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31 09:11:2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学校招生咨询,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领导组织高效
为确保本次活动能顺利进行,贯彻区招生考试科的要求,镇领导精密安排,成立了相关活动小组。成立了咨询会领导小组,梁柳玉为组长,陈家维、李瑞文为副组长,负责全面指导、协调工作;成立宣传联络组,黄顺娇为组长,负责活动的组织策划和宣传,负责与广播站及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络,以及活动的经费开支;成立会场会务组,黄顺娇为组长,负责活动的会务工作,包括咨询、指引、接待、场地布置和工作人员安排;成立现场咨询会活动领导小组,龙江中学、职业技术学校和各初级中学各自制定现场咨询会实施方案。各级活动小组各司其职,确保了本次活动有序和有效进行。
二、准备工作充分
为确保现场咨询活动的有效,镇教育组和各间学校做了充分的准备和宣传工作。
1.做好宣传资料准备。①录制宣传片,龙江中学和职业技术学校分别录制了学校宣传片,介绍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办学业绩。②设置招生展版,介绍学校概况,包括学校简介、校园风貌、教学设施、师资队伍、校园文化和办学业绩等情况。③印制宣传单张,介绍学校办学现状、师资、学校特点、中考招生政策等情况。
2.做好人员培训工作。①教师培训,主要包括政策培训和服务培训。召开《2010年中考招生现场咨询会教师培训》会议,组织教师学习有关中考的招生、考试和志愿填报的政策,要求教师文明服务,热情礼貌。②学生培训,主要对龙江中学负责引导接待的学生进行礼仪培训,辅助做好接待和引导工作。
3.做好会议宣传工作。①利用龙江广播电视站进行宣传;②各中小学校给学生和家长派发咨询会公告;③镇政府其他部门上传咨询会公告;④各村委、社区及商住小区在消息公开栏张贴咨询会公告。多途径的宣传让广大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知道有此活动。咨询会当天还邀请龙江广播电视站及《珠江商报》驻龙江办事处派出工作人员到场参与活动和宣传报道。
三、保障措施到位
1.会场安全有保障。制定《顺德区201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现场咨询会龙江镇会场安全应急预案》,成立组织管理机构,明确应急处理步骤和措施,与镇公安部门协调现场治安、交通秩序,并在会场成立秩序维护小组,安排5-6位后勤人员负责协助公安维护现场秩序。
2.现场有医疗保障。为确保会场顺利,会场设医疗救护站,由会场会务组安排值岗位置,由龙江医院医生和校医在现场值岗。
3.会场设备有保障。主场地龙江中学负责落实会场,事先已经准备好欢迎牌、会标,展位平面图、协调展版安装及拆卸,分配安排各中学咨询点地方、提供会场及咨询点所需台凳及现场所需音响设备,安排防雨防晒用品,提供饮用水等。
4.现场供电有保障。镇有关部门与供电部门协调,确保了现场的供电正常,为预防意外,主场地龙江中学还准备了ups后备电源。
四、现场有序有效 1.会场布置科学美观。主场地龙江中学教学楼的大堂宽敞明亮,现场中间安放大屏幕投影仪,轮换播放招生学校的宣传资料片,两侧摆放学校展板和咨询台,合理的布置让考生和家长更加方便地了解各学校的招生信息。
2.工作人员服务热情。负责引导的学生统一穿着校服,脸带微笑,热情地接待前来咨询的考生和家长,给他们发放招生学生传单;负责接受咨询的教师来自龙江中学和职业技术学校的业务骨干教师,包括校长、教务处主任、优秀班主任、专业教师及负责招生工作教师等,他们业务熟悉,热情礼貌,能做到有问必答,不厌其烦。
3.热点问题得到解答。家长们关心的问题主要集中为:如何填报志愿?去年各校录取分数线多少?自己小孩的学习成绩如何?外地学生能否就读龙江的初中和高中?接待咨询的教师都能耐心地为考生和家长们解答。
2018年河北区中考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7日至12日12时。在此期间,市中招办和相关招生学校将向考生提供形式多样的招生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方便考生了解招生学校的有关情况,指导考生填报志愿。
一、网上咨询会:7月7日上午9:00-11:30将举行“2018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网上咨询会”。
考生可按以下步骤进入网上咨询会现场:
1.登录天津招考资讯网(zhaokao.net),点击进入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咨询平台。
2.进入网上咨询平台后,点击需要咨询的学校名称,进入该学校的咨询页面。
3.进入学校咨询页面后,考生可浏览学校已回答的热点问题;考生也可填写咨询标题及咨询内容,向招生学校提出自己关心的问题。
4.招生学校的咨询人员将根据问题给出答复。该问题答复后,将显示在该学校的咨询页面上。
二、校园咨询周:7月7日至11日招生学校还将举办“2018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校园咨询服务周”,届时相关招生学校将开放校园,现场为考生和家长答疑解惑。
三、电话咨询:市中招办及全市各区中招办将开通咨询电话,为考生提供中招政策和办法的咨询服务。具体电话如下:
区名
咨询电话
和平区
27110625
河西区
58266220
河北区
26288185
河东区
24127718
南开区
27032875
红桥区
86513066
滨海新区塘沽
25867051
滨海新区汉沽
25695182
滨海新区大港
60989978
东丽区
84376805
西青区
27940985
津南区
88510596
北辰区
26390388
宝坻区
29241309
武清区
60911883
蓟州区
29142588
静海区
28942556
宁河区
69591381
铁厂
0310-3973491
滨海新区油田
25924344
开发区
25201111
