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31 09:50:4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合同能源管理案例,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 EPC)目前国内兴起的一项新业务。合同能源管理是发达国家普遍推行的、运用市场手段促进节能的一种商业模式,它不是推销产品或技术,而是推销一种减少能源成本的财务管理方法,具体是指节能服务公司(Energy Management Company,EMCo)与客户以契约的形式,对节能项目约定节能目标和商业动作模式,并主要通过以节省能源费用或节能量,并通过分享节能效益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客户根据使用该节能设备后产生的节能收益按约定比例支付给EMCo,EMCo在合同期内享有节能设备所有权,合同期满后设备则无偿交付客户所有。在此商业模式下,风险不再由项目企业独自承担,而是在项目产生节能效益后,由EMCo与客户一起分享项目节能收益,能有效地刺激企业节能减排的动力。
一般而言,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根据具体协议可分为多种类型,成熟的模式主要有节能量保证型、能源费用托管型与节能效益分享型。《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签订《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其合同格式和内容,符合《合同法》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等规定。”,《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也规定“本办法支持的主要是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可见,在政策层面,国家支持的主要是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效益分享型,在项目期内客户和EMCo双方分享节能效益。节能改造工程的投入和风险由EMCo承担,项目建设施工完成后,经双方共同确认节能率后,节能效益首先保证EMCo收回投资成本,然后双方按比例分享节能效益。项目合同结束后,节能设备无偿移交给客户使用,以后所产生的节能收益全归客户享受。实务中也以节能效益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最为普遍。
作为一项新兴商业模式,我国的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准则均尚未对该项业务的会计核算方法作出明确的规范,会计理论界对此研究亦相对十分匮乏,导致各企业对合同能源管理进行会计处理中比较混乱。笔者针对以节能效益分享型为主的合同能源管理的会计核算方法提出自己的见解,希望能引起大家的思考和讨论。
二、合同能源管理会计核算方法的辨析
合同能源管理的会计核算方法,目前唯一能参照的是《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2010]25号)。文件规定:“各级政府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按照合同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视同能源费用进行列支。事业单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按照合同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计入相关支出。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如购建资产和接受服务能够合理区分且单独计量的,应当分别予以核算,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处理;如不能合理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单独计量的,企业实际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作为费用列支,能源管理合同期满,用能单位取得相关资产作为接受捐赠处理,节能服务公司作为赠与处理。”
但该文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过程中具体会计核算方法仍不够清晰明确,实务操作中主要存在两种观点:一是采用BOT处理方法;二是适用租赁准则。
第一种观点认为,合同能源管理有着明显的建造-经营-转移这一过程,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以及《国际财务报表准则解释公告第12号―服务特许权协议》(IFRIC 12)规定的BOT模式相一致,故可以参照BOT模式进行会计处理。
第二种观点则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以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解释公告第4―判断一项交易安排是否包含租赁》(IFRIC4),在确定某项交易是否属于或者包括租赁业务应考虑两个因素:一是履行该协议是否依赖某特定资产,二是协议是否转移了资产的使用权。在合同能源管理业务中,能源管理合同的履行需依赖特定资产(即公司负责建造安装的环保设备),而该设备虽然形式上是由EMCo使用管理,但是这种使用管理是受到客户限制的,客户根据合同,对EMCo在运用设备期间的服务类型、服务对象、服务价格进行限定,因此设备的使用权在客户,即设备的使用权发生了转移,故应按租赁处理。
笔者认为,对合同能源管理的会计处理需根据合同的具体条款,节能效益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更多地符合租赁交易的特征,而不是BOT模式。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规定的BOT模式是适用于企业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IFRIC 12则明确这是一种“公共-私营”服务特许协议。BOT交易的特征是:资产的日常运作由运营方负责,但与基础设施相关的重大权益性风险和报酬由授予人(政府部门)保留。而合同能源管理交易中,资产由客户(而不是EMCo)使用,同时由于未来节能收益的不确定性,与资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可能在相当大程度上还是由EMCo享有或承担,并且该业务显然是一种“私营-私营”协议,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规范的范围。
如果参照BOT处理,那么EMCo需要确认一项无形资产―特许权,意味着客户就要确认一项固定资产,但是客户确认的这项固定资产未必符合固定资产的定义,与资产相关的主要风险报酬是否已经转移这一点非常值得商榷。
合同能源管理具有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融资与融物相统一等特点,与租赁模式有很大的趋同性。参照IFRIC 4判断一项交易安排是否包含租赁中规定的两项条件:该项交易必须以特定的资产使用权作为载体;该项交易安排授予了交易对方使用该资产的权利。节能效益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符合上述条件,可定性为租赁。判断属于融资租赁还是经营租赁则因根据合同具体加以判断,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规定,融资租赁是把标的资产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实质上转移给承租人的租赁;除此以外的都是经营租赁。在此框架下,EMCo应当根据过去的经验和本案例的具体情况,确定于租赁开始日,其本身从该项业务中可获取的收益是否基本上可以确定金额。如果是,则按融资租赁中出租方的会计处理要求执行;反之作为经营租赁处理。如果在就合同条款达成协议之日,公司可以对该项目未来的收益金额作出可靠估计的。比如合同规定“节能效果在20%以上,即视为具有节能价值,双方开展合作”,表明公司已经把标的资产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了,应作为融资租赁处理。
若按融资租赁确认,EMCo与客户参照比照融资租赁处理,详见下文案例。
若按经营租赁确认,EMCo按收到的节能分配收益确认为当期的收入,对节能资产视同固定资产,在合同期分摊节能资产及节能服务初始投资额。合同期发生的维修服务性支出计入当期损益。客户按节能收益分成支出计入当期的成本费用,项目资产不视同固定资产入账,用备查簿作备查登记,同时应在财务报告中披露。
三、应用案例
案例:2010年10月1日,某EMCo与A公司签订节能服务合同:EMCo提供项目资金300万元;提供项目设计、设备选型购买、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等一揽子服务,累计需耗资60万元,节能工程当年完工交付使用。确保每月节约电费10万元,EMCo从节电效益中获取回报,其分成比例为5∶5,节能服务合同内含利率设定为5.46%。合同开始日为2011年1月1日,期限3年,项目保证金为10万元。节能设备的使用年限为10年。
根据协议,判断形成融资租赁业务,EMCo会计处理方法如下:
1.提供项目资产及初始直接服务,形成应收款。
最低服务收款的现值=100×PA(3,5.46%)=270(万元)
未实现节能项目融资收益=300-270=30(万元)
借:长期应收款―A节能项目 360
贷:节能项目资产270
未实现节能项目融资收益 30
银行存款60
2.分期收到节能服务费(未实现节能项目融资收益各期分摊计算参照融资租赁,此处从略,以下分录为第一年分录,其余两年类似)。
借:银行存款 160
贷:长期应收款―A节能项目
100
主营业务收入―节能收益分成收入60(10×12×50%)
借:未实现节能项目融资收益 14.74
贷:主营业务收入―实现的融资收益
14.74
3.每期分配节能收益时,应分摊初始直接费用,计当期损益。
借:主营业务收入―节能收益分成收入 20
贷:长期应收款―A节能项目20
4.如节能项目使用费逾期未能收回,可先用保证金抵付节能项目费用中所含的投资成本。
借:其他应付款―保证金10
贷:长期应收款―A节能项目10
5.节能项目使用费逾期未能收回时,EMCo应停止确认节能合同费用中所含的节能服务收入,并将以前期确认的项目服务收入予以冲回,直到使节能设备投资成本全部收回为止。
6.能源管理合同期满,EMCo作为赠与资产进行账务处理。
关键词:合同能源管理 循环流化床锅炉 节电量预测 财政补贴
中图分类号:F20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5)01(a)-0000-01
随着全球可用能源的急剧减少以及环境污染的日益严重,节约能源,减少排放已经成为每个国家在发展进程中不可忽视的问题。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以及国家财政部共同联合讨论研究出的有关加快合同能源管理发展,使其能进一步促进节能服务产业的各项意见于2010年形成条文形式并被国务院转发,要求各地区部门单位能够做到态度上认真对待,行动上贯彻执行。同年6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及国家财政部又了有关合同能源管理方面的奖励方法――《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0]249号),这意味着中央的预算投资中将会有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一席之地,并且它也成为了中央财政在节能减排这一项目专项资金投资的项目之一。
1 合同能源管理流程及节能算法的创新
1.1 合同能源管理流程
合同能源管理流程大致分为两个个步骤。首先企业单位应当聘请专业的节能服务公司来为自己公司项目提供服务,节能服务公司必须对目标项目有一个完整的、彻底的了解,并与企业进行沟通,以了解雇主的目的,在此基础上,设计出改造方案,对节能效益进行预测。在客户以及节能服务公司都达到一致认同的情况下,签订法律合同。其次,签订合同后,节能服务公司开始施工,包括设备的购买、安装、测试等以及针对有关人员的专项培训。项目投入运行后,需要另外聘请检验机构对项目质量以及节能效益进行检验,这样双方能够通过检验机构出示的节能检验报告来共同分享效益。
1.2 合同能源管理中关于节能算法的创新
合同能源管理目前已广泛应用于多个领域,包括建筑业以及工业、商业等。由于节能服务项目的可行性以及其所带来的利益,各行各业也在不断尝试引进这一项目,如石化、交通、电力、钢铁、建材等。综合来说,合同能源管理更受用电大户与用能大户的欢迎,这能够为他们有效地降低能源的浪费并减少污染的排放量,并且他们合同金额的数目较大、能源计量也比较便利,有利于节能项目的实施,像工业锅炉、工业余热回收利用、配电系统、工业高低压变频器等都是合同能源管理的重点推广方向。由上面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涉及的领域和节约能源的形势可以看出其具有“三多”的特点:专业领域多、节能量形式多、节能影响因素多。而在合同能源管理实施前,节能量的预测是一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能否实施的关键因素。不同专业领域的节能量预算方法也大不相同,而且许多节能量形式还没有相匹配的估算算法。这就要求我们不断开发出新的节能算法,不断拓展项目范围,使节能量算法与对应的节能量形式相匹配。
2 环流化床变频改造中合同能源管理应用案例分析
案例为坑口煤矸石电站2×150MW,配套循环流化床锅炉2×480t/h。计划变频改造以下设备:
表1 改造设备清单
电厂装机容量 2×150MW 调节方式 辅机运行情况
锅炉容量 2×480t/h循环流化床锅炉
一次风机 2×2×1800kW 阀门 两用
二次风机 2×2×1000kW 液耦 两用
引风机 2×2×1800kW 液耦 两用
2.1 分析将变频技术应用于目标设备的可行性
2.1.1 目标设备机组实际运行状况
根据DCS收集的数据,2009年1、2#机组各运行7140h。其运行时间段以及相对应的时间内的负荷如下:
表2 机组运行情况
机组负荷(MW) 80 100 120 150
平均运行时间(%) 15.21% 28.82% 29.15% 26.82%
表中数据显示:120MW机组的总运行时间为一年运行总时间中最多的,占29.15%,其次为100MW机组,为28.82%,然后是150MW机组,为26.82%,最后为80MW机组,它所运行的时间仅占一年运行总时间的15.21%。由此分析可知,机组在低负荷时间段下运行的时间与高负荷时间段比较而言,相对较长。
2.1.2 机组配套风机改造必要性
图1 液力耦合器和变频器调速效率曲线
