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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购房定金合同

时间:2023-05-31 09:11:1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二手房购房定金合同,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二手房购房定金合同

第1篇

二手房购房定金合同参考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预订甲方受托出售的二手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预订房屋

1.该房屋坐落: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_室

(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产权人:___________

2.产权及限制状况:

(1)共有状况:_____________(2)抵押状况:___________

(3)租赁状况:_________(4)其他限制状况:________

第二条预订条件

1.房屋总价: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2.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

3.交房日期:_____________;4.户口迁移: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预订期限

预订期限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天。乙方应于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之前到甲方营业场所(本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________号)与房屋产权人签署《房屋买卖合同》。

第四条意向金条款

1、乙方同意签署本协议时。向甲方支付意向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作为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和承诺的担保。

2、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拒绝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应承担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意向金的责任:(1)乙方与房屋产权人在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时,就本协议第二条预订条件以外的房屋买卖主要条款不能达一致的;(2)本协议签署后《房屋买卖合同》签署前,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房地产权利的。

第五条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份,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经纪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有关二手房购房定金合同

甲方(出售方):

乙方(买受方):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该房屋坐落于: 市 区 小区 号楼 单元 室,房屋权属面积 平方米,房屋成交价格为 万元 ,甲方收取乙方定金 元。

二、甲方确保产权清晰,所有权明确,无权益纠纷。

三、甲乙双方约定于 年 月 日之前签定正式买卖合同并进行交易,签定与交易地点为 ,甲乙双方如不按时签定正式买卖合同并进行交易,则作违约处理。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则不作违约处理。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如有一方不能遵守本协议所约定的条款,则视作违约。

1.甲方若违约,则应退还乙方已付的定金,并再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定金金额100%的违约金;

2.乙方若违约,乙方则应放弃收回定金的权利,所付的定金视作违约金。

五、甲乙双方其他约定事项:

六、甲乙双方在此声明,均已认真阅读本协议,已全部知晓所有条款所约定的内容,并自愿遵守及依照所有条款履行本协议。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产生法律效力,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 :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二手房购房定金合同参考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购买的房屋位于**市**区***,(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取得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编号:**),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产权人:**。

第二条:双方一致同意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此房价为净价,税费由乙方承担,房屋内保留设施设备清单如下:

第三条: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万元的购房定金,作为甲、乙双方当事人订立该房屋买卖合同的担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

第四条:甲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第五条:甲方同意配合乙方提供办理银行贷款所需要的材料及手续.

第六条: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该房屋已存在的出租、查封、共有权人不同意出售等事实的,乙方因此原因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甲方在乙方支付认购定金之日起至本认购书解除之日止,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的,甲方应当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各持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第2篇

小黄在CBD区富力城看中了一套面积100平方米的房子,房东出价180万元。看完房的当天,他便向中介公司支付了2万元的定金,并开始跟家人商量如何装修这套房子。没料想,第二天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打来电话,表示房东要价已经提高到190万元。小黄感到非常震惊,这价格也涨得太邪乎了吧。

中介公司第二次给他推荐的是望京小区附近的房子,对于110平方米175万元的价格,小黄表示再考虑考虑。两个小时之后,中介给他打来电话说,房东提价5万元,问小黄是否有意向。“175万元的报价我已经有所犹豫,提价之后肯定难以接受。”小黄说。

房价普涨造成房主毁约

我爱我家控股市场部媒体广告主管李季指出,像小黄这样的情况绝不是个案,每当房价上涨过快,二手房跳价惜售就会出现,甚至会带来不少交易纠纷,给整个二手房市场的正常交易造成冲击。

房价上涨过猛

房主跳价惜售屡屡重现,是与二手房市场当前的火热程度分不开的。以北京市为例,从2009年第二季度以来,二手房市场的房价迅速攀升,比第一季度环比上涨了近15%,目前部分区域某些楼盘的二手房挂牌房价已经超过了2008年最高的成交价。我爱我家提供的数据显示,在2009年1月份,富力城二手房成交均价为1.79万元/平方米,但是最近,部分房主一下将挂牌价提高到了2.5万~2.6万元/平方米。同样的现象在望京、方庄、朝青、金融街等区域的二手次新房市场中也有体现。

在上海的内环区,如浦东联洋板块中的前期交投活跃次新楼盘联洋年华、天安花园等,目前可售房源十分稀缺,挂牌价格也是突然间普遍涨了10%左右。上海中环附近的知名二手楼盘近期新增放盘量同样急转直下,闸北的慧芝湖花园、长宁的虹桥花苑等知名楼盘甚至已有价无市。

收益来得轻易

二手房是典型的一次易市场,个人信用对交易双方的约束作用较小。同时由于房产是每个家庭的大宗消费,在交易过程中会精打细算每一步。对许多房主来说,如果所得远大于损失,他们将毫不犹豫选择跳价惜售。

以一套80平方米120万元的二手房为例,如果房价上涨5%,其中的溢价将是6万元。而相对于通常为2万元的定金,即使违了约双倍返还定金,卖房人的损失也不过是2万元。坐地起价就能获取高额收益,难怪有不少人去做。

防跳有招数

李季说,二手房主的反悔借口主要有3个。一是以所售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在出售二手房时没有征得另一方同意为由,要求解除卖房合同收回房屋。二是以卖房时为避税签署的是“黑白合同”为由,要求认定买卖合同无效。三是以中介公司没有及时转交买房人的定金为由,要求认定合同无效。

对此,李季建议:一是购房人在与二手房主签订购房合同时,应提前考虑房价上涨等因素可能带来的隐患,约定好违约赔偿责任,并在能够办理过户手续时,及时办理,避免对方反悔。二是在买房前要充分了解房屋买卖需要的各种手续,最好选择专业人士提供法律意见,再慎重签订合同。三是在签订买房合同时让对方提供确保有权处分所售房屋的证明或夫妻等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证明。四是二手房买卖双方在交易时应当选择正规中介机构,并对双方谈定内容,以书面形式约定好。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据介绍,不少购房者也创造出了“防跳价”招术。

快付订金

经历过两次跳价的刘小姐就是个典型。刘小姐第三次买房时随身带着2万元订金,看中后立马把这笔钱交给中介业务员,要求业务员当天联系房主并签订合同,房主还没反应过来就把2万元订金收下。这招起到了作用,刘小姐就没碰上房主跳价。

提高订金额度

像刘小姐的情况,在上文提到的小黄那里就行不通了。不少购房者发现,即便交了订金还是会碰上房主跳价,于是就追加订金金额,少则5万元,多则10万元。因为中介一旦将订金转到房主手上,并且签定合同,订金就成为定金。房主如果跳价,购房者可以要求对方依定金罚则双倍返还定金。比如一次付10万元定金,房主跳价的话,就要倒赔给购房者10万元,他就要掂量跳价是否值得了。

