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期刊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首页 精品范文 工程招标合同管理

工程招标合同管理

时间:2023-05-31 09:53:3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工程招标合同管理,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工程招标合同管理

第1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合同管理

1引言

建筑工程领域管理的多元化格式在我国已经形成了一种多元化格局,是多元化趋势的必然形成过程,多样化工程管理模式也渐渐的出现了,并且建筑工程招标管理也在不断的完善和改进。如果使合同在投标阶段发挥更强大的作用,就可以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更能保证招标工作的公正,公开和透明,对于规范建筑工程的行为具有积极的影响作用。

2建筑工程招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建筑工程与合同管理的关系非常密切的,二者相辅相成而且相互制约。对于建筑工程招标这种含有竞争性质的工程,合同管理就为其提供了法律保障,那么二者都要按照建筑工程法定程序来完成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共同制约着双方。

2.1招标过程是合同管理的一部分

从理论上来说招标过程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部分,所需要的投标最终结果都会用合同的形式来表现,现阶段招标从属于建筑工程合同阶段,是要想形成合同管理必须要做的基础行为。而招标人通常想要用最小的成本来达到最大的效益并且遵守工程建设中所规定的相关条款,招标谈判也是一种竞争性条款在形成合同的过程中。

2.2合同是对招标过程的规范化

建筑工程的合同重要组成部分就是招标的成果,一契约的形式来确定双方招标的成果,在双方权利与义务通过法律的规定下得到最大的保护,合同可以说是一种事前的规范,对双方的行为进行约束和管理,是管理机构用科学化的方法进行全面的管理。建筑合同的订立通常用招标文件作为主要参考文件,必要的时候要对条款进行参考,并且对工程的技术性要求进行有效的控制规定,目的就是为了使招标成果在法律的规定之内,得到更有效地完善和规范,从而保证照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3合同管理在招投标中的作用

要想发挥合同管理在招标阶段的作用,首先需要做的就是将合同管理与招标工作紧密的结合起来,更有效地为下一步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并且是招标过程具有透明化,公正化的模式,使招投双方的行为都更加的规范,对招标过程进行监管,从根本上做到真正的解决管理不到位不严格的问题。因为招标管理和合同管理不属于共同的部门,而且对于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了解不是很清晰,那么招标管理机构就会仅仅对于加强保密程序非常的关注,对开标环节也更加重视,但是实际上对于这种行为是不可取的,造成了招标文件履行不到位的现象,在细节上不能做到真正的落实发挥合同管理的作用,那么结合这样的问题,要形成链条是管理在招标过程中,对监管工作的主动权掌握方面更加的有效,规范化管理。

4完善建筑工程招标阶段合同管理的措施

从建筑工程招标阶段的细节出发,在完善建筑工程招标阶段合同管理制度。就要强化相关监督部门的程序规范行为的原则,是招标行为在公开、公正、透明的环境下进行。

4.1完善建筑工程招标办法

在招标管理方法上,需要明确相关的规章制度,来加强建筑工程招标管理,这样就可以扩大招标所包含的范围,对于国家所规定的工程招标管理方法的执行要严格的遵守。对于非法行为要给予必要的惩罚,及时对相关信息进行了解,是招标管理更加严谨规范,在严密的监管范围内施工是非常必要的。

4.2加强招标资格预审工作

现阶段我国建筑工程招标范围不断扩大,工程建设方面就需要了解更多的投标方式的信息,那么就此来了解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要了解工程师,项目经理以及相关工作人员的素质状况,第二,要了解投标方企业有没有相关的经验以及企业自身的能力,第三,对于投标方是否有相关的专利技术,要求招标管理部门进行严格的预审工作对于必要信息的进行及时的规范管理,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双方会取得共同的最大利益。

5建立专家评审资源库

建立专家评审资源库的主要目的就是使招标过程更加规范,如果你拥有了一个强大的团队,就不必担心许多的后续问题,以及相关专业知识的问题等,那么需要做的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制定一致的管理制度,团队中的每一个专家都有自己的专门负责的资源库。第二,对于专家培训来说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家不能加入团队中,对于每一个人员都要进行定期的考核,如果没有合格将不可以担任下一期的专家评审。第三,每一期的招标工作都会有所不同,所以根据招标工作的内容不同对专家团队进行适当的扩充快管理。并且实行评审轮换制度,保证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的产生。

6加强招标机构管理

建筑工程招标环节必须要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规定,严格禁止私自更改制度,谋求个人利益的行为,加强对地方招标起步的管理,保证每一个企业机构都可以认真地进行招标行为。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照法律所规定的制度开展招标工作,是每个企业都应该遵守的规则。有些地方带有地方保护色彩的不正规做法,应该给予法律的诚挚,是这种情况不会再有发生。不允许出现歧视性行为,对于招标制度要确保一视同仁。另外招标机构必须要与行政部门脱离关系,不能有任何利益关系,这样才可以保证每一个部分的公开公正性。另外一方面就是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对于招标机构的管理方面,不能存在暗箱操作的行为,严格遵守审查制度,抛除私人利益,严格执行审查制度。7结束语建筑工程招标已经被社会所关注,是一个程序性工作,合同法律对其都有约束作用,所以要发挥合同管理的重要作用,才是它的意义所在。

参考文献:

[1]闵文.浅议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J].建筑知识:学术刊,2012(8):232~239.

[2]翟勇松.浅谈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J].企业经贸,2013(12):22~23.

[3]陈正.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5

[4]赵晓文.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分析[J].科技经济导刊,2013(12):22~23

第2篇

1.1不同合同类型存在的管理难度

1.1.1总价承包合同存在的管理难度

目前,铁路建设普遍采用总价承包合同。签订总价承发包合同,甲乙双方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工程设计图为基础,并规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通货膨胀等因素造成工料成本增加,如达到或超过某一幅度(如5%),建设单位将按信息价与投标价的差额给予补差。这样承包商承担小额风险,建设单位完全承担或甲乙双方按比例、分类别承担一定的风险。采用这种合同方式虽能有效降低承包商的报价,可却承担了通货膨胀带来的风险。另外还规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招标工程量与施工图工程量发生变化,属于施工图量差范围的,由承包商承担。这样以来,招标工程量与施工图工程量有较大差异时,将直接影响承包商的经济效益。由此说明这种合同方式直接影响了总价承包合同的严肃性,同时也给合同管理带来较大的难度。

1.1.2单价承包合同存在的管理难度

单价承包合同是国内外通用的工程承包方式,铁路建设项目单价承包是建设单位根据审核后的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提出招标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按照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招标图纸进行报价。并规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工程量变化幅度在规定的范围内,合同综合单价保持不变,施工单位只承担价格风险,不承担工程数量发生变化的风险,而建设单位要承担工程数量发生变化的风险。采用这种合同方式,要做到已完工程量与原估算工程量之间不出现实质性的变化,工程量依据《铁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南》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故承担的风险相应较小。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到非承发包双方的原因,引起工程量的大幅度增加(如地方政府提出特殊要求或设计变更等),可能导致工程投资的大幅增加,致使建设单位承担增加投资的风险。另外,建设单位对(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工程数量的控制难以在一个精确的范围内,对不平衡报价的处理也存在一定的难度。

1.2工程设计和造价管理难度分析

工程设计是建设工程的起点,包括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阶段,其中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阶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最大。前些年是以初步设计批复概算进行施工招标,施工设计图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施工设计阶段发生方案变化,就会给造价管理带来难度。近几年国家和行业要求采用施工设计图和编制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招标,相应地减少了工程造价管理难度。但有工程施工和管理经验的承包商会针对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存在的缺陷,采用一些不平衡报价方式,然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再有针对性地进行工程索赔。这样以来又增加了工程造价管理难度,所以,建设单位要想把承包商(投标人)的不平衡报价给建设项目管理带来的风险降到最低,必须做好施工招标前的准备工作,即审查和完善施工图,编制好工程量清单。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技术要求,严格执行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2、可采取的防范和控制措施

(1)根据建设工程性质和规模、建设和技术标准、工程特点等,通过调查研究合理确定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建设工期和工程进度。

(2)针对不同建设项目,选择相应的招标文件范本。如施工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应根据《铁路建设项目总价承包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补充文本》和《铁路建设项目总价承包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补充文本》编制。又如监理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应根据《铁路建设项目监理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和《铁路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编制。再如施工图审核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应根据《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核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文本》和《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核招标文件文本》编制。同时还应根据相关的规定随时更新所采用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示范文本。

(3)建设项目的发包方式及标段划分,建设单位应视自身机构设置、人员构成、业务和技术水平、工程管理能力、合同管理能力、工程规模和特点来确定。拟定的招标文件内容,特别是通用、专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描述,对投标报价的要求要有针对性和准确性。为使投标人对项目现场情况有全面的了解,还应组织现场踏勘及招标答疑会。

(4)为降低建设单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承担的风险,应组织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或委托招标单位、专业造价咨询单位)依据施工图编制工程量清单,并保证其完整性和准确性,通过评审后执行。

(5)首先选择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作为评标办法,有效降低建设项目投资;其次是淡化标底的作用,减少在评标过程中的人为因素,保证招标的公平、公开、公正。

(6)要求投标人(承包商)提供经济担保,如投标保函、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等,避免因承包商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在选择合同方式时,应根据建设项目规模和特点,通过合同方式规避和转移建设单位承担的风险,也可通过补充及完善合同的相关条款,避免和消除可能存在的有关风险,或将有关风险转移给承包商。

(7)实行施工总承包,其合同价格不随环境因素的变化及工程量增减而变化,所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商承担了可能存在的全部风险,包括工程数量增加和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风险。除有重大设计变更或按规定可调材差情况外,一般不调整合同价格。为降低施工总承包给承包商带来的风险,应尽可能明确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内容、工程数量,并通过完善施工设计图等来消除由承包商可能承担的风险;也可通过规定恰当的调价变动幅度来降低业主承担的风险。

(8)采用单价合同,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项目工程量清单,市场价格水平,对项目成本和应获得的利润进行分析,根据现场情况选择先进的施工技术和工艺,并结合自身综合施工能力和施工技术及水平等进行报价。在中标后的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价款按承包商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填报的单价计算,工程款结算以综合单价计算。对因单价不准确或其他因素引起的单价风险由承包商承担,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的变化引起的合同总价风险由建设单位承担。为降低建设单位承担的风险,应尽可能提供完善的施工设计图,对分部分项工程范围、数量和内容等进行准确而详细地描述。同时在单价合同中明确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方法和工程量的计量原则,并规定工程量极限变动幅度,当变动幅度超过极限时,才允许调整单价,以此来协助建设单位降低可能承担的风险。特别对深挖高填土方、长大隧道、深水特大桥等结构复杂项目,可要求投标人对招标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如出现计算错误及时修改,经双方确认后签字盖章,以减少工程结算时带来的风险。

(9)要建立合同管理机构,完善合同管理办法,确保合同管理覆盖每个层次,使合同管理融入到项目建设管理的全过程,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实施合同管理,应对所签订合同的内容进行详细说明,明确工程范围和甲乙双方所承担的责任等。并建立合同管理评审制度,不断改进合同管理工作,使合同管理更具科学性、规范性、系统性、实效性。

3、结束语

第3篇

【关键词】招标;合同管理

工程项目建设招标投标是国际上通用、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发包方式。建设工程过程中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履行合同,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它直接影响工程的质量、工期、造价。因此,建设工程管理是以合同为核心。合同是工程过程中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

科学规范的合同管理可以维护业主和承包方的正当合法权益,使双方履行各自的义务,建立协作关系,减少合同纠纷,促进工程顺利实施,最终实现质量、进度、投资三方面的控制目标。

1 建设工程合同条款要素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主要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另还包括工程项目管理合同、工程监理合同以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其他合同 (如物资采购合同、工程保险合同、技术合同) 等。

合同亦称契约,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其是一切合同的主要条款,不可或缺;

(3)数量,是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大小,以数字和计量单位来表示标的的尺度;

(4)质量,标的的质量条款是合同中非常重要的内容,应尽量明确、详细、具体、以免发生合同纠纷。

(5)价款或者报酬:除法律规定必须执行国家定价的以外,由当事人议定,在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其数额、计算标准、结算方式和程序;是有偿合同的必备条款。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期限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货、付款和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时间界限;它是衡量合同能否如期履行的标准,履行方式是指合同当事人以何种方法履行义务,包括交货方式、付款方式、结算方式等,这些须在合同中明确、具体地界定。

(7)违约责任:是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重要体现,其目的是促使当事人恪守合同,使守约方免受或少受损失;法律或法规对违约责任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若没有规定的,需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

