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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孩子抚养权

时间:2023-05-31 09:11:4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协议离婚孩子抚养权,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协议离婚孩子抚养权

第1篇

离婚“协议”:13年内不娶妻

吴先生介绍,他今年34岁,是南京某房产公司的销售经理。三年前,他跟前妻李女士因感情不和打算离婚,两人都想要孩子抚养权。吴先生认为,他比前妻更适合抚养小孩。一来,他收入比较高,可以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二来,他是土生土长的南京人,父母都在南京,可以帮忙带小孩,而前妻的父母远在外省,不方便来南京,前妻一个人又要工作又要照料孩子,肯定分身乏术。

吴先生说,前妻其实也认同这两点理由,但就是不放心把孩子交给他。“她主要是担心我以后会再婚,到时候孩子会被后妈虐待。我说就算我结婚,也要找个对孩子好的,但她不相信我。为了这个问题,我们吵了好长时间。”

吵到最后,李女士提出一个条件——只要吴先生答应在儿子18周岁之前不结婚,她就放弃抚养权。当时他们的儿子才5周岁,如果吴先生答应这个条件,就意味着在未来13年内不得娶妻,这对于一个三十出头的男人来说,挺“残酷”的。“我一开始有点犹豫,但经过再三权衡,还是点头了。”吴先生说,他不可能放弃儿子,因为他家三代单传,小字辈就这么一个独苗。同时,他也有点悲观的想法,认为日后未必会碰到合适的结婚对象,所以答应前妻也无妨。

就这样,吴先生跟前妻签下一份协议,承诺在儿子18周岁之前不得再婚,如果再婚就放弃抚养权。之后,他如愿获得儿子的抚养权。

欲再婚却为“协议”所苦

离婚后,吴先生带着儿子搬到父母家居住。头两年,他一心忙于工作,很少考虑感情的事,渐渐地几乎淡忘了那份协议。可自从去年秋天结识一名女子后,麻烦就来了。那名女子是吴先生在工作过程中认识的,比吴先生小3岁,也是离异人士,但没有小孩。两人因为工作的缘故经常打交道,又因为共同的经历惺惺相惜,很快成为好朋友,今年春天又演变为情侣。随着交往的深入,吴先生萌生了结婚的想法,并且这种想法越来越强烈。

可当初签的协议还在那呀,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如果再婚就放弃孩子的抚养权。选择跟爱人厮守,还是陪伴儿子成长?吴先生面临两难选择,痛苦不堪。

律师称“离婚协议”无效

“我能不能毁约呀?”日前,吴先生拨打本报“律师在你身边”热线咨询,江苏崔武律师事务所的崔武主任律师解答了他的困惑。崔武认为,根据法律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条款无效。公民享有婚姻自由、婚姻自主的权利,任何人不得限制和剥夺。这份协议约定吴先生在儿子18周岁之前不得再婚,限制了吴先生的结婚自由,违反了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因此不受法律保护。现在,吴先生完全可以不受此协议限制,跟心上人再婚。并且,前妻无权要求吴先生履行协议,放弃对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前妻感到不满,可以向法院,要求变更抚养关系。法院会综合多项因素,做出有利于孩子的判决。如果孩子年满十岁,就有权选择跟父亲或者母亲生活。

第2篇

说法

约定“精神损害赔偿”合法

大龄女周安梅通过网络征婚于2009年初认识了刘栋,同年国庆两人结婚。婚后,周安梅与刘栋签订一份协议:夫妻二人婚后互敬互爱,若一方出现婚外情,将给予对方精神损害赔偿金10万元。2012年,周安梅发现刘栋通过网络认识了一个女性,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周安梅提出了离婚,并要求刘栋支付10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但是刘栋不同意,他认为精神是无形的,不能用金钱来衡量。

说法:

忠诚协议,是指夫妻之间约定违反忠实义务的一方给付对方若干财产的协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对精神损害赔偿作出了规定,明确了精神损害是可以用财产形式来补偿的。因此,夫妻约定违背忠诚方向对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是合法有效的。

约定“净身出户”有效

村民小钟是一个养殖能手,经过几年的努力,手里存了十几万元,但由于长相欠佳,一直没能找到合适的对象。2009年,经亲戚介绍,他和邻乡姑娘小雨步入婚姻的殿堂。婚后,小钟担心小雨不愿和自己长久过日子,就和小雨签订一份协议,约定“夫妻婚后应彼此忠诚对待,如一方出现道德品质问题,将净身出户”。2011年,小钟从邻居那里得知妻子小雨和她一个小学同学关系甚是密切,遂提出离婚,并要求小雨净身出户。小雨同意离婚,但她认为“净身出户”对自己不公平,要求分割财产。

说法:

忠诚协议中关于“净身出户”的约定是否有效,一直以来是一个富有争议的话题,有人认为婚姻法中“夫妻应当忠诚”只是一种价值观念,属于道德的调整范畴,只能用道德来约束。但忠诚协议是夫妻双方事先对财产和损害赔偿的约定,通过夫妻忠诚协议,无过错方在离婚时能够得到财产上的补偿,从而实现自我保护,减少离婚时财产分割方面的争议。本案中,小钟和小雨签订的忠诚协议是他们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因此应当是有效的。

约定“放弃抚养权”无效

赵海洋和妻子原本有一个幸福家庭,女儿乐乐聪明可爱,但是自从去年妻子参加同学聚会后,她就变了,后来赵海洋才知道妻子遇到了初恋情人,二人有心“再续前缘”。赵海洋知道妻子很爱孩子,为保全婚姻,就与妻子约定:夫妻双方共同爱护家庭,对对方忠诚,如果背叛婚姻,就放弃孩子的抚养权。

第3篇

问:我收养了一个男孩,养到现在15岁。但是,自从这孩子上中学以后,就不用心读书了,性格暴戾,养成很多坏毛病。请问:我们现在能与其解除抚养关系吗?日后能否要求其支付生活费?

答:收养子女是变更人身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行为,收养应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抚养、成长,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收养关系一经成立,一般不得解除。我国收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10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2、离婚后女方还可以要回孩子吗?

问:离婚时因女方没能力抚养孩子,故协议孩子给男方抚养,如今女方有能力抚养了还能再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吗?

答:现在女方有抚养能力了,那么可以与男方协商一下,争取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由女方抚养。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只有在男方抚养孩子不利的情况下,法院才会支持变更抚养权。

3、未结婚登记生的孩子应跟着哪方?

问:我和丈夫办过婚酒,但没办结婚手续。我现在有两个男孩,没结婚之前要了一个,结婚之后又要了一个,但是一直也没去登记。 现在因为一些家庭问题没法再在一起生活了,孩子应该跟着谁?

答:你目前情况,两个孩子都属于非婚生子。非婚生子和婚生子享有完全相同的权利。孩子归谁,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孩子在三岁以下,一般跟随母亲。三岁以上,就要根据双方的各种能力,看孩子跟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成长,孩子就归哪一方。

4、因家庭暴力写的保证书有怎样的法律效力?

问:我遭遇家庭暴力,丈夫承诺以后不会再打我了,可我想让他写下保证书,保证以后不会再打我,如果再打就将家里所有财产归我。这保证书怎么才写有法律效力?需要公证吗?

答: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证。只要是你丈夫亲自出具的保证书即使没有到公证处公证对其同样具有约束力。

5、男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问:我们结婚三年。在孩子一岁的时候,女方父亲出钱购置一套楼房,产权所有人是女方,但是和男方共同使用居住。现在,女方想离婚,男方不同意。请问,像这样男方不同意离婚的应该怎么办?孩子的抚养权女方不想放弃,关于房子又怎么进行分割?

答:男方不同意离婚,女方可以去法院离婚。房子是婚后女方父亲出钱购置,并且产权是女方的,房子应该是女方的个人财产。孩子的抚养问题,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来判决。

6、为婚后儿子购学校产权房,若儿子离婚房产归谁?

问:我儿子已经结婚,现夫妻感情不合准备离婚。儿子所在学校要分售校产房,他没有资金,我和他父亲准备付款为其购校产房。房子肯定是儿子的名字。如果儿子离婚,这算是他们夫妻共同财产吗?

答:你们为已婚儿子个人买房,必须要写明,写明此房屋为其个人所有,否则,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离婚时,女方有权进行分配。建议你保存相关证明,证明此房屋为你儿子个人所有。

7、因为不孕,老公要离婚,怎么办?

问:我因不孕,老公要和我离婚。本来我和老公感情还不错,但因为一年前,查出我患有不孕症后,老公就开始冷淡我,前不久跟我提出离婚。我不想离,我该怎么办?

答:法律规定,离婚自由、结婚自由,他人无权干涉。你老公要求离婚,你可以不同意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前提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你老公提讼,第一次诉讼,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半年之后再提起离婚之诉的,法院可能会判决离婚。

8、父母给我买的房,怎样才能保证是我的个人财产?

问:刚再婚,爸爸想用他的积蓄给我买房,我和老公也商量好,这房属于我的个人财产,请问具体该如何操作。

答:房产登记在你个人的名下,你们夫妻双方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约定该房子的产权属于你个人所有,你老公无权享有,并由公证处对所签订的协议进行公证。

第4篇

夫妻离婚时,如果能自行对孩子抚养权协商一致,不管归哪一方抚养,或者是双方轮流抚养、共同抚养,法院一般都不会干涉。

如果对抚养权问题协商不成,虽然说都是孩子的亲生父母,理论上给谁都可以,但法院总要依据一定的规则来作出判断。

法院作判决总的原则就是一个,即“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6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来源:文章屋网 )

第5篇

    蔚生(男)尹莉(女)(以下姓名均为化名)1996年在上海市某区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根据该离婚协议,双方婚生子蔚强由尹莉抚养,蔚生每月向尹莉支付500元抚养费。当年蔚强4岁。

