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31 09:21:0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单位病假条,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上班族装病翘班多 你职场倦怠了吗
上班族,1000个请假的理由中,“生病”可能是使用频率最多的一个。前段时间,据英国路透社报道,全球最大的劳动力管理解决方案提供商克罗诺思公司调查称,七成中国人承认有过“装病翘班”的行为,位居全球之首。这个数据在白领中引起一片哗然。在本报写字楼QQ群里,当记者询问“你装病翘班过吗”,好多群员在群里不说话,但发来了私信,一开头多数是“偷笑”的表情,然后跟一句:原来这么多人都装病过。
随机小调查:46%的白领曾装病翘班
记者在QQ群里,对100位在线群员随机提问,一共有66位群员回答了问题,其中承认自己曾经装病翘班的白领为31人,占46%。
装病理由中,感冒成为装病的首选,成为45%的白领翘班理由;其次是25%的人选择了肚子疼;牙疼和头疼成了5%的装病理由;25%的装病理由为其他。至于一次装病时间有多长,80%只装一天病;而10%装病时间为一星期;3%装病时间超过一个月;令人奇怪的是,装病两三天的人只有6%。而装病的实际原因中,所占比例最高的是当天有私事,占了57%,事假不好请或者扣钱比较多,所以大家都开病假条;27%是工作压力大,想休息一天喘口气,轻松一下;9%的人是去找其他工作了,需要时间面试,请病假就成了最好的借口;对公司一些政策不满,因此变相“罢工抗议”的人占了6%。
装病的第一选择:肚子疼、拉肚子、感冒发烧
通过30多位HR(人力资源)的经验总结,如果只有一天的小“病假”,肚子疼或者拉肚子是最受欢迎的请假理由,如果2~3天“病假”,用感冒发烧作为理由的人更多一些。“我见过各种各样的病假理由,自己也请过各种病假。”在一家公司做设计的小帅哥Mike一口气列出了许多种请假理由,“比如牙疼、头疼、眼睛流眼泪没法看电脑、感冒、脚崴了、韧带拉伤、颈椎病、肩膀疼……”Mike说,不是他想请病假,而是单位的制度比较苛刻,经常剥夺双休,老板还经常把开会和培训时间安排在周末。“同事会轮流用病假条,还会讨论生病理由,怎样看起来更合理,以及怎样装病能从不认识的医生那里要来病假条,就是为了逃避一些可有可无的加班。”
偶然病假,大部分领导闭上了一只眼睛
工作压力过大,是很多上班族装病翘班的原因,就如改编后的歌词所写:“在那山的那边海的那边,有一群小白领,他们苦命又聪明,他们加班到天明……”对他们来说,偶然装病,无非是一种减压方式。正因为如此,对于偶然的病假请求,一般领导或HR都表示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出于管理的人性化,不太会严格按照制度的要求去走,打声招呼就可以了。毕竟状态不好,对工作有害无益,不如准假,让员工自我修复。”有5年从业经验的HR陈先生这样告诉记者,但前提是偶然为之。“一般一天的病假是不需要正式的医院病假条的,可以打电话,或者发邮件向直属上级报备。”另一位高新企业的HR张女士说,“这样的病假一般不会扣工资。”而在一家医疗用品公司工作的HR则告诉记者,他们单位有着很人性化的病假制度,领导允许一个月内不问缘由地请一天病假。“这个制度最初是针对女生来例假时痛经,因为这个事情无法判定真假,而且如果是男上司,也无法开口。”后来这项制度逐渐演变成了一项属于全体员工的福利。
长期装病,老板很愤怒
正如小赌怡情、大赌移性一样,一旦“装病”请假成了长期状态,或者经常请病假,性质就变了。一位愤怒的HR阿华讲述了一个连续10个月病假条的事。“我碰到过一个请产假的,正常假期后又连请了近10个月假,每次来单位都拿了好几张医生开的病假单,每一张理由都一样:产后虚弱,医生建议休假一个月。后来公司实在忍受不了,让我去调查情况。”阿华说,她跑去医院办公室,要求医院对病假单负责,而开病假单的医生根本不敢出面解释,之后单位就要求员工要么回来上班要么辞职。“一般单位都不会容忍这种假病假条的情况持续。”而另一位网络公司的HR小郭则说:“有员工连续病假,不论他的病假单看起来有多真,公司肯定会调查他是否在外面寻找新的机会,因为这种情况已经不太正常了。如果真是心理压力太大导致身体状况出问题,就会安排心理辅导或者换岗位。”
一个详细的制度,可杜绝50%的装病
对于假病假,其实HR还是很有甄别办法的。HR小马告诉记者,最基本的是病假条,“如果没有医生开的病假条,那就需要把病历本和开药发票清单原件拿到单位复印留底。一个详细的制度可以杜绝50%左右的假病假。”另外,小马说假病假最基本的判断就是病假过后来上班的状态如何。“你说感冒了,但是上班以后不咳嗽不流鼻涕;或者拉完肚子以后,脸色红扑扑地出现了。你说不是假病假,至少也是没到病得不能来上班的地步。”
专家说法:这也是职场倦怠的表现
一、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30分至4时30分(7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工作时间不变,下午2时至5时)。
二、上班15分钟以后到达视为迟到(特殊情况,以局机关交通车到达时间为准),下班15分钟以前离开视为早退。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
三、劳动考勤实行签到制,签到时间为上午上班15分钟内,下午下班15分钟以前,由办公室主任负责签到,主任不在由劳资干事负责签到,员工因公外出办事不能按时签到,应提前告之办公室,并于下一个工作日内填写《未按时签到说明书》,说明因公外出时间及办事地点,由股室负责人签字,报办公室留存。各股室负责人对考勤工作实行监督,每月初公布上月考勤情况。
四、上班迟到、早退者每次罚款20元,旷工一天除扣发当天的工资及补贴(包括津补贴及福利待遇)外,并处以日工资两倍的罚款,以此类推。
五、请事假,应提前一天填报《请假条》,特殊情况,事后应补办《请假条》,事假一天以内报请股室负责人批准,二天以内报请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报请局长批准,批准后的请假单必须交办公室登记备案。
六、年休假须办理休假手续,各部门应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合理安排人员休假,休假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外出休假人员,要告知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休年休假,必须报请局长批准,休假手续必须交办公室登记备案。
七、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事前必须办理手续,由本人书面申请,经股室负责人审核,报请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离岗休假,特殊情况,必须先请示同意后才能休假,事后必须补办休假手续,休假手续交办公室登记备案,待遇按国家和市局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八、无论何种休假,假期结束后应及时到办公室进行销假,因特殊情况需续假的,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报请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续假,未经批准,超假或逾假不归者,作旷工论处。
