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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用电合同管理

时间:2023-05-31 09:57:0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供用电合同管理,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供用电合同管理

第1篇

关键词: 供用电;合同管理;信息系统

供用电合同管理是电力企业随着市场化进程刚刚开展的新的管理工作,正在和企业的其它管理工作溶为一体,为了保证供用电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自顶向下全面展开进行系统分析,从组织的管理方式、业务功能、业务流程及数据流程到现合同管理的现状进行了详细调查。

一、系统业务流程

组织和业务功能反映了现系统工作的模式和状态,要进行信息化处理,必须进行业务流程和数据流程的分析,通过业务流程和数据流程分析出供用电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的逻辑功能。

供用电合同管理主要的业务是完成合同签订、合同履行跟踪和由此产生的各项事务性管理。

(一)合同文本预生成

依据计划部、客服中心、登记窗口提供的新装用户信息或原有客户已在各部门存入的各种信息和合同模块进行合同文本预生成。

1.计划部、客服中心、登记窗口提供的信息有:用户的用电申请报告或用电申请书、新建项目立项前双方签订的供电意向性协议和供电企业批复的供电方案。

2.由营业部门提供的营业有关信息:用电分类、电力用途、电价类别、收费标准、功率因数执行标准、用电容量、备用容量、保安容量、灯力分算情况、电费收取方式、抄表例日和负控购电协议。

3.由用电检查室提供的用电信息:客户线路的接线情况和客户的联系人、电话等。

4.由计量部门提供的信息:电能计量装置的安装位置。

5.由负控中心提供的信息:负控装置的型号、台数、控制负荷。

6.由生产部门提供的用电信息:产权分界协议。

7.其他信息:如产生谐波污染用户的测试及相关协议等。

(二)合同会签

供用电合同文本预生成后,相关部门及领导要审查合同文本内容即会签,按照组织层次及用户用电电压大小和重要性,分为供电公司和供电分公司会签,低压供用电合同及一般高压供用电合同由供电分公司会签,高压或较重要高压供用电合同由供电公司会签,特殊重要用户供用电合同上报省公司进行会审。

1.合同签订

(1)供用电合同打印。

(2)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名盖章。

(3)双方加盖供用电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2.合同管理

(1)供用电合同条款的履行

①供用电合同文本转用电检查室,依据合同条款检查用户履行条款情况。

②供用电合同文本转生产及调度,重要用户停电前由调度通知用户。

③供用电合同文本转用电检查大队,依据合同条款检查用户执行情况。

(2)供用电合同变更及变更协议书

(3)供用电合同纠纷

(4)供用电合同违约

(5)供用电合同废止

(6)供用电合同台帐

(7)供用电合同报表

(三)数据流程

按照信息系统的处理过程,数据流主要有输入、存储和输出。供用电合同管理输入数据主要有高压合同文本、低压合同文本、临时合同文本、受电设备一览表、产权分界示意图和合同会签过程的审查意见,数据来源于相关各部门和现场调查。所需存储是输入的数据,输出数据有供用电合同文本、合同会签表、供用电合同用户台账、合同已签台账和合同统计报表等。

二、系统设计

(一)系统目标

建设以供用电合同管理业务为基础,以网络技术、计算机技术为支撑的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平台,使供用电合同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在供电企业生产经营中发挥效力。

系统将实现数据迅速传递与信息共享;相关部门实现强化工作过程控制和监督;全面实现新建、归档、变更等业务的程序化,最终和省公司营销现代化信息系统接口。

实现国家电力和省公司对信息系统建设提出的“技术性、实用性、安全性和可扩展性”的要求。

(二)系统设计思想

1.供用电合同管理信息系统以供电分公司为基础,以供电公司为系统核心,数据集中式存储,采用C/S模式;省公司为最高层次,数据分布式存储,采用B/S模式,系统从下至上在供电分公司、供电公司和省公司全面应用。

2.通用的接口平台,利用接口平台与其它多种系统无缝联接,实现营业、生产、计划、调度、计量、财务、法律等部门的资源信息的共享,相关部门通过该系统进行合同会签和查询,使供用电合同的业务处理智能化。

(三)建设以管理为核心的业务处理体系

1.强化供用电合同工作过程及工作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数据处理能力,提供充分可靠的管理信息,实现合同管理业务处理过程的审批、监督与考核。

2.并规范在计算机信息网络环境下的供用电合同工作业务流程、处理方式与方法,通过严格的制约和控制体系达到加强合同管理的目的。

3.达到“技术性、实用性、安全性和可扩展性”的要求

⑴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的网络平台采用省公司、供电公司和供电分公司正在使用的技术先进的局域网和广域网。

⑵设计能够实现业务功能,适应业务变化,具有实用性和满足业务未来发展的可扩展的信息系统。

系统通过操作系统级、数据库级和应用程序级的权限控制,防止非法用户的进入,保证系统的安全。

(四)系统网络设计

系统利用省公司、供电公司和供电分公司现有的交换式快速以太网,具有适应性强、扩展性强和维护方便等特点。

网络协议采用国际通用的TCP/IP协议,IP地址统一分配,供电分公司工作站的网络传输率最少达到10M。

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的主要业务集中在供电公司和供电分公司,由于数据集中处理,网络通道的可靠性非常重要。

1.系统划分

系统划分为七个子系统,共38个模块。

2.代码设计

3.合同编号

合同编号共12位代码,前7位自动编号,规则是:第一位代表高压的电压等级,如果选择220KV,则合同编号的第一位数字是“1”;如果选择66KV,则合同编号的第一位数字是“2”;如果选择10KV,则合同编号的第一位数字是“3”, “1”、“2”、“3”表示高压合同,如果是220V/380V,合同编号的第一位是数字“4”,代表低压合同。第2至5位代表供电公司的编号,第6至7位代表年份,后5位由合同员自行确定(要求必须是数字形式)。

如“404020300001”表示编码为04供电公司02供电分公司2003年内部编号为00001的一份低压合同。

4.供电公司编码

供电公司编码共4位,前2位为供电公司编码,后2位为供电分公司编码。供电公司后2位编码为“00”。

如“0700”表示供电公司,“0701”表示07供电公司下的01分公司。

5.部门编码

部门编码共4位,前2位为公司级别,后2位为部门编号。其中:01XX表示省公司某部门,02XX表示供电公司某部门,03XX表示供电分公司某部门。

6.操作用户编码

操作用户编码共2位,表示使用供用电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的人员。

合同管理员(01):进行系统维护和用户管理的人员。

合同操作员(02):使用该系统的合同工作人员。

合同会签员(03):相关部门需要对合同会签意见的人员。

合同查询员(04):相关部门需要对合同查询的人员。

参考文献:

第2篇

关键词:电力企业;法律纠纷;应对;预防

市场经济的特征决定了风险管理是现代企业不可或缺的管理内容。风险蕴含着成功的机会,也包含着失败的可能,极具挑战性.各种风险处理不当不仅会演变成法律风险,更会使企业遭受无法挽回的损失。电力行政管理权的移转,固然使电力企业失去行业管理、执法监督等权力,但也给解决争议带来了良好的法律适用环境。一方面,电力企业可以以民事主体身份大胆运用调整市场经济活动法规来维护权益;另一方面,也彻底摆脱了因监管不力引起的行政管理责任。当然,根据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相一致的原则,电力企业势必承担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产生的违约责任、侵权责任。

随着相关法规、政策变更,及时调整格式合同相关条款愈显重要。如1997年原电力部制定的高压、低压、临时供用电合同、趸购电合同以及委托转供电协议五类合同中“争议的解决方式”条款规定:调解不成时,双方可选择申请仲裁或提讼其中一种方式解决。在签订这五类合同的实践中,电力企业应与用电人协商一致,明确其中一种解决争议方式。

一、加强了电力企业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防范工程承包法律风险

慎重分析研究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因素,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尽量避免承担风险的条款,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都可以有效地防范工程合同中法律风险的发生。首先,先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格。其次,合同条款不平等工程承包本来应以合同为约束依据,而合同的重要原则之一就是平等性。但在工程承包实践中,业主与承包商很少有平等可言。另外,合同管理不到位部分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不高,防范工程承包合同风险意识不强,也会致使在合同履约过程中遭受到一些本可避免的损失。

针对这些情况我们认为防范建设工程合同法律风险的主要对策有:第一,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所谓组织网络是指企业要由上而下地建立和健全合同的管理机构,配备合同管理人员,使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专业化、正规化,使建筑企业合同管理覆盖企业的每个层次,延伸到各个角落。第二,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的制度网络制度网络,一是指企业就合同管理过程中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的规章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二是指建筑企业各层次都应有自己的合同管理制度。第三,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第四,积极推行合同管理目标制合同管理目标制,是各项合同管理活动应达到的预期结果和最终目的。

二、加工承揽合同法律风险防范

近些年来,电力企业在加工承揽合同反面的纠纷也与日俱增,其实加工承缆合同的法律风险主要表现:主体没有订立合同的资格,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人超越权限,以被人名义签订承揽合同、定作方虚构或夸大加工任务及来源,使承揽人落入合同陷阱、定作方提出的定作要求在实际上是不可能实现的,或实现的成本明显高于承揽方所能达到的效益以及利用所谓的"提供散件,组装回收"对承揽方进行欺诈。

