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31 09:32:3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幼儿园校车事故,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驾驶员疲劳驾车、超速、超载、随意变道、闯禁令标志、应变能力差、车容车况差、车辆安全性能差(特别是制动系统)等情况都是可能引发校车交通事故的原因。二、预防办法和措施
1、加强对驾驶员进行交通法规、安全行车的教育。
2、加强对乘车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特别要教育幼儿不要把头、手伸出车外。
3、选择经验丰富、驾驶技术熟练、驾龄较长、自觉守法的同志担任校车驾驶员。
4、选择认真负责的老师随车,做好幼儿的安全保护工作。
5、做好车辆例行保养工作,出车前要对车容、车况、安全性能(特别是制动系统)进行检查。
6、不准违法超载、超速。
7、有条件的幼儿园为幼儿配备保险带。
8、租赁的校车也适用本预案。三、应急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校车交通事故,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报警。
2、报局办公室和业务科室(一般事故三天内报;重大事故立即报;可先口头后书面)。
一、指导思想
以维护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生命安全为中心,以“全面排查、集中整治”为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各负其责”,严厉打击非校车、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集中整治校车安全隐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预防和避免涉及学生和儿童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副市长组长,任副组长,市教体局、市交管大队、市交通局等单位及相关乡镇场街道分管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体局,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具体的行动方案,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三、整治时间
2011年5月6日--6月5日
四、整治内容
校车是否按规定喷涂粘贴专用校车外观标识;乡镇场、学校、幼儿园是否对校车、校车驾驶员等情况建立档案,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交警、运管部门备案;学校、幼儿园是否实行校车“六定”管理模式,即定人(固定驾驶员、随车管理教师)、定车(固定班次)、定座位(固定学生座位)、定检(定时对校车进行检测维护)、定线路(固定接送线路)、定时间(固定接送时间);学校、幼儿园是否对校车管理做到三个严禁,即严禁超速、严禁超载、严禁“超龄”(严禁使用报废车、拼装车);学校、幼儿园租用的校车是否具有客运营运资格,与车主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合同上是否有保障安全及明确安全责任的条款;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与校车管理工作人员、校车驾驶员、随车管理教师是否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学校、幼儿园是否与有关学生家长签订《学生乘坐校车安全责任书》,明确学校、学生、家长、车主单位等各方责任;学校、幼儿园是否建立防范校车交通事故的制度、措施和应急预案;学校、幼儿园是否按照规定对自有校车驾驶员和师生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校车是否办理登记入户手续,是否在年检合格有效期内。
五、工作措施
(一)狠抓落实工作。由教育、交警、交通等部门及有关乡镇场街道开展联合开展整治,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采取有力措施,做好校车的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遏制校车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对于使用的校车,要签订《校车安全运行目标管理责任书》,把责任分解到位,保证这些车辆的安全监管到位。整治行动结束后,必须研究建立长效校车监管机制,逐步把整治工作纳入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
(二)集中严查整治。由教育、交警、交通等部门单位及有关乡镇场街道安排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执法队分南中北片4个小组(具体分组情况附后)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三)加强路查路检。公安、交通部门要组织人力在校车通行的路段查控,严查严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整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套证和报废车辆作为校车上路行驶的现象,以及校车严重超载、超速的行为,对严重违法行为进行新闻曝光并依法严肃处理。
(四)严查租用个人车辆作为校车的行为。针对部分学生本人及家长联合租用私人车辆接送学生的行为,各学校要认真进行排查,教育学生及家长不要使用此类车辆接送学生,发现情况要立即向公安、交通、教育等部门反映;教育、交通、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学校的督促检查,从源头杜绝这种行为,要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加大道路管控力度,发现此类车辆,要依法严肃查处。
(五)完善交通违法抄告制度。公安局交警大队对校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情况,除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还要定期向教体局和校车使用单位通报,由教体局督促驾驶人使用单位对违法、肇事人员进行处理,对交通安全责任不落实的学校,促使教体局对学校进行整顿,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学校的责任。
(六)督促学校落实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教体局负责督促校车使用单位落实设立跟车安全员制度,检查校车使用单位的车辆和驾驶人的管理及学生、家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落实情况。公安局和教体局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醒广大市民和机动车驾驶人,特别是校车的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做到守法驾驶,安全出行。学校师生要自觉拒绝乘坐未经检验合格的车辆和超载车辆。公安局要按照定岗、定人的原则,配备交通民警,负责组织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各乡镇场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大对本辖区内学校幼儿园校车的安全管理力度,确保安全措施落到实处,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职能部门、各乡镇场街道、各级各类学校务必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作为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做到明确专人负责,确保任务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处罚到位。
(二)明确职责,加强协作。教育、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及相关乡镇场街道要密切协作,确保接送中小学及幼儿园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教育部门负责检查、督促学校是否按整治内容进行逐一落实,并定期对整治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做好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严格执法,坚决禁止拼装、报废和有故障车辆上路接送中小学及幼儿园学生,杜绝超载现象的发生;交通运管部门负责加强对接送学生营运车辆的管理,要经常对载运学生的交通工具进行检查,严厉打击非客运营运车辆从事接送学生行为。各乡镇场街道负责本辖区内校车安全监管工作。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明确园长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定以下责任书:
一、校车驾驶人要求。幼儿园聘用的校车驾驶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身体心理健康、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要先经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审验合格后方能聘请;幼儿园要与驾驶员签订聘用合同、接送安全责任书;严禁聘用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累计分满12分或者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驾驶校车接送学生。