    1998年,尹莉再婚,并与其夫张灿于2000年又育一子张宇。在与蔚强的生活中,张灿与蔚强相处不睦,有邻居证实,张灿有经常打骂蔚强的行为。1999年,蔚生与另一女子代兰结婚,婚后至今无子女,且代兰对蔚强十分喜欢,每次探视,蔚强都十分开心。2004年4月,蔚生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蔚生诉称:其与被告尹莉于1996年3月在上海市某区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根据协议,婚生子蔚强由女方尹莉抚养。但离婚之后,尹莉再婚,由于尹莉再婚之夫张灿对蔚强态度粗暴,且常有打骂行为,已严重影响孩子成长健康,现原告虽然再婚,但其妻代兰亦十分喜欢蔚强,两人又未生育,故要求变更抚养权,蔚强由蔚生抚养。

    尹莉辩称:我与蔚生离婚之后,对蔚强体贴照顾。因生活窘迫,加之单身总不是办法,故于1998年再婚。婚后,其夫张灿对孩子并无异议,只是对蔚强的教育方式简单粗暴了一些,但出发点和用意是好的,现好不容易将孩子拉扯大,故不同意变更抚养权。

    法院审理案件中,听取了证人代兰的意见,并征求了已12岁的蔚强的意见。代兰表示十分高兴与蔚强共同生活,保证对其良好照顾。蔚强则表示愿意与父亲蔚生一起生活。据此,上海市某区人民法院做出判决,判决变更抚养关系,孩子由蔚生抚养,尹莉每月支付抚养费400元。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

第6篇

离婚协议的签署是很严肃的法律问题,因其直接涉及夫妻双方因离婚而引起的权利义务,所以应当慎重对待,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后反悔,如果尚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该离婚协议的效力尚存疑义。如果经婚姻登记机关备案,且双方已解除婚姻关系,反悔一方到法院要求撤销,难度较大。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八条之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北京离婚律师网律师根据办案经验,将当事人在起草离婚协议书时须注意的事项介绍如下:

一、《婚姻登记条例》关于离婚协议书内容的规定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应注意的事项

1、明确的离婚表示

当事人选择离婚有比较复杂的原因,现实当中经常发生的有:婆媳不和、夫妻双方性格不合、金钱因素、子女教育理念、性生活因素、家庭暴力、分居导致感情不和等等。但在表述上,宜简单不宜复杂,一般笼统的表述为:“因性格不合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无和好的可能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离婚及财产分割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自愿离婚。……”

2、子女抚养权的行使、探望权的行使、抚养费的支付应明确具体,具有切实可操作性。

(1)抚养权的行使

在双方都争取子女抚养权的情况下,一般哺乳期(一周岁)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为原则,超过一周岁的,则需要考虑下列规定婚姻法的原则性规定是:“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对两周岁(劳动法规定的哺乳期是从孩子出生至满周岁止)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亲和母亲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2)抚养费的支付

双方婚生女/子 ( 年 月 日出生)随女(男)方生活,男(女)方每月5日前支付抚养费XXX元,直到高中毕业之日止。支付方式为转帐,支付至下列账户: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3)探望权的行使

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带孩子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带孩子一方及其家人不得阻挠。当事人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尽量写的明确、具体、可供执行,并在违约责任条款中写明一方未履行协助义务时,关于财产约定之效力或者直接写明惩罚性条款。在现实生活当中,离婚后的双方不排除存在敌对的可能性,尤其是在矛盾加剧的情况下,子女抚养权的行使变得困难重重,笔者的一起离婚案件,因女方隐匿巨额财产后被发现,遂提讼,女方因此拒绝男方按协议行使探望权,后男方不得已只能向法院另行,要求确认探望权。对于探视权可以这样签订: 男(女)方每月享有一次探视权,在每个月的第一个周六,时间以二十四小时为限,具体探视的地点由男(女)方决定。遇有特殊情况,探视时间、方式由双方约定。

(3)财产分割与债务承担

银行存款的约定和处理

笔者办理的案件中,因银行存款引起争议的主要是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不明,往往写的比较模糊,比如:“存款在谁名下归谁所有”,如果家庭财产数额较小,倒无大碍,关键问题在于如果数额较大,而一方又有隐匿的故意时,即使将来诉诸于法庭请求分割也比较困难,笔者建议在进行该条约定时,最好明确存款的具体数额、在谁名下、存在那个银行、币种、如何分配、如何支付、支付期限。并在违约责任条款中约定离婚后一方若发现另一方有隐匿财产的行为少分的数额。

房产的约定

如果是已经完全产权的房屋,在离婚协议书中需约定房产证号、具置、在谁名下、离婚后房屋的具体归属、何时办理过户手续、未按协议办理过户手续的违约责任等等。如果尚有按揭,拟将房产变更为非主贷人名下,须按照银行的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需要提醒注意的是:最好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办理更名手续,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1999〕391号 1999年6月3日)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离婚后,房产管理局一般认可法院的生效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单方持相关证件即可办理过户手续。

股票的处理。

在离婚协议当中针对双方或单方所持有的股票,应写明股东代码、账号、在那个证券交易所开户、所持股数、单股价值、如何分割等等。如果在离婚协议中不愿体现,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股票权属约定协议书》

公司股权的约定和处理

第7篇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

双方基本条件和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孩子生活环境的取证,孩子的意见。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来源:文章屋网 )

第8篇

离婚协议书范本一

男方: , 年 月 日出生,住所 ,公民身份号码: .