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签署二手房买卖合同后,如果卖方违约,买房能否要求继续履行?目前相当一部分购房者对违约责任有着错误的理解,认为卖方只需双倍返还定金即可解除合同。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定金、违约金赔偿损失等。当卖方出现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主动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买方有权选择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即要求房屋过户,也可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或赔偿损失等。其中赔偿损失包括“房屋上涨的损失”。房屋上涨的损失,一般可参照同地段同类房屋市场成交价。因此,卖方不是简单地只需承担双倍返还定金责任,还包括了继续履行合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更严重的违约责任。

遇到类似情况时,买房人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积极维权。

第3篇

1、了解购房所在地公积金贷款政策。购买房子前我们需要通过网络、电话等渠道方式了解当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不同的地区在缴费年限、贷款比例、贷款金额上限等等方面的要求是不一样的,所以购房者应在购房前了解购房所在地区,注意是购房所在地,而不一定是你的工作地。

2、做好首付购房资金预算,确定房源价位。了解的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后就可以进行购房资金预算了,作资金预算时要比首付要求比例多算1成。

3、签订购房合同,支付定金。查看好房源之后,就可以与二手房的出售一方签订购房合同,然后支付定金(其金额的多少由双方协商确定),注意在开具收据的时候一定要写成定金,而不是订金。

4、房屋价格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上查询,公积金认可的二手房贷款房屋价格清单,在清单范围内寻找一家评估公司对房产价值进行评估的。

5、准备房贷资料,提交贷款申请。然后就是准备贷款的相关资料,由于各地的公积金中心对资料准备要求不一样,具体要求可以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上进行查询和下载,资料准备齐全之后就向公积金中心认可的网点(可到当地公积金网站上进行查询)提交贷款申请。受理后,要记得向对方索要受理回执。

6、贷款发放,支付房贷。贷款手续办理完成后,贷款申请工作就基本完成。你需要做的就是等待贷款的发放,贷款发放后,就按照还款日期要求,每月支付房贷。自此,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工作全部完成。

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住房公积金买二手房贷款方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来源:文章屋网 )

第4篇

如今是法制社会,无论什么事情都得讲究一个法字,合同法也是一名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用到的一种重要法律,为了提高合同意识,我们需要关注更多有关合同的信息。那么你知道二手房买卖合同怎么写吗?一般要注意什么问题?以下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二手房买卖定金合同范本1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购买的房屋位于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取得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产权人:_______。

第二条:双方一致同意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元.此房价为净价,税费由乙方承担,房屋内保留设施设备清单如下:

第三条: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万元的购房定金,作为甲、乙双方当事人订立该房屋买卖合同的担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

第四条:甲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第五条:甲方同意配合乙方提供办理银行贷款所需要的材料及手续.

第六条: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该房屋已存在的出租、查封、共有权人不同意出售等事实的,乙方因此原因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甲方在乙方支付认购定金之日起至本认购书解除之日止,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的,甲方应当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各持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 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二手房买卖定金合同范本2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居间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所售房屋权证号及坐落位置、结构、层次、面积、附属设施:

1、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_______区_____________新村(弄)_______幢_____室,为_______结构;

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房屋土地证号为“_______________”。

甲方所售房屋设施为(含自行车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含附属设施费用);

乙方并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万元整。

2、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交易税费由_____方负担或有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国家相关规定税费。

3、甲方自愿将其两证即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证放于中介处。

第三条1.甲、乙双方约定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签订正式的合同,如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时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则视为违约。

2.甲、乙双方共同委托_____________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

第四条 房款支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房屋成交,中介服务费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收取,并于签订正式买卖合同时支付。

1.由乙方支付成交价的____%即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

2.由甲方支付成交价的____%即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

由乙方支付成交价的____%即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

第六条 房屋交付:

甲方承诺在____________将该房户口迁出。甲乙双方在约定_____________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并将该房屋之前产生的费用(水、电、煤气、物业费等)结清。同时甲方承诺交房时房屋内的设施即装修完好无损坏,如有损坏则由甲方修护或更换,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则房屋交付时间可据实予以延长。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双方约定之日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如有一方未按时签约视作违约处理。

2.甲方违约,甲方除退还乙方已付定金,并再赔偿同额定金给乙方。

中介方收取赔偿定金金额的50%作为中介费服务费。

3.乙方违约,乙方放弃收回定金,即甲方不予返还乙方所付定金,同时中介收取定金金额的50%作为中介服务费。

第八条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或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或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生效说明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其它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居间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二手房买卖定金合同范本3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出售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预购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二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转让的二手房位于___________,(以下简称该二手房)。甲方已取得该二手房的二手房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该二手房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产权人:_______________,房地产用途为: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该二手房产权现状为__________,甲方对该二手房享有完全处分权。该二手房若存在租约,甲方须于二手房交付乙方使用前解除原租赁合同,乙方对因原租赁合同而产生之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 该二手房转让总价格为人民币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写_______元)。

第四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_元人民币的定金,作为甲、乙双方当事人订立该房屋买卖合同的担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甲方在收取定金后,应当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并注明收款时间。乙方逾期未支付认购定金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将该二手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

第五条甲、乙双方约定,该二手房转让预订期为_____天,甲方应当在预订期内与乙方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并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将该房产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乙方应在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前,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向甲方支付除定金之外的房款人民币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写_______元)。

第七条在本合同的第五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甲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给乙方;乙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第八条甲、乙双方应在《房屋买卖合同》签定后_____日内,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该房地产证由乙方领取。甲方逾期不予协助办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以该二手房总价为基数自逾期之日起至产权办理申请提出之日止按每日_____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该二手房所附着的户口,甲方承诺在收到二手房转让总价之日起______日内迁出,逾期则以该二手房总价为基数按每日_____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该二手房交易产生税费共有:

(1) 营业税 (2) 城市建设维护税 (3) 教育费附加 (4) 印花税 (5) 个人所得税 (6) 土地增值税 (7) 房地产交易服务费 (8)土地使用费 (9) 契税 (10) 产权登记费 (11) 公证费 (12) 其他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其中___________________项由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项由乙方承担。

第5篇

“意向金”竟成中介费

今年6月,在北京打拼多年的魏先生打算买一套二手房以备结婚之用。为了方便,魏先生通过公司附近的一家中介公司看房。

在魏先生向中介说明购买意向后的第二天,该中介便介绍了位于朝阳区望京的一套房子,房东开价182万。魏先生看过房子后,觉得挺满意,于是让中介帮忙找房东砍价。中介提出,要谈价格就得先交5000元意向金,如果谈不拢,意向金可以退还。魏先生觉得,既然谈不拢可以退,那先交5000元也没问题。于是,他很痛快地交了钱,并和中介签了协议。

