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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报销规定

时间:2023-05-31 09:4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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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报销规定

第1篇

关键词 基层行政事业单位 差旅费 问题

差旅费是基层行政事业单位经费中一项经常性支出项目,其数额大,业务量多,管理难度较大,建立科学合理的差旅费管理制度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原有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下出现问题及原因

对于基层行政事业单位来讲,原有的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大多已执行很多年(笔者所有县原来执行是1992年9月的规定,2014年7月开始执行新的管理办法),在执行的过程中已出现了一些与实际不相符合的地方,单位内部及审核人员在差旅费管理审核方面也不到位,出现了以下一些问题:

(一)差旅费报销不及时

基层单位人员出差地点大多较近,单次出差发生费用较小,出差人员经常多次差旅费一次报销,造成各种费用相互混淆,多次单据相互混淆。单位领导及财务人员也往往由于时间过长,次数过多没有作细致的了解和审核,无法起到监督的作用。

(二)任务、路线不明,时间、日期不详

单位出差的人员,时间、地点、事由等情况都由单位领导掌握,只要领导签字了,财务人员很难对其进行真正的监督和把关。

(三)交通费支出失真

城市间车票的时间不是出差期间的日期或者没有日期;有的用加油票抵汽车票价,市内交通费票据杂乱,时间上不相符等等。另外,由于县乡交通发展的不平衡性,单位人员到乡下的交通票据取得也是形形。这说明报销核算人员没有对原始单据进行检查和规范,出现了“见票就报”的现象,没有对经费支出的真实性认真核实。

(四)住宿费有超标准现象和虚假情况

基层单位人员长途出差情况不是太多,但由于长期以来凭票报销的实际情况,出差人员本着有票回单位就能报销的思想,住宿时有普通宾馆不住偏住豪华宾馆,可以合住一间的非要分开住两间。还有的住宿费以小开大,将其他不能报销的费用打入住宿费,给本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浪费。

(五)原有管理办法确有补贴过低的情况

基层单位差旅费多年以来大多执行的是凭票报销加伙食补贴的报销办法,而笔者所在县执行的伙食补贴标准一直沿用1992年9月的标准,省内出差每天补贴8元。这在客观上也为出差人员违规及审核人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提供了借口。

二、现有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的特点

现有差旅费管理办法推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克服原有管理办法出现的问题,呈现出明显的特点:

(一)明确了差旅费的报销范围

管理办法明确提出差旅费的报销范围为四项内容,即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的市内交通费。其他费用不属于差旅费的范围,避免了含糊不清超范围报销的可能。

(二)明晰了差旅费各项费用的标准

现有管理办法明晰了城市交通费、住宿费的执行标准,制定了切合实际的伙食补助标准,并创新设计了出差市内交通费的包干使用标准。避免了原有管理办法下城市内交通票据的杂乱情况出现的可能,减轻了财务人员票据审核的工作量,达到控制开支的目的。

(三)明确了差旅费报销可操作性程序

新管理办法从工作人员出差审批到出差结束办理报销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性强的程序。明确了审批人员、出差人员、审核人员的责任,减少了互相推诿扯皮的可能。

三、新差旅费管理办法下基层单位加强内控管理措施

基层单位应当加强对职工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建立出差审批制度,对差旅费预算及规模进行控制,相关领导、财务人员等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杜绝不按规定开支和报销差旅费的现象出现。

(一)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报销管理制度

基层单位内部应当制定适合单位管理的公务出差审批、报销管理制度,明确支出的内容构成,明确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及所涉及的表单和票据;明确支出事前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借款和报销业务流程;明确审核审批权限、程序;明确事后的监督检查和责任。

(二)加强差旅费支出事前申请审批控制

基层行政事业单位账务除由单位财务部门人员处理外,应受上级核算中心审核监督。由于基层单位人员出差大多是短途,单次发生差旅费金额较少,在出差之前应当履行支出事前申请程序,填写工作人员差旅费审批单,按制度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如果遇有大额差旅费项目,应先由单位领导批准做出预算,再报上级核算中心审批备案。审批时根据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审批内容包括:出差按照规定的等级乘坐相应交通工具,目的地可选择的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以及可入住的房间的标准等信息进行事前申请,由单位领导审核确定,待出差回来实际报销时再按照支出审批、审核、资金支付、核算和归档程序办理。

经过事前审批,能使出差人员外出心中有数,不会盲目增加费用,从而杜绝造成差旅费超支后能不能报销的矛盾问题,达到控制差旅费用的目的。

(三)加强差旅费支出审核控制。

出差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会计核算人员在审核差旅费报销单时,先核对差旅费审批单,核准出差人员姓名、人数、出差事由、天数、地点、乘坐交通工具类型等信息,再审核交通票据、住宿票、会务票等是否与外出往返时间相符,按照规定的等级乘坐相应交通工具并做到一事一报,并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不能夹报与出差目的地不同的票据。财务部门和出差人员必须对支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避免用内容不真实的发票套取现金。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四)加强与上级核算部门及审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

基层单位财务处应加强与上级核算部门及审计部门的协调配合,对单位差旅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差旅审批制度是否健全,出差活动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是否符合规定;差旅费报销是否符合规定等等。对在核算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以及不能确定解决的事项要及时向上级核算部门请示解决办法。加强对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跟踪评估,对制度设计、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适时修订完善,将落实内部控制成为常态自觉的行为。

(作者单位为黎城县职业高级中学校)

参考文献

第2篇

【关键词】 差旅费; 报销;建议

一般说来,差旅费是指职工出差外出旅途中发生的费用,外出活动包括外出出差办事、外出参加会议、外出参加培训学习、职工回家探亲等等。差旅费在各项费用开支中占的比重不是很大,但存在很多职工利益与财务报销制度之间的矛盾。以下分析了该厂在差旅费报销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建议。

问题一:出租车票和公交车票的报销

职工因公出差过程中会发生各种各样的费用,但并不是所有发生费用都是可以报销的。在该厂差旅费报销业务中可报销的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带车出差还可报销路桥费和外地加油费;住宿费按级别在标准内据实报销。外出中乘坐汽车、轮船普通舱、火车硬座所发生的交通费都能据实报销,但对于乘坐出租车、火车软卧、飞机等发生的交通费,各单位均控制的较严格,但存在如下问题,如该厂的差旅费报销制度中明确规定只报销从出发地到车站和从车站到目的地的出租车票,在实际操作中则存在:一是目的地不止一个,需多次乘坐出租车;二是办事的地方较偏僻,每天需乘坐公交车或巴士才能到达,且出差的时间较长,如此将会产生大量五颜六色,形色各异的公交车票,且公交车票均为定额车票,无法考证其真实性等等此类问题。

问题二:伙食补助的计发

职工出差是不予报销餐费的,而是按照级别、出差天数给予一定的伙食补助,该厂规定职工出差的伙食补助每人每天为50元。而职工出差期间的餐费也会因目的地的物价水平、经济发展状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别,除此之外,还会因公务需要发生通讯费、传真费、邮费等杂费,有时每天50元根本不够开销。经常听到职工抱怨出差很辛苦,还要自己往里贴钱之类的怨言。有的职工甚至通过多开住宿费、虚增出差天数的方式达到平衡,极大的损害了企业的外部形象,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

问题三:职工出差借款─备用金的管理

职工出差一般是先向企业借款,然后完成出差任务归来后报销冲账。2009年1―8月份职工借款164万元,还款冲账114万元,余额55万元,还款非常不及时。不及时的原因如下:一是相关领导出差造成有些发票签不上字,而不能及时冲账;二是培训费需要上报到管理局,一般是三个月上报一次,待局里将费用下拨后才能报销培训费,从而造成培训费发票报销冲账的不及时;三是有的职工因出差频繁,来不及还款冲账,又执行下一次出差任务;四是确实有特殊原因不能还款。