(8)解决争议的方法:是指合同当事人通过协商和解、第三人调解、仲裁、诉讼这些方式来解决合同纠纷。如果意图通过诉讼解决争议,可以不进行约定但要通过其他途径解决则要经过事先或者事后的约定;如果选择适用仲裁解决,还应当明确选择的是哪个仲裁机构,否则将无法确定仲裁条款的效力。另外,在涉外合同中,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当事人还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

合同的内容通过合同条款来体现,合同条款可以分为主要条款和一般条款,由当事人约定,依合同种类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主要条款又称必要条款,明示着合同的类型和当事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根据《合同法》,勘察、设计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包括预算)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等条款;一个完整、科学的施工合同内容应该包括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具体而明确的工程施工范围、工程数量、总造价组成、计费方式和费率、浮动率、工程款的支付方式、工程的变更、工程结算、工期、质量的约定、检验费、索赔、风险责任、保险、分包工程,等等。

一般条款是指合同主要条款以外的条款,并非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

2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建设工程招投标属于建设工程合同的谈判和订立阶段,招投标是合同管理的基础之一,是合同管理的前一个步骤。招投标更强调竞争性条款的成果,招标人预想以最小的运作成本,建成质量符合规范的建设工程;投标人预图以最小的施工管理成本,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完成建设工程的施工任务,获取最大的利润。招投标是双方为达到最佳经济利益的博弈,招投标过程受有关招标投标方面法律法规的调整,但这个过程中双方未形成合同关系,表现的是一个市场交易行为。广义上来说,招投标可以看作是合同管理的一部分,是个例的管理,在某个时间点或特定的时间段内发生的管理事件,一般是合同管理的事前管理,招投标的成果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合同是招标文件和投标书进一步规范化的产物,只有签订施工合同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才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化,也就是说,合同是招标投标成果的双方承诺以法律形式落实的契约。双方只有签订施工合同,招投标的交易行为才以法律形式正式固定下来,双方的权利义务,才能收到法律的保护。合同管理是个全面、系统、持续的管理活动,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是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来实现预期的合同管理目标的活动,包括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的管理。建设工程合同以招投标文件为依据,并不是简单的雷同照搬,针对建设工程具有技术性强、环节多、涉及面广、投资大、建设周期长等方面的特点,当事人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的原则和主要内容,在不违背国家法律规范的原则下,将合同细化和完善是需要的,在法律上也是有效的。

3招投标阶段的合同风险

3.1信息错位风险

投标人会由于国情、惯例不同而产生对于工作范围的理解偏差;投标人会因为投标期短,信息量大,对项目情况理解不透;例如某些外资项目中,会由于语言障碍,翻译误差等原因,对项目认识不全面、甚至产生误解。

3.2合同条款风险

合同条款暗含的风险包括:工程变更的补偿范围和补偿条件;合同价格的调整条件,如对通货膨胀、汇率变化、税收增加等,合同规定不予调整;合同条款不全面,不完整,未能将合同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全面表达清楚,未能预计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合同条款不细致,不严密,有二义,导致投标人不能清楚地理解合同内容,造成失误;发包商为了转嫁风险提出单方面约束性的、过于苛刻的、责权利不平衡的合同条款,及其他对投标人苛刻的要求,如要求投标人大量垫资承包,工期要求过紧,超常规的质量要求等;合同条款之间的矛盾等。

3.3经济风险

经济风险包括宏观经济环境的稳定,微观市场的价格和货币等。如:建筑工程、建材、劳动力等的市场供应能力、条件和价格水平、生活费用价格、通讯、能源等的价格、设备购置和租赁条件和价格等;以及通货膨胀率、汇率、贷款利率、换汇限制等。

3.4环境风险

外界环境包括工程所在国政治环境的变化,如发生战争、禁运、罢工、社会动乱等造成的工程中断或终止。自然环境包括气候、可利用的建筑材料资源、工程的水文、地质情况等。

微观环境包括现场地质条件、场地状况等。

4合同风险的应对策略

4.1项目信息力求精确,善于调查沟通

招标人及投标人应做充分调查,大量取得第一手资料,全面了解项目进行地的风俗习惯、法律法规、工程惯例等;在此基础上与业主积极进行沟通,包括招投标人之间书面方式的询问、答疑等,充分利用标前澄清会议,进行三方深度接触。澄清会议上,业主对于投标文件的疑问、文件中的矛盾、错误、不清楚的地方,投标人可进行答复、解释,甚至对实施方案、组织措施或工期也作出修改,使其更符合项目实际。而关于投标范围、工作划分接口、工作深度等内容,将可能会产生理解偏差的信息,与业主进行进一步确认。

4.2 招标阶段合同条款的确切编制

招标文件从性质上不仅是招标人的要约邀请,还相当于招标人的要约。招标文件直接关系到项目合同管理,其质量优劣直接影响项目的顺利实施。

(1)技术条款和合同条款的合理性

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和合同条款是非常重要的两个部分,是项目实施过程中合同管理工作的主要依据,在项目招标准备工作之前就应制定出来。技术条款反映发包人对招标项目的概况、招标范围、招标工作内容、工期、质量、安全等技术方面的各项论述与规定。合同条款反映发包人对招标项目合同管理方面承发包双方责权利的各项规定。技术条款和合同条款制定得科学、合理,能够使项目实施要求更清晰,项目管理承包方双方的责权利更明晰、公正、公平,项目合同管理工作更顺畅。

在条款编制过程中,应充分借鉴行业内类似项目的管理经验,充分征求具体管理者的意见和建议,多找一些专家进行专业咨询,尽量采用同行业先进的管理规定,确保制定出的各项条款规定可操作性强、易于施行,切实满足项目管理需要。

(2)提高招标工作组织者的综合能力,衔接好合同管理工作

作为一个项目的招标工作组织者,不仅牵头负责招标的程序性工作,也负责组织招标文件的审查。参与招标文件审查的专家、各部门的专业人员,都是从各自负责的内容上进行把关,前后相关内容上的衔接和对应,需要招标工作组织者总体把关。因此,招标文件的质量高低,与招标工作组织者的综合能力相关较大。

作为一名招标工作组织者,要组织好一次招标工作,应从熟悉招标项目的设计报告开始,在招标文件的编制、审查、定稿过程中,全过程认真、细致把关,邀请招标项目涉及到的各专业专家、相关管理部门管理者都参与招标文件的审查,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使各专业技术和管理都有分工把关,努力做到招标项目的管理无缝连接,才能确保招标文件的高质量,进而促进合同管理工作的高质量。在项目实施开始之前,招标工作组织者应该给具体合同管理者进行合同交底,或者直接邀请具体合同管理者参与到招标文件审查过程中,使具体合同管理者了解和掌握前期招标文件中基于通用技术条款和通用合同条款都考虑了哪些特殊因素影响等,这样能够使合同管理工作顺利交接,能更好地促进项目实施过程中合同管理工作的开展。

4.3使用保险政策,降低环境风险

外界环境风险,如果发生战争、禁运、罢工、社会动乱等情况,一般可通过“不可抗力”条款进行规避。但有些业主,会将地震、台风及罢工等因素排除在不可抗力之外,这样,投标人就需要通过购买特定保险来避免这类风险。自然环境和微观环境的风险,如发生连续多少天的暴雨等,一般可咨询保险公司.详细了解风险范围、保险金计算、赔偿方法、程序、赔偿额等详细情况.以作出正确的保险决策。另外,外资业主一般会特别关注工程对环境的损害,并且会对此有较高要求,投标人也可通过购买此类保险,减少自身风险。

5 结语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招投标文件和建设工程合同是建设工程交易双方权利和义务的重要法律凭证,在实践中两者必须相互整合,协调运转,才能实现招投标文件和建设工程合同的一体化运作。

招标文件编制质量控制,应属于合同管理的事前控制范畴,要提高工程合同管理水平,建议从招标文件编制阶段抓起。只有熟练掌握现行建设工程合同领域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遵循经济规律,并不断改进管理方法,才有利于建设施工合同的管理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参考文献

[1] 陈正.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M].东南大学出版社,2005.

[2] 闵文. 浅议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J]. 建筑知识:学术刊,2012(8), 232,239.

第4篇

关键词:水利水电建设管理研究实践

龙滩水电站是国家西部大开发的十大标志性工程和“西电东送”的战略项目之一,是红水河梯级开发的控制性工程。工程已于2001年7月1日开工建设。

龙滩水电站位于红水河上游广西壮族自治区天峨县境内,设计总装机容量630万千瓦,概算总投资243亿元。1999年12月26日,由原国家电力公司(出资33%)、(出资32%)、广西开发投资公司(30%)、贵州省基本建设投资公司(出资5%)共同发起组建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全面负责龙滩水电站的建设和运营管理(电力体制改革后原国家电力公司和原广西电力有限公司的股份全部划给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为保证龙滩水电站的顺利建成,项目业主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深化改革,对在当今社会环境中大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管理的方法,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研究与实践。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原则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

1.工程建设管理的组织模式

项目的管理组织在建设这样宏大的工程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按照传统的工程建设的管理组织方式,业主班子将是一个庞大而又复杂的组织机构。在设计项目管理组织时,项目业主以市场经济的思维方法构思项目管理组织的模式,形成了按投资多元化、管理社会化、经营市场化建立工程项目管理组织的总体构想。这一构想就是要充分利用改革的成果,运用市场经济的运作机制,实行龙滩水电工程建设的社会化管理。

作为电站建设的业主,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负责电站的建设及运营,对水电站总体规划与设计实施强有力的管理。公司在各参建主体中积极发挥主导作用,倡导管理创新,通过贯彻对合同主线实施“静态控制、动态管理”的思路,促进各参建单位形成自觉的质量品牌意识、市场竞争意识及顾全大局的观念,使工程进展较顺利,质量、工期、投资等方面均得到有效的控制。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为更好地发挥公司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的作用,加快工程进度、质量、投资、控制,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运作,科学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公司管理机构设置为“九部”,即:工程建设部、计划合同部、机电物资部、工程技术部、财务管理部、党群工作部、总经理工作部、环保移民部、人力资源部。目前,正式职工85人。除此之外,充分借用和发挥社会专业力量,将部分专业工程委托社会化的专业部门或机构对其的实施进行管理。这样,形成了水电站项目业主与社会专业机构是以经济关系建立起来的具有特色的大型项目的工程管理组织结构模式,实现了工程项目的社会化管理。在工程的具体事务管理中,水电站项目业主又是按市场化经营的方法进行运作,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为水电站建设管理提供服务,使水电站建设得到有力的社会支撑。如水电站项目中某些设备的采购、货物的仓储、设备和大宗材料的运输、有关的辅助服务等均按市场原则通过经济合同来实现。社会化管理使业主的工程事务管理工作量大大减少,业主班子的人员规模可以降低至最低点,项目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效果提高,降低了建设成本。水电站项目业主由此可以集中精力管理重大问题,在整个建设过程中定思路、定标准、定制度,一手抓规划设计和工程建设,一手抓工程招标和合同管理,这样在总体上就把握住了水电站建设的方向。各社会专业机构在统一的规范和规则下,各司其职,负责相应专业工程的具体实施工作。实行社会化管理,还可得到社会上最优秀的各方面的专业人才为水电站建设服务。

2.工程招标采购的方法

2.1.项目招标

龙滩水电站工程项目分标按照标界清晰,便于合同管理,优化施工布置,减少施工干扰的原则,将工程项目分标如下表:

序号合同名称备注

1.左岸导流隧洞及左岸岸坡工程葛洲坝集团公司中标承建

2.右岸导流隧洞及右岸岸坡工程江桂联营体中标承建(江南水电工程公司广西水电工程局联营体)

3.大坝工程七局八局葛洲坝联营体中标承建(水电七局水电八局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联营体)

4.地下厂房工程1478联营体中标承建(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水电第七工程局水电第八工程局联营体)

5.升船机工程待招标

6.大法坪砂石系统工程葛桂联营体中标承建(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水电工程局联营体)

7.水轮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制造水轮机有东方电气集团中标制造发电机有哈尔滨电机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制造

8.大坝及引水系发电系统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制造待招标

9.升船机设备制造待招标

针对招标项目规模大、技术要求高,项目业主在2001年初即制定了招标管理办法,并报原国家电力公司备案,规范了招标工作程序。对项目立项、招标组织、招标程序、招标方式及投标条件、标底编制、评标委员会、保密事项等都作了规定,明确了责任。对投资200万元以上的建筑安装项目,一般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投资在200万元以下的建筑安装项目,一般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邀请对象为目前正在龙滩工地施工的六家大型施工承包人投标。对部分监理等服务项目和零星机电设备项目,采用询价后的邀请招标方式,邀请投标人不少于三家。

招标过程中,重点把握以下几点:

2.1.1.认真审查招标文件,保证招标文件的合法性和严密性。

2.1.2.认真组织开标工作,保证竞争的公平和有序性。所有的招标项目,均采用公开开标,开标时有公证员现场公证,公司监事会和广西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处派员过程监督,保证开标过程的公正。

