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31 09:21:2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市场经济,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市场经济;生态市场经济;人文关怀;生态关怀
基金项目:[F]浙江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人均美元DP快速倍增条件下的金融问题研究”(JYji011105);浙江工商大学现代商贸研究中心课题“人均美元DP快速倍增过程及其实现后的浙江商贸环境研究”(11JDSM10YB)
作者简介:[F]杨文进,男,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浙江 杭州 310018);柳杨青,女,浙江工商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
中图分类号:F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169(013)0300006收稿日期:[F]013018
市场经济是工业革命以来占主导地位的基本经济制度,但随着0世纪下半叶人文关怀、生态关怀、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绿色经济和绿色消费、低碳经济等运动的兴起,市场经济也在发生明显的蜕变,即向生态市场经济转换。我国虽然进入市场经济不久,但在世界经济一体化以及国内生态环境与社会环境恶化的要求下,也在自觉或不自觉地发生这种转换。
一、生态市场经济的涵义
“生态”一词的本义,系指自然界食物链中的能量转换关系,反映物种间的依存和制约关系。运用到社会科学领域,其含义已转化为系统内各部分之间的相互协调与和谐共生,核心就是系统内各部分之间的“和谐”。具体来说,主要包含两部分内容,一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二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两种关系在实际当中是相互依存和制约的。因为人与自然的关系既是人与人关系的基础,同时也是其映衬。在一个人与自然关系紧张对立的社会,必然生存困难,为争夺有限的生存空间,往往会发生激烈的人际争斗,人类历史上每次大的战争或内部争斗无不是人与自然关系紧张的结果;在一个对同类都不友善的社会,必然难以对“异类”的“自然”友善,所以说,人与自然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而“生态文明”据刘思华考证,我国最早提出“生态文明”概念的是叶谦吉教授,于1987年“全国生态农业问题讨论会”提出。对此概念的内涵,国内理论界尚未形成共识。哲学界更多的将其理解为人与人和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统一(余昌谋,010),但在可持续发展经济学与生态经济学领域,则主要将其局限于人与自然关系和谐这个方面(刘思华,003)。本文对生态文明的定义,是根据文明具有“伦理、制度安排与能力”三者内容的统一进行的。反映的则是人类在生态关怀与人文关怀的伦理指导下,通过体现这种思想的制度安排,合理利用生态环境来满足自身需要的能力。
[JP]根据社会科学“生态”与“生态文明”的内涵,可以将“生态市场经济”理解为“在生态文明指导下,通过市场方式来实现自身目标的一种经济制度”。这种目标,既包含人与自然和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和谐,也包括人类满足自身三种需要(即物质需要、精神需要与生态需要)[ZW(][BF]刘思华曾提出人类需要由四方面构成,即物质需要、精神需要、生态需要与社会需要。笔者也曾在多部著作中持四种需要的观点,但将社会需要作为精神需要也是可以的。之间的和谐统一。
正因为“生态”包括了人文关怀与生态关怀的内容,所以使用“生态市场经济”而不是当下更为流行的“绿色”市场经济来反映这一经济模式的内容。因为相对于“生态”涵义来说,“绿色”是一个更为狭义的范畴,其范围更窄,仅仅指再生产过程不污染或破坏生态环境、结果对人的健康有利的行为,不包括“生态”具有的人文关怀内涵;在程度上也更浅,仅表现为人类对自然的态度,缺乏“生态”中所包含的事物间的和谐统一等内容。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杨文进,等:论市场经济向生态市场经济的蜕变
作为一种配置资源的经济模式,生态市场经济首先是一种文明,即生态文明(其中包含了社会文明)的体现,也就是说它以生态伦理为自己的行动指南,追求人与自然和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共赢为目标,是人文关怀与生态关怀的有机统一,这种文明在生态市场经济中的集中体现就是“公平”与“仁爱”。其次,生态市场经济是一种特殊的制度安排,这种制度是以生态文明为指导,确定社会内部成员之间的权力、地位、义务和组织方式等,以保证生态文明目标的实现。其三,生态市场经济是一种行为规范,决定交易过程的行为规则,如要求所有行为主体具有强烈的保护环境、尊重劳工、关爱社会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同时交易过程诚实守信、按规则办事等。其四,生态市场经济是一种特殊的资源配置方式。作为市场经济的一种特殊形态,虽然也以价值为标准、以价格为工具、以利润为目标、以市场需求为取向、以优胜劣汰为作用机制等作为自己的资源配置方式,但与一般市场经济不一样的是,它有自己更为特殊的、能够反映人文关怀与生态关怀的价值衡量标准,有承载特殊伦理道德的行为主体,有反映这些内容的特殊的制度安排,有实现这些目标的特殊的市场机制等,从而能够保证资源配置过程及其结果符合自己的伦理价值。最后,生态市场经济是实现生态文明目标的作用手段。如同任何人类文明与制度安排都有自己的特定目标一样,生态市场经济自然也有自己的作用目标,也就是人与自然和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和谐统一,在此过程中,特别要满足人类三种需要,即物质需要、精神需要与生态需要及其相互之间的和谐统一,以实现人类福利的最大福利目标。当前人类需要中的一个突出矛盾,就是物质需要满足过度(人类物质生产的绝大部分已不是为了满足生理性需要,而是为了满足社会性需要,如社会地位、个好等显示社会生产关系差别的需要),生态需要的满足则严重不足,市场经济向生态市场经济转换的目标之一,就是要纠正几种需要之间的严重失衡,以实现人类的更大福利。生态市场经济实现这个目标的具体手段,是其特定的市场价值或价格标准和市场机制。
生态市场经济应是随着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和文明程度不断提高而产生的一种追求人与人和人与自然之间和谐统一的一种经济模式。它反映人类从原来追求征服自然,奴役万物,同时在内部追求差异的不断扩大甚至你死我活的争斗过程中,逐渐转向生态关怀与人文关怀相统一,以实现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种蜕变。也就是说,虽然生态市场经济的运行基础仍然是市场机制,但它体现了一种新的文明、新的制度、新的行为规范等,从而是一种发生了脱胎换骨蜕变的市场经济。在这种新的市场经济中,人们在为实现自身利益努力的同时,将更加关注生态环境、社会和他人的利益,在一定程度上,甚至愿意为了生态和社会利益而牺牲部分个人利益,以实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市场经济向生态市场经济蜕变是[3]当代世界变革最显著标志
要特别指出的是,生态市场经济既不是离现实遥远的理论蓝图,更不是海市蜃楼,它早已存在并不断深化,影响你我而且改变世界。可以说,市场经济向生态市场经济的蜕变,已经成为当代世界变革最显著的标志之一。
0世纪中叶以来,在体现生态文明精神的人文关怀和生态关怀等伦理的影响下,劳工保护、种族和性别平等、消费者权益、环境保护、动物权益、企业社会责任、可持续发展、绿色生产与消费、低碳经济等运动在世界各地风起云涌,尤其是1980年代兴起并快速席卷全球的可持续发展运动和进入新千年以来的低碳经济行动更是影响深远。这些运动并不仅仅是一种思潮,而且是影响社会政治经济的实际行动。这些行动需要实践的载体,按经济学的说法,就是需要具体的资源配置来落实。在当今社会,占主导地位的资源配置方式是市场经济,这是人类社会长期实践证明最有效的资源配置方式,至今尚无其他资源配置方式能替代它。由此,这些体现生态文明和社会文明内容的各种运动,只能通过市场经济来实现自己的目标。也就是说,无论哪种反映人文关怀与生态关怀的行动,都必须以市场经济作为自己实践的手段,而要通过市场经济来达到自己的目标,那么它们就必须将自己的意志(通过制度安排等方式)施加于市场经济中,使其资源配置向着符合自己目标的方向前进,市场经济也就在此过程中发生蜕变并逐渐转化为生态市场经济。
市场经济向着生态市场经济蜕变的表现,在当今世界,尤其是在发达国家中是非常明显的。其一,在主体行为中,人文关怀与生态关怀的社会责任,如保护生态环境、雇员平等的权力与机会、保护劳工和残障人员的合法权益、节约资源、社区建设、人力资源培养、产品的再生产符合伦理要求等,已成为整个社会共同的行为规范,是否具有这样的意识并付诸行动,对生产者来说,已成为进入市场的基本条件;人们对商品的选择及其支付的价格水平,也是根据生产者是否承担了与社会伦理相一致的社会责任来决定的。承担环境、消费者、人力资源、员工安全、产品安全、慈善捐赠和其他方面的社会责任已经成为企业行为准则的一部分。其二,在制度安排上,不仅确定了对人的“仁爱”,如制定了严格的劳动者保护、强制雇佣伤残人员的规定及其奖罚制度、禁止各种形式的种族和性别歧视,产品对消费者必须安全等,而且将这种“仁爱”扩展到动物与自然,如规定各种饲养动物的养护密度,饲养甚至宰杀过程都必须符合“人道”标准;对涉及环境保护、人身安全、社会公共道德等方面再生产过程中的每个环节都进行了严格规定,并且绝大部分通过市场机制得到体现,如主体与产品的准入制度及其标准必须符合共同的价值规范;这种价值规范在市场需求与价格方面也得到市场确认,那些符合价值规范生产的(同质量)产品不仅更受消费者偏爱,并且人们愿意支付更高的价格,而对那些价格低廉但不符合社会伦理与生态文明要求的产品,如恶劣条件下饲养的动物产品、以破坏环境为代价生产的产品、以童工为主体生产的产品等则受到普遍的抵制。同时,无论是生产者还是消费者,尤其是大企业均被要求承担起利他性的环境保护和社会公益等方面的社会责任。
这种关爱弱者、呵护环境、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充满人文关怀与生态关怀的市场经济,与传统理念上的那种企业只是追求利润的机器,消费者则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主体,也就是每个行为主体都是完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自利者,市场则完全是一个冷冰冰甚至你死我活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的竞技场,结果不仅导致日益严重的两极分化和社会对抗,而且带来严重的生态灾难的市场经济是截然不同的显然,无论我国还是发达国家的市场经济都还不是完美的,最近发生的欧洲的“马肉”事件,反映了市场经济的逐利行为与社会伦理之间的冲突,但不能因此否定社会主流伦理与制度的转变。任何社会,无论制度的设计多么完美,都会存在一些社会弊端,这些弊端既反映了社会制度的缺陷,但同时也是促使社会进步的动力。同时在社会科学研究中要特别注意的一点,就是批判已有社会制度的弊端是容易的,但要建设一种理想的、比现有制度更美好的新制度则是难上加难的事情。近百年来的社会实践就证明了这一点。[BFQ][ZW)]。它说明市场经济已经发生质的蜕变,由造成社会对立与生态环境破坏的传统市场经济,转换为促进社会和谐与环境保护的生态市场经济,由此人们将自身利益与社会利益,甚至世界利益更加紧密地联系起来,以使“地球飞船”能够航行得更远。
