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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断代体史书

时间:2023-05-31 09:33:13

第一部断代体史书

第1篇

关键词:断裂显性当代断裂士人精神

引言

在史学界,法国的福科提出一个疑问:历史将不再是不断完善的历史,不再是其理性不断增强的历史,相反,断裂现象似乎在不断的增强与出现,所以历史学应当寻找“非连续性”也就是所谓的“断裂现象”。同样,在中国的书法史中,“断裂”问题同样存在。

翻开中国文化这本“书”,书法艺术确是其中光辉灿烂的一页。但是无论是书法的技术性问题或是理论性问题都犹如渺茫星空,忽隐忽现让人捉摸不定。于是点鬼薄式的书法史、花名册式的书法史、家谱式的书法史著作,成为中国古典书法史的主流形式。虽然它分时分段,章节清晰,连续性意图的追求很明显,但由于缺乏一种宏大的大思想的连续,从而导致了章节的四分五裂,连续的脉络变得削弱甚至消失,缺乏一种“内在理路”[①]。直至近年江苏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中国书法史》七卷本,仍然只是丛文俊在开史之前作的一总结擎领性的中国书法思想综述。

从这些线索和思想上看中国书法文化史,我们又多了许多可以研究的东西,它的前景似乎很大。可以分出许多的方向让思想总述,让书法史成为另外一种写法。

纵观上下几千年的文明,“书写”从未间断,但是思想文化的断裂与政治经济的影响必然波及中国书法文化的历史,而如何找到断裂点,以及给断裂后的社会进行什麽样的诊断,开出什麽样的药方却是前所未有的一个课题。

一断裂的涵义

葛兆光曾经说过:“断裂是与常规的轨道脱节,与平均的水准背离,它常常是在时间顺序和逻辑顺序上无法确定其来源和去向的突发性现象。”[②]我亦赞成此说,就如一列火车有它自己的轨道,但是由于比较特殊的原因,火车的车厢在运动的过程中与前面车厢脱节,于是后列车厢在这个轨道上慢慢停滞,以致于后人无法辨别其来源及去路。

书法作为一种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不论其处在什麽样的年代,都因为我们的书写工具、记录习惯、特别是文字的普遍使用而代代薪火相传。从最早的文字的产生到因记事的需要而延绵至殷商的如今学术界普遍认为比较成熟的甲骨文,经由占卜贞人的稳定传承从而发扬光大,最终于魏晋时代演进成为一种自觉的艺术——书法,经历了数百年,上千年的不息传承。而后在盛唐君主李世民的尊王的风尚下引领新时代的潮流,开宋元明清的连续之河!

然而,历史永远不可能那麽顺利的连续着,不管书法的自觉地传承,或是不自觉的延伸,在这种看似连续的外表下,“断裂”的内部现象却时常出现,少则数年,多则上百年。

在此,我对葛兆光的定义,再稍加补充:断裂是一种时间顺序上的文化断层;不连续,是一种逻辑上的文化失去现象。这样,似乎又了文化的连续性,连续似乎是一种不平常现象,而断裂才是一种平常现象。文化甚至在断裂后又不得不与原来的轨道相对接,重新发展下去。需要在传统的文化轨道上走下去的断裂文化,似乎在断裂口处驶入另一轨道,想追摹原来的目标,却不得不在不知不觉中变了味道。(当然这可能要受到裂口处各种各样的东西的影响,是它在吸收与消化后的一种变异。)

二中国书法文化史中的断裂现象

第一类:显性的断裂。

最明显的例子是宋朝初期的书法现象。由于常年的战乱和外夷的虎视眈眈,在宋代开国后很长的一段时期,书法都没有走上正规的轨道,甚至可说无暇顾及。就这样,百余年过去了,以至于欧阳修大声疾呼“古来书法之废,莫过于今”。那麽宋初书法为何如此颓废?首先,书法自实用中分离出来,成为一种自觉的艺术样式之后,师生相传的道统一直未绝。即使像南北朝时的长期分裂板荡,“江左风流”也仍由羊欣、智永等人继承下来并传至唐代。五代的动乱,即发生在中原,而且数年就破坏一次,因此使这一绵长的传统遭到致命的阻隔。赵构《翰墨志》云:“本朝承五代之后,无复字画(即指书法)可称。”又云,“书学之弊,无如本朝。”都是有感于国初现状的深切悲叹。这也许是宋代书法积贫积弱的最大原因;其次,师资人才的缺乏固然是一个方面,而优秀的书法遗产遭到兵灾的破坏,更是不可挽回的损失。据《宋史》卷二十三本纪第二十三记载:“夏四月庚申朔,大风吹石折木,金人以帝及皇后、皇太子北归。凡法驾、卤薄,……太清楼密阁三馆书,天下州府图及官吏、内人、内侍、技艺、工匠、娼优,府车蓄积,为之一空。”唐人去魏晋未远,留存的名迹尚多,而宋朝经过五代的战乱浩劫,名迹已经大多散佚,只有相对稳定的十国政权还保留了一些,但是即使如此,最后也被统治者作为战利品收归内府,书法遗产的垄断与散佚,使得宋代书法要取得一丝进展,书法家付出的精力与物力比前代要多出数倍。再有,社会风气与政策法令的丕变,使得产生大书法家的土壤贫瘠不堪。[③]

由此可见,宋代的书法在起点上就先天不足。书法作为一门艺术,作为中华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有着它特有的发展规律,书法更重笔法的传承和艺术形式的借鉴,而社会的动荡与战乱,则是书法断裂以至不连续的直接原因。在这种类型的断裂中,书法艺术明显与传统脱节,脉络流传的通达性遭到了致命的破坏,文人士大夫在战乱过后的文化续接上无能为力。政治动荡,制度丕变,士人们已经无法顾及文化的连续了。

第二类:隐性的断裂。

㈠在书体演进中,古体文字的“隐退”。

例如:汉唐时期,篆隶先后成为古体,其文化与审美的意义随之发生变化。特别是在大篆的问题上,可以认定在唐时已然“失传”。丛文俊语曰:“在古人心目中,小篆是从造字到全部古体的缩影,它所承载的文化与审美信息远远超出其书体样式本身。”从这一段话来看,大篆被作为古文字的一种在汉唐时期已经失去了它的全部地位,而这种书体的失传与消失不能说不是一种书法文化意义上的断裂。同样,早在先秦时代,古蝌蚪文与鸟凤虫书确也存在同样的命运。每一种书体的隐退,不就是一种断裂吗?

㈡唐代“王书大统”独尊的现象。

唐太宗“尊王”,评之为尽善尽美,古今第一,是迎合久经动乱,初具安定的社会心理,也是文治的需要。而其之所谓“献之虽有父风,殊非新巧。观其字势疏瘦,如隆冬之枯树,览其笔踪拘束,若严家之饿隶。其枯树也,虽槎枿而无屈伸;其饿隶也,则羁赢而不放纵”云云,正是这种文治社会下的需要。尊王羲之书法,则是以损害其他书法——特别是王献之书法——的自由发展为代价的,。王献之书法逸气过父,独领南朝,开唐代狂草先河,但是,由于唐太宗独尊“大王”,使这一倾向严重受挫,终难以跻身庙堂,无以发扬光大。[④]

㈢大文化的“断裂”导致的书法文化的间接断裂。>所谓“大文化”,实是指书法文化所处的中国的传统文化背景而言的,它是书法文化得以生存发展的先天土壤,是书法文化能够自由壮大的先决条件。大文化的存在与否或断裂与否,直接导致其中的子文化的存在与传承。

中国有句成语:“皮之不存,毛之焉附”亦即此意。一个民族的文化,始终跳动着该民族灵魂的脉搏,以巨大的向心力凝聚着民族成员,因而文化的认同与流传继承是民族认同的核心。大文

化如果断裂,甚至灭亡,对于整个民族来说,影响可能是毁灭性的。无怪乎有人说:“欲灭一国,先灭其文化。”这种说法虽然过分夸大了文化之作用,但可以看出文化在社会历史的地位是多麽重要。

书法文化作为“大文化”背景下的子文化,随着整个中华民族的兴衰呈现有规律的起伏现象。明代中叶以来,在宋时已经逐渐出现并形成的商人地主、市民阶级更加确定。表现在哲学上,首先是从李贽到唐甄许多进步的思想家,作为一股反儒学的异端出现,具有现代解放因素的民主思想,具有市民资本主义的性质。再有是从张载到罗钦顺到王夫之、颜元,虽以儒学正宗面目出现,但具有更多哲理思辨性质,有某种总结历史的深刻意味[⑤]。表现在文艺上,为一种合乎规律性的反抗思潮,更加注重世俗人情。李贽的“童心说”、袁中郎的“性灵说”、徐渭的“真我说”,皆提倡讲真话,反对一切虚伪,矫饰,为个性的性灵解放铺平了道路。特别在书法领域,像徐渭、倪元璐、王铎、黄道周等等一大批书家都把自我的精神追求寓于书法之中,开一代风气。然而,历史的进程远非直线,略一弯曲即是数十甚至于百年,晚明进步思潮在清代遭受到挫折,不但没有发展,而且在保守、反动的政治经济文化的政策下受到全面打击,甚至消失殆尽。从社会氛围、思想状貌、观念心理到文艺、书法的各个领域,都在倒退性的严重变异。突破传统的解放潮流完全萎缩,有清一代又是一片全面的、僵化的复古主义、禁欲主义、伪古典主义[⑥]。

很难想象,如果晚明的文艺在清代继续发展,它将会开出多麽典雅骀荡的艺术之花。从某种程度上说,清代所造成的历史文化演进的“断裂”,严重阻碍了书法艺术的发展。

三当代中国书法文化的断裂现象

文化,粗略言之,可划分为技术体系和价值体系两极[⑦]。而在书法文化中,其作为中国人的本土文化、特色文化,其技术体系与价值体系也随着中国文化的演进,内涵不断丰富与扩展。现将其技术体系和价值体系的发展大略追述如下:

文化的发展总是受制于一定的物质条件,先民们在解决了衣食住行的物质生存条件的同时,也创造了汉字,而汉字正成了书法成为艺术的第一硬件。除汉字外,书法所需的硬件还有笔墨纸砚等工具材料。在借助了以上的物质硬件下,中国书法才有了关于书体的演进与笔法、字法、墨法、章法等书写技巧的完善。这种延伸的起点以及变化发展中的各种问题以及衍生的各种新问题,我都将其归属于技术体系。

上古时期,夏、商、周三代先后定都于中原,汇聚成华夏文明。西周礼乐文化所代表的宇宙观和秩序感,以及由此散发出来的人文精神和社会价值,形成以后三千年中国古代社会的基本范式。孔子思想因于周礼,成为中国文化的核心思想,自此,无论个体小国或是泱泱大国,都被伦理秩序融为一个整体,各种文艺形式都被赋予教化的功能。[⑧]《论语·述尔》所载孔子“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之语,是每一个士大夫从艺自觉遵循的原则,由此可了解中国文化艺术的精神的本质,进而掌握中国书法艺术的精神本质。

如上所述,书法艺术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子文化,在其发展成长演进的过程中,其价值体系与技术体系在很早就已经同时并举了,并且其艺术本质就与人格外化相互联系,作为最具有活力的因素,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得到丰富与发展。

但是,当代书法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与冲击。

首先,支撑书法艺术的创作工具和载体遭到了灭顶之灾。上世纪初,硬笔的引进致使毛笔退出社会生活,而到世纪末则又以电脑键盘替代了手工书写,再加以文言文的“隐退”,废除汉字,汉字简化、拼音化,直接导致书法所依靠的硬件体系近于崩溃。

其次,当代书法艺术所依据的传统文化的土壤贫瘠不堪。在二十世纪初期,许多人都将中国落后的原因追溯到传统文化的“落后”,由对政治文化的逆反波及到传统文化的各个方面。到六十年代,“”有一次对中国的传统文化进行了一次彻底的“洗礼”,使得书法文化的生存土壤又遭受了扫庭犂穴的毁灭,以待人几乎堕于文盲文氓之溷。接着,“改革开放”大潮席卷了中华大地,现代文明的文化生态环境的变迁,使得文化传统兼具了继承性与变异性;中国社会要向西方看齐,中国文化亦必受其改造。西方文化的涌入,使得中华“大文化圈”有了前所未有的变化与冲击,外夷文化入侵到我们当代“无传统文化积淀”的新生代中。可以说,在“高势位”文化入侵后,随着近百年来政治经济的变动与融合,中国“大文化”各层面都在发生转型。这种转型,直接使书法子文化在大文化圈的激变复杂的断裂与连续下,呈现出“文化缺失”或“文化断裂”现象。

最后,伴随着毛笔和文言失却社会基础的同时,书法在当代最终丧失了它的接受主体——大众。在古代,上至君王,下至百姓,皆是笔墨纸砚,毕至案头,终日赏玩,“书写”融入生活。但是当代书法活动却蜕变为一种仅为少数人从事的艺术活动,其负面却导致“笔墨泛滥”,书法丧失评价标准;而从废除汉字、简化汉字到走拼音化道路,直接阻断了书法作为精英文化与大众的亲和力;再加以文言文的隐退,不只是造成人们对民族传统文化典籍阅读的困难,更是使人们对书法表现形式隔膜化[⑨]。当代能够欣赏读懂书法作品的普通大众已是少之又少,形成了书法接受主体的“断裂”。

的确,当代书坛已经步入“展厅时代”。而“展厅时代”已经完全不同于古时文人雅集式的书法交流,为了片面追求“展厅效应”,创作者失去了书法艺术精神和自我精神的依托,为了创作而创作,为了技法而技法,从形式到形式,从形式感到视觉冲击力,无所不用其极,而且愈演愈烈,完全一种“制作化”“装饰化”。梁培先先生曾说:“将书法纳入到视觉艺术的行列,书法极有可能沦为一种黑白的抽象画——这意味着(书法)自我艺术身份的丢失,而一旦自我艺术身份丢失,就必然引发连锁反应,诸如与文化本源之间关系断裂、文化身份的模糊不清等重大问题。”[⑩]断裂一词,真可谓是击中要害。当代书法艺术的发展,致使书法创作者与书法理论者分工愈加精细,结果使得书法理论者过多地关注理论,而缺乏技法锤炼,而书法创作者更多地关注技法,关注作品的视觉冲击力,而不注重文化修养的提升,这样的后果直接使当代书法人对于书法本体意义上的哲学依托、价值寄托与书法的书写性缺乏相应的关照,从而导致了技与道的分离,导致了书法文化的人格化断裂。

结语

在传统文化中,书法艺术呈现出独特的光芒,即使是“断裂”,文人士大夫也力求上溯传统,与之对接,以弥补文化上的“不连续”,使文化能够发展下去。然而,当代文化断层的因果链条导致我们这一代人的失忆、错位与误解。当我们重拾传统经典的时候,我们的心态是何等的感慨与悲愤,一面是为孳乳着我们的“神貌不合”的“断裂”文化而发出的无奈悲叹,一面又要为这个断裂的

社会、异化的人生拨云见日,沿着前人断裂的历史向前“接着写”下去。

宋代黄庭坚评品苏轼书法为宋朝第一,除了“笔圆而韵胜”以外,就是“挟以文章妙天下,忠义贯日月之气。”黄庭坚《书缯卷后》语:“学书要须胸中有道义,又广之以圣哲之学,书乃可贵。……士大夫处世,可以百为,唯不可俗,俗便不可医也。或问不俗之状,老夫曰:难言也。视其平居无异于俗人,临大节而不可夺,此不俗人也。”从以上语句中我们可以看出黄庭坚对于习书的态度。对于某人来说,其完整的人格不外有二,一是胸中有道义,二是要有圣哲之学的滋润与熏陶。缺一而不全也。此种士人的高尚之气质也是书法文化得以传承的重要原因。

然而当代

这种士人精神却衰落了,这直接导致了士文化的衰落和书法文化传统的断裂。当代的书法人需要批判的精神与独立的意识,需要对书法文化中存在的问题具有甄别能力,更需要把书法文化精神在当代社会中传承下去。

参考文献

①余英时,《清代思想史的一个新解释》,收入余英时《历史与思想》,联经出版事业公司,,台北,一九七六年,一九九二年。②曹宝麟,《中国书法史宋辽金卷》,江苏教育出版社。一九九九年十月第一版。③丛文俊,《中国书法史先秦·秦代卷》,江苏教育出版社。一九九九年十月第一版。④李泽厚,《美学三书》,天津社会学院出版社。二OO三年十月第一版。⑤葛兆光,《中国思想史导论——思想史的写法》,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一版。⑥冯天瑜、何晓明、周积明,《中华文化史》,上海人民出版社。二OO三年第二版。⑧吴振锋,《文化断裂中的文人书写》,《书法》杂志,二OO六年第八期。⑨梁培先,《改造与失衡——试析形式结构对当代书法创作理论的影响》;《全国第七届书学讨论会论文集》,黄河出版社,二OO三年五月。

[①]余英时,《清代思想史的一个新解释》,收入余英时《历史与思想》,第一二四,一二五页,联经出版事业公司,,台北,一九七六年,一九九二年。

[②]葛兆光,《中国思想史导论——思想史的写法》,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一版。第十、十一页。

[③]曹宝麟,《中国书法史宋辽金卷》,江苏教育出版社。一九九九年十月第一版。第二,三页。

[④]丛文俊,《中国书法史先秦·秦代卷》,江苏教育出版社。一九九九年十月第一版。第九页。

[⑤]李泽厚,《美学三书》,天津社会学院出版社。二OO三年十月第一版。第一七O页。

[⑥]李泽厚,《美学三书》,天津社会学院出版社。二OO三年十月第一版。第一八一页。

[⑦]冯天瑜、何晓明、周积明,《中华文化史》,上海人民出版社。二OO三年第二版。第十六页。

[⑧]丛文俊,《中国书法史先秦·秦代卷》,江苏教育出版社。一九九九年十月第一版。第十三,十四页。

第2篇

第一部韵书是《切韵》

第一部方言词典《方言》

第一部字书是《字通》

第一部诗集是《诗经》

第一部文选是《昭明文选》

第一部笔记小说《世说新语》

第一部编年体史书是《春秋》

第一部语录体著作是《论语》

第一部断代史史书是《汉书》

第一部历史批评著作是《史通》

第一部兵书是《孙子》

第一部古代制度史是《通典》

第一部农业百科全书是《齐民要术》

第一部农业生产技术论著是《天工开物》

第一部植物学词典是《全芳备祖》

第一部药典书是《新修本草》

第一部医药书籍是《皇帝内经.素问》

第一部地理书是《禹贡》

第3篇

【摘 要 题】历史理论(唐宋史研究网站)

【英文摘要】 abstract:jaspers separated the human history into four fundamental phases,which consist of the pre-history time,the archaian civilization time,the axial age and th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time.during the third phase,about bc500,there independently or contemporarily created four axial civilizations,china, india,palestine and greece.just as some scholars pointed out that this theory is permeated with antiwestern center thoughtm,but we also must notice that during the whole human history that has been separated by jaspers,chinese civilization entirely spanned four phases,but the civilization of egypt and mesopotamia disappeared during the second phase,and the ancient greek civilization barely began at the third phase.the trend of doubting ancient history thought which arising in early 20th century cut away and rebated half of chinese history,the axial age theory resumed the validity of the various scholars in later zhou dynasty,and went on disregarding the government and official scholars of the san dai dynasty,hut the government and official scholars of san dai dynasty just is the headstream of the various scholars in later zhou dynasty even of the whole chinese civilization.

【关 键 词】雅斯贝斯/轴心时代/学术源流/疑古派/王官学/诸子学

karl theodor jaspers/axial age/the fountainhead of learning/the trend of doubting ancient history thought/the government and official scholars/the various scholars

四、“砍掉一半”和“打个对折”

——“轴心时代”与“疑古派”的对接

按照雅斯贝斯的设计,淘汰了其第二阶段的古代埃及、美索不达米亚、印度和中国的文明,选择第三阶段为轴心文明的起点;同时,再以孔子时代的中国学术作为印度佛教、波斯伊斯兰教和古希腊哲学的表衬。这一理论设计之所以在20世纪80年代后相当普遍地为中国学者接受,与近百年来中外学者对于中国古史的“重新估定”背景大有关系。

自19世纪末兴起、至20世纪初而大盛的疑古思潮,曾被评价为“对二千年之中国传统史学予以毁灭性打击”①。单从时间上看,“疑古派”(又称“古史辨派”)的做法是将中国古史“砍掉一半”、“打个对折”。

1917年,胡适留美归国,在北京大学讲授中国哲学史,从《诗经》时代的周宣王讲起。同年发表的《诸子不出于王官论》,否认先秦诸子的王官渊源,认为皆由春秋战国时势世变所产生。两年后出版的被誉为中国第一部现代意义的中国哲学史著作《中国哲学史大纲》(卷上),“截断众流,从老子、孔子讲起”②。又二年,胡适提出了自己全新的“古史观”:“现在先把古史缩短二三千年,从《诗》三百篇做起。将来等到金石学、考古学发达上了轨道以后,然后用地底下掘出的史料,慢慢地拉长东周以前的古史。”③

顾颉刚响应胡适“整理国故”的倡导,终其一生以“古史辨伪”为事业。当胡适不再疑古、改为信古之后④,他成为“古史辨派”的核心人物。顾颉刚说道:

中国的历史,普通都知道有五千年……但把伪史和依据了伪书而成立的伪史除去,实在只有二千余年,只算得打了一个“对折”!⑤

中国号称有四千年(有的说五千年)的历史,大家从《纲鉴》上得来的知识,一闭目就有一个完备的三皇五帝的统系……若能仔细的同他考一考,教他们涣然消释这个观念,从四千年的历史跌到二千年的历史,这真是一大改造呢!⑥

需要注意的是,砍掉一半、打了“对折”以后的中国古史,恰从雅斯贝斯的第一、第二两阶段中退出,而与第三阶段对接。

对于影响巨大、流衍复杂的“疑古派”,这里所要强调的有两点。第一,自“古史辨派”创建之后,“疑古”与“信古”、“释古”、“考古”各派主张既有分合又有兼容,各派间的争论延续至今,疑古的影响亦延续至今。

以王国维、傅斯年为代表的金石、考古一派,与疑古派在表面上确有相互对立的形式,实际上正如方家所指出的,“疑古这一派为考古在中国的发展开了路”⑦。不过此语还有推敲的余地,准确说来应当是“疑古派”刺激了中国考古学的发展(实际上也刺激了不少其他现代新学科的发展)。另一方面,顾颉刚从中国考古学兴起时就非常熟知考古学的发展状况,并且擅长运用考古学的最新成果助成他的疑古观点,表明“古史辨派”与考古学的关系尚有其复杂的一面。

“信古”派的称谓本为“疑古”一派所加,其逻辑上的次第应当排在“疑古”之前,实际上却是虚拟,并无其人。刘起谓,在“古史辨派”以前,“盈天下都是信古的人”,指名道姓的有章太炎、陈汉章、黄侃、刘?镛肌⒑?廴恕⒘?贬纭⒋骷咎闸唷Q细窠缍ǎ??荒苋衔?淙嗣挥谢骋傻木?裼氩?托缘墓ぷ鳌S搿靶殴拧钡淖纯鱿喾矗?笆凸拧币慌稍蛴行矶嗳耍??乓皇钡闹钊缌浩舫?难?跏方ü埂⑼豕??墓攀费芯俊⒎胗牙嫉闹泄?苎?方ü埂⑶?碌闹泄?幕?费芯俊⒐??舻氖饭叟刹?龅鹊纫韵执?蒲Х椒ㄎ?傅嫉难芯浚?贾荒茏酆显凇笆凸拧币淮罄嘀小U庑?笆凸拧毖芯恳嗥亩嗍艿揭晒诺挠跋欤?踔痢八?山猿?隍「铡雹幔?湮抟晒胖???从幸晒胖?怠5比唬?笆凸拧迸稍谟行┦焙蚴亲ㄖ腹??舻模?蛭?轮泄??⒁院笾っ髌渌?д叩牟?投际遣欢缘摹P枰?⒁獾氖牵?怨??粑?诵牡氖饭凼凸乓慌桑?轮泄??⒑蠹刺岢觥氨拧敝髡?全称“厚今薄古”)。“薄古”的技术目标之一是批判“言必称尧舜”、“以上古为黄金时代”⑩。在学理上,“疑古派”主张“破坏就是建设”,“薄古”主张“不破不立”,故“疑古”与“薄古”亦为前后承接的关系。