图1所描绘的就是液力耦合器和变频器的效率--转速曲线,从图中可以看出,液力耦合器的效率会随着输出转速的减少而同比减少,并且在输出转速减少时,变频器依然保持着良好的状态,而液力耦合器的工作效率则显著下降。因此,我们可以看出在液力耦合器的低速特性弱于变频调速。并且从使用成本上来说,液力耦合器故障概率高,因此所需要的日常维护成本也高,所以,用变频调速来取代二次风机、引风机液耦调速会更有利于企业的经济效益,也能促进节能的效果。
2.2 目标设备预计节能效果
为了更好地对节电量进行预测,了解目标设备的能量的损失情况,因此在项目调研阶段,从DCS中收集了09、10两年的设备整体运行数据。
根据所收集的数据,对目标设备各个季节的负载情况进行详细分析,指出由不同风机节能改造的节能量,汇总分析数据,列表:
表3 主要辅机预计节能量
设备 节电率 节能量(KWh) 年节约电费(元)
A B A B A B
一次风机 1号炉A/B风机 24.20% 24.80% 2535989 2705543 720221 768374
2号炉A/B风机 24.00% 24.50% 2557819 2709589 726421 769523
二次风机 1号炉A/B风机 18.10% 17.90% 744710 709944 211498 201625
2号炉A/B风机 18.40% 18.00% 761472 719534 216258 204348
引风机 1号炉A/B风机 17.60% 19.40% 1810779 2003876 514261 569100
2号炉A/B风机 17.80% 19.60% 1843718 2002425 523616 568688
合计 21104561 5993695
从表中数据可以看出,对变频进行改造后,两台机组12台辅机的年节能量可能达到21104561KWh,而对应节约的电费则达到了5993695万元(电费:0.284元/KWh)。
计算可得,项目投资利润率28.55%左右,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10.35%左右,税后财务净现值(ic=10%)16.81万元,投资的回收期为4.72年。
2.3 技术方案
为了确保锅炉在可能发生的事故中能够正常运行,将采用自动旁路的方式,同时根据设备的现在的运行情况决定采用一拖一的形式来进行测试。
表3 变频器配套方案
序号 设备名称 配套变频器(KVA) 数量 动力结构
1 一次风机 2250KW 4套 一拖一,自动旁路
2 二次风机 1250KW 4套 一拖一,自动旁路
3 引风机 2250KW 4套 一拖一,自动旁路
2.5 项目实施后实际节能效果
3个月的施工与安装,项目得以完成,第三方检测机构测量的节能效果如下:
2.5.1 改造前后设备实际运行电流比较
电厂DCS采集风机电流结果显示:设备电流在改造后显著减少。
表4 改造前后电流比较
负荷 改造前(A)
一次风机电流 二次风机电流 引风机电流
A B A B A B
100.91 160.3 157.14 67.42 62.45 110.29 84.61
110.23 159.06 167.3 76.12 65.17 138.12 106.81
120.08 161.7 168.03 77.86 63.17 138.74 107.27
130.41 164.62 166.55 75.96 61.85 137.48 107.06
140.66 172.91 167.87 85.44 64.55 132.7 127.86
150.43 157.62 155.06 76.34 85.46 148.49 146.38
负荷 改造后(A)
一次风机电流 二次风机电流 引风机电流
A B A B A B
100.91 57.13 57.06 13.22 11.92 45.91 41.17
110.23 51.77 53.60 17.34 17.95 51.50 54.38
120.08 57.01 55.29 34.67 35.01 89.17 74.08
130.41 60.60 62.44 40.61 41.71 89.88 90.56
140.66 64.24 66.19 44.02 47.43 99.51 101.94
150.43 74.93 72.83 58.00 60.47 146.52 129.75
2.5.2 改造前后厂用电率比较
在对次风机、二次风机和引风机进行变频改造后,厂用电率大幅度减少。分析日生产报表可以看到厂用电率在不同负荷率下改造对比如下:
表6 改造前后厂用电率的对比
负荷率 改造前 改造后
57.59% 11.90% 7.51%
68.19% 11.58% 7.09%
71.19% 13.65% 7.55%
85.37% 10.67 % 7.30%
91.23% 10.71% 7.85%
可以看到,在改造后,年节约达到了3911万KWh,对应大约7691.53吨标准煤,厂用电率下降约3%,可以说节能的效果是非常明显的。
2.5.3 比较预期节电量和实际节电量
表6 预期量与实际量的对比
预测 实际
节电量 投资回收期 节电量 投资回收期
2110万KWh 4.72年 3911万KWh 3年
改革后,实际项目效果远超过预期。
2.6 变频改造的附加收益
网侧功率因数提高:原电机在采用高压变频调速系统后,电源的功率因数达到了0.95,相比较于工频驱动时的0.8来说更为高效,这样即使没有无功补偿装置也能较大程度地降低无功功率,满足了电网所需。
设备运行与维护费用下降:采用变频调节后,设备的各种维护费用也会随之降低,这是因为,电机、风机转速会随着负荷率的减小而减小,这样就避免了主设备与相应辅助设备的摩擦,减少了机器的损耗,同时由于风门开度在改造后能够达到100%,这也减少了风门的维护费用。总的来说,采用变频调节时,只要做到对设备简单的定期除尘以及检查,就能够有效地提高生产效益,而检修费用相较改造之前也会大幅度地降低。
采用变频调节能够降低启动电流,实现对电机的软启动,相应的延长电机的使用时间,降低设备运行噪音。
同旧系统相比,改造后的系统能够有效地检测避免短路、缺相、过流、温度高等现象,对电机起到了更好的保护作用。
新系统操作简单方便、易于上手,并且由于应用技术的先进,能够做到计算机远程遥控,智能调节。
2.7 财政奖励的申请
企业单位在项目实施以前到当地主管节能的部门进行备案,项目结束后,向备案部门提交申请财政奖励的书面问以及相关资料,在相关部门委托第三方检测部门检测得到结果后,获得财政奖励共230.7万元。
3 结论
【关键词】照明节能;绿色建筑;城市发展;合同能源管理;EMC
中图分类号: TE08文献标识码: A
一、前言
当前我国正处于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新农村建设的有利时期,特别是城市建设日新月异。近10年来,每一个城市的建筑面积都迅速的扩展了好几倍。在城市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问题,如交通拥堵、建设用地紧缺、污染排放增多、能源和资源消耗严重等大量涌现,能源消耗巨大,能源利用效率低,对环境影响突出——比如现阶段最突出的阴霾天气、水源污染等,这些都导致全社会保护生态的意识迅速增强。
面对城市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许多城市不再过分追求过快过大的建设思路,积极转变城市建设模式,提出了建设生态城市的目标,要把城市建造得更加干净、更加美丽、更加生态环保。许多城市都将节能确定为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主要内容。
节能成为了全社会的共识并成为了政府重要的战略举措,因为能源供应的安全问题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
2009年北京市提出了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口号,这就是当前政府深刻认识到必须转变城市发展模式而提出的应对战略。
二、绿色建筑的特点及政策支持
所谓的绿色建筑就是指满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城市建筑是城市的主要组成部分,也是城市居民居住、工作、休闲娱乐的主要活动场所。推进建筑节能,开展绿色建筑行动,把城市建筑建设得更加节能环保,建设得更加舒适宜居,以绿色、循环、低碳理念指导城市建设,转变城市的建设模式,破解资源瓶颈,正是体现了倡导城市节能发展绿色建筑的必然需求,终将会为城市持续健康发展增添光彩。
中国绿色建筑的发展和城市节能的应用,与发达国家有着显著的不同。中国目前正处于城镇化高速发展阶段,而发达国家是在工业化、城镇化高速发展期之后的后工业时期开始绿色建筑和城市节能的进程。因此中国的绿色建筑和城市节能建设具有边发展边推广节能的特点。
从1980年世界自然保护组织首次提出“可持续发展”的口号以来,节能建筑的体系开始慢慢地进入人们的视野。在1987年联合国环境署发表了《我们共同的未来》报告,确立了可持续发展的思想。直到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才将绿色建筑逐渐确定为发展方向。绿色建筑的概念进入中国后,在2004年建设部举办了“绿色建筑创新奖”,这标志着我国的绿色建筑发展进入了全面发展的阶段。从这个时间算起我国的绿色建筑发展进入了快车道,2006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式颁布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2009年我国政府了《关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决议》,提出了发展绿色经济、低碳经济的概念。2012年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了《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又在2013年的国务院办公厅1号文件中转发了发展改革委、住建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从2009年贵州省出台《贵州省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以来,北京、上海等十三个省市相继出台了相关的评价标准和办法。从上述绿色建筑的发展之路来看,绿色建筑是当前国内外未来建筑发展的共识,它将会是未来政策导向的重中之重。
三、照明节能在城市绿色建筑中的位置
一个能源消耗巨大的建筑,无论它有多么的时尚和豪华,都不是绿色建筑。
一个没有照明的建筑,是一个不适用的建筑。
一个没有照明的城市,是一个毫无美感的城市
照明节能是建筑节能的重中之重,照明节能是城市节能的革命性领域,是引领城市节能的先行者。
城市照明分家用照明、商场照明、酒店照明、机场照明、道路照明、场馆照明等。照明节能是发展绿色建筑的必经之路,照明节能更是节约资源四项内容中的重要一环。
发达国家照明用电消耗的比重已经占到总用电量的25%,中国照明用电量占全国总用电量也已经达到12%以上,并在以平均每年15%的速度递增。
以2012年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为例:
全国全社会用电量 49591亿kW.h
其中城乡居民生活用电6219亿kW.h
如果城乡居名生活用电中有一半是照明用电,这部分照明用电全都更换为LED或者太阳能等高效节能的照明产品,按照节电率50%计算,每年就能节约电量1555亿kW.h左右,大略相当于两个三峡工程的发电量(三峡工程多年平均年发电量846.8亿kW.h)。
所以城市照明节能是发展绿色建筑的必由之路,也是倡导低碳生活的必由之路。
四、新技术在照明节能中的应用情况及实现措施
现有节能新技术大概有如下几种:
使用高效光源,降低使用光源的功率,从而降低能耗,比如用LED灯代替荧光灯等。
使用低功耗照明电器,比如用扼流圈式整流器代替电感式整流器等。
使用高效率灯具,比如增强光罩透光率、反射率,相同条件下增强照度。
使用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代替原有照明用电。
使用光感、遥控等照明智能控制系统,比如根据纬度的不同设置自动开关灯时间,减少手工开关灯时间出现的大白天还在亮灯的情况。
照明设计阶段充分考虑现场环境、使用效果等,避免照度浪费。
上述各种新技术的使用均有现成的案例,效果突出,但集成使用节能技术还在初级应用阶段。例如将节能产品、节能设计方案、节能管理应用等打包节能的方式还只是零星的在一些点应用,如果能大规模推广应用,将会取得更明显的节能效果。
照明节能的实现措施有以下三种:
1、照明设计节能——对空间的照明方式重新规划,合理的调配照度需求,达到节能。
2、照明产品节能——应用新型的照明产品和先进的照明技术,比如应用LED产品、太阳能光伏产品等达到节能。
3、管理节能——就是在利用低能耗照明产品的同时,集成光控、遥感等科技,再辅之以计量监测、无线数据交换、集中控制、数据处理、远程监控软件等技术和产品,实现了能耗系统在科技节能的基础上达到管理的二次节能,并将分散的数据,通过无线移动网络集中到一个统一的平台,通过这个平台能准确的对数据进行统计、存储,并形成详细的用电档案,在方便相关人员查看实时能耗等数值的同时,还可以进行数据分析。
在上述三种节能措施中管理节能的变化最大,即使产品和设计都达到了节能目标,但管理跟不上,也会造成大量的浪费,将上述两种措施实现的节能又浪费掉了。笔者曾经遇到过一个显著的案例,通过优化设计和应用节能产品,项目节能率达到了50%以上,但实际使用中发现节能率只有30%左右,20%的差距出现在哪里呢?经过分析和检测,发现线路老化损耗一部分,手工管理中提前开灯,延后关灯等又浪费一部分,造成实际节电率达不到设计节电率的情况发生。
五、能耗基数的确定是实现管理节能的基础
一个小局部的点即使没有准确的能耗数据也影响不大,但一个区域、一个城市如果没有准确的能耗数据,节能将无从下手。因为能源应用广泛,各个行业、各个区域用能情况都不一样,拿照明来说,分家用照明、商场照明、酒店照明、机场照明、道路照明、场馆照明等,如果不根据各种照明的情况使用符合这种照明的节能措施,将无法达到节能的目的。就像现在有些地方推行的免费用节能灯具更换家庭原有白炽灯等的方法,虽然达到了一定的节能效果,但从整个区域来看,节能效果并不理想。因为每个家庭都会从最经济的角度去使用照明灯具,绝不会无端的浪费,加之不用掏钱就能领取到免费的灯具,大家并不珍惜,所以设备人为损坏严重。商场照明、机场照明、道路照明、场馆照明等才是节能的重点方向,这些地方用电量大,用电时间长,如果使用综合节能措施,节能效果最明显。所以能耗平台的搭建势在必行。
当前,在数据孤岛丛生的情况下,对自己能耗家底的统计显得尤为重要,如果不清楚自己的能耗现状,就不能有的放矢,就会像上述所说的陷入盲人摸象的境地。
当前社会能耗数据的现状是:
无数据状态——粗放式的能源管理
只有总的能耗数据(月账单、年账单)
对工艺及设施的能耗数据不了解
缺乏有效的能源管理机制
有数据但缺乏数据管理和分析——基本能源管理
传统的人工抄表,并对抄表数据进行汇总、制表
简单的抄表和电力监测系统
缺乏对海量数据进行统计、整理和分析
能源管理系统——建立高效的能源管理体系
对能耗数据进行分析和整理
对能源用量、能耗成本进行分摊
生成各种关键能耗指标
根据系统的分析数据进行需求管理
利用能源管理系统发现浪费
利用能源管理系统进行绩效考核
