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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审计

时间:2023-05-31 09:09:0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高新技术企业审计,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高新技术企业审计

第1篇

关键词:高新技术企业 专项审计 质量

毋庸置疑,高新技术企业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尤其在国家出台诸多政策之后,高新技术企业更是得到了创新发展。然而,诸多“伪高新”企业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我国税款减少,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继2008年联合颁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后,2016年对上述两个文件做了重新修订,明确申报资料中的研究开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必须由具有资质并符合《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分别于2008年、2017年制定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鉴证业务规则(试行)》,对专项审计(鉴证)做出了明确规定。

一、影响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质量的因素

(一)审计环境的制约

众所周知,审计环境是审计发展的重要保障,关系到审计职能能否实现,对审计质量的影响重大。现阶段,影响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质量的环境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根据现在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由申报企业在申请时提供,即申报企业既是被审计对象,又是审计业务的委托人,是中介机构的“衣食父母”。这种情况下,从业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审计范围受限、无法实施应有的审计程序等尴尬局面,难以做到客观公正。与申报企业意见分歧时,坚持原则、不迁就客户的后果很可能就是解约,尤其是中小规模的事务所,之前因商事制度改革已失去很多法定业务,如果再失去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审计这个市场,生存空间就更小了。中介机构要先解决生存问题,才能谈发展和质量。

第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相关政策推出后,计划申报高新技术认定的企业中有很大一部分对政策不熟悉,纷纷通过寻求专业机构的辅导和服务来提高申报通过率,这样就催生了一批为认定提供“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这些中介机构中,有些就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提到的“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如果同一家中介机构同时为申报企业提供审计业务与咨询业务,即使人员分开,在形式上建立了内部的“防火墙”,也不符合真正意义上的独立性要求。

第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申报企业提供的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报告,除了专项审计(鉴证)报告外,还有申报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对会计师事务所来讲,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每年都出具,审计收费比较固定,而专项审计(鉴证)报告则是在申报年度(即每三年)出具一次。这种情况下,有可能会出现为避免常年客户的流失而“被迫”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的情形。

第四,目前我国审计市场存在着供过于求的局面,价格竞争激烈,由于审计收费过低,出于成本效益原则,很多事务所无法投入充足的审计资源和实施足够的审计程序,无论是审计时间还是审计流程均予以简化,从而影响审计质量。

第五,有些地方政府将高新技术企业的保有量及每年新增数量作为政府业绩的考核指标,近几年受经济放缓的影响,很多企业成长性指标分值普遍较低,拟申报企业总量减少,这种情况下,中介机构就可能沦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链条上的一个受雇者,审计变成走过场、流于形式,不可能发挥监督的职能。

(二)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执业能力

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会直接影响到审计质量的高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专业性强,而从业人员中懂一般财务审计的多,熟悉技术创新过程、掌握一定科技知识的人才较少,传统财务观念比较浓,习惯于单纯的会计思维,综合分析能力较差。受此限制,执业过程中只看表面不见实质,一般仅局限在财务核算资料的审计鉴证,很少关注其是否符合研究开发活动的规律,即合理性。另外,有的中介机构人员流动频繁,从业人员良莠不齐、缺乏执业经验;有的中介机构对员工缺乏足够的后续教育,专业胜任能力不足,这些因素直接影响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的质量。

二、新时期我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的改善对策

正如上文所言,在当前的发展趋势下我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存在诸多问题,这对其质量有所影响,面对这一发展趋势,笔者试从我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审计专项审计的整体现状出发,提出改善对策。

(一)建立科学的申报流程

科学制度的建设能有效降低风险,促进行业发展。现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中,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由申报企业在申请时提供,明确上述报告必须由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并在专家评审环节增设财务专家。这种安排表面上看是设置了双重监督,即中介机构和财务专家,但从实际执行的效果来看,存在不少问题,笔者认为其中最主要的是出具专项报告的中介机构在整个流程中的位置安排不合理,无法发挥其独立性和监督作用。设想将申报流程改为:申报企业自评认定机构初评委托中介机构出具专项报告组织专家评审公示审计部门抽查,将中介机构的审计(鉴证)由企I自评阶段改为初评之后,委托方(同时也是审计费用的支付方)由申报企业改为认定机构。这种流程的优点首先表现在中介机构与申报企业之间无经济利益,从制度上保证中介机构及执业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品质;其次通过招标程序优选中介机构,能有效抑制低价竞争引起的质量低下。

当然还需要制定配套细则,如明确专项审计业务与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咨询业务应由不同的中介机构承接,由于申报企业提供的资料中还包括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前者明确需由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后者没做规定,一般是企业自主申报,但可以通过与税务申报系统中的历史数据比对一致以证实真实性,相当于专项报告、年度财务报告、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由不同单位(中介机构或税局)背书,并互相制约,如果多份报告的数据存在很大的差异,应要求申报企业提供说明,由财务专家认定是否合理。再如建立奖惩制度,对严重违规的中介机构设置行业禁入,增加中介机构的违规成本,以严格的惩罚措施倒逼中介机构提高风险意识。

(二)专项审计需要引入技术专家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专业性较强,中介机构应优化审计人员业务操作,有针对性地强化业务培训,引导从业人员严格按行业协会制定的审计指引和业务规则执业。由于申报企业涉及不同行业,从业人员没有相关的专业背景,对判断申报企业领用的材料是否真正用于研究开发项目以及高新产品的认定难度很大,使得申报企业将非研发材料成本计入研发直接投入以及人为扩大高新产品范围的操作空间很大,如何利用好专家的工作对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职业判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结语

总之,高新技术企业正日益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主要力量,在高新技术企业的有序发展中,部分“伪高新”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对经济的有效性产生影响。针对现状,设计通过改进申报流程,用制度来制衡、创造良好的审计环境,并借助技术专家的力量提高专项审计质量,如此才能保障我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有序开展,才能让国家的各类优惠政策真正惠及相关企业。

参考文献:

[1]高强,张旭丽,孙志梅.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质量探究[J].财会通讯,2015,(25):106-107.

[2]倪冠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若干问题探讨[J].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5):63-65.

[3]许爱平.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若干问题研究[J].现代商业,2014,(4):257-258.

[4]邓枚芳.浅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J].商业经济,2014,(10):105-106+114.

[5]程德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对策[J].财会学习,2012,(9):48-49.

第2篇

[关键词]高新技术;企业管理;问题与对策

[中图分类号]F2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4)30-0061-02

1 引 言

在我国众多的高新技术企业当中,存在着这样一个规律,首先是成立的时间不长,其次是发展非常迅速。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焕发了强大的活力,高新技术企业蓬勃发展。这些高新技术企业生机勃勃,在质与量上都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但是,在发展的同时,一些问题已经暴露了出来,管理者必须加以足够的重视。

2 高新技术企业财务管理进程中存在的财务问题

21 财务管理体系不完善

因为我国正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国内大部分高新技术企业仍处在初始阶段,仍旧没有形成一定的规模,内部的财务管理人员安排混乱,职责与分工不够清晰,缺少行之有效的制度进行约束,企业财务控制的功能根本没有发挥出来。此外,高新技术企业的财务管理仍旧停留在会计层面,没有起到对企业发展状况进行研究与预测的作用。

22 财务人员整体实力不高

高新技术企业因为自身结构、企业规模等多方面的情况的约束,其在聘用财务工作人员的时候,通常考虑到忠诚度、诚信度等基本条件,尤其体现在小规模的高新技术企业中。基本很少重视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及整体能力的培养,导致这些高新技术企业当中许多财务管理人员专业水平不高,职业素养缺失,无法参与到参谋与决策工作中。

23 资金匮乏,融资困难

因为我国许多高新技术企业基本上都是自主创业的形式,并且其仍处在发展的初期,融资方面的问题则成为许多高新技术企业财务工作的关键内容。导致高新技术企业资金匮乏、融资困难的主要原因在于其自身在发展的过程当中因为各方面的因素所造成的信用危机,比如,信用意识淡薄、财务信息不真实、透明度不高等,正是因为财务方面的因素导致投资者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的信任度不足,致使高新技术企业的资金匮乏、融资困难问题不断加剧。

3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的若干问题

31 对高新技术的企业进行认定的整个过程中专项审计的制度未充分发挥作用

在较多利益的驱动下部分企业把同高新技术的条件不相符合的部分予以人为的包装之后使其同高新技术的企业中各条件相符合,进而将审计风险加大。在认定的整个过程中各大高新技术的企业专项审计具有较为激烈的业务竞争,而部分中介的机构为了将此项业务有效争取,不惜将职业质量牺牲,用低价来提高竞争力。还有一些中介的机构对于客户的要求一味迎合,于专项审计的整个过程中对于同高新技术的企业不相符合的一些企业放水。而部分地方政府中税务部门、财政部门、科技部门主管部门为了将当地的考核目标与任务有效完成,默许部分同高新技术的条件不符合的企业人为地将数据调整,使其同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相符合。因为上述客观以及主观原因导致专项审计的制度在高新技术的企业认定的整个过程中未发挥应有的作用。