针对这些风险电力企业可以从以下几点进行法律风险防范:首先,企业订立合同前应尽可能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有关信息。订立合同前应对对方的法律地位、经营范围、资信状况以及近期的经营业绩、商业信誉进行必要的考察,另外定作人应对承揽人是否拥有完成承揽任务的设备条件、技术能力、工艺水平进行了解。其次,企业对人签订合同应对其权进行了解。再次,订立承揽合同,电力企业必须特别注意对质量验收标准的确定。在承揽合同中最容易出现的问题就是质量标准条款,而这也往往成为合同陷阱。最后,企业对承揽合同中设定的各种名目的费用,应当弄清其含义,不可盲目支付。对于承揽合同中出现的各种名目的费用,例如“质保金”、“押料款”等不管名目如何,一般欺诈行为人都要求被欺诈人在签订合同时支付,但被欺诈人多数为得到加工任务而不惜代价支付了这些费用。如果承揽方能认真了解这些费用的用途,不盲目支付,被欺诈的可能性将极大降低。

三、供用电合同纠纷的解决机制

电力企业作为民事主体身份与用电人订立合同时,应遵循公平、自愿的原则,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电力企业在订立合同时遵循平等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适当有效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有义务让对方充分了解合同条款内容。约定的违约金高于法定标准无效。另外,《供电营业规则》对电费违约金计算比例已作了明确规定。对于用电违约金,既使供用电双方协商一致适用更高的计算比例,但用电人事后仍有权主张高于法定部分的无效。

《供用电合同》被作为有名合同列入《合同法》,它的订立、履行及解除等依法适用《合同法》基本原则和总则规定。《供用电合同》明确主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债权发生的一种法定依据。电能不用于一般商品购销,货到款付,电力企业在订立《供用电合同》之后,在具备技术条件下,将电能及时交付使用。这种在部分地区先履行合同的商业惯例意味着供电人承担着债权难以实现的风险和追索债权的高额诉讼成本。

首先在签订《供用电合同》之时,可适用保障债权清偿的担保法律制度,让用电人为即将发生的债务提供适当的担保。《供用电合同》担保的形式可以是保证、抵押、质押、定金等任一种。我们认为,电力企业作为民事主体,为保证债权的实现,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向用电人收取一定的具有动产质押属性的电费保证金,符合担保法律制度,与交易安全精神

并不相悖。其次,在履行合同时,当有充分证据证明用电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资产以逃避债务或有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等情形,以致供电人债权的实现不够安全,供电人就可以依据《合同法》不安抗辩权概念,中止履行《供用电合同》。另外,当用电人已经迟延履

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一定期限内仍未履行时,供电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停止供电,并追究用电人的由此给供电人造成的损失。

四、结束语

电力企业用电检查权是以平等的民主主体身份行使的,用电检查工作具有随时性、突出性,执行检查任务难免出现用户不配合或不在现场的情形,给违约用电行为取证增加了难度。为更合法地取证,在用电检查中可引入公证制度。执行检查任务时,对那些具有重大违章用电嫌疑,违章用电手段隐蔽以及不经现场确认,证据可能灭失等情形,及时邀请公证员赶到现场,出具公证书,证明用电检查程序,违章用电事实,为进一步解决纠纷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据。

第3篇

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而合同管理是指从合同的订立,到合同履行完毕全过程的控制。

近几年来,电力企业利用合同这一形式进行市场交易,取得了显著成绩。虽然我们的合同管理水平逐年提高,但不尽如人意。在购电售电、电力并网、物资采购、投资合资、设备购销、股权转让、建设施工、土地使用、担保、租赁等合同方面出现了不少问题。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签约把关不严,签订的合同存在着缺陷,履约过程控制不力等。

合同管理既是一种经营行为,又是一种法律行为。如何在合同管理中规避合同的法律风险,我们作如下探究。

一、要形成人员、部门、制度三落实的合同管理格局

当前,社会信用普遍较差,合同履约成本高、履约效率低下,为规避合同法律风险,企业要形成人员、部门、制度三落实的合同管理格局。

在企业的决策层应有经理或经营副经理分管合同事务;在管理层应有合同管理部门人员专管合同,或者明确某个部门人员兼管合同。在执行层应有专职或兼职人员承办合同。切实做到合同工作有人布置,有人负责,有人承办,有人考核。

要真正做到合同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应建立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办法》(或者叫《合同管理规定》)是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中最核心的制度,是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企业的生产经营实际制订的规范性文件。

企业要认真制订或修订自己的《合同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对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合同评审及签订、法人授权委托、合同专用章的管理及使用、合同的履行、变更或解除、合同纠纷的处理、内部合同的管理、合同报表及合同档案管理、合同关闭及结算、合同的检查评价等都应一一作出明确规定。

《合同管理办法》应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办法中应明确规定企业有关人员在合同管理活动中应该做什么和不应该做什么。

要实现合同管理“三落实”,不可忽视企业法律事务工作人员即企业法律顾问的作用。有的企业把自己的法律顾问等同于“消防员”,忽视了“防疫员”的作用。不少法律顾问一年到头主要忙于打官司,而为企业依法治企、依法经营、抓好合同管理的法律服务做得不够。企业要充分调动法律顾问的积极性,让他们参加企业经营决策活动,并提出相关法律意见,让他们大胆地进行企业合同管理、参与商务谈判、做好诉讼、仲裁方面的法律工作。

要实现合同管理“三落实”,企业要加强全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重点是推进本企业的普法规划的实施,首先抓好企业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的普法教育,努力提高他们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他们依法办事和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能力!

事实证明,合同管理“三落实”抓得好的电力企业,合同纠纷或合同法律风险就很少发生,企业的合法权益就少受到侵害或不受侵害。

二、要认真把好合同签订关

(一)谈判、审查、批准等三权分立及其责任

要签一个好的合同,应认真把好签约关。这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工作,体现了规避合同风险,防患于未然的法律要求,也是企业面对市场交易的复杂性和险恶性的一种自我约束。

签订合同要把好合同谈判、审查、批准等三关。一般情况下,这三关的把关权应该分立,使其互相制约。

合同谈判人员负责考察合同相对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经营范围、履约能力。洽谈人要对合同的真实性、可行性和可得利益负责。

合同审查人员对合同条款是否齐全严密,意思表示是否确切,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进行评价和审查。审查人员对合同的合法性和严密性负责。一般来说,任何合同未经审查不得签约,不得签订在前,审查在后。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行使合同的批准权。合同是否签订生效,企业能否依约履行,对企业生产经营是否有利,由批准人决定。批准人对合同的经济效益和法律风险承担责任。

(二)把好合同签订关的一些具体作法

1、要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为了避免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的风险,我们在签订合同之前要认真审查对方的经济实力、履约能力、资信情况、商业信誉等情况,千万不能盲目地和对方签订合同。

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有3种:(1)营业执照——属非法人企业的;(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属法人企业的;(3)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属外商投资企业的。营业执照是我国法律中用来证明企业身份的文件,上面记载的事项是法定的,了解上面记载的事项,有助于我们对对方的认识和了解。

例如“执照”上记载的注册资本金,你可以了解到该企业当年成立时候的资本和能力,以及该企业的最低价值。为此,你可以知道对方一部分信用情况但不是全部。

执照上记载的营业地址是该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总部。签约之前,你可要多长一个“心眼”,最好到对方营业地址“看一看”!如果对方事实上的营业地址几经变动,你要问一个为什么?如果对方没有营业地址,说明对方经营状况极差或者是个皮包公司,你可要当心才是!如果你对对方企业是否存在还有怀疑,可到工商 行政管理部门查一查对方企业的“年检”情况。

由于企业设立时的投资总额和注册资金只能说明企业成立之时的财务状况和资本,而经过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发生了变化,应对对方企业的经营现状作认真的、全面的了解。

2、合同主体应适格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否则会因为主体资格不合格,而使合同的效力受到影响。

贵州桐梓县箭头乡水电站未向工商部门申请领取法人营业执照。綦江人阮流财以该水电站名义与某供电局用电所签订了电力并网协议,后因并网问题未能解决,双方对簿公堂。双方均不具备签约主体资格,导致并网协议无效。

供电企业自己的内设机构没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即未取得对外进行民事活动的主体资格。以该内设机构的名义签订供用电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往往会因为签约主体不合格,致使供用电合同效力受到影响。

在签订供用电合同时,要认真审查用电人的主体资格,例如当一个企业或公司处于筹建阶段,则只能以筹建主体为签约主体,在企业或公司办理了工商注册登记后,可由筹建主体将原合同所有权利义务转让给注册成立的法人,也可以终止原合同而签订新合同。

有的电力企业与另外的企业或者与某行政单位签订借款合同,如果对方不按约定偿还借款,打起官司来,法院判决电力企业除可以收回借款本金外,对已经取得或约定取得的利息都将上交给国库。这是因为货币借款是一项金融业务,只能由国家指定的金融机构专营。企业之间或企业与行政单位之间均不能相互拆借资金,因为他们不是借款合同主体,所签合同是无效合同。

经济合同作为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并不是任何人,任何组织都可以签订的,要签订就必须具有签订合同的权力能力和行为能力。所以在签订经济合同时,一定要进行严格的主体资格审查,以保证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

3、合同客体应合法

客体,是指合同的标的,也就是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标的可以是物,也可以是某种行为。但客体必须合法。

某供电企业的多经公司,为了获取高额利息,把钱存到某商业银行,实质上该公司与银行签订了放高利贷的合同。如果该合同的客体是物,即钱,那么高利贷就不构成客体非法;但法律认为客体是放贷行为,那么客体就是非法的了。