市场经济对社会经济环境作用性质发生的这种转变说明,市场经济作为一种配置资源的手段,其本身对社会和环境的影响是中性的,具体的作用结果取决于社会施加其上的伦理标准和制度安排。传统市场经济之所以对社会和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是传统伦理和制度安排的结果,如传统伦理认为,世界万物都是供人类驱使的,生态环境和公共资源是没有(市场)价值的,市场规则是丛林法则在人类社会的表现,金钱是万能的等等,由此造成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资源的耗竭、社会严重的两极分化等一系列严重的社会和生态灾难。但也正是这些灾难,促使人们对此进行深刻的反思,由此才会发生0世纪中叶以来的包括伦理、制度等方面的社会变革,促使传统的市场经济向生态市场经济转变。当人类社会将反映人与人之间和人与自然之间和谐的伦理与制度施加于市场经济之上时,它自然会向着人文关怀与生态关怀的方向前进。正因为这样,我们特别强调社会伦理价值及反映其要求的制度安排的作用。
任何重大的变革都有其特殊的时代背景,市场经济向生态市场经济的转化也是这样。前面讲到,人和人的关系与人和自然的关系之间是密切相关的。随着二战后经济的持续增长,人口数量与耕地或食物供给之间的关系得到缓和,财富的分配和人文关怀逐渐被社会重视,劳动者权益、消费者权益被重视而上升为国家法律,使用童工、种族歧视、性别歧视等一系列不平等的现象逐渐得到纠正。这种倾向还从发达国家扩散到发展中国家,由此引发了第三世界国家争独立、争、争发展、争人权的运动。当“爱人”成为社会的主流伦理意识后,在人与人和人与自然之间紧密的相关联系作用下,必然会逐渐拓展到“爱物”。与此同时,发达国家虽然在1960年代解决了人口数量与耕地的矛盾,但以牺牲生态环境和过度消耗资源来换取经济增长的做法却带来了日益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同时还导致资源供给的短缺,由此促使整个社会日益关注环境问题。正是在这种背景下,美国生物学家卡森发表的《寂静的春天》,才会引起社会如此大的关注并唤起了遍及整个西方世界的环保运动,同时也促使人类重新反思人与自然的关系,现代生态文明理论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产生并对当代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1970年代“罗马俱乐部”关于经济增长与资源供给的报告,不仅指出资源供给的有限性,同时也指出环境容量的有限性,促使人们思考经济增长与资源环境容量的关系;“地球宇宙飞船”之说的产生,则不仅促使人们重新看待各国内部人们之间的关系,而且考虑不同国家之间,尤其是南北之间的相互关系,由此引申出0世纪80年代在少数发达国家产生并很快得到世界普遍响应的可持续发展运动;新千年之交,碳排放导致的温室效应更是引起世界各国的普遍关注,减少碳排放以保护地球环境正成为各国的共同行动。正是在这些思潮和运动的推动下,生态关怀成为一种共同的伦理和行为选择。由于全球生态系统是一个整体,各部分之间相互关联,每个国家的生态安全都依赖于全球生态系统整体性的完好,因此对环境的关注,必然会促使发达国家人民对落后国家人民生活状况的关注。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南北对话、发展援助等也日益加强,可持续发展强调的对发展与全球环境的“共同参与”就充分反映了这种联系。
伦理价值及其行为规范的转变,必然会带来制度的变革。在任何时代,满足生存和发展需要的经济活动都是人类社会最基础的部分,伦理和制度的转变必然集中体现在经济领域。现代人类在经济活动方面最有效的载体是市场经济,那么市场经济必然要体现这种变化,即由传统的“野蛮与黑色”的市场经济向现代的“文明与绿色”的市场经济转换。因此可以说,市场经济向生态市场经济转换是当代世界变革最显著的标志之一。更重要的是,不管接受与否,生态市场经济在一些国家(主要是发达国家)已经是个客观事实并正在继续深化,在另一些国家则正在快速成长,这是一个人与自然关系决定的、不可抗拒的世界历史潮流。
三、生态市场经济正在改变世界
伦理价值与行为规范的变革改变着市场经济,进而改变着世界。当今的经济活动主要是由市场经济来实施的,市场经济向生态市场经济的蜕变,必然会对人类社会产生重大影响。
伦理决定市场经济的方向,市场经济则通过经济利益而将其凝固为社会大众的行为准则。任何一种代表社会前进方向的主导性伦理,首先都是由少数人提出并由统治阶级加以推行的,社会大众对新伦理的接受往往是通过经济活动的利益选择实现的,即做出符合新伦理规范的选择能够得到更多的利益;反之,则会受到处罚。市场的利益选择迫使大众改变伦理和行为规范,因此市场经济向生态市场经济的蜕变,必将对人类社会产生重大影响。
市场经济蜕变为生态市场经济对世界的改变,是通过制度和市场机制的变革实现的。与规范性伦理不同,制度具有强制性,正是这种强制,才可能将最初由少数人主导的伦理最终转化为整个社会公认的价值规范。生态市场经济通过有形与无形制度形成的体现生态文明的行为规范,来保证资源配置符合自己的要求。生态市场经济制度确定的市场准入,明确要求所有的行为主体都必须具有公认的符合社会伦理与环境保护的行为准则,如不破坏生态环境、不售卖假货、承认雇员与顾客所享有的社会伦理和法律规定的各种权利、不进行种族与性别的歧视、企业达到一定规模须雇佣一定比例的残疾人员、尊重动物的基本权利、不给违伦理道德的活动提供便利(如金融机构不得向损害环境的企业活动提供资金等方面的便利等),加之相应的奖励惩罚制度,必然会促使人们的行为符合这些规范,否则将无法在市场竞争中生存。这说明,在生态市场经济中,每个人都将更加关注自身行为与社会利益的关系,这将改变传统市场经济体制下那种冷冰冰的人与人和人与自然之间的对立关系,使世界变得更加和谐。
如果说伦理制度还具有不可选择的较大强制性,因而还难以成为人们的自觉选择的话,那么生态市场经济的价格体系及其作用机制则具有吸引人们自觉改变行为规范的强大动力。正如亚当·斯密揭示的不同的社会制度或生产关系有不同的价值标准那样,为了实现自己的价值目标,生态市场经济必然会有区别于传统市场经济的价格体系及其作用手段。这种价格体系及其机制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充分反映生态文明的人文关怀与生态关怀,具体表现就是公共性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是有价值的,如各国的碳排放总量是受限的,超额排放须支付代价,污染物的排放是要付费的,符合环境保护和伦理要求的产品的价格水平更高且更受市场欢迎,各种违反环境保护标准和伦理的行为不仅受到市场禁入的制裁,而且受到经济上的重罚[ZW(][BF]根据各种标准制定的市场禁入与经济处罚,都属于价格体系中的一部分并供人们选择。只不过在这里,它属于(代表社会公共利益的)卖方垄断。在生态市场经济中,这种由代表社会公共利益所形成的卖方垄断比传统的市场经济更为普遍和严格,这是调整人们行为使其更加符合生态市场经济伦理所必需的。[BFQ][ZW)];不同环保和伦理标准生产的产品价格与市场接受程度是完全不同的。正是这种价格体系的利益引导,才保证了由伦理规范和制度引导的资源配置符合生态市场经济的要求。只有行为选择与利益的一致性能够良好地相结合时,与此相一致的伦理才能在社会上确立主导地位。
与经济利益选择相一致的新的伦理一旦确立主导的地位,那么对与其相悖的行为就具有排斥性,其影响就会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每个方面而使其发生脱胎换骨的变化。这种变化早已发生并正在深化。与二、三十年前相比,当今世界对环境保护、基本人权、劳动保护、动物权利、企业责任、社会保障、市场选择、贫富差距等方面的态度可以说发生了质的改变,并已上升为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最重要的政治议题。在基本伦理变化的背景下,财富回归社会已成为越来越多富豪的选择,裸捐现象越来越普遍。生态市场经济不仅改变着各国内部的政治经济生态,而且改变着国际经济政治关系和南北关系,全球生态问题及其相关的社会经济问题已取代原来的政治军事问题成为当今世界关注的焦四、积极推进我国的生态市场经济建
市场经济向生态市场经济的蜕变虽然首先发生在西方发达国家,但作为一种代表人类进步并体现人与环境相互适应的新型经济模式,必然会向全球拓展。无论是从国家利益,还是从我国的生态环境与社会环境状况等方面看,加快向生态市场经济转变都是我们必然的选择。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实行市场经济的时间很短,世界经济发展的趋势迫使我们必须在尚不完备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直接向生态市场经济过渡。这意味着与发达国家的市场经济较自然地逐渐过渡到生态市场经济相比,我国的这种转换具有明显的强制性和跳跃性。这有几方面的原因。一是在国际经济关系中,中国如果要融入西方发达国家主导的世界经济体系并获得自己的利益,就必须遵从已经形成的市场准入和规范,否则就会被排斥在外,闭关自守更是得不偿失。二是我国内部环境压迫的结果,来自生态环境与社会环境两个方面。从1990年代初期开始,我国政府分别提出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发展绿色经济、实施循环经济、建设美丽中国等一系列旨在缓和人与自然紧张关系的政策,这充分反映了进行发展方式变革的紧迫性。与此同时,社会内部的紧张关系也在日益加强,两极分化日益明显,建立“和谐社会”被政府列入当前最重要的工作。三是我国的社会责任要求所致。我国是具有五千年文明历史的大国,是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对世界和平与生态安全等负有重大的国际义务,同时正在实施和平崛起战略。正因为这样,我国政府早在199年就向世界庄重宣布将全面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并在工业化任务十分繁重的新旧千年相交之际,积极参与碳减排行动。
在不发达市场经济背景下推行更高级的生态市场经济建设,意味着我国同时要进行两种制度的建设,这一方面增加了难度,另一方面又使我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进行制度建设的跳跃。虽然生态市场经济是比市场经济更高级的一种形态,但本质上仍然是市场经济,因此两者在许多方面有共同的地方,诚信、契约精神、遵守交易规则、守法、承担最基本的社会责任等都是市场经济最基本的行为要求,所以进行生态市场经济建设并不妨碍市场经济制度的建设,这本身也是生态市场经济建设的需要。