九、生病住院人员,必须有县以上医院的住院证明,由股室负责人审核,经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住院治疗。特殊情况,先请示同意,后补办手续,工资待遇(此处讲的工资为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不包括津补贴等其他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职工病假条例发放:
1、工作人员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
2、工作人员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1)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2)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照发。
3、工作人员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1)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2)工作年限满十年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
4、工作人员身患癌症、工伤、重性精神病除外。
十、年终考核时,全年事假累计未超过12天(含12天)的,除扣发实际天数工资外,奖金及所有福利待遇全额发放;全年事假在12—18天(含18天)的,除扣发实际天数工资外,奖金及福利待遇按80%发放;全年事假在18—24天(含24天)的,除扣发实际天数工资外,奖金及全年福利待遇按60%发放;事假在24天(不含24天)以上者,除扣发实际天数工资外,还要扣发全年奖金及所有福利待遇,并取消参加全年的评优评先资格。
十一、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被评为不合格的,次年的统一津贴按80%发放;因犯错误受处分期间,按有关规定年度考核不评定等次的,统一津贴按80%发放;受刑事处罚在处罚期间只发放生活费,停发统一津贴。
请 假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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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 ,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请假 天,请批准。
请假人:
批假人:
年 月 日
未按时签到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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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 年 月 日到 办事,未能按时签到,请核实。
未按时签到人:
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请 假 条
:
我因 ,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请假 天,请批准。
请假人:
一、作息时间
1.“中心”实行每周5天工作日、每日8小时工作制。
每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期间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中心”规定的作息时间。
上午工作时间:8:30—11:30
中午休息时间:11:30-13:00
下午工作时间:13:00-16:30
星期六、日为法定公休日。
二、考勤制度
“中心”执行考勤签到制度,职工每日上班按时在部门签到表上签到。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午,各部门部长负责整理考勤统计,交综合办公室,作为职工当月出勤情况的原始记录。
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职工的迟到、早退、旷工、加班进行考勤记录。
办公室不定期对考勤情况进行抽查,凡抽查到有迟到、早退现象的职工,当即按照“中心”有关规定处理;凡抽查到部门负责人对迟到、早退现象未记录的,1次扣除部门负责人10元。
(一)关于迟到、早退、旷工的规定
为严格“中心”纪律,特制定如下规定(以职工月工资2500元为例):
1.迟到:
职工应在8:30之前到岗,8:30-9:00之间到岗者视为迟到。每月迟到超过3次的,每再迟到一次扣除工资113元(即2500/22=113元)。
2.早退:
即在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的情况下,下班之前提前半小时之内离开“中心”者视为早退。早退的处罚办法为扣除当月日工资。
3.旷工:
没有假条又没有履行相关手续而无故未到岗者视为旷工。如无特殊情况,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3小时以内又没按规定请假者视为旷工半天;迟到或早退3小时以上又没按规定请假者视为旷工一天,分别扣发此职工半日或一日工资的3倍。当月累计旷工3天,年度累计旷工30天者按规定除名。
(二)关于事假、病假的规定
1.事假:
职工如遇私事要处理,可请事假。最小记录单位为一小时。职工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要及时打电话声明,回单位后及时补办,否则按旷工处理。
2天以内(含2天)事假报部门负责人审批,并填写事假条;3天以上(含3天)事假除报部门负责人外,还应将假条提交主管副主任签字后方可休假。部门负责人以上领导请事假(或外出离京)一律报“中心”主任审批。职工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事假在15个工作日以内工资照发,超过此期限扣发超假期间日工资(如超1天,扣1天日工资),并扣除年底核算的相应月奖金。
2.病假
职工因病不能上班,应请病假。最小记录单位为半天,2天以内(含2天)病假只须填写单位请假条,向部门负责人报批。3天以上(含3天)病假应提供正规医院开具的病假条,并通知主管副主任,否则按事假处理。
工作人员因病休假在2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工作人员因病休假在2个月以上不超过6个月的,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原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10年的,工资照发。工作人员因病休假超过6个月的,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原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者,发给本人原工资的80%。
职工不得采取欺骗手段获取病假,一经发现,“中心”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若存在在家办公者,需经该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关于各种假别
1、丧假 工作人员的配偶、直系亲属、同住岳父母(公婆)去世的,可以请丧假,假期不超过5天。异地奔丧的,可以酌情根据路途远近给予路程假。假期工资照发。