32 对专项审计的工作进行实施的整个过程中中介机构所存在的问题分析

(1)当前我国重点扶持的一些高新技术的领域同高新技术的产品之间的产权关系未具有明确的对应关系,而各地亦没有将高新产品或服务的一套认证管理的办法有效建立。且对注册的会计师而言如何断定申报企业中各类产品与服务属于我国重点扶持的那些高新技术的领域较为困难。因此来自申报企业的某些领域专家是注册的会计师所依赖的对象,这又使公平公正的判断较为困难。此外一些申报企业的收入核算具有较不明细的特点,其未将高新技术的服务以及产品等收入的明细账专门设置,部分非高新技术的产品与服务同高新技术的产品以及服务之间具有交叉的关系,例如用高新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改造时,虽然改变了生产工艺或者技术,但是没有明显改变产品或服务,而高新技术产品的服务收入中是否包含此类产品的收入还不清楚。进行专项审计的整个过程当中相关申报企业把不是高新产品的服务以及高新产品的服务都看做是高新产品的收入,具有较大的人为因素。

(2)对高新技术的企业中研发费用进行申报时未规范归集以及分配。因为对高新技术的企业进行申报的大部分企业均是执行企业会计的制度或者准则,亦有一些企业对小企业的会计制度进行执行,而会计企业的制度以及准则在研发费用的分配方法以及归集内容方面各异,尤其为研发费用的内容以及资本化的条件具有较大的区别。且小企业的会计制度未规定研发费用的分配以及归集,所以对高新技术的企业进行申报时亦采用不同的会计制度。如果从财务核算的角度而言未将统一的一些标准予以研发费用的分配方法以及归集内容。对研发费用进行专项审计的整个过程中注册的会计师发现同企业所申报的那些研发费用的支出相较而言,绝大多数企业的财务上经过研发费用归集的那些研发费用的支出远远小于上述申报支出。对研发费用进行剥离以及分摊的整个过程中申报企业较难避免的是人为因素。而对研发费用的分摊以及剥离进行核算、对辅助账目进行审核时注册的会计师较难同财务上的研发费用的分配结果以及归集相互核对与反证,导致分摊与归集具有不准确、不合理的性质。

4 高新技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问题

41 人力资源理念的滞后

一些高新技术企业没有从战略角度思考人力资源管理问题,没有系统地考虑人力资源管理与企业整体发展战略相适应。高新技术企业缺乏战略筹划人员,所以高新技术企业对人力资源管理没有配合企业战略进行长远的科学规划,这样高新技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对企业的整体发展难以起到促进作用。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滞后,被动性地进行事后管理。

42 缺乏有效率的招聘体系

没有在战略的高度超前进行有效的人才招聘工作,人才引进渠道窄,而且缺乏科学性。高新技术企业进行人才招聘时,因为没有进行超前的长远计划,所以招聘人才的针对性和适用性都比较差,没有对人才招聘进行战略、前瞻、务实、低成本的综合规划。

43 缺乏规范的人员培训体系

现代技术发展很快,如果缺乏培训工作,高新技术企业人才的知识储备存在过时的危险,所以高新技术企业需要系统、科学的人力培训计划,但这恰被一些高新技术企业所忽视。人才培训的作用,显现的时间较晚,与培训投入存在一定的时滞,所以一些高新技术企业片面认为培训会增加成本,而看不到眼前收益,所以对人员培训工作不积极。

44 激励机制不健全

一些高新技术企业没有关注高技术员工价值追求的多元化,没有针对企业的特点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重视金钱激励而忽视精神激励,所以激励效果有限。

45 缺乏有力的人力资源管理者队伍

对高新技术人员进行人力资源管理,是一项具有挑战性的工作。实现高技术人员个人追求与企业目标的匹配,是很困难的,需要有能力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进行协调和引导。但目前我国一些高新技术企业缺乏务实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或者有能力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没能在高新技术企业居于合适的位置或拥有足够的权力。

5 结 论

本文重点分析了高新技术企业管理中遇到的几大类问题,包括在企业日常管理中财务管理问题、企业认定专项审计的问题以及企业人力资源的管理问题,并分析了其原因。高新技术企业若想继续快速稳定的发展,上述的问题必须加以解决,因此,高新技术企业的管理者不能被目前的快速发展现象所蒙蔽,及时发现问题,这样才能使我国的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得更好。

参考文献:

[1]倪冠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若干问题探讨[J]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37(5):64-65

[2]刘涛,胡妞提升高新技术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思考[J]现代经济信息,2012(11)

[3]韩平高新技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实践与企业绩效关系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2(4)

第3篇

摘要:加计扣除项目是国家为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更多投资研发项目,而施行的一项所得税优惠政策。某些中小企业享受该项优惠政策时存在弄虚作假情况。审计对该问题应依据国家政策,采用正确的技术方法,重点审计企业主体资格、技术项目、研发项目时发生的费用、及其研发费用核算适用的相关标准。

关键词 :中小企业;加计扣除项目;审计方法

加计扣除项目是国家为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更多投资研发项目,而施行的一项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规定,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但是,随着更多的中小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在享受国家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也出现了部分中小企业手段翻新、挖空心思伪造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伪造高新技术项目、故意混淆研发费用与非研发费用的项目界限、编造虚假财务信息、偷逃国家税款的现象。

一、涉及加计扣除项目审计的法规依据

1.国科发文(2008)172 号: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其附件《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2008 年4月14号,由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文。

2.2011 年第10 号公告:《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 年度)》,2011 年6 月23 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发文。

3.2008 年1 月1 日开始施行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4.2007年1月1日后开始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新准则)。

5.国税发(2008)116 号《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

6.财税[2013]70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二、中小企业涉及加计扣除项目的审计重点问题

(一)企业是否真正具有享受加计扣除项目优惠政策的主体资格

中小企业中能够享受到此项优惠政策的,应该都是高新技术企业。这是因为国家两个文件中鼓励发展的技术都是高新技术,技术力量一般的企业很难从事高新技术开发;但也不排除某些中小企业采用非正常方式取得主体资格。因此审计时应重点注意①企业是否属于高新技术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时的企业核心技术是否符合国家鼓励发展的技术;有无在申报时,弄虚作假。②是否在税务机关备案。某些中小企业虽然不能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但可能研发有符合加计扣除的技术项目,这些项目需要鉴定并在税务机关备案。③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每3年复审一次;复审情况是否符合规定并通过复审。④企业内部是否建立有健全的研发项目管理制度。

(二)是否是享受加计扣除项目优惠的高新技术项目

非高新技术项目以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申请享受加计扣除项目优惠政策时也是很困难的,但确实有某些企业受利益驱使伪造材料,将非高新技术项目作为高新技术项目向税务机关申请享受加计扣除项目优惠政策;借以偷逃国家税款。暴露出的问题不少。针对此类问题应注意审查:①是否是高新技术。②是否属于国家两文件中鼓励开发的高新技术项目及其分类、编号等。③是否将该技术项目列入省部级或区县科技计划(文号及名称)。④企业内部对该技术立项情况是否审查。⑤是否开展外部合作。如果是同企业外部单位合作、或委托、或集中开发的技术项目,需要提供合作合同、协议等资料。

(三)技术项目研发费用财务核算是否符合税务、财务规定

由于税法与财务会计制度在有关费用确认、计量、口径上存在着差异,再加上部分企业有意作假,企业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财务核算不真实、不准确问题。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点,审计时需要注意:①财务核算是否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②研发项目是否单独核算。是否有独立研发机构。③所得税征收方式是否采取查账征收。核定征收的不能申请加计扣除。④企业是否严格执行会计制度。⑤是否调整了财务、税务口径差异:

税法以列举方式严格规定了13 项可以加计扣除的内容。116 号文件第4 条规定的8项内容和财税(2013)70号补充规定的5项内容才能加计扣除,而财务根据财企(2007)194 号文及新准则规定进入研发费用的内容大于税务规定,如房屋折旧和租赁费、研发人员的差旅费、招待费、电话费、办公费、项目研发借款费用等都不能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也不能加计摊销扣除。⑥是否严格区分研发支出费用化和资本化内容。新准则需要对研发支出有较多的判断,开发阶段的支出符合资本化5个条件的在达到预定使用状态时才能资本化。⑦无形资产摊销年限是否符合政策。主要对执行新准则而言,因为企业会计制度中资本化的无形资产摊销不能加计扣除。新准则规定不能确定使用寿命的无形资产不能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应摊销金额为成本扣除残值和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后的净值,在寿命内采用系统合理方法摊销。但116 号文件规定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⑧所得税时间差异。不确认有关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⑨科目及具体核算。