所以,虽然有学者认为“疑古派”在新中国建立后即不复存在,顾颉刚自己也称“疑古”不能自成一派,而其实际影响始终存在(11),“不但是我们今天国内的学术界,还有相当的影响,对于海外、国际上的汉学界,影响更大!”(12)

第二,在疑古派的发展阶段上,胡适与顾颉刚始合而离,二人对中国古史的判断是不一样的。早先,胡适为“疑古辨伪”预定的目标有“先缩短,后拉长”之说,而邓实、梁启超、钱穆也都提出了由晚周恢复三代的预想,指出“本朝学术……未有能出乎孔子六经之外而更立一学派也,有之,自今日之周秦学派始”(13)、“复先秦之古,对于一切传注而得解放”(14)、“故先秦学占学界第一之位置”(15) 和“复西周之古来解放东周,复殷商之古来解放西周,复虞夏之古来解放殷商,溯源寻根,把中国从来的文化学术思想从头整理一过”(16)等。

但是,顾颉刚的工作则是将疑古更进一步。他的疑古并没有沿着胡适最初的实验主义设想发展,而是在“五四”思潮带动下加入了许多预设目标。顾颉刚是先提出古人造伪的假设,再将假设直接坐实为结论。疑伪的古书范围不仅包括经部,而且包括子部和史部。时间范围也从三代延至春秋战国,下及两汉。

单从时间因素方面来看,顾颉刚提出过一种为学者所称道的“移置法”。他说:“许多伪材料,置之于所伪的时代固不合,但置之于伪作的时代则仍是绝好的史料……我们破坏它,并不是要把它销毁,只是把它的时代移后……这与其说是破坏,不如称为‘移置’的适宜。”(17) “我们的破坏,并不是一种残酷的行为,只是使它们各各回复其历史上的地位:真的商周回复其商周的地位,假的唐虞夏商回复其先秦或汉魏的地位。”(18) 这一观点从理论上说当然不错,但在实际层面却不免有主观的先导。所谓“以周还周,以汉还汉”,焉知不是“以周还汉,以汉还唐”?顾颉刚的辨伪工作实际上是将大量先秦时期的经部、子部著作“整体移置”到了汉代,由此造成了先秦无史的疑难,也带来了古史专家“专业”岗位的忧虑。(19) 在20世纪30—40年代,金毓黻曾经慨叹:“疑古太甚者,亦岂有可信之古籍耶?”(20) 梁园东也说:“中国的古史到了现在,差不多已无法攻究,因为‘伪书’的观念甚盛,研究历史的对于古书上的记载大都在敢信不敢信之间。”(21) 50年代,吴泽说道:“夏商以前的原始时代,根本没有文学[字],没有史书,原始社会的历史,用默证法,不是可以一笔‘考’个光吗?”(22) 徐旭生说道:“极端的疑古派学者……对于夏启以前的历史一笔勾销,更进一步对于夏朝不多几件的历史,也想出来可以把它们说作东汉人伪造的说法,而殷墟以前漫长的时代几乎变成白地!”(23)

与雅斯贝斯的四个历史阶段相较,可以认为,胡适“砍掉”了前二个阶段,而顾颉刚“砍掉”了前三个阶段。顾颉刚在80年代去世,“轴心时代”理论恰在此时被介绍到中国。

胡适本人在首开风气之后,并无“拉长”的工作。对应胡适的“拉长”计划,与梁启超、钱穆“先秦学占学界第一之位置”预想的,实际上是近年开始的“夏商周断代工程”与“中国古代文明探源工程”(24)。

而在克服疑古所带来的先秦无史与岗位忧虑方面,使学术界从顾颉刚退回到胡适、从否定三代经学与晚周诸子到只否定经学而不否定诸子的,正是雅斯贝斯。百年纷争被雅斯贝斯使用一个世界文明比较的方法妙手解除。“轴心时代”的理论绕开顾颉刚重归胡适,恢复了诸子学的合法性。至此便出现了一个有趣而令人不解的现象:“整理国故”以来最讲究“拿证据来”的,却将最回避证据的结论接受了;“疑古辨伪”以来最强调“科学方法”的,却将最回避方法的结论通过了。

五、“截断众流”与“婢作夫人”

——关于中国学术源流与正反题的反省

顾颉刚是否可以绕开而无须面对?重归胡适的“先缩短”而忽视其“后拉长”,或忽视邓实、梁启超、钱穆重建先秦学术的预想是否会偏离正位?

通过疑古派的作用,在传统经、史、子、集四部体系被打破之后,按照现代意义实际上是西方模式构建的学科体系顺利完成,文、史、哲不分大小高低并列为一级学科。同时,一批分支学科如神话学、民俗学、民族学、俗文学、历史地理学等在疑古派影响下建立起来(25)。“轴心时代”理论是在这样一种学科建构背景上,跨过近百年的真伪论争不论,而直接在诸子学上嫁接新枝。这种隔着“古史辨”的诸子研究所铸造的是否会是一件“沙器”呢?

雅斯贝斯所关注的“轴心时代”现象——“精神创造”、“人的觉醒”、“哲学的突破”等等无疑都有事实的根据,国内学者以此作为依托,积极重构民族传统,所起的作用无疑是正面的。但郢书燕说,“治则治矣,非书意也”。

蔡元培评价胡适的“中国哲学史”体系曾有“截断众流”一语(26),实际上胡适所“截断”的并不是“流”,而恰是源。胡适不是截流,而是塞源。胡适在阐明其“中国哲学史”体系时又有“婢作夫人”之语(27)。他说:“到了最近世,如孙诒让、章炳麟诸君,竟都用全副精力发明诸子学,于是从前作经学附属品的诸子学,到此时代,竟成专门学。一般普通学者崇拜子书也往往过于儒书,岂但是‘附庸蔚为大国’,简直是‘婢作夫人’了。”(28)“塞源”与“婢作夫人”两者恰是一因果关系。因为有了“截断众流”,自然便有“婢作夫人”。从此,“先秦”便没有“三代王官”,只剩下“晚周诸子”。三代、晚周亦无分辨,而概称“先秦”。

钱穆曾经指出:“我们撇开周公来讲中国思想,把战国先秦来比拟希腊,真所谓从何说起。我们讲中国史,断不该只从战国讲起。讲战国思想,也断不该只从老子、孔子讲起。”(29)

余敦康近年指出:三皇五帝夏商周三代与春秋战国一脉相承,在轴心期产生孔子、老子、墨子等诸子百家以前早已有一个成熟的文化体系,他们是流而不是源。(30)所论均切中肯綮。

源头意味本质。如果截断众流只是时间长短问题,就不会是本质问题;或者截断的是下半截,也不会伤及根本。现在的情况是失去了源头,导致文化本质的模糊。近百年来学者渐以“诸子”为中华文化的原典和源头,后世论学多是以流代源,本末倒置,导致史、哲各科多失祈向。之所以会本末倒置,首先与近代以来两个学术概念的讨论有关。

其一是关于诸子起源的讨论。

从胡适《诸子不出于王官论》到《古史辨》第六册,诸子学是疑古派讨论的核心之一。胡适此文直接反驳章太炎,间接反驳刘歆。文章的主要线索是反驳《汉书·艺文志》诸子出于王官说,认同《准南子·要略》诸子起源于时势说。此后诸家论学,基本上都要从分辨诸子起源开始,而观点则大致不出三种:或者支持章太炎,或者支持胡适,或者折中修正。冯友兰将《汉志》的记载修正为:儒家者流盖出于文士,墨家者流盖出于武士,道家者流盖出于隐者,名家者流盖出于辩者,阴阳家者流盖出于方士,法家者流盖出于法术之士。(31) (唐宋史研究网站)

傅斯年将“王官说”修正为“职业说”,认为战国诸子除墨子外皆出于职业,如儒家出于“教书匠”等。(32)梁启超增多“地域”一种因素,将先秦学派划分为北派、南派,以下再细分出邹鲁、齐、秦晋、宋郑各派。(33)

笔者要指出的是,以“时势说”为出发点的种种阐释,其实均由于对《汉志》文本的误读。误读的原因又并非复杂的训诂问题,而只是由于时代潮流宜乎“视而不见”。《汉志》“诸子略”先以十段文字概述九流十家,谓儒家、道家等“出于”某官,随之以一段文字作为总论,谓诸子十家“皆起于王道既微,诸侯力政”。由相连的两段对读,应当能够看出“出于”、“起于”二语在使用上的区别,“出于”即其远源,“起于”即其近因,两者绝不相混。(34)其书例严整,所透视出来的正是世官世畴、有其守则有其官、失其守则死及之、学术生命重于个体生命的王官遗制。

其二是关于“六经皆史”的讨论。(唐宋史研究网站)

近人对章学诚“六经皆史”一语的理解,大致可以区分为温和、极端两种观点。温和者理解为“六经皆历史书”(35),极端者理解为“六经皆史料”。

战国之际,已有学者指出“六经,先王之陈迹”(36)。强调追寻“大义”、“真意”、“本意”的学者解“六经皆史”为“六经皆历史书”并没有错,但却未必是“于史学如有天授”的章学诚之用心。作为史家,章学诚的本意应当是提升史学,所以“六经皆史”一语当有一“向上”的解释:六经皆史,史即六经。章太炎谓:“上古以史为天官……人言‘六经皆史’,未知古史皆经也。”(37)故章学诚是要将史学提升到经学的地位,亦即提升到官学的地位。其所著《文史通义》开篇即称:“‘六经’皆史也。古人不著书,古人未尝离事而言理,‘六经’皆先王之政典也。”(38) (唐宋史研究网站)

而“六经皆史料”则是“向下”的解释,即认为六经只是可待加工的原材料,甚者则提出中国根本没有史学,只有史料,中国只是史料发达。如顾颉刚曾说:“从前学者认为经书是天经地义,不可更改,到了章氏,六经便变成了史料,再无什么神秘可言了。”(39)其次是时空错位导致本末倒置,这也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学术源流的颠倒。

在诸子起源问题上,一个关键问题是对于上古史官史职制度的理解。刘师培将刘歆、章太炎的认识具体化,提出“古学出于史官”说,是非常正确的。(唐宋史研究网站)

近代学者对“经”有种种界定,如着眼于“经”字的训诂、“六经”之得名等,但是更为本质的,“经”是王官之学。王官之学最重要的是政学合一、官师合一。政学合一与官师合一最重要的是“技兼于道”(40)。执政者都是劳动能手和技术发明家,换言之,劳动能手和技术发明家才得以执政。学术以政治为标尺,政治以技艺为标尺,这乃是中国文化的常道。

政学合一体制的保障是“世官世畴”制度。“世官世畴”又称“世业”、“职业”,但与现代的“职业”不同。古代“世业”、“职业”是以文化的传承延续民族的生命,有技术乃有职守,乃有家族与民族的生存。晋史蔡墨谓:“物有其官,官修其方,朝夕思之。一日失职,则死及之。失官不食。官宿其业,其物乃至。”(41)章学诚谓:“有官斯有法,故法具于官。有法斯有书,故宫守其书。……官守学业皆出于一,而天下以同文为治,故私门无著述。”(42)(唐宋史研究网站)

王官之学职掌在史,《周官》所载有“府史之史”与内史、外史、太史、小史、御史等“五史”。《孟子·离娄下》称《春秋》:“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孔子曰:‘其义则丘窃取之矣。’”就文字而言称为“文”,就史官载记而言称为“史”,就王官之义而言称为“经”,故经、史、文为一事。刘师培谓,“史也者,掌一代之学者也,一代之学即一国政教之本……史为一代盛衰之所系,即为一代学术之总归”。又谓,周代学术源流分为三派,一曰六艺出于史官,二曰九流出于史官,三曰术数方技之学出于史官,三派皆渊源于史,故“周代之学术即史官之学也,亦即官守师儒合一之学也”。(43)

王官之学不只六经,亦不只西周一代,凡三代王官之学皆可称之为经。柳诒徵谓:“诸子之学发源甚远,非专出于周代之官……按《七略》原文,正未专指《周官》。如羲和、理官、农稷之官之类,皆虞夏之官。”(44)(唐宋史研究网站)

因为出于“王官”、“世畴”,所以经典不署私名,署私名者均出于纪念首创之功。古人敬首事,故凡署名均从上限;今人重版权,故署名均从下限。近人称誉“私人著述”,而古典之本源皆是“集体作品”。

现代学科文学、史学、哲学为并列关系,古代则以天地万物皆为一大关联而存在,故“经史子集”并称而不并列。姚永朴谓“经……盖子、史之源也”,“集……则子、史之委也”。(45)集部最后起。史部本在“六艺”之内,自晋代出于篇幅原因由经部分出。今人有“史家”一语,古人史不得称家,称家则为子矣。今人有“史学”一语,三代之史不得称学,亦有史官而已矣。司马迁作《史记》,本称《太史公书》,兼有子家与史家双重身份,其本意则是以史为子,据子升经,故私拟《春秋》,上比孔子。自司马迁之后,官修与私著相混,史部篇幅流衍最众。而在夏、商、周三代,经即是史,史即是经。章氏《文史通义》以“文史”题名,不是“文学”与“史学”之通义,其意亦存乎三代之际,故其书首论“六经”。子部古称家、家言,为私家之学,与官学相对。子家又称为派,派与流同义,而与源相对。子源于经,故子者所以辅经,其精神祈向如此。

“经史子集”旧称四部或四库,是西晋以来传统的典籍分类方法,同时亦具有学科分类的意义。四部分类之前,有刘歆《七略》。《七略》之中,诗赋、兵书、术数、方技四略均为家言(实际上仍有部分出于官学),因篇幅原因从“诸子略”中分出。近人称《七略》为“六分法”,实际上《七略》只是二分法。古者学术只分二类:一类是源,一类是流。或者说,一类是经史王官之学,一类是诸子百家之学。经史子集,各有等差,不可同日而语。第二,学术正题、反题的倒置。(唐宋史研究网站)

雅斯贝斯“轴心”概念出自黑格尔:“所有历史都走向基督,而且来自基督。上帝之子的出现是历史的轴心。”(46)就中国文化而言,具有类似此种“轴心”力量的,只能是三代王官之学。李?b曾谓,“三代实学《六艺》不复,天下终无强立之日”(47);刁包谓,“作时文不作古文者,文不文;作时人不作古人者,人不人”(48)。三代政事以“六经”为典要,而学统即道统即政统,官师合一,政学合一;学即其仕,仕即其学;学即所用,用即所学;道不离器,器不离道。此是古学之本然与正脉。

希腊古有黄金时代,中国古有大同之世,此为中国文化之正题。雅斯贝斯的理论正是由黄金时代推演出“轴心时代”,近人则从一开始就对古代大同之世为黄金时代断然否定(49)。政统、学统由此分裂。

故在中国文化的早期阶段,三代王官学是源,晚周诸子学是流;三代王官学是正题,晚周诸子学是反题。取消三代王官学的源头地位,而代之以晚周诸子学,其影响不只是缩短年限的问题,而恰是正题与反题的倒置,伴随而来的是中国学术各期的整体错位。凡衰世皆夸其学术,凡盛世皆贬其经术。只认同政治统一,不认同学术统一。故中国学术皆成衰世之学,而政事亦与学术无关。

汉唐政治、制度均称极盛,其经学承三代馀绪亦粲然大备,此为正题。刘师培称西汉经学有官学,有师学,有家学(50),其学尚能多存古制。近人则贬其为集权专制、繁琐僵化,将晚周诸子争鸣局面的结束委过于汉代。

晚周一向称为衰世、乱世,诸子百家莫衷一是,大哀伤心,孔子开创儒家,全由“周文罢弊”、“礼崩乐坏”反动而出,此为反题。王正颜谓:“晚周之学术,以之与中古尧舜之世相比,诚衰之极矣,宜乎庄周叹其分裂矣。”“周自东迁以降,王纲不振,文化亦随之而扫地尽矣。于是列国以干戈相向,争地争城,生民涂炭。以视前王道盛时,尚礼义,明孝弟,真不啻天壤之别矣。”(51)近代学术亦从晚清民初衰世起,故错认晚周为中国文化的原点。自从经学被“移置”到汉代,中国文化真正成了“无头”之学。(52)

注释:

①顾潮:《顾颉刚先生小传》,见刘梦溪主编:《中国现代学术经典·顾颉刚卷》,第2页,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

②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蔡元培序”,第3页,上海,商务印书馆,1919。

③胡适:《自述古史观书》,见《古史辨》,第1册,第22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

④据顾颉刚20世纪80年代初的追述,胡适1929年自言:“现在我的思想变了,我不疑古了,要信古了!”见顾颉刚:《我是怎样编写〈古史辨〉的?》,载《古史辨》,第1册,第13页。

⑤顾颉刚:《自序》,见《古史辨》,第1册,第42—43页。

⑥顾颉刚:《告拟作〈伪书考〉跋文书》,载《古史辨》,第1册,第14页。

⑦李学勤引夏鼐语,见李学勤:《疑古思潮与重构古史》,载《中国文化研究》,1999(1)。夏鼐原文为:“古史辨派……他们对于封建主义的旧史学的摧陷廓清的功绩仍是不可抹杀的。他们扫除了建立‘科学的中国上古史’的道路上一切障碍物,同时使人痛感到中国古史上科学的考古资料的极端贫乏。”[夏鼐:《和中国近代考古学的兴起》,载《考古》,1979(3)]

⑧刘起?:《顾颉刚学述》,第277—282页,北京,中华书局,1986。

⑨钱穆语,见钱穆:《师友杂忆》,第167—168页,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

⑩参见《厚今薄古边干边学——陈伯达谈哲学社会科学如何跃进?》;郭沫若:《关于厚今薄古问题》,见《厚今薄古》,北京,科学出版社,1958。

(11)近年出版的疑古派著作有刘起:《古史续辨》、吴锐:《古史考》等。据为《古史考》承担排版发行的北京新潮社文化公司称,《古史考》原有《古史辨》第2辑或《续古史辨》、《新古史辨》等拟名。参见“北京新潮社”在2005年5月10日的网上发帖。

(12)李学勤:《疑古思潮与重构古史》,载《中国文化研究》,1999(1)。

(13)邓实:《国学今论》,载《国粹学报》,第1年第5号。

(14)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论》,第1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

(15)梁启超:《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第133页。

(16)钱穆:《评顾颉刚〈五德终始说下的政治和历史〉》,见《古史辨》,第5册,第618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大意又见钱穆《国学概论》:“今按:梁氏此论极是。然复先秦之古,犹未已也。继此以往,则将穷源拔本,复商、周之古,更上而复皇古之古。则一切崇古之见,皆得其解放,而学术思想,乃有新机。”(第330页,上海,商务印书馆,1997)

(17)顾颉刚:《自序》,载《古史辨》,第3册,第8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

(18)顾颉刚:《顾序》,载《古史辨》,第4册,第22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唐宋史研究网站)

(19)在50年代强调“厚今薄古”之际,一些学者对“薄古”作了解释:“留少数人去做古史研究工作,这叫做薄古”;“决不是反对让少数人研究古代”(范文澜:《研究历史应当厚今薄古》;夏鼐:《考古工作也要厚今薄古》,见科学出版社编辑部:《厚今薄古》,第18、37页)。(唐宋史研究网站)

(20)金毓黻:《中国史学史》,第37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

(21)转引自杨鸿烈;《历史研究法》,第433页,上海,商务印书馆,1939。

(22)吴泽:《“五四”前后“疑古”思想的分析和批判》,载《历史教学研究》,1959(4)。叶德辉论诸子学起于毁经,早已有言:“五经去其四,而《论语》犹在疑信之间,学者几无可读之书,势不得不问途于百家诸子。”(苏舆编:《翼教丛编》卷一,《朱侍御答康有为第四书》,第10页)

(23)徐旭生:《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增订本),第1章,第26页,北京,科学出版社,:l960。

(24)“夏商周断代工程”与胡适的“拉长”计划及梁启超、钱穆“先秦学占学界第一之位置”预想在学术方向上的对应,参见张京华:《论胡适“缩短”“拉长”两阶段的古史观》,载《江南大学学报》,2002(5);刘巍:《“诸子不出于王官论”的建立、影响与意义》,载《近代史研究》,2003(1)。

(25)张京华:《古史研究的三条途径——以现代学者对“绝地天通”一语的阐释为中心》,载《汉学研究通讯》,2007(2)。

(26)“截断众流”典出禅宗德山缘密禅师,见普济《五灯会元》,卷15。

(27)“婢作夫人”典出张彦远《法书要录》卷2引梁袁昂《古今书评》,其事则出于三代礼制,《?梁传》僖公九年载“毋以妾为妻”,《礼记·内则》载“聘则为妻,奔则为妾”、“妻不在,妾御莫敢当夕”,其主从正副不可颠倒如此。

(28)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卷上,导言,第9页。

(29)钱穆:《中国史学名著》,第13页,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0。

(30)(唐宋史研究网站)余敦康:《中国宗教与中国文化》卷2,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及新浪网关于国学源头的访谈。

(31)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见《冯友兰选集》,上卷,第253—254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此节题为“对刘歆理论的修正”。

(32)傅斯年:《战国子家叙论》,见《史料略论及其他》,第100—106页,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7。

(33)梁启超:《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第16、25页。按以地域追考文化,其后渐盛,迄今有“地域文化”、“区域文化”诸说,其言虽不为无据,但终究不足以解决诸子起源的根本问题。柳诒徵谓梁启超“孔老南北之说出于日本人。日本人读中国书素无根柢,固不足责。梁氏自居学识高于刘歆者,何得出此不经之言耶?”(柳诒徵:《论近人讲诸子之学者之失》,载《柳诒徵史学论文续集》,第535页)

(34)参见柳诒徵:《论近人讲诸子之学者之失》;黄丽丽:《试论〈汉书·艺文志〉“诸子出于王官”说》(上),载《中国历史文物》,1999(1);刘巍:《“诸子不出于王官论”的建立、影响与意义》,载《近代史研究》,2003(1)。

(35)何为“历史”,另当别论,可参阅王尔敏有关历史定义的“近世学者新说”列表,载王尔敏:《史学方法》,第89—92、97—98页,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

(36)庄子语,见《庄子·天运》。

(37)章太炎:《?书·清儒》,第156页,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

(38)章学诚:《文史通义·易教上》。

(39)顾颉刚:《中国古代史研究序论》,载《文史》,2000(4)。

(40)《庄子·天地》:“技兼于事,事兼于义,义兼于德,德兼于道,道兼于天。”又称“技进于道”,兼亦进之意,《论语·先进》:“求也退故进之,由也兼人故退之。”

(41)《左传》昭公二十九年。

(42)章学诚;《校雠通义·原道》。

(43)刘师培:《古学出于史官论》,载《国粹学报》,第1年第1号。

(44)柳诒徵:《论近人讲诸子之学者之失》,见《柳诒徵史学论文续集》,第520—521页。

(45)姚永?悖骸段难а芯糠ā罚??1页,合肥,黄山书社,1989。

(46)田汝康、金重远:《现代西方史学流派文选》,第38页。

(47)冯辰、刘调赞:《李?b年谱》,附录恽鹤生《李恕谷先生传》,第226页,北京,中华书局,1988。

(48)李?b、王源:《颜元年谱》,第9页,北京,中华书局,1992。

(49)顾颉刚“四个打破”之一为“打破古代为黄金世界的观念”,见顾颉刚:《答刘、胡两先生书》,载《古史辨》,第1册,第101页。

(50)参见刘师培:《国学发微》,载《国粹学报》,第1年第6号。

第4篇

日本哲学家西周于1867年在其着《百一新论》中首先使用“哲学”一词。而“哲学”一词由日本输入中国,具体年代不详,大约在19世纪最初几年。至于“中国哲学”一语,最初在我国使用是在1906年,证据是那一年刘师培(刘光汉)在《国粹学报》上发表了《中国哲学起源考》。刘师培坚持“以子通经”的学术取向,其眼中的“中国哲学”,主要指中国传统学术范畴中的子学与经学。刘氏的这一认识,大体反映了他生活的那个时代的学人对中国哲学的普遍认识。丁宝铨为山西巡抚,他于宣统三年(1911)为傅山《霜红龛集》作序,在该序中,他也是将“近日之哲学”与中国固有“诸子道释”并提,以为中国之“诸子道释”学说就相当于西学范畴之“哲学”:“国初巨儒,学宗汉宋,旁及地志、算术而已。究心子部者少,况乃二氏。啬庐生际其时,岳岳兀兀,昌言子学,过精二藏,乾嘉以后,遂成风气。治子名其家者有人(如汪毕诸着述),通释入于儒者有人(如罗台山诸人)。中西大通,益抉其樊,诸子道释,一以贯之,名曰哲学。其大无外,其细无间,由是以言近日之哲学,①实啬庐氏之支流与其余裔也。综是而论,一二绪余,精谊所结,演绎成家,此余所谓啬庐之学断非博士文人拘儒所能略窥其津涯者也。”