有的电力企业为了贪图便宜,购买走私汽车。签订的汽车买卖合同,其客体是“走私的汽车”,因客体非法,而导致合同无效。为此,签订合同,明确客体,有着重要的实际意义。

4、合同内容的约定应全面具体

我们电力企业对外签订的某些经济合同,合同内容的约定不全面具体。如:合同标的不明确;价格条款不清楚;履行期限和时间不明确;履行地点不具体;履行方式不清楚;无违约责任条款;数字条款不确定等。

合同内容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大多数的法律纠纷都出在权利义务上。要积极争取由我方或以我方为主起草合同,因为合同的起草人总是首先考虑本企业的利益和如何规避法律风险。合同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

我们的供用电合同,往往忽视履行地点的约定。例如:用电人的电能计量方式多为低压计量,而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点却大多在高压处,电能通过导体又必然有损耗,这样必然产生线损。如果在合同中不约定履行地点,用电人就会误认为电能计量表处就是履行地点。

为避免找用电人收取线损而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应按照《合同法》第187条“供用电合同的履行地点,按照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履行地点。”的规定,来明确履行地点。

电力企业经济合同中,不少企业对违约责任的约定不重视。例如:某电力施工企业委托某运输公司运输一台250t吊车到攀枝花。卸车时发现,吊车拨杆严重受损。该公司没有按约定的日子把吊车安全运达目的地,违反了双方签订的运输合同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但由于该运输合同中没有设置违约责任条款,向运输公司索赔,在具体操作上出现了很多困难。

电力企业在经济合同中,应重视违约责任的约定。约定违约责任是为了保证合同更好地履行。《合同法》中列出了违约责任的6种形式:(1)继续履行合同;(2)采取补救措施;(3)赔偿损失;(4)定金罚则;(5)支付违约金;(6)价格制裁(详见《合同法》第63条)。这几种形式,可供我们选择。

5、合同语言应严谨简炼准确

合同语言如果不严谨、准确,容易发生歧义,这给合同的履行或合同纠纷的处理带来麻烦,甚至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

某《高压供用电合同》违约责任部份有这样一段文字:“窃电行为按《供电营业规则》第10l条确定,供电人查获用电人窃电时,应予制止并可当场终止供电……”这里用“终止”显然不妥,应改为“中止”。否则,与《供电营业规则》第102条的规定相矛盾。

在供用电合同的起草中,对于“终止”、“中止”、“停止”、“制止”等词汇的使用要慎重,要用词准确。

某《低压供用电合同》出现了“如有异常,用电人应及时通知供电方处理”的句子。这里的“及时”没有时间限制,可以有多种解释,容易误解。这里可用多少个小时“之内”来替换“及时”一词。《合同法》第41条规定“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合同语言应避免存在两种以上的解释,否则,对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时,供电人将处于不利地位。很显然,“及时”一词不利于提供格式合同的供电人。

“及时”不是准确的时间概念。合同语言中,对期限作规定往往使用时间介词,如用“之前”、“之后”、“之内”来表述。

有的供用电合同对用电人窃电使用“处罚”一词也是不妥的。供电企业不是行政执法主体,不能用“处罚”一词对待用电人。供电人有追究对方违约责任的权利,但没有处罚用电人的权利。

合同语言有时因一字之差或歧义导致纠纷。合同起草后要字斟句酌地审查每一句话或每一个字。

6、签订合同需要注意的问题

合同起草完毕,双方当事人认可后,便进入签约这个环节。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签订时要注意如下几个问题。

(1)审查对方签约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即审查该委托书是否明确委托权限和委托期限。委托书的原件要作为合同附件妥善保存。

授权委托书一般不得使用转授权或转委托方式。必须使用的,应由被授权人向本企业提供复人的姓名、职务资料及法定代表人同意的证明资料,复人必须持有转授权委托书。

(2)原方型合同专用章早已停止使用,要拒绝社会企业使用废章。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重工商[1997]7号文”指出:“更换经济合同专用章从1997年下半年开始,逐步进行,到1998年4月30日止。更换期间,原方形和新式椭圆形合同专用章同时并用。从1998年5月1日起,原方形合同专用章停止使用。”

(3)和对方签订的合同是你很少见到的而且又是很重要的合同,建议双方当事人到公证处办理该合同的公证。这样可避免合同内容的违法或合同无效。

三、对履约的过程实施控制

合同签订后,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以及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全面、正确地履行自己承担义务的过程,就是履约的过程。抓好履约过程的控制,要重点抓好如下工作:

1、加强自身合同意识,全面履行我方合同义务

在履约过程中,合同承办部门是合同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具体操作合同的责任,要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本企业应尽的各项义务。合同的协办部门应尽协作之责,积极为承办部门创造履约条件,促进履约的顺利进行。合同管理部门承担管理之责,一要对承办部门履行合同进行督促、检查、评价;二要积极协调承办部门与协办部门间的工作。

另外,这几个部门都有责任及时了解和掌握对方的履约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交涉,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合同风险,维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

2、抓好合同变更、中止、纠纷处理等工作

在履约过程中,有时还会出现变更合同、中止合同、合同纠纷处理等不确定的工作环节。

对于合同变更即合同中未曾约定的新情况的出现,要促使对方及时“签单”或记载于会议记录之中,使之成为合同附件。这里“新情况的出现”是指不同于原合同、原计划安排的变化,例如合同标的变更、履约进展放慢、履约地点改变、质量标准提高、材料价格变化等,从而影响履行期限和合同价款。利用“签单”或会议记录等形式对这些变化予以互相确认,有利于以后的合同结算。

对于合同的中止,要非常慎重。如果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中止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

对于履约过程中的合同纠纷,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来处理,最好不要影响履约期限和合同目标的实现。

3、做好合同索赔的准备工作

合同索赔的依据是合同,除了有意识地在合同中设立索赔条款和违约条款外,更为重要的是,从合同履行的第一天起,至合同履行完毕,要坚持做好履约记录和搜集保存好有关资料,做好履约档案的管理,便于将来主张赔偿时,从中提取有关的证据材料。

4、做好合同结算工作

第4篇

Abstract: The signing of the contract for electricity and use of huge benefit to the electricity company. At the same time, as the contract formulation, review, sign, performance, management, dispute resolution and many other areas still exist many problems and shortcomings. For this, the power enterprises should take appropriate precautions to avoid the risk of electricity market potential, to better safeguard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corporate power.

关键词:电力企业 合同 法律风险 控制策略

Keywords: Electric power enterprise Contract Legal risks Control policies

合同虽是能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由于我们部分供电企业对供用电合同的管理不规范,如因职工法律风险意识的薄弱,供用电合同的签订、审核与履行过程中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又不能有效地予以解决,这样长此以往,又将使供电企业面临一系列的法律风险,主要表现在:

一、 “寻根究底、追根溯源”――当前电力企业合同中存在问题与风险

(一) 合同文本陈旧,条款不规范

目前,许多电力企业在合同管理中存在漏洞,最明显的表现就是合同本身的拟定就经不起考验,其中就主要的原因就是当初合同条款中关于双方权利与义务的界定不够明确,在《供电营业规则》中一些条款出现了与《合同法》不协调的情况,但正是因为如此,企业本身更是要加强对供用电合同的管理,及时进行相关条文的修订与更新。[1]更就要是注意条款内容的全面具体规范性与用语的严谨准确性,用语上不够谨慎,很容易发生歧义,这样一旦出现合同纠纷时会给企业带来许多麻烦。

(二) 供用电双方履约意识薄弱,不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合同纠纷

广大农村地区的用户以及许多城镇居民用户尚未签订供用电使用合同,即使许多已经签订合同者,由于供用电双方履约意识薄弱,合同往往已成为花瓶摆设,结果往往是在停电通知、故障检修、计量收费、电价、电能质量保证等方面比较随意,不能按合同的要求来切实履行。[2]而特别当在计量、电价、收费方面与客户发现纠纷时,也不注意利用合同来明确双方责任义务,进行及时协商解决。

二、 “有的放矢、对症下药”――规避电力企业合同法律风险对策

(一) 仔细研究合同文本,规范相应条款

要想有效地防范风险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企业首先要从打合同文本入手。在内容上,根据合同拟定时的基本条款要求,在供电的方式、质量、时间、用电容量、用电地址、性质、计量方式、电价、电费的结算方式、供电设施的维护责任等形成全面具体的文本陈述。语言的使用上简炼准确无歧义[3],《居民供用电合同》拟定时就不应出现“如有异常,用电人应及时通知供电方处理”,而应改成“如有异常,用电人应1小时内通知供电方处理”,这样明确时间概念,以便发生纠纷时有效保护供电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 加强谈判签约人员法律素质培训,严格把好合同签订关

为了较好地提升谈判签约人员的法律意识与素质,电力企业可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与职工业务素质现状,形成定期的法律培养体制,尤其是加强对谈判签约人员法律素质培训,可选择安排在企业内部安排定期的有关法律知识讲座与培养学习,并组织相应的业务知识考试,合格者才能参与相关的谈判签约工作。

同时,要严格把好合同签订关。企业设置专门的合同审核人员,规定在进行签约前,必须对台戏合同条款是否全面严密,用语是否准确,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进行严格评价和审查,未经审核通过不得进行签约。凡事用心,这样才能有效确保合同的真实性、可行性,更好地规避法律风险,维护企业的经济利益。

