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31 09:10:5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工商行政管理,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各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规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行为,保证行政执法质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8年制定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文书(试行)》(以下简称《试行文书》)。《行政复议法》颁布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部分文书进行了修订。10年来,《试行文书》在指导、规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国家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的推进,工商行政管理正在实现监管领域由低端向高端延伸,监管方式由粗放向精细转变,监管方法由突击性、专项性整治向日常规范监管转变,监管手段由传统向现代化转变,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不断面临新的任务和新的挑战。《试行文书》在种类划分、栏目设置和具体适用等方面已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应当作进一步的修改、补充和完善。为积极推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努力做到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四个统一”,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2008年3月,总局在广泛听取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对《试行文书》进行了全面修订,力求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文书、行政复议文书和行政赔偿文书》(以下简称《修订文书》)更加权威、全面、实用,方便基层执法。现将《修订文书》印发给你们,从2009年1月1日起正式使用。
《修订文书》的基本情况是:一、文书体例方面,行政复议文书、行政赔偿文书与行政处罚文书并列,各自相对独立。二、文书种类和数量方面,《修订文书》包含78种文书,其中行政处罚文书42种,行政复议文书33种,行政赔偿文书3种。三、文书内容方面,《修订文书》增加了对当事人的权利保护内容、救济途径告知内容;在直接送达当事人的行政处罚文书中增加了《送达回证》的内容;增加了告知执法人员身份、当事人权利义务等内容;对文书的具体表述进行了更为规范合理的调整。另外,为方便行政复议申请人,我们依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专门设计了《行政复议申请书》,作为申请人参考使用的示范文本。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可以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组织安排文书的印制工作。在印制时,对各类文书中出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均改为具体使用单位的名称,如具体使用单位是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则各文书中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均印制为“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
*年*月三十日
(一)、行政许可的概念
《行政许可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二)、行政许可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行政许可的内容是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行政许可是在特定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条件的情况下,对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所设定的禁止内容的解除,允许其从事某项特殊的活动,使其享有特定权利和资格。例如:为了保证公共安全、维护交通秩序,国家通过考试等方式给符合一定技术的人发给驾驶证,赋予其驾驶汽车的权利。
2、行政许可是一种应申请的行为。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许可相对人以从事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禁止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所为的行为,作为行政许可相对人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获得对此种禁止的解除,就必须具备相应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规定的特定条件,并向行政机关作出相应的意思表示,这种意思表示的形式就是许可申请书,如《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公司注册登记申请书》。申请人通过申请书向行政机关提出自己的许可请求,并说明自己所具备的相应法定条件。行政机关通过审查申请人的请求,并确定其具备了相应的条件后,才能授予许可。
3、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赋予行政相对人某种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机关赋予政行相对人的这种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通常只在一定的期限内有效。此种行政行为必须具备某种特定的形式要件,这种特定的形式要件就是许可证、执照,具体名称包括准运证、通行证、批准书、资质证书等等。
4、行政许可的事项必须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不得超出法定界限。许可是建立在普通禁止基础上的解禁行为。如行政机关发放营业执照,是允许相对人从事某种经营活动,但同时也是禁止其他人随意从事经营活动,其他人非经行政机关允许,如从事相应经营活动即属无照经营的违法行为,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
(三)行政许可程序
许可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步骤、方式、顺序和时限。它是影响行政效率和申请人的一个重要因素;也直接影响相对人权益的得失。行政机关对相对人申请的批准或不批准,关系到相对人能否取得某种权利或资格,能否从事某种活动。从程序上对行政许可进行规范,是保证行政许可公正、合理的前提条件。现《行政许可法》的出台实施,对行政许可程序做了程序规定,行政许可程序,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申请与受理;2、审查与决定(颁发或拒绝颁发许可证),及期限的规定;3、行政许可的变更与延续。
1、申请与受理。
申请是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前提条件。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申请人)要取得某项行政许可,首先要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书需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组织名称、住址或组织地址、申请许可的内容、理由及相关条件等。申请人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许可,除提交申请书以外,法律、法规通常还规定应同时提交有关文件材料,如申请从事食品服务的营业执照,必须同时提交卫生许可证和个人身体健康证。在申请某些附条件许可,即取得某一许可必须以拥有另一许可证为前提时,除提交上述有关文件、材料外,还必须提交作为取得相应许可前提的许可证(前置审批)。如动植物及产品入境时,在向海关申请前必须获得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许可,否则海关对此申请不予接受。
行政许可申请的表现方式一般以书面材料提出,也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
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视其具体情况,分别作出处理。(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其他行政机关申请;(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5)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书面凭证,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并注明日期。
2、审查与决定(颁发或拒绝颁发许可证),及期限的规定。
行政许可机关收到申请后,依照法定标准及程序对申请人及申请事项进行全面审查。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资格。申请人必须有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行政责任。(2)申请书及附录材料。行政许可机关确定申请人符合资格后还须对申请书的形式加以审查,如果认为申请书不规范,有权要求申请人补正或重新申报。(3)申请事项。行政许可机关应确定申请事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有明确法律依据、是否具备法定条件等。(4)有关资格的许可还须审查申请人是否通过规定的考试、考核。(5)行政许可机关在书面审查申请合格的基础上,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行政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一步进行调查核实(实地考察)。
行政许可机关通过以上的步骤对申请审查之后,一般作出两种决定。
一是决定准予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需要颁发行政许可证件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许可证件:(1)许可证、执照或者其他许可证书;(2)资格证、资质证或者其他合格证书;(3)行政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证明文件;(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许可证件。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行政许可机关认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的,及时颁发许可证、营业执照。许可证、营业执照应载明:许可证名称、许可事项(许可的范围)、被许可人姓名、住址、许可有效期限、许可证编号(注册号)、许可日期等。
二是决定不予行政许可。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如果行政许可机关在受理申请后的法定期限内未作出任何表示的,可视为不予批准或拒绝颁发许可证照(行政不作为)。
《行政许可法》同时规定行政许可机关应在法定的期限内(二十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特殊情况,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3、行政许可的变更与延续。
取得行政许可的被许可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变化要求变更许可内容,应当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行政许可机关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行政许可不适当的,亦可主动变更,这种变更实质上是对原许可证的修改,一般需要许可机关审查后重新核发许可证。如果许可所依据的法律对许可的范围、条件或期限进行了修改或变更,许可机关应及时修改或更换许可证。
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四)特殊规定
1、《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2、《行政许可法》还规定: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行政机关应当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的方式作出决定。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行政机关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具体程序,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行政机关按照招标、拍卖程序确定中标人、买受人后,应当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依法向中标人、买受人颁发行政许可证件。
行政机关违反本条规定,不采用招标、拍卖方式,或者违反招标、拍卖程序,损害申请人合法权益的,申请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3、《行政许可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赋予公民特定资格,依法应当举行国家考试的,行政机关根据考试成绩和其他法定条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赋予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特定的资格、资质的,行政机关根据申请人的专业人员构成、技术条件、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等的考核结果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公民特定资格的考试依法由行政机关或者行业组织实施,公开举行。行政机关或者行业组织应当事先公布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报考办法、考试科目以及考试大纲。
4、《行政许可法》规定: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行政许可,应当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依法进行检验、检测、检疫,行政机关根据检验、检测、检疫的结果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行政机关实施检验、检测、检疫,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日内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进行检验、检测、检疫。不需要对检验、检测、检疫结果作进一步技术分析即可认定设备、设施、产品、物品是否符合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的,行政机关应当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行政机关根据检验、检测、检疫结果,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书面说明不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
5、《行政许可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数量限制的行政许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申请人的申请均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先后顺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五)行政许可的撤销
《行政许可法》规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以下行政许可:(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5)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6)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被许可人基于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
二、法律赋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适用行政许可的范围。
从现行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来看,适用行政许可的范围主要涉及以下内容:1、市场主体申请准入,申请退出的行政许可;2、申请广告经营的行政许可;3、其他方面申请的行政许可。
(一)市场主体申请准入,申请退出的行政许可。
这主要包括。1、企业名称预先登记的行政许可;2、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行政许可;3、分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行政许可;4、非公司企业法人,非公司企业营业开业、变更、注销登记的行政许可;5、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行政许可;外商投资股份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行政许可;6、合伙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行政许可;7、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行政许可;8、个体工商户开业、变更、歇业登记的行政许可;9、企业年度检验的行政许可。
1、企业名称预先登记的行政许可,《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三条:企业名称在企业申请登记时,由企业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注册后方可使用,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第十八条: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在收到企业提交的预先单独申请企业名称登记注册的全部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登记主管机关核准预先单独申请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后,核发《企业名称登记证书》。《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三条:企业应当依法选择自己的名称,并申请登记注册。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享有名称权。
可以提起企业名称预先登记的申请人是:第
一、内资企业(1)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具有投资资格的公司、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自然人。(2)内资非公司企业:具有投资资格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登记的企业)。(3)私营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具有投资资格的自然人。第
