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06 14:41:5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乡镇干部工作总结,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当前乡镇的基本状况
乡镇政权作为我国政权运作体系的“瓶颈”,一直以来都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以“建立民主自治、安定和谐的农村社会;形成高效运转、依法行政的政府权威机构;培育各类民间社会经济组织,向农村社会自主提供部分公共物品,并部分行使政府职能”为目标的乡镇机构改革几年来的接连开展,对于增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从目前情况看,乡镇政权“权小、责大、能弱”的状况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转变,依然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1.财政步履维艰。
在分税包干的体制下,乡镇财政状况具有很高的分化程度,穷者很穷,富者很富,但是总的来看,绝大多数乡镇的财政很紧张,财政收入的结构性差异很大。从财政开支来看,乡镇财政是一个为了生存而奋斗的财政,真正意义上的公共财政很弱。
从全国大范围来看,乡镇财政已经结束了辉煌的历史,开始步入“吃饭型财政”、“要饭型财政”的尴尬时代。特别是自农村税费改革以来,大多数以农业为主导的乡镇财政收入明显减少,下拨的转移支付资金难以填补资金缺口,乡镇负债的现象十分普遍。这种状况使得乡镇的日常运转异常艰难,更难以抽出资金开展各项公共公益事业建设活动,难以在地方经济发展中有较大作为;并由此形成恶性循环,使乡镇难以在短期内走出困境。在此背景下,乡镇干部的奖金、津贴和种种福利待遇也就成了一张无法兑现的“空头支票”,从而增添了乡镇干部思想的不稳定性,使他们难于专心地开展工作。
2.“权限”内外交困。
伴随财政状况恶化的是乡镇权限的萎缩,这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个必然的趋势;再加上与乡镇机构改革随行乡镇职能的转变,也要求乡镇彻底改变传统的包办一切、管辖一切的状况,而将注意力更多地集中到社会服务上来。所以,从客观要求上讲,乡镇的“权限”应当逐步萎缩。尽管现在农业税不收了,乡镇的工作压力减轻了许多,但稳定、社会治安、计划生育、招商引资、生产引导、基础建设、上传下达等事实上的日常事务依然繁重。这就产生了第一对权限矛盾:客观要求“削权”与事实工作不收权的矛盾。
第二对矛盾是表面权限与事实权限的矛盾。从表面上看,乡镇仍然管理着当地社会的几乎一切事务,乡镇干部在地方上依然享有较高的地位;但事实上,乡镇正面临着巨大的权限危机,现在根本无法用行政命令手段解决好日常问题,其权威性和优越性正在逐步丧失。由于事实管理效能的弱化,乡镇干部在农民面前没了底气,失去了号召力,从而常常陷入一种无能为力的苦恼中,严重挫伤了他们工作的积极性。
3.职能出现“真空”。
税费改革以后,乡镇管理农村社会的手段和任务发生了较大变化。乡镇在计划生育、处理农村矛盾、发展农村经济、发展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事实上的调控能力和组织能力越来越弱。在职能部门逐步健全、法制法规渐趋完善、乡镇财力日益困难的情况下,社会民众对乡镇职能转变的愿望也越来越热切。在这种形势下,一方面,原有的许多镇直单位和部门纷纷“自立门户”,脱离乡镇的领导,步入社会化、市场化管理的轨道,进一步弱化了乡镇的管理职能;另一方面,作为乡镇机构改革和社会政治经济发展所要求的强化社会服务的职能,却由于缺乏服务意识、缺少服务能力等主客观原因迟迟难以有效发挥出来。面对乡镇出现的这种职能“真空”,乡镇干部们或心存苦闷惶然不知所措,或袖手旁观静观其变,或借此机会大肆放纵,难以把思想和注意力集中到工作上来。
二、乡镇干部存在的主要思想问题及后果
广大乡镇干部长期工作在农村一线,在艰苦的环境下,为发展农村经济、确保农村社会稳定做了大量工作,成绩是显而易见的。但近些年来,一些乡镇干部经不起市场经济的考验,在思想上有了不同程度的动摇,导致意志上的消沉和行为上的消极,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难以有效调动,正常工作无心抓,遇到矛盾不愿调,工作质量严重下滑,党和政府的形象以及党群、干群关系遭到了严重破坏。
(一)主要思想问题
应当说,大部分乡镇干部是比较敬业的,为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为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他们克服了许多困难,付出了许多心血,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是,也有一部分乡镇干部,甚至是领导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不高,思想情绪低落,应引起我们的重视。其主要表现有以下几方面:
1.对改革工作不满。
一是认为改革过于频繁。乡镇机构改革近几年几乎年年都在搞,频繁的改革不仅有损农村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性和延续性,也使乡镇干部长期生活在一种岌岌可危的环境下,思想承受着巨大的压力。改革减人虽然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对乡镇干部的工作也能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改革的次数多了,改得过于频繁了,不仅这些作用会失效,也会让一些乡镇干部产生“迟早要下岗”的想法,从而对工作失去信心,丧失动力。
二是认为改革不公平。特别是乡镇的中层及以下干部,他们对于领导干部改非的公平问题有些看法。精简乡镇班子,形成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体制,这是改革的必然趋势,也是受大多数乡镇干部欢迎的。但是,那些改非后的干部,不仅自然获得副科级干事或助理的头衔,而且虽然依然作为定额编制之数却进了“保险箱”,不再参与机关干部的竞岗竞职。也就是说,乡镇机构改革对于乡镇领导干部而言,是不存在下岗问题的,而作为乡镇干部主体力量的中层及以下干部却不得不面对这种危险。
三是认为改革方式不合理。在改革中,虽然也引入了自愿报名、笔试、面试、民主测评等程序,体现了公开透明的原则,但对于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仍然不能有效显示。我比较熟悉的一个在办公室工作的同事,在竞职中由于民主测评成绩不佳而名落孙山,但事实上该同事的工作能力非常强,品行也不错,其直接领导也很赏识,只是由于未能得到广泛认可而弃置一边,很是可惜。这种不完善的改革机制,在一定程度上误导了许多乡镇干部,使他们不去考虑如何提高工作水平和能力,而是将目光集中在拉帮结派、建立庸俗的人际关系上,注重表面文章。
2.对工资福利待遇不满。