(三)合同双方注意履行义务,善用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一旦发现问题出现纠纷时,双方应该及时进行交涉,首先按照法律规定与合同约定积极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争取最大限度地避免合同风险,维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4]如纠纷是属于供电方责任的,供电企业应按照合同规定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并继续有效地履行合同。如属于客户方违约,应积极与其进行协商,督促其履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沟通协商无效的情况下,供电企业可通过法律手段最大限制地换回企业的经济损失,确保企业的合法经济利益。

参考文献:

[1]金秋萍. 浅析供用电合同的风险及其防范[J],电力需求侧管理, 2009,(01)

[2]许焕升. 供用电合同风险防范[J],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08,(06)

第5篇

一、供电合同管理概述

供电合同是供电公司根据用户的实际需求量供电的相关协议,主要包括供电质量、供电方式、电费结算方式等内容,是供电过程的基本保障。供电合同管理是在供电合同上形成的管理内容,涉及供电合同的方方面面,贯穿供电合同制定、修改和签订全过程。该管理内容较为复杂,管理体系较为庞大,任何环节均直接影响着供电企业供电效益,需要进行全面把握,做到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众所周知,供电企业运营过程实际上就是供用电合同签订、履行过程,如果在供用电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不能妥善解决一些实质性的问题,将使供电企业面临一系列风险,导致供电企业运行效益大打折扣。我国供电合同管理体系构建还不完善,合同风险较高,由此引出的运行问题层出不穷,严重影响了供电企业的日常工作,如何规避上述问题,消除合同风险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二、供电合同管理风险的识别与评价

(一)供电合同管理风险的识别

供电合同管理风险识别的方法主要包括监测分析法、专家访谈法、风险树图解法、财务报表分析法等,需依照具体的状况选取合理方法确定风险类型,实现风险识别。

1.供电合同编制阶段风险。该阶段风险主要为策划风险、资信调查风险、谈判风险和文本风险:策划风险是由合同策划目标与国家行业发展规划、国家行业发展规范或企业战略目标不一致导致;资信调查风险是由供电企业对用户资信资料信息收集不全导致;谈判风险是由谈判过程中双方细节处理不到位、合同泄密等导致;合同文本风险是由合同理解不一致、条例不完善等导致。

2.合同审核阶段风险。合同审核的过程中需要全面分析其经济型、可行性、严密性和合法性。要在上述基础上合理把握供电合同管理的风险系数,确定合同中是否存在问题,提出针对性意见。

3.合同签署阶段风险。合同签署的过程中由于环节内容和时间的限制,非常容易出现一些问题,如签署过程中合同内容出现涂改、合同签订过程中资料并未详细审核、合同签订时出现信息泄露、合同保管不当出现泄密等。上述状况均引起了合同签署阶段的风险,其具体包括风险、合同相对人风险、合法性风险和书面签约四个风险点。

4.合同履行阶段风险。合同履行阶段由于履行人员、履行操作和履行管理等的不同,非常容易引起合同实际履行的偏差,造成合同履行阶段风险的产生。该阶段风险主要包括履行风险、变更风险、解除风险和纠纷处理风险。

(二)供电合同管理风险的评价

供电合同管理风险评价的过程中需要全面把握供电合同管理内容,对管理细节进行分析,在该基础上评价供电合同管理风险系数,确定供电合同管理风险状况。

1.确定原则,构建统一评价指标。供电合同管理风险评价的过程中要分析好供电合同管理的可操作性、系统性、科学性、层次性和重要性五方面内容,要将合同中的指标最大限度量化,通过定性方法进行描述。除此之外,评价指标还需要具有一定的关系,能够实现供电合同的“串接”,从而充分把握因子之间相关性,明确指标所占比重系数。

2.把握权重,运用系统理论构建模型。供电合同管理风险评价的过程中要依照风险权重定量计算风险指标,通过系统分析理论构建相应模型。常规模型构建的过程中主要选取模糊综合评价法。该方法是将评价因素的权重向量与模糊评价矩阵进行的模糊运算,对风险系数进行明确。计算过程中要明确综合评价的多因素组成集合和因素集的多种判断组成集合,在上述两集合基础上将定性的供电合同风险指标转换为定量的计算。定量计算过程中通过专家分析法确定供电合同管理风险影响指标的评判样本矩阵,通过权重和样本矩阵,对综合评价的多因素组成集合和因素集的多种判断组成集合的关系进行明确,分析供电合同管理风险系数,了解供电合同管理风险的各项指标。

3.评价验证,提出针对性措施。评价完成后需要依照数学算法对供电合同管理风险评价数据进行验证,确定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确定结果无误后可以针对上述内容提出相应解决建议,最大限度降低供电合同管理风险。

三、结语

第6篇

供电方:营业执照号码

用电方:营业执照号码

为了保证供用电的正常进行,协调关系,明确各自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供用双方的实际情况,经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供电方电力可供量,用电方计划用电量,用电时间:

───────┬───────┬────────┬────┬──────

电力可供量 │ 计划用电量 │ 单 位 │ 金额 │ 用电时间

(千瓦小时) │ (千瓦小时) │ (千瓦小时)/元 │ │

───────┼───────┼────────┼────┼──────

│ │ │ │

───────┴───────┴────────┴────┴──────

电费:共计人民币(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二、设备安装费用的负担:

三、电费的计算和结算方法:

四、双方协商同意的其他条款:

五、违约责任:

六、上述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应以书面补充,作为附件。

七、本合同在执行中发行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有效期:从双方签章之日起到一九___年___月____日止。

九、本合同一式份,供、用方各执一份,副本送银行、工商局(所)各一份备案。

供电方:(盖章) 用电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第7篇

关键词:用电营销管理;营销服务;现状;对策

供电企业的市场化脚步将会不断前进,只有改革才是电力企业的出路,改革的重心在于市场营销,营销是全体电力员工的共同任务。我们只有努力探索适应自身发展的、立足于市场的、有个性的营销策略,开拓新的经济增长点,才能带动和刺激电力消费的增长、我们必须要建设和健全先进的营销管理体系,及时准确的掌握电力市场的变化,了解电力市场需求,制定正确的营销策略,实施最佳经营方案,实现企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1、用电营销管理现状

目前,用电营销管理工作受到传统国企僵化思维、变化万千的市场、现行体制以及、营销人员个人素质等因素的影响,供电企业用电营销管理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

1.1市场营销管理观念薄弱 ,

长期以来,用电供应供不应求,以及供电企业的垄断地位,使整个供电企业仍旧按照落后的计划经济模式运行,造成了领导与员工的营销管理观念淡薄。

1.2电力销售渠道不畅通

供电企业长期以来的“卖方市场”,导致电力企业员工对大量的终端用户缺乏研究,没有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以及服务渠道,如办事手续繁琐,故障处理不及时、不到位,影响了电力销售,制约了电力市场的发展。

1.3居民用电市场面临挑战

目前,居民用电市场机遇与挑战并存。其他能源和电能的竞争更加激烈,尤其是太阳能、天然气等逐步进入居民家庭。如何迎接新能源挑战,提高居民市场占有率,是当前用电营销的重中之重。当前,居民用电市场开拓不足主要体现在供电产品多年未变,对市场不敏感,产品的设计、策划、销售手段远远落后于能源市场的发展及消费者的需求。

1.4供电合同管理不规范

供电企业的合同管理存在着不规范的现象,主要表现在:首先,合同管理工作的环节涉及人员多,没有安排专职的合同管理人员,且人员经常变动,合同签订没有统一的标准。其次,供用电合同签订涉及到的用电客户多,合同签订数量大,存在着对不同合同区别对待情况。三是修签流程不规范,缺乏有关部门管理。

1.5营销人员整体素质不高

新技术、新设备的应用让很多供电企业营销人员不适应,部分营销人员年龄偏大,综合素质差。另外,由于供电企业管理模式陈旧,收入差距大,造成了少数营销人员产生负面思想,心理不平衡,影响电力营销队伍的稳定以及工作积极性的提高。

1.6电费回收管理工作不到位

一是难于收费人员责任心不强,收费不力,易使用户拖欠。二是用户面I临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易产生拖欠。三是季节性排灌用电、临时用电用户,容易产生欠费。四是一些小私营企业,由于经营不稳定,容易拖欠电费。五是法律的漏洞及用户交费意识淡薄,导致产生拖欠电费。

2、用电营销管理建议与对策

2.1转变思想观念、树立营销意识

随着电力买方市场的形成,能源市场的竞争加剧,用户对服务、价格、质量等的需求越来多越来越严格。服务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企业形象,为此企业的全体工作人员,都应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转变观念,树立营销意识,急用户所急,及时解决用户的实际困难。企业从上到下,都要强化市场意识,转变营销观念,要主动研究市场,服务市场,开拓市场。

2.2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营销管理体系及渠道

电力营销体系是供电企业根据市场运营规则创建的营销高速公路。供电企业必须尽快建立起以市场为中心的新型营销管理体制,为客户提供安全、可靠、经济的电力以及快捷、方便、高效的服务,形成电力的售前、售中、售后的一条龙服务,对每个环节都要严格要求,完善得体。另外,要利用现有社会资源拓展销售渠道,摆脱单一的营业厅网点模式,充分利用银行、便利店等遍布社会的网点,打造好多种缴费渠道。

2.3采取灵活的销售策略,刺激居民用电消费

刺激居民用电消费,可采取灵活一些的办法,如目前实施的居民阶梯电价对居民用电有一定影响,但可同步推进实施峰谷电价,适当鼓励消费低谷时段电力。另外,要加强用电知识的宣传,倡导用电新观念。走入社区,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如开展居民生活用电的知识宣传,用传播科学知识的方法引导和促进电力消费。