将中国固有的“诸子道释”之学与西学范畴之“哲学”并提,并不等于“中国哲学”已确立为一门独立学科,实际上“中国哲学”从传统经学、子学、史学中独立出来,成为现代学术意义上的独立学科,在1906年之后,大约又经历了10来年的时间。这10来年间的最初几年情况已难了解清楚,现今根据冯友兰《三松堂自序》中的回忆,大体可以了解北京大学在1915年已开设了“中国哲学”课程。一般地说,一个大学开设某课程,即意味着该课程所讲之学问,已成熟为学科范畴的学问,标志着该学科已创立。但北京大学于那时(1915、1916年)正式开讲的“中国哲学史”课程所讲的内容,实际上仍然属于经学范畴。这个断言非臆断,有坚实的依据,其依据就是冯友兰《三松堂自序》中的这么一段叙说:“给我们讲中国哲学史的那位教授,从三皇五帝讲起,讲了半年,才讲到周公。我们问他,照这样的速度讲下去,什么时候可以讲完。他说‘无所谓讲完讲不完。若说讲不完,那就永远讲不完。’”②在北京大学开“中国哲学”课程一年后,中国第一部《中国哲学史》专着正式出版。这就是1916年9月由上海中华书局出版的谢无量着《中国哲学史》。谢氏的这部《中国哲学史》,严格地讲,算不上现代学术意义上的《中国哲学史》,则它的出版,同样不能作为“中国哲学”已成为现代学科的标志。标志着“中国哲学”已成为现代学科者,应是胡适的《中国哲学史大纲》(上卷)。该着虽然只涉及先秦时期的中国哲学思想,不包括秦汉之际直至晚清的中国哲学思想,但从以新方法系统地阐述中国哲学的意义上讲,它的确算得上中国哲学史学科已创立的标志。正因为它是第一部现代学术意义的中国哲学史,所以在它刚问世时,便受到以旧眼光看中国哲学的学究的批评与嘲讽。冯友兰曾提及这一点,他说那位从“三皇五帝”开始讲中国哲学的教授,拿着胡适的《中国哲学史大纲》讲义,在课堂上笑不可抑,对他们三年级学生说:“我说胡适不通,果然就不通,只看他的讲义的名称,就知道他不通。哲学史本来就是哲学的大纲,说中国哲学史大纲,岂不成了大纲的大纲了吗?”③

胡适的《中国哲学史大纲》正式出版在1919年。10年后,钟泰的《中国哲学史》由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钟泰为该着列“凡例”10条,其中有云:“中西学术,各有系统,强为比附,转失本真。此书命名释义,一用旧文。近人影响牵扯之谈,多为葛藤,不敢妄和。”从这条着述原则可以看出,钟泰的《中国哲学史》,应是不认同胡适的中西哲学相比附的做法、而特意与胡适唱反调的产物,尽管他在书中没有提及胡适的名以及胡适的书。钟泰的《中国哲学史》出版2年后,冯友兰的《中国哲学史》④上卷于1931年由神州国光社出版,而上下2卷本一并由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则时在1934年。冯友兰的2卷本《中国哲学史》,同胡适的《中国哲学史大纲》(上卷)相比,它不是有头无尾之作,而是对中国古代哲学之整体作系统阐述之作;同谢无量的《中国哲学史》、钟泰的《中国哲学史》相比,它之优长,不仅体现在它在量上远远超过谢、钟氏二着的篇幅,而且体现在它突破了谢、钟二氏传统的叙述方式,属于运用现代哲学方法来阐述中国哲学发展历程之作。因此有学者高度评价它的价值,称之为“用现代哲学方法编写的第一部中国哲学通史着作,对中国哲学史成为一门独立学科有一定的开拓性意义”①。1933年,范寿康在武汉大学编成“中国哲学史”讲义,以为教学用。该讲义修改成书后,于1936年由上海开明书店出版,出版时取名为《中国哲学史通论》。

范氏在此书“付印题记”中写道:“就内容言,疏漏错误,自知不免;即间有所得,亦多采自当代着作家之说,出诸自创者盖鲜。而余在是书之编撰上最受其补益者,厥推武内义雄、宇野哲人、境野黄洋、小柳司气太、河上肇及梁启超、周予同、胡适、冯友兰、雷海宗诸家。余固不敢掠人之美也[,!]。”从范氏这一申明可以看出,他的这部中国哲学史,是兼收中日当代着作家学术成果的产物,而他所吸收的那些成果,在内容上固然多属于中国哲学史方面的成果,但也当包括中国之经学史、儒学史、思想史方面的成果。在范氏《中国哲学史通论》出版的前一年,张岱年开始写《中国哲学大纲》。该着于1937年写出初稿,直至1943年才首次在北平私立中国大学印为讲义,后交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尽管在新中国建立以前,已制版,但因故推迟至1958年才由商务印书馆照原制版出版,出版时,署名宇同。这是中国第一部从中国哲学固有问题出发撰写的中国哲学史。由于它的写作与出版,跨越旧中国新中国两个性质迥异的时代,其对于我们今天研究“中国哲学史”学科创立初期的实践与方法来说,就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代表“中国哲学史”学科创立初期之实践的6部着作之间,存在着复杂的关系,但大致可以区分为三种情况:一是继承关系,二是对立关系,三是超越关系。这都是从如何着述的动机上说的。也就是说,就如何着述这一考虑来说,这6部着作,有的重在考虑如何在继承的同时丰富之、推进之,有的基于反对的立场来考虑如何结构与展开,有的则基于超越的立场来考虑如何结构与展开。现在不妨稍作具体分析。先看胡适的《中国哲学史大纲》(上卷)与谢无量的《中国哲学史》的关系。这是最难说得清楚的问题,因为断然否定或肯定胡适受谢无量的影响都有可怀疑的地方。说胡适未受谢无量的影响,为大多数学者所相信,但他们的这一相信,是建立在“先见”之上的,其“先见”就是:谢无量的《中国哲学史》是对日本诸“支那哲学史”的贩卖,没有新意,而胡适的《中国哲学史大纲》则属于以西方现代哲学方法研究中国哲学的“第一部”,有新意是它的根本价值所在,两者因此根 本就不可能有任何瓜葛。我在没看到谢无量的《中国哲学史》之前也相信这种看法,后来看到了它,对此看法就产生了一些怀疑。其中最值得发问的是:胡适关于中国哲学史的断代,是否承袭谢无量的断代?谢无量的《中国哲学史》将中国哲学发展史断为三代,依次称为“上古”、“中古”、“近世”。

第5篇

【关键词】档案;史志;关系

我参加工作后,一直从事本单位的档案工作,平时将文件和一些图纸资料归档、整理,觉得这样的工作平淡无奇,有时觉得还挺枯燥的,但随着工作阅历的增长,特别是经过档案工作业务不断培训后,增强了档案意识,认识到档案是人类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是重要的信息资源,是各项事业发展的珍贵资料。就档案与史志关系来看,两者紧密结合,密不可分,笔者就略谈一点这方面的认识。

一、档案与史志有着天然的血缘关系

“档案”一词最早出现在清崇德三年(明崇祯十一年),它的原始涵义指仓库财务类的登记薄,它具有重要的记录和查考作用。“档案”一词由明洪武年间的“文档”演变而来,历时240多年,它是明、清两个封建王朝负责财政的户部进行财物管理的凭据重要手段,明、清两代的封建君主为了严密控制国家财政,防止财物流失、被侵吞,故高度重视档案工作,对户部官吏“不记文档”或“不记档案”的行为均予以严厉的处罚。

在我国古代档案与史志结合得十分紧密,档案是我国古代历史学家成书的重要原始材料。我国自殷商时期,就有了档案管理,据考古发现我国殷代已有甲骨文档案,这类甲骨文档案由从事占卜、祭祀和文字记录的“巫”和“史”负责保管、整理,甲骨档案集中保管在殷王朝的宗庙内。这些甲骨档案是我们今天了解殷代政治、文化、经济的重要史料,及至春秋、战国时期,我国出现了《国语》、《左传》、《战国策》等几部重要的史书,这几部史书是我们了解春秋战国时期的重要史料。《左传》一书取材于各诸侯国的史官记录的档案材料,由左丘明编纂成书,它是一部春秋时期的编年体史书。《战国策》一书是一部关于战国时代纵横家游说和权变故事的记编。也有一些战国史事的记载,分国编辑而成,是战国时代最基本的史料,它同样是由战国七雄的史官记录的档案材料汇编而成。《国语》一书顾名思义为一国别体之史书,偏重于记述言论。书中所记之言论从何而来,皆取材于各诸侯国史官之记述也。汉代时,宫廷中出现了专门记录皇帝日常生活的专职人员,这些专职人员将记录材料整理、保存,最后修建成册,名曰《起居注》,然后将《起居注》放于皇宫内水久保存,以供后人查阅。而这一时期战书的《史记》则是由太史令司马迁完成,《史记》一书是我国第一部纪传体史书,书中以秦朝和西汉初期七十年的记载尤其精辟,究其原因有二:其一司马迁是当代人言当代事,书中所言之事皆凿凿可信,其二司马迁身为太史令,有机会接触大量的文献典籍,他通过搜集整理秦朝和汉初的档案材料,终于完成了 这部被后人称之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书。唐代时,修编实录开始形成制度,以后历代王朝沿袭,遂成定制。实录是记录封建王朝的政治决策以及重大诏令的书籍,它取材于原始档案,这些档案多为皇帝的诏令、上渝.大臣的奏折等,实录是我们了解唐朝至清朝封建王朝情况的重要史料。明、清两代的实录―般保存于翰林院或秘书院内,明、清两代的翰林院已具备了档案馆的某些功能。民国初期,西学渐进我国始有档案馆,档案学与历史学分为两个不同的学科。

二、史志与档案是必然的结合

由于我国从事档案工作的人多为史官和历史学家者,如汉代的司马迁、班彪、班固父子等,因此我国的档案和史志结合紧密,互补性很大。唐代的刘知几曾说:“为史之道,其流有二,何者?书事记言,出自当时立简,勒成删定,归于后来之笔”。这里所说的“简”就是档案,他认为作史书要经过两个步骤,第一个步骤是史料的收集,以收集档案为主,第二个步骤就是史书的撰述。

通过了解我国档案的发展史,我们可以看到档案是历史学家成书的主要原始材料,它是会说话的历史素材,档案与史志联系十分紧密,了解了这一特性,对我们同样具有现实指导意义。第一,通过阅读这些档案,我们可以了 解某一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生活状况。中央电 视台播出《雍正王朝》的电视连续剧后,人们都觉得十分 深刻、真实,让观众能有这种感受,除了导演和演员两方面的因素外,更得益于剧本的真实性,该剧本作者除了阅读大量史书外,还查阅了大量清代档案,特别是康熙、雍正两朝的档案,因此作者能将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生活如实地还原出来,给人以十分真实的感受。第二,查阅、收集、整理档案材料,仍是当代历史学者成书的重要途径,历史学者通过收集、整理相关档案材料,可将某一时期的某一种事件重新展示在人们跟前,让人们了解事件的真相。

史志工作与档案工作结合起来是历史发展的产物,是历史的经验。清代著名史学家、方志学家章学诚一生致力于修志工作,他总结了以往的修志经验,在实践中又亲身体验到修志与档案的重要关系,积极主张州县设立“志科”与州县吏、户、礼、兵、刑、工六科房平行,收集整理,保存档案资料,以备修志之用。他的这一主张就是要把修志工作与档案工作结合起来。有了组织机构,保存了大量的档案史料,就比较容易编纂志书了。他还改革和创新了志书的体例,主张方志应由“志”、“掌故”和“文徵”三大部分组成,“掌故”即档案汇编,记录官府的档案文件,这就从方志人体例和内容上,说明了方志与档案的结合是有历史渊源的。

三、修志工作与档案工作应紧密地结合起来

档案是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的主体,是在特定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是原始的历史记录,但并非所有的活动记录都能成为档案,它必须具有查考与利用价值的,而作为方志,并不是仅仅把资料汇编起来,因为这只能是属资料汇编,决不是志书,档案是未经加工的历史材料,只有将档案和史志结合起来,才能对档案资料进行综合利用与开发。

档案资料集中保管在各级档案馆中,方志编纂与档案部门结合起来,对于查找利用档案资料,也会带来极为有利的条件,还可以节省人力、物力和时间,提高质量和效率,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6篇

中国文学批评史研究是20世纪中国古代文论研究中起步最早、收获最多、成绩最大的一个领域。1927年,陈钟凡的《中国文学批评史》作为“文学丛书”第一种由上海中华书局出版,这是中国人自己撰写的首部批评史著作,标志着中国文学批评史这门学科的诞生。陈著篇幅不大,只有七万余字,但论述的范围却很广,从孔子到章太炎,大致勾勒出中国文学批评史的脉络。全书共12章,各章叙述简约,其中第3章“总述”只有二百余字。然而,作者“以远西学说,持较诸夏”,在研究方法和编撰体例上均不乏新颖之处,同时对中国文学批评史这门学科的性质、对象、特点和分期的看法也颇具现代学术眼光。故该书虽属首创,在许多方面都难免失之粗疏、简括,但对后出的批评史著作还是产生了一定影响。中国文学批评史学科的真正奠基人郭绍虞就很推崇这本书,他承认自己所以从事这方面的研究完全是受陈先生的启发,并说:“陈先生的学问很博,他在这方面开创了门径之后,又在其他方面建立了许多新的园地,似乎在这方面反而变得不大注意了。”(注:郭绍虞:《我怎样研究中国文学批评史》,载《书林》,1980年第1期。)

然而朱自清则认为陈著并不怎么样,他在《评郭绍虞〈中国文学批评史〉上卷》一文中说:“那似乎随手掇拾而成,并非精心结撰。取材只是人所熟知的一些东西,说解也只是顺文敷衍,毫无新意,所以不为人所重。”(注:朱自清:《朱自清全集》第8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第196页。)说实话,这样的评价不仅抹煞了陈著筚路蓝缕、发凡起例之功,而且还有点与事实不符。陈著虽属首创,然并非“毫无新意”,如书中认为:

后人率谓昌黎“文气”之说,本诸魏文。然观魏文言“徐?钟衅肫?保?肮?钟幸萜?!庇治健耙??黄耄?勺居兴兀?湓诟感郑?荒芤砸谱拥堋!笔抵阜绺?style)而言。至后世所谓“气盛言宜,”所谓“鼓气壮势,”则并指语势(fmphasis)言之。自以语势为气,而后作者务曼衍其辞,壮盛其句,如飘风之旋,奔马之驰,长江大河之倾注,犷气乃流露于行间。(注:陈钟凡:《中国文学批评史》,上海中华书局1927年版,第93页。)

这里将曹丕的“文气”理解为风格之气,将韩愈的“文气”理解为语势之气。应该说这种区分还是精当的。而陈著1927年初版,1929年三版,至1940年已出六版,郭绍虞、罗根泽、朱东润几位批评史研究专家,也都认为陈著具有开创之功,并承认他们从事批评史研究或受其影响。当然,若与郭绍虞的同名著作相比,那么陈著的不足又是显而易见的。椎轮之始,不可苛求。我们应该看到,“正是从陈钟凡的《中国文学批评史》开始,传统的诗文评获得了相对独立的意义,而批评史也才从文学史中分离出来,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注:张海明:《回顾与反思》,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86页。)

前修未密,后出转精。到三、四十年代,中国文学批评史研究终于迎来了第一个高潮,郭绍虞、方孝岳、罗根泽、朱东润等人的批评史专著纷纷出版,奠定了中国文学批评史学科的基础,使之成为一门众所公认的独立学科。这当中贡献最大、影响最广的无疑是郭绍虞和他的《中国文学批评史》。

郭著《中国文学批评史》上卷(先秦至北宋),1934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下卷(南宋至清中叶)分两册,1947年出版,由于战争的原因,上下卷前后相隔了十三年。朱自清在1934年为郭著上卷所写的书评中说:“郭君这部书,虽然只是上卷,我们却知道他已费了七八年工夫,所得自然不同。他的书虽不是同类中的第一部,可还得算是开创之作;因为他的材料与方法都是自己的。”郭著在材料与方法上确有自己的特点,视其为“开创之作”是毫不为过的。

资料的搜集和积累是学科建设的基础,在中国文学批评史这门学科的草创时期,史料的搜集与整理显得尤为重要,也格外困难。而第一个大规模搜集材料来写中国文学批评史的人,正是郭绍虞。早在二十年代,郭绍虞就开始广泛搜罗各方面的材料。他搜集材料的一个特点是扩大了取材范围,除了传统的诗文评外,他还注意从史书的文苑传或文学传序以及笔记小说、论诗诗等中剔抉爬梳,提要勾玄。在各种材料中,诗文评无疑是批评史研究资料的主要来源,所以他在这方面用力尤勤。朱自清曾感叹地说:“他搜集的诗话,我曾见过目录,那丰富恐怕还很少有人赶得上的。”(注:朱自清:《诗文评的发展》,《朱自清全集》第3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第25页。)这就使郭著在材料的掌握上大大超越了前人。他搜集材料的另一个特点是:在整理、考订材料时尽量贴近古人,做到根底无易其固;同时在分析、解释时又不失个人的见解,力求裁断必出于己。郭著《自序》有言:“我总想极力避免主观的成分,减少武断的论调。所以对于古人的文学理论,重在说明而不重在批评。”但在具体的材料辨析过程中,他又总是本着由考订而史述、由史述而论断的原则,以小见大,从现象观本质。1928年,作者在《小说月报》上发表《文气的辨析》一文,对古代文论中纷繁复杂的“文气”说进行辨析。通过逐一分析考订,作者认为各种文气说归纳起来不外两大端:

一是所以致之之本,一是所以致之之法。前者是因气以论文,所以所说的只是种种方面与文气的关系;后者是因文以论气,所以所说的又是文气在文章中间的作用。我们再明晰些说:前者以批评理论为主,是从作品中看出作者才学气习的问题;而后者则以创作方面的方法为主,是说明文章如何才能不“吃”而贯的问题。(注:郭绍虞:《照隅室古典文学论集》(上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第120页。)这就是通过博考事实而得出的宏观裁断,其结论高层建瓴,发前修所未见。建立在此基础上的郭著《中国文学批评史》,自然显得治棼理丝,层层深入,得其大体,胜人一筹。

在方法上,郭著的一个显著特点是注重从思想背景方面分析文学理论问题。他认为:“文学批评又常与学术思想发生相互连带的关系,因此中国的文学批评,即在陈陈相因的老生常谈中,也足以看出其社会思想的背景。”(注:郭绍虞:《中国文学批评史》(上卷),百花文艺出版社1999年版,第3页。)以这个方法为基础,他建立起全书的系统来。具体而言,郭著对中国文学批评史的分期以及全书的体例安排,都是与这一方法联系在一起的。体例方面,他在《自序》中说:

此书编例,各时期中不相一致,有的以家分,有的以人分,有的以时代分,有的以文体分,更有的以问题分;这种凌乱的现象,并不是自乱其例,亦不过为论述的方便,取其比较地可以看出当时各种派别、各种主张之异同而已。

这种体例上的“凌乱”现象是由于书中在内容分析上全以思想背景的不同为依据所造成的。郭著的体例实际上主要是“以问题为纲”,因为这样编写容易旁及其他学科,并与思想史联系起来。如周秦部分述及孔孟墨庄荀诸子,注重从各派思想学术的特色入手;北宋文论一章时刻不忘与道学(理学)之瓜葛,开篇即论“统的观念”,且为道学家单列一节;明代以理学与心学之并峙交替为贯穿线索,论宋濂则引《宋元学案》以述其与朱子学说之渊源,叙陈献章薛?之诗风诗论则先指明其学术上潜在的“师心”倾向;对清人袁枚的性灵说,又揭示其与颜(元)、李?b学派之因缘,等等。(注:王瑶主编:《中国文学研究现代化进程》,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339页。)分期方面,郭著赖以划分批评史发展阶段的根本依据是文学观念的演变,而每一次文学观念的演变都蕴涵着一定的思想背景。作者说:

大抵由于中国的文学批评而言,详言之,可以分为三个时期:一是文学观念演进期,一是文学观念复古期,一是文学批评完成期。自周、秦以迄南北朝,为文学观念演进期。自隋、唐以迄北宋,为文学观念复古期。南宋、金、元以后直至现代,庶几成为文学批评之完成期。(注:郭绍虞:《中国文学批评史》(上卷),百花文艺出版社1999年版,第4页。)

这样的划分着眼于文学与学术的分合,强调了从文学的自觉到批评的自觉的发展历程,即文学观念正——反——合的历史发展过程。

郭著在资料搜集上的优长和撰写方法上的革新奠定了它在批评史研究中的地位。尽管如此,郭著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其中最明显的是郭著受儒家正统文学观的影响,将传统的诗文理论视为文学批评史研究的核心,而把明清时期已经兴盛发达的小说、戏曲理论置于批评史研究的范围之外,这就使得郭著实际上成了中国古代诗文批评史,从而大大地限制了中国文学批评史研究本应包括的范围。就是在诗文理论方面,郭著也不是没有缺憾。我国古代不少诗词选本,往往附有评语,其中的序言、例言常提出一些重要的诗学主张,也是批评史研究所当重视的。如唐人选唐诗中殷?的《河岳英灵集》、高仲武的《中兴闲气集》,清人沈德潜编选的《唐诗别裁集》、《明诗别裁集》、《清诗别裁集》等,多有序文或评语,足资钩稽。又如一些词的选本也有明显的倾向性,清初、朱彝尊选辑《词综》,论词以“清空”为宗。一时作家,相习成风;厉鹗继起,蔚为大国,世称浙派。清中叶,常州张惠言兄弟选辑《词选》,以“意内言外”为主。董毅选辑《续词选》,推衍这种理论,于是又开了常州一派。与董毅同时的周济又辑《宋四家词选》,在《序论》中他发挥“意内言外”的说法,并进一步明确提出填词要有寄托,即“非寄托不入,专寄托不出”的主张。这些人选诗论词,自成一派,似可列一专章论之,惜作者未予重视。

与郭著同年出版的批评史著作还有方孝岳的《中国文学批评》和罗根泽的《中国文学批评史》(周秦汉魏南北朝),方著1934年由上海世界书局出版,作者自谓本书的写作“大致是以史的线索为径,以横推各家的义蕴为纬”。故本书虽不以“史”命名,却随处可见作者精彩的议论,这也就构成了本书史论并重的特点。“比方对于老杜的文学批评,注重别裁伪体;对于元遗山的文学批评,注重悲歌慷慨;及唐诗分初盛中晚的争辩,宋诗的崇拜与攻击,都是能搔着痒处,发人深省。”(注:方孝岳:《中国文学批评》,中国书店1985年版,第160页。)