后来,由于公司周转问题,魏先生决定房子暂时不买了。没想到,当魏先生将自己的决定告诉中介,并要求其退还先前交付的5000元意向金时,却被中介告知,意向金转为中介费,无法退还。“中介只带我们看了一次房,其他服务我都没享受到,怎么就要收中介费?”魏先生认为,中介的做法很不合理。

近日,记者走访了多家房产中介公司发现,收取“意向金”的做法在行业内很常见。“收取意向金其实是向房东表示诚意,这样谈价比较容易些。”一位中介人员称,买主交了意向金就表示有优先购买的权利。而另一家中介公司的人员则坦言,让买主交意向金,更多的是担心“跑单”。那么,“意向金”会不会转为“中介费”?这位中介人员表示,正规的中介公司并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

记者通过采访相关人士得知,其实法律上并没有“意向金”这一概念。购房者需要提前支付的款项一个是定金,另外一个是预付款,定金对买卖双方有惩诫和约束作用;而预付款是买东西提前支付的,不买应该退还。中介所谓的“意向金”,其意思表达并不明确,如果要将“意向金”转为“中介费”,那必须征得买房人的同意,否则就应该退还。

购买二手房的三大“陷阱”

陷阱一:卖方恶意违约,买方还得支付中介费。

北京消费者王先生通过链家公司与卖房人李某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王某以每平方米9000元价格购买一套方庄地区的房子,王先生为此交纳了2万元定金。但定金交纳后,王先生再也无法与李某联系上。

之后,链家公司告知王先生,称李某又以每平方米13000元的价格将房子卖给了他人,并给对方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

当王先生觉得上当受骗准备与链家讨个说法时,却接到法院的传票。链家公司将王某告上法庭,要求王某给付居间费12万元。后法院判决王某给付链家公司12万元。

在房屋买卖市场中,购房人一般不掌握房源信息,卖房人不掌握购房信息。因此,大多数的买卖双方选择通过房屋中介公司居间来完成房屋买卖。

中介公司要求买房人与其签订居间合同,这种合同均为中介公司单方提供的格式合同,合同一般约定由买房人支付中介公司居间费用。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买卖合同与居间合同是相互独立的,买卖合同是否履行不影响居间合同的效力。

因此,当卖房人违约不履行买卖合同时,中介公司不仅不履行原有的承诺,且仍要向购房人索要相应的居间费用。如双方发生纠纷诉讼至法院,买房人一般会败诉。

房子买不到还得出居间费用,买房人常常成为居间合同的受害人。

陷阱二:“一房二卖”买方目的落空。

房屋出卖方与买房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于房价上涨较快,与原来出卖价格相比,二者间的差价有时多达几十万元。

在巨大利益的诱惑下,卖房人往往选择违约不履行原合同,而将其房屋卖给出价较高的第三方,并给新购房人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形成“一房二卖”甚至“一房多卖”的现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当卖房人将房屋产权过户给第三方后,原买房人无法再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即使买房人已交纳了购房定金或全部房款,也只能选择追究卖房人的合同违约责任,要求退还购房款。这势必给买房人造成重大的财产损失。

陷阱三:签《佣金确认书》中介逃责任。

房屋中介公司在与买房人签订居间合同时,同时会要求买房人签订一份《佣金确认书》。《佣金确认书》的内容一般为:“买房人应于签字之日起给付中介公司佣金”。

在法律上,居间合同中的“佣金”就是指“居间费用”。签订《佣金确认书》,表明买房人认可中介公司已完成了居间合同中约定的所有居间义务。

因对法律概念不熟悉,且基于对中介公司的一种信任,买房人一般没有认真考虑就签字了。一旦日后卖房人出现违约,中介公司会以此为由,逃脱其应承担的责任。

8招破解中介买房陷阱

事实证明,魏先生和王先生的遭遇并不是个案。记者调查发现,通过中介购房的消费者大多数为首次置业,并没有跟中介打交道的经验。那么,消费者在通过中介购房时要注意哪些问题、提防什么样的陷阱,从而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呢?这就需要购房者了解中介的陷阱,见招拆招了。

首先,查明真实情况。

二手房买卖双方一般并不相识,所以面对可能的诈骗,就要查明对方的身份及房产的真实信息。最可靠的办法是凭身份证去房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真实信息,查看中介门店的营业执照,从而了解中介公司的资质。到房产交易中心查询时,要付30元的费用,除了查看房屋状况及产权人信息,同时别忽略了土地状况、房地产他项状况、房地产权利限制状况等信息,这样就可以了解房屋是否已被抵押,是否被法院查封,是否按揭贷款买的房子,贷款额多少等等。这样就不大可能因为受骗上当,买了被抵押的房子,钱房两空。对于中介公司,可以索要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其次,留心付款方式。

在房产买卖过程中,付款方式是容易引起争议的条款之一,因此,在签定时应尽可能的对付款方式、首付款日期、尾款数额等做具体的约定。最好的办法是一方先在银行存入现金,双方在银行实现交付,一方取出现金,直接存入对方的账户。与此同时,一定要选择安全的付款方式。

特别提醒的是有关购房意向金的支付,一般情况下,买家在支付了意向金两天之后,如果卖家同意出售,那么意向金将自动转为购房定金,此时一般情况下定金是不予退还的,所以建议消费者在支付购房意向金时要三思。

如果买卖的房子有贷款,那么在付款时更要特别留意,一般应由卖方提前还款解除贷款,如果卖方自有资金不足可以要求用买方支付首付款共同还款,这时买卖双方需同时到贷款银行,以免自己支付的首付款被移作他用。

第三,确定交房时间。

如果达成买卖意向,关于交房时间应当在合同中做明确的约定。之前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因为没有在合同中注明交房时间而引发纠纷的,比如到了约定时间,卖房因为租赁或其他原因而无法将房屋交付给买房,而买房又因没有在合同中做相关的说明,买方只能吃“哑巴亏”。

因此,在签定合同过程中,必须注明什么时间卖方将房屋以何种方式交付给买方,如果届时不能按时交房,买家将得到什么样的赔偿,房屋是否仍存在租赁情况等。一般情况下,在约定时,买家可以以房屋总价的10%左右作为交房时再付的条件约束卖家按时交房。

第四,别让户口困扰你。

买方在核实房产情况的同时,别忘记了房屋连带的户口关系,卖方是否在售出房屋之后将家人的户口同时迁出。之前经常会出现类似的情况,诸如卖方在售出房屋之后没有将家人的户口同时签出,而导致买方无法将户口迁入。该约定可在“购房条件约定”条款中“其他约定”中进行注明。同交房时间的约定一样,一般情况下,卖家可以预留一笔钱,在交房时确认了户口情况之后再支付给卖家,这笔钱的数额一般是房屋总价的1%左右。