生态城
66328730
2018年河东中考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7日至12日12时。在此期间,市中招办和相关招生学校将向考生提供形式多样的招生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方便考生了解招生学校的有关情况,指导考生填报志愿。
一、网上咨询会:7月7日上午9:00-11:30将举行“2018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网上咨询会”。
考生可按以下步骤进入网上咨询会现场:
1.登录天津招考资讯网(zhaokao.net),点击进入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咨询平台。
2.进入网上咨询平台后,点击需要咨询的学校名称,进入该学校的咨询页面。
3.进入学校咨询页面后,考生可浏览学校已回答的热点问题;考生也可填写咨询标题及咨询内容,向招生学校提出自己关心的问题。
4.招生学校的咨询人员将根据问题给出答复。该问题答复后,将显示在该学校的咨询页面上。
二、校园咨询周:7月7日至11日招生学校还将举办“2018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校园咨询服务周”,届时相关招生学校将开放校园,现场为考生和家长答疑解惑。
三、电话咨询:市中招办及全市各区中招办将开通咨询电话,为考生提供中招政策和办法的咨询服务。具体电话如下:
区名
咨询电话
和平区
27110625
河西区
58266220
河北区
26288185
河东区
24127718
南开区
27032875
红桥区
86513066
滨海新区塘沽
25867051
滨海新区汉沽
25695182
滨海新区大港
60989978
东丽区
84376805
西青区
27940985
津南区
88510596
北辰区
26390388
宝坻区
29241309
武清区
60911883
蓟州区
29142588
静海区
28942556
宁河区
69591381
铁厂
0310-3973491
滨海新区油田
25924344
开发区
25201111
生态城
66328730
【导语】
为做好2019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工作,防止网络拥堵,确保考生有序填报志愿,目前已开通网上填报志愿系统,7月1日24:00截止。请各市(地)做好政策咨询和志填报愿填报指导相关工作。
2019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流程
一、手工填报准备
在西藏自治区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中查找拟报考院校和专业,了解招生政策、院校招生章程和有关规定,根据招生计划情况、成绩情况、政策情况、自身体检结果等综合分析,确定要报考的每个批次的院校和专业,熟记批次、院校代号、院校名称、专业名称,并详细记录在纸上。
二、正式网上填报
(一)考生使用InternetExplorer或者GoogleChrome浏览器登陆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信息服务系统。用户名称为考生本人身份证号(18位),用户密码为考生本人考生号(14位数字),校验字符为5位小写字母,考生登录后须修改密码,并妥善保管。系统网址如下:
网址1:220.182.46.131:8002
【导语】
完善考试招生管理
统筹普职招生录取
按照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要求,根据区域内学校布局、适宜的学校规模和班额以及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严格核定招生计划。统筹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的招生,统筹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统筹区域内和跨区域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所有普通高中、优质职业高中、高职中专一律实行考生网上自主填报志愿、网上统一录取。
加强考招基础能力建设
加强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和队伍建设,明确职能定位,充实人员,保障经费。不断提高考试招生信息化水平,改进网络评卷、网上录取软硬件建设,加强对考生电子信息的管理,加强保密室、考点学校标准化考场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提升依法治考的基础保障能力。
规范招生行为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要严格执行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限招生时间、限招生范围、限招生班数的“六限”政策。严禁违规跨区域和擅自提前招生,防止恶性竞争,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招生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控制加分项目