三、中小企业涉及加计扣除项目的审计方法

(一)企业是否享有主体资格审计

了解企业业务流程,熟悉掌握企业项目管理制度并通过查阅、询问等进行内控测试。审阅: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②政府技术鉴定部门出具的技术鉴定报告等。③近三年开展研究开发等技术创新活动的报告。④年度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申报、认定材料、审计报告等。

(二)对是否享受加计扣除项目优惠的高新技术项目的审计

①审阅项目立项报告、计划任务书等。②查阅、核对国科发火(2008)172 号、公告2011 年第10 号。③审阅科技计划申报及批复文件等。④审阅、了解内部权力机构立项决议、预算、研发机构或项目组人员编制和专业人员情况,以及成果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等。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况归集表。立项决议、计划书、预算、人员编制、成果报告等。⑤查阅合作合同、协议等,必要时实际调查、函证。

(三)技术项目研发费用财务核算是否符合税务、财务规定的审计

第4篇

中介机构服务承诺书范文一:许昌市开源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介机构郑重承诺:

一、经自查,我单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中规定的中介机构条件。

二、认真执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作指引》、《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中各项规定。

三、对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负责。

四、若违反相关纪律,按照《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接受处理。若由于我单位原因给申报企业带来的损失,由我单位全部承担。

中介机构法人签字:

中介机构盖章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中介机构服务承诺书范文二:我单位 武威市国盛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郑重承诺:

1、向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登记备案有关证件及资料详实,不弄虚作假;

2、在招标过程中,秉承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向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各类书面文件均真实、有效;

3、我单位发出的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及招标文件等内容均遵循现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类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都是公平、公正的,不存在有倾向性的条件或歧视性条款;

4、将严格按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类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操作,遵守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有关规定,并接受管理和考核;

5、如我单位违反以上承诺条款,经查实后,愿意接受相关处罚,并承担因自身不良行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

招标机构公章:

法人代表签名: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中介机构服务承诺书范文三:一、经自查,我单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中规定的中介机构条件。

成立时间:

XXX年月平均职工人数(人):

XXX年注册会计师人数(人):

近三年内是否有不良记录:

是否熟悉高企认定工作相关政策:

二、在工作中,我单位将认真执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作指引》中各项规定。

三、对所出具的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负责。若有违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处理。若由于我单位原因给申报企业带来的损失,由我单位全部承担。

中介机构法人代表(签字): 中介机构(盖章)

第5篇

摘 要 近年来,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推动科技进步,国家出台了高新技术企业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因此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和复审非常重要。本文主要从如何维护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做好复审工作为出发点,首先,对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认为研发费用的核算和管理是复审的重点;其次,提出做好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对策,对其核算的内容及其费用的归集进行了分析;最后,以按排企业研发工作流程的方式分析了企业对如何从内部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财务核算工作,并总结了高新技术企业财务核算规范的重要性。

关键词 高新技术 财务复审 对策

一、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存在问题

(一)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规定

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后,企业再次提出认定申请的,按初次申请办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前三个月内企业应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自动失效。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须提交近三个会计年度开展研究开发等技术创新活动的报告,并提供中介机构出具的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研究与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由此可知,企业想要永久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必须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复审的要求规范企业财务核算。

(二)当前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近几年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情况来看,审查专家组对研发费用的比例的合理性和配比情况较为关注,对很多企业提出以下问题:第一,研发费用中人员人工支出占当年支付给职工的支付比例,与研发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相差较大;第二,研发费用中各明细占研发费用总额比例过低或高,较为异常。

二、做好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对策

(一)重视并深入分析复审问题

能否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关键是被审企业如何做好复审答复报告和如何进行复审答辩;被审企业在收到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问题后,必须重视问题,组织相关部门人员成立复审答辩小组,对复审问题进行深入分析。

从复审情况来看,很多企业存在上述提到的第一个问题“研发人员工资比例与人数比例不配比”,主要是因为计入研发人员工资取数来源于财务研发费用专项核算,当年支付给职工的支出取数来源于企业的现金流量表,很多企业在做研发费用专项核算表时与现金流量表未统一核算口径,导致两个表核算的内容出现漏项或多项的情况,例如研发费用专项核算表核算的近三年的研发人员工资只计入了研发人员的工资,研发人员奖金、公积金、社保及其他补贴没有计入;但是现金流量表核算的当年支付给职工的支出包括所有奖金、公积金、社保及其他补贴。

上述提到的第二个问题“研发费用中各明细占研发费用总额比例过低或高,较为异常”,主要是因为企业没有做好研发费用的规划。

(二)真实、合理做好研发费用各明细支出比例的规划

从高新技术企业的业务情景来看,研发费用各明细支出都有一定合理区间,超出或低于这些比例,会引起评审专家组重点观注。例如研发人员人数占总人数80%这个比例就是异常,因为法规规定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人数占10%以上就是合理了,该企业研发人员占80%,而销售人员、实施人员、职能部门等人员仅为20%,对一般企业来说较为异常。因此财务在进行研发费用核算之前,应该首先了解和确定各研发费用明细比例的合理区间。下面,我们看一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规范中,与比例有关的规定:

1、科技人数规定。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2、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规定。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3、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4、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另外,根据复审经给来看,研发费用各明细有以下合理区间:(1)“研发费用―直接投入”,不要超过研发费用比例的60%;(2)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不超过公司当年总折旧的25%;(3)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其他费用,如办公费、通讯费、专利申请维护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等。此项费用一般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10%,另有规定的除外。以上各科目费用占比企业实情况可能有所不同,建议不要偏离太大,否则容易被视为异常,会引起评审专家的注意,从而增大了抽查或专家答辩的可能性。

(三)规范各研发费用核算内容

高新技术企业在进行研发费用核算时,应当按照以下划分标准严格归集、分项核算,做到核算口径一致。

1、人工费

在界定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人员时,首先必须明确研发人员的构成主体,其中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以及在本企业累计工作183天以上的前三种兼职或临时聘用人员。其所发生的人工费主要指从事研发活动的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薪酬。其中包括研发人员的基本工资、资金、津贴、各种补贴、年终嘉奖、加班工资以及其他与人工费用相关的支出。但需要注意的是这部分人工费不包括发放给研发人员的福利费、社会保险费等职工薪酬;对辅助人员发生的费用应该按照不同研究项目使用辅助人员的时间,采用合理的比例进行分摊,例如各研究项目可按照工时分摊辅助人员的工资薪酬。

2、直接研发费

直接研发费用是指直接应用于研发项目的各种购置费、检验费等,其构成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研发过程中直接消耗的各种材料、燃料、动力等费用;另一类则是试验研发成果而发生的各中调试费、检验费等。

3、间接研发费

间接研发费是指为进行研发而购入的机器设备和无形资产以及各种长期待摊费用的折旧与摊销费用。此类费用主要包括用于研发项目的各种仪器、设备、固定资产、专业技术以及对固定资产进行维护、修理发生的相关费用的推销。但对于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租赁费不做为间接研发费用进行账务处理,而将该部分间接费用做为直接研发费用处理。

4、设计费用

设计费用是指企业从外部购入的,为完成企业新构思或新产品研发的新工序、新技术等方面的设计费用。

5、装备调试费

装备调试费主要包括工装准备费用,但对于发生的常规性大规模、商业化、批量化的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费用不能计入装备调试费用内核算。

6、委托外部研发费

委托外部研发费用是指企业出资委托中国境内的其他企业或专业机构进行研发新项目,其取得的成果归委托企业所有,所研发的项目也与企业经营业务有紧密联系。

7、其他费用

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办公费、通讯费、高新技术研发保险费等计入研发费用中的其他费用项目中,但此项费用不得超过研发费用总额的10%。另有规定的除外。对于认证、评审、验收以及评估、注册研发成果所发生的费用也可以计入研发费用的其他费用项目里。

三、高新技术企业如何做好财务核算日常管理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证或复审是否通过,需要公司各部门密切合作,各部门工作人员要在日常的工作过程中不断加强沟通,将工作中模糊的工作理念摒弃掉,使企业各部门的工作流程更加透明化、合理化,以支撑企业财务核算。

(一)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

1、资质管理部门职责

组织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复审,策划研发项目,预测高新各项指标数并审核及预警,填报报表及进行网上申报。

2、财务部职责

建立并管理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专账账套,实时监控研发费用各科目是否超过目标值,确定高新技术服务收入,提供专项审计所需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