乡镇财政的窘迫,也直接影响了乡镇干部收入水平。在大多数乡镇,除了由财政统发的四项基本工资之外,乡镇干部作为国家公务员依法应当享有的奖金、津贴、补贴只能存在于帐面上,根本无法兑现;乡镇中层及以下干部甚至连开展工作必需的通讯费、交通费等职务消费也得不到分文的补偿;而那些应该享受的福利政策,如房改优惠政策及职工住房公积金等更是遥不可及。而且,作为现在已经基本有了保障的统发工资,其水平标准也相当低,除去个人及家庭每月的生活开销已所剩无几,在小孩上学、赡养老人、生病住院或是人情往来等需要花钱的时候往往令乡镇干部作难。这种状况一方面使不少乡镇干部在对工作的疑惑中艰难度日,一方面也不得不对自己的收入来源作其他途径的考虑,必然难以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之中。
在承受艰苦的工作环境、较低的工资水平和繁重工作任务的同时,乡镇干部还得忍受工资方面的现实不平等所带来的思想折磨。在前几次的乡镇机构改革中,有些干部钻了改革政策的空子,通过各种不正当渠道谋得了“因病退养”、“离岗退养”资格。如此全身而“退”,虽然平稳地实现了乡镇干部数量的减少,但是这部分人的工资却分文不少,没有从根本上实现“减人、减支”的改革目标。那些仍然操劳在农村工作一线的乡镇干部,再一次亲身感受“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不公平的社会现实,内心如何能平?另外,在工资福利待遇上存在的较大的“城乡差别”,也让许多乡镇干部心理不平衡,并逐步滋生对当前工作的厌倦情绪。
3.对工作无所谓。
有些乡镇干部以乡镇条件差、乡镇工作就那么回事等为由,自我感觉良好,放松了学习、提高和锻炼,工作松劲,热情降低,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对工作表现出了一种无所谓甚至放任自流的消极态度。
一是政治责任感不强。一些乡镇干部只是满足于做一些堆在手头的具体事务,对乡镇的发展目标不明,措施不力,办法少,没有“活一方经济、保一方稳定、富一方百姓”的政治抱负;有的乡镇干部对待工作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认为只要保证在工作中不出现大的差错,不给各级领导添麻烦就行了;还有的乡镇干部,尤其是一些乡镇领导干部缺乏艰苦奋斗的精神,不去主动适应农村艰苦的工作环境,不安心基层工作,大兴“走读风”,甚至一门心思打自己的“小算盘”,走“上层路线”,想方设法请调进城。
二是工作作风不实。在日常工作中,办事拖拉、效率不高已成为许多乡镇干部的通病,上级安排下达的各项任务也常受此影响而难以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这主要是有些乡镇干部在长期的乡镇工作中,感到升迁无望,对政治前途失去了信心,只想平静地“熬”到退休;或是屈服于当前工作的种种诟病,感念个人力量太小不足以改变整体格局。由此,其工作动力自然也随之减退,分内工作成了“凭良心办事”、“凭兴趣办事”,遇到矛盾就回避,有了责任就推诿,大颂“推”字经,长念“拖”字诀,脱离群众,形式主义、严重,工作自然也无法做细、做扎实。
在驻村工作上,虽然现在大多数乡镇都对干部的驻村工作作了安排,但仍有许多乡镇干部工作浮于表面,真正主动进村入户搞调查研究,主动了解、反映并解决群众困难的并不多。有些乡镇干部甚至从“体谅老百姓”的角度考虑,将入户调查等同于“鬼子进村”而有意减少次数直至完全将此项工作抛于脑后。遇到一些重大任务,或是上级领导对各村工作有具体要求时,他们也只是通过与村干部的电话联系或下村走马观花地遛一圈,了解些基本情况以备突击检查。
三是开拓创新意识不浓。有的乡镇领导干部难从本乡镇的实际出发,只会不切实际地照搬他人经验,遵听上级要求;有的乡镇干部满足于现状,满足于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工作没招数、无突破,片面强调保安求稳,难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的乡镇干部发展思路不清、方向不明,思想上无开拓意识,工作上无创新精神,工作计划总是年年老一套,年终工作总结又全都是熟面孔,工作毫无新意,业绩难见起色;还有一部分乡镇干部认为自己在乡镇干的时间长,动不动就摆“老资格”,因循守旧,对工作缺少实干精神,一心指望组织的“考虑”和“照顾”。
4.对人民群众不亲。
乡镇干部的工作环境在农村,工作对象是农民,只有在思想意识上将群众认定为自己的衣食父母,才能真正沉下去,带着感情下到群众之中,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好务。但是,在对待群众的问题上,一些乡镇干部态度却极不端正,对下访谈心为群众办实事认识不足:
一是怕苦怕累思想。有些乡镇干部嫌农村条件差,环境苦,不能和农村群众打成一片,即便是下乡也是当作任务来完成且怨声载道,一晃就走,很难沉下来倾听农民呼声,为群众办实事。
二是怕麻烦心理。乡镇干部虽大多出自农村,但仍有许多人认为我国有长期的封建社会历史,农民阶层长期存在自私自利的小农经济意识,愚昧落后的封建思想根深蒂固,因而既怕为群众办事不成反受连累,使自己在群众面前丢失颜面,也怕办成事后群众一哄而上,得寸进尺。
三是自私自利观念。有些乡镇干部放松对人生观、世界观的改造,管不住小节,受不住简朴,耐不住寂寞,经不住诱惑,完全成了市场经济的“俘虏”,处处讲关系、讲情义、讲实惠。个别干部甚至把下基层到农村下访谈心也当作树立自己的威信、捞取个人实惠的手段,身体下乡了心却没有下去,不能向群众学习,不能真心为民办事,所有工作只是应付上级检查做做样子,工作上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只见表面行动而实效不大。
(二)产生的后果
1.组织纪律涣散。
农村工作需要乡镇干部全身心地投入其中,太多的不满、不平和抱怨只会分散他们的注意力,影响工作的积极性。而在这些思想问题的左右下,许多乡镇干部不是想着如何更好地引导农民致富奔小康,而是时时刻刻打着自己的小算盘,考虑自己的利益。因而,工作不用心了,纪律不遵守了,上班不准时了,最终是勤了自家地、荒了公家田,以致于上班不见人影,迟到早退更是成了家常便饭。缺乏组织纪律作保障,不仅使乡镇干部产生办事拖拉懒散的负面形象,也必然严重影响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
2.矛盾积压难解。
现在农村社会发展正处在一个十分重要的关口,改革、发展、稳定中的各种矛盾、困难和问题很多,“闯”过去海阔天空,退一步难上加难。在这种严峻形势下,乡镇干部背上过重的思想包袱,只会平添烦恼,使原来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更加错综复杂。一些乡镇干部存在的避难就易、避重就轻、避实就虚的思想倾向,“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消极处世态度和不敢坚持原则、不敢正视并接触矛盾的“老好人”意识,会使这些矛盾和问题由于得不到及时的解决而长期积压,进一步增加解决的难度,使农村的工作局面难于在近期内有较大的突破。
3.工作难如人意。
在“拮据”的乡镇财政、不断深入的乡镇机构改革和微薄的工资福利面前,部分乡镇干部人心浮动,对工作缺乏活力、缺乏创新是一种必然。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了谋求较好的个人生活,乡镇干部消极应付手头工作,“身在曹营心在汉”,费劲心思,积极“红杏”出墙,钟情于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也是可以理解的。再加上在一些“看破红尘”的老资格的“训导”下,在“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世俗环境的熏陶下,纵然是基层干部有“脊梁”,也难以在讥笑和谩骂中长久坚持下去。在如此的工作环境下,又如何能有效提高我们党的执政水平和能力,又如何能让工作做到让人民群众满意呢?
