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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审计制度

时间:2023-06-01 08:51:3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税务审计制度,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税务审计制度

第1篇

 

在大多数企业内部,相关的会计审计工作中都存在着或多或少的问题,但税务审计工作的完善将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整个企业的发展,因此,解决当前税务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是企业迫切需要重视的问题。

 

一、当前税务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税务审计管理体制不完善

 

按照我国目前的税务审计相关的制度来看,在税务审计方面的法律法规并不健全,在这种不健全的法律法规之下,企业的税务审计管理制度显然也会存在着相关的问题。

 

首先,没有制度约束企业内部的税务审计人员,在这种企业环境下,有效的完成税务审计工作是非常困难的,税务审计人员往往按照自身的经验来对工作进行判断,缺乏相关规范制度的具体要求,导致企业在一定程度上承担着巨大的风险。其次,没有科学合理的制度也会造成企业对税务审计工作的认知不清晰,大多数企业甚至觉得税务审计工作是可有可无的,忽视了税务审计工作的重要性。

 

2.忽视税务审计工作的重要性

 

在大多数企业中,一方面由于企业对税务审计工作的不重视,一些税务审计工作人员对待工作态度比较消极怠慢,工作的时候只是走走过场,注重形式,敷衍了事。

 

另一方面,税务审计工作是一个耗时耗力的工作,需要税务审计工作人员耗费巨大的精力来完成相应的工作,而大多数企业内部的税务审计工作人员对工作不够仔细,对账本和数据的统计只进行简单的翻算就当完成了工作,这类工作的完成只流于形式与表面,而在企业内部的工作中,一旦忽视了税务审计工作的重要性,最终会导致企业面临更大的税务风险。

 

3.税务审计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低下

 

在企业内部,审计队伍的构成主要是审计机构的工作人员,审计人员的专业能力、政治涵养直接决定了税务审计工作的执行效果。税务审计工作是一项较为繁琐的工作,税务审计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时要运用一定的专业知识,例如内部控制的测试技术与分析性的复合技术等等,只有将这种基本的技术运用好,才能获得有效精确的审计结果,但在大多数的企业中,大多数税务审计工作人员的专业程度不高,一方面是由于大多数的税务审计工作人员年龄都偏老化,虽然工作经验丰富,但是没有经过专门的训练,对新技术都不是很了解,尤其是对于信息技术的学习尤为欠缺,依旧沿用传统的技术来开展工作,这样不仅影响了工作效率,还影响了正确的工作决策,甚至于对工作的开展也带来不便。

 

另一方面,有些企业的税务审计工作人员并不具有一定的审计方面的工作经验与知识,大多数工作只是做做样子,流于形式。

 

二、完善税务审计工作的主要措施

 

1.建立健全税务审计工作管理机制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税收征管工作的不断强化,税务审计工作在企业内部的作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相关部门应当要重视起税务审计工作开展的重要性,建立健全相关的税务审计制度,法院、检察院、审计部门等相关部门都要参与其中,对当前税务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探讨,对税务审计制度进行整改,确保企业的税务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能得到有效的解决。

 

2.提升对税务审计工作的重视

 

要想从根本上解决税务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思想层面上就要对税务审计工作进行重视,改变以前忽视税务审计工作的思想认识,为税务审计工作开展的质量提供良好前提,从而提升企业的综合实力。

 

首先企业要加强对税务审计工作的整改力度,要求内部审计人员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来进行税务审计,其次要宣传税务审计工作的重要性,让整个企业都对其进行重视,从而让税务审计工作能够顺利的进行。

 

3.提升税务审计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

 

要提高税务审计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第一要强化税务审计工作人员工作的责任意识,要求必须学习有关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明确自身的义务,保证审计人员能够更好的完成工作。

 

其次,在税务审计工作的进行中,审计人员要不断的发现自身的问题,将税务工作进行仔细的检查,看整个过程是否符合相关的标准,审计人员还应该在实际的工作中不断加强自身的学习,以此来适应审计税务制度不断的变化。

 

三、结束语

 

税务审计工作是一项复杂且重要的工作,在当前大多数企业中税务审计工作还存在着很多问题,企业应积极寻找解决方法,这对于企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通过建立税务审计工作的相关制度,加强对税务审计工作人员的培训,加强思想教育等方面的培训,运用可行性较强的措施,解决当前税务审计工作中遇到的种种问题。

第2篇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核算与管理风险日益增大,凸显了财务风险管理的优势与不足,行政事业单位加强财务风险控制势在必行。本文以税务机关为例,通过对财务风险的分析,提出了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策略。

关键词: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风险;控制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风险涉及财务管理各方面内容,包括筹资、投资、日常运作、收益分配等,会导致单位财务收益与预期收益出现偏离。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风险主要是财务上发生的经济损失,主要是在各种因素的影响下,单位无法获得预期经济收益。对于税务机关而言,应深入分析财务风险原因,增强财务风险管理意识,多措并举,做好财务风险控制措施,实现经济效益的提升。

一、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风险分析

(一)财务风险意识不强

当前,很多税务机关中财务管理人员风险意识不强,在财务管理工作中,他们认为只需要做好预算管理,缺乏对财务风险的正确认识。同时财务管理人员认为在开展经济活动的过程中,才会出现财务风险,尤其是税务机关属于非营利性机构,财务风险并不存在。然而实际却恰恰相反,因为税务机关财务管理人员风险意识薄弱,不利于财务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财务风险为单位带来了不必要经济损失。

(二)缺乏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在现阶段税务机关财务管理工作中,只有少数单位将财务管理真正落到实处,很多单位的财务管理都流于形式,通常仅仅是费用的审批与报销等问题[1]。税务机关主要问题在于责任管理制度不完善,会计方法落后,缺乏健全的资产管理制度,同时财务核算与管理工作组织构架缺失,大多由财务管理人员承担职责。在税务机关内部财务管理控制体系与流程上,也有一定程度的缺失。

(三)内部审计监督制度不完善

当前,一些税务机关内部的审计监督制度不完善,因为财务核算与管理工作比较特殊,也很重要,这需要财务管理人员具备较强的责任心,能够遵纪守法。为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人员的行为,税务机关需要建立完善的内部审计监督制度,且严格执行建立好的制度。然而很多税务机关审计人员匮乏,审计过程流于形式,审计不够客观,所采用的审计方法也比较单一,这极大增加了税务机关的财务风险。

(四)财务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缓慢

从税务机关现阶段情况来看,专业财务管理人员较少,综合素质不高。在信息化时代下,各种计算机系统和软件更新很快,所以对会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由于税务机关缺乏足够的专业人才,因而在会计工作上容易出现纰漏,从而加大了会计管理的难度,增加了财务管理风险。表现在:财务报告敷衍了事,核算基础薄弱,账目不完整,账目不符等方面。

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风险控制策略

(一)增强领导财务管理意识

税务机关领导应积极参与到财务管理培训中,正确认识到财务管理工作对单位发展的重要性。不仅要加强财务管理培训,还应将领导责任制的制度与财务直接挂钩,让财务管理成为税务机关相关领导的工作职责。只有这样才能提升财务管控工作水平,为税务机关的稳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二)完善费用控制体系,加强资金管理

为让税务机关资金管理更加科学合理,应在内部建立政绩考核制度,在单位领导者政绩考核内容中纳入资金管理,让管理更具强制性。在部门和科室考核内容中,还要包括单位内部费用管理控制,促使科室更加重视预算管理。在上级部门宏观管控的过程中,增加对单位资金管理的压力,让单位领导和财务管理人员重视费用控制,主动转变现金的管理理念,妥善解决费用控制、资金优化配置等问题。税务机关要按照《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国家税务局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国家税务局系统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办法》,认真贯彻落实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三)完善内部审计监督制度

针对当前税务机关财务监督控制力度不足的现状,应弄清根源,通过内部改善、外部监管的措施,加大财务监督控制力度[2]。调整理顺内部审计机构的隶属关系,合理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是完善税务机关内部审计监督体制,确保内部审计监督机制有效运行的关键所在。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制度的基本要求之一,就是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及两权分离下的委托。因此,随着税务机关内部各项制度的不断创新和治理结构的逐步完善,应尽快设置相应的内部审计监督的组织机构。同时要完善工作规则、改进工作方法。以现有的法律制度准则为基础,在实践中紧密结合未来发展变化情况,并积极借鉴国外先进或成功的经验与做法,对之不断加以总结改进充实提高,以制定出较为健全有效的内部审计监督制度,最终实现税务机关内部审计监督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四)落实激励机制,实行财务电算化管理

税务机关要从内部财务管理实际情况出发,对财务管理人员要实行有效的激励机制,为会计人员提供晋升培训的机会,提升他们的待遇、职称等,以此激发会计人员的工作热情。因为受到环境和业务的限制,税务机关要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定期考核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法律规范等。此外还要明确待遇提升标准,让财务管理人员在提升能力的同时,更好的服务于税务机关。税务机关要不断完善会计软件,充实固定资产管理软件,增加基建管理有关内容,并举办固定资产管理软件培训班,组织计算机记账替代手工记账的验收,提高财务电算化管理水平,逐步实现系统财务管理计算机化。

三、结束语

总之,税务机关承担着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职能,税务机关财务风险控制力度的强弱,对我国其他社会服务工作影响很大,因此税务机关应加强领导,进而务风险控制措施做到位,确保各项资金的安全。只有这样才能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与完善创造条件。

作者:张业 单位:江苏省泗阳县地方税务局

参考文献:

第3篇

现阶段国家税务改革逐步推进,税务风险控制已经成为上市公司自身风险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税务风险防范工作一方面需要考虑税务成本的降低,另一方面还要重视税务风险的防范。在此我们就内控框架下上市公司税务风险防范相关措施进行研究,本文首先简单介绍了税务管理,进而在此基础上明确了上市公司发展中所面临的各项税务风险,最后针对各项税务风险提出来相应的风险防范方法。

关键词:

内部控制;上市公司;税务风险;风险防范

在经济的推动下,国内市场上涌现大批私营企业,这些企业通过自身的努力,逐渐扩大发展规模,投资需求日益提高,更多的企业想要利用IPO的方式首先企业融资。但是我们知道公司上市并不简单,需要面对、财务、内控、税务等多方面的风险,尤其是税务风险,对此我们需要对其进行深入研究,更加顺利的实现上市,最终实现企业融资目的。

一、概述

上市公司税务风险上市公司税务风险指的是公司自身的税务活动相关途径缺乏正确性,或是没有根据相关税法规定进行缴税,而导致公司利益可能受损的风险,含有公司资金受损、名誉受损以及受到法律处罚等[1]。这一风险指的是公司在上市运营过程和税务活动使,因为内控以及外部等各种因素作用下导致公司受损的可能性[2]。当今市场经济瞬息万变,上市公司所处发展形势非常严峻,上市公司税务风险一方面和税收政策息息相关,另一方面还和生产经营缺乏较强的稳定性相关,税务风险管理对其自身的战略规划以及经营决策发挥直接的影响,上市公司税务风险是公司管理层重点讨论的话题,也是上市公司面对的重要问题。因此上市公司必须对税务风险有一个准确的认识,并结合自身的发展实际,制定高效的防范措施。

二、上市公司面临税务风险形成的原因

1.缺乏完善的税务风险控制环节

首先,上市公司缺乏完善的税务风险内控机制,税务风险控制交杂在财务风险管理中,没有建立健全风险识别、预测、防范、管理等相应的机制以及流程,也没有从整体进行合理的规划,相关工作无法切实落实到公司的日常生产活动中,缺乏高效的沟通机制。部分公司对税务风险问题给予了充分的重视,同时建立一定的风险控制机制,但是相关机制缺乏一定的执行性,最终流于形式,其税务风范作用并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其次,缺乏较为完善的组织机构。上市公司确实安排了相应的税务工作者,但是并没有设置专门的税务机构,税务人员常常是由会计人员负责。会计人员本职工作非常繁杂,难以分出充足的经历去应对税务风险防范工作,同时也无法有效把握税法的变更,尤其是现在我国税务改革的情况下,相关工作人员缺乏较为专业的税务工作能力。机构设置的缺失使得税务管理工作难以落实到位。