所以将能耗数据电子化,搭建一个城市能耗计量平台需要形成共识,数据本身不产生价值,数据只有通过分析才能产生价值。但数据的电子化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有效的城市能耗计量平台的搭建,形成城市自己的能源消耗终端数据,能将城市的能源消耗透明的展示出来,能定量描述区域内能耗的具体情况,如能耗发展变化趋势、不同行业的用能情况、不同功能建筑的用能情况、不同季节和时点的用能情况、甚至于不同终端的用能情况都能完整清晰的展现出来。这个数据平台的搭建是节能工作的重要基础,目前这样的平台搭建还处在无意识状态,都是企业根据自己的需要搭建,成片区域的平台搭建还处于理论的状态。
城市能耗计量平台的一般模式是通过网络搭建一个无线的能源计量平台,这个平台主要借助无线移动通信网络,通过安装在现场的无线传输终端,读取各配电箱中的数字式电能表的数据,实时传输到能源计量平台,实现了能耗的分散采集、集中管理和耗能数据的统计和分析。
主要功能和特点:
1、规范和加强能源管理,从粗放式的能源管理模式到科学的能源管理模式。
2、发现系统中能源使用过程中浪费的情况。
3、生成各种用能需要的能源经济性指标,例如:单位产量能耗,单位面积能耗,单位销售额能耗等等。
4、帮助用能单位建立能耗基准线。
5、帮助用能单位管理生产或运行各个环节的能耗。
6、发现设备及生产管理中低效的环节。
7、对节能措施产生的节能效果进行测量和验证。
8、分析各种变量对能耗的影响,如天气、运营时间、产量等。
9、和用能单位的ERP系统(如SAP、Oracle等系统)对接,为用户提供各种能耗指标。
只要能上网的地方,任何相关方都可以登录这个计量平台适时察看历史能耗数据、现实能耗数据等,还能知道平台中的开灯情况,哪里灯具有损坏都能及时的反应出来。
城市能源数据平台是摸清能耗家底的利器,是指导节能方向的灯塔,是节能管理的中枢。
在这方面也有具体的应用案例:
1、机场照明节能案例:山西省太原武宿国际机场航站楼照明节能改造
2、公路照明节能案例:北京市京通快速路道路照明及收费站照明节能改造
3、物业小区照明节能案例:新疆乌鲁木齐某物业小区道路照明节能改造
这些案例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引入社会资金,在节能的同时,达到多赢的目的。他们合作的模式是EMC模式,就是所谓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是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
合同能源管理不是推销产品或者技术,它是一种减少能源成本的财务管理方法。这是一种在国际上成功运用的节能融资新模式。客户不需要承担节能实施的资金、技术及风险,就可以更快的降低能源成本,获得实施节能后带来的收益,并可以获取EMC公司提供的设备。分享期一般为5到8年,节能服务公司和业主的分享比例一般为8:2,合作目标一般为在满足原有照度甚至照度略有提高的基础上降低能耗,实现节能,节能率以照明为例一般不低于60%,它具有如下优势:
1、业主零投资,没有资金和技术风险,固定资产折旧转移到节能服务公司,合同到期后免费赠送给业主,节约能源后全部的利润归入业主方。
2、节能效益高,节能率在50%以上,业主分享节约能耗的收益时间长,效益收益在15年左右。项目实施完成见到节能效益后才与客户一起分享节能成果,达到双赢甚至多赢的效果。
3、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完成节能减排任务,享受政府节能减排补贴。
4、新产品性能稳定,降低维护频率,减少了维护人员,运行维护费用降低,适应环境能力更强,运用最先进的电子监控管理,提高了工作效率。
5、改善客户现金流,将有限资金投资在更优先的地方。
6、使客户内部管理更科学,可以获得专业节能咨询和能源管理经验,提升内部管理的科学性,将竞争力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建立绿色企业形象,增强市场竞争力。
六、合同能源管理技术在城市节能及管理中的前景
在照明合同能源管理的平台上未来还可以将水、电、气、油等数据集成进来,形成一个大数据,再利用云技术,将全国的水、电、气、油都汇入这个大网络,让企业、城市、国家的各层管理者都明晰自己的能耗家底,耗能方向,有的放矢地实现节能的目标。
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曾经指出,绿色建筑这场建筑界的革命既有可能助推我国走向绿色低碳发展之路,同时,也给城市规划和建筑界带来巨大的挑战与机遇。
未来的前景就像初升的太阳一样耀眼和灿烂。
建成“美丽中国”,实现中国梦,也将给投资界带来巨大机会。我们准备好了吗?
参考文献:
1、《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
2、城市道路照明节能措施及新技术 姚梦明 邓云塘
周广郁
(南昌市路灯管理处)
摘要:本文介绍了道路照明合同能源管理的概念,目的,及在道路照明推行“以LED 光源替代传统光源” 采用EMC 模式需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 :“以LED 光源替代传统光源” 合同能源管理 含义 目的 问题 成熟产品 后期维护 节能计量审计 体制限制
合同能源管理EMC(Energy ManagementContracting) 实际就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其实质就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能源管理合同在实施节能项目的用户与节能服务公司之间签订,它有助于推动节能项目的实施。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客户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用户和设备升级,以降低运行成本;或者节能服务公司以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或承包整体能源费用的方式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
随着城市公共照明的飞速发展,能源、环保、资金问题也日益显著,如何应用新型光源,降低能耗,减少污染排放,杜绝有害物质排放成为目前我国乃至全球需要尽快解决的一系列问题。随着LED 照明技术不断发展,其在能耗及环保方面拥有巨大的优势,被各地政府开始在道路照明上大力推广运用,但其高昂的价格,一次性巨额投入成本又往往让其成为“节能不节钱”的代名词。
为解决这一矛盾,很多城市开始将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运用在“以LED 光源替代传统光源”的道路照明上。此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道路节能照明方面的应用,也称电费包干。是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改造投资方式。这种节能改造投资方式允许用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目前的照明设备升级,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其关键是“利用减少的能源费用”。
目前在我国很多大中城市全面推广这一模式还存在很多急需解决的问题,不宜盲目全面推行。主要问题有:
一、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的节能项
目所采用的技术必须是成熟的,产品(设备)是规范的,并具有足够的成功案例。LED 道路照明产品从目前来看技术依旧并不很成熟,直到目前LED 照明是否是道路照明的最佳选择依旧存在争议。
如衡量照明质量非常重要的一个指标是路面维持平均亮度(照度),也就是路面平均亮度维持值,它是在计入光源计划更换时光通量的衰减以及灯具因污染造成效率下降等因素后设计计算时所采用的平均亮度,这是一个必要的评价指标。而 LED 光源虽然寿命长,但由于其配套的驱动电路,散热等因素大大影响灯具的整体寿命和维持光效。
另外LED 光源的单向性也使得相对传统光源其在控制眩光和环境比上不占优势。
近来又有报道LED 光源抑制褪黑激素水平较高,影响人体健康,其光污染是同功率高压钠灯的五倍以上。
同时LED 产品设计的缺陷和可靠性目前仅限于早期的检测,还不可预测其寿命的可靠性等等……或许正因诸如此类的一些技术弊病让台湾地区台中市议会经审查预算后决定,将删除7900 万LED 补助经费;江苏省扬州市也叫停了MOCVD 补贴政策,各地政府对LED 光源在道路公共照明的发展推进渐回理性。
诸如此类问题的存在,截止目前我国大中城市在公共道路照明“以LED 光源替代传统光源”全面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还非常谨慎,供参考的成功案例也不多。
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需要企业在产品使用过程中提供一系列后续的维护服务。
EMC 实施企业向用户提供节能改造方案的设计,这种方案不同于单个设备的置换、节能产品和技术的推销,其中包括项目实施方案和改造后节能效益的分析及预测。而目前LED 道路照明产品标准的缺位,现有道路照明检测标准不能完全适合LED 照明。
据相关节能公司按照最理想方式计算,即使企业全部分享每年的项目产生的节能效益,企业的一次性投资一般也需要5~8 年才能收回成本,而且还不包括期间的维护投入。相对LED 照明技术的更新周期快,维护通用性差、监控维护成本高等,现在就在城市道路照明全面推行“以LED 光源替代传统光源”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存在很大的风险。由于LED 照明产品的非通用性,一旦使用了哪家企业的LED 照明产品,以后的所有光源、灯具、驱动电路等等维护配件都必须采用同一厂家产品,甚至相关维护都必须完全依赖相关厂家。这与目前各大城市公共道路照明材料公开招投标采购、集中维护体制又形成了挑战。而作为道路照明管理部门既要促进照明领域节能减排,更要确保道路照明安全。
每个城市必须从各自实际情况出发,来确定适合城市道路照明发展的方式。中国节能协会节电与绿色电能委员会主任侯健的话也佐证了这一观点:“据我们调查,现在各地对于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城市照明节能改造都非常谨慎,尤其是整个城市道路照明全部参与节能改造的少之又少。现在,照明产品的更新速度极快,地方最大的顾虑就是提供改造的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后期运行、维护等会遇到困难,存在一定的风险。”
三、节能测量和审计需要权威认证。
目前对于LED 光源替代传统光源在技术鉴定和节能效果认定方面,还缺乏权威标准及相关机构。
作为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路灯节电率方式不能单方面由企业提供的实验室数据决定,纸上计算得出。由于LED 灯具的光学设计不同于传统光源,照向路面的照明效率差异很大,绝对不能用光源或灯具的光效来计算、比较不同灯具的节能效益。
特别是一些城市的路灯设施建设年代各不同,需要改造的光源、供电方式、照明质量、照明复杂性、运行管理要求等也各不相同,如很多路灯控制箱电源都带了几条路的路灯,有的还提供给了公厕,交警,市政排水等公益用电,这给节电计量带来不小困难。而且对于不同道路采用何种配光、功率的节能光源、灯具,具体的投资控制、节电率、回报、项目年限等都会各不相同,只有做出正确的诊断,制定高效的节电方案并整改后,才能获得最佳节电效益和保障现有道路照明的质量。
节电效果的好坏以节电率的高低为衡量依据,如果节电率低于40%,一般来说这样的EMC 工程就是失败的。简单的以多少功率的LED 替代多少功率高压钠灯来计算节能率是不正确的。应通过日常工作采集道路照明改造前后的有功功率或一定时间内的电量进行对比的方法计算出节电率。节电率的计算方法为:
节能功率= 改造前的功率(或电度)—改造后的功率(或电度)
节电率(%)= [ 改造前的功率(或电度)- 改造后的功率(或电度)]÷ 改造前的功率(或电度)x100%
由于城市道路照明的实际线路电压很多是不稳定的,甚至有很大一部分由于线路长,电压偏低,一些传统照明灯具的功率因素也达不到90% 以上,实际耗电量( 有功功率) 并没有节能公司理论计算改造前的耗电量那么高。而计算节电率时如高压钠灯是需要考虑整流器等的损耗的,改造后的LED 灯具同样也应用定额功率而不是标称功率来模糊节电的概念。为此节电率应通过改造前一个月(最少10 天)的实地用电量或供电部门电费单来和改造后用电量实测来比较计算。
四、体制问题对EMC 的企业的限制。
财务体制,我国大多城市采用收支两条线,公共道路照明的电费是实报实销的。节能设备供应商和节能新技术提供企业大多是和道路照明的管理单位签订节能合同,而道路照明的管理单位虽然是政府对公共照明管理的授权单位,但由于体制问题他们大多没有自主财权,日常维护费用都靠财政拨款。这给提供EMC 的企业带来很大资金回收风险。为此不同城市相应的EMC 方案和合同需要根据各个城市不同的道路照明管理体制来制定,并由当地财政部门参与,确保业主不违约拖欠分成费。同时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尽可能的依据《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进行签署,才能够获得国家相应的财政奖励和政策优惠。
税务体制,按照现行的税收体制,在EMC 公司把节能设备安装到客户后就被认定为设备销售已经实现,就必须全部缴纳增值税。实际上EMC 公司为客户实施节能项目后还才刚刚开始分享节能效益,这种“提前缴税”增加了节能公司的财务成本。节能公司提供的实际是节能服务而不是转卖节能产品。这也就是为何节能公司在节能费用和节能率的计算上总是从最理想化的角度计算的原因,在回收期的计算上各家EMC 公司出现各自不同的计算方式。
以上总总都是我们在道路照明中“以LED 光源替代传统光源”全面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需要面对的问题。要想真正实现双方的共赢,业主与节能服务公司需要共同努力,以审慎的态度,逐步推进。
节能服务公司一定要具备专业性,不仅要熟练掌握现有的节能技术,还应了解市政照明相关标准、技术现状和运行特性。每个城市具体情况不同,提供改造的光源、供电方式、照明质量、照明复杂性、城市路灯运行管理要求等都不相同,这就对项目中节能方式的选用、投资控制、节电率、回报、项目年限等都会带来影响,只有做出正确的诊断,制定高效的节电方案,才能获得最佳节电效益和降低对运行的影响。
城市的管理部门、尤其是道路照明管理部门在这其中扮演着更加重要的角色。既要为领导出谋划策促进照明领域节能减排、又要确保照明规范,道路安全。必须从城市的实际情况出发,来确定适合该城市道路照明发展的方式,提前警惕“好心办坏事”,重蹈光伏产业盲目推行失败的复辙。应通过先试点再推广的模式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以LED 光源替代传统光源”应该是一个建立在运行科学、高效、节能的城市照明系统上的改造,只有这样才能让国家和城市百姓成为最终受益者。
参考文献:
[关键词]合同能源管理循环经济中介组织融资模式
* 基金项目:福建省教育厅课题“基于能值分析的福建循环经济发展研究”(JA07045S)的研究成果之一。