女方: , 年 月 日出生,住所 ,公民身份号码: .

男方与女方于 年 月 日登记结婚。现因 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经双方协商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权、抚养费及探望权

1、双方婚后育有子女 1人。

2、子女姓名: ,性别 ,出生于 年 月 日。该子女抚养权归 方,随其共同生活。 方应当向该子女支付抚养费人民币 元(大写: 元)。

3、抚养费内容为以下第 种:

(1)抚养费仅为生活费。双方按教育费和医疗费实际支付数额的一半承担相应费用;

(2)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

4、抚养费支付方式,选择以下第 项:(三选一)

(1) 方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抚养费 元。

(2) 方于每月 日向银行账号

以汇款或转账方式支付抚养费 元(大写: 元)。

(3) 方于每月 日支付现金 元(大写: 元)。

5、一方违反本协议未按时足额支付抚养费的,应当按以下约定第 项支付违约金。(二选一)

(1) 方应当向有子女抚养权一方支付违约金 元。

(2) 方按累计已欠付抚养费总额的 %(百分之 )向有子女抚养权一方支付违约金。

6、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前提下, 方每 个月可以探望孩子 次。探望方式为:(前往探望/接出探望)。探望具体时间为每月的第 个星期 早上 点到(当天/次日)下午 点。

7、节假日及特殊情况下子女探望权: .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

(1)男方名下存款人民币 元,女方名下存款人民币 元,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2)男方分得人民币 元(大写: 元)。女方分得人民币 元(大写: 元)。

(3)分配方式: 方于 年 月 日前向对方一次性支付差额人民币 元(大写: 元)。

2、房产:

(1)男女双方名下共有房产共 1处。

(2)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 的房产所有权(房产证号: )归 方所有。房产证业主姓名变更手续自离婚后 个月内办理, 方必须协助对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 方负责。

(3) 方应当于 年 月 日前向对方一次性支付房产差价人民币 元(大写: 元)。

3、其他约定: .

四、债务的处理

1、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

2、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属于个人债务,应自行承担。

五、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

1、因 方离婚后生活困难, 方同意向对方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 元(大写: 元)。

2、上述经济帮助金的支付方式选以下第 种:

(1) 方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现金支付完毕。

(2) 方每月以现金方式向对方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元,直至 年 月为止。

六、附则

1、本协议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男方(签名): 女方(签名):

签名日期: 年 月 日 签名日期: 年 月 日

附:对方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两面。

离婚协议书范本二

男方: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

协议人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市_____区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现在因双方性格不合确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的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一致协议: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双方无子女。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经双方协商同意,男方共分割给女方人民币_____元整,其中_____万元于本协议生效当时支付,其余_____万元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均以女方收款凭条为证。

2、双方婚后购车一辆,现存放在女方处,并存在未办理的交通罚款、养路费等。经双方协商同意将其变卖,共同办理交通罚款、养路费、年检费、车船使用税等其他费用,所需费用从变卖所得现金中出。剩余现金双方平分。

3、双方于婚前以女方名义贷款购买房产一处,地址为______________,房产购买价格约人民币贰拾柒万元,婚前共付首付房款伍万陆仟元,加税后约人民币柒万元,婚后双方共同承担还款部分。经双方协商同意,离婚后该套房屋产权及所有权益归女方所有,未偿还贷款部分同时由女方承担。男方同意放弃婚后该房产婚姻期间还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分割。

4、男方母亲于男方婚前贷款购买房产一处,地址为_____________,房产购买价格约人民币叁拾贰万元,由男方和其母亲共同偿还贷款。男方于双方婚姻存续期间为该套房屋还贷约人民币柒万元。女方同意放弃婚后该房产还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分割。

5、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

四、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无其它共同债权债务;个人名下的债权债务离婚后由各自享有和承担。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列明的房屋、车外,并无其他财产,双方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或离婚前转移财产之行为,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向法律部门,并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

六、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任何责任和义务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并有权向法律部分提出上诉。

七、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八、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立协议人:_______________

第9篇

离婚孩子的抚养权给谁要由具体情况决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来源:文章屋网 )

第10篇

离婚协议书是登记离婚(协议离婚)的实质性文件,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制作,经双方签字后产生法律效力。如果想看更多的请点击离婚协议书,衷心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2022离婚协议书最新格式1甲方(男方):

乙方(女方):