加强生态市场经济建设,最主要的是伦理与行为规范建设。即应以生态文明为指导,加强以人文关怀和生态关怀为核心的伦理建设。基本伦理建设的缺失可以说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最大的失误,对权力和金钱的过度崇拜使整个社会失去了方向,导致两极分化和社会对立日趋严重、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等一系列问题,加强以人文关怀和生态关怀为核心的伦理建设,是我国建设生态市场经济最核心也是最艰巨的任务。以此为基础,结合市场准入制度的建设,加强主体的行为规范,也是我国建设生态市场经济极其艰巨的任务。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制度建设中一直未能有效解决主体行为规范缺失的问题。缺乏诚信和契约精神,交易过程不遵章守法,缺乏社会责任等成为一个社会普遍现象。在这方面,应该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加大对违反生态市场经济行为准则的处罚力度。在一个缺乏共同行为规范和守法传统的社会,要在一个较短时期内建立起有效的法制和共同的行为规范体制,除了宣传教育和示范引导外,加强对违规与违法的惩罚力度是最有效的手段,让违法成本不仅大于收益,甚至要高到无限大,让违法者倾家荡产甚至进入牢狱。要使行为规范和制度得到遵守,就必须有充分反映生态文明要求并引导资源配置的市场价值标准及其市场机制,这种价值标准一方面通过能够反映生态文明伦理的制度安排及其行为主体的市场活动建立,另一方面则必须通过政府的引导甚至干预来建立,如通过对符合伦理要求的产品进行财政补贴,对不符合伦理要求的产品征收重税等。通过对价格标准及其交易行为的干预,能够有效地将人们对利益追求的努力目标引导到符合生态市场经济要求的轨道上来,从而有效推进生态市场经济制度建设。
生态市场经济的建设是一种复杂的系统工程,对其内容的详细分析,超出了本文的范围。
一.财政的本质
既然不同社会制度下市场经济的运行方式有相同之处,那么,从国家对市场经济的角度看,不同社会制度、不同国情、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国家的财政也是具有共性的。西方经济学中的财政是"publicfinance",finance本身的含义有许多,可以译为金融、财务、资金,公共的资金即为财政。只是为了与我国的财政作出区别,才将其译为“公共财政”。所以公共财政和国家财政二者之间并没有本质的区别。至于社会主义财政支出以前以生产型为主,主要是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以及当时的经济体制所决定的。而“publicfinance”作为一种现代财政学也是经历过不同经济阶段的发展而形成的。在早期的资本主义经济中,财政支出占国民收入的比重是较小的,这与那时提倡国家采取自由放任政策是密切相关的。随着资本主义基本矛盾的发展和激化,资本主义国家为了维持经济发展和克服日益频繁的经济危机,同时为了防止社会动荡愈演愈烈,才不得不设法提高广大劳动人民的生活水平并提供基本的社会保障,由此而导致财政支出的日益膨胀。应当看到从生产型过渡到现代财政学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这正符合19世纪德国经济学家阿道夫·瓦格纳著名的“瓦格纳法则”,即,随着人均收入的提高,公共部门的相对规模也会提高。
西方经济学家将财政学视为一门关于公共部门的政治经济学,旨在描述和分析公共部门的经济活动。他们所说的“公共部门”,指的是与私人部门相区别的另一个经济部门。这里的“公共”,主要就是政府。这对于我们很有借鉴意义。将政府作为一个经济部门,有利于提高政府各项经济行为的效率,按照市场规则来规范政府,同时又加强了政府宏观调控的能力,提高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所以研究市场经济下规范的财政理论不必冠以中国两个字,也无须加上社会主义的定语。因为财政是为国家服务的,而经济体制又制约着财政的存在形式,所以不论是任何国家、任何经济体制,它必然要经历市场经济下的财政这一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
二.财政存在的必要性
1.从政治、经济的角度认识财政存在的必要性
财政的发展与政治经济的发展是紧密联系的。财政是国家凭借其政治权力参与国民收入的分配。只要国家还存在,财政就必然存在,即使说法可能会有改变,其含义仍然是相同的。政府掌握着一系列可使用的政策工具,财政是其中的一种,它具有其它政策工具如直接控制、管制、控制企业、货币和债务政策等无法比拟的优势。另外,财政作为一种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手段,必然要受到经济发展阶段的制约。所以财政一端与经济联系,一端与政治联系。
2.市场经济下财政存在的必要性
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对资源配置起主导作用。市场上的一切经济行为按照价格机制运作。完全竞争的市场机制可以通过供求双方的自发调节,使资源配置达到最佳状态,即所谓的“帕累托效率”。问题在于,完全竞争的市场机制毕竟只是一种理论上的状态,在现实生活中完全竞争市场所需的必要条件不可能同时完全具备。而只要缺少一个条件,市场机制在实现资源配置的效率方面就有可能出现运转失灵。导致市场运转失灵的基本原因在于价格信号并非总是能充分地反映社会边际效益和社会边际成本。尤其是共用品的价格市场不能决定,所以只能由政府来为其定价。此外市场还存在着其它一些失灵情况。下面首先来看共用品理论。
(1)共用品理论
共用品是市场机制发生失灵的一个重要领域。西方经济学认为经济分为私人部门和公共部门。私人部门提供的产品叫做私用品,公共部门提供的产品叫做共用品。共用品不限于物质产品,更主要的是指各种公共服务,既包括无形资产也包括精神产品。由于私人部门只追求利益及大化,这些产品的公益性较强,所以私人部门一般情况下是无法提供的。
共用品理论对于市场经济下如何提高政府的效率有很重要的意义。它赋予政府提供的共用品以价格。使得等价交换的原则最终适用于共用品,将公共服务与个人纳税等价起来。使得有效利用资源这样一个私人经济原则运用于共用品经济中。
(2)市场失灵的其它方面
微观经济领域的失灵
一是外部效应。即某些个人或厂商的经济行为影响了他人或厂商。却没有为之承担应有的成本费用或没有获得应有的报酬。由于市场主要以追求私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所以对于带来外部效应的物品或劳务的供给不是过多就是不足。其原因在于私人边际效益同社会边际效益或成本是不一致的,所以政府应当对外部效应进行矫正。二是不完全竞争的存在。不完全竞争是指某些垄断行业的存在阻碍着竞争。当一个企业可以通过减少其所出售的物品的供给量,从而使的物品的出售价格高于该种物品的边际生产成本时,就发生了所谓“垄断”。垄断者实现利润最大化的办法是将其产量确定在边际效益等于其私人边际成本的水平上。这会造成社会净效益的损失。如果能通过政府部门的干预,强迫垄断者增加产量,使价格降至同社会边际成本相等的水平,便可因此获得失去的那部分损失。所以政府有责任通过法律和经济手段保护有效竞争,排除垄断对资源有效配置的扭曲。
宏观经济领域的失灵
市场机制在实现资源配置方面的失灵,不仅表现在微观经济领域,宏观经济领域同样存在着市场失灵的现象。从微观上考察,资源配置的效率是可以运用帕累托效率准则来评判的。但是,若将该准则推广到宏观,则有些不够用了。宏观经济领域资源配置效率即宏观经济效率的评判,还需要借助于其它的指标。这就是就业、物价水平和经济增长。而自发的市场机制并不能自行趋向于充分就业、物价稳定和适度的经济增长。市场机制在实现宏观经济水平方面的失灵主要表现在收入分配的不公和经济的波动与失衡。为此,唯有政府担负起对宏观经济的管理职能,经济才有可能获得稳定的增长。
三.市场经济下财政职能的界定
根据上述分析可以得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首先应以市场对经济的调节为主,以达到资源最充分有效的利用。在市场机制能够完全解决好的领域,政府就没必要再介入。只有当市场发生失灵时政府才应该介入其中,不过政府介入的最终目标仍是为了维护或确保市场的正常运作,使经济中资源配置的效率达到最大化。而政府干预市场最有效的一种手段便是财政。那么财政的职能也应该界定在市场机制失灵的范围内。财政的收支范围是根据政府职能范围而确定的。因此这里实质上界定财政的职能就是确定政府职能范围的大小。它可以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资源配置职能。也可以称其为提供共用品的职能。因为财政的资源配置职能主要是体现在共用品的提供上。共用品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特征决定了它不能由私人部门通过市场提供。否则就会发生休谟早在1740年就指出过的所谓“公共的悲剧”。其次财政履行资源配置的职能是由于外部效应的存在。此外还有不完全竞争状态的存在。当发生这些情况时也有必要通过政府的财政手段对现有资源进行合理配置,使其实现最大价值和最有效的利用。
财政监督是对各项财政资金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寓监督于整个管理之中。它包括以下几层意思:第一,专门的监督机构要和其他业务机构合理分工,专司监督的部门应该牵头抓总,对整个财政监督工作、检查工作安排部署。第二,各业务部门要按照监督部门的要求进行监督。这要研究专司监督部门和业务部门分工到什么程度,怎样分合适。第三,正确运用检查的权力,对各种资金进行监督检查。事后要有核准报告制度,要由监督部门对报告进行审查、认可,使监督寓于管理之中,通过各项业务制定合适的规章制度。第四,体现财政监督的功能。结合支出管理体制改革,改造传统的支出体系和信息系统。在支出改革过程中,必然要触动传统的模式,旧的方法不行了,新方法要建立。在这个过程中,财政监督部门要发挥作用,要使每个制度建立的时候,就考虑到监督的职能,在新的管理体系和信息系统中资源共享,数据透明,预算确定下来后,必须进入信息系统,执行到什么程度,授权限于哪些人,在关键处行使监督职能。
二、坚持财政监督的职能不动摇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过程中,如何认识财政监督职能的重要作用,如何调整财政监督职能的定位,如何转变财政职能的实现机制,是摆在理论界和实践工作者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财政监督主要以行政监督为主,通过行政法规的制定和检查,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财政资金的运行和财务活动的进行以及财政政策、会计制度的执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使财政监督具有了新的内容,它既要体现以国家为主体财政分配关系的监督要求,也要反映以价值规律和市场竞争为特点、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监督要求。一方面社会主义国家的分配性质,要求对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进行监督,通过国家分配政策、财务制度以及相关法规的颁布,反映社会主义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同时,多种所有制形式的存在,要求通过私营、外资、合资企业的监督,维护按要素分配形式为补充的分配运行秩序。另一方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财政监督要反映价值规律和市场经济的要求,按照客观经济规律,转变财政监督方式和监督手段,运用经济、法律方法监督地方、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的经济活动,使其收支行为、分配方式、资金营运、上交利税符合国家财政政策和市场准则,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财政分配的正常运行,维护国民经济运行秩序。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改变了传统计划经济模式下国家财政在收支过程中统收统支、大包大揽,不讲经济效益的指令性分配方式。国家财政分配出现了三个转变,一是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在分配方式上变统收统支分配体制为明确事权、划分税种、确定收支的分税制机制。二是在国家、企业、个人的分配关系上,变单一按劳分配方式为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按要素分配为补充的分配体制。三是在国家财政部门与其他政府部门的分配关系上,变预算内、预算外分配双轨制为逐渐向预算内单轨分配转变。财政监督也从计划经济体制下事无巨细、一统到底的直接监督,变为依法监督和间接监督,通过《预算法》、《会计法》、《税收征管条例》等财政法规,监督财政部门内预算编制情况和预决算执行情况,监督税务部门税收征管、汇集、解缴情况、纳税对象的完税情况,以及各财政部门非税性财政收入收缴上解和使用情况。并通过社会监督机构,监督企事业单位资产运行过程和财务会计活动,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和企业出资人利益,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供保障。可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经济运行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对财政监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使财政监督更加必要。