根据我省实际保留的加分项目,严格控制加分分值,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取消体育、艺术等学生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6号)等法律法规及工作要求,为促进依法办学,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现就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服务体系,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办学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招生的原则,规范办学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2、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3、坚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满足每一位适龄学生的入学需要,切实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并加强与家庭、社会之间的相互沟通与理解。
三、具体要求
1、各校要在镇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对本辖区内生源的摸底调研(南桥城区生源由教育局统一摸底调研;非南桥城区生源由所在镇区、社区学校摸底调研),并根据学校办班规模、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和本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招生计划,确保辖区内符合规定的适龄学生都有相应的学位。
2、根据本地区实际,南桥城区学校原则上班额控制在40人,其他镇区学校班额控制在40人以内,接纳农民工同住子女的学校班额可适当放宽。有条件的学校,小学班额可在30人以内,初中35人以内。
3、各校要切实贯彻就近入学原则,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计划之外自行招收学生。各类初中学校不得招收无学籍材料的学生。
4、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不得以创办特色为名举办重点班,不得以任何形式测试选拔学生,不得将创建特色学校与招生入学工作挂钩。
5、公办学校应按照区教育局确定的就近入学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听力残疾和视力残疾的适龄儿童携带相关证明到区特殊教育康复指导中心报名咨询,经教育行政部门核定后,安排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6、跨区县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小学毕业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回户籍所在区县就读初中,或在就读学校所在区县就读初中,办理回户口所在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4月30日。要求回本区就读初中的学生,由区教育局根据本区制定的初中招生入学的规定和实施办法安排就读学校。
7、各学校要通过学校网站公告、发放新生入学《告知书》、在社区张贴《招生告示》等形式,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家长告知招生工作政策、报名时间、地点,以及报名所需携带的各种证件,5月22、23日为全市公办、民办小学新生报名时间,民办小学可同时开展面谈。
8、按照市教委关于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民办学校自主招生办法、招生广告及招生简章首先须在4月10日前向区教育局申报备案,经教育局审核后向社会公布并实施。
民办初中报名时间为5月8、9日,5月15、16日采用电脑派位或面谈的方式决定录取名单,与5月30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5月22、23日,于6月13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民办学校招生必须执行沪教委基【】26号文要求,并严格按照区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招生。有寄宿条件的经区教育局审核并报市教委备案后,方可跨区县招生。
9、切实做好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以下简称《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凡符合市教委《关于加强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入学工作管理的通知》(沪教委基〔〕8号)规定条件的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小学阶段以进入公办学校为主,部分地区的公办学校限于条件不能完全接收招生地域范围内农民工同住子女的,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以招收农民工同住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就读。小学毕业的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统一安排到公办初中就读。
对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及在本市借读的其他非本市户籍学生,学校应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等的相关政策和规定。
10、加强对体育、艺术特色项目学校的整体规划和招生工作管理。经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中小学体育传统特色项目学校、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可以按有关规定招收批准项目与计划的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计划另发)