2.没有建立高效的内部审计制度

现阶段,上市公司审计主要对象是财务以及经济责任,对于税务风险的防范较少涉猎。比如没有设立内部审计部门,日常税务防控工作并没有得到有效的监督;缺乏完善的内部审计制度,审计工作重点、办法、频率结果等没有进行明确的规定,监督工作无从做起,规划和管理工作不到位;日常审计以及管理工作通常是由外部审计部门完成,但是外部审计部门无法系统、全面的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导致审计缺乏较强的准确性以及全面性。加之审计部门是在上市公司聘用下工作,常常会受到利益的驱动,无法对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客观审计,只是为了满足税务部门的要求,公司自身的税务风险无法得到全面体检,也难以获得合理的风险防范建议。

3.缺乏顺畅的信息交流

首先在公司内部,部门和公司利益之间产生冲突。比如在企业没有构建税务风险管理原则时,各个部门均是从各自部门利益角度出发,在经营中实施各种手段从而促进自身利益最大化目标的实现,但是这种情况往往加重了公司的整体税负,使得公司的整体效益明显下降。其次,上市公司和税务部门二者因为税务利益出发点相对立,所以二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存在不畅通的情况。比如,公司缺乏较强的纳税意识,对于税务机构的检查工作常常存在不配合的情况,税务机关也只进行被动的咨询,并不会积极主动的对企业进行相应的指导等,常常出现由于多种因素而出现缴税申报漏洞,导致企业面临税务风险。

三、内部控制框架下防范上市公司税务风险的方法

1.创造良好的税务风险内控环境

首先,建立健全公司自身的税务内部控制制度。涵盖合理设置专门的税务机构,安排特定的税务管理职务,配置相应的工作人员,明确规定工作人员职责,给予工作以充分的权力,同时积极的组织培训教育加强税务人员的素养[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确定相关税务风险防范制度,比如纳税申报程序、税务风险控制机制等,与此同时,合理的梳理税务风险,建立对应的风险警示,完善操作手册等。其次,关于上市公司的管理结构,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管理层三者形成一定的制约和平衡,规避管理层人员为了一己私利采取不法手段降低公司税负,酿成公司的税务风险。董事会以及管理层在进行企业自身战略规划以及经营活动决策的过程中,需要对税务风险进行综合考核。与此同时,上市公司机构间需要对自身的职责进行明确划分,涉及税务管理机构以及业务机构,确定各个部门职责,建立统一管理原则。最后,形成优异的企业文化,提高工作人员的税务风险防范思想,建立规范操作、税务价值的观念,从思想上防止风险的发生。

2.健全税务审计制度

首先,合理行驶自身的审计委员会权限,在委员会内部安排专门的税务审计人员,定期对税务风险工作进行研究,同时对其进行防范进行部署,确保机构自身的绝对独立性,对董事会直接负责。其次,对公司内部税务审计范畴以及频率进行有效的规范。内部审计需要切实履行相关税法,积极的建立公司税务防控制度,促进其制度的执行和落实。与此同时,需要采取各种手段促进其审计工作者能力的提升,结合公司需求,设置合理的审理范畴以及频率,保障内审作用的充分发挥。

3.建立系统、高效的信息沟通体系

首先,公司需要构建税务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及时了解最新的税务法律,保障公司财会处理,降低税务信息传递失误引起的税务风险。其次,要切实提升涉税机构及其高管、其他部门和企业同税务机构的沟通和联系。涉税部门必须具有绝对的税务风险敏感度,准确识别、评价公司战略规划、经营决策等事务中的水无法风险,同时及时上报,引起公司高层管理者足够的重视,及时做出反应,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应对[4]。部门之间同样需要强化联系和沟通,尤其是组织税收筹划的过程中,要求各个机构进行积极配合,必须加强相互之间的沟通。最后,强化和外部监管部门的联系。企业和税务机构的联系,对于税务风险的防范具有极大的帮助,尤其是因为认定差异形成的税务风险,积极的联系涉税机构,掌握纳税筹划方案,由此促进税务处罚风险的降低。

四、结束语

综上,经济的发展,私营企业的规模的壮大,其融资需求进一步提升,更多的公司想要借助IPO的形式实现融资目标。但是在为了取得更好的上市效益,我们需要切实了解上市之后公司面临的风险,尤其是税务风险,进而针对相关税务风险提出了合理的内控手段。

参考文献:

[1]张丽华.上市公司存在的税务风险及防范对策探析[J].新经济,2016,(18):90.

[2]徐敏.浅论上市公司税务风险防范[J].现代经济信息,2016,(10):246-247.

[3]韩灵丽.公司的税务风险及其防范[J].税务研究,2016,(7):61-64.

第4篇

关键词:会计系统 缺陷 税务信息 解决方法

一、 会计系统提供税务信息的缺陷

1. 会计信息失真的缺陷导致税务信息的失真

会计系统中的不确定性与模糊性是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因素。由于目前的会计系统在设计和操作的两个方面都存在了不确定性和模糊性,导致了会计系统提供的会计信息失实是不可避免的。

2. 会计制度和税收法规之间的差异导致税务信息的缺陷

会计和税法是经济领域中两个不同的分支,分别遵循不同的规则,规范不同的对象。会计制度规范的是企业的会计核算,要求会计能够提供真实、完整、可靠的信息,满足各方面了解企业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的需要。税法规定了国家征税机关和纳税人的征税行为,体现的是财富在国家和纳税人之间的分配,具有强制性和无偿性。现行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之间存在很多不协调和不一致之处。并且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它们之间的差异越来越突出。?

3. 会计政策与企业所得税法规方面的差异导致税务信息的缺陷

在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中,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是关键。由于《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所得税法规方面存在差异,需要通过纳税调整来准确计算。那么我们必须准确的把握它们之间的差异。

二、 针对现有会计系统的缺陷的解决方法

1. 治理会计信息失真

1.1减少会计系统中人为假设的因素

会计系统提供会计信息必须建立在会计假设的基础上,但是对于会计系统中某些人为假设的因素应该尽量提供规范化的标准。会计系统应该针对不同性质的企业,不同规模的企业,不同行业的企业的某一段时期内,对于它们假设的因素进行统计分析,找出假设与现实的差异和其中的会计假设因素的共同点。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制定更加细化和更加具体的会计假设标准和规范,要求相关的企业遵照执行。例如对于企业的低值易耗品,可以制定通用的折旧年限。对于不同行业的固定资产项中制造设备,可以制定行业固定资产项下制造设备的折旧年限。

1.2改进会计确认的方法

由于科技的进步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企业在经济活动中的交易方式已经由从前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现货交易发展到了利用先进的互连网技术产生的电子商务,支付手段也从传统的方式转变到目前的网上交易等方式。这样会计确认的基础会计凭证也就不仅限于纸制的凭证。我们可以考虑提高会计信息化水平,对电子支付平台产生的数据源进行采集,同样作为凭证予以确认,减少会计的重复劳动,提高工作的效率。另一方面,由于市场竞争环境的变化,对于企业的品牌价值和人力资源的价值,在会计确认时,我们应提供明确的标准予以确认,避免企业的资产流失。

2. 协调会计法规和税务法律

会计法规明确了《企业会计制度》中的会计原则包括真实性,实质重于形式等原则,税法需要遵循会计原则,因为征税的客观依据来源于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真实记录,可以看出两者存在着密切联系,但是它们又是各自独立的,还是有需要协调的必要。在具体协调工作中,调整的基本思路是,所得税法律制度改革应适应会计制度改革的要求。

3.加强会计与税法在信息方面的沟通

企业会计和税务机关应加强相互之间必要信息的沟通。首先,会计要披露必要的信息以支持税收,税务机关应充分利用披露的会计信息,并且应加强会计制度的强制性信息披露义务,以提高税务机关的税收征管效率。因为披露方面的不足和缺失,使税收不能及时地将信息需求反馈到会计信息系统,这样无疑加大税务部门的信息获取成本,税务信息的非公开性也使会税关系的相关研究面临很大的数据障碍,进一步的探索尤显艰难,会计制度和税法的协调也很难进一步深入。其次,加强会计制度和税收法规在会计界和税务界的相互宣传,认真组织各方面各层次的学习宣传,加深对会计制度和税法的认识,以提高会计制度和税收法规协调的有效性。

4. 加快构建税务会计体系,鼓励企业进行税务筹划

加快构建税务会计的理论体系,满足国家作为所有者或宏观经济管理部门获取企业会计信息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税收法规与会计制度共同发展的产物。鼓励企业进行税务筹划是对税收政策的积极利用,符合税法精神,税务筹划是对会计制度和税收制度的高度完善。

加强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协调是十分重要的,由于我国是一个以大陆法系为主,会计制度体系建设依靠政府力量推行,税会趋向于分离模式的国家,目前国际上没有一个安全可靠的模式可以借鉴。因此必须合理分析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法的之间差异,并且结合我国自身国情选择最可行的协调方式,进一步完善我国的企业会计制度和税收法规。

5. 加强对税务信息审计的强度

由于会计系统在提供税务信息上的缺陷,有必要专门对税务信息进行审计。首先,企业内部审计应该加强税务审计。这是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环节。其次,加强税务部门审计力度。这方面应该评审企业会计系统是否作了相关的规定以保证提供完整、及时、准确的税务信息。最后,加强审计师事务所对企业税务信息的审计。这可以是企业自己委托也可以是税务机关对重点企业执行抽审时委托。

参考文献

第5篇

关键词:税务风险;报业集团;税务风险管理

一、报业集团税务环境分析

近年来,许多耳熟能详的企业被卷入“税务风波”中,赛迪传媒、中国平安,苏宁电器、等多家企业都曾深陷其中。2014年我国税务稽查查补入库税款为1806亿,较2011年上涨了95%,这不仅反映出税务稽查的力度不断增加,而且这也表明企业面临的税务风险日益凸显。

温州日报报业集团是一家拥有五报一网一刊的现代传媒集团,在传统纸媒的影响力不断地减弱的今天,温报集团也在寻求多角度的发展,近年来温报集团的战略发展多元化、经营业务多样化、业务形式复杂化,加之目前我国的税收制度复杂、税收政策易变,因此温报集团不得不面临更多、更复杂的税务问题,税务风险与日俱增。

二、报业集团税务风险的成因分析

(一)对税务风险的认识存在误区

现实中很多员工认为纳税义务是在财务核算时才产生的,所有的涉税事项以及税务风险的管理都应该由财务部门加以管理与防范。但是事实上,纳税义务不是在务部门核算时才产生的,而是在发行、投递等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因此,支付税费的高低不是财务核算的结果,而是涉税选择的结果,在经营环节上税务风险意识的缺失,将导致报业集团税务风险的产生。譬如,业务人员在签订合同时,既可以签订区分广告和发行收入的金额的合同,也可以签订广告并赠送报纸的合同,但是前者就比后者要节税许多。

(二)财务管理代替税务风险管理

近年来,温州日报报业集团逐步加强财务管理,现已建立了符合自身发展的较完善财务制度。但是与之相比,税务风险管理就显得相对薄弱。温报集团目前虽在本级设税务管理人员一名,但是集团并没有相关的税务机构去履行税务风险的识别与评估等相关职责。在管理上,报业集团更多的是将税务风险管理视为财务管理的一个辅助项。但是财务管理与税务风险管理还是存在区别的:一是财务会计法规比较稳定,变动较小,而税务法规则变动较为频繁;二是财务管理相对侧重业务的事后核算处理,而税务风险管理更侧重事前筹划及事中控制;三是税务风险管理专业性较强,需要投入较大的精力去识别、评估、监控税务风险,这样的工作是传统的财务管理比较难完成的。

