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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环境

时间:2023-05-31 09:32:4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市容环境,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市容环境

第1篇

关键词:城市市容环境;管理;加强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一、城市市容环境的概念

为了更好的界定“城市市容环境”,我们有必要先了解各类环境污染。诸如张贴小广告、摆摊设点、沿街晾晒等影响人们视觉感受的一些违法行为都属于城市市容环境的范畴,而诸如水污染、土壤污染等专业性强的环境污染问题不在本文讨论之列。本文所指的城市市容环境问题是指城市建成区公共区域存在的影响视觉美好感受的各类环境问题。

二、城市市容环境管理的内容

城市市容环境管理包括城市市容环境建设和城市市容环境维护。在很多情况下,建设既是维护,维护也得靠建设,但它们还是存在不同。城市市容环境建设包括道路养护、绿化补植等内容。城市市容环境维护主要包括环境秩序管理和环境卫生管理。除了道路清扫保洁、清理小广告、清理无主垃圾等工作外,其它人为的影响城市市容环境的问题都可以人为是环境秩序类问题。

三、我国城市市容管理的必要性

城市管理是城市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工作重点是指导城市规划和建设的管理。特别是城市环境、卫生、交通的管理,以及城市居民区的综合管理等,这些都是城市管理的主要内容。城市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内容繁杂情况多变,管理难度可想而知。加强城市管理,能够大力推进城市建设步伐,为城市建设注入新的活力,这也成为城市发展的重要促进因素。管理好城市市容市貌,能够为城市经济发展创造更好发展空间,为各个行业提供良好生存生产环境,为广大市民提供更优秀宜居条件,不断提升城市经济实力和市民生活幸福指数。城市管理对城市规划设计、园林绿化、公用设施建设等方面的科学调控,使城市经济发展和文化建设形成和谐统一。特别是对市民进行文明公德教育,可以快速提升市民的文明觉悟,这对打造城市文化品牌,提升城市气质,促进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都可以发挥重要促进作用。

四、城市市容环境的分类管理

没有分类就无所谓管理。城市市容环境涉及的面非常广,如果不深入研究各类违法行为的特点盲目采取一刀切的方式进行粗放式管理,势必会产生很多矛盾和冲突。为适应现代城市管理的需要,有些地方提出精细化管理的思路,所谓精细化,也就是从横向上对违法行为进行分类,根据各自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管理工作。

1、按照城市市容环境管理的内容,城市市容环境管理可分为城市市容环境建设、城市市容环境秩序管理和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三类。环境建设又可分为道路建设和绿化建设等。环境秩序管理又可分为“门前三包”管理和取缔无照经营等。环境卫生管理又可分为道路保洁和清理无主垃圾等。环境建设和环境卫生管理以招投标引入竞争和加强对外包单位的监督管理为主。环境秩序管理以行政指导和行政处罚为主。

2、按照城市市容环境管理的区域,城市市容环境管理可分为街面市容环境管理和社区市容环境管理。街面和社区存在的问题是有区别的,街面以诸如无照经营、店外经营等环境秩序类问题为主,而社区以乱堆物料、无主垃圾等环境卫生类问题为主。针对街面的环境秩序问题以城管执法为主,而针对社区的环境卫生问题则以清运为主。

3、按照城市市容环境管理的时效,城市市容环境管理可分为阶段整治和常态化管理。比如针对APEC峰会的召开,为了完成良好的环境保障任务,一些沿线道路的环境整治就属于阶段整治,而对于沿街商户的“门前三包”管理则属于常态化管理。

4、按照城市市容环境管理的多寡,城市市容环境管理可分为专项整治和综合整治。专项整治一般针对普遍存在的、需要一定专业治理要求的市容环境问题,如针对长期停放的“僵尸车”的整治,需要采取拖离现场的措施,需要专门租用拖车在短期内集中清理。另外诸如早餐亭、废品收购、摊群、夜间大排档、户外广告等违法行为的治理,采取专项整治会取得更好的整治效果。

5、市容管理不仅仅是城市管理部门的责任,社会团体、街道社区等机构也应该成为维护市容的重要力量。广大市民要严于律己,保持文明形象,不做违章违法的事情,对市容管理执法也要积极配合。特别在市容管理执法中,普通市民要正确对待城管执法行为,不能因为个别城管有粗暴执法行为就对城管执法存在偏执认识。如果没有城管维护市容市貌,我们的环境状况会是什么样子,这也是可想而知的。因此,在维护市容市貌管理中,我们都不能成为旁观者,要形成管理合力,这样才能真正让我们的城市街道路明树绿花香。

五、城市市容环境管理的分级管理

城市市容环境管理的管理主体的级别有高有低,管理内容有难有易,管理区域重要程度不一样,违法形态的危害程度也不一样,因此,从纵向上应将城市市容环境管理进行必要的分级,使管理更加科学、公平和有效。

1、根据管理主体的级别高低和管理范围的大小进行分级管理

城市市容环境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往往需要属地牵头,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有的属于全市性的共性问题,有些属于区域内的个性问题,因此需要针对不同的辖区按照一定的级别进行管理,这样有利于发挥高层的指导和监督考核作用,同时也有利于发挥属地的积极性和自主性。

2、根据管理内容的专业程度和整治难度进行分级管理

有些市容环境问题涉及一定的专业化,比如大型违法违规户外广告的设置方面的查处,需要专业技术鉴定,在缺乏此类专业技术人员的情况下,一般将该类问题的查处权限收归市区所有,而诸如清理小广告这类作业则可以由各街道环卫部门负责或外包给小广告清理公司清理。针对摊群等较大规模的环境脏乱点,可以由属地街道主管领导牵头,协调城管、公安等职能部门展开联合执法,这是较高级别的整治,而针对个别无照经营商贩则采取劝离或暂扣经营物品的方式予以取缔,由普通城管队员就可以实施,这是较低级别的整治。

3、根据道路和区域的重要性进行分级管理

在北京,同样是无照经营行为,经营地点在五环外的清河街道和在天安门广场其影响是不同的,为了更有效地实施管理、处罚和考核,有必要采取分级管理,并根据一定的标准将道路划分为一级道路、二级道路和三级道路,将不同的区域划分为一级区域、二级区域和三级区域,根据分级赋予一定的分值或系数,同一违法行为,在不同级别的道路和区域也会有不同的处罚标准,迫使违法相对人不敢在级别较高的道路、区域做出违法行为。同时,同一违法行为在不同级别的道路和区域出现,对该区域属地的考核扣分也不同,迫使属地相关部门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较高级别的道路和区域,有利于优先保障重点道路和区域的环境秩序。

4、根据违法形态的社会危害程度进行分级管理

城市市容环境管理的内容不仅仅涉及对环境的影响,还影响诸如市场经营秩序、食品安全、交通秩序、公共安全等多个方面。从类别上讲,违法建设的社会危害程度大于沿街晾晒的社会危害程度。从空间上讲,同样是堆物堆料,堆放在店外空地和堆放在盲道上,后者的社会危害更大。从时间上讲,同样是夜间施工扰民行为,如果在中高考期间,其危害程度更大,执法部门的处罚力度也应该更大。因此,需要根据违法形态的不同类别、不同场所和不同时段,规定不同的级别,有利于更合理地使用自由裁量权。

结束语

管理归根结底是人的管理。在构建和谐社会和法治国家的今天,城市市容环境管理给城市管理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城市市容环境管理实践过程中,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和规律,用良好的心态塑造良好的环境。总之,只有在充分了解城市市容环境管理的方方面面之后,从更高的层次和更广的视野去看待城市市容环境问题,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才能够在面对错综复杂的环境问题时有针对性地制定对策,有效化解各类问题和矛盾。

参考文献

[1]刘顺才.论城市市容环境分级分类管理在实践中的应用[J].城市地理,2014,(14).

[2]李明.如何加强城市市容环境管理[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4,(12).