2.4加强合同管理

加强合同管理,完善供用电合同管理制度,加强人员体系建设,构成工作专租,实行领导包片责任制,确保合同修签工作顺利开展;明确各级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以及对其工作实行标准化流程,完善合同分级管理模式。建立统一的计算机合同管理系统平台,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2.5加强培训,建立高素质的营销队伍。

使企业在竞争中胜出,人才是最重要的。企业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对职工的培训力度,并鼓励职工参加函授、自修等多种形式的学习,不断提高职工的整体素质。同时,我们应着眼于加强营销服务人员的选拔、培训、激励和考核,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营销队伍,使市场营销工作上到新的台阶。我们不但要挖掘现有人才潜力,积极培养人才,更新知识结构,更要通过各种手段和渠道来建立一支业务熟悉、工作负责、责任心强的高素质职工队伍,为企业的发展注入动力,使企业始终充满活力。

2.6加强电费回收管理

加强电费回收管理,一是加大电费回收考核力度,将电费回收情况与收费人员奖金挂钩,确保电费回收。二是采用技术手段,如积极推广智能电表,实行费控,避免用户拖欠电费,降低电费回收风险。三是利用法律手段对恶意欠费的用户催收电费,确保电费回收。四是建立电费风险防范机制,确保电费按时回收。五是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电费回收工作的闲难,积极争取政府支持,确保电费回收工作顺利进行。

3、结束语

总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渐完善,使我国的电力企业在迎来良好发展机遇的同时也面临巨大的挑战。因此,为了增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电力企业就必须要明确市场定位,并创新营销管理理念和营销策略,积极挖掘潜在的电能消费人群。当前,精细化管理的出现为电力企业的电力营销提供了新的发展契机,对于促进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提高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相关部门和人员必须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尽快建立能够突出企业特色的电力营销精细化管理体系。■

参考文献

[1]刘秋华.电力市场营销管理(第二版)[M].中国电力出版社,2009-02-01.

第8篇

一、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1、预计完成购电量5264万千瓦时。2、预计完成售电量5158万千瓦时。

3、预计完成购售损失率2.01%。4、预计完成趸售收入5842千元,比去年同期增加738千元。

二、营业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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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购售电量变化分析:购售电量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增加,其主要原因是居民照明用电量的大幅增长。另外,非居民照明、商业用电和农业生产用电量均有所增加。农业生产用电量的增长主要取决于养殖业的发展。

(二)购售平均单价变化分析:

1、购电平均单价较去年同期上升10.84元/kkwh,主要原因是:(1)自2004年6月25日起抄见电量执行的电价调整,非普工业、非居民照明和商业用电的趸售电价分别上调2.7、2.8、2.9分;(2)按辽电财2005123号文件,自2005年5月1日抄见电量起执行,趸售电价中非普工业、非居民照明、商业电价均提高3.7

分/千瓦时,大工业电价提高2.6分/千瓦时。2、售电平均单价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9.6元/kkwh,主要原因是:(1)自2004年6月25日起抄见电量执行的电价上调政策;(2)按辽电财2005123号文件,自2005年5月1日抄见电量起执行,各类用户电价中非普工业、非居民照明、商业电价均提高4.1分/千瓦时,大工业用电电度电价提高1.3分/千瓦时,基本电费按变压器容量提高4元/千伏安/月。

(三)损失率变化分析:购售损失率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其主要原因是:(1)合理配置变压器,提高变压器利用率,调整综合台变压器三相负荷平衡度。(2)结合去年高压电容器普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采取了相应的措施。(3)对负荷较大的10kv线路进行了改造。(4)加强了对电工的抄收管理工作。

(四)趸售收入变化分析:趸售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增长,增加73.8万元。其主要原因是购售电量的大幅增长,多购增收额为57.3万元。购电力率奖励金额减少主要是由于自去年6月份起,购电费中居民照明电量不再收取力率电费造成的。由于自去年12月份,我局对100kva及以上大用户执行力率电费有罚有奖政策,因此力率电费收入增长不大。

三、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

(一)用电检查管理工作

1、上半年进行用电检查用户654户,其中高压用户219户,居民用户245户,其他用户190户,追补有功电量9660千瓦时、无功电量112401千瓦时。帮助宽帮砖厂安装投运无功补偿设备一组,检查低网损失率高的台区5个,查处漏抄、估抄、不抄表户17户,开除供电所电工一人。检查供电所职工用电交费情况54户,追补电费并处罚职工14人。

2、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了适用并能指导我局用电检查工作的《用电检查管理办法》。

3、对全县矿业企业生产安全用电进行全面的检查,共检查矿业生产用户5户。

4、按培训工作计划,开展了用电检查员培训工作。

5、5月中旬开始了今年的营业普查工作。截止到6月末普查工作已经过半,100千伏安以上大用户的普查工作已经结束。

6、6月份完成了已到期用电检查证的换证工作,对换证和办新证人员的资格审核工作和培训工作。

(二)线损管理工作

1、管理降损工作

(1)制定《二oo五年线损工作计划》、《二oo五年全局降损节能计划》、《二oo五年线损员培训计划》、《10kv无功补偿管理办法》。

(2)年初结合每个所上一年损失的实际完成情况,经测算把市局的总指标分解到了各供电所,把指标的完成情况与经济利益相挂钩。

2、技术降损工作

(1)五月份万家供电所万家线杨孟分岐54#杆,砖西分岐31#杆,各投30千乏电容器一组,投运后功率因数由原来的0.81上升到现在的0.890.9之间,达到了无功优化补偿的目的。

(2)大风口线的主干线由原有的lgj35更换到lgj70,分支由原来的lgj25更换到lgj35,城郊线由原来的lgj35更换到lgj120,通过增大导线截面,减少了配电损失。

(3)调整变压器利用率。范家供电所跳石沟台由原来的100kva更换为20kva,永安上火沟台由原有的10kva更换为30kva,调整后的变压器达到了经济运行。

3、供电所线损规范化管理。

(1)各供电所在线损方面基本做到了规范化管理,各种资料齐备,并有专柜存放,资料具有连贯性。

(2)mis系统中线损统计功能局及各所都在应用,从而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合同管理工作

1、合同签订情况

(1)对于居民客户合同签订工作,上半年重点完成了新装用户的签订工作,达到实时签订率100%。

(2)低压动力客户主要是完成了到期合同的续签和新装客户合同的签订工作,签订率达97%。

(3)10kv高压客户,上半年完成了到期合同的续签和新装客户合同的签订工作,对于产权分界点难以确定的未签订的客户,经多方努力也完成了部分合同的补签工作。

2、对高压供用电合同文本进行了修订,实现了格式合同向非格式合同的转变,使合同文本更具可操作性。

3、于5月12日开展了合同员培训,重点学习合同签订的规范化和档案管理逐步实施微机管理,使之有效的应用于实际工作中。

4、加强供用电合同规范化管理工作

(1)出台《供用电合同管理办法》。

(2)对供电所的合同签订及履行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和监督指导。

(四)电费回收工作

购电制的全面实施和ic卡表的广泛应用,从根本上保证了电费的及时回收。自7月份起,改变用电科催费、财务科收费的电费收缴方式,采取用电科制票、财务科收款的电费收缴方式,并且要求各供电所每月子表发行电费全额上缴,各所滚动资金全部由财务科管理。

(五)电价执行情况

加强对基层所电价执行情况的监管,及时下达上级有关电价调整的文件,经常与供电所工作人员就电价问题交换意见,加强对基层人员的指导作用。

6月份综合电价和两费收取标准调整,涉及面广,我局非常重视。接到文件后,我局立即召开了电价调整会议,全局及基层所电力营销人员参加了会议。并决定6月份发行结束后,组织人员到各所进行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六)mis系统的应用

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了供电所的微机维护工作和对操作人员的指导工作,出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营业系统的正常运行。

(七)增供扩销工作

为了更好地开展增供扩销工作,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措施。做好用电政策宣传工作,重点做好与其它供电企业毗邻区域的增供扩销工作;实施销售收入考核制度,年终将对各所超出销售收入指标部分予以奖励。截止6月份,售电量增加528万千瓦时,增容2360kva。

(八)供电所规范化管理

加强了我局客户服务中心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坚决做到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十项承诺”;加强供电营业所的规范化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国家电网公司员工服务“十个不准”。

(九)计量管理工作

1、电能计量规范化管理工作按照辽农用字200244号文件考核办法要求,逐项落实,资料已全部归档。

2、上半年定换定校电能表14986只,定校46个关口表,定换定校100kva以上用户43户。

3、电能计量管理信息系统正安装调试,7月份推广应用。

4、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表已上报市局审批,4台计量标准已定价,合格证已存档,计量授权工作相关材料已上报县市两级技术监督部门。

5、预付费计量装置运行正常,及时处理事故,上半年装ic卡表18套,累计安装343套。

四、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1、由于资金困难,抄表器尚有100台的缺口,有8个供电所未能使用抄表器抄表。

2、自6月份起,我局专台用户全执行目录电价,但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情况较为复杂,仅凭产权难于界定,望上级部门给出较为具体的指导意见。

3、目前,网户线、西甸子线无功存在欠补,电容器已经到位,将尽快投入。

4、部分高压供用电合同产权分界点难以划分确定,给合同签订工作带来诸多困难。

5、供电所规范化管理资料种类繁杂,存在大量冗余资料,应适当清理、重新归类,望上级部门给予指导。

五、下半年工作重点

1、按计划完成各项用电经营指标,并争取有所突破。

2、进一步加强线损管理工作,确保线损指标的完成。

3、尽快实现储蓄购电的试点运行,目前正在与邮政局协商。

4、加强调价后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电价政策的落实。

5、完成各类供用电合同的签订工作,做好续签、补签工作。

6、加强实抄率的检查工作,协助供电所做好对电工的抄收管理工作。

第9篇

关键词:电力企业营销管理现状改进措施

Abstract: with the electric power enterprise development and reform, strengthen the electric power enterprise's marketing management is a new task faced by the enterprise. The electric power enterprise's development in addition to their own technology and the improvement of the system, but also require overall and the integration of marketing, so as to realize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the electric power enterprise. This article from power in the process of enterprise development related problems, and combining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and carries on the comprehensive analysis, further discusses about the electric power enterprise's marketing of management.