2、探亲假 假期与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探亲假期工资为本人职务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按确定的工资额为计算基数,在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单位负担。
工作满一年已婚在职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工作满一年已婚在职职工,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职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未婚员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3、婚假 职工本人结婚,给予婚假7天,如符合男25周岁、女23周岁及以上初婚的晚婚条件,则增加奖励7天。假期均不包括公休、法定节假日。
4、生育假 女职工的产假、节育、绝育、人工流产等假期,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女职工的产假为90天,晚育的增加奖励假1个月(不休奖励假的,给予女方一个月工资的奖励,奖励费由夫妻双方单位各负担50%),经女职工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再增加产假3个月,但减免3年独生子女奖励费(独生子女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之月起,每月发给5-10元奖励费,至独生子女年满18周岁止,夫妻双方单位按本单位标准,各发50%。
5、工伤假 因公受伤,休假视为上班。
6、路程假 结婚(不包括旅行结婚)、奔丧、探亲给路程假。路程假不算事假。
7、年度假 工龄1至10年休假5天;10至20年休假10天;20年以上休假15天。年假以每年3月1日到次年3月1日前有效。
一年内连续病假超过半年或事假超过15天的,不再享受当年的休假待遇。如在本年休假以后再请病、事假超过上述规定的,在下一年度不再安排休假。
休假时间的计算,包括公休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休假期间工资照发。
因工作需要,经“中心”领导批准可以分两段休假,但不得跨年度使用。
8、假期计算
职工休假包括公休日在内;病假、生育假、路程假、探亲假、工伤假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婚假、丧假、事假均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期间如有国家相关假期政策的调整则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四)、加班
如有特殊情况在正常工作日期间需要加班,需由部门负责人批准,部门负责人在考勤表上如实登记。
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加班,需经“中心”主管副主任以上批准,部门负责人在考勤表上如实登记。
冬季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一、作息时间
配件室及前台负责人E;每天7;40前开门配合全天工作
上午 8:00 7点50点名吹哨点名 点名完毕后进行当日工作安排及工具整理。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下午 18:00
前台接待部;早7;40-8点打扫完毕 (E、XXX)
二、保洁员:全天候做好卫生工作
三、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达到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15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 ;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6、上班期间需要外出的,到前台写好外出理由及情况说明。私自外出非业务外出的视为旷工处理。
四、请假制度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10天工资。
2、病假: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必须写清请假时间,如到期没有康复的,必须续假,没有请假手续不到岗者,视为旷工。
3、事假: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60天,超过天数按照自动退出全年奖处理。
4、年假: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5、丧假: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父母 给假3天
配偶子女伤亡 给假3天
五、批假权限
1、病事假:1天以内由前台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由总经理批准
2、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六、考勤登记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
七、外出及其他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由于与医疗期相关的法律规定在法律理解和适用上存在争议,因而造成司法实践中出现了判定标准不统一的现象。本期法律专栏咱们聊聊与医疗期相关的法律问题。
医疗期到底怎么计算
*医疗期的概念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和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企业根据员工实际工龄和在本企业的工龄,确定医疗期的期限(3个月到24个月不等)。
*医疗期的期限:医疗期是以员工的实际工作年限(社会工龄)10年以上和以下为标准来确定的
1.如员工的实际工作年限在10年以下,在本企业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医疗期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如员工的实际工作年限在10年以上,在本企业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2.医疗期计算从病休第1天开始,累计计算,而且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包括在内。
Q:如断断续续休病假,怎么计算?
A:有些情况,病假可能不是连着休,而是隔一段时间休几次。我们首先考虑累计在一个时间段累计病休的问题。按国家规定,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举例说明,如某员工享受6个月医疗期,从2012年3月1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该员工的医疗期应在2012年3月1日至2013年3月1日之间确定,在此期间累计病休6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
Q:假使员工虽长期病休,而在每个累计期内均未休满医疗期,怎么办?