第2篇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垃圾,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余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县城规划区内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处置、利用等处置活动。

第四条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县城市管理部门是本县城区建筑垃圾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

城管、规划、环保、交管、国土、交通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

第六条因工程建设等原因产生的建筑垃圾,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承担处置责任。

产生建筑垃圾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开工前15日内,向县城市管理部门申报建筑垃圾处置计划,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

建设单位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拆迁许可手续;

(二)建筑垃圾处置计划(建筑垃圾产生总量、计划处置外运量、土方工程计划施工工期);

(三)计算建筑垃圾处置量的图纸资料。

第七条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与县城市管理部门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理,保持施工现场整洁。

施工现场出入口的道路应当硬化,配置相应的车辆冲洗设施,保持驶离工地的车辆清洁。

第八条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处置建筑垃圾,应当委托已取得《建筑垃圾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运输。

第九条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向县城市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建筑垃圾运输经营许可证》:

(一)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符合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的相关规定;

(二)有已安装符合标准的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的运输车辆;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任何单位或个人未取得《建筑垃圾运输经营许可证》均不得从事建筑垃圾运输活动。

第十条县城市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对核准的企业颁发《建筑垃圾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将其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车辆予以登记。

县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将取得《建筑垃圾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运输单位或个人及已登记的车辆予以公示。

第十一条取得《建筑垃圾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运输企业或个人在承运建筑垃圾前,应当持有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签订的委托运输协议向县城市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建筑垃圾单车运输证。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核发建筑垃圾单车运输证。建筑垃圾单车运输证应当记载建筑工地名称、运输企业名称、车牌号、行驶的路线和时间、建筑垃圾倾倒地点等事项。

第十二条建筑垃圾运输单位或个人在运输建筑垃圾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使用经核准的车辆运输;

(二)实行密闭化运输,不得遗撒、泄漏;

(三)按照核定的时间、路线、地点运输和倾倒建筑垃圾并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单车运输证;

(四)遵守交通规则和环境噪声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建筑垃圾处置专用场地的建设纳入县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县建设部门应当会同城管、国土、环保等部门,根据城市建设和管理需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

第十四条各类建设工程、开发用地需要利用建筑垃圾回填的,经县城市管理部门实地勘察,可以作为建筑垃圾处置场所。

县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信息平台,分类提供建筑垃圾产生、利用的信息。

第十五条建筑垃圾处置实行收费制度,收费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居民因装饰、维修等产生的零星建筑垃圾,应当按照物业管理单位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指定的地点统一堆放,并按规定交纳有关费用;物业管理单位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统一清运。

零星建筑垃圾运输应当采用袋装或者密闭的方式,运输过程中不得遗撒、泄漏,并在城市管理部门核定的地点倾倒。

第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不得擅自设立处置场所消化建筑垃圾。

第十八条禁止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

第十九条建设单位擅自处置或者超出核准范围处置建筑垃圾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3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条施工现场不符合要求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未取得《建筑垃圾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运输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二条运输单位或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一)使用未经登记的车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活动的,处以每车1000元的罚款;

(二)未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地点运输和倾倒建筑垃圾的,处以每车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三)未随车携带单车运输证的,处以每车100元的罚款;

(四)未按照规定采取密闭化运输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拉运土、沙、石等建筑材料或其他废弃物、液体、散装货物的车辆,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的,按每平方米罚款1元,经营最高不超过500元,非经营最高不超过200元。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一)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或者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对单位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二)擅自设立处置场所消化建筑垃圾的,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的,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3篇

为全面提升我市市容环境整体水平,扎实推进民生工程建设,市局决定从现在开始,在全市广泛开展街巷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执法服务年”的工作要求,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题,以优化人居环境、构建和谐*为目标,强化街巷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有效规范市容管理秩序,建立并完善科学高效的市容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城市环境质量,为完成“五大任务”,实现“三大目标”,营造良好的市容环境和社会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街巷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彻底根治在街巷路上长期存在的违规占道、乱涂乱画、私搭乱建、侵绿占绿和牌匾设置无序等严重影响市容环境的突出问题,并通过强化行政执法勤务区建设,完善市容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城市市容管理的精细化和有序化,使我市市容环境整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三、整治范围和任务

此次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范围是全市建成区范围内的街巷路和城郊区按城市化管理区域内的街巷路。

(一)清理取缔违规占道经营。取缔街巷路违规占道市场和沿街摆卖,清理占道加工、店外摆放,有效遏制露天烧烤现象。

(二)拆除违规广告牌匾和违章搭建。对沿街广告牌匾进行全面整治,拆除不符合设置规范的牌匾,实现一店一匾,确保牌匾设置有序、规范、美观;拆除沿街两侧违规搭建的门斗、棚厦等违章建筑。

(三)整治小招贴及乱涂乱画行为。集中清理整治沿街张贴小招贴和乱涂乱画行为,利用停机、端窝点、治安处罚等多种手段使这一顽症得到彻底根治。

(四)查处损害城市绿化行为。严厉打击损坏街头绿地、擅自砍伐树木等侵绿毁绿行为,维护我市绿化成果。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3月5日至3月15日)。召开动员大会,确定工作重点,明确任务分工,迅速掀起活动。各分局要按照街巷路整治工作要求,对本辖区内街巷路的数量进行详细的统计,对街巷路的环境质量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明确工作量和工作标准,制定具体详细的工作方案,并报市局市容环境执法指导处。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6日至6月30日)。各分局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为确保整治效果,4月16日前,各分局要至少完成5条示范样板街巷路。6月30日前,所有街巷路要达到整治标准。

(三)常态管理阶段(7月1日至10月31日)。各分局要以行政执法勤务区为单位,建立街巷路长效管理机制,加大日常执法检查的频率和力度,巩固整治成果,坚决防止反弹。

(四)考核评比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对各分局的工作成果进行考核,并将考评结果纳入各区全市工作目标绩效考评之中。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综合整治活动的顺利进行,市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分局和市局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街巷路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市容环境执法指导处,负责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调度和监督检查工作。各分局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本辖区内街巷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层层落实责任。市局相关部门和各分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将整治活动确定的各项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工作范围细化到路、到点,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人。要建立检查、考评机制,实行日报表、周调度、月通报制度,确保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三)动员全民参与。各分局要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共建活动,发动广大市民和沿街商户共同维护城市环境,积极为整治活动献策出力。要通过采取与沿街商户签订共建协议、发放共建联系卡、宣讲相关法律知识等形式,激发沿街商户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引导其规范经营、守法经营,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第4篇

第二条在集镇规划区内,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镇政府负责集镇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

第四条对在集镇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镇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条集镇区的建筑物和设施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建筑设计应贯彻适用、经济、安全和美观的原则,保持地方特色和民族风格,并注意与周围相协调。

第六条任保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集镇区内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其它设施。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其它设施的,必须经得镇政府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七条在集镇区设置户外广告、标语牌的必须先向镇政府申报,由镇政府指定地点设置。

第八条集镇规划区内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居民户均实行市容卫生“门前五包”责任制,在责任地段内必须承担下列责任:

1、包卫生。负责清扫、保洁和维护管理,清除废弃物、积水、污物等,对乱泼乱倒、乱扔乱停等行为及时制止,并向镇政府举报。生自学成才垃圾袋装化,每日下午5:30之后至次日早上8:00前,置于自已家门口或当即将垃圾倒入附近垃圾池内,其它时间门前不准倒垃圾。

2、包绿化美化。负责管护树木花草,保持绿地干净整洁。严禁攀拆树木花草,依树搭棚、晾晒衣物及损坏花草和绿化设施。

3、包市容秩序。及时制止乱搭乱盖、乱堆杂物、乱摆摊点、乱立广告牌、乱停车辆等影响市容环境。不准他人拉着板车、零担、手提篮在门前叫买叫卖。

4、包门前整洁雅观。严禁在门前人行道和街道上摆货设点,支棚搭架,堆放物品,不许在门店前搞有碍占桅和将炉口、烟囱、污水道等排污口朝向街道等现象。

5、包基础设施完好。看护好门前至街道范围内的市政基础设施。制止损坏侵占、拆除、迁移、封闭市政环卫等公共设施的违章行为。“门前五名”责任地段范围,由单位、个人门前至街道中线两侧起点为相邻单位(户)房屋间分线。

第九条环境卫生管理逐步实行社会化服务,对集镇区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服务实行收费制度。向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居民户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所收专款专门用于集镇区生活垃圾处理和设施维修。具体的收费标准按照九江市庐山区市容局现行的《庐价字(2001)04号》标准制定。

第十条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

1、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按镇政府有关规定收取。

2、临街门店个体工商户除按10元/月收取(指一间4米铺面)外,从事早点、餐饮、瓜果、甘蔗、废旧回收行业的,将额外收取每月大批量垃圾清运费用10—50元/月。

3、集镇居民户按每家5元/月收取。

4、集镇区内建设工程施工的建筑垃圾按建筑工程总造价的0.5%收取。

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本着简便、有效、易操作的原则,每年一次纳,对不按规定时间交纳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单位和个人,采取停供水电等相关措施促使其按时足额交纳,或交由行政执法部门强制执行。

第十一条在集镇区内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分别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1、不按规定地点和要求任意倾倒垃圾的从重处罚。