3、人事部职责

每月更新企业花名册及科技人员花名册, 填报研发人员工资明细表,提供企业员工执业资格清单及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参保证明。

4、业务部门职责

策划研发项目,配合提供著作权或专利申请所需信息及对已结题的研发项目编制相关资料。

(二)规范高新技术企业日常管理工作流程

各企业根据的实际情况,应该规范高新技术企业日常管理流程(见下图),以支撑财务对研发费用的核算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四、结束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提升了企业的竞争优势,同时也为企业带来较多的税收优惠,因此维护好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对企业来说非常重要,但是企业想要永久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必须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复审的要求规范企业财务核算,这要求各部门同力合作,尤其是财务部门要在实践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做好高新技术企业核算工作管理。

参考文献:

第6篇

关键词:高新技术企业 会计核算 会计 高新技术

会计核算就是采集、汇总、处理、加工企业内部的所有生产运营的信息,而其所获得的数据,不仅是会计信息质量的有效保障,还是企业中各项工作开展和考核业绩的基础。因此,根据高新技术企业内部管理和业绩考核的需求,能使企业会计信息的及时性与真实性得到保证,必须加强会计核算内部的整体质量,从而实现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一、高新技术企业会计核算的内容和范围概述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高息技术企业成为世界经济的核心力量,并且其发展对整个国家经济的发展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由于高新技术企业自身经营发展具有的高投入、高风险及高回报的特点,会要求对部分特殊政策进行处理。相比于传统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会计核算的内容更广泛些,高新技术企业会计核算的内容主要包括对融通资金的核算、对企业收入的核算、对企业科研费用的处理、对有关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处理以及对特殊政策的会计处理等方面,从此来看,高新技术企业会计核算的范围要比传统企业更广泛些。

为了满足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要求,根据高新技术企业在会计核算方面的范围和具体内容,来对其内部会计核算工作进行适当的转变、调整及完善。

二、高新技术企业会计核算中的问题分析

从会计核算的基本内容入手,能够有效提升其内部会计核算的整体质量,并能积极推动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的内部会计核算工作,并保证会计信息的科学性和真实性。

(一)融通资金的核算方面的问题

由于该行业对资金的要求较高,银行信贷所能承受的信贷风险和政府的拨款能力不能支持其资金要求。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只能通过企业的风险投资、融资管理和向银行借贷短期的资金流动才缓解。

(二)企业收入的核算方面的问题

由于财务部的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薄弱、素质低下及态度不够严谨,造成工作效率的低下。所以,对企业的收入进行核算时,有关工作人员必须依照核算的基本规范,对企业在成本账户和收入账户方面进行细致与全面的设置。

(三)企业科研费用的处理

在高新技术企业中,由于科研费用是经营发张过程中最为重要的资金投入,所以加强对科研费用的处理与核算成为保证会计核算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正如我们了解的,各种研发活动能够为企业带来的除了无形资产外,还有可见的有形资产。

(四)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处理

高新技术企业作为经济领域发展的核心力量,其发展水平的竞争成为了各国之间竞争的内容之一,我国为了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在税收政策方面做出了相应的优惠。

三、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会计核算提出几点建议

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中,明确指出高新技术企业在复审时,要求近三年内的研发费用须达到其规定的标准。所以企业就应该考虑从哪些方面对研发费用进行调整,笔者就此介绍了几点建议。

(一)建立“研发费用”会计科目的核算体系

根据如今的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许多企业都会把研发费用设置为管理费用的二级科目。一般在这种情况下,管理费用不要太过于受限制,要不会与集团财务预算产生冲突,甚至还会容易让税务机关关注,所以许多企业不会把全部研发费用完全归集在管理费用下的。

(二)建立较规范的“研发费用”辅助账

通过关注可知,企业会计制度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不仅在本质上不同,还在口径上不一样。其实企业可以按照新会计准确的要求,把“研发费用”设置为一级会计科目,并对其进行辅助核算,鉴于企业对部门成本分析以及研发项目专项核算等多重核算要求,企业可以根据其实际情况,对“研发费用”一级会计科目建立部门辅助核算和专项辅助核算,对于发生的每一笔研发支出不仅按照研发部门核算,同时还可以严格按照各个研发项目分别核算,从而能够做到“清晰”、“合理”和“规范”。

(三)建立“研发费用”辅助账与“管理费用——研发费用”二级科目定期结转相结合的形式

企业如何将研发费用定期按照《高新技术企业会计核算指引》要求结转到管理费用,笔者认为:首先根据类费用的核算要求设置“管理费用——研发费用”二级科目,然后每期期末将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支出通过“对应科目结转”功能一次性结转至管理费用——研发费用。

(四)加强研发费用的管理及监督

企业创新活动的源泉和基础就是研发,而高息技术企业的科研费用较高。企业应制定一套适合自己的内部控制制度,对每一项研发活动采取项目化管理,并根据项目的进度进行阶段性的分析与评价,更不能因高额的研发费用而忽视成本的效益,所以通过加强研发费用的管理及监督,可以提高研发费用的使用效益。

四、结束语

在这里,所讲述的是要使高新技术企业会计核算质量的基本工作得到保证,就要从高新技术企业会计核算的会计核算处理方法和注意方面着手,还得切实保证高新技术企业会计核算的整体水平。为了使高新技术企业会计核算质量的全面得到提升,必须加强对会计核算的审计和监督,提高企业内部会计核算的团队建设,建立完善的会计核算制度体系。

参考文献:

[1]郑子元.浅谈高新技术企业会计核算问题[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1,(01)

[2]孙秀娟.会计的具体核算工作分析[J].China’sForeignTrade,2011,(08)

第7篇

 

一、企业自我评价报告

(一)企业基本情况。

(二)企业科技创新、高新技术特征总结。

(三)近三年开展研究开发等技术创新活动的报告。

(四)对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自我评价。

(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中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并阐述其与知识产权、技术领域的关联性。各技术领域如涉及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的企业需提供相应软件著作权对应软件产品的运行界面截图。

(六)企业总收入的构成情况说明。

以上材料须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68948158@qq.com。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网络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企业依法成立证明材料

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特殊行业的需提供经营行政许可证。

知识产权相关材料

知识产权证书、专利说明页、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等。企业自主研发获得授权的知识产权可直接附证书复印件、专利说明页,通过受让、受赠或并购等方式获得的知识产权,还必须增加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备案证明。

科研项目立项证明

按照立项时间的先后顺序,已验收结题项目需附验收结题报告,以单个项目为单元进行立项证明和验收结题报告等资料的归集整理。

科技成果转化

附企业成果转化汇总表(表2),按照汇总表的顺序逐次对每一项成果的转化情况简要进行说明,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该项成果的证明材料和转化的证明材料。

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

包括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并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明确的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四项指标顺序提供材料。

八、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

具体文字说明,并附相关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九、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填写《企业职工情况表》(表3),并提供相应人员的社保缴费凭证。

十、专项审计报告或专项鉴证报告

经具有资质并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下同)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同时需提供中介机构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执业资格证、至少6个在册职工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2018、2019、2020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年检公告,在职人员花名册等;企业与中介签订合作协议时应要求中介机构作出符合相应资质要求的承诺)。

十一、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

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并提供中介机构的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执业证书、至少2个在册职工注册会计师资格证)。

十二、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包括主表A表及附表。

十三、企业网络申请材料上传附件清单

(一)知识产权

1、知识产权证书(已发放)及最近一次缴费证明,授权通知书及缴费收据等;

2、相关专管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通过转让、受赠、并购获得的知识产权)、协议和备案证明等;

3、Ⅱ类知识产权未重复使用声明等其他证明材料。

4、软件著作权对应的软件产品运行界面截图展示。

(二)人力资源

包括: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企业人员花名册(含人力资源情况表的所有内容)等。

(三)企业研究开发活动

包括:科技项目立项报告,结题报告或验收报告,委托开发或合作开发协议。

(四)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

1、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产品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用户使用报告、销售发票等。

2、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其与技术领域的关联性及对应知识产权对其的支撑作用说明。

(五)科技成果转化

1、科技成果证明材料,已关联的IP无需提供。

2、无关联IP的科技成果证明,科技成果评价报告、经登记的科技成果、经备案含技术指标的企业标准,有技术指标的技术规程、软件测评报告等。

3、转化结果证明材料,包含以下内容:

(1)合同、发票、客户验收报告等材料;

(2)新产品:新产品证书、生产批文(药类的)、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检测报告、企业标准等一种或多种材料;

 

(3)新设备:设备说明书、设备备案文件、发票等;

(4)新技术应用:多个使用单位的推广应用证明、解决产品性能质量或生产效率问题情况等;