4.基层形象丑化。
近些年来,随着社会民主进程的推进和大众传媒的强势介入,乡镇干部在工作中的所作所为得以全面“暴露”。作为一种有效的监督形式,它对于促进乡镇干部工作作风的改进具有重大作用。但是,我们也可以很切实地体会到,来自乡镇政权反馈出来的信息还是负面居多;特别是一些乡镇干部工作中的难作为、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行为被过度渲染,在一些影视作品中许多乡镇干部的形象显示出了粗俗、暴躁、浅薄的特点,乡镇政权“多余论”也一度沉渣泛起。这种状况的出现,虽然与利益驱动下的新闻炒作及个人成见有相当关系,但俗话说“苍蝇不盯无缝的蛋”,基层政权和乡镇干部形象被丑化的最根本原因还在于我们自身所表现出的种种不合时宜、不合身份特征的思想和行为。这一点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警觉和深刻反思。
三、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措施
对于乡镇干部中存在的各种思想问题,我们要以科学的智慧和务实的态度来解决,切不可不问青红皂白,一味地采取“打压”态势,也不宜采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方式寻求一时矛盾的解决,而应当通过实施一系列操作性较强的办法和措施,着眼长远,注重预防,疏堵结合,标本兼治,逐步实现对乡镇干部的制度化、人性化、科学化管理,努力将乡镇干部的各种思想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1.加强对乡镇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思想问题重在预防。解决乡镇干部的思想问题,尽快促成他们工作作风的转变,需要我们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工作,给他们勤打“预防针”。目前,保持党员先进性在乡镇这一层级的活动刚刚开始,我们一定要把握好这个机会,以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以提高乡镇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为重点,切实抓好对乡镇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一是要加强对乡镇干部的教育培训。要坚持不懈地采取多种形式抓好乡镇干部的学习培训工作,特别是对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涉及农民利益、农业发展和农村工作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对于市场经济、农业产业化、乡镇工作与社会发展等方面党员干部现代必备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乡镇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提高他们的政治理论水平、科学文化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使他们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改造世界观和价值观,增强党性,不断提高贯彻执行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要帮助乡镇干部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乡镇干部要适应瞬息万变的社会发展形势,更好地为农民群众带好头、服好务,就必须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努力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和水平。要针对一些乡镇干部忽视学习改造、纪律松弛、作风漂浮的状况,并结合乡镇工作的内容和特点,有目的地选择一些学习资料,要求乡镇干部按时保质保量进行学习;同时,辅以相应的督促检查考核机制,保障此项工作的进行。另外,也要将乡镇干部学习的近期安排和长远计划结合起来,帮助他们树立起将学习当工作,将学习当责任,将学习当成日常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的学习理念。
三是要不断端正并深化乡镇干部的思想认识。乡镇干部的思想问题,说到底还是一个认识问题,包括对党的认识,对群众的认识,对自身工作和责任的认识。只有端正了认识,才能从根本上铲除滋生各种思想问题的土壤。为此,除了要坚持不懈地抓好理论学习,不断增强乡镇干部的公仆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民主意识外,还应通过大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教育与自我教育活动等形式,努力发现并深层挖掘各种思想问题的根源,以达到相互提醒、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
2.加强对乡镇干部的监督管理工作。
教育学习、正确引导固然重要,虽然能使有责任心的干部能安心工作,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绝不是万能的,因为每个人的思想都有其与现实密切联系的特点。最根本的还是制度,制度是带有全局性的东西,是约束乡镇干部行为、避免各种思想问题进一步升级的强有力武器。纪检监察部门作为党政干部的主要监督机构,虽然能够在治理腐败、追查一些违纪案件方面有所作为,但对于干部们的思想问题,特别是一些尚未造成明显严重后果的思想问题,却显得有些束手无策。但这并不等于在乡镇干部的思想问题上不要监督、不要管理,可以放任自流;相反,这正反映了我们的监督管理还存在漏洞,还有待进一步改进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对于监督还需特别注重提高其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广大乡镇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真正与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严格自律、从严要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从思想上筑起坚固的防线,在“四个多样化”的条件下,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诱惑、抗得起风浪、站得住脚跟、经得住考验。
对于乡镇干部的思想问题,不仅需要强有力的监督,制约、处理各种现存的不良状况,更需要加强管理,从源头上消解各种消极思想的苗头。一方面要通过《党建目标责任制》的落实,通过一系列干部监督管理制度和办法,不断强化和完善干部考察、考核、测评、评议制度,加强对乡镇干部的监督管理。积极试行干部任前公示制、离任审计制、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领导干部谈话诫勉制、末位淘汰制等制度。另一方面对少数工作不力、班子战斗力差、凝聚力差、群众意见大的领导班子和干部要下决心进行组织调整,不能让群众不满意的领导干部得过且过。乡镇干部的思想问题,反映到具体的工作中,就是一个工作作风问题;要解决他们的思想问题,也就有必要从抓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入手,通过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遵守和贯彻执行,形成管理的长效机制。
3.保护和调动乡镇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乡镇工作面广量大,情况复杂,困难较多,在乡镇干部存在的思想问题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出于对现实状况的不满,是由政治体制僵化、城乡差别过大、利益分配不公等因素导致的,而这些确实都是不容否认的社会现实。所以,对于乡镇干部既要严格要求,加强管理,又要体谅他们的难处,关心爱护他们,帮助他们总结经验,解决难题,努力消除乡镇干部的不满情绪,切实保护和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针对乡镇干部思想存在的普遍问题,笔者认为应当在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尽量提高乡镇干部工资待遇。乡镇干部的工资待遇总体来看是比较低的,就笔者了解的情况看,内地乡镇大多维持在800元以下的水平,月工资不足600元的也不在少数。此等收入相对于“纯正”的农民可能不是很少,但绝对无法和那些从事工商业乃至外出务工的民众相比,从而也使乡镇干部逐步沦落为“低收入人群”;再加上他们相对于一般民众有更多的社会应酬,微薄的工资收入根本经不起花,乡镇经济的拮据状况又难以对此作出弥补,这就使他们原本就不平衡的心态变得更加复杂。提高乡镇干部的工资待遇,虽然不是要“高薪养廉”,但至少能稳定人心,增加他们说话办事的“底气”。
二是继续深化乡镇配套改革。乡镇配套改革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减人减事减支,但从目前情况看,人有了很大减少,事有了部分减少,支却分文未少,这就造成“拿钱的不干事,干事的少拿钱”的不公平状况。为此,在乡镇改革过程中,除了要进一步彰显在职人员与下岗人员的区别外,还需在内退、病退等政策性退岗的具体执行上严格把关,该执行什么政策就执行什么政策,对个别干部的不合理要求决不姑息迁就,决不可使大多数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因个别人的投机取巧行为受到挫伤。