问题四:预算内差旅费的管理

2009年该厂差旅费预算为180万元,预算内差旅费为40万元,其中车间32万元,科室8万元。根据规定,预算内差旅费要进各单位考核订单,由于职工出差前填写的出差申请单只需单位负责人和单位分管厂领导的审核批准,当职工出差归来报销时,财务人员只能通过询问,才能得知是进车间的考核订单,还是进预算外费用,无法从单据本身区分是预算内考核费用,还是预算外费用。

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参照《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建议在伙食补助的基础上,增加市内交通补助费和通讯费补助,带车出差的,不计发交通补助费;参加会议,有会议费的,只计发通讯费补助,对这两项补助,可均定为每人每天10元。如此一来,可取消出租车票和市内交通车票的报销,杜绝职工在报销时出现五颜六色,各式各样的发票,使差旅费报销从暗补变为明报销,严肃了财务报销制度,使财务管理制度真正有章可循。

通过增加这两项补助,普通职工出差每人每天的补助可达到70元,天数越长补助越多,所以天数的控制至关重要,为了节省开支,提高出差效率,建议采取分段包干补助,如10天以内出差的,按规定的补助标准,10天以上到20天以内以及20天以上等等,可相应递减补助金额。

为了区分职工出差是否为带车出差,建议将司机和出差职工的费用同时报销,而不是像现在司机的费用由车队统一报销。同时根据目前差旅费报销中的实际情况改革差旅费报销单的格式,增加是否为带车出差这一项,将费用明细里的汽车费、火车费、船费合为一体,统称为交通费,同时增加会议费、路桥费、油料费等三项费用。

二是由于目前差旅费的报销均需要分管厂领导的签字审批,且大多数车间、科室的差旅费预算只有三四千,四五千左右,年终一般都花不完,而差旅费、办公费、印刷费等费用是合在一起进行考核的,很多车间都将花不完的差旅费买成办公用品进行报销,不利于内部考核制度的执行,建议取消车间、科室预算内差旅费的考核,即差旅费进相应车间,但不进考核订单,使财务人员在报销时更加容易操作。

第3篇

根据市委办公厅转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的通知》(赣市办发电 [2009]18号)、市财政局印发《赣州市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赣市行财字[2009]41 号)精神,结合本办经费实际及以往相关规定,特对公务接待、差旅费管理制定若干规定:

一、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1、本办公务接待项目主要指接待用餐(必要时含住宿、用车)。接待范围是:(1)上级机关领 导及随员;(2)兄弟单位前来联系工作的领导及工作人员;(3)县(市、区)系统内前来请示、汇 报工作人员。

2、本办公务接待实行先申报、后安排,一律经主任同意并示秘书科予以安排。

3、公务接待应坚持有利公务、简化礼仪、务实节俭、杜绝浪费的原则。用餐原则上安排在本办 餐厅,住宿安排在政府定点宾馆、饭店,用车为不熟悉路线来客带路。

4、接待用餐标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以赣州家常菜为主,一律不上野味、海鲜或特色菜,一律 上地产酒,一般不上烟;用餐时间原则上控制在50分钟以内;会议用餐提倡用自助餐。

5、接待用餐原则上对口,上级机关及兄弟单位领导、县(市)中心管理办主要负责人前来,由 主任出面接待,视情通知其他领导陪餐;兄弟单位一般人员、县(市)中心管理办副职以下人员,一 般由对口分管领导出面接待,视情通知陪餐人员。严格控制陪餐人员,一般不得超过来人的三分之一 。

6、公务接待不得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公款消费;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支 付凭证、贵重礼品。

7、本办公务接待经费要从严控制,专项列支,秘书科须在年中、年末主任办公会议上报告公务 接待费用开支情况,以利于接受监督和审议。

二、差旅费管理规定

1、本办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须经主任同意,方可到秘书科报销差旅费。

2、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3、出差人员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

4、出差人员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本办出 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次具体为:⑴火车:硬席、全列软席列车软席(硬座、硬卧;二等软座、软 卧);(2)轮船(不包括旅游船):三等舱;(3)飞机:普通舱(经济舱);(4)其他交通工具 (不包括出租汽车):凭据报销。

5、出差人员乘坐飞机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任务较紧急的,须经主任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6、乘坐火车(包括全列软席列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5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 过7小时的,可购买和报销同席卧铺票;乘坐全列软席列车,可购买和报销软卧票。符合规定而未购 买卧铺票的,按实际乘坐的硬座票价的80%给予补助;乘坐全列软席列车,符合乘坐卧铺规定而改乘 软座的,按软座票价的40%给予补助。

7、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 (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

8、出差人员住宿费,县处级每人每天按150元以内凭据报销,县处级以下人员按市外每人每天 150元以内、室内100元以内凭据报销。无住宿发票,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9、出差人员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在南昌及外省出差,每人每天 50元,在省内其他设区市出差每人每天40元,市内出差每人每天20元。

10、到省外出差人员,乘坐火车且乘车时间达到5小时的,可凭车票加发60元伙食补助费,在此 基础上,乘车时间每超过1小时,再加发10元伙食补助费。

11、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不实行包干办法。出差人员应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回单位如实申报,每人每天在补助标准以内凭接待单位收据据实报销。

12、汽车驾驶员在出差期间,按其他人员出差报销差旅费补助,在非出差期间出车,按实际出车 天数报销出车补助,每人每天6元。

13、值夜班人员伙食补助费:值小夜班(至午夜12时以后)每人每晚报销6元伙食补助费;值大 夜班(至次日凌晨8时)报销9元伙食补助费。

14、出差人员的公杂费(市内交通、通讯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在南昌及 外省出差,每人每天30元,在省内其他设区市出差每人每天20元,市内出差每人每天10元。

15、出差人员由本单位、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免费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如实申报,公杂费减半发 放。

16、出差人员领取了公杂费后,不得再报销市内交通费和发放通讯补助费用。

17、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会议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由 会议主办单位按会议费规定统一开支,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回单位按差旅费规定 报销。如会议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和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回单位按差旅 费规定报销。

18、工作人员参加单位指派统一安排食宿的学习和非学历培训,不发放公杂费,住宿费回单位按 规定报销。伙食补助费按照以下标准给予补助:(1)到省外学习和培训的,每人每天补助伙食费18 元;(2)在省内其他设区市培训基地学习培训的,每人每天补助伙食费9元;(3)在市内县级培训 基地学习培训的,每人每天补助伙食费6元。

19、工作人员到上级政府单位挂职锻炼(简称上挂人员)、到基层单位实(见)习、工作锻炼、 支援工作及各种工作队等人员,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照差旅费开支规定执行; 上挂或支援工作工作期间,按实际工作天数每人每天报销伙食补助费15元,在县(市、区)和乡镇以 下工作期间按实际工作天数每人每天报销伙食补助费9元,不报销住宿费和公杂费。

20、外地调入本单位工作人员调动、搬迁的差旅费:(1)其本人调动工作所发生的城市交通费 (飞机票费除外)、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出差的有关规定报销;因调动所发生的行李、 家具等托运费,按每人每公里1元以内凭据报销,超过部分自理;(2)其随同调动的同住的家属(父 母、配偶、未满16周岁子女和必须赡养的家属),所发生的城市交通费(飞机票费除外)、住宿费、 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以及行李、家具等托运费,按调入人员的标准报销;已满16周岁的子女随同调 入人员调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按一般工作人员标准报销。(3)调入人员同住家属,经单位同意后 ,可暂时留在原地,其以后搬迁时得旅费,以及调入人员的非同住配偶(非从业人员),经批准搬迁 到调入人员工作所在地的旅费,按调入人员标准报销。

21、部队转业到本办工作的干部,其差旅费按照解放军总后勤部的有关规定,由其所在部队按合 理路线、规定标准计算发给,到达单位后结算,多退少补,作为增加或减少单位的差旅费处理。

22、工作人员出差或调动工作期间,事先经主任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其绕道交通费,扣除 出差直线单程交通费,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绕道和在家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 杂费。