二、外资企业:外方为公司、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自然人;中方为公司、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第
三、个体工商户:具有投资资格的自然人或家庭。《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在登记主管机关登记注册的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开办的经营单位的名称和个体工商户的名称登记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2、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行政许可。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的行政许可,《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方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公司登记机关”已作了明确的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登记的行政许可,《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核准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公司变更登记事项主要涉及公司名称的变更、公司住所的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公司类型的变更、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变更。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注销登记的行政许可。《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织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3)股东会决议解散;(4)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5)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注销登记,公司终止。
3、分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行政许可。
分公司设立登记的行政许可,《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县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核准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
分公司变更登记的行政许可,《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分公司注销登记的行政许可。《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公司撤销分公司的,应当自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登记机关核准注销登记后,应当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4、非公司企业法人,非公司企业营业开业、变更、注销登记的行政许可。
非公司企业法人,非公司企业营业开业登记的行政许可,《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经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审核,准予登记注册的,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第三十五条:企业法人设立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由该企业法人申请登记,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领取《营业执照》,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三十条:登记主管机关根据申请单位的申请和所具备的条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规范化要求,核准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企业必须按照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
非公司企业法人,非公司企业营业变更登记的行政许可,《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营期限,以及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非公司企业法人,非公司企业营业注销登记的行政许可,《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企业法人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注销登记报告、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或者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后,收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收缴公章。
5、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行政许可;外商投资股份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行政许可。《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外资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以上十个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相关的条款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行政许可;外商投资股份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行政许可作了具体的规定。
6、合伙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行政许可。
合伙企业设立的行政许可,《合伙企业法》第十六条: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登记文件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应当给予书面答复,说明理由。《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合伙企业经企业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合伙企业应当在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的登记事项内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合伙企业变更的行政许可,《合伙企业法》第五十六条: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因退伙、入伙、合伙协议修改等发生变更或者需要重新登记的,应当于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合伙企业注销登记的行政许可,《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七条、第六十四条规定:合伙企业因(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7、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行政许可。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的行政许可,《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个人独资企业经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在登记机关核准的登记事项内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的行政许可,《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变更企业名称、企业住所、经营范围及方式,个人独资企业变更投资人姓名和居所、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应当在变更事由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予以核准的,换发营业执照或者发给变更登记通知书;不予核准的,发给企业登记驳回通知书。
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的行政许可,个人独资企业因:(1)投资人决定解散;(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注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予以核准的,发给核准通知书;不予核准的,发给企业登记驳回通知书。
8、个体工商户开业、变更、歇业登记的行政许可。
个体工商户开业的行政许可,《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七条: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的个人或者家庭,应当持所在地户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经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个体工商户变更的行政许可,《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九条:个体工商户改变字号名称、经营者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营场所等项内容,以及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改变家庭经营者姓名时,应当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
个体工商户歇业登记的行政许可,《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一条;个体工商户歇业时,应当办理歇业手续,缴销营业执照。自行停业超过六个月的,由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收缴营业执照。
9、企业年度检验的行政许可,《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十六条:登记主管机关对通过年检的企业,签署通过年检的意见。在其营业执照上加贴带有A、B标记的年检标识和加盖年检戳记后,企业取得继续经营的资格。
(二)、申请广告经营的行政许可。
《广告法》第二十六条:从事广告经营的,应当具有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制作设备,并依法办理公司或者广告经营登记(申请广告经营许可),方可从事广告活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的广告业务,应当由其专门从事广告业务的机构办理,并依法办理兼营广告的登记。
从《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及相关行政规章的规定,申请广告经营的行政许可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店堂广告的行政许可;2、房地产广告发的行政许可;3、广告显示屏的行政许可;4、户外广告的行政许可;5、化妆品广告的行政许可;6、酒类广告的行政许可;7、临时性广告的行政许可;8、食品广告的行政许可、9、印刷品广告的行政许可、10、医疗广告的行政许可、11、烟草广告的行政许可。
1、店堂广告的行政许可,《店堂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为推销商品、服务,在店堂建筑物控制地带自行设立的店堂牌匾广告(仅以企业登记核准名称为内容的标牌、匾额除外),应当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同时提交下列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或者其他关于法定主体资格的证明文件;(2)含有广告地点、形式的申请报告;(3)广告样件;(4)广告管理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在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齐备后予以受理,并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对批准设立的店堂牌匾广告核发《店堂牌匾广告登记证》。
2、房地产广告的行政许可,《房地产广告暂行规定》规定:房地产广告的,必须具备(1)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或者其它主体资格证明;(2)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3)土地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土地使用权证明;(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5)房地产项目预售、出售广告,应当具有地方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预售、销售许可证证明;出租、项目转让广告,应当具有相应的产权证明;(6)中介机构所的房地产项目广告,应当提供业主委托证明;(7)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规定的其它证明(房地产广告的行政许可),方可广告。
3、广告显示屏的行政许可,《广告显示屏管理办法》第三条;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任何单位不得设置广告显示屏。
4、户外广告的行政许可,《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任何单位不得户外广告。
5、化妆品广告的行政许可,《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第二条:凡利用各种媒介或者形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化妆品广告,均属本办法管理范围(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任何单位不得化妆品广告)。
6、酒类广告的行政许可,《酒类广告管理办法》第三条:酒类广告,应当遵守《广告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任何单位不得酒类广告)。
7、临时性广告的行政许可,《临时性广告经营管理办法》第三条:下列活动涉及临时性广告经营的,主办单位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1)体育比赛、体育表演活动;(2)文艺演出、文艺表演活动;(3)影视片制作活动;(4)展览会、博览会、交易会等活动;(5)评比、评选、推荐活动;(6)纪念庆典活动;(7)广告管理法规规定应当经过批准的其他活动。
8、食品广告的行政许可,《食品广告暂行规定》第一条:食品广告,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国家有关广告监督管理和食品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
9、印刷品广告的行政许可,《印刷品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印刷品广告。
10、医疗广告的行政许可,《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任何单位不得医疗广告。
11、烟草广告的行政许可(国家限制性广告),《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禁止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烟草广告。第五条:在国家禁止范围以外的媒介或者场所烟草广告,必须经省级以上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或者其授权的省辖市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批准。烟草经营者或者其被委托人直接向商业、服务业的销售点和居民住所发送广告品,须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批准。
(三)、其他方面申请的行政许可。
主要有以下几点:1、经纪资格认定的行政许可;2、申请开办商品展销会的行政许可;3、开办商品交易市场的行政许可。
1、经纪资格认定的行政许可,《经纪人管理办法》第五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对经纪人进行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1)经纪资格的认定;(2)经纪人的登记注册;(3)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经纪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保护合法经营,查处违法经营;(4)指导经纪人自律组织的工作;(5)国家赋予的其它职责。第六条: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考核批准,取得经纪资格证书后,方可申请从事经纪活动:(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具有从事经纪活动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3)有固定的住所;(4)掌握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5)申请经纪资格之前连续三年以上没有犯罪和经济违法行为。
2、申请开办商品展销会的行政许可,《商品展销会管理办法》第五条:举办商品展销会,应当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商品展销会登记证》后,方可进行。未经登记,不得举办商品展销会。
3、开办商品交易市场的行政许可,《商品交易市场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有固定场所、设施,有若干经营者入场,实行集中、公开交易的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的开办、变更、注销,应当依照本办法办理市场登记注册。第四条:市场登记管理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对各类市场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第十一条:市场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颁发《市场登记证》。
通过对法律赋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适用行政许可的分析,我们不难看出,法律在很大范围内赋予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许可的权利,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必须认真的学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在工作中才能更好的执行好《行政许可法》。