三是切实解决乡镇干部的实际困难。我们不能因为乡镇经济条件、生活条件、工作环境差,就放松对乡镇干部的管理,以换取心理上的平衡,而应通过正面引导,以人性化的管理来调动他们的积极性。针对乡镇干部的一些实际困难,主管部门要想其所想,帮其所需,解其所难,消其所忧,从关心爱护中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农村工作第一线的乡镇干部存在的夫妻分居、子女就学、偏辟乡镇工作时间长等实际困难和问题,我们应设身处地的为他们考虑,要积极创造条件,努力帮助解决。同时,对乡镇干部应该享受的房改政策,以及在财政“口粮”补助,在交通、通讯,在办公、住房条件等方面应给予政策倾斜。对因客观条件限制一时不能或无力解决的,要做好说服解释工作,取得他们的理解。无论怎么样,只要我们高度重视,让他们感受到组织的温暖,他们就会振奋精神,集中精力干好工作。
4.进一步加强乡镇干部的交流。
“交流”包含两个方面的意思:一方面是要加强与乡镇干部的思想沟通,另一方面是要实行乡镇干部与县直机关干部之间的交流使用。
每个人的家庭背景、教育程度、人生价值观、目标、喜好、情绪、情感是各不相同的,要在这种差异性的基础上聚合乡镇干部的才能和潜力,组织和领导就必须加强与他们的思想交流,就本地区的远景规划、价值观和工作的任务目标与他们进行深层沟通。有效的沟通才能找出正确的问题,而“提出问题要比解决问题要重要得多”。但从目前情况看,由于种种原因,乡镇领导和乡镇一般干部之间、上级组织和领导与乡镇干部之间交心谈心较少,乡镇干部特别是乡镇一般干部的种种想法、意见和建议,不能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长期累积下来,必然产生种种思想问题。另外,由于缺乏必要的思想交流,乡镇干部对党委的意图、对政府的工作了解不透,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自然也不高。
再就是干部之间的交流使用。干部交流是《干部任用条例》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的一个组成部分,对于干部开阔眼界、丰富经验、提高领导水平很有好处,有利于避免在用人问题上的“近亲繁殖”,有利于建设一个团结协调的领导班子,也有利于消除化解干部的各种不平衡心态。目前,在制度层面上关注的大多是各级领导干部之间的交流,而对于一般干部关注较少。这种状况应当改变,因为毕竟中层及以下干部是各级政权组织的主体,他们的愿望和合理要求应当得到尊重和满足。特别是在一些条件艰苦的乡镇,许多干部常常是一呆就是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纵然不出什么乱子,也很难长久保持积极向上的昂扬斗志。所以,当前干部交流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乡镇与乡镇之间、乡镇与部委办局之间的干部交流。当然,对要交流的干部要慎重考虑,既要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又要根据本人的工作情况来确定,切实建立乡镇干部合理流动的机制。
5.制定出台一系列向乡镇倾斜的政策。
要从根本上解决乡镇干部的思想问题,必须尽快研究制定出一系列向乡镇倾斜的政策,彻底改变乡镇的经济财政状况,使乡镇的“日子”变得好过。
首先,从“人”的方面向乡镇倾斜。要坚决克服“论资排队”、“媳妇熬成婆”的现象;要彻底打破各种干部选拔、交流的界线,切实加大局与局、乡镇与乡镇、乡镇与部委办局间干部的交流;选拔干部要“眼睛向下”,从基层领导干部中选拔优秀分子;凡不经过艰苦环境、复杂工作锻炼的干部,不能提拔;对于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领导,该“补课”的要下决心让其去挂职锻炼。在工资、编制等不变的条件下,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有期限地采取见习、培训、工作组、挂职等形式进行乡镇与部委办局间互相选派一般干部的培养、锻炼和交流。
其次,从“财”的方面向乡镇倾斜。一是财政支出方面向乡镇乡倾斜。从目前看,多数乡镇的多数收入都是用来“养人”,其结果是人“养”不好,建设发展不起来。这个问题是一个很难回避的现实矛盾,而且“养人”和建设两头都是软不得的问题。县级财政在预算中,应充分考虑乡镇干部的“口粮”费和办公费,从制度上优先确保乡镇财政经费支出。二是在税收分配上向乡镇倾斜。在大多数乡镇还是以农业为主导、农业税又在逐步取消的情况下,乡镇的税源、税种、税额都少得屈指可数。因此,在一些税收政策上,应采取积极扶持的办法,给乡镇留成合适的比例。同时,还要采取积极宽松的鼓励政策,让乡镇去开辟税源或扩大增收,如农业特产税、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和城市建设附加税等,以既得利益来调动乡镇干部加强税收征管的积极性,增强发展后劲,加快经济建设。三是积极为理顺乡镇债权债务关系出谋划策。目前,乡镇债务的数额较大,成因也很复杂,在债务化解工作中必须赋予乡镇较大的集体资产处理权,政法部门也应当主动为乡镇提供各种法律服务。
某乡镇走访慰问帮扶活动工作总结
乡认真贯彻落实委组[2011]3号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广泛开展了走访慰问帮扶活动。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走访慰问帮扶活动达效果,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了专题领导班子会议,对活动的开展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对走访慰问帮扶工作进行了分组,落实了各走访慰问帮扶小组成员,同时对慰问资金进行了安排
二、组织摸底,了解情况
为确保此次走访慰问帮扶活动达到预期效果,乡党委、政府精心组织,走访慰问前,派出了驻村干部和村干部下到各社对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准确掌握了全乡慰问对象具体情况。
三、多方筹措慰问和帮扶资金
一是县委、县政府在元旦、春节期间安排专项资金对贫困党员、离职村干部和困难乡镇干部进行了慰问。二是县委组织部安排的专项资金,对建国前入党未享受离退休的老党员、贫困党员进行了慰问。三是乡党委、政府安排一定的经费,对县委、县府慰问以外的困难党员、基层干部,专门进行了走访慰问。
四、精心组织,走访慰问
乡党委、政府集中利用两天时间,分为四个组,共集中走访慰问200余名生活困难的党员、群众,共发放慰问金0.3万余元(县委、县委慰问在外)。在慰问中,注重表达对他们生活的关心,并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引导,进一步统一他们的思想,同时还通过他们深入了解当前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随着乡镇党委换届后领导职数的减少以及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转变,党委组织委员逐步从“配角”地位转变成“主角”地位,职责任务更加明确,肩上的担子更重。如何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加强对乡镇组织委员队伍建设,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乡镇组织委员队伍,应从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
一、要在“选人”上下功夫。乡镇组织工作千头万绪,要出成绩,要有特色,选准组织委员是关键。一是在选人标准上,要把那些有强烈的责任心,且热爱组织工作,原则性和纪律性强,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为乡镇党委当好参谋,敢于创新的干部选进队伍。二是选人程序上,在搭配乡镇党委班子时,县委组织部要多方征求意见,加强衔接与沟通,优先保证一名适合组织工作的党委成员。三是在人才储备上,县级组织部门应建立动态的乡镇组织委员后备人才库,纳入一批优秀的县直机关单位和乡镇干部,平时加强对他们的组织业务知识培养,组织参与系统内的部分中心活动,定期安排他们在组织部或乡镇跟班学习。组织部门在考察提拔干部时,如乡镇组织委员职务出现空缺,尽量从这些后备人才中挑选,确保组织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活力。
二、要在“培育”上下功夫。一是要加强思想教育。乡镇工作是“上面千根线,下面一针穿”,任务重,压力大,组织委员一般都身兼数职,分工分线较多。如果组织委员责任不明确,定位不准确、角色不到位,就容易出现问题,造成工作被动。县级组织部要利用年初工作部署、阶段重点工作安排、年终工作总结和季度工作汇报会,对乡镇组织委员进行思想教育。使乡镇组织委员充分认识到,不管党委让你分工什么,“组织委员”这个名称是不会变的,作为组织委员,第一位的职责就是要抓好基层组织工作。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应每年举办1—2期组织委员培训班,根据乡镇组织委员岗位需要,合理安排培训内容,针对性地进行组织工作业务知识培训。对刚进入组织委员队伍的同志,还要进行一段时间的“岗前培训”。并结合当前组织系统的主题实践活动,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开展业务辅导。三是加强实践锻炼。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组织委员到县级综合部门挂职,特别是在开展重大活动期间,都要抽调部分乡镇组织委员到县里统一参与活动,重压担子,不断提高他们的综合能力。