协议双方于年月日,在办理登记结婚手续,结婚证号码: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离婚协议: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在婚姻期间生有一子/女(年月日)由女方/男方抚养,男方/女方每个月支付小孩子抚养费元;

三、男方/女方一次性补偿给付女方/男方元;

四、男方/女方每月享有至少一次探视权,具体时间和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公司一处(位于),轿车一台(车牌号粤),房产一处(位于,面积平方米),以上财产的债权债务由男女双方共同享有和承担。

六,双方无共同存款;

七、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各自对外的债权、债务,离婚后由各自享有或承担。

八、男女双方清楚知道虽协议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但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双方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九、本协议的男女双方自愿签订,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们自愿离婚,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完全同意本协议的各项安排,亦无其他不同意见。

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本协议由男女双方签字,自取得《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_月_日

2022离婚协议书最新格式2甲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___族,现居住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女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___族,现居住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的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现因男女双方感情不和,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有关事项,依照《婚姻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1、男方____与女方____自愿离婚。

2、子女的抚养:

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育有____,取名____,离婚后____直接抚养生活,由____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1500元,在每月1日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高中教育阶段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3、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夫妻双方婚后购有________,离婚后,该套房屋归女方所有。

夫妻双方共有房屋内的家用电器及家具等,离婚后归____所有。

4、债权债务等

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5、离婚后,由____补偿____人民币____元。

6、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私人财产(如首饰、衣服等)归各自所有。

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资料如有隐瞒、欺骗,职责自负。

立协议人:_______

男方:_______女方:_________

(本协议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备案一份)

___年___月___日

2022离婚协议书最新格式3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因性格不合,感情确已破裂,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自愿离婚;

二、某某房屋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乙方补偿甲方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甲方须配合乙方办理房屋产权变更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方负担。

三、甲乙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__房产局办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乙方应于___________给付__________万元给甲方。

四、甲方在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从共同居住的房屋中搬出。

五、共同财产中___________财产归甲方所有。其他财产中家俱、电器及其他物品归乙方所有,各人的私人生活物品归各人所有。

六、双方婚后生育一子(女)今年______岁,由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____________元每月,至小孩十八周岁,十八周岁以后的费用双方协商约定共同承担。

七、离婚后____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具体方式为:(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

八、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若办理离婚手续后发现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男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女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2022离婚协议书最新格式4甲方(男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女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民政局(婚姻登记所)登记结婚,现因_________,双方感情却已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且没有和好可能,故双方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经双方充分协商后,就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一、位于______的房产(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是______方婚前购买,离婚后归______方所有,房产内全部家电、家私也归______方所有。______方自离婚登记之日起一周内搬出。

二、甲、乙双方的婚生子女______归甲方抚养,乙方每月给______生活、教育费______元,直至______有独立生活能力为止。

三、甲、乙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有银行存款______,______公司股票(价值______),离婚后全部归______方所有。

四、甲、乙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有______元人民币的欠款,离婚后该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清偿。

五、本《离婚协议书》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婚姻登记机关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六、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七、孩子______由______方抚养,由______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______元,在每月______号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______教育阶段止。______教育阶段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八、______可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点接______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早上九点送回______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一天与______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男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女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2022离婚协议书最新格式5男方:_________,汉族,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汉族,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男方与女方于______年____月相识,并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育一儿子,名__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致使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且已无任何和好可能,现经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均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1、子女_________由方抚养,随方生活,抚养费由双方共同承担,方每月向方支付抚养费(包含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元。

____方应于每月的1日前将抚养费转账到____方指定的__________银行账户内,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果儿子抚养期间产生一次性大额支出的,双方可再协商解决。

2、如方不能按时支付抚养费的,每天加收万分之五的赔偿金。

3、抚养费支付至子女年满18周岁止,超过18周岁以后,确定有必要支付抚养费时(如子女上大学期间暂无经济来源),双方应当共同承担该部分费用。

4、离婚后一年内子女户口迁到____方,____方应协助配合办理,如果____方不配合办理,则赔偿____方经济损失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5、离婚后,____方未经____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儿子的姓氏,擅自改变的,应及时恢复原来的姓氏,并一次性支付____方赔偿金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6、____方应悉心抚养儿子,不得有虐

待、遗弃、家庭暴力等行为,否则,方有权变更孩子抚养权。

7、____方每个月可以在不影响儿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儿子______次,____方在周六上午八点接儿子到____方居住地,于周日下午六点送回____方居住地,但应提前通知____方,____方也可以到学校探望,寒暑假可以与儿子共同生活______天,如____方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一天与____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可探望,____方有协助的义务。

如方侵犯方探望权,方有权变更孩子抚养权。

8、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对儿子身心健康有损害行为的,将视为放弃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变更直接抚养权或中止、取消探望权。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

双方共同存款共计_元,其中,男方存款_元,女方存款_元,各自名下存款归各自所有。

2、房屋:

(1)夫妻购有坐落在________市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____住房一套,合同价人民币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值人民币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购房时以____方主贷人贷款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剩余贷款本金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房购买时首付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协商该套房产归____方所有,由____方一次性给付____方现金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此款在本协议签订后日付清。

(2)____方有义务自离婚之日起配合____方办理产权变更手续,以及贷款主贷人变更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由承担,银行解押款由方承担。相关变更手续在办理完离婚手续后日内即予以办理。若由于____方不予配合____方办理房产转移而给____方带来的不必要的损失,____方必须赔付____方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3、车辆:

双方婚后共同购置的车辆(车牌号:车架号:)。

原购买价格人民币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值人民币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购车时以____方主贷人贷款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剩余贷款本金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车购买时首付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协商该车辆归____方所有,由____方一次性给付____方现金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此款在本协议签订后日付清。

(2)____方有义务自离婚之日起配合____方办理所有权变更手续,以及贷款主贷人变更手续,因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由承担,解押款由方承担。相关变更手续在办理完离婚手续后日内即予以办理。若由于____方不予配合____方办理所有权转移而给____方带来的不必要的损失,____方必须赔付____方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其他财产:

(1)双方共有的家电及家具总折价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现协议由____方所有,由____方一次性给付____方现金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此款在本协议签订后日付清。

(2)双方各自的衣物及私人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附物品清单)。

四、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任何一方隐瞒债务,导致另一方承担责任的。另一方除可以向隐瞒债务的一方全额追偿外,还可以按照被隐瞒债务总额的30%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两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六、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2、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离婚后,一方不得干预另一方的生活,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另一方的个人隐私及秘密,不得有故意损坏另一方名誉的行为,否则承担违约金_________元人民币。

男方:女方:

第11篇

男方:某某,男,汉族,_年_月_日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女方:某某,女,汉族,_年_月_日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因男女双方感情长期不合,经协议离婚。现作协议如下:

1、债务问题

xxx年xx月xx日因买房欠款共xxxx元,男女双方共同承担,女方还xxx元,其余xxx元由男方还。

2、财产问题

现有院一套,房屋共计六间,门面房及一楼西面一间归男方使用,其余归女方和女儿使用,但最终所有权归女儿。老家院及树木归男方,因女儿有地,地里收益二分之一归女方。家具及家用设施归女儿和女方。

3、孩子问题

因男方无法全身心照顾孩子,孩子跟随母亲,抚养权归女方。若男方参与抚养孩子(在女方上班期间照顾孩子),男方付抚养费每月xxx元,否则,男方应付女儿抚养费每月xxxx元给女方,并与每月初给女方,逾期不付按日利息百分之十支付。若孩子遇特殊情况,如升学、重大疾病等需较大款项时,男女双方共同负担。

4、其他问题

男方利用门面房做生意,不得影响院内及四邻休息。

男方: 女方:

第12篇

丈夫自从腿部受伤后脾气变得越来越差,经常对我和女儿又打又骂。无奈,年初,我提出离婚,丈夫答应了。离婚后,小姑就上门找我,让我归还当年借的5万元钱。这笔钱虽是我借的,但当时是为了给前夫治病,我让小姑去找前夫要。小姑说当初是我去借的,而且借条也是我签的,所以得我还。

请问,如今这笔钱,是我来偿还,还是应当由前夫来承担?

苏点点

苏女士:

根据《新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另外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情形除外。

婚姻存续期间,你为给丈夫治病而向小姑借款,借款如无明确约定,则视为你们夫妻的共同债务。如今,你们已经协议离婚,对于这笔债务你和你的前夫应该承担连带责任,共同偿还,双方之间具体承担份额还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双方都有过错的情况下离婚,妻子能向我提出损害赔偿要求吗

我和妻子最近正在闹离婚,至于原因吧我觉得我们双方的行为都有问题。我妻子与别人同居被我给发现了,我十分气愤。最近几年,我因为工作原因,确实经常在外应酬喝酒,有时候因为业务关系,也和客户玩点麻将等赌博的游戏。妻子不理解,总是抱怨,有时候还对我大打出手。起初,我都忍着,后来忍受不了,我就还手,再后来我喝多了,就动手打她。为此,我们还闹到派出所很多次。我想,妻子出轨多多少少有我的原因。

经过协商我们的矛盾已经无法解决,决定离婚。我听说,如果双方离婚,对方有过错行为的话,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妻子认为我对她实施家暴、还经常赌博,属于过错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要求,让我给她10万元补偿金;我觉得妻子出轨,也属于有过错。

请问,我们双方都有过错的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呢?