2003年9月2日
参考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行政法学》—法律出版社,1998年7月第1版
(3)《法律辞海》—吉林人民出版社,1998年12月第1版
(4)《现行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汇编》--经济管理出版社
1996年1月第1版
一、社会管理的基本内涵和重要意义
社会管理是人类社会必不可少的一项管理活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对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一)社会管理的内涵和目标
1.社会管理的内涵
社会是一个复杂的开放系统,社会的正常运行离不开必要的管理。“系统是由一定数量相互联系着的要素组成的具有特定功能的稳定整体。”①社会管理顾名思义就是为促进社会系统的良性运行而进行的管理。社会系统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大社会就是指除了自然界以外的人类社会”②,本文所谈的社会管理主要是基于狭义的社会系统而言的,是指对政治、经济、文化以外的社会领域进行的管理。具体来说,社会管理主要是指“政府和社会组织为促进社会系统协调运转,对社会系统的组成部分、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以及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进行组织、协调、服务、监督和控制的过程。”③旨在通过提升政府服务、动员社会力量、创新体制机制等途径,形成良好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环境。任何管理都有主体和客体之分,即谁在管理以及管理什么。社会管理的客体就是社会系统。主体方面,我们党提出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体现了社会管理主体的多元性,包括国家力量和社会力量,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由政府、社会组织和公民共同治理社会。既强调政府在社会管理中的主导地位,又强调社会协同管理,重视基层自治组织和社会团体的作用,“推动建立政府调控机制与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同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网络”④。把握社会管理主体的特点对于我们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具有重要作用。
2.社会管理的目标任务
社会管理的内容涉及社会关系、社会行为、社会问题、社会矛盾、社会公众、社会组织、社会风险、社会稳定等一系列复杂问题,又与社会发展、社会进步等密切相关,与民生问题密不可分,具有社会性、能动性、综合性等突出特点。我国社会管理的任务艰巨繁重。一方面,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严重失衡,长期以来“经济腿长,社会腿短”的现实导致社会发展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另一方面,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经济成分、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社会阶层日益分化,社会流动日益加快,社会问题日益复杂。这些都要求我们更加注重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解决社会问题和矛盾,提高“软实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根本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社会管理的总要求是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其基本任务主要包括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七个方面。⑤其中,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是通过社会管理要达到的最终状态,使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
(二)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时代背景和重要意义
社会管理并不是一个新词,但是近年来在政府话语中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社会大众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这是一定时代背景下的现实需求,也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性的体现。
1.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时代背景
其一,从国际形势来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各国政府共同的任务。世界各国政府都越来越重视社会管理,国外一般称为社会治理或公共管理。黑格尔认为公民社会是“外在的国家建立在需要基础上的和理智所想象的国家”⑥,马克思认为社会就是社会,国家就是国家,二者不同。当代公民社会研究在继承马克思公民社会与国家分离的观点的基础上,创造了国家、经济领域、公民社会三分法。⑦全球治理委员会在1995年发表的《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中界定:“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⑧在社会发展的新阶段,市场化、全球化、信息化、网络化的出现给各国社会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政府管理社会的能力受到质疑,公信力降低,社会风险增多,社会阶层分化,社会矛盾加剧,许多国家不断出现恶性社会事件甚至社会动荡,这一系列的问题和挑战使得在当前的时代背景下,各国政府和学术界对社会管理的关注度明显提高,研究兴趣明显增强。探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方式方法成为全球共同关注的课题。其二,从我国国情来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应对新情况新问题、化解社会风险的现实需要。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发展呈现一系列新的阶段性特征,发展不平衡的矛盾日益凸显,今后一段时间内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可能更复杂、更突出。随着社会系统的不断发展,如何科学地管理社会,实现社会协调稳定发展就历史性地摆在政府面前。在经济发展的同时,迫切需要更加注重发展的协调性,创新社会管理,从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入手,构建多元利益诉求机制,建立健全利益协调机制,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健康运行和协调发展。
2.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意义
其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必然要求。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中,社会管理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有利于解决社会发展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保障全体社会成员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营造健康的社会秩序和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不断用发展的经验和成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注入新的活力,为经济、政治、文化建设提供有利的社会条件。其二,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这个时期往往是矛盾多发期。由于我国经济发展迅速,西方发达国家过去在上百年的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我国在短短的三十多年里,尤其是近十年里都遇到了。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立足国情和实际,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所带来的问题和挑战而作出的战略抉择。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积极化解各种矛盾和风险,顺利度过矛盾凸显期,抓住战略机遇期的重要途径,是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其三,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改善民生和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必然要求。民生问题,就是人民群众的衣食住用行等与日常生活相关的问题,是社会成员如何从社会获得自己生存和发展的社会资源和社会机会,来支撑自己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问题。民生问题和人民群众的利益问题往往是社会矛盾多发的根源,是个人安全和社会安全的连接点。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强调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能够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不断增进人民福祉。
二、工商行政管理在社会管理中的职能作用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在政府的四大职能中,主要承担市场监管职能,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同时,还部分行使或参与行使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其他三项职能。其中,政府社会管理职能中包含的维护社会秩序、规范社会行为、促进社会公正、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等重要内容和基本任务,都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法定职责密切相关。从功能分析的角度来看,“显功能是有助于系统的调整和适应的客观后果,这种调整和适应是系统中参与者所预料所认识的;与潜功能相关的是没有被预料或没有被认识的客观后果”⑨。因而,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是工商行政管理的显功能,而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秩序正由潜功能逐渐转化为显功能。结合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七大基本任务来说,工商行政管理在社会管理中的职能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协调两大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营造公平
公正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工商行政管理的社会管理职能首先体现为协调两大社会关系,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把维护市场秩序作为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努力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机会均等、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消费者创造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
1.协调经营者与经营者之间、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促进社会关系和谐
社会管理关键在于协调社会关系。工商行政管理从市场经济中经营者与经营者、经营者与消费者两大关系入手,分析研究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的本质和规律,运用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积极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关系和谐。其中,经营者与经营者之间是一种横向关系,体现在市场竞争秩序中,即竞争对手之间为占有更大市场份额,获取最大的利润,相互间在商品质量、商品价格、商品性能及营销策略等方面的较量。在市场秩序中,市场竞争秩序是根本。正当的竞争要体现公平的原则,并遵循公认的商业道德。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是一种纵向关系,体现在市场交易秩序中。交易行为是否公开、公平、公正,是否自愿互利、等价交换,是否遵循诚实守信的商业道德,作为弱势一方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有效保护,是市场交易秩序的重要体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打击制假售假、走私贩私、传销等行动,强化食品安全,加强商标、广告监管、规范直销等措施,较好地维护了市场交易秩序,维护了经营者、消费者在市场交易领域的合法权益。
2.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促进良好社会秩序的形成
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涉及面广泛,组织体系完备,管理手段多样,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多有涉及,在维护市场秩序的同时,结合一定的社会管理职能,营造了公平的竞争环境、安全的消费环境、充分的就业环境,促进了良好社会秩序的形成。公平的竞争环境是竞争机制发挥作用的前提,是市场主体公平地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条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查处假冒伪劣、虚假宣传、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等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提高了经营者诚实信用、守法经营的意识,营造了公平的竞争环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人都是消费者,人人都离不开具体的消费环境。因此,消费环境和谐与否,买卖关系融洽与否,直接影响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可以说,没有一个和谐的消费环境,就谈不上一个和谐的社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严格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规范服务领域经营行为,建立和完善工商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消费者参与相结合的消费维权体系,引导科学、合理、文明消费,较好地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了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另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还通过政策支持和就业指导积极促进就业再就业,营造了充分的就业环境。
(二)规范社会行为,引领道德风尚,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规范社会行为,确立社会成员在社会活动中应遵循的基本准则,引导和约束社会成员的社会行为,对于促进社会和谐,保持社会稳定具有长远意义,是社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工商行政管理在提高社会信用、培养良好的道德习惯,树立正确的价值判断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1.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增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是社会管理的题中应有之义。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完善社会信用制度,是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规范社会秩序的治本之策。企业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细胞,企业信用是社会信用的重中之重,其信用度的高低,不仅影响企业自身的发展和竞争力,而且直接关系到交易安全和经济秩序,直接影响整个市场经济发展的软环境,对社会信用体系的构建起着重要作用。因而企业信用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市场主体及其市场行为紧密相关,多年来,工商行政管理通过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推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信用建设,为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早在2003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就在全系统推广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提出了建设“金信工程”的五年目标,并根据企业信用分类标准,相应建立了守信企业激励机制、警示企业预警机制、失信企业惩戒机制、严重失信企业淘汰机制。至2007年底,全国基本实现了从工商所到总局的五级联网和企业基础信息共享,提高了监管执法的效能和规范化水平。之后,又开展了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监管和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有效促进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了全社会的信用意识和信用度。
2.规范市场主体道德价值观以促进思想道德建设
思想道德的形成也需要适当的引导。社会学家库利指出:“人性是逐渐形成的,并不是与生俱来的。”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直接参与制定有关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并负责其实施执行,把有关社会主义道德要求上升为法律规范,使其具有强制约束力;在日常监管工作中通过正面宣传教育,引导市场主体遵循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养成符合社会主义思想道德规范要求的市场行为习惯、职业道德习惯,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依法对各类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查处各种不正当竞争和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大力扶持健康的文化产品,打击非法出版活动,促进文化市场的健康发展,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供重要支持和保障,促进形成扶正祛邪、扬善惩恶的社会风气和良好道德风尚。