2.1.3.认真组织评标工作,保证评标过程的合法、公平、公正、合理。公司在评标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计委等7部委联合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来执行,外聘合格专家在评标委员会专家总人数的2/3以上,评标办法在开标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发给所有投标人,评标委员会专家采用综合评分法和独立评标。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2~3命中标候选人,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定标的程序确定中标人。招标评标的整个过程有广西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处派员监督,监督全体评标人员都能遵守评标纪律,避免外界干扰,使整个评标工作都能按照既定合法程序进行,保证了评标工作的公正公平性。

2.2.无标底工程招标实践

无标底工程招标是在龙滩水电站建设中采用的一套完整的工程招标方法,它的核心是在工程招标时不编制招标的标底。它不是以“标底”作为工程招标的衡量准绳和评标尺度,而是通过一套严密、科学的招标操作程序和评标办法来决定工程合同的授予者。实施无标底工程招标,按市场规律组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排除了任何人为因素的干扰,保证了评标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实施无标底工程招标,实质上对招标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在市场发育不完善的条件下,其存在着很大的风险,必须要有真正坚持“剥夺每一个人的特权”的精神和勇气,要敢于战胜自我。其次,实行无标底工程招标,需要很高的条件,它要求招标者必须具有十分丰富的工程经验、扎实的专业知识、相当高的技术水平和对工程所具有的深刻的判断能力。即在无标底招标条件下,招标者应具备的评标方法和指标参数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的严密编制、工程招标的有序组织、以及对投标单位资质管理和选定等的综合能力。

通过对大量工程招标经验的总结和思考,水电站项目业主认识到只有从管理制度上、管理方法上采取措施,才能铲除腐败的温床,彻底消除工程招标中的负面影响因素,真正地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工程招标与采购。由此,龙滩水电站形成并确定了工程招标采购的总体构思,其核心思想和总则是:在工程招标采购中要“剥夺每一个人的特权”;工程招标采购中的权力必须受到监督。在这样的指导思想下,水电站项目业主根据龙滩水电站的实际,进一步对工程招标采购的方式和方法进行了探索,研究如何从制度上、技术上清除各类消极因素存在的可能性,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下设计出一系列有关工程招标采购的组织方法、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具体包括:无标底工程招标的方法;科学公正的评标办法;承包商资质信用的预审控制方法;招标采购的组织机制;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方法;工程招标中的技术要求;以及实施闭口总价和固定单价合同的措施等。

3.合同管理

3.1.合同管理的特点

龙滩水电站建设管理完全按照现代企业管理模式进行,合同管理制是建设管理的主线,其主要特点是:

3.1.1.严格合同的预管理。所谓合同的预管理,就是合同签订前,合同项目的计划立项、招标文件的编制及审查等,这是合同签订后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审查要以技术要求合理,商务要求严谨、公平,整体规划可靠为原则。

3.1.2.严格合同的签订程序。每一份合同的签订之前,合同文本都经各业务职能部门会审把关,然后甲乙双方要进行平等协商,就双方关心的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这样减少合同执行难度。

3.1.3.严格按合同办事。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严格按合同约定办事,对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文明施工等管理要求,都遵从合同约定。合同双方是平等的合同主体,一切事务的处理都以合同为准绳。监理工程师和设计代表,以及其他服务单位,都在合同规范的范围内履行职责。对于设计变更和自然因素造成的费用增加,依据合同条款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处理。

3.1.4.完善合同清算工作。合同履行结束,逐一对合同进行清算,一方面,合同竣工资料要求齐备并符合国家档案管理要求,另一方面对合同费用问题要有最终决算,双方对决算结果都要签字认可。

龙滩水电站建设的合同管理只刚刚开始,随着工程的进展,必然有许多新问题新情况,还有待于项目业主去研究去解决和实践。

3.2.强化工程合同管理的核心地位

随着我国的经济由计划机制向市场机制的转轨,大型建设项目的管理也势必由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而发生变化。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信用经济,水电站项目业主认识到,龙滩水电站建设必须实行严格的合同管理制,必须以合同为主线、以合同为核心实施工程项目管理。

3.2.1.从组织上采取措施,实施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的合同管理,制定一整套合同管理的有关工作制度和规定,对合同管理的组织、合同管理的程序以及合同的起草、谈判、审查、签订、履行、检查、清理等每一个工作环节均作出明确规定。

3.2.2.树立水电站建设管理中的一切行为均以合同作为惟一依据的意识,合同运用于项目管理的各个方面,以合同、经济手段管理和实施水电站工程。

3.2.3.选择确定符合水电站建设特点的工程承发包模式和合同结构,通过合理的合同结构实现和保证水电站项目管理组织的目标结构和运作。

3.2.4.根据水电站工程的具体情况和现实的社会经济环境条件,在龙滩水电站的前期大部分主要工程项目上均实行闭口总价合同,锁定建设成本。强化合同准备工作,从技术上和经济上采取措施,创造和建立实施闭口总价合同的前提条件:坚持以施工图进行工程招标,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和随意性;强化工程招标中的合同意识,努力完备和详细一切技术资料和现场环境条件,使承包单位能够以最小的风险在完全公平的环境中进行投标竞争;严密制定合同文件,合理确定工程合同的界面与工程范围,事前分析可能存在的不确定事件和风险,有针对性的采取保护措施;充分考虑和保证承包单位的利益,引导承包单位注重技术方案的竞争,集中力量用于工程的实施,从而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4.工程管理方法的研究与实践

通过对项目目标控制方法的不断研究和实践,龙滩水电站在工程管理和控制的具体方法方面形成了一些较有特点、较为成功的做法。

4.1.通过规划设计、科学技术、工程招标控制项目投资。在龙滩水电站的投资控制工作中,从工程的规划设计、工程技术、工程招标等方面入手,控制工程的投资,节约建设成本。水电站项目业主坚持以设计为重点进行项目的投资控制,以极大的精力投入于工程的设计工作,进行设计方案的比较和改进,由此才有左右岸导流洞洞形设计方案的改变,经过设计优化的导流洞洞形设计方案,节约了大量的投资。控制水电站项目投资的另一思路是以现代科学技术为先导,依靠科技来实现投资控制的目标。在工程的设计、施工方案、设备选型等各项工作中,均设立相应的研究课题,投入科研经费,开展了大量有关工程建设的科学研究、试验和实验,取得许多科研成果。这些研究成果的应用既解决了工程难题,又为节约投资提供了有力的支持。通过严格、严密的工程招标是控制投资的又一思路。通过重点强化工程招标工作,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良好环境,以最合理的合同价获得最好的施工队伍和最强的工程保障能力以及可靠施工技术方案。此外,前期工程通过实行工程闭口总价合同,充分依靠和发挥监理的作用等一系列控制措施和方法,使龙滩水电站的实际投资被控制在计划的目标投资值以内。

4.2.独立平行的工程质量监理。工程质量不仅关系到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而且关系到社会公众利益、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水电站项目业主以制度建设作为抓好工程质量的根本保证,建立层层负责的质量责任制,形成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保证体系;以工程招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作为工程质量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尤其是对于工程监理工作,在具体的做法上采取了特殊的措施,即在所有的工程监理合同中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必须同时与施工单位各自独立平行地进行全部工程的质量检测,包括必须使用独立平行的检测仪器和工具;独立平行地实施质量检测;获取独立平行的检测数据和资料;提交独立平行的检测报告等。这样在每一个工程上,都能同时得到分别来自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各自独立的两套质量检测与评估报告,可以切实掌握工程质量的真实情况,确保得到一流的施工质量。

4.3.依靠科技缩短建设工期。对于为期6.5年左右的建设工期,首先是以严谨的科学态度,分析论证进度目标实现的可能性以及存在的主要影响因素。针对关键问题,事先研究制定解决的方案,超前采取措施进行了一系列技术实验和系统研究等。在得到了解决所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难题的系统方案之后,水电站项目业主紧紧抓住2007年7月1日水电站第一台机组发电的进度控制总目标不放。在工程的建设过程中,集中力量做好项目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抓紧工程的设计工作,为后期项目实施阶段工程的顺利展开积极创造条件。在进度控制工作中,以进度大节点作为控制的关键,保证落实大节点目标;建立工程协调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协调各参建单位之间的进度关系;实施工程进度的动态控制,及时调整进度计划。科学的进度规划和有效的进度控制,为确保了龙滩水电站发电目标的按期实现。

4.4.文档资料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为加强水电站项目档案管理,建立健全项目档案,龙滩水电站制定了有关工程文档资料、工程竣工资料等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实行文档资料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其中,采取的一个有效管理方法是赋予业主档案资料室在档案管理中的一项特殊权力:工程合同尾留款的支付签发权。水电站项目业主在工程合同中均约定,预留合同价款3%~5%的工程尾留价款,作为工程保证金和工程竣工资料、项目档案的保证金。合同规定,工程参建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收集、整理、归档工程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工程竣工资料、项目档案经业主档案资料室认可接收,签发归档交接单之后,才能获得最终尾留款的支付。通过经济制约手段,有效、及时、规范地健全了龙滩水电站的前期工程项目档案。

运用上述这些管理思想与方法组织与实施工程项目管理,使龙滩水电站的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和成绩:

4.4.1.水电站的设计起点高、意识超前,通过一次规划、分期实施、滚动开发的构想,圆满成功地解决了远期与近期建设的有机协调,实现了规划设计的可持续发展。

4.4.2.通过水电站总体规划的不断优化和调整、通过合理的设计来节约投资;以现代科学技术为手段,提高项目建设各阶段、工程各方面的科技含量,实现了项目的投资控制目标,节省了相当的建设资金。

第5篇

龙滩水电站位于红水河上游广西壮族自治区天峨县境内,设计总装机容量630万千瓦,是目前国内已建和在建的仅次于三抗こ痰奶卮笮退缯荆霉こ谭至狡诮ㄉ瑁渲械谝黄谧盎?20万千瓦,概算总投资243亿元。1999年12月26日,由原国家电力公司(出资33%)、(出资32%)、广西开发投资公司(30%)、贵州省基本建设投资公司(出资5%)共同发起组建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全面负责龙滩水电站的建设和运营管理(电力体制改革后原国家电力公司和原广西电力有限公司的股份全部划给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为保证龙滩水电站的顺利建成,项目业主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深化改革,对在当今社会环境中大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管理的方法,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研究与实践。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原则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

1.工程建设管理的组织模式

项目的管理组织在建设这样宏大的工程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按照传统的工程建设的管理组织方式,业主班子将是一个庞大而又复杂的组织机构。在设计项目管理组织时,项目业主以市场经济的思维方法构思项目管理组织的模式,形成了按投资多元化、管理社会化、经营市场化建立工程项目管理组织的总体构想。这一构想就是要充分利用改革的成果,运用市场经济的运作机制,实行龙滩水电工程建设的社会化管理。

作为电站建设的业主,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负责电站的建设及运营,对水电站总体规划与设计实施强有力的管理。公司在各参建主体中积极发挥主导作用,倡导管理创新,通过贯彻对合同主线实施“静态控制、动态管理”的思路,促进各参建单位形成自觉的质量品牌意识、市场竞争意识及顾全大局的观念,使工程进展较顺利,质量、工期、投资等方面均得到有效的控制。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为更好地发挥公司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的作用,加快工程进度、质量、投资、控制,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运作,科学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公司管理机构设置为“九部”,即:工程建设部、计划合同部、机电物资部、工程技术部、财务管理部、党群工作部、总经理工作部、环保移民部、人力资源部。目前,正式职工85人。除此之外,充分借用和发挥社会专业力量,将部分专业工程委托社会化的专业部门或机构对其的实施进行管理。这样,形成了水电站项目业主与社会专业机构是以经济关系建立起来的具有特色的大型项目的工程管理组织结构模式,实现了工程项目的社会化管理。在工程的具体事务管理中,水电站项目业主又是按市场化经营的方法进行运作,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为水电站建设管理提供服务,使水电站建设得到有力的社会支撑。如水电站项目中某些设备的采购、货物的仓储、设备和大宗材料的运输、有关的辅助服务等均按市场原则通过经济合同来实现。社会化管理使业主的工程事务管理工作量大大减少,业主班子的人员规模可以降低至最低点,项目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效果提高,降低了建设成本。水电站项目业主由此可以集中精力管理重大问题,在整个建设过程中定思路、定标准、定制度,一手抓规划设计和工程建设,一手抓工程招标和合同管理,这样在总体上就把握住了水电站建设的方向。各社会专业机构在统一的规范和规则下,各司其职,负责相应专业工程的具体实施工作。实行社会化管理,还可得到社会上最优秀的各方面的专业人才为水电站建设服务。

2.工程招标采购的方法

2.1.项目招标

龙滩水电站工程项目分标按照标界清晰,便于合同管理,优化施工布置,减少施工干扰的原则,将工程项目分标如下表:

1左岸导流隧洞及左岸岸坡工程葛洲坝集团公司中标承建

2右岸导流隧洞及右岸岸坡工程江桂联营体中标承建(江南水电工程公司广西水电工程局联营体)

3大坝工程七局八局葛洲坝联营体中标承建(水电七局水电八局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联营体)

4地下厂房工程1478联营体中标承建(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水电第七工程局水电第八工程局联营体)

5升船机工程待招标

6坪砂石系统工程葛桂联营体中标承建(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水电工程局联营体)

7水轮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制造水轮机有东方电气集团中标制造

发电机有哈尔滨电机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制造

8大坝及引水系发电系统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制造待招标9升船机设备制造待招标

针对招标项目规模大、技术要求高,项目业主在2001年初即制定了招标管理办法,并报原国家电力公司备案,规范了招标工作程序。对项目立项、招标组织、招标程序、招标方式及投标条件、标底编制、评标委员会、保密事项等都作了规定,明确了责任。对投资200万元以上的建筑安装项目,一般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投资在200万元以下的建筑安装项目,一般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邀请对象为目前正在龙滩工地施工的六家大型施工承包人投标。对部分监理等服务项目和零星机电设备项目,采用询价后的邀请招标方式,邀请投标人不少于三家。

招标过程中,重点把握以下几点:

2.1.1.认真审查招标文件,保证招标文件的合法性和严密性。

2.1.2.认真组织开标工作,保证竞争的公平和有序性。所有的招标项目,均采用公开开标,开标时有公证员现场公证,公司监事会和广西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处派员过程监督,保证开标过程的公正。

2.1.3.认真组织评标工作,保证评标过程的合法、公平、公正、合理。公司在评标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计委等7部委联合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来执行,外聘合格专家在评标委员会专家总人数的2/3以上,评标办法在开标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发给所有投标人,评标委员会专家采用综合评分法和独立评标。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2~3命中标候选人,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定标的程序确定中标人。招标评标的整个过程有广西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处派员监督,监督全体评标人员都能遵守评标纪律,避免外界干扰,使整个评标工作都能按照既定合法程序进行,保证了评标工作的公正公平性。

2.2.无标底工程招标实践

无标底工程招标是在龙滩水电站建设中采用的一套完整的工程招标方法,它的核心是在工程招标时不编制招标的标底。它不是以"标底"作为工程招标的衡量准绳和评标尺度,而是通过一套严密、科学的招标操作程序和评标办法来决定工程合同的授予者。实施无标底工程招标,按市场规律组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排除了任何人为因素的干扰,保证了评标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实施无标底工程招标,实质上对招标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在市场发育不完善的条件下,其存在着很大的风险,必须要有真正坚持"剥夺每一个人的特权"的精神和勇气,要敢于战胜自我。其次,实行无标底工程招标,需要很高的条件,它要求招标者必须具有十分丰富的工程经验、扎实的专业知识、相当高的技术水平和对工程所具有的深刻的判断能力。即在无标底招标条件下,招标者应具备的评标方法和指标参数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的严密编制、工程招标的有序组织、以及对投标单位资质管理和选定等的综合能力。

通过对大量工程招标经验的总结和思考,水电站项目业主认识到只有从管理制度上、管理方法上采取措施,才能铲除腐败的温床,彻底消除工程招标中的负面影响因素,真正地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工程招标与采购。由此,龙滩水电站形成并确定了工程招标采购的总体构思,其核心思想和总则是:在工程招标采购中要"剥夺每一个人的特权";工程招标采购中的权力必须受到监督。在这样的指导思想下,水电站项目业主根据龙滩水电站的实际,进一步对工程招标采购的方式和方法进行了探索,研究如何从制度上、技术上清除各类消极因素存在的可能性,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下设计出一系列有关工程招标采购的组织方法、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具体包括:无标底工程招标的方法;科学公正的评标办法;承包商资质信用的预审控制方法;招标采购的组织机制;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方法;工程招标中的技术要求;以及实施闭口总价和固定单价合同的措施等。

3.合同管理

3.1.合同管理的特点

龙滩水电站建设管理完全按照现代企业管理模式进行,合同管理制是建设管理的主线,其主要特点是:

3.1.1.严格合同的预管理。所谓合同的预管理,就是合同签订前,合同项目的计划立项、招标文件的编制及审查等,这是合同签订后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审查要以技术要求合理,商务要求严谨、公平,整体规划可靠为原则。

3.1.2.严格合同的签订程序。每一份合同的签订之前,合同文本都经各业务职能部门会审把关,然后甲乙双方要进行平等协商,就双方关心的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这样减少合同执行难度。

3.1.3.严格按合同办事。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严格按合同约定办事,对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文明施工等管理要求,都遵从合同约定。合同双方是平等的合同主体,一切事务的处理都以合同为准绳。监理工程师和设计代表,以及其他服务单位,都在合同规范的范围内履行职责。对于设计变更和自然因素造成的费用增加,依据合同条款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处理。

3.1.4.完善合同清算工作。合同履行结束,逐一对合同进行清算,一方面,合同竣工资料要求齐备并符合国家档案管理要求,另一方面对合同费用问题要有最终决算,双方对决算结果都要签字认可。

龙滩水电站建设的合同管理只刚刚开始,随着工程的进展,必然有许多新问题新情况,还有待于项目业主去研究去解决和实践。

3.2.强化工程合同管理的核心地位

随着我国的经济由计划机制向市场机制的转轨,大型建设项目的管理也势必由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而发生变化。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信用经济,水电站项目业主认识到,龙滩水电站建设必须实行严格的合同管理制,必须以合同为主线、以合同为核心实施工程项目管理。

3.2.1.从组织上采取措施,实施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的合同管理,制定一整套合同管理的有关工作制度和规定,对合同管理的组织、合同管理的程序以及合同的起草、谈判、审查、签订、履行、检查、清理等每一个工作环节均作出明确规定。

3.2.2.树立水电站建设管理中的一切行为均以合同作为惟一依据的意识,合同运用于项目管理的各个方面,以合同、经济手段管理和实施水电站工程。

3.2.3.选择确定符合水电站建设特点的工程承发包模式和合同结构,通过合理的合同结构实现和保证水电站项目管理组织的目标结构和运作。

3.2.4.根据水电站工程的具体情况和现实的社会经济环境条件,在龙滩水电站的前期大部分主要工程项目上均实行闭口总价合同,锁定建设成本。强化合同准备工作,从技术上和经济上采取措施,创造和建立实施闭口总价合同的前提条件:坚持以施工图进行工程招标,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和随意性;强化工程招标中的合同意识,努力完备和详细一切技术资料和现场环境条件,使承包单位能够以最小的风险在完全公平的环境中进行投标竞争;严密制定合同文件,合理确定工程合同的界面与工程范围,事前分析可能存在的不确定事件和风险,有针对性的采取保护措施;充分考虑和保证承包单位的利益,引导承包单位注重技术方案的竞争,集中力量用于工程的实施,从而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4.工程管理方法的研究与实践

通过对项目目标控制方法的不断研究和实践,龙滩水电站在工程管理和控制的具体方法方面形成了一些较有特点、较为成功的做法。

4.1.通过规划设计、科学技术、工程招标控制项目投资。在龙滩水电站的投资控制工作中,从工程的规划设计、工程技术、工程招标等方面入手,控制工程的投资,节约建设成本。水电站项目业主坚持以设计为重点进行项目的投资控制,以极大的精力投入于工程的设计工作,进行设计方案的比较和改进,由此才有左右岸导流洞洞形设计方案的改变,经过设计优化的导流洞洞形设计方案,节约了大量的投资。控制水电站项目投资的另一思路是以现代科学技术为先导,依靠科技来实现投资控制的目标。在工程的设计、施工方案、设备选型等各项工作中,均设立相应的研究课题,投入科研经费,开展了大量有关工程建设的科学研究、试验和实验,取得许多科研成果。这些研究成果的应用既解决了工程难题,又为节约投资提供了有力的支持。通过严格、严密的工程招标是控制投资的又一思路。通过重点强化工程招标工作,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良好环境,以最合理的合同价获得最好的施工队伍和最强的工程保障能力以及可靠施工技术方案。此外,前期工程通过实行工程闭口总价合同,充分依靠和发挥监理的作用等一系列控制措施和方法,使龙滩水电站的实际投资被控制在计划的目标投资值以内。

4.2.独立平行的工程质量监理。工程质量不仅关系到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而且关系到社会公众利益、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水电站项目业主以制度建设作为抓好工程质量的根本保证,建立层层负责的质量责任制,形成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保证体系;以工程招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作为工程质量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尤其是对于工程监理工作,在具体的做法上采取了特殊的措施,即在所有的工程监理合同中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必须同时与施工单位各自独立平行地进行全部工程的质量检测,包括必须使用独立平行的检测仪器和工具;独立平行地实施质量检测;获取独立平行的检测数据和资料;提交独立平行的检测报告等。这样在每一个工程上,都能同时得到分别来自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各自独立的两套质量检测与评估报告,可以切实掌握工程质量的真实情况,确保得到一流的施工质量。

4.3.依靠科技缩短建设工期。对于为期6.5年左右的建设工期,首先是以严谨的科学态度,分析论证进度目标实现的可能性以及存在的主要影响因素。针对关键问题,事先研究制定解决的方案,超前采取措施进行了一系列技术实验和系统研究等。在得到了解决所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难题的系统方案之后,水电站项目业主紧紧抓住2007年7月1日水电站第一台机组发电的进度控制总目标不放。在工程的建设过程中,集中力量做好项目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抓紧工程的设计工作,为后期项目实施阶段工程的顺利展开积极创造条件。在进度控制工作中,以进度大节点作为控制的关键,保证落实大节点目标;建立工程协调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协调各参建单位之间的进度关系;实施工程进度的动态控制,及时调整进度计划。科学的进度规划和有效的进度控制,为确保了龙滩水电站发电目标的按期实现。

4.4.文档资料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为加强水电站项目档案管理,建立健全项目档案,龙滩水电站制定了有关工程文档资料、工程竣工资料等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实行文档资料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其中,采取的一个有效管理方法是赋予业主档案资料室在档案管理中的一项特殊权力:工程合同尾留款的支付签发权。水电站项目业主在工程合同中均约定,预留合同价款3%~5%的工程尾留价款,作为工程保证金和工程竣工资料、项目档案的保证金。合同规定,工程参建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收集、整理、归档工程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工程竣工资料、项目档案经业主档案资料室认可接收,签发归档交接单之后,才能获得最终尾留款的支付。通过经济制约手段,有效、及时、规范地健全了龙滩水电站的前期工程项目档案。

运用上述这些管理思想与方法组织与实施工程项目管理,使龙滩水电站的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和成绩:

4.4.1.水电站的设计起点高、意识超前,通过一次规划、分期实施、滚动开发的构想,圆满成功地解决了远期与近期建设的有机协调,实现了规划设计的可持续发展。

4.4.2.通过水电站总体规划的不断优化和调整、通过合理的设计来节约投资;以现代科学技术为手段,提高项目建设各阶段、工程各方面的科技含量,实现了项目的投资控制目标,节省了相当的建设资金。

第6篇

关键词:水利工程 建设管理 研究 探索

中图分类号:TV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4)05(b)-0129-01

为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深化改革,对在当今社会环境下的工程项目管理的方法,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研究与实践。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原则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

1 工程建设管理的组织模式

80年代,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入,我国水利水电项目建设的管理已逐步突破以行政手段管理为主的传统模式,出现了多种新的管理形式。建立一个结构合理、系统高效的项目建设组织管理模式,对项目建设的成败起着关键的作用。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需逐步建立建设实施竞争机制的新格局。当前我国大中型水利水电项目管理应采取的科学、有效的模式是由董事会及所聘任的项目经理单位、专业化的工程管理承包公司、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共同组成的三位一体的组织体系,这种管理模式的主要优点是将基建与生产、行政法律和经济手段,投资、建设与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责、权、利三者统一,实行这种管理模式,将为提高我国水电工程管理。

项目的管理组织在施工过程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按照传统的工程建设的管理组织方式,业主班子将是一个庞大而又复杂的组织机构。在设计项目管理组织时,项目业主以市场经济的思维方法构思项目管理组织的模式,形成了按投资多元化、管理社会化、经营市场化建立工程项目管理组织的总体构想。这一构想就是要充分利用改革的成果,运用市场经济的运作机制,实行水利工程工程建设的社会化管理。施工单位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为更好地发挥公司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的作用,加快工程进度、质量、投资、控制,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运作,科学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2 工程招标采购的方法

每个工程项目应根据工程自身的特点,制定合理的招标管理办法。对项目立项、招标组织、招标程序、招标方式及投标条件、标底编制、评标委员会、保密事项等应作出明确规定,明确责任。