Key words: electric power enterprise marketing management current situation improving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F407.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市场化进程的加快,一系列的体制改革也在迅速的开展进行。而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相关的企业也就开始面临新的发展环境。作为重要的国有企业―――电力企业的改革与发展更是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我们知道,企业要实现长远的发展,特别是在市场化和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就必然的要引进相应的市场机制,遵循客观的市场规律促进自身的发展。而在目前情况下,要实现电力企业的发展重要的一点就是开展电力企业的营销。市场化大背景的企业发展,必然的面临着激烈的竞争,而通过开展营销管理才能适应市场规律和市场要求,在竞争中实现发展。具体来说,电力企业的营销管理就是在电力行业的竞争过程中,通过对市场的充分了解和观察,采取有效的措施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那么,电力企业开展营销管理需要从那几个方面进行着手准备呢?在发展的过程中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笔者就结合电力企业的具体发展情况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电力企业所面临的市场环境现状分析

随着近年来电力行业的体制改革,电力企业的发展出现了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在改革的过程中相关规定及要求实现最大效益的社会效应,也要实现企业自身经济效益的增长,这就要求电力行业必须加强自身的发展管理,从市场化的角度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出发,从管理上进行相应的改革。体制改革的相关规定要打破企业垄断,转变较色,真正的参与到市场化的竞争中来。与此同时,电力企业的经济发展就必须进行业务的改革与发展,做好电力的营销,实现业务的增长,进而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当然的电力营销的过程中也需要相应的提升自身的产品质量,增强在企业中的竞争力,再加上企业的营销管理,电力企业才会实现更大程度的发展。

电力行业的营销管理是市场化环境下的要求,但是在目前的企业管理发展过程中还依然的存在较多的问题,对于营销管理工作的认识和管理力度不够。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

1.企业的经营理念仍比较传统,没有较强的营销意识。一直以来由于电力企业自身的发展状况和体制的束缚,对于电力企业的管理仍处理相对比较落后的水平,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对市场经济的研究不够,认识的程度仍相对较低。所以,在企业的改制过程中创新能力,市场开拓和发展能力不足。与此同时对于市场化的营销缺乏足够的了解,没有先进的营销理念作支撑。

2.体制较为落后,没有形成完善科学的营销管理体系。长期以来,电力行业的发展没有建立起有效的营销管理体系,相关的管理者和工作人员对于营销还相对比较的陌生,没有全面的了解。在制度的建设上也是出于严重滞后的状态,没能实现整个营销体系的建构,营销体制不够健全。

3.电力企业的工作人员对营销的认识不够,服务意识和观念较低。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电力企业一直出于垄断的地位,这就造成了企业中的相关工作人员没有一定的服务意识。在企业的改制中就会出现这样或者是那样的的问题,最重要的一点就是难以适应市场营销的发展要求,缺乏竞争意识。

二、加强电力企业营销管理的措施和策略

新的市场环境和企业发展环境下,实现电力行业的营销管理,提升经济效益,电力企业必须从工作的各个环节入手,全面而系统的进行改革,进而实现与市场的接轨,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和整体营销服务质量。

作为企业的管理者,要实现电力企业的整体发展,其中的一个重点就是加强体制的管理和建设,完善企业的制度。而作为企业的具体工作人员就要树立营销和服务的意识,以顾客为导向,加强市场化条件下服务和管理。

注重培养具有营销意识的工作人员,随着电力企业的变革要求,我们必须从实际的营销需要出发,注重营销队伍的培养,提高工作人员营销能力,改变以往自大的状态。灌输和强调危机感和责任感,真正的让企业的工作人员意识到改革的需要,参与到企业的营销业务当中。在人才和管理体制建立完善之后,我们就需要在具体的工作中实现营销的管理,具体而言,有以下几个方面:

1.对居民用电市场的开拓。电力企业的营销管理必须采取积极的销售策略,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刺激客户选择电能消费,与此同时要维护客户的忠诚度。在这方面,电力企业需要进行相关的宣传和推广,比如加大用电知识宣传,同时倡导用电的新观念,进而引导和促进对电力的相关消费。开展电气化示范小区的建设,帮助客户了解和树立现代、时尚的生活观念,追求更高层次的生活品质。积极开展市场分析,应对可替代能源的竞争。

2.加强电费的回收管理。电力企业实现营销管理需要加大对电费回收考核的力度,在这方面要严格的落实《电费回收考核办法》,同时确全面回收。对于新增和新装的用户,或者是交费不积极的老用户要推行预付费装置,避免用户发生欠费情况,从而降低电费回收风险。运用法律手段,运用科学正当的方法对恶意的欠费用户进行催收,从而确保电费回收。对电费的回收上,营销管理人员一方面要建立电费风险防范机制,实现电费的按时回收。另一方面针对季节性排灌用电的临时电户,还采取预收电费的办法以防止用户的欠费现象。与此同时还可以采取新的营销策略,比如积极的和银行、邮储以及通信等拥有服务窗口的机构进行有效合作,大力宣传银行卡代扣,并辅以相应的抽奖活动,提高客户代扣的积极性。

3.加强供用电合同管理的建议及对策。健全供用电合同管理机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避免因合同管理缺失引发的法律纠纷发生。实行分级审核制、分项签字制、专工审查制、责任追究制等四制,规范高压供电合同和低压供电合同的管理,提高合同修签质量。建立合同内部会签流转分级审核责任,严把合同签约质量关,降低和杜绝合同修签错误和遗漏。建立合同计算机管理系统平台,统一模式,提升供用电合同管理水平。

4.加强农电工管理的建议及对策。完善用人机制,严格招聘纪律和制度,稳妥做好农电工招聘工作。完善薪酬体系,合理提高农电工待遇。健全完善培训机制,采取个人自学和举办各种培训班相结合的工作方式,提升农电工的整体素质。引进竞争机制,严格业绩考核,实行末位淘汰,增强农电工危机感和责任感。

5.加强营销信息系统管理的建议及对策。要通过调查研究,摸清当前电力营销管理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各个环节的状况和存在的问题。从而集思广益对可能的风险进行研究和判别,进而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与此同时我们还需要建立相应的预警机制,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要落实防范风险。对于电力营销管理的信息系统,我们还需要经常的进行跟踪和监控,这样一来就可以根据具体的变化及时有效的发出风险预警。或者是开展事故演练,从而提高应变的能力。

第10篇

关键词:电力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D923.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1)12-0223-01

合同工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所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根据相关法律所成立的合同,受到法律的保护。近几年来电力企业利用合同的这种形式来进行市场交易取得了巨大的成果。虽然电力企业的合同管理水平逐年上升,但是还存在着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因此,必须要加强合同管理,防范各种由合同产生的法律风险。

一、当前电力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缺陷

1.注重合同的静态管理而忽视了合同的动态管理

合同的履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对方当事人的资信到底如何,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体现出来的,对方当事人以往履约行为等方面仅仅能反映其过去的信用状况,当事人过去的信用和履约能力强并不能证明其对当前签订的合同履约资信和能力就高,因此,注重签约时对方当事人的资信调查和合同文本的审查,而忽略合同从签约、交货、验收到结算等环节的管理,是无法作好合同管理工作,也无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电力企业不仅仅同时会与其他企业签订合同,同时还会与广大的用电用户签订合同,如此庞大的用户群,也很难去对每一个用户的合同履行能力等进行调查,从而进行动态的管理。因此,这方面的缺陷一直都比较严重。

2.没有完善的合同签订履行监控制度

合同履行指的就是执行合同中所规定义务,其表现为当事人执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履行监控则是为了保护合同的正当履行进而建立起的相应合同执行的调整与控制制度。为了能够保证合同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进而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转,很多企业都建立起了相应的合同管理机构或相应的法律顾问制度。特别是电力企业中基本都建立有专门的法律顾问制度,然而因为企业内部的一些原因,法律顾问制度基本就没有能够得到充分的执行,进而使得一些合同履行中因为不到位的管理,而使好的制度不能取得好的结果。企业领导者与决策者必须要充分的认识到合同制度已经逐渐成为企业管理中的必要手段,特别是电力企业这种有着广大用户群的企业,必须要将这种管理制度进行落实并且积极的贯彻下去,而不能够仅仅当作是一种摆设。对于合同管理的机构、人员和制度都必须要进行落实,同时还必须要积极的建立健全合同台账、档案制度,使合同管理能够逐步实现规范化,从而规范企业的签约和履行行为,堵塞漏洞。