23、工作人员出差或外出培训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第4篇

第一条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的需要,根据《本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和事业单位,包括驻市以外地区的属我市管理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

第三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四条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五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不得向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一)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单位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二)副厅级以及相当职务的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以乘坐火车软席或轮船一等舱、飞机头等舱。

第七条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符合规定而未购买卧铺票的,按实际乘坐的硬座票价的80%给予补助。可以乘坐软卧而改乘硬卧的,不再给予补助。

第八条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

第三章住宿费

第九条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标准住宿(详见附表),在出差地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以内凭据报销。如无住宿费发票,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第四章伙食补助费

第十条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其中,区外出差每人每天补助35元,区内其他盟市出差每人每天补助25元,盟内出差每人每天补助15元。

第十一条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不实行包干办法。出差人员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回所在单位如实申报,在第十条的定额包干以内凭接待单位收据据实报销。接待单位收取的伙食费用于抵顶招待费开支。

第五章公杂费

第十二条出差人员的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其中,区外出差每人每天15元,区内其他盟市出差每人每天15元,盟内出差每人每天10元,用于补助市内交通、通讯等支出。

第十三条出差人员由所在单位、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免费提供交通工具的,公杂费减半发放。

第六章参加会议等差旅费

第十四条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会议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由会议主办单位按会议费规定统一开支,与会人员不得在单位报销住宿费,领取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回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小型调查研究会等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和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均回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

第十五条到基层单位实(见)习、工作锻炼、支援工作以及各种工作队等人员,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照差旅费开支规定执行;在基层单位工作期间,每人每天发放伙食补助费15元,不报销住宿费和公杂费。

第七章调动和搬迁人员差旅费

第十六条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出差的有关规定执行。工作人员调动工作,不得乘坐飞机,特殊情况由调入单位批准方可乘坐。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所发生的行李、家具等托运费,在每人每公里1元以内凭据报销,超过部分自理。以上发生的各项费用,由调入单位报销。

第十七条与工作人员同住的家属(父母、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和必须赡养的家属),如果随同调动,其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以及行李、家具托运费等,由调入单位按被调动人员的标准报销。已满16周岁的子女随同被调动人员调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按一般工作人员标准报销。

被调动人员的同住家属,应与被调动人员同行。暂时不能同行的,经调入单位同意,可暂留原地。其以后迁移时的旅费,以及被调动人员的非同住家属,经批准迁到被调动人员的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旅费,均由被调动人员的调入单位报销。

第十八条职工搬迁家属的路费,按有关规定,并经组织批准,将原未随同本人居住的配偶(非就业人员)及其共同住亲属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由工作人员所在单位按第十七条规定报销旅费。

第十九条由部队转业到地方工作的干部,其差旅费按照总后勤部的有关规定,由所在部队按合理路线、规定标准计算发给,到达调入单位后结算,多退少补,作为增加或减少单位的差旅费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条工作人员出差或调动工作期间,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探亲办事的,从绕道交通费中扣除出差直线单程交通费部分由个人自理。绕道和在家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二十一条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出差人员不准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请客、送礼、游览。各接待单位要根据各类出差人员住宿费限额标准和伙食补助费包干标准适当安排,不得以任何名义免收或少收食宿费。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违反规定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实行垂直管理体制的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报市财政局备案。市直企业单位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5篇

一、总则

1、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加强对文广系统各类出差的审批管理,强化按照规定规范管理。

2、本办法适用于文广系统所有干部职工。

3、本办法所指的出差活动包括单位外派参加文体赛事、会议、进修、培训、考察、招商引资、合同洽谈、异地采购等公派事项。

二、出差审批程序

1、干部职工出差必须要有上级部门有关培训、学习考察文件,或本单位因某项工作需进一步考察提升,经市各级领导批准后,按要求进行的公派活动,方可出差。

2、干部职工出差前必须详细填报《出差申请审批单》,注明出差目的地、出差事由、预计出差天数等相关信息。机关干部出差需经分管领导审批、分管机关领导同意并报局主要领导审批同意,报局办公室备案后方可执行。局属单位党政领导出差由局分管领导审核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局主要领导审批同意,报局办公室备案后方可执行。

3、如因紧急情况本人无法及时填报的,需本人事先电话请示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口头报请局主要领导同意,委托科室其它人员补办相关审批手续。无《出差申请审批单》或者不符合审批程序的,财务室将不预借或报销差旅费。

三、差旅费申请报销

1、本办法中的差旅费是指昌市政办发〔2015〕12号文件中所规定的“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2、差旅费借支可以合并办理,但必须分项填报。

3、干部职工返回单位七日内凭《出差申请审批单》办理费用报销手续。

4、差旅费可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但文件规定管吃、管住的或由当地安排接待的要减除相应天数的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

5、住宿费、城市间交通费以公务卡结算,实行实报实销,但不得超过规定限额,超限部分自行承担。

四、交通工具及交通费规定

1、局科级领导干部赴疆外出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出差天数,经市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可乘坐飞机经济舱或火车(硬卧硬座)。

2、系统机关干部赴疆外出差一般要求乘坐火车(硬卧、硬座),除组团外出有文件明确规定需统一乘坐飞机的,需经局行政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乘坐。

3、局科级领导干部、一般干部赴疆内出差,城市间交通费区别情况对待,自带公车出行的不报销城市间交通费和市内交通费,乘坐文件规定范围内其它交通工具出行的据实报销城市间交通费,并按规定报销市内交通费。

4、出差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交通方式出行,如有超越的,按照规定交通方式费用标准报销,超支自理。跨区间乘坐交通工具参照昌市政办发〔2015〕12号文件执行。

5、出差起始地机场往返费用以住宿地到车站到目的地,三地公交线路费用为主。

6、当天有多人前往同一出差地需单位安排接送的,除特殊原因外,应尽量安排搭乘同一辆车。

五、住宿费规定

1、干部职工出差外地的住宿费可按昌市政办发〔2015〕12号文件规定标准报销,超额部分自理。原则上同性别人员出差按照两人一间报销。

2、如出差人员住员工宿舍或由接待单位安排住宿或缴纳的费用中含有住宿费的,一律不再报销住宿费。

六、报销审核程序

干部职工差旅费相关票据需经分管领导初审、财务室审核无误后报局行政领导签批后予以报销。

属于市委组织部门出差管理权限的局系统领导干部,以市委组织部请销假手续办理规定为主,不再重复填写申请单。

第6篇

公司员工出差管理细则一一、目的

为规范出差人员管理,搞好成本控制,本着励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出差制度》适用于因工作需要,到外地出差,当日无法返回者的管理。

三、管理职责

综合管理部负责出差人员的统一管理。

1.总经理负责部长以上(含)出差人员的审批;

2.各部门主管副总经理负责部长以下出差人员的审批。

3.财务部负责经批准后的出差费用预付与报销结算。

四、出差申请办理程序

1.出差人员事先填写《员工出差申请单》(也可以计划形式提出),说明出差事项、日期、交通工具安排。

2.部长(含)以上人员的出差由总经理审核批准,部长以下人员的出差由各部门主管副总审核批准,签字后的《员工出差申请单》交办综合管理部备存。

3.因时间紧急,来不及办理出差申请者,应由先口头报告出差审批领导,出差返回公司后补办申请手续。

五、出差费用领报规则

1.差旅费申领

1)出差人员须于出差前1天,预算差旅所需费用,填写借款凭证。

2)交总经理签字,财务经理核实。

3)到出纳处借款。

2.差旅费报销

1)出差人员返回后一星期内必须报账(特殊情况除外)。

2)报销时须将有关单据在《凭证粘贴签》上粘贴齐备,并在每张单据的背面注明消费事项。

3)交部门主管(部长)和总经理签字。

4)财务部审核后,到纳处报销。

3.有预支差旅费而逾期未报销者,出纳有权催促,逾一个工资期者,出纳应从其工资中扣还借支之差旅费。

4.出差期间由本公司或有关单位提供出差交通工具、交通费或住宿费;出差者不得再申报相应费用。

5.出差中途除因病或遭意外灾害或因实际需要由主管指示延期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差期,否则除不予报销差旅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六、差旅费计算标准