(三)应对社会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贝克认为:“不可见的危险正在变得可见……越来越清晰地冲击着我们的眼睛、耳朵和鼻子。”輯訛輥“工业化社会道路上所产生的危险开始占主导地位。”輰訛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各地党委、政府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社会管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应对社会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
1.应对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社会风险
食品安全问题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2008年的《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中指出,卫生部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职责;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环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和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工商行政管理作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于应对食品安全社会风险具有义不容辞的职责,在着眼改善民生,创新和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保障食品安全方面,积极推动着社会管理创新和完善。
2.通过打击传销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传销活动既是经济问题,又是一个社会问题,其欺诈行为严重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对社会稳定造成危害。严厉打击传销是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协调相关方面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工作,查处传销行为;会同电信等有关部门查处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含传销信息的行为;查处为传销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行为,等等,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秩序。
3.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主要表现为:开展推进农村平安建设工作,加大对农村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的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的查处力度;对网吧的监管,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和各类变相网吧为重点,开展专项清理行动,查处取缔“黑网吧”;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洗浴中心、保健按摩等服务行业的监管,查处各种违法经营行为;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黑除恶、反洗钱、反假币等专项行动;积极参与整治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违法排污、油气田及输油管道生产治安秩序等专项行动,促进安全生产。
三、进一步发挥工商行政管理社会管理职能的几点思考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一些社会矛盾和问题通过市场表现出来,人民群众对涉及切身利益问题的市场秩序要求越来越高,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的任务更加艰巨,现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发展给应对社会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带来新的课题。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更加重视社会管理工作,更加重视维护市场秩序,更加重视强化消费维权,更加重视推进依法行政,更加重视社会管理能力建设。当前,如何进一步发挥工商行政管理社会管理职能作用,可以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增强服务发展能力,夯实社会管理基础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履行市场监管职责的过程,就是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消费者和经营者的过程,也是不断夯实社会管理基础的过程,二者之间有着内在的逻辑关系。这是因为,市场秩序和市场环境是影响社会管理工作开展的重要因素,其基本面貌为社会管理提供一定的环境基础,同时市场秩序和市场环境的优劣也是判断社会管理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重要的一条就是在思想观念上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市场监管为核心在服务发展中做好社会管理工作。作为政府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的主体之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过程中要找准着力点:一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挥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良性运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功能,在服务经济转型升级等各项服务经济发展工作中,将工商行政管理更好地与社会管理相结合。二是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更好地监管社会主义大市场,不断创新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切实做到以监管效能的提高促进服务发展能力的提高,促进社会管理水平的提升。三是坚持以人为本,以满足公众需求为着力点,创新服务机制,优化审批服务,推广网上办事,在管理方式上实现由依靠行政手段为主向更加善于运用服务方式转变。
(二)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要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理在最近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指出,要“把诚信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抓紧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加大对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在全社会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信用支撑。工商行政管理要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一是深化对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认识,深刻理解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积极性,增强责任感。二是整合监管执法资源,构建以企业法人库为基础的“国家经济户籍库”,增强企业信用激励和约束机制的整体效应。三是加强内联应用,打造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综合业务平台,基本形成全系统各层级、各条线之间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共享。四是推进政府部门之间监管信息的外联应用,逐步实现工商行政管理监管信息与外部门监管信息的共享,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形成监管合力,最大限度发挥信用约束机制的作用。五是打造公众服务平台,实现社会公众对企业登记管理基本信息的网上查询。通过建立健全企业信用信息评价机制,加强对企业信用信息的披露,依法公开企业信用情况,增加企业失信成本,有效惩戒失信行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三)保障消费安全,创新消费维权体制机制
任何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都会面临社会风险期,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进入了社会风险高发期,消费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矛盾等问题凸显。在市场化、网络化、全球化背景下,局部市场的消费安全问题可能很快波及其他地区,产生公共安全问题,引发社会风险。特别是近年来,在我国接连发生了多起食品安全事件,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心理健康以及社会安定造成了不可低估的负面影响。因此,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公共安全体系,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輱訛輥。站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和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采取各种措施有效地保障消费安全。要更加重视源头治理,建立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创造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更新维权理念,扩展维权网络,畅通维权渠道,提升维权水平。特别是要研究解决网络消费产生的虚假网络广告、网上交易和支付安全、消费者个人数据保护等一系列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和网络食品安全监管问题。同时,要加强消费引导,倡导责任消费。要借鉴国外有益经验,联合各类消费者保护组织的力量,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消费警示、消费指导、消费教育,对消费者进行消费引导,倡导责任消费。
【关键词】工商行政管理 市场服务 公共产品
工商行政管理市场服务是政府趋向现代化的产物,是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在工商行政管理这一活动领域发挥作用过程的具体体现。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巩固和完善,新型社会结构所要求的我国服务型政府正在建立。工商行政管理市场服务的职能职责即是这一背景条件下获得新生命力的职能增长点。
工商行政管理市场服务的内涵
根据公共服务理论,工商行政管理市场服务在性质上基本属于广义公共服务范畴,而不是针对公民个人所提供的带有一般性特征的为满足其生活、生存与发展直接需要的服务。工商行政管理只是在是否与市场产生联系这一范围内向社会提供服务。工商行政管理所从事活动的职能性质与职责内容决定了它必然也只能在这一领域发挥作用。因此,才把工商行政管理向社会提供的公共服务称之为“市场服务”。
工商行政管理市场服务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通过自身作为政府机构的职能活动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这一公共产品的过程。显然,工商行政管理市场服务的提供主体当然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市场服务的对象十分广泛,涵盖全社会:既包括政府机构也包括各类经济组织,既包括各类非营利组织、其他社会团体也包括作为自然人的消费者;工商行政管理市场服务的客体也非常丰富,既有从宏观层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产品,也有从微观层面向社会个体所提供的各类直接服务等。
工商行政管理市场服务的条件
工商行政管理之所以能向社会提供市场经济发展所需的各类服务源于它自身先天的管理性职能条件。也就是说,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从它诞生的那一天起就始终在与市场打交道,不管打交道的市场是实体市场还是躯壳市场都不妨碍其在管理市场方面形成极其丰厚的职能资源条件。因此,由工商行政管理多年职能工作所搭建的这一管理职能平台向社会提供各类有关市场的服务是其资源能力条件在建设服务型政府过程中最合理的作用延伸。
工商行政管理市场服务的职能性条件。任何市场的运行都有其一定的从内容到形式的规律。驾驭这些规律并运用于管理过程是工商行政管理几十年来形成的最宝贵的市场管理财富。从建国初期到现在,工商行政管理已经建立起比较完备的关于市场运行的从宏观行政执法制度、法律法规体系到微观行政执法操作的管理的硬件系统和软件系统;管理职能影响既涉及到商品市场也涉及到要素市场,既涉及到实体市场也涉及到虚拟市场,既涉及到普通市场也涉及到特殊市场;覆盖的内容领域既包括市场主体资格审定,也包括市场运行秩序维护和市场体系培育。诚然,在上述罗列的诸多关于围绕市场运行所产生管理影响的制度、法规、市场和内容方面或多或少都有工商行政管理以外的政府职能参与,但就其管理主体和常规意义上的管理活动而言,工商行政管理始终是居于主导地位的。因此,以这样广泛的领域、深层的影响和丰富的市场管理经验向社会提供有关市场运行方面的各类服务既是服务型政府建立过程中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边际作用的结果,也是其在新的历史时期获得发展的机遇。
工商行政管理市场服务的工具性条件。在社会分工不断细化导致社会再生产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的情况下,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市场运行走向带有很大的隐蔽性。因此,由于处于分散经营的状态,作为市场服务对象的社会经济主体,最需要获得使自身经营活动与社会需求趋势保持一致的市场运行信息。这不仅是市场运行机制实现社会资源合理配置有效性的必要条件也是市场运行主体经营成败的关键。但囿于对市场总体情况了解的有限性,现实经济生活中的市场主体又很难做到这一点,故在客观上需要有一个具有权威性且能代表全社会且又能获得这些资料的机构向社会提供相关的信息服务。不言而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最具满足此项社会需要资格条件的职能机关。出于维护市场运行秩序的需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必须掌握丰富的信息资料。这些资料既包括有关市场运行的总量指标,也包括市场运行的相对指标和平均指标;不仅涉及有关市场运行的静态指标也涉及市场运行的动态指标;不仅拥有地区市场运行的指标而且拥有全国市场运行的指标。也就是说,由于特殊工作的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已经在市场资料搜集和整理方面积累了大量、丰富的经验并掌握了一套较为科学的统计工具系统,在从哪些角度、哪些内容以及运用何种指标对市场运行情况进行了解方面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统计制度和培养了一大批训练有素的人才队伍。因此,由工商行政管理多年职能工作所搭建的这一工具性平台向社会提供各类有关市场运行的信息服务是其资源能力条件作用的又一表现。
工商行政管理市场服务的技术性条件。从上个世纪末至今,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和其他各项技术发展和普及的速度越来越快,已经渗透到市场运行的每一领域、每一层级。面对如此广泛的以技术发展作为后盾的社会变革,工商行政管理的作用对象从市场行为到客体内容都发生了不可与往日同语的深刻变化。因此,为“适应现代市场监管需要,工商行政管理正在实现监管手段方式的四大转变,即由传统眼看、手摸、鼻闻的经验式监管向以高科技手段为依托的现代化监管转变,努力实现执法装备现代化;由传统的手工监管模式逐步向以信息化、网络化、自动化为主的现代监管模式转变,努力实现监管网络化;由传统的监管资源条块分割、信息数据共享不足向依托现代网络技术,集合市场准入、食品安全、执法办案、消费维权等于一体的业务条线互联互通、信息数据共享共用的现代化、立体化信息网络系统监管转变,努力实现监管数据资源的网络化、监管系统的集成化。”①毫无疑问,工商行政管理运用于市场监管而推进的手段方式现代化必然也为其向社会提供各种公共服务创造了平台条件。所以,工商行政管理在为提高监管能力实现伴随客体变化而完成自身管理手段现代化的同时,也为自己向社会从事公共服务活动提供了技术性条件。
工商行政管理市场服务内容
当代公共产品理论和公共服务理论都在论证政府应向社会提供什么以及怎样提供的问题。显然,对这一问题的回答还应回到最原始和根本的层面来进行分析,即政府行为亦是派生的产物,派生于一定社会历史发展阶段对政府功能提出了何种客观要求。尽管两者之间并非完全表现出纯粹的线性关系,但却不能因此无视它们之间的因果联系。因此,结合我国行政改革实际过程中工商行政管理现实和潜在的职能职责分析其向社会提供的市场服务内容更具实际意义。
作为政府国民经济管理体制体系中重要组成部分的工商行政管理,其市场服务的内容可分为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这两个层面的市场服务在性质上是一致的:都属于政府部门的行政行为;在目的上是共同的:都着眼于市场运行秩序的维护;在内容上是相通的:都是遵从同一制度和规范。因此,工商行政管理两个层面的市场服务内容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前者为主,后者为辅;前者是工商行政管理全方位职能职责的体现,后者是工商行政管理某些部门具体职能职责的体现;前者所追求的是全社会市场经济运行的良性状态,后者追求的是介入市场经济活动具体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市场主体的满意。两个层面的服务内容形成了一种互补关系,基本上涵盖了工商行政管理职权范围内市场运行秩序的维护空间。
工商行政管理的宏观市场服务。就目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而言,工商行政管理市场服务宏观层面的内容主要表现为市场监管、市场培育和市场环境营造三个方面:
作为广义公共服务范畴的市场监管在工商行政管理市场服务内容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它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向社会提供的最主要、最具现实性的核心公共产品。作为广义公共服务范畴的市场培育在工商行政管理市场服务内容中属于治本意义上的公共产品。市场监管的重要表现在它对已经发生和正在发生的各种市场违规行为进行制裁从而维持正常的市场经济运行,虽然通过市场监管也能对一些潜在的违规行为产生制约的影响,但那也是来自外在压力的结果,并非是市场秩序理想的自然状态。而市场培育则是一种通过造就能让市场利益机制得到充分释放而提高市场内在素质的方式实现市场成熟的进化,从而使市场运行主体自然地摆脱和放弃令市场监管疲于奔命进行治理的各种违规图谋和行为。