(三)缺乏内部税务审计制度

温报集团在内部财务审计制度上相对较为完善,集团本级单设审计部门,该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的会对集团本级及各所属公司进行审查监督,但是内审部门在审计时,主要是侧重对财务情况的审查,内部监督更多的是关注广告的收入及其核算、资产的管理等情况,而较少关注集团内部的涉税情况,这就会导致报业集团对税务风险缺乏有效的监管及应对。

三、强化报业集团税务风险管理

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了《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应该说该文件对温报集团以及其他的大型报业集团都是具有参考价值的。报业集团应结合《指引》中的税务风险管理框架的关键要素,构建税务风险管理体系,强化报业集团税务风险管理。

(一)完善组织架构,深化税务风险防范意识

浙江省的报业集团大多下辖多个分公司及子公司,要在下属企业中都分设税务风险管理岗位,显然是不现实的。因此可以在集团总部设立与财务部门平行的税务风险管理机构或岗位并明确其相关职责。除了设立相关机构外,报业集团还应加强税务风险防范意识的宣传,让每一名员工都意识到防范税务风险的必要性,并将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去。

(二)主动识别和评估税务风险

税务风险的识别和评估是报业集团税务风险管理的重要环节,可以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定性法有流程分析法、专家咨询法、小组讨论法等。以流程分析法为例,报业集团可以从征税对象、纳税行为等要素着手,对经营活动进行深入分析,识别评估税务风险。定量的识别评估法主要包括财务报表分析法、蒙特卡罗模型、AHP层次评估法等,其中比较便捷的方法是财务报表分析法。譬如对比分析销售额变动率与税负率,如果销售额变动率为正,但是税负变动率却为负,就可能出现漏缴税款等税务风险。

(三)完善信息传递与沟通机制

报业集团可以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组建一个包含内部控制和税务风险管理流程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报业集团可以借助现有的财务信息系统,发挥自身优势,建立专属的内部税务信息系统,并将与自身经营业务相关的税收法规、税收优惠,办税流程、经营业务的具体税务信息等都上传到系统中。通过这个内部税务信息系统,集团的管理层以及所有的涉税人员不仅能更直观了解税务信息,还能更快速便捷的解决税务问题。

(四)建立内部税务审计制度

各类大型的报业集团都有必要建立内部税务审计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集团的涉税情况以及税务风险的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或有针对性的检查,查找税务问题,以期最大程度地防范税务风险。

四、结语

税务风险管理虽然只是手段而非最终目的,但报业集团能通过税务风险管理这个手段,可以及时发现集团税务风险的运行态势,并且有效地处理和控制税务风险,从而最终实现报业集团的价值最大化。

参考文献:

[1]黄平.浅谈企业涉税风险管理[J].经济管理者,2013(1).

[2]刘茜.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体系构建研究[D].山东大学,2012.

第6篇

关键词 :地方税收;征管;审计方法;策略

近年来,随着营改增的推广等国家税收政策的不断调整和完善,各级地方政府服务企业的力度不断加大,财政收入增幅放缓,同时审计发现,国家税赋减负政策与地方税收征管逐年增长的总体矛盾突出,应引起各级政府的重视和审计机关的关注。

一、地方税收征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虚增税收导致财税总收入反映不实。为完成年度税收计划,地方税务机关采取一定的方法,虚增税收。一是预征税款或超征税款。税收征管机构为确保当年税收计划完成,让纳税企业提前预缴下一年度税费(或超征税款),造成了虚增当年税收总量和虚增财税收入的事实;二是地方政府替企业纳税或变相减免税收。主要通过财政资金预算列支、暂付形式直接缴纳,以企业的名义缴纳税款等,或者通过税收返还、即征即返、先征后返等形式虚增税收。为了兑现招商引资税收优惠承诺,以扶持企业调整、发展等名义,将应缴税收按级次分成的地方收入部分,通过财政、税务和部分纳税人联手作假,虚增财税收入;三是以罚代收冲抵企业税款。对稽查中发现的少缴或漏缴税款,通过缴交罚款代替应缴未缴税款,将应按级次分成的税种全部截留至地方,以达到虚增地方财税收入的假象;四是违规设立过渡户(待解户)调节税收总量。通过设立税收过渡户(待解户),在完成税收任务宽裕期,用以汇集超收税款,遇到困难期,则将过渡户(待解户)资金选择适当税种适量解库,达到人为控制税收增长目的。

(二)隐瞒税收导致财税总收入归集不实。税务征管部门与部分企业联手,隐瞒部分税收。一是企业税收征管资料要件不全,以图少征税收。按照规定,企业税收征管资料应当真实完整,若缺件、少件,审计核实时难度会加大,甚至难以查实;二是税费结算表的填写和年度结转人为“出错”,以图少征税收。一般纳税企业为逃避欠税追缴,与税收征管员合谋,故意造成税费结算表内容填写不全、数据不准等错误,使表中的数据与勾稽关系无法对应,通过欠税统计台账不记或少记,造成人为减税的事实。

(三)征管缺位导致财税总收入聚集不实。地方税收征管应当实行全覆盖,但部分特殊行业纳税户,采取故意隐瞒不报或少报偷逃税金。一是房产税征缴乏力,首先是个人和企业的房屋租赁收入,主要以现金交易为主,其隐蔽性让税收征管单位难以及时完成税费征缴。其次是行政事业单位的房屋出租,虽然实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但及时纳税的单位却很少;二是个人所得税征管措施不力。企业将工资总额划分为基本工资和奖励工资两部分执行,征税只对单项工资进行计税,而未将这两部分合并计税,造成少收或不收的现象。行政事业单位则委托财政部门代扣代缴,但单位另行发放的奖金、提成、补助等收入,具有不确定性,未能及时申报纳税,造成征管上的漏洞;四是税务稽查处罚过轻不能警示纳税人。即使税务稽查查处,也只是补缴查明的税款,削弱了税收制度的公平分配作用。

二、地方税收征管审计应当采取的审计方法和策略

(一)把握总体目标,紧扣现场审计关键环节,在审计重点上下功夫。审计组应围绕审计目标有针对性的开展审计。一是审查税收征管的重点环节控制,看程序的合法性、内容的完整性、征管权限的合规性,防止越权执法和执法缺位问题;二是审查税务登记制度的执行情况,防止无故漏登漏管和因纳税登记变化导致税源流失的问题;三是审查纳税申报制度的执行情况,看税收征管资料是否逐月纳税申报,防止不报、少报、漏报问题;四是审查税收分成比例的真实性,看税收征管所辖范围覆盖的全面性、税种解库的准确性与分税制财政体制是否相符,防止税款入库总量不及时、不真实的问题;五是审查税收减免政策执行情况,看延期纳税和税收减免审批程序是否规范,防止审批时限超期、违规审批的问题;六是审查税收结算制度,看税款征收、入库、结报情况,防止随意调节税收进度、积压、挪用、截留税款的问题;七是审查票据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看领、用、存管理中是否符合《税收票证管理办法》的规定,防止出现台帐不清、管理不善的问题;八是审查提退税款规定执行情况,关注地方政府有无擅自出台税收优惠政策,防止地方政府与税务部门联手,巧立名目为纳税企业变相输送应纳税额的问题;九是审查税款代扣代缴情况,看其提取、拨付、使用等程序是否符合规定,防止超比例提取、截留手续费或违规拨付等问题;十是审查税务稽查制度执行情况,看税务处理处罚决定是否符合规定,检查稽查结论的执行力,防止以罚代税、无故减轻处罚等问题。

(二)善于发现疑点,加大延伸力度,在审计难点上下功夫。审计实践中,经常遇到一些在账面审计中无法查实的问题,将之列入审计疑点进行管理。待全部审计信息综合后,再将审计疑点逐一分析、解剖,筛选出有价值的审计疑点,重点进行审计延伸调查,可以采取:一是关注地税征管分局存在的审计疑点,加大对其审计延伸的力度。紧扣税收征管主线,通过对征管分局的税证票据管理、各类台帐管理、企业税收档案管理等资料进行仔细审查核对,发现审计疑点,寻找税收征管中存在的管理漏洞,防止企业与地税征管人员联合作弊,出现“人情税”问题;二是关注企业纳税中存在的疑点,加大对纳税企业的审计调查力度。对不同类型的纳税企业,关注点各不相同,如对资源开采型企业,主要关注资源税、营业税及附加等主要税种缴交情况;对房产开发型企业主要关注土地增值税;对高新技术企业,主要关注企业实际纳税额与当地政府扶持企业之间有无即征即返、政府代替企业纳税等问题。三是关注计算机辅助审计中筛出的审计疑点。及时收集整理税收征管电子数据,充分利用审计软件分析功能,对筛选出的审计疑点逐一核查,确保审计疑点管理无遗漏。

(三)强化结果运用,紧盯监督落实,在审计整改上下功夫。审计结果的运用,可以分三步推进:一是对审计查出的重点问题,按照问题性质,对被审计单位必须整改的内容,用审计决定形式下达,以促进被审计单位整改。二是对普遍性问题用审计专报和审计情况反映上报政府,通过本地政府集中布置、限时办结,为促成审计整改创造条件。三是难点问题用专题报告上报本级人大,督促被审计单位强制整改。在审计整改中,需要政府多个部门联动,涉及调整地方人大已出台的有关政策,从政策层面支持审计整改完全落实。

参考文献:

[1]张锁.浅谈提升地方税收征管能力的策略[J],经营管理者,2014(1):25.

第7篇

[关键词]财政 税收征管 审计 策略

财政税收征管审计是审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财政税收征管审计工作促进地税系统规范税收征管,严肃税收执法,强化依法治税,促进建立税收收入稳定增长机制,具有重要和深远的意义。

《审计法》颁布实行后,各地审计机关连续开展了财政税收执行审计,从审计的情况看,各级地方税务部门克服了地方税源紧、征收任务大的种种困难,不断完善税收征管,在筹集财政收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税收征管方面还存在漏洞,其主要问题表现如下:

一、 税收征管审计存在的问题

笔者通过多年的财政审计工作经验,总结出以下税收征管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1、 偷梁换柱,调整税收完成进度

在对税收征管审计中发现,个别基层税务征收机构受主管部门的指令,变换手法随意调整税收完成进度。如某地区的一个下属征收机构,2008年l0月份就完成了2008年全年的税金及其他收入入库任务。但有关部门怕垫高当年税收基数,担心来年不能完成税收任务,于是采取将11月和12月的部分税金放至次年1月份才征收的办法,出现了11月入库税金250余万元,而次年1月入库税金猛增至650多万元的反常情况。

2、 扣押物税款处置违规

审计发现某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以低于评估价违规将查封扣押物处置给本单位内部职工,这种违规行为严重影响了工作,造成直接损失10万元。

3、税务监管不到位

有的税务部门对查封扣押的资产未建立相应台账,收到拍卖款后,并没有及时与纳税人进行结算,对拍卖或变卖所得抵缴税款后的余额也来不及退还被执行人;未将款项及时入库,不依法开具税票,对纳税人“应交税金”的真实性未进行审核与监督等。这些税务监督不到位现象,严重影响了征管审计工作。

4、 税收收入组织违规

在笔者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发现,很多单位为了完成税收任务,采取各种违规手段进行工作,严重违反了规定,造成了国家资产的流失。

5、税收会计核算不实

在核算审计中发现,有的税务部门未将组织征收的各项收入的应征、征收、上解、入库和提退等活动的全过程如实核算。如:某地区直属单位2009年度税收报表反映。截止2009年末,“待征税金”余额100万元,而该单位2009年度税收账簿却反映了不一样的情况,截止2009年l2月底,“待征税金”余额显示的却为零。