2、未经镇政府批准擅自设摊点的。

3、乱立广告牌的。

4、从事商业广告宣传、文艺演出未向镇政府管理办公室申报且镇规划办未同意的,除收取卫生费外从重处罚。

5、流通商贩。

6、在公共设施上晾晒衣物有损镇容镇貌的。

7、不按规定范围乱停放车辆的。

8、不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的。

第十二条在集镇区内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分别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性质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1、建筑施工单位不按指定地点倾倒渣土、沙石等。

2、拖运沙、石、木等车辆在过集镇时沿途洒落,影响镇容和环境卫生的。

第5篇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主要是对全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要求,进一步解决当前存在的严重影响我市形象的脏乱差问题,着力营造优美的环境,建立良好的秩序,让全市人民在整洁有序的环境中欢度新春佳节,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奠定良好的基础。刚才,我们观看了市监察局拍摄的录像片,对当前的情况有了初步的了解。有关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作了表态发言,副市长、副市长分别宣读了市政府的有关文件,俊峰部长、毅君副市长和法杰副市长分别就宣传发动和市民素质提高、市容市貌整治、交通秩序整治等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随后,书记还要做重要讲话,希望大家认真学习,抓好落实。

应当说,这次综合整治的目标已经明确,责任也已经进行了分解,下一步关键是抓好落实。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严肃纪律,狠抓落实,确保综合整治工作扎实有效。下面,我就如何抓好落实讲几点意见:

一是要强化领导抓落实。是否真抓实干,是否深入一线解决实际问题,是检验每一位领导干部思想觉悟、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和领导艺术的重要标志,更是工作能否落实的关键所在。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领导抓,抓领导,一级对一级负责,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率先垂范。

二是要强化责任抓落实。全市上下必须高度统一思想认识,克服与己无关、畏难不前和敷衍塞责的思想,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敢于克难攻坚,敢于动真碰硬,把整治活动当作一场硬仗来打,确保能够打出声势、打出成效。要将各项工作进度、时间安排、整治标准进一步细化、量化,把各项工作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人,定任务、定目标、定时限,做到每个单位有任务,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头上有责任,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是要部门联动抓落实。城市管理工作综合性、系统性强,许多事情需要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协作,需要市、区上下联动。这次整治活动涉及的部门和单位较多,大家一定要从工作大局出发,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工作中既要明确责任分工,又要互相配合支持。对属于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积极主动,全力以赴,想方设法地干好、干出成效;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加强联系,相互沟通,共商对策,协调联动,决不能出现相互推诿、相互扯皮的现象。对市民反映比较强烈、矛盾比较集中、单个部门力量无法解决的问题,有关部门要联合“会诊”,能解决的要迅速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市民解释清楚,创造条件争取解决。要有效地调动各有关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形成工作的强大合力。

四是要强化督查抓落实。要建立市容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和周例会、周督察、周通报制度,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提供制度保障。创卫办、文明办、公安局、行政执法局等部门要组成专门的督察小组,深入一线,全程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做到一事一通报,明确责任人,责令限期整改。要严肃工作纪律,对工作不力,成效不大,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要直接通报主要负责人。市纪检监察部门对作风不实、推诿扯皮的单位,要落实效能问责,紧盯不放。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工作督查机制,加强对本单位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五是要宣传发动抓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宣传政策,争取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新闻单位要全程跟踪,全面报道,全方位监督,积极宣传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目的和意义,宣传好的典型、做法和经验,为整治工作提供强大的舆论支持。

同志们,加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顺民心,应民意,是以人为本、促进和谐之需,是优化环境、加快发展之策,希望各级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抓好落实,抓出成效,以清洁、整齐、优美、有序的城市环境,确保全市人民过上一个整洁有序、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为早日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6篇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市容和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城市管理质量和水平,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精神和区域实际,现就我区市容和环境长效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

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一流园区的要求,以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改善投资环境和人居环境、增强区域综合竞争力为目标,创新管理体制,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管理措施,全面提高城市管理质量和水平,努力塑造整洁有序、精细秀美的现代化新城区。

实施原则:一是属地管理原则。工委、管委会统一领导,城管部门牵头,部门各司其职,街、镇、分区具体实施。二是建、管、养分离原则,建设局负责建设,城管局负责管理,街、镇、分区负责养护。三是责权一致原则。按照各部门、街、镇、分区所承担城市维护管理责任,落实相应权力、财力和人员。

二、内容和要求

1、环境卫生管理

市容环境保持整洁美观,路面和公共场所垃圾及时清理,乱涂乱贴有专业队伍清除,落实“门前三包”责任,提高环卫保洁水平。完善环卫设施,加强公厕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加强城乡结合部、闲置地块管理,消灭环卫作业盲区和管理死角。

城管局负责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各街、镇、分区负责做好辖区内的环卫保洁工作。

2、建筑工地管理

建筑工地(包括中心区内市政、拆迁工地)必须按规定设置隔离围栏,建筑垃圾随产随清,废水泥浆不得外流(末经处理不得排入雨、污水管道),工地进出口道路硬化,运输车辆不得带泥行使,不得抛洒滴漏。

建设局负责工地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建设单位是工地环境卫生的责任单位,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做好环卫保洁工作。

城管局、交巡警大队依法查处抛洒滴漏行为。

3、市政道路和路灯管理

市政道路应保持平坦、畅通,出现坑凹、隆起等要及时修复。路灯设施要保持完好、整洁。

城管局负责指导监管市政道路和路灯的养护。各街、镇、分区具体实施辖区内市政道路和路灯的养护。

建设局负责市政道路的大修,办理开挖审批。

4、市政绿化管理

市政绿化要保持美观、整洁,有专业人员施肥、修剪、除草、灭虫,植被养护良好,无泥土,无缺株死株。

城管局负责指导和监管市政绿化的养护。各街、镇、分区具体实施辖区内市政绿化的养护。

5、集贸市场管理

集贸市场要有良好的经营环境和秩序,卫生管理制度完善,“门前三包”责任落实,有专职保洁人员,经营场地和摊位整洁,依法经营,公平交易。车辆停放整齐有序。

工商局和主办单位负责集贸市场的管理。城管、社会事业等部门和各街、镇、分区协助管理。

6、店面经营管理

店门橱窗要美观整洁,门前不得乱堆乱放,占道经营。主要路段店面不准经营车辆清洗、铝合金(木器)加工、摩托车修理等业务,工商部门在受理上述经营业务和住宅楼下开饭店的审批事项时,要会同有关部门到实地勘察办理。

工商局负责店面经营管理,规划分局要加强店面经营项目的规划管理,对不符合规划规定的经营项目,有关部门不予发证。

城管、环保、社会事业、建设、国土房产等部门和各街、镇、分区应各负其职,共同加强对店面环境的管理。

7、户外广告管理

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要常年保持整洁,外形美观清新,加强日常维护,确保设施完好。限期对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清理,逐个审核,对擅自设置、破旧过期的广告坚决予以拆除,户外广告阵地使用权实行公开拍卖。

规划分局负责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定,并实施规划管理。工商局负责户外广告的登记和的监督管理。城管局负责户外广告的综合管理。

8、住宅小区卫生管理

住宅小区保持整洁、文明、安全,小区道路通畅,绿化完好。全面整治小区车库开店(住人)、违章搭建、车辆乱停乱放、无证经营等问题,积极创建文明示范小区。

各街、镇、分区负责辖区内住宅小区的管理。

各物业公司是住宅小区管理的责任单位,具体实施小区管理。国土房产局要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管。

城管、工商、环保、社会事业、政法等部门协助管理。版权所有

9、停车秩序管理

各类车辆分类停放在统一标线内,排放整齐,无乱停乱放。合理设置道路两侧停车场(点),停车标志要醒目,停车标线要规范。

交巡警大队、城管局按各自职责负责车辆的停放管理。各街、镇、分区要安排专人管理,保证车辆停放整齐统一有序。

10、河道环境卫生管理

河道、水岸要保持通畅、清洁,不得向河道倾倒废弃物和超标准排放污水,水面漂浮物应每日打捞清除。

各街、镇、分区具体实施河道、水岸的环卫保洁工作。

城管局会同建设局(交通、水务)加强河道环卫保洁工作的指导和监管。

建设局(交通)要会同城管、公安等部门加强对码头、河道停船管理,防止河道堵塞和污染。

三、主要措施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强、动态性大、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把城市管理摆到重要位置,正确处理好建设与管理、审批与监管、突击整治与长效管理的关系,努力做到一手抓开发建设,一手抓城市管理;开发建设到哪里,城市管理工作推进到哪里,狮山、枫桥、横塘等街道在抓好经济的同时,要加大城市管理的力度,健全管理机构,强化管理职能。