实现合理的市场产业组合、推进合理的市场区域布局均是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必然选择。但合理的市场产业组合与合理的市场区域布局不会在短期内自发地由市场自身获得,往往需要经过较长时间市场的反复运动,甚至可能付出巨大社会、经济成本的市场运动才能实现。因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利用自己市场管理的行政资源促进合理市场产业组合与合理市场区域布局的实现是其向社会提供“尽快提高我国市场发育成熟程度,以加速我国国民经济进入能产生良好效能状态进程”这一公共服务产品的集中体现。而合理市场权责机制的建立意在创造一种“市场对市场”的责权赏罚机制,通过“合法的经营过程虽不能肯定带来经济上的收益,但不合法的经营活动肯定会给其经营者带来严重的市场报复”责权赏罚机制的建立在根本层面上达到有效抑制违规行为产生的目的,从而使市场主体一进入市场就受到市场自身法则的制约。但出于与上述问题同样的原因,这一“市场对市场的责权赏罚机制”的建立也不可能自发形成而被市场主体自觉地遵守。不言而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于其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必能在这一领域创造出骄人的业绩来。
市场环境是良好市场秩序得以实现的初始条件,它是指对市场经济运行状况产生直接和间接影响的各种社会力量的集合。对市场秩序的维护必须坚持从全社会范围内进行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一个对市场运行产生强力影响的“社会环境场”系统,将与市场有关的各方社会力量纳入这一系统,通过对不同社会力量所具有的优势资源内容和所擅长的影响方式的挖掘,整合产生出强大的“场”的制约影响,使市场经济运行秩序的维护处在全社会的监督之下。只有这样,市场秩序的长治久安才能获得根本的保障。但理想状态市场环境的营造绝非一朝一夕所能完成,也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家政府机构所能独立掌控的。它需要包括其他政府机构、行业组织、新闻媒体和广大的消费者在内的社会有关各方长期密切合作才能逐步到位。
工商行政管理的微观市场服务。工商行政管理微观层面的各类服务是对宏观层面社会服务的重要补充。这些服务不仅是工商行政管理现实职能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也是构建理想市场运行环境条件的重要内容,对于提高市场环境体系内各方成员对市场规律的认识水平起着长远的潜移默化作用。通过该项活动的广泛开展,假以时日,我国市场总体环境的改善必然会发生渐进的转变。可以这样认为,在工商行政管理宏观市场服务和微观市场服务的共同作用下,一个更为理想、更为有效和更为自觉的市场运行状态正在实现。
正如工商行政管理宏观层面市场服务的内容要随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而应不断进行调整的原因一样,微观层面的各类服务的内容也必须随市场运行状况的变化而不断更新和调整。就我国目前阶段的实际情况而言,工商行政管理根据自身职能职责范围向社会提供的微观市场服务内容包括信息服务、商标服务、维权服务、合同服务、查询服务等几个方面。
工商行政管理市场服务的趋势分析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变化的需要,作为政府职能行为的工商行政管理市场服务也将在内容上不断地进行调整和更新。这种调整既是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和市场秩序不断优化的结果,也是处于进一步发展变化中的市场运行所提出的客观要求。
首先,工商行政管理市场服务的重点将从依靠直接强制力所进行的市场运行监控向带有治本性质的市场体系培育方面转移。伴随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不断成熟,从事市场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在基本素质水平方面应已获得普遍的提高,那些原始层面的违法活动在发生频率和发生程度方面都将有所减弱。因此,工商行政管理市场服务在内容上的战略调整表现为从治标救急向治本根治的转变。通过对市场体系的培育引导市场完成市场道德和社会责任与市场利益连锁自律机制的构建是从根本上解决市场秩序问题的最彻底也是最有效的途径。
其次,市场环境的营造将成为工商行政管理市场服务中期发展目标的重要内容。如果说市场监管是处于工商行政管理市场服务这一公共产品顶端平台,市场体系培育处于工商行政管理市场服务这一公共产品中级平台的话,那么,良好市场环境的营造则处于工商行政管理市场服务这一公共产品的基础平台。因此,对这一层面市场服务内容的构建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市场发展的总体水平和成熟程度。如果在市场经济建立的初期阶段,由于各方条件的欠缺和市场运行中需要直接解决的迫切问题太多的缘故而无法优先考虑市场环境营造的话,那么在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建立并逐渐纳入良性循环轨道的发展过程中,出台政策引导、制定制度保障和组织力量实施合理市场环境的营造则应该提到工商行政管理市场服务的议事日程上来了。
最后,引导和建立市场监管法治机制与市场自治机制融合的市场运行秩序维护机制是工商行政管理市场服务未来发展所追求的主要目标。市场行为首先是一种关乎个人利益的行为,因此,维护个人利益主体合法权益的私法应成为市场行为规范所尊重的法律之一。②同时,市场行为又肯定会涉及到公共利益,所以又必然受到维护公共利益的公法的制约。以此论定,理想的市场秩序维护机制应建立在这两大法律体系充分作用的基础之上。所以,工商行政管理在从发展意义上考虑如何提供和提供什么样市场秩序这一核心公共产品时,应将建立在私法规范原则基础上的市场自治机制和建立在公法规范原则基础上的市场法制机制有机地结合起来,为将来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更多地是通过司法而不是行政途径予以维护的市场秩序创造条件。(作者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
注释
关键词:大数据;工商行政管理;服务和监管能力
信息化时代其实是数据时代,工商行政管理单位的工作离不开数据,在其对各工商企业进行登记注册、执行各类工商法的过程中,都会有大量的数据产生。在实际工作中,需要将这些数据收集起来,并对其作出分析,才能了解企业的发展现状和发展规律,从而更好的对企业实施监督管理。因此,在工商行政管理中应用大数据,是非常必要的。
一、大数据在工商行政管理中的应用
(一)通过数据分析能够判断未来的宏观经济发展趋势
通过对各类数据的分析,可以对未来的经济发展趋势作出判断,从而预测宏观经济发展走势。以我国某省为例,该省的工商行政部门开展了课题研究,通过工商数据对该省的宏观经济发展趋势进行预测。该研究课题的数据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该省企业主体注册登记时记录的数据;二是该省统计局收集到的宏观经济数据。根据这些数据,该省的工商部门对以下宏观经济指标的关系进行分析:第一是企业发展变化与GDP;第二是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通过寻找这些指标之间的关系,能够确定企业发展与宏观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并找出其中相互关联和影响的规律,最后形成该省企业发展的工商指数。研究表明,以GDP为参照物,该省企业发展工商指数的先行周期约为半年到一年,而以地方公共财政收入为参照物,其先行周期则在半年左右,这就能为预测宏观经济发展趋势提供重要依据。
(二)数据是企业转型的重要依据
任何企业想要得到长远的发展,都需要保持与时俱进,在适当的时候将生产经营模式作出一些调整。在以数据为基础的现代社会,企业要想成功转型,就必须对大数据进行分析,这样才能判断转型的方式是否正确。并且,企业转型是否成功,还能间接的反应出该企业所属行业的变化情况。比如,某地区的企业总产量能在全国处于靠前的位置,但是其服务业在第三产业中的占比却很小,那么则可以说明该地区的第三产业结构存在不合理的地方,需要对其进行调整。因此,该地区可适当的加大服务业的发展力度,以提升服务质量、促进服务业发展作为其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而工商行政单位则需要制定相关的制度,为服务业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这样才能对企业起到鼓励作用,从而促进该地区的经济发展。
(三)数据分析能够总结出产业的聚集情况
产业集聚是指同一个产业集中在某一地区内,如我国沿海某省一个小县城的工业园区内,存在大量的五金紧固件生产企业,此工业园就是五金紧固件发展的聚集地。工商行政部门在统计好该地区的经济数据后,就可以分析出相关产业的聚集情况,从而总结出产生此现象的原因,以及此现象存在的优势和劣势。针对某个地区出现的产业密集现象,工商部门可以采取相应的计算方法,综合各类影响因素,判断该产业是否能得到较好的发展。同时,还能对该产业的发展空间进行预估,归纳出影响其发展的消极因素,并找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只有充分了解产业聚集,才能帮助工商行政单位更好的管理这些产业,提升其管理效率,从而获取更大的经济收益。
二、大数据提升工商行政管理服务和监管能力的方法
(一)建立相应的数据系统
利用大数据提升工商行政管理服务和监管能力,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数据系统。而这个数据系统需要具备三方面的功能:第一,能够将数据进行融合,其融合的数据既要包括市场登记的数据,又要包含工商执法的监管数据,还需要囊括消费者反映的负面信息数据,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提供的相关数据。这些数据是工商行政管理的基础,也是数据分析的基本信息来源,必须确保其准确性。第二,要能够对数据进行分析,这主要是通过系统内的数据分析软件和一些模型来实现的,这些软件和模型可对录入的数据进行自动分析,并给出分析结果。工商行政部门则可以根据分析结果,判断市场的发展规律,并确定其重点监管对象,从而提升其服务和监管能力。第三,此系统需要具备业务再造的功能,数据分析的结果能为工商行政部门的管理工作提供指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服务和监督行为又会产生新的数据,将这些新数据反馈到系统中,又能分析出新的结果,从而形成一个服务和监管的业务闭环,提升其服务质量和监督效
(二)构建评测模型
评测模型主要包括两类:首先,企业信用评分模型。此模型的构建需要引进国外先进的建模技术,结合工商行政部门的日常业务数据、企业信用公示数据以及部门之间相互共享的一些数据,再挖掘出其他相关的数据,并对这些数据进行分析。而分析结果则是构建此模型的基础,此模型主要有两方面的作用,一是对企业的违法违规风险进行评测,二是对企业异常经营风险进行评测。通过对企业的信用进行评分,能够对市场环境进行全面的监测,并发现其中的热点问题,从而针对性的进行监管,提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效率。其次,消费维权指数模型。此模型的数据基础主要是消费者投诉举报数据、商品抽检获取的数据,以及各部门的共享数据等。在构建此模型时,需要结合消费环境、市场供需情况、经济发展的背景等因素,构建专属领域消费环境指数,以及消费维权工商指数模型。此模型主要有两方面的功能,一是为决策者在制定消费政策时提供参考依据,对消费环境作出一些调整,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消费;二是有利于发现市场监管中备受关注的问题,并确定重点监管对象,指引消费,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三)对三个层次的应用进行探索
这三个层次的应用具体如下:第一,综合分析企业的市场准入、消费维权等情况,总结市场活动中发生的变化,以及其未来发展趋势,对后续的工商行政服务和监管工作进行指导。第二,综合分析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收集的各类信息、其他部门共享信息,以及来源于网络的信息,确定分析原则和方法,找出其中的重点企业或重点行业。通过对这些重点企业或行业进行抽查,有利于提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效率,并使其服务和监管工作更具针对性。第三,对大数据分析可了解企业的发展现状,预测其发展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从而及时的调整发展策略,确保企业能够得到长远的、良性的发展。
三、应用大数据提升工商行政管理服务和监管能力的方注意事项
(一)优化研究技术
应用大数据,要利用好相关的数据资源,并综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情况,根据经济、管理等相关知识来对数据进行分析。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则需要建立相关的分析模型,对当地的经济发展形势进行全面的了解,并总结其发展规律,判断其未来的发展情况。好的经济模型,有利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经济发展方向做出正确的判断,有效的避免一些可能存在的风险,从而提高其管理效率。而对数据的分析需要采用相关的技术,这就要求相关部门要及时对分析技术做出优化,提高其数据处理速度和准确性,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服务和监管工作提供正确的指导。
(二)将商事制度综合起来
国家政策会影响大数据的应用,尤其是商事制度的改革,可能影响大数据的应用效果。因此,需要规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行为,要将其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并对其实施严格的监管,保证其工作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在应用大数据时,将其与商事制度的改革综合起来,有利于帮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更加严密的监管各企业的经营情况,避免经济事故的出现。而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应该是随机抽取的,抽取过程可通过数据系统来进行,这样才能保证检查工作是公平、公正的。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信息时代的不断发展是数据时代形成的必然趋势,在这种形势下,企业和行业的经营、发展情况会产生越来越多的数据,而对数据的分析则可以判断出企业和行业的发展现状,并预测其未来的发展前景。因此,在工商行政管理服务和监管工作中,离不开大数据的合理应用,需要建立相应的数据系统、构建评测模型,以及对多个层次的应用进行探索,才能真正达到利用大数据来提升工商行政管理服务和监管能力的目的。
作者:刘良伟 单位:忠县工业园区信息科技服务中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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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福建省南平市工商局课题组.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背景下市场主体监管问题的思考[J].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13,(12):52-56.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市场主体多元化、监管领域全面化、交易行为现代化、市场秩序复杂化,这些重大变化,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面临更多的考验。努力探索新的监管思路与模式,已经成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重点之一。
具体来说,世界贸易组织后的公平竞争规则,将有助于消除一直困扰基层工商执法人员的行政干预、地方保护及公用事业的行政性垄断等难题,优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平、公正执法的外部环境;开放金融、保险、电讯、会计、律师等服务业市场,则将有助于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研究和探索对这些市场主体的监管方式和方法,促进其管理职能到位;市场主体的多元化、科技化,则会促使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重视对监管人员专业素质的培养,有助于提高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执法能力,树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权威形象。
但与此同时,市场主体、交易方式、竞争手段也将发生深刻的变化,工商行政管理人员面临的将是一个全新的国际性大市场,摆在我们面前的困难也将大大增加。一方面,是外资企业大量涌入,其投资领域进一步拓宽,投资方式更加灵活,投资规模更加扩大。这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领域也将不再仅仅局限于消费品市场和生产资料市场,而是会有更多的领域需要介入。另一方面,智能化、电子化、无形化交易手段的大量出现,网上交易、配送中心等组成的现代营销网络的逐步建立和普及,将使基层工商执法增加自身科技含量的工作显得更为迫切,而反垄断、反倾销、反不正当竞争等方面的新情况、新案件也会更多出现,从而对我们的执法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
由此,变单一的条线监管为全面的综合性监管,变静态的事后监管为动态的全方位监管,变传统的粗放式监管为科学的现代化监管,便成为基层工商执法工作今后的发展方向。从目前形势看,要达到上述目的,至少需要具备三方面的条件。
一是建立与世贸组织规则相适应的工商法律体系。比如,在新修订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的基础上,还需要对《公司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进行相应修订,并在反垄断、商事登记等方面的法规制定上进行积极探索。
二是建立与加入世贸组织形势相适应的基层工商监管新机制。这其中,既包括在机构设置,巡查模式和内部分工方面的探索,也包括政务公开、经济户口、廉政监督等内部管理方面的改革,在管理手段上也要努力实现现代化。
三是建立一对政治过硬、业务精通、执法公正、作风优良的高素质基层工商执法队伍,抓紧抓好干部队伍的理论学习、业务培训,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勇于创新、勤奋开拓的良好氛围。
工商机关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就是要依照法定职能,“把好市场主体的入门关,当好市场运行的‘裁判员'''''''',做好市场秩序的坚强卫士”。但从实践来看,工商部门在履行自身职能过程中,自觉或不自觉地承担了本该由他人(其他机关)承担的职能,行使了一些自己不能或虽能但不该行使的权力,做了应该由社会和市场来完成的工作,其突出表现有:工商机关过度地参与组织地方的招商引资工作;不适当地介入到拆迁工作中;在市场管办脱钩后继续直接承担市场的消防安全、物业管理等,从而导致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扩大化,即职能泛化。如何有效克服和避免已经显现的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泛化现象,笔者认为,关键在于分析原因,寻找对策,理性思考,科学界定。在现阶段,造成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泛化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是地方政府强力推进经济发展的要求。经过25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已经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就国内而言,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竞争正日益体现为区域发展竞争的白热化,地区间的招商引资空前激烈,并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演变为相互间的“抢商”、“挖商”。工商机关作为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重要职能部门,几乎无一例外地会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关注,在广泛参与到营造经济发展环境、争创区域竞争优势的过程中,更多地被要求充分履行职能和赋予一些“额外的工作”也就成为十分自然之事。在地方政府要求下出现的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泛化,是现有情况下客观且广泛存在的政府“强势的表现”。