三、要在“激励”上下功夫。一是要在研究制定乡镇组织委员日常管理措施,进一步规范乡镇组织委员行为的同时,着力加强对乡镇组织委员的全方位管理,制定科学的目标考评机制。由县委组织部统一负责,采取逐月统计、平时掌握、年终总评的方式进行,并在一定的范围内公布考核结果。二是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将考核结果与组织委员的政治经济待遇直接挂钩。对成绩优秀者发给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政治奖励;对成绩居于末位或未达到要求者,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限期整改,整改达不到效果的,调整其工作分工或直接免去其职务,打破过去干部队伍管理中存在的能上不能下的痼疾。同时,注重提拔使用组织委员队伍中优秀的同志,增强组织委员工作的积极性。三是要加大典型推介力度。要多渠道发掘优秀乡镇组织委员典型,找准亮点,从最细小、最亲近角度,收集整理出生动、真实的素材,准确提炼典型事迹。要充分发挥宣传手段,如采用新闻媒体宣传、开展宣讲活动、利用各类宣传阵地宣传、追踪报道先进典型的后续动态等方式,对先进典型进行长效宣传,延长对社会的影响。要通过生活和政治上关心、关爱典型,带动了社会对典型的关注,激发干部人人学习典型,争做典型的热情,进一步放大了典型宣传的效果。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四五”普法开展以来的工作,部署安排今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动员全县上下积极行动起来,打好“四五”普法攻坚战,确保我县顺利通过“四五”普法总结验收。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总结成绩,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从20*年起,我县“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后经历了准备、启动和实施等几个阶段,在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是建立健全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都成立了领导及办事机构,制定了“四五”普法规划及“十五”时期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做到了“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两个文明”建设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
二是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全县各地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先后接待群众咨询5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近10万份,培训普法宣讲员两万人次,对县直乡镇干部、村两委干部、党团骨干、群众代表共1.2万人进行了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高度重视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全县所有学校均配备了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按照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的要求,基本保证了法制教育课的正常开展;同时,通过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改善了学校周边环境,依法治校工作迈入了正常化轨道。
三是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和能力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明显增强,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等各个领域的法治化进程不断加快;“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开展,促进了基层民主自治和基层社会政治稳定。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四五”普法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部分领导在思想认识上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还缺乏足够的认识,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在实际工作中,少数地方和单位还没有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四五”普法的总体要求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三是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和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要引起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
二、明确目标,扎实工作,努力做好今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今年是“四五”普法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也是“四五”普法依法治理考核验收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十分关键。今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点是:服务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尤其是要增强国家公职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深化依法治理,提高全县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实现“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工作目标,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首先,要大力宣传宪法修正案,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宪法意识,同时,大力开展《行政许可法》的宣传教育,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第二,要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教育引导作用,努力提高公民的防范意识、维权意识和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意识,为实现我县社会治安局面的明显好转创造良好法制环境。第三,要加强全社会诚信建设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开展不同形式的专题宣传,不断提高消费者、市场主体和市场监督者的依法消费意识、依法经营意识、依法维权意识、依法管理意识,努力营造诚信守法的信用环境。第四,要将普法依法治理与招商引资工作相结合,增强“四五”普法的实效性。要采取有效措施,用法律规范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民的行为,切实保障投资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进一步优化我县投资环境。第五,要结合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认真总结“法德结合”、“文明理家”等工作经验,推进精神文明建设,造就良好的社会道德环境。
(二)切实抓好全民普法教育,提高全民法制素质。