11、各类学校应按区教育局规定的时间节点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四、监察要求
1、教育局行政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事件,协助解决本地区中小学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区教育督导室要对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进行专项督导,重点督导持有《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招生入学、体育及艺术特长生招生、民办学校规范招生等。
大众网记者从滨州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的2018年全市基础教育中小学招生工作新闻会上获悉,全市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将于6月10日至12日进行,2018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计划招生38470人,其中普通高中22280人,中职学校16190人。
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将于6月10日至12日进行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全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考查范围覆盖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科目。初三年级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技能操作;初二年级学业考试科目为:地理、生物。初三年级学生考查科目为: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除外)、地方和学校课程。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初中新生开始,艺术科目(音乐、美术)列为学业考试范围。
文化课考试实行全市统一命题、考试、评卷和成绩,考试安排在6月10日至12日进行。初三年级学生未参加地理、生物科目考试的须报名随初二年级参加考试。学业考试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分为A(优秀)、B(良好)、C(中等)、D(及格)、E(不及格)五级。考查科目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形式呈现。
2018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为38470人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2018年滨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计划招生38470人,其中普通高中22280人,中职学校16190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行“一考多取、一生多选”的政策。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统一报名,一次考试,按志愿分类同步录取。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成绩按学业考试所有科目成绩合并形成,其中语文、数学、英语按学业考试成绩100%计入,理科综合按150分(物理按65%、化学按45%、生物按40%)、文科综合按150分(思想品德按60%、历史按55%、地理按35%)、体育按50%、信息技术和理化实验技能操作各按20%计入。考试科目成绩须达到D级以上、考查科目成绩须达到合格、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须达到C级以上方可具备普通高中新生录取资格。
普通高中指标生计划比例不低于学校招生计划的70%
普通高中指标生计划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比例不低于学校招生计划的70%。指标分配以毕业年级实际参加学业考试人数(或招生学校志愿人数)、毕业年级学生巩固率和学校办学水平评价结果为依据。设置指标生录取分数下限,凡不能完成指标生计划的初中学校,其剩余计划统一调剂使用。指标生以外招生计划(含特长生和推荐生计划)由招生学校按考生志愿、招生录取成绩择优录取,并设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北镇中学航空实验班在全省招收30名初中男性应届毕业生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滨城区、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及市直学校考生按报考志愿参加市城区山东省北镇中学、滨州市第一中学、滨州行知中学、滨州实验中学四所学校的招生,考生可以自主选报第一、第二两个志愿,各普通高中按照考生志愿和招生录取成绩择优录取新生。考生第二志愿只能参加招生学校指标生录取后剩余招生计划的录取。
北镇中学可面向五县一区(沾化区)自主招收部分学生,招生总人数不超过 200人,每县(区)录取学生最多不超过40人,招生工作须在全市学业考试结束后成绩之前组织完成。北镇中学承办的航空实验班今年在全省范围内招收30名具有飞行员潜质的普通初中男性应届毕业生。
特长生录取不得超出学校总招生计划的5%,推荐生不超过3%
各普通高中可根据实际情况、按批复的计划招收部分艺体等特长生,特长生计划不得超出学校总招生计划的5%。 在初中学校实名推荐的基础上,各普通高中可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3%的比例招收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优异的学生。