A:并不是说员工在累计期(比如12个月)内未休满法律规定该员工可享受的医疗期(6个月),就重新开始计算累计期。在实践中,只要在任何一个累计期的跨度内,能够“捕捉”到员工可享受的“法定医疗期”,则可以认为医疗期届满。当然,如果遇到“泡病号”的员工,则建议HR更多地关注病假条的真伪、病假工资的发放标准等事宜。
医疗期和病假工资
实务操作中,企业通常要求员工提交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作为计算医疗期的依据,并规定员工申请病假的程序。与支付病假工资相关的法律依据有:
1.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59条: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21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目前很多企业在病假工资的支付问题上,大都给予员工在一个年度内相应天数的带全薪病假(如3-20天);员工病假超过带全薪病假天数的但又不满某个时限的(如2个月),企业按照员工工资的一定百分比支付病假工资;如病假天数超过这个时间段,则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病假工资。
医疗期与劳动合同解除
目前,关于涉及医疗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有:
《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1款,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6条,即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企业职工患病和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6条,即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Q:如何理解“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能否从事工作,企业是否有认定权?还是必须由政府部门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
A:观点1:根据设定医疗期的初衷,员工在医疗期内原则上是不能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但如属于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的员工,无论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还是医疗期满后,倘若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序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判断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观点2:《劳动合同法》是上位法,并没有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属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前置程序,无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即可解除。
本人比较倾向第2种观点。据了解,实务操作中各区县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通常只能做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未丧失劳动能力”的结论,而无法作出“是否胜任工作”的认定,这就造成法律规定和实务操作的脱节。
医疗期与医疗补助费
与医疗补助费相关的法律依据有: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6条,即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在劳动合同解除时,支付医疗补助费的前提是先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22条,即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或绝症的,还应适当增加医疗补助费。此后,劳动部对该条又做了进一步解释,该条款是指合同期满的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医疗期满或者医疗终结被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5-10级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鉴定为1-4级的,应当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所以说,在劳动合同终止时,支付医疗补助费的前提与“劳动合同解除”的前提是一致的,而且仅限于5-10级。
关键词:中职学校 班级建设 制度创新 量化考核
课 题:本文内容为北京市职业院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选拔计划资助项目。
一、转变思路,班集体建设重在“建制度”“设环境”
许多班主任都知道,一个优秀的班集体必须有一个完善的制度来保证。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可见在班集体的建设上,纪律的约束是必不可少的。在建立管理制度方面,虽然每个班主任都在做,而且成熟的做法很多,但还是有许多班级的制度建立得不合适,效果不好。
从参加工作开始,笔者就进入职业学校担任专业课教学,同时担任班主任工作。在了解了中专技校学生的特点之后,笔者发现传统的班级管理制度与方法,在我们班的学生身上已经无效了。因为,在初中时他们的班主任已经使用过这些方法,对他们来说已经司空见惯,已经起不到任何作用了。因此,笔者开始尝试建立一套新的管理模式。
二、创新制度,班集体建设需要“有方法”“有效果”