发展循环经济的道路是我国保持国民经济稳定快速健康发展的必然战略选择。然而发展循环经济在我国仅是刚刚迈开步伐,仍然面临着资金短缺、技术薄弱、产业组织结构不合理(企业规模小而分散)、风险承担能力弱等问题。由此导致我国大量中小企业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达到经济增长的目的,难以自觉地实施循环经济战略。一种源于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节能管理模式――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对于我国发展循环经济,促进企业实施循环经济战略具有现实可行的借鉴意义。
1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内涵
20世纪70年代世界石油危机时,一种基于市场的节能新机制――“合同能源管理”在西方发达国家中逐渐兴起,经过近30年的发展和完善,这一新机制在北美、欧洲、以及一些发展中国家逐步得到推广和应用,在这些国家中出现了基于这种“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运作的、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国外称ESCO,国内称EMC),并且其发展势头十分迅猛,尤其是在美国、加拿大等国,EMC已发展成为新兴的节能服务产业。
所谓“合同能源管理”,就是通过与愿意进行节能技术改造的企业签订服务合同,为用户的节能项目进行投资或融资,向用户提供能源效率审计、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管理节能量检测等一条龙服务,以与用户分享项目运行后产生的节能效益方式收回投资和取得合理的利润。根据合同规定,在合同结束后,设备的所有权和节能效益全部归企业所有。节能服务公司(EMC)是一种基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运作的、以赢利为直接目的的专业化公司,在实施节能项目上具有资金、专业技术服务等多方面的优势,而对于用户(企业)来说则具有“零投入”、“零风险”和“7个保证环节”特点,因此这种管理模式又被成为“007”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实质是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用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以及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节能服务合同在实施节能项目的企业(用户)与专门的节能服务公司之间签订,它有助于推动节能项目的开展。作为一种新兴的节能服务产业,同以往的节能方式相比,它销售的不是某一种具体的产品或技术,而是一系列的节能“服务”,是一种基于市场化运作的节能新机制。
1997年,我国政府(财政部和原国家经贸委)与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 (GEF)共同实施了“世行/GEF中国节能促进项目”。该项目运作以来,在国际专家的帮助指导下,按照合同能源管理的模式经营业务,已在众多的行业为客户成功地实施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不仅客户(企业)得到节能降耗,示范EMC也获得盈利和稳定的发展。实践说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在我国是可行的,并为广大企业所乐意接受。
2基于市场的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特点
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市场化的节能服务模式和节能投资机制,以市场行为推动企业进行节能改选,在节能增效方面减少政府的行为,在运行模式方面具有显著的特点:
2.1 节能服务公司是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运行主体。基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运作的EMC,是纯商业性的经济实体,不具备任何政府色彩,与我国现有隶属于地方政府的节能(技术)服务中心有本质区别。EMC通过为客户企业实施节能项目并分享项目实施后的节能效益来赢利和滚动发展,如果节能投资项目失败或不能取得合同中预期的经济效益,则EMC的回报将大大减少,甚至不能获得任何回报乃至于亏损。
2.2 技术优势是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运行前提。由于EMC公司须向EMC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又一般只是通过分享节能项目的效益获得回报,因此EMC帮助客户开展的节能项目所采用的技术是成熟的,设备是规范的,并具有足够的成功案例。EMC公司对人才要求很高,需要节能技术、投资项目管理、经济和财务分析、金融等各方面的专家,并且EMC以承诺保证不影响生产情况下实现节能效益为前提,如项目不能实现预期的节能量,EMC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因此,对客户来说,项目的技术风险趋于零。
2.3 多赢局面是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追求目标。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为涉及该业务的各方(EMC、客户企业、银行、节能设备提供商、工程施工单位等)创造了一种多赢的局面,介入的各方形成了基于共同利益的合作关系,成功实现节能量成为相关各方共同的目标和努力方向。借助一个节能项目的成功实施,EMC可以实现它的利润,客户也可通过EMC获得部分或全部项目融资,以克服资金障碍。
2.4 全方位服务是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运行保障。合同能源管理可解决客户开展节能项目所缺的资金、技术、人员及时间等问题,让客户以更多的精力集中于主营业务的发展。EMC不仅提供常规的节能技术服务和项目管理咨询服务,而且更主要的是,还可根据客户情况,直接投资于其节能项目,或通过能源管理合同抵押、资产证券化、BOT和融资租赁等项目融资方式,为其提供融资服务,形成节能项目的效益保障机制、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促进产业化、充分体现了全新的社会化服务理念。
3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对发展循环经济的启示
循环经济是一种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特征,是一种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增长模式,是对“高投入、高消耗、低效率”的传统增长模式的根本变革。其实质是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和尽可能小的环境代价来实现最大的发展效益。发展循环经济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它需要资金、技术、运行机制及制度等软硬环境的强力支撑才有可能实现。
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对能源系统改造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为客户服务,克服了我国企业目前在节能工作上面临的诸如节能投资意识不强,节能投资资金不足,节能项目系统效率不高以及节能投资服务跟不上等一系列障碍,以促进全社会各种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节能项目能普遍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对于循环经济市场化,促进企业践行循环经济的理念有着现实的借鉴意义。
3.1 借鉴EMC运行模式,建立循环经济服务中介。合同能源管理之所以受到各国政府和企业的青睐,是因为合同能源管理的实施能够同时带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三方面的效益,可谓一举三得。EMC公司在企业的节能改造实际上起到一种中介服务作用,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对企业来说,特别是对高能耗的企业来说,引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不仅可以使企业的生产设备得到最有效的利用,而且可以降低能耗,把浪费的资源重新“找”了回来,降低了生产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
对于发展循环经济来说,也存在着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三者兼顾的潜力。然而目前,社会中介服务组织在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在我国还没有得到充分重视,专门的中介服务组织机构还很少,并且这些中介服务组织在资金、人才方面还十分欠缺,使得发展受到了限制。因此,一是要加快建立专门的情报服务机构,为政府、企业和消费者及时提供国内外的相关信息和服务,并为政府制定法规政策和企业制定环境管理策略等提供决策依据和服务;二是积极扶持一些在资金和技术上有优势的企业成立循环经济服务公司,这类公司的建立基于全新的工作运行管理机制――类似“合同能源管理”的模式,以市场经济管理机制作为循环经济服务公司的运作机制,其发展资本取之于各企业的“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潜力挖掘,以营利为激励,以市场为动力,以经济为标尺,促进企业自觉发展循环经济。当然这类公司的成立和运行存在着相当大的困难,因而政府应从政策上对其进行鼓励和支持,促进其发展。
3.2 借鉴EMC融资模式,吸引发展循环经济资本。以盈利为直接目的的EMC,具有资金整合的能力。“合同能源管理”回报率一般可达到30%左右,这不能不吸引众多国内企业开始积极投身其中,而世界银行和我国行业主管机构目前也在努力建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贷款担保机制,为新节能服务公司的建立和发展提供信贷和担保支持。再加上一些节能领域的国际巨头对我国这一市场的跃跃欲试,形成了巨大的节能市场。
在发展循环经济中,政府、银行、企业、民间资本可以借鉴EMC的融资模式,精心培育市场,吸引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具有资金和技术上优势的企业前来谋求发财之道,进行减量化技术改造,使企业产生的各类废弃物朝着生产与利用的链环流动,转变为再生资源。政府作为主导,利用财政资源来推动,并且在政策上倾斜,使众多的投资者融入循环经济圈中,银行和保险积极参与到循环经济圈中,为发展循环经济提供资金保证。企业通过能源管理合同抵押、资产证券化、BOT和融资租赁等项目融资方式,积极吸引各方资本参与循环经济发展。
3.3 借鉴EMC技术整合,加快循环经济技术攻关。EMC具有技术整合的能力,对于节能设备制造商、销售商,以及节能技术拥有者来说,一方面,可自行建立、运作这样的企业,将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作为营销自身产品、技术的有效手段;另一方面,也可与这类企业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通过遍布全国的企业网络推广自己的产品、技术,充分发挥双方的优势,互惠互利,共同开发节能市场。
引进先进的技术和工艺,是发展循环经济至关重要的一个链环。没有技术上的可行性,或在现有技术水平下循环利用资源的成本很高,则循环经济就没有经济上的可行性。资源节约和替代技术、能量梯级利用技术、循环经济发展中延长产业链相关技术、“零”排放技术、有毒有害原材料替代技术、可回收利用材料及其回收处理技术,特别是降低再利用成本的技术等,这些突破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瓶颈”的攻关,可以借鉴EMC的技术整合模式,专业攻关,优势互补,产生规格效益。积极建立循环经济信息系统和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节能技术服务中心、清洁生产中心的作用,及时向社会有关循环经济的技术和政策等方面的信息。
3.4 借鉴EMC服务模式,创新循环经济服务机制。EMC提供的一系列服务,可以形成节能项目的效益保障机制、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促进产业化、充分体现了全新的社会化服务理念。在发展循环经济中,企业携手联动,构织循环经济链环,共同实现双赢。对产生固体废弃物的企业来说,把更多的废弃物投入到这个链环之中,就意味着企业要支付更多的处置费用。所以,越来越多的企业从减量化的目的出发,积极引进先进的工艺和技术,推行全过程的清洁生产,使废弃物降低到最少程度。而对于消化废弃物的企业来说,通过循环经济链环运转,使各类废弃物转变成具有丰厚利润的新产品,也给企业赢得可观效益。在这双赢的局面下,建立以企业的“3R”目标的全新的社会化服务机制,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推动企业自觉实践循环经济发展理念。
参考文献:
[1] 冯之浚.循环经济导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一、山东省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现状
2009年以来,山东省部分重点用能企业探索建立能源管理中心,通过对能源的自动化控制提高能源保用效率。
(一)国家激励政策促进作用明显。
2009年,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开始在钢铁、有色、化工等行业建设企业能源管理中心,下发了《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工业领域开展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给予财政奖励。山东省部分重点用能企业根据办法规定,积极建设能源管理中心,目前已有65家企业开展了项目建设工作,其中济南钢铁集团、莱芜钢铁集团等12家企业获得了国家财政支持。