泰安 蒋金敏

蒋先生: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夫妻双方均有法律规定的过错情形时,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些情形包括: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上述规定,你对你的妻子有家庭暴力行为,你妻子又有与别人同居的行为,你们双方均有法律规定的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行为。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确立的初衷就是对无过错一方的损害给予救济和补偿,如果双方均有过错行为,就不符合该制度的适用条件。

因此,你们夫妻双方都不能在离婚时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分手时写下的欠条,前男友可以反悔吗

我和男朋友是大学同学,大学毕业后我们就同居了。当时,我们刚刚工作,彼此陪伴着过了一段时间的辛苦日子。后来,男朋友连续升职加薪,而我的工作却一直毫无进展,始终是个小文员。男朋友多次让我换工作,我因为需要重新适应环境等原因都拒绝了。男朋友觉得我不思进取,提出分手。

我不同意,因为我们都已经见了双方家长,而且都在为结婚做准备了,我为了他,离开了父母,留在了这个城市,如果分手了,我就等于什么也没有了。可男朋友主意已定,心里也觉得亏欠于我,就答应给我5万元作为补偿,这5万元分20个月支付,每月支付给我2500元。我担心男朋友说话不算数,就让他写了一张借条给我。

一开始,我每个月都会收到男朋友的汇款,后来就变得不大准时,再后来就没音了,手机和住址都换了。通过朋友,我再次找到他理论,他气呼呼地说,本来就不欠你钱,我愿意给就给,不愿给就不给。

请问,这种情况,他写给我的借条,还有用吗?我还能要求他继续还款吗?

威海 李艳

李女士:

同居男女分手时,互相没有欠款,但一方写下欠条,承诺补偿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事后却反悔了,这属于典型的有同居关系引发的“情债”纠纷。你和男朋友的这种情况就是。首先看一下这类欠条的性质,这并不是普通意义上的欠条,你们之前没有实质性发生金钱的借贷,因此不能用法律对民间借贷的相关规定来解释和处理,也就是说这类借条缺乏构成要件,并非真正的借条。

另外,尽管你们是自愿同居的,不违反法律规定,但是由于这种同居关系没有像婚姻那样进行依法登记,所以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就算你持有男朋友写给你的借条,但你们之间的“情债”也一样不受法律保护。履行与否全看你男朋友是否自觉。至于之前你男朋友已经履行的那部分钱款,你无须返还,现在他拒绝继续支付,你也没有权利向他继续索要。

休息时间做兼职,公司有权解雇我吗

为了孩子上学,我和妻子把所有的家底拿出来按揭买了一套学区房,每月需还款近一万元。我和妻子的工资几乎全部用来还款,日子过得越来越紧巴。一次机会,朋友给我介绍了一份兼职,给一家设计公司做网站设计。我利用晚上和周末全天的时间来做这份工作。

后来这事让公司经理知道了,说我做兼职影响正常工作,让我要不停了兼职,要不就辞职。我觉得我做兼职并不影响工作,而且也和公司没啥关系,这是我的个人自由。之后,我并没有停止做兼职,也没辞职。不料,两周后,人力资源部给我发了一份辞退通知。我和公司的合同还有两年才到期。

请问,公司单方面提前辞退我,违反法律规定吗?我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吗?

烟台 陈刚

陈先生: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兼职分为全日制用工兼职和非全日制用工兼职,只要不影响先前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者完全可以自由、自主地兼任其他工作职务,用人单位无权干涉。

但是,全日制用工兼职有所不同。尽管法律并不禁止利用业余时间从事第二职业,但兼职要以不影响本职工作为前提,用人单位也有说“不”的权利。《劳动合同法》还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你属于全日制用工,公司有权反对你的兼职工作,并要求你停止。你拒不听从,公司也是有权利提前和你解除劳动合同的。

妻子在朋友圈里亮隐私,离婚时我能否要求赔偿

我和妻子是网恋,后来结婚。但共同生活不久我便发现,我们的性格有很大的差异,现实的相处远没有网络交流来得和谐。妻子隐瞒了我很多事情,比如她的家庭情况,单亲、兄弟姐妹多、家境不好、母亲重病等,还欠了亲戚很多钱。为了她娘家的事,我们经常吵架。我以为过了婚姻磨合期,会好一些,谁知道我们越吵越凶。我一旦不给她娘家钱,她就不停地抱怨、对我各种指责,还在微信上把我羞辱得一文不值,把我们生活中的一些隐私故意宣扬出去。

朋友圈里我们有一些共同的好友,他们对我指指点点,我觉得颜面尽失。我让妻子删除相关内容,她说这些事也是她自己的事,不同意删除,反而加大宣传。单位领导找到我,让我注意个人形象。无奈,我提出离婚并要求妻子支付给我精神损失费,妻子拒绝,我只能到法院。

请问,我可以在离婚的时候,提出索赔要求吗?