招投标阶段,要重点把握“有效竞争”问题。

按有关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的是合理低价中标原则,在此模式下招标对降低工程造价、择优选择施工队伍,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意义重大。此阶段一般要跟踪审查招投标条件、招投标程序,对招标方式、文件、评标办法,工程量清单、信息进行监督,揭示串标、围标和转卖标书行为;审查合同条款的合理性、合法性、全面性、有效性。重点要把握两个方面:一是对招标、评标和定标办法的审查,评标指标既要引来投标单位的合理竞争,又要能控制其不合理的报价,评标定标办法应尽量减少评标人员可人为控制的内容,保证评标的公正,这就要求从加强招标控制价审计入手,在招标控制价公布之前,审计机关应当介入,首先严格审查招标投标文件,审计人员应注意审计招标文件中招标范围是否全面,风险分配结构是否合理,有关价格调整和结算的条款是否明确合理等;其次认真审核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是否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工程招标文件的要求;最后对价高量大的材料价格进行市场调查,并审查定额的套用是否合理等,尽量减小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计算上的差距。二是对在业主与中标单位签定施工合同前的投标报价进行重点审计。要核对其清单工程量是否与同的工程量清单一致,对所有投标单位的清单报价进行列表和招标控制价对比分析,区分那些报价明显过高或偏低,以便在合同签定前进行调整,还应注意审查施工方案、施工措施、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投标单位是否按施工方案和措施进行投标报价,以便确定合法合理的合同价,尽快建立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相配套的合同管理措施,特别是可减少或避免施工单位在施工结算过程中的索赔纠纷。

通过对大量工程招标经验的总结和思考,我们必须从管理制度上、管理方法上采取措施,才能铲除腐败的温床,彻底消除工程招标中的负面影响因素,真正地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工程招标与采购。

3 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的特点如下。

3.1 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持续时间长

合同的形成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合同的履行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因此,合同管理必然在项目生命周期内长时间连续地、不间断地进行,它不仅包括施工期,而且包括招标投标和合同谈判以及保修期,所以一般至少1~2年,长的可达5年或更长的时间。

3.2 合同管理对工程经济效益影响很大

由于工程项目规模大,合同价格高,合同管理对经济效益影响很大。据统计,对于正常的工程,合同管理成功和失误对经济效益产生的影响之差能达工程造价的20%。

3.3 合同管理必须实行动态管理

由于合同的形成和履行是一个逐步磨合的过程,特别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内外的于扰事件多,合同变更也较多,合同实施必须按变化了的情况不断地调整,这要求合同管理必须是动态的。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控制和合同变更管理显得极为重要。

3.4 合同管理影响因素多,风险大

第7篇

关键词:水利工程 质量管理 研究 探索

1、工程建设管理的组织模式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需逐步建立建设实施竞争机制的新格局。当前我国大中型水利水电项目管理应采取的科学、有效的模式是由董事会及所聘任的项目经理单位、专业化的工程管理承包公司、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共同组成的三位一体的组织体系,这种管理模式的主要优点是将基建与生产、行政法律和经济手段,投资、建设与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责、权、利三者统一,实行这种管理模式,将为提高我国水电工程管理。

项目的管理组织在施工过程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按照传统的工程建设的管理组织方式,业主班子将是一个庞大而又复杂的组织机构。在设计项目管理组织时,项目业主以市场经济的思维方法构思项目管理组织的模式,形成了按投资多元化、管理社会化、经营市场化建立工程项目管理组织的总体构想。这一构想就是要充分利用改革的成果,运用市场经济的运作机制,实行水利工程工程建设的社会化管理。施工单位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为更好地发挥公司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的作用,加快工程进度、质量、投资、控制,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运作,科学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2、工程招标采购的方法

每个工程项目应根据工程自身的特点,制定合理的招标管理办法。对项目立项、招标组织、招标程序、招标方式及投标条件、标底编制、评标委员会、保密事项等应作出明确规定,明确责任。

招投标阶段,要重点把握“有效竞争”问题。

按有关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的是合理低价中标原则,在此模式下招标对降低工程造价、择优选择施工队伍,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意义重大。此阶段一般要跟踪审查招投标条件、招投标程序,对招标方式、文件、评标办法,工程量清单、信息进行监督,揭示串标、围标和转卖标书行为;审查合同条款的合理性、合法性、全面性、有效性。重点要把握两个方面:一是对招标、评标和定标办法的审查,评标指标既要引来投标单位的合理竞争,又要能控制其不合理的报价,评标定标办法应尽量减少评标人员可人为控制的内容,保证评标的公正,这就要求从加强招标控制价审计入手,在招标控制价公布之前,审计机关应当介入,首先严格审查招标投标文件,审计人员应注意审计招标文件中招标范围是否全面,风险分配结构是否合理,有关价格调整和结算的条款是否明确合理等;其次认真审核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是否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工程招标文件的要求;最后对价高量大的材料价格进行市场调查,并审查定额的套用是否合理等,尽量减小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计算上的差距。二是对在业主与中标单位签定施工合同前的投标报价进行重点审计。要核对其清单工程量是否与同的工程量清单一致,对所有投标单位的清单报价进行列表和招标控制价对比分析,区分那些报价明显过高或偏低,以便在合同签定前进行调整,还应注意审查施工方案、施工措施、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投标单位是否按施工方案和措施进行投标报价,以便确定合法合理的合同价,尽快建立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相配套的合同管理措施,特别是可减少或避免施工单位在施工结算过程中的索赔纠纷。

通过对大量工程招标经验的总结和思考,我们必须从管理制度上、管理方法上采取措施,才能铲除腐败的温床,彻底消除工程招标中的负面影响因素,真正地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工程招标与采购。

3、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的特点:

3.1 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持续时间长

合同的形成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合同的履行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因此,合同管理必然在项目生命周期内长时间连续地、不间断地进行,它不仅包括施工期,而且包括招标投标和合同谈判以及保修期,所以一般至少1~2年,长的可达5年或更长的时间。

3.2 合同管理对工程经济效益影响很大

由于工程项目规模大,合同价格高,合同管理对经济效益影响很大。据统计,对于正常的工程,合同管理成功和失误对经济效益产生的影响之差能达工程造价的20%。

3.3 合同管理必须实行动态管理

由于合同的形成和履行是一个逐步磨合的过程,特别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内外的干扰事件多,合同变更也较多,合同实施必须按变化了的情况不断地调整,这要求合同管理必须是动态的。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控制和合同变更管理显得极为重要。

3.4 合同管理影响因素多,风险大

由于现代工程项目的复杂性,使合同关系越来越复杂、合同条件越来越复杂、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的定义异常复杂、合同实施过程愈加复杂,要完整地履行一个合同,必须完成几百个甚至几千个相关的合同事件。另外,工程实施时间长、涉及面广,合同管理受外界环境的影响大,并且许多因素难以预测,不能控制,都会妨碍合同的正常实施,造成经济损失。因此,影响合同管理的因素既存在于项目本身的微观环境,也存在于项目的外部宏观环境;既涉及到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往往也牵扯到第三方。这样大量、复杂的因素的存在,使合同管理极为复杂、繁琐,也充满风险。在合同形成和执行过程中,合同风险管理至为重要。

我们应当看到,当前水利工程建设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工程前期工作深度不够,有的工程在招投标、工期、资金、质量、安全、验收、决算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不及时发现和认真加以解决,不仅会造成很大损失,而且可能滋生腐败。因此,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和管理是十分必要的。

4、提高水利工程质量

4.1 建立科学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

质量保证体系是以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为目标,从施工准备、施工生产到竣工投产的全过程,运用系统工程的概念和方法,把各环节的质量管理活动组织起来,形成一个任务明确、职责和权限互相协调、互相促进、高效的全方位质量管理体系,把施工单位的质量职能纳入统一的质量管理系统,把各阶段的工作质量和工程质量联系起来,通过信息保证、组织保证、措施保证、制度保证、素质保证,从而使质量管理制度化、标准化、系统化、规范化。

4.2 提高对实施项目建设监理工作的认识。

由于我国在很长的一段时期内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传统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通常是由建设单位一方说了算,使得早期的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很难走上规范化的轨道。建设单位委托监理,有的认为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有的认为是根本不需要监理,有的只是为了应付上级部门的检查或迫于建设程序制度的约束;有的把监理仅仅当作是检查质量的工具使用,被认为是“高级质检员”。即使被授予了“三控制”的权力,建设单位也认为“剥夺”了自己的权利,而承包商又认为监理人员是业主的利益代表,不把监理当作独立的第三方看待。因此,要进一步提高对实施项目建设监理工作的认识,提高水利工程质量。

第8篇

【关键词】招投标;合同管理;风险

招投标和合同管理是工程管理中两项不可分割的工作,但往往在实际工作中,无论招标人还是投标人,在招投标阶段大家更关注投标的价格,而对合同条款不够重视,在中标后再来对合同条款进行谈判,对工程的管理工作造成很大的障碍,下面就其关系及管理策略进行初肯探讨:

1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工程招投标的整个过程实质上就相当于谈判签订合同的过程,合同签订是要约邀请、要约、直至承诺。招标就是要约邀请、投标就是要约、定标发出中标通知书就是承诺。从合同的角度来看,合同就是对招标文件和投标书内容的整理和确认,也是对工程招投标结果的承认和肯定。

1.1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不可分割性

在《建筑法》、《合同法》、《招投标法》别明确了中标通知书和投标书及附件是组成合同的文件,所以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阶段对《合同条款》的内容就有了响应。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的出台和修订,实现了国内工程招标与国际接轨,强化了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密切联系,使工程的招投标过程从某种程度上成为了合同谈判和订立的过程,就是双方当事人提出订约提议和接受订约提议的协商过程。

合同主要条款是招标文件的核心内容,随着市场机制的成熟,对合同条款内容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对招标文件包含合同条款的审查,将直接影响投标的效果,甚至关系到项目最终的成败。招投标活动与合同管理是不可分割的,既是对招投标成果的一种肯定,又是对承发包双方权利的一种维护。所以,在定标后必须签订一份合法有效的合同,才能真正巩固招投标的成果,保护双方的合法利益。

1.2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相脱离带来的弊端

过去,由于我们对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作用认识不足,割裂了招投标过程和合同谈判签订过程的联系,致使合同的签订流于形式甚至出现投标单位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造成招标人工作上的被动。例如:有的项目的招标文件过于简单,合同文件的主要条款不全和对工程上的一些实质性问题没有反映,给下一步的合同签订带来诸多不便。为了签订合同当事人双方进行多次谈判,且合同签订后又多次变更,签订合同的时间远远超过了招标用的时间,造成人力、时间上的浪费,引起工程上的纠纷和索赔。因此,在招投标中应进行标前评审和标后评审,合同也应进行签订前评审和签订后评审。

2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

2.1 加强对招标文件的理解

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是要约邀请方向投标方提出的具备主要条件的合同草案,通过学习和深入理解招投标文件,可以对签订工程合同的要求及应具备的主要条款和具体条件有一个基本的了解。在当前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建筑市场还是卖方市场,业主为用较小的投资换来最大的经济利益,势必在招标文件中反映出代表自己意志,因此加强对招标文件的理解,及时制定相应的措施,对提高投标人的合同风险防范能力是相当重要的。

2.2 招投标阶段中的合同管理工作

承包商在招投标阶段按时间顺序主要工作如图1所示,大体上可以分成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市场开发阶段通过市场调查收集工程招标信息,在综合分析工程的特点、自己的实力、承包市场的外部环境以及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后选择自己的投标方向。

第二阶段:投标阶段当承包商通过资格预审取得招标文件后进入投标文件的准备阶段,与此同时,合同管理工作也正式启动。此阶段项目团队的组建工作已经完成,项目经理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之一是合同组织管理模式的设置,常见主要有两种形式:直线式组织结构和矩阵式组织结构,分别如图2和图3所示。每一种组织模式都各有优缺点,选择时还要考虑企业内部和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比如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等影响因素,选择适宜的组织方式是合同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的基础。

根据合同组织管理模式设置的实际情况,项目内部应该建立起有效的沟通渠道,确保合同管理与其它职能部门之间的有效沟通,因为合同管理工作与传统的职能部门的管理工作略有不同,不是仅靠合同部的专家就可以单独完成的,必须要有技术部、成本控制部以及其他的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作为项目经理应该充分认识到为合同管理提供支持并确保他们之间的有效沟通显得尤为重要,以便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为合同质量提供保障。

第三阶段:评标和决标阶段业主通过评审委员会初步评选出最有可能被接受的几家承包商,以个别邀请的方式要求承包商进行澄清和答辩,最终选定中标者。收到中标函后双方还要进行合同签订前的谈判,这也是最为关键的一步,之前所有谈判所取得的成果将形成一套完整的合同文件并最终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