罗根泽的《中国文学批评史》1934年由北京人文书店出版,内容只限于周秦汉魏南北朝。后来作者一面修改,一面续写,到1943年改由商务印书馆重排,分别题名:《周秦两汉文学批评史》、《魏晋六朝文学批评史》、《隋唐文学批评史》和《晚唐五代文学批评史》四本书。1957年,经作者修订、合编,题名为《中国文学批评史》,分两册由上海古典文学出版社出版,第一册包括前两本,第二册包括后两本。1961年,作者去世后,又由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出版了第三册(两宋文学批评史)。罗著之所以分册出版,是有作者独特的意图的。他说:“许多写书的同志大都计划着先由简略而后扩充到详赡,我最早却拟了一个相反的计划,打算‘由博返约’,先写逢说就录的资料较详的分册出版的中国文学批评史,然后再根据这些资料写一本简明的中国文学批评史纲要。”(注:罗根泽:《中国文学批评史·重印序》(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第5页。)遗憾的是,疾病过早地夺取了他的生命,分册出版的中国文学批评史既没有写完出齐,简明本也就更谈不上了。尽管这是一部没有全部完成的批评史著作,但它仍不失为20世纪中国文学批评史研究中的一部力作。

首先,这是一部充满史学意识的批评史著作。作者在长篇“绪言”里,不仅对“文学”与“文学批评”分别进行界说,而且还对“文学与文学批评”、“文学史与文学批评史”的关系进行探讨,从而总结出中国文学批评的特点;不仅对文学批评与时代意识、文学批评家、文学体类的关系进行分析,指出文学批评随时代、人物、文体的不同而不同,而且强调史家的责任就是求“事实的历史”之真;不仅关注“材料的搜求”、“选叙的标准”,而且重视“解释的方法”、“编著的体例”。

其次,强烈的史学意识使得罗著在材料的搜求与爬梳上见出优长。罗著论述的时期较郭著为短,但内容却较郭著为详。仅到两宋时期,就近六十万言,若明清部分完成,则不下八十万言。在材料的搜求甄别方面,举凡群经子史、文集笔记、总集诗集,乃至品藻之言,作者无不一一抽绎,殚精考索。所以,就连同样以材料的搜求整理见长的郭绍虞也称赞说:“雨亭(罗根泽字)之书,以材料丰富著称。”(注:郭绍虞:《中国文学批评史·序》(三),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第1页。)

复次,强烈的史学意识还使得罗著在编撰体例上胜人一筹。罗著分为六篇,篇各分章,章又分节,条例分明,叙述详尽。这种效果与他自创的“综合体”分不开。传统的史书体例,大别有三:一、编年体——以年代为纲;二、纪传体——以人物为纲;三、纪事本末体——以事类为纲。但就批评史而言,这三种体例各有不足。所以不能拘于一种体例,而要兼揽众长,创立一种“综合体”。即先依编年体的方法,分全部中国文学批评史为若干时期;再依纪事本末体的方法,就各期中之文学批评,照事实的随文体而异及随文学上的各种问题而异,分为若干章;然后再依纪传体的方法,将各期中之随人而异的伟大批评家的批评,各设专章叙述。而遇有特殊的情形,这种综合体的体例,也不必拘泥。罗著就是按照这种科学、严密而又变通的“综合体”来分篇立章设节的,这就无怪乎其书在体例上给人严密周至、耳目清新的感觉。

朱东润的《中国文学批评史大纲》1944年由开明书店出版,这是由作者三十年代初在武汉大学讲授中国文学批评史的讲义稿修改而成,本来1937年秋即已排印,由于抗战的爆发而耽搁下来。尽管如此,“这还是第一部简要的中国文学批评全史,我们读来有滋味的”。(注:朱自清:《诗文评的发展》,《朱自清全集》第3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第31页。)因为陈钟凡的批评史只有七万余字,严格地说来还算不上“史”,郭绍虞的批评史下册当时还没有出版,罗根泽的批评史则是一部没有全部完成的书,而方孝岳的著作又不以“史”名。这样一来,朱东润的讲义稿虽不是“详密的中国文学批评史”,却也自有其特殊的贡献和地位。更重要的是,朱著之前虽然有好几部批评史著作出版问世,但朱著仍不失其独到之处,与其他批评史著作相比有许多不同的地方。第一个不同的地方,是他的书大部分以单个的批评家标目,所以“章目里只见到无数的个人,没有指出这是怎样的一个时代,或者这是怎样的一个宗派”。作者认为:“伟大的批评家不一定属于任何的时代和宗派。他们受时代的支配,同时他们也超越时代。”(注:朱东润:《中国文学批评史大纲·自序》,开明书店1944年版,第3页。)这是作者的独到之见,也是过人之见。作者根据这种见解选出了一些前人未曾注意的有代表性的批评家,如南宋反对江西诗派的张戒、清代论诗重变创的叶燮、第一个有文学批评史的自觉的纪昀、创诗话新格的赵翼等。第二个不同的地方,是他的书特别注重近代的批评家。受儒家正统文学观的影响,五四以后的大学课堂里,文学史的讲授,是到唐宋为止;专书的研讨,看不到宋代以后的作品——并不是罕见的实例。鉴于这种情况,作者根据“远略近详”的原则,对于近代的批评家加以详尽的叙述。尤其是注意到明清以来小说戏曲理论在文学批评中应有的地位,如金圣叹和李渔在书中各占一章,而袁宏道一章也特别指出他推重小说戏曲的理论。这些都是作者的远见卓识。第三个不同的地方,是他的书带有比较浓厚的“批评”气息。作者在《自序》中提到当时就有人说:这本书虽然是“史”,但是还有些“文”的意味;也有人认为这本书是“文学批评之批评”。批评就是阐释,是对材料意义的重新建构。批评的价值并不是或不仅仅是认识过去,而是以今日的眼光看过去。历史事实是客观存在的,不可改变的,但人们对历史的认识,却是一代比一代更深刻、更全面。历史研究包括批评史研究之所以具有长远的价值,就在于它能将过去的历史事实赋予“新意义”、“新价值”,以供现代人参考。当然,史家赋予过去的历史以“新意义”、“新价值”,必须以尊重历史事实为前提;史家的思想观点可以寄寓在史作中,但不能以主观代客观,甚至歪曲历史事实。

朱自清认为:“中国文学批评史的出现,却得等到以后,人们确求种种新意念新评价的时候。这时候人们对文学取了严肃的态度,因而对文学批评也取了郑重的态度,这就提高了在中国的文学批评——诗文评——的地位。”诗文评地位的提高,导致批评史著作的相继问世,由此形成了批评史研究的第一个高潮。而这个高潮的出现又是与时代的需要息息相关的。“因为我们正在开始一个新的批评时代,一个重新估定一切价值的时代,要重新估定一切价值,就得认识传统里的种种价值,以及种种评价的标准;于是乎研究中国文学的人有些就将兴趣和精力放在文学批评史上。”(注:朱自清:《诗文评的发展》,《朱自清全集》第3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第24页。)这一时期的中国文学批评史研究,从总体上看存在着这样几个特点:第一、研究者大多能自觉地运用科学的逻辑的分析方法。受时代风气的影响,本期批评史研究主要是借鉴西方近代以来的科学观念和方法,以分析性、逻辑性的语言来解读传统文学批评的术语、范畴,对其命题、理论内涵和结构体系作出新的解释,这就超越了传统的诗话、评点的研究模式,使本期批评史的研究具有了近代意识。第二、研究者一般都能自觉地强调史学意识。受传统史学“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的“会通”思想的影响,本期批评史研究一般都能从整体着眼,对中国古代批评史作“原始要终”的考察,即把研究的对象放到历史发展的总体中进行全面的分析,从中寻出众多材料背后所蕴涵的规律。这不仅是一种治学方法,也体现了批评史研究者的视野、胸怀和理论深度。第三、研究者的批评史著作中基本渗透了时代精神。受五四新文化运动和文学革命的影响,研究者时常运用新的文学观念,以现代意识为参照对传统诗文评的价值进行重新评估。如陈钟凡运用现代意识对批评的意义和派别的解释,郭绍虞对真善美三分法以及纯文学和杂文学二分法的运用,罗根泽认为“文学作品在表达情感”而“哲学论文在表达思想”的观点,朱东润所谓盛唐以后诗论大都可分为“为艺术而艺术”和“为人生而艺术”二派的提法等等,都是有时代气息的新观念。

解放后,随着政权的更替,意识形态的转换,人们的认识也在发生巨大的变化。五十年代初,相继对电影《武训传》和萧也牧的创作倾向进行了批判。两次批判之后,文艺界开始了整风学习。1951年11月24日,北京文艺界召开了整风学习动员大会。胡乔木作了题为《文艺工作者为什么要改造思想?》的报告,周扬在讲话中也指出:文艺工作者当前最根本的问题,就是思想改造。批评史研究者与其它学科的研究者一样,在学习了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以后,逐渐萌发出一种渴望、一种自觉,就是包括批评史在内的全部中国历史,都需要重新研究,重新审视。过去写成的批评史,也要按新的指导思想,新的认识,去重新改写,以消除错误思想的影响,适应新的需要。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郭绍虞着手对其旧著进行改写。

1955年,郭绍虞完成对旧著《中国文学批评史》的修订,将原来的两卷合为一册,由上海新文艺出版社于1956年出版。这次修订形式上变化较大,如作者对编目作了较大的调整,除保留上古、中古、近古三个时期外,不再分章节排列,全书列目也不再以问题为纲,而大部分改为批评家。除此而外,书中内容的改动则不是很多。作者在新版《后记》中对此作了解释:“自己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文艺理论研究不够,旧观点不能廓清,对各家意见不能给以应有的评价,均属意料中事。更因在病中,工作起来,每有力不从心之感,虽然改写的态度自认是严肃的,但结果仍只能是一部资料性的作品。”尽管在有限的改动中,我们也可以看出作者受时代政治的影响,在书中有意运用政治标准来评判古代文论,并开始尝试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和社会历史分析的方法。应该说,郭绍虞主观上对旧著改写的态度确实是严肃的、认真的。第一次改写不满意,他又着手进行第二次改写。1959年作者对旧版批评史上册的第二次修订完成,以《中国古典文学理论批评史》为名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这次改写与旧版面貌完全不同,作者当时心中充满了喜悦之情,书前的《以诗代序》就是作者这种心情的流露。

自经批判认鹄的,能从阶级作分析。

如聋者聪瞽者明,如剜肠胃加漱涤。

又如觅路获明灯,红线条条逐历历。

心头旗帜从此变,永得新红易旧白。

建国以后,我国的对外政策的指导方针是向苏联“一边倒”,对世界文学思潮只接受苏联文学的影响。这就使得文学观念和批评标准较先前发生了彻底的变革,主要表现为以反映论为文学理论的哲学基础,强调阶级分析,注重文学的认识价值,以及推崇现实主义的创作方法等等。郭绍虞的改写力求体现上述倾向。他在《绪论》中说:“古典文学的优良传统,可以说基本上是现实主义;中国古典文学理论批评史可说是现实主义文学批评发生发展的历史,也就是现实主义文学批评和反现实主义文学批评斗争的历史。”作者将“反现实主义”具体理解为“形式主义”和“唯心主义”,并认为“现实主义常和唯心主义相结合的,它所创造的形象是现实中观察到的现象之再现,也就是照世界的本来面目来理解世界的。形式主义则常和唯心主义相结合,把自己的幻想加在世界之上,所以常从空幻的观念来塑造形象。”既然将现实主义和反现实主义的斗争作为文学批评史的发展主线,所以书中随处可见什么“现实主义理论批评的萌芽”、“唯心论者的文艺思想”、“儒家文论唯心唯物的分歧”一类的标题。而魏晋南北朝则是形式主义文论的萌芽与发展时期,隋唐五代则贯穿着对齐梁以来形式主义文论的斗争的历史。与此相联系,作者对文学批评史的分期也作了调整,放弃了早期依文学观念的发展,按正——反——合的逻辑,将批评史划为上古、中古、近古三个时期的做法。而是“参酌文学史和哲学史的分期再与社会发展的情况相结合”,将中国文学批评史分为八个时期:春秋战国、秦汉、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北宋、南宋金元、明代、明清之际与清中叶以前。这样的划分与古代社会政治的发展更加贴近了。作者大概也意识到以上做法似乎有些简单化,所以强调在具体运用时要注意具体问题具体对待,不能简单化。他也确实这样努力了。如在分析司空图《诗品》时,他一方面承认“司空图《诗品》的本质,基本上也是属于反现实主义的文学理论”,另一方面又指出“他的诗论恰恰代表了盛唐另一派也拥有相当群众基础的诗人”,所以一向受到一般人的推崇,并且强调代表以王维为首的诗佛一派诗论的《诗品》,更值得重视。在对司空图的诗论作了具体分析之后,他得出这样的结论:“不能因为他诗论有脱离人生的思想,就认为他的诗是反现实主义的作品,他的诗论也成为反现实主义的理论。”(注:郭绍虞:《中国古典文学理论批评史》,人民文学出版社1959年版,第258页。)作者在书中时常流露出简单生硬的“左”的倾向,这种局限完全是当时“左”的思潮使然,不能苛求郭先生。

1959年以后,中苏关系走向破裂,双方论战由暗而明。在“反修”的旗帜下,文艺界也开始要求肃清苏联文艺学的影响,从理论上摆脱苏联模式。与此相呼应,周扬倡议建设有民族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文艺学,强调要继承借鉴民族的文学遗产,以便在自己民族历史文化的基础上去吸收世界文化的精华。为此他还着手抓高校的教材建设,将“中国文学批评史”和“古代文论”教材的编写工作提上了议事日程。这样,文学批评史的研究又有了新的变化。

首先是1962年黄海章的《中国文学批评简史》由广东人民出版社出版。黄著篇幅不大,只有十五万余字,但从先秦诸子一直到近代王国维的文论思想,都作了简单叙述,是一部比较完整的“简史”。在编撰方法上,黄著按时代顺序以批评家列目,各个时期重要的批评家基本都包括在内。至于黄著的指导思想、分析方法以及贯穿全书的主线,则明显也受时代风气的影响。黄著认为:“在古代文学理论和批评中,有些是含有现实主义文学的因素,可以推动文学向前发展的,有些是偏于唯美主义、形式主义,会把文学拉向后退的。文学史上进步的、向上的和落后的、反动的两种矛盾的斗争,在文学批评史上也同样的显现出来。”(注:黄海章:《中国文学批评简史》,广东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第3页。)对于这种“左”的倾向,现在的学者往往嗤之以鼻。但我想有两点需要说明,一是作者已经认识到批评家思想意识及其批评理论的复杂性,如“在过去号称为进步的向上的文学批评家中,他们自身也有许多矛盾,也有一些落后的反动的因素”。相反,“在某些落后的文学批评家中,有些部分还是值得肯定的,也不要采取一笔抹煞的态度”。二是处于当时的政治形势下,作者运用阶级分析法来研究文学批评史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因为,从1962年前后起,“‘左’倾错误在经济工作的指导思想上并未得到彻底纠正,而在政治和思想文化方面还有发展”。(注: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在这样一种大的政治气候下,作者书中的上述言论也是很自然的,今天我们只能把它放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来评判。

受周扬的委托,复旦大学成立了以刘大杰为主编的《中国文学批评史》编写组,并于1964年编写出版了《中国文学批评史》上册。该册包括先秦两汉、魏晋南北朝和隋唐五代三编,每编都有绪论,分别概述该编的主要内容,然后再分章节详加叙述。该书的编写力求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观点,说明中国文学批评史的发展过程和文学理论斗争的实际情况。但在具体的编写过程中,作者却避免了简单化的倾向,尽量从批评史本身的规律和特点出发,依据文献材料对批评家的文论思想作全面客观的分析,而不是强调唯物与唯心、进步与落后、现实主义与反现实主义的对立与斗争,即使对像庄子、沈约、司空图这样一般被看作落后保守,追求虚无的唯心主义、形式主义的批评家,作者也凭事实说话,尽量对其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因而该书较少当时同类著作中普遍具有的浓厚的政治色彩和“左”的倾向。

五、六十年代中国文学批评史的研究情况大体如此。从1955年到1964年的十年时间里,批评史著作实际上只有一部改写本和一部半新作,而且问题还不少,因此这一时期是批评史研究的低潮期。按理说,解放后各方面的条件都得到了改善,批评史的研究应该有长足的进步才是,但实际情况恰好相反。究其原因当然很复杂,但有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那就是政治上“左”的影响。从1949年到1966年的十七年里,政治生活中“左”的倾向逐步发展为“左”的思潮,直至形成“左”的路线。“”的爆发又将“左”推向了极至,一切旧时代的文化都被视为封建性糟粕而遭到抛弃。在这样的背景下,即使有一两部批评史著作,也难免烙上“左”的影响的痕迹:一是批评史的写作往往从原则出发而不是从史实出发,结果导致史从论出;二是作者常常教条似地、片面地、不正常地运用阶级斗争的观点和阶级分析法,把现实主义和反现实主义作为贯穿批评史的红线。这种痕迹,郭绍虞的改写本中已经或多或少地存在了,而黄海章的新作中更是比比皆是,甚至断言“在进步的向上的和落后的反动的两种矛盾的斗争中,胜利是属于前者而不是后者”,这已经是从原则出发的政治口号了。

粉碎“”以后,文艺从长期的窒息禁锢中解放出来,开始迎来了中国的“文艺复兴”。新时期的文学在反思中突进,文学理论批评也在解放思想、拨乱反正、肃清极左路线的影响中向前迈进。1979年秋,周扬在第四次全国文代会上作了题为《继往开来,繁荣社会主义新时期的文艺》的报告。他在报告中,“鸟瞰一百多年的社会主义文艺史,总结建国以来三十年文艺工作的经验教训,就如何处理好攸关社会主义文艺兴衰成败的文艺与政治、文艺与生活、文艺的继承与革新三个关系,作了科学阐述,提出了新时期文艺的战斗任务。”(注:朱寨主编:《中国当代文学思潮史》,人民文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549页。)这样,新时期的文学批评史研究终于走出低谷,从八十年代开始进入第二个高潮期,并且一直持续到九十年代。新时期中国文学批评史研究繁荣的标志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数量多,各种批评史著作多达二十余部;二是种类多,除了一般的全史以外,还有通史、断代史、分体史等;三是篇幅大,除少数几种为一卷本外,从二卷本、三卷本到五卷本、七卷本,篇幅越来越大;四是质量高,本期批评史著作除了材料掌握得比较全面以外,理论分析上也较前期有所深入;五是范围广,本期批评史研究还开拓了一些新领域,不仅近代批评史受到重视,还出现了现、当代的文学理论批评史研究著作。

1981年,敏泽的两卷本《中国文学理论批评史》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原由刘大杰主编的《中国文学批评史》上册,也于1979年由上海古籍出版社出了新版。同时,实际由王运熙、顾易生负责主编的中、下册,也于1981年和1985年分别出版。以上两套批评史出版后,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的影响,这两套书确有自己的特点。首先是内容全面。从时间上看,两套书都是从先秦一直通到近代,堪称名副其实的全史;从范围上看,两套书都不限于传统的诗文评,小说、戏曲理论在书中也占据重要地位。其次是阐释详明。两套书自称都力求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思想为指导,运用社会分析、阶级分析的方法对古代文论的思想内涵进行理论剖析,而不以材料的铺排考订为能事。但书中也难免有简单化、教条化之处,如敏泽认为作家自己的生活道路和艺术趣味,特别是作家在现实生活中的阅历,是决定作家艺术风格的最重要、最关键、最基本的因素。根据就是说的“一切真知都是从直接经验发源的”这样一个哲学道理。于是作者得出结论:“对于哲学是如此,对于文学或文学风格的理论也不例外。”这就太僵化了!又如钟嵘认为诗歌具有“使穷贱易安,幽居靡闷”的功能,敏泽说这表现了钟嵘的典型封建地主阶级的观点:“把文学作品看作是使被压迫、被剥削的劳动人民‘安’于自己贫贱地位,并使‘幽居’的士大夫因此而得到精神上解脱的慰藉的工具。”这也未免有点牵强附会。作者对该书的问题也有清醒的认识,后来作了一次较大的修改,增补了一些内容,于1993年修订再版。1981年,长江文艺出版社还出版了周勋初的《中国文学批评小史》。该书篇幅不大,只有二十余万字,却也大体勾勒出历代文学理论批评的发展线索,并且能在有限的篇幅中突出重点。作者认为批评史可以分为上下两段,上半段以魏晋南北朝为重点,下半段以明代为重点。前者承上启下,理论建树最为突出;后者内容丰富,戏曲小说等理论均有可观。这种观点还是有见地的,书中所论也大致体现了这样的观点。

新时期的文学批评史研究和新时期的文学创作一样也带有浓厚的反思与探索的色彩,只不过这种反思与探索在理论研究方面更需要假以时日,因此八十年代初几部批评史著作的主要特征还是“拨乱反正”,即回到“”前理论研究的正轨上去,敏泽的批评史著作基本写于之前,王运熙等主编的批评史中、下册也在体例和编写方法上与六十年代出版的上册保持了较好的一致。经过一段时间的酝酿和蓄积,真正具有反思探索性质的批评史著作终于在八十年代中后期出现了,这就是1987年北京出版社出版的由蔡钟翔、黄保真、成复旺三人撰写的《中国文学理论史》。书前的长篇《绪言》首先对解放前的批评史研究进行了回顾,指出由于时代的局限,当时的研究未能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解放后的批评史研究运用了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出现过偏差。于是,作者通过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对一些重大的理论问题,如经济基础的决定作用问题、阶级分析方法问题、世界观问题等,进行了反思。在此基础上,作者阐述了中国文学理论的发展过程及固有规律,并从经济、政治、哲学、文学四个方面分析了中国文学理论赖以发生、发展的客观诸因素,以及它们怎样以各自独立而又彼此联系的方式推动着中国古人对复杂的文学现象进行理论思维。最后得出结论:一、中国文学理论是以杂文学观念为基础建立起来的范畴体系;二、中国文学理论是运用朴素辩证的思维方式及其逻辑手段建立起来的范畴体系。以此为特征的中国文学理论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周秦两汉为第一阶段,儒家各学派在文学理论上建树较多,提出了文学的社会功用论;魏晋到唐初为第二阶段,这是文学的自觉时代;盛唐到两宋金元为第三阶段,也是中国文学理论分途发展,逐步深化的时期;明清为第四阶段,这是中国传统的杂文学理论体系的总结时期,也是由传统的杂文学理论体系向现代纯文学理论体系转化、过度的时期。这些论述可以看作是新时期首次对批评史研究所作的深刻的反思,这些反思又被作者具体落实到其著作之中,致使该书新见迭出,立论不俗。例如,书中对此前常被忽略的老庄道家及魏晋玄学家的文学思想和影响给予了充分的重视,并作出新的评价;对政教中心论与审美中心论两大流派的产生、分化、发展及相互影响,进行了详尽的分析。

八十年代后期不仅出现了多卷本的批评史著作,而且中国文学批评通史的编写工作也在紧锣密鼓地展开。复旦大学中文系中国文学批评史教研室组建了以王运熙、顾易生为主编的七卷本中国文学批评通史的写作班子,并于1989年由上海古籍出版社首先推出王运熙、杨明撰写的《魏晋南北朝文学批评史》。其余各卷则在九十年代陆续出版,至1996年已全部出齐,它们是:顾易生、蒋凡撰写的《先秦两汉文学批评史》(1990),王运熙、杨明撰写的《隋唐五代文学批评史》(1994),顾易生、蒋凡、刘明今撰写的《宋金元文学批评史》(1996),袁震宇、刘明今撰写的《明代文学批评史》(1991),邬国平、王镇远撰写的《清代文学批评史》(1995),黄霖撰写的《近代文学批评史》(1993)。这套批评通史把中国文学批评史的研究推向了新的阶段。因为其规模较大,材料比较丰富,论述比较全面完整。全书对过去研究史论析较少或未加论列的批评家,也作了较为具体的介绍;对各个批评家的主要文论思想作重点分析,但也注意到其他次要方面。另外,在论述中努力阐明各种文学观点与思想文化背景、社会时代风气的联系,同时还重视结合批评家对作家作品的评价以及他本人的创作实际。然而,全面完整还不是一部批评史著作成功的全部,关键还要看它是否在全面完整的论述中提出某些新的观点,启发人们对古代文论的重新审视,这样才能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超越前人。在这方面,该书也取得了不小的成绩。如人们一般都将魏晋视为“文学的自觉时代”,而把两汉看作是经学的鼎盛时代,认为它扼杀了文学艺术的发展。果真如此,则蓬勃发展的先秦文论,陡然跌入黑暗深谷,历经漫长的四百年后,又突然迎来魏晋南北朝文学自觉发展的新曙光,这种说法不符合事物发展的规律。因此,“本书两汉编特从思想文化运动的客观史实出发,力矫‘断裂’旧说,阐述汉代文论以其特有的形态循序渐进,分阶段地发展,终于不负历史使命,完成由先秦向魏晋南北朝的过渡。文学自觉的种子已经埋伏于两汉,汉人实开启文学批评新高潮来临之先河。”(注:顾易生、蒋凡:《先秦两汉文学批评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1-2页。)这种观点无疑具有发聋振聩的作用,后来张少康在《先秦两汉文论选》的《前言》中,再次重申“文学的独立和自觉非自魏晋始”的观点。总之,该书凭其材料搜求之备、体系架构之大、理论阐述之较深,以及由此而产生的综合优势,在新时期的批评史著作中是佼佼者。与这套批评通史篇幅相当而又另具特色的是罗宗强主编的八卷本中国文学思想通史,目前已出三种,即罗宗强撰写的《魏晋南北朝文学思想史》、《隋唐五代文学思想史》和张毅撰写的《宋代文学思想史》,其余周秦汉、辽金元、明代、清代和近代文学思想史正在撰写之中。从已出的几种看,质量不错。因其研究的重点除文学批评和文学理论著作外,还包括文学创作中所反映的文学思想倾向,所以能对现有的文学批评史著作起到补充作用。

