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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应急管理规定

时间:2023-06-01 08:5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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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应急管理规定

第1篇

关键词:日常养护保洁;清雪防滑;巡视;救援清障;道路中;小修设备使用管理

一、设备使用管理存在的问题

随着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的不断增加,公路筑养机械事业也发展迅速,随着现代化公路管养机械设备不断涌现,设备使用维护安全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因为它不但直接关系着每个驾驶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经济利益,还牵系着企业的发展前途。高速公路大多没有设立专业的车辆管理机构,车辆分散在各个职能科室,因此决定了机械设备和安全管理存在的诸多问题。

1、机械管理者与设备使用者之间存在矛盾

高速公路管理人员主要以路政、路桥技术人员、日常养护作业人员组成,而操作手大多为社会招聘的年轻人员组成,作为机械使用管理的门外汉,对机械的安全管理、正确使用、定期保养等知识的匮乏程度可想而知,对设备的使用、维护、往往处于被动应付或受支配地位,车辆作业过程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车辆维护不及时等情况样时有发生,机械使用效率、利用率及安全管理被大大削弱。

2、高速公路管理权限,以地域为界,而不是按照收费站或服务区站点为界,以及过界收费制度缺陷,造成养护及路政巡查作业过程中,车辆驾驶操作人员无视交通法规,在高速公路上,穿越中央隔离带调头、倒车、逆行情况屡有发生,由此产生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二、筑养路机械使用安全管理措施

1、安排专业人员做好管养机械作业的安全组织工作

高速公路应配备专业人员,建立筑养设备安全管理体系,做好养护及大、中、小修项目机械使用计划,确定机械种类、数量和主导机械,编排所在路段进出场计划和机械总量控制,及时上报组织计划,组织机械到位,并深入了解机械技术状态,撤换低劣机械事故隐患机械,培养现场施工指挥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安全专业技术,培养驾驶操作人员,了解机械安全操作知识,提高自身技术和机械安全操作水平。严格按照车辆设备操作规程指挥、驾驶操作,加强对安全生产法规学习,提高安全意识为高速公路管养机械安全顺利作业做好准备。

2、做好高速公路管养设备的查验保养调试工作

(1)高速公路管养设备本身存在安全运转性能,要想达到安全最佳状态,首先要做好预防性维修,对所有运行机械,每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组织驾驶员、机械手对机械设备进行例行保养,包括三滤检查加注油脂,紧固螺栓,以及油品的污染程度检查,该项检查每天作业前、后至少进行一次。对于存在问题机械安全隐患,应编制合理的检修计划,并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实施,做好维修档案留存,以备下次维修参考。

(2)高速公路管养设备自身存在安全,也要求我们的操作人员尽心尽职,时刻拉紧安全意识这根弦,安全与不安全都掌握在自己的双手中,对新购机械要选拔素质较高、责任心强的人员,协同厂方做好设备的安装调试并对机械手实行岗前培训,掌握操作规程,熟练操作技术后方可上机正常工作,减少安全中不必要的隐患。

3、改变目前高速公路管理权限划分现状存在诸多困难,目前已建成高速公路可以协调改变养护作业机械免费通行相近区域的收费站,刹住车辆穿越中央隔离带调头现象,或在新修建高速路时,在以地域分界处设计调头通道,彻底解决养护及路政巡查作业过程中,车辆驾驶操作人员无视交通法规,在高速公路上,穿越中央隔离带调头现象消除安全隐患。

三、高速公路管养设备的日常管理

1、车辆管理部门要周密安排,搞好设备管养作业组织工作,及时对设备进行安全调配。

2、操作手要服从车辆管理部门安排,又要结合本机情况在安全情况下作业。

3、操作手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随时观察设备的动态及时排除各种隐患,杜绝因油、水、异响等问题处理不及时,影响正常运转产生不安全因素。

4、操作手要严格执行机械保养制度,避免过时保养,使机械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对利用率高,易损坏,易出故障的设备应做好跟踪诊断,变事故修理为预防性修理,机械发生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机检查并及时汇报给领导,以便迅速组织维修人员,进行现场抢修,预防不必要产生的安全事故。