(二)示范项目节能效果显著。在国家支持建设的企业能源管理中心中,济南钢铁集团示范项目已于2010年12月建成投入使用,莱芜钢铁集团、祥光铜业、成山集团示范项目正组织建设。其中,济南钢铁集团能源管理项目总投资1.23亿元,年可节电20亿千瓦时,水3298万吨,高炉煤气2.5亿立方米,焦炉煤气4291万立方米,合计年节能量8.4万吨标准煤,年综合经济效益1亿元。莱芜钢铁集团项目计划总投资18116万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800万元,预计实现年节能量24.4万吨标准煤,产生年经济效益6750万元。
(三)部分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基础夯实。
在国家重点管理的万家企业中,山东省有1188家重点用能企业,这些企业的自动化管理程度比较高,具备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的基础条件,其中有68家企业建立了能源管理体系,各项能源管理基础工作比较扎实。如山东山水集团,实行“母子公司、两级管理”模式,集团所有水泥生产线全部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自动化水平高,所属的24家子公司均拥有自己独立的局域网、专业机房、应用系统服务器,集团总部建立核心局域网,与子公司通过网络连接,实现全集团虚拟局域网模式的无缝联接,为能源管理中心建设搭建了较好的网络软硬件基础。
(四)省内能源管理中心技术支撑能力进一步增强。
强大的能源调度、分析、平衡功能是实现企业能源系统优化的必要手段,目前,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MOX中国自动化公司等企业具备较强的能源管理控制技术能力,在宝钢集团、天津钢铁、湖北兴发化工、湖南华菱湘钢等企业建设了能源管理中心项目,节能效果十分明显。山东省能源管理中心技术支持企业起步较晚,但是借助广阔的省内市场,企业成长迅速,山东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高校软控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发挥自身技术优势,积极开拓市场,已经成功实施了成山集团、东方汽轮机、莱钢、潍柴动力等企业能源管理中心项目。积成电子企业能源管理中心系统于2009年3月通过了山东省级技术成果鉴定,认定“iES-E1000企业能源实时监测与管理中心系统技术先进,运行稳定可靠,整体技术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二、企业能源管理中心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
尽管企业在加强能源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企业生产的自动化程度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但在能源管理中心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部分企业能源管理控制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能源管理中心项目对企业生产现场的自动化程度要求较高,从目前全省重点用能企业来看,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调查的156户企业中,63%的企业生产现场尚不能满足能源管理中心项目建设要求,能源供应、使用和产出的计量没有实现自动采集和汇总,存在企业节能管理基础薄弱、自动采集系统不完善、能源信息技术落后等问题,难以满足企业深入开展节能降耗工作的需要。
(二)已建成的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功能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在已经建成的企业能源管理中心项目中,部分能源管理中心不够完善。调查企业中,有8家企业对生产现场改造不完备,部分生产环节的能源数据不能实现即时的采集上传。6家企业能源的控制调度功能不完备,虽然对企业进行信息化建设和集成自动化控制改造,实施DCS、PLC、QIS等工业过程控制系统和相应的生产制造自动化技术的应用,但是在能源的单独控制、调度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优化。
(三)企业认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部分企业对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的必要性认识不足,对通过能源的生产、输送、分配和使用优化实现节能的认识不到位。大部分企业只注重扩大生产规模或改造生产工艺,缺少对各个生产环节能源供需的平衡,根据生产环节用能的平均值或峰值供应能源,不能动态控制调节,造成某段时间或部分环节能源供应时供大于求,降低能源利用效率。
(四)激励政策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2009年国家出台了对能源管理中心项目建设的扶持政策,对钢铁行业的示范项目给予奖励,2010年后,又陆续增加了有色、建材、化工等行业,支持范围进一步扩大。但省级以下的各级政府还没有建立相关激励政策,仅依靠国家政策支持,很难覆盖到中小型企业,不利于能源管理中心的普及。
三、推进山东省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的途径
(一)统一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标准。
尽管部分企业建立了能源管理中心,但是建设内容和功能还不完善,不能很好的发挥企业能源管理中心的作用。要探索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标准模式,充分发挥能源调度优化作用。
能源管理中心应包括“三个系统”,即现场控制系统改造、数据采集系统建设和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实现能源计划、能源计量管理、能源监控、能耗分析、数据报送、重点设备能耗管理等功能。一是现场控制系统改造。现场控制系统是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的基础。主要是通过企业对能源输送、生产、应用控制系统进行改造,为能源管理中心的采集、传输、调控提供用能现场数据支撑。包括能源输送控制系统改造、能源生产控制系统改造和关键生产环节现场改造等。二是数据采集系统建设。数据采集系统是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的保障。企业各能源介质存在于工业现场的不同环境中,因性质不同,计量设备的计量方式差异较大,针对不同介质和不同计量方式,结合现场实际情况,采用不同采集方式建设数据系统。包括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定期检定计量仪表和健全能源计量管理制度等。三是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信息管理系统是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的核心。通过基础软件、控制系统、基础硬件、现场视频监控和能源管理中心大厅建设,实现企业能源管理的集中控制。包括基础软件建设、控制系统建设、基础硬件建设、现场视频监控建设和能源管理中心大厅建设等。
(二)加快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
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综合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在全省重点用能企业中建设能源管理中心,促进工业化和信息化相互融合,推动重点企业能源利用由粗放式管理向集约化管理转变。坚持“三个结合”的原则推进建设进度,即坚持整体部署与分步实施相结合,坚持重点推进与全面实施相结合,坚持企业实施与政府引导相结合。通过建设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实现企业能源管理的“三个转变”,即由条块分割的能源管理向以远程综合监控为基础的扁平化、高效率的运行管理模式转变;由分散的能源管理向以集中管控为核心的一体化能源管理模式转变;由传统的能源管理向以建立能源系统评价和考核体系为宗旨的价值管理模式转变。“十二五”期间,以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煤炭、纺织、造纸等行业为重点,争取建成100个省级能源管理中心示范项目,实现年节约标准煤120万吨以上。
(三)加强政策扶持和技术研发。
一是企业利用好资金扶持政策。建设能源管理中心的企业要积极争取国家节能奖励资金,享受国家财政补贴。同时,积极争取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资金支持,推进项目建设。二是拓宽能源管理中心项目建设渠道。通过合同能源管理财政补贴政策,鼓励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组织项目实施,通过节能效益分享型、融资租赁型等多种形式进行合作。利用各类金融机构开辟的绿色通道和直通车,争取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三是完善激励约束政策。各级财政应通过奖励、补贴、贴息等不同形式加强对企业的资金扶持。各级节能主管部门应加强管理,对建设能源管理中心示范项目的企业,可列入各级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四是加强技术研发。企业要加强与高校、科研单位及有关专业服务机构的合作,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和适用于能源管理中心要求的软件系统,不断拓展能源管理中心功能,优化系统配置,充分发挥能源管理中心可监测、可分析、可调控作用,为企业合理使用能源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同时,要不断提高生产现场自动化程度,培养能源管理中心应用专业人才,熟练操控管理系统,根据企业生产工艺、流程变化情况,及时调整优化,实现能源管理中心对企业生产的全覆盖。
从我们的管理流程来看,从客户签订合同开始,到合同最终执行,交到客户,全过程都在信息系统的监控之下,除了整体产销系统、设备管理系统、工程建设系统、科技建设系统之外,宝钢在能源管理方面也做了一些尝试。
作为一个典型的应用领域之一,信息技术同样被广泛地应用到宝钢的节能降耗减排工作,它的应用不仅涉及到生产、输送,分配、监控,以及减排当中,而且全面覆盖能源的计划、统计、分析、预测、评估,还有日常管理。在宝钢看来,信息技术的应用,大概分为两类,一类是现场生产设备的应用,这个方面的应用各个钢铁企业在各个方面都有自身的尝试;第二个方面是系统生产管理的应用,就是利用信息技术的综合能力,对生产的各种信息进行收集、分析、预测、为系统管理和整体决策服务,以达到优化生产,完善系统的目的。
给大家汇报一个案例,就是宝钢的能源中心系统。现在讲的宝钢是现在宝钢集团的宝钢分公司,就是过去的宝钢,后来因为上钢和煤钢合并之后,原来最早的那个宝钢,现在是宝钢股份下面的宝钢分公司。今年预计产钢1600万吨,非常典型的一贯制的钢铁企业。
从能源中心管理系统来看,我们经常说的EMS,在提高能源系统的管理效率、优化能源平衡、促进节能减排、提高功能质量、完善消耗评估技术方面提供一个成熟、有效和使用方便的管控一体化解决方案,一套先进、可靠和安全的能源系统运行、操作和管理平台。
它的重点是宝钢在能源管理能领域,从传统的装备节能向同时重视系统节能转变,以改善和优化结构。EMS涉及三个类型技术,第一是涉及能源的工艺技术,包括能源的平衡模型,节能调度还有信息技术,包括传统的经常说的数据库,系统集成,现代网络。包括我们的现场总线,涉及一些数学工具,还有一些模型,诊断技术,把几种技术综合起来,结合软硬件平台,构建能源中心的管理系统。这是宝钢的能源中心的管理系统的一个示意图,这个左下角的弧形的是宝钢的能源中心的一个集中监控中心,控制宝钢所有的能源,水、风、电、气各种能源都在宝钢的能源中心监控下。
这是系统结构的一个简图,上面这个方框是能源中心的设备的配置情况。下面所有的设备都是连接到现场的所有的设备。负责数据的收集和现场的监控。
汇报一下能源中心系统的作用。在线监控,平衡调整,采用综合监控技术,实现对能源系统运行状况的及时监控,并且结合节能调度的措施,确保系统运行在最佳状态。高炉在生产过程当中产生的煤气,如果消化不了就放出去,大概很多同志看到过去钢铁企业都烟囱上冒火,都进入到大气层当中造成污染。第二作用是能源系统实现分散控制和集中管理。针对管理的要求,在公司层面建立能源管理系统,可以实现满足能言工艺系统特点的分散控制和集中管理。第三减少能源的管理环节,优化管理流程。第四,减少能源系统运行管理成本,提高劳动生产力。这个能源系统规模庞大,结构复杂,现场的管理,运行成本,还有检修量大,通过能源中心的建设,可以减少日常管理的,可以节约人力资源成本,提高劳动生产力。第五,加大能源系统的故障和异常处理,提高对全厂性能源事故的反应能力。所以处理异常事故的时候,效率会非常高。第六,优化能源调度和平衡,节约能源,改善环境。第七,进一步对能源数据进行挖掘,分析、加工、进行处理。能源中心系统的作用,提高能源的管理水平还有整体管理水平,还有能源系统的劳动生产率,改善劳动的质量。
第三能源中心系统的功能和任务,我不详细报告了,第一能源主设备的集中控制,操作调整,能源系统的快速采集,分析处理。
第四方面汇报一下能源中心系统的技术的要点。第一是现代自动化及信息技术。第二是节能调度技术。在能源系统里面,结合了我们的能源工艺的技术,这个所有的涉及到的节能调度技术的内容,涉及到宝钢有各种各样的能源设备。以客观信息为依据的基本的能源管理技术,基本的钢铁企业是一个粗放的管理,是基于一种经验性的管理,但是宝钢通过这个系统的运行,把粗放的经经验性的管理,事后的管理做了根本性的转变。然后是无人值守管理技术,在现场有很多的重要的能源的是无人值班的,是实现扁平化的技术,有三个典型特点,显著提高劳动生产力,显著提高能源体运行安全水平,还有显著提高能源供需的动态平衡水平从而实现良好的平衡和节能减排效果。
软条件花钱不一定可以买的着,硬件是可以买的着的。
第五方面,跟大家汇报一下,能源中心运行的效果。宝钢能源中心从1982年投产以来,经过1987年二期工程改造,又通过1991到1997年的三期改造,现在有各种能源建设的环保的监控信息管理系统,成为宝钢的能源生产调度和管理的中枢,这是能源中心的一个图。这张图从1997年到2006年,我们在高炉炼铁的过程当中,会产生煤气,煤气多了就是放出去,就造成污染,同时也造成人员的浪费,1997年我们煤气的放散率12.6%,从1997年明显下降,目前基本上是0.7%,为什么还有零点几呢,有的时候检修安排的时候,确实有的错不开这个时间,所以会存在少量的放散,0.7%是一个非常低的放散率,当然现在还有更多的调整,就是把我们的一些高炉煤气,焦炉煤气作为燃起发电机的原料,这样的话跟发电结合起来,这个方面的结合更加好。
问:您是第一个用“护城河”(moat)一词表述竞争优势的人。投资研究和基金评级公司晨星(Morningstar)就是基于这一理念建立的。您认为晨星在护城河方面的工作怎样?