九十年代中后期,张少康和蔡镇楚在充分吸收他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又分别推出了篇幅适中、便于教学且内容、观点均达到世纪之交学术水平的批评史著作。张少康、刘三富的《中国文学理论批评发展史》(上、下)1995年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这是作者近四十年从事古代文论教学和研究的心得之作,在诸多方面取得了突破性成绩。首先,作者继郭绍虞、蔡钟翔等人之后对中国文学批评史的分期问题重新进行思考,提出了不同于以往的看法。该书《前言》说:“我们把文学理论批评史的发展分为两个大阶段:古代和近代;五个时期:一,先秦——萌芽产生期;二,汉魏六朝——发展成熟期;三,唐宋金元——深入扩展期;四,明清——繁荣鼎盛期;五,近代——中西结合期。前四个时期为古代,第五个时期为近代。”其次,在内容取舍方面,该书的着眼点是审美的文学,即着重讲纯文学的理论批评,舍弃了有关一般文章写作的材料,这与以往批评史写作细大不捐的做法颇不相同。第三,在分析古代文论时,该书注意联系整个中国历史文化背景,从文史哲多层面搜集材料,并能把各种艺术理论融合贯通,以辨明古代文学理论问题的历史环境和思想渊源,从而揭示出中国文学理论批评的民族特色及其发展规律。例如,作者认为中国古代文学理论具有“外儒家而内释老”的特征,全书便注重分析这种特征的形成及其发展过程。第四,作为后出的批评史,该书还能将最新的学术研究成果反映出来。九十年代中期,学术界关于《二十四诗品》的作者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作者在书中不仅对争论的情况作了简单介绍,而且吸收有关研究成果,对《二十四诗品》的作者是否为司空图所作持存疑态度,暂且将其附于司空图诗论之后予以分析。蔡镇楚的《中国古代文学批评史》1999年由岳麓书社出版,博采众家之长,又不失自己的特点。

第7篇

胡庆胜:党史、国史是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以来(后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领导中国人民为了实现中国梦的探索史、奋斗史、创业史和发展史,其中蕴含着丰富的治党治国理政的艰辛探索、成功实践和深层规律,是我们党和人民弥足珍贵的政治财富和精神瑰宝。学好党史、国史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第一,学好党史、国史,是从历史中汲取实现中国梦的智慧和力量的需要。“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党史、国史,是党的根基,是党智慧和力量的源泉。近代以来,中国人民追寻中国梦的历程,饱经凄风苦雨、艰难曲折。当中华民族在黑暗中摸索的时候,应运而生的中国共产党肩负起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任。92年来,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了持续不断的伟大奋斗,谱写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史的辉煌篇章。党史、国史记录了党在长期实践中积累起来的经验教训,是一座含有丰富治国理政智慧的“金矿”。它是厚重的史书,更是耐人寻味的经典,可谓中国共产党的“资治通鉴”。为我们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了历史借鉴,为我们继续开拓前进提供无穷的智慧和力量。

第二,学好党史、国史,是推动党的理论创新的需要。党是以马克思主义为理论基础建立起来的富于探索和创新精神的无产阶级政党。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相结合,成功推进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形成了党的一系列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形成了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实现了党的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书写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探索史、发展史、创新史。这是党在不断推动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的基础上,接力发展得来的,是从党的历史发展中总结提炼出来的。党史、国史是深刻理解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科学社会主义原理在中国成功运用与创造性发展最为生动的教科书,有助于理解党的思想理论的来龙去脉,坚定党员干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坚定性。

第三,学好党史、国史,是打牢对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的需要。我们党成立92年、执政64年、改革开放30多年来,团结和带领全国人民取得了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胜利。这些胜利,这些成就,归结起来,就是党经过艰辛探索,成功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个理论体系,是中国共产党人高高扬起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时代旗帜;这个道路,是发展中国的必由之路;这个制度,奠定了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党史、国史回答了开创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必然性。学习党史、国史,能够提高理论认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能够增强实践认知,矢志不渝地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前进方向。

第四,学好党史、国史,是提高各级干部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的需要。“欲知大道,必先为史”。以史为鉴,可以知兴亡之根本,可以明执政之枢纽。学习党史是党性要求,更是执政需要。各级干部能否认真学习、正确认识和深刻理解党史、国史,关系党的执政能力,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各级领导干部深入系统地学习党史、国史,有助于认和国家发展的历史方位,更好地学习运用历史经验,问政于史,寻策于史,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

第五,学好党史、国史,是弘扬中国精神、把握和践行党的光荣传统的需要。党史、国史是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中不断弘扬优良传统和中华民族精神的历史,是生动的群众路线教科书,党性党风党纪教科书,核心价值观教科书和党的革命精神、优良传统作风教科书。各级干部认真学习党史、国史,接受生动具体的党性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接受鲜活感人的群众路线教育,才能不断从党的奋斗历史中吸收养分,不断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才能抵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才能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才能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和政治本色,才能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

记 者:早在2011年,同志就明确提出,领导干部要读点儿历史。领导干部担负着改革开放和发展的重任,怎样才能在紧张的工作之余学好党史、国史呢?

胡庆胜:第一,要勤学。学要“求恒”,潜心读书,防止“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杜绝想起来读一点儿,忙起来丢一边,要有吃苦精神,积跬步以至千里,在学习中不断深化和积累认识。学要“求真”,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准确把握党史、国史发展历程,准确把握主题、主线和主流、本质,加深对党的历史经验的理解,从中汲取规律性认识。学要“求深”,切忌蜻蜓点水、浅尝辄止,满足于一知半解、断章取义。学要“求实”,坚持实事求是,无论成功的经验,还是失败的教训,都是党的宝贵财富,只有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加以学习,才能使党史、国史有效发挥鉴今、资政、育人的作用。

第二,要慎思。“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学习党史、国史,要围绕丰富知识、汲取经验、加强修养、增益智慧、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六个方面,进行深入学习和思考。“寂然凝虑,思接千载”。要善于思考,勤于思考、反复思考、深入思考,做到博学笃志、切问近思,深刻地理解和掌握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全面继承党发展壮大的宝贵经验。要用历史的观点、实践的观点和唯物辩证的观点,思考党史、国史的重大问题,正确看待党走过的道路。加深对现实问题的认识,思考历史经验的精深内涵和科学价值,用于指导实践。

第三,要明辨。学习党史、国史,必须坚持党性原则,自觉地划清历史唯物主义同的原则界限,增强辨别真伪、明辨是非的能力。要正确认识党史、国史上的失误、挫折、教训。既看到党在各个历史阶段的凯歌行进,也要看到党在艰辛探索中所犯错误的历史过程,要看到党自觉纠正错误探寻新路的历史,更看到党在探索中走向成熟、走向辉煌的历史。

第四,要笃行。党的历史既是以往历程的丰碑,又是开辟未来的起点。学习的目的全在于借鉴和运用。“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行之愈笃,则知之益明。”要坚持学用结合、学用互促、学以致用。领导干部学党史、国史,要注重汲取治国理政的经验,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广大党员学党史、国史,重在继承和发扬党的光荣传统与优良作风,增强党性,提高为党的事业奋斗终身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青年学生学党史、国史,重在培养爱国爱党情怀,陶冶道德情操,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记 者:党史、国史浩如烟海,作为领导干部,怎样才能做到学以致用,在对历史的深入思考中做好现实工作、更好走向未来,不断交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合格答卷呢?

胡庆胜:恩格斯说:“历史就是我们的一切。”党史、国史内涵丰富,博大精深,浩如烟海。学习党史、国史,必须结合实际找准学习的实践支点,紧紧围绕形势发展、热点难点、工作中心、单位实践、本人需求,选取学习内容,做到学用结合,以用促学,学以致用。

第一,学史以明理,领悟和践行党的创新理论。一部党史、国史,就是一部中国共产党人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和总结历史经验的历史,也是一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发展历史。要深入学习党的理论创新史、思想发展史、理论建设史,以丰富理论素养,提高领悟和践行理论能力,以坚定的理论自信,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从而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创新发展。

第二,学史以启智,提升党性修养。党史、国史记录了党在长期实践中积累起来的宝贵经验。晚清思想家、文学家龚自珍说:“出乎史,入乎道。”“欲知大道,必先为史。”要善于从党史、国史中学习共产党人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剖析中国社会的特点,研究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际问题,揭示“三大规律”的科学态度;学习革命先辈把党和人民取得的实践经验不断上升为理论并在实践中不断检验、丰富、发展的创新精神;学习革命先辈善于运用民族语言和人民大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回答与阐明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理论与政策问题的思想方法;学习革命先辈、英模人物对崇高理想矢志不渝、对党和人民无比忠诚、对革命事业锲而不舍的革命精神和崇高品德,以增益历史智慧和政治经验,锤炼坚强党性,打牢理想信念,做到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坚持理想信念不动摇、革命意志不涣散、奋斗精神不懈怠。

第二,学史以知责,肩负起历史赋予的重任。近代以来,中华民族面临着两大历史任务,历经三个历史时期,要把三个历史时期贯穿起来,深刻把握党领导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历史进程、辉煌成就、历史贡献。不断增强忧患意识、紧迫意识和责任意识,清醒认识、准确把握党和国家所处的历史方位、历史走向、时代特征,肩负起历史和时代赋予的重任,自觉维护党、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推动科学发展,应对“四大风险”,经受“四大考验”,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推向前进。

第8篇

关键词:汉志;隋志;子史观念

《汉书・艺文志》(《汉志》)与《隋书・经籍志》(《隋志》)历来是目录学研究的重点对象,基于其目录学史的重要作用与意义,给予了高度的评价与肯定。笔者力图通过对二志中关于子部与史部的形式与内容进行具体比较,讨论二者的长短,客观地评价其子史观念以及意义。两志因子、史的观念不同,导致了子、史的分类上出现了很大的差别。同时,也因小说定位的模糊性,使得子与史处于纠缠的状态。

1、历史观念

在《汉志》中,史部被列入了“春秋”类。而《隋志》除了保存了“春秋”类,还独立出来了“史部”,这是《隋志》的一大特色。

二者对于“春秋”类的记载有很大的不同。第一,从《隋志》对“春秋”类的记载可以看出,在春秋三传中,《春秋左传》研究者居多,并且从汉至唐,从未中断过。同时,隋志在其序言中详细地梳理了春秋四家之中在各时代的流传情况,为后代研究者提供了明确的线索,有明显的“辨章学术、考镜源流”的意识。

第二,在小序中,《隋志》亦存在明显的不足之处。“仲尼因其旧史,裁而正之,或婉而成章,以存大顺,或直书其事,以示首恶。故有求名而亡,欲盖而彰,乱臣贼子,于是大惧。其所褒贬,不可具书,皆口授弟子”,此处解释过于重视仲尼的“微言大义”的意图,忽视了孔子对于史学的态度,由此给后世史学一种误导。而《汉志》则注意到了“子曰: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文献不足故也。足,则吾能征之矣”的言必有据的求实学术态度。

第三,从二者记载的书的种类而言,由“凡《春秋》二十三家”到只记载对春秋三传研究类的书籍。这主要源于二者对于“春秋”概念的认识不同。

在《汉志》中,“左史记言,右史记事,事为《春秋》,言为《尚书》”,《隋志》中则为“《春秋》者,鲁史策书之名”。《汉志》将“春秋”定义为记事的史书,而隋志中的“春秋”只指鲁国的史书。“春秋”概念范畴在缩小,因而其记载的书籍虽然在数量上多余汉志,而在种类上却少于汉志,例如没有收录《战国策》、《国语》之类。按照现代史学的角度来理解“春秋”,班固的解释更为合理。当然,《隋志》也并未完全抛弃《汉志》对于“史”的认识,而是将“史”或者说将班固的解释另立一“史部”,实则是刻意为之。同时,《隋志》还将这史部的外延扩展并分为正史、古史、杂史、霸史、起居注、旧事、职官、仪注、刑法、杂传、地理、谱系、簿录十三类。《隋志》的这种编排,是符合它“离其疏远,合其近密”的分类原则的。可见唐代史学观念的成熟以及对史官文化认识的深入,这对于汉书艺文志而言是一大明显的进步。

然而,《隋志》史部分类本身亦存在不合理之处:第一,在记载帝王杂事类中,“录纪人君言行动止之事”,若其根据历史事实,当然可当作历史的一部分。然若《穆天子传》类,仅“体制与今起居正同”而置之于起居类,此亦将形式与内容混为一谈,可见隋志亦并未真正认识历史的一个核心特点,即真实性。第二,在人物传记类:首先,隋志认识到其对《史记》、《汉书》等正史的补充作用,“操行高洁,不涉于世者,《史记》独传夷齐,《汉书》但述杨王孙之俦,其余皆略而不说”。其次,认识到此类的地位,“始作《列仙》、《列士》、《列女》之传,皆因其志尚,率尔而作,不在正史”。然“魏文帝又作《列异》,以序鬼物奇怪之事,嵇康作《高士传》,以叙圣贤之风。因其事类,相继而作者甚众,名目转广,而又杂以虚诞怪妄之说。推其本源,盖亦史官之末事也”。因其以史官为本源,便列入了史部的范畴,有其分类的依据,但亦不科学。“鬼物奇怪之事”与“圣贤之风”不能相提并论,《高士传》可称之为具有史学价值,而《列异》只能称之为小说。这种对“史”的概念的定位不清晰,“史”学叙事的“真实性”与“虚构性”的尺度准则的未确立,对后世史、子分类模糊性以及叙事文学的定位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2、“子部”认识

《汉志》与《隋志》子与史始终处于纠缠的状态,虽然依旧存在模糊地带,但其成就依旧存在。《汉志》中“向所序六十七篇。《新序》、《说苑》、《世说》”、杨雄的《法言》、《虞氏春秋》等因作者身份而将其作品分类,故入了子部的儒家类,显然不合理。另外,在《汉志》中论功德事的《功议》、“高祖与大臣述古语及诏策”的《高祖传》、“文帝所称及诏策”的《孝文传》等均被列入了儒家者流。而至隋志,这些分别被列入了史部的不同子类,更合理。子、史之别发展到隋志明确度有所提高。

子部与《汉志》相比,第一,《隋志》将《汉书》中的“《诸子》、《兵书》、《数术》、《方伎》之略,今合而叙之,为十四种,谓之子部”。子目的类别上有所增加,说明对其认识的改变。第二,对“九流十家”的认识,《隋志》大体涵义皆未出《汉志》,然其语言远不及《汉志》之层次感及美感。汉志均先言各部之源流,再言其所长,且往往引用孔子之言,最末言其短,其言辞风格可见班固作为大赋家的功底。

第三,最具有争议的“小说家”类,两志具有相同点。首先,其地位在两志中均未提高,均遵从孔子对于小说家的评价――“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致远恐泥”。其次,将小说至于九流十家之中,是与儒、道、墨等并列的流派。而从著录的书籍来看,混杂了一些不与九流的文体类型。其根本原因在于,对于诸子的分类从班固开始就未统一标准,思想内容与文体形式的标准相混杂。例如,杂家与农家与儒、道、墨等并列,是否完全合理呢?

当然,《隋志》也有其发展。班固“各推所长,穷知究虑,以明其指,虽有蔽短,合其要归”,当作是“《六经》之支与流裔”,以六经为要。而隋志在序言的中,有意识的将小说者与《传》、《诗》相比较,说明其作用与优缺点,可见隋志对于小说的认识略带突破性。它已经不再局限于子部内部,而将其拓宽到了史、诗的边缘,对于后世学者对于小说的认识具有引导意义。

总之,就大的部类分类而言,《隋志》将“史部”独立出来,并且将之与经部平行并列。同时,《隋志》它融合了四部分类法以及《七录》的七分法,将书分为了四部,且正式用了经、史、子、集类目名称概括四部。这是目录学史上的一大创格,后代史书目录基本上延续了这种部类分类法以及名称,只不过在具体的子目上略有变动。由此可见,《隋志》虽然就整体书籍分类这种过分重视人文类书籍并不合理,但是人文科学地位也逐渐提高,就人文科学类书籍而言认识是日趋成熟。

近来,一些学者开始从还原《汉志》的编排缘由以及程序的角度反思其学术价值。有的认为“依据史料的分析与考察,很难将《汉志》看作一个经过深思熟虑和统筹安排的学术史著作,其整体的编排形式和分类方法带有较大的随意性和实用性”。笔者对此则持不同意见,无论其编者的主观意愿如何,但《汉志》的确达到了“辨章学术,考镜源流”的学术价值。特别是对于诸子略的认识,虽然分类存在不科学的地方,但是班固对其定义以及解释,影响了历代学者,并且至今仍具有权威性。对此,《隋志》延续了这一特色,并且进一步发挥。(作者单位:湖北大学)

参考文献:

[1]班固.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2

[2]魏征.隋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3

第9篇

从20世纪20年代起,中国传统史学开始向近代史学转变,这种学术演变的时代特征在财政史领域同样有鲜明反映,即不少学者在继承发扬传统史学方法,注重传世文献的考据,辨析制度条文内容的同时,有意识地借助近代西方的经济学和财政学的理论,对中国财政史(包括古代财政史)做出一些不同于《汉书食货志》、《通典》、《文献通考》等传统典志的编纂、阐释和评论,撰写了一些通史体裁或断代体裁的财政史论著,如胡钧《中国财政史讲义》(商务印书馆,1920年)、徐式庄《中国财政史略》(商务印书馆,1926年)、常乃德《中国财政制度史》(上海世界书局,1930年)、刘秉麟《中国财政小史》(商务印书馆,1933年)、杨志濂《中国财政史辑要》十册(无锡大公图书馆,1936年)、鞠清远《唐代财政史》(商务印书馆,1940年)、刘不同《中国财政史》(大东书局,1948年)等。同时,专题研究和理财人物研究也取得不少成果,特别是田赋史。抗日战争爆发前后,国民政府出于财政体制改革以及战时经济的需要,进行田赋整理、田赋征实和其他财政制度的变革,因此有些学者本着为现实提供历史借鉴的意图,对长期成为古代财政收入支柱的田赋制度予以较多关注,如万国鼎《中国田赋史》(正中书局,1933年)、刘道元《两宋田赋制度》(上海大学文学院,1933年)、徐士圭《中国田赋史略》(商务印书馆,1935年)、陈登原《中国田赋史》(商务印书馆,1936年)、吴兆莘《中国税制史》(商务印书馆,1937年)等,尽管内容有详略,识见有深浅,均属有一定影响的专著。程滨遗等编纂的《田赋会要》第二篇《田赋史》上册和马大英等编纂的《田赋会要》第三篇《田赋史》下册(正中书局,1934年),是一套按编纂者的观点“铺叙史实,推究因果”的资料性著作,上自夏商周,下及清末民国初,“就历代田赋沿革,为系统叙述,并作史料整理为主。其诸赋役设施,凡与田赋有关者亦触类引及,以求明备”(《弁言》)。层面较多,视角亦广,观点平实,在当时堪称详悉。不过,此期从事财政史研究的学者尚少,专题研究以汉、唐、宋、明等朝代为主,选题较狭小,征引资料多据习见的传世文献。特别是由于缺乏断代史研究和专题研究的厚实基础,刊行的中国财政通史著作大多还谈不上能对古代财政史作整体性研究和规律性探讨。

不过,从学术史的角度来看,此期有些论著无论选题或是阐述都颇具开拓性。例如,胡钧《中国财政史讲义》是20世纪第一部简明的中国财政通史,其开创意义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在《绪论》中作者就“中国财政史之研究法”作了论述,认为西方经济学的演绎法和归纳法各有长短,应采用“综较概括,存其所有,审其所详”的研究方法,并提出研究财政史应注意经济史、政治史、法制史和学术史等几个重要方面。二是对中国财政史的分期和内容编排作了探索。常乃德《中国财政制度史》就财政制度演变与社会经济的关系所作的理论分析颇有特色。他在《导言》指出:“财政制度与国民经济状况有很密切的关系,因为财政是国家取之于人民的一种手段,人民的经济状况在何种程度,则国家财政的来源即注重何方面。倘若国民的经济状况变了,国家的财政政策也必随之而变。中国从古到今,国家财政政策约有四大变,而其变化都是随着国民经济状况之变化而变化的。”在内容编排上,该书分27章,所论以赋税制度为主,旁及财政起源、货币、会计制度、财政职官等,但内容均简略。从胡、常二书可以看出,到30年代,中国学者通过借鉴西方经济学和财政学的理论,初步形成研究中国财政史的新思路和学术体系。

此期断代财政史研究,以鞠清远和梁方仲的成就最突出。鞠清远《唐代财政史》虽然只有11万字,却是断代体裁财政史的开山之作,重点在于分类叙述财政收入(如赋税、专卖、官业收入、商税、特种收支等)、财务行政二方面。书中对收入项目的归类比较科学,对财务行政的论述内容较丰富,但对财政支出基本上未予置论,是明显缺陷。梁方仲以明代田赋的征收解运制度以及一条鞭法改革为研究重点,发表多篇论文,资料丰富,分析细致深入,学术影响久远。

第二阶段为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1978年。

总体上看,此期中国大陆对古代财政史的研究进展相当缓慢,具有新水平的财政史专著几无新作,专题研究除赋役制度史一枝独秀(从广义上说,赋役制度属于财政收入范畴,但当时的成果多数不注意从财政角度去论述赋役制度)之外,亦鲜有新篇。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三联书店,1957年)之《财政》篇是少有的杰作。该篇“主旨唯在阐述继南北朝正统之唐代,其中央财政制度之渐次江南地方化,易言之,即南朝化,前时西北一隅之地方制度转变为中央政府之制度,易言之,即河西地方化二事”。分别以江南租米回造纳布及关中和籴二例作具体论证,指出转变的枢纽在于武则天和玄宗两朝政局的变化。该文对于深入研究古代财政制度的传承演变具有方法上的示范意义。同时,李剑农的《先秦两汉经济史稿》(三联书店,1957年)、《魏晋南北朝隋唐经济史稿》(三联书店,1959年)和《宋元明清经济史稿》(三联书店,1959年)用不少篇幅论述赋役制度、土地制度等与财政关系密切的内容,对古代财政史研究也颇有助益。相比之下,台湾学者对宋代、清代的财政史研究较有进展。

古代财政史在中国大陆学术界长期遭到冷落,在“文化大革命”爆发之前当有两方面的主要原因。第一,受政治环境与意识形态的影响,史学界一直偏重于研究历史上的生产关系和阶级斗争,自然对古代财政除赋役以外的问题鲜加注意。第二,经济学界对财政学研究不太重视,更不待说是古代财政史研究了,因此,在高等院校的经济学专业中,古代财政史教学基本上被放弃,以致研究工作缺乏来自教学需求的动力。中国古代财政史难点甚多,如历代财政税制体系的演变头绪纷繁,田赋、漕运、盐课等制度内容和实施情况错综复杂,既缺乏从事艰苦扎实的基础性研究所必须的人力物力投入,成果产出自然稀少。至于“文化大革命”十年间学术研究的停滞,更不待细说。