济南 林家

林先生:

隐私是公民生活中的隐秘、不愿意告诉别人或是不愿意公开的个人信息。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的名誉权行为。你的妻子在网上以真实姓名讲述你们婚姻期间的私生活,将一些夫妻之间的隐私公开,并且羞辱你,虽说这里面也关乎她自己,但内容同样和你有关。如果含有贬损你人格和形象的语言以及图片,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你有权要求他立刻删除、道歉并且赔偿相应的损失。

不过,宣扬隐私、侵犯名誉权并不在《新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内。如果你时一同提出赔偿要求,法院如果调解不成,一般不会一并受理。但你可以收集好证据,单独向法院提出名誉权受侵害的请求。

离婚后,能要求对方追加补偿孩子的抚养费吗

十年前我和丈夫协议离婚,约定儿子随我生活,他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儿子当时还小,我们也没有过多考虑教育费用的问题。可是随着孩子长大,上幼儿园、小学、各种学习班,教育费用逐年增长。这几年我单位效益不好,抚养儿子的压力越来越大。

于是,我提出想让前夫和我一起分担。我提了两个要求:一是将每月抚养费增加至2000元,二是补偿这几年来儿子上幼儿园、小学的教育费5万元。前夫对增加抚养费没有任何意见,但是拒绝支付补偿的教育费。

我听说关于教育费补偿的诉讼时效是两年,儿子是2006年上的幼儿园,是不是已经过了时效,如果我到法院的话,这个诉求能得到支持吗?

临沂 曲娟娟

曲女士:

法律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当负担生活和教育等所需要的费用。至于给多少,怎么给,可以自由约定也可以根据当地的消费水平进行评估。不过,这些费用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按照法律规定,就算在离婚协议中对数额进行了约定,或者已经由法院判决,子女在必要时也可以再要求父母增加。

你离婚十年,儿子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增加了不少,此时如果向你的前夫提出补偿教育费,只要数额不超过合理的范围,应该会得到法律的支持,而且与诉讼时效也没有什么关系。

抚养费、教育费产生的基础是亲子关系,具有人身性。这些基于身份关系的费用是不适用两年的诉讼时效的。未成年人有权要求父母一并补偿已经发生、但尚未支付的抚养费和教育费。相反,如果允许适用诉讼时效,很容易导致这类费用的长期拖欠,不利于未成年人的利益。如果你前夫坚持不补偿你所提出的教育费,你有权以儿子的名义向法院提讼。

答应给弟弟的租金,我能要回来吗

我们兄妹三个人关系一直不错,因为我是家中唯一女孩,父母也很疼爱我。哥哥大学毕业后留在了当地,结婚生子,从来没有要过家里一分钱。我们家不算很富裕,我刚工作时,在一家国企当会计,收入不错,一直帮忙照顾家里。弟弟比我小,没有考上高中,在一家汽修学校学汽修,学费都是我拿的,我们感情很好。后来,父母相继去世,留下一套沿街商品房。我和哥哥、弟弟作为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并将这套房产进行出租。当时,我和哥哥考虑到弟弟还没工作,也没结婚,经济上没什么来源,便把我们的租金赠与了他。如今算起来已经有二十多年了。房屋租金多次上涨,我和哥哥的那份一直由弟弟领取。

现在,我和丈夫虽有退休工资,但两个孩子都没有稳定工作,一家人生活拮据。而弟弟自己开办了一个小型汽修厂,这些年生意一直很红火,孩子也都上了大学,加之拿着我和哥哥的这份租金,日子越来越好。于是,我找到弟弟,希望拿回自己的那部分租金,弟弟并不同意。我很伤心,我将房屋租金给弟弟已经二十多年了。以前弟弟条件不好,生活困难,这是应该的。现在他条件改善了,生活比我好得多。我一气之下,给弟弟说,让他把全部租金都返还与我,弟弟直接挂了我的电话。

无奈,我准备到法院。请问,我能要回全部租金吗?

荣成 商嘉惠

商女士:

根据《合同法》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你之前考虑到弟弟生活困难,同意弟弟收取自己的租金,双方已经形成赠与合同关系。但根据你所叙述的情况和相关信息,可以判断出这个租金的赠与是附条件的赠与,也就是以弟弟生活困难为赠与条件。如今,弟弟的家庭生活状况好转,这种情况已经不满足赠与条件了,所以,随之的赠与关系也就失效了。

因此,你是可以要回租金的,时间是你自主张其权利之日起以后的属于你自己的那部分房屋租金,至于之前的租金和属于你哥哥的那部分租金是无法要回的。

丈夫去世,公婆有权和我争孩子的抚养权吗

孩子很小的时候,我和丈夫因为感情不和离婚了。由于我当时工作不稳定,收入一般,所以我们约定孩子由丈夫抚养,我每月支付一定金额的抚养费。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去年,前夫因患重病突然去世。

这几年,我自己做了一点小生意,收入还算可以,我觉得我有能力抚养孩子了,所以,我找到孩子的爷爷奶奶,要求变更抚养权。失去儿子的他们不想再失去孙子,孩子奶奶表示孩子一直由他们老两口带大,已经习惯了,突然离开,肯定不适应,而且孩子正面临升高中,压力很大,总而言之,就是以种种理由拒绝我。我认为我身为母亲,比他们更适合抚养照顾孩子。前夫去世了,孩子的抚养权理应变更为我。

请问,我有权变更抚养权吗?如果抚养权发生变更,孩子的爷爷奶奶可以要求行使探望权吗?

莒县 张文文

张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