特殊考生按相关政策录取
烈士子女、归侨、华侨、台湾籍同胞子女,普通高中招生时,降低10分录取。因公牺牲、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普通高中招生时,按市政府关于关爱公安民警相关政策落实。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录取时按照《滨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规定执行。同一考生只能享受以上优惠政策的其中一项。
另外,中等职业学校“3+2”“3+4”和五年一贯制招生计划,由市、县(区)招生考试部门负责组织填报志愿和录取。中等职业学校三年制中专(含技工学校)计划,由县(区)、学校自主招生。
滨州市教育局设立了举报电话和邮箱,公开接受考生、家长、社会对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
关键词:招生策略;专业设置;中招咨询;拓宽宣传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992-7711(2012)21-082-1
招生工作是每个技工院校生存和发展的关键环节,也是提高教学质量和优化日常管理的先决条件。然而初三生源总量的逐年萎缩、民办职教兴起、高校盲目扩招、地方保护意识的加强促使技工院校的生源大幅度减少。为了维持生存和发展各技工院校面临“饥不择食”的境地。只要有人报名,无论应届还是往届,无论分数高低都被当场注册录取。生源素质参差不齐,教学质量得不到有效保证,大大增加了就业难度。家长和学生的就业愿望达不到预期,对学校的不满情绪不言而喻,反面宣传无法难免,从而进一步影响招生,造成恶性循环。要改变这种现状,笔者认为必须要做到如下几点:
一、制定招生方案
详尽方案的制定是工作顺利开展的必要前提。为了更好地开展招生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招生指标。由分管校长与招就部门召开招生方案座谈会,根据调研的相关数据来分析当年的招生形势,从而确定招生的具体方案政策,并着手构建生源学校网络。充分调研,充分准备使招生工作有条不紊的按照节点环节进行,确保招生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加强统一认识
技工院校招生工作的成败关系到学校的生存和发展。决非招生就业单个部门能独自当但。只有集全院之力才能确保顺利完成。招生方案制定后立刻组织召开全院教职工招生宣传大会,向大家介绍今年的招生形势及特点。理顺招生工作与学校发展和自身利益之间的关系,增强主人翁意识,激发大家关心、参与招生工作的热情,使全院上下主动关心招生进程,积极出谋献策,共同探究生源渠道,从责任招生向激励招生过渡。形成上下一致、相互配合、全员动员、全员参与的招生体系,形成院领导、招就处、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探讨专业设置
专业设置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技工学校的招生工作、办学质量、办学效益。劳动力的流向影响着技工教育的专业结构和设置。技工院校生存的关键是提供以就业为导向“适销对路”的新兴专业。因此在专业设置上必须以科学研究为基础,以市场为依据。每年必须由招生部门、教学部门、教研处联合召开专业设置探讨会。为了吸引更多的生源,我们在市场调研、专家座谈的前提下,保留传统优势专业,增设地方经济发展需要、前景度较大的新兴专业。
四、注重中招咨询
中招咨询会是市中招办组织省内职业类兄弟学校集中向初三应届考生及家长介绍地方中招政策、学校办学优势、学生就业前景的宣传平台。届时全省将有80余家中高职学校设立摊位,与广大中考学生以及家长面对面,现场接受考生们的志愿选择以及相关报名咨询。为了让广大考生及家长对我院留下深刻的印象。我们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对传统单一的咨询宣传模式进行变革创新。技能演示、问卷调查、招生咨询三位一体的校企联合宣传新模式吸引了不少考生和家长前来咨询,部分家长当场表示了报名意向。
五、拓宽宣传途径
由于生源的紧张导致县市地方保护意识的加强,以往生源地学校的宣传受到一定的阻碍。我们的宣传亮点无法到达学生和家长的层面,往往被学校或班主任截留,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反复宣传,尤其中招指南确保封面宣传,促使考生和家长印象的进一步加深。使我们的招生政策和教学优势家喻户晓。大大增加了学生报考我院的概率。另外在校生的宣传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环节。通过班主任对班级学生进行招生政策的宣传和技巧的培训。实践充分证明学生宣传学生是技工学校招生的有效途径。学生宣传目标明确,以身说法,家长和学生在先入为主的心里下感到真实可信,对宣传学校留下深刻的良好印象,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到技工学校就学的可能性就更大了。
六、增强服务意识
由于技工学校一般是以机械、数控为主,现代服务类专业为辅的综合性学校。专业类别繁多,录取条件复杂,且周期较长。没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就无法搞好这项工作。我们在院领导的带领下,分阶段召开招生工作会议,部署招生节点工作,强化服务意识,对有意向的报名者要有100%的耐心进行答疑。根据掌握的学生信息合理地引导适合他们的专业。
总之,招生工作是技工院校的生命线,做好招生工作,需要全校上下的共同努力,凝聚大家的智慧和力量。只有这样,招生工作才能在诸多不利的情况下取得新突破,学校的各项事业的发展才有了根本的保障。
[参考文献]
[1]周明星,杨金梅.职业教育学通论[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2.
[2]王义智,杨金梅.职业学校管理[M].天津: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1998.