三、转变财政监督职能的实现机制
在财政管理由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转变的过程中,及时转变财政监督职能的实现机制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改变过去传统的单一的财政监督内容和监督对象,把对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与对企业、单位的监督检查放到同等重要位置。必须从传统的以企业财务收支为主要对象的监督模式,转换为充分运用财政部门综合管理财政收支的职责特点,在开展对企业执行财会制度和预算收入解缴情况监管的同时,把工作重点逐步转移到本级预算收入、划分、留解、退付的监督上来。
2.由重收入监督转变到收支并重上来。通过财政收入监督,可以达到增加收入,防止财政收入流失的目的。但财政支出方向是否正确、资金使用效益如何,有无挤占挪用现象等,都关系到财政职能的发挥,关系到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因此,新形势下的财政监督职能的实现机制,必须逐步建立从财政预算支出的申报、拨付到使用过程的跟踪监督机制。
3.由事后监督为主向事前、事中、事后的综合监督为主转变。没有事前、事中监督,根本谈不上监督体系建设。必须有一套办法规定,由专司监督的部门利用其所处的地位和职权来调动所有业务科室,对这套办法进行检查。
4.要从大检查突击性监督向日常全方位监督转变。十几年的大检查形成了一套有效的工作方法,但带有突击性质,并且检查对象多是企业。市场经济体制下财政工作的中心是以管理为主,因此,财政监督要转变监督方式,逐步由突击检查转到日常全方位的监督。财政监督不只是简单的查,要查、督并重,甚至监督应该更重要。重点不再是企业,而应是财政资金,真正形成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的财政监督工作新格局。
5.由监督检查转变到监督服务。财政监督要彻底改变过去那种只重检查,不重管理,只重收缴,不重整改,监督检查与管理服务相脱节的做法。变单纯的监督检查为监督服务,寓服务于监督之中,把监督检查与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结合起来,达到为加强财政管理服务、为财政中心工作服务的目的。
6.从对外为主向对内为主转变,强化内部监督。财政部门手中的“财权”决定了有必要在内部建立起强有力的自我约束机制,包括自身队伍建设,制度规定的建设,行使内部审计职能,提高工作透明度、规范自身行为。内部监督应该做好内部审计、专项检查和离任审计。
四、坚持财政监督职能,必须加强法制建设
坚持财政监督,健全财政职能,确保市场经济有序运行,就必须加强财政法制建设。依法理财氛围越好,财政监督职能越能得到充分发挥。
对其它所有制类型的企业而言,可以赚钱的行业,对国有企业而言未必。这由我国国有企业的大面积亏损是很容易导出的结论。国企效益低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落后的机制与体制造成的。由于旧机制、旧体制的刚性,要改变旧的机制与体制是需要很长的时间的,至少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未真正找到一条可以把国有企业的效益提高到与其它所有制企业同等水平上的有效途径;国企效益低的另一方面原因是,国企的经营目标本身就是多元化的,而非仅仅一个利润最大化。国企往往还要肩负诸如安排就业、稳定市场等多方面的宏观调控任务,这就使得国企在很多情况下,其效益很难达到较高的水平。所以,既然国企进入竞争性领域往往没有效益,那我们为什么还要明知要亏损,还要向竞争性领域白白扔钱呢?
二。政府投资应集中于公共产品及民间投资不愿介入而又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领域中。
市场经济中,有许多的领域是必须又政府投资的。这样的领域包括两类:一类是人们所常说的公共产品,而这类产品的收益人很难准确的确定,其产品的外溢性极强。这类使用上不具备排他性的产品,私人是不愿意投资的,而他们往往又是经济发展所必需的。这样一类产品只能由政府来提供,如:国防、气象预报等;另一类,则是或者是投资巨大,以致私人无力承担,或者是风险太大,私人不愿介入,而又关系到国计民生和经济的长远发展的领域,例如:交通、电力、能源建设等。虽然,这其中的某些行业在国外往往由私人经营,但由于我国的现实条件所限,还没有那个人有如此大的财力投入这些行业,所以只能由政府出面。
加强对基础产业的投资,一直是各国政府宏观政策的主要内容,例如,美国从本世纪三十年代以来,联邦政府从宏观上促进地区的协调发展,主要抓了两件事:1.建设全国公路网,特别是高速公路网。经过近半个实际的经营,美国的公路网由北向南不断延伸,与此同时,美国的南北差距也在缩小;2.建成全国信息网,80-90年代,美国政府特别重视信息高速公路的建设,这也构成了近年来美国经济高速发展的物质基础。
就我国目前现实而言,基础设施建设有几个方面是亟待投资的:其一,是交通能源问题。交通能源问题一直是困扰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瓶颈,近年来虽有所缓解,但仍不可掉以轻心;其二,是农村电网建设。启动农村消费是有条件的,没有电,农民既使手中有钱,因为买了电器没法用,也不可能去购买电器,启动农村消费自然无从谈起。而且,农村电网建设的意义远不止于此,它对农村的城镇化、工业化也有这重大意义;其三,电信网的建设。下个世纪是互联网的世纪,要发展网上经济,电信网的建设是基础,这是我国迎接信息时代的挑战所必须的。
上述的两类领域是必须由政府出资的,政府假设要投资于竞争性领域的话,也至少要在满足了以上的需求之后,若仍有预算节余,才可以考虑,但政府财力有限,很难同时既满足公共产品、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同时又满足进入竞争性领域的需要。那么,有人可能要问,如果财力充足,政府是否可以介入竞争性领域呢?事实上,财力充足的假设不成立,因为不管从我国建国以来的历史来看,还是从国外的经验来看,政府财力充足的情况极为罕见,特别是象我国这样的经济处于高速发展中的国家,财力充足的情况出现的可能性几乎为零。所以,财力充足的情况,根本无讨论的必要。
三.政府介入竞争性行业,即使有效益也是无效率的。
当然,我们也不否认,政府介入的某些行业,国有企业也是经常可以盈利的,但问题的关键是,国企介入这些领域是否有效率?我们这个有效率是对整个市场而言的,从全社会的角度而言,有效率应该是使资源配置达到最优,同样数量的资源有尽可能多的产出。回过头来看一下我们要研究的问题,许多竞争性领域中的国企往往使得该行业的效率无法达到最优,即,同样的资源如果分配给其它所有制的企业,将会有更大的产出。国企常常是低效率的,这是因为国有企业中,产权虚位,导致了国有企业的经营者在行使经营权时,其寻租行为和逆向选择往往得不到有效的监督,从而导致了大量的资源被浪费了。国企介入竞争性领域的无效率决定了,国企不应该介入竞争性领域。
四.由我国的现实的经济情况来看,竞争性领域的新增投资已经主要是民间投资了。
这一点可以由下表证明:
1997年我国企业各类资金来源表(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
目证券市场融资银行贷款国家财政直接投入企业的各项资金合计股票企业债券合计金额132026915894290.3663.196542.49比
例24.287%65.571%10.142%100%
(资料来源:《中国财政年鉴1998》,《中国发展报告1998》)
1、市场经济是指通过市场配置社会资源的经济形式,市场就是商品或劳务交换的场所或接触点,市场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在市场上从事各种交易活动的当事人,称为市场主体,市场主体以买者、卖者的身份参与市场经济活动,活动中不仅有买卖双方的关系,还会有买方之间、卖方之间的关系;
2、计划经济是根据政府计划调节经济活动的经济运行体制,一般是政府按事先制定的计划,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制定合理的政策和措施,有计划地安排重大经济活动,引导和调节经济运行方向,资源的分配,包括生产什么、生产多少,都由政府计划决定。
(来源:文章屋网 )
[摘要]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人们对物质文化水平的要求日益提高,市场经济下,体育的经济功能也不断扩大。大型体育赛事已成为激活主办国经济的强大动力。体育已发展成为新兴的第三产业,给社会带来了无限商机。体育产业在世界各国已逐渐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
[关键词]市场经济体育经济功能
世界经济经过20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的调整之后,进入了一个相对高速的增长时期。科技革命使世界各国劳动生产率普遍提高,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生产率的提高又使人们的收入不断增加,生活水平得以提高。5天工作制、弹性工作制和定期休假等的实施,加上家务自动化程度的提高,使得人们闲暇时间大大增加,参加体育活动成为了一种可能。
一、经济的发展推动了体育及其相关产业的发展
卫星传递技术和互联网传播技术的广泛应用,通过电视、网络可以收看世界各地的精彩体育比赛,电视还丰富了比赛信息,各种各样的比较和数字丰富了比赛中的激情和挑战,使得比赛更具有诱惑力,高水平体育赛事在全球观众中的影响越来越大。另外,在现代奥林匹克运动的推动下,竞技体育的规模日益扩大,社会影响力不断增强。目前,在第三产业中,体育产业的增长速度迅速,比重越来越大,被誉为“朝阳产业。”已经成为各国国民经济中颇有前途的产业部门。在欧美市场经济较为发达的国家,体育产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美国体育产业20世纪80年代的总产值就超过600亿美元,比石油化工(533亿)、汽车(531亿)还多,20世纪90年代中期的体育产值超过3000亿美元,增长率超过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率。意大利以“足球工业”为主体的体育产业,其产值在20世纪80年代末达到24万亿里拉(182.5亿美元),跻身于国内十大经济部门,现在约为500亿美元。英国20世纪80年代末的体育产值为68.5亿英镑,其他发达国家如法国、德国等国家的体育产业都有相当庞大的规模。在日本,1990年的体育产业的年收入已达4.2万亿日元,在国内十大产业中排名第六。体育产业被相当一部分专家学者视为国民经济的第四大支柱产业。体育产业在发达国家已成为名副其实的重要经济部门,是国民经济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体育运动的发展为社会创造了无限的商机