第五,当心维修基金被中介“黑吃”。

很多消费者在买二手房过程中忽视维修基金,中介往往利用这个“缺口”吃进维修基金,如此的情况经常以以下的方式发生:中介告诉卖方二手房维修基金已经所剩无几,一般情况下都是送给买方,而中介在对付买方时则称卖方没有将维修基金“送”给你,买方要自己重新办理维修基金,这样以来维修基金就进了中介的口袋。买卖双方需当面进行了解,如果是将维修基金赠予买家,双方需在“购房条件约定”条款中“其他约定”中进行约定。一般情况下,房屋交接时,买卖双方需共同到相应的物业管理公司,针对维修基金的账户余额,进行资金交割,户名的变更。

第六,先小人,后君子。

房产中介一般都预备了重复使用的格式合同,这些合同中介一般都很好地考虑到了自己的利益,却很可能包括了对买方不利的霸王条款,所以当签订这些合同时一定要认真阅读条款,不要因为不好意思耽误中介工作人员的时间而草草签字,对于明显不利于自己的如“不论交易是否成功,均应当支付中介费用”的条款应特别注意。

同时,交出房产证或是买房款,一定要求对方出具收条。此外,购房者需要注意的是,如中介未促成交易索要一定的费用是合理的。《合同法》第427条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七,佣金如何支付。

签订了合同,买卖双方就要尊重中介机构的中介服务,并诚信支付居间费用。《合同法》426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如果买卖双方通过中介提供的信息取得联系,私下交易,企图省去中介费用,不仅不容易达到目的,还有可能承担额外的违约责任。卖方也应当如实向中介及买方告知房产的真实情况。

有关佣金支付,一定要看清楚合同是如何约定的:是买方支付中介费用,还是卖方支付,或是双方共同支付,比例各占多少;是一次性支付中介费用还是分阶段,是何时支付费用。上海市的相关规定是,买卖双方需支付房屋总价的2%给中介作为佣金,买卖双方一般各占半。

第八,保留证据。

交易过程中与对方及中介机构来往的书面材料,如合同、收条、身份证及房产证等证件的复印件,都要注意妥善保存,以免以后有纠纷时因为缺少相关的证据而处于不利地位。特别是中介或是对方的一些决定自己购买或是出售的口头承诺,一定要坚持对方白纸黑字写下来。如对方的交易事项是由委托人完成的,要保留委托书和证明委托人与受托人关系的文件。

第6篇

下家反悔不买房 意向金不能返还

案情:秦某通过中介看中定西路上一套二手房,并在《承购意向书》中同意房屋总价为36万元,一周后签订买卖合同。按意向书约定,秦某当天付了1万元意向金。一周后,秦某反悔,要中介退回意向金,遭到中介拒绝。为此,秦某把中介告上法庭。法院经审理查明,秦某根据意向书付了1万元意向金,意向书对意向金的用途及处理方法作出明确约定:“议价成功后,意向金转为购房定金,如承购方违约不买或不依约履行,则意向金由出售方没收”。庭审中,中介出示证据证明,在收到意向金次日,上家张某在承购意向书上签字确认并收取定金人民币1万元。据此,一审法院驳回了秦某的请求。秦某未上诉。点评:意向金的处理不同于定金,其遵循“合同自由”原则,根据双方的约定处理。在实践中,按照法院判决及行业惯例,意向书中对意向金的约定及上下家议价是否成功是意向金能否返还的关键。在议价成功前,按照规定,上下家均有权单方面终止对中介的委托,因此意向金应当返还。不过,上下家撤销委托给中介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议价成功以上下家就买卖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或定金支付为准。一般来说,上家收到中介转付的意向金后,上下家产生定金法律关系。这意味着任何一方拒绝交易,都要按“定金罚则”处理,即上家不卖房需双倍返还,下家不买房不能拿回意向金。在此,有两点需要说明:一是意向金的处理应当有明确的书面约定;二是中介方应当履行告知义务并遵守诚信原则,否则不能擅自把意向金转为定金。

中介居间不成 下家不能获赔

案情:张某通过中介看到广元路上一套二手房挂牌出售,觉得比较合适,随即通过中介联系看房并达成购买意向,当天向中介付了意向金1万元。但是,当中介联系到上家,确认房屋买卖事宜并转付意向金时,上家反悔,以家庭意见不统一为由拒绝卖房。无奈,中介只得通知张某,居间不成功,上家不肯卖房,请他另换其他房屋,或取回意向金。但张某认为,买卖不成,中介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经多次协商,张某与中介未取得一致。张某把中介告上法院,要求中介按照“定金法则”承担赔偿责任。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张某的赔偿请求,二审维持原判。点评:在这类纠纷中,有个共同的特征,即下家认为既然与中介签订居间合同,约定具体的买卖条件,且付了一定数额的意向金或预付了部分房款,最后却未能买到房子,认为中介违约了。笔者将此类纠纷称为“包购纠纷”,即下家误认为中介必须居间成功,否则即是违约。近两年,由于房价上涨,这样的纠纷非常多。买房不成而房价上涨,购房者心理难以平衡。这样的主张法院是不能支持的。居间服务是信息服务和媒介服务,居间服务最显著的特征是“居间性”,即居间人不是上下家任何一方的人,其服务行为是事务性行为,不是法律行为,不能决定买卖最后能否成功,当然也不能承担上下家任何一方的权利或义务。当然,若居间不成,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中介不得向委托人收取报酬。居间活动的商业风险依法由居间人自行承担。

所谓“不吉利”导致退房 下家要求退定金未获支持

案情:吴某通过中介看中一套虹口区的二手房,经过中介的居间服务,吴某与上家朱某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当天吴某付了定金1万元,上下家对交房、付款等条款作了约定。签约一周后,吴某反悔,并向中介发出书面通知,认为上家隐瞒了在一年左右内房屋里连续死亡两人的重要事实,造成重大误解,要求解除买卖合同。上家原本不同意解除买卖合同,经中介沟通后同意解除买卖合同,但对定金返还不能达成一致。两个月后,上家将房屋另售他人,并因定金退赔问题与吴某闹上法庭。庭审中,下家吴某认为,房屋内发生过死人情况,不吉利,因上家没有告知而产生误解,合同解除归咎于上家。上家认为,生老病死属人之常理,下家没有询问,自己没有告知的义务,合同解除应归咎于下家。法院判决将合同解除归咎于下家,驳回了吴某的诉讼请求。