二是工商机关的迎合。垂管后,虽说地方工商局人财物都上划到省进行统一的管理,但机关的所在地、人员的工作地都没有变,行使的职能、管辖的范围、服务的对象、工作的要求也没有变,“属地”仍是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开展的基本要求和取向。地方组织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评议、行风的民主测评、文明单位和文明行业的考评与推荐、地方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检查等都是不间断、交叉地进行,稍有不慎,所做的工作、所有的努力都可能“前功尽弃”。地方各级工商机关面对这种态势,一方面必须对地方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和要求尽心尽责地做好完成;另一方面更要主动迎合、主动要求多做一些工作、多担一些任务,且不论是职能之外的,还是职能之内的。因此,在工商机关迎合下出现的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泛化,在一定意义上也是一种“既主动又无奈的选择”。
三是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的必然。在实行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促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进程中,虽然已历经数次以职能转变为主要内容的政府机构改革,但并没有彻底改变政府在经济和社会事务管理中的强势地位,政府职能转变也没有完全到位,依赖、依靠政府的观念仍根深蒂固,“找市长而不找市场”随处可见,对行政权的约束、规范也仍处于过程之中。正是政府职能转变的不到位,使政府及其组成部分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运作习性依旧、惯性仍在,并给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泛化提供了适宜的环境和“土壤”,导致地方政府的要求和工商机关的主动迎合之间的对接。这样看来,在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的情况下出现的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泛化,是一种旧体制、旧机制运行“习惯的使然”。
虽然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泛化有着深厚复杂的社会背景,有着诸多看似合理的理由,但阜阳“奶粉事件”的发生应使我们警醒:即加快遏制职能泛化,尽心尽责履行好自身职能。
引起国人广泛关注的阜阳“奶粉事件”经媒体公开后,特别是实行“问责制”后,在系统内引起了先做工作还是先避责的争论,也带来了难以回避的困惑与纷扰,有很多人在感叹:奶粉并不是在进人流通领域后,由于环境、情势的改变而成劣质的,而是生产成产品、在进入流通领域成为商品之前已经不合格了;工商机关在检测手段、专门人才和专业知识上存在的“先天性不足”导致了监管上的“后天性缺陷”......但是,现代公共行政的理念要求权力与责任的对等,既然工商机关承担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管职能,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我们必须专注于法定职能、演好规定性“角色”,并在现有条件下积极而有效地努力改进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泛化现象。
1.确立“阵地”意识,镇应守之土。当前,防止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泛化,就要牢固确立“阵地”意识,镇应守之土:一是在思想观念上要从职能的外延扩张转向内涵的挖掘。工商机关的工作重点已经不在于通过揽事揽责来得到更多的“阵地”,而在于立足现有“阵地”,通过选择“突击”方向、合理“火力”配备、构筑“防御”工事等,形成“进可攻、退可守”的“攻守自如”的平衡体系。二是要把法定的职责作为镇守的“主阵地”。一方面是国务院“三定”方案对工商机关的职能配置,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政府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的定位,以及由此而明确的基本任务,这是工商工作开展和工商事业发展的基础。另一方面是“公司法”、“商标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一系列明确把工商机关列为执法主体的法律法规,这是实施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依据。三是遇到“结合部”或“新问题”,可以划清的职能坚决划清,不能划清的职能要通过请示汇报来界定,或通过协商、合作等方式来妥善处理,而非不适当、不合理地衍生职能、延伸职能或进行职能的自我界定。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运行机制的规范和法律法规体系的逐步完备,行政部门的职能配置将会得到不断的调整和充实,比如:“保监委”的“三定”方案确定后,将查处保险行业的商业贿赂行为从工商机关的监督职能中予以了剥离。笔者以为,工商机关应该按照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原则和要求,在立足当前,明确职能和责任的前提下,按照“强化、弱化、转化”和“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坚持着眼长远,主动地开展职能界定:一是对不管的坚决予以剔除;二是对有交叉的职能要进行分解和移交;三是参照“行政许可法”,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主决定的,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等进行实事求是的分离;四是对确属工商机关承担的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进行分解细化,确保落实并在实践中显现成效。
2.确立“秩序”意识,履应行之职。对类似工商机关等充当管理者“角色”的行政部门来讲,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坚持做该做的、而不是做能做的,坚持管该管的、而不是管能管的,坚持不插手他人(机关)执掌范围之事,这是管理者必须确立和遵守的“秩序”(或者说“游戏”规则),这是保证不出现管理混乱的前提。任何机关或个人如果都去做能做的、想做的、能管的事,就是对管理者之间分工“秩序”的破坏,就会造成职能上的条理不清、管理混乱,进而对所管理的经济、社会事务造成“无序”,这也是部门分工、核定职能的要义所在。工商机关虽然承担着维护公开、公正、公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健康安全的放心消费环境等重任,但并不是意味着可以做、可以管市场经济活动的全部。因此,工商机关的职能法定,除了体现部门职能规范定位的内在要求外,同时也包含了对部门职能展开、权力运用不能大包大揽、不能无限延伸和扩张的界限设定。履应行之职,这是开展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工作所必须遵守的“秩序”。
3.确立“问责”意识,承应担之贵。党的**明确提出了“责任与权力挂钩”的要求。而阜阳“奶粉事件”之所以引起强烈反响,除了事件本身的因素之外,也与严厉的“问责”有关。始于“非典”时期的“问责制”,正成为行政体制改革、塑造责任政府的重要看点。但责任并非空穴来风,而是与职能的行使、权力的运用密切相关,也只有部门、个人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出现职能行使失当、权力运用失范情况下的“问责”,才是“应承之责”,受责者才不会觉得“冤”。因此,确立“问责”意识,承应担之责,就要求工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能、运用权力过程中,避其所当避,免其所当免,以“责”(任)免(问)“责”,通过正当的“免责”措施、行为来保护自己,并在实践中努力做到:一是全面履行职能,积极保护自己。保护自己的最有效方法是不折不扣地履行职能,要按照法定的职责保证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的行使到位,避免由于职能“缺位”的“不作为”而造成不良的社会后果,并因失职的过错而被“问责”。二是正确履行职能,善于保护自己。既不能有行使职能的“错位”,也不能有权力运用的“越位”,要摆正位置,避免“乱作为”造成的不良社会后果,并因此受到代人受过的“问责”。三是有效履行职能,主动保护自己。制止违法行为和使违法当事人得到应有惩处,这是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有效性追求,也是有效履行职能的体观。当前,要特别注意对照涉嫌经济犯罪的标准,及时、准确地将涉嫌违法犯罪的当事人移交司法机关,防止因为过失或故意的渎职而使自己陷入囹圄。四是廉洁从政,实现自我保护。要在履行职能、运用权力中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廉洁从政,严守国家工商总局的六条“禁令”,做到慎独、慎微、慎欲,防止个人因一时的疏忽或不慎而铸成大错。
二0__年防汛防滑预案
今年汛期即将来临,据气象、水利部门的预测预报,今年我县雨水仍然偏多,局部发生暴雨的可能性仍然较大,防汛防滑的形式很严峻。县政府、市工商局要求各级各部门切实抓好防汛防滑预警设施的建设、防汛物资储备和抢险队伍的组建,加强防汛值班和险情监测,积极组织防汛抢险,确保安全渡汛,减少灾害损失,保障社会稳定。为做好全县工商系统防汛防滑工作,特制定以下防汛防滑预案。一、防汛防滑工作的主要任务
1、县局机关及工商所办公楼防汛防滑以及各类票、帐和贵重物品的转移。
2、家属楼、院和其他职工住宅区防汛防滑以及抢险转移。
3、配合好各级防汛部门安排的街道社区或村组的防汛防滑抢险工作。
4、配合当地政府和市场业主搞好各类交易市场的防汛防滑抢险工作。
5、完成好各县委、县政府和防汛指挥部及当地党委、政府安排的临时性抢险救灾工作。经常性地深入到包乡联村单位进行了解汛情情况,及时帮助他们解决汛情中遇到的一切困难。
二、防汛工作的主要措施
1、成立县局防汛防滑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县局防汛防滑领导小组:
组长:__*
副组长:__*、__*、__*
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办公室,__*兼任防汛防滑办公室主任,各工商所长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一领导、协调县局机关及各所的防汛防滑抢险工作,指导各工商所防汛防滑抢险工作。
2、建立防汛值班制度及防汛防滑突击队。
汛期实行领导带班和股室值班制度,值班要求全天候24小时值班。值班责任:对汛情、险情监测报告,指导、收集全系统防汛防滑工作和险情报告,协助领导小组和防汛办公室组织抢险救灾工作;成立抢险突击队,抢险突击队由__*、__*、__*、__*、__*五人组成,__*任队长,遇有特殊险情突击队随时服从县防汛指挥部调遣。
3、县局机关办公楼防汛工作由__*、__*牵头;南门外家属楼由__*、__*牵头;富强街家属楼由__*、__*牵头。居住在机关家属区以外的干部职工防汛工作,要服从当地组织的统一安排,出现特殊困难,由局办公室统一协调解决。各工商所对防汛防滑重点部位要落实全天24小时监控制度,落实防汛抢险责任制。防汛车辆由县局政工股统一调配。
三、具体要求
1、全系统干部职工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防汛工作,以对人民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高度负责任的精神,决不可掉以轻心,认真搞好防汛防滑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2、广大干部职工必须服从县防汛指挥部和县局防汛领导小组的指挥,在抗洪抢险命令后,都要积极主动投入抗洪抢险;撤离命令后,应听从指挥,有序撤离。对不听指挥擅自行动者,将进行严肃处理。
3、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坚守工作岗位,建立工作日志和交接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随时掌握情况,及时准确的反馈信息;严禁值班不到位,工作脱岗,值班断档。
4、强化安全意识。汛期道路容易出现复杂情况,全县工商系统干部职工在行政执法和工作生活中,要坚持安全第一。各所要加强车辆管理和驾车安全教育,保证安全出行、安全工作、安全返回,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
5、各所要加强工作报告制度,出现险情及时报告,以便采取紧急措施,绝不允许隐瞒不报、迟报、漏报,对贻误战机,造成损失,出现重大责任事故,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__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OO五年防汛防滑值班表
值班时间
值班股室
带班领导
手机号码
20__年6月1日至6月20日
办公室
__*
139________
20__年6月21日至7月10日
政工股
__*
133________
20__年7月11日至7月31日
市场股
网络中心
__*
137________
20__年8月1日至8月20日
注册分局
__*
139________
20__年8月21日至9月10日
经检大队
__*
133________
20__年9月11日至9月30日
12 315举报中心
法制股
__*
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今天在这里召开,总结2008年的工作,部署2009年的任务。刚才,会议表彰了2008年度全市工商系统先进单位。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表示热烈的祝贺!
过去的一年是不寻常的一年。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特别是金融危机的严峻挑战,市委、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人民,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实现“四个发展”,强力推进“四大基地一大产业”建设,狠抓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工业运行、城市建设、服务“三农”、改善民生等重点工作,完成了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2008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820亿元,比上年增长16%,高于全省4个百分点;完成地方财政收入50.5亿元,增长19.9%;新增规模以上龙头企业60家;铁雄新沙一期150万吨焦化、圣世化工60万吨mcc、达驰电气500千伏超高压节能变压器和洪业化工14万吨已二酸等45个过亿元项目竣工投产,全市千万元以上在建项目完成投资300亿元,增长22%。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市人民同心同德、艰苦奋斗、顽强拼搏的结果,也凝聚着全市工商系统广大干部的心血、汗水和智慧。
我时刻关注着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我认为,一年来,全市工商系统在学杰同志的带领下,工作务实,善于研究,勇于开拓,敢于创新,扎实推进了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发展。
一是按照“以人为本、严管厚爱,关注基层、关爱民生”的理念,切实维护了全市工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利益。你们市局党组在2007年提出的“以人为本、严管厚爱”理念的基础上,2008年增加了“关注基层、关爱民生”的内容。在这种理念的指导下,你们市局党组把全市系统6000人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带着责任、带着感情,关心干部职工的安危冷暖,努力解决好同志们的切身利益,从而增强了市局党组的凝聚力、向心力和亲和力,实现了全市系统“队伍高素质、执法上水平、服务高效能、经费有保障、生活高质量”的新突破。
二是解决自身发展难题方面取得新成就。你们从系统全局和长远利益出发,颇有远见地加强了基础性工作。成功推行了“县财市管”新模式,增强了经费保障能力;实施综合预算,优化了财务支出结构;全员加入养老保险,解除了干部职工的后顾之忧;增加了基层人员工资性收入,稳定了队伍;你们大胆改革,实行在职人员离岗创业和内部退养,破解了长期困扰全市工商系统的历史性难题,为超编人员提供了创业机会和施展才华的空间,单位和个人双满意,各得其所。你们紧跟市委、市政府的步伐,建设节约型机关,集中处理了172车辆公务车,两年节约公用经费4600万元,这是其他市直部门不可想象的。这些措施对维护全市工商系统稳定、全面推动工商事业发展具有战略意义。
三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取得了新成效。你们积极履行职责,卓有成效地开展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你们抓住市委、市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了维护食品安全、查处虚假广告、治理商业贿赂、打击非法传销、取缔“黑网吧”、保护商标专用权等专项治理行动。市委书记赵润田同志对你们取缔“黑网吧”工作给予高度肯定。特别是在查处“三鹿”问题奶粉中,动用全系统之力,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集中行动,采取拉网式检查,收缴销毁劣质奶粉11.4吨,切实保护了广大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力地维护了公平公正、诚信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是得力的,成效是显著的。
四是为服务菏泽经济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你们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和部署,改进管理、优化服务,在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充分发挥了工商部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你们顾全大局,坚定不移地停征“两费”、取消中心、清理各类协会,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积极推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改革,促进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行了企业网上年检,提高了为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服务的水平;成立群工办,落实好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及时接听群众来电,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为菏泽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五是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了新举措。你们着眼于加强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探索、勇于实践,推行了新举措,取得了新成效。完善党组内部议事和决策机制,确保政令畅通和重大决策的有效落实,实行“一岗双责”、健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述职述廉、完善民主生活会、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增强了各级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
2008年全市工商工作成效是显著的。实践证明,市工商局党组是团结的,是坚强有力的,群众信赖的,是一个完全能够经得住考验的班子。市委、市政府对工商工作是肯定和满意的。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全市工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辛勤工作在第一线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问候!