随着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奥运会的重要性日渐提升,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旅游业出生的尤伯罗斯去借助商业化运作,使第23届奥运会大获成功,最终盈利2.15亿美元。首次实现了举办奥运会扭亏为盈。正是商业、金钱和现代传媒的大量介入,使奥运会在20世纪后半期从一只讨人嫌的丑小鸭变成了一只娇艳欲滴、光彩夺目的白天鹅,成为众多国家争夺的对象。体育现在已成为一个巨大的产业,并带动了一批相关产业的发展。奥运会等大型国际性体育赛事已成为激活主办国经济的强大动力。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的纯利润高达3亿多美元,创历届奥运会最高记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奥林匹克景气作用。”1964年的18届东京奥运会促进了整个日本经济的腾飞,加快了日本现代化的步伐。举办奥运会还可以促进主办国商业、贸易、旅游、交通、建筑、通讯、能源等各行各业的发展。主办一届奥运会其潜在经济效能甚至能持续8年~10年,其经济效益可达奥运投入的8年~10倍。同奥运会一样最受人瞩目的世界杯,也给举办国带来滚滚财源。如,意大利政府把职业足球看成是一种“无烟工业”,并且从中获得了十分可观的收益。1989年政府从足球彩票中获得7.33亿美元,相当于上海宝钢1991年利税的1.5倍……。在经历了长达6年的经济衰退之后,世界杯给韩国带来了1.76万亿韩元的效益,成为韩国经济的转折点。提供了35万个就业机会、还吸引了34万外国游客,带来了非常可观的旅游收入。使韩国经济得到复苏。
三、我国体育产业的发展进程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体育的产业化进程起步较晚。早先,国家对体育不计成本投入了大量的资源,体育在人们的观念中也被认为是纯消费部门,是为国争光的。它投入的是物质,产出的是精神。没有人认为体育也可成为一个产业部门。现在,随着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进程的推进,体育经济功能的日益拓展和深入,体育产业已成为我国新的经济增长点。我们已越来越深刻认识到:体育作为现时代的新兴产业,形成了巨大的消费市场,有利于拉动内需、扩大消费,体育产业是朝阳产业,随着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在体育产业中投资的回报率将明显高于社会投资的平均利润率。作为“注意力经济”的集中体现,奥运会等大型体育赛事已成为激活主办国经济的强大动力。1985年,国务院批准了国家统计局《关于建立第三产业的统计报告》,体育被正式列入第三产业,从而使其产业性质得到了确认。
四、结语
我们应该看到,在我国,体育的产业化进程还处于起步阶段,整个体育行业部门还仅仅处于场地出租和有偿指导等浅层次的经营阶段,还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体育用品制造业就业人数占了很大比例,体育服务业还有待发展,体育的经济功能还远远没有开发出来。以职业体育为龙头的体育产业目前还很不成熟。为了吸引媒体,树立企业形象,使自己的产品更好地推向市场,一些企业纷纷介入体育产业,出资组建职业俱乐部。如:万达集团、吉利集团等都曾投资足球队。但由于我国足球产业中既有行政手段又有市场手段,法律滞后,管理不完善,对“黑哨”、“假球”等现象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也不畅通,所有这些投资的企业得不到回报,最终纷纷退出。因此,加强体育立法,完善管理机制,是我国体育产业乃至体育事业健康发展的关键。
重庆云阳县农妇熊德明经多名往届年度人物获奖者和位财经记者,以及多位经济学家的共同推介,成为中央电视台2003年的中国经济人物候选人之一。经济学家推介熊德明的理由是:当前中国农民打工收入已占家庭收入的43%以上,而拖欠民工工资的现象却十分普遍。熊德明的一句“实话”,引起了中央高层领导的重视,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成为全社会关注的话题。
劳动仲裁制度,本应是解决包括报酬纠纷在内的劳动纠纷的主要途径。然而,一些劳动纠纷中劳动仲裁制度根本就无能为力。解决劳资双方的利益冲突是劳动仲裁制度的“职责”所在,然而在农民工就算上演“跳楼秀”,引起社会关注,领导重视,争取社会舆论的同情,也很难想到使用劳动仲裁这一明文规定的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这一制度为我们提供怎么样的劳动权益保障?《劳动法》设立劳动仲裁制度的目的,其功能究竟是什么?
二、结构功能主义思想之下的劳动仲裁的功能
(一)法律功能的传统阐释及评价
法学的不同学派对法律功能有着不同的阐释。经济分析法学从微观经济学的观点评价和分析法律制度的功能、效果,从而对法律功能进行经济分析,把法律优劣标准界定为,能否极大增加社会财富,减少社会成本;行为主义法学认为法存在与行为中,探讨了法与文化、法与社会分层、法与行为控制等一系列功能以及与功能相关的问题。1对各个学派的观点,我们更趋向于从结构功能主义的思想出发来研究法律的功能。
(二)结构功能主义思想
法律功能是法社会学的核心问题。所谓法律功能,是指法律作为体系或部分,在一定的立法目的指引下,基于其内在结构属性而与社会单位发生的,能够通过自己的活动(运行)造成一定客观后果,并有利于实现法律价值,从而体现自身在社会中的实际特殊地位的关系。
(三)劳动仲裁功能新解
从社会学和结构功能主义的思想里面,我们得到了以下启示。
一、法律存在于社会之中,对社会整体发挥着功能。法律和社会都各自又有整体与部分之别。一方面,法律并不是永远都作为一个整体抽象地发生影响,造成后果。法律有历史及国别之分,又有国际、国内种类之别。
二、帕森斯的“L—I—G—A”理论分析框架是一个可以纵横多向展开的立体式分析框架。从纵向分析看,对社会系统的每一个子系统都可以进行LIGA式分析。
三、劳动仲裁功能层次论
(一)劳动仲裁在整个社会中的功能
基于劳动仲裁“有效解决劳资关系矛盾”的目的,我们认为在社会层面上劳动仲裁制度应该有如下功能:
1、经济上的功能
劳动仲裁在经济上的功能是指劳动仲裁对社会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直接发挥影响的能力,其目的在于建立和维护劳资双方和谐的用工关系。主要应表现为通过劳动仲裁制度的设计并执行来对劳资双方的加以调控,对雇佣行为和劳动行为加以规范,从而使经济在一定的法律秩序中运行,维护并服务于和谐的劳资关系。
2、政治功能
指劳动仲裁制度通过对政治关系、政治行为和政治改革的协调、规范和促进,进而影响政治生活,实现政治目的的能力。
3、公共功能
指劳动仲裁制度基于其所调整的用工关系的社会共同性,对整个社会用工关系和劳动力资源进行的管理能力。包括:维护劳动者生存的基本条件,保证社会劳动力的生息繁衍;促进劳动力的再生产,维护基本生产、生活的稳定秩序;预防社会冲突,解决社会问题,保全社会结构;精神文明建设,从而达到社会的功能。
(二)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劳动仲裁的功能
进入到法律内部来看,我们可以从以下两个角度来分析:
1、从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关系上看
劳动仲裁作为程序法它对劳动法的实体内容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主要体现为通过劳动仲裁制度来实现劳动实体法的规定,使实体法上的内容得到程序的保障。
2、从劳动法体系上看
劳动仲裁应该成为实现劳动实体权利的主要手段,而现阶段实行的将劳动仲裁程序前置而又不实行劳动仲裁终审制度是相互矛盾的。既然将劳动仲裁前置必然是希望劳动仲裁制度在维护劳动权利种发挥作用,但是由于现在实行的对劳动仲裁不服的任何一方都可以提讼的做法却将劳动仲裁无力化。
(三)在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中劳动仲裁的功能
一、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没有市场,只有政府与企业的关系
我们过去认为社会主义就是国有化,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特征,所以长期执行计划经济。在计划经济时代,政府和人民这两个主体错位了,是把国家作为创造财富的主体,把老百姓即纳税人的钱集中起来,然后通过财政投入到各行各业,认为这就是搞社会主义,认为国有的比重越高就越是社会主义。人民和企业是被动的,是“你要,我就干”,是国家制订计划,大家来执行。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经济部门直接管理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和指令性计划来管理经济,企业失去了自和活力,不是商品生产、价格规律和市场在起作用,结果宏观经济决策没搞好,微观经济活动又管得死,使企业缺乏竞争力和应变能力,使社会主义经济失去了活力,严重束缚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1978年以前我们也搞过改革,但是没有找对方向,没有对计划经济进行改革。计划经济一个基本特征就是“统”,通过中央部门来搞集中统一的经济,结果是一统就死。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后,就开始在计划经济的基础上逐步实行市场调节,所以我们十二大提出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为什么提计划经济为主,因为当时认为计划经济作为基本经济支柱必须要坚持,不能动摇。到了十四届三中全会觉得没有商品经济不行了,就提出了“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但是还是有争论,有的说,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主要是强调“有计划”,不是指商品经济,应该加强国家配置资源的作用。到了十三大提出来,“国家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计划和市场是内在统一的”,又进了一步。但是90年代初又回潮了,有些人开始批判市场化改革的方向,认为不是搞社会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后小平同志到,讲到计划和市场不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方法和手段,社会主义也应当可以搞市场经济。于是党的十四大就明确提出来,我们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经过了这么多年才明确改革的方向,这是不容易的,所以我们不能动摇。
二、在改革探索中逐步认识市场和政府的作用