巴菲特:我认为他们做得很棒。我40年前想出了这个词,因为在资本主义制度环境中有一些经济城堡。苹果、微软等就是。有些公司的城堡比较小。如果你在这种环境下也有个城堡,别人就会想方设法来夺走它。为此你需要做两件事,一是修一条环绕城堡的护城河,二是找一位骑士守在城堡,让这位骑士努力扩大护城河。
可口可乐怎样修建自己的护城河?他们让可口可乐与幸福同在的想法深入人心。这家公司的护城河就是人们的思想意识。铁路行业的护城河是准入的障碍。汽车保险公司Geico的护城河是低价。我们伯克希尔每天都在拓宽自己的护城河。时思糖果(See’s Candies)公司在消费者心中修建了护城河。如果要用作情人节礼物,时思是比Russell Stover糖果性价比更高的选择。每年的12月26日,时思都会上调价格,41年来始终如此。1972年,伯克希尔以2500万美元收购了时思,今天这家公司盈利8000万美元。维珍企业集团董事长布兰森(Richard Branson)十年前推出的维珍可乐(Virgin Cola)宣告失败。士力架巧克力四十年来都稳坐糖块产品的头把交椅。
笔者思考:“护城河”肯定是表述竞争优势的最好词汇。而“城堡”则可以表述为企业的市场份额。护城河越宽,堡垒也就越牢固。而护城河可以是“人才”、“技术”、“资本”、“政策”、“品牌或口碑”和商业模式等方面的优势,是一种无形资产,它可以是摸不到、看不着的品牌价值,是消费者心中的永恒印象,是公司形成的一种竞争优势。现在市场就已经越来越看重商业模式,好的商业模式的确可以成为公司长期经营的护城河,商业模式的好坏也是股价能否实现10倍增长的关键。
比如,现在中国证券市场的开放程度越来越高,而佣金下限的放开也意味着,券商经纪业务之间的竞争会加大。要摆脱红海的竞争,就需要商业模式的创新,开创蓝海战略。一方面,低成本券商会改变市场竞争格局,比如网络券商可以开启低佣金的服务模式;另一方面,如何提升竞争优势,即依靠“人才”、“技术”、“资本”、“政策”、“品牌或口碑”和商业模式的价值来提升竞争优势,赢得消费者的信赖才是重点。这方面国内券商可以学习国外的竞争,找准客户需求,以客户为中心的商业模式必然出现。
回顾A股的历史,自2003年以后,企业商业模式的创新已经成为A股10倍股的主要驱动力。成功的案例包括格力、苏宁等公司。最近市场主流的观点是将合同能源管理(EMC)当成了新的商业模式,并认为将会为LED企业股价的上涨提供了强大支持。他们认为这样的公司会成为下一个10倍股的机会。
不可否认,EMC为供应商企业带来了收入增长和分成模式,进一步推动了公司的股价上涨。然而,我们也需要看到,合同能源管理的最大风险是什么?企业未来能否回避这种风险,比如LED企业主要为各地政府提品服务,上市公司可以和政府谈好,从每年节省下来的电费中分成,比如政府和上市公司三七分成。这里需要考虑的问题是,一方面,未来节约的电费是否可以预计,实际过程中电费节约的原因是否可以归因分析并得到购买人的认可?另一方面,政府部门与供应商双方的谈判能力是不对等的。企业明显处于弱势,很有可能的结果是,在产品采购并投入使用之后,节约的电费没法兑现分配,这对产品的使用者而言毕竟不是一笔新增的收入,而是节约的费用。因此,前期签订合同的大笔款项顺利收回来的难度很大。结果可能是,前期约定的合同收入,在若干年之后,大部分都由应收账款变成坏账。
详细分析合同能源管理的历史,市场已经总结出相关经验。EMC其本身是一个对于拓展节能减排业务较好的模式,从本质上而言,就相当于是使用信用卡,先透支,再分期还款。其中,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就如同发放信用卡的银行,而工业耗能企业就是使用信用卡的客户。该模式有助于市场的快速启动和扩大。在国外已经比较普遍,因为国外对于节能已深入人心,且是信用社会,该模式接受程度广、运行较好。但在国内,仍处于起步阶段,节能意识还有待提高,信用程度不深。因此相关公司虽然是第一批吃螃蟹的,但存在还没捉到螃蟹就被咬或者尝到了鲜味但肠胃不适拉肚子的风险,具体就是存在业务过程中垫资过大,甚至产生坏账的风险。因此主要公司的走势都不如人意,需要后期用业绩来证明。
所以,合同能源管理看上去是一种有利于LED企业推广产品的新模式,但很可能为LED企业埋下了新的财务风险隐患。如果单纯从市值管理的角度出发,为了刺激股价,便于再融资,企业很可能采取激进的会计手段,将本应该未来分期计入的利润和收入都拿到当期实现,加快账面利润和收入的增长。
关键词 节能;注塑机改造;伺服系统;合同能源管理
中图分类号 TH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9671-(2012)061-0097-01
注塑机是将热塑性塑料或热固性料利用塑料成型模具制成各种形状的塑料制品的主要成型设备,市场存量和增量巨大,是有名的“电老虎”,耗电量大,电能浪费严重。传统定量泵注塑机通常在需要改变负载流量和压力时,用阀门调节,这时输入功率变化不大,而有效的功率却很小,大量能量以压力差的形式损耗在阀门上,产生溢流,造成大量的能源浪费。随着伺服节能型注塑机的性能和节能效果得到市场认可后,传统定量泵注塑机的伺服节能改造逐渐成为新的市场热点,借着国家节能减排战略的实施,在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出现了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进行的注塑机伺服节能改造项目。
1 注塑机伺服节能改造原理
注塑机液压系统是一个压力和流量波动都较大的系统,注塑机的工艺过程一般分为合模、锁模、射胶、熔胶、保压、冷却、松模、开模、取出等几个阶段,在不同工作阶段压力和流量波动都比较大。多数时间负载的实际耗油量均小于油泵的供油量,造成高压状态下的液压油多余部分经溢流阀流回油箱,特别在冷却阶段,液压系统零压力、零流量造成电机空转,液压油不断经过油泵对溢流阀和管壁做功从而产生热量,既浪费大量能量,又对液压系统有害。在注塑机伺服节能改造中,我们把传统的异步电机+定量泵系统改成伺服电机+螺杆泵(或齿轮泵等),根据注塑机当前的工作状态,在不同工作阶段,如锁模、射胶、熔胶、开模、顶针等阶段以及压力和速度的设定要求,自动调节油泵的转速,调节油泵供油量,使油泵实际供油量与注塑机实际负载流量在任何工作阶段均能保持一致,使电机在整个变化的负荷范围内的能量消耗达到所需的最小程度,彻底消除了溢流现象,并确保电机平稳、精确地运行,使注塑机运行于最佳节能状态。
2 星辰伺服系统的特点
针对注塑机行业特点,星辰科技设计制造了注塑机专用交流伺服系统,实现高精度的压力、流量双闭环控制,提高生产效率,取得较高的节能效果。
2.1 高节能
在普通伺服节能基础上多节能10%,与叶片泵相比节能最高达90%,与变量泵相比最低节能50%,合同能源管理客户每台改造机每月可增加近千元收益。
2.1.1 高效的动能回收系统
内置大容量功率电容,可将电机快速下降时的动能转化为电能储存起来,下次加速时再次释放,制动单元动作时间少。
2.1.2 电机最佳效率点自动跟随
国内唯一自主研发和生产配套注塑机专用伺服驱动器和伺服电机的企业,从设计、研发、生产、调试每个环节确保系统的高效一直,独特的电机最佳效率点自动跟随技术,使伺服系统始终处于高效状态,可以大大提高设备的节能指标。
2.1.3 节省液压油冷却系统的消耗,降低液压管路故障率
传统注塑机由于高压节流的存在,油温迅速上升,导致油体变稀、管路软化、漏油等,所以必须对液压油进行冷却,这需要消耗相当大的功率。使用星辰伺服后,绝大多数工况下,在自然冷却下,液压油温升小于6℃,可以节省冷却系统功耗,并有效降低液压系统的故障率。
2.2 高精度
万倍调速比和高响应速度大大提高注塑精度
2.2.1 高位置重复精度
星辰伺服的高抗扰动能力和高响应速度保障了开模、合模、射胶终点等位置的重复精度可达到±0.1 mm,配合高响应速度的电脑,多段速度射胶终点位置偏差可保证0.1 mm。
2.2.2 高压力控制精度
星辰伺服的高响应,压力闭环控制模式使系统压力非常稳定,稳态的压力波动量低于±0.2 bar,提高了塑料产品的成型质量。
2.2.3 降低产品平均重量
在保证100%成品率的同时,可降低产品重量,降低原料成本。
2.3 高产能
高转速、高响应速度使注塑机效率最高提升25%
2.3.1 高转速带来高效率
星辰伺服将电机进行恒功率升速,在保持油泵低速大压力的同时提高油排量。
2.3.2 高响应速度
星辰伺服响应速度快,压力上升时间的流量上升时间快至30ms,提高了液压系统的响应速度,减少了动作转换时间,加快整机的运行节拍。
2.4 超强爆发力
0 rpm-2?000 rpm加速度时间只需要30 ms,瞬间加速,爆发力强劲。
2.5 系统噪声低、振动小
伺服节能型注塑机系统噪声远低于传统注塑机,伺服电机运行平稳,大大改善了注塑机操作环境。
3 改造案例及节能效果
广东某节能服务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对海天HTF160W1注塑机进行节能改造,节能效果明显。该注塑机原来使用普通电机和定量泵,改造后使用星辰伺服系统和齿轮泵,根据注塑机对压力和流量的需求选择NAS4D360XZ型伺服驱动器和190B12K4-A1XNG1型伺服电机,齿轮泵排量为40 cc/r。该注塑机生产的是AS材料的圆瓷盖,节能改造前后能耗参数见表1。
节能效果分析:
小时节能率:(改造小时能耗-改造后小时能耗)÷改造前小时能耗=75%;
年节能收益:31?395.8元(按电价0.8元/kW·h,每年工作320天计算);
4 结束语
在注塑机伺服节能改造中使用的星辰注塑机专用交流伺服系统,能够实现高精度的压力、流量闭环控制,提供生产效率,提高产品质量,取得显著地节能效果,实现星辰科技、节能服务商和节能改造业主的多赢,创造巨大的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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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11月份全社会用电量
“十二五”电力需求结构将发生显著变化——《中国能源发展报告2011》预测“十二五”电力需求增速将回落至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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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巩水电站发电运行管理实践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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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思路和实施范围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4]3001号)要求,在全面执行国家政策的基础上,突出山东特色,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定期遴选我省终端用能产品、高耗能产品生产企业、民用建筑、交通运输企业、商贸企业、星级酒店和公共机构中能源资源管理最优化、能源资源利用最高效的“领跑者”名单及其能效指标,并积极推荐我省符合条件的终端用能产品、高耗能产品生产企业和公共机构进人国家能效领跑者目录,通过政策扶持,标准引领,加强宣传,鼓励相关用能单位学习、赶超能效“领跑者”,带动全省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提升。
(二)实施范围
我省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范围除国家确定的终端用能产品(以下简称用能产品)、高耗能行业和公共机构等三类之外,根据工作实际,增加民用建筑、交通运输企业、商贸企业和星级酒店。
1.终端用能产品。按照发改环资[2014]3001号文件要求,我省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主要是变频空调、电冰箱、滚筒洗衣机、平板电视、太阳能家用热水系统等家电类产品,并根据国家部署逐步扩展到办公设备、商用设备、照明产品、工业设备以及交通运输工具等产品。
2.高耗能行业。根据我省高耗能行业实际情况,在国家确定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的火电机组、原油加工、钢铁、乙烯、合成氨、电解铝、平板玻璃、水泥等高耗能行业基础上,将造纸和焦化行业纳入我省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范围,并根据国家部署逐步扩展到其他高耗能行业。
3.民用建筑。根据我省建筑节能实际情况,重点对商品住宅、公寓、保障性住房等居住建筑及写字楼、商务中心等商用建筑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
4.交通运输企业。根据国家和省交通运输领域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结合我省实际,重点在能耗和生产经营指标达到一定规模,并纳入重点用能单位考核范围的道路运输企业和港口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
5.商贸企业。纳入省商务部门节能管理范围或重点用能单位考核范围,达到一定规模和营业收入、能耗量相对较大且直接面向最终消费者的商贸零售和餐饮服务企业,包括直接从事综合商品销售的百货商场、超级市场、零售商店和经营餐饮服务的饭店、连锁餐饮店等。
6.星级酒店。旅游部门评定的三星级及以上饭店,主要包括宾馆、酒店、旅馆、旅社、宾舍、度假村、俱乐部、大厦、培训中心等,能够达到一定的食宿条件和规模,能耗量相对较大。
7.公共机构。按照同类可比原则,对公共机构进行合理分类。考虑到数据的可得性、评价的规范性,先以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为重点,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逐步涵盖各类型公共机构。
二、用能产品能效“领跑者”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用能产品能效“领跑者”要求
1.能效水平达到1级国家能效标准,且为同类型可比产品中能源效率领先的产品;能效“领跑者”指标应逐年改善。
2.采用先进高效的节能技术和零配件,产品的全生命周期能耗较低。
3.产品获得国家采信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具有国家认可实验室的第三方能源效率检测报告。
4.产品质量性能优良,近一年内产品质量国家和省级监督抽查中,该品牌产品无不合格。
5.产品为量产的定型产品。
6.生产企业为省内合法的独立法人,具备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健全的供应体系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承诺“领跑者”产品在主流销售渠道正常供货。
7.认真遵守国家和省相关节能法律、法规和标准,近一年内没有节能违法违规行为。承担国家或省节能目标任务的企业,应完成节能进度目标任务。对有行业联盟标准的产品,要达到联盟标准要求。
8.近一年内没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重大产品质量责任事故。
(二)用能产品能效“领跑者”的入围和
用能产品能效“领跑者”的入围,采用企业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方式。用能产品生产企业逐级将入围申请材料报所在地的设区市节能主管部门、质监部门,经设区市节能主管部门、质监部门审核后,上报省经信委(省节能办)、省质监局。省经信委(省节能办)、省质监局组织专家对上报的能效“领跑者”入围申请材料进行评审,专家评审结果在省经信委、省质监局网站等指定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产品,省经信委(省节能办)、省质监局公告能效“领跑者”生产企业、产品目录及其能效指标。