关于2009年工作安排,希望大家按照学杰同志的讲话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借此机会,我讲几点意见。
一、积极发挥服务职能,努力为菏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越是困难的时候,越要紧紧抓住发展不动摇。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我们要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发挥工商职能作用,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
一是进一步简化登记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对扩大内需项目的企业登记,要开辟“绿色通道”,采取提前介入、及时注册、重点指导、跟踪服务等措施,促进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收益。对企业的并购重组,要积极提供良好的服务,减免登记变更的相关费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当然,搞好登记服务,必须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能耗项目建设,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
二是抓好商标战略的深入实施,增强企业竞争力。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质量兴市”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大对实施商标战略的宣传力度,引导企业注册能反映企业特点和菏泽文化底蕴的商标,引导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和省著名商标。目前,我们市只有单县四君子集团的“四君子”、巨野花冠集团的“花冠”是中国驰名商标,今年要在争创中国驰名商标方面取得突破。
三是重点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要加大公司股权出资、股权出质和动产抵押登记工作的力度,搞好对企业的培训和宣传咨询,使更多的企业了解和运用这个渠道扩大融资。利用掌握企业信用状况的优势,将信誉好、获得国家级和省级“守合同重信用”荣誉而又急需资金的企业,推荐给金融机构,帮助企业解决资金短缺、融资难问题。
四是积极服务农村经济发展。我们菏泽是农业大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立足本职,进一步完善红盾护农、经纪活农、合同帮农、商标富农、市场兴农等工作机制,积极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订单农业,大力加强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注册与管理工作,促进农民致富增收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认真履行监管职能,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一是以食品安全为重点,加强流通环节商品质量的监管。今年是中央确定的质量安全年,确保食品安全是重中之重,工商部门责无旁贷。要认真汲取“三鹿”奶粉事件的教训,继续完善农村食品安全“四项制度”,探索城市监管新模式,尽快建立起严格有效的食品安全质量追溯制度、召回制度、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确保人民群众消费安全。要继续做好化肥、种子、农药等农资商品质量的监测,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行为,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二是以食品、药品、医疗广告为重点,深入开展虚假广告专项整治。打击虚假违法广告,净化广告市场。特别要查处在医疗、药品广告中夸大功能和疗效等行为,查处未经广告审查擅自医疗、药品、保健品广告行为。
三是进一步加强消费维权工作,营造良好消费环境。要加强《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宣传。要充分发挥“12315”和各级消协的作用,查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要重视农村消费维权工作,特别是对家电下乡、农机下乡等大宗商品下乡交易行为的监管,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你们搞的“省际边区农村消费维权长廊”,非常好,有特色,希望今年抓好,抓出实效。
四是认真履行好安全生产责任,把好安全准入关。省政府确定,2009年是我省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工商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承担市场准入的职责,一定要高度重视,把好登记关。要以煤矿、危险化学品等为重点,严把前置许可关,坚决取缔无照经营。
三、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一支素质过硬的新型工商干部队伍
一是认真开展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巩固和发扬学习实践成果。要围绕增强科学发展理念、依法行政理念、服务大局理念,深入查找不符合、不适应科学发展的问题和差距,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自觉运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学习实践成效体现到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市场秩序、提高自身素质上来,努力建设一支适应新形势、解决新矛盾、开创新局面、实现新发展的新型工商干部队伍。
二是突出抓好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提高领导能力。要加强形势教育、政治教育、廉洁教育,切实增强党性意识、大局意识和纪律意识,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政策措施,不断提高驾驭形势、控制全局、解决问题的能力。特别是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针对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好应急处置准备,防止因反应滞后造成恶劣的影响。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制定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机制,健全干部交流锻炼制度,把各级工商部门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团结有力的坚强集体。07和08年,你们选拔后备干部到市局挂职锻炼、培养了一批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不少人都进入了领导岗位,成了骨干,这个做法很好。
三是组织开展好“基层建设年”活动,全面加强基层建设。你们省局党组提出今年要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并且提出了工作观念转变、工作重点转移、干部队伍转型和创新体制机制、优化基层工商所工作环境的“三转、一创、一优化”的工作思路,我认为很好,符合当前形势和基层的实际。基层工商所是服务科学发展、依法监督管理的前沿阵地,工作量大,他们工作能力和效能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工商部门科学监管、服务发展各项任务能否圆满完成,直接关系到整个工商形象。因此,要通过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基层工商人员监管执法、服务发展、消费维权的能力,做到监管无漏洞、服务上水平、维权全覆盖,为推进全市工商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是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做好工商工作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各级工商部门要主动向所在地党委、政府汇报工作,积极承担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任务,自觉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一、将备案和核准分别对待
工商机关最为重要的行政职能是对各类市场主体实施准入登记。但是,相对于现行的市场准入制度。网络经济的市场准入至少在两个方面无法包容,一是网络的开放使这个虚拟市场在准入上变得无比简单、容易:二是电子交易的迅捷使现行在市场准入环节中对经营范围的规定形同虚设,面对网络经营主体,我们应当逐步放弃和改变现行登记制度,代之以备案和核准相结合的登记制度。引入区分一般行为市场主体和特殊行为市场主体的概念,对在淘宝网等电子商务平台上经营普通商品的大众化市场主体界定为一般市场主体,在准入上实行简练的备案登记制度。对主体经营范围从目前的许可式规定改变为禁止性规定,即从规定可以做什么变为规定不可以做什么,放宽政府对网络经营主体经营范围的主观干预。对一些需要前置条件和经营涉及重要行业的网络经营主体实行更为严格的审批登记制度,并加强对它们在有形世界中的管理。
二、将监管与服务和谐统一
近年来,工商部门对于传统的有形经济,始终强调的是监管与服务并重,并努力将服务寓于监管之中,但对于网络经济强调的是监管,几乎没有提到服务。而网络经济的发展更需要我们提供网站身份认证、网络政策法规介绍、网络消费警示、优秀企业网站展示等具有服务性质的监管。因此,工商部门在开展网络监管时。要特别注重对网络经营主体的服务工作,尊重网络经营主体自主选择其活动内容和行为模式,削减不必要的审批项目,尽量发挥市场和法律在引导网络经济发展中的基础作用,努力为网络经营主体营造良好的生存环境,保护网络经营主体问的公平竞争秩序。
三、将有形与无形无缝对接
工商部门是商品流通领域经营者的准入机关。并按经营主体住所进行属地登记管理。在网络经济管理中,我们应该认识到,网络对各类经济主体而言,无非是一个有用的经营和宣传工具,他们商事行为的责、权、利,最终都要落实到有形主体上来。因此,网络管理工作最终也必然落实到有形经济主体,从而也能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经济户口数据库中找到,其相关登记事项与网上显示的相同。如果数据库中找不到该主体,那么,该网络经营主体在有形世界中就属无照经营,必须加以取缔或督促办照。如果能找到该主体,但登记信息与网上显示的有出入,就有虚假宣传嫌疑,必须加以纠正或查处。为了方便公众了解网络经营主体的真实性,必须全面开展网站或网页的身份认证工作,在网站或网页上悬挂工商营业执照。需要强调的是,认证对象应该是所有网络经营主体,即包括传统企业设立的网站和各类电子商务平台上的经营者。做到这些,就能做到有形和无形两个世界的无缝对接。
四、将属地与大区域有机结合
网络空间的无限性、信息交互的即时性和交易行为的隐蔽性,客观上给执法工作带来了诸多问题。一个网络违法广告,可能是广告主在北京,广告地在上海,广告受众则遍布全球:一个无照从事网络商品销售的经营者,点击几下鼠标,就有可能销毁网络店铺和所有经营记录。对于在外地网站虚假广告的本地企业,最终受到处理的只是本地企业,因管辖权、执法成本、监管认识方面的问题,外地的广告主、广告经营单位一般无法得到应有的处罚,对于各类蓬勃发展的BtoC电子商务平台中具体某一网络经营主体的准入登记,还没有实施,原因之一就是由经营主体住所所在地,还是由电子商务平台所有者的办公所在地工商部门负责登记,没有统一操作办法。同样,对于网络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会碰到到底应由发现地、平台所有者所在地、经营者所在地还是消费者投诉地的工商部门负责查处的困惑。这些都很大程度上妨碍了工商部门的有效监管,
各地工商机关如何紧密分T和团结协作,监管好网络经济中所有的网络经营主体及其行为是必须要面对的问题。我们认为,建立大区域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监管模式是可行的。就准入而言,对于传统型和许可型网络经营主体的监管,应按照传统有形经济的属地管理原则,从有形的工商企业主体入手,对他们的网络行为进行监管。对于Bt0C电子商务平台中网络经营主体的备案登记,也应同样由网络经营主体住所所在地的工商部门负责。同时,电子商务平台所有者住所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全力配合监管,要求平台服务商开通网络经营单位必须凭经营者住所所在地的工商备案登记证。就监管而言,国家工商总局建立网络经济管理信息中心,各省市县局都能以不同用户进入该中心,录入所辖区域管理对象的基本情况,实现系统信息资源的合理利用与资源共享,形成一个互联开放的工商网络执法信息网,联合查处各种网络违法行为。
五、革新现有方式方法
近年来,全国各地工商部门对网络经济监管工作相对有所重视,许多地方还将监管情况列入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并明确相关责任单位和专门下发文件,但实际效果并不理想,成绩稍突出的地方也大多是利用传统手段,查处网络虚假广告行为,查处一个是一个,没有系统有效的监管平台。一些地方对网站进行备案登记管理技术已经落后,方式上也不是工商部门切入网络经济的最好方式,我们认为,在这方面既要充分运用现行有形经济中对经济户口采取的年检、信用分类监管等管理方法,又要探索研究新的管理模式。现在看来,通过对所有企业网站进行身份认证的举措是一种较好的办法。在技术上,如果已经发行企业数字证书(又叫“CA证书”)的省市,要充分利用企业数字证书的强大功能,使网站身份认证结果更具有法律效力。搭建一个高质量的网络监管服务平台,并通过网站身份认证努力做到辖区所有企业网站都能有一个超链接,与此平台相通,从而使工商企业网站身份认证工作具有显著影响力。