从现实来讲,实践证明我们搞市场化改革的方向是完全正确的。为什么今天中国有那么大变化,30年来,我们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辉煌的成就。这些变化就是改革开放带来的,就是市场化改革带来的,是让市场发挥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带来的。
但在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我们也逐步认识到了市场不是万能的,要将市场经济与政府监管有机结合。市场也有失灵的时候,也有失灵的地方。我们搞市场经济必须要加强政府的监管,没有一个严格的政府监管,不可能是一个完善的市场经济。市场经济跟政府监管必须是有机统一的。必要的政府干预是应该的。但是不能说主要是政府干预,不能主要靠行政的办法调节经济,配置资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概念是我们党从十四大、十五大、一直到十六届三中全会,经过反复的争论才确定的。十四大的时候提出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到十五大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社会主义”四个字去掉了;到十六届三中全会时表述为“更加充分地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为什么有这个变化?就说明一方面宏观调控很重要,但是不是一个前提条件,不是任何时候、任何情况都要宏观调控。有的认为计划手段就是宏观调控,但我认为宏观调控主要还是要用经济的手段、法律的手段。政府的干预、政府的作用必须发挥,但是不能够干预微观经济的东西。有人说市场化过了头了,因此要加强政府的行政管控。我们的要素市场到位了吗?我们的行政垄断行业打破了吗?还没有,还需要加强市场化的改革。现在我们总体上说不是市场化过了头,而是市场化还不足的问题。所以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市场化改革的方向。
三、政府职能的缺位、错位、越位
近些年来,尽管在走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政府职能已经发生了重要转变,但这种转变还仅仅是初步的,甚至在有些方面是滞后的。政府在不同程度上充当了市场中一个重要的竞争主体的角色。目前经济生活中出现的无序竞争乃至恶性竞争现象,其背后或多或少有着政府竞争的影子。政府过多介入市场的微观层面,就难以站在全局的宏观上实行全面统筹,就难免会削弱其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职能,甚至导致某些管理职能的扭曲。
在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是市场不足?还是市场失灵呢?我认为,主要还是市场不足,改革不到位。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没有摆正。主要表现在:一是“越位”。政府管了不少本来应由市场或企业管的事情,本来应该当“裁判员”的,它去当了“运动员”。二是“缺位”。政府本来应当有服务功能,搞好公共服务,提供公共产品。服务是没有什么权,也没有什么利的,所以往往不愿意干。它愿意干审批,因为有权也有利。三是“错位”。扩大就业渠道,创造就业机会,理应是政府的职责,但有的政府部门却分片包干企业,直接管理企业的下岗分流,至于投资主体错位的现象也不少。
出路是什么?出路就是“让位”。市场和企业能做而且政府不容易做好的事,政府应该让位于市场。总之,要牢固树立人民是创造财富的主人,政府是创造环境的主体的理念,树立群众的主体地位,树立“凡是法律不禁止,大家都可以干”的理念。有了这样的理念,政府就容易转变职能,百姓就会有更大更多的创新空间。虽然部分审批还有必要,但大量的审批应撤除,让市场去调整,让群众去创业。而政府必须依法行政,不能有随意性,要成为有限政府、服务型政府。
四、如何正确理解宏观调控
第一,如何理解宏观调控。我感觉到有三点值得我们研究:一种说法,“目前进行的宏观调控,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第X次调控”,把宏观调控作为一种运动,好像除了这几次以外其他时间就没有什么宏观调控了;另一种看法,认为宏观调控就是砍项目,就是刹车;还有一种,把宏观调控跟改革对立起来的,好像要宏观调控就不要搞改革。我觉得以上三种都是对宏观调控的一种误解。首先,宏观调控是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内容,我们要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要完善宏观调控体系,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深层次矛盾必须通过改革来解决,因此不应该把它和改革对立起来。应该通过宏观调控来深化改革,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是一调控就不要改革了。其次,宏观调控是一项经常性的任务,要不断进行的,不能把它作为一种突击运动,以行政手段为主的运动是不能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矛盾的。再次,宏观调控不能搞一刀切,经济运行中有投资过热的领域,也有不热的领域,因此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该抑制的就抑制,该发展的就发展,该紧的地方紧,该松的地方松,不搞急刹车,不搞一刀切,宏观调控的目的是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第二,要从源头上来改善政府宏观调控的水平。源头上就是我们原来讲的对市场经济的含义,应当与时俱进,原来的提法就是“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的作用”。这样,把国家宏观调控作为一个前提条件,好像配置资源的主体是政府而不是市场;好像资源配置是在政府作用下发挥市场的作用,而不是资源在市场配置的基础上发挥政府的作用。因此,必须从源头上完善宏观调控。
第三,宏观调控要更多地运用间接调控,尽可能少用行政手段。政府如何改革宏观调控方式、提高宏观调控的有效性,是当前和今后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一是随着改革的深化,我国经济的市场化程度已经较高,传统的行政方式进行调控所起的作用不会很大。二是长期以来由于计划经济体制所产生的主要是总需求膨胀的倾向,现在已经让位给由于市场经济体制所产生的供给过剩倾向。这就是说宏观调控的背景和基础发生了变化。因此,调控方式必应发生变化。三是依靠行政审批制度和管制来加强宏观调控,容易造成权钱交易,容易抬高企业的准入门槛,造成某些行业的人为垄断,提高某些行业的利润。管制越严,利润越高,地方的积极性就越高。四是行政手段容易加大改革和发展成本。因此,要尽量少用行政手段。
五、如何正确发挥政府的作用
第一,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发展不限于经济范畴,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普遍实现社会公正、制度文明与社会进步相适应,都应成为发展的重要内涵。因此,政府职能转变不仅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制度前提,而且必然要求进一步调整政府与市场、政府与公民、政府与社会的关系。
要进一步调整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就必须明确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必须认识到,经济发展的主体力量在市场,企业和老百姓才是创造财富的主体,政府应该是创造环境的主体。政府的职能要转到为市场主体服务、创造良好的环境上来,主要通过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激发社会成员创造财富的积极性,增强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才能真正贯彻科学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坚持科学发展观,还要求正确处理好集中与分散决策的关系。改革开放以来,传统体制高度集中的弊端虽然被认识,但集中体制“能办大事”的认识误区依然影响深远。而科学决策和执行存在多种约束条件,如信息对称与否、利益取向是否“一致”、决策目标是多重还是“单一”的、长期决策还是短期决策等等,不解决约束条件问题,很可能大事办不成,负面影响不小。市场经济客观上要求分散决策,政府存在很强的“集中偏好”,就难于根据走向市场经济的实际进程切实转变职能,反而会把不适当的决策“强加”给市场,甚至代替市场选择。这显然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第二,要充分认识转轨时期政府主导型经济的特殊性。政府与市场必须分野,但与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政府相比,转轨国家的政府依然具有一些特殊的发展职能,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因此是不可避免的。对一个转型中的经济体来说,更需要论证的是:政府的哪些干预是现阶段必须但长远是要“退出”的,哪些干预无论现阶段还是长远都要“退出”,哪些干预现阶段很“弱”而长远是需要加强的,哪些干预是现阶段和长远都是必须的。只有回答了这些问题,才能真正解释和处理好转轨经济中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条件中宏观调控的具体功能的不同。市场经济条件下宏观调控和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宏观调控的条件下产生的具体原因不同决定了实际行动上的差别。虽然在两种经济环境下,宏观调控是纠正和防止宏观经济失衡。但是,在计划经济时期,宏观调控本身的解决的方案和计划的实施往往容易片面,进而会导致宏观经济调解力度不到位,市场发展失衡。由于计划经济的本质是政府主导,所以宏观调控主要是弥补政府管理漏洞,弥补自身缺陷。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和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宏观调控和控制的系统不同。在现有的基础上,不同的条件下,宏观调控是经济运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政府本身享有有无限的经济自由,政府掌握实施宏观调控并不需要单独的立法授权,因为政府宏观调控措施所凭借的行政手段,即使用直接调控措施,也是经济的综合控制的一部分,不需要特别单独的立法。
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在实施宏观调控措施和控制是,需要相关的法律法规授权来提供制度支持,法律是先决条件,更是是宏观调控和控制系统的关键环节,该系统基于现有的条件,在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宏观调控存在明显的差异,这些差异总体上来说,是指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征服所面临的问题都不是在计划经济的宏观调控和控制系统的改进,但向计划经济的宏观调控和控制系统的根本改革,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的运作,建立新型的宏观调控体系。