点评:买卖合同签订后,因为“不吉利”的原因要求退房一案为什么会败诉呢?笔者认为,主要有三个原因:(1)人员死亡的事实是否应当告知存在争议。多数人认为,除非下家事先有特别要求,否则上家对屋内死过人的情况没有法定的事先告知义务。(2)没有证据证明上家或中介有欺诈行为。欺诈通常是指故意告诉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决定的行为。(3)重大误解之说难以成立。重大误解通常是指行为人对行为的性质、内容、行为对象或其他直观信息认识错误,导致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的情形。在庭审中,下家提出其购房目的是用作婚房,但由于无证据证明在合同签订前有过约定或要求,且其同意接受房屋内原有设施、家具,法院据此没有采纳他的辩解。但笔者认为,如果有证据证明,下家购房的确是用作婚房,法院应酌情采纳吴某的请求,至少应免除双方的缔约过失。

跳过中介私下成交 上家被判按约付钱

案情:马某为改善居住条件,将其崂山东路一套二手房委托中介挂牌出售,并与中介公司签订了居间合同。合同约定,马某委托中介为其提供居间服务,以不低于23万元的价格出售房屋,委托期限自2002 年9月1日起至同年11月30日止。合同约定,上家在委托期内私下与他人成交的,视作居间合同成立,应按房屋成交价格的2.5%计收中介服务费。居间合同签订后不久,中介发现马某与中介推荐的客户王某私下成交。经交涉,马某认为,房屋是他们夫妻共有财产,自己以个人名义与中介签订的居间合同是无效合同,并以此为由拒付中介费。经多次协商无果,无奈,中介将马某告上法庭,要求按居间合同的约定支付中介费。一审法院查明上述事实,认定居间合同合法有效,依法判决马某支付约定的中介费。对此马某没有上诉。点评:依法签订的合同受国家法律保护。

马某被判按约支付中介费,体现了合同的严肃性及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那么,马某提到的合同无效理由为什么不成立呢?笔者认为,居间合同与房屋买卖合同有本质的区别。属共同财产的房屋,若未经所有共有权人同意,部分权利人出售房屋的行为是无效的。但对于居间合同来说,不能如此简单认定。在司法实践中,一种意见认为,居间合同的本质是基于居间服务的委托合同,委托人只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以自己名义订立居间合同,一经订立即可生效。由于对委托居间的房屋没有合法的处置权而居间不成的,不影响居间合同的效力。另一种意见认为,如果委托人对所委托居间的房屋没有合法处置权且不能形成表见,事后又不能得到追认的,居间合同则归于无效。如果中介经纪人履行了必要的审查义务且委托人隐瞒了权利瑕疵的,中介可按约或根据实际损失追究委托人的缔约过失责任。在本案中,无论采用上述哪种观点,由于马某和王某已实际成交,因此居间合同无效的辩解当然不能被采纳。

中介居间成功 下家须付佣金

第7篇

【关键词】二手房买卖;合同风险;风险规避

一、二手房买卖合同可能存在的风险

(一)交易主体的风险。具体说就是出卖人并非房屋所有权人,未获得房屋所有权人的有效授权自行卖房。比如说,夫妻双方的一方瞒着对方出售房屋;不通知房屋产权共有人就私自卖房;职工不告知单位便出售单位拥有部分产权的房屋等,这些情况都需要仔细辨别。

(二)房屋存在物权瑕疵。主要是指买卖的房屋权利不具备完整性,如被法院依法查封、房屋设定抵押、房屋正在租赁等情况。

1.房屋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此时出卖人无权处分房产,买受人与出卖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的,合同自然无效。

2.买卖房屋上已设定抵押。如果出卖人已将房产抵押给第三方,在转让该房产时,并未通知第三方或未告知购房者此房已设定抵押,则转让行为无效。只有在抵押登记注销或抵押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此房产方可进行买卖。

3.买卖房屋正在租赁。如买卖房屋正在出租期间,则根据法律规定,承租人享有有限购买权,买受人若要确保万无一失,则需要出卖人提供该房产的承租人出具的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此外,买受人还应留意出卖人与该房产的承租人所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否登记备案,根据相关规定,转让已经出租的房地产,租赁双方当事人已经依法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该租赁合同由房地产受让人继续履行。也就是说,如果买受人购买该房产是为了自住,而出卖人与承租人签订的承租合同又登记备案,则买受人购房用于自住的目的可能就无法实现。

(三)交易合同的风险。如果双方对权利义务约定不明,或者合同条款签订不明确,那么其中一方的权益就容易受到损害。

(四)二手房买卖先签合同等过户存风险。

在二手房交易市场中,有很大一部分房源是未交房或者是刚交房不久就流入二手房市场中的次新房。这部分房源的买卖形式大多是先签订购房合同,等办房产证时直接过户或者签订购房合同并公证。但是以以上方式购买二手房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房屋属于不动产,其交易规则有别于一般动产的交易规则。房屋产权及相关权利的发生、变更等均需到有关政府部门进行登记。出卖人仅将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并不足以产生房屋所有权变动的法律效果。

1、房价变动导致合同毁约。采取这种先签订购房后过户的方式买房,房产证依旧属于老业主,从法律角度来讲房屋产权依旧属于原房东。从签订购房合同到办理过户,中间可能需要很长的一段时间,或许是一年,或许是五年,都有可能,在楼市调控的背景下,房价剧烈波动,若是房价波动范围不大,到了具备过户条件之时或许双方践约都不存在问题,但是房价出现大幅异动,交易双方能否履行购房合同办理过户就会存在疑问。房价变动导致违约纠纷的情况并不鲜见,在一个先签合同等过户的购房交易中,这种风险尤其大。

2、容易出现一房多卖的骗局。我国法律并未一概禁止“一物数卖,”虽然已经签署了房屋买卖合同,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房屋产权的法定所有权人就不会变更,即使到房屋管理部门去查询也无法获得真实的交易情况,这种购房模式本来就是属于一种打法律球的交易方式,自然无法按照正常的交易模式去理解。既然脱离了法律的严格监管,就会留下一些交易漏洞,若是被人有心利用,则可能产生连环骗局。假设有房一套,房主利用低价为诱饵,采取这种交易方式来设套的话,可以这样做:房主A采取先签合同等过户的方式将房子卖给B,因为没有过户,也查不到交易记录,接下来房主A还可以用同样的方式将房子卖给C、D、E、F……只要有人继续购房,这套房就可以一直卖下去,等到骗局被揭穿的时候,或许房主已经逃离了,剩下一群购房者在打架了。