1.出差人员的差旅费用,除往返目的地的交通费用,凭票据实报实销外,出差目的地的住宿费用采取限额控制,伙食费补贴采取包干制,市区交通费报销为:部长级(含)以上人员可以坐出租车凭票报销,一般人员只能坐公交车凭票报销。

2.部门副经理(含)以下人员到出差目的地的交通工具以硬卧、客车、轮船为主,严格控制软卧和高等客仓,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乘坐飞机。800公里或(8小时)以上乘火车者享受硬卧,不坐硬卧而坐硬座者,可享受车票全额的50%的额外补贴,800公里(8小时)以下只能乘硬坐,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经分管领导批示,方可执行

3.招待客户所发生各项费用在3000元(含)以下的,须事先征得分管副总同意,凭有效发票申请报销。招待费用超过3000元以上的,须事先征得总经理的同意,凭有效发票申请报销。

4.差旅费按一般管理人员(包括车间班组长)、部长(包括车间主任、厂长、工程师)、副总经理及以上人员三个级别标准申领,凡与高阶层人员一同出差者,差旅费可参照高阶层人员标准申领。

5.出差人员所达目的地的车费、住宿费、市区交通费在标准与要求范围内凭正规票据实报实销,超过标准部分自负;伙食费补贴按标准包干报销。

城市级别 阶层 沿海特区、直辖市、省会城市 地市级城市

县(区)级城市

伙食费 住宿费

伙食费 住宿费

伙食费 住宿费

注:(1)沿海特区指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广州、海南、宁波、温州、大连、青岛。(2)出差打的费用按实际情况可予报销。

七、当日往返出差费用计算标准

1.包括在公司所在地外勤任务。

2.当日往返出差除交通费用按票据实报实销外,如是逾越公司用餐时间可报误餐费每餐20元。

3.公司派出参加培训、学习、支援等公务的员工,按照30元/天的标准报销工作餐费。但若其费用已由公司或有关单位支付者,不得再申请报销。

4.在公司所在地外勤任务时,一律以公交车代步,不得乘计程车,否则费用自理。除非特殊情况,但要经部长查实,经总经理特批。

5.如果两人(同性)一同出差,提倡同吃同住,尽量节约开支。

八、出差承包费日期计算标准

1.差旅承包费按实际出差日数申报,从本地出发上午12点以前离开按一天计算;中午12点以后离开按半天计算,返回本地中午12点以前到达按半天计算;中午12点以后到达按一天计算。

2.出差的路线和时间如果与申请路线和时间发生变化,必须提前告诉部门主管,否则绕道产生的费用和时间不予计算。

九、出差外勤纪律

1.员工出差应本着节约原则,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保持良好职业素质,与客户约见、商谈准备充分,秉公办事,不得徇私、受贿、索贿、谋取私利,违者按章从严处罚。

2.出差期间,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和治安管理条例,并洁身自爱,违法者后果自负,公司概不负责。

3.员工出差在外,行事应谨慎,凡由本人原因造成的意外灾害事故,公司不予任何经济补偿。

七、附则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制定、修改、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员工出差管理细则二一、审批程序

1. 凡因公出差,必须要事先填写《外出报告单》履行审批手续,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有效,否则不予报销费用并按事假处理。

2. 如有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审批手续或出差中事务变化需要延时的,在出差回厂后一天内补办审批手续。

3. 员工出差一天由本部长审批,一天以上经部长审核由总经理审批,各部长以上的管理人员由总经理审批。

4. 凡因公出差需要向公司财务预支费用的,凭审批的《外出报告单》,由总经理批准借支。

二、乘车规定

1. 行程500公里以上跨夜间(217点)的火车,允许买硬卧票。

2. 市内公共汽车、火车、长途汽车凭票报销。

3. 打的原则上提前申请、特殊情况事后及时说明。

4. 特殊情况或需乘飞机的由总经理批准。

三、出差补助标准

1.餐补:50公里以内的需就餐的每餐10元,50公里以外的每餐15元。

2.住宿:出差需住宿的按县级市60元每夜,地级市80元每夜,省会城市100元每夜,直辖市及沿海、特区120元每夜。

3.其它:有客户及特殊情况需要安排吃饭、住宿的,逐级请示最终由总经理确认同意后安排并报销。

4.当日出差没有就餐的没有补助,当天返回的没有住宿费。

注:所有外出人员由公司承担就餐、住宿费用的没有出差补助。

四、回到公司后,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填写《报销单》,由部门负责人(或安排人)审核签字,最终经总经理审批再到财务部报销。

公司员工出差管理细则三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出差预算的管理并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差旅交通工具的管理

第二条 交通工具的选择标准:

(1) 白天(6:00-19:00)乘车超过6小时(含),夜间(19:00-6:00)乘车超过4小时(含)可乘坐硬卧,低于上述时间应乘坐硬(软)座席位。

(2) 远途(时间超过6小时)出差一般选择火车作为交通工具,特殊情况下采用汽车出行,一般火车超过六个小时可以选择卧铺出行,特殊情况,可向总经理申请选择乘坐飞机。

(3) 差旅期间应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机场和市区之间如无紧急情况应乘坐机场大巴,如需乘坐出租汽车,必须在报销时注明原因,该部分交通费随同机票一起报销。

(4) 出差人员在出差地根据需要,原则上乘坐公交车、地铁,特殊情况可以考虑乘坐出租车。

第三章 出差人员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短期出差人员的规定

(1) 因工作需要离开工作常驻地前往国内其他地区,一个月以下的出差称之为短期出差。短期出差的员工每人150元住宿标准,同性别员工超出两位出差时,应入住双人或三人标间,有特殊情况报除外,但需先向总经理汇报并取得答复。

(2) 深圳、珠海等地出差误餐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70元,其他地区出差午餐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50元。

(3) 出差期间有对外招待餐报销时,参与招待餐的每人每次抵扣当天日误餐补助的一半。

第四条 长期出差人员的规定

(1) 由公司安排派往到外地且工作在一个月(含)以上的人员,称之为长期出差。对于长期出差的人员,为节约住宿费开支应在当地租房住宿。

(2) 长期出差租房初期(指租房当月),可自行购买床上用品和生活用品,公司一次性给予每人300元的标准,凭票据报销,以后产生的相关费用则由个人承担。

(3) 长期出差期间深圳、珠海等地出差误餐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50元,其他地区每人每天30元标准。

(4) 长期出差期间每人每天给20元差旅补助,与误餐补助合并一起发放。

(5) 出差期间有对外招待餐报销时,参与招待餐的每人每次抵扣当天日误餐补助的一半。

(6) 长期出差期间如外出办事原则上乘坐公交车、地铁,特殊情况可考虑乘坐出租车。

第四章 出差借款与报销

第五条 借款

(1) 借款的首要原则是前账不清,后款不借。

(2) 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笔现金时,应提前向财务预约,并有总经理审批;

(3) 借款要及时清还,公务结束后3日内到财务部结算还款。无正当理由过期不结算者,扣发借款人工资,直至扣清为止。

(4) 借款额度与借款人工资挂钩,参照出差费用标准,原则上不得超过借款人的月工资收入。

第六条 报销程序及出差费用的报销

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按财务规范粘贴差旅费报销单总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核实财务领款报销。

第五章 差旅管理

第七条 出差报道

(1) 原则上出差出发时间在中午12点以前的可以不来公司报到;出差出发时间在中午12点以后的要来公司报到,特殊原因不来公司的必须有总经理批准。

(2) 出差返回时间(以机票、车票上的到达时间为准)在中午12点以前的要来公司报到;出差返回时间在中午12点以后的经总经理批准后可不来公司报到。

第八条 本市出差

(1) 原则上要求使用本公司交通工具,不报销任何费用和补助;

(2) 如因特殊原因未派车的,出差之交通费用凭乘车票据实数报销,乘坐出租车需取得总经理同意后方可;