一是要认真抓好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工作。法制学习要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学习组的学习内容,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学法用法,为广大干部群众当好表率。二是要认真抓好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人事部门要将这项工作纳入公务员管理范畴,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晋级的重要依据;宣传部门要加强宣传报道,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好组织、指导、协调职能,制定好学习计划,抓好学习内容的落实,组织好考试考核。三是要高度重视青少年学生的“四五”普法学习。教育、法制等部门要给合中小学教育教学规律,通过聘请法制副校长、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落实法制教育计划、课时、师资和教材等途径方法,精心组织好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四是要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普法教育力度。重点抓好企业经营管理者对WTO法律制度和我国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工作。在认真抓好重点对象普法教育的同时,各地要认真做好广大农村普法对象和外来人员的普法教育工作,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力争使普法工作不留空白。
(三)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一是要进一步促进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要按照从严执政的要求,明确执法主体,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证行政执法公平、公正、公开,坚决纠正违法和不合理的行政行为,建立和完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落实行政赔偿制度,从源头上、制度上防止和消除行政执法中的腐败现象。二是要进一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认真组织基层干部及广大群众学习与生产、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他们的民主法制意识,引导他们正确行使民利,自觉履行义务。在农村,要以深入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深入推进村民自治为突破口,围绕“四民主”(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两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指导、帮助村民依法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依法制定涉及农村生产、生活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努力提高农村干部依法办事、民主管理的能力和自觉性,促进农村各项事务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在街道社区,要以提高街道社区成员的法律素质为核心,促进街道社区发展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提高社区成员的法制观念和社区工作人员的依法管理水平,促进社区稳定和精神文明建设。
(四)认真做好“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
今年是“四五”普法考核验收年,省、市要求各县市(区)务必在六月底完成各项准备工作,七月中旬市里组织考核验收。现在距考核验收只有一个多月时间,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我们务必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认真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是要组织好自检自查。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总结验收考核标准,对“四五”普法规划实施近五年来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总结回顾。对查找出的不足和薄弱环节,要及时整改,确保完成“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确保顺利通过验收。各地、各部门在自检自查的基础上,认为达到要求的,及时向县依法治县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和“四五”普法工作总结,县里将在六月中旬开始对全县各地、各部门进行总结验收。
二是要切实做好试点工作。按照验收考核标准,县、乡两级和县直部门要办好“一个乡镇、一个机关单位、一个村、一所学校、一个企业”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试点,县一中、建陶公司、黄商集团、电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柳林乡、黄梅镇、小池镇、老铺、西河、中列村等单位作为全县试点单位,由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落实包保责任,6月5日前要全面完成试点工作任务。
三是要积极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的视察、检查、督办和评估工作。县人大、政协6月初将组织对全县“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视察、督办,各乡镇、各部门在总结验收之前,也要系统地组织检查、督办和评估,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做好详细记录,不断改进工作。
四是要做好“四五”普法农村版读本发行工作。全县“四五”普法农村版读本发行总数10万册,按全县农户总户数60%分配到乡镇。为减轻农民负担,经县委研究决定,发行经费由县财政和司法局承担20万元,其余18万元由县直有关部门捐资解决,这项工作由吴海涛书记、张友启县长牵头,希望各单位站在全局高度,克服困难,圆满完成任务。
xxx镇经济发展局 xxx
尊敬的各位领导:
时间一晃而过,弹指之间,20xx年已过去,过去的一年在领导和同事们的悉心关怀和指导下,通过自身的不懈努力,在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也存在诸多的不足。回顾过去一年,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态度端正,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学习是进步的阶梯,对于每个人都是终身任务。一年来,我不断地从书本上、从周围的同事、前辈身上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水平和能力。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参加工作以来,我自觉地把学习作为首要任务,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学习,不断丰富自己的理论知识,提高自身能力。作为一名乡镇干部,我首先树立的是“形势逼人,不进则退;任务逼人,不学则退”的紧迫感,紧跟时代步伐,在持久学和深入学上下功夫,坚持不懈地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在干中学,在学中干,防止浅尝辄止,从而进一步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加强自身修养。二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本人根据工作的需要,经常翻阅相关的材料,努力提高适应工作的能力。坚持把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作为提高工作水平的重要途径,注重向实践学习与向书本学习相结合,进一步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二、求真务实、开拓进取,认真完成各项任务
一年来,我始终坚持严格要求自己,本着谦虚、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在日常工作中,我始终服从、服务于镇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对领导安排的每一项工作任务,能够积极完成,从不推诿拖沓。回顾2018年,主要进行的工作有:
一、硫磷化工产业园拆迁工作。对xxx一队,xx四队185户拆迁户开展前期摸底调查,入户测量,价格评估,拆迁动员工作。
二、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行动开展情况月报表。每月底按照县安监局求,对经济发展局所管辖的冶金有色生产企业进行检查并填写上报月报表。
三、不定期进行企业安全检查。配合镇安委会对xxx镇管辖企业进行生产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并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检查记录。