用能产品能效“领跑者”目录每年两次。
(三)用能产品能效“领跑者”享受的优惠政策
入围省用能产品能效“领跑者”目录的,省里将根据国家部署积极推荐进入全国能效“领跑者”目录;对生产企业在省节能考核、评优树先、表彰奖励、政府采购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企业实施的节能改造和技术装备产业化项目,符合有关条件的,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省专项资金项目。
三、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的基本要求
1.单位产品能耗水平达到国家和地方能耗限额标准的先进值,且为行业领先水平;能效“领跑者”指标应逐年改善。
2.对纳入国家和地方节能考核的重点用能单位,要完成政府下达的节能量进度目标任务,未使用落后的用能设备和产品,近两年考核等级均为超额完成等级。
3.按照国家标准《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建立了能源管理体系;建立了完备的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体系,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满足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要求,已经通过能源计量审查;建立了节能奖惩制度;开展能耗在线监测等能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4.年能源消费量超过5000吨标准煤的独立法人。
5.近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等事故。
(二)能效“领跑者”的入围和
企业逐级将入围申请材料报所在地的设区市节能主管部门、统计和质监部门,经设区市节能主管部门、统计和质监部门审核后,上报省经信委(省节能办)、省统计局、省质监局。省经信委(省节能办)会同省统计局、省质监局委托有关单位开展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入围遴选工作。有关单位通过数据征集、资料审查、现场核验、同行评议、专家座谈等方式,遴选出上一年度的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名录和单耗指标,报省经信委(省节能办)、省统计局、省质监局。
省经信委(省节能办)、省统计局、省质监局在本部门官方网站等指定媒体对能效“领跑者”名录和单耗指标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省经信委(省节能办)、省统计局、省质监局公告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名录、单耗指标。
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每年一次。
(三)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享受的优惠政策
入围省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目录的,省里将根据国家部署积极推荐进入全国能效“领跑者”目录;对企业在评优树先、表彰奖励、能评审查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在重点企业节能考核方面适当给予加分;企业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符合有关条件的,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省节能专项资金项目。
四、民用建筑能效“领跑者”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民用建筑能效“领跑者”的基本要求
1.按照同类可比原则,能源效率为同一气候类型中同类民用建筑的领先水平;能效“领跑者”指标应逐年改善。
2.项目建设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和管理规定,符合有关产业政策、技术要求和标准规范,已建成投入使用。
3.项目规划设计先进合理,建设质量优良,管理科学规范,无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工程款等情况。
4.住宅小区(组团)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商务中心、写字楼等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已取得2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含评审通过),并经建筑能效测评,单位面积能耗优于现行建筑节能标准30%以上。
5.因地制宜地采用“四节一环保”(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减少环境污染)技术、设备、工艺与产品,综合效果显著。
6.申报主体为工程建设单位或建筑使用单位,鼓励参与项目建设的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联合申报。
(二)民用建筑能效“领跑者”的入围和
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单位逐级将入围申请材料报所在地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经市级审核后,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经信委(省节能办)、省质监局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标准、政策要求,通过资料审核、现场调研、专家评审等方式,对每种类型的民用建筑评选出能效“领跑者”,在指定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经信委(省节能办)、省质监局公告能效“领跑者”单位和能效指标。
民用建筑能效“领跑者”每年一次。
(三)民用建筑能效“领跑者”享受的优惠政策
入围省民用建筑能效“领跑者”目录的,在建设领域评优树先、示范立项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申报单位可被计为市场信用体系优良行为;符合有关条件的,优先享受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奖励。
五、交通运输领域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运输企业能效“领跑者”的基本要求
1,按照同类可比原则,道路运输、水上运输类企业运输周转量能耗等相关指标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能效“领跑者”指标应逐年改善。
2.对纳入国家和地方节能考核的重点用能单位,要完成国家和地方节能主管部门下达的节能量进度目标任务,近两年考核等级均为超额完成等级。
3.未使用落后的车船等运输工具。
4.近一年内没有节能环保违法、违规行为。
5.建立了完善的节能管理制度和能源管理体系,具有完备的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体系,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满足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要求。
6.年能源消费量一般不低于100吨标准煤。
7.近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二)港口企业能效“领跑者”的基本要求
1.按照同类可比原则,港口企业单位吞吐量能耗等相关指标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能效“领跑者”指标应逐年改善。
2.对纳入国家和地方节能考核的重点用能单位,要完成国家和地方节能主管部门下达的节能量进度目标任务,近两年考核等级均为超额完成等级。
3.未使用落后的用能设备和产品。
4.近一年内没有节能环保违法、违规行为。
5.建立了完善的节能管理制度和能源管理体系,具有完备的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体系,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满足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要求。
6.年能源消费量一般不低于1000吨标准煤。
7.近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交通运输企业能效“领跑者”的入围和
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企业逐级将入围申请材料报所在地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委),经市级审核后,上报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经信委(省节能办)、省质监局依据相关国家和省有关标准、政策要求,通过资料审核、现场调研、专家评审等方式,对每种类型的交通运输企业评选出能效“领跑者”,在指定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省交通运输厅、省经信委(省节能办)、省质监局公告能效“领跑者”单位和能效指标。
交通运输领域能效“领跑者”每年一次。
(四)交通运输领域能效“领跑者”享受的优惠政策
入围省交通运输领域能效“领跑者”目录的,省里在开展交通运输企业评优树先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在交通运输企业节能考核方面适当给予加分;对交通运输企业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符合有关条件的,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省交通运输节能专项资金项目。
六、商贸领域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商贸企业能效“领跑者”的基本要求
1.按照同类可比原则,单位主营业务收入能耗和单位营业面积能耗等能源效率指标为同一气候类型中同类商贸企业的领先水平;能效“领跑者”指标应逐年改善。
2.对纳入国家和地方节能考核的重点用能单位,要完成国家和地方节能主管部门下达的节能量进度目标任务,近两年考核等级均为超额完成等级。
3.未使用落后的用能设备和产品。
4.近一年内没有节能环保违法、违规行为。
5.建立了完善的节能管理制度和能源管理体系,在本地区同类型商贸零售和餐饮企业中节能管理水平领先。建立了完备的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体系,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满足国家标准《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GB/T 29149)要求。
6.商贸零售企业年能源消费量一般不低于100吨标准煤,餐饮服务企业年能源消费量一般不低于50吨标准煤。
7.近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二)商贸领域能效“领跑者”的入围和
符合条件的商贸零售和餐饮企业逐级将入围申请材料报所在地设区市商务局,经市级审核后,上报省商务厅。省商务厅会同省经信委(省节能办)、省质监局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标准、政策要求,通过资料审核、现场调研、专家评审等方式,对每种类型的商贸企业评选出能效“领跑者”,在指定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省商务厅、省经信委(省节能办)、省质监局公告能效“领跑者”单位和能效指标。
商贸领域能效“领跑者”每年一次。
(三)商贸企业能效“领跑者”享受的优惠政策
入围省商贸企业能效“领跑者”目录的,省里在开展商贸零售和餐饮企业评优树先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对纳入节能考核范围的,给予适当考核加分;鼓励商贸零售和餐饮企业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项目,符合有关条件的,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省节能专项资金项目。
七、星级酒店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星级酒店能效“领跑者”的基本要求
1.按照同类可比原则,单位主营业务收入能耗和单位营业面积能耗等能源效率指标为同一气候类型中同类星级酒店的领先水平;能效“领跑者”指标应逐年改善。
2.对纳入国家和地方节能考核的重点用能单位,要完成国家和地方节能主管部门下达的节能量进度目标任务,近两年考核等级均为超额完成等级。
3.未使用落后的用能设备和产品。
4.近一年内没有节能环保违法、违规行为。
5.建立了完善节能管理制度和能源管理体系,在本地区同类型星级酒店中节能管理水平领先。建立了完备的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体系,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满足国家标准《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GB/T 29149)要求。
6.年能源消费量一般不低于50吨标准煤。
7.近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二)星级酒店能效“领跑者”的入围和
符合条件的星级酒店逐级将入围申请材料报所在地设区市旅游局,经市级审核后,上报省旅游局。省旅游局会同省经信委(省节能办)、省质监局依据相关国家和省有关标准、政策要求,通过资料审核、现场调研、专家评审等方式,对每种类型的星级酒店评选出能效“领跑者”,在指定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省旅游局、省经信委(省节能办)、省质监局公告能效“领跑者”单位和能效指标。
星级酒店能效“领跑者”每年一次。
(四)星级酒店能效“领跑者”享受的优惠政策
入围省星级酒店能效“领跑者”目录的,省里在星级酒店星级提升、评优树先、政府采购、行业试点示范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鼓励星级酒店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项目,符合有关条件的,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省节能专项资金项目。