6、税务部门为计划把税源留在企业

一些税务部门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税收计划,或迫于地方政府的压力,人为控制税收入库进度,将税源留在企业。

7、地方政府越权减免企业税务

地方政府干预税收政策执行情况仍然存在,地方政府干预税收政策执行以及越权减免税问题。

8、税务部门擅自扩大优惠政策范围

税务部门擅自扩大优惠政策执行范围,或变通政策违规批准减免税,对企业纳税申报审核不严,造成税收大量流失。

二、 加强财政税收征管审计的方法

1、 审查征收方式

对有无将账目健全的纳税户核定为定额户的情况进行审查。对有出入的单位进一步延伸调查,核实税务部门是否为照顾关系,将按账征收税款核定为定额征收,从而少征税款,导致税收减少。在通审软件纳税辅导功能下,运用排序法确定出定额纳税户。采用正确的征收方式有利于保护国家财产。

2、 提高税收征管核算水平

各税收核算单位一方面应准确反映欠税余额的真实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设置欠税登记簿,按以前年度陈欠、经批准缓征等欠税原因进行登记和分析,对每月的欠缴税金明细表进行分析说明,随表上报;另一方面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核算制度的要求设置会计科目,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核算,正确、系统地反映税收资金及其运动的全过程。核算水平提上去了,相应的征管工作也就提高了效率。

3、打造完善的税收征管环境

在关注税收收入总量增减变化以及各税种收入与相关经济指标之间关系的基础上,分析影响税收变化的经济水平、政策和征管等方面因素,协助当地政府合理调整产业结构,进一步提高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改变原来单纯依赖某一产业维持财税收入的状况,保障税收收入的稳定,使其可持续地增长,确保依法治税的各项措施有效运行。环境好了,税收征管自然就容易了。

4、资源战略利用进一步加强

加强国家机关在审计工作中协同和引导社会舆论,将审计机关与纪检监察等部门案件线索传递和协调配合。现在也推行审计政务公开,将审计监督与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结合,更好地履行经济监督职能。可以有效利用民间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成果,像有关企业纳税情况的审计结果,减少重复审计。内部审计拥有的大量审计资源和优势同样可以帮助政府审计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审计人才的开发培训、合理配置、考评制度也可以借鉴会计师事务所的成熟做法。资源战略利用好了,税收征管水平也就提高了。

5、对重点纳税单位进行延伸审计

延伸审计是一项很重要的工程,也是征管审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地税系统税收入库资料。征管档案等基础资料的审查,可以掌握地税系统税收征管的总体情况,但还不足以系统、完善地揭示地税系统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审查其纳税情况,才能准确、完整地反映税收征管情况。

6、审计问责制度进一步完善

政务公开和审计公开工作的开展,税收征管审计结果也需要解决权责不清、问责主体不当、问责范围过窄和惩治力度过轻等问题,需要健全税收征管审计的问责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也应该以法律形式规定下来,像对行政权力执行不力、责任意识淡薄、损害政府形象、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贪污或挪用公款、行贿、受贿、纵容或包庇下属等现象,要联合行政主管部门、纪检部门、司法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这是“阳光执政”对于税收审计的要求,也是未来发展趋势。

7、 提高征管人员的综合素质并进行培训

不论什么单位,人员的综合素质都是很重要的,并且要对其进行培训,只有这样才能保持工作的效率和水平。对于征管人员也是这样。征管人员首先要养成积极的工作态度,好的责任心,时刻想着公司和单位的发展,自己在工作中不断学习各种新的知识,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对于相关单位也要定期进行培训,让征管人员一直处于接受新知识的状态,这样自身也得到了发展,工作效率也会提高。同时,审计的培训也为征管人员搭建了一个好的平台,相互之间可以进行交流。也相应的加强了人际关系交流的培养。其次,相关部门要积极摸索考核激励制度,通过制度调动相关人员的积极性,将工作做好。第三,加强税收征管的基础工作,严格按税法的相关规定操作,坚持一户纳税人对应一个税务代码,保证纳税登记、申报、缴纳的资料真实、及时、完整。

8、采用高新技术进行审计

随着经济的不断进步以及科技产品的普及,税收系统的工作也从手工开票、记账逐步被微机所取代,而在审计手段上,还停留在以手工审计为主的状况,手工审计不但费时、费力,也容易遗漏一些重要的环节。为了适应时代的要求,笔者建议,应适时引入计算机审计,审计人员要熟练使用,从而提高地方税收征管审计的质量,提出切实可行的审计建议。

总之,采用以上财政税收征管审计方法策略,对加强地税部门税收征管审计或调查,以促进依法治税、规范税收征管行为,使财政征收审计工作得到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能够顺利的进行理论支撑和实践经验。

参考文献:

[1]王军芳. 计算机辅助审计在地税征管审计中的运用. 审计文摘.,2009;12

[2]高连云. 房地产企业税收常见问题及审计对策. 中国审计:特区版,2008;6

[3]王雁鸣. 利用A0系统进行房地产税征管审计初探. 审计文摘.,2008;5

[4]周小渝,宫本胜,罗建平.计算机技术在地税系统税收征管审计中的运用. 审计文汇,2007;12

[5]邵运纹.敢创新路 大有作为――南昌市审计局开展房地产行业税收征管审计调查纪实. 审计与理财,2006;8

[6]吴璇,张连勇.计算机数据采集与分析的方法――在中央税收收入征管审计中的应用. 中国审计信息与方法,2003;8

第8篇

关键词:所得税审计;会计报表审计;审计质量

一、前言

会计师事务所主要业务包括:设计财务会计制度,建立符合国际会计准则的会计控制系统;帮助企业建帐和记帐、培训财务会计人员;筹划会计电算化系统,评审和验收会计电算化软件等及验证资本手续、专业审计服务等。

当然,两者都实行“行业准入制”。税务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最大的区别是:会计师事务所不能从事税务鉴证业务,而税务师事务所则不能从事验资和审计业务。

二、实务操作及其存在的问题

然而在实务中,往往出现这样的问题――尤其是对中小企业的所得税审计以及会计报表审计――当一家企业同时需要做税审以及会计报表审计时,不论是税务师事务所还是会计师事务所,都想把两者揽入自己手中,以增加业务收入。上文已经说过,会计师事务所不能从事税务鉴证业务,而税务师事务所则不能从事验资和审计业务,那么在实务中是怎样操作,达到自身目的的呢?很简单,形成“同盟”。简而言之,便是一家税务师事务所与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是多对多的关系)达成某种默契:比如一家税务师事务所,当拥有客户资源时,税务师不仅要完成本职的税务审计工作,同时还需要完成会计报表审计的工作底稿,然后将工作底稿交给“同盟兄弟”――某家会计师事务所。如果审核无误,该会计师事务所会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名义出具审计报告,并且由该所的注册会计师签章。如果注册会计师觉得有问题,将工作底稿退回,由执行底稿的税务师进行修正,直至注册会计师认为审计风险降到可以接受的水平,没有实质性错误为止。反之,对一家会计师实务所而言亦是如此:由注册会计师执行工作底稿,然后交由对方的税务师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由税务师事务所出具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

那么这样的行为可行吗?得出的审计报告和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真实可靠吗?两者的执行质量又如何呢?笔者提出以下几点想法,以供参考:

1、行为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起码是不道德的

前文几次强调税务师事务所与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有严格的限制,前者不能提供会计报表审计,后者不能进行税务鉴证业务。但是在实务操作中,税务师事务所与会计师事务所却如此为之,尽管表面上没有违反相关规定,实质上却已经越界。在一系列的操作过程中,当委托人提出质疑,为何报告不是出自委托的事务所或是税务所时,它们往往会以各种理由说服委托人,这是一种不道德的欺骗行为。另外,一般情况下委托人只求尽快拿到报告,往往不去深究到底是谁出具的报告,也给这种不道德的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2、报告质量令人担忧

众所周知,术业有专攻,样样都精通的全才毕竟少之又少。所得税审计和会计报表审计亦是如此,更何况其本身的业务量就非常之巨大。人的精力是有限的,时间也是有限的,俗话说慢工出细活,不知道“赶出来”的报告,质量能否过关呢?本人抱着怀疑的态度。每年的三、四月份是会计报表审计的忙季,同时也是所得税审计的忙季,加班熬夜的事情更是稀松平常,过多的业务让会计师(税务师)忙得焦头烂额,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再增加不熟悉的业务,会计师(税务师)还有时间对不熟悉的业务钻研吗?如果不钻研,那么工作底稿的执行情况可能并不那么可靠,如果对方签章的会计师(税务师)也对底稿不加详察,那么风险就在无形之中提高了。

那么,所得税审计与会计报表审计到底有哪些区别呢?

(1)从含义上看

所得税审计是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的一种税务审计,主要是从税法的角度确认企业的盈利与亏损,由具有税务审计资格的税务师事务所的注册税务师出具的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情况的报告。

会计报表审计报告主要是按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审计准则的规定,由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关于企业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是否公允反映了资产负债表日的财务状况以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审计报告。同时,审计报告还能反映企业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

(2)从实务上看

在所得税审计实务中,注册税务师更为关注的是企业的收入、成本以及费用等利润表项目,因为这直接影响到利润以及所得税的核算。例如注册税务师会着重检查费用中的业务招待费有没有超出税法的规定;折旧的计算是否一致,会不会存在多计提折旧的情况;营业外收支是否合理,是否真实,原始凭证是否齐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情况等。税务师事务所的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主要由企业送往税务局。

相对而言,会计报表审计需要关注的方面就比较多。例如货币资金项目,这是会计审计中一个尤为重要的关注点。对于库存现金的审计,我们可以采用实地盘点的方法,对于银行存款,一般采用函证的方式来证实其真实性;再比如说应收账款,我们可以采用抽样函证的方式来得到审计证据,以确定应收账款是否真实存在,当然这也和收入相关联,以发现管理层是否存在为达到某种目的而虚增收入的情况。

(3)从调整账目来看

在进行所得税审计时,往往将发现的错误告知主办会计,进行一般的会计调整,这和会计报表审计并无二致。不同的是,所得税审计更为关注纳税调整项目。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其财务会计的处理方法与国家有关税收法规有抵触的,应当依照税法规定进行调整。实际上,很少有企业的会计人员会做这一步骤,所以,税务师在进行审计时,需要根据税法的规定进行调整。比如折旧方法、折旧年限的不同规定而导致的调整、因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而产生的差异――税法规定,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会计报表审计的调整,除了一般的错帐更正以外,最难的部分应该是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调整,因为这涉及到是否更正以前年度的损益,如果更正,是单独更正报表还是连同账簿一起更正。在实务中,这也是一个常发生争议的部分。

可以看到,所得税审计与会计审计的特性决定了其不适合由单独的注册税务师或是注册会计师完成,否则会影响到所得税鉴证报告或审计报告的质量,由此引发的后果可能十分严重。

3、审计风险增大

我们不能否认,所得税审计也是审计的一种,所以以下提出的审计风险包括了所得税审计风险以及会计报表审计风险。

事务所将原本应该分开的两项业务并在一起,这显然会带来更高的审计风险:我们不妨从业务约定书的角度来看,业务约定书应当是事务所与委托单位签订的有关双方权利义务的合同性文件。前文中提到了本所不能审计的业务需要让“同盟兄弟”出具相关的报告,这里就产生了问题:业务约定书的受托方是谁?一般来说,事务所会拿出“同盟兄弟”的业务约定书和委托人签订,那么一旦发生纠纷,责任由谁承担?毕竟审计的实际执行与出具报告是两个不同性质的事务所分开进行的。这样审计风险在无形之中便提高了。