3 结束语

做好前期的合同管理工作对于项目的顺利实施是有力保障。项目经理应该高度重视合同管理工作,根据企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设置合适的合同管理部组织结构,并与其它职能部门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为合同管理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保障;对招标文件和合同文本进行系统地分析,对于合同中的风险分析要由多方面专业的协作配合,并制定可行有效的风险分担方案。

参考文献

[1]王晓娟, 李兆辉. 加强招投标和合同管理之我见[J]. 民营科技, 2010,(07)

[2]李琳. 浅议加强合同管理是有效控制造价的主要手段[J]. 中国西部科技, 2005,(14)

[3]孙慧. 承包工程合同的风险与防范[J]. 建筑, 2002,(09)

第9篇

关键词: 招标投标 工程建设 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TL372文献标识码: A

一、市政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招投标单位和个人主观法律意识淡薄,有待进一步提高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在发展市场经济的过程中,针对市政招投标中先后出现的种种不规范行为,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以保证市政招投标市场稳健、有序地向前发展;从而规范市政工程的招投标市场,使之走向规范化、专业化。但是在实际招投标市场中一些单位和个人对这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缺乏、法律意识淡薄。使国家《招标投标法》不能在实际招投标市场中很好的发挥作用,流于形式,起不到规范市场的作用。所以才会在整个的市政工程的招投标市场中存在非法挂靠、违法转包的现象。

从表面看,很多市政工程项目在实施招投标的过程中,是建立在双方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之上的。但是我们透过表面往实质看,却发现很多建设工程的招投标背后受到各方各级的行政干预的。建设单位并不是通过招投标来选择施工单位的,而是事先已经由行政单位内定了施工单位,再通过公开招投标来走个过场罢了。这种表里不一的现象在全国各地的市政招投标过程中是广泛存在的。

2、招投标市场存在“僧多粥少”,恶意竞争现象

1)串通投标的现象严重

所谓串通投标就是指投标者之间串通投标,抬高或压低标价,以及投标者为排挤竞争对手而与招标者相互勾结的行为。在市政工程的招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的行为具体的说有两种方式:一是投标者互相串通围标。在参加投标之前,相互串通的投标人间以口头、书面、电话等形式互相沟通,内部按报价高低拟定多个报价投标,从而达到既定中标人和中标价的目的。二是投标者和招标者互相串通投标。在公开招投标之前,招标人给拟定中标人事先泄露标底,并且投标人通过事前与招标人的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排挤其他投标人以便达到中标目的。

投标人间或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投标,通过私下暗箱操作、进行幕后非法交易的恶劣行为,不但破坏了招投标市场的公平竞争规则,而且使国有资产大量流失,造成不良的社会风气。

2)当地政府行政部门干涉投标,限制或排斥外地投标单位。

地方政府为保护当地施工企业的市场,在投标报名、资格预审等过程故意为外地施工企业设置“门槛”,刁难外地企业顺利介入投标。比如:在投标报名前要求外地施工企业首先到当地省、市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备案,而备案截止时间短,外地企业来不及办理手续报名时间已经截止;资格预审程序中非法要求外地投标单位提供在本地的施工业绩,进而排斥外地施工单位进入本地市场;开标过程非法要求外地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到场等不法行为;

为达到保护本地企业的利益,行政单位联合招标人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对整个招投标的过程进行干预,排挤其他投标者。严重的扰乱了整个市政工程正常的招投标工作秩序,破坏了招投标工作的公正性,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招标的意义。

3、招标人对招投标的重视力度不够,寻找借口,规避招标

主要表现在通过非法手段将整个的市政工程项目化整体为部分,再分包给不同施工单位。我国《招投标法》规定,如果一个市政工程的各种工程建设施工费用概算价在50万元及以上,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所以,一些单位为了规避招投标,把符合规定的项目人为的进行拆分、肢解,化整体为部分,从而使整个项目免于招投标。或者是把整个市政工程项目分阶段报批,只申报部分项目,从而使每一次的项目都达不到法定招投标数额,从而免于公开招投标。

4、缺乏客观、公正的评标和定标方式

评标、定标方法不科学、不合理。很多招标单位在进行招标之前,没有依法客观地制定一套公平、可行的评标规则,在进行整个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设立的评标、定标方法不科学,具有倾向性。使整个招投标过程失去了公平,甚至使许多别有用心的投标者钻了空子,让招投标失去了原来的意义,还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

5、合同管理不够严格

据法律规定,招投标工作结束后,中标者应该在中标通知发出的30日内,与投标者订立合同。合同订立依据招标文件中的双方约定的条款订立。但是实际情况是,在招投标工作结束之后,招投标方为达成“共赢”,私下签订“阴阳合同”。施工过程中以各种理由,各种借口,随意变更施工内容或要求,增加投资额,造成整个投资超出之前的计划,之前的招投标失去了意义。

二、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对招标投标工作的影响合同文本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同时合同文本也是投标单位进行报价的重要依据。但往往合同管理人员对招投标过程理解不深入,认为招标过程和合同签订是两个相互独立的过程,招投标只是为了确定投标单位,而确定了投标单位之后才正式进入最终合同的签订阶段。合同管理人员没有加强对招标阶段合同文本的重视,导致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对工程项目认识不全面不准确,缺乏可靠的测算依据而导致报价不合理,投标质量低下。这些招投标过程和合同签订过程脱节的现象,使招标失去真正的意义,远远达不到招标工作应有的效果。

三、 招标投标工作对合同管理的影响

1、最终签订的合同文本与招标文件中合同文本出现较大偏离。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单位为了达到中标目的,往往对合同条款不加细致研究,一味地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在最终签订和履行的合同与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存在一定的差距,甚至违背合同条款。原因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招标文件中的合同在投标单位看来只是一种表面形式,认为只要在招投标阶段能够中标,就达到投标的目的了,试图在定标后在合同签订阶段再与发包方另行沟通;另一方面在合同签署时投标单位不计成本,有意迁就发包方,违心操作,虚假地提高质量等级、缩短工期,或者以较低的成本,甚至低于建设成本的方式承包工程,难以确保工程质量,合同执行时出现问题在所难免,使得工程建设项目工作效率低,问题频出。

2、 委托招标机构进行招标时,招标机构承担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由监理单位负责承担合同管理,出现招标工作和合同管理之间的分离与脱节。在编制招标文件的过程中,由于招标人员缺乏丰富的工程实践管理经验,他们只负责招标文件的编制,而不参与招标合同的管理,导致编制招标文件的水平低下,业务能力难以提高。在合同编制过程中出现不专业、不准确、不全面,后期的合同管理、合同执行就会面临很多困难。合同是管理的标准和依据,管理依据合同而进行,如果合同内容不完善,在执行时随意性就比较大,给变更工程合同以及出现问题进行索赔带来很多问题。许多工程在完工之后,都违背了招标单位在招标时的初衷,出现工程实际与原来招标文件中合同已大相径庭的现象,导致招标人的利益受到损害。

四、做好市政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管理措施

1、做好市政工程招标工作

做好市政工程的招标工作,主要是做好控制价的管理,严格执行工程计价规定,加强控制价的监督等。

1)明确控制价管理的作用

在市政工程建设投资项目中实行招标控制价管理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遏制投标人投标报价过高及超概算或超预算高价中标的作用,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成本可以显著的得到控制。如果在招标控制价的实施过程中,出现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过低或者随意下浮等情况,不能充分考虑到市场供求状况和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因素等,施工单位的利润空间被大幅度压缩,就会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产生不良的影响。所以,各级市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从科学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到控制价管理的作用,进一步加强招标控制价管理工作,合理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2)严格执行工程计价规定

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对招标工程设定的最高限价。凡是达到市政工程招标规模和招标标准的国有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施工应全部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并应编制招标控制价。对于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应该不予考虑。对于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应该是具有相应资质的市政工程造价咨询公司来编制,确保编制的质量。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依据应该是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符合市场价格的水平。做好加强控制价的监督,确保控制价的平衡,定期对控制价进行监督检查。

2、做好投标报价工作

市政工程因为项目要求高,政治性强,多处在市区,造价较高,做好投标报价工作,才能有利入企业的中标工作,首先要做好各清单费用的确定,做好投标基价的分析,注意一些细节,才能做好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投标报价工作,提高中标率。

1)各清单费用的确定

根据市政工作的特点,施工企业只有结合现场的情况,按照现行的定额规定对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等去做报价,做好分部分项工程的清单费用,做好其中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综合费率和风险费率等方面的费用。做好措施项目清单费用的确定,规费和税费也得考虑,还有一些零碎的工程项目费也得包括在里面。

2)做好投标基价分析

投标的基价完成后,就需要对做出的报价进行分析,具体方法有指标分析、工料机正常指数分析、历史基价分析等。指标分析可以按照不同专业、不同项目、不同地区统计的指标进行,例如桥梁按桥面平方米造价,路面按结构厚每平方米造价等有关指标对各单位工程进行分析,与指标差别较大者要重新进行基价检查,分析是否在标价编制时发生错误,进而调整报价。工料机正常指数分析法是将单位工程的人工、机械、材料费独立抽出,根据其占报价的比例,分析是否在合理范围确定投标基价的正确性;在分析工、料、机费用的同时还要分析其用量,单位工程的用工量和用料量都有一个合理指数,参照同类工程的经验,扣除项目不可比因素之后进行比较分析其合理性。历史分部分项基价分析法是在以往参与过的投标项目中,选取各种条件相等的项目,进行单价的对比,找出差别,分析原因,属于编制错误的要进行调整。

3)标报价应注意的其他问题

报价前还应充分地研究工程量清单、核算工程量。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招标人提供的,投标人根据其提供的工程量来报价,也是最终结算及支付的依据。所以,必须对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结合施工过程及最终结算时是否会变更等情况进行分析。同时,还要分析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具体内容。只有这样投标人才能作出正确的报价,防止报价内容不全导致损失。投标过程中,对招标人及竞争对手的调查也是必不可少的。对招标人的调查应有以下几方面:第一,资金来源是否可靠:第二,项目开工手续是否齐全,提防有些发包人以招标为名,让投标人负责为其估价;第三,是否有明显的授标倾向。投标人必须知已知彼才能制定切实可行的投标策略,提高中标可能性。

投标报价分为四个阶段进行,计算直接费单价,计算间接费确定综合费率,确定基础标价,做出报价决策,只有做好以上几个阶段的工作,才能确保投标报价工作的准确性,做好投标的管理措施。

3、规范评标程序

1)加强评标标准化管理

首先,要改变目前的报价计分办法,根据工程发包方式不同,即包死造价或不包死造价这两种不同形式,分别采用离散型计分形式,或打靶计分形式。其次,要从各方面加强招投标管理部门的力量,根据工程的规模和造价登记,制定不同的评标方法,面对实际操作的时候,有应对的方案,而不至于面对不同的情况时候不知道怎么应对。第三,对于大型工程,特别是高架桥等工程,技术复杂,必须严格执行先评技术标,再评商务标的程序。

2)加强评标专家廉洁教育

评标前,要求评标人不得与招标人、招标机构以及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评标结果的接触。在中标结果确定之前,评标专家组不得向外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评标组成员不得收受招标人超出合理报酬以外的任何现金、有价证券和礼物,不得收受有关利害关系人的任何财物和好处。确保评标人员在评标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评标纪律,服从评标委员会的统一安排,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评标专家职责。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

4、 合同管理人员积极地参与到招投标过程中

1) 参与招标文件的编制审查。合同管理人员应积极投入到对招标文件的编制与审查过程中,将招标阶段和合同签订阶段有效地结合起来,对招标文件中有可能影响合同管理和执行的因素提出建议,完善招标文件的内容,将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文本视为有最终法律效力的合同文本,认真严肃地对待。

2) 参与招标活动的全过程。合同管理人员配合参加工程项目招标活动的全过程,例如在开标会上,作为合同管理人员参加开标,全面及时掌握招投标中的第一手资料,对各个投标商的实际情况能够更深入地了解。合同管理人员参加现场的勘察,熟悉真实的现场环境,能够比较准确、深入地有针对性地就投标单位提出的澄清问题进行专业解答。施工合同中的诸多条款都涉及现场施工条件。

3) 招标人员需加强对合同管理等工程专业知识的理解,并增加工程实践管理经验。招标过程与合同管理过程相辅相成,招标工作是一项对综合素质要求较高的工作。不但需要招标人员熟悉招投标过程,还需要加强对合同法、项目管理、合同管理及工程造价等专业知识的学习和积累,并增加工程实践管理经验。这样才能将招标工作做深做好,与合同管理有机地统一起来,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结语:

综上所述,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密不可分,两者互为依托,相互影响。两者密切配合,对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参考文献:

[1]程国政.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M].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2007.