(5)样品/样机:检测报告、毒理报告、用户报告、说明书等。

(六)研究开发与技术创新管理组织

1、《研发项目管理制度》、《研发费用财务管理制度》、研发费用辅助台账等。

2、企业研发机构建立证明材料、研发设备清单、产学研合作协议等;

3、《科技成果管理及激励制度》、创新创业平台相关制度等证明文件等。

4、《科技人员培训制度》、《职工技能培训制度》、《人才引进措施》、《研发人员绩效考核制度》等。

(七)企业参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制定

包括:企业参与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等材料(提供封面及主要页即可)。

(八)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包括:近三年企业财务审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情况说明书、审计单位营业执照、执业证书、至少2个在册职工注册会计师资格证等。

(九)近三年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和近一年高新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1、近一年的高新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编制说明、审计单位营业执照、执业证书、至少6个在册职工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三年年检公告、员工花名册、事务所承诺函等。

2、近三年研发项目情况表、近三年的研究开发费用支出汇总表、三年研发费用结构明细表,明细表编制说明、情况说明、审计单位营业执照、资格证书、事务所承诺函等。

(十)近三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包括:2018—2020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页、《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A100000)、《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小型微利企业可不提供)、《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按规定不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企业不提供)、《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1)(老高新技术企业需提供)六张表。

 

 

 

 

 

 

 

 

 

表1

企业注册登记表

企业名称

 

注册时间

 

注册类型

 

外资来源地

 

注册资金

 

所属行业

 

企业规模

 

行政区域

 

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税务登记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

 

企业所得税

征收方式

查账征收核定征收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企业法定

代表人

姓名

 

手机

 

身份证号/护照号

 

电话

 

传真

 

E-mail

 

联系人

姓名

 

手机

 

电话

 

传真

 

E-mail

 

企业是否上市

是否

上市时间

 

股票代码

 

上市类型

 

是否属于国家级高新区内企业

是否

高新区名称

 

表2

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

序号

科技成果名称

科技成果来源

转化年度

成果转化形式

转化结果

证明材料

 

 

 

 

 

 

 

 

 

 

 

 

 

 

 

 

 

 

 

 

 

 

 

 

 

 

 

 

 

 

 

 

 

 

 

 

 

 

 

 

 

 

 

 

 

 

 

 

 

 

 

 

 

 

 

 

 

 

 

 

 

 

 

 

 

 

 

 

 

 

 

 

 

 

 

 

 

 

 

 

 

 

 

 

备注:证明材料应围绕科技成果转化链条来提供,即科技成果的证明材料和转化结果的证明材料。

 

表3

企业职工基本情况表

序号

姓名

职务/职称

身份证号

社保号

在职、兼职或外聘

是否科技人员

 

 

 

 

 

 

 

 

 

 

 

 

 

 

 

 

 

 

 

 

 

 

 

 

 

 

 

 

 

 

 

 

 

 

 

 

 

 

 

 

 

 

 

 

 

 

 

 

 

 

 

 

 

 

 

 

 

 

 

 

 

 

 

 

 

 

 

 

 

 

 

 

 

 

 

 

 

 

 

 

 

 

 

 

 

 

 

 

 

 

 

 

 

 

 

 

 

 

 

 

 

 

 

 

 

第8篇

二、企业在改制上市过程中,需要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且已经具备办理条件的,市规划国土局、房产局、建委等部门应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并给予免收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优惠。

三、企业在改制上市过程中一次性发生的房产、车辆等权证过户费,有关部门只按规定标准收取工本费。涉及国有资产的,按照国有资产有关规定办理。

四、对企业申请上市募集资金所投资的项目用地,市有关部门和企业所在区、县(市)、开发区可采取“一企一策”的办法予以协调解决,并按照有关规定优先办理用地报批手续。

五、企业在本市辖区内投资新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有关部门要优先安排土地使用指标,优先办理立项预审、转报或核准手续。

六、企业自2009年起申请政府预算内各类技术改造、技术开发与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以及产业化等科技项目,凡符合条件的,有关部门要予以优先安排。

七、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市发改委、财政局、科技局等有关部门在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金和省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风险投资基金、国家高技术产业项目配套资金、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国债项目财政贴息资金等各类政策性资金方面,要给予优先支持。

八、企业上市后的3年内,以上市前一年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为基数,按企业每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第一年全额,后二年50%的标准,由区、县(市)和开发区财政给予企业补助。

九、设立全市企业上市专项扶持资金。市财政在年度预算内安排2000万元资金,作为企业上市专项扶持资金,对我市在境内外新上市融资的企业,在上市改制、申报期间所发生的评估、审计、律师等中介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过200万元;对成功上市的企业,按其首次融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最高奖励额度不超过300万元。具体实施细则由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负责制定。各区、县(市)、开发区对成功上市的企业给予不低于100万元的补助奖励。

十、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挂牌,补贴经费从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中列支,市、区级财政按1:1比例给予落实。

(一)高新技术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的,给予20万元经费补贴。

(二)对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成功的企业,给予50万元的经费补贴。

(三)对参与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企业股改的中介机构,给予30万元的经费补贴。企业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对保荐服务券商给予30万元的经费补贴。

(四)高新技术企业由有限责任公司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有关优惠政策。

第9篇

一、研究背景和现状

(一)研究背景

在各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投入大量财政资金和多项优惠政策的同时,如何规避和降低技术创新风险成为了创新研究的热点之一,技术创新绩效审计作为在技术创新活动中进行的经济性、效率性以及效果性的审查和评价方式,得到了诸多学者的研究和运用。然而,中国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绩效审计在创新绩效测度中的研究和应用尚处于探索阶段,在技术创新绩效审计的具体评价指标制定、选择以及运用方面,尚未得到一致的认可。这些问题逐渐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共同关注并迫切需要加以解决的问题。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关于技术创新绩效(TechnologicalInnovationPerformance,TIP)这一概念,从国内外相关研究来看,目前尚未形成很明确一致的定义。国内外学者对于技术创新绩效的理解主要集中在技术创新投入产出效率以及技术创新活动的产出与对企业的影响上。Hagedoorn和Clood(t2003)认为可以把创新所经历的整个过程划分为发明、技术和创新三个阶段,这三个阶段分别对应三种绩效。Soderquist和Godene(r2004)概括出了7类R&n绩效测量的指标,即财务绩效测量、客户满意测量、过程管理测量、创新和学习测量、战略测量、技术管理测量、知识管理测量。H.Driva(2000)等人对大量企业进行了问卷调查,总结了企业最常用的衡量研发的绩效指标中应用最多的64个指标,包括总体项目成本,项目获利性分析,产品交付成本等。Yam等(2011)则认为财务指标是衡量任何形式的创新绩效的最佳选择,所以,他们在研究屮采用销售绩效来衡量企业的技术创新绩效,销售绩效指企业采用新技术或改进技术的产品近三年销售收入占总销售收入的比例。马宁和官建成利用三个指标(专利数量、创新产品数量、创新产品销售比例)衡量企业技术创新绩效的水平,通过对12个变量的回归分析,确定了影响中国工业企业技术创新绩效的关键因素。高建第一次明确给出了企业技术创新绩效的定义,把它定义为企业技术创新过程的效率、产出的成果及其对商业成功的贡献,包括技术创新产出绩效和技术创新过程绩效,并通过对已有指标的总结和国外指标的借鉴,统计出了11项常用技术创新产出指标。陈劲在承认技术创新绩效包括创新产出绩效和创新过程绩效两大部分的基础上,以11个具体指标评价创新过程绩效的同时,还对以技术创新为主的企业和以工艺创新的企业进行了划分。任爱莲利用统计学方法对81个绩效审计评价指标进行层层约简后形成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绩效审计指标体系。总而言之,绩效审计在企业创新管理中的应用已经引起了学者们的关注,他们对创新能力、创新过程和创新绩效等方面的审计模式进行了研究,构建了相应的审计评价指标并运用一定的方法进行审计。

二、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问卷调查与分析

本次问卷调查为了保证问卷的真实性、可靠性以及可用性,本研究所选择的问卷对象是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和政府审计人员。问卷的设计结合了结构式命题与半结构式命题两种方式,即部分命题需要调查对象选择相应选项作答,部分命题需要调查对象自由作答。问卷通过电子邮件或者纸质材料发放到调查对象手中,整个发放过程分为三个部分。在第一部分:将问卷发放给少数权威注册会计师和政府审计人员,让他们对问卷设计和内容上存在的问题提出修改意见;第二部分:将专家的意见进行汇总,据此有针对性的修改问卷,以确保问卷主题突出、简洁明了。第三阶段,将修改后的问卷正式发放。截至2014年2月10日,累计发放调查问卷25份,收回问卷25份。在回收的问卷中,“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所占的比重为8%,国内“百强”会计师事务所的问卷比例为52%,国内一般会计师事务所的问卷比例为24%,政府审计部门问卷比例为160%,与预期的设想的回收效果相符。在问卷调查中,84%的调查对象对绩效审计的界定有比较全面的认识。60%的被调查者认为绩效审计存在质量不足的问题,问题主要由国家制度和相关法规的不完善、指标体系本身存在欠缺或运用不当等引起,以发放式命题的方式得出了宏观上完善法制建设和审计过程中企业信息透明度,加强对专利权等无形资产的相关保护;微观上合理确定绩效审计评价指标,加强绩效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建立总结反馈机制,加强和改善审计队伍建设,建立有效的项目R&D学习互动机制等有效建议。同时,此次调查对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三方面在总体指标中的权重进行了相关统计,并以半封闭式命题的方式对此三方面指标进行了较为完整的评估,按照九级评分法为所提供的60个初始指标分别打分,为下面的指标体系建立奠定了基础。

三、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笔者通过对上述问卷调查的收集,并进行主成分分析,由于因子分析的结果太大,故在这里本研究不得已予以简化,仅将检测结果列示如下,最终选择以下变量构建高新技术企业绩效审计模型。(本文来自于《经济研究导刊》杂志。《经济研究导刊》杂志简介详见.)