对于政策风险,在调控时期购房本来就要付出巨大的经济成本,还要面对风险成本。

二、二手房买卖合同风险的规避

为了抢搭房产优惠政策“末班车”,南京二手房市场的交易量近来猛然增多。昨天,市房产部门提醒,目前我国的二手房交易市场还不够规范,风险较大,这要求买卖双方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一定要谨慎。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漏洞,规避风险,房管部门建议买卖双方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把握5个“要点”。

(一)确认房主真实身份。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前首先需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房主的身份。因此对于业主证件的真实性和其与业主身份的一致性是签订买卖合同的前提条件。

(二)明确双方违约责任。因为房产交易复杂且金额较大,有时会出现意想不到的状况,导致违约行为。为了能避免以后出现扯皮现象,需要在签署合同时就明确写清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以及违约金的偿付金额和时间。

目前绝大多数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比例都有明确条款注明,对于赔付时间却没有具体款项,这会导致违约方据此拖延支付时间,使条款的实际约束力和执行力下降,因此合同中应加入“买方在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卖方在实际交房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向卖方(买方)支付违约金”的条款,以确保合同条款最终落实。

(三)标明付款过户时间。在实际操作中买方会将房款分为定金、首付款、余款和尾款四部分在不同时间段打给房主。因此,卖方需要明确买方的付款时间,买方有权利知道房产的过户时间。如果逾期则依照实际情况由违约方执行第2款项中的违约责任。

(四)注明费用交接时间。这是买方所应关注的房屋本身附属问题,属于“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条款,一定要注明水、电、煤气、物业等各项费用的交接年月日。如果是公房交易,对于物业等费用的交纳时间和标准,原房主的单位是否有些既定要求和更改,卖方需要作出的配合和买方需要签署的协议等,都应在合同中写明。

(五)有费明细单。随着中介市场的不断完善,消费者认识到信誉好的经纪公司能切实保障买卖双方的权利。但是,目前市场上存在经纪公司费收取不明确的问题,在合同中只写其占总房款的比例,而并没有明细单,这中间就会存在信息的不对等,最终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因此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要求经纪公司明确写明费的用途。

【参考文献】

[1]王轶.论买卖合同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J].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04).

[2]易军.违约责任与风险负担[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2004(03).

[3]刘贵祥.合同履行与风险负担制度[J].法律适用,2000(09).

第8篇

成都二手房购房合同范本一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甲方自愿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

1.房屋状况:(请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幢号 室号 套(间)数 建筑结构 总层数 建筑面积(平方方) 用途

2.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 )、划拨( )。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 元整。

乙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分_____次付清,付款方式:

三、甲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四、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嘉兴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审查鉴定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六、双方愿按国家规定交纳税、费及办理有关手续。未尽事宜,双方愿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愿向(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税务部门各一份,房管部门一份。

八、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

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成都二手房购房合同范本二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甲方自愿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

(一).房屋状况: 房 屋 座 落: 建筑面积:平方方米 用途:住宅

2、房屋所有权证号:

3、土地使用权证号: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元,(大写) 乙方在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字后先付定金 元,在甲方交乙方房屋时再付清剩余价款,

三、甲方在 年 月末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四、以前,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任何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画押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六、本合同所产生的全部税费及办理有关手续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未尽事宜,双方愿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税务部门、房管部门各一份。

第9篇

二手房按揭贷款合同范本

卖方: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

第二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 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 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 税费分担 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 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 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委托人一份,乙方一份,厦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 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

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见 证 方: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法人代表:

代 表:

日 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人(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机关:

经 办 人:

第10篇

1、双方议价。买方看房的时候,若有意愿出价,一定会向您杀价。因为房子的价钱不像一般的商品能够计算出成本,价钱高低往往取决於『消费者的认定与『市场的成交行情,所以『些许预留杀价空间。

2、卖方收定金。若买卖谈好价格,决定交易房屋了,买方必须先付定金。所谓定金是买方为确保契约覆行,交付卖方的金钱,具有契约上的效力。您收下定金后,若买方反悔,则您有权没收定金,反之若卖方反悔,则必须加倍退还。

3、双方签约。房屋买卖双方在签署协议时需要注意携带房本、产权人身份证,签约时需要卖方产权人到场,如果不能到场需要提供委托书,如果房产是夫妻共有,还需要提供《配偶同意出售证明》。

4、买方审核。交易之前,买方需要做资质审核,确定有购房资格;卖方也需要做房屋核验,以确保房屋产权清晰,无抵押查封可正常上市交易(两项可同时进行)。

5、房屋网签。二手房出手之前要网签,这是房地产管理部门强制要求。一旦网签成功,同一套房源无法再次生成买卖合同,您也就无法再将房屋售予他人。当然一般资质审核和房屋核验通过后当天就可以打网签,买卖双方可以去房产所在地的住建委出合同或者委托当地正规中介公司代为办理。

(来源:文章屋网 )

第11篇

朋友们都认为:现在存钱的速度赶不上房价上涨的速度,与其存钱买将来更贵的房子,不如现在借点钱先买房子。他身边两个IT界的好朋友,正准备买房。在接下来的几个月时间里,小汪基本上一有时间就全程陪同他们看房。最终两个朋友各买了套160平米的房子。

有了朋友的“洗脑”,再看着昆明不断上涨的房价,小汪有点坐不住了。他经过短暂的思考,和家人沟通后,决定加入购房大军。小汪月收入将近三千元,平时开销不大,除了没自己的房子,小日子过得还挺滋润的。现在他虽不着急结婚,但要是等到结婚才买房子,那房价还不知道涨成什么样子了呢。

买,这房现在就得买。但是买多少钱的房子还是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

小汪工作时间不长,基本上没有存款,即使贷款买房,这个首付要怎么付还是个问题。父母都是工薪阶层,也没有太多的存款。商量来商量去,父母决定把积攒的10万元拿出来支援他买房子。即使是这样,小汪能买的房子也就在25万元左右。

既然价格范围已经定了,综合考虑到房价、配套设施、环境、离工作地点的距离等多种因素,小汪选择去西市看房。然而,不找不知道,一找吓一跳,要么就是房价太高,要么就是离市区太远,合意的新房几乎找不到。而且这里的楼盘100平米以下的小户型很难找到,而大户型的房子总价格是小汪绝对不能接受的心理价位,根本就买不起。他又到其他片区去看,一个月下来仍没有找到合适的房子。小汪都有些泄气了,几乎要放弃买房子这档子事了。再与父母商量,还是老人的话提醒了他,如果一定想要有套自己的房子,干吗非要买新的,有多少钱就办多大的事。对,小汪决定重新确定购房方向,认定一个目标――二手房。