第九条 市外出差:

(1) 差旅费应据实填报,如发现有虚报不实者,除将所领差旅费追回外,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2) 出差不享受休息待遇,要保证每天工作时间和一定的工作绩效,但重大节假日(春节、元旦、劳动节、国庆节、中秋节、端午节)可酌情给以补贴。

第六章 附则

第十条 出差纪律

(1) 遵纪守法;

(2) 遵守公司制度;

(3) 注意安全,不从事危险活动;

(4) 不从事有损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政策的活动;

(5) 不谈论与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原则和公司政策相违背的言论;

(6) 不给客户制造正常工作以外的难题和提出正常工作以外的要求;

第7篇

一、精细预算编制实现差旅费的事前管理

预算管理,在现代企业资源规划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要做好差旅费管理,事前预算是必需的。

(一)预算模型设计

预算模型设计的依据是企业制度的差旅费办法,由于差旅地、出行方式、出行目的等的不同,企业差旅费办法一般规定都较为细致,因此预算模型的设计也必须精细化、多元化,才能确保预算结果的准确性。

为了便于举例,做如下假设:某企业制度的差旅费办法,根据差旅地、出行目的不同给予不同金额的出差补贴,假设差旅地分为省外特殊地区、省外省会城市、市州城市三种情况,出行目的分为普通公务、培训两种情况;根据出行方式的不同交通费用不同,假设交通方式分为飞机、火车、汽车。以此为基础,可先设计如下模型(表一):

在设定好上述基础模型后,可编制需各单位填报的具体模型:

表二 ××××年差旅费预算申报表

申报单位: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填报时间:

各单位根据下一年的工作计划填列(1)-(9)项,模型可根据设定的公式自动计算预算结果。

预算填报要求:

1.常规差旅项目,参考历史数据填报。

2.新增项目,根据实际工作规划填报,并进行详细说明。

(二)预算填报审核

各单位上报预算后,企业预算管理机构应对其进行审核。审核的重点应关注如下几方面:

1.与往年历史数据比对出差事由,区分常规事项及新增事项。

2.常规事项可参照历史数据审核。

3.新增事项,需根据说明逐项了解具体事由,以审核(2)-(9)项的填列是否科学。

企业预算管理机构审核的过程中,可采取二上一下制对存在问题的填报项,要求填报单位修正后重新上报。

(三)预算决策

企业预算管理机构审核各单位上报的预算计划后,编制全公司汇总材料,应包括预算模型设计思路、各单位填报情况、审核过程等内容,向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进行汇报,由预算管理委员会进行决策。

(四)预算下达

根据决策结果,可对各单位下达全年预算。

二、结合商务卡的推广对差旅费进行事中管理

商务卡是一种专门的信用卡,一般具有一定的信用周期,且个人承债的商务信用卡由个人承担刷卡消费的结算清偿义务。商务信用卡是一种新型财务管理工具和手段,它不仅携带方便,使用便捷,而且它透明度非常高,这是要推广商务信用卡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所有的支付行为都有据可查、有迹可循。这样避免我们公务消费当中乱花钱。而且使用商务信用卡后,企业人员出差,就可以不再预借现金,只要回来之后凭发票和刷卡的凭证就可以报销,再把钱支付到商务卡进行还款,这样的话也省去了很多麻烦。

要实现商务信用卡对差旅费进行事中管理,需注意以下事项:

第一,选择本单位商务信用卡发卡行,签订商务卡服务协议。

第二,制定专门的商务卡管理办法,规范商务信用卡的管理。

第三,专人对商务信用卡信息统一管理,负责根据工作需要和征集使用者需求,组织商务信用卡的统一办理、注销等。

第四,规范商务信用卡的用途、范围、额度、审批、保管、注销、遗失的处理、密码的保管、还款及利息的承担等。

第五,规范差旅费用报销的期限,提供相关发票及刷卡凭证作为报销的依据,比对预算信息并进行台账登记,有条件的企业可建立相关系统进行相互取数验证方可进行报销。

三、严格考核预算完成率,完成事后监督

要实现企业差旅费用的有效管理,除了事前的精细预算,事中的严格管理,事后的考核是有效的激励方法。预算考核可以明确企业的战略导向,强化激励机制,改善业绩评价,提升管理水平。

(一)预算考核

1.比率法:按整个差旅费用合计数计算各单位全年预算完成率,偏差值在±5%的内不进行考核,超出5%的,按梯度制订考核标准,在各单位全年绩效中进行体现。

2.项目法:按各单位每趟差旅任务分项,按项目计算全年预算完成率,偏差值在±5%的内不进行考核,超出5%的,按梯度制订考核标准,在各单位全年绩效中进行体现。

3.动态法:可根据管理的需要将预算目标分解到季度,按季度考核,并适时地根据预算执行单位的实际绩效进行奖惩,有助于预算管理工作的改进和预算目标的实现。

(二)预算调整

当企业内外部环境或者企业的经营策略发生重大变化,致使预算的编制基础不成立,或者将导致企业的预算执行结果产生重要偏差,原有的预算已不在适宜,应进行预算调整。

差旅费预算与其他企业的预算一样,年初组织进行编制并下达。但对于现代企业来说,可能会遇到很多不可预测的差旅费变动因素,例如:各区域市场环境的变化,采购事项的变化等。因此,应及时组织对预算项目的调整。实际工作中可根据考核周期,组织调整。差旅费预算的调整,需按差旅项目,分析原因,提出申请。企业预算管理机构向预算管理委员会上报,批准后进行及时调整,并调整考核指标。

(三)考核结果兑现

差旅费用在企业预算管理的大体系中只是微不足道的小项目,但如果考核的结果不能兑现,则将严重影响差旅管理的提升。

1.考核报告。对各单位的差旅费预算执行、调整、监控进行评价,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找出原因。

2.根据既定的业绩考核指标,按照考核结果,提供奖惩依据,提交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在各单位的绩效中进行奖惩。

参考文献

[1]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5号全面预算.

第8篇

一、资本性支出

公司的资本性支出包括对外投资、对外借款及固定资产购置等内容。

公司对外投资、对外借款应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公司财务部根据约定时间表支付投资款。

公司固定资产的采购报销按下述规定执行:

1、公司的固定资产应当单独核算。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及单位价值2000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在二年以上,也作为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的购置

公司于每年5月末及11月末编制本年度下半年及下年度上半年固定资产购置预算,由财务部汇总报总经理会议审核批准,无预算项目则不得购置,各部门应及时将购置预算报告报财务部备案作为购建审核依据。购建固定资产报销时,必须有预算批文,凭固定资产登记卡,经总经理审批报销。

若在预算外公司急需购置5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由所在部门提交申请报总经理签核批准方予以购置;若在预算外公司急需购置5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则由部门提交专题报告报主管领导,由主管领导初审后报总经理签核批准方予以购置。

因上级部门要求必须配置的固定资产,凭上级部门有关文件购置,报销时由总经理负责审批。

二、公司经营性费用支出

公司经营性费用支出是指直接列入经营成本的各项费用支出。本公司主要指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工程进度款、青苗补偿、拆迁补偿、水电报装、办证及报建等支出。

1、公司有关工程项目,应实施预算管理,经公司工程管理部、规划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于项目启动前10天,报公司总经理会议审查批准。经公司总经理会审查批准的项目预算表应报公司财务部备案,做为后续合同、协议签订的依据及分步计划的制订基础。

2、主管服务部的副总经理应按项目预算表进行经营性费用支出控制。凡已签订的青苗补偿协议、拆迁补偿协议应送财务部备案。财务部根据协议的有关规定审核付款条件。

3、为加强资金使用的计划管理,各部门应于每月末25日前根据经营实际编制下月经营性支出计划表报本部门主管经理审批后送财务部备案,财务部可根据公司资金情况要求总经理对计划表进行适当调整。若因特殊情况急需支出计划外款项累计超过10万元的,所在部门应提前3个工作日向财务部报备;超过30万元的,提前5个工作日向财务部报备。