作者:周正单位:哈尔滨商业大学

第10篇

正确地解读相关文件,充分利用减免税优惠政策,是这些企业必须重视的一项工作。

结合这两个文件规定,我们认为,企业在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过程中,应重点关注以下几点:

重新认定方能享受优惠

《指引》规定,2007年底前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包括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内、外已按原认定办法认定的仍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依然有效,但在按《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重新认定合格后方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亦可在资格到期后申请重新认定,但在重新认定期间只能执行25%税率。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规定,2008年1月1日起,2007年3月16日以前经工商等登记管理机关登记设立的企业,原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等定期减免税优惠的企业,可以享受过渡优惠政策,即继续按原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的优惠办法及年限享受至期满为止,但因未获利而尚未享受税收优惠的,其优惠期限从2008年度起计算。

例如,2006年设立在北京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的某企业,如果其在2007年底前已经取得新技术企业资格,并且该资格在过渡期内始终有效。企业在过渡期内是否须要重新认定方可继续享受过渡优惠,目前有两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该企业的高新资格在过渡期内有效,国发[2007]39号文规定,该企业可享受税收优惠至过渡期满,不需要重新认定。如果企业在原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之后未能重新获得高新资格认定,那么即使在过渡期内,该企业也应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另一种观点认为,即使企业在过渡期内仍处于39号文所说的减免税期及同时也在原有高新企业资格有效期内,也应及时办理重新认定后方能继续享受39号文中所说的减免税优惠政策。

我们更倾向于第二观点。

企业过渡期内的各项指标符合《认定办法》规定的标准是企业继续享受过渡期优惠政策的前提,即企业在过渡期内仍处于39号文所说的减免税期及同时也在原有高新企业资格有效期内,也应及时办理重新认定后方能继续享受39号文所说的减免税优惠政策。在《指引》的前言中也已经强调,“2007年底前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外已按原认定办法认定的仍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依然有效,但在按《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重新认定合格后方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如何理解和操作,还需等待总局相关文件明确。

纳税年度界定必须明确

国发[2007]40号规定,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完成登记注册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和海南经济特区上海浦东新区内在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在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可享受二免三减半(25%的减半)的优惠税率的优惠政策。

目前的问题是,由于〈办法〉规定高新技术企业为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因此,如果企业在2008年取得第一笔收入,由于其成立未满一年,2008年无法认定为高新企业,若2009年被认定为高新企业,但企业也只能在2009年享受最后一年的免税政策。

关注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在2006年统计数据显示,我国99%的企业没有申请知识产权,申请了知识产权的企业只有0.17%有发明专利。因此,中国目前很多企业并不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办法规定,企业与他人签订5年以上的在全球范围内独占该项许可权利的方式取得知识产权的独占许可,可以达到认定需要的条件。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代表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核心技术和发明专利几乎被国外企业垄断,申请者要取得全球范围内的独占许可权当前具有一定的困难,一些此前打球的企业将失去高新技术企业的资格。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是以取得版权或者著作权证书为准。而且“近三年”是指申报当年以前的连续三年(不含申报当年)用于的知识产权,即2008年申请的企业知识产权必须是2005、2006、2007年取得的,2008年取得的证书不计算在内,而只能等到2009年申请时计入。

注重研发费用规划使用

《办法》和《指引》对符合条件的研究开发费用范围进行了界定与列举。企业应按照财企[2007]194号《关于企业加强研发费用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规定进行研发费用的归集,同时按照办法及指引中所确定的研发费用的硬性指标,做好研发费用的预算和规划。根据上述规定,我们认为,企业有必要建立一个完善的会计核算体系或者改进现有的会计核算系统,以便能够准确记录并按项目、类型对研发费用进行归集,以符合办法和《指引》的要求。另外,今后研发费的归集最好单独设立科目,便于将来审计。

第11篇

一、财务部门与其他部门沟通方面存在的问题

在高企申报过程中,由于中小型科技企业自身的原因,其业务处理流程以及内控措施存在诸多问题或不够完善,导致企业内部各相关部门之间在配合上出现问题:

(一)技术研发部门与财务部门之间在合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技术研发部门在对研发项目进行最初立项时,因统计口径与财务不一致,导致由研发部门主导的项目立项预算值与最后财务核算出来的实际发生额差异较大[3]。比较典型的例子是研发部门从非专业的角度,很难对研发部门因研发活动而产生的各类费用归集完整,需要财务部门与之协调并做必要的指导工作。

2.技术研发部门负责进行科技项目所对应的专利申报工作,但专利申报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支出一般由财务部门统一支付并取得相关票据,这会导致出现项目所申请专利的名称以及内容与费用发票的开票内容对应不起来的现象。

3.技术研发部门负责项目的立项,而财务部门负责项目费用的归集,这种情况下很容易出现企业研发项目已经确认立项,而研发费用的归集还未开始,或者研发项目已完结但财务在核算时依然有项目费用发生的情况。

4.技术研发部门确定的某一研发项目的研发人员名单没有及时通知到人事部门,使得人事部门在进行薪资核算及财务部门账务处理时,科研人员的工资归集就会产生偏差。

5.由于财务部门不能及时了解研发进程,导致研发项目所应当对应的办公费、折旧费等没有能够按照研发过程中的实际情况进行归集,而是由财务部门笼统的按照常规账务处理的要求进行处理,导致研发部门的实际费用与账面记录数据不符。

6.?τ诩际醪棵旁谘蟹⒐?程中,因产品调试、产品试制等原因而产生的不合格品,无法作为公司高新产品销售。企业的一般做法是与下脚料等一起出售给废旧物资回收点,财务部门很难对出售的这些下脚料区分哪些是研发过程中产生的,只好一并将这些废旧物资的收入归入其他业务的收入,研发费用最终无法得到冲减。

(二)办公室(或人事部门)与财务部门之间在合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人员考勤工作管理不细致、不到位,没有对某项研发项目单独统计考勤,导致财务部门无法核算某研发项目的人员工资部分[4]。

2.即使有对某研发项目单独统计研发人员的工时,但对于非专职研发人员(即从事研发又同时从事产品设计等其他工作)对某一研发项目的实际工时的确认存在一定的模糊性,财务部门在统计此类人员的工资工时往往可能就会出现偏差

3.企业兼职研发人员的考勤及下发聘书时间不明确,致使兼职人员的研发工资归集出现问题。

(三)营销部门与财务部门存在问题

1.营销部门的工作特点决定了其在营销过程中可能会做出一些不符合财务规范的举措,在开具相关发票时,为了讨好顾客,商品名称未按高新产品真实名称来开,或仅在规格栏中注明高新产品的代码,而明细账中又使用通用名,这就会导财务部门很难确定两者是否一致,以及难以鉴别某一产品的销售收入是否属高新收入等。

2.某些集团性企业的子公司为了其企业形象,可能会使用集团公司或集团内核心公司的商标,对此类产品的收入,在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时是否可以确认为该子公司的高新技术产品收入,目前还是存在异议的。另外,企业受托为其他企业生产同类别产品,但原材料属于自行采购,原则上不属于企业受托加工,虽然这些收入全额确定没有问题,但是无法确认是否属于高薪收入,对于这类问题,营销部门也应当事先与财务部门做好沟通。

二、中小型科技企业在高企申报过程中存在的财务核算方面的问题

除了上述因部门之间沟通不畅而存在的问题,中小型科技企业还可能会因为财务制度的要求不够规范和严谨,导致在高企申报过程中还会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对销售收入因为确认时点的不规范导致已经确认的收入不准确