5、机械的易损件应做好储备,避免因购件周期过长影响高速公路管养设备使用的安全性。

6、做好机械租赁管理,保证高速公路防汛、抢险、清雪防滑等应急需要,机械租赁应多做好市场调查,检查机械设备的技术状况,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努力降低租赁成本。

四、加强成本考核保障设备运行成本安全

1、燃油考核要安排专人,每月定期记录行驶里程或工作小时,加油数量,计算出平均燃油,找出油耗大的原因,也可以培养驾驶员、操作手养成好的驾驶习惯。

2、要定期检查随车装备的灭火器、三角架、工具、补充油,看固定是否牢固合理,保养是否良好,避免保管不当造成的经济损失。

3、要做好单机、车维修考核,对维修项目认真审核、验收,重复维修项目,要找出原因,分清责任,做好理赔、处罚,保障机械运行成本安全。

4、做好保险理赔工作,及时补救,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

五、建立建全安全机构,使管养机械安全管理有章程。

1、做为领导者与管理者应结合工作实际制订相应的规章制度,使我们在筑养路机械安全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应成立安全领导小组。

2、安全学习制度。为及时贯彻落实、掌握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一系列指示精神,通过新闻媒体了解当前安形势,吸取外省、市、县单位事故教育总结经验,堵塞漏洞,学习本系统本部门安全管理规定,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会议制度。会议是及时了解情况部署总结工作,交流经验组织协作的重要措施。安全领导小组应建立定期不定期的会议制度,研究部署总结工作和交流经验。深入开展 “反三违月”“安全活动日”“安全警示月”活动。

4、检查制度。安检小组应对下属单位贯彻、执行上级安全工作指示,计划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全面或专项检查,将检查结果存在的问题整改意见反馈给受检单位。

5、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事故之后应及时上报,事后应写出书面报告。

6、隐患整改制度。在工作中及时排查发现隐患应及时采取合理处置措施并上报,若知情不报造成损失的应给予严罚。

第2篇

一、充分认识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加强城市管理,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稳步推进城镇化进程的重要举措,是优化城市发展环境,提高城市运行效率的迫切需要,是强化城市公共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加强城市管理,有利于城市规划的正确实施,增强城市规划的权威性和综合调控作用,有利于城市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发挥城市建设的投资效益,提高城市综合功能和市民生活质量,有利于改善城市环境,保持城市特色风貌,促进对外开放,有利于优化城市发展空间,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各市州、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城市管理的重要性,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努力把全省城市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以解决市民最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为重点,进一步优化城市管理程序,整合城市管理资源,创新城市管理体制和机制,扩大市民参与,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努力创造良好的城市人文环境、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坚持在城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市、区、街道三级管理,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的管理职责和职权。

2强化法治,规范管理。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建立健全城市管理法规体系,规范城市管理行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科技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问题。

3以人为本,全民参与。始终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促进人与人、人与城市相和谐。组织人民群众参与城市管理,使城市管理服务于民,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城市管理的成果。

4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既要抓紧解决当前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积极探索依靠改革和发展来逐步解决不利于社会和谐的深层次问题,建立城市管理的长效体制和创新机制,进一步完善统筹协调机制、投入保障机制、属地管理机制和舆论监督机制。坚持疏导与防堵相结合,以疏导为主;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以教育为主。同时,通过加大改革力度,引入竞争机制,提高城市管理工作效率。

5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各城市政府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从实际出发,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工作措施和目标任务,不搞相互攀比,不做表面文章。

(三)目标任务。到2010年,全省基本建立起完善的城市管理法规体系和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城市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通过不断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完善城市服务功能,使城市环境脏、乱、差,污水、垃圾处理滞后等状况得到基本好转。力争使全省设市城市建成区供水普及率达到88%以上,燃气普及率达到60%以上(兰州市达到80%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27%以上、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50%以上。

三、进一步提高城市规划编制水平。

加强各类城市规划编制的前期研究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科学预测城市人口发展规模,合理确定城市生态环境、土地、水资源、能源、自然和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等方面的综合目标,划定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适宜建设区范围,制定严格的空间管治措施。

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的要求,积极转变城市规划修编方式,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学者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确保城市规划修编既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和城市规划的专业要求,又能体现地方特色。