2、归并调整部门机构。为整合城市管理力量,解决管理机构重叠问题,将隶属建设局的城市维护管理处划归城管局,为城管局下属事业单位;将原挂牌在社会事业局的爱卫办调整挂牌至城管局,以利于统一指挥,综合执法,形成合力,提高效能。

第7篇

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加强市容环境整治,市容景观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按照《迎世博三年行动计划》,结合“双迎一争”工作,组织制定

《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区市容管理局奋战100天行动计划》与《市容环卫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有序开展市容环境建设与综合整治,推进市容环境面貌明显改善。

(一)全力以赴迎战雨雪天气。启动雨雪天气市容环卫应急预案,紧急部署具体防范措施。局党政领导、机关工作人员和各基层单位干部职工全部深入到各作业班组与环卫工人一起冒雪清扫道路、地铁口、天桥等处路面积雪,三天时间共出动人员1600余人次,动用大扫帚、铁锹、推雪板、疏通窨井棒等劳动工具,自清晨5点巡回在街头扫雪、铲雪、疏通窨井,在天桥下道口放置300个草袋,迅速清除道路上的积冰、积雪,有效保障了道路的畅通和车辆、行人的出行安全,受到区领导的表扬。

(二)深化市容环境示范区建设。对示范区建设进一步精雕细刻,对*路、陕西南路部分路段店招店牌进行了部分修整;对肇周路两侧建、构筑物外墙立面、空调、衣架、雨篷、店招店牌等进行统一整治,使肇周路面貌焕然一新;今年共更新店招店牌265块,粉刷建筑外立面22315㎡,空调移机并装饰343个,调换雨篷120个,植绿10处。同时对示范区建设外暂未列入动迁范围的永年路、合肥路、顺昌路等10条中小道路环境进行了排摸,拟定综合治理计划。

(三)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治理。一是聚焦重点区域进行环境建设。田子坊周边道路建设以恢复历史原貌为原则,力求建筑立面与原建筑风格相协调,更新调换雨篷,统一规范店招店牌,并对部分空调外机进行规范;重新配置完善田子坊内的环卫设施,重建一座垃圾箱房,通过专人看管,增加清运次数,改善周边环境。完成嵩山路环境整治方案、飞龙大楼、*思南路*林改造设计方案、*空调滴水管治理方案,通过了专家评审,近期相继施工。二是组建队伍开展难点顽症整治。有效发挥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联席会议平台作用,牵头成立有公安、城管、市容等部门共同参与的综合整治队伍,对瞿溪路菜场周边、嵩山路环境等进行治理,截至目前共整治跨门营业90余起,乱设摊130余起,治理难点顽症89起;针对创建文明城区排摸的二批20处难点顽症与街道、城管联手进行集中整治,其中第一批8处顽症已解决,如取缔了瞿溪路885号水果卖场跨门营业、肇嘉浜路18弄占道设摊、瞿溪路937弄口乱设摊等三处顽症,受到了群众的称赞;三是为重大工程提供保障。围绕市重大工程轨道交通9号、10号、13号线和区重大项目新兴里、文化广场、香港新世界等建设,路统公司上下克服工作量大、工期紧、卸点困难、成本攀升等不利因素,保质保量地完成了62.5万立方米土方挖运任务,为重大工程的顺利施工提供了保障。

(四)加强灯光广告建设与管理

一是加大广告整治力度。按照“新的一个不批,旧的逐步梳理”原则,严格广告审批,并实施广告减量工作,拆除20层60米以上广告牌2块,其它楼顶广告牌16块,拆除独立式显示屏、滚动式广告、灯箱82只,其中电子显示屏广告30只,清除“男子医院”等不雅内容广告80多块。二是配合做好重大活动宣传工作。在火炬传递沿线的主要交接点共设置6块大型宣传牌,道路沿线增设灯架旗280对、宣传横幅21条、刀旗28面、安全绳吊旗5100面,临时覆盖广告灯箱14只、遮挡建筑构架1处,努力营造迎奥运氛围;在较短时间完成设置对旗233面、悬挂宣传直幅、横幅13条的任务,并在肇嘉浜路绿地进行了灯光景观布置,较好完成迎奥运会倒计时100天庆典活动环境布置工作。围绕文明城区创建,开展围墙美化,设计并制作了创建宣传喷绘160余块,制作大型宣传板6块。三是景观灯光建设有序展开。按照“美、新、雅”标准,制定并逐步实施《提升*市容景观水平方案》,完成培文公寓等高架沿线10幢建筑楼宇的灯光景观建设的施工设计;配合*飞龙大楼、*林居民楼的外立面整治,实施楼宇灯光建设,目前已完成设计方案;通过调查摸底,完成包括世博园区周边的36幢高层、16幢多层灯光建设的初步设计工作。

二、扎实推进民生工程,城区环境质量不断提升

(一)实事项目有序推进。目前倒粪站23座除臭装置安装已全部完成,实现全覆盖;已完成91座垃圾箱房设置给排水设施,剩余2座正在抓紧协调中;已完成淡水路442弄、斜徐路徐家汇路口2座流动公厕的设置,还有一座正在安装调试中,于7月15日正式开放;同时,在淮海公园内、丽园路574弄内改建2座环保公厕,现已进入施工阶段,力争8月份完成建设。区政府183件群众日常生活突出问题中关于瞿溪路1072弄、*路457弄等共8个楼道的管道垃圾箱房封闭工作已全部完成,并在原址改建垃圾箱房,进一步改善居民居住环境。

(二)四项工程稳步推进

根据市局《迎奥运百日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的工作部署,发挥联席会议平台作用,以两级联席会议为工作格局,抓计划,抓落实,全力推进各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效果。一是道路洁净工程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在*、茂名南路、龙门路、重庆南路4条道路上率先实施“洁净工程”试运行,着力强化“作业、管理、执法、宣传”四位一体管理机制,更新作业方式,采取“集成式保洁作业法”,实施夜间系统作业与白天巡回保洁相结合,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二是百日市容环境整治进展顺利。在完成9条速改道路基础上,将中小道路整治增加到30条,全面提升中小道路环境水平;加强双向告知,对渣土运输过程实施全面监督、检查与整治;加快废物箱设置,调换和新设废物箱250座,同时通过改进操作工艺和流程,对*沿线116只不锈钢双体废物箱采取规范、系统、科学的作业方法实施维护、保洁和保养;在全部安装给排水设施的基础上,规范垃圾箱房保洁服务,全面实施垃圾箱房“六定”管理制度;三是快速整治非主干道路脏乱差现象。联合街道、城管等部门从3月10日至6月底对瞿溪路、顺昌路、永年路、合肥路等9条非主干道路开展“速改行动”,快速清除路面“小三乱”、整治跨门经营等违章现象。目前,9条非主干道路环境整治已全部完成,其中8条已通过市局验收,速改率全市第一,经过整治,道路环境面貌得到明显改善。四是实施责任区达标活动。组织机关干部、基层管理人员参加周四志愿者活动,主动开展门责宣传,积极倡导文明风尚,并以实际行动进行市容环境社会宣传。由市容、城管、工商部门成立两支巡查队伍,针对门前脏、乱现象严重的商铺,采用“四步走”工作方法,送达整改《告知单》、督促商家及时整改、对屡教不改的商家送达《谈话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经汇总整理后开展联合整治。瑞金街道已率先成为第一批责任区达标争创申报单位。

(三)垃圾分类推广工作全面展开。着力加强垃圾分类宣传动员工作,把垃圾分类宣传资料分发到计划推进垃圾分类的小区,力争做到人人知晓,人人参与。完成了市市容环卫局所要求的10个小区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目前垃圾分类工作已在其它三个街道全面铺开,现已完成了300个垃圾分类桶及相应的分类标识、标牌的采购工作,收运车辆也已齐备,相关准备工作也在有序推进中,其中先行在五里桥街道试点的瑞南小区被评为全市垃圾分类5个示范小区之一。

三、坚持跨前服务理念,服务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一)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不断提高为民服务能力。一是圆满完成提案、意见的办理工作。对于24件两会书面意见和提案,落实责任制,采取五次沟通的方式,并加强与各单位的联系协商,目前已全部办理完毕,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进一步改善了市容环境。二是进一步拓宽社区服务渠道。在继续发挥“阿”字热线品牌作用基础上,印发16万张网格块长名片,发放到*区每家每户,实现了市容网格服务全覆盖,网格名片发放以来共受理居民投诉300余件,处理及时率100%,满意率98%以上。三是尽心竭力帮群众办实事、解难事。截止目前,共受理市传各类诉求58件,其中12319转来27件,区受理市民诉求电话38件,共受理城管通案卷1928件,但扣除调整时段,受理后的相对数为1125件,相对同比数减少531件,同比下降30.94%。