根据《市招委关于印发2019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招委中发〔2019〕1号)的要求,为做好2019年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复核工作由天津市招生委员会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简称市中招办)负责组织、管理和实施。各区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简称区中招办)负责本区考生成绩复核的组织实施与咨询解释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对复核分数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二、成绩复核的申请时间
2019年7月5日14:00至7月6日14:00,逾期不再受理。
三、成绩复核的程序和办法
1.考生申请。考生获知2019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后,如对本人分数有异议,可以申请成绩复核。考生办理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复核申请时,须登录招考资讯网(zhaokao.net/),使用本人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准考证上的考生号、座位号进入中考成绩查询系统,通过查询系统中开通的成绩复核功能,考生可以对本人存有异议的考试科目成绩提出复核申请,并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复核考试成费(每科10元)。
2.实施复核。市中招办对申请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复核的考生数据信息进行汇总后,将本着对考生负责、对学校选拔人才负责的原则,组织全市各区中招办共同实施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复核工作。
3.复核范围。复核范围仅限于是否为本人答题卡、有无漏评、成绩累加有无误差等情况,试题评阅的宽严不属复核范围。依据教育部规定,学业考试考生答题卡按国家秘密级材料管理,考生和考生家长不能查阅。
4.复核反馈。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复核申请提交后的4个工作日内,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以通过招考资讯网,登录中考成绩查询系统使用成绩复核功能查询复核结果。经复核无误的,查询界面将显示“经核查无误”字样。经复核确属有误的,市中招办将予以更正,由区中招办书面通知考生本人,退还考生该科目的复核考试成绩费。
四、相关要求
各区中招办、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网上申请的指导工作,成绩复核的实施工作和咨询解释工作,确保成绩复核工作公正
一、招生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行“划片、就近、免试”和“两个一致”的原则,符合以下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
二、招生办法
(一)公办小学入学
凡户籍在我市,年满6周岁(2006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地点查验盖章)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二)公办初中招生
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由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由各小学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在外地借读回本县(市)、区(开发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单独报名。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报名须出具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小学完成证书(或学籍证明),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要按照“划片、就近、免试”和“两个一致”的原则,统一审核,统筹安排。
(三)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的招生办法、招生计划、招生广告及招生简章须经县(市)、区(开发区)教育部门审核后向社会公布实施。
各县(市)、区(开发区)内所辖民办学校招生报名时间应相对统一,肥东、肥西、长丰、庐江、巢湖及巢湖经济开发区内民办学校招生报名时间自行确定,市区民办学校的报名时间为6月9日至6月10日,6月17日前完成录取工作。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应在所属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督下,采取电脑派位等方式录取新生。严禁通过各种形式的考试、考核录取新生,严禁超出教育部门核定的招生人数招生。民办学校向学生收取的学费、住宿费标准及收费方式等按价格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执行。
(四)特长生招生
今年除省教育厅批准在本辖区内招收体育和艺术特长生的义务教育学校以外,其它学校一律不得以特长生的名义招收学生。特长生招收人数比例不超过学校当年招生总数的15%。
体育和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由各县(市)、区(开发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于5月30日前报经市教育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布执行。录取的特长生名单必须向社会公示。严禁学校以招收特长生为名招收择校生,严禁学校以选拔性文化考试(测试)等方式录取特长生。
(五)特殊群体入学
1、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应按照县(市)、区(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学区范围和招生计划,安排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四县一市聋哑儿童少年原则上在本县(市)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市区盲和聋哑儿童少年可到特殊教育中心就读;弱智儿童少年在本县(市)区特殊教育学校、“弱智儿童辅读班”或在学区内随班就读。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继续执行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保障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的通知》(合教[2010]111号)精神,切实承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责任,扎实做好本区域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扩大定点学校数,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发区)根据“划片、就近、免试”和“两个一致”的原则,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在我市的经商证明或经劳动部门备案的务工证明(均要求1年及以上)、暂住证(暂住1年及以上)、户口簿和身份证(升入初中的学生,报名时还应出示小学完成证书),统一到暂住证所在县(市)、区(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条件的由县(市)、区(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在相对就近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定点学校就读。
3、农村留守儿童入学。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要采取措施,在当地政府的关心支持下,确保所辖适龄留守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四县一市寄宿制学校应优先满足留守儿童少年的住宿需求。
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切实保障城乡少数民族及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时接受义务教育。