加强对规划纲要和规划成果的审查工作。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必须首先制定规划纲要,明确编制思路和方法,提出重大项目方案,经审查通过后,方可开展规划成果的编制工作。城市总体规划成果须依法经同级人大或其常委会审查同意后方可上报审批。强化对城市规划实施工作的监管,确保城市规划得到有效实施。严格落实城市规划的空间管治要求,凡已纳入城市规划“蓝线”(水系保护范围)、“绿线”(绿地保护范围)、“紫线”(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范围)、“黄线”(基础设施用地保护范围)管治的空间,必须依法加强控制,不得另作他用。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许可管理,切实做好选址论证和评估工作,提高建设项目选址的科学性、合理性。各类建设项目报发改部门审批、核准和备案前,必须按项目建设程序,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选址意见书。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的重点保护区等特殊保护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选址,由省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选址意见书。各类建设项目竣工后,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管,并将选址意见执行情况纳入竣工验收内容,使其建筑物按照规划许可的用途使用,有关部门依此核发房屋产权证明等文件。

四、不断加强对城市基础设施运行的调控和监管。

加强城市水源和水质管理,加快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污染整治,依法取缔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排污口和二级饮用水源地的直接排污口,严防面源污染影响城市饮用水源水质。对经整治仍达不到国家规定水质标准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要寻找替代水源地。同时,各城市要建设好城市备用水源。坚持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和城市供水水质检测通报制度,逐步改善和提高城市供水水质,确保城市供水安全。加强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处理设施的维护与监管,已建成的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必须安装环保在线监测装置,以确保其正常运行。加强城区河道、排洪道的维护和管理,对侵占城区河道、排洪道、棚盖河道的行为限期予以清理。结合实施城市“绿线”管治制度,搞好排洪道两侧的绿化建设,提高城市景观效果。加强对城市燃气和城市集中供热供应与使用的监控,确保市民用气用热安全。

在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中,要加强商业网点规划布局,推动城市商业及社区商业有序发展,完善新区商业服务功能,优化老区商业结构布局,为市民创造便捷的消费环境。规范旧城改造中的房屋拆迁管理,完善拆迁制度,合理控制房屋拆迁规模,认真落实补偿政策,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注重对旧城区保留建筑的维护改造,保证其在规定使用年限内安全服务。同时,在此类建筑物所在区域尽可能增设各种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绿地,满足市民生活需要。各级城市政府应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此类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进一步建立健全应对城市突发事件预警应急机制,增强城市综合防灾减灾能力,确保城市安全。加大对盗窃、破坏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案件的侦破力度,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五、积极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治脏、治乱、治差。整治区域主要包括城区主干道路、建筑工地、集贸市场、园林景点、居住小区、企业和学校周边地段、城区与郊区结合部、车站、广场、城市出入口等。规范城区公共卫生管理,逐段逐片落实城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收集、清运责任制,全面落实“门前三包”卫生工作责任制,及时清理脏源点和积存垃圾,消除公共卫生死角。改进垃圾收集方式,实行袋装收集,有条件的可逐步实行分类收集。建设规范的垃圾收集站,撤除城区主干道两侧的垃圾方箱、垃圾台。强化城乡结合部、城市出入口、铁路沿线、排洪沟道等易脏区域的卫生管理,严禁在上述地段倾倒生活垃圾和其他固体废弃物,确保其干净、整洁。

规范城区交通秩序、治安秩序和市容市貌管理,加大对城区乱停车辆、乱设摊点、乱贴广告、乱养宠物等违规行为的整治。加快集贸市场和停车场建设,为还路进场疏通渠道。要加快城市交通规划编制工作步伐,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体地位。进一步整顿城区交通秩序,完善城市道路交通网络建设,科学合理地编制交通运行方案,有效提高城区路网整体通行能力。城区交通网络要做好与城市出入口、过境高速公路的衔接,过境公路应靠近城区但不进入城区。加强车辆停放管理,纠正不文明交通行为。通过多管齐下,切实改变我省城市公共交通总体发展滞后,人民群众出行不便的状况。户外广告、牌匾、灯饰等要坚持统一规划,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设置,并保持安全、完好、整洁、美观。各类夜市、烧烤、小吃摊点,应在城市规划确定的区段集中设置,限时经营,限时清理废弃物。各类餐饮酒店的泔水等废弃物应定时集中收集处理,不得随意排入城区排水管道。运输易抛洒物料的车辆,必须加盖苫布。市民饲养宠物,必须实行严格的许可登记制度,并做好预防接种工作。各级城市政府应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制定疏导和约束市民饲养宠物活动的管理规定,积极引导其遵守公共道德和保护环境,防止扰民、伤人事件的发生。节假日,允许流动商贩在不影响城市道路交通和公共卫生的前提下,从事临时性的便民经营活动。