六、建立完善工作体制
从根本上看,网络经济监管最终必将成为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日常监管的基本内容。但是,网络经济监管作为一项缺乏实践经验的崭新工作,需要我们建立一个良好的运行体制。当前基层县级工商局都没有专门管理网络经济的科室。在网络监管工作中,商广线侧重开展网络虚假广告行为的查处,经检线侧重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市场线负责电子商务市场的培育,企业监管线在年检中有企业网站信息的采集项目,信息中心或信息办仅帮助各业务线解决在办案中碰到的取证技术难题,各自为战,缺乏联系。实践证明,这种机制
不能有效推进当前工商部门对网络经济的监管工作。
浙江省基层工商的网络监管实践表明,网络监管最好采取由信息办(有别于一般的信息中心,属行政编制序列)牵头、业务科室参与、基层工商所具体实施的模式,信息办制定网络监管计划,开发相关网络监管软件,管理相关网络数据,向业务科室提供网络违法案源,协调各业务线工作,指导各基层所开展网络监管,开展网络监管业务知识培训,协助网络违法案件取证等。这种体制的优势在于技术保障到位,便于应对网络监管横跨多条业务线的实际问题,同时专用软件的开发可以统筹兼顾。其缺点是目前基层工商机关信息办的力量有限,缺少精通工商业务工作的骨干,对牵头开展网络经营行为监管,还需要探索、渐进的过程。现在全国大多数地方虽然没有信息办这个机构,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让现有懂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人去熟悉工商业务比让业务线的同志去熟悉网络经济,其实施起来要相对容易。
七、建立综合监督服务体系
【中图分类号】 G71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0463(2016) 24―0031―01
随着教育的普及发展,我国高校工商行政管理专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在高校专业教学中占据了重要的比例。在工商行政管理专业教学不断发展的同时,人们对其教学模式提出了新的要求,即要求工商管理学生在理论知识学习的同时,增强个人对工商行政管理的实际体验,帮助学生在毕业之前感受到工商行政管理的工作气氛,为未来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 传统工商行政管理专业教学模式的弊端
1. 教学过程模式化。传统的工商行政管理教学采用的是固定的教学模式、固定的教材,对学生的教学方式主要是一味地进行知识灌输,没有注重学生学习的个性化和差异化。在以教师为主导的教学模式下,学生对工商行政管理知识的学习缺乏主动性。
2. 教学计划单一、教材陈旧。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下,对工商行政管理专业学生的要求不断增加,其职能和岗位安排呈现了多样化的发展。但是其教学计划却没有与时俱进,且教材内容落后,不符合时展对工商管理人才的需求。
3. 毕业生对社会缺乏适应能力。工商管理的整个教学过程中教师只注重对课本知识的传授,忽视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情感体验、学习交流以及学习创新等,导致毕业之后的学生很难和竞争力强的社会就业环境相适应。
二、 工商行政管理专业教学模式改革概述
对于传统工商行政管理教学的缺点,工商行政管理教学进一步加强了改革,设定了“以工商发展为本、面向全社会、重视实践能力”的改革目标。教学改革目标要求教师的教学要以工商行政管理职业发展为要求,以工商职业管理专业的能力发展为本位。工商行政管理专业教学模式改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要对和实际发展不相适应的工商行政管理教学内容进行改革,并根据学生的发展建立一个能够提升学生对问题分析能力、独立应用知识能力的教学课程体系。第二,改革传统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模式,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第三,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
三、 工商行政管理专业教学模式的构建与改革策略
1. 更新教师教育教学观念,确定工商行政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工商行政管理专业的毕业生一般需要到各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作,具体从事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等经济管理监督工作。但随着工商行政管理的不断发展,工商行政管理专业学生的培养目标发生了转变,即更加注重对应用型专业人才的培养。为此,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教师转变原有的教育观念, 由原来的重视知识传授转变为重视能力培养的教学观念,由原来的给学生进行等级划分的观念转变为有教无类的观念。
2. 工商行政管理教学要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积极构建一种新的课程教学体系。工商行政管理专业学生应该具备的能力包括专业的和非专业的两个方面,其中专业的能力主要是指工商行政管理的实际操作能力、对法律的掌握能力、中介服务能力等。非专业的能力主要是指计算机软件应用能力、社交能力、驾驶技能、书写能力、演讲能力等。教师要注重学生多方面能力的培养,根据社会对工商行政管理的需要安排课程教学内容,突出教学设计的实践性和应用性。
3. 重视工商行政管理的实践教学。工商行政管理教学的特点是应用性和实践性,为此,学校教学改革需要加强对实践教学的重视,在软硬件设施建设方面促进实践教学的发展。同时,积极建立学校的多媒体教室,在多媒体的影响下引导学生利用技术实现学习的完善。
关键词: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经济发展;社会经济;市场经济
一、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的基本内容
(一)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的基本特征
工商行政管理本来就具有综合性、程序性、关联性和超脱性。其直属于国家行政,也是组成我国经济监督职能的一部分,呈现出管理内容多样化与过程整体化的统一,工商行政管理是国家代为使用经济手段调控宏观经济的,其本身就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国家的意志和经济的客观要求,执行时是带有国家准许的规范性程序法则的,但是与中国市场经济的各个主体没有直接利益关系,是代表国家对社会、市场进行监督、检查,帮助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而新时期的工商行政管理,除了这些基本特征外,还会更为主动地发挥其监管的特点,更加严格地去处理那些违反法律规定的经营活动,通过行政处罚与管理对违法经营进行约束和管教。工商行政管理在新时期,会将这些职能和特点更大限度的发挥,与规范化的市场经济制度相配合,让企业经营更加的规范化、合理化,进而做到其面向市场、走向市场的目的。而广大消费者在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的监管下,其消费者权益会受到更有力的保障,从而使其得到更大的利益,然后不断提升其消费水平。
(二)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的协调服务
协调服务,是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在新的社会形态下,所衍生的一种新型特色行政服务。在企业和消费者之间,工商行政管理作为一个协调者的角色出现,其负责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双方交流,也作为第三方协调双方的矛盾点。因为身负协调重任,所以工商行政管理更多的是坚持以人为本,将利于人民的都落实到人民身上,坚持为人民服务。在市场上更多的表现是,帮助企业与消费者明确双方的利益需求,将目前现有的市场资源整理后归于不同方,致力于建设更加公开化、公平化、合理化的市场经济环境。
(三)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要建立良好的信誉体系
新的经济发展时期,我国刚刚迈入成熟阶段的经济还没有完全发挥其特性,如今,要主动发挥其主动性,让新的经济政策、制度等更好的服务于人民。比如,当企业与消费者之间出现因商品质量或数量等问题引起的纠纷时,工商行政管理应该发挥其监管职能对双方交易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仔细查看细节,维护消费者权益,也有助于企业对外树立优秀的企业形象。
二、新时期的工商行政管理与经济发展
(一)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和经济的发展之间是互相依存,相辅相成的关系,工商行政管理脱胎于经济发展,又对经济实行监管作用,并对其进行宏观调控,以促进经济的良好发展。而在新时期,经济结构的改变与创新在一定程度上也给工商行政管理带来了改变的机会,尤其是在其内容和思想方面,让工商行政管理能够更快速的适应如今飞速发展的社会潮流以及市场的需求,同时,市场经济的发展也为工商行政管理提供一个大力施为的平台,而工商行政管理也同时为这个平台清除杂草,美化环境。工商行政管理与经济发展之间是相辅相成、互相依存的,市场经济的发展可以帮助工商行政管理更加完善其身,而工商行政管理又可以推动市场经济向更成熟,更持续化的道路前进。
(二)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经济的快速发展除了经济内部的企业、国家的发展,还离不开外部大环境的熏陶。工商行政管理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几乎全来自于其对市场经济的监督与管理,它帮助市场经济清除障碍物,约束违法经营活动,都为市场经济提供了一个适合发展的大环境。新时期的工商行政管理,最基本的职能就是代表国家对市场经济中竞争的各种大小企业个体和经济活动进行管理,确保竞争环境井然有序,合法合规。当然,处于对大小企业个体的管理,工商行政管理也要深入各个企业的内部,发现其弊端和闪光点,及时调整,同时对中小企业做出帮扶,并且帮助调节企业之间的矛盾,也能不断的完善工商行政管理自身。另外,工商行政管理在与经济发展相辅相成的基础上,也能根据市场经济的变化而变化,及时做出政策、制度调整,两者共同进步。
(三)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对经济发展的作用
1.工商行政管理对经济发展有着推动作用
新时期的工商行政管理,对企业的发展有着深刻的作用,而企业也是经济发展的主力,工商行政管理的严格监督与管理,可以帮助企业杜绝腐败贪污现象,创造清白的企业氛围,一定程度上也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经济的快速发展带来了更多的大型企业和外国投资企业,这些企业如果没有进行严格的监管,进行违反甚至泄密的经营活动,都是对经济甚至是国家不利的,所以需要国家与政府的监督与指导,也就是工商行政管理。同时,工商行政管理也会帮扶一些中小型企业,给予技术上、资金上、发展上的支持,也可以帮助他们尽快转型,蓬勃发展,并且在健康企业的行进路上,帮助中小企业提前确定企业未来的思想方向。企业的发展、成长、改革,都会逐一体现在市场经济上,也就推动了市场经济的发展。
2.工商行政管理可以帮助市场经济加强监督
工商行政管理其中一项职能便是加强市场监督。其可以帮助企业在市场上创造一个良好的竞争环境,避免一些企业未来自身利益破坏市场竞争规则,破坏市场秩序。而工商行政管理加强市场监督具体在以下几个方面:垄断不公平的竞争和交易行为、为企业的商标权提供保障、加大对违法广告的打击力度。其中,不公平和竞争和交易行为以及企业的商标权受损都会对企业自身带来巨大的损害,会严重影响企业的发展,进而影响到市场秩序,而违法广告,不仅首先对企业造成损害,还会威胁到整个市场甚至是国家,影响极其恶劣,更应该加大其打击力度,争取杜绝这一现象。
3.工商行政管理可以帮助消费者维护其合法权益
工商行政管理作为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第三方,负责帮助双方沟通及交流,当双方有矛盾时,工商行政管理也会作为协调的一方,协调企业与消费者,以人为本,比如消费者因产品质量向企业表示不满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该向消费者告知相关法律知识,并且提供援助,帮助消费者自身维权。工商行政部门存在的其中一个重要意义就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受到保护,这样也可以树立企业的透明化、优秀的外界形象。
4.工商行政管理可以帮助经济完善市场监管制度
工商行政管理和经济发展是相辅相成、互相依存的,其也可以帮助经济完善市场监管的制度。而健全的监管制度可以将市场资源配置最大合理化,避免浪费,有助于市场经济的高效可持续发展,还可以代表国家与政府宏观调控经济,把政府和市场联合起来,当政府作出价格调整或是供需关系改变时,市场或是企业都能够第一时间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