(二)健全社会服务机制,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一是主动向监督员汇报工作。向政风行风监督员赠送《*市容》简刊,便于他们及时了解市容工作动态,从而实施有效监督;召开政风行风监督员座谈会,向他们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推进政风行风水平不断提高。二是实施一门式前期受理服务。规范行政审批制度,实行以块为主的一门式受理和服务,所有投诉、审批及其他办理工作统一由一个受理窗口负责,统一办理地点、统一电话并派专人负责,不断提高为民服务的质量与效率。三是向服务行业赠送服务导图。为缓解途经我区的出租汽车司机“方便难”问题,减少由此引发的市容环境污染,精心制作标注有*区域内公共厕所和加油站位置的服务导图,向大众、强生等6家出租车公司赠送5万份服务导图,得到出租车行业的好评。

(三)加强质量管理,确保管理服务优质高效

一是加强监督与检查。充分发挥质监中心监督检查作用,以道路洁净工程、非主干道“速改行动”、“百日整治”与门责达标四项工程为重点,实施环卫作业与市容管理质量监察并重,逐步扩大市容管理检查与监督力度,加强了对店招店牌、灯景广告、门责管理、协管员仪表等工作的日常检查与监督管理,使质量监督的触角不断延伸和扩展,并通过发放整改通知单方式督促问题的及时整改;二是完善月点评、季考核制度。按照重新修订的《市容环卫综合评价实施办法》,对市容管理、环卫作业等各项管理服务开展月点评、季考核,使之成为一项经常化、制度化的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汇总、梳理、总结,认真进行点评,落实整改措施,并做好整改跟踪检查与总结工作。三是严格收费管理制度。严格实施收费亮“三证”等规范收费制度,文明收费,并开展100家企事业单位收费满意度问卷调查,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圆满完成上半年度收费指标。

下半年工作安排

下半年是迎奥运、迎世博、争创全国文明城区的冲刺阶段与成果检验阶段,也是“决战决胜*”的关键时期,我局将按照《迎世博600

天行动计划》中提出的“市容环境明显改观”的要求,认真实施《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区市容管理局奋战100天行动计划》与《市容环卫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进一步优化管理、强化作业、深化服

务,进一步加强协调,加快整治,加大宣传,最大限度地整合各方力量参与到市容环境管理中来,力争市容环境管理水平继续在全市保持领先。

一、加大环境治理力度,进一步提升环境品质

充分运用联席会议平台,不断增强条块合力,坚持多方联动,逐步建立“条块结合、条专块统”的工作格局,不断加强环境综合整治,改善道路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环境品质。

(一)加强重点区域环境治理。启动*空调滴水管、飞龙大楼、淮海路思南路*林、嵩山路改造工程,嵩山路环境整治力争8月份完成,一号美术馆周边环境治理于6月开展集中整治,计划8月底完成*飞龙大楼和*林建筑外立面整治任务,并统一规范建筑空调排列。针对示范区建设遗留的列入旧区改造的地段环境脏乱差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于奥运会召开前完成对顺昌路、永年路、合肥路等十条道路两侧二楼以下老式建筑立面的粉刷和油漆。(二)完成年度景观灯光设置及广告整治工作。完成《*区迎世博灯光景观建设计划》的编制调整工作,完成10幢景观灯光楼宇的安装工作,探索太阳能利用,节约能源,减少污染,展现“美、新、雅”的灯光格局。继续推进户外广告的整治活动,积极稳妥做好楼顶户外广告的调整工作,做好人行道广告的拆除工作,做好建筑物墙面的广告清理工作,全年计划清除各类广告设施300块(处),市容环境面貌明显改善。(三)逐步扩大“道路洁净工程”规模效应。继续探索实践“作业、管理、执法、宣传”四位一体管理机制,扩大道路洁净工程的规模效应,完成第一阶段4条洁净道

路的试点工作,试点面积为551197平方米,占全区道路总面积的31%,逐渐产生规模效应,有序推进道路洁净工程试点工作,确保试点成功。(四)强化“百日整治”活动。继续开展非主干道路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下半年中小道路整治将增加到30条,重点整治乱设摊、跨门营业及道路环境的“脏乱差”现象;加强广告整治,重点整治20层60米以上广告牌及一店多招问题,同时要加强作业检查与考核,整合配置人员力量,确保中小道路干净整洁,为“双迎一争”提供保障。

二、强化市容管理服务,进一步提升管理能级

(一)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围绕今年“双迎一争”工作,以门责单位管理为抓手,通过周四大扫除、管理员上门宣传、悬挂宣传标语等途径,同时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进一步加强市容环境的社会宣传工作,提高市民的参与率、知晓率,人人动手,人人参与,实现市容环境共建共享。(二)深化网格管理工作。通过网格名片发放、信息化、数据化管理等方式,深化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网格管理快速、精细、准确的发现机制,不断提升市容管理效能。(三)全面推进实事项目长效管理工作。在完成实事项目基础上,认真排摸垃圾箱房、倒粪站

除臭装置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点、难点以及市民对垃圾箱房管理投诉的热点区域,集中精力、加大协调和检查力度,配合迎奥运百日综合整治活动,促进实事工程后续的长效管理工作。(四)完善热线服务机制。在上半年发放网格管理员名片的基础上,结合夏令热线的开通,继续探索完善热线服务机制,做好热线服务保障机制,以更好更快地为民办实事、解难事。五是深入社区主动听取意见建议。局领导班子带队走访全区73个社区居委,广泛听取社区居委对市容管理意见建议,共梳理出各项意见建议30余条,各项工作的落实正在有序推进中。

三、提升环卫作业效能,进一步增强市容保障力

第8篇

全区动员,全民参与,营造干净、整洁、靓美、和谐的节日环境,为国庆60周年献礼。

(一)确保环境干净

1、组织卫生大扫除。以街为主、社区(村)为单位,发动群众开展全民性卫生大扫除活动,清理街道、阳台、屋顶卫生死角,清理房前屋后乱堆乱放,形成全市动员、全民动手的良好氛围。各街道要做好集镇进出道路的环境卫生及村的卫生大扫除工作。纱帽街在重点做好陡埠地区道路沿线垃圾清理工作的同时,要组织薇湖路社区、育才路社区、百花街社区、月亮湾社区、滨江路社区、绿苑路社区、廖家堡社区、新兰社区等8个社区居委会开展小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经济开发区重点做好开发区境内道路的清扫保洁以及区域内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农科所重点做好程家山地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区爱卫办;配合单位:区城管局、纱帽街、区经济开发区、区农科所)

2、强化“门前三包”工作。“门前三包”责任单位在节前要组织开展“洗刷刮抹”等清理活动,确保临街门点单位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绿化良好、秩序井然。(责任单位:区“门前三包”管理办公室)

3、加强渣土运输管理。针对建设施工高峰期的特点,开展渣土污染集中整治行动,严格规定渣土、石料运输时间和线路,依法查处违法运输渣土和渣土污染行为。除区政府特批的重点工程外,2009年9月28日到10月8日期间全区禁运渣土。(责任单位:区城管局;配合单位:区建设局、区交通大队)

4、清除暴露垃圾。集中清除暴露垃圾、打烊垃圾、积存垃圾、建筑垃圾,确保不发生垃圾外露现象。(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5、清洗道路。节前集中组织道路清洗,特别要借雨洗路;节日期间做好道路洒水压尘工作,确保主次干道干净。(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6、维护清洗环卫设施。对全区垃圾容器进行一次筛查,更换破损严重的垃圾容器;清洗垃圾运输车辆、垃圾容器等环卫设施,确保干净、美观。(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二)确保秩序良好

1、保持道路畅通。有序做好节日期间交通秩序的组织、调度、应急准备工作,确保全区交通畅通,不发生严重的交通滞留、堵塞现象。(责任单位:区交通大队;配合单位:区城管局)

2、治理窗口秩序。全方位做好客运站、大型超市、集贸市场等重要窗口地带的市容环境整治工作,为市民提供整洁的环境和优质的服务。(责任单位:区商管中心、区客运中心;配合单位:区城管局)

3、控管违法占道。加大违法占道控管和整治力度,做到宣传在先、守控在先,避免违法占道影响市容环境、道路秩序和市民生活。(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4、加强文明施工。加强道路挖掘和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督促所有道路施工工地用硬质档板打围,加强现场管理,做到工完场清。除区政府特批的重点工程外,2009年9月28日到10月8日期间全区停止道路挖掘施工。(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城管局)