4、适龄儿童少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凭相关证明材料,与本行政区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同等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中一方户口不在我市市区,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另一方在本行政区内并实际居住;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离异,其子女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在本行政区内并实际居住;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均为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公派出国人员,其子女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区内并实际居住;
(4)在我市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在本行政区内实际居住;
(5)烈士子女。
5、对于不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须凭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由房产证地址所属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学校入学。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统筹实施2012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市政府成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在县(市)、区(开发区)政府(管委会)的领导下,成立相应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四、规范管理
(一)科学划分学区。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要按照本指导意见,根据本行政区适龄儿童少年总数、分布状况,科学合理的划分学区,确保100%覆盖本行政区。同时要根据本区域实际,合理确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级规模,小学、初中班额原则上不得超过省规定标准。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发区)学校要逐步推行小班化教学。
(二)公布招生政策。各县(市)、区(开发区)要认真制定201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合理安排学校招生计划,并于5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及时向社会公布。要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咨询电话、投诉电话等相关信息,让家长和社会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和招生程序,加强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家庭和社会之间的沟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规范有序。
(三)规范招生行为。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要统筹做好本区域内公、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严禁公办中小学跨行政区招生,严格控制跨学区择校,严格控制公、民办中小学班额。市区及县(市)城区择校生比例应控制在学校招生总数的5%以下。招生结束后,各学校要把招生结果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及时公告。各类学校不得擅自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不得以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录取学生,各学校学生分班严格实行“阳光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
(四)加强学籍管理。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按照省教育厅学籍管理的统一规定,采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为学生建立电子学籍档案,并在9月30日之前完成2012年秋季新生信息采集录入,由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市教育局。
五、相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招生工作机制,强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政策的严肃性,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
(二)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以大局为重,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做到热情、耐心、细致、周到。学校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要及时化解,出现学校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要认真研究,及时解决问题,切实维护招生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导语】
中考成绩将于7月1日公布,划线方案和收集卷面分复查申请也将同时进行,7月5日左右全市分三地(黄石城区、大冶、阳新)同时举行招生咨询会。
考生查询分数有两种方式,一是登录黄石教育网hssedu.cn点击“招生分数、录取查询”,二是登录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gzjd.hubzs.com.cn。
2019年黄石中考成绩继续采用A+分的模式。黄石城区、大冶、阳新各前200名呈现A,没有分数。只要考生成绩在本考区前200名,分数是A就可上本考区重点高中和所在考区任何一所普通高中。
今年中招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7日至10日。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分四个批次:第一、二批次高中招生、第三批次五年一贯制高职和“3+2”中高职、第四批次中职技校招生。
高中招生工作按照考生志愿、招生计划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采取网上录取的办法,严格按政策、按计划、按批次、按志愿、按考生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整个录取工作随着7月20日第四批征集志愿录取完成,发放通知书,代表着录取结束。
【中央民族大学2018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中央民族大学普通本科(含预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中央民族大学章程》,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中央民族大学(Minzu University of China)隶属于国家民委,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和“双一流”建设的综合性重点大学(公办全日制),具有普通本科(含预科)、硕士、博士研究生等培养层次。校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邮编100081。
第三条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央民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收包括汉族在内的各民族考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科招生委员会、招生办公室三级机构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委员会是咨询机构,负责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和指导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执行机构。
第七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含预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4.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6.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7.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第九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程序,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民族人口数量、考生数量、生源质量以及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并结合学校办学实际情况和历年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制定当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报国家民委和教育部审批。