4、凡签有经济合同或协议的,需支付款项的,一律经主管经理审批后报总经理负责最终付款审批;财务部根据合同有关条款支付款项。未签订经济合同或协议的,需预付款项的由总经理负责付款审批。

5、经营性支出在付款时一律由经办人填写经营支出审批表(见附件一),经办人应在经营支出审批表中说明付款事由、付款金额、付款依据、付款方式及收款单位等有关资料后依审批流程签名。财务部根据填写完整的经营支出审批表支付款项。

三、公司管理性费用支出

公司管理性费用支出是指按规定应列入管理费用的各项支出。

(一)差旅费报销

1、差旅费用包括:住宿费、出差补贴、交通费用、杂费。在出差期间发生的其他费用单独填写费用报销单,与差旅费报销单同时提交审批。

2、出差及报销程序:

①按规定填报出差审批单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出差审批单包括以下内容:出差任务、人员、预计时间、地点(注明地区类别)、乘坐交通工具、出差费用预算等。

②出差人应在出差返回后五个工作日内凭差旅费报销单办理有关的报销手续。由总经理审批。

3、报销标准

出差费用应按如下标准执行,若有超出本标准范围的费用支出,应取得公司总经理的批准。

差旅费报销标准单位:元∕天

职等

地区

住宿费

出差补贴

杂费

交通费用

长途交通费用

市内交通费用

1-4职等

实报实销

5-6职等

甲类

300元

80元

20元

飞机、列车硬卧、轮船三等船舱、长途汽车

出租车

乙类

250元

6职等以下

甲类

250元

60元

15元

飞机、列车硬卧、轮船四等船舱、长途汽车

公共汽车、中巴、地铁、列车

乙类

200元

附注:前述甲类地区是指:

①国外;

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所在城市;

③沿海各省(区)大中城市:广东、广西、海南、福建、浙江、江苏、山东各省地级城市,辽宁大连市;

甲类地区以外的地区称为乙类地区。

甲、乙类地区的区分,发现问题时由公司总经理会议讨论调整。

4、杂费是指因携带的行李费、存包裹费、电传等项费用。杂费采用按标准控制,按实际报销的原则。

5、公司员工出差期间的交通费用按出差规定的时间、地点、标准凭票据核准报销。公司提倡员工在出差期间本着节约成本的原则,尽可能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6、出差期间住宿费用以两人一间房为标准报销,费用在规定的标准内凭住宿发票按实报销,超过部分自理。2人以上出差的,以职务高者住宿标准予以报销。在同一城市停留10天及以上者,其在该城市期间的住宿费按照上述规定所定标准的80支付。因参加会议统一安排住宿的,经总经理同意后按实报销。

7、出差期间差旅费以外的其它费用,必须取得总经理批准,方可据实按有关规定报销。出差期间的其它费用应与差旅费报销同时报审。

8、实际报销时出差补贴按控制标准以餐费单报销,若在出差过程中发生业务招待费用的,按其招待次数每次扣减当日出差补贴的50。

9、公务外出的公司对其交通费用参照上述标准报销,广州地区以外的,按20元的标准报销中餐误餐费,不再支付其它费用。

10、公司副总经理的差旅费报销一律由总经理负责审批。

(二)员工借款

1、为加强资金管理,及时收回借款,借款人应及时到财务部办理报销还款手续,财务部应严格坚持“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对逾期不报帐的借款人,财务部有权从本人工资收入中扣还借款。

2、员工出差需要借款的可凭出差审批单在出差费用预算额度内填写借款审批单,经主管经理核准后,报总经理批准可予以办理借款。

3、公司员工日常因工作业务需要借用现金,应填写借款审批单,由主管经理核准后报总经理批准,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业务借款应在业务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程序办理还款手续。长期备用金的借用及前帐未清的再次借款,必须经总经理审批。

4、试用人员因工作需要确需借支差旅费或业务费,一律由总经理批准。

(三)业务招待费报销

为降低公司成本,控制业务招待费用的支出,公司业务招待应按照先申请,后招待的原则。有关人员应在请示标准范围内安排业务招待,并实行逐单审批制,报销时经手人、证明人分别在发票背面签名,并对招待对象、事由、目的加以说明,确认金额后按业务招待管理办法中核定的金额范围进行审批。

(四)物品采购及报销

范围:办公用品、技术资料等实物。

1、物品采购与验收

各部门每月二十五日前填写下月采购申请交办公室审核汇总,办公室根据审核及库存情况编制采购计划表经办公室主任审批后送财务部备案,办公室应对小办公用品(小办公用品指单位价值10元以下的办公用品)保持适当的库存标准。采购计划表中应注明采购物品的名称、数量及预计采购金额。采购计划表当月有效。当月未采购而公司确实需要的物品并入下月计划的编制重新审批。

物品采购回来后应指定专人负责办理验收手续,由经办人、验收人在发票后面签名确认实际采购情况。经办人与验收人必须分开。

2、报销

物品采购回来后凭发票填写费用报销单报销,由总经理审批。

(五)车辆费用报销

办公室应于每月末提交当月车辆费用报销汇总表报总经理,同时送交财务部一份。

(六)公司其他费用开支及报销,凭正式票据,由经办人填写费用报销单,经主管经理核定费用额并报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审批后,财务部予以报销。

(七)根据公司经营实际,对一些紧急的支付必须经请示总经理后在一定的范围内可先支付后审批,但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补足支付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所有报销人员均应先将有关原始单据按财务部要求粘贴,要求一张粘贴单只能粘贴一类费用的原始单据。粘贴单大小应与凭证纸相同。

(二)为配合银行工作时间,确保公司员工用款需要,凡现金用款额在壹万元以上,应在实际用款时间前半个工作日向财务部提出用款要求。

第9篇

现行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是1996年1月6日财政部以财文字[1996]2号文印发的。此后,再未出台新规定。时隔十年,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客观情况、物价水平都发生了较大变化,原有的规定在执行中明显滞后,有令难行,有规难依,有时不得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经常让财会人员左右为难。最突出的问题是有关住宿费报销、市内交通费包干及伙食补助的规定。

一、住宿费限额执行难

工作人员为单位公出办事,在外四处奔波劳顿,当日不能往返需要住宿时却往往要倒贴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挫伤了职工因公出差的积极性。原因是住宿费报销限额标准偏低,而旅店服务业收费标准近年来节节上升,报销标准与实际收费水平之间的差距过于悬殊。如:到一般地区出差住宿,处级以下人员仅仅40元/天,目前在一些大中城市,找这样低收费标准的宾馆实在不易。一般宾馆不售单床,要住就得包房(标间等)。结果住宿费超标了报不了,当事人可以用各种理由找单位领导特批,实报实销;住宿费节约了要归已,丝毫省不下。文件已经失去约束力。

本着实事求是、以人为本,既要合理又要节约的原则,应对原规定作适当地调整,调整的幅度大体应在原标准的一倍左右。但这一做法不宜全国统一,调整应按地域原则由各省(市、自治区)分别制定。

将原来划分的一般地区和特殊地区,改成省内、外省和特殊地区三个。省内的标准可以高过省外的也可低于省外的,经济发达的省份或者物价水平相对高的省份,标准可高于省外的,反之,应低于,主要依据实际情况,特殊地区标准应是三者之中最高的。

二、交通费包干好无奈

出差人员在有限的时间内办的事儿越多,花的交通费越多,包干标准每天才不过几元钱,而现在的公交车票价早已与十年前的不可同日而语,提高包干标准也是势在必行。在这方面,2005年8月1日起,我国新疆自治区不再单独对市内交通费包干,而是改设“公杂费补助”,将市内交通费与电话费合二为一,相应提高标准。这样既解决了市内交通费标准低的问题,同时也使因凭据报销而不太好控制的电话费有了约束。可以借鉴并推广新疆的做法来解决这个问题。