二、校车随车护送人员要求。幼儿园要聘用一名或一名以上的专职工作人员或兼职教师作为每趟接送幼儿的护送随车人员。随车护送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责任心强、思想政治觉悟高、身体心理健康,且应掌握相关的交通安全常识、应急救护常识;随车护送人员要配合、监督驾驶员按预定路线图接送、遵守交通规则,按时完成好接送工作,做好行车中的幼儿安全管理,以及幼儿、家长、幼儿园之间的交接工作;随车护送人员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必须按预定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向有关人员及有关部门上报情况,并做好幼儿安全转移救护工作。
三、加强园内校车管理,确保幼儿接送安全。幼儿园园长、法人代表作为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负起校车管理职责。(一)要详细掌握园内接送幼儿的校车、校车驾驶人、随车护送人以及校车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形成方案材料并把相关材料发放到园内所有工作人员及幼儿家长手中,与幼儿监护人签订接送合同书、安全责任书,建立档案;(二)要对接送幼儿的所有校车驾驶人、随车护送人员定期进行面对面的安全教育;(三)坚决取缔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幼儿,严禁用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机动车、拖拉机接送幼儿;(四)要制定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车及其驾驶人、随车护送人管理台帐,对校车的日常运行维护与检验、驾驶人遵章守则及其审验、交通事故与安全教育等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做好做细各种应急预案,切实加强幼儿园校车的日常使用管理;(五)要定期和不定期对校车进行维护保养,随时保证其安全技术性能处于完好状态。幼儿园应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幼儿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载、超速或其他交通违章行为,应当制止。(六)幼儿园组织春游等需要学生集体乘车外出活动的,要严格办理报批手续,且必须租用专业交通运输部门安全性能可靠的客车、并配备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对行驶路线熟悉的驾驶人员。
四、幼儿园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对认真履行职责,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绩显着的要给予表彰;对因管理松懈,责任不落实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是民办幼儿园的予以取缔。
五、本责任书双方签字后正式生效。
六、责任书的要求不因责任人的更换而改变,责任人如有更换的,接任者继续履行。
甲方: 乙方:
2019年 月 日
第二条本市范围内幼儿园使用校车接送幼儿的适用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校车是指幼儿园用于专门接送幼儿入园、离园或者接送幼儿参加相关教育活动的车辆。
第三条幼儿园校车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校车的车型应当是在本市注册登记的5座以上客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等其他车型以及拼装和达到报废标准的客车不得用作校车。严禁租用个人车辆作为校车。
(二)校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应当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校车门窗玻璃、座椅座垫、安全约束装置应当配备齐全,并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三)校车除正常定期检验外,每季度应当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校车应当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并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统一规定的校车标志。未取得校车标志的,不得用于接送幼儿。幼儿园新增校车或原校车使用性质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确认手续。
校车应当保持安全技术状况良好,专车专用,不得从事营业性运输或者其他旅客运输业务。
(五)校车应当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第四条校车驾驶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六)持有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
(七)3年内未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和有责任的一般交通事故;
(八)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无累计记分满12分记录;
(九)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重大行政处罚。
第五条幼儿园聘用校车驾驶人,应当报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并按下列程序审查合格后,方可聘用:
(十)驾驶人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领取《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查登记表》,接受驾驶证情况、事故情况及违法记分情况的查询;
(十一)驾驶人接受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刑事处罚和重大行政处罚记录的查询;
(十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第六条幼儿园校车管理使用要求
(十三)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及其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确定一名负责人分管校车工作,负责校车的安全管理工作。幼儿园应当每周对校车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做好记录,并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十四)幼儿园组织师生外出等集体活动需包车的,应当向专业客运单位承租,及时审查相关车辆和驾驶人的情况,并报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十五)幼儿园使用校车应当向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告校车行经的路线和停靠的站点,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执行。校车如需使用公共交通设施的,应当经公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十六)3岁以下幼儿不得乘坐接送校车;驾驶室副座不准乘座幼儿;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严禁超载。幼儿园应当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幼儿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载、准驾不符、饮酒后驾驶或明显妨碍安全驾驶的情形,应当制止,不得放行。
(十七)校车运行过程中幼儿园要指定专门人员随车进行看护,防止车辆运行时车内危险的发生,并及时制止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十八)校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纠正,并将校车驾驶人交通安全违法情况抄送幼儿园,幼儿园应当加强对违法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
(十九)幼儿园要与校车驾驶人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租用车辆的幼儿园要与租赁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逐车、逐人明确交通安全责任。
(二十)教育行政部门每学期至少对幼儿园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情况进行两次以上的监督检查,对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要实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接送幼儿工作规程
(二十一)严格落实幼儿园一日生活作息制度,遵守校车发车时刻表,按时接送幼儿上下车,如有特殊情况接送时间发生变化的,需提前电话通知家长。
(二十二)严格执行幼儿接送卡制度。每车配备两名跟车教师接送幼儿。跟车教师和司机要挂牌服务。每次交接幼儿时,教师与家长要按时转交接送卡,做到人到卡到,卡到人到,且交接时必须由教师、家长共同签字确认。校车到达幼儿园时,跟车教师要与本班教师交接并共同签字,本班教师要电话或短信告知家长。不允许家长无卡接送幼儿。