由于进入职业学校学习的学生,首要任务是为即将面对的职业生涯做好准备,因此我们将班级制度的建设与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习惯结合起来,借鉴企业对员工的管理制度,结合中职学校学生的特点及对他们的要求,制定了《班级学生日常操行考核制度》,用“日常操行分”来量化考核学生的日常表现。
1.日常操行考核制度说明
班级每位学生每月自动获得初始日常操行分100分,根据该生在这一个月中每天的日常行为表现,在相应的考核项目内进行加减分。考核项目内容包括了学生在校期间的各个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出勤:上课出勤(迟到、旷课、病假、事假等)、晚自习出勤、集会活动出勤等。
(2)学习:上课表现、交作业情况、参加各类专业技能比赛情况等。
(3)出操:升旗、集会、出操出勤情况以及现场表现情况等。
(4)值日:是否按时完成卫生值日、值日表现等。
(5)宿舍:宿舍卫生情况、纪律情况、是否有晚归、不归情况等。
(6)仪容仪表:发式情况、着装情况、佩戴饰物情况、涂指甲等。
(7)社会工作:担任班级、年级、科级、校级干部,帮助教师工作等。
(8)其他:违反学校、班级规定的违纪情况,其他表现优秀情况等。
日常操行考核每月评定一次,100分以上(含80分)为日常操行优秀,80分以上(含80分)为日常操行合格。
2.日常操行考核制度实施
(1)前期准备阶段。在接手新班之初,笔者利用入学教育的班会课时间,将日常操行考核制度的重要性、作用向全班学生加以申明,向学生们强调日常操行考核是将他们的日常表现进行了量化评定,他们的表现不再是以班主任主观的感觉进行评价,而是形成了日常操行分,转化为分数,从而得以直观、客观的体现。并且今后班级的各项评优、推荐,除了参考学习成绩之外,日常操行分也将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它是学生综合素质、日常行为表现的考核指标,也是每月学生发放副食补贴的依据。
接着,笔者将日常操行考核制度的具体实施方案,向全班学生进行详细说明,让每位学生知道考核的内容有什么、考核的标准是什么,并且明确各个考核内容的方法及记录人。目的是要让学生明确,他们每天在学校的一举一动,都要被纳入操行考核的范围;每次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都会被记录在册,要扣除相应的分数;同时他们出色的表现,也会被记录下来,得到相应的加分。
(2)实施准备阶段。在实施考核之前,笔者确定由各个班委或责任人负责记录班级学生的各个方面的表现。每周一,笔者发给他们相对应的考核记录表,如:学习委员负责记录并填写《考勤表》;体育委员负责记录并填写《出操表》;卫生委员负责记录并填写《值日表》;生活委员负责记录并填写《宿舍表》;纪律委员负责检查班级日常违纪情况并记录在《违纪记录本》上。
(3)考核阶段。每周从周一到周五,每月的第1周到最后一周,为考核阶段。每天由各班委或责任人负责记录班里学生的日常表现,并填写相应的记录表(或本),班主任可以随时查看记录,以便掌握班级学生的表现情况。记录表每周更换一张,周五由班长收齐交给班主任。这时,班主任可以仔细查看各记录表、记录本上的情况,以便掌握本周班里学生的动态,了解学生的变化情况,对表现不好的学生及时提醒,并给予特别关注。下周一再由班主任发给班长新的记录表,开始新一周的记录考核。
(4)评定阶段。每月最后一周,班主任将每周各方面的记录表、记录本以及学生加分情况(《加分明细表》)进行汇总,填入《学生操行表》,计算出本月学生的日常操行分。再根据操行分数进行排名,计算出学生的副食补贴。
(5)公示阶段。在第二个月的第一周班会课上,班主任将上月的《学生操行表》在班里投影出来,通过表上所反映出来的情况,对上个月班里的情况进行总结,与本班学生一起找出问题较大的方面,再进行分析、讨论,并一起讨论出改进的措施与方法,再安排专人监督改进情况。下课后,班主任还要将《学生操行表》《加分明细表》打印出来,张贴在教室的公告栏内供学生们查看。另外,笔者还要找排名靠后的学生,与他们个别谈话,帮助他们找到扣分原因,要求他们以后要严格要求自己,争取不违纪、不扣分。
3.日常操行考核制度实施效果
经过开始1、2个月的考核实施,笔者发现学生开始在乎自己的日常操行分了,进而开始注意规范自己的日常行为表现了,并且有的学生在严格要求自己的同时,能够自觉地主动为班级、为学校工作,健康向上、积极进取的班级风气逐步形成。下面通过几个小事例加以说明。
(1)事例。有一次,笔者发现班里有一个学生状态不太好,上课无精打采,好像生病的样子,于是就去询问情况。一问才知道,原来他是因为感冒身体不舒适,才会影响上课的状态。而且校医已经开了病假单让他回家休息,可是他却觉得自己可以坚持下来,没有回家。当老师让他赶紧回家休息、等养好病再回来上课时,他也不是很乐意回家。后来经过聊天才知道,原来他是担心请病假回家每节课要扣操行分1分,担心影响他这个月的操行分,以及在班里的排名。
还有一次,班里一个比较调皮孩子的家长给老师打电话,说孩子生病了,希望能请病假在家里休息几天。老师答应说如果有医院的病假条可以算是请病假。可是第二天,我们看到,他又回到班里上课了。一问才知道,原来他是怕病假休息天数太多扣操行分也多,所以带着药来上课了。用他自己的话说“别因为病假再扣分了,不值得!”
(2)分析。有些中专学生对学习一直都是很不在乎,很多学生认为不上课、不写作业无所谓,所以他们会找各种理由请假不上课,甚至旷课,只要有些小病小事,马上会向班主任请假要求回家。
(3)措施及效果。实施操行考核制度以来,学生们每次的出勤都会被记录下来,并且凡是请假,包括病事假,都会扣去相应的分数。所以学生每次请假都会特别小心,会考虑再三权衡清楚,能不请假的,就不请假了,实在必须要请假的也会尽可能少请,更不会随便旷课。因此,班里的出勤情况得到了有效的保证,班级出勤情况一直比较好,很少有无故旷课的,甚至请病事假的情况也很少出现了。
类似的事例还有很多,如在班里不穿校服、不做值日、不写作业、不认真做操、发式不合格、佩戴饰物的学生几乎没有了。因为所有的同学都知道,这些违纪的行为,都有老师和负责的同学进行检查,都会被记录下来,并扣去相应的操行分。相反,课堂上积极举手发言的同学多了,因为他们希望能通过自己积极的表现增加课堂操行分;班里的事情,越来越多的人抢着干了,因为他们知道多为班里做贡献可以增加操行分;学生见到老师主动问好、主动帮助老师的学生越来越多了……
也许有的老师会顾虑这样的考核制度,会不会让学生们所有的表现和行为都是为了分数而动机不纯呢?这样的忧虑我们也曾经有过,但是经过对企业的调研,发现很多单位都有着严格的考核制度,都采用考核评分的办法来量化考核员工。现在,我们把这个方法引进到班级的管理中来,其实也是让学生们早一点接触职场的管理制度,感受到职场的氛围,这不正是为他们将来的职场就业做准备吗?更何况,在现在中专学生对班主任讲的大道理已经无动于衷的情况下,对校规校纪无所谓的情况下,有这样的操行分能让他们在乎、让他们重视,不也是多给我们班主任和任课老师提供了一个教育学生、约束学生、激励学生的手段吗?