第三阶段为1978年拨乱反正、改革开放以来至2000年。这是中国古代财政史研究空前繁荣发展,取得重大突破的阶段。其成绩可概括为四个方面。

一,高等财政院校的中国财政史教学和科研活动一度相当活跃。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不少高等财经院校在学科发展、办学规模扩大的同时,相继开设了中国财政史课程。为适应教学需要,一批中国财政史教材和资料书应运而生,先后有中央财政金融学院财政教研室编写的《中国财政简史》(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78年)、周伯棣《中国财政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和《中国财政思想史稿》(福建人民出版社,1981年)、高等财经院校试用教材《中国财政史》(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7年)、孙翊刚主编《简明中国财政史》(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8年)等。其中,周伯棣《中国财政史》尽管定稿较早,仍是一部资料比较丰富且有己见的专著。其《绪论》谈财政的本质、财政史的研究范围、中国财政史分期等问题。正文分四编,前三编为古代部分。各章结构为概说、财政收入、财政支出和财务行政四个部分,作者自称该书体例是“划期分段,分门别类”。其《余论》对中国财政史上的若干问题作综合叙述,阐述作者对中国财政史全貌与特色的见解。

二,资料的整理与出版有较大进展。为配合高等院校中国财政史课程的教学,各院校或出版社组织编选了一些参考资料。例如,《中国财政金融年表》三册(上中册取自吴兆莘遗稿,洪文金补订,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1年、1987年;下册根据吴兆莘、洪文金遗稿,刘聚星、林宝清续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4年),是一套以我国从春秋战国到清朝末年各个朝代所发生的财政金融大事为辑录对象的编年资料书。孙翊刚、徐世钜、左步生等选编的《中国财政资料选编》三册(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7-1989年)、国家税务局主持编写的《中国工商税收史资料选编》七辑,取材范围由三代至清代前期,由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于1991-1995年陆续出版。这些资料选编的出版,对高等院校的中国财政史教学活动起了促进作用。

对研究工作更具价值的应是财政史料的考订与整理。80年代以来有些学者对中国古代财政史的基础资料即历代官修正史的“食货志”,作了不少精审的校订、笺证、补遗,成果陆续问世。如梁方仲的遗稿《〈明史食货志〉第一卷笺证》(《北京师范学院学报》1980年第3-4期;1981年第1-2期)、李洵《〈明史食货志〉校注》(中华书局,1982年)都对该志史料多有注释、纠谬、补遗之功。王雷鸣编注《历代食货志注释》1-5册(农业出版社,1984-1991年)、金少英《〈汉书,食货志〉集释》(中华书局,1986年)、谭英华《两唐书食货志校读记》(四川大学出版社,1988年)、潘镛《〈旧唐书食货志〉笺证》(三秦出版社,1989年)则以注释、笺证等形式校勘和考释唐朝财政制度的内容。梁太济、包伟民《〈宋史食货志〉补正》(杭州大学出版社,1994年)引用丰富的文献,对《宋史食货志》的大量史料作了溯源、校正和增补,是研究宋代财政制度的必备资料,学术价值不菲。鲁子键编选的《清代四川财政史料》二册(四川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4年,1988年)是断代区域性专题资料书。作者自述:该书“通过史料的分类排比,于财政运动错综复杂的联系中,就一个地区的角度,较客观地展示出清朝二百六十余年间财政建立、发展的趋势及其特点的大体轮廓”。对清代地区财政史研究具有较高的资料价值。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的《馆藏清代朱批奏折财政类目录》四册(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0-1992年)为研究清代财政提供了新的官方档案资料。

三,专题研究范围空前拓展,趋于深入。这一时期的专题研究,从早先的以赋税、徭役为主,扩展到捐纳、屯田、仓廪、府库、专卖、和籴、和买、漕运、俸禄制度、军费、赈恤、财政职官、财政机构、财政管理体制、财务管理、会计、审计、财政思想、理财人物、财政改革等多个方面,从而标志着中国古代财政史研究的全面展开。其中,除有关财政收入如赋役制度、继续取得突出进展之外,在汉唐之际以至宋代的财务行政管理机构及其职能演变、唐宋的国家预算制度、专卖制度、军费支出、俸禄制度、赈灾制度、仓库制度、财政调度手段(如漕运、和籴、折变等)、会计制度、审计制度、财政思想等方面都发表了一批重要成果。

四,整体性研究有突破性进展,主要表现为出版一批断代体裁的财政史新作。如马大英《汉代财政史》(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2年)内容丰富,资料详细。其《引论》专论财政体制,叙述的财政收支项目较多,还以专章论述屯田、漕运、货币与财政、财务行政与上计吏、官奴婢、刑徒、奴隶劳动等,力图展示汉代财政史的基本面貌。不过,该书仍如此前不少中国古代财政史教科书一样,对汉代的收入与支出按项目分别加以叙述,受这种论述框架的局限,便无法对汉代四百年间不同时期的收支对应状况及其对策做出应有的交代和分析,是一个缺陷。罗庆康《西汉财政官制史稿》(河南大学出版社,1989年)从中央和地方官员所承担的财政管理职责的角度,论述西汉财政制度,内容以西汉为主,上及秦代,下及东汉,论述框架有特色。陈明光《唐代财政史新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1年)以唐代前期国家预算的法制形态、唐前后期中央与地方财权关系的变动、唐代财政收支的阶段性平衡状况为主要线索,力图从总体把握唐代财政体系各个侧面之间的内在联系,尤其注意将唐代的主要收支、各种财政现象及改革措施等置于预算体系中加以分析,从新的角度构架了唐代财政史,论述框架、研究角度和史实阐述等均有特色。李锦绣《唐代财政史稿》上下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2001年)五册,200余万字,空前详细地论述唐朝的财务行政及财政机构、财政收入、财政支出等,研究对象空前广泛,实证色彩非常浓厚。特别是全书论述框架以财政机构及其职能演变为主体,唐前期以“支度国用”的度支司为核心,唐后期以“收支挂钩、各司独立”的三司体制的演变为主线,深入细致地阐述唐朝国家财政机器的运转过程,其研究思路和谋篇布局均具特色。汪圣铎《两宋财政史》(中华书局,1995年)上下册,分三编十八章系统深入地阐述宋朝财政,资料详实,计量分析突出,对两宋财政发展史的动态把握以及对财政管理体制的论述尤有特色。陈明光《六朝财政史》(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7年)为第一部断代区域性财政史专著,主要内容包括孙吴财政的财源类型、财政特色,东晋财力的主要来源及其配置,宋齐梁陈财政制度的沿革、财政结构的变化等。同时也以较大的篇幅论述六朝四百年间各个历史阶段的财政兴衰状况,分析了财政兴衰与当时经济、政治、军事的关联。此外,李斡《元代社会经济史稿》(湖北人民出版社,1985年)用2章论述元代财政,财政收入包括田赋、洞冶课、盐茶酒醋课、常课和额外课、科差等,财政支出则有军费、官俸、皇室用费、赏赐用费和佛事支出等项目,同时论及财政官员的设置。总之,这些断代体裁的财政史专著或专篇的产生,大多具有专题研究的前期成果和较好的断代史基础,它们既说明中国古代财政史整体性研究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也说明中国古代财政史作为专门史,与其他专门史一样,仍然必须十分重视断代史研究乃至中国通史研究,才可望进入“通古今之变”的境界。

第10篇

【关键词】 法学方法 历史法学 历史方法

法国大革命时期反对理性主义和自然法学的历史法学的兴起对当时人们思想所造成的冲击和震荡是巨大的。而在历史法学史上,1861年被视为一个极其重要的时期。历史法学的扛鼎之作《古代法》便诞生在这一年。《古代法》被认为是英国历史法学派奠基人和主要代表人物亨利梅因毕生工作中的一个宣言书,是关于雅利安民族各个不同支系,尤其是罗马人、英国人、爱尔兰人、斯拉夫人以及印度人的古代法律制度的一个比较。从《古代法》中不难看出由梅因所奠基的英国历史法学派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他们所运用的崭新的历史学方法。《古代法》一书的全名是《古代法:它与早期历史的联系和它与观念的关系》,这表明它不仅仅是一部专门性的技术性法律史学著作,而是一部涉及社会、思想、文化、等诸多领域的综合性史论,尤其重视探究古代思想与现代思想的关系。历史法学派一反自然法学派就法法理的局限,而是通过社会思想、文化、政治的演变来研究法律制度的变迁,以及法律变迁对社会历史演变的反作用。这一方法论上的创新极大的开拓了人们的视野,提升了其理论阐释力,对后世深远。

一、历史法学与古典自然法哲学的对立

17和18世纪的自然法哲学家都把理性看作是鉴别何谓理想的最完美的法律形式的指导。“他们所关注的乃是法律的目的和意图,而不是它的历史和发展过程。”[1]他们试图在某些自由和平等的原则的基础上建构一种新的法律秩序,并且宣称这些原则乃是理性和正义的永恒要求。欧洲的理性主义和自然法学在法国1789年大革命时期达到了顶峰。当这次大革命未能实现其已经着手力图以教条主义的方式实现的那些目标而不得不满足于部分成果时,整个欧洲已开始出现了某种反对大革命所确立的理性主义前提的倾向。特别是在德国和英国,反对此次大革命先驱者所倡导的非历史的理性主义的运动相当得势。这两个国家抵制并且在某种程度上阻挠了人们在整个欧洲大陆传播法国大革命思想的企图。立基于历史和传统的保守思想开始为人们所强调并广为宣传。“在法律和法哲学领域,这意味着对法律的历史和传统的强调,进而反对从思辩的角度建立自然法的企图。法律的历史得到彻底的研究,而法律改革者的热情则受到了阻碍。在这个时期,对形成法律的各种力量的研究,已然开始取代了对法律的理想性质、意图、和社会目标的理性探求。” [2]

不难看出,历史法学派的理论与古典自然法哲学家的理论是尖锐对立的。启蒙的思想家认为,只要诉诸于人之理性,人民就能发现法律规则,并能制定成法典。历史法学派则厌恶制定法,强调理性不及的、植根于遥远过去传统之中的、几乎是神秘的“民族精神”观念。古典自然法学派认为,法律的基本原则是无处不在且无时不同的,而历史法学派却认为法律制度具有显著的民族特性;作为一种革命的理论,古典自然法学是面向未来的,而历史法学则作为一种反对革命的理论面向过去。拿破仑的失败和维也纳会议的召开使欧洲出现了一个政治上的反动时期,帝国王朝的“神圣同盟”就是其间的表现,而历史法学派实际上就是这种反动在法学上的表现。

历史法学派也许是促使人们重新关注历史最重要的因素,因为这种关注历史的取向乃是19世纪法的特点。在当时,世界各国,尤其是德国与英国,都对原始社会和早期社会的法律历史进行了详尽的探究。学者们常常撰写一些详尽描述某个久远法律制度中较小细节的书籍。梅因的《古代法》便是书籍中影响最为深远的代表作之一。作为英国历史法学派的奠基人和主要代表人物,梅因对原始社会和进步社会法律制度的发展进行了广泛的比较研究。他在这方面的成就超越了德国历史法学派最著名的代表人物萨维尼。这些研究使他相信,纵观各民族的法律发展史,一些进化模式会在不同的社会秩序中和在相似的历史情势下不断重复地展现。在构建和管理人类社会方面,并不存在无限的可能性;一些政治、社会和法律形式会在似乎不同的外衣下重复出现,而且一旦它们重复出现,就会以一些典型的方式表现出来。罗马封建制所确立的法律规则和法律制度与英国封建制极为相似,尽管它们之间仍存在着一些不同和差异。注重“古今”对照,特别是将古罗马与英国的法律制度进行比较研究,是《古代法》的一大特点。

二、“从身份到契约”的背后

在《古代法》中,梅因陈述了他认为自己已经发现了的法律进化的普遍之一:“所有进步社会的运动在有一点上是一致的。在运动发展的过程中,其特点是家族依附的逐步消灭以及代之而起的个人义务的增长。‘个人’不断地代替了‘家族’,成为民事法律所考虑的单位。前进是以不同速度完成的,有些社会在表面上是停止不前,但实际上并不是绝对停止不前,只要经过缜密研究这些社会所提供的各种现象,就可以看到其中的古代组织是在崩溃。但是不论前进的速度如何,变化是绝少受到反击或者倒退的,只有在吸收了完全从外国来的古代观念和习惯时,才偶尔发生显然停滞不前的现象。我们也不难看到:用以逐步代替源自‘家族’各项权利义务上那种相互关系形式的,究竟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什么关系。用以代替的关系就是‘契约’。在以前,‘人’的一切关系都是被概括在‘家族’关系中的,把这种社会状态作为历史的一个起点,从这一个起点开始,我们似乎是在不断地向着一种新的社会秩序状态移动,所有这些关系都是因‘个人’的自由合意而产生的。”[3]

据此,梅因得出了一个经常被人征引的结论,即“所有进步社会的运动,到此处为止,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4]身份乃是一种固定的状态,个人在这种状态中的位置并非出于他的意志,而且他也不能通过自己的努力而否弃这种状态。身份是一种社会秩序的象征,在这种秩序中,群体是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每个个人都受家庭和群体关系的束缚。随着文明的进步,这种状态逐渐地让位于一种基于契约之上的社会制度,这个制度的特征是个人自由。根据梅因的观点,一种进步的文明,其标志乃是独立的、自由的和自决的个人作为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而出现。

为了证明“从身份到契约”的论题,梅因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积累了丰厚的资料,这使得《古代法》成为了一幅展示早期社会法制状况的磅礴画卷。梅因提出“从身份到契约”的著名论断,是在《古代法》第五章的结尾部分,而以此为界,可以将《古代法》划分为两个部分:第一章至第五章从整体上介绍了早期社会的法制状况,第六章至第十章则展现了早期社会一些具体的法律制度。

“世界上最著名的一个法律学制度从一部‘法典’开始,也随着它而结束。”[5]这句意味深长的话位于《古代法》第一章“古代法典”的卷首,同时它也揭开了一部不朽之作的序幕。“法典”指的是古罗马著名的法律《十二铜表法》。《十二铜表法》奠定了后世整个罗马法体系的基础。其关于法律诉讼程式的规定,法官和仲裁官的区分,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以及要式契约等的均对后世罗马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后世的罗马法学家正是通过对《十二铜表法》进行解释和阐发而最终构建了罗马法律体系。我们可以将梅因也看作一位研究罗马法的专家,而以《十二铜表法》为中心的罗马法便成为了《古代法》成书的重要资料来源。而在“法典”时代之前,梅因还提出了一个很值得注意的“习惯法”时代。这就揭示出《古代法》中的“法”不仅包括法典,而且也包括习惯法。值得注意的是,在第一章中,梅因就已经向古典自然法哲学发出了挑战,他说:“像‘古代法’或‘社会契约’之类,往往为一般人所爱好,很少有踏实地探究社会和法律的原始历史的;这些理论不但使法律学以后各个阶段都受到其最真实和最大的影响,因而也就模糊了真题。”[6]总之,以早期社会的习惯法与法典的规定为论据,推导出“从身份到契约”的经典论断,进而通过对法律的历史和传统的强调,批判从思辩的非历史的角度建立理性主义的自然法,是《古代法》一书的主要思想脉络。

在接下来的第二章“法律拟制”与第三章“自然法与衡平”中,梅因提出了关于早期法律发展的一个新阶段。即在习惯法阶段与法典化阶段之后,借助于拟制、衡平、立法等手段对古代严苛的法律进行修正的阶段。上述手段的采纳,乃旨在使法律同日益进步的社会相和谐。在第三章中,梅因简要回顾了“衡平”的发展史,并指出“万民法”的起源离不开商品与对外贸易的发展,通过“衡平”,“万民法”与“自然法”实现了接触与混合。

自然法究竟从何处来?带着这种疑问,梅因开始了第四章“自然法的现代史”的论述。他以法国为典型讲述了自然法的现代史,并在此章中提到了宗教,称宗教造成了“原始法律的僵硬性”,导致“社会在幼年时代要招惹到的另外一种危险。”而罗马法律受宗教的束缚、干扰较小,因此成为“一种与众不同的优秀典型”。通过对一些权威学者关于“自然”的学说进行批判的,梅因指出以自然状态的假设为基础的哲学是“历史方法”的劲敌。以自然法为立论基础,能够得出一些似乎是理所当然的推论,但事实情况与这些推论并不一定总是相符的。梅因通过探寻史实,举出了许多活生生的反例。总之第四章处处透露出这样一种命题:理论的假设与思辩经常与历史现实发生出入。

从全书的角度出发,第五章“原始社会与古代法”具有“总论”的地位。它以家族为中心,论述了家父权、宗亲、血亲、妇女的权利与义务、监护制度、奴隶制度等重要内容,呈现了一个以“身份”为纽带的原始社会。并在章末提出了“从身份到契约”的经典命题。在本章中,梅因坚定了自己作为历史法学派杰出代表的学术立场。他反对两种倾向:一是与罗马学理有着同样的思想基础的各种法律学理论所主张的以人类产生之初的“自然状态”为立论基础的,在人类社会各个阶段都应当普遍遵守的自然法理论。二是虽与罗马学理有着同样的思想基础,但却又与众不同的两种著名理论——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与边沁的历史理论,这两者都强调法律的不稳定性和对单个例子的孤立分析,具体具体分析得过了头。对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思想倾向,梅因都进行了批判,他似乎想在这二者之间找到一条更加合理的第三条道路。

从《古代法》的第六章到第十章,梅因向读者展现了早期社会的许多具体的法律制度,可以将这五章看作《古代法》的“分论”部分。围绕“从身份到契约”这一思想内核,梅因论述了遗嘱继承的早期史,财产的早期史,契约的早期史以及侵权和犯罪的早期史。比如在第六章“遗嘱继承的早期史”中,梅因向读者介绍了遗嘱继承的几点发展趋势:一、继承人由严格限定为家族内部的成员到继承人范围的逐渐放宽;又强调继承人的身份到强调遗嘱人的个人意志。二、由口头遗嘱向书面遗嘱转变;立遗嘱的形式、程序也在由固定、单一向多样化发展。三、遗嘱人的权利得到了扩大和延伸:一方面,遗嘱由不可撤消到准许可以撤消;另一方面,遗嘱生效的时间由遗嘱做出时推迟到遗嘱人死亡时。再比如在第八章“财产的早期史”中,梅因着重阐述了“先占”的早期存在情况。“先占”是一个民法上的概念,而民法强调“个人”的主体地位。但在早期的人类社会中,社会活动的主体是“家族”而不是“个人”。因此,梅因认为:一些理论家对早期人类所有权状况的设想与假定很可能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梅因指出“真正古代的制度很可能是共同所有权而不是个别的所有权”。[7]由于深受自然法理论影响的罗马法律学认为“个人所有权是正常状态的所有权”,财产归个人所有才符合自然,才符合人的本性,并且这种罗马法思想遗传后世,影响深远。因此往往给现在的读者造成了错误,掩盖了历史的真相。从以上的例证中不难看出梅因试图从中找到人类社会法制发展进化的普遍规律,这条规律就是他指出的所有进步社会的运动,都是“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既然如此,在梅因看来,古典自然法哲学把不同时代法律的基本原则 都归结为相同的原始自然状态的观点显然是站不住脚的。

“从身份到契约”的著名论断是贯穿《古代法》全书的思想脉络。为了证明这一论断,梅因广泛采用了比较的、经验的和历史的研究方法。其实,梅因的法律进化模式也许显得粗糙、简单,其研究视野也囿于历史和地域的局限而未能展开和深入,然而给后来法学产生巨大影响的,是他以比较的、经验的和历史的手段审视不同民族的法律制度,最后得出法律发展的一般原理。梅因的这种研究方法,同当时实证主义的兴起是分不开的。但梅因并不像他的前辈,历史学派的鼻祖和创始人胡果“像怀疑论者那样去对待事物的必然本质”以及“力图证明,实证的事物是不合乎理性的”。[8]梅因并不否认理性的存在,他也承认在某一时代的不同法律制度中存在着某些相同的东西,他只是反对将不同时代法律制度的本质都归结为一种原初的理性。梅因不仅摆脱了传统历史主义的庸俗怀疑论的束缚,而且开创了自己独特的历史研究方法。因此可以说,《古代法》一书的最大价值存在于“从身份到契约”经典论断背后的研究方法之中。

三、法学的革命

一部作品是否成为经典,要看它主题恒久的价值和本身可承受解释的张力。换言之,一部经典著作不同于平庸作品之处,就在于对原初的以新颖的论述做出了强调。梅因的《古代法》正是如此。从背景上看,梅因促使人们对形成的各种力量加以重视,而不是只服从于先验的法设想。十九世纪流行的卢梭的《契约论》被人们看成唯一的理解法律的路径,梅因指出了这种思潮的偏颇和浅薄。对于以奥斯丁为代表的法学派,梅因指出“主权者的命令”的至少在法律产生时并不符合事实,并且它可以解释的问题也是有限的。与分析法学派坚持只实际执行的法律不同,研究法律历史的梅因仍然希望对“法律应当是什么”的问题作出回答。梅因在研究中提出的问题是,法律在过去的年代里究竟是如何的,研究的目的是解决法律发生发展的一般。

梅因对于自然法的批判,实际上是“历史方法”产生的必然结果:既然过去是如此,我们据以做出判断的经验又只能来自过去,那么有什么理由认为现在和将来的法律不是如此呢?这应该是《古代法》成书的前提。

然而,梅因的不足也正好蕴含在他的伟大之中。无论梅因、奥斯丁还是卢梭,实际上都是法律的解释者。奥斯丁立论的基础是普通人对法律的态度,卢梭立足于“为什么法律应当遵守”的冥想,而梅因在《古代法》中却试图作出一个根本性的解释:历史是如此,现在即如此,将来也必如此。值得追问的是,历史果真如此吗?梅因并不是评判的标准。

在《古代法》中,梅因揭示了当时许多鲜为人知的事实,有些甚至颠覆了人们惯有的观念。历史资料的丰富厚实是《古代法》得以立论的重要条件。可是仔细一想,还存在一些值得三思的地方:首先,历史资料是有限的,现存的资料是否足够对某一的法律加以研究并归结成一种简单的图式,值得怀疑;其次,以某一个人或某一群人的眼光,绝对不可能反映历史的全景。如福柯等被贴上“后”标签的大师对历史本身的反思得出了颠覆历史的结论。这种极端的观点虽不能得到普遍的认同,但至少可以肯定,梅因也只是历史的解释者,而不是历史本身。

梅因提出了法律发展的一般图式,其基础是《古代法》不只一次提到的人类社会的幼稚与成熟期。对理解《古代法》有帮助的是,梅因作为法学家的同时,还是一个作为“文化进化论”者的人类学家。“进化论”的历史方法蕴藏的风险不仅是理论上的偏见和独断,它和历史决定论的关系也显而易见。现代已经有一些家对进化论的理论基础作出了反思,结论是意识形态统治的历史悲剧并不仅仅来源于东方专制传统,而是内在于决定论本身。实际上,关于历史的“进步”,《古代法》中的一些观点也呈现出很大的张力。梅因对于历史的判断决不是离开了自然法,他的研究让人感觉出某些“历史的规律”,但由于历史并不能说明法律应当成为社会秩序的理由,自然法仍然有不可替代的价值。这样,梅因仍然没有成为一个离经叛道者。梅因也提到“如果自然法没有成为古代世界中的一种普遍信念,这就很难说思想的历史,因此也就是人类的历史,究竟会朝那一个方向发展了。”[9]这正是进化论作为社会文化理论的致命之处;进化论不应当受到信念、理想这些上层建筑的决定,否则就难以自足,难以否弃超验的的观念达到纯粹。

在这样的背景下看待梅因的理论,就不会简单的肯定或者否定。所谓《古代法》真正的复兴了历史研究方法并反驳了自然法,并不在于梅因发现了历史的研究的唯一正确途径,而是促使人们重视从历史的角度来理解法典,引领了一场法学方法的革命。而这,正是《古代法》成为经典的特征。

梅因在对古代“人法”的各个部分加以考察之后,得出结论说,所有进步社会的运动,到此处为止,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不难看出,作者在给出这一结论时是十分谨慎的。“从身份到契约”首先仅是对于“到此处为止”的社会运动的一种描述,其次它也仅仅是就“进步社会的运动”而言的。梅因的这种谨慎态度是和他使用的历史方法分不开的。梅因可以对他所处时代之前的历史进行研究,但对其生后人类历史发展的就无能为力了。因此,读者不应该仅仅是沉醉于“从身份到契约”的经典论断,更要掌握法学研究的历史方法,沿着《古代法》的逻辑道进路向前推进。

书目:

[1](美)埃德加博登海默.法——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M].邓正来译,北京: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91.