加强城市空气质量监测,加大机动车尾气和烟尘、粉尘、扬尘等污染物的治理力度,继续巩固和完善烟尘控制区建设,提高城市大气环境质量。全面开展城市噪声综合整治,积极开展城市安静小区创建活动,营造清静的人居环境。

六、加快城市管理法制建设步伐。

各级城市政府要按照城市管理立法规划,抓紧制定城市供排水与污水处理、城市生活垃圾清运与处理、城市市政设施、城市管理监察等方面的地方法规、规章及实施细则,逐步建立和完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城市发展规律要求的城市管理规章制度体系。

积极推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标准进行考试,择优录用,并完善培养教育制度,以保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素质得到持续提升。执法队伍要统一执法标识,统一执法文书,统一处罚程序,统一上岗资格,提高文明执法水平。建立综合执法监督制约机制,由同级政府法制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执法程序、执法质量、执法水平进行年度监督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予以公布,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依据之一。建立问责制,对、滥施处罚、粗暴执法、严重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完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运行机制,进一步明确综合执法与专业管理的职能分工,加强综合执法与专业管理的衔接,建立综合执法与专业管理适当分离而又有机结合的协调运行机制。积极探索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信息化运作机制。建立综合执法与市民的信息交流平台,公开执法标准,方便市民投诉,及时公布处理结果,提高政府执法的透明度,使城市管理从传统的以行政手段为主向以法律手段为主的方向转变,逐步形成“依法管理、全面覆盖、综合执法、一专多能、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城市管理执法新体系。

七、积极创新城市管理体制。

各级城市政府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责权一致、讲求实效的原则和科学有序、协调高效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城市管理职能,形成城市管理与城市规划、建设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新机制。进一步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新体制,坚持管理重心下移和属地管理,增强条块管理的互补性,努力消除管理盲区。要赋予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市容整洁、环境卫生、道路秩序、公共设施、园林绿化等方面的城市管理、监督和维护职能,其所需工作经费逐步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要充分发掘街道、居委会、物业部门的管理潜力,落实各层面管理职责,形成立体交叉管理网络,通过疏堵结合和源头控制,变突击整治为长效管理。进一步健全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考核机制,要把城市管理工作作为层级监督和效能监察的重要内容,加强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投入机制,合理控制政府城市建设负债规模,推行特许经营权制度,运用市场机制,多方引导国内外各类社会资金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要以城市管理信息化为突破口,优化管理秩序,整合管理资源,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扩大市民参与面,继续抓好以投诉解难为主要内容的服务热线建设,积极创造条件,推进“数字”城管,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宣传教育等多种手段拓展城市管理的广度和深度,做到市区与郊区、治标与治本、整治与疏导并举,基本形成规范有序、结构合理、开放透明、足以保障城市安全高效运行、市民安居乐业的长效管理机制。

八、切实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领导。

健全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城市管理工作,真正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市州、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完善由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建设、公安、工商、卫生、环保、林业、交通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城市综合管理协调机构,负责城市管理的决策、协调、监督工作。建立城市管理工作责任制,把城市管理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各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城市管理工作,努力形成分工协作、责任明确、考核科学的良好工作机制。

发动全民参与。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深入开展城市管理宣传教育,积极发动群众,在全省上下形成舆论宣传有力、市民认识到位、公众参与广泛的城市管理新氛围,提高市民素质,增强参与城市管理的意识和能力。有关城市管理的重大决策、重要法规政策的制定,要逐步引入公众听证制度,进一步扩大社会和市民对城市管理的参与度。

开展创建活动。在全省继续开展人居环境、园林城市(县城)、卫生城市、环保模范城市等创建活动,并将城市管理纳入创建活动内容,利用竞争激励机制推动城市管理工作。