能动的认知过程,以及使用者自身对客观世界的理解,因此语义内容广泛,而且是动态的,灵活多变,含有“百科信息”。

认知语言学从意义角度定义词类,认为一个词类就是一个网络,词类是对具有相似功能的一组词抽象的概括;词代表的事物范畴中有典型的、中心的和边缘成员之分。一个词的意义具有用于不同的认知域的不同的而又有联系的义项,因此,词义范畴也是不断变化的,其内部结构具有基本义项和非基本义项。[2]

2.“很+名词”的认知语言学分析

很多学者认为“很+名词”这一结构中的名词的功能和意义发生了改变,词性变为或活用为形容词。认知语言学认为,词语的意义是由词的概念和这一概念所涵盖的所有“百科知识”共同组成的。“百科知识”是存在于人们脑海中的,能够被语词激活的各类知识和社会文化内涵的总和。名词的典型意义和功能是指称人和事物,但也包含了所指称的人或物的所有“百科知识”。例如,“杯子”这个名词,除了它所指称的“杯子”这个物体,它还涵盖了这个物体的所有性质,如颜色、形状、大小、材质、用途、产地等等。

在“很+名词”结构中,名词所包含的某一或某些方面的强调其特征的“百科信息”在程度副词的“很”的作用下得到了激活,在特定的认知语境中得到了凸显,从而达到了丰富生动的表达效果,这里的名词并没有发生词性和意义的改变,也不是词性活用现象。“很”是典型的表示程度的副词,与名词结合,以名词的整体语义为背景显现名词的程度含义,显现该名词的非基本义项,进而凸显其某一个或某些性状特征。这就是说,“某些名词之所以能够进入这一结构,是因为在语言使用中获得了特定的属性意义或特定的社会文化内涵,而且这些特定的属性意义或社会文化内涵所构成的意象或意象组合又能因特定的认知语用需要,在一定的语言使用情境下被该名词所转指。”[3]例如:

(1)那男人的模样,很山东,车子上扭屁股一骑一蹬,更山东了。(阿成《回望古城》)

(2)今秋流行很上海。(《人民日报》海外版2003年1月8日)

(3)我又见到了昨夜招待我的那个小伙。……他告诉我,他曾经到北京、上海学习过。他长就一张很的忠厚的脸。(余纯顺《走出阿里》,《小说月报》1996年第12期)

(4)网络这东西,其实很。

这里的“山东”、“上海”、“”是强调与这三个地方的人和物具有密切联系的一些特征。“山东”是指山东人所特有的气质和形象特征,如身材高大、粗犷憨厚、带着土气等。“上海”凸显了它所代表的特有的“时尚、“新潮”的特征。同样,“”凸显的是和有关的某种气质,如神秘且虚无缥缈的感觉,某种相貌,或某种服饰、性格特点等等。

(5)他的女朋友很林黛玉,很多愁善感。

(6)张国荣:以前我是很阿Q的,如果不是这样,我怎能生存到现在?(《太重感情的张国荣》作者:陈淑芬)

(7)别问他借钱了,他很葛朗台。

“林黛玉”是《红楼梦》中一个典型的人物形象的名字,而在交际表达中它却包含了与这个人物相关的各种性格特点:软弱、敏感、爱哭、有才情、小心眼、爱嫉妒、体弱多病、多愁善感等丰富的特征义。例子中他的女朋友“很林黛玉”,不仅能让人明白她很多愁善感这一特点,而且能把她的多愁善感与“林黛玉”这个具体的人物形象结合起来,将其具体化,既生动又含蓄。“阿Q"和“葛朗台”都是文学作品中的典型人物形象,用在上述例子中,凸显了这两个人物的典型特点,如“阿Q”的“精神胜利法”,和“葛朗台”的吝啬。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

(8)黄庆元,他说的可很情绪。(《春华秋实》作者:老舍)

(9)在海南的那段日子过的很青春,很诗意。

(10)每次他受了委屈,女友总是很母性地将他搂入怀中。

(11)我家祖上的女人包括我的母亲都是很传统的。(李红《往事回声》,《北京文学》1996年第5期)

(12)他的话说得很专业。

(13)董卿在这次晚会中的打扮很淑女。

(14)新来的同事长得很明星。

(15)因为他们公司无疑是一个很现代的世界,那幢麻色花岗石大楼,是世纪初德国人留下的遗作。(《等待》长篇小说故事梗概,作者:苗长水)

3.“很+名词”结构中名词的种类

“很+名词”是现代汉语后起的用法,并不是所有的名词都可以用在这种结构中,归纳起来,这些名词所涵盖的“百科知识”需要具有一定的为大众认同并接受的典型特点,可以用在这种结构中的名词主要有:第一类,指人和物的具体名词,如“很女人”、“很垃圾”;第二类,具有鲜明个性特点和地方特色的专有名词,主要包括人名和地名,如“很林黛玉”、“很中国”;第三类,抽象名词,如“很青春”、“很传统”;第四类,时间名词,如“很现代”。

4.结语

“很+名词”这种结构形式简练,内涵丰富,生动形象。从认知语言学的角度看,这里的名词并没有发生词性的改变,只是在特定的语境中,该名词的范畴所包含的“百科知识”在程度副词“很”的作用下得到了激活,某一或某些特性得到了凸显,体现了语义范畴的广泛性和动态灵活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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