(二十三)幼儿上下车时,一名教师在车下接应幼儿,另一名教师在车内照顾幼儿,维持秩序。乘车途中要细心照顾每一位幼儿,并帮助幼儿系好安全带。
(二十四)幼儿入园、离园要设定固定接送地点。所有乘坐校车的幼儿,由本班教师带到幼儿园指定地点,等候校车。入园时,跟车教师将幼儿交给本班教师,双方签字确认。离园时,由各班教师将幼儿交给跟车教师,双方签字。跟车教师点名核对确认幼儿和人数无误后方可发车。
(二十五)所有幼儿入园、离园时,家长要和本班教师交接签字确认。幼儿要有专人(法定监护人)持卡接送,如委托他人接送,家长要写出委托书并签字,并电话告知本班教师。受托人接送幼儿时,教师要查看家长委托书,要求受托人出示身份证件,经教师再次电话家长确认后,受托人和教师签字,方可交接幼儿,并短信通知家长。
(二十六)家长未送幼儿入园、未接幼儿离园时,本班教师应主动与家长联系,了解幼儿情况。对于家长无法及时接幼儿离园的,本班教师要照看好幼儿,等待家长来园,幼儿交接后双方签字确认。
严禁将幼儿交给其他家长或让幼儿独处。
(二十七)加强与家长的联系,保持通信畅通。每个幼儿家长至少留两部联系电话,确保教师能随时和家长取得联系。
第八条校车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二十八)在园长的直接领导下,按照幼儿园有关制度,负责检查督促校车的安全管理和交通教育等服务工作。
(二十九)及时提供车辆的维修、保养计划。加强对本园自有车辆维修和保养,监督租赁车辆的运行状况,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
(三十)教育司乘人员爱护车辆,督促相关人员做好消毒工作,保证车辆整洁卫生。提醒司机和跟车教师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第九条班车司机岗位职责制
(三十一)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期间严禁饮酒,行车途中尽可能保持车速平稳,不超速行驶,文明行车,确保幼儿安全。
(三十二)按照规定进行车辆卫生消毒工作。每天提前半小时到达工作岗位,开窗开门通风,做好出车前的准备工作。
(三十三)保证正点出车接送幼儿。无特殊情况不得改变行车路线,确保线路所有接送站点幼儿正点乘车。不准私自外借车辆,不得私自用车。
(三十四)经常检查保养车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不开带病车辆,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保证安全行车。
(三十五)配合跟车教师照顾好幼儿,热情周到为幼儿及家长服务,保证幼儿乘车安全,不得发生车内幼儿碰伤等事故。
第十条校车跟车教师岗位职责制
(三十六)热爱、关心每一名幼儿,对幼儿态度亲切和蔼。尊重家长,工作认真负责。待人热情,有礼貌,要亲切耐心地接待每一位家长,虚心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妥善处理家长提出的意见和要求。
(三十七)模范执行幼儿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仪表端正,服装整洁,不穿奇装异服,做到勤洗澡,勤换衣服,勤理发,为幼儿做表率。
(三十八)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对幼儿进行上下车前检查,检查衣帽是否整洁、物品是否带全;上下车时严格执行登记制度,上下车后点名,严格执行接送卡制度。
(三十九)行车过程中,要注意提醒司机保持车辆平稳,车内前后各一名教师,维持乘车秩序,及时给幼儿增减衣服,处理各种问题,保证幼儿的乘车安全。
第十一条建立校车卫生消毒制度
(四十)每车配备两套座椅套,每月更换一次。车门、座椅把手等每天用84消毒液消毒。车内空气、座椅、地面等每天用84消毒液喷洒消毒,并认真做好记录。
企业目标责任书范文(一)
幼儿园校车安全责任书
甲方:_____实验幼儿园
乙方:幼儿姓名:_____ 家长姓名:_____
为保证幼儿人身安全,防止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明确双方责任,幼儿园与乘车幼儿家长签订如下交通安全责任书。
一、幼儿园、驾驶员和家庭都有对幼儿进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车教育的责任,并引导幼儿遵守交通安全规则。
二、幼儿乘坐校车,在指定站点上下车,由父母(或监护人必须满18周岁)接送幼儿。
三、等车时要求您和您的孩子在指定地点等候,要自觉维护等车秩序,排队等候不要拥挤,不追逐打闹,校车来时不要追着校车跑。
四、家长接幼儿下车后不要急于从车前或车后横穿道路,应走离车辆前后20米以上,再选择适当机会安全过马路。
五、家长尽量按时接送孩子,为保证孩子安全,不允许孩子独自回家。如未能按时接送、孩子因病因事不乘坐接送车均要提前电话告知接送教师。
六、早间自站点上校车后到幼儿园;下午自上校车后到指定站点下车,安全教育、检查由园方负责;幼儿早间上车之前和下午放学回家下车以后的安全由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七、本责任书一学年签一次,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监护人签字: _________ _____实验幼儿园
20___年___月___日 20___年___月___日
企业目标责任书范文(二)
为切实加强幼儿园幼儿校车接送的安全工作管理,确保本园接送车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签订校车接送教师安全责任书:
一、校车照管员应主动配合司机按照“先接远再接近”“先送近再送远”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安排幼儿接送路线及接送时间,按远近编排好座次表。
二、工作时要本着“服务幼儿,安全幼儿上下学,方便家长”的宗旨,认真负责、细心稳定、热爱幼儿,尊重家长。
三、遵守幼儿园校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接送过程每个环节的安全,要做到:
1、严格执行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并认真履行。负责做好幼儿上、下车安全及与家长的交接工作。
2、严格执行校车接送制度,如果家长没有按时到指定地点接送幼儿,不得擅自将孩子放下车或让熟人顺便带走,而应带孩子返园,并与班级老师做好交接工作,以便及时通知家长。
3、严格做好交接工作。对班级教师、家长的有关通知或口信尽量做到传递无误。每天出车前要自己清点幼儿人数或接送卡。下车前要检查车内有无漏下的幼儿,车窗有无关闭好,确保接送工作无误。
4、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增强其安全乘车意识,做到头手不要伸出窗外,不在车内行走、打闹,确保乘车安全。
四、园车在接送幼儿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应采取紧急措施,并积极配合交通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园领导应及时将事故情况报教育主管部门。
五、按要求填写好交接登记和接送登记。
负责人(签字):________ 责任人(签字):______
20___年___月___日
企业目标责任书范文(三)
为了贯彻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精神,落实幼儿园各项安全工作制度与条例,将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各部门、各环节的安全,从而切实保障幼儿的生命安全和幼儿园的财产安全,杜绝事故的发生,与各安全责任人签订以下安全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责任对象:司机
二、责任要求:
1、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安全学习,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通人员管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爱护车辆,做到文明行车、安全礼让,无违章、无事故。
2、热爱车职工作,服从调派,牢固树立“为教育教学服务”的思想,遵守劳动纪律,不擅离职守,按照规定时间出车收车。
3、爱护车辆,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维修;按规定做好车辆的保养,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4、行车前要检查好车辆情况,做到安全行车,并规划好行车路线,随时备好各种备件和工具。
5、行车时精力集中,不吸烟,不攀谈,不接听电话,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停车接听,下班休息好,保证睡眠,不带病开车,以充沛的精力确保行车安全。
6、每天认真、准确填写校车安全检查本,做好行车记录。
7、认真执行幼儿园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孩子生命财产安全。
8、在驾驶过程中要礼让三分,谨慎驾驶,任何情况下安全为重,不急躁,不开快车,避免开违章车、赌气车、疲劳车、英雄车。
9、严禁工作时间饮酒;不准酒后驾车;不准将车交非司机驾驶;不准开与证不符的车辆。
10、学习并熟悉必要的安全救护知识,制定行车安全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车载消防及急救器材,遇事沉着冷静,及时报告,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1、在幼儿乘车时,车辆要中速行驶,注意避让。同时,协助班车老师把好上下车环节安全关,严防幼儿下错车,协助做好安全工作。
三、责任追究:
1、违反上述规定,有失职行为,由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给予适当处理。
2、如严重失职,发生相关恶性事故,经研究,给予严肃处理。严重的报请上级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3、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负责人和责任人各执一份。签订之日起生效,直至相关责任人离园或离职时自动失效。