[2] (美)埃德加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M].邓正来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91.

[3](英)亨利梅因.古代法[M].沈景一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96.

[4](英)亨利梅因.古代法[M].沈景一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97.

[5](英)亨利梅因.古代法[M].沈景一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1.

[6](英)亨利梅因.古代法[M].沈景一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2.

[7](英)亨利梅因.古代法[M].沈景一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147.

[8](德)马克思.法的历史学派的哲学宣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98.

[9](英)亨利梅因.古代法[M].沈景一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43.

Revolution of Law Method

----Modem Ideas Learn from Maine’s

第11篇

东西方音乐的历史记载,在其形态的表述中有着很大的差异。这种差异是由于音乐本身的性质与叙述音乐史料的性质的不同而形成的,实际上也是构成音乐史特征的重要依据。乐谱、传记、手稿等在欧洲的音乐史研究中占据了举足轻重的地位。但是它们在亚洲音乐史中却并非如此,乐谱在音乐演奏和实践中并没有扮演重要的角色,与西方音乐相比可以说没有受到应有的尊重和重视,其数量也十分微少(相对来说中国和日本较多一些)。但不同的是理论书籍、美术、戏剧却相当丰富。以中国为中心,日本、朝鲜在一般的史书中以音乐制度、乐律理论、历史沿革以及音乐美学等的记录得到了充分地整理和叙述。它与音乐家的传记不同,音乐史叙述的整体与音乐的本身同时得到记录。在亚洲,除文献史籍外,考古资料也丰富多彩,令人目不暇接。长沙马王堆一号墓出土的竽、瑟,三号墓出土的筑等乐器;湖北曾侯乙墓出土的编钟、编磬;浙江余姚河姆渡遗址发掘出土的新石器时代的骨笛、陶埙等。除了出土文物外,美术上的壁画、浮雕等也十分丰厚多量,我国新疆地区的库车、吐鲁番,甘肃的敦煌、麦积山,以及柬埔寨的吴哥(Angkor)、印尼爪哇岛中部的婆罗浮屠(Borobudur)遗址等都记录了丰富的音乐历史资料。这里值得注意的还有,现藏于日本奈良正仓院的大量隋唐时期传入日本的丝绸之路乐器实物,从公元752年收藏至今天已有一千二百多年的历史,它们都是现在世界上极其宝贵的历史资料。

(一)中国古代的音乐文献史料

在亚洲的历史文献中,中国的史料占有极其重要的历史地位。中国在殷商时期就出现了甲骨文,春秋战国便有了大量记载音乐的文献著作。另外,从汉朝开始,在中国的史料中,皇帝的敕撰史书可以视为正统的、高学术价值的史料。在这一类史书中以西汉司马迁首创的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为开端,形成了后来的“二十五史”,被称作正史。它以纪传体编辑,体例上分为三大类:①以天子、国家大事的编年记录为中心的“本纪”;②记录文物典章制度的“志”;③重要人物的传记,其身份从皇后到奴隶兼有的“列传”。各项的分类之中有数卷“乐志”(“音乐志”或“礼乐志”)。书中对各王朝的音乐(主要是宫廷、国家、贵族、官僚等上层阶级所享用的音乐)从历史沿革、音乐制度,到律学、歌词等进行详细分述,但没有乐谱。除此之外,敕撰书中还有专门记载文物制度的“九通”,即《通典》(卷141-147乐典)、《通志》(卷49、50、64为乐志)、《文献通考》(卷128-148乐考)的“三通”与清乾隆时官修的《续通典》、《清通典》、《续通志》、《清通志》、《续文献通考》、《清朝文献通考》六书,再加上1921年成书的刘锦藻编的《清朝续文献通考》,共为“十通”。此外,唐朝以后出现了集历代政治、经济、艺术等之大成并进行分门别类叙述的会要体样式——北宋王溥的《唐会要》(乐类共16个条目,32—34卷)、清徐松及其后多人的《宋会要辑稿》(乐类42—44卷)等是其代表性的作品。会要体属典志断代史的体裁,在分类上比正史更为细致,史料也甚丰厚,使用上十分便利。在上述的史籍中《通典》(唐)、《文献通考》(元)、《唐会要》(五代)等与“二十五史”乐志构成了古代音乐史料的主体。其次,除上述的正史外,春秋战国以来还出现了各种关于音乐的论著。以内容来划分,思想、美学方面的有公孙尼子的《乐记》、荀子的《乐论》、吕不韦所辑的《吕氏春秋》(战国)、阮籍的《乐论》(三国);乐律学方面有《管子·地员》、元万顷等奉武则天之命所作的《乐书要录》(唐)、蔡元定的《律吕新书》(宋)、朱载@①的《乐律全书》(明)、康熙、乾隆敕撰的《律吕正义》(清)等;在古琴方面有蔡邕的《琴操》(东汉)、朱长文的《琴史》、朱熹的《琴律说》(南宋)、朱权的《神奇秘谱》(明)等;另外从断代史来看,除正史外,随笔、笔记、诗词以及小说等都是记载当时历史现状中不可缺少的资料,如有关唐代音乐有崔令钦《教坊记》、段安节《乐府杂录》、南卓《羯鼓录》、(清彭定求等)《全唐诗》,有关宋代音乐有沈括《梦溪笔谈》、陈@②《乐书》、郭茂倩《乐府诗集》等。有关宋代音乐的除上述文献外,还有王灼的《碧鸡漫志》、陈元靓的《事林广记》、灌圃耐得翁的《都城纪胜》、孟元老的《东京梦华录》、张源的《词源》等,也是研究唐宋时期音乐不能缺少的文献。另有元朝的戏曲曲艺专著、明代以后的大量乐谱等都是构成中国音乐史的重要资料。像这样全面系统的文献史料在印度、西亚伊斯兰教地区以及在欧洲都很少,尤其是像“二十五史”、“十通”这样详尽、系统的史料书籍,为中国惟有的史料资源。

唐代以后,中国的学术、历史书籍得到了系统化的整合梳理,形式上出现了称之为“类书”的体例样式,相当于今之百科全书。这类书籍大致有《初学记》(唐)、《玉海》《太平御览》(宋)、《荆州稗编》《三才图会》(明)、《古今图书集成》(清)等。上述书籍不管是敕撰的还是非敕撰的,它们都是从大量的古籍中被梳理、罗列出来,分门别类地进行排列说明的书籍。因此,作为史料非常便于使用。但由于在各代的编辑过程中有讹传、误抄的可能,使用中应以批判的眼光去对待这些史料。

在中国的音乐理论书籍中还有一个明显的特征,即音律、音阶论占据了大量的篇幅,这同中国儒教的学风有着密切的关系,他们对古事件的解释存在着反复论述的倾向。这一现象从春秋战国时期就初见端倪,像从《管子》、《淮南子》、《吕氏春秋》、《汉书·律历志》的五声、十二律、三分损益法开始,后由西汉京房的六十律、南朝宋钱乐之的三百六十律、唐天宝年间的俗乐二十八调、南宋蔡元定的燕乐调与十八律,到明朱载@①的新法密律,他们对三分损益法所存在的旋相不能还宫的理论进行了近两千年的求索、换算。到了16世纪下半叶,当这个千年不解的转调问题得到彻底解决时,却又被束之高阁、沉睡于书斋楼阁之中。这些理论几乎都没有真正得到实践。

(二)乐谱

从中国的南北朝至隋唐时期所遗存的古老乐谱大部分被收藏于日本。现存最古老的乐谱是中国南朝梁琴人丘明所传(6世纪)的琴谱——《碣石调幽兰》,该谱的抄卷原藏于日本京都市上京区西贺茂神光院,现归东京国立博物馆,为唐人的抄本。这是一种用文字来表述古琴演奏的乐谱。唐代以后出现了减字谱的指法谱、奏法谱(tableture),很多琴谱都被记录下来并用于实践。由文字所记录的奏法谱,约从唐代开始用于各种管、弦乐器的乐谱。从中国传入日本最古老的乐谱,现藏于正仓院的中仓,是一份共有三十七帖的古文书(写经纸纳受帐),这份经卷上标明的时间为天平十九年(747年)7月26日,在其背面写有断简六行,即为《番假崇琵琶谱》亦称为《天平琵琶谱》。在琵琶谱中还有773年(宝龟四年)以前传入日本的《五弦琴谱》(五弦琵琶谱,通称为五弦谱),现藏于日本京都阳明文库。另外,20世纪初在甘肃省敦煌莫高窟发现,现藏于法国巴黎国立图书馆的《敦煌乐谱》,又名《敦煌琵琶谱》,今存三卷。该谱的抄写年代为五代长兴四年(933年),是唐、五代时期的重要文献。中国的乐谱,特别是琵琶谱于平安时期在日本得到了传承。《南宫琵琶谱》或称《贞保亲王琵琶谱》、《伏见宫本琵琶谱》由宇多法皇的敕令南宫贞保亲王所撰,完成于延喜二十一年(921年)。在乐谱的最后附载着藤原贞敏于承和五年(838年)从中国传来的《琵琶诸调子品》(二十八个调,实际二十七个调)以及贞敏的跋文。到了12世纪中叶的长宽元年(1163年)又出现了源经信所作的《琵琶谱》;由藤原师长所作的12卷琵琶谱《三五要录》(1138—1192完成);与《三五要录》同作者的藤原师长还完成了雅乐筝乐谱的集成《仁智要录》(1138—1192完成)。日本平安朝以后的雅乐琵琶谱、筝乐谱等都得到了模仿和创作,并较自然地传承了下来。但是这些乐谱由于对节奏记录过于简略,因此至今仍是学者们攻克的难题。

(三)朝鲜

朝鲜与中国地理相邻,文化交流一直很频繁,朝鲜深受中国古代文化的影响,在史料的记载方式上与我国有着相似之处。《三国史记》、《三国遗志》、《高丽史》、《李朝实录》、《乐学轨范》、《增补文献备考》等史料以纪传体、编年体的形式构成主要的官撰书。《三国史记》为记载朝鲜7世纪前的三国时期的史料,是了解新罗、百济和高句丽历史的一部重要文献,其中记述了这一时期受中国音乐影响而形成的早期朝鲜乐器,如伽yē@③琴、玄琴及三竹等。但由于该史料成书于12世纪,离记事的时期过于久远,史料的真实性受到怀疑,应慎重使用。而15世纪成书的《高丽史》为纪传体,其中专门论述音乐的《乐志》部分是了解12世纪初期宋徽宗将大晟雅乐赠给高丽王朝后的历史现状,以及当时朝鲜宫廷中的唐的俗乐、宋的雅乐以及朝鲜固有的乡乐所构成的三乐在宫廷历史演变的重要音乐史料。《李朝实录》是一部由一千七百余卷构成的编年体巨著,记载了从李氏朝鲜太祖(1392—1398)至哲宗朝(1849—1863)近五百年的历史。其中15世纪中叶成书的《世宗庄宪大王实录》是了解15世纪上半叶世宗朝宫廷雅乐的重要文献,其中还有大量的礼仪乐与雅乐谱。

在朝鲜的史籍中,除上述的乐器、乐种及宫廷的音乐历史沿革以外,古典歌曲的歌词也占有相当的比例。如歌词集《青立永言》、《歌曲源流》等都是李朝(1392—1897)宫廷的音乐史料。朝鲜的乐谱大致也是从这一时期开始传承下来的,其独自的文字音标谱以及能明示其节奏的井间谱是朝鲜音乐迈出了重大的一步,由此一部分艺术歌曲得到了复原。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一部分古典的乐谱得到了五线谱化。《世宗实录》、《世祖实录》中的乐谱虽然没有完全被翻译出来,但基于原来古谱的基础,通过各种手段被大量地译成现代谱并付诸演奏,实现了音响化。其中,国立国乐院的“朝鲜传统音乐出版委员会”于1969年出版了五卷以英文版附加解说的古乐集——AnthologyofKoreanTraditionalMusic(《朝鲜传统音乐选集》),对了解和研究朝鲜传统音乐具有重大意义。玄琴及其奏法谱与现存的口授传承乐谱所作的比较研究,以及古谱的复原研究也比较深入。李惠求、张师勋等学者的著作对于平调、界面调等的音乐理论中经常使用的调子进行了深入的解析。从整个考古资料来看,朝鲜与中国和日本相比,文献与文物量虽不多,但对于中国的雅乐以及雅乐乐器的研究十分有益,特别是现在韩国留下的十分珍贵的资料,更不容忽视。

(四)日本

在日本的官撰史籍中,于奈良、平安朝时编撰的《六国史》(成书于720—901)为编年体,包括《日本书纪》30卷、《续日本纪》40卷、《日本后纪》40卷、《续日本后纪》20卷、《文德实录》10卷、《三代实录》50卷,是了解古代日本及奈良、平安时期宫廷文化的重要史籍。由于以编年体例撰写,没有分类的“乐志”部分,关于音乐的记事一般都散见于各个不同的章节。10世纪以后至11、12世纪出现一些实录、日记、随笔等,像《御堂关白记》、《中佑记》、《小佑记》、《九历》等都是这一时期十分重要的古籍。日本非常完好地保存了由中国及朝鲜等亚洲大陆传入的雅乐(实际上是中国的宫廷燕乐为主体),并得到了传承与发展。延历十四年(795)出现了模仿中国的踏歌,9世纪初又出现日本创作的器乐合奏曲《鸟向乐》等作品,至9世纪中叶不仅诞生了许多雅乐的演奏名手,而且还创作了日本人自己的雅乐曲《西王乐》、《长生乐》、《夏引乐》和《夏草韦》等(注:见吉川英史《日本音乐的历史》,创元社,1965年,72页。)。13世纪以后出现了关于雅乐的一系列史料,主要有《教训抄》(@④近真,10卷10册,1233)、《续教训抄》(@④朝葛,1270—1322)、《体源抄》(1511年,丰原统秋,13卷20册)、《乐家录》(安倍季尚,1690,50卷)等。关于能乐的文献有《世阿弥十六部集》,还有声明理论书,筝曲、三味线等相关的理论书籍,它们构成了研究日本音乐的主要史料。上世纪80年代前后由日本的国文学界对能文献的解释,由声明学僧侣对声明的研究,声明、能乐等的许多文献史籍作为音乐史料也越发引起重视,并很快地得到深入的研究。在这一时期出现的乐谱中有雅乐的乐器谱、声乐谱,能的谣本与吟唱的手付本,平曲的节付本,声明的博士谱,筝组歌与三味线组歌的文字谱,尺八的文字谱等。这些写本与少数的原版本都得到了整理并流传了下来。作为考古资料,以正仓院的乐器为首(共18种75件),其中有很多古乐器得到了传承。其次有关音乐的资料还能从日本大量的绘画、雕刻等美术作品中寻找其渊源。因此就古代的音乐史料而言,现存日本的古代资料无论是质还是量都能与中国的史料相媲美。

(五)东南亚

在东南亚由于缺乏一般史书记载,现在传承的音乐大致只能推定到15世纪前后。要了解古代的音乐状况大部分还必须依靠中国方面的史料(正史中的东夷传、南蛮传等)。这一地区受中国文化影响最大的是越南。关于越南的史料有:《安南志略》,1340年成书;《大越史记全书》上中下,1479—18世纪末(编年体);《大南会典事例》(1855年)礼部69—135卷有音乐的内容;《大南实录》20卷,1844—1909年成书;《历朝类志》,1821年著;《雨中随笔》19世纪前半叶。乐谱受中国影响很大,主要使用中国传入的俗字谱、工尺谱以及哼唱的打击乐谱。考古资料方面有柬埔寨的吴哥遗址(9—15世纪的佛教建筑群),印尼爪哇岛中部的婆罗浮屠遗址(建于公元800年夏连特王朝时期),以及爪哇教时代的雕刻普兰巴南(Prambanan)遗址(建于9—10世纪的建筑群遗址)等都是东南亚地区的重要文化遗迹。

(六)印度

与中国等东亚国家相比,印度对音乐史的研究相对比较薄弱。15世纪以后出现了较多的作曲家、演奏家、理论家的传记、逸话等,还有一些口头传说的记载。在伊斯兰文化圈以及亚洲的音乐史中,最为注目的是众多的理论书籍。其中现存最古老的是2—5世纪成书的《戏剧论》(婆罗达著,共36章,其中第28—36章论述音列、音阶、调式、斯鲁提<shruti>、音律),该书以舞蹈、戏剧为主,音乐也占据了相当的篇幅,其中对二十二音律、七声音阶以及音组织等进行了详细的论述,还涉及了乐器维纳琴(Vina,弦乐器)等的演奏法。

继婆罗达之后的音乐理论家娑楞伽提婆(Sarngadeva,1210—1247),是一位曾供职于宫廷的重要人物,他完成的《乐艺渊海》是这一时期最具影响的著作。该书共七卷,分别对乐律、调式、曲体、作曲、歌唱法、节拍与节奏、乐器与演奏、舞蹈与表演等展开论述,是继《戏剧论》后印度一部重要的音乐论著。

其后还有一些断断续续的理论研究著作,但真正的理论著述则是在13世纪以后再度出现的,这是由于伊斯兰教进入北印度之后,印度逐渐走向伊斯兰化。毫无疑问,伊斯兰音乐的科学性对印度产生了极大的刺激。从这一时期开始,称之为印度音乐的灵魂——拉格(Raga)理论才渐渐地发展起来。

由于宗教的关系,在印度的音乐考古资料中,古代的美术(主要是雕刻和壁画等)与伊斯兰时代以后的细密画占据了较大的比例。

(七)西亚

西亚的音乐文献大致是从7世纪进入伊斯兰时代后才有记录的。关于这以前的阿拉伯音乐以及3世纪到7世纪的萨桑(Sassanidae)王朝的波斯音乐,可以在某种程度上从伊斯兰文献中得到推测。波斯的音乐资料不太多,作为考古资料有塔克博斯塔恩遗址留下的一些未完成的浮雕作品,其中有竖琴、小号、琵琶类四弦乐器(Barbat)、鼓等乐器形象。7世纪以后西亚逐渐进入伊斯兰时代,史籍中关于音乐生活的记录、数量甚多的理论书、细密画为这一地区的重要史料。

二、历史研究状况

从20世纪初叶开始,欧美一些音乐史学观念发生了变化,以作品样式为主要对象的研究逐渐转向以“音乐活动”整体为研究对象。而音乐史学的研究则是以音乐学与历史学交叉融合的一个学科,因此,如果音乐史限于“历史”这一个层面来理解的话,那么音乐史的叙述是建立在史料(文献与考古资料)的基础上构成的。而史实是建立在对史料的收集、批判、分析与综合等的梳理基础之上。在这个过程中,把握各个不同时代、不同地域音乐的题材、样式等的历史流动,从宏观与微观的不同层面来洞察和分析音乐在各个历史时期的流动状态,把握这种历史流动的方式无疑是多样的。这种认识可以是以音乐的题材、样式为主体,也可以从美学意识、社会现象等方面来窥察音乐的实质,揭示历史的文化现象。

关于音乐史的著述,除通史外还包括断代史、音乐体裁史、乐种史等。史学著作有本国人写的,也有他国人写的。对于历史时代的划分也有各自的见解。体例也不一,种类、样式上非常多样。以下从音乐的世界史与国别史两个方面来举一些例子。

如果我们把目光放在世界音乐通史上的话,C.萨克斯(CurtSachs,1881—1959)撰写的《乐器的历史》(TheHistoryofMusicalInstruments,NewYork,1940)是值得一提的,他把世界乐器的历史分为史前、古代、中世和近代,按东、西方历史发展的线索进行平行叙述。这可以说是世界上首次出现的以乐器为主体线索撰写的世界音乐通史。其后是德国学者W.维奥拉(WalterWiora,1907—)1961年完成的《世界音乐史的四个时代》(DievierWeltalterderMusik,Stuttgart)也是一部将东西方音乐现象融为一体进行横跨面平行叙述的世界音乐史专著。

这一时期作为一般史的世界音乐史的体系与研究方法还处于摸索阶段,因此,如何撰写世界音乐史是一个很重要的课题。笔者认为,在将视线投入世界音乐史的撰写以前,首先必须科学地完善东方音乐史的学科体系。田边尚雄1930年的《东洋音乐史》,岸边成雄1948年的《东洋的乐器及其历史》是其尝试。但是,两者在世界史和东方(亚洲)史的体系上观照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其实欧洲音乐史也存在着同样的问题)。这里民族文化的一体化现象,东方要比欧洲复杂得多,作为一个文化圈要形成体系是很困难的。无论是东方音乐史还是西方其他地区音乐史都难以完整地叙述各民族与国家从古代到现代的完整的音乐历史。在对世界音乐史的尝试中,有奥地利音乐学家安布鲁斯(AugustWilhelmAmbros)的《音乐史》(GeschichtederMusic,全五卷,其中前三卷是他个人约在19世纪下半叶完成的),菲迪斯(F.J.Fetis)的《音乐家传记及一般的音乐书志学》(1835—1844)的音乐史那样,将东方音乐与古代欧洲音乐以横向的历史线索进行平行论述的专著。C.萨克斯《乐器的历史》和他的《音乐的起源》(TheRiseofMusicintheAncientWorld:EastandWest,NewYork,1943)其时代观显得比较暖昧。田边尚雄的《东洋音乐史》是以“中亚音乐的扩散”、“西亚音乐的东流”、“回教及蒙古勃兴的影响”、“国民音乐的确立”、“欧洲音乐的侵入与东洋音乐的世界化”五个章节分别进行论述的。岸边成雄的《东洋的乐器及其历史》也同样把东方音乐史以“古代前期固有的音乐时代”、“古代后期国际音乐时代”、“中世纪民族音乐时代”、“近现代世界音乐时代”的四个时期来论述。上述的田边与岸边的著作都以亚洲为地域整体来叙说,但时代的划分以及某些历史观上有些分歧,不过像这样的通史在日本以外几乎很少。W.维奥拉《世界音乐史的四个时代》设定为“史前与古代”、“古代高度文明中的东方音乐”、“西洋音乐的特殊地位”、“技术世界产业文化的时代”四个时期,其中在东方这一部分,如何去把握古代、中世纪与近代的断代划分上很不明确,这里存在着较明显的史料不足因素。

在叙述世界音乐史中,较重要的是对历史发展的评价。比方说中国的京剧、日本的能、印度的拉格、印度尼西亚的甘美兰等,这些音乐体裁、样式在世界音乐史中应该置于什么样的地位?像这样的比较与评价如何避免主观意识来建立起音乐史观是十分艰难的。仅仅展示一张详细的年表是不能成为史学的研究成果。以客观史实、全面横向类比的评价来建立起音乐史各时期的发展特征是非常必要的。对音乐的历史评价,体裁样式史与社会史不能分离叙述,因为音乐是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及环境文化中产生的。