第9篇

【关键词】税务风险;风险成因;规避

1 企业税务风险的概念

所谓税务风险,是企业的涉税行为因未能正确有效的遵守税法规定,而可能导致的未来经济利益的损失,具体表现为企业涉税行为影响纳税准确性的不确定因素,其结果会导致企业多缴税造成损失,或者少缴税遭到税务机关的处罚。

2 企业税务风险的成因

在这样瞬息万变的经济背景下,企业的税务风险主要源自于税收政策的变化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各种不确定性。具体来说,表现为内外两方面的因素,即内在原因和外部诱因。

2.1 企业税务风险产生的内在根源

2.1.1 企业内部税务控制制度不健全会导致税务风险

企业内部税务控制制度是指企业为了确保其战略发展目标,提高税法的遵从度,制定的预防、审查、发现和纠正错误及舞弊的一系列制度和规程。然而,现在许多企业并不重视这方面的建设,税务风险意识不强,缺乏必要的专业税务机构的设置。一方面,一些企业的财务部门会兼负会计和税务两种职责,那么当财务部门发现企业存在某些税务问题时,就会试图通过一些账面调整来规避税收风险,这样会致使税务机关认定其产生了偷税等违法行为。另一方面,还有些企业虽然设置了专门的税务部门,但是也只是程序性的履行某些纳税义务,缺乏良好的税务规划,没有将税务理念较好的贯穿到企业各部门的建设当中,当然也就不能充分的考虑到节税等有利于规避税务风险的各项行为。同时,税务人员的能力和个人责任心也会影响到企业的税务风险的大小。

2.1.2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会导致税务风险

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内控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及岗位责任制、内部审计制度、合同管理规定、仓库管理制度等等。而企业内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科学,从根本上制约着企业防范税务风险的程度。如果一个企业的内控管理制度不健全,存在很多问题,如企业防范税务风险的技术不高,管理秩序混乱,对税法精神缺乏一个良好的认识。在实务操作中,一些财务或税务人员,由于专业知识的局限性,或明知有风险而又不主动作为,在税务上不作为或乱作为,表现出的职业道德素质的缺乏。

2.1.3 缺乏完备的内部税务审计制度会导致税务风险

很多企业并没有建立健全完善的内部税务审计制度,由于大多数企业内部审计人员缺乏相关的税务知识而不能很好的对企业的涉税事务进行定期检查和有效的评估,而只是根据相关税务机关的硬性要求被动地对企业涉税活动进行自查,或者是委托外部的税务中介进行检查,进而产生了外包风险。然而,有些税务中介并不能如想象中那样很好的完成这些工作,往往是由于外聘的税务机关并没有完全的熟悉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涉税状况,甚至由于一些利益原因随随便便就给企业出具审计报告。

2.1.4 税务风险预警机制尚未建立会导致税务风险

企业的税务风险具有一定的规律,它的发生绝非偶然,可以通过建立完备的税务风险预警机制有效的避免。目前,我国不管是大型企业,还是中小型企业都很少能够建立完备的风险预警机制。

2.1.5 企业税务筹划不当会导致税务风险

目前,很多企业并没有进行税务筹划,而进行税务筹划的企业却没有通过有效的合理的税务筹划来减轻税负。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往往会由于过于主观,对政策理解有误或出现偏差,同时,由于税务的一些政策都是在特定的条件下制定的,并不具有通用性,由此便会造成政策适用错误而产生税务风险。

2.2 导致企业税务风险的外部因素

2.2.1 税务行政执法不规范

现阶段,由于我国税务行政管理体系复杂,企业的涉税行为可能会涉及多个税务执法主体,不同的税法主体对同一涉税行为的理解和处理可能会有所不同。其次,税制的公平性欠缺,我国的现行税制是以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增值税的非中性设置,营业税的大量重复课税,不同规模的和所有制形式以及内外资企业的税收差异等必定增加企业的避税和逃税动机,进而产生税务风险。同时,由于一些税务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有高有低,以及一些其他因素的影响,在税务机关享有自由裁量权和税收法规的行政解释权的情况下,就会大大增加企业的税务风险。

2.2.2 我国税法体系复杂

由于我国税法体系庞杂,现行税制设置共19种税,比较复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模糊、笼统,也会造成征纳双方理解上的偏差,不同层次的税收法规存在一定的差异或冲突,均影响了企业的涉税行为,增加了税务风险。同时,由于我国税法属于成文法,对法律责任的判定主要基于执法者对法律条文的理解,而在我国税收法定主义观念淡薄,立法层次较低,行政解释居主导地位的情况下,必定使纳税人处于不利地位,从而加大了税务风险。而且,我国税制改革和政策变更频繁,2008年“两法”合并后,实行了新的《企业所得税法》,2009年实现了增值税完全转型,尤其是我国“打补丁”似的立法程序和部门规章制度铺天盖地而来,使企业无所适从,加大了企业的税务风险。

2.2.3 稽查力度不足与惩罚力度不强

我国现行税收征管实践中,稽查面不广,基差频率不高,一般只是举报个案点差或者随机调查,存在企业纳税户多,税务机关的稽查力量严重不足的情况,一些小的企业就会偷逃税款,这样如果被税务机关发现必定遭受严厉的处罚。

2.2.4 信息不对称

由于税务中介并不能完全掌握纳税人的实际收入和纳税行为方面的相关信息,那么,在纳税人提供的信息不够准确充分的情况下,就会产生税务筹划和财务会计等方面的风险。其次,由于自身利益的原因,税务中介作为人,也会在过程中出现问题。

3 企业税务风险防控与规避

税务风险是不可避免的,但却是可以化解和规避的,因此要努力将税务风险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

3.1 依托信息系统开展税务风险管理

所谓的税务风险管理,就是将识别和应对遵从风险的一般原理运用到税收管理中,以加强对纳税人登记、申报、报告和缴纳税款等行为的管理,目的是对纳税人的税务风险进行识别和处理,进而不断的提高纳税遵从度。它是伴随着西方风险管理理论的运用而兴起的。同时,目前我国很多地方的税务机关都已经意识到税收风险管理是提高纳税人遵从税法的有效手段,将税务风险管理理念大胆创新的运用到税收征管实践中,进行了科学化、专业化的税收管理。

为了使企业有效的规避“税务门”事件,建立有效的税务风险管理体系,2009年5月5日,正式了《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指引》中提示了四大防控重点,一是设立税务风险管理机构,二是风险识别与评估,三是风险应对策略和内部控制,四是信息与沟通。《指引》在企业集团中得到了实践应用。首先,它要求企业应该结合自身的经营状况,内部的风险管理控制体系,税务风险特征,来建立相应的税务风险管理制度。其次,还要求税务风险管理应由企业的董事会来负责监督并参与决策。同时要求,企业应该税务管理人员的角色,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将税务风险管理的工作成效与相关人员的业绩考核相结合。

3.2 建立健全税务风险内部控制

控制税务风险的第一步就是识别评估税务风险。税务风险识别是为了识别与评估企业涉税方面的重大风险。税务风险识别过程包括风险识别准备,相关资料的收集,实地调查分析以及落实查证问题。税务风险评估应遵循的原则是合规合法、方法科学、人员独立和成本效益原则。税务风险评估方法是定性与定量技术的结合。定量是对税务风险在数量上的分析,定性是对税务风险在质量上的分析。其中就税务风险评估而言,定性是绝对的,而定量是相对的。评估程序大概分为,询问本单位管理层与内部相关人员、分析程序、观察与检查。一般公司的税务风险控制包括三个层面,治理层风险控制、管理层风险控制、和执行层风险控制。同时,税务风险评估应该掌握重要性,可能性和时间因素这几个关键点。

3.3 完善税收法律制度及税务制度

在这个时代的要求下,在税收征管法中,国家已经通过立法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纳税人应当充分利用国家赋予的权利,防范税务风险。要完善税收法律制度,依照法律程序充分表达自己合法的法律意见,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建立税务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建立税务是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加强税收征管的要求。

【参考文献】

[1]蔡昌.税务风险揭秘[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1.

第10篇

【关键词】 税收流失; 税收征管乱象; 成因; 治理

一、我国税收征管现状

伴随着我国经济建设取得的伟大成就,税收也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根据财政部公布的数据①,2011年我国税收收入达到89 720.31亿元,是1993年的20倍。一直以来,我国税款征收采取的是“任务型”的征收体制,以“基数+增长率”的方式逐层下达征税计划。这种任务型的征税体制为国家财政收入的实现提供了可靠保障。但是,国家审计署2004年的审计公告(2004年第4号)显示,审计署对17个省(区、市)2002年至2003年9月的788户财务制度比较健全、管理相对较好的重点税源企业进行审计发现,2002年该788户企业合计少缴税款113.85亿元,2003年1至9月合计少缴税款118.94亿元。2011年审计署的《国家税务局系统税收征管情况审计结果》(2011年第34号公告)显示,受税收计划和地方政府干预的影响,地方人为调节税收收入进度,提前或延缓征收税款问题严重。2009年至2010年15个省区市有62家国税局通过违规批准企业缓税、少预征税款、多退税款等方式,少征税款263亿元,9个省区市有103家国税局通过违规提前征收、多预征税款等方式,跨年度提前征税33.57亿元;因涉税审批和纳税审核不严、增值税发票管理不严等征管问题造成税款流失合计76.38亿元。

综上,“基数+增长率”的征税体制导致税务部门受税收计划和地方财政预算刚性等因素影响,人为调节税收进度;企业会计核算和纳税申报不实,税务部门征管不力导致税收严重流失;地方政府干预税收政策执行情况仍然存在等现行税制体系的诸多乱象已严重阻碍了税收法制化进程,完善税收法规,健全税收体制,真正实现“依法治税”迫在眉睫。

二、造成税收征管乱象的原因

(一)税制结构不合理,税负过重是中低收入者纳税主动性低的主要原因

在我国现行税制体系中,直接税和间接税的配置极不均衡,虽然历经多次税制改革,但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仍是以间接税为主的税制体系。根据财政部2012年2月14日公布的数据,我国2011年实现的税收收入中,直接税收入合计占税收总额的比重为41.60%,而间接税收入占税收总额的58.40%;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出版的《2008年政府财政统计年报》中的有关数据计算,2007年美国、法国、瑞典和澳大利亚4个发达国家的所得税、财产税收入合计占本国税收总额的比重分别为78.4%、60.5%、64.3%、72.8%。相比之下,目前我国的间接税收入占税收总额的比重偏高,直接税收入占得比重偏低。间接税由于其本身所具有的税负转嫁特性,其税负特别是增值税、营业税等的税负将更多地由中低收入者承担,造成其税负偏重;同时,这也会导致一些企业税前利润偏低。在税负过重的情况下,纳税人将会在较低的偷漏税成本下冒险偷漏税款,而在税收征管能力还不足够强势的现阶段,必然会造成税收流失。同时,直接税所占比重过低,也不利于税收发挥其对宏观经济的调节作用。

(二)税收征管手段欠完善,是我国税收流失的主要原因

税收征管包括税源管理、征收和税务稽查三个基本环节,而目前我国税收征管的这三个环节仍处在相对落后的阶段。

1.税源管理手段相对落后,税源信息可用性较差

税源管理是整个税收征管的基础,是税收得以实现和税务稽查目标得以准确确定的保障。

目前,我国税源管理信息化程度较低,大量的税源信息主要依靠纳税人自行报送的资料获取,其准确性、客观性和真实性均难以保障。虽然我国正在投入财力推进税务电子化进程,但目前而言对设备的使用更多的还处在以计算机代替手工的阶段,税务部门与海关、工商、银行等其他信息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几乎没有实现。因此,在纳税人甘冒风险的情况下,税务机关获取的税源信息往往是失真和无用的。

此外,由于税务人员职业素质不高,业务操作不熟练,基层税务机关不学习贯彻新的税源管理制度仍然采用过去的老办法,致使税务管理方法简单粗放,采集到虚假信息、无关信息或过时信息等很多质量很差的税源信息,对开展税务稽查工作极为不利。