在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条件中宏观调控和经济之间的关系,二者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自由的市场经济,和政府主导的计划经济不同的条件下,调控手段是不同的,政府的宏观调控是采取行政手段,通过对市场主体的直接干预,达到调控经济运行的目的,这决定了政府干预享有充分的自由,和市场主体的经济自由被剥夺是此消彼长的。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宏观调控和监督,对指令是政府给予行政处分。因此,宏观调控是政府对国民经济的直接干预微观经济单位的实现,在计划经济的宏观调控在本质上是强制性的。
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宏观调控的影响因素也有差异,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的宏观调控是通过政府下达的指令来制定发展计划。由于在计划经济的宏观调控和控制具有强制性,在市场经济中,政府的宏观调控和控制是基于对市场的影响和实现,政府的监管的对象是不特定的,政府有没有权利直接对市场主体,各经济实体,如企业,个体户,事业单位出具的计划指令,只有通过市场的自主调节功能来实现,简而言之,计划经济的宏观调控是政府通过影响力来规范市场中各个主体的。
在市场经济中的宏观经济调控不是强制性的,宏观调控的有效性应该是政府宏观调控政策的效果,是通过增强技术,使经济主体免予遭受市场盲目性的信号传导机制的影响,这一点,要从市场的完善,改革微观经济主体的产权结构,加快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来转变。这表明,在市场经济,宏观调控和控制效果更为复杂,宏观调控的影响因素和控制的大小的影响具有更大的不确定性,这也意味着市场经济宏观调控的成效,政府的能力要求更高。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宏观调控和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宏观调控与市场关系的差异本质上是采取直接的行政干预,政府计划替代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的宏观调控完全取代自发性的市场,政府实施宏观调控和控制是不依赖于市场自身的自发调解机制,而是基于非市场机制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如果计划经济能不能继续使用的宏观调控体系,政府实施宏观调控和会阻碍市场经济的发展,也损害市场机制的良性运转。
作者:党巧玲单位:河南驻马店市安装公司
关键词:房地产经济;市场经济;发展;关联性
目前从房地产经济快速增长的趋势来看,其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主要部分。房地产行业的发展不仅改善了我们的居住环境,提高了我们的生活水平,而且由于其是大型的工程项目,所需要的劳动力较大,因此增多了就业机率,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我国就业难的问题。然而,任何一个行业的飞速发展都会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弊端,房地产业自然也不会例外。如:上一次爆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我国的房地产业也未能幸免,以致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整个行业都处于零发展或发展非常缓慢的状态。又如在快速发展中所凸显出来的银行借贷、不合理征地、房价持续上涨等问题,引起了不小的社会舆论。所以,这时候政府对房地产业进行调控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只有是房地产业维持在正常的发展轨道,才有利于保证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
一、市场经济和房地产经济的不协调发展
(一)相背离的房地产价格和价值
通常,发展市场经济的前提必须是在遵守市场规律的情况下,然而,在房地产经济的发展过程中我们能够看出,其并没有做到这一点,即使是创造了非常巨大的经济价值,但是也出现了价值和价格之间相背离的问题。众所周知,价格的波动是围绕价值进行的,价值决定了价格,一旦价值与价格之间不相符,就会产生更强烈的波动,改变消费者的购买欲望和行为。随着不断上涨的房产价格,随之出现了各种社会问题,如:在近年来,有一种房被称作“学区房”,由于其特殊的地理位置,以致出现了房地产开发商“漫天要价”的情况,在平均房价每平方不到一万的城市,“学区房”的价格能达到三万到四万以上,还有甚者,其影响了市场的稳定性。
(二)经济泡沫的存在
由于房地产中价值与价格背道而驰的原因,导致了其在经济持续增长的过程中,出现了经济泡沫。也就是说,随着房产价格的飞快增长,实际价值与价格之间的差距就会越加增大,出现经济泡沫的机率就越大。如:随着不断发展的房地产,银行信贷也得到了发展,其专门开设了房地产信贷业务,并随着业务量的持续增多,该业务已经成为了整个银行借贷部门的核心,与银行的发展息息相关,但是,若在借贷环节中出现资金链严重断裂的情况,那么整个的银行借贷系统会受到严重的创伤,也会对银行造成影响,以致最终影响到我国市场经济的正常维持秩序。
(三)节能环保存在的问题
我国长期发展的经济战略是低碳环保,这是随着国民经济的增长由政府部门根据基本国情制定出来的。因此,对于房地产的发展而言,其会使土地资源被大量的占用,若想要达到低碳环保的要求,就必须在房屋建筑建造之前,充分进行环保低碳节能的考虑。然而,在实际的建造中,建造方为了达到利益最大化,忽视了这方面的考虑,这严重的违背了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
二、解决策略
(一)合理控制房地产市场价格
我国政府部门对房地产市场中的价格进行管理控制,并不是意味着将房地产的价格降低,而是将不相符的房产价值和价格进行调控,避免在市场波动的影响下,价格出现忽高忽低的现象,尽可能将其维持在水平状态。因此,政府部门宏观的对房价进行调控的工作是非常重要的,根据我国房产的价格在不同时期所表现出来的不同波动状态,科学合理的进行房地产经济的分析和评估。以便房地产企业能够根据政府所提供的评估表来进行价格的制定,确保市场经济和房地产经济之间的协调发展的。
(二)监管工作的加强
为了维持我国市场经济的良好发展,政府应当严格的进行房产经济的控制,始终坚持以市场经济的发展为主要目标基本原则。因此,需要全面的对房地产企业贷款的数量、偿还债款的能力等多个方面进行管理监督的工作,控制好商业银行对房地产业的借贷业务,进行银行资产结构的调节作用,对银行借贷的模式进行创新,以便能够有优质的资产注入在银行中,以便降低房地产业信贷的风险,以便将存在于房地产中的高金融风险有效的降低,保证市场经济的整体性发展不会受到影响。
(三)房地产经济转型的引导
市场经济的发展应当带动房地产经济的发展。在我国,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及市场经济的提高,现目前主要倡导的是低碳环保的社会,任何经济的发展都应当围绕这个主题进行。因此,政府应当引导我国的房地产业向环保型低碳型经济发展,在住宅修建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到低碳环保。因此,政府也可以以此作为切入点,积极鼓励房地产企业加入到环保事业中,如:可以从我国具有代表性的龙头企业着手,鼓励他们进行环保的考虑。同时,政府可以有相关的一些鼓励政策出台,可以对利用环保低碳方法建设住宅的企业予以补贴和绿色政策等,相信会有更多的企业加入到其中。同时,地方政府应当大力的进行绿色住宅的宣传,强化购房者对低碳型住房的选购意识,随着这种住宅的关注度逐渐的增高,会有更多的房地产企业向这方面转型。
三、总结
总的来说,在近年来我国的房地产经济取得了傲人的成绩,这自然带动了市场经济的整体性发展。房地产业是一种朝阳产业,其在飞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更大的挑战,为了协调房地产与市场经济之间的发展一致性,就需要政府部门合理的进行房地产价格的宏观调控,防止房产的价格出现忽高忽低的现象,杜绝泡沫经济的出现,引导房地产企业向低碳环保型住宅的方向转型。只有合理的调控好房地产经济,才能够保证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林峰 单位:中交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詹世鸿.中国房地产市场与宏观经济运行的关联性研究[D].吉林大学,2012.
[2]张万秀.浅谈房地产经济与市场经济发展的协调[J].时代金融,2015,35:311-312.
摘要:市场经济和商品经济是两种不同的经济形式,对于高中生而言,对这两种经济形式的区别形成认识了解,是有一定益处的。因此,本文就从高中生的视角出发,对市场经济和商品经济的内涵做了简单分析,然后对二者的区别进行了讨论,希望可以给广大高中生一些参考。
关键词:市场经济;商品经济;内涵;区别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非常迅速,在这样的情况下,对于高中生而言,就需要认识到不同经济形式对当前经济发展的影响和作用。而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作为我国经济发展历程中的两种重要模式,有必要对他们之间的区别予以辨析,从而正确把握未来经济发展的方向。
一、市场经济和商品经济的内涵
(一)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是一种经济体系,在这种经济体系下,所有的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过程都是完全由市场价格机制所引导的,不受到国家或是地方政府的引导限制。从市场经济的内涵上来说,其就是一种具备很强自主性的经济模式,产生生产的多少、销售的价格、销售的渠道等等,都是有市场主导的,市场需求多,那么就多生产;市场需求少,那么就少生产,一切经济活动都以市场的实际情况作为依据。虽然市场经济具有很高的自主性,但是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比如经济行为具有一定的盲目性或是滞后性。在计划经济时代,一切都是整体把控,不会出现盲目生产的问题。市场经济下,由于市场信息复杂,千变万化,再不能及时获知信息的情况下,就可能导致生产盲目或是滞后,最终导致损失。但是市场经济可以让市场资源都充分利用起来,可以促进经济的最大化效益。[1](二)商品经济。商品经济是一种和“自然经济”相对立的经济模式,其是商品生产、交换、售卖的全过程总和。说的直白一点,商品经济就是以直接交换为根本目的的经济形式。根据商品经济形式的内涵,可以发现其具有三个基本特点。第一,具有交换性。商品经济的本质是商品交换,所以交换性就是其最为显著的一个特征。第二,开放性。商品经济的产生是以社会分工为基础实现的,也就是现在所说的行业差别。正因为存在行业差别,才会产生商品交换的需求。而且随着经济行业的不断扩张,这种需求也逐渐提升,使得商品经济表现出了很强的开放性特征。第三,进取性。商品经济时代的生产者也是逐利者,为了在竞争中占据强势地位,或是为了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必然要积极进取,对生产技术予以革新,或是扩大生产规模,表现出了很强的进取性。[2]