再去看房时,小汪的眼前豁然开朗了许多,可选的房源一下子多了起来。还是25万元左右的房价,还是在西市区,可供小汪选择的二手房在不同小区里都有现成的。经过一番比较,最后他将目标锁定在同一小区的两套房子上。两套房都是96平米,户型一样,一共七层楼,一套在五楼一套在二楼,五楼那套光线更好些,但价格比起二楼那套要贵出几万块钱。考虑到资金的限制,犹豫再三,小汪决定还是买二楼的那套。

接下来就是贷款的问题了,究竟是贷30年还是20年,小汪和父母算了又算。30年的贷款每月需还1100多元钱,但总计利息有21万,而如果每月多还200元选择20年的贷款,就可节省7万元的利息,而且30年的时间听起来似乎太漫长了,还是贷20年的。

有了自己的房子,小汪心情好很多。回过头来想想自己初次置业的这些日子,虽然辛苦,也收获了很多买房的知识。买房的过程中,他看到了租房的市场很火热,干脆就让房子自己养自己吧,反正他不着急住,家里有他的房间。小汪以每月1200元的价格把房子租了出去,这样他每月只要出300元钱就可以供房了。

二手房链接故事:

郑先生有一个和睦的家,妻子贤慧敬老,儿子8岁,聪明懂事,旁人看来几乎是美满的、羡慕的。可是只有郑先生自己知道自己的苦楚。

郑先生结婚多年,一直和父母同住在老房子里,房子太小,生活很不方便。他最需要解决的是居住问题,但妻子从前在国企工作,改制下岗后一直闲赋在家,家里的用度全靠他一人负担。于是郑先生决定,尽快在市区内买套二手房。

关于为什么要买二手房,郑先生是这样考虑的,购买新房等待交房的时间太长,即使是现房也需要一段时间来装修,而二手房则可以直接入住,最方便不过。这些年来,他和妻子都省吃俭用,手里的存款足够买一套不错的二手房,但考虑到孩子以后上学还需要花很多钱,他决定能省就尽量省一些。

为了节约时间,郑先生在寻找房子时采用了一些战略。他先收集市内知名度和诚信度都很高的中介公司电话,然后逐一打电话给中介公司列出自己的条件:桃源小区、新迎小区、席子营小区,2室1厅,30万元以下,然后再从中介公司提供的房源里筛选,最后是看房。就这样,郑先生只用了两周的时间就找到了自己满意的房子,房子在新迎小区里,虽然是二楼,但光线很好,两间卧室都是向阳的,还有两个阳台。房子的建筑面积有63平方米,总价28万元,对于郑先生来说再合适不过,看了房子之后,他立刻付了定金。

郑先生决定用贷款的方式买这套房子,先付50%的首付,也就是14万元。他到银行请工作人员帮忙核算,在几个方案中,他选择了每月还1100元,15年还清。这样每个月还有1000元的用度,剩下的几百元存起来以备不时之需。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郑先生一家已经住进了自己买的房子里,一些亲戚朋友都感到很诧异,但看过房子后,又觉得郑先生的做法不是草率的。

对中低收入的家庭而言,买二手房不失为一个好的选择。他们的目标非常明确,使用这种方法不仅可以保障自己的利益,而且简单易行,省时省力。在付款方式上面也从长远考虑,没有选择一次性付款的方式,为自己的孩子留了一部分教育资金,同时也有抵御风险的能力。

专家支招:

开始置业的年轻人怎样买房(冯女士,置业顾问)

年轻人工作时间不长,储备的资金有限,第一次购房目标不一定太高,选择价格相对较低的二手房最合适。绝大多数二手房有很好的区位优势,周边交通状况、配套设施相对完美成熟,生活成本相对低,无论是支付房款还是居住生活,都不会对年轻人造成太大的经济负担,非常适合处于事业发展阶段的年轻人以及中低收入的阶层。

一是选择邻近工作单位的二手房。首次购房的年轻人,一般工作时间不长。初入社会,需要花钱的地方很多,生活必需品的不断配齐、同事同学关系的维护、各种社交场合的投入以及参加各种各样的培训,开销已经耗去收入的大半,再加上恋爱、结婚,即使在高薪行业工作,也很难有丰厚的积蓄。

交通便利是很多年轻人的首要考虑因素。没有那么多钱,又想有个自己的家,可以考虑在单位附近购置二手房,二手房设施齐全、交通方便、居住者素质相对较高。这样既可适当改善居住条件,又能预留恰当的理财空间。与直接购买新楼相比,购买二手房可以减少很大一笔开支。

二是选择实惠的小户型。年轻置业者不同于普通的低端购房者,他们有自己独特的生活模式,事业刚刚起步,虽有较丰富的薪金但积蓄不多,既要考虑眼下居住的方便,还应考虑日后转手,购房带有明显的过渡性质,购买时总价低是关键。如果以后工作岗位有变动,也可随之调换住房,而原住房如处于成熟社区,出租或出售都将十分容易。

现在不少楼盘推出了小户型住宅,设计十分精巧,总价也不高,配备也很齐全,正适合年轻群体的需要。

需要注意的是,处于事业发展阶段的年轻人也好,中低收入的阶层也罢,买房前最好清算一下自己现有的“现金流”,包括存款、现金、可以套现的股票等。根据“现金流”,考虑付款方式和所能支付的首付款,从而考虑所购买房子的总价。此外,还要看购房后的家庭收支状况。计算家庭收入时应侧重固定可靠的来源,如工资、银行存款利息、债券利息等;家庭支出包括每月的月供、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电话、正常生活开支、娱乐教育费用、父母医疗费用等。有孩子的,一定还要预留这方面的费用。月支出控制在家庭总收入的30%以下,是比较安全的。

二手房交易当心中介设陷阱(李先生,房管局产权管理人)

随着房地产市场交易越来越规范,在二手房交易中,又出现了隐瞒房龄等新问题,要谨防此类陷阱。

陷阱一:老房装“嫩”

刘先生看到一则中介广告,称有套三室二厅98平方米的房屋,1999年建造,报价26.8万元。刘先生觉得价格、面积、新旧程度均较为合适,当天便赶到中介机构,付了5000元订金,签订了购房合同。

但时隔不久,刘先生调查发现,该房屋是1993年建造的,与实际房龄整整相差6年。得知这一情况后,刘先生赶到中介机构,要求退房,退回订金。但中介机构认为,合同本身没有错,且刘先生不将情况了解清楚就签合同,本身也有过错,即便要退订金,也只能退一半。双方陷入僵局。

此类情况并非个别现象,尤其是一些老小区住房建造年代较早,在办理房产证时,并没有注明建造年代,从而给卖房者有机可乘。如果卖房者与中介机构串通,故意提供不真实情况,那购房者只能钻套了。因此,购房前,千万不要冲动,尤其是签合同前,一定得了解所购房屋的实际情况,对房龄有疑问,可向中介机构提出申请,或在合同违约中注明。