2.现行税收征管模式的弊端日益显现

我国目前推行的是“以纳税申报和优质服务为重点,以计算机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模式。但在执行中,已显现出严重缺陷:税源管理的缺陷致使税务机关无法准确获取纳税人的基础信息,加之现实操作中存在大量的现金交易活动和纳税人对税收的抵抗作用,极易出现纳税申报质量不高,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管理失控的现象。另外,我国税务稽查技术较落后,操作不规范,税务评估还停留在比较粗浅的层面上,缺乏应有的力度和深度。

(三)对税收执法人员缺乏相关的法律约束

我国现行税法赋予了税收执法人员诸多权力,却没有对税收执法人员违法征税制定相关的法律规定对其进行约束,致使税收执法人员权利滥用甚至权力寻租现象普遍存在,不仅违背依法治税精神,恶化征纳关系,造成国家税收流失,还严重扭曲了税收对宏观经济的调控职能。

三、税收征管乱象治理建议

(一)简化税制,完善税制结构,实现直接税和间接税合理化

继续加大流转税改革力度,扩大增值税税基,适当缩小营业税征收范围,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消费型”增值税,在保证促进经济适度增长的同时适度降低货物的税率尤其是居民生活必需品的税率,以降低间接税在税收总额中的比例。同时,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法,借鉴发达国家个人所得税征管模式,打破现行个人所得税分项征收格局,将个人在教育、履行家庭责任等必要负担纳入税前扣除范围,并实行与通货膨胀率相挂钩的税率制度,减少中低收入人群的税收负担以提高其依法纳税的积极性,同时加强个人财产征税力度,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以真正实现个人按能力负担税款的立法精神;进一步简化税制以减少纳税人申报纳税负担和税收执法人员权力寻租空间。

(二)建立实施严密规范的税收征管体制

1.建立科学严密的税源管理体系

实行纳税人登记编码制度,建立全国性的并与工商、银行等系统通用的纳税人登记号码和纳税人基础信息,运用计算机网络严密的纳税人监控系统;同时,税务与财政、工商、审计、银行和海关等部门建立信息交换平台,及时获取纳税人相关信息;降低经济交易的现金结算额度或事项等逐项措施为税款征收和税务稽查提供有效的基础数据。

2.建立规范并便于纳税人使用的税款征收系统

建立严密的发票管理制度,除一般对纳税人向最后消费者销货不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外,其他销售活动则都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从而使各购销单位之间可运用专用发票的各联相互交叉核对,起到相互牵制、减少偷漏税的作用;各税种使用便于纳税人填报的电子化纳税申报表,尽可能做到纳税人只需掌握基本的税法知识便能正确完成纳税申报工作。

3.推进我国税务稽查信息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

首先,建设税务稽查计算机系统选案机制,以提高税务稽查工作效率并确保选案的公平性。其次,建立税务稽查部门与工商、银行、财政、行业协会、海关等部门和单位的信息交换和共享网络,以保证稽查部门能及时获取必需的信息资源。最后,建立税务稽查的权力保障和约束机制。在现有法律保障外,应在《税收征管法》中增设其他所有单位和个人拒绝协查或提供伪协查的法律责任,同时提高处罚款额以提高违法成本,确保纳税人信息获取可以渠道畅通。

(三)完善双向维权的税收执法体系

一是按照“重在治内,以内促外”的依法治税要求,以严格的法律制度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扼制税收执法人员滥用权力,取消“基数+增长率”的税收硬计划、征收及处罚硬指标的层层考核,代之以依法征收和依法处罚。

二是加强税务行政救济,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税务救济制度,制定税务行政赔偿规则,以解决目前税务赔偿争议无规则可循的问题。

三是建立税务警察机构和法院(庭),健全税收法制保障体系。建立专业的税务警察机构和法院,对于处理税务案件过程中的取证、调查、侦查、制止和打击税收犯罪活动,强化税务执法刚性,维护税收秩序起到积极的作用。同时,成立税务审判机构,进一步提高税务司法水平,有效保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高案件的查处效率,而且可以借助刑罚的威慑力量提高税务机关在纳税人心目中的权威地位。

【参考文献】

[1] 国外税收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5.

[2] 张平国.法国的税务审计[N].中国税务报,2000-10-30 .

[3] 吴平.瑞典税务稽查威慑作用大[J].中国税务,2003(8).

第11篇

关键词:转让定价;税收规制;静态博弈

中图分类号:F811.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09)05-0100-06

博弈论作为经济学领域中最合适、最标准、最系统的分析工具,其主要的研究对象就是人们的策略的相互依赖行为。博弈理论认为,欲运用该理论来研究某类经济行为,必具备以下几方面条件:(1)博弈参与者是理性的,即任一参与者都会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最大化自身的利益;(2)各博弈主体在交往合作中利益有冲突;(3)各博弈主体的行为相互影响;(4)信息通常是不对称的。而本文所要研究的国际转让定价税收规制问题,就是围绕转让定价所涉及的各利益主体是如何在相互约束、相互影响、相互作用下求得各自利益最大化的问题。这种对互动行为的分析与考察必然决定其所采用的分析工具为博弈论的研究方法。通常,博弈分析的基本要素包括参与者、策略(行动)和支付。本文在对现实经济活动中的博弈行为进行基本的、抽象的描述过程中,将其所涉及的基本要素简要归纳为博弈参与者及其基本行为特征两部分。

一、国际转让定价博弈基本行为分析

1.博弈主体的确立――跨国公司与税务当局

所谓博弈主体,又称博弈参与人,是“博弈中的决策主体,他的目的是通过选择行动(或战略)以最大化自己的支付(收益)水平……这里,重要的是,每个参与人必须有可供选择的行动和一个很好定义的偏好函数,那些不做决策的被动主体,只当做环境参数来处理。”[1]根据这一原则,我们可以辨别出与转让定价税收规制相关的各博弈主体,即作为总体的跨国公司、作为个体的跨国公司母、子公司、作为总体的各国税务当局以及母国税务当局、东道国税务当局等等。通过将这些主体所形成的错综复杂的博弈关系进行梳理,我们可以得到以下三大博弈关系:跨国公司与各国税务当局的博弈、各国税务当局之间的博弈、跨国公司集团内部各母公司、子(分)公司之间的博弈。囿于篇幅所限,欲展开所有博弈关系的分析是极不现实的。因而我们本着“舍次求主,突出重点”的原则,仅将第一类博弈关系做为本文研究的核心与切入点。

这里所称的跨国公司是总体意义上的跨国公司。其既忽略了国别的限制,又忽略了跨国公司之间的多方面现实差别。这种假设的目的就是为了使分析更加简洁,使所要分析的对象更具稳定性和确定性。

这里所说的税务当局也是指总体意义上的税务当局,并不区分母国与东道国。因为跨国公司的转让定价行为在上述两类国家中都同样存在,而且这两类国家都对跨国公司的转让定价行为予以规制。因此为了便于问题的分析,我们将母国和东道国中的税务当局统称为税务当局。另外在分析中,我们还基于这样一个前提,各国税务当局是一个具有明确利益目标和“充足理性”的人格化主体。因为在规制转让定价行为过程中,各国税务当局就是各国政府利益的主要人,其博弈策略或博弈行为直接体现为具有独立国家的意志。

2.博弈的基本行为特征

(1)追求利润最大化。

跨国公司转让定价的动机十分复杂,既有出于避税目的的动机,也有基于内部管理、协调等方面的非税务动机。但无论这些动机所表现的形式、特点存在多大的差别,从其本质上来看,其最终的目的是趋同的,即都是为了追求自身利润最大化。利润是所有动机背后真正的动机。另外,从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跨国公司作为一经济实体,属于“理性经济人”。由资本的“天性”所决定,利润最大化的追求是其永远的目标。因而本文认为,假设跨国公司以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是有其合理性与必要性的。对于税务当局而言,同以盈利为目的的跨国公司相比,其目标则显得复杂得多。但由于本文是立足于转让定价方面的研究,而转让定价所产生的最直接、最令人关注的效应就是造成利润的转移,形成税收的规避。若从这一角度来考虑,税务当局最重要的任务就是规制跨国公司的不当转让定价行为,减少税收的流失。因而将各国税务当局的目标简化为追求税收收入最大化也有其合理性。

(2)博弈策略(行动)选择。

跨国公司为实现其利益最大化的目标,会在与各国税务当局的博弈中选择不同的策略。沿循时间顺序,这些策略大致包含以下几个方面:① 在内部关联交易中是否运用转让定价手段;② 如运用转让定价,是否要进行避税,在多大程度上进行避税;③ 在避税过程中,如遇到税务机关的调查审计,是否予以配合等等。第一种策略决定是跨国公司单方面的决策行为,不在本文分析范围之内,而后几种则是跨国公司与各国税务当局在相互影响、相互作用下,通过博弈过程来完成的。为简化分析,我们将跨国公司的博弈行为定为两种,即利用转让定价进行避税或不避税。

在各国税务当局的博弈策略中更多的是体现为转让定价制度的具体程序与内容,具体可分为:是否要进行调查与审计、在多大程度上进行调查与审计、对转让定价所形成的避税事实是否要进行处罚、处罚的强度如何等等。

无论上面所提及的哪种策略,其最根本的前提是,跨国公司与各国税务当局对其策略组合的选择都必须避免规律性,否则一旦对手发现,就会根据这种规律性预先掌控其所能采取的策略,再有针对性地采取应对措施而始终获利。所以在下面的模型分析中,都是基于博弈双方随机选择自己策略的前提,即采取混合策略而非纯策略。(注:混合策略即博弈方以一定的概率分布在可选策略中随机选择决策的方式。纯策略相当于给每个局中人具体明确了一个非随机性的行动计划。)

(3)博弈的支付(得益)。

跨国公司与各国税务当局之间的博弈基本上属于零和博弈,即一方的得益必定是另一方的损失。在本博弈中,跨国公司利用转让定价避税成功,则会给他带来预期收益,这部分预期收益正好是税务当局的税收损失。但如若其避税被税务当局查出,被进行相应调整并受到一定的处罚,则所调增的税额和所受到的相应处罚之和即为税务当局的收益。但各国税务当局的净收益也绝非跨国公司的净损失,因为税务当局在查处过程中要付出一定的成本,该成本是所得收益的抵减数。另外,在查处过程中,由于税务人员的素质所限以及转让定价的隐蔽性与不确定性等因素会导致即使存在转让定价避税事实,但最终没有查证的风险问题。所以,我们在计算税务当局最终得益时还要考虑风险的因素。

二、博弈模型假设的提出

1.假设公平成交价格为P(Price),跨国公司内部转让价格为P*。因为P的形成要受到市场上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如产品的结构、企业的功能、合同条款、经营策略等。所以确定一个恒定的值是极其困难的。因此,目前世界上各国更多的是借鉴美国的实践经验,采用四分位法,确定一个公平成交价格值域,即P∈[P-a,P+a(a为一个变动的常数,随商品不同而不同)]。通常,当跨国公司内部转让价格P*落在公平成交价格值域中时,税务当局即认为该企业内部关联交易符合公平交易原则,不存在利用转让定价进行避税的问题;当P*不在该公平成交价格值域范围内,即P*P+a或P*P-a时,税务当局会认定跨国公司内部转移价格偏离了公平交易价格,有利用转让定价进行避税的嫌疑。在这里我们必须强调,跨国公司内部转让价格偏离了公平成交价格值域,不能就此确定跨国公司一定避税,因为跨国公司运用转让定价是出于不同的动机,而且内部价格的制定要受多种复杂因素的影响。因此,我们只能说是存在避税的可能性,还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但为了问题分析的简洁、清晰和方便,在这里我们假设,只要存在P*偏离了公平成交价格值域,我们就认定跨国公司存在避税行为。