二、电力企业加强合同管理防范合同法律风险的措施

1.合同管理必须要落实到具体的人员、部门、制度

我们必须要清晰的认识到当前社会诚信度普遍偏低,合同履约的成本较高,同时效率也不高,为了有效的规避各种因为合同所带来的风险,就必须要有合理的制度作为支撑,并落实到具体的人员和部门。同时还应该积极的加强关于合同的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让企业上下都拥有较强的合同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2.加强培训,防微杜渐

企业必须要通过提升员工的法律意识的途径,来规避合同签订过程中不必要的风险,应该不定期的开展各种法务培训。企业中层及以上干部、中层助理、法务审计人员和经营采购等相关人员都应该积极的参加培训。培训的过程中要尽可能的避开理论说教的形式,必须要尽可能的通过列举发生在企业员工身边的案例,具针对性地对从争议地约定不明、违约金约定没设限额、知识产权概念缺乏、存在错误的降本理念、对待用户随意作承诺、依然潜伏的其他隐患等多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通过一个个真实的法律案例,引起企业员工对合同的法律风险的高度关注和深刻反思。

在培训的基础上还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过去对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任要追究;二是现在在手的合同有没有纰漏,能不能亡羊补牢;三是将来的合同如何在法律上规避风险;四是各类合同范本要规范化,尽量采用过时陈旧的范本。

3.重视专职法律顾问人员的作用

电力企业要加强合同管理,以此来防范合同的法律风险就不能够忽视专职法律顾问人员的作用。长期以来专职法律顾问人员都处于一种较为尴尬的地位,无法发挥其作用,因为企业内部的各种不和谐因素,从而制约了专职法律顾问人员的作用发挥。很多企业都将法律顾问当做了是“消防员”,没有认识到他们的防疫员”的作用。有很多法律顾问一年到头都是在打官司,而没有抽出足够的时间来为企业依法治企、依法经营、抓好合同管理做出足够的贡献。很多情况下是因为各种原因,法律顾问失去了原本应有的积极性。企业必须要调动法律顾问的积极性,让他能够积极的参与到企业的经验决策活动中去,提出各种具有建设性的法律意见。要让法律顾问能够大胆的行企业合 同管理、参与商务谈判、做好诉讼、仲裁方面的法律工作。

4.签署合同的过程中要注意防范风险

合的同内容必须要明确有效,合同内容约定要明确无歧义,具有可操作性便于合同各方履行合同。同时,合同还必须要能够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在合同之中必须要对能够有效解决纠纷的条款进行约定。世上不可能具备能够避免所有纠纷的完美合同,但是合同条款的完善可尽量避免纠纷发生。

三、结语

电力企业合同的管理与法律风险控制是我们必须要进行重视的,特别是如今这个诚信度令人感到担忧的社会。企业以诚信为本,但是企业最终的追求是利益。因此,不能够就断定签订了合同就不会产生风险。我们所能够做的就是尽可能的降低各种风险,为企业争取到更多的利益,维护好企业的合法权益,将合同风险通过合理的管理由事后的“灭火”变为事前的“防火”,做到防范于未然。

参考文献:

第11篇

关键词:电费回收;风险;产生原因;应对措施

中图分类号:C2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电费回收是供电企业最重要的工作之一,是保障供电企业经营成果的生命线,是提高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但是在实践生活中,电费回收问题十分严峻,电费回收难给供电企业所形成的电费风险日益增大,严重制约了供电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发展。采取怎样的对策,有效应对电费回收风险,最大限度的保护国家和电力企业的合法权益,成了供电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课题。

1 电费回收风险的产生原因

1.1 电力商品存在交易上的特殊性

电能作为一种特殊商品,产、供、销同时进行,难以存贮。“先用电,后缴费”是我国电力商品交易中长期沿袭的一项约定俗成的规则,用户常常是用电一个月后,交不起电费后才会被终止供电,这就给信誉不良的用户欠费留下了可乘之机,供电企业就可能承担客户用电后不按期按约缴费、逃避缴费或丧失偿债能力等经营风险。

1.2 客户缴费意识不强

许多客户对于“电是商品”的意识较为淡薄,交费的法律意识不强。部分客户法制观念不强,信用等级低下。一些客户认为电是国家的,电费可交可不交,能拖上几天算几天,根本未意识到缴纳电费是他们的法定义务。还有个别客户欠费不是不能交,而是不想交,恶意拖欠电费,完全缺乏诚信意识,将拖欠电费作为降低生产成本或费用的手段,没有将电费纳入日常支出预算,故意逃避电费债务。更有甚者拿出困难企业、下岗职工和低保户等证明,要求供电企业减免电费。

1.3 国家电力法律的滞后

我国电力立法的相对滞后,赋予供电人事后补救的途径有限,同时我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相关条款的滞后,也对保障供电企业的合法权益带来难度。

1.4 供电企业电费回收管理制度的不完善

各供电企业在电费回收上的管理制度不完善,作为供电企业营销部门,在电费回收工作上缺乏有效、全面、统一的关于电费催费的相关管理方法、技术手段、激励机制及应对措施。

1.5 供电企业市场预测和预警防范的缺乏

由于市场竞争风险逐步加大,企业退出机制的逐步建立,每年关停、倒闭、破产企业带来更大呆坏帐风险。而供电企业缺乏事前风险防范意识和手段,没有及时掌握和了解用电企业生产、资金流动信息,没有注意培养和提高抄表收费员预防欠费的能力,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提前介入、超前防范,以至供电企业不能有效应对用电人故意拖延和恶意逃避电费的风险。

1.6 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

当一些影响较大的企业或单位发生欠费,供电企业对欠费用户停电催费时,往往被政府部门以影响“社会稳定”为由,强制要求送电。另一方面,不少地方政府从本地经济利益出发,制定了扶持地方重点工业的政策,往往对供电部门停电催费的努力进行干预,从而增加了供电企业回收电费的难度。

2 电费回收风险的应对措施

2.1 加大电费缴费宣传,提高用户按时缴费意识

积极向用户开展“电是商品”的宣传,供电局是一个企业,客户欠费,不仅是拖欠、占用电力企业的货币资金,同时也挤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加大对客户电费缴纳的宣传力度,让客户方负责人清楚缴费时间、欠费的后果,促使客户将缴纳电费放在首位。同时积极宣传并推广新型电费缴费方式或电费结算方式。在公平、公正、自愿的情况下签订新型电费缴费方式或电费结算方式,并遵守执行。

2.2 强化供用电合同管理,规范电力市场秩序

与大客户签订供用电合同时,要实行合同会签制度,严格合同审查,层层把关,保证合同的真实、准确、合法有效,防止出现漏洞。但在签订供用电合同中不要违反法律、法规以及规章的强制性、禁止性规定,特别是不要违反不正当竞争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2.3 完善电费回收制度,降低电费回收风险

第一,建立健全电力客户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各单位根据辖区范围建立起高压供电客户用电信用数据库,通过定期评定客户信用等级,准确掌握客户交费意愿和能力,事前控制电费风险,并对不同等级的客户提供差别服务。对长期拖欠电费的客户,采取评定信用等级或施加社会影响力的方法进行追讨。借以防止产生新的欠费和电费呆坏账,有效降低和化解电费回收风险。

第二,建立有效的电费催收管理制度。供电企业在催缴电费过程中,要敢于且善于利用经济、技术及法律等手段,依法催收电费。电费担保、电费违约金、欠费停限电都是电费回收最为有效的法律手段,对欠费的客户,尤其是恶意拖欠电费的客户绝对不能心慈手软,除依法采取停限电措施外,还要深入开展电费依法维权工作,通过诉讼程序催收电费,为电费回收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第三,建立电费回收工作考核制度。成立供电企业电费回收考核领导小组,建立和完善《电费回收考核办法》,层层分解指标,责任挂钩,激励到人,增强责任人员的全局意识及责任意识,做到每一笔欠费都有责任人。对因责任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等原因造成新欠费和新增电费呆坏账的,要进行严格考核。

2.4 开展电力市场预测,完善电费回收预警机制

供电企业要认真研究因产业结构调整、宏观调控政策以及不规范的市场行为、企业内部管理不到位等产生的问题给电费回收工作带来的影响,逐级建立客户预警档案,把电费管理关口前移,由事后管理变为事中和事前管理,将事后的追缴清欠转变为事前的跟踪防范,将风险识别、分析、判断及防范作为电费回收快速反应及预警机制的工作链,努力改善电力经营环境,最大限度降低和化解电费拖欠的风险。

2.5 加强业扩报装管理,严格客户资质审核

第一,严格执行业扩流程,先签合同后送电。严格按相关规定办理用电业务,特别是对欠费用户在办理新装、增容、变更用电业务时,应清偿欠费或双方对欠费的处理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继续办理。对拖延签合同,未按规范缴纳临时接电费用等情况的,拒绝送电。

第二,加强报装客户资质审核。签订供用电合同前,要对用电企业的资信状况进行调查,收集用电客户有关资料信息。对注册资金不足、生产场所租赁的客户,要有产权所有者提供担保,或将申请客户作为临时客户,根据使用容量的多少,收取临时接电费用。对新报装客户在基建用电期间按照临时客户管理收取临时接电费用,规范业主和建筑承包商由于责任不清产生的欠费风险。外地自然人申请用电,须由本地人提供担保。