二、市场经济和商品经济之间存在的差异
(一)市场形式的差异。不论是市场经济还是商品经济,市场都是最为核心的载体,没有了市场,经济模式也就不复存在了。对比市场经济和商品经济来看,市场形式之间的差异是二者最为显著的一个差别。具体而言,在市场经济形式下,市场的形式是一种多层次多线条的球状化结构,即不同行业之间相互联系,而每个行业内部又会朝纵向和横向不断拓展,最终形成一个庞大、复杂的市场形式。而商品经济的市场,是一种单层次的多线条结构,不同行业之间的经济交互是比较浅的,联系并不是很紧密,而且存在差异化的行业经济区别。所以对比来看,在市场的形式上,市场经济和商品经济就存在差异。(二)市场类型的差异。除去市场形式上的差异,在市场的类型上,市场经济和商品经济之间也存在差异。具体来说,商品经济是以商品交换为目的的一种经济形式,所以在市场类型上,其只有一种类型,也就是商品交换市场,一切经济活动都是建立在商品交换的基础上的。而市场经济除了商品交换市场之外,还具有生产要素市场,这就是和商品经济存在的最大区别。市场经济是通过市场实现的资源配置,即可以通过一定的经济形式来获得资源。而商品经济的市场不存在资源配置,只有通过劳动成果才能交换得到。换句话说,在商品市场中,经济活动的双方是一种交易关系,也可以说是交换关系。而在市场经济中,尤其是在生产要素市场中,经济活动双方是一种契约关系,通过一份契约达成当前的经济交易活动,而不是商品经济中的交换,这是一种本质性的区别。[3](三)经济发展的差异。从经济发展的角度来说,商品经济的未来就是市场经济,或者说商品经济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过渡阶段,因此二者在最终形态上是存在差异的。在经济发展的角度来说,商品经济是在经济发展初步具备了一定规模时产生的,这从商品经济出现的时间点就可以看出来。而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这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只有经济规模和经济条件达到一定的水平,才会产生市场资源配置的需求,在经济规模较小的时候,是不会产生这一需求的。因此,市场经济和商品经济的区别就是经济发展的阶段不同。
三、结束语
市场经济和商品经济这两种不同的经济模式,在本质上具有较大的差异,这些差异的存在,对高中生理解这方面知识会产生一定的阻碍。因此,要清楚辨析这二者之间的差异,了解其不同之处。
作者:李凌睿 单位:湖南省长沙市第一中学
[关键词] 经济法 经济公平 交易安全
中国入世后,将于世界范围的国家在同一平台上竞争,但只能说,中国获得了一个成功的舞台,而中国能否在这舞台上获得成功的表演,那还需要取决于中国的市场经济能否很完善起来。而经济法对市场经济的规范起到了一个引擎的作用,市场经济的完善离不开经济法,这是由经济法本身所具有的对市场经济的基本价值所决定的。
一、经济法是完善市场经济的基本法
从西方经济发展历史来看,资本主义初期阶段是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政府不干预,市场规则,即“市场万能”说。但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发展的结果是形成了垄断,垄断不利竞争,且垄断集团以个体理性为中心,基于个体利益的考虑,他们会限制产量提高价格,创造垄断利润,这不利于消费者更不利于竞争对手,从总体上阻碍约束了本应自由开放的市场机制,同时也不利于社会资源有效配置,垄断使社会贫富差距拉大经济危机也时常爆发,并且不断加重。1929年~1933年的经济危机对全世界的经济的发展带来了严重的损害。经济学家们就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市场是否真的是万能的”,市场自身的无约束发展,产生了一个垄断的结果,而这结果市场自身又解决不了,所以又提出“市场失灵”的市场非万能说。
既然市场在短期内自己无法解决自身的问题,那么,问题的解决就必须借助国家这一外力来管理规范市场。施加外力的主体正是国家。国家从它产生之日起对经济发展都有控制力,但不同时期控制力的层次不同。从近代来看,资本主义初期国家对经济的态度是不干预或少干预;自由资本主义时期,被认为干预的越少越是好政府;但市场失灵后,国家由原来的不干预到现在的干预似乎是缺乏干预的依据,因此,为使政府干预经济合法有效,就需要法律的支持,而这个支持政府干预经济的法律正是经济法,经济法也因此而产生。
经济法的产生,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背景。大部分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是在市场失灵、政府职能补足的情况下产生了经济法,而我国则不同,是直接从封建社会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初期并没有市场经济,改革开放才逐步发展市场经济,目前来看,我国市场经济并不完善,不存在“市场失灵”这一情况。当中国还没有经过这样的时刻时,我们就已经接受了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且计划经济时期,政府从未放弃对经济的干预,所以我国经济法是在渐进的改革中出现的,但经济法出现后就起着与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法同样的作用,同样体现着它对市场经济的价值。
二、经济法对市场经济的主要价值
1.经济法对市场经济的体制效率价值
效率指的是投入产出即成本与收益之间的比较,其实质在于实现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利用。一般认为,民法的私法性质和个人本位决定了它追求的是个别的、微观的效率,而经济法的社会法性质和社会本位,决定了它将致力于社会总体效率 。经济体制,是指承担了激励、配置、保险和约束四种分类功能的一组经济制度安排 ,是对经济组织形式的整体概括。政府与市场的不同程度的组合,构成了不同类型的经济体制。而不同的经济体制有不同的构造性特征,四类分类功能的效率优劣也不同,但无论什么体制都不可能达到四种分类效率最优,只能侧重某一方面,正是由于这种差异,才导致各类经济体制整体效率的高下之分。
经济法位于市场和政府之间,用合理的具体的规则对两者进行协调,立足于整个经济体制资源配置的优化与绩效。经济法通过对市场的调控和对政府行为的规范,降低了体制运行成本,提高、增进了体制效率。
2.经济公平
公平是市场经济生活的基本准则与出发点,也是传统民赏法旧有的一种道德理念与价值标准。但经济法与民商法在公平的含义和对公平的体现上有很大的差异。民商法关怀的事“形式公平”或“形势正义”,它以个人本位为指导,以抽象的人格平等为假设,强调机会均等,无力解决事实上的能力差别、收入差距、贫富分化,进而又导致经济机会不平等的一系列问题 。民法的公平是静态的、外部的公平,基于限于形式上的法律平等、意思表示自由,而不问行为结果;而经济法则追求全社会范围内的实质性的正义和公平,它是动态的、超然与权利行使之上的,直接关注利益实现的公平,即结果公平,其属于有利于效率最大化的公平。
传统的法律体系中的公平体现,主要是从外部的静态的角度,从各方面对公平加以保障,有宪法的公平、刑罚的公平、民法的公平,这些公平制度应该说为商品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比较充足的制度。但是,我们应认识到其在于对存量利益的调整,这已不能适应迅速发展的市场经济中的复杂的经济格局和经济态势。经济法并不否认上述的公平观,但是它注重实际利益的归属,以及生产中增量利益的调整,注重对动态的、实质的公平进行法律提升和制度保障。经济法内在化的公平是真正含义的公平。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竞争公平。竞争效能的发挥取决于法律对竞争主体适用的公平性。这就要做到市场主体法律地位平等 。我国法律对于市场主体待遇上存在很大的差异,但WTO规则要求公平竞争,这就给我国的经济法提出了新的要求。鉴于此一方面应明令禁止在市场竞争中不允许任何经济主体借助某种超经济力量进行竞争,以维护市场的统一性和平等性;另一方面,经济法在对各种经济主体经济负担的规定上不应出现不公平的现象。竞争的公平,不仅要求竞争过程公平,还要竞争结果公平。要达到竞争结果的公平还需分配公平。分配公平,是指对资源成果的分享公平。其主要关注的是如何将权利、权力、义务和责任分配给一个社会群体的成员。现代社会的发展导致人们相互之间在能力、财富等方面的差别愈加显著。因此经济法将结果公平引入自己的价值目标中,认同分配差距所具有的经济意义。
经济法帮助弱者恢复因财产、收入和天赋、能力不平等所导致的经济机会不平等,强调从形式的不平等达到实质的平等,更新拓宽了公平的传统含义。如国家通过经济法规范对不平等的收入和财产实行干预,利用在分配和对社会上处于不利地位的人予以一定补偿或救济。
(2)发展公平。经济法的公平价值还特别体现在经济法所追求的新型公平理念―发展公平。近年来社会化大生产分工越来越细,将工人和生产资料有机结合起来,产生了简单相加所达不到的效果,即加和性原理及合作产生效益的规律。同时,也产生了怎样将新增利益分配给其成员的问题。经济的快速发展必须构建在合作各方对利益及成本的合理分配之上。
古典经济学主张自由经济、自由贸易、自由放任,国家之处于从属地位。传统经济的发展观是一种单纯的市场经济增长观。社会化大生产致使商品经济进入到市场经济,人们合作空间越来越大,由于信息不对称,单纯的个人理性很难把握瞬息万变的市场情势,资本人格化所导致的单纯利润追求必然会造成过度的竞争而产生全局性的经济危机。国家必然会利用其资源和信息优势,承担起经济快速发展中的协调功能,经济快速发展的单纯市场经济增长观演进为国家与市场良性互动的经济增长观。
3.市场经济安全
经济安全是一切经济活动的基本前提,是衡量一国基本经济秩序以及经济主体在经济利益和经济行为上是否获得保障的重要标志。传统商业关系仅发生在民事相对人之间,相对人之间有较高的可知性。因此,传统的民事规则追求当事人双方地位平等,在平等的基础上求合意,以合意的内容决定双方的权力、义务。在这种规则下,对当事人的保护是一种对个体安全的保护,目的是在保护个体行为的安全。随着经济的发展,传统的民商关系越来越复杂,客体趋于抽象,主体可知性下降,投机性加大,不可测因素增多。因此,传统商事规则形成了保护交易安全的商事法理念,并作为一项原则规定下来。
传统的安全观偏侠于个体安全,没有建立社会安全的整体观念,安全的保障寄托于相对人间权利义务的规定,对危害社会整体安全的行为缺乏相应的法制约束。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已逐渐抛弃了微观意义上的各体与私人交易安全,而是在谋求宏观意义上的经济秩序安全,最重达到一种社会安全。经济安全已成为现代市场经济国家追求的一种基本秩序,并上升为一种新的安全观。
经济法以规范政府对市场的干预,矫正经济过度集中以及克服市场失灵为己任,以维护整体利益的增进。为此,它还将经济民主纳入自己价值体系,这就要求政府干预经济不能过度,要经济民主,企业内部也要经济民主,市场运行重要经济民主,在这一系列的市场经济民主体制的保障下,才能真正促进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
参考文献:
[1]欧阳明程:整体效益: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法的主导价值取向.法商研究,1997年第1期
[2]李康:《经济体制效率分析导论》.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版
[3]徐士英等:《经济法的价值问题》,在漆多俊主编:《经济法论从》第一卷,方正出版社,1995年版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