关键词:青年 就业观 演变
中图分类号:F2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8-029-02
就业,是一个与人们生活联系最为密切的问题,因为选择职业就几乎等于选择了今后的生活方式,而人们对于劳动就业的认识和看法就是就业观,劳动者的就业观对就业状况有着重要影响,它是随经济体制和就业体制的变革而发展的,在我国,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青年的就业观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演变过程。
一、听诊器、方向盘、大沿帽、售货员
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前,上述四种职业成为许多人竞相追求的目标,这种观念的产生,有着明显的时代特征。当时,我们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在这种体制下,一切都围绕着“计划”来进行,人们没有选择职业的自由,农村青年与广大农民一样还不能自由流动,他们除极少数通过高考改写命运外,大多数是子承父业,以农耕为主。而在城市中,没考上大学的待业青年,也是父业子承,以“接班”的方式来就业;而考上大学的知识青年,在当时那种僵化的就业制度下,就业实行的是“统包统分”,由国家包下来分配工作,负责到底,他们只能服从国家需要,服从国家分配,期待着分配到一个比较稳定的工作岗位,至于被分配的工作使人学非所用,也屡见不鲜,但是无论如何,必须服从。当时流行的一句话是“我是革命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
与这种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伴生的是大锅饭,虽“饿”不死人,但也不可能“吃”得很好,在一个较低水平维持了所有人的平均生活,人们看不到有谁比自己过得好,也几乎从来没有想过自己要比被人过得好。“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思想严重挫伤了人们的生产积极性,一潭死水激不起美丽的浪花。而且,由于当时一切凭票供应,那时候,最吃香的职业就是听诊器(医生)、方向盘(司机)、大沿帽(民警)和秤盘子(售货员),因为他们手中有权。买什么东西,都得用票据,和凭本。如果你认识售货员,那每月二两的肉票,可以多卖你点肉皮。如果你有事想不上班,找你认识的医院大夫开个病假条。你想上户口和分户口你找你认识的片警一切都可办妥。你是司机你可更神气啦,开着公家的车办点私活、捞点外快很容易。在这样的环境下,人们想到上述四种职业为代表的国营单位工作,成为一名“公家人”,吃一份稳定的“皇粮”,自然也在情理之中。
二、搞原子弹的不如卖茶叶蛋的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当时的就业形势极为严峻,尤其是大批知识青年回城导致的急剧就业压力以及当时经济快速增长对于劳动力的需求,使得原来的统包统配制度越来越不适应形势的变化。到上个世纪80年代,已经是非改不可了,于是,个体工商户应运而生。他们激活了原本一潭死水的市场,也剧烈地冲击着人们的就业观念。
改变人们的思想是困难的,吃惯大锅饭的人们自然不愿到市场上经受风雨,尽管在改革开放之初,物资的严重匮乏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卖方市场,而且国家也给与诸如减免税、费,提供无息贷款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但大部分人仍持一个观望的态度。
在国家干部、国企职工眼里,干个体是不光彩的,这其中也有中国几千年以来“重农抑商”思想在作怪。尽管此时已有相当一部分国企在走下坡路,但在感情上,干个体仍是低人一头,似乎只有无业游民、生活无着落的人才会去做。
的确,当时第一批下海的人中,绝大多数没有多少文化,他们素质不高、经济基础薄弱,也没有什么长期的市场规划,最闹收的本事就是“倒”,但就是这些特征,成为当时影响人们就业观念的重要原因,同时也为日后这些早期的个体工商户退出历史舞台埋下了伏笔。
无论个体户们的名声如何,现实是无情的:当个体户们登上经济大舞台,用他们并不高明的手法尽心表演时,机遇给了他们巨大的回报:相当一部分人通过干个体,由贫困户一跃成为冒尖户。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掌握大量知识的高级知识分子,由于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建立,给了个体户们一“机会钱”,而知识分子们却只能继续在每况愈下的国营单位,按月领取一份与个体户们相比少的可怜的固定工资,此时,知识分子在人们眼里,和“迂腐”、“清贫”联系在一起。一时间,“读书无用论”被许多人接受,上世纪80年代后期考研人数急剧下降。这个时期,对理工科感兴趣的大学生比例降到五成以下,这一现象被称为“知识大逃亡”。这一时期,“搞原子弹的不如卖茶叶蛋的”成为许多人的口头禅。“穷得像教授,傻得像博士”这句顺口溜,道出了一种奇怪而真实的社会现象。
青年人是最敏感的,也是最容易受影响的人群。他们耳闻目睹众多本身素质不高,甚至是目不识丁的左邻右舍在一夜之间腰缠万贯,而千金买笑,吃喝玩乐,烧钞票斗富等原本应受到社会舆论谴责的荒唐行为,在众多青年眼中,竟然成了自己的追求。在现实的冲击下,许多中学生甚至小学生接受了父母的“教诲”,离开了本该属于他们的教室。
三、千军万马挤独木桥
网友亢建华:主持人,知道这样一句话吗――“乱离人不及太平犬”?