地域、国别的音乐通史是分别以民族、地域及历史断代、体裁分类来叙述的。除西方音乐史以外,中国、日本和朝鲜在国别史的通史中成果不菲。在日本,江户时代(1603—1867)末期就已经出现了对江户时期的音乐进行总体记述,尤其是特定种类的歌曲和净琉璃(一种说唱音乐)的专门论述著作——《声曲类篡》(注:《声曲类篡补遗》、《声曲类篡增补》都被收入《岩波文库》,1941年。)(斋藤月岑,1847)。该著作以净琉璃为中心,收集了江户时代的律调、词章,演奏者的传记、曲目、年表等。在这一领域内,它的资料详细,分析透彻,很具权威性。到了19世纪下半叶出现了日本音乐史中最初的通史专著——《歌舞音乐略史》(注:《歌舞音乐略史》1888年小中村清矩著,兼常清佐校订《岩波文库》1928年版。)(上下两册)是一部编年体著作,但其整体以详实的资料为基础,其历史的真实性受到高度评价,是一本对雅乐制度进行论述的最早专著。1932年田边尚雄的《日本音乐史》、1965年吉川英史的《日本音乐的历史》等可称为日本代表性的通史著作。田边尚雄的《日本音乐史》是一部从文化史的角度,摄取民族学的方法论进行撰述的著作,但是作为历史学的方法论略显陈旧。而吉川英史的《日本音乐的历史》则是总结、归纳了各个领域的研究成果,提炼出历史事实并以时代的顺序所完成的一部简练明了、忠实于史实的通史,但是整部著作中没有用乐谱来阐述音乐现象和理论问题,留下了一些遗憾。

中国现代出版的音乐通史大多出现在民国之后,均采用编年体的叙述方式。整体上来看大致有1929年郑觐文的《中国音乐史》、1934年王光祈的《中国音乐史》、1935年朱谦之的《音乐的文学小史》、1953年杨荫浏的《中国音乐史纲》等主要的通史。上世纪的80年代以后出现了大批的中国音乐史著作,尤其是古代音乐史方面,虽然其中不乏有独到见解之作,但是在一个国家中出现了如此之多大同小异的音乐史学专著,这种现象在其他国家中是少见的。关于中国音乐史还必须提到的是法国的东方音乐学者MauriceCourant,他在1921年撰写的《中国音乐史论》(EssaiHistoriquesurlaMusiquedesChinois)被收入由A.J.A.Lavignac编撰的《音乐百科辞典》(第一部、第一卷),该书比较详细客观地论述了中国音乐的发展状况,同时也是一部最早的中国音乐通史。

关于朝鲜音乐史的研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有了飞速的发展。1964年由李惠求、张师勋、成庆麟共著的《国乐史》,1967年李惠求的《韩国音乐序说》,从体例到形式都非常完整,历史考证也深入细致。上述的通史,是以史料的考证、文献的解释及李朝以来的乐谱分析等,在各领域多层面进行研究所形成的著作。有关韩国音乐史学的研究,近年来除了本国外,欧美学者对其进行的研究,尤其是对唐宋以来中国流入朝鲜的宫廷音乐的研究也形成了一股较强的势力(注:参见宫宏宇《韩国及欧美学者对流传在韩国的古代中国音乐的研究》,《中国音乐学》2002年第3期。)。

东南亚和印度的通史还没有完全形成系统。有关越南的传统音乐,陈文溪于1962年在巴黎大学完成的博士论文《越南传统音乐》(注:LaMusiqueVietnamienneTradionnelle,PressesUniversitairesdeFrance108,BoulevardSaint-Germain-Paris,1962.)是了解越南音乐的历史、传统器乐、乐律乐调、宫廷乐种、仪式音乐等的理论专著。关于印度尼西亚的爪哇和巴厘的音乐可参阅麦克非(McPhee)的著作。但是这些都是概论性的著作,作为通史还缺乏一定的文献史料上的梳理和积累。印度本国人写的通史有Prajnanananda的巨著《印度音乐史》(HistoricalDevelopmentofIndianMusic,1960),以及《印度音乐的历史研究》(AHistoricalStudyofIndianMusic,1965)。此外,同时代的还有P.Sambamoorthy的《印度音乐史》(HistoryofIndianMusic,1960)。这些著作在史料的批判、考实性以及音乐史现象的解析、演绎上都还没有真正达到深入、详尽的研究地步,作为通史来说还只是一个初级阶段。古代印度音乐以史学的角度来考证的有邦达喀尔劳(RaoBhandarkar)、考马拉斯瓦米(AnandaCoomaraswamy)等以各种不同体裁、样式等进行的出色研究,因此产生一些优秀的综合性通史是可以想像的。但是由于印度人比较关心和注重音乐的演奏,而对历史的研究重视不够。在研究印度音乐史中欧美人对印度关心的人很多,但作为历史性考察的著作却不多见,1941年法国学者C.Marcel—Dubois的《古代印度的乐器》(LesInstrumentsdeMusiquedeI''''gndeAncienne,Paris,1941)是一本比较突出的著作。

关于西亚的音乐史学,很少见到由本国人撰写的,几乎成了欧美人独占的天地。很多理论书的原始史料被运往欧洲,成为欧洲人研究的重要基础。1842年凯萨魏特(R.G.Kiesewetter)的《阿拉伯的音乐》(DieMusikderAraber,Leipzig)为起端,很多学者对伊斯兰教音乐开始进行历史性的考察。关于阿拉伯音乐史的研究必须提到的人物是英国学者H.G.伐玛(HenryGeoryFarmer),他在1929年完成的阿拉伯音乐通史——《13世纪前阿拉伯音乐的历史》(AHistoryofArabianMusictothe13Century)是一本以阿拉伯语、波斯语和土耳其语等的文献为原始史料而完成的专著,时间上一直写到阿拉伯帝国的阿拔斯王朝(Abbasid,8—13世纪)灭亡为止的一段音乐历史,该著作出版后几乎半个世纪一直成为阿拉伯文化圈以外惟一的一本权威性阿拉伯音乐史的专著。翌年,他的一本题为《受阿拉伯音乐影响的历史事实》(HistoricalFactsfortheArabianMusicalInfluence,1930年第1版,1970年第2版),以翔实的事例证实了西方音乐中受阿拉伯音乐影响的因素,并以大量的史料证实阿拉伯音乐通过伊比利亚半岛进入欧洲的历史事实。接着,他的一本《阿拉伯音乐的史料》(TheSourcesofArabianMusic,1940年,1965年修订版)是对8—17世纪阿拉伯音乐的理论、演奏以及历史相关的原始史料进行论述的解说集,对理解早期阿拉伯音乐是极其重要的研究手册。关于阿拉伯音乐,这里还要提及的是黛岚捷R.D''''Erlanger编撰的巨著《阿拉伯音乐》(LaMusiqueArabe,Paris,1930—1959年编撰,全六册),这是一套历时近三十年的力作。第一卷和第二卷上半部分为阿尔·法拉比的《音乐的大著》法译本,第三卷是萨菲·阿迪恩的《旋律的写法》全译,第四卷为奥斯曼帝国时期献给二世的《音乐通论》,第五卷是近代阿拉伯古典音乐的理论与实践相关的研究,其中涉及到音阶、旋法和一些文献,第六卷为阿拉伯音乐的节奏组织与曲式分析。全书还包含着许多五线谱的谱例。该书是一部十分系统又全面论述阿拉伯音乐史的重要著作。

关于阿拉伯音乐的研究,20世纪60—70年代开始在德国、法国都有过一些深入的研究,如1970年出版苏普勒(Spuler)编撰的《东方学手册》(HandbuchderOrientalistic)的第一部别卷4《东方音乐》(OrientalischeMusik)所辑录的论著《阿拉伯—伊斯兰文化圈的音乐》(DieMusikdesArabisch—islamischenBereichs),是对20世纪70年代以前有关阿拉伯音乐研究的历史总括。对阿拉伯音乐技术理论的研究还有赖特(O.Wright)的《阿拉伯—波斯音乐的调式与体系》(TheModalSystemofArabandPersianMusic,1978年)等(注:参见《音乐大事典》,平凡社,1982年,第四卷,1705页。)。伊斯兰音乐在东方的研究较早的有日本的学者饭田忠纯1936年的《中世纪阿拉伯人的音乐观》(注:日本《东洋音乐研究》第一集,1936年。)。这里还值得一提的是岸边成雄于1952年完成的《音乐的西流》(东京《音乐之友社》),1983年被译成中文,改名为《伊斯兰音乐》(上海文艺出版社,郎樱译),这是一本八万字左右的小册子,但它却对我们了解伊斯兰音乐几乎是惟一的一本中文专著,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论著简明扼要地阐述了伊斯兰音乐的形成、发展的过程,以比较音乐学的研究方法论述了阿拉伯音乐与希腊、波斯及印度音乐间的关系,并进一步以实例阐述了伊斯兰音乐对欧洲和东方的影响,对前人的研究总结也十分客观翔实,是一部非常明了易懂的伊斯兰音乐专著。

另外,亚洲地区尚有许多没有得到充分研究的地区,原因是文献资料的缺乏,研究者一般只能从民族学、民俗学的角度入手。因此,要完全精确地把握亚洲古代音乐历史状况还存在一定的困难。

以上主要对亚洲地区的音乐史料及音乐研究状况,按地域及文化圈做了一个归纳和综述,限于自己的外语水平及有限的资料只能做一个浮光掠影的描述。我国的音乐文化与亚洲各国间有着极其密切的互动关系,相互间的交叉、渗透都交织着千丝万缕的文化流动关系,因此笔者在执笔此文时的一个主导思考是:我们在研究中国音乐史的时候不能忽视关注周边地区相互间的文化渗透和交叉现象,对周边地区文化的研究和了解也是对本民族文化了解的重要步骤。

字库未存字注释:

@①原字左坊去方换育

@②原字汤去氵换日

第12篇

    一、格萨尔史诗的本体认定

    格萨尔史诗,藏语中称为“格萨尔的故事”,简称“仲”或“岭仲”,意译即“故事”、“岭国的故事”。后来,受佛教术语的影响,一些文化人称“仲”为“传记”或“本生”。于是出现“岭·格萨尔王传”的称呼。近年来,由于学术交流的需要,藏族也吸收了“史诗”这一术语,“格萨尔史诗”这一词组,已成为学术界公认的专用学术术语。

    二、格萨尔史诗的流传形式

    在藏文产生前,格萨尔史诗以口耳相传的形式流传;藏文产生之后,出现艺人“说唱形式”和“文本形式”同时在民间流传的情况,其中艺人的说唱形式占最大的比例。

    说唱形式 由民间艺人讲唱,众人席地而坐,数日不散。这些说唱艺人一般都不会读书写字,但他们都是天才的诗人和歌唱家,有惊人的记忆力和表演才能。讲唱格萨尔史诗时,艺人们用诗的歌唱为主,散文的讲解为辅,是一种“诗、文、曲”三结合的讲唱。若不录音、录像,仅以文字难以描述艺人讲唱时声情并茂的动人场景。一些杰出的民间艺人,自称“天启”、“神授”的说唱者,只要有“施主”供应茶食,他们便能连续不断地演唱下去,据传已故著名的扎巴老人曾在功德林讲唱“霍岭大战”时就用了十三天!

    据粗略统计,20世纪80年代,在藏区还有40多个老艺人,每人都能演唱40~120部格萨尔史诗,据此我们能整理出几千部格萨尔史诗本子。可见蕴藏在民间艺人中的史诗数量是巨大的。目前,藏区处在从传统向现代文明的转型时期,现代化的传煤如广播、电影、电视、卡拉ok吸引了绝大多数原有的史诗听众,青年人发现外面的世界更精彩,对围坐篝火旁听老人咏唱农耕游牧文化生活没有兴趣。另外随着时间的推移,老的史诗艺人也相继过世,格萨尔史诗的口头传唱在稍稍地消亡,这也是我们能切身感觉到的变化。尽管史诗作为一种重要的民间社会通迅方式的时代的终结早已是一种世界性的历史现象,但史诗所具有的独具魅力的文化功能并不会随着职业化游吟诗人的消亡而减退。

    文本形式 目前,全国六七家出版社已经出版了近百部格萨尔史诗的文本。对这些文本稍加分析,不难发现其中有古代抄本、木刻本;也有文人加工整理的本子;文人根据格萨尔的故事而创作的本子;还有个别艺人自己创作的本子。当然更多的是根据录音整理出的记录本。因此,研究格萨尔史诗,必须对这百十部文本加以分类,鉴别出哪些本子是接近格萨尔史诗的原生形态,哪些本子是后期艺人、文人修改过的本子。

    因为格萨尔史诗是活的史诗,它的绝大部分还保存在民间,只有一小部分形成文本供人阅读,所以,格萨尔史诗至今没有一个完整的、统一的、公认的、定型的文本。这表明格萨尔史诗内容的浩博繁杂。出版一部完整、定型的格萨尔史诗虽然是大家的共同愿望,但恐怕很难实现。

    三、格萨尔史诗的核心内容和整体结构

    格萨尔史诗虽然浩博繁杂,但核心内容却基本一致,整体结构也十分清晰。格萨尔史诗的核心内容就是讲述自己的祖先——“董”氏的来源、世系、传承,以及格萨尔率领“三十个众兄弟南征北战,建立丰功伟绩的英雄故事”。

    现已出版的《世界形成》、《董氏预言授记》、 《天界篇》等书,讲述了格萨尔祖先“董”氏族的来源、世系和传承;《诞生篇》和《赛马篇》等书,讲述格萨尔诞生和“董”的“父系三兄弟”从卫藏辗转迁徙到黄河源头,并占领其地的经历。

    迁徙到岭地的“董”氏父系三兄弟与当地其他氏族联姻,组成更大的群体,史诗中称为“岭地六部”。“岭地六部”的同辈男子互为兄弟,当格萨尔降生时,‘岭地六部’共有三十个众兄弟。格萨尔率领这三十个兄弟首先征服的“四方四敌”(指“魔部”、“霍尔部”、“门部”、“姜部”),其后相继征服了邻近的“十八大宗”;然后占领了边远的“三十六小宗”。在征服这58个部落或邦国的过程中,格萨尔为岭地的民众夺取了牛、羊、马、金、银、绸缎、水晶、茶叶等生活必须的物质财富,并把它作为遗产留给后人,这就是史诗中反复描述的格萨尔的丰功伟绩。

    通过以上对百十部史诗粗略的内容分析,顺序排列,看似繁杂庞大的史诗却有严密的整体结构,每个单行的史诗本子,在整体结构上都有自己的位置,不会出前后的错乱。所以,格萨尔史诗的整体结构可以概括为:以格萨尔为中心,纵向追溯了格萨尔祖先的渊源、传承,以及迁徙到黄河上游的过程;横向则铺陈了格萨尔的战斗一生,以及他的丰功伟绩。

    四、用藏文的历史文献验证格萨尔史诗

    这个史诗唱段告诉我们,“董”氏族的发展线索是:古代六氏族——“穆布董”——岭六部——三十个众兄弟。这是贯穿在整个史诗的历史线索。研究史诗的历史内涵时绝对不能脱离各种史诗文本所提供的这条脉络。而这条一脉相承的历史线索隐含在各种史诗文本中,应该引起史诗研究者的高度关注。

    追溯“董”氏族的渊源,必然涉及整个藏族的族源问题。历史文献中藏族族源是多元的。如:《萨迦世系谱》主张人类祖称“天神下降”说;《朗氏家谱》主张藏族祖先从“卵中衍化”说;《德吾宗教源流》第227页有类似汉族的“开天辟地”的记载,等等。总之,藏文史书中关于藏族的族源记载是多样的,目前比较普遍的则采取“神猴与岩魔女结合,繁衍出藏族的各个氏族”的说法,我们把它称为“藏族族源猕猴之种说”。

    著名的藏文史书《柱间史》⑹记载:神猴和岩魔女结合,生下六个似人似猴的孩子,父母把他们放置在林中,不久繁衍四百多个子孙。神猴根据子孙的相貌把他们分成“董”、“冬”、“斯”、“穆”四个群体(氏族)。这就是史书常称的“原初四氏族”。

    格萨尔史诗中经常提到的“董”氏族,原来是藏族“原初四氏族”之一,“董”氏族最初居住在“约茹”,也就是现今西藏山南地区的雅隆。

    1、关于“古代六氏族”的史料

    格萨尔史诗中经常谈及的“古代六氏族”,按藏族历史文献的记载是从“原初四氏族”中分化来的。藏文历史文献中,把“原初四氏族”称为“舅父氏族”,把“古代六氏族”称为“外甥氏族”,他们是甥舅关系。所以,从“原初四氏族”中分裂出“古代六氏族”其实质是舅父氏族中分化出外甥氏族的。

    “古代六氏族”在广袤洪荒的青藏高原上各自以血缘氏族为单位,随水草任意迁徙,每次迁到新的地方就认为自己是该土地的主人,藏文史料和格萨尔史诗中把它称为“占地”或“分地”。在远古时代,“古代六氏族”就已经走出了卫藏,迁徙到了“汉藏交界的地方”。《汉藏史集》第13页在记载“古代六氏族”迁到汉藏交界的地方时,“在玛卡学热带达巴这个地方,吐蕃的三父六子分地居住”这与史诗中谈及的董氏父亲三兄弟占据“玛康岭”,即占地称王的说法是极其相似的。这表明,史诗与历史事实始终互为表里,即有其事才有其说,不是艺人异想天开编造出来的。

    2、关于“穆布董”——“岭”(“岭六部”)的史料

    我们从藏文历史文献中终于找到了“岭巴”这氏族(部落)。它原来是穆布董氏族中的“尊者六系”之一,并不像格萨尔史诗中描写的那么强大。但“岭巴”这个氏族(部落)在历史上的确存在,它的确有“古代六氏族”——“穆布董”——“岭巴”的源远流长的历史发展线索。这个悠久的历史不仅被格萨尔史诗反复歌诵,在可靠的藏族典籍中也有明确记载,两者完全吻合。这有力地证明史诗中咏唱的“董”氏族的历史故事并非民间艺人的胡编乱造,而是有历史根据的,难怪民间艺人始终坚持说他们讲唱的是真实的历史故事,这些历史珍藏在一代又一代的艺人的记忆中。

    五、格萨尔史诗与藏族最早故事集《玛桑故事》的比较

    格萨尔史诗大致在什么年代初具雏形,这也是史诗研究的一大难题。本文找出藏族最早的《玛桑故事》作为“参照物”,与格萨尔史诗相比较研究,以探索格萨尔史诗形成的相对年代。

    藏族的著名史书《智者喜宴》(上册)第164页在记述止贡赞普事迹时写到:“藏族最早的故事书有《遗体变金的故事》、《玛桑故事》、《麻雀的故事》等。”可见故事已经成为一种文体,故事的名目也繁多,民间讲唱故事十分盛行,看来人类的童年是在故事中度过的。

    《玛桑故事》是藏族最古老的故事,可惜已经失传。但“玛桑”是藏族历史上非常活跃的一个氏族,藏文史书中有断断续续的记载。下面我把“玛桑”的史料大致地串连起来,以窥视《玛桑故事》的大概内容。

    1、“玛桑”是藏族远古的氏族之一,起源于阿里地区,其势力一度波及卫藏。在吐蕃王朝以前曾在高原掌权。

    2、“玛桑”氏族的一支是萨迦“昆”氏的始祖。此时“玛桑”还征服了格萨尔的祖先“董”氏族。

    3、到了吐蕃时代,大臣罗昂杀死止贡赞普,并一度夺取吐蕃政权。据《柱间史》第58页记载,大臣罗昂的全名叫“玛桑·罗昂”,可见,吐蕃王朝的初期,玛桑氏族还很强大。

    引用以上三条史料的目的要证明“玛桑”又是一支有着光辉历史的远古氏族,与格萨尔的祖先有过激烈的冲突。藏文史书中把《玛桑故事》推崇为藏族最早的故事集之一,据我个人的推测,《玛桑故事》的内容可能是一本讲述“玛桑”氏族起源、发展、壮大的故事,具备了史诗的性质,在古代民间广为讲唱,所以被佛教徒视为佛教经典的先声或预示,并为格萨尔史诗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文化借鉴。

    现在,我们换个视角,考察一下格萨尔史诗是如何看待玛桑氏族的,史诗和《玛桑故事》有何关系。

    第一,格萨尔史诗中声称“玛桑”是格萨尔的父系氏族,是母系社会的产物。在母系时代,“董”的血统按女性计算,氏族实行外婚,氏族中的女性只能与外族的男子婚配,但子女与母亲、舅父生活在本氏族中,父亲则是外族的人,子女们依稀知道自己父亲的族系。所以格萨尔史诗中把“玛桑”认定为自己的父亲,反映了史诗对母系社会的遥远、模糊的记忆。

    第二,格萨尔史诗中常常用“玛桑”两字为格萨尔命名,以表示对远古父系的怀念。

    第三,格萨尔史诗中有“玛桑”字样的书名。

    通过玛桑史料与格萨尔史诗的比较,不难发现格萨尔史诗与玛桑氏族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从格萨尔有“玛桑好汉”的名字,格萨尔史诗也有称之为玛桑的书名,我们能否这样大胆地推断:藏族最古老但已失传的《玛桑故事》是否就是我们现在就能读到的《格萨尔史诗》呢?如这种推断还欠历史资料,从以上的历史资料我们完全可以断定;如果说《玛桑故事》是最古老的,那么与“玛桑”有千丝万缕联系的格萨尔史诗也同样的古老。这些故事从远古传来,至少在吐蕃第八位赞普——止贡赞普时代就已初具史诗的型态,并在民间有人讲唱,有广大的听众,就是说格萨尔史诗距今至少有两千多年了。

    六、史诗研究的两种误导

    1、“文化中心论”的误导

    20世纪30~40年代,一些中外专家初步接触到格萨尔史诗时,由于语言障碍难能与史诗艺人交流,而当时为数不多的史诗文本珍藏在寺院和贵族手中,难得一见。尽管他们连格萨尔史诗的皮毛都没有碰着,却匆匆谈观点、下结论,说什么“格萨尔是罗马凯撒(kai-sir),说什么“格萨尔是关公”,“格萨尔史诗是‘藏三国’”。据说这些专家运用的是高深莫测的“历史语音考证法”。他们从事学术,事先带着某种成见和情绪。

    2、“历史演义小说”思维定势的误导

    用这种思维定势研究格萨尔史诗,认定史诗是历史演义小说,是依据某种史实创作出来的故事。他们说“《格萨尔》基本上是吐蕃人按照吐蕃时期的基本史实创作出来的长篇诗体作品”(参见《格萨尔学集成》第二卷,甘肃民族出版社1987年版,第1007页),并进一步断定“格萨尔是墀松德赞的文学形象”(也就是说格萨尔史诗是依据墀松德赞的历史事实创作出来的)。因此对史诗中的征战情节作了大量的历史考证,认为史诗描写的征战与墀松德赞进行的战争完全吻合。

    我认为,首先,格萨尔史诗不是历史小说,格萨尔史诗是董氏族的先民向后人讲述的氏族发展史,是董氏族的先民世世代代积累和记忆下来的祖先业绩,史诗没有作者,也不需要某个作者创作。把口头传说记录下来就是杰出的作品。其次,吐蕃和“岭”有共同的族源,但后来的发展是不同的,吐蕃以拉萨为中心,岭在黄河上游的“玛康岭”。吐蕃赞普是“穆”氏族,岭格萨尔是“董”氏族,还有格萨尔和墀松德赞是否同时代的人,也需要认真考察。

    如果说“历史演义”小说是根据史实的再创作,那么史诗仅仅是对祖先历史的回忆,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如果把史诗当作历史小说,一味去寻找、考证历史原型,就容易在历史考据中陷入捕风捉影、牵强附会的泥潭。另外也容易走上只信文字记载的史书,而否认口碑史料,否认老人记忆,否认民间传说的极端。所以我认为用“历史小说”的研究方法去研究史诗也是一种误导。

    七、简短的小结

    本文对格萨尔史诗进行了粗略的追根溯源的工作。若问格萨尔史诗的源头在哪里,我的回答是:史诗的源头在藏族的猴子变人的传说里;在藏族“原初四氏族”、“古代六氏族”的衍化过程中。说得具体一点,格萨尔的祖先“董”氏族从西藏的山南雅隆出发,辗转阿里,迁徙到了“黄河源头,发展成为强大的“岭”部落,这些人群自称“岭巴”,也就是住在黄河源头的人,他们的英雄也称之为“岭·格萨尔”。格萨尔史诗是他们留下的宝贵文化遗产。这部史诗产生于藏族先民中,是历代先民积累、创造的,是土生土长的民间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