5、改善市场周边环境。加强集贸市场内及周边的环境整治和管理,做到管理有序、干净整齐。(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商管中心)

6、开展油烟、噪声整治。开展对餐饮门点、卡拉OK、五金石材加工、施工工地等油烟、噪声扰民问题的整治行动,为市民提供安静、祥和的节日环境。(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城管局)

7、开展污水漫溢整治。及时疏通管网,解决下水管网堵塞问题;排查全区道路各类窨井盖,更换破损窨井盖,补齐缺失的窨井盖。(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8、做好道路维护。对主次干道、重要部位道路存在的坑凼、破板、拱台进行修复。(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三)严控违法建设

1、保持违法建设整治的高压态势。节前继续开展集中拆违行动,始终保持整治违法建设的高压态势。(责任单位:区城管局;配合单位:区规划土地局、区建设局、区公安局、区水务局、区交通局、纱帽街、区经济开发区、区农科所、坛山畜牧有限公司)

2、做好重点工程周边的控违工作。做好纱帽主城区、汉南经济开发区、程家山地区、陡埠地区、滨江广场等重点区域以及新人民医院、新汉南一中、同济卫校等重点工程周边的巡查守控工作,加强对已经整治、停建违法建设的监控,打击抢建之风。(责任单位:区城管局;配合单位:区国土资源(规划)管理局、区建设局、纱帽街、区经济开发区、区农科所、坛山畜牧有限公司、区水务局、区交通局)

3、加大巡查控管。国庆期间,区查违控违工作专班要配备足够人员,对全区房屋情况进行巡查控管,及时发现问题,快速处置到位,确保违法建设“零增长”。(责任单位:区城管局;配合单位:区国土资源(规划)管理局)

(四)确保靓丽和谐

1、美化绿化环境。做好全区窗口地段、景观地段、主次干道绿化美化工作,加强绿化管理,及时清除绿化带内的废弃物,并在重要部位设置绿化扎景,创造生机盎然的街头景观。(责任单位:区建设局)

2、扮靓城市夜景。全面检修城市照明,加强管理、调度和应急处置,确保节日期间运行良好。区建设局、区国税局、区城管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水务局、区委党校、*满楼鑫酒店等8家单位的景观灯安装要在“十一”前完工。国庆期间,以上8家景观灯亮灯时间为2009年9月30日—10月2日19:00—24:00亮灯;10月3日—8日19:00—22:30亮灯,以烘托夜间节日气氛;日常景观灯亮灯时间为周一至周五:19:00—20:00,周六至周日及其他节假日:19:00—21:00。(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城管局;配合单位:区供电公司)

3、整饰广告招牌。做好全区广告招牌设施的清洗保洁,对残缺、破损、陈旧的广告招牌进行修复和整饰;加强节日广告、招牌和布标条幅的管理。(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4、整饰临街墙体。督导临街单位和工程施工单位对破旧的房屋和工地围墙整饰见新。(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5、清洗公共设施。对路名牌、交通护栏、变电箱、配电箱、公用电话亭棚等各类街头公共设施进行全面维护,陈旧脏乱的必须清洗粉饰。(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供电公司、区电信局、区城管局)

6、整治城市“三乱”。全区开展“乱张贴、乱刻画、乱涂写”专项整治行动;整治主次干道交通路口乱发名片、宣传单等行为,清除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和社区内的“三乱”。(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五)做好优质服务

1、做好110服务。节前,全区110联动单位要开展一次全面自查,查找问题,确保节日期间应对有序;各联动单位坚持24小时值班备勤,成立110联动应急小分队,遇紧急突发事件,接警后及时到达现场快速处置,及时解决市民身边的急难险重问题。(责任单位:区110联动单位)

2、做好公共服务。要做好供水、供电、供气等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保障工作,节前要对管线进行检修维护,确保管线设施完好,不影响居民生活;节日期间发生突发事件,要组织应急抢修,及时解决问题。(责任单位:*中油管道燃气有限公司汉南分公司、区供电公司、区自来水公司、区电信局、区移动公司、区联通公司)

3、做好应急保障。各有关单位应加强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和应急、备勤工作,制订突发问题处置预案,成立应急保障队伍,及时处置突发事件。(责任单位:区110联动单位)

二、工作要求

(一)准备要充分。各有关单位应明确任务,制订方案,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方位开展市容环境保障工作、做好人员、物资、车辆的准备工作。节日期间相关部门应配备足够力量,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应急保障到位。

(二)整治要到位。按照高水平、高质量、高标准的要求,组织开展国庆期间各项环境综合整治,抓源头,促变化,不放过任何一个脏乱点,确保整治工作有成效。

第9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新城区为目标,坚持以世界眼光谋划城市管理,以国际标准提升城市品质,以本土优势彰显城市特色,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建管并举、注重长效,城乡一体、统筹推进”的思路,在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努力塑造环境优美、秩序优良、管理规范的城市形象,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和吸引力,为市民创造更加整洁、优美、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展示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二、主要任务

年,全市上下要围绕打造“整洁、有序、生态、宜居”的城市环境,进一步提高标准,保持激情,增强干劲,大干300天,继续开展市容环境十大整治行动,重点集中整治城区园林绿化、城市绿道、市政设施和背街小巷、河道治理、环境卫生和城乡结合部、视觉污染和占路经营、建筑立面和居民楼院、机动车排气、停车秩序和镇村环境等十大领域存在的问题,实现城乡环境面貌显著改善、城市风格特色更加突出、民心民气凝聚振奋、城市管理科学规范。

(一)城区园林绿化整治

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与管理,以大道东段、上海南路、市民广场和文化场馆建设为重点,通过见缝插绿、拆违补绿、拆墙透绿、园艺植绿、全市增绿、全民护绿,形成三季有花、四季常绿、色彩丰富、层次鲜明的城市新景观。

1、加强城区道路绿化,对城区路等道路实施绿化改造提升;实施西外环路隔离带绿化工程;对城区空地实施景观绿化,区域绿地实施改造提升,增加城市绿量,提高城区绿化水平。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

完成时限:4个月内完成

2、提升道路节点景观绿化水平,对大道交深圳路节点、大道交世纪大道节点、深圳路交路节点、深圳路交易通路节点进行绿化改造提升。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

完成时限:4个月内完成

3、对大道已征地未绿化部分进行临时绿化,种植三叶草43.6万平方米;对南三角以南、大道以北三角绿地实施绿化。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

完成时限:4个月内完成

4、加强城市立体绿化建设,立体绿化要选用苗龄3-5年的攀援植物,选择城区10处沿街庭院墙壁栽植爬墙虎、蔷薇、迎春、连翘等攀援植物,使绿化向空中延伸,既增加景观效果又提高生态效益。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按照批准的方案组织施工建设,认真实行监理质监制度,安全文明施工。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

完成时限:9个月内完成

5、加强城区公园绿地改造提升,对公园绿地内长势弱的苗木进行更换,对园路道板、休闲健身器材、雕塑、花坛等设施及时维护,更好地满足市民休闲健身娱乐需要。运用BT方式实施海水浴场景观建设工程,确保按时完工。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

完成时限:6个月内完成

6、运用BT方式,加快实施市民文化广场和市民文化中心建设工程,进一步提高市民文化水平。着力推进市民文化广场中的城市中轴线景观绿化和景观设施建设项目,确保及时完工。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市文广新局

完成时限:9个月内完成

(二)城市绿道建设

结合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完善大道城市绿道建设,新建绿道10公里。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

完成时限:9个月内完成

(三)市政设施和背街小巷整治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不包括临港经济开发区)的主次干道、地下管网、人行道板、路灯等市级公共区域内市政设施,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城市规划区内支路、背街小巷和城中村(居)的市政设施,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由各街道负责建设与管理。以上海南路、琅琊台南路等道路为重点进行综合整治,打造城市道路示范街、标致路。

1、加强市政设施养护管理,对城区部分沥青面层、人行道板破损严重及无障碍设施不完善的道路及时进行整修和完善,改善市民出行环境。同时,选择城区上海南路、琅琊台南路等主要路段作为重点整治区域,打造城市道路示范街,提升城市形象。

责任单位: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

完成时限:6个月内完成

2、加强公路城区段特别是市区出入口道路的养护与管理,及时修复破损路面,确保道路平整、行车顺畅。

责任单位:市公路局分局

完成时限:1个月内完成

3、加强城区公园、广场、商业街区和游园等休闲、旅游场所管理,确保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环境优美。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牵头,市商务局(财贸)、市城管执法大队、经济开发区管委、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各街道办事处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1个月内完成