财务部门对收入的确认往往尽可能简化处理,比如在他们会以开具发票的时点为确认会计收入的时点。但在实际业务中,有的属于在预收款时就被要求开发票,有的明明货物已经发出,风险报酬已经转移,但发票却迟迟未开,也即账面上确认收入的时间不符合相关规定,有可能被会被调整收入的金额。

(二)对研发费用的核算不够细致,没有进行单独核算和专账管理

有些中小型科技企业的财务部门将研发费用支出与其他费用支出混在一起核算,难以区分,未单独设置研发费用,也没有进行相应研发项目的费用归集。

(三)不能正确区分对项目研发与生产销售

有些企业因为规模或成本问题,没有明确设置研发部门,使得对新产品的试制和研发无法区分,企业投入的材料等直接领用到生产一线,这些费用是否属研发费用无法界定。

三、对高企申报中存在的上述问题的应对策略

为解决上述高企申报过程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就需要企业不断优化管理模式,完善内控制度,充分发挥财务部门在这一过程中的纽带和串联作用,通过对各项规章制度的完善,并提高执行能力,合理划分财务与其他职能部门的职责范围,细化和优化财务部门自身账务处理方式,从而使企业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

(一)强化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

1.在项目立项之初,由项目相关部门组成项目立项小组,由财务部牵头对项目参与人员、预计使用的研发设备、项目立项周期、项目所用资金等进行合理的预算。

2.针对研发人员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考勤和财务管理制度,对每一研发人员在某一研发项目上的研发工时进行更加合理细化的统计,在报送薪酬的同时报送考勤记录。

3.研发人员尤其是兼职人员到岗后,由办公室(或人事部门)负责向研发部门落实其所在的研发项目,并负责及时向财务部门通知人员到岗情况等信息。

4.研发部门可以制作研发费用专用章,由研发部的负责人对相关支出从源头上进行监督和管理,对每一笔支出在资金申请或费用报销时,标注好具体研发项目,这样财务既不会漏记研发费用也不会把本不属于研发费用的支出虚列其中,真正做到不重不漏。

5.营销部门在保证完成销售任务的同时,耐心向客户做好解释沟通工作,发票的开具合理规范,发票上的产品名称符合公司对产品的统一命名规则,不做随意改动,这样,财务在核算收入的时候就能够对高新技术产品与非高新技术产品做明确区分。

(二)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照现有政策法规并制定适合本公司的财务核算制度进行账务处理和核算,这些核算制度必须要能够同时满足高新技术企业的核算要求;企业的研发费用支出应该通过专门设立的“研发支出”科目进行核算,该科目下还可设立 “某某研发项目”做为二级科目,在二级科目下设置如下三级科目:

1.应付职工薪酬:顾名思义,该项目即常规的工资薪金及各项保险等,同样,外聘或临时科技人员的劳务费用也在本科目核算。

2.直接投入费用:即用作核算企业为实施研发活动而实际产生的劳务费、耗材费及试制而产生的各种费用。

3.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用以核算专项用于某一研发项目的仪器设备以及在用建筑物等的折旧费用,以及用于归集大修理支出等产生的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等。

4.无形资产摊销费用:该三级科目用于核算研发活动中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部分。

5.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该科目用以核算企业委托外其他科研机构或可科研人员进行本企业锁所需研究活动二产生的费用。

6.其他费用:该项目核算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且除上述5种费用之外的其他费用,一般情况下,该项费用不能超过总研发费用的20%。

(三)严格高新技术企业收入会计核算规范

准高新技术企业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区分并确认高新收入和非高新收入,将不同产品分别核算并结转成本,以符合准确核算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和成本的要求。同时高新技术企业应该遵循“谨慎性原则”并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管理和准确核算,并由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鉴证,在享受税收优惠的同时,最大限度的减少企业税务风险。

第12篇

关键词: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股份期权;激励方案

中图分类号:F830.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0)20-0122-03

非上市公司占中国企业的绝大多数,创造了大部分的产值和利润。更重要的是,在目前,中国经济社会中最活跃、最具有增长潜力的民营企业和高科技企业绝大多数都是非上市公司。对高新技术企业而言,人力资源是最重要的资源,吸引、留住和激励人才是所有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首要的工作。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既离公司上市还有一段时间和距离,又成长风险巨大,通过股份期权吸引、留住和激发员工和核心团队,是尤为迫切和非常重要的事。因此,研究和讨论如何在非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实施股份期权激励,有着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具有非常大的推广面和应用需求。笔者希望本文能在非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实施股份期权激励和制定股份期权实施方案方面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一、股份期权的定义

股份期权,是指给予员工在未来确定的年份按照固定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公司股份的权利。

也有其他文献给股份期权下的定义是:股份期权是指根据特定的契约条件,赋予经营者群体在一定时间按照某个约定价格购买公司一定股份的权利。

二、股份期权的特点

企业用于对员工进行激励的期权主要有股票期权和股份期权两种,在国外,激励制度中的期权主要指股票期权,但在中国,企业激励制度中的期权更多的是指股份期权。这主要基于两点:一是中国的公司绝大多数都是非上市公司,二是即便是上市公司,由于受到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限制,实施股票期权的许多客观条件尚不完全具备。笔者主要分析股份期权的各种特点,同时会指出股份期权与股票期权的不同之处。

总的说来,股份期权方案具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1.适用范围广

股份期权适用于各类非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部分,适用范围比较广。

2.行权价的依据相对稳定

股份期权行权价的依据主要按公司的内在价值、资产收益率、税后利润增长率等指标综合计价,因此相对稳定。

3.转让对象有限制

股份期权行权后获得的是公司的股份,按照中国的《公司法》规定,转让这部分股份须经股东大会通过,且公司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4.收益兑现的自由度小

股份期权行权后兑现收益要受到一定的制约,如受到《公司法》中相关规定的制约,而且兑现所需的时间相对较长。

5.适用的法律条款不够具体和完善

股份期权适用的法律依据只有《公司法》中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中非上市流通部分的相关条款,相对较少。

6.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激励原则

高新技术企业其本身的特征决定了在选择中长期的激励模式时必须体现低成本、高风险、高回报的原则,股份期权激励恰好满足这一原则,因此是高新技术企业比较理想的激励方式。

7.股份期权在适当的时候可以方便地转换为股票期权

股份期权和股票期权在基本思想、设计要素、操作流程和管理办法上基本相同,可以方便地在公司上市后进行转换。

股份期权同样适用于上市公司的期权激励。对于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部分,股份期权是很好也是使用最普遍的激励办法。

由此可见,股份期权相对于股票期权,有优点也有缺点,但因为中国的特殊情况(非上市公司多),所以股份期权适用面更广,更具研究的理论价值。

三、非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特点

(一)具有高新技术企业的普遍特点

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高新技术产品;技术先进,产品附加值高;技术和产品的创新性很强;企业研究和开发需要投入非常大的资金比例和比较多的资金;企业需要较多的科技型人才;企业人员构成中,从事技术开发、产品设计的科技人员占企业人员总数的比例较高; 企业投入需求大,发展风险大,高风险和高收益并存。

(二)具有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特点

1.企业对人才和技术的依赖性非常强,关键技术主要掌握在少数几个人手中。

2.企业规模相对较小,产品集中于某一行业或某一领域。

3.在引入战略投资者之前,不少企业的主要员工既是股东又是雇员。

4.企业员工主要由技术人员构成,经理层也大多为技术人员。

5.非股东技术人才面临广阔的外部市场,流动性比较强。

6.员工待遇相对较低。

7.资金相对短缺,抗风险能力较弱。

8.融资渠道不畅或单一,资金问题经常是困扰企业进一步发展的重要问题。

9.经营风险相对较高,同时面临技术、人才、资金和市场等风险。

10.成长性好,有可能很快进入高速发展阶段。

(三)未上市

具有上述特点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非常迫切需要通过上市来解决资金等主要问题,但由于多种原因,目前和短期内都无法上市。这类企业在中国数量非常庞大。

四、非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股份期权方案的制定原则

非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自身的特点和需求决定其股份期权方案在制定时一定要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1.低成本原则

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一般都处于种子期、初创期或成长期,投入大产出少是这些时期的典型特征,因此低成本的激励方案是比较切合实际的。

2.零现金原则

在种子期、初创期或成长期,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股东、员工(被激励对象)都非常缺乏现金,也已经基本没能力做更大更多的投入,所以才主要采用期权激励,因此零现金原则是必须的。

3.大覆盖面原则

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规模较小,人员亦少,对人力资源的依赖程度非常高,除了从事技术开发、产品设计的科技人员非常重要外,从事营销、客服、人力资源、行政和财务的人员也非常重要,基本上都是人才少而精,因此本文特别强调非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股份期权的激励坚持大覆盖的原则,能覆盖全员最好,如果不行,管理团队、技术人员、骨干员工是最少必须覆盖的。