2.税务机关进行调查与审计的成本为C(Cost)。税务机关通过纳税人的申报表、国际上的各种财务软件等信息渠道,进行案源筛选后,如发现跨国公司存在避税的可能,则要组织人力与物力进行调查与审计。因为转让定价的调查是一项十分浩繁的工作,需要税务机关付出大量的成本,因此在进行转让定价博弈分析时,调查与审计的成本是不容忽视的。在这里我们要进行成本与收益分析,只有最终的收益大于所付出的成本时,反避税的工作才是有意义的,否则将得不偿失。

3.在所在国的所得税税率为T。由于许多国家为招商引资,常常给予跨国公司以优惠政策,包括一些优惠税率、减免税优惠等等。在这里,为使问题更加简化,我们仅假设跨国公司所得到的优惠税率为t。

4.税务机关调查与审计的概率为γ,则不进行调查与审计的概率即为1-γ;跨国公司进行避税的概率为λ,则不进行避税的概率为1-λ。

5.在税收实践中,税务机关的调查与审计是有风险的,即进行调查、审计的结果可能并未真正核查出跨国公司利用转让定价手段避税的事实,因而为使模型更接近现实,我们假设税务机关调查与审计的风险为θ,则对避税行为能查出的概率为1-θ。

三、静态博弈模型的建立

模型的建立是为了揭示出在什么条件下,某些特定的经济现象之间存在着的哪些特定的联系。因此,建模的过程实质上就是在假设的基础上,理清问题的逻辑联系,通过恰当定义有关参数和方程,进而用适当的数学工具来描述有关经济现象和过程的内在联系。本文主要是运用静态博弈模型来对国际转让定价问题展开研究的。

所谓静态博弈是指博弈方同时做出决策,且各博弈方对对方的得益完全了解,或者虽然博弈有先后之分,但没有在决策之前看到其他博弈方的决策行为,也没有交换信息,一旦决策做出之后,就只能等待结果,对博弈的发展再也不能产生任何影响。那么在转让定价税收规制的实践中,由于转让定价本身具有隐蔽性、不确定性等特点,且转让定价直接涉及到跨国公司的商业秘密、切身利益。因此,税务当局在一般情况下很难知道跨国公司是否存在避税行为或是在多大程度上进行避税。也就是说,税务当局对于跨国公司的决策行为并不了解。反之,税务机关的稽查也具有随机性,即案源的选择属于税务机关内部一种决策,跨国公司无法掌握。由上,我们认为二者之间的博弈属于静态博弈。另外,本模型中的两个博弈主体都是在给定信息情况下,以某种概率分布随机地选择自己不同的策略。因此,不存在同时实现双方利益最大化的最佳策略组合,即不存在纯策略的纳什均衡解,而只可能是混合策略的纳什均衡解。

从目前世界各国对转让定价的规制程度与态度来看,大致分为两大类:一类采取较温和态度,即发现跨国公司存在利用转让定价进行避税行为时,只对其进行税额调整,不进行相应的处罚;另一类则采取较严厉的规制措施,即不但调整因避税而少交的税额,而且还要对所规避的税款处以相应的罚款。之所以存在这些差别,也是与各国经济发展阶段、跨国贸易的发展程度等密不可分的。如发展中国家更多的是处于经济起步或成长阶段,改革开放的时间不长,对外资的需求较大,法制的建设不够完善等,因而对转让定价的规制采取相对温和的措施。而发达国家经济发展较成熟,法制建设较完善、转让定价的规制方面经验也较丰富、跨国贸易繁荣、发达,因而较多采取严厉的规制措施。本文就以对避税行为是否施以处罚为分类标准,对该静态博弈分别进行分析。

1.无处罚情况下的博弈分析

在此我们不考虑处罚情况,则根据上述假设所能得到的预期收益值可用图1来表示。

图1

由图1可知,当跨国公司选择不避税时,因为对于纳税人来说,依法纳税是其应尽的义务,所以其得益为0。在这种情况下,税务机关若选择调查与审计,他必然要付出成本C,而不会有任何收益存在,所以其最终得益为-C;若税务机关选择不进行调查审计,则其既没有获得税收收益,也没有付出成本,所以其得益为0。当跨国公司选择避税时,对于税务机关同样有两种选择。其一是税务机关不对跨国公司的避税行为进行调查审计,在这种情况下,跨国公司就会由于避税而获得收益(P-P*)(T-t),而税务机关由于未进行调查审计,未将纳税人所规避的税收进行调整,因而其利益为[P*-(P+a)](T-t)(注:此处之所以选择公平交易值域的上限,是因为该博弈分析是基于税务机关是理性经济人的假设,税务机关会追求利益最大化,因而将值域的上限视为跨国公司应选用的价格标准);其二是税务机关对跨国公司的避税行为进行调查审计。在这里我们将风险情况考虑进去,则当税务机关的调查审计存在风险情况下,其得益为{[P*-(P+a)](T-t)-C}θ;当税务机关的调查审计不存在风险时,即只要有避税情况都能查出,则税务机关就会获得调增税额的收益,但要扣除所付出的成本,其得益为[(P+a-P*)(T-t)-C](1-θ)。二者的结合成为最终的收益,即{[P*-(P+a)](T-t)-C}θ+[(P+a-P*)(T-t)-C](1-θ)。而跨国公司的得益为(P-P*)(T-t)θ+(P*-P)(T-t)(1-θ),即当税务机关调查审计有风险时,跨国公司的得益为(P-P*)(T-t)θ,当税务当局调查审计不存在风险时,跨国公司的得益为(P*-P)(T-t)(1-θ)。

在给定跨国公司避税的概率λ时,税务机关选择调查审计(γ=1)和选择不调查审计(γ=0)的预期收益分别为:(下式中,E代表预期,g代表税务机关的收益,Eg即表示税务机关的预期收益,λ∈(0,1),γ∈(0,1))

Eg(1,λ)={{[P*-(P+a)](T-t)-C}θ+[(P+a-P*)(T-t)-C](1-θ)}λ+(-C)(1-λ)=[P*-(P+a)](T-t)(2θ-1)λ-C

Eg(0,λ)={[P*-(P+a)](T-t)}λ+0=[P*-(P+a)](T-t)}λ

因为max[γEg(1,λ)+(1-γ)Eg(0,λ)]等价于Eg(1,λ)=Eg(0,λ)。

所以,令Eg(1,λ)=Eg(0,λ),求出跨国公司最优避税概率,即:

λ*=C/2(P+a-P*)(T-t)(1-θ)

当均衡点为此解时,即无论税务当局是否进行调查审计其所获得的预期收益都是相等的,λ*是我们所求出的一个临界点。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当λλ*时,即跨国公司实际避税概率大于临界点值时,为使预期收益尽可能大,税务机关最优选择策略是进行调查与审计。

当λλ*时,即跨国公司实际避税概率小于临界点值时,税务机关的最优选择策略应该是不进行调查与审计。

当λ=λ*时,即跨国公司实际避税概率等于临界点值时,税务机关的最优选择策略随机选择。

在给定税务机关的调查与审计的概率γ时,跨国公司选择避税(λ=1)和选择不避税(λ=0)时的预期收益分别为:(下式中,E代表预期,i代表跨国公司的收益,Eg即表示跨国公司的预期收益)

Ei(γ,1)=[(P-P*)(T-t)θ+(P*-P)(P*)(1-θ)]γ+(P-P*)(T-t)(1-γ)=(P*-P)(T-t)[2γ(1-θ)-1]

Ei(γ,0)=0 γ+0(1-γ)=0

道理同上,因为max[λEi(γ,1)+(1-λ)Ei(γ,0)]等价于Ei(γ,1)=Ei(γ,0)

故令Ei(1,γ)=Ei(0,γ),求出各国税务当局最佳调查与审计的概率,即γ*=1/2(1-θ)当均衡点为此解时,则无论跨国公司是否进行避税,其所获得的预期收益都是相等的,γ*是我们所求出的一个临界点。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当γγ*时,跨国公司要追求其预期收益最大化,其最优策略选择是不进行避税;

当γγ*时,跨国公司要追求其预期收益最大化,其最优策略选择是始终进行避税;

当γ=γ*时,跨国公司可随意选择避税与不避税。

通过以上计算分析,我们得到了本模型的混合策略纳什均衡解,(γ*,λ*)=[1/2(1-θ),C/2(P+a-P*)(T-t)(1-θ)]即当跨国公司以概率λ*选择避税,且税务当局以概率γ*进行调查审计时,本模型刚好达到纳什均衡。

2.存在处罚情况下的博弈分析

现在我们来分析存在处罚情况下征纳双方的博弈情况。我们假设是定率处罚,处罚率为避税额的σ,则上面表示得益的图形经过修正可以用下面的得益矩阵来表示。

税务机关

进行调查审计

不进行调查审计跨国公司

避 税不避税

{[P*-(P+a)](T-t)-C }θ+[(P+a-P*)(T-t)(1+σ)-C](1-θ),

(P-P*)(T-t)θ+(P*-P)(T-t)(1+σ)(1-θ)-C,0

[P*-(P+a)](T-t),(P-P*)(T-t)0,0

因为我们考虑的因素很多,所以该得益矩阵中的支付相对复杂,为使问题简化,更突出处罚这一影响因素,我们将上面得益矩阵进行简化。假设跨国公司因避税成功而得到的收益为I(Income),即上面的(P-P*)(T-t),因避税被税务机关查处而产生的损失为-I,即(P*-P)(T-t),税务机关因查处跨国公司的避税行为而获得收益为M,即(P+a-P*)(T-t),跨国公司进行避税但税务机关未进行调查审计而带来的损失为-M,即[P*-(P+a)](T-t),则上面的得益矩阵修改为:

税务机关

进行调查审计

不进行调查审计跨国公司

避 税不避税

(-M-C)θ+[M(1+σ)-C](1-θ),

Iθ-I(1+σ)(1-θ)-C,0

-M,I0,0

我们同样采用在没有处罚情况下的计算均衡点的方法,得出:在给定跨国公司避税的概率时λ,税务机关选择调查审计(γ=1)和选择不调查审计(γ=0)的预期收益分别为:

Eg(1,λ)={(-M-C)θ+[M(1+σ)-C](1-θ))λ+(-C)(1-λ)=Mλ[(1-θ)(1+σ)-θ]-C

Eg(0,λ)=-Mλ+0=-Mλ

因为max[γEg(1,λ)+(1-γ)Eg(0,λ)]等价于Eg(1,λ)=Eg(0,λ)

所以,令Eg(1,λ)=Eg(0,λ),得到跨国公司的最优避税概率为λ**=C/M(1-θ)(2+σ)在给定税务机关的调查与审计的概率γ时,跨国公司选择避税(λ=1)和选择不避税(λ=0)时的预期收益分别为:

Ei(γ,1)=[Iθ+I(1+σ)(1-θ)]γ+I(1-γ)=Iγσ(1-θ)+I

Ei(γ,0)=0 γ+0(1-γ)=0

因为max[λEi(γ,1)+(1-λ)Ei(γ,0)]等价于Ei(γ,1)=Ei(γ,0)

故令Ei(γ,1)=Ei(γ,0),求出税务当局最优调查审计的概率为γ**=1/σ(θ-1)

通过以上计算分析,我们得到了在有处罚条件下所建立模型的混合策略纳什均衡解,(γ**,λ**)=[1/σ(θ-1),C/M(1-θ)(2+σ)]即当跨国公司以概率λ**选择避税,且税务当局以概率γ**进行调查审计时,该模型刚好达到纳什均衡。