4、提升城市亮化水平,增强城市亮化景观效果。本着节能、实用的原则,将城区77条道路的6807盏高压钠路灯改造成为LED路灯;对海南路等67条道路的2965个路灯杆进行粉刷;完成大学一路西段路灯安装工程和大道景观亮化工程。

责任单位: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

完成时限:6个月内完成

5、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由各街道办事处实施辖区内支路和背街小巷的综合整治。

责任单位: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牵头,经济开发区管委、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各街道办事处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6个月内完成

(四)城区河道综合治理

要以整治城区河道和增强城市污水处理能力为重点,提升城市环保水平。

1、对城区河7条河道实施截污、清淤、护坡、引水和景观建设综合治理,进一步改善河道水质,提升景观质量;确保完成两河东岸和柏果树河东岸海堤建设工程,进一步优化海岸带环境;加强河道和城区水库安全管理,增加安全监测设备,及时维护河堤设施,保障城市防汛安全。

责任单位: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牵头,经济开发区管委、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各街道办事处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9个月内完成

2、运用BOT方式,开工建设中科成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进一步增强城市污水处理能力。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

责任人:李学聚

完成时限:9个月内完成

3、运用BOT方式,建设日处理能力3万吨的中水处理厂,处理后的中水补充到豆金河、峄山河和相公山河,作为景观用水,进一步改善城区水环境。

责任单位: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

完成时限:9个月内完成

(五)环境卫生和城乡结合部整治

以开展“百个最佳”、“千个星级”、“万个达标”道路、广场、公厕、居民楼院环境卫生竞赛评选活动为重点,加强城市环境卫生整治,实现无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无卫生脏乱死角,保持天天干净、处处干净、和谐有序。

1、加强城区环境卫生保洁与管理,对城区道路、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城中村和国道、省道路域内的卫生进行集中清理,提高城区环境卫生质量,改善周边人居环境。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牵头,市公路局分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各街道办事处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1个月内完成

2、城区生活垃圾收运实行“无缝隙对接”作业,达到“定点定时、车到桶出、桶退车走、地盘干净”,无二次污染;实行餐厨垃圾收运特许经营,建立餐厨废弃物申报制度,完善餐厨废弃物收运系统,实行餐厨垃圾单独收运处置;所有取得建筑垃圾运输资质企业的车辆密闭改装及加装GPS设备,全面实行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特许经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有效遏制乱卸乱倒建筑垃圾行为。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牵头,经济开发区管委、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各街道办事处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3个月内完成

3、对城区27座未达标公厕进行改造;在城区文化路原检察院区域新建公厕1座。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

完成时限:3个月内完成

4、运用BOT方式,开工建设建筑垃圾填埋场,进一步提升城市垃圾处理能力。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

完成时限:9个月内完成

5、在城乡结合部建立卫生长效管理机制,通过清运、覆盖、绿化等方式,整治堆放的建筑垃圾,清除生活垃圾死角,规范设置设施垃圾投放点,配齐固定的密闭式生活垃圾容器,落实专人全天保洁,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无乱排污水、无乱倒和积存渣土。

责任单位:市城市化建设办公室牵头,经济开发区管委、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各街道办事处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3个月内完成

6、继续深入开展“百个最佳”、“千个星级”、“万个达标”道路、广场、公厕、居民楼院环境卫生竞赛评选活动。城区道路达标率不低于90%;广场达标率100%;公厕达标率不低于80%;居民楼院达标率不低于50%。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牵头,经济开发区管委、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各街道办事处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6个月内完成

(六)视觉污染和占路经营整治

要以违法建筑、占路经营和门头牌匾为重点,加大整治力度,维护城市整体形象。

1、加强城市视觉污染整治,完成城市建成区范围内违法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清理工作,更换铁山路、人民路门头牌匾,拆除城市规划区内的违章建筑。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大队牵头,经济开发区管委、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各街道办事处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8个月内完成

2、加强城区现有废旧物品回收点的整治。对未取得废旧物资回收许可证擅自经营的业户,坚决予以取缔;对取得废旧物资回收许可证的业户,加大规范整改力度,实现集中入室经营。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大队牵头,市公安局、市工商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各街道办事处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3个月完成

(七)建筑立面和居民楼院整治

以城区主要道路建筑立面和老城区居民楼院整治为重点,精心打造城市特色街道和居民楼院。

1、建筑立面整治

建筑立面色彩要统一规划设计,做到简洁、明快、美观,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营造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要确保建筑外墙面无破损、脱落、裂痕等现象;城区主干道两侧房屋门面装饰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施工,与周围环境及地域文化相协调,打造丰富多彩的特色街道。建筑幕墙清洗达到玻璃洁净、无裂纹及破损现象,颜色统一。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大队

完成时限:8个月内完成

2、居民楼院整治

(1)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对老城区陈旧的居民楼院进行分期分批整治,确保楼院内公共道路、活动场地、人行道、停车场等地面硬化,公共设施完好无损;区域内绿化和亮化水平高,环境整洁。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牵头,经济开发区管委、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各街道办事处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6个月内完成

(2)物业小区管理服务制度健全,服务到位,物业收费规范。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

完成时限:1个月内完成

(八)机动车排气污染整治

加快淘汰老旧高污染黄标车,加强加油站油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油气污染治理,确保实现市区无黑烟车、无油气污染,加油站油品质量全面达标。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6个月内完成

(九)停车秩序及占路经营整治

要以整治城市道路违法停车、占路经营和建设停车场为重点,切实维护城市环境秩序。

1、停车秩序整治

(1)围绕重点区域和路段,结合辖区交通特点和工作实际,采取巡逻控制和定点严管相结合的方式,综合利用现代化手段,全面开展执法管理,对违法停车实行严管严查。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牵头,市城管执法大队、市交通运输局配合

完成时限:3个月内完成

(2)开展联合执法,从严处罚社会车辆侵占公交专用道及停车站、场的行为。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牵头,市城管执法大队、市交通运输局配合

完成时限:1个月内完成

(3)加大人行道、车行道违规停车行为治理,重点查处占压人行道违规停车行为,保障行人交通安全。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大队按照工作职能分别牵头组织实施,市交通运输局配合

完成时限:2个月内完成

(4)继续加强停车场建设力度,确保停车场规划建设落实到位;加强路边停车位和专用停车场管理;选择符合条件的路域,施划人行道停车泊位、增设物防设施,有效防范人行道乱停车。

责任单位:市市政公用事业处牵头,市公安局、市城乡规划管理处配合

完成时限:8个月内完成

2、占路经营整治

(1)坚持“统一组织、部门联动、属地为主、疏堵结合、依法处置”的原则,研究制定《市便民摊点群管理办法》和《便民摊点群专项规划》,指导设置各类便民摊点群,加强规范管理。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大队牵头,市城乡规划管理处、市商务局(财贸)配合

完成时限:3个月内完成

(2)通过完善和编制规划、健全有关制度和机制、修订标准、强力整治等措施,切实加大占路经营集中整治力度,打造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秩序。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大队牵头,市城乡规划管理处、市商务局(财贸)配合

完成时限:3个月内完成

(十)镇村环境整治

以设施建设、绿化提升、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等为整治重点,加快建设生态文明乡村。

1、高度重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建专门的领导机构和队伍。

2、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及时查处辖区内违章建筑、违规广告、环境污染等问题,大力整治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

3、参照市级标准,结合各自实际,开展镇驻地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在镇域公共部位新增垃圾桶和果皮箱。完善垃圾收集运输体系,配齐日常运行管理和保洁人员,镇域垃圾实行无害化处理,城市规划区内的镇、街道要将垃圾运送至市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场进行集中处理;城市规划区外的镇要按照农村垃圾处理专项规划要求,建设垃圾无害化填埋场或垃圾转运站,实现镇域垃圾无害化处理。积极实施镇村绿化工程,打造绿色村镇。

4、推进辖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打造生态、文明、和谐的新型城镇。

责任单位:市城市化建设办公室

完成时限:8个月内完成

三、实施步骤

(一)发动部署阶段(3月中旬)。市政府对全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结合各自工作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下旬-10月中旬)。市政府定期组织召开调度会和现场观摩会,及时研究解决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到边整治、边巩固、边提高,确保全面完成各项整治任务。各牵头单位要集中时间和人力,按照工作责任分工进行全面清理整治,确保各项整治目标8月底前有大的变化,9月底有阶段性成果,10月底基本完成(跨年度的整治目标除外)。