2.6 把握电费催收关键,控制电费回收风险

电费催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要在复杂中把握其关键,对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策略,才能控制电费回收的风险。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客户、濒临破产倒闭的客户和支付当期电费有困难的客户,在取得相关证据的情况下,要立即采取减少损失的有效措施,如要求客户采取预购电、预付费或财产担保等电费回收措施。对于恶意拖欠电费的客户,要严格按照停电程序实施停止供电,停电以后再恢复供电,必须缴纳一个月的预付电费,避免新欠电费发生。对月用电能量比较大的客户,要严格执行《供电营业规则》第八十六条规定,采用分次划拨结算方式(分期交付电费),对不能接受分次划拨方式的,应该采用分次抄表、分次结算的方式,抄表后结清当月电费的收费方式,并且收费方式以供用电合同或者合同补充协议的方式固定下来。对欠费的改制和重组企业,债务必须转移到新组建的企业,否则供电企业通过控制办理过户手续和供电进行控制。

电费催收要研究采用法律手段的办法保全旧欠电费。要加强与政府沟通,争取政府的理解和支持,依靠停电催收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2.7 强化企业服务能力,提升企业服务质量

一是加强员工职业道德教育,树立全员“大服务”意识。要将优质服务理念植根于每一位员工的心中,增强员工服务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掌握服务规范、工作方法和一定的沟通技巧。

二是要创新服务手段,完善营销系统功能,提供电费回收管理平台。优化电费信息共享,增强电费相关信息的透明度,为风险管理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使电费回收时时处于可控状态,进而实现电费回收的全程管理和控制。同时推广远程负控装置集抄系统,确保抄表准确性,杜绝漏抄、估抄、错抄等现象,避免用电纠纷,从源头上保证电费及时准确回收。

三是拓宽缴费渠道,为客户提供方便、快捷的电费缴费方式。坚持大力发展银行代扣、电话、网上缴费等电子自动缴费方式,维持银行、邮政及自营网点柜台缴费。要研究推广充值卡、POS机刷卡等新的缴费方式。要以方便客户缴费首要,确保电费及时回收。

四是推广预付费电能表,实行预购电制度。供电企业要切实完善预付费电能表技术,积极推广使用预付费电能表。要实行“先付费、后用电”的缴费方式,降低供电企业的经营风险,有效防范电费回收风险。

五是完善95598系统功能,充分发挥社会公用作用。95598在社会上影响很大,但其系统功能需要完善,要包括故障报修、电能量电费查询、停电信息公告、投诉举报、电费通知、自动催费等功能。只有功能完善,才能充分发挥其公用作用,才能塑造供电企业良好形象。

2.8 加强与政府的联系,争取政府的支持

在当前电费回收外部环境十分严峻的形势下,供电企业应当加强与各级政府的联系,经常与当地政府的发改委、工商、税务等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争取相关政策支持,争取社会各界对电费回收工作的理解,努力构建和谐的电费回收环境。

3 结束语

在当前的社会经济环境下,供电企业存在电费回收风险是不可避免的。但电费回收工作不能只停留在在日常的回收工作中,供电企业可以从多方面采取有效的风险预警办法和应对措施,变事后处理为事前防范,并通过加强日常管理使电费回收风险降到最低,这样才能维护电力企业和用电客户双方的经济利益。

参考文献

第12篇

关键词:供电企业;用电管理;客户服务

Abstract: the power supply enterprise management is the key link to strengthen power supply management, strengthen the audit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of the strength, and to maintain the normal order of the power supply, the electric power market. This paper first analyzes the power supply enterprise electricity management exists contradiction, then, it. How to effectively strengthen the power supply enterprise to electricity management thoroughly discussed, the author puts forward his own Suggestions and views, to have the certain reference value.

Keywords: power supply enterprise; Power management; Customer service

中图分类号: C2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前言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电力市场的发展已经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早已摆脱过去计划经济条件下那种电力分配阶段。但是在电力市场快速发展的过程中,我们也要看到由于国际经济危机的影响,导致很多供电企业经营绩效不容乐观。在用电管理中通常可以看到这些现象:窃电方式隐蔽,屡禁不止,查处难度大,电力设施遭大肆偷盗和破坏。因此供电企业经营管理的关键环节就在于要大力加强用电管理,加大监管稽查和经营管理力度,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整顿电力市场。

2. 供电企业用电管理中存在的矛盾

(1) 服务意识不到位。

由于历史原因,部分基础供电企业用电营业人员的基本素质和专业素质较差,加上系统的专业培训未同步跟上,造成他们不能满足供电企业用电管理的需要。使得他们不太熟悉业务,有些甚至连合同管理、电价管理、线损分析管理等基本的理论知识都不会,没有使命感、紧迫感、危机感,对积极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基层、增供扩销、开拓电力市场的主动性不高,不作为、乱作为、乱收费的情况时有发生,他们在一定程度影响了供电企业对外的形象。

(2) 电费管理、用电安全管理松散。

部分供电企业对应收、实收电量电费和用电安全的管理极度不规范,管理较为松散、混乱,还有些地方对各电费收费网点的日实收电费报表管理较粗,对下属各乡镇供电所每月实收电量、应收电量的电费报表管理不到位。

3.如何有效加强供电企业用电管理

(1)切实努力提升自身素质,转变客户服务观念,提高营销管理水平

供电企业的最终目标就是提高企业整体效益,以客户为中心,提供“可靠、优质、安全”的电力供应服务。要从根本上转变过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不良作风,营造“文明服务,办事公正,清正廉洁”的行风形象。

第一,要将规范职工的服务态度和服务水准,作为提高供电营业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的需要,组织职工深入开展“三比一热爱”、 “讲素质、讲良心、讲道德”、“四查四看四提高”和“转变观念,换位思考”的活动,教育大家只有做好优质服务工作,让每个客户满意,才是我们的工作目标。让职工充分认识和理解“电”是商品,供电企业有客户才有市场,有市场才有效益。

第二,要结合规范化管理和创一流供电企业内容逐条逐项细化、量化,加强对服务中心工作细节的考核、督查,加强营业环节全过程的有效监控,自觉按照规范化服务标准,高质量地做好服务工作,把优质服务作为提高企业竞争力的重要保障,把最大限度满足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加强窗口文明服务建设,努力为客户提供一流的服务。

第三,客户服务中心是展示新时期电业服务形象的窗口,应该坚持做到“三个一”即:一杯热茶,一句问候,一张笑脸,让客户有家一样的感觉,尽心尽力的解决客户的各种困难,在服务大厅内向客户公开业扩报装流程,办理用电程序和现行电价标准,让客户心知肚明。

(2)加强夏天用电高峰期有序用电管理

入夏以来,供用电形势在各地都显得异常紧张。以华北某县供电局为例,2010年上半年,全县共拉限电2741条次,拉限电导致少供电量2130.35万千瓦时,分别为去年的 9.68和12.86倍。目前分配给该县的最高负荷为22万千瓦,该县自备热电厂可供最高负荷只有2.8万千瓦,该县电网实际可供最高负荷只有25万千瓦左右。而该县电网供的最高负荷需求在40万千瓦,高峰时最大电力缺口为15万千瓦。

采取以下一些措施来加强夏天用电高峰期有序用电管理。一是明确了“白天居民让电于企业,夜晚企业让电于居民”的用电政策,要求企业在每天18:00―22:00一律停止生产,保证居民灯峰时段的基本生活用电;二是如无特殊情况,在用电高峰期间,不安排企业通电 ;三是用电科每天安排1名人员到电力客户服务热线95598值班,现场为客户解答各种用电问题;四是建立供电服务应急机制,组织好值班力量和抢修队伍,及时排除各类故障和隐患,以真诚的服务和不懈的努力赢得客户的理解和支持。

(3)全面强化用电安全管理

为保障广大电力客户安全用电,营造稳定的外部用电环境,供电企业应该采取措施,全面强化用电安全管理。一是切实做好重要用户供用电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供电企业应该认真贯彻国家电监会《关于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要求,逐一明确各重要电力用户及其分级,督促其按规定配置供电电源和自备应急电源。同时,积极推进客户用电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做到属于客户责任安全隐患“告知、备案、督导”到位率达到100%。并依靠乡(镇)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部门,加大用电安全隐患整治力度,维护正常供用电秩序。二是扎实开展电网责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针对农网完善工程、下户改造、新农村电气化建设项目多,任务重,时间紧的实际情况,逐项落实项目资金、明确工程实施时间,确保按期完成。三是结合新农村建设及村容整治,开展“三线搭挂”整治及强化末级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运行管理工作。供电企业应该在供用电合同中依法明晰产权分界点,明确供用电双方的安全责任,加大“三线搭挂”整治力度,维护正常供用电秩序。还加强用电安全知识宣传,印制农村用电安全宣传手册,持续开展安全知识教育进校园活动,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4)加大盗窃电力设施打击力度

一是提高对电力设施保护重要性的认识,认真研究电力设施保护防范对策,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落实责任制。二是积极主动配合公安、工商管理部门,建立、健全相关部门密切协作的打击、防范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的工作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三是落实电力设施保护专项费用,加强电力设施保护的技防、物防、人防资金的投入,切实做好电力变压器和低压线路的防盗措施。同时对小区的配电房采取安装红外报警设备,并加固好门窗.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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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郑慧. 关于供电企业用电管理的探析[J]. 民营科技, 2011,(08):156-158.

[4] 王允生. 浅谈供电企业的服务[J]. 黑龙江科技信息, 2008,(04):105-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