陷阱二:夸大宣传

张先生一直打算购买一套10多万元左右的自用住房,他到一家中介机构看房讯,中介向他强力推荐的是一套60多平米的住房。尽管张先生觉得要价20多万贵了些,但中介以非常诱惑的言辞说服了他,并当场签下了购房合同,付了2000元订金。但当他实地看房后,发现该房屋面积小,且采光不足,有的房间大白天都要开灯,便不想再买。找中介协商未果,只得到房管局投诉。在房管部门的协调下,张先生终于拿回了订金。

房地产中介机构随意夸大所售房屋的情况确实存在,一些中介机构在收了卖房者的好处后,不顾事实乱吹,或是死磨硬泡,缠个没完,使购房者“入套”。因此,消费者买房时,耳朵根子一定不能太软,万一入了套没法解决,那就该及时找相关部门维权。

陷阱三:信息不对等

王某在房屋中介机构人员参与下,签下合同,购买北市区一处住房。他原本以为,中介机构会为其办理贷款,不用他自己操心。哪知,中介压根没帮他办,时间一长,拿不到钱的卖房者来气了,提出要调价,谢某自然不肯,双方为此发生争执。王某认为,是中介机构提供的信息不对等,没有说明办理贷款的相关情况,才会发生这种误会的,因此,错在中介机构,卖房者的损失应该由中介机构来承担。

中介机构信息不对等的情况时有发生,一些中介机构为了将长时间脱不了手的房屋处理掉,在信息上作了手脚,只提供对其有利的信息,让购房者无法及时全面了解情况,尤其是一些贷款方面的情况,一些中介机构故意不明示,让购房者一头雾水或者吃亏。

二手房杀价方法(黄先生,置业顾问)

中介机构抓住买房者的心理,希望通过各种手段的宣传使房价上涨,在买房时一定要记得砍价。可以采取下面的方法:

1、多到几家房产公司和楼盘去看,多比较,不要过分相信销售人员的一面之词。

2、要买现房,不要买期房,因为拥有现房的房产商和炒家已经积压了很长时间,希望能够成交。而且现房房屋质量可以观察,选择性更强。

3、针对房产商和炒家开出的房价一定要大胆砍价,先杀25%―30%,可能他们会说你乱砍价,不要理会他们,你只要留下自己的电话号码,他们会打电话找你的。现在是买房市场,应该是买房者说了算才对。

第12篇

二手房买卖购房合同参考

委托人甲(出售、出租方)

居 间 方

委托人乙(买入、承租方)

第一条 (订立合同的前提和目的)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居间方接受委托人甲、乙的委托,促成委托人甲、乙订立房地产交易 ____________(买卖/租赁)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的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二手房居间合同范本。

第二条 (提供居间房地产的座落与情况)

委托人甲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弄___________号__________室共___________套,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平方米,权属为____________ ,权证或租赁凭证编号_______________, 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乙对该房地产情况已充分了解。

第三条 (委托事项)

(一)委托人甲委托事项(共__________项)

主要委托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委托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人乙委托事项:(共______项)

主要委托事项:

1、

2、

其他委托事项:

1、

2、

3、

第四条 (佣金标准、数额、收取方式、退赔)

(一)居间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人甲委托的事项,委托人甲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1、按该房地产______________(总价款/月租金计)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__币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二)居间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人乙委托的事项,委托人乙按照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1、按该房地产___________(总价款/月租金计)___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三)居间方未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的,按照下列约定退还佣金:

1、未完成委托人甲委托的主要事项第()项、其他事项第()项的,将合同约定收取佣金的_____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___元,退还委托人甲。

2、未完成委托人乙委托的主要事项第()项、其他事项第()项的,将合同约定收取佣金的%,具体数额为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元,退还委托人乙。

第五条 (合同在履行中的变更及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对方,并征得相对方的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_______天内,签订补充条款,注明变更事项。未书面告知变更要求,并征得相对方同意;擅自变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本二手房居间合同范本履行期间,三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三方商定,居间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委托人甲、乙利益的;

3、其他过失影响委托人甲、乙交易的。

(二)三方商定,委托人甲、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居间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居间方利益的;

4、其他造成居间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三方商定,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按照合同约定佣金总额的___________%,计__________币_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各守约方。违约方给各守约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由守约方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偿。

第七条 (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项进行解决:

1、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订立合同数量)

本合同壹式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____份。

补充条款

委托人甲(名字/名称) 居间方(名称)委托人乙(名字/名称)

身份证号/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

其他证件号码其他证件号码

住/地址住/地址住/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本人/ 法人/ 本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章)(签章)(签章)

人(签章)执业经纪人(签章)人(签章)

执业经纪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签于: 签于: 签于:

二手房买卖购房合同范本

甲方(出卖人):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

乙方(买受人):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有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一事,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______ 平方米;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

(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见房产证;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出卖人还应当将附属于该房屋的阳台、走道、楼梯、电梯、楼顶、装修、卫生间、院坝、其他设施、设备,转让给买受人,其转让价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价款中,不再另行支付价款。

第二条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按建筑面积计算价款,房屋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__元,总金额人民币元整;房价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为:

乙方在年月日前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该定金条款的约定,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条款的调整。

上述定金在乙方较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

第四条 房屋价款乙方分三期付给甲方:

第1期:在x年x月x日,付人民币x万元;

第2期:在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付款x万元。 ;

第三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清尾款人民币x万元。

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第五条

1、甲、乙双方定于年月日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2、双方定于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3、甲方应在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4、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七条 甲、乙双方同意,双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在办理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及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文件。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如甲方原因而不能办理过户登记,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除返还全部房价款外,并按本合同第八条承担违约责任。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按下列约定办理: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其土地使用权证证载权利和相关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划拨取得,根据有关规定,其转让需交纳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双方约定,该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

除本条第2款已有约定外,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第八条 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办理房产过户以及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的总额3‰计算违约金给与乙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所付房价款同额的赔偿金给乙方。

第九条 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3‰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甲、乙双方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所有权转移登记,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则双方提出申请的时间为该房屋所有权按的转移时间。

第十一条 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十二条 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管辖。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 __ 份。其中甲方留执 __ 份,乙方留执 __ 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自__ 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

地 址: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

二手房买卖购房合同范本模板

卖方:________(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买方:________(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县_____区____拥有的房产住宅,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号)。

第二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万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万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 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缴纳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 人民币________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 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 税费分担 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 本合同主体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委托人一份,乙方一份,厦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甲方):______购买方(乙方):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

地 址:______地 址:______

邮 编:______邮 编:______

电 话:______电 话:______

人(甲方):______人(乙方):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