(三)督查验收阶段(12月上旬)。各牵头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和责任分工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对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并督促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整治效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成立以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建局。各牵头部门也要成立市容环境专项整治领导机构和专门班子,具体抓好整治责任目标落实。全市各级各部门都要将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第10篇

【关键词】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监督;机制

社会在不断的发展,城市建设的目标也在不断变化,随着人们素质与审美的提高,相关部门对城市环境卫生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发展城市经济的同时,一定要与加强对环境的保护与美化,使城市发展与生态环境共同发展。加强市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需要制定出有效的监督机制,还要加大监督力度,营造出干净、整洁、美丽的市容环境与卫生环境。本文从多个方面提出了对城市环境管理监督机制的优化措施,希望相关部门可以采纳并执行,从而为市民营造出更加健康的居住环境。

1.市容管理方面

1.1加强监督与管理

为了提高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必须加强对市容环境卫生的监督,还要制定出合理的考评机制与管理制度,可以进行日查、周评与月排序,对卫生环境较好的街区也进行奖励,对卫生环境较差的街区要进行通报,实行评比制,这样可以激发市民参与的积极性,提高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效率。

1.2突击与长效相结合

市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要标本兼治,对城市中一些管理难度较大的街区,要循序渐进的进行管理,降低违章行为的发生的概率。对一些违章现象较为频繁的街区,要加大监管力度,还要根据街道的实际情况,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定岗监督,做到严防死守。还要调整执法的时间,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范围更加广泛,缝隙更少。在违章行为出现的高峰期,比如早晚上下班以及中午等时间,可以多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围堵查询,对违章者进行教育与处罚,降低事故出现的概率。

1.3管理灵活,做到以人为本

市容环境卫生的长效管理并不是以处罚为目的,其主要是为违章者进行教育,使其认识到违规的严重性,并提高其环境意识与素质。针对不同的违章者,要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城市管理是为了提升城市的形象,其属于公益事业。在执法的过程中,要以群众的利益为中心,坚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使违规者认识到行为的错误性,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执法人员还要做到以理服人,提高管理的效率。

1.4强化道路清扫保洁工作

环境卫生清理工作主要是由市政卫生保洁部门担任的,在固定的时间段,市政保洁员会对道路进行清扫,管理人员一定要提高保洁员的素质,强化其保洁工作,避免出现卫生死角。

1.5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

为了提高市容环境卫生的管理水平,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对卫生管理项目进行抽查与考核,还要安排专门的监督检查小组,不定期对城市街区进行检查,还要进行评选与奖惩。

1.6开展专项创建活动

以创建“环卫杯”、“卫生示范街道”等活动为抓手,加强监督考核评比工作,为城区环卫工作搭建一个联责、联利、联创的平台,以激发环卫人员的集体荣誉感,从而推动城区整体环卫质量的迅速提高。市、区城管办要定期或不定期向新闻媒体通报城市管理工作情况。营造良好的城市管理工作社会舆论氛围。

1.7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各市区要落实属地管理,由街道加强与沿街商户联系,与沿街商户签定责任状,明确规定他们的责任,充分发挥他们第一时间管理的作用。在公安部门的配合下,严堵乱张贴的源头,同时,积极与电信部门联系做好违章户电话的上报、停机处理。

1.8做好分工工作

区执法局成立检查小组,每天组织人员强化对乱张贴的巡查、督导工作,及时通报存在的问题,敦促整改到位,同时,及时协调和上报电话停机处理工作;各街道、各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人员做好日常巡查、清洗辖区内构筑物立面、墙体、卷帘门等乱张贴、乱涂写工作。

1.9湖泊管理方面

强化湖泊管理“一湖一策”措施。实行了定岗、定人员、定责任、定时间、定奖惩的“五定”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及街道白检制度,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还要实施“工效挂钩”,严格奖惩机制。强化沿河监管、执法力度,在区执法大队的积极配合下,强化对检查中发现的向内河排污、乱倒等“三乱”行为问题的制止、纠止。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要分别建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督查机制,加强执法督查。要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参与监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制度形成内外结合的执法监督机制不断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效率和水平。区执法局做好区管河段的日常保沽管理,检查指导街管河段的保洁工作,定期对护河员进行上岗业务培训;各街道要配足护河员,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街管河段的日常保洁工作。

2.结语

城市的规划与发展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在发展城市经济的同时,也要注意对环境的保护,提高城市卫生质理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相关单位的管理者要制定出长效、科学、合理的监督机制,对城市不同街区的卫生环境进行评比,还要成立监督与管理机构组,对违章行为制止并对违章者也要进行教育,对情节恶劣的人还要进行处罚,使其认识到行为的危险性与危害性,对城市文明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徐世斌.城市市容管理必须长效化[J].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02).

[2]欧阳忠伟,裴海颖.市容部门吐心声:差距、机遇、动力[J].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4(02).

第11篇

一、市容市貌

1、采取“错时上班、交叉执法、定岗定人定责”的管理方式,对阳岭大道、章源大道、沿江路早点摊、夜宵摊点进行严格限时间、限地点经营,进一步规范管理。

2、加强建筑余土、渣土管理。开展以强化渣土管理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对建筑工地进行造册登记,加强日常监管,提前介入,强化源头监控,同时加大对乱倒乱堆建筑垃圾行为的监管和执法力度。

3、强力整治户外广告。对县城区破损、有碍市容不规范大型广告,门店招牌和横幅、条幅等户外广告进行专项整治,对不规范,不符合设置规划、破损、有碍市容、影响美观且有安全隐患的广告牌一律进行取缔、拆除、更换。

4、着力抓好占道经营。推出“以人为本,文明规范,以疏为主,错时管理”的方式,将马路市场、流动摊点引导至农贸市场周边,按照“定点、限时、便民、有序”的原则合理布置,禁止摊点占路为市,同时要求所有门店一律实行“坐店经营”,取缔违章占道经营。

二、环境卫生

1、增加保洁员,延长工作时间,实现清扫、清运无缝隙对接,确定每个时间段的工作任务和要求,确保垃圾及时清扫、清运。

2、创新环境卫生清扫运行机制,章源大道、阳岭大道相继采取路段班组承包模式,实现“朝六晚九”持续全天候清扫保洁。

3、实行办公室行政管理人员分路段挂点督查,及时掌握各路段的卫生状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4、加强对路面街道的清扫和冲洗、洒水力度,有效除尘,提升空气质量。

三、园林绿化

1、实行所长负责制,其他管理人员分片包干督查,负责对城区绿地、树木进行排查。

2、及时组织管护人员对城区主街道行道树进行全面修剪,清除杂草,对斜树、歪树及时扶正种植。

3、加强绿地卫生的清扫保洁。

4、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行常态化管理,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执法监督

第12篇

一、整治范围

1、****农贸市场:自沿河路电信营业厅门口至菜市场路与信江路连接处,包括菜市场两侧人行道、店面台阶、叉路接口等。

2、烧箕山农贸市场:市场东侧道路两边及人行道。

二、整治内容

集中整治的主要内容有:1、拆除道路两侧违章搭建的雨棚、遮阳棚;2、取缔占道经营、占路为市的违章经营行为;3、取缔店外经营、违章占用人行通道行为;4、清理、清洗菜场内外及道路两侧的垃圾广告;5、规范市场及道路两侧各类机动、非机动车辆的临时停放,做到摆放有序;6、规范****市场立交桥下两侧的经营秩序,清理垃圾死角。

三、时间安排

1、****农贸市场,自2008年5月22日至25日,开展整治工作宣传,制定工作方案,印制整治公告并散发到所有经营业主,同时在电视台播放整治公告。5月26日至31日,组织市场建设服务中心、雄石街道办事处、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交警、环卫等人员开展集中整治清理。

2、烧箕山农贸市场,自2008年5月22日至5月31日开展宣传教育,6月1日至5日组织市场建设服务中心、东门街道办事处、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交警、环卫等人员开展集中整治。

四、工作职责

1、市场建设服务中心:负责菜市路南路口至立交桥下路段的组织实施。责任人:刘继民

2、雄石街道办事处:负责立交桥上至菜市路与信江路接口段的组织实施。责任人:徐金富

3、城管办:负责组织20名城管队员协助市场服务中心、雄石街道办事处、东门街道办事处做好各路段的整治工作。责任人:乐雪飞

4、交警大队:负责在电信营业厅至电信局大门路段设立车辆禁停标志,对该路段实行严管,查处车辆乱停乱放行为。责任人:李辉亮

5、环卫处:负责做好菜市路的卫生清扫保洁(包括两侧人行道、擂鼓岭小区西侧店外台阶,路段接口处等)。责任人:周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