第10篇

关键词: 水利工程;招投标;上海市

1 上海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现状

近年来,党和政府十分重视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了投资力度,上海市水利建设的规模也在逐年扩大。为了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保证公平竞争,打破行业和地方保护,防止腐败现象的滋生,上海市水利部门从1997年起就全面实行了施工招标投标制。经过3年多的不断努力,上海市水利工程承发包已全部进入市统一的有形建筑市场,并按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基础设施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和主要设备、材料采购都要实行公开招标。上海市水利部门在招标工作中又加大了力度,所有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水利工程全部实行了施工公开招标,同时勘察设计、监理的公开招标工作也全面展开。

截至1999年底,上海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计施工招标231个标段,设计招标16项,勘测招标10项,监理招标9项,合计中标价为9.35亿元。从招标工作的发展速度来看,主要有4个显著特点:(1)招标量在逐年增加,1997年仅为0.6亿元,1998年为2.2亿元,1999年为6.55亿元,3年中增长了10倍;(2)行业界限已经打破,1997年系统外中标单位仅为10%,1998年上升为27.2%,1999年已达到50%;(3)通过招投标,工程造价降低了10%左右,为国家节约了投资;(4)工程质量也在逐年上升,优良率呈递增的趋势,1999年优良率已达到76%。

目前,上海市水利工程建设实现了两个百分之百,即应招标的工程百分之百地进行了招标,应公开招标的工程百分之百地进行了公开招标。

2 上海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做法

2.1 健全规章制度、建立市场运作程序

1997年,上海市水利部门制定了《上海市水利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成立7上海市水利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水利建设项目的报建、招标审批、发包资格审查、施工合同鉴证等建设工程招标过程的管理,并根据《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中“统一管理与专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与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共同了《上海市水利工程承发包管理操作流程》,进一步规范了上海市水利工程承发包管理,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全部进入市统一的有形建筑市场奠定了基础,并确立了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市建筑市场中应有的专业管理地位,形成了在统一的大建筑市场中,各行政主管部门互相尊重、彼此协调的格局。

建立市场运作程序,是实现上海市水利工程建筑市场从无序到有序的主要内容,上海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运作的程序和管理节点主要是工程报建、工程发包资格审查、勘察设计发包及初步设计审批、监理、施工招标发包、工程合同登记、施工许可申办,为实现以建设项目为主线的建设市场的闭合管理、简化办事手续,上海市水利工程同市其它建设工程一样,实行了工程建设项目IC卡制度。该卡由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报建手续的同时申领,并按照市场的运作程序,办理各管理节点的手续,每办理完一道手续,均要打入“Y”,表示“通过”,以进入下一道管理节点,若节点单位读卡后显示“XX”,则前面的节点尚未完成,该节点管理部门的读卡机就会揭示建设单位应该先办理哪些手续,否则该节点单位就无法进行操作,真正做到“前事未完、后事不办”,促使建设单位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

2.2 实行政府职能转变,发挥中介机构的招标作用

在实行招标承包制的起步阶段,上海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曾具体地管理过建设单位招标活动,这种做法曾为推动招标投标制起过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随着建设市场的培养和发展,“事无巨细、全由政府做主”的政府包办做法已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实行政府职能转变,把应该采取市场手段的事情交给市场去解决,已是大势所趋。

1997年,上海市水利部门组建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招投标机构,把招投标工作中的服务职能从政府职能中分解、转移出去,机构成立后,充分发挥了专业优势,具体负责编制招投标文件,提出评标办法,组织报名、现场监测、答疑、招标、开标、评标等各项工作。

招标中介机构招标,对于建设单位专业人员不足、业务能力差、或因长期不搞建设项目而不具备常设项目管理机构的单位,可减轻其招标工作的压力,使其招标工作能在符合国家有关法规的范围内运作,并可使建设单位节省大量的工作人员。同时,为了在同行业竞争中生存和发展,招标机构就必须在技术上精益求精,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从3年来上海市水利工程招投标的情况看,中介机构招标作用的发挥,对规范招投标工作、提高招标质量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2.3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在招投标过程中,上海市水利部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到“六公开”:(1)公开招标信息,招标单位必须在接受投标报名的5d(不含节假日)前,通过“上海热线”、《中国水利报》、《上海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等相关报刊统一向社会公开招标信息;(2)公开报名投标的条件,并与招标信息同时;(3)公开接受投标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招标单位公开接受投标单位的投标报名,接受投标报名的时间不少于1d;(4)公开选定投标单位,每个标段招标不得少于6家,投标单位的选定,分为全部选定和在公开情况下部分抽取两种办法,部分抽取的投标单位不能少于2/3;(5)公开评标办法和程序,招标单位拟定的评标办法连同招标文件应一起发给投标单位,于投标前公开,在评标、定标的过程中,除规定必须保密的内容外,其程序向社会公开;(6)公开招标的结果,招标结果通过《上海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向社会公布中标单位。

为体现公正原则,做到公正评标,技术专家全部从评标专家库内随机抽取组成

,技术标规定为暗标,即投标书中不应有任何隐含投标单位身份的内容,否则为废标。

为确保公开竞争,防止不正当的压价、串标和泄漏标底行为,合理控制标底价,上诲市水利部门实行了“无标底招标、有标底评标”的招标方法,即招标单位不设标底,只参考定额,并结合市场行情编制出参考工程造价,在招标文件中一并向投标单位公布。评标时,在技术标评审通过的前提下,商务标评审可通过抽定报价算术平均值权数和加权平均工程造价下浮率(此中两个区间在评标办法中明确),计算出期望工程造价(即为评标的标底),接近期望工程造价者得高分,技术标和商务标合计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单位。这个方法也称“制约四方法”,对于制约发包方、承包方、中介方和管理方,排除不正当人为因素,确保招投标公正性起到了有效的、积极的作用。

3 上海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发展设想

3.1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理顺招投标管理体制

根据1997年上海市水利部门制定的《上海市水利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中的规定,原上海市水利局是本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主管部门,其所属的上海市水利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设在局基建处),具体负责本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规定;(2)指导、监督、检查招标投标工作的实施;(3)总结、交流招标投标工作的经验;(4)组织审查招标人或者招标人的资格;(5)组织审查招标申请书和招标文件;(6)审批评标机构;(7)监督开标、评标和定标工作;(8)审批评标报告;(9)调解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出现的重大问题;(10)监督承包合同的签定、履行。

笔者认为,根据“小政府、大社会”的政府机构改革原则,政府的主要职能应该是宏观调控,为完善和规范建筑市场创造宏观条件,在行政管理上应该由全部直接管理转变到直接管理、间接管理并存,并最终过渡到宏观管理,这样才有利于行政行为的专业化和政府机关的精简。根据这个观点,笔者认为具体负责招标投标日常工作的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的职能应该从政府职能中分离出来,其主要职责是原上述职责的(4)、(5)、(7)、(10)等项,而政府职责应该是(1)、(2)、(3)、(9)等项。

设立专职招标投标管理机构,主要还有以下优点。

第一,使招投标管理工作制度化、经常化、专业化。招标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化工作,有完整的程序,环节多,专业性强,专职的招投标管理机构由于其专门从事招投标管理活动,在人员力量和管理经验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有足够的人力和精力对招投标活动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市场监督管理,有利于提高招标工作的管理水平,有利于招投标活动在“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机制下进行,有利于承发包双方利益的保护。

第二,有效地控制了市场的准入,保证市场的有序化,首先要控制市场的准入,有些具备市政资质的投标单位虽然兼营范围中包含水利工程,但却没有主营水利,按照水利部的有关规定,就不能参加某些水利工程的设计、监理、施工投标;有的投标单位在投标时提供了业绩资料,但却是分包工程的业绩,或者有同类工程的经历却没有较好的业绩等等。专职招投标管理机构通过其日常建立的一套有关企业及工程动态的资料库,对投标单位资质、业绩的审查将更加全面。

第三,有利于及时发现、解决招投标中的问题,提高招标工作的透明度和质量。专职招投标管理机构人员由于直接、长期工作在招投标第一线,业务水平比较高,经验比较丰富,比较容易发现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串标压价、合法不合理等问题,并能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操作性强的解决方法,同时对探索和推广科学的编标、开标、评标、定标等办法,严格专家评委的资格审查,实行动态管理,提高招标工作的透明度和质量发挥重要的作用。

3.2 建立在上海市统一的有形建筑市场下的水务工程专业分中心

目前,上海市已建立了一个交易管理中心和25个分中心,形成了总包、专业、建材、中介4个层次的,覆盖全市所有区域和部分专业的立体的有形建设市场体系。

上海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是从1998年进入上海市建设工程管理交易中心统一管理的,随着近几年水利投资的不断加大,尤其是今年重新组建水务局后,上海市水务工程的投资规模从原水利工程的每年8个亿左右扩大到近20个亿,建立在市统一的有形建筑市场下的水务工程专业分中心就非常必需。

水务工程专业分中心应是不以赢利为目的,为水务建设工程交易各方提供优质服务,并进行自律性管理的会员制事业单位。行政上隶属市水务局,业务上接受市交易中心的指导,其基本功能是:(1)信息服务功能,主要是收集、存储和集中各类水务工程信息、企业状况信息、材料价格信息、法规政策信息、项目经理、评标专家和其他技术经济、管理人才的信息等,为发包、承包双方提供信息服务,解决了过去水务工程招投标信息分散、渠道不畅的问题;(2)场所服务功能,为开标、评标、定标等活动提供了一个功能齐全、服务周到、统一、公开,并在一定交易规则制度制约下的承发包场所,增加了工程交易的透明度,有利于政府部门的有效监督;(3)“窗口式”集中办公服务功能,通过工程报建、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合同鉴证、质量安全监督等有关管理部门进驻集中办公,为发包承包双方提供便利的“一条龙”配套服务,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为承发包人提供方便,而且保证了管理的程序化和制度化。

水务工程专业分中心的成立,将会进一步推进水务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法制化,对建立一个高起点、体系完善、管理科学的水利建设有形市场具有深远的意义。

3.3 加强对水利工程招标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近年来,上海市水利工程招标机构对保证招标质量,提高经济效益起到了有益的作用,但是在招标工作中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例如:一些招标机构依附于行政机关,借用行政权力或行政影响,实行强制,甚至超越权限,越权;为承担项目无原则迁就招标人的无理要求,违反了招标的公正性原则;有的招标项目服务质量不高,收费较多等等,为保证水利工程招标工作公正、客观、有效地进行,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该加强对水利工程招标机构的监督和管理,首先要做到以下两点。

第一,凡原隶属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

招标机构,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完全按照市场规律运作,财务独立,人事独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成为真正独立从事招标业务及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第二,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中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利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泄露保密资料、泄露标底、串通招标、串通投标、歧视排斥投标等违法活动的监督执法,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业务的招标机构的资格认定。从上述的管理分工来看,由于对招标机构的管理没有法律和控制手段,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利工程招投标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工作就不够全面、彻底;同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只管招标机构的资格认定,对水利工程招投标的管理工作仅进行业务指导,水利工程招标机构服务质量如何,在实际中能否达到水利工程招标的要求等动态情况,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了解得就不够清楚、透彻、由于对水利工程的业务不太熟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认定水利工程招标资格时往往只重视其静态的资料,不重视其动态的服务质量。因此,应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认定水利工程招标机构的资格前,须征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将水利工程招标机构的静态管理与动态管理联系起来。

3.4 积极推进水利工程招投标工作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3.4.1 逐步推广合理低价的评标方法

合理低价的评标方法,主要是不设标底,由专家评委从最低报价的标评起,以低推向高,逐个论证,如低标者经分析论证认定其技术先进、方案可行、报价合理即为中标,高标者不予考虑,这种方法不仅防止了行政干预、地方或行业保护及腐败现象的滋生,还解决了目前广泛采用的标底上下浮动方法的随机性和不科学性的问题,同时提高了企业工程管理的市场竞争力,从而减轻加入WTO以后对水利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冲击。

但合理低价的评标方法目前还不能全面推广的主要障碍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化程度还不高,建筑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尚未全部形成,工程造价管理的改革暂不具备完全开放、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条件,适应国际市场竞争的工程计价、定价和规则还未制定,所以,建议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建设工程承发包价格管理规定》,作为《招标投标法》的配套实施文件,明确工程造价管理承发包及实施过程中,标底价、投标价、评标、定标、签定合同价及合同价款的调整变更、结算等各环节工程价格的计价规则,明确工程承发包价格的纠纷处理办法,同时严格落实对建筑市场竞争过程中不正当行为的惩罚措施。