四、每月对市场菜价进行调查并制作表格。对xxx市场的蔬菜、水果、粮油、肉类等生活必需品进行每月的价格调查并制成表格,每月上报xxx镇政府所有党政领导。
五、配合县安监局举办企业安全管理培训班。按照县安监局要求,对xxx工业企业进行电话联系并告知企业安全管理培训班的培训内容,并对各企业需要进行培训的岗位人数进行登记,制成表格上报县安监局。
六、配合xx进行中小园区环境整治。对中小园区各企业的厂区门口硬化工程进行前期摸底,告知硬化标准并进行督促,对进行硬化的不配合企业进行劝说监督,使其更快更好的做好硬化工作。
七、配合学校进行学校股权交易中心托管挂牌登记工作。对符合要求的50多家xxx镇属企业进行电话沟通,告知xx省股权交易中心托管股权的具体步骤,并告知企业享受的优惠政策和申请需要的相关手续,联系企业进行股权托管申报,收取企业申报资料并上报金昌市工信委。
八、配合镇安委会进行2013年度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环保局安排的工作进度,配合并随同检查xxx镇重点行业企业,对企业的非法违章作业进行排查和整治,并对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和限期整改,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
九、 配合镇安委会进行xxx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根据县安委会下发文件,对xxx镇范围内使用天然气、液化气和人工煤气灯燃气的餐饮场所进行专项治理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十、 联系社区解决xxx镇农贸市场脏乱差问题。根据县长热线所投诉的xxx农贸市场脏乱差问题,联系市场管理办公室和市场所在社区对xxx农贸市场脏乱差问题进行检查和整治工作,并填写问题处理说明上报县长热线。
十一、对xxx各大超市、商场、宾馆消防安全进行检查。根据镇安委会要求对xxx各超市、宾馆、商场的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消防警示标志进行专项检查,对不符合标准的单位进行责令整改,并进行相关记录工作。
十二、配合办公室完成日常工作。配合办公室其他同事日常各项工作进行中需要帮助的项目。
十三、配合县工信局、统计局对2013新入规企业进行摸底和资料收集并上报县统计局。
十四、配合县工信局对xxx中小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
十五、对xx十四、十五队的拆迁户开展前期摸底调查,入户测量,价格评估,拆迁动员工作。
「摘 要 题农村公共物品
「关 键 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失衡/原因/对策/公共选择理论
一、供给失衡的现状
所谓农村公共产品,是相对于农民“私人产品”而言的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用于满足农村公共需要的产品;根据在消费过程中的不同性质,又可区分为纯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混合产品)。农村纯公共产品,是指在消费过程中具有完全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 从而应当由政府免费提供的产品,其典型产品有:农村基层政府(县乡级)行政服务、农村综合发展规划、农村信息系统、农业基础科学研究、大江大河治理、农村环境保护、农村法律政策等。农村准公共产品,是指介于纯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之间、在消费过程中具有不完全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产品,主要包括:①在性质上近乎纯公共产品的准公共产品,如农村义务教育、电力设施、小流域防洪涝设施建设、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等;②一般准公共产品,如农村高中(职高)教育、水利设施、医疗、道路建设、文化馆等;③在性质上近乎私人产品的准公共产品,如农村电信、电视、成人教育、自来水等。近年来,我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效率正在逐步改善,但与城市相比,与农村、农民实际需要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一方面表现为供给不足;另一方面又表现为供给过剩,呈现出严重的失衡。
(一)供给不足
1.农村纯公共产品严重不足
(1)农村科技、农业相关信息等“软”公共产品远不能满足农民的需要。为农民提供现代科技信息和市场信息是基层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但是目前大多数基层政府并不重视农产品信息的收集、传播,致使文化程度偏低的中国农民缺乏对现代科技和周边地区市场供求的了解,往往盲目生产,从而导致生产出缺乏科技含量和供大于求的农产品,以致出现了产量增长收入反而下降的现象。
(2)法律政策供给不足。在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的“三农”提案中,许多委员指出,当前我国农村土地变动和调整非常频繁,农民土地承包权的稳定很难落实;农民在农村的房产缺乏明确的法律保护,引发了许多房产纠纷;农民组织化程度过低,缺乏自助、维权组织。
(3)农村生态环境恶化。由于全球环境的恶化、我国人口增多、乡镇工业的发展,我国农村的生态环境恶化迅速,主要表现为:土壤肥力减弱,水资源匮乏,环境污染严重等。近年来,国家虽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南水北调等,使我国环境恶化的程度有所下降,但大部分农村地区仍缺乏政府保护环境的实质性举措,尤其是一些地方政府单纯追求短期的经济发展,甚至鼓励经济效益好但污染严重的企业扩大规模、提高产量,把环境保护的责任留给下一任政府,给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带来重大的危害。
2.农村准公共产品严重短缺
(1)农业基础设施严重不足。主要表现在:农业水利设施老化,抗灾能力差,大部分农民仍然摆脱不了靠天吃饭的命运,这几年来的抗洪救灾足以证明这一事实;大型灌溉设施短缺,农业机械化程度低,大部分农民还是停留在传统的手工耕作方式上;农村交通不便,虽然近几年县乡公路有了很大的改善,但仍然不能满足农村的需要。
(2)农村教育供给严重短缺。一方面,农村义务教育不能满足农村学生的需求。现在的农村义务教育的资金基本上是由地方政府和当地农民来承担的,因此在农民收入低及地方财政有限的情况下,政府往往又不愿意把资金投到义务教育上,这就呈现了农村校舍破烂,教育设施落后,师资水平低下的现象。另一方面,科技培训远不能满足农民的需求。要使本来文化程度偏低的农民跟上现代科技的步伐,学会用科学技术来提高生产效率,就需政府及时地对农民进行科技培训,但是大多基层政府往往并不重视此项职责。
(3)现行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很不完善。首先,层次低,范围小,覆盖面窄,社会化程度低,国家无法对全体农村劳动者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其次,对农民的医疗保障严重不足。卫生部1998年进行的“第二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结果显示,全国农村居民中得到某种程度医疗保障的人口只有12.56%,农村中因病致(返)贫的农民占贫困户的30%~40%,有的地方甚至高达60%以上。
(二)供给过剩
(1)“政绩”工程建设过多。政府多热衷于投资一些突显“形象”、易出政绩的短期公共项目,热衷于提供看得见、摸得着的“硬”公共产品,比如一些发展较落后的地区大力修建公共设施、楼堂馆所、农贸市场、歌舞剧院、“美化”景点等,美其名曰是建设新农村,提高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实质上这些公共设施的利用率极为低下,浪费了大量钱财,而地方政府却乐此不疲,究其原因不外是领导可以因有此硬件而升迁,甚至还可以因此建设而致富。这不仅加重了农民负担,而且严重影响了政府形象。
(2)政府机构臃肿,人员供给过多。政府机构作为公共产品的一种(注:本文认为:由于政府机构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所以可以将它认定为公共产品。),它的供给也应遵循效率原则。我国现在的地方政府机构臃肿,人员繁多,不仅占用了大量的公共经费,而且办事效率极差,对农民来说,这样的公共产品供给显然过剩。
(3)政策供给过多。政府官员往往制定过多的政策干预农民生产,比如90年代末,江西赣州各级政府制定产业政策强迫农民种油菜、种烟叶、养蚕,曾经严重破坏了农民正常的生产计划。即使政府的出发点是好的,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也并不一定会使全部农民受益。例如,政府的决策出现偏差,从而影响了资源的有效配置;政府官员中的个别人为了谋取私利,导致“豆腐渣”工程等。
二、原因分析——一种从公共选择理论视角的解析
农村公共产品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特征,决定了私人不愿意提供农村公共产品。这是因为:一方面,非竞争性使新增一个消费者的边际成本等于零,这就意味着,如果按边际成本定价,公共产品必须免费供给。这样,私人部门供给公共产品的成本无法补偿;另一方面, 非排他性使公共产品无法从技术上排他,“免费搭车”问题不可避免。这样,私人部门供给公共产品的成本就不可能通过市场得到补偿。因此,政府也就成了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主体。但是,从上面的供给失衡现象中我们知道,作为公共利益代表者身份的政府也并非就能按照农民的需求合理供给公共产品。