2018年学校普通本科计划招生2830人,预科计划招生185人(含新疆协作计划30人)。涵盖文、史、哲、经、管、法、理、工、教、艺10个学科的39个专业类、专业。投放到中西部及少数民族集中区域的招生计划不少于分省计划总数的70%,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详见学校《招生简章》。
第十条 学校预留少量本科计划,不超过教育部与国家民委核定当年总计划数的1%。预留计划的使用严格执行《国家民委所属院校本科招生预留计划使用管理办法(暂行)》,用于调节各省区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民族比例、人口较少民族生源等问题。
第十一条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二条 所有专业不限外语语种,但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要求考生具有良好的英语基础。
第十三条 外语类、汉语国际教育等专业要求考生口齿清楚,听辨灵敏。报考外语类专业,口试成绩须合格(不举行口试的省份除外)。
第十四条 考生身体健康标准按照教育部及相关部门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用民族语答卷的考生报考汉语授课专业时,要求有外语成绩和由教育部命题的汉语文成绩,且汉语文成绩须达到及格水平;高考语文成绩为汉语文和民族语成绩各占50%者,其汉语文成绩也必须达到及格水平。
第十六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招生对象为少数民族考生。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未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进入调档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不受限则不退档;在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进入调档线内的少数民族预退档考生,学校可以酌情使用预留计划顺延录取。
第十八条 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计划时,征集志愿录取。在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计划未完成时,录取非第一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第十九条 对投档考生按“分数优先”方式录取,即按照投档总分排队,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填报顺序择优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同等分数条件下少数民族优先,同等分数及民族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其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文综,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理综。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对考生,按“志愿清”方式录取。
江苏省进档考生的学业水平选修科目测试等级须达2B以上,进档后以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择优录取。
对上海市、浙江省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总分排队录取,同等分数及民族条件下,按省级招办排序原则执行录取。
第二十一条 学校录取专业时原则上认可各省级教委或高招办有关加/降分和优先录取的政策。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的,只取其中项分值;加分、降分的分值不超过20分。
第二十二条 关于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各招考方向的录取: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哈萨克语零起点班)只招收填报了该专业志愿的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的考生,免学费,毕业时有50%的毕业生如符合条件可保送研究生。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朝文/中韩翻译/蒙文/蒙汉双语/维语/汉维翻译/哈语/藏语)专业各方向只招收高考加试相应民族语或使用相应民族语答卷的考生。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语言学/民族文学)招考方向在贵州、云南、海南、广西、四川五省(自治区)举行少数民族语加试,并在提前批次投放专用计划,根据高考分数排队择优录取民族语加试合格考生;四川省彝语语种录取一类模式彝文加试考生,计划单列。
第二十三条 法学(藏语基地班)只招收藏语答卷的民考民考生。信息与计算科学(藏语实验班)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藏语工科实验班)只招收有一定藏语基础的考生。
第二十四条 “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招生计划为国家指令性计划,计划省份的考生可自愿填报。录取时,学校只在填报了定向西藏就业专业志愿,且投档分数不低于学校当地调档分数线下40分的考生中择优录取。被录取到定向西藏就业专业的考生,必须在入学时与学校、西藏人事厅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对拒签协议的已录取学生,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到定向西藏就业专业的考生,入学以后不得申请转专业,毕业时由西藏人事厅安排就业,不能推荐或报考研究生。
第二十五条 内地西藏、新疆高中班等招生类型的招生、培养及就业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国家专项计划按照教育部(教学〔2018〕1号)文件执行。
第二十七条 少数民族预科生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并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政策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人口较少民族考生,根据国家以及各省级招办相关照顾政策择优录取。
第二十八条 凡符合报名条件、有意报考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方可填报体育教育专业。在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划定的体育类相应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德、智、体全面考核,以投档考生的高考专业课成绩排序(省级招办有单独要求的除外),择优录取。
第二十九条 港澳台考生报考我校需参加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考试。学校根据其考试成绩,实行单独排队、择优录取。
台湾地区学测成绩达到均标级以上的高中毕业生录取方法按教育部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按专业大类招生的专业,在学生入学后施行宽口径培养模式,一年至两年后根据本人志愿和学校相关规定进入不同的专业培养。法学类(法学、法学与英语)入校后根据学生志愿和高考英语成绩、入学英语分级考试成绩综合确定,并按照一定的计划数进入到相应专业学习。
第五章 学费标准
第三十一条 学校学费标准按当年北京市物价局审批标准执行。
文史类各专业5000~6000元/年不等;理工类各专业5300元/年;艺术类各专业8000~10000元/年;预科班4800元/年。
部分专业免收学费:民族语类专业(不含“中韩翻译”、“蒙汉双语”、“汉维翻译”方向)、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专业。
第六章 其他
第三十二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组织全面复查,不合格者区别情况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并退回生源地,情节恶劣者通报教育部及省级招办查究,违法者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以教育部审核通过并于“阳光高考平台”( gaokao.chsi.com.cn/)的版本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五条 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专业的《招生章程》已另行公布。
本章程由中央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中央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8932902 68933922(传真)
本科招生网站:zb.mu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