第二,水利工程招投标工作是专业性、技术性、经济性、事务性很强的工作,要求承发包单位都要有一定的技术、经济、法律人才,但目前,特别是对招标机构而言,工程造价和法律方面的优秀人才非常匮乏,从事工程造价的专业人士的素质还不能完全胜任合理最低价的评标要求,同时由于大部分水利工程都要求在汛前完成,往往缩短招投标的时间(一般要求工程招标时间为3个月左右,但现在大部分只用了一个月左右),增加了评标的难度,限制了合理最低价评标的推行。

第三,招标机构为了避免承担评标中出现的错误等责任,建设单位害怕以后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如设计变更等)而造成中标单位的索赔等诸多麻烦,都不愿意采用合理的最低价中标方法,所以要尽快制定赔偿制度和索赔与反索赔的规定,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和行业协会以及合同争议的评审、调解机构,坚决按社会主义市场化的经济规律和原则办事。

3.4.2 将招投标工作与工程承包合同管理有机地连接起来

招投标工作与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是工程建设阶段不可分割的两大部分,由于上海市水利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主要是由招标机构承担,承包合同管理由监理单位承担,造成了招标工作和合同管理的脱节,这对项目法人的总体利益是不利的。在承包合同实施过程中,一方面由于监理工程师未参与招标工作、不熟悉招标文件和合同,在执行合同初期不能很快地进入监理角色,只能边上岗边学习;另一方面由于编制招标文件的招标机构不参与合同管理,招标文件编制的质量没有实践的检验,招标文件的编制水平就很难提高,这给监理工程师进行合同管理造成了很多困难,给工程合同变更和索赔带来很大的隐患,许多工程在完工之后,工程合同与原来招标文件已大相径庭,违背了招标单位在招标时的初衷。笔者认为,招标工作应与工程承包合同管理有机地连接起来,虽然目前招标机构与监理公司合并困难较大,不符合现实,但监理工程师作为专家参与招投标工作全过程应该是可行的,而招标机构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可以延续到工程竣工决算阶段,由招标机构来参与工程竣工决算的审核。

3.4.3 引进竞争机制,激励投标单位向高质量和技术创新方向发展

目前水利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着“严进宽出”的现象,即招标很严,中标很难,中标之后工程质量能否达到投标时的承诺,就没有很强的约束措施,同时也不影响下次的投标,“严进宽出”的后果,使得投标者越来越追求投标的技巧,而忽视企业的业绩,笔者认为在加强工程合同管理的同时,要引市场优胜劣汰的机制,对那些业绩好,获得国家级、市级工程优质奖的投标单位,应在以后一定时期的招投标中给予评标加分或优先推荐的奖励,对那些业绩不好、发生过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屡次违约的投标单位,应实行评标减分或取消投标资格,以激励投标单位向高质量和技术创新方向发展。

第11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 招标问题合同管理对策 建议

中图分类号: TU19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建筑工程招标文件以及投标书是施行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是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依据。国外工程领域非常重视合同的执行,而现阶段,我国工程实践应用中,很多项目因为对于招标阶段的不规范操作和执行力度不强的关系,使得合同管理成为当前我国建筑工程项目中的一项比较薄弱的一环。合同管理效率低下,成为我们建筑工程管理工作者应深思的一个问题,在影响合同管理效率的最关键因素往往出现在招标阶段,且很多都是人为因素所造成的。(例如:人员操作不规范),因此,本文围绕招标阶段工作,提出具体的针对招标工作的一些对策,从而确保提升和加强建筑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效率。

一、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影响合同管理的问题

1、项目法人对招投标掌握力度不够影响建筑工程合同文件质量

由于很多实施建筑工程项目法人单位主观项目的人员素质不高,对于建筑工程当前不断推出的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办法以及合同管理知识了解和掌握不够, 难以有效的胜任建筑工程项目的项目法人的职责要求,从而极大的影响着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阶段的管理工作。项目法人作为建筑工程项目中处于中心地位和起到主导作用的关键因素。如果在建筑工程中项目法人责任制不进行有效的落实,项目法人致使招投标工作不到位,就会直接影响建筑工程招标文件的质量,致使合同条款出现不准确、不合理、不全面的现象,从而极大制约和影响工程项目全周期的合同管理工作。

由于,建筑项目具有的“公益性”背景,一般而言,这些项目均会使用中央资金或地方财政进行资金落实到具体的工程项目。由于很多地方财政进行自筹资金, 当地政府组织成立项目法人对水利工程进行建设管理,只能实行事业法人责任制。通常这些项目法人原则上都是由原管理单位担任或以其为基础组建, 因此,新成立的针对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机构,在实践中很难做到责、权、利的明确,因此,很大程度上,难以有效对建筑工程项目实施有效监管。

2、招标文件的编制很多由招标机构承担, 而承包合同管理则由监理单位承担,会造成招标工作和合同管理的脱节。

由于在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实施过程中,很多监理工程师并未进行建筑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因此对于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不熟悉,在执行过程中不能很快的进入监理角色,很多针对工程合同的细则要通过一边学习一边实施监理。其次,由于建筑工程编制招标文件的招标机构不参与合同管理, 这些招标机构通常只负责招标文件的编制, 这些招标机构中的很多人员未必具有具体的建筑工程实践经验,因此会造成对招标文件编制水平产生一定影响,而一旦出现工程合同不精确和缺陷,就会给监理工程师施行合同管理造成一定的困难。合同作为工程实施管理的依据,如果合同不完善,执行过程就会造成随意性大的影响,也会给建筑工程合同变更和索赔带来较大的隐患。由于前期对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合同编制的不完善导致很多建筑工程项目在竣工之后,工程实际与原来的招标文件合同已经大相径庭,严重违背了招标单位在招标时的初衷,从而严重的损害了招标人的利益。

3、由于在建筑工程招投标中采用的综合评分法较难达到公平、择优目的,从而影响评标效率。

当前由于建筑工程招投标中采用综合评分的这种评标方法,由于该方法只看重于经济标得分,而对于技术标只进行合格性的审查,当前我国建筑市场主体机制还不够完善和成熟,很多涉及到项目的各方主体对于信用观念淡薄,缺乏一定的失信约束和惩罚机制,因此,加剧了建筑工程项目的风险管理成本,很多针对项目信用约束和惩罚机制缺失和不完善,施行综合评分法在过程中使得很多企业过于注重经济表的制作而忽视技术标的质量,从而加剧竞争和严重影响了招投标工作的公正性,从而损害了招标人的利益。

本人通过实践中发现,当前建筑工程项目中,通过这种方法进行选择后的中标单位往往不是报价合理、实力较强的一些施工企业,反而经常是一些实力不强并且报价较高的施工企业。这是当前建筑工程中招投标工作的主要的问题,由于中标单位的高报价和非专业性往往导致项目后期随意进行合同变更的时间常有发生,从而加大了招标单位的项目成本,从而给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带来最直接的影响。

二、完善和规范招投标工作提升合同管理效率的对策

1、在建筑工程建设中推行代建制, 解决项目法人对招投标工作掌控不力的问题。

推行代建制以合同的形式确定投资者、建设项目管理单位以及项目使用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且建立建设市场约束和竞争激励机制,从而对于建筑工程项目实行规范和科学的管理。

代建制最大的优点就是,一,通过委托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选择专业化的管理单位作为项目建设期的法人,并且能够明确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项职权,从而非常有利于对项目建设单位进行有效地控制其施行中的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效益;二,能够避免和克服人为的影响因素,杜绝非专业的建设和管理单位和不规范的招投标行为等现象的发生;三,在政府主导的监督机构下,有效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单位、施工单位以及监理单位之间的互相约束监督机制,从而根本上保障建筑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2、将招标工作与工程承包合同管理进行接合管理

让建筑工程项目的招标工作与工程承包合同管理有机地进行结合, 使得监理工程师可以全程参与招投标工作全过程。由于,项目法人改变观念,不能过分依赖招标机构全部包办。因为由于两者的信息不对称,就会造成招标机构不可能完全了解招标者的意图, 招标人由于能力知识的局限也很难提供全面的要求。因此,项目法人全权委托监理工程师参与招投标的全过程,监理工程师就可以把自己的经验和理念贯彻到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的制订中,从而确保对合同的制订和实施能够有一个整体的控制,大大降低了因项目法人经验不足造成合同执行中风险的发生概率。

3、施行更加优选的招投标评标方法

不同的建筑工程的规模和复杂程度,有不同的评标方法。招投标的核心规则就是选择合适的评标方法,因为合适的评标方法事关整个招投标结果,好的评标方法在评标中是“择优”,相反,不合理的评标方法往往是“择差”。对于建筑工程方面的招投标来说,从它的行业特质来说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是比较适宜的,这种方法的特点是不考虑工程的规模、施工难易程度等因素,但是对于其他行业来说就上述方法就不是最合适的,因为它只看经济标得分,而对于技术标得分只是作为合格性审查而已。总之对于施工特别复杂、有特殊技术要求的工程项目应该对技术标和商务标进行量化后, 进行加权,计算综合评分,确定综合评分最高者为中标单位。对于招投标工作中,能够选择出专业和报价合理的施工单位,就会给建筑工程项目实行合同管理带来便利,也会大大的降低和减轻给业主和监理工作带来的压力。对于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会相对较为轻松,从而为工程项目的质量、投资以及工期进度控制都会打下好的基础。

三、总结

综上所述,随着不断对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中的行为和制度和体系进行完善,工程建设管理正在逐渐走向规范化。但是,基于对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还处于改革和深入发展过程中,因此,还存在的一些问题,值得我们不断进行探索和进行完善。

【参考文献】:

第12篇

工程部科室人员配备、业务职能、管理分工、工作要求

1、综合管理科:(1)负责项目建设计划及相关工作的编制、汇总、上报;(2)负责规划发展、通信信息、化工、环保、计量检测、计划生育工作的协调管理;(3)负责施工图的收发登记和工程资料的收集、归类、汇总存档;(4)参与投资项目的前期调研、申请报告编制和项目核准所需的各项支持性文件的报批;协助在建项目的投融资工作;协调办理地方相关项目建设手续;(5)负责组织集团公司月度平衡会议材料审查上报;(6)负责工程资金的付款计划及申请审查、登记工作;(7)负责工程部工资、考勤、接待、车辆、费用管理等项内部事务工作;(8)参与月度工程资金的审查上报工作。

2、矿建管理科:(1)负责项目建设矿建工程专业工作的协调管理;参与项目建设工程的科研、初设、施工组织设计、开拓方案、建设计划等方面的审查;(2)组织办理矿建工程开工、合同审查、工程量验收以及矿井竣工验收等项工作;(3)协调现场施工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4)参与投资项目的前期调研、申请报告编制和项目核准所需的各项支持性文件的报批;(5)参与矿建工程的计划编制和招标;(6)协调集团公司对口相关处室矿建专业工作;(7)负责矿井建设科研课题的研究和成果编制申报工作。

3、土建工程管理科:(1)负责项目建设土建工程设计催办、设计变更、施工图到位、技术交底会审以及与设计单位沟通协调;(2)参与项目工程的科研、初设、施工组织设计、建设计划等方面的审查;(3)组织办理土建工程开工、竣工及合同审查手续;(4)参加工程量验收以及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等项工作;(5)参与现场施工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6)参与工程的计划编制和工程招标;(7)参加材料价格的市场调研;(7)协调集团公司对口相关处室土建专业工作;(8)负责土建工程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和科研课题的研究和成果编制申报工作。

4、机电工程管理科:(1)负责项目建设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管理;(2)参与项目工程的科研、初设、施工组织设计、建设计划等方面的审查;(3)组织办理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开工、竣工及合同审查手续;(4)组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量验收、竣工验收等项工作;(5)负责机电、设备安装现场施工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6)参与工程的计划编制、设备材料招标以及工程招标;(7)参加设备及材料价格的市场调研工作;(8)协调集团公司对口相关处室机电专业工作;(9)负责矿井建设相关专业科研课题的研究和成果编制申报工作。

5、工程造价、合同管理科:(1)负责项目建设工程的造价、合同管理;(2)参与项目工程的科研、初步设计概算审查;(3)负责单位工程施工图预算和结算审查及上报工作;(4)组织工程设备、材料的市场调研、审查、审批和上报;(5)组织工程设备、材料的招标比价活动;(6)组织工程的计划编制、合同审查、工程招标;(7)参与工程量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8)组织上报月度工程资金的审查;(9)负责对工程造价监理单位的检查、考核;(10)协调集团公司对口相关处室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1)负责矿井及工程建设相关专业科研课题的研究和成果编制申报工作。

6、施工管理科:(1)组织地面工程的现场施工管理;(2)负责对工程监理单位的检查、考核;(3)负责内蒙能源公司及各单位的绿化管理;(4)组织工程量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5)参与现场施工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6)参与材料价格的市场调研;(7)参与工程材料和工程招标活动;(8)负责内蒙能源公司后勤以及水、电、暖等日常管理工作;(9)参与相关专业科研课题的研究和成果编制;(10)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