公共选择理论认为,政治领域中的人也是“经济人”,均以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布坎南指出,政治过程就像市场的交换过程一样,包含着来自自愿交换的互惠性,是一种正和博弈。每个具有独立价值和利益的个人,都会以自身的利益要求参加政治决策,以谋求实现其个人的目标和利益。“政府,就像一个纯粹交换经济中的市场一样,完全被视为汇总或平衡个人对公共政策之需求的一种制度。”[1]任何政府都是由人组成的,政府职能也是人去完成的,因此,组成政府的这些人不可避免地具有经济人的性质,以追求最大的个人利益为行为准则。他们为了追求最大化的个人利益,就有了背离和损害公共利益的驱动力。具体分析如下:
1.自上而下的官员任命体制,导致拥有决策权的基层政府官员缺乏合理供给公共产品的压力。在政府内部,由于下属一般是由上级任命,对上级负责,领导和下属之间存在密切的利害关系,下属一般不会因工作效率低而被解雇;政府官员的薪金与职位升迁,与增进工作效率或无关系, 或只有间接关系,甚至成反比例关系,而是与上级领导的评价好恶直接相关;而上级领导往往以看得见的“政绩”来评价官员,因此,政府官员往往乐于想方设法供给能凸现其政绩促其晋升的公共产品,于是出现了政府热衷于投资一些见效快、易出政绩的短期公共项目,而不愿提供一些见效慢、期限长但具有战略性的纯公共产品;热衷于投资新建公共项目,而不愿投资维修存量公共项目;热衷于提供看得见、摸得着的“硬”公共产品,而不愿提供农业科技推广、农业发展的综合规划和信息系统等“软”公共产品。又由于政府活动大多不计成本,即使计算也难以做到精确,这无形中促使政府部门对公共产品的供给容易超过社会财富最优分配时限。结果就造成了短期能凸现政府“政绩”的公共产品供给过剩,而符合农民需求但需要大量政府投资又不能短期见效的公共产品供给不足。
2.乡镇政府决策者对“政绩”和“利益”的渴求,导致不符合农民需求偏好的公共产品供给过剩。农民对公共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偏好受多种因素影响,但收入水平是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在一定的收入约束条件下,农民会选择使其效用最大化的私人产品和公共产品消费组合, 但是政府的一些决策者为了达到一些个人的目的而强制改变居民意愿的需求组合,导致超越收入水平的公共产品的过度供给,从而不能真正反映农民对公共产品的需求偏好。这一点可以用西方经济学中的无差异曲线(indifference Curve)加以解释,见图表。
假设农民的全部收入用作两方面消费,一方面是私人产品,另一方面是公共产品(严格讲是准公共产品),MN线是根据农民收入确定的预算线,U1线就是使农民效用最大化的无差异曲线,此时农民会用既定收入消费OX1单位的私人产品和OX2单位的公共产品,但地方政府的决策者为显示其政绩,经常会改变农民消费组合,加大公共产品的消费,这样使公共产品的消费由OX2单位移到OY2单位,迫使农民的私人产品的消费由OX1单位下跌到OY1单位,农民效用无差异曲线也左移至U2.由此造成了公共产品的供给机制不能反映农村对公共产品需求状况,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失衡,导致不符合农民需求偏好的公共产品供给过剩。
3.政府与农民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使政府工作人员能够围绕自身的利益供给公共产品,以致造成了供给不足和供给过剩并存的结构失衡。按照现代政治学的基本原则,人民与政府是委托关系,政治权力的合法性来源于人民的委托,是一种契约关系。 作为委托人的农民由于文化素质普遍较低,信息源少,信息获取方式落后,他们拥有的信息相对较少,很难分清哪些费用是合理的,哪些费用是不合理的;而作为人的乡镇政府则具有完全信息,由于利益关系,乡镇政府及村组织在披露相关信息时过于含蓄,对合理费用和不合理费用的宣传力度不足,由此产生委托人与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人由于拥有私人信息,其行为经常偏离委托人利润最大化目标,从自身利益出发,所做的各项制度安排都是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以致出现了要政府花钱但又不能直接使自己得利的公共产品供给不足,比如农村基础设施、义务教育、社会保障、社区服务、生态环境建设等;而能直接、短期为政府人员带来政绩,特别是便于其设租的公共产品供给过多,比如一些“美化”工程、政府部门豪华的办公楼、轿车等政府设施,导致现行农村公共产品供应中过剩和不足并存的现象。
三、整治对策
造成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失衡的核心内因就在于政府官员的自利性,因此,要实现农村公共产品的合理供给,我们就必须构建一系列制度来约束乃至消除政府官员的自利行为。
(一)改革农村公共产品供需决策制度,实现决策程序“由上而下”向“自下而上”转变。打破农村公共产品供需长期由乡村行政官僚主宰把持的局面,建立由乡村村民内部决定公共产品供需的新机制,通过在乡村组织中设立村民对公共产品需求的表达制度和传导机制, 使多数村民的需求意愿得以真实体现。如:加强乡镇人大的职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建立村民议事、理财和监督小组等。另一方面,在农村应积极推进村级组织制度改革,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推行村委组成人员直选制度,真正把村委会建设成为一个村民自治组织,使村委会真正对村民负责,反映村民呼声,代表村民的需求,维护村民利益,按照供需平衡的要求,自主决定本村范围内公共产品的供求。同时,把村民对非本村级供给的农村公共产品的需求意愿及时、准确无误地传递给各级政府和组织,为各级政府合理的供给公共产品提供决策依据。与此同时,还要量化政府官员的自由裁量权,减少政府官员供给公共产品的随意性。
(二)改革现行干部评议、晋升、薪酬和问责制度,力促农村公共产品由“随意供给”向“合理供给”转变。考核晋升干部应结合所管辖农民的生产条件、生活的真实改善,通过居民对其政绩的认可程度来决定干部的升迁和奖惩,这样才能彻底避免侵害农民的自利行为, 约束政府官员对农村公共产品“随意供给”思想,树立其“合理供给”的思想。首先,要改革现行的乡镇干部任免制度,乡镇干部的任免应由广大农民决定,而不应由上级政府部门决定,即由村民代表直接选举产生,同时受村民代表监督,对村民负责。其次,要加强对乡镇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的监督和约束,健全乡镇政府资金收支管理,定期公开其财务收支和公共产品的供给情况,实现政府的审批制度公开化、透明化,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再次,在精简机构的基础上提高现有公务员的薪酬,使其接近或基本接近在私营企业中工作的相应职务的薪酬,消除政府官员在薪酬上的失衡心理,削弱其出于经济上的考虑而热衷于谋取私利的动机。最后,要完善政府官员决策失误的问责制度。一方面,要加强上级政府对政府官员的职责履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对渎职、失职、不称职和行政不作为等行为依法给予惩处,以此来督促和激励官员正确合理地供给公共产品;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人大的“质询”和“罢免”职能,不断完善不信任投票制、弹劾制以及主要责任人引咎辞职制等,增强人大问责的力度和效能。
(三)规范公共事业听证制度,保证农村公共产品由“暗箱”供给向“透明”供给转变。一方面要确保行政的透明度,扩大农民的知情权。政务的公开不能是政府口头的承诺,而应成为民众的法定权利,即人民对政府公共行政活动拥有知情权,包括公开政府供给公共产品的工作计划、 工作总结、人员管理和经费开支等情况;政府行政机关应通过向社会公开自己供给公共产品的职责范围、行政内容、行政标准、行政程序和惩戒办法的方式,增强公共行政过程的透明度。另一方面要完善公共产品供给的听证制度,扩大农民的质询权和参与决策权。政府所处的“某些迫切需要的公共产品的垄断供给者的地位”[2]决定着政府拥有对许多公共事业的垄断经营权。这种没有竞争的垄断极易使政府丧失对效率、效益追求的内部动力和外部压力,成为政府扩展自利的温床。因此打破政府对公共事业的绝对垄断价格,实行公共事业的价格听证制, 让农民对公共产品的种类、价格等拥有质询权。这就要从制度上保证农民参与公共事业单位活动的全过程,只有公共事业的全部活动过程进入了公众的眼帘,公众掌握了充足、真实的信息,才能发挥听证所应有的监督功能,也才能有效控制政府部门将自利凌驾于公利之上。
(四)在公共部门恢复自由竞争,实现农村公共产品由“垄断”供给向“竞争”供给转变。
公共选择理论的另一位代表人物威廉·奈斯凯南认为,政府不应该再像过去那样把各行政部门的活动范围规定得死死的,而是应该允许若干个“办事机构”在某些行政工作的分配问题上彼此展开竞争,这样,政府便可以对其各个行政部门的实际生产费用形成一个更加准确的概念。 在他看来,现行制度下的预算主管部门实际上几乎成了各行政部门提出的运转费用估算的俘虏,它不可能了解向它提出的财会计划是否就是保证所需公共产品的最有效办法。假如允许办事机构就完成某些工作提出相互竞争的预算,那么这种竞争机制便可使人们对实际的最低费用有一个更为准确的把握。这样做自然会打破部门间的分工,但也会使社会获得更有效率的公共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