四、模型的结论与启示

比较上述模型在两种不同情况下所得出的纳什均衡解(γ*,λ*)与(γ**,λ**),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1.基于是否进行处罚角度的分析。由上述两个模型以及所得到的两组均衡点,我们可以看出:因为γ**=1/σ(θ-1)γ*=1/2(1-θ),σ代表处罚率是一个正值,所以当存在σ即处罚时,γ**γ*,且随着σ的增大,γ**更小。这说明当对跨国公司的避税施以处罚时,会减少税务当局调查审计的概率,如若增强处罚的幅度,调查审计的概率会更小。另因λ**=C/M(1-θ)(2+σ),λ*=C/2(P+a-P*)(T-t)(1-θ)[其中M=(P+a-P*)(T-t)]同理,当存在σ即处罚时,λ**λ*,且随着σ的增大,λ**会更小。这说明当对跨国公司避税行为施以处罚时,会减少跨国公司的避税概率,如若增大处罚的力度,则跨国公司避税的概率会更小。从目前我国转让定价制度的规定来看,尚处于由不完善到完善这样一个成长过渡阶段。对不当转让定价所造成的税收减少的处罚规定也是刚刚走进转让定价制度中,而且惩处的力度很小,因而没有对跨国公司转让定价避税的行为起到应有的威慑作用。故此,在跨国公司大举进入中国,跨国贸易在华不断发展的今天,加大惩处势在必行。

2.基于风险因素的分析。我们从上述两个模型中择其一,由模型1来进行分析。

(γ*,λ*)=[1/2(1-θ),C/2(P+a-P*)(T-t)(1-θ)]其中θ为风险概率,θ∈(0,1),在C、P、a、P*、T、t均为一常数情况下,θ越小,则γ*与λ*越小。这说明风险率是与避税、调查审计成正比的,即风险率越低,则跨国公司避税的概率就越小,税务当局调查审计的概率同样也越小。而税务当局调查审计的风险是与税务人员的业务素质、转让定价制度的完善程度、转让定价管理程度密不可分的。因此要想不断降低调查审计的风险,我们就得不断地对专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术和水平,同时要不断完善转让定价的制度,强化转让定价的管理。

3.基于税收成本因素的分析。在转让定价的博弈分析中,我们始终没有忽视对调查审计成本因素的考虑。因为在对转让定价行为的税收规制中,税务当局要付出相当大的成本,这也是转让定价规制的一大特点。由模型2,我们得到λ**=C/M(1-θ)(2+σ)在θ、σ一定的情况下,λ**的大小要受成本C和税务当局收益M的共同影响与作用。我们要想减少税收成本C,同时又要降低跨国公司的避税概率,我们必须加大税务当局的收益M,而M是指跨国公司避税且被税务当局查出而调整的税额,即为税务当局的收益。而收益的获取又是与税收征管、稽查制度的完善程度、反避税信息渠道的畅通与否、税务人员的专业素质,调查审计的质量等密切相关的。因此,要想降低税收成本,一方面我们要在征管、稽查制度的完善上下功夫,制定全面、严密、有序的稽查管理规则,使稽查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另一方面,要注重人才的培养,特别是反避税方面的专业人才。可以通过各种奖励、激励措施,激发税务人员学技能、用技能的主观能动性,以有效提高调查审计的质量,减少调查审计的风险;我们还不要忽略了对税收知识的宣传和公民纳税意识的培养,努力营造良好的纳税风气,这些都有助于税收成本的降低。

参考文献:

[1] 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46.

[2] 陈海秋,等.税率风险与我国经济增长的实证分析[J].云南财经大学学报,2008,(4).

第12篇

关键词:百货公司;税务风险管理;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一、百货公司税务风险管理问题分析

1.重点环节税务风险管理问题

在百货公司运营过程中,税务风险潜藏于各个重要环节,具体包括:在进货环节中,存在合同条款、供货商选择以及发票虚开等方面的税务风险,如公司在对相关商品进行订货时,有两种开具发票的形式,即购买方支付全款后开具发票和分批开具发票,选用前者时,会导致公司的税负风险增大;在销售环节中,存在增值税销项税额计算、大宗货物销售收入以及平销返利等方面的税务风险,如百货公司常常会以各种促销的手段吸引消费者,这种销售方式在给公司带来一定利润的同时,若是账务处理得不好,则会增大税务风险;在存储环节中,百货公司的库存商品常常会出现损毁,按照税法规定,这种情况进项税额不能从销项税额中进行抵扣,而是需要从进项税额转出,若是公司将损坏的商品返厂,并以补差价的形式进行账务处理,则会增大税务风险;在调拨环节中,异地调拨时有发生,如果未将这种调拨方式视作为销售,且不开具发票,则会产生一定的风险,容易引起税务机关的关注,并成为稽查的对象;在扩张环节中,若是将店面装修产生的费用进行当期一次扣除,则会导致当期费用增长过快,从而使公司的税务风险增大。

2.重点税种税务管理问题

随着“营改增”方案在全国范围内各行各业的实施,对百货公司税务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新的税收体制下,百货公司需要核算较为复杂的增值税相关业务,强化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及时做好专用发票认证工作。但是,由于百货公司的财会人员专业素质偏低,知识结构老化,对最新的税收政策掌握不足,所以易使公司面临着增值税税务风险。同时,还有一些百货公司为实现最大化的税后收益,在纳税筹划中存在着人为操纵会计利润、人为增大成本等情况,使公司面临着逃漏税风险。百货公司在重点税种的税务管理中存在着不规范的操作行为,给公司带来了税务风险,具体表现为:财会人员没有按照税法规定,对提供服务中的终止、折让、开票有误等情况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出现了虚开发票问题;没有准确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没有将视同销售部分进行账务处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不严格,存在着认证不及时、遗失、损毁的风险;企业所得税在年度申报时存在着纳税调整不合规的问题,故意加大及税前扣除项目,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以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如,没有根据真实业务和税法规定调整广告费、业务招待费、资产减值准备、坏账损失等支出,导致税前扣除项目金额增大,易使公司面临着逃漏税风险。

3.税务信息管理问题

会计信息的质量直接影响着税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开展,但是在会计实务中,百货公司存在着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无法为税收筹划和税务管理提供可靠依据,增大了公司的税务风险。如,百货公司采用“账外账”、大量现金交易、不开具合法凭证等手段开展财务活动,导致会计信息难以如实反映公司的经营业绩,使公司存在着隐瞒应税收入的问题。百货公司在开展税务风险管理时,习惯采用静态的管理模式,导致无法对变动的信息进行及时采集,致使信息滞后,从而造成公司税务风险增大。在对相关信息进行采集的过程中,受到一些因素的影响,很容易造成信息失真,加之信息采集缺乏规划,且受到市场经济的制约,使得百货公司很难利用第三方信息与税务机关信息进行比对,严重影响可信息的整体质量。不仅如此,我国的税源信息只能通过相应的环节进行采集,如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等,其中部分信息为纳税人自行填报,真实性有待商榷。因税务机关的指标分析模型尚不健全,无法进行逻辑关系分析,致使百货公司很难从中发现税源信息的异常,导致信息资源的附加值不

二、加强百货公司税务风险管理的措施建议

1.加强重点环节税务风险控制

百货公司应针对重点环节采取以下的风险控制措施:一是进货环节。对于百货公司而言,进货环节是税务风险控制的重中之重,可在该环节中,采取相应的方法对税务风险进行控制。百货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进货合同审核制度,选取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合同条款,并对整个进货过程实行营运分析控制,以此来降低税务风险。同时百货公司的税务部门应当成立筹划小组,在供货商的选择上开展筹划工作,准确测算出选择不同供货商对公司税务及收益产生的影响,据此对供货商进行择优选取,降低税负提高收益。二是销售环节。针对销售环节,百货公司可以采取各种有效的策略和方法对税务风险进行控制。公司可指派专门的人员对商品信息系统的运行状态进行定期维护,对商品的税率进行审核,看是否准确,并与税务机关进行沟通,按照规定的纳税收入时间对销售收入进行确认,设置专门的人员对储值卡业务进行管理。针对大宗商品的销售应当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指定专人负责监管。强化销售活动的财务审核,如平销返利等。三是储存环节。在该环节中,百货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存货管理制度,对公司的所有财产进行保护和控制,通过检查的方式及时发现存货的缺失及损坏等情况,上报税务部门,做进项转出处理。四是调拨环节。在该环节中,百货公司应当建立异地调拨管理制度,指派专人对调拨过程进行跟踪,并对发票的开具以及相关账务进行处理。五是扩张环节。在该环节中,百货公司应当进一步强化实物捐赠的财务审核工作,指定专人对改扩建业务的账务进行处理,全面分析设置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利弊,规避税务风险。

2.加强重点税种的税务风险控制

百货公司要将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作为重点税种进行风险控制,规避逃漏税风险。具体措施如下:一是增值税风险控制。随着营改增政策的全面实施,百货公司应加大增值税方面的风险控制,对增值税销项税额进行准确计算,根据现行税法中给出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对公司的销售收入进行确认,所有的销售收入均应当按照全额进行计算,依据相关要求,对应纳税金进行及时准确计提,并对销售处理进行正确的财务操作,以免引起税务风险。同时,百货公司应当对进项税额进行正确核算,所有不能用于抵扣以及应转出的进项税额必须及时转出,并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工作,防范虚假开具的情况。二是企业所得税风险控制。百货公司应当对税前扣除项目进行真实计列,可在年度申报的过程中,以检查为依托,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并重点对如下事项加以关注:员工的工资福利、广告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固定资产折旧、公益捐赠支出、坏账准备金、资产盈亏、资产减值准备、租金支出以及所有不允许税前扣除的项目,在此基础上,对税收筹划进行合理编制,降低税务风险。

3.加强税务信息管理

百货公司要建立健全税务信息管理机制,加强与涉税客户、供应商以及执法部门的沟通联系,消除信息孤岛现象,为强化税务风险管理提供依据。具体措施包括:一是建立内部信息反馈制度。百货公司的各个部门应当以月度为单位对本部门的相关信息进行收集反馈,如物资的购进、耗用、损失、销售及库存情况等。按照实际情况对信息反馈表进行填写,上报财务部门。而税务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各部门的信息进行分析汇总,上报给公司管理层,在获得批准后,按管理层给出的意见,进行税务处理。此外,可按月度财务报表及各部门的涉税业务情况,对业务涉税信息反馈表进行如实填写,向下发给各个部门,向上发给公司管理层。二是建立外部信息征询制度。百货公司的各部门可按具体的业务情况,与供货商及客户进行定期沟通,收集相关的信息编制市场信息意见征询报告,提交给税务部门,经汇总整理后,上报公司管理层。税务部门应在每个季度中,与税务机关和行业协会进行联系,将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汇总,填写涉税业务处理意见征询报告,并上报给公司管理层,获批后进行税务处理。三是实施信息汇总制度。百货公司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对涉税信息进行加工、传递及处理,以财务信息流汇总表的形式,对涉税信息的处理及传递加以明确。

4.完善税务风险监管机制

百货公司要建立健全税务风险监管机制,规范和约束公司的税务管理工作,确保有关税务的各项工作合法合规开展,有效规避税务风险。首先,百货公司应当开展专业的税务内审工作,借此来对税务风险进行监督和控制。公司可以按照自身的业务特点,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对税务内审部门及岗位进行设置,通过外部招聘的方式,引入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税务审计人才,针对公司的涉税问题,进行税务内部审计。通过审计,及时发现涉税业务存在的风险,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防范。其次,百货公司在完善税务内部审计的同时,应当充分认识到中介机构在税务审计方面的专业性,采用聘请的方式,让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本公司进行税务专项审计,以此来弥补税务内审工作的不足,找出内审中遗漏的风险因素,给税务风险的防范和控制提供依据。再次,百货公司可以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对一段时期内的税务风险控制效果进行评价,据此对税务风险管理的相关制度及措施进行优化改进,提高风险控制效果,降低百货公司的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