负责人(签字):________ 责任人(签字):______
________幼儿园
20___年___月___日
企业目标责任书范文(四)
甲方: 学校
乙方(值班教师):
为切实做好本校中小学校车管理工作,确保广大学生生命安全,根据《校车安全条例》、《沾化县中小学“平安校车”工程实施方案(试行)》和学校安全“一岗双责”制度等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特签定此安全责任协议书。
一、校车值班教师的责任
1.严格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好的值班表和值班时间值班;
2.熟悉所负责车辆乘车学生的班级、姓名、线路,将乘车学生名字、联系电话随身携带;
3.维护好学生乘车秩序:值班教师每天提前10分钟在指定地点上岗,督促乘车学生集合整队,清点人数,清理校车周围不安全因素,维持好学生乘车秩序;
4. 负责检查学生乘车情况,如有缺席,及时与班主任和家长联系,弄清原因。如有特殊情况,及时处理并向值班领导汇报;
5.与校车司机及护导员做好学生交接工作:放学时,值班教师把每名乘车学生都送到校车上,清点人数并做好交接记录(把有特殊情况的学生向跟车护导员说明);上学时下车前,核对无误并做好交接记录后(缺少的学生问明情况并记录)将学生领进安全区域方为值班责任终止;
6.不得擅自离岗,不得擅自调班,如值班教师有重要事请假,领导找人带班(原则上是下一班教师),出现事故由带班教师负责;如未经准假,私自自己找人带班,出现事故由值班教师负责,该教师视为旷职。
二、学校的责任
1.建立健全包括学生、教师交通安全在内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责任制、工作督查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学生、教师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2.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防范能力;
3.建立落实校车教师值班值勤管理制度,维持好学生的上车前和下车后的秩序,制止学生乘坐不符合要求的车辆;
4.每学期开学前,与校车公司和乘车学生家长签订学生安全责任状;
5.及时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举报各种违法违规车辆接送学生的现象,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学 校:(盖章) 校车值班教师签字:
校长签章:
年 月 日
企业目标责任书范文(五)
铁车中学校车驾驶员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了加强校车管理,保证校车安全正点接送学生上下车,规范校车的运营管理,同时增强驾驶员的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能力的责任心,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提高驾驶员技术业务服务水平,提升整体综合素质,确保以质量求生存,以服务为发展,服务于社会,让政府放心,领导满意、群众实惠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校车驾驶员队伍,现与各驾驶员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内容如下:
1、驾驶员必须遵纪守法,遵守公司相关劳动纪律、规章制度。
2、驾驶员必须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不准借故拖延影响全面 工作,未经批准不得使用车辆。
3、驾驶员必须按行车路线安全行驶,保证安全正点的接送学生,配合好护导员的工作。
4、驾驶员责任细则:
①驾驶员要注意车辆的保养,保持车辆清洁车况良好,节约油料材料。 ②每天认真作好记录,行驶时不准接听电话、吸烟、搭乘闲杂人员。 ③ 要关心爱护学生,对学生要热心、耐心、细心、说话要文明。
④ 出车前检查车辆的水、电、油等性能,车辆有故障时立即停车修理,严禁发现故障后继续行驶,不得存在侥幸心理。
⑤如发生交通事故,需立即报警,报告学校领导,不得逃离现场,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
⑥收车后要配合护导员打扫车辆内外卫生,检查车辆有无异常情况,有故障及时修理,不能影响第二天的工作。
⑦按时参加各项学习,学习管理制度、交通法规和驾驶员专业知识,同时积极完成学校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⑧不服从学校安排,一切责任自负。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与驾驶员各持一份,签字生效。
(校方)责任人签字: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关规定和平安校园建设的有关要求,全力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消除隐患,确保广大学生和幼儿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排查整治,进一步规范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实管理制度,增强广大学生、幼儿及其家长和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改善学校周边交通环境,促进校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涉及校车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杜绝发生涉及校车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整治对象。重点整治校车超速、超员、酒后驾驶、无牌无证(校车许可证、驾驶证、行使证)、假牌假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和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搭载学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重点时段。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
(三)重点路段。校园周边道路、校车运行路线。
四、组织领导
建立以区领导为召集人,区政府有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校车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具体负责全区校车交通安全整治日常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开展校车摸底、建档、排查工作。
立即对中小学、幼儿园上下学乘车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摸清全区所有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校车的数量、所有人、乘员数、驾驶人、运行时间和路线等基本情况,建立档案。同时分析安全隐患情况,提出整改建议,并将排查结果与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及时沟通。(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11月30日)
(二)开展校车交通违法行为的集中整治。
1.开展校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驾驶人资质审查。对查出的不合格校车要立即停运,达到报废标准的校车立即报废;对于车况较好、手续完备、符合营运要求的车辆,建立统一标识。对不具备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禁止驾驶校车上路行驶。
加强对校车运行重点时段的巡逻管控,严格整治校车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假牌假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对乡村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坚决取缔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对执勤中发现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要在依法查处的同时,进行整顿,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责任单位:区交警大队、区公安分局。完成时限:2011年11月24日――2012年1月20日)
2.加强学校对校车的安全管理工作。教育局与学校签订校车交通安全责任书,督促学校加强校车管理。学校落实教师跟车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对校车每次运载学生的情况进行查验,严禁租用不合格车辆,聘请不合格驾驶人。制定极端天气的交通防范应急预案。(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完成时限:12月10日)
(三)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工作简报和标语,宣传中小学、幼儿园校车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及时报道典型案例以及行动的开展情况,营造全社会积极配合、共同参与中小学、幼儿园校车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的良好氛围。特别加强农村地区校车交通安全教育,集中组织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开展讲座、座谈等活动,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深入农民家中,宣传学生交通安全的积极性,落实监护人的责任。(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11年11月24日――2012年1月20日)