4.中长期原则

处在种子期、初创期或成长期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发展速度较快,资金相对短缺,因此不太可能采用短期激励方式(消耗资金,影响发展),所以必须坚持实施中长期激励的原则,既缓解企业的资金压力,又吸引并留住优秀员工,实现员工同企业共同承担风险、共同发展,同呼吸共命运。

5.动态原则

非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股份期权激励还必须坚持动态的原则。因为这类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各种方式的融资和上市争取工作是必须、迫切而且频繁发生的,加之企业的结构、规模都在不断变化,因此激励方式也必须是动态的、发展的,才能够适应企业的高速发展。

6.适度原则

由于受非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自身特点限制,在制定股份期权激励方案时一定要坚持适度的原则,把握好激励作用的可实现性与激励力度大小的适度,防止将激励考核目标定得过高或实现激励的时间过长,让激励对象感到遥遥无期,削弱激励效果;又要做到激励适度,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

7.弹性原则

每个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由于环境、行业等等的原因,具有各自的特点,同一种股权激励模式在不同的企业使用的效果大不相同,因此,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在参考其他企业的股权激励模式制定自己的股权激励方案时一定要坚持弹性原则。

8.约束原则

非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在建立股份期权激励模式时一定要坚持约束的原则。

9.综合原则

非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在实施股份期权激励方案时一定要坚持综合的原则。即综合各种激励方式,综合各种评估方式,股权激励与企业文化塑造综合采用等方式,才可将股份期权激励的作用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10.高回报原则

非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在建立股份期权激励模式时还必须要坚持高回报原则。因为股份期权的激励方式属中长期激励,所以必须高回报,才能突出体现股份期权激励方式的巨大作用,才能真正吸引和留住优秀和骨干员工。

11.高风险原则

非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在建立股份期权激励模式时还必须要坚持高风险原则。因为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本身的发展就是高风险的,必须培养被激励人的高风险意识,高回报就会伴随高风险,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危机意识是高新技术企业所有员工的必备心理素质。

五、非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股份期权方案实例

高新技术企业股份期权方案设置一般有四个关键环节和五个重要部分。四个关键环节(也即股份期权的四个关键环节)是:赠予、获取、行权、转让。五个重要部分是要素设计、内容设计、实施步骤、实施环境、障碍对策。

笔者结合深圳一家软件公司(以下简称Y公司)的情况对非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股份期权方案的设计进行实例分析,以期带给读者对非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股份期权的一些感性认识和基本理解。

(一)Y公司背景介绍

Y公司2005年成立,目前未上市,也未进行过融资;主业为医疗行业的信息化软件产品的开发,公司总人数38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35人,技术开发类人员32人,销售人员5人,人力资源和行政财务人员3人。公司销售的28个产品都有自己完全的自主知识产权,公司2009年销售额350万元人民币,其中80%为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2009年公司投入技术研发的费用超过200万元人民币,公司2009年录得亏损120万元人民币。公司2008年通过深圳市软件企业认证和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属于非常典型的非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

(二)Y公司股份期权方案的要素设计

高新技术企业股份期权方案的设计要素主要有:授予对象、授予时机、授予数量、等待期、有效期、行权价、回购价或股份出售价、行权方式、权利变更及丧失、股份来源、股份期权管理。下面结合Y公司的情况做一简单分析。

1.授予对象

结合Y公司的人员结构:偏平型管理组织、哑铃型人员结构、人员少而精的特点,笔者认为Y公司的股份期权授予对象为全体员工为宜。

2.授予时机

结合Y公司的特点,笔者建议Y公司的股份期权授予采用分期授予方式较好,获授人受聘满一定时期后第一次授予的股份期权数量比例为计划总量的20%,获授人升职时授予的股份期权数量比例为计划总量的20%,根据业绩评定授予获授人的股份期权数量比例为计划总量的40%,其他20%用作按工作年限、突出贡献、特别奖励等情况的其他补充授予。

3.授予数量

根据Y公司的特点,笔者建议Y公司的股份期权计划首次实施时授予股份的总量应占企业总股份的8%,股份期权计划实施完毕时所有总授予股份的总量可以占企业总股份的15%。

4.等待期

本文建议Y公司的股份期权计划等待期也采用“待权时间表”来详细规定若干个获权日及相应的获权股数,在每一个获权日,获权股数是等额的。等待期为2年,可跨年度,但“待权时间表”的设计以公司业绩为重要因素。

5.有效期

根据Y公司的特点,本文建议Y公司的股份期权有效期为3年,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已发放的股份期权将立即提前全部行使,除非控制权变化后的董事会提供别的方案。另外,股份期权的每次行权都必须经过严格考核后才能进行。

6.行权价

笔者建议Y公司的股份期权的行权价也采用当年审计的企业每股净资产值做为主要的的依据,但根据企业当年和前年的发展的具体情况制定一修正系数,确保行权价尽量客观、准确和公正。

7.回购价或股份出售价

根据Y公司的情况,本文建议:Y公司成立一个职工持股基金会,作为回购获授人股份的资金来源,回购价以回购日公司每股内在价值(或每股净资产)为定价基础,出售价以股份期权获授人与第三方购买者的谈判结果为基础,Y公司的职工持股基金会有优先购买权。

8.行权方式

本文建议Y公司采取两种方式由获授人任选:现金行权,无现金行权(公司回购部分股份来支付存入获授人个人名下的股份的行权费用)。

9.权利变更及丧失

结合国内外的各种著名案例和经验,根据Y公司的的特点,本文建议Y公司股份期权的权利变更和丧失参照以下方式设计:(一般非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均可完全参照)。

如果获授人自愿结束与公司的雇佣关系,包括正常调动、职位升迁、短期借调、脱产学习等情况,其尚在等待期的股份期权,将自动取消,离职的获授人不得行权,也不再按时间进入行权期;已经进入行权期的股份期权,可以从其最后一个工作日起的1个月内行权,行权的股份只能由公司回购,不得持有,回购价按行权通知发出时的回购价执行。

如果因公司原因解雇获授人,获授人可保持其股份期权数量和行权日程不变,已经进入行权期的股份期权,按正常程序行权,行权期不变;尚在等待期的股份期权,提前进入行权期,行权期提前到与时间最接近的上一批授予计划同时进入行权期,行权期限保持不变;如果该退休人员获得的股份期权是公司首批授予的股份期权,则行权期不提前。

如果获授人在工伤事故中永久性地完全丧失行为能力,因而中止了与公司的雇佣关系,在其持有的股份期权正常过期之前,获授人或其法定继承人可以自由选择时间对可行权部分行权;对尚处于等待期的股份期权,公司特别照顾可与时间上最接近的一批进入行权期的股份期权一起进入行权期,行权期仍然不变。

10.股份来源

一般公司实施股份期权计划所需的股份来源有3种途径:

(1)公司现有股东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形成股份期权的股份来源。可以是公司大股东(一般是控股股东)转让,也可以由公司所有股东按比例转让;

(2)增资扩股时按比例预留一部分股份形成股份期权的股份来源;

(3)转增股本时按比例预留一部分股份形成股份期权的股份来源。

根据Y公司的情况,本文建议Y公司现有股东按比例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形成股份期权的股份来源。

11.股份期权管理

股份期权的计划和方案,应由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决策,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设立专门的薪酬委员会,负责处理股份期权计划实施过程中的具体事务。

(三)Y公司股份期权方案的内容设计

Y公司股份期权方案的内容设计同一般非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期权方案的内容设计一样,主要有设计要点(包括上节的主要要素的详细设计)、股份期权计划书、股份期权授予协议书、股份期权文档管理及附件、股份期权计划的执行程序、业绩考核办法等文件和内容。本文在此就不再详述。

(四)Y公司股份期权方案的实施步骤

Y公司股份期权方案的实施步骤主要有:(一般非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相同)

1.组建薪酬委员会:即进行组织机构建设,该委员会是股份期权计划实施的组织者和管理者。

2.对公司进行内部诊断:包括了解公司自身在激励机制上存在的问题;对公司的价值进行评估;对人力资本进行定价;明确股份期权获授人的权利和义务等工作。

3.确定期权计划方案。

4.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

5.披露公开部分的信息。

6.授予股份期权:包括“授予协议书”的签署,以及“一揽子授予协议”、“股份期权计划书副本”、“相关说明文件”、“常见问题解答”、“行权表格”、“员工薪酬概述”等文件的发放和签署等工作。

7.业绩考核:这是股份期权激励发挥作用的基础。

8.授予行权权:包括行权通知书的填写、审核和批准等工作。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