此外,也不宜再区分什么省会城市(中央直辖市、计划单列城市、特殊地区,县级以下城市等),搞的会计晕头转向,时刻要关注哪里的行政区划又变化了,哪里又计划单列了等等,实际上很难及时跟得上。只分省内和省外就足矣。

三、伙食补助杯水车薪

每天发15元的标准补助,以当前的物价水平,在火车上购买一次盒饭就所剩无几了,大部分“糊口”的事只好个人掏腰包,使出差者感觉不平衡。

第10篇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财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并结合出台的关于差旅费、公车管理、接待费等相关办法,加强我局财务制度的规范化、制度化。

(二)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办事,灵活、合理、有效管理和使用好资金,做到保证重点、兼顾一般。

(三)坚持财务管理原则,严格按照财务收支的各种审批手续、程序、范围办事,严格按标准核算各种费用支出,把好经费支出关,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

(四)加强财务监督与管理,自觉接受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

(五)对违反财经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对工作不负责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经费预算管理

(一)由局财务室统一编制办公室年度经费预算和专项经费报告。向财政部门申请的专项经费报告,应及时提交财务负责人审核并报经相关负责人审签后上报。

(二)财务室必须按规定完成本局日常财务工作,并配合完成其他部门规定的与财务有关的工作。编制财务月报表和年报表,每半年对机关经费开支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并形成书面报告报分管领导审核。年终搞好财务决算,并形成决算报告。按月公示本单位财务开支情况,做到公开、透明,并接受干部职工监督。

(三)本局各种收入和从各种渠道申请到的经费必须划拨到我局银行存款基本账户上,由财务室统一管理,并建立相关帐目。财务室工作接受办公室管理,并纳入考核。

三、经费支出管理

(一)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根据“统一管理、专款专用、精打细算、统筹兼顾、合理使用、节约开支”的原则,坚持逐级审批制度,由财务室填写单据并签字,再由财务负责人审签后方可支出,减少和杜绝一切不必要的开支。

(二)严格资金管理。凡支取资金,在支取凭证(现金或转账支票)上必须加盖出纳、财务负责人2人印章,并同时加盖办公室财务专用章。以上印章在有关开户行预留印鉴,以便核对。差旅费报销由报销人员如实填写报销单据,经财务室同志初步审核,再交由财务负责人签批方可报销。财务人员要逐项核算,如发现不符合开支范围、超标准、手续不全的要认真核对情况并不予报销。出差人员需附出差相关依据;若电话通知的,需预留电话,以便查实;衔接项目的,需再报销单上填写项目名称及对接项目负责人名字及单位名称;出差期间若不按照主办方安排,自行食宿的,超出费用自理,节约部分按照主办方规定的最低标准报销,但均不超过现行的差旅费报销标准;出差期间自带交通工具的,以符合逻辑的油料票折合为公共汽车票据的标准报销,不得超标报销,不鼓励自带交通工具,若出行中出现任何交通事故,自行负责。

(三)出差人员出差中产生的出租车费、电话费等一律包含在公杂费中。

(四)财务室尽量减少现金的流动,并加大对公不对私的力度,日常零星开支,如:水费、电费、邮寄费等由出纳自行垫付,并凭票及时报销。

(五)离退休和在职职工生病住院,由局办公室组织人员进行慰问,购买慰问品费用不得超过200元,不得重复或多次报销。对于住院人员和陪护人员产生的交通费按票据报销,无票不报;护理人员若有工作,每天报销15元护理费,若无工作,每天报销20元护理费。

四、借款管理

(一)我局因分管项目较多,干部职工经常出差,借支差旅费是必要的,但借款数额领导每次不得超过3000元,一般干部不得超过2000元,并做到及时报销或归还,否则一律不得再借。若多次催款无效,将在职工年度绩效工资或者目标奖中抵扣。年度考核一律不得评为“优秀”

(二)未经财务负责人审批不得随意借款。借款人必须填写借款单报经财务负责人审批后,才能借出。做到借支有据、手续齐备。

(三)借款者从借款之日起一季度内还清借款,特殊情况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可适当延期。借款者出差返回单位一周内报销冲账,一次结清借款,并注明延期原因。

(四)借款人员调离本单位,财务人员必须及时通知借款者结清借款后,办公室方能办理有关调动手续。若借款人拒绝履行手续,将在年度奖金中予以抵扣。

五、财务人员管理

(一)财务室每月要向财务负责人报告经费支出情况,提供有关数据,做到项目清楚、数据准确;再由财务负责人向局长汇报。

(二)严格财务纪律,认真执行财务工作程序,按时核对银行账户对账单,如有不符合及时查明原因。

(三)严格执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收付各种资金要做到收有凭、付有据、手续清楚,做到日清月清。

(四)保管好各种现金、票券等,确保机关财务安全。

第11篇

一、科内部财务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科内各项支出,要量入为出,勤俭节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科内部财务工作由综合组统一管理,并定期向局领导提供支出情况及支出进度。

三、一般支出管理。一般支出包括经常性支出和项目支出两部分。经常性支出是为维持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如办公用品支出、差旅费支出等。项目支出是为完成专项或特定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如改革运行经费支出、银行手续费支出、财政决算编审费支出等。

(一)经常性支出的办理

1.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采购支出。自行采购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时,需报分管局领导批准。报销时,填报《市财政局支出报销单》,并附相关票据,经科长签字后报局领导核签。

2.差旅费支出。报销时,填报《市财政局差旅费报销单》,并附相关票据,经科长签字后报局领导核签。

(二)项目支出的办理

项目经费支出时,应先经分管科长审示后报科长审批;项目支出结算时,应填报《市财政局支出报销单》,并附支出明细单,经科长签字后报局领导核签。

四、国库专项支出管理。

(一)指标划分。由综合组负责将年初预算指标进行划分。

(二)计划录入及审批。由经办组提供用款申请依据及领导签字、盖章的申请单,送审核组录入用款计划申请,用款计划申请书经经办组长、审核组长签字后送综合组审签,用款计划由综合组审批下达。

(三)支付申请及受理。用款计划审批后,审核组经办人根据经办组提供的相关付款信息,录入支付申请,支付申请书经经办组长及科长签字后按正常支付流程办理。

第12篇

第一部分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销行为,倡导一切以业务为重的指导思想,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相关的财经制度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将财务报销分为日常办公费用、工薪福利及相关费用、税费支出、工程相关支出及专项支出等,以下分别说明报销相关的借款流程及各项支出具体的财务报销制度和报销流程。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部分 借支管理规定及借支流程

第四条 借款管理规定

(一) 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凭审批后的《出差申请表》按批准额度办理借款,出差返回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二) 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周转金等,借款人员应及时报帐,除周转金外其他借款原则上不允许跨月借支。

(三) 各项借款金额超过5000元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备款。

(四) 借款销账规定:(1) 借款销帐时应以借款申请单为依据,据实报销,超出申请单范围使用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销帐;(2)借领支票者原则上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销帐手续。

(五) 借款未还者原则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还借支者转为个人借款从工资中扣回。

第一条 借款流程

(一) 借款人按规定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支票或现金。

(二) 审批流程: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经理复核→总经理审批。

(三) 财务付款:借款凭审批后的借款单到财务部办理领款手续。

第三部分 日常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

第二条 日常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电话费、交通费、办公费、低值易耗品及备品备件、业务招待费、培训费、资料费等。在一个预算期间内,各项费用的累计支出原则上不得超出预算。

第三条 费用报销的一般规定

(一) 报销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相关规定见发票管理制 度),且发票背面有经办人签名。

(二) 填写报销单应注意:根据费用性质填写对应单据;严格按单据要求项目认真写,注明附件张数;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简述费用内容或事由。

(三) 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三) 报销5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以便备款。

第四条 费用报销的一般流程:报销人整理报销单据并填写对应费用报销单→ 须办理申请或出入库手续的应附批准后的申请单或出入库单→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门复核→总经理审批→到出纳处报销。

第五条 差旅费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 费用标准:

职 务

交通工具

住宿标准

伙食标准

外埠市内交通费用

一般员工

火车硬卧

120元/天

30元/天

30元/天

部门负责人

火车硬卧

150元/天

40元/天

40元/天

总经理助理

飞机

200元/天

50元/天

50元/天

总经理及以上

飞机

实报实销

实报实销

实报实销

(二)费用标准的补充说明:

1. 住宿费报销时必须提供住宿发票,实际发生额未达到住宿标准金额,不予补偿;超出住宿标准部分由员工自行承担。

2. 实际出差天数的计算以所乘交通工具出发时间到返京时间为准,12:00以后出发(或12:00以前到达)以半天计,12:00以前出发(或12:00以后到达)以一天计。

3. 伙食标准、交通费用标准实行包干制,依据实际出差天数结算,原则上采用额度内据实报销形式,特殊情况无相关票据时可按标准领取补贴。

4. 宴请客户需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招待费,同时按比例(早餐20%、午餐或晚餐40%)扣减出差人当天的伙食补贴。

5. 出差时由对方接待单位提供餐饮、住宿及交通工具等将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三) 报销流程

1. 出差申请:拟出差人员首先填写《出差申请表》,详细注明出差地点、目的、行程安排、交通工具及预计差旅费用项目等,出差申请单由总经理批准。

2. 借支差旅费:出差人员将审批过的《出差申请表》交财务部,按借款管理规定办理借款手续,出纳按规定支付所借款项。

3. 购票: 出差人员持审批过的出差申请复印件,到行政部订票(原则上机票一律用支票支付,特殊情况不能用支票的,需事先书面说明情况,经审批人签字后报财务备案)。

4. 返回报销:出差人员应在回公司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事宜,根据差旅费用标准填写《差旅费报销单》,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审核签字,总经理审批;原则上前款未清者不予办理新的'借支。

第六条 电话费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 费用标准

1. 移动通讯费:为了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员工的手机费用的报销采用与岗位相关制,即依据不同岗位,根据员工工作性质和职位不同设定不同的报销标准,具体标准见行政部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2.固定电话费:公司为员工提供工作必须的固定电话,并由公司统一支付话费。不鼓励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私人电话。

(二)报销流程

1、 公司人力资源部每月初(10日前)将本月员工手机费执行标准(含特批执行标准)交财务部。

2、 财务部通知员工于每月中旬(20日前)按话费标准将发票交财务部集中办理报销手续。

3、 财务部指定专人按日常费用的审批程序集中办理员工手机费报批手续。

4、 员工到财务部出纳处签字领款(每月25日前)。

5、 固定电话费由行政部指定专人按日常费用审批程序及报销流程办理报销手续,若遇电话费异常变动情况应到电信局查明原因,特殊情况报总经理批示处理办法。

第十一条 交通费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 费用标准:

(1)员工因公需要用车可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申请公司派车,在没有车的情况下经行政部车辆管理人员同意后可以乘坐出租车;

(2)市内因公公交车费应保存相应车票报销。

(二) 报销流程

1. 员工整理交通车票(含因公公交车票),在车票背面签经办人名字,并由行政部派车人员签字确认,按规定填好《交通费报销单》。

2. 审批:按日常费用审批程序审批。

3. 员工持审批后的报销单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二条 办公费、低值易耗品等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管理规定:为了合理控制费用支出,此类费用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管理,集中购置,并指定专人负责。

(二)报销流程

1.购置申请: 公司行政部每季度根据需求及库存情况按预算管理办法编制购置预算,实际购置时填写购置申请单按资产管理办法规定报批。

2.报销程序:报销人先填写费用报销单(附出入库单),按日常费用审批程序报批。审批后的报销单及原始单据(包括结账小票)交财务部,按日常费用报销流程付款或冲抵借支。

3.费用归集:财务部按月根据行政部提供的各部门领用金额统计表,归集核算各部门相关费用。库存用品作为公共费用,待实际领用时分摊。

第十三条 招待费、培训费、资料费及其他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费用标准

1. 招待费:为了规范招待费的支出,大额招待费应事前征得总经理的同意。

2. 培训费:为了便于公司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此费用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统一管理,各部门培训需求应及时报送人力资源。人力资源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培训计划报总经理审批。

3. 资料费:在保证满足需要的前提下,尽量节约成本,注意资源共享。各部门在购买资料前必须先填写《资料申请表》,在报销前必须到行政部资料管理人员处进行登记(资料管理人员在资料发票背面签字)。

4.其他费用:根据实际需要据实支付。

( 二)报销流程:

1. 招待费由经办人按日常费用报销一般规定及一般流程办理报销手续。

2.培训费由人力资源部人员根据审批程序及报销程序办理报销手续。

3.资料费在报销前需办理资料登记手续,按审批程序审批后的报销单及申请表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4.其他费用报销参照日常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办理。

第四部分 工薪福利及相关费用支出制度及流程

第十四条 工薪福利等支出包括工资、临时工资、社会保险及各项福利等,此类费用按照资金支出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工薪福利支付流程

(一) 工资支付流程:(1)每月20日由人力资源部将本月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的工资支付标准(含人员变动、额度变动、扣款、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信息)转交财务部;(2)总经理提供职工月度奖金分配表;(3)财务部根据奖金表及支付标准编制标准格式的工资表;(4)按工薪审批程序审批;(5)每月25日由财务部通过银行形式支付工资;(6)每月末之前员工到财务部领工资条并与工资卡内资金进行核实。

(二)临时工资支付流程同工资支付流程。

(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支付流程:(1)由人力资源部将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的支付标准交财务部进行相关的财务处理;(2)住房公积金由人力资源部按工薪审批程序申请转帐支票支付;社会保险金由财务部协助人力资源办理银行托收手续,财务部收到银行托收单据应交人力资源部专人签字确认,若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其他福利费支出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按审批后的支付标准填写报销单→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财务经理进行财务复核→报总经理审批,审批后的报销单及支付标准交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第五部分 专项支出财务报销制度及流程

第十六条 专项支出主要包括软件及固定资产购置、咨询顾问费用、广告宣传活动费及其他专项费用等。

第十七条 软件及固定资产购置报销财务制度及流程。

(一) 填写购置申请:按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填写《资产购置申请单》并报批。

(二) 报销标准:相关的合同协议及批准生效的购置申请。

(三) 结账报销:

(1)资产验收(软件应安装调试)无误后,经办人凭发票等资料办理出入库手续,按规定填写报销单(经办人在发票背面签字并附出入库单);

(2)按资金支出规定审批程序审批;

(3)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报销单以支票形式付款;(4)若需提前借款,应按借款规定办理借支手续,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八条 其他专项支出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 费用范围:其他专项支出包括其他所有专门立项的费用(含咨询顾问、广告及宣传活动费、公司员工活动费用、办公室装修及其他专项费用)支出。

(二) 费用标准:此类费用一般金额较大,由主管部门经理根据实际需要向总经理提交请示报告(含项目可行性分析、费用预算及相关收益预测表等),经总经理签署审核意见后报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审批。

(三) 财务报销流程

1.审批后的报告文件到财务部备案,以便财务备款。

2.签订合同:由直接负责部门与合作方签订正式合作合同,(合同签订前由公司法律顾问的审核,合同应注明付款方式等)。

3.付款流程:

(1)由经办人整理发票等资料并填写费用报销单(填写规范参照日常费用报销一般规定);

(2)按审批程序审批: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 财务复核 →总经理审批;

(3)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报销单金额付款;(4)若需提前借款,应按借款规定办理借支手续,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手续。

第六部分 报销时间的具体规定

第十九条 为了协调公司对内、对外的业务工作安排,方便员工费用报销,财务部将报销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1.财务报销:公司财务部每周四为财务报销日。若当月的最后一个报销日在该月的28日以后,为了便于财务部集中时间月末结账,该报销日停止财务报销。

2.借支及其他业务的不受以上的时间限制,可随时办理。

第七部分 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