八、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的基本要求
1.按照同类可比原则,能源效率为同一气候类型中同类公共机构的领先水平;能效“领跑者”指标应逐年改善。
2.对纳入国家和地方节能考核的重点用能单位,要完成国家和地方节能主管部门下达的节能量进度目标任务,近两年考核等级均为超额完成等级。
3.未使用落后的用能设备和产品。
4.近一年内没有节能环保违法、违规行为。
5.建立了完善节能管理制度和能源管理体系,在本地区同类型公共机构中节能管理水平领先。建立了完备的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体系,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满足国家标准《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GB/T 29149)要求。
6.年能源消费量一般不低于50吨标准煤。
7.近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二)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的入围和
公共机构逐级将入围申请材料报所在地设区市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经市级审核后,上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省经信委(省节能办)、省质监局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标准、政策要求,开展入围评审工作。通过资料审核、现场调研、专家评审等方式,经征求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的意见,对每种类型的公共机构评选出能效“领跑者”,在指定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经信委(省节能办)、省质监局公告能效“领跑者”单位和能效指标,并择优向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荐申报全国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
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每年一次。
(三)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享受的优惠政策
入围省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目录的,省里将根据国家部署积极推荐进入全国能效“领跑者”目录,争取享受国家相关鼓励政策;在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开展评优树先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在公共机构节能考核方面适当给予加分;对公共机构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符合有关条件的,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省节能专项资金项目。
九、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
各市节能主管部门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好能效“领跑者”制度,组织有关企业和单位按要求报送能效“领跑者”申报材料。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节能办)负责全省能效“领跑者”制度的组织协调。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统计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旅游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要根据职责分工,进一步制定和细化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能效“领跑者”制度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注重发挥行业中介组织的作用,建立健全能效“领跑者”遴选第三方评价机制。
(二)完善激励政策
各有关部门要在认真落实现有激励政策的同时,进一步研究制定基于市场化机制的能效“领跑者”扶持政策,加大对能效“领跑者”指标的采信力度。严格落实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各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要优先选用能效“领跑者”产品、设备和服务。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财政资金和省财政资金支持的节能项目要优先选用能效“领跑者”产品、设备和服务。
(三)强化标准引导
强化终端用能产品、高耗能行业、民用建筑、交通运输、商贸、星级酒店和公共机构等领域能源资源利用标准化工作,鼓励制定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配套标准规范。根据实际情况,将能效领跑者指标纳入能效、能耗限额地方标准。鼓励我省能效领跑者积极参与国家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完善标准动态更新机制,不断提高能效准入门槛,逐步推动我省相关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根据能效“领跑者”指标和终端用能产品、高耗能行业、民用建筑、交通运输企业、商贸企业、星级酒店和公共机构能效整体水平,及时将能效“领跑者”指标转化成确定节能目标、开展考核评价的标准和依据。加大对现有标准的宣传培训、贯彻实施力度,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服务。
(四)加强监督管理
加强对能效“领跑者”的监督管理,对“领跑者”产品能效、质量等性能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将能效“领跑者”列为产品质量监督抽点,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能效虚标、认证不符合、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产品,撤销入围资格、能源效率标识备案和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予以曝光。将提供虚假材料、开展虚假宣传的生产企业列入负面清单,三年内不得申报用能产品能效“领跑者”。加强用能单位能源资源消耗管理,引导用能单位定期开展能源审计、编制节能规划和计划,依法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强化能耗监测分析。
关键词:市场营销;电力体制改革;能源互联网;售电公司;
作者简介:臧宁宁(1983-),男,博士,高级主管,主要从事电力市场、战略规划以及分布式能源等研究。;
1电力体制改革的影响
对于发电企业来说,本轮电力体制改革最大的机遇在于进入售电领域,发售一体化,产业链延伸,优化资源配置和战略布局,在降低发电风险的同时,获取售电市场价值。售电侧放开对发电企业也存在较大挑战,售电侧放开,在优质客户争夺上,发电企业将面临激烈竞争,除了电网公司的售电公司一家独大,具有先行优势外,发电企业售电端还将面临基于园区、节能服务、分布式电源组建的社会资本售电公司的竞争,同时由于发电企业长期侧重发电领域,销售更多为国网单一大客户,虽然目前已经开展了大用户直购,但更多的是在政府主导下,发电企业单方面降价,让利电力大用户,发电企业在市场营销理念、市场营销人力资源、市场营销战略、市场营销手段和方法、客户管理方面均存在不足,并未建立完善的市场营销体系,本文将借鉴国内外发电、电力企业市场营销体系建设情况,分析我国发电企业售电公司搭建市场营销体系策略。
2国外电力体制改革核心内容
从国外电改历程看,改革模式以及改革历程都存在差异,如英国、美国、德国追求经济高度自由化的国家,改革模式走向更为市场化,电力工业产业链达到最大化的分离。以法国追求能源安全为主的国家,更多采用渐进的、保守的方式,坚持输配一体化。
德国电改要求发、输、配各环节完全分开、成本透明、独立核算,并成立独立的公司。但目前在德国电力市场上发、输、配虽然从法律上独立,但大的电力集团通过其子公司仍然涵盖了各环节的多数业务,如德国意昂和莱茵集团的经营范围包括发、配、售电业务,巴登—符腾堡州能源公司则实行发、输、配、售一体化经营模式。
法国电改从业务角度实施了厂网分开、输配分开、配售分开改革。
美国电改的核心内容是:放松管制、引入竞争、提高效率、降低电价。对输电环节进行严格管制,在配电环节通过发放经营许可证的方式,允许某些电力公司在某一区域内垄断经营。美国电力改革要求各个环节独立经营,在售电环节逐步放开各类用户进入电力零售市场,自由选择电力供应商,并建立电力期货市场,稳定电力价格。
3国外典型电力企业市场营销体系
3.1莱茵集团[1]、意昂集团[2]专业化商贸公司与区域公司相结合
莱茵集团市场营销体系采取了专业化公司与区域公司相结合的模式,其中专业化公司侧重批发市场,区域公司侧重双边交易和零售,莱茵能源供应与贸易公司是莱茵集团市场营销专业化机构,主要负责莱茵集团在全球能源批发市场上的能源及衍生品交易。主要业务内容包括:(1)集团公司分子公司所需原材料的采购,如电厂所需的天然气、煤炭和石油等。(2)电力、天然气、煤炭、石油、碳指标等能源批发市场交易和金融衍生品交易。(3)集团能源交易相关财务服务,如经纪业务、投资咨询、并购服务等。(4)资本投资,投资优质能源资产和公司。
区域公司以莱茵英国公司为例,其主要业务由零售、发电、热电联产、电厂建设、核能发电、可再生能源、市场优化组成,其中:零售业务为540多万的商业和家庭客户提供电力、天然气产品和能源相关服务,家庭能源服务提供热水器安装、天然气集中供热以及热水器的运维服务等,并基于电子商务平台提供多种产品组合、节能产品与服务、热水器产品及服务等,如图1所示。
意昂集团是定位全球能源方案的专业供应商,专业化公司主要为全球商贸业务,主要负责电力、天然气、液化天然气、石油、煤炭、货物、二氧化碳排放权的交易,天然气产业链上资产、合同的配置和管理等。12个国家区域公司主要负责区域内能源产品的销售、能源网以及分布式能源的管理等。
电力的采购和销售以批发市场为主。2014年意昂集团电力采购7521亿kWh,其中批发市场外购5227亿kWh,占比约69.5%,自有或参股电厂采购2294亿kWh,占比约30.5%。2014年意昂电力销售为7359亿kWh,其中居民和中小企业用户、工商业用户、销售合作伙伴、电力批发分别为620亿kWh、902亿kWh、913亿kWh、4924亿kWh,占比分别为8.4%、12.3%、12.4%、66.9%。
批发市场交易以专业化公司全球商贸公司为主。全球商贸销售电力有一部分来自自有机组发电,各区域子公司负责各自区域内电力销售,包括协议用户和批发市场,详见表2。
3.2法国燃气苏伊士集团[3]
由于法国电力公司为全产业链经营,此处以未涉及输电业务的法国燃气苏伊士集团为例[4]。法国燃气苏伊士集团是世界级能源巨头,主要从事能源服务、能源基建、天然气勘探与开发、创新技术研发、能源交易等。能源交易是其100%控股分支机构,有4个运行实体部门,分别是:(1)交易部门,主要负责天然气、石油、环保、电力、结构化产品、资产化证券交易等。(2)运行部门,主要负责市场方案的设计,涉及产业链上下游对公司经营活动的支持保障,如市场进入、风险管理、资产优化、咨询、交易战略等等。(3)风险管理部门,确保交易活动和公司风险规定、市场操作管制需求一致,其由市场风险、信用风险、运行风险、风险整合、风险管理方法、新产品分析6个子部门构成。(4)辅助支撑部门,确保经营活动的合规,包括操作安全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商业开发提供支持等,见表3所示。
3.3美国爱依斯电力公司[5]售电公司侧重零售
美国爱依斯电力公司是美国最大的独立供电商,在全球29个国家拥有发电、配电和售电业务。爱依斯电力通过公共事业业务向终端用户提供电力,客户包括商业、工业与政府客户,并通过发电业务向批发客户和其他中间商出售电力。爱依斯电力主要采用区域式组织结构,设立美国、巴西等6个战略业务单元,以美国战略业务单元为例,电厂与售电公司签订长期销售协议,售电公司部分拥有发电资产,主要负责区域内电力零售业务,见表4所示。
3.4国家电网“三集五大”市场营销体系
2012年,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全面推进“三集五大”体系建设的意见》,“三集”即人力资源、财务、物资集约化管理;“五大”即大规划、大建设、大运行、大检修、大营销体系,其中大营销体系特点是:四强化、四集中、三运作,建成了公司总部“一部”,省(直辖市)公司“一部二中心”,地市公司“一部一中心”、县(区)公司“一中心”的营销组织架构,见图2所示。
2012年7月国家电网公司客户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客服中心”)正式成立,为国网公司直属单位。中心本部设在天津市,下设北方(天津市)、南方(南京市)两个分中心。客服中心是国家电网公司集中供电服务业务的执行单位和营销决策的支撑机构,其工作内容见图3所示。
未来国网市场营销的建设重点之一为电商平台。2015年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与腾讯公司在成都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就“互联网+电网”服务应用平台展开深层次合作,正式实施“互联网+电网”战略,合作项目将整合微信“智慧生活”解决方案和四川电力用户大数据资源,实现国网四川电力的智慧服务;整合腾讯全媒体传播资源,进行国网四川电力服务营销。
4对我国发电企业售电公司营销体系建设的启示
综合以上分析及结合我国电力体制改革方向,发电企业售电公司营销体系建设应关注如下工作。
(1)建立完善的市场营销体系
从目前看,我国发电企业由于长期趸售导致市场营销体系薄弱,发电企业应组建市场营销部门,完善市场营销流程体系、人员架构、平台建设、制度保障等,明确总部、分公司、子公司以及基层电厂的职责分工。随着我国电力期货市场、碳交易市场的逐步建立,集团公司可成立专业化二级商贸公司,负责集团电力市场批发交易以及电力期货等金融衍生品交易[6]。
(2)零售市场侧重控股或参股基于园区发配售一体化
从目前看,省级电改试点售电侧放开,发电企业进入售电领域虽然具有电源点优势,但缺少客源和服务,应积极参与园区售电。据PJM公司首席执行官TerryBoston介绍,电力市场的改革价值,八成以上体现在批发市场上,提升发电效率,让投资者而不是终端消费者承担风险等等,剩下的改革收益体现在电力零售市场,那就是让人们有了选择供电商的权力,由于电力产品的同质化,客户选择供电商更多的考量在于价格和服务。要通过自有电量调配、外部电量采购等组织电量资源,并通过客户分级管理、特色供电套餐设计等开拓销售渠道。通过配置分布式能源、下游终端用电设备建设,以及供应燃气、热力、冷能等多种能源形式,为用户提供一站式多种能源供应方案,增强综合竞争力。另外,通过为用户提供包括售电、用能信息、电量回购、综合节能咨询服务、综合低碳能源解决方案、合同能源管理等增值服务,实现售电公司运营模式的创新。
(3)能源互联网和大数据是售电公司未来的发展趋势[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