2.各校开展“致家长一封交通安全公开信”、校车安全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面向中小学生、幼儿及其家长宣传乘坐不符合规定校车的严重危害,学校督促家长承担法定监护人的责任,不雇用无资质的车辆、驾驶人运送学生;联合交通部门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案例教育,使学生、幼儿养成良好习惯,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交警大队。完成时限:2011年11月24日――2012年1月20日)
3.开展校车驾驶人安全教育。公安交警部门根据有关要求,定期与校车驾驶人进行谈话教育,上交通法制教育课,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强化依法行驶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完成时限:2011年11月24日――2012年1月20日)
(四)完善学校周边交通设施,改善通行条件。
对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检查,保证道路交通安全。对道路标志、标线不完善的,要及时增设或完善;对学校周边的施工路段,要增派警力加强疏导,使校车和学生安全通过;对学校周边事故多发、危险路段,要进行相应的整治。(责任单位:公安分局、区交警队。完成时限:2011年11月24日――2012年1月20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职能部门、各乡镇街道务必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作为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做到明确专人负责,提出专门的工作要求,作出专门的工作部署,从而确保任务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关键词】校车安全;多元主体协同;应急管理
近年来,我国各地陆续出现不少令人痛心的校车安全事故。如2011年11月16日上午,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榆林子镇一辆货车与当地小博士幼儿园校车迎面相撞,共造成21人死亡、43人受伤,其中19名死者是幼儿,场面惨烈。触目惊心的数字对我国的校车安全打上了一个巨大的问号。
1 从多元主体角度分析正宁校车事故中反映的问题
1.1 学校
1.1.1 相关责任人安全意识淡薄
一辆核载9人的面包车,驾驶员竟载了64人,且事发当时,这辆校车正左道超速逆行。另外,园内共737名孩子,却只有4辆校车接送。幼儿园私自将9座改装为无座,孩子们只能站立在车中。
1.1.2 学校经费不足,财政紧张
由于学前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民办私立学校获得的政府补贴少,学费也不高,经费一直比较紧张,园方无力增添新的校车。
1.2 政府
1.2.1 相关部门监管不力
当地人称,本地司机违章现象普遍,交警常常是罚完钱便放行。小博士幼儿园校车超载现象存在已久,家长向有关部门反映也无人治理。幼儿园方面则称,有关部门从未到学校来进行过安全检查。
1.2.2 教育资源投入不足
(1)教育资源缺乏
我国的教育经费投入总量虽然在逐年增加,但在庞大的学生数量面前依然捉襟见肘。另外,教育投入的分配严重不均衡,我国使用校车的一般都是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其本身经济能力有限,又难以得到国家财政在教育方面的扶持,地方政府不得不将权力和责任边界模糊,将交通成本转嫁到了学校和家长身上。
(2)“撤点并校”的政策背景
2001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要求大量撤销农村原有的中小学,使学生集中到小部分乡镇学校。农村学生上学平均距离延长,成本低且较灵活的校车成为接送孩子的最优选择。正宁县的幼儿园均位于县城或乡镇中心,只有不到10%的孩子会因为地理条件便利、经济条件稍好等原因去县城或乡镇上幼儿园。
1.3 家长
此次事故中伤亡的多为留守儿童,父母常年在外,家中年迈的老人又无力每天接送,孩子上学只能依赖校车。此外,乡镇中多数人家并不富裕,孩子乘坐校车虽存在安全隐患,但可以降低出行成本,也是家长们无奈之下的选择。
1.4 社会力量
9点15左右事发时,现场村民及时参与抢救,但直到9点39分才有人拨打110,最佳救援时间有所延误。村民们相关安全意识还有待提高。
此外,我国媒体在前期预防宣传、舆论监督等方面还有很多不足。而企业、社会组织、志愿者、社区等社会力量在校车安全问题中的参与十分有限。在此次事件引起全国广泛关注之后,仅有长庆油田采油二厂为新开的榆林子镇幼儿园捐赠了一辆45座的校车。
2 校车安全事故中多元主体协同难的原因
2.1 缺乏相关法律法规保障
我国于2012年4月才正式出台第一部《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此前校车监管方面的法规一直是空白。法律不健全、缺乏多渠道共同参与和承担各自责任的规范,使得多元参与行为呈无法可依的无序状态。
放眼国外,美国为校车制定的法律有500多项,明确规定了校车的“优先权”。[1]日本各地方政府通过制定校车运行规则,明确地方政府、乘车学生、校车司机等各方责任。
2.2 传统体制结构的制约
长期以来,我国的应急管理体系都是构建在“大政府、小社会”传统全能政府理念之下,政府作为唯一的管理中心控制所有社会资源。虽然现在我国已开始强调转变政府职能,但长期形成的体制和观念难以在短期内彻底消除,社会受到的制度性压抑仍有待缓解,其他管理主体对资源的掌握和控制力仍不成熟。
2.3 多元主体协同平台缺失
2.3.1 缺乏统一的校车运营管理模式
目前我国存在的校车运营管理模式主要有三类:完全市场化模式、半市场模式和政府主导。校车供给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目前只在少数地区试点。没有统一的运营管理模式,也就难以将各方的职责、权限划归到位。
2.3.2 多元主体协同无制度保障
在我国目前的危机事件中,除政府之外的多元主体参与往往带有被动和政治动员色彩,通常是政府统一部署安排,随意性很大。缺乏相关制度保障,也就难以令多元主体积极主动地参与其中,往往只对涉及切身利益的事务参与热情较高。
2.4 安全意识淡薄
安全意识淡薄问题普遍存在。相关部门监管不力;学校及家长将孩子的人身安全与问题校车相连;校车驾驶员随意改装车辆、不按交规行使;媒体关注重大事故的播报,却缺少平日对公众的宣传教育;社会力量无法正确认识自己应承担的社会责任等。
3 如何有效实现校车安全管理中的多元主体协同
3.1 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尽快完善立法,明确校车地位,为多元主体的参与和协同提供准则,对其权力与职责、行为规则、监督关系等进行权威规定,使政府、企业、媒体、社会组织、社区等的参与权落到实处,及时化解不同主体之间的矛盾。
3.2 完善多元主体协同机制
确立统一的校车运营模式,对校车设计和制造做出明确规定,将购置、运营等费用纳入财政管理体系。构建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危机管理权责分配机制;加强协同治理的资源保障,全方位调动人力物力等社会资源;搭建协同治理的信息平台,将地方公共危机管理指挥中心和财政、公安、消防、医疗等相关部门,及各种救援机构都纳入到智能化信息处理和通讯平台中[2],充分而高效地协调各方力量。
3.3 加强安全意识
有必要对校车驾驶人员采取严格的准入制度,进行岗前培训和例行检查认证。长期坚持在学校中开展安全教育,提升学生及家长安全意识。另外,媒体也要加强对交通安全的宣传,配合政府做好公共安全教育,重视对相关部门的舆论监督,尽量避免在悲剧发生之后再做“事后诸葛亮”。
4 结语
校车的安全管理不可一蹴而就,也不是政府一方的“独角戏”,需要在法制背景下,由政府联合学校家长、媒体、企业、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等多方力量长期协同进行。我国的校车安全管理依然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校车整顿工作会议,是在昨天我局和区交警大队联合上路开展校车专项检查“春雷行动”的基础上,根据我区校车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形势召开的。本次会议主要对在昨天联合查车行动中查获的存在校车违法违规行为的学校、幼儿园进行处理,同时,进一步研究部署我区校车专项整治的工作。刚才,承华主任通报了昨天的检查情况。大家可以看到,从去年12月底到现在,因为校车问题我们已经对有关学校进行了二次处理,对相关学校给予了从通报批评到责令董事会辞退校长的处罚。这次检查结果,我们也要加大打违规学校的处理力度。在短时间内,处分力度之大,涉及面之广,一方面说明这一问题非常重要,安全形势非常严峻;另一方面也表明,我们的态度是坚决的,措施是强硬的,惩处是毫不留情的。面对形势的发展,我们还要体会到,规范办学行为是立校、立业之根本!下面,我就做好我区校车安全管理和专项检查整顿工作讲三点要求:
一、正视问题,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我区校车安全管理和专项整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校车安全工作关系到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发展,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近年来,区教育局和区交警大队紧紧围绕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大力加强校车日常监管,严格校车准入,严厉打击校车违法行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有效的保障了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全区绝大部分学校、幼儿园也把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校车安全作为学校安全的第一要务,认真落实各项校车安全管理规定,加强校车准入、运行、二级维护等管理,校车安全管理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区民办学校、幼儿园众多,校车保有量巨大,学生对校车的需求也越来越大,随之带来的问题是校车监管的难度也越来越大。全区校车安全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在校车安全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隐患。这主要表现在:一是有的学校、幼儿园,特别是民办学校、幼儿园的举办者校车安全认识不够,对相关的法规政策了解不足,管理混乱。甚至有极少数民办学校、幼儿园举办者受经济利益驱使,使用改装、报废或车况不良的车辆充做校车使用或存在超载行为。二是没有把好校车司机招聘关,或对校车司机培训不够,致使部分校车司机素质差或对深圳市关于校车交通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一无所知。对此,我们要引起高度重视,在整顿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学校安全相比于其他安全工作来说,显的尤为重要。现代社会比以往更加关注民生问题,全社会对安全工作比较敏感,而对学校安全工作则是非常过敏。校车安全事故不出则已,一出必是群死群伤。一旦某个学校发生校车安全事故,必将在社会上产生恶劣的影响,将会产生一系列的负面连锁效应,从大的方面来说,就会影响到我们宝安教育的整体形象,影响我们宝安的对外形象,影响我们市的对外形象,从小的方面来说,就会影响我们各位董事长的经济收益,甚至可能会破产坐牢。龙华“8·23”事件、黑龙江双城校车事件中,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得到了严厉惩处,而且有一批干部因监管不力而受到了处理,这些都为我们的工作敲响了警钟。因此,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牢固树立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切实做好这次整顿工作,抓出成效。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切实加大校车安全整顿力度
大力整顿校车安全工作是全市和我区教育系统近期安全工作的重点,有关街道教育办要严格按照要求,加大校车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打好这场攻坚战,确保在我区范围内不出现校车安全事故。具体工作中,要本着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突出“三大重点”,完善“三项机制”。
(一)突出“三大重点”,切实提高这次整顿工作的针对性。本次整顿工作要突出三个重点:一是要把校车准入关,街道教育办要严厉查处校车无牌无证、假牌套牌、报废、拼装车充做校车的行为。二是严厉查处校车超速、超载的行为。三是严厉查处不按期进行“大三小六”二级维护、不按规定购买保险的行为。
二)完善“三项机制”。
一是进一步完善教育部门和交警部门的合作机制。区教育局与交警大队已经建立了较为良好的合作机制,互相之间互通信息,双方检查出的校车违规行为互相交换,然后按照各自的职权范围加以处罚,以此加强对校车的监管工作。各街道教育办也要仿效区教育局的这种做法,加大与交警中队的联系,互通信息,双管其下,加大对辖属学校、幼儿园的校车管理工作。
是实行校车安全巡查机制。街道教育办要制定校车安全巡查办法,将街道辖属学校进行网格划分,教育办的人员每人包点一个网格。教育办的人员要每周不定时到包点网格进行校车安全巡查,巡查时要做好网不漏校、校不漏车、车不漏人。
三是进一步完善群众监督机制。区教育局已经在着手建立校车安全员制度,各街道要依此立即建立校车安全监督员的队伍,充分发挥校车安全监督员的作用,及时掌握校车安全营运状况。我们还将出台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有奖举报制度,对有效的安全隐患举报将实行奖励,当然这也将运用到校车的安全监督上面,以进一步开辟信息渠道,增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校车整顿工作顺利推进
(一)要加强领导,建立组织保障。强化领导是根本,领导重视是关键。有关街道要成立校车安全整顿领导小组,教育办主任要亲自挂帅。有关学校也要成立校车安全整顿领导小组,董事长、校长要亲自参与此项工作,制定方案,落实人员进行整改。该批评的批评,该处分的处分,该辞退的辞退。确保这次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
(二)要落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重大,街道教育办和学校要层层建立分工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未认真履行职能,存在校车安全隐患不按时整改或整改校车不理想的,区教育局、街道教育办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这四项国家标准的征求意见稿由全国汽标委客车分标委组织制定修订。工信部装备工业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征求意见的最大亮点是幼儿校车首次进入国家标准的制定行列,可以说填补了一项空白。此外,原先的小学生座椅标准也延伸为中小学生等整个未成年人群体,这是此次标准修订中的重点。
多项标准参考欧美
2011年下半年,由于校车事故频发,校车标准引起社会极大关注。新标准对校车车身结构、外观标识、装载质量等均作出明确规定,制定原则一切围绕“安全”,突出安全。其中,多项新规定系参照美国校车标准及欧洲客车标准。同时,考虑中国比国外更加复杂的道路使用情况,制定适合中国特色的校车标准。
《校车安全技术条件》的标准范围较修订前的《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的标准范围扩大,修订后要覆盖《校车安全条例》规定的校车范围,含幼儿园和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生用校车,幼儿园学生的范围定在3岁以上的幼儿。
《校车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及《幼儿校车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标准的出台对于当车辆发生碰撞或紧急操作时,减少车内结构对乘员的影响,减少死亡人数和降低伤害程度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将为校车及零部件产品制造提供技术指导,为管理部门进行规范监督和管理提供依据。
校车具体标准
1 校车应为两厢式
依照学生年龄,新标准对校车安全技术标准作出三种分类,旨在整合完善校车安全技术条件标准体系,进一步提高校车安全,使校车更加适应中国繁杂的道路运输环境。
新标准要求,校车应为两厢式结构,至少一半以上的发动机长度应位于前风窗玻璃最前点以前。校车的底板离地高度应不小于700mm。车体内、外部容易接触到的部位不得有锐边、尖角、毛刺。校车不得设置车外顶行李架。校车应喷涂符合标准的外观标识。
2 前后要加保险杠
为降低校车在前、后碰撞事故中车辆受损的程度,新标准参照美国校车标准,要求校车加前后保险杠,保险杠的结构也参照美国校车标准。
3 必须要验证侧翻
考虑到农村和山区的道路条件比较差,为提高校车安全性,新标准要求校车向左侧和右侧倾斜最大侧倾稳定角应不小于32°。各种车辆都有可能发生侧翻事故,在发生侧翻事故时,保证乘员生存空间是最基本的要求,所以校车要求必须进行侧翻试验验证。
4 保障救援员通行
制定标准时,充分考虑乘客的特点。在突发事故的时候,幼儿和小学生,尤其是9岁以下的儿童,应急行为能力比普通客车的乘客差,必须依靠驾驶员和照管人员的救助,所以校车一定要实现对驾驶员安全的保护。另外,校车一定还要从结构上保证事故救援人员的顺利通行。
5 不能重新定速
为提高行车安全性,新标准按《校车安全条例》的规定,要求“限速不应超过60km/h”;为了杜绝驾驶员随意调整车速,要求“制造厂应采取措施,使得出厂后未经制造厂许可不采取破坏性措施,无法重新调定车速”。
6 车窗固定下半部
考虑到校车日常运营中的安全,新标准规定,校车车窗的固定形式应为下半部分固定,也可为全封闭车窗,以防止学生把头手伸出窗外。
关键词:农村校车安全;问题;思考;建议
中图分类号:X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2)03-0054-02
1 目前我国农村校车安全的现状
从2008年开始,全国很多地方都开始实施教育资源调整,明确提出“中学向城区集中、小学向乡镇集中、幼儿园联片集中办园、新增教育资源向城市和乡镇中心集中”,实行这样的资源调整目的是集中优势办学资源,提高教育质量。在城乡结合部,尤其是在农村,村上的很多学校开始合并,由原来的“一村一校”转变为“多村一校”,幼儿园几乎都是在镇上集中办理,而目前农村大多是留守儿童,父母常年在外打工,看护这些儿童的责任多由家里的老人或者亲戚承担,上学采用走读制较多,因此需要校车承担接送学生上学,这就使得在校车事故中农村校车的安全隐患比城市更多。近一段时间,农村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车交通事故频发,伤亡惨重,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尤其是“三无校车”和“黑校车”大量存在,农村学生交通安全隐患突出,严重威胁学生安全。尤其是2011年11月16日,甘肃校车事故中,实载9人,超载64人,19名儿童遇难,43名幼童不同程度受伤,超载率600%,这一重大的校车安全事故的再次发生震惊整个社会。
如何有效地防止这样悲剧的发生,本文主要从围绕农村校车安全“软件”和“硬件”两个方面就此展开论证分析导致农村校车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2 农村校车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