主持人:知道啊,你想说什么,伊拉克问题、阿富汗战争?
网友亢建华:您真幽默,我是武汉的一名读者,我在《武汉晚报》上看到这样的一则信息:一名老板为了让工人替自己找丢失的狗,不惜使用武力。
主持人:还有这样的事?你说得具体些吧!
网友亢建华:事情发生在武汉市蔡甸区一个工地上,8月19日工地的承包商胡老板的一只小黑狗不见了,他要求施工队在晚上10点前将狗找回,否则就让工人停工走人。这样的要求工人肯定不同意,于是他们找老板理论。谁知道当天下午两个男人就把带头找老板理论的黄师傅打了一顿。黄师傅右眼下部淤血,眉骨可能也骨折了。警方调查时胡老板还称,因为工地经常丢钢材,所以才养了狗。至于和工人的冲突完全是场意外。
主持人:类似的事情其实也不少,有一小部分老板就是把自己的利益看得比工人的生命和健康还重要。
网友亢建华:看到这则新闻,我当时就想到了“乱离人不及太平犬”这句话。现在明明是个好时代啊,怎么还会有这样的老板呢?
网友看海:您好,我是石家庄市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棉四分公司的女工,我们单位最近实行的一项新规定让我们很不适应。
主持人:是什么样的新规定?
网友看海:公司规定从7月16日起,所有的员工都要使用公司配发的透明袋上下班。这种透明包的长、宽、高约为40厘米、10厘米、20厘米,装在里面的东西都可以一览无余。这样的包给我们带来了很多的不便,却给小偷提供了方便。
主持人:你们老板对此有什么说法没?
网友看海:还能有什么说法,不就是为了防止工人拿走单位的东西。我们领导给的说法很可笑:“为了保证奥运期间的安全,必须严禁易燃易爆危险品被带进公司里来。我们保卫处工作人员有限,所以研究决定让工人使用透明包,这样比较方便管理。”在接受《河北青年报》采访时他才说:“因为工厂总是丢纱管,所以这也是为了防止工厂的财产损失。”
主持人:你们领导也用这样的透明袋吗?
网友看海:领导没有用。领导说是由于人数众多难做到一次性全覆盖,他们会一步步来。但是这样无疑就有了双重标准,工人成了怀疑对象,而领导们则可以特殊对待。像我们女员工平日里总要带一些生活用品,装在透明包里,别人都能看得清清楚楚,好像个人隐私被偷窥了,总感觉有些不舒服。
合同岂能随意修改
您好!我向贵刊反映一件事。
我的一位亲戚是广东省东莞市周氏电业有限公司的员工,他在去年与周氏电业签订了一份无固定期限合同,但是公司竟然单方面修改合同以达到裁员的目的。周氏电业公司在东莞办厂已经有30年了,企业有很多老员工都可以与企业签订不定期合同。在去年我的那位亲戚也和企业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这样一份合同对于老员工来说无疑是一种保护。亲戚在签订这份合同之后也高兴地说:“自己从此可以不用担心干不动的时候被老板炒鱿鱼了。”
可是今年8月18日的时候,工厂突然通知亲戚和另外3名工人,他们被公司辞退了。当时亲戚的第一反应以为是公司弄错了。毕竟自己没有犯什么错误,而且自己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合同,他不可能就这样莫名其妙被辞退了啊。当他找公司理论的时候,公司告诉他是因为合同到期所以他才被辞退的。
公司在事后出具了他们当时签订的合同,合同上的内容已经被修改了。原先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合同已经被修改为一年期合同了。合同的修改根本没有经过双方到场,而是公司单方面修改的。为了让修改的合同合法,他们在合同上盖上了所谓的“劳动合同修改专用章”。
其实劳动合同的修改是需要双方到场,工人按上手印的。可是工厂就这么单方面地修改了合同,目前我们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已经介入调查了。我把这件事告诉贵刊只是想让更多的人知道,这个企业老板的做法真让人心寒哦。
此致
敬礼
读者:老王
2008年9月4日
我的老板 喜刷刷
网友凉秋馨雾:主持人,您经常刷卡消费吗?
主持人:有时候有啊,怎么?
网友凉秋馨雾:我们的老板用我们的信用卡刷卡消费,还不还款,造成我们现在卡被刷爆不说还欠了银行一笔滞纳金。
主持人:你们老板是怎么拿到你们卡的呢?
网友凉秋馨雾:我在杭州市开拓者生鲜食品公司上班。在2007年下半年的时候公司来了几个银行的业务员推荐我们办信用卡。老板二话没说就让我们办卡,我们当时也没有多想反正是办给自己用的,几个人就办了。可是卡却迟迟不到手,我们去银行查的时候才发现,卡早已经被老板恶意透支得一干二净了,而且还欠了银行不少利息。
主持人:怎么回事?