2.1 校车安全立法滞后
首先,我国早在1999年3月的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交了校园安全的有关议案,而时至今日《校园安全法》也没有启动,可见校车立法严重滞后。由于没有具体的法律可依,没有健全的法律法规保证规范校园安全管理,导致每次校车事故之后,相关部门仅是“一阵风”的专项整顿。
其次,在现行法律中有关对学生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仅有很少涉及对学生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规定既不具体也不明确,又存在着一定法律空白,既不集中规范,也不成系统配套。没有健全的法律法规将校园安全纳入常态法律管理之中,保证规范校园安全管理。
2.2 政府财政补贴不到位
这几年虽然政府制定并实施一些积极有效的民生政策比如减免义务教育阶段的学费,但是农村学校由“一村一校”转变为“多村一校”导致很多农村孩子被迫上学和放学都要乘车,这就使得校车应运而生。由于校车运营只能在早晚接送孩子,成本高,利润少,市场运作率低,许多厂家都不愿意投入校车生产制造,农村学校和民办学校也“养不起”校车更无力购买校车,这个“缺口”就需要政府“买单”,可是如果在全国范围内,包括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购买校车,政府需要财政投入3000亿元的预算,且一年的运行、维护费用为1500亿元,这4500亿元需要由政府承担。可见,财政投入不足是开展校车工作的一个很重要的瓶颈问题。另外,加上校车具有外部性,因此需要政府起主导作用,进行扶持,但是目前政府未建立“政府扶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良好体系。校车的购买和维护不能紧靠市场单方面的运作,社会参与和准入门槛没有制定统一的标准。
2.3 各部门责任不落实,职权不明确
对于各部门责任不落实,职权不明确,历来存在分歧,主要表现在:
第一,教育部门虽然整合校园资源,撤并学校,使得大多孩子被迫坐车去学校,孩子的出行安全没有明确的保障范围,再加上并没有明确的监管责任,教育部门在校车问题上并没有获得明确的事权以及管理权,很难协调相关部门;
第二,交警部门主要致力于对路面的掌控,由于执法人员数量有限,集中整治后很难起到真正的杀一儆百的作用,难以从学校源头上加以控制,尤其驾驶司机往往都是打“游击战”,所以仅仅从路面掌握难以处罚到本质上的超载运营;
第三,由于学校资金薄弱无力购买校车,而孩子上学又必须坐车,这就催生黑车市场的存在,这些车辆大多都是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机动车,有的是虽然学校租用社会车辆,但是并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核准,也未与车辆出租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安全责任不明确,并且有些车辆无牌、无证、无保险,俗称“三无校车”,这些车辆的安全使用状况达不到使用标准。更有甚者,有些车辆都是报废车或者是改装车,只是图了个颜色就冠冕堂皇的标明“校车”二字。这就暴露出一些地区存在人为非法擅自改装车辆,公安部门以及有关部门在校车安全管理方面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监管有漏洞等突出问题。
2.4 相关主体安全责任意识不高
一方面,有些车辆基本上没有去安监部门登记车辆运营,校车司机也没有经过正规的职业培训和安全培训,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非常单薄,司机除了自己基本工资以外,校车运营的油费、保险费、过路费等加起来一个月的开支需要七八千元,成本高,利润低。所以,为了多拉学生,多赚钱,根本不会考虑是否超载,不遵守交通纪律违规行驶普遍存在。
另一方面,由于学校比较远,孩子上学放学都必须坐车,再加上一般都是留守儿童,家长们或者是监护人往往为了省钱、省事方便,就会让这些孩子坐车。加上目前校车严重缺乏,大部分都是黑车或者私人车辆,家长们又不得不让这些孩子坐车上学。可见,大多家长都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只要不出事就没有问题,而学生自己安全意识非常单薄,为了能够按时上学和放学又必须坐这种车辆,有时候遇见交警检查校车孩子们都处于不理解的心态,觉得根本没有必要。
3 完善农村校车安全的对策建议
3.1 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校车安全
将法律责任、事故救援、应急处理、国家赔偿等等进行全面有序地规范和明确,政府、学校和家庭不管是那一级都应立即承担责任。同时立法也能理顺教育、公安、交通、质检等部门之间的关系,从根源上推动校车安全上路。健全的法律制度必须尽快建立,后续政策要迅速出台,给予学生安全以制度保障。目前总理在第五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说,国务院已责成有关部门制订了《校车安全条例》,这项法律条例的颁布对于保障校车安全有很大的促进作用,给校车运营有坚强的制度予以保障。
3.2 政府要将校车系统建设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政府要将校车系统建设作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一部分,应该加大校车购置经费投入力度,加大对农村校车的投入,做好校车工作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担,多方筹集,引导学校(幼儿园)购置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校车,完善公共财政支持补贴政策,提高校车的普及应用程度。政府应加强校车方面的专项资金投入,并将校车的安全管理上升到行政法规层面,明确校车的质量标准、统一标识和运营条件和监督机制,制定“校车优先”的具体规则和实施细则,赋予校车优先同行的权利。同时,校车要纳入学校后勤保障系统,要尽快制定《校车运营条例和管理办法》,明确政府在校车方面的专项资金投入,并将校车的安全管理上升到行政法规层面,明确校车的质量标准、统一标识和运营条件和监督机制,制定“校车优先”的具体规则和实施细则。
3.3 明确划分职责,协调各职能部门权力
首先,当地教育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统一为学生和幼儿配备或租用安全车辆上下学,确保中小学生和幼儿安全,教育部门要承担责任主体地位,有权协调公安、运营公司等部门。校车运营体制则采用政府和市场相结合的模式,将运营业务进行公开招标,审核有资质的公司和政府配合运作,并在整个过程中起引导、管理、监督与检查的作用。
其次,交通部门负责接送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和驾驶人的监督管理,全面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校车安全隐患大排查,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严肃事故查处,特别是对民办学校、无办学资质学校或私人提供车辆接送学生等情况要纳入车辆户籍化管理,逐校建立计算机管理档案,实行一校一档,一车一档、一人一档规范化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基础实、台账全。同时,严格校车查验,坚决杜绝为非法改装、拼装以及不符合标准的校车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严格检查校车驾驶人是否具备驾驶条件,检查学校是否建立防范校车交通事故的制度、措施和应急预案。一经发现就要加大处理,对有些超载司机要从严打非,该吊销证照的坚决吊销驾驶照,对情节恶劣的,该拘留的就拘留,要毫不手软。
最后,在明确安全责任主体上,国家安监局部门表示,目前国内校车分为自购车辆和租用车辆两大类,责任认定上要区别对待。对于学校自购车辆,责任主体归学校;如果是校方租赁的车辆,租用正规的客运公司车辆,由校方和运输公司签署协议,那么车辆责任主体就是客运公司,交通运管部门对车辆资质等负监管责任,教育部门则要对学校进行监管;如果校方是私自租赁私人车辆,那么责任主体依然是校方,监管责任在交警部门,安监部门督促检查各相关职能部门履行校车的安全管理工作职责落实情况,真正建立“政府扶持、管理到位、部门负责”的良性体系。
3.4 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安全知识
按照规定对司机和师生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有关部门应积极宣传《校车安全乘行手册》,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学和幼儿园校车安全的宣传教育力度,尤其对家长和学生要普及安全知识力度,对那些超载的校车坚决不坐,对学校的“三无校车”、“黑车”一定要坚决予以举报,防止这些“校车”横行,加大对这些校车司机的专业培训,提高司机责任意识、安全意识,不违规行驶,严格按照道路规则行驶。同时也要对全社会的公众进行普及知识教育,尊敬校车,爱护校车,养成让校车先行,让“校车”地位能够真正的驻进每个人心目中,给予校车“优先权”。
4 结语
校车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如何使得这项系统工程健康有效的运转下去,不仅“软件”需要上政府引导相关职能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以管理监督,建立健全相关的校车准入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和普法知识,建立健全校车运营模式,而且也需要强化“硬件”,如政府投入资金进行补贴,改善政府各部门服务职能等,把校车安全建设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来,同时也需要学校家庭以及全社会上的每个人都要积极的行动起来,建立起坚强的防护墙,让孩子们健康快乐的长大。
参考文献
[1]郑港溪.浅谈校车安全管理[J].安全与健康,2007,(4).
[2]周前忠.解决农村学生接送车辆问题的对策思考[J].理论探讨,2011,(7).
[3]任长稳.避免校车成“马路杀手”[N].蚌埠日报,2008.
[4]王颍懿.堵住校车安全管理漏洞[J].安全与法治,2011.
11月19日,新密交警查扣一辆核载26人,实载51人严重超员的幼儿园校车。民警们发现车内挤满了幼儿,连车辆引擎盖上也坐了六七名幼儿,车内还有5名幼师。民警们当即责令司机与校方联系另行派车将幼儿接走,并将该车暂扣。经询问,该校车属于气象街宝宝乐幼儿园所有,该园组织幼儿去动物园看动物,图省事,硬是将51名幼儿和幼师全部塞进车里。当日,该校车被依法暂扣,司机张某也被开出2000元罚款,记12分的处罚。
(申建中 方亚娟)
占道转弯跟车过紧 轿车与半挂车相撞
11月2日16时许,石嘴山市红果子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在惠农区蓝山园工业园区110国道路段,轿车与半挂车相撞,有人受伤。
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勘查得知:半挂车沿国道110线由北向南行驶至工业园区路口处占道刹车右转,同向由后驶来的一辆轿车由于跟车过紧,刹车不及,撞在半挂车的尾部,导致两车损坏、轿车乘车人受伤的交通事故。本起事故,半挂车司机占用快速车道突然刹车右转,轿车驾驶员驾驶车辆没有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两个因素导致这起事故的发生。
(张磊)
超载超速大货发生碰事故
11月14日下午5时30分许,在安徽省六安市省道S203线上,驾驶人夏某驾驶皖A6B4××重型大货车沿S203线行驶,当行驶到257km+670m处时,为了避让对面车辆,处置不当,再加上车辆超载车速过快,撞上他车又撞墙。
(刘容海 杨孝松)
司机凌晨瞌睡 致三车撞损人受伤
11月2日,一辆崭新未挂牌、车厢上还载有另一辆新车的小货车行车途中,因司机王某一时瞌睡而追尾,致三车有损,人员受伤:前车是一辆牌号为鲁F55××的重型半挂大货车,车厢后部左下处被撞变形、机件有损;后面紧贴着的是一辆未挂车牌的新车,这辆新车车厢上还栓着另一辆未挂牌的新车。后车驾驶室严重变形,车窗玻璃掉下,室内工作台后移几乎靠近了座椅,操作杆别弯,两侧车门鼓开,驾驶室内血迹斑斑;车厢上拴着的另一小货车驾驶室也被撞坏。
民警向王某了解情况时,他说常年向外地送新车,多送一辆多赚点钱,就没日没夜地开,返程坐车时才能歇歇。凌晨事发前开车下坡速度快了点,加上自己瞌睡眼睁不开了,没看清前方顺行的大货车,结果撞上了。
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书范文(一)为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控制交通事故发生总量和死亡人数,维护全乡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考核内容
1.组织领导(10分)
(1)建立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开会研究,经常督促检查;
(2)确定专抓领导,落实专职人员,制定工作措施,正常开展工作。
2.安全宣传(30分)
(1)各村全年组织专题宣传活动不得少于3次(以会议、图片、录音、录像宣传为准);
(2)各村配合巡查单位在所辖段和村社组织大型专题宣传不得少于3次。
(3)各村配合交警队以图片展、播放录像等宣传手段,进学校校、进社区开展宣传20场(次)以上。
3.基础工作(60分)
(1)各村对本村内的农用车、摩托车等机动车辆进行调查摸底,建立《村社五小车辆基础台帐》,督促无牌证车辆挂牌,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2)按照属地原则,实行划段包干管理,以本村本辖区路段为准负责巡查。
(3)公路沿线各村要与农户,层层签定《禁止公路打场晒粮责任书》,签定率达到100%。
二、考核及奖罚
1.本责任书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
2.考核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考评。考评采取听、查、看相结合的办法,并结合村社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情况进行评估打分。年终考核以半年和年终两次考核分数累加平均分为奖罚的依据。
3、各村对农用车载客、公路上堆放杂物、打场晒粮等违规行为要做详细记录。每发现农用车载客一次扣1分,公路上堆放杂物、打场晒粮一处扣1分。
4、对年终考核排名在前三位的村社进行表彰奖励,排名在后两位的对村和包村干部分别进行处罚。
5、各村在所包路段内发生一次死亡一人或受伤五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对村干部进行经济处罚。
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书范文(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努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障广大师生道路交通安全,确保20**年我校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为零的既定目标,特制定本责任书:
1、各学校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对预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安排、有检查、有落实,并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综合治理考核范围,实行目标管理,签定责任书。
2、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法制课程,教育广大师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公路沿线学校要组织教师护送学生过马路。
3、开展交通平安宣传教育,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教育学生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从小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学校要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演讲比赛,交通安全伴我行等活动。
4、南川中心学校年终对完成上述责任目标的情况组织考核,对成绩显著的学校通报表扬。
南川中心学校校长签字:各小学校长签字:
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书范文(三)为进一步加强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努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特制定本责任书督促落实交通安全防范工作。
一、学校、幼儿园加强对接送车驾驶员、跟车人员的管理,出车前对车辆性能进行检查,收车时对车辆进行查验,做好车载人员清点及车辆日常保养维护工作,维护校车配置设备齐全、有效。
二、学校、幼儿园每月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安全教育,交警大队、教育办每学期不少于一次对接送车驾驶员举办交通安全知识学习教育,教育记录存入校车管理工作档案。
三、学校、幼儿园不使用已报废或接近报废不通过年检的车辆,不使用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拼装车、报废车来接送学生、幼儿。
四、接送车按规定统一外观喷涂,安装GPS设备,不得在车窗粘贴字画及深色车膜,严格按核定载客量营运,不得超载滥载,不得随意改装加装。
五、学校、幼儿园加强对接送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使用符合资质(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没有累计记满12分记录、未发生过致人重伤以上且负有责任的交通事故)的司机,严防司机酒后、超速、疲劳驾车。对新聘用的校车驾驶人,必须先经教育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审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六、按照规定定期检验车辆,及时换发校车标牌,确保车辆保险有效,不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车辆上路接送学生、幼儿。
七、严格规范校车驾驶人调度工作,确保校车驾驶人准驾车型符合驾驶车辆类别。
学校、幼儿园大岭山镇教育办大岭山镇交警大队负责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