网友凉秋馨雾:老板用我们的卡消费了。我们与老板交涉,要求老板将卡返还,并将几张信用卡的欠款及利息还清。交涉无数次,甚至牵动股东,最后只得以一张欠条暂缓,美其名曰“欠款”。结果直到现在,欠条尚存,欠款尚在,而利息与日俱增。迫于无奈,我们只得先还了银行里的欠款6000元整,然后递了一纸诉状。目前案件还在审理中。
主持人:现在职员和老板之间出现劳动争议或者是劳资纠纷并不稀奇,但是像你们老板这样让员工办卡,自己去恶意透支的还真是少见呢。
知识改变命运
网友静静:主持人,我和你说说我的老板吧。
主持人:好呀!
网友静静:我是河南安阳人,现在在洛阳一家酒店做服务员。像我这样只有高中学历的人,对自己的未来很迷茫,我也曾经想过我今后到底要怎么办,就在我迷茫的时候,我们老板为我们规划了一条人生路。
主持人:一个好老板可以改变一个员工的命运!
网友静静:我们老板让我们几个年轻的女孩子去参加河南省自学考试。他告诉我们只有知识才能改变我们的命运,所以他给我们很充裕的时间去学习。饭店打烊的时候,我们几个人都可以比其他人先回去,因为老板的妻子要给我们上课。
他的妻子是一名教师,老板特地安排她在每周二、四、六的晚上给我们上课。在老板和他妻子的帮助下我已经通过了八门课程的考试。我相信在老板的帮助下我们可以顺利地完成学业,拿到大专文凭。我们几个人都准备在老板这里继续做下去,除非老板不要我们了,呵呵。
主持人:这样的老板真的不多见啊!你们可要好好珍惜哟!
温馨提示:这是女工自己的园地。你可以把发生在身边的侵权事件告诉我们,我们将会把这些新闻故事同时到本栏目的博客上,希望广大读者通过信件、邮箱、QQ和我们进行交流沟通,毫无保留地发表您的见解。来信请寄:合肥市六安路99号603室《华夏女工》“有话要说”栏目收,邮编:230061;E-mail:;QQ:904717581;博客地址:yhys2008.省略。――编者
本栏主持人:许玲电话:(0551)2168776
想要签劳动合同?
先申请“不办保险”
重庆读者报料:位于南岸区鸡冠石镇的重庆富冠机械有限公司针对员工想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心理,出了一个怪招:员工想要签订劳动合同,得先书面申请放弃购买(办理)社会保险的权利,否则不予录用。南岸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经过调查后下达了《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用人单位书面承诺立即整改,及时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A.内蒙古读者白仁怀:依照今年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企业必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社会保险。企业应该知道这条法律规定,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既要不违背法律,又不想为员工花钱,只能想怪招对付员工。
B.浙江义乌读者陆尚萍:员工为老板卖命工作,老板就应该解决员工的后顾之忧,这样员工才能更安心地工作,这样的道理,想必每个老板都懂得。但老板们是越有钱越抠门,不想花钱给员工买保险,又想在法律面前充当老实人,这样的老板被揪出来,就应该罚他个倾家荡产,让他以后再也不敢耍小聪明了!
2万元可以买到
一条人命吗?
深圳读者报料:前段时间,深圳某电子有限公司的一名女工,在劳累过度后突然死亡!据说,这名女工白天要工作8个小时,晚上加班5个半小时,一周下来工作时间长达86.5个小时,只有星期天晚上才可以休息。在死亡前,这名女工的左眼突然失明,厂方为了赶货没有给她批病假条,直到三天后才让女工去看病,结果女工被医院诊断为“脑出血”,在经过17个小时的抢救后,女工最终还是停止了呼吸。对此,厂方只愿意赔偿女工家属2万元了结此事!
A.山西长治读者郝楠楠:据我所知,脑出血死亡通常由高血压所致,“过分疲劳、体力和脑力劳动过度”是脑出血的易患因素之一。这名女工一周要工作80多个小时,比我们正常工作时间整整多出一倍还多,就是铁人也会累倒的。女工死亡了,厂方肯定有责任的,2万元就买一条命,女工的命也太不值钱了!
B.深圳读者高立:我认为在补偿前,首先要确定其是否属于因工死亡,如属因工死亡,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其家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当然,2万元远远不够,即使是非工伤死亡,死者家属一般也可领取4万元左右的抚恤金。如果死者有社保,厂方应帮助死者家属向社保部门获取相应补偿。
高温费,给吹空调的
还是给晒太阳的?
浙江读者报料:今年7月初,浙江省出台文件,提高高温费标准。然而这份文件在众多的非公企业面前犹如一纸空文,因为它没有强制性,杭州市只有不到一成的非公企业发了高温费。浙江省余姚市安山弹簧有限公司五金部数控车间的一位来自湖北的民工,从报纸上看到宁波市劳动局的要求企业给职工发放高温费或冷饮费的公告,找到公司领导讨要高温费,岂料,老板不但没采纳建议,反而以他“影响正